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2025礦工回家音樂會」 呼籲國家擔負礦工補償、照護責任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為了延續煤礦業文史記憶及表達對礦工遺族及親屬的持續關懷,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猴硐礦工文史館、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重建中心及輔仁大學社會系戴伯芬團隊等單位在9月7日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舉辦「2025礦工回家音樂會」,讓礦工們不被社會淡忘,喚起政府以及大眾的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也到場表示支持。
繼去年第一次舉辦礦災40週年悼念活動後,今年「2025礦工回家音樂會」希望透過活動集結礦工及其家屬,同時呼籲政府建立國家級礦業文化園區,肯認礦工對台灣能源經濟的貢獻,訴求針對弱勢老礦工的各項需求進行補償,制定補償條例或以專案方式提供包括塵肺病醫療照護及生活必要支持,照顧礦工們的餘生。
毋忘1984礦業黑暗年 3大礦災奪走270人命
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總幹事廖拱信表示,煤礦業過去是台灣社會上重要的能源,民國50年煤產量達到年產量最高峰500萬噸,占全省能源的57%,也是工業的火車頭,帶動各行各業,對於台灣經濟有著重大貢獻。
民國60年代,隨著煤礦逐漸開採困難,成本增高,礦工老邁,民國70年代發生數次煤礦場災變,加上石油能源競爭及進口煤礦的威脅,台灣礦業急速瓦解,終於在2000年三峽利豐煤礦關閉後,延續百年的台灣礦業史正式劃下了句點。廖拱信說,退休的老礦工們,必須面對高齡轉業危機,還有終生揮之不去的塵肺症風險。
音樂會上撥放戴伯芬團隊所拍攝的礦工訪問影片, 前礦工侯財義說自己做礦工做到海山煤礦收坑,當時在一斜坑工班,經歷了三斜坑爆炸。1984年6月20日海山煤礦發生煤塵爆炸,造成72死,大多是阿美族礦工。他說當時要幫忙搶救礦災,進礦坑把人拖出來,親眼目睹爆炸後慘況,受害礦工身體被燒得焦黑、皮肉分離,拖出後只能暫時先蓋上白布、排列擺放在礦埕前。
侯財義說礦業主沒有給予礦工任何照顧,自己遣散後也只獲得兩個月遣散費。他提到前幾年有人連絡他參加礦聯會,會給予礦工補助一年2000元,換算平均一天5、6塊錢,根本無濟於事。
前礦工廖明山回憶,自己做礦工做到海一礦坑爆炸後。新北市三峽區的海山一坑煤礦在1984年12月5日發生爆炸礦災,廖明山說自己的工班所幸躲過劫難,當時整條礦坑道路坍塌,他要協助清理好幾個月,半年後清理完成又開始運作產煤,但是挖礦一段時間後又發生爆炸。「海山、煤山也都發生爆炸,到底為什麼?我們也不知道。」
「礦工生活沒有值得留戀的,那都是為了生活才去做的。」陳秀娥說到,他姐姐的女婿是在礦坑裡被水淹死「也是礦災啊」,因為挖礦石挖到水脈,被水衝出淹死,無處可逃。
關於礦工晚年罹患塵肺症的照護問題,礦工家屬陳周含笑說,丈夫做礦工後,晚年罹患塵肺症,必須時刻戴著氧氣罩才能好好呼吸,若氧氣罩歪出口鼻就會氣喘、吸不到空氣。陳周含笑提到丈夫因塵肺症遭受痛苦,因為難以喘氣而無法好好吃東西,曾對他說「別管我了,讓我走吧」,陳周含笑則對他丈夫說:「你要是選擇自殺先走了,我也不活了。」陳周含笑及女兒都希望能給丈夫好的治療,可是負擔一台呼吸器要20萬,只能改以租用呼吸器三個月試試看,但是不到三個月丈夫就離世了。
新北市礦業退休人員交流協會總幹事廖拱信
新北市退休創業人員交流協會首任理事長周朝南
輔大社會學系特聘教授戴伯芬
萬名礦工還在 呼籲政府制定補償相關條例、照護礦工職災塵肺病
「還有許多老礦工因年邁而行動不便,想來音樂會卻不能來。」策展人輔大社會學系特聘教授戴伯芬,也是礦工子弟,曾書寫記錄礦工阿嬤的生命歷程,著作《末代女礦工》。他表示今年之所以會舉辦音樂會,是因為去年第一次舉辦海山礦災40周年紀念活動,過往幾乎沒有團體公開對40年前發生的三大礦災有過正式的紀念活動,也希望老礦工不用再去走街頭,透過音樂會的方式來表達訴求。
「我其實是寫了我外婆的生命故事之後,才知道原來祖父母也是海山一坑的礦工,才不過隔兩代,我們就完全消失了對於過去礦業的記憶,自己作為礦工子弟,有必要去喚醒社會大眾對於台灣礦業以及礦工過去對台灣經濟的貢獻。」
戴伯芬表示,1984年發生3大礦災,40年間官方未公布礦災發生原因及調查報告,當時台灣社會捐款5億元,在過去國民黨政府較威權體制底下,其實有很多礦工家庭領到的是不成比例的補償金。許多礦工家庭2000年陸續收坑後,經濟陷入困境,那特別以原住民礦工最為弱勢,因為他們的平均年紀比漢人礦工要年輕8歲,還不到退休年齡,那之後轉入木工或者遠洋漁業,其勞保年資完全無法接續,所以他們變成台灣一群沒有辦法領到勞保退休金、落在國家安全制度網底下的一群弱勢者。
去年經訴求後,經濟部地礦所公布了礦災調查報告,監察院也重啟大眾5億捐款的調查,本次音樂會再度提出兩項訴求與一項邀請:呼籲政府建立礦業文化園區,並正視落在勞保制度、職災補償之外的老礦工生存權、經濟權跟健康權益。民間已經在公共提案平台提案,希望國家可以透過制定專法的方式,促成老礦工職業病塵肺病及慰問金等相關補償條例。
新北市退休創業人員交流協會首任理事長周朝南,2019年曾號召老礦工們一起出錢創立「猴硐礦工文史館」,營運5年後在勞動部及相關單位的協助下續租,延續礦工的文史記憶。
周朝南說礦工們「艱苦賺」,休坑後幾乎沒有領到退休金及遣散費,只留下一身的病痛,是用鮮血及生命創造了台灣的經濟奇蹟,雖然都是過往的故事,但他要代表一萬多個礦工的心聲,疾呼政府的幫忙與照顧。「訴求爭取相關補助,也代表政府對礦工過去的肯定,這是我們礦工最大的希望,也是最大的懇求。」
勞動部長洪申翰到場參與並致詞,表示勞動部有責任也很願意協助礦工協會文化延續的計畫,持續支持紀錄煤礦聚落口述歷史的相關經費。關於老礦工晚年受到塵肺病病痛的影響,勞動部也會與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討論如何進行協助。
音樂會表演節目,由男女混聲「大世紀合唱團」開場,演唱《青春嶺》、《春風吻上我的臉》等曲目,之後由南華大學副教授、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進行二胡獨奏,演出《望你早歸》《禮儀師的樂章》等,再由吉拉箇賽婦女會帶來傳統阿美族樂舞,最後與現場參與的礦工及民眾一同上台跳舞同樂。
「2025礦工回家音樂會」表演節目,由男女混聲「大世紀合唱團」開場,演唱《青春嶺》、《春風吻上我的臉》等曲目
南華大學副教授、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進行二胡獨奏,演出《望你早歸》《禮儀師的樂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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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北市公館圓環及公⾞地下專⽤道拆除案 守環⾏動:圓環⼤走讀
文/⾏⼈零死亡推動聯盟
台北市公館圓環及公⾞地下專⽤道拆除案,北市府將在稍後23點開始進場施⼯。即使過去半年來許多專家提出疑慮,當地居⺠、學⽣、交通團體也表達反對,市府卻堅持在未有充分討論、數據、試辦下開⼯,完全就是「蔣不聽」!
⾏⼈零死亡推動聯盟今天晚上召集在地居⺠、交通團體、學⽣代表等,在開⼯前的最後⼀刻到現場抗議⽰威,是為了讓所有受影響的⼈⼀起站出來發聲!懇請蔣市府停⽌施⼯,重啟協商!勿再忽視⺠意,⼀意孤⾏!
|陳愷寧:圓環應改善,⽽非懲罰通勤族!北市府⾃⼰都說拆除是「最差⽅案」!
⾏⼈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說明,現有圓環之所以常有擦撞,是因為圓環本⾝標線標誌就有問題,北市府只願在「出環」時劃設導引線,不願在「入環」時增設導引線,⽤路⼈進圓環就不知如何選擇⾞道,到了出環時才發現需要切換⾞道,只能違規「硬切」,才有擦撞。
陳愷寧說,各個交通⺠間團體⽇前共同討論並提出現⾏圓環標線改造⽅案,不需⼤興⼟⽊,是「更便宜、更快速、更安全、更有效」的辦法,該圖⾯亦在圓環會勘時提供北市府作為設計參考。
在北市府的專家會議中,學者也表達⺠團的改善⽅案不僅簡單快速,對安全改善也有效;相反地,直接動⼯拆除,卻是連交⼯處過去(2021年和今年初)的相關研究報告中,都證實是「最不建議」的⽅案!即便拆除圓環,對於⾞流紓解並無顯著助益, 現⾏圓環效能甚⾄較佳,⽽且造成回堵擁塞也無法再修復。
陳愷寧認為,交⼯處已研究證明不應拆除,蔣萬安卻仍然堅持,這樣先射箭再畫靶的政策決策⽅式,不僅不尊重地⽅居⺠的意⾒表達,和通勤族⽤路需求,亦不符合科學原則和交通專業,龐⼤成本更是浪費⺠脂⺠膏!未來造成交通雍塞、⼤眾運輸效率降低,等同是在懲罰⼤眾運輸使⽤者,和蔣萬安過去承諾的公共運具優先完全不符!我們無法接受!
|打臉蔣萬安!林柏勛:市府專業不⾜倒果為因,台北市⺠不是你的實驗室!
關於公館圓環拆除的反對聲⾳,蔣市府⽤各種粉專圖卡、輿論戰帶風向,對於市府的作為整體評價,⾏⼈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柏勛以兩⼤罪狀來說明。
第⼀罪狀是「倒果為因蔣不聽」:
蔣市府說「公館圓環很危險」,要拆掉才安全。事實是,圓環危險的秘密是標線不 清,很多空間是無標線的柏油路⾯,還有出入都沒有指引,導致容易發⽣同向擦撞, 違規者九成九都是初犯。⽽七年來的交通亂象根源,就是台北市⾃⼰沒有善⽤圓環! 現在還要以亂搞的結果,當作拆圓環的原因,根本倒果為因「蔣」不聽。
蔣市府說「專家建議要拆」,事實是,會議記錄是正反意⾒都有,卻被市府下了正交才是好的結論。市府以政治領導專業,所謂的專家,其實都是北市前官員⾃⼰⼈,竟然隨便推翻過去20年的討論,連⺠間「強化標線」的製圖與建議都推翻。
第⼆罪狀是「強拆、強填,把⾏⼈當遮羞布」:
蔣市府說「有與⺠溝通」,事實是,各種⽅案、⼯程圖、發包顧問公司,甚⾄是兩次公聽會,都是在蔣萬安宣布要拆之後才舉⾏,其實會議上處長⾃說⾃話、頻頻跳針,⺠間團體意⾒都不聽,這樣的會議根本是「告知會」。回顧市府的政績,過去機器、永康街徒步區、拆天橋,乃⾄於這⼀次的拆圓環,都是舉著「⼈本交通」的⼤旗,不說明、不溝通、沒有配套措施就完事,躲在⼈本交通後⾯當作遮羞布,實施威權、霸道的強拆強填。
蔣市府說「不能不填地下道」,事實是,沒有填⾞⾏地下道的案例北市就有,就是1992年⾏政院的前⾯以前叫做「復興橋圓環」的拆除改正交,現今還有⼈⾏地下道存在,甚⾄下⾯還有捷運藍線正下⽅穿越過去,難道沒有打基樁、路⾯承重等⼯程障礙?現在⼀個也不敢拿出來說,可⾒改正交之後的結果也端不上檯⾯,蔣市府如何⾃圓其說?
林柏勛最後呼籲,以上兩⼤罪狀希望蔣萬安可以聽進去,市長做出政績爭取認同是好事,但我們的台北市,不是你的實驗室!
|台⼤學⽣:不只影響學⽣通勤效率和安全,公⾞、汽機⾞、捷運和醫護消防都受阻
守環⾏動發起⼈、台⼤城鄉所學⽣彭軍皓說明,此次拆除案不只影響學⽣通勤,下週⼀開始,羅斯福路將出現⼤塞⾞情況;原本走地下道的公⾞將擠上平⾯道路,每⼩時近 300 班次的公⾞,和汽、機⾞共⽤羅斯福路,機⾞被迫在⼤型⾞之間穿梭,風險與延誤將⼤幅增加。不只是學⽣會遭遇塞⾞和遲到,且現場鄰近銘傳國⼩的親⼦接送動線,若廢除地下專⽤道,尖峰⾞流勢必更壅塞,學童上下學風險只會上升。
不僅是學⽣、學童的安危,對公⾞族,與⼤⼩⾞種混流,將嚴重影響⼤眾運輸準點性與候⾞安全;對消防及醫療⼈員,⾞流改變將影響消防、救護等緊急⾞輛通⾏;對捷運族,市府同時提出捷運優惠措施,恐使尖峰時段新店線擁擠加劇,轉乘樞紐壓⼒倍增!
彭軍皓重申訴求:保留⼤眾運輸優先設施、暫緩不可逆⼯程、重啟⺠間協商,並公開所有技術與模擬數據,必須以「透明資料」與「可檢核配套」回應⺠眾疑慮,否則壅塞與安全風險將由通勤⼤眾承擔!
|師⼤學⽣:盼「蔣得聽」、「蔣得通」,經調查近9成學⽣反對填平公⾞地下道
臺師⼤學⽣、下⼀代⼈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長王晉謙說明,圓環確實存在交通安全問 題,但事故多為輕微擦撞,並非嚴重⼈⾝事故,市府卻未先嘗試標線調整、縮⼩路⼝等較溫和的⽅式,便急於推動填平成案,忽略最⼩侵害原則。
臺師⼤學⽣會會長黃莨騰則表⽰,師⼤每⽇有數⼗班校⾞往返公館校區和和平校區, 更有近四千名住宿⽣仰賴公⾞通勤。若未來公⾞必須停等紅燈,勢必導致通勤時間拉長,無法及於下課時間趕⾄另⼀校區,壓縮學⽣跨校區選課的彈性。黃莨騰亦指出, 學⽣會⽇前於社群媒體上調查,僅 11% 學⽣⽀持填平,多數學⽣認為應另尋替代⽅案。呼籲市府傾聽⺠意,盼「蔣得聽」、「蔣得通」。黃莨騰強調「我們沒有反對交通改善,⽽是反對草率決策!」。
黃莨騰說明,臺師⼤校⽅已公布施⼯期間,07:50、08:45 ⾃公館校區發⾞之校⾞, 皆提早 10 分鐘發⾞,⼯程顯然對學⽣有實際影響。
|公⾞司機:圓環有容納不同⽅向通⾏的功能,⼤眾運輸要優先,⼤家犧牲沒價值!
台灣綠黨李春祥說,今天受公⾞司機委託來發聲,⼤哥⼀天會有⼗次到這個路⼝,北向從師⼤分部穿越地下到公館只要30秒,南向是到圓環右轉,直⾏公⾞也很多。
李春祥轉達司機說法:「公⾞專⽤地下道絕對不能塞掉,不然⼤家都穩死!上下班時間有300多台公⾞從地下道鑽過去,⼤家都知道,頂⾯嘛是(mā sī)有公⾞,有右轉也有左轉,左轉就是圓環繞3/4,這就是圓環的功能。
上下班時間這麼多轎⾞和歐多拜(oo-tóo-bái),現在把公⾞趕到路⾯,⼆向的直⾏,有右轉、有左轉,都要佔⾞道,紅綠燈好幾相,等⼀次紅燈到底要多久?開公⾞當然可以等紅燈,但不是說「⼤眾運輸優先」嗎?取消公⾞的專⽤⾞道,讓坐公⾞的⼈等更久,不願意搭公⾞,難道是蔣市長的交通政策嗎?我要問,圓環真的有比較危險嗎?為了這種噗嚨共(phū-lōng-kòng)的理由把「⼤動脈」綁起來,⼤家犧牲沒
價值!」
|學者:程序正義有問題,樣本研究有漏洞,⼈事有疑慮,蔣市府只聽⾃⼰⼈說法!
台⼤城鄉所助理教授郭怡君指出,針對北市府決策過程,拆除案不僅⽋缺實質公⺠參與,更缺乏本⼟化專業研究。公館圓環和⾏⼈地下道的拆除,都是必須⼤興⼟⽊來處理的⼯程,涉及的是交通建設專業、都市計劃專業,⽽交通的專業⼜分成安全和⼯程的專業,此案缺乏相關議題專家。因此我們認為程序正義上⾯非常有問題。
郭怡君教授說明,北市府決策未因為議題衝擊不同背景的道路使⽤者,聆聽利害關係⼈的意⾒。從3⽉25號蔣市長第⼀次拍板以後,到5⽉29號才第⼀次召開市⺠的公聽會,⽽那個公聽會是開在很多市⺠都不知道,只有部分的市⺠有機會能夠參與。
郭怡君說,即使在公聽會現場看到許多市⺠站出來反對拆除圓環,然⽽市府官員與⺠眾間並未達成溝通,⽽只是單純宣導政令,並未真正想聽取現場意⾒,整個決策就好像是⼀套公定的劇本,沒有任何討論的餘地。
郭怡君教授對北市府的⼈事選擇有所質疑,北市府於7⽉17⽇和8⽉21⽇召開與專家學者的會議,這些專家學者是經過細⼼的挑選的,可能是歷任的台北市交通局任職的公務⼈員,本來就有同事的交情在。今(2025)年3⽉前,所有的專家報告、市府研究案都指出不能填平公⾞專⽤地下道,「但蔣萬安3⽉貼⽂宣布拆除後,專家就轉彎了。」郭怡君教授細看北市府所引⽤的研究後卻指出,「專家學者們其實沒有真正受委託做正式的研究,他們都憑著過去的⼀些印象,沒有真正投入實證的研究。」
在實證⽅⾯,郭怡君教授也指出,對於北市府所認為標線效益只有10%左右的論述,使⽤研究資料充滿漏洞:「樣本都是國外郊區,對比像台灣圓環這種⾼⾞流量的狀況,其實我們需要⾃⼰的實證研究。」
912守環⾏動,⾏動流程:
19:00-19:20 開場記者會 說明訴求
⾏⼈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 陳愷寧
⾏⼈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 林柏勛
下⼀代⼈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長 王晉謙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 林美娜守環⾏動發起學⽣ 彭軍皓
台⼤學⽣會會長 陳柏承師⼤學⽣會會長 黃莨騰
台⼤城鄉所助理教授 郭怡君
政⼤交通運輸研究社社長 賴冠廷華興⾥⾥長 陳峙穎
張志豪議員苗博雅議員
19:20-20:00 圓環⼤走讀 抗議⾏動
20:00-21:00 公⺠宣講 ⾃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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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桃市府片面變更勞動條件,請勞動部挺基層清潔隊員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
記者會訴求:請勞動部向桃園市政府重申,如事業單位有變更勞動條件之需求,事業單位仍應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後始得為之。
近期桃市產總與促進會陸續接獲基層清潔隊員反映,指出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環管處)未經協商,片面修改「清潔獎金發放基準」,但許多隊員根本不清楚內容,只聽到環管處宣稱「114年8月31日前到職的隊員不受影響」,但事實上,只要桃園的基層隊員調動地點或更換工作內容,即適用新制,等於全面影響全體隊員的勞動條件。
而此次修正實質上是下修清潔隊員勞動條件,基層隊員依主管指派工作,卻因此可能減少獎金,甚至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基層隊員普遍質疑,為何變更勞動條件,不需要經過個別勞工同意?
因此,桃市產總與促進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明確向桃園市政府重申,變更勞動條件,必須與勞工協商並取得合意後始得為之,以保障基層隊員勞動權益!
記者會開始,由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彭宏達開場說明,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在未與基層隊員協商合意下,就片面下修基層隊員的勞動條件,不僅產生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更會導致管理權的過度擴張,影響基層隊員勞動權益甚鉅。
接者,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代表葉斯勝指出,清潔獎金佔基層隊員薪資兩成,是養家活口的收入,新制規定8月31日後到職或被調動的隊員適用新基準,恐導致減薪,讓隊員擔心被調職、無法安心工作,並批評這難道是環管處的恐懼管理嗎?此外,新舊制以日期劃分,肯定會造成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極不公平,並呼籲市府勿以分級與下修獎金轉嫁管理責任,應回歸基層管理問題,保障桃園基層隊員身兼桃市府勞工與桃園市民權益。
隨後,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監事賴建隆則表示,此次環管處修訂獎金制度,不僅是獎金下修,更是管理權過度擴張,主管可藉調派決定獎金多寡,進而控制隊員、打壓異議,嚴重侵害基層隊員權益,他認為桃園首開全國惡例,恐影響全台清潔隊員,質疑桃園清潔隊有三家企業工會事前與環管處有討論,卻無法有效監督,放任此制度上路,呼籲立即撤回新版獎金基準,停止對基層隊員的壓迫。
然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盛世傑指出,桃園市政府過去未正式招募從事第2至第5類工作的清潔隊員,卻已有超過600人被調派執行相關業務,卻可能因調派失去獎金,極不合理,他警告,獎金與調派掛勾恐成為主管壓迫基層的工具,呼籲市府立即撤回新版獎金基準,保障基層公平合理的勞動條件。
接者,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表示,警察也面臨獎金制度與勞動條件被任意變更的問題,例如績效計算標準變嚴,往往只是因為獎金預算不足,導致前後標準不一致,這反映出公部門缺乏勞動意識,像桃園清潔隊員事件,明顯是不利益變更,卻未經協商,凸顯行政機關未盡雇主責任。
呼籲勞動部正視此事,這關係到基層人員的收入與生存,過去一年來,勞動部對公部門職安與勞動條件變更問題消極應對,令人失望,不要讓大家覺得勞動部是個對勞動權益、勞動保障政策越來越軟弱的機關。
最後,桃園市產總秘書彭宏達再次補充說到,清潔獎金新制影響桃園全市近3000名基層隊員勞動條件,卻未經基層隊員同意就片面修改,他甚至指出中隊長、分隊長根本未實際參與清潔工作,卻領最高獎金,令基層人員難以接受,此次桃園的制度變革,恐將對全國清潔隊員的權益帶來連鎖衝擊,呼籲勞動部應積極處理,並向桃園市政府重申,如事業單位有變更勞動條件之需求,應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後始得為之,不應由環管處單方面決定基層隊員的勞動條件。
對此,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科長黃春玉回應表示,勞動條件的變更,確實需要經由勞資雙合意後始能為之,除了會積極與桃園市勞動局連繫外,勞動部代表也在工會的要求下,承諾發函給桃園市政府,重申勞動條件變更須雙方合意的原則,避免基層隊員被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情況成為常態。
記者會尾聲,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代表葉斯勝,正式將陳情書遞交予勞動部代表,桃市產總與促進會也表明,將持續以行動堅定捍衛基層隊員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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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38集|《追一條溪》看見台灣母親的美麗與哀愁
文/曾霈榆
紀實攝影家許震唐耗時12年,繼《南風》之後,以鏡頭紀錄濁水溪的日常與變化,出版《追一條溪:濁水溪河畔記事》一書,是他另一部震撼人心的影像鉅作。50歲返回故鄉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的許震唐,發現自己竟是村裡的「年輕人」,讓他決定回鄉定居。從年少時期拿起相機開始,他將鏡頭對著孕育自己成長的土地,記錄母親之河–濁水溪。本集節目將邀請許震唐,一同分享他的紀實攝影心路歷程。在濁水溪岸邊長大的他,是什麼力量讓他堅持記錄下這條河的生命與命運?在拍攝濁水溪沿岸時,遇見什麼樣的故事?
《南風》後的許震唐:濁水溪田庄兄哥
當年出版《南風》攝影集後,許震唐發覺故鄉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人口銳減,村子內的長輩逐漸凋零,他50歲回鄉定居,竟發現自己是村子內的年輕人,讓他開始思考如何延緩故鄉生命力的衰退。2017年開始,他設立了社區公民電廠,推動再生能源,期望村子更有凝聚力,但因為客觀環境及政府態度等現實因素,他坦言,推動前路並不明朗。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自稱是「濁水溪的田庄兄哥」的許震唐,生活與濁水溪息息相關。他回憶,他家坐落於濁水溪及台灣海峽之間,濁水溪的溪埔是他遊玩的好去處,小時候濁水溪設有海防,有軍人駐守,還是孩子的他會到溪埔放風箏。另外,每年農曆7月16日,村子會在堤防邊「拜溪王」,冬至過後還會去抓鰻苗。後來每逢乾季,開始出現有人來盜採砂石,造成溪床深淺不一,村子裡的青少年在溪埔玩水容易不慎溺斃,因此家長開始禁止小孩接近濁水溪。
許震唐笑稱自己兒時是「野孩子」,喜歡在外畫圖,後來受到父母的升學期望,他便以相機作為交換條件,去二林讀高中,成為他攝影的啟蒙。他表示,當時出身鄉村的他,沒辦法像其他高中同學一樣,寒暑假可以四處出遊拍照,加上喜愛文學,發現故鄉是許多作家的創作題材,因此「台西村」、「濁水溪」便成為他的攝影主題,在《南風》攝影集內,便收錄了許多他從1988年開始累積拍攝的作品。
攝影的視角 探尋沿岸菸葉文化
「攝影就是從觀察開始的。」許震唐談到,他觀察的起點,從挖掘自已家鄉和別人的不同開始。《追一條溪:濁水溪河畔記事》一書,從濁水溪下游的台西村,一路沿著上游探索。關於出書的契機,他表示,當年台師大教授張素玢因為研究「水崇拜」而找上了他,詢問是否能授權《南風》攝影集內「拜溪王」的照片,因而結識春山出版的總編輯莊瑞琳,意外開啟濁水溪的拍攝計畫,從2013年底至2014年間,他利用週末時間,一邊進行田野調查,一邊進行拍攝。
濁水溪長度長,幅員遼闊,歷史更是悠久。寫書初期,許震唐花費許多精力思考該如何拍攝濁水溪,最後他以兒時濁水溪記憶、菸葉文化,以及沿岸居民如何在濁水溪流域「趁食」,作為主軸呈現。他表示,中部的菸葉產地分布,遍及豐原、草屯、林內、古坑及斗六等,由於菸葉怕被風吹,所以適合「食水頭,閃風尾」的環境,因此菸葉產地落於彰化田中以南,雲林莿桐以北,主要種植於河谷平原,而濁水溪在菸葉產業中扮演重要角色。
農業重要灌溉水源 嘉南大圳也引水!
「若濁水溪沒水,台灣超過三分之一的糧食將沒辦法供應。」許震唐沉重地說,濁水溪是中台灣重要的農業水源供給來源,河川附近的平原多種植西瓜或葉菜類等,更供應著全台最大產地市場一西螺果菜市場。此外,嘉南大圳部分水源也是從濁水溪引水,許震唐提到,由於濁水溪含沙量大,當年八田與一在設計嘉南大圳時,為避免泥沙淤積,不建攔沙壩,只建取水口。不料在1987年,政府卻建了一座集集攔沙壩,讓他感嘆,日本人當時的想法,比台灣人看得更長遠。
書中三大靈魂人物 讓他重新思考與學習
《追一條溪》書中,在上、中、下游各有不同靈魂人物。許震唐回憶,在濁水溪中游的「原料車」砂石車司機讓他印象深刻,他們不在一般道路出沒,主要在濁水溪溪埔工作,司機來自全台各地,以車為家,他們看待濁水溪的方式,以及與這條河川共同生活的樣貌,讓他著迷。另外,在濁水溪上游,他遇見一位原住民退休護士,曾向他說:「土地是我們的生命,我們(原住民)不會買賣。」這句話刺進他的內心,也讓他重新思考自己與土地的關係。
在下游種植香菇的越南新住民則向他分享:「種田在越南是本能。」對台灣竟然還需要食農教育,感到非常訝異,也強調農業需從土地的觀點去實踐。這番話讓許震唐對新住民很是尊敬,認為他們對台灣農業的付出十分偉大。
拿捏與被攝者的距離 從觀察開始
談到與被攝者的距離,許震唐表示,拍攝前他會先去蹲點,以拍攝菸葉為例,初期他每個禮拜都去菸田「站衛兵」,觀察周遭地景,接著開始與受訪者認識、聊天,這樣的拍攝方式也適用於各種拍攝主題與場景。他也提到,揹著相機到達現場後,需用「浸潤」的方式去熟悉當地,達到「知情、知性、知識」,自然能有收穫。若對方不接受拍攝,仍會尊重對方,放下攝影機,繼續與對方聊天。「做人若有架式,走到哪裡就會『礙虐』。」許震唐說,在現場觀察時他用「流浪狗式」的觀察,自然而然面對環境時,就會變得謙卑。
紀實攝影與真實 「時間」不可或缺
許震唐曾說過:「攝影時的現實變得更真實。」他表示,攝影使現實變得真實與虛假,端看攝影者的態度與視角,需要去了解當地的發展脈絡與文化時,以「行灶跤」的方式拍攝,會讓影像變得更真實,強調紀實攝影除了紀錄當下,還需要加入「時間」的觀點。
主持人管中祥提問,當攝影作為一種再現時,好奇許震唐在紀實與美學間的衡量與拉扯。許震唐回應,美的台語發音「bí」是一種形而上的狀態,與「媠」(suí)不同,當紀實攝影拍攝醜陋的一面時,若能透過反省變得更好,這種醜陋就能變成「美」。因此,他不會刻意去拍得美,而是想記錄當下「真實」的一瞬間,並不在意美醜,若過度的追求美,反而會找不到真實。
雜訊干擾過多 當代紀實攝影思維改變
許震唐感嘆,當代影像的流通氾濫,尤其是AI發展,讓人們更難去辨別影像的真偽,學通訊出身的他,以「訊噪比」來比喻,一旦雜訊過多,訊號就會被壓抑下來,因此當訊噪比的比例下降,真實會變得難以覺察。「在我內心裡面,訊號仍舊存在。」他感性地說,至於他心中的訊號該如何等比地呈現出來,不被雜訊所干擾,是他未來努力的方向,也是從事紀實攝影者重要的能力。
「我期待政府政策的改變。」許震唐說,不論是紀實攝影,或是公民電廠,他不會對其失望,不然是走不下去的。他認為,攝影的力量是潛移默化的,需要靠時間不斷去提醒世人,他以《南風》攝影集的經驗為例,出版後獲得迴響,有機會能至科博館展覽,也影響了後來政策禁燒石油焦,讓台灣人知道什麼是空汙。「《南風》不是很典型的,從影像的角度去喚醒大家做改變。」許震唐指出,紀實攝影需要有更多科學數據與研究,彼此相輔相成,在討論議題時才不會被外在雜訊壓抑,更有力量去改變社會。
拍攝態度的變化 脾氣改變了
「如果《南風》是止痛藥,《追一條溪》就是維他命C。」許震唐笑稱,《南風》的出版得到立即的回應,但他看待《追一條溪》的態度卻大大不同,由於濁水溪歷史悠久,且問題更盤根錯節,他更期待的是「潛移默化」的影響。他也強調,這本書的出版並不是他追尋濁水溪的句點,而是逗點,隨著時間推移,幾年後紀錄這條河流的方式,或許也會跟著改變。
「我的熱情仍在,但不會那麼急於去凸顯某些議題。」許震唐描述《南風》出版後至今的變化,在拍台西村的時候,他與記者鍾聖雄合作,很期待能凸顯議題。但如今他發現,自己的脾氣改變了,當越急於凸顯議題時,很可能會被雜訊淹沒,唯一的解決方式是「時間」,偏好用更長的時間梳理議題及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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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國逾五十家工會連署聲援 長榮航勤基層員工爭取工會自主化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全國逾五十家工會連署聲援長榮航勤基層員工爭取工會自主化,
呼籲主管機關立即糾正長榮航勤企業工會「一大民主弊案、三大選舉亂象」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發起連署聲援長榮航勤基層員工爭取工會自主化,呼籲主管機關立即糾正長榮航勤企業工會「一大民主弊案、三大選舉亂象」,目前已有超過五十家工會參與連署,包含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各地產總等總工會,以及航空業、運輸業、醫療業、化學業、製造業、服務業等各業大大小小的產職企工會,足見工會界已對長榮集團直接派主管控制工會的現象強烈不滿,請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不要再繼續姑息長榮集團的不當勞動行為。(完整連署名單請見新聞稿末)
連署全文:
長勤工會是台灣工運史上的「一大民主弊案」,工會理監事多為中高階主管,成立多年都沒有正常運作,導致積怨已久的員工在112年元旦期間自發性集體休假爭年終,長勤工會還曾經阻擋基層員工集體加入工會,被桃園市政府認定違反工會法第7條,勞動部112年勞裁字第22號決定書更認定,長勤工會的幹部是代表資方控制工會。主管機關一再認定長勤工會違法,但毫無手段可以輔導改善長勤工會,更發生四年來沒開過會員大會、五度流會的誇張情況,完全不遵守每年開一次會員大會的法定義務。
以社會大眾能理解的說法,長勤工會類似「立法院四年沒開會,行政機關獨斷專行」,且長勤工會現任理監事毫無民意基礎,長勤員工總數超過2,000人,工會會員也達600人以上,但現任理監事當初當選票數都是個位數,理事長更只有3票,等於「不到1%的支持度,決定99%基層的命運」,是徹徹底底的獨裁統治。
工會民主就像台灣選舉,每四年都要接受一次民意考驗,沒有民意基礎,就換人做看看,讓糟糕的人和糟糕的政策,有機會得到改變,公平競爭、選賢與能,這也是台灣民主社會最可貴之處,長勤工會也即將在今年9月17日辦理第三屆改選,選舉新任理監事和決定日後的選舉方式,但長勤工會惡意選擇的投票場地、領票時間和選舉方式,都完全是「圖利少數主管、霸凌多數基層」,爆發「三大選舉亂象」:
一、投票場地是圖利主管輕鬆投票、基層被逼請假扣全勤
長勤工會將投票場地設在桃園辦公室大樓樓下,主管們只要走路5分鐘,就能輕鬆報到投票,但在桃園機場上班的裝卸組員、清艙組員、搬運行李的工人,要利用自己的休假或特別請假,才能繞一大圈到資方辦公室樓下報到投票,其中,還有近百位分布在松山、台中、高雄機場的工人,單車程就要好幾個小時,不請假不可能來投票,一請假還會被扣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跟年終。
長勤工會選擇的投票場地,大幅提高基層員工參與工會投票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變成「圖利主管輕鬆投票、基層被逼請假扣全勤」,更惡質的是,主管不只能從辦公室下樓輕鬆投票,還能在現場坐鎮,輕鬆監看工會,完全是戒嚴復辟。
二、領票時間、選舉方式是霸凌基層,主管人馬就算只有基層員工的一半,也能輕鬆勝選
依據工會法和人民團體選舉辦法,工會選舉有兩種投票方式:親自投票、委託投票,但委託投票人數不能超過親自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一,且委託投票的資格,是依據出席人員報到順序來決定,晚報到的出席人員,就不能代理其他會員委託投票。
而長勤工會故意將「報到時間」訂在投票時間的六個小時以前,早上7點半就開放報到,讓主管和辦公室的行政人員,上班打卡時「順便報到、順便委託」,領光所有委託票,外站會員就算搭第一班高鐵,都沒辦法比主管更早報到,更不可能代理其他難以請假的會員委託投票。
長勤工會運用圖利主管人馬的場地和時間,大鑽法律漏洞,讓主管可比基層多領一票,就算主管人馬比基層員工少,甚至只有基層員工的一半,也能輕鬆獲勝,嚴重不公平的投票方式,完全坐實「圖利少數主管、霸凌多數基層」。
三、票票不等值、基層沒價值:讓長勤主管繼續獨裁控制工會再四年
民主之可貴,在於人人平等、公平競爭,少數服從多數,但長勤工會惡意選擇的投票場地、領票時間和選舉方式,卻是「票票不等值、基層沒價值」,變成「少數霸凌多數」。長勤工會先是技術性剝奪外站會員的投票權,透過「圖利主管輕鬆投票,基層被逼請假扣全勤」的方式,阻擋基層投票,更大鑽法律漏洞,玩弄領票時間和選舉方式,變成主管比基層又多領一票,形成嚴重不公平競爭。
台灣不乏人數比長勤工會規模更大的工會,為讓會員能公平投票和競爭,通常會採取兩種作法,一是「廣設投票所」,二是「先選會員代表、再選理監事」,幾百人或幾千人的大工會,通常會先民主決定「會員代表的選舉方式」,選出會員代表後,正常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再選理監事,以「內閣制」來貫徹民主。但長勤工會兩種民主選擇都棄而不用,反過來用黑箱手法,讓主管或主管的人馬先選理監事,未來四年也仍然無法依照工會法正常開會,就可以讓長勤主管繼續獨裁控制工會再四年,甚至綿延不絕。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邀請全國工會參與連署,一起呼籲主管機關介入糾正長勤工會:
長勤工會長期黑箱運作,讓少數主管獨裁統治多數基層,已成工運史的「一大民主弊案」,我們主張主管機關應立即介入,糾正不公平的投票場地、領票時間和選舉方式等「三大選舉亂象」,保障長勤工會全體會員都能公平投票,阻止「圖利少數主管、霸凌多數基層」的情況發生,尊重並落實民主原則,讓長勤工會正常運作,恢復長勤工會的民主與正當性。
發起單位: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連署單位(依連署時間順序):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長異發動機維修企業工會、全國批發零售產業工會、統一速達企業工會、臺灣機場地勤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星宇航空企業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魔術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華信航空企業工會、臺灣電力產業工會、臺灣電力公司新營區營業處企業工會、新高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屏東基督教醫院企業工會、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桃園航勤企業工會、高雄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家福企業工會、台大勞工社、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虎航企業工會、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高雄市中鋼集團總工會、中鋼集團企業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科林研發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中冠資訊企業工會、臺中捷運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桃園分會、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臺南市美術館工會、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華通電腦企業工會、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南亞電路板(股)錦興廠企業工會、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台達化學高雄廠企業工會、永豐餘高雄廠企業工會、台塑貨運關係企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臺灣電力公司台東區營業處企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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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空污資訊公開、強化法制,守護校園空氣品質
(2017年12月17日地球公民組隊參加高雄場遊行反空污遊行,要求工業區汙染限期改善,減煤的呼聲不斷。傅志男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注校園空污議題,從2013年揭露大高雄地區學童面臨的工業區污染威脅、2014年發起校園升空污旗行動 、2016年與高雄文府國小師生共同抗議東南水泥污染等,今年6月再召開「有害空污要知情、校園環境要守護」記者會 ,與立法委員陳培瑜委員、林月琴委員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中部辦公室共同呼籲政府盡速改善校園空污問題。
環境部回應民間訴求,於今日(9月11日)召開「兒少校園空品防護網」記者會,預計於今年進行22處鄰近學校的工業區進行「工業區空污體檢」,亦積極於校園周邊道路設置空氣品質維護區,著手面對長久以來工業區空污影響鄰近社區、校園的問題。
台灣有許多工業區、工廠與社區及學校間距離太過接近,導致污染、工安問題,嚴重影響民眾日常生活並提高健康風險,這樣的案例不計其數,例如高雄大社、仁武社區長期與工業區為鄰、前陣子發生工安意外的高雄小港鋰電池工廠事故,一直到近期雲林褒忠產業園區的規劃距離附近學校僅49公尺之爭議等,顯見此類問題仍持續發生中。本會過去即主張「含括『特殊工業』」但非屬特殊性工業區的工業區及常遭到臭異味陳情或違規的工廠,應盡早建立空污監測制度,期待盡快亡羊補牢。
我們樂見環境部此次實施空污體檢涵蓋前述工業區範圍,值得肯定,但長期來看,仍應盡速以法律完善監測機制並落實社區知情權;環境部應該做好把關,還給民眾安心、健康生活的環境,地球公民提出5大呼籲如下:
- 「工業區空污體檢」之監測數據及分析報告應全面公開,並應辦理與鄰近社區及學校的說明會議。
- 以法規條文明確規範各種類型工業區有害空污監測機制。
- 參考美國南加州Rule1180,在鄰近社區與校園的工業區周遭設置圍籬監測(fenceline monitoring),即時且24小時持續的有害空污監測,建立污染高值預警機制,補強社區知情。
- 盡速啟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法,將尚未納入管制的有害空污一一加嚴管制。
- 產業園區開發、工廠設廠位置應確實把關,避免與社區、學校距離過近。
高雄重化工業區多,許多校園及社區與工業區緊鄰,應確實監測、杜絕空污,守護學童健康。(謝孟剛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臨海工業區周界3公里內鄰近國小有20間、一萬多名國小學生就學。(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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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針對近日衛福部宣布延長新制公費醫學系政策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回應
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針對近日衛福部宣布延長新制公費醫學系政策,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表達多項疑慮,相關發言可見下文。
率爾延長新制公費醫學生計畫,衛福部自埋地雷
近期媒體批露,並且也獲得衛福部新任司長石崇良證實,已經推展兩期的新制公費醫學生計畫,將持續擴展至第三期,預計每年新增150名公費醫學系(包含後醫系)。對此我們認為,單憑現有已公開的資訊難證此政策之正當性,其後果恐難以估計。
公費醫學生制度之害,早已為人詬病多年,包含超長的綁約時限(10年)、嚴厲的綁約懲罰,以及醫師對偏鄉醫療環境的不滿難以平復,致使約滿後留任率低,顯無法造成所宣稱的正向影響。
新制公費醫學系開辦後,其首批學生至今多半尚未進入偏鄉服務,其成效、留任比率、對於環境的影響還未有實績,而如今將延續五年共計招募750名醫學生,未來投入部立醫院、退輔會體系醫院工作,首先的衝擊其實是人口老化之下,偏鄉人口萎縮首當其衝,醫院營收難支其營運,增加的數百名醫師恐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再者,衛福部一再指出增招的公費醫學生,能為了國家醫療生技產業培育「醫師科學家」,此說法更加匪夷所思,究竟衛福部希望公費醫學生投入臨床偏鄉服務,或是展現其跨領域技能進行研發?10年的綁約期恐怕讓這兩個目標魚與熊掌難以兼得。
從本次的政策宣佈當中可見,政府並未對於偏鄉未來醫事人力需求有充分評估考量,僅憑當下對於人力缺口的直覺,在未充分徵詢團體與專家意見的情況下,制定了人口培育的百年大計。在台灣人對成為醫師的癡迷追求下,料必仍能招得年輕學子,但無疑是為我國醫療環境埋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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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費率過低、基金不足
文/監督施政聯盟
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費率過低、基金不足 須強化管理應對機制
七月初丹娜絲風災後,嘉義、台南多個光電場嚴重受損,造成13.5萬片約2800公噸光電板毀損,大量廢光電板造成清除回收量能不足,只能堆置在農地上等待處理的問題。監督施政聯盟結合北中南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社大環境小組,針對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費率未反映成本、回收基金遠低於處理成本等問題,造成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提出批判,並訴求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及建立嚴謹的處理機制。環團並指出環境部此次重罰光電廠商恐是一齣大戲,做法有前後矛盾的問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在欠缺環評審查機制下,多年來光電場蓋在生態敏感區包括農地、山坡地、濕地、海邊的問題早已遭到各界詬病,尤其此次在丹娜絲颱風16級強風下,許多損壞光電板的處理更是混亂。廢光電板屬於事業廢棄物,破損及破碎的光電板可能造成土壤或水污染,因此暫時堆置的光電廢棄物應盡速清除處理。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透過影片呈現在北門及七股拍攝到風災後受損的光電案場,強調此次凸顯出光電場還欠缺許多層面的環境評估,包括當初的設置考量不足,對應後端處理、災後應對處理機制、政府管理機制,以及面對極端氣候機制都要重新評估,這次風災甚至吹出某些地方根本不能設置光電場的問題。
這次在台南北門及七股很多地方可看到颱風捲起的海廢、木頭、石頭、農漁村的磚瓦等如散彈一般擊中光電場,大面積面板受損。晁瑞光指出,再生能源本來的特性就有區域性、防災對應⋯⋯但這次風災凸顯出台灣在這方面的機制幾乎是零!北門、七股週邊有一大堆光電板,明明有很多電,但社區就是沒電,這對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來說,是非常大的設計敗筆!
災後多次到南部擔任志工的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針對現場看到及了解的狀況提出幾項意見:
一、環境部需建立光電板受災時緊急處理流程。
台灣目前高值化處理量每月650噸,13.5萬片廢棄光電板全清除完需要155天,由於不可能短時間清除完成,衍生出的暫置與各種問題需要建立制度處理,這次就有環境部或經濟部協調放在台糖和國防部農地問題發生。
二、無法高值化的廢光電板是否有妥善處理?
彎曲變形過度的光電板,高值化處理廠商難以處理,若用破碎或熱熔處理時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末端如何控管是問題,但環境部擔心未高值化處理影響國人對光電信心,過度強調高值化處理是有問題的,請問這次有多少光電板是採用非高值化處理?
三、光電板回收基金必須以實際處理費為準。
每公斤處理費25元時,1kw需要1953元處理費;每公斤處理費30元時,1kw需要2343元處理費,2020年建立的光電板回收基金制度是1kw收1000元處理費,分十年期繳,明顯不足。
回收基金是否已經提撥回收基金給廠商支應回收處理費;光電板回收基金不足部分制度會如何調整?
四、光電板回收業具公益性質,不應落入市場規則陷阱。
台灣廢棄物處理,往往是由少數集團把控,廠商少就可以壟斷市場任意抬高回收價格,尤其是災難來臨時!政府在災難來時如何避免業者漫天喊價,長期來看如何因應物價調升處理價格,是有必要存在的配套制度或措施!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目前光電板回收是打算比照現行的資源回收制度,由產品製造業者與輸入業者先繳費到環境部的資源回收基金,再由該基金補貼給回收處理業者。這是一個由政府代履行(歐盟則多由民間的生產者責任組織代履行)責任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是個不錯的制度,但依照目前廢清法,只適用3C、家電、車輛、容器…等民生用品,還未能適用到太陽光電等事業用品,須待廢清法完成修法。因此目前太陽光電板的回收計畫,是結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由能源署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徵收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由環境部申請支應光電回收計畫所需經費。
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率,當初在評估回收技術成本時即發現可能有所不足,並曾建議「在技術、市場尚未成熟而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下,起徵費率應保守為宜,如可定為評估費率的兩倍,並訂定退費機制:日後所付出成本若低於業者所繳費用,則按比例退回。」但未被採納,稱光電板使用壽命20年以上,所收經費經過20年孳息,可能足以支應光電板回收費用。如今看來,政府顯然過度樂觀,該制度2020年上路至今不過五年,即碰到丹娜絲颱風從西岸登陸的極端天氣事件,造成大量光電板毀損,13.5萬片受影響光電板中,12.1萬片須報廢回收;且這五年期間,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技術的進展,以及人力成本的上漲,都進一步推升了回收成本。
據報載,環境部去年曾向經濟部提議調整收費,因為「每千瓦1000元模組回收費約能支應每公噸1萬5000元的回收再利用成本,但這幾年市場行情變化,每公噸成本已來到2至3萬元,故推估模組回收費每千瓦1400元較為合適。」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以模組回收數量及清除處理廠商數量較少為由,決議維持每千瓦1000元的費率。這樣的偏低收費,等於是讓後到補貼先來,並不公平,且時日一久,基金可能發生虧損。建議能源署應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勇於調高該費率,反映回收成本;而更重要的是,應調高電價,合理反映各種不同能源的發電成本,如此終端用電者才更有動機節電;而非以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拿納稅人的錢來補貼用電人應負擔的台電虧損。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光電板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實況是這樣的價格在市場上連付處理費都不夠,更別說還有拆除跟運輸的成本,而且若是光電板像此次遇到風災,扭曲到無法順利自動化拆解,就還要加上人工拆解的成本,若無法順利拆解走高值化回收再利用,傳統破碎的方式再利用的價值就會更低,處理成本相對更高,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當廢棄物處理的成本高到廠商不想負擔時,就會更加頻繁發生棄置的事件,因此用每片光電板上的序號來追蹤及勾稽就變成相當重要,希望政府能開放序號的查詢系統,公私協力,讓民眾也可一起監督光電的去化是否落實。
此次廠商就地破碎浮板沒做好隔離措施遭環境部開罰,卻也凸顯另一個問題,需要現場破碎以利運輸的廢棄物,環境部其實沒有相關的規範讓廠商及民眾可依循,石棉瓦也有同樣的問題,要求民眾要破碎裝袋,卻沒有提醒需要有防止吸入及觸碰的措施,針對有此需求並有逸散風險的廢棄物應建立明確規範,需要怎樣的設備?地面是否先用帆布進行隔絕?上層是否應有覆蓋?周圍是否需要隔離措施?不只是光電板、石綿瓦,未來風機葉片的去化也會遇到同樣問題,促請環境部制定「現場破碎作業指引」。
嘉義縣義竹鄉溪州村_20250804_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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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文/監督施政聯盟
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費率過低、基金不足 須強化管理應對機制
七月初丹娜絲風災後,嘉義、台南多個光電場嚴重受損,造成13.5萬片約2800公噸光電板毀損,大量廢光電板造成清除回收量能不足,只能堆置在農地上等待處理的問題。監督施政聯盟結合北中南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社大環境小組,針對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費率未反映成本、回收基金遠低於處理成本等問題,造成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提出批判,並訴求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及建立嚴謹的處理機制。環團並指出環境部此次重罰光電廠商恐是一齣大戲,做法有前後矛盾的問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在欠缺環評審查機制下,多年來光電場蓋在生態敏感區包括農地、山坡地、濕地、海邊的問題早已遭到各界詬病,尤其此次在丹娜絲颱風16級強風下,許多損壞光電板的處理更是混亂。廢光電板屬於事業廢棄物,破損及破碎的光電板可能造成土壤或水污染,因此暫時堆置的光電廢棄物應盡速清除處理。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透過影片呈現在北門及七股拍攝到風災後受損的光電案場,強調此次凸顯出光電場還欠缺許多層面的環境評估,包括當初的設置考量不足,對應後端處理、災後應對處理機制、政府管理機制,以及面對極端氣候機制都要重新評估,這次風災甚至吹出某些地方根本不能設置光電場的問題。
這次在台南北門及七股很多地方可看到颱風捲起的海廢、木頭、石頭、農漁村的磚瓦等如散彈一般擊中光電場,大面積面板受損。晁瑞光指出,再生能源本來的特性就有區域性、防災對應⋯⋯但這次風災凸顯出台灣在這方面的機制幾乎是零!北門、七股週邊有一大堆光電板,明明有很多電,但社區就是沒電,這對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來說,是非常大的設計敗筆!
災後多次到南部擔任志工的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針對現場看到及了解的狀況提出幾項意見:
一、環境部需建立光電板受災時緊急處理流程。
台灣目前高值化處理量每月650噸,13.5萬片廢棄光電板全清除完需要155天,由於不可能短時間清除完成,衍生出的暫置與各種問題需要建立制度處理,這次就有環境部或經濟部協調放在台糖和國防部農地問題發生。
二、無法高值化的廢光電板是否有妥善處理?
彎曲變形過度的光電板,高值化處理廠商難以處理,若用破碎或熱熔處理時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末端如何控管是問題,但環境部擔心未高值化處理影響國人對光電信心,過度強調高值化處理是有問題的,請問這次有多少光電板是採用非高值化處理?
三、光電板回收基金必須以實際處理費為準。
每公斤處理費25元時,1kw需要1953元處理費;每公斤處理費30元時,1kw需要2343元處理費,2020年建立的光電板回收基金制度是1kw收1000元處理費,分十年期繳,明顯不足。回收基金是否已經提撥回收基金給廠商支應回收處理費;光電板回收基金不足部分制度會如何調整?
四、光電板回收業具公益性質,不應落入市場規則陷阱。
台灣廢棄物處理,往往是由少數集團把控,廠商少就可以壟斷市場任意抬高回收價格,尤其是災難來臨時!政府在災難來時如何避免業者漫天喊價,長期來看如何因應物價調升處理價格,是有必要存在的配套制度或措施!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目前光電板回收是打算比照現行的資源回收制度,由產品製造業者與輸入業者先繳費到環境部的資源回收基金,再由該基金補貼給回收處理業者。這是一個由政府代履行(歐盟則多由民間的生產者責任組織代履行)責任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是個不錯的制度,但依照目前廢清法,只適用3C、家電、車輛、容器…等民生用品,還未能適用到太陽光電等事業用品,須待廢清法完成修法。因此目前太陽光電板的回收計畫,是結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由能源署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徵收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由環境部申請支應光電回收計畫所需經費。
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率,當初在評估回收技術成本時即發現可能有所不足,並曾建議「在技術、市場尚未成熟而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下,起徵費率應保守為宜,如可定為評估費率的兩倍,並訂定退費機制:日後所付出成本若低於業者所繳費用,則按比例退回。」但未被採納,稱光電板使用壽命20年以上,所收經費經過20年孳息,可能足以支應光電板回收費用。如今看來,政府顯然過度樂觀,該制度2020年上路至今不過五年,即碰到丹娜絲颱風從西岸登陸的極端天氣事件,造成大量光電板毀損,13.5萬片受影響光電板中,12.1萬片須報廢回收;且這五年期間,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技術的進展,以及人力成本的上漲,都進一步推升了回收成本。
據報載,環境部去年曾向經濟部提議調整收費,因為「每千瓦1000元模組回收費約能支應每公噸1萬5000元的回收再利用成本,但這幾年市場行情變化,每公噸成本已來到2至3萬元,故推估模組回收費每千瓦1400元較為合適。」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以模組回收數量及清除處理廠商數量較少為由,決議維持每千瓦1000元的費率。這樣的偏低收費,等於是讓後到補貼先來,並不公平,且時日一久,基金可能發生虧損。建議能源署應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勇於調高該費率,反映回收成本;而更重要的是,應調高電價,合理反映各種不同能源的發電成本,如此終端用電者才更有動機節電;而非以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拿納稅人的錢來補貼用電人應負擔的台電虧損。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光電板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實況是這樣的價格在市場上連付處理費都不夠,更別說還有拆除跟運輸的成本,而且若是光電板像此次遇到風災,扭曲到無法順利自動化拆解,就還要加上人工拆解的成本,若無法順利拆解走高值化回收再利用,傳統破碎的方式再利用的價值就會更低,處理成本相對更高,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當廢棄物處理的成本高到廠商不想負擔時,就會更加頻繁發生棄置的事件,因此用每片光電板上的序號來追蹤及勾稽就變成相當重要,希望政府能開放序號的查詢系統,公私協力,讓民眾也可一起監督光電的去化是否落實。
此次廠商就地破碎浮板沒做好隔離措施遭環境部開罰,卻也凸顯另一個問題,需要現場破碎以利運輸的廢棄物,環境部其實沒有相關的規範讓廠商及民眾可依循,石棉瓦也有同樣的問題,要求民眾要破碎裝袋,卻沒有提醒需要有防止吸入及觸碰的措施,針對有此需求並有逸散風險的廢棄物應建立明確規範,需要怎樣的設備?地面是否先用帆布進行隔絕?上層是否應有覆蓋?周圍是否需要隔離措施?不只是光電板、石綿瓦,未來風機葉片的去化也會遇到同樣問題,促請環境部制定「現場破碎作業指引」。
這篇文章 【新聞稿】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聯合聲明|從興達燃氣電廠爆炸,看協和轉型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025年9月9日晚間,台電興達電廠燃氣新2號機試運轉測試時,因管線破裂,燃氣洩漏起火爆炸,好在火勢尚未波及儲氣槽,即順利撲滅。然而燃氣火力設施的安全性,應全面檢討,以防未來發生憾事。
【協和四接是國土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台灣目前共有12座燃氣發電廠,營運管理已經有成熟的經驗,但一個尚處於測試階段的「新」機組,何以輕易釀成火災?這暴露了從規劃、施工到試運轉,整個環節中可能存在的系統性與管理面的缺陷,這把火更燒出了台電安全評估的漏洞。王醒之要求,除了應盡速釐清事故原因,更應重新評估協和四接的更新改建案!
王醒之指出,這場事故必須被視為對協和四接案的嚴厲警告。協和四接選址於國防重地基隆港,其風險早已不是紙上談兵。此次興達電廠爆炸地點距離頂寮、中寮、下寮等民宅社區尚有3公里之直線距離,反觀協和四接距離最近民宅僅400公尺、距離海軍威海營區更僅1,400公尺!。而內政部消防署《搶救瓦斯災害安全指導原則》明訂「如果儲槽…已陷於火場時,其周圍 1,600公尺之區域應進行隔離及疏散」
上述這些城市安全與國防安全問題,未曾在環評會中進行過實質的討論,王醒之批評這無異於為國土安全埋下不定時炸彈。未來一旦發生事故,其衝擊將不僅是電網崩潰,更將對基隆市民的生命安全與國防前線造成難以估計的毀滅性打擊。
【協和四接無法確保安全就不該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過去民間質疑協和四接的安全問題時,台電總以「LNG極低溫不會自燃或爆炸」回應。但從興達燃氣電廠爆炸事故,證明燃氣設施確有爆炸風險,並非台電宣傳的那麼安全。
協和四接儲氣槽預定地,與民宅、威海營區的距離,遠小於內政部消防署《搶救瓦斯災害安全指導原則》就儲槽陷於火場時,應隔離及疏散的距離1,600公尺,若日後儲氣槽不幸陷於火場,台電是否有能力安全隔離並疏散居民、駐軍?應於開發「前」,確實評估,而非再以「不會自燃或爆炸」的謊言搪塞。若協和四接無法保障居民及營區安全,協和燃油電廠除役後,不應改建高風險的燃氣電廠及接收站;原訂去(2025)年底就該除役的協和燃油機組及儲油槽,亦應早日拆除,還給基隆市民安全的生活空間!
此外,台電連全新的燃氣機組都可以管到爆炸,設備老朽且事故後果無法承受的核一二三廠,更難讓人信任台電有能力確保絕對不會發生事故。盼政府全面檢討燃氣設施的事故風險,並以節能、能源管理、再生能源等較核、火更為安全方式,作為替代方案。
(圖片來源:擷圖台電文宣,加上螢光標示)
【協和電廠風險評估報告在哪裡?】
基隆野鳥學會理事長鄭暐表示,協和四接在環評報告中,僅針對LNG 輸儲系統進行安全危害和簡易的風險評估,並無談論燃氣機組爆炸的可能風險,同時潛在危害之最惡劣情境分析之九種情境也無機組爆炸的關聯。我們從興達電廠爆炸的媒體報導中得知,共出動67人、24車,費時38分鐘撲滅火勢,試問協和四接的風險評估是否有確實執行,基隆的消防單位是否有足夠量能處理?身為基隆人的我們,實在很擔心協和燃氣機組若發生意外,應變措施有哪些?我們是否有足夠條件可以處理災變,且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都如理論般可接受嗎?
【蓋四接,會有滅港的危機】
基隆市台灣頭文化協會總幹事張雯玲表示 : 基隆港是臺灣北部最重要的軍商兩用港,單單今年前半年的關稅稅收就高達1266億,佔臺灣關稅總收入的百分之55,名列全國第一。四接在基隆港大船進出的港嘴填海造地,填海面積預計會有356個籃球場那麼大,工程期程至少長達7–8年,填海造地是製造一個大土石包,工程完工後,再在基隆港港旁放置兩個大型天然氣儲氣槽,萬一發生戰爭,敵人只要擊中填海造地區域,或擊中大瓦斯槽,必將造成大量土石流入基隆港港嘴,或引起大爆炸,屆時基隆港將有滅港的危機。
翻開臺灣史,在臺灣所發生的戰爭都是先轟炸基隆港與基隆港徵週邊,要炸毀基隆港,只需要幾顆導彈便能完成。目前臺灣重要的進出口貨物,主要還是依賴基隆港,一旦基隆港滅港,北臺灣最重要的航運運輸必將中斷,這不但對臺灣的關稅有所影響,也嚴重影響國防安全。我們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一直強調四接選址錯誤,但一直沒有受到政府的重視,環評大會草率通過,完全沒有作充分討論,政府也從來沒有作過任何風險評估,政府視國家安全及人民的身家性命為草芥,那種不嚴謹及不負責的態度,必須加以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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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片面修惡桃園清潔隊員清潔獎金基準 呼籲環管處別讓張市長「善政」淪為「惡政」!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112年12月1日,行政院修正通過「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將原本清潔隊員的清潔獎金支給上限調升至每月1萬元;桃園市長張善政隨即宣布自12月28日起調升並追溯自當月1日生效,展現體恤基層的善意;然而不到兩年,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環管處)卻在未與基層討論下,片面修改獎金基準,迫使隊員承擔勞動條件下修的惡果,將原本照顧基層的「善政」扭曲為打壓基層的「惡政」。
近期桃市產總及促進會接獲基層反應,指環管處於8月底無預警修正基準,將清潔獎金依工作內容劃分為五類,支給額度從1萬元至0元不等,此舉否定不同崗位隊員的貢獻;更離譜的是,新制以114年8月31日為分界,一刀切劃分新舊制隊員,而非依據「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中是否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辦理,這種作法既無助於改善長期存在的管理問題,反而製造同工不同酬,嚴重破壞內部和諧,針對此次「惡政」分三點說明。
一、依工作類別減發獎金,就是欺壓、羞辱基層隊員!
依112年清潔隊員招募簡章,僅分為隊員及駕駛;114年清潔隊員擴大招募職種,新增電腦文書行政(工作地環管處)、廠護及木工,合計僅20名;但過往桃園市政府招募清潔隊員並不包含二至五類別工作,但二至五類別的隊員,是維持桃園環境市容不可或缺的工作,不僅肩負為民服務的責任,也讓整個清潔隊內部運作更為順暢,然工作內容皆由主管指派,隊員無從選擇,僅能聽從安排,卻要承擔獎金減少的懲罰,形同欺壓。
更諷刺的是,中隊長、分隊長未必每日親自參與垃圾收運,甚至未必符合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相關工作的規定,卻能坐領最高額度獎金,球員兼裁判,這無疑是對基層隊員的羞辱!
二、以日期劃分新舊制,製造同工不同酬!
新制規定114年8月31日後到職、變更服務單位或工作項目者,依附表核發獎金;換言之,9月1日之後,被調派從事二至五類職務工作的隊員,卻只能領取較低獎金,這不僅違反「支給要點」第二條「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即可支領」的規定,也讓人懷疑是為環管處為保障特定人馬,未來若基層被調派至二至五類職務,將面臨同工不同酬,不僅形同懲罰,更會挑動內部矛盾、破壞團結。
三、管理權過度擴張,獎金分級淪為壓迫工具,首開全國惡例
清潔獎金約佔隊員薪資兩成,是基層重要生計來源,一旦清潔獎金採取分級,區隊主管將握有龐大權力,更可因主管個人好惡,隨時找理由將隊員調任不同工作,藉以減發或不發獎金懲處員工,以此迫使隊員噤聲,不敢表達異議,這就是對基層隊員的壓迫與控制。
更嚴重的是,桃園市竟成為全國第一個將清潔獎金「依工作類別差別對待」的縣市,首開清潔隊員勞動條件下修的惡例,不僅是對清潔隊員的歧視,也重挫桃市府聲譽。
環管處片面修改獎金基準,不僅未與基層協商,更引發同工不同酬與壓迫濫權的狀況及疑慮,促進會嚴正質疑:兩年前張市長提高清潔獎金的「善政」,如今卻被環管處硬生生扭曲為「惡政」,這難道不是在陷市長於不義嗎?
因此,桃市產總及促進會要求,環管處應立即廢止114年8月29日公告的獎金基準,停止以不合理制度犧牲基層隊員,還給桃園基層隊員應有的尊嚴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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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only YES means YES ─ 營造安心環境 終結性侵文化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推動「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觀念,圖為倡議大使大牙)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近日,演員江祖平揭露遭前男友性侵的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作為長期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的倡議者,我們深知性暴力案件往往伴隨著沉重的污名與輿論壓力。當事人在選擇公開發聲時,不僅要再次面對過往創傷,更必須承受來自外界的過度關注,甚至面臨匿名網友的質疑與苛責,這些都可能加重身心負擔。我們呼籲大眾給予支持與理解,並鼓勵被害人及其支持系統向台北市家防中心或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專業團體尋求協助,以減緩身心壓力,並支持因應事件。
性同意權的核心:only YES means YES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年倡議「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核心觀念就是「性行為的主動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 #完全清醒 #意識清楚 的狀態下表達同意性行為的發生」,意即雙方都自願、主動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
在本案揭露的訊息中,我們很遺憾看到行為人不僅無視對方的拒絕而多次侵犯他人,甚至以「我不相信你不要」、「你沒有爽到嗎」等言詞合理化侵害行為,這不僅暴露出對性同意的嚴重無知,更突顯社會中仍普遍存在以強迫性行為或羞辱方式,否認女性自主與貶抑女性的意識形態。
面對整體社會文化的迷思,我們必須清楚強調:
#沉默不是同意 :沒有反抗、表達拒絕,並不等於同意。
#意識不清不是同意:無論因飲酒、用藥或身體不適,只要意識不清,都不可能構成有效的同意。
#中途停止須被尊重:即便一開始同意,在過程中任一方若不想繼續,就必須立即停止。
#伴侶關係不代表永久同意:無論是現任或前任伴侶,都必須在每一次性行為前確認同意。配偶間若違反意願強行性交,依法同樣構成犯罪。
#脅迫、威脅與權勢不等於同意:任何在恐嚇、威脅或權力不對等下發生的性行為,都不是真正的同意。
我們認為任何成人都有性同意權,且這樣的同意權,並不因性別或關係而消失。性行為必須建立在雙方明確同意之上,否則就是性侵犯罪,更是對人身自主與尊嚴的踐踏。本案更指出若行為人以藥物、酒精或其他方式使對方意識不清而進行性行為,甚至在過程中錄音、錄影等,更是加重強制性交的重大犯罪,必須面對7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次事件中,看見整體社會逐漸正視 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三立電視必須善盡性別平等工作法中之雇主責任,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營造讓被害者及吹哨者安心陳述的職場環境,全面清查可能的受害案件,並提醒雇主不得對遭受性騷擾的申訴人進行報復或給予不利處分。此外,我們也呼籲社會大眾、媒體停止檢討受害者、停止模糊同意的界線,才能終結以強迫或羞辱為基礎的性侵文化,讓受害者得以被理解,獲得面對追訴加害者的底氣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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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球淨零交作業 台灣三項不及格─台灣NDC3.0民間檢核記者會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環境部於9月9日舉辦中華民國(臺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 草案座談會,本次NDC3.0為台灣首次與國際同步加嚴氣候承諾。此份文件對外需發揮國際氣候外交功能,在國際地緣政治情勢變化下,向友邦們清楚說明氣候政策在台灣政策優先性,各類氣候解方仍是國際投資者可來台合作之處。對內則是要在關稅、核能公投等各類事件影響,建立清楚的政策訊號,一方面重建能源轉型的公眾信任度,另一方面則是要促使高排碳產業需把握關鍵製程汰換週期,確保資本投資符合淨零承諾。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參考國際氣候組織之標準,整理目前國際上已繳交的NDC內容,對台灣的NDC3.0提出五大面向的檢核意見,其中有三項結果為不及格,兩項為有進步空間。
NDC民間檢核意見三項不及格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此次NDC3.0研擬過程中,雖較過往兩次有所進步,跨部會參與程度較深,亦邀請人權、兒少領域專家參與諮詢,但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綜合聯合國發展總署、氣候追蹤器、國際氣候行動網絡等機構與智庫提出的NDC3.0檢核準則,從「與淨零路徑相符」、「關鍵部門減量目標與策略」、「整體氣候政策一致性」、「當責性的治理機制」、「公正轉型」等五要素檢視目前的NDC3.0草案,則有三項不符合,形同不及格,另有兩項雖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
1.2035減量52%才及格
最嚴重的不及格首推減量目標不符合淨零路徑。本次提出的2030 年相較2005年減量 26–30%、2035 年減量 36–40% 目標,並不符合2050年淨零路徑。依據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根據美國西北太平洋國家實驗室GCAM 整合性評估模型分析,2035年減量目標須提升至52%,方能符合淨零路徑。
2.關鍵部門需要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
其次為關鍵部門未訂定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根據NDC3.0需回應COP28的全球盤點結果,針對該國關鍵排放部門(如能源、運輸及工業)訂定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草案僅以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量為2019年的六倍回應全球盤點結果,未說明未來能源效率提升目標。針對化石燃料汰除上,也僅說明燃煤發電占比會降到10%以下,並未說明其他化石燃料汰除規劃。更重要的是,針對排碳量最高的製造部門,隻字未提,僅以「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敷衍以對。
3.缺乏當責的治理機制
在治理機制上僅提及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此諮詢性質為主的機制,並未如何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中跨部會協調機制,提出具體說明。
兩項雖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
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的項目包括,「整體氣候政策可信度與一致性」雖提出「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涵蓋20項旗艦計畫已達減量目標,但並未確定提出2035年時的碳定價規劃,亦未提出化石燃料補貼汰除與減少海外油氣探勘投資的具體規劃,如赴阿拉斯加投資天然氣、與澳洲公司合作於查德投資油田均悖離加速減量的需求。「公正轉型」上,則未提出具體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且針對再生能源推動以及產業轉型過程的公正轉型議題,並未有制度回應。
缺乏再生能源公正發展機制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指出,再生能源是氣候政策的重要環節,但是主力能源太陽光電已經失去民心。政府設定2035太陽光電目標量35.02GW,規劃未來五年內新增10GW地面光電,近一萬公頃的新開發量,約為既有地面光電總和的兩倍。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制度面本應做到的亡羊補牢,例如資訊公開、中央地方合作、籌設階段加開一場在地說明會等內容,經濟部對「beyond 20GW」未提出任何具體規劃,應該利用NDC3.0的時程規劃扣合國土計畫發展規劃工具,預先思考開發利益如何達到公平分享、土地的永續與在地人文生態如何兼顧、地方政府又能如何從支持在地綠能發展受益。丹娜絲風災後,全民都在問綠能如何展現多元價值,經濟部與農業部為漁電共生建立了新模式,但目前只看到建議光電廠商與養殖協會合作,未見相關配套措施與溝通工具。期待政府展現跨域整合的決心,促進綠能成為支持養殖產業氣候軔性的工具,為土地複合利用建立典範,重建能源轉型迫切需要的社會基礎。
應納入工業去碳化策略路徑及產業製程脫煤
地球公民基金會葉品咸專員表示,目前NDC3.0草案應對鋼鐵、石化及水泥等難減排產業提出「整合性工業去碳化政策工具」,參考英國NDC於其轉型策略明確提及2026 年前發布新的「工業去碳化策略」。難減排產業亦不能忽略未來十年的增碳投資,例如中油四輕更新(擴產)計畫將可能帶來整體石化產業增碳,以及中鋼延長高爐生產體系壽命之投資,都可能是達成2035減碳目標的障礙。
葉品咸也建議對製造部門製程脫煤應強化具體策略。地方政府包括高雄、桃園、台中、新北等都加入脫煤者聯盟,尤其高雄早在2022年即有2025年汽電脫煤宣示。審計部亦對產發署工業部門汽電共生鍋爐機組低碳轉型提出審核意見,認為應該掌握業者後續規劃改善情形。建議NDC3.0草案應對製造部門製程使用之燃煤鍋爐具體承諾脫煤、導入低碳燃料的期程,提出對應的政策、經費等,強化產業脫煤轉型動能。
欠缺包含地方政府角色的多層級治理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表示,應將「中央—地方—社區」的多層級治理機制寫進 NDC 3.0 草案。草案忽略了地方政府在氣候政策中的關鍵角色,其能夠連結中央政策與在地需求,提出符合社區特性的調適策略、能源規劃與公民參與方案。國際上已有明確作法。如英國將多層級治理納入 NDC,把各地法定目標與碳預算列進 NDC 附帶資訊,說明共同編製、責任鏈與查核方式,也承認核心城市在淨零行動的角色。加拿大聯邦政府以碳定價基準確保全國最低強度,同時給予省級與地方自設制度彈性,並將市政府與原住民族納入規劃諮詢程序。尼泊爾更將地方調適行動計畫直接寫入 NDC,要求地方依風險評估與社區參與落實在年度計畫中。相比之下,台灣草案雖強調民眾與社區生活面向的參與,但忽略地方政府在決策與執行上的制度性定位,能源轉型戰略中缺乏地方及原住民族的角色設計,僅在決策後要求配合,難以形成可信可檢驗的轉型路徑。
應提出2035年碳定價調升承諾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認為,NDC3.0應對2035年的碳定價做出更具體的調升承諾,以對國內外展現減碳決心。台灣已於今年實施碳費制度,未來也在規劃實施總量管制碳交易,但目前碳費一般費率僅收一公噸300元,再加上優惠費率、免徵額度、高碳洩漏風險等制度七折八扣,加速淨零轉型的推力有限。根據綠色金融體系網絡(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所做評估,要達成2050淨零排放,2035年的碳價須達到每噸300美金(約9000元台幣),而國內學者王寶貫、蕭代基等於2023年所作預估,也建議2035年的台灣碳價應達到每噸4576元。而新加坡於NDC中具體承諾在2026年將碳稅從目前每噸25新幣調升到45元新幣,並預計在2030年調升至50到80元新幣,成為亞洲最高水準的碳稅,展現其減碳決心,故建議台灣的NDC也應該具體對2035年的碳定價提出調升承諾,加速推動產業減碳。
附件、台灣NDC3.0檢核表格
五大要素 要素說明 分析結果 分析說明 一、與淨零路徑一致的減量目標 為確保全球可抑制增溫在1.5°C以內,需以2050淨零排放為目標,強化原先提出的2030年減量目標,並訂定2035年目標。 不符合 台灣已將2050淨零排放入法,但本次提出的2030 年相較2005年減量 26–30%、2035 年減量 36–40% 目標,並不符合2050年淨零路徑。依據分析,2035年減量目標須提升至52%,方能符合淨零路徑。 二、關鍵部門的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 NDC3.0需回應全球盤點結果,針對該國關鍵排放部門(如能源、運輸及工業)訂定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 不符合 草案僅以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量為2019年的六倍回應全球盤點結果,未說明未來能源效率提升目標。針對化石燃料汰除上,也僅說明燃煤發電占比會降到10%以下,並未說明其他化石燃料汰除規劃。更重要的是,針對排碳量最高的製造部門,隻字未提,僅以「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敷衍以對。 三、整體氣候政策可信度與一致性 可加速減量行動以達到目標的確切政策,且需檢討化石燃料補貼、擴大化石燃料生產投資等與減碳目標相悖的政策。 部分符合 雖提出「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涵蓋20項旗艦計畫已達減量目標,但並未確定提出2035年時的碳定價規劃,亦未提出化石燃料補貼汰除與減少海外油氣探勘投資的具體規劃。 四、具有當責性的治理機制規劃 各國應說明氣候變遷的專責機構發揮整合資源以及當責的任務,將NDC落實於國家的整體治理架構,包括地方政府的角色。 不符合 治理機制上僅提及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此諮詢性質為主的機制,並未如何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中跨部會協調機制,提出具體說明。而針對地方政府的角色,僅提及調適執行方案,並未就該如何整合各縣市的淨零自治條例與第三階段減量行動方案落實減量。 五、公正轉型 需評估減量措施的社會經濟影響,進而規劃共融、以人權為本、公平且有序的轉型措施(如包含綠色就業)。且研擬過程 部分符合 草案中雖提及「淨零排放公正轉型勞動議題框架性 指引」、「處境不利族群支持措施指引」等措施,但並未提出具體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且針對再生能源推動以及產業轉型過程的公正轉型議題,並未有制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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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放寬家庭幫傭?背離公共托育、恐助長剝削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近日賴清德總統接受自由時報獨家專訪時表示,「政府將鼓勵勞動部規定企業必須幫本國勞工加薪到一定程度才能申請外籍勞工,同時鬆綁到『1個小孩』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釋出婦女勞動力。」勞陣對此感到不解並提出質疑。
目前聘用外籍家庭幫傭的規定,為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申請資格則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範,家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有三名以上年齡六歲以下子女。
- 有四名以上年齡十二歲以下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六歲以下。
- 累計點數達十六點。
然而,目前全台外籍家庭幫傭的人數長期維持在約2,000人,占移工總人數僅約0.2%。
家庭幫傭幫了誰?
家庭幫傭制度仍與家庭看護有所不同,主要工作為「料理家務」。但因不受勞動基準法規範,不僅薪資遠低於最低工資,也沒有一例一休保障,僅有「至少每週 1 日,且連續 24 小時的休假」,但仍可用加班費換取家庭幫傭的休息時間,加班費一天也僅有667元,因此即使整月不休息,薪資也不到3萬元。但聘僱外籍移工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以及提供住宿空間等條件,對於現階段勞工家庭無疑是一種挑戰,因此放寬家庭幫傭聘僱資格,實際受惠的仍是高收入階層。
公共服務才是解方
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長期低於50%,近幾年逐步上升,終於在2013年突破五成,但直到2023年也僅達51.82%,明顯低於男性的67.1%。雖然女性在25~29歲前的參與率達到89%,但是30歲之後逐年下滑,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進入婚姻養育子女。
勞陣支持台灣近年努力以社會投資的角度促進公共托育服務。在提升公幼與準公幼量能、增加公共托育服務、擴大托育補助,以及放寬彈性育嬰假等政策之下,已經開始逐步建立起公共支持體系,不僅讓女性從傳統家務角色中鬆綁,也創造了大量的本國就業機會。這才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正確方向,而非放寬聘僱外籍幫傭資格。
移工制度充滿剝削
台灣現在的移工政策,仍可以看見部分移工在母國需支付高額仲介費,來台後仍承受沉重債務,並可能遭遇行動受限、文件遭扣押等問題。尤其是「住在僱主家中」的移工,長期與家庭成員朝夕相處,無上下班界線,勞動條件全憑僱主決定,監察院亦曾針對家庭看護移工遭受雇主毆打凌虐及不當對待做出調查,都凸顯家事移工是面臨強迫勞動的高度風險族群。
勞陣指出,台灣長期將照顧責任女性化,是女性持續就業的主要障礙。若政府放寬聘僱幫傭資格,不僅與現階段的公共托育政策背道而馳,也將進一步惡化缺乏勞動保障的家庭僱傭模式。唯有持續投資並提升公共托育服務品質,才能同時減輕家庭負擔、增加本國就業機會,並真正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
勞陣最後強調,若貿然放寬聘僱家庭幫傭,不僅會使現行公共托育服務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的模式,未來也將衝擊國內照顧人員的工作權與就業機會,進而削弱「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目標,最終損害廣大家庭與勞工的整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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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賴總統,請不要將女性移工的血汗,當作台灣婦女職涯的解藥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賴清德總統日前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指為釋出婦女勞動力,將放寬個別家庭聘僱外籍幫傭條件。
我們想特別提醒賴總統,台灣家庭聘僱的移工超過99%是女性,而台灣是有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國家,每四年邀請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審查我國保障婦女人權的進展,而每四年、一直到現在,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一定會針對台灣政府在「保障外籍家事勞工權利」一事上「尚未取得任何進展」特別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台灣自從1992年引入外籍看護工、家庭幫傭,迄今二十多萬人仍未適用勞動法規保障,移工團體、人權與婦女團體多年來不斷反應、抗爭,指出家庭聘僱的移工不受最低工資規定保障、工作時間與休假亦毫無規範與保障、居住於個別家庭中時時面臨隱私侵害、性騷擾、性侵風險、從母國到台灣遭仲介高利借貸、層層抽成等問題,政府始終提不出解方,形成法外奴工黑洞,政府勾結仲介剝削移工、壓榨人權的民間傳言不斷,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
日前王美玉、王幼玲、紀惠容三位監察委員才釋出調查報告,指出移工遭雇主家屬性侵未通報還被迫和解,甚至有強制性交罪通緝犯能合法聘僱移工的案例,對勞動部、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提出糾正。個別家庭聘僱移工的制度,早已是國家級的婦女人權之恥。
請問行政院、行政院性平處以及負責督導性平業務的政委、勞動部,是否曾盡責地提醒賴總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所有承諾遵守公約的國家,都要負起保障女性人權的義務,包括所有非本國籍女性以及移工?請問明年年中即將再次登場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我國政府要怎麼向國際婦女人權專家說明,為何政府不但在「保障外籍家事勞工權利」一事上依然「尚未取得任何進展」,總統還指示擴大使用國內外各方認證侵害女性人權的制度?
除了人權保障上的理由,把「放寬個別家庭聘僱外籍幫傭條件」當作「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也對國人十分不公平且缺乏永續考量。東亞國家同時面臨快速高齡化、產業缺工的問題,所有國家、各種產業都在搶國際移工,在可見的未來,競爭只會越來越激烈,賴總統此時卻將「聘到移工讓女性能出去工作」的壓力放在個別家庭身上,讓台灣家庭開出勞動條件,去跟東亞各國、各產業搶工,請問政府是否評估過,是哪些家庭能開出更好的的勞動條件、搶得到移工呢?請問總統,為什麼要將這麼龐大的壓力放在台灣民眾身上?這樣的政策能促進社會團結嗎?還是迫使整體社會在富/不富、本籍/外籍的區別上持續分裂?
幼兒學前亟需令人安心的托育,但兒虐事件頻傳,顯見政府的托育品質治理模式仍須改善,特別是0-2歲公共托育仍不足且有十分嚴重的城鄉落差;女性的平均薪資仍然低於男性,可以想見當家庭照顧壓力緊繃,往往優先犧牲女性的職涯機會,但政府缺乏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的政策,多年來靠女人自己努力,性別薪資差距從2011年的17.9%降至2024年的15.8%,降幅11.73%,相比之下,由國家推出政策縮減性別薪資差距的歐盟27國,同時期性別薪資差距從16.2%降至12%,降幅高達25.93%,我國政府卻每年還沾沾自喜地跟相對不重視職場性別平等的日本、南韓、美國比較,強調台灣多棒,但事實是我國政府沒有政策,所以棒的也不是政府。
台灣普遍高工時,也非常不利職場性別平等與合理的家務分工,在追求高工時的職場文化中,男性更容易符合「高度配合雇主加班」的「理想勞工」條件,女性則往往被視為備位的次級勞動力,加薪與升遷速度緩慢、维持全職工作門檻更高,甚或必須完全離開職場,使女性晚年陷入貧困風險增加。唯有降低整體工時,才能撐出更寬廣的可能性,支持男性參與照顧,讓職場與家務分工更平等,破除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
面臨產業缺工,政府要支持、鼓勵女性就業,有非常多不同的政策選項,賴總統卻選了一個最糟的做法。托育品質與公共照顧普及、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降低整體工時,這些才是「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應該投入的政策。
去年10月底,我們與移工團體、身心障礙團體、人權團體夥伴,抗議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提出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可直接申請看護移工的修法,當時我們在記者會上直言國民黨團的修法「大規模開放家庭看護移工市場,就是想擴大奴工市場,來解決台灣的長照,別忘了看護移工99.9%是女性,不改善移工人權卻只想要擴大這個剝削的市場,無視人權價值,也是不折不扣的性別歧視」。非常不幸,賴總統如今居然提出與國民黨邏輯相同的政策。
1991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創會董事長、時任董事李元貞在《婦女新知雜誌》發表了一篇文章〈開放外籍女傭不是辦法!——積極規畫婦女政策才是正途〉,即指出當時規劃中的外籍幫傭制度,要求外籍幫傭從事24小時低薪的不人道工作,可謂奴隸制的殘餘,在市場競爭下,國內女性幫傭的收入也會因台灣社會剝削外籍女傭而大受打擊,而廣大勞工家庭其實請不起外籍幫傭,因此這樣的人力市場只能嘉惠少數富貴人家,凸顯社會不平等的現象。我們萬萬沒想到,34年前婦運前輩的提醒,今日竟然還能用上;而去年才對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提出的批評,如今要再對賴總統說一次。強烈呼籲賴總統重新思考「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的政策方向,勿再走上破壞社會團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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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矯正學校教師不該被遺漏 全教總呼籲應納入教師節敬師禮金對象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師節將至,全國各地陸續準備敬師活動,以表達對教師的感念與肯定。然而,長期以來服務於矯正學校的教師,卻因屬於法務部管轄,並未被納入教育主管機關所發放的教師節敬師禮金對象,形成遺漏情況,令人遺憾。
實際上,矯正學校教師與一般中小學教師一樣,皆經過國家考試取得資格,肩負教學與輔導責任。不同的是,他們在更具挑戰的環境下進行教育工作,致力於學生的行為改善與人格重建,對社會安全與教育多元化有不可或缺的貢獻。
然而,當社會普遍於教師節表達敬意之時,矯正學校教師卻因為隸屬於法務部而非教育部管轄,權益長期受到忽視。全教總呼籲法務部能正視矯正學校教師的貢獻,檢討並修正相關規定,讓矯正學校教師也能被納入敬師禮金對象。唯有如此,方能真正落實「尊師重道」的精神,並讓矯正學校教師感受到社會的支持與鼓勵。
建議國防部及科技部管轄下的中正預校及科學實中一併檢視是否有同步發放教師節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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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開發案辦理協議價購 自救會要求停止迫遷、原地改建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4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社子島環評處份,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已提起上訴,目前仍持續進行社子島開發案。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從今(8)天開始將在社子島地區舉辦36場次的土地協議價購會議,向社子島2800多戶門牌號碼的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說明並進行協議。
會議前,社子島自救會召開記者會疾呼北市府應停止土地協議價購程序,反對強制參與區段徵收,居民有權無條件剔除徵收範圍,反對迫遷居民,訴求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保留九大聚落。支持開發民眾也前往現場,不時與自救會互相「嗆聲」。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科長黃致青表示,市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 條規定辦理土地協議價購,土地所有權人得自由參與協議價購會議,如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於協議價購會議現場決定是否同意協議價購,亦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交協議價購同意書。又土地所有權人若拒絕參與協議或未能達成協議,市府將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辦理區段徵收,屆時在區徵階段可選擇配回4成抵價地或領取徵收補償金。
土開總隊指出,協議價購市價與徵收補償市價,雖同為市價,然其價格日期及查估依據不同,致其估算結果不一定相同,難謂必然孰高敦低。又市府為保障同意協議價購之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倘未來徵收補償市價高於協議價購價格,市府將另行就差額部分補足。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表示,自救會成員自始至終都反對強制區段徵收,更向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勝訴,顯示整個開發程序有違法之處,要求市府立即停止任何社子島開發程序,與居民重啟溝通。他痛批今天召開第一場協議價購會議,警方與土開總隊只讓持有通知單的居民進入,不讓媒體入內旁聽,卻讓支持開發派的民眾用手機錄影或直播,根本是黑箱作業又雙重標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蔣萬安市府「全面徵收社子島」是延續前市長柯文哲的錯誤政策,導致社子島開發案總預算上升到2300億元的「大錢坑」,超過台北市全年歲出支出,也會讓台北市公共性自償債務暴增到1800億。其中迫遷社子島居民9大聚落而要新建的5000戶安置住宅就佔了1300億,等於是先迫遷居民,再花上億蓋安置住宅,最後再要求被迫遷的居民用超過2千萬的價格買房,根本是本末倒置。
余宜家說2018年時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社子島開發案時,已經要求台北市政府應該要用都市計畫整體開發方式處理原則來處理社子島密集聚落,建築密集區是可以剃除於區段徵收之外並保有其他開發方式,例如都市更新開發許可或是降低容積率、解除後整體開發限制等等,能夠讓居民自行開發。比起一律區段徵收、剷平現在整個社子島的居住空間及使用紋理,而且還要迫遷上萬居民,他認為最好的安置計畫就是不要迫遷,讓在地發展的權利留給在地居民。
會後李華萍向拒絕參與區徵的民眾發放「土地協議價購暨區段徵收陳述意見單」簽名及填資料,表示如果居民沉默或不予回應的話,可能會被市府視為同意參與區段徵收,呼籲反對者一定要在北市府每個開發程序積極的表達反對意見。
社子島開發案第一場協議價購會議,警方與土開總隊只讓持有通知單的居民進入,不讓媒體入內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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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有毒社子島計畫 停止協議價購程序 不要台北大錢坑 要求社子島九大聚落全數保留
文/社子島自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北市政府 9 月 8 日 啟動「生態社子島計畫」的土地協議價購程序。社子島自救會與民間團體前往首場協議價購會議現場,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協議價購,抗議躺平市長蔣不聽,北市府執迷不悟,強行推動「大錢坑、大迫遷」的有毒社子島計畫。
自救會批評市府違法推動徵收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強烈譴責市長蔣萬安市府無視法院判決與居民意願,持續推動社子島區段徵收計畫。李華萍指出,市府不僅未履行蔣市長選舉期間「聚落保留、重啟溝通」的承諾,甚至在行政法院已裁定社子島環評違法撤銷的情況下,柯規蔣隨模式強行推進計畫,造成居民權益重大侵害。
李華萍表示,從蔣萬安市長2022年12月上任至今,除了市府對社子島的開發政策未見實質溝通與調整,持續漠視居民關於「反對區段徵收、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九大聚落完整保留」的長期訴求。居民多次陳情,卻未見市府將其意見納入規劃中。
李華萍特別提到,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案作出判決,明確指出行政機關若未進行實質審查、恣意將不同意戶土地納入徵收,屬違法行為。李華萍指出,台北市政府日前補辦之公聽會未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未與反對區段徵收的居民充分溝通的情況下,急於推動所謂「協議價購」。李華萍質疑,這項作法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已程序違法。
此外,李華萍也指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第1081次會議中,早已明確要求市府應「積極與反對區段徵收民眾溝通」,並強調若涉及計畫修正,應重新送會審議。市府卻選擇忽視這項決議,繼續推動開發,形同違法執行與踐踏居民參與權。
李華萍強調,社子島不僅是居民的住所,更是承載生活、親情與工作的土地,絕不接受以開發為名的強制徵收與虛假的協議價購選項。
居民重申四大訴求
李華萍重申四點訴求:
- 堅決反對區段徵收與協議價購,拒絕以開發之名行迫遷之實。
- 堅持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九大聚落全數保留,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生存權與發展權。
- 依據都委會第1081次會議決議,立即與居民啟動實質協商,提出保留九大聚落的替代方案。
- 立即將反對區段徵收者的土地與房舍,無條件剔除出徵收範圍。
李華萍呼籲市府懸崖勒馬,停止違法推動開發,回應居民長年訴求,讓社子島成為真正尊重民主與人權的土地。
居民質疑徵收合理性
社子島在地居民張先生則指出,根據資料,臺北市至113年度的累計歲計賸餘預算達 539 億元。他質疑市府不願以合理的規模用公務預算投入改善社子島基礎建設與生活環境,反而執意擴大用全區區段徵收,強迫居民遷離家園。
張先生直言:「台北市政府明明有預算賸餘,卻選擇用區段徵收之名,行搶地之實,這讓我們無法接受。」
他強調,若市府真心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應優先解決社子島長期被忽視的生活設施與交通問題,只取得公共設施確實有需求的土地,而非透過全面性拆遷迫遷居民,犧牲百姓基本居住權。
民團批評 社子島計畫荒謬本末倒置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呼應居民心聲,指出柯文哲、蔣萬安兩任市長無視社子島人及專業界疾呼保留社子島九大聚落的提案,執意採取擴大區段徵收,全面拆除社子島密集建物聚落,導致計畫預算高達 2,341.98 億元,超過目前北市全年歲出,將使台北市自償性公共債務暴增1800億,市府也自評財務不可行。
余宜家指出,社子島2300餘億大錢坑當中,迫遷社子島九大聚落居民而興建 5,000餘 戶安置住宅,總支出就超過 1,315 億元。等於先迫遷居民,再花巨資蓋安置住宅,再要求被迫遷戶以每戶超過兩千萬的高價購買,完全荒謬且本末倒置。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則呼籲蔣萬安市長,應順應民意比照航空城前例,由市府主動將社子島現有建物密集聚落完整剔除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再讓聚落內有意參與區段徵收之地主自行整合申請納入區段徵收,才能有效降低拆遷成本,減少社子島計畫爭議,加速社子島環境改善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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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守環行動舟山開講,學生重申應保留公車專用地下道
文/公館圓環守環行動
「守環行動」今天中午於台大舟山路舉行小型宣講,台大、台師大學生、路權團體與在地里民齊聚聲援。行動發起人指出,公館公車專用地下道能有效分離車流、縮短尖峰時段旅行時間,「多數學生每天可以晚20分鐘出門仍準時到課,這是大眾運輸應被優先保障的具體成果。」
現場鄰近銘傳國小的親子接送動線,發起人向家長喊話:若廢除地下專用道,尖峰車流勢必更壅塞,學童上下學風險只會上升。
台大城鄉所郭怡君老師到場,以專業觀點與客觀數據提出理性論述,並重申本次行動為學生自發、歡迎民眾參與,非隸屬任何政治團體。台大學生會長亦指出方案將直接影響台大師生每日通勤權益;台師大同學跨校發聲,呼籲市府正視三校通勤需求與在地生活秩序。
守環行動訴求:
1.反對填平公車地下專用道,維持並精進公車專用體系,勿讓大眾運輸導向(TOD)政策倒退;
2.反對拆除公館圓環,應優先試辦圓環標線號誌改善方案;
3.反對忽視居民意見,應舉辦民間座談會,取得共識再動工;
4.反對政治凌駕專業,應提供詳細數據報告,讓大眾檢閱內容。
我們將在未來一週持續校園宣講,邀請受影響的通勤族與家長加入討論、分享你的通勤改變。
#公館圓環守環行動 #守環行動 #公車專用地下道 #公館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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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資深女藝人揭發自己遭下藥性侵 婦女救援基金會聲明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據新聞報導近日女資深藝人,揭發自己遭到趁機下藥強行性侵害及拍攝裸照行為,引發社會及媒體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以下幾點聲明:
一、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
二、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三、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請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四、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五、據報導,電視台發出禁止性騷擾的聲明。然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第2項: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電視台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亦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
婦女救援基金會強力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
被害人遭受到前任或現任親密關係性暴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被害人求助或被通報後會有社工人員提供被害人所需服務,例如討論後續需要與因應方式、陪同報警、驗傷、司法訴訟扶助(盡快將被拍攝裸照扣押或禁止散布)、連結心理諮商、協助聲請保護令(包含性影像取回、禁止散布性影像)、經濟補助申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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