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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氣候災難 青年備戰」 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 起訴記者會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七名青年偕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團,今(3)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召開「氣候災難 青年備戰」記者會,闡述身為年輕世代,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環境部修正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之訴求。七名青年認為,環境部所修正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應該以巴黎協定升溫情境下之碳預算為基礎資料,並落實世代正義;且環境部應依循此二指標修訂,才真正符合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的立法意旨。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指出,環境部這次訂定第三期減量目標,只訂定2030年的目標,而未訂定2026年至2030年的完整目標,不僅違反氣候法第10條規定,也和過去第一期(2016年至2020年)和第二期(2021年至2025年)所公布的內容不同。另外,如果政府以2030年減量26%到30%為目標,我國在2030年前就會用盡1.5度C和1.7度C的碳預算,也會在2035年左右就用盡2度C的碳預算,等於台灣將違反巴黎協定應盡的減量責任。雖然有人質疑,台灣碳排比起全球那麼少,有必要減量嗎?其實這個問題很多國家的法院都有處理過了,荷蘭最高法院就指出,「每個國家應該就自己排放的那部分負責」。如果每個國家都要主張自己排放比例不高所以不用努力減量,或許人類真的就會一起手牽手走向滅亡。
成功大學台文系學生吳冠陞指出,氣候變遷已非常真切地影響鄉村生活,無論是外婆家所在彰化芳苑漁村,每年颱風季面臨益加嚴峻的淹水災情;或是枯水期拉長,更頻繁承受限水、無水可用的煎熬。更讓他深感不公的是,鄉村其實過著簡單、環保的生活方式,卻因為地理位置較不利,資源較缺乏,反而承受更大的氣候風險。而年輕世代被迫去承擔前面幾代人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氣候危機,也有世代正義的問題。
來自彰化溪州的青年廖崇倫從事農業和補習班教職,與農民與青年學子往來最頻,對氣候變遷加諸脆弱群體的影響深有所感。他指出彰化溪州原本盛產南瓜、西瓜,但風土變異已導致昔日榮景不在;即使改種耐乾旱、喜歡高溫的作物,也難以抵禦新移入的病蟲害;而西部從農者無計可施之下,普遍以噴灑更強的農藥因應,卻是以犧牲自身、乃至於消費者的健康為代價。此外,高溫也壓縮了室外農作的勞動時間,並大幅提高了夏日工作中暑致死的危險。和年輕學生相處的經驗,讓他體會:祝福下一代美好的未來,是身為人非常自然的情感;而人應該正視「現在的選擇有機會阻止下一代承擔苦難」。為下一代和弱勢者設想,才是好國好民。
中興大學法律系應屆畢業生的陳徹,在正式起訴前已發布「我是法律系畢業生,暑假要做的事情,就是告國家」短片,在社群平台上引發廣泛討論。他認為人民能夠透過司法監督氣候政策,敦促政府更積極應對氣候變遷,正是民主國家相對於極權體制最可貴之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羅芳晨律師指出,本件由青年擔任原告提起訴訟,重要意義在於凸顯氣候法具有保護「年輕世代」的意旨。氣候法第1條、第5條明定「落實世代正義」、「跨世代衡平」為立法目的,可見訂定階段管制目標,目的就是要保障年輕世代的生存權、身體與健康權、居住權等權利。而鑒於巴黎協定升溫限制下的排碳額度是有限的,環境部所規劃的每期階段管制目標,就是在分配每段期間能使用多少排碳額度,以及要負擔多少減碳義務。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不足,就意味著排碳額度透支、減碳義務過低。延遲減碳的結果,將造成年輕世代的發展不成比例地受限,進而產生世代之間不平等的問題。
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聲援團體|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規劃協會、荒野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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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支持照顧國軍政策,反對國家將成本轉嫁企業和勞工
文/中華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對近期引發關注的「軍人搭機升等商務艙」議題,本會表達立場如下:
在台灣,軍人除了肩負保家衛國的使命外,每當國內發生重大災害或疫情,他們也總是第一時間投入救援與重建工作,始終堅守在最前線。對於賴總統提出提升軍人待遇與福利的政策,本會表示高度支持與肯定。
強化國軍照顧措施,除了仰賴政府預算的挹注,也可透過政策引導,鼓勵企業依自身能力提出具體可行的協助方式。對於配合政策、積極參與的企業,國家亦可考慮提供補助或稅負減免,作為實質獎勵與支持。
至於近期引發關注的「軍人搭機升等商務艙」議題,其涉及的營運層面與權益關係極為複雜,並非一句「有空位就自動升等」即可簡化處理。若未經審慎評估,貿然推行,恐將損及一般旅客、企業股東與航空從業人員的權益;同時,若僅針對特定產業或企業要求配合政策,亦將不利於企業的永續經營與市場公平競爭,實不宜輕率推動。
對於提升國軍待遇,方向正確且具正當性。然而,我們也呼籲政府,在推動相關配套措施時,應充分考量產業實況與經營挑戰,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前提下,提供合理協助與誘因,而非以行政手段要求企業配合,工會期盼政府莫要一意孤行,以避免造成不必要之對立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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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老舊核三重啟公投,屏東人不同意!
(屏東在地居民、產業代表、民意代表及社運團體一同站出來,於屏東縣議會舉辦記者會,高喊核三重啟公投,屏東人不同意。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台灣最後一座核電廠——核三,在供電40年後正式除役,台灣迎來核電歸零的歷史時刻。長年與核三為鄰的恆春鎮、滿州鄉、車城鄉、牡丹鄉,以及整個屏東縣,終於得以想像一個擺脫核電風險、迎向永續發展的新時代。
然而,國會在野黨卻強行提出核三重啟公投,要求屏東人繼續忍受威權時期興建的老舊核電廠。要以全國公投決定是否重啟這座地質風險極高的核三廠。若公投通過,屏東人將再次被迫活在核安風險下,屏東追求永續的願景也將被迫延宕。
今天屏東各行各業攜手站出來,在屏東縣議會前發表共同聲明(附件一),表達在地堅決反對核三重啟,拒絕以全國性公投決定屏東的未來,犧牲地方永續發展。與會的屏東在地居民、產業代表、民意代表及社運團體共同強調,核三廠延役不僅是高風險、高成本、缺乏科學與社會共識的錯誤決策,更是對屏東地方民意與生存權的漠視。呼籲屏東人拒絕全民公投霸凌地方,邀請屏東人加入〈我是屏東人,我反對核三重啟〉連署,更呼籲全台灣人在8月23日投下不同意票。
斷層核三40年靠保庇,別再豪賭恆春20年
深耕恆春教育現場40年的屏南區社區大學前校長江國樑表示,核三廠40年僥倖無事已要感謝諸神保庇,如今竟還要再賭20年。核三位於地震斷層帶上,重啟風險極高,卻遭立法院以全世界前所未見的粗暴修法方式,強行開啟重啟大門,根本是拿屏東人、台灣人的生命開玩笑。
江國樑直言,他指出,歐盟對核能列入綠電的四項條件,台灣一項都達不到,核廢料更無國際解方,身為教育工作者最擔心的是「聽一半、想一半、說一半、做一半」,提醒大家不要被擁核的話術矇騙。對於強加在恆春的核三重啟公投,他呼籲:「溫和、善良、有智慧的台灣人,你要不要生一點氣?」
技術未成熟,核能重啟無助台灣能源未來
曾發起萬年溪守護運動的屏東愛鄉協會創會理事長黃鼎倫強調,屏東長年在發展上被犧牲,能源政策不能再讓最弱勢的社區承擔最大的風險。他表示,在技術、制度與社會共識尚未具備之前,倉促推動高風險的核能重啟,無益於台灣公共能源討論的成熟。他呼籲社會大眾積極參與政策討論、監督政府與業者,從社區層級實踐起,務實推動更友善且公平的再生能源轉型,才能擺脫依賴壓迫與風險堆疊的能源體系。
核三安全紀錄惡劣,老牛拖車風險高
曾任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長的屏北區社區大學校長林雅文指出,核三服役40年本應依法除役,如今立法院在野黨忽視老舊核電廠的核安風險、核廢料存放問題,透過不符程序正當性的修法、提出公投,硬要「讓老牛拖車」重啟核三,是極其不負責任且危險的作法。
他細數,歷年全台三起最嚴重核安「二級事件」,核三就佔了2件,另有14次一級事件,遠多於核一、核二廠。今年3月更再度發生火警,整個海灣籠罩在濃濃黑煙之中。他痛批,在設備老化、耐震不足、核廢無解、戰爭風險升高的現實下,還要草率透過公投重啟核三,怎能不反對?
記取核災教訓,勿將風險留給下一代
永勝5號獨立書店創辦人翁禎霞指出,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14年,當地仍有數萬人無法返家,事故現場仍持續在清理,顯示核災一旦發生,影響將跨越數個世代,提醒大眾正視全球重大核能事故留下的教訓。
翁禎霞表示,台灣核三廠與福島核電廠同樣位於海邊與地震帶,皆為40多年前所興建,有必要評估目前是否仍符合環境與地質條件。如今在野黨卻以短短33字的公投主文,在未提出具體的安全評估與風險說明之前,就要求全民表態是否同意重啟,這樣的程序與態度,身為一位母親她認為這是對未來世代極不負責任的事。
核災毀農漁,風評害一世
屏東縣九如鄉農會總幹事龔泰文(會務部專員林宗霖代理念稿)指出,屏東是典型農漁業大縣,從事農漁及相關產業人口占全縣近4成,核災一旦發生,首當其衝的就是農漁產業與居民生計。他以福島核災為例,311過後14年,即便當地農漁民努力復耕,仍難擺脫市場排斥的「風評被害」,長期承受經濟與社會的雙重壓力。屏東與福島同樣仰賴農漁業發展,農漁產品不僅內銷,更外銷國際,若核三發生核災,無論是否污染,多年辛苦建立的農、漁業聲譽將瞬間瓦解。他呼籲,能源政策不能只看發電成本,核三重啟只會讓屏東人承擔不該承擔的風險,地方沒有理由接受。
屏東青年:反對空間不正義,拒絕風險外包
由屏東在地青年組成的好屏青年協會,由理事長林亮吟與理事丁映瑄一同發聲,表達屏東青年的立場。理事長林亮吟強調,核三廠從興建到運轉40年,把高風險設施設在被邊緣化的地區,再以就業、建設等補償機制換取地方的不得不接受,形同「福利殖民」。這次國會在野黨發起的核三重啟全國公投,不論在科學證據或經濟實務上都沒有必要,只會將恆春半島、屏東人的疑慮與願景,化約成不成比例的選票數字,這不是民主,也不是公民參與,只是一貫的重北輕南。
理事丁映瑄直言,「我們覺得核能最好、所以邊陲就該接受核電廠」的治理邏輯,與永續發展無關,只是粗暴的風險外包,讓屏東未來卡在虛假的二選一之中。即便能源轉型困難、綠能治理仍有瑕疵,也不會合理化核電延續的不正義能源體制,更不能以社會福利強迫弱勢社區買單。
屏東要綠色經濟,核三不應是選項
長年參與屏東社區營造、終身學習與屏東地方學的屏東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兼任副教授李錦旭指出,屏東歷任縣府團隊多年來致力發展「綠色經濟」,以低碳、永續、生態共融為施政願景。他回顧過去策展「屏東百年產業變遷展」的經驗,強調真正的綠色經濟,是以減少環境風險、物質循環使用、保障社會平等為目標,核電根本不該是選項。
李錦旭強調,核三廠高風險、核廢料無解,與屏東追求永續、宜居生活的目標背道而馳,延役只會危及地方生態與子孫未來,應由全民共同參與推動更安全、公平、在地共創的能源轉型。
核安不能公投,拒絕重啟霸凌屏東
屏東縣議員洪明江以兵役延役比喻核三廠重啟,形容核三廠服役40年,好不容易退場,如今卻被迫「再賭20年」。他認為,恆春人40年生存在核三的恐怖、恐懼之下,好不容易現在可以脫離,卻有人說「你不行」,讓全台灣決定屏東人、恆春人的命運,是非常荒謬的事。他表示,福島縣的農漁業在福島核災後,至今仍承受「風評被害」,以台灣的國土尺度,一旦發生核災,不僅是滅縣、更可能滅國。他呼籲屏東縣政府要有所行動,屏東人才有機會了解核三重啟的風險跟問題,更讓全台灣社會聽到屏東人的聲音。
核三重啟是科學問題,不應政治解決
屏東縣議員李世斌表示,公投要求核三重啟,完全違背屏東追求非核家園、多年推動能源轉型的努力方向。他提問,如果以科學理性的角度,為何公投不包含核一、核二廠的重啟?就是因為提案的民眾黨只想用政治解決問題,卻不以科學角度分析、理解核三是否有條件重啟。
他認為,回饋金不是支持核三重啟的藉口,而是屏東人應得的補償,而除役後,在地每年依然能領到與穩定運轉時期的三年平均回饋金,直到2050年;核廢料乾式貯存只要沒遷走,回饋金就會一直發,可能幾十年,不用擔心。呼籲屏東人站出來在核三重啟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老舊又危險核電在屏東重啟,全國性的民意霸凌壓迫屏東。
公投決核安,粗暴不負責
屏東縣議員梁育慈指出,能源轉型壓力確實存在,但以全國公投決定屏東的命運,是非常粗暴、不負責任的作法。她強調,核能議題高度專業、風險極大,社會需要充分對話,而非在資訊不足、共識未成之際,就被迫倉促投下公投票。
梁育慈表示,根據台電核二廠延役評估,單是安全改善、燃料汰換、機組維修就需投入至少400億元,核三若要重啟,成本同樣驚人,施工期更將長達數年,絕非「說重啟就重啟」。核三廠更位於恆春斷層帶,鄰近地區曾發生規模6.9強震,且沙岩地質恐放大震動效應,核三早已承擔超過40年的高風險,重啟只會將地方置於更大威脅之下,屏東人絕對不同意。
虛耗公投無助轉型,呼籲全民用票擋下政治操作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指出,核三廠在921地震之前興建,位處活斷層帶,過去40年能夠運轉無事,某種程度是靠「眾神保佑」。他回顧2001年差點釀成核災的「全黑事件」,提醒社會別忘記台灣曾經歷過的核安危機。李根政質疑,公投主文毫無合理性,因為沒人能確保核電廠安全無疑慮,在三哩島、車諾比與福島核災後,全球無任何核電廠能夠宣稱百分之百安全。他呼籲全國民眾,特別是屏東鄉親,務必在8月23日投下「不同意」票,擋下這場核三重啟公投,拒絕讓政客與政黨的政治盤算,綁架台灣能源轉型與世代未來。他強調,能源議題攸關全民安全與永續,必須經過嚴謹、透明、負責任的討論與審慎決策,絕不能倉促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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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鼓勵優秀師資投身服務 全教總籲檢討偏鄉久任獎金與介聘制度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自106年施行至今近8年,依據條例第21條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次發放。然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檢視現行制度發現,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均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為基準,忽略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整體貢獻,恐削弱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的意願,影響教育品質與師資穩定性。
制度限制與影響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教師需在同一偏遠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方可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亦要求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且表現優良者,方可領取久任獎金。離島地區教師依《離島建設條例》也有類似「同一學校6年」限制。這些規定未將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合併計算,全教總認為將導致:
1.教師因個人或職務需求在偏遠學校間調動,年資需重新計算,影響權益。
2.制度設計可能降低教師長期服務偏遠地區的動力,進而加劇偏遠學校師資短缺問題。
偏遠教育的重要性
教育是國家未來基石,憲法第159條保障受教育機會平等。偏遠地區教育資源匱乏,教師承擔重大使命,為每位孩子提供優質學習機會。穩定師資是提升偏遠地區教育品質的關鍵,現行制度卻可能阻礙這一目標。
全教總的呼籲
全教總敦促教育部正視偏遠地區教育需求與教師權益,立即檢討並推動修法:
- 合併年資計算: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學校的服務年資納入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充分肯定教師貢獻。
- 優化制度設計:建立更彈性的介聘與獎勵機制,鼓勵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提升師資穩定性與教學品質。
- 回應師資短缺:針對偏遠地區學校長期缺師問題,制定更具吸引力與支持性的政策,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
全教總強調,教師是偏遠地區教育的核心,制度應以支持與肯定為導向,讓每位辛勤耕耘的教師獲得應有尊重與保障,共同為偏遠地區孩子的未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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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新竹、花蓮縣府不要再漠視兒少安全 運動教練不適任制度也需立即建立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陳培瑜委員辦公室、張雅琳委員辦公室
兒少在運動訓練過程中,遭到身心暴力,性暴力的事件頻傳。
人本近期,又接到兩件申訴案。顯示不論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還是民間館場,目前教練不適任制度,仍有巨大法規漏洞,也有執行端的怠惰與混亂。
新竹縣黃毅鎮教練,連續在好幾間學校和民間運動館場都出問題,不被續聘。但沒有任何一間學校願意開會認定後通報不適任系統。一直到最後一間學校爆出教練性侵事件,才終身不得任用。即便性侵查證屬實,但對於先前的學校與館場,縣府卻遲不說明是否已進行普查,對於民間館場,更沒有積極通知被狼教練接觸過的兒少家長。
有被登錄不適任系統的就比較安全嗎?也不是!花蓮縣有民間館場,由被性平認定性侵,也被判刑的李建緯教練擔任總教練。花蓮縣政府不僅出借館場,讓他以教練身分參與縣長盃,還動輒用活動、新聞稿力挺狼教練。
今日的記者者會,是要指出新竹縣和花蓮縣政府對於兒少安全的怠惰與忽視。同時也指出制度缺失。我們要呼籲執行法規的地方政府,對於兒少受害的案件不要漠視,也要要求完善運動教練不適任,以及性平普查機制,確保孩子的安全和未來不再受到威脅。
一、新竹黃毅鎮教練性侵案,未進行確實普查及輔導
新竹縣黃毅鎮教練,在國小任職時,以手伸進學生內褲抓屁股,或用手指搓揉胸部、摸下體等行徑,至少對至少7位學生犯猥褻罪、權勢性騷擾罪,已由高等法院判決在案。
但是,黃教練先前在至少4-5校擔任過教練,曾接觸許多學生。黃教練不只在學校任職,也擔任過至少4所民間館場的教練,而且在新竹縣、新竹市都有任職。
面對這樣的案件中,任何人都會擔心,黃教練先前有沒有對其他孩子下手?
(一)新竹縣府拒絕告知被害者家長普查進度
依照性平法的規定,如果調查過程中,發現行為人在其他學校也有違反性平法的可能,就可以通知先前任職過的學校進行普查。本案的性平調查報告建議中,有明確建議啟動普查機制。
普查最常見的進行方式,就是由學校或縣市政府寄信給加害人曾接觸過的所有學生及家長,說明目前調查屬實的狀況,請家長協助詢問孩子,並簡要說明相關處理程序及協助。
本案的被害者家長,不只努力為自己的孩子討公道,也希望其他潛在受害的孩子,都可以獲得充分支持,所以非常積極與縣府承辦人員聯繫普查進行狀況。希望縣府讓他們知道普查情形。
普查進度,不涉及隱私或案情。只要縣府有完整督促各單位進行普查,就可以輕易說明。但家長從案發後一路追問到現在,善意的提醒與詢問,都被縣府拒絕、擱置或冷處理。這讓被害者家長很擔心,依法該進行的普查若沒有確實有效的完成,很有可能會讓受害的孩子持續自己承痛苦而無人幫助。
(二)就算進行了,校內普查都不夠確實
被害者所在學校以保密為由,普查信件只對女學生發放,不合理的排除男學生的受害可能性,以及也讓目睹的男學生無從檢舉。
此外,目前該校僅有10位女學生參與性平調查,比對黃教練任教後的比賽名單與出遊照片,接觸的女學生超過10位,許多潛在受害者恐怕還被排除在調查之外。
直到最近,才有疑似被害的學生家長,因為看到新聞,問了孩子,才發現自己的孩子也有被害經歷!這樣看到判決才驚覺有異的家長不只一位,可見普查的不確實!新竹縣府不僅沒有良好監督,也沒有掌握應該進行普查的範圍,還缺乏要用普查制度保護好孩子的責任感。
(三)對於目睹或相關的孩子,校方沒有啟動任何輔導機制,寒暑期也未銜接
在案發後,被害者家長就陸續建議校方,除社政體系對被害者提供的諮商資源外,對於目睹黃教練犯罪的其他孩子,學校也應提供輔導。
尤其黃教練性侵學生的行為,對目睹的孩子來說,都可能產生創傷,或帶來嚴重的不良示範。對目睹孩子進行輔導,不僅能夠確保孩子有機會表達創傷,讓後續協助可以進行。這也是一個重要的教育機會,來去除黃教練帶來的不良影響,也讓孩子瞭解,如何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界線,以及思考不怪罪被害者的重要性。
此外,雖然受害的孩子能接受到輔導資源,但學校的輔導,寒暑期就會暫停,目前沒有相關銜接機制。讓人不經想問,難道內在的創傷,也會放寒暑假嗎?
(四)對任職多館場的教練,仍缺乏普查機制
目前體育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普查的規定。像黃教練這樣任職多校、多館場的性侵案件,該怎麼處理,缺乏明文規定。
但是,這不代表新竹縣政府完全沒有依據可用。經詢問衛福部保護司,像這樣的校外案件,即便沒明確的普查機制,只要縣府有願意進行,依然可以依照兒少權法中,各單位應配合行政調查的規定,來要求運動館場配合調查。所以只要新竹縣府如果有意願進行,依然可以做到類似普查的效果。
(五)學校外聘教練不適任機制,仍然鬆散欠缺監督
就黃教練自己曾經表述,或被害人家長向球友打聽到,光是家長目前自力整理,就顯示黃教練在8-9年間,就至少任職過4-5所國中小、4個民間館場。被害人家長也打聽到,黃教練之所以會陸續換多所學校、館場,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先前的學校,黃教練有酗酒、曠職、體罰等情形。
但奇怪的是,對於這種明顯不適任的人員,先前沒有任何一所學校,將黃教練通報不適任資料庫,全部都以不續聘簡單處理。正是因為未通報不適任系統,才讓後面的學校繼續遭殃。一直到最後一所學校,性侵學生的事情經檢舉調查後,才列入不適任資料庫。
體育署一直以來,都說外聘教練,已經用聘約建立了不適任機制。但事實上,從本案就可以看出,這個做法完全行不通。本會先前已多次表明,目前除性平外,並沒有法定程序要求學校處理不適任外聘教練。讓學校「得」依聘約處理,而不是依法「應」處理的結果,就是大部分不適任教練只會被不續聘,不會登上不適任系統,本案就是明顯的證據。
二、花蓮性侵學生有前科的教練,用縣府場地開館場教學
(一)李建緯教練當初就是在花蓮的學校任職且犯罪
花蓮縣李建緯教練,在107年於學校任職時,趁接送學生之際,在車上撫摸學生胸部及下體,更有載到旅館指交性侵的情形。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以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猥褻判刑,學校端也將其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附件二)。
這些事情,花蓮縣政府都知情,但李建緯卻在民間俱樂部「羽之鷹羽球培訓中心(羽動洄瀾羽球館)」長期擔任總教練;該羽球俱樂部不只租用花蓮縣政府的場地,更是花蓮縣青年發展中心輔導補助的成功創業案例(附件四),並且傅崑萁委員的辦公室主任還和李建緯一同剪綵。縣府對於該團隊師資毫無任何查核,讓性侵犯持續在縣府的場地接觸兒少,甚至引以為傲!
(二)花蓮縣教育處、體健科剛被通知,就馬上讓狼教練在縣長盃帶隊
在113年4月,體育署清查後,李建緯被撤銷運動教練執照,並函文通知全國學校(附件三)。花蓮縣教育處,尤其是管理花蓮縣體育會的體健科,都有收到通知!
但才隔一個月,花蓮縣體育會主辦、花蓮縣縣府協辦指導的賽事:113年5月的花蓮縣長盃、114年花蓮縣『縣長盃』暨『全國運動會選拔』羽球錦標賽(附件五),李建緯仍然列為教練,由他當總教練的羽之鷹,還冠名在出賽選手的校名之前。今年五月,李教練又以俱樂部名義帶團參加日本香川青少年羽球賽得名,縣府還發新聞稿大力讚揚。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縣長盃這種由公部門出資的賽事,為什麼會讓一位已經喪失教練證的人帶隊?在花蓮縣的縣長盃帶隊比賽,連狼教練都不防,連教練資格都不需要嗎?
這名教練性侵學生遭解聘後,利用民間俱樂部繼續擔任教練、接觸兒少。在發發公文徹教練證後,還繼續歡迎狼教練參與縣府賽事,甚至,縣府還把他捧為「青年創業的典範」,荒謬至極!
我們嚴正要求:
一、新竹縣府要確切普查。並且:
◎對運動管場,也要以兒少保調查的方式進行。
◎跨新竹市的部分,主動通知並與新竹市府合作。
◎發出的通知內容應包含充分資訊,讓家長知道可以怎麼詢問孩子、若疑似被侵害時,要向誰求助、可以獲得哪些協助。
並且告知被害者家長:
◎黃教練任教過的學校、館場數量。
◎黃教練接觸過的兒少(包含暑期營隊、社團、課後班或民間館場)數量。
◎發出的通知內容。
二、新竹縣府應追究,學校未將黃教練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的責任。
三、花蓮縣府應終止向羽之鷹李建緯借出場地及相關合作,並公開提出調查報告,檢討為何利用公部門資源,與性侵學生的教練,在體育推廣上緊密合作?
四、花蓮縣府應追究教育處、體健科未能積極監督,導致民間館場可聘用狼教練,以及狼教練可參與縣長盃的責任。
五、體育署及未來的運動部,不論在校內及校外,不論是否為專任運動教練,不論運動項目是否為單項運動,皆應建立完善的不適任教練機制。
六、體育署及未來的運動部,應建立民間運動館場監督機制,為兒少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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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114年下期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
文/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
展覽詳情:
日期:2025年7月4日-12月25日
時間:週二至週六上午10點至下午5點
地點: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114.07.03)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80週年之際,2025下半年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將於7月4日正式開展。本展以多元藝術形式為媒介,重返歷史現場,講述被殖民與戰爭夾擊之下,那些沉默而堅韌的女性生命故事。
台灣在日治時期被納入日本「南進政策」的戰略部署,數以百計的台籍少女與婦女在戰時遭受誘騙甚至強迫,被送往東南亞各地成為慰安婦。這段歷史不只充滿傷痛,更呼喚著社會持續關注與反思。
本展以「藝術再現」為策展主軸,嘗試突破歷史資料的框架,透過戲劇、文學與繪畫三種媒介,重建、重述並再感受那些被壓抑、被遺忘的記憶與聲音。
三大主題展區,感受歷史的重量與人性的光芒:
戲劇再現:
展出同黨劇團於2022年演出的舞台劇《燃燒的蝴蝶》精選片段。該劇從台籍日本兵故事延伸至慰安婦議題,結合真人與偶戲的演出方式,呈現一種詩意與殘酷並存的舞台美學,令人動容。
文學再現:
展出三篇具代表性的台灣文學作品:江文瑜〈木瓜〉、陳千武〈獵女犯〉節選、李永平〈望鄉〉節選,透過文字的深描,喚起讀者對歷史記憶與個人情感的共鳴,展場中同時呈現原書版本,邀請觀者沉浸閱讀。
繪畫再現:
展出慰安婦倖存者宛女阿嬤的親手畫作。她用畫筆述說難以言說的過去,將痛苦與記憶轉化為色彩與圖像,這些作品不只是歷史證言,也是一種療癒與自我敘事的實踐。
互動回應區-屬於你的再創作:
展覽尾聲設有互動區「屬於你的再創作」,觀眾可透過書寫、繪畫等方式留下回應,讓每個人都能參與記憶的延續,成為共同見證歷史的一員。
誠摯邀請社會大眾參與本展,從歷史與藝術中,傾聽她們的故事,看見被遺忘的真實,也重新思考我們今日的性別與人權課題。
特別感謝以下單位無償授權相關作品:
陳千武〈獵女犯〉:陳千武文學協會
江文瑜〈木瓜〉:江文瑜老師
李永平〈望鄉〉:李永平版權代理人及麥田出版
同黨劇團《燃燒的蝴蝶〉:同黨劇團
這篇文章 【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114年下期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三週年 修法刻不容緩
(左起_暨南大學王珮玲特聘教授、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現代婦女基金會王如玄董事以及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盧映潔教授共同提出跟騷法修法處方,歡迎政府及朝野各界研討採納)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三年來,超過七成被害人得以擺脫跟騷夢魘,初步發揮法制保障功效。然而,近期接連發生台中男網友埋伏砍殺案、台中男求復合刺死前女友案、花蓮男教友入侵宿舍殺人案等數起令人痛心的跟騷傷亡案件,顯示現行制度在即時保護與有效介入上仍有重大缺口。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指出,現行跟騷法存在「性或性別要件認定困難」、「相關罰則輕微難阻累犯」、「保護令核發耗時且保護不足」及「加害人處遇門檻過高」等執法困境,並共同公布《民間版跟蹤騷擾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四大修法處方,呼籲政府盡速補強相關法律制度。
四大困境亟待突破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一般跟騷案件在警方介入後,多數能有效遏止跟騷行為,僅有不到1成的加害者會違反書面告誡或保護令,顯示警方介入發揮相當遏阻效果。然而,跟騷法實際執行上仍存在以下四大困境。
- 性或性別認定困難,民眾與執法單位無所適從:現行法規要求執法單位或被害人判斷、證明案發動機要與「性或性別」有關,實屬不合理,有些案件行為人不明,或是不知行為人騷擾意圖,根本難以釐清犯案動機。
- 書面告誡及跟騷刑罰輕微,難以遏阻累犯:目前違反書面告誡的罰則不足,跟蹤騷擾罪起訴率僅有31.5%,可能與案件蒐證不易,難以證明主觀犯意而不符合構成要件有關。此外,一般跟騷罪和違反保護令罪的一審法院判決主要為罰金或拘役,就算判刑也是一年以下,多可易科罰金;而針對嚴重的跟騷案件,警方建請羈押獲准率不到五成。顯示違反書面告誡、跟騷罪和違反保護令罪之處罰與代價,不足以遏止持續跟騷的累犯。
- 保護令核發耗時且保護不足:截自 114年4月司法院統計, 473件終結案件中有119件遭駁回,等於每4件就有1件遭法院駁回,而每件保護令核發耗時平均長達35天。跟騷法規定檢警因被害人有急迫危險時,得免經書面告誡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但目前仍需開庭審理無法逕裁,在在呈現即時保護的不足。此外,現行保護令多為消極性禁止款項,未針對被害人因跟騷受害而有損害回復、賠償、交付等規範,針對逐年攀升的數位跟蹤騷擾案件,亦欠缺對應款項,也顯現無法全面保障被害人權益。
- 加害人處遇門檻過高:現行規定治療性處遇計畫項目是以精神治療、戒癮治療等病理性治療為主,須進行審前鑑定,法院才能據此審酌核發該款保護令,但是鑑定費用高昂且需由聲請人付費,核發成本門檻過高且並不合理。實務觀察發現,許多持續跟騷行為人並非精神疾患或疾病引起,可能涉及情感和社會等不同因素,需透過認知教育、諮商輔導等改善其觀念與行為,然目前卻無相關款項,亦無助於預防行為人再犯。
性或性別有關要件認定困難 執法單位判斷不一
實務上有許多跟蹤騷擾案件,難以判斷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記者會中現聲說法的A先生表示,加害人曾對其性騷擾並被法院判決確定,不但持續恐嚇A先生與孩子安危,並多次出現在其工作場所,最後卻被地檢署認定與「性或性別」無關而不起訴處分。另一位遭百通無聲電話騷擾一個半月的B小姐,報案後警方確認來電者身份並去電勸誡,但之後仍持續接到不明來電騷擾時卻求助無門。
針對此要件所引發的爭議,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王珮玲教授從各國立法例、學術理論與實務、CEDAW公約與伊斯坦堡公約分析性別暴力的定義,說明「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是性別暴力範疇之一,僅為政府立法當時選擇性的權益保障。王珮玲強調跟蹤騷擾不成比例地對女性造成影響,無庸置疑就是一種性別暴力;但跟蹤騷擾定義應審酌跟騷行為態樣未必「與性或性別有關」,更不應侷限於行為人動機,而需考量跟蹤騷擾行為的過程和結果,避免行為人以「性或性別」之外的理由當作藉口,而無法及時遏止不當犯行。
中正大學法律系盧映潔教授進一步分析指出,「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除了在民事保護令裁定與刑事判決的闡述上產生差異的見解,在跟騷罪不同審級也有不同認定的判例。例如台南一名保險業務員尾隨盯睄女店員,一審判決以兩人素不相識且被害人原不知遭行為人跟騷,難認對其有性或性別有關之意圖,但二審卻逆轉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實務上亦曾發生被害人原獲發跟騷保護令,後因行為人持續騷擾欲聲請延長,卻遭法院以後續的跟騷行為不涉及性或性別而駁回聲請,顯示實務見解的認定不同。
處方一:增訂豁免條款,取代性或性別之構成要件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提出跟騷法民間版修正草案(見附件大綱),建議增訂「豁免條款」取代「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排除包括依法令執行職務、預防/偵查犯罪或維護社會國家安全等特定具公益性的情境,如媒體採訪、犯罪偵查等的適用。此舉除可更周全地保障遭到跟蹤騷擾的民眾,更能避免一線處理人員判斷與處理上的困難,減少警政、司法認定上的落差,亦使案件量不致暴增。此外,草案更建議應完整涵括濫用或冒用被害人資料、未經被害人同意所為的各項跟騷行為,且應新增概括條款以因應層出不窮的新興跟騷手法,並排除以詐取財物犯罪之情形。
處方二:提升書面告誡效力
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表示,為迅速提供被害人明確的保障,應明定警察機關於調查行為人跟騷犯罪嫌疑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並得因必要考量而延長一個月。另增修警察機關如認有必要,可同時令行為人接受4至8小時跟蹤騷擾防制課程,並訂定完成期限與罰則;對於無故不參加講習者,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期望透過課程,達到法治教育與預防再犯效果,也能作為被害人取得保護令前空窗期的保護措施,更快制約行為人的跟蹤行徑,避免演變成傷亡案件。
處方三:增列保護令種類及款項,即時積極減害
為達到即時保護的效果,民間版草案增訂了緊急保護令制度,賦予檢警不受書面告誡先行即可依職權聲請、法院可於四小時內不經審理核發緊急保護令之權限。該項增訂除視同已聲請一般保護令,並訂定其效力及違反之罪刑,以及時提供法律保障,迅速遏止高風險危害,完善被害人保護機制。
此外,為即時因應逐年攀升的數位跟騷行為,並補償與回復被害人所受之損害,廖書雯表示民間版修法草案特別增訂保護令款項,包括限制蒐集及散布被害人個資;命交付、移除或銷毀用於騷擾之物件或電磁紀錄;命交付回復、賠償或返還因跟騷行為破壞的財產,以及命支付被害人為防止跟騷所生費用,避免被害人持續遭受實體與網路跟騷或霸凌的傷害,並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另一方面,草案也擴大相對人處遇計畫範圍,增訂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等處遇項目,並明定中央和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相關權責,以期讓加害人處遇令能發揮實效。
處方四: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
113年底台中地方法院發生一起因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法院寄送繕本過程中曝光被害人住處,導致加害人埋伏且持刀砍殺被害人,逃逸後自殺死亡的案件。有鑑於跟騷案件危險特性,民間版草案修正定明保護令相關文書不得記載聲請人之住所、居所及其他聯絡資訊,且應由法院主動保密被害人個資,以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為更周全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及之隱私,避免被跟騷之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草案參採性騷擾防治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被害人隱私保護條款,定明執行職務或業務之人、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對等公示文書之被害人隱私保護權責義務,必要時警方可採取保護被害人之安全措施,並增訂媒體責任,同步規定相關罰則。
此外,王珮玲表示各縣巿政府機關在處理跟蹤騷擾案件時較缺乏跨網絡、跨專業資訊交流與協力合作機制,故草案也特別增修地方設立跨網絡合作機制或工作小組之相關條文,除讓各縣巿警察單位可與在地網絡串聯,王珮玲更呼籲主管機關警政署應促進和發展跨網絡合作機制,並建議衛福部應整合提供各縣巿性騷及跟騷被害人服務窗口及協助資源,以利民眾求助。
王如玄董事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間版修法草案提出「增訂豁免條款取代性或性別要件」、「提升書面告誡效力」、「增列保護令種類及款項」與「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四大修法處方,歡迎政府及朝野各界研討採納,儘速共同推動修法工程,有效遏止跟蹤騷擾行為,讓被害人重拾安全自在有尊嚴的生活。
附件:《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間版修正草案重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修法重點 第三條- 促進防治網絡合作
第五條
- 增訂豁免條款取代與性或性別之構成要件,並明定免除不法之規定
- 跟騷態樣之修正並增修概括條款
第二十五條
- 定明警方對有跟騷嫌疑行為人書面告誡核發期程,若認有必要,另可同時令行為人接受跟蹤騷擾防制課程,並訂定違反罰則。
第十四條
第十六條
- 增列緊急保護令程式、款項、效力及違反之罪刑
- 明定法院得不經審理逕行裁定緊急保護令,且視同已聲請第十五條第一項之保護令
- 增修數位跟騷保護令等即時減害、補償或補救之款項。
- 擴大加害人處遇計畫範圍,
第二十一條到第二十四條
- 保護令需保密聲請人之住所、居所及其他聯絡資訊
- 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並訂定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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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酷刑 刻不容緩 立即通過酷刑公約施行法 建立實質防範機制
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在今 (7/2) 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七個關注人權、司法改革與教育改革議題的民間團體,攜手台灣司法史上遭關押最長之死刑犯邱和順義務律師團,共同召開記者會響應626 「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呼籲政府正視台灣在防範酷刑方面的制度缺口。記者會上,與會者齊聲再次要求,政府與國會應立即推動並完成《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立法程序,並同步建立「國家防範酷刑機制」,作為制度性防治酷刑的核心基礎。
除了通過施行法,民間團體呼籲政府亦須全面落實公約所要求的各項義務,包括:禁止將個案遣返至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 (不遣返原則)、將酷刑行為入罪化、追究加害人責任,以及提供受害者必要的救濟與補償。同時,應在行政院層級設立「反酷刑小組」,統籌協調與督導相關部會與執行機關,以實踐全面終結酷刑的國際承諾,切莫在明年第四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再次貽笑大方。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作為主持人,回顧1987年6月26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正式生效,確立酷刑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允許的普世原則。鑑於酷刑是人類所能對另一個人類做出的最卑劣行為,今年626,聯合國特別強調系統性或大規模實施的酷刑構成了危害人類罪。與此同時,同時,聯合國專家聚焦「保護抗議活動中的人權」,對執法部門過度使用武力對付和平集會的抗議者,表示嚴重關切。然而,當我們將目光轉回臺灣,自2009年啟動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至今,儘管國際專家與在地社群一再疾呼,我們的行政與立法部門,卻始終未能做到確立台灣酷刑法治框架與防範措施。
酷刑取供造成台灣司法史上最長且尚未結束的羈押
邱和順義務律師團代表林俊宏律師開場說道,邱和順案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典型的刑求冤案。案件發生於威權尾聲,警方以刑求逼供、法院在明知缺乏直接證據下仍判處死刑,至今將近四十年未獲平反。即便監察院三度調查指出偵辦過程重大瑕疵,法院仍拒絕承認刑求事實,延續對邱和順的人身凌遲。此案凸顯國家暴力如何被制度掩蓋、司法如何縱容酷刑。只要冤獄未終結,台灣司法就難以與威權體制切割。我們義務律師團呼籲總統儘速行使特赦;特赦不只是為邱和順恢復自由,更是宣示國家不再容忍刑求,是真正踏出轉型正義的關鍵一步。
完善制度防範酷刑 速立酷刑罪與國家酷刑防範機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呼籲,政府應面對過去司法與行政錯誤,並保障酷刑受害者的補償與救濟。他提出三項訴求:第一,台灣應立即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落實不受酷刑此一極端重要的基本人權;第二,按公約定義修法訂定「酷刑罪」,補足現行刑法未涵蓋精神痛苦與教唆、默許行為的漏洞;第三,設置具實質效力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訪視所有由不同機關主管之自由受限場所,以預防和杜絕酷刑與不當對待持續發生。他強調唯有從制度改革著手,台灣才能迎來改革契機、真正實現對人性尊嚴的承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秘書長李明洳呼應黃主任,提到無論監所、警察改革、冤案救援領域,都遇到酷刑、不當對待議題,期待台灣法規政策跟上國際腳步。明年適逢台灣再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在過去國際審查委員會連續三次強烈建議台灣政府依國際人權法標準罪責化酷刑,且給予適當處罰,迄今仍未實現。酷刑罪如何與我國刑事司法體系接軌,有很多可能的設計,然而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獨立、具體的酷刑罪相應修法草案可開啟討論與審議,明年審查台灣政府是否又將交白卷?我們再次在這邊呼籲政府儘速落實結論性意見,通過施行法。
從死牢、冤錯案、校園再到移民收容機構 台灣需正視系統性酷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專員王昱翔表示,死刑本身在國際法上已越來越被認為是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處罰,死刑犯在死牢等待執行所形成的待死現象,也是如此。台灣目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有36位,從羈押至今已被關押長達平均22年半,邱和順更已邁入第37年。透過廢死聯盟自主發起的研究「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發現許多死刑犯長年飽受身心折磨、求死,也有人選擇自殺。這就是台灣收容所的待死現象與心理酷刑。他呼籲,朝野應合力拒絕酷刑,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並建立有效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指出,1986年金瑞珍銀樓搶案與邱和順案同樣發生於戒嚴時期,皆因警方酷刑逼供造成嚴重冤案。被害人蘇炳坤與郭中雄當年遭員警以灌水、鐵棍夾腿、鐵鎚敲打等手段刑求,郭中雄在極度痛苦下被迫「自白」,並供出同樣無辜的蘇炳坤,兩人隨即遭冤判入獄。雖最終獲改判無罪,卻已失去超過三十年人生,且刑求施暴者從未被追究。2025年1月,監察院發布第四份報告,再度重申本案係因刑求導致的冤錯,並呼籲政府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建立獨立且有效的防範與調查機制。平冤呼籲政府正視酷刑與冤案間的直接關聯,從制度改革下手,避免下一起悲劇再度發生。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從教育改革角度切入,提到儘管台灣早於2009年將《公政公約》國內法化,應禁止酷刑與不當對待,但學校中殘酷、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處罰仍層出不窮。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近兩成學生曾遭體罰,逾四成目睹體罰,並有大量言語與精神暴力案例。部分案例中,教師、教練對學生施以毆打、羞辱、性霸凌達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程度,卻因制度不全、多被輕忽處理。人本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制定《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賦予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與調查權限,建立責任追究與補償制度,終結校園酷刑。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賴彥蓉針砭台灣庇護制度長期缺位,且《移民法》許多過時不當規範,導致相關制度涉及違反《禁止酷刑公約》。根據《公約》第三條明定,不得將任何有遭酷刑風險者遣返,然實務上台權會曾接獲多次陳情,許多有風險異議人士曾在無審查程序下遭遣返。台灣過時收容制度亦是嚴重問題,不僅長期拘禁為預設程序,單獨戒護與無差別上銬也普遍存在,恐違反第十六條「禁止不人道待遇」。台權會呼籲政府立即立法、落實不遣返原則,改革收容機制,並強化移民官人權訓練,保障在台尋求庇護者免於再次受苦。
國際強行法不可迴避 台灣應補齊法律缺口、接軌國際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禁止酷刑在國際上屬強行法,各國皆有義務遵守;然,台灣至今尚未通過《禁止酷刑公約》並制定配套法律,導致制度缺口,讓受害者缺乏有效的救濟與懲罰機制,違背對人權的承諾。她呼籲政府應儘速通過施行法,將酷刑的定義、預防與救濟制度化,真正落實酷刑零容忍原則。同時,聯合國正推動《反人類罪公約》,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應主動參與並預作準備,包括預先立法、納入普遍管轄原則、建立補償機制,與國際接軌。她強調,這不僅是支持國際正義,也強化台灣人權法治保障。
通過禁止酷刑公約 並以人性尊嚴為核心建立防範機制
國家人權委員會高涌誠委員親自出席記者會,傾聽民間團體意見,並明確表達對民間提出各項訴求的全力支持。高委員指出,民間所提及死刑犯待死處境、冤案、校園體罰與各類收容機構中的酷刑與不當對待的情形,監察院過去皆曾展開調查,惟因我國法制尚缺乏有效追究酷刑責任的法源依據,致使難以追究行為人並提酷刑受害者應有的救濟與補償。
他強調,在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中,《禁止酷刑公約》是目前最迫切需賦予國內法效力者。2020年行政院研擬施行法草案期間,曾協商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擔任「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PM)之規劃與執行單位。委員會已就此啟動前期準備,並持續與各部會及民間團體合作,包括共赴甫結束之歐洲觀摩不同國家的實踐經驗。高委員強調,唯有以人性尊嚴為核心,建立具體、有效的制度性防範機制,台灣才能真正邁向零酷刑社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拒絕酷刑 刻不容緩 立即通過酷刑公約施行法 建立實質防範機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彰化喬友大火四週年 民間首創立碑紀念殉職消防員
文/公庫特約記者洪育增
昨(6/30)日上午由喬友大火殉職消防員陳志帆家屬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在彰化火車站前舉辦「永保平安紀念碑」揭碑儀式,這也是首座由民間推動的殉職消防員紀念碑。現場透過默哀、獻花等方式,讓民眾瞭解喬友大火案立碑的重要性。
6月30日是彰化喬友大火事件屆滿四週年的日子,四年前的這一天,彰化火車站附近的喬友大樓發生火災,當時同棟大樓作為防疫旅館的「百香果旅社」更有多名住客受困。該起大火歷時9個多小時,總計造成4死22傷,死亡人員包括3名防疫旅館住客,以及彰化縣消防局東區分隊隊員陳志帆。
當年陳志帆的家屬以及消促會等基層團體,隨即針對喬友大火案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公開事故真相、立碑紀念,以及推動消防員組工會等相關修法,逐步落實並保障基層消防員的勞動環境與條件。
如今時隔四年,在陳志帆家屬以及消促會推動下發起募資活動,終於在彰化火車站前完成立碑儀式。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表示:「立碑這件事不應該每次都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主要希望透過立碑行動,提醒消防相關部門的長官,記得跟著基層弟兄一起前進!」。
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圖右)
立碑選址彰化火車站前,民間盼眾人記住喬友大火案
喬友大樓在當年火災事故結束後被鑑定為危樓,彰化縣府也在2022年9月展開為期約一年的拆除工程。為了讓更多人記住喬友大火案,陳志帆家屬與消促會也積極推動立碑。陳裔筑提到,立碑選址在彰化火車站前,也就是原先作為噴水池使用的彰化市公所用地。如今將噴水池場域再利用並打造為「永保平安紀念碑」,希望能更生生不息地傳遞訊息讓更多人記得喬友大火案。
設計師李明雄將碑體設計融入象徵消防員救人精神的火焰圖象,以及護法印圖象,並將兩者組成火鳳凰標誌。他表示「火」不僅可以在人類生活中增加溫度,也可以讓人看清真相,希望透過此次立碑行動,讓更多人瞭解如何從更務實的角度改善消防員處境。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表示,目前消促會持續呼籲政府應將消防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才能進一步透過職安專業與基層參與的方式,終結消防員一次又一次殉職換改革的噩夢。
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也提到,喬友立碑案是RCA公益信託基金的第一批專案,傳統的紀念碑都是由官方或是富豪留名設立,但這次的永保平安紀念碑是由民間發起並由民間組織參與,期盼未來不再有相關災害事故,也能透過立碑行動為勞動者推動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設計師李明雄
回首過往四年:家屬積極奔走尋找真相
2021年6月底喬友大火發生消防員殉職事件,隨後陳志帆的家屬也在舉辦完告別式一週後,也就是同年7月23日,出席由彰化縣消防局舉辦的說明會。無奈當時說明會資料不齊全,且事發一個月,原應由中央內政部消防署主導的「災害事故調查會」,不僅未召開還兩度延期。尤其喬友大火案也是2019年《消防法》修法後首宗適用「調查權」的災害事故案件。修法後明確將消防員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以及調查權納入法規,因此喬友大火的調查狀況也備受矚目。
當時針對召開調查會的延期與調動,內政部消防署的說法是,長官指示為了讓家屬參與會議且配合接見家屬,因此更改會議日期並改為實體會議,此說法也在當時引來陳志帆家屬不滿,並痛批從未收到開會通知,還被內政部拿來當會議改期的擋箭牌,無疑是消費殉職消防員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喬友大火案事發隔(2022)年5月,內政部召開「彰化喬友大樓火災消防人員殉職事故原因調查報告說明」記者會。報告內容提到,喬友大樓隔間建材狀況不佳,且各樓層狀況不一,包括一樓新鑫馬電子遊戲場因疫情停業,其餘2樓到5樓、10樓到15樓未有業主入駐營業,至於百香果旅社則座落在6樓到9樓。
由於彰化縣府針對該棟大樓採取「先備查再排查」,尚未實際進行檢查,導致未能即時發現喬友大樓的公共安全隱憂。同時火災當下的救援應變策略、無線電使用等也有疑慮,導致發生殉職事件。當時災調會報告羅列十項改善方向,包括:強化建築管理、加強消防防火管理、精進消防人員救災訓練、辦理大樓防疫旅館火災跨機關示範推演或演練、提升大樓火災現場無線電通訊品質、建置消防人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之諮詢與診治制度、增加消防人力等。
同(2022)年7月,陳志帆家屬與消促會也向監察院提出訴求,要求監委針對彰化縣府相關疏失等進行調查。同年7月下旬,監察院也針對喬友大火案發布調查報告,該起調查報告指出火警致死三項原因包括:大樓防火區劃失效、彰化縣府未妥善跨機關落實建築管理與公安申報等機制,以及彰化縣府消防局救災時未落實安全管理機制。對此,監察院也針對彰化縣府提出糾正,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同時也要求行政院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必須針對全台類似喬友大樓的複合式大樓落實公安申報與檢查機制。
民間首創殉職消防員紀念碑,耗時四年、過程一波三折
喬友大火案發生後,陳志帆家屬以及消促會除了積極奔走尋找真相,更同步著手爭取立碑紀念,盼能讓更多人瞭解該起事件並關注消防員勞動狀況。由於彰化縣府態度消極,陳志帆家屬更曾在2022年6月突襲彰化縣長王惠美的公開活動,並在縣府外展開28小時靜坐活動,要求縣府針對立碑一事表態。
即便靜坐活動終於換來縣府開會承諾,然而後續會議並無共識,且縣府並未回應家屬與消促會提出的「火車站前廣場方案」,僅表示「東區方案」較佳,也就是立碑於陳志帆生前服務的彰化東區分隊即可。
由於雙方未能進一步溝通並達成共識,同(2022)年11月家屬與協會宣布,未來將透過民間募資的方式進行立碑工程,並與彰化市公所討論選址事宜。隔(2023)年6月,也就是喬友大火兩週年當天,家屬與消促會正式宣佈發起200萬立碑募資活動,並選址於彰化火車站前廣場。如今終於完成立碑儀式,彰化市長林世賢也表示,希望日後不會再發生相關事件,也希望陳志帆永遠留在世人心中。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工傷協會常務監事游其文也提到,立碑代表有人傷亡,因此事件再沉重都不應該忘記。
面對喬友大火案事發至今,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指出,該案也是彰化歷史上首宗消防員殉職案,同時也透過災害調查報告等內容可發現,過程中包含建築管理等疏失,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發生殉職案的環節。如今即便喬友大樓已被拆除,仍希望社會大眾不忘喬友大火案帶來的警示與教訓,並透過永保平安紀念碑讓更多人認識陳志帆以及公共安全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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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彰化喬友大火四週年 民間首創立碑紀念殉職消防員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25年5月捐款徵信-關於金曲獎紀念的那位原民歌手
文/管中祥
金曲獎頒獎典禮會紀念上年度離世的音樂工作者,今年在魏如萱的歌聲裡,音樂人向韓賢光、方大同、大S等人致敬。不過,其中一位歌者–Lawai Arik(拉外.阿利克),知道的人或許不多。
拉外・阿利克是來自台東長濱長光部落的阿美族人,熱愛創作與歌唱,他同時也是救贖方舟樂團的主唱。樂團成員來自花蓮、台東、台中、屏東,曲風多元。如同 Lawai 在生前在他的Threads上所說的:「搖滾跟嘻哈蹦在一起雖然我們不是第一個,但是我們會很不一樣,因為我們是族群融合。方舟承載著所有一切,不論膚色、種族、性別、性向,趕快上船吧,一起揚帆航行吧。」
Lawai Arik本來計畫在今年發行單曲,不過,去年12月25日晚上6點,他協助台北市架設跨年晚會進行舞台工程時,因安全防護不足,從18公尺高的鷹架上墜落身亡。北市府幾天後也發表聲明承認:「事故當下雇主未確實使勞工戴安全帶,開罰承商及下包商各15萬元。」雖然當天就停工了,但隔了一天,卻隨即復工,歡喜迎接跨年,彷彿悲劇不曾發生。
Lawai 父親是基層工人,在桃園工作。家中有三兄弟,他是最小的兒子。從小懷抱音樂夢想,和來自台灣各地的朋友組Band,擔任樂團主唱,除了是音樂人,也架設舞台燈光音響賺點收入,這種斜槓在台灣的獨立音樂圈非常普遍。
他的二哥是一位藝術家,在2023年部落的海祭意外死亡。接連兩年面對孩子意外身亡的傷痛,對母親是很大的打擊。
這場跨年舞台工程,由聯利媒體得標、交由必應創造承攬,再轉包至星船音響、享受娛樂等下包商進行燈光、音響與鷹架搭設。在層層外包的情況下,工人的種種權益,不論是工資、工作安全或教育訓練都可能會被犧牲。
雖然廠商受罰,責任歸屬看似清晰,但台北市政府觀傳局作為本標案雇主,身兼監督職災案的角色,但不僅能在法律上迴避責任,同時是「球員」,也是「裁判」,是「公親」,也是「事主」,不僅荒謬,更讓人難以接受。
家屬、勞工團體和北市府已進行幾次協商,但市政府的態度令他們極為不滿。《燦爛時光會客室》訪問參與協調的原住民基層工作者拔耐時,她就氣憤地表示,市府代表出面協商的官員們態度非常傲慢,並沒有反省,而是將責任推給承包廠商,完全不覺得自己是「事主」,她更指出制度導致的嚴重問題:「市府把工程、活動外包出去的同時,也把勞工朋友的勞動安全及生命給外包出去。」
事情沒有解決,傷痛無法平復,Lawai Arik的媽媽多次從台東搭火車北上開協調會,途中一遍遍回想起這些傷痛記憶,還要面對官員不禮貌的態度,阿利克媽媽用族語跟拔耐說:「這是在糟塌、欺負我們!」
相對於市府的作法,跨年晚會的主持人Lulu,在元旦下午發文感謝參與跨年活動的團隊,而最後一張照片,是她和夥伴們向舞台鞠躬致意。Lulu說:「最後的一張謝幕我們要感謝我們所站著的舞台,過程中發生了遺憾的事情,想對這一位無名英雄致意,也謝謝祂跟所有辛苦的大家,有你們的前置才有今天我們安全無虞的舞台表演。」
不論是Lulu還是金曲獎,我們都看到有情有義、有血有淚的音樂工作者。
但,北市府除了「依法行政」,還能再作些什麼?
事情還沒結束,我們會持續關心。就如同阿利克生前反覆提到的一句話:「Even if I am no longer here, Ark will still continue. The route will not stop just because someone lefts.」
「哪怕這個團沒有我了,方舟還是會繼續。不會因為沒有了誰而停止航線。」
對,我們會繼續,也會持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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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違法徵收特農區 經濟部別淌台知計畫渾水
文/竹北璞玉自救會、救璞玉公民行動、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在地農民、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守護竹北璞玉田 城鄉共好新新竹
違法徵收特農區 經濟部別淌台知計畫渾水
經濟部表示目前尚非土徵條例聽證準備程序,後續將回內政部都委會討論
爭議20餘年,將徵收400公頃竹北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引發大新竹地區居民萬人連署反對的台知計畫案(舊稱璞玉計畫),又捲土重來。新竹縣府日前公告將於本周六7月5日於新竹縣政府大禮堂,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施行細則第11-1條等規定,舉辦台知計畫聽證前說明會,會議主辦機關為經濟部。
竹北璞玉自救會、救璞玉公民行動、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大新竹公民團體、在地農民,以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6/30(一)上午十點前往經濟部召開記者會,指出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經濟部只是142公頃國家重大建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權也無法辦理台知計畫全區400公頃特定農業區徵收聽證,本案自始與經濟部無關,請經濟部不要淌渾水。
經濟部表示目前尚非土徵條例聽證準備程序,後續將回內政部都委會討論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副局長曾琡芬出面接受陳情,並與陳情代表會商。曾琡芬副局長於會談中表示,目前經濟部還不認為7/5會議是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所舉辦的聽證準備程序,只是依照去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決議而召開的意見蒐集會議;7/5會議辦理後會將意見彙整後,送回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目前對於本案後續相關程序與時程,經濟部還沒有相關規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施行細則第11-1條等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需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由興辦事業計畫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聽證。但台知計畫經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之面積僅有142公頃之(產專區、交大、國際村,國際村不得超過20公頃),經濟部亦僅為該142公頃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餘超出142公頃範圍之特定農業區土地並無法依前揭土徵條例規定辦理聽證,也無法徵收。此外,依現行草案,除交大用地之外,並沒有辦法特定出哪些產業用地、住商用地是屬於重大建設範圍,亦難以依土徵條例舉辦聽證會。
許博任進一步指出,本案在93年啟動時沒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102年間為因應土徵條例修法,在立法委員徐欣瑩施壓下,才由行政院協調由經濟部擔任本案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經濟部曾於99年發函璞玉自救會,說明台知此計畫是新竹縣政府依都市計畫法劃定之特定區,並非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設置之產業園區,因此台知園區並非經濟部權責。而且到目前為止,竹縣也未曾依產創條例提出本案的興辦事業計畫,經濟部可說是無端遭牽連。許博任呼籲經濟部,不要配合藍委的無理要求,若沒有辦法先釐清台知計畫的重大建設範圍,聽證會等於白開,不會因為開了聽證會就可以違法徵收不是重大建設範圍的特定農業區土地。
土地徵收條例特農區徵收與聽證規定 台知計畫特農區徵收聽證適法疑義 1.國家重大建設才可徵收特定農業區農地。2.重大建設徵收特農區若有爭議,需進行聽證。
3.聽證主辦機關為興辦事業計畫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台知計畫有400公頃特農區土地,但行政院僅核定142公頃重大建設,其餘土地無法依土徵條例舉辦聽證。
2.目前除了交大用地外,無法在台知計畫內特定出重大建設範圍,無法針對重大建設142公頃舉辦聽證。
3.經濟部僅為142公頃重大建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權針對非屬重大建設範圍的用地辦理聽證。
4.台知計畫尚未提出經濟部主管的興辦事業計畫,經濟部無法辦理聽證。
璞玉自救會副會長陳義旭則向經濟部遞交台知計畫及聽證程序的19大爭點(詳附件),表示台知計畫至今仍有「破壞優良農地」「交大園區、產業區、住宅區不具必要性」、「大新竹用水不足」、「大規模搬遷客家農村聚落」、「扼殺大新竹城鄉共好」、「國家重大建設未正式核定且超額徵收特農區」、「農委會未正式同意農地變更」、「未辦理政策環評」等重大爭議。新竹縣政府自2022年以來就沒有依照民間意見修正計畫草案,不換湯也不換藥,也未進行有效溝通。陳義旭呼籲經濟部不要配合竹縣府違法跑程序,並重申璞玉自救會鄉親反對納入區段徵收的立場。
救璞玉公民行動代表李天健表示,璞玉計畫預定地為竹北少數的完整綠地。近年許多團對積極在此區域經營多元價值場域,包括生活價值、農業價值、文化價值、觀光價值、食安價值、教育價值、環境價值等等,與在地居民共創城鄉美好生活。2021年竹市與竹北地區公民所發起的救璞玉公民行動,衝出一萬多份公民連署支持保留璞玉良田救璞玉,是近年大新竹具代表性的公民運動之一。
眾多影響大新竹未來發展跟政治板塊走向最重要的科技住民,透過連署屏棄了惟開發至上的過時大科學城想像,並已用實際行動與老客庄住民協力,將璞玉田打造成城鄉共好的基地。呼籲竹縣府依2021年救璞玉公民行動萬人連署的主要訴求:「完整保留優良農地」、「維持既有聚落紋理」、「促進城鄉共好及住民宜居」等發展原則,重新研議替代方案。
從政前就長期在竹北璞玉田從事實驗教育等活動的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到場聲援,她呼籲經濟部郭智輝部長不要背書新竹縣長楊文 科違法開發,不要成為楊文科縣長,這位已經一隻腳已經踏進監獄,在任期最後急著炒作土地的幫兇。王婉諭表示幾年前她偶然走進了東海窟、踏進了璞玉田,我才發現,原來新竹也有這樣的地方。 一塊種出全國冠軍米的自然農場、一間絹印工坊、一家藏在老屋裡的咖啡館、一所讓孩 子在田野間探索學習的教育基地。在東海窟璞玉田耕耘的人們,用他們的創意與熱情 ,開闢出一種有別於水泥叢林的生活方式,告訴大眾,城市的進步不應該只有土地開發,還可以是人與土地共生的想像。
王婉諭指出竹北人、新竹人要的,不是更多的土地炒作、不是更多的水泥,而是 一塊真正呼吸的土地,一塊我們可以與孩子共享、與自然共存的綠地。王婉諭嚴正呼籲經濟部:根據法律,無權擔任台知園區計畫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不該召開任何形式的聽證程序。請務必守住法律底線,也守住這片大新竹最重要的土地。不要變成楊文科鏟平良田、炒作土 地的的幫兇!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陳錦玲表示,新竹縣政府非但無法改善既有污染情形,還不斷開後門給開發商,增加廢污水污染水質風險。從早年的五華工業區及竹東沿河街,縣府允許設立半導體及廢棄物清理廠,在乾淨水運動後,中央願意撥給五華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建置經費,縣府卻悍然拒絕,退回款項不願意興建。新竹科學園區寶山二期進駐廠商(台積電)承諾願意使用再生水,然而號稱全台污水下水道接管率第3名的新竹縣卻在最後一刻不願意配合再生水政策,使得進駐廠商只能增加頭前溪源頭取水量。縣府直接及間接造成上游水量減少,中游河川稀釋及淨化廢污水能力下降。
陳錦玲指出大新竹地區過去40年來,人口快速增長,且為高科技重要發展區,產業快速變化,造成頭前溪源頭取水量大幅增加,河川淨化去污能力在旱期大幅下降。經濟部以大量資源進行「珍珠串計畫」,藉由北水南送及南水北送來滿足產業用水需求,但依然在未來5年存在缺水風險。經濟部近期啟動新竹海淡廠,希望2028年供給民生用水缺口,然而因為頭前溪源頭取水量大幅增加,溪流將呈現更加乾涸的窘況。今年4月,新竹縣府重啟了更具爭議性的台知(璞玉)400公頃開發案,恐又將上演同樣的戲碼。
陳錦玲呼籲呼籲經濟部及環境部應審慎評估台知開發案,不要讓縣府以多數人的用水風險來滿足少數集團的利益。即刻停止只顧開發,無視用水不正義,並且不斷製造飲用水污染風險的開發行為!
曾擔任新竹公道三都計聽證代表、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表示,聽證程序的重點在於釐清爭點,但不是每個爭點都適合透過聽證來釐清。例如台知園區是否符合「國家重大建設」的核定程序、農業部是否正式同意特農區的開發,以及竹縣府預計區段徵收的面積遠大於行政院核定面積是否合法。這些爭點不該是透過聽證來釐清,是行政機關要給出明確答案 ,不是正、反雙方代表說了算。他強調,經濟部在未確認台知園區的開發適法性及徵收範圍前,不應配合竹縣府強推聽證。
這篇文章 【新聞稿】違法徵收特農區 經濟部別淌台知計畫渾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產企工會都是員工,鄭董請與產工會面,多方溝通創改革
文/臺鐵產業工會
上週,台鐵公司發布新聞稿,「透過勞資協商及團體協約機制,與工會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儘速依程序辦理調整,以合理反映全體員工的努力與貢獻,共創勞資雙贏。」
鄭光遠董座於25日在接受立委質詢時,針對台鐵待遇低落問題,目前將優先針對夜間津貼和主管津貼調整,現在夜間津貼每晚120元調整至每晚約160元,此外,主管加給則希望可以增加5成,並表示目前跟企業工會已有初步溝通過。
然而台鐵如高鐵一樣,具有產、企業工會的複數工會情形,對於待遇、安全、制度改革上不盡相同,但都是對於公司經營有想法的一群員工,也期盼能在新董座上任後,多方溝通創改革,廣泛溝通才能創造周全贏面。
所以產工於6月17日董座上任後,公開聲明與發函欲拜訪鄭董事長,提出產工各項議題建言,共創勞資多贏,至今仍未收到回復,鄭董事長也於昨(25)日立院備詢時,委員詢問是否有與產工會面,鄭董事長表示「還沒」,顯然只是尚未安排會面期程。
因此今產工至公司門口召開記者會,遞交會面邀請公文,請鄭董事長與產工會面,多方溝通創改革!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常務監事廖于陞表示:
我是台鐵一名輪班員工,也是全台鐵4000多位運務人員之一,面對旅客是我們的日常,本月新制上路也是運務人員負責代表公司與旅客說明溝通,運務人員是公司對外政策執行人員,同樣也須承受旅客對於公司的各種意見,從善意的回應到惡意的辱罵或是肢體暴力。
面對夜間津貼過低、主管加給不足的問題等,整體薪資結構低於國營事業及軌道運輸業同業,呈現台鐵整體制度長期積弊一角,從業務到待遇,欠缺全面性改革規劃。
我同時也是產業工會的幹部,要告訴董事長,台鐵公司如高鐵一樣,具複數工會結構,但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皆為合法工會組織,代表的同樣是努力付出的員工,公司若僅與其中一方溝通,恐忽視其他基層聲音,造成勞資對話失衡。
產工於董事長上任當日即主動公開聲明並發函,盼能提出基層實務觀察與具體建言,至今未獲回應。我們今日親赴公司門口召開記者會,正式遞交會面邀請,期待鄭董事長展現誠意,與產工會面座談,廣納多元聲音,打造真正周全的改革方案,為台鐵勞資關係奠定穩固基礎。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林佳瑾認為:
我是公司化後第一批進入台鐵的從業人員,在加入之前,以為公司化會為這個百年品牌在轉型過程中能帶來制度革新,包含改善勞動條件。
但實際入職後,面對的是基層人力吃緊下的輪班工作、津貼待遇遠低市場平均,諸如夜間津貼120/班、危險津貼40/時等,或是對於各項專業證照沒有對應的津貼,都讓有工作經驗的從業感到困惑,甚至許多第一梯與我一樣抱持期待的從業同仁也因此離職,這種狀況不僅發生在運務人員,機、工、電務也有技術人才流失、招募困難的問題,表示整體待遇不符合現在的市場需求,亟待調整。
雖然公司對外宣稱已透過勞資協商達成初步共識,但作為產工成員,我們卻連一場正式的會面都無法取得。新世代員工不只是執行指令的齒輪,我們希望參與決策、提出改善建議。產工在公司化前後始終扮演提出建言、監督制度改革的角色,董事長若真心推動改革,應傾聽每一個工會的聲音。我們不是對立的一方,而是與公司同樣關心未來發展的夥伴。今天我們親自來遞交會面邀請書,誠摯期待鄭董事長與產工對話,開啟多元溝通,實現真正的勞資共贏。
台鐵工務聯合會給鄭董事長的一封信:
您接任台鐵董事長,我們工務同仁誠摯表達支持與期待,期待您的專業經理背景,能為台鐵這間百年老店注入活水。作為常態深夜出勤工作,工務道班同仁應該是您幾乎不會遇見的一群人,但也是您到任之前,透過無數次的搶修。不分晝夜、無懼風雨,只為了兩個字──「通車」而默默守護台鐵安全的一群人。
如今颱風季將至,這將是您面臨的第一個挑戰,而最需要依靠的,正是我們第一線工務同仁的配合。24小時值班監控、隨時待命出勤搶修,這些工作極需專業與犧牲,但我們所獲待遇卻與付出不成比例。每晚一班120元的夜點費、每月僅3000元的危險津貼等,以及總體薪資低於國營事業及軌道業同業的待遇,難以反映這份工作所面對的風險與勞動強度,使得招募新人困難重重。
更遑論過去留才津貼有3000元、2000元之分,公司化過程造成工種間的落差,也盼望能一併補足,甚至提高。
台鐵若要蛻變,員工就是根基。我們相信您有能力讓台鐵邁向高鐵的水準──安全提升、福利改善,不再被冠上「最低薪資國營事業」的標籤。我們願與您攜手,為台鐵的未來共同努力。
台鐵工務聯合會
記者會流程:常務監事廖于陞發言→理事林佳瑾發言→秘書長朱智宇發言(代台鐵工務聯合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發言→臺鐵公司人事室張秋美科長接收邀請陳情書
聲援團體: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產企工會都是員工,鄭董請與產工會面,多方溝通創改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投書】北士科不是進步象徵,而是不正義的延續:我們拒絕社子島成為房地產炒作下的下一個迫遷區
(圖片由作者提供)
文/李華萍(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
隨著人工智慧晶片大廠輝達(NVIDIA)宣布進駐「台北市智慧科技特區」(簡稱北士科),所謂「AI島」的想像成為媒體與市府熱炒的焦點。輝達的到來,被形容為台北進入「AI時代」的起點。但在這些充滿未來願景的包裝背後,卻隱藏著一段來自不正義徵收的歷史。而如今,這道開發的光環,正在被房地產業者挪用,成為推動社子島區段徵收的藉口。
北士科的土地,原本是洲美地區居民世代生活的家園。在資訊不對等、缺乏公民參與、且多數居民反對的情況下,市府以區段徵收手段強行取得土地,迫使原住戶遷離、社區瓦解。如今,輝達進駐的光芒無法掩蓋這片土地背後的傷痕與爭議。
如今,開發勢力與地產投資業者打著「下一個AI科技島」的口號,把目光投向社子島。他們宣稱可以「比照北士科」模式,打造新的產業特區,吸引更多科技資金與企業進駐。但我們要問,這樣的願景是誰構想出來的?這真的是社子島居民所需要的未來嗎?
AI島的願景,被房地產業者包裝成利多,遊說市府推動區段徵收。但這一切與社子島居民的真實需求背道而馳。我們不反對科技,也不反對發展,但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沒有在地參與、罔顧居民聲音,由開發商主導的空降式重劃。這不是為了居民的未來,而是為了炒作地價、擴張資本利益的工具。
社子島是一個被禁建長達55年的社區。五十多年來,居民無法合法修繕房屋、改善生活條件,反而因環境老舊而被污名為「落後」、「髒亂」。但這一切,正是政府長年禁限建政策所造成的惡果。如今政府與業者卻又將我們的家園標示為「開發熱區」,以AI產業為名,實則是一場房地產炒作邏輯下的掠奪與迫遷行動。
更何況,社子島與北士科同樣緊鄰早應除役的北投焚化爐,焚化爐至今仍持續排放污染,對居民健康構成風險。如果真要打造世界級的AI產業環境,這樣的空污與健康風險怎能被忽視?再加上淡水河沿岸交通早已超載,通勤尖峰時段經常癱瘓,在這樣的基礎設施條件下談「AI島」,根本是空中樓閣、紙上談兵。
我們反對的不只是開發案,而是這種犧牲現有社區、漠視居民權益、由上而下的治理邏輯。市府與業者推動區段徵收的說法,從未正視社子島居民長年禁建下的生活困境與歷史等待。禁建55年不該成為剝奪的藉口,更不該成為房市炒作與科技包裝下再次收割土地的工具。
我們的訴求很清楚:解除禁建、原地改建、完整保留九大聚落。社子島的發展應該是讓居民能安居、能參與、能留下,而不是被迫遷、被滅村、被貼上「進步」的標籤後從地圖上抹除。
所謂的AI島,不該成為驅逐居民、炒作地價的幌子。如果市府真想打造智慧城市,那應從「智慧治理」做起,而不是複製過去迫遷與不義都市計畫的老路,繼續把人推出開發的邊緣。
我們拒絕再被複製為下一個洲美,也拒絕成為北士科模式的附庸。我們要的是參與,是尊重,是本來就屬於我們的生存權與土地權。
讓我們留下來,原地改建,延續社子島的社區生命。這不是反對進步,而是對基本正義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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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吃豬肉,不應殘忍虐待!農業部力拼豬肉外銷,卻無視「活體拍賣」對豬的殘忍虐待
(圖說:新北市肉品市場,圖片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吃豬肉,不應殘忍虐待!農業部力拼豬肉外銷,卻無視「活體拍賣」對豬的殘忍虐待
呼籲政府推動「屠體評級」交易,終結落後野蠻的肉品生產
台灣豬隻活體拍賣交易制度,對豬極盡殘忍虐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多個民間組織今(6/30)日前往農業部抗議,公布去(2024)年9月到今(2025)年3月在全台11個縣市、13個肉品市場調查拍攝的最新影像。揭露台灣每年約600萬隻豬在被屠宰場前,被迫經歷暴力電擊、鞭打、鐵釘刺印、活勾上顎或拖拉肛門…等慘無人道的虐待折磨。要求農業部重視落後、野蠻活拍制度背後的嚴重虐待動物問題,儘速提出轉型「屠體評級」交易的政策期程,讓台灣豬肉產銷跟上國際現代化。
農業部月初歡喜宣布台灣成為亞洲唯一三大豬病非疫國,將積極推動豬肉外銷重返國際市場。但台灣豬隻產銷至今仍採用嚴重虐待動物的「活體拍賣」交易制度。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自2016年起便倡議政府應積極輔導肉品市場轉型,廢除活體拍賣,但農業部多年來無積極作為,以致制度性暴力依舊普遍存在。
動保團體指出台灣豬隻活體拍賣交易制度,應轉型屠體評級交易的四大理由:
一、豬隻活體拍賣制度嚴重殘虐動物,違反動物保護法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WOAH)的動物福利規範,農業部應正視並積極調查裁處!
豬隻活體拍賣的流程與設計,逼迫豬必須一隻隻進入狹窄的拍賣通道「走秀」,以供肉商觀察體態競價。豬在拍賣通道閘門的控制下被迫忽走忽停,常因驚恐不敢往前,就遭工作人員用電擊棒、棍棒鞭打、甚至戳刺肛門,逼迫前進。而當豬被電擊、棒打奮力往前衝時,又會被下一道忽然落下的閘門擋住,導致莫名撞上閘門。整個拍賣過程造成許多豬因緊迫驚恐癱坐地上,或在濕滑的走道上打滑跌跤,就又遭到更強烈的電擊、暴力棒打,每隻豬在拍賣後幾乎都傷痕累累。
全台幾個拍賣數量較高的縣市肉品市場,如新北、雲林、南投、桃園、彰化,都有許多豬因拍賣緊迫癱倒無法行走。從研究會公布的調查影像可見,宜蘭肉品市場將緊迫無法站立行走的豬,以鐵鍊單腳吊起來秤重,再用鐵鉤勾住豬的上顎拖回拍賣場,對動物的殘暴虐待令人髮指。而新北市拍賣數量為全國之冠,每天約5個小時的拍賣過程,至少有25~30隻豬因過度緊迫癱倒無法行走,被趕到濕滑的走道外後,又再次遭受滑倒或劈腿的二度傷害,最後動彈不得後又被暴力拖拉。本會調查人員在現場觀察到,許多緊迫豬被不斷踹踢,工作人員用鐵鉤勾起豬的嘴部、肛門,把豬拖上車斗載走,現場哀嚎聲不斷。
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10條更規定對動物不得有的行為包括:「於運輸、拍賣、繫留等過程中,使用暴力、不當電擊等方式驅趕動物,或以刀具等具傷害性方式標記。」本會調查影像顯示:肉品市場工作人員用棍棒、電擊棒暴力驅趕豬隻,甚至不斷戳刺豬隻肛門導致受傷流血,或將緊迫豬單腿吊起秤重,用嘴套或鐵鉤刺穿豬隻上顎或嘴巴拖拉等,都已違反動保法第6、10條規定,依據動物傷亡嚴重程度應依據第25、30、30-1條規定裁罰,本會要求農業部積極調查裁處,不應再漠視。
二、活體拍賣制度增加豬隻長途運輸及驅趕的痛苦與死亡風險
活體拍賣制度須將豬隻從中南部牧場運送到北部甚至宜花東。以養豬大縣雲林為例,豬隻運到北部拍賣距離達230公里。且根據113年肉品市場統計年報,有36% 被拍賣後的豬隻,不會在該市場屠宰,而是再轉送到其他屠宰場屠宰,導致豬必須承受多次運輸,事故風險也增加。
由於豬隻被運輸前需禁食以避免嘔吐,車程長者會導致豬隻長達24小時無法進食。開放式的運豬車因缺乏遮蔽,僅以縱橫欄杆區隔,在冬季寒冷、夏日酷暑中,許多豬因此中暑、骨折、嘔吐、緊迫死亡。根據農業部運輸保險理賠統計,估計每年有近萬隻豬在運輸過程中死亡。
三、集中活體拍賣增加疫病傳播風險
各縣市肉品市場匯集來自不同牧場的豬,集中停留的時間可達12小時以上,大幅提升動物疫病傳播風險,不利疫病的控制,此外長途與重複運輸更不利防疫。
四、台灣肉品產銷落後國際,無法現代化
歐美、日韓等國皆已淘汰活體拍賣,改採符合科學、現代化的「屠體評級」制度。豬隻從牧場直送屠宰場屠宰後,屠體經儀器測量脂肪與瘦肉比例、肌肉品質,標準化分級後再定價交易,兼顧動物福利、防疫與肉品品質,更可提升養豬的品質。反觀台灣還在憑肉商以肉眼觀看豬隻走秀來決定價格,既不科學也不客觀。
呼籲中央與各縣市政府首長聯手 終結落後野蠻的肉品生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全台除台北市、基隆市、新竹市、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嘉義縣外,全台各縣市都設有公立肉品市場進行肉豬活體拍賣,此制度導致全台肉豬的過度運輸,不僅增加防疫風險更傷害動物福利。而活體拍賣制度對豬造成的殘暴對待,是系統性的問題,必須靠制度改變才能優化。
至於有業者擔心屠體評級制度,豬價會被屠宰場、財團操縱,陳玉敏指出:只要政府建置公開透明的評級與價格平台,讓承銷人根據屠體品質數據交易,反而可以反映豬農飼養管理的用心與技術,提升豬農飼養的國際競爭力。農業部多年來委託學者研究建立台灣豬隻屠體的評級標準,屠體品檢儀器也早已具備,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實在不應再有任何藉口延宕。
研究會於今年4月23日發起「廢除豬隻活體拍賣」線上連署,截至目前已有近萬人參與,顯示許多民眾非常在乎經濟動物福利。動保團體呼籲:吃豬肉,不應殘忍虐待!共同要求農業部:推動豬肉產銷現代化,提出轉型屠體交易政策期程,廢除活體拍賣制度,保障動物福利,提升肉品安全與品質。
共同行動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友善動物協會、台灣永續飲食轉型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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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眾人集力終成立碑,永保平安不忘志帆-彰化永保平安紀念碑揭碑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2021 年6 月30 日,彰化喬友防疫旅館大火造成4 死22 傷,其中消防員陳志帆在救災過程殉職,是我國防疫期間殉職公務人員,更是彰化歷史紀錄以來首位不幸死亡的消防人員,後續不論是由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文以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提出的調查報告,都明確指出包含建管及消防的制度性疏失。
本件殉職案在真相調查及內政部報告出爐之後,不論在彰化的在地記憶、台灣的防疫及消防改革的歷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與殉職消防員家屬便開始推動立碑工作,象徵對於公共安全改革的重視,以達警惕後事之效,歷經2022 年6 月底於縣府前靜坐抗爭並舉辦晚會,縣府仍未提出合適的立碑地點,但彰化市公所提供火車站前廣場的位置,不僅位於事發地點喬友大樓的原址附近,更於人潮眾多處。
消促會與家屬轉而透過民間集資的力量,自立自強推動設立殉職紀念碑,如今永保平安紀念碑在眾人的努力之下成功立碑,是首座由基層消防團體成功推動的消防人員殉職紀念碑,雖然原喬友大樓已經被拆除,但是我們希望永保平安紀念碑能夠讓社會不忘記喬友大火帶給我們對於重視公共安全的教訓,更希望每位經過永保平安紀念碑的民眾,都能認識有一位消防員陳志帆曾經用他的生命帶給我們對於公共安全重視的教訓。
永保平安紀念碑的設立象徵公共安全及消防權益改革的道路上將持續往前,但仍不會忘記陳志帆。
活動流程:
0850-0900 報到
0900-0915 默哀
喬友殉職消防員家屬陳裔筑致詞
設計師李明雄致詞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致詞
彰化市市長林世賢致詞
0915-0920 揭碑
0920-0930 來賓及友會致詞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嚴順福
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 杜津珠
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
工傷協會常務監事 游其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魏豫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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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拆除公館圓環與公車道!呼籲北市府勿貿然施工,應合理改善設計!
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
蔣萬安今年3月拍板拆除公館圓環並填平公車專用地下道,原計畫6月28日動工,然而地方不少反對聲音,憂心拆除後大量公車改行駛平面車道,將造成交通堵塞、危害用路人安全。聯盟亦表達嚴正抗議,呼籲北市府不應貿然施工,更不應一味地漠視民意、一意孤行!我們將於明日參與公聽會,提出相關路口改善建議,反對拆除公館圓環及公車道!
台北市政府此案溝通不良,缺乏科學依據且設計差勁!
北市府3月31日召開協調會研議公館圓環改建案,未邀集任何民間團體,聯盟致電機關表示願參與討論,皆被婉拒。5月29日召開此案的居民說明會,聯盟亦出席表達反對拆除,及與現場眾多居民、民代、學者專家一同表示,北市府所提的「正交路口」方案中有大量的道路設計問題。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自去年7月起舉辦「交通改革培力工作坊」,台北市工務局亦有現場參與,其中的馬路設計實作課程,正是以「公館圓環」設計作為主題,學生們規劃出包含先進有效的渦輪圓環,及現有圓環標號、標誌、路線重劃改造等,並參考公館車流流量數據、各國先進道路設施,提出符合人本交通的多項提案。
即使有如此多樣的方案可參考,北市府的改建案卻仍充滿問題,不僅計畫過於倉促、與居民溝通不良、未有詳細的車流流量模擬比較、沒有科學根據的道路劃設;且 #改建後新的正交路口設計十分差勁,除了易造成汽機車路口堵塞、行人過馬路更加困難,甚至更多的車流交織可能造成 #更危險的交通問題。台北市貴為首都,此案實屬讓世界看見台灣交通又再次倒退。
公館圓環的事故問題是因現有路口設計不良!
公館圓環過去易發生擦撞,是因其存在許多工程設計不良的問題,包含標誌不明確、汽機車行徑路線不同造成車流交織、人行空間不足、號誌不連貫、轉彎路口視距不佳、待轉區規劃不合理等;最重要的是,此路口過去從未掛上圓環標誌,故此路口事實上被北市府定義為「#七岔路口」,而非「圓環路口」,所以根本不需依照圓環相關規範設計。
我們認為,與其大規模拆除圓環及公車道,應該將其改進為進步的「現代圓環」,才能真正從根本解決交通問題,聯盟將於明日(6/30)出席台北市議員交通委員會之公聽會,表達我們反對拆除圓環及公車專用道,更反對北市府提出的正交路口的差勁方案,並提出對於現有圓環改進的訴求。
也特別感謝苗博雅議員邀請聯盟參與,及林延鳳議員主持本次公聽會。
公館圓環的路口改善具體建議
我們提出以下五點建議,依照「人本交通」理念進行公館圓環路口改善,增加車流效率並降低道路死傷,讓台灣交通往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邁進:
一、真正的圓環:此路口應依法加上圓環標誌「遵21」,明確定義為「圓環路口」,並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6條的圓環設計規範,來進行改善與施工。
二、公車專用道應有續進號誌:增加車流效率,解決現存的交通回堵的問題。
三、取消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避免汽機車路線交織的危險,改善機車轉彎受福和橋橋墩影響視距的問題。
四、人行空間合理化:將路口轉角人行道標線外推,利用人行道的空間來修飾路型,改善車輛轉彎視距,及現有行人容納空間不足的問題。
五、北市府應充分規劃勿貿然施工:應徹底與民溝通,並充分做足道路車流流量研究,評估改善前、改善後的車流載量是否能提升,應有科學根據,再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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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7集|「未滿五人」被制度性排除?誰來保障家事移工?
文 / 黃苡薽
每年6月16日是國際家事勞動日,今年6月15日,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及多個移工團體到勞動部陳情,希望將家事移工納入勞工保險,並納入長照2.0計畫中,由機構聘雇,提升移工勞動條件,給予應有的保障與待遇,從源頭預防家事移工的職業災害,正視這群長期遭忽視的勞動者。
默默支撐台灣照顧體系的勞保孤兒
台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如何落實家事移工必要的勞動保障,是勞動及社福政策不能忽視的缺口。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家事移工大概分為兩類,一是家庭幫傭,二是家庭照顧。依現行勞動法令規定,一般家庭聘僱家事移工不及五人,無法強制納保,因而未受到基本的保障。不只如此,家事移工不僅未強制納保,不適用勞基法,而且幾乎24小時都要陪伴被照顧者,但由機構聘雇到家服務的照服員雖是以工時計算,工資卻適用勞基法,顯然,家事移工在勞動方面的保障與薪資福利遠遠不及照服員。
雖然台灣長照制度已進入3.0,但是制度沒有考慮到所有人的需求。現行長照制度缺乏夜間照顧服務,若遇到緊急狀況,如長輩跌倒、撞到受傷,無法即時協助。黃姿華說,這些制度上的缺失導致許多家庭仰賴家事移工,但他們卻無法享有合理的勞動條件。
從職災保險到以人為本的保障
台灣的家事移工雖然有健保與職業災害保險,但職業災害給付的範圍卻十分有限,僅適用工作時產生的傷痛、疾病等項目,如果移工因生病、罹癌等因素,需要請假養病、治療,或是移工家中發生重大變故等無法適用。一但長時間無法工作、沒有薪資,卻需要金錢的狀況下,有些移工可能會開口跟雇主借錢,或是跑去借高利貸,反而造成更大的問題。黃姿華強調,雖然家事移工已有健保與職災保險,但這僅限工作上立即造成的災害或傷病,真正面對長期生病或人生重大事件的時候,沒有生活津貼與失能給付。因此,將移工納入勞工保險才是真正「把人當人看」,她也說,家事移工納入勞保不只對勞方有保障,也能減輕雇主的壓力。
家事移工職業災害「預防勝於治療」
她認為職業災害「預防勝於治療」。長期臥病在床的被照顧者需要有人協助翻身、擦澡,政府應該提供家事移工照顧訓練,用正確的方式照顧被照顧者,如此一來,被照顧者被移動時較不容易受傷,同時也保護照顧者,減少可能的風險,避免長期工作後引發職業傷害。此外,長照家庭也須提供家事移工移動輔助工具,例如,爬梯機、電動床等。當長輩需要移動時,家事移工可以更輕鬆且安全協助長者,減少移動時發生意外的風險,對勞雇雙方與被照顧者都是好事。
除了工作前的教育訓練以外,黃姿華說,政府也應有配套措施,確認家事移工是否真的使用正確的方式照顧被照顧者。從源頭、職前訓練,到照顧者工作與生活上的協助,形成完整的照顧體系。
政府應跨部會協作 主動開啟社會對話
黃姿華提到,目前勞動部有一項多元陪伴計劃,由機構聘僱移工,並以鐘點的方式,調配24小時照顧所需的人力。但遺憾的是,沒有媒合其他政府部門全面性的思考,導致原本的雇主變成服務使用者,需要自費使用這項服務計劃,增加雇主的經濟負擔。
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與保障,牽涉及到許多層面,需要更全面思考。政府須跨部會合作,除了勞動部以外,也應與衛福部、移民署等單位協作,啟動社會對話,看見不同個案的不同需求,讓社會廣泛討論這個議題,產生社會共識,讓這些訴求被聽見、被理解。她也建議,若能強制納保,政府補助比例應該提高,減輕雇主壓力,讓制度真正落地,減少勞保孤兒,也避免這些家庭成為長照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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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雪山到海洋~達賴喇嘛人權特展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從雪山到海洋~達賴喇嘛人權特展」
時間:2025年6月28日10:00am|地點:新富町文化市場
主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合辦: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邊城青年、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勞動與政策研究協會|特別感謝: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Tibet Museum、Lady Liberty Hong Kong、劉耘天
說明: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以及其他關注西藏及台灣人權的人權團體,將於6/28(六)~7/6(日)舉辦「從雪山到海洋~達賴喇嘛人權特展」,除了介紹西藏近代歷史外,也將展出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對於各種人權領域的影響。
1935年7月6日出生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即將在今年迎來90歲的生日。達賴喇嘛的稱號是信仰藏傳佛教的蒙古領袖獻給上師的,「達賴」是蒙古語中的「大海」,代表著達賴喇嘛智慧如海;巧合的是,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名字是丹增嘉措,「嘉措」在藏文中同樣意指海洋。
藏人行政中央宣布將2025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6日定為「慈悲年Year of Compassion」,希望彰顯達賴喇嘛法王的和平理念,並激發人類的慈悲心。
1951年中共入侵西藏,在1959年3月,西藏發生大規模抗暴起義後,達賴喇嘛被迫流亡印度,建立流亡政府,同時帶著藏傳佛教走向全世界,西藏在近代的苦難,也逐漸展現在世人面前。1989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他不僅是藏人的精神領袖,如同諾貝爾和平獎的官網上面所寫,他「在寬容及互相尊重的基礎下,倡議用和平的方式,來保護其人民的歷史及文化傳承」。這樣和平的信念,除了陪伴藏人面對近代所面臨的風雨及挑戰,也影響著全世界。
「從雪山到海洋~達賴喇嘛人權特展」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發想,帶領跨領域的台灣民間團體包括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邊城青年、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勞動與政策研究協會共同舉辦;也獲得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Tibet Museum、Lady Liberty Hong Kong及劉耘天先生的協助,才能夠順利開展。
這次的展覽,除了有西藏近代歷史的介紹,也點出了西藏宗教、語言、文化受到的威脅:同時也用法王語錄的方式,展出了達賴喇嘛尊者對於近代人權議題,包括死刑與生命權、性別平權與多元性別以及中共政權侵害香港與維吾爾的關切。
展覽中,特別向台灣、香港及西藏的藝術家邀集作品,其中最特別的展品為香港中文大學藝術文學碩士謝斐的作品「步」,他用塑膠彩布搭配木框,作品中看到一位踽踽獨行的喇嘛向前走去,在不同的光線下,布達拉宮時而隱去、時而清晰。他說「離散是/有時孤獨/有時懷鄉/前路或漫漫/天色或無常/唯有踏實當下一步」,這樣的心情是藏人和港人共同享有的。
另外,策展團隊在討論中想盡辦法要讓民眾看見西藏。但是自從中共入侵西藏後,透過各式手段要裂解西藏的認同,包括重新劃分地理區,現今所謂的西藏自治區,僅涵蓋西藏一半不到的土地,根本不是傳統上包括衛藏、康及安多三區。我們決定用3D列印的方式將西藏三大區呈現出來,這塊蒼白的西藏地圖,除了代表雪域之外,更象徵了在中國殖民下,歷史、語言、文化、宗教及最基礎的生活方式都被迫消失。作品雖然取名為「看不見的西藏The Invisible Tibet」,但卻代表著我們總有一天要讓西藏以它該有的方式被看見的決心。這個作品感謝Lady Liberty Hong Kong提供技術支援。
其他的作品還包括藏人Cactus的諷刺漫畫,台灣人威豪以AHIMSA(梵文代表不害、非暴力)所創作反對死刑、Mido以自焚為題、戴芯榆以西藏國旗為靈感以及董靜蓉用西藏兒童村女孩所創作的作品。
除了展品外,也有三場精彩的講座,分別是6/28由台灣各領域的青年談「直到每個人都自由——台灣青年看西藏議題」、6/29是由身受迫害流亡之苦的港人、維吾爾人及藏人談「在他鄉找樂土?——西藏、維吾爾及香港的境外運動」以及7/5則是搭配法王達賴喇嘛最新出版《為無聲者發聲:達賴喇嘛的七十年和平抗爭,守護西藏及其人民的自由與權利》一書,邀請譯者翁仕杰來談如何「Be the Voice:看見西藏/圖博近代的苦難」。
記者會上,除了邀請長期關心西藏議題的吳沛憶、陳培瑜、黃捷三位立委出席外,也邀請所有貴賓拍照及錄製一小段為法王慶生的影片,同時也有西藏廚房提供傳統西藏美食供參與者品嚐。「從雪山到海洋~達賴喇嘛人權特展」只是一個開始,後續也將有更多團體或者更多人接棒,有更多「慈悲年」活動即將舉行。除了為達賴喇嘛尊者慶生,更希望人權、和平和慈悲的理念可以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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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馬.龍.虎》紀錄片放映座談會 -鄉民的公民行動與土地正義
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監督施政聯盟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及監督施政聯盟將於本週日6月29日假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衡道堂小禮堂,合辦一場深具意義的【馬.龍.虎】紀錄片放映座談會。本次活動將於上午10:00至下午4:30舉行,上下午場次皆免費入場,誠摯邀請社會各界蒞臨觀影,共同關注土地正義及公民對抗鄰避污染設施的守護家園議題。
本次座談會將放映三部探討台灣土地開發與在地居民抗爭的紀錄片,包括《馬頭山之戰》、《龍昇不打烊》以及《臥虎藏龍.昇生不息—守護土地反坤輿紀實》。這些影片真實深刻記錄了馬頭山、龍昇村居民對抗富駿和坤輿事廢掩埋場不當開發案的歷程,為保育當地水資源而抗爭,以及當地居民為守護家園所付出的努力與心聲,展現捍衛土地與生態的堅定行動。
透過這三部紀錄片,與會者將有機會深入了解高雄馬頭山及苗栗造橋龍昇村所面臨的環境挑戰,並聆聽在地居民為捍衛生活環境所展現的堅韌與智慧,透過影像看見人與土地的深刻連結,聽見來自家園的吶喊與希望。映後也將舉辦座談會,邀請紀錄片導演及參與抗爭行動的成員現身說法,並與現場觀眾進行交流討論。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及監督施政聯盟期盼透過此次活動,提升大眾對土地正義與環境永續議題的關注,並鼓勵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共同為台灣的未來努力。
活動詳情:
- 活動名稱: 【馬.龍.虎】紀錄片放映座談會
- 日期: 2025年6月29日(星期日)
- 時間: 上午10:00 – 下午4:30
- 地點: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衡道堂小禮堂(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放映影片: 《馬頭山之戰》、《龍昇不打烊》、《臥虎藏龍.昇生不息—守護土地反坤輿紀實》
- 費用: 免費入場
- 報名連結
▌紀錄片簡介
《馬頭山之戰》(片長70分鐘,導演黃淑梅)
馬頭山抗爭運動始末記錄。呈現鄉親守護家園的行動,希望這段歷史記錄能夠透過影像流傳讓更多人了解馬頭山這個地方,同時,也將此運動經驗傳承給下一代及更多相同處境的鄉親。[ 預告片 ]
《龍昇不打烊》(片長19分鐘,導演黃淑梅)
苗栗造橋鄉龍昇村村民歷經黑道暴力威脅,堅持不懈,守護家鄉不受事業廢棄物汙染。抗爭了20年頭,如今,勝利在望。雖然如此,事業廢棄物濫倒的污染事例仍在台灣各個農村不斷上演,而這累世共業將帶著台灣往何處走? [ 預告片 ]
《臥虎藏龍.昇生不息—守護土地反坤輿紀實》(片長22分,導演傅鴻鈞)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僅是一場居民奮勇保衛家園的環境抗爭,更是守護石虎的重要行動。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造橋,即是石虎的重要棲地。此影片紀錄苗栗造橋龍昇社區的抗爭過程,也紀錄下抗爭後,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與居民攜手進行石虎調查與棲地維護的努力成果。 [ 預告片 ]
關於主辦單位: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致力於推動水資源的永續利用與保育。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致力於石虎及其棲地之保育與研究。 監督施政聯盟致力於監督政府施政,促進公民參與及公共事務透明化。
資料來源:
這篇文章 【新聞稿】《馬.龍.虎》紀錄片放映座談會 -鄉民的公民行動與土地正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捍衛海岸法,駁回炒地開發,讓滿地富告別東海岸!
(圖為2022年8月滿地富召開部落說明會,部落居民、聲援原民組織及環團則在現場表達意見訴求,最後部落青年高舉標語並大喊「Palasawaden!滿地富,撤回!」。攝/邱佳旻,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會後聲明】
財團股東暴雷無能開發,主管機關要有肩膀承擔
今天正反雙方有多達16人發言,甚至有滿地富公司的股東成員前來控訴,滿地富20年前拿走股東的資金之後,就完全沒有推進過相關計畫,甚至兩週前(6/14)還被台東地方法院再次公告拍賣,質疑滿地富透過海審會只是為了掏空更多的資金,因為公司完全沒有經營能力。
國家公園署讓參與民眾發言後,並沒有讓民眾如同環評制度一樣,聆聽委員與開發單位的答詢過程,所以無法得知審議概況,國家公園署應擔承擔海岸管理職責,透過此案確立台灣的海岸管理制度具有實質審查的功能,守護台灣「重要海岸景觀區」。如果滿地富仍然只有等待行政程序後轉賣炒作開發計畫、沒有認真研究擬定海域生態相關對策,繼續挪用、錯誤詮釋、歧視原住民族文化,就沒有開發的資格,除非滿地富能夠重新撰擬開發計畫,落實實質而有意義的相關承諾,否則今次海審會只有駁回一途。
【會前新聞稿】
今天是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以下簡稱滿地富)從2021年起經歷4次的海岸管理審議會(以下簡稱滿海審會)專案小組審查(見附件一、大事記)之後,最後一次海審會的大會審查。滿地富開發面積10.5公頃,2002年便通過了環評審查,計畫興建240間房間,位置就在被劃定為「重要海岸景觀區」的台東縣成功鎮基翬海灣周邊,是知名國際浪點,更是比西里岸部落(Pisirian)的傳統領域、重要文化生活空間,是族人世代耕作的土地之一。
我們呼籲國家公園署負起海岸管理的職責,駁回未符《海岸管理法》(以下簡稱海岸法)相關許可要件的滿地富,不要讓破壞海洋珊瑚生態、歧視原住民族文化、炒作土地、撕裂地方的開發案發生在重要海岸景觀區,讓本案撤回,成為台灣海岸管理的重要里程碑。
滿地富爛尾開發,主管機關要駁回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斐悅指出,滿地富所提的海岸管理利用說明書(以下簡稱:海管說明書),實質內容至今仍然抵觸《海岸法》第26條的許可要件,即便曾有修改,實際開發強度及計畫內涵並未大幅改變(見附件二、滿地富歷次海岸管理說明書建築計畫比較表),使海審會多次審查僵持不下難以作出決議,尤其是《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對於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活動空間,應有合理規劃」這項條件。
另一個海審案件「都蘭鼻遊憩區」原為東海岸最激烈衝突的大型開發之一,在開發單位(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將計畫歸零,並展開數十到上百次的都蘭部落溝通後,新的規劃終於獲得委員、族人與環團高度共識,順利取得海審許可。比對之下,滿地富公司不但忽略海審會多次提醒縮小開發規模及尊重在地文化,更不理解文化意涵,甚至深化部落衝突,自然不可能符合上述許可條件。
因此,我們提出駁回本案的主張,並非反對公司進行土地利用,而是希望廠商打掉重練、再次規劃,唯有透過行政處分停止現行的荒謬版本,才可能引導廠商走向全新的思考,我們理解國家公園署將承擔巨大政治壓力,然而這是為剛上路的海岸管理制度樹立清晰的治理態度,也避免未來類似案件再次僵持不下,浪費公部門的行政資源。
圖一、紅框為滿地富遊樂區開發範圍,緊鄰基翬海灣100公尺,未來遊樂區廢水將排入海,影響珊瑚棲地。(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在開發之前,請好好認識比西里岸
比西里岸族人林國傑 Itay嚴正聲明滿地富從來沒有好好理解部落,「文化擬態體驗區」的規劃宣判了文化死亡,讓文化也被化約為展演、展售、娛樂的商品,滿地富就算辦了3場說明會還是完全沒有理解挪用文化與歧視的嚴重性,把與部落毫不相干的夏威夷的玻里尼西亞中心硬塞進園區中,更無視過去部落青年與耆老透過部落地圖,所指認出比西里岸的83個傳統地名中,本來就豐富而目不暇給的文化與自然。滿地富破壞了環境,讓我們的文化無法根植於土地與海洋,再加上被錯誤的詮釋,這是比西里岸族人流離失所的開始,滿地富帶來的不是發展的機會,而是赤裸裸的歧視與殖民的枷鎖。
糟蹋大自然不是里山里海,滿地富不要再唬爛
比西里岸族人陳逸羣 Amoy指出滿地富侵佔傳統領域、摧毀自然海岸、霸佔海岸景觀、挪用原住民族文化,卻把開發計畫包裝成「里山里海倡議」是對於其自身最大的諷刺。滿地富不僅未經在地商家、學校、場館同意就納入其計畫書中,更誤把遠在40多公里外的都蘭山寫入其中,證明了滿地富根本沒有好好的認識地方,甚至在未經林業保育署的同意就宣稱將結合社區林業相關計畫混淆視聽,也未經牛犁社區交流協會與吉拉米代部落同意就引用其成果。「里山里海倡議」是人類與環境長期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生物棲地和人類土地利用的動態鑲嵌地景,突如其來的大型開發將扼殺當地成為里山里海的可能性。
零排放混淆視聽,威脅珊瑚不永續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議題部主任陳姿蓉說明,比起滿地富20年來只有3天的調查,本會從2011年開始在基翬進行珊瑚礁體檢,除了發現基翬是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Pseudosiderastrea formosa)的棲地之外,也觀察基翬因為海灣地形,水流交換不易,底質泥沙更在近年極端氣候影響下,有逐年增加趨勢,而施工後地表的改變,導致徑流、泥沙及營運的廢水都將影響珊瑚生存,造成珊瑚大量死亡,失去珍貴的珊瑚礁生態系,將難以恢復與復育。不過到了最後一次審查,滿地富只用了一份短短3、4天的調查名錄,完全沒有評估珊瑚生態系健康度與脆弱度的具體數據,就確定開發沒有問題,甚至宣稱「零排放」來混淆視聽,忽略了廢水進入環境後的影響。
大型開發污染海洋,財團威脅自主發展
比西里岸部落居民游筑鈞Soing表示5年前與返鄉部落青年在比西里岸部落成立戶外工作室,用無污染零動力的方式經營衝浪、SUP、攀樹等活動,帶人走進山海,也走進部落,走進文化,這不是表象的觀光行銷,而是一種陪伴土地與長輩、讓山海可以乾淨、文化可以延續的生活方式。
比西里岸部落青年賴錦森Sowang根據比西里岸部落多次自發淨海與調查的經驗,基翬海域是東台灣最獨特的珊瑚礁生態系,是東北季風期間,許多生物的避難所,但滿地富從來沒有遵守《海岸法》第7條的管理原則,優先保護自然海岸、尊重傳統聚落紋理、保育珊瑚礁敏感地區等。海岸的永續發展是人類活動和自然環境長年互動而成,主張開發範圍和周邊不是傳統領域的財團不會為部落帶來發展,踐踏部落的自然主權,同時又藉著利益分化青年與長輩的關係,抹殺我們的生活足跡與文化傳承。
《海岸法》應該要能幫助用行動守護文化與環境的返鄉創業青年,而不是支持一個文化歧視、生態調查草率、對未來毫無交代的開發案,讓部落的生活、語言與儀式,變成門票裡的展示項目。部落青年靠自己、靠山海活下來,絕對不像疫情、地震、風災後之後跟政府要補助才能活下來的大飯店財團一樣,我們要政府做的就是把這些不合時宜的開發案否決掉。
國旅不振,還要破壞觀光資源
比西里岸部落居民黃苑蓉根據觀光署的統計數據,成功鎮目前旅館與民宿供應409間房間,但去年全年住用率未滿2成,顯示當地旅宿供過於求,多數的時間生意冷清,並沒有大量的開發需求,而滿地富在說明書中表明本案將開發240間房間,遠超過成功鎮當前供應之住宿一半有餘,若逕行開發將嚴重衝擊當地的旅宿市場,影響海岸地區居民生計。
過去20年間台東有許多大型旅館開發案,並沒有一個真的完工營業,為地方帶來就業機會與經濟發展。滿地富的開發模式就是等待通過審查,轉手給其他財團,繼續炒作部落的土地與海洋。綜觀近年台東地區的觀光亮點,包括月光海、慢食節、最美星空、衝浪等活動沒有一個是大興土木的硬體建設,而是從在地文化、環境脈絡中發掘亮點,滿地富的開發規劃不但無法帶來發展,更會毀壞比西里岸部落周邊的自然與觀光資源。
圖二、滿地富遊樂區開發基地位置,緊鄰三仙台海岸保護區。基翬海域具有豐富生態與台灣特有種珊瑚。(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 提供)
生態調查缺東漏西,基地開發破壞水層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議題組組長蘇雅婷表示開發基地為砂與礫石的「階地堆積層」,是「海域沈積物」的分佈地點,且緊鄰水牛群濕地,可能為淺山濕地生態系的一環。雖然當地沒有大型河流,但潮間帶具有淡、鹹水環境兼具的螺貝類,多樣性豐富,顯示地下水脈豐富,但滿地富缺乏水文和土壤等相關調查的情況下,卻要開挖地下樓層,特別是3D全息投影館(AR&VR)設計在僅距離基翬海岸88公尺、開挖地下6 公尺。
目前滿地富所做的生態調查報告,缺乏指標性的陸蟹、潮間帶和珊瑚等調查,其他調查頻度也不足,亦未提出具體的生態保育對策,幾乎以抽象式的原則帶過,沒有明確承諾。如果為了減少海岸景觀衝擊,卻往地下傷害水文環境,直接影響潮間帶生態系和珊瑚海域,完全違背海岸法設立之目的,滿地富應該重新檢討相關的開發計畫。
讓爭議個案落幕,樹立海岸管理典範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梁聖岳指出,滿地富是《海岸法》在2015年上路之後,在內政部海審會中,最多爭議的開發案,而滿地富經歷4次審查,仍然沒有掌握《海岸法》的精神,其「海管說明書」從來沒有對於當地環境、社會與文化的實質而有效的承諾。為了讓最後一次的審查不要再鬼打牆,因此提出了「滿地富公司應納入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之事項」(詳見附件三),讓委員依據公民團體與在地青年共同討論出的要點來審視滿地富是否有符合海岸法許可的相關要件。
無論最後通過或駁回,我們期待可以透過此案確立台灣的海岸管理制度具有實質審查的功能,如果滿地富仍然只有等待行政程序後轉賣炒作開發計畫、沒有認真研究擬定海域生態相關對策,繼續挪用、錯誤詮釋、歧視原住民族文化,就沒有開發的資格,除非滿地富能夠重新撰擬開發計畫,落實實質而有意義的相關承諾,否則今次海審會只有駁回一途。
附件一、「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大事記
1996年 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 收購比西里岸、基翬、芝田部落周邊土地,準備送案開發。
2002年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通過環評審查。
2003年 開發計畫與觀光興辦事業計畫分別通過內政部與觀光署審查 。
2009年 違反《環評法》第17條,未切實執行審查結論,裁罰30萬。
2012年 滿地富申請停工。
2015年 《海岸管理法》(簡稱海岸法)三讀通過。
2018年 台東縣政府劃定「重要海岸景觀區」,滿地富需要進行海審會相關審查。
2020年 台東地方法院公告拍賣「滿地富遊樂區」之土地 。
2021年 《海岸法》公告實施後7年,滿地富開始送件,進行海審會第一次審查會。
2021年「滿地富遊樂區」第二次審查會。
2022年 滿地富公司20年來第一次至部落簡報開發規劃。
2023年 海審會委員第一次前往比西里岸部落現勘。
2023年 第三次海審會。
2024年 第四次海審會。
2025年 海審大會最終審查。
這篇文章 【聲明】捍衛海岸法,駁回炒地開發,讓滿地富告別東海岸!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