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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選前承諾十三萬,上任之後剩三萬 賴政府棄毀社宅制度,婚育青年弱勢團體共同譴責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7 - 19:34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青年思潮

賴政府延宕許久的社宅興辦計畫,答案即將揭曉:行政院於115年7月修正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以下簡稱新計畫),將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的八年新增目標,從選前承諾的13萬戶一舉砍到3萬戶,砍幅77%

今(8/7)日,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青年思潮等民團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賴政府「踐踏選舉政見、棄毀制度路線」的作法嚴厲譴責,並向年底六都市長參選人喊話:中央棄守,地方不能跟著擺爛。

政見跳票:創惡例,毀制度

13萬戶的選前承諾,在一戶都未執行的狀況下就跳票,是創惡例、更是毀制度。

首先是創下惡例。選前信誓旦旦向選民承諾13萬戶,當選後內政部於114年1月提出的第一版計畫隨即遭否決退回,此後拖延兩年有餘,最終端出的答案是:八年新增目標從13萬戶腰斬再腰斬,僅剩3萬戶。而這3萬戶中,有2.5萬是蔡政府任內規劃的延續,真正屬於賴政府新增的,自117年起每年不過1,000戶。更諷刺的是,連這3萬戶也不保證,明文開放以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戶數「互補」替代。政見還沒開始做,就直接宣告不算,這絕對是創下臺灣民主史上的惡例

更嚴重的是毀壞制度。2011年興起、歷經蔡前總統八年鋪設出的社宅路線,以及「中央蓋、地方也蓋」的興辦體制架構,同黨繼任者非但沒有接棒深化,反而主動棄守、切割。臺灣將創下最晚推動社宅、卻最短時間自我放棄的紀錄,前者為歷史共業,後者則斷送於賴總統一人之手

表 1  114~121年社宅興辦目標與預算對照

項目 原計畫(114年1月) 新計畫(115年7月) 變化 八年新增戶數 13萬戶 3萬戶 -10萬戶(-77%) 117年起年增量 1.5萬戶/年 1,000戶/年 -93% 八年興辦社宅總預算 2,046億元 820.9億元 -1,225.1億元(-60%) 興辦社宅經費占全計畫比重 40.5% 18.9% -21.6百分點

中央不蓋,還要地方一起背鍋

13萬變3萬的理由之一是「量能不足」,然進一步檢視計畫內容,真相是:中央跳票不做,但還要拖地方一起背鍋。

鑑於社宅財務本就無法完全自償,蔡總統任內建立了「非自償補貼」作法,是促成六都興建社宅的關鍵機制。113年中央曾發函詢問地方下階段(114~121年)自行興辦社宅目標,僅六都回覆的承諾加總近4萬戶,比新版計畫全國共3萬戶的目標還多。中央打算縮手,地方若持續推進,豈不讓跳票的罵名更難遮掩?於是對策是斬斷補助財源:「117年起工程招標決標案件均不再提供非自償補助」。社宅從立案到決標動輒一、二年,等於現在起地方啟動的每一個新案,都注定落入零補助區間。

同時,新計畫替六都設計了一條完美的退路:除臺北市外,各都現況幾乎都已「達標」甚至超標。既然任務完成,大家都可以一起躺平;地方若仍堅持興辦,讓中央下不了台,那就得自己百分百買單。結果是:目標壓得夠低,任務自然完成;蓋不出13萬戶的黑鍋,大家一起背

表2  六都承諾自行興辦數 vs 新版分配目標

縣市 地方承諾興辦數 新版目標六都分配數 臺北市 7,429 4,574 新北市 13,000 已超標,0需求 桃園市 4,427 已超標,0需求 臺中市 7,769 396 臺南市 3,000 58 高雄市 3,956 已超標,0需求 六都合計 39,581 5,028

留地在先,反悔在後,無地之說自導自演

中央不蓋有一個重要藉口是:「適宜興建社宅之國公有低度利用土地漸少」。

事實是,賴總統於112年9月競選期間提出「國家希望工程」政見,承諾新增社宅13萬戶。同年12月行政院隨即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要求整體開發區直轄市留設5%、其餘縣市留設3%土地供社宅使用,並由中央價購興建,正是為了補足新增13萬戶的土地缺口。

因此114年舊版計畫也據此明列801.3億元用來「價購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用地」,預計115年起分年撥付,地方已依法留地、靜待中央接手。結果,新計畫將這801.3億元全數刪除。要求地方留地於先、反悔不認於後,然後轉頭又自導自演說「無適宜興建土地」。

即便認為價購方式不盡合理(儘管這是行政院自己的承諾)新計畫也該說明這些土地何去何從。結果一字都不提。這些原本要蓋社宅的用地,最可能的下場只有一個:以「無興辦需求」為由解編回流標售。

蓋社宅財政負擔大,真的嗎?

新計畫主打一個數字遊戲,要我們別拘泥「13萬戶」有沒有蓋出來,少的都可以用租補、包租代管來替代,也是一樣的。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依據新計畫數據,按各年實際補貼戶數加權計算月均成本:租金補貼月均約3,150元,年均約3.8萬元;包租代管補助業者、房東加計補貼房客,月均約7,380元,年均約8.9萬元。數字看似不高,但這兩種工具只要政策存在,就必須年復一年編列預算,隨通膨持續擴大,而且發完什麼都不留:補貼停發保障歸零,房東退出屋源消失。

那蓋社宅呢?既然中央不蓋,就以地方興辦社宅數據來說明:依新計畫數據,中央需提供地方非自償補貼(租金無法回收的成本缺口),平均每戶約298萬元,分20年撥付完畢即止,此後不再追加。換來的是可使用50年以上的租屋,以及留給下一代的公共房地資產。

三種工具放在50年時間跨度下比較,差距一目了然。直接興辦雖然初期投入較高,但補貼有明確上限、分20年撥完即止,且換來永久公共資產,建成之後世代受益。租補50年固定支出189萬看似較低,但一旦納入通膨(1.5%計),成本膨脹至約279萬;包租代管50年固定支出443萬已高於直接興辦,追通膨後更高達約652萬。補貼停發或合約到期,保障即歸零,什麼都不留。花得更多、留得更少,這就是政府口中「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真相。

表3  三種政策工具50年生命週期成本比較(中央支出)

比較項目 直接興辦(地方) 租金補貼 包租代管+租補 政府補貼 298萬(分20年給付) 固定:189萬 

計通膨1.5%:279萬 固定:443萬 

計通膨1.5%:652萬 資產價值 持有資產,補貼付完後繼續收租,資產隨通膨增值 零 零 弱勢保障 法定40%保留弱勢,不拒租 租屋歧視 租屋歧視 居住穩定 租期6~12年,長期穩定 租期1年,續約無保障 包租3年,代管1年,續約無保障 公共服務 結合社福空間 無 無

少了十萬戶,誰在承擔代價? 

面對砍社宅質疑,賴政府說會用租補、包租代管來「多元方式照顧青年及弱勢」。但這兩種工具有一個共同的致命傷:租補停發、房東退出,保障立刻歸零;社宅只要政府持有,保障就持續存在。少掉的這十萬戶,對苦於居住不安的民眾而言,不是統計數字,是一個再也等不到的家。

身心障礙者、獨居長者、單親等弱勢家戶,在租屋市場面對的是租屋歧視。房東不租,再多補貼也敲不開那扇門。社宅依法保留弱勢名額、不會拒租、有合宜無障礙設施,這三件事租補和包租代管永遠辦不到。沒有社宅,這些人連選項都沒有

去年底通過青年基本法,白紙黑字寫明「訂定青年居住政策,提升青年之居住品質,落實青年居住正義」。面對高房價,租屋是多數青年的選擇,但租期不穩、租金飆漲,租補陷入看得到吃不到、補多少漲多少的困境。結果基本法通過半年後,政府就砍掉十萬戶社宅,放棄了能兌現「青年居住正義」的重要手段。

行政院不斷高喊人口危機,114年10月端出「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核心之一是從社宅保留20%供婚育家庭優先入住、育兒家庭最長可租12年。結果馬上就決定讓社宅數量銳減10萬。沒有增量,20%的保留比例是空頭支票,零的20%,還是零

藉口背後: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

量能不足、土地不夠、財政負擔太重、多元工具同樣照顧——四個理由,四個藉口。六都自己承諾的量就超過中央目標;土地是自己規定要留、自己刪預算不做;補貼的50年成本遠高於直接興辦;租補和包租代管給不了弱勢、青年、婚育家庭真正需要的穩定與保障。理由說得冠冕堂皇,拆開來看,沒有一個站得住腳。

藏在這份計畫背後的真正邏輯,是短期的選票盤算。蓋一棟社宅,從規劃到完工至少四年以上,即便認真做,下次選舉投票日到了,民眾還是沒能住進去。發補貼不一樣,核定下個月就入帳,馬上有幾十萬人拿到你的好處,選舉時可大書特書。這種短期補貼極大化選票效果的邏輯,決定了賴政府的政策思維

居住政策的帳,要跨世代才算得清楚。賴政府選擇的,是把問題成本留給下一屆,把補貼紅利留給自己;把蔡政府八年建立的社宅興辦體制,粗暴地、系統性地拆光。從解決居住,改成爭取選票;從投資建設,改成灑錢討好;從對下一代負責,改成對下一次選舉負責。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才是社宅政策被棄毀的真正原因。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過去兩年,與會團體已透過各種方式向賴政府建議、陳情、抗議,換來的依舊是一份「就是跳票、就是不蓋」的答案。面對理性對話換來的漠視,我們公開呼籲大家一起行動:

一、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

住宅政策路線調整茲事體大,須凝聚共識、廣納民意。我們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廣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就社會住宅的供給目標與推動路線、少子化與居住政策之扣連,以及其與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之政策定位與分工,進行充分的公共討論,而非僅憑一人意志獨斷。民進黨內核心幹部與公職,應主動要求黨政就政策路線進行公開辯論,促成會議召開;藍、白兩在野黨,則應透過問政質詢、預算審查與法案提擬施壓,共同推動國是會議付諸實現。

二、呼籲六都市長參選人承諾持續興辦

中央的棄守線,不是地方的及格線。新計畫已明定117年起停止提供非自償補助,地方每一個新啟動的社宅案,都將面臨零補助的財務困境;整體開發區依規定留設的社宅用地,中央刪除價購預算後,去向同樣懸而未決。2026年選舉將至,我們要求六都市長參選人明確表態:承諾守住既有社宅規劃目標,持續推動興辦;公開要求中央恢復非自償補助;並就整體開發區留設土地的後續處理,要求中央給出明確答案,不讓這批土地以「無興辦需求」為由悄悄解編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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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不能再讓老師用肉身擋危險 台中教師受學生攻擊重傷 全教總提六訴求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7 - 19:28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台中市一所國中於8月5日發生嚴重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具有情緒障礙身分的國一學生,在暑期科學營課程中情緒失控,持折斷的掃把柄攻擊授課教師,造成教師恐有失明之虞。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對受傷教師表達最深切的關心,並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提供完整的醫療、心理、法律及職災補償協助,不能讓教師在因公遭受重傷後,還必須自己面對漫長的治療、訴訟及生涯衝擊。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強調,這起事件不能再被簡化為單一學生情緒失控,也不能用一句「加強正向管教」交代。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雖做了種種繁複的規定,這些規範多停留在原則文字,學校普遍缺乏足以立即到場的專業人力、危機處理團隊及適當安全空間,對於家長更無力要求,最後仍由第一線教師承受危險。

本案件亦應同步重視現行融合教育的不足。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認為,真正的融合教育絕不是將學生安置在普通班後,便要求普通班教師自行承擔所有教學、輔導與安全責任。《特殊教育法》雖明載學校應依學生需求提供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家庭支持及其他支持服務,然現行教學現場經常沒有具體人力、經費與執行標準。當學生已有反覆攻擊紀錄,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這不叫融合教育,而是把制度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同班學生。

對此,全教總提出六項訴求:

第一,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

主管機關不應以是否具有特教身分作為判斷標準。對有反覆暴力、持械、自傷或傷人風險的學生,必須在入學、轉銜或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跨專業評估會議,訂定明確的預防措施、撤離流程、危機處理方式及人員分工。

第二,設置安全隔離與情緒降躁空間。

學校或區域特教資源中心應設置符合安全、人權及專業要求的危機安置空間。這不是懲罰學生或把學生關起來,而是在學生失去情緒控制、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時,讓其暫時離開一般教學現場,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陪同降躁、評估及處理。

第三,建立可實際啟動的專業支援人力。

任何已知具有重大攻擊風險的學生,都不應在沒有支援人力的情況下,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面對。對具高度情緒行為風險的學生,應依個案需求配置特教教師、教師助理員、心理師、社工師或其他支援人力,必要時採雙師入班、部分抽離、個別或小組教學、高關懷課程及替代性教育安排。

第四,真正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

孩子的受教權應受保障,但不能把家庭本應共同承擔的照顧與管教責任,全部丟給學校及教師。當學生經專業評估認定學生具有立即傷人風險、或經專業會議通過應帶回自行管教時,法定代理人有到校協助、配合專業評估、醫療、輔導及必要期間帶回照顧的義務;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持續不配合者,應由教育、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介入,並建立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五,建立教師因公受傷的完整支持制度。

教師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傷害,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醫療費用、職災認定、公傷假、心理復原、法律扶助、薪資與生涯保障; 對本案受傷教師,教育主管機關應成立專責窗口,持續協助治療、復健及後續法律程序,並確保其工作權與待遇不受影響。

第六,進行修訂輔導管教辦法及特教融合支援制度。

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正視本案,立即邀集教師組織、特殊教育團體、家長團體、心理、社工、醫療及法律專業,共同檢討現行輔導管教與特殊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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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NCC 廿年首度零委員,經民連示警重要業務全面癱瘓中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20:09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NCC 委員陳崇樹、王正嘉及王怡惠於上週五(7 月 31 日)任期屆滿,8 月 1 日開始,NCC 廿年來首度面臨無任何委員可行使職權之情形,進入通訊與傳播重要業務完全無人可審議之空前癱瘓狀態。經民連智庫整理 NCC 主管之四大領域業務,示警當前台灣面臨通訊傳播業務治理空窗,呼籲立法院勿再惡意封殺被提名人,儘速排審人事案,讓各領域重要機關得以正常運作。

經民連智庫整理 NCC 主管之四大領域業務,包含電信與電信管理、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與衛星廣播電視。電信領域主管第一類電信事業、第二類電信事業、重大消費爭議案件的介入與處理、關鍵電信基礎設施、無線電頻率等;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與衛星廣播電視之許可與審核、服務品質、假新聞防治、置入性行銷管理、境外人士持股與天災或緊急狀況時之頻道徵用等。其中,所有的許可案及公告案,以及重大違規之裁罰,都需經 NCC 委員會議審議,如今 NCC 陷入無委員可開會之癱瘓狀態,這些業務徹底停擺。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 8 月 6 )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醒國人當前我國通訊傳播業務所面臨的嚴峻考驗,說明在 NCC 全面癱瘓狀況下,上述領域面臨停擺的業務及其重大影響。經民連並製作「政府癱瘓警示鐘」網站,供社會檢驗本屆立法委員對政府癱瘓之惡行與其影響。

 新業者無法加入市場、既有業者無法變更營運計畫,民眾、業者皆受害!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陳思妤指出,根據《NCC組織法》第九條第二項,所有通訊傳播業務之公告案、許可案,以及涉及通訊傳播事業經營權取得、變更或消滅之處分審議,皆需委員會議決議。NCC 停擺後,《電信法》、《電信管理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條文中所有涉及「核准/許可」、「公告」及「經營權變動」之事項,均面臨癱瘓!

根據中央社去(2025)年 03 月報導,NCC 於 2025 年面臨委員會人數不足、無法召開委員會議的困境,當時台視、中視、華視、公視、中廣與警廣等 37 家廣電事業執照到期,NCC 代理主委陳崇樹針對後續如何避免頻道無法繼續播出的問題表示:「目前因無法召開委員會,不能完成頻道換照,有關衛廣頻道陸續到期部分,近期有先告訴頻道業者換照審查進度,業者沒有故意跟過失問題,NCC 也有告知有線電視系統、中華電 MOD 等業者,建議平台基於公共利益與視聽眾權益繼續播出。」

然而,如此的做法,一方面形同萬年執照;另一方面,所謂的「繼續播出」,意味著只能維持現狀,在沒有委員無法審議的情況下,不能增設頻道節目,也不能變更營運計畫。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陳思妤示警以下三大業務面臨停擺。

 一、新的廣播電視事業無法申請營運,無法加入市場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 NCC 審查許可,並發給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後,始得營運;而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也應由其在國內之分公司向 NCC 提出申請,經審查許可發給執照後,始得在台灣播送節目或廣告。調整頻道的營運計劃時亦同。

盤點近兩年 NCC 所經手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相關議程,其中就有英國「BBC Entertainment」、瑞士串流娛樂電影頻道「wedotv Movies」、酷兒主題專門頻道「OUTtv」、汽車專題紀錄片與特輯頻道「車迷TV」、高畫質現場演唱會表演轉播「FUN探索娛樂台」、美國派拉蒙電視網「Paramount Network」設立申請案,以及「韓國娛樂台KMTV」頻道營運計劃中節目規劃變更討論案。

前述頻道皆是經過 NCC 委員會審查許可後,才得以上架有線電視或中華電信 MOD 等家戶小螢幕,如今 NCC 委員會癱瘓,國內外影視將無法在台設立或變更營運計劃,國人將無法享受國內外新設的電視頻道娛樂。

 二、既有業者的營運計畫無法申請營運計畫變更和換發執照

NCC 委員會遭癱瘓,影響的不只一般民眾,系統經營業者同樣遭殃。根據中央廣播電台去年 11 月報導,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指出,有新設頻道自當時起便因 NCC 無法組成委員會,業者花錢買節目卻無法順利上架,造成收入損失與財務負擔,「業者也覺得很冤枉」。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經營,需經 NCC 委員會許可並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若要擴增經營地區、換發經營許可執照,也應經過 NCC 委員會許可營運計劃之變更。例如,NCC 委員會曾經審議年代電視、壹電視新聞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案,也曾處理凱擘、台固、中嘉、台數科集團所屬與大新店、屏南、天外天、 大台中數位、新彰數位、聯維、寶福、北港、世新及國聲共 45 家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中基本頻道變更涉國家地理頻道等 5 頻道下架及頻位替補討論案。

如今 NCC 委員會癱瘓,像前述經營地區、系統設置時程與預定開播時間、財務結構、組織架構、頻道之規劃與其類型、傳播本國文化節目之實施方案、收費標準與計算方式、訂戶服務等營運計畫事項的變更案件,都將無法處理,只能「維持現狀」持續營運。

 三、既有業者無法轉讓股權、變更名稱或負責人,造成責任不清

依照《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事業應經 NCC 委員會許可,並發給廣播、電視執照,始得營運;變更營運計劃、執照換發、停播、股權之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亦應向 NCC 委員會申請核准。如今 NCC 委員會癱瘓,以上業務無法審議,將無法轉讓股權、變更營運計劃,若廣電事業恰好於 NCC 癱瘓期間經內部程序決議通過變更名稱、負責人或轉讓股權,卻因 NCC 無法審議而只得維持原本的營運,不僅不利產業運作,更將造成廣播電視事業責任不清,導致政府機關的失能影響組織自治。

 電視台重大違規皆無法裁罰,嚴重損害台灣媒體環境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說明,依《NCC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 6 點第 1 項第 28 款、同點第 2 項第 11 款規定,NCC 委員會其中一項重要職權為審查超過 50 萬元之罰鍰案件,若委員會議無法召開,則所有 50 萬元以上之裁罰案件,以及節目、廣告之停播、電視台執照註銷等都無法審議,亦即重大違規無法執行任何處罰。

檢視 NCC 各業管法規,管理第四台的有線廣播電視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包含新聞台製作假新聞導致損害公共利益、電視台不配合播送天災或重大事故消息、違反黨政軍條款、境外人士持股過半等,都是罰鍰金額可超過 50 萬元的裁罰案件。在 NCC 人事持續癱瘓的狀況下,這些違法案件都將無法被審議而一拖再拖,不僅關乎媒體自律與品質管理,更涉及如黨政軍涉入媒體、境外人士控制媒體,甚至關乎人命的天災或重大事故資訊傳播,其管理規範、違規裁罰都需要由委員會議審議。

除此之外,違規電視台、節目或廣告的停播與執照註銷,也都是 NCC 的主管範圍,都是需要委員會審查的處分案件。當一家電視台重大違規而需要透過停播、註銷執照處理時,都是再嚴重不過的違法樣態,不論是對訂戶、視聽眾的權益,或是公共利益損傷,都必然非常嚴重。然而,在立法院惡意封殺人事案的狀況下,包含 50 萬元以上的罰鍰、停播、註銷執照,現在遭受全面癱瘓的NCC都無法執行。黃亭偉鄭重警告,主管機關癱瘓下,媒體環境要維持健全恐怕極其困難。

黃亭偉表示,以上案例皆只是冰山一角。NCC 主管法律及法規共 271 部,行政規則共 213 部,遑論包含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兒少性剝削防治、無人機管理都有 NCC 主管之業務,影響範圍甚巨。據 NCC 統計,2024 年 12 月 1 日到上週五為止,尚有 748 件審議案件留待委員會議審議,這些包括法令的訂定、修改與廢止、電視台的換照、董監事或營運計劃變更,以及網際網路傳播的政策、制度訂定與審議等。國家通訊傳播業務「七百廢而待舉」,呼籲立法院儘速排審包括NCC在內各癱瘓機關人事案,勿再以黨意惡意阻擋人事案,損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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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督盟聲明:別犯「兩年預算同時審」憲政惡例!杜絕濫刪濫凍政治報復,五大預算惡搞別強推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20:03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立委審查預算本應是代表民意嚴肅把關的法定職責,如今,中央政府總預算到了八月還尚未三讀,而下一年度總預算又將於八月底送入立法院,恐創下「兩年度總預算同時審」的憲政惡例,造成國家預算機制混亂,以及行政作業流程被大幅壓縮。

為此,立法院長韓國瑜喊出八月七日三讀目標,黨團協商在過去一週內倉促處理千餘件提案,平均一案處理不到20秒,第一輪跑完仍有超過 650 案毫無共識,包含:公共電視、無人機、監察院、憲法訴訟…等。若朝野未能在今日(6)的第二輪協商中相互溝通,恐重演去年「通宵舉手表決、最終連精確數字都算不出來」的立法醜聞。公督盟列出黨團提案當中五大荒謬提案類型,嚴正呼籲全民共同緊盯協商,絕不能讓攸關人民權益的預算審查被盲目犧牲

預算延宕逾340天!協商急就章,恐創「兩年度預算同審」憲政惡例!

明年度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週已經依照《預算法》時程,完成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籌編工作,不過今年度115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卻還卡在立法院,若創下「兩年度預算同時審查」的憲政惡例,恐讓考核基準及數據資料相互混淆,大幅增加審議出錯的風險。

此外,在過去一週,國民黨、民眾黨團有許多的黨團提案,還是以全年度進行大幅度的減列、凍結,並未考慮到總預算審查已延宕超過340天,行政部門依法執行至今已逾七個月,刪減額一旦超過未執行餘額,結果不是替人民省錢,而是水電繳不出、已發包的契約被迫變更、剩餘月份的業務直接停擺。

拒絕將預算提案「武器化」!公督盟明列本會期五大荒謬提案類型!

人民期待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應是提案中具體點出政策缺失,對症下藥!除了守護人民荷包,更希望透過預算提案點出政策改進方向,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不過在總預算第二輪協商當中,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近1700筆提案,卻有許多提案說不清楚審查標準和評估依據,公督盟明列本會期五大荒謬提案類型,呼籲各政黨應擋下毫無監督品質的預算提案!

(一)癱瘓政府型:如藍白黨團提案將監察院除人事費外的「業務費」2億3,749萬4千元全數減列,導致調查、財產申報乃至機關基本水電無法運作,遠超合理監督範圍。

(二)偷懶通刪型:如民眾黨團提議通刪592億6,400萬元,在今年僅剩不到五個月的情況下,刪減比率竟不減反增,要求行政機關自行補齊,顯屬無差別統刪。

(三)政治報復型: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凍結行政院長4個月薪資,或因不滿政務官發言而提案刪減預算,將官員薪水變成逼迫行政機關服從的「政治人質」。

(四)民主倒退型:如提案針對「憲法法庭審判業務」凍結70%預算(491萬6千元),要求補足大法官人數始得動支,變相癱瘓人民憲法救濟管道。

(五)權責錯置型:如以公務員職場霸凌為由連帶凍結勞動部預算,實則張冠李戴(公務員霸凌主管機關為保訓會與各機關防護會),提案權責顯有不實。

公督盟強調,全民都期待立法委員能用「理性、科學、務實」的態度去審查預算,糾舉出實質的行政浪費,而非用這五大荒謬預算提案類型,讓預算審查被政黨惡意操作、鬥爭!

杜絕去年「盲目表決」重演,呼籲全民緊盯預算協商進度!

預算案的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絕不能在急就章與政治算計中被盲目犧牲。面對即將展開的第二輪協商,和總預算表決,公督盟呼籲,國、眾兩黨應立即停止政治報復與荒謬提案,回歸專業監督與理性對話,切莫讓立法院淪為癱瘓政府運作的工具。公督盟更要提醒,莫讓去年「深夜舉手粗暴表決、最終連精確數字都算不出來」的立法醜聞重演!全民將持續嚴密緊盯審查進度,若在野黨仍堅持以粗暴表決強推荒謬提案,癱瘓政府機關運作,終將面臨民意的嚴厲反噬與歷史的審判!

本次聲明稿,公督盟呼籲:

  1. 撤回五大荒謬提案,切勿以政治報復癱瘓政府運作!
  2. 嚴禁盲目表決,杜絕連精確數字都算不出的黑箱醜聞!
  3. 號召全民緊盯協商,嚴格把關納稅人的每一分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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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處理不適任教師不必再設第三方機構 全教總主張廢除校事會議、重大案件專責處理、一般案件回歸教育專業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20:01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主張由教育部設立第三方機構,處理教師不適任案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不適任教師當然應依法處理,但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案件分流、專業判斷與權責明確,而不是再成立一個新的第三方機構,增加更多調查層級與程序。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指出,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本身,就已經具有高度的第三方介入性質。案件進入調查程序後,即由外聘調查人員組成調查小組。然而,校事會議實施至今,卻衍生小案大辦、調查品質不一、程序冗長、認定標準分歧、行政資源大量耗損,以及親師生長期陷入調查程序等問題,更已成為教師工作環境惡化與教師荒加劇的原因之一。這些事實足以證明,第三方並不是處理教師不適任案件的萬靈丹。

葉青芪表示,判斷教師行為是否違法失當、是否達到懲處或不適任程度,涉及教育、法律、兒少保護、心理輔導、特殊教育及班級經營等不同專業,必須綜合案件事實與教育現場脈絡判斷。第三方只代表調查者來自學校以外,並不代表一定了解教育現場,更不代表必然具備案件所需的專業;若調查制度脫離教育現場,反而可能加深親師生彼此猜疑,進一步撕裂校園信任關係。

因此,真正應該追求的,不是迷信第三方身分,而是依照案件性質,由具備相應專業與權責的機制處理,讓教育專業問題回歸教育專業審查。這才應是教育部本次修法的重點。全教總主張,制度改革應做減法,而非持續堆疊程序,將校園變成各方勢力角力的場域。涉及性別平等、體罰、兒少傷害或其他重大違法情事者,應回歸現有專責機制,由具備相應專業的人員處理;至於性質輕微的事件、一般親師生互動爭議、行政管理問題,或涉及教師平時工作表現、考核及懲處事項,則應回歸學校既有的輔導改善、行政處理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機制。

教師權益與兒少保障從來不是對立關係。真正健全的制度,應該既能迅速處理重大違法及不適任案件,也能避免輕微爭議無限上綱、動輒啟動繁複調查。近年校事會議制度造成教師寒蟬效應、行政負擔加重及校園信任崩解,已直接影響教師留任意願與教育現場穩定。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正視制度失靈的後果,廢除校事會議,以尊重教師專業、恢復校園信任為前提,重新建立明確的且專業處理機制,才能同時保障學生、支持教師,也讓教育現場恢復正常運作。

否則,當制度持續以不信任為前提,以層層調查取代專業判斷,最終不僅留不住有能力、有熱忱的教師,真正承受後果的,仍是每一名需要穩定教育與專業照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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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校事會議制度爭議,應思考各方主張,也需考量第三方機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6 - 19:59

文/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於今年7/27,決議退回教育部同年1/12對校事會議的修正條文。目前僅剩不到兩個月時間,來提出新的修正條文,否則原本分流機制等階段性努力,都會失效。然而,就現實而言,恐怕也不是討論現行校事會議制度的修正,就足以完滿。停留在校層級的處理,恐怕再怎麼修,也會再度落入現在這樣的處境。

今年6/15的公聽會,針對制度改善,民間團體、家長團體、學生、部分教師團體,雖然都提出了具體的訴求論述,重要的主張與思考,例如三段式分工的精準分流機制、分東南中北建立第三方調查處理機制、對於有證據的匿名事件受理等,攸關整體制度提升優化等意見,但很可惜,事後看來,各方提出的重要考量與方法,沒有機會受到充分重視與納入公眾討論,而是被情緒性行動的聲量掩蓋掉。

維護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是民主社會中極為重要之事。一旦這樣的討論空間,被情緒對立擠壓掉,對於台灣民主,極為不利。透過今天記者會,我們希望可以開啟持續的討論對話,團體們協同創造一個機會,透過主張論述,讓社會大眾能夠較全面的看到,目前校事會議以至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在各方不同視角下,有哪些亟待處理困境。也許許多主張還需要進一步討論,然而只要能進入實質討論,將有機會可以促成制度環境更加完善。

目前的實質困境,並不是選擇校事會議存或廢就可處理

(引用自監察院公開資料)

日前監察院剛公布西螺國中羽球教練案糾正案,就呈現了典型的,調查屬實並建議解聘,但教評會卻並未能通過解聘處置;另一個大家熟悉的,就是師大女足隊周台英教練的案子,當時也是調查屬實建議解聘,但直到開記者會揭露前,臺師大教評會只做出輕微的五項行政調整。

也不只個案有此情形,依照監察院「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明確指出:「成案理由為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0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的事件中,只有解聘8人,有超過一半(53.45%,31/58件)的事件最後僅有申誡以下的懲處」。成立了足以終身解聘的事由,卻仍然不會被解聘。

影響公正性也不只教評會,現有校事會議調查小組,調查委員能力也有明顯落差,有些案件調查不確實以至於事實認定有誤;也有些案件經調查行為成立且明顯達解聘門檻,但卻做出不解聘的建議。

制度目前的面對的困境,一部分是教評會的制度缺陷。要求同校同事來決定自己同事的去留,本來就太違反人性,徒增職場困境與壓力,這是由制度創造的身分衝突。這個身分衝突對教師也不利,因為將處理交給人脈與票數,造成學校高層或政治勢力修理老師,例如:蕭曉玲老師案,因討好政治勢力而隨意虛構理由解聘教師的情形。

校事會議透過調查小組由外部專家擔任,減少了身分衝突,但還有另一個困境沒有被處理,就是目前的訓練時數有限,難以確保委員的調查能力及適用法規能力,到達充分的程度。

提高層級由主管機關直接處理案件,調查人員的專業化及專職化,就明顯是在面對這項困境時應當考慮的項目。

所謂「濫訴」,應當是指不合理投訴,以及無端投訴(也就是事實不存在或捏造)的投訴。這些不應被處理的案件,若是沒有有效過濾或阻擋的機制,會造成教學現場不必要的困擾,也是制度需要審慎面對的困境。

但是,即便廢除校事會議,制度退回到由教評會處理,前述不合理、無端投訴,在1999的受理案量,預期也不會減少。

要真正能處理這個困境,我們考慮創設有擔當的篩選、分流機制。這個擔當不能只是個別處理人員或公務員的擔當,重點是需要有依據支持。事件受理與否,以及分流的標準,需要進一步具體化、細緻化;處理人員也需專業化及公正化,這些制度中待改善細節,都不會因為廢除校事會議就自動建立。

此外,教師團體對於不合理或無端投訴,有提出濫訴者應當負擔成本的訴求,但對於如何在制度上創設這樣的機制,目前還沒能看到具體做法被提出。

本會思考現行制度可資參照的方向,願與教師團體共商,在「檢舉基於惡意、不當或其他濫用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之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規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這樣的要件下,是否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裁罰。

此事涉及制度重大變革,需要更多的討論與考量。尤其不能一如許多人所擔心的–被誤用為箝制檢舉的管道或權力。此一議題的討論至少會涉及以下面向:

「小案大辦」或「大案小辦」也是制度須面對的困境,但不管是小案大案,都是有實質違法不當的行為,所以不能與不合理、無端投訴的「濫訴」混為一談,否則會讓討論混淆而不充分。

目前,案件在分流上,讓學校承擔主要的分流壓力,造成許多困境:

其他國家,舉英國為例,將案件由學校處理,或由校外辦理,就透過制定指引(KCSIE),訂下可操作的標準「傷害門檻」(Harm Threshold),且該門檻主要由校外專家協助判斷,也可資參考。

教學不力的處理制度,就目前教育部的函示,將體罰、言語羞辱、不當管教未達嚴重身心侵害,也納入教學不力的判斷項目中處理。這樣的做法並非全然不合理,施暴作為一種嚴重違背教育專業倫理的行為,這些類型確實需要有具體的處理制度。但這樣安排也產生困境,使得教學、輔導等專業能力未達執業水準的情形,反而因為沒有獨立被處理,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除了對學生施以身心暴力的不適任教師,也存在工作能力不足的教師。這在各行各業中,都普遍存在,並不是教師獨有的困境。但因為「教學不力」概念,與身心暴力間有混雜,所以對於教師專業水準的判斷,也較為模糊。

在目前的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制度上,即使被判斷教學不力,政府動用了昂貴的專審會制度專案輔導,雖有進步但未能達到一般水準的教師,依然會因為「輔導有成效」繼續留在教學現場。若制度在汰選上無效能,將會拖累到整體教師專業的形象。

公正、透明、倫理、保障的第三方機制,才能真正面對困境

為了真正解決上述困境,人本提出以下可能的制度樣貌,希望進一步深入討論:

要讓事實及事理主導相關事件處理,而不是讓關係、人脈、票數來作為決定的關鍵,外部化是必然走向。舉例而言:學術要有外部專家審查、兒虐處理則是由政府作為第三方行為人與被害人間的第三方、審判體系則建構了法院這個第三方來處理兩造爭議。這些安排,都是為了避免徇私。

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也是一樣,唯有往公正、透明發展,才能夠不冤枉被指責的人,也不辜負受害的人。

本會主張:

本會主張:

案件分流是避免小案大辦的重要方式,但增進親師溝通,也是目前多方建議的可行有效方法,目前也已有許多縣市提出具體做法,例如:高雄市提出〈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作業要點〉,主張「預防優先,溝通先行」,並視情況引入外部專家協助;臺南市提出透過行政晤談的強化等,都是重要的嘗試。

就親師溝通制度,本會主張:

也是以英國為例,學校相關教師不適任事件的報告,會向公眾公開,以昭公信並受監督,讓制度兼具透明度及可課責性,我國制度發展或可考慮。

此外,校事會議、考核制度下,不論是校事會議正式成立調查小組、學校派員簡易調查或是轉為考核會處理時,絕大多數情形,被害學生及家長拿不到調查報告,也無法陳情救濟。依照現行規定,只有教師受身分變動,受解聘、停聘、不續聘等較嚴重終局處置時,被害學生及家長可以獲得調查報告,並提出陳情。也就是,監察院報告顯示過半的「大案小辦」案件,家長及學生依規定無法取得調查報告,也不能陳情。

本會主張:

教學不力處理上,本會主張:

我們認為,各方所觀察到的困境都實際存在,而且處理上並沒有真正互相衝突:

針對目前困境,參與記者會的各方團體,分別提出以下主張,希望能讓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更加公正完善。

台灣教師聯盟建言(潘威佑理事長發言):

校事會議制度應回歸改革初衷 拒絕政治對立 共同完善教育制度。

2019年教育部推動校事會議制度,其最初的目的,是希望建立一套更加公開、公正、透明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讓校園事件能夠透過專業調查、程序正義與外部監督,兼顧學生受教權、教師工作權以及校園安全,避免過去僅由校內教評會處理所可能產生的人情壓力、資訊不透明及處理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這項改革的出發點,本來就是希望讓教育現場更加健全,而不是製造新的對立。

政策實施多年以來,在實務運作上確實逐漸暴露出不少問題,包括案件分流不夠明確、調查品質參差不齊、程序冗長、教師承受過大的行政壓力,以及部分案件出現小案大辦、大案小辦、甚至濫訴等情形,這些都是教育現場真實存在的困境,也值得政府正視。

因此教育部近年來廣泛蒐集教師、家長、學生、教育團體及各界專家的意見,提出分流機制、程序調整及政策修正,希望兼顧學生保護與教師權益,使政策更加成熟完善。這本來就是公共政策持續檢討與修正的正常過程,也是民主社會政策治理應有的態度。

令人遺憾的是,原本應該回歸專業討論的政策改革,卻逐漸被政治化操作,甚至遭到部分政治勢力與有心人士刻意簡化、扭曲,將政策修正誤導為「放寬不適任教師」、「保護違法教師」,或將所有教育問題完全歸咎於校事會議制度本身,使社會失去理性討論空間,也讓第一線教師承受更多不必要的誤解與壓力。

政策不是只有存廢兩種選項,更重要的是如何讓其真正發揮功能。

我們支持政府持續改革,也支持建立更加完善的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但改革必須建立在事實、專業及程序正義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政治口水與情緒動員之中。

首先,應建立更明確的案件分流標準,讓真正涉及學生安全、重大違法或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案件,能迅速進入專業調查程序;至於一般親師溝通、班級經營或教育方式爭議,則應優先透過行政協調、專業輔導及親師溝通機制處理,避免所有案件都以最高規格辦理,增加教師與行政系統負擔。

其次,我們支持建立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專業調查機制。教育案件涉及法律、教育專業、兒少保護及行政程序,不應完全由校內自行承擔,而應透過專業化、制度化的調查團隊,提高調查品質與社會信任,降低校內人際關係及外部壓力所造成的影響。

第三部分政策改革必須兼顧教師程序保障。教師依法執行教育工作,不應因惡意檢舉、不實指控或濫用申訴制度,而長期承受名譽損害與心理壓力。對於惡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實檢舉,也應研議建立合理責任機制,但同時必須避免影響真正受害學生及家長依法申訴的權利。

此外,政府更應同步建立完善的教師支持系統,包括行政協助、法律諮詢、心理支持、專業培訓及親師溝通資源,讓教師能安心投入教育工作,也讓家長與學生在政策中獲得充分保障。

教育改革從來不是教師與家長、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對立,而是共同建立一個更值得信任的教育環境。唯有回歸專業、理性與對話,才能真正完善制度,提升教育品質。

台灣教師聯盟呼籲,朝野各界應停止將教育政策淪為政治攻防工具,讓制度回歸教育本質,以學生最佳利益、教師專業發展及教育公平正義為共同目標。只有透過持續檢討、充分對話與專業改革,才能建立兼顧學生權益、教師尊嚴及社會信任的教育制度,這也是我們對台灣教育最深切的期待。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主張(李昭瑢秘書長發言):

校事會議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主張(諶淑婷常務監事發言):

我是以家長的身份來到這裡發言。這兩年,校事會議在網路上被罵得很厲害,甚至形塑成校事會議造成的「濫訴」讓全台灣沒有人想當老師。但我們不能忘記,當初為什麼需要校事會議?正是因為原有的教評會是由同校老師審查老師,陷入「師師相護」與「身分衝突」的困境,導致許多對學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大案小辦」、甚至不了了之。

現行的校事會議不夠周全,但大家常拿校事會議「最終停解聘比例低」來指控家長爛訴,這其實有可能正是「大案小辦」的證據。而調查不成案的案件中,65%是「情節輕微」,正代表行為行為屬實但懲處程度不同,並非無中生有的濫訴;另外35%則是法律要件或證據不足,也可能是難以蒐證的言語羞辱、排擠或隱性不當對待,不見得全是無中生有或惡意投訴。若把未能解聘的案件都認定濫訴,只會加深親師之間的誤解。

身為家長,我們想知道,若是廢除校事會議,請問替代方案是什麼? 某些團體一直主張要廢除校事會議,那麼廢除後又退回原點,回到教評會「師師相護、大案小辦」的時代嗎?監察院專案報告指出,就連體罰霸凌調查屬實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且達解聘標準的案子,仍有高達 53.45% 的案件在教評會最終僅有申誡以下處分。

作為家長,我們期盼的是孩子安全學習、老師安心教書。現行的校事會議不夠周全,需要的是升級與優化,而不是倒退廢除,我們認為成立第三方「地區調解與調查中心」,養成專職專責調查人力,是真的能徹底改革的方向。運用第三方機制,由中央與主管機關培訓「專職專責」的專業調查人員,解決目前調查委員多為兼職,訓練時數有限,能力落差大的問題;同時成立地區性的調解與調查中心,將「溝通調解」放在前端,小事在親師溝通與調解中化解,重大事件由專業第三方公正調查。

我們希望能建立公正、透明、專業且具調解功能的第三方機制,有專職的行政與調查,能把學校和老師從校內人際壓力和繁重辦案工作中解放出來,回歸教育專業,才能真正解決困境,達成親師生共好的目標,謝謝大家。

國教行動聯盟主張(王瀚陽理事長發言):

「修制度、不廢制度,親師生權利要同時保障」,支持全面檢討校事會議,不贊成廢除。

國教盟立場:支持全面檢討校事會議,但不支持直接廢除。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是為處理「不適任教師」而設置,幾年實施結果確有「啟動門檻過低」、「程序冗長」、「小案大辦」及「教師身心壓力」等問題,必須更正;但制度有缺失,不代表外部監督可以消失。若把重大案件退回校內教評會,由同校同事以票數決定去留,社會必然質疑:能否排除人情壓力與權力介入?如此是否退回到早年被詬病的「師師相護」情況。

國教盟主張「修制度、不廢制度」,建立三段式分流:一般親師生爭議先由校內溝通調處;涉及違失但未達重大程度者,依明確標準進入考核與輔導;涉及重大體罰、霸凌、持續侵害或不適任疑義者,必須由主管機關負責,交由獨立、跨專業的外部機制調查。每一階段都要有具體門檻、處理期限、書面理由及雙方救濟。濫訴要阻擋,教師工作權需要要程序保障;但學生的受教權也不能被犧牲。改革的重點是:重大案件不能漏接、小案不能大辦。國教盟主張:親師生權利都要保障。修制度、不廢制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關心教育的夥伴,大家好,我是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今天站在學生團體的立場,我們想說的是,校園需要的不只是改革,更是能夠被校園場域內所有人可信任的制度。

近年來,無論是學生、教師、家長,甚至學校行政人員,都認為現行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學生擔心自己的聲音沒有被聽見,教師擔心制度遭到濫用,行政人員則承受龐大的程序負擔。當一套制度讓所有人都感到不安,這代表我們應該思考的,不是讓哪一方輸贏,而是如何重新建立彼此的信任。

因此,我們支持校事會議制度的檢討與轉型,但我們也認為,改革不能只是把權力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而是要建立更公正、更透明、更專業的第三方調查機制。唯有讓調查獨立、程序公開、標準一致,才能同時保障學生受教權,也保障教師的專業與正當程序。這也是目前許多討論所共同期待的方向。

另一方面,我們也想提醒,教育政策的討論,不應該被政治化,更不應該透過片面的發言,加劇學生、家長、教師與民間團體之間的對立。教育制度的改革,需要更多對話,而不是貼標籤;我們需要更多證據與專業,而不是情緒動員。

最後,我們呼籲教育部,在推動校事會議改革的過程中,應持續與學生、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展開公開對話,讓真正受到制度影響的人,都能參與制度的設計。唯有透過民主參與,才能建立一套讓各方都願意信任、也真正守護學生權益的教育制度。

謝謝大家,我是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

EdYouth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

EdYouth認同校事會議制度仍有檢討與改善空間,也希望能真正回應學校行政負擔增加,以及教師端面臨不當申訴、濫訴等壓力。因此,EdYouth自去年起即表態支持建立校外專責調查機制,建議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統籌,並針對案件初步過篩、分流,除降低學校行政負擔,亦可提升案件處理的公平性。

蔡其曄並強調,校事會議作為目前處理教師疑涉體罰、霸凌、教學不力及其他不適任行為的重要機制,其制度設計直接影響學生權益,不應陷入存廢二元討論,而應回到如何完善制度、建立親師生互信的討論中。特別是近期相關制度改革討論中,學生與兒少聲音仍未被充分納入,EdYouth呼籲未來制度研議應納入學生、兒少代表及民間團體參與,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兒少表意權精神。

蔡其曄也表示,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刪除匿名檢舉制度,其修法方向雖強調「完善保密責任與程序保障」,然而,倘若未能同步建立足以讓學生信任的保密及外部處理機制,刪除匿名檢舉恐使部分校園事件因缺乏安全申訴管道而「被看不見」。蔡其曄指出,過去已有多起校園案件發生檢舉人個資外洩情形,顯示學生隱私與安全保障仍有不足。EdYouth建議,教育部除應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確保參與調查及審議之相關人員落實保密義務外,針對涉及校園霸凌、性別平等、體罰等敏感案件時仍可在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統籌的校外專責調查機制下,保留多元且安全的申訴管道,同時兼顧學生與教師權益保障。

此外,EdYouth也認同,不應將家庭應負的教育責任持續「外包」給學校。過去EdYouth多次指出,家庭教育中心長期面臨資源不足問題,且服務模式多侷限於定點宣導,難以有效深入社區與家庭。教育部應同步強化家庭教育資源,並思考如何降低校園衝突與對立,真正聽見學生、教師與家長的聲音,共同打造更完善且能保障各方權益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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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環境教育的微光: 從省電俠到與樹做朋友的綠色實踐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10:11

文/圖: 賴玉蓮〈桃園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蓮寶〉

2026.08.10

  自完成桃園氣候變遷講師第四期培訓後,我便帶著滿腔熱血與責任感,持續投入環境教育推廣行列,陸續進入校園主講「省電俠講座」與「與樹做朋友工作坊」,累計已超過十場次。

  每一次站上講臺,看著臺下孩子們從疑惑到理解,再到眼神逐漸亮起、願意改變的瞬間,心中總有難以言喻的感動。這十幾場講座下來,我深刻體會到,雖然個人的力量微小,但透過一次次的觀念播種,確實能在環境教育中發揮「小我」的實質影響力。這段見證改變的過程,不僅是一份榮譽,更是生命中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當前全球氣候變遷情勢仍不容忽視。極端氣候事件如暴雨、乾旱與強風頻繁發生,不僅影響人類生活,也加劇社會與環境風險。「氣候難民」的出現,更提醒我們氣候危機已是當代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

  面對這樣的全球危機,我們已無法再置身事外。環境教育的向下紮根刻不容緩。唯有讓綠色意識與減碳觀念深植於每一代人心中,我們才有機會在氣候變遷的洪流中,為下一代建立更具韌性的未來。

  在眾多場次中,最令我難忘且深受啟發的,是今年初與一位資深前輩──土豆,共同帶領的「與樹做朋友工作坊」。活動過程中,前輩講述時眼神如炬、精神奕奕,那份對土地數十年如一日的熱愛與專注,深深震撼了在場每一個人。我從他身上,看見環保志業者最純粹的風骨,也在心中提醒自己,要學習這份堅韌與長久投入的精神,在未來持續為環境教育盡一份心力。

  環境保護是一場漫長而艱辛的馬拉松,從來不是單打獨鬥可以完成的任務。因此,也誠摯希望讀到這篇文章的你,能重新思考我們與環境的關係,並一起加入這條綠色行列。

  正如非洲諺語所說:
【If you want to go fast, go alone. If you want to go far, go together.】

  一個人走,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走,才能走得更遠。
讓我們攜手同行,匯聚微光,共同照亮這片土地的未來。

 

 

歡迎加入:

桃園【第五期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
日期:2026.08.07-10.16
地點:荒野桃園分會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二街122巷10號)

 

 

 

 

 

 

 

「讓水回來」搶救知本濕地,使台東更美麗 記者會 呼籲盼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應有作為!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10:07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讓水回來」搶救知本濕地,使台東更美麗 記者會
呼籲盼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應有作為!

2026.08.10

發稿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出席單位:
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
台東縣野鳥學會、台灣河溪守護網、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

▲荒野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東縣野鳥學會等單位出席合力呼籲縣政府重視知本濕地問題

 

▌ 美麗的「台東藍」,不該建構在乾涸的知本濕地上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憲政提出,2026 台東博覽會即將於 7 月 3 日盛大展開。台東縣政府以「慢經濟×台東藍×永續城鄉×南島文化」為核心傾力打造。然而位於台東市,具國際級生態價值的知本濕地,如今卻因縣府不當的排水工程引走水源,淪為一片乾涸的荒蕪之地。

荒野保護協會和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民間團體,於2026年7月1日 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台東縣政府,亡羊補牢、即刻引水回流知本濕地。這場標榜「永續」的博覽會,才能配得上台東的美麗。

▌違反承諾、粗暴斷水!莫讓1500萬防洪工程成為生態殺手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指出,知本濕地原為射馬干溪與知本溪匯流形成的天然「沒口溪濕地」,夏季開口、冬季封閉,是重要的冬候鳥棲地,卡大地布部落稱其為「Muveneng(沼澤地)」。

2023年底,臺東縣政府與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卡大地布部落等單位達成共識,平時讓溪水流入濕地,豪雨時再經新設大排排入大海,以兼顧排水與生態。

然而,縣府後續卻違反協議,以工程將水流直接導入大海,阻斷濕地水源,不僅違反協議,也大幅縮減濕地滯洪功能,增加海水倒灌風險。

更令人質疑的是,這項經費高達1,500萬元的工程未進行生態檢核,這個做法也與永續發展及BOT碳匯目標背道而馳。

▲2022年12月拍攝知本濕地,水源豐沛

 
▲2026年拍攝知本濕地,一片乾涸、水源貧瘠

 

▌知本濕地是台東野鳥冠軍熱點,兼具多元地景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秘書長呂翊維強調,知本濕地是國際認證的「重要野鳥棲地」,紀錄鳥種高達 220 種以上,居台東所有野鳥熱點之冠。其核心價值在於「棲地與物種的高度多樣性」,因兼具河口、海岸、樹林、灌叢、短草地及沒口湖等多層次的環境,方能同時孕育四季穩定繁殖的留鳥與定期往返的候鳥。

臺東縣野鳥學會總幹事官佳岫亦指出,知本濕地是台東難得穩定的冬候鳥渡冬地,也是颱風季時水鳥的庇護所。公共工程若執意破壞棲地完整性,導致沒口湖永久消失,將對東亞澳遷徙線上的留鳥與候鳥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治水不能只看工程目標,必須將生態監測納入決策,把珍貴的自然資產還給下一代。

▲知本濕地是台東穩定的冬候鳥渡冬地,也是颱風季時水鳥的庇護所

在氣候變遷、水資源珍貴的年代,知本濕地是台東展現「慢經濟」與「永續魅力」的絕佳指標。民間深切期盼,饒慶鈴縣長能為這任期留下最溫柔、最豐碩的歷史定位。我們誠摯邀請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農業水利署等中央主管機關本於專業,與台東縣政府、在地部落、民間組織展開「公私協力」。讓我們付諸行動,攜手讓水回到濕地,邁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願景。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特別規劃民間版的主題展區「知本濕地導覽」活動。

也於7月5日(週日)結束。敬邀全國民眾一起繼續關注台東美麗的濕地,守護我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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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完整連結

 

我把氣候變遷知識應用變生活化了!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6 - 09:59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林韡紘〈宜蘭分會氣候變遷節能講師,自然名:山斑鳩〉

2026.08.10

  我是荒野宜蘭分會山斑鳩,是宜蘭氣候變遷組第一期節能結訓推廣講師,在本課程上學習到非常多的節能觀念與知識,從氣候變遷可能造成的全球性災難、我國2050淨零節能節電的政策與路徑、如何節省家庭用電,到選擇節能家電並安全地使用等等。

   

  
  剛好這段時間,家裡多年的室內木作裝潢,遭受白蟻入侵,必須要拆除重新裝潢。因此,需要全部重新規劃房子諸多的配置。這時候就想到氣候變遷的課程內所學,有相當多可以實際應用到。考量宜蘭冬季多雨潮濕,因此,選擇簡單防火材料隔間,以及減少非必要的裝潢及收納櫃,以下就個人家電選用及配置供大家參考。

      

燈光:全部採用LED照明,客廳或房間等依需求,再分小區域設置照明開關,減少非必要的空間內全面積的照明。

空調:新購冷暖氣4台,選用一級節能標章,除了省電還有政府補助喔,最高5,000元/台。

洗衣機:滾筒式洗衣機1台(有節水標章)。

電冰箱:1級節能標章電冰箱(既有設備)。

除濕機:3台除濕機,1級節能標章(既有設備)。

廚房:現有瓦斯爐處,裝設備用IH爐電源配線,以因應未來使用。

衛浴:現有瓦斯熱水器處,裝設熱泵備用電源,以備未來使用。

通道或樓梯燈:5處裝設紅外線或微波感應燈,人員通過時可自動啟閉,避免長時間開燈。

插座:空間內四方均設有多個插座,減少延長線的使用機會。

門窗:採用氣密式大門及窗戶,減少非必要的空氣流動(如冷氣外洩)。

電力:重新申請升級電力供應(用戶需裝置接地線),以確保用電安全。

  現在荒野宜蘭分會正熱烈召募,氣候變遷第二期節能+零廢棄推廣講師課程,歡迎有興趣的夥伴,加入知識性、實用性,利人又利己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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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中】第二期氣候變遷節能推廣講師培訓 | 荒野保護協會 

【新聞稿】少繳碳費又放寬先期專案 碳費修法別再給事業送幸福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16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環境部於今日上午召開「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之1、第9條,以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之1、第17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民間團體認為本次修法既讓首次納管企業無條件少繳一年碳費,同時又放寬品質較差的先期專案使用,根本是給企業福利大放送。

計畫繳交期限可延期 碳費不可免繳一年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認為,讓首次納管事業能免繳一年碳費,跟給予其提交自主減量計畫的時限延後應分開看待。基於鼓勵事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本次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延後首次納管事業繳交計畫的期限,讓事業能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計畫提交應是值得肯定。但這樣的緩衝與彈性不應該讓事業免繳碳費,本次碳費收費辦法新增第三條之一,讓前一年首次達到2.5萬公噸排碳量的納管事業,即便今年經查驗後去年排碳量仍超過2.5萬公噸,事業卻得以免繳前一年的碳費,只要從明年開始繳納今年的碳費即可。氣候署這樣的赦免與放寬對減碳沒幫助,更是破壞污染者付費的碳費基本原則,平白無故地幫事業省錢,還減少碳費收入。且隨著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在2025年擴大碳盤查範圍,多數的製造業未來都能提前開始執行碳盤查,企業完全有能力與責任得以預見自己的排碳量是否可能在未來成長到2.5萬公噸而需要繳交碳費,因此能預先準備。再加上還可扣除2.5萬公噸的免徵額,實際上應繳交的碳費即便以一般費率300元計算都不至於負擔過重,環境部實不應為企業大開後門,令其合法逃避污染者付費的責任。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也指出,環境部應提出相關證據及充分的政策評估,說明修正此條款的必要性為何。例如,首次納管企業實際需投入的盤查及查驗成本,以及與其他已納管企業在負擔上的差異為何、若未提供一年緩衝期將造成哪些具體困難,以及是否曾評估其他替代方案,如延後繳納期限、先繳後退等。若缺乏上述分析,外界將難以判斷此次修法直接免除一年度的碳費義務是否合理。此外,本次修法使首次納管事業無須提出任何減量承諾,即可免除一年度的碳費義務,有違污染者付費原則。環境部宜進一步說明,在已調整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時程的前提下,為何仍有必要免除首次納管企業一年度碳費義務。

碳費緩衝期應區分既有與新設廠區,避免削弱減碳誘因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碳費制度旨在提高企業減碳誘因,修法除考量行政銜接,也必須兼顧公平性。本次修法使首次納管事業多一年緩衝期,亦即2025年排放量首次超過2.5萬公噸者,2026年完成盤查、查驗及自主減量計畫後,2027年才繳納2026年度碳費,2025年度排放量不納入收費。

這對過去未達門檻的中小企業既有廠區,給予時間建立盤查能力及規劃減量措施具有合理性;但大型企業新設廠區,在規劃階段通常已能掌握產能、能源需求及排放規模,不應同樣享有首年免徵。否則不僅可能削弱企業在建廠初期採用高能效設備、低碳燃料及最佳可行減碳技術等積極減碳誘因,甚至可能產生拉高初期排放基線的問題。

曾虹文認為不應將所有首次納管事業一體適用相同緩衝規定,建議區分既有廠區與新設廠區,要求新設廠區從投產初期承擔碳成本,以促使減碳措施提前納入投資與建廠決策。此外,環境部也應說明新增納管對象的組成,包括多少是中小企業既設廠區、多少是大型企業新設廠區、及其排放量及免徵碳費規模,評估其對整體減量目標及碳費的影響。行政緩衝不應成為大型排放源的免責期,才能維持碳費制度的公平性與促使大型企業積極減碳。

勿再放寬先期專案使用條件,等同變相補貼高碳洩漏產業

針對第9條欲放寬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條件,林雨璇指出「碳費收費辦法」最初未允許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正是因為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已是所有收費對象中享有最多優惠的一群,包括適用費率折算後僅為每公噸新台幣10至20元,相較其他採用優惠費率的事業已至少減少八成的碳費負擔。如今若又鬆口允許其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抵碳費,即使折算比例僅為0.1,本質上仍等同於再次提供額外優惠,恐削弱碳費制度的價格訊號。其次,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的真實減量效益本就備受質疑,其核發標準與現行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的減量額度也大不相同,並未使用嚴謹的方法學。若允許企業使用這類型的減量額度來降低碳費負擔,將損害碳費政策的環境完整性。第三,即使本次修正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的折算比例限制為0.1,目前仍有超過4400萬噸尚未使用的先期專案減量額度。若被允許使用,恐造成碳費收入減少,進而排擠可投入減碳投資的財源,也等於變相補貼這些已享有多重優惠的高碳洩漏風險產業。若此次又再因產業壓力而放寬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條件,碳費制度恐猶如大賣場一樣任人喊價,嚴重損害政策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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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從封殺、修法到凍結預算:立法權步步緊逼憲法法庭,三位大法官勿讓憲政防線失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14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近日翁曉玲委員提案凍結「憲法法庭審判業務預算」70%,相關議案雖於本周陸續於黨團協商保留,但仍有可能在8月7日表決通過。若本提案通過,將再次打擊影響憲法法庭的運作。這是自去年底憲法法庭復活後,新一波的危機。

自2024年以來,憲法法庭遭遇到了評議門檻的提高修正,7名大法官人選的二度懸缺,如今又再度遭遇到了凍結審判業務預算危機,是以權力分立之名,惡意破壞憲政秩序!對此,本會聲明如下:

一、在野黨立委三度出手癱瘓憲法法庭,民主防線不容政治權力摧毀
二、憲法法庭再陷危機,拒絕評議的三位大法官應出席評議,勿負人民所託

一、在野黨立委三度出手癱瘓憲法法庭,民主防線不容政治權力摧毀

針對憲法法庭的預算提案,翁曉玲委員領銜提案要求:在補足10名大法官前,凍結「憲法法庭審判業務」的70%預算。翁委員所要凍結的預算,是憲法法庭用於鑑定人旅費、郵資、購入文書消耗品等用途;而凍結的理由,是因為在野聯盟聯手通過提高憲法法庭評議門檻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經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違憲。此次提案,顯然是透過影響憲法法庭的日常運作(無法寄開庭通知、無法支付鑑定人旅費),達到癱瘓的目的。

這已經不是翁委員第一次試圖停擺憲法法庭了。2024年翁委員便曾提案修法提高評議門檻,甚至表示「如果說真的會造成長時間憲法法庭沒辦法運作,我認為也是好的,因為我與其讓大法官做出錯的憲法裁判,都比他不作為要好。」其後,在野聯盟後續二度封殺7名大法官人選的提名,直至今日憲法法庭仍有7位大法官的懸缺。

翁委員對於憲法法庭的態度可以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前述翁委員所謂的「出錯判決」,依其過往發言可知,無非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年改、黨產、同婚等議題,可見翁委員心中的「符合民主機制的憲法法庭」,無非是由合乎其意的人選組成、作出合乎其志判決的憲法機關罷了。

此次,翁委員再度以「權力分立」之名,凍結預算方式,便是延續其擔任立委以來的「別有用心」。很清楚地,在野黨不斷運用修法、凍結預算、人事封殺等方式三管齊下地向憲法法庭施壓,這並非是權力分立的真諦,而是以「魔鬼引用聖經」之姿,暗示著「我就是比你大」的政治意志。

二、憲法法庭再陷危機,拒絕評議的三位大法官應出席評議,勿負人民所託 (一)維護憲法法庭運作,是守護人權與憲政秩序的關鍵

本會立場一貫認為,依據權力分立框架與《憲法》第78條明文,憲法法庭是個別法律是否違憲的最終解釋權者;也是權力分立下,解決憲法機關爭議與人權保障的不可或缺的一環。過往亦有透過釋字371號與釋字585號解釋,宣告《憲訴法》前身《大法官會議審理案件法》部分條文違憲的先例。故為了不間斷地忠實履行職務,並基於「憲法」優先於「法律」的法律優位原則,大法官不受位階為「法律」的《憲訴法》拘束,進而宣告《憲訴法》新法評議門檻違憲,是合乎權力分立原則的權力行使。

若憲法法庭未能不間斷地持續運作,諸如「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追訴權時效案」、「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民法請求權時效案」、「侮辱國旗案」等涉及人權保障的重要案件,不知道要待到何時才能被解決。

如今,翁委員再度假「權力分立」之名,再行「癱瘓憲法法庭」之實。本會必須指出,憲法法庭等待一年始宣告新評議門檻違憲,已經是在折衝立法權行使空間與憲政秩序維護後,司法自制精神的充分體現了。真正破壞權力分立的並非憲法法庭,而是無視人民權益救濟無門、放任院際爭議滋生,不懷好意提高門檻、不斷否決大法官人事案的立委。

(二)三位大法官應回歸評議,履行憲法義務

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作成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另以「投書」方式表達不同意見,並持續拒絕評議至今。

針對3位大法官組的意見,已有許多法律學者提出批評。很清楚的是,回顧2024年底至今立法院的作為,客觀上顯難相信立法院「提高憲法法庭評議門檻」、「二度全面封殺大法官提名」的理由是為了「制度性制衡」。3位大法官持續拒絕評議,將解方寄託於製造癱瘓者的善意,並非司法自制,實為棄守憲政職責。如今翁委員更是再度出招,意圖透過預算凍結的方式,想要再度癱瘓憲法法庭,規避來自司法權的監督。

在上述憲判作成後的下一個判決(115憲判字第1號判決),本會公開呼籲3位大法官應履行職責、出席評議,責無旁貸地一同捍衛人民權益後便再無聲明,便是能對其保留最基本的尊重。然而,經過半年有餘,3位大法官在後續的4則判決始終拒絕評議、更持續於審判外發表投書。3位大法官造成憲法法庭的長期分裂,無異給了藉故擴權者可趁之機。

如同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以及本判決尤伯祥大法官意見書所述,歷來釋憲實務早已揭示了「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是依憲法規定,並非必須來自法律」。正如同今天我們看到的,在野黨立委已計畫透過凍結預算的手段,再度癱瘓憲法法庭。我們要請教3位大法官:

第一,當立法委員透過透過凍結預算再次癱瘓憲法法庭,您們是否認為這仍只是立法權對司法權的制衡?

第二,若您們認為立法權不得以此方式癱瘓憲法法庭,為何在立法權逐步削弱憲法審判功能之際,您們選擇的回應方式,卻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結果?

第三,如果未來立法院持續以修法、預算等方式干預憲法法庭運作,您們是否仍將拒絕評議?若答案為肯定,請問人民應如何相信,憲法法庭的癱瘓不是您們選擇的結果?

誠如學者的評論所述:「大法官的參與本身就是對憲政體制的維護,而缺席則是對憲法法庭功能的實質否定。」在國會一再試圖癱瘓憲法法庭之際,本會必須再次呼籲3位大法官參與評議,守護權力分立,使憲法審查權免遭立法權的侵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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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屋頂光電少六成 ,四年努力不如建商兩天遊說 拒絕半套光電,年底歸還公民完整新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07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秘書長高茹萍強調,放眼德國、日本東京都與法國,屋頂光電早已是淨零與安全的標準配備,台灣絕不能在此時退縮,屋頂光電是國家韌性基礎,12月1日屋光新制完整上路。)

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羅列文末)

賴清德總統曾公開宣示「綠電極大化」,如今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卻不斷退縮,嚴重違背了能源轉型的承諾與社會期待!推動屋頂光電,是台灣邁向淨零碳排、提升能源韌性及擴大公民參與的重要一步。攸關此發展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即屋光新制),歷經近四年的討論、召開八次研商會議,並多次於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討論。原本已初步整合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建築界、光電產業與環保團體等各方利害關係人意見,期待建立更完整的機制,最終卻在正式上路前夕推翻原先共識,無預警排除「住宅類」與「服務場所」的適用範圍。如此大幅度的政策退讓,令民間深感失望,更強烈質疑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決心。

環團指出,自2025年2月21日預告政策草案,到2026年8月1日正式上路,政府整整擁有526天(近18個月)的準備期,絕對足以逐步說明政策、凝聚社會共識、回應各界疑慮並完善配套措施。然而,賴政府卻在政策即將上路的最後關頭,非但沒有堅守既定方向,反而聽信部分建商的錯誤資訊與片面疑慮,倉促大幅限縮適用範圍。讓這項攸關國家能源韌性、建築能源責任與淨零轉型的重要政策,硬生生被砍成向少數利益妥協的「半套政策」,不僅辜負民間各界長期的推動與期待,更削弱政策效益、嚴重消耗社會對政府能源轉型的信任。

台灣能源轉型不能等,民間絕不接受政策做半套、屋頂光電少六成!為此,10多個民間團體與公民代表於今(5)日齊聚行政院門口,強烈要求賴總統及行政院應正視公民社會對綠電的需求,拒絕向少數利益妥協,並承諾於今年12/1將屋光新制完整上路。藉由完善相關配套機制,落實建築部門能源責任、建構「都市用電、都市發電」,真正強化全民參與及地方能源自主,為台灣邁向淨零與下一代的永續未來奠定基礎。

準備526天仍喊配套不足,是怠惰還是妥協?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質疑,賴政府嘴上宣示「綠電極大化」,面對最能擴大公民參與、提升社區韌性的住宅及辦公、服務類建築屋頂光電,卻在上路前夕因部份建商壓力退讓。她指出,高雄、臺北自多年前早已施行相似規範,住宅光電並非難以管理的新事務。部分業者以安全及維管疑慮反對政策,容易使民眾誤以為屋頂光電缺乏管制,但中央新制已納入受光不足等免除條件、17級陣風耐風標準、技師結構簽證及每兩年定期檢驗;新建物從設計階段整合光電與建築結構、防水及維修空間,更能提升安全與施工品質,不能以「配套不足」為由整體排除住宅。

林冠伶痛批,從草案預告到政策上路,政府共有將近18個月可以溝通並完善配套;若至今仍無法執行,就是行政怠惰,若相關規範已經完備,卻在上路前臨時退縮,就是向少數利益低頭。更令人質疑的是,政府直到8月3日才正式公告法規,媒體卻早在7月31日率先披露內容,形同由媒體代替政府公告。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154條規定,修正法規命令,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週知者外,應先預告;〈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也規定至少要預告60天,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及促進人民參與。

我們要問的是,究竟發生了什麼急迫情況,讓政府不惜犧牲民眾信任,省略預告程序、倉促改變政策?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與內政部完整公開決策時間軸、會議記錄、與會部會、政策轉彎依據及決策層級,說明這項充滿程序疑義的決策過程,切勿讓公民社會四年的努力,不如建商最後幾天的遊說。

集合住宅光電實證可行,專業維管、降溫省電讓住戶受益 

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副理事主席李鎮榮 表示,合作社已協助建置數10座公民電廠,實務上常接獲許多大樓管委會的建置需求詢問。集合式住宅的屋頂光電極具開發潛力,如今卻受限於跨部會溝通不足而難以發展。以近期在桃園楊梅完成的集合式住宅案場為例,強調屋頂光電裝設技術上早已能克服漏水問題。透過防水支架與新設頂蓋設計,不僅能徹底解決強降雨滲漏,還能讓頂層降溫3~5度,大大延長建物壽命。針對政府擔憂的維管問題,李鎮榮指出,若採租賃模式,後續的巡檢、清洗與維護皆由專業廠商負責,管委會完全無須負擔維護責任。他呼籲政府正視住宅光電的實務可行性與多重效益,不應將集合式住宅排除在外。

高雄遠見青山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李翰林 表示,部分地方政府與建商以住宅屋頂光電「難以管理」為由,要求暫緩政策,但其住宅近8 年的實際經驗並非如此。遠見青山大樓2018年完工時,即在頂樓水塔上方設置8.12kW太陽光電,既不影響空中花園、曬被區等公共空間,日常也不需管委會特別保養或投入額外人力,設備若有狀況,聯繫專業廠商維護即可,至今少有問題。

李翰林指出,該大樓光電所發電力直接供應電梯、公共照明等設施,近8年累計發電約8萬度,節省近30萬元公共電費,平均每戶每年可省下約900至1,000元。他強調,高雄住宅長期經驗證明,只要建置與維護責任清楚,屋頂光電並非管委會難以承擔的負擔,反而能穩定降低公共電費、讓住戶實際受益,政府不應以「難以管理」作為政策退縮的理由。

屋頂光電是國家韌性基礎,121日屋光新制完整上路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秘書長高茹萍 沉重地表示,屋頂光電不只是氣候變遷的解決方案,更是地震與颱風來臨之際,保護台灣最關鍵的戰略物資。她回顧日本熊本大地震與俄烏戰爭的經驗,強調當集中式電網遭受重創時,分散在各家戶、具備「光電與蓄電池」的屋頂系統,就是維持通訊與醫療應急電力、推動「藏電於民」的最強大後盾。高茹萍強調,放眼德國、日本東京都與法國,屋頂光電早已是淨零與安全的標準配備,台灣絕不能在此時退縮。她呼籲:「政府應依原訂規劃具體落實屋光新制,同時積極建立『民間團體、建築業界與利害關係人』的對話機制,將建築界的疑慮轉化為實際施行的改善指引,切勿臨陣退縮造成雙輸局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 指出,針對政府暫緩將辦公、服務及住宅建築納入屋頂光電新制,接下來最重要的是盡快完成相關制度建構,像是住宅與商辦屋頂光電已有許多地方政府與民間實務經驗,政府應系統性盤點既有案例,建立從規劃設計、施工、安全管理、維護更新到除役的完整規範,並釐清社區管理與權責機制,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的溝通平台,同時透過充分的社會溝通,凝聚各界共識,讓住宅與商辦順利納入新制,擴大分散式能源發展,落實「公民即是能源」的能源轉型目標。

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於今年12/1完成相關機制完備 ,並讓兩大類別正式納入,真正落實「都市用電、都市發電」;公民團體後續也將舉辦公聽會,促使政府展開更實質、涵蓋多方利害關係人的社會對話。

面對「屋光新制」政策的嚴重倒退,10多個民間團體對賴總統及行政院提出四點嚴正訴求:

一、拒絕半套光電,今年12/1前完整全面實施:政府應將「G-3類組(辦公、服務類)」與「H類組(住宅類)」兩大類納回適用範圍,確保今年12/1前全面實施,還給公民完整新制。

二、公開政策退縮決策轉彎過程,接受社會檢驗:行政院應公布決策時間軸、會議紀錄、與會部會、意見及影響評估,說明決策層級、事證與法規依據,並交代是否依法重新預告,避免少數利益黑箱左右公共政策。

三、全面公開各類建築光電潛能,建立客觀對話基礎:政府應主動揭露本標準適用範圍內,A類至H類建築之光電潛力占比及相關資訊,建構各縣市屋頂光電典範案例,促進全民參與公民電廠機制。

四、充實配套機制,建立中央與地方協調平台:中央應主動建構與地方政府之溝通協調平台,針對產權釐清、維護管理及地方法規競合等議題,展開實質研商與法規調和,完備屋光新制配套措施,早日落實政策。

能源轉型不應是少數利益團體私下協商的籌碼,而是全體公民共同參與、打造國家韌性的關鍵防線。民間團體將持續監督政府的後續作為,呼籲行政院正視公民社會的訴求,切勿在邁向淨零碳排的道路上開倒車。今年12月1日屋光新制全面實施,政府唯有兌現「綠電極大化」承諾才能守住能源轉型的方向,讓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突破停滯,大步向前。

共同聲明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和平、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野薑花公民協會、台北信義新城前主任委員陳有鵬、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綠主張綠電合作社、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南新芽、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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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沒有達成共識、沒有海域調查,開發計畫屢屢跳票 都蘭開發案一審再審,ATT就是不及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August 5 - 20:01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都蘭部落土地政策小組

【會後聲明+審查決議】

開發單位對於旁聽民眾與環評委員的意見皆無具體回應,開發單位無法說服環評委員,也沒有論證觀光旅次如何計算確認評估合理性、沒有說明承諾之「開發監督與敦親睦鄰委員會」如何運作及部落如何參與,更因為缺乏海域調查資料而無法在今日確實回應開發行為對於加母子灣海域的衝擊,甚至開發污水究竟是零排放還是全回收,處理程序如何規劃,開發單位在今天的回應階段仍然沒有清楚交代。

今日的環評會議歷時3小時,環評委員決議「補件再審」,讓本案需要再次進入第5次審查,再次給予開發單位機會的同時,也繼續消耗了環境部的行政資源。開發單位低落的書件品質、模糊不清的回應及不願意好好執行環境調查,本案根本不是有縝密規劃後的開發計畫,而是土地炒作的程序要過關而已,更造成當地許多不必要的衝突,唯有讓這樣的開發計畫退出東海岸,才有機會讓大家坐下來好好的思考這片土地將來需要如何發展。

【會前聯合聲明稿】

ATT吸引力集團位於都蘭部落的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以下簡稱:都蘭ATT),由於過往的報告書件品質低落,在地溝通與環境生態承諾不足,因此一再被歷屆環評委員要求補件再審,今日已是第四次初審會議。本案位於都蘭部落傳統領域Kakahalay(地名:五線),在持續崩移的海階地形上,開發規模將近7公頃,興建7棟6層大樓與18棟豪華別墅的大型旅館開發案,一口氣引入520名遊客,超過都蘭部落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

儘管過去3次審查時,在地社群與環評委員均強烈要求下,開發單位去年9月19日終於第一次前往都蘭部落辦理說明會議,但會後並沒有回覆會議中的任何問題,拖延將近一年,直到此次會議前不到一個月公佈的環評報告中,族人才得以知情當時會議的回覆,儘管加母子灣海域直接承受本案廢污水排放,但時至今日ATT集團仍然沒有進行任何海域生態調查,因此在地族人與環評委員也無從檢證開發單位提出的因應對策是否得以保育當地敏感的生態系統。

開發基地位於都蘭五線的海階平台上方,旁邊是崩塌的懸崖,下方的加母子灣是部落重要的漁場。(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尊重都蘭部落主權,監督機制別跳過部落

都蘭部落族人 Tupang  Kiciw  Nikar 姜憲銘 強調都蘭部落有嚴謹的年齡組織,長久以來部落組織海洋保育隊與山林巡守來照顧與管理部落的傳統領域,近年更透過「部落公法人」 相關計劃,建立部落與國家間共同的制度與管理模式。然而ATT集團於環評報告承諾的「開發監督及敦親睦鄰委員會」竟然由鄉公所主導,不僅架空部落的主權,讓都蘭部落無法直接參與管理發生於都蘭部落傳統領域的大型開發案,關於監督委員會的監督管理機制與成員的權利義務更完全沒有說明。

說明會後理都不理,就業培訓機制不明

都蘭部落族人Papah Tupang姜憲宏提及去年說明會後,儘管部落主動發文要求開發單位儘速回覆會議提問,但開發單位完全無視部落提出的意見,直到審查前不到一個月才在環評報告中看到回應,期間更完全沒有與都蘭部落進行進一步的溝通,在整個開發案中都蘭部落成爲被告知、被決定的角色,沒有在來回的溝通協商中取得共識。此外族人潘智忠更指出,開發單位以提供「就業機會」爭取地方支持,但開發單位缺乏跟部落溝通取得共識,根本不知道部落的人才與專長有哪些,就要大家遷就旅館開發,甚至會如何培訓族人從未清楚說明,更不用說台東已經有太多宣稱帶來大量就業機會的開發案不曾順利營運,因此開發單位根本無法承諾這些就業機會何時能夠成真。

部落自主保育海洋,財團開發卻不調查

都蘭部落海洋保育隊成員潘文生對於開發單位未曾進行海域生態調查感到不解,因為都蘭部落海洋保育隊長期結合傳統生態知識、海洋文化實踐與當代科學方法,投入部落傳統海域調查,至今已投入上百人次,累積上萬筆資料,而加母子灣就是受到本案首當其衝的海域,如果開發單位沒有調查任何海域資料,要如何確保提出的對策能夠因應開發案的衝擊?甚至開發單位針對海域水質設定的停工機制僅提出「描述性」的標準,監控機制全是空口白話,因為開發單位並沒有提出能夠測量與檢驗的數值據以落實。

缺乏基線擬定對策,停工機制空口白牙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議題部主任陳姿蓉專員周諾恆皆聲明ATT集團從未於加母子灣海域進行生態調查。本次審查書件仍未提出加母子灣多季、多點、分深度、固定測線的施工前生態基線,也沒有完成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歷次審查要求的海洋生態評估。自然環資基金會自行辦理的珊瑚礁體檢已確認海灣具有重要珊瑚群聚,有全臺最高的珊瑚屬多樣性。

開發單位的鹽度模擬與停工機制皆無法完全排除風險。泥沙與淡水物理性質不同,不能以鹽度快速擴散推論泥沙也會迅速離開,「鹽度仍可生存」絕不等於「生態沒有顯著影響」。停工機制未定義「顯著下降」或「異常上升」, 讓ATT集團的承諾淪為空口白牙。

開發單位的污水「零排放」已被本次審查書件打臉,書件中承認貯槽滿載時可能緊急排放,而甲類海域的水質標準也不是緊急排放的法律依據,並且不能取代排放量、頻率、污染負荷及珊瑚礁影響的實質審查。

錯誤推估旅宿需求,屢屢跳票缺乏誠信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議題部專員梁聖岳揭露,ATT集團採用錯誤的「趨勢延伸法」推估台東縣未來的旅宿需求,並沒有說明需求成長的極限,若依此趨勢(每年3~3.5%成長率),50年後國人每年旅遊的次數為45至58次,是當前的5倍以上,完全脫離常理。更沒有考慮疫情、地震、颱風等災害對東部觀光產業與人次造成的波動與衝擊,甚至沒有思考東海岸的區位特性,反而以整個台東縣作為需求預測的對象,表明ATT集團根本沒有認真評估過台東整體的旅宿需求,根本不知道趨勢與市場區位在哪裡。

ATT集團不僅缺乏持續經營大型觀光旅館的實績,過去在台東舊火車站與花蓮東大門規劃的商場開發皆跳票,讓居民期待的就業與發展商機落空,更不用提近年台東縣一般旅館的平均住用率僅在3成多徘徊,根本不是開發單位所言之「供不應求」,亦非開發單位所預估之線性成長趨勢,甚至開發單位申請是管制強度較低的「一般旅館」,卻屢次使用「觀光旅館」的數據在報告中試圖欺騙環評委員,讓人對於開發單位的專案執行能力與誠信皆無法信任。

考古遺址草率調查,開發成本全民承擔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賴沛指出,開發基地緊鄰多處遺址範圍,甚至500公尺內就有三處列冊建檔的考古遺址,而開發單位把「事後監看」當成預防與減輕對策,是將保護遺址的責任轉嫁給考古團隊,迴避遺址破壞的最終責任。因此,我們主張開發單位必須就建築密集區主動加強調查取樣,並提出「工程迴避方案」,說明地基深度與施工手法,針對靠近五線IV與新橋遺址邊界之建物,提出具體的退縮與降載方案,因為這片土地孕育了東部獨特的繩紋紅陶富山類型文化,一旦破壞便難以挽救。

此外,依據國土計劃功能分區,本案開發範圍為農業發展區第三類(以下簡稱農發三),在此興建大型渡假村,已經違反農發三的核心功能 — 坡地水土保持、農業永續與低強度利用。開發單位引進500多名旅客、興建多棟 Villa 與高強度設施,將與農發三的土地使用性質產生衝突,更將交通、用水還有邊坡災害等面向的開發成本外部化,我們呼籲開發單位不要再用過去先圈地、再硬推變更、把公共成本轉嫁給政府、社區來推進開發計畫。

最後根據環境部的環評書件系統,目前台東縣累積通過環評在案的旅館開發有11案,累積開發135公頃,原先期望引入1.3萬多名遊客,創造將近1,800名員工的就業機會,並沒有任何一案在此時此刻帶來經濟效益,也沒有為地方帶來整體發展,除了讓炒地皮的事實不證自明外,只有帶來上漲的地價與環境爭議,也給環境部留下了「老舊環評爭議」的燙手山芋,我們呼籲在交通部觀光署擬定東部觀光的整體政策,設定開發總量前,不要再浪費環境部的行政量能,相關開發計畫暫緩送入環境部審查。

附件、ATT「都蘭渡假村」開發計畫大事記

2010年間    開發單位ATT集團陸續收購都蘭五線地區土地。

2016年        開發單位ATT集團提出「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

2016年7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說明會。

2017年7月  ATT集團未履行「台東縣政府鐵花村魅力商圈」標案遭解約。

2018年4月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本案主管機關應轉移為中央環保署。

2018年5月  台東縣政府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環評審查會,決議補件再審。

2019年5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二次說明會。

2019年10月 環保署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程序審查,確認本案主管機關由台東縣政府轉移為中央環保署。

2023年4月  開發單位ATT集團於東河鄉公所舉行「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度假村」第三次說明會。

2024年6月  環境部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一次環評初審,審查結論補件再審。

2024年8月  聯合報踢爆ATT集團於花蓮七星潭以切割面積,規避環評之方式開發渡假村,總計切割為7案,總面積將近20公頃,房間數約3500間。
2024年11月 環境部召開「台東縣南都蘭段休閒渡假村」第二次環評初審,審查結論特別提及開發單位應加強書件品質。

2025年7月04日  開發計畫於2024年改名為「都蘭休閒渡假村」,環境部召開第三次環評初審,預期將產生審查結果。

2025年9月19日     ATT集團第一次到都蘭部落辦理說明會,其後並未確實回覆會議相關提問

2026年8月 環境部召開「都蘭休閒渡假村」第四次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這篇文章 【聲明】沒有達成共識、沒有海域調查,開發計畫屢屢跳票 都蘭開發案一審再審,ATT就是不及格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加入連署】荒野保護協會邀請您一起挺公視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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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院審查公共電視(公視)115年度的預算案,將面臨大幅度的捐助預算凍刪,對於公視下半年的未來的節目及新聞、紀錄片、戲劇等製播產生嚴重的影響。

 

 

公視長期關心生態,協助生態團體發聲,長年經營關注自然環境、野生動物議題的節目,如《我們的島》、《紀錄觀點》等等。《我們的島》1998年開播以來帶來許多環境深度報導,亦多次採訪荒野棲地守護的專案,如雙連埤濕地、公園生態化、蓮花寺濕地、零廢棄等。相信不論任何身份背景的人,只要是時常關心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議題的朋友對上述的節目無不熟悉,不論是高品質的紀錄報導、做為將議題推向大眾的平台、作為監督的夥伴,或是提供接觸議題可信任且便利的資源管道。

 

如今這些節目會因預算刪減而遭受到嚴重衝擊,必然使生態議題更難被社會發現,更是議題紀錄資料庫的斷層與損失。

 

 

因此我們呼籲各界關心生態保育的朋友,以及更多社會大眾參與連署,一起挺公視,挺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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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立委勿凍刪公視預算,讓關心生態的電視台與節目能持續且正常運作,以保護臺灣生態紀錄與環境的監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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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團體: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猛禽研究會、臺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臺灣蜻蜓學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挺挺網絡社會企業、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河溪網協會、找樹的人、荒野保護協會、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台灣鴞生態共融協會。

 

 

從南蟻到東蜂:在叛逆小蜂的視角裡,找回那份純粹的快樂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55
我們正在做的事:  志工培訓

文、圖/魏孜玲〈高三團志工,自然名:小紫斑蝶〉

2026.08.10

▲圖為蜘蛛小隊(由左前到右前、左中到右中、後排):嘉一佛手柑(林家仰)、高三小紫斑蝶(魏孜玲)、南三苦楝(謝文奇)、東一馬來貘(彭志豪)、高二加菲貓(江淞承)、東一鯨魚(田倢旖)、南二紫薊(朱富瑄)、高三Apple(林梅萍)、南一星河(王蔚真)、南四兔猻(戴品月)、東一劍齒虎(李玧形)、南三加洲紅杉(葉偉毓)

 

  去年的這個時間,我在台南參加南蟻五基;今年此時,我來到了台東參與「東蜂二基」。

  回想去年第一次上基訓,心境充滿著緊張與興奮,每一步都帶著神祕感。今年收到錄取信後,我則以平常心準備行前作業,相較之下,這次更像是帶著「去玩、去見老同學與蟻基校長」的心情出發。也或許因為這次是我們夫妻同行-羊駝擔任工人、我則是學員,才讓我能以最放鬆的狀態,享受台東的學習之旅。

  這次我在東蜂二基分配的小隊是「蜘蛛小隊」,我們的隊呼:「蛛蛛~愛你哦~」。

 

當一隻「叛逆小蜂」:看見孩子眼中的標準答案

  四天的課程緊湊而充實,每位講師都恨不得在有限時間內傾囊相授。看著講師們在台上分享時散發出的光芒,那種溫暖與真真切切的快樂深深感染了台下的我。

  這過程中有趣的是,我們蜘蛛小隊這四天從一而終地當個「叛逆小蜂」。在享受搗蛋與快樂的當下,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回到了小蜂的狀態。我不斷問自己:平時孩子們表現得像叛逆小蜂時,是不是也和我現在一樣,雖然看似不在意,但其實講師(大人)的話都聽進去了?他們呈現出的樣子,是否只是不想要遵守那個「標準答案」而已?

  平日裡,我們努力想當好爸媽、好導引員,但在生活壓力與大環境影響下,往往忘了孩子和我們一樣,也需要那份單純的快樂。若我們能將步調再慢一點、視角再放寬一點,也許就能更了解他們的內心。

從混亂到凝聚:共學中看見共好最美的樣子

▲圖為羊駝結訓前希望葉下的發願

 


▲圖為我的結訓照:東蜂二基校長東一團百香果(葉庭均)、學員高三小紫斑蝶(魏孜玲)

  坦白說,原本以為我自己能進入狀況,但其實在一階的我有些混亂。原本想著上蜂基能了解蟻三如何銜接蜂一,但因為自己置入蟻團、蟻基太深,面對不同深度與傳達方式,一度處於「鬼打牆」的吸收不良狀態。

  尤其在準備二階展演時,時間壓縮極大。每位學員都要在四天內確認「行事曆展演(高一高三團)」與「各小隊教案展演」兩份功課。但在討論過程中,我看到大家積極投入:有人負責開頭、有人製作教具、有人幫忙做音樂。即便彼此的點子不同,大家卻能一起討論彙整,甚至在行事曆展演前一刻即時補位。 

  那一刻,大家的心全凝聚在一起,那份彼此認真的模樣真的很動人!當下的我也真的把自己當成了小蜂,回到小時候和同學一起玩樂的樣子,對我而言,這份共好的革命情感無比珍貴。

 

感受儀典的重量:那份穿透心靈的真誠

  二階課程來到了晚間,感動時刻一波波襲來。在儀典的過程中,從靜默到開始每一個動作、每一跨步,我的內心都在激盪著:原來孩子今年入蜂團時,感受也是如此嗎?

  最讓我動容的是團長角鼻龍。那天的氛圍並沒有因為學員是大人就隨意帶過,他用無比真誠的眼神看著對面站著的學員小蜂,訴說著團長對小蜂的真心對話。那一刻的震撼與感動,直到今天想起仍覺得心頭熱熱的。

  而基訓裡每一位講師都不怕你學、也不怕你問,他們用盡全力希望大家收穫滿滿。到底要多麼強大的能量,才能讓大家如此真心且快樂地付出?我想這就是只有在荒野裡才能看到的感動。能加入荒野這個大家庭,真好。

▲圖為高一、高三行事曆展演大合照

夫妻同行:看見另一半的蛻變

  這次四天課程最珍貴的收穫,是看見了另一半「羊駝」的改變。從112年第一年入團的游離到現在115年七月準備接蜂副團,我想他已經蛻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看著他在課堂上當講師的展現、靈活的補位以及對小隊的經營,直到結訓前「希望葉」的發願,那一刻的感動讓身為老婆的我只想對他說:「只要是你熱衷且正向的事,我一定支持!」

  真心鼓勵夫妻一起上課,除了能看見另一半平日少見的側面,那份一起成長的感覺真的難以言喻,這份感覺留待各位夫妻檔親自去品嚐。

滿血復活:謝謝高三團的愛

  最後,要深深感謝高三團的夥伴大山一家,無私地幫忙照顧我的孩子,讓我們能安心受訓。這並非夥伴的義務,但你們用行動給予了最實質的支持。

  更要感謝高三團強大的探親夥伴們,大家千里迢迢到台東「探親」。下課看到夥伴的那一刻,心頭好暖,瞬間疲勞全消!高三團的龐大陣容與熱情氛圍,不只讓大家羡慕著我們,也讓我突然明白夥伴們為何總鼓勵大家參加基訓。因為這份感動,會讓平日被現實消磨殆盡的能量,再度「滿血復活」。

  還在猶豫的夥伴,趕快鼓起勇氣跨出這一步吧!你絕對不會後悔的。

▲照片為高三團2位蜂基工人及6位學員大合照

▲圖為高三暖心的探親團夥伴們

 

 

 

 

 

 

 

互花米草生態大調查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33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文/彭靖斯 (台北棲地13期培訓學員,自然名:水塘)

2026.08.10

  又是一個沒參加過的新活動,本來想像中是要在河灘上拔草,沒想到監測就真的只是監測而已,沒有順便除草。想像中,以為會和在五股濕地砍蘆葦一樣累的程度,也沒想到只要7個人,就可以蠻輕鬆的,需要克服的只有:大太陽和陷進泥巴裡的雨鞋。

  這次的資料,聽說會交給羽林,好像在CABE展看過這家公司, 有一點淺淺的印象--- 一家生態公司,雖然具體不知道要是在做什麼,好像有辦鳥調活動。

  這次活動有幾個印象深刻的點,看到2、3種的招潮蟹,像化石一樣白,還有紅色點綴的,以及平常看不到的彈塗魚,這次超多!芒果青教了我們在泥灘地裡行進的小技巧:用腳尖去踏。 比起整隻腳踩下去,重心放在後腳跟,實際走起來,用腳尖的確更輕盈。

  我有問芒果青,如果沒有招到人的話,會只有他自己來嗎?他說:他和大水獺一定會來,那時我就覺得,有一種敬佩感,感受到荒野人,只要決定要去做的事,就會盡力去做。

  芒果青說到:「當天有招到幫手是幸運沒招到就照預定計畫走」我想這就是種,即使只有一個人,也會去做的堅持!

  可能因為還沒到夏季的盛時,所以現在的互花米草,還數得蠻簡單的,已經有開花的,花穗蠻漂亮的。第一次知道紅樹林可以抗衡互花米草的氾濫,不過兩種植物對於其他植物都很排斥。也是第一次知道,互花米草它長得太密,所以對於招潮蟹其實很不好行走,而且根系盤根錯節,也導致招潮蟹不好挖洞,所以不光是其他植物,對於原本的動物原來也會有影響。

  最後,對於借我們水管洗雨鞋的兩位住戶非常感謝,雖然跟陌生人聊天很不自在,有點需要找話題聊,而且心裡會有點忐忑,不過或許這就是參加荒野活動的魅力吧!總是能夠突破自己的舒適圈之外,又能認識物種和生態知識,活動最後也愉快結束,很開心能有這次監測行動。

 

荒野3 號地——苗栗獅潭正式揭牌!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22
我們正在做的事:  濕地與海岸保育

文/荒野行銷部
圖/劉耀寬〈台中分會溪流專員,自然名:綠川〉

2026.08.10

 

走進獅潭3號地,聽見土地的故事

  2026 年 6 月 28 日,晴。在晨光灑落的獅潭,一行人浩浩蕩蕩,前往荒野3號地。3號地為於台三線上,獅潭與汶水中間路段的一處山谷,為會員捐贈遺產及累積購地基金所取得。山中僅有一條水泥道路,是台電公司維修高壓電塔的保線道路。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踏查,而是一場關於初心與傳承的約定。

  隨著理事長與台中分會長鵂鶹的分享,那些關於這片土地如何來到荒野手中的點滴,隨同著陡峭的坡道,一點一滴深入我們的腳底。

 

山林間的移動講堂

  腳步雖然因為坡度有點喘,但幸好天氣晴朗,道路不濕滑,周遭生物豐富。

沿途,台中分會長鵂鶹的「解說魂」燃燒,將眼前的山林變成了一本鮮活的生態圖鑑:在樹幹上悄悄生長的苔蘚與木耳、爬行的巨網苔蛾幼蟲、各式各樣叫不出名字的奇特菌類,甚至是一隻誤闖眼簾的虎頭蜂。

  這條路,讓我們重新學會了看見。即便途中有樹木因颱風傾倒,卻展現了頑強的生命韌性——大自然的奧妙,遠比我們想像的更堅韌。

一場心靈的自然洗禮

  當我們終於抵達揭牌地點後,台中志工向我們介紹取得3號地的始末,榮譽理事長阿孝老師、理事長、台中分會長合力將木牌上的布幕拉掉,完成揭牌!那一刻的成就感不只是為了目標,更是為了這一路走來的每一次呼吸與觀察。

  這片土地的故事,從揭牌的那一刻起,有了新的篇章。謝謝所有夥伴,在陽光下共同見證荒野對土地的深情。我們守護的不只是面積,而是這整座山林運作的生命力。「每一片葉子的掉落與生長,都是這片土地最深情的告白。」

 

 

節電職人大募集!!真正的節電,從檢視自己的電器需求開始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09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郭宏琳(台東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豬)

2026.08.10

  電器提升生活舒適與方便性,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具。為了滿足消費者需求,家電產品的類型年年增長,家戶中就陸陸續續增加越來越多的電器,每個人使用電器方式與態度不同,其中不少人受到媒體渲染,覺得降低電費的做法就是「不使用或少用」電器,殊不知商品也有壽命,選對商品很重要,好好使用更重要,買都買了,物盡其用才是對環境最好的做法。

  找到適合自己的節電方法,第一步是選購適合自己的商品,也就是評估自身的實際需求非常重要,畢竟買錯比買貴更困擾,不適用的家電產品,找機會讓它有個新去處,會比久放變成垃圾更有意義。

第二步是建議採購有一級效能節能標章的電器。

第三步,使用電器前先確認自我使用方式,是否都有符合說明書指引。例如冷氣機、除濕機使用時,該緊閉門窗,並選擇滿足空間需求,才能真正節電。使用節能燈具並關閉沒有照明需求的燈具。洗衣機使用,建議放置適當的衣物並設定適當的檔位功能。電鍋應避免長時間保溫,保溫時間太長反而容易造成食物腐敗。

第四步,採用更節能的替代選項:例如,除非有頻繁熱開水需求才需使用開飲機,否則建議使用保溫瓶,更能保下荷包。

  以上談完節電手法,另外,談到居家節電前的必備功課,就是延長線使用之用電安全。首重使用電器的方式符合說明書的規範,例如高耗電的電器,吹風機、烤箱、微波爐、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建議不共用延長線插座,而是使用牆壁上專用插座。若需要使用延長線的時候,也要確認線材不能綑綁拉扯或是過載使用,畢竟延長線上有使用功率上限,電器的標籤上一樣有耗電功率標示,延長線上的電器使用功率加總,如果超出延長規範,就容易發生電線走火。為了能在生活中從從容容游刃有餘,識讀電器使用是非常必要的。看到插座有焦黑,插頭毀損變形,或是插頭/電線須調整角度才能使用時,不要懷疑立刻找對應窗口處理,該維修就要維修,該更換就要更換。

  總之方法總比問題多,正視生活中的每個需求往往能找出讓生活更好的方法。淘汰不適用的家電及方法,慢慢就能在節電與舒適中找到平衡,也讓電費在電器越來越多的生活中有不增反減的機會!

 

節電達人募集中!! 原來我們家藏著一隻 20 年的吃電怪獸?!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1:01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李惠雯(台北氣候變遷節能講師,自然名:雪山翻白草)

2026.08.10

  最近為了參加荒野保護協會舉辦的節電競賽,我特地把家裡的電費單一張張翻出來仔細審核。說真的,自從上過節能課程後,我們家的生活習慣早就已經「能省都省」到了極致:

例如:
早睡早起身體好—利用日光最好的時候趕緊工作。為了不讓「待機電力」偷吃—不用的電器通通拔掉插頭。天黑的夜晚少開一盞燈—我們把六個燈泡移除到只剩三個,既溫馨又不耗能。因為市場與超市購物方便,所以冰箱永遠只放七分滿、讓冷氣順暢循環,連最愛的冰淇淋和冰棒也只買適量,絕不囤積過期食物。
我們連飲食生活都跟著「節能大改造」!
以前愛吃茶葉蛋,要用電鍋滷上一個小時;現在改做溏心蛋,蛋煮熟剝殼後直接浸泡醬汁兩天,不僅省下大量電費,口感還比以前更美味!

  原本以為電費已經省到極限、再也降不下去,沒想到最近這期電費,竟然比以前去年同期省了將近 80 度電!看到數字時我簡直不敢相信,到底是發生了什麼神奇的事?
  認真回想才突然醒悟——啊!原來是今年二月時,我們終於把那台陪伴我們二十多年、當年結婚時的「嫁妝電冰箱」給汰換掉了!

  以前總覺得舊冰箱沒壞就繼續用,是一份情感也是節儉。沒想到老舊壓縮機早就變成了默默吞噬電力的「超級吃電怪獸」。換了節能新冰箱後才知道,省電效果這麼立竿見影!
  這次為了比賽檢視電費單,不僅讓我見證了日常省電習慣的累積,更體會到「汰換老舊家電」的威力。
  日常生活的微小改變,加上關鍵配備的升級,就是最棒的綠色永續行動。

今年的節能小尖兵,看來我是當定啦!
  大家家裡是不是也有藏很久的吃電怪獸呢?趕快也去翻翻電費單檢查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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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2026夏日省電季—節電RUN for LIFE競賽-節電達人在誰家?

 

 

當小鹿連結國際:No Butts Day in Taiwan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August 5 - 10:51
我們正在做的事:  倡議活動

文/圖: 吳怡慧〈北五親子團志工,自然名:流浪貓〉
文/吳昊翰〈北五團小鹿、不落蒂聯盟前隊長,自然名:黑洞〉

2026.08.10

  荒野北五團的不落蒂行動,代代相傳,乃至少年組與青少年組齊頭並進,現在已經邁入第六年了。當一個行動持續深耕,改變就慢慢發生。

  北五團的黑洞,除了不落蒂聯盟的好夥伴之外,也在自己的個人行動承諾要為團體串連國際資源。他找到荷蘭NGO組織No Plastic Fliter,瞭解團體宗旨在於促進世界認識到菸蒂其實是塑膠濾嘴,進入土地與海洋都會產生微塑膠的汙染,因此,提倡禁用塑膠濾嘴的主張。這個團體還透過每年七月四日共同舉辦No Butts Day來引起世人的關注與響應。

 

  今年,黑洞也加入這個活動,跟No Plastic Filter取得聯繫,並在今年七月四日於宜蘭五十二甲溼地藝術節中舉辦No Butts Day。帶著菸蒂行動,即將前往日本與各國青少年分享的他,接受訪問時,這樣說道:

  第一次響應No Butts Day的活動,希望能找到更多人參與。由於過去幾年,我都有參與濕地藝術節沉浸式戲劇<大水新娘>的活動,知道這裡會有很多人潮。於是,在取得主辦單位與小花的同意後,我決定在這裡舉辦No Butts Day。

  也因為客家電視台要來拍攝不落蒂聯盟的行動,於是決定結合這些資源,我也帶著節目主持人一起來撿菸蒂,並拿著大聲公在利澤簡老街倡議。也感謝不落蒂聯盟的虎鯨、小西石礫特別從台北來宜蘭參加。特別感謝「戲胞覺醒-青少年全媒體戲劇夏令營」的朋友們也一起參加。有夥伴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撿起菸來時間過得特別快!

 

  這是我第一次響應其他國家的行動,非常有成就感,而且因為過程中需要處理申請與聯繫等行政工作,也讓整個行動變得更充實。我覺得這一次比較可惜的是沒有邀請到路人一起跟我們撿菸蒂,大多都是親友團來響應。明年七月四日我會再響應世界無菸蒂日,到時候我會多邀請一些民眾來跟我們一起撿菸蒂,並且搭配獎勵的措施,讓民眾的參加意願更高。

  看著團內的小鹿能將環境行動做跨國資源的連結,並在活動中檢討精進,同時讓改變世界的行動內化到生活中,身為大鹿,實在感動。更感謝所有的大  人一路的支持陪伴,共創這樣的行動土壤,讓孩子們的環境意識發芽、成長與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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