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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司捨本逐末只求營利,基層籲回歸根本留才顧安全,公司欠全員工一個道歉與改變!
文/台鐵產業工會與台鐵工務聯合會
台鐵產業工會與台鐵工務聯合會回應台鐵公司聲明
上週(27日)樹林=鶯歌間電車線事故,在第一線同仁努力搶修與疏運下,終於在前(28日)恢復正常行駛,然而理應是台鐵應變計劃中,可預期應變的電車線事故,卻在公司高層捨本逐末求營利,導致人才流失的惡果下,讓旅客再次對台鐵失望,整體應變過程更是讓第一線員工處處打擊。
針對公司3月28日的說明與致歉,台鐵產業工會與台鐵工務聯合會有以下回應:
一、 問題請從自己找起,應變小組失靈是根本,人力流失不足以應變,別再從基層身上找答案!
回顧整起事故,應變小組「該快不快、該慢不慢」、「決策不果斷、上層腦死下級自我應變」,公司數年來只會公式化的回應檢討SOP,但新的SOP以及隨之而來的懲處加諸在員工身上,不僅沒有任何改變,更是打擊第一線因為應變失靈而自行應變的員工。
本次應變失靈,從9:17成立應變小組開始,首發資訊居然表示預計可在11時30分搶通西正線,從現場人員視角來看,長官樂觀預估2個小時內通車,就是要現場人員壓線搶修,事後第二發資訊才修正為13時15分,不切實際的急於發稿,給電務同仁相當大的壓力。每逢重大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進場搶修,同時承受上層持續追問「何時可以通車」的壓力,是否充分考量安全與人員負荷?還是僅為回應外界壓力?
再者,理應安撫旅客、告知旅客的運務同仁(車站、車長),直到15:30才等到全面開放電子票證乘車的政策,公務群組充斥各種「台鐵簡訊」,僅告知電車線斷落,沒有任何修復時程跟應變計劃,只提到樹林桃園間客運接駁。其餘各站卻未有有效的處置方式!只由各站自行想方法告知旅客,站員面對公司不清楚的電報與指令,要求加派不存在的人力,讓票房退票退到瀕臨崩潰、服務台忙於接線及安撫旅客,在「台鐵風格」的應變措施下被旅客瘋狂炮轟的員工,如何要現場同仁冷靜、親切、友善?
而各列車車長更無法透過掌電得知公司下達的政策,反而得要一再留意自己的手機line群組,是否有新的電報與公文,等待車班給予新的指令,獨自一人面對整車旅客的詢問。
台鐵產工與工務聯合會指出,台鐵最嚴重的就是官僚文化跟百年不「真正」檢討的SOP,在兩次出軌事故和公司化之後,只是更多的紙本傳簽,虛偽的教育訓練。好像簽一下就懂,這根本就不叫訓練。長期以來這種官僚作為,導致台鐵把電車線故障,理應是台鐵應變無數次的事故,表現的像第一次!
二、安全源自穩固人力,台鐵不願面對、政院充耳不聞
我們必須要說,台鐵該真正道歉的對象,不只是旅客還有長期被呼攏的員工,不論是跟著局時代公司化一路過來的資深同仁,或是抱持著對台鐵公司期待的新進從業人員,沒有看到改革,而是更多的苛刻、刁難、針對。
公司明知安全、有品質的服務,源自於穩固的人力,公司現行的「師徒制」培訓機制更是高度仰賴人才經驗傳承,公司只會告訴社會營運指標全面提升表現亮眼,但面對基層一再提出整體待遇低落,公司不願面對還稱不實,是鴕鳥心態!
公司大言不慚的說「整體待遇相較其他國營事業尚具競爭力」、「公司化至今已全面調薪7%」,然而全面調薪是隨著全國軍公教調薪,所有國營事業的調幅一致,但台鐵在起跑線上就已經是國營事業吊車尾,所謂每月最高可達 4.7萬至5.5萬元,也是加計夜班津貼、危險津貼拿命去換的結果,但過去台鐵產工已經提出,台鐵與郵政、港務公司相比,在尚未加計津貼上,待遇差距就超過一萬!何來尚具競爭力一說?
真正應該縮短待遇的卻拖欠至今!例如未通過的主管加給、車長備勤津貼。
又,對於機、工、電務等技術性人才來說不僅搶修獎金1000元多年未調升、工程人員加給仍在行政院審核,對現場加班費、水電費一再管制,導致技術人員轉往其他薪資成長更快的國營公司。
台鐵產工與工務聯合會必須要強調,台鐵曾在1997年至2007年期間,長達十年的時間全面停招。 這十年的空窗期在接下來幾年將因為人員退休,逐漸浮現嚴重的人才斷層危機,今年又罕見地出現延後招考,或多為員工透過離職重考,工會已經在多起調車事故、事故應變上,數次呼籲待遇低落帶來的安全問題,但台鐵公司仍不願面對,只會反射性的駁斥,就是鴕鳥心態,而行政院掌握待遇加給調整的決定權,也充耳不聞,台鐵改革最終只會走向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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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Kirill Veprikov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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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泰博工會控資方企圖染指、理事長遭解雇 呼籲勞動部凍結資方引進移工
2026.02.16 泰博科技解僱7工會幹部 工會除夕宣告發動不定期罷工
《燦爛時光會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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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0集|《長女病》會繼承,也能治癒? 如何與手足鬆綁家庭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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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教育營:楊翠導讀白色恐怖女性創傷與身體記憶,還原消失的「歷史行動主體」
文/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由楊逵文教協會攜手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光合基金會、野火樂集共同舉辦的「跨越世代的修復與對話: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教育營」,於今日(3/28)正式揭幕。首場講座特別邀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前促轉會主委楊翠,以《白色恐怖女性創傷與記憶》為題,深入探討女性於白色恐怖時期所受的政治迫害和性別結構交織的歷史。
拒絕被邊緣化:看見女性行動主體
楊翠教授指出,在長年的政治檔案與歷史書寫中,女性作為歷史行動主體的意義,經常被化約或抹除。譬如在許多政治檔案中,會將女性描述為「戀愛腦」;談及組織行動時,常常將女性化約為受「父兄師長丈夫影響」、追隨男性親友,或者無辜受牽連的存在。
然而女性做為主體、起分反抗不平等的歷史,早在1920日治時期就有紀錄,女性工人、女性服務生等,已懂得共同組織起來爭取勞動權益。女性不應僅被視為男性的「追隨者」。
女性身體記憶:獄中產子與胎盤剝離的血淚
講座中,楊翠教授也分享了許多女性白色恐怖案件。譬如1949年被捕的曾碧麗,懷孕後期在獄中遭受殘酷刑求,長髮被綑綁吊起在半空中,導致胎盤早期剝離、血流不止。這段發生在惡劣監獄環境中的身體記憶,讓我們知道威權體制對女性身心的雙重摧殘,所幸最終母子均安,留下了這段歷史見證。
尋找共通點:跨越傷痛攜手往前
楊翠教授最後分享個人經驗,身為「楊逵的孫女」,她也曾面臨外界對其政治意識形態的框架與質疑。她指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主體,即使是親人,也不應因此被意識形態所綁架。
楊翠強調,不僅是還原女性的主體性,當我們面對不同的立場與理念時,唯有回歸人的本質、尋找共通點,台灣社會才能真正跨越創傷,一同攜手往前走。
「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教育營」明日(3/29)將進入第二天課程,內容包含:
- 專題講座:《政治暴力創傷對當代台灣的影響》
- 真人圖書館:《鄒族醫生的平反之路》
- 藝術工作坊:《生命之花:以藝術創作療癒創傷》
目前尚有少量名額,歡迎關心轉型正義與心理修復的朋友把握機會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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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6集|當出版成為一種險境 富察案背後的政治紅線與出版危機
文 / 机瑋琪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遭中國關押將滿三年。時間走到此刻,台灣社會與文化圈、出版圈都關心同一個問題:他什麼時候可以回來?
今年3月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人大會議的工作報告中,特別點名此案,表示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隨後,中國國台辦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富察何時可獲釋返台,發言人陳斌華僅以「將依法處理相關事務」回應,沒有時間表,也沒有更多說明。
本集節目邀請曾任八旗文化副總編輯、現為「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成員的王家軒,從一個前同事與朋友的角度,重新談起這個人,也重新面對這個至今沒有清楚答案的事件。
富察返中失聯 涉分裂國家判刑三年
富察出生於中國遼寧,2005年與台灣妻子結婚後定居台灣,長期在台生活並取得居留資格。2009年創立八旗文化,長期投入歷史與思想類書籍出版。2023年3月,他回到中國探親,並處理戶籍註銷事宜,卻在上海失聯。同年4月,證實遭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拘留。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直至兩年後,2025年3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富察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在分歧中對話 讓觀點被看見
在王家軒眼中,富察是一位對出版充滿熱情的人,出版不單是工作,更是興趣、理念甚至生命的一部分。他所經手的作品,多半帶有明確觀點,無論是歷史論述、政治思想,甚至帶有爭議的觀點,只要他認為值得被討論,就會想辦法讓它進入公共視野。
這樣的投入,也體現在工作方式上。富察採取高度授權的「旗主制」,讓各線主編自行決定選書方向與操作策略,彼此之間被視為平等的合作夥伴。即便立場不同,仍鼓勵討論與辯論。
王家軒說,自己與富察在美國政治、左右派價值上存在分歧,雙方曾有激烈交鋒。「那是一種很珍貴的經驗。」在明知立場不同的情況下仍能公開辯論,如今回想反而難得。
從新清史重新解讀中國歷史
八旗文化長期致力於歷史書籍的出版,選題橫跨不同史觀與價值立場,呈現歷史議題的多元辯證。「新清史」即是其中的重要主張,透過滿文等多語史料,重新理解清朝的統治結構,強調其多民族帝國的性質,而非單純作為「中國王朝」的延續。「中國繼承清朝」的單一敘事被鬆動,也連帶影響對周邊地區歷史關係的理解。
這樣的觀點,也影響富察看待歷史與文化的方式。他有時會從「滿人角度」出發,對相關議題提出不同詮釋,甚至延伸到流行文化的評論,例如認為甄嬛傳中,帶有過多以漢人為中心的想像。
多元史觀還是敏感議題?
中國官方曾將新清史批評為「歷史虛無主義」,質疑其可能削弱既有的國族敘事,甚至引發對疆域與主權的重新想像,顯示其對此類論述的警惕。當歷史不再支持單一的國族敘事時,問題就不只是學術,而可能被視為政治。
但回到學術本身,新清史原只是歷史研究的一種途徑。將其高度政治化,也讓外界質疑,中國對相關論述的防備是否過於敏感。
王家軒表示,「新清史」雖是八旗文化長期關注的議題之一,但出版社並非只有單一觀點,更希望讓不同論述進入公共討論。至於這些出版內容,是否引發中國關注,成為富察遭關押的關鍵,仍無從證實。
紅線到底在哪?
三年來,富察的友人、出版界與文化圈持續關注案件發展,卻始終繞回同一個問題:富察到底說了哪一句話?出了哪一本書?踩到了哪一條紅線?
富察在公開發言上向來謹慎,對中國的評論多停留在歷史與文化層次,既沒有點名政治人物,也沒有進行組織動員,更沒有觸及台獨、藏獨、疆獨等高度敏感議題。換句話說,如果按照一般被認知的「紅線」標準,他幾乎沒有越界。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那條線,真的存在嗎?
沒有紅線的紅線 一種無法預測的風險
外界常以「紅線」理解中國的言論限制,但在王家軒看來,中國其實沒有一條明確的紅線,更像一種高度浮動的標準。
在民主社會,法律意味著一套相對穩定、可預期的規範;但在威權體制中,標準可能隨時移動,甚至取決於當下的政治需求。今天可以被允許,明天未必安全;過去沒事的言論,未來也可能被重新定義。
這種高度的不確定性,使得「自我審查」不再有明確邊界,也讓個人幾乎無從判斷如何避免風險。
在台灣扎根的異鄉人
值得注意的是,富察對台灣社會的投入與理解,甚至被形容「比部分台灣人更深」。他常走訪陽明山、基隆外木山,也參與大甲媽祖遶境,對土地與文化充滿好奇與行動力。
儘管他曾考慮申請台灣國籍,卻未與中國完全切割,家人仍在當地生活。橫跨兩岸的身分處境,使他的角色顯得格外複雜,既貼近台灣,也無法抽離中國。在這樣的背景下,他被以「煽動分裂國家」定罪,更讓外界難以理解其合理性。
聲援富察連署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持續推動公民連署與對外發聲。但,面對中國威權體制與龐大經濟量體,外界能施加的壓力相當有限,國際社會也不太可能為此採取制裁手段。相較之下,如NHK等媒體持續關注此案,反而讓事件在國際上維持一定能見度。
現實考量下,有人選擇悲觀看待,認為個人只能自保;也有人重新評估赴中國從事商業或旅遊的風險,降低前往中國的意願,甚至連赴香港轉機也變得猶豫。某種程度上,反而是中國自己收緊了兩岸的交流。
不過,即便影響有限,王家軒仍認為,公民社會的抗議能讓對方清楚知道:台灣社會並不認同這樣的作為,也不會在壓力下完全沉默。從另一個角度看,富察事件並未讓出版圈噤聲,反而持續有不同觀點被提出與討論。
對富察的牽掛與期盼
面對案件進展有限與資訊不透明,王家軒說:「我其實很想罵他,害我們緊張得要死,很多人為他傷透腦筋。」語氣中既有無奈,也流露深切關心。
隨著刑期屆至,外界期待中國方面釋出更明確訊息。然而,在高度不確定的現實下,富察案不僅是一宗個案,也持續牽動台灣社會對言論自由、出版環境與兩岸交流風險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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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核二、核三重啟 核電不是解方 能源轉型需韌性與責任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2025年5月17日,台灣除役最後一座核電廠,正式進入零核時代已310天。期間迎來近40年來首個無核能的夏天,而僅佔發電占比3%的核三,並未如外界想像般不可或缺。這近一年來,既未出現缺電危機,也未造成民生或工業用電困難。
台灣順利達成核電歸零目標,是亞洲第一個宣示並實踐廢核的國家,亦是能源轉型中難得的正向成果。這證明穩定供電與能源安全可在無核情況下實現,民眾生活未受影響,也擺脫長年核災風險的威脅。
然而,賴清德總統如今卻以情勢轉變為由,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其理由亦無法說服朝野與社會。非核政策是國家重要能源政策,也是民進黨長期執政方向,即使轉向,也應經正式政策討論程序,甚至召開全國能源會議,向國人清楚說明核能政策的成本與代價,而非在總統個人意志下輕易轉變,將公共政策當作對產業示好的禮物,丟棄政治人物應有的責任與誠信。
核電重啟絕非依法行政2023年11月29日總統大選期間,賴清德首度就新核能技術表示:「如果未來科技進步到相當程度,可以解決安全、核廢料等問題,民眾又有共識,台灣社會是一個進步的社會,是不會排斥科技所帶來的便利」此為三原則的首次提出,原僅用於評估新式核能。
2024年藍白挾國會多數,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放寬老舊核電延役期限,為核電開後門。為反對核管法修惡,綠盟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舉辦多場記者會並串聯民間團體,於2024年4月26日及7月9日在立法院旁舉辦「反對老舊核電延役」千人集會。過程中,民進黨立委與民間共同批判藍白草率修法。2025年5月13日,藍白聯手通過修法,51位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
實際上,修正後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並無實質強制力,但經濟部長郭智輝當時仍稱將「依法行政」。5月16日,民間將74份執政黨民代連署書送交經濟部,說明新法並未要求行政機關提出再運轉申請。從立委到地方首長、議員,皆應一致堅守非核承諾,在核安疑慮未釐清、核廢尚無解前,老舊核電不應延役。
然而,即使核三公投未達門檻,賴總統仍要求台電啟動舊機組自我安全檢查,並稱符合標準即依法送核安會審議。此舉既非法律要求,亦難稱「依法行政」。台電稱此為揭露風險後再決策,但賴總統似乎在風險尚未揭露前,已先行做出選擇。2025年11月28日,經濟部與台電初步評估核二、核三具備重啟條件,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並研提再運轉計畫,原用於新核能的三原則,也逐漸轉用於評估核二、核三的再運轉。
空洞的三原則要如何實現?然而,所謂核能三原則在過去兩年中被反覆提及,卻始終停留在口號層次,缺乏清楚定義與可檢驗標準,外界無從判斷何謂真正達成。若將其視為政策前提,賴政府就必須回答更根本的問題:在什麼條件下,才能稱得上核安無虞、核廢有解與社會共識已經建立?然而至今,這些關鍵條件從未被具體說明。
一、核安無虞:
所謂核安無虞,不應只是抽象承諾,而應建立在可驗證的安全標準之上,包括經獨立第三方審查的安全評估、能夠承受極端天災與人為風險的設計,以及完整公開的風險資訊與應變機制。然而現實情況是,核三廠位於地震活躍帶,周邊斷層密布,重要設施老化且接近使用年限上限,維修與更換困難。在地緣政治高度敏感的情境下,戰爭或外部攻擊風險亦無法排除,但相關情境並未被充分納入安全評估。
二、核廢有解:
核廢有解的前提,應是已有明確、可行且具社會同意的最終處置方案,而非停留於規劃或暫存。目前高階核廢最終場址尚未選定,經濟部原訂2025年底提出選址條例草案,至今仍無進展;低階核廢亦因地方反對長期卡關。現行乾式貯存僅為過渡措施,在缺乏最終處置、社會同意與明確時程下,難稱「有解」。
三、社會共識:
最後社會共識,非核家園是在過去40年中反核運動、民主化與選舉交互之下形成跨黨派共識,而今天若要重啟核電,這決策與討論過程是要如何回應過去40年來這段歷史?更別提前兩個原則「核安無虞」、「核廢有解」尚未解決之前,以及核電重啟需要付出代價都未明,真的能形成社會共識嗎?
綜合而言,三原則看似合理,實則缺乏明確定義與檢驗標準,將複雜的科學、法律與民意問題簡化為政治口號。負責任的能源政策,應建立在科學與民主程序之上,而非以空洞條件包裝核電,將不可逆風險留給社會與下一代。
核電不是解方,能源轉型需「韌性」與「責任」日前賴清德總統表示政府將評估核電重啟,以因應AI與半導體產業帶來的龐大用電需求。然而,面對半導體製程邁入「怪獸級」耗電時代,我們必須誠實面對核電並非能源困局的萬靈丹,真正的挑戰在於能源轉型的結構性難題。
以台積電沙崙園區為例,推估用電量高達1,600MW至2,400MW,相當於2.5部核能機組的發電量(核三廠一個機組約950MW)。即便核一、核二延役仍難以填補AI半導體產業發展帶來的巨大電力需求。將核電當作AI發展的唯一解方,顯然低估了產業擴張的真實規模。
能源與資源皆是有限的,政府在擬定整體的產業發展戰略方向時,亦應盤點高科技產業龐大的水、電、土地等需求與代價,讓社會大眾了解發展背後的真實成本,並要求企業也應負起相應的責任,在企業提出建廠計畫的同時,也要求要提出用電與電源開發計畫,並建立強韌的電網,包含大規模儲能系統與區域微電網,才是確保產業穩定的核心。
非核家園不是達成後可放棄的目標賴清德總統表示「在去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停轉之後,台灣就已經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此說法雖為事實陳述,卻隱含非核家園是可完成、亦可放棄的階段性目標。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呼籲,非核不是達成後可放棄的目標,而是需持續實踐的長期承諾,如同「轉型正義」不是一次性完成,非核家園也不應在達成後回頭重啟核電。此舉不僅違背進步價值與社會期待,也將破壞政策連續性,削弱民眾對政府能源承諾的信任。
賴清德總統近期對核電的連串不當發言,不只背離過去的競選承諾,也未正面回應民間社會對重啟核電的質疑,只是跳針式回覆三原則,掩蓋了核電重啟背後的真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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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手搖飲茶鄉!名間鄉民北上政院陳情 百人訴請撤銷違法撥用農地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守護手搖飲茶鄉!名間鄉民北上政院陳情
百人訴請撤銷違法撥用農地 收回不給縣府蓋焚化爐
南投縣府不當選址名間茶鄉7.5公頃的國有優良農地設置焚化爐案,備受社會關注。日前農業部長公開表示會嚴審,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被變更;賴總統表態要以雞尾酒療法協助南投解決垃圾問題,行政院發言人也希望地方政府能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不應犧牲農民權益及國家驕傲(茶產業)。然而南投縣府面對社會各界強烈反對壓力下,仍決定強渡關山,預計4月1日與2日連開兩天會議,要趕緊走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程序,及早通過自己要開發的環評案。
為此,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號召數十鄉親及環團代表,特地於今日(3/27)至行政院門口陳情,希望行政院撤銷去年3月28日財政部以行政院名義核定的土地撥用公文,收回這片有柴棺龜、石虎出沒的特定農業區農地,勿讓南投縣政府在此興建焚化爐,協助地方守護名間茶鄉、農業、生態和環境品質,終止南投縣府勢將毀農滅茶的蠻橫愚行。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釋致中師父表示,南投縣府這個促參案的推動過程處處充滿程序不正義,包括在環評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審查都還沒通過時,就已招標委外進行聯外道路的土地取得與拓寬;並於昨日召開主要聯外道路(新民巷)設計與管線埋設協調會。據南投縣環保局的規劃,新民巷預定拓寬路段所涉及的條狀土地,也是屬於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大多數是國產署管理的國有農地。包括行政院與農業部的中央對名間焚化爐案並不支持,行政院不僅應撤銷外埔段7.5公頃國有地撥用給縣府的公文,更應責令國產署嚴守農地農用原則,不能再同意釋出這一公頃多的特農區國有地,供南投縣府將新民巷括寬成12米寬、可供垃圾車雙向通行的道路;國產署不應再盲目協助南投環保局推進焚化爐相關開發,而罔顧農地農用的國策。
釋致中也指出,縣府規劃垃圾車未來將行經的名間產業道路,早已有石虎出沒紀錄,沿線甚至設有提醒車輛減速的警示牌,顯示濁水溪畔一帶正是石虎的重要棲地。若焚化爐完工,未來夜間再增加兩、三百輛垃圾車進出,石虎遭路殺的風險勢必大幅升高。他強調,目前名間焚化爐案仍在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程序中,尚未完成環評審查,南投縣環保局不應在結果未定前就急於推動道路拓寬;也希望中央能輔導南投縣府,改於城鄉發展地區或其他非環境敏感區位、選擇非焚化技術且規模適中的替代方案,解決垃圾問題。
自救會成員且為在地果農的林宗衡表示,焚化爐案對名間來說,是影響食安與農民生計的問題。名間農產背後有著土地、生產、運輸與銷售體系,一旦產地周邊設置焚化爐,外界對空污與污染風險的疑慮,將直接衝擊消費者信心與整體產地形象,受害是整個地方農業。他補充,國有地屬於全民資產,若相關計畫仍存重大爭議,就不應貿然撥用;尤其國產法有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不應辦理撥用,中央更應審慎把關,不應讓國有地成為爭議焚化爐案繼續推進的工具。大眾應重視名間焚化爐案,不要讓重要農業產地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此促參案從一階環評審查、二階前的說明會與範疇界定會議,都受到在地鄉親與環團的強烈質疑與反對。縣府認為的最佳方案,卻是鄉親、環團認為應該要排除的方案,甚至連縣府邀請的學者專家都有人認為該預定場址不宜,然而南投縣府仍一意孤行。
這個促參案推動過程中,處處突顯縣府團隊(包括其委任顧問公司)欠缺環保與民主素養:選址著重交通方便、土地取得容易、及鄰近地區有無社區醫院或學校,完全不顧及場址所在區域是大片的優良農地與水源生態重地,同時鄰近四條活動斷層!
這樣的場址在促參案的可行性評估階段本應該被排除,然而縣府團隊不僅環保素養不足,也未能遵行促參法的民主程序,未能「先召開可行性評估公聽會,好好徵詢專家學者、環團與社區民眾意見,仔細審酌後定案,再進行環評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等招商前準備事項」,反倒先提案環評,在一階環評審查會議結束後,才召開可行性評估公聽會接受砲轟,跑完程序後就執意把眾人認為不可行的促參案送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中主方案再度被砲轟、選址標準重新討論,這正是縣府當初可行性評估未能遵行民主程序、參採民意的惡果。這種促參案能促進公共利益嗎?是促參法要用國家稅賦減免優惠來獎勵的促參案嗎?
縣府不僅違背促參法的民主程序,在土地取得方面也無視國產法38條規定,在該農地未經變更為非農地前,也未取得農業部同意變更前,於去年2月即向國產署申請撥地設置焚化爐,還於申請撥用文件中表示已查明「撥用用途有無涉及法令禁止或限制事項等」,但申撥土地還是特定農業區,只能農用,未經變更前怎能夠設置焚化廠?這不正是「撥地用途不合區域計畫使用分區規定」,依國產法38條規定不能辦理撥用?而國產署也未予詳查,即代行政院擬文核予撥地,陷行政院於不義,還堅持該撥地案不用遵循國產法38條,與南投縣府沆瀣一氣。
承租該國有農地的農民於去年12月4日已在自救會與環團陪同下,至行政院陳情並提起訴願;今天再來陳情,希望行政院能儘速撤銷撥地決定,同時把該特定農業區的國有地撥給農業部從事保育工作,把名竹盆地劃設為水源及野生動物保護區,讓騎虎不願下的南投縣府重新來過,另行選址及考量「著重源頭減量、分類回收、資源循環與非焚化處理方式」的替代方案,同時學會尊重民主法治。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爭議年餘的名間焚化爐案尚未通過環評,財政部卻採取「代為決行」核定撥地輕率過關,規避了行政院應有的實質審查責任。既然行政院現已表態不支持在名間鄉蓋焚化爐,理應對名間鄉落實「不支持」的政治承諾,不能一邊說不支持,一邊仍讓縣府使用特農區土地推進環評及興辦事業計畫等程序。特定農業區土地為國家的優良農第,轉移撥用應受嚴格限制,國產署將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撥給南投縣府蓋焚化爐,制度上竟然不用經行政院和農業部同意就直接核定撥用,這是制度上的重大缺失,導致後端爭議不斷。此案凸顯現行撥地制度有嚴重瑕疵,令人質疑有多少農地早已遭國產署不當撥用或讓售,行政院應徹查、檢討及修正!
許心欣強調,財政部在核定有償撥用前,未徵詢農業部意見,僅憑縣府片面計畫書便代為決行,是典型的「跨部會橫向聯繫斷層」。財政部只管賣地收錢(有償撥用),卻不管優良農地消失,是嚴重失職。名間焚化爐案的爭議顯示財政部去年核准了一個現在連行政院都不支持的計畫,顯示當初審核極度草率,呼籲行政院應撤銷這件罔顧國產法、評估有缺失而違法核定的土地撥用案。行政院名義核定撥用土地即將滿一年,焚化爐案仍在環評爭議的程序中,行政院應立即「撥亂反正」,撤銷核定撥用函,勿讓自救會和鄉親再受縣府環評程序的霸凌與凌遲。
自救會成員同時也是原國有農地承租戶的賴淑英女士表示,去(114)年4月收到南投縣環保局公文,通知將辦理「南投縣垃圾處理及再生能源中心」用地取得地上物查估作業,才知道自己多年承租耕作的外埔段國有農地竟被納入焚化爐開發範圍。她指出,即使環保局表示將對承租人辦理地上物補償,但她與多位農友都希望持續耕作,無意簽署同意書或領取補償,不願配合環保局辦理後續程序。希望行政院能撤銷撥用,讓原本的承租農民可以繼續耕作。
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表示,名間鄉並不適合興建焚化爐,但南投縣府仍強硬推進,上次會議現場警方大動作阻止民眾表達意見,昨日縣府又持續推動新民巷拓寬設計協調,下週更預計連開兩天範疇界定會議,程序一再失序,嚴重背離程序正義所要求的民主與參與精神,侵害在地居民的生存權與健康權。
鄭宇焱強調,中央各部會已先後公開表態,若要有實質意義,就必須轉化為具體的行政作為。名間焚化爐案涉及珍貴特農地、環境保育及健康權的問題,本就不具備撥用合理性與正當性,呼籲行政院應撤銷國產署撥用決定,共同守護名間農地與人民。
台灣行動柴棺龜淨零棄成長推動協會召集人宋沅臻表示,國產署在特定農業區土地尚未完成地目變更前,即核可撥用給南投縣政府作為焚化爐預定地,除了涉及違反國有財產法,更凸顯中央機關在土地處分上,可能將特定開發利益凌駕於整體國土規劃之上。他指出,國產署肩負統合國家資產運用的重要角色,若未審慎把關土地撥用後的實際使用目的,放任農業用地在未充分檢討必要性與合理性的情況下流向開發用途,所謂資產活化,最終恐怕只是服務特定群體的經濟利益。
他說明,集集攔河堰將濁水溪水源分送南北兩岸,其中北岸聯絡渠流經南投名間,並一路灌溉至彰化二水、溪州、大城等地,依據資料,112年該渠道供應的水量即占彰化灌溉用水約六成。一旦焚化爐未來產生的空污、飛灰、底渣及其所含重金屬進一步影響渠道或周邊環境,衝擊將不只侷限於名間,而可能擴及整個彰化農業生產體系,影響層面極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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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情 書
名間鄉為台灣重要之茶業與農作產區,百年來代代農民在這片土地上耕作不輟,守護的不只是農作物,更為台灣人民的食安與健康,守護土地與環境。其所生產之茶葉廣泛供應國內手搖飲及相關茶飲產業,為支撐國內上千億元規模之手搖飲市場的七成基底茶。如今卻面臨在優良農地上興建大型焚化設施的威脅,對於世代在此維生的農民,造成莫大不安,憂懼農地一旦遭受汙染,恐將難以回復;且無論如何,勢將引發消費者對農產品安全之疑慮,進而影響市場信心,對整體茶產業及手搖飲產業之發展造成難以評估之衝擊。
懇請大院秉持「農地農用」及保護優良農地之國家政策,在既有法制授權範圍下,提出具體協助,終止南投縣政府力推且備受爭議的名間焚化爐案,讓名間鄉民擺脫興建焚化爐的威脅與噩夢,讓焚化爐預定地的7.5公頃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得以收回國有、繼續農作,以確保在地農民生計與重要茶產業經濟,同時維護國人食品安全與環境品質。
我們理解去年3月28日以行政院名義發出核定撥地給南投縣政府係分工授權給財政部代決,既然目前行政院及農業部都公開表示特定農業區不能輕易變更,我們也認為國有農地應特別保護,因此嚴正檢討財政部去年審核撥地的決定,正面回應去年12月4日名間鄉親與環團提出的陳情與訴願,實有必要。
本案南投縣府罔顧國有財產法第38條規定,在該農地未經變更為非農地前,也未取得農業部同意變更前,於去年2月即向國產署申請撥地設置焚化爐,還於申請撥用文件中表示已查明「撥用用途有無涉及法令禁止或限制事項等」,但申撥土地還是特定農業區,只能農用,未經變更前怎能夠設置焚化廠?這不正是「撥地用途不合區域計畫使用分區規定」,依國產法第38條規定不能「辦理」撥用;亦即南投縣府不應申請撥用,國產署也不應同意撥地。然國產署也未予詳查,即代行政院擬文核予撥地,顯見去年核定撥用的處分存有違法的重大瑕疵。
既然現行國有地撥用制度確有程序上的瑕疵,望大院撤銷此案之土地撥用,收回這7.5公頃農地,並啟動國有農地撥用或讓售程序的檢討,納入需先徵得農業部同意的機制,杜絕類似案例再發生。
另有關南投縣環保局近日啟動聯外道路拓寬事宜,同樣涉及特定農業區國有土地問題,以及環評未過卻先進行聯外道路工程的程序問題,建請大院函告國產署,此道路拓寬案係為焚化爐案之附屬設施工程,在開發主體未通過環評之前,不能同意提供國有土地給南投縣環保局拓寬聯外道路。
此外,該國有農地所在的名竹盆地,蘊藏大量地下水,是天然地下水庫,且當地設有自來水淨水場抽用地下水事實;同時也是石虎活動熱區,柴棺龜復育基地。建請大院責成國產署將名竹盆地上的國有農地,改撥給農業部進行與農地相容的保育工作,同時責成水利署與農業部研議將名竹盆地劃設為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野生動物保護區。
再者,循環經濟零廢棄是國家重大政策、全球潮流;縱然南投有垃圾危機,也應遵循政策方向規劃垃圾治理方案,尤其南投大氣擴散條件不良,不適合設置焚化廠。懇請大院責成環境部協助南投縣府規劃與執行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循環利用、區域合作處理垃圾或採取其他非焚化的垃圾處理方式,在中央地方合作下,用雞尾酒療法還給南投縣民乾淨的生活環境與空間。
此致 行政院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看守台灣協會
監督施政聯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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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放寬外籍幫傭政策恐加劇不平等 障權會籲審慎評估 回歸照顧制度與人權改革
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針對行政院宣布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的政策,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表達深切遺憾。政府雖以「協助育兒、釋放女性勞動力」為名,但在缺乏完整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下強行推動,恐將惡化性別與階級不平等,擴大資源分配不均,讓照顧責任進一步私有化,淪為有錢人才能享有的特權。
首先,從障礙者視角來看,此政策將擴大資源分配不均的現狀。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僅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有能力負擔幫傭人力,表示這是典型的「階級政策」。對於障礙者家庭而言,我們更憂心放寬幫傭資格將引發搶工效應,導致原本就吃緊的外籍看護人力被引流至工作條件較輕鬆的高所得家庭,進一步稀釋弱勢障礙者的照顧資源,加劇照顧困境。
其次,「家務」與「照顧」在私人領域實務上難以切割。政府試圖以「幫傭僅處理家務」來迴避對托育及照顧市場的衝擊,但在缺乏監督的私人家庭中,這極易淪為規避責任的話術。從身心障礙家庭的經驗來看,在私人空間裡,移工常被迫非法兼任照顧工作,這不僅造成移工勞動剝削,也因缺乏專業支持而影響照顧品質,對家庭與移工雙方皆是傷害。
況且多數家庭的照顧壓力並非僅是家務分工問題,而是源自長工時、職場彈性不足、有薪照顧假難以落實,以及公共托育與照顧資源不足等結構性因素。長期以來,因社會支持系統不足,導致家庭往往需自行承擔照顧安排與管理責任。而在跨文化情境中,語言、生活習慣、育兒及照顧觀念的差異,處處需要溝通與磨合。若缺乏適當協助,可能反而增加家庭的負擔。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提出訴求如下:
一、撤回未評估之政策
在完成「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及「幼兒教育與人格發展影響評估」前應暫緩上路,避免造成本國基層女性工作者資源分配失衡,以及影響兒童發展與親子關係。
二、建立以人為本的公共服務體系
應將資源優先投入擴充公共托育服務,以及身心障礙者個人助理等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三、落實勞動制度改革
從源頭降低總體工時,並落實具彈性的有薪照顧假,讓不分階級、性別的勞工都能兼顧家庭。
四、全面檢討移工制度
應逐步朝向機構聘僱模式轉型,強化勞動檢查與申訴機制,確保移工享有基本勞動權益與人身保障。
本會強調,照顧是每個人在生命歷程中都可能要面對的公共議題。無論是否正在育兒,或家庭中是否有身心障礙者,都不應由個別家庭獨自承擔照顧責任。
我們呼籲政府與社會各界,應從制度改革出發,建立兼顧人權、平等與照顧需求的支持體系,讓每一個人都能在有尊嚴與支持的環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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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老宅文資審議在即 呼籲新北市應再詳細調研
文/蔡金木老宅第三代屋主賴碧珍
去年強制執行暫緩以來,不時仍有各校師生、各方夥伴來訪、走讀。也有許多親友來訊詢問,近況如何?在此向關心蔡金木宅的大家報告。
去年6月法院強制執行前,我們向新北市提報了「蔡金木宅-台北最後的長屋式決戰型住宅」的申請表。
二戰間物資緊縮,總督府提出因應戰時快速興建目標,推行採用當地材料及地區風土的「決戰型住宅」樣式。同時,水圳作為戰時重要的農業戰備資源灌溉設施,但因人力吃緊,因此由地方公義人士蔡金木擔任水利小組合長,就地興建戰時型建築,擔負集結勞工巡檢水圳,並協助與水利組合協調、解決紛爭的任務。
在農業灌溉之外,新店地區有芊蓁湖炭坑、協義炭礦、和興炭礦、東洋炭礦等煤礦,是重要戰備物資。蔡金木宅鄰近鐵路與新店驛,也成為戰爭前後湧入新店勞動者的暫時居所,是戰時產業建築的一環。二戰後,1960年代,雖然煤礦廢棄、萬新鐵路停駛,蔡宅仍始終維護瑠公圳頭。
蔡金木宅的建築形式,正符合這種戰時台灣決戰型建築之工法、因地制宜形成一條龍式建築,且由民間興建;見證戰爭時期的勞動生活場域、並服務農田水利設施、煤礦產業與勞動關係。戰時的建築工法,以易修復、調適熱帶氣候、並善用在地材料及符合在地風土形式,彰顯「日常韌性」的特色。不論是戰爭的記憶或日常的韌性,都是臺灣二戰時期庶民產業文化的重要歷史見證,而這也是台灣罕見的二戰時期建築形式,因此有更深入研究之必要。
下週一(3/30),新北市文化局將召開文資專案小組會議,討論「蔡金木宅」是否指定登錄文化資產。專案小組的討論結果,後續將提送大會審議。在此誠摯呼籲:新北市文化局應先啟動專業的調查研究,補足我們對於戰爭前後民宅建築型式特殊性的認識,乃至蔡金木宅乘載的時空紋理。以充分的事實證據與歷史視野為基礎,方能真正評估蔡金木宅的文資價值。
另外,國家人權委員會2月啟動「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也將曾坐落瑠公農田水利會土地的蔡金木宅,列為調查重點的七大指標案件之一。也期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可以為本案帶來一絲曙光。
感謝各方夥伴一路的陪伴看顧,懇請大家持續關注協助,讓我們一起加油!
會議資訊|
開會事由 :新北市政府第8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化景觀審議會專案⼩組會議 ⼀ 本市新店區「 蔡⾦⽊宅」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 、紀念建築審議案
開會時間:1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新北市文化局2826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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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美超微案看台灣出口管制漏洞 ——經民連提醒莫讓台灣成為民主供應鏈安全破口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於上週四(3月19日)公布起訴美超微董事兼共同創辦人廖益賢(美國籍)、台灣區高階主管張瑞滄(台灣籍),以及承包商孫廷偉(台灣籍),指控三人涉嫌將搭載輝達高階晶片的伺服器非法輸往中國。經民連智庫民主防衛與經濟安全中心查閱美國聯邦檢察官經大陪審團簽署的起訴書後,赫然發現該起犯罪之行為地竟含台灣:三名被告共謀透過一家東南亞公司向美超微下單,由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經手處理;而且,這些伺服器在美國完成組裝後,先運往台灣,再出口至該東南亞公司,最後由該公司透過多名仲介轉運至中國,以規避美國出口管制規定。
經民連於今(3/26)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之起訴重點,並對於《貿易法》現行出口管制漏洞提出三項批判:1.馬英九漏洞,賴清德應填補;國貿局官僚,改朝就應換代。2.貿易法出口管制區,應明列中國;出口管制有效,台美供應鏈才能合作。3. 台積電晶片,不可給中國造飛彈。
▍美超微案,違法走私的高階晶片曾過境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起訴書,雖然只列名廖益賢、張瑞滄(音譯,RUEI-TSANG “Steven” CHANG)、孫廷偉(音譯,TING-WEI “Willy” SUN)三位被告,而以「美國製造商」代稱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Super Micro Computer, Inc,以下簡稱美超微公司)。但從起訴書描述被告是「『美國製造商』的共同創辦人、董事會成員及資深副總裁——業務發展部資深副總裁廖益賢(YIH-SHYAN “Wally” LIAW)」,以及本案事發後美超微公司發表聲明表示遭「起訴的個人對象包括廖益賢、張瑞滄以及孫廷瑋,美超微已立即暫停該兩名員工職務,並終止與承包人員合作關係,該對象在起訴內被指控的行為,已違反美超微公司政策與法令遵循管控相關規範,包括規避出口管制法規。」「美超微非本次之起訴對象」,應可確定聯邦檢察官所稱「美國製造商」,即係指美超微公司。
根據公開之起訴書內容,三名被告共謀,透過一家東南亞公司(起訴書稱「公司(一)」)作為跳板向美超微公司下單,訂購搭載受出口管制的輝達晶片之伺服器,並走私轉運給中國客戶,該批貨物由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主管張瑞滄(起訴書稱台灣辦公室總經理)經手,且伺服器在美國完成組裝後,先運往台灣,再出口至「公司(一)」,最後透過多名仲介轉運至中國,以規避美國出口管制規定。自2024年起,整體交易金額至少達25億美元。其中,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主管張瑞滄正是敲定這些走私細節的關鍵中間人。
在起訴書第 11至12 段中,張瑞滄直接指示下游廠商下單搭載輝達圖形處理器的伺服器以供他們走私轉運給中國買家之用,這些內建輝達圖形處理器的伺服器通常在美國完成組裝,接著先運往台灣,然後才交付給位於東南亞其他地區的「公司(一)」,最後再透過第三方仲介轉運給中國的買家。在起訴書第 20 段中則提及,美超微公司的法令遵循團隊曾因懷疑廖益賢等人而暫停了出貨。廖益賢在編造理由成功通過審查並恢復出貨後,孫廷偉立刻聯絡「公司(一)」並表示「『公司(一)』可以解除限制。帳戶可以解除。請繼續進行出貨,包括從美國到『台灣』的公司間採購訂單。」可見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在這些晶片走私交易中佔據重要角色。
上述起訴書中對這些公司參與走私晶片到中國的指控,其實早在 2025 年 3 月,新加坡就曾針對輝達先進晶片疑似從新加坡中轉走私至中國進行調查。在當時,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Shanmugam)公開表示「警方已逮捕了好幾個人,他們恐在違反美國制裁的情況下,參與輝達晶片的採購及運送。他們被指控誤導伺服器供應商,隱瞞硬體的最終用戶,這些伺服器從新加坡運送到馬來西亞,但可能再轉運至『中國』等其他國家。」而此次美國聯邦檢察官起訴書的第 19-b 段中,廖益賢和另一人的對話也顯示 2025 年 3 月新加坡政府調查的事件,該出貨方亦為廖益賢等人。
特別值得國人注意的是,起訴書31.34.及38段關於犯罪行為人與犯罪行為地的描述,均提及「自至少約2024年起至今,在紐約南區、中國、台灣及其他地方,被告廖益賢、張瑞滄和孫 廷偉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士,故意且蓄意地結合、共謀、聯合並彼此約定」,而其罪名分別為第一罪 共謀違反《出口管制改革法》「違反及導致違反依據《出口管制改革法》所發布的許可、命令、法規和禁令」,第二罪共謀從美國走私貨物「共同犯下針對美國的罪行,即走私貨物出美國,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554條」,第三罪共謀詐欺美國政府「以詐欺美國及其機構,透過損害、妨礙、阻撓並以欺詐和不誠實手段打敗美國商務部(美國政府機構)在執行和發放貨物出口許可方面的合法職能。」
我們必須警告,這些經由台灣走私轉運到中國手上的 H100, H200, B200 等高階晶片,在商業方面,成為中國擴大AI 產業規模並傷害台灣 AI 產業競爭力的工具,在軍事方面,這些晶片不但可能成為中國擴大人工智慧監控工具的武器,更有可能將其轉為運用於對提升台灣軍事武力威脅之上,然而,台灣的相關部門和法規卻對這種現象卻顯得蒼白無力。
▍荒唐:違規出口晶片到中國,在台灣竟然沒有刑事責任!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關於美超微案,台灣政府有三個尷尬。第一個尷尬,三個被告都來自台灣。不僅張瑞滄、孫廷偉是台灣公民,即便唯一的美國公民廖益賢,其實也是來自台灣,他是海洋大學畢業,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碩士,後來到美國留學、工作、入籍。第二個尷尬,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被告等人是透過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作為樞紐,將搭載輝達晶片的伺服器從美國運到台灣,再轉運東南亞,再進中國。第三個尷尬,對於一個被告均來自台灣,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國際高度矚目的高科技出口管制犯罪,台灣主管機關經濟部與檢警調竟然完全無所作為,也無法有所作為。原因是:台灣並沒有將中國列為軍民兩用高階晶片的輸出「管制地區」。就算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
我國《貿易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一、未經許可,輸往管制地區。二、經核發輸入證明文件後,未經許可,於輸入前轉往管制地區。三、輸入後,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原申報用途或最終使用人,供作生產、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武器之用。」
相對地,若為非管制地區。《貿易法》第 27-2 條規定,未經許可,將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往「管制地區以外地區」,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我國經濟部雖比照《瓦聖納協定》根據《貿易法》第13條的授權,已將高階晶片列為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但是輸出高階晶片的「管制地區」只有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敘利亞,不包括中國。因此,根據《貿易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除非真的找到證據證明該晶片是被用於軍事武器之用,而且行為人明知晶片軍事用途,否則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根據《貿易法》第 27-2 條規定罰錢,不構成犯罪。
這是民主國家罕見的怪異制度,其原因來自於馬英九任內,前國貿局局長卓士昭的錯誤政策,我們將稍後說明,以下先說明民主國家的管制趨勢。
由美英日韓俄等42個國家組成的《關於常規武器與兩用產品和技術出口控制的瓦聖納協定》,2019年12月於維也納總部會議上一致達成將軍用晶片零組件、軍事級軟體及先進製造技術,增列為出口管制清單。因此,《瓦聖納協定》各國為履行國際條約義務,多將高階晶片納為其內國法的出口管制清單,並多將相應的違法走私行為課處刑罰,以符合「維持完全有效的出口管制」之公約義務。
綜觀其他半導體先進生產國家:美國在 2022 年 10 月直接點名中國,對中祭出多項半導體出口管制,若違反《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等相關規定,可處20 年以下有期徒刑。日本在2025年10月將機床、雷達、積體電路(IC)、無人機及其零件、導航裝置與測試設備等六大類產品新納入出口管制清單,而且適用對象不再侷限於聯合國安理會武器禁運清單上的10個國家,而是包括中國及東南亞在內之所有「非A組國家(美歐韓等27國)」,未取得許可擅自出口或提供受管制對象貨品或技術者,依法律規定得處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國半導體大廠Ommic總經理馬克(Marc R.),以及1位中國籍幹部,被指控非法將功能強大的晶片與敏感技術資訊轉移給中國和俄羅斯,2023年3月遭起訴,面臨最高15年徒刑。而荷蘭政府更曾為了避免半導體技術外流至中國,強制接管中資聞泰科技所收購的安世半導體。
對照美、日、荷、法等半導體先進生產國,台灣法制下違規出口晶片到中國,竟然沒有刑事責任,只能不痛不癢罰錢,實在非常荒謬。
▍經民連對於《貿易法》現行出口管制漏洞的三項批判:賴中強說明經民連對我國《貿易法》架構下的出口管制規範的三項批判:
- 馬英九漏洞,賴清德應填補;國貿局官僚,改朝就應換代:
馬英九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2012年,馬英九政府中,人稱「服貿、貨貿推手」的時任經濟部國貿局長、後來擔任經濟部政務次長的卓士昭,為了服貿協議、 貨貿協議順利協商,在第三次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例會後,就著手法規命令修正預告,在2012年6月19日依據貿易法第13條第三項的授權,完成「貨品管制清單」與「管制地區」法規命令修正,從此,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明列十二項半導體「製程」設備,需許可,方得輸出中國。這是「掛十二而漏萬」,十二項設備以外的受管制戰略高科技貨品及技術,就算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最多僅受到《貿易法》第27條之2的罰鍰,排除刑事處罰。
此一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賴政府應盡速亡羊補牢,切莫再蹉跎。經濟部國貿局現任官員,不應再受統戰組織兩岸企業家峰會經濟部老長官的影響,無論是蕭萬長、江丙坤(已故) 、王志剛、陳瑞隆、尹啟銘、施顏祥、杜紫軍、蔡練生、范良棟(以上九人中,有七任經濟部長,三任國貿局長,三任投審會執行秘書、三任工業局局長,均曾於兩岸企業家峰會任職),其深層政府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 貿易法出口管制區,應明列中國;出口管制有效,台美供應鏈才能合作:
日前,行政院正副院長對外說明台美貿易關稅談判成就時,均強調「台灣是以『台灣模式』與美磋商半導體供應鏈合作,並非產業外移」。經民連認為:貿易法出口管制區,應明列中國;出口管制有效,台美供應鏈才能合作。美超微案,恐使國際間懷疑台灣是否成為民主國家對中國高階晶片出口管制之破口,為避免台灣於高科技產業民主供應鏈之地位及友盟信任關係受動搖,為避免美超微案影響已經啟動的美國301條款對台貿易調查,經民連呼籲,行政院與經濟部有責任儘速填補此類規範漏洞,並對外說明就美超微案的立即因應措施。
(三)台積電晶片,不可給中國造飛彈:
多數民主國家將違法輸出高階晶片列為刑事犯罪行為,獨獨台灣經濟部說,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輸往中國,在台灣,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中國針對台灣部署飛彈數量高達 900 至 1,500 枚,而且不斷在增加中。最應該管制對中國晶片輸出的台灣經濟部,卻放任台積電生產的晶片,被違法賣到中國,協助中國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這是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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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核電重啟:核廢要放那?政府請回答!
(圖片由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供,攝影/李宇恩)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日(3/26)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反對賴政府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廢核平台指出,核電重啟不只是行政程序,而是重大公共決策,政府應負起政策責任,正面回應核廢料最終處置與核安風險。
現場以行動劇呈現核災情境,指出若比照日本福島事故疏散30公里範圍,核二廠在北部將影響約683萬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核三廠在南部(屏東縣)亦達5萬7千人,凸顯現行防災準備嚴重不足。廢核平台主張應立即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擴大緊急應變計畫區,並要求行政院召開縣市長會議,討論核廢料最終處置與疏散規劃;各縣市首長亦應明確表態如何落實核安。
沒有緊急應變計畫,何來「核安無虞」?核安不該只是口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能無法保證絕對安全,面對天災、人為疏失與機械故障等風險,過去50年全球已發生三次重大核災。若持續使用核電,政府與朝野政黨更應強化緊急應變計畫與疏散演練,並借鏡福島經驗,這是最基本的核安要求。緊急應變計畫區的劃設基於風險管理,但我國目前僅限半徑8公里,不僅遠低於福島實際疏散30公里以上,也落後多數國家標準。
台灣地狹人稠、核電廠鄰近都會,更應擴大應變範圍,尤其當前擬啟動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若連最基本的應變區擴大都不願推動,如何讓人相信「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擴大應變區雖無法保證核安,但這是最低限度的政治責任。修法後,政府才能進行跨部會整備,強化應變計畫、擴大演習與碘片發放,否則一旦核災發生,相關單位及計畫區外民眾缺乏演練與防護準備,只會陷入恐慌,增加受災風險。立院朝野政黨若真認同核安第一,不論立場,都應儘速修法,明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不得小於30公里。
沒有風險揭露、無核廢解方與民主授權,核電不應輕率重啟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表示,許多對於核電的民意支持,可能建立在「風險由他人承擔」的前提之上,對直接受核電影響的居民並不公平。根據民調,部分縣市高度支持重啟遠方的核電廠,卻不一定支持把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場設於本地。例如:金門對重啟核三的支持度高達93%,但只有42%、35%支持在當地設置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苗栗有85%支持重啟,卻只有約5成民眾支持在苗栗設廠、不到4成民眾接受在苗栗處理核廢。
林冠伶也表示,在沒有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解方的情況下仍主張重啟核電,等於強迫受影響社群繼續接受更多核廢料。而核電的討論更不能建立在「核災不會發生」的假設之上,需要進一步規劃及揭露核災應變的長期且大規模的撤離、輻射監測與跨區域管制,讓大眾理解核電極高的風險與社會成本。她強調,核電的討論必須具備充分的資訊揭露、務實的核廢料處理解決方案,更應該要有民主授權程序,讓受影響民眾有實質的否決權。否則,就是強迫受影響當地民眾繼續承擔核災風險,背離民主原則,是不負責任的能源政策。
落實非核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謝志誠會長表示,修正前的《核管法》規定,核電廠若要延役,必須在運轉執照屆期前5年需提出延役申請,否則執照到期就必須除役。2025年5月15日《核管法》修法,為運轉執照已屆滿的老舊核電廠,若要再繼續運轉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再運轉。不管是修法前的延役申請或者是修法後的再運轉申請,決定權都在核電廠經營者,檢視相關法條並沒有「強制性」的意涵。賴清德總統以「依法行政」為名,心虛的把重啟老舊核電廠賴給《核管法》,竹篙套菜刀;我倒是要提醒政府,要「依法行政」的標的是《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從去年重啟老舊核電廠的風潮被帶動之後,幾位核電幫的主導者就不斷地帶風向擘畫核二核三的重啟時程,甚至聯合在野黨與產業界一起質疑政府是在搞「拖延戰術」。雖然台電公司已經清楚表示︰「核電廠重啟時程是「1.5、2年+N,非2027年就可重啟。」但「核電有望2027、2028年重啟」似乎已被形塑成定見。如此猴急式的時程預設,簡直是回到那個大開發的年代,開發案才提出,環評還沒開始,就有官員高喊動工時間。以前,人民不信環評的審查可以把關,現在,我們如何相信核安會可以公正審查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把關?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賴總統稱立法院通過《核管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台電現已在準備核二、三廠重啟程序。然《核管法》修法只是取消申請期限限制,放寬延役條件,並未強迫提出申請。賴總統想重啟核電,不能卸責推給修法。《環境基本法》:「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落實非核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台灣多斷層、火山,核災風險高,但地熱潛能也高,應將國家資源投入深度節能及以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
重啟老舊核電讓全民承擔風險 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治理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呼籲,核電並非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一項涉及世代風險、環境正義與民主程序的重大公共決策。台灣位處地震帶,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與社會溝通長期停滯,核安與撤離計畫尚未完善。在此情況下倉促重啟核電,將風險轉嫁給未來世代,也可能削弱社會對能源治理的信任。「核廢料去哪裡?事故發生時人民怎麼撤離?社會是否充分參與?」主婦聯盟強調,這三個問題若未解決,就不應輕率重啟核電。台灣能源未來,應建立在安全、透明與社會信任上,而非政治喊話。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表示,政府到現在始終沒有說清楚,重啟核電的政策目的到底是什麼。若是為了產業用電,就應說明核電是否真能回應企業當前最在意的綠電與國際供應鏈需求;若是為了戰爭風險,更應誠實面對大型集中式電廠與輸配電系統在戰時同樣脆弱,核電廠未必能真正提升能源安全。真正有韌性的戰時能源系統,重點不是把希望押在少數大型設施上,而是加速發展分散式再生能源、儲能系統與區域電網。分散式能源即使受到攻擊,也只會影響局部區域,較不易造成大範圍停電,且更容易快速修復,這才是面對戰爭風險時更務實的方向。相較之下,重啟老舊核電廠不僅成本高、期程長,還伴隨後續除役與核廢料管理等長期負擔,若連政策目標都無法清楚交代,就要全民承擔風險,這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治理。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表示:核電在台灣,不只是能源,也是威權的象徵。核電的開發沒有溝通、沒有環評、而是迫遷、破壞環境、高度風險。台灣社會努力與威權抗爭,反核是反抗威權。台灣社會花了超過四十年,終於在2025年把核電歸零了,結果民進黨賴清德總統一天就要重啟核二核三,這是最離譜的笑話,卻不令人意外,因為賴清德在骨子裡就是有威權的基因。民進黨要重啟核電,給了三大條件,但是核安不可能確保、社會也不可能有共識。如有核災,北北基桃近七百萬人根本無法疏散,只能慢性死亡。
核廢的部分,反核團體花了五年時間研究,在去年7月8日推出民間版高放射性核廢料選址及處置條例,也拜會了執政黨與在野黨。結果呢?官方的高放條例現在還躺在抽屜裡面。核廢料迄今無處可去。新北市長候選人蘇巧慧,你對於同黨的總統要重啟核電,你能向新北市選民保證核廢料不會留在新北市嗎?
去年十一月,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去祭拜共諜吳石,我們覺得夠扯夠離譜。結果前幾年賴清德把過去四十年反核的民主前輩全部踩在腳下宣佈重啟核電,果然只有民進黨能夠超過國民黨。我們在這邊呼籲,有很高的可能性只是狗吠火車。但反核人民們,選票就是你們最大的力量。所以我要呼籲手握選票的反核人民,下架民進黨。尤其是新北市、屏東縣,看清楚你們選區的候選人:誰支持核電?誰不處理核廢?我們就用選票反制到底。
最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重申使用核電需面對其代價,不該迴避核電長年以來的爭議,提出三點訴求:
一、反對老舊核電輕率重啟,重大公共政策變更應具備民主程序、風險檢證與資訊公開;
二、政府應明確回答「核廢要放哪」,並召開縣市長會議研商核廢處置與疏散計畫;
三、立法院應儘速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將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擴大至30公里,強化核災應變能力,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記者會出席團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綠黨、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
附註:今日上午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林國良參議出席記者會接受提問,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要求行政院於院會記者會回答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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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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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重劃案怪手迫遷再現 現住戶:要求實質安置、別給「死路一條」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案」2名現住戶收到明天(26)起將執行代為拆除作業公告,怪手已停放在住戶家門口待命。
今(25)天4名現住戶前往高雄市政府陳情,集體呼籲高雄市政府,他們僅要求妥善安置,先安置再拆除,不要把現住戶逼到「死路一條」。訴求立即停止明天的強制拆除,進行安置方案的溝通,不要流於形式的敷衍。
居住在大寮81期市地重劃案範圍的現住戶龍素芳、謝小姐,從高雄市政府陳情完後回家路上,與停放在家門前的怪手合影。
大寮81期市地重劃案發生憾事一年後 現住戶等不到實質安置、面臨迫遷
高雄大寮81期市地重劃案在2024年10月曾發生迫遷憾事,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前往影七路上現居戶執行地上物拆除作業時,發現61歲住戶李國星在住屋內輕生過世,死者在住家門口寫下詛咒文字反對拆遷。
李國星的鄰居、抗議住戶之一的范先生帶著寫著李國星名字的招魂幡,他表示:「我們帶著李國星的魂魄回來見證,希望市府不要再重蹈覆徹。」
自殺住戶李國星住家原址已夷為平地,現住戶龍素芳與謝小姐都收到強拆公文,明天起將面臨隨時被執行。龍素芳說自己快80歲了,找租房的話,沒人要租房給老人,自己又沒辦法打工賺錢,實在是走頭無路。他說雖然他領取了救濟金13萬,是因為當初聽信市府人員說補償金與安置是兩回事,因此才領取救濟金,如今卻被當成願意拿錢走人,情何以堪。
龍素芳在自己房屋外牆也寫上李國星寫過的詛咒文字,藉此表達弱勢居民的無奈處境。
范先生說,1年5個月前李國星死了之後,他們在等待政府來解決問題,等待政府進行實質安置,結果等到現在還是一紙強拆公文,「我們沒有反對都市發展,我們反對的是沒有進行安置」。
聲援住戶的台中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表示,高雄人民在民主聖地上受到迫害,市長陳其邁不知是否知情,市府承諾安置住戶卻反悔,放任發生不幸事件,呼籲高雄市府不要再犯過去的錯誤。
李國星的鄰居、抗議住戶之一的龍素芳帶著寫著李國星名字的招魂幡到高雄市政府抗議。
龍素芳在自己房屋外牆寫上自殺住戶李國星寫過的詛咒文字,藉此表達弱勢居民的無奈處境。
現住戶范先生說,1年5個月前李國星死了之後,他們在等待政府來解決問題,等待政府進行實質安置,結果等到現在還是一紙強拆公文,「我們沒有反對都市發展,我們反對的是沒有進行安置」。
高雄市府地政局:充分聽取住戶訴求 代為拆除作業依法處理
高雄市府地政局副局長張文欽出面接受陳情,表示會充分聽取住戶訴求、了解陳情內容後再妥適處理。被問到明天是否確定會拆除,張文欽回答市府會依法處理。
張文欽說明,目前剩3戶抵觸戶,1戶正在訴訟。當地工程已進行6年,與居民協調溝通也有3年。被問到市府相關的安置為何,張回應其他住戶陸續有接受包租代管或領取救濟金離開,即將執行拆除的兩戶也有領取救濟金。張文欽強調,本區都市計畫劃定公園用地,是大寮發展重要區域,而本區地形屬於山坡地,下雨邊坡會沖刷,若有空屋閒置怕造成登革熱或治安問題,市府是站在公共角度處理問題。
地政局表示目前市地重劃相關法源無明文規定安置計畫措施,高雄市僅制定「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做為因應。
另一位年邁住戶郭靜純,雖然房屋暫未收到代為執行拆除公告,但實際上他的房屋在重劃區工程執行過程中已被斷水斷電超過一年,直到相關消息在網路曝光後才被重新接上水電,卻也只是簡陋的在地上露出一截水管取用水源。
郭的房屋已被拆除部分圍牆、廁所,門口留下一大片未整好地的碎石地,導致出入依靠電動輪椅的他曾跌倒,造成骨折,後續才被用水泥鋪設斜坡。
鄰居透露,郭靜純因為家裡沒瓦斯,所以遇到氣溫下降時就燒木炭取暖,鄰居擔心危險,但是看到屋頂破一個大洞,悲哀的說到「非常通風,想死都死不了」。
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案」面積約48.78公頃,工程從2020年2月19日動土。土地大多為國防部所屬國有地,為國軍眷村原址,過往為果協新村、商協新村、影劇七村、精忠四村等眷村,經國防部辦理遷建騰空眷村土地,原住戶大部分已搬遷。還有部分居民向國有財產局租賃土地使用,租期到11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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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地政局副局長張文欽出面接受陳情
3/26起將隨時面臨迫遷的大寮81期重劃案現住戶
大寮81期重劃案自殺住戶李國星住屋原址(電線杆到樹木的區域)已被夷為平地。
年邁住戶郭靜純住屋在重劃區工程執行過程中已被斷水斷電超過一年。
現住戶郭靜純的房屋已被拆除部分圍牆、廁所,門口留下一大片未整好地的碎石地,導致出入依靠電動輪椅的他曾跌倒,造成骨折,後續才被用水泥鋪設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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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好的碳定價制度是減碳成功的一半──氣候法三週年回顧與展望論壇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氣候變遷因應法自2023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月15日公布實施以來已滿三週年,該法建立起許多完善台灣氣候治理的政策工具,最具減碳成效的莫過於今年五月開始向排碳大戶收錢的碳費搭配自主減量計畫制度,然而該法仍有部分子法與政策工具,在「加速減碳」與「提升社會對淨零轉型支持」兩大目標上還有未被妥善利用的潛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因此舉辦「從紙上到路上:氣候法三週年的回顧與展望」論壇,盼以碳定價機制為核心切入,並延伸探討氣候法下的多元政策工具組合,全面回顧氣候法施行三週年以來的進展,並共同展望台灣氣候治理的下一步挑戰與機遇。本次論壇共分為上下兩場,上半場為「強化有效碳定價」,下半場以「深化氣候治理」為題。
除主辦團體的講者外,上半場亦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針對碳費收入用途及台版ETS與碳費雙軌並行的可行性進行分享,下半場邀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林春元檢視氣候法三週年政策進程。
自主減量計畫需強化資料透明,確保減碳效益落實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自主減量計畫是碳費制度中關鍵配套措施,然而若要確保減量成效落實,仍須進一步強化資訊公開透明度,並搭配穩健費率調升機制。
環境部已於三月上線「自主減量計畫資訊公開平台」,但相關資訊公開性仍有不足,建議應進一步揭露各年度指定目標、核定減量措施之執行進度及查核方式、年度執行報告以及個別措施的預估年削減量及減量措施預算經費表,以提升資訊完整性。其中,揭露年度執行報告有助於公民社會追蹤企業減碳進度,也有益於各界評估自主減量計畫施行成效。另外,公開預算經費表有助於掌握各產業的減碳成本,並作為碳費費率調升路徑的參考依據。同時,在資訊可取得性及品質方面亦有強化空間,方能確保政策效果及提升外界監督效能。
穩健調升碳費費率有益企業加速減碳投資,並減少CBAM衝擊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表示,碳費費率提升有助於釋放明確碳價訊號,促進企業加速減碳投資,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採取分階段調升原則,並規劃於2030年後將費率提高至每噸1,200至1,800元。為避免碳費未來須一次漲足衝擊過大,今年的費率審議就應評估調升碳費費率。費率調升亦可降低我國於歐盟CBAM下的成本外流,若台灣銷歐產品未能對齊歐盟CBAM碳價,企業須支付額外的碳價。根據國際智庫Sandbag估算,若碳費費率提升至每噸740元,與未實施碳費相比,約可減少38億的CBAM費用。
日韓ETS爭議浮現,台版ETS施行須謹慎評估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強調,在碳費起步的同時,環境部欲以台版總量管制碳交易(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TS)作為制度搭配。在台版ETS討論下,多以日韓制度作為參考依據。然而,隨著日韓ETS於今年邁入新階段,相關制度改革也引起NGO團體諸多質疑,包括總量設置與國家NDC的一致性以及寬鬆的免費配額核發等問題。
若台灣欲推動ETS,除需設定具有雄心的總量上限外,亦應採用嚴格的基準值進行配額分配,並提高拍賣比例。鑑於ETS需要較長的學習曲線,亦需要大量行政量能,建議環境部緩推ETS,在現行碳費制度基礎上,優先以碳稅作為長期制度銜接,應為相對穩健且可行的政策路徑。
碳費收入優先投入難減排產業減碳之政策工具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指出,碳費首年預估帶來45億元收入,且收入規模未來將隨碳價提高一同擴大。參考國外碳定價收入用途,大約可分為減碳投資與補助、調適、產業公正轉型、補貼弱勢與直接回饋家戶、納入一般預算使用等五類用途。台灣應參考歐盟將碳排放交易部分收入,投入在「淨零排放產業法案」(The Net-Zero Industry Act)所包含的潔淨能源與脫碳技術投資上,台灣碳費隨收入增加後,應優先用於加速「難減排產業」(鋼鐵、石化、水泥等產業)減碳工作,以及投入具前瞻性、風險性及難度較高的減碳基礎建設與科技研發。
碳費收入應還利於民,有助於未來調升碳定價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認為,碳費收入除了投資或補助減碳事項之外,更可思考用於推動「兼具福利性質,同時有減碳或調適效果之實驗性創新政策」,具體的案例可參考台灣的「TPASS」、「文化幣」、「運動幣」等政策,上述政策都屬於同時具有福利性質,並引導民眾行為改變的典範。環境部可以思考推出「淨零幣」,搭配淨零十二項關鍵戰略「淨零綠生活」中,為民眾各項食衣住行的綠色消費行為提供「綠色折扣」,既能讓民眾獲得碳定價收入的紅利,更能引導淨零綠生活的消費行為改變。若要使碳費費率可如期達到2030年每噸1200~1800元的水準,必須建立起民眾對於提高碳價的廣泛支持,上述的碳費收入用途可讓民眾感受到碳價對改善生活有幫助,進而支持提升碳價。
建立嚴格效能標準,可顯著提升成本效益與減碳力道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3條已明文規定可針對產品、車輛訂定效能標準,作為碳費之外的重要政策工具。然而,立法三年以來,相關單位雖已有所研議,但迄今仍未提出具體時程。從國際發展趨勢來看,無論是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採用產品標竿值與預設值,或是美國近期重啟討論的《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均顯示各國在推動工業去碳化時,已逐步將碳定價制度與管制型工具相結合。因此,訂定效能標準將有助於進一步強化產業減碳力道,並從根本提升產業在面對全球碳關稅的競爭優勢。
減碳目標不符1.5度C減量路徑,憲法法庭應盡速排審氣候訴訟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則提出,去年我國和國際同步更新了2035年的國家自定貢獻(NDC),但根據UNFCCC秘書處的綜合性報告,各國所提出2035年的NDC目標顯然不符合1.5度C的減量路徑。台灣在缺乏「碳預算」科學研究的支持下,所提出的減量目標也同樣不符減量路徑。國際上過去不乏許多就NDC提起訴訟並成功的案例,包含荷蘭、德國、瑞士及韓國,各國人民透過司法救濟程序來檢視NDC的違法不足之處。我國卻因現行訴訟法制的缺漏,導致人民救濟困難,使司法體制喪失糾錯的功能。憲法法庭應儘速排審氣候訴訟聲請案,認定現行訴訟法制缺漏之處已侵害人民訴訟權,並實體審查氣候法,宣告目前NDC的相關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健康權、居住權等意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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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日興土資場、雙倫掩埋場環評程序嚴重缺失!環境部應徹查要求重開!
(圖片擷取自臉書直播)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大村鄉由雙倫公司開發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以及花壇鄉由日興砂石公司開發的三家段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皆是現任花壇鄉長顧勝敏及其家族事業共同推動的開發案,兩案皆進入到二階環評,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審查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代表環評委員認為兩案皆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才會進入到二階環評。
其重大影響簡單說明如下,周遭居民普遍有抽取地下水的習慣,附近有彰化斷層通過,且為孔隙率高的礫石地,在水源頭做掩埋場及土資場高機率會汙染水源,且八卦山生態豐富,為石虎、紫斑蝶等保育類重要棲地,也是灰面鵟鷹重要過境停棲點,彰化縣現有彰濱工業區多處廢棄物處理設施,也供土石方暫置,縣內處理量能充足,根本沒有在環境敏感區開發掩埋場及土資場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到評估書初稿後三十日內,應會同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其他有關機關,並邀集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進行現場勘察並舉行公聽會。」『應會同』代表公聽會及現勘皆須有環評委員參加,然而雙倫掩埋場、日興土資場的現場勘察及公聽會皆無環評委員到場,即便作為目的事業主管的環保局局長及水利處處長同時兼任彰化的環評委員,但當時他們的身分應該是以目的事業者管機關監執行監督才對,此為最嚴重的程序瑕疵。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痛斥,三家段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發商日興砂石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顧金土,其子顧勝敏竟身兼花壇鄉長,公聽會卻厚顏無恥地在花壇鄉公所舉行,公然踐踏利益迴避原則,會議公正性蕩然無存!雙倫掩埋場位於大村鄉平和村,公聽會卻荒謬選在3公里外的過溝村;三家段土資場更離譜,開發地在長春村,公聽會硬拖到6公里外的花壇鄉公所,刻意阻撓行動不便的村民參與,場地小完全塞不下關切民眾,要求環境部應就過去晶鼎焚化爐的案例認定無效,要求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召開現場勘察及公聽會。
大村鄉平和村村長&反雙倫掩埋場自救會賴居林沉痛表示,老一輩村民記憶猶新,當初這片土地擁有最肥沃的土質,卻被不肖人士盜採牟利,好不容易平復的傷口,現在竟然要被用來掩埋別人的事業廢棄物,40年前挖好土去賣,40年後埋垃圾進來,賴居林憤慨質疑:「難道大村人的命比較賤?好東西被挖走,壞東西就丟進來,這絕對無法接受!」
對於開發案採用的掩埋法,賴居林痛批這是「最省錢也最不負責任」的落伍手段,他強調,大村鄉是農業重鎮,水源與土壤是農民的生命線,一旦廢棄物滲透液污染地下水,將造成不可逆的生態災難。賴居林直言:「掩埋是最簡單的惡行,卻是毒害子孫百年的禍根!」賴居林更直接向土地所有權人「彰化縣農會」喊話,要求其負起社會責任,農會應是農民的靠山,而非成為土地開發的幫兇,嚴正呼籲農會迷途知返,撤回開發計畫,堅持「農地農用」的基本原則,切莫為了租金收益而毀掉大村的農業根基。
花壇鄉鄉民代表&反花壇三家段土資場自救會代表陳新興嚴正質疑「雙倫開發案」負責人曾涉及重大走私槍砲與毒品案,且有多次違法採取土石、未履行整復義務的不良紀錄,「一個法治觀念薄弱、誠信破產的開發商,如何能保證依約進行開發?難道要讓環境破壞慣犯來主導家園的開發嗎?」
「三家在段土資場」開發商為現任花壇鄉長的父親,最大地主也是鄉長本人,這不僅是「球員兼裁判」,更是赤裸裸的家族利益輸送。本人質疑,此舉已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權力儼然淪為家族企業的提款機,陳新興指出環評公聽會現場無任何環評委員到場,僅聽取開發商自說自話,法律效力堪憂,刻意選在遠離開發場地的地點,並動用人力阻擋鄉親參與,甚至不讓民眾上樓,意圖規避社會監督。
彰化縣議員李成濟針對「雙倫掩埋場」與「三家段土資場」兩案嚴正抗議,直指該開發案將摧毀八卦山生態,威脅全縣飲水安全。李成濟指出,大村、花壇高度仰賴地下水,開發案緊鄰民生水井,掩埋場滲漏水一旦進入地層,汙染將順著水脈蔓延至花壇、秀水、福興、埔心、埔鹽、大村,不僅是飲水危機,更是農業灌溉的滅頂之災。
此外開發商大量砍伐樹木是破壞「綠色水庫」引發災難,這會導致八卦山失去涵養水分的功能,大規模去植被化將造成雨水無法滲透地層儲存,地下水位將加速枯竭,進而引發乾旱,失去樹根抓附,豪雨時也會造成土石流將直接威脅下游居民。
李成濟強調「八卦山是彰化人的肺!」抨擊地方政府不應為開發商利益犧牲全民生態,他呼籲縣府立即懸崖勒馬,重新審視環評,停止蹂躪環境,拒絕讓母親山淪為廢棄物終點站,嚴正呼籲:「我會與鄉親誓死捍衛我們喝的水、耕種的田!八卦山不容蹂躪,水源地不容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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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薪資待遇要正常、考績修正要公平、基層團體要參與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 訴求:
一、政府應承諾 116 年加薪。
二、結構性待遇檢討—落實薪資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改善專業津貼。
三、銓敘部應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會議,邀請公部門基層團體出席。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周鑫主張:
針對 115 年度軍公教人員不調薪,導致本俸與專業加給全面凍結,本聯盟要表達基層同仁深切的焦慮。在當前通膨壓力持續、民生萬物皆漲的大環境下,凍漲薪資無異於實質減薪。為了穩定公務體系軍心並抵銷物價波動對生計的衝擊,本聯盟強烈要求行政院應於儘速明確宣示 116 年度公教人員全面性加薪的承諾與期程。
政府不應以近年已多次調薪為由拖延,而應正視基層公務員薪資早已落後整體國家GDP成長及國民薪資中位數,導致實質購買力下滑的現實。我們要求政府必須給予基層公務員最基本的經濟安全感,不要讓加薪淪為選前才施捨的政治籌碼。
除了通案加薪,本聯盟更主張薪資計算基礎應制度化與正常化,全面檢視現行落後於時代的待遇體系:
目前公保給付仍未完全以「實際領取全薪」作為基礎,以及如警消、書記官等具有證照、職業別津貼的公務員,並未全薪計算加班費,又政府長期讓育嬰、失能、養老等給付以及退撫與實際薪資脫鉤,以及對於加班費仍舊以1:1方式給予,毫無倍率可言,成為帶頭壓榨員工的惡老闆。我們要求所有應以「實際領取全薪」計算給付與加班費、並設置加班倍率,確保勞動付出獲得對等補償。
而針對長期薪資結構失衡、工作壓力與酬勞不成比例的職務,如基層書記官的紀錄費、社工人員的夜間值勤費,以及各類專業證照津貼,政府應進行結構性調升。
最後,針對上述攸關薪資待遇與職涯評價的重大法制變革,本聯盟嚴正抗議銓敘部與行政院長期採取閉門決策。無論是115年度的不調薪決定,還是考績法的修正,基層公務團體始終在討論中「被缺席」,基層並非毫無方案,而是機關長期忽略。
我們要求考試院與行政院應在一個月內正式召開基層團體座談會議,公開聽取第一線執行者的實務聲音。改革不應只是高層官員的數字管理,更不能罔顧基層對通膨的恐懼。同時,本盟將持續串聯全台公務團體,呼籲在五一勞動節參與遊行,展現公務員爭取勞動權益與公平評價的堅定意志。
• 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丁柔云表示:
1.通貨膨脹、生活成本節節上升,基層苦不堪言:
書記官紀錄費睽違30年僅調漲1370元,面對物價通膨與高昂的生活成本,這一次的調整幅度基層沒有欣慰,只有心酸。以目前的案件量、工作時數,書記官工作的「性價比」已經嚴重失衡,不少離鄉背井的年輕同仁表示調增的金額甚至無法支付每月房租。當業界薪資、工時都優於公職時,『給多少薪水就做多少事情』已是多數新進人員的想法,公職已不再是他們的優先選擇,當新進人員看到資深人員薪資成長幅度緩慢,再比較業界狀況,更會毫不猶豫選擇出走。
書記官值班費時薪僅為100元,與法定最低時薪196元差距近兩倍,長期為人詬病,很多基層員工都笑稱不如離職去超商或飲料店打工,都比值班划算。這種「司法專業勞動」競爭不過私部門時薪制勞工,在待遇及留才上都沒有競爭力,不但是制度瑕疵,更是對專業尊嚴的打擊。
2.考核應該回歸實際工作專業表現判定,而非以「分級比例制」評核:
考績不該設比例或名額限制,將等第制更名為「優秀、良好、未達良好」僅是換湯不換藥,這種標準無法客觀反應真實工作情形,導致仍有「新人考績必不佳」或「看與長官交情論等第」的潛規則盛行,徹底喪失考績制度的激勵功能,無法反映真實的勞動付出。
3.制定政策時應廣納基層團體之意見:
許多政策在制定過程中,往往缺乏或忽略第一線人員的實際參與,甚至決策者或從未擔任過基層人員,或已脫離實務現場,並不知道第一線目前真實情形,導致政策方向有『不食人間煙火』之感,故制定涉及基層公務人員權益相關政策時,應聽取基層團體之意見,而非僅以冷冰冰的統計數字來擬訂政策方向,讓整體政策更為「接地氣」。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施嘉承認為:
警察人員薪資直至今日仍是依賴各種加給,導致目前警察人員的加班費以及未來的其他給付都十分低廉,甚至加班費連勞工的基本薪資都不如,造就了許多城市都依賴警察加班並強迫警察加班的現況。而公務人員考績法本身就是一個中、高階層上下交相賊的情狀,本身球員兼裁判,導致多數高層公務員霸佔甲等名額,剩下的名額才交給基層公務員進行分食,如此情狀壓迫著基層公務員,甚至有以考績此進行職場霸凌的狀況,而我國考績十分看重平時考核,但基層公務員卻無法得知自己的平時考核情狀,如此即使受到利用考績方式的職場霸凌也難以進行救濟,我們可以很明確地說,現在制度跟未來想推行的新版考績法,在沒有基層人員參與下都是一頭擺脫不了職場霸凌的刑具而已。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廖順淋指出:
現行公務人員薪資計算結構不如勞工一樣有明確定義經常性給付為工資,造成公務人員在計算加班費等費用上未能如實呈現,以消防人員為例,經常性領到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就未全薪納入於加班費基數中,且加班費不像勞工一般以延長工作時間設有加成制度,等同政府作為我們的雇主,加班越多付出越少成本的荒謬情況。
第二,今年包含警察、消防人員、書記官等在加給方面都有所調整,但我們還是要強調,部分職種的調整未能擴及整體公務人員,尤其許多媒體近期揭公務體系缺人情況,顯示整體公務體系勞動力正在嚴重流失,我們呼籲調整加給只是解決部分公務職種的缺人問題,釜底抽薪的方式仍然要重新檢視公務人員薪資結構的正常化,尤其是從每年軍公教調薪做起。
第三,近期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中,未充分考量到基層公務員團體意見,包含台灣公務革新力量所提出的不應刪除年功俸頂的一個月考績獎金,以及混淆績效表現及紀律操守造成一事二罰的情況,我們呼籲銓敘部不應閉門造車,儘速與基層團體召開修法會議,納入基層公務員團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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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本籌辦「森小附大」為台灣突破對立僵局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鑑於台灣當前面對的中國威脅日益嚴重,而內部國會僵局難解,長期投入反體罰、推動教育改革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將以森林小學三十年經驗之本,成立「森林小學附設大學」(後簡稱「森小附大」),招生目標為所有關心台灣當前困局的家長、老師、罷團志工,與所有「內行公民」(informed citizen),除了與大家分享各種理解台灣當前困境的必要資訊之外,更希望能培養台灣人跨出舒適的同溫層,與不同立場的民眾溝通對話的可能。
「森林小學附設大學」首波春季試辦種子課程,將於四月中陸續開課。在此之前,從3/27週五晚間開始,在臺灣大學凝態中心將有連續七場的「名家講堂」,分別從政治極化、國會僵局、社運創傷、認知作戰、挑戰極權國家暴力等角度,剖析當前台灣社會面臨的各種挑戰。七位重量級的講師分別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陳俊宏,長期關注社會議題的紀錄片工作者朱詩倩,致力推動民主與人權的NGO工作者李明哲,以影像記錄台灣社會變遷的紀錄片導演楊力州,民進黨立委陳培瑜,黑熊學院執行長劉文,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仁郁。
四月中開始的種子課程分別開辦在教育、父母、國防三個學院,包含認識中國威脅、了解台積電對台灣安全與發展的深層意義、如何給予小孩足夠的愛、如何面對恐龍家長,以及如何與人交談等五個課程。其中「如何與人交談--除非他在裝睡」一門課由人本教育基金會創辦人史英教授親自現身說法,主旨是培養參與者跨越立場的界線,能夠與不同意識形態的人至少說上兩句話的能力,目的不是要以犀利的言詞反駁、痛斥對方,而是在日漸極化的社會氛圍中裡,重建大家一起溝通討論的課能。
近年國會衝突升高、假訊息氾濫,公共討論逐漸被情緒與標籤主導,不僅壓縮理性溝通空間,也使社會信任逐步流失。「與同溫層裡的人一起罵對方有多蠢多笨,雖然很抒壓,但對台灣真的有好處嗎?畢竟不同政黨的人也要生活在一起,一起選出我們的立委、總統。」不同陣營的人無法對話,這是讓森小附大感到最憂心的。
針對這樣的僵局,森小附大規劃的課程也別出心裁。不僅每場講師都樂於接受學員提出來的任何問題,在課程規劃時,也更著重培養學員與反對者互動的能力。聆聽、對話,並能夠針對對方的疑問設計提出合理、可靠的回答,這是森小附大希望能帶給大家的。
「附設小學」在很多高中、大學都常可見到。但小學附設大學可能是全台灣第一樁。為什麼有這樣的創舉?森小附大表示,起因是三十年前一位森林小學的小孩子隨口說了一句:「附設大學,有何不可?」當初的童言童語,沒想到三十年後居然被發揮來作為化解台灣社會衝突的一個契機。
七場講座與春季課程都採開放報名,森小附大誠心邀請關心公共議題的所有台灣人參與,同時發出呼籲:民主不只是制度,更需要公民持續投入與實踐,唯有在理解與對話中,才能為社會找到前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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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長庚大學逼迫教師增加授課時數、砍教師固定津貼!工會提起仲裁維權獲勝!
文/高教工會
長庚大學是我國知名的私立大專校院,自1987年長庚醫學院創立以來,於1997年升格為長庚大學,培養了各領域大量優秀人才。在台塑集團的支持下,長庚大學長期採取不亞於公立大學薪資標準招聘教師,爭取優秀教師前來任教,使長庚大學於教學及研究績效都累積了可觀成就。
然而,長庚大學自2021年湯明哲校長到任後,竟一改過往「禮遇教師、爭取人才」的作法,推動了一系列「壓榨基層教師」的措施,包括將校內任職於通識中心、語言中心或體育室以教學為主的專任教師,每學期基本授課時數「增加4小時」、「提高50%」之譜(增加為教授12小時、副教授助理教授13小時、講師14小時),嚴重傷害通識教育的教學品質與教師的工作權益;另外,湯明哲校長任內還修改教師工作獎金辦法,刪除歷來專任教師每月皆有的「固定津貼」,引入「兩極化」分配機制,讓行政主管較容易領取更多工作獎金,但削減基層教師工作獎金;甚至推動「連坐法」,要求系所若招生績效不佳,得使其中個別教師工作獎金「打九折」。
長庚校方種種舉動引發校內通識中心以教學為主的教師們怨聲載道,但過去3年來教師們提出多項陳情、連署、抗議,卻都未有改善;甚至校方主管還對連署陳情教師約談、辱罵、霸凌,還遭霸凌審議委員會認定霸凌屬實,卻不願改正。
為此,長庚大學超過20名教師們集體加入了高教工會,於2022年9月籌組工會分部,並經2024年與學校提出調解仍不成立後,於2025年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第2項規定一方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長庚大學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應恢復過往正常標準,工作獎金不應刪除固定津貼、不該進行特別有利行政高層的獎金變動等訴求。
受理此案的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隨即依法自勞資爭議仲裁委員名冊遴聘三位專業委員(陳雅萍律師、蔡晴羽律師、辛佩羿律師)籌組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4次以上的仲裁調查,並歷經勞資雙方多次出具書狀與證據,今年3月仲裁委員會作成仲裁判斷(114年度北市勞仲字第01號),認定工會訴求長庚大學應恢復教師正常授課時數及固定津貼有理,要求學校並應修改現有辦法,恢復教師權益。
這是我國高等教育工會及私立大專校院教師難能可貴的維權勝利里程碑。代表大專教師們面對學校對勞動條件不合理的調整變更,除了隱忍接受或被迫離退外,依法可加入高教產業工會,以集體方式透過法定的勞資爭議機制處理(包括調解與仲裁),爭回應有公理;儘管目前依法「教師不得罷工」,但至少對勞資爭議可透過一方申請仲裁爭取衡平調整,制衡校方對勞動條件不合理的片面改惡。
為詳細闡述整起勞資爭議的脈絡細節,及仲裁判斷的內容,高教工會於3月25日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邀請學者專家及長庚大學教師分享,現場並將有長庚老師們戴上Vendetta面具現身,象徵堅持對抗壓迫的反抗精神,呼籲長庚大學尊重仲裁判斷,立刻改正!
長庚大學仲裁案三項改正及一大原則
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判斷的決定,包括對長庚大學的三項改正要求:
一、長庚大學教學型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要恢復為教授8小時,副教授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10小時。仲裁判斷認為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程序上,不得由「行政會議」變更,至多是「校務會議」或「教務會議」,且有經工會及受影響教學型教師出席並陳述意見才可更改;而且實體上,仲裁判斷認為長庚校方對教學型教師要求每周增加授課時數4小時,但這將導致減損備課時間,和長庚校方宣稱要提升教學品質的目的,兩者間的關聯性有爭議,且沒有充分論據。因此,仲裁判斷認定應恢復教學型教師的授課時數,長庚未來就是認為有必要再修正,也必須經過校務會議或教務會議,且有經工會及受影響教學型教師出席並陳述意見才可。
二、長庚大學工作獎金過去有「固定津貼」(取消修正前標準為每月教授12500元,副教授10790元,助理教授7500元,講師1600元),仲裁庭認為這屬於定期性給與,不利變更應得教師之同意才可變更,若未領得「固定津貼」則要恢復。因此,自仲裁評議後,長庚大學教師至少若工作獎金低於前述標準者(亦即確定固定津貼遭到不利變更),包括評量未通過、受懲戒、久未升等三類型教師,應繼續發給固定津貼。
三、包括研究型與教學型教師,對於學校增訂工作獎金辦法第15條第3項「系所招生不佳或平均研究水準低落,經學校審定屬實,該系所全體教師工作獎金以九折計」,仲裁庭認為學校不得以招生績效對教師為不利對待,且工作獎金應考慮教師「個人」因素而無涉「系所」,所以判斷認定要刪除此種連坐辦法。
另外,這次仲裁判斷在大方向上,確定了「大學自治」的合理界線及原則。長庚大學在仲裁會議上一再宣稱,基於「大學自治」,長庚有權片面變更教師勞動條件,勞動局或仲裁委員會不得介入。然而,仲裁判斷書指出,所謂的「大學自治」依我國大法官解釋是限於保護大學有關教學、講授、課程安排的自由,但不是大學能恣意教師勞動條件,甚至排除仲裁判斷介入;而教師勞動條件發生調整事項爭議,是一種勞資之間的「利益之爭」,教師得組織工會尋求仲裁以衡平原則處理。
在這之外,關於適任性評量辦法與工作獎金辦法,長庚大學制定了諸多較獨厚主管職、或對基層教師更為嚴苛的調整,工會也訴求應當調整恢復為較合理且公平的標準。但仲裁委員會認為此部分大學則具有專業判斷餘地或應有校務發展的裁量權,且獎金發放屬激勵措施,所以尊重學校決定,並未要求變更。
工會對此部分仲裁判斷未積極介入認有遺憾,認為仲裁判斷應當是足以替代勞資爭議衝突,而不該限於平時國家對大學管制的合理界線;否則,在「大學自治」範疇內大學校方隨時得恣意假借專業判斷餘地或校務發展裁量的宣稱,透過評量和獎金辦法仍達到壓榨教職員的效果,勞方也無法尋求改善可能,顯然不合理。儘管如此,工會仍將繼續監督,要求長庚大學應當有所檢討,勿再恣意遂行「兩極化」、「階級化」的管理方式。
最後,仲裁判斷依法是工會與學校的「團體協約」,所以效力只會及於「工會會員」。因此,工會也呼籲長庚大學尚未加入工會的教師們可盡速加入工會,一起繼續爭取適用團體協約的保障,並長期全面改善長庚大學的辦學方式。
工會呼籲,此次的仲裁判斷也是給各大專校院一個訊息,要打造頂尖的大學,必須要有合理的勞動條件與勞資關係,而不能是由校方高層片面修改種種辦法以壓榨教師,否則,教師透過組織工會尋求勞資爭議處理,仍終將爭回應有正義。
附件:高教工會長庚大學分部召集人鄭惠芳教授發言稿(20260325)
根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函「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庚大學間勞資爭議仲裁判斷書」(114年度北市勞仲字第01號,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日,發文字號:北市勞動字第1156029370號)
一、發言背景、長庚大學的教師之勞動尊嚴嚴重受損
我在長庚任教33年,是高教工會長庚大學分部的召集人。王永慶創辦人仍在世時,我就已在長庚大學的前身——長庚醫工學院任教。王永慶創辦人對教育充滿熱忱,十分禮遇教師,教師長期享有經常性的工作獎金與津貼。長庚大學能成為台灣頂尖大學、躋身世界大學評鑑前500大,我門也竭盡所能做出貢獻。然而這幾年長庚大學片面將教學型教師的基本教學時數提高約50%,大幅刪減原有的經常性獎金及津貼,並使教師評鑑制度更加嚴苛,使教師更容易被評為不及格。甚至有主管當面對教師講羞辱否定的話,嚴重損害了教師的勞動尊嚴。
二、教師反對被嚴重壓榨卻遭主管職場霸凌
當教師提出異議時,卻遭到施壓。教師連署抗議,竟被主管要求簽署「撤銷連署同意書」,甚至發生職場霸凌,且該職場霸凌案也已經調查成立確定在案。校方宣稱,提高授課時數是為了推動「教研分流」,以提升整體教學品質與研究能量。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藉口,「教研分流」制度在長庚大學早已存在數十年。我一直都是通識教育中心的教學型教師,教學型老師也需做研究,只是學科性質有別,學校的研究資源不同,評鑒時教學比研究的成果在比重上為重。許多教師反映,在沉重的教學負擔下,導致身心俱疲、情緒憂鬱,「身心靈」嚴重受損,這樣的情況當然影響到教學。
三、工時過高對大學教育之影響:教師與學生層面
大學教師的工作負荷與壓力之大,早已非個案。聯合報2021年報導〈為了專業犧牲太多 教授爸爸愧疚錯過孩子童年〉,正反映此一普遍困境。在升等、各類評鑑、適任性評量、獎勵機制的壓力下,教師不得不將心力集中於研究發表,致使教學投入不足,課後亦難以及時回應學生需求。此種結構性排擠,削弱教學品質,直接影響學生之受教權益。
必須強調,在既有負荷已重的情況下,再增加50%工時,絕對是進一步惡化問題。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相關公約精神,工時應合理安排,以避免過勞並保障休息與健康。教師亦為勞動者,其勞動條件攸關教育品質,理應受到保障。
四、仲裁判斷書揭示:「大學自治 」不能作為侵害教師的人權與勞動權益之藉口
我們向學校反映都得到反效果。非常感謝高教工會協助申請勞資調解。調解不成後,又進一步申請勞資爭議仲裁。令人極為感慨的是,長庚大學的教師竟必須透過勞資仲裁, 才能爭取到我們應有的最基本勞動條件。
2026年3月,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仲裁判斷書已裁定:「教師增加授課時數,即可能壓縮教師原先備課或研究時間。」因此主文第一點裁決應回復原先授課時數:教授每週8小時、副教授與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10小時,也就是跟公立大學的教師一樣。該仲裁判斷書主文第二點已裁決:「固定津貼之不利變更應得教師之同意。」 因此,長庚大學依法絕對不能片面刪減經常性工作獎金,既應恢復原來的固定津貼,且應對於過去未經教師同意卻片面被刪減的固定津貼全數補回。
在仲裁過程中,長庚大學一再以《大學法》第一條「大學自治」為擋箭牌,聲稱學校有權修改基本教學時數、教師評鑑制度及工作獎金等。這次勞資爭議仲裁結果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清楚揭示:大學自治並不代表長庚大學可以無視教師的勞動權益,片面既加工時又減薪,嚴重壓榨大學教師。
長庚大學以大學自治為名,透過校務會議、教務會議、主管會議等程序,片面改惡教師的勞動條件,這些會議的委員大多數是校長欽點的主管,利益糾纏相結合在一起,完全未尊重少數教師的人權與基本勞動權益。
五、呼籲社會大眾嚴格監督長庚大學
回顧2024年11月,勞動部曾發生疑因工作過載與職場霸凌而導致員工不幸輕生的事件,提醒我們:過勞與職場霸凌很可怕。過勞與職場霸凌就是我們最大的困境。在長庚大學的教師會因過勞而垮掉,也會因威脅、恐嚇、羞辱與霸凌而崩潰。勞動條件不斷被改惡, 讓我們意識到《教師法》對教師的保障,比不上《勞動基準法》 對勞工的保障。
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在長庚大學,與長庚榮辱與共。 今天我們的發言,不是為了惡意攻擊,而是希望長庚大學能變得更好。今天我們有戴著面具的大學教授,就是在向社會大眾共同表達我們對「長庚大學治理不當」的憤怒。 大學教授必須戴著面具發聲,本身就說明長庚大學的治理已發生嚴重問題,必須解決。我們在此鄭重呼籲三點:
- 修法改善教師勞動條件相關法令,不要讓私立大學以大學自治為名卻實質壓榨教師。
- 呼籲社會大眾與媒體共同嚴格監督長庚大學:長庚大學務必尊重勞資爭議仲裁的裁決,校方不能再次透過校務會議、教務會議、主管會議等,改惡應修正的勞動條件。
- 請大家共同監督長庚大學:絕對不能夠對具有勞動權意識的教師,進行任何形式的報復及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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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利用勞務換約資遣21年員工 工會批國公營事業「承攬」惡劣規避責任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一名在台電工作21年的資深收費員施小姐,今年1月1日起慘遭台電勞務外包的新廠商不續聘,變相被台電以「一年一換」標案採購模式進行制度性汰除。施小姐工作21年來領的是《勞基法》最低薪資,工作內容都相同,但背後的雇主一直換,累計年資永遠只有1年。
「施小姐再4年就退休,沒道理讓奉獻台電21年的中高齡員工失去工作機會。」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與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今(24)天陪同施小姐召開記者會,批評國公營事業「假承攬、真雇傭」所造成迫害勞權的問題性質比「博客來清潔阿姨事件」還惡劣。工會與施小姐首要訴求是回復工作,其他因承攬制所衍生的「清洗年資、特休未併計、工作權沒保障」等侵害勞權問題,工會則呼籲勞動部應針對制度對國公營事業濫用承攬制做出通盤檢討。
國家事業用「承攬制」規避雇主責任 無續用保障、剝削年資理所當然?
知名企業博客來2022年時發生解雇一位工作20年的清潔阿姨,因承攬聘僱關係,清潔阿姨沒有退休金、資遣費,甚至這20幾年來都沒有勞健保、也沒有三節禮金,引發外界撻伐。最後博客來公司在在輿論壓力下,與清潔阿姨協調後以「僱傭年資」計算發給應有的勞退、健保、資遣費等費用。
然而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天控訴,國公營事業造成「博客來清潔阿姨事件」類似案例比比皆是。祕書長吳昭儒表示,施小姐從38歲起在台電台北南區營業處工作至今21年,是一名資深收費員。他對收費工作有很大的熱忱,對台電系統及業務內容也非常熟悉,是穩定人力。而這是施小姐第二度被台電外包廠商不續聘,2023年時施小姐當時工作遇到一次客訴,疑似因為轉到台電內部員工處理,該員工因此不滿意施小姐工作表現,透過內部簽呈向長官反映,要求新外包廠商丹華顧問公司不可以聘用施小姐。當時工會介入協調,最後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成功使施小姐回復工作。然而才過短短兩年,今年又再度發生新廠商詠碁貿易公司留任所有收費員、只有施小姐不被續聘。
吳昭儒說,國公營事業使用承攬制,表面上說不是這些勞工的雇主,實際上卻可以私下用手段去鼓動廠商聘用或不聘用某些人,目前在制度上無法防止。而一年一聘的方式,讓人跟著標案走,新廠商不予聘用也沒轍。
施小姐說二度遭不續聘,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他自認工作21年來非常熟知台電業務,「處罰我時,把我當成下屬,利用新標案換約時把我撤走。」據他所知台電其他地區服務處也有同仁有同樣遭遇,只要承攬制一天不改,類似的個案就會一再發生。
法規不強制併計年資但很剝削! 國公營事業利用「承攬制」鑽漏洞?
攤開施小姐從2004年開始的工作廠商來看,每年都不一樣,21年總共換21次雇主,任職切成一年一聘的碎片,年資累計只有1年。吳昭儒說承攬制首先侵害的就是特休權益,以正常在台電工作21年的正職員工來說,一年約有27天特休;然而施小姐在台電工作21年以來,工作前15年因台電未支付廠商特休價金,他一天特休都沒有拿到,2019年後台電才開始督促廠商發給勞工特休並寫在合約裡,但因為一年一聘導致施小姐累計年資只有1年,造成實質上工作這麼久卻仍只有工作滿半年3天特休及工作滿1年7天特休的權利。
吳昭儒說,2019年時監察院有對中油公司提出糾正案( 108財正0024號糾正處分),其中提到國營事業勞務委外有存在「假承攬真僱傭」規避責任行為,機關有對勞工指揮、監督、任用與否跟考核的權力,但是卻透過頻繁更換履約廠商的方式,使勞工年資受損,促使中油公司後續改變作法,承認勞工年資並併計。他呼籲台電同樣作為國營事業,不該帶頭違法、侵害勞工權益,應對大眾做出好的示範。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王燕杰表示,國營企業使用承攬制根本是在清洗年資,到勞工快退休時把人解雇,這是中高齡就業歧視,勞工21年來做著同樣的工作、但是背後老闆一直更換,這是台電規避雇主責任。他提到施小姐同單位有7人,其他續任的6人難保會發生一樣的問題,要求台電把應有權利歸還勞工。
王燕杰說,勞動部應對所有進行委外人力的標案進行勞檢,若台電有多人發生如此狀況,更應該擴大檢查到所有國營事業以及接受政府補助的機關,他批評如果連國公營事業都不遵守法律,怎麼要求民營事業遵守國家法律?如果政府沒有好好了解國公營事業等單位真正違反勞動條件的狀態,要怎麼進行法律修訂跟規劃?他呼籲勞動部首要先去勞檢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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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孫姓空服員家屬已對楊姓座艙長和長榮航空董事長林寶水,提起業務過失致死刑事告訴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代發
孫姓空服員不敢請假、抱病服勤後過世一案,長榮航空僅以「未通報異常事件,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對楊姓座艙長記過、降調,但有關職場霸凌之部分,長榮航空一再拒絕孫姓空服員家屬委託本會參與調查過程,在調查完成後,迄未公佈結果,也未告知孫姓空服員家屬,完全不近人情,更讓真相難明,公理和正義難以回復。
孫姓空服員家屬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委任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程立全律師、陳愷閎律師,對楊姓座艙長和長榮航空董事長林寶水,提起業務過失致死刑事告訴,日前已完成遞狀。
孫姓空服員家屬主張,楊姓座艙長在機上明知孫姓空服員全身腫脹、難以站立,已非能正常工作狀態,仍不讓孫姓空服員休息,也未以醫療線上支援系統(Medlink)請求協助,孫姓空服員只能咬牙繼續抱病服勤,下機後更以「救護車要自費」等為由,拒絕孫姓空服員渴望立即就醫的請求,未能更早得到充分治療和救助,是孫姓空服員致死的直接推手。
同時,勞動部調查已證實,長榮航空將病假與排班、績效緊密掛鉤,不顧空服員的健康警訊和基本人權,將營運利潤凌駕於生命安危之上,導致空服員因恐懼權利受損而「幾乎不敢請假」,和孫姓空服員抱病服勤致死具備直接因果關係,故孫姓空服員家屬也對長榮航空的負責人、董事長林寶水,併予提告,主張資方應為制度殺人負起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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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拒絕擴大剝削黑洞的「外籍家庭幫傭新制」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行政院上週發布外籍幫傭申請條件新制,共34個民間團體發出連署聲明表達反對,包括婦女團體、移工團體、障礙團體、工會/勞工團體、人權團體、托育/教保團體、障礙/照顧/女性研究學術團體,聲明全文如下——
拒絕擴大剝削黑洞的「外籍家庭幫傭新制」
照顧家務分攤不是特權,推動減少工時、公共照顧撐全民
行政院於上週院會後正式宣布,將全面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並預計於下個月中旬即開放申請。對此,我們表達最深切的遺憾與最強烈的譴責。早在去年九月,賴清德總統初次拋出此議題時,婦女新知基金會便發表聲明抗議,去年底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也召開記者會聲明、抗議,質疑該政策無助解決女性就業職場不友善的問題,恐將衝擊本國勞動市場並深化階級間的不平等。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亦要求政策推出前須先做性別影響評估。遺憾的是,行政院、勞動部及衛福部仍在毫無事前政策評估、無視民間團體預警的情況下,執意強推這項極具爭議的政策。
同時,政府試圖以「外籍幫傭僅處理家務、不涉及托育」的說詞來迴避對本國專業托育市場的衝擊,這完全是施政無能還假裝不知道自己無能。對於育有幼童的家庭而言,「家務」與「照顧」在實務現場是高度交織、難以分割。從準備副食品、清洗奶瓶到維護幼兒活動空間的整潔與安全,每一項家務勞動,都與照顧工作連動。如果家務勞動可以與照顧工作清楚切分,而且可以在每個家庭中落實,外籍家庭看護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情形應該早已從台灣社會絕跡,但事實並非如此,外籍幫傭從事照顧等「許可外工作」勢必也如同外籍家庭看護般普遍。政府利用話術刻意將兩者切割,不僅是貶低了照顧工作專業的複雜度,試圖以文字遊戲來掩蓋其規避公共照顧責任的事實,更是無視家庭聘僱移工長年來普遍從事「許可外工作」而政府束手無策的情形,故意裝傻。
我們要嚴正詢問賴總統、行政院長、勞動部長與衛福部長:賴總統選前說要打造「公義社會,溫暖台灣」,那這次的政策究竟是在守護誰的公義?溫暖誰的台灣?
性別平等是誰的性別平等?勞動部在政策公布後,隨即對外宣稱此舉將使144萬家戶受惠。然而,這是一個極度虛偽且誤導大眾的數字。根據托盟的估計,考量到外籍幫傭薪資、住宿空間及就業安定費等人力成本,實際上有能力使用使用這項服務的家庭,可能僅限於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賴總統選前承諾要打造「公義社會」,但這項政策卻是典型的「階級社會」下的政策。政府試圖透過引進廉價且無法保障他們勞動權益的外籍移工,減輕高所得家庭女性的家務負擔,這絕非真正的性別平等。民間團體倡議多年的公共照顧服務就是為了解決家務勞動與照顧育兒性別不平等的問題,政府不願致力改善,面對目前資源、制度、人力多方缺失的問題,根本就是病急亂投藥。
在我們看來,勞動部一直在強調外籍幫傭可以減輕家務工作的負擔,但事實上,民眾會有時間不夠用、蠟燭兩頭燒的問題,除了前面提到公共照顧服務支持不夠,不就是現在的勞動體制和職場文化,對於員工要回應家中照顧需求的友善程度也遠遠不夠的問題嗎?開放外籍幫傭不只無法解決前述既有問題,從性別、族群,以及階級的交織性來看,當政府選擇了一種最階級化、最可能產生剝削的做法,而不願致力改善公共照顧服務的品質與普及度、積極降低整體工時以支持全民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時,這樣的政策只是在鞏固「有錢人才能享有育兒喘息」的特權(privilege)罷了。如果政府真的希望減少女性的家務負擔,為什麼不從制度設計上確保男性也能共同負責家務勞動呢?現實一點地説,在外籍幫傭仍以女性為多數的前提下,這項政策根本無法解決照顧者仍以女性佔多數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如果政府認為照顧壓力需要回應,為何不選擇精確盤點0-12歲公共托育、課後照顧資源,減少資源落差、改善服務品質與服務方式,確保不漏接,並降低總體工時、推出完善的有薪照顧假制度,而是選擇讓高收入家庭直接向全球南方國家「購買」廉價勞動力?男人主導的政策希望透過照顧私有化的手段來規避照顧資源分配不均導致的社會不平等,就是美國政治哲學家 Joan Tronto 所批判的「特權的不負責任」(privileged irresponsibility)。
家庭聘僱移工的勞動權益誰來顧?我們要再次強調,「家務或照顧需求」絕不能成為擴大剝削移工的藉口。目前的政策設計,依然將移工視為填補本國社福體系不完備的廉價勞動力。臺大公共衛生學院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鄭雅文教授在臉書貼文中引用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報告,提醒我們:將「正式照顧工作者」(formal care workers)交由家庭直接聘僱,且讓工作者在私人家庭內提供照顧勞務,是最容易出現監督真空與勞動剝削的情境。尤其是定期契約僱用的外籍移工,在封閉的家戶環境中,極易陷入長工時、缺乏隱私、甚至遭受人身安全威脅的困境。
此外,我們必須嚴正質疑:政府如何確保這144萬潛在受惠家庭聘雇的外籍幫傭,在進入封閉的私人家庭後,「真的沒有從事托育工作」?在私人領域的監督真空下,政府也沒有足夠的稽查人力與法規工具,來辨識移工是否被迫兼任育兒重擔。這種政策設計無異於變相鼓勵「非法兼任」,不僅讓移工陷入名不副其實的超時勞動與剝削,更讓政府宣稱的「不影響本國專業托育市場」淪為一紙空談。若無有效的監督機制,這項政策只會成為雇主壓低成本、規避勞動權益保障的法律漏洞。如果政府真心認為家長有夜間照顧需求,或是家中照顧人力不足,應採的政策方向是:
-
提高本國籍夜間托育工作者的待遇與勞動保障,吸引人才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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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經確實且具體的評估,即便提高本國籍勞工待遇,仍有人力不足的問題,需要引進移工,移工應由「機構聘僱」而非由家庭直接聘僱,確保移工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勞基法保障與專業培訓,不是讓他們孤立於私人家庭之中。
去年賴清德總統以「釋放婦女勞動力」為由提出這項政策,如今勞動部以「協助勞工兼顧家庭生活與工作發展」為由推出這項政策,當作擴大剝削移工的「遮羞布」,是一個政府能做出最無恥的政治消費。
沒有評估的政策就不該貿然上路!這項政策另一個令人感到憤怒之地方就在於,政府在完全沒有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的情況下,就宣布下個月要上路。
目前的照顧勞動市場中,保母、教保人員、課後照顧人員多由女性組成,且長期處於低薪、高工時、高壓的環境。當政府大量開放外籍幫傭進入家戶,將直接衝擊這些基層女性工作者的就業機會。行政院可曾計算過,有多少保母會因為高所得家庭轉向聘僱24小時待命的外籍家庭幫傭而失業?這種「殺雞取卵」的政策,不僅無法解決照顧性別化的不平等問題,更會摧毀多年來民間團體努力建構的公共托育制度及開放透明的保母定價政策。
照顧工作(Care Work)本應是社會發展的基石,而非權貴階級的廉價服務 。ILO 的報告也提醒我們,優質的照顧工作必須建立在「尊嚴勞動」(Decent Work)的基礎上 。
我們要在此提出以下訴求,強烈反對這項政策的冒然推行:
一、撤回未評估就推行的政策:在沒有完成「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之前,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的政策。
二、保障外籍移工勞權、終止個人聘僱制:如果要引進外籍家庭幫傭的勞動力,應全面適用勞基法,並研議由公法人或法人機構採機構聘僱的模式,終止繼續惡化、剝削的家戶聘僱體制。
三、推動全方位育兒友善政策:政府應將預算與政策方向投入擴展平價、優質的公共照顧服務,以及工時、請假皆具彈性的全方位育兒友善職場,而非服務少數階級,放任照顧責任階級化、族群化,以及繼續性別化。
連署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婦女展業協會
台灣女人連線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
希望職工中心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障礙研究學會
台灣女性學學會
臺灣照顧學會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
台南市褓姆職業工會
台東縣褓姆職業工會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苗栗縣托育人員發展協會
全國托育人員協進會
基隆市托育交流協會
新北市托育人員互助發展協會
宜蘭托育發展協會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遠雄人壽企業工會
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
台灣勞工陣線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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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內政委員會再度上演政治鬧劇!公督盟要求盡速修法補民主漏洞,拒讓會議癱瘓犧牲全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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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再度上演政治鬧劇!廖先翔棄守中立護航李貞秀
公督盟要求盡速修法補民主漏洞,拒讓會議癱瘓犧牲全民福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23)日排定邀請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海基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這本該是國會針對國家安全與兩岸政策進行實質監督的嚴肅殿堂,最終卻淪為赤裸裸護航爭議身分者、踐踏國會尊嚴的政治鬧劇。會議過程中,民眾黨立委陳昭姿、陳清龍先是要求在委員會進行聯合質詢,讓身分適法性具有極大爭議的民眾黨籍李貞秀加入質詢的行列;隨後,國民黨籍召委廖先翔不僅擔任特定人士的「傳聲筒」,更在其他立委上台質詢時,中途未做任何宣告,就逕自離開主席台,將會議主持的重責大任,直接交由正處於國籍爭議風暴中心的李貞秀代行。
國民黨廖先翔召委便宜行事,無視現場尚有輪值召委(李柏毅),和其他無身分爭議的立委可以暫代,刻意「捨近求遠」。這一連串的小動作,除了暴露當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未明確規範「召委代理順位」,更是為了強硬護航單一委員突破行政部門防線,而肆意讓會議多次停擺,激化朝野對立。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嚴厲譴責,特意將議事程序的彈性空間扭曲為政黨惡鬥與護航的工具,不僅是「以合法掩護非法的議事癱瘓」,更是對全體台灣人民實質監督權益的嚴重剝奪與蔑視!
召委棄守議事中立癱瘓會議,主席台絕非政治惡鬥的測試場!
立法院委員會召委的核心職責是維持會議順暢,然而,國民黨廖先翔召委第一次主持內政委員會,就完全荒腔走板,在立委質詢過程中,未做任何宣告,或時間暫停便刻意離席,無視現場有另一位輪值召委和其他立委可以暫代,「執意」將會議交由適法性備受質疑的李貞秀代行。
整場會議一連串「鑽漏洞」的刻意操作,不僅嚴重違背程序正義,更是對台灣民主法治底線的惡意測試,企圖將荒謬的議事癱瘓常態化。而此舉直接排擠了真正需要被嚴肅對待的公共議題。當前總預算案雖尚未排審,但是各委員會仍可積極針對預算卡關的相關影響進行實質詢答,並推進各項重要公益法案。召委帶頭讓委員會停擺、全民福祉淪為政治算計的犧牲品,公督盟對此嚴重失職予以嚴厲譴責!
完善修法確認代理召委規範,拒絕民主法治底線屢遭踐踏!
國會殿堂不應是少數人規避法律審查、破壞議事規則的庇護所。本屆內政委員會才發生過召委神隱,放任會議瑕疵跑去洗頭的議事亂象,如今又出現廖先翔召委濫用程序彈性來護航特定人士,這皆顯示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法治正遭逢嚴峻挑戰。若放任其成為國會常態,將徹底瓦解朝野運作的互信基礎。
公督盟強烈呼籲,立法院勿讓政黨私利凌駕於國家安全與公共福祉,一方面各黨團應展現政黨自律,嚴守議事慣例與程序正義;另一方面,應盡速啟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與相關輪值辦法的實質修法,明文化代理召委相關規範。唯有透過制度補漏與政黨自律雙管齊下,才能避免民主法治的底線一再遭到惡意挑戰,讓國會回歸理性的政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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