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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運動部不是戰績部 請還給兒少一條完整的發展路–回應行政院5/15運動部籌備進度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行政院即將成立「運動部」,從視覺識別、空間設計到組織編制如火如荼展開。政府並宣稱,將以「基層運動發展輔導團」、「運動教練培力發展」、「體育班評鑑調整」三大方向作為體育班改革的起點。乍看之下,似乎正視問題、積極作為,但事實上,這三項所謂轉型措施,依然未曾正面回答體育班制度的核心結構暴力,也未回應過去數年發生的學生受虐事件。
這些改革,依舊避談「學生人權」與「體制壓迫」,逃避了最關鍵的問題:學生到底是人,還是績效的工具?體育班到底是學習場域,還是操控與壓抑的訓練場?
今天,我們看到運動部在設計logo、選色系、規劃辦公樓層時都謹慎精細,卻對「學生該被保護什麼?」「權力怎麼被監督?」「壓迫如何被揭露與制止?」隻字未提。運動部若不面對學生權益保障問題,將只是更強化壓迫的「戰績部」;這樣的升格,不僅無益,更將加深結構傷害。
我們最強烈的質疑是:
一、 政府說體育班要轉型,卻不敢碰最核心的壓迫問題
「基層運動發展」是什麼?是增加設備?舉辦更多賽事?
「教練培力」是什麼?是升級執照?加強技術訓練?
「評鑑調整」又是什麼?改變表格內容?下修指標門檻?
但我們要問的是:
學生在教練暴力下求救無門。機制在哪裡?
學生不被允許休假、不被允許發聲。權利保障在哪裡?
學生長期在壓力下出現心理疾病、學習中斷、童年創傷。補救與協助機制在哪裡?
這些都不是「發展」、「培力」、「評鑑」可以解決的,而是人權、正義與制度責任的問題。
二、 政府在升格組織,卻從未給出學生的安全保證
行政院的運動部籌備文件充滿圖騰、色彩、空間佈局的設計規劃,卻沒有任何一頁談到:
如何處理體育班學生受暴、壓迫、死亡事件?
如何建立跨部會處理學生受害的通報、介入與追蹤制度?
如何保障學生有真正的申訴管道,而不是淪為「吃苦就是進步」的沉默壓力文化?
你們升格了權力與預算,但讓學生繼續孤立無援、處於傷害中,這不是改革,是結構性冷漠。
三、 政府說要改革體系,但仍以成績績效為最高指導原則
體育班制度長年以來把青少年當成「替國爭光」的工具,不是問「孩子適不適合這條路」,而是問「誰能撐得住、跑得快、得獎多」。
而你們現在打造的運動部,只是換了包裝、升了格,卻仍不脫「戰績至上、輸贏邏輯」的導向。
這樣的政策邏輯,正是讓教練壓迫合理化、讓學生受傷合理化、讓沉默與服從合理化的土壤。
我們的訴求很清楚:
一、 兒少需發展:明文禁止運動與體育訓練中的暴力,令學生安心運動、成就個人。
透過法規的訂定,設立相關通報與處理機制、防範機制和訓練規範尤其,並明訂機構、主管機關及社政單位必須積極通報、追蹤、調查與主動究責。
二、 兒少需安全:不適任教練要退場、要把關、要調查、要淘汰
應建立「與兒童工作證」篩選門檻,對於不適任體育人員要有列管與追蹤機制,並且確實淘汰。
三、 兒少需專業:應建立「培訓兒少體育專長」加簽制度,要求教練精進專屬兒少的培訓方式。
建立兒童權益與訓練安全知能的教育訓練與認證機制,教練需完成訓練並獲得認證才得以從事兒少運動訓練工作。
四、 兒少需支持:體育班轉型政策,必須從「學生處境」出發,而非行政方便與績效考量。
五、 兒少需保障:建立學生自主反映與申訴系統,且保障其不受報復、不再被沉默。
安全保障不分運動種類。上述的規範應不只針對特定體育團體,非特定體育團體也必須納入。
我們最後要說:
這不是三條政策、幾頁簡報就能掩蓋的問題。這是孩子們的痛,是家長們的無助,是一代又一代被體制收編、壓迫、遺棄的年輕身體與心靈。
請還給學生說「不」的空間,請讓他們能選擇、能喘息、能安全地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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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北市危老條例變相賣容積? 黃金地段砍樹蓋樓,市府濫發綠建築獎勵容積
圖:2024年5月,受保青楓樹兩棵在建商基地內枯死,北市文化局已解編。
文/筑樹小丘工作室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238巷8號,一場名為「危老重建」的建案,卻掀起了當地居民與建商之間的對立。祜益建設以「綠建築銀級標章」為名,申請到6%的容積獎勵,但事實上,現場的老樹已消失至少6棵,其他也將因施工而受到嚴重影響,綠建築的綠化、固碳、生態多樣性指標不可能彌補,僅存於廣告宣傳中。
從2023年起,當地居民數次向台北市文化局舉報建商砍樹行為,包括60年樹齡的芒果樹、血桐、青楓皆被連根拔除,文化局除了故意不認列老樹, 不檢查養護老樹, 導致樹木死亡也僅對建商罰款數萬元了事。聲稱要檢討認列過程, 近一年後修法仍零進度。然而,此區樹木砍除後的碳吸收量損失每年達55至105公斤,對周遭環境生態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新案也將對社區交通,氣溫,救災通道有各種極不利影響。
居民多次向北市府各單位陳情, 均被”依法”不予理會。該建商於砍樹後,還對外廣告稱其建案「銀級綠建築標章」,並以此為由取得6%容積獎勵。根據台灣建築中心提供的回覆,該建案至今尚未申請綠建築標章,建管處卻以繳納保證金為由,提前核發獎勵容積,構成重大爭議。
根據《危老條例》第11條規定,建商只需繳納保證金,即可提前取得綠建築容積獎勵,兩年內若未取得綠建築標章,保證金沒收。但此舉形同「罰金換容積率」,尤其在土地價值昂貴的雙北地區,容積獎勵收益遠高於保證金繳納額。
經估算,本案所在區域每坪房價高達105.5萬元,建商可能僅以500萬元左右保證金,換取粗估約5000萬元的容積獎勵收益,這樣的套利行為不僅構成對居民生活環境的剝削,也讓「綠建築」變成招搖撞騙的空殼。
居民控訴,文化局與建管處的回應始終如出一轍,先罰款、再發容積獎勵,無視樹木砍伐帶來的生態損失,甚至不認定居民為利害關係人,拒絕受理陳情。官商合作的罰金產業鏈,破壞環境之外也炒高捷運沿線房價。
現行危老條例設計的保證金制度,原意是透過經濟誘因,鼓勵建商建設綠建築,卻在雙北這樣的黃金地段,被建商與官員聯手操作成「罰金換容積」、「保證金買建照」的變相圖利機制。此舉不僅讓雙北的高溫水泥森林不斷擴張,也令台北市的「綠建築政策」變成空談。
居民呼籲,監察院與調查局應徹查本案是否涉及官商勾結,並檢討危老條例中的保證金制度,避免容積獎勵成為開發商套利工具,毀壞城市綠地、加速雙北熱島效應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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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判決出爐!交通部首次劃設風場航道就被認定違法
文/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
交通部在110年4月26日公告彰化風場航道處分,該公告於6個月後正式實施,其附件《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內容包含「漁船不得於彰化風場航道之北向巷道、南向巷道及分隔區進行漁業行為」、「漁船應由東、西側緩衝區、彰化外海近岸航行區通行,並儘量避免進入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及「所有穿越及航行彰化風場航道之船舶應向彰化VTS報到」等禁漁、禁航及強制報到等規定,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為維護漁權,我國201位漁民陸續委任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下稱漁環中心)協助提起訴願。112年1月16日行政院訴願決定,認定禁漁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該部分規定。
漁民針對禁航、強制報到等規定續提行政訴訟。交通部雖於114年3月17日主動廢止彰化風場航道,但定6個月後才失效,且亦未同時公告新的彰化風場航道航行規範,漁民無法確知新的規範是否又會侵害漁民權利,因此,漁民仍繼續訴訟。
今日(114年5月1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以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彰化風場航道關於禁航及強制報到之限制。等於漁民對於彰化風場航道的所有主張包含撤銷禁漁、禁航及強制報到,都被訴願機關及法院接受了。
彰化漁民黃超群表示,今天我們漁民只是要求一個生存權。這麼多的開發案,我們海上的漁民始終是被犧牲的一群。我們不是反對國家建設,不是不願意配合,但要給我們漁民生路。風場要做,航道也要開,還不准我們進出作業,這就剝奪了我們的漁權和生存權。很感謝漁環中心還有律師團,協助我們打這個訴訟。未來風場航道除了彰化以外,還要繼續往北開通,台中、苗栗、新竹,往北整個周邊的漁民都可能會受到影響。希望法院今天這個判決,能夠讓政府願意尊重還有保障我們這群善良漁民的權益。
協助本案的黃馨雯律師指出,本案為交通部第一次因應離岸風力發電設施之新建而劃設之風場航道,涉及利害關係人漁民權益事項,不僅在「航務行政」上為我國重要指標性案件,在「淨零排放公正轉型」的法制上,更是我國及國際上重要公正轉型的案例。本件涉及的法學問題包含人民權利限制的法律保留、比例原則、明確性原則等等,因此如何將上述基礎法學原則,套用在風場航道劃設、公正轉型等新興行政領域上,定會成為未來法學珍貴的參考資料。
漁環中心主任鍾瀚樞表示,近沿海漁民是我國周邊海域最主要的使用者與利害關係人,漁業也是我國重要的一級產業。然而,從風場開發到航道劃設,海上作業漁民的知情權與決策參與權一直受到漠視。作為海洋國家,在台灣從事漁業的漁民卻彷彿是一群隱形、沒有歷史的人。這項判決不僅肯認了漁民作業與自由航行的權利,更是對台灣近海漁民與漁業尊嚴的肯定。我們呼籲交通部航港局、經濟部、環境部與農業部等機關,重新正視對台灣漁民與漁業發展的保障,同時也應積極處理各類開發案對漁民生計、漁業永續與海洋生態所造成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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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拒絕爛事一再發生:改變組織文化、重建專業信賴──工會十問婦產科醫學會與台大醫院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近日,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於急診過程中,涉嫌性侵女性病患,並於一審遭判決有罪。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不僅因個人違背醫療專業倫理行為的嚴重性,更因其背後反映的結構性問題,使我們必須沉痛發聲。
工會長期關注醫療現場的權力不平等議題,無論關乎性別還知識、發生於醫病之間,抑或資深與資淺醫師之間,權力落差始終潛藏風險。本案所揭露的,正是這些風險在缺乏監督與專業自律的環境下衍生的惡果。這不僅違背我們對醫療專業的基本期許,更直接衝擊社會對婦產科醫療的信任。
婦產科醫師的工作,理應建立在信任與尊重之上。然而,近年來接連發生的職場性騷擾與性平事件,反映出醫療專業內部對此議題的漠視與消極處理。事件發生後,也有許多婦產科醫師感受到複雜的痛苦與無力。這些院方與學會口中的「個案」違失累積下來,不僅對受害當事人已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更損及整體婦產科醫師的名譽與醫病間信賴關係。
有年輕男性婦產科醫師表示,每有性平事件,無形的指責與懷疑成為日常壓力的一部分。原本就需長時間累積的信任,如今卻因一次又一次的失誤而崩解。身為專業勞動者團體,我們的成員不只有責任挺身表態,拒絕包庇姑息文化,更要向具代表性的專業團體喊話要求改變,正視內部除錯機制長期失靈。
此篇聲明,除了向所有就診者宣導:您有權利要求檢查時有護理師陪同,也有權利在任何時刻終止檢查。我們也重申立場:工會絕不與包庇不當行為的組織同流合污。我們將持續推動制度改革,致力於讓每一位醫療勞動者的工作現場更加安全、透明,讓病患的每一次就醫經驗,都值得信賴。
工會已正式致函婦產科醫學會與台大醫院,分別提出五項制度檢討與作為釐清的詢問:
▌致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1. 有關專科認證與倫理審查機制,針對訓練期間涉及重大性平事件者,貴會是否有明確處理流程與標準?本案中是否曾啟動相關調查或審議程序?
2. 有關會員資格審查與除名標準,依貴會章程,對於有損貴會信譽之會員,可予以處分乃至除名。請問本案是否已啟動相關程序?進度與時程為何?
3. 有關婦產科臨床性平環境之檢討與改善,面對婦產科執業現場之性隱私與風險管理,貴會是否已有指引、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如何強化陪診制度、通報機制與倫理管理?
4. 有關訓練單位協作與監督責任,知悉本案後,貴會是否對涉案醫師之訓練適格性進行過檢討?是否與教學醫院及主管機關建立有效的監督通報與協作機制?
5. 有關組織內部監督機制之檢討,針對本案所引發的社會關注,貴會是否已啟動內部檢討與制度改善?有無具體規劃與時程?是否會就本案發表立場聲明,回應社會疑慮?
▌致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 有關案件處置與即時作為,貴院於性平案件調查期間是否對涉案對象採取暫時性行政處分或管理作為,如調整分工、調離特定臨床職務?
2. 有關雇主於性平案件之作為義務,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知悉後應立即採取有效糾正與補救措施,以避免傷害擴大。貴院是否有任何具體作為?
3. 有關醫師懲戒與通報機制,依《醫師法》與《醫師懲戒辦法》,貴院是否於性騷擾評議決定,確認違反醫療常規與性侵事實後,主動通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
4. 有關專科訓練資格之審查與管理,貴院是否具備相關標準或流程,於醫師涉性平案件時臨床涉及業務調整,確保符合各專科醫學會認定資格與否,並主動通報所屬學會進行確認?
5. 有關內部監督機制與制度改善,除了例行性別學分課程、一再責成各科部妥處,貴院是否已針對本案反省內部監督與性平防治機制之不足?有無具體改進措施與時程?
婦產科醫師肩負高度敏感與性隱私之病患照護責任,專業倫理與社會信賴密不可分。醫學會作為專業認證與自律的代表團體,應正面回應爭議,檢視自身機制,承擔社會對醫療專業的期待。台大醫院作為教學醫院的指標,更應以透明、公正的態度,回應社會關切,接受院內工會與公民社會的監督。
不要再沉默,也願與所有關心醫療現場的夥伴攜手,成為推動改變、鬆動結構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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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燒SRF及廢棄物不是再生能源 能源署應修法刪除不當定義
文/立法委員陳昭姿國會辦公室、監督施政聯盟
立法委員陳昭姿國會辦公室與監督施政聯盟14日下午在立法院聯合舉辦「SRF 的爭議與挑戰」公聽會,希望釐清SRF在能源政策中的定位,並檢視現行法規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透過從環境、經濟、技術等多個角度切入,檢視 SRF 的碳排放、空氣污染、以及對健康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並進行跨界公開對話。陳昭姿委員及數個環保團體將於公聽會前召開簡短記者會,說明舉辦公聽會之目的,強調燒SRF及廢棄物絕不是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署應修法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中再生能源定義中的廢棄物加以刪除,改正長久以來的錯誤。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去年十月,經濟部雖預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表面上將固體再生燃料(SRF)從再生能源設備定義中排除,卻未同步修正條文中再生能源的定義,使得「燒垃圾」的行為仍可披著再生能源的名義,繼續申請綠能補助與國發基金,圖利特定業者,政策漏洞顯而易見。SRF,實際上是以塑膠、橡膠、PVC等含氯事業廢棄物壓製而成的燃料,無論是來源、性質或碳排放特性,皆難以符合國際對綠能的標準。國際上早已將此類廢棄物衍生燃料排除於再生能源範疇,台灣卻仍自欺欺人,將污染性極高的垃圾燃料視為能源政策亮點,實屬本末倒置。
陳昭姿認為,更值得關注的是,SRF的燃燒過程將產生戴奧辛與其他空氣污染物,甚至可能造成土壤與水體污染。環境部是否真正掌握SRF成分來源與含氯比例、是否建立相關濃度上限與監管制度,至今仍語焉不詳,讓民眾對於「自由上菜式」的審查與管理充滿疑慮。此外,SRF的碳排放係數明顯高於風電與太陽能,且原料多來自石化產品,其本質不過是垃圾處理的延伸手段,卻仍能享有再生能源補助與政策資源,極不合理。因此,本次公聽會特別聚焦於SRF的定義、製程、污染與補貼問題,要求主管機關不得再以「綠能」之名掩護「燒垃圾」之實,並推動將廢棄物能明確排除於再生能源定義之外,以杜絕補貼濫用與政策誤導。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經濟部能源署去年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但未修訂再生能源定義,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中,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根本不屬於再生能源,應從再生能源定義中刪除。陳椒華質疑經濟部不肯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仍將一般及事業廢棄物定義為再生能源根本是圖利廠商,讓廠商可獲得國發基金的補助。
陳椒華強調,聯合國已明確定義化石燃料非再生能源,目前環境部及經濟部所公告的塑膠類、橡膠類等事業廢棄物來自化石原料,根本不是國際所認可的可再生能源,塑膠橡膠再利用不是再生,要求經濟部應修訂第三條的再生能源定義,再生能源定義應刪除「以一般及事業廢棄物直接或經處理所產生的能源」,塑膠橡膠非再生能源,而以SRF發電絕非再生能源發電,請經濟部改正。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經濟部能源署提出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將廢棄物能排除於再生能源的定義之外,讓焚化爐與SRF專燒爐得以持續披著綠能或再生能源的外衣,透過金管會的綠色金融方案及國發會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取得低利貸款;讓能源署得以拿廢棄物能濫竽充數,衝高再生能源發電佔比。由各級政府機關依照促參法興辦的焚化爐,甚至可享有營運後五年免營利事業所得稅、進口機具設備免關稅、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設備與人員教育訓練等支出的8%可抵稅,若有虧損之虞還可獲得貸款補助。這些不當補貼與低利貸款,等同讓納稅人與存款人分攤原本該由垃圾產生者自行負擔的成本,違反污染者付費原則;鼓勵國家與金融機構將資金投向不利於淨零碳排與循環經濟、有危環境生態與世代正義的物質焚化處理行為,排擠永續發展所需資金,讓垃圾產生者得以低廉地製造垃圾,讓未來世代腳下到處是毒性不下於焚化飛灰的底渣,同時還要為焚化飛灰要送到哪裡掩埋傷透腦筋,甚至連乾淨的水源地,都可能淪為有害飛灰固化物的墓地:近日有業者打算把南投埔里的一塊位於烏溪流域上游的山坡地拿來蓋掩埋場,掩埋磚瓦陶瓷與焚化飛灰,即是荒唐案例。國家沒有透過稅費等財政工具,讓污染者外部成本內部化,卻有種種獎勵方案與法律,讓污染者的內部成本外部化,這樣的國家,未來還有希望嗎?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根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六條:「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妥善處理就是掩埋,而SRF屬於僅僅優於掩埋的能源回收,因此許多團體都強烈建議SRF料源應確實排除可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就是擔心原本能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會被拿去當SRF燃料,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的原則。
環境部對此的回應竟是:「可回收的自然價格好會去再利用,無法回收的才會變成SRF。」然而市場的實際運作並非這麼簡單,廢棄物要再利用都需投入成本及技術,當成本過高或是再利用供過於求時,又沒有法規強制規定SRF應排除可再利用的廢棄物,這些可回收的廢棄物就會被當作無法回收的,全丟進焚化爐燒最簡單,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淪為口號,再用SRF名義將燒垃圾包裝成再生能源,這都是現在已發生的事實。
使用SRF的鍋爐除了重金屬跟戴奧辛的汙染之外,也須關注DEHP,DEHP就是在2011年鬧得沸沸揚揚,在飲料起雲劑中添加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會致癌且有環境賀爾蒙的特性,造成男性精子減少、隱睪症、女性性早熟、不孕不育等症狀,而中研院的研究發現SRF受熱後普遍會釋出DEHP,在使用SRF的煙囪進行採樣調查,也發現多種塑化劑的排放,其中以DEHP最為明顯,環境部應重視這類汙染物對周遭居民產生的健康風險並將其列入定期檢測項目。
這場探討SRF的公聽會邀請了二位學者進行專家報告,一是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高思懷榮譽教授,分享「SRF在臺灣的政策推動與實務挑戰」,一是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的周崇光博士,以「固態回收燃料之空氣污染與防制」為題,並提出其主張與建議,強調固體再生燃料不應做為處理塑膠廢棄物的方式,且廢塑膠或其他化石產品轉製之固體再生燃料產生的能源並不是再生能源,跟環保團體的訴求一致。
這篇文章 【新聞稿】燒SRF及廢棄物不是再生能源 能源署應修法刪除不當定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蔣萬安別執迷不悟 停開違法公聽會 撤銷生態社子島
文/社子島自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北市政府不顧環評遭法院撤銷,各界及多數社子島居民呼籲市府應重擬社子島計畫,5/14將再度召開第二場次「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
第一場次公聽會時社子島自救會提出:「北市府並未提出符合土徵條例要求的事業計畫,會議屬無效」的重大程序瑕疵。但第二場次公聽會會議資料,仍未提出依都市計畫法或其他目的事業機關主管法令所辦理的事業計畫。甚且對於前次會議自救會提出的程序違法問題,完全未加以記錄與回應。
社子島自救會將帶領居民再度於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北市府持續違法、執迷不悟,要求立即停開違法公聽會,撤銷生態社子島計畫。
社子島自救會:蔣萬安市府無視判決強推徵收將成歷史暴行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痛批,市府罔顧法院撤銷環評的判決,繼續強推爭議重重的社子島開發計畫,令人憤怒且無法接受。她強調,社子島案是全台前五大迫遷案,環評在2022年通過後,居民不服委託律師團提起訴訟,終於在4月17日由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撤銷社子島環評。然而,市府卻仍無視判決,堅持推動後續區段徵收流程,明顯違法。
李華萍指出,環評被撤銷後,所有開發程序都應立即停止,但市府卻無動於衷。無論是3月11日或5月14日的公聽會,市府始終未依法提出事業計畫。她強調,所謂「區段徵收事業計畫」根本是子虛烏有,區段徵收只是徵收手段,而非事業計畫。連公聽會主席范乾峯也於3月11日會議中承認法律上根本沒有「區段徵收事業計畫」這一名詞,顯示市府的程序公然違法。她憤怒表示,蔣萬安市長身為法律人,卻知法玩法,罔顧司法判決與百姓意願,只為維護財團利益、加速土地炒作。市長不僅忽視社子島1.1萬名居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更背棄最大同理心保留聚落的選前承諾,如今成為「選前許承諾,選後下毒手」的不安市長。
自救會嚴正警告,市府若持續強行推動違法開發,只會加深社會對抗與衝突,歷史終將記錄這些暴行。她呼籲市府立即撤銷開發計畫,解除社子島禁建,落實九大聚落保留,才是真正符合居民最大共識的出路。
社子島居民李永木:安置是騙局政府圖利特定家族
社子島居民李永木表示,他自1970年出生至今,55年來住在社子島延平北路九段,是土生土長的在地居民。他痛批,社子島開發案從柯文哲市府到蔣萬安市府,仍延續最粗暴的全區區段徵收手法,讓居民絕望。
李永木指出,市府聲稱以「成本價安置住宅」照顧居民,但所謂成本價從1200萬一路暴漲到2800萬,還沒蓋就暴漲,根本是騙局。他怒斥,成本價根本不透明,宛如爆米花一樣隨時膨脹。更令人不滿的是,市府曾在內政部會議文件聲稱1970年前舊聚落可保留,但會議簡報卻用錯誤圖資,將延平北路九段117號以後的原聚落全區徵收,只獨留台北海院分院(延平北路212號),該地為民進黨議員林世宗家族資產。李永木質疑,市府是否涉嫌提供假圖資誤導內政部,圖利特定家族,並痛批林議員不僅不避嫌,反而推動加速徵收。他怒問:「市府口中的商業價值,就能驅趕居民、獨保特定家族產業?我們原居民難道連家落何處都不配知道嗎?」
徐世榮:違法開發無效在先市府不得切割硬推徵收
政治大學地政系兼任特聘教授徐世榮指出,《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明文規定,環評未經審查或遭撤銷,主管機關不得為任何開發行為之許可,而《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4項亦清楚指出,「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並應溯及既往。因此,依據現行法律,社子島開發計畫所有相關行為,包括區段徵收在內,皆應全面停止。法院更於判決中明示,本案開發計畫涉及防洪、都市計畫、環評、文資保存及區段徵收等多階段行政行為,屬於一體,任何一個階段違法,整體計畫即告無效,不得切割處理。
他嚴厲批評,市府不僅強行召開會議,更至今無法清楚說明所謂「區段徵收事業計畫」為何。該名詞既無法源依據,市府卻迄未提出合法、完整的事業計畫書,僅以簡報圖片敷衍了事。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土地徵收範圍必須以事業所需為限,若無明確事業計畫,就無從證明徵收必要性,徵收行為自然失去法律正當性。
市府此舉不僅嚴重破壞法律程序與正當性,踐踏居民在憲法保障下的財產權與基本權利。他呼籲市府立即停止違法程序,撤回公聽會安排,並應依法律程序重擬計畫,正視居民權利,不可再執迷不悟,淪為土地開發利益集團的工具。
台灣人權促進會:市府應立即檢討都市計畫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指出,台北市政府推動的「生態社子島」計畫,表面標榜生態,實則採取最具爭議的全面區段徵收,會將社子島百年聚落連根拔除,撕裂在地社群,更將消滅好幾代的居來累積的人文地景與生活紋理。
她強調,社子島居民不是拒絕發展,而是無法接受以滅村、夷平家園為代價的開發模式。然而,市府一再漠視自救會多年來清楚表達的訴求,執迷於形式公聽會與區段徵收手段,卻不願意根本檢討都市計畫,讓都市計畫涵融在地真正需要的公共設施,與合理的開發建議。
最後呼籲,市府應正視程序瑕疵,撤回現有計畫,重新釐清社子島真正需要的公共設施與發展條件,提出能讓居民在禁建五十多年後,有尊嚴地重建家園的替代方案。同時,內政部作為土地徵收主管機關,亦應嚴格把關,拒絕許可這項違反程序、侵害居民基本權利的計畫。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的表示,社子島的土地徵收計劃,從各個角度來看,都是相當不合理,甚至是支持開發的居民,都應該要反對。
首先,市府自陳,百分之七十的社子島地主,將無法單獨配地;這與區段徵收是要能讓居民配地為徵收補償的要旨相違背。此外,本案在財務上,市府預計投入兩千多億,在開發年期中,財務負擔最重的時候,將舉債一千八百億,這幾乎已經等於台北市府一年的預算。
這不只是會給市府整體的財務帶來極大的負擔,單押社子島的開發,也代表市府在同一期間難以同步發展其他的開發計劃,這對城市發展來說,也是極爲不合理。
記者會發言代表: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社子島居民李永木、政治大學地政系兼任特聘教授徐世榮教授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
這篇文章 【新聞稿】蔣萬安別執迷不悟 停開違法公聽會 撤銷生態社子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澄清湖國立原住民博物館場址山坡森林遭毀,恐危及飲用水、水土保持、黃鸝復育
文/森林城市協會
●地點:無極玉皇宮往東,往澄清湖舊青年活動中心門方向走280公尺處的大土坡濫墾景觀 https://maps.app.goo.gl/jhbAgREqTQ72z5L1A
●記者會發言代表: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 莊傑任、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 理事長 陳銘彬。(高雄市野鳥學會 總幹事 請假)
澄清湖旁的國立原住民博物館場址,基地原本是20年養成的次森林生態樣貌,但在預定今年即將開工前,卻出現多台怪手大面積剷平山坡地複層植被與次森林的情形,導致山坡地土壤嚴重裸露,生態與景觀嚴重裂化,經了解,本案位處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同時又是地形陡峭的山坡地,需要草與複層豐富的次森林進行山坡地水土保持,但如今卻被發現,除了樹冠層的景觀喬木有保留,其他非景觀喬木的次森林木本與草本全數被怪手挖除,恐怕已經破壞水土保持,有違反水保法、飲用水條例的疑慮。
另外,依照原住民博物館環評報告書第6章顯示,現況基地陸域生物有11種哺乳類、5種兩棲類、15種爬蟲類、56種蝶類、49種鳥類,總計共136總動物。其中第二級保育類4種:鳳頭蒼鷹、彩鷸、領角鴞、黃鸝,以及第三級保育類的紅尾伯勞;列名紅皮書物種則有黃鸝、斑腿樹蛙、多線真稜蜥、紅耳龜屬…複層次森林地被植物的清除,等同讓上述眾多生物棲息生存的環境徹底消失,導致物種滅絕,縱使這可能非屬環評所指涉的開發行為,但也建議高市府可以參考,環評報告第八章8.1.6的生態減緩措施決議,檢討施工方式以降低對生態之負面影響。
依據水土保持法定義,只要坡度超過5%就是山坡地,需要加強保育以避免土砂流失。土壤流失量有隨著坡度上升而增加的趨勢,而在坡度 15%以後有急速增加之現象(蘇煒哲,1997),故更需強化水土保持。而本案依據環評報告書,有86%的土地坡度達5%以上,有57%的土地坡度達15%以上,更顯示本基地需要原本次森林的複層植被,以維護水土保持功能,目前表土裸露的情形,確實有安全疑慮。
澄清湖飲用水保護區與圓山一帶,近期都有出現山坡地和次森林植生的清除作業,顯然是忽略了次森林多層次的樹冠枝葉與根系密生,對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不只可以大幅減少土壤侵蝕,同時次森林保水能力也遠勝大樹草皮的園藝景觀,可減低暴雨洪峰,達到滯洪的效果,減少下游淹水情形。
故基於山坡地水土保持、高雄人的飲水水質保育、保育類黃鸝鳥等生態復育的重要性,對此,高雄市的公民團體代表聯合召開記者會,訴求如下:
1. 水源保護區與山坡地複層天然植被不應砍除。
2. 邀集生態團體會勘商討本案裸露地植被復育計畫。
3. 邀請生態團體,建立水源區與山坡地森林營造維護SOP。
4. 次森林與山坡地植被整理前,應邀集生態團體諮詢意見。
5. 舉辦大澄清湖自然公園願景座談會,廣納民團、學者建議。
高市府公園處長官也於昨天下午,緊急與我方聯繫,達成上述多數改善共識,對此我們也表達肯定,期待未來大澄清湖區域環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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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6週年民調 4成民眾有同志親友、同志教育接受度高達7成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彩虹平權大平台5月12日時發布「同婚6週年民調結果」,檢視同婚政策後,台灣社會對於同志政策及權益的社會支持度及友善度。調查結果看到「身旁有同志親友」的比例達近3年最高43.2%,比起去年增加了5%,同志教育接受度高達7成。然而社會友善度比起去年多呈現微幅下降,約呈持平數據,顯示相關倡議資源應持續投入。
性別團體及學者則看到對於同志政策的支持度及友善度有明顯世代差異,由於年輕世代也是未來的主力族群,期許政府能夠加快《人工生殖法》修法、制定《反歧視法》等相關法令。
自2019年同婚通過後,彩虹平權大平台每年都會在5月發布同志社會友善度民調,今年是第6年。民意調查是委託趨勢民調公司,調查期間為今年4月7日到4月9號,以電話訪問全國18歲以上民眾,有效樣本1083人,抽樣誤差正負2.98%之內。
調查題組包含對於同志政策權益支持態度,例如同婚、跨國同婚及共同收養等政策,另包含人工生殖修法相關;再者調查社會友善度,例如同志接吻、身邊親友是同志的接受度等問題。
本次調查中顯示,身旁有同志親友的比例提升到43.2%,是近3年最高,比起去年增加了5%。然而在各項政策權益支持度上呈現微幅下降,但仍在誤差範圍內。接受「小孩在校學習認識及尊重同志相關課程」也是近3年接受度持續增加,高達74.1%。
民眾今年對於同婚支持度為54.3%,跨國同婚支持度62.9%,同志共同收養支持度為65.7%。在人工生殖部分,「是否支持女女婚後利用人工生殖生育」的支持度為57.7%,「是否支持男男婚後利用人工生殖生育」支持度則為43.1%。同志政策相關支持度皆比去年微幅下降,但比前年(2023年)都高。
民團認為,認識同志的人變多,但政策支持度卻未明顯上升,可能代表同志更勇於現身,但政府推動相關政策力道趨緩,使民眾欠缺動同志議題的了解。
關於社會友善度,問到在路上看到兩人接吻的接受程度,男女接受度約8成,男男近5成,女女接受度近6成。對於同學、同事、上司、老師、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為同志的比例皆超過6成,不過多數題向比起去年皆有0.3-1.8%的下降。關於「我的小孩是同志」的接受度今年達58.8%,比去年減少1.8%。
同志政策支持度及友善度 有明顯世代差異
台大社會系教授吳嘉苓表示,本次民調結果對於加快《人工生殖法》修法非常有啟發。民眾贊成兩位女女結婚後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育的贊成度今年是57.7%,去年高達61.4%,支持度皆高,然而以不同年齡區段支持度來看,民調中18到39歲的民眾有高達76%支持率,40到64歲的民眾為56%,65歲以上民眾支持度只有35%,有著明顯的世代差異。
他認為年輕世代超高比例的支持非常值得看重,因為他們就是最有可能使用人工生殖科技的族群,他們也代表著台灣有包容多元的趨勢,因此相關部門及立法院應該好好參考76%的高支持率,優先納入女同志跟單身女性,較能夠銜接目前台灣人工生殖的作法,加快《人工生殖法》的修法。
關於同志教育支持度逐年上升,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認為是很正向的結果,他也特別關注不同年齡層及不同區域的民眾所呈現出來的差異。在30到49歲區塊地民眾支持度超過8成,估計約為學生家長年紀的族群高度支持孩子學習同志教育。
另外,20到29歲的更年輕世代,他們自己本身就是在有性平教育的環境之下成長的,他們對於同志教育的支持度高達93.8%,對於未來也會成為家長的他們,這是一個非常令人鼓舞的訊息,顯示同志教育現在已經有相當普遍的社會支持,未來將可能被視為是理所當然應該要教的事情,也希望如此高支持度可以給現在教學現場的老師們多一點信心。
韓宜臻也看到區域性的差異,在支持度最高的桃竹苗地區跟支持度最低的高屏地區差了15.9%,因此接下來弭平區域落差會是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需要持續投注與努力的方向。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杜思誠提到本次調查的亮點,就是身邊有熟識親友的比例增加5%,從38.2%增加到43.2%,代表有更多的同志願意出櫃現身,其出櫃的意義在於能夠向身邊的人展示真實的自己,不需要隱藏或是身份管理,對同志族群來說非常重要。
他認為在社會友善度調查未提升支持度,可能跟世代差異也有關係,就是年輕世代對於同志的支持程度都比較高,而年長者支持度較低。由於對於年輕世代來說,性平教育的知識程度提高,同志議題的接受程度也是明顯的高很多,但是年長世代缺乏相關教育,如今對成年人的性平教育或職場性別友善,仍有待提升。近年來看到政府不斷的對公務員進行同志或相關教育,期許相關性平教育有機會推廣給一般民眾。
杜思誠也說到,除了教育之外,台灣需要有相關法律保護同志遭受歧視或不平等對待,而台灣政府提出的反歧視法相關草案進度緩慢,期許能加快腳步。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則認為,台灣社會對同志政策或相關法律的支持度很穩,而且是「穩定的高」,多數超過半數,甚至超過6成,若類比政治相關民調來看已經是「高滿意度」,此民調結果也可以讓所有的政治人物有信心站在穩定且相對高支持度的基礎上,繼續進行社會對話跟更進一步的政策精進。
苗博雅說國會裡已有同志國會議員現身,然而性傾向是自然的差異,不會有人想要一直強調性傾向,期許所有人在校園或職場上出櫃時,人人都能得到尊重,避免不利待遇。「制度改變能夠引導跟引領社會文化的進步,在本次民調中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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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通過之聲明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案,為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開後門解套。於運轉執照期間屆滿後仍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最長可再運轉20年,在野黨推動核電重啟的意圖不只位於屏東的核三廠,連同位於新北市已經除役的核一、核二廠都包括在內。罔顧核安風險、無視在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嚴重破壞能源轉型方向與民主程序正當性。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及多個公民團體對此表達嚴正譴責與抗議。
國、眾兩黨無視核電廠老舊、位處斷層、核廢無解等重大風險,聯手強行修法,黨團協商也只是過場,沒有逐條討論、共識就逕自送交草案,交付院會投票表決,並且直到今天要二、三讀表決前一刻才公布內容,而今天「憑空出現」的國民黨與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竟然也不是教育文化委員會中提出的14個修法版本,兩黨的秘密版本全靠私下喬事,讓公眾無從得知,如此「黑箱作業」的修法品質,罔顧公共安全、民主程序與社會共識。
這是一場從去年上半年會期就開始的修法混戰與政治鬥爭,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已盡力阻擋核管法修惡,本來在去年七月已因爭議暫緩修法,但遺憾的是,國、眾兩黨為趕在今年5月17日核三除役前完成三讀通過,再度匆促提出,連己方的眾多版本都沒有充分討論與整合,就草率送交表決,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必須向公眾說明與揭露,國民黨和民眾黨如今所提的最終版本到底對於核安有什麼影響?
國、眾兩黨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中有三大嚴重更動,第一、將原本核電廠申請換發執照的規定期限砍掉,原本「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年至十五年」提出申請,但如今變成只要在執照屆滿前隨時都可以申請,但核電廠的執照審查並非兒戲,是要嚴謹的科學來評估其安全性,經濟性等多面向,且審查曠日費時,也可能花費大量的公帑,仍無法延役的例子也多有所在。例如2009年時馬英九政府曾申請核一廠延役案,審查費時七年仍無法完成,最終於2016年撤回申請。核電運轉執照審查絕非簡單快速可以通關,所以才需要預留五至十五年審查的時間,取消原本規定應有的審查年限,對於核安的專業審查將造成制度性的破壞。
第二,國、眾兩黨在條文新增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也就是原本四十年執照到期不得運轉,改為即使執照到期屆滿後,仍可以申請換照再運轉,這明顯是為已經除役的老舊核一、二、三廠重啟鋪路,但事實上,國際上至今尚未有停機除役後重啟的案例,台灣目前也無法律可循,國、眾兩黨故意誤導大眾核電可輕易重啟,更未針對核電廠的設備老化、耐震強度、核廢料處置與戰爭風險提出任何實質因應措施,罔顧核安風險。
第三、條文新增加「換發之運轉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二十年」,原本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改為可再延長二十年,等於是讓已經老舊的核電廠延壽運轉六十年,這完全違背福島核災後,朝野曾反對核電延役的共識,無視台灣核電廠於威權時代興建,未經環評,未取得在地居民同意,歷經數十年核安大小事故頻傳,今年3月核三廠更發生起火意外,顯示老舊設備安全疑慮不容忽視。核三廠更位於恆春活動斷層帶,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立法院此次修法過程草率倉促、協商流於表態,甚至逃避記名表決,形同黑箱,完全缺乏程序正義與專業審查,漠視台灣核安與人民安全。今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將表決前夜的「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中向現場參與者募集的核廢料桶道具與參與者想對藍白立委說的話送到立法院,遞交給國民黨黨團及民眾黨黨團,此行動是要敬告國、眾兩黨,「只要核電、不敢面對核廢料」的荒謬行徑,是不負責任的修法行為。
核廢料道具上寫滿公民們對非核家園的期盼以及對藍白兩黨惡搞議事、草率修法的不滿,警告這些無視核安和台灣未來的政治人物,若持續推動老舊危險核電重啟,公民社會必將再次集結反對,制止這種危害人民安全的惡性修法,呼籲大眾站出來一起罷免擁核立委。
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之再修正動議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完成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終期安全分析報告、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合格,不得裝填核子燃料,裝填核子燃料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功率試驗合格,並發給運轉執照,不得正式運轉。前項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
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運轉執照之核發及換發,準用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換發之運轉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二十年;其申請應備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完成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終期安全分析報告、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合格,不得裝填核子燃料。裝填核子燃料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功率試驗合格,並發給運轉執照,不得正式運轉。
前項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
運轉執照之核發及換發,準用前條第一項規定;其申請應備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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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定假日法你該知道的6件事_桃市產總懶人包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2025年5月9日(五),立法院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增加5天國定假日,勞動節從僅有勞工休假變為全國放假,另外還新增了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4天。這也是從2015到2016年七天假被刪除後,台灣工運與工會組織在多年奮鬥下,首度爭取到國定假日增加的成果
但在通過法案之後,各界意見眾說紛紜,圍繞著許多重要主題,包括:
當年刪除七天假的修法歷程為何?
這次立法過程是否太過倉促?
台灣勞工是否假太多?
增加特休和國定假日究竟哪個比較好?等等
因此,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特別製作一份懶人包,每一張圖都搭配了相應的說明,希望可以釐清問題,也讓更多勞工瞭解國定假日法相關討論的內容。
我們也要在此鄭重呼籲執政黨政府,儘快公開承諾,未來不會再刪除勞工休假的日數,頂多只會調整休假的名目,相信這對於接下來台灣社會的穩定與團結,會有相當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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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5/13上午,立法院會將會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意圖為已經重啟停機的老舊核電。今(5/12)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舉辦「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嚴正指出,本次修法非常粗暴,藍白兩黨完全不願意進行實質討論,縱使經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及國民黨教文召委的兩次朝野協商,藍白兩黨完全不討論14個草案都送進院會,再度重演去年國會擴權法案的劇本,完全黑箱修法。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同時也公布參與「老舊危險核電不延役」連署的36位立委名單,有:林楚茵、陳瑩、林月琴、王正旭、伍麗華、張雅琳、王美惠、鍾佳濱、莊瑞雄、張宏陸、羅美玲、劉建國、徐富癸、賴惠員、王定宇、郭國文、林宜瑾、陳亭妃、林岱樺、李柏毅、邱志偉、許智傑、賴瑞隆、邱議瑩、李昆澤、黃捷、蘇巧慧、蔡易餘、蔡其昌、黃秀芳、陳培瑜、郭昱晴、范雲、林淑芬、沈發惠、沈柏洋、李坤城、吳沛憶、何欣純。
別再倒退!藍白強推核電修法違背全球趨勢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指出,聯合國智庫四月發表《2025年互聯災害風險報告》,標題為「翻開新頁,重新開始」(Turning over a new leaf),呼籲各國徹底改變應對氣候危機的方式。報告指出,當前多數政策僅是表面修補,無法真正防止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與污染的惡化,特別點出核能的風險:雖具低碳排特性,卻伴隨高風險放射性廢料,其壽命長達十萬年,處理起來極為困難,目前全球尚無完善處置方案。唯一開始建設的芬蘭地質儲存設施,啟用時間一延再延。我們一邊使用核電,一邊將解決核廢問題推給後代,這絕非永續選擇。
面對聯合國警示,台灣卻出現倒退。藍白兩黨立委仗勢人數優勢,無視核電廠老舊、位於斷層帶等嚴重風險,強推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試圖讓已除役的核一、核二、核三再重啟。即使重新啟用也非短期可行,對電力穩定與碳排減量助益有限,反而徒增核災風險與社會代價。所有心繫台灣、關心子孫未來的人都會站出來,向藍白立委喊話:立法院你們佔多數,但在人民的良知與行動中,我們終將翻轉局勢,走向真正安全、永續的未來。
從非核到挺核?藍白自打嘴巴,核電延役疑慮重重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嚴正指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過去皆曾公開主張「無法處理核廢,就不能使用核電」,強調應走向非核家園。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期間,黃國昌更是反核代表,批評挺核方忽略核安與核廢料的重大風險,朱立倫去年甚至還說過「核廢料不能永遠放在新北」。然而,如今兩人卻聯手推動老舊核電廠延役,引發外界質疑政治人物言行不一。立委陳培瑜表示,面對核安與核廢兩大未解問題,藍白卻選擇跳過實質討論,甚至試圖以公投避開專業審查,令人憂心。
台灣現有核電設施皆以 40 年壽限設計,延役將面臨無法更換或修復的老舊設備問題,尤其核三廠正位於恆春活動斷層之上,卻未見藍白在修法中納入安全審查或環評規範。至於核廢處置,目前全球僅芬蘭有高階核廢場試運轉,台灣更連立法依據都未建立,已有7縣市明確表態反對。陳培瑜呼籲,核電不是政治籌碼,應以安全為前提、社會共識為基礎。她強調,身為母親,更期盼子女未來能在安全無虞的台灣成長。
核電延役黑箱決策 藍白罔顧程序與專業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痛批,核電重啟修法朝野協商形同過水,未對法條內容進行實質討論,僅流於立場表態,質疑藍白恐再搞黑箱,將最終條文藏到院會前才曝光。她指出,藍白主張核電可延役至 60 甚至 80 年,但台灣根本尚未建立延役審查與老化監測機制,卻預設延役可行,形同架空核安專業,「立法不能取代監管機關的專業判斷!」
郭昱晴強調,核電延役必然衍生更多核廢料,目前台灣連最終處置方式都未有共識,卻要將難題留給下一代,「核電一年,核廢萬年」。她並援引國際估算指出,核後端處理費用恐逾7000億元,最終將由全民與子孫承擔。更令人憂心的是,藍白在上次審查竟通過不登記立委表決姓名,郭怒批「不敢具名就不敢負責」,呼籲立法應誠實面對民意,延役修法更不能在無社會共識下強行通過。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指出,核三廠即將停機,這個會期卻遭藍白兩黨倉促推動延役法案,罔顧程序與公共安全,甚至在審查核管法時迴避記名表決,令人遺憾。她強調,核三位處斷層帶、興建時未經環評,核廢料更無法可管,如蘭嶼的核廢料問題時至今日仍然無解,現階段談延役根本本末倒置。伍麗華呼籲,能源轉型應以安全為底線,政府應加速替代能源規劃,以確保永續發展與國人安全。
怒批藍白強推核安法是假協商、真放水 籲正視族群與能源正義
民進黨立委范雲嚴正強調,今天藍白強行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是假協商、真放水,完全沒有進入實質的條文討論,形同國會濫權。她警告,若此法在未充分討論下倉促通過,將導致「四反」現象,包括反族群正義、反民主程序、反能源轉型、反社會共識。核廢料長期強置蘭嶼,未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違反基本人權與族群正義。她質疑藍白立委許金門討論核廢料遷置的可能。 呼籲立法院應面對核廢料無解的事實,停止虛假改革,將國家資源轉向發展儲能與再生能源,真正邁向非核與公平的能源轉型。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強調,為老舊核電廠延役解套。核三廠即將除役,代表台灣核電即將走入歷史,但藍白卻無視核安,試圖鬆綁延役限制。今天協商過程版本紛亂、共有多達14個版本草案混戰草率過關,協商不到一小時即草草結束,就宣布協商無共識,毫無專業審查與程序正義可言。核安議題不容倉促審查,我們嚴厲譴責這種政治操弄,並呼籲公民密切關注明日院會,一起監督那些罔顧世代正義的立委!
以務實科學理性,推動能源轉型,拒絕核電回頭路
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強調,立法院應以「科學、理性、務實」面對能源政策,而非為政治利益強推老舊核電延役。她指出,台電公開資料顯示,台灣當前電力充足、備轉容量率穩定,根本不存在所謂「缺電危機」。
針對藍白陣營提出的核三延役與《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苗博雅痛批其主張既不務實、也不負責,質疑若無法解決核廢料去處問題,延役核三將製造更大風險與社會撕裂。她指出,目前核電發電佔比僅約3%,但儲能與智慧電網建設才是真正能源轉型的關鍵。
此外,苗也揭露包括國民黨與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曾主張新建核五、核六等計畫,卻無任何藍白執政縣市願意承擔。她呼籲立委應放下黨意,停止虛假議題操作,將資源投注於發展儲能與再生能源,真正邁向非核家園。
雙和罷免團隊代表Kevin指出,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等人無視核能議題的專業性與公共安全,草率連署推動核電相關法案,嚴重罔顧核安。根據環保團體統計,張智倫在本屆國會已提案或連署14項核能法案,居所有立委第三高。Kevin痛批,張智倫將關乎子孫安全的重大議題視為政治投機工具,只為巴結黨內資深立委。他更批評立院藍白立委屢次以不記名方式闖關修法,逃避政治責任,形同黑箱作業。罷免團隊強調,真正關心公共安全與能源轉型的人民,不會容忍這種不負責任的立委繼續殘害台灣的未來,呼籲選民共同監督,終結政治草率與核安危機。
本全法律事務所長詹順貴律師回顧,到現在還要講反核的議題,真的讓人心。台灣第一場反核運動自1987年至今,已經整整38年,這些年我們看到核一停機除役,核二停機除役,核三廠一號機停機除役,眼看我們距離5月17日即將落實非核家園。台灣會是亞洲第一個完成非核家園國家,原本是非常值得欣喜的事情,這也是公民社會40年來運動的成果。以現在國會的結構要擋下修法可能很難,藍白甚至提出和三重啟公投,我們公民朋友要重新集結,共同反對之後核三公投,讓核三公投不能通過,這是我們責無旁貸的工作。
恆春不是核電的犧牲品
台大人類學系碩士生李若慈指出,她長期關注核三廠與地方的關係。不少人以為地方支持延役,但其在恆春田野時,聽到的更多是矛盾與無奈。有人因親人在核三廠工作而懷念電廠,也有人記得自救會抗爭時家人受罰。這些情感真實,卻不該被簡化為支持核電延役的理由。核三廠與地方的關係,是長期國家政策下的結果,居民在經濟依賴與風險之間掙扎。延役不是單純的選項,而是對地方再一次的犧牲。我們呼籲決策者不要忽視在地的多元聲音,不要讓草率修法,把核災風險強加在這塊島嶼與未來世代身上。反對延役,傾聽地方,才能真正走向負責任的能源轉型。
地熱崛起,廢核時代來臨
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地熱專家王守誠台灣再生能源近五年平均年增率達21.9%,遠高於全球平均9.1%。經濟部提出2030年達成1200MW地熱目標,年增須達150%,展現推動地熱的決心。透過國際地熱論壇,台灣積極尋求國際合作,克服技術、資金與政策挑戰,讓24小時穩定供電的地熱成為偏鄉能源命脈,有效應對氣候危機。
新一代地熱技術預計2030年前將商業化,其發電成本比火力與核能更低,且無放射性廢棄物。Google已啟動相關技術,2026年將達500MW,2035年更達2000MW。地熱是能源轉型關鍵解方,卻遭擁核團體曲解與攻擊。我們呼籲各界認清趨勢,支持地熱、廢核,讓台灣走向乾淨、安全、永續的能源未來。
反對延役,守護非核家園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林玉珮嚴正指出,再過5天,台灣即將實現非核家園,卻遭藍白立委強推修法,企圖延役老舊核三廠,甚至讓已除役的核一、核二重啟。這些機組老化故障頻仍,核三廠更位於活動斷層帶,延役將迫使居民再承受20年核災風險,極不人道、不正義。
台灣核電發展於戒嚴時期,地方未曾同意,核廢料問題更未解決。高階核廢料至今無處可去,反而要繼續製造更多,只會讓後代與弱勢族群背負災害與處理責任。政府應專注立法處理核廢,而非倒行逆施延役核電。
我們不能等待災難發生才悔悟。2011年福島核災後,有超過16萬人被迫撤離家園,福島核災至今,仍有海洋被輻射污染,核廢水排放海洋仍在爭議中。台灣不應重蹈覆轍。30多年來公民力推非核、節能、再生能源,如今更需團結守住最後一步。
反對核電延役!反對粗暴修法!守護非核台灣!
核電延役成國安破口 核三恐成戰時標的!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嚴正指出,核三廠延役不僅是核安問題,更可能嚴重危及台灣國防安全,成為中國軍事攻擊的目標。
賴中強強調,若台海發生衝突,核三廠作為發電設施一旦遭中國導彈攻擊,不論引發的核災規模為何,都將嚴重打擊民心士氣,癱瘓政府救災與軍事應變能力。根據《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6條規定,只要中國主張核三廠電力支援軍事行動,就可視為合法攻擊目標。而目前屏東空軍、陸戰隊與聯訓基地等軍事設施均由核三廠供電,使此風險更為現實。
此外,中國已具備導彈精準打擊能力,如東風-17導彈誤差僅10公尺,足以直接摧毀反應器設施。若發生核災,中共可能犧牲屏東南部,換取佔領台灣其他地區的戰略利益。賴中強痛批中華民國核能學會刻意誤導公眾、淡化風險,呼籲政府及立委應堅守核三廠如期除役,避免國安成為核電延役的犧牲品。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紅樹林植林減碳—假復育空種碳
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環境部於今日(5/12)召開「紅樹林植林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第3次審查會。然而,此草案爭議極大,若倉促通過,將可能誤導企業投入錯誤策略,反而造成對生物多樣性與原生棲地的傷害。
紅樹林植林涉及的基地定義模糊、監管與補救機制不足,潛藏紅樹林擴散風險,急需更嚴謹的專家審議與政策環評程序。自然碳匯政策不應成為漂綠工具,而應回應真正的氣候與生態挑戰。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鄭佾展指出,ESG不能毀生態,自願減量方法學、取得減量額度是為了成本有效、彈性,有助於淨零,「過程」與「結果」都很重要。自然解方重要,但地面光電林、農、漁三殺,遍地開花的慘況不能重蹈覆轍。更何況,紅樹林會「走路」,比光電板問題更大。
自然解方的核心,是包容與參與,增匯重心應優先放在陸域森林,有傳統森林文化、惠益共享,以及社區與原住民參與及福祉,是最大的綠碳。而紅樹林所在河海、濕地多為國公有土地,前有漁電共生之亂,政府應先提出適當的指導原則以及認定標準,同時立刻進行整體「自然碳匯政策環評」,不能只看到碳,滿足企業ESG需要,反而毀了生態,喪失自然碳匯的價值。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彰化縣現存紅樹林皆人為種植,早於民國72年芳苑海堤旁種植3.227公頃水筆仔、海茄苳與五梨跤,功能為恢復生態景觀;隨著海流擴散至彰化沿海地區及海淡水交接的排水渠道,在濁水溪土砂與彰化畜牧大縣高肥力的廢水滋養,現今分布範圍超過兩百公頃以上,且深入內陸長達3.5公里以上,包括舊濁水溪及後港溪,其中以海茄苳擴張最快。沒有後續經營管理下的濫種,如今成為彰化海岸環境災難!!
紅樹林植林方法學應召開專家會議並現勘,指認劃定確切可植林的範圍及後續管理規範;反對紅樹林種在潮間帶、河道等非封閉環境!!
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施習德教授表示紅樹林在台灣多數地區並非當地原生物種,台灣沿海紅樹林的大規模分布,多為光復後大量引種的結果。早在1930年代日治時期及1988年的研究回顧,已記錄此事實。主張紅樹林可「海漂」自然擴散的說法忽略定殖所需的海流、潮汐與底質等環境條件,且台灣與中國福建物種具分布差異。過去台南也曾自菲律賓引入已滅絕的紅茄苳、細蕊紅樹等物種,當年農委會即表達反對,反映主管機關早已意識到外來物種或族群的生態風險。
與海岸濕地相關的保育成就,其中之一是水鳥保育。北台灣移除紅樹林的研究(Huang et al., 2012)提出,移除後水鳥種類及數量明顯增加,因為紅樹林占據其棲地。該研究已被國際期刊引用達48次,證明其國際認可。台灣保育成就中的重點——黑面琵鷺,已在其保護區內進行紅樹林移除。2023年底,淡水河紅樹林移除計畫引發顯著生態回應,水鳥、魚蟹族群快速回復。關渡地區研究也指出,紅樹林不僅導致水鳥數量減少三成,更可能引發水患,威脅防洪堤防安全。
特有種台灣旱招潮蟹是台灣泥灘地底棲動物的代表物種。中研院、農業部生多所、台大、清大、亞洲大學、中興大學、東海大學等單位數十年研究成果證實,紅樹林覆蓋對其族群造成重大威脅。中研院謝蕙蓮教授專書明確指出,紅樹林並非萬靈丹,人類應「勇敢地承認錯誤……紅樹林應移除」。提案單位亦曾發表過關於招潮蟹(包含旱招潮蟹)影響的國際期刊論文,指出紅樹林對招潮蟹的負面影響,包括「偏好無植被的棲地環境,以利其求偶展示行為」、「紅樹林過度種植導致多處招潮蟹棲地破碎化,甚至完全消失」。新竹香山濕地是典型案例。最早由中研院謝蕙蓮、陳章波研究員開始進行實驗,證實紅樹林不利於旱招潮蟹生存,因此展開全面移除行動。迄今已投入約20年、耗資4,000多萬元,成功移除約400公頃紅樹林,復育旱招潮蟹棲地,並疏通河口改善排洪、防治小黑蚊,使族群由5,000隻增至現今20至40多萬隻,保育成效卓著,多篇研究成果已於國際期刊發表。
檢視國際作法,美國夏威夷正在清除1902年誤植的紅樹林;澳洲、紐西蘭、日本沖繩、香港亦推行類似措施。日本沖繩為保育青彈塗魚積極移除紅樹林,相關學者並曾來台交流。行動的目的是保育本土物種,並改善海岸水文環境。
紅樹林擴張帶來的負面效應不僅生態衝擊,更包含水患、環境劣化、小黑蚊肆虐。各部會間對紅樹林治理顯然缺乏協調:第十、第三、第四河川分署已花費鉅資移除紅樹林以防水患,關渡自然公園三年內投入4.2億元進行濕地整治與水鳥棲地復育,台江國家公園亦進行紅樹林移除營造黑面琵鷺棲息地。然而環境部、農業部、海委會卻推動紅樹林再植,導致重複投資與資源浪費。若缺乏跨部會規劃協調,將導致一邊種植、一邊清除的行政矛盾與社會成本擴大。
李辰光博士針對本次紅樹林植林方法學提出以下四個觀點—
一、科學不該失德綁架國家社會
我國受限於自然環境,再怎麼努力增加紅樹林面積,對我國減碳目標的貢獻仍不到1%。然宣傳紅樹林功效及草擬修訂此方法學的草過程中不斷誇大及掩蓋資訊,忽視洪氾風險、社區生計、生物多樣性、及廠商成本,換取微不足道的碳匯及科學利益,如同拿著雞毛當令劍、劫貧濟富。
二、假復育真種碳,應配合會議名稱修正為「紅樹林植林」方法學
此紅樹林植林方法學假復育之名混淆視聽,實則為「鹹水農耕」以種碳為目的經濟行為,如同以「復育」之名推廣福壽螺一樣荒謬。紅樹林植林應比照農業改良場的農業實驗程序、指定在可控制的「農場」中種植。
三、不符本土化的原則,應加強補充植林操作方法
紅樹林植林方法學僅借用及修正國際通用方法,聚焦於碳匯計算與監測,如何種植、基地條件、經營管理、及衝擊因應等「本土化操作技術」付之闕如,無法稱之為植林方法學,更不符「自然解方」八大準則。
四、對環境及社會影響巨大,應優先採取「源頭管制」策略
紅樹林的擴散能力及衝擊排洪安全,在台灣是明顯的證據與事實,故應以「循証」的原則採取源頭管制策略,明確定義植林的地點為「封閉型之魚塭及鹽田」並詳細研擬植林操作方法,盡最大努力在源頭降低廠商風險、部會衝突、與社會紛擾,避免類似嘉義台泥漁電共生官司再次上演。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洪碩辰表示:紅樹林植林方法學適用條件模糊不清,自相矛盾。本次提案單位將栽種紅樹林的適用條件修改為「適用於過去2年內無產業活動之沿海人工濕地 (如閒置鹽田、閒置魚塭等),周遭50公里內曾有紅樹林分布之生長棲地」,但其實是自相矛盾的敘述。依照濕地保育法,鹽田、魚塭並非人工濕地,比如資料中示範圖裡的「中都濕地公園」,並不是鹽田跟魚塭,且離最近海岸線有三公里,總之資料處處充滿矛盾之處,難以理解。
本次提案單位的補正資料,仍無法釐清紅樹林要種在哪裡?對照相關資料,發現是照抄兩個完全不同的生物類群的海草碳匯方法學的內容,且計畫書中的相關內容亦未調整,故出現自相矛盾的地方。近一次的海草的審查中,委員已提醒適用條件內容應釐清補正,但提案單位仍未予以修正。必須再次強調,這樣的資料根本不應該通過。環境部在海草碳匯方法學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後即放行提案單位將資料送大會審查時;若未重視此問題,將大開紅樹林濫植後門呼籲環境部,在沒有清楚確認適用條件前,不得允許送大會討論。請環境部應回應與會學者還有團體的疑慮,辦理相關諮詢會議、實地勘查,凝聚各方共識,將問題釐清。
荒野保護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律師表示,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設置及作業要點第七點:「本會及專案小組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出席提供諮詢,並應請申請單位及查驗機構列席說明;必要時,得實地勘查。」立法理由略以:「考量申請案件可能涉及多元專業領域事項,爰明定相關諮詢、列席說明及實地勘查規定。」
紅樹林在台灣到底是藍碳,還是生態噩夢?存有極大爭議,涉及多元專業領域事項,需要更多的科學證據來證明,雖然前揭審議設置及作業要點沒有特別關於專家會議的規定,但是參考當年離岸風力開發時,當時環保署(現為環境部)為訂出施工期水下噪音評估方法及閾值的共通性規範,召開多次專家諮詢會議,因此我們呼籲,在紅樹林廣植爭議商無共識之前,應由環境部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以釐清爭點。此外針對本次減量方法專案活動之適用條件,除建議限縮在「封閉型之魚塭及鹽田」,並建議按前揭審議設置及作業要點規定,進行實地勘查,以確保所定之範圍,不會導致紅樹林外擴,造成生態危機之風險。
減碳的行動,本是為了解決人類過度使用化石燃料而造成的氣候危機,但優先從源頭減少碳排放,才是真正面對問題。「抵換」之做法,應是在窮盡直接的減碳方法後再考慮的策略。而貿然廣植紅樹林,恐又為了減碳而擾亂原有生態系統;且減碳過程中,不應將單一問題凌駕於環境、人權、生物多樣性等價值,更不是只為政績與企業形象的漂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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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十年一役,勞動者團結爭回假日!工時正義仍在路上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2015年遭民進黨執政下「砍國定七天假」,經歷十年抗爭,終於在工會、勞動團體多方努力下,迎來抗爭勝利,以「4+1」方式,增加包含五一勞動節國定假日,讓公教人員終於與全國一致休假。
這不是一次單純的制度調整,而是團結之下的成果!因為制度不會自動修正,正義也不會自己降臨,團結與持續行動,才能帶來改變。
●過長工時惡性循環影響公/勞,政府應負責任減工時,不做勞勞相殘共犯
在修法後,有意見認為「五一全國一致放假,會影響洽公時間、育兒喘息時間」,但當整體勞工工時越拖越長,若政府選擇「配合到底、服務到底」而非改善長工時配套,不僅影響基層公務員的權益,同時成為我國長工時文化的共犯,例如戶政人員配合民眾需要週休延長上班服務,卻面臨加班費沒有倍率、補休未修畢無法結算加班費,或是五一勞動節老師配合上課,自己的小孩卻無人照顧,最終淪為做功德的結果。
我們能理解對於社會大眾而言,公部門應盡可能提供便利服務,但這是高工時環境下的惡性循環。工時越長、壓縮到處理事務的時間由公部門吸收,造成如今「勞勞相殘」的結果,最終造成不斷延長工時與無法喘息的社會。
這是企業、政府也應一起負擔的社會責任,政府本身不應該只是對於產業無限的寬容,而是也要對於工時、社會大眾的生活餘裕擔起保障的責任。
●公部門團體建議:政府應健全公部門加班補償機制、推動勞工增加特休假、看見民眾需求
因此有關工時與休假,在公務員部分,我們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要求各級機關落實工作時數紀錄,正式推動加班餘數併計,以及考試院提案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推動公務人員加班費全薪計算、取消加班費請領上限、設置加班倍率,健全加班補償機制、遏止工時黑數及剝削。
在勞工部分,我們呼籲行政院應看見民眾對於休假自主權需求,立即在本會期請勞動部修法提高特休假日數,負責任的中止勞勞相殘的困局。
●國定假日的爭取,是工時正義的起點,而台灣社會應再走得更遠
最後我們要指出,五一勞動節全國一致,是對於公教人員的勞動者屬性予以承認,我們期待政府能對更進一步意識到,在公務員勞動保障問題,不能再維持舊有模式。
當前的「4+1」不是也不應是終點,它只是讓我們再次看見,當公務員與勞工攜手,勞動正義才真正有可能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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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草率修法毀核安,反對倉促重啟核電:核廢無解,民間團體與立委齊聲反對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國民黨與民眾黨試圖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意圖鬆綁老舊核電廠重啟門檻,繞過安全審查,為核三廠等老舊核電重啟鋪路。全國廢核行動平台,5月12日晚間七點至九點舉辦「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邀請多位來自不同領域的代表,透過短講與音樂,共同呼籲立法院應審慎面對核電重啟議題,不應在缺乏風險與成本討論的情況下倉促修法。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核電不是穩定能源的保證,而是潛藏巨大風險與世代不正義的技術。今天來自環保團體、公民團體、第三勢力等代表,在立法院旁的濟南路召開記者會,共同嚴正反對倉促修法與老舊核電重啟。民間團體共同主張:核電不是解方,而是危機的開端。
立法委員張雅琳指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是攸關台灣是否能安全延役核電廠的重要法案。它牽涉的不僅是能源政策,更關係到全體國人、尤其是核電廠周邊居民的生命安全。然而這次修法,我們看到的是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草率將草案送出委員會,完全漠視我們所提出的針對核安與核廢料的實質討論。請問,核電延役的安全標準在哪裡?請問,新增的用過核燃料要放在哪裡?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林冠伶說明,目前核電佔全台發電比例僅剩4.7%,以核三二號機為例,去年停機超過40天,並未導致缺電問題。此外,核電從原料開採到廢棄處理,對原住民族及地方社區造成長期犧牲與環境風險。根據美國Lazard發布的平均化發電成本(LCOE)報告,自2013年起,核電成本已高於太陽能,2024年最新資料更顯示,每度核電成本為太陽能的近3倍。台灣應堅守民主與能源正義的價值,拒絕危險、昂貴又不義的核能發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強調:長年鼓吹核電的「核電幫」,趁國會藍白過半,意圖復辟核電。他們從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到2021年的「核四重啟公投」皆未達成實質成果。如今則藉著核三二號機將於2025年除役之際,強推修法為核電延役鋪路。藍白提出多個版本卻自相矛盾,在3月與4月兩次委員會審查,只留下「保留,送院會處理」八字結論,顯示他們對條文內容本身都無法形成共識。現在卻意圖在5月13日院會強行表決,這樣的修法充滿黑箱疑雲。
此外,修法不等於換照,更不等於再運轉。延役需要完整的老化評估、耐震補強、環評審查等多重技術程序,並非修法即可無縫接軌。藍白版修法不僅製造法律矛盾,還可能讓台電在法定申請時限後申請延役,形同沒收核安。若通過,將導致巨大的國安與法律風險。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指出:《中國時報》報導指出,俄烏戰爭已打破民用核電廠「不受軍事打擊」的迷思。連媒體都意識到核電廠是潛在戰爭目標,國會卻還在倉促推動延役,這是什麼心態?台灣的核電廠一旦發生災變,可能需要撤離人數遠超過福島:核一、核二三十公里範圍內分別有410萬與580萬人,核三也有6萬人,根本無法有效疏散。而核廢料儲存本身亦是重大風險,特別是在台灣這樣地質活躍、人口密集、缺乏永久儲存條件的環境中。
高階核廢料若洩漏,將對空氣、水源、土壤與健康造成長期傷害。在缺乏安全處置場的情況下繼續延役核電廠,只會讓這些風險堆疊到不可承受。我們要問,核廢料要放在哪裡?世代風險由誰承擔?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表示:台灣反對延役核電有兩大原因,首先,核廢料處理毫無著落。目前核一、二、三廠的高階核廢料貯存池已經爆滿,新北市的乾式貯存設施也尚未啟用,更遑論最終處置場址仍完全不存在。即便是低階核廢也無法妥善處理,形成跨世代、跨地區與跨族群的不正義。其次,台灣地狹人稠、地震活躍,根本無法承受福島等級的核災。福島災後清除輻射污染的表土高達 2,000 萬噸,區域居民被迫離鄉,核廢水仍持續排放,這一切都不是台灣社會與生態能承受的代價。核三廠座落於斷層帶上,災變機率不可輕忽。延役必須基於完整安全評估與設備更新,不應淪為政黨短期操作。若貿然修法,將是把全體人民的生命安全當作賭注。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顧問林易徵醫師強調:核能發電不是未來趨勢,而是正在被全球淘汰的舊技術。
根據英國能源智庫 Ember 最新《全球電力評論》,核能發電占比已降至僅 9%,創 45 年來新低,遠低於 1990 年代的 17%。反觀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已高達 40.9%。 核電超級昂貴且進度緩慢,例如日本核電重啟需耗時 5 年以上,花費動輒數百億元,最終由全民買單。核電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根本緩不濟急。例如美國 NuScale 設計持續跳票,至今尚未商轉。即使今天啟動延役評估,等到結果出爐、設備更新,減碳的黃金時機已被錯失。
林醫師強調,核能不是「選項」,而是「過時的風險」。我們反對不負責任的修法,也反對核電延役或重啟,以及因此導致持續製造的核廢料。核電無法加速能源轉型,只會拖慢轉型、持續巨大風險。讓我們回到能源轉型的道路上,以節能、綠能、儲能為本,並強化電網。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吳碧霜執行長指出,主婦聯盟自 1980 年代就開始反對核電。今天,我們更堅決反對老舊核電廠延役與威權時代錯誤能源政策的復辟。一旦發生核災,花再多錢也無法還原家園。核廢料幾十年來依然原地堆放,完全無處可去;各地都抗拒設置核廢場,證明台灣根本沒有處理核廢的能力。
此外,烏俄戰爭清楚證明核電廠極易成為軍事攻擊標的。核電廠一旦被佔領或破壞,災難將難以收拾。台灣面對中國的威脅,實在無需冒這種風險。比利時最大的公民電廠 ECOPOWER,在戰爭期間能提供穩定低價電力,證明再生能源才是分散風險的可靠選項。主婦聯盟呼籲:與其讓少數利益團體壟斷高風險核電,不如推動全民參與的公民電廠,讓能源主權回歸人民。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批評,在野黨推動《核子設施管制法》修法的過程極為草率,從委員會不記名表決、跳過黨團協商,直送院長協商,幾無公共討論。這不只是能源選項,更是民主程序與下一代安全的重大議題。
令人震驚的是,部分修法版本竟然主張核電延役可以「不需安全審查」、「任何時候都能申請」,這種鬆綁方式簡直是「為了延役而延役」。核三廠關鍵設備已運轉 40 年,在高溫高壓中老化,正進入「浴缸曲線」的故障高峰期。更何況廠區本身座落於地震斷層上,若在無完整評估下延役,風險無可估量。
歐巴桑聯盟嚴正呼籲:我們呼籲朝野政黨回歸程序正義,尊重科學與專業,聽取人民的聲音,共同守護我們的非核家園。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指出,藍白兩黨罔顧核能安全,更罔顧民主程序,強行推動《核管法》修法,不僅試圖放寬已運轉40年的老舊核電廠重啟申請,更透過不記名投票、跳過黨團協商,以黑箱程序倉促表決,把全台人民的安全作為政治籌碼。她批評,台灣的核電體制本就源於戒嚴時代,是在沒有徵詢在地民眾、欠缺民主、忽視人權的條件下興建,如今藍白兩黨仍延續相同粗暴手段,令人無法接受。她強調,核電不只是能源或經濟問題,更涉及人權與世代正義。高階核廢料如燃料棒的半衰期長達數萬年,這代表當代製造的核廢將讓無數後代子孫承擔難以想像的風險與代價,而台灣至今連高階核廢儲存場都未有解方。她呼籲藍白兩黨立即懸崖勒馬,停止這場能源、民主與世代正義的全面倒退。
台灣公民陣線羅宜說明,從台海防衛的角度,實在不應該讓核三廠繼續延役,因為等同於是抱著一個隨時可能被中國攻擊的核子反應爐。部分人士援引日內瓦公約及第一附加議定書,主張依國際公約中國不得攻擊核電廠,這個主張是站不住腳的。印度及巴基斯坦另行簽署《印巴禁止攻擊核子設施協定》,而台灣及中國之間並沒有互不攻擊核子設施協定,因此中國攻擊核三廠確實是可能發生的,所以核三廠應該要如期停止運轉,才能確保台灣在戰爭期間不會抱一個運轉中的核子反應爐,隨時可能被中國攻擊。
綠色和平專案經理古偉牧指出,部分立法委元說強調核安的風險是販賣恐懼,但實際上飛機的也有安全年限26年,時間到了就是要除役。這些立委實際上就是在賤賣台灣的安全,他們常說核電是可以讓電力變得更便宜。來白立委常引用2022年IEA的報告,但它們不敢說的是,報告也指出核電延役的成本約為每千瓦500到1100美元,實際上這個成本太陽能跟風力發電成本差不多,但我們可以選擇更安全,成本差不多的電力來源。希望擁核的立委擁抱科學,如果科學太難擁抱數學就好,放下擁核的神主牌,正視核能的風險。
台灣正在邁向「非核家園」的重要關鍵時刻,任何試圖開倒車的修法行動,都是對違反民主程序、對世代正義的漠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再次呼籲:停止倉促修法、停止延役核電,回到全民參與的能源轉型路上。唯有安全、永續與公正,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能源未來。
今日我們集結於此,正是為了發出清楚的警訊:核電重啟,不是政治鬥爭的工具,而是關乎全民生命安全的重大決策。我們拒絕在未完成核安與核廢處置之前倉促立法,讓我們一起守住台灣的安全與民主,邁向永續的能源未來。
晚會出席名單: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楊順美秘書長、音樂人楊舒雅、立法委員陳培瑜、立法委員郭昱晴、立法委員林宜瑾、立法委員伍麗華、立法委員范雲、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雙和罷團代表Kevin、反核青年李若慈、本全法律事務所長詹順貴律師、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謝志誠會長、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王守誠、音樂人吳志寧、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林玉珮、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等人。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 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共同合辦單位:經濟民主連合、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野薑花公民協會、台灣綠黨、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公民陣線
協辦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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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會勘後記:為參與“民眾提報「碧潭文化景觀保存」案”碧潭右(東)岸會勘一事
文/高樹仁(國土規畫師)
緣起:新北市文化局為因應新店在地文化人士所提報之「碧潭文化景觀保存」案,遂於114年5月9日邀集官聘文資委員辦理碧潭右岸會勘。(現場影片)
為了有效的與官聘委員溝通,提報團體除了自行派出引勘人全程說明提報要點之外,亦多方尋求學者專家及專業人士協助。
或許是由於本人的2篇拙文,著眼於瑠公圳文化空間意涵的《「圳頭公園」瑠公圳在新店》 、《「圳道秘境」瑠公圳在新店》在媒體刊出,提報團體邀請本人參加此次會勘,期許本人能從都市計畫的角度與官聘委員溝通。
此次會勘係針對碧潭右岸,左岸另擇時間辦理。
眾所周知者,文化景觀保存,不僅是為了保存單一的古物、建築體、水圳設施與遺構、天然紀念物等,而乃是為了保存在地居民的生活記憶、自我形象與存在形體。
依本案提報表之所述,右岸提報範圍內存在之史蹟與景觀自南而北計有:大坪林圳斗門頭第二制水門遺構、大坪林圳引水石腔(市定古蹟,名為瑠公圳引水石硿)、開天宮、新店渡(文化景觀)、新店國小校園(台灣最早之公學校之一)、新店堤防一號遺構、大坪林圳隧道石牌、通學橋(內山孩童上學路)、新店國小教職員宿舍(歷史建築)、長老教會新店教會(台灣最早之長老教會之一)、金成蘭餅店、長興宮、碧潭吊橋(市定古蹟)、瑠公圳圳頭段(抽水廠遺構、萬善同歸墓、蔡金木宅、大坪林圳十二甲支圳過水橋)、碧潭堰等15處。
本區短短1800公尺範圍內已有多處已指定或登錄為古蹟、歷史建築及文化景觀的設施。其水文、生態與眾多廟宇、學校、老店、老屋、…等的人文互動構成典型的「河岸文化景觀」。
本人今日的發言主題,不在於強調新店區「碧潭」地區具體地點或設施的文化價值,而在於「碧潭」作為具文化景觀價值登錄為文化資產的程序性問題。
「碧潭」是我及同齡人自小即有清楚記憶的美麗地點,其文化價值不言而喻。但是登錄為文化資產,只是想要保存此文化景觀的初步行動,距離制訂文化資產保存計劃還有很長的行政過程。
指定實質的空間如建物、歷史建築群為文化資產,其核心的性質是:由國家介入原本運作中的市場行為,將此市場行為打斷,使這些實質空間的開發受到影響。指定為文化景觀的影響,正如文資法第六十三條所述,「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訂定史蹟、文化景觀保存計畫,並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
由六十三條可知,國家真正打斷市場機制的時機在於:ㄧ、訂定史蹟、文化景觀保存計畫,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或保存區。而不是現在的登錄階段。
我住在淡水,淡水當年沒有如今天新店的,願意為地方景觀的維護站出來的地方人士,淡水老街在觀音山、淡水河畔的美,無法在整個淡水山城顯現出來。
我設想,若碧潭被登錄為文化景觀,將來在訂定保存計畫時,會詳細的就每塊宗地、每棟建物、巷弄、街道的保存價值與都市開發的市場機制,有很精彩的協商拔河的過程;以及在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劃定階段,保存與開發商之間有許多交換與相互說服過程。在這樣的保存與開發力量的互相爭取國家認同的過程中,新店未來的風貌一定會很不同,不會讓我有今天對淡水的嗟嘆。
但是,一定要先登錄為文化景觀,這樣的良性溝通才會發生,而文化局本就應該是確保,讓這個健康城市發展方式的第一步關鍵的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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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澄清湖高爾夫球場砍3公頃森林做滯洪池,自來水源保育區水土保持遭重創,現場黃土一片怪手挖掘中
文/森林城市協會
|滯洪池開挖地點:澄清湖松藝路中間段鐵皮工區處 https://maps.app.goo.gl/gUyBifKRGctTRHz69
日前,澄清湖高爾夫球場被高市府強制收回,當時,因為高爾夫球場位處澄清湖自來水源保護區,同時是山坡地地勢最高的最上游,而高爾夫球場竟被發現使用除草劑,市府說這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影響高雄人用水安全。陳其邁市長也在媒體面前震怒說:「我的責任就是要守護市民的安全,沒有任何妥協。」強烈要求將高爾夫球場經營權收回,以維護水源保護區。今年5月6日,市長陳其邁也說,後續將朝向水保(水土保持)、滯洪與市民休憩使用為主。
但在高市府收回高爾夫球場的同時,高市府竟啟動摧毀3公頃森林植被的滯洪池工程,現場原本茂密的自然植被,全部被挖手挖除,變成黃土一片,在大雨中甚至成為泥漿水;現在已經毀掉施工範圍內半數的森林植被,剩下一半還有待搶救。而高市府當初打著水源保育的大旗,趕走高爾夫球場,陳市長自己說要以水土保持優先,自己卻把有助水源區「山坡地水土保持」的森林與植被大砍特砍,民眾恐怕很難接受。
我們也相當支持,這裡需要滯洪設施,但澄清湖高爾夫球場本來就有眾多的短草草皮區與水坑,其實不需要動到既有森林,即可滿足滯洪池建設的需求:甚至有可能,只要在多處水坑增設水閘門設計,增加更多複層森林自然植被,就可以滿足減少洪峰逕流量的問題。當高市府承諾要給市民一個大公園,為何反而變成摧毀生態與森林植被?以法規來說,看似也違反高市府趕走高爾夫球場所引用的法條:自來水法、飲用水管理條例,所禁止的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也希望高市府嚴以律己,審視問題,不要輕忽對山坡地水土保持的影響。
此事不知是市長授意為之,還是公務機關執行的失誤與失準?若市長已經多次表明水土保持、飲用水源保育是最重要的,那為何政府機器在執行時,卻明顯違反市長意志?從施政目標的制定與執行規劃之間,這巨大的鴻溝,恐怕讓民眾有一種說一套做一套,高爾夫球俱樂部不能做(也不給改善機會),但高市府卻可以做的質疑。
#對陳其邁市長的呼籲:
故在此呼籲陳其邁市長,立即停止工程,邀集民間生態團體召開公開座談會,共商改善方案,讓滯洪池工程迴避既有森林植被(包含高草、次森林等豐富複層植被)。
#附帶回應:
另外有一種官方說法是,因為要做成公園,所以雜木林(學術名詞為次森林)和自然的高草景觀都應該被剷除,包含風倒木一同清理,視線比較通透乾淨。但實際上,這裡是不是市區的公園,這裡是山坡地,同時又是澄清湖自來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的範圍,應以山坡地水土保持為首要。
任何的高大草本植物、複層的豐富森林林相,他們高密度的葉子、枝幹、落葉、根系,都能減少暴雨表土沖刷流失,同時也可以大幅減少暴雨時的洪鋒量與逕流,高草與次森林自然的複層植被,比人工化、單一的草皮大樹,也會有更豐富的生態。
而風倒木在大自然裡面,會成為眾多昆蟲利用的食物來源與居所,也會是土壤中大量種子庫新生樹苗育成所需的陽光破口,只要不影響人類使用的安全性,在森林裡也無需特別運走,幾年後森林會自我修復。建議澄清湖應以柴山國家自然公園的生態營造為標竿,不應以做社區鄰里公園的園藝經營、過度人工化的景觀營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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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大甲溪光明電廠將加劇中橫山崩地滑 600億炸山挖隧道蓋電廠會釀奪命災難
文/監督施政聯盟
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12日上午將進行二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監督施政聯盟偕同多個環保團體在會前舉辦記者會,反對這項高達近600億元的錢坑工程,強調中橫德基谷關之間地質脆弱破碎,不該讓台電在此炸山挖隧道讓地質更加鬆動、加劇山崩地滑,未來遭遇暴雨必定摧毀大甲溪沿線電廠,並釀成奪命災難!提出10個反對理由及3項訴求,呼籲環評委員否決選址不當的光明電廠案,審查過程應要求台電加開說明會,維護下游利害關係人知情權,並召開專家小組會議,廣納地質生態及風險評估專家。
由於光明計畫將鑽炸山體開挖10.6公里頭水隧道及興建抽蓄電廠,有嚴重的地質、斷層、生態、社會及土石流風險等問題,對當地及下游的影響及爭議極大,環保團體從各個面向論述,並提出反對光明電廠的十個理由:
中橫地質破碎脆弱,山體不堪鑽炸開挖
極端降雨必引發致命土石流
將成索命工程,藏潰壩隱憂,下游居民將承受災難
德基到谷關之間有武陵斷層、青山斷層等,不宜炸山挖隧道
將讓德基谷關水庫減壽,大甲溪電廠群溢淹
經濟效益差,淪為打水漂工程,浪費600億公帑納稅錢
排擠下游用水,難維持大甲溪生態基流量
對野生動物及臺灣黑熊的生態調查不足,且將造成棲地破壞與生態損失
電廠規模不減反增,環評大開環保倒車
施工期間恐毀中橫便道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環境能源組組長林聖崇指出,T8光明抽蓄電廠的預定地不只是地質敏感脆弱,根本就是地質惡劣,完全不適合進行這個大型開發。林聖崇強調,這是台灣最大黨-台電串聯工程界人定勝天派的產官學亂花人民納稅錢的公帑,這個高達近600億元的工程勢必是有去無回的不當投資和不當開發,甚至還會危及大甲溪其他電廠的安全,以及下游谷關、東勢、石岡、后里、豐原的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會釀成奪命災難的!林聖崇要求,台電應到大甲溪下游辦說明會,向利害關係人說清楚,並接受公眾提出各種質疑。
林聖崇提醒,2003年敏督利風災的1.2億立方公尺的土石流,造成大甲溪青山電廠全毀、谷關房舍遭淹沒,大甲溪溪床也上升了二、三十公尺!現在極端氣候暴雨更常出現,光明電廠不該興建,環評委員應為環境把關,不能通過這個索命工程!政府若執意要蓋,未來遭遇豪大雨必定崩潰,在環評審查過程中,台電應提出避免億萬級社會損失的方案。
臺灣生態學會顧問暨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委員張豐年醫師指出,梨山至谷關段易出現山崩地滑,除地勢險惡外,更與人為開發(如中橫、各水庫、電廠)所需之內外鑽炸,致地體鬆動有關。921地震、桃芝、敏督利颱風後之各種復建工事讓鬆動更為惡化,迄今台8甲線多處明隧道仍險象環生。光明電廠開發案鑽炸主在山體內且規模特大,擾動更為加重。慎防牽一髮動全局,梨山順向坡又出現地滑,連帶德基壩遭浪濤沖擊致潰決,整個大甲溪流域將毀於一旦!
張豐年強調,921地震後大甲溪諸電廠遭溢淹損毀,肇因於諸壩因山崩地滑出現嚴重上淤,導致溪水從發電廠尾水孔逆流。縱使歷經復建,但庫淤問題迄今未解,一旦強行興建光明抽蓄電廠,災變恐更加嚴重!此外,張豐年更質疑此案的經濟效益、可行性,也憂心中部水資源困境因此加劇,因水力抽蓄勢必排擠下游各種民生公共用水,加劇水資源分配的不均。並批評本案決策過程缺乏透明度,民間亦未有機會參與。呼籲經濟部和台電儘速懸崖勒馬,重新評估此計畫的經濟效益、環境風險與社會成本,積極尋找更具前瞻性、更符合台灣長遠利益的解方。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本案2022年提出時,是二部機組裝置容量368 MW,因環評委員覺得規模太小而建議擴大,因此台電擴大為四部機組裝置容量提升至610MW。這大概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由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擴大規模,理應為環境把關的環評委員,竟然罔顧此案根本不應讓地質脆弱的中橫山區更山崩地滑,竟然還建議台電擴大規模,非常荒謬!呼籲本屆環評委員莫忘921及敏督利等風災對大甲溪及中橫的衝擊與災難。而本案有高達245萬立方公尺土石將堆置在大甲溪沿岸的五個土石堆置場,儼然就是五處土石流不定時炸彈!
許心欣質疑,台灣10+N年後的夜尖峰不足時,要靠這四部小機組來放水發電救援?許心欣指出,光明電廠的裝置容量610MW只比中火一部燃煤機組550MW略大,只有1300MW燃氣機組的一半不到,是明潭抽蓄1674MW的36%,大觀1110MW的55%,一個裝置容量這麼小的抽蓄電廠,竟要花近600億元公帑去加劇地質破碎、山崩地滑、破壞生態環境、危害其他電廠,值得嗎?請台電停止這個殺雞取卵、害人害己的愚蠢計畫。
台灣河溪網協會常務監事徐蟬娟表示,2009年8月8日的晚上,莫拉克颱風帶來的雨水沖走了14位的施工人員。這14位施工人員就是曾文溪越域引水隧道進行炸藥爆破的工作人員。在莫拉克風災之前,十數公里外的那瑪夏居民就說每次爆破,家裡的玻璃窗戶都會震動,非常可怕。這樣的震動,專家會告訴你經過精密的計算,所用的火藥量不足以造成對山體的危害。可是這些專家沒有算到颱風的雨量進入震動後造成的縫隙的山體後會造成如何的結果。那就是造成小林村滅村的原因,也就是“山體滑落”。可是水利署始終不願意承認他們的錯誤,也不願意負起責任,更沒有記取教訓。莫拉克風災總共造成619人死亡,33人失蹤。造成災害的區域都在越域引水隧道爆破的週邊範圍。前車之鑑不遠,希望台電引以為戒,撤回此案。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議題專員陳祺忠強調,德基水庫到谷關水庫之間的環境自然度非常高,雖然石虎在谷關被調查到的零星紀錄,不足以證明此地有穩定的石虎族群,但有許多珍稀動植物是確定的,台灣的綠能開發一直都有個嚴重的問題,就是能夠不破壞生態環境的綠能開發,按照道理來講應該要優先開發,但政府政策一直以來沒朝此方向走,包含前陣子新蓋建案要強制建置太陽能屋頂光電,但因法規制定的太過寬鬆,導致只有6%的超大型新建案才需建置太陽能光電,對比現在要在一個生態環境優良的地方進行大型水力發電系統開發,實在是很本末倒置的做法。
此外加上氣候變遷加劇,豐枯水期過於明確,會有枯水期發電及豐枯水期轉換期間的搶水問題,破壞生態環境更會有喪失涵養水源功能的問題,因此反對此開發案,除非那些不破壞生態環境或者對生態環境破壞極小的場域都已開發殆盡,才是此案可被支持的時候!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在2022年4月21日環評結論中,因光明電廠要炸山挖隧道長達10.6公里,又位於水庫集水蓄水區、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及土石流潛勢區,相關調查計畫更發現鄰近有稀有種、特有種植物,以及台灣黑熊、熊鷹、黃魚鴞、松雀鷹、台灣藍鵲等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被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二階環評,且2022年12月2日的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結論,也將地形、地質、邊坡穩定、地震、斷層、生態列為重要評估項目,但比對此屆要審此案的環評委員名單及其專業,多為環工背景,竟無陸域生態及地質專業委員(經查,其中劉雅瑄教授專業為環工而非地質),試問如何為此案之重大環境影響把關?徐宛鈴強調,此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及主任委員彭部長,應立即就此案範疇界定所列之評估項目,聘請專業領域人士召開專家會議,一項一項謹慎評估、嚴格把關,莫使環評淪為各種開發必過的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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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豐年醫師完整意見:
1. 梨山至谷關段之所以易出現山崩地滑,除原本地勢險惡外,更與人為開發(如中橫,各水庫、電廠)所需之內外鑽炸,致地體鬆動脫不了關係。九二一地震、桃芝、敏督利颱風後之各種復建工事不免讓鬆動更為惡化,如迄今台8甲線多處明隧道仍險象環生。就此計畫而言,鑽炸主在山體內且規模特大,對整地體之擾動不免更為加重。慎防牽一髮動全局,梨山順向坡又出現地滑,連帶德基壩遭浪濤沖擊致潰決,整大甲溪流域毀於一旦!
2. 九二一地震後大甲溪諸電廠之所以難逃溢淹損毀,主肇因於:諸壩因山崩地滑出現嚴重上淤,導致溪水從發電廠尾水孔逆流。縱使歷經復建,但庫淤之問題迄今未解,一旦強行興建該抽蓄電廠,慎防災變更加嚴重!
3. 經濟效益值得懷疑:除回抽所耗之電量勢必超出重力下流之所獲外,此規劃又需額外耗費約600億,且效益在40餘年後方有可能回收,其可行性當值得質疑。與其將希望寄託於此,不如積極發展多元儲能技術,並強化電網管理,以分散小而美之設施取代此高風險、且大耗時的抽蓄計畫。
4. 中部地區的水資源困境更是此案無法迴避的嚴峻挑戰:大甲溪不僅是中部地區民生工商農用水之命脈,也維繫著中部地區之生態平衡。一旦該電廠啟建,勢必排擠下游之各種用水,加劇水資源分配的不均。近年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本開發在施工及營運期間能否經得起極端暴雨的考驗,更令人擔憂。在此之下,建議政府應優先考量整大甲溪流域之用水需求與生態基流量,以避免此開發讓問題更無解。
5. 台灣的發展無由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建議政府應以更宏觀的視野,審慎評估各重大開發計畫的必要性與永續性。然而在此案之決策過程中,不僅缺乏透明度,民間亦未有機會參與。在標榜資訊公開、全民參與之今日,此失誤務需儘速糾正過來。
6. 大甲溪光明電廠牽動著台灣中部的環境命脈與永續發展。我們呼籲經濟部儘速懸崖勒馬,重新評估此計畫的經濟效益、環境風險與社會成本,積極尋找更具前瞻性、更符合台灣長遠利益的解方。
荒野保護協會書面意見:
光明抽蓄電廠應以生命週期評估多元替代方案
荒野保護協會支持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發展儲能電廠以提升供電穩定與韌性。
然而,光明抽蓄水力電廠的環境影響評估中的零方案不應僅假設現況不變,應納入無此案情境下,台灣以再生能源為主的發電體系中,為確保供電穩定及韌性,可行的替代方案。『微電網結合儲能電廠』具備調頻、備轉、孤島運轉等功能,為分散式能源的重要方向,可提供與抽蓄水力相當甚至更佳的電網服務,惟須同步考量電池製造與廢棄的環境影響。
因此,評估本案必要性,應納入多元替代方案,並透過『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量化比較各方案於建設、營運、除役階段的環境足跡與資源耗用。唯有如此,才能從宏觀且科學的角度,判斷光明抽蓄水力電廠在能源轉型中是否兼具低環境衝擊與供電穩定的綜合優勢。
面對氣候變遷風險無法以過去經驗評估土石堆置區安全性
根據《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1世紀末相較基期,中部地區平均崩塌率將由1.3~3%提升至1.4~4%。在溫室氣體嚴重排放情境下,中部地區最大一日降雨量(Rx1day)將增加40%,是全台降雨強度增加最多的區域。顯示暴雨風險顯著升高,過往經驗資料將不足以作為風險評估依據。本環評報告書初稿並無針對土石堆置場面臨極端天氣的評估,而後續的補充報告僅只考量防洪規劃,缺少全面性地評估各種類型災害,例如短延時強降雨可能造成的土石流災害。這將對於下游生態、居民安全有極嚴重的影響。因此,荒野保護協會強烈建議,需要強化氣候變遷情境下的土方堆置區穩定性評估;詳細評估土方堆置區防護工程失效,對下游的生態、居住安全影響及災害潛勢評估。同時針對電廠與土石對堆置場增加氣候變遷影響的具體應變與調適策略,以及明確說明工程對策在未來氣候變遷下的有效性,甚至評估在未來嚴峻的極端天氣下,土石堆置場的設置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生態評估之不足忽視臺灣黑熊棲地風險
大甲溪兩岸(涵蓋本計畫預計執行範圍)是臺灣黑熊的重要活動區域。根據過去的調查,黑熊曾多次出現於青山電廠及佳陽沖積扇一帶,顯示該區域具高度的生態敏感性。然而,本案對黑熊的相關評估流於表面,僅簡略描述其可能出現,未進行專項調查。原先架設的20台紅外線相機僅針對一般哺乳類動物進行監測,並無針對特定野生動物進行專一性調查。這樣的監測方式不足以有效掌握黑熊的活動模式與棲地需求,應加強野生動物的專門生態調查,以更精確掌握其生態動態。
儘管工程區域與野生動物的棲地重疊,環評報告中未見明確的緩衝區規劃與施工時段限制等保護措施。特別是在土石堆置場將改變地形地貌的情況下,會對野生動物及其棲地造成直接影響。報告僅以「不亂丟垃圾」、「施工暫時驅離」等原則性說法簡單帶過,但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具體監測、棲地補償或行為調查對策卻缺乏詳細規劃。
施工期間長達十年的鑽炸作業與重型機具的使用,將會對野生動物造成極大的干擾,可能導致野生動物族群的驅離與棲地破碎化,進而威脅其族群延續。開發單位應針對野生動物進行詳實的調查,提出具體與有效的對策,以確保大甲溪周邊生態系統與野生動物族群的穩定。
評估若不足將犧牲人民安全與棲地環境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光明抽蓄電廠若在未充分評估儲能電廠替代方案、忽略極端氣候對土石堆置場穩定性的衝擊,且缺乏針對臺灣黑熊的詳細生態調查下貿然開發,恐導致難以挽回的棲地破壞與生態損失,並危及下游居民安全。協會呼籲應納入生命週期評估,全面比較各方案的環境影響與供電效益,並強化災害風險與野生動物保育對策,才能審慎評估此案的真正必要性與可行性。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反對!大甲溪光明電廠將加劇中橫山崩地滑 600億炸山挖隧道蓋電廠會釀奪命災難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同志政策要推進,社會共好才能行 彩虹平權大平台 同婚6週年民調公布記者會
文/彩虹平權大平台
時間: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 時 00 分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
主持: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 鄧筑媛
出席:
翁鈺清(彩虹平權大平台政治倡議暨培力專案主任)
吳嘉苓(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韓宜臻(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杜思誠(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彩虹平權大平台於今(12)日舉行同婚六週年民調結果記者會,公佈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及同志權益的社會態度民調結果。本次民調由彩虹平權大平台委託趨勢民調公司,於114年4月以電話(含手機)訪問全國18歲以上民眾,共1,083份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98%。相較於去年(2024年)的數據,今年的調查結果大部分支持度呈現微幅下降、「未表態」的數據提升。儘管下降數據皆落在誤差範圍、相較於2023年的數據支持度仍保持上升趨勢,但整體數據的持平,顯示相關的倡議資源應持續投入。
政府對人工生殖法案態度曖昧,將導致民眾混亂,呼籲儘速送出人工生殖法草案
彩虹平權大平台政治倡議暨培力主任翁鈺清指出,本次同婚6週年調查中,相較於同婚相關政策,包含同志婚姻、跨國同婚、共同收養,支持度的下降範圍皆在誤差範圍內,且相較於2023年皆有增加。然而在同婚未竟之事中「同性配偶生養子女」的議題,是否贊成「兩位女性透過人工生殖生育下一代」支持度為57.7%,相較2024年減少了3.7個百分點,不贊成增加了2.1個百分點,無明確意見增加了1.6個百分點;另外是否贊成「兩位男性結婚後,透過代孕者的協助生育下一代」,支持度為43.1%,比起去年減少了2.9個百分點。相較於其他已通過政策的支持度穩定,政府在推動人工生殖法的態度曖昧不明,也將會造成民眾對政策越來越無想法、支持度停滯。對此,台大社會系吳嘉苓教授進一步分析民調呈現出對人工生殖議題的世代差異:18歲到39歲的年輕世代對於女女使用人工生殖的支持率高達76%、對於男男使用人工生殖的支持度也有超過六成,相較傾向反對的65歲以上年長世代,支持的年輕世代正是最需要使用這項技術的族群,鼓勵政府應該要正視民間對於人工生殖法的高度期待,盡快完成人工生殖法的修法。
社會友善度降低,平權教育與支持性資源應持續提升
在社會友善程度也多呈現誤差值內的微幅下降中,對於孩子在學校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及選區「民意代表是同志」的支持度都呈現上升。其中,性別平等教育的支持度相較過去各年度持續上升,今年來到74.1%。性別平等教育協會韓宜臻秘書長認為這是十分鼓舞人心的數字;若加入年齡的交叉比較,目前學齡孩童家長的年齡層落在30-49歲間,而這個年齡區間受訪者的支持度高達八成以上,顯示在教育現場中的主要利害關係人「家長」對於性平教育的肯定;另外成長過程中有接受性別平等教育,且有可能成為準家長的20-29歲年輕世代,對性平教育的支持度更高達93.8%,對性平教育資源的投入是相當大的肯定。
此外,同志諮詢熱線的杜思誠秘書長也點出了此份民調的亮點之一:有熟識親友是同志的比例增加了5%,代表更多的同志願意出櫃現身、展現真實的自己。相較於同志越來越勇敢出櫃,在民調中看到有30%左右的人無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志,也可以發現在不同的關係人中,「家長」一直都是最難出櫃的一群。杜思誠呼籲政府持續投注資源推動成年後的社會教育,讓年長世代可以學習如何與同志社群相處,另外反歧視法的政策推動有助於社會跨越世代環境、成長經歷的差異,是政府可以更加關注並推動的重要面向。
同志民意代表參政接受度提升,鼓勵更多人為多元族群發聲
最後,苗博雅議員也從政治工作者的角度分享,這些民調的變化大部分沒有超過誤差範圍,並且穩定超過半數,在政治角度代表了「高度滿意」,將讓政治人物更有信心進一步社會對話、推動與同志相關的各項政策修法。此外,出櫃作為個人的選擇,但當有越來越多人願意現身、承擔成本,將會慢慢改變社會對於同志的看法與友善。從事政治多年的苗博雅也指出,國會中我們已經看見了同志立委的現身,但現身不應是要強調「同志」的身份,而是如同同志在各行各業中的出櫃,應該思考如何讓現身的同志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對待,才是社會更友善的重要關鍵。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鄧筑媛也對此回應,如何讓同志在生活跟職場現身的成本降低,需要政府願意在教育以及環境中給予更多資源,政策及法律有所推進,才會引領社會對於同志議題有更多理解與支持。
為了深化倡議與對話,彩虹平權大平台將於5/24舉辦《蛤~彩虹搞什麼?》同婚六週年論壇,邀請跨領域的工作者,包含媒體、企業、政治、音樂圈等,共同討論如何用不同策略、在不同領域來進行「倡議」,而現今的多元性別議題還有哪些!邀請所有關心性別與人權的人,一起來交流對話。詳情請見活動網站:https://equallove.tw/news/1957
這篇文章 【新聞稿】同志政策要推進,社會共好才能行 彩虹平權大平台 同婚6週年民調公布記者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外稿】最早砍七天假的本來就是國民黨,為什麼民進黨要背鍋?
文/吳嘉浤(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最早砍七天假的本來就是國民黨,為什麼民進黨要背鍋?
這次國定假日的修法,讓有些人批評民進黨、並讚揚國民黨的勞工政策立場,有些持不同意見的人則反批:七天假本來最早就是國民黨砍的。
沒錯,砍七天假的始作俑者其實就是國民黨。2015年底,馬英九執政的末期,支持率持續探底的國民黨政府為了營造在勞工政策有所建樹的形象,終於想起來要推動被遺忘15年的「周休二日」政見,但提出來的配套卻是砍七天假。為了抗議,全台灣組成的工鬥團體,還到勞動部噴漆,甚至佔領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的競選總部,最後遭暴力驅離。我還記得朱立倫對此的回應非常荒謬:搬出蔡英文和老闆說「假太多」當擋箭牌,但自己卻避談是否願意停止砍七天假的政策。(公庫相關報導)
馬政府的勞動部長陳雄文更是經典:陳雄文力主要把「臺灣光復節」和「孔子誕辰紀念日」都砍掉,他說台灣很多人都不承認台灣光復節了,為什麼還要繼續放假?而且當時也沒有藍營的人出來批評他。有趣的是,這兩個節日最後在時隔十年後的修法,還是成為了藍白共識並通過。
然而更重要的是,國民黨這個政策框架在後來被民進黨完全接受,並且堅持到了現在。這正是最大的謎團:為什麼民進黨要接受國民黨的政策框架,結果搞到自己裡外不是人?
「周休二日綁砍假」的國民黨框架
國民黨的邏輯是:我要推勞工的周休二日,博得美名,但怕財團反彈,怎麼辦?那我就挖東牆補西牆,從國定假日那邊挪七天過來,讓勞工要上班的時數看起來差不多,讓資方能夠接受。
然而這完全忽略了:當時已經有65%的勞工在實施廣義的週休二日,因此這項改動並無法讓多數勞工受益。而且,國定假日和每週工時本質上仍有區別,因此。這種挪移和交換,將會導致許多勞工群體受害。
例如,在這以前就已經在實施周休二日並19天國定假日都有依法放假的企業,勞工等於平白損失了七天的休假。又例如,有些輪班勞工,企業為了方便排班,早就談好將當時的19天國定假日用多一倍的加班費直接買斷,因此砍假政策一出,他們會直接損失七天的加班費。或者如部分工時制的勞工,無法從每週工時的縮減獲益,而原本國定假日出勤有的加班費,這樣一刪就沒了。
這些群體的勞工的受害如何處理,完全沒有被重視。
這些在馬英九政府眼中「不太重要」的政策後果,卻實際影響了百萬勞工入袋的薪水或和家人團聚的時間,因此各地工會很快就收到各種疑問和擔憂。然而由於勞動部的調查不足,這些問題被當作小事帶過,才引發抗爭。這種忽視基層實際情況就想硬推政策,導致人民受害的現象,在各種政策領域都非常常見。
而在砍七天假這題,雖然勞動部號稱2015年在全台稱辦了35場的勞資政座談,但大多數都是敷衍了事,無法反映基層心聲,反而成為最壞示範。正如我在之前針對縮減工時運動的研究中寫道:
「如果詳細觀察這35場座談會,可以發現真正勞資政三方皆有 出席的會議僅有4場,其餘31場座談會大多是勞動部至特定某一總工會或某一資方團體聽取意見的性質。並且,這些勞動部邀請並出席的勞方代表 雖號稱皆為「全國性工運團體」,但從紀錄的內容可發現,這些出席的 「勞方代表」對於實施40工時以後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不甚了解,例如是否要定義休息日、刪除七天假之後對那些勞工族群有影響等,皆未提出討論。勞動部也僅是敷衍了事地在每一次會議紀錄上寫下該工會同意「勞工和公務員國定假日一致」,當中恐怕頗有誘導和誇大其意思的成分。」(吳嘉浤,〈兩次爭取「縮短工時」台灣工運之 民主運動性質比較(1984~2018)〉,2021刊於台灣史學雜誌)
這完完全全突顯了馬英九政府想營造的勞資政「社會對話」完全是橡皮圖章,其造成的惡果,就是錯將七天假綁定週休二日政策,而對於其負面影響完全避而不談,掩耳盜鈴。
繼承國民黨邏輯的民進黨:官僚主義的解釋
奇怪的是,民進黨執政後,為什麼要繼續這一邏輯?為什麼週休二日一定要跟砍七天假綁在一起?
事實上在一開始的幾個月,即使是非常短的時間,民進黨還真的在保衛七天假。在民進黨確定立委過半以後,一度還在林淑芬立委的主導下,將國民黨政府早先通過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案」在國會拒絕備查並退回,這也讓那一年七天假一度回復,勞工還放到了4天的國定假日(雖然在年底就被砍掉了)
然而,後續民進黨的修法卻效法國民黨,將七天假和週休二日放在一起談,這也導致後來的政策討論進入了極其複雜的一例一休、二例的辯論。
從結果來說,民進黨政府堅持用後來的「一例一休」綁定「砍七天假」,不僅因為倉促實施導致社會反彈,也確確實實的傷害了我在前面說的不同狀況的勞工群體,更讓「砍七天假」成為民進黨政府無視工會團體意見,僅憑黨意強行輾壓民意的殘酷例證。
既然負面效應這麼多,為什麼民進黨依然堅持繼承國民黨的政策框架?為什麼不選擇如2016年上半年時林淑芬的立場一樣,直接恢復七天假就好,避免進入更複雜的政策戰場?
我的解釋是:官僚邏輯壓倒了政治邏輯。民進黨看似完成了政黨輪替,但至少在這一勞工議題上,他並沒有擺脫國民黨的陰影。
前面提到的2015年「全國35場勞資政座談會」,雖然是由馬英九政府和陳雄文部長所完成,並且在代表性和程序上有嚴重的問題,根本不能稱之為社會對話,但是對於保守的民進黨人士來說,卻是少數的「社會共識」的證據。因此在後來民進黨執政時的砍七天假辯論中,這批座談會的結論就被屢屢提出,以為捍衛的盾牌。
但說到底,就是基於不想挑戰前朝的保守立場,讓他們不想承認自己的錯誤,承認這35場座談會根本是官方誘導下的橡皮圖章,無視基層勞工的實際狀況。這也成為民進黨執政後的嚴重包袱,讓他們選擇了更複雜、更容易與勞工為敵的方案和路徑。
反省官僚主義的危害
令人感嘆的是,當我們將時間拉回到今天,就可以發現,民進黨在本議題上堅守的保守官僚立場,導致了他們在回應民意上的嚴重僵化,無法回應情勢的變化。最後竟由在野黨的聯盟下,反過來將此一由國民黨樹立的「週休二日包裹砍七天假」的邏輯打破,民進黨因為堅守此邏輯,反而自證成為「挺資方」的一方。即使國民黨才是最初的始作俑者,在整體勞方立場上也未必比民進黨更進步。
如果民進黨早點發現國民黨當初這個框架是錯誤的,和勞工團體仔細磋商,討論將更有當代和民主意義、符合社會共識的節日設立,我相信,絕對可以避免如今這個尷尬的局面。事實上,民進黨深陷於錯誤的官僚邏輯,浪費了超過八年的時間。
這絕對不是什麼敵人的「認知作戰」、「資訊落差」,民進黨的支持者務必要知道,這就是官僚主義所造成的問題。
窺諸今日的政治形勢,民進黨和在野聯盟爭鬥的局勢只會愈演越烈,「砍七天假」的教訓當不僅於這議題本身,而同時適用於其他的政策議題。如果民進黨沒有充分考慮到過去的政治包袱和官僚主義對今日治理的負面影響,很有可能繼續踩在過去錯誤的框架而不自知,導致自身陷入更大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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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剴剴案5/13一審宣判!千人站上凱道喊6大訴求!
圖:千名參與者站上凱道要求政府重視兒虐、兒福制度,現場悲傷與憤怒的情緒交織在空氣中(攝影/李傳印)
文、圖/李傳印(攝影記者)
2023年12月24日,台北市一名年僅1歲10個月的男童「剴剴」(化名)因呼吸困難送往急診,經搶救仍回天乏術。當時照顧他的劉姓保母與社工聲稱是「溢奶」造成,但驗屍報告卻揭露殘酷真相——剴剴身上多處瘀青、骨折、牙齒斷裂、下體有燒燙傷,且嚴重營養不良,死因確認為「橫紋肌溶解」,明顯遭受長期虐待。
警方調查指出,劉姓保母曾在手機對話中提及,曾讓剴剴在冬天洗冷水澡、脫衣罰站、身體強行對折塞進水桶、強灌廚餘餿水等虐待行為。整整114天的日子裡,他不斷遭受凌虐,最終身亡。社會輿論譁然,群情激憤,痛罵這兩名保母是「惡魔」。
而剴剴為何會落入這樣的境地?這一切源自他不幸的出身。2022年2月出生的剴剴,生父失聯,母親因犯罪入監,入監前無奈委託私人保母照顧,但對方不具收養資格。其外婆因無力負擔高昂保母費用,最終由新北市社會局介入轉交兒童福利聯盟安置,2023年9月起由兩名劉姓保母為主要照顧人。
這起案件直到2024年總統大選後才逐漸受到關注,由殯葬業人員率先揭露內情。據悉,處理剴剴遺體的殯葬人員發現異常傷勢,忍無可忍之下透過網路發聲,揭開這起被壓住的兒虐悲劇,進而引爆社會輿論。正是這群面對死亡現場的基層工作者,讓整起案件的真相得以曝光。
2025年5月10日,上百人走上街頭高喊「惡魔保母,唯一死刑」,要求政府對兒虐重罰,並全面檢討兒童保護制度。民間團體「剴剴網路媽媽群」更提出六大訴求,要求立法與行政改革,讓剴剴案成為最後一次的悲劇。
參與者手舉「兒虐零容忍」標語,表達對於此事件的極度憤怒與悲傷(攝影/李傳印)
六大訴求如下:
1. 設立「兒少保護部」
2. 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
3. 建立兒虐專責社工制度並加強辨識訓練
4. 導入「訪視助理員制度」及視訊訪視
5. 增訂《刑法》第271-1條「虐殺兒童罪」
6. 授權案情未定案前即進行保護性隔離
民眾更呼籲政府正視制度性失能,不讓剴剴的死亡成為冰冷數字。希望這次上街,是最後一次為同樣的悲劇走上街頭,不再有下一位受害的孩子。
「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行動於5月10日下午14:00正式展開,即使天候惡劣,也澆不熄社會的怒火。現場群眾手握象徵悼念的白菊花,含淚高喊五大口號:「保母殺人,求處死刑!」「虐童不是過失,是殺人!」「設立兒少保護所,守護孩童第一步!」「兒虐零容忍,重判不假釋!」「雙北道歉、兒福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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