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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處理不適任教師不必再設第三方機構 全教總主張廢除校事會議、重大案件專責處理、一般案件回歸教育專業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20:01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主張由教育部設立第三方機構,處理教師不適任案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不適任教師當然應依法處理,但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案件分流、專業判斷與權責明確,而不是再成立一個新的第三方機構,增加更多調查層級與程序。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指出,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本身,就已經具有高度的第三方介入性質。案件進入調查程序後,即由外聘調查人員組成調查小組。然而,校事會議實施至今,卻衍生小案大辦、調查品質不一、程序冗長、認定標準分歧、行政資源大量耗損,以及親師生長期陷入調查程序等問題,更已成為教師工作環境惡化與教師荒加劇的原因之一。這些事實足以證明,第三方並不是處理教師不適任案件的萬靈丹。

葉青芪表示,判斷教師行為是否違法失當、是否達到懲處或不適任程度,涉及教育、法律、兒少保護、心理輔導、特殊教育及班級經營等不同專業,必須綜合案件事實與教育現場脈絡判斷。第三方只代表調查者來自學校以外,並不代表一定了解教育現場,更不代表必然具備案件所需的專業;若調查制度脫離教育現場,反而可能加深親師生彼此猜疑,進一步撕裂校園信任關係。

因此,真正應該追求的,不是迷信第三方身分,而是依照案件性質,由具備相應專業與權責的機制處理,讓教育專業問題回歸教育專業審查。這才應是教育部本次修法的重點。全教總主張,制度改革應做減法,而非持續堆疊程序,將校園變成各方勢力角力的場域。涉及性別平等、體罰、兒少傷害或其他重大違法情事者,應回歸現有專責機制,由具備相應專業的人員處理;至於性質輕微的事件、一般親師生互動爭議、行政管理問題,或涉及教師平時工作表現、考核及懲處事項,則應回歸學校既有的輔導改善、行政處理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機制。

教師權益與兒少保障從來不是對立關係。真正健全的制度,應該既能迅速處理重大違法及不適任案件,也能避免輕微爭議無限上綱、動輒啟動繁複調查。近年校事會議制度造成教師寒蟬效應、行政負擔加重及校園信任崩解,已直接影響教師留任意願與教育現場穩定。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正視制度失靈的後果,廢除校事會議,以尊重教師專業、恢復校園信任為前提,重新建立明確的且專業處理機制,才能同時保障學生、支持教師,也讓教育現場恢復正常運作。

否則,當制度持續以不信任為前提,以層層調查取代專業判斷,最終不僅留不住有能力、有熱忱的教師,真正承受後果的,仍是每一名需要穩定教育與專業照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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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校事會議制度爭議,應思考各方主張,也需考量第三方機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19:59

文/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於今年7/27,決議退回教育部同年1/12對校事會議的修正條文。目前僅剩不到兩個月時間,來提出新的修正條文,否則原本分流機制等階段性努力,都會失效。然而,就現實而言,恐怕也不是討論現行校事會議制度的修正,就足以完滿。停留在校層級的處理,恐怕再怎麼修,也會再度落入現在這樣的處境。

今年6/15的公聽會,針對制度改善,民間團體、家長團體、學生、部分教師團體,雖然都提出了具體的訴求論述,重要的主張與思考,例如三段式分工的精準分流機制、分東南中北建立第三方調查處理機制、對於有證據的匿名事件受理等,攸關整體制度提升優化等意見,但很可惜,事後看來,各方提出的重要考量與方法,沒有機會受到充分重視與納入公眾討論,而是被情緒性行動的聲量掩蓋掉。

維護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是民主社會中極為重要之事。一旦這樣的討論空間,被情緒對立擠壓掉,對於台灣民主,極為不利。透過今天記者會,我們希望可以開啟持續的討論對話,團體們協同創造一個機會,透過主張論述,讓社會大眾能夠較全面的看到,目前校事會議以至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在各方不同視角下,有哪些亟待處理困境。也許許多主張還需要進一步討論,然而只要能進入實質討論,將有機會可以促成制度環境更加完善。

目前的實質困境,並不是選擇校事會議存或廢就可處理

(引用自監察院公開資料)

日前監察院剛公布西螺國中羽球教練案糾正案,就呈現了典型的,調查屬實並建議解聘,但教評會卻並未能通過解聘處置;另一個大家熟悉的,就是師大女足隊周台英教練的案子,當時也是調查屬實建議解聘,但直到開記者會揭露前,臺師大教評會只做出輕微的五項行政調整。

也不只個案有此情形,依照監察院「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明確指出:「成案理由為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0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的事件中,只有解聘8人,有超過一半(53.45%,31/58件)的事件最後僅有申誡以下的懲處」。成立了足以終身解聘的事由,卻仍然不會被解聘。

影響公正性也不只教評會,現有校事會議調查小組,調查委員能力也有明顯落差,有些案件調查不確實以至於事實認定有誤;也有些案件經調查行為成立且明顯達解聘門檻,但卻做出不解聘的建議。

制度目前的面對的困境,一部分是教評會的制度缺陷。要求同校同事來決定自己同事的去留,本來就太違反人性,徒增職場困境與壓力,這是由制度創造的身分衝突。這個身分衝突對教師也不利,因為將處理交給人脈與票數,造成學校高層或政治勢力修理老師,例如:蕭曉玲老師案,因討好政治勢力而隨意虛構理由解聘教師的情形。

校事會議透過調查小組由外部專家擔任,減少了身分衝突,但還有另一個困境沒有被處理,就是目前的訓練時數有限,難以確保委員的調查能力及適用法規能力,到達充分的程度。

提高層級由主管機關直接處理案件,調查人員的專業化及專職化,就明顯是在面對這項困境時應當考慮的項目。

所謂「濫訴」,應當是指不合理投訴,以及無端投訴(也就是事實不存在或捏造)的投訴。這些不應被處理的案件,若是沒有有效過濾或阻擋的機制,會造成教學現場不必要的困擾,也是制度需要審慎面對的困境。

但是,即便廢除校事會議,制度退回到由教評會處理,前述不合理、無端投訴,在1999的受理案量,預期也不會減少。

要真正能處理這個困境,我們考慮創設有擔當的篩選、分流機制。這個擔當不能只是個別處理人員或公務員的擔當,重點是需要有依據支持。事件受理與否,以及分流的標準,需要進一步具體化、細緻化;處理人員也需專業化及公正化,這些制度中待改善細節,都不會因為廢除校事會議就自動建立。

此外,教師團體對於不合理或無端投訴,有提出濫訴者應當負擔成本的訴求,但對於如何在制度上創設這樣的機制,目前還沒能看到具體做法被提出。

本會思考現行制度可資參照的方向,願與教師團體共商,在「檢舉基於惡意、不當或其他濫用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之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規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這樣的要件下,是否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裁罰。

此事涉及制度重大變革,需要更多的討論與考量。尤其不能一如許多人所擔心的–被誤用為箝制檢舉的管道或權力。此一議題的討論至少會涉及以下面向:

「小案大辦」或「大案小辦」也是制度須面對的困境,但不管是小案大案,都是有實質違法不當的行為,所以不能與不合理、無端投訴的「濫訴」混為一談,否則會讓討論混淆而不充分。

目前,案件在分流上,讓學校承擔主要的分流壓力,造成許多困境:

其他國家,舉英國為例,將案件由學校處理,或由校外辦理,就透過制定指引(KCSIE),訂下可操作的標準「傷害門檻」(Harm Threshold),且該門檻主要由校外專家協助判斷,也可資參考。

教學不力的處理制度,就目前教育部的函示,將體罰、言語羞辱、不當管教未達嚴重身心侵害,也納入教學不力的判斷項目中處理。這樣的做法並非全然不合理,施暴作為一種嚴重違背教育專業倫理的行為,這些類型確實需要有具體的處理制度。但這樣安排也產生困境,使得教學、輔導等專業能力未達執業水準的情形,反而因為沒有獨立被處理,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除了對學生施以身心暴力的不適任教師,也存在工作能力不足的教師。這在各行各業中,都普遍存在,並不是教師獨有的困境。但因為「教學不力」概念,與身心暴力間有混雜,所以對於教師專業水準的判斷,也較為模糊。

在目前的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制度上,即使被判斷教學不力,政府動用了昂貴的專審會制度專案輔導,雖有進步但未能達到一般水準的教師,依然會因為「輔導有成效」繼續留在教學現場。若制度在汰選上無效能,將會拖累到整體教師專業的形象。

公正、透明、倫理、保障的第三方機制,才能真正面對困境

為了真正解決上述困境,人本提出以下可能的制度樣貌,希望進一步深入討論:

要讓事實及事理主導相關事件處理,而不是讓關係、人脈、票數來作為決定的關鍵,外部化是必然走向。舉例而言:學術要有外部專家審查、兒虐處理則是由政府作為第三方行為人與被害人間的第三方、審判體系則建構了法院這個第三方來處理兩造爭議。這些安排,都是為了避免徇私。

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也是一樣,唯有往公正、透明發展,才能夠不冤枉被指責的人,也不辜負受害的人。

本會主張:

本會主張:

案件分流是避免小案大辦的重要方式,但增進親師溝通,也是目前多方建議的可行有效方法,目前也已有許多縣市提出具體做法,例如:高雄市提出〈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作業要點〉,主張「預防優先,溝通先行」,並視情況引入外部專家協助;臺南市提出透過行政晤談的強化等,都是重要的嘗試。

就親師溝通制度,本會主張:

也是以英國為例,學校相關教師不適任事件的報告,會向公眾公開,以昭公信並受監督,讓制度兼具透明度及可課責性,我國制度發展或可考慮。

此外,校事會議、考核制度下,不論是校事會議正式成立調查小組、學校派員簡易調查或是轉為考核會處理時,絕大多數情形,被害學生及家長拿不到調查報告,也無法陳情救濟。依照現行規定,只有教師受身分變動,受解聘、停聘、不續聘等較嚴重終局處置時,被害學生及家長可以獲得調查報告,並提出陳情。也就是,監察院報告顯示過半的「大案小辦」案件,家長及學生依規定無法取得調查報告,也不能陳情。

本會主張:

教學不力處理上,本會主張:

我們認為,各方所觀察到的困境都實際存在,而且處理上並沒有真正互相衝突:

針對目前困境,參與記者會的各方團體,分別提出以下主張,希望能讓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更加公正完善。

台灣教師聯盟建言(潘威佑理事長發言):

校事會議制度應回歸改革初衷 拒絕政治對立 共同完善教育制度。

2019年教育部推動校事會議制度,其最初的目的,是希望建立一套更加公開、公正、透明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讓校園事件能夠透過專業調查、程序正義與外部監督,兼顧學生受教權、教師工作權以及校園安全,避免過去僅由校內教評會處理所可能產生的人情壓力、資訊不透明及處理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這項改革的出發點,本來就是希望讓教育現場更加健全,而不是製造新的對立。

政策實施多年以來,在實務運作上確實逐漸暴露出不少問題,包括案件分流不夠明確、調查品質參差不齊、程序冗長、教師承受過大的行政壓力,以及部分案件出現小案大辦、大案小辦、甚至濫訴等情形,這些都是教育現場真實存在的困境,也值得政府正視。

因此教育部近年來廣泛蒐集教師、家長、學生、教育團體及各界專家的意見,提出分流機制、程序調整及政策修正,希望兼顧學生保護與教師權益,使政策更加成熟完善。這本來就是公共政策持續檢討與修正的正常過程,也是民主社會政策治理應有的態度。

令人遺憾的是,原本應該回歸專業討論的政策改革,卻逐漸被政治化操作,甚至遭到部分政治勢力與有心人士刻意簡化、扭曲,將政策修正誤導為「放寬不適任教師」、「保護違法教師」,或將所有教育問題完全歸咎於校事會議制度本身,使社會失去理性討論空間,也讓第一線教師承受更多不必要的誤解與壓力。

政策不是只有存廢兩種選項,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其真正發揮功能。

我們支持政府持續改革,也支持建立更加完善的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但改革必須建立在事實、專業及程序正義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政治口水與情緒動員之中。

首先,應建立更明確的案件分流標準,讓真正涉及學生安全、重大違法或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案件,能迅速進入專業調查程序;至於一般親師溝通、班級經營或教育方式爭議,則應優先透過行政協調、專業輔導及親師溝通機制處理,避免所有案件都以最高規格辦理,增加教師與行政系統負擔。

其次,我們支持建立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專業調查機制。教育案件涉及法律、教育專業、兒少保護及行政程序,不應完全由校內自行承擔,而應透過專業化、制度化的調查團隊,提高調查品質與社會信任,降低校內人際關係及外部壓力所造成的影響。

第三部分政策改革必須兼顧教師程序保障。教師依法執行教育工作,不應因惡意檢舉、不實指控或濫用申訴制度,而長期承受名譽損害與心理壓力。對於惡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實檢舉,也應研議建立合理責任機制,但同時必須避免影響真正受害學生及家長依法申訴的權利。

此外,政府更應同步建立完善的教師支持系統,包括行政協助、法律諮詢、心理支持、專業培訓及親師溝通資源,讓教師能安心投入教育工作,也讓家長與學生在政策中獲得充分保障。

教育改革從來不是教師與家長、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對立,而是共同建立一個更值得信任的教育環境。唯有回歸專業、理性與對話,才能真正完善制度,提升教育品質。

台灣教師聯盟呼籲,朝野各界應停止將教育政策淪為政治攻防工具,讓制度回歸教育本質,以學生最佳利益、教師專業發展及教育公平正義為共同目標。只有透過持續檢討、充分對話與專業改革,才能建立兼顧學生權益、教師尊嚴及社會信任的教育制度,這也是我們對台灣教育最深切的期待。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主張(李昭瑢秘書長發言):

校事會議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主張(諶淑婷常務監事發言):

我是以家長的身份來到這裡發言。這兩年,校事會議在網路上被罵得很厲害,甚至形塑成校事會議造成的「濫訴」讓全台灣沒有人想當老師。但我們不能忘記,當初為什麼需要校事會議?正是因為原有的教評會是由同校老師審查老師,陷入「師師相護」與「身分衝突」的困境,導致許多對學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大案小辦」、甚至不了了之。

現行的校事會議不夠周全,但大家常拿校事會議「最終停解聘比例低」來指控家長爛訴,這其實有可能正是「大案小辦」的證據。而調查不成案的案件中,65%是「情節輕微」,正代表行為行為屬實但懲處程度不同,並非無中生有的濫訴;另外35%則是法律要件或證據不足,也可能是難以蒐證的言語羞辱、排擠或隱性不當對待,不見得全是無中生有或惡意投訴。若把未能解聘的案件都認定濫訴,只會加深親師之間的誤解。

身為家長,我們想知道,若是廢除校事會議,請問替代方案是什麼? 某些團體一直主張要廢除校事會議,那麼廢除後又退回原點,回到教評會「師師相護、大案小辦」的時代嗎?監察院專案報告指出,就連體罰霸凌調查屬實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且達解聘標準的案子,仍有高達 53.45% 的案件在教評會最終僅有申誡以下處分。

作為家長,我們期盼的是孩子安全學習、老師安心教書。現行的校事會議不夠周全,需要的是升級與優化,而不是倒退廢除,我們認為成立第三方「地區調解與調查中心」,養成專職專責調查人力,是真的能徹底改革的方向。運用第三方機制,由中央與主管機關培訓「專職專責」的專業調查人員,解決目前調查委員多為兼職,訓練時數有限,能力落差大的問題;同時成立地區性的調解與調查中心,將「溝通調解」放在前端,小事在親師溝通與調解中化解,重大事件由專業第三方公正調查。

我們希望能建立公正、透明、專業且具調解功能的第三方機制,有專職的行政與調查,能把學校和老師從校內人際壓力和繁重辦案工作中解放出來,回歸教育專業,才能真正解決困境,達成親師生共好的目標,謝謝大家。

國教行動聯盟主張(王瀚陽理事長發言):

「修制度、不廢制度,親師生權利要同時保障」,支持全面檢討校事會議,不贊成廢除。

國教盟立場:支持全面檢討校事會議,但不支持直接廢除。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是為處理「不適任教師」而設置,幾年實施結果確有「啟動門檻過低」、「程序冗長」、「小案大辦」及「教師身心壓力」等問題,必須更正;但制度有缺失,不代表外部監督可以消失。若把重大案件退回校內教評會,由同校同事以票數決定去留,社會必然質疑:能否排除人情壓力與權力介入?如此是否退回到早年被詬病的「師師相護」情況。

國教盟主張「修制度、不廢制度」,建立三段式分流:一般親師生爭議先由校內溝通調處;涉及違失但未達重大程度者,依明確標準進入考核與輔導;涉及重大體罰、霸凌、持續侵害或不適任疑義者,必須由主管機關負責,交由獨立、跨專業的外部機制調查。每一階段都要有具體門檻、處理期限、書面理由及雙方救濟。濫訴要阻擋,教師工作權需要要程序保障;但學生的受教權也不能被犧牲。改革的重點是:重大案件不能漏接、小案不能大辦。國教盟主張:親師生權利都要保障。修制度、不廢制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關心教育的夥伴,大家好,我是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今天站在學生團體的立場,我們想說的是,校園需要的不只是改革,更是能夠被校園場域內所有人可信任的制度。

近年來,無論是學生、教師、家長,甚至學校行政人員,都認為現行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學生擔心自己的聲音沒有被聽見,教師擔心制度遭到濫用,行政人員則承受龐大的程序負擔。當一套制度讓所有人都感到不安,這代表我們應該思考的,不是讓哪一方輸贏,而是如何重新建立彼此的信任。

因此,我們支持校事會議制度的檢討與轉型,但我們也認為,改革不能只是把權力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而是要建立更公正、更透明、更專業的第三方調查機制。唯有讓調查獨立、程序公開、標準一致,才能同時保障學生受教權,也保障教師的專業與正當程序。這也是目前許多討論所共同期待的方向。

另一方面,我們也想提醒,教育政策的討論,不應該被政治化,更不應該透過片面的發言,加劇學生、家長、教師與民間團體之間的對立。教育制度的改革,需要更多對話,而不是貼標籤;我們需要更多證據與專業,而不是情緒動員。

最後,我們呼籲教育部,在推動校事會議改革的過程中,應持續與學生、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展開公開對話,讓真正受到制度影響的人,都能參與制度的設計。唯有透過民主參與,才能建立一套讓各方都願意信任、也真正守護學生權益的教育制度。

謝謝大家,我是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EdYouth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

EdYouth認同校事會議制度仍有檢討與改善空間,也希望能真正回應學校行政負擔增加,以及教師端面臨不當申訴、濫訴等壓力。因此,EdYouth自去年起即表態支持建立校外專責調查機制,建議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統籌,並針對案件初步過篩、分流,除降低學校行政負擔,亦可提升案件處理的公平性。

蔡其曄並強調,校事會議作為目前處理教師疑涉體罰、霸凌、教學不力及其他不適任行為的重要機制,其制度設計直接影響學生權益,不應陷入存廢二元討論,而應回到如何完善制度、建立親師生互信的討論中。特別是近期相關制度改革討論中,學生與兒少聲音仍未被充分納入,EdYouth呼籲未來制度研議應納入學生、兒少代表及民間團體參與,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兒少表意權精神。

蔡其曄也表示,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刪除匿名檢舉制度,其修法方向雖強調「完善保密責任與程序保障」,然而,倘若未能同步建立足以讓學生信任的保密及外部處理機制,刪除匿名檢舉恐使部分校園事件因缺乏安全申訴管道而「被看不見」。蔡其曄指出,過去已有多起校園案件發生檢舉人個資外洩情形,顯示學生隱私與安全保障仍有不足。EdYouth建議,教育部除應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確保參與調查及審議之相關人員落實保密義務外,針對涉及校園霸凌、性別平等、體罰等敏感案件時仍可在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統籌的校外專責調查機制下,保留多元且安全的申訴管道,同時兼顧學生與教師權益保障。

此外,EdYouth也認同,不應將家庭應負的教育責任持續「外包」給學校。過去EdYouth多次指出,家庭教育中心長期面臨資源不足問題,且服務模式多侷限於定點宣導,難以有效深入社區與家庭。教育部應同步強化家庭教育資源,並思考如何降低校園衝突與對立,真正聽見學生、教師與家長的聲音,共同打造更完善且能保障各方權益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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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環境教育的微光: 從省電俠到與樹做朋友的綠色實踐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10:11

文/圖: 賴玉蓮〈桃園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蓮寶〉

2026.08.10

  自完成桃園氣候變遷講師第四期培訓後,我便帶著滿腔熱血與責任感,持續投入環境教育推廣行列,陸續進入校園主講「省電俠講座」與「與樹做朋友工作坊」,累計已超過十場次。

  每一次站上講臺,看著臺下孩子們從疑惑到理解,再到眼神逐漸亮起、願意改變的瞬間,心中總有難以言喻的感動。這十幾場講座下來,我深刻體會到,雖然個人的力量微小,但透過一次次的觀念播種,確實能在環境教育中發揮「小我」的實質影響力。這段見證改變的過程,不僅是一份榮譽,更是生命中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當前全球氣候變遷情勢仍不容忽視。極端氣候事件如暴雨、乾旱與強風頻繁發生,不僅影響人類生活,也加劇社會與環境風險。「氣候難民」的出現,更提醒我們氣候危機已是當代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

  面對這樣的全球危機,我們已無法再置身事外。環境教育的向下紮根刻不容緩。唯有讓綠色意識與減碳觀念深植於每一代人心中,我們才有機會在氣候變遷的洪流中,為下一代建立更具韌性的未來。

  在眾多場次中,最令我難忘且深受啟發的,是今年初與一位資深前輩──土豆,共同帶領的「與樹做朋友工作坊」。活動過程中,前輩講述時眼神如炬、精神奕奕,那份對土地數十年如一日的熱愛與專注,深深震撼了在場每一個人。我從他身上,看見環保志業者最純粹的風骨,也在心中提醒自己,要學習這份堅韌與長久投入的精神,在未來持續為環境教育盡一份心力。

  環境保護是一場漫長而艱辛的馬拉松,從來不是單打獨鬥可以完成的任務。因此,也誠摯希望讀到這篇文章的你,能重新思考我們與環境的關係,並一起加入這條綠色行列。

  正如非洲諺語所說:
【If you want to go fast, go alone. If you want to go far, go together.】

  一個人走,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走,才能走得更遠。
讓我們攜手同行,匯聚微光,共同照亮這片土地的未來。

 

 

歡迎加入:

桃園【第五期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
日期:2026.08.07-10.16
地點:荒野桃園分會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二街122巷10號)

 

 

 

 

 

 

 

「讓水回來」搶救知本濕地,使台東更美麗 記者會 呼籲盼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應有作為!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10:07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讓水回來」搶救知本濕地,使台東更美麗 記者會
呼籲盼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應有作為!

2026.08.10

發稿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出席單位:
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
台東縣野鳥學會、台灣河溪守護網、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

▲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東縣野鳥學會等單位出席合力呼籲縣政府重視知本濕地問題

 

▌ 美麗的「台東藍」,不該建構在乾涸的知本濕地上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憲政提出,2026 台東博覽會即將於 7 月 3 日盛大展開。台東縣政府以「慢經濟×台東藍×永續城鄉×南島文化」為核心傾力打造。然而位於台東市,具國際級生態價值的知本濕地,如今卻因縣府不當的排水工程引走水源,淪為一片乾涸的荒蕪之地。

荒野保護協會和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民間團體,於2026年7月1日 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台東縣政府,亡羊補牢、即刻引水回流知本濕地。這場標榜「永續」的博覽會,才能配得上台東的美麗。

▌違反承諾、粗暴斷水!莫讓1500萬防洪工程成為生態殺手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指出,知本濕地原為射馬干溪與知本溪匯流形成的天然「沒口溪濕地」,夏季開口、冬季封閉,是重要的冬候鳥棲地,卡大地布部落稱其為「Muveneng(沼澤地)」。

2023年底,臺東縣政府與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卡大地布部落等單位達成共識,平時讓溪水流入濕地,豪雨時再經新設大排排入大海,以兼顧排水與生態。

然而,縣府後續卻違反協議,以工程將水流直接導入大海,阻斷濕地水源,不僅違反協議,也大幅縮減濕地滯洪功能,增加海水倒灌風險。

更令人質疑的是,這項經費高達1,500萬元的工程未進行生態檢核,這個做法也與永續發展及BOT碳匯目標背道而馳。

▲2022年12月拍攝知本濕地,水源豐沛

 
▲2026年拍攝知本濕地,一片乾涸、水源貧瘠

 

▌知本濕地是台東野鳥冠軍熱點,兼具多元地景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秘書長呂翊維強調,知本濕地是國際認證的「重要野鳥棲地」,紀錄鳥種高達 220 種以上,居台東所有野鳥熱點之冠。其核心價值在於「棲地與物種的高度多樣性」,因兼具河口、海岸、樹林、灌叢、短草地及沒口湖等多層次的環境,方能同時孕育四季穩定繁殖的留鳥與定期往返的候鳥。

臺東縣野鳥學會總幹事官佳岫亦指出,知本濕地是台東難得穩定的冬候鳥渡冬地,也是颱風季時水鳥的庇護所。公共工程若執意破壞棲地完整性,導致沒口湖永久消失,將對東亞澳遷徙線上的留鳥與候鳥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治水不能只看工程目標,必須將生態監測納入決策,把珍貴的自然資產還給下一代。

▲知本濕地是台東穩定的冬候鳥渡冬地,也是颱風季時水鳥的庇護所

在氣候變遷、水資源珍貴的年代,知本濕地是台東展現「慢經濟」與「永續魅力」的絕佳指標。民間深切期盼,饒慶鈴縣長能為這任期留下最溫柔、最豐碩的歷史定位。我們誠摯邀請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農業水利署等中央主管機關本於專業,與台東縣政府、在地部落、民間組織展開「公私協力」。讓我們付諸行動,攜手讓水回到濕地,邁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願景。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特別規劃民間版的主題展區「知本濕地導覽」活動。

也於7月5日(週日)結束。敬邀全國民眾一起繼續關注台東美麗的濕地,守護我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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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氣候變遷知識應用變生活化了!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09:59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林韡紘〈宜蘭分會氣候變遷節能講師,自然名:山斑鳩〉

2026.08.10

  我是荒野宜蘭分會山斑鳩,是宜蘭氣候變遷組第一期節能結訓推廣講師,在本課程上學習到非常多的節能觀念與知識,從氣候變遷可能造成的全球性災難、我國2050淨零節能節電的政策與路徑、如何節省家庭用電,到選擇節能家電並安全地使用等等。

   

  
  剛好這段時間,家裡多年的室內木作裝潢,遭受白蟻入侵,必須要拆除重新裝潢。因此,需要全部重新規劃房子諸多的配置。這時候就想到氣候變遷的課程內所學,有相當多可以實際應用到。考量宜蘭冬季多雨潮濕,因此,選擇簡單防火材料隔間,以及減少非必要的裝潢及收納櫃,以下就個人家電選用及配置供大家參考。

      

燈光:全部採用LED照明,客廳或房間等依需求,再分小區域設置照明開關,減少非必要的空間內全面積的照明。

空調:新購冷暖氣4台,選用一級節能標章,除了省電還有政府補助喔,最高5,000元/台。

洗衣機:滾筒式洗衣機1台(有節水標章)。

電冰箱:1級節能標章電冰箱(既有設備)。

除濕機:3台除濕機,1級節能標章(既有設備)。

廚房:現有瓦斯爐處,裝設備用IH爐電源配線,以因應未來使用。

衛浴:現有瓦斯熱水器處,裝設熱泵備用電源,以備未來使用。

通道或樓梯燈:5處裝設紅外線或微波感應燈,人員通過時可自動啟閉,避免長時間開燈。

插座:空間內四方均設有多個插座,減少延長線的使用機會。

門窗:採用氣密式大門及窗戶,減少非必要的空氣流動(如冷氣外洩)。

電力:重新申請升級電力供應(用戶需裝置接地線),以確保用電安全。

  現在荒野宜蘭分會正熱烈召募,氣候變遷第二期節能+零廢棄推廣講師課程,歡迎有興趣的夥伴,加入知識性、實用性,利人又利己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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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中】第二期氣候變遷節能推廣講師培訓 | 荒野保護協會 

【新聞稿】少繳碳費又放寬先期專案 碳費修法別再給事業送幸福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16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環境部於今日上午召開「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之1、第9條,以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之1、第17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民間團體認為本次修法既讓首次納管企業無條件少繳一年碳費,同時又放寬品質較差的先期專案使用,根本是給企業福利大放送。

計畫繳交期限可延期 碳費不可免繳一年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認為,讓首次納管事業能免繳一年碳費,跟給予其提交自主減量計畫的時限延後應分開看待。基於鼓勵事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本次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延後首次納管事業繳交計畫的期限,讓事業能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計畫提交應是值得肯定。但這樣的緩衝與彈性不應該讓事業免繳碳費,本次碳費收費辦法新增第三條之一,讓前一年首次達到2.5萬公噸排碳量的納管事業,即便今年經查驗後去年排碳量仍超過2.5萬公噸,事業卻得以免繳前一年的碳費,只要從明年開始繳納今年的碳費即可。氣候署這樣的赦免與放寬對減碳沒幫助,更是破壞污染者付費的碳費基本原則,平白無故地幫事業省錢,還減少碳費收入。且隨著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在2025年擴大碳盤查範圍,多數的製造業未來都能提前開始執行碳盤查,企業完全有能力與責任得以預見自己的排碳量是否可能在未來成長到2.5萬公噸而需要繳交碳費,因此能預先準備。再加上還可扣除2.5萬公噸的免徵額,實際上應繳交的碳費即便以一般費率300元計算都不至於負擔過重,環境部實不應為企業大開後門,令其合法逃避污染者付費的責任。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也指出,環境部應提出相關證據及充分的政策評估,說明修正此條款的必要性為何。例如,首次納管企業實際需投入的盤查及查驗成本,以及與其他已納管企業在負擔上的差異為何、若未提供一年緩衝期將造成哪些具體困難,以及是否曾評估其他替代方案,如延後繳納期限、先繳後退等。若缺乏上述分析,外界將難以判斷此次修法直接免除一年度的碳費義務是否合理。此外,本次修法使首次納管事業無須提出任何減量承諾,即可免除一年度的碳費義務,有違污染者付費原則。環境部宜進一步說明,在已調整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時程的前提下,為何仍有必要免除首次納管企業一年度碳費義務。

碳費緩衝期應區分既有與新設廠區,避免削弱減碳誘因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碳費制度旨在提高企業減碳誘因,修法除考量行政銜接,也必須兼顧公平性。本次修法使首次納管事業多一年緩衝期,亦即2025年排放量首次超過2.5萬公噸者,2026年完成盤查、查驗及自主減量計畫後,2027年才繳納2026年度碳費,2025年度排放量不納入收費。

這對過去未達門檻的中小企業既有廠區,給予時間建立盤查能力及規劃減量措施具有合理性;但大型企業新設廠區,在規劃階段通常已能掌握產能、能源需求及排放規模,不應同樣享有首年免徵。否則不僅可能削弱企業在建廠初期採用高能效設備、低碳燃料及最佳可行減碳技術等積極減碳誘因,甚至可能產生拉高初期排放基線的問題。

曾虹文認為不應將所有首次納管事業一體適用相同緩衝規定,建議區分既有廠區與新設廠區,要求新設廠區從投產初期承擔碳成本,以促使減碳措施提前納入投資與建廠決策。此外,環境部也應說明新增納管對象的組成,包括多少是中小企業既設廠區、多少是大型企業新設廠區、及其排放量及免徵碳費規模,評估其對整體減量目標及碳費的影響。行政緩衝不應成為大型排放源的免責期,才能維持碳費制度的公平性與促使大型企業積極減碳。

勿再放寬先期專案使用條件,等同變相補貼高碳洩漏產業

針對第9條欲放寬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條件,林雨璇指出「碳費收費辦法」最初未允許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正是因為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已是所有收費對象中享有最多優惠的一群,包括適用費率折算後僅為每公噸新台幣10至20元,相較其他採用優惠費率的事業已至少減少八成的碳費負擔。如今若又鬆口允許其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抵碳費,即使折算比例僅為0.1,本質上仍等同於再次提供額外優惠,恐削弱碳費制度的價格訊號。其次,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的真實減量效益本就備受質疑,其核發標準與現行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的減量額度也大不相同,並未使用嚴謹的方法學。若允許企業使用這類型的減量額度來降低碳費負擔,將損害碳費政策的環境完整性。第三,即使本次修正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的折算比例限制為0.1,目前仍有超過4400萬噸尚未使用的先期專案減量額度。若被允許使用,恐造成碳費收入減少,進而排擠可投入減碳投資的財源,也等於變相補貼這些已享有多重優惠的高碳洩漏風險產業。若此次又再因產業壓力而放寬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條件,碳費制度恐猶如大賣場一樣任人喊價,嚴重損害政策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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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從封殺、修法到凍結預算:立法權步步緊逼憲法法庭,三位大法官勿讓憲政防線失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14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近日翁曉玲委員提案凍結「憲法法庭審判業務預算」70%,相關議案雖於本周陸續於黨團協商保留,但仍有可能在8月7日表決通過。若本提案通過,將再次打擊影響憲法法庭的運作。這是自去年底憲法法庭復活後,新一波的危機。

自2024年以來,憲法法庭遭遇到了評議門檻的提高修正,7名大法官人選的二度懸缺,如今又再度遭遇到了凍結審判業務預算危機,是以權力分立之名,惡意破壞憲政秩序!對此,本會聲明如下:

一、在野黨立委三度出手癱瘓憲法法庭,民主防線不容政治權力摧毀
二、憲法法庭再陷危機,拒絕評議的三位大法官應出席評議,勿負人民所託

一、在野黨立委三度出手癱瘓憲法法庭,民主防線不容政治權力摧毀

針對憲法法庭的預算提案,翁曉玲委員領銜提案要求:在補足10名大法官前,凍結「憲法法庭審判業務」的70%預算。翁委員所要凍結的預算,是憲法法庭用於鑑定人旅費、郵資、購入文書消耗品等用途;而凍結的理由,是因為在野聯盟聯手通過提高憲法法庭評議門檻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經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違憲。此次提案,顯然是透過影響憲法法庭的日常運作(無法寄開庭通知、無法支付鑑定人旅費),達到癱瘓的目的。

這已經不是翁委員第一次試圖停擺憲法法庭了。2024年翁委員便曾提案修法提高評議門檻,甚至表示「如果說真的會造成長時間憲法法庭沒辦法運作,我認為也是好的,因為我與其讓大法官做出錯的憲法裁判,都比他不作為要好。」其後,在野聯盟後續二度封殺7名大法官人選的提名,直至今日憲法法庭仍有7位大法官的懸缺。

翁委員對於憲法法庭的態度可以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前述翁委員所謂的「出錯判決」,依其過往發言可知,無非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年改、黨產、同婚等議題,可見翁委員心中的「符合民主機制的憲法法庭」,無非是由合乎其意的人選組成、作出合乎其志判決的憲法機關罷了。

此次,翁委員再度以「權力分立」之名,凍結預算方式,便是延續其擔任立委以來的「別有用心」。很清楚地,在野黨不斷運用修法、凍結預算、人事封殺等方式三管齊下地向憲法法庭施壓,這並非是權力分立的真諦,而是以「魔鬼引用聖經」之姿,暗示著「我就是比你大」的政治意志。

二、憲法法庭再陷危機,拒絕評議的三位大法官應出席評議,勿負人民所託 (一)維護憲法法庭運作,是守護人權與憲政秩序的關鍵

本會立場一貫認為,依據權力分立框架與《憲法》第78條明文,憲法法庭是個別法律是否違憲的最終解釋權者;也是權力分立下,解決憲法機關爭議與人權保障的不可或缺的一環。過往亦有透過釋字371號與釋字585號解釋,宣告《憲訴法》前身《大法官會議審理案件法》部分條文違憲的先例。故為了不間斷地忠實履行職務,並基於「憲法」優先於「法律」的法律優位原則,大法官不受位階為「法律」的《憲訴法》拘束,進而宣告《憲訴法》新法評議門檻違憲,是合乎權力分立原則的權力行使。

若憲法法庭未能不間斷地持續運作,諸如「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追訴權時效案」、「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民法請求權時效案」、「侮辱國旗案」等涉及人權保障的重要案件,不知道要待到何時才能被解決。

如今,翁委員再度假「權力分立」之名,再行「癱瘓憲法法庭」之實。本會必須指出,憲法法庭等待一年始宣告新評議門檻違憲,已經是在折衝立法權行使空間與憲政秩序維護後,司法自制精神的充分體現了。真正破壞權力分立的並非憲法法庭,而是無視人民權益救濟無門、放任院際爭議滋生,不懷好意提高門檻、不斷否決大法官人事案的立委。

(二)三位大法官應回歸評議,履行憲法義務

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作成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另以「投書」方式表達不同意見,並持續拒絕評議至今。

針對3位大法官組的意見,已有許多法律學者提出批評。很清楚的是,回顧2024年底至今立法院的作為,客觀上顯難相信立法院「提高憲法法庭評議門檻」、「二度全面封殺大法官提名」的理由是為了「制度性制衡」。3位大法官持續拒絕評議,將解方寄託於製造癱瘓者的善意,並非司法自制,實為棄守憲政職責。如今翁委員更是再度出招,意圖透過預算凍結的方式,想要再度癱瘓憲法法庭,規避來自司法權的監督。

在上述憲判作成後的下一個判決(115憲判字第1號判決),本會公開呼籲3位大法官應履行職責、出席評議,責無旁貸地一同捍衛人民權益後便再無聲明,便是能對其保留最基本的尊重。然而,經過半年有餘,3位大法官在後續的4則判決始終拒絕評議、更持續於審判外發表投書。3位大法官造成憲法法庭的長期分裂,無異給了藉故擴權者可趁之機。

如同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以及本判決尤伯祥大法官意見書所述,歷來釋憲實務早已揭示了「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是依憲法規定,並非必須來自法律」。正如同今天我們看到的,在野黨立委已計畫透過凍結預算的手段,再度癱瘓憲法法庭。我們要請教3位大法官:

第一,當立法委員透過透過凍結預算再次癱瘓憲法法庭,您們是否認為這仍只是立法權對司法權的制衡?

第二,若您們認為立法權不得以此方式癱瘓憲法法庭,為何在立法權逐步削弱憲法審判功能之際,您們選擇的回應方式,卻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結果?

第三,如果未來立法院持續以修法、預算等方式干預憲法法庭運作,您們是否仍將拒絕評議?若答案為肯定,請問人民應如何相信,憲法法庭的癱瘓不是您們選擇的結果?

誠如學者的評論所述:「大法官的參與本身就是對憲政體制的維護,而缺席則是對憲法法庭功能的實質否定。」在國會一再試圖癱瘓憲法法庭之際,本會必須再次呼籲3位大法官參與評議,守護權力分立,使憲法審查權免遭立法權的侵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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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屋頂光電少六成 ,四年努力不如建商兩天遊說 拒絕半套光電,年底歸還公民完整新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07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秘書長高茹萍強調,放眼德國、日本東京都與法國,屋頂光電早已是淨零與安全的標準配備,台灣絕不能在此時退縮,屋頂光電是國家韌性基礎,12月1日屋光新制完整上路。)

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羅列文末)

賴清德總統曾公開宣示「綠電極大化」,如今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卻不斷退縮,嚴重違背了能源轉型的承諾與社會期待!推動屋頂光電,是台灣邁向淨零碳排、提升能源韌性及擴大公民參與的重要一步。攸關此發展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即屋光新制),歷經近四年的討論、召開八次研商會議,並多次於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討論。原本已初步整合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建築界、光電產業與環保團體等各方利害關係人意見,期待建立更完整的機制,最終卻在正式上路前夕推翻原先共識,無預警排除「住宅類」與「服務場所」的適用範圍。如此大幅度的政策退讓,令民間深感失望,更強烈質疑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決心。

環團指出,自2025年2月21日預告政策草案,到2026年8月1日正式上路,政府整整擁有526天(近18個月)的準備期,絕對足以逐步說明政策、凝聚社會共識、回應各界疑慮並完善配套措施。然而,賴政府卻在政策即將上路的最後關頭,非但沒有堅守既定方向,反而聽信部分建商的錯誤資訊與片面疑慮,倉促大幅限縮適用範圍。讓這項攸關國家能源韌性、建築能源責任與淨零轉型的重要政策,硬生生被砍成向少數利益妥協的「半套政策」,不僅辜負民間各界長期的推動與期待,更削弱政策效益、嚴重消耗社會對政府能源轉型的信任。

台灣能源轉型不能等,民間絕不接受政策做半套、屋頂光電少六成!為此,10多個民間團體與公民代表於今(5)日齊聚行政院門口,強烈要求賴總統及行政院應正視公民社會對綠電的需求,拒絕向少數利益妥協,並承諾於今年12/1將屋光新制完整上路。藉由完善相關配套機制,落實建築部門能源責任、建構「都市用電、都市發電」,真正強化全民參與及地方能源自主,為台灣邁向淨零與下一代的永續未來奠定基礎。

準備526天仍喊配套不足,是怠惰還是妥協?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質疑,賴政府嘴上宣示「綠電極大化」,面對最能擴大公民參與、提升社區韌性的住宅及辦公、服務類建築屋頂光電,卻在上路前夕因部份建商壓力退讓。她指出,高雄、臺北自多年前早已施行相似規範,住宅光電並非難以管理的新事務。部分業者以安全及維管疑慮反對政策,容易使民眾誤以為屋頂光電缺乏管制,但中央新制已納入受光不足等免除條件、17級陣風耐風標準、技師結構簽證及每兩年定期檢驗;新建物從設計階段整合光電與建築結構、防水及維修空間,更能提升安全與施工品質,不能以「配套不足」為由整體排除住宅。

林冠伶痛批,從草案預告到政策上路,政府共有將近18個月可以溝通並完善配套;若至今仍無法執行,就是行政怠惰,若相關規範已經完備,卻在上路前臨時退縮,就是向少數利益低頭。更令人質疑的是,政府直到8月3日才正式公告法規,媒體卻早在7月31日率先披露內容,形同由媒體代替政府公告。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154條規定,修正法規命令,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週知者外,應先預告;〈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也規定至少要預告60天,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及促進人民參與。

我們要問的是,究竟發生了什麼急迫情況,讓政府不惜犧牲民眾信任,省略預告程序、倉促改變政策?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與內政部完整公開決策時間軸、會議記錄、與會部會、政策轉彎依據及決策層級,說明這項充滿程序疑義的決策過程,切勿讓公民社會四年的努力,不如建商最後幾天的遊說。

集合住宅光電實證可行,專業維管、降溫省電讓住戶受益 

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副理事主席李鎮榮 表示,合作社已協助建置數10座公民電廠,實務上常接獲許多大樓管委會的建置需求詢問。集合式住宅的屋頂光電極具開發潛力,如今卻受限於跨部會溝通不足而難以發展。以近期在桃園楊梅完成的集合式住宅案場為例,強調屋頂光電裝設技術上早已能克服漏水問題。透過防水支架與新設頂蓋設計,不僅能徹底解決強降雨滲漏,還能讓頂層降溫3~5度,大大延長建物壽命。針對政府擔憂的維管問題,李鎮榮指出,若採租賃模式,後續的巡檢、清洗與維護皆由專業廠商負責,管委會完全無須負擔維護責任。他呼籲政府正視住宅光電的實務可行性與多重效益,不應將集合式住宅排除在外。

高雄遠見青山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李翰林 表示,部分地方政府與建商以住宅屋頂光電「難以管理」為由,要求暫緩政策,但其住宅近8 年的實際經驗並非如此。遠見青山大樓2018年完工時,即在頂樓水塔上方設置8.12kW太陽光電,既不影響空中花園、曬被區等公共空間,日常也不需管委會特別保養或投入額外人力,設備若有狀況,聯繫專業廠商維護即可,至今少有問題。

李翰林指出,該大樓光電所發電力直接供應電梯、公共照明等設施,近8年累計發電約8萬度,節省近30萬元公共電費,平均每戶每年可省下約900至1,000元。他強調,高雄住宅長期經驗證明,只要建置與維護責任清楚,屋頂光電並非管委會難以承擔的負擔,反而能穩定降低公共電費、讓住戶實際受益,政府不應以「難以管理」作為政策退縮的理由。

屋頂光電是國家韌性基礎,121日屋光新制完整上路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秘書長高茹萍 沉重地表示,屋頂光電不只是氣候變遷的解決方案,更是地震與颱風來臨之際,保護台灣最關鍵的戰略物資。她回顧日本熊本大地震與俄烏戰爭的經驗,強調當集中式電網遭受重創時,分散在各家戶、具備「光電與蓄電池」的屋頂系統,就是維持通訊與醫療應急電力、推動「藏電於民」的最強大後盾。高茹萍強調,放眼德國、日本東京都與法國,屋頂光電早已是淨零與安全的標準配備,台灣絕不能在此時退縮。她呼籲:「政府應依原訂規劃具體落實屋光新制,同時積極建立『民間團體、建築業界與利害關係人』的對話機制,將建築界的疑慮轉化為實際施行的改善指引,切勿臨陣退縮造成雙輸局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 指出,針對政府暫緩將辦公、服務及住宅建築納入屋頂光電新制,接下來最重要的是盡快完成相關制度建構,像是住宅與商辦屋頂光電已有許多地方政府與民間實務經驗,政府應系統性盤點既有案例,建立從規劃設計、施工、安全管理、維護更新到除役的完整規範,並釐清社區管理與權責機制,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的溝通平台,同時透過充分的社會溝通,凝聚各界共識,讓住宅與商辦順利納入新制,擴大分散式能源發展,落實「公民即是能源」的能源轉型目標。

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於今年12/1完成相關機制完備 ,並讓兩大類別正式納入,真正落實「都市用電、都市發電」;公民團體後續也將舉辦公聽會,促使政府展開更實質、涵蓋多方利害關係人的社會對話。

面對「屋光新制」政策的嚴重倒退,10多個民間團體對賴總統及行政院提出四點嚴正訴求:

一、拒絕半套光電,今年12/1前完整全面實施:政府應將「G-3類組(辦公、服務類)」與「H類組(住宅類)」兩大類納回適用範圍,確保今年12/1前全面實施,還給公民完整新制。

二、公開政策退縮決策轉彎過程,接受社會檢驗:行政院應公布決策時間軸、會議紀錄、與會部會、意見及影響評估,說明決策層級、事證與法規依據,並交代是否依法重新預告,避免少數利益黑箱左右公共政策。

三、全面公開各類建築光電潛能,建立客觀對話基礎:政府應主動揭露本標準適用範圍內,A類至H類建築之光電潛力占比及相關資訊,建構各縣市屋頂光電典範案例,促進全民參與公民電廠機制。

四、充實配套機制,建立中央與地方協調平台:中央應主動建構與地方政府之溝通協調平台,針對產權釐清、維護管理及地方法規競合等議題,展開實質研商與法規調和,完備屋光新制配套措施,早日落實政策。

能源轉型不應是少數利益團體私下協商的籌碼,而是全體公民共同參與、打造國家韌性的關鍵防線。民間團體將持續監督政府的後續作為,呼籲行政院正視公民社會的訴求,切勿在邁向淨零碳排的道路上開倒車。今年12月1日屋光新制全面實施,政府唯有兌現「綠電極大化」承諾才能守住能源轉型的方向,讓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突破停滯,大步向前。

共同聲明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和平、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野薑花公民協會、台北信義新城前主任委員陳有鵬、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綠主張綠電合作社、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南新芽、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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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沒有達成共識、沒有海域調查,開發計畫屢屢跳票 都蘭開發案一審再審,ATT就是不及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01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都蘭部落土地政策小組

【會後聲明+審查決議】

開發單位對於旁聽民眾與環評委員的意見皆無具體回應,開發單位無法說服環評委員,也沒有論證觀光旅次如何計算確認評估合理性、沒有說明承諾之「開發監督與敦親睦鄰委員會」如何運作及部落如何參與,更因為缺乏海域調查資料而無法在今日確實回應開發行為對於加母子灣海域的衝擊,甚至開發污水究竟是零排放還是全回收,處理程序如何規劃,開發單位在今天的回應階段仍然沒有清楚交代。

今日的環評會議歷時3小時,環評委員決議「補件再審」,讓本案需要再次進入第5次審查,再次給予開發單位機會的同時,也繼續消耗了環境部的行政資源。開發單位低落的書件品質、模糊不清的回應及不願意好好執行環境調查,本案根本不是有縝密規劃後的開發計畫,而是土地炒作的程序要過關而已,更造成當地許多不必要的衝突,唯有讓這樣的開發計畫退出東海岸,才有機會讓大家坐下來好好的思考這片土地將來需要如何發展。

【會前聯合聲明稿】

ATT吸引力集團位於都蘭部落的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以下簡稱:都蘭ATT),由於過往的報告書件品質低落,在地溝通與環境生態承諾不足,因此一再被歷屆環評委員要求補件再審,今日已是第四次初審會議。本案位於都蘭部落傳統領域Kakahalay(地名:五線),在持續崩移的海階地形上,開發規模將近7公頃,興建7棟6層大樓與18棟豪華別墅的大型旅館開發案,一口氣引入520名遊客,超過都蘭部落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

儘管過去3次審查時,在地社群與環評委員均強烈要求下,開發單位去年9月19日終於第一次前往都蘭部落辦理說明會議,但會後並沒有回覆會議中的任何問題,拖延將近一年,直到此次會議前不到一個月公佈的環評報告中,族人才得以知情當時會議的回覆,儘管加母子灣海域直接承受本案廢污水排放,但時至今日ATT集團仍然沒有進行任何海域生態調查,因此在地族人與環評委員也無從檢證開發單位提出的因應對策是否得以保育當地敏感的生態系統。

開發基地位於都蘭五線的海階平台上方,旁邊是崩塌的懸崖,下方的加母子灣是部落重要的漁場。(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尊重都蘭部落主權,監督機制別跳過部落

都蘭部落族人 Tupang  Kiciw  Nikar 姜憲銘 強調都蘭部落有嚴謹的年齡組織,長久以來部落組織海洋保育隊與山林巡守來照顧與管理部落的傳統領域,近年更透過「部落公法人」 相關計劃,建立部落與國家間共同的制度與管理模式。然而ATT集團於環評報告承諾的「開發監督及敦親睦鄰委員會」竟然由鄉公所主導,不僅架空部落的主權,讓都蘭部落無法直接參與管理發生於都蘭部落傳統領域的大型開發案,關於監督委員會的監督管理機制與成員的權利義務更完全沒有說明。

說明會後理都不理,就業培訓機制不明

都蘭部落族人Papah Tupang姜憲宏提及去年說明會後,儘管部落主動發文要求開發單位儘速回覆會議提問,但開發單位完全無視部落提出的意見,直到審查前不到一個月才在環評報告中看到回應,期間更完全沒有與都蘭部落進行進一步的溝通,在整個開發案中都蘭部落成爲被告知、被決定的角色,沒有在來回的溝通協商中取得共識。此外族人潘智忠更指出,開發單位以提供「就業機會」爭取地方支持,但開發單位缺乏跟部落溝通取得共識,根本不知道部落的人才與專長有哪些,就要大家遷就旅館開發,甚至會如何培訓族人從未清楚說明,更不用說台東已經有太多宣稱帶來大量就業機會的開發案不曾順利營運,因此開發單位根本無法承諾這些就業機會何時能夠成真。

部落自主保育海洋,財團開發卻不調查

都蘭部落海洋保育隊成員潘文生對於開發單位未曾進行海域生態調查感到不解,因為都蘭部落海洋保育隊長期結合傳統生態知識、海洋文化實踐與當代科學方法,投入部落傳統海域調查,至今已投入上百人次,累積上萬筆資料,而加母子灣就是受到本案首當其衝的海域,如果開發單位沒有調查任何海域資料,要如何確保提出的對策能夠因應開發案的衝擊?甚至開發單位針對海域水質設定的停工機制僅提出「描述性」的標準,監控機制全是空口白話,因為開發單位並沒有提出能夠測量與檢驗的數值據以落實。

缺乏基線擬定對策,停工機制空口白牙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議題部主任陳姿蓉專員周諾恆皆聲明ATT集團從未於加母子灣海域進行生態調查。本次審查書件仍未提出加母子灣多季、多點、分深度、固定測線的施工前生態基線,也沒有完成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歷次審查要求的海洋生態評估。自然環資基金會自行辦理的珊瑚礁體檢已確認海灣具有重要珊瑚群聚,有全臺最高的珊瑚屬多樣性。

開發單位的鹽度模擬與停工機制皆無法完全排除風險。泥沙與淡水物理性質不同,不能以鹽度快速擴散推論泥沙也會迅速離開,「鹽度仍可生存」絕不等於「生態沒有顯著影響」。停工機制未定義「顯著下降」或「異常上升」, 讓ATT集團的承諾淪為空口白牙。

開發單位的污水「零排放」已被本次審查書件打臉,書件中承認貯槽滿載時可能緊急排放,而甲類海域的水質標準也不是緊急排放的法律依據,並且不能取代排放量、頻率、污染負荷及珊瑚礁影響的實質審查。

錯誤推估旅宿需求,屢屢跳票缺乏誠信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議題部專員梁聖岳揭露,ATT集團採用錯誤的「趨勢延伸法」推估台東縣未來的旅宿需求,並沒有說明需求成長的極限,若依此趨勢(每年3~3.5%成長率),50年後國人每年旅遊的次數為45至58次,是當前的5倍以上,完全脫離常理。更沒有考慮疫情、地震、颱風等災害對東部觀光產業與人次造成的波動與衝擊,甚至沒有思考東海岸的區位特性,反而以整個台東縣作為需求預測的對象,表明ATT集團根本沒有認真評估過台東整體的旅宿需求,根本不知道趨勢與市場區位在哪裡。

ATT集團不僅缺乏持續經營大型觀光旅館的實績,過去在台東舊火車站與花蓮東大門規劃的商場開發皆跳票,讓居民期待的就業與發展商機落空,更不用提近年台東縣一般旅館的平均住用率僅在3成多徘徊,根本不是開發單位所言之「供不應求」,亦非開發單位所預估之線性成長趨勢,甚至開發單位申請是管制強度較低的「一般旅館」,卻屢次使用「觀光旅館」的數據在報告中試圖欺騙環評委員,讓人對於開發單位的專案執行能力與誠信皆無法信任。

考古遺址草率調查,開發成本全民承擔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賴沛指出,開發基地緊鄰多處遺址範圍,甚至500公尺內就有三處列冊建檔的考古遺址,而開發單位把「事後監看」當成預防與減輕對策,是將保護遺址的責任轉嫁給考古團隊,迴避遺址破壞的最終責任。因此,我們主張開發單位必須就建築密集區主動加強調查取樣,並提出「工程迴避方案」,說明地基深度與施工手法,針對靠近五線IV與新橋遺址邊界之建物,提出具體的退縮與降載方案,因為這片土地孕育了東部獨特的繩紋紅陶富山類型文化,一旦破壞便難以挽救。

此外,依據國土計劃功能分區,本案開發範圍為農業發展區第三類(以下簡稱農發三),在此興建大型渡假村,已經違反農發三的核心功能 — 坡地水土保持、農業永續與低強度利用。開發單位引進500多名旅客、興建多棟 Villa 與高強度設施,將與農發三的土地使用性質產生衝突,更將交通、用水還有邊坡災害等面向的開發成本外部化,我們呼籲開發單位不要再用過去先圈地、再硬推變更、把公共成本轉嫁給政府、社區來推進開發計畫。

最後根據環境部的環評書件系統,目前台東縣累積通過環評在案的旅館開發有11案,累積開發135公頃,原先期望引入1.3萬多名遊客,創造將近1,800名員工的就業機會,並沒有任何一案在此時此刻帶來經濟效益,也沒有為地方帶來整體發展,除了讓炒地皮的事實不證自明外,只有帶來上漲的地價與環境爭議,也給環境部留下了「老舊環評爭議」的燙手山芋,我們呼籲在交通部觀光署擬定東部觀光的整體政策,設定開發總量前,不要再浪費環境部的行政量能,相關開發計畫暫緩送入環境部審查。

附件、ATT「都蘭渡假村」開發計畫大事記

2010年間    開發單位ATT集團陸續收購都蘭五線地區土地。

2016年        開發單位ATT集團提出「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

2016年7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說明會。

2017年7月  ATT集團未履行「台東縣政府鐵花村魅力商圈」標案遭解約。

2018年4月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本案主管機關應轉移為中央環保署。

2018年5月  台東縣政府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環評審查會,決議補件再審。

2019年5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二次說明會。

2019年10月 環保署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程序審查,確認本案主管機關由台東縣政府轉移為中央環保署。

2023年4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度假村」第三次說明會。

2024年6月  環境部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環評初審,審查結論補件再審。

2024年8月  聯合報踢爆ATT集團於花蓮七星潭以切割面積,規避環評之方式開發渡假村,總計切割為7案,總面積將近20公頃,房間數約3500間。
2024年11月 環境部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二次環評初審,審查結論特別提及開發單位應加強書件品質。

2025年7月04日  開發計畫於2024年改名為「都蘭休閒渡假村」,環境部召開第三次環評初審,預期將產生審查結果。

2025年9月19日     ATT集團第一次到都蘭部落辦理說明會,其後並未確實回覆會議相關提問

2026年8月 環境部召開「都蘭休閒渡假村」第四次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這篇文章 【聲明】沒有達成共識、沒有海域調查,開發計畫屢屢跳票 都蘭開發案一審再審,ATT就是不及格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加入連署】荒野保護協會邀請您一起挺公視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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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院審查公共電視(公視)115年度的預算案,將面臨大幅度的捐助預算凍刪,對於公視下半年的未來的節目及新聞、紀錄片、戲劇等製播產生嚴重的影響。

 

 

公視長期關心生態,協助生態團體發聲,長年經營關注自然環境、野生動物議題的節目,如《我們的島》、《紀錄觀點》等等。《我們的島》1998年開播以來帶來許多環境深度報導,亦多次採訪荒野棲地守護的專案,如雙連埤濕地、公園生態化、蓮花寺濕地、零廢棄等。相信不論任何身份背景的人,只要是時常關心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議題的朋友對上述的節目無不熟悉,不論是高品質的紀錄報導、做為將議題推向大眾的平台、作為監督的夥伴,或是提供接觸議題可信任且便利的資源管道。

 

如今這些節目會因預算刪減而遭受到嚴重衝擊,必然使生態議題更難被社會發現,更是議題紀錄資料庫的斷層與損失。

 

 

因此我們呼籲各界關心生態保育的朋友,以及更多社會大眾參與連署,一起挺公視,挺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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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立委勿凍刪公視預算,讓關心生態的電視台與節目能持續且正常運作,以保護臺灣生態紀錄與環境的監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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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團體: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猛禽研究會、臺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臺灣蜻蜓學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挺挺網絡社會企業、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河溪網協會、找樹的人、荒野保護協會、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台灣鴞生態共融協會。

 

 

從南蟻到東蜂:在叛逆小蜂的視角裡,找回那份純粹的快樂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55
我們正在做的事:  志工培訓

文、圖/魏孜玲〈高三團志工,自然名:小紫斑蝶〉

2026.08.10

▲圖為蜘蛛小隊(由左前到右前、左中到右中、後排):嘉一佛手柑(林家仰)、高三小紫斑蝶(魏孜玲)、南三苦楝(謝文奇)、東一馬來貘(彭志豪)、高二加菲貓(江淞承)、東一鯨魚(田倢旖)、南二紫薊(朱富瑄)、高三Apple(林梅萍)、南一星河(王蔚真)、南四兔猻(戴品月)、東一劍齒虎(李玧形)、南三加洲紅杉(葉偉毓)

 

  去年的這個時間,我在台南參加南蟻五基;今年此時,我來到了台東參與「東蜂二基」。

  回想去年第一次上基訓,心境充滿著緊張與興奮,每一步都帶著神祕感。今年收到錄取信後,我則以平常心準備行前作業,相較之下,這次更像是帶著「去玩、去見老同學與蟻基校長」的心情出發。也或許因為這次是我們夫妻同行-羊駝擔任工人、我則是學員,才讓我能以最放鬆的狀態,享受台東的學習之旅。

  這次我在東蜂二基分配的小隊是「蜘蛛小隊」,我們的隊呼:「蛛蛛~愛你哦~」。

 

當一隻「叛逆小蜂」:看見孩子眼中的標準答案

  四天的課程緊湊而充實,每位講師都恨不得在有限時間內傾囊相授。看著講師們在台上分享時散發出的光芒,那種溫暖與真真切切的快樂深深感染了台下的我。

  這過程中有趣的是,我們蜘蛛小隊這四天從一而終地當個「叛逆小蜂」。在享受搗蛋與快樂的當下,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回到了小蜂的狀態。我不斷問自己:平時孩子們表現得像叛逆小蜂時,是不是也和我現在一樣,雖然看似不在意,但其實講師(大人)的話都聽進去了?他們呈現出的樣子,是否只是不想要遵守那個「標準答案」而已?

  平日裡,我們努力想當好爸媽、好導引員,但在生活壓力與大環境影響下,往往忘了孩子和我們一樣,也需要那份單純的快樂。若我們能將步調再慢一點、視角再放寬一點,也許就能更了解他們的內心。

從混亂到凝聚:共學中看見共好最美的樣子

▲圖為羊駝結訓前希望葉下的發願

 


▲圖為我的結訓照:東蜂二基校長東一團百香果(葉庭均)、學員高三小紫斑蝶(魏孜玲)

  坦白說,原本以為我自己能進入狀況,但其實在一階的我有些混亂。原本想著上蜂基能了解蟻三如何銜接蜂一,但因為自己置入蟻團、蟻基太深,面對不同深度與傳達方式,一度處於「鬼打牆」的吸收不良狀態。

  尤其在準備二階展演時,時間壓縮極大。每位學員都要在四天內確認「行事曆展演(高一高三團)」與「各小隊教案展演」兩份功課。但在討論過程中,我看到大家積極投入:有人負責開頭、有人製作教具、有人幫忙做音樂。即便彼此的點子不同,大家卻能一起討論彙整,甚至在行事曆展演前一刻即時補位。 

  那一刻,大家的心全凝聚在一起,那份彼此認真的模樣真的很動人!當下的我也真的把自己當成了小蜂,回到小時候和同學一起玩樂的樣子,對我而言,這份共好的革命情感無比珍貴。

 

感受儀典的重量:那份穿透心靈的真誠

  二階課程來到了晚間,感動時刻一波波襲來。在儀典的過程中,從靜默到開始每一個動作、每一跨步,我的內心都在激盪著:原來孩子今年入蜂團時,感受也是如此嗎?

  最讓我動容的是團長角鼻龍。那天的氛圍並沒有因為學員是大人就隨意帶過,他用無比真誠的眼神看著對面站著的學員小蜂,訴說著團長對小蜂的真心對話。那一刻的震撼與感動,直到今天想起仍覺得心頭熱熱的。

  而基訓裡每一位講師都不怕你學、也不怕你問,他們用盡全力希望大家收穫滿滿。到底要多麼強大的能量,才能讓大家如此真心且快樂地付出?我想這就是只有在荒野裡才能看到的感動。能加入荒野這個大家庭,真好。

▲圖為高一、高三行事曆展演大合照

夫妻同行:看見另一半的蛻變

  這次四天課程最珍貴的收穫,是看見了另一半「羊駝」的改變。從112年第一年入團的游離到現在115年七月準備接蜂副團,我想他已經蛻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看著他在課堂上當講師的展現、靈活的補位以及對小隊的經營,直到結訓前「希望葉」的發願,那一刻的感動讓身為老婆的我只想對他說:「只要是你熱衷且正向的事,我一定支持!」

  真心鼓勵夫妻一起上課,除了能看見另一半平日少見的側面,那份一起成長的感覺真的難以言喻,這份感覺留待各位夫妻檔親自去品嚐。

滿血復活:謝謝高三團的愛

  最後,要深深感謝高三團的夥伴大山一家,無私地幫忙照顧我的孩子,讓我們能安心受訓。這並非夥伴的義務,但你們用行動給予了最實質的支持。

  更要感謝高三團強大的探親夥伴們,大家千里迢迢到台東「探親」。下課看到夥伴的那一刻,心頭好暖,瞬間疲勞全消!高三團的龐大陣容與熱情氛圍,不只讓大家羡慕著我們,也讓我突然明白夥伴們為何總鼓勵大家參加基訓。因為這份感動,會讓平日被現實消磨殆盡的能量,再度「滿血復活」。

  還在猶豫的夥伴,趕快鼓起勇氣跨出這一步吧!你絕對不會後悔的。

▲照片為高三團2位蜂基工人及6位學員大合照

▲圖為高三暖心的探親團夥伴們

 

 

 

 

 

 

 

互花米草生態大調查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33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文/彭靖斯 (台北棲地13期培訓學員,自然名:水塘)

2026.08.10

  又是一個沒參加過的新活動,本來想像中是要在河灘上拔草,沒想到監測就真的只是監測而已,沒有順便除草。想像中,以為會和在五股濕地砍蘆葦一樣累的程度,也沒想到只要7個人,就可以蠻輕鬆的,需要克服的只有:大太陽和陷進泥巴裡的雨鞋。

  這次的資料,聽說會交給羽林,好像在CABE展看過這家公司, 有一點淺淺的印象--- 一家生態公司,雖然具體不知道要是在做什麼,好像有辦鳥調活動。

  這次活動有幾個印象深刻的點,看到2、3種的招潮蟹,像化石一樣白,還有紅色點綴的,以及平常看不到的彈塗魚,這次超多!芒果青教了我們在泥灘地裡行進的小技巧:用腳尖去踏。 比起整隻腳踩下去,重心放在後腳跟,實際走起來,用腳尖的確更輕盈。

  我有問芒果青,如果沒有招到人的話,會只有他自己來嗎?他說:他和大水獺一定會來,那時我就覺得,有一種敬佩感,感受到荒野人,只要決定要去做的事,就會盡力去做。

  芒果青說到:「當天有招到幫手是幸運沒招到就照預定計畫走」我想這就是種,即使只有一個人,也會去做的堅持!

  可能因為還沒到夏季的盛時,所以現在的互花米草,還數得蠻簡單的,已經有開花的,花穗蠻漂亮的。第一次知道紅樹林可以抗衡互花米草的氾濫,不過兩種植物對於其他植物都很排斥。也是第一次知道,互花米草它長得太密,所以對於招潮蟹其實很不好行走,而且根系盤根錯節,也導致招潮蟹不好挖洞,所以不光是其他植物,對於原本的動物原來也會有影響。

  最後,對於借我們水管洗雨鞋的兩位住戶非常感謝,雖然跟陌生人聊天很不自在,有點需要找話題聊,而且心裡會有點忐忑,不過或許這就是參加荒野活動的魅力吧!總是能夠突破自己的舒適圈之外,又能認識物種和生態知識,活動最後也愉快結束,很開心能有這次監測行動。

 

荒野3 號地——苗栗獅潭正式揭牌!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22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文/荒野行銷部
圖/劉耀寬〈台中分會溪流專員,自然名:綠川〉

2026.08.10

 

走進獅潭3號地,聽見土地的故事

  2026 年 6 月 28 日,晴。在晨光灑落的獅潭,一行人浩浩蕩蕩,前往荒野3號地。3號地為於台三線上,獅潭與汶水中間路段的一處山谷,為會員捐贈遺產及累積購地基金所取得。山中僅有一條水泥道路,是台電公司維修高壓電塔的保線道路。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踏查,而是一場關於初心與傳承的約定。

  隨著理事長與台中分會長鵂鶹的分享,那些關於這片土地如何來到荒野手中的點滴,隨同著陡峭的坡道,一點一滴深入我們的腳底。

 

山林間的移動講堂

  腳步雖然因為坡度有點喘,但幸好天氣晴朗,道路不濕滑,周遭生物豐富。

沿途,台中分會長鵂鶹的「解說魂」燃燒,將眼前的山林變成了一本鮮活的生態圖鑑:在樹幹上悄悄生長的苔蘚與木耳、爬行的巨網苔蛾幼蟲、各式各樣叫不出名字的奇特菌類,甚至是一隻誤闖眼簾的虎頭蜂。

  這條路,讓我們重新學會了看見。即便途中有樹木因颱風傾倒,卻展現了頑強的生命韌性——大自然的奧妙,遠比我們想像的更堅韌。

一場心靈的自然洗禮

  當我們終於抵達揭牌地點後,台中志工向我們介紹取得3號地的始末,榮譽理事長阿孝老師、理事長、台中分會長合力將木牌上的布幕拉掉,完成揭牌!那一刻的成就感不只是為了目標,更是為了這一路走來的每一次呼吸與觀察。

  這片土地的故事,從揭牌的那一刻起,有了新的篇章。謝謝所有夥伴,在陽光下共同見證荒野對土地的深情。我們守護的不只是面積,而是這整座山林運作的生命力。「每一片葉子的掉落與生長,都是這片土地最深情的告白。」

 

 

節電職人大募集!!真正的節電,從檢視自己的電器需求開始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09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郭宏琳(台東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豬)

2026.08.10

  電器提升生活舒適與方便性,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具。為了滿足消費者需求,家電產品的類型年年增長,家戶中就陸陸續續增加越來越多的電器,每個人使用電器方式與態度不同,其中不少人受到媒體渲染,覺得降低電費的做法就是「不使用或少用」電器,殊不知商品也有壽命,選對商品很重要,好好使用更重要,買都買了,物盡其用才是對環境最好的做法。

  找到適合自己的節電方法,第一步是選購適合自己的商品,也就是評估自身的實際需求非常重要,畢竟買錯比買貴更困擾,不適用的家電產品,找機會讓它有個新去處,會比久放變成垃圾更有意義。

第二步是建議採購有一級效能節能標章的電器。

第三步,使用電器前先確認自我使用方式,是否都有符合說明書指引。例如冷氣機、除濕機使用時,該緊閉門窗,並選擇滿足空間需求,才能真正節電。使用節能燈具並關閉沒有照明需求的燈具。洗衣機使用,建議放置適當的衣物並設定適當的檔位功能。電鍋應避免長時間保溫,保溫時間太長反而容易造成食物腐敗。

第四步,採用更節能的替代選項:例如,除非有頻繁熱開水需求才需使用開飲機,否則建議使用保溫瓶,更能保下荷包。

  以上談完節電手法,另外,談到居家節電前的必備功課,就是延長線使用之用電安全。首重使用電器的方式符合說明書的規範,例如高耗電的電器,吹風機、烤箱、微波爐、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建議不共用延長線插座,而是使用牆壁上專用插座。若需要使用延長線的時候,也要確認線材不能綑綁拉扯或是過載使用,畢竟延長線上有使用功率上限,電器的標籤上一樣有耗電功率標示,延長線上的電器使用功率加總,如果超出延長規範,就容易發生電線走火。為了能在生活中從從容容游刃有餘,識讀電器使用是非常必要的。看到插座有焦黑,插頭毀損變形,或是插頭/電線須調整角度才能使用時,不要懷疑立刻找對應窗口處理,該維修就要維修,該更換就要更換。

  總之方法總比問題多,正視生活中的每個需求往往能找出讓生活更好的方法。淘汰不適用的家電及方法,慢慢就能在節電與舒適中找到平衡,也讓電費在電器越來越多的生活中有不增反減的機會!

 

節電達人募集中!! 原來我們家藏著一隻 20 年的吃電怪獸?!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01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李惠雯(台北氣候變遷節能講師,自然名:雪山翻白草)

2026.08.10

  最近為了參加荒野保護協會舉辦的節電競賽,我特地把家裡的電費單一張張翻出來仔細審核。說真的,自從上過節能課程後,我們家的生活習慣早就已經「能省都省」到了極致:

例如:
早睡早起身體好—利用日光最好的時候趕緊工作。為了不讓「待機電力」偷吃—不用的電器通通拔掉插頭。天黑的夜晚少開一盞燈—我們把六個燈泡移除到只剩三個,既溫馨又不耗能。因為市場與超市購物方便,所以冰箱永遠只放七分滿、讓冷氣順暢循環,連最愛的冰淇淋和冰棒也只買適量,絕不囤積過期食物。
我們連飲食生活都跟著「節能大改造」!
以前愛吃茶葉蛋,要用電鍋滷上一個小時;現在改做溏心蛋,蛋煮熟剝殼後直接浸泡醬汁兩天,不僅省下大量電費,口感還比以前更美味!

  原本以為電費已經省到極限、再也降不下去,沒想到最近這期電費,竟然比以前去年同期省了將近 80 度電!看到數字時我簡直不敢相信,到底是發生了什麼神奇的事?
  認真回想才突然醒悟——啊!原來是今年二月時,我們終於把那台陪伴我們二十多年、當年結婚時的「嫁妝電冰箱」給汰換掉了!

  以前總覺得舊冰箱沒壞就繼續用,是一份情感也是節儉。沒想到老舊壓縮機早就變成了默默吞噬電力的「超級吃電怪獸」。換了節能新冰箱後才知道,省電效果這麼立竿見影!
  這次為了比賽檢視電費單,不僅讓我見證了日常省電習慣的累積,更體會到「汰換老舊家電」的威力。
  日常生活的微小改變,加上關鍵配備的升級,就是最棒的綠色永續行動。

今年的節能小尖兵,看來我是當定啦!
  大家家裡是不是也有藏很久的吃電怪獸呢?趕快也去翻翻電費單檢查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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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2026夏日省電季—節電RUN for LIFE競賽-節電達人在誰家?

 

 

當小鹿連結國際:No Butts Day in Taiwan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0:51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 吳怡慧〈北五親子團志工,自然名:流浪貓〉
文/吳昊翰〈北五團小鹿、不落蒂聯盟前隊長,自然名:黑洞〉

2026.08.10

  荒野北五團的不落蒂行動,代代相傳,乃至少年組與青少年組齊頭並進,現在已經邁入第六年了。當一個行動持續深耕,改變就慢慢發生。

  北五團的黑洞,除了不落蒂聯盟的好夥伴之外,也在自己的個人行動承諾要為團體串連國際資源。他找到荷蘭NGO組織No Plastic Fliter,瞭解團體宗旨在於促進世界認識到菸蒂其實是塑膠濾嘴,進入土地與海洋都會產生微塑膠的汙染,因此,提倡禁用塑膠濾嘴的主張。這個團體還透過每年七月四日共同舉辦No Butts Day來引起世人的關注與響應。

 

  今年,黑洞也加入這個活動,跟No Plastic Filter取得聯繫,並在今年七月四日於宜蘭五十二甲溼地藝術節中舉辦No Butts Day。帶著菸蒂行動,即將前往日本與各國青少年分享的他,接受訪問時,這樣說道:

  第一次響應No Butts Day的活動,希望能找到更多人參與。由於過去幾年,我都有參與濕地藝術節沉浸式戲劇<大水新娘>的活動,知道這裡會有很多人潮。於是,在取得主辦單位與小花的同意後,我決定在這裡舉辦No Butts Day。

  也因為客家電視台要來拍攝不落蒂聯盟的行動,於是決定結合這些資源,我也帶著節目主持人一起來撿菸蒂,並拿著大聲公在利澤簡老街倡議。也感謝不落蒂聯盟的虎鯨、小西石礫特別從台北來宜蘭參加。特別感謝「戲胞覺醒-青少年全媒體戲劇夏令營」的朋友們也一起參加。有夥伴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撿起菸來時間過得特別快!

 

  這是我第一次響應其他國家的行動,非常有成就感,而且因為過程中需要處理申請與聯繫等行政工作,也讓整個行動變得更充實。我覺得這一次比較可惜的是沒有邀請到路人一起跟我們撿菸蒂,大多都是親友團來響應。明年七月四日我會再響應世界無菸蒂日,到時候我會多邀請一些民眾來跟我們一起撿菸蒂,並且搭配獎勵的措施,讓民眾的參加意願更高。

  看著團內的小鹿能將環境行動做跨國資源的連結,並在活動中檢討精進,同時讓改變世界的行動內化到生活中,身為大鹿,實在感動。更感謝所有的大  人一路的支持陪伴,共創這樣的行動土壤,讓孩子們的環境意識發芽、成長與茁壯。

【聲明】與時俱進,刻不容緩——籲立院速修《大學法》聚焦五大訴求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4 - 21:54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臺灣教育產業工會、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台灣青年思潮協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自治學會

「與時俱進,刻不容緩——籲立院速修《大學法》聚焦五大訴求」師生團體聯合聲明

《大學法》自2005年全條文修正迄今,已逾二十年,高教環境轉變劇烈,舊法規早已不能因應現下變局,高教改革勢在必行。

師生團體感謝立院三黨黨團支持,也感謝朝野教育文化召委都積極推動高教改革,這也足以證明《大學法》修正不分朝野,是超越政黨鴻溝的共識。

明(5)日上午,伍麗華召委將排審《大學法》共20案。師生團體肯定伍麗華委員聽取各界意見,本週排審。也期待本次會議能在既有公聽會及各界討論的基礎上,逐步收斂行政、立法及民間意見,進行實質討論;對已有共識的改革方向優先推進,並建立明確的後續審查與溝通機制。

師生團體對於《大學法》修正的內容,聚焦以下五點訴求:
一、第九條校長遴選及續任:校長作為校務決策的最高首長,無分公私立學校,在遴選過程均應保障教師、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在遴選委員會中均有席次,遴選會議及過程也應予以公開;同時,校長續任的過程,也應有制度保障校內師生對校長任內品質的意向完整表達。

二、第十五條校務會議:校務會議作為校內重要事項的最終決策會議,是校園共治的重要場域,也是校園民主的根本。我們呼籲,校務會議的教師代表應為未兼任學術與行政主管之基層教師,同時作為最大主體的學生代表席次,應佔全體代表的8分之1至5分之1以上。

三、第十八至二十一條教師評鑑改革及教評會三級三審等教師權益保障:為兼顧師生權益,我們認為,應全盤檢討當前的教師評鑑制度,並完整落實校內「三級三審」,杜絕三級三審前的預審、及審後仍有更終局審判的可能。

四、第三十三條,學生參與校內各級會議:學生作為大學校園中的最大主體,應更加全面保障學生參與校園共治的權利。因此我們呼籲,《大學法》應保障學生出席參與包含但不限於所有有關學業、生活、獎懲規章制定的校內會議,讓校園治理兼具公平與周延;在教師事涉性平、霸凌或其他可能改變教師身分的案件時,也應有學生代表參與教師評議委員會,以保障課程品質與學習權益。

五、學生會專章入法:學生自治是落實大學自治、校園民主不可或缺的一環,而保障學生自治組織的組成及運作,更是校園民主的展現。因此,我們呼籲,學生自治應在《大學法》中有獨立專章的地位,特別保障其地位、空間、財務運作的自主,以彰顯學生自治在法律制度性保障的價值與意義。

師生團體要再次強調,在眾多團體與關心台灣高教發展的眾人倡議下,本次《大學法》修法修法機會,是二十年來台灣社會,最有共識的時刻。

最後,師生團體再次肯定本屆立法院不分黨派立委的支持與重視,以及所有教育團體、師生團體、教育部對於推動大學法的努力。

師生團體也期待《大學法》在當前離修法完成最接近的時刻,能在本會期結束以前,送出委員會,完成二十年來最有共識的修正工作,讓兼具公平正義與時代意義的《大學法》一舉修正通過。

署名團體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臺灣教育產業工會、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台灣青年思潮協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自治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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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托盟民調:精準公共化+整合0-6歲托育 最能贏得民眾好感度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4 - 21:33

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向來主張:政府財源應優先用於創造真正的「公共化」托育服務,而不是拿去扶植私人托育產業。因為私人托育機構在本質上就有監督管理的困難,超收、黑牌、不當管教,甚至性暴力,屢屢震驚社會。不好好建設公共托育,一味發錢補貼私人托育市場,政府將永遠買不到家長的安心。

不過我們也覺察到,政治人物屢勸不聽。因此,父親節前夕,托盟決定用問卷調查,請示更大的民意:談到托育政策,大家到底想要的是「公共名額」還是「私立補助」?政治人物編列預算、大撒幣,補助您把小孩送到私立托育機構,真的會提升您投票給他的意願嗎?

這份問卷的大標題是「幼兒家庭心聲:台灣0-6歲兩段式托育與托育政策偏好調查」,採網路調查方式,共蒐集到1061份填答,填答時間為6月29日至7月15日。因為是網路調查,所以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自我選擇」(self-selection)問題,例如看到標題之後,關心托育政策的人才有興趣填問卷。不過,調查資料真的讓我們頗為驚訝,所以托盟還是野人獻曝,將民意調查結果提供社會各界參考。

市長候選人的政策好感度?公共托育遠勝私立補助

問卷一題詢問:「下列哪一項托育政策最能增加您對縣市長候選人的好感?」填答選項有三個,依序為:「增加公共托育招生名額(公托、公幼、非營利)」、「增加家長送托私人托育的補助」、「不太會因托育政策改變支持度」。調查結果如下圖。

如何增加民眾對候選人的好感度?公共托育的效果幾乎是私立補助的3倍!雖然對於托育政策無感的填答者也是有27%,但想要「公共名額」的人有55%,相比於想要「私立補助」的18%,乃是壓倒性多數。

另外,為了避開填答者支持特定政治人物的堅固立場,我們設計了兩題:第一、「如果候選人主要托育政策方向是『增辦公共托育服務設施』,是否會影響您對他的支持度?(例如近日部分地方政府喊出『校校有公托』,每一間國民小學都要開辦一間公共托嬰中心)」第二、「如果候選人的主要托育政策方向是『補助私立托育開辦費用』,是否會影響您對他的支持度?(例如近日部分地方政府因為公共托育蓋不出來,改推動『直接補助每間私立托嬰中心業者三百萬元開辦費』)」

這兩題,其實是兩位市長候選人真實提出的政見!但題目並沒有呈現是誰提出的。調查結果如下圖。

答案揭曉——「校校有公托」是蔣萬安市長的政見,「補助私托業者三百萬開辦費」是張善政市長的政見。在隱去政治人物姓名的情況下,「校校有公托」會讓24%的填答者大幅提高支持度、35%略為提高,總計六成表態支持,且幾乎無人反對。

反觀「補助私立開辦費」,雖然也有近三成表態支持,但也有三成對此明顯不滿。有趣的是,強烈反對張善政政見的人有19%,甚至高於略微反對的11.5%,可見這項政策引來的「惡感度」不可小覷。

托盟想藉此提醒政治人物——托育政策這一局,「公共名額」還是王道。至於「私立補助」(無論補助家長或補助業者),不再是加分題,甚至可能成為扣分題了。

政治人物的進階挑戰:改善0至6歲托育服務的斷裂

本次調查也發現,我國0至2歲托育(衛福部的托嬰中心)、2至6歲教保服務(教育部的幼兒園)分屬不同體系,服務斷裂的問題,已經成為幼兒家庭的明顯痛點。問卷詢問:「目前台灣托育制度中,0-2歲托嬰與2-6歲幼兒園分屬不同體系管理,家長必須在孩子滿2歲後重新申請或抽籤新的托育機構。請問您認為這種制度對家庭造成的困擾程度如何?」結果如下圖。

民眾感到困擾的比例高達七成!詳細追問造成困擾的原因,則有69%的人勾選「發生銜接空窗期,可能導致家長(特別是女性)被迫中斷職涯」;66%的人勾選「孩子需要重新適應環境」。對家長、對孩子,這種「兩段式托育」,顯然都是民眾感到困擾的來源。

如何解決「兩段式托育」帶來的困擾?47.5%的人填答「全面整合為0-6歲一段式體系」,比例最高;23.8%的人填答「由個別園所申請試辦0到6歲一段式托育」。無論是激進的整合派,或者溫和的試辦派,加起來也已經高達七成!托盟認為,0至2歲、2至6歲的兩段式托育斷裂問題,政治人物需要納入議程了。

少子女化時代,公共托育還有必要嗎?

本次問卷還有一題詢問:「台灣出生人口雖持續下降,但部分地區目前公共托育(特別是0歲、1歲、2歲)的抽不中籤、排隊候補仍多。面對這樣的情況,您建議政府的資源投入應如何調整?」調查結果如下圖。

53.5%的受訪者選擇「針對目前排隊候補的地區,公共托育擴充名額」。另有35.6%也選擇,可以在公共托育的供給量上,「維持現狀,但允許個別園所將出現缺額的3、4、5歲托育空間,改修為有需求的0、1、2歲托育空間」。兩者合計顯示,還是有高達九成的壓倒性民意,支持政府以「熱點擴充」或「向下轉型」這兩種方法,維持公共托育施政。

這題也提供「減少現有公共托育,轉為其他社區用途」的選項,但是只有3%的人支持。可見,即使少子女化嚴峻,閉上眼睛放任不處理,或者要求公共托育退場,都不是民選政治人物該做的事。「孩子愈生愈少,就不用再增加公托了吧?」這種想法,民眾並不買單。

政治人物該做的事,不是撒錢,是托育服務的結構改革

今年5月,桃園市一間地下托育業者被抓到超收。不到10坪的空間塞進20名嬰幼兒,現場只有2名外籍人士和1名無照人員照顧,業者還是被查過的累犯。沒想到,桃園市政府張善政市長隔幾天之後,並沒有宣布增設公共托育,反而是砸大錢,每間最高三百多萬元,補助業者設立私托。張善政市長似乎以為,違法的經營者拿到納稅人的錢,就不再會違法開業了。

隔不到一個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審「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草案。多名國民黨立委主張,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人每月至少補助1萬5千元;私立幼兒園業者團體也同聲一氣,大喊「私幼的孩子也是國家的孩子」,政府的錢也要拿來補助私幼市場。

兩則新聞形成一個矛盾迴圈:家長送托需要信任和安心,但政府對私立托育市場的管制及稽查效果,卻永遠會有漏洞。但是部分政黨政治人物又同時主張,應該繼續加碼補助這個難以管控的私人市場。

這些主張甚至將政府財政資源的濫發濫用,包裝成「平權」,不分公共、私人服務體系,人人領錢。乍聽之下很公平,但仔細估算就會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因為私立托育服務所費不貲,還有經營者必須從中抽取利潤,國家資源將陷入肉包子打狗的窘境。而且,經營者永遠有動機要喊「還不夠!要漲價!」同時,這也是讓納稅人的錢,大筆大筆流進一個連基本品質、安全都極難管控的服務系統。不增設公共托育,這種結構性困境不會解決。

另外,托盟也鼓勵政治人物提出能整合0至6歲托育的對策。這可以解決服務體系斷裂造成的痛苦,也能夠協助公共托育精準打擊,針對地區需求、調整名額,向低年齡層收托。

韓國同樣也有類似經驗。過去韓國同樣分為3至5歲幼兒園(Kindergarten),歸教育部管轄;0至5歲托兒所(Daycare Center/어린이집),則歸保健福祉部管轄。雙軌制導致師資養成、政府經費補助與硬體標準有巨大落差。為了徹底解決不平等,韓國政府自2023年開始研議「幼保整合」,並採取「先統一中央主管機關,再逐步整合地方與體制」的策略,目標要在2027年讓教育部與地方教育廳成為全國0至6歲幼兒托育與教育服務的主管機關。

根據本次民調,托盟提出兩項呼籲:第一、民眾要的是「公共名額」,不是「私立補助」。第二、民眾要的是0-6歲完整服務,不是斷裂、轉換、再抽籤帶來的痛苦。

少子女化時代,仍需政治人物承擔托育政策結構改革的責任。

發言摘錄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 王兆慶

公共托育不能放棄,0-6歲應該整合!今天的兩項訴求,公共托育不能放棄其實是因為,現在我們有觀察到了兩個政治風向,就是對公共托育好像開始有一點退縮。

那第一個政治風向是,有些政治人物在公共托育匱乏的狀況下,民眾排隊候補名單很長、民怨很高,那就開始想出一些怪招。比方說,乾脆任何想要開私立托育的人,政府都補助你300萬的開辦費,你就多開私立托育,那幫我化解公共托育不足的壓力。但是這個怪招就是我們就覺得我們出來再砲轟其實就很老套,我們想說換個方法好了,就是做做問卷看看民眾是不是真的很關心就是公共托育比較是大家在乎的,而不是說就是補助私立。

我們的問卷設計是這個樣子的。就是先問民眾,如果有個政治人物他的政見是「校校有公托」,就是每個國小都有一個公共托嬰中心的話,那你會支持他嗎?結果看出來,校校有公托的支持度會有59%這麼高。那我們又另外一題問民眾,那如果政治人物不是蓋公托,是「補助私托成立」,比方說每個私托業者開一間私托我就補助他300萬,那這個政策你會支持他嗎?當然也有人支持,但是不支持的人很明顯有3成。

這個題目我們沒說是誰的政策,但這兩個政策其實是分別是蔣萬安及張善政提出的政見。透過民調,我們想呼籲,推動公共托育,政治支持度還是很高的,如果你只想抄捷徑,認為蓋公托麻煩,所以去補助民間私托,民間其實有明顯不支持的傾向。所以這是第一個不能放棄公共托育的理由。

那第二個公共托育不能放棄的理由是,我們也聽到有政治風向說,「台灣少子女化這麼嚴重都沒有小孩了,公共托育以後都會變蚊子館,就不要再蓋公托了吧。」真的有這種聲音。

那所以我們也用這次的民調想問問看民眾的意見。那我們有設計選項就是,民眾會不會覺得少子女化不用蓋公托,那你覺得是不是可以維持現狀就好?比方說公托3到6歲的公共幼兒園有多少名額就多少名額,0到2歲的公共托嬰有多少名額就多少名額,維持現狀,就不要再動了,結果只有5%的人選這個選項。那我們也有問民眾說,那是不是乾脆減少公共托育,轉作其他社區用途好了?不好意思,只有3%的人選。都非常少。即使題目已經指出有「少子女化」的問題,仍然很少人認為要減少公共托育。反而,有53.5%認為要擴充候補地區的名額,35.6%認為可以把3-6歲招不滿的名額,轉化到0-2歲的名額,所以兩個加起來,接近九成民眾認為要增加或調整公共托育,而不是放棄公共托育。

那這次問卷也問了一個比較新的課題,可能是台灣民眾比較不熟悉的課題,就是我們台灣大家很習慣是0到2歲是一個托育階段,3到6歲又是另外一個托育階段。那政府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因為0到2歲歸衛福部管,3到6歲歸教育部管。那一個叫做托嬰中心,一個叫幼兒園,這個兩段式的托育大家習以為常。坦白講是這個樣子,因為其他國家其實不見得是這樣子的。

我們這次在沒有引導民眾的狀況下,問說「兩段式的托育對你來講你覺得是個問題嗎?」結果我們很意外,其實有將近7成的人(34%加38%)是覺得困擾的!我們也有問困擾的原因是什麼。

第一個,家長自己覺得困擾,因為如果我有找到0到2歲公托,結果到3到6歲階段就又斷裂了,假設我又抽不到3到6歲的公幼的話,那我可能會有一段時間,第一個是要去找私立托育,很慘的是如果找不到,就乾脆在3歲前再請一次育嬰假,這是家長的困擾。

第二個是,大家覺得小孩也會有麻煩、小孩會不適應,因為小孩才0到6歲階段這麼小就要適應兩個托育場所,他們也覺得對小孩不好。所以其實有將近7成的家長對這個是感覺到困擾。

這件事情過去台灣社會沒有討論,政治人物也沒有討論。但是我們這次收集了一些國外資料,比方說韓國。韓國大家最近不是在說很夯嗎,好像生育率回升,是不是應該要借鏡韓國多學一下,不好意思,韓國這幾年就是在推動0到6歲的整合。他們原本也是一樣,0到2、3到6各切一段,但韓國現在就是在慢慢把它全部整合給單一主管機關,韓國是整合給教育部。那瑞典非常早就已經是單一系統了。你在瑞典生小孩的話,你是瑞典人的話,0到6歲就只有讀一種幼兒園,從頭開始讀,讀到最後然後去上小學。不會把它切成兩段。

所以我們呼籲,0-6歲應該要整合。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楊書瑋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指出,現行「準公共化」政策本質上就是補助私立業者,在勞動條件與法遵表現上並令人憂心,卻持續獲得大量補助,已產生制度信任危機。同時,政府以補貼私人市場因應少子女化,無助降低養育成本,反而可能加劇資源錯置。加上0至6歲托育體系分裂,造成家長銜接困難與職涯中斷風險。勞陣呼籲,政府應回歸擴大公共托育、推動0至6歲一體化制度,重建托育體系的公平性與信任基礎。

托盟最新的調查顯示,高達55%的家長希望政府「增加公共托育名額」,而支持「私立托育補助」的僅有18%。這項數據清楚顯示,家長要的不是政府大撒幣的補貼,而是安心、可近且高品質的公共化服務。

台灣勞工陣線今天從「勞動環境」與「制度信任」兩個面向,提出目前托育政策的結構性問題。

「準公共」非公共

社會大眾常被「準公共」這個名詞誤導,以為領有政府補助品質就有保證。但是,我們從勞動部雇主違法名單發現,事實完全相反:

  • 托嬰中心(0-2 歲):近三年違反勞基法件數,私立為15件,準公共高達 49 件;反觀公辦民營與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違法件數各為1件。
  • 幼兒園(2-6 歲):準公共違法件數高達 100 件,私立 74 件,遠高於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合計的 27 件。

近三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狀況

類型 私立 準公共 公立 托嬰中心(0–2歲) 15件 49件 2件 幼兒園(2–6歲) 74件 100件 27件

大量領取公帑補助的「準公共」體系,缺乏權益與義務對等關係,等於是政府持續補貼違法事業單位,如果一個單位連勞工權益都無法保障,我們如何相信它能提供穩定且專業的照顧? 

撒錢救不了少子女化

中研院 2026 年 7 月的最新研究已明確指出,台灣不願生養的主因是「養育成本過高」。政府若一味補貼私人市場,業者自然有動機調漲價格來吸收補助,家庭負擔根本沒減輕。

此外,根據「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家長最重視的是「環境安全」與「照顧專業」,比例均逾40%。然而,卻有 20% 的家長因為「不信任托育」而不願送托。這種不信任感,正是源於私立托育長期存在的監督困境。

托育服務制度斷裂

目前 0-2 歲歸屬衛福部, 2-6 歲則是歸屬教育部,這樣的分裂體系,從這份問卷調查顯示,已讓超過70%的家長感到困擾。資訊分散在不同主管機關、不同網站,家長得像大海撈針般尋找資訊。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發生銜接空窗期,可能導致家長(特別是女性)被迫中斷職涯」以及「孩子需要重新適應環境」,恐怕會直接影響女性的勞動參與。

台灣勞工陣線在這裡呼籲政府,不要再用「準公共」的包裝,取代真正的公共化建設。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應優先擴大公共托育名額,發展公辦民營、非營利與社區型服務,並朝向0到6歲一段式托育體系整合,才能真正減輕家長負擔,重建社會對托育制度的信任。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李盈學

我們主張,托育政策不能單純是「家庭或人口政策」,更是勞動、性平政策。托盟的調查,提供蠻好的切入點來看公共托育目前存在的問題。

首先,對媽媽而言,兩段式托育,不單是孩子要換地方上學,對媽媽來說,可能也是中斷職涯的時間點。第一個經常發生職涯中斷的時間點是孩子出生後,但是公托名額不足,私托太貴,導致有人要退出職場或長期請假。另一次時間點則是,幼幼班到幼兒園,又要再經歷一次中斷。如果家庭沒後援,經常是薪水低的人離開職場回到家中照顧小孩,而我們知道性別歧視的薪資差距在擴大,誰會回家?通常都是媽媽。所以托育的斷裂,反而會中斷媽媽的職涯發展。

補助私立的這件事情,到底為什麼會是一個我們一直反對它,甚至是一個就是扣分題呢?事實上,補助私托、私幼是一種對於民間托育需求答非所問的回應。我們調查發現,補助私立業者的政見,強烈反對的比例,是比稍微反對的比例還大的,顯示民眾態度明確。因為家長托育的困境不只是單純的價格問題而已,而是:托育服務有沒有名額、幾點放學、可否延拖、寒假暑假有無開放⋯⋯這些都是服務供給的問題,攸關到家長需不需要請假、提早離開(這些需求又經常是媽媽來處理為主),這些都不是補助業者開辦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我們也擔心政府補多少,業者就有可能會漲多少的問題,補助最終流入的都是難以被有效監督的私人的市場,而家庭實際上面對的照顧缺口並沒有因此而縮小。所以這是我們為什麼主張資源應該優先投入公共服務的建置,而不是私人市場補貼的理由。

我們主張,政府財源應該是要擴充或調整公共托育名額,而非補助私立市場。也應該要整合0-6歲的托育服務。更應該掌握第一現場的教保人員的勞動待遇及品質。

托育政策不單單是家庭政策,而是勞動、性平政策,莫把補助當作萬靈丹,以長久考量,公共化建置是最重要的。

|台灣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 楊廖敏芳

我自己是一個媽媽,我來自雲林,雲林屬於非都市區域,斷層對媽媽們來說非常困擾,尤其是有特殊兒的家庭。0-2歲、3-6歲都是早療黃金發展時期,如果政府資源沒投入公共,而是私立業者,他們能保證能請到足夠的師資嗎?是一個問號。

站在家長、孩子的立場來看,我們希望資源能投入公共,因為公共資源比較多,也比較廣。比如說,早療、特教、一般教育都是穩定的。準公共是私幼轉型而來,裡面的師資、品質真的是一個問號。

現在早療的孩子容易被發現,比較多,但在私立、準公的老師,有投入相當的特教資源嗎?我在雲林的經驗是很少,原因是「費用」。雖然政府有補助,但是他們都會巧立名目跟家長收費,而孩子也不一定真正有收到補助,資源等於打水漂。

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把資源投入公幼。政府資源下去,學校資源下去,孩子比較能得到保障。保母、幼教師的福利薪資,也應該要加高。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黃雅雪 

其實從這一次的托育政策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其實超過一半以上的家長,他第一個選項就是公共化的幼托機構。更有高達6成的家長很明確的表示,他們要的就是政府可以真正建置公共托育,而不是政府爛竽充數,把補助推向私立或者是準公共的機構。

廣大家長已經受不了私立業者頻繁發生超收、違規收費、師生比不符等亂象。有時候家長根本沒選擇,因為缺乏公共化名額,只好往私立送,而有些私立機構又沒品質。

根據立法院的評估報告顯示,幼兒園違規裁罰,私立+準公就佔了整體受裁罰的九成,這是很可怕的數字,意味著有七成的孩子被迫送到這些良莠不齊的私立機構當中。

政府只擔心自己的績效有無達成,這種互相推諉、切割的情況,沒依照民眾真實需求,依照不同區域需求規劃,只會用大撒幣來討好民眾及業者。我們很擔心,這十幾年來的公共化托育量能原地踏步,沒提升,也沒辦法滿足民眾需求。托育資源區域分佈嫉妒不均,有的地方招不到人,有的一位難求。政府還把公帑送到業者的口袋中,換不到品質、也換不到家長安心。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聲明:

第一,我們堅決反對政府持續擴大現金的補助,拿稅金去幫助私立與準公共機構的買單。政府必須要回歸正途,請立即建置平價、優質、普及的真公共化的幼托服務。

第二,我們強烈呼籲政府要重啟0到6歲的幼托整合,徹底整頓目前的亂象,前後斷裂的幼托機制要給孩子跟教保人員一個真正友善跟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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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跨性別男性換證勝訴 社工米奇:希望有一天,不再需要透過司法證明自己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3 - 17:16

(圖說:跨性別男性米奇,於2026/7/31至三重戶政換證)

文/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6年6月11日判決跨性別男性米奇(化名)全面勝訴,認定米奇無須提出性器官摘除手術證明,即可辦理性別登記變更。此案是台灣第12起未提出性器官摘除證明即可完成性別登記變更之全面勝訴案件,再次確認強制手術作為性別登記變更要件,已違反憲法保障之人格權、性別自主決定權與人性尊嚴。

米奇於判決後,特別趕在七月底前完成換證,對他而言,這不只是一張身分證的更新,更是人生重要階段的完成。兩年前的七月,米奇加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伴盟)擔任社工,正是因為已準備好面對自己的生命經驗,也希望能陪伴更多跨性別夥伴走過相似歷程。如今完成換證,對米奇而言,是一段旅程的終點,也是另一段生命的開始。

法官:「其實你不用解釋這些」──跨性別者真正需要的不是證明,而是尊重

回顧訴訟過程,米奇表示,最讓他印象深刻的是郭銘禮法官在開庭時,專注聆聽他的生命歷程,並要求書記官一字一句記錄他如何從小認知自己是男性、如何實踐自己的性別認同,以及一張與性別認同不一致的身分證,如何讓他在求職、就醫及各種行政程序中,一次又一次被迫向陌生人解釋自己、被迫出櫃。

在米奇陳述完自己的生命故事後,郭銘禮法官感慨的回應:「其實你不用解釋這些。前陣子我們和比利時的法官交流,在他們的國家,性別變更只要向戶政機關提出一份聲明,就可以完成,不需要把自己的生命故事攤開來證明。你所說的這些,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米奇表示,那一刻自己突然沉默。「第一次有人不是要求我證明自己,而是告訴我,其實我不需要證明。那句話讓我感受到,自己不是站在被審視的位置,而是被真正理解、被尊重。」米奇指出,跨性別者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多證明,而是一個願意相信人民、尊重性別自主決定權的制度。

完成換證不是終點 米奇:希望沒有人再透過司法證明自己

然而,即使完成換證,他的心情仍是悲喜交集。這張新的身分證,讓他多年來反覆被迫出櫃的日子終於告一段落,但身為社工的他,仍持續陪伴許多跨性別夥伴走在相同的道路上。「我很幸運,遇到願意傾聽、理解我的法官,但我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有這樣的機會。還有很多夥伴仍在漫長的訴訟中等待,甚至因為經濟、家庭或其他因素,連踏進法院的機會都沒有。」

米奇表示:「我希望有一天,跨性別者不用再一次次證明自己是誰。一個人的性別認同,不應該由手術決定,也不該由訴訟換來。我期待未來大家不再需要像我一樣,把人生最私密的經歷攤開,只為了換得一張與自己一致的身分證。」

潘天慶律師:內政部拒絕修正違法函釋,應負起國家賠償之責

米奇的訴訟代理人潘天慶律師表示,米奇的勝訴判決,再次延續近年行政法院一系列全面勝訴判決所採行的見解。法院明確認定,「性別認同」屬於憲法第22條保障的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及人格權核心,每一個人對自身性別的自主決定權,都應受到法律及憲法保障。國家若以手術作為變更性別登記的前提,不僅欠缺法律依據,更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對人民基本權利構成不當限制。

潘天慶律師指出,行政法院已透過多起判決,一再重申保障性別自主決定權的重要性,相關法律見解早已相當明確。然而,內政部至今仍堅持要求跨性別者提出手術證明,作為辦理性別變更登記的要件。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面對法院質疑其何以無視行政法院一貫見解,內政部不僅將責任歸咎於衛生福利部,更完全無視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58號判決所揭示的法律意旨,仍主張我國戶籍性別登記制度登記的是「生理性別」。

潘天慶律師批評,內政部身為戶籍登記主管機關,面對司法已反覆確認的違法問題,卻遲遲未依法檢討並修正行政措施,放任違法狀態持續存在,使跨性別者長期陷於權利受侵害的處境,不僅損及其人格尊嚴與性別自主決定權,也迫使人民一再透過訴訟才能獲得依法應有的保障。對於因此造成跨性別公民所受的損害,國家自應依法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五年倡議、十四件勝訴:伴盟呼籲政府應立即停止讓人民為權利付出代價

伴盟自2019年起即透過策略性訴訟及各式倡議,要求政府取消性別登記變更之強制手術要件,保障跨性別者的性別自主決定權。至2021年第一起勝訴後,截至2026年7月31日,台灣已累積至少14起全面勝訴案件,而於此期間監察院、國際人權專家也早已明確指出,現行制度造成跨性別者不必要的身體侵害與權利限制,政府應儘速檢討修正相關規範。

然而在國際壓力、司法已形成明確且穩定的見解的狀況下,這五年期間行政機關仍持續怠惰行事,導致跨性別者需花費大量時間、金錢與心力,透過訴訟或手術爭取本應受到保障的基本權利。我們強力譴責行政機關的不作為,以及對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不重視,呼籲內政部應盡速廢除強制手術要件,真正的拿出決心、改正錯誤,不要再讓更多跨性別者被迫走上勞民傷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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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軍公教調薪不能再靠政治宣布 全教總:本會期完成法制化,讓調薪從政治恩給走向制度正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3 - 17:09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日舉行「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與人事制度變革」公聽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暨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張瓊方出席表示,軍公教待遇影響數十萬名受僱者及其家庭,不應繼續由行政部門在欠缺明確法定程序、基層代表實質參與及充分說理的情況下決定。全教總、全教會要求立法院於本會期完成待遇調整法制化,讓調薪從政治恩給走向制度正義。

全教總分析105年至115年間各項經濟數據,105年臺灣人均GDP為2萬3,091美元,115年預估將達4萬2,000至4萬4,000美元,成長約81.89%至90.55%;最低工資月薪由2萬零8元提高至2萬9,500元,成長47.44%,時薪由120元提高至196元,成長63.33%。

然而,同一期間軍公教待遇累積調幅僅約14.74%,不但遠低於國家經濟成長及最低工資漲幅,也落後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漲幅17.84%。若依不同基期進行連鎖換算,17項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累積漲幅更達24.74%,顯示軍公教待遇已追不上實際生活成本,實質購買力持續縮水。

張瓊方指出,教育現場面對的不只是少子化,更是教職吸引力持續下降。許多學校已出現教師甄選缺額多於報考人數、代理教師反覆招考仍無法補足的情形。當教師工作責任不斷增加,待遇競爭力卻逐年下降,優秀人才自然選擇離開教育現場。是以,為健全現行軍公教待遇審議制度,全教總具體提出五項主張:

一、建立每年定期審議機制:主管機關應配合總預算時程,每年提出待遇評估報告並召開審議會;累積物價漲幅達到法定門檻時,應強制提出調整方案。即使決定不調整,也必須具體說明理由。

二、明定客觀指標及其功能。待遇調整至少應反映前次調整以來的累積物價變動,並納入重要民生物價等,作為審議的客觀基準,再依人才招募、留任及財政條件進行調整。

三、保障受僱者實質參與。審議委員會應納入現職軍人、全國性公務人員組織及全國性教師組織代表,並給予足以實質參與的席次及表決權。代表應由具代表性的組織自行推派,不得由行政機關代為挑選。

四、落實資訊公開及決策責任。主管機關應於會前提供完整研究報告、經濟指標及不同調整方案的財務影響,會後限期公開會議紀錄、決議理由及表決結果。行政院若變更或不採納審議結果,也應提出具體事證並接受立法院監督,不能再以「整體考量」作為空白授權。

五、建立通案調薪與待遇結構雙軌檢討制度。教師待遇除本薪外,還包括學術研究加給、導師職務加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各項鐘點費。這些給與分別反映專業、責任、工作負荷及特殊風險,不能因通案調薪而長期凍結。主管機關也應建立公立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及私立學校教育人員的合理連動或保障機制。

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共同支持於本會期完成立法,建立公開、透明、客觀、可預測,並由受僱者實質參與的待遇審議制度,使政府真正成為一個負責任的雇主,也讓軍公教待遇調整從政治恩給走向制度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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