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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分娩人」爭議:性別中立語言、女性中心語言和生育正義
(Photo by Markus Winkler on Unsplash)
文/希維亞(大學生)
近期,隨著跨性別「免術換證」議題的延燒,社群媒體出現了對於「分娩人」一詞的爭議,反方將其指為對順性別女性的貶抑詞,是將順性別女性視為「孵蛋器」等生育工具。正方則指稱,傳統上只用「孕婦」或「產婦」等詞彙來進行的討論,已經無法完全反映當代生育經驗的多樣性和複雜性。
值得注意的是,「分娩人」和與其類似的「行經者」、「懷孕者」或「生育者」等用法,通常與跨性別女性議題比較無關,反而是與跨性別男性、(出生指定性別為女性的)非二元性別者和雙性人有關的「性別中立語言」(gender-neutral language),希冀不要只能使用「孕婦」等「女性中心語言」(woman-centred language)。此外,這些也不是平常沒事用來稱呼順性別女性的用詞,而是在特定場合跟情境(如法條、政令宣導、醫療場域)使用。
本文將深入探討「性別中立語言」和「女性中心語言」在女性主義生育政治中的應用,並揭示其如何應對多樣的的生育經驗,進而推動更具多元交織性和社會正義的生育環境。
基進女性主義、生育權與女性中心語言
傳統的「生育權」(reproductive rights)框架,根植於傳統自由主義和自由女性主義的觀點,強調個別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自由選擇權和隱私權,主張女性應有選擇懷孕與否及如何進行懷孕或終止懷孕的權利。這樣的觀點與1973年美國 Roe v. Wade 判決緊密相連,確立了女性不受政府過度干涉的隱私權,並保障了她們在懷孕初期墮胎與否的選擇權。
有別於自由女性主義者,基進女性主義者則認為懷孕歧視根植於集體男性對集體女性在公私領域的排斥和壓迫,而不單純只是一種個別女性的自由選擇或是隱私權保障問題。許多女性在職場上受到性別角色的預設,當她們進入婚姻或達到特定年齡時,常因懷孕或被認為會懷孕而遭受歧視。這樣的現象限制了她們的職涯發展,並強化男性對女性的私領域控制與公領域排除。
也因此,許多基進女性主義者認為,一些性別中立語言,如「懷孕者」,可能忽略了懷孕歧視的父權根源,尤其是男性對女性身體的控制和壓迫。她們更擔心,將懷孕及分娩等與女性身體密切相關的過程去性別化,可能削弱女性在生育權議題中的核心地位。為此,她們主張使用「孕婦」等女性中心語言,有助於揭示女性在生育過程中所面臨的父權壓迫,並傳達出對女性受壓迫經歷的積極肯認。
然而,即使我們接受基進女性主義者的批判觀點,並不代表我們就得完全排斥性別中立語言的使用。在特定語境下,性別中立語言有其促進多元性別平權的功能,尤其是在針對跨性別男性、非二元性別者或雙性人等群體的關注上。對於這些邊緣群體來說,女性中心語言無法涵蓋他們的經歷,而性別中立語言更能夠反映他們在生育過程中的實際處境。
生育正義:多元交織性與社會結構的挑戰
1994年,黑人女性主義者提出的「生育正義」(reproductive justice)概念,將女性主義生育政治拓展至更廣泛的社會、經濟與文化背景,並特別關注邊緣群體所面臨的交織壓迫。與傳統的生育權框架不同,生育正義不僅聚焦於保障個體的生育選擇權,還強調社會結構如何對不同群體的生育決策產生影響,特別是那些面臨多重壓迫的群體。同時她也與基進女性主義常以性別壓迫為核心的單軸線(single-axis)批判不同,生育正義更考量到種族、階級、障礙、性別和性傾向等交織的壓迫經驗。
由於貧困女性、移民女性、障礙女性以及有色人種女性常常面臨與中產階級白人女性截然不同的壓迫,許多人經常無法獲得足夠的醫療資源,或面臨更大的經濟壓力,這使得她們在懷孕與否、如何進行懷孕的決策上,面臨更多困難。這些群體的生育選擇不僅受限於法律和政策,還與她們所處的社會環境、經濟狀況及文化背景等物質現實息息相關。因此,生育正義批判的並不是單軸線的性別壓迫,而是對整體社會不正義進行批判。
此外,跨性別男性、非二元性別者和雙性人等邊緣化群體,也面臨與順性別女性不同的生育壓迫,該現象在生育正義的框架中得到了特別關注。這些群體在尋求醫療協助、社會支持及法律保障時,往往面臨來自傳統性別二元觀念的偏見和歧視。醫療系統、公共政策及法律保障常常預設生育是女性的專屬經驗,這導致跨性別男性、非二元性別者和雙性人在進行生育相關決策時,往往無法獲得適切的支持系統。這不僅加深了這些群體的邊緣化,還使他們在生育過程中承受額外的心理壓力和身體風險。
交替的語言策略:女性受壓迫歷史及多元性別處境
雖然女性中心語言和性別中立語言在表達上有所不同,但從生育正義的角度來看,這兩種語言選擇應根據具體情境靈活交替使用。這樣的語言策略不僅能拓展對各種邊緣化群體生育經驗的關注,還能避免忽視或抹消女性身體所遭受壓迫的歷史與物質現實。從生育正義框架出發,語言的選擇應既保留女性所面臨的特殊壓迫經歷,也能含納其他性別身份者的需求,從而促進更全面的理解與支持。
例如,在大眾運輸工具的優先席(舊稱:博愛座)上,若政令宣導標語使用「懷孕者優先」而非「孕婦優先」,有助於提升國家和一般民眾對於跨性別或雙性人等非傳統懷孕者需求的肯認。而在醫療場域中,盡可能使用「行經者」、「懷孕者」或「生育者」,也可以減少跨性別男性、非二元性別者和雙性人遭遇的尷尬與壓力,以促進他們對醫療服務的信任及安全感,是一種拯救生命的行動(life-saving activism)。
然而,在某些情境下,女性中心語言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當我們討論父權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歷史性壓迫時,使用「孕婦」能有效表達生育壓迫的性別化特徵。在指出順性別女性的特殊困境時,如順性別女性通常比跨性別男性和非二元性別者更容易被預設為懷孕對象,進而遭受特定形式的懷孕歧視,這時女性中心語言也能更清楚揭示出這種壓迫的女性化。
語言的力量與女性主義生育政治的未來
在當前的女性主義生育政治討論中,一個關鍵的議題是如何平衡揭示出傳統女性受壓迫經驗與尊重多元性別經驗之間的張力。女性中心語言和性別中立語言之間的選擇,無論是「孕婦」還是「懷孕者」,在不同的語境中都有其合理性和正當性。這不僅僅是語言層面的調整,也不單純只是對「政治正確」的追求,更是對深層次的社會結構和性別規範的挑戰。
結合基進女性主義、多元交織性和生育正義的觀點,女性主義生育政治的未來應是更加交織和根本的。她不僅要挑戰父權結構對女性的壓迫歷史,還要肯認和關注其他性別身份者的生育經歷。交替的語言策略不僅有助於促進性別平等,還能進一步擴大生育正義的概念,使之更具包容性與多元交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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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國會擴權案多項違憲 立法院應盡速依憲判意旨審議大法官人事同意權
文/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憲法法庭於本(25)日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案」作成判決,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針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爭議暫告一段落。立法院已得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之意旨,依法行使人事同意權。
下週四10月31日將有7位大法官卸任,但立法院至今仍未排審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案,考量立法院須為充分的審議,憲法法庭至少會有超過1個月的時間有近半數的缺額,將影響其正常行使憲法審判的職能。針對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其他憲政機關無從行使職權的情形,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釋早已明白指出,這將導致國家憲政制度的完整因而遭受破壞,為憲法所不許。
有鑒於此,由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北律師公會等14個公民團體所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共同呼籲,立法院各政黨應盡速召集黨團協商,以排審「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案,切勿拖延、罷審,而無限期延長司法院院長懸缺、憲法法庭大法官席次嚴重缺額,妨礙台灣憲政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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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明知山有虎 環境公益信託成立記者會,一起見證石虎保育的重要突破
文/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2024年10月25日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舉行「明知山有虎 環境公益信託」成立記者會,邀請環境部、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共同參與,宣布台灣第二個環境保護公益信託正式啟動,為台灣自然保育寫下嶄新的一頁。記者會後邀請萌虎下山紙雕設計者帶領民眾製作「萌虎下山紙雕」,萌虎紙雕將作為明知山有虎環境信託的管理經費勸募品,邀請大家一起摺石虎護棲地!
從個人居所到生態保護:環境公益信託的誠意與初心
委託人(匿名)在主持人的代唸發言中提到,當初購買這片土地的初衷是為了尋求一個讓自己和愛犬遠離喧囂的居所,但經過一段時間後,由於生活的挑戰及照顧年邁愛犬的困難,這片土地未能如願成為家園。雖然委託人無法繼續居住,但不願意輕易出售這塊土地,於是選擇透過環境公益信託方式,將這片土地捐贈給擁有生態專業的個人或團體,期盼讓土地的生態價值延續下去,成為野生動物的棲息地,為未來世代保護自然資源。
環境信託為石虎、生態保育開啟新篇章
石虎保育協會理事、同時也是公益信託受託人李璟泓說道:「起初對於如此小的一片土地是否適合公益信託心存疑慮,但三年來在這片土地上觀察到石虎、八色鳥、穿山甲等珍稀物種出現,很多野生動物在那邊活動,喝水,甚至有繁衍的紀錄,讓他堅信,即使是一小片土地,只要妥善保護,仍能發揮極大的生態價值,不容小覷。」並補充說明:「本案位置在南投縣中興新村的後山,此山名為虎山,也因此本案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為生態監測有拍到石虎與許多保育類動物,是很重要的棲地。土地面積接近兩百坪,我們想要做的經營管理很簡單,就是把這塊土地守住,維持原本的面貌。」
李璟泓強調,這次「明知山有虎環境公益信託」將成為推動台灣更多土地自然信託的關鍵,喚起社會大眾對棲地保護的重視。
環境部、自然保育基金會共同見證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廖珮清簡任視察表示,自92年發布《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以來,至今共有兩個環保公益信託獲許可,分別為100年的「自然谷環境教育基地」和今年核可的「明知山有虎環境保護公益信託」,明知山有虎信託比較特別的是受託人為個人,非常先進的案子,環境部也是在學習中。她強調雖然案例不多,但以土地作為信託標的來進行環境保護相當珍貴。環境公益信託是邁向永續發展的重要一環,期盼透過更多成功案例,鼓勵更多人參與。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執行長孫秀如則表示,今天很開心一起宣告全台第二個環境保護公益信託,這條路走了14年。自然環資一直在推動環境信託保育棲地,環境信託有比較嚴格的法規機制,確保土地是永久保存,我們在台灣推動已經20幾年,我們會更加努力的去完成監督本案。孫執行長也表示,環境信託法規尚未健全,本案進行時遇到耕地法人無法持有,以及無自然保育類型的公益信託許可辦法可申請(已於2024年10月農業部公告相關辦法)。所以與環境部來回溝通,很感謝環境部的努力,歷經三年後成立本案。
她強調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將繼續推動更多環境信託案例,期待未來能迎來更多的保育成果。同時呼籲政府和立法機關能更積極改善公益信託的相關法規,期望公益信託受託人或受託團體皆能享有賦稅優惠,以有無落實公益來做為賦稅優惠的準則,而非受託人的類型,以增加民間參與環境保育的動能,發揮公益信託的精神,創造共善共好的環境。
萌虎下山紙雕募款,邀您共襄盛舉
石虎是台灣瀕危的野生動物之一,數量僅剩400至600隻。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劉威廷指出,石虎的棲息地面臨嚴重的破碎化問題,因此保留優質的棲地對於石虎及其他野生動物的保護至關重要。他表示,信託這類保育模式能夠長期保護棲地,不僅能保護石虎的棲地,也能為更多野生動物創造安全的生存空間。
為了籌措「明知山有虎」環境公益信託的後續維護管理費用,石虎保育協會特別與知名紙雕設計師洪新富老師合作推出「萌虎下山」紙雕捐款回饋專案,透過具有教育意義的可愛石虎立體紙雕來提升社會大眾對保育議題的認識和支持。洪新富老師表示,透過互動性的紙雕作品,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石虎的珍貴與保育的重要性,進而投入更多關注與投身保護行動。
「明知山有虎」環境公益信託的成立,不僅是石虎保育的一大進展,更代表著民間與政府共同努力守護台灣生態的成果。期望拋磚引玉,讓更多人參與到公益信託的行列中,期盼透過環境公益信託的推動,不只能保護珍貴棲地讓野生動物安居,更支持永續發展目標的生物多樣性保育,為地方社區和未來世代創造更健康的生活環境。
附件一:台灣第一起環境公益信託案例-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自然谷環境教育基地
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是一座位於新竹芎林鄉鹿寮坑的低海拔森林,是台灣自信託法1996年頒布以來,第一個環境公益信託。於2011年由荒野保護協會受託成立;至2014年交付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擔任受託人。其基地占地1.2公頃,保護了375種植物與131種脊椎動物,基地致力於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與遏制生物多樣性的損失,透過環境公益信託的永久保育,集結社會力量,守護台灣珍貴的淺山生態。
自然谷經營目標為給予土地無期限的守護,針對低海拔森林的管理與生態監測,保護生物多樣性。此外,這裡不僅僅保留了自然棲地,同時也是環境學習中心,推動全民環境教育,讓人們更親近自然,縮短與自然之間的距離。更重要的是與周邊社區合作,擴大保護範圍,維護整體生態健康,共同營造人與自然共存的永續未來。
詳情請見官方網站:https://teia.tw/natural-valley
附件二:環境公益信託-給大地一個永恆的許諾
感嘆曾經走過的無痕山林、欣賞過的自然美景,這些難以忘懷的地方,都隨記憶漸漸消失;或是看到許多有關土地淪陷的報導,心中不斷湧起:「如果我有錢,我一定要買下這些地,留下土地的生命力,送給後代的孩子們一片自然有生命力的土地。」
「民間保育地」顧名思義即民眾自發性的將一區域之自然棲地保存下來,保存當地豐富的生態棲地,或是復育棲地。目前已許多環保團體、民眾經由租借、BOT、認養的方式,積極爭取自然棲地保存下來,協助與補足政府能量不足之處。然而上述方式都有階段性的風險,租借、認養期間一過,又再度面對變動的風險。
「環境信託」作為環境保護以及棲地保育的管道,因為其有非常棒的優點是「恆久」、「明確」與「開放參與」。它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民眾制度內的參與管道,人人皆可以為環境盡一份心力,有錢出錢、有地出地,再將其委託給可以信賴的人或組織,簽訂永久的環境信託契約,永續經營管理保護自然棲地,共同為台灣山林保留一片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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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東南亞及東亞移民議程
文/促進東亞與東南亞更好互動聯盟
【台北,2024年10月25日】——來自東亞與東南亞的公民社會領袖於台灣台北(10月23日-24日)承諾加強區域合作,以促進人權、民主和移民權利的保護。來自14個國家、約50位致力於移民、難民、無國籍人士及無證件工作者人權的公民社會組織代表及個人權利倡導者,以及國家人原委員會紀惠容委員,一起參加了由BEBESEA(促進東亞與東南亞更好互動)組織的跨區域論壇:促進東亞與東南亞移動人士權利保護。
論壇討論了當前移動人士的情況與關切事項,包括導致更多非自願移民的地緣政治動盪、威權主義的興起,以及日益萎縮的民主空間,這些都影響著區域內移民權利的促進與保護。在此背景下,參與論壇的公民社會領袖重申區域合作和團結對於政府在保護民主和人權方面的問責至關重要。
「我們選擇台灣作為舉辦這次論壇的理想地點,是因為其地理位置連接東亞與東南亞,且其政治環境允許我們安全地討論一些與區域內人權與民主相關的敏感問題。」——BEBESEA共同創辦人林 茉里子(Mariko Hayashi)
參與論壇的與會者特別關注兩個區域動態:1)最近通過的《東盟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2)印尼與台灣當局正在制定的關於保護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印尼漁工的備忘錄(MoU)。
該《指南》是《東盟漁工安置與保護宣言》的操作性文件,承認漁工屬於移工,享有與其他移工相同的權利與保護。《宣言》和《指南》均提到《世界人權宣言》、基本勞工公約及其他相關國際文書的應用,並在《東盟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中具體規定了東盟成員國需要採取的漁工權利保護措施。
《東盟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規定的保護措施基於以下原則:(i)以權利為本,(ii)不歧視,(iii)性別敏感和性別回應,(iv)包含和針對無證移工及危機中的移工提供支持,(v)透明度、誠信與問責,(vi)漁工的參與、代表、發聲與自主,(vii)政府與社會全員參與,(viii)共同責任,(ix)基於證據的政策與計劃,(x)合作與夥伴關係。
「《宣言》和《指南》可以作為相關利益相關者以及漁工接收國政府和漁船船東改善人權保護的參考,因為東盟成員國是漁工的主要來源國。」——HRWG執行董事丹尼爾·阿維格拉(Daniel Awigra)表示。
漁工在台灣漁業的發展中發揮了核心作用。根據台灣農業部漁業署《2023年中華民國漁業統計年報》,2022年,共有21,811名漁工在遠洋漁船上工作,另有11,250人在台灣沿海漁船上工作。印尼漁工數量最多,其次是菲律賓和越南。大量漁工在這一行業工作,使得台灣在全球漁業中擁有戰略地位。
然而,台灣漁業,無論是國內還是遠洋漁業,長期以來存在的勞工剝削和人權侵犯問題不可接受,顯示出人權侵犯問題的嚴重忽視,並且印尼和台灣當局缺乏真正的承諾和行動來解決這些問題,推動積極的解決方案。
因此,印尼漁工保護聯盟(聯盟)的代表出席了BEBESEA的跨區域論壇,要求印尼和台灣當局加強政策討論,推動制定保護印尼漁工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諒解備忘錄(MoU)。
需要強調的是,關於制定MoU的討論,特別是針對台灣遠洋漁業,應考慮去年三月已提交並與兩國當局建設性溝通的建議書與工會訴求。聯盟的主要訴求包括將基本勞工權利和體面工作、結社自由與反報復、集體談判協議、Wi-Fi、合理薪酬、申訴機制及雇主在勞工招聘中的問責(包括由雇主全額支付招聘費用和相關成本)納入其中,以保護漁工的權利。
「這項安排必須基於國際人權和勞工標準,確保漁工的人權在其移動過程中,包括在海上,得到保護。」——IOJI項目經理杰瑞米·胡莫隆(Jeremia Humolong Prasetya)。
桃園市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台灣不同產業的移工所遭遇的駭人聽聞的侵權事件,清楚地顯示出強迫勞動已成為系統性問題。以漁業為例,我們發現遠洋漁工的薪資仍主要通過仲介發放;超過2萬名遠洋漁工仍無法確保獲得Wi-Fi的使用。我們呼籲台灣政府展現政治決心,開始改變這一系列的系統性強迫勞動問題,並與包括工會和移工的民間社會組織/非政府組織、雇主、品牌和零售商(尤其是漁業方面)、移工輸出國政府及其他有關國家共同合作,制定一個具體的時間表。我們理解所有問題無法一次解決,所以我們所有人都將努力貢獻力量,政府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也應該負起應盡的責任。」
作為參加BEBESEA跨區域論壇的聯盟代表之一,印尼移工組織(SBMI)主席哈里揚托·蘇瓦諾(Hariyanto Suwarno)補充說,為了達成有意義、包容和平等的社會對話,以及推動進步、公正、合理且有效的協議來保護漁工的人權,印尼和台灣當局應立即建立並促進雙方政府、產業及工會之間的定期三方會談。他總結道:「在制定更好勞工保護安排方面的進一步拖延,是對人權侵犯的嚴重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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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黑心無良政客!殘害台灣民主!惡意墊高罷免難度,中共代理政客將有恃無恐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罷免權為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參政權之一,然而,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才剛落幕,國民黨立委就急著強推《選罷法》修正案,惡意墊高罷免程序,刁難人民行使罷免權!公民社會拒絕國民黨團突襲硬幹的修法方式;因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今日聯合台灣主要小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社會民主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嚴正反對惡意墊高罷免難度,捍衛公民罷免權行使!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過去高門檻的鳥籠罷免法,好不容易在2016年成功推動公民賦權,降低罷免門檻!然而,民主社會好不容易習慣『罷免』作為公民制衡的手段之一,國、眾兩黨就執意去墊高罷免難度,閹割人民罷免權,讓民主陋習回歸!也因此,今天記者會有許多過去在其他議題上和民進黨意見分歧的進步小黨願意站出來警告,因為惡意墊高罷免難度,將使人民難以淘汰劣質政客,特別是在規範立委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選罷法》當中,針對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的立法委員,並沒有當然解職之規定;另外面對潛藏在民主政治的中共代理人,在修法通過後,人民將難有相對應的制衡手段!也讓黑心政客躲在「反民主」法案的保護傘下恣意亂為!這相當嚴重!」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罷免制度原先是為了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確保人民完整的參政權,從2016年我國罷免新制實施以來,罷免成案的24案當中有將近四分之三的罷免案結果為不通過,對民眾而言,要罷免我國上千名民選代表並不容易,更別提本月的謝國樑罷免案結果;顯示出現行罷免制度在台灣人民的學習過程當中,反而讓民意可以即時在體制內被反映,也確保社會走向理性中道的方向;若國、眾兩黨執意去墊高罷免難度,貿然破壞我國罷免機制!讓「鳥籠罷免法」回歸,反倒是逼人民上街頭用更嚴厲的方式在體制外進行抗議,因此公督盟嚴正呼籲國民黨立委應該要撤回提案,不要惡意地剝奪人民罷免權!而民眾黨團更不應助紂為虐,否則自然將會負起應有的政治代價!」
拒絕貿然破壞罷免機制,小黨齊聲警告國、眾兩黨勿突襲強推傷害民主法案!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時代力量強調『罷免權是人民沒收不肖政客的權利,不是政黨報復惡鬥的工具』,我們反對藍綠兩黨發動報復性罷免,但我們更加反對,中國國民黨與臺灣民眾黨試圖提高罷免難度,沒收罷免權的行動!若回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歷史,現任台灣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在2013年就極力批判國民黨要求人民附上身分證影本是讓罷免程序更複雜,逃避公民監督;如今打臉過去的自己,我認為台灣社會,不應該接受這種昨是今非的無恥政客。」
王婉諭再次強調:「罷免權的存在,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維護民主價值,更是人民對政治人物進行監督的重要工具。呼籲國眾兩黨不要一意孤行,執意排審《選罷法》,墊高罷免難度、沒收人民罷免權,否則公民社會將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來對抗蠻橫的修法。」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強調:「國民黨欲透過修改《選罷法》實質沒收公民的罷免權,這其實是對實質正義的破壞。《選罷法》中關於罷免的提案,必須從適用對象、門檻以及程序通盤檢討,而不是用來消耗與摧毀民主體制。從本屆國會開始,國民黨從未停止各種違背民主憲政原則的立法修法與權力行使。藍白透過程序規則破壞實質正義,所以公民社會在因應藍白亂政而疲於奔命時,台灣基進認為也該重新思考透過選制改革全面提升政治代理人的國家忠誠於與民主素養。」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徐雍指出:「藍白兩黨這次執意墊高罷免難度,就是想要拔除民眾對於代議士的監督,配合其他阻擋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與調整憲法法庭門檻等等操作,毀壞民主政治中制衡立法院濫權的各項機制,這將導致藍白立委更肆無忌憚強推反民主法案,幫中國入侵開後門,讓台灣的民主萬劫不復,社民黨強調台灣民主是靠一代又一代的民主前輩爭取而來,而公民罷免的權利一直到2016年後才正常化,現在不到十年立法院又想將把人民的權力給剝奪,社民黨要請大家站出來關注並反對藍白惡法,一起守護民主自由的台灣。」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副秘書長沈佩玲表示:「2016年,立院好不容易還權於民,修改《選罷法》打破鳥籠罷免門檻,如今不到十年,各政黨又因為自身利益想修改罷免門檻和程序,小歐盟強調罷免制度的調整涉及到人民基本參政權,不應隨意更動,背棄民主契約!但遺憾的是昨日,我們又看到在委員會協商還沒召開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就先安排今日下午的協商,讓委員會協商淪為過水!小歐盟認為不論是從減少社會對立、或是程序正當性的疑慮,又更是從社會資源的耗費來看,都不認同強推《選罷法》新制通過會對台灣社會帶來好處。」
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認為:「國民黨立委又再度藉由墊高罷免門檻,來藐視這本應「主權在民」的國會殿堂!在其他民主國家的藐視國會罪,不只規範接受質詢的官員或民間人士,國會議員自己也受約束。然而,我國立委在制定藐視國會罪時,卻只單方面擴大立法委員權力,根本已然濫權,才會引發公民憤怒和集結!如今藍、白立委不僅沒有自省,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更將歪腦筋動到大法官身上,忽視實務運作的考量,試圖用「法定員額」來癱瘓憲法法庭。現在又墊高罷免門檻,顯然是將個人政治利益至於民主法治之前!台灣綠黨呼籲藍、白兩黨立委應主動撤下具高度政治爭議性的法案!」
惡意阻撓人民罷免連署,三點論證拆穿國、眾兩黨的政治謊言!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強調:「在我國民主憲政下,人民當家作主,『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每個學生都琅琅上口的參政權,以上都是我國體現直接民主的重要手段,因此,不僅涉及門檻,就連程序是否會造成人民難以行使權力都應謹慎討論,如今國、眾兩黨美其名,是為了「維護罷免連署公正性」因此公督盟提出三點論證,拆穿其政治謊言!呼籲在野黨別執迷不悟,剝奪人民罷免權!」
第一、提案因果倒置,忽視既有選務查核機制!
如今的修法方向刻意導果為因,其最終目的只是為了限縮人民罷免權!因為根據現行《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會由中選會函請戶政機關進行查核,對外公布不符合規定之連署人數,因此並不影響罷免連署的公正性,其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
第二、冒名連署無法解決,反增加民眾個資外洩風險!
過去包含:現任副院長江啟臣在內的國民黨立委,和現任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都曾反對過在《公投法》或《選罷法》連署階段檢附身分證影本,在程序上刻意刁難人民,因為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的報告顯示,其不僅效益有限,更有可能增加民眾個資外洩的風險!如今國民黨團修法理由不攻自破!」
第三、事後修改遊戲規則,破壞民主政治契約!
選民投票時,已知該屆立委任期及後續罷免的程序規定,因此在投票時已與立委締結「民主政治契約」,若當選後去調高罷免門檻並適用該屆立委,恐怕涉嫌違反大法官釋字499號解釋,民意代表對於自身利益相關議案,理應有所迴避!公督盟認為若要修改選罷法,也應是將連署管道進行改善,善用科技,方便民眾連署,才沒有自肥問題!但本次修法卻絲毫未見在野黨針對適用範圍清楚向社會說明!
劣質不分區立委缺乏退場機制,應修法優先討論!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民選代表面對罷免聲浪,首先應檢討自己,積極和選民溝通,而非剝奪公民制衡的手段,特別是立法委員身為民主的代議士應積極思考如何協助人民落實「直接民主」,但如今,在我國現行的罷免制度當中,缺乏針對不分區立委的監督和退場機制,過去社會上都對此有相關論述,期待藉此讓民意代表更貼近民意,而非黨意!公督盟認為「個案式」的修法不僅修法正當性薄弱,更缺乏對制度的周延思考,其影響層面不分黨派!如此草率的修法,無疑是殘害台灣的民主發展!若真要討論罷免制度不如優先針對不分區立委欠缺公民監督機制的問題進行檢討反思!」
本次記者會重點:
一、嚴正反對墊高罷免難度,讓劣質的民選代表恣意亂為,呼籲提案立委應立即主動撤案!
二、警告國民黨團不要執迷不悟,突襲強推傷害民主法案,也警告民眾黨團別成為反民主幫兇!
三、現行罷免門檻實施以來,證實罷免制度運作穩定,公督盟提出三點論證拆穿提案者政治謊言!
四、惡意刁難人民罷免連署,恐增民眾個資外洩風險!呼籲提案立委切勿自肥破壞民主契約!
五、現行罷免機制欠缺不分區立委的退場機制,應優先納入修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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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多元罷免連署方式 兼顧正確性與個資安全 經民連向朝野黨團提出《選罷法》修正動議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立法委員許宇甄、徐欣瑩、蘇清泉、鄭天財 Sra Kacaw、高金素梅,傅崐萁、蘇清泉等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條文修正草案,引起各界關心,憂慮其不當限制人民罷免權行使、並危害國人個資安全。
考量立法院將於今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進行選罷法朝野黨團協商,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今日下午三點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向立法院及三黨黨團代表請願,就選罷法修正草案提出經民連智庫版之修正動議,要求此次修正應自下一屆民選公職當選後方開始實施,並要求納入能兼顧國人個資保安全障與連署正確性的多元連署方案。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成案的連署門檻為原選舉區選舉人之百分之十,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有四萬餘人連署,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有四十萬餘人連署。許宇甄與傅崐萁草案如通過,將造成數萬甚至數十萬人罷免連署人名冊需逐一影印身分證並集中造冊作業,進而產生國人個資安全的高度危害,並將使民眾因擔心將身分證交付陌生人影印(或直接交付身分證影本予陌生人)所可能產生之風險,而大幅降低連署之意願,將侵害人民受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之罷免權。
經民連基本上反對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之修法,惟考量現實國會多數黨執意推動,建議朝野協商納入能兼顧國人個資安全保障與連署正確性的多元連署方案。修正動議提議:罷免之提議及連署,可以戶政事務所連署、民間公證人處連署、郵局存證信函連署、電子連署與傳統連署五種方式為之。1.戶政事務所連署,是由本人持身分證向戶政事務所聲明連署,並造冊通知選委會。2.民間公證人處連署,是由罷免提議人之領銜人與民間公證人簽約,由民間公證人受理本人持身分證連署,並造冊通知選委會。3.郵局存證信函連署,是由本人持身分證向郵局作業人員申請寄發特種存證信函予選舉委員會表明連署。4.電子連署是現行選罷法已要求中選會建置系統,由本人經由自然人憑證或其他身分驗證作業後進行連署。5.傳統連署人名冊連署是由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造冊。前三者,分別由戶政事務所公務員、民間公證人、郵局受理寄發存證信函人員進行本人身分確認及連署意願確認,其正確性絕對遠高於仍可能造假的罷免名冊附身分證影本;且戶政事務所、民間公證人與郵局存證信函等作業程序,相關法規對於個資保護均有完善之規定,長年作業,已獲國人之信賴,確能兼顧國人個資安全保障與連署正確性。藉由前述三種多元連署方式,將可使傳統連署人名冊連署加附身分證影本的負面影響縮小範圍,並減輕查對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之作業成本。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表示:為免本屆立委任期內大幅變更罷免規定,有損選民與民選公職間之信賴關係,引發各界立委自肥之批評。我們要求相關修正條文自次屆民選公職就職日後施行。修正動議規定: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年○月○日修正條文,就立法委員之罷免自2028年2月1日起施行,就地方公職人員之罷免,自2026年12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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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和泰汽車國小旁設廠,爭取溪州台糖地公共使用
文/彰化青年發展聯盟
彰化青年發展聯盟10/23(三)上午至經濟部前召開記者會,訴求彰化縣溪州鄉進樂段六公頃台糖住宅區土地標租給和泰集團設置大車中心、大車廠,將嚴重影響隔壁南州國小、溪州森林公園的公共安全與安寧,要求台糖的主管機關經濟部國營會應介入協調,另以溪州街區南側的完整台糖低度利用土地作為和泰集團設廠用地,現有爭議場址應做社宅青創基地、農產直賣所等公共使用。
彰化縣溪州鄉是日治時期林本源糖業株式會社總公司所在地,1955-1970年間台糖總公司亦設置於溪州鄉,因此溪州市街留有大面積可做建築使用的台糖土地,近年屢屢引發財團私人圈地的爭議。除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衣鳳家族,於溪州精華區台糖土地興建豪宅之爭議外,鄰近另一片廣達6公頃溪州精華住宅區台糖土地(溪州鄉進樂段970、971、972地號土地),亦於2022年11月以設定20年地上權的方式標租給和泰集團專營商用車的子公司長源汽車。長源汽車聲稱將於該地設置商用車整備中心及展售中心,但遲至目前仍未申請建照。
該片台糖土地鄰接南州國小以及溪州鄉主要的文教設施溪州森林公園,和泰集團近日加速整地,並停滿數十輛大貨車車頭,引發居民對於公共安全的疑慮。居民擔心未來和泰集團設置大車中心,甚至實際做大車工廠使用,將威脅學童與老人安全與安寧;同時場址內將移除近百棵舊溪州糖廠老樹群,亦引發地方發起護樹行動。近期該台糖土地獲內政部評估為適合設置社會住宅的區位,但因該地存有和泰集團地上權租約之緣故,社會住宅選址作業因而暫緩。
爭議場址現場停滿大貨車照片
溪州鄉民及彰化旅北青年為主幹的彰化青年發展聯盟,因此決定至經濟部訴求該台糖住宅區土地不應設置大車中心、大車廠,要求台糖的主管機關經濟部國營會應介入協調,另以溪州街區南側,離文教設施較遠的完整台糖土地作為和泰集團設廠用地,現有爭議場址應做社宅青創基地、農產直賣所等公共使用。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土地必須不妨礙安寧、公共安全、衛生才可以例外容許做大型展售中心使用。本案緊鄰南州國小、溪州森林公園等寧適使用設施,即使要做商用大型車輛的展售整備,也將嚴重影響學童及公園使用者的安全及安寧,顯然不符合住宅區容許使用的規定。同時目前未依法申請路外臨時停車場即停滿大貨車車頭,已違反停車場法規定。許博任建議經濟部國營會介入督導台糖公司,查核本案履約狀況是否合乎契約規定,並督導台糖儘速與和泰集團協商解約或換地事宜。
彰南青年陳郁涵表示,這塊用地和泰汽車在完全未申請任何建築執照,也沒有任何地方說明會的情況下,兩年來一直持續施工整地架圍籬,把土地上多棵百年老樹的樹根都覆土,奄奄一息。最近更直接停滿大車,地方居民完全都不知道和泰集團要做甚麼,都相當擔心這塊土地未來會變成大車工廠、大車停車場,危害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
長期於彰南地區推動地方創生的彰化青年發展聯盟成員巫宛萍痛批,本案真的是太超過了。溪州鄉親過去要做公園、要做公共設施都找不到地,這塊六公頃的精華土地,就這麼輕易的租用給財團。這塊用地過往是溪州鄉舉辦黑泥文化季的重要場地,緊鄰文教設施及主要道路且腹地廣大,非常適合目前內政部要推動社宅結合社福等重要公共設施的社宅小造鎮計畫,內政部日前也確實評估此地適合作為社宅基地,現在卻因為台糖租給財團而沒辦法被遴選做社宅。彰南地區投入地方創生的青年,以及在地農民也很期待此地做為青創基地、農產直賣所等公共使用,希望經濟部可以順應民意,不要讓這塊台糖精華區土地財團化、私有化。
巫宛萍指出在目前爭議基地的南側,另有大塊完整且低度使用的台糖土地,沒有緊鄰文教設施的問題,而且反而更鄰近和泰集團近年啟用的車體廠。巫宛萍呼籲台糖公司與和泰集團,應該儘快協調將大車中心、大車廠移往溪州街區南側低度使用的台糖土地,將目前爭議所繫的精華住宅區用地,留做地方期待的社宅、青創基地、農產直賣所等公共使用,才是有助地方長遠發展的土地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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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企業減碳沒一撇,地方急著要碳費?碳費用途應先擬定「碳費預算書」
文/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企業減碳沒一撇,地方急著要碳費?碳費用途應先擬定「碳費預算書」、完備地方淨零法制及上位計劃
近期各地方縣市政府紛紛跳出來喊話,希望碳費回歸地方運用,更有立委提案修法要補助地方至8成之譜。儘管環保團體支持碳費應給予地方政府一定比例,以落實地方的氣候政策,然而分配8成的要求,實在過於不切實際,更不用說過往地方政府推動氣候政策的成效不一,在尚未提出完善的碳費預算書(請參考附圖與建議碳費條文),地方尚未完備淨零法制和上位計劃的現況下,地方各縣市不分黨派,竟急著喊價要錢,甚至毫不避諱替企業爭取補助,可說是本末倒置、居心叵測。
尤其,目前碳費制度才剛上路,企業減碳根本八字還沒一撇,也尚未盤點減碳成效、氣候變遷風險熱點,以及「公正轉型」等計畫;而現行碳費制度,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如石化、鋼鐵、水泥業等,更只要提出輕鬆的自主減量計畫,不僅能取得低廉的優惠費率50元及100元,甚至還能享有2折折扣,如今地方政府不分執政黨及在野黨,競相顛倒碳費用途的意義,希望「二次補貼」企業減碳,放任財團左手繳交低廉碳費,右手再從政府索取碳費,恐導致碳費淪為表面功夫,〈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則淪為財團予取予求的國家金庫。
另一方面,地方減碳固然需要碳費一定程度的支持,然而,氣候變遷的衝擊,不僅侷限於碳排大戶所在縣市,若無通盤的氣候脆弱度分析、公正轉型的研究調查,恐難以盤點地方真實需求,例如農業縣市遭受極端豪雨、高溫的損失,可能不亞於高碳排的都會地區;相對低碳排的台北市可能因破紀錄高溫,加劇熱島效應;高碳排產業聚集的高雄市等,傳統產業勞工可能面臨產業結構的變化,急需了解產業動向,以及勞動權益的保障管道等。
經過我們調查及計算,114年度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分預算表編列約5.7億,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就達1.07億元,占總支出的20%左右,已是目前占比最高的用途。但荒謬的是,在野黨目前在立法院停審預算,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撥予地方的淨零經費也被變相凍結,在野黨國會、地方不同調,恐怕只是自相矛盾、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難以取信於民,更欠缺論述正當性。
因此,我們提出3點聲明,希望在野黨及執政黨、中央及地方政府懸崖勒馬、停止喊價,回歸《氣候變遷因應法》的立法精神,盡速召集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提出碳費預算書,讓碳定價制度能夠實質減碳,停止補貼財團;地方應先提出淨零上位計劃和法制基礎,再談碳費運用;碳費用途不應淪為市場叫賣,應廣邀民間參與討論碳費運用方式:
- 碳費用途,無論中央、地方政府,不應任意補貼高碳排企業,應以氣候變遷調適、日常減碳作為和公正轉型為優先。
- 初期碳費使用,應先擬定「碳費預算書」完善行政程序、建立公民參與機制
初期碳費使用,應盡速召集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提出碳費預算書,讓民間團體、官方、學界代表一同來規劃碳費的使用,廣邀民間共同討論,著重自主減量計畫的查稽核、公民參與機制、氣候變遷調適及公正轉型的研究、調查等準備工作。尤其,目前氣候法第33條第2項中提及碳費用途的實際支用情形,環境部更應每2年提出執行成果檢討報告並對外公開,這也是後續能檢驗碳費用途成效的重要機制。 - 地方政府應先完備淨零法制與上位計劃,以國家階段管制目標為基礎,再談碳費使用
碳費若分配地方政府運用,應以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方案的完整性與經費需求為基礎,並通盤檢視地方淨零轉型的上位計劃、自治法規等法制基礎、地方氣候調適計畫、強化縣市層級的氣候變遷因應會的審議功能等,避免碳費用於非淨零轉型、公正轉型等項目,甚至淪於補貼財團、搏媒體眼球的工具。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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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參與立法院「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
文/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今日內政委員會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中華電信工會以及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受邀出席發言。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洪秀龍表示,2016年砍掉七天假的時候,說是要「軍公教勞全國一致」,很明顯就是討好資本家的謊言,應該要還給勞工七天假,同時也讓教師可以放教師節。現在五一勞動節,公務員沒有放假,難道就是「全國一致」了嗎?所以根本就不是有沒有全國一致的問題,就只是為了討好資方。除此之外,台灣的工時已經是世界第六名,去年是2008小時比日本1626小時、韓國1904小時都還要高;國定假日只有12天,日本有16天國定假日、韓國有15天國定假日,我們遠遠不如日本跟韓國。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這十年來,我國整體經濟持續成長,分給事業單位的營業盈餘佔比持續上升,但受僱人員報酬的佔比卻是持續在下降,顯見整體經濟獲利的同時,分配給勞工的部分卻愈來愈少,我國在2021年受僱人員報酬佔GDP為43.1%,美國則有53.5%,日本也有53.2%,甚至南韓都有46.7%,相比於日本韓國,台灣勞工所得到的報酬,遠遠不如。從此之外,每次人事行政總處公布行事曆之後,有多少新聞寫「如何請假最划算」,就可以看到台灣勞工對於連假有多麼期待。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表示,國定假日本來就牽涉到勞動條件和意識形態兩個層次,在勞動條件的部分,工會的主張就是勞工的勞動條件不該下修,不該砍,而在意識形態的層次,工會則是開放討論,因應時代發展調整放假名目,完全不是問題。民進黨政府如果真的那麼在意民主轉型,為什麼4月7日鄭南榕自焚的「言論自由日」,不將他訂為國定假日?甚至今年行政院將5月9日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結果又是只紀念不放假。
今年,南韓出了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韓江、日本有優秀的棒球選手大谷翔平,國家的實力早就不是取決於勞工工作時數,但反觀台灣勞工必須長時間工作,國人有多少時間可以留給閱讀和運動,又有多少時間可以陪伴小孩閱讀和運動呢?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勞工希望可以增訂國定假日,讓我們的下一代,可以在世界上成為發光發熱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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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準備戰爭不等於民兵,戰術救護概念平戰皆宜,請立委勿曲解消防員訓練內容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國民黨立委於22日召開記者會,將戰術救護手冊內容加油添醋,指稱消防署要消防人員要學習如何殲滅敵人,完全是悖離現實,本會成員涵蓋剛結訓的戰術救護訓練學員及教官,戰術救護概念並不單止戰爭,從承平時期的隨機殺人、人質狹持,乃至日常家暴案件,都派得上用場,其中內容包括威脅環境現場情勢研判、自保方式、患者撤離方式及優先順序、任務是否持續執行或暫停之取捨、各種兵器造成之特殊傷勢護理等等,由於訓練費用昂貴且師資缺乏,多年來也是各消防局最弱一環,國人往往可以看到消防人員在各種高威脅環境以不適宜裝備、操作不適宜技術,如在警方到達前毫無防護走進兇案現場,然後蹲下來開始幫患者包紮,現在好不容易中央有經費下來,不但應鼓勵走出警消機關擴大舉辦、更應廣發相關設備器材,讓基層有能力搶救民眾,而非在警消人員生死線上吹毛求疵,而消防署也有義務回應國人,究竟國內消防機關針對平時衝突環境救護甚至戰時環境有無相關裝備、流程,還是兩手一攤連消防車去哪裡加油都不知道?
最後本會希望大家可以思考一下,當你在案發現場,有人拿著武器朝你衝過來,無論平時或戰時,殲滅對手本來就是選項之一,而這個「殲滅」動作也未必要親手完成,優先交給協同軍警人員為目前最可能方式,現代戰爭是體系與體系間的作戰,而非單靠軍人的作戰,當國軍官兵在前線保家衛國時,各級警消醫護與民防人員維持社會運作不可或缺,若把這些人都扣上民兵帽子,恐怕是弱化了國家戰爭承受能力,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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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交長莫食言,萬名原任人員仍等部長兌現追上國營待遇承諾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原標題:交長莫食言,萬名原任人員仍等部長兌現追上國營待遇承諾!呼籲企工停止內鬥,產企工合作,共爭原任待遇才是真團結
今(22)下午,臺鐵公司發布聲明,宣布新進從業人員待遇將「調整以資位人員100%固定月薪發給,並將部分非固定薪額納入從業人員之職務薪考量,提升從業人員薪資」,也超時拖延將近一年多,臺鐵公司與交通部終於將從業人員待遇底定,但產工也指出對於職務薪給有相關疑慮請臺鐵公司要說清楚:
1. 四項非主管職務薪區分原因,如何界定一般人員?
2. 對於各項獎金津貼包含至職務薪部分,請臺鐵公司公開計算公式,以保障轉任、新進人員之權益。
而從業人員危險津貼、夜點費、地域加給之適用,臺鐵公司則表示依程序提報,尚未核過,請從業人員注意。
●原任人員何時追上國營事業,請部長莫食言!
產工更要要求交通部長陳世凱,既然從業待遇已有方案,請盡快兌現「追上國營事業待遇」的承諾,提出原任人員待遇合理化方案,臺鐵萬餘名原任人員與其他交通部轄下國營事業待遇差距一萬多元,津貼也低於業界,就算調整從業人員待遇,交通部依然不公平,臺鐵也依然是國營事業最低薪!
產工要特別強調,既然產工可以向部長當面突襲陳情一次,也可以再到交通部或是部長行程中當面再陳情,請部長不要挑戰工會對於爭取待遇的決心與耐心,目前已經有超過2千位員工參與爭取待遇連署,而且將會持續成長,部長請正面回應原任人員待遇問題,置之不理只會讓人才流失。
今(22)日臺鐵企業工會(下稱臺鐵企工)也幾乎與交通部同一時間發布快訊,除宣布從業待遇與相關訊息外,暗指產工「作秀表演」、「偷割稻尾」,產工回應:
產工一向主張爭取員工待遇優先,任何工會間的競爭與內鬥,只是讓資方看見勞勞相殘一面,從依法休假爭取改善血汗班表、公司化留才津貼抗爭到如今發起環島爭待遇連署,產工所有行動均以全體員工利益考量。
而今日董事會上雖然吳長智董事因公出國15天缺席,勞工董事並未全體出席,但產工仍相信剩餘2位董事均有出席提案爭取原任人員待遇,也將會公布本次董事會會議紀錄給全體員工。
因此呼籲臺鐵企工放下成見、停止內鬥、共同合作,展現工會實力共同爭取原任人員待遇,產工將會持續環島連署,分進合擊爭取原任人員待遇,產工認為才是全體員工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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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不發電還賺錢?日本原電的財務窘境
*圖說:朝日新聞2014年報導截圖,日本原電儘管沒發電,仍然靠著「基本電費」盈利。(來源:每日新聞)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對於日本敦賀核電廠的重啟與否,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在8月初表示,同意審查小組的結論「活斷層可能存在」,等於在事實上否定重啟。
自2011年福島核災後停機至今的敦賀核電廠不能重啟,不只是所屬的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在財務問題上失去希望;同時也意味著,長年挹注資金給該公司的東京電力等電力公司,付出的大筆金錢可能成為呆帳。
成立於1957年的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以下簡稱為日本原電),基本上是一家專門經營核電的電力公司,旗下只有東海第二核電廠與敦賀核電廠,目前不是廢爐就是停機中,也就是無法發電營利的狀態。
不發電賺錢 靠別人金援
儘管如此,日本原電在2024年5月發表的財報上,卻是盈利的黑字,盈餘還比前一年度多37.8%,且連續七年都是黑字。
一度電都發不出來,卻連年盈餘的原因,在於背後東京電力、關西電力、中部電力、東北電力、北陸電力等傳統大型電力公司,作為股東,以「基本費用」的名目,付錢給日本原電維持營運。
2023年度,東京電力等五家公司,付給日本原電的基本費用達944億日幣,其中東京電力一年支付的金額佔550億日幣左右。
此外,東京電力還以「將來電費的預付金」的名目,在近三個年度一共付給日本原電1400億日幣,作為東海第二核電廠的安全對策費,藉此支應核安所需的工程費用。
這是因為東海第二核電廠已經是運轉超過45年的老核電,正在進行防範海嘯的防波堤等工程的關係。
關於敦賀核電廠重啟的可能性,早在2013年就被判定其下可能有活斷層而遭否決,而日本原電長年來不斷以發現新證據為理由申請重審,卻也因為竄改等問題一直無法通過審查。(參照文章:隱瞞、竄改加作弊 日本敦賀核電廠多次申請重啟失敗)
敦賀核電廠重啟的困難,在於附近錯綜複雜的活斷層;至於東海第二核電廠重啟的難關,在於重啟需要取得附近地方單位的同意,然而這並不容易。
差一點電源全滅
東海第二核電廠是日本首都圈內唯一的核電廠,也是日本眾多核電廠中,半徑30公里緊急避難範圍內,人口最多的核電廠,人口達96萬人之多。周圍地方單位與居民,多半對於重啟保持審慎態度,或反對重啟。
2018年,日本原電和東海第二核電廠周圍東海村、日立市等六個地方單位簽訂安全協定。然而,雙方對於地方單位是否擁有重啟否決權的見解卻不一致。
2019年,除了前述擁有知情權限的六個地方單位,日本原電再和半徑30公里內的常陸大宮市、大洗町等15個地方單位簽訂安全協定,明定這些地方都可以對重啟表明意見。
2011年福島核災時,東海第二核電廠因為建設中的防波堤,在5公尺高(福島核電遭遇的海嘯高度為14公尺左右)的海嘯衝擊中倖免於難。當時因為防波堤還沒完工,倘若海嘯再高70公分,廠內電源就會全滅,日本原電對此表示:「有可能招致福島核災一般的後果。」
因為只是倖免於難,要求東海第二核電廠廢爐的聲浪也不小,筑波市等多個地方單位,以及超過17萬名的縣民連署,都曾要求廢爐。
總之,東海第二核電廠與敦賀核電廠的重啟都有相當難度,所屬的日本原電未來還是得依賴東京電力等公司的資助。
只是這些電力公司的資金或收入,來自國民向他們繳納的電費,長此以往付錢給一個實質盈利遙遙無期的公司,等於變相漲電費,不意外地,招致民眾強烈的不滿與批判。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這篇文章 核電廠不發電還賺錢?日本原電的財務窘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蓋核電漲電費 日本核電補助新制度遭批判
*圖說:日本媒體報導,經產省正在商議,用漲電費來補助核電成本的新制度。(來源:日本電視。圖片經翻譯軟體處理。)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據日本各大媒體7月下旬報導,日本經濟產業省正在討論,籌措核電建廠預算的新制度,屆時將要求零售電力業者負擔核電的建設費用、平常維持費用等,換句話說,民眾的電費將因此上漲。
日本政府此舉,是參考了英國補助核電的制度「RAB model」。據台灣經濟部網站的解說,所謂「RAB model」,意為監管資產基礎模式(regulated asset base,簡稱RAB模式)。
在RAB模式下,核電廠在正式啟用發電前便向用戶額外收取費用,以資助核電廠的興建,確保早期投資的穩定回報,鼓勵投資者參與。在建廠費用超出預期時,也可以把成本轉嫁至用戶電費。反對RAB模式者表示,國內用戶可能因核電廠開發案成本超支而大受損失。
日本政府打算在2024年度內,修正作為中長期能源政策大綱的「能源基本計畫」,相關輿論提及RAB模式,藉此促進民間投資核電。然而媒體認為,由於民眾負擔增加,必然會有反對聲浪。
專研能源政策的龍谷大學政策學部教授大島堅一對此評論道:「RAB模式,是優待核電政策的末路。」
「電力公司因為核電建廠的高成本與長期興建時間,不願投資新廠。金融機構也不願意融資。因此希望在還沒有發電的時候就開始收錢,藉此回收資金。英國在2019年開始討論RAB模式時,遭到消費者團體與再生能源業者的批判。」
「現在日本之所以打算採用RAB模式,主要也是因為核電建廠的高成本,讓核電產業走向衰退。只是用『減碳』、『供電穩定』這樣的名目,讓政府找錢拯救這個夕陽產業。」
大島堅一表示,能得到RAB模式補助的,只有大型電力公司,有違日本電力自由化的政策方向。優待核電,等於優待缺乏供電彈性的發電廠,不利於便宜的再生能源,與(有充分供電彈性的)蓄電池系統的發展。
即便提供這樣的補助,高成本的核電問題仍然堆積如山,「說核電便宜的是政府,說核電需要補助的也是政府。供電穩定與否,和核電基本上無關,是另一個領域的議題。」
核電減碳成本高
2023年初,當時日本政府轉變核電政策,打算替換舊機組、研發新型原子爐等,然而電力公司卻「靜觀其變」。當時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長飯田哲也指出,核災後因為提高安全標準,「一個」機組的建設成本增加到一兆日圓。
據2024年4月彭博社報導,相對於核電的高成本,低價且迅速增加的再生能源,在歐洲多國逼使核電降載甚至關閉。
「2024年4月初之後,電力交易市場價格維持在1MW10歐元甚至負電價的程度,然而核電需要在22歐元以上才符合成本。在歐洲,核電因此降載的情形不算少見。」
據每日新聞報導,2024年5月7日,日本東北大學東北亞研究中心環境科學研究科教授明日香壽川,在參議院經濟產業委員會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席。
明日香壽川:「在美國,政府與投資銀行每年發表的數據顯示,核電的建廠與營運成本比再生能源高。國際能源總署IEA也提出報告,重啟(舊)核電並長期運轉的情況下,減碳成本比新設再生能源高出6倍。」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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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重劃迫遷引發憾事 現住戶前往高市府控訴迫遷殺人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案」發生迫遷憾事,10月15日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前往影七路上現居戶執行地上物拆除作業時,發現61歲李姓男子在住屋內輕生過世,死者在住家門口寫下詛咒文字反對拆遷。
當天還有其他迫遷戶面臨斷水電及怪手威脅,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昨(10/21)天與高雄市第81期市地重劃區3戶受迫遷居民前往高雄市府陳情抗議,記者會後轉往地檢署按鈴申告「迫遷殺人」,要求司法徹查高雄市府行政過失,控訴高雄市政府無視市地重劃案應保障人民居住權,毫無安置作為、以發放拆遷補償費數十萬為由合理化拆遷作業。
高雄市地政局副局長張文欽出面接受陳情,對於迫遷戶的訴求會審慎辦理,提供必要的協助。
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案」面積約48.78公頃,土地大多為國防部所屬國有地,為國軍眷村原址,過往為果協新村、商協新村、影劇七村、精忠四村等眷村,經國防部辦理遷建騰空眷村土地,原住戶大部分已搬遷。還有部分居民向國有財產局租賃土地使用,租期到116年底。
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成員林金連檢視李姓住戶收到的迫遷公文「訂於9/5起執行建物等地上物代為拆除作業,執行期間,所有地上物視同為廢棄物處理,本處不負責保管,請查照。」質疑一紙行政法令無需經過法院判決就可以拆房嗎?「拉瓦克部落、果菜市場、大溝頂、南鐵東移、太平番仔路等迫遷案,都是警方與拆除人員進到房子裡、把人民拉出來,房子就拆了。」
「到底是高雄地政處還是市長陳其邁下迫遷令造成這個悲劇?」住戶范先生表示,自己一家7口落腳在此5年,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打造家園,面對重劃區開發,他強調不反對搬遷,訴求很簡單,要求市府完整安置弱勢住戶。范先生說原先市府向居民承諾有安置方案在前鎮區的實踐衛理宿舍,後續反悔說沒這一回事,僅表示拆遷補償費50萬加上租金補貼20萬「這就是安置」。
范先生不願意領取拆遷補償費,高市府地政局稱依法將費用提存到專戶即完成行政程序。范先生說10月14日下午市府就開一台怪手正對著李先生住家門口,隔天10月15日早上范先生也面對地政局與警方到家門口通知即將斷水電,他堅決不開門,在市府人員發生住戶李先生自殺後,工程人員才又復電。
77歲的龍姓住戶則說,長期以來一直被市府打電話要求限期搬遷,承受極大精神壓力。自己只獲得拆遷補償費13萬元,幾年來繳地價稅都不止這個金額。然而市府原先承諾會安置也都跳票,自己一個孤寡老人是租不到房子的。他提到10月14日的時候市府人員就向他預告「明天我要來拆房子」,會租一個貨櫃屋把他們的家當通通放進去,「我們成了什麼樣的人?」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對於發生憾事感到遺憾,表示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區大部分是軍方所屬的公有土地,工程從2020年2月19日動土;目前還有3戶住戶建物坐落於公有土地上,因進行重劃工程需拆遷,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已於2021年12月1日及2022年12月7日領取完畢,依規定得執行拆遷。
目前市地重劃相關法源無明文規定安置計畫措施,高雄市僅制定「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做為因應。台居盟成員林金連表示,居住權是國民基本人權,而不是拆遷補償救濟金是否發放的課題。《兩公約施行法》第4條明文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而第81期市地重劃區地上物拆除作業之相關作為牴觸《兩公約施行法》,恐已嚴重違法。
台居盟認為,高雄市政府曾針對原住民拉瓦克部落案中協助原住戶異地重建,主張對於81期重劃案應立即停止地上物拆除作業、停止強制驅離,應遵照《兩公約施行法》等相關規定進行合理的協商、安置、補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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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樑過關,罷免沒收?敬告院會勿排審選罷法
文/台灣公民陣線
立法院本會期於9月20日開議。在開議前一天,中國國民黨公布包括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瞻特別預算第五期、就業服務法、老人福利法等十七項「優先法案」清單,其中並不包括上會期引起軒然大波的《選罷法》罷免連署附身分證條款。上會期末,雲林張家許宇甄委員及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前述提案,各界批評其目的就是要增加罷免成案的困難度,並將使民眾個資外洩風險大增。就在各界期待中國國民黨暫緩推動重大爭議法案之際,中國國民黨透過媒體表示預計在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投票結束後,重推《選罷法》修正案,最快將列入立院總質詢後,10月25日院會議程。
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0/22)上午於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我們嚴正要求立法院院會切勿將本案排進議程,更反對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此種限制罷免權行使,危害國人個資安全的錯誤立法。
羅宜:選罷法才是中國國民黨最優先法案,譴責中國國民黨欺世盜名
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隊副隊長羅宜表示, 攸關國家重大建設與民眾權益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尚未「一讀」付委審查,藍、白二黨卻急於將限制公民罷免權行使的《選罷法》修正案「二讀、三讀」完成立法。我們譴責把「保自己立委官位」看得比全民預算更優先、更重要的自私立委。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不應擔心自己可能被罷免,就要阻礙公民行使罷免權。
羅宜進一步指出,中國國民黨在本會期開始之初所提出的十七項「優先法案」清單,美其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瞻特別預算第五期、就業服務法、老人福利法等民生法案列為優先;實際上是在等待罷樑投票藍營過關後,就立刻變臉,要把限制人民罷免權的《選罷法》修正案列為總質詢後第一次院會議程,我們譴責中國國民黨如此欺世盜名的行為。
羅宜強調,罷免連署附身分證涉及全體國人的個資風險,立法院未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亦未將多元連署管道,例如:戶政事務所受理連署、比照公投法電子連署等一併納入評估,如同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先前針對《選罷法》修正案所提出擔憂,目前以「詐騙」及「身份證影本」為關鍵字檢索司法院判決書系統,就有高達兩萬一千多筆的刑事判決,我們必須譴責中國國民黨如此閉門造車的草率立法。
羅宜說明,台灣公民陣線與經濟民主連合強烈要求立法院切勿把《選罷法》修正案列入院會議程,我們已經申請好本週四立法院旁濟南路的路權,如果中國國民黨立委要強行闖關,我們將邀請各地關心公民罷免權的團體,共同於週四晚間在立院外聚集,讓立法委員聽到在地公民抗議的聲音,要求立委切勿隨意草率修法,我們並將與在地夥伴共同思索公民罷免權的下一步。
李晏蓉: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就是沒收公民罷免權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發言人李晏蓉說明,在本次基隆市長謝國樑的罷免案中,第二階段的連署書共有四萬三千多份,當中僅有三千多份連署書被基隆市選委會認定為不合格,而基隆市選委會另針對「有高度偽造風險」的連署書寄出一千四百多份的查詢單,最後僅有5份連署書不合格,比例上為千分之三,直接打臉過去中國國民黨所說的「過往罷免連署有許多假冒」的說詞。
李晏蓉強調,過去罷樑案在連署時民眾對於要拿出身份證確認資訊這件事感到擔憂,甚至即便有帶在身上,也不太願意拿出來,況且經志工回饋,約有三分之一的民眾未隨身攜帶身份證,顯見若未來罷免連署要附上身份證,將會大幅增加罷免連署的難度,也影響到民眾簽署的意願。
李晏榕表示,罷免團體都是由一般的民眾自發性地利用自身空閒時間來參與,資源非常有限,若罷免連署要附上身份證,必然需要在連署站等地點,安排影印機供民眾連署使用,此舉也會加大收集連署書的技術難度,實質上就是在阻礙公民罷免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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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高雄機廠開發案問卷公開,10位里長支持17甲森林文史保留
文/森林城市協會
原標:台鐵高雄機廠開發案問卷公開,10位里長支持17甲森林文史保留,呼籲劉世芳部長於國土署擋下不當規劃
32公頃的台鐵高雄機廠內,有9公頃的森林,近千棵大樹環繞,並有近50年歷史的廠區文史,是全台灣規模最大,見證高雄港鐵路貨運的歷史的台鐵貨車工廠,若保留可仿效松菸、華山、橋頭糖廠模式活化發展。但高市府目前規劃基地開發,馬路將歷史場域大切八塊,森林與文史廠區所在位置大規模變更建地,962棵樹遭移除移植,30棵掛牌紀念樹所在位置與建地重疊,非常不合理。
10/22下午1點在內政部國土署,開會審查高雄市政府送審的台鐵高雄機廠都市計畫變更案,本案經過我們發起連署3926人、55個團體響應,訴求保留廠區一半約17公頃做公園/園區,守護森林文史,反對森林廠區被道路切割,經歷內政部3次審查小組會議,高市府團隊依舊不願更改其規劃設計,回應民意的需求。故本次再帶10位里長的問卷民意支持,希望新上內的內政部長劉世芳,以曾任高雄副市長的政治高度,好好為此案把關,期待能比照民間版本建議修正計畫,以符合民意期待。
森林城市協會 莊傑任理事長表示:「過去,陳菊市長在小港少康營區開發案,保留一半土地做小港森林公園,台鐵高雄機廠若能保有一半土地不開發,將可以打造17公頃森林公園/文化園區,森林、老樹、歷史廠區也可以與公園用地重疊而被多數保留,森林城市協會便依此發起【台鐵高雄機廠開發案里長問卷調查】,訪查機廠周邊,願意填寫問卷的里長共十位,包含苓雅區的福人里、福康里、福隆里、福地里、林榮里;前鎮區的竹東里、瑞誠里、竹北里、瑞興里、瑞文里,機廠周邊十個里的里長,都一致支持下列四點:
1. 機廠九公頃森林樹群所在地畫作公園用地,催生森林公園。
2. 支持道路不要過度切割,保持廠區森林文史完整性。
3. 支持高雄機廠文史盡可能保存活化。
4. 支持民間版本比政府版本更好,支持保留17公頃森林文化園區。
可見地方民意都非常支持劃設大型森林公園與文史園區。」
前鎮區瑞誠里里長李雪娥也親自出席記者會與國土署審查會,說明台鐵高雄機廠周邊10位里長在問卷中,大家對保留森林文史支持。
高雄愛樹人顧問 粘麗玉表示:「台鐵高雄機廠在此已算是工業遺產,市府保存與活化,也不要忘記台鐵在台灣交通史的歷史光輝,何其重要!應採取民間的B版本,開發區集中至一邊,以便保留更多綠地與保存區,因為森林是生物多樣性條件,氣候變遷之下,全球永續浪潮中,生物多樣性儼然已成為企業永續管理的新興焦點,相信這也是高雄市政府的責任!至於政府的A版根本是開發為重,保存區被一棟棟水泥叢林包圍著,樹林減少了,老樹被移植存活率低,保存區無連續,無法展現出鐵道發展歷史及跨世代工業技術傳承脈絡,高雄市政府不可因台鐵高雄機廠開發,而促使生物多樣性進一步喪失!問卷已是在地里長及里民心聲!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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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16:40更新:
本案通過小組會議,高市府細部計劃分區不修正,森林公園面積未提升,樹木抵觸破壞數量依然未明顯下降,廠區大規模廠房文史仍破壞。 內政部三次小組會議,細部計劃都沒有做出圖面修正。
市府和台鐵,無視近四千人連署,55個團體反對,10里長民調支持保留一半做森林公園/文史園區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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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肯定國會積極立法,支持國定假日法制化 全教總:五一、九二八列國定假並自明年實施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明天(10/23)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討論爭議多年的國定假日暨放假問題,全教總肯定國會積極立法,認為這不僅是對主流民意的積極回應,更是立法院對行政院消極不作為的最有力監督。
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放假規範,僅為行政規則位階,按理,社會各界長期要求將五一勞動節列為國定假日,行政院即可直接修正。詎料,多年來政府全然無視民意,不斷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推諉,行政院前院長陳建仁去年在國會「應可考慮是否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的宣示,迄今仍持續跳票中。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既然行政院怠忽職守、消極不作為,遲遲不願意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對朝野委員、主流輿論要求將五一勞動節定為國定假日、全國統一放假一天的要求置若罔聞,全教總支持立法院朝野黨團及全體委員將國定假日與放假事宜法制化,支持由立法院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更樂見五一勞動節與928教師節均列為國定假日並放假,期許立院朝野黨團早日完成國定假日法制化進程。
全教總強調,五一國際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長久以來,台灣卻因內政部一紙法規命令,同樣具有政府受僱者身分的公教人員被排除在放假適用範圍之外。這不僅是政府帶頭分化、歧視勞動者,也造成政府機關、各級學校每年五月一日存在多種出勤制度的亂象,嚴重干擾社會生活作息,社會各界與朝野委員屢屢提出建議,要求與國際接軌,將勞動節定為國定假並且全國放假一天,但有權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行政院,迄今依舊模稜兩可,以至於爭議年年上演。
有鑑於行政院漠視民意,現行辦法不符法律保留原則,全教總肯定朝野委員提案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以團結國人提升國家凝聚力,法制化後應可從根本杜絕目前亂象。侯俊良表示,揆諸各國如有勞動節放假,皆為全國放假,僅台灣採取部分勞工放假、部分勞工不放假的制度,「一國兩制」的作法獨步全球,由於大多數民間企業勞工皆已在五月一日放假,此項改革的關鍵就是政府本身,呼籲政府不要再帶頭當惡雇主,也期盼全體朝野委員支持將勞動節與教師節都訂為國定假日並全國放假一天,並自明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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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垃圾熔景 廢轉能如雨後春筍
環團:解決垃圾危機 取決減廢作為 興建焚化設施已無必要性
發稿日期:113年10月18日
隨著《全球塑膠公約》第五輪談判開議在即,看守台灣協會、台南社大及荒野保護協會於2024年10月1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公佈廢棄物燃料化問題的最新研究報告。這份報告與國際污染物消除網絡(IPEN)合作,強調台灣廢棄物燃料化政策的現狀及其對零廢棄目標的嚴重威脅。根據研究,台灣現有垃圾處理設施量能已經超過需求,但垃圾總量卻仍不斷攀升。報告指出,政府如果持續建設更多焚化設施,將進一步妨礙實現零廢棄目標,建議政府應採取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作為核心解決策略。
被遺忘的零廢棄政策目標
荒野保護協會黃嘉瑩指出,2003年行政院曾經提出《垃圾處理方案檢討與展望》政策,宣誓推動垃圾零廢棄。然而,廢棄物產量自2014年以來不減反增,從2865萬噸上升至2023年的3324萬噸,遠超過當初設定的減量目標。報告中指出,政策初衷為逐步淘汰焚化爐,最終於2026年全面除役,但目前不僅沒有任何焚化爐退役,還有計劃擴充處理量能,與最初的目標嚴重背道而馳。
台灣垃圾危機的成因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林奕均解釋,廢棄物產量增加的原因包括台商回流、中美貿易戰、新冠疫情帶來的消費行為改變、半導體產業擴張等多重因素。根據統計,台灣的廢棄物總量已從2016年的2897萬噸增至2023年的3324萬噸,增幅高達427萬噸。隨著垃圾量逐年上升,政府以循環經濟為名,推動廢棄物燃料化政策,使焚化爐與SRF設施大量出現,吞噬了更多的垃圾。報告指出,2021年到2025年,政府計劃增加118.6萬噸/年的廢轉能設施量能,遠超過可燃廢棄物實際需求量。
廢塑膠再利用:燃料化成主流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近年事業廢塑膠再利用雖然顯著增加,但幾乎全數進行燃料化。2023年,台灣有11萬噸廢塑膠被用來製造固體再生燃料(SRF),另有2.17萬噸直接作為輔助燃料,兩者合計13.17萬噸,與14萬噸的申報再利用量之間差距僅0.83萬噸。這意味著廢塑膠的再利用多以燃燒為主,無法實現真正的資源循環。同時,塑膠熱值為一般垃圾的2至4倍,塑膠熱值較高的特性讓焚化廠能處理的垃圾量壓縮了多達11.8至35.4萬噸。這表明,塑膠燃燒處理成為了垃圾去化量減少的主因之一。
固體再生燃料(SRF)製造產業亂象:違規廢料混入與監管不足
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台灣有52家SRF製造商,許多為中小企業,缺乏規劃能力,甚至有業者鑽漏洞,非法添加不符規定的廢棄物。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林政翰補充說,像是台南佳里的某公司非法堆置大量廢料,甚至與其他廠商進行假交易,謊稱SRF成品銷售,實際上是棄置於土地上。這些行為不僅污染環境,還造成高戴奧辛排放,令人憂心。環境部的體檢結果也顯示,多數廠商在管理上不合格,亟需政府加強監管,尤其是高鹵素廢棄物的處理。
重新審視廢棄物管理政策
最後,看守台灣協會、台南社大及荒野保護協會共同呼籲,政府必須重新審視當前的廢棄物管理政策。擴建焚化設施與推動廢塑膠燃料化,並無法有效解決垃圾問題,反而會加劇環境污染與資源浪費。政府應加大力度推動廢棄物的再生利用,並落實生產者責任制,確保產生的每一份廢棄物都能被有效處理進入物質循環中。
看守台灣協會參考資料:
台灣垃圾熔景 —— 塑膠及其同伴的末日流浪記
台灣垃圾熔景議題手冊
【訊息稿】減塑不力 滾滾塑膠洪流吞沒焚化爐 廢塑膠國際亂竄
發稿日期:113年10月14日
《全球塑膠公約》第五輪談判開議在即,國際污染物消除網絡(IPEN)為督促參與談判國家關注廢塑膠燃料貿易對發展中國家環境的污染,而召集數個國家的環保團體,幫忙收集其國家廢棄物燃料的貿易與製造使用現況。
塑膠污染的根源比想像的複雜
荒野保護協會黃嘉瑩表示,從荒野保護協會長達十多年的淨灘統計結果來看,海灘上垃圾以塑膠為主,占比高達八至九成;而單靠淨灘行動,無法根本解決塑膠污染問題。這時我們會思考,把垃圾燒掉就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廢塑膠燃料化看似將廢棄物轉換為能源,實則將廢塑膠問題合理化,成為塑膠污染保護傘,並造成廢塑膠貿易的監管漏洞。近年來國內廢棄物燃料化產業快速發展,政府視為循環經濟與再生能源並大力推動,卻忽略了其中的潛在風險。看守台灣這份調查報告,深入探討台灣的塑膠物質流及廢塑膠能源化政策。我們發現,台灣在廢棄物處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亟需改善。
看守台灣協會林奕均指出,從廢棄物燃料化興起的角度,可看出廢棄物國際貿易的歷史大概有兩個轉折點:
1. 1990年代前,包括有害廢棄物的所有廢棄物種類在國際間恣意橫行,工業化國家將廢棄物理所當然地輸往發展中或低度發展國家,形成廢棄物殖民主義。巴賽爾公約成立後,雖然遏止了一部分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然而像塑膠這類被視為可再生資源的廢棄物,依然在各國之間貿易往來、絡繹不絕。
2. 2018年起,中國全面禁止廢紙、廢塑膠等洋垃圾進口,而中國過去收受全球超過三分之二的塑膠垃圾,於是一夕之間巨量洋垃圾在國際間尋找替代出口,大量湧向倒楣的東南亞國家以及台灣,逼得這些國家也紛紛加嚴進口廢塑膠的標準。近幾年來東南亞地區廢塑膠貿易受到箝制,這股壓力反而促進廢棄物燃料化,因為將廢棄物製成(或偽裝成)燃料,就可以避開各國的邊防。
這股廢棄物燃料化貿易熱潮帶動澳洲企業積極向東南亞國家推銷廢棄物衍生燃料的好處,以便將整個產業鏈遍及東南亞,並重新開啟塑膠廢棄物的進出口大門。台灣看似沒有直接受到這股勢力的覬覦影響,但近年來廢棄物燃料化熱潮確實也在國內興起。
減塑不力 塑膠焚化量年年增長
在或明或暗、淹沒各國的滾滾塑膠洪流中,台灣既是起點也是終點,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我國塑膠產業規模龐大,每年提供國內外市場1100萬噸的塑膠原料或製品,可是台灣並不生產原油,而是自國外吞食了1200多萬噸左右的石化原料、塑膠原料與製品、廢塑膠(產業用料)。雖然國內實施減塑政策已二十餘年,但這物質吞吐量規模,尤其是為製造塑膠而進口的石化原料,並沒有受到多大影響,其波動情形反而與市場景氣的關聯性更高;比如經濟成長大爆發的2021年,我國為製造塑膠而進口的原油數量達1081.5萬噸,為2018年來最高。
也因為減塑力道太弱,擋不住塑膠線性經濟的高度運轉,顯示廢塑膠產生量也持續增加。根據環境部的資料,並扣除廚餘量調整後的廢塑膠焚化量,2022年較2018年廢塑膠焚化量增加了11.8萬噸。須知塑膠熱值為平均垃圾熱值2~4倍,因此焚化廠垃圾貯坑增加11.8萬噸廢塑膠,等於增加23.6~47.2萬噸垃圾,顯見從源頭減少塑膠使用,對於解決累積八十餘萬噸垃圾山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無價值廢塑膠 以產業用料名義自由輸出入
在高熱值、高碳排廢塑膠沒有被好好回收、焚化量高升的同時,我國還容許廢塑膠以產業用料名義自由輸出入。2012~2023年期間:
- 廢塑膠進口量約在15萬噸到42.9萬噸之間變動,平均是24.4萬噸;
- 出口量則在4.3萬噸到15.8萬噸之間變動,平均值是11萬噸。
在廢塑膠進口方面,有127個國家曾經或持續與我國有廢塑膠貿易關係,其中:
- 48個國家於2023年有進口廢塑膠記錄;
- 2023年前五大輸入國的進口量佔總量八成五,前十大則達九成三,分別是日本、菲律賓、美國、泰國、英國、印尼、越南、荷蘭、墨西哥、中國。
- 歷年來均獨占鰲頭的日本,進口我國的廢塑膠量佔總量五成左右,其中五分之一(2.3萬噸)是對環境生態與健康威脅甚劇的三號塑膠PVC!
- 英國與荷蘭是非法廢塑膠貿易活動的兩個主要來源國,2023年以低廉價格將品質參差不齊、處理困難的廢塑膠數量共達1.72萬噸進口至我國。
至於我國出口的廢塑膠,在2018年之前主要跑到中國與香港,2018年中國禁收洋垃圾時,我國廢塑膠出口量下滑至2020年的低谷4.3萬噸,2022年才回升至歷年平均水平的12.2萬噸,而此時主要接收國已換成馬來西亞:2022年輸出該國的廢塑膠數量大躍升,2023年增至9萬噸,佔總量13.64萬噸的66%。其餘前十大廢塑膠接收國,大多是扮演世界工廠的東南亞國家,這前十大所接收的廢塑膠,高達我國廢塑膠總出口量的98%。其中出口至馬國、越南與泰國的廢塑膠,最為廉價!
違法廢棄物進出口記錄 一窺廢塑膠自由貿易的環境負荷
2017至2024年6月間,共有244件違法進出口廢棄物案件,進口123件、出口120件,其中85.3%與廢塑膠相關。違法進口廢棄物多為低品質回收物,出口案件與廢塑膠或電子廢棄物相關的佔比達七成。這些廢塑膠混合物通常來自回收商,含有多種材料,難以處理,對環境有潛在危害。其生產過程涉及使用重金屬、溴化阻燃劑及PVC等高危害物質,應被更嚴格管制,並檢討生產者責任。
違法進口廢塑膠 或循環經濟幫手?
台灣有425家具進口廢塑膠資格的業者,但國內僅回收不到三成廢塑膠,導致七成被焚燒或製成SRF。回收率不佳是由於收集、分類體系不完善,導致業者搶購廢塑膠並從國外進口。塑膠再生市場低迷,許多業者營收減少甚至關廠。解決廢塑膠危機的關鍵在於控管廢棄物總量、加強源頭減量、健全資源回收體系與落實生產者責任,而非依賴焚化爐或SRF。
台灣有超過400家塑膠回收業者,但實際回收再利用量僅佔國內廢塑膠的不到三成,導致七成被焚燒或製成SRF。其回收再利用量低的原因在於收集、分類體系不完善,加上部分塑膠材質無法回收再用,導致大量廢塑膠被焚燒或棄置。國內廢塑料料來源有限,使塑膠再生市場競爭激烈,業者獲利空間縮小,部分業者甚至倒閉。而為滿足業者生產需求,政府允許進口廢塑膠,但也衍生出不肖業者利用此管道牟利的問題。
因此要解決越來越多廢塑膠排擠垃圾處理量能的危機,除了控管廢棄物總量、加強源頭減量之外,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健全資源回體體系,讓末端的廢塑膠再生業者有合理價位的料源,不用從國外輸入,會是比到處增建先進焚化廠、SRF專燒爐及推廣SRF製造與使用,更根本的方法。也就是說,真正的零廢棄、循環經濟,才是解決之道,而非假綠能。
廢塑料源頭管理的漏洞問題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曾在台南後壁農田旁發現廢塑料堆置,其中有來自日本的飲料包膜,還有太空包已經放到破損、露出裡頭混雜的廢塑膠攪碎料;在風吹日曬雨淋下,這些裸露的攪碎料,極可能散佈到環境中。這清楚說明了進口廢塑膠不見得是產業用料,不論是偷偷拿去做成SRF,或非法棄置或露天燃燒,都會造成我國環境的負擔。因此呼籲環境部取消廢塑膠的產業用料資格,財政部並應趁全球嚴正關注塑膠污染的此刻,對於進口廢塑膠加徵關稅。
荒野保護協會黃嘉瑩說,上述的研究報告與實地的勘查結果告訴我們,因為政府的不當的垃圾焚化政策,導致長期以廢棄物焚化為最終解決方案將造成國家結構性問題,根據報告,總結出以下問題:
- 減廢政策不力: 減廢政策成效有限,未能有效減少塑膠與其他原料的使用量。
- 回收體系不健全: 回收體系效率低落,導致大量廢棄物無法妥善處理。
- 需求擴張: 塑膠產業規模龐大,對石化原料依賴性高,難以快速轉型。
- 監管不力: 廢棄物進出口管理鬆散,導致非法交易猖獗。
解決廢棄物問題,不能僅止於塑膠。從台灣的淨灘數據來看,一次性飲食類的塑膠製品佔了相當大的比例。這顯示了,即使減少塑膠的使用,如果消費模式不改變,其他材質的廢棄物也可能取代塑膠,造成新的環境問題。我們必須從更宏觀的角度來看待廢棄物問題。過去線性經濟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現今社會的需求。我們必須建立新的經濟模式,例如可讓產品循環再用的租賃系統,便利的產品維修,產品材質單一化,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等,不以廢棄物焚燒、掩埋作為最終解決方案,才能真正處理一方面出口廢棄物毒害其他國家,另一方面又進口廢棄物殘骸自己家園的荒謬戲碼。
看守台灣協會參考資料:
台灣垃圾熔景 —— 塑膠及其同伴的末日流浪記
台灣垃圾熔景議題手冊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92集|罔顧船員權益? 中鋼運通工會批資方違法中斷勞健保
文 / 楊鵑如
今年7月中鋼運通台灣船員傳出被資方斷保,至今超過百日。國慶日前一天(10/9)「中鋼運通企業工會」會員帶著睡袋前往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出面主持公道,否則不排除夜宿勞動部。工會向資方爭取簽署不定期契約,也在9月通過罷工投票,後續隨時可進行罷工抗爭。
為何中鋼運通船員無端被斷保?船員的勞動處境為何?本集節目訪問中鋼運通企業工會理事長王慶宏,向大眾說明血汗船員如何在孤立的工作環境中團結組工會?後續將如何挑戰艱難的船員罷工抗爭?
船員行規就是簽定期契約? 中鋼運通工會認為不平等
中鋼運通公司是國營中鋼公司百分百轉投資的子公司,作為集團煉鋼原料進口及鋼鐵成品出口所需的船舶運力、散裝航運等業務。王慶宏說明,中鋼運通是中鋼最賺錢金雞母,每年大賺20-30億元,但是在第一線辛苦打拼的船員,始終被公司認為是「契約工」,簽署定期契約。雖然過往公司不分上船、下岸船員皆投保勞健保,但從今年7月開始,公司突然「依法行政」將下岸船員斷保。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中鋼運通公司針對斷保爭議表示,國內外航商與國際船員普遍簽定的僱傭契約採行「定期契約」,此源自於海勤人員工作特性、國際公約及航運界慣例,因此上船投保,下船改去海員總工會投保,這是航商統一的作法,並認為長年未將下船船員斷保是額外福利。
然而中鋼運通船員的工作情形是如何呢?「我與中鋼運通公司簽了8個定期契約。」王慶宏說自己從2003年起曾擔任船員8年,船運業務24小時進行,每船人力精簡到最低配置17人輪班,每位船員除了8小時工作以外,其餘時間要處理裝卸貨檢查等文書業務,工時經常在12-16小時,幾乎是責任制。若遇到船舶靠港裝卸貨兩天,就48小無法休息。
王慶宏強調「沒有一個船員領過加班費」,目前全台灣幾乎沒有一艘船有加班單可以填,再者中鋼運通的船員工時表經常被挪移工時,超時工作也不會有加班費。
工會認為《勞基法》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但是台灣商船的船東都是長期營運,所有船員卻都是簽定期契約,而主管機關交通部給的契約範本也一直都是定期契約範本,工會主張船員工作性質具有繼續性,航運公司對於船員也是持續性的需要,並非突發或暫時需要,應該將定期契約改採不定期契約。
王慶宏提到,工會成立前中鋼運通公司少有負面消息,台灣商船船員也未有職災統計,但其實船員很容易發生職災,職安保護也非常不足,加上24小時海上航行及掛有他國國籍的「權宜船」等原因,上船勞動檢查難以進行,公司也都沒有通報職災,就好像船員從未發生職災受傷一樣。
王慶宏說船員是個高風險的工作,主要職災為高空作業摔傷、高溫環境、密閉空間噪音等情形,又因長時間船上工作的封閉環境容易導致心理健康問題,造成船員高自殺率。他提到自己剛上船工作的時候沒有職前訓練,一個人在沒有防護器具的狀況下,被派去距離甲板30米、剛卸完煤礦的空艙進行清艙工作,非常危險。
他提到陸上會發生的職災,在船上執行會有更高風險,自己在船上看過船員斷肢,曾發生鐵鏽跑到眼睛裡面,導致失明,高空墜落、摔傷、燙傷,失蹤等職災皆曾發生。
船員以為超時,沒休假,受傷自己負責是正常的勞動型態
現在轉為岸勤人員的王慶宏,為何願意組工會爭取船員勞權?「以前我一直認為台灣勞工的勞動型態就是要跟雇主簽定期契約才會有收入,當合約結束就沒有收入。」他說到當自己進辦公室工作,驚訝的發現在辦公室的獎金與福利制度根本比船員待遇好,了解勞動法令後才發現,過往船員習以為常地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沒有休假並非正常。
另外他看到公司人資面對船員發生職災時,第一時間是先指責受傷的船員,甚至強烈要求受傷船員要先斷保或離職,等傷好再派船,成為他決定要組工會為同仁爭取權益的理由之一。
王慶宏說工會幹部幾乎都是船員轉岸勤,目前為止所爭取的勞動權益都是跟船員有關,極力爭取遭受職災的同仁領到原領薪資及理賠金,也因如此自己被無預警調職,甚至被抹黑。「從事工會活動,確實比船員工作忙碌,但是我覺得相對快樂很多。」
工會成立的目標之一就是要爭取船員的定期契約轉為不定期契約。王慶宏說《船員法》52條規範:「為保障船員生活之安定與安全,雇用人應為所雇用之船員及儲備船員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工會認為回到陸地上等待公司派船時就是儲備船員,然而中鋼運通公司曾發函交通部航港局詢問儲備船員的定義,結果航港局回文說雇主認定即可,工會批評交通部航港局根本就未依法行政,對於船員勞權應作為而不作為。
關於船員爭取簽署不定期契約,工會認為勞動部有確認船員僱傭關係的權責,因此才到勞動部協尋部長何佩珊要求主持公道,例如2021年時外送員是承攬制還是雇傭制,勞動部就主動介入調查,並認定外送員就是雇傭關係,所以工會也要求勞動部依法行政,積極協助弱勢勞工。
王慶宏補充,《船員法》33條,船員每7天要有一天的休假,雇主要安排輪休,但是船員從來沒有輪休過;《船員法》34條,船員國定假日有19天,沒有任何船員放過國定假日。《船員法》37條規定僱用人每在船上服務1年,要給船員30天有給年休,其實大部分的船員都是拿到薪資,但是並沒有所謂休假的概念,雇主都是用一筆獎金打發,甚至低於原領工資。
王慶宏認為《船員法》作為《勞基法》的特別法,未規範船員適用定期或不定期契約,包含船員的退休、撫卹職災補償也沒有規範,若依照《勞基法》,退休金就是依照退休金條例,職災有《勞基法》的補償,但是主管機關勞動部推給交通部解釋,交通部推給勞動部處理,互相推諉之下,船員保障處於真空狀態。
多聘外籍船員,少聘台籍船員 意圖打壓工會?
除了訴求轉不定期契約,工會在9月時已通過罷工投票,另一訴求是要求資方逐步減少聘用外籍或中國籍船員,恢復台籍船員工作權。王慶宏說,公司2019年曾雇用最多600多名台灣船員,後續公司增加5艘船藉掛於巴拿馬的「權宜船」改多進用中國籍船員。目前中鋼運通有60幾名中國籍船員及少數外籍船員,疑透過不派船給台籍船員作為逼退手段,台灣船員目前剩300多人。
由於幾乎所有台灣船員都加入工會,入會率9成,工會認為中鋼運通公司企圖透過多增聘外籍船員取代台灣船員的工作機會,目的是降低成本並且有效的抑制工會成長,且要讓台灣船員認為只要加入工會,就無法簽訂下一個工作合約。
成立工會後資方打壓動作頻繁,一邊將台籍船員斷保,一邊多採用外籍船員,王慶宏說中鋼運通首次罷工投票很特別,沒有對會員進行任何罷工說明會,同步在21艘當時航行於海上的船舶中工作的工會會員投票率高達99%,其中86%在船工作之工會會員參與投票,最後做出了同意罷工的決定。
對於正式罷工的開展,王慶宏說還需要充分集結並聯合外界共同聲援台灣船員罷工,由於國內外少有船員進行罷工的經驗,確實有難度,工會會持續加強船員的勞工教育及訓練,號召在岸船員高動能的優勢,以保護定期契約之船員工作權為前提,多加進行罷工前說明,讓資方知道船員的決心。王也呼籲外界持續關注中鋼運通船員抗爭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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