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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司改會針對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之建議:以第59條年齡驗證及限制接取為核心

2026, May 15 - 22:18

文/民間司改會

言論自由、資訊取得自由與隱私權,為民主社會之根基;同時,我們也須考量到兒童與少年在網路世界成長的過程身心發展之健全。依《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國家於政策與法律之制定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第13條更進一步保障兒童資訊權(包含接收與傳達各種資訊與思想之自由)、第16條保障兒童隱私權。在此理解下,本會認為,衛福部預告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第59條(草案全文請參文末),其第一項、第二項所擬建立之「年齡識別機制」,以及第三項所授權之「限制接取處置」,均存在重大疑慮如下:

壹、第59條第1、2項:全民被年齡驗證之系統性風險,衛福部應於草案明定隱私預設、目的外利用之禁止、最小蒐集原則 一、強制年齡驗證將不再僅規範平台業者,而是影響所有使用者的基本權

依IETF網路工程任務組於2026年發布之⁠《Age Verification Architecture》⁠技術草案[1],強制性年齡驗證將「不再僅規範平台業者,而是規範所有使用者,使所有使用者均須通過驗證始得使用應用服務」;此種設計「對全體網路使用者(不僅是兒童,且尤其包括兒童本身)之隱私與言論自由造成損害」

二、年齡識別機制容易導向網路實名制與資料之過度蒐集與外洩風險

台灣常見之年齡識別機制,包含自我宣告、AI臉部估齡(涉生物特徵資料之蒐集及對特定人種、性別年齡邊界群體存在系統性誤判風險[2])、政府身分證件上傳、信用卡驗證、手機門號實名綁定。後三者於我國尤為敏感⁠——手機門號依法須實名登記,實質導向網路實名制並排除無門號族群之數位近用。各機制路徑雖異,共同特徵在於均要求使用者揭露身分;即便是零知識證明(ZKP)方案,實際運作上能否完整保障身分不外洩,仍有疑義[3]。

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已明揭,個人對其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屬資訊隱私權之核心,受憲法第22條保障;反觀常見的年齡驗證方法,上傳身分證件或人臉影像進行年齡驗證,所蒐集者不僅是出生年月日,更涵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臉部生物特徵等高度敏感資料;若草案未於法律層次明定資料最小化、目的外利用禁止與保存期限,難謂符合上開憲法標準。

三、國際施行經驗:澳洲首日即潰堤,英國反彈聲浪未息

澳洲《線上安全修正法(社群媒體最低年齡)》於2025年12月生效,惟施行首日即出現大量規避情形⁠——兒童借用家人臉部、使用VPN,甚至有11歲兒童被誤判為18歲、12歲少女僅靠化妝即通過驗證[4]。其後民間團體Digital Freedom Project偕兩名青少年於同年11月向澳洲高等法院提起憲法訴訟,主張該法違反澳洲憲法默示之政治溝通自由;Reddit亦於12月跟進[5],兩案併由高等法院審理中。而英國《線上安全法》之「保護兒童法典」亦引發強烈反對,廢除請願於數日內突破55萬份簽署[6]。EFF與EDRi等數位權利組織明確指出,此類措施反為所有人(包括兒童本身)之言論與隱私帶來監控風險[7]。

四、本會呼籲:衛福部應將「隱私預設、目的外利用之禁止、最小蒐集原則」明定於修正條文

政府應正視從兒童保護到過度資料蒐集、甚至實質網路實名制之結構性滑坡。依法律保留原則,國家對人民權利之限制或重要事項之規範,須有法律依據;進一步依層級化法律保留之架構,事項之重要性愈高,法律本身之規範密度要求愈嚴,不得以概括授權替代。重要性理論亦明確指出,即便立法者已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準則,凡屬重要之實質內容,仍須於母法中明文規定,授權條款不得空洞無據、架空法律保留之意旨。

然衛福部所公布之草案第59條第2項後段,將年齡識別之標準、方式、例外、實務準則與技術要求悉數委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會同數位發展主管機關定之,卻未於母法中明確揭示任何實質規範內容;而年齡驗證機制涉及兒少保護、資訊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及表現自由等多項基本權面向,其重要性自不待言。本會呼籲,衛福部之草案應於法律層次明定,將隱私預設(privacy by design)落實於驗證資料之全生命週期,並就目的外利用之禁止、最小蒐集原則等核心事項為嚴格規範,方符層級化法律保留之要求,否則恐有空白授權之虞。

貳、第59條第3項:衛福部應刪除授權主管機關得直接封阻網站之條款 一、網站封阻不應從最後手段躍升為言論管制的最前線

修正草案第59條第3項後段規定,主管機關「必要時,得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限制接取之處置。」此一條文揭示者,不僅是個別法規之技術細節,更是我國當前網路內容治理之結構性困境:在欠缺完整平台責任法規之前提下,政府選擇以封阻接取作為替代性之內容管理工具,使網站封阻從理論上之最終懲處手段,直接躍升為處置疑似違法內容之第一線工具。在合理之治理架構中,網站封阻(我國常見手段為DNS RPZ)本應為窮盡一切常態法律管道後始得動用之最後手段;然本草案之設計邏輯適得其反——自行創設無須經第三方事前或事後審查、即可封阻整個平台之法源依據,授權行政機關可以直接自行認定有「及時處置必要」而封阻整個網站或平台。

二、政府愛用的網站封阻程序竟缺乏監督與救濟之正當程序

正當程序之缺席,凸顯此立法模式之危險。「必要時」作為啟動門檻,欠缺具體化判斷標準,實質賦予行政機關幾乎無邊界之裁量空間。現行規範既不要求通知當事人、未提供利害關係人異議程序、無獨立第三方之事前或事後審查,亦未要求主管機關公布所封阻網站清單供大眾檢視——種種制度缺漏,皆使本草案恐成我國網路自由之嚴重破口。

三、倒數2年!封網合法化運動正在展開

依數位發展部2025年訂定之⁠《運用 DNS RPZ 自律機制停止解析違法網站處理參考程序》⁠第7點說明(四):「主管機關應於第12點第4款期限內(即2年內)參考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規定,於各該法律中訂明,主管機關得令IASP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違法網站,以利實務執行。」[8]

該《參考程序》之法律效力於法律保留檢驗下恐難站立;然基於行政一體之實務運作,兩年期限已開始倒數,一波大規模立法運動於焉展開:2025年12月,行政院已就《國家安全法》增訂第4條之1、《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第64條之1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9],明定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內政部得逕令網路接取服務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處置。本草案第59條第3項,正是此一立法浪潮下之具體實例。

退一步言,即便撇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本身於正當程序上之諸多瑕疵不論——該條已使政府於2025年逕行封阻49,211筆網站、佔全年RPZ封阻紀錄(76,930筆)約64%[10]——本草案竟以此本身即不合理之模式為樣板,複製至兒少保護領域,更顯立法上之輕率。

四、本會呼籲:網站封阻應嚴格限制為最後手段,並應於正當程序建立完備後始得實施

衛生福利部應刪除本草案第59條第3項後段「必要時,得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限制接取之處置。」之規定。在我國尚未建立以人民權利為核心、兼具平台問責、正當程序保障與有效救濟機制之平台責任法規前,任何賦予行政機關得逕行封阻整個網站平台之授權,均將使言論自由暴露於不受節制之行政裁量之下。網站封阻應回歸最後手段之角色,而非繞過平台責任機制之捷徑。

參、結論

本會肯定衛福部開始正視網路環境對兒少身心發展之影響,此一關注本身值得珍視。然而,減少網路對兒少之傷害,本質上係漸進、多方協力之工程,斷非年齡驗證或封網機制所能竟其功。較具韌性之治理,應於網路架構之不同層級部署多元、各有界限且符合隱私預設原則之機制,使任一行為者均無從集中持有全體使用者資訊。更重要的是,兒少最佳利益不應以犧牲全民基本權為代價:缺乏資料最小化保障之年齡驗證將導致大規模監控;欠缺正當程序之限制接取制度,亦將繞過司法審查、侵蝕全民言論自由——兩者所建構者,皆非保護兒少之防護網,而係侵蝕民主自由之失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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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止跌回升?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婚七週年民調 同婚、收養、性平教育支持度全面成長

2026, May 15 - 22:09

文/彩虹平權大平台

同婚通過即將屆滿七週年,長期關注台灣社會對同性婚姻與同志權益態度變化的彩虹平權大平台,日前委託趨勢民調公司於2026年4月以電話(含手機)訪問全國18歲以上民眾,完成共1,077份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98%。透過本次調查民意呈現,台灣社會對同志權益的支持並未止於同性婚姻,而是逐步延伸至生養權利、職場友善以及政治參與等面向,凸顯政府應在穩定民意基礎上,持續推進相關權益保障與政策修法。彩虹平權大平台將於5月19日週二舉行同婚七週年民調結果分析,分析同性婚姻議題及同志權益的社會態度民調結果。

數據增幅面臨瓶頸:政府應主導政策突破,將「接納」轉為「變革動力」

相較於去年(2025年)的數據,今年的調查結果大部分支持度上升,在國際保守及反性別浪潮下,顯示台灣社會具備強大韌性。在今年新增的題目中,詢問民眾是否「台灣在推動性別平等的速度太快」,有五成的民眾不同意這個說法,凸顯民眾對於性平政策的推動有共識。就同婚通過已近七週年的現在,倡議資源應持續投入,政府的制度改革,也可以在穩定的民意基礎下,大力推進。 並針對不同年齡層、學經歷的族群設定不同的溝通策略,提升整體社會接受度。

本次同婚7週年調查中,民眾對於同性婚姻的支持度為54.3%,7年以來成長12個百分點;跨國同婚的支持度為63%,7年以來成長9個百分點,共同收養的支持度為67.2%,7年以來成長10個百分點;此外,大眾對於「性平教育」的支持度更是來到歷史新高的75%,也是所有調查中幅度變化最大的,七年之間成長了21個百分點。同時,表明身邊有同志親友的比例提升至45.8%,7年來也增加了9個百分點,過去的調查中,有認識同志的受訪者通常會對政策也會表達高度支持,更多同志更勇於現身、性平教育打了穩固基石,這些都會與社會友善度呈現交互影響。

人工生殖法無需等待!實現性別平等與生育自主

在同婚未竟之事中「同性配偶生養子女」的議題,是否贊成「兩位女性透過人工生殖生育下一代」支持度達59.7%,近年來都維持在六成左右的支持度,其中20-39歲的年齡區間皆有超過73%的支持度,在民意已有高度共識、台灣人工生殖技術成熟、許多同志家庭等待立法的狀況下,呼籲立法院儘速討論人工生殖法草案,讓生養權利不再受身分限制!

職場友善度與參政接受度:多元代表性成為民主進步新動能

此次調查中,亦設計了針對職場環境、工作意向的問題,結果顯示年輕女性對職場友善度與吸引力的評價較高,有18-29歲的女性中有55%的人表示「標明同志友善的職場」會增加求職的意願。

選民對於民意代表與行政首長為同志的接受度,2020年到今年有顯著提升:民意代表為同志的接受度從六成增加到近七成,反對則自35.5%降至26.8%;行政首長是同志的接受度提高幅度較小,增加了6.1%、來到63.3%,反對則降低至32.%,顯示同志參政已達社會普遍接受度,尤其年輕世代不論黨派都有高度支持,顯示支持同志候選人已是爭取年輕選票與首投族的「戰略亮點」。

我們認為年輕世代雖然在民調中表示支持性別平等與友善措施,但分析過去經驗,年輕世代往往在面臨「共同敵人」或「需要守護某價值」時才會有強烈的動員能量,甚至在參與罷免案後,更願意進一步投入政治圈擔任幕僚。降低人民有效監測民意代表與政府單位的門檻、改善年輕政治幕僚的工作環境、增加社會參與政治並開啟更有效率、更真誠的對話,是審視同婚七年軌跡後,我們認為可以努力的方向。

更深化的研究數據,將會在 5/19(二)晚間於線上發佈,並邀請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彭治鏐,提供更多的觀察及其他同志社群研究的交叉分析。邀請所有關心性別與人權的人,一起來交流對話!

止跌回升?台灣性別平等民意調查的七年軌跡 彩虹平權大平台 同婚7週年民調結果分享會

主持人|彩虹平權大平台副執行長 翁鈺清
與談人|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 彭治鏐
時間|05/19(二) 19:30-20:30
地點|Google Meet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05/18(一)23:59,參與連結將於 05/19(二)10:00 前寄出
報名費用|免費
報名連結

合作單位|弗里德里希諾曼自由基金會(Friedrich Naumann Foundation for Freedom, F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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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逾八成社工認為需有應對戰爭創傷的訓練 婦女救援基金會公布「戰爭前的社工韌性與需求線上調查」結果

2026, May 15 - 22:04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2026年5月15日】
隨著近年台海局勢升溫、全球戰爭與重大災難頻傳,第一線助人工作者在極端情境下的角色與安全議題逐漸受到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今(15)日公布「戰爭前的社工韌性與需求線上調查」結果,調查顯示,多數社工人員認為台灣未來發生戰爭具有一定可能性,並對空襲、暴力、物資缺乏與心理創傷感到高度擔憂。同時,高達八成以上社工認為,有必要接受戰時心理急救與戰時社工角色功能等相關訓練。

婦援會指出,本次調查於2026年3月11日至5月4日以網路問卷方式進行,共回收1070份問卷,扣除無效樣本後,共取得1051份有效問卷,調查對象包含現職社工與準社工人員。受訪者以女性為主,占79.35%;年齡則以31至40歲最多,占33.68%,其次為41至50歲,占26.26%。

調查發現,受訪社工對於「台灣未來會發生戰爭」的評估平均分數達5.65分(滿分10分),顯示社工群體普遍認為戰爭風險不可忽視。進一步詢問「若發生戰爭最擔心的問題」,前五項依序為:「空襲、槍戰隨時發生」(83.63%)、「物資搶奪與肢體暴力」(82.59%)、「物資缺乏」(77.35%)、「醫療與藥物缺乏」(72.40%)以及「恐懼、恐慌與創傷壓力症候群」(69.84%)。

調查亦顯示,即使在戰爭環境下,仍有78.12%的社工表示「在有條件下仍願意從事社會工作」,另有10.47%認為「完全可以」。然而,多數受訪者強調,前提必須包括「工作地點具備基本人身安全維護」(88.79%)、「家人安全獲得保障」(79.66%)以及「接受戰前專業訓練」(67.24%)。

婦援會表示,戰爭中的社工並非置身事外,而是處於「共同創傷空間」之中,社工本身同樣可能遭受創傷與失落,卻仍需持續提供服務與支持。調查中,有高達71.46%的社工認為,即使自身遭受戰爭創傷,仍有能力持續救助他人。此外,也有31.62%的受訪者坦言,過去曾因重大創傷而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經驗。

在社工韌性部分,受訪者整體平均分數介於3至4分之間,其中最高為「社會支持程度」(3.78分),其次為「認知與理性程度」(3.68分)以及「信念與價值觀程度」(3.64分)。婦援會認為,顯示社工人員在面對高度壓力時,仍具備一定心理調適與支持互助能力,但身體調理與自我照顧能力的準備相對較弱,值得進一步強化。

調查也反映出台灣目前社工體系對因應戰爭可能會發生的訓練準備仍不足。高達67.17%的受訪者從未接受過任何與戰爭相關的教育訓練;而社工最期待的課程包括:「戰時心理急救方式」(81.26%)、「戰時社工角色與功能」(80.30%)、「戰時暴力處理與醫療因應」(75.64%)以及「創傷知情與替代性創傷處理」(72.98%)。

婦援會表示,面對可能的戰爭風險與大型災難,社工不只是災後重建的重要角色,更是可能在第一線提供救援、安置、心理支持輔導、生活關懷與資源等,不可或缺的專業人力。政府目前雖推動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但對於社工專業體系的戰時準備與韌性建構仍明顯不足。

婦援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將社工、心理等助人者和機構納入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架構,建立進行戰爭前、發生戰爭和戰爭後重建的社工角色定位、專業訓練制度與安全支持機制,以及”平時轉戰時”、”戰時轉平時”社會工作各服務領域的指引。同時,從國外文獻發現,戰時女性、兒少容易遭到或目睹各種性別暴力對待,例如性侵害、性暴力、親密關係暴力,而上述服務大多委託民間專業社工團體,政府應盡快擬定戰時委託辦法,才能投入救援、輔導治療行列,以穩定社會安全和重建生活。

婦援會也表示,未來將規劃辦理具有性別敏感度之戰前準備的社工韌性相關課程,並以此次調查結果作為後續課程設計與政策倡議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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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樹團、人本交通路權團體,聯合訴求「綠蔭人行道」應為人本交通標配

2026, May 15 - 22:01

文/台灣樹人會

肯定賴總統「綠蔭加倍」「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國政方針,呼籲先求「綠蔭零損失」!
樹團、人本交通路權團體,聯合訴求「綠蔭人行道」應為人本交通標配
要求國土署「人行道改善計畫」先納入「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滾動檢討精進

5月15日,近三十個主辦及連署聲援的護樹、環保、路權團體、各聲援政黨,聚集於國土署前,高喊「綠蔭零損失」、「綠蔭人行道」應為人本交通標配、「十年綠蔭想加倍,現有綠蔭要先保」… 等口號,聯合向向內政部國土署提出三大訴求::

 一、為「綠蔭零損失」目標,實踐「綠蔭人行道」、落實「人本綠色交通」

(一)應促成中央與地方政府「綠蔭零損失」之具體KPI管考機制

(二)目前之檢核表應納入樹保檢核:於實體人行道改善工程設計階段,應將既有行道樹保護與人本交通、無障礙環境,一併考量。

二、擴大民間專業團體參與補助審議委員會:內政部預算補助審議委員會、規劃設計審議委員會,應有樹保、路權之民間專業團體代表及領域專家學者

三、中央與地方政府於設計過程中,應落實資訊公開、公民參與之「公開透明」

應藉由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之透明程序,促進「參與式設計」、「公民工作坊」等,於設計階段,即廣納社會多元意見

為賴總統於2026年3月12日植樹節、4月20日、及4月30日主持氣候變遷委員會時,接連作出重大宣示,未來將研擬「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國政藍圖,要求由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進行跨部會整合,研擬專法,並責成環境部推動「綠蔭加倍」等方向。環境部長彭啟明並說明「綠蔭加倍」政策:包含「一個社區一綠蔭」、「一公里一個綠帶」,讓都市民眾可在6-8分鐘到達綠帶,降低體感溫度2-8度;希望孩子們通學「從上學到回家都有樹蔭」,人人通勤「從車站出來到上班地點都有樹蔭」,正是「綠蔭人行道」最佳的體現,但現實卻是「綠蔭大幅損失」。

民團肯定賴總府宣示的「綠蔭加倍」及「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國政方針,但也希望在植樹行動十年後的「綠蔭加倍」兌現前,能先求「綠蔭零損失」,守護既成現有之「都市林」。尤其是內政部國土署現行推動之113-116年「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實施至今,應優先評估既有綠蔭損失的現況,應滾動式檢討精進。民間團體肯定政府善意回應民間人本路權之呼聲,編列預算改善人行安全,只可惜在實務執行狀況,有所不夠周延完善,若能於預算補助前的設計階段,擴大民間參與,應能於程序面大幅改善,達成人本交通安全、既有行道樹保護、無障礙環境之多贏共好

近年來此一人行道改善預算,由於補助計畫及設計審議上,缺乏護樹團體與人本交通路權團體等民團參與,又缺乏樹保檢核表,在永續發展上有所不足,更出現許多為了實體人行道施作,卻未採取為既有行道樹做減輕、迴避、圍牆退縮、路幅退縮…等設計替代方案。造成推動人本交通,卻大量砍除或粗暴移植路樹,反而落入炎夏酷暑、卻苦無老樹庇蔭;為消除「行人地獄」反造成「行人炎熱地獄」。

延續多民團於4月30日於總統府前陳情,訴求「都市林」國家級調適計畫也應納入配套,滾動檢討內政部「永續提昇人行安全計畫」預算之審議過程,及檢核表應納入樹保檢核

民間團體並以大圖輸出說明:

一、目前進行式,正申請補助階段中,應確保綠蔭人行道:二大指標護樹個案,桃園觀音國中案的人行道改善與兩列珍貴老龍柏保護、花蓮商校街人行道改善與黃花風鈴木保護。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蒨感社會各界及花蓮民代關切發聲,護樹成功!期盼未來人行施作,要打掉「削足適履」限縮生長空間的花台,作連續綠帶;另一側多種一列樹木,讓兩側皆有綠蔭人行道。

二、目前進行式,中央已補助/新北市府已發包,待砍之土城中央路一段路樹,新北樹團疾呼搶救!

三、過去為改善人行道,大量砍樹移樹案例:如基隆建德國小、基隆中央路二段三段、板一運動場、蘆洲仁愛國小、中和社會住宅莒光路砍樹 、台中市進化北路崇德路口、高雄市中正高工、福康國小、愛群國小、登發國小、華山國小、屏東信義國小…等各地,大量砍除或粗暴移植路樹,層出不窮。說明過去內政部「永續提昇人行安全計畫」補助計畫,地方政府為圖施工方便、欠缺樹保共好思維之缺失,需要「改弦易張」大輻滾動檢討精進不可。

尤其,現行中央作法補助人行道土木工程、只是不補助相對較低地方移樹砍樹費用,造成地方便宜行事,根本是國土署放任地方砍樹的的掩耳盜鈴、「國土署不殺伯仁,但伯仁(路樹)因你而死」

民團也希望2025年新北市新店青潭國小通學巷改善工程,達到護樹與人行道共好,正如2023年屏東大學退縮校園圍牆護百年雨豆樹…等典範美談,不該是少數個案,應更發揮影響力,產生更多人行道改善的示範效果。

一、為「綠蔭零損失」目標,實踐「綠蔭人行道」、落實「人本綠色交通」:

(一) 應有促進「綠蔭零損失」之具體KPI管考機制: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盤點都市林現有綠蔭現況,建立現有人均綠地比、綠覆率、透水率等KPI,列管考核,以達成包含人行道改善的公共工程,市區道路樹冠綠覆率等,應促進「綠蔭零損失」之目標。各市區道路行道樹,應有對於存活率、傷病率、植穴與土壤等棲地改善、日常養護之具體改善對策。就內政部國土署權管範圍,應檢討訂定有助「綠蔭零損失」之實施要點辦法、技術規範或行政指導。

(二) 「綠蔭人行道」是人行道改善的標配,沒有綠蔭的實體人行道是不及格的:

目前之檢核表應納入樹保生態檢核:於人行道改善工程設計階段,應將樹木保護與人本交通、無障礙設施等一併考量,在確保人行道通行淨寬足夠時,也要考慮樹保,於檢核表中納入既有行道樹的減輕、迴避、緊鄰建物圍牆退縮、一併整體評估取消過度型的路邊停車空間…等設計優化與替代方案。

對於行道樹植穴,優先將既有樹穴改為至少1.5米寬的連續性植栽帶為原則、個別植穴至少擴大至1.5-2米寬,並增加可誘蝶誘鳥之灌木花草等複層植栽,豐富生物多樣性。而改善擴大行道樹棲地,有效減輕人行地磚之竄根隆起問題,改善地磚平整度,達成無障礙環境,在綠蔭下涼意下舒適安全的行走。

二、擴大民間專業團體參與補助審議委員會:

內政部預算補助審議委員會、規劃設計審議委員會
1. 皆應至少有一席樹保或環境生態團體、一席人本交通路權團體等專業民團代表。
2. 專家委員名單,也應有民團推薦的樹保領域、人本交通領域之專家學者。

三、中央與地方政府於設計過程中,應落實資訊公開、公民參與之「公開透明」

有鑑於人行道改善之利害關係人眾多,不只有護樹、環保、路權等民團關切,也有各級學校之教師會、家長會、校友會,路邊商家、住家、地方居民、不特定及常態性的轉乘需求之通勤通學用路人。不應只通知當地村里辦公室,而無法讓社會各種多元意見,有「公開透明」程序可以參與意見表達,得以於設計階段集思廣益。

 (一)資訊公開:中央審議委員會召開及地方政府舉辦人行道改善工程之相關會議議程、會議記錄、相關設計圖面、簡報檔案,均應比照內政部國土署都市計畫相關會議之資訊公開。

 (二)應參考「審議式民主」、「參與式設計」作公民參與之改善:

1.地方向內政部提出人行道改善補助計畫前,至少要有公開展覽與蒐集人陳意見之程序。
2.尤其在設計階段,應有社會多元意見表達的「參與式設計」「公民工作坊」,以讓所有社會廣大的利害關係人的各種需求,納入設計之規劃階段。

(三)建請國土署可於檢核表,增列地方政府公開透明之評比加分項目

(四)建請國土署,應至少函知護樹團體、環保團體、路權團體相關民團列入出席名單

正如一般的室內設計師,一定會在設計過程,詢問委託者生活狀況,如家庭成員之生活作息、生活動線、是否有身心障礙或特殊需求者,以在室內設計過程貼近滿足使用者之需求。

人行道改善需考量之要素極多,如用路人型態區別之路權,至少有大型客貨車、公車、汽機車、自行車、行人等用路人、於交通動線之交會,行進與停等不同型態。為行人優先之人本交通,更需更動調整所有用路之行進動線、標誌標線,對路邊停車格、公車候車亭、變電箱、及各種街道設施都需要調整。尤其於增設行人庇護島、防撞桿…等安全設施,行道樹植穴擴大等,於台灣地稠人多的都市中,由寬廣路輻至狹小巷弄之先天條件有別,皆需考慮社會多元需求,於設計階段通盤考量。

我們衷心期盼,為達成行人零死亡之願景,不只為了下一代人本交通基本權利,我們也希望還路於民、還地於樹,「永續提昇人行安全計畫」不只是在人本交通路權上「要求有」,更「要求好」,更要有綠蔭覆蓋人行道的涼爽舒適體感。

尤以現今臺灣總人口超過8成居住在都市計畫地區,六都更甚,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之嚴峻情勢,為降低都市過多水泥硬舖面所產生的熱島效應,我們迫切需要「綠蔭人行道」滿足日常通勤與通學時的舒適需求,也能促進城市風廊之通風性。正如賴總統所宣示,都市林所具有「遮陰降溫、減少空調耗能、淨化空氣、強化防洪韌性、提升生物多樣性」重大效益。我們也希望藉由綠蔭人行道,形成如昆蟲、鳥類等動物棲地之生態廊道,去串聯校園、公園綠地、自然溼地,豐富都市裡的生物多樣性,增加「生態調適韌性」。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長 王晉謙表示:今天我們站在內政部國土署前,是因為一個本來不該對立的問題,正在台灣各地反覆上演的人行道整建,與既有樹木保留,被當成二選一的選擇題。

這幾年,內政部補助款執行的人行道工程,到了地方政府落地後,伴隨大量行道樹被移除。我們要強調的是,人本交通團體相當支持人行道改善,但理想的人行空間,從來不是「鋪面平整、淨空無物」這麼狹隘的想像。

樹木為行人遮蔭、降溫、淨化空氣,也是城市生物的棲地。一條沒有綠蔭的人行道,無論鋪面多新,都稱不上是好的人行環境。

我們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現行補助與設計審查制度,沒有把「樹木」視為設計的前提,而是當成施工障礙。

主辦團體:台灣樹人會、森林城市協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桃園護樹聯盟、青潭通學巷老樹守護隊、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

聲援團體: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青年護藻礁、桃園在地聯盟、門必斯基金會、公民幫推、臺北市大員水文化復興協會、雙和護樹聯盟、江翠護樹志工隊、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金華國中校友護樹團、城南護樹巡守隊、撫遠公園護樹聯盟、土城護樹者聯盟、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幸町老樹保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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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能源署公布之〈臺東縣卑南鄉及鹿野鄉地熱招商推動區遴選機制〉之聲明

2026, May 14 - 19:57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能源署於115年4月28日進行地熱發電招商推動區遴選與管理作業要點草案暨臺東縣卑南鄉及鹿野鄉地熱招商推動區遴選機制之說明會,其原意在於釋放公有土地,加速地熱能源發展, 回應淨零轉型目標。然而,新公布的招商內容在諮商同意程序跟資源探勘兩個面向上,幾乎將風險多轉嫁由民間(部落與廠商)承擔。

探勘階段依法即應諮商同意,能源署應儘速啟動諮商同意程序

首先,此次招商推動區均位於原住民族土地,能源署的說明指出,地熱探勘階段不需要諮商同意。但是,這樣的說明於法不合,已違反原基法第20條及第21條,侵害部落的資源治理權與諮商同意權。而且,能源署的解釋也將陷廠商於不義,有可能導致廠商在投入高額資金探勘後,還要面對部落不確定性的諮商同意結果。一旦遭部落否決,廠商所有前期投入的資本,都將會成為沉沒成本。

而對部落來說,這是剝奪族人愈早開始了解地熱能源跟部落內部整合意見的機會,且若探勘結果符合廠商預期後,這時才進行諮商同意,等於是把部落架在開發壓力下,在不自由的情境下進行諮商同意,這時更容易發生再生能源不符合正義的爭議,也影響民間大眾對地熱的接受度。

建議政府先在招商前,即跟部落開會進行真正的諮詢商議,做好探勘程序的諮商同意程序,再讓廠商進來探勘,部落也會更容易與廠商朝共利共存的方向建立關係,愈早的溝通有利於後續開發階段的諮商同意跟利益分享的議和,這才是真正有助於地熱發展的做法。

沒有三維地質模型形同開盲盒,能源署應於招標階段即公開完整地質資料

此外,本次招商階段並未提供三維地質模型或產能報告等資訊供外界了解,由此也彰顯出本次招商內容最嚴重的問題:資訊不足。資訊不足不只影響部落的知情權,違反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而且必要的地質資料,投標廠商必須等得標後才能取得,這對廠商來說也形同開盲盒。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廠商將難以進行妥適的儲集層模擬與鑽井規劃,導致整體開發的風險大幅提高,也影響在地部落權益。

因此,建議能源署於招標期間即公開相關區域的完整地質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三維地質模型及第三類資料),讓外界在資訊充分的情況之下,瞭解推動地區潛在的影響範圍與風險,並進行妥適的儲集層模擬與鑽井規劃,如此才能提高此次招商案的成功率,並保障部落知情權。

能源署應即刻啟動諮商同意程序,且應公開招商案場完整地質資料

由此可見,本次地熱招商機制呈現出「風險由民間承擔化」的問題。政府原先宣稱要建立「公對公」的框架,卻未扛起應有的責任,反而將「諮商同意簡化的不正義」與「資訊不足下的資源探勘風險」,均轉嫁給民間承擔,使部落與廠商陷入多重曝險的窘境。

我們建議:應由能源署負責完成地熱推動區探勘的諮商同意,並於招標期間即公開三維地質模型,如此才能真正加速地熱能源發展,回應淨零轉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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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永續獎與國際脫節,半導體綠電落後 《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發布記者會

2026, May 14 - 19:53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14)日共同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台灣四大永續獎的評選機制,除了針對獲獎企業的污染、職安與氣候績效進行分析,也對於用電大戶半導體產業及石化、鋼鐵、水泥等難減排產業的氣候行動與減煤成效進行分析。

報告指出獲獎企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多家高碳排企業的減碳、綠電與脫煤表現也落後國家政策目標。若永續評鑑機制缺乏對污染、工安與實際減碳成效的檢視,將與國際反漂綠與供應鏈淨零趨勢明顯脫節,不僅無助國家減碳,更將削弱台灣產業在國際綠色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國際規範層層圍堵,台灣評鑑原地踏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張趙指出,台灣的永續評鑑長期忽視國際規範,連企業遵守在地法規的基本門檻都沒守住。國際對防漂綠的要求有三層: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ILO勞動公約等規範架構;歐盟、德國供應鏈法等強制立法;蘋果、責任商業聯盟(RBA)等品牌商行為準則。從「守法」這基本門檻就看得出落差。2025年度四大永續獎得獎的113家製造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TCSA得獎企業違反勞動法規的比例更高達四成。

張趙指出,職業安全是國際勞動規範的核心,但2024年中鋼、中油與東元電機接連發生員工死亡職災,三家公司照樣拿到台灣企業永續獎。國際勞工組織2022年已將「安全健康工作環境」列為核心勞工權利;聯合國人權指導原則和《職安法》第25至27條也規定企業要對承攬鏈職災負連帶責任,但承攬鏈職災的「黑數」常被簡化為報告書的一個數字。氣候轉型方面,國際淨零科學標準、聯合國氣候報告與國際能源署都已訂出鋼鐵、水泥的低碳製程汰換時程,但部分台灣用煤大戶的燃料結構幾乎沒變,照樣年年拿永續獎。

張趙舉例,欣興電子是全球AI伺服器載板製造關鍵節點,從2014年起連年獲頒TCSA永續綜合績效獎,但近三年反覆違反水污法。新豐一廠2024年5月銅排放超標七倍、遭罰310萬元,距上次限期改善不到半年;四年內還發生四次火災,永續報告書的改善策略卻連年照抄。而國營事業中油連年蟬聯空污冠軍,永續報告書自訂「30萬重大裁罰」揭露標準,揭露違反空污法裁罰僅18件,實際卻高達89次、累積2,423.5萬元,逾八成違規未揭露。同年另有兩次火災、六次製程異常釀重大空污、13件職安疏失致三人死亡,中油仍持續獲頒TCSA永續獎。國營事業帶頭不轉型,整體淨零將被拖累;若評鑑門檻長期低於國際規範,就會出現可操作的漏洞,讓製造業在國際供應鏈中失去競爭力。

獲獎排碳大戶氣候表現落後國家目標,半導體綠電落後恐失國際競爭力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獲獎的排碳大戶共有38家,有36家獲得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頒發的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及氣候領袖獎。若獲獎企業有領先的氣候行動,當然值得肯定,但我們分析這些獲獎的標竿企業發現,有6家沒有2050淨零目標,11家的2030中期減碳目標,未達國家28%±2的政策方向。再生能源方面有28家企業的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未使用30%綠電的政策目標,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不到1%的企業有13家,其中有 6 家完全未使用綠電,能效進步率不到2%,也就是低於工業部門平均的有20家。此外,有28家沒有明確揭露是否已落實「用電大戶條款」的再生能源法定義務。

曾虹文說,燃煤是碳排與空污的最大來源,因此排碳大戶的脫煤轉型計畫,與國家減碳目標能否達成高度相關。但去年卻有9家仍在使用燃煤的企業獲得 TCSA永續獎項肯定,其中8家沒有設定具體的脫煤時間表,5家企業的用煤量增加,其中中石化較前一年暴增三倍,被視為氣候行動標竿而獲得氣候領袖獎的遠東新世紀也增加了近三成的用煤量。

曾虹文進一步表示,半導體是台灣用電量最大的產業,約佔台電營業用售電量的 21.54%,佔全台總售電量的 16.83%,碳排量是台灣製造業第三大,佔全台15%。半導體的碳排放主要來自電力使用,倘若無法提高能源效率及擴大再生能源使用,不僅影響台灣電力供需與能源轉型,整體減碳成效也會大受影響。

42家半導體排碳大戶中,有八成五的能效進步率不到2%,近八成的2030 年再生能源目標設定,沒有達到要用30%綠電的政策目標,11家獲獎標竿企業中,也有7家沒有達到政策目標,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達10%以上的半導體僅3家。但國際品牌如蘋果、微軟、輝達等皆已承諾2030要100%使用再生能源,甚至連台積電的競爭對手英特爾都承諾2030年要100%綠電,若台灣不加快再生能源發展腳步,恐失去國際競爭力。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的評選機制,對於達不到國家目標,甚至燃煤使用量不減反增的高碳排、高污染企業都給予肯定,不僅無法與國際趨勢接軌,也可能成為漂綠結構的一環,甚至會讓企業產生自我良好的錯覺,而喪失國際競爭力。呼籲各永續獎頒獎機構,將國家減碳政策目標納入評分門檻,並將難減排產業的用煤量、燃煤汰除時程與替代燃料路徑納入評分項目,才能鼓勵到在減煤、減碳上,有具體實質行動的企業。

建構脫煤機制與低碳市場,驅動產業淨零轉型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方鈺宜指出,未來兩年隨著 IFRS S2 的導入,企業揭露因應氣候風險與機會的轉型計畫將成為必要作為,永續獎項亦應從表揚資訊揭露,轉向以轉型內容的實質檢視作為評選依據。依照 IFRS S2 建議架構,轉型內容須包含:氣候治理、風險與機會情境分析、範疇一至三排放、資本支出配置、減量路徑,以及氣候相關財務影響等。

除針對上述項目進行評估外,如同本次報告所指出,減煤對排碳大戶具有顯著減排影響,因此給獎單位應將產業用煤與氣候表現連結,鼓勵企業積極尋求其他低碳工業熱能選項;受獎企業亦須正視產業脫煤。以最大用煤產業——石化業為例,其用煤主要來自工業熱能需求,現今已可見歐盟地區推動大型工業熱能電氣化的案例,例如德國化工大廠巴斯夫(BASF)正在建造巨型工業熱泵,預計其供應蒸汽的排放量將減少高達 98%;而用煤量第二大的鋼鐵業,則因冶金煤作為製程還原劑使用,整體產業需脫離高爐轉爐的一貫煉鋼製程,方能達成深度減碳目標。因此,須將可作為還原劑、取代用煤的氫能直接還原鐵煉鋼技術納入技術布局,並同步規劃仰賴煤炭系統的高爐退場機制,才有可能大幅減煤,進而減碳並達成氣候目標。

發展大型工業熱能電氣化與鋼鐵業直接還原鐵等大型投資,與政策環境及低碳市場的建構息息相關。方鈺宜表示,經濟部於 2022 年提出「製造部門 2030 淨零轉型路徑」,至今已近四年,應儘速更新內容,並納入於 2025 年底核定通過的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產業別減量基準與階段性指標,包括能源效率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燃料替代、製程轉型,以及範疇三管理等,以提供企業更明確的政策訊號與規範。

除規範措施外,政府亦應透過需求端政策建立明確的低碳市場訊號。公共工程、軌道建設、離岸風電、公共建築及國營事業採購,應率先導入低碳鋼鐵與水泥的採購規範。參考其他國家作法,例如歐盟於今年三月提出《工業加速器法案》,明定 2030 年後公共採購中的低碳鋼鐵與鋁須達 25%,水泥與混凝土則須達 5%;英國自 2026 年起,鼓勵離岸風電開發商於供應鏈中納入英國鋼鐵產品,以取得額外補助;日本則於 2025 年 4 月修訂《綠色採購法》,將鋼鐵產品納入公共採購範圍,並與日本鋼鐵公會共同制定「綠色鋼鐵」標準,獎勵使用低碳鋼材的電動車輛,提供每輛最高約 330 美元的補貼。

另一方面,政府應啟動低碳鋼鐵、水泥等產品的標準研議,追蹤國際動態訂定材料碳強度門檻與效能標準。同時,可搭配碳差價合約、綠色採購加分、轉型補助及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低碳製程的初期成本,形成穩定且可預期的低碳市場需求。

三大呼籲及訴求:

一、頒獎機構:

建立重大污染與重大職災排除機制,將法規遵循視為永續評比最低門檻,並將脫煤轉型計畫、國家減碳政策目標等實質氣候行動納入核心評分項目。

二、政府部門:

主管機關應制定有效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更新「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明確的階段性減碳與脫煤指標。並透過公共採購導入低碳鋼鐵與水泥的「綠色採購規範」,同時研議材料碳強度門檻,並搭配「碳差價合約」、轉型補助等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氫能直接還原鐵、大型工業熱能電氣化等低碳技術的初期成本。

三、品牌供應鏈:

針對反覆發生污染與重大職災的關鍵供應商,品牌大廠應落實環境與人權的盡職調查,並將環保與工安表現嚴格納入採購決策標準,透過市場力量促使企業落實永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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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勞動部認證!聖約翰科大淪為詐騙集團! 協商未終止即強行資遣教師,再次違反誠信協商且公然說謊

2026, May 14 - 19:36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勞動部認證!聖約翰科大淪為詐騙集團!
協商未終止即強行資遣教師,再次違反誠信協商且公然說謊
工會要求:停止違法資遣 續行協商

一、   校方不甩勞動部兩度裁決違法,毫無誠信猶如詐騙集團

聖約翰科技大學勞資爭議持續延燒,由於去年(114)聖約翰科大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團體協約協商中,校方未能誠信協商,甚至是以停止協商為要挾干預工會事務,更在已約定的第三次協商會議無故缺席,態度囂張,迫使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勞動部已於115年2月2日及3月27日,分別作成114年勞裁字第31號及第34號裁決,認定校方涉及多項不當勞動行為,包括校方於114年7月16日、7月22日分別發函恐嚇工會「若貴會未能體諒而蓄意進行有損學校聲譽之行徑,本校將停止一切協商。」、「倘貴會執意於7月23日召開記者會,對本校有不實之指控,本校將嚴正捍衛學校聲譽,第3次團體協商會議將另擇期召開」以及114年7月24日無正當理由未出席團體協約協商會議之行為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以及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

二、   裁決敗訴並遭裁罰,聖約翰科大仍一犯再犯,片面宣稱「協商完畢」

為促進續行團體協約協商,工會一直對校方保持友善態度,並未對外宣傳,仍期望透過團體協約協商取得共識。然而,雙方於115年4月9日進行第四次協商會議,先前主導打壓工會及不誠信協商的校長唐彥博、副校長何東皓竟直接神隱,不願面對工會及教師,僅派出一名律師與工會協商,且該名蘇姓律師在會議中破壞正常協商程序,甚至以主席身份命令會議記錄不得記載工會協商代表的發言,最後甚至不顧工會及教師的反對,草草結束會議。明顯是受到校方指使只要「打假球」敷衍協商程序,真正的目的是終止協商。

隨後,校方於115年4月14日發函通知學校教師,將重啟114年的「安置作業程序」,無視於過去一年教師持續授課,已無需安置的事實。且該函文還再次公然說謊,避重就輕將「校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曲解為工會控訴遭駁回」,並宣稱尚在進行的團體協約協商已「協商完畢」。

事實是,在4月9日的協商會議中,校方僅就去年的團體協約草案進行敷衍回應,卻沒有對於工會提出的草案修正版本進行實質回應,更沒有逐條討論,何來「協商完畢」?聖約翰校方顯然是再次公開說謊。

教師們擔憂,校方在團體協商尚未合法終結、教師安置程序亦未實質完成前,即持續推進資遣程序,恐已影響相關教評會決策與程序合法性。工會並指出,校方未依勞動部裁決改正行為,反而持續以謊言欺瞞全校的教職員生以及社會大眾,作為教育機構卻公然違反基本誠信及法治,聖約翰科大的校方管理層,已經令教育界蒙羞。

三、   協商未完成即推資遣,宣稱無課可上卻又要教師無償奉獻鐘點

我們必須強調,校方與工會的團體協商仍在進行中,雙方對教師安置資遣、課程安排及人力配置等核心議題尚未達成具體共識,工會並沒有同意結束協商,協商程序顯然未依法終止。聖約翰校方仍有義務與工會繼續進行協商會議。

然而校方卻在協商未完成情況下,強行進行教師安置與資遣程序,聲稱這是「延宕」已久的「114年安置作業程序」,無視於過去一年,教師已經透過持續授課證明校方仍有開課需求,安置的需求已經消失,更不存在合法資遣的可能性。即使這樣,校方仍強行將資遣案送進系、院級教評會,並且在系、院級教評會否決資遣案的狀況下,將在115年5月15日強行召開校級校評會,強行闖關教師資遣案。

雖然校方宣稱因少子女化生源減少而必須資遣教師,但只要觀察聖約翰科大的統治手段,即可發現少子女化只是管理層為所欲為的藉口。近年來聖約翰科大的教師,遭到校方片面增加基本授課鐘點2小時,但薪資卻沒有隨之調整,也就是說校方強迫教師無償勞動,這同時也顯示了校方其實有非常足夠甚至超額的授課需求。而校方一方面要求教師無償增加授課鐘點,卻又同時以「無課可教」為由強行資遣教師,自相矛盾。

聖約翰校方對專任教師開啟大逃殺的同時,卻大量進用編制外兼任及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違反了排課辦法中以專任教師為優先的規則。多名教師指出,目前校內通識、語文、統計、設計、電機工程及經營管理等課程仍持續開設,且部分課程仍由兼任或專案教師授課,根據工會了解,多媒體系與電機系聘任專案與兼任教師授課接近300學分,顯示教學需求並未消失,而是被校方以編制外教師取代編制內專任教師

工會認為,114年未完成的安置作業並不適用於115年的現況,校方若要進行安置作業應從頭開始,且進行實質安置及審議,改正114年的假安置措施。但校方現在強行跳過實質安置,僅在程序上敷衍了事,並進入資遣程序。工會認為,若課程安排與教師安置機制尚未完成實質協商與具體規劃,校方即以「無課可授」認定並推動資遣,相關程序正當性顯有重大疑義。如此缺乏合理性、合法性的資遣案,應該在校教評會予以否決,若是強行送交教育部,教育部也應該撥亂反正,予以駁回。

四、   學校治理亂象頻出,唐彥博校長劣跡斑斑,難辭其咎

早在109年聖約翰科大就爆出違法減薪,校方藉著教師例行的重新續聘程序,在應聘回條中針對未兼任主管的教師,強迫教師同意「薪資減半」、取消例行發給的學術研究加給。並且威脅教師:「不同意減薪,就不發薪」,實際上也積欠了教師薪資達數月,最後是在教育部連續開罰下才償還薪資。

到了111年,聖約翰科大又因無理由拒絕依法與高教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遭到勞動部以111年勞裁字第11號裁決認定構成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不誠信協商之不當勞動行為,裁罰10萬元,並命校方於30日內與工會續行協商。

而112年上任的唐彥博校長也非合格的校長人選,早在101年唐彥博擔任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校長時,就曾發生違法逼退、積欠薪資三個月以及不當勞動行為。雖然最後在101年勞裁字第60號裁決案中達成和解,但是再看當前的兩件裁決案件結果,可以發現唐彥博根本就是不當勞動行為慣犯!

另外,現任行政副校長何東皓於111年透過董事會關係進入聖約翰,並在113年主導改惡教師安置資遣辦法,且在這次的不當勞動行為中也是共犯!在114年7月24日校方無故缺席協商會議並遭工會嚴正抗議時,何東皓竟情緒失控對工會協商代表咆哮「我說延期了!」、「沒什麼好談的!」甚至,面對工會及教師的合理批評及揭露,兩人還委任律師發函恐嚇,揚言對工會會務人員以及學校教師提告。

現任主任秘書兼人事室主任黃寶瑛則是參與了109年的違法減薪欠薪案,還在113年遭檢舉利用職務之便調高自己的薪資,遭儲金會發現糾正後才改回,然而已經溢領的薪資卻未歸還學校。而現在其兼任人事室主任,是虛假安置、違法資遣案的主要執行者,而115年4月14那份公然謊稱「協商完畢」、「工會控訴遭駁回」的公文,主任秘書黃寶瑛也難辭其咎。

從聖約翰的校長、副校長及主任秘書之言行可知,該校的治理早已病入膏肓,聖約翰科大現在面臨最大的危機並非少子女化或財務問題,而是董事會竟任用連誠信都沒有的人擔任學校最重要的主管,豈能不亂象頻出?工會主張,唐彥博、何東皓及黃寶瑛三位乏誠信且對教師無理打壓、剝削的慣犯,完全不具備擔任校長、副校長以及任何職位的資格,應該立即下台,離開校園,還教育一個乾淨的環境。

五、   工會與教師嚴正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資遣、續行協商機制

工會與教師呼籲校方確實履行誠信協商義務,不得以「虛假協商」規避「實質協商」,也不得透過「假安置」逼退教師。在相關程序合法完備以及進行實質協商前,停止具重大爭議之資遣與安置措施,以維護教師權益及勞資關係之基本秩序。

對於校方持續的不誠信協商以及片面宣稱協商完畢的行為,工會將再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屆時唐彥博校長恐將成為涉及最多不當勞動行為案的大學校長!

工會與教師提起五大訴求:

(一)、   立即停止續行教師安置及資遣程序。

(二)、   更正虛假的公文內容,如實告知全校教職員生勞動部裁決結果,以正視聽。

(三)、   誠信續行團體協商,不得片面宣稱協商終結或虛偽協商。

(四)、   公開115學年度課程與排課依據,釐清教師開課需求以保障教師授課時數。

(五)、   教育部應立即介入,調查輔導安置與資遣程序是否合法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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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南投環保局錯誤模擬空污 將嚴重低估焚化爐對名間茶產業污染

2026, May 13 - 18:43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監督施政聯盟

南投名間下雨日數及每日霧氣已漸減少,影響茶葉生產及品質,若再蓋焚化爐,熱氣污染將嚴重影響兩千多公頃茶園區及農地。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監督施政聯盟在第10天的範疇界定會議前,手持茶苗召開記者會揭露名間茶產業的氣候挑戰和焚化爐威脅,並抨擊南投環保局選用不合理的空污模擬模式,將嚴重低估焚化爐的污染影響,也低估焚化爐對茶產業的衝擊。

名間農民賴淑英表示,退休後在焚化爐預定地農地務農已逾20年,務農的人需對土地氣候環境(所謂地、水、火、風)生物觀察敏銳,適地適種。以往秋、冬、春季,一早下田褲管總是沾滿露水,濕答答的,最近3~4年再也沒這現象;傍晚五點收工時,以往機車座椅也是沾滿露水,濕答答的,這幾年收工時機車座椅都是乾乾的,顯示此區露水已明顯減少,氣候已改變。

竹山、名間地區地處濁水溪畔盆地,遭受六輕、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PM2.5超標影響空氣品質。近年來,極端氣候加劇,不是乾旱就是大洪水。我耕種的二分地情況嚴峻,暴雨時果樹泡水爛根,旱災時香蕉枯死。鄰近的五分多農田更慘,原本種植的四季春茶樹在雲霧減少、PM2.5超標及極端氣候的摧殘下,枯死或是根爛,近二、三年改種果樹也死掉九成五,最近又重整不知改種什麼?賴淑英認為焚化爐還沒蓋就這麼嚴重,若再蓋焚化爐鐵定會更慘。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日前已對名間焚化爐案使用AERMOD模式模擬提出質疑,對環境部規定於名間焚化爐場址選定3069公尺尺丘並不合理,請環境部檢討。因選定3069公尺尺丘的「地形假山」及採用田中氣象測站的資料,並不合理,也無法提供焚化爐污染物的正確模擬污染落點。因此,必須請環境部檢視該規定文件中3069公尺尺丘高度的正確性,否則,南投縣環保局不應該採用AERMOD模式模擬。

陳椒華表示,據環境部5月8日發給南投環保局的公文:「倘開發單位後續採用AERMOD模式進行模擬,建議可參考環境部… 」,且環境部大氣司簡任技正游智輝於本月7日記者會也公開表示,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用AERMOD模式模擬,可以選擇包括Weather Research and Forecasting Model (WRF)或cMAQ等網格模式。又根據專業評估,cMAQ 與 WRF 氣象模式可說是「黃金搭檔」,WRF 先算出空氣怎麼動(風場),cMAQ 接著算出污染物怎麼散。它能精確計算污染物在名間台地與濁水溪谷之間的垂直交換與局部環流,不會發生 AERMOD模式那種因 Hill Height Scale 參數錯誤(3069m)導致的「假繞流」現象。 而由於這些模式模擬結果也與國科會所認可的TCCIP資料相近,故要求範疇界定會議不採行AERMOD模式模擬焚化爐污染落點。環團也將於近日向監察院陳情AERMOD模式模擬不適用於名間焚化爐案,並要求調查環境部AERMOD模式模擬與Hill Height Scale等資料不合理,要求檢討修訂。

名間鄉炭寮村茶農卓念慈手持茶苗表示,在名間種茶一輩子,心很沉重,縣府的做法是在「製造對立」,好像在告訴大家:「是因名間人反對,南投垃圾才沒地方放。但我們不是自私,是為了守護這片土地!」名間鄉是台灣茶產量最大的地方。焚化爐的煙囪就打算蓋在我的茶園正下方。風一吹,煙就往茶葉上飄,如果茶葉沾到污染,名間茶的名聲就全毀了。即使聲稱沒有影響,但這是用我們的健康跟生計在賭,甚至是強硬闖關。

名間鄉大部分的茶種是四季春,現在氣候變遷,天氣越來越熱,又要蓋焚化爐,我們賴以維生的茶種四季春若天氣太熱,也無法生存,植物就是需要雨霧來均霑,沒雨水來滋潤,全靠灌溉是不會有好收穫的。南投縣政府現在很強硬,說明會還故意選在南投市辦,欺負農民老人家行動不方便還要奔波。請南投鄉親聽我們的心聲:垃圾問題應是全縣一起努力分類、源頭減量,而不是隨便找個地方硬蓋焚化爐,來破壞農民的生計。

南投縣在垃圾回收部分本就需再加強,有進步空間,也需要縣府管理與規劃,但他們卻只是讓垃圾堆積,最後才強硬說得蓋焚化爐,甚至選在有重要水源與農產經濟的名間。請縣府不要用這種粗暴的手段來撕裂感情。請放過名間的茶園,留給後代子孫乾淨的土地。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南投縣焚化爐促參案不僅選錯場址、選錯處理技術、規模設計過當、環評程序走鐘、違法申請國土撥用,連空污擴散模擬模式的選擇也有問題,處處顯出縣府漠視法治與專業不足,這樣的南投縣府團隊素質,真的有辦法好好監督未來的焚化爐營運操作而不造成環境污染危害嗎?關於空污擴散模擬模式的選擇,縣府團隊先是堅稱AERMOD模式是環境部指定的優選模式,不考量其他方法,幾經爭取,方才納入網格模式與軌跡模式進行比對。

然而,AERMOD當初是基於平坦地形開發出來的簡易高斯模式,儘管後來納入地形因子,但對於南投這種由高山丘陵谷地與盆地等多樣地形構成複雜氣象場的場域,該模式是有所不足的。尤其環境部指定AERMOD得使用的地面氣象場資料,是根據單點的地面氣象測站資料,對於因為擁有複雜地形而致氣象場複雜多變的場域,代表性是相當不足的。試問,東靠八卦山、西向彰化平原的田中測站資料,可以代表夾在八卦山嶺線與南投丘陵之間的八卦台地氣象資料嗎?可以代表四面環山且有濁水溪從中穿過的名竹盆地氣象資料嗎?當基礎氣象資料代表性不足,如何期望模擬結果有代表性?

而且AERMOD只能模擬固定污染源的原生性污染排放的擴散情形,無法模擬NOx、SOx這些原生性污染因光化學反應而產生的衍生性污染擴散情形,而這些衍生性污染,比如臭氧與衍生性PM2.5,對於名間農業生產與居民健康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

其實科學模擬與預測,常常有許多假設與簡化,對於有許多因子交互作用的環境生態,常常有所不足,其模擬與預測結果充滿了不確定性。尤其焚化廠這種設施,其污染排放情形更取決於人這種不確定因子:產生垃圾的人是否有做好分類?清運垃圾的人會不會夾帶有害垃圾?操作焚化廠的人是否做好垃圾進場檢查?是否會偷工減料?這些風險都是這些科學模擬與預測無法確定的;縣府怎麼敢掛保證沒有污染?!面對這種不確定但可能產生的風險,預警原則是相當重要的!我們應該想辦法迴避這類風險的產生,而非等風險在這塊有著豐富生態與豐沛地下水的優良農地上產生,再透過減緩措施因應,更非像南投縣府先射箭再畫靶、先上車後補票、環評審查濫權、程序霸凌、壓制民主、一意孤行的推動縣長既定政策。呼籲南投縣府回頭是岸、趕緊撤案,好好與縣民及公民團體討論更好的替代方案!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指出,南投縣境內的台中盆地南側地形造成從草屯、南投市到竹山已是「中台灣區域」空污最嚴重的地區,許淑華縣長該做的是要致力要求鄰近「上風處」的台中、彰化和雲林的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應依據「空污法」的「好鄰居」條款明確訂定其當地空污排放「減量」的期程,並且負擔南投縣外來空污減量的義務,而不是用盡全部力氣,透過其環保局長李易書硬要在南投縣境內規劃強蓋焚化爐,未來必將更加劇目前南投縣境空污對健康生存環境的惡化和居民健康的傷害!

楊澤民強調,南投縣境終年大都「無風」,若未來數十年再加上許淑華縣長硬要在擴散不易的名間燃燒事業廢棄物,全年日夜持續排放有毒可致癌廢氣必然加劇名間暨其鄰近村鎮空污,並對環境和居民生命健康造成傷害!南投縣境的生存環境能不再惡化嗎?南投縣居民難道不擔心因空污嚴重致癌的發生率有困難降低嗎?呼籲許淑華縣長懸崖勒馬,停止錯誤的焚化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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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醫美診所系統性大規模偷拍 政府應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

2026, May 13 - 18:34

(左起)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行秘書、王如玄董事、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中正大學盧應傑教授共同呼籲打擊系統性偷拍 國家機制站出來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近日爆發多起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引發社會震驚,顯示影像性暴力已不再是個別加害者的偷拍行為,而是涉及場所管理、數位犯罪、個資安全與性別暴力防治的「系統性影像性暴力」。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從跨單位整合性被害者協助機制、隱私維護的空間管理,到相關法律修正,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 

一線警政、衛政單位雖已對本案陸續展開主動調查 ,但當前政府的回應仍集中於《醫療法》裁罰與行政管理,並未正視此次事件的本質,是跨縣市、大規模、長期拍攝,甚至可能涉及網路直播散布的「系統性影像性暴力」,現行制度仍缺乏跨部會、跨機關的整合性被害人保護與科技調查機制,也暴露出我國性別暴力防治體系已難以回應新型態的數位性暴力犯罪。 

面對系統性偷拍  主管機關警覺性及整合性不足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從去年大同區咖啡廳偷拍事件,到近期醫美診所長期裝設針孔偷拍案件,可見此類利用場所主人、雇主或管理者身分,在其管理場域中進行系統性偷拍的案件,已非單一個案。本次事件爆發後,各縣市湧入大量報案與消費者權益保護需求,但只看到被害人自行成立自救會,資訊龐雜、人心惶惶,卻未見政府單位積極建立大量被害案件的分流與協調機制,也缺乏明確指引,協助民眾理解報案、行政申訴與後續權益保障程序。她強調,本案本質上就是影像性暴力事件,同時涉及《刑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警方受理報案在受理報案時,應一併告知受害者行政申訴的權益,始可對加害者進行雙重究責。 

王如玄也指出,社政主管機關並未主動針對涉案院所進行場所主人防治責任查核及裁罰,也未明確提醒民眾在報案時同步提出性騷擾申訴,恐導致涉案企業及行為人的行政責任遭到縱放,呼籲社政主管機關應積極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與相關法規主動介入調查,而非消極以「未接獲申訴」為由不作為。她進一步指出,對於利用管理權限、職務地位或場所控制權進行偷拍與性騷擾的惡質雇主、場所主人,應比照「權勢性騷擾」案件從重處理,加重裁罰。同時,也應檢討修法,建立違法企業與負責人的雙重連帶賠償責任及公告機制,避免企業僅以切割個人行為的方式卸責,真正保障消費者與被害人的安全與權益。 

政府治理跟不上犯罪型態,國家行動計畫流於宣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行秘書指出,目前我國「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對數位性別暴力的回應,多仍停留在宣導、教育與訓練層次。然而當犯罪型態已朝向科技化、平台化與組織化發展,政府的治理能力卻未能同步提升。  

此類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長時間偷拍、跨平台散佈與複雜數位足跡,早已超出現行以「單一案件」、「個別報案」可以處理的範圍,但台灣目前仍缺乏專責單位,能夠以科技偵查的方式處理海量影像與各式情資。對此,呼籲政府應積極建立跨平台、跨機關且相互介接的影像資料庫,存放不同案件來源的性影像資料,整合行為人、被害人、犯罪手法等資訊,並引進科技辨識功能,快速比對犯罪模式,並強化科技偵辦的人力、技術和訓練,成立真正具備專業偵查數位性暴力的專責單位。 

另一方面,影像性暴力被害人往往需自行面對報警、行政申訴、影像下架等多重程序,本案也暴露以被害者為核心的協助機制不足,民眾需要奔波於不同機構間重複陳述及請求協助,政府應以被害者完整的需求為中心,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涵蓋影像下架與預防上傳、持續監測、同步處理跟蹤騷擾與威脅,並支持被害人長期復原。  

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安全管理制度   

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指出,在空間安全方面,台灣雖已有消防安檢、建築安檢與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卻仍缺乏「隱私安全治理」與「隱私安全檢查」機制。雖然台北市已建立《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要求部分場所進行反針孔檢測,這是重要的一步,但目前制度仍較偏向「反偷拍設備檢測」,尚未真正發展成完整的「高風險私密空間安全管理制度」。 

廖書雯也提到,聯合國 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近年已開始強調「數位空間安全素養(Digital Safety Literacy)」的重要性,指出人民不只需要學習如何使用科技,也需要開始理解科技如何影響、監控甚至侵犯自己所處的空間。 

她進一步表示,韓國已將偷拍問題視為「偷拍疫情(Spycam Epidemic)」,並開始建立女性安全巡檢隊、公共空間定期檢測與數位性犯罪被害人支援中心;英國則建立由英國醫師總會(GMC)、照護品質委員會(CQC)與資訊委員辦公室(ICO)所形成的三層治理架構,從醫師倫理、場所管理到資料保護共同監督,並明確指出廁所、更衣室、洗浴區等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裝設監控與錄影設備。 

廖書雯強調,「反偷拍不能只靠人民提高警覺,而應開始成為公共安全治理的一部分。」台灣防暴聯盟並不認為所有空間都需要被過度檢查或監控,但當科技已快速改變人們的生活與私密空間,政府與社會也應開始共同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合理、透明、被信任的隱私安全治理機制。 

新增「場所管理人條款」加重刑責,並訂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中正大學法律系盧映潔教授表示,場所管理人在法律上,負有保障消費者或使用者的預防與事後處理義務,但當場所管理人利用管理場所的機會犯下偷拍罪行,不但褻瀆了該職種的專業倫理與產業之聲譽,無啻是對社會信任與個人隱私最嚴重的背叛。這些偷拍的影像,不論是否流入性影像犯罪產業巿場,對於消費者來說,就像抱著一顆不知何時會爆炸的炸彈一般,惶惶不可終日。 

盧映潔教授認為,針對「濫用場域管理權限」的特殊惡性行為人,應加重究責,建議新增「場所管理人利用管理場所機會偷拍之加重罪名」,於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三百十五條之二,以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一、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四,增修明定凡「利用管理場所之機會」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性影像者,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可處六個月以上,三年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她建議另增訂「利用管理場所之機會」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犯妨害秘密、偷拍或強拍性影像者,亦納入重罰,最高可處五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訂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嚴懲並杜絕場所管理人濫用空間管理優勢犯罪,真正保障民眾的安全與權益,貫徹國家影像性暴力及性騷擾防治機制。 

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防治機制 

針對本次事件引起社會動盪,與會團體與專家共同呼籲,政府應正視此次醫美診所偷拍案的系統性本質,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具體包括: 

  • 推動跨部會整合機制,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 
  • 建置科技影像比對與情資整合系統,配置專責偵查編組,因應大量性影像案件 
  • 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的安全檢查機制,強化隱私安全管理制度 
  • 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之刑事責任,並定為非告訴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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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看廖彥鈞檢察官與檢察長張斗輝如何偵辦案件,卻使人對司法失去信任?兼淺評彩券業借牌經營亂象與衍生之問題

2026, May 12 - 19:54

(圖片來源:Photo by dylan nolte on Unsplash

文/周月飛(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專案研究員)

當權利被人侵害,訴諸法律捍衛權益,司法卻不能為其伸張公平正義,正是最被詬病之處,因而信任度連年下探。以下這則案例,似乎在某種程度上點出了台灣司法不受信任的普遍現象及問題所在。

有個彩券業租牌集團,不法從事彩券事業二十多年,為首者人稱「賴姐」,旗下彩券行於台北、新北、桃園皆有分店,現已漸由其兒子「玉米」接管。這個「賴姐」彩券業租牌集團,因往年在公益彩券、運動彩券經營有道,手上資金充盈,亟需拓展店面,遂於2023年公益彩券遴選第五屆經銷商時,除了培養人頭參與報名台彩及運彩的經銷商遴選,也從相關職業工會取得其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所需之經銷商牌照。

類似於賴姐、玉米這樣的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並非罕見,據相關報導及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彩券業超過六成以上被不法租牌集團壟斷,形成強者越來越強,弱者越來越弱,行業資源最後全都集中在少數資深從業者手裡。而如此不公不義的現象,脫不開權責機關的失能與失職,以及台灣彩券公司、運動彩券公司內部人員的掛勾與護航。此等摻雜制度面與社會結構等問題,政府實不應再等閒視之。

如上所述,由於權責機關失能失職,彩券公司內部人員又與業者掛勾護航,致使彩券事業遭不法集團滲入、壟斷至今,雖偶有新聞從側面報導,卻少有清晰輪廓可一窺全貌,許多不明所以的民眾,以為掏腰包購買彩券是幫助公益、支持弱勢族群就業,或支持國家培養優秀運動人才的善舉,全然不覺是將資金獻給了如賴姐、玉米這樣身心健全,卻未具彩券經銷商資格的幕後老闆們。

前些年,立法院有請彭文暉研究員撰寫「公益彩券借牌經營問題之法制研析」,文中就已點出許多我國彩券事業的諸多不法問題。事實上,在立法院查詢系統裡也可以觀察到,朝野立委們並非完全對彩券制度有問題之部分毫無所覺。例如王世堅、蘇巧慧、賴士葆、李貴敏等人,都有相關質詢或提案。而蘇巧慧數年前,更提出類似於賴姐、玉米這樣的集團幕後老闆,應該列入處罰對象的修法主張,可惜至今不了了之。

難道,由賴姐、玉米這樣的集團來經營,使彩券行像超商一樣,成了連鎖分店,不行嗎?廖彥鈞檢察官在偵辦賴姐涉嫌業務侵占案過程中,曾向告訴人提出過類似問題。以現今的規範而言,自然不行,畢竟有關法令就擺在那裏。不過,假設廖彥鈞認為彩券業交由租牌集團營運與打理並無不妥,那除非這個國家社會,只把弱勢族群的就業權益放在嘴上而不放心上,容任他們自食其力、力爭上游的機會成了集團們的禁臠。或許,如此發展脈絡,在未來也不失為一個方向,至於弱勢族群在彩券業的工作權雖然不保,但最起碼能解決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普遍常見的──逃漏稅,以及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兩個大問題。

由於現行規定,每間彩券行都必須獨資經營,以賴姐、玉米不法租牌集團為例,為了掩人耳目,旗下的彩券行連鎖分店,操作模式即先與彩券行店面的房東訂立租約(多為五年、十年起租之長約,其所約定金額是真正按期給付的租金)後,再由經銷商負責人與房東訂立租屋契約(此為假租約,為了有關單位設立店面所需,如營業登記等,上面所載金額多為每月數千元,與實際租金差距非常大),每間彩券行表面上看似合法合規的獨資經營,其實相關營收皆流向如賴姐、玉米般的幕後老闆。

由於不法租牌集團幫助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的房東們逃漏稅,還補貼他們出租期間各項稅額,導致這些房東們對於不法租牌集團的合作,往往趨之若鶩,除了極少數,位處精華地段中的精華地段,如台北市西門町,以及雖非市中心,但位置地點與空間格局很理想,於是被大型連鎖企業如康是美挖牆腳外,鮮少有房東主動與其拆夥,就比如賴姐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的兩處地址合併為一間的彩券行,開業屹立十餘年,是其引以為傲的彩券行旗艦店。

如果彩券行連鎖分店的房東們獲得的「逃漏稅」利益,應被究責,那麼租牌集團幕後老闆更應嚴查究辦,因為這些房東們獲得的「逃漏稅」利益最多就是出租房產的相關稅金問題,而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無法設立公司行號,因此其所獲得的利益應以個人所得計算,無法享有開設公司帶來的節稅優惠,然而集團旗下每一間彩券行分店,都是分開獨立計算所得,並利用人頭戶減掉相關扣除額(如身心障礙者特別扣除額等)後,所得淨利全數歸入集團幕後老闆口袋,這其中所涉及的逃漏稅問題,遠遠大過於房東們出租房屋所獲得的逃漏稅利益。

以賴姐、玉米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為例,其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在2024年年底前,就從原本的13家,擴增至28家,據悉,規模仍在持續擴大,可見其獲利之豐。集團旗下彩券行規模以及展店速度驚人,而真正意義上的彩券經銷商,社經地位本就不佳,何來能力與之競爭?然而,這樣賺錢、開店不手軟的不法租牌集團,不但打著公益招牌大賺黑心錢,竟也是未替員工們投保的「大戶」!而其拒絕替員工投保勞健保的理由,普遍以旗下每一間彩券行,所配置的員工不滿5人,所以不必為員工們投保勞健保,不僅荒唐,更無視於旗下所有彩券行員工多達6、70人的工作權益。礙於篇幅,有關部分爾後將續作文章說明解析。

賴姐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於2023年公益彩券遴選第五屆經銷商期間,因亟需拓展店面,得知有個公益彩券電腦型經銷商(小尹),是位剛入行的新手,正趕在台灣彩券公司規定的時限內,尋找要頂讓的公益彩券舊店面,否則將失去經銷商資格。

賴姐便向小尹說,自己有運彩經銷商資格,可以一起共開店面,邀請小尹合作,當時原本議定好,合作店面是在台北市萬華區興寧街,已完成相關營業登記,但不久後,賴姐旗下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的彩券行分店,電腦型經銷商因故辭世,於是在未取得小尹同意及授權的情況下,賴姐的兒子玉米就偽造同意書,擅自將小尹原本設立於興寧街的彩券行,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移至西藏路店面,以維持彩券行營運,原本小尹對此極為不滿,但當時剩不到一週的期限可以另尋店面,如果彼時提出異議,無異於葬送了好不容易抽中的電腦型經銷商資格,於是隱忍不發,持續蒐集違法違規之事證。

直至賴姐越發展露本性,明面上說要小尹拿出幾百萬元,一起共開店面,卻對於出資後有關財務報表的問題避而不談,賴姐期間固定每月拿一萬元[1]給小尹,充作「合作分潤」,後續乾脆要求小尹將牌租給她,或是小尹拿出一百萬元投資,並配合早上至下午彩券公司業務代表要查核的時間段內上班,以及提供中國信託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作為「繼續合作」的三樣條件,小尹才如夢初醒,決定與之斷絕所謂的「合作」,時間是2025年1月20日。

自2025年1月20日起,小尹幾乎每天都會傳Line訊息給賴姐、玉米,表明既已不再合作,理應歸還因合作而由其保管的中國信託存摺、提款卡、印鑑章,而賴姐、玉米面對小尹催促,卻已讀不回、置之不理。直至2025年5月19日,小尹不僅發出最後通牒,還託友人到賴姐、玉米位處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的彩券行旗艦店,告知當時正在顧店,也熟知賴姐、玉米、小尹間情況的李姓雇員,表明再不歸還將要報案,李姓雇員聽聞後也立即將情況,向賴姐、玉米以及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總店報告,但二人仍拒不歸還,於是小尹於隔日5月20日向警方報案,此時距離小尹與賴姐、玉米終止合作後,物品遭侵占已四個月。

此案由台北地檢署廖彥鈞檢察官負責偵辦。廖彥鈞一開始就請書記官卓紹群三番四次打電話給小尹,希望此案可以調解處理,小尹原本沒有意願,但看書記官如此殷切,不忍拒絕,只好參加調解,但小尹當時內心就隱約感到,這樣積極希望受害者調解處理的檢察官,未來偵辦恐怕會草率隨便。

調解當日,賴姐表明若不能息事寧人,則自己也將提告。當天調解未成後,她果然委任律師向廖彥鈞檢察官提出對小尹的恐嚇告訴,理由是小尹要將其經營彩券事業的相關不法行徑公諸於世,對其造成名譽、安全之危害。

然而,廖彥鈞如何處理本案呢?他將兩造當事人分開訊問,然後再將一方說法,轉述給另一方聽,再問其有何意見?這樣的偵辦程序是否合理、公道,留待各位讀者品評,本文要譴責廖彥鈞的,是其身為檢察官,得知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的存在,其中涉犯的逃漏稅問題情節非輕,卻未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函知行政主管機關本於權責依法處理,罔顧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的職責。而小尹物品遭侵占,提出告訴後,賴姐、玉米向廖彥鈞提出之抗辯內容(例如他們誤以為小尹還在與他們合作、小尹帳戶內還有其投入款項未結清等),明顯與小尹所供述情形以及時間點有所出入,而在小尹說明後,表示要調查證據,廖彥鈞於2025年12月3日當庭表示,會等候小尹有關證據資料至2025年12月20日,否則將作結案。

小尹沒有錢請律師,必須向專業人士諮詢請益,才得以撰寫相關書狀,加上燒錄於光碟之證據,也須附上有關說明,故趕在2025年12月19日公家機關下班前,除了將小尹與賴姐、玉米之間關於2025年1月20日當天雙方提及確實已不再合作之錄音內容,和該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有關資料,如旗下分店所在、運作模式、如何規避彩券業有關單位查核,以及如何配合台彩公司與運彩公司的業務代表簽名、逃漏稅事證等內容,一併提交至台北地檢署,然而,廖彥鈞卻能在12月19日同一天作出不起訴處分書,但證據資料尚待一一調查驗證,不禁令人強烈懷疑,豈可能在同一天就調查完竣?果不其然,不起訴書對於小尹所交的證據資料內容隻字未提,由此推斷,廖彥鈞並沒有審閱有關證據資料就作出論斷,不僅失信於人,又以如此草率態度處理案件,明顯失職。小尹無法接受,提出聲請再議,賴姐、玉米則未提再議。

我國刑事再議制度究竟有何實質作用?抑或形同虛設?或許有使用過的人就知道,但從現今司法信任度不斷下探之頹勢來看,實在難以令人有所期待。本案提起再議後,高檢署的表現果然不負眾望般地再次讓小尹大失所望。

歷經二個月的沉寂,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對這起再議案的處理,竟然將賴姐提告恐嚇案的時間敘述,張冠李戴的搬到小尹提告的侵占案之中,對於小尹所提出的相關證據內容也未作任何交代,以至於離譜的做出以下結論「…. 嗣於113年6月間因故聲請人已將上開物品取回。….被告係基於合夥關係、投注站營運使用而占有上開物品,聲請人欲向被告請求返還上開所有物者,實應先依民法使用借貸之相關規定,向借用人請求返還所有物,而非隨即認屬刑事侵占犯行,且被告是否係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拒絕返還上開物品予聲請人,亦非無疑,自難遽對被告以侵占罪嫌相繩。是聲請人因與被告討論繼續合作關係事宜,將上開物品交予被告使用,是其使用期限應以該合作事宜合法終止後,始能循民事訴訟途徑請求返還。」

從檢察長張斗輝的論述可以得知,其比廖彥鈞檢察官更未掌握案情。廖彥鈞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明明沒有提及小尹於113年6月間因故已將被侵占的物品取回之敘述,反倒在恐嚇部分提及賴姐控訴小尹自113年6月至114年6月間,向賴姐恫稱……致使其心生畏怖,足生危害於安全。估計張斗輝是將賴姐提告恐嚇部分的時間序搞混,導致穿鑿附會。

此外,小尹所提供的證據資料裡,就有2025年1月20日,小尹與賴姐、玉米的電話錄音,該通電話內容的結論便是雙方終止合作,賴姐於是向兒子玉米表示「你明天打電話給業代說,我們沒有跟小尹合作了」,玉米也表示「那就整組還給他」,賴姐又補充「請他簽切結書說已經把存摺印章拿走了」,顯見雙方都已認識到合作關係結束,賴姐、玉米卻持續佔據小尹中國信託存摺、提款卡、印鑑章故意不歸還,且長達四個月以上,此等事實攸關案件偵辦方向,而地檢署、高檢署卻對有關證據佯裝不知,這種情況竟然還要求受害者先循民事途徑請求返還?試問我們還需要刑法的規範制度嗎?離譜的是,與廖彥鈞一樣,張斗輝也未將此涉及逃漏稅等弊案情形,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函知行政主管機關本於權責依法處理,罔顧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的職責,同樣失職。

當我們走進法院或檢察署,常常可以看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內人人自由」這一類的司法標語,將之與最近的司法信任度調查對比,強烈的違和感油然而生。國家體制賦予法官、檢察官處斷案件的無上權力,卻無相對約束其權力的機制,以至於司法官在消極辦案或心生偏頗時,案件真實便無以展現,於是誕生了司法官有權無責,犯法者自在逍遙,唯有弱勢受害者在哀慟的荒謬怪象。這就是如今的司法常態。

權益受害程度遠比小尹嚴重的,我們在社會上也時有所聞,是否如同小尹,權益得不到正義伸張,實際情況恐難估量。政府機關首長或要員,常宣稱台灣是民主法治多麼進步的國家,但當任何人相信法律而進入司法,反被搞得一身傷,從中觀察出台灣司法捉襟見肘的一面,那時心中的酸楚與痛苦,方能體悟出自己恐非司法不公問題下的最後一人。

所謂「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的道理淺顯易懂,在此呼籲、提醒朝野立委,為我國長治久安計,司法正義問題不能再拖,因為每件社會問題都牽動著某一端不正義的脈絡,司法如果無法替國家解決這些社會問題並賦予正義,帶來革新,那麼這個社會問題便會持續往更糟的方向發展,前所提及的彩券業不法租牌弊端亂象,正屬於當前社會問題之一。

我國彩券業成了不法租牌集團的撈金天堂,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益事業,然而,有關單位至今卻無人究責查辦,這中間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以及法律漏洞,絕非以台彩公司、運彩公司每年給政府的回饋金可以抵銷,因此朝野立委們,不僅應對司法不公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機制,更該建置能有實際作用的申訴管道,畢竟當今司法體制內的救濟途徑,如上訴、再議等程序,遇到沒有道德良知的司法官,根本毫無有效處理之可能,一旦我國司法能夠體現正義的本質,社會問題將無所遁形,就好比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的存在,倘使我國政府確實澄清吏治,司法也不可能容任其得在台灣社會吸金二十餘年。

[1] 各集團每月給予旗下人頭戶可能不盡相同,賴姐集團是每月給予一萬元人頭費,名義上多稱之為「合作分潤」或「配合款」,如替其顧店或者排隊購買刮刮樂等,酬勞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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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戳破許淑華「依法、科學、理性」謊話

2026, May 12 - 19:45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聯手民代戳破縣府「三假」謊言,嚴正抗議行政暴力並要求實質評估替代方案。針對南投縣政府執意於名間鄉興建焚化爐,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上週五赴縣議會陳情,要求縣府懸崖勒馬撤回全案,然許淑華縣長不僅未正視基層民意,竟再度以「依法行政、科學數據、尊重民意」為由堅持興建。

今(5月12日)召開本案第五次範疇界定會議,這也是此案第九度召開會議,大批名間鄉親一早便集結搭車來到南投市,頂著烈日拉起布條進行抗議,要求政府停止護航。對此,自救會偕同名間鄉長及跨縣市民代,在會議前召開記者會,直指縣府所謂的「依法」實則是動用環保基金買地的濫權、「科學」是選錯模式的空污模擬數據、「民意」更是無視地方反對聲音的假象。自救會抨擊縣府、環保局及會議主席長期以行政暴力與霸凌手段強推此案,顢頇堅持焚化爐為唯一解方,甚至不惜灌水垃圾數據稱需25年才能去化。

更令人不齒的是,縣府為轉移焦點,竟抹黑抗議居民「非在地人」,否定真正住在名間、飲用當地水、種植名間茶的鄉親心聲。自救會嚴正質疑,若會議不斷跳過替代方案討論,環評程序恐已淪為預設結論的護航大會,要求環評委員應秉持專業中立,針對多元處理方案進行對等評估,而非配合演出一場焚化爐定案的政治表演。

自救會會長釋致中當場拿出議會公開資料質疑,環保局資料明載名間鄉為農業特定區,明明還有其他選址地點,縣府卻硬要在農業區蓋焚化爐;且範疇界定會議明定可討論替代方案,自救會已提出30多個方案,環保局卻一方面自稱科學依法,一方面又獨裁封殺民眾討論空間,令鄉親極度憤慨,直指縣府所謂的「依法」實則是動用環保基金買地的濫權、「科學」是選錯模式的空污模擬數據、「民意」更是無視地方反對聲音的假象。

名間鄉長陳翰立表示,近期議會中部分議員配合縣府,對放下工作守護家園的鄉親進行抹黑,散播抗議者非名間人的言論,行為極其糟糕;縣府更以名間無合適場地為由封殺民意,事實上公所已多次表示可協助尋找場地,縣府若有誠意應直接到名間開會,而非躲在後方。

陳鄉長更質疑,本案相關關鍵官員與教授多與埔里有地緣關係,為何埔里掩埋場能輕鬆撤案,而名間卻必須承受焚化爐,其中是否涉及地方利益糾葛,縣府應交代清楚。

雲林縣議員張維崢強調,多次到南投抗議是為了守護家園,南投縣府完全未考量周邊縣市感受,名間位於雲林林內鄉上游,焚化爐產生的環境衝擊是不可逆的,將與名間鄉親抗爭到底,誓死守護雲林農業優良水質。

二水鄉民代表會副主席則指出,名間與彰化二水相鄰,同樣以大農業為在地核心產業,南投縣府蠻橫的決策將同時重創南投、彰化、雲林三縣的農產業,對經濟與環境的巨大衝擊,縣府根本無法負責。

二水鄉前鄉長許敏適補充,新民淨水場與二水淨水廠皆鄰近選址地點僅約一公里,焚化爐排放的重金屬與戴奧辛勢必透過水源影響下游80多萬人的生計與健康,南投縣政府必須立即停止在名間鄉興建焚化爐。

最後自救會強調,許多會議資料與環說書內容皆有隱蔽事實的漏洞被民眾拆穿,環保局長李易書卻態度傲慢、獨裁主張「不容質疑專家」,無視程序正義與民眾監督權。自救會抨擊縣府、環保局及會議主席長期以行政暴力與霸凌手段強推此案,顢頇堅持焚化爐為唯一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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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回應台鐵企工臨時代表大會聲明

2026, May 12 - 19:42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停職輕放涉貪勞董、不查帳又拒勞董直選、阻改革員工入會,只見派系鬥爭不見改革

今(12)日台鐵企業工會(下稱台鐵企工)舉辦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針對多項議案進行討論,尤以近期勞工董事、秘書吳長智涉貪案件員工高度關注,然而今日代表大會決議,僅將吳長智勞工董事「停職」處分,仍舊保留其勞工董事身分,並未依照章程將這位違反宿舍使用規定、涉嫌詐領津貼、濫用會務公假的工會幹部,依照章程作「停權」或「除名」處分,猶如台鐵公司給吳長智2條路一樣,台鐵企工選擇輕放的態度,產工強烈譴責。

其次,對於吳長智涉貪過後,產工公開要求台鐵企工應考量其在工會擔任幹部許久,涉貪情形是否延伸到工會內部,染指將近1億元的會費存款,台鐵企工盡速展開查帳及內部調查,更提出勞工董事應全面開放直選,讓民主制衡獨裁,均為在大會上被提出,嚴重損害會員權益,為工會財務公信力蒙上陰影、讓工會更顯專斷獨裁,難道任何涉貪工會幹部,工會都不需要有所調查嗎?勞工董事選任都不需要檢討嗎?

最後,今日亦有企工會員代表提案,表示吳長智於去年擔任本會秘書時,違反章程阻止台鐵員工、產工常務理事王傑依程序申請重新入會案,應接納長期推動台鐵改革的王傑回到企工推動改革,然而台鐵企工最終並未通過本案,這阻擋改革員工加入的行徑,加上「只停權、不查帳、拒直選」的結果,顯現了台鐵企工對吳長智的種種作為,都只是派系內鬥的結果,與「改革」兩字毫無關係,企工並未從吳長智案痛定思痛,「吳長智們」仍在企工專斷橫行,連一個員工入會都要擋。

產工呼籲所有路員,加入產工!積極參與今年7月台鐵企工各分會選舉,以及產工下半年的爭待遇連署,台鐵亟待改革是生存問題,關乎每一位員工的工作與生活,需要各位以實際行動來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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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王婉諭偕台灣前進參選人痛批衛福部放水

2026, May 12 - 19:36

文/台灣前進連線

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王婉諭偕台灣前進參選人痛批衛福部放水
要求明年護理師節前落實,特殊單位護病比同步入法

今天(12)日是國際護理師節。立法院上週才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衛福部隨即宣布施行期程延後兩年,並以「全月平均值」計算護病比達標率,引發護理界強烈反彈。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日上午偕同台灣前進多位市議員參選人,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衛福部標準別放水!」記者會,要求衛福部停止以拖待變,最遲應於明年護理師節前正式施行,並同步研議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的護病比規範。

王婉諭指出,今年國際護理協會主題是「賦能護理師,拯救生命」,但台灣離這個目標還很遠。護理師執業率一路下滑,近四成選擇離開醫療現場,一個護理師每班照顧的病人最高多達 18 人,遠超歐美 5 至 6 人的標準。血汗的勞動條件、不合理的工作負擔、長期被忽視的專業價值,把護理師一個一個逼走。

王婉諭批評,護理界爭取多年的「三班護病比」入法,上週好不容易三讀通過,衛福部卻立刻宣布延緩兩年,事前沒有跟護理師團體溝通,衛福部長石崇良甚至語出驚人表示「如果怕跳票,再投給賴清德總統,就一定會落實」,這種傲慢言語,完全不是行政團隊該有的態度。她要求賴清德總統信守競選承諾,明年護理師節前就應讓三班護病比落實到位。

王婉諭也強調,護理師的合理薪資、充足人力、安全的職場環境都不是免費的,台灣長期以低成本支撐高品質醫療的模式已經走到極限,呼籲朝野放下政治算計,支持健保改革、加大醫療投資,這不只是支持護理師,更是支持每一個台灣人的健康。

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以心臟外科醫師身分指出,護病比的本質是醫療安全問題,不只是勞資議題。當一位護理師同時要照顧太多病人,病況變化可能被延遲發現、給藥與處置風險增加、跌倒與管路意外風險也會上升,真正受到影響的是所有躺在病床上的病人與家屬。美國賓州針對 168 間醫院、超過 23 萬名外科病人的研究顯示,護理師每多照顧一名病人,病人 30 天內死亡風險就增加 7%。

吳欣岱批評,現行衛福部護病比統計存在多重漏洞,包括全院全日平均按月回溯掩蓋特定區域時段過勞、教學行政職員灌水分母、缺乏第三方稽查機制等,且政策討論長期由醫院經營端主導,呼籲衛福部應納入更多第一線護理工會代表。

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西區議員參選人李雅芬以麻醉護理師身分發言,要求衛福部同步訂定特殊單位護病比。她指出,急診、加護病房、開刀房這些收治最危急患者的單位,連一個護病比的數字都沒有,成了制度下無人聞問的孤兒。在加護病房,病人隨時可能急救,儀器與醫囑接踵而來,護理師根本無暇兼顧其他病人,相較於美國、加拿大要求 ICU 必須 1 對 1 照護,台灣現行法規讓醫院只要聘到最低人數就「合法」;急診更是毫無人力規範,第一線經常以遠低於國際標準的人力,同時負擔檢傷、診間、重症與留觀。李雅芬強調,工會早在 2023 年底就要求研議,衛福部兩年半以來進度為零,不能再拿「複雜」當擋箭牌。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市前鎮小港區市議員參選人于仙玲也曾任護理師,她以第一線經驗指出,臨床護理工作包山包海,從給藥、治療處置、護理紀錄、回應家屬,到接新病人、出院準備、衛教、送檢送開刀,遇到病況危急還要急救與後送加護病房,三餐不規律、下班筋疲力盡是常態。

于仙玲指出,衛福部對外宣稱七成醫院達標,問題出在計算方式以全院、全日、全月平均呈現,把不同單位、班別、日期的人力統合後,自然能得出一個看似合格的數字,卻無法反映每一班、每一個單位的實際壓力。她要求護病比計算方式應改以單位、班別、每日狀況為基礎,並公開填報與計算原則,建立透明稽查機制。

台灣綠黨台北市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中正萬華區是台北市重要的醫療核心區域,涵蓋台大醫院、和平醫院與聯合醫院多個院區,長期承擔大量急重症需求,更突顯特殊單位人力規範的迫切性。加護病房病情變化快、需要長時間密切觀察與即時處置;急診更必須同時處理等待住院、持續觀察與緊急救治,一旦人力不足,病人的照護品質就會直接受影響。他要求衛福部加速研議急診與加護病房的人力標準,讓制度成為支撐護理師的力量,而非紙上達標的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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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北宜高鐵案爭議 民團:符合公民期待 呼籲暫停推動

2026, May 12 - 19:35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反對「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的公民團體去(2026)年5月提出本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調查一年後監察院報告出爐。今(12)天公民幫推、守護宜蘭工作坊及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調查報告5大重點意見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包含交通部及鐵道局行政程序上有諸多疑慮、民眾參與與社會對話溝通不足、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等情形。民團同時呼籲政府應就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如實加強民意溝通,並重新客觀評估北宜高鐵案,在未釐清爭議前應先暫停推動北宜高鐵計畫

直鐵急轉彎成高鐵案 民間批評重大公共建設程序急就章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表示,4個民團去(2026)年5月就「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後簡稱北宜高鐵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7大缺失包含:國家重大建設可行性研究評估僅17頁說明、僅用4個月時間研究高鐵案即推翻研究10年的直鐵方案、缺乏客觀系統技術評估、高鐵僅快台鐵5分鐘,經費卻暴增2300億元、整體效益近8成來自私人利益、程序粗糙,忽視在地民意、沿線區域聚落經濟發展效益未納入評估方案等爭議問題,要求監察院調查交通部及鐵道局。

黃建興說,過往很多人質疑公民團體針對北宜高鐵案所提出的指控資料是否正確,但是歷經監察院一年時間做出的調查報告,其5大重點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調查意見符合公民團體的期待。

監察院針對本案5大調查意見重點如下,並將調查意見函請行政院督同相關部會參處:
一、未先提出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不符公共建設規劃常態;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
二、委外辦理綜合規劃勞務採購過程,隱含現行法令不周延及規劃評估者角色衝突疑慮。
三、民眾參與、民意溝通及社會對話明顯不足。
四、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缺乏立論基礎,又不符宜蘭縣發展需求與國土計畫,且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
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未一併辦理個案環評,且前者漏未先實施政策環評。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

黃建興解釋,原先交通部鐵道局2019年提出計劃是「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又簡稱北宜直鐵計畫),當時預期效益為使鐵路運能倍增、北宜37分鐘到達,興建費用668.34億元,然而當年政策指示改為高鐵方案,2021年便改成北宜高鐵案,直接提出「綜合規劃報告」並附帶提出僅17頁的可行性研究。監察院調查報告第一項指出,北宜高鐵案未先完成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規劃程序不符公共建設常態」。黃說當初民團質疑該程序時,許多人還不相信國家推動重大建設規劃會如此草率。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高鐵與直鐵案之性質、路線、規模、系統與參數設定、營運單位與模式迥異,彼此不宜被視為替代方案,應為獨立之可行性研究。

黃建興也說明,交通部鐵道局自2013年決標予台灣世曦公司規劃「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直鐵案,到2019年改為規劃北宜高鐵案計畫至今,同一廠商跨案操刀逾10年,缺乏第三方獨立比較、辦理9次契約變更,累計追加金額超過1億3280萬,是原契約金額60.3%,且合約至今未完成驗收,使監察院指出「難謂合理,亦不符政府採購常態」。

民眾參與部分,黃建興指出北宜高鐵案經費預計3521億元、範圍穿越9個行政轄區,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420公頃、涵蓋8成特定農業區土地,恐將拆除上百棟民宅,如此影響巨大的重大公共建設,官方在4年間僅召開6場正式公開說明會,導致仍有許多在地居民對本案毫不知情。

另外,本案在行車時間之估算、直鐵案與高鐵案興建費用估算、高鐵興建預算從1764億元暴增至3521億元、對於紓解國道5號效果有限、衝擊臺鐵票收151億元、拆遷涉及上百民宅等爭議,監察院也要求交通部應逐一釐清,客觀對外溝通,因此認定「民眾參與及民意上達之機會明顯受到限縮」要求交通部與鐵道局做好民意溝通程序並釐清外界質疑再續行推動本案。

「到底高鐵是在解決宜蘭到花東的交通問題、還是高鐵只處理土地開發的問題?」黃建興最後指出,北宜高鐵案搭配了「車站特定區」420公頃開發案,環評過程裡,環境部刻意的將高鐵路線段與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環評切割辦理,民間認為420公頃車站特定區與路線密不可分,應併案審議。監察院也認為北宜高鐵案屬「重大鐵公路發展」政策,依《環評法》第26條應先實施「政策環評」,然交通部與鐵道局卻未先辦理政策環評,逕行申辦個案環評,且將路線與車站特定區予以切割,分別辦理環評作業,此行政程序不備,有違《環評法》之精神。

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發言人劉仲書表示,宜蘭人需要好的交通是無庸置疑的,但在地居民不希望接受一個評估及溝通不足的北宜高鐵案。

他提到當初直鐵案突然大轉彎變成高鐵案,沒有進行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民眾參與的管道幾乎都是在環評程序裡,可是環評程序裡討論的是環境議題,而宜蘭人在意的不只是環境議題而已,大家真正在意的是軌道建設是否能達到預期所要解決的交通問題,比如說塞車或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因為整個程序讓民眾參與程度低,甚至高鐵計畫影響範圍沿線的居民或是特定區範圍裡的居民,還有人不知道這件開發案,尤其是420公頃車站特定區開發案可能造成消滅農地的代價,其必要性應充分經過討論。

劉仲書表示,宜蘭需要一個負責任的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及宜蘭縣政府應該要公開透明、重新評估本案相關資訊,與公民深度對談,暫停目前特定區開發進度,上千億公共建設不應如此草率倉促決定。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表示,北宜高鐵案在相關程序中雖然調查詳實,但是問責寬容。例如本案迴避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過程當中,許多程序是邊審邊補做程序等情形,應是有相關首長容許,卻未被問責。

而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所使用的官方語言,例如「允宜請行政院督同交通部及所屬鐵道局參處」,都是非常寬鬆的字眼;另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提到交通部鐵道局相關作為「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表示雖然不是法律所不許,但仍有不夠合理之處,甚至會讓外界質疑相關行政程序之合理性,期望監察院所掌握的調查機制,除了協助釐清爭議案件以外,更能在問責方面繼續努力。

前國發會參事林旺根則表示,過去在宜蘭縣政府服務過20年,對於宜蘭整體國土規劃及相關交通建設,與直鐵案有深度關係。他提到直鐵案被擱置許久,2019年卻突然跑出一個高鐵案,兩相比較即可得知高鐵案的爭議性。他說明直鐵可規畫南港接到頭城,再連接從頭城到蘇澳的現有鐵路,一直到花蓮,途經許多車站,可以直接連接台北西部,但是高鐵方案除了斥資鉅額經費高達3000多億,卻只在宜蘭縣政中心設一站,等於所有居民及遊客都要集中在一個站點去轉運,極度不合理,也嚴重扭曲宜蘭整個空間發展的整體規劃跟土地利用。

林旺根認為,高鐵案到縣政中心有18公里的高鐵廊帶,穿越4個鄉鎮、14個村里,恐怕得徵收將近500多公頃優良農田,造成沿線環境衝擊,但是在整個高鐵規劃說明會並沒有清楚告知在地居民。他說誠如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到北宜高鐵案是個史詩級的的政策錯誤,期望經過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政府暫停北宜高鐵案,好好的跟社會各界來做整體規劃。

延伸閱讀:

監察院調查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之報告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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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小禎籲正視兒少心理創傷

2026, May 12 - 19:30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小禎籲正視兒少心理創傷
全聯率先捐百萬 首度攜手婦援會為受創孩子撐起保護傘

在現代社會中,兒少面臨的暴力威脅已不侷限於身體傷害,「目睹家暴」與「數位性暴力」如同兩道隱形枷鎖,正悄悄剝奪孩子平安長大的權利 。為了喚起社會對隱性暴力的重視,今年全聯福利中心、全聯佩樺圓夢社會福利基金會首度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合作零錢捐,邀請藝人小禎擔任公益大使,並舉辦「愛‧從1開始-一塊守護,一塊長大:兒少暴力防治計畫」公益記者會,呼籲大眾關注兒少隱性暴力危機。現場小禎分享身為母親的真實感受,並與社工示範使用情緒牌卡,盼能傳遞守護力量,陪伴受創孩子迎向安全的明天。

目睹家暴通報6年暴增3倍!婦援會籲關注兒少隱性暴力與數位威脅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睹家暴通報人數自2019年的2.6萬人增至2025年的7.8萬人,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與此同時,數位暴力威脅亦持續升高,2024年拍攝或製造兒少性影像案件已達3,555件。性影像處理中心自2023年8月至2025年底,累計受理近5,556件申訴,受害者高達3,351人。婦女救援基金會投入目睹家暴兒少服務已23年 ,調查指出,童年目睹家暴者成年後,逾8成容易陷入憤怒與沮喪等負面情緒,77.4%更曾有過自殺念頭,大眾常誤以為孩子年紀小「不懂事」,卻忽略隱性暴力帶來的心理創傷,其實並不亞於直接被害人。

自2015年至2025年底,婦女救援基金會共服務1,482位數位性暴力被害人,其中近1成為未滿18歲之兒少。面對日益嚴峻的隱性暴力風險,除了直接提供受害者專業服務,也積極從國中小至青少年落實預防教育與數位身體隱私權宣導。本次零錢捐善款將全數投入「兒少暴力防治計畫」,支持目睹兒少身心守護團隊及相關宣導工作,陪伴孩子走過傷痛,重新找回平安長大的權利。

從習得無助到重新擁抱未來 婦援會用愛接住受創兒少

「我報警也沒用,警察來了看一眼就走,門一關,爸爸還是繼續打。」這是在國小五年級的阿令口中,那份令人心碎的無助。長期目睹家暴的他,曾試著用弱小的身軀保護媽媽,卻也讓自己捲入暴力的漩渦。面對母親的沉默與家庭的動盪,阿令逐漸陷入「怎麼做都沒用」的習得無助,對未來徹底失望。直到婦女救援基金會介入,社工從孩子的處境出發,協助媽媽看見家暴對孩子造成的深遠傷害,並陪伴其聲請保護令獲得安全保障,爸爸也在輔導後逐漸改變對待家人的方式。在後續的創傷輔導中,阿令坦言曾因絕望而徘徊在幫派邊緣;所幸在社工持續陪伴下,他慢慢走出陰影,重新相信自己值得被守護,學會張開雙手擁抱未來。

小禎溫情發聲守護受暴兒:你們值得被好好疼愛

藝人小禎長期關注公益,今年受邀擔任婦女救援基金會公益大使,號召大眾關注兒少隱性暴力。她感性表示,過去曾認為暴力僅限於肉體傷害,深入了解後才發現隱性暴力留下的心理陰影同樣極其嚴重 。記者會現場,小禎誠摯呼籲大眾發揮影響力,讓這項隱形的議題被看見「希望大家不要忽略這群默默承受恐懼的孩子」,她也特別對深受影響的孩子們溫柔喊話「你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希望你們知道,你們值得被好好地疼愛。」更期盼能透過自身影響力,集結社會資源成為孩子修復創傷的推手。

全聯零錢捐首季突破650萬元 拋磚引玉捐百萬守護受創兒少

全聯深耕公益串聯數位行善,讓善意能在日常消費中持續累積,為延續4月30日「國際不打小孩日」所倡議的兒少保護精神,全聯「愛從1開始」零錢捐本季首度攜手婦女救援基金會合作,即日起在全台全聯福利中心與大全聯門市展示海報與宣傳小手冊,並於PXTV播放公益宣傳影片,同時設置「愛心零錢箱」提供民眾便捷的捐款管道。全聯行銷部協理劉鴻徵表示,今年首季零錢捐募款累計突破655萬元,其中PX Pay點數捐累計約162.5萬點(相當於16.2萬元)、全支付捐款約33.5萬元,顯示無論是門市零錢捐或數位捐款,皆已逐步成為民眾參與公益的重要方式。期盼藉由公益大使小禎的號召,鼓勵民眾響應公益順手行善,或透過手機PX Pay愛心捐贈功能,一起支持「兒少暴力防治計畫」,為受創孩子築起更安全的成長保護網。全聯福利中心率先捐出1,000萬點福利點數(等值新台幣100萬元),以實際行動拋磚引玉,為孩子撐起更穩固的保護網。

全聯佩樺基金會董事張宜君表示,佩樺長期關注弱勢兒少的身心健康發展,透過助學、助養及圓夢等多元方案,協助孩子在生活、學習與心理層面獲得支持,穩定就學並發展自我潛能。她指出,孩子在面對暴力創傷時,除了需要即時脫離危險,更需要被理解與支持,才能逐步重建安全感。無論面對何種類型的暴力,對成長中的孩子而言,都可能留下長遠影響。因此,除了專業介入與創傷修復,也需要社會建立友善且具理解與支持的環境,讓孩子不再獨自承受恐懼,重新找回信任,並對未來保有期待。

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即日起至6月30日,民眾可於全台全聯福利中心及大全聯投下手邊零錢,也可透過手機PX Pay愛心捐贈,使用全支付捐款或福利點數捐贈,一同支持「兒少暴力防治計畫」,守護孩子平安長大,遠離無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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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樹團回應因議員揭露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老榕樹沒人要淪孤兒樹事件

2026, May 12 - 19:28

文/台灣樹人會

樹團要求特四特五區倖存樹保文資一點也不能少,應就樹保與文資熱點留設法定10%公園綠地

針對媒體大幅報導,王欣儀議員所關切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受保護榕樹淪為媒合後「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護樹團體嚴正回應市府,要求文化局與都發局善盡受保樹木之原地保留,並提出三項呼籲:

一、華光社區2013年原受保約86棵,13年來折損剩1/3,特四特五倖存老樹原地保留一棵不能少

二、綠地僅2282平方公尺(0.2公頃)僅佔全區12.5公頃的1.8%,明顯違反都計法45條應法定留設的公園綠地10%,此違法都市計畫應重新檢討畫設,結合文資與老樹熱點保留為綠地

三、2026年2月發生特五區文資慘劇,原「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已遭提取作業挖出。回顧華光社區曾為2013年激烈反迫遷之不義場址、也是台北刑務所日治時期關押抗日志士的重要歷史場域,為呈現少數如原刑務所南北圍牆、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倖存官舍、老樹與街道紋理;文資、老樹原地保留、綠地依法留設,應是本案高強度開發下的嚴肅轉型正義、世代正義課題

近日王欣儀議員關切揭發金華特四區的受保護老樹可能流向,有兩棵受保護樹木榕樹於媒合過程中,遭十多個局處嫌棄,淪為「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廣受媒體大幅關切。根據5月4 日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直播畫面,文化局蔡詩萍局長回覆王議員質詢時說,要加快,將提報府內跨局處會報,與都發局協調於金華社區內「園內移植」,而倘要移植仍需都發局提出移植計畫,經樹委會審查通過。

所謂「臺北市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即「變更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近日特三區(俗稱南基地)除「演武場基地遺構」保留,區內受保樹木已於2026年2至4月移植完畢,近日已圍起圍籬準備動土施工。

樹保團體表示,依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下稱樹保條例)第6條第2項「前項基地屬公有土地者,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但實務上在都市裡寸土寸金的開發建設壓力下,原地保留條款已成例外、反而以移植為原則,原地保留條文竟成具文,僅能在樹委會移植計畫審查裡,仰賴樹保專家,就移植工法、時程等嚴加把關,勉強爭取移植求活的機會。

樹保團體呼籲,特四區特五區的土地權管與開發單位都發局,應依樹保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受保護樹木地區之都市計畫相關配合事項」依法定樹木保護權管事項,於都計審議過程所忽略樹保原地保留的疏失,予以補正。且原來於106年所通過之都市計畫裡,違反都計法45條百分之十綠地留設規定,應重新檢討違法都市計畫,予以補正。尤其台北市多年來的綠地留設,僅有4.5%(2023年國土署統計資料),理應綠地加倍!於新審議都市計畫時加強留設綠地!就綠地與綠蔭的難得,讓老樹原地保留,為華光社區未來高強度水泥開發量體所增加的車輛空氣污染,有老樹提供空氣濾清的生態服務功能。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對於華光社區樹木存有深厚感情,於2013年間,於華光社區樹蔭下所召開多場護樹護文資記者會,樹下涼風習習的舒適體感仍有深刻回憶。於2013年華光護樹志工隊的護樹護文資記者會,廣獲媒體關切,而於樹委會審查時,獲郝龍斌市長任內文化局長劉維公親自會勘及諸多樹委重視,將華光社區裡值得保護的老樹,分為三批,總數通過86棵受保樹,於範圍廣達12.5公頃的華光社區基地內原二三百株樹木構成的蓊鬱樹海及金華街綠蔭人行道上,至少保留這些受保護樹木,許多如台灣海桐、社區精神地標老梅樹等未達樹徑物理標準,也以「珍稀人文歷史」款受保。

然而在13年來,於華光社區南北基地(特一特二特三)在國產署長期疏於照料養護下,許多老樹在老建物遭拆遷後,失去倚托,或強颱時風倒而遭移除,及歷年來化整為零的移植計畫通過移植,竟已折損過半約剩1/3。目前僅剩華光社區北基地約5-10棵,特四特五2基地內,特四區裡倖存7棵受保樹,與金華街靠金山南路的榕錦時光附近10多株受保樹,總數約剩20-30棵,僅剩1/3有迫切原地保留需求。2013年民團費盡辛苦申請受保成功的老樹,其「賞味保存期限」,竟僅是多苟活13年到2026年嗎?如此的樹木保護根本是「老樹不保」!

就算不能原地保留,老樹移植不能求快,應力求謹慎留下斷根養根6-9個月時程以利老樹存活

此外,對於文化局長於回應時表達「要快」,樹團表達有關程植行程的憂慮,老樹移植馬虎不得,若要移植存活,務必要有適當的養根程序與適合的移植季節。就一般符合樹保條例超過50年齡、樹胸徑超過80公分的老樹,若要讓老樹存活,依標準法定的公共工程會移植規範,大多要經過二次斷根養根程序,以讓樹根養出足夠的細根毛,且其間隔約需三個月,總計至少要6-9個月的養根程序,才能移植存活。但實務上斷根養根,幾乎縮短至2-4個月,甚至所謂一次斷根,即未經養根程序,馬上斷根馬上移植。再加上為了移植載運板車寬度高度限制,斷頭斷腳修剪僅剩樹幹及一二枝幹,又為了工程加速需求,由未具園藝專業的土木工程包商草率粗暴移植,讓許多樹木移到樹木墳場後苟延半年至一年即多數陣亡。護樹團體強烈建議老樹儘量原地保留。

回顧北市「市樹」榕樹是在46年前 1987 年 6 月 23 日,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由台北市議會正式通過票選脫穎而出,可見原生種榕樹,原具卓越的綠蔭遮蔽、空氣淨化能力、高環境適應力(抗風、耐旱、耐污染)曾極受歡迎,經市議會主流民意所通過,而今卻因未留設寬廣樹穴讓榕樹得以開展樹根,因竄根隆起等因素,淪為嫌惡樹種。

另就目前「適樹適種」主流說法,護樹團體提出補充,認為應該要考慮「適樹適種」加「適地」,像榕樹這種樹冠開展盛大、氣生根旺盛的大喬木,常見100cmx100cm的樹木植穴,顯然難以讓榕樹類樹根開展,根本是「削足適履」,應設法於人行道改善工程時,儘量在不影響人行通道150cm寬度需求時,將樹木植穴改為150cm寬的長型植栽帶,或獨立植穴能有寬度至少150cm,往200 cm的目標去擴展棲地根部伸展空間。讓榕樹這類龐大的原生樹種,能發揮其優點,繼續為我們城市提供廣大樹冠遮蔭、葉片可附著細小揚塵、氣根與葉片過濾懸浮微粒的生態服務。

一、「金華特五區」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於2023年公告,未滿三年,已經文資會審議通過「提取作業」,於2026年2月間完成「提取作業」(挖取)

二、「金華特四區」範圍,即位於愛國東路210與金華街街角
7棵受保樹編號(四棵原地保留、三棵預定移植)

1911 榕樹

1912 小葉南洋杉(預定移植、已有去處)

金華特四 小葉南洋杉 1912 (移植 有人要) jpg

1913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1914白玉蘭

1915 亞力山大椰子

1916 榕樹

4777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附件)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修正對照表(105年9月提大會審議)—摘要(文資與樹保段落)

四、文化資產保存與歷史場域精神呈現
(一)本計畫經指定為市定古蹟、歷史建築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市定古蹟「臺北監獄圍牆遺址」圍牆周邊應留設適當寬度之緩衝空間。

(三)演武場原址附近地區以留設開放空間,並配合附近開放空間系統整體規劃,以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口字型宿舍則以留設開放空間或地面層挑空搭配景觀等都市設計手法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

(四)臺北城牆石下水道之保存,除依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7次會議決議,特定專用區(一)、(二)、(三)未來開發單位於執行實質開發之前,應先進行該區之完整基地試掘及文史調查 工作,並將調查報告提送文化局,以確認是否涉及文化資產事宜,並以都市設計手法留設南北向及東西向人行動線,以呈現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當地街道紋理。

(五)中華電信北側之公園用地,除應配合杭州南路二段25巷及金山南路二段30巷道路整體規劃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並與市定古蹟 (臺北監獄圍牆)及原臺北刑務所北側官舍意象等整體規劃。
五、樹木保護
(一)本計畫區內樹木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02年華光社區拆除工程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之受保護樹木位置示意圖如附件四)
(二)樹木以現地保留為原則,如遇計畫道路開闢或與建築規劃衝突之情事,應以移植至同一街廓內鄰近之退縮空間植生帶為原則,並於基地開發時,與公共開放空間整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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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2集|國家社福外包,責任下移? 基層社工的責任將無限上綱?

2026, May 11 - 20:38

文 / 楊家瑜

2023年12月發生了震驚社會的保母虐童致死的剴剴案,引發社工究責與孩童照顧安全的討論。今(2026)年1月經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兩位劉姓保母分別處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然而兒福聯盟的陳姓社工因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從證人轉列為被告,今年4月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認同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此一判決引起社工界的譁然與焦慮,他們關注的不只是社工遭到判刑,而是制度缺失與社會安全網失靈的結果,竟然是社工來承擔?

當專業與熱忱消失殆盡 基層社工只能防衛性自保

「這次判決的結果讓人覺得不尊重專業,可能會造成法官、社工專業對話的障礙。」資深社工羅志仁悲憤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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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仁表示,社工的工作是助人,透過專業關係的建立,協助家庭或個體恢復功能。判決書中提到的「保證人地位」是刑法概念,通常用於像是游泳池救生員或高山嚮導,對被服務者有高度的保護義務,但在法律眼中,社工似乎被迫成了全知全能的監控者,對於一個月僅訪視一次的社工而言,將所有法律責任集中在他的身上,等同於「准監護人」,但在社工的實務中,並不具備像警察那樣的強制處分權,也沒有24小時監護權。羅志仁直指,將社工等同於保證人,意味著要求社工必須在有限的訪視時間內,洞察所有潛在的危險,這在實務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羅志仁查閱了國外案例,發現即便是在嚴謹的德國法律體系中,社工因疏失而被判處監禁刑責的情況也極其罕見,大多以行政處分或緩刑為主,而這次的判兩年且不給緩刑,未來社工在法庭上的專業論述恐更難被採納,甚至導致社會大眾誤認為只要出事社工就該坐牢,造成專業發展的困境。

帶給社會安群網的衝擊不只是社工專業被質疑,以及造成工作的不安與恐安恐慌感,更有可能讓社工轉而將自己定位為「防衛性社工」。羅志仁說:「以前社工會不顧一切協助個案,但判決出來後,社工就會開始去思考,我現在要背這麼重大的責任,為了要自保,那我是不是直接照著流程來,省去後續的麻煩。」為了規避法律究責,社工可能會進行過度通報,或是將原本彈性的助人專業變為僵化的行政流程。當社工與案主、保母之間的信任基礎崩塌,社工將從「陪伴者」變成「監控者」。

當跨部門權屬不明 誰來解決個案的問題?

「一主責、多協力」是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理念,強調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整合相關網路及民間力量提供服務,並推動跨部門協作,透過主責社工統籌並協調各服務單位,以應對求助者的多樣化問題,防止服務資源重複配置。 在剴剴案中,新北市社會局樹鶯社福中心負責整合剴剴原生家庭所需資源、兒童福利聯盟負責剴剴出養相關服務、文山居托中心則負責保母監管,然而這套機制卻出現責任歸屬不清的局面,導致社會安全網破碎。

羅志仁指出社福外包與破碎化不僅是剴剴案憾事發生的因素之一,更是導致台灣社會安全網殘破不全的原因。在目前體制下,政府為求行政簡便與節省成本,採行小政府的概念,將大量福利政策外包給民間機構 ,然而政府在過程中並未盡到督導及教育的義務,也造成在實務上演變成「責任下移,權力上留」的畸形結構。政府將業務後送給民間單位或非營利組織後,往往只看漂亮的評鑑數據,而未給予對等的工作權限與支持資源,一旦出事,政府並沒有主動承擔責任,反而化身仲裁者的角色進行調查,在權責不對等的情況下,讓第一線社工獨自承擔沉重的法律責任。

「其實在整個過程中,保證人地位不應該只有社工,要負責的也不該只有社工,牙醫在看診過程中覺得不對勁,他也是有通報義務的。」羅志仁無奈的說。兒虐案的通報義務本應由醫事、警政、社政等各方共同承擔,若法律責任僅集中於社工一人,跨系統的合作恐怕會斷裂,導致原本就脆弱的安全網出現更多漏洞 。

政府一同修補社會安全網 讓前線社工不再是擋箭牌

羅志仁梳理國外的案例,發現英美體系會成立SCR (Serious Case Review,嚴重個案檢討/審查),當發生嚴重兒虐案時,召集各個專家討論系統哪裡出問題,強調在於系統性檢討而非個人化獵巫。此外,法律責任不應只針對自然人,政府與NPO機構也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務上,羅志仁也建議應採行「老鳥帶菜鳥」的制度互相協助,並由政府更明確化訪視標準,非僅依賴一年一度的評鑑。

社會安全網只是緩解社會問題的其中一個方法,攤開整個系統來討論,才能有效縫補漏洞,不要讓社會安全網變成「社工安全網」,使得所有的重擔都壓在權力、人力有限的基層社工肩膀上,那麼只會出現更多的剴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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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真和平,要國防」數十民團號召523遊行

2026, May 11 - 18:10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圖博之友會

「真和平,要國防」數十民團號召523遊行
支持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要求參選縣市長的二十立委表態

堅實的國防力量,才能保障和平現狀,中國共產黨人虛假的和平承諾,只是步向併吞的陷阱。

「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這是1951年5月23日中共「解放西藏」十七點假和平協議的第八點。被侵略者放下武器的結果,就是侵略者更恣意屠殺!當圖伯特(中國稱之為西藏)被迫「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後,圖伯特人民迎來的是宗教迫害,流血鎮壓,喇嘛被迫還俗,大規模文化根除與人口清洗!

由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圖博之友會發起,數十個公民團體合辦的「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將於5月23日下午一點半在忠孝復興Sogo百貨集合,沿忠孝東路,預計遊行至101大樓。

遊行合辦團體於今(5/11)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合辦團體名單,及本次遊行訴求:勿忘圖伯特(西藏)七十五年血淚,記取中共十七點假和平協議教訓;和平本是國際義務,拒絕鄭習會「一中併吞」陷阱;抗議鄭傅集團:封殺台灣之盾,封殺國產,無人機預算剩一成。

立法院5月8日將行政院的國防特別條例(全名:《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改得面目全非,不僅金額砍成六折,而且大刪五大重要項目,嚴重衝擊我國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建構。我們倡議行政院應提出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並提出問卷要求參選縣市長的二十立委表達立場,並邀請立委們出席「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

此次遊行,截至週日晚上九點為止,除4個發起團體外,另有38個團體加入為合辦團體:黑熊學院、辜寬敏基金會、激進工作室、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北美福和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社、台灣客社、挺台灣志工協會、台灣超派守護聯盟、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臺灣李喬文學協會、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玫瑰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蕭靜文舞蹈團、吾島走跳、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真內地青年團、台灣北海民主韌性協會、城市守望者聯盟、新北市自主防衛協會、板橋海山自訓團、板橋深丘自訓團、板樹溪崑民防自訓團、板樹沙崙自訓團、林口防災自訓、三峽自訓團、土城擺接自訓團、雙和防災自訓團、濟南防災自訓團、 大嵙崁溪流域居民謝建民、台灣綠黨 台灣基進  社會民主黨。

札西慈仁(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祕書長):北京以假協議、假印章迫害圖伯特,我希望有一天能回家,也希望台灣看見圖伯特的血淚教訓、切莫重蹈覆轍,應警醒拒絕虛假和平陷阱。

我要謝謝台灣的民間團體站出來,舉辦這場5月23日的遊行。每年的這一天,中共都會在圖伯特(西藏)舉辦「慶祝」活動。但我們都知道,圖伯特人是被迫參加的,那對我們來說根本不是慶祝。

圖伯特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1950年10月,中共軍隊揮兵昌都,那裡是康區的核心,也是進入拉薩的重要防線。在昌都戰役失敗後,北京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圖伯特派代表去北京談判,否則就要全面武力入侵。

當時北京提出三個條件:圖伯特必須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軍隊要進入圖伯特、圖伯特的外交要由中共處理。圖伯特政府一開始拒絕這些要求,但中共威脅,如果不談判簽約,軍隊就會直接打進拉薩。

1951年5月,當我們的代表到北京談判時,中共代表直接拿出「十七條協議」,完全不讓我們的代表發表意見或修改,甚至恐嚇說:如果不接受,就等著軍隊攻打。

達賴喇嘛在1959年流亡印度的記者會上,以及後來的自傳中都說得很清楚:當時的代表根本沒有獲得授權去簽署這種讓渡主權的條款。而且,協議上面蓋的圖伯特官方印章,是中共私自在北京偽造的。

原本中共說,要「解放」圖伯特,讓圖伯特人不受到外國勢力控制。但協議簽署後,解放軍卻是打著解放圖伯特人、「反對貴族與宗教」口號進入。

「十七條協議」裡面明明承諾:圖伯特人有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現行的政治制度不會改變、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地位不會改變、會尊重宗教信仰和文字,所有的改革都要跟圖伯特領導人協商。

但是,從1951年簽署協議到 1959 年3月10日圖伯特抗暴發生,不到十年的時間,所有他們答應「不會改變」的事情,通通都變了。

到目前為止,有120萬藏人失去生命、6000座寺廟被毀、超過160位藏人為了抗議中共、為了希望達賴喇嘛回家而自焚。現在,更有超過100萬個圖伯特小孩被迫進入「殖民式寄宿學校」。他們切斷孩子跟家庭、母語和宗教的聯繫,想要在一個世代之內,就把圖伯特人的文化認同徹底洗掉。

請問大家,這叫作「和平」嗎?

我是一個圖伯特人,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家;但同時,我也在台灣生活了28年,我也對台灣有責任。現在是台灣最辛苦的時候,我希望大家看到圖伯特的血淚,千萬不要走上同樣的路。

楊長鎮(台灣圖博之友會創辦人):接受「一中」陷阱就是主權有去無回,和平協議是對侵略屠殺的邀請書,惡質鄭傅集團抹黑國防、瓦解台灣自我防衛能力,呼籲客家立委秉持義民精神挺國防。

1951年5月23日,也就是75年前,圖博特代表在北京談判,放棄了拉薩當局要求中國承認圖博特主權獨立的指令,自行決定與中共簽訂了十七條所謂和平協議,其第一條就是「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英美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的大家庭來」,這是關鍵條文,從此,歷史上一向獨立自治的圖博特正式淪為中國的一部分,喪失與中國統治者平等對話的地位,解放軍進入圖博特高原,並在1959年引發圖博特人民全面起義抗暴,中方則展開流血鎮壓,十七條裡的和平從來都沒有實現過,其實中國從來也沒打算實現過,中國要的,就是你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帝王條款,有了這條,就有了否決所有協議的絕對地位。

這就是所謂「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家庭」的悲慘結果,一旦放棄主權獨立地位,接受「民族大家庭」的修辭,就喪失了對等談判地位,也就等於將自己的自由與尊嚴丟入垃圾筒,這樣的和平協議就是對敵人武裝侵略屠殺的邀請書。圖博特人民七十五年來在中國高壓统治下喪失信仰自由,寺廟都由黨書記掌控,小孩被迫進入寄宿學校接受漢化清洗,不准講母語,將近200位僧侶以自焚表達他們的抗議,這是圖博特人民血淋淋的教訓,台灣人民要走向這條路嗎?

為什麽我們要重提這段歷史?

因為如果我們對歷史無知,悲慘的歷史就會重演。

鄭習會肯定了九二共識,肯定了一中框架,也肯定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些修辭都是中國苦心積慮打造,也都有中國絕不可移動的定義: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這不但從連胡會、馬習會到鄭習會都沒改變過,其實也完全延續了中國對圖博特和香港的最高策略:一旦踩進「一中」陷阱就是有去無回。

鄭傅集團現在所做的,不但是在法理跟意識形態上將台灣套進放棄主權地位陷阱、將台海套入國共關係的內政問題陷阱,更企圖瓦解台灣人民自我防衛能力,將改造台灣國防的、救命的國防特別預算七折八扣,讓台灣無法因應無人機時代的國防要求,這是他們超越馬英九的惡質之處。

在認知戰上放棄主權、在軍事戰上放棄國防,將自我防衛說成是當美國棋子、是挑釁中國,這些都完全是北京觀點。鄭傅集團已經明明白白將國民黨染紅!我呼籲正統藍色國民黨人對亡黨亡國危機要有所自覺,也要有所行動,不要讓民進黨獨享「愛國保台」的政治紅利。

我也要呼籲桃竹苗客家鄉親投票選出來的立委:涂權吉、魯明哲、呂玉玲、鄭正鈐、徐欣瑩、邱鎮軍;客家先民在「民無官守」的時代,團結鄉里,自行武裝,堅持保鄉衛民、不惜犧牲性命,這就是所謂的義民精神;義民爺信仰是台灣客家人最重要的信仰,也是台灣重要傳統宗教信仰中唯一在台灣本土發展出來的信仰。身為國會議員,請不要背叛義民爺、背叛客家鄉親最核心的信仰。我們的鄉親會檢驗你們,是信仰中國共產黨還是信仰義民爺?是聽鄭傅集團指揮,還是跟隨良心走?人民現在給你們第二次機會,也就是行政院將再提出的第二次特別預算,這是決斷的時候,客家父老鄉親都在看!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沒有台灣國防安全,哪裡會有22縣市安居樂業,喊話二十立委支持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沒有台灣國防安全,哪裡會有22縣市安居樂業?前線國軍沒有充足的武器裝備,那後方擔任民防總指揮官的縣市長不必擔心市民安危嗎?今年底縣市長選舉,有二十位藍綠立委預計參選。民進黨籍的有沈伯洋、蘇巧慧、何欣純、陳素月、劉建國、蔡易餘、王美惠、陳亭妃、賴瑞隆、陳瑩十位。中國國民黨籍的有八到十位:吳宗憲、徐欣瑩、江啟臣、張嘉郡、謝龍介、柯志恩、蘇清泉、陳玉珍,以及尚未確定提名的謝衣鳳與王育敏。

既然是立委,又準備參選縣市首長,預計將來擔任地方民防總指揮官,理應對國防安全更為重視。但是,媒體報導,跟鄭麗文、傅崐萁站在同一陣線,大力杯葛行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的16位立委中,就包括要選宜蘭縣長的吳宗憲、新竹縣的徐欣瑩、屏東縣的蘇清泉、金門縣的陳玉珍四人,人民要質問:你們四人真的以為中國的解放軍導彈,可以區分藍綠,不會打宜蘭、新竹、屏東、金門?所以你們可以把強弓飛彈(台灣之盾防空系統)從國防特別條例刪除?你們有信心,中國解放軍渡海攻台,會選擇避開宜蘭、新竹、屏東、金門,所以你們可以把國產無人機、無人艇刪除?

上週五的立法院,在鄭麗文與傅崐萁集團主導下,把行政院版的國防特別條例砍得面目全非,不僅金額砍成六折,還刪除了五大重要項目:

  1. 原規劃中科院研製「強弓中層反戰術彈道飛彈」系統2套及飛彈128枚,本為「臺灣之盾」骨幹,竟遭刪除。這讓台灣無法像以色列一樣,建立完整有效的防空網(台版金穹防空網)。
  2. 各型無人機、無人艇及反制系統,含「銳鳶二型海搜戰術型無人機」32架、「濱海監偵型無人機」1,446架、「濱海攻擊型無人機」208,200架、「自殺無人艇」1,320艘、「垂直起降智慧型無人機」280架、「人攜式無人機反制系統」635套、「機動阻絕器材」356套,也遭刪除。這將弱化因應解放軍兩棲攻擊時,國軍的濱海防衛與灘岸守備的不對稱作戰能力,逼使各縣市灘岸守備部隊義務役官兵必須以肉身抵抗中國解放軍的登陸部隊!並將阻擋台灣結合機械業與資通訊業者建立國防產業鏈,國人將因此損失約九萬個工作機會。
  3. 考量戰時遭封鎖之大量彈藥需要,國防部原編列「軍備產能新(擴)建產線」及籌購「通用彈藥」,全數遭刪除。這將衝擊產能擴充,無法滿足演訓及持續戰備任務需求。
  4. 為提升作戰決策,建立共同圖像,國防部原定商購「AI輔助情報決策模組」及「部隊覺知套件(TAK)及臺灣戰術網路(TTN)」,也遭刪除。這將延遲國軍人工智慧發展,不利構建完整擊殺鏈。
  5. 台美共同研發及採購合作之裝備、系統遭刪除。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於9日提出「賴政府應提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倡議,今日並將問卷與邀請函送達擬參選縣市長的二十位藍綠立委辦公室。我我們要求立委們表態:  是否支持由行政院提案、立法院通過「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將先前遭立院排除之五項軍備提升案納入規範,建立特別預算之法源,以利國軍於2027年8月1日解放軍建軍百年擴軍目標達成前,及時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之建構,並邀請立委們出席「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基於公平對待擬參選人之考量,同樣問卷與邀請函,也將送給這二十人的非立委主要競爭對手:蔣萬安、李四川、林國漳、張啟楷、周春米、吳秀華。

朱福銘(黑熊學院執行長):國家安全不分地方中央,在立院大砍國防預算、卻要在地方競選首長的候選人形同欺騙選民,2026所有縣市長參選人應提出「民防白皮書」證明守護地方民眾決心。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2026 年的縣市長選舉即將到來。每次的選舉,都是決定台灣未來走向的重要時刻。不光是總統大選,地方大選也同樣重要。作為推廣民防教育的重要組織,黑熊學院有幾點呼籲,要告訴全台灣的選民,以及縣市長參選人:

一、 破除迷思:國家安全,不只是「中央的事」

過去,我們習慣把「國防安全」劃歸為中央政府的責任,認為那是總統、國防部的職責。但我們必須從過去的災害經驗中學到一件事:當重大災難、甚至戰爭發生時,災害現場第一線的指揮官不是總統,而是各縣市的首長。

根據現行法令,當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或發生大規模災難時,縣市政府是「民防體系」的運作核心,縣市長就是該轄區的指揮官。

我們要打破「只有中央要負責國家安全」的錯誤偏見。

每一次的地方大選,我們不只是在選一個蓋公園、鋪馬路的首長,我們更是在選一位能夠在危機時刻,守護我們家人性命的「父母官」。如果一位參選人不敢面對戰爭風險、不願思考民防整備,他如何能說服市民,他有能力處理未來的極端危機?

以日本為例,東京都在311之後,以地方自治條例建立「返家困難者對策」,要求企業負擔三日份飲水、食物與必要物資的義務,以便災後最初 72 小時讓員工留在安全場所,避免大量人流妨礙救災。

從這個案例就可以看到,地方縣市首長,是可以先制定政策、訂定自治條例,避免當災害來臨時,事態擴大。

其中之一是「「東京都在 311 後以地方條例處理這件事,證明韌性治理不是只能靠中央。地方政府可以用條例、預算與企業責任,把民防從口號變成制度。」

二、 攜手合作:民防絕不是挑釁,地方應更積極合作

民防體系的落實,關鍵在於「中央與地方的順利合作」。

民防法的落實不能只靠紙上談兵,從避難空間的規劃、民防團隊的訓練,到物資的整備,每一項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執行力。我們必須嚴正指出,目前政壇存在一種扭曲的邏輯:將國防視為挑釁,將備戰視為發起戰爭。

這種說法不僅不負責任,更是對基層百姓性命的蔑視。我們尤其要點名那些在中央杯葛、砍掉國防與民防預算的立委們。如果你們在國會裡一手削減保護國家的資源,現在卻轉身要競選縣市長,聲稱要守護家園,這難道不是欺騙百姓嗎?沒有國防預算、沒有風險意識、沒有民防政見,哪來的安全?

三、 請參選人拿出民防白皮書

韌性是國際趨勢,在未來,這將會是所有政治人物需要面對的議題。像是瑞典、芬蘭、瑞士都有非常完整的韌性政策,在這些國家中,也不是只有中央政府在努力,地方政府也有韌性的政策、民防政策。

台灣作為世界的第22大經濟體,股市的市值才剛成為世界第6大。我們應該在經濟最好的時刻,思考未來的「保險」,這個保險就是韌性。在此,我們要呼籲2026 年所有的縣市長參選人:現在正式提出民防政策最好的時機。

尤其那些對國家忠誠有疑慮的立委,請不要再用模糊的「和平」口號帶過,請提出民防的政見,證明自己有保護老百姓的決心。

同時也要呼籲各位選民,我們選的不只是四年的首長,而是一位在危機時刻,願意站在我們身前、有勇氣也有計畫的領導者。

謝謝大家。

謝建民:買武器、裝備,是防衛家己、維持和平ê必要性。予台灣這塊島嶼無簡單形成ê共同體,更加仝心合力

大家好,我是大嵙崁溪流域居民ê建民,今仔日佇這,做一寡分享。

咱現主時ê台灣人,會使透過無限制ê網路,了解咱台灣家己過去ê歷史,

有時,咱知影台南府城ê聯境,起著守護城門ê作用,

有時,咱佇北埔金廣福ê隘寮,了解客家人kah原住民ê恩怨

有時,咱佇高山部落ê青年會所,看著族群ê對立、和解

百年之間,咱深刻體會,族群之間ê互相無了解、

造成ê矛盾、對立、衝突、相刣(殺)

後來隨著時間過去,時代ê進步,

咱慢慢有機會成做一个共同體,名號做台灣人ê共同體,同齊面對日本時代、第二改世界大戰、二二八、白色恐怖、戒嚴、解嚴,

總算迎來民主制度,

這是大家、各族群ê共同努力。

當另外一个危機慢慢仔形成,咱閣需要共同面對時,咱愛有更加濟ê國際朋友,像已經受迫害數十冬ê西藏,

怹上了解中國、敵人ê野蠻,

台灣島上ê政治紛擾,咱愛有閣較濟ê對話空間,希望中國國民黨、以及無要無緊ê朋友了解,買武器、裝備,是防衛家己、維持和平ê必要性。

邀請各位朋友參加5/23(六)ê遊行,m̄但是參加這擺ê行動,佇日常時,嘛應該開一寡時間,來了解阮各地方上ê民防自訓團,參與訓練,

予台灣這塊島嶼無簡單形成ê共同體,更加仝心合力(Kāng-sim ha̍p-li̍k)

多謝。

李春祥:拒絕兩岸問題「國內化」陷阱,投降換來的和平不是和平,強化自我防衛才能守護台灣民主。

國民黨自黨主席以下,最近強烈主張「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立場,明顯將兩岸關係視為中國內部事務。對台灣而言,將兩岸問題「國內化」,將模糊台灣主體性,國際社會在台灣局勢有所變局時,也將無從協助與支持。試想,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請問美國和歐盟,誰有理由來插手?

台灣人民多年來所珍視的民主、自由與多元生活方式,不應在親中政治人物陰謀下被侵蝕。國民黨籍立委口口聲聲支持國防,聲稱遭到抹紅,然而大砍軍購所作所為,就是瓦解在我們的國防。他們以為和習近平握手,就可以帶來和平,但是用投降的方式得到的和平不是和平。

建構堅強的防衛力量,不是挑釁敵人,而是使敵人不敢來侵襲。投降沒有和平,充實自我防衛的力量才有和平。

國防採購特別預算案,國眾兩黨聯手主導大幅刪減原規劃的上限,縮減至7,800億元。包括部分無人機系統、精準彈藥、海防裝備及後勤建設預算遭到壓縮,將延宕台灣不對稱作戰能力的建構,引發各界對國家安全的高度憂慮。

只有強化自我防衛力量,才能守護台灣的民主和自由,這也是台灣人民最珍視的生活方式。國防力量也攸關經濟穩定與國際信任。若因政治操作而大幅削弱國防投資,時間的延宕將對國家安全造成長期難以回復的影響。

何義麟(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秘書長):刪減國防預算等於向敵人投降,不容呼應敵人的「內奸」藉由民主制度打擊民主。

相信大家都希望世界和平,不要再有戰爭,因為戰爭非常可怕,戰火會讓造成大量的傷亡,戰爭必然許多民眾家破人亡。

其實要和平很簡單,只要雙手舉起來,宣布投降,就能獲得和平。

但是,我們不要這種宣布投降的「假和平」,我們需要靠自己的意志與實力確保的「真和平」。很不幸的,最近立法院竟然出現刪減國防預算,否定政府國防政策的決議。我們以這種民意代表為恥,這是藉用民主制度打擊民主體制的行為;甚至還出現「零軍購」的主張,這等於是向敵人宣布投降。

臺灣社會生病了,國會竟然出現這種民意代表。憤怒之餘,我們更進一步要呼籲大家站出來,共同表達我們保衛家園的決心,我們要充分展現防衛自己國家的意志,不容呼應敵人的「內奸」繼續囂張。

不論是民間團體或個人,大家都關心我國的軍購政策與國防預算。我們不容立法委員阻擋國防預算,或是肆意刪減國防預算。真正愛好和平者,一定要了解只有自助才有人助。當失去抵抗意志與反抗力量,必然走向敗亡之路。不願意被奴役的朋友,大家挺身站出來:挺軍購、要國防。總之,唯有展現自己防衛的力量與決心,真正的和平才有機會到來。

陳曉煒牧師(台灣超派守護聯盟發起人):效法尼希米「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西藏血淚教訓證明假和平不可信,有堅實國防才有真和平,反對立院大砍預算拆除台灣城牆。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平安,今天我想用短短兩分鐘,從聖經舊約以色列歷史,來分享「真和平,要國防」這個重要的事。

聖經記載,以色列人被擄歸回後,先知尼希米帶領百姓重建耶路撒冷城牆(尼希米記4章)。那是重建家園、追求平安的時刻,但周圍敵人桑巴拉、多比雅不斷嘲笑、威脅要攻擊。尼希米怎麼做呢?他沒有叫百姓放下工具、幻想和平,而是吩咐:「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尼希米記四17)白天作工,晚上警醒守望,婦女孩子都預備好防禦。結果,城牆在52天內迅速建成,百姓得享真正的平安!

這就是舊約以色列歷史給我們的教訓:上帝應許平安,但從來沒有叫祂的百姓放下武器、輕信敵人的「和平協議」。

從出埃及到士師時代、從大衛王到希西家王,當以色列倚靠上帝、同時堅固國防、警醒防備時,就得享和平;一旦鬆懈、幻想假和平,就被仇敵吞滅、被擄異邦。

75年前的今天,西藏人民輕信中共的「十七點和平協議」,放下武器「回到祖國大家庭」,卻換來宗教迫害、文化根除與血淚七十五年。今天,中共又用同樣虛假的「和平」話術對台灣。立法院卻把國防特別條例砍到六折,封殺台灣之盾、無人機與關鍵戰力,這不是愛和平,而是幫敵人拆除我們的城牆!

台灣的弟兄姊妹們!真正的和平,是要有堅實的國防為基礎!我們必呼籲並支持政府提出第二次國防特別條例,也要站出來支持5月23日的「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讓我們像尼希米一樣,一手重建、一手持守,為台灣這塊上帝賜給我們的土地,警醒禱告、堅固防衛!

願主保守台灣平安,阿們!

江麗君(北美福和會臺灣特助):歷史已經證明, 對中共來說,「和平」只是統戰的包裝, 「交流」只是滲透的前奏, 「一家親」只是併吞的開始。

各位台灣的朋友、各位守護自由的夥伴,大家好。

我們是北美福和會

今天,我們站在這裡,不只是參加一場遊行。

我們站在這裡,是因為我們拒絕成為下一個圖伯特(西藏)。

我們站在這裡,是因為我們知道——沒有國防,就沒有和平;沒有主權,就沒有自由;沒有國際結盟,就沒有安全。

75年前,中共用「和平協議」騙走了圖伯特的軍隊、外交與主權。 75年後,中共對台灣使用的,仍然是同一套話術: 先談和平,再解除你的防衛; 先說一家人,再消滅你的國家; 先說不要挑釁,再逼你放下武器。

歷史已經證明, 對中共來說,「和平」只是統戰的包裝, 「交流」只是滲透的前奏, 「一家親」只是併吞的開始。

所以今天,我們要非常清楚地說:

台灣人民不要成為下一個被解除武裝的民族! 台灣人民不要接受「一中框架」的假和平! 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而我們北美福和會認為, 真正能長期保障台灣自由民主與安全的道路, 就是讓台灣徹底脫離中國併吞威脅, 進入美國主導的自由民主安全體系。

因為我們看見:

烏克蘭如果早一步加入北約,戰爭未必爆發; 圖伯特如果擁有真正的國際安全保障,就不會孤立無援; 而台灣,如果始終停留在模糊地位,就永遠會成為中共武力威脅的對象。

所以我們主張:

台灣不能只停留在「維持現狀」。 台灣必須走向更強大的國際安全定位。

我們支持: ◆強化不對稱作戰 ◆大量發展國產無人機與無人艇 ◆建立台版金穹防空系統 ◆深化與美國的軍事整合 ◆推動更高層級的台美安全共同體

因為只有敵人知道侵略代價巨大, 和平才會真正存在。

今天有些政客, 嘴巴喊和平, 卻砍國防、擋無人機、削弱防空、阻止台灣自我防衛。

這不是和平。 這是在替侵略者拆除台灣的盾牌。

我們要問:

如果連防空系統都不要, 如果連無人機都不准買, 如果連不對稱作戰都反對,

那未來誰去擋登陸? 誰去守海岸? 誰去承受飛彈?

難道又要年輕人拿肉身去擋戰車嗎?

所以今天,我們站出來, 不是為了戰爭, 而是為了避免戰爭。

因為真正的和平, 從來不是向侵略者下跪, 而是讓侵略者知道——他不敢動手。

最後,我們要一起高喊:

勿忘圖伯特75年血淚! 拒絕一中併吞陷阱! 真和平,要國防! 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自由台灣,絕不屈服!

謝謝大家。

鄧樂強(空軍退役上校,基進黨松信議員參選人):堅定支持增加國防預算,立院匡列上限不利面對中共武力威脅,和平是謊言,一國兩制說變就變,赴中旅遊風險大增,無辜港青遭關押證明中共不可信

各位關心台灣國防安全的朋友大家好:上週五,立法院通過了「軍購特別條例」,預算匡列上限7800億,與行政院版本1.25兆有非常大的落差,這意味著我們必須放棄不少委製、研發、商購的項目。沒有充裕的國防預算,就代表我們在面對中共的武力威脅時更加不利。

今天,我想以一個香港人的慘痛經驗提醒大家,中國所謂的「和平」,全都是謊言。所謂「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其實說變就變。香港曾經的自由與繁榮,如今已經在中共的控制下逐漸淪喪。對民主運動人士的清算與追殺都還在進行當中。

中國一再以「兩案一家親」矇騙台灣人,利用「和平」誘騙台灣人放下戒心。事實上,他們要的就是台灣人放棄國防、放下保衛台灣的決心。所以我們必須更堅定地支持台灣增加國防預算,同時抵抗那些「神係你,鬼又係你」的親中集團。

最後我利用簡短的時間,針對近期熱衷「北上消費」、「赴中旅遊」的台灣與香港青年提出警訊。

有未公布但進化中的案例顯示,中共以莫須有的國安理由,擅自逮捕、關押和審訊一位赴中旅遊的無辜香港青年。這個年輕人甚至不曾參與任何的社會運動。

所以我們再次呼籲大家,應該記取教訓,不要誤信任何的統戰用語,必須時時警惕,提防中共「說變就變」的做法。謝謝大家。

附件: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說明

​堅實的國防力量,才能保障和平現狀,中國共產黨人虛假的和平承諾,只是步向併吞的陷阱。「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這是1951年5月23日中共「解放西藏」十七點假和平協議的第八點。被侵略者放下武器的結果,就是侵略者更恣意屠殺!當圖伯特(中國稱之為西藏)被迫「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後,被迫將國防與外交大權交給「祖國」後;圖伯特人民迎來的是宗教迫害,流血鎮壓,喇嘛被迫還俗,大規模文化根除與人口清洗。

​75年後的台灣立法院,以鄭麗文、傅崐萁為首的紅統集團,卻在阻止台灣人拿起反侵略的武器。根據媒體的報導:傅崐萁連同翁曉玲、陳玉珍、王鴻薇、游顥、鄭正鈐、徐欣瑩、邱鎮軍、黃仁、林倩綺,以及吳宗憲、蘇清泉、黃建賓、馬文君、涂權吉、魯明哲、呂玉玲共17位立委,大力杯葛行政院提出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簡稱:國防特別條例),而前面從傅崐萁到林倩綺的十位立委,同時也是前年426中國團會見中共統戰部門負責人王滬寧的17位立委,二者重疊率達六成。

抗議鄭傅集團:封殺台灣之盾,封殺國產,無人機預算剩一成

​行政院八年1.25兆的國防特別條例,原本包括台灣之盾(台版金穹防空網),也包括3350億預計在國內採購「無人載具及其反制系統」,含偵察型與攻擊型無人機、無人艇。從俄烏戰爭的經驗可知,大量的無人機、無人艇是防制敵方入侵,並避免己方人員傷亡的有力武器。中國解放軍以2027年建軍百年為時間表,要大幅擴張渡海登陸作戰能力,國軍急需大量攻擊型無人機、自殺無人艇,用於濱海防衛與灘岸守備的不對稱作戰。更重要的,可以「自殺式無人蜂群攻擊」的地獄景象,來嚇阻中國解放軍放棄渡海登台!台灣廠商絕對有能力自行研發、製造無人機、無人艇。但是,在鄭麗文與傅崐萁集團的主導下,立法院今日三讀的國防特別條例,砍掉了台灣之盾(台版金穹防空網,預計由中科院自製飛彈與挪威的NASAMS構成),也砍掉了國產無人機與無人艇;只保留對美國政府的「軍購」7800億,排除了對國外軍火商的直接「商購」,並排除了中科院的「自製」飛彈,以及國內廠商「國產」的無人機無人艇。這樣的荒謬結論,就是在阻止國防特別條例採購無人機、無人艇,逼使灘岸守備部隊義務役官兵必須以肉身抵抗中國解放軍的登陸部隊! 並讓台灣無法像以色列一樣,建立完整有效的防空網(台版金穹防空網)。

誰要重蹈75年前的圖伯特人民血淚

​圖伯特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後的75年血淚教訓猶在。今年410,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竟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舉行「鄭習會」,高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是中華民族的共同家園」;不顧台灣人民意志,強推「中國人限定版的台海和平框架」,要把台海關係鎖進「一個中國」的內政框架,強逼台灣人做中國人,還不許國際友盟聲援台灣。沾沾自喜的鄭麗文,六月份竟然還要訪美,繼續推銷他的「一中併吞」陷阱!和平原本就是國際義務,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不得使用武力或威脅」,以及1928年的《非戰公約》,台海和平是受國際法保障,阿沙布魯的鄭習會倡議,反而讓習近平可以「關起家門來打小孩(打台灣)」,根本就是「一中併吞」陷阱!

真和平,要國防!523遊行,讓我們一起站出來高喊:

勿忘圖伯特(西藏)七十五年血淚

記取中共十七點假和平協議教訓

和平本是國際義務,拒絕鄭習會「一中併吞」陷阱

抗議鄭傅集團:封殺台灣之盾,封殺國產,無人機預算剩一成

【遊行時間】2026年5月23日(六)下午一點半到五點

【遊行路線】忠孝復興Sogo百貨集合,沿忠孝東路遊行,最終抵達101大樓

【發起團體】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圖博之友會

【合辦團體】黑熊學院、辜寬敏基金會、激進工作室、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

聯盟、北美福和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社、台灣客社、挺台灣志工協會、台灣超派守護聯盟、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臺灣李喬文學協會、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玫瑰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蕭靜文舞蹈團、吾島走跳、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真內地青年團、辜寬敏基金會、台灣北海民主韌性協會、城市守望者聯盟、新北市自主防衛協會、板橋海山自訓團、板橋深丘自訓團、板樹溪崑民防自訓團、板樹沙崙自訓團、林口防災自訓、三峽自訓團、土城擺接自訓團、雙和防災自訓團、濟南防災自訓團、 大嵙崁溪流域居民謝建民、文山自訓團、台灣台語路、台灣綠黨 台灣基進  社會民主黨。

這篇文章 【新聞稿】「真和平,要國防」數十民團號召523遊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司法改革三十年 民間齊聚擘劃改革下一步

2026, May 10 - 18:33

文/民間司改會

2026年5月9日,民間司改會於台大法律學院舉辦「司法改革三十年:新的改革藍圖與未來展望」學術研討會,公布《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的初稿,邀請各界專家學者指教,以繼續推動改革。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995年成立時,有鑑於臺灣司法問題經緯萬端,前董事長陳傳岳律師組成小組,並於1997年公布《初代司法改革藍圖》,作為長期奮鬥的標竿。2009年初,適逢藍圖提出屆滿十年,當時雖有研議新一代藍圖,以檢討十年前改革建言,但因工程浩大而未完成,並接續於2013年繼續研議。後因遇上2017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改革構想遂分別對外表達。

2025年適逢本會成立30年,司改國是會議相關決議的落實也暫告一段落。本會盤點下一階段的改革議題時,可較明確評價為達成的項次共60項,達成率為56%。像是憲法法庭、法官法、法官與檢察官評鑑、法律扶助等重要制度都已立法,其所面對的問題也已轉變。此外,也有許多主張已因社會條件、制度發展的不同而有轉變。對此,黃旭田董事長於2025年再次啟動《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的研議工作,以承先啟後,繼續推動司法改革。

《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初稿共31頁、分為10章,主題包含「法院組織及法官制度」、「法務、檢察組織及檢察官制度」、「律師制度」、「警察制度」、「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刑罰執行與獄政改革」、「行政爭訟」、「人權保障」。其中,「人權保障」一章又涉及「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建立性別友善之司法環境」、「推動數位時代下的法治建設」、「完善國家賠償制度」、「積極落實國際人權標準」等多元面向。與《初代司法改革藍圖》相較,議題的廣度及細緻程度皆大幅提升,可見繼續推動改革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本次研討會提出上述藍圖初稿以期拋磚引玉,凝聚專業社群乃至於社會大眾對於司法改革的共識。對於研討會及社會各界的批評指教,本會亦將持續檢討、蒐羅各式各樣的改革意見,希望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司法環境的改善皆能有所貢獻。除邀請眾多專家學者對各主題進行專題研討外,也邀請了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羅秉成理事長、司法微光基金會錢建榮董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李玲玲理事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王皇玉教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法律學門召集人孫迺翊教授、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謝煜偉教授以「司法改革的前瞻」發表引言,以從民間、學界的觀點,更宏觀地指引方向、展望改革的下一步。

三十年砥礪前行,民間司改會始終相信,司法的進步不在於口號,而在於對每一個個案正義的執著。《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初稿的發布,不僅是對過去三十年的總結,更是向未來發出的邀請函。面對數位轉型、人權保障細緻化等新挑戰,我們邀請社會各界與我們並肩而行,匯聚成改革的實質動力,使司法能成為我們共同的許諾,許諾一個公平的審判、一個平等的文化、一個體現正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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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醫療工會聯合聲明:再拖兩年甩鍋卸責 黑數公式拒不改正 譴責衛福部跋扈瀆職

2026, May 9 - 14:28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等六大醫療工會

在各工會團體、護理管理階層團體及在野政黨的協力推動之下,昨日(5/8)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第12條、第102條之1修正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標準及其罰則法制化,議事攻防至此塵埃落地,後續執行回歸行政機關,衛福部決策意向將會成為關鍵。

詎料就在昨日稍晚,衛福部召開會議說明《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辦理時程時,不僅無視工會團體長年呼籲改正黑數與平均數闕漏的重要訴求,更強硬制定兩年「緩衝期」,硬是再將施行日期拖延至2028年5月1日,六大醫院工會予以強烈譴責並發表聲明如下:

一、再拖兩年甩鍋卸責,實質背棄總統承諾

依據衛福部5月8日公告內容,修正後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再拖兩年自2028年5月1日施行,綜以賴清德總統本屆任期將於2028年5月19日屆滿及行政交接等因素,基本等同宣告在賴總統本屆任內,沒有任何一間違法醫院會受到開罰或停業等實質處分。

我們必須重申,眼下三班護病比總體達標率已近八至九成,中央政府亦已耗費百億納稅錢支應醫院雇主人事成本,如今隨著立法院三讀入法,衛福部非但不上緊發條加速作業,反倒一如既往為醫院資方保駕護航,執意棄病人安全與護理勞權於不顧,令人遺憾。

「將『三班護病比』兩年入法」為賴總統於2023年所做政治承諾,如今立法端是在野政黨統合護理基層意見提案通過,執政黨基本毫無建樹,倘若衛福部再將施行時程拖延兩年,等同宣告行政端也主動棄守,我們呼籲衛福部即刻加速施行,重拾僅存政治信任。

二、公式黑數拒不改正,放水數據粉飾太平

隨著《醫療法》三讀通過、《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即將預告修正,縱然三班護病比已邁入法制化階段,然而我們必須明確指出,倘若衛福部不願改正現行護病比計算公式中的黑數與平均數問題,帳面數據終究難以反映護理臨床業務量,半套改革恐淪粉飾太平。

我們必須指出,三班護病比計算主要存在三大問題:其一是隔離及安寧病床不被計入照護量的黑數問題;其二是採全月全院平均值的失真問題;其三是針對醫院填報數據缺乏稽查手段的不法問題,以上均為工會團體長年疾呼衛福部應全面檢討改正的重大闕漏。

然而,衛福部不僅始終敷衍應對,甚至直至近期邁入正式法制化的階段,仍以「這是當初訂好的標準」為由拒絕改正,我們必須指出,前述三大闕漏倘若未能處理,無異於放水讓醫院「只求數據達標不看實際效果」,我們呼籲衛福部即刻加速改正勿再欺瞞社會。

三、道德勒索資方話筒,正視基層挽救信任

針對昨日立法院修正《醫療法》時所衍生的爭議及討論,實際上充分反映護理人員對於過往參與衛福部政策會議所積累的高度不信任感,面對護理基層長年疾呼加速入法、明確反映現行計算公式下的各種重大闕漏,衛福部自始至終均拒不改正、敷衍卸責。

面對我國已然千瘡百孔的醫療勞動環境,衛福部亦始終扮演資方話筒,無視合理人力配置得以健全醫院運作、維護病人安全、提升勞工權益的事實,反慣以醫院難以經營、關床潮加劇、候床時間拉長等進行道德勒索,一線人員的水深火熱卻始終被拋諸腦後。

我們認為純粹的協商機制設計,與醫療人員的訴求能否被採納,兩者間並無明確因果關係,核心始終都是,衛福部究竟抱持什麼樣的態度面對基層?是否秉持民主科學原則進行政策研議及制定?我們呼籲衛福部即刻檢討現行會議,落實對等協商以挽救信任。

▌共同聲明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分院企業工會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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