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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督盟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頒獎典禮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長期致力於推動國會改革和透明化,自2007年成立以來,就持續藉由立委評鑑監督國會議員表現,至今已經持續17年,總共累積33次立委評鑑的經驗,是我國立委評鑑的第一品牌!同時,公督盟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將上千筆評鑑資料於本週末彙整上網,並將會議紀錄和評鑑報告製作成冊,存放在國家圖書館和國會圖書館,提供外界參考檢視,讓民眾了解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立法委員的整體表現!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認為:「透過每一次公民監督的機制鞭策,其實是不斷加強台灣的民主韌性,根據經濟學人資訊社(EIU)所評比的2023民主指數,台灣排名第10,居亞洲之冠,台灣也符合「完全民主」的定義,雖然在這一屆立法院,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朝野各黨仍在摸索新的合作機制,但就公督盟觀察,隨著國會透明度提升,公民監督機制被落實,如今多數立委大多認真堅守其崗位,為人民發聲!公督盟目前也正在串聯亞洲地區各國的監督國會團體,期望能讓台灣的民主成為各國效法的對象,同時也參考各國國會制度,持續讓立法院邁向陽光、文明、透明、公益、效能的理想國會!」
本次優秀立委頒獎典禮,特別邀請日本監督國會團體-「萬年野黨」的理事 原英史(Eiji Hara)出席致詞,延續去年六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和日本監督國會團體-「萬年野黨」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內容,將逐步朝向台、日聯合頒獎典禮的形式進行,讓台、日雙方的優秀國會議員相互宣揚民主精神!除此之外,目前雙方固定每個月舉行國會改革論壇,互相借鏡台日國會的制度,期盼深化雙方在國會民主道路上的合作!
日本「萬年野黨」的理事原英史(Eiji Hara)表示:「很榮幸在這個場合向台灣的優秀立委獻上祝賀,先前日本自民黨因為涉及政治獻金醜聞,導致岸田首相下台,這一醜聞讓日本社會對於政治的不信任感持續蔓延,如今民主國家面臨共同的課題就是如何重建一個更值得國民信賴的政治體系,特別是,台灣和日本在亞洲民主制度上具有領導地位,若雙方的國會能充分發揮功能,將有助於強健的民主傳播至其他亞洲國家,在這一點上,公督盟和萬年野黨也會持續在公民社會的基礎上深化民主!」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明:「公督盟的立委評鑑作業流程相當嚴謹,分為初審和複審兩階段,前後歷時半年,經4場評鑑諮詢會議、1場立委評鑑說明會,以及22場初審會議討論,並有1795人次參與公民評鑑,最終,在複審大會中,議決出21位優秀立委,有別於其他立委評鑑機構,只著墨於法律提案上,公督盟的立委評鑑則是依照憲法賦予立委職權所設計的評鑑指標,共有24大項,並可細分為51項指標,進行質量兼具的立委評鑑。同時納入公民評鑑立委質詢,和立法委員利益衝突資訊揭露,期望納入參與式民主的概念,並且提升國會透明度,因此要得到公督盟的優秀立委必須是十項全能的立委團隊;如今隨著國會透明化,任何政黨都無法抵制公民監督,呼籲立法院各個政黨,和每位立法委員都應該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遊說登記,以及出國考察經費使用,向選民負責!」
立委伍麗華委員得獎時致詞表示:「非常感謝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對我的肯定,努力制定質、量病重的專業立委評鑑,給予立法委員極大的鞭策,但立法委員認真做事,並不是在追求優秀立委的獎項,而是努力把選民的託付做到最好,最後,我想要將這份榮耀獻給我的支持者和族人,感謝!」
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待觀察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
委員會
內政
外交國防
經濟
財政
教育文化
交通
司法法制
社福衛環
黨團幹部
優秀
立委
王美惠
(民進黨)
吳琪銘
(民進黨)
蘇巧慧
(民進黨)
黃捷
(民進黨)
沈伯洋
(民進黨)
洪申翰
(民進黨)
羅美玲
(民進黨)
陳亭妃
(民進黨)
蔡易餘
(民進黨)
賴瑞隆
(民進黨)
伍麗華
(民進黨)
郭國文
(民進黨)
*林宜瑾
(民進黨)
范雲
(民進黨)
陳培瑜
(民進黨)
李昆澤
(民進黨)
陳素月
(民進黨)
蔡其昌
(民進黨)
吳思瑤
(民進黨)
鍾佳濱
(民進黨)
林月琴
(民進黨)
黃秀芳
(民進黨)
從缺
待觀察
名單
無
無
無
無
無
陳雪生
(國民黨)
無
無
*民進黨林宜瑾委員因涉入司法案件,因此按評鑑辦法規定,扣留其獎項,待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再行處理。
民代詐領助理費案件頻傳,立院半數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遭國、眾兩黨立委聯手黑箱!
本會期總計僅有45位委員自主揭露辦公室公費助理聘用資訊(各政黨繳交情況見下方表一),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從第十屆第四會期開始拒絕將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給民眾檢視,而本屆立院國民黨內雖有許多新科立委上任,卻依舊選擇背棄進步價值,沒有任何立委自律揭露;另外民眾黨的透明比例在本屆則呈現斷崖式下降,讓立院整體走向過去資訊黑箱不公開的回頭路,公督盟鄭重呼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身為人民的公僕應有責任自主公開公費助理聘用資訊,向選民做負責!而不是禁止黨籍立委將這些重要的資訊進行自主揭露,破壞台灣的民主發展!公督盟也將會持續督促立法院盡速上架公費助理聘用資訊揭露平台!
表一、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表各政黨透明比例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人數)
第十屆平均
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88.2%(45人)
79.4%
▲ 8.8%
國民黨黨團
0% (0人)
18.0%
▼ 18%
民眾黨黨團
0% (0人)
100%
▼ 100%
整體
39.8%
58.6%
▼ 19.8%
*備註:第十一屆第一會期,民進黨團共有45位立委揭露,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則沒有任何立委公開。
同時近年來,立委利益衝突案件不斷爆發,包含:公費助理涉貪、不當施壓行政單位,以及立委涉嫌詐領助理費…等等,公督盟認為要杜絕弊端,必須先從透明著手改革,因此將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納入立委評鑑的一環,公督盟強調,各黨拒絕向社會大眾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狀況的立法委員並不符合國民對於優秀立委的期待,同時這些重要的資訊被黑箱隱匿起來,更不利於台灣民主的深化!雖然根據立委評鑑的結果顯示,部分國、眾兩黨的立委,如黃健豪、王育敏、柯志恩委員在委員會中表現較為良好,有機會獲選優秀立委,但因為拒絕向社會大眾揭露利益衝突資訊和問政足跡,以至於喪失中央民意代表應兼具的「陽光性」、「公益(義)性」,也讓選民失望,甚為可惜。
表二、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外,各委員會表現較好之國、眾兩黨委員
內政
外交
經濟
財政
教文
交通
司法
衛環
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眾黨
國民黨
委員名稱
許宇甄
徐巧芯
鄭天財
賴士葆
柯志恩
黃健豪
黃國昌
王育敏
新國會基本表現不進反退,公佈哪些立委新會期怠忽職守!
從立院席次減半過後,公督盟開始透過立委評鑑來監督立委的基本表現,利用立法院的公開資料長期記錄立委出缺席、質詢、審查參與、提案之表現,進行量化統計分析,並藉此挑出不開會、不質詢、不提案的待觀察立委,在第七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當時的口頭質詢率僅44%,藉由立委評鑑逐年提升,到第十屆第一會期已達到93.86%,成功改變立法委員只簽到不質詢的陋習,過程當中雖然會受到選舉影響,導致質詢率下跌,但整體而言,仍是向上的趨勢,特別是每屆國會的第一會期,立委通常會更積極參與立院運作,讓選民看到新氣象;然而,新國會首個會期的基本表現和上屆同期相比卻首次呈現衰退的趨勢,由於立法院的出席率,實質上僅能被視為簽到率,無法瞭解立法委員在國會的基本表現,因此公督盟進一步檢視立法委員的口頭質詢率和法案及預算審查率。
過去公督盟的立委評鑑,通常呈現小黨表現優於大黨的情況,但是若進一步檢視各個政黨的基本表現,可以發現與上屆平均相比,民眾黨不管是在口頭質詢率,或法案及預算審查率衰退幅度都特別明顯,和過去的評鑑結果呈現鮮明反差;國民黨則是次之;而民進黨在兩項基本指標皆有些許進步。
表三、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各政黨基本表現比較表
常設委員會出席(簽到)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9.0% (1)
97.8% (1)
▲ 1.2%
國民黨黨團
98.2% (2)
97.1% (3)
▲ 1.1%
民眾黨黨團
95.6% (3)
97.5% (2)
▼ 1.9%
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4.16% (1)
89.75% (2)
▲ 4.41%
國民黨黨團
86.79% (2)
85.25% (3)
▲ 1.54%
民眾黨黨團
86.56% (3)
94.21% (1)
▼ 7.42%
常設委員會法案及預算審查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2.59% (1)
88.07% (2)
▲ 4.52%
國民黨黨團
78.81% (3)
82.95% (3)
▼ 4.14%
民眾黨黨團
86.36% (2)
90.21% (1)
▼ 3.85%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系統,公督盟整理,並寄發到各立委辦公室進行覆核。
若進一步檢視本會期各委員會,在口頭質詢率的部分,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以及各黨團黨鞭之特殊性,予以排除後,可以發現離島選區的立委因選區遙遠,因此口頭質詢率通常不盡人意,但不管是陳玉珍委員,還是楊曜委員都至少能有三分之二的會議到委員會現場質詢政府施政;相較之下,陳雪生委員口頭質詢率僅35%,顯然是自我閹割立法權,未能善盡立委監督職責!
另外從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上敬陪末座的名單來看,也有不少的不分區立委上榜,令人意外!包含:翁曉玲、陳永康、林憶君委員都有將近三分之一的會議利用書面質詢的方式,不到現場質詢官員,不禁令人質疑立法委員每年領有超過千萬的納稅人公帑,卻有這麼多場會議無法到委員會現場質詢官員施政,使官員給予具體改善承諾,其行為等於棄守立法委員職責,公督盟要再次強調若立委若未能善盡監督職責,就是護航行政部門,無論是執政黨或在野黨立委都難辭其咎。
表四、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各委員會口頭質詢率倒數前十之立委名單
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排名(由左至右分別是倒數第一到倒數第十)
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眾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進黨
國民黨
民進黨
委員
陳雪生
翁曉玲
陳永康
盧縣一
林憶君
謝龍介
丁學忠
楊曜
張智倫
林岱樺
口頭
質詢率
35%
52%
58%
63%
63%
64%
67%
67%
68%
68%
*備註: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和各黨團黨鞭之特殊性,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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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造舟競賽心得
文/吳與倫〈桃二奔鹿團志工,自然名:無憂樹〉
圖/張哲維〈桃二奔鹿團志工,自然名:鮭魚〉
2024.10.10
※本心得分為上半部和下半部,上半部為科展格式寫法,下半部為真實心得。
※荒野奔鹿團的成員年齡組成以小六到國二的孩子為招收對象。
摘要
這三年來,很常聽到環保造舟這個名詞,卻都無法真正的參與。可能因為疫情的緣故,或是天氣狀況,故兩年都沒有舉辦,儘管活動都設計好了,最後卻不了了之。這也導致了前兩年的鹿團,在活動中明明玩得很開心,卻又覺得缺少了些什麼。正因為這樣,今年能夠如期跟朋友們一起下水玩,真的很開心。雖然在蒐集寶特瓶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困難,不過,我心想,就算數量沒蒐集到應該也沒關係吧!因為提到環保造舟,我們的期待都是最後能跳下水。
剛開始聽說因為安全考量,不能下水,心都涼了半截,結果最後因為竹筏真的翻覆,才有機會真的下去玩水。為了增加遊玩的樂趣,我還特地準備了水槍來「pewpewpew」的掃射其他人。果不其然,是個讓我們變最後一名的好幫手。在盡力移動的同時,我們也樂意讓其他隊感受到水的洗禮。
水洗、日曬、加上深培,回到家才發現變好黑。而我覺得最累的部分還是組裝,要做成一個船樣也有點困難。還有導引員們,帶著我們這群屁孩真的很累,真的要好好謝謝他們。
研究動機
大家都知道太平洋垃圾島吧?全球每年製造的塑膠垃圾約有4億頓!而流入海洋的約有1270萬頓。我們深知地球面臨著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如氣候變化、海洋污染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等。這些問題不只是定幾條法律、辦個高峰會、大家討論出共識並且給個承諾就可以解決的。
相信各位心裡都很清楚,一次性的塑膠袋、餐具對環境多多少少都會有些傷害。即便如此,使用這些一次性的東西已經習以為常,很難去改變了。
而儘管民眾可能多少有減塑的概念,卻仍常常為了享受短暫的快樂,而製造了寶特瓶或手搖杯。因此,環保造舟這個活動,使用這些回收垃圾,讓我們得以享受玩水的樂趣,應用價值超高!
研究目的
在環保造舟過程中,我們注重選擇以回收的物品做為基礎的材料。寶特瓶的回收再利用、使用自然物、減少對環境有害的塑膠,這些做法都成為我們實現環保目標的一部分。這不僅減少了資源的浪費,還降低了對環境的負面影響,真正實現了環保造舟的理念。
真正的心得:
說實話我對環保造舟的認識就只是:「一群人滑著竹筏」但我完全不知道寶特瓶該怎麼固定在竹子上,也不懂為何需要寶特瓶。就算是個8年級生,學過浮力,還是欠缺真實生活中的應用。
當初在蒐集寶特瓶的時候,完全不知道五十幾公斤的寶特瓶是什麼概念,蒐集過程頗為艱難。然而,為了能夠浮起來,有質量十分重要,因此我們也盡力的去取得足夠的回收寶特瓶。
在實際下水之後,原本以為非常牢固且不易進水的船,吃水線居然頗高,大概是因為我自身也變重了吧,而且,大家的衣服吸了水又會變得更重,頗有有落水的可能,因此我們也要讓別組增加他們的重量,讓大家涼快一下,甚至還造成同組組員潑水自相殘殺的景象,總覺得毛骨悚然,背涼涼的。
主辦方也設計了幾項競賽,但在艱難的情況下,我們的組別不慕榮利,名次就給其他隊去爭吧,畢竟我們連出發都有困難,不知是姿勢不對,還是隊員不給力,總之,最後我們達到了最初的目標,留著兩位導引員在船上,一群小鹿們則全部落水,在水中踢水的場景真的歡樂。
感謝救生員的鼎力相助,也謝謝導引員們,帶領我們真的很累,所幸我們有平安的回到岸上,並且把我們的傑作拆解,回收後,離開這邊的同時,也在這留下一個新奇、刺激的回憶。
後記
我也很享受寫心得的過程,滿滿的回憶都會浮現在腦海裡,即便要花許多時間,我也願意。謝謝把心得看完的各位,我會持續在鷹團發「光」發熱。
附加檔案大小 380_dan_ye_-12-13.pdf2.16 MB
北一奔鹿的自行車之旅
文/陳明仁〈台北分會親子團一團志工,自然名:幸運草〉
圖/北一親子團
2024.10.10
早在2023的上半年時,北一奔鹿的工作團隊就確定了10月的團集會內容,計畫參加荒野28年會,地點在宜蘭三星鄉清水湖環教基地。10月為北一奔鹿新年度的第3次團集會活動,按照以往的傳統,將進行為期兩天一夜的團隊凝聚活動。接續上個月在台北淡水河的探索活動,這個月,我們嘗試結合宜蘭安農溪路線,一同深度體驗宜蘭之美。經過與宜蘭親子團和荒野年會工作團隊諮詢後,我們規劃了沿著早期的林業鐵路和安農溪的路線。以騎自行車騎乘進入清水湖環教基地,來深入認識宜蘭。
清水湖環教基地,距離羅東火車站有23公里,導航軟體估算開車需40分鐘,騎自行車約1個半小時,但最後一段路程中,還有一處3公里提升高度100公尺的爬坡。依照以往帶小鹿騎自行車的經驗,自行車隊的移動時間,通常會以導航軟體預估的騎乘時間乘以2倍,並根據地形路線的複雜程度,斟酌估算實際騎乘的所需時間,況且這次還包含剛升上小學6年級,身高還無法騎乘大人尺寸自行車的小鹿們。
活動當天,感謝老天爺給我們一個舒適的天氣。我們在羅東火車站租借了自行車後,一路從羅東市區向西騎行,前往舊林業鐵路的大洲車站,然後切入安農溪的左岸,一路沿著安農溪騎行,經過一座座的橋樑,經過安農溪驛站,時而聊聊天,時而靜靜地享受宜蘭的空氣以及壯麗的山水風光。儘管因臨時更換了自行車租借業者,無法如計畫騎自行車前往清水湖環教基地,但我們在安農溪的落羽松秘境景點留下了曾一同到訪的回憶。
當天傍晚,我們搭乘公車抵達清水湖環教基地,在年會大人們的熱烈招呼下,小鹿們經過一天自行車活動後,用熱水沐浴洗去一天的疲勞,品嚐年會精心準備的豐盛晚餐,陶醉在晚上的音樂晚會,最後在輕鬆歡樂的氛圍下,結束當日的活動。隔天起了一大早,離開清水湖環教基地,帶著宜蘭的好山好水好心情,繼續我們的奔鹿之旅。
*帶著一群孩子出外活動,除了食衣住行,活動安全更是親子團優先考慮的,這次宜蘭荒野年會之旅,真的是出外靠朋友,感謝宜蘭夥伴以及支持鼓勵北一奔鹿的朋友們,讓奔鹿團完成了一次豐富有難忘的宜蘭團集會活動。
【新聞稿】消防員遭惡意調動,嘉市府清算吹哨者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l 時間:113年10月11日(五)早上10時00分
l 地點:嘉義市政府前(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l 主辦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l 出席議員:嘉義市議員林煒軒
l 發言代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嘉義市會員代表|蔡明修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李宗吾
l 訴求: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應停止打壓基層吹哨者,撤回不當調動及懲處。
【停止清算吹哨者,撤回不當派令】
本次記者會訴求起因源由消防局編排虛假休息時數,致使有112名基層消防員提起行政救濟,消防局陸續以各式行政手段施壓迫使嘉義市消防員放棄行政救濟,日前甚至發布人事任命,將其中8名復審人輪調離原單位。
「消防局」屬於地方自治範疇,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自去年(112年)3月份開始規定嘉義市的消防員一天工作24小時,但卻僅能請領20個小時的薪水,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聲稱,另外4個小時屬於同仁的「休息時數」,所以不予以計算工作時數,然而這些休息時數皆有安排備勤勤務,依照消防勤務實施要點,都應該列入工作時數。
因工作權益遭重大損失,嘉義市許多基層消防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現如今卻遭遇消防局惡意調動,打壓基層,意圖造成寒蟬效應。
【基層提起行政訴訟捍衛權益,卻遭消防局施壓打擊】
消防署於112年7月10日的臉書公開貼文上,具名回應同仁陳情,表示「(刻意安排休息時間於深夜時段,又休息時段仍安排勤務備勤甚至出勤,卻沒有算入服勤時數) 已公然違法,請向所屬地方政府提出檢舉,並要求查辦;或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請監察院調查其違法失職之縣市消防局,何以休息時間要備勤,何以備勤不計時數。」
目前嘉義市6個消防隊約有181名基層消防員,原有112名基層消防員簽署訴願陳情公文,欲向消防局提起行政救濟流程,訴求爭取工作時數核實計算,但消防局卻不斷以各種錯誤訊息誤導、施壓基層消防員放棄行政救濟權益。
本會會員代表蔡明修,曾匯整嘉義市基層消防員意見,向消防局約見局長陳情,意向前消防局長蘇耀星反映工時制度不合理之處,積極爭取嘉義市基層消防員權益。
沒想到嘉義市消防局以蔡員於上班備勤時間繕打復審書,召開考績會決議,意圖懲處蔡明修。並在113年9月19日、113年10月4日兩日發布兩波包含蔡員在內共有8名復審人之人事異動,消防局不僅未給予當事人調動合理解釋,當事人事前亦從未得知調動相關資訊,早已向原單位主管申請9月、10月份休假,卻被迫在一周內就要完成調動相關準備,相關勤休要重新與調動後分隊協調,針對性意味濃厚。
【市長遭蒙蔽,基層怒火壓不住】
嘉義市議會早在第11屆第2次定期會時,由林煒軒議員、黃露慧議員、孫貫志議員等多位議員連番為基層發聲質詢,前消防局長蘇耀星甚至狂言消防署違憲,完全忽視多數基層消防員的抗議、申訴。
時至今日,嘉義市消防局甚至不顧臉面,用盡手段打壓基層聲音,我們合理懷疑消防局未將實情上報市長知曉,刻意扭曲事實,試圖掩蓋消防局制度之瑕疵。
本會會員代表蔡明修積極爭取基層消防權益,卻遭嘉義市府惡意調動,因此本會將於10月11日早上10時於嘉義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嘉義市政府停止打壓吹哨者,並撤回惡意調動及不當行政處份。
本次訴求,是譴責嘉義市消防局濫用行政手段打壓基層消防員,意圖造成寒蟬效應,此舉已違反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六條﹔「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合理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今日在此訴諸媒體、社會大眾,並向市長陳情,望市長約束消防局之劣行,以求維護幸福城市之民主美譽。
嘉義市政府由消防局一大副大隊長楊友仁出面接受陳情書,惟針對今日記者會訴求並未回復,本會呼籲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迷途知返,儘速撤銷不當調動及惡意懲處,保障基層消防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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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狂賀!大同染整工會抗爭順利爭取成功!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本案三項重點:
1.確立桃園關廠案補償金慣例
2.確立關廠補償可以禁搭便車
3.本會協助移工為主成立工會且抗爭成功
大同染整企業工會與資方的關廠協商案件,已經在10月7日星期一的協商會議中,順利解決,過程當中非常感謝在地的工會相挺支持,尤其是就在大同染整公司附近的石油六分會,以及南亞電路板錦興廠工會。
在本案中,桃市產總認為有三大重點:
一、確立桃園關廠案就是要有關廠補償金的慣例!
這幾年台灣房價飛漲,許多傳統產業關門,就是為了要進行土地變更,轉而進行房地產炒作或是蓋物流倉庫,導致許多工作數十年的中高齡勞工一夕失業,花了非常多成本來到台灣的移工,也損失甚多。
因此桃市產總長期主張,關廠就是要有補償金,不能只是依法給資遣費和退休金,因為現在的關廠案件已經不是1990年代的營運不佳,而是企業主要進行更快速的獲利模式,而現在能夠進入這些模式的入場券,很多是勞工的血汗打拼累積而成,因此關廠就是該給補償金,我們也希望桃園以外的工會聯合組織能夠共同推廣,成為勞工運動的重要理念。
二、確立關廠補償金可以禁搭便車!
這次的抗爭事件讓我們發現,大量解雇保護法理的強制協商,不但會排除移工,還規定不能約定排除工會非會員的條款,但是在戰鬥協商的精神底下,善用不同的勞資處理機制,仍然可以制定禁搭便車或是會員專屬條款。
桃市產總呼籲,所有勞工都該加入工會,壯大工會,雖然很多公司喜歡宣稱要一視同仁,但是有談判實力和團結的工人會爭取到更高額的補償金,就是事實,也呼籲其他面對關廠抗爭的工會可以引為案例。
三、本會首次協助移工為主成立工會,且抗爭成功!
這次抗爭對於桃市產總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這家工會不只是台灣籍勞工,過半數是會員就是移工,也因此過半理監事和理事長都是由移工擔任,這次的抗爭成功,證明了移工和台灣籍勞工的團結有可能,而且也絕對有必要。
能夠完成這項目標,桃市產總要感謝位於南崁的多加教會,他們真的體現了照顧弱勢者的精神。還有跟桃市產總長年共同為勞工權益奮鬥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補強了我們對於移工法令與政策的不足。最後還有桃園市空服員工會提供的寶貴資產會務人員黃士庭,讓這場抗爭能順利進行,對於以上提到的團體和人員,桃市產總和大同染整工會由衷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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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平台運費透明化措施說明,兼顧勞資及消費者權益。
文/臺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近日交通部預告的運費透明化措施,外界展開了廣泛討論。為避免誤解,我們希望進一步澄清法案的具體內容,讓各方更清楚此次修訂的目的及背景。此次法令的重點在於推動外送平台費率的透明化,以保障外送員的合理薪酬,同時顧及消費者和業者的權益。
根據《公路法》第42條,交通部目前預告的法令包括《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根據這些法規,交通部將制定合理的運價計算公式,並要求外送平台公開透明的運費標準。這一舉措旨在讓運費計算過程更加公開透明,確保運價能夠合理反映外送員的付出。
主要重點說明如下:
1. 透明化運價計算:本次法規修訂的核心在於將目前不透明的運費計算公式公開化,確保外送員的薪酬合理性,並讓消費者清楚了解運費的構成。
2. 多方協商決定:未來的運費標準將由公工會、勞資雙方共同擬定,並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與縣市政府核定,確保運費的制定能夠平衡各方權益。
3. 運費公告與保存: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業者應在核定的範圍內訂定運費,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同時,業者須公開運費標準,並保留相關資料兩年。
我們呼籲社會大眾共同理解此次法令的目的,這一透明化措施不僅能保障外送員的收入,同時也確保運費計算的公平與合理。未來的具體運價金額,將依據草案通過後之法定程序,由公工會與主管機關協商合理運價,並邀請消基會出席,共同協力確保社會大眾之利益,以利運價確定之公益性。外送工會將持續關注此議題,並與相關單位合作,推動更健全的勞動市場制度。
這篇文章 【新聞稿】外送平台運費透明化措施說明,兼顧勞資及消費者權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PFAS管制不只要管末端也要管源頭,並讓生產者與使用者負擔代價
文/看守台灣協會
背景說明
環境部於8月21日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三條之一草案」,並將於10月1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該草案研商會議。該草案修正重點為增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
包括:PFOA+PFO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50ppt(參照日本水質管理目標值),PFOS+PFHx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70ppt(參照澳洲指引值),自2027年7月1日生效。
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2025年起兩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超過最大限值者,應通報並提出飲用水水質管理計畫備查;水質管理計畫如須增購設備或工程者,至遲兩年類執行完成;未涉工程者,則應於三個月內完成等。
2027年7月1日起, 將加強抽驗並對水質不符合PFAS標準者,直接裁處6萬-60萬元罰款,並限值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罰。
環境部稱後續將參考國際管制趨勢,滾動檢討修正或加嚴標準,以確保飲用水安全。
對此草案,環團肯定環境部願意開始管制飲用水中的PFAS污染濃度,保障民眾健康;但草案中的限值並無法有效保障民眾健康,而且也不能光從末端去處理兩種PFAS物質的污染,更應從源頭管制所有PFAS的使用與排放。
小辭典
PFAS(全氟/多氟烷基物質)是成員超過12000種的含氟化學物質大家族,從上世紀起就被廣泛用在各種消費性民生用品,例如食品包材、紡織品、化妝品、醫療用品、消防泡沫、個人保養用品、油漆、殺蟲劑,還有電子及半導體製程、甚至塑膠製程等工業用途。
PFAS的危害
PFAS被稱為「永久化學品」,因為多數的PFAS在自然環境中非常難以分解,幾乎是永生不滅,也因為這個特性,讓PFAS得以在環境和生物體中持續累積;同時大多數PFAS具有一端親水、另一端防水又防油的界面活性特性,因此可隨著水到處跑,進入生物體, 改變生命物質表面特性、干擾荷爾蒙等生理作用,對於我們的水源、土壤、食物和人類健康帶來嚴重污染威脅。尤其PFAS毒性不低,很容易在生物體中累積到足以影響健康、導致生理功能失調甚至引發癌症的程度。1
國際關注PFAS污染
2022年時由斯德哥爾摩韌性中心號召的一群科學家,即鑑於四種PFAS在雨水中濃度已遠超過美國的飲用水終生健康建議值、丹麥飲用水限值、歐盟地表水的環境品質標準,且其由大氣沈降下來的情形已造成全球土壤普遍受到污染並超出荷蘭提出的指引值等事實,判定光是這四種PFAS的污染,就已嚴重撐破涵容化學污染的地球界線,何況還有許多PFAS不在政府與學界眼線下!
美國加嚴管制
在更多科學證據支持下,美國對於飲用水中PFOA及PFAS之健康建議值,已從2016年版的PFOA與PFOS合併計算70ppt,下修至2022年版的0.004ppt(PFOA)及0.02ppt(PFOS),並於2024年四月公佈具有法律效力的五種PFAS限值,其中PFOA與PFOS的限值各為4ppt;而PFNA、PFHxS及HFPO-DA各為10ppt。然環境部草案限值雖參照日、澳,仍相當寬鬆。
台灣抽驗淨水場 九成驗出PFAS
根據環境部水保司委託調查計畫,2021年受託團隊針對國內40座淨水廠清水中的全氟化物(PFOA、PFOS、PFHxS)進行 50 處次抽驗2,其中PFOA 有 22 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PFOS有5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PFHxS有6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而該定量極限為5ppt,還高於美國對於PFOA及PFOS的最新限值4ppt,等於PFOA已有44%超過美國標準,PFOS已有10%超標。
限值寬鬆 成效有限 應加嚴
而PFOA與PFOS合計大於 50ppt(日本水質管理目標值)的樣品只有4個,表示若訂定PFOA+PFO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50ppt、PFOS+PFHx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70ppt,對於淨水場影響有限,也就不會因為這個標準的訂定而有多少改善,不僅無法有效保護國人健康,連進步都很有限,建議應該參照美國最新標準再加嚴。
只管二種PFAS太少!應改訂總有機氟限值
而且PFAS種類高達上萬種,化學署目前已經公告列管151種PFAS,而飲水水水質標準只管兩種,落差相當大,何時才能跟上化學署公告列管的腳步?何況PFAS在環境中可能會演變成其他種同樣有害的PFAS,因此即使把所有公告列管的PFAS都納入飲用水標準管制,還是會有所疏漏,檢測成本也相當高昂。建議了解PFAS污染濃度與TOF(總有機氟)關係,改為訂定TOF限值,檢測成本將可大幅降低,且可將所有PFAS一網打盡,有效把關。
淨水成本應由污染源負責
另外,淨水場因為飲用水標準納管PFAS而增加的淨水成本,應由PFAS使用者與生產者負責。去年(2023)美國最大的PFAS生產公司3M跟全美數百件的訴訟案原告達成協議3,這些案件控訴3M公司長久以來生產的PFAS物質污染公共飲用水系統,且3M公司過去還隱瞞PFAS物質會污染環境並威脅人體健康的事實。該協議判定3M公司需負擔至少105億美金(約3384億台幣)天文數字的經費,用以檢測並且整治全美各地受PFAS污染的場址。
同樣是去年,也是上百件集體訴訟案與杜邦及從該公司拆分出來的科慕(Chemours Co,)及科迪華(Corteva Inc)達成協議4,訴由一樣是控告這些化工大廠生產或使用的PFAS,污染了公共飲水系統,協議中判定這三家公司合計需負擔11.9億美金(約383億台幣)的污染整治經費。有趣的是,這些案件中的訴訟方幾乎都是供水業者,不難想像當美國針對飲用水訂定嚴格的PFAS限值後,給這些供水業者帶來多大的成本壓力,而且這些供水業者也不該是被追究責任的污染源頭,自然群起抗爭,發動訴訟將壓力轉往該負起污染整治責任的PFAS生產者與使用者。
應落實污染者付費
我們擔憂如果只針對飲用水訂定PFAS限值而未要求污染者負擔淨水廠因此所生成本,在我國沒有類似美國較為公正的司法系統下,可能反而造成不公不義的現象;不論是淨水廠自行吸收成本或將成本轉嫁給民眾,都無法符合污染者付費的法理。建議應向PFAS生產者(製造商或進口商)及使用者課徵水污費或化學物質運作費,以此全額補貼自來水公司因此增加之淨水費用。
應源頭管制廢水及空污
另外,環境部僅管制飲用水中的PFAS是不夠的,更應從PFAS進入水體、大氣的源頭去管制才更有效,否則將是事倍功半!但環境部日前預告的放流水標準卻未納管PFAS,等於放任生產與使用PFAS的源頭持續排放PFAS,污染水體及其他環境介質,卻只要求非污染源的自來水公司要負責處理削減PFAS,是頭痛醫腳且事倍功半!環境部也應一併對生產及使用PFAS的相關產業(比如半導體產業)進行管制,訂定管制TOF之放流水標準及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同時禁止PFAS使用於非必要用途(如食品包材、消防泡沫、紡織品、化妝品),真正從源頭削減PFAS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別讓PFAS污染源納涼免責
基於PFAS的特性與目前已經全面污染環境的現況,我們認為光是訂定飲用水標準不僅未能從源頭預防問題之發生,阻止PFAS繼續污染環境與健康的效力也非常有限,同時造成生產者與使用者在一旁納涼,無需對污染環境的外部成本負責的不公不義,期盼環境部將更多的精力與資源用於源頭,且管制標準要有效,並讓使用者與生產者負擔造成環境污染的代價,方能符合公平正義。
聯合聲明團體:看守台灣協會、監督施政聯盟、爭好氣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參考資料:
1. 從零開始認識PFAS
2. 2021年「飲用水未列管新興污染物之水質研究計畫」
3. “3M’s $10.3 billion PFAS settlement gets preliminary approval”, Clark Mindock, 2023.8.31
4. “Chemical makers settle PFAS-related claims for $1.19 billion”, Clark Mindock, 2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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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產工邀請企工分進合擊,產工持續團結連署、企工董事會提案,共爭全臺鐵員工調薪一萬與待遇改善!
(企工表示與部長有共識,產工主張未見調薪、津貼應持續聯署,呼籲分進合擊爭取待遇)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昨(9)日下午發起「爭合理待遇!要擺脫低薪慘況!」全臺員工連署後,不到24小時已有數百位來自各職種、身分員工連署,今日上午臺鐵企業工會(下稱臺鐵企工)秘書長,同時也是臺鐵公司勞工董事之一的吳長智秘書長,表示「轉任要點及從業人員的夜點費及危險津貼,我們已向新任部長取得共識,請稍後!」顯見臺鐵企工也看見產工連署行動,也向交通部長交涉中。
但從吳秘書長的訊息中,並未看見調薪一萬、夜點費調升等訴求與交通部有共識,請臺鐵員工持續連署,向交通部展現員工態度與工會實力,有連署才會有壓力。
產工要邀請臺鐵企工分進合擊,產工將持續團結連署團結員工,請有推派勞工董事的臺鐵企工,在10月22日董事會上以董事身分提案爭取待遇調整,將「 全體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加薪1萬,追上國營事業待遇。」、「 夜點費由120元/天提高至480元/天,與所有軌道運輸業同等待遇。」、「從業人員全體適用危險津貼跟夜點費等工作性質獎金、津貼,並回溯適用至入職當月。」
三項訴求納入提案討論外,也請臺鐵企工公布提案文字與董事會會議紀錄,讓全臺鐵員工與社會大眾看到,交通部與臺鐵公司在董事會上對於臺鐵員工待遇合理化的提案,是否如陳世凱部長所說,或又是讓部長成為又一個說謊的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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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資方下船斷保逼退船員 中鋼運通工會衝撞勞動部要公道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準國營中鋼集團底下的中鋼運通工會,國慶日前夕(10/9)前往勞動部抗議,今年7月起下岸船員被公司斷勞健保,至今超過百日。20幾名工會成員帶著睡袋原本打算在勞動部前埋鍋造飯,並協尋部長何佩珊,要求勞動部主持公道,協助認定中鋼台灣船員的雇傭性質為不定期契約,要求勞動部對中鋼運通實質的勞資關係、雇用狀態進行勞檢,查核資方進用台籍與陸籍船員的比例,逐步減少中國大陸(及外籍)船員的派用。
工會嗆聲,部長何佩珊35年前曾協助關廠工人爭勞權,現在當上部長更要幫斷保勞工解決問題。由於記者會上接受陳情的科長表示勞動部依法行政,可提供工會法律扶助等回應,引發現場工會成員不滿,衝撞勞動部一樓及警方封鎖線,要求部長何佩珊出面回應。
最後工會理事長王慶宏表示,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已向工會承諾,勞動部會在一個月內對中鋼公司執行勞動檢查,查察中鋼運通外籍船員是作為補充還是正式員工,請資方對於工會會員中半年以上沒派船的38人優先派船,因此工會暫緩夜宿勞動部行動。但王慶宏強調「希望勞動部長不要讓工會再來第二次」,若勞動部未積極處理,中鋼運通工會將結合其他工會或學生團體打抗爭游擊戰。
中鋼運通長年不分上下船都保勞健保 如今斷保理由為何?
中鋼集團成立中鋼運通公司作為集團煉鋼原料進口及鋼鐵成品出口所需的船舶運力、散裝航運等業務。中鋼運通工會理事長王慶宏表示,台灣船員一上船就是工作10個月,有其專業且為持續性工作,經常面對的是拋妻棄子在海上奔波。他認為中鋼船員從疫情期間到現在,幫公司創造高獲利。沒犒賞船員就算了,居然送給船員斷保。
中鋼運通工會研究員陳柏謙痛批,中鋼運通公司5年來大賺數十億元,今年7/2起資方擅自把100多位下船船員中斷勞健保,此舉形同將船員當「免洗筷」。工會在7月時就狀告勞動部,許多中鋼船員任職超過5-10年,忍受危險工作環境幫中鋼賺錢,怎麼可以說斷保就斷保、下船就不承認是員工?然而勞動部當時回文給資方,間接承認資方斷保,卻不去查核船員在中鋼長年聘僱的事實,要工會去法院提告或找地方主管機關調解。
中鋼運通公司則回應,國內外航商與國際船員普遍簽定的僱傭契約採行「定期契約」,此源自於海勤人員工作特性、國際公約及航運界慣例,因此上船投保,下船改去海員總工會投保,這是航商統一的作法。公司認為長年未將下船船員斷保是額外福利,中鋼運通副總林錦駿在媒體受訪曾表示,工會要求過去有給的勞健保必須恢復,但勞保局已認定船員與公司簽的是定期期約,非契約期內沒有薪資,依法公司就不能代為投保。
工會主張船員工作性質具有繼續性,航運公司對於船員也是持續性的需要,並非突發或暫時需要,應該將定期契約改採不定期契約。工會理事蔡炎龍說到,船員不是約聘雇勞工,《船員法》第52條納保規定中,岸休船員就是儲備船員,就應該要有勞健保及待命薪水。
陳柏謙認為,勞動部的職責在於認定僱傭本身的性質,例如3年前外送公司主張與外送員之間不是僱傭關係,所以不用幫外送員投保,勞動部當時認定外送員與公司之間確有僱傭關係。
陳柏謙說到中鋼運通2019年曾雇用最多600多名台灣船員,後續增加5艘船藉掛於巴拿馬的「權宜船」船舶中進用陸籍船員,疑透過不派船給台籍船員作為逼退手段,目前在船工作台灣船員剩300人。王慶宏則說,中鋼進用陸籍船員讓台灣船員工作權受到損害,還有員工疑似參與工會被長時間不派船工作,讓員工生計已經面臨經濟困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接受媒體受訪表示,關於是否要求中鋼復保,勞動部只能依法行政,無法要求資方,而目前工會與公司的契約爭議正在訴訟中,應由法院認定。另外工會有檢舉公司違法部分,勞動部會安排勞檢。對於工會認為資方長時間不派船給台灣船員上船工作,勞動部會請工會提供名單,盡快請中鋼保障本國籍船員工作機會。
青年挺勞工 提早爭勞權、脫離血汗之島
曾帶領關廠工人抗爭的資深工運人士毛振飛表示,許多站在前線與警方對抗的關廠工人都是女性,堅持抗爭得以解決,例如國道收費員抗爭集體爭取到數億元補償。他批評中鋼是國營事業,國家投資的企業若將勞工斷保、勞工還不挺身爭取的話,以後私人企業就會仿效國營事業同樣手法去對待其他勞工。
台大法律系陳同學表示,許多學生將組成「台灣監督企業青年行動」支持工會反抗公司打壓。陳同學說學生們了解到有船員被高薪低報、資方壓低船員退休金以、資方打壓參與工會的船員及切斷在岸船員的勞健保等情況,為了支持勞權,日後預計在台灣各大學舉辦聲援活動,讓未來都將成為勞工的學生們可以早點關注與加入維護勞權的抗爭中。
陳同學認為,如果工會贏得抗爭勝利,將可以鼓勵更多承受高壓、高工時及職業風險的船員一起行動,更進一步讓數以百萬勞工看到,勞動者團結起來確實能夠抵抗壓迫與剝削,才能讓台灣脫離血汗之島的罵名。
陳柏謙:「當時何佩珊參與關廠工人抗爭時曾說過:國家機器和老闆聯合起來,成為壓制勞工的兇手,請問一下,這是不是中鋼運通船員的處境?」勞動部長何佩珊出身街頭社運,1989年也曾以學生身分參與勞工運動,當時與高雄關廠女工為爭取資方欠薪而前往勞委會抗議,甚至還被警察拖走,曾被起訴判刑;如今中鋼運通工會在35年後要問勞動部長何佩珊:「你有權力了,要不要解決中鋼問題?」
這篇文章 控資方下船斷保逼退船員 中鋼運通工會衝撞勞動部要公道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拾貝淨灘與海岸美學無痕走讀
文/陳妍如 〈桃園分會專案人員,自然名:小熊貓〉
圖/青青創生協會
2024.10.10
在蔚藍的天空下,海風輕拂著我們的臉龐,今年6月,我參加了一場別具意義的單日小旅行——「拾貝淨灘&海岸美學無痕走讀」。這不僅僅是一場旅行,更是一段關於自然與人文的心靈旅程,讓我對桃園的海岸有了全新的認識,也讓我深刻體會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
懷著敬意,與海洋相伴
上午,我們前往位於桃園大園的許厝港濕地並展開拾貝行動。透過尋找、撿拾及記錄海岸邊的螺貝類,我們仿佛在與海洋對話,學習它的語言,理解它的脈動,我們不僅是物理上的勞動,更是心靈上的沉澱。
拾貝活動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最後還貝於海的儀式了,通過這個簡單而莊重的宣示行動,我們可以更深刻感受到海洋我人類相生相伴的關係—海洋孕育生命,而我們還以它尊重。當我們把撿拾的螺貝類小心翼翼地放回海中,仿佛在告訴大海,我們願意以尊敬的姿態,與你和諧共生。
淨灘:每一個小小的努力都很重要
緊接在拾貝行動後的是淨灘活動,由於我們所在的位置以礫石海岸為主,因此有許多垃圾都被埋藏在石堆底下。每一件垃圾都像是對自然的一次挑戰,我們在這一次的淨灘中發現了為數眾多的瓶蓋、吸管,還有大量的塑膠飲料杯,在將收集到的垃圾進行秤重和分類,並仔細記錄在表格上後,我開始反思在生活中該如何減少垃圾的產生。
任意揮灑想像力的藝術創作時光
中午用餐過後的彩繪DIY課程是我這次小旅行最喜歡的課程。在大園藝術家雅蘭老師的引導下,我們在長條木板上以海洋為主題創作纏繞畫,老師鼓勵我們嘗試各式各樣的圖畫。這些獨一無二的作品最終將成為大園海岸鰻苗架的裝飾,結合功能性與美觀性,成為地景藝術的一部分。
踏尋智慧與美的融合
下午,我們踏上走讀之旅。講師帶領我們走訪附近的人造紅樹林,認識潮間帶常見的動植物;接著則前往大園漁人搭建的鰻苗架。
苗架,是漁人為了在冬季時捕拾鰻魚苗搭建而成的智慧結晶,在春夏秋季則往往因為閒置而開始變得髒亂不堪,因此才漸漸有人提出意見,希望能夠在苗架上加入藝術彩繪,讓它能夠搖身一變,成為大園海岸的風景之一。
收穫與啟發
這次的旅行不僅帶給我全新的體驗,更讓我深刻體會到保護海洋的重要性。從撿拾螺貝到還貝於海的儀式,從淨灘到彩繪DIY,每一個環節都讓我感受到自然的魅力與我們肩負的責任。因為見證了海洋的美好、也看見許多人為了守護環境而做出的努力,所以我也希望能夠與更多人分享這段珍貴的經歷。
讓我們一起關心海洋,保護環境,讓這片蔚藍的世界更加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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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濕地送行者」生態舞蹈工作坊
文/林芳如〈宜蘭分會親子團志工,自然名:樹懶〉
2024.10.10
總希望在繁忙的育兒生活中能找到自我的時間,但媽媽的身分卻無法說丟就丟。如果有機會能夠加入一種讓自己投入,並跟著女兒一起進行的活動,那不是很棒嗎?帶著這樣的念頭,就傻傻地報名了生態舞蹈工作坊。
一提到「舞蹈」,腦海中出現的就是在舞台演出。搭配著音樂經過彩排與長期的訓練成就出來的一種表演形式,但當場地移到了路邊、濕地與蓮花田,舞蹈似乎就變得距離我們更近些了。
工作坊中我們模擬穗花棋盤腳以及岩石的形態,也跟隨著指令用肢體動作展現蛇、蛙、鳥各種生物活動的樣貌,練習時壓根不知道自已在幹嘛,只覺得很有趣,能與大家一起合作、瞎跳。
但實際進入到展演現場,屏息等待在蓮花田中時,我們也成為了這場舞蹈的演出者!隨著音樂響起,在扮演師公的舞者陳福榮帶領下,緩步為逝去的自然資源與曾經的大地而送行。
藝術的解讀取決於每個人的生命經驗,但能不顧他人眼光沉浸在路邊與田間,隨性的伸展肢體,加入送行的行列,都讓先前所有的混亂與瞎跳都成為一種藝術展現。
舞者間在彼此的眼神交流以及師公引導下,一起看向扮演濕地女神的舞者陳怡靜,站在鴨母船中的女神舞出了對純淨自然的嚮往。生態舞蹈突破了刻板的框架,少了舞台燈光卻多了自然光。陽光映照在濕地水面的那瞬間畫面令人肅然起敬。當我們緩慢踏入濕地水中的一刻,舞蹈與玩樂的界線也就此變得模糊。
一直以來,生活在台灣的西部,我看到的是夕陽、是落日、是太陽消失在地平線的那端,但在這裡我發現原來小時候口中說的太陽下山就是這副模樣。
藝術家Kerri Ferrara與小花聯手打造出的地景藝術「水鳥造型母鴨與小鴨船」將歷史與未來重新詮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見的就會有所不同,五十二甲濕地的美不只是在生物在環境,更是在每位用心為土地付出的你我心中!
附加檔案大小 380_dan_ye_-11.pdf1.29 MB
用雙腳刻下瑰麗東岸
2024台東海岸行腳之旅
文/王湘騏〈台中分會親子團中二團小鹿,自然名:小雪山〉
圖/張英娟〈台中分會親子團中二團志工,自然名:大雪山〉
2024.10.10
八月二十六日,我們來到了台東縣金崙鄉,當天我們與毛氈苔團長和獅子魚在民宿先會合,大約傍晚五點,大家聚在一起討論此次海岸行腳的注意事項。
會議結束後,我們參加民宿的「浪花蟹體驗活動」。一群人搭著接駁車來到沙灘上,老闆教我們在鐵網先綁上半條秋刀魚,然後再將這捕浪花蟹的工具拿到海灘上,等到海浪退去那一瞬間,便可以趕緊把網子塞進去沙子裡面。
接下來再等待二十分鐘後,把網子拿上岸,慢慢的把沙子剝掉,就可以看看裡面有沒有浪花蟹。這次體驗捉浪花蟹的活動,其實我在電視節目看過,所以我大概知道要怎麼操作。活動過程中,我和小白兔玩得很開心,男生們「水螳螂」、「大兜蟲」、「變色龍」和「小藍鯨」都在一旁挖沙,大家各自找到了參與活動的樂趣,每個人都能自得其樂,還玩得不亦樂乎!
體驗活動結束後,我們回到金崙街上覓食及將捕獲的浪花蟹請店家幫我們代客料理。第一次嘗到美味的浪花蟹,除了滋味鮮美無比以外,感受也很特別。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品嚐浪花蟹時,「大雪山」突然大叫:「這……怎麼感覺很像在吃蟑螂啊?」頓時之間,大家都沒有食慾了。我認為其實這是大雪山想獨享美食的計謀,因為那盤浪花蟹最後被他拿去7-11當宵夜配啤酒了。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我們一群人走到金崙海邊與海岸行腳活動的召集人「山豬」會合,山豬將記錄的攝影設備及行腳的注意事項講解完,我們的台東海岸行腳就此展開了。
我們每個人都要輪流背攝影機,第一棒是我先背攝影機,再來是小白兔和小藍鯨,接下來是大兜蟲、水螳螂及變色龍。這次跟大家一起行動,我覺得大家並沒有因為酷熱的氣溫而放棄,每個人都很棒的走完全程。
回想當天晴空萬里,都沒有風,天氣十分炎熱,背攝影機的人要與其他人保持30公尺的距離,其他人都跟隨攝影機後面走,大約走兩公里,就會換人背攝影機,換手的時候,再藉此休息一下,讓大家去踏踏浪玩一玩海水。因此過程中雖然汗流浹背,但是卻沒有疲憊感。
走在東部的海灘上,我們看到有很多的消波塊,一路再往前行走,我發現海岸邊已被放置了很多新的消波塊,聽說在台灣的西部,尤其是台中以南到高雄,這段海岸線幾乎沒有天然海岸了。
第三天,我們從大鳥休憩區出發到大武漁港,大家都已經適應溫度,第二天走得很順,一點也不覺得熱,行走的過程中,我聽到「山豬」說:當初規劃海岸行腳,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先把海岸線的狀況記錄下來,以免未來在某一世代的孩子已經看不到,根本不曉得台灣的天然海岸線的樣貌了。當下我心裡有一些些感動,台灣還是有許多無名英雄默默在為台灣努力付出,不求回報。
今年是海岸行腳第七年,隨著每一年的海岸行腳記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垃圾。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西岸的垃圾與東部的種類差很多,西岸很多是海飄垃圾,東部這邊很少海漂垃圾,那是什麼原因?原來東部與西部的地形跟洋流是不一樣的,西部大多是淺灘,東部這邊受限於地形跟洋流的關係,外海看出去就是黑潮經過的地方,太平洋的洋流比較強,所以不太會有海飄的垃圾。
希望透過海岸行腳平台的記錄與調查能讓大家除了來體驗東海岸之美外,更重要的是能愛惜我們這片土地,也許大家看到的是很單純的拍攝記錄,也許有人會注意到,我們每走到一個段落會停下來拍照,今年的調查也多了幾樣調查。第一個是「海洋廢棄物」數量,也就是每500公尺為一個段落,然後去計算它有多少的海廢數量,未來會以地圖方式呈現,每500公尺一段用不同的等級顏色標示,顯示海岸乾淨與否的程度。第二個就是看地形變化,再來是觀察水污染、垃圾堆或掩埋場情況。
也許,有人認為海岸行腳過程會覺得有點無聊,只有在拍攝走路而已,沒有去數垃圾,其實大家可以再去發想,一步一腳印的海岸行腳是一個平台,您覺得這樣子的一個平台這樣的一個方式還可以做些什麼?
其實,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海岸行腳,這兩天我收穫良多,我發現東部海岸的沙灘垃圾比西半部少很多,比我預料中的少,而且山豬說現在越來越少天然海岸了,只剩不到一半了,因為一直被我們開發,十分可惜。台灣西南部的海岸線如果沒有被開發,我想它應該會很漂亮,現在只剩東海岸沒有被過度開發,希望這麼漂亮的海岸線能保存下來。如果我還有時間,我還會想要再來參加這樣的活動,再一次用雙眼與雙腳把東海岸的雄偉瑰麗深深刻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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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
特工坊實習側記
文/王秀蘭〈台北分會特導員,自然名:雪山花楸〉
圖/楊松育、廖欣娥、洪子涵〈台北分會特導員,自然名:椪憩、白千層、銀杏〉
2024.10.10
2023年底,我獲得了林業署的森療師證照。2024年初,立即報名了荒野的生態心理志工培訓,作為森療的進階學習。
六月份,生態心理培訓即將結束時,沒想到特殊自然解說工作坊(針對特殊族群的大自然體驗引導)緊接著招生。我毫不猶豫地報名,在荒野進行了密集的訓練,持續到七月底,藉由實踐,深化與特殊族群互動的經驗。
帶領森療的經驗裡,曾有媽媽帶著18歲愛奇兒(「Angel」的音譯,有成長障礙的孩子)來參加活動;也曾二次擔任志工,協助森療和園療服務,一對一陪伴輔助視障者。
▲ 大安森林公園
有一次,我服務了一位幾乎全盲且聽覺受損雙障的朋友時,看到他與自出生便全盲的好友,用指背上的點字默默傳遞訊息,當彼此理解後,瞬間露出燦爛的笑容,繼續用這種方式「打字」溝通。他「有話」要說時,會使用最大字版的iPad與外界互動。雖然一個訊息的傳遞費曠日費時,但彼此卻能心領神會。
讓我深深感悟,一般人喋喋不休的話語,各自選擇主觀的理解,有聽沒有懂,無法入心,這才是世界上最遙遠的溝通距離吧。
在帶領森療活動時,我經常請參加者閉上雙眼,關閉視覺,讓其他四感打開,靜靜觀察內心的波動。
對於視障者來說,他們的內心安靜是什麼樣子?他們眼中的大自然又是什麼模樣?
大自然的體驗對於各種障別的特殊族群,或其家人的壓力釋放,應該比一般人對療癒的需求更深。這需要更專業深入的學習與練習,才能充分發揮五感,設計出恰到好處的活動。
8月24日,特工坊大安森林公園的實習活動中,我擔任隊輔,服務了一群患有【威廉斯氏症(簡稱「好威」)】的成人與孩子。他們的心智年齡多停留在12歲以下,總是笑咪咪地看著大家,嘴裡不斷說著「謝謝你」、「辛苦你了」。勞累之餘,他們的甜言蜜語讓人瞬間融化,與汗水齊流。
這一天的活動有三個主要闖關單元:《大自然馨香》、《大自然樂團》、《大地曼陀羅》和中午後的葉拓提袋DIY。
打開觸覺嗅覺,揉碎五種葉子聞香,比對找出植物本尊,《大自然馨香》最後體驗植物運用時,有孩子把九層塔口味的可樂果先給爸爸品嚐。熱愛音樂,音感極強的好威學員們,在《大自然樂團》運用植物製成的天然樂器,即興演奏,開心起舞。到了《大地曼陀羅》環節,植物共創的分享單元,不少學員感謝爸爸媽媽辛勞照顧,順而緊緊相擁,更是賺人熱淚。
▲ 透過體驗設計,孩子對最親近的家人說聲謝謝
由於擔心午後雷陣雨影響活動進行,午餐時間縮短,大家完成葉拓後,舉行了一場時尚走秀,展示每位學員的創作。走在星光大道上的他們,個個慎重其事,宛如大明星般閃閃發光,亮彩奪目。
▲ 葉拓出自己的作品
「好威」學員們真是太威太可愛,似乎連太陽也願意繼續發光發熱,照耀著整個公園。志工們接著帶領大家遊覽園區,玩「大風吹」、躺在木平台上仰望樹與天空,並輪流踩踏活水飛輪,享受運動的清涼。
▲ 大樹下玩大風吹
當大家依依不捨道別時,學員們握著拳頭,輕輕與我們的拳頭對碰,左一句右一句說著:「下次還要看到你唷」、「一定要再來唷」。
接收著他們全心的純真摯謝,讓我更深刻感受到,服務特殊族群是一種雙向受惠。僅僅一天的陪伴服務,我擁有了飽滿的愛與溫暖,並且深知這是一段持續成長的旅程,未來還有更多我可以付出與分享的機會。
▲ 感謝華邦電子計劃贊助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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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盛事——國際淨灘紀錄!
滂沱大雨中的近千人淨灘
文、圖/陳德諠〈行銷部專員,自然名:灰喜鵲〉
2024.10.10
每年的九月是荒野重要的國際淨灘月份!全台各個分會輪流在九月的週末辦理淨灘活動,除了實際將海灘垃圾撿拾起來,也透過活動前的說明與宣導讓參與夥伴了解淨灘的意義並強化從源頭減廢的觀念。
然而國際淨灘期間的幾週因受到幾個颱風的影響,造成許多地區大雨不斷,甚至也有場次因淹水而臨時取消。今年新竹分會辦理的國際淨灘在苗栗竹北的長青之森舉行,雖然也是不斷下雨,但淨灘活動很幸運地還是按原定計畫成功展開。
活動開始前,從長青之森園區的入口開始,就可以看到許多團體穿著雨衣分別在不同的地方集合,集合的隊伍不斷綿延至海灘,據新竹分會夥伴所統計,當天約有九百多位民眾參與!包含了多間企業、學校團體、荒野志工群組以及一般民眾,雖然天候不佳,出席率還是將近百分之百,光是看到這麼多人參與淨灘活動的決心,就已令人十分感動。
因人數眾多,已事前將參與者分為多個組別,許多組別在表定活動時間尚未到達前就先移動到海灘、提早開始進行淨灘。
荒野進行的淨灘活動,一向都不只是將垃圾放入垃圾袋中而已,夥伴們會在撿拾垃圾的同時進行分類,小組中則會有一位負責進行廢棄物類型統計,在組員撿拾垃圾時,將對應的種類及數量登記在ICC廢棄物統計表中。因此,在活動結束後,大家除了能知道當天移除的垃圾總重量,還能分析出該地區的廢棄物組成。
淨灘活動大約進行兩個小時,在這兩個小時中雨時大時小,滂沱大雨時雨衣甚至已沒有保護功能,所有人的頭髮、眼鏡、衣服都已浸濕。然而,大家動作似乎都沒有因此慢下來,現場許多小朋友也沒有因為天氣而抱怨,甚至反而更邁力地將眼睛所見的垃圾用夾子夾起或是用帶著手套的雙手清除。
活動結束前,大家將此時已裝滿的、各自負責的垃圾袋一一運回海灘旁的小廣場並量測重量,這時雨勢來到最大,許多登記的ICC表格內容也已無法清楚辨識。
雖然因大雨無法在現場進行垃圾重量加總(事後統計為939.3公斤)及分類統計,但這場大雨似乎也讓大家更有使命感,這一場淨灘也更加令人印象深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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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獨特濕地進行的國際淨灘
文、圖/黃婕茹〈行銷部專員,自然名:黃喉貂〉
2024.10.10
國際淨灘一直以來是荒野保護協會下半年度的一大盛事,各縣市分會皆會在9月的周末辦理大型淨灘活動,在這段期間集結眾人努力,減輕海岸線些微的負擔。
今年的9月15號,嘉義分會在東石鄉的鰲鼓溼地舉辦國際淨灘。鰲鼓濕地位於嘉義縣東石鄉因擁有沙洲地、廢耕地、魚塭、農墾區及大範圍的木麻黃防風林,而成為了賞鳥勝地。
這天前往淨灘的堤防是鄰近北港溪的北堤,大家在港口宮集結,儘管當時已至中秋,天氣仍然晴朗炎熱,一如親子團及民眾的熱情。然而,搭上巴士前往北堤的過程,大家卻發現,因為日前降雨的影響,加上漲潮的緣故,濕地的水量滿溢至路面!這種特殊的景象讓大家驚嘆不已,然而卻也對交通造成了難以通行的困擾,在繞路上面花了不少時間,儘管今天的重點並非賞鳥,在抵達前的路旁看到高蹺鴴的身影,仍然讓人驚喜。
有驚無險地抵達北堤後,大家迅速的展開淨灘的活動。除了撿拾垃圾外,親子團的孩子會用ICC廢棄物統計表進行垃圾種類的統計。這時便不得不佩服荒野的專職與志工在淨灘活動上的效率,在炎熱的天氣下,志工與民眾分布於長約1公里的岸邊撿拾,並交由親子團迅速的統計。這次的淨灘中,較沒有看到種類獵奇的垃圾,但在堤防地面的水泥中,卡著非常多的保特瓶,這樣的畫面令人印象深刻。
淨灘後,回到東石生態展示館進行會後的統計,並同步由親子團的小鹿(國中生)來向民眾講解,這個過程不僅培養國中生的思考能力,也讓他們面對分享時不怯場。
統計後的數據垃圾總重為421.7kg,值得關注的是,在過去淨灘統計時,數量龐大的塑膠吸管,本場淨灘僅拾獲5枚,我們推測,這跟政府的一次性塑膠吸管限制是有關聯的,因此也期待將來透過環境教育與其他限塑政策上路,雙管齊下讓更多人了解源頭減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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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倉促不合宜、杯葛難雙贏」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文/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總統府於8月30日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為: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以銜接將於10月31日任期屆滿的大法官。
為審視被提名人的適任性與立法院同意權的行使過程,14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呼籲立法院理性審查,並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問。對此,聯盟發表3點聲明如下:
一、大法官同意權及司法權並非政黨角力的工具或籌碼,倉促行使、惡意杯葛或草率修法,都將損及司法公信力及民主政治。聯盟呼籲促請各政黨應積極維護民主憲政體制,勿以國家體制為政治賭注。
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須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
三、敬請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總統提名大法官後,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亦曾闡釋,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攸關憲法機關之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立法院應秉持憲法機關忠誠義務為之,俾免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性遭受破壞。然而,本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公告後,已有在野黨揚言要求總統府「退回重提」;又鑒於過去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時,迭有不周、倉促之情,不禁使人擔憂本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行使,將落入政黨角力的泥淖,而非對大法官人選適任與否實質審查。
本聯盟強調,就被提名人是否適任大法官,立法院應回歸對其「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學識與專業能力」嚴謹審查,不宜逕以適任性以外的因素,草率同意或惡意杯葛。舉例而言,有質疑者僅依據被提名人過去作成的鑑定意見結論,而未針對鑑定意見的法律論述品質進行實質審視與具體評論,即攻訐該提名為「政黨酬庸」,恐已淪為黨同伐異之舉。
同時,針對立委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企圖拉高憲法法庭的「組成門檻」及「可決門檻」一事。聯盟認為,現行的《憲法訴訟法》將可決門檻降從舊法的2/3降低至現行的1/2,正是要解決舊制審判效率不彰的問題。此一修法提案,是走回頭路的倒退提案。此外,將大法官的「法定總額『定義』為現有總額」的提案,也可能導致憲法法庭的運作無以為繼,以致於破壞我國憲法機關間的權力平衡,不可不慎。
二、審查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本聯盟提出具體建議如下:
- 立法院各黨團於收受被提名人資料後,應成立小組蒐集意見,並先以書面向被提名人提問或請求補充資料。
- 各黨團應盡速妥適安排審查及行使同意權的時程,避免不當的拖延。
- 「全院委員會」於召開審查會前,應先召開「公聽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且小組及欲向被提名人詢問的立委,皆應全程參與。又為使公聽會的意見能被充分審視、彙整,運用於嗣後之審查會,公聽會與審查會間至少應間隔一周。
- 「全院委員會」應至少召開兩次審查會,被提名人對於第一次審查會之答覆有未足之處,應於第二次審查會予以補充。同時,委員會審查並非「背誦考試」,本聯盟呼籲立委於詢問憲政議題時,不應無意義地抽考特定法條或解釋字號的內容,而宜著重於釐清被提名人的理念及觀點。
- 同意權行使的精神,應是由各立委能獨立判斷被提名人的適任性,以達為國舉才的目的。因此,本聯盟呼籲於「院會」投票時,各黨應開放立委自由行使投票權,而不應以黨紀或其他方式約束立委。
綜上,本聯盟呼籲立法院參考上述建議審慎行使同意權,既不倉促為之,亦不惡意杯葛,藉由人事審查程序,增進社會大眾對大法官職能之認識,並使各該人選之適任性得以廣受公評,方屬善盡其憲法職責之道。本聯盟並嚴正譴責,基於蓄意之政治對抗,以偏頗、恣意的方式進行審查之行為,蓋此些舉措不僅可能導向實質架空司法權之憲政危機,更將連帶損及人民對於大法官及司法的信任。
三、敬請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被譽為「憲法的守護者」的大法官,必須透過與社會的持續溝通,才能免於閉門造車的危險,並引領司法進步。為檢視被提名人的憲政人權理念、學識與專業,並促請其與社會大眾對話,本聯盟將以公開的提問方式,就大法官職權行使的重要憲法問題詢問被提名人,以作為審查的參考。
我們期待本次的7名被提名人以開放的角度回覆公開提問並予以回覆,使提名過程的深度溝通成為可能。以下,聯盟對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15個問題;對於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則提出7個問題;對姚立明被提名人,則另提出2個問題。
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共同提問(15問)-
就人權及憲政議題之關注
1. 在未來八年的任期內,請問您認為最具指標性的(或您最關切的)憲政議題或基本人權保障議題是什麼?
2. 針對過去已作成之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請您試舉一例,說明您會如何採取不同結論或不同論證取徑。
3. 請問有哪些憲政或人權議題,是您心中已有憲法確信之立場,但與當前穩定主流見解或法律秩序有一定距離,或是社會上尚存在多元分歧意見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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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公約與憲法審查
4. 2022年國際人權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第16點指出:「……在既有或嗣後制定的法規與兩公約有所衝突的情形下,則必須進一步明確化兩公約的地位。審查委員會強調,兩公約作為聯合國最重要的兩部人權公約,應被優先考慮。」請問,您認為已內國法化之國際人權公約與國內法律有衝突時,是否應優先適用?或有衝突時,是否應提高憲法審查之審查標準?國際人權公約之權利清單,之於我國基本權之類型、內容有何關係?
5.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款規定,應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已完成內國法化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6號一般性意見第3點亦進一步指出:「…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即構成歧視。」請問,您認為此一般性意見的內容,是否具備法律拘束力?於憲法審查上,您是否認為違反「合理調整原則」之法律或判決,係屬對平等權之侵害,並應採嚴格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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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及憲法審查
6.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就我國憲法之修正應經立法院及公民複決之程序。2022年舉辦之「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因未達通過門檻而未獲通過。請問,就現行之修憲程序及上述修憲複決案的實踐觀之,您認為現行之修憲程序及門檻是否適當?您如何評價其對台灣民主運作的影響?《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有違憲疑義?
7.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後,若干反對同性婚姻之團體於107年1月向中選會提出公投案(同性婚姻是否以民法定義並加以保障),並於同年11月24日進行公民投票。對中選會公告公投案成立之行政處分,有同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為原告,在投票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公民投票程序。全案於109年5月29日經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00號判決駁回原告上訴後確定,其認為原告非利害關係人、無主觀公權利、無訴訟實施權、無保護規範理論之適用,並附帶指出:公民投票案即便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也僅係中選會有權不准其提案成立,依法由檢察官具訴訟實施權,原住民本身則無。請問,針對上述認為利害關係人縱其權利直接受侵害,亦不具備訴訟實施權之見解,您的看法為何?針對具有高度違憲可能之公民投票案,您認為《憲法訴訟法》第43條所定之暫時處分制度,能否及如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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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保護義務及憲法審查
8. 目前異性或同性共同生活伴侶之事實配偶關係,尚無明確法律保障。請問,就我國法制上對其未明文保障之現況,您認為是否構成「立法不作為」之違憲?除此之外,您認為現狀下哪些「立法不作為」之狀態,有被評價為違憲之可能?
9. 社會救助相關法律以防弊為優先考量,且設有不符貧困者經濟生活現實之虛擬收入、家庭總收入計算規定,導致我國貧窮人口遭到嚴重低估,雖有除外條件(539條款),仍致使實務上出於各種原因不再與原生家庭聯繫,或無法、不願意從原生家庭獲得支持者(如受暴者或成年同志等),在生活陷於困難時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請問,從我國憲法及釋憲實務保障人民社會權之角度出發,就國家對弱勢群體保障不足之立法或行政不作為,應如何為憲法審查?就前述關於社會救助制度之問題,是否已侵害人民生存權及其他基本權利?
10. 在涉及氣候及環境變遷的法律問題中,對於人民權益的侵害很多不是來自於公權力的作為,而是國家的不作為或作為不足(如碳排放政策)。請問,於極端氣候情境下權利即將發生或正受侵害的脆弱群體,您認為此些群體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具備訴訟實施權,而得以促使國家履行其保護義務?如制度上未提供適當之救濟方式,是否侵害人民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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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認同與基本權保障
11.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指出,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屬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且應適用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請問,您認為我國憲法是否保障人民之「性別認同」?受保障之基礎及程度為何?針對以「性別認同」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您認為應採何種審查標準?您認為憲法保障人民之「性自主權」中,是否包含「性別自主決定權」?您對於「免術換證」(申請變更性別登記不以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為必要條件)之意見為何?如您贊成免術換證,您是否認為變更性別登記仍須其他條件(例如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抑或您支持「自由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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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與基本權保障
12. 近年來,國家重大建設的土地開發,大量採取區段徵收(例如桃園航空城、臺北社子島開發案、捷運開發案、鐵路開發),造成人民居住權及財產權之侵害。請問,您認為單以「國家經濟發展」為由,是否足以構成國家發動徵收之公益目的?我國法制上所採行之「區段徵收」是否違憲?當涉及遷離居住於國有土地上居民之爭議時,您認為國家是否得純粹地立於私人地位主張其所有權,而不需考量公權力對於居民居住權等基本權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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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人權保障
13. 司法院釋字第755號解釋認為,不許受刑人就監獄管理措施不法侵害其權利且非顯屬輕微時提起救濟,應屬違憲。請問:
(1)受刑人向民間團體陳情,指出監獄人員有檢閱其書信。監所後以查無此事,且其「毀損監獄人員名譽」為由處罰該受刑人。就此,您認為監獄對受刑人之處罰是否適當?其是否違反《監獄行刑法》第91條規定?
(2) 就我國目前受刑人因事實上受監禁而無法投票之狀態,您有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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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與反歧視
14. 就公立大學因涉及嚴重歧視,而將學生予以退學之案件。請問,如其歧視舉措,已經其他主管機關認定並「應恢復其就學機會」,則公立大學違法所作成的退學處分,不論是否已確定,行政法院得否撤銷?如不許撤銷,法院之裁判應如何保障受歧視學生之權益?
15. 政府為制定「反歧視法」,於2018年委託「我國是否是應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及立法建議」研究計畫,其結案報告並有提出共67條之草案。然而,就行政院於2024年5月公告之「反歧視法草案」,內容與研究計畫之草案有相當之不同。請問,對於「反歧視法」之制定,您的意見為何?除了明確化對歧視行為的賠償請求權外,「反歧視法」還應包含怎樣的內容?
1.就近年政府執政的人民滿意度調查中,最不滿意項目為「司法改革」。請問,對於社會大眾對於司法信任度不高的現象,您認為原因為何?應如何改善?
2.法界向來存在不同機關、團體間對於特定議題爭議難以達成共識的情形。請問,您將如何促進各機關、團體(如:人民、法官、公民團體、法務部)間的對話與交流?
3.2016年舉行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您曾擔任「第一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的委員。請問,對於該分組的決議及落實,您的意見為何?對於該次會議的326項決議,仍有多項重要決議未能落實,您覺得應如何推動?
4.就現行政府投入於司法審判上的資源,請問您認為是否足夠?就司法預算的規畫或增列,您有何意見?
5.現行司法院以法案形式提出改革時會公佈草案及立法說明,但並未同時公布詳細之政策影響評估,致社會各界難以評估其衝擊。舉例而言,2021年司法院通過有關「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之草案時,並未同時詳述上訴權的限縮可能影響多少人民的權益、相關配套如何減緩衝擊。請問,您認為司法院應如何與人民溝通司法政策的改革?提出重大修法草案時,是否應同時提出「政策及人權影響評估」?
6.針對目前司法體系過勞的問題,請問您認為問題的癥結點為何?在維繫人民權益保障的前提下,您認為應採取何種措施,以合理減輕司法負擔?對於合理化案件負擔,並同時落實法官在職進修、培訓的目標,您有何想法?
7.請問您對於「國民法官制度」施行至今的情形,有何看法?對於繼續推動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如:卷證不併送制度),您有何想法?
對姚立明被提名人的提問(2問)1.依國家圖書館期刊索引系統顯示,您自2007年後僅有發表一篇法學相關論文。其後,您則以參與政治工作為主。相對於此,近20年來台灣的司法環境及法學見解的進展有相當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此,您要如何向社會大眾說明,您具有足夠的學識能力及專業,能夠勝任憲法解釋之權責?
2.您曾於2023年擔任現任總統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就此,您要如何向社會大眾說明,於擔任司法院副院長及大法官的職務時,能超然於黨派立場,公正行使職權?
這篇文章 【新聞稿】「倉促不合宜、杯葛難雙贏」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臺灣學生聯合會肯定教育部函文 呼籲各大專院校停止繞道實行勞作教育
文/臺灣學生聯合會
臺灣學生聯合會(簡稱臺學聯)長期關注大專校院中的「勞作教育與服務學習」問題,教育部也於年初3/27 發布「臺教技通字第 1132300661 號」函令,要求各大學審慎檢視現行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的辦理方式,並強調此類活動不應作為強制性的畢業條件或形式化的學習內容。臺學聯對此表示高度肯定。
臺學聯理事長翁歆媃指出最新函文重申兩大要點:包含109 年廢止「教育部鼓勵技專校院開設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已明確表示不鼓勵勞作教育的強制執行;其次,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應以學生自願參加為原則,且不應以任何形式強制要求作為畢業門檻或懲處依據。
函文發布後,臺學聯統計各大專院校現行施行狀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古圳豐指出,過去臺師大的服務學習被設為必修零學分,學生必須參加學校開設的課程或是社團營隊等活動才能取得畢業資格。然而,隨著教育部的明確指示,學校在校務會議上決議取消服務學習制度,並積極與學生會討論轉型為以社會實踐為核心的方案,由學生自主提出計畫並獲得補助。古圳豐認為,這些變革有助於讓學生從服務學習中真正受益,並鼓勵更多自主性和創新。
此外,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學代許栢睿表示,臺大的服務學習制度存在多項問題。首先,服務學習被設為學士班的必修課程,所有學生都必須修習兩堂0 學分的課才能畢業,這在疫情遠距教學期間尤其顯得形式化和僵化。
許栢睿質疑:「在無法實際到校的情況下,有些服務學習甚至是在遠距狀態下通過,這種流於形式的制度,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同時提到,臺大部分系所僅承認本系自行開設的服務學習課程,其他系所或社團的服務活動不被認可,且許多系上安排的服務學習課程以打掃為主,讓學生淪為免費勞動力。根據臺大學生會的統計,超過六成的學生參與過環境打掃形式的服務學習。許栢睿強調:「服務學習應該是從服務中學習,而不是單一且機械性的打掃工作。」
面對教育部函令與實務教學現場不符的情況,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認為教育部應重啟調查各校執行情形,且深入了解是否存在繞道勞作教育,有違規的大專院校應刻不容緩的要求改善,臺學聯在此呼籲各大專校院應立即遵守教育部函文,停止繞道執行不合理的勞作教育與服務學習制度,切實回應學生需求。這不僅是對學生權益的保障,也是高等教育品質的重要指標,高教環境的維護不應只存在漂亮的量化數字,而是教育部應該好好發揮監督的作用。臺學聯也將持續關注各校的改革進度,並期待各校積極作出回應,推動更為健全的學習環境。
這篇文章 【新聞稿】臺灣學生聯合會肯定教育部函文 呼籲各大專院校停止繞道實行勞作教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連署】爭合理待遇!要擺脫低薪慘況!產工發起環島連署行動,號召全臺鐵人連署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連署連結
●發起緣由:先前政府向社會承諾,公司化後會做安全改革,告訴員工待遇會更好,但公司化後,待遇更好是董座加薪40%、高層記大功,真正執行安全改革的員工,卻仍領著國營事業最低薪輪班苦幹,一連串的治理錯誤導致人才流失、新人離退,距離待遇更好與安全改革的目標越來越遠。
在產工爭取下,交通部長陳世凱終於承諾要為臺鐵員工加薪,以「追上國營事業」為目標,因此產工將團結臺鐵低薪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即日起號召連署,訴求交通部以下三點訴求,展現員工堅定立場,以挽救流失的人才、繼續朝安全改革方向前進。
產工將以環島宣傳連署方式,走入各單位向員工宣傳,行動實踐產工是臺鐵最積極的工會,請和產工一起團結戰鬥!
連署期間預計一個月,連署截止後將由產工擇日至交通部前召開記者會遞交連署書,呼籲交通部長陳世凱,盡速邀請產工會面,討論訴求待遇調整內容,履行改善待遇承諾,
●訴求:
一、 全體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加薪1萬,追上國營事業待遇。
二、 夜點費由120元/天提高至480元/天,與所有軌道運輸業同等待遇。
三、 從業人員全體適用危險津貼跟夜點費等工作性質獎金、津貼,並回溯適用至入職當月。
●連署發起單位: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這篇文章 【連署】爭合理待遇!要擺脫低薪慘況!產工發起環島連署行動,號召全臺鐵人連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部長何佩珊若不解決 上百船員將「直接進勞動部求助」
文/中鋼運通企業工會
原標題: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勞動部還幫中鋼護航?部長何佩珊若不解決 上百船員將「直接進勞動部求助」
準國營中鋼集團旗下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中鋼運通公司,七月起違法中斷其所聘僱的台灣船員勞、健保,長時間拖延遲遲不肯再次派任在岸的台灣船員上船工作、變相逼退台灣船員,導致目前已超過300個台灣船員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中鋼運通工會在七月上百名會員(台灣船員)遭到資方違法中斷勞、健保時,即立刻向勞動部檢舉及反應,表示因中鋼運通與船員間的勞動契約應屬於不定期契約,資方片面斷保已明確違法。然而,勞動部竟未因此幫船員主持公道,要求資方不得斷保,勞動部勞保局反而在七月底回覆中運公司公文中,間接接受了中鋼運通對船員斷保的事實,而將認定勞動契約與否及其性質等這些本來就應該是勞動部的權責,推卸得一乾二淨,敷衍地要工會與船員自己去找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法院!此舉無異於幫著違法欺壓台灣船員的中鋼集團及中鋼運通公司護航、解套!
如今,距離中鋼運通公司違法將所雇用船員斷保已經整整超過一百天,工會與失去工作權的台灣船員及家屬們忍無可忍,明(9)日上午,決定再次大規模動員北上勞動部,要求部長何佩珊必須出面承諾解決,針對資方違法行徑立即要求限期改善,讓遭違法逼退的台灣船員得以重新回到上船工作,保障其家庭生計。
中鋼運通工會強調:倘若明天勞動部不給船員一個明確的交代,承諾限期內協助遭違法逼退的船員得以回到船上工作、遭到資方違法中斷投保的勞健保得以重新恢復,失去工作權的上百名船員、家屬與聲援的各友會,將「直接進入」勞動部內部長辦公室找何佩珊部長「當面陳情」,在沒得到勞動部實質保證前,工會及船員絕會不輕易離開,更不排除後天(10日)上午帶著失業的船員與家屬們,前往總統府前廣場的國慶大會上,直接向賴清德總統陳情、求救!
* 時間:2024年10月9日上午10點
* 地點:勞動部大門口前(台北市松江路2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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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稿】為水鳥留下一片光灘,淡水河蘆洲守護泥灘行動
發稿日期:113年10月9日
各界合作,為濕地保護打下堅實基礎
淡水河國家重要濕地蘆洲堤防段,因近期河道清淤工作,展現出一片大面積的泥灘地,吸引了黑腹濱鷸、黑面琵鷺、小水鴨等眾多水鳥進駐。為了守護這片珍貴的棲息地,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以下簡稱台北鳥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以下簡稱荒野保護協會)、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以下簡稱第十河川分署)、明志科技大學、羅浮童軍濕地生態興趣小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共同合作,展開了一系列守護泥灘行動。
讓泥灘地重新煥發生機
9月29日的光灘淨溪行動 ,60位志工不畏颱風前的風雨,進行了紅樹林移除後再次著生的水筆仔苗的拔除工作,以及灘地垃圾的清理。志工們一共拔除了數百支著生的水筆仔苗,並移除將近250公斤的垃圾。
主辦單位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會長游晨薇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長期關注淡水河五股蘆洲段外灘地的狀況,以及河岸的垃圾問題。這次的光灘行動,不僅是要向淡水河的垃圾問題宣戰,更是為淡水河的水鳥們而努力。保護這片泥灘地對維持水鳥的生態環境至關重要,而這也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行動。」
共同發起單位明志科技大學行動導向辦公室,此次召集將近30位師生參與行動。 帶隊陳老師表示:「參與環境行動對學生是重要的,不僅是親身參與環保工作,更能了解淡水河生態系統的重要性,可深化學生對於環境現況的理解。」他進一步指出,明志科技大學未來將持續關注蘆洲灘地的狀況,透過大學社會責任計畫(USR),為在地提供更多協助,推動濕地保護工作長期發展。
第十河川分署此次也派遣了近20位志工參與行動。透過生態樣態的學習,未來在推動相關河川治理工程時,能夠兼顧生態保護,為台灣留下更好的水環境。參與的十河分署志工伙伴表示「透過此次參與光灘行動,分署將更積極考量未來工程中的生態影響,確保淡水河的生態多樣性和環境品質能夠持續改善。」
羅浮童軍濕地生態興趣小組夥伴也是此次行動的重要支援力量。這群熱愛生態的童子軍,不僅協助搭設遮雨篷,還穿上沼澤衣前往泥灘地拔除著生的水筆仔苗。第一次穿上沼澤衣的體驗相當新奇,雖然一直卡在泥灘地中,要移動相當困難,但他們依然表示這樣的工作非常有意義,能夠親身參與到生態保護中,體會到守護自然的責任感。
主辦單位台北鳥會理事長李昭賢先生也強調:「紅樹林是重要的濕地植被,但水鳥更需要開闊的泥灘棲息。因此,我們與第十河川分署協商,決定在這片約10公頃的新生泥灘地進行光灘行動,減少樹木與高莖草的侵入。」
本次保護行動彰顯了多方合作的力量,希望可以維持新生的泥灘地的健康狀況,成為水鳥重要的棲息地,也讓更多人認識到淡水河泥灘地的重要性以及垃圾問題的重要性。
【新聞稿】實質減碳沒兩撇,遊說政府當大爺 反對巨嬰財團要求碳費銅板價
發稿日期:113年10月9日
守住碳費合理價格 才有綠色永續競爭力
今日(10/7)環境部將召開第六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之前會議決議,碳費起徵的一般費率將在300元到500元之間,預計到2030年要調高到1200元到1800元。而真正最關鍵的優惠費率將在今日的會議上討論決議。日前經濟部、與石化、鋼鐵等排碳大戶產業為主的工商業代表持續透過媒體放話,用危言聳聽的綠色通膨和維護產業競爭力為藉口,極力想將碳費優惠費率打2折後的碳底價壓低到20元以下的銅板價,遠遠低於環境部過去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團隊做的碳定價研究,所建議碳費起徵價不宜低於台幣300元,並且要逐漸提升到2030年約3000元的結論。
石化、鋼鐵產業等排碳大戶有如巨嬰一般不願長大,繼續享受污染成本外部化帶來的紅利,拖延淨零轉型的腳步,迴避台灣在全球氣候變遷危機下應負擔的永續責任,嚴重耗損台灣出口貿易的綠色競爭力。
關心氣候變遷及企業責任的公民團體,於今日第六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召開之際,齊聚環境部召開記者會,呈現「排碳巨嬰企業,宛如大爺出巡」的意象,要求經濟部與產業代表停止施壓碳費價格,呼籲碳費審議委員應該共同堅守減碳目標,制定合理碳定價,替未來世代的生存權利嚴格把關。
經濟部罔顧氣候危機、顛倒公正轉型意涵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已經不僅是迫在眉睫,更是確實地在發生當中,根據聯合國IPCC在2021年發布的AR6報告,世紀末升溫超過3.4度C的情況下,台灣將會增加一倍的強颱數量;而台灣的冬季長度於25年間,已從每年90天陡降至75天,甚至很可能在2065年前歸零。這樣的氣候危機必須全台灣人民、各部會共同面對,而主管台灣過半排放製造部門的經濟部,應更慎重看待淨零排放的時程。
自年初環境部展開碳費溝通以來,經濟部在氣候與能源政策的討論中,以工商團體代言人的角色自居,卻對於我國減量目標無法達成的事實似乎感到事不關己,不斷挾著產業競爭力的大旗拖延轉型時程。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公正轉型竟也被用來當成拖延轉型的藉口。然而經濟部卻未認清公正轉型的前提,應先規劃足夠積極的轉型作為,才同時透過相當機制保護受到過度衝擊的族群(如勞工、中小企業、煤礦社區…等),而非因為轉型會造成產業衝擊,反而開放高排碳的產業不需盡力減碳。
我們希望經濟部和環境部好好思考,依照目前優惠費率折價下來的10元、20元碳費,我國產業未來究竟要如何銜接歐盟CBAM?更遑論目前「自願減量專案」抵減碳費的減量額度(俗稱碳權),根本不受CBAM機制承認,未來我國出口到歐盟的產品,恐因在本國未足額繳納碳費,將全部都要再另外購買CBAM憑證,如此是否符合當初設計碳費制度銜接國際的初衷?而我國預計於2025年減量10%的目標,時至2022年僅減量約1%,我們想知道面對大幅落後的減量成效,我國卻只能端出如此虛弱的碳費價格訊號予以回應,這些排碳產業和經濟部漫天喊著環保與經濟的平衡,是否只在夢裡才找得到?
廉價碳費比氣候變遷還極端!工商業恐嚇綠色通膨要「全國人民幫繳碳費」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直言,近日財團代表持續放話,批評碳費過高將增加產業成本,恐導致綠色通膨;而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更與之唱和,提案碳費應大打優惠,每噸最低應收取「0元」。本該阻止氣候危機,捍衛未來世代生存發展的政府,竟淪為財團的牟財工具。
根據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碳費以500元計,台塑僅需繳納122億元左右,僅占其2023年生產成本(8,318億元)的1.47%;中鋼約為2.34%(97.91/4,177億元)、台泥約為2.14%(22.35/1,043億元),影響並不如期宣稱的巨大,且由於「淨利」頗受經濟景氣循環影響,若以之作為評估對象,並無法反映碳費真實影響;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的研究更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
產業之所以遊說政府、製造通膨輿論,和經濟部攜手演出話劇,目的只有一個:「將碳費轉嫁給民眾,要全國人民幫財團繳碳費」,今年凱米颱風殷鑑不遠,極端氣候的威脅,早已冤魂般壟罩在台灣的上空。然而,台灣廉價碳費制度,竟能比氣候變遷還極端,財團任意遊說銅板價,把碳費當成大小廟宇裡的「功德金」,當成「添油香」的慈善積德行為,賤踏出賣「未來」的,正是「當下」目空一切、遙控政治,攫取環境社會能量,從中變現套利的吃人財團。
碳費費率暗藏玄機,環境部應莫忘初心、堅守立場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怒斥,環境部應當成為環境的代言人,要求破壞環境的行為付出相對應的代價,而非反過頭來擔心產業界可能因為碳費徵收而受到影響。環境部長彭啟明日前受訪時表示,理解企業對於繳交碳費的擔憂,強調雖然一般費率可能落在500元左右,但只要企業願意自主減碳,碳費可低至2折,僅需繳納約100元。然而,這樣的計算方式實際上大有問題。根據現行規劃,若碳底價要維持在100元,碳費的「優惠費率」至少應從500元起徵,而非彭部長所云之「一般費率」。以目前可能的方案來看,優惠費率再乘以「0.2排放量調整係數」,企業實際繳納的碳費可能僅剩20元,令人無法接受。
碳費政策的核心應該是環境與未來世代的福祉,而不是優待排碳大戶。彭部長於9月30日的訪談中也補充說明到,臺灣碳費一般費率初步落在每噸300元至500元,與目前歐盟碳交易市場的70歐元(約台幣2500元)有相當大的落差。可惜彭部長的話語和環境部目前的政策方針大相逕庭,我們呼籲環境部需更謹慎地設定碳費的起徵價格,才能確保真正反映企業的排碳成本,並發揮應有的減碳效果。
碳費是全球公認的有效工具,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能源轉型,甚至帶來許多經濟效益,例如鼓勵產業升級、提高能源效率等,並非如經濟部所云,將拖垮台灣展業競爭力。此外,碳費的收入亦可用於氣候變遷的應對措施,為社會帶來長遠的利益。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應該是碳費設計的考量之一,而不是企業大開後門的理由。請環境部務必堅守其對環境保護的立場,支持更嚴格、有效的碳定價機制,切勿受經濟部的壓力和產業界的遊說影響,陷入綠色通膨的迷思當中。
碳費應自500元起徵,逐步調升至3000元,碳費優惠須設落日條款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若要促使鋼鐵、水泥、化工等高碳排產業投資所需的減碳技術,碳價每噸必須高於100美元,才具經濟可行性。因此,我們呼籲碳費應從500元起徵,並且逐年提高,在2030年達到每噸3,000元。此外,相關的碳費優惠措施,如優惠費率,必須設有落日條款,否則,正如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今(2024)年的報告所言,這些措施將成為對清潔技術長期投資的阻礙。落日條款的設置,能夠明確讓企業知道,優惠費率僅是暫時的過渡機制,而非永久的碳費豁免。且優惠費率若長期存在,不僅會削弱台灣的減排目標,也會讓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碳價格出現明顯差距。在CBAM等機制推行的背景下,將對台灣工業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我們呼籲,2030年之後優惠費率應該退場,反映真實的減碳成本。
發起聯合聲明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聲援團體:荒野保護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看守台灣、綠色和平、野薑花公民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行動柴棺龜淨零棄成長推動協會、環境正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