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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社子島自救會聲明:停開擾民諮詢會,撤銷生態社子島計畫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6 - 20:22

文/社子島自救會

有關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總隊,3月6日起將召開15場鄰里諮詢服務一事,社子島自救會呼籲土開總隊停止辦理此無意義的擾民會議。立即落實蔣萬安市長選舉期間承諾由下而上討論社子島聚落保留議題的承諾,重新研提全面保留既有主要聚落為前提的社子島都市計畫。

日前媒體報導內政部長林右昌拜會蔣萬安市長討論社子島案。林右昌部長將他閱讀後貼有重點的《城中一座島:築堤逐水、徵土爭權,社子島開發與臺灣的都市計畫》一書贈送蔣萬安市長,且建議蔣市長有關社子島聚落保留議題可從書中找到解方。社子島自救會表示,如果蔣市長跟林部長確實詳讀《城中一座島》一書,即可知現行柯文哲版的生態社子島計畫,完全無法保留社子島聚落紋理、生活及文化,也不符合未來北台灣區域發展的趨勢,應該要打掉重練。

社子島自救會呼籲林右昌UChange部長應將生態社子島計畫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審查否決、撤銷;蔣萬安市長儘速放棄生態社子島計畫,重新由下而上與居民討論研提保留社子島九大聚落,降低開發強度的新社子島都市計畫,才能真正收拾柯文哲留下的爛攤子,加速社子島環境改善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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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婦女及性別團體與立委之新春茶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6 - 18:15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一屆國會甫開議,婦女新知基金會於婦女節前夕,舉辦婦女及性別團體與立委新春茶會,共23個在各領域耕耘多年的民間團體出席與立法委員交流,民間團體關注的領域廣泛,包括職場、公共參與、健康、幼兒托育、長期照顧、教育、暴力防治領域的性別平等議題,長年爭取多元性別、移工、婚姻移民、身心障礙者權益、以及教保人員與醫師勞動權益的民間團體,也從各自專業提出性別平等主張與訴求。

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及辦公室成員前來交流,曾參與民間團體的立法委員范雲、林月琴、張雅琳、麥玉珍,以及在過去從政經歷中關注性別平等議題的何欣純、黃捷、吳沛憶、黃珊珊,以及新科上任郭昱晴委員,皆親自出席,與民間團體廣泛交流;因行程衝突未能出席的柯志恩、李彥秀、王育敏、蘇巧慧、陳培瑜、沈伯洋、黃國昌委員,亦由辦公室主任或助理代表出席。

民間團體各提出多項主張,例如長照安排假、完善的公共托育及長照服務、性別平等教育的深化、身心障礙女性權利落實(如公共空間設計考量應納入身心障礙女性外出更換月經衛生用品、哺乳需求)、移工、多元性別(LGBTQ+)、教保、醫療人員的勞動權益保障等等。參與者皆期待民間力量與新一屆國會持續合作交流,在性別平等政策與修法推進上取得長足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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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行政院長正面回應五一國定假 全教總:遲來的正義,應儘速上路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6 - 18:1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昨(3/5)日在立法院進行施政總質詢時,對立法委員林宜瑾提出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放假的議題,首次正面回應:「無論是人事總處或是內政部,調整假日時,應可考慮是否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

全教總認為「五一國定假」是遲來的正義,肯定最高行政首長終於聽進民間長期以來的訴求,早就該做,呼籲政府勿再拖延,應儘速宣布五一勞動節為國定假日。

  五一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2018年全教總曾製作「五一勞動節的由來」動畫短片,提供教師在課堂進行勞動教育。然而,諷刺的是,教師做為勞動者,在勞動節這天卻被排除在外,不能和全國勞工一起放假。2019年,全教總首次正式召開記者會訴求「五一國定假」,當時即獲得多位朝野立法委員的支持,各業工會亦表達認同,自該年度起,年年成為五一勞工遊行的主要訴求。

全教總倡議後,引發社會輿論熱烈討論,親子無法同步放假、公務機關和民間單位一國兩制……種種擾民與不便的聲浪湧現。2020年,全教總持續向第10屆國會遊說,各政黨皆有立法委員表態支持,唯有行政部門鐵板一塊,不為所動。2021年全教總發起「紅不讓」行動,號召基層教師穿上紅衣集體發聲。2023年,全教總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再次召開記者會,以「在團結的道路上,沒有人是局外人」為訴求,向執政最後一年的蔡政府喊話,可惜去年內政部仍未有實際動作,錯失改革時機。

最後,全教總要感謝曾為五一國定假發聲的朝野立委,期待全國勞動者能夠共同紀念五一勞動節的這天早日到來,讓臺灣的勞動人權向前邁進,跟上世界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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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動電子報第212期|2024年01-02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5 -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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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退休基金績效比一比 全教總:DC制宜未雨綢繆、政府核實撥補舊基金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5 - 16:5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各政府退休基金2023年操作績效均已公布,經全教總彙整,各家基金過去11年平均績效(2013-2023),依序如下:

1.公保6.10%

2.勞退(舊制)5.70%

3.私校退撫儲金積極型5.64%

4.公教退撫5.50%

5.勞保5.45%

6.國保5.29%

7.私校退撫儲金穩健型5.14%

8.勞退(新制)5.00%

9.私校退撫儲金保守型1.73%

全教總指出,檢視過去11年政府退休金平均績效,各基金之表現均有再提升之空間,9檔基金中僅公保準備金平均績效超過6%,實不符國人期待,操作績效攸關財務健全與基金永續,全教總要求各基金持續提升經營績效。

更要指出的是,「確定提撥制」基金績效明顯不符預期,在評比的9檔基金中,除了私校積極型平均績效排名第3,私校穩健型、勞退新制、私校保守型分別排名7、8、9,其中保守型平均績效更只有1.73,與定存利率無異,試問,這樣的績效要如何保障受僱者退休權益?

全教總指出,政府在去年7月1日推出「公教退撫新制」前,還曾大肆宣傳確定提撥制的各種優點,甚至推估新制退休金之替代率可高達9成,未來退休年資25年的大專教授退休每月所得約為6萬2145元,中小學教師退休約為5萬2628元云云。但檢視基金績效與確定提撥型基金給付特性,政府替私校與公教新進人員勾畫的退休願景,實不容樂觀,私校基金的平均績效表現,更驗證全教總對公教新制的擔憂與提醒。根據基金特性與過去的績效,全教總提出以下建議:

1.政府應積極強化退休基金經營績效,以保障全體國人老年經濟安全。

2.依法行政,依精算結果核實撥補原退撫基金。為確保退撫基金永續,立法院2022年底三讀通過政府應依退撫財務精算結果撥補基金,且在新財務缺口撥補後,應隨即對舊缺口進行撥補。然而,今年卻僅編列100億元,嚴重違背立法院去年底通過依精算撥補之精神,全教總強烈要求依精算結果核實撥補。

3.個人專戶制(勞退新制、私校退撫、公教新制)存有長壽風險及難以抵抗通貨膨漲的重大問題,如何保障以上受僱者晚年生活,政府須針對制度缺點提出配套措施。

4.早在公教新制研議之初,全教總即曾多次提醒DC制變數多,各種投資組合均應給予最低收益保障,才能真正確保新制人員權益,以私校基金為例,經過多年宣傳,仍有不少人選擇保守型,推測與政府僅承諾給予保守型最低保證收益有直接關係。

全教總重申,既然勞退新制、私校積極型、私校穩健型平均績效均高於定存,建議政府將各類型投資均納入最低保證收益,讓DC制被保險人免於恐懼。

5.統計至2024年1月31日止,公教退撫新制增額提繳人數為1,273人(公務人員459人、教育人員814人),僅占總參加人數比率為14.31%,有高達8成5的初任公教人員並未選擇參加增額提撥,全教總建議各機關學校應加強宣導,基於確定提撥制存有長壽風險及較難抵抗通貨膨脹之缺點,全教總亦鼓勵會員教師參加自願增額提撥(享有免稅優勢),方能提升退休所得替代率。

新國會已正式開議,全教總也再次要求朝野委員積極監督各主管機關,改善基金體質,提升基金經營績效,俾使基金永續,保障國人老年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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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龍虎塔與蓮池潭景觀天際線,八千人連署挺舊左中變公園用地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5 - 16:43

文/森林城市協會

■直播影片:臉書「森林城市協會」https://www.facebook.com/FCAT.org

■案件審查時間:3月5日,下午13:00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B1第一會議室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蓮池潭畔5.9公頃的舊左中綠地,過去因為8000人連署希望保留做公園,以確保觀光風景區湖岸景觀保護,與周邊生態廊道的串聯,同時保護高雄的國際觀光地標:龍虎塔的背景天際線,守住重要的觀光資產。有幸,高雄市政府順應主流民意,提案將如此重要的舊左中綠地,從過去幾乎等同商業區地的觀光發展用地,變更成公園用地,但去年由於國土署都計審議大會將此案退回小組會議 (理由詳見1034次會議紀錄https://reurl.cc/bDoooM第七案 ),也讓民間團體擔憂變更公園用地的政策方向,是否因此生變。

3月5日下午1點,國土署小組將召開小組會議再次討論此案,發起連署的公民團體,也攜帶近8000人、44個團體連署書,由森林城市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立法委員張雅琳,於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本案變更對高雄生態遊憩廊道串聯、觀光產業、城市地標保護的重要性,希望國土署委員們能支持高市府的變更提案,回應民間期待。

舊左中變更公園有何重要性,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舊左中變更公園用地的重要性,首先是串聯蓮池潭周邊生態綠廊,連結柴山、大小龜山、洲仔濕地、半屏山,同時保留湖岸自然景觀,是多種保育類鳥類的棲地範圍。同時,去年蓮池潭燈會主燈區、國際咖啡嘉年華,都選擇在舊左中綠地舉辦,也彰顯舊左中綠地,是蓮池潭風景區少見可以舉辦大型戶外活動的場地。同時基地上有上百棵大樹、四條百年的古水圳道,50年歷史的兒童之家,歷史豐富。最關鍵的是,蓮池潭觀光風景區每年有540萬以上的遊客,而這片土地如果興建建物,將會破壞湖岸觀光景觀,遮蔽山景,破壞龍虎塔等地標建物的背景天際線,反而對觀光發展是負面的。

變更公園用地後,其實依然有8000-10000建坪的公園多目標使用的彈性,可以設立商場、餐旅、文化運動場館、停車場,只是容積和建蔽率有所控制,綠覆率有所要求,在確保彈性運用土地的同時,可以避免過度開發的危害。故,希望國土署的委員們,能夠支持高市府與眾多連署人共同期待的方向。」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台灣應該不是落後國家吧!以一個開發國家,都市綠地越多!代表人民身、心、靈越健康,因為綠地具有「森林療癒」提升人們免疫力功效!

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已將蓮池潭畔舊左中綠地保留變公園,呼籲國土署應順應民意保留公園綠地。以蓮池潭附有兒童遊樂設施的綠地空間與湖岸水色風光,相輝映,實在是觀光與心靈淨化的好地方。

公共綠地面積含公園、兒童公園、綠地等場所具有防災蓄洪的功用,大量樹木植栽可減少噪音、淨化空氣、減少二氧化碳、過濾灰塵,調節都市氣候的功能,並可減緩熱島效應,有災害時更可作為防災之用。尤其高雄重工業汚染之地,要發展國際城市,更需要保留更多綠地,以作為〔城市的肺〕!愈多公園綠地面積,可讓都市綠色資源愈豐富,生物棲息地豐富,高雄因此綠地豐富資源,人文素養躍進才能讓專業能力發揮更好!國土署請還我綠色資源!」

立法委員張雅琳:「本案我希望尊重專家學者的意見,以及納入在地的聲音,高雄市政府能由下而上進行完整的討論,納入在地聲音和民間的想法。我有看到之前高雄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將就左中變更公園用地的決議,我也表示尊重,希望更適切的規劃,滿足民間的想法。」

■口號:支持舊左中變公園用地,守護蓮池潭景觀天際線

■記者會發言團體: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
立法委員張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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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友善校園不能缺乏安全機制,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務實處理校安問題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4 - 18:09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有關媒體報導台北市高中生打老師的校園暴力事件,再次凸顯校園暴力對校園安全造成的問題,這次事件受傷的雖然是老師,但是校園衝突暴力事件受威脅的絕非只是教職人員,更多的是所有在校學習的學生;而此次事件的當事學生雖為特殊生,在報導中不免側重其特教身分,但全教總認為校園衝突事件絕非只有在特殊生身上才會發生,在近年多次發生的校園衝突事件中,當事人是一般生與特殊生皆有,這是整體校園環境安全的議題,在不斷倡導友善校園的同時,更應該正視校園安全,若無校園安全,友善校園從何建構?全教總認為目前教育部應更務實且全面的面對校園安全問題,而非每每在事發後強調會提供師生輔導資源,輔導固然有其必要,但請不要忽視事件發生當下的處遇機制,人力資源的提升更是不可忽視,否則如何建構安全的校園學習環境?

在本次事件中當事學生出現攻擊動作時,絕非口頭安撫可以解決,而是需要動作制止,但這些制止的動作應由具備專業技巧與知能的專業人員來執行,目前校園內不論是行政人員、教師乃至於學生,都不具備這樣的專業技巧與知能,若執行不慎恐造成雙方更大的傷害,這也是為何全教總持續呼籲教育部應該設置專職專責的校安人力。

此外在課以家長應負的家庭教育責任的部分,儘管此次事件中後續家長同意將當事學生帶回管教,但依據目前法規,若家長不願意帶回管教,學校亦無可奈何。再者家長帶回管教後,家長能否獲得足夠的親職教育資源與支持呢?因此全教總呼籲政府應正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課責家長負起家庭教育責任,對於未能依規範帶回管教的家長要有明確的罰則,同時整合部會資源,當家長帶孩子回家管教時能夠提供其親職教育假及相關親職教育課程、所需的諮商輔導資源等,讓家長不僅只是帶孩子回家,更能應對家庭教育與工作的兩難議題,陪著孩子一起尋求協助、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行政部門在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法規時亦應把身心障礙者教育場域相關人員的權益兼顧。

最後全教總要再次強調,在倡導友善校園的同時,更應該正視校園安全問題,在校園內設置專職專業校安人力,並且適當課責家長負起家庭教育的責任以及提供家長必要的親職教育資源與支持,如此才能讓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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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期待台積電當好鄰居! 變更製程用電可觀 應與社區協作公民電廠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4 - 18:07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今日(3月4日)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召開「楠梓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下稱環差報告) 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報告書中敘明因應全球半導體產業供應鏈轉變及需求,進駐廠商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將由原先的成熟製程28奈米廠,變更為先進製程2奈米廠,預計園區瞬間最大用電量從原先387,867 KW,增加至421,273 KW,年用電量約37億度(佔2023年高雄市總用電量12%),增幅約為9%,每日平均用水量則從33,000 CMD(立方米/每天) 增加至43,000 CMD (立方米/每天) ,增幅約為30%。據本會計算,光是變更製程所「增加」的用電量,換算至少需22座大巨蛋鋪設屋頂型太陽能才能彌足。

因此,我們提出兩項建議,期待台積電依據自身2040年100%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RE100):(1)應提出至少10年、每年10%的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及期程評估。(2)透過使用高雄在地與周邊鄰里社區之再生能源,帶動高雄綠能與公民電廠發展。以實際行動,落實國家、高雄市與企業自身的減碳目標,更結合企業ESG, 成為地方的好鄰居。

一、新增用電22座大巨蛋才夠發,台積電應提長期減碳計畫

根據計算,光是台積電先進製程所新增的33,406KW最大用電量,換算成屋頂型光電裝置容量大約0.23GW,就幾乎等於全台300平方公尺(90坪)以上新、增、改建建物,50%面積裝設屋頂太陽能的發電總量,約莫等於22座大巨蛋鋪設屋頂型太陽能。

我們認為,以台積電世界級的產業及用電規格,以及2040年使用100%綠電、楠梓產業園區未來將全區納入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第三科學園區」環評承諾,應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於環差報告敘明園區未來10年碳排放(含直接和間接碳排)及抵換量的逐年評估,並承諾管理辦法中至少10年、每年10%的溫室氣體增量抵換。

同時,參酌「經濟部製造部門行動方案措施」之建議,對照目前熱議的《氣候變遷因應法》等,綜合且長遠審視廠區效能改善及綠電使用的規劃,以不低於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24%,更積極地提出至2040年的溫室氣體自主減量計畫,樹立台灣半導體供應鏈永續標竿。

二、台積電當好鄰居,協作社區公民電廠結合ESG

經濟部刻正研議用電大戶條款,除預計下修5000kw的契約容量,並上調10%義務裝設再生能源容量外,亦在研討以企業結合社區公民電廠的方式抵減義務裝置容量。建議台積電及高雄市政府透過此一機會,藉由協作與購買周邊鄰里社區的公民電廠電力,將新增用電的需求,轉由在地再生能源供應,落實中央與高雄市的減碳目標和企業ESG,更提升周邊鄰里的生活環境品質。

台積電預計進駐的半屏山北麓,不僅是過去中油五輕煉油廠的舊址,更是後勁社區藉反五輕的環境運動所爭取而來的土地。地方長期忍受地下水、土壤、空氣污染等健康風險,經過多年的努力後,高雄市正值擺脫工業污染陰霾,產業轉型之際。我們期待新的產業,能帶動新的能源發展模式:企業負起環境永續ESG責任,從參與公民社會開始!

嘉義佐登妮絲城堡觀光工廠周邊鄰近廠房,均已裝設屋頂太陽能板傅志男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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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老宅申請老樹保護反被砍? 居民抗議文化局黑箱審查、要求暫時列保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23:52

圖片:筑樹小丘工作室王小姐提出20棵老樹受保申請,經台北市文化局樹保幹事會審議後決議認列11棵。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申請受保護老樹反而加速樹被砍除?有居民控訴木柵路一段238巷與246巷的𧙖益建設建案,建商在2/23時貿然砍掉2棵申請保護程序的樹木,主管機關台北市文化局人員在場卻未依照《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要求建商停工以釐清爭議,反而當場告知居民樹木申保一案已駁回,不被列保。

該巷已有12棵樹齡50年以上的列保老樹,為了保護整片樹群及其他未列保樹木不被建商砍除,居民組成的「筑樹小丘工作室」及其他樹保團體今(1)天在木柵路一段238巷現場召開記者會,抗議台北市文化局怠惰,訴求申保中樹木應比照受保樹木條件、掛上臨時牌保護,並呼籲台北市政府應比照《文資法》修改《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將申保中樹木「暫時列保期限6個月」入法。

對於砍樹爭議,文化局則發布新聞稿回應,尊重建商在私有地上處分非受保護樹木。

𧙖益建設在2/23時砍掉2棵居民申保中的樹木,堆置樹幹後準備用吊臂吊離,引發附近居民抗議。圖片來源:筑樹小丘工作室。

《臺北市樹保條例》起源地 居民捍衛完整生態綠廊

木柵路一段238巷與246巷的地形是個隆起的小丘,小丘最高處有著台北市第一棵受保老樟樹,是2003年時屋主陳老師與時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龍應台所搶救,更是催生《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的起源。然而陳老師的女兒、筑樹小丘工作室王小姐近年發現,祜益建設公司收購了小丘土地上5戶老屋要進行危老重建,預計興建地下3層地上13層的建築,使得此處孕育50年以上的群樹綠帶、跳島生態恐遭破壞。

這裡的群樹包含桂花、樟樹、大葉桉、芒果樹等,住戶過往也曾目睹藍鵲、白鼻心、松鼠與無尾鳳蝶等生物出沒。王小姐去年5月開始將老樟樹周圍的20棵老樹提出受保申請,範圍包含巷弄路旁及建商私有地上,經台北市文化局樹保幹事會審議後決議認列11棵。對於暫未受保的9棵樹木,王小姐今年2月持續提出新事證向文化局補件,例如植樹者本人的家庭照片及空拍圖。

王小姐說等待審核期間,2/21時文化局回覆仍在審議,審核結果都還未得知,2/23即發生建商突襲砍樹。對於居民質疑,文化局人員在施工現場才表示已採納建商所提出「鑽樹心」測樹齡的事證,且民眾補充資料無法證明該樹存續達50年,故仍維持2023年8月樹保幹事會議決議不認列之判定。王小姐批評,居民與建商都提出相關證據卻未經過樹保委員開會審議,只有文化局逕自駁回,且申請人都沒收到正式駁回的公文,文化局根本是黑箱審查。

王小姐說明,建商施工地8號的院內約有8棵樹,2/23時建商已砍掉4棵樹,包含芒果樹、血桐及馬拉巴栗樹等,就是他正在申請樹保補件的樹木,讓人懷疑建商是利用列保審查空窗期加緊砍除。而目前建商土地上還有2棵受保護的青楓樹及2棵一般樹木,王小姐認為建商的樹木移植與復育計畫先前被文化局退了兩次,今年1月才審查通過,建商甚至還想解編受保樹木,其受保青楓樹恐被刻意擺爛,根本無意養護,他呼籲文化局應盡速會勘。

華興里里長陳歭穎2/23當天人在砍樹現場,他說明建商當時將工程重機具開上窄小坡道,許多工程車輛影響交通,不但擦撞路旁的受保芒果樹、大葉桉,還重壓樹根,甚至拆後的碎石瓦磚就堆放在樹木旁邊,文化局人員在現場會勘認為路旁兩棵受保芒果樹確實受損,將開罰建商1棵7萬,共14萬。

𧙖益建設在2/23時砍掉2棵居民申保中的樹木,並用吊臂吊離,引發附近居民抗議。圖片來源:筑樹小丘工作室。

𧙖益建設土地上剩餘樹木狀況。

木柵路一段238巷路旁受保護樹木芒果遭建商棄置磚塊碎石以致受損,文化局將開罰建商1棵7萬,共14萬。

木柵路一段238巷有著台北市第一棵受保老樟樹。

申請老樹保護卻反而害了老樹? 樹保團體控《樹保條例》大漏洞

「老樹正是因為有文化資產價值才有《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卻沒有跟歷史建築、古蹟有同樣的待遇。」 王小姐認為2014年曾發生萬華百年歷史「青雲閣」在暫列古蹟時被偷拆,建商土地上4棵老樹也是申請列保中就被砍掉,但是卻無法像青雲閣一樣蓋回來。

樹保團體擔憂,文化局若未暫時列保申保中老樹,恐怕其他建商將比照辦理,只要聽聞老樹正在申請保護就會加緊砍掉,根本是《樹保條例》的大漏洞。王小姐痛心表示,民眾只能眼睜睜看著樹被建商砍完,最後只能討論事後罰則;建商砍樹開罰區區十幾萬,對於現地生態與樹木卻沒有任何補償,這樣法律能夠保護老樹嗎?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表示,過去這裡曾發生台北市新工處為了建設新道路,要把老樟樹移除,是當時的文化局長龍應台認為沒有法源可保護樹木,才催生了《樹保條例》。經過數十年,台北市的列保樹木將近4000棵,如今卻還發生建商公然砍樹,文化局怠惰、未依照《樹保條例》第7條請警方會勘並制止勒令停工。

當地居民劉家兄弟帶著高齡97歲母親希望守護住家的老樹,他們提出過去此處小丘地形曾發生土石坍塌的照片,要求北市府對於本建案應嚴審水土保持。他們也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要重視台北市老樹,徹底執行《樹保條例》,樹保相關審議要公開透明,公開駁回受保樹木的理由。

當地居民劉先生帶著高齡97歲母親希望守護住家的老樹群。

當地居民劉先生住家外曾發生坍塌狀況。圖片來源:筑樹小丘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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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本教育基金會 回應宜蘭縣政府對媒體的說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9:32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陳俊宇委員辦公室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特殊教育學校家長協會今早(3/1)召開「默許虐待,就是罪行!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的特教幼童」記者會。
協助家長控訴宜蘭縣政府調查失當,將林姓代理幼教師對多位特教幼童施暴的案件認定為「非屬情節重大」,只罰鍰6萬,停聘一年。

記者會後,宜蘭縣政府對外界說明,認定宜蘭某國小附幼學前特教班林姓代理教師的行為重大,並表示記者會內容有誤會。

有誤會的是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調查報告白紙黑字,就是寫「非屬情節重大」。(請見調查報告結論截圖)

請不要用煙霧彈,規避處理不適任幼教師的責任!

宜蘭縣政府在受到控訴之後,只拿掉「非屬」,改認為情節重大,但罰鍰仍然是6萬,老師一年後仍然可以應聘回到校園,宜蘭縣府依然沒有保障好幼童安全。
只拿掉一個「非屬」,但沒有處理不適任教師,且只改口不改處罰。家長、民間團體、民意代表都不能接受。

林姿妙縣長請負起責任指示教育處重啟調查!

政府的調查疏漏、認定不當,是對受害幼童及家長的二次傷害。
透過重啟調查,將未釐清的事件,未訪談的人員,錯誤的認定都調查清楚,是在彌補傷害,彌補縣府二次傷害孩子及家長的罪行,這是重啟調查的第一個意義。

林姿妙縣長也該調查清楚,為什麼體制要包庇這樣一個有問題的老師?是什麼樣的「關係」讓他可以留在教育界?

如果縣府需要民間團體的堅持,才能夠查清楚包庇的人及原因,民間團體就會盡力堅持到底。

請林姿妙縣長認真看待本案,認真保障特教幼童的權益,不要讓對幼童施暴的老師回到教育現場,更不能有類似個案再發生!

調查報告截圖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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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冤案救援路上,阮鬥陣向前行|開展記者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9:26

文/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

民國(下同)113年3月1日下午2點整,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舉辦「離淵|冤案救援路上」開展記者會(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845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將近30年,冤案救援一直是我們最關心也最核心的任務之一。本次【離淵——冤案救援路上】特展,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辦,也邀請到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及社團法人南投律師公會共同合辦,展期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

「離淵」,是我們對無辜者的祝福:「離開冤案深淵,早日清白幸福。」

我們希望藉由本次【離淵】特展配合系列活動的舉辦,讓社會大眾可以看見無辜者的真實境遇,並聚焦未平反案件的系統性困境,穿梭冤案救援背後司法改革與制度的未竟之處。

開幕記者會上,民間司改會臺中辦公室冤案救援專組召集人林志忠律師致詞時提到「民間司改會從創會以來,就沒有中斷過冤案救援的進行。今天在場的兩位工作人員蘇建和、徐自強,就是我們投入大量心力、終於救援成功的兩位無辜者之一。我們今天舉辦『離淵|冤案救援路上』,把無辜者的痛苦呈現在社會大眾的眼前,是因為我們希望邀請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冤案救援,讓關注的眼神、溫暖的心,可以一起理解無辜者、支持無辜者,讓無辜者有可以力量堅持到最後、獲得平反。」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臺北辦公室冤案救援專組召集人林俊宏律師也提到,「民間司改會在協助無辜者個案的同時,針對個案背後所面臨的司法制度面的問題,例如:刑事訴訟法的修正、CCRC的設立(編按:獨立刑事冤案審查委員會)、司法科學委員會的設立等,我們也透過修法、法制的倡議,希望避免相同的個案不斷發生。我們希望藉由本次展覽,讓司法成為一個沒有冤案、一個大家都可以相信的司法。」

冤錯案件,從來都不只是新聞、媒體上的故事,而是環繞在我們身旁,讓我們無法離開、無法放下的人事物。本次展覽的合辦單位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的理事長蘇若龍律師、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的秘書長陳如梅律師及社團法人南投律師公會的理事長楊博任律師在致詞時提到:「冤案救援一直以來都非常的困難。很多時候案件好像快要平反成功,卻還是被法院拒之門外。如果,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同理人民的處境,讓司法的過程是友善的、結果是正確的,或許人民才有可能信更任司法。」

不只平反冤案困難,冤案後的刑事補償、甚至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都讓無辜者的復歸之路迢迢。蘇建和的刑事補償,就因爲可歸責條款而被苛扣,即使去年已經修法,但也無法回頭補償曾被苛扣者;更甚者,在101年8月就已經刑事無罪確定的蘇建和,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卻仍在109年被最高法院發回,蘇建和仍被要求要繼續證明受到刑求以及爭取清白。即便如此,蘇建和仍持續用他的生命鼓舞救援路上新加入的律師與志工們。記者會的最後,蘇建和也應邀現場揮毫書寫「離淵」,希望為其他尚在冤案救援路上掙扎前行的無辜者獻上祝福。

「離淵|冤案救援路上」是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自110年起舉辦的第6個展覽。民間司改會未來也將持續與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合作,期待透過藝文展演結合相關主題的系列講座,打造中部地區學子、民眾親近司法、人權相關議題的司法綠洲,歡迎各界預約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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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民國113年3月1日下午2時整

【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2樓(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845號2樓)

【發言名單】

  • 林志忠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臺中辦公室冤案救援專組召集人
  • 林俊宏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臺北辦公室冤案救援專組召集人
  • 蘇若龍律師,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
  • 陳如梅律師,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秘書長
  • 楊博任律師,社團法人南投律師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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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春季魚汛期對允能雲林離岸風場打樁通知的新聞聲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9:15

文/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這個季節是台灣人餐桌上珍貴的白鯧、午魚、金龍魚、三線魚、三牙等魚類的重要魚汛期間,也是台灣漁民初春出海作業的關鍵時節。

我們近日收到允能雲林離岸風場的水下基礎作業及打樁通知,深感憂慮。目前允能雲林離岸風場劃設的安全警戒區,海域範圍遠遠大於目前施工區域,也遠比所需的安全緩衝海域還要大得多,嚴重影響到漁民與離岸風場施工的共存與漁撈作業,對漁民的生計,特別是上述魚汛期的作業造成嚴重的排擠與衝擊。

根據英國「漁業與離岸風力及再生能源聯絡組織」(FLOWW, The Fishing Liaison With Offshore Wind And Wet Renewable Group)的建議,打樁作業應以打樁船或大型施工船為圓心、半徑500公尺為安全區。即便再放大一倍,現有劃設的安全警戒區域遠遠超出此一建議。此外,施工封鎖期間過長,未能與漁民協調作業工期,在在都對漁民的生計以及雙方的共存形成威脅,讓人無法接受。

再來,之前雲林離岸風場三次滑樁重大事故在海床殘留的基樁,至今仍未完全遵照主管機關及漁民的要求全數移除,事故原因也至今不透明,引發外界憂慮。

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雲林離岸風場現行警戒區劃設及封鎖範圍等做法並不合理,且已造成漁民生計受到嚴重排擠,讓漁民作業受到極大的衝擊。

尤其,我們在此必須鄭重宣示:漁民要求的並不是任何金錢補償,而是要求雲林離岸風場應該尊重我們在傳統漁場作業的權利,還給我們依海為生的時間、空間與尊嚴。

基於上述的說明,我們在此向雲林離岸風場提出三大訴求

一、允能雲林離岸風場在之前三次滑樁重大事故所殘留基樁全數清除完畢前,應暫停在雲林海域的打樁作業。

二、應合理縮減與施工安全無關的風場警戒區域,同時協調彼此作業工期。

三、讓漁民可以在春季魚汛期安心為台灣人的餐桌供應白鯧、午魚,維持漁民家庭的生計,讓風場與漁民在這一片海上相互尊重與共存。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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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2:43

文/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簡稱:障權法)已有17年未隨社會變遷、國際公約以及障礙者需求而進行修法,2022年,行政院曾提出修法草案,回應國際審查委員所提結論性意見,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許多立委亦曾提案,障權法一度進入立法院審議程序,但卻因屆期不連續而功虧一簣。

2024年2月,人權律師陳俊翰離世,罕病藥物給付及障權法修法等相關議題,再度被社會大眾關注。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今日邀請障礙者團體,共同向行政院訴求,院版草案必須納入落實CRPD、合理調整,及增加無障礙交通、自立生活精神相關條文,並要求行政院盡速傾聽障礙者需求,盡快將障權法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發言感嘆,今年是CRPD內國法化第10年,但仍未見有太大改變,障礙者無法參與決定和自己相關的政策,許多服務不切實際無法落實,導致障礙者依然走投無路,無論是人力服務的需求或是合理調整都要告到法院一一請求返還權利。林君潔說,希望能重新檢討並且建立個人協助服務專章,以個人為中心提供適切服務。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劉家承副理事長發言觀察,目前即便違反現行《障權法》或建築物無障礙規範要求,主管機關也沒有強力執行法律並要求業者改善,仍有許多縣市無動於衷,中央也無法督促。劉家承說,希望障礙者社區居住、自立生活不要淪為口號,障權法增加條文或專章,請給予青年、穩定就業的重度障礙者,提供人力支持花費的補助,讓障礙者能夠順利融入社會。

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趙昌韋秘書說,希望院版草案能對於聽障人士、聾人、聽損者及所有聽力困難者,提升手語翻譯、同步聽打服務及建立各個層次的友善服務專區,才能更廣泛協助各年齡層的身障者權益。

「已經開了十五年的老爺車,要好好修法,不然是跑不動的!」鄭豐喜基金會身障權益行動總監黃俊男說,今天從桃園來台北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台灣可以讓身障者好好有尊嚴活著。黃俊男提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跟身障者權利非常相關的法令,黃俊男強調,障礙者自身參與非常重要「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做決定!只要有關我的事情,我都要來參與!」

「如果障礙者在外出時受阻,如何出外工作?」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牛暄文表示,法案修法未果,在今年大選之後必須重新來過。民間長期關注無障礙及合理調整議題,也看到大部分的騎樓、人行道的通路空間缺乏無障礙,使得輪椅使用者外出時只能與汽、機車爭道,險象環生。

立委林月琴提到,針對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行為,應考慮明定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此外,有關個人助理制度有關服務內容、時數、預算、與使用者需求等要素,應再次開啟協商達成立法共識。另外,有關無障礙環境的條文,行政院也要再凝聚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共識。

立委范雲指出,《障權法》已17年未大幅度修正,尤其我國在2017年簽訂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早該全盤檢視障權法,提出符合國際公約的新版本。范雲強調,臺灣目前有超過120萬名身障者及500萬名身障者家屬,然而,我們的政策決策過程,時常缺乏障礙者的參與。范雲表示,「障礙者應該要能自己做決定。」而障礙者的期望,便是能回歸社區、自立生活。范雲將參考陳俊翰律師遺志、障礙者團體意見,盡速提出全新修法版本。

立委郭昱晴說,障礙者參與決策是最重要的一點。當前如公共設施使用需照顧障礙者權益,人格權與教育、應考、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條文修正要與時俱進,任何地方都不應受歧視對待。希望在本次會期,能與行政院一起盡快有完善的版本來修法。

立委洪申翰強調,障權法修法只是俊翰律師遺志的一個部分,賴清德副總統曾在俊翰律師告別式提到,民進黨團隊會一一落實俊翰的理想跟抱負。立委洪申翰說,目前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已經完成,呼籲行政院,務必聆聽民間訴求、納入草案、修法已經刻不容緩,不要再讓百萬名障礙者及照顧者苦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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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默許虐待,就是罪行! 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的特教幼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2:38

文/陳培瑜委員辦公室、人本教育基金會

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設置了學前特教班,上學期招聘代理幼教師沒有合格人員應聘,到三招時聘請無證照、無特教專業的林師後,家長發現學童時常有傷口及瘀青,且開始有拒學、情緒不穩定現象。

家長進一步了解後,發現林師會只因為學習未達標準、吃飯慢等狀況,就對幼童施暴、體罰,但即便特教幼童多人遭受多起暴力對待,宜蘭縣教育處的調查報告中,竟認定「非屬情節重大」。

林師暴行及不當對待情形

一、林師強迫餵飯致傷,還綑綁、體罰A

用餐時,照顧A生的林助理員暫離,A生因不熟悉林師餵飯,吃得較慢,林師未等林助理員回來協助,就粗暴地將A生嘴巴撐開強餵,造成A生臉部、頸部、胸部均有挫傷。林助理員回到教室後,試圖勸阻林師,但林師反而變本加厲,用束帶將A生雙手綁在椅子上繼續強餵,使原本沒有言語能力的A生,被嚇到邊哭,邊尖叫,邊叫爸爸。

強餵飯後,林師因不滿A生被嚇到吐出食物,又罰A生把腳撐在椅子上,雙手撐地做棒式。林助理員再勸阻,反而被林師趕開,林師並辯稱是「上肢運動訓練」。林助理員急電A生家長,家長15分鐘後趕到學校,發現該班鎖門、拉起窗簾,A生家長只好拍門,林師開門後,家長看到A生還在被體罰,一般成人做棒式1~2分鐘就會開始痠痛,何況A生還被要求腳要放在椅子上,就這樣被罰超過15分鐘,遠超過一般幼兒有能力負荷的程度。

面對家長質問,林師還指責家長說:「我是在教育你的小孩!」,並接著指責盡力保護A生的林助理員「越級陳報。」。

二、林師多次對B生體罰、施暴

另一名有智能障礙的B生,也常被林師體罰。比如說用拉筋的疼痛,來要求B生學習從1數到50,B生被林師拉得邊痛邊哭邊數數。更有一次,B生在練習摺衣板教具,B生只是沒辦法在時間內完成,林師就用力扭他的手操作教具,之後還把B生大力拉起後撞倒在地,踢、踹、打B生,後又用拉筋處罰。

三、不遵照職能治療師的指示,用體能訓練當體罰藉口

先前的幼教師一直都遵照職能治療師的指示協助特教幼童。但林師上任後,時常把相關職能治療當成體罰幼童的藉口,或故意讓幼童承受遠超過建議的過量運動。比如拉筋原本是協助腦性麻痺的孩子平衡肌肉張力,不會對其他障別的孩子進行。但林師就會用來讓孩子痛,處罰幼童學習較慢、吃飯較慢等情形。
林師不僅用職能治療當藉口來體罰,還有過量問題。職能治療師建議A生跑跑步機20分鐘,坡度5-6,但林師要求A生跑30分鐘,坡度9,A生痛苦到邊跑邊哭泣,林助理員也曾勸阻,但林師也不為所動,這種情形不只一次,對幼童很危險,最嚴重可能造成橫紋肌溶解。

四、其他幼童也受害:

  1. 班上有腦性麻痺無法言語、行動的學童,在林師開始帶班後,身上時常出現傷口或瘀青。
  2. 其中一位有表達能力的學童表示林師會彈他額頭。
  3. 有其他學童被林師踢踹。
  4. 用不讓學童午睡作為處罰手段。
  5. 在冷氣房要學童把上衣脫掉,用讓學童很冷「來輔助練習穿衣服」,學童因身心障礙沒辦法難以穿上,一直冷著又害怕,讓學童被嚇到尿褲子。
  6. 以坳折學童的手(影片中也有看到),作為處罰或教學的方式。

宜蘭縣政府調查、處理違失

一、調查掛一漏萬,貪圖方便
林師利用學前特教班許多學童無表達能力,進行體罰、虐待或身心暴力行徑,但調查時竟然沒有把上述其他學童受害情形納入調查範圍,也沒有將這些情形詢問其他學童家長或助理員,更沒有邀請該班唯一一位能夠口語表達的孩子接受訪談,顯然只對有影片的事件才進行調查認定。

二、體罰、虐待多位特教學童竟「非屬情節重大」
林師對多位特教學童多次施暴,顯示林師幼教能力低落,且嚴重違背教師倫理。只因為特教幼童學習較慢就推倒踢踹施暴,也是社會通念不能容忍的行為。這些都直指林師不適合擔任教保人員。但是在這個事件中,宜蘭縣教育處的調查卻認定林師的行為「非屬情節重大」,將給予較輕的罰鍰,也不會解聘,更不會使其終身不得任教。
A生在被施暴、體罰後,診斷證明紀載「頭部、臉部挫傷、胸部擦傷」,兒心科醫師也診斷有「急性壓力反應」,後續更造成A生害怕米飯,開始出現攻擊行為等嚴重後果。就連A生家長都因此被診斷有「急性壓力反應、適應性失眠症。」幼童與他的家庭遭受這麼大的痛苦,難道不夠嚴重嗎?

中央法規上的問題

一、沒有明確、具體、可依循的教師專業倫理標準
教育部對於幼教及其他教育人員,目前未有具體完整的專業倫理指引。不適任教育人員制度,是要認定不適任,而不是認定犯罪,不能只有最為惡劣的行為才被認為情節重大,而是要使專業倫理的底線明確指出,一但有哪些行為,代表此人不適合教育工作,才能夠藉此真正劃出教師行為的界線。

二、受害者及家長仍然沒有當事人地位
家長發現調查報告的問題時,目前沒有程序來主張調查不完備,也無法主張嚴重程度判斷錯誤。反倒是作為加害人的林師,有正式管道申訴、行政訴訟。讓受害者沒辦法透過程序反對處理結果,這個制度設計讓包庇老師,或者從輕發落的這種想法很方便實現;也常常造成受害者更多痛苦及委屈;更讓不適任處理制度難以汰除不適任人員。

我們嚴正要求宜蘭縣教育處:

  1. 對本案重啟調查,就家長所提到班上的所有情形,訪談其他家長及助理員,釐清漏未調查的林師其他行為。
  2. 林師教學能力低落,對多位幼童恣意施暴,應認為情節重大,未來也不應再讓林師擔任教育人員。
  3. 教育處應為學前特教班找到合格師資。
  4. 應追究該校監督管理不周,以及不阻止教師鎖門、拉窗簾等創造封閉危險環境的行為。

教育部也應當:

  1. 建立教育人員專業倫理相關規範,並使其成為教育人員不適任機制的具體判斷基準。
  2. 修法使受害者在程序中具當事人地位,使受害者及家長能夠獲得資料、對事實認定或結果不服,以及有提起再救濟的權利。
  3. 提出具體政策,要求特教或需要特別照顧之班級,不能因為三招就進用不具專業能力的人員。並規定遇到缺乏人才時,主管機關要盡力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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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終結性騷擾,政府/企業準備好了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1 - 12:36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三成三性騷擾受害者遭職場公司不當對待
終結性騷擾,政府 / 企業準備好了嗎?

去年在MeToo浪潮與社會輿論的關注下,立法院火速於112年7月底三讀通過性平三法修正,並將在今年3月8日正式全面施行。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於38婦女節前夕,提出對政府、雇主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法令措施的提醒,亦分享112年7月起承接臺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的相關數據,並發表基金會針對雇主/企業研發的「性別友善職場計畫」,希望與各界共同終結性騷擾,營造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性平三法修正3/8全面施行,雇主/場所主人防治責任要做到!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律師表示,去年各界MeToo事件促使政府全面修正性平三法,其中《性別平等工作法》大幅修正,然企業與民眾對於執行職務定義、雇主責任與義務、加害人究責、被害人協助等相關子法、配套措施及資源建置,與性騷擾防治法之適用競合等議題,仍有部分疑問,期待政府訂定清楚的指引。王如玄指出,去年多起案件為雇主不處理、處理不當,或行為人就是雇主的職場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因此《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特別強化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責任,並依據僱用人數規模大小有相對應的要求裁罰。

性工法新修正的雇主責任,包括應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定期辦理防治性騷擾教育訓練、明訂性騷擾事件之申訴處理與調查時應注意的事項,並詳訂知悉性騷擾案件應採取立即有效補救措施,特別是若被害人及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但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的話,則採雙雇主責任,也就是除被害人雇主以外,行為人雇主亦應同負其責,皆須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另一方面,王如玄特別提醒可能也身兼「場所主⼈」的企業主,不要忘記《性騷擾防治法》另有防治責任的相關規定,包括應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場所採取預防措施,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且定期辦理或⿎勵所屬⼈員參防治性騷擾訓練,並在知悉事件發生時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檢討所屬場所安全、協助被害人申訴、保全證據、安全隱私維護,必要時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等)。

政府應提供企業輔導與被害人協助機制

王如玄也表示,性工法雖明定執行職務定義與適用範圍,但實務上仍與《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有競合之處,為避免性平三法適用判斷上之疑義,影響事件後續處理與被害人權益,政府相關單位應定期進行跨部會的實務案例與法律適用討論,且將研討結論公告周知。勞動主管機關亦應提供各縣市被害人諮詢扶助資源與窗口,以利企業與民眾洽詢。

三成三的性騷擾受害者曾遭任職公司的不當對待

現代婦女基金會112年7月起承接臺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 112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共接獲235通諮詢電話(諮詢者女性85%,男性15%),有34%案件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且有33%來電者表述遭所屬公司不當處理性騷擾事件,如告知主管遭性騷擾後,主管試圖勸和、或忽視且無任何因應,甚有影響被害人工作權益之案件,使被害人們原期望能獲得主管協助,卻感到遭公司背叛。

吳姿瑩執行秘書表示,去年MeToo浪潮下各行業防治意識提升,紛紛來電洽詢教育訓練,去年6至12月性騷擾防治講座邀約量較1至5月增加2.92倍,企業除欲了解基本法律權義外,亦表達希望使員工、主管皆能明白性騷擾態樣,學習職場互動界線、避免造成性騷擾的風險。更有多家企業表達不清楚該如何因應性騷擾事件、主管及受理人員的職責為何,擔心處理不佳而造成被害人創傷,甚影響職場人際關係、公司營運等。

We Can Help性別友善職場計畫  三大專業協助

現代婦女基金會立基於多年個案服務及職場性騷擾防治講座經驗,深刻了解企業推動職場性騷擾防治機制的困擾,特推出「性別友善職場計畫」,至今已受邀至數百家企業、機關單位進行教育訓練,並參與事件調查。今年基金會更針對性平三法修正後之規範及雇主/企業的需求,擴大提供三大專業協助:

一、顧問服務:提供教戰手冊及相關檢核表,協助檢視職場環境與優化防治措施、建置調查流程及注意事項、針對事件進行案件程序及糾正補救措施等諮詢服務。

二、教育訓練:因應企業/機關單位需求與期待,打造客製化職場性騷擾防治講座/工作坊,幫助企業提升性別友善職場意識。

三、調查協助:媒合本會具備性平知能專家擔任調查委員,協助職場性騷擾事件之調查。

為協助政府及企業雇主落實性騷擾防治工作,基金會另製作「雇主/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懶人包及公開揭示海報,放置於本會官網授權各界下載運用,盼與各界共同終結性騷擾,營造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別友善職場計畫 詳情請見
  • 「雇主/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懶人包及公開揭示海報下載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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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阿古與信奇爭執結婚登記日敗訴一案,伴盟難以苟同法院決定,然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再上訴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February 29 - 20:10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針對阿古與信奇爭執結婚登記日敗訴一案,伴盟難以苟同法院決定,然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再上訴。

台灣2019年同婚通過後,戶政機關礙於內政部發布的違法函釋,無法受理部分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登記,為此伴盟協助多對當事人進行司法訴訟,其中信奇與阿古是首對成功登記結婚的當事人;然而針對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下稱:戶所)卻將其結婚日期登載為判決確定日(2021年6月8日),而非兩人當初至戶所要求辦理結婚登記的日期(2019年10月1日),兩人認為既然當初是戶所違法拒絕兩人結婚登記,就應該要將結婚登記日回推至兩人要求結婚登記的那一天,怎可因為政府錯誤決定,就讓自己的結婚日期被偷走616天?

不過很遺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以極度形式主義的方式認為:結婚登記日僅限於「戶政機關實際登記日」,因此,即使戶政機關違法拒絕人民結婚申請而未為登記,人民至多僅能請求戶政機關賠償,卻無權要求戶政機關更正結婚日期。

協助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伴盟律師團認為,法院已經認定戶政機關拒絕阿古、信奇結婚登記乃屬違法,但卻又認為即使戶政機關違法在先,仍無更正結婚登記日期之義務,形同戶政人員可以透過違法不為登記之方式,延宕人民結婚成立日期,嚴重侵害人民結婚權利。

法院雖然稱溯及登記會影響法秩序安定性,但本案阿古、信奇於2019年10月1日申請結婚登記為既定事實,阿古、信奇只是要求戶政機關依照事實做出正確登記,與溯及無關。事實上,以行政實務而言,無論是戶政機關或地政機關如辦理登記作業存在錯誤或脫漏,本都可依人民聲請或職權主動更正登記,此為行政常態;則在戶政機關違法拒絕人民結婚登記申請,而經法院裁判命須登記之情況下,戶政機關當然是要回歸到違法拒絕之時點為補正登記,才是正確和有效的救濟方式。

事實上,於其他跨國同婚案件中,法院或戶政機關都有肯認「應以最早申請結婚登記日」為結婚日之前例,伴盟對於本件法院竟有不同於其他法院認定的作法感到遺憾

阿古、信奇從108年10月申請結婚登記迄今,已4年多,漫長之訴願、訴訟程序已讓阿古、信奇相當疲倦,故在與伴盟律師討論後,決定不提起上訴。伴盟律師尊重案件當事人決定,但因本案經媒體報導,故仍必須回應指出:本案判決與其他跨國同婚案件登記前例大相逕庭,且恐因過於偏重形式主義,以致忽視個案中司法所應發揮之實質權利救濟功能,伴盟律師認為該判決對人民結婚自由之基本權保障而言,實非妥適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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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權公約過不了 警察暴力何時消?對屏東縣警局疑似毆打嫌犯致死事件之行動聲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February 29 - 20:08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人權公約過不了 警察暴力何時消?
民間團體對屏東縣警局員警疑似毆打嫌犯致死事件之行動聲明

據報載(參考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的詹姓員警,涉嫌以警棍壓制、捅擊50歲蔡姓機車竊嫌腹部,且在場之3名員警「剛好」全未開啟密錄器。事後,員警將蔡姓嫌犯帶回派出所,並於準備製作筆錄時發現蔡姓嫌犯倒地不起;送醫後,仍因胰臟破裂傷重不治。屏東縣警局長對此案表示痛心,涉案的詹姓員警雖否認有執法過當,但仍於24日遭屏東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聲押獲准。

近期,警察濫用暴力的事件層出不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共生青年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等9團體已於本月23日就員警集體刑求逼供一案,嚴正聲明應盡速建立防範酷刑機制、徹底檢討警察績效制度(參本會聯合聲明)。

沒想到,隔日新聞又揭露上開疑似警察執法過當致死的事件。我們對此嚴正譴責,並再次重申以下4大訴求:

一、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儘速介入調查,釐清事件經過及原因,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二、行政院長應儘速將《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國會三黨應支持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並就本法提出修法草案。

四、警政署應依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徹底檢討警察績效制度。

我們呼籲,政府及社會大眾應正視刑求、酷刑等公權力濫用問題仍存在於現今台灣社會之中,且持續不斷發生。

有鑑於近期員警執法亂象頻傳、人民遭公權力侵害事件頻出,本會將於3月13日上午11:30~12:30舉辦記者會與繞行行動。記者會當日除回顧過往幾件國家暴力事件外,也將邀請各黨團出席支持本會期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並簽署意向書,並於記者會結束後,邀請團體及民眾共同繞行立法院,以表達我們的訴求。

記者會時間:3月13日(三)11:30

記者會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1號(群賢樓前)

行動團體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台灣共生青年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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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捐款徵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February 29 - 14:01

圖片來源:Chris Smith

【一月工作報告】
2024.01.16 美麗華球場公司濫訴挑戰勞動三權?工會盼三審判資方賠違約金
2024.01.04 蘇建和等三人控冤案補償金遭不當苛扣 憲法法庭不受理釋憲案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454集|原民青年參選山原立委 「當選需要奇蹟」為何還要選?
第453集|沒錢沒明星怎麼選舉?小歐盟如何異軍突起!
第452集|《城中一座島》 真、假民主的決戰場
第451集|關心礦工僅是總統大選的意外插曲?老礦工如何找回失去的正義
第450集|民主自由不是憑空而降 謝三泰與台灣的「街頭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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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4年1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770,527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27,088元(郵撥帳戶 86,010元、郵局 41,078 元)
藍新:42,729 元
零用現金:4,903元

2024年1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賢 657、楊O羽 50、黃O智 1,000、黃O茹 300 、鄭O裕 200 、潘O君 3,000、陳O秀 600、公庫之友 3,000、鍾O華 10,000、管O祥 20,000、公庫之友 2,937

定期定額捐款:Lin Yizhu 60、公庫之友 1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3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300、公庫之友5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古O薰 300、江O凡 300、何O 300、何O幸 500、何O輝 510、吳O如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勝 500、吳O輝 100、吳O嶸 150、呂O廷 300、呂O沅 500、呂O瑩 15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婷 300、杜O瑜 1000、阮O慧 500、阮O慧 500、周O彥 100、林O伊 300、林O伊 500、林O葦 200、林O儀 200、林O儀 600、林O穎 300、阿猴 300、姜O如 300、施O君 300、柯O庸 500、洪O育,吳O蓓 200、唐O哲 1000、徐O榮 500、翁O思 300、翁O德 300、高O想 200、高O誠 1000、張O芬 300、張O晴 1000、許O芳 200、許O綾 100、郭O安 500、郭O竹 200、郭O佳 3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郭O薇 300、陳O山 300、陳O合 500、陳O彣 300、陳O杏 300、陳O村 300、陳O村 300、陳O庭 500、陳O筑 300、陳O萍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彭O恩 300、曾O桓 300、曾O傑 300、曾O婷 100、曾O婷 200、曾O琳 500、曾O瑋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傑 300、黃O揚 700、黃O斌 300、黃O菁 300、黃O超 300、黃O新 500、黃O達 200、黃O綺 500、楊O羽 881、楊O君 500、楊O範 200、葉O華 1000、廖O瑜 500、管O祥 2000、趙O雯 1000、劉O中 200、劉O怡 1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德 10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鄭O柔 500、鄭O從 300、鄭O憶 500、鄭O翰 300、蕭O芳 300、蕭O寬 500、簡O志 300、藍O雅 10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魏O陽 1000、羅O如 450、羅O翔 300、譚O瑛 300、蘇O佳 300、蘇O禎 5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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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綠能公民參與 農村永續發展 大武山下屏東縣第一個公民電廠綠電合作社成立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February 29 - 11:22

發稿日期:113年02月27日

  屏東縣內埔鄉東片村,長期推動生態農業,促進社區成為東片寶石村生態博物館,在日照條件極佳的場域,對於太陽能發展有信心。自2022年底,藉由荒野保護協會「公民電廠輔導與陪伴計畫」,經過一年的社區共識與討論後,於2024年01月20日由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基金會,以及農業部農糧署、農村水保署、屏東縣綠能推動辦公室、地方議員與會代表共同見證下,成立屏東縣第一座公民電廠合作社「屏東縣大武山公民綠能科技生產合作社」。

  東片村村長也是剛當選合作社理事主席的黃日禓表示,東片村積極投入在地農業發展,長期推動土壤固碳的生態農業,去年成立東片寶石村生態博物館,希望讓社區農業的產銷及生態永續有更多結合的可能。而綠能也是低碳社區指標,不只是國家政策,更是全球共同發展目標,感謝公部門合作單位對東片社區的支持,更感謝有荒野保護協會長期的輔導,讓東片有機會成立公民電廠合作社,未來合作社將以屋頂太陽能及結合農業設施的發電為主,促進社區綠能經濟發展,更要協助在地農業經營,讓綠能和農業生產可以相輔相成,共生、共榮、共好。

  荒野保護協會氣候變遷專案主持人劉峻儒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長期關心氣候變遷、推動低碳永續能源,由社區民眾自主參與綠能發電、集體出資、建立公益回饋機制的「公民電廠」雖然已經推動多年,但對很多社區而言仍然很陌生,甚至有意願推動卻不得其門而入。2022年和東片社區經過公民電廠的推廣活動結緣之後,感受到社區凝聚力強、民眾對社區事務的參與度及綠能的接受度也都很高,因此透過公益勸募的資源,開始投入公民電廠的輔導。一般社區民眾對光電常有一些誤解,甚至錯誤的負面資訊,因此光消弭大家對太陽能的誤解就花了不少時間,整個輔導過程從認識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的組織型態,到公民電廠場域參訪後,讓大家對公民電廠開始有信心,經過10幾次的共識討論、財務分析、組織章程、社區說明會及籌備會議,以及主婦聯盟基金會高雄辦公室陳主任共同協助,才能促成今天合作社的成立。

  今天的創立大會除了籌備期間招募的40位社員之外,也有許多社區民眾現場填寫申請表,合計共有近50位社員加入,社股金超過百萬。在組織成立之後,後續將透過理監事會及社務會經營,在各地辦理認識公民電廠及綠能推廣活動,更希望在今年度完成二座太陽能發電案場的建置併網發電,成為南部地區農村社區公民參與綠能發電的新典範。

 

新聞聯絡人:
荒野保護協會 劉峻儒 0988-970015

【聲明】美籲台「承諾改善勞動法遵」 印尼漁工工會訪台爭取基本勞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February 28 - 21:21

文/全球勞工正義–國籍工權論壇(GLJ-ILRF)、台灣人權促進會

美國政府呼籲台灣「承諾改善勞動法遵」,印尼漁工工會訪問台灣,爭取將基本勞權納入台灣印尼備忘錄協商漁工議題

台北 – 史上第一次,台灣和印尼雙邊的印尼外籍漁工代表將於3月1日在台北與漁業署、勞動部和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會面,針對台灣印尼之間正在洽談的重大協議進行討論,該協議將影響數以千計外籍漁工的勞動標準。

印尼漁工工會和工人組織將提出其訴求,並希望外交部與其會面,針對台灣印尼目前正在洽談的合作備忘錄進行討論。這是台灣印尼兩國工會首次聯合起來,共同倡議希望外籍漁工能享有更高標準,但截至目前為止,漁工並未被邀請參加這些會影響其自身權利的討論。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強調:「政府怎麼能在沒有聽取漁工意見的情況下協商漁工勞權議題?協商過程不應秘密進行。我們期望台灣政府公開透明,而影響著每個台灣人餐桌上海鮮的備忘錄亦應如此」。

印尼工會訪問正值美國訪問期間,美國勞工部國際勞工事務局與勞動部於週一會面,呼籲台灣承諾「改善勞權法遵」。美國勞工部國際勞工事務局週二也與包含漁工工會在內的工會代表會面,「了解其經驗,並確保我們會向政策制定者反映勞權議題,讓工人能為己發聲」。

漁工相關活動如火如荼,剛好在台灣甫與印度簽署移工備忘錄之際。印尼漁工代表團的訴求包括備忘錄中納入基本勞動權利、Wi-Fi、公平薪資,以及雇主應對工人聘雇虐待情事負起責任。代表團也將於下週對印尼政府提出訴求。代表團也將於下週對印尼政府提出相同訴求,促進持續對話。

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FOSPI主席Achmad Mudzakir表示:「我們跨國聯合起來,共同提出訴求。我們團結一致,呼籲台灣遵循國際最佳做法,履行其承諾,支持所有工人的勞動權利,包括在國際協議中的權利」。

印尼運輸工人工會 (SAKTI) 秘書長 Syofyan 認為:「遷移為跨國性質,因此遷移相關的社會對話也理應如此。讓勞工直接與台灣和印尼政府對話非常重要。作為工會幹部,我們希望確保印尼漁工不管是在家鄉、工作地,一路到返鄉前都獲得保障」。

印尼工會代表團包括Serikat Pekerja Perikanan Indonesia (SPPI) / 印尼漁業工人工會、Serikat Buruh Migran Indonesia (SBMI) / 印尼移工工會、Serikat Awak Kapal Transportasi Indonesia (SAKTI) / 印尼運輸工人工會、Serikat Awak Kapal Perikanan Bersatu Sulawesi Utara (SAKTI Sulut) / 北蘇拉威西聯合漁業工人工會,以及Persatuan Pelaut Borneo (PBB) / 婆羅洲海員聯合工會。另外,代表在台印尼漁工的台灣工會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FOSPI) 也會加入。

盟友「Wi-Fi Now漁工勞動人權立即實現」倡議也會一同出席會面。該倡議集結印尼漁工及其工人組織,並於台灣和國際盟友合作,要求確保在海上能使用Wi-Fi,才能實現基本勞動權利,包括結社自由、安全的工作條件和終結強迫勞動。

台灣遠洋漁業每年出口漁獲產品,包括鮪魚和魷魚到主要市場,產值約18億美元。但有證據和報告顯示,台灣漁船上存在強迫勞動,美國政府更於2022年將台灣漁獲列入「有理由相信商品及來源國違反國際標準,由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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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J-ILRF是一非營利公益組織,致力於為全世界工人實現尊嚴和正義。GLJ-ILRF聚焦全球供應鏈,如商業捕撈,低工資部分,落實勞權並促進符合最佳實踐和國際勞工組織標準的尊嚴勞動條件。GLJ-ILRF投入研究、政策工作、倡議以及大眾和消費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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