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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節電宣導不該靠曖昧吸睛 全教會:學校不是各部會KPI蒐集場
文/全國教師會
經濟部能源署近日提供學校節電宣導素材,並要求張貼於校園動線明顯處。然而該海報以男女高度親密、近似「壁咚」及幾近接吻的構圖作為主要視覺,再搭配「11%電費來自冰箱」、「30%電費來自冷氣」、「8%電費來自照明」等節電資訊。 全國教師會認為,政府推動節能政策、採用漫畫或年輕化設計並無不可,但進入中小學校園的宣導素材,必須考量教育場域及未成年學生的適齡性。
本案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漫畫」本身,而在於宣導手法與教育目的明顯失衡。學生第一眼注意到的,恐怕是人物之間的曖昧與親密互動,而非節能資訊。校園並非一般商業廣告場所,政府機關既要求學校將宣導品張貼於明顯動線,就更有責任在素材進入校園前,做好基本的教育場域與兒少適齡審查。
全教會更要指出,這不只是單一海報是否妥適的問題,而是長期以來,各政府機關動輒要求學校協助張貼海報、轉發訊息、辦理宣導、拍照回傳、填報成果,甚至統計參與人次,最後再將這些數字列為政策推動成果。看似只是「請學校協助」,實際上卻是將行政成本一再轉嫁到教育現場。
學校是教育場所,不是各部會免費的廣告看板,更不該是政策KPI的成果蒐集場。若每個政府單位都認為自己的政策重要,都要求學校配合張貼、宣導、回報成果,第一線教師與行政人員就必須不斷耗費時間處理與教學無直接關聯的行政工作。
全教會呼籲,能源署應立即檢討該宣導素材是否適合中小學校園,並停止要求學校將有爭議的版本張貼於學生主要動線;未來中央各部會如要求學校配合政策宣導,也應建立基本的適齡與教育專業審查機制,並尊重學校是否張貼、如何宣導的自主空間。
全教會理事長葉青芪強調,學校願意共同承擔公共教育責任,但「配合政策」不應無限上綱。從宣導內容到成果回報,都應重新檢視其必要性。不要再讓「凡事進校園、成果找學校」成為政府推動政策最方便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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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衛福部請積極回應三黨立委!切莫變成身權法最大的修法障礙
文/人民民主黨
十八年未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權法)歷經兩次障礙團體夜宿街頭,到現在修法進度還停留在黨團協商,而攸關障礙者能否獲得穩定充足的個人助理(下稱個助)時數的關鍵條文,依舊沒有定案。8/27(四)的黨團協商中,藍綠白跨黨派立委出現高度共識,認為應參考障礙團體們的意見,將制度細節的相關條文更清楚納入身權法,而不只是用服務辦法來行政處理。全體立委的看法相當一致,包括:廖偉翔、陳昭姿、林月琴、王育敏、邱慧洳、王正旭、陳菁徽、劉建國等委員,卻因衛福部長石崇良、社家署長周道君再三表達不同意,導致黨團協商依舊空轉!個人助理相關條文至今仍未定案!
台灣的自立生活服務從2012年起陸續由政府主導提供,個助制度理應是實現障礙者生活自主的核心支持,卻被衛福部片面解釋成「僅限外出社會參與」使用,這讓無數障礙者在申請個助服務時被限縮審查、否准增加必要性的生活需求協助,更讓障礙自主的精神幾乎消失殆盡。
人民民主黨認為,此次身權法修法是個助制度的生死關頭,原則和底線必須清晰的在母法身權法明訂,才能保障台灣下一代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權益。今天我們和許多長期倡議個助制度的障礙團體一起到衛福部抗議,就是提醒衛福部作為障礙政策的主管機關,切莫變成身權法修法的最大障礙!我們呼籲,衛福部應採納三黨立委建議,9月11日今天下午的身權法修法研商會議、及9月14日下週一的自立生活服務原則會議,正面回應障礙者的需求,讓修法真正落實,不要讓障礙者再等下一個十八年!
9/11修法研商:個助制度的核心底線必須立法保障,不能只交給「辦法」
今天9/11下午,衛福部再度找障礙團體召開身權法修法的研商會議,道理上應依照8/27黨團協商中三黨立委的發言建議,告訴大家會如何把個助相關的制度細節增訂到身權法中。立委們的建議包括:可申請每日最多24小時的個助服務、應明訂時數審查標準、規範自負額上限、確保使用者主導精神等等,也就是衛福部不能再用「另訂辦法」來迴避修法。
衛福部屢次堅持不肯在身權法中明文規範個助制度,恐怕是要規避服務細節被立法院檢視。實際上,現有的《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早已明定自立生活服務應依需求提供24小時服務,但十多年來卻從未落實。衛福部讓重大原則都保留到辦法中處理,這條老路已經走了14年根本行不通,最終的苦果就是障礙群體承受,止不住持續發生的長照悲劇。
9/14保險會議:個助應協助障礙者生活需求,不該侷限在「社會參與」
下週一9/14,衛福部同步要召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原則暨責任保險會議,而社家署先前在討論個助服務的範疇定義時,已再三主張「個助僅限協助社會參與及活動支持」,反對將日常生活的身體照顧和協助納入原則文字。然而,障礙者之所以能順利外出工作、就學、發展各種社會參與,必須要先有充足的身體協助為前提,若個助的服務原則排除了這些協助,將使障礙者落入無人協助的處境。
既然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的身權法第50-1條中已經明文規定,個助應涵蓋「日常生活及社會參與所需之人力」,社家署就該主動將日常生活中的如廁、移位、進食、穿脫衣物、盥洗、沐浴、翻身等身體協助都納入原則文字中,才能落實制度保障。
建置完善個助制度,落實自立生活服務精神,讓障礙者不再被踢皮球
現行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欠缺完整人力支持架構,由個人助理、長照居服、校園助理、職場助理等多套制度拼裝運作。因不同服務各有規定,製造大量「三不管」空窗,導致障礙者常被不同行政系統踢皮球,難以實現自立生活。正因如此,本次修法必須明定個助制度的法律地位、並提升個助為自立生活服務的核心骨幹,才不會讓障礙者在不同制度中求助無門。
以重度腦性麻痺的賴宗育為例,以街賣維生,卻卡在個助、職場協助與居家服務三套制度之間:個助不能提供工作協助、街賣又申請不到職場助理、全程在戶外又不能符合居服規定,導致他街賣工作期間無人協助如廁,長期憋尿導致排尿功能受損。又如重度肌肉萎縮的周志文,夜間的上床睡覺與翻身都需要協助,卻被認定屬長照業務,所以申請增加個助時數遭拒。
這些都不是單一個案,而是亟待修法解決的制度問題。正如廖偉翔、劉建國立委在黨團協商中提到的「玉姐案」,她作為重度身障者,夜間生活的安全風險極高,因此需要的不只是社會參與協助,而是攸關生命安全的全天支持。她從2021年提起行政訴訟後終於獲得勝訴,但至今卻依舊用專案在處理,每天平均不到8小時的個助時數!這些例子,都讓障礙團體根本無法相信衛福部長石崇良所宣稱用行政辦法解決就好的說法!我們主張,這次身權法的修法,必須作出制度性的突破,反對仍然只用行政辦法處理!
三項修法訴求:服務不縮限、審查不黑箱、決定權不旁落人民民主黨提出以下三項修法訴求:
- 服務不縮限:個助應涵蓋日常生活與社會參與所需之基本身體協助,包括如廁、移位、進食、盥洗等日常照顧,不能限縮為個助僅提供社會參與服務。
- 審查不黑箱:主管機關若要否准或刪減個助時數,應具體說明理由,同時負舉證責任,建立公開透明的協商機制,落實個照辦法第71條「依需求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的承諾。
決定權不旁落:服務內容與時數運用,應由障礙者本人決定;專業評估僅在有疑慮時介入,不應取代本人意願,並應逐步建立個人帳戶制度,讓障礙者自主調度個助資源。
發起團體:人民民主黨
聲援團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自立生活人權陣線、
臺灣失序者聯盟、
臺灣障礙青年協會
發言稿彙整
1、周志文(人民民主黨 成員)發言稿
各位媒體以及關心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人民民主黨周志文。今天我們來到衛福部,就是要抗議,8月27日立法院黨團協商的時候三黨立委建議把個助相關的制度細節增訂到身權法中,立委們的建議包括:可申請每日最多24小時的個助服務、應明訂時數審查標準、規範自負額上限、確保使用者主導精神等等,照理說衛福部不能再用「另訂辦法」來迴避修法。但石崇良、周道君說:「個人助理用第 51 條處理就好了,其他細節用辦法規定就好,不需要寫進母法。
為什麼他們要一直這們說呢 , 因為一旦所有重要細節都被放進行政辦法,最後誰來決定?就是行政機關。今天可以這樣解釋,明天可以換一個解釋;今天可以給這麼多時數,未來也可以用行政規則把服務限縮。以重度腦性麻痺的賴宗育為例,他以街賣口香糖維生,卻卡在個助、職場協助與居家服務三套制度之間:個助不能提供工作協助、街賣又申請不到職場助理、全程在戶外又不能符合居服規定,導致他街賣工作期間無人協助如廁,長期憋尿導致排尿功能受損。又如重度肌肉萎縮的周志文,夜間的上床睡覺與翻身都需要協助,卻被認定屬長照業務,所以申請增加個助時數遭拒。因為這樣,宗育和我都被迫提起行政訴訟,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所以今天人民民主黨提出三項非常清楚的修法訴求。第一,服務不限縮。在家基本身體照顧沒被滿足的狀況下那障礙者要如何外出參與社會談自立生活
第二,審查不黑箱。以我為例,我申請拜訪親友每月56小時,但核定時數只有給我28小時,專家學者可以決定我每個月要拜訪親友的次數,這不是很荒謬嗎?至今完全沒有公開透明的審核時數標準。我們認為,主管機關若要否准或刪減個助時數,應具體說明理由,同時負舉證責任,建立公開透明的審查標準以及協商機制。
第三,決定權不旁落。在自立生活計劃裡,不是我決定服務內容與時數運用,而是由行政機關決定我可以用什麼服務,這是完全違反自立生活精神,服務使用方式應由障礙者本人決定。未來我們更希望逐步建立個人帳戶制度,讓障礙者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需求自主調度個助資源。所以今天我們的訴求非常簡單:請衛福部回應立委的問題,不要拿障礙團體當擋箭牌,立委已經很清楚的說明方向,請衛福部說明什麼可做到什麼做不到。
我們要正告衛福部,千萬不要變成《身權法》修法最大的障礙。謝謝大家。
2、林君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秘書長)發言稿
障礙者的人權應該穿越黨派,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中,落實在每一個人的實踐當中,不論是誰不論是什麼黨派。
在這次修法我們與許多身心障礙團體拜訪了跨越黨派超過16位立委,希望在這18年來沒有大修的法律,與時俱進盡速修法,防止障礙者及其家屬的人權不斷受到侵害。
許多條文都獲得眾多委員們的支持,大家皆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作為指標,唯有衛福部不斷抗拒。作為身心障礙者權利以及福利服務維護的主管機關。每一次花大筆的經費邀請國際委員來到台灣做C R P D審查,但另一方面又不斷做出違背國際人權趨勢以及國際委員建議的言行。
特別是讓障礙者可以擁有自主人生的個人助理服務,在許多障礙團體共同努力下,已於2011年入法。當時我們期待的是一套以障礙者為主體,讓障礙者可以減輕障礙困境的個人助理服務。但是到了2026年的今天,政府卻不斷地在制度上製造出障礙,讓服務不斷被限縮。有的障礙者無法開案、有的基本身體協助生活協助被排除,甚至被要求轉往長照,讓障礙者逐漸失去選擇生活方式與決定自己人生的權利。
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三次CRPD獨立評估意見已指出,個人助理服務範圍被限縮、核定過程透明度不足及人力量能不足等問題;2020至2024年間,核定時數的實際使用率只有約50%至58%。
衛福部的資料也顯示,2024年全台個人助理只有733人,服務使用者僅1,326人,2025年整體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經費竟約有4億元。而長照體系光是居家服務,衛福部原先推估2025年的經費規模就達143.88億元,兩者政策資源規模相差約36倍。
政府不能一方面長期不投入足夠資源發展個人助理服務,另一方面再以人力不足,量能不足為由,把障礙者推往長照。長照著重照顧,自立生活強調的是障礙者的選擇、控制與自我決定,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十多年的經驗已經證明,如果權利只留在服務辦法裡,就可能被行政解釋、審查與預算一步一步限縮。所以這一次我們堅持把最基本核心原則寫進法律:服務不限縮、審查不黑箱、生活決定權不退讓。
11月即將在台灣舉辦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我們的政府對外招標花了2300多萬元,準備審查過程包含上百位人力工作人員、參與者,以及其時間與各項成本的投入。我們在此宣示絕對不會容許衛福部如此浪費公帑,一邊舉辦公約國際審查向國際社會宣示台灣人權立國,另外一方面卻建置與C R P D 背道而馳、無法保障障礙者權利的法律與制度。當障礙者的權利沒有受到保障,整個社會以及政府要付出的代價將超乎想像!
我們需要一個負責的政府,我們也呼籲所有的黨派以及政治人物,繼續一同堅守人權,不要在需要的時候,才將身心障礙者當作政治工具以及關懷對象。我們要的是成為權利的主體。我們會持續監督下去。謝謝大家。
3、孫嘉梁(人民民主黨 身權法工作小組)發言稿
長久以來,我享有的個人助理服務補助時數都不足以完整支持我的自立生活。
我目前的補助時數是每個月100小時,這是新北市政府在2023年所做的核定,「100小時」就是當時計畫的補助上限。「玉姐案」的判決明確指出,「補助上限」不應該存在,個人助理服務必須依照障礙者的需求來提供。我研究了2012年7月發布的「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之後,確認法官是對的:真的可以從這個辦法推導出「個人助理應依障礙者需求提供個人生活協助服務」。那為什麼14年後的今天,許多申請個助服務的障礙者仍然被社工告知,每月最多只能補助60小時、甚至30小時,而且只能在外出時使用?
2023年8月,我決定開啟法律程序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我自己寫訴願書,嚴謹地從各個既有的法條推導出自己的主張:政府應該依照我的自立生活計劃,提供每月277小時的個人助理服務,並且不得收取服務自負額。對於科學背景的我而言,我當時提出的推導,幾乎沒有瑕疵。面對新北市社會局後續提出的答辯,我在前兩天提出了更縝密的回應,結論是我都主張依然站得住腳!
這時部長可能會說:既然如此,就不必將個助服務在障權法中多做規範,個人照顧服務辦法就夠了!然而,請大家反過來思考:雖然可以從目前既有的法律推導出個助制度應有的樣貌,為何障礙者仍然無法使用個助來好好生活?我的答案是:針對一些關鍵事項,目前的法律規定地太不直接,甚至容易誤導!例如:個人照顧辦法第71條第2項說:「個人助理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個人於活動與社會參與中所需之協助」,明明「活動與社會參與」也可能在家中進行,而且從其他條文可以看出,這一項規定只是特別強調:「不像居服員主要聚焦在身體照顧,個人助理也必須支持障礙者進行社會參與。」但許多地方政府就硬要把這一項規定解釋成:障礙者在家中不得使用個人助理!
另外,讀過幾份社會局提出的荒謬答辯,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既然他們都敢對著法官胡說八道了,那麼透過社工向障礙者與個助布達一些錯誤的規定,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所以,我堅決主張:個助制度的核心底線必須立法保障,不能只交給「行政辦法」!
4、謝睿原(臺灣障礙青年協會 理事)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臺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謝睿原。**障礙者要的,不只是活著。**我們要上學、工作、參加社團、看電影、甚至談戀愛。但現在很多制度,還是習慣先問:有沒有身心障礙證明?是什麼疾病?需要多少照顧?卻很少問我們:**你想怎麼生活?你需要什麼支持?**所以這次修障權法我想講三件事。
**第一,自我決策。**障礙者不應該只是被照顧、被安排的人,而是可以自己做選擇、規劃生活的人。我們應該自己決定要接受什麼教育、做什麼工作、過什麼樣的生活,而不是因為有障礙,就先被別人決定什麼適合、什麼不適合。
**第二,平等參與。**很多時候,不是障礙者不想參加,而是制度根本沒有提供我們參與的方法。在學校,社團需要合理調整;離開學校之後,也需要有社會參與的銜接。醫療也是一樣。很多醫療服務集中在上班時間,工作的人要看醫生,就得在工作和就醫之間做選擇。諮商如果也只有上班時間,對正在工作的人來說,同樣很難使用。所以無障礙、合理調整,不是特殊待遇。**它是讓我們能夠參與社會的基本條件。**
**第三,獲得真正需要的支持。**現在很多制度還是在看:「你有沒有資格獲得相應的服務?」但人的需求,不會照著資格表走。有些夥伴因為有鑑輔會證明,在學校有支持,畢業之後卻突然沒有;有人明明有實際需求,卻因為不符合身心障礙證明的資格,只能自己想辦法。所以制度應該從「你夠不夠障礙」,轉向問:**「你現在需要什麼支持?」**
障礙不是我人生的全部。我們除了是障礙者,也可以是學生、工作、社團成員、朋友、伴侶。也可以只是單純發展自己興趣的人。**我們不是只想活著,我們也想好好生活。**這十八年來,社會環境已經快速變動,大眾對障礙者的想像也不應該侷限在醫療、上學、上學,我們有出去玩、交朋友、親密關係跟自我實現的需求。**我們要的是一部真正看見障礙者生活的障權法。**讓障礙青年不再只是被照顧、被安排、被代表的人,而是可以平等參與、自我發聲、決定自己人生的人。我們每天都與自己的障礙共處,是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障礙者就是自己障礙經驗的專家,我們的聲音值得被聽見,**障礙青年要的不只是被納入制度**
**在討論修法的過程,我們也有權利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
5、楊正宇(自立生活人權陣線 成員)發言稿
第 16 條合理調整立場聲明
拒絕合理調整,就等同歧視
合理調整不是恩惠,而是讓障礙者能與其他人平等參與社會的基本條件。
今天一個障礙者要工作、上課、接受服務、參加活動,遇到障礙就是現在遇到,不會等三年之後才遇到。所以我們無法接受,把合理調整的重要保障一拖就是三年。我們理解政府需要教育、宣導,也需要讓各單位知道合理調整到底該怎麼做。因此我們認為,3 到 6 個月作為教育、宣導與行政準備期,是可以討論的合理時間。但是時間到了,就應該開始執行。
現在政府一直提出,希望建立評議委員會來處理合理調整的爭議。但我們要問:是不是一定要等評議委員會全部建置完成,障礙者才有合理調整的權利?我們認為不是。CRPD 對合理調整的基本原則與方向早就已經存在,各行政機關面對申訴、爭議或差別待遇,也不是完全沒有既有的處理機制。既然已經有原則、有行政體系,也有可以處理問題的管道,就不應該因為新的評議委員會還沒有建置完成,而讓合理調整繼續停在原地。評議委員會可以建立,但不能把它變成合理調整開始施行的前提。否則我們還要問:評議委員什麼時候產生?由誰組成?用什麼標準判斷?如果三年後機制還沒有準備完成,是不是障礙者又要繼續等下一個三年?這些問題政府都應該說清楚。
我們主張很簡單:3 到 6 個月完成宣導、教育及行政準備,之後就應正式執行。遇到問題,就在實務中修正;不懂,就接受教育;制度不足,就持續改善。不能因為政府還沒有百分之百準備好,就要求障礙者繼續等待自己的權利。更重要的是,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就應該明確構成歧視。這個原則不能模糊,也不應該再往後拖。
核心立場:評議機制可以建立,但不能成為合理調整延後上路的理由。
6、詹紹鈺(使用者個人代表)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詹紹鈺。我是一個努力在新北生活、工作的身心障礙者。目前,我沒有父母在身邊照顧,必須完全依靠自己來面對生活的每一天。 說到「自立生活」,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數字:56。這是我每個月能獲得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沒錯,只有少得可憐的56個小時。
大家可以幫我算算看,56個小時分攤到一個月30天,等於一天能用幾個小時?答案是一天不到2個小時(大約只有1.8小時)。 或許有人會想,政府不是還有提供居家服務可以申請嗎?但我必須沉痛地告訴各位,就算把居服的時數全部加進去,我一天能得到的協助,也只有少少的 2.5 個小時。 一天有24小時,我卻只有 2.5 小時的資源,剩下的 21.5 個小時我都必須自己苦撐。請問大家,這點時數真的夠嗎? 這讓我每個月在分配時數時,都像在玩一場殘酷的生存遊戲。我必須精打細算,每一天都要提心吊膽,生怕到了月底時數見底,生活就會直接停擺。沒有基本的生活品質,我就無法維持好的工作品質;沒有好的工作品質,我就無法養活我自己,這是一個可怕的惡性循環。
我今天站在這裡,最想問衛福部一句話:為什麼個人助理的相關規定,不能統一寫成一條真正的「法律」?為什麼一直堅持只能用「辦法」來規範? 我想告訴大家,為什麼我們必須要爭取「法律」。因為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機關的「辦法」。這兩者在法律位階上是完全不一樣的!只有白紙黑字的法律依據,對於那些正在為自己生存權利奮鬥、甚至被迫打官司的身障者來說,才是真正的保障;同時,這也能讓在第一線協助我們的個人助理,獲得應有的工作保障。
因此,我們堅決反對只用「辦法」來規範自立生活的相關事項。唯有將它提升為「法律」,這項制度才有真正的價值。更重要的是,這部法律必須要有明確的「罰則」。只有設立罰則,我們才能真正監督各縣市政府依法行政,不再讓身障者的權益被地方政府忽視或打折。 請把真正的自立生活,用真正的法律還給我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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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文/監督施政聯盟
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告發港務公司、交通部、海委會、環境部歷任首長護航
臺中港南填方區填海案正破壞瀕危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之前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交通部涉嫌以不實資料魚目混珠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重棲審查,監督施政聯盟偕同多個公民團體上午至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正式對交通部、臺灣港務公司及海洋委員會、環境部等歷任首長提出刑事告發,陳請檢察官詳細調查本案。團體指出,本案如今更進一步擴大變更,自本(9)月起大量引入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使用比港區疏浚土方更不恰當的填海物質破壞一級保育類台灣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環團痛批,官方為了護航開發規避審查,聯手玩起「時空錯亂」的法理詐欺,當年申請免重棲審查時就魚目混珠規避,現在還變更填海物質,依然規避審查,罪證明確,請檢方立刻分案偵辦!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過去開發單位台中港務分公司及其主管機關交通部都一再聲稱本案係屬已核定的「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以下簡稱106商港計畫),早於109年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之前,因此獲得海委會認定免經野保法重棲審查。但根據海委會今年8月31日提供的公文,所謂106計畫的第三次修正核定時間是109/9/21,根本晚於白海豚重棲公告日期(同年8/31)!況且,106商港計畫內 28 億元的離岸風電專區計畫,根本不含金額高達 104 億元的南填方區填海工程(台中港新建填方海堤工程)!台中港務公司用列在111-115年商港計畫的海堤工程,移花接木稱是106商港計畫內的風電專區,根本是為了規避審查而偽造公文、魚目混珠!(請參考附圖說明)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廖梅雅書面意見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重申守護臺灣白海豚的核心就在於「守護棲地」!台中港外圍海域是珍貴的臺灣白海豚重要棲地,是經過調查團體多次目擊證實、無可取代的重要生存廊道。填海造陸最殘酷的代價,就是海洋生態系的徹底消失,同時也會失去僅存不到50隻的臺灣白海豚。今天對交通部及臺灣港務公司等提出刑事告發,揭穿交通部及港務公司為規避重要棲息環境審查無所不用其極的惡行,行政院應該正視超過3.4萬公民槍救白海豚的連署,從善如流,依法帶領中央相關部會落實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對於臺灣白海豚的保護,停止一切未經合法審查的破壞行為,為瀕危的臺灣白海豚留下一線生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彰化長年承受全台最密集的離岸風電開發,我們比誰都清楚海岸線正在面臨什麼樣的壓力,臺中港外海剛好位於臺灣白海豚重要棲息地的正中間,現在白海豚的數量已經剩下不到50隻,族群極度脆弱,在白海豚重要棲息地正中間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填海造陸,等同於在白海豚的客廳中間築起一道高牆,直接把苗栗與彰化、雲林的族群切斷,一旦南北生態廊道被阻斷,白海豚將面臨嚴重的近親繁殖與棲地破碎化,這等於宣告這個物種走向滅絕,請問交通部跟海委會承擔得起這個歷史罪名嗎?
而填海造陸不只用營建剩餘土石方,更有所謂的「再生粒料」,就是像焚化爐底渣這樣的廢棄物再利用,我們長期追蹤彰化的廢棄物,看過許多用營建剩餘土石方作為掩護,混拌含有重金屬的廢棄物,而台中港回填土方的檢查站我們已經去看過,根本沒有地方讓土方可以倒出來,抽樣檢測或看內部有沒有混拌的情況,簡單來說只核對文件,因為這些行政機關知法玩法規避了海審及環評,台中港的回填可說是完全沒有任何可信任的監督機制。
我們彰化環境保護聯盟今天強烈支持這項刑事告發!要求檢調單位不僅要查文件造假,更要查「再生粒料與營建廢土進場的背後,到底有沒有龐大的廢棄物處理利益輸送?」我們絕不容許港務公司跟海委會聯手,把臺灣白海豚逼上絕路!
三大造假與違法鐵證,官員難辭其咎:
- 時空錯亂,公告後才備查: 海委會於 109年8月31日 正式公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但行政院備查106商港計畫「第3次修正計畫」的日期竟是 109年9月21日,整整晚了三週。開發單位卻以此後發之修正計畫作為免重棲審查的護身符,明顯涉及偽造文書,涉犯刑法 §213、§214 公務員登載不實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移花接木,拿舊計畫掩護新工程: 港務公司聲稱本案屬「106-110年計畫」。但查前瞻計畫網站,預算約28億元的臺中港離岸風電專區(106-109年)早已完工結案;而本案實質為高達104億元的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屬111-115年計畫),港務公司與交通部公然將百億新工程塞進已結案的舊框架,涉嫌偽造事實與不實背書。
- 基礎事實變更,當初免審查不等於今日可合法免審倒廢土: 港務公司當年用來逃避野保審查的申請基礎,根本與後續變更填海、收容大量營建廢土的實質內容完全不同。主管機關在基礎事實已發生巨變、甚至程序違法的情況下仍舊護航到底,涉犯刑法 §131 圖利罪涉,公然圖利特定廢土與營建業者。
搶救白海豚團隊強調,本案不只是行政怠惰,更是跨部會的系統性造假犯罪。隨著今年大量營建廢土全面進場,海洋生態正面臨萬劫不復的浩劫。環團今日正式按鈴遞狀,除追究歷任首長與承辦的刑事責任外,也正告中央主管機關切勿繼續包庇開發單位!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詐領助理費、國安疑慮連環爆!黑箱立委還想選縣市首長?不揭露助理、兼職資訊請拒投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近期政治人物涉及利益衝突與公帑使用的爭議接連發生,從立委陳雪生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搜索,到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助理費等案件遭起訴後,竟在科技監控期間棄保潛逃,案件更牽涉自中國輸入快篩等爭議,再次敲響國會廉政與國安警鐘!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至,多位現任立委投入縣市首長選舉,更應接受更高標準檢視。一名立委每年使用於公費助理、考察及服務處等相關補助,規模約上千萬元;一旦轉任縣市首長,手中掌握的將是數百億、甚至上千億元地方政府預算,以及更龐大的人事、採購、工程、補助與對外交流資源。權力與資源愈集中,不只利益衝突風險升高,也可能增加境外勢力透過人脈安插,或組織關係滲透的空間。公督盟呼籲尚未揭露的朝野立委,尤其投入年底縣市首長選舉者,應於9月18日前自主公開相關資訊,別讓立法院裡的廉政黑箱與國安漏洞一路帶進地方政府。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公督盟要求立委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出國考察、兼職與重要職務、遊說往來,這些問題與政黨對立、意識形態無關,就是最基本的責任政治,若立委任內都不願透明,轉任掌握更龐大人事與預算資源的縣市首長後,只會放大黑箱風險,選民應用選票要求政治人物負責。
國、眾兩黨立委助理聘用全黑箱,轉戰地方首長用人恐成國安破口!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自2013年起推動立委自主揭露利益衝突資訊,但截至目前,本會期僅48位立委主動公開,國民黨、民眾黨更是無人揭露。他強調,公督盟從來不是要求「把資料交給民團」,而是立委主動向人民公開,讓選民知道助理聘用、兼職及相關利益關係。張宏林指出,國民黨過去也曾拒絕揭露,選舉失利後才重新公開,如今又再度重蹈覆轍,顯見選民應用手中的選票制衡。立委不能平時要求行政部門透明,輪到自己時卻「雙標」,把利益關係留在黑箱裡。
尤其今年共有19位現任立委投入地方首長選舉,創下直轄市長、縣市長同步改選來新高,更應接受人民檢驗。其中目前仍未自主揭露利益衝突資訊的參選人,包括國民黨江啟臣(台中)、謝龍介(台南)、柯志恩(高雄)、徐欣瑩(竹縣)、張嘉郡(雲林)、吳宗憲(宜蘭)、陳玉珍(金門)。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痛批,並以高金素梅相關案件為例指出,許多助理費、親屬掛名及實際任職情形,往往都是等到檢調搜索、偵辦後才逐步曝光,更別說這次辦公室主任棄保潛逃,平時和中國的關係甚深,「如果事前就讓陽光照進來,許多疑點其實可以更早接受社會檢驗。」他強調,地方首長未來掌握的人事任用、採購、補助與對外交流資源都遠高於單一立委,若現在連助理聘用與利益關係都不願公開,進入地方政府後,用人黑箱、利益衝突甚至國安風險都可能進一步放大。
助理人事黑箱不只傷廉政,更傷國安!小黨齊呼:立委利益衝突揭露修法別再拖!
台灣基進松山信義區議員候選人鄧樂強示警,利益衝突資訊若到選後才揭露,就失去作為選民投票判斷依據的功能。地方首長掌握土地使用、都市計畫、公共工程、開發許可等高度集中的行政裁量,一個決策就可能直接影響特定土地、企業或家族利益,因此透明義務不限於中央民代。他以日本為例,指出地方首長與地方議員同樣建立財產與利益揭露制度,呼籲台灣候選人在選前主動說清楚本人、家族、企業與地方標案、土地開發間是否存在利益關係。
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東區議員參選人張育慈指出,兼任企業或團體職務、公費助理使用情形,本來就應是民意代表最基本的透明要求,但現行制度仍高度依賴立委自律,如今這些黑箱立委即將投入選戰,選民能夠安心將手中的一票託付給他們嗎?其中新竹縣長參選人徐欣瑩目前仍未自主揭露相關資訊。她呼籲,不論哪一黨、哪一位候選人,只要要從國會走向地方行政,就應在投票前公開兼職、政商關係與助理聘用資訊,讓選民自己判斷是否值得信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認為,一般民眾申請托育、社福或勞工給付,往往為了幾千、幾萬元補助就必須提出各種證明;NGO接受政府補助,也要逐筆核銷。但政治人物進入權力核心後,每年使用上千萬元公共資源,助理聘用、兼職與利益關係卻不一定要完整公開,形成明顯落差。她強調,資訊透明對沒有政商人脈的一般選民尤其重要,「選舉不是權力的洗白機制」,立委過去如何用人、如何使用公帑,就應成為選民判斷其能否掌握更大行政權的重要依據。
台灣綠黨中正萬華區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立委除了薪資,還能使用公費助理、出國考察等大量公共資源,因此資訊公開本來就是對納稅人最基本的責任。但目前助理聘用、兼職、公費考察,甚至自費赴中港澳等資訊,仍缺乏完整強制揭露。尤其國會助理可能接觸法案、預算及敏感資料,透明不足不只涉及公帑,也可能形成國安疑慮。他主張,國會與地方議會都不能再只靠自律,而應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資訊公開。
連立院自己都知道規範不足!呼籲韓國瑜院長應啟動利益衝突揭露改革!
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表示,立委助理聘用資訊公開,不只是防止詐領助理費,更涉及國會安全。近年立院助理、政黨幕僚涉共諜案件接連發生,國安局也曾示警,應研議建立國會助理接觸機密資訊的安全查核機制;若連誰被聘用、誰能接觸敏感資訊都不透明,國安風險就難以及早防範。他並指出,本屆立法院法制局及秘書長周萬來過去都曾提出,現行立委利益衝突規範和國外相比嚴重不足。既然朝野立委過去都認同資訊重要,就不該「找藉口」,而應主動公開並推動修法。公督盟呼籲,韓國瑜院長儘速召集朝野,將利益衝突揭露、機敏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化,讓權力看得見,建立人民信任!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 尚未揭露利益衝突資訊的立委應於9月18日前(開議前)公開,參選縣市首長者更應向選民揭露。
- 韓國瑜院長應儘速推動國會自律改革,將立委利益衝突揭露正式制度化。
- 立法院應建立國會助理機密接觸分級、安全查核與保密責任機制,補上國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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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89集| 「履約人員」成剝削移工新管道?別讓境外聘僱成人口販運
文 / 机瑋琪
台灣能源轉型正加速推進,離岸風電、造船、煉油與大型工程等產業對外籍專業技術人力的需求也隨之攀升。然而,在龐大的能源與產業建設背後,部分外籍技術人員以「履約人員」名義來台工作,實際上長期在台灣提供勞務,工作內容、工作場所乃至管理方式都和台灣境內的勞動者無異,卻可能因勞僱關係被認定存在於境外,而無法適用我國的勞動法令保障。
人已經在台灣工作,卻因一紙境外契約而被排除於勞動法制之外,這不僅涉及個別勞工的權益,也凸顯全球化產業分工下,跨境勞務關係與既有勞動法制之間明顯的落差。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專訪台灣移工聯盟(MENT)議題工作者藍雨楨,以及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副秘書長鄭中睿,從兩名印尼籍專業技術人員阿潘、阿努的遭遇出發,進一步來談「履約人員」制度,究竟如何形塑勞動保障的灰色地帶,又留下哪些可能被利用的制度漏洞?
從近五萬元月薪到百元時薪
阿潘、阿努來自印尼巴淡島(Batam),兩人都有超過十年的鋼構工程與裝配經驗,曾在造船廠、煉油廠等場所工作。2025年5月,兩人透過新加坡公司「謝菲爾德綠能」應徵來台從事工程技術工作,同年9月19日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並據此辦理來台簽證。10月22日,兩人在印尼簽署勞動契約,約定履約對象為台灣的圓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內容為管線裝配,工作地點位於高雄、屏東,月薪約定為新台幣 48,596 元,且契約載明享有勞健保等法定保障。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11月6日,兩人與其他十多名印尼籍技術員從小港機場入境台灣,入住屏東宿舍。然而,入境隔日晚間,謝菲爾德綠能台灣分公司的管理者卻要求重新簽約,形成入境前後兩套條件天差地遠的「AB約」(陰陽合約),並表示不簽就須即刻回國。原本近4萬9千元的月薪,變成時薪台幣100元,承諾的勞健保與相關保障全數取消,工作內容也從原先的專業技術工作,變成磨砂、清潔、綁管、搬石頭、搬水泥等雜務。
發生嚴重職災 第一反應卻是不要開刀
2026年3月10日,阿潘在屏東工作場所發生嚴重職災。當時工頭指揮他使用吊臂搬運鋼材,鋼材掉落後砸中他的左腳,造成腳踝多處骨折。送醫後,阿潘第一時間竟要求醫師不要開刀,並非因為傷勢不需手術,而是因為擔心自己沒有勞保、健保,無法負擔近20萬元的醫療費用。雖然最後醫療費用由資方支付,但醫師原先建議阿潘休養8週,資方卻要求他4週後就須返回工作,否則可能扣薪。
直到一名印尼籍看護告訴阿潘可以撥打1955申訴,他才於4月22日鼓起勇氣尋求協助。然而,申訴之後,事情並未因此解決。屏東縣勞青處雖曾視察,但無具體改善作為;健保局及勞保局則回應,這類外籍勞工工作半年內本來就沒有勞健保保障,並表示查無不法情形。同年7月,阿潘與同事阿努決定蒐集契約、薪資與工作內容等證據,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正式陳情,希望不要再有其他人遭遇類似情形。
四方關係下 究竟誰是雇主?
本案最棘手的地方,在於阿潘、阿努的勞務關係並非單純的「勞工、雇主」二方關係。兩人透過新加坡公司招募,再以「履約人員」名義來台,名義上的履約對象是台灣圓翔營造,實際工作場所則包括位於高雄小港的中油大林煉油廠,及屏東銘榮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
從境外雇主、台灣承攬公司、實際用人單位到勞工本身,形成高度複雜的跨境四方關係。鄭中睿解釋,一般派遣勞動關係已涉及勞工、派遣公司與要派單位三方;本案更增加境外公司與跨國契約等因素,當勞工發生欠薪、工作內容遭變更,甚至發生職災時,極有可能出現責任歸屬不清的問題。
若要追究新加坡公司,可能被認為勞務關係在境外;如要追究台灣公司,又可能被主張台灣公司不是直接雇主。當一名外籍勞工每日實際在台工作,卻因法律上的聘僱關係存在於境外,而無應有的法律保障。
「履約人員」制度彈性 卻變成勞動保障漏洞
所謂「履約人員」係基於契約履行的需要,由境外雇主指派外國人來台工作。這項制度原是為因應跨國工程與專業技術人力需求,讓企業能在不同國家之間調度專業人才,如造船、風電等產業,確實需要大量短期或特定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力。但,當制度提供跨境人力移動的彈性,勞動監督與救濟機制卻未能同步跟上,制度彈性便可能轉化為勞動保障的漏洞。
藍雨楨指出,阿潘與阿努並非個案,過去已有類似爭議。境外公司以履約人員名義將外籍技術人員帶入台灣,再派往不同企業或工程場所工作,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往往面臨責任歸屬與法律適用的問題。其實兩三年前,也有類似的爭議,但政府當時只回應「目前沒有辦法」,後續並無任何改善措施,甚至要求勞工若有問題,須赴境外提起訴訟,形同將經濟責任轉嫁給外籍移工。
工作許可一旦消失 勞工連留下來申訴的機會都沒有
一般移工如果遇到雇主違法、欠薪或職災,在一定條件下仍有轉換雇主、安置或其他救濟機制。然而,對以履約人員身分來台的外籍人士而言,如果境外雇主解除聘僱關係,在台工作許可便會受到影響,進一步牽動在台居留資格。
當勞工最需要留下來申訴、蒐證與接受調查時,卻可能因為工作關係終止,而失去續留在台灣的機會。藍雨楨指出,這種處境與境外聘僱的遠洋漁工存在相似性:勞工在台灣工作,卻因特殊的跨境聘僱關係而被排除在勞動保障之外。如此處境,就如同已被公認強迫勞動高風險的境外聘僱遠洋漁工,可說是「陸地版的境外聘僱移工」。
能源轉型建立在勞動剝削之上
台灣能源轉型與大型基礎建設需要國際人才與技術人力,是產業發展不可避免的一環。當台灣需要大量外籍技術人力時,更應同步建立完整的勞動保障。藍雨楨與鄭中睿提出幾項建議:移民署應針對本案是否涉及人口販運展開調查,並保障調查期間的居留權益;勞動部應針對謝菲爾德綠能進行專案勞檢,調查是否存在強迫勞動或工作內容與許可不符的情形,且應建立履約人員的申訴、安置與職災救濟機制。同時,政府也應重新檢討「履約人員」制度,建立從申請、入境到實際工作的完整監督機制;要求中油落實與圓翔勞務採購契約中「勞工權益保障條款」,相關企業與國營事業,應落實人權盡職調查,避免企業在追求工程效率與成本控制的同時,將勞動人權的代價轉嫁給最弱勢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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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一起為野生動物而走!
文/荒野保護協會行銷部
圖/荒野台北分會提供
2026.09.10
關注生態與野生動物的你,是否也曾因為穿山甲遭受犬攻擊斷尾、草鴞育雛遭遊蕩犬騷擾等事件,而感到悲痛不已?
政府面對遊蕩犬貓議題的消極態度,是否也讓你感到憤慨不平?
值得慶幸的是,改變的路上你並不孤單。本年度協會與長期關注遊蕩犬貓議題的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 合作,也預計有相當多的志工來響應參加。將在今年9/19在立法院旁舉行第三屆為野生動物而走大遊行。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主要由關注伴侶動物福祉與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的青年所組成,透過推廣遊蕩犬貓與生態永續的議題推廣來為動物們發聲。
從路上無主犬貓的福祉缺乏到行車用路人的安全皆和遊蕩犬貓議題相關,組織期望透過議題和法規政策的改變,讓犬貓能夠不再遊蕩、回歸家庭,也還給野生動物安全的生存環境。
▲戴上自己支持的野生動物 創意面具、頭飾
2026遊行主題除了延續2023、2024兩屆遊行的遊蕩犬貓議題,本次遊行的主軸將全面拓展,讓社會進一步認識生物多樣性的地位及重要性。
「沒有生物多樣性的永續,不是真正的永續」,希望能透過遊行來實踐以下目標,引起大眾重新檢視在現行政策與社會行為對生態系統之影響。督促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各類公共決策之核心考量;促進大眾面對遊蕩犬貓議題的意識與認知。
一場遊行的籌辦需要許多人力與經費的支援,活動規劃、舞台設備、事務籌備,以及聯盟自始至終堅持的政策倡議與遊說,無一不需要眾人的支持
最後,誠摯邀請你將遊行的資訊分享出去,號召您的家人、朋友、同學、同事,
一起在立法院前凝聚我們的力量,讓政府聽見野生動物們無聲的吶喊!
▌第三屆為野生動物而走
遊行時間:2026年9月19日(六)上午11點
地點:濟南路一段(立法院旁)
四十歲對我而言,是一個重獲新生的里程碑
文、圖/陳憶慧〈桃園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白露〉
2026.09.10
幾年前參加完王一郎老師的服務人文體驗營後,接到扶輪長輩的邀請,參加了2030 SDGs桌遊引導師培訓。後來在生命歷程中經歷了一段健康危機,手術篩檢後所幸為良性腫瘤。
同一段時間,也遇見一位同樣面臨癌症的病友,孩子與我的孩子年紀相仿,卻不幸因病離世。這段經歷讓我深刻體會生命的脆弱,更促使我下定決心要去過不一樣的人生。
在身體逐漸恢復後,我加入荒野親子團,也因此接觸到荒野保護協會的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為了增進自己對氣候變遷與環境議題的專業知識,我決定投入培訓,深入學習相關內容。
完成培訓後,我不僅對氣候變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逐漸能將複雜的環境議題轉化為清楚且有脈絡的分享。荒野氣候變遷講師培訓的嚴謹與專業,讓我在分享時更能言之有物,並能將所學與2030 SDGs桌遊引導經驗相互結合,透過不同方式帶領更多人認識環境議題,並將實用的節能小技巧分享給身邊的親友。
雖然氣候災難頻傳,但我相信,改變不一定遙遠。從隨手關燈、從日常選擇開始,我們每個人都能為守護地球盡一份心力。
這不僅是傳遞知識,更是分享心靈的富有。
如果你也關心環境議題,願意將關心轉化為行動與分享,誠摯邀請你加入氣候變遷講師培訓,一起讓改變在生活中發生。
【招生資訊】:
桃園【第五期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
日期:2026.08.07-10.16
地點:荒野桃園分會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二街122巷10號)
https://www.sow.org.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13612
廢校轉生術!進駐百年湖東校區:當「夠荒」的自然基地遇見環境教育
採訪整理/吳芝儀〈行銷推廣部專員,自然名:知更鳥〉
受訪者/郭明誠〈南區親子團第八屆總團長,自然名:石狗公〉、沈原億〈荒野親子團志工,自然名:黑鳶〉、蘇淑娟〈六甲國小校長〉
圖/荒野湖東小組-FB:荒野在湖東 提供
採訪內容轉自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音檔
2026.09.10
當少子化浪潮讓校園面臨轉型,一所停辦的百年老校如何重獲新生?位於臺南的湖東校區在113年停辦後,因緣際會迎來了荒野保護協會的進駐。這場結合了荒野生態魂、在地社區陪伴與科技教育的實驗,正為台灣的環境教育寫下嶄新的一頁。
夠荒、夠原始!荒野為何選擇湖東?主持人開場便直指核心:湖東校區已於113年停辦,荒野保護協會為何會選擇投入此處?
荒野保護協會郭總團長石狗公笑著解答:「因為這裡『夠荒』!」湖東保留了極為原始的環境,左右幾乎沒有鄰居,活動時對外干擾少。團隊在那裡驚喜地發現了穿山甲、山豬等豐富物種,「我們希望能藉此讓都市孩子有機會認識真正的荒野,而不是只能在電視上看到。」
相較於一般環境教育場域,湖東校區有何特別之處?六甲國小教務沈主任黑鳶指出,這裡最大的特色就是「整個校區到後山竹林、烏山頭水庫」都是學習的教室,帶領孩子在真實環境中一步一腳印地學習,不只是傳授知識。
此外,湖東也結合了臺南市低碳城市、氣候變遷示範校園等計畫,將校園打造成充滿故事的環境教育載體。目前更獲得教育局連續三年共300萬元的經費支持,讓學校老師能與荒野夥伴共同規劃深入的課程。
▲六甲湖東第一場工作假期。沒有特別的儀式,一群夥伴就這樣聚在一起。
石狗公從臺東開完會趕來,還提著麻吉與大家分享—滿滿心意,就是希望大家「黏」在一起。湖東的第一步,也就這樣開始了。
荒野小組在湖東具體做了哪些事?石狗公歸納為三大方向:
- 環境整理與生態調查:除了基礎除草,團隊更進行夜觀,記錄穿山甲等物種,建立在地生態資料庫。
- 校史保存:湖東是創立於民國13年的百年老校(曾擁有480多位學生)。團隊在舊辦公室翻出了民國34年的畢業證書與校旗。曾有一群第30屆、現已五六十歲的校友帶著八十幾歲的老師回來開同學會,當看著他們在教室起立喊「老師好」的那一刻,團隊便堅定「一定要把湖東的靈魂與歷史保留下來」。
- 社區陪伴:積極投入當地社區經營,重建人與土地的緊密連結。
六甲國小蘇校長也補充,停辦前曾由統一超商好鄰居文教基金會與正隆紙業為學校建立全臺南第一所「紙圖書館」,荒野協會也堅持將這個珍貴空間保留下來,持續供大家使用。
▲校園活化不是一次完成,夥伴定期回到湖東整理場域、修整環境,一點一滴讓沉寂的校園重新有了新的模樣。
面對地勢較高、斜坡陡峭,無法如一般廢校轉型為長照或社區學校的限制,湖東被精準定位為「青年探索與自然基地的環境教育」。
在沈主任的牽線下,荒野夥伴一踏入現場便「愛上並黏住這裡」。
不僅設計了竹筒挑水、竹編等竹林特色課程並舉辦成果展,荒野志工(包含牙醫師、中醫師)也在節慶時關懷並義診在地長者。
同時,校方更配合政策「生生用平板」,讓孩子利用 iNaturalist 生態資料庫拍照上傳與觀察,完美結合科技與環境教育。
▲石狗公、黑鳶與六甲國小蘇校長接受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專訪,分享湖東從停辦校園到重新活化的這一路 !
守護人與土地的深刻連結
訪談尾聲,三位受訪者為湖東校區寫下動人的註解:
黑鳶:總結為五個字:「愛、實踐、永續。」出於對孩子與環境的愛,讓永續力量扎根。
蘇校長引用俗諺表示:「一個人走很快,一群人走很遠。」荒野的力量改變了湖東的生命,夢想是讓六甲、甚至是全臺南的孩子,都能來湖東體驗「自然就是美」。
石狗公說:我們的目標是守護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當你在守護自然的過程中沒有跟人有連結,這個守護是不會成功的。」
蓮花寺走一遭~
文/嚴芊????〈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座頭鯨〉、林樹宜〈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小樹〉
圖/胡淑琼〈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綠球藻〉、鄭柏青〈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枯葉蝶〉、羅玉芳〈棲地志工,自然名:山茶〉
2026.09.10
蓮花寺是食蟲植物---長葉茅膏菜的野外棲地,在台灣野外幾乎要滅絕,工作假期的內容就是幫長葉茅膏菜小苗旁的雜草清除,讓小苗有機會接觸到陽光進而成長茁壯,除此之外,蓮花寺還是小毛氈苔的棲地喔!!
會來蓮花寺起源是七里香帶著我家親子團小鹿來此認識食蟲植物,並做了當年度的行動論壇。當時陪河馬來了一次工作假期,然後,我也對這裡念念不忘了,因此參加了棲地課程,我猜去了田寮坡後,一定也會愛上那個感覺有著仙氣的地方!
▲大分享的環節,每個人對蓮花寺的維護都有了一層新的體驗
今天第一次走去攔砂壩,第一次去看小毛氈苔和點頭飄拂草,原本只看到一株小毛氈苔,幫忙附近雜草理個髮後,出現了一整排呢!好可愛好可愛啊!而且原本蚊子窟的所在因為點了蚊香後,蚊子都不敢出來,反而有個陰涼的工作環境,好幸福呢!
好想徹底搞清楚為什麼這些食蟲植物只出現在此?食蟲植物是出現在濕地的?熱帶雨林也很多食蟲植物啊,除了土壤貧瘠日照充足外,水分也是關鍵?真的沒辦法人工復育嗎?以前曾經出現的地方是因為棲地破壞所以消失了?好多疑問,一步步慢慢釐清吧!
▲第一次來蓮花寺就是在做這樣的除草工作
▲夥伴們正在火眼金睛的找長葉茅膏菜小苗
不知不覺,棲地課竟然快要告一段落了!但我想這只是個開始,接下來的每次工作才更讓人期待!我要去龍貓森林吸收日月精華、去找食蟲植物訓練眼力,想看著長葉茅膏菜回到她原本的地方原本的數量;雖然我們的力量很微小,但希望可以像蝴蝶效應一樣,產生巨大改變!
以上感謝棲地組的志工筆筒樹、山茶、七里香、老虎、綠球藻、蟻獅,帶領我們進入守護棲地的世界,我的直接體驗:解說員是100公尺走兩小時的知識擴張;棲地志工是一小時流一公升汗水,較多的是體力的勞動,是截然不同又息息相關的群組,對我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解說員讓民眾有機會認識生物,而棲地志工讓民眾有機會守護生物,尤其是如何讓孩子們也進來參與,是我們家長的責任!
2026食育力五星城市頒獎典禮登場!
發稿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圖/食力foodNEXT 段歆惟攝
2026.09.10
荒野保護協會攜手《食力》見證全台食育力五星城市誕生▲2026食育力五星城市頒獎典禮現場進行食育力共創夥伴頒授儀式。(圖片來源食力foodNEXT 段歆惟攝)
《食力》於2026 / 7/ 22日在台北華山1914文創產業園區舉辦第六屆「食育力城市大調查」五星城市頒獎典禮。長期致力於棲地守護與環境教育的荒野保護協會,今年持續受邀擔任官方合作單位,由理事長李騏廷代表出席「食育力共創夥伴頒授儀式」。
荒野保護協會強調,真正的食農教育不只是餐桌上的營養與美味,更是連結人與自然、守護生物多樣性與土地健康的關鍵實踐。
從土地倫理出發:食育力即是守護台灣生態的韌力▌農業部主任秘書林家榮在典禮中致詞表示,過去食農教育常侷限於體驗或有機食物,但如今飲食與農業更承載著土地、文化與永續,「食育力就是國力的展現!」
▌讓孩子從土地長出力量:荒野深耕校園,引領世代永續思維
▲兒童環境教育組志工由左而右依序為 野蜂、豆娘、竹節蟲、小紅莓
守護土地的根本在於向下扎根。
荒野保護協會長期透過旗下「兒童環境教育組」深入全台校園,帶領孩子們透過直接體驗與觀察,深刻理解人與自然、食物與環境的密不可分。
根據荒野統計,僅在2025年一年內,全台就有高達10,605位孩童參與過荒野的校園兒童環境教育課程,背後更有全國兒教志工熱血動員達500人次。這些扎實的教育足跡,正是將食農與環境永續觀念種進下一代心中的重要養分,也與各縣市在地方推動食育、深化校園教育的努力不謀而合。
▌迎向2027年新藍圖,荒野持續與全民共創永續未來
隨著第一期國家食農教育推動計畫即將於2027年屆期,農業部已著手規劃下一期五年計畫。荒野保護協會期盼未來能持續發揮環境教育的專業量能,串聯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與社會大眾,陪伴更多孩子與家庭重新建立與自然的深刻連結 !
從一堂課開始,到一場社會行動的誕生
文、圖/林映如〈台北分會循環零廢棄暨節能講師,自然名:麥桿菊〉
2026.09.10
2023 年,我帶著對環境議題的關心,參加了荒野保護協會第三期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原本只是希望讓自己的生活更環保一些,沒想到,這堂課改變的不只是我的生活方式,更重新定義了我和環境之間的關係。
課程中,我第一次系統性理解「零廢棄」並不是把垃圾分類做好而已,而是從源頭開始思考:每一次消費、每一個選擇,都可能減少資源浪費,也能降低對環境的衝擊。更重要的是,我認識了一群有著相同理念的夥伴,大家彼此分享生活中的實踐經驗,從環保杯、月亮碟片、循環餐具,到減少一次性用品,每一個改變都很真實,也很有力量。
印象最深的是,在完成某次宣講後,有學員主動和我分享:「用了月亮碟片之後,真的覺得很好用,也很開心終於找到一群願意聊這些事情的人。」那一刻,我才發現,原來環境行動除了知識,更重要的是陪伴與同行。很多人不是沒有意願,而是一直沒有機會遇見同路人。
結訓之後,我開始擔任第四、五、六期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的隊輔與考官,也陸續投入零廢棄宣講、帶領手作工作坊、擔任課程助教、舉辦氣候變遷小組年會等工作。三年來,不斷透過超過三十次的任務出勤,分享零廢棄的理念。
每一次跟民眾互動,我都觀察到,有人擔心塑膠污染,也有人開始注意食品安全與健康。更重要的是,不論年齡或職業,多數人其實都願意改變,只是不知道可以從哪裡開始。有人以為零廢棄代表生活很麻煩;有人認為環保一定要花很多錢;也有人覺得,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不可能改變什麼。
而這些交流,也慢慢改變了我的想法。
我開始思考,如果零廢棄只能停留在日常生活,它的影響仍然有限;如果能走進更多人共同參與的重要文化場域,是不是就有機會帶動更大的改變?
於是,2025 年,我發起了「零廢敬媽祖」計畫。
大甲媽祖遶境是臺灣最具代表性的宗教文化活動之一,每年吸引上百萬名信眾到場參與,也伴隨產生了大量一次性餐具、飲料杯、塑膠袋等廢棄物。我開始思考,既然零廢棄的核心是在源頭減量,是否有機會讓環境行動走進臺灣重要的文化場域,而不是只停留在少數人的日常生活?
帶著這樣的想法,我和幾位志工夥伴開始串連宮廟、企業、環保團體及媒體平台,希望透過循環餐具租借、洗碗站、減廢友善商家、資源回收、環境教育及志工培力等方式,讓信眾在不改變信仰、不影響遶境文化的前提下,也能多一個對環境友善的選擇。我們期待打造的不只是一次活動,而是一套能夠被複製、持續推動的永續遶境模式,讓傳統文化與環境永續不再是二選一,而是能夠攜手前行。
一路走來,我更深刻體會到,真正改變一場大型活動,靠的從來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而是無數人的理解、信任與共同參與。每一次有民眾願意自備餐具、每一位志工願意投入服務、每一間店家願意加入減廢行動,都讓我再次相信,改變其實正在發生。
很多人會問我:「這麼大的活動,真的有可能改變嗎?」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能改變多少,但我知道,如果沒有人開始,就永遠不會改變。」
回頭看,我很慶幸自己在 2023 年踏進了荒野的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因為那不只是一堂課,而是一個起點。它讓我從一位關心環境的人,成為能夠分享理念、串連夥伴、甚至發起社會行動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真正改變社會的,不是少數英雄,而是一群願意持續行動的人。
如果你也關心環境,也曾想過「我可以做些什麼」,歡迎加入循環零廢棄第六期講師培訓。你不需要一開始就很專業,只要願意學習、願意分享,就有機會把自己的改變,變成更多人的改變。
因為,一個人的行動,真的可以影響社會。
當保護成為傷害-樹木解綁行動隊出動!!!
文、圖/洪新媛〈高二親子團奔鹿團,自然名:花椰菜〉
2026.09.10
老實說,我們這一年的團隊都被打散,原本的行動方案主題也無法延續。當時我們很盲目,只想找一個有趣,又能很快看到實行效果的題目。
我們沿著討論地點觀察,發現樹木旁有支架傾倒,影響市容美觀,便決定從這個題目開始。但負責單位留下聯絡方式的紙條早已腐爛,我們根本不知道該找誰處理,除了直接拿剪刀剪,也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當時有人拿出剪刀剪掉尼龍繩,看到樹木好像獲得自由,大家都很有成就感。但也有隊員很反對,我就是其中之一。另一派隊員則認為:「我們剪掉支架,就像撿起地上的垃圾,沒有影響任何人,應該沒關係。」但其實大家心裡都很心虛,甚至在做這件事時,把荒野的卡其服脫掉……
後來我們上網查資料,才發現可以透過市長信箱聯繫樹木管理單位。不過每次回覆都不太積極,我們甚至開始抱怨政府:「每次都說要盤點經費,沒錢就直說嘛!」後來市長信箱告訴我們,還有市民專線這個管道,可以和專員聯繫,也能要求回電,事情更有機會被處理。
隨著我們拜訪越來越多相關人士,寫了越來越多電子郵件,也打了好幾次1999,我們漸漸了解政府的苦衷。
▲在世運主場館剪掉綁繩,笑的很心虛
原來每棵行道樹通常由建商負責,種下去時會簽合約,大約一到兩年後拆除支架。但現在樹木能生長的空間越來越小,政府規定的長寬深最少約為1.5公尺,樹木在合約期間可能還不能完全靠自己支撐,因此廠商會延期拆除支架。時間一久,合約結束,也就沒有人負責拆除。
另外,樹木移植也和支架有關。若完整保留樹木根系,一輛卡車可能只能運送一棵樹,成本自然更高。為了降低成本,樹木留下的根系相對較少,也就更難自己支撐,只能依賴支架。
▲來到決選後比完賽拍的,大家都如釋重負
我們慢慢發現,這件事情比想像中複雜,不是一夕之間就能解決。所以後來我們決定先把簡報做好。為了向別人解釋自己的行動,我們也重新整理過程。從一開始只想剪掉捆繩和支架,到後來知道如何通報,再到了解事情背後的原因,我覺得自己真的成長了很多。
發表當天,我們這組是倒數第二組,而南區的三組更是最後三組,所以一直非常緊張。北區的隊伍「衣衣不捨」真的很厲害,不只簡報完整,還有和外國人交流、發表,讓我們覺得自己還差得很遠。雖然有一點不甘心,但我們也安慰自己,至少這次都是盡自己所能完成的。即使行動可能不完整,也沒有造成很大的影響力,回想一路走來的過程,仍然讓我們有很大的成就感。
這次的行動方案,我很高興自己可以當隊長。雖然一開始完全沒有方向,也讓我發現自己的領導能力還不夠好,但行動方案帶給我的收穫很多。上一次我只能接受小隊長的指導,連稿子也是別人寫的;這一次,我可以把過去的經驗化成自己的想法,帶著大家一起完成行動。行動論壇也讓我們有了更明確的目標與動力。
活動雖然結束了,但樹木仍然在受苦。支架的問題不是短時間就能改善的,不只需要建立完善的法規並確實執行,更需要大家真正關心這件事。只有把每棵樹都當成一個生命,而不是建築工程裡的一份合約,才有可能從源頭真正解決問題。
這次的行動讓我學到的,不只是如何解決一個問題,而是在行動之後,繼續追問問題背後的原因。從一開始的盲目,到後來願意了解政府、建商和樹木之間的關係,我覺得這就是這次行動帶給我最大的成長。
用環境行動交朋友 看見更美好的世界
文、圖/吳際〈荒野親子團北五團,自然名:宇宙〉
2026.09.10
走進決選會場那一刻,我看到有多參賽隊伍而且他們看起來很厲害也很有自信,於是我感到很緊張,但同時也很興奮。
在決賽會場聽完所有小隊的分享,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厲害,因為大家的行動方向都很多元,而且也有讓民眾填寫問卷收集數據。
在發表過程中,我覺得挖篩小隊的行動特別突出。 他們的行動是檢測在海邊沙灘的塑膠微粒,並且將檢測到的塑膠資料製作成繪本,再進入到學校分享、倡議。他們的行動和其他人的很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們行動已經持續了很久,而且他們也用AI製作繪本。但我們兩隊的行動方向其實也不太一樣。 我們做了很多場的,超過100場的實體活動,而且也有自己錄製podcast,然後還接受新聞媒體的採訪,這些是我們兩隊不一樣的地方。但看到他們的行動,我覺得我們衣衣不捨小隊也可以多入校宣導,利用小孩對父母的影響力來改變更多人。
這次的決選不是上臺報告完就結束比賽,而是兩天一夜的互動。 第一天中午我們到達後先報到,接著每個小隊分成很多組,並與其他小隊一起圍成一個大圈,進行破冰遊戲。我那時候對其他組的第一印象是他們都很有熱情,而且不會是因為接下來要比賽而互相不喜歡對方,所以我覺得破冰遊戲很好玩。
到了下午,開始進行世界咖啡館。 每個小隊都有自己的攤位,並且會輪流參觀別的小隊的攤位。在世界咖啡館進行的時候,我有看到成人組以及青少年組也有在做快時尚的議題,成人組利用二手衣作畫,非常美麗,已經可以當作商品販售了。除了快時尚,我又認識了海廢、流浪貓狗、塑膠微粒等迫切需要關注與行動的議題。吃完晚餐後,所有少年組圍成一個圈,每個人分享這天的看見,與在世界咖啡館看到每組的優缺點。今天我最喜歡的活動就是晚上的心得分享,因為可以聽到自己小隊的優缺點,也能在靜下心來休息一下,為隔天的活動做準備。
這次衣衣不捨小隊拿到第一名真的讓我驚喜萬分,因為有九組參賽隊伍,能拿到第一名真的不容易。回顧這一年,我們進行超過一百場行動,並觸及超過兩萬五千人。接下來衣衣不捨小隊會著重於科技,我們會發展自己的podcast頻道,並自己製作網站。希望能讓快時尚這個議題增加曝光度,讓這個議題有更多解決的可能。
十二年匯聚行動力量 打造臺灣具影響力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
文、圖/荒野保護協會行銷推廣部
2026.09.10
由荒野保護協會主辦的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於7月18日至19日在東海大學舉行。兩天一夜的活動透過提案分享、成果發表與交流對話,匯聚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並於19日圓滿落幕。秉持「分享.行動.改變」的精神,論壇十二年來持續串連不同世代與領域的夥伴,讓深耕在地的環境行動被更多人看見,也逐步發展成為臺灣具代表性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之一。
▲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
不論年紀、身分、個人或是團體,只要投入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本屆論壇展現臺灣環境行動的多元創意與實踐能量。
開幕式邀請指導單位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出席勉勵,肯定各團隊長期投入環境行動、持續推動改變的努力。
為支持更多行動扎根與發展,環境部提供總額新臺幣24萬元的「行動助力與支持獎金」,鼓勵環境行動者分享實踐經驗、深化行動成果,並將理念轉化為具體改變。閉幕暨頒獎典禮則邀請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頒發獎項,為所有參與團隊加油打氣。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環境行動論壇不以競賽為唯一目的,更重視交流、共學與行動經驗的延續。十二年來,論壇陪伴許多環境行動從一個小小的想法開始,逐步發展成具影響力的計畫,也促成不同領域夥伴彼此認識、建立合作,讓成功經驗得以分享,讓更多好行動在各地持續發芽。
▲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
不論年紀、身分、個人或是團體,只要投入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少年組中的「衣衣不捨」行動不僅是蒐集二手衣,而是走入社區讓民眾學習如何運用二手衣,
也倡議更永續的購衣原則,更用舊衣實現地景藝術創作。
從入選的行動方案 觀察三項環境行動趨勢
首先,是從日常生活開始實踐永續。舊布再利用、二手衣循環、再生紙、自備容器及循環杯等行動,展現每一個人都能從生活中落實減廢與資源循環,累積改變環境的力量。
其次,是深入地方、回應真實需求。從海岸、河川、校園棲地到社區環境,各團隊透過調查研究、環境教育、公民參與及跨域合作提出在地解方,讓環境改善真正落實於土地。
第三,是善用創意與科技,擴大社會參與。透過影片、繪本、藝術創作、公民科技及數位工具等多元形式,讓環境議題更容易被理解,也吸引更多民眾從關心環境走向實際行動。
本屆論壇也特別感謝東海大學自2019年起持續支持環境行動論壇,提供優質的活動場地與完善的行政支援,讓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得以在舒適的環境中分享交流;同時感謝所有評審委員、合作夥伴、志工及參與團隊共同投入,成就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的順利圓滿。
第十三屆環境行動論壇將於明年登場。誠摯邀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朋友踴躍參與,不論是學生、教師、公民團體、社區組織、企業或個人,只要投入環境保育、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期待透過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一起為臺灣打造更美好的永續未來。
荒野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 獲獎名單公告
https://www.sow.org.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14099
【新聞稿】Foodpanda發薪日仍拒發報酬,勞動部確認違法,外送工會協助檢舉且不排除刑事告發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
針對Foodpanda日前惡意栽贓外送員拖延並違法扣除報酬之行徑,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今日再次表達嚴正抗議。工會與聯盟指出,今日適逢發薪日,平台卻仍未補足外送員應得的法定報酬,勞動部已確認此舉確定違法。此次受害的外送員雖以台南、高雄與屏東等南部地區為大宗,但中北部亦有不少外送員受害,近期適逢中元普渡檔期,民眾大量採購造成量販店撿貨大幅延遲,加上連日豪雨導致各地路況不佳且意外頻傳,許多外送夥伴在惡劣天候與商家卡單的雙重夾擊下艱辛值勤,送達時間僅比系統預期多出不到1至5分鐘,竟遭平台無端指控為「惡意拖延」,並以此為由拒絕依法補足費用。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嚴正表示,依據外送專法規範,除法定必要費用或雙方另有特殊約定外,平臺不得任意扣減外送員應得報酬。
Foodpanda此次逕行扣薪的做法已明確違反專法規範。更荒謬的是,現行機制根本是「先定罪、再叫外送員自己證明無罪」。
陳昱安強調,若平臺指控外送員違規,就應由平臺負起舉證責任,提出具體證據、認定依據並經過調查,而不是先扣錢、先定罪,再叫外送員自己證明「我沒有違規」。絕不能讓平臺自己當檢察官、自己當法官、自己判有罪,最後還要外送員自己證明清白。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指出,在今日發薪日平台仍拒絕補足法定報酬且經勞動部確認違法的情況下,工會絕不姑息且將堅守勞工陣線。他宣告工會將全面協助所有受害的外送夥伴,依法向各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提出舉發,確保每一位外送員的合法所得都能討回,絕不讓平台以任何藉口規避責任。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重申,若個別外送員真有違法疑慮,平台理應尋求正常的司法途徑進行追償,直接栽贓與扣薪是現代法治社會絕對不能容忍的惡行。為捍衛外送員的合法權益,對於平台未經調查即惡意扣薪與栽贓的舉動,工會絕對追究到底,後續也不排除對平台提出刑事告發。
這篇文章 【新聞稿】Foodpanda發薪日仍拒發報酬,勞動部確認違法,外送工會協助檢舉且不排除刑事告發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呼籲環評大會否決二林精機產業園區開發案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二林精機12年前發霉發臭環評書!守住二林台糖農地
呼籲環評大會否決二林精機產業園區開發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施月英總幹事表示,彰化縣政府早於民國103年推動二林精機產業園 區,開發面積高達352公頃,然而本案環評及開發依據已歷經十多年,部分調查資料、供水供電文件及產業需求評估早已年代久遠。我們質疑:這份「發霉的環評」,如何證明今天仍有開發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二林中科園區開發631公頃至今近17年,轉型低污染精密 機械等產業發展,但招商、招人及土地利用仍未達原先期待,在選前提出來根本就是騙選票!!
北彰化工業聚落與台中產業鏈緊密結合,南彰化則是重要農業生產區。王惠美縣長任內在北彰化陸續通過打鐵厝、水五金、惠來、鴻大等產業園區,總面積高達841公頃,這些園區與二林精機要引進產業具有相當程度重疊,到處開發呈現浮誇的用地需求。而目前機械產業正受到美國關稅、國際景氣及供應鏈變動衝擊,去年起就出現無薪假;產業可能十 年、二十年就換一輪,但農地一旦水泥化就很難再回來。當年中科二林園區因應友達等面板產業投資需求大規模開發,後來產業情勢卻快速改變,友達光電業變成慘業,這就是面對全球化發展下,最清楚的警訊。
南彰化是農業重鎮,本案開發環評書是嚴重的承諾瑕疵!,廢水排放說會全回收再利用, 卻又評估排放廢水到彰濱工業區,甚至提到做不到的海洋放流,前後矛盾不一。又承諾水質排放標準,但放流水的標準卻相差20倍,例如總鉻0.1變成2mg/l;銅0.2變成3mg/相差15 倍,鉛0.1變成1mg/l和砷0.05變成0.5mg/l相差10倍,讓人驚嚇。除此之外在結論建議上,提及台糖土地不開發,若維持蔗田土地利用是無產業效益,這顯然對於全球極端氣候下衝 擊,農地的效益是完全漠視的。我們呼籲環評大會否決二林精機產業園區,守住南彰化農業重鎮、守住台糖農地,也守住台灣未來的糧食安全!
2.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二林精密機械園區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書件中,關於「用地供給需求分析」的論述嚴重失真,脫離現實!該環評書件竟然引用長達十年前,民國 103 年至 107 年間對產業成長的過時樂觀預測,以此作為開發決策的依據, 就是在製造「缺地假象」,為盲目的開發護航。
更荒謬的是,與其緊鄰的中科二林園區,全區規劃 344 公頃的產業用地,目前出租率僅31.3%,有高達 236 公頃的產業用地長期閒置。而此處租金為全台科學園區最低,每平方公尺僅 12.62 元,大約是台中科學園區(每平方公尺 34.88 元)的三分之一。在享有全台最廉價科學園區土地成本的優勢下,廠商仍無意進駐,足證市場根本不存在環評書件聲稱之迫切需求,二林地區也不具備支撐該產業聚落的條件。
支持農業部明確要求二林中科園區進駐應達70%,並重新確認產業需求後,才有資格討論二林精機;目前不具備逕行開發的合理性。 台灣土地資源有限,產業發展不應盲目推動新園區的開發,而是積極活化既有的閒置工業用地。區域發展也不應建立在假性需求的盲目擴張之上,否則就是變相鼓勵土地炒作。台糖農地具備單一產權與大面積完整性,是台灣極其稀缺的資源,更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防線,在國土永續發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價值。我們堅決反對二林精機的圈地毀農,將珍貴的良田完整留給下一代!
3.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開發面積高達352公頃, 環評審查已超過10年,距109年第5次專案小組審查也已超過6年。本案最根本問題是欠缺現 在的開發必要性:二林已有中科二林園區,彰化近年亦持續新增產業用地,當年提出的產業需求、廠商進駐意願,以及部分供水、供電資料均已年代久遠,不能拿十多年前的預 測、意願與函文,作為2026年再犧牲352公頃土地的依據。開發單位應以最新資料公開說明中科二林實際進駐、營運及剩餘產業用地、原有意願廠商目前真實需求,以及現今水電供應、污染與健康風險,重新證明本案是否仍有開發必要。
本案又涉及大面積台糖土地,在極端氣候、戰爭及國際糧食供應鏈風險升高下,大面積、完整且由國家掌握的農業土地,其糧食安全與國家戰略價值比十年前更加重要;農地一旦填土、鋪路、蓋廠,就是不可逆的損失。環評審查的是現在與未來,不是替十多年前的預測蓋章。因此,本案產業需求、水電供應、污染及健康風險均應以2026年最新資料重新檢驗,並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查;如果無法證明現在仍有新增352公頃產業園區的必要,就應否決開發。
4.彰化青農廖崇倫表示,我是一位青農,之所以回到彰化務農,是因為2020年參與反二林 精機的啟發。當時我們在念大學,有些支持開發的政治人物嗆我們,你們小時候又沒有務農,不懂農業的辛酸,說甚麼要保留農地?我氣不過,就決定身體力行。我想,現在我可以說點話了吧?緊密學習耕作數年之後,反而讓我更堅定認為,台灣不能沒有農業,彰南平原這塊台灣最宜於耕種的土地,也最最不能放棄農業的天命。 現在,這個世界、這個國家都有太多的危機,無法預料明天會變得怎麼樣。
你站在田邊,看到的是一塊甘蔗田,我看到的,是它在抵抗社區過熱,是它在守護糧食國安,是農業用水不斷挹注回地底,還有黑翅鳶等等珍貴的鳥類的家。可能還有,小朋友寫作文的靈感,這是我們贏過都市小孩的地方。 彰化縣政府說,既有工業區無法滿足單一大廠,連隔壁六百多公頃的中科四期,他們也說裡頭只有35%是精機 業,無法滿足。我覺得這真是似是而非。那假如這次讓你開發去了,是不是幾年後,又需要全新的工業區呢?精機業者需要,其他傳產業者也需要,半導體業者也需要……那我們本來在這裡的農民算甚麼?其實,各行各業都有技術,也都需要尊嚴和肯定。把農地當成提款機的時代,應該趕快過去了。 因為別人說哪裡是風頭水尾,我們就放棄自己本來有的東西,這是有毒的!那是因為他們的眼睛看不見農業的價值。但是我們彰化人,又何必拿以前受到的歧視,來懲罰自己呢?
5.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精密機械產業不像台積電在全球市場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且面臨日本因為日圓貶值而在高階工具機市場上更具競爭力及中國在中低階市場的饞食鯨吞,過去幾年許多業者不支倒地,只有搭上AI及半導體產業爆發浪潮的工具機業 者,才能在中、日雙面夾殺下,取得一席之地,該產業目前急需轉型,而非擴張,應輔導無法渡過危機的業者釋出廠房土地給有能力轉型精進的業者,而非把台糖這塊這麼完整、優良的大片農地,變更為精密機械產業園區,何況彰北近年已經新增八百多公頃的產業園區,二林科學園區的進駐率也還沒有飽和,實在看不到這開發案有何必要性。且在氣候越來越極端的今天,我們更需要保留農地以提升我們面對洪水、乾旱及飢荒的韌性,而非犧牲農地換取可能必須面對廝殺越來越激烈、未來前景充滿不確定的產業。
6.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國土利用的合理性不該被政治交換。二林精機環評大會之所以停了超過五年未開,就是因為以農業部為主的中央部會,堅持二林精機應等到隔壁同樣以精密機械為主的中科園區二林基地進駐率超過七成後,再啟動開發。到今天為止,中央部會堅持拒絕的理由仍然存在,中科二林基地至今不僅進駐率低,甚至還有將近280公頃的用地尚未開發完成。緊鄰的中科園區都還是蚊子園區的此刻,352公頃的二 林精機完全不具備任何開發條件,國土利用的合理性,不應該被一次的選舉拿來作政治交換。此外,二林精機計畫地點存在土壤液化、地層下陷及地下水管制等敏感區位,而且緊鄰二林優質農業生產地帶,國土利用上本就不適合作工業開發。將來有開發需求,也應該由受到科學園區政策環評約制,相對具較高環境治理能力的中科來合理規劃利用,二林值得更永續的發展,不應該任由縣府胡搞瞎搞。同時,本次書件完全未見109年第五次初審至今的展延審查申請文件,本案早已超過環評法規定的審查及補正期限,環評大會應該依法直接駁回。
7.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研究員暨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本案在廢水處理與替代方案的邏輯上有嚴重的結構性瑕疵,而且論述避重就輕,甚至玩文字遊戲,宣稱「再生水全回收不排放」,實質上卻在報告中拒絕真正的「全回收零排放」。環評書件更預留漏 洞,只要遇上梅雨季等氣候,工業廢水便可「合法溢流」至周邊排水路,完全是掩耳盜鈴的虛假承諾!而且環說書中將部分再生水用於綠地澆灌的規劃,根本是「假澆灌、真排 污」!精密機械產業廢水潛藏重金屬與毒性化學物質,將其用於澆灌,重金屬必然於土壤中長期累積,彰化的土壤排水性極佳,易向下滲透污染彰化地區賴以維生的地下水層。彰化為農業重鎮,地下水一旦遭重金屬毒害,將對在地農漁業與民眾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毀滅性打擊。本案嚴重低估環境外部成本,企圖以虛假的低污染粉飾太平,況且本案環評初審通過六年後才送環評大會審查,時空環境大不相同。強烈呼籲環評委員秉持事實證據,戳破這份充滿自相矛盾的報告,將此威脅海洋生態與區域水體的開發案予以否決,絕不容許粗糙環評護航污染擴張!
8.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陳秉亨表示:本案預計將廢水排放至彰濱工業區海域,此舉將對名列「極度瀕危」(CR)的台灣白海豚造成無可挽回的衝擊。自2002年首次科學調查以來, 台灣白海豚族群數量已從預估的99隻驟降至僅存48隻。令人憂心的是,20年前僅約30%的 白海豚個體帶有傷口,如今該比例已飆升至82%,更有高達58%的白海豚同時出現一種以上的皮膚病變。這些科學數據明確顯示,台灣西部海域的污染問題非但未見改善,反而日益惡化。若本案再疊加新的污染源,無疑會將早已陷入「滅絕螺旋」(Extinction vortex) 邊緣的白海豚推向深淵。當前彰化沿岸早已承受密集的既有工業與污染,環境涵容能力與十幾年前相比截然不同。我們呼籲,政府應嚴格落實污染總量管制,並以搶救瀕危物種為絕對優先,立即終止本案開發計畫。
(20:00更新)環評結論:
決議
(一)今日與會環評委員所提意見及書面意見,經彰化縣政府現場答覆後,採甲、乙兩案進行投票表決,甲案為「補正後提委員會再審」,乙案為「補正後送專案小組再審」,在場出席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環評委員包含主席共13人,在主席未參與投票下,表決結果:6票贊成採甲案,5票贊成採乙案,1票無效票。因此今日審查結論為採甲案「補正後提委員會再審」。
(二)請開發單位依下列意見補充、修正評估報告書初稿,於115年12月31日前送本部,經相關委員確認後,提本委員會討論:
因應時空背景變化,強化說明本案開發之必要性及合理性,蒐集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出租率偏低可能原因,據以分析該園區與本案園區之競合分工規劃。
本案採用空氣污染排放清冊(TEDS13)模擬本園區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應包含一氧化碳(CO)等濃度圖及與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之疊加效應,並提出營運期間二氧化氮(NO2)增量之減排措施。
檢核本園區開發全時期用水平衡圖之正確性;重新檢討污水處理系統單元,加強無機廢水處理能力;補充說明本案污水「零排放」且再生水7,550CMD之去化途徑可行性(含分析進駐廠商自行負擔管線興建之意願),並訂定用水回收目標,量化園區廠商迴用上限。
補充說明51公頃土石方暫置區之必要性,具體說明土石方最大堆置量、高度、進退場時程及對周邊環境衝擊分析,並據以提出具體管理計畫(含智慧空污監測計畫)及防塵措施。
建議更新相關建設計畫、土壤、地下水、地層下陷、自來水主管機關及電力主管機關明確同意供水、供電文件等調查資料,並逐一檢核相關法規修正規定,以利增加本案審查判斷所需資訊。
補充本案開發基地之地層下陷趨勢,並針對淺層地下水與疏鬆砂土/軟弱黏土層,補充鑽探及液化分析,研擬地盤改良基準、廠房基礎及土壤液化因應措施。
檢核溫室氣體排放量推估之合理性,強化說明營運期間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與2050淨零路徑之相容性,並依「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補充抵換來源(應不含區內)、方式與每年抵換量。
強化生態保育對策,針對黑翅鳶及燕鴴等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研擬具體營造替代或補償棲地規劃,並將保育成效納入環境監測計畫項目。
補充本園區開發範圍之每木現況調查資料,強化樹木移、補植計畫。
補充極端降雨、颱風及高溫之調適措施;滯洪池改採極端氣候情境模擬,並納入開發前農地蓄水量計算。
環境監測計畫應補充空氣品質監測點位圖示(須含基地範圍與空氣品質標準項目)、施工期間之地面水質監測項目增加「大腸桿菌」、施工及營運期間環境監測項目增加「水文」,且水資源中心水質之監測頻率應為每2週1次,並評估建立即時監測機制。
建立利害關係人動態資訊溝通平台,明確規劃資訊公開與意見回應機制。
有關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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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資企業壓榨台灣勞工!?不只美光爭議,AGC工會取得罷工權!96%同意票挺罷工
文/艾杰旭工會
跨國企業在臺灣是否有讓台灣勞工受到合理對待?是近來備受重視的議題。在美光企業的工會提出罷工行動之際,日資AGC集團的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也發生調薪爭議。工會於9月4日宣布已經以高達96%的同意率,依法取得罷工權。位於雲林、擁有近千名會員的艾杰旭顯示玻璃(股)公司企業工會(以下簡稱艾杰旭工會)表示:將要求公司實施具體且有感的全體調薪制度,否則工會將依法進行罷工行動。這是雲林縣有史以來第一次的依法罷工投票通過事件。
艾杰旭工會指出:自25年前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在雲林設廠以來,公司就從未實施全體調薪制度。員工的底薪長期維持兩萬多元的水平,必須依靠考核調薪或其他津貼來讓薪資超過基本工資。特別是近年基本工資持續調漲,明年將破30,000元,基層情何以堪。這四五年來,工會持續提出全面調薪訴求,卻遭公司無視。甚至在今年7月底,公司表示臺灣公司已決議調薪,只待日本總社審核相關配套後通過;但在8月17日於雲林縣府調解會議,台灣公司的社長卻表示「這是誤會,從未有相關決議」。這使得工會不得不透過罷工來展現員工的憤怒。
工會強調在本次投票中,包括斗六廠、臺南廠,共高達89%的會員參與投票。這也讓工會能以全體會員942人的85%同意的高比例,超過法定的五成罷工門檻,確定獲得罷工權。具體來說,在「你是否同意工會發動罷工?」和「你是否同意設置罷工糾察線?」兩個投票議案,都以高達96%的同意票通過,表示了會員的強烈不滿。
工會質疑:艾杰旭公司身為知名的日資國際企業,近來AI景氣也讓AGC大賺,卻長期讓台灣勞工維持低薪。這根本是把臺灣當作壓榨的殖民地!同樣是雲林的企業,相較於台塑集團每年勞資協商調薪,明年更宣佈調薪4.5%,含伙食津貼、地區津貼等已達到9.6%,日資AGC集團的低薪政策簡直是踐踏台灣勞工。
目前全台有越來越多的工會以勞資爭議爭取調薪,包括也正在進入法定罷工程序的中華電信工會、美光晶圓工會、華通電腦工會、桃勤工會、乖乖工會。工會將繼續和全台工會串聯,不惜發動更多抗議行動,以獲得合理的回應。
艾杰旭工會收到消息,資方已承諾在9月16日回覆日本總社對調薪訴求的決議。工會要求資方應認真研擬與推動普遍調薪方案,若是敷衍應付,工會絕對會依法行使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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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不只讓選手無辜失去世錦賽資格,翁士航團隊用人頭會員「吃下」了體操協會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兩名台灣女子體操選手,依國際體操總會(FIG)積分規則遞補,取得2026年鹿特丹世界體操錦標賽單項參賽資格。對選手而言,是累積積分,獲得各大比賽參賽權的重要機會。
但中華民國體操協會未通知選手與教練就回覆放棄名額,把名額平白送給他國。選手表示:「我一直在想,在決定放棄之前,為什麼沒有人問過我?」
運動協會,是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的唯一窗口。同時,還肩負照顧選手、教練、運動專業人員權益的重要任務。帶領這樣的組織,要真心在乎選手、教練、運動專業人員。但這次事件,我們看到的是,目前的體操協會,只在乎自己方便,不理會選手、教練、裁判、運動專業人員的權益與想法。
目前,協會已道歉,但這道歉完全沒有實質效果。協會的聲明也寫得很清楚,「本案結果已底定」,協會根本沒有能力彌補,且截至目前理事長、秘書長也未下台負責。
本會要指出,如此荒腔走板的體操協會,在這本屆理事長、理事的選舉上,也有非常嚴重的問題。翁士航教練的團隊,利用人頭會員,操縱了本次選舉。相關疑義,本會今年四月已向運動部檢舉,但至今都還沒有看到實質處理。
人頭會員的操作方式:我幫你繳會費,你幫我投票「吃下協會」
本會掌握的證據(詳附件證據及資料夾)顯示,2024年,翁士航所帶領的臺師大體操隊教練團成員,招攬了該校學生、小師大家長、小大師家長等人入會,並藉由人際關係不斷取得新名單或對象繼續招攬。
本來,招攬加入運動協會,並不是問題。翁士航團隊的訊息,明白表示:「我們師大想吃下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需要票源」、「會費會由我們公司(疑似是小大師)來負責」(證1)。
而且,這些人頭會員的入會手續,是逼迫師大體操隊學生,無償處理入會作業,學生因出賽、學分掌握在教練手上不敢不從,形同強迫工作。入會申請表的內容欄位,是由教練團成員指示(證2),連入會後的帳號、密碼設定也是。人頭會員在體操協會會員系統上的各種操作,翁士航團隊都可以利用自己設定好的帳號密碼,直接處理。
會費部分,則由少數幾組帳戶按「第幾位」序號,集中由蓊是的團隊繳納(證3)。
2026年1月,協會察覺會員入會異常情形,進行電話查核時,教練團成員於群組發訊息,要求受查核的人頭會員一律表示「加入會員是個人的意願」(證4)。另有教練團成員提供人頭會員回信範本,要人頭會員回信表示「本人委託申請入會之人員」(證5)。來規避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第四條「代理申請以受一人委託為限」之規定。
現行制度為什麼讓協會可以被長期有效把持
一、有人頭,就有位置
依前述管理辦法第29條以及體操協會章程的限制,入會未滿一年者不得行使選舉權。該批會員2025年入會、2026年即投票,正好跨過門檻,且只要有人持續代繳會費,選舉權未來還是會有。
二、席次可操作
同辦法第6條規定,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原意保障少數,但一方掌握數百位可指揮的人頭會員時,只要配票精準,就可以拿下多數理監事席次。
2026年,會員大會出席行使權利者,409人中192人為委託出席,要動員這個數量的人頭會員並不困難,尤其是有這麼高比例的委託出席(證6)。而常務理事選舉,出席理事17人,一席得8票、其餘六席各得7票,如果沒有事前配票,怎會有如此精準分配的票數?
三、換人不動搖結構
理事長由理監事互選產生,依同辦法第八條,理事長出缺應按原選舉方式辦理補選。也就是即便現任理事長引咎下台,仍是同一批多數被掌控的理事,再選出理事長(證7、證8)。
四、內部監督必然失效
當會員入會、選舉產生疑義,本來,可以用監事制度,來進行內部監督。但,同辦法第24條規定,監事之糾正意見須送理事會處理,理事會不處理才提報會員大會,而兩者都由同一批人頭會員產生。
實際上,還是有監事想依法查核,但受到秘書長的干擾,主張要先經監事會決議、限制監事閱覽的資料,拒絕提供會員委託書。在監事依法查核後,理事會更錯誤引用章程,將進行監察的監事,違法移送紀律委員會(證9)。監事想查閱的委託書,是驗證委託出席是否出於本人意志的關鍵文件,但還沒看到,就被修理。
依國民體育法第39條,理事長每任4年、連選得連任1次。而體操選手的黃金競技期通常只有4到6年。
只要人頭會員不處理,一整代選手從入選到退役,都將在同一批人的選訓、裁判與紀律權力之下度過。而且,只要人頭會員還在,下下次再選出另一位自己人當理事長,難道會困難嗎?
這就可以看出,為何翁士航的團隊成員,當時會說要「吃下協會」,吃了,是不用吐出來的。
這麼威權的人「吃下」協會,怎麼會好好照顧選手?
一、威權統治的習慣成為協會習慣
如同這次被體操協會放棄資格的無辜選手所說:「我一直在想,在決定放棄之前,為什麼沒有人問過我?」
翁士航教練的團隊,已被證實,會霸凌學生,要求學生要跪著跟教練講話,會把幼童脫進廁所教訓,會罰好幾個小時倒立、拱橋、會罰幼童不准上廁所直到失禁。
試問,這個天天被學生跪的教練,在團隊「吃下協會」後,做的決定怎會去問選手意願?
二、沒有公正,只有背後的翁士航心意
(一) 2025年,現任理事長還是教練時,於群組中向翁士航報告說,他擔任裁判時:「有抓在0.1~0.3的偏心」(證10)。這樣的人,現在是理事長,他對於選出裁判、選訓委員會委員時有影響力(他們自己人掌握了多數理事席次)。
(二) 上述選出裁判、選訓委員會委員的標準極端不合理,也有顯例。經學校調查認定霸凌成立、教育部核准解聘之麥劉湘涵教練,曾被選為選訓與裁判委員會委員。(目前雖然有選上的會議紀錄,網站名單已沒有麥劉湘涵。不過,選上有正式會議紀錄,撤職卻無正式會議紀錄,體操協會究竟如何解釋這個情形,麥劉湘涵到底還是不是委員,體操協會並沒有透明公正把資訊公開)。
要讓協會正常化,就要處理「被吃下」的狀態
目前體操協會荒腔走板的作法,說到底,是源自翁士航團隊的威權劣習。這樣的協會,要怎能了解大家的困難來協助排除?要怎麼真正用心在照顧廣大的選手、教練、裁判、運動專業人員,而非只照顧自己人?
國民體育法第43條已授權主管機關警告、撤銷決議、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得停止補助、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或命令解散。
本會建議運動部:
一、依國體法第43條,就人頭會員疑義啟動調查,進一步查核會費是否由本人帳戶繳納、聯絡資料是否重複、入會意願回覆是否雷同、是否有一人為多人代理入會,並公開調查結果。若查證屬實,應認定選舉舞弊無效。
二、要求限期整理,清查人頭會員並退會,其後改選理監事。限期整理的過程,由運動部派員監督。
三、修正相關法規,明定監事得獨立行使職權,查有不法時得獨立向運動部檢舉,向運動部檢舉之身分資訊,應予保密。
四、經有關機關調查,認定對選手施以身心暴力或性暴力者,不得擔任理監事及選訓、教練、裁判、紀律委員會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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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堅決反對興達二期改建,拒絕一期問題再重演,台電要向居民真溝通
文/烏林投居民連線
去年9月9日,興達電廠新機組於測試階段發生爆炸,雖然無人傷亡,但爆炸與一期改建計畫執行以來造成新港里及周邊地區的影響,已經造成了居民非常大的不滿,引發居民數次的抗爭。
而興達電廠第二期改建計畫今日(7)進行環評初審,台電規劃新建2部總裝置容量280萬瓩以下燃氣複循環機組及相關設施,從開發計劃書表示改建目的是因應半導體擴廠、AI科技發展等因素下,要確保南部區域供電穩定進行改建,且環境影響說明書表示已經經過辦理公開會議、民意調查方式,獲得在地居民的高度支持。然而烏林投居民連線的代表,明日將遠從高雄北上至環境部,告訴環評委員與環境部,實際上根本不是如此!
台電所謂的公開說明會,僅有舉辦在永安區公所中正堂,但卻忽略了距離興達電廠最近又受爆炸及施工影響的新港里民!許多居民並沒有收到公聽會舉辦的資訊,僅有網路公告,居民連線必須要強調,去年爆炸至今已經不斷提醒台電,新港里有許多老年居民甚至連手機都沒在用,對於電廠爆炸恐懼歷歷在目,台電應針對距離最近的新港里額外召開說明會,消除里民對於電廠的不信任,包含若發生相關事故如何補償、施工期間如何預防噪音及汙染,展現台電的誠意。
另外,對於計畫調查表示60%居民贊成第二期改建計畫,居民連線更要說這是「刀架在脖子上強迫居民」的結果,早在去年居民連線抗爭要求事故補償之時,就有傳聞台電將針對抗爭民眾採取不予補助的方式,在二期環評即將初審之際,地方團體正式收到台電發出「行為誠信切結書」要求所有向台電公司南部施工處申請活動補助案的簽署,當中要求申請團體不可以進行陳抗行為,如果被台電認為是「非理性陳抗或阻礙」將會撤銷或不予補助。
這份切結書正證明了台電試圖打壓當地居民對於電廠意見表達,針對反映意見的團體,居民連線嚴肅地認為這樣的舉動,實質上影響了二期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民意調查的方向,讓居民擔心若表達不贊成對於後續的補助有所影響,在這樣背景下做出的民意調查無法採信。
居民連線要再次強調,配合國家發展追求穩定能源,是在地居民願意支持的方向,但配合不等於要毫無條件的犧牲,居民也不接受以取消或限制任何補助為前提的條件,來表達對於電廠改建的實際意見。
因此至環境部前召開記者會並參與初審會議提出以下訴求:
1. 台電公司應針對新港里居民再次召開公開說明會,實際面對直接受影響的里民,消除對於電廠改建得種種疑慮。
2. 台電公司應公開宣布撤銷「行為誠信切結書」,在地溝通不應以脅迫居民為前提之下提出。
3. 呼籲初審會議委員應要求台電承諾以上兩點訴求,否則居民堅決反對二期工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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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科學事證,平反盧正:義務律師團為死刑冤案 盧正聲請再審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盧正逝世26週年,律師團提出五組新事證爭取清白
1997年12月18日,台南市發生一起綁架撕票案,被害人詹姓女子於18日傍晚失聯,丈夫於晚間接獲勒贖電話,隔日詹女屍體於台南龍崎山區被發現,警方展開調查,案發近一個月後,1998年1月16日下午2點30分,盧正經警方通知到案「協助」調查,盧正原先向警方表示自己並未涉案,但在警局留置31小時後,盧正於警局作出自白,1月18日在檢察官訊問後遭法院羈押。遭羈押46天之後,盧正於3月5日檢察官訊問時,撤回自白主張未涉案,此後一再堅決喊冤,但盧正仍遭臺南地檢署以擄人勒贖而殺人罪起訴,一審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處死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駁回上訴,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於2000年6月29日駁回上訴,盧正遭判死刑確定,法務部於2000年9月7日執行死刑。盧正至死前仍在喊冤。
被害人詹女之配偶曾重憲為盧正的高中同學,曾重憲與詹女經營廣告公司。有罪判決認定盧正需錢孔急,意圖勒贖,於1997年12月17日已在廣告公司外觀望,18日見詹女外出便尾隨詹女,隨後以要返還廣告費為由誘使詹女上車,於車上以鞋帶自後方勒斃詹女,再於國民路上甘蔗園,在被害人臉部、四肢纏繞透明膠帶,再將屍體棄置龍崎山區。
但有罪判決所依憑的主要證據是盧正於警局留置31個小時之後的自白以及盧正車上扣案之鞋帶。但鞋帶上並無任何生物跡證顯示與本案有關,本案也沒有任何目擊證人。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2019年接獲盧正胞姊陳情,展開調查,認為案件確實有冤,組成義務律師團展開救援。過去數年透過卷宗研究、監察院調查、委託專家分析,找出原有罪判決所未調查釐清的事實與證據,選擇於盧正遭執行的9月7日,亦即今日為盧正聲請再審。
律師團提出五組再審新證據,並於9月5日的「盧正逝世26週年紀念活動」中舉行律師團記者會說明。
該來的,沒有來:蒼蠅還給盧正清白
死亡時間是這起案件的一項重要爭點,根據監察院調查資料,員警於詹女失蹤後隔日1997年12月19日即有跟監盧正,並發現盧正前往安南區公所,而盧正偵查中的律師也曾經在當年提出一份書狀,表示自己於12月19日前往安南區公所協助調解。這一天也正是詹女的遺體於龍崎山區被發現的日子。
義務律師團陳于晴律師表示:「如果依照原判決認定被害人在12月18日死亡,19日7點被抬至路邊,屍體是否可能沒有任何昆蟲的跡象?」律師團向臺大昆蟲系蕭旭峰教授諮詢,蕭教授提到可透過豬屍來進行實驗,原來豬隻與人體的肌肉、脂肪、毛髮、體型都與人接近,是法醫昆蟲學領域常見的實驗動物。
律師團與蕭教授合作,在2023年進行了實驗,如同原判決所敘述的時間,並透過氣象局確認相近的日出時間與氣溫,在第一天傍晚讓豬隻死亡,晚上八時棄置於現場,直至隔日晚間七時再觀察豬屍身體的「昆蟲相」,結果發現豬屍身上已有諸多蒼蠅卵塊,事後蕭教授團隊進行孵化確認為麗蠅科的大頭金蠅、紅顏金蠅。
但現實上,1997年12月19日員警發現詹女時,身上並無相關蒼蠅留下的跡證。換言之,原先認定的死亡時間有疑。死者應有可能19日遇害,而這一天盧正有不在場證明。
鞋帶試驗,膠帶試驗,凸顯自白之疑點
原判決援引盧正的自白,認定盧正以鞋帶涉案,並曾經雙手套襪的方式纏繞透明膠帶。對此,義務律師團陳偉仁律師表示,本案詹女傷勢為寬度0.4公分的單股索狀痕,扣案之鞋帶則為寬度0.8公分的菱形交叉緻密細條紋,法醫雖然曾表示鞋帶拉緊後可符合為凶器,但也提及「電話線也有可能」,有罪判決以鞋帶來認定有罪已有疑義。
陳偉仁律師提出第二組新事證為鑑識人員藍錦龍提出的現場重建鑑定,藍錦龍為本案進行鞋帶實驗與膠帶實驗。鞋帶實驗顯示如果以鞋帶進行絞勒,將出現捲曲的勒痕,並非單股索狀痕。而如果嘗試雙手套襪來纏繞膠帶、撕開膠帶,一方面會再膠帶上留下織物纖維,一方面則是切口處並不會是如現場蒐證所見的平整斷口。
第三組新證據則是兩位法醫曾在判決確定後接受監察院的諮詢,也表示電話線可能為本案凶器,並且將鞋帶送鑑定,確認鞋帶上並無任何生物跡證,在在顯示鞋帶並非本案凶器。
陳偉仁律師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還要有其他補強證據。但根據鞋帶實驗與鑑定,本案的物證鞋帶無法形成被害人的傷勢,因此也不能作為自白的補強。」再考量盧正的自白也有任意性與真實性的疑點,本案應已足以動搖原判決。
律師團所提出的第四組新證據為影像分析意見,原判決引用盧正1998年1月18日的現場模擬表演稱盧正「知道帶錯路」,但根據影像分析專家解析這段現場模擬表演,發現影像曾經中斷,錄影機「關機再開」,隨後畫面中的盧正才舉手轉頭,影像中斷顯示盧正可能有受警方引導,原判決對於這段現場表演的判斷也有疑義。
現場遺留菸蒂為血型B型,盧正為O型,應排除盧正涉案
第五組新證據則是在棄屍現場員警採集到的菸蒂,經過鑑定,菸蒂為B型血的人所遺留,然而盧正血型為O型,真正行為人另有他人,但原判決對這項有利盧正的血型鑑定隻字未提,該血型鑑定仍具有新證據的要件「未判斷資料性」,盧正確實受冤。
義務律師團在2022年透過〈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向最高檢察署提出陳情,讓檢察官檢視盧正的有罪判決並審查律師團所提的意見,雖然最高檢察署在2025年舉行了六次諮詢會議,進行對話,但未及在前任總長邢泰釗總長任期內提出,上週五8月28日收到最高檢不予救濟的決定,救援團隊雖感遺憾,最高檢察署沒有接住這個機會,但律師團也告訴盧正的兩位姊姊,兩位姊姊可依法為盧正提出再審聲請。
盧正的自白暴露出無知,有罪判決讓人不安
義務律師團羅秉成律師於記者會指出,一起判人死刑的有罪判決主要證據就是被告的自白,沒有DNA、沒有血型、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任何可靠的證據,法院用自白拼揍有罪,卻發現自白內容與事實不符,還得大幅度的改寫犯罪經過。
羅秉成律師:「真正行為人的自白會說出檢警所不知道的資訊,這叫做秘密的暴露,而有冤者的自白則剛好顛倒過來,會暴露出無知。盧正的自白正顯示出他的無知。對這樣引用盧正自白的有罪判決,我不服氣!」
羅律師強調,司法最大的價值,也是法官的第一使命,乃至法官的天職,是「不可以使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死後也應還予清白。羅律師於記者會上特別感謝盧正兩位姊姊的堅毅、毅力與韌性,奔波至今,讓司法有機會再次檢視盧正案。
盧菁、盧萍:我們要的是真相,我們絕對堅持到底!
律師團在盧正遭執行的9月7日正式以五組新證據為盧正提出再審聲請,這將是盧正2000年遭死刑執行26年後,第一次的再審救濟,遞狀前,盧正大姐盧菁、盧萍指出,今天和律師團一起提出再審聲請狀,要的是「真相」,希望法院可以全面重新調查所有證據,給我們一個真相,還給盧正清白,「我們絕對堅持到底!」
盧正案大事紀
1997.12.18:詹OO失蹤,其配偶曾重憲於晚間21時26分接到勒贖電話,於晚間23時報案。 1997.12.19:下午4時許,詹OO屍體經人發現於龍崎山區,雙手雙腳與頭部經人以透明膠帶纏繞,頸部有二條單股索狀痕。 1998.01.16:下午2時30分,盧正經員警電話通知到警局協助調查,盧正至警局時,否認涉案。 1998.01.17:晚上9時30分,盧正於案外人潘敏捷在場時,在警察面前自白。 1998.01.18:凌晨,盧正經警方帶同進行現場模擬,警方將案件移送與臺南地檢,臺南地檢聲押,同日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盧正,盧正於當晚進入台南看守所。 1998.01.22:員警借提盧正,要求盧正再次模擬。 1998.02.06:盧正第二次偵訊筆錄,仍維持自白。 1998.03.05:盧正第三次偵訊筆錄,翻供,陳稱未涉案,在警局因受到警方不正訊問才自白。 1998.05.14:臺南地檢署起訴盧正。 1999.04.22: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盧正有罪,處死刑,盧正上訴。 1999.07.26:臺南高分院發函辯護人,提供本案疑點,擬要求國內三大知名法醫進行共同鑑定,但後續並未實際囑託。 2000.03.16:臺南高分院二審宣判,駁回盧正上訴。 2000.06.29: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2000.07.12:盧正第一次再審駁回。 2000.07.19:盧正第一次非常上訴不受理。 2000.08.10:盧正再審抗告駁回。 2000.08.18:盧正第二次非常上訴不受理。 2000.08.25:監察委員簽請調查,並去電最高檢聯絡調卷。 2000.08.29:監察院發文最高檢調卷。 2000.09.05:法務部簽署盧正死刑執行令。 2000.09.07:盧正遭死刑執行。 2001.09.05:監察院提出本案調查報告。 2002.02.27:監察院提案糾正。 2020.05.13:監察院第二份調查報告指出本案證物保管問題。 2021.10.29:救援團隊第一次依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提出救濟。 2022.04.19:最高檢函覆不受理。 2022.08.24:救援團隊第二次依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提出救濟。 2024.06.20:監察院第三份調查報告,指出原判決認定的死亡時間、凶器與事實不符,函請法務部所屬研提非常上訴或再審 2026.08.28:最高檢發布新聞稿,不予提出救濟 2026.09.07:盧菁、盧萍向臺南高分院提出再審聲請這篇文章 【新聞稿】科學事證,平反盧正:義務律師團為死刑冤案 盧正聲請再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