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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南投縣殉職隊員伍程嶸家屬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聲明

2026, September 5 - 23:58

文/南投縣殉職隊員伍程嶸家屬、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致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南投縣縣長許淑華,以及所有關心消防工作權益的隊員與夥伴:

在南投縣信義鄉濁水溪巴庫拉斯水域救援案中,我們的兒子、丈夫、父親、學長與朋友伍程嶸,不幸英勇殉職。

沒有人希望遇到這種變故,但既然發生了,我們就必須坦然面對,並思考我們能為未來留下什麼。

首先,家中主要的經濟支柱已經不在了,但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現在最小的兒子才5歲,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探視時已經承諾政府會負擔學費直到大學畢業,同時也承諾會協助家屬取得穩定工作;然而,目前媒合安排的職缺依然無法提供長遠穩定的收入,家屬至今仍要為未來的生活與經濟收入提心吊膽。

再來,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就必須釐清真相,未來才能確實改進。

「沒有真相,就沒有改革」,勇於面對制度上的缺失,才是對逝者的交代。災害事故調查會的目的不是為了找人究責,而是要給家屬一個交代、給第一線消防隊員一個說明,也是對現行體制提出警訊以及未來的改革方向。

然而,目前南投縣成立的災害事故調查會,並未依規定邀請「基層消防團體」派任委員,而是自行找了南投縣內隊員,甚至打算由專業委員兼任,這明顯不符合規定。所以現在各種消息混亂,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我們也很想要知道,為什麼受困者無立即危害的情形下,還要隊員冒險犯難?為什麼會有消息表示現場沒有大隊指揮官?而且就算有還可能沒有足夠專業?以及去救援的分隊人力是否不足?為什麼沒有備援船艇及人力?為什麼沒有架設攔截網?以及到底有沒有足夠多的攔截點?以及假教練的水域證照為什麼還可以有效?為什麼隊員遇難後才通知武界壩限制放水?為什麼南投有山有水的環境卻沒有專責的水域、山難事故分隊,這麼多的疑點跟資訊我們完全無法獲得釐清與說明,我們懇請許淑華縣長與南投縣消防局,切勿再阻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派任委員,讓事實真相水落石出,也讓南投的消防環境能真正獲得改善。

最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原訂在 9 月 10 日(四)舉辦的「南投縣消防基層座談會」,屆時也會舉行簡單的追思儀式。協會已邀請縣長、縣長候選人、議員及議員候選人出席。我們希望這場悼念是有意義的,是能真正推動消防體制改革的。

七年前,程嶸在山難救助受困獲救下山後,曾公開於媒體上主張應該成立「山難事故專責分隊」。我們相信,如果這次水域事故程嶸能平安上岸,他一定也會站出來,主張成立「水域事故專責分隊」。

程嶸上個月才在消促會推動消防改革的連署書上簽下名字、畫上「一隻蛇」,也為了推動消防改革提供了一己之力。因此,我們希望真正關心消防改革的政治人物能親自到場,簽下改革承諾書,而不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過往的遺憾已經無法挽回,但我們能一起為未來努力。

我們誠摯邀請所有縣長與議員參選人到場簽署承諾,也邀請南投縣的消防隊員、義消及廣大民眾到場一同見證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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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C肝群聚不是單一疏失!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籲全面強化基層醫療感染管制

2026, September 4 - 21:15

文/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

針對新北市板橋區某診所發生急性C型肝炎群聚感染,目前已有11人確診,臺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表達高度關切。工會表示,若經調查確認與注射器材重複使用、藥品或注射系統遭污染等不當操作有關,本案不應僅視為單一人員操作疏失,更應全面檢討基層醫療院所的感染管制教育、標準作業程序(SOP)、人員訓練及稽核制度。

工會強調,「一針、一筒、一人、一用」是病人安全不可退讓的底線。針筒、針頭等器材一旦接觸病人,即可能受到血液或體液污染,不得再次使用於其他病人,也不得以使用過的針具再次接觸藥瓶或共用藥品,避免造成藥品及注射系統污染,形成醫源性交叉感染。

工會呼籲主管機關:

一、強化基層感染管制教育及定期訓練,讓感染管制落實於每一家診所及每一項醫療行為。

二、加強注射安全稽核及通報,針對重複使用針具、不當留置針頭、多劑量藥瓶管理及無菌操作等高風險行為,加強查核與改善追蹤。

三、建立跨專業感染管制機制,善用醫檢師在病原檢測、檢體安全、品質管理及生物安全等專業,與醫師、護理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共同提升基層醫療安全。

工會也提醒可能受影響民眾,若接獲衛生單位通知有暴露風險,應儘速接受檢驗及醫療評估。目前C型肝炎已有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治療效果良好,民眾不必過度恐慌,應及早檢查、及早治療。

理事長郭明坤強調:「感染管制不是出事後才補救,而是每一次醫療行為之前,就必須守住的病人安全防線。」此次事件應從個案究責進一步提升至制度改革,全面強化基層醫療感染管制,避免可預防的醫源性感染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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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美光工會、乖乖工會勞資爭議進入二調!華通工會、桃勤工會規劃跟進申請勞資爭議

2026, September 4 - 21:08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在8月27日各工會團體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集體取得罷工權,並且預計10月份集結之後,各工會已經陸續開始推進。

9月3、4日這兩天美光工會、乖乖工會都已經在桃園市政府召開第一次勞資爭議調解,且都沒有達成協議,也已經與資方分別約定好下次調解會議時間,如果不成立,就會往下一階段前進。

除此之外,今年準備擴廠的「華通電腦工會」,也在9月4日星期五早上經臨時會員代表大會以出席人員84%高比率同意通過,申請要求加薪的勞資爭議調解,改善資深員工低薪問題!

同時,屬於桃園機場重要部門的桃園航勤工會,也開始規劃推動相關程序,為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而努力。另外,中華電信工會在記者會後也逐步規劃罷工投票時間,極有可能以桃園分會作為第一波投票點。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孫語謙表示,各工會罷工推動程序,皆依法以及規劃進度進行,如果資方在高度獲利下,不願意提出利潤共享方案,那後續抗爭不會停止,且將有越來越多工會加入。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淑華強調,賴清德總統推動「AI獲利,全民共享」,普發現金一萬元,但是勞工真正需要的是全面提高薪資,改革退休制度,政府和立法院應該拿出真正行動支持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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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Foodpanda惡意栽贓、違法扣薪!三大外送工會號召檢舉、絕不姑息

2026, September 3 - 19:07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

針對Foodpanda昨日惡意栽贓外送員拖延並違法扣除報酬之行徑,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今日嚴正抗議,並強烈抨擊此等片面扣薪的嚴重違法行為。此次受害的外送員大多集中於台南、高雄與屏東等南部地區。近期南部連日下雨,導致路況不佳且意外狀況多,許多外送夥伴的送達時間僅比系統預計多出不到1至5分鐘,竟遭平台無端指控為「惡意拖延」,甚至以此為由拒絕依法補足費用。

依據專法規範,除必要費用與特殊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外送員報酬。Foodpanda逕行扣薪已明確違法,其用「栽贓」手法污衊外送員的行徑更是不可原諒。若平台認定個別外送員涉及違法,理應尋求正常的司法途徑進行追償,而非在沒有進行任何調查的情況下,直接採取栽贓與扣薪的手段,這在台灣這個現代文明社會中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惡行。

對於平台的片面作為,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嚴正表示,工會堅決反對平台這種惡意且不當自我解讀法條的行為。若平台指控司機違規,就必須舉出明確的證據來證明,絕對不是由平台單方面說不給報酬就不給。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則針對近期輿論指出,對於有其他工會支持平台相關報導的現象,臺中市工會表示完全無法理解。他強調,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的立場非常明確,絕對不會有這種站隊資方、背棄外送夥伴的行徑。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重申,如果個別外送員真有涉及違法,平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未經調查就直接扣薪是法治社會無法容忍的底線。聯盟將協助所有受害的外送夥伴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面對平台這類惡意栽贓的違法行徑,三大工會與聯盟絕對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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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沒有真相沒有改革 許淑華縣長有夠混

2026, September 3 - 19:04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31日南投縣發生消防隊員救溺殉職案,當天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發文表示哀悼外,同時亦都提及「相關災害事故調查程序已依規定啟動,檢視此次搜救勤務及相關安全措施,務必釐清事故發生原因。」

南投縣消防局發布新聞稿內更是提及局長高度關注此事,並宣布將立即成立「災害事故調查委員會」(災調會),深入調查翻覆及人員殉職原因。

根據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其中委員會組成應該要有「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結果南投縣政府不是跟其他縣市一樣函請本會推派委員,而是想要自己找出我們在南投縣的會員卡位佔掉這個委員,以符合設置辦法。

本會在從還沒有正式官方「災調會」,就已經在進行殉職案的調查,在災調會設立後,即有縣市邀請本會派員擔任委員,近日亦有新竹縣、苗栗縣、金門縣正式函請本會派任委員,結果南投縣只想著從自己原本的委員或是熟識的隊員中,看有沒有剛好有本會會員身分來省事。

本會要強調,災害事故調查就是要查出真相,若是南投縣政府現在自己找人,未來就極有可能打算透過上下級關係施壓,掩蓋真相。

這次的案件中,指揮體系、救援方案、備援計劃、人力配置、裝備等,就現有資訊來看都有非常多的疑點,而承認錯誤找出真相,才是改革可能發生的第一步。

南投縣政府補償加班費沒發,時數都在舊換新不斷重滾兩年,甚至隊員都還在進行其他縣市早就回歸農業處的捉蛇業務,人力嚴重不足還要負責這麼多雜事,本會甚至才在南投縣完成消防改革的300份的連署,達到外勤基層隊員的八成以上,伍程嶸學長亦是我們連署的一員。

現今南投縣發生殉職案了,請問許淑華縣長在幹嘛?還想要得過且過?忽視消防隊員權益?掩蓋殉職案真相嗎?

本會要求南投縣政府正式函請本會推派委員,不要再私下找人來阻擋本會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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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權保障不應淪為政黨對決的犧牲品 監委人事同意權應實質審查

2026, September 3 - 19:00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14團體

聯合聲明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等14團體

第6屆監察委員已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第7屆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25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預定於本(9)月29日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在2024年7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全數未獲同意、憲法法庭運作隨即受到嚴重影響之後,我們憂心,監察委員同意權可能再次依循政黨對立的劇本,於尚未逐一判斷人選是否適任的情況下,便以黨團立場全數否決,讓監察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陷入癱瘓。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等14團體,共同提出以下訴求:

  1. 監察權的人權保障功能,不容立法院漠視。
  2. 癱瘓監察權,恐犧牲弱勢群體權益。
  3. 立法院應實質審查適任性,拒絕非理性的全面封殺。
一、監察權的人權保障功能,不容立法院漠視

監察委員人事案的國會同意權行使,這並非單純的人事空缺問題。監察院依法監督政府機關及公務人員有無違法失職,並得提出糾正、彈劾及制度改善意見;國家人權委員會則負有調查人權侵害、推動人權教育、促進國際人權接軌等職責。一旦監委缺位,上述功能勢必停擺或嚴重受限。

尤其在冤錯案件中,判決確定並不代表國家就無須繼續追問:是否有冤獄?錯誤如何發生?偵查、鑑識、起訴、審判行政或救濟制度是否存在結構性缺失?監察院的調查雖不能取代再審或非常上訴,卻是促使司法體系自省、督促相關機關改善的重要機制。以下為監察院歷年與民間人權團體交涉、協力推動的冤案案例:

團體 案件當事人 案號/時間與內容 司改會 邱和順 83年9月:糾正10名員警、2名檢察官(王清峰委員)。
102年字號1010800016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有共同被告自白矛盾、檢警誘導威逼的問題。
109年6月:高涌誠委員第四份報告(重要證物遺失,建議總統特赦) 司改會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 84年7月12日,張德銘委員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警政署未盡監督與保障人權之責 平冤 蘇炳坤 早期報告「認同冤情、肯定特赦」。
091司調0095:特赦後之賠償與承辦人員責任。 司改會 徐自強 91年12月11日,司法及獄政會議:徐案僅依共同被告在沒有任何其他補強證據下,遭判死刑案。
101司調0049:言詞辯論前透過違法指派公設辯護人之手段要求徐自強認罪等,似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公平法院精神等情。 司改會 江國慶 99司正0004:糾正國防部。
調查報告字號0970800125。
調查報告字號0990800537。 平冤 王淇政、洪世緯(后豐大橋案) 101年8月15日,司法及獄政會議:本案在場證明與證詞等違失。請法務部提請再審與非常上訴。 司改會 羅明村 102年4月15日,院台司字第1022630157號函調查意見:認檢察官逾期上訴。
109年司調字第44號:函請法務部調查本案真相。 司改會 王隆昌 102年調查意見:指出污點證人證詞矛盾等疑點。104年檢察總長據以提起非常上訴。 平冤 鄭性澤 103年3月12日,李復甸委員:刑求後疲勞訊問、自白任意性、彈道與射擊位置事證不明,函請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
107司調0003:主要認定事實基礎之證據有違法醫學學理。 平冤 謝志宏 107年7月11日,王美玉委員;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函請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平冤/司改會 王信福 113年3月13,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未經對質詰問、重要證人遭刑求及證據稀少等事由,呼籲法務部再審及非常上訴。

此外,在多元的人權議題議題上,監察院也扮演起有利的監督調查角色。從「疫情期間玉里醫院隔離措施嚴重不當案」及「外交部國籍查證瑕疵及在臺藏人居留爭議案」等,可以看到在行政機關不願面對的冷門議題上,監察院仍能發揮糾正、督促的功能。

而勞動議題上,光在115年,監察委員的調查就促成了各部會的數度介入與改進。政府機關中,監委糾正了教育部職場霸凌;非公家機關中,如:麥當勞公司前主管涉性侵未成年女工讀生案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相關權益受損案等,也因為監委調查監督得到行政院跨部會的介入。

過往幾年,監察院也多次關注政府機關內部因權力不對等關係而長期被輕縱、難以究責的長官對部屬性騷擾、性侵事件。舉例來說:

  • 針對司法體系的權勢性騷擾與強制猥褻案件,監察院經調查後通過彈劾、移送懲戒,並以調查報告揭露司法體系在申訴、調查與懲處上的縱容,要求司法院正視並改善。
  • 針對調查局內部長期以輕懲掩蓋的職場性騷擾,監察院則作出調查報告與糾正,要求法務部徹底檢討其申訴、調查與汰除機制。
  • 針對外交體系駐外館處的權勢性騷擾,監察院亦接連揭露駐菲律賓、駐泰代表處大使對女性部屬,以及外交部人員對下屬的性騷擾案件,分別以調查報告及彈劾咎責,並糾出外交部在申訴、調查與懲處各環節的消極怠忽,要求正視駐外機構封閉職場中權力不對等的結構問題。

除了性騷擾相關的調查案之外,監察院也關注更多元的性別議題,如:跨性別強制手術換證案雙性人處境及權益保障調查案長庚跨性別學生宿舍入住歧視案。甚至在某些案件中,間接地促進了制度改變,跨國同婚伴侶依親與居留權益調查案便是適例。就政府機關對女性外籍移工在台懷孕生子之權益保障與執行情形,監察院也曾作出調查報告與糾正,直指相關法規「看得到卻用不到」的困境。

針對監察院過去的調查、結論乃至於部分的不作為,民間團體也非全面肯定,過去也不乏有嚴厲的批評。但若是要癱瘓監察權,無異於因噎廢食,權益真正受損的,還是在這些調查案與人權問題下的民眾。

二、癱瘓監察權,是犧牲誰的權益?

我們必須強調:民間團體並非要求立法院照單全收,也非為任何被提名人背書。總統的提名權應受國會制衡,立法院當然有權、也有責任嚴格審查被提名人的專業、操守、獨立性及人權理念;不適任者,本應否決。然而,同意權的意義正在於對「每一位」被提名人作成判斷。若對背景、專長及公共經歷各不相同的25名人選,不經個別評價便作成完全相同的否決結論,同意權就不再是實質審查,而可能淪為政黨對總統的包裹式不信任投票。

這場人事僵局的代價,已由人民承擔。由監察委員兼任、組成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於8月3日公告,第1屆人權委員任期屆滿後,雖仍照常受理並研析陳情申訴,卻已無法召開委員會議;案件能否立案調查、調查報告能否審議及發布,都必須等待新任人權委員到任。換言之,人民仍可把陳情送進門,制度卻無法作成實質決定。對身處監所者、遭受不當警察權力者,以及身心障礙者、兒少、移工、勞工、性別或性少數等不利處境群體而言,實是情何以堪?

監察院是否存續,社會當然可以討論;如要廢除,也應先建立足以承接監察院與人權會功能的替代制度。但在憲法及現行法律仍明定監察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之際,任何政黨都不應以人事杯葛,造成實質上的機關失能。組織可以改革,權力可以重新配置,但監督政府、受理人民陳情、監督監所、警政及司法體系,以及依國際人權標準檢視國家施政的功能,不能在政治攻防中被一併犧牲。

三、立法院應實質審查適任性,拒絕非理性的全面封殺

2024年大法官同意權的結果已經顯示,人事同意權一旦被當成政黨表態工具,受損的不只是被提名人或提名者,而是人民賴以維繫憲政秩序與保障權利的制度。因此,我們向立法院各黨團及全體立法委員提出三項訴求:

(一)逐人實質審查,拒絕預設全數否決

立法委員應依每位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品格操守、政治獨立性及人權理念,逐一判斷是否適任,並對自己的投票負責。

(二)公開具體理由,讓同意權接受民主問責

各黨團及立法委員無論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票,都應針對個別人選提出可受公共檢驗的具體理由,而不是只以抽象政治口號或一致的黨團結論取代判斷。

(三)完善人權會法制,避免人事僵局再次中斷人權保障

朝野應儘速建立人權委員缺位期間的持續運作及急迫案件處理機制;逐步推動專任人權委員制度,提升其組織與人事獨立性;並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專門職權行使法制,使其具備清楚、充分且符合《巴黎原則》的法定權限。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立法院不是只能在「全數接受」與「全數封殺」之間二選一。真正的國會監督,是願意辨別適任與不適任,提出理由,並為每一票承擔責任。監察院存廢可以討論,但在新的制度完成以前,監察權不能被架空,國家人權委員會更不能成為政黨攻防下的制度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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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黃之鋒國安案答辯判刑 台灣公民團體立法院前聲援

2026, September 2 - 20:28

文/香港人權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經濟民主連合、世代共好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自由不是罪,台灣沒有忘記
黃之鋒國安案答辯判刑 台灣公民團體立法院前聲援

香港民主運動者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排定於2026年9月2日上午10時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答辯及判刑。台灣多個公民團體將於同一時間,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外召開記者會,聲援黃之鋒,要求香港政府撤銷控罪並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及其他香港政治犯。

黃之鋒目前正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在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服刑。2025年6月6日,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再遭香港警方拘捕及起訴。控方指控他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羅冠聰及其他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本案是黃之鋒第二次遭《香港國安法》起訴。根據《國安法》,相關控罪一般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認定為「罪行重大」,刑期可能達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這項新控罪可能令原定於2027年出獄的黃之鋒,面臨更漫長的囚禁。

共同主辦團體指出,和平政治參與、表達意見及尋求國際社會關注,不應被包裝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香港政府持續以定義模糊、刑責嚴厲的國安法律起訴異議人士,已嚴重侵害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和平集會及國際人權倡議,也對香港社會造成深刻的寒蟬效應。

記者會選在立法院前舉行,是要促請台灣政府及立法機關正視香港人權與法治持續惡化的情況。台灣不能只在香港民主人士遭到重判後表示遺憾,更應在判刑前後明確表達立場,並與國際民主社會共同關注香港政治犯的審判、刑期及獄中待遇。

共同主辦團體提出以下四項訴求:
一、撤銷對黃之鋒的所有控罪,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
二、停止利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打壓和平倡議、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及國際人權行動。
三、立即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結社及和平集會權利而被囚禁的香港政治犯。
四、要求台灣政府公開表態,並與國際社會共同關注黃之鋒案件、獄中待遇及香港政治犯處境。

記者會將由上述香港及台灣公民團體代表,分別從香港人權、國安法律、政治犯處境及台灣政府責任等面向發言,並共同向黃之鋒及所有香港政治犯傳達清楚訊息:即使香港的自由空間遭到全面壓縮,他們依然沒有被世界遺忘。

共同主辦團體:香港人權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經濟民主連合、世代共好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發言稿:

各位關心香港的朋友,大家好!我是香港人權陣線的赴湯。
感謝大家今天來參加聲援黃之鋒的記者會。今天,是黃之鋒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答辯與判刑的日子。他被加控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根據相關法規,若該罪名被認定為「罪行重大」,最高可判處 10 年以上至終身監禁。 這項新指控預期將使他的囚禁刑期大幅延長。
回顧反送中運動至今,香港政府拘捕了超過一萬人。他們被冠上各種嚴厲的罪名:破壞社會安寧、顛覆國家政權、甚至勾結外國勢力。
遭受這種對待的,不單是黃之鋒,還有黎智英、鄒幸彤,以及無數的香港人。
但在法庭上,我們看到的「證據」,與香港政府所指控的行為根本完全不符。
如果他們真的有罪,他們唯一的罪名,就是追求民主、自由、公平與正義。
2026年7月,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作出了一項具備高度指標性的裁定:確認香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抗爭者鄒家成,遭到香港政府的長期拘留,屬於徹底的「任意拘留」,嚴重違反了國際法。
這份意見書並非只針對單一案件,而是直指香港《國安法》的制度性缺陷。
聯合國專家明確指出,國安法下將保釋淪為例外、拒絕設立陪審團等做法,剝奪了基本的司法程序正義。這不僅僅是鄒家成一個人的遭遇,這套國際法的標準,同樣適用於所有在《國安法》下被剝奪自由、面臨共同處境的其他政治犯。
這證明了,國際社會已經對這場系統性的政治迫害,給出了清晰的定調。
在此,我們必須嚴正譴責香港政府。
香港至今依然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適用地區,但港府卻公然、持續地背叛並踐踏其承諾遵守的人權公約。從嚴苛的保釋門檻到系統性的未審先囚,政權將法律武器化,作為報復異見的工具。
我們絕不接受這種對法治與人權的無恥踐踏。我們在此強烈要求香港當局,必須履行國際法義務,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以及所有因追求自由而被囚禁的良心犯,並給予應有的賠償。
同時,面對一個無視國際法、甚至在聯合國申訴過程中逾期敷衍的政權,單憑譴責與道德呼籲,已經不足以制止他們的人權暴行。
因此,我們在此強烈呼籲全球民主國家採取實際行動。 各國政府必須將聯合國專家的「意見書」轉化為實質的行動,立即制定並啟動有效的拯救良心犯措施。
民主陣營必須針對那些制定惡法、執行濫捕、親手剝奪港人自由的官員與執法者,施加嚴厲且有效的制裁。侵犯人權者必須付出代價,我們絕不能容許任何侵害人權的官員,在摧毀了一個城市的自由後,還能在國際社會中享有免責的特權。
極權的打壓不會抹殺真相,高牆也擋不住我們追求自由的意志。
只要還有一位抗爭者被任意拘留,我們的聲援與行動就絕不會停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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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犯保協會改選在即 犯保聯盟籲:停止兼任董事長,被害人服務不能因預算限制打折

2026, September 2 - 20:21

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

犯保協會第10屆董事任期今年底屆滿,董事會必須在11月30前推舉下一屆人選送交法務部。《犯保法》雖將把犯保協會15席董事中的10席,留給律師、心理師、社工師、學者專家、公益人士,以及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等民間人士。但從1998年協會成立至今,董事長始終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無給職兼任。

在去年度協會決算短絀約3,613萬元,今年度預算卻仍維持前一年規模的挑戰下,我們認為前述兼任董事長的慣例應被打破,應使本已分身乏術的檢察長能專注於檢察業務;並選任能夠全職投入犯保協會、具有相應專業能力的董事長,以落實《犯保法》導入民間力量、活化組織的目標。

一、高檢署檢察長分身乏術,犯保協會需要一位全職的董事長。

二、服務需求翻倍,預算原地踏步,被打折的將是被害人的保障。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第10屆董事任期在今年底屆滿。依法,董事會必須在11月30日之前,把下一屆的董事人選名單送交法務部。這是2023年新法修正後,犯保協會第2次完整的董事會改選,法務部近期也將展開推舉的程序。

犯保協會是法務部依法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法律規定董事會的組成:15席董事裡,政府代表只有5席,其餘10席分別留給律師、心理師、社工師、學者專家、公益人士、相關團體代表,以及2席犯罪被害人或家屬代表。法律還要求,這些民間董事必須長期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或公益、弱勢議題。

一、高檢署檢察長分身乏術,犯保協會需要一位全職的董事長

《犯保法》對於犯保協會的組織規劃其實相當明確,其重心,應該透過民間的活力,將重心放在專業社群和被害人。但從1998年協會成立至今,董事長始終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無給職兼任。

現任董事長張斗輝檢察長曾任法務部常務次長、積極參與過《犯保法》的修法推動,對於犯保工作及組織的轉型上具有貢獻。依據《犯保法》法務部已經有二名法定董事代表,不需要控制董事長的位子。但問題出在堅韌的慣例本身:不論換成哪一位檢察首長,這個安排都會產生以下的難題:

(一)一個人,四個位子

高檢署檢察長是全國二審檢察機關的首長,除同時又兼任智財分署檢察長外,日常要督導各類檢察業務及刑事政策,忙碌程度已是分身乏術。此外,高檢署檢察長還同時兼任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各種兼任召集人、委員的職務,更是多不勝數。但再認真的人,一天也只有二十四小時。一個必須全職領導二審檢察體系的人,必然需以其本職的檢察工作為優先,能分給犯保協會的時間及注意力必然有限。

與此相對,犯保協會現在需要的注意力,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多。新法上路後,服務量急速擴張,業務也從訪視關懷延伸到協助訴訟參與、委任律師、心理諮商、重傷者的長照銜接,以及新設的申訴機制。這是一個正在快速長大的專業服務機構,需要的董事長是能夠實際投入時間、緊盯服務品質、延伸組織願景的人。

(二)不同職務間的張力

依法律規定,犯保協會的業務不只是提供服務,尚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宣導、倡議與研究。而倡議、研議改革的對象,很大一部分正是刑事司法體系本身:檢警有沒有確實告知被害人權益?案件進度通知夠不夠即時?人身安全維護有沒有到位?由檢察長兼任召集人的補償審議會,會不會審得太慢太嚴?

此一角色上的衝突,客觀上很難透過檢察長自身加以化解。即使董事長本人願意直言,他要批評的是自己所領導、所指揮監督的體系。值得思考的,往往不是說了什麼,而是有些議題從一開始就難以被討論。

(三)立法精神:導入民間力量的組織活化

犯保協會設立之初,立法者並未在法務部之下增設一個行政機關,而是選擇以財團法人的形式成立。這個選擇除了人事與財務的自主,更重要的期待是讓這個組織跳脫科層節奏,以責任導向與彈性經營,去做行政單位做不到的服務與關懷。2023年修法時,立法者把這個用意寫得更明白:15席董事裡,10席保留給民間專業人士與被害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現成的對照。它同樣由政府捐助設立、依專法運作、董事長同樣由董事互選,歷任董事長都是由學者、律師或卸任的司法人員擔任。

我們希望的是,從第11屆董事開始,董事的選任可以回到立法初衷,讓能夠全職投入、具有高度專業的人才擔任董事長及董事。如未來認有「專職化」的必要,或可借鏡《財團法人法》第52條但書的規定,再檢討現行規定。為了犯保協會的長期發展,我們謹建議張斗輝董事長和法務部,要使董事長的角色能夠全職化,不要再由首長兼任。

二、服務需求翻倍,預算原地踏步,被打折的將是被害人的保障

新法上路後,犯保協會的服務人次從2022年的10萬1,709人次,成長到2025年的26萬 8,318人次,四年之間增加約2.6倍。除了人次外,「開案件數」與「服務被害人及家屬人數」,也提升了1.5倍。

這個服務人數的增幅,也代表著投入資源的擴張。翻開協會去年度的決算書,可以發現114年出現了約3,613萬元的短絀。值得注意的是,收入面其實正常,甚至比預算多了333萬;行政管理費用也沒有超支。短絀全部發生在被害人服務上:身心照護輔導服務支出來到預算的1.8倍,急難救助約1.7倍。從決算書上也可發現,直接發給、用於被害人的「資助及補助費」超支5,550萬,保護費用科目整體淨超支 4,064萬!

但與前年的大幅短絀相比,今年政府補助作為犯保協會的主要收入來源,卻仍然維持前一年的規模,只增加了570萬(1.65%)。如比較子計畫的項目,更是一目瞭然:

子計畫 114年度預算 114年度決算 114年度執行率 115年度預算 115年預算與114年決算之差額 1D被害人身心照護輔導服務 5,268 萬 9,649 萬 183.2% 4,984 萬 −4,665 萬(−48.3%) 1B被害人急難救助保護服務 2,336 萬 3,995 萬 171.0% 2,151 萬 −1,844 萬(−46.2%) 1A被害人法律訴訟補償服務 3,148 萬 4,213 萬 133.9% 2,947 萬 −1,267 萬(−30.1%) 三項合計 1億0,752 萬 1億7,858 萬 1億0,082 萬 −7,776 萬(−43.5%)

也就是說,被害人服務需求的提升已經發生了,錢卻停在原地。法律承諾的保障,在預算這一關被打了折。

預算若編列不足,協會為了守住收支平衡,就必須從服務端「節流」。而「節流」往往會落在那些「可以核給、也可以不核給」的地方,像是:急難補助、醫療與照護補助、訴訟費用補助。結果上,審核標準可能被悄悄拉高、或是將額度悄悄調低、或把可核可不核的案件往「不核」的方向推。這些決定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公告上,卻確確實實讓一批原本符合資格的被害人拿不到應有的協助。

聯盟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預算編列的邏輯與新法的邏輯是脫節的。《犯保法》第15條、第16條把各項保護服務與經費補助訂為保護機構的法定義務,邏輯上而言,需求由個案評估決定,而非由年度預算的餘額決定;但預算的編列仍然沿用「以前年度數額為基準」的慣性。當法定義務逐年擴張、編列基準卻年年比照上年,中間的落差就只能靠兩種方式消化:一是動用累積賸餘,二是壓縮服務。前者總有用完的一天,後者則直接由被害人承擔。

預算的擴張並非小事,對於《犯保法》修正後舉辦許多大型活動、康樂活動,而未與服務效益進行連結、專業評估一事,我們也曾提出質疑。但上述支出的增加若是真正地用在被害人身上,就是當時修法、擴大保護範圍及服務品質的目的。對此,我們期待犯保協會更清楚、積極地向立法院、社會大眾說明服務能量的提升與成果,以爭取更多的預算投入。

我們也呼籲,立法院委員應傾聽被害人的需求,監督犯保協會因應新法要求,有規劃地逐步增加預算,提升服務量能;而非在大刀闊斧的預算刪減下,讓被害人成為無辜的犧牲品。

要向立法院與主管機關爭取預算,得先有人講得出被害人為什麼需要這筆錢。要讓它們變成一個站得住的預算主張,必須有人能夠具體說明重傷者的照護為什麼一年要花這麼多?急難救助為什麼擋不掉?協助委任律師為什麼是必要的?

反之,如果爭取不到足夠的預算,董事會就得在政策上決定砍在哪裡,而不只是默默接受第一線緊縮服務支出的現實。

114年的高額短絀及服務能量的提升,對於未來犯保協會以及其董事會是一個嚴峻的挑戰。從這個角度來看,更可以發現作為最後決策機關的董事會,需要的是一個能夠全職投入的董事長,以及一個具備足夠專業厚度的常務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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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消防員救溺殉職 消促會批政府改革不力、要求正視消防勤務專責

2026, September 2 - 19:57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南投縣消防局信義分隊消防員伍程嶸8月31日為搜救信義鄉濁水溪上游泛舟民眾遇溪水暴漲受困,搭乘船艇前往救援時翻覆,遭大水沖走後不幸殉職死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9月1日前往行政院為伍程嶸默哀,並拉開寫滿殉職消防員名單白布條,將名單上再增加伍程嶸的名字。

「殉職尚未終止,救災安全空談,消防改革翻船。」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痛批政府針對消防改革不力,長年未重視消防員「分隊勤務化」、提高常備在隊人力及完整水域證照訓練制度,使得去年7月新店粗坑壩發生兩名消防員殉職案,到現在殉職調查報告尚未出爐,今年再度發生兩起消防殉職案。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參議蔡欽奇出面接受陳情,表示國家對於本次殉職案感到非常的沉痛與不捨。對於消促會三項訴求,涉及消防的人力、勤務制度以及教育訓練等各個不同層面,會確保各個權責機關可以務實的處理,會將訴求及資料完整攜回研議。

然而消促會不滿行政院派出層級太低的官員,根本無法回應並正面表態,為了要求院長卓榮泰出面,消促會一行數十人想要進入行政院,遭優勢警力包圍阻擋,發生數次推擠。現場雙方僵持近一小時,警方兩次舉牌警告,仍未有其他官員出面。最後消促會宣布將在10月中與其他工會集結,拉高抗爭層級,向政府採取更進一步行動。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參議蔡欽奇(中)

為了要求院長卓榮泰出面,消促會一行數十人想要進入行政院,遭優勢警力包圍阻擋,發生數次推擠。

訴求消防員好好做訓練、勤務與救人 才能保護民眾也保護自己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黃鈺翔表示,去年7月消促會幹部、消防員吳恩碩為救溺不幸殉職,與另一名殉職消防員張敬謙用生命帶來的教訓仍歷歷在目,事隔一年災調結果都還沒出爐,8/31再度發生消防員伍程嶸為救溺殉職。他強調,消促會長期向政府訴求「分隊勤務化」,消防隊唯一的責任就是訓練、執行勤務跟救人,若國家給予消防員的勞動環境未加以「分隊勤務化」,仍持續要求消防員處理不必要的行政事務與雜務,就難以讓消防員管理自身安全風險。

黃鈺翔提到,消防署公報紀錄顯示,每年救護勤務佔消防勤務的80%,但真正壓垮消防員的不只是救護勤務,還有行政協助、文書處理等雜務,舉凡各地消防安全檢查、到民宅安裝動輒數百顆住警器、或幫消防局拍攝行銷宣傳影片等,這些應該要有專責單位處理。另外,早期還有消防員去動物園幫動物洗澡、在橋上幫忙掃風飛沙或幫停水大樓送水等行政協助,都是政府將外部成本內部化,他強烈反對政治人物將消防員當成升遷或選舉的工具。

消促會副理事長鄭少書比喻,一般人生病看醫生都會找專科醫生,「如果有醫生什麼科都能看,你敢去掛號嗎?」他批評消防員正處於被要求必須做所有種類救援的荒謬處境。他表示消防隊需要有專科救援,能夠達到專科救援來自於足夠的人力,有人力才能分出許多專業單位,國家應該要處理及面對這樣的問題。

他提到12年前消促會舉辦「凱道公祭」的訴求就是「勤務專責化」,直到現在沒有任何進展,所以消防員還是每一項都要訓練、什麼都要會,但是根本沒有時間好好訓練,如此情況下進行的救災難以保障消防員自身的安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黃鈺翔

12年前消促會在高雄氣爆滿一個月之際辦理「91凱道公祭」悼念因公殉職的消防員,訴求消防改革,這12年間又陸續共有35名消防隊員救災殉職。去年到今年就累積有4人死亡。

在隊人力少、訓練不代表熟練 消促會:別再從殉職換改革

「試問大眾,你會希望遇到災害的時候,你家附近消防隊出勤只有4人嗎?」消促會提出第二個訴求是提高常備在隊人力,黃鈺翔說明,過去皆以消防人口比來看人力缺口,但現在更要檢視各消防隊備勤人員到底有多少?他以這次殉職案為例,轄區單位常備在分隊的人力只有5-6人,扣掉值班跟休息時間人力更少,在此情形下連一個救災模組都無法成立,更遑論有人力可以做備援機制。

鄭少書說,消防員人力不足的問題之一來自於勞動條件差,例如消防員訓練一年期間薪水只有一萬,除了應屆畢業生還有誰敢來考?而新人的加班費不到200元,自己做10幾年消防員的加班費也才200多元,更糟的是還有警消單位不讓消防員報加班費,或是加班到一定時數後就做白工,甚至好不容易報了加班費還被積欠,「政府怎麼可以帶頭做這種事情?」

消促會提出第三個訴求是完整水域證照訓練制度。黃鈺翔說到2020年監察院糾正消防署聘用不實資格急流救生訓練班教練,甚至進行消防員水域訓練教學近10年,這期間取得的證照都在監察院的糾正下全部失效,至今還有許多消防員證照失效後尚未接受水域訓練,也沒有完整的複訓制度。基層要詢問消防署,6年過去,消防署是否應承擔責任、持續建立完整的證照普及率制度及複訓制度?因為這關乎消防員救溺勤務的安全,也關乎指揮官能不能在現場做出合理的判斷。

本次伍程嶸殉職案,消促會呼籲中央在災調會應檢視以下幾點:大隊有無到場?指揮管理現場的指揮階層有無受過完整的水域訓練?指揮官有沒有到現場評估風險再下決策?有沒有尊重現場第一線執勤人員的意見?

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常務理事朱智宇表示,現在國家對於消防員及公務人員的整體待遇,都是「死一個改一個、死一群改好幾點」的做法,所以會看到內政部成立災害事故調查會,部長劉世芳成立勤務安全會議等,有更高層級出面想解決問題,但是殉職仍然不斷發生。他認為,因為政府對人民做出的承諾遠遠高過於所做的改革,所以第一線公務員永遠無法獲得足夠的支持來去面對超量的勤務,且問題核心不在於單一面向改革,國家應跨部門、整體性並符合基層需求的來檢討、改革公務人員的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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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民來算帳:藍白卡總預算卡到誰?

2026, September 1 - 21:37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立法院史上最長的會期 8 月 31 日結束,憲政史上拖延最久的 2026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也在 8 月 14 日三讀,但是至今立法院尚未發文咨請總統公布。今日(09/01)是本屆立法院第 6 會期的第一天,經民連上午舉行記者會,要向立法院算總帳,算算史上最擺爛的總預算審查,藍白卡總預算,到底卡到哪些人民權益與國家建設。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2026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於去年 8 月 29 日送交立法院審查,根據預算法規定,本應在 11 月底完成審查,總統應於 12 月 16 日前公布,讓全國各機關今年度的經費動支有所遵循。然而,立法院藍白黨人卻推延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才完成總預算案的審查。

賴中強批評,雖然《預算法》第 54 條訂有總預算未能如期完成審查的過渡條款:「(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 88 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但是,這樣的過渡條款,仍然無法阻止傅崐萁與翁曉玲集團對人民權益與國家建設造成三大傷害:

第一項傷害:1,017 億元的新興資本及新增計畫,立法院只同意先行動支 718 億元,有 299 億元預算因立法院延宕審查且未同意機關先行動支,造成 8 月底年度預算通過後只剩不到 4 個月可以執行的嚴重傷害。

第二項傷害:某些編列預算數較去年執行數大幅成長的科目,因立法院延宕審查,造成 8 月底總預算通過前,今年計畫無法順利推展的傷害,例如:交通部觀光署「觀光雙輪驅動(國旅加碼補助)」案 。

第三項傷害:立法院無理刪減與無理凍結之預算。

賴中強:299 億元預算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但立法院未同意先行動支

《預算法》第 54 條明定,當預算不能如期審議完成,已獲授權之計畫得按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則須等到審議完竣後始得動支。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本次總預算審查延宕近一年,未審議通過不得動支數達 1,017 億元,即便藍白先予動支 718 億元,這剩餘的 299 億形成相當的公共支出缺口,最後 8 月底年度預算通過後也只剩不到 4 個月可以執行,嚴重衝擊各項施政與相關人民權益。

賴中強說明,這 299 億元執行期只有 4 個月的項目,包括:國防部主管 14 億元的「戰傷手術及急救醫療設備整備」軍事醫療投資,從單兵戰傷急救包,再到軍醫局的醫療設備量能,無不攸關前線士兵的救治與照護,對於醫療韌性影響重大;以及同為國防部主管 13 億元的「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計畫」和相關的裝備籌購與整建工程,無人機泛用於陸、海、空軍,從基礎行政到戰場偵蒐都有其身影,效用發揮有目共睹,而軍備及房舍的汰換與維護,也都牽涉日常演訓和後勤妥善率。當中國對台灣虎視眈眈,藍白在立法院卻惡意拖延,讓國軍無法順利完善建制整備,更讓國人無端蒙受國安隱憂。

此外,同樣關乎國家安全的,賴中強提到,還有外交部 2 億元的「駐波士頓辦事處等館(官)舍購置(建)計畫」及相關資本支出,不論從服務當地我國國民角度而言,抑或是與民主友邦的聯繫與維持,在地緣政治情勢日趨緊張的今日,外交機會的錯失所可能釀成的後果難以估量,這也更加凸顯如期審竣預算的重要性。

在振興國內產業發展的部分,編列 30 億元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旨在透過內需引導產業發展並完善非紅供應鏈,執行期程被迫耽誤 8 個月,已妨礙中央與地方推動無人載具的多面向的應用,包括警政、水利、農業、林業、水土保持、病蟲害防治、環境監控維護、地價查估、災害防救、教育推廣及工廠管理輔導。

一樣同屬「AI 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還有應用 AI 改善公共服務的「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深化政府數位化並導入 AI 的「地方政府數位服務再造計畫」與協助中小企業導入 AI 技術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立法院僅同意先行動支約 10%)。多項計畫受到延宕,整體不利於台灣在算力建設、量子運算、矽光子及智慧機器人的發展。

最後,衛福部也有多項計畫受到影響,如提升疫苗自製率與流行疾病應對能力的「國家疫苗產業韌性深耕計畫」、強化監測及辨識疾病的「國家防疫一體聯合行動方案」,以及用於推動跨院所醫療資訊交換與數位治理基礎的「衛福數位基礎建設計畫」。多項計畫的核心業務中斷或無法展開,以波及到公共衛生應變、食安防護、醫療照護與數位治理的效能。

鄒韻函:延續計畫中,預算數較去年執行數大幅成長,總預算審查通過前,無法有效推動者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鄒韻函指出,延續計畫雖依《預算法》第 54 條,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然而,由於部分延續計劃預算數較去年執行數大幅成長,故在總預算審查通過前,實際上亦無法有效推動。例如交通部觀光署之「觀光雙輪驅動方案」,此計畫原先規劃「環島亮點捲動國旅」,預計透過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合作行銷台灣觀光 100 亮點,例如:台灣仲夏節、台灣自行車旅遊節及台灣好湯等四季大型活動,搭配台灣好行、台灣觀巴及 Taiwan PASS 等旅運系統以捲動國旅熱潮,同時推動產業永續數位化,共編列 33.3 億元預算,卻因總預算延宕,導致原先希望藉由大型活動與國旅住宿補助相互搭配,形成「活動帶人流、人流帶住宿、住宿帶消費」的政策效果無法完整發揮。

又以今年剛結束的四季大型活動「2026 台灣燈會」(2026 年 3 月 3 日至 15 日於嘉義縣舉辦)為例,本應作為帶動上半年國旅的領頭羊,卻因總預算延宕至 8 月 14 日才通過,導致燈會人潮無法搭配政府獎勵國人平日出遊旅宿規劃。此外,為促進國旅與補貼民眾之「平日住宿」與「生日券」,遲至 8 月 20 日才能開放登錄,國外旅客更要等到 10 月才能登錄。原本預期能貫穿「全年四季」促進國旅的美意與產值,被迫壓縮至下半年短短 4 個月內實行,嚴重削弱了四季大型活動應有的產業經濟效益。

過去曾有報告指出,國人旅遊活動高度集中於「週末或星期日」(比例高達57.8%)。由於旅遊產品具「易滅性」(不可儲存性),如空房無法留存至未來銷售,這種需求集中不僅造成旅宿業在假日期間供需緊張,更迫使業者將平日營運成本攤平至假日,導致住宿價格飆漲,引發民眾認為「玩國旅,不如出國玩」的抱怨。

而「觀光雙輪驅動方案」就是為了緩解此困境所提出之政策,即希望透過價格誘因,調節旅遊淡旺季與平假日需求。然而,因今年度預算審查延宕,導致補助遲至後期才上路,嚴重壓縮了政策的作用期間;不僅讓政府原本欲改善需求集中之美意大打折扣,更導致旅宿業者在今年前半年錯失補助帶來的平日客源,難以有效拉高住房率並減少空房,大幅滅失了本應發揮的產業經濟效益。

涂景亮:立法院無理刪減或凍結預算者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表示,就算立法院藍白黨人終於在 8 月底三讀今年度總預算,傅崐萁與翁曉玲集團的亂刪、亂凍,也令人瞠目結舌。

  1. 國務機要費及首長特別費:

根據《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國務機要費為國家元首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立法院藍白黨人將全部 3,000 萬元的國務機要費,刪減 1,000 萬元,凍結 2,000 萬元,並設定行政院長副署違憲法律方可解凍的不合理條件,讓總統視察國軍部隊時無法致贈加菜金,慰問災民時無慰問金,無法購買庇護工場禮盒贈送各界,嚴重傷害民選總統行使總統職權時應有的親民作為及總統形象。

另根據《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刪除各機關首長特別費,亦將使「1、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 輓聯、中堂及匾額等支出。2、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等支出。3、對外部機關(即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之招待、餽(捐)贈及慰問等支出。」失去正當經費之來源。

  1. 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 1,400 萬元全數刪除,將使攸關人民訴願權利的訴願委員會無運作經費,且預算全數刪除後即不得動用預備金彌補不足。
  2.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預算大幅刪減,顯係出於政治報復,並將使該等機關功能大幅限縮。
  3. 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以及「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的大幅刪減,已影響文化內容產業及公共媒體的必要經費支撐。
  4. 各機關媒體宣傳費的大幅刪減,已嚴重衝擊民主社會政府與各界資訊提供、溝通對話,及反制中國認知作戰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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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向經濟部提出首件國家聯絡點NCP申訴案

2026, September 1 - 21:23

(經濟部代表接受台灣NCP申訴書)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近年國際間對跨國供應鏈管理與人權盡職調查的要求日益嚴格。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與責任企業行為》要求各國設立「國家聯絡點(National Contact Point, NCP)」,作為訴訟外的爭端解決與協調平台,協助企業降低營運風險並落實責任商業行為。

行政院已於2024年9月核定由經濟部擔任我國NCP,專責跨部會協調及企業侵害人權事件之申訴處理。但經濟部卻一拖再拖遲遲未公布相關受理流程跟運作機制。今天(9月1日)TTNC WATCH 成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攜手印尼在地受影響社群與倡議團體,於今日正式向經濟部遞交台灣首件NCP申訴案。立法委員林月琴及關注企業人權團體也都出席聲援,呼籲政府啟動NCP機制,擅用NCP商議機制趁早協商、化解衝突。且面對當前錯綜複雜的國際地緣政治與經貿挑戰,台灣更應主動確保對外貿易與私部門投資具備高度韌性與永續性,落實負責任商業行為,防範人權與環境侵害風險,建立台灣產業的國際信譽。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顏士程律師說明環權會與印尼團體過去已兩度與被申訴企業議合,但直接議合的成效仍有不足,因此決定正式向經濟部提出申訴,要求經濟部依我國企業與人權政策及 OECD 指引,協助企業與受影響利害關係人進行有效議合並追蹤改善情形。顏士程律師指出,行政院早於2024年即已指定經濟部成立國家聯絡點(NCP),但至今申訴窗口及處理程序仍不明確,呼籲經濟部正式受理本案,使其從政策宣示走向實際運作。 

對於印尼鎳礦開採影響長期關注的AEER的Titis,要求只要投資印尼子公司的母公司都應該嚴格落實人權盡職調查(HRDD),改善鎳產業高度依賴自備燃煤電廠(PLTU)的高碳排現況,並促進與在地社區利害關係人建立參與機制,提供申訴管道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顏士程律師

莫羅瓦利園區工會聯盟 FSPIM 代表Amar 則說明此區勞工的處境, 尤其在混料廠房通風不良、集塵設備欠缺等問題,並提到「安德里(Andri)工傷事故」反映出進駐企業職安衛(K3)監管嚴重失職,同時要求改善冶煉爐作業區的個人防護裝備(APD)及接駁巴士等基本勞工福利。 

Weda Bay當地組織 Fagawene 代表Yana則表達對於環境的重視,表示鎳礦開發與燃煤電廠廢水排放導致周邊珊瑚死亡、漁場遠移,加上森林濫伐引發洪患,已重創居民住宅區並使在地社群喪失乾淨飲用水來源。 

Weda Bay的當地組織Fakawele代表Awal說明原來農地劃入Weda Bay鎳礦(Weda Bay Nickel)特許區後,薩蓋亞這邊的環境承受過多採礦特許權(IUP)的重擔 。大量採礦許可亦使薩蓋亞河湖生態及 Boki Maruru 溶洞等觀光資產面臨不可逆的破壞。  

立法委員林月琴特別出席聲援表示,2022年及今年兩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均要求臺灣建立NCP。她自去年8月與臺印民團召開記者會後書面追蹤,經濟部雖兩度回覆,卻始終沒有說清楚,國家如何積極確認案情,由誰收件,會如何處理,回覆中只有消極的對企業的加強宣導與溝通。她直言:「國際審查催了兩次,申訴人卻連門在哪裡都找不到。」現在權責已指定,相關研析報告也完成,林月琴指出,不能再以「仍在規劃」要求大家等待,她要求確認窗口、程序與期限,「不能讓NCP叫國家聯絡點,卻一直找不到能具題落實人權保障的收件點。」

台灣勞工陣線的楊書瑋秘書長強調,全球供應鏈的層層外包與跨境商業關係,常掩蓋強迫勞動等勞動人權侵害;企業責任不應僅止於「合規」,更須主動落實 OECD 倡導的人權盡職調查。 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的重要一環,在臺美貿易協議及美國「301條款」的壓力下,政府雖已建立阻擋強迫勞動貨品的跨部會機制,但面對海外供應鏈侵害,台灣仍缺乏具實質功能、獨立公正的申訴與補救管道。政府應依循 OECD 準則落實「國家聯絡點」(NCP),並儘速更新延宕已久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不只是因應國際貿易壓力,更是台灣從「被動接軌」走向「主動建立企業人權治理制度」的關鍵一步。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施逸翔資深研究員提及早在 2011 年,經濟部投審會就曾因味王柬埔寨案派員赴海外調查並要求企業落實人權保障。15 年後的今天,當台灣政府以「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博得許多國際美名,還公告設立了NCP,那經濟部就更沒有理由拒絕此次申訴案,甚至要比2011的味王案更積極進行跨國事件調查與保障印尼在地社群的人權,和解決企業所造成的環境或人權侵害。施逸翔並強力呼籲,經濟部的第二版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已經延宕了609天,其他因應巨大暫扣令案和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政策,也持續推遲,如果NCP今天能正式受理並積極著手調查,至少主責企業人權責任的經濟部還能拿出一點可以對外說明的亮點,如果經濟部今天在這題還是擺爛,那只能證明經濟部根本就不想落實企業人權政策,就坦白跟社會大眾說明就好,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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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凃又文執行長

發言順序:
1、顏士程律師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
2、Titis (Action for Ecology and People Emancipation, AEER)
3、Amar ( FSPIM Morowali  Labour union ) ( 印尼 Fakawele 社區居民代表  )
4、Yana ( Fagawene/Lelilef Sawai 社區居民代表 )
5、Awal ( 印尼 Fakawele 社區居民代表  )
6、林月琴立法委員
7、鄭中睿理事 (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
8、楊書瑋秘書長 ( 台灣勞工陣線 )
9、施逸翔資深研究員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 – – – – English Version – – – – –

PRESS RELEASE

Taiwan’s First OECD National Contact Point (NCP) Complaint Submitted to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In recent years, intern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ransnational supply chains and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stringent. 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on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 call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Contact Points (NCPs) as non-judicial mechanisms for dispute resolution and dialogue, helping enterprises reduce operational risks and implement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

In September 2024, Taiwan’s Executive Yuan approved the design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OEA) as Taiwan’s National Contact Point, responsible for inter-ministerial coordination and for handling complaints concerning corporate human rights abuses. However, the MOEA has repeatedly delayed the announcement of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for submitting complaints and the mechanism for the NCP’s operation.

Today, September 1, the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a member of TTNC WATCH, together with affected communities and advocacy groups in Indonesia, formally submitted Taiwan’s first complaint under the NCP mechanism to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Legislator Lin Yueh-chin, together with organisations concerned with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also attended the press conference to express their support. The participating groups called on the government to activate the NCP mechanism and make effective use of the NCP’s good offices to facilitate early dialogue and negotiation and to resolve conflicts before they escalate.

Amid today’s increasingly complex geopolitical and economic challenges, Taiwan should take proactive steps to ensure that its external trade and private-sector investments are highly resilient and sustainable. By implementing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 preventing risks of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harm, and strengthening Taiwan’s industrial credibility, Taiwan can better safeguard it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Previous Engagement with the Companies Has Been Insufficient

Attorney Yen Shih-cheng of the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explained that the Foundation and Indonesian organisations had previously engaged with the enterprises concerned on two occasions. However, the results of these direct engagements remained insufficient. The groups therefore decided to formally submit a complaint to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equesting that the Ministry, in accordance with Taiwan’s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policies and the OECD Guidelines, assist the enterprises and affected stakeholders in carrying out effective engagement and follow up on subsequent improvements.

Yen pointed out that the Executive Yuan had designated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s Taiwan’s National Contact Point (NCP) as early as 2024. However, the channel for submitting complaints and the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them remain unclear. He called on the Ministry to formally accept this case and move the NCP from a policy declaration to an operational mechanism.

AEER: Parent Companies Investing in Indonesian Subsidiaries Must Conduct Rigorous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Titis of Action for Ecology and People Emancipation (AEER), who has long monitored the impacts of nickel mining in Indonesia, called on parent companies investing in subsidiaries in Indonesia to strictly implement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

Titis also called for improvements to the nickel industry’s highly carbon-intensive reliance on captive coal-fired power plants (PLTU). Companies should establish mechanisms for participation and engagement with local communitie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while also providing accessible channels for grievances.

FSPIM: Serious Concerns over Workers’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mar,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FSPIM Morowali Labour Union, described the situation faced by workers in the area, particularly problems including inadequate ventilation and the lack of dust collection equipment in ore-mixing facilities.

He also referred to the workplace accident involving Andri, saying that the incident reflected serious failures in the super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K3) among companies operating in the area.

Amar called for improvements to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APD) for workers in smelting furnace operating areas, as well as basic labour welfare measures, including shuttle bus services.

Fagawene: Nickel Development Has Caused Serious Environmental Impacts

Yana, a representative of Fagawene, a local organisation in the Weda Bay area, expressed serious concerns about environmental impacts.

According to Yana, wastewater discharges associated with nickel mining and coal-fired power plants have led to coral death and forced fishing grounds further away from local communities. Meanwhile, extensive deforestation has contributed to flooding, severely affecting residential areas and depriving local communities of access to clean sources of drinking water.

Fakawele: Excessive Mining Concessions Threaten Local Ecosystems and Tourism Resources

Awal, a representative of Fakawele, a local organisation in the Weda Bay area, explained that after agricultural land was incorporated into the concession area of Weda Bay Nickel, the Sagea area has been placed under the burden of an excessive number of mining permits (IUPs).

The large number of mining permits has also placed the river and lake ecosystems in Sagea, as well as tourism resources such as the Boki Maruru Cave, at risk of irreversible damage.

Legislator Lin Yueh-chin: “International Review Bodies Have Urged Taiwan Twice, Yet Complainants Still Cannot Even Find the Door”

Legislator Lin Yueh-chin attended the press conference to express her support. She noted that both the 2022 and this year’s international reviews of Taiwan’s implementation of the two International Covenants on Human Rights had called on Taiwan to establish an NCP.

Since August last year, when she joined Taiwanese and Indonesian civil society groups in holding a press conference on the issue, Lin has continued to follow up with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in writing. Although the Ministry has responded twice, she said it has never clearly explained how the government will proactively ascertain the facts of a cas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receiving complaints, or how complaints will be handled.

Instead, the Ministry’s responses focused only on relatively passive 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outreach and communication with enterprises.

She stated:

“The international review bodies have urged Taiwan twice, yet complainants still cannot even find the door.”

Now that the responsible authority has been designated and the relevant research reports have been completed, Lin argued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no longer continue asking stakeholders to wait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mechanism is “still under planning.”

She called for clear confirmation of the contact point, procedures and timelines.

“An NCP is called a National Contact Point, yet there must actually be a point of contact where complaints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can be received and acted upon.”

Taiwan Labour Front: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Must Go Beyond Compliance

Yang Shu-wei,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Taiwan Labour Front, emphasised that multiple layers of outsourcing and cross-border business relationships in global supply chains often conceal labour and human rights abuses, including forced labour.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should not stop at mere compliance. Enterprises must proactively implement the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advocated by the OECD.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global supply chains, Taiwan has already established an inter-ministerial mechanism to prevent goods linked to forced labour from entering the market, in response to pressure arising from Taiwan–US trade relations and the United States’ Section 301 measures.

However, when it comes to human rights abuses occurring in overseas supply chains, Taiwan still lacks a grievance and remedy mechanism that is substantively functional, independent and impartial.

Yang called on the government to implement the National Contact Point (NCP)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ECD Guidelines and to update Taiwan’s long-delayed National Action Plan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as soon as possible.

This is not merely a response to international trade pressure, he said, but a crucial step for Taiwan to move from “passive alignment”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owards proactively establishing a system of corporate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The MOEA Must
Demonstrate Its Commitment to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Shih Yi-hsiang, Senior Researcher at the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noted that as early as 2011, Taiwan’s Investment Commission under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had sent officials overseas to investigate the Wei Chuan Cambodia case and had required the company to strengthen its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Fifteen years later, Taiwan has gained considerable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for its National Action Plan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and has also announced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NCP. Shih argued that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therefore has even less reason to reject the present complaint.

The Ministry should be even more proactive than it was in the 2011 case in investigating transnational corporate impacts,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affected communities in Indonesia, and addressing environmental or human rights harms caused by business activities.

Shih further criticised the continued delay in the release of the Ministry’s second National Action Plan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which, he said, has now been delayed for 609 days. Other policies related to major Withhold Release Order cases and the Taiwan–US 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 have also continued to be delayed.

“If the NCP formally accepts this case today and actively begins investigating the issues involved, at the very least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will have something concrete to demonstrate to the public,” Shih said.

“I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continues to neglect this issue, it will only prove that the Ministry has no genuine intention of implementing Taiwan’s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policies. In that case, it should simply be honest with the public instead of wasting everyone’s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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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消防改革翻船,殉職尚未終止 卓榮泰院長只會發文,對於訴求充耳不聞

2026, September 1 - 21:14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消防員10月中集結

12年前2014年的9月1日,消防員協會與聲援團體在高雄氣爆滿一個月之際辦理「91凱道公祭」活動,悼念因公殉職的消防員,當時上百名消防隊員、上千名民眾來到凱道,訴求消防改革,時至今日剛好12年過去,這12年間又陸續共有35名消防隊員救災殉職。

本會理事長黃鈺翔指出,過去消防署署長蕭煥章2021年提出的「分隊勤務化」至今五年還不見任何進展,外勤分隊隊員還要負責裝住警器、水源查察、消防設備安檢、幫議員官員辦活動、辦理小小消防營、災情查報、辦理預防業務以及各種文書行政工作,而這次事發的南投縣還是全國唯一還要消防隊員負責捉蛇的縣市,這樣的情形,根本無法讓消防隊員培養專業。

本會副理事長鄭少書:「民眾難道會想要遇到災難時,只有4名隊員到達現場嗎」、「隊員的勤務包山包海,什麼都要會,請問有人真正相信隊員的專業嗎?」現在各消防分隊的在隊人力嚴重不足,一個分隊內可能只有4到7人在上班,當災害發生時,救災人力不足就是提高救災的風險,在幅員遼闊的縣市將不同分隊的人力湊在一起,還會因此耽誤救災時間。人力不足還會因此無法進行有效的訓練

另外,此次南投縣的救災,指揮官到底有沒有在現場做風險評估?有沒有設立事故安全官?有沒有備用船艇?有沒有其他不用下水的搜救計畫?指揮官有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消防法第 20-1 條「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採取適當之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的退避權有沒有順利落實?

本會會員代表黃升提出多個疑問,並且表示事實上現在的消防環境,就是根本沒有讓消防隊員有充足的能力與訓練進行專業的水域救災與風險評估,不僅是隊員,連指揮官都沒有專業,因此真相不只是要讓政府承認問題,更應該積極改進。

這兩年已經發生至少三起水域救災的意外,但隊員水域救災證照的普及率有多少?有沒有長期完整的證照及複訓制度?有沒有建立不熟悉的水域不應該靠近的觀念? 中央何時才要徹底改革,讓消防環境進步?不要再是口號喊完,改革翻船,隊員殉職,開會繼續談。

公務革新力量常務理事朱智宇:「現在公務體系的崩盤,人才都留不住,結果政府絲毫沒有任何的檢討與改進」。

最終行政院代表災防辦公室的參議,接受陳情時表示「大家辛苦了,相關訴求會再帶會去」,但本會秘書長林昶志強調「消防改革已經喊10幾年了,但這些訴求卻從來沒有進展」,「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昨日發文悼念,但卻毫無作為,不敢面對基層」,訴求要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出來,在多次推擠衝突要求找卓榮泰後、靜坐苦等院長卓榮泰出面具體回應,但不但等不到院長,甚至也完全等不到任何有決定權的官員,行政院只有派出更多員警,來讓警消基層在雨中對峙,這些有決定權的長官卻只安穩地待在辦公室,完全漠視基層的聲音。

本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要強調,現今台灣民眾低薪、公務體系崩潰、警消殉職,種種問題都沒有獲得解決,消防員協會將會於10月中與上級工會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一同集結,向政府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呼籲更多的消防隊員、公務人員一同參與。

記者會訴求:
1.分隊勤務化
2.提高常備在隊人力
3.完整水域證照訓練、指揮官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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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幼兒安全不能只靠監視器 低薪、高壓、重責再加監控,恐讓更多幼教人才離開現場

2026, September 1 - 21:1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

基隆市政府近期為平息數起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引發的民怨,提出於幼兒園教室「強制且全面裝設監視器」的政策方向,希望透過影像監控強化幼兒安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今(1)日共同表達反對意見:對任何虐待幼兒、不當管教及傷害孩子的行為,都應零容忍。然而,幼教現場現正面臨低薪、高壓、重責的狀況,若再加上監控,恐會讓教保服務人員流失狀況更形嚴重!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指出,幼兒安全議題具有普遍性,不應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中央主管機關亦應有所表態,審慎研議。倘若政府面對個別不當事件,採取的主要政策回應是將所有幼兒園教室全面納入監控,不僅無法解決造成事件的制度性因素,更是向第一線傳遞「所有幼教老師都必須被持續監視,才能被信任」的錯誤訊號。

全教總副理事長兼幼教委員會主委張瓊方表示,幼兒安全不應僅靠監視器,重點是確保充足且專業的幼教老師。幼教現場長期存在的薪資偏低、工時長、工作繁重、人力不足、代理代課困難及行政負擔沉重等問題,再加上動輒倍於月薪的罰鍰,年輕人才不願投入,已進入幼教現場的人員亦不易長期留任。

幼教聯合總會會長葉若蕎認為監視器也許有助尋找證據、追究責任,但是監視器本身無法改善師生比、無法增加第一線人力、無法降低教師長期累積的工作壓力。希望地方政府重新思考:與其投入大量資源建立全面監控系統,能不能把更多資源用來改善教保人員的工作環境。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蘇傳臣理事長說,監視器無法促進親師互信,也不能代替親師溝通。最明顯的是監視器安裝數量變多,但管教爭議事件並未減少。透過安裝監視器來當作處理教保現場爭議的手段,行政管理權責被架空,反而容易讓親師認知出現落差。

為了解決幼教現場面臨的困境,全教總與幼教聯合總會共同提出五項解方:

一、提高教保服務人員薪資,使其待遇真正反映其專業與工作負荷

第一線教保服務人員每天面對的是仍在學習表達、控制情緒及建立生活常規的幼兒,除了教學與照顧之外,還必須處理幼兒情緒、特殊需求、安全維護、親師溝通、行政紀錄及大量突發狀況。然而除公立教保服務人員外,其餘平均薪資多落在32,000至45,000元之間,難以反映其勞動價值。建議應全面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待遇,俾利留才。

二、改善師生比及人力配置,建立真正可運作的代理、支援制度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現行法規雖明文規定幼兒園員額及行政編制,但現場為了應付人力不足的窘境,甚至會要求幼兒園行政人員必須代班代課。政府應全面檢討,改善師生比及人力配置,建立真正可運作的代理、支援制度,避免幼兒園陷入因人力不足更難以周全照顧幼兒的情況。

三、強化幼兒園雇主與管理者責任,勿讓第一線工作者承擔所有風險

幼兒園雇主及管理者對教學現場各項園務本就有管理之責,應思考如何提升其管理知能及落實管理職責,而非親師出現爭議時,第一時間就透過監視器來看圖說話,最後卻反而變成各說各話。園方應給予教保服務人員更多的支持與資源協助,才能促進現場正向管教及親師互動溝通。

四、建立專業支持與預警機制,在事發前介入協助

幼教現場是三高(高工時、高壓力、高責任)的工作場域,雇主應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喘息、紓壓機制。例如在園所內設置教師紓壓休息空間、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免費輔導諮商次數等。此外,主管機關應建立轄內各幼兒園人力警戒資料庫,如發現該園所有人員流動頻繁、人員聘任不足,均應主動調查了解。避免該園所因人力不足,影響教保服務人員身心健康,而導致憾事發生。

五、建立親師信任防線,讓家長敢反映、老師能求助

幼兒安全不應建立在家長與老師彼此猜疑、政府展現政績之上。政府應建立清楚、透明而可信賴的親師溝通SOP,供各園所制訂各自的反映機制,使家長知道孩子出現異常狀況時,可以如何了解;而第一線教保服務人員面對高壓、特殊兒童或親師衝突時,也知道那些地方可以求助。

最後,與會團體共同強調,今天提出這些訴求,絕不是為任何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開脫。真正傷害孩子、不適任的教保人員,本來就應依法調查、究責並退出幼教現場。但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在每次事件發生後,只增加監視器、增加監控、增加裁罰,卻對制度失靈的窘況視而不見。我們不要一個只能證明孩子受過傷的制度;我們要的是一個能讓孩子不要受傷的制度,我們更需要願意留下來、也有能力接住孩子的專業老師。

 與會團體: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中華幼兒教育協會、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中華國際幼兒文教聯合總會、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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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捐款徵信

2026, September 1 - 17:27
圖片來源: Natalia Trofimova on Unsplash

【七月工作報告】

2026.07.30 《障權法》明黨團協商 障團夜宿立法院外、要求修法符合國際公約

2026.07.16 批台知園區開發辦聽證有適法疑慮 反徵收特農區、民團邀官員下璞玉田

2026.07.15 300人自由廣場悼圖博 民團籲政府正視《民族團結法》跨境鎮壓

2026.07.09 為富民生態公園老樹綁上黃絲帶 民團抗議整建工程砍樹理由粗糙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82集|空服員罷工十周年紀念特展 號召大家勞權路上持續打怪!

第581集|唱出底層生命的中島美雪 為何會成為日本流行天后

第580集|《蘋果日報》展在台北 見證香港公民社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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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新:0元

現金:300元

2026年7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黃O宜 100、蘇O禹 200、管O祥 20000

定期定額捐款:Shu O Wang 5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何O幸 500、何O輝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輝 100、呂O廷 200、李O忠 1000、李O忠 2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眉 300、阮O慧 500、周O同 1000、林O如 500、林O儀 200、邱O弘 3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施O翔 500、唐O哲 10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智 1000、許O芳 200、許O美 500、許O愷 300、郭O竹 2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恩 200、陳O蓉 300、陳O儀 300、陳O霖 10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華 1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中 2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菁 300、劉O龍 1000、鄭O從 300、鄭O雯 300、盧O文 200、Yuhui Tai 25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管O祥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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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88集| 在助人工作中認清《霧裡仍有路》 社工伴侶檔談生活與實踐

2026, September 1 - 14:40

文 / 黃苡甄

當助人工作逐漸被報表、績效與服務量填滿,社工還有多少時間能真正靠近一個人?制度習慣用結果衡量成效,但人的改變,往往發生在陪伴的過程中。

本集節目邀請社工伴侶戴雅君與陳宗仁,從新書《霧裡仍有路》談起,分享陪伴無家者與精神障礙者的經驗,以及從體制內走向體制外、移居台東鹿野的過程。這段路不只有工作上的摸索,也有夫妻之間的爭吵與心疼。兩人如何在理想與現實之間,慢慢找到能夠繼續助人,也照顧彼此的生活方式?

當制度要求成果 陪伴還有多少空間?

社會照顧民營化與外包化後,第一線工作者越來越需要回應計畫、預算與績效的要求。然而,每個人的生命經驗與需要都不一樣,有人需要更密集的陪伴,有人的困境卻不在原先設定的計畫裡。當服務被框在固定的次數與成果中,社工即使看見眼前的需要,也未必有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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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雅君原本在公辦民營機構從事社區工作。她表示,政府在沒有增加人力的情況下,要求工作者隨著服務年資增加,接下更多個案,當時也缺乏與政府對等協商的機制。後來,兩人成立精神復健機構,以為自己當家作主,就能擺脫原有的限制。

然而,機構的健保收入與病友出席人次綁在一起,但他們服務的對象,往往無法穩定出席。一名經濟困難的病友曾問她,既然刷他的健保卡就能讓機構獲得經費,是否也能分一點給他?這個提問讓她感到衝擊。機構維持營運的需要與病友的實際處境產生衝突,也成為她決定離開原有制度的原因。

從期待改變到理解「進三退二」

不只制度重視成果,工作者也可能急著看見改變。

陳宗仁分享,當他看見無家者上週才辛苦工作,這週卻又持續飲酒,或想和對方討論下一步時,人卻不見了,難免感到挫折,甚至懷疑繼續付出是否還有意義。戴雅君提醒他,一個人不只有眼前令人失望的那一面。比起認定對方不願意改變,更需要理解他為什麼停下、為什麼後退,也看見他仍然願意努力的部分。兩人在一次次討論中,慢慢調整對服務對象的期待。

戴雅君以「進三退二」形容人的改變:向前走了幾步,也可能再次退縮。因此,他們不只用是否徹底戒酒、不再自傷衡量進步,而是在微小的變化發生時給予肯定;當對方再次後退,也願意告訴他,沒關係,可以慢慢來。

在長期陪伴中,兩人也看見,無家者與精神障礙者不只是需要幫助的人。他們同樣想靠自己的力量生活,也會在困難中彼此相挺。這種生命韌性,是外界只看見疾病或身分標籤時,容易忽略的部分。

是伴侶也是夥伴 爭吵背後是不捨

在工作中學習理解他人,回到伴侶關係裡,卻不一定能輕易做到。

戴雅君曾將大量心力投入工作,生活與婚姻也因此受到影響,兩人一度爭吵到幾乎離婚。陳宗仁說,面對衝突時,自己原本需要先冷靜,戴雅君卻不願冷戰,總想把事情談清楚。後來,他逐漸發現,問題暫時不談,並不會就此消失。每次爭吵若能談出一點共識,才不會讓相同的委屈一直累積。

戴雅君則表示,有時吵到最激烈的時候,她才突然明白,陳宗仁其實是在心疼她。他看見她日夜投入工作、不斷犧牲自己,不希望她繼續委屈、消耗。

兩人的差異並沒有因為一次對話就消失,但在反覆碰撞與磨合中,他們開始聽懂對方情緒背後的擔心,也學著把問題說清楚,而不是留到下一次爭吵。

另尋收入來源 為陪伴留下更多空間

移居台東鹿野後,他們透過在地觀光、經營背包客棧與販售手作艾草條維持生活,讓收入不再直接取決於服務人次。當生計不必與案量、績效綁在一起,他們也有更多空間依照服務對象的狀態調整步伐,不急著要求成果,而是陪他經歷改變的過程,接受其中的反覆與不確定。

這樣的選擇並非沒有風險,也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陳宗仁強調,這本書不是號召大家離開體制,而是希望讀者先盤點自己的條件,想清楚能夠承擔的風險、設定停損點,再決定下一步。他也坦言,若沒有戴雅君一路上的挑戰與對話,自己未必能走到現在。

戴雅君說,自己從社工系畢業後迷惘了二十年,現在覺得,迷惘本來就是常態。無論是工作、婚姻,還是其他人生課題,都需要在嘗試中慢慢看清方向。《霧裡仍有路》分享的是兩人一路面對問題、彼此對話的經驗。最後選擇留在體制內,或走向體制外,都要回到自己想做什麼,以及能夠如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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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87集|花蓮馬太鞍溪洪災週年(下):天災的韌性考驗

2026, September 1 - 14:31

延伸閱讀:【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86集|花蓮馬太鞍溪洪災週年(上):不對等的重建困境

文 / 周廷樺

去年9月23日樺加沙颱風豪雨導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洪水夾帶大量泥沙與樹木沿著溪床宣洩而下重創沿線部落。然而,這場災害並未隨著新聞熱度退去而結束,11月鳳凰颱風來襲馬太鞍溪再次溢淹。面對極端氣候帶來一次次突如其來的災害,當地居民仍在重建與不安之間反覆拉扯。本集節目邀請阿陶莫部落自救會發起人Halo lyong和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成員Tipus Hafay,帶我們看見阿陶莫部落自立救災的過程,以及在這條尚未結束的重建之路上,他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又面臨哪些困境?

923洪水吞噬家園的那一天

Halo lyong回憶起去年災害發生當天,手機裡的細胞簡訊頻繁響起,約莫下午三點街上傳來「來了!來了!」的呼喊,當她走出店門查看時,洪水早已逼近至短短一百公尺外,她只能緊急開車奔向高處。「在那個當下我們也不知道部落變成什麼樣子,凌晨開車回去部落看水退了沒,當時的景象很像世界末日,真的很可怕,路上都是家具還有大型的木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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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lyong也解釋,阿陶莫部落剛好位於堰塞湖對沖的轉彎處,因此沖刷下來的東西都是大型的樹木,直接貫穿門口和窗戶。當大型機具進不來,光靠雙手根本無能為力。更令人氣餒的是,災後第一週政府的救援心力幾乎都集中在光復市區,地處偏遠的阿陶莫部落居民看著滿目瘡痍的家園卻等不到政府單位的關心,心裡滿是無助與失落。

面對孤立無援的困境,部落族人決定展開自救。「政府沒有把我們歸納在救援裡面,我們就先自己來。」青年會會長迅速號召,集結留鄉與設法趕回部落的年輕人投入搶救。族人展現出極高的行動力與默契將人力劃分為物資組、關懷組、巡邏組,以及負責聯繫外部重型機具的機械組。

洪水來了 誰來守住部落?

隨著時間過去,923的大水雖然退去,但大量土砂嚴重淤積,馬太鞍溪的河道早已與原本的模樣大不相同,甚至形成「懸河」使水流的走向變得難以預測。面對河道環境的改變,政府持續投入疏濬、興建堤防等工程,不過仍需等到明年年底才能完工。因此,如何在下一場災害發生前掌握部落狀況並建立妥善的疏散避難計劃,也成為最迫切的課題。

去年10月由原民會補助經費支持部落建立的「互助巡守隊」已於4月底到期,5月15日部落卻再次發生內水溢流回來,面對突如其來的狀況Halo lyong只好向巡守隊的組長尋求支援。幸好,過去巡守隊早已建立起一套順暢的應變流程,第一時間將居民安全撤離,同時聯繫施工單位排除障礙,才沒有造成更大傷害。

這場意外凸顯出自救機制與巡守隊在危險發生時的重要性,原民會隨後將計畫移交給花蓮縣政府,再由鄉公所改以「臨時工」方式接續執行。然而這份維繫著部落安危的巡守計畫,經費竟只核定到今年8月底。Halo說:「我們正在處於這個最危險的情況當中,怎麼會沒有後續?9月份颱風來汛期期間誰要負責任?」Tipus也表示應培力部落青壯年投入災害應變,不只是防災人力的補充,更在於他們熟悉部落。對長輩而言,面對不熟悉自己身體狀況、也不了解部落的人,仍可能缺乏足夠的信任,「我覺得那個是人跟人之間的重要性。」

有房不等於有家

除了隨時可能隨風雨而來的威脅,「家」與「生計」更是落在族人肩上最沈重的現實。災後許多房屋遭嚴重損毀,居民只能被迫寄人籬下或安置於政府規劃的中繼屋。然而,國土署針對佛祖街區塊89戶重災戶進行中繼屋需求調查,評估有40戶需求,最終卻僅19戶入住,入住率約五成。數據的背後也反映出中繼安置與族人實際生活需求之間仍存在落差,對部落居民而言,「有地方住」並不代表生活就能重新開始。阿陶莫部落的生活與土地緊密相連,從居住、耕作到族人之間的互動都建立在社區集體概念之上,離開原本的居住地,也意味著改變原本的鄰里關係與生活模式。

部落期待真正被聽見的聲音

「我們現在需要的更多是土地上面的討論,可是現在並沒有這樣子的單位進來。」Tipus Hafay指出現行的溝通機制充斥著斷層,雖然能夠進入中央協調會報表達意見,但實際能發言的時間卻僅有3至5分鐘,內容更停留在陳述想法與心情的抒發,無法實質參與攸關土地與未來的決策。除此之外,公聽會上還得面對官方公文專有名詞與族語翻譯的障礙。

「我們沒有在阻止這個工程,我們只是想要讓政府知道居民的需求。」今年7月31日在地部落團體聯合八八風災重建夥伴、專家學者和民間組織宣布成立「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強調硬體建設固然重要,但人的主體性與文化延續才是重建的核心,呼籲災後重建應兼顧安全、環境、生計與土地權益。Tipus表示政府若僅透過一次性的補助或徵收來取得土地,卻忽略了土地根基與族人生計的互助資源,將使青年更難回鄉、部落的傳統社會關係也將被切斷。

從台灣過去風災的重建經驗中,歷史一次次地提醒我們,缺乏在地聲音與脈絡的工程無法帶來真正的復原。對部落而言,重建不僅是把家園蓋回來,更是讓族人能夠繼續留在土地上維繫原有的生活、生計與文化。透過公私協力讓部落的意見落實於政策之中,才能讓族人在重建之路上真正看見安心回家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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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中港是白海豚熱區 不該填海造陸 勿犧牲白海豚 解廢土之亂

2026, August 31 - 20:04

文/監督施政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

由五個團體發起「搶救白海豚」連署,上午帶著3.2萬人的連署名單到行政院為白海豚請命,抗議卓榮泰院長為解決全台營建廢土之亂,竟要犧牲台灣西海岸最珍貴的瀕危白海豚!保育團體要求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立刻停工、補做環評,禁止廢土填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發起團體指出,交通部與臺中港務分公司將於九月起在未經實質環評與野保法重要棲息環境審查的情況下,強行於白海豚熱區—臺中港南填方區用營建廢土填海造陸,將永久毀滅 90 公頃的瀕危白海豚淺海育兒場,廢土潛藏的重金屬更將造成海洋污染與嚴峻的餐桌食安危機。

搶救白海豚團隊控訴,這是行政院帶頭違法的生態浩劫!截至8/30午夜,連署達到 32,626 人,包括195個團體,展現社會反對廢土填台中港的民意。發起團體會同立委陳昭姿與公民齊聚行政院前抗議,並展開長達 近 10 公尺的民意卷軸,強烈要求行政院立刻踩剎車,勒令臺中港南填方區即刻停工,強調瀕危白海豚的家絕不是中部五縣市的廢土場,堅決反對政府以毒害海洋來粉飾政策失能!

多次協助此議題的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台中港務分公司日前釋出的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進度圖,顯示沉箱工程不斷往前推進,已放置29個沉箱,另有10個沉箱已經定位,本席在三月就要求此規避環評的爭議工程停工,結果港務公司擅自於五月復工,藐視國會,現在又大舉推進工程進度,不斷破壞瀕危白海豚的台中港熱區棲地範圍!

對行政院的大填海造陸政策在台中港填廢土將加速白海豚滅絕的問題,提出三大具體要求:

  1. 立即停工:交通部及台中港務分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填海與沉箱推進工程。
  2. 補做環評:交通部配合行政院政策,繼續護航台中港務分公司規避環評。改用廢土填海應補做環評,嚴謹評估環境生態影響。
  3. 白海豚棲地不能廢土填海,任何填海工程應先經環評及野保審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郭佳雯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爭議至今仍有太多問題沒有說清楚,呈現出資訊不公開、計畫沒審查、工程沒監督、破壞沒人管的「四大皆空」。交通部圈海為港、環境部也跟著附和不用環評,海保署劃設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卻只能眼看棲地持續被填掉。

郭佳雯指出,從歷史衛星影像可以看到,南填方區部分範圍2023年仍是一片海,如今卻已被稱為「既有陸地」。郭佳雯質疑:「海可以一邊填、一邊變成既有陸地,再一邊拿來使用嗎?今天填一點,明天就叫既有陸地嗎?」面對「四大皆空」,卓榮泰院長不能放空,應立即召開公開聽證會,把工程核定、環評、土地形成與使用、重要棲息環境及生態影響等爭議全部攤開,接受公開檢驗。

郭佳雯並正式邀請卓榮泰院長出席今年11月舉辦的國際白海豚保育研討會,屆時將有IUCN鯨豚專家及其他國際專家來台,與國內生態學者及環境團體共同討論台灣白海豚的未來。「如果政府認為台中港填海、擴建不會影響白海豚,就請卓院長親自來到國際鯨豚專家、生態學者與環境團體面前,把科學證據拿出來,告訴國際台中港擴建不會傷害白海豚及其棲地」。郭佳雯強調,行政程序可以重新檢討、科學問題可以繼續討論,但是在這些爭議還沒有釐清以前,不要再用填海製造下一個既成事實。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秘書長陳秉亨指出,極度瀕危的台灣白海豚族群數量持續下滑,反映出台灣西部沿海的環境壓力已遠超其承受極限。面對南北兩端離岸風電工程的干擾,台中海域正是白海豚最關鍵的「退避廊道」。陳秉亨舉例,香港白海豚面對填海工程干擾時會退避一、二十公里,過去20年間數量已銳減八成;但香港白海豚尚有珠江口海域作為退路,台灣白海豚卻「無路可退」。因此,台中港工程對白海豚的衝擊,絕非港務公司宣稱的「影響輕微」,更不可能單靠聘請鯨豚觀察員就能有效減緩。

陳秉亨批評,台中港填海造陸工程影響重大,卻刻意規避環境影響評估,試圖逃避科學審查與具法律罰則的環評承諾。台灣白海豚是國際高度關注的瀕危物種,若連最基礎的環評都不做,港務公司的永續報告書簡直形同虛設。最後,陳秉亨強調,白海豚族群持續減少,證明西部沿海既有的開發案已對生態造成嚴重破壞。行政院應立即督促台電、中油及台中港務公司,展開積極的白海豚保育行動;唯有在確認白海豚族群「止跌回升」之後,才得以核准任何新的開發案。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六月初宣布大填海造陸政策,要在西部北中南三港去化營建廢土,對海洋生態影響重大的開發行為卻草率地未經過政策環評就直接上路,縱使台北港有經過環評、環差,高雄港也即將二階環評,但唯一有瀕危白海豚的台中港,刻正進行填海工程的南填方區卻規避環評和野保審查,高達90公頃的白海豚棲地要用疏浚土方填海,九月起還要改填400萬方廢土!

許心欣強調,整個台中港(加上中油二接四期擴建和台電五接)更規劃要用1400萬方廢土和105萬方再生粒料填海,將有高達760公頃海域將永久消失,約佔台中港外港面積24%!代表以台中港為生活熱區的白海豚,在行政院的大填海造陸政策下,將失去近四分之一的關鍵棲地,恐將加速滅絕,僅剩47隻白海豚可能將如專家學者的警告:在幾年內完全滅絕,這樣的結果是卓院長想看到的?台灣政府要變成讓白海豚絕種的推手和罪人?民進黨政府要承擔白海豚滅絕的國際壓力?呼籲卓榮泰院長三思。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15年前國光石化被政府列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擁有經濟部、中油及政商力量的全面支持,預算高達數千億元,開發單位在地方承諾發放回饋金,並透過媒體形塑「石化廠能帶來地方繁榮」的願景,甚至行政院長說出了「白海豚會轉彎」的荒謬言論,是甚麼擋住了推力這麼大的國光石化?是有良知的學者們,從不同專業領域公開發聲;是有良知的8萬個公民一起響應「國民信託拯救白海豚」這行動;因為大家都知道白海豚快滅絕了,而牠們就只能在這片海域生存,牠們不會轉彎。

15年後雖然白海豚沒有滅絕,但數量比過去更少,就在滅絕的邊緣,今天有3.2萬有良知的公民一起連署,這無關乎他們支持哪個政黨,因為他們都知道交通部說:「這裡是既有防波堤,不用環評。」及開發單位說:「白海豚只是經過這邊,不會受影響。」跟「白海豚會轉彎」一樣,都是荒謬的謊言,因為白海豚一樣只能在這片海域生存,這裡是牠們的重要棲息地。國光石化當初環評有做出不予開發的結論,如今我們的政府卻用天大的謊言來規避環評,我們在此呼籲行政院,必須要求交通部立即停工、補做環評;我們也呼籲更多有良知的公民與學者,一起加入連署與發聲,守護白海豚最後的家!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使用廢土填海造陸,會對海洋生態造成永久且難以逆轉的破壞,將直接導致棲地消失,打亂白海豚生活以及覓食路徑、而且施工期間的抽砂與傾倒土石,都會使海水濁度大幅上升,阻礙光合作用,導致底棲生物與基礎生產力銳減。若填方又夾雜未分類的營建廢棄物或有害物質,其有毒成分溶出後將汙染底泥與周邊生物,透過食物鏈更危害到整體海洋生態,高階掠食者更無法倖免,最終導致生物多樣性衰退。更不用說大型機具與沉箱作業所產生的水下噪音,會嚴重干擾如台灣白海豚等鯨豚類的導航、覓食與社交行為。

「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應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2條第4款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此外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該開發行為也應該進行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之審查。這些都是攸關保護瀕危台灣白海豚生存的法律規範,但是都沒有被落實。

本案填海造地達50公頃以上,屬表定應進行二階環評之開發案。交通部縱容臺灣港務公司,自認本案位於既有防波堤內,而於111年由環保署判定為免環評。115年6月交通部的說明資料,更以長達6.7公里的虛線將垂直於海岸的「北防波堤」,與工業專區II的陸域右緣連接,標示為「既有防波堤堤線以內」,藉此繼續規避環評。實則二者之間為開放水域,而且是台灣白海豚經常出沒的熱點,根本不符應環評認定標準第42條第4款但書「在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者」免辦環評之要件。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年初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的加嚴,引發營建業者土方沒有足夠合法去處的恐慌,政院相關部會為了協助營建業者渡過這段法規調適期,提出一連串的措施,除了於北中南港區規劃填海造陸之外,也與各地方政府協力提供許多暫置場所。這表示,這些土方在找到足夠的合法去處之前,仍可暫置於政府規劃的暫置場所,沒有急到要不顧一切的藐視環評、規避環評!而且即使火燒屁股,政府該做的是檢討與終止非必要的公共建設(如北宜高鐵),並透過建照與拆照的許可制度,管控廢土的產生量,而非規避廢土填海造陸的環評,否則就失去訂定環評法以避免或減輕開發行為影響生態環境的立意。依法行政是公部門基本職責,政府不該知法玩法、帶頭違法,否則將摧毀政府公信力,日後執法如何讓受管制者心服口服?此外,在全球暖化日益嚴重、極端氣候事件越趨頻仍且強度越來越高的趨勢下,公私部門也該思考如何提昇面對未來的韌性,而非為了經濟成長不顧一切開發,否則今日不顧廢土破壞白海豚棲息環境而造就的樓起、明日恐會因為開發速度不願減緩而遭致越趨極端的天災地變而樓塌,不僅沒有為未來世代留下美好環境,打算留給自己的一切也將成泡沫幻影。

議題網紅常行深自稱是長年的國民黨支持者,所以看到賴清德政府又在亂搞的時候,真的很火大,為什麼土方之亂可以弄成這樣,現在還要危及白海豚的生態。民進黨不是靠環境保育起家的嗎?怎麼連這種基本常識都不會了?

但更讓我痛心疾首的是台中的國民黨。在搜尋新聞的時候發現沒有一個國民黨的民意代表有出來為這個事情發聲。我真的很難過啦,這些口口聲聲說愛護台中的國民黨民意代表,一個都沒有出來為這麼重大的生態議題發聲。

有人說可能跟建商的錢有關係啦,但這部分我不懂,我只懂一件事就是這次在南投接觸到牙醫温世政,在看他解決垃圾問題的想法上非常有見地,覺得中央政府賴清德們在白海豚這個事情上可以請這位温醫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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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民主倒退到AI治理,國會開放資料不能再等

2026, August 31 - 19:45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從民主倒退到AI治理,國會開放資料不能再等!
公督盟串聯國際公民社會,共同打造「亞洲國會開放指標」!

由斯里蘭卡最具規模智庫 Verité Research 主辦,以及公督盟在內的亞洲監督國會的 PMO 組織 所共同協辦的「2026 亞洲國會開放線上論壇」於上週五(28)日順利落幕,吸引來自亞洲各國超過 百位國會議員、學者、公民社會及國會監督組織夥伴上線參與,共同探討國會資訊公開、公民參與、 問責制度,以及 AI 時代下民主治理所面臨的新挑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長期投入國會開放與公民倡議工作,近年更持續串聯亞洲各國國會監督組織,推動 亞洲國會開放聯盟(AAPO)成立,及「亞洲國會開放指標(APOI)」研擬工作,希望將台灣近二十 年累積的國會監督經驗帶進亞洲,也把各國值得借鏡的改革經驗帶回台灣。目前初版指標已進入最後 統計階段,預計於今年 10 月底正式發布,建立亞洲各國國會開放程度的重要參考依據!

從「國會不透明」到具體改革,亞洲公民社會共建國會開放診斷工具!

本次論壇首先由主辦單位Verité Research 說明亞洲國會開放指標的核心精神。主辦單位指出,民主不能只停留在選舉,人民除了選出代表,更應該能夠持續「看見、接觸並追蹤」國會如何運作。因此,APOI指標並非評判政黨立場,也不是替各國國會的政策或立法品質排名,而是從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及問責制度的落實等面向,檢視人民是否真正具備監督國會的條件。

公督盟國際事務委員會召集人、前理事長 吳鯤魯副教授代表台灣分享指出,即使台灣被國際社會廣泛認為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民主政體,立法院在議員倫理與利益衝突規範、國會助理資訊揭露、議事資料公開、公民請願與立法評估之參與,以及無障礙近用等面向,仍存在不少結構性的改革空間;公督盟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甘順基則擔任論壇上半場次主持人,與各國夥伴共同討論如何讓評鑑指標真正轉化為推動改革的力量。

公督盟強調,這項指標最重要的意義,不只是替國會打一張成績單,而是協助進一步指出改革路徑:有些問題是根本制度缺乏,需要推動立法;有些是法律已經存在,卻沒有真正落實;另一些則是已有良好實務,但缺乏制度保障,可能隨政治環境改變而消失。換句話說,這更是國會改革重要的診斷書

待APOI指標正式發布後,公督盟也將持續與亞洲各國夥伴合作,進一步把指標運用於台灣國會監督及制度改革倡議,讓亞洲不同國家的改革經驗得以相互比較、彼此借鏡,也讓台灣長期累積的民主監督經驗,成為亞洲民主合作的一部分。

從印度、泰國到馬來西亞,亞洲國會面臨共同民主挑戰!

印度眾議院國民大會黨團副領袖 Gaurav Gogoi 指出,當人民關心的重大公共問題無法及時進入國會,獲得充分辯論與回應,人民可能逐漸對民主制度失去信任,甚至轉向國會之外尋求解決途徑;而即使法案順利通過,如果國會與委員會沒有足夠資源與權力持續監督,立法也不一定能真正解決問題。

泰國人民黨議員 Chonlathan Suphaiboonlerd 則提醒,國會若要真正回應人民,首先必須保障人民擁有能夠安全發聲的空間;同時,如果行政機關能輕易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資料,甚至連國會議員本身都可能無法有效履行監督政府的責任。不同國家的案例雖各有背景,卻共同反映出國會資訊公開、監督能力的多寡與公民參與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跨國公民網絡就是政治改革最重要的力量!國際NPO分享倡議經驗!

泰國公民科技組織 WeVis 共同創辦人 Thanisara 分享,國會監督組織不一定只能把自己定位為 watchdog(監督者),也可以成為制度改革的 co-creator(共同創造者)。有時國會已經進行某些改革,但人民不知道、資料不容易取得,或制度本身不利於使用;公民社會的重要角色,就是透過指標找出這些落差,再與國會議員、行政幕僚、學者、媒體及其他民間組織共同尋找解方。

來自拉丁美洲 Directorio Legislativo 的專案統籌Juan Krahl,則分享超過15年的拉丁美洲國會透明度評鑑經驗。目前拉丁美洲相關國會監督網絡已發展至30多個組織、涵蓋15個國家。他提醒亞洲夥伴,不需要等到建立一套「完美的指標」才開始行動,許多改革並不需要大型修法,例如委員會議程公開、資料揭露與行政流程改善,都可以先從較容易落實的改革開始,逐步累積制度變革的動能。

Juan 也強調,一個民間組織要求國會改革或許容易被忽視,但當多國公民社會共同拿出資料與證據行動時,影響力便完全不同。「網絡本身,就是改革的策略。」這也正呼應公督盟近年積極推動 AAPO 聯盟成立的初衷,希望讓亞洲各國的國會監督經驗不再各自為戰,而能形成區域性的民主合作力量。

AI時代沒有好資料,再強的科技也無法創造透明!

面對人工智慧快速發展,國際議會聯盟(IPU)國會與 AI 政策專家 Alex Read 指出,國會不能只討論「如何規範 AI」,本身也必須學習如何負責任地使用 AI,協助立法評估、公民參與與國會行政,並同步建立必要的制度、安全與倫理保障。

這也再次凸顯國會開放資料的重要性。若國會發言、表決、法案、預算等資料公開並不完整、公開形式不標準化,甚至無法被機器讀取,AI 再強大也無法憑空創造可靠的民主監督。

公督盟強調,今天所談的「國會開放」,早已不能只是把資料以PDF形式放到網站上。真正的開放,是讓人民看得到、找得到、看得懂、能夠參與,也能要求國會負責。

在 9 月 15 日「國際民主日」前夕,斯里蘭卡最大智庫 Verité Research(透過國會監督平台 Manthri.lk)舉辦「2026 亞洲國會開放線上論壇」,聚焦亞洲各國的國會透明度與民主治理

Panel 01|亞洲國會開放指標(APOI)發表與基準建立
台灣代表分享:公督盟國際事務委員會召集人(前理事長)吳鯤魯 副教授 擔任講者;
公督盟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 甘順基 擔任主持人

Panel 02|亞洲民主治理與國會角色

  • Karu Jayasuriya|斯里蘭卡 前國會議長
  • Gaurav Gogoi|印度 國會議員、人民院(Lok Sabha)反對黨副領袖
  • Wong Chen|馬來西亞 前國會議員
  • Chonlathan Supphaiboonlerd|泰國 眾議院議員
  • Kaushalya Ariyarathne|斯里蘭卡 國會議員、大眾媒體副部長
  • Alex Read|各國議會聯盟(IPU)國會與 AI 政策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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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邀請不願意被決定命運的台灣公民 共同加入森小附大

2026, August 31 - 19:31

文/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邀請不願意被決定命運的台灣公民 共同加入森小附大
8月30日開學典禮 啟動一場在生活裡的社會運動

8月30日的午後兩點,森小附大的開學典禮於耕莘文教院的禮堂展開了。

森小附大是由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於今年籌辦的一所「小學附設大學」,設有設有父母、教育與國防三大學院。除了圍繞著三大學院進行的闖關活動外,也邀請到許多關心教育發展的嘉賓前來致詞與參與典禮

典禮入口的許願牆上,有蔡英文、楊双子、陳建仁、王小隸為台灣教育許下的願望,也吸引許多來賓一同在許願牆寫下各自對台灣教育的想像與祝福。

典禮上,由森林小學的畢業生,現職精神科護理師的羅天佑開場,他提起畢業後到急診室工作,很希望能改變護理環境:「於是我去讀了心理研究所,重新認去識自己成長的歷程,想知道自己如何被灌溉。而這時候基金會創辦森小附大,於我是重要時刻,對台灣也是重要時刻。」

開學儀式是由四位孩子在台上分別以一段話,象徵孩子對台灣未來的盼望,呼應手上分別為「公義」、「信心」「思考」「交談」四個建校精神的牌子。身後則是楊翠、何撒娜、曾光宗、林修民、張國城、朱詩倩、洪財隆、林其昌這些早享盛名的老師們,一同拉炮宣布森小附大開學。

前總統蔡英文也於典禮上致詞,他說今天自己不是來祝大家早點畢業,相反的,希望大家能讀久一點:「我們常以為長大就不用上學了,但年紀增加不表示有學會,有些事情成為大人後變得更難。前陣子人本邀請我為附大寫一段文字,我說世界上有些事情聽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和立場不同的人交談就是一件。有時我們還沒把對方話聽完,就已經覺得他是對或錯的,困難的是我們能不能繼續對話,繼續聽也繼續生活。」

語末,她祝福今天每一位同學在此找到新的知識、新的朋友,還有與不同的人繼續交談的勇氣。

法律白話文社群總監劉珞亦,與作家石牧民也組2成團體「玩命光頭」在台上演出脫口秀,以教師管教權為題,演示的不是如何與人吵架吵贏,而是讓架吵不起來的社會溝通方法。

開學典禮也設立四個互動區域,分別為森小附大、父母學院、國防學院、教育學院。國防學院從公民、歷史、國際關係三個角度,考驗大家的護國力。父母學院則由心理系教授鄭谷苑老師現場解題,從腦科學反轉大家常見的教養迷思。教育學院的現場教學演示,從提出一個好問題開始,帶大家重新建構思考的過程。

森小附大的秋季課程,即將於9月中陸續開課

課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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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對最高檢盧正案審查結論之聲明|離世二十六載,盧正還在等待

2026, August 28 - 23:29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就最高檢察署今日(8月28日)認盧正案無再審新證據,不予救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深感遺憾,盧正案義務律師團將代表家屬,正式向法院聲請再審,謹就最高檢新聞稿發表聲明如下:

一、盧正捲入1997年台南廣告商之配偶遭擄人勒贖命案,案發一個月後,盧正經警方通知到案「協助」調查,在警局留置長達三十一小時後,盧正作出虛偽自白,儘管在第三次偵訊盧正即撤回自白,主張有冤,仍遭檢方起訴,歷經一審、二審認定有罪,判處死刑,2000年6月29日最高法院駁回盧正的上訴,判決死刑定讞,儘管盧正一再喊冤,仍於同年9月7日遭執行死刑,惟其胞姊至今持續為盧正爭取清白,向本會聲請協助平反盧正冤案。

二、案經本會義務律師團研究調查,發現有罪判決高度仰賴盧正之自白,然而,盧正於警局遭留置三十一小時後方自白,該自白之任意性已有疑慮,更無任何客觀事證指向盧正涉案。本會受理後於2022年8月,依據〈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提出多份跨領域的專家意見,指出有罪判決存有諸多疑點,本期待最高檢實踐檢察官公益代表人的角色,發揮客觀性義務,為盧正提出非常救濟。

三、儘管盧正案義務律師團已經提出多項專業意見,指出盧正自白欠缺任意性,亦不具真實性,雖蒙最高檢舉行六次會議進行審查,本次仍未能說服最高檢提出非常救濟,本會深感遺憾;對於今日收到之最高檢回覆,家屬亦深感哀痛與遺憾,並表示將堅持奮戰到底。我國刑事再審法制歷經2015年、2019年兩度修正,放寬再審門檻,完善再審程序保障,以期避免冤獄。最高法院更已肯認「罪證有疑,利歸被告」於再審聲請程序亦有適用,義務律師團將協助盧正的家屬自行向法院聲請再審,相信司法終將還給蒙冤之人應有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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