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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誰能守住我們的漁場?─我們的海域,不能沒有漁民的聲音

2026, June 5 - 19:13

(圖說:2022年9月25日「討海護漁保釣」抗議活動,釣魚台教育協會號召來自全台各地的漁民代表、保釣團體及社會各界人士,齊聚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前表達訴求,抗議日本政府侵害我國漁民權益。四年後的今天,相關海域權益爭議更持續衝擊台灣漁民的生計與未來發展。)

文/社團法人釣魚台教育協會

2026 年 5 月 28 日,日本與菲律賓在東京舉行峰會並發表聯合聲明,片面宣布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的大海域劃界談判。這場完全排除臺灣參與的政治談判,本質上就是日本與菲律賓無視臺灣存在、企圖在我國東部海域進行資源私相授受的惡劣行徑!這不只是一則國際新聞,更是對臺灣漁民漁場、生計與未來生存空間的直接踐踏。

長期以來,不論是東北部的釣魚臺海域,還是南部的臺菲重疊海域,都是臺灣漁民世代相傳的傳統作業漁場。漁民們迎著風浪出海,在這裡捕魚、生活,傳承著屬於臺灣的海洋文化。然而,近年來海域爭議不斷,漁民作業空間不斷受到擠壓。當攸關這片海域未來權益的國際協商紛紛展開,而臺灣的聲音未能被納入其中時,我們深感憂心。每一次海域權益的變動,都直接衝擊著無數漁民家庭的生計。

從道理言,海洋是共享的空間,海域權益的處理應秉持和平、理性與協商原則,依循國際法精神,以公開、公平及多邊對話的方式進行,才能兼顧區域和平與各方權益。從法理看,日本既不擁有琉球及釣魚臺列嶼的主權(僅從美國私相授受而有行政管理權),這一聲明又無視我國的主權及臺灣依照《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法》可以從東部海岸向外主張200海浬專屬經濟區的法定權益,自屬無效。

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們的外交部竟在第一時間「予以肯定」。過去當相關國家積極協商海域界線之際,我們也常看不到政府對漁民權益的積極發聲。長久以來,第一線承受外交與執法壓力的總是漁民自己。面對可能影響未來漁場權益的重要國際事件,我們期待政府能展現強硬立場,讓漁民感受到國家的支持與保護。

我們在此提出以下共同訴求:

  • 反對日、菲這兩個鄰國意圖侵害我國的主權與海洋權益。
  • 反對任何排除相關利害關係方參與的海域劃界安排。涉及重疊海域之劃界問題,應依循國際法精神,以和平、理性及多邊協商方式處理。
  • 政府應明確表達我方立場,積極維護我國在相關海域的權益與利益。
  • 政府應將漁民權益納入海洋政策與涉外事務的核心考量,保障合法作業空間。
  • 政府應建立更完善的漁民權益保障與溝通機制,使第一線漁民的聲音能真正被聽見。
  • 政府應針對此事檢討錯誤,並對有辱我國主權的相關官員予以嚴厲的懲處。

我們不是外交專家,也不是政治人物,但我們代表每天與風浪搏鬥、靠海生活的漁民。我們的漁民關心的是明天還能不能出海,關心子孫未來是否還有漁場可以耕耘。

守護漁場,就是守護臺灣的海洋命脈。我們鄭重呼籲:莫讓海洋主權沉默,莫讓漁民權益缺席,更莫讓下一代漁民失去航向大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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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6「台灣氣候行動週」盛大起跑!世界環境日 地球出紅牌!

2026, June 5 - 19:09

(台灣氣候行動週起跑記者會,攝影:李宇恩,圖片來源:主辦單位提供)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和平、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繼去年在台北信義區成功舉辦上千人響應的「為氣候而走」遊行後,今年 10 個環保團體再度攜手,於 6 月 20 日至 7 月 5 日聯合發起首屆「台灣氣候行動週」,期盼凝聚民間力量,由下而上推動改變。主辦單位特別選在 6 月 5 日「世界環境日」召開起跑記者會,地點刻意安排在台北屢創最高溫紀錄的萬華區。適逢世界盃足球賽即將開打,主辦單位在現場抬出大型足球,象徵人類違規對環境造成的巨大壓力,並代表受傷的地球向高碳排行為集體祭出「紅牌出場」,警示氣候危機已刻不容緩!

串聯全台 台灣首度發起「全社會參與」氣候週模式

氣候行動週(Climate Week)是一種「去中心化、全社會參與」的城市氣候倡議模式,通常由非營利組織、地方政府或民間智庫發起,在城市內舉辦為期約一週的密集活動。透過論壇、工作坊、電影節、藝術展或社區導覽等數百場活動,共同激盪出氣候解決方案。

目前全球已有紐約、倫敦、多倫多、曼谷、洛杉磯、慕尼黑及哥倫比亞麥德林等越來越多城市加入行列。台灣今年首度發起氣候行動週,並正式公布系列活動與官方網站,向大眾募集氣候行動計劃,鼓勵人人發起屬於自己的氣候行動。目前已有 20 多項系列活動登錄,範圍橫跨台北、新竹、台中、南投、嘉義、台南及高雄,展現全台串聯的氣候量能。

迎戰能源與超級聖嬰雙重危機,台英兩地同步響應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史上最大規模的能源危機已屆滿百日,另一方面,世界氣象組織也發出警告,全球今年極可能遭逢強烈的「超級聖嬰現象」,推升北半球夏日高溫。

台灣正處於這雙重危機的最前線,但可惜的是,面對荷姆茲海峽引發的能源危機,政府僅以油電凍漲、搶替代氣源與重啟燃煤因應,並未如歐盟或韓國,採取加速能源轉型、削減對油氣依賴的根本對策。而在面對即將來臨的夏季高溫時,中央與地方除了提供涼適點、風扇衣補助與高溫演練外,更需要具體的調適措施,例如針對高齡者的居家通風改善。

為此,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將在氣候週期間,於倫敦舉辦「氣候與能源雙重緊急狀態因應對策」論壇,邀請台英學者專家探討如何加速能源轉型與高溫調適,台英同步響應。此外,亦將在台灣舉辦「地球出紅牌:世界盃 PK 氣候危機」論壇,藉由世界盃引發的高溫討論,促使大眾投入新一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計畫的監督。針對能源錯假資訊,也將舉辦座談會,共同打造對抗假訊息的生態系。

從家庭出發「為氣候而選」,9月迎首屆兒童氣候高峰會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觀察到,「家庭」在氣候行動中扮演關鍵角色,每個家戶都能透過能源選擇、居家環境改造甚至是家電電氣化,來達到減緩和調適。

因此,媽盟與氣候對策協會共同發起「為氣候而選」倡議,邀請選民表達對地方氣候政策的期待。民眾可參與線上民調,敦促縣市首長候選人提出政見,支持家戶的氣候行動。同時,為發展未來世代的氣候倡議,媽盟預計於 9 月中旬與富邦文教基金會共同舉辦「兒童氣候變遷高峰會」,行前將招募全台 10 歲兒童參與暑期培訓工作坊,帶領孩子認識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學習公民參與,讓未來世代也能加入氣候變遷治理的公共討論。

交通是減碳關鍵戰場,翻轉以車為本的城市規劃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秘書長吳宜蒨表示,談到氣候行動,大眾多聚焦於能源轉型,但事實上「交通」同樣是關鍵戰場。交通部門約占全球碳排放量的 15%,一座城市選擇以汽車為主,還是以步行、自行車與大眾運輸為優先,將決定氣候行動的成敗。吳宜蒨主張,未來的交通願景應以「人」的需求為核心,同時兼顧可負擔、環境友善與公正轉型三個面向。面對交通死傷悲劇與氣候變遷逼近,我們不能再依賴零星的工程修補或短期執法,必須從城市規劃、土地使用與運輸政策的根本結構進行改變。

青年攜手跨界舉辦「台灣青年氣候大會」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吳昀芳強調,氣候變遷不只是環境議題,更是「世代不正義」的問題。青年不該只是討論的「參與者」,更必須成為「主體」。為此,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將攜手社會科學實踐種子協會、五角拌、行動柴棺龜及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在今年夏天共同辦理「台灣青年氣候大會」。大會不只討論青年如何參與,更將透過田野訪調與審議式民主,深入探討農業、貧窮、生物多樣性與科技發展等國際氣候談判核心議題,如何與氣候變遷相互影響。大會最後將產出《2026台灣青年氣候宣言》,向今年的地方候選人們積極倡議青年世代想要的未來。

治水工程有極限,學會與自然共存的「氣候調適」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指出,逐漸炎熱的氣候正為台灣帶來更難掌握的颱風與強降雨。在高度開發的城鄉中,人類習慣將河道縮窄、不斷加高堤防,以爭取土地利用價值。然而,這種與河爭地、防堵洪水的舊思維,已無法抵擋極端氣候。當大眾失去風險意識、大自然失去洪水調節空間,一旦破堤溢淹,災害往往更加劇烈。鄒明軒強調,氣候行動除了「減緩」,「調適」同樣重要。調適思維告訴我們治水工程有其極限,必須誠實面對水患更頻繁的未來。我們不能再過度倚賴防洪建設,而是要從社區到家戶學習辨識淹水風險、做好防災減災。他也反問:「大家準備好面對氣候變遷下的生活了嗎?」河溪網將陪伴大眾,共同思索防洪建設之外、與自然共存的因應之道。

沒有人是局外人!呼籲打造全民參與的永續社區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表示,面對極端高溫、能源危機與氣候災害頻率攀升,氣候變遷早已成為每個家庭每天都要面對的生活議題。

我們必須重新思考食物、能源、水資源與社區韌性的關係。主婦聯盟深刻感受到,氣候風險已從未來情境轉為當下現實,無論是高溫對健康的衝擊、糧食生產不穩定,或極端降雨的淹水風險,都直接衝擊家庭生活與弱勢族群。因此,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將氣候政策落實於日常,從支持家戶節能、推動低碳飲食、強化社區防災韌性,到建立全民參與的氣候治理機制。面對氣候危機,沒有人是局外人,也沒有單一部門能獨立完成轉型,唯有政府、企業、公民社會與社區攜手,才能打造減碳、公平且具韌性的永續未來。

氣候變遷即是人權危機!政策不作為等同保障失職

國際特赦組織法案政策主任劉李俊達強調,氣候危機不只是環境問題,更是一場「人權危機」。國際特赦組織在全球各國進行的眾多研究皆明確指出:高溫熱浪、強颱豪雨與乾旱,正在嚴重侵蝕每個人享有生命、健康與清潔環境的基本人權。2025 年,國際法院與美洲人權法院相繼發布諮詢意見,確認了各國依據國際人權法,皆負有採取氣候行動的法律義務。因此,在氣候政策上的不作為,本質上就是政府在人權保障上的失職。

上個月在「第四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中,國際專家特別點出「台灣極易受到氣候變遷的不利影響,包括熱浪、洪水、乾旱、颱風、海平面上升與海洋酸化,這已危及廣泛的人權。」台灣必須加速減緩與調適的進程。但專家也提醒,所有相關的氣候政策與行動,都必須「以人權為本」,讓相關資訊的取得更加便利、公眾參與更加具包容性,並確保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的民眾,皆得以尋求訴願管道與救濟。

民間發起氣候行動 向高碳排發出「紅牌警告」

記者會主持人、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表示,回顧 2025 年 11 月 1 日,由十個環保組織在台北發起的「為氣候而走、打造韌性台灣」遊行,匯聚上百個跨領域民間團體、上千人參與,以創新低碳的方式展現台灣社會的集體行動力。2026 年,為了延續並擴大這股能量,首屆「2026台灣氣候行動週」因應而生,期盼串聯各界公民,共同發起多元倡議,促使台灣更積極回應氣候挑戰。

記者會尾聲,現場高潮落在大型足球道具、高溫圖卡與紅牌的互動。出席代表共同傳遞並滾動巨型足球,隱喻人類活動不斷帶給地球的升溫壓力與違規行為;最後,全體代表共同高舉高溫「紅牌」驅逐高碳排,代表受傷的地球向人類發出最嚴正的警告!

活動報名請上「台灣氣候行動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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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發起團體: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和平、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合作夥伴團體:環境正義基金會、DOMI 綠然、好好愛牠協會、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RE-THINK 重新思考、台灣河溪網協會、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人生百味、五角拌

氣候週登錄活動(已登錄23場次活動、持續邀請中):

Vote For Climate 地方氣候民調大搜集、《當氣候奪走家園|「關鍵時刻」桌遊 × 氣候人權迷你講座》、氣候心事交換所:一人一故事劇場與心理健康探索、石頭湯食驗課:食在消暑、地球出紅牌:FIFA PK 氣候危機、倫敦氣候週《氣候與能源雙重緊急狀態因應對策論壇.》、氣候雙週之青年x環境倡議對話、台日韓碳定價經驗交流論壇、《鹽田濕地如何成為氣候調適的力量?》、海草探險隊:藍碳守護行動工作坊、氣候變遷調適:災害治理自然解方 (NbS) 的實踐與思辨、2026 進擊的淨零世代|正義篇、從現象到課題,馬太鞍溪流域的啟示、PODCAST專題三集《天災頻傳,花蓮成為「陸上孤島」,我們如何更有能力的面對大型災害?》、第三屆縣市串連散步節-臺北場 大稻埕街道實驗日、SDGs手作工坊、台灣青年氣候大會(嘉義、布袋、義竹、台中、新竹、台北萬華田野)、拾在有夠熱:拾荒體驗 x 氣候行動週、身心的氣象預報 :當氣候變遷走進障礙者的日常

「台灣氣候行動週」召募氣候行動企劃:

氣候變遷,正逐步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我們需要讓更多人知道為何改變,並開始行動。

無論是個人或團體,只要關注並認同氣候行動理念,都歡迎報名參與。活動形式與空間不限,線上或線下皆可。只需在2026年6月20日至7月5日氣候行動週期間辦理,我們將協助刊登於網站並共同推廣,讓更多人看見你的行動。

「台灣氣候行動週」募集合作團體:

如果您認同必須積極因應氣候變遷,並立即採取行動,誠摯邀請您加入這場公民運動的行列,一起成為改變的力量!我們會將把您的團體名稱列入網站合作夥伴名單,也邀請您透過各種對外管道,共同宣傳與擴散氣候行動週及相關活動,讓更多人看見、參與,讓改變真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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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中信學院全面撤訴,濫訴違法判決確定!工會完勝高教禿鷹, 創下勞權新里程碑!

2026, June 5 - 19:01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有關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所提起的一連串民事、刑事「恢復名譽」訴訟,以及中信學院針對勞動部認定此濫訴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所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信學院已於近日「全面撤回」所有上訴與行政訴訟!這意味著在歷經漫長的法律攻防後,高教工會不僅取得了訴訟上的全面勝利,更以堅實的證據與不屈的意志,迫使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自知理虧、徹底放棄打壓工會的違法行徑。這不僅是高教工會的勝利,更是台灣勞工運動、言論自由保障,以及高等教育公共化歷史上,一塊重要的里程碑。資方企圖運用其龐大資源發起濫訴使監督者噤聲的陰謀,宣告破產!

此次違法濫訴打壓事件源於2024年6月,當時部份立法委員提出對《私校退場條例》24條的修正提案,內容新增受專輔待退之私校,在退場前強制有一年以上期間「公開徵求接辦者」。高教工會認為此修正案無助於改善教育環境而是將私校放上交易市場,實際結果恐將造成「待退私校全面淪為財團入主禁臠」的惡果,使待退私校師生權益更無保障。高教工會基於捍衛高教公共性與捍衛師生權利的立場,發布公開聲明反對不當修法。並且在聲明中,工會引述了過去具體發生過的各種財團 「要地不要人」的殘酷手段,其中就包括了中信金集團入主興國管理學院後,逼退原校教師,嚴重侵害勞動權及學生受教權的行徑。工會據此將此類掠奪高教公共資源的行為,沉痛地指稱為「高教禿鷹」。

然而,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面對工會基於公共利益的合理評論,非但未深刻反省當年對待興國師生的粗暴行徑,反而將出席記者會的工會幹部全數列為被告,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與高額求償的民事訴訟。這是企圖利用勞資雙方資源極度不對等之優勢,藉由昂貴且繁冗的司法程序,使勞工在訴訟中感到痛苦、恐懼進而被迫噤聲的手段。但面對司法威嚇,高教工會沒有任何退縮,而是主動出擊迎戰打壓工會的行徑,最終迎來了今日「資方全面撤告、徹底投降」的輝煌戰果。

面對中信學院違法濫訴的打壓,高教工會即刻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並成功促使裁決委員會做出具歷史意義的裁決:認定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對工會的提告缺乏合理基礎,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意即中信學院的行為超出澄清或回應工會言論之必要,具有阻礙勞工參與工會活動減損工會實力或影響工會發展的動機與行為,

原本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對此結果極度不滿,遲遲未依法在期限內將決定書主文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更向行政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企圖推翻勞動部的裁決結果。然而,在工會強大的法理論述與絕不退讓的堅持之下,中信學院終於選擇「撤銷行政訴訟」!

此次行政訴訟的撤銷具有極重要的法學與實務意義。此份認定「雇主濫訴即屬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在台灣勞動法學與工會實務上樹立了一道防線:雇主或財團絕對不得再濫用憲法訴訟權來包裝其打壓工會的惡意。過去,許多資方常透過惡意興訟對吹哨者提起鉅額求償,製造寒蟬效應;如今,中信金的撤告與裁決的確定,為全台灣無數正在對抗惡質資方的工會注入了最強心針,徹底剝奪了財團將司法作為打壓勞權武器的妄想。

在民事與刑事法庭上,正義同樣沒有缺席。早先,刑事法院已裁定「不受理」,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也在民事一審正式宣判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敗訴」,駁回其鉅額求償,並明確指工會針對高等教育退場、私校治理與勞動權議題所為之評論,屬高度公共利益事項,依法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並未構成不法侵害名譽。在法庭審理期間,當年的受害教師與學生勇敢出庭作證,血淚控訴中信金集團接手興國管理學院時「威脅逼退教師、剝奪學生受教權」的真相,這些鐵證如山的事實,已經被詳實記載於民事一審的判決書中。

面對判決的失利,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雖一度提出上訴,但面對無法反駁的歷史真相與敗訴的必然結局,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最終也只能黯然撤回上訴。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與民事法院判決的確定,等於行政與司法體系雙重「認證」了財團辦學的假面具。工會所指控的「高教禿鷹」行徑,已是經過認證的「客觀事實」。這不僅是工會的勝利,更是當年無數受屈辱逼退的興國師生,遲來十年的司法公道!

隨著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全面撤回訴訟,這場法律戰雖已落下帷幕,但台灣高等教育公共化的保衛戰卻從未停止。既然中信集團已透過「撤回訴訟」變相承認了自身的理虧與工會指控的真實性,高教工會仍要對中信集團、教育部與勞動部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一、中信集團面對錯誤,向興國師生公開道歉!

撤回訴訟只是停止了對工會的迫害,但當年被逼退的興國管理學院教師與受教權受損的學生,他們的傷害並未消失。既然司法已確立了當年逼退教師、損害學生權益的事實,中信金集團便不能再裝聾作啞。我們要求中信集團必須出面,針對當年粗暴清空校園的行徑,向所有受害的師生公開道歉。

二、教育部從嚴監管,終結「高教禿鷹」亂象!

這場訴訟的根源,在於國家放任財團以極低成本掠奪私立大學的公共校產。中信金集團當年接手興國管理學後,將全校學生人數縮減;卻聘用十多名高教立委擔任「講座教授」,藉辦學經營政商關係。教育部不能再將中信金融管理學院當作「私校轉型成功」的樣板,應以此確定判決為戒,深切檢討《私校退場條例》等法規漏洞,終止高等教育資源私有化的亂象。

三、勞動部立即開罰,捍衛裁決公信力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中明確指出了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應於收到裁決結果的十日內將決定書主文公告於其官網。勞動部的公文發文日期2025年6月24日,然而遲至2025年底,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始終沒有依裁決主文規定於官網公告裁決結果。勞動部應基於權責立即依工會法第45條進行開罰,以維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公信力。

高教工會與中信金融管理學院的這場戰役,從一開始就不是幾位工會幹部與一間學校的私人恩怨,而是一場「公共利益與資本私利」的對決。高教工會在這次訴訟的過程也深感資本財團與勞動者間的財力的差距,深知要能獲得如此的成果得來不易。但是也再次體會到只要勞動者團結一致,堅定站在真理與公共利益的一方,就不會輕易被擊退!也由於有當年興國的師生們用文字留下了歷史的紀錄,甚至於在多年後仍勇於出面還原真相,才能讓工會迎來這歷史性的勝利。

這些透過堅持到底換來的判決和裁決結果,將在台灣高等教育與勞動運動的歷史中成為重要的里程碑。成為未來每一位吹哨者、每一個工會組織在面對資方違法濫訴打壓時,最強而有力的法律護盾。高教工會在此深深感謝所有在訴訟期間給予支持的學者、勞工團體、社會大眾,以及勇敢站出來還原真相的興國師生。也再次呼籲更多高教勞動者們加入工會,一起在持續捍衛高教公共化與勞動權益與尊嚴的道路上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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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譴責臺師大違法奧步!片面拒絕協商、突襲修改規章、沒收華語教師權利!

2026, June 5 - 18:53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片面拒絕協商、突襲修改規章、沒收華語教師權利!
譴責臺師大違法奧步!工會將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本會嚴正指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6月4日所稱「由雙方於5月26日決議5月27日之協商會議應暫行推遲」並非事實。依雙方信件往來可知,5月11日雙方已約定第一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定於5月27日下午2時至4時舉行,且雙方已就協商會議進行方式及程序進行討論。5月25日校方雖以「教育部有意見」、「教育部尚未提供書面意見」為由,單方通知暫緩;惟本會5月26日之回信僅表示「已知悉此消息,並感到遺憾及不解」,然而校方此時僅以口頭及電子郵件告知,並未提出教育部指示之證明,為求慎重,工會要求校方提出教育部正式函文,釐清該意見究竟是具拘束力之命令,或僅為行政建議。然而校方至今仍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工會難以判斷事情真偽,因此本會無法同意,也從未同意取消或延期該次協商會議。

再次重申:本會並未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決議」協商會議延期,校方說法是公然說謊、欺騙社會大眾以及臺師大的教職員生!

更何況,校方5月26日晚間來信亦明確表示,教育部並非拒絕或阻止雙方協商,且明文「貴會及本校依然可進行協商」,教育部僅係「建議」暫緩。既然如此,校方即無從主張教育部意見構成拒絕出席5月27日協商會議之正當理由。

本會於5月27日中午已再次通知校方,因校方同日上午以校務會議臨時動議方式處理國語教學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涉及華語教師法律地位及勞動權益,本會合理懷疑校方是藉口拖延協商,並明確主張原訂協商會議應照常舉行。惟校方僅提供「接待地點」,並於本會代表到場後拒絕進行協商,顯已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所定誠信協商義務。工會協商代表多次詢問「工會要求現在開始協商,請問貴校接受還是拒絕?」然而國語教學中心副主任卻一再跳針答非所問「我們接受教育部指示延期」。

即使雙方已經約定於5月27日進行協商會議,但國語教學中心副主任卻主張「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這個會議就不用開」。然而參照勞動部114年勞裁字第34號裁決決定書意旨,聖約翰科技大學未依約出席協商會議,經認定已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誠信協商義務,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該案中,雖校方主張已通知工會會議「延期」,然裁決決定書仍指出「團體協約協商會議既已由雙方約定,非可由一方片面延期、取消或拒絕出席。」臺師大本次情形與前開不當勞動行為如出一轍,不僅違法,更違背了為人基本的誠信道德。

本會再次要求校方停止以不實公告模糊責任,立即更正「雙方決議暫緩」之說法,並於10日內重新約定團體協約協商會議。倘校方仍拒絕依法協商,本會將依法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甚至不排除發動爭議行為,以維護華語教師之團結權與團體協商權。

5/27團體協商_暫緩_的校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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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響應世界環境日: 呼籲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守護台糖全台萬頃平地造林

2026, June 5 - 18:50

文/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台灣樹人會、森林城市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桃園護樹聯盟

今日(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與我國《環境基本法》法定的「環境日」。2026世界環境日主題正是「氣候行動」,並需要「以自然為本的解方」(Nbs)。今年聯合國環境日主題為「受自然啟發、為了氣候、為了我們的未來(Inspired by Nature. For Climate. For Our Future.)」,提出的解決方案包含「森林能夠儲存碳,降低氣候風險,同時保護生物多樣性」等,並發起「50座在50°C下的城市」(50@50)城市降溫氣候倡議行動,包括:擴大設置綠地、植樹造林。而聯合國的世界環境日倡議,正與賴清德總統宣示的「國家級都市林」政策相互呼應。

然而,在當前人口減少、建地過剩且空屋率高的背景下,高雄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守護運動,正面臨台糖等國有森林綠地被變更為建地、甚至淪為炒地皮的危機;台糖萬頃人造林也面臨20年補助期滿可能被大面積毀除的壓力,人行道改建頻繁毀樹,故環團藉著國際環境日出來呼籲,妥善守護森林與都市林,要求森林零損失,回應世界減碳、降溫的趨勢。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 台糖全台萬頃平地森林因造林補助到期,產業用地與住商用地開發,正面臨隨時可能消失的命運。然依據「綠色造林計畫」第六頁,台灣當年作為 APEC 會員國,為了回應 2007 年 APEC 宣言中各國承諾共同達成 2,000 萬公頃森林覆蓋面積的目標,台灣為此承諾增加 11,550 公頃造林面積以因應國際減碳趨勢。而橋頭糖廠百頃森林與台糖萬頃造林,皆是台糖因應國際宣言而生的國家級政策成果;若今日貿然摧毀,國際間恐將產生「達成造林承諾後,隨即啟動毀林」 的負面觀感。此舉攸關台灣國際形象,呼籲國內外媒體共同關注。

橋頭糖廠的台糖造林地,是2010-2012年種植,屬「愛台12大建設-綠色造林計畫」補助之造林地,依照計畫書內容,造林是為五大目的:一、增加國土綠地面積。二、貢獻臺灣碳效益。三、回應國際減碳承諾。四、營造優質遊憩園區。五、維護綠色資源與生物多樣性。並非如外界所說是種來砍的經濟造林。試問,一座2030-2032年才計畫到期的森林,是應該提前砍除配合台糖變更住商建地炒地皮,還是應該回應我們對APEC的國際減碳承諾?先花16年造林減碳,然後再來砍森林排碳,恐怕會讓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留下森林可打造都會平地森林園區,或是設立都會森林公園,對回應聯合國環境日都市降溫與氣候調適行動,會有重大意義。』 註:綠色造林計畫(97-101年)(橋糖人造林即是本計畫補助)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是全球第一次將「環境保護」提升到國家首長與國際政治層級的會議,會議開幕日6月5日被訂為「世界環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我國2002年制訂的《環境基本法》第40條,也將6月5日訂為「環境日」,同法第18條並要求:「各級政府應積極保育野生生物,確保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潟湖、濕地環境,維護多樣化自然環境,並加強水資源保育、水土保持及植被綠化工作。」

今年聯合國「世界環境日」的主題,聚焦在「氣候變遷」,提出的解決方案包含「森林能夠儲存碳,降低氣候風險,同時保護生物多樣性」等 ,並發起「50座在50°C下的城市」(50 Cities at 50°C,簡稱 50@50)倡議行動,聚焦城市應對極端高溫的準備情況,展示實用且永續的降溫解方 ;與賴清德總統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的「都市林」政策,相互呼應。

我國近年受「氣候變遷」與「都市熱島效應」影響,夏季氣溫屢創新高。都市林是實用且永續的降溫解方,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創造清涼綠蔭,並棲息多種保育類鳥類與螢火蟲,同時在旱澇失調的極端氣候下,降低水患風險並涵養水源,舒緩乾旱危機。政府應將森林綠地剔除高雄新市鎮第三期的開發範圍,落實環境基本法「保護森林」的義務及賴總統「都市林」政策,並跟上國際環保腳步。』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表示:『聯合國提出的嚴重警告:「您知道嗎?單單是保護森林,每年就能幫助減少數百億美元的災害損失」聯合國並指出地球暖化+2°C、城市發燒達兩倍+4°C ,空調與風扇耗能已佔全球住商部門建築總電力消耗達 20%!為了淨零碳排與節能,聯合國也指出單靠增加冷氣無法解決此危機,必須優先採用「被動冷卻」與自然解方,守護森林與都市林綠蔭就是解方!「天然ㄟ尚好」!在今天605世界環境日也是台灣環境日,「請把百年的森林,留給下一代」。

我最近常在想一個問題:難道我們種樹,也是有「保存期限」的嗎?難道過了20年,這些樹長大了、變壯變老了成蔭了,我們就要把它們再砍掉再重新種小苗嗎?這一萬公頃的平地造林,有很多都已經融入了我們的「國土綠網」裡。它們明明可以兼顧生態保育、森林遊憩,甚至可以發展森林療癒和生態觀光,為什麼現在卻面臨被砍伐的命運?

雖然現在賴總統提出了「都市林調適計劃」,承諾 10年後要讓綠蔭倍增。10年後,在我有生之年,或許真的還能看到新種下來的森林。但我忍不住想問:到那個時候,這些新種出來的樹,會不會又迎來下一個「保存期限」?會不會還有下一個同黨政治人物再來喊這不是森林?

我們是不是又要經歷新一波「左手拼命造林、右手拼命砍林」的荒謬循環?先把已經長成大樹的老森林砍掉,然後再原地重新種下幼苗、小樹。這樣一來一回,到底有什麼意義?10年後,我也老了,可能真的沒有體力再跟著大家走上街頭、辛苦地去護樹了。所以,我今天站在這裡,最想呼籲的是:請好好守護我們「現有的」都市林!』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律師表示:『都市森林是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都市高溫,最經濟、最自然的「自然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透過蒸散作用(Evapotranspiration) 與遮蔭效應(Shading) ,都市森林可以讓城市空氣溫度降低約1–2°C,而有樹蔭的街道,甚至比沒有植栽的街道還可能再低10–20°C。

就在上周,台南市玉井區氣溫達39.6度最高,次高溫同樣在台南南化區達38.6度,高雄市、屏東縣及台東縣也都出現逾37度的高溫。這已經不是異常,未來高溫恐怕已經會是常態。我們究竟是要留給下一代高溫的水泥叢林,還是涼快的生存空間。

我時常往來橋頭法院開庭,橋頭糖廠是我經常造訪自然觀察以及休息的地方,希望它能夠好好完整的保留下來。透過有系統地保護既有綠地、營造兼具生物多樣性的複層森林,不僅能為發燒的城市有效降溫,更能打造一個具備氣候韌性、適宜萬物共存的永續環境。』

民團世界環境日,共同提出四大訴求:
一、「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呼應世界環境日都市林降溫與極端氣候自然解方!
二、守護台糖平地萬頃森林,回應APEC造林減碳期待,續約不毀林。
三、「綠蔭人行道是人本交通標配」,林蔭倍增,呼應聯合國綠色基礎設施、「被動冷卻系統」,永續人本交通改善計畫,應兼顧具有綠蔭的舒適涼爽體感的人行路權。
四、國家級都市林「綠蔭加倍」計畫,訴求「綠蔭零損失」–需有「護樹KPI」:
拒絕「左手都市林、右手砍森林」的荒謬!《都市林國家級氣候變遷調適計畫》應列出逐年目標及實踐路徑,守護現有綠蔭的「護樹KPI」

|主辦團體: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台灣樹人會、森林城市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桃園護樹聯盟

|聲援團體:台北市大員水文化復興協會、幸町老樹守護行動、城南老樹巡守隊、撫遠公園護樹聯盟、筑樹小丘工作室、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土城護樹者聯盟、雙和護樹聯盟、江翠護樹志工隊、新竹公民行動聯盟、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安駕盟)、門必斯基金會(門必斯行人安全促進會) 、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

|聲援政黨: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時代力量、台灣基進黨、親民黨青年團

聯合國與國際公約依據
1.UNEP 全球冷卻觀察報告與「全球清涼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
聯合國COP29各國承諾在 2050 年前將冷卻相關排放較 2022 年減少至少 68%。聯合國強調,「城市降溫方案」必須優先採取自然解方,而非依賴更多耗能的冷氣。
2.2026 世界環境日全球倡議: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 2026 世界環境日官方頁面 呼籲,面對失控的極端熱浪與生態降級,大自然並非「可有可無的選項」,而是城市建立氣候韌性的核心。
詳見 World Environment Day 2026 Official Site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氣候行動倡議: 詳見 UNEP #NowForClimate Campaign
•永續城市冷卻策略藍圖: 詳見 UNEP Urban Cooling and Extreme H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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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新店蔡宅暫定古蹟身分將屆 民間呼籲新北市守護珍貴文資

2026, June 5 - 18:38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新店蔡宅暫定古蹟身分將屆 民間呼籲新北市守護珍貴文資
侯市府畢業考莫交白卷 李四川、蘇巧慧誰能帶領走向文化大城? 

新北市暫定古蹟「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宅」將在本月6月8日,由新北市文化局召會審議,決定是否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若未能取得文資身分,蔡宅將再度面臨拆除威脅。蔡宅現任屋主賴碧珍及文資團體今日(6/5)上午,在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呼籲侯市長不只要好好做代誌,畢業前夕,更要把好事做到底。

相關民間團體高呼「新北文化願景 請先守住蔡宅」、「指定登錄文資 守護百年蔡宅」;並要求市府在完整調查研究、充分檢視新事證與相關史料前,不應倉促了結文資審議。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指出,「長屋式決戰型住宅」蔡宅的文資身分與保存課題,將是侯市府在文化、生態與人權的畢業考,也請求新北市長參選人應就此表態,為新北市民守住珍貴的文化資產,讓市民知道誰有化解衝突、打造文化大城的高度與能力?

賴碧珍:調查未完成就審議 文化局恐未盡法定協助義務 

賴碧珍指出,據現有事證可知,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宅(蔡宅)為台北盆地最後的長屋式決戰型住宅,二戰末期曾作為瑠公圳維護管理據點及勞工臨時住所,至今留存珍貴的「戰時勞動及水圳生態地景」,也是今日唯一能指認已消失的新店驛與萬新鐵路相對位置的重要歷史據點。從周錫瑋前縣長「瑠公圳空間改造與風華再現」計畫以來,蔡金木宅已累積有數萬人走訪學習,已是在地重要的文化資源。

賴碧珍表示,去年6月蔡宅面臨建商拆除威脅,所幸數百市民集結守夜,加上新北市府及時以暫定古蹟身分暫緩拆除,讓老宅的文資價值能有被妥善評估審議的機會。而在去年進入暫定古蹟程序後,民間團體及學者也提出補充資料,並多次要求進一步地調查研究;今年3月專案小組會議中,文化局曾表示將協助調閱瑠公農田水利會相關史料,並評估再次現勘。而依據《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新北市政府對於歷史建物的文資提報案,需提供相關之諮詢、資訊或其他必要之輔助。

賴碧珍指出,但市府迄今仍未進行實地調查,亦未提供相關史料,卻將於下週6月8日召開審議大會,顯然未履行提供諮詢、資訊或協助之行政義務,更將使文資委員在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作出決定。此次大會審議結果將直接影響蔡宅的存續命運。一旦未獲指定為文化資產,蔡宅在失去暫定古蹟身分後,勢將再次面臨建商強制拆除威脅,新北市民將錯失寶貴的在地文化資源。

賴碧珍強調,針對外界提及的產權爭議,已有監察院110財調0013調查意見指出,是瑠公水利會不當標售導致;她期盼新北市、侯市長與兩位參選人,應超越個別法律爭議,來保存文化資產的意義與公共價值,為新北市民守住這座活生生的生態歷史教材,帶領新北市走向不一樣的未來,而不是因開發而喪失文化底蘊的孤島。

黃智慧:從蔡宅開始歷史補課,重新記憶水圳歷史紋理

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執行長黃智慧指出,台灣人民普遍需要對歷史補課,而蔡宅就是我們對瑠公圳水圳文化補課的開始。圳頭對於瑠公圳歷史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也是大台北開發的源點。蔡宅正是見證圳頭發展的唯一場所,臨圳45巷的唯一門牌。

黃智慧呼籲,這樣水圳、鐵路、產業交織的特殊性,儘管沒有富麗堂皇的建築形式,卻有無可抹滅的文化價值。文化資產不應只有權貴的豪門大院,鐵路工人、守圳人的勞動者歷史,也同樣應該被記憶。她也期盼文化局公正審議,勿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倉促審議。

黃舒楣:看見蔡宅公共價值,為新北市留下一座「記憶倉庫」  

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黃舒楣強調,今天不只是向新北市府提出訴求,更希望兩位新北市長參選人能夠聽到民間團體的呼聲,若台北市能保存三井物產倉庫並轉型為「台北記憶倉庫」,新北市的蔡金木宅同樣具有成為「新店記憶倉庫」甚至「新北記憶倉庫」的潛力。

黃舒楣表示,蔡宅基地在農田水利會國有化前不幸被標售,導致今日的拆遷威脅。但蔡宅位於新店溪畔、瑠公圳源頭、萬新鐵路附近,其歷史脈絡可追溯至瑠公圳開鑿與水利發展過程,也見證了基層勞工與移民在都市邊緣安居落戶、相互扶持的歷史。這樣的記憶不僅屬於蔡家,更是台北盆地勞動者共同的生命經驗與城市記憶。黃舒楣繼續說明,在當前都市快速開發與環境變遷的背景下,這座位於水岸旁的老宅,不僅保存了珍貴的歷史地景,也承載著勞動者生活、聚落形成與地方發展的集體記憶。她呼籲新北市政府與文資委員看見蔡宅所具有的公共價值,為新店留下珍貴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

李明哲:歷史不該只剩課本,莫讓歷史、文化記憶斷裂  

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李明哲表示,若蔡宅遭到拆除,不只是單一建築的消失,更代表新店重要歷史脈絡與文化記憶的斷裂。他認為,蔡宅未來具備發展為鐵道文物館或地方文化教育據點的潛力,成為後代認識新店開發歷史、鐵道文化與勞動記憶的重要場所。

李明哲指出,蔡宅是目前區域內少數留存至今的日治末期戰爭時期建築,過去曾提供來到新店打拚的煤礦勞工居住,見證和美煤礦的興衰發展;其後方更緊鄰昔日煤礦堆置場與鐵道倉庫所在地,是萬新鐵路起點的重要歷史地景。一旦這樣的歷史地景消失,後代子孫將難以在生活場域中看見歷史的痕跡,相關記憶也將逐漸退化為書本上的文字紀錄。

李明哲強調,不論依據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的指定登錄標準檢視,蔡金木宅都具有保存價值,是新店難能可貴的社區寶藏。他要求新北市政府完成完整調查研究、釐清相關文史資料,提供文資委員充分資訊,讓蔡金木宅能順利被列為文化資產。

蕭世暉 Pasang:珍貴文資面臨地產開發威脅,是侯市長與兩參選人能否保護市民公益的試金石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蕭世暉 Pasang表示,蔡瑞月舞蹈社今日作為古蹟,過去跟蔡宅乃至許多文化資產一樣,因面臨不當、高密度的都市土地開發,而曾面臨迫遷威脅。儘管蔡宅去年獲得暫定古蹟身分而進入調查審議程序,但如今因為可能妨礙了周遭地產開發的利益,而還無法確定文化資產身分。

蕭世暉對於蔡宅的未來表示憂心,蔡宅可能因為地產開發利益而被摧毀,那麼公益將被迫讓位於私利。他提問,民選首長如何在決策時,如何保護市民公益與文化資源,而不是偏袒具有金權遊說能力的地產開發勢力?這不僅是侯市長的畢業考核,也是蘇巧慧、李四川兩位市長參選人應該回應、讓市民檢驗的問題。

從蔡宅看新北 下任市長的文化政策考卷

與會團體強調,蔡宅案絕非單一文化資產存廢問題,更反映侯友宜市府八年來的文化資產治理態度與願景。隨侯友宜市長任期即將屆滿,2026新北市長選舉逐漸升溫,蔡宅屋主賴碧珍女士已分別向有意參選新北市長的李四川副市長、蘇巧慧委員遞交陳情書,呼籲兩位正面回應文化資產保存議題:究竟新北市將淪為文化資產不斷流失的城市,還是成為願意守護歷史記憶、生態與文化價值的大城?蔡金木宅的命運,不只是侯市長的畢業考卷,更是下一任新北市長必須面對的第一份文化政策考卷。

主持:余宜家|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發言:
賴碧珍 | 蔡金木宅屋主
黃智慧|社團法人台灣故鄉文史協會執行長
黃舒楣|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李明哲|文山社大專案經理人
蕭世暉|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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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棄物清理法修法,應落實再利用查核機制 光電板依法應回收,但費用少 罰責輕?

2026, June 4 - 21:06

文/監督施政聯盟

原標題:廢棄物清理法修法,應落實再利用查核機制
光電板依法應回收,但費用少 罰責輕?
請環境部調度協助處理南投縣廢棄物

針對國內廢棄物濫倒及不當掩埋問題嚴重,清除不易且嚴重污染農地、土壤、水資源等,而過往風災廢棄物堆置和火災問題,以及光電板廢棄物回收處理問題,再包括各地發生廢棄物違法掩埋問題,環團及立委樂見政府修法管理,也期待廢清法修法能盡速解決台灣目前的廢棄物管理亂象。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日前廢清法修法草案已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完畢,雖毋須再協商並將送院會處理,不過,環團意見及針對各界非常關心的再生能源設備回收處理,修法版本明定業者須負回收再利用責任,但違反再生能源回收處理費繳交及相關規定,罰則最高也僅訂30萬元(草案51條),根本沒有恫赫力。另外,大型風機的回收處理費率如何訂?廢棄物再利用的查核機制及人力預算經費有著落了嗎?環境部都應該說清楚,並召開公聽會於子法及相關規定中明訂。

陳昭姿再表示,包括之前於台南後壁烏樹林發生的丹娜絲風災廢棄物堆置於國防部土地並發生火災危及鄰近居民及農民耕種;學甲爐碴案至今仍有28萬噸爐碴未清除;其他如營建土石方的管理及查核都是環境部負責,因此,未來將提預算決議,請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應協助查核,行政院要補足查核人力預算,才能落實廢棄物再利用的查核。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喊了多年的廢清法修法,現在才看到立法院即將送院會修訂。廢清法修法後,環境部將統籌管理所有廢棄物及再利用,包括營建土石方、一般及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及再利用。而廢清法三讀修正後,管理查核機制都在子法,施行細則中的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工也要明確,尤其查核部分,才能真正達成廢棄物及其再利用的管理及查核。

陳椒華再表示,支持廢清法盡速完成修法,草案28條針對受環境部補助或促參案的廢棄物處理設施應提供餘裕量讓環境部調配處理廢棄物,包括風災廢棄物及外縣市廢棄物,因此請環境部協助南投縣處理部分廢棄物。另外,針對遏止非法棄置申請免擔保假扣押之程序要加速,否則單單確認非法棄置就可能曠日廢時(草案71、71-1、71-2條),非法棄置廢棄物清除之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宋沅臻指出,南投縣風弱擴散不易,不適合興建焚化爐,名間鄉更是。所以請環境部支援南投縣興建可行之低污染替代技術方案,包括SRF製造及水碳熱技術等設施。自救會支持修法內容:「環境部於不影響執行機關處理一般廢棄物情形下,必要時得統一調度使用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被調度者不得拒絕。」因此,請環境部調度外縣市焚化餘裕量來處理南投縣部分廢棄物(生活垃圾)。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指出,為有效處理颱風災害所產生的大量廢棄物,避免再發生如台南後壁烏樹林推置風災廢棄物後引發大火情形,焚燒數十日造成空污危害鄰近居民,更讓鄰近耕作農民苦不堪言。所以,支持廢清法28條修法,讓環境部可以撥用焚化爐處理餘裕量,以有效處理颱風災害之巨量廢棄物。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本次《廢清法》修法仍未堵死「假再利用」漏洞,當前假再利用的核心已非製程造假,而是「產品缺乏市場去化管道,淪為非法棄置白手套」。業者為規避第39-4條囤積超量須停工之規定,常利用人頭公司簽訂「假銷售契約」,在數據上製造合規假象,實則運往農地魚塭進行「假填土、真棄置」,因此應該有兩個修法措施如下: 

第一、落實產源連帶責任:於第39-2條增列「再利用產品若遭非法棄置,原始廢棄物產源事業須負連帶清理與環境復原責任」,打破大廠出廠即免責的防火牆。

第二、推動金流物流跨部會勾稽: 法定再利用委託或銷售契約書,必須檢附銀行信託帳戶或履約保證證明;同時,環境部申報系統須與財政部電子發票系統進行自動化跨部會勾稽,凡查無實質金流對價者,一律視為未完成銷售,徹底杜絕數據造假。

另外在第39-3條強調「符合產品品質規範」,但過去最常發生的爭議是產品的「溶出試驗(TCLP)」過關,但「總量分析」超標,溶出試驗設計於1986年,原本只是模擬掩埋場酸性環境,判斷廢棄物是不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因此溶出試驗合格不代表對人體無害,也不代表對環境沒有汙染,修法應將總量與溶出雙軌管制法制化,在第39-3條寫入「前項再利用產品品質規範,應同時包含毒性特性溶出程序及重金屬總量分析之最高限值,並應考量長期環境受體(如土壤、地下水)之累積效應。」

最後目前營建剩餘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違法回填農地,實務中常出現不清理,或以直接覆土掩蓋的方式假裝清理的情形,這類違規行為多僅依廢清法第49條處以六萬元罰款,事後卻不了了之,罰則已無明顯嚇阻效果,目前土石方處理費每立方公尺3,000元至4,500元,若回填高度以一公尺來算,只需回填超過20平方公尺(二十分之一個籃球場)的面積的土地就賺高於罰則六萬元,簡直穩賺不賠,修法應將第49條的罰則全面提高,同時針對發現業者未依規定清除廢棄物,而是以直接覆土掩蓋的情形,應新增更嚴重的刑事責任,沒有清除則須連續開罰,直到清除完畢。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認為,修法只是開始,不是結束。資源循環推動法未來最大的考驗不只在回收端,還包括在工程端。政府接下來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宣傳循環產品有多美,而是防止黑心業者利用「資源循環」的新名詞,掩護「假產品、真廢棄物」的污染歷史再次上演!真正的循環,必須讓流向可追蹤、資訊可公開、違法有代價。

晁瑞光針對通過三讀的《資源循環推動法》,提出五大提醒(完整發言稿請見雲端檔案):

1.嚴防「假產品、真廢棄物」,緊盯營建工程再生粒料及CLSM(第13、15、38條)
針對爐碴、底渣、污泥衍生物建立「高風險循環產品清單」,實施第三方獨立隨機抽驗與成分毒性檢測。

2.嚴防「假創新、真規避」,沙盒計畫必須加裝煞車皮(第37、43條)
要求所有涉及廢棄物、再生材料等高風險物質的沙盒計畫,必須強制投保環境責任險,並預先繳納「強制復原基金/保證金」,避免「創新」成為業者惡意倒閉、規避監管的工具。

3.嚴防「假回收、真囤積」,破除堆積經濟與火災黑洞(第5、20、26、42條)
未來環境部依據第26條第4項訂定相關管理辦法時,必須明文加入最大堆置容量上限、最長停留時間限制以及全面裝設即時火災風險監測系統。

4.數位護照不可淪為官商私相授受,資訊必須全面公民化(第22、29條)
雖然第22條引進「唯一產品識別碼」與「動態更新流向追溯」,但在地方政府稽查人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恐將形同虛設。

5.第五,防止「中央立法、地方失守」,必須同步配置稽查量能(第2、11、40條)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洪碩辰指出,針對「循環經濟」的目標,提醒這僅是末端解方,仍必須從源頭減少垃圾製造。政府仍應投入更多精力做源頭減量,不應頭重腳輕。創新的循環技術在媒體版面上也許很閃亮,但從源頭減少才是真正的根本解方。也提醒循環經濟不代表零廢棄,原料不可能達成100%的回收,品質也會隨回收次數而裂化,不可能無限循環。而再製造的製程中,也必定會消耗相關的水、電,這些都無法「循環」。切勿認為只要有循環就可以解決問題,也不應過度美化。

而源頭減量不能只停留在消費端,還要更重視生產端,許多垃圾問題不在於被丟棄,更在於不需製造,比如本次修法中的網路購物,就充斥許多只能靠廣告刺激消費的商品,但都不是民生所必需。也請環境部和相關機關一同研商,哪些產業是高污染,而且並非社會必需的產業,應規劃退場機制。

另外提醒,隨著技術改變,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新材料或複合性材料,這些材料可能沒有再利用的技術,甚至比過往材料更難處理。因此相關機關也應有前瞻性的規劃,本次修法讓主管機關有要求企業提供必要資料的權限,應多加利用。尤其當提到本次修法也與氣候變遷相關時,也要提醒未來將大量建設的再生能源裝置,包括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以及蓄電池等儲能設備的處理機制,都有必要及早做準備。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書面意見指出,我國目前廢棄物源頭減量不力、循環利用不彰,假再利用或假處理、真廢棄橫行,有機廢棄物偏重會破壞資源且衍生灰渣與空污問題的焚化技術,且各地垃圾焚化爐喪失公共建設的本質,淪為事業單位節省處理成本、操作業者收受事廢追求更大利潤、擁有焚化爐的縣市政府轉嫁垃圾處理成本以討好選民讓民眾享有低廉垃圾費的營利工具,甚至許多地方議員掌握廢棄物進廠配額,大賺不義之財甚至操控焚化爐處理量能,這些在在妨礙中央行使廢清法28條授權的廢棄物處理設施調度權以解決垃圾堆置危機。

在問題盤根錯節、病入膏肓的此刻,欣見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議環境部研議已久的廢清法與資再法修法,除了把再利用管理辦法的制定回歸環境部且於母法中明確化再利用管理架構,大幅加強廢清法46條非法棄置或處理廢棄物的刑責及其涵蓋範疇,同時讓地方政府可於查獲非法棄置案件後於要求污染行為人清理的第一時間即行使假扣押,避免其脫產卸責;且參採林淑芬委員提議,補強沒有牙齒的28條設施調度權,要求只要是經中央補助或依促參法興設的設施,都須於契約中保留一定比例量能配合中央調度。

同時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的資再法,也明確授權中央行使多種源頭減量措施,還參採林淑芬委員提議,建立由業者設立責任組織回收其廢棄產品的自主回收制度,與廢清法中的繳費制雙軌並行,讓環境部可以利用更多元、彈性的手段,促進廢棄物的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然而雖然兩法更加完善,但仍有許多期待未入法,且仍有瑕疵,比如資推法26條新增的自主回收制沒有對應罰則,希望行政院或立法院能儘快提案增補罰則,以免爭議;另外環團希望課徵事業廢棄物管理費,卻因為政院管控基金設立數量已達上限而未能入法,鑑於中央與地方的環境部門都沒有經費處理許多找不到污染行為人的非法棄置場址,建議政院能儘速提案修正土污法,擴大該法整治範疇與費基,納入非法棄置廢棄物清理;否則就應保留更多比例的稅收,供環境部門查核不法與處理這些無主非法棄置場址,莫讓國土淹沒於廢棄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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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學法、青年學貸、助學計劃一起改革,就學平等、學生權益缺一不可

2026, June 4 - 20:59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2.0 等多個學生團體

學團籲同步改革大學法和助學措施,羅廷瑋:將排審

賴清德總統上週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提出大學生學貸利息調降1%、還款寬限期延長1年等措施。多個學生團體今(4)天召開記者會回應,肯定減輕就學負擔的政策方向,但點出應同步處理6大助學需求和6大學權改革,呼籲立院盡速排審《大學法》。

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召集人蔡璟鴻說明,賴總統的學貸政策和在野立委提出的「大學法35條草案」相近,減輕學生負擔值得肯定。但對學生而言,還學貸是「畢業、工作有收入」後的壓力,更急迫的是「就學時的生活負擔」和「開學後的學權保障」。他呼籲,本屆立院已完成《大學法》公聽會和詢答,本會期內應盡速完整排審,第9、15、33、35條及學生權專章等內容。

青年思潮理事麻筱祺指出,協會辦理經濟不利處境學生座談發現,學生的困擾往往不是還學貸,而是學貸不足以應對飯錢、租金、生活費等經濟壓力。他整理目前「6大急迫助學需求」,包含:提高生活費、書籍費及住宿費貸款額度,全面建立學貸預撥機制,緊急紓困助學金擴及個人疾病意外,增設多元生理用品補助,刪除助學措施中的不動產限制,以及取消打工限制與宿舍夜間門禁等隱微歧視。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陳昱仁說明「6大學權改革」。他說,《大學法》已二十年未全文修正,但學生參與校務和學生自治保障仍不足。包含校務會議臺學聯主張至少1/5,近來也有聽到討論1/8-1/5以上區間,他認為區間概念也並非不能討論,以及將學生代表納入校長遴選與續聘程序,全面保障學生出席相關會議,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遷戶籍到大學不影響宿舍分配,放寬學制彈性等。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回應,國民黨在第一會期就由柯志恩委員和他分別提出《大學法》第35條修正草案,也預告6月10日排審《大學法》第35條在內的「學貸三法」,優先處理學生助學措施。羅廷瑋也承諾,針對學生團體提出的6大學權改革的條文,屆時也會一併排入審查議程,讓學生多年來對學權、參與校務的訴求,不再只是寫在聲明稿裡,而是可以具體反映在法律條文上。

同為教文召委的伍麗華表示,完全支持學生團體提出的6大急迫助學需求與6大學權改革。她指出,賴總統提出的學貸政策是良好的起點,但對許多學生而言,在學期間的經濟壓力仍是最迫切的問題。伍麗華也以原住民族高等教育為例指出,目前原住民大學生粗在學率仍明顯落後一般學生,顯示國家資源投入尚未真正回應學生需求。他未來將與羅廷瑋召委共同努力、積極協調、審查法案,落實就學平等、學貸減輕與學權改革。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補充,政府近年推動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補助政策,確實減輕不少私校學生家庭負擔,但現行助學制度中的不動產資格限制,仍可能讓真正有需求的學生被排除在外,建議未來助學措施應採取更細緻、多元的認定方式,例如考量家庭扶養人口、同時就學子女數、實際所得與負債狀況。而從師大女足案、世新門檻案,到近期多校針孔偷拍事件,也照見學生權益長期缺乏足夠保障,共同呼籲大學法應全文排審。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指出,許多學生除了面臨生活費壓力外,也長期面對實習與產學合作保障不足等問題。協會過去曾接獲多起學生陳情案件,反映學生從事與學習目標無關的勞務工作,卻缺乏合理保障與申訴管道。因此,助學政策改革也應納入學生生活支持與實習勞動權益保障。同時,蔡其曄也表達支持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及推動學生自治組織改革,強化學生自治發展。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代表陳佳儀提醒,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雖納入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但實務上多數學校並未因此增加生活助學金額度,且相關補助與服務學習綁定,導致有月經需求的學生仍需付出額外勞動才能取得補助。她呼籲教育部檢討助學計劃,獨立增列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並考量多元性別學生需求,落實月經平權。

學生團體共同呼籲,大學法、青年學貸和助學計劃應一起改革,才能真正且完整的改善學生處境,期待立院早日排審大學法,保障學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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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落實專業分工 改善司法過勞—推動「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之制度化記者會

2026, June 4 - 20:58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本會前曾於「減輕司法負擔、提升裁判品質」的修法草案中,建議將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的業務予以制度化。近來,本草案因獲立委提案而引起討論,並引發法官助理的擔憂。

為擴大討論、保障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我們首先要說明該草案的目的在於促進法院內專業分工,並同時呼籲司法院、各法院應重視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並尊重司法人員之間的專業分工,才能在推動改革的過程中取得各方的協力,使過勞的司法現場可獲得整體的改善。

就此,我們謹提出4點訴求如下:

一、打破潛規則: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應建立配套之運作機制
二、拒絕審判「全額交割」!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類應制度化
三、尊重專業分工,是改善司法過勞、避免惡化的重要一步
四、司法院應正視助理勞動權益,改革不應建立在犧牲基層之上

一、打破潛規則: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應建立配套之運作機制

在台灣的司法體制中,法官助理扮演著輔助審判的重要角色。隨著訴訟案件量逐年激增,法官助理制度已成為維持審判品質與司法效能不可或缺的核心支柱。依《法院組織法》第12、34、51條,可知法官助理的工作是「承法官之命,辦理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等事務」。更詳細的規定,則在《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第1項臚列7款業務種類。

從上述的規定來看,可發現法官助理目前的工作,並不包含「草擬裁判書」。但實際執行上,「草擬裁判書」一直是部分法官助理的核心業務,2021年司法研究年報第37輯以《引進法官助理制度迄今之政策評估》為題的2篇研究報告,也都清楚表明了這個現況已行之有年,並提出了類似的修法建議。「心證之親自形成」固然是法官不可讓渡的核心權力,但法官若親自形成心證並提供形成心證之理由要旨,並非不能將其告知予助理後,由助理依法官之指示草擬判決理由初稿。

如美國聯邦司法中心發布的《法官助理手冊》(Law Clerk Handbook)第1頁便提及:「一般而言,法官助理的廣泛職責包括:進行法律研究、準備法官開庭備忘錄(案件摘要)、草擬裁定與判決書、修改及校對法官的裁定與判決書,以及核對引註資料。」同時,手冊也明確地指出:「履行法官職責的最終責任,落在法官本人身上。」是以,法官雖得請助理協助草擬判決理由初稿,但必須指明其結論及判斷之理由,再指示助理草擬初稿。

也就是說,不論在實踐及論理上,法官助理並非不能「草擬裁判書」,而是應該如何建立配套之運作機制。

二、拒絕審判「全額交割」!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類應制度化

然而礙於「草擬裁判書」並非法官助理的法定業務,因此在運作上有諸多不明確之處。現行制度上,對於法官如何指示法官助理草擬判決、是否留存書面或底稿等作法,都缺乏明確的依據及規定。

實務上,亦有被譏諷為「全額交割」的法官,將全案卷證交由法官助理自行形成心證並草擬裁判後,再逕作為正式的裁判內容。此類法官指派業務的方式,已形同將審判業務「外包」,必須嚴格禁止。相反地,因為就「草擬裁判書」缺乏明確的指引,也會導致認真的法官不知如何交辦或不敢交辦(擔心被同僚評為不認真的法官)。

我們認為應該正視上述問題,將「草擬裁判書」分派給法官助理的作法制度化,並由法官及法官助理各自留下可供檢視、符合實際運作需求的交辦紀錄,以避免少數法官將審判全權「外包」。也就是說,草案的意圖並非「全額交割」的合法化,而是建立明確的機制以有所依循。

為此,除了在《法院組織法》明定法官助理的業務包含「草擬裁判書」之外,我們同時提出《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6-1條草案如下:

  1. 法官指示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類者,法官應提供法官助理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
  2. 法官助理應紀錄前項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並以可供第三方檢驗之電子形式留存歷次裁判書類之編修紀錄。

當然,上述原則若要提升到《法院組織法》之位階亦無不可,實際執行仍有賴司法院訂定具體、透明,且能兼顧效能的執行辦法。

三、尊重專業分工,是改善司法過勞、避免惡化的重要一步

上述修法構想,雖屬本會「減輕司法負擔」的方案之一,但其目的絕非以增加助理負擔的方式,減輕法官負擔。我們認為,透過建立明確的權責分工與交辦規則,可讓法官及法官助理都能專心在其核心業務上,從而達到分工上的效能。

反之,對於法官助理業務無止盡的擴張,將破壞此一分工,反而降低體系分工的效率。前述的《引進法官助理制度迄今之政策評估》研究報告中,便對法官助理輪值通譯、代理民事執行處業務的現象提出批評,認為此一工作指派違反了法官助理的專長。然而,在去年年底,臺灣高等法院以「庭務員不足」、「不宜侵蝕書記官記錄業務」、「法官助理最適任」等原因,全面要求法官助理支援庭務員工作(新聞稿連結)。實際上,2018年高院便因推動類似作法而引起法官助理不滿。

此些破壞專業分工、甚至將其制度化的作法,除了漠視法官助理的權益與專業、打擊法官助理士氣外,短期或許可解一時之需;但在長時間未正視法官助理勞動權益的背景下,法院單方面要求一年一聘、處於結構弱勢下的法官助理「短期內共體時艱」的正當性已有不足。中長期而言,也看不出改善人力問題的具體規劃,對於「支援庭務員業務的落日條款」及「相應增加法官助理人力」等配套也未能清楚說明或規劃。結論上來說,犧牲約聘助理的權益的做法無異於飲鴆止渴,只會導致優秀人才的出走及卻步,造成司法勞動環境繼續惡化。

四、司法院應正視助理勞動權益,改革不應建立在犧牲基層之上

其實,在前述的《引進法官助理制度迄今之政策評估》研究報告中,便有針對法官助理一年一聘的不當提出質疑。歷來對於改善法官助理勞動權益與條件的呼聲,可臚列如下:

  • 法官助理業務內容明顯為經常性、繼續性的業務,卻以一年一聘的方式聘用,使法官助理的勞動關係處於不確定狀態。因此,當其權益受損或遭職場霸凌時,也可能顧慮是否影響續聘,而難以積極爭取或維護自身權益。
  • 法官助理加班費各地院作法不一,且未反映實際加班情形:
    • 有加班費設置費用上限或時數上限,且與實際加班狀況嚴重不符;
    • 無加班費,甚至無補休;
    • 事後報請加班有次數限制,且要送院長審核。
  • 缺乏體系化的法官助理職前及在職之專業培訓。

然而,在前述高院要求法官助理支援庭務員業務的爭議中,高院否認法官助理批評其「強推政策」、「逼法助救火」的理由,竟然是「有和『法官』開會並取得法官同意通過」、「通過後有『告知』法官助理並進行訓練」,此一作法,可想見法官助理對於司法當局的不信任與不滿只會持續增加。

植基於此,對於本會提出的草案及法官助理勞動條件的改善,我們也預計於會後發出公開問卷,以徵詢法官助理群體及司法人員的意見,作為本會推動相關法案、進行改革倡議的重要參考。

我們呼籲司法院及各法院應重視與法官助理的溝通,積極正視並改善其勞動權益,才有辦法在推動改革時取得各方的協力。

除「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之制度化」,我們尚有多項「減輕司法負擔」的立法倡議,也同時促請社會大眾共同關注,以改善過勞的司法環境,達到提升裁判品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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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環團致台積電公司,邀請攜手一起守護森林與草鴞棲地的公開信

2026, June 4 - 20:37

文/台灣樹人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

環團致台積電公司,邀請攜手一起守護森林與草鴞棲地的公開信
與護國神山一起守護地球環境與生命,護樹護森林護草鴞、也守護生物多樣性

在小小多山多森林的美麗島嶼台灣,有著高科技頂尖人才與廣大基層勞工所共同打拚,孕育出台灣護國神山台積電,但也因公司於台灣與遍及全球的龐大企業體的社會與環境衝擊與影響,在環保、保育與勞動條件上,備受環團與勞團關注。環團誠摯的呼籲:因應世界森林保護與生物多樣性的潮流,邀請台積電公司董監事、經營階層、近十萬勞工與百萬股民,攜手一起守護森林與瀕臨滅絕的珍貴草鴞棲地,除了維護台積電過去於環境保育的形象,進而守護森林與認養草鴞棲地生態復營造,以ESG亮眼表現,可以贏得國際環保、保育團體的肯定,相信也會獲得全球廣大客戶、投信法人機構、投資人的支持

台積電長期注重ESG、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與國際供應鏈責任,作為自我定位的企業社會責任形象。並且已簽署生物多樣性宣言,內容即包含「支持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與永續發展目標,積極保護水域與陸域生態系統,同時積極與利害關係人合作,持續推動生態保育,確保生物多樣性完整」、「於民國139年達成淨零毀林、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無淨損失(No Net Loss)與淨正向影響(Net Positive Impact)」目標。

建請台積電主動要求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就已公開的草鴞生態調查、提出替代配置方案,承諾避開草鴞敏感棲地。更進一步提出認養草鴞棲地的需求,相信可以讓台積電的ESG表現,得到全球包含國際鳥盟等國際保育團體的肯定

環團於今天股東會,提出兩具體訴求:

一、台積電應具體要求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依所公開沙崙農場草鴞生態調查,於先進製程廠區開發配置上作迴避措施,避開草鴞敏感棲地與生態熱點。以台積電預定先進製程廠區需求以10座估算,實際建廠需求約200公頃,應足以在500多公頃園區規劃,作迴避措施

二、以台積電過去諸多植樹造林與認養珍貴野生動物棲地營造、促進生物多樣性之保育努力,建請台積電向政府主動提出認養,僅剩約300隻極度瀕危物種的東方草鴞棲地,有助促進生物多樣性,相信可以獲得全球消費者、客戶與投資人的信賴與肯定。

希望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未來能回應環團一起守護草鴞與森林的邀請與期盼

也深信人材濟濟的台積電經營階層、暨永續長黃遠國所率領的ESG部門優秀團隊,應可以就已公開的沙崙農場草鴞生態調查資料,研擬最佳的迴避方案,並與環保、保育團體作利害關係人溝溝通。也希望能夠以本案利害關係人身份,協助與政府溝通建議,回應環保團體與社會,對草鴞保育的殷切期待

台灣樹人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 敬上 2026-06-04

(說明)

台積電未來最先進製程晶圓廠區位規畫,與政府南科四期園區規畫
攸關草鴞物種的存續

台積電未來將於南科四期(南沙崙農場)規畫最先進製程的設廠計畫,此並非僅是在國家重大開發建設、科學園區規畫或環境部環評程序的問題,或台積電面臨高科技業發展客戶的需求,建廠與資本投資、投資人獲利的課題;南北沙崙農場,瀕臨絕種草鴞的重要棲地,是否會因為台積電建廠需求或國科會規畫的科學園區而受影響,進而影響瀕危物種的存續,也非單僅台灣的環保、保育團體所關注,也受國際鳥盟等國際保育團體密切關注,相信台積電經營階層與永續長所率領的ESG部門,應也十分關注本案區位設置的生態保育問題,我們呼籲建請台積電與環保、保育團體攜手一起保護森林與草鴞棲地。

南北沙崙農場是東方草鴞重要棲地,為台灣特有亞種,屬台灣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因數量約剩300隻,為高度瀕臨絕種物種,其生存環境需要有完整豐富食物鏈的大面積森林,並有隔絕人為干擾的森林包圍草生地,提供築巢育雛與覓食需求。因面臨棲地破碎化與開發壓力,已使其生存面臨嚴重威脅。沙崙農場開發案涉及大面積土地變更與產業進駐,台積電雖非唯一開發主體,但作為預定使用土地與攸關全球供應鏈管理的關鍵企業,不能被動接受有爭議的開發配置,更不能讓珍貴棲地成為擴廠代價。即使是政府主導的規畫區位,也可能相當程度影響台積電電ESG的正面形象

台積電預定先進製程廠區需求以10座估算,實際建廠需求約200公頃,而目前刻正進行二階環評的「生態科學園區」約500多公頃,於此範圍,應付200公頃台積電建廠需求綽綽有餘。台積電應依照科學的生態調查資料,優先避開草鴞敏感棲地與生態熱點。這不是反對產業發展,而是要求台積電與主管機關以更負責任的方式進行空間配置,讓產業發展與保育棲地可以雙贏共好。

如果沙崙農場的森林與草鴞棲地爭議沒有妥善處理,將不只是環保問題,也可能重創台積電國際形象,包含自身ESG評價、國際客戶供應鏈ESG審查與股東權益風險。建請台積電主動要求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就已公開的草鴞生態調查、提出替代配置方案,承諾避開草鴞敏感棲地。更進一步提出認養草鴞棲地的需求,相信可以讓台積電的ESG表現,得到全球包含國際鳥盟等國際保育團體的肯定

世界潮流下,氣候變遷、森林保護與生物多樣性,已是世界級企業的重大課題

公司資訊揭露的世界潮流,已由ESG報告,進階到《責任供應鏈報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與SASB(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等「IFRS 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依TCFD框架,需揭露氣候風險與機會、調適等課題,依TNFD框架,將自然相關的財務風險透明化,需依LEAP 評估方法學,將水資源、海洋、森林、生物多樣性等,提出治理、策略、風險與影響管理,深入鑑別企業在特定地理位置上,對生態系統如水資源、森林、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影響。

在世界ESG潮流下,不管是外資投信、全球客戶,不止關注企業的ESG表現,更因諸多先進國家的供應鏈法令,藉由「供應鏈企業延伸責任」(Extended Enterprise Responsibility, EER)延伸至企業整體供應鏈與價值鏈的ESG要求。企業必須確保上游供應商與下游客戶,共同於環保、人權、勞動條件及公司治理上符合國際ESG標準與法規,降低社會與環境衝擊,進而促進優質勞工福利吸引優秀人才,善盡環境保護與生物多樣性。若能於ESG表現亮眼,越能於全球市場獲取更多訂單、外資投信法人的投資,進而提昇百萬股民的投資人股東權益,達到投資獲利與環境、社會的共榮共好。

畢竟台積電面對世界級的客戶與投資者,諸多面對全球3C電子產品消費者的大客戶ESG需求、與外資機構法人於企業社會責任投資(綠色投資)、綠色金融的趨勢,面對全球先進國家從美國、澳洲、歐盟、德國等,在「供應鏈企業延伸責任」的嚴格立法趨勢,尤其如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即將於2028-2030年漸進施行上路。

由消費者端向上遊供應鏈廠商於ESG資訊的全面揭露,以ESG-S(社會)面向,諸如勞工權力與人權議題,不得使用強迫勞動原料與武裝衝突礦產的供應鏈盡責報告、第三方驗證公證等;ESG-E(環境)面向的趨勢,主流的ESG報告資訊已嫌不足,《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與SASB(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已是現今企業ESG與永續財務揭露的三大核心框架,旨在提供投資人就氣候變遷與自然環境的「財務重大性」與風險的評估標準。

目前台積電發佈合乎TCFD、TNFD框架的《氣候暨自然報告》、也依據供應鏈國際準則,發佈《責任供應鏈報告》,並簽署《生物多樣性宣言》,合乎世界保育潮流與ESG趨勢,但就沙崙農場草鴞棲地保育課題,似也應積極表態,回應台灣與世界的環保、保育團體與廣大投資人的期待。

我們環團也支持一起關注台積電ESG的勞工團體訴求,希望能將《責任供應鏈報告》納入含近年職災、死亡重大職災、承攬商事故、職業病、失能傷害頻率、總工時、裁罰紀錄與改善追蹤資料。並希望台積電能夠落實包含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勞動法令,及空污、水污法、廢清法、土污法、野保法、森林法..等環保、保育法令的法遵(Compliance),完善達成公司治理的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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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工安、勞權、保育聯合監督台積電 晶片世界第一,責任也要第一

2026, June 4 - 20:34

文/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尊嚴修法聯盟、台灣樹人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新竹公民行動聯盟

台積電於6月4日召開股東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尊嚴修法聯盟、台灣樹人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新竹公民行動聯盟等團體,將於股東會場外召開聯合記者會,並由取得股東委託書之代表進入股東會發言,要求台積電董事會與經營團隊正面回應工安、勞權、供應鏈人權與沙崙農場草鴞棲地保育問題。

台積電是台灣最重要的企業,也是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關鍵公司。近年因AI與先進晶圓先進製程、封裝需求,速成長,台積電持續在台灣擴廠,帶動大量營建工程、承攬外包與地方開發。然而,企業規模越大,越不能只追求產能、股價與獲利,而忽略工人生命、勞動權益、職業病預防、供應鏈人權與瀕危物種草鴞的珍貴棲地。

我們認為,股東會不應只是報告營收、配息與展望的場合,也應是檢視企業社會責任與風險治理的場合。工安死亡、長工時、承攬鏈失控、供應鏈人權與保育類棲地破壞,都可能影響台積電的企業聲譽、國際訂單、ESG評價與股東長期權益。

一、工安:職災家庭要照顧、工安管理要公開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指出,台積電近年快速擴廠,涉及大量承攬、再承攬與外包工程,工地風險持續升高。台積電相關工程近年已發生多起死亡重大職災,災害類型包括墜落、被夾被捲、被撞、物體倒塌崩塌、感電、物體飛落等。這些事故不能被簡化為個別工人不小心,而是台積電作為業主,必須面對工程擴張、承攬鏈複雜、趕工壓力與現場管理失靈所造成的制度性風險。

去年股東會,工傷協會已向台積電提出三項訴求:第一,台積電公司及台積電基金會應立即慰問職災勞工與家屬,建立職災家庭照顧與援助機制;第二,台積電應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統籌與自主管理,確保所有承攬商與再承攬商落實安全作業;第三,台積電應設立真正獨立的第三方監督機制,讓社會共同監督,避免職災悲劇一再發生。

今年我們再次要求台積電具體回應:職災勞工家庭是否獲得慰問與照顧?工安自主管理是否真正落實到最底層承攬工人?第三方監督是否只是企業自己聘請專家,還是能納入工會、職災團體與外部專家共同監督?相關職災資料、承攬商事故、改善追蹤與裁罰紀錄是否願意公開?

台積電對外宣稱已導入國際第三方專家、工具箱會議、CCTV與AI安全監控、承攬商安全績效評選、24小時駐廠救護車及EMT等安全措施。若這些措施確實有效,台積電更應公開數據接受檢驗。工安不能只靠企業自我宣傳,必須有資訊公開、外部查核與工人參與,才能真正保障每一位進入台積電工區的勞工平安回家。

二、勞權:科技產業、重罰管制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電子資訊工會與勞權團體指出,台積電不只是工安問題,也長期涉及工時、打卡、加班、休息日與勞動基準法裁罰爭議。台積電作為高獲利企業,不應讓長工時與高壓工作文化成為企業競爭力的代價。

電子資訊工會指出,台積電應正面回應員工組織工會與集體協商的權利。高科技產業勞工不是只能依賴公司片面的福利宣傳,而應有制度性參與、工會代表、勞資協商與安全衛生監督權。台積電也應明確化員工分紅制度,讓勞工合理分享企業獲利,而不是讓分紅保障停留在最低標準。

尊嚴修法聯盟指出,台積電多次涉及勞動法令裁罰,但現行裁罰金額相較企業規模明顯過低,難以產生嚇阻效果。政府應檢討大型企業與高獲利企業的違法成本,對反覆違法、重大違法、長工時與職災風險提高裁罰,不能讓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

三、RCA歷史提醒:化學物質管理、勞工健康追蹤

RCA員工關懷協會指出,台灣科技產業的發展史,不能忘記RCA職業病工人的血淚。RCA案提醒社會,企業若只追求產量、訂單與利潤,卻忽視有毒物質、職業病、長期健康追蹤與勞工知情權,最後代價會由工人與家庭承擔數十年。

今天台積電作為台灣半導體龍頭,更應記取RCA歷史教訓,把職業安全、職業病預防、供應鏈人權、勞工知情權與資訊公開納入企業治理核心,而不是等到傷害發生後才補救。半導體產業的成功,不能建立在工人健康風險被忽視、被外包、被隱藏的基礎上。

四、保育:保護草鴞棲地與森林生物多樣性、不應因擴廠犧牲

環保團體指出,沙崙農場是東方草鴞重要棲地,為台灣特有亞種,屬台灣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因數量約剩300隻,為高度瀕臨絕種物種,其生存環境需要有完整豐富食物鏈的大面積森林,以隔絕人為干擾的森林包圍草生地,提供築巢育雛與覓食需求。因面臨棲地破碎化與開發壓力,已使其生存面臨嚴重威脅。沙崙農場開發案涉及大面積土地變更與產業進駐,台積電雖非唯一開發主體,但作為預定使用土地與全球供應鏈關鍵企業,不能被動接受有爭議的開發配置,更不能讓珍貴棲地成為擴廠代價。

環團主張,台積電預定先進製程廠區需求以10座估算,實際建廠需求約200公頃,而目前刻正進行二階環評的「生態科學園區」(南沙崙)約531公頃,加計「沙崙健康園區」(北沙崙)約81公頃,合計南北沙崙農場共約619公頃,於此範圍,應付200公頃台積電建廠需求綽綽有餘。台積電應依照科學的生態調查,優先避開草鴞敏感棲地與生態熱點。這不是反對產業發展,而是要求台積電與主管機關以更負責任的方式進行空間配置,讓產業發展與保育棲地可以雙贏共好。

台積電長期以ESG、永續、生物多樣性與國際供應鏈責任自我定位形象。並且簽署生物多樣性宣言,內容即包含「支持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與永續發展目標,積極保護水域與陸域生態系統,同時積極與利害關係人合作,持續推動生態 保育,確保生物多樣性完整」、「於民國139年達成淨零毀林、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無淨損失(No Net Loss)與淨正向影響(Net Positive Impact)」目標。

如果沙崙農場的森林與草鴞棲地爭議沒有妥善處理,將不只是環保問題,也可能重創台積電國際形象,包含自身ESG評價、國際客戶供應鏈ESG審查與股東權益風險。台積電應主動要求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就已公開的草鴞生態調查、提出替代配置方案,承諾避開草鴞敏感棲地。更進一步提出認養草鴞棲地的需求,相信可以讓台積電的ESG表現,得到全球包含國際鳥盟等國際保育團體的肯定

我們呼籲台積電股東共同關心:企業的長期價值不只來自先進製程與全球訂單,也來自是否能有效治理工安、勞權、環境與人權風險。晶片世界第一,責任也要第一。工安、勞權、環保、保育能顧好,台積電ESG與股東權益,更能多贏共好。

訴求:

一、台積電應建立職災勞工與家屬慰問、照顧、法律協助、心理支持與長期援助機制。

二、台積電應強化工安自主管理,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所有承攬商、再承攬商、派遣、點工與移工。

三、台積電應設立真正獨立的第三方職安監督機制,納入工會、職災團體、外部職安專家與社會監督。

四、台積電應公開近年職災、死亡重大職災、承攬商事故、職業病、失能傷害頻率、總工時、裁罰紀錄與改善追蹤資料。

五、台積電應公開承攬商安全評選、扣分、停權、汰除與改善追蹤制度,不能讓職災責任停留在最底層承攬商。承攬鏈與供應鏈之人權盡職調查責任報告公開揭露,並落實勞動法令法遵(Compliance)公司治理最低標準。

六、台積電應正面回應長工時、打卡、加班、休息日與勞動基準法裁罰問題,並尊重員工組織工會與集體協商權利。

七、台積電應記取RCA職業病歷史教訓,將職業病預防、長期健康追蹤、勞工知情權與供應鏈人權納入企業治理與資訊公開。

八、台積電應具體要求國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依所公開沙崙農場草鴞生態調查,於先進製程廠區開發配置上作迴避措施,避開草鴞敏感棲地與生態熱點。

九、建請台積電以過去諸多植樹造林與認養野生動物棲地營造之保育有成,建請主動提出認養僅剩約300隻極度瀕危物種的東方草鴞棲地與促進生物多樣性,相信可以獲得如國際鳥盟等國際保育團體的高度肯定,讓台積電贏得ESG表現的國際矚目聲譽與全球廣大客戶外資法人機構的青睞。

十、台積電董事會應定期揭露工安、勞權、人權與環境治理報告,接受股東與社會監督。

出席團體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台灣樹人會、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新竹公民行動聯盟、其他勞權、環境與在地團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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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女足國家代表隊出戰東亞盃資格賽中華足協未派隊醫事件

2026, June 3 - 21:56

文/臺灣女子足球員工會

今天,台灣女足代表隊出發前往關島備戰東亞盃資格賽。

但在機場,球員們才發現,這次的團隊中我們看不見「隊醫」的身影,而這是這些年在成人國家隊在正式國際賽中,從來沒有出現過的狀況。

跟功能性的運科人員不同,隊醫,對國外征戰的國家隊成員而言,更多的是一份面對傷病風險時的安心。在國家代表隊中,我們面對的傷害風險不只存在於正式的比賽場上、甚至包含在練習時的碰撞,都可能造成影響運動生涯的狀況。以國家隊為例,像是2019年在男足世界盃資格賽中,在科威特骨折的陳毅維;2022年在日本東亞盃賽場上骨折的藍昱潔的後送,近至在這次亞洲盃賽前受傷的蔡明容選手在現場的處理,我們很難想像,在沒有隨隊隊醫的狀況下,選手們面對陌生的國家與語言,在第一時間的處置上將要承擔多大的壓力與風險。

從女足亞洲盃結束後,即便協會不斷的強調對於「女足挑戰世界盃」的重視,但從至今仍然沒有全職管理、沒有專職翻譯、原先承諾還款時間遞延、未依會議決議提供明細讓球員們根本無法查證,種種的行政失能與失信,除了繼續讓關心台灣女足的球迷們同樣失望,同時更是對於運動部成立後,強化照顧與支持選手的政策的直接挑釁。

面對始終不願意正視後勤問題的中華足協,本會呼籲運動部應正視自體育署時期起對足協行政失能的長期縱容問題,從三月份監察院對運動部在足協未盡監督責任所提出調查報告以後,至今足協依然是以近乎藐視運動部指導的狀況,我們雖然不願再次強調還是只能再說一次,台灣女足的對手應該是世界,而不該是總是那些來自於內部的阻力。

最後,我們也要呼籲所有參與本次關島賽程的球員們在專注拚戰之餘還請注意安全,畢竟,沒有任何一個球員有義務要為協會的不作為去承擔不必要的生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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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售票獎金辦法15年未修,員工看得到吃不到,公司激勵在哪裡?

2026, June 3 - 17:57

文/台鐵產業工會

台鐵過去為激勵售票員工,設置《售票績效考核獎金辦法》(下稱售票獎金),依照不同車站站等,以個人與車站的積點排名方式每季核算,將積點排名較高者給予1000-4000元不等的激勵作法以維持售票人員士氣,然而隨著電子票證興起、紙本售票減少,台鐵並未與時俱進修正該辦法,更未趁公司化全面檢視法規時檢討,將激勵政策束之高閣長達15年之久。

近期產工透過立法院協調會,反映售票獎金自2011年以來已15年未修訂,許多工作超過10年的員工只聽過但從未領過該獎金,新進員工更是從未聽過,而透過台鐵公司自己提供的資料顯示,近五年全台鐵上千名售票員工,每月個人售出數十、數百萬的金額,領取獎金人數居然是0!

產工要指出,現行的售票獎金有兩大問題:

一、完全未將電子票證服務的勞務算入積點當中,諸如TPASS購買加值、電子票證加值等,配合相關政府政策增加服務卻毫無激勵。

二、售票獎金標準仍以紙本售票為主,有單月售票高達將近3百萬的員工,核算之後依然掛0。(如圖示)

因此產工在協調會中建請台鐵公司盡速檢討售票獎金辦法,納入電子票證服務進入積點、檢討獎金標準,產工要強調這是馮輝昇總經理從公司化後就不斷強調要「激勵員工」,既然要激勵,就請公司拿出實際作為,邀請產工一同參與修正辦法,因為售票獎金辦法15年未修只會持續讓員工「積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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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跨出平反的第一步 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王隆昌案開啟再審

2026, June 3 - 17:51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臺灣高等法院於今年(2026年) 5月25日做成115年度聲再更一字第2號裁定,正式為王隆昌案開啟再審。義務律師團對於本次高等法院的裁定甚感欣慰,謹發表聲明如下並將繼續協助王隆昌教授,爭取應有的清白:

一、原確定判決並無任何證據可以認定王隆昌有收賄

2012年最高法院駁回王隆昌教授的上訴,法院認定力拓公司於南港展覽館工程案得標前即取得評委名單,向王隆昌教授等8名評委行賄,王隆昌教授被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確定。然而,本案除了交付賄款的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助黃維安的證詞外,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王隆昌有收賄。

本次高等法院的裁定也對原確定判決中黃維安證稱行賄王隆昌的時間點、金額、方式等提出質疑,認為本案並沒有通聯紀錄,也沒有扣到任何相關賄款,更沒有任何賄款金流可以佐證。原確定判決認定王隆昌教授收受賄賂之事實顯有重大疑問,確有開啟再審、重新審酌之必要。

二、檢辯合力促成再審,期待王隆昌能早日平反

王隆昌教授因本案的關係,離開了擔任39年教職的臺北科技大學,過去對於國家公共建設的政策研究也全部中斷,不僅對於個人的名譽和清白嚴重受損,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建設發展也造成極大的損失。即使王隆昌教授如今已服刑完畢、回到北科大任教,甚至於2020年獲頒卓越貢獻獎,逐漸恢復社會生活,逝去的時光仍無法回復。王隆昌教授最深的期盼,仍是錯判的司法,能夠還他清白。

本案自2013年經監察院調查並提出諸多疑點,2015年檢察總長亦曾為其提起非常上訴,遺憾當時遭最高法院駁回。本次高等法院之所以能裁定開啟再審,除了義務律師團多年來的奔走與堅持,更點亮了檢察體系對「冤案零容忍」的曙光。在律師團於2019年向臺灣高等檢察署提出「有罪確定案件審查」請求後,審查會認定本案確實具有諸多重大瑕疵,最終由檢察官主動為本案提起再審。

14年過去,爭取清白的路從未放棄。今日再審程序的開啟,讓王隆昌教授的平反之路跨出了重要的第一步。義務律師團將持續全力投入後續的再審程序,期盼法院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審慎檢視全案證據與事實,早日還給王隆昌教授應有的清白。

了解更多王隆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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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碳費制度今正式收費,費率應穩健提升,確保自主減量計畫落實

2026, June 3 - 17:43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碳費制度今年正式收費,並徵收到新台幣49.7億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若要確保搭配自主減量計畫的碳費制度能夠持續穩健運作,企業承諾的減排量不只是停留在紙上,而能真正落實,後續碳費費率調升至關重要。

依據先前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規劃碳費費率每兩年檢討並調升一次,並建議在2030年達到1200-1800元,因此應於今年底前公告下一期碳費費率,讓企業有更充裕時間提前規劃與因應。提升費率除了能強化減碳誘因外,也能提高企業未履行自主減量計畫的違規成本,敦促企業落實自主減量計畫。

然而,針對ETS試行規劃,目前無論是學界、民間團體或是業界皆有不少聲音主張應審慎評估並暫緩推動,在現行碳費制度與自主減量計畫初步落實階段,若同步導入ETS試行,恐增添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也可能提高企業的學習成本,導致政策訊號不明確,影響企業低碳投資決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認為,國外碳定價收入用途大致可區分為加速減碳技術的投資與導入、加強調適、納入一般財政收入,以及透過減稅、退稅、補貼健康保險或針對弱勢群體減免能源帳單等方式給予民眾面對淨零轉型的生活支持。建議環境部在規劃獎補助事業及縣市政府的經費上,應該嚴格限制避免補助回流到碳費徵收對象上,以免落入「補助污染者」的錯誤邏輯,可以參考日本將碳稅收入投入在中小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或節能上。

在補助縣市政府的部分,應優先補助縣市政府已經列入「縣市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或「縣市調適執行方案」的計畫項目,可避免補助縣市政府未經事前詳細規劃的項目,並考量到縣市政府普遍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收入增加,應要求縣市政府增加自備款的比例。最後建議在設定補助的競爭性條件上,除了減碳量或調適目標等指標之外,可以參考加州碳交易收入將35%用於支持弱勢及低收入社區的專案,鼓勵縣市政府提出補助項目時加入專案對轄區內弱勢群體的支持,也符合碳費的公正轉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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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社子島的問題,不是要不要開發,而是誰能留下來!

2026, June 3 - 17:37

(3月9日社子島自救會於市長官邸前陳情,市長直接驅車離去。圖/李華萍提供)

文/李華萍(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

社子島的問題,不是要不要開發,而是誰能留下來!

1963年葛樂禮颱風在大台北地區肆虐,造成嚴重水患。根據資料顯示,全台共有224人死亡或失蹤,但並不是社子島有224人死亡。

社子島居民為了大台北地區防洪犧牲56年。

這場水患改變了社子島的命運,政府為了保護大台北地區免於洪水威脅,將社子島劃設為洪氾區,於1970年開始禁限建至今。

這當中歷經許多任台北市長,每一任市長都說要解決社子島問題,也都說要讓社子島發展。或許礙於建商財團、地方勢力與在地居民之間的無共識,始終無法解決,並在社子島居民強烈反對區段徵收下,過去的市長們也知道,不能用強行輾壓的方式來處理社子島,畢竟居民已經為大台北地區防洪犧牲數十年。

2014年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他來到社子島高調地說:「政府對不起你們,讓我們盡最大的努力解除禁建。」

當時許多社子島居民心裡想,終於有人知道社子島居民為了大台北地區犧牲的委屈,也終於有人願意正視在威權時代被不當政策對待數十年的問題。結果,卻是柯文哲在議會直言:『社子島不管了,就直接輾過去。』這樣暴力的強制區段徵收的對待,後續也引發居民強烈抗議。

誰可以留在社子島?誰不用因為開發而被迫遷?

社子島的問題從來都不是要不要開發,而是怎麼樣讓社子島居民留在社子島,留在自己的家,這才是真正的問題。而不是用區段徵收把整個聚落剷平,再換另外一批新的人進來。

政府強制徵收居民私人土地後,對外說有安置居民,我們不是難民,根本不需政府「安置」,我們是政府強制造成的迫遷,被迫安置;這所謂的安置宅,台北市政府對外說成本價賣給居民,一戶2000萬元以上,讓許多居民根本沒有能力再回到自己原本的家。到最後,社子島被開發,在地居民回不來,家成為回不去的家,這真的是我們要的發展嗎?

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蔣萬安來到社子島,也親自接受了社子島自救會的陳情書。他承諾會親自走入鄰里、重啟由下而上的溝通,並用最大的同理心保留聚落。很遺憾,這些選舉承諾他並沒有兌現。

除了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之外,甚至循著前市府的模式繼續推動區段徵收。

2026年3月,社子島居民因不滿市府突然加速推動細部計畫審議程序,前往市長官邸遞交陳情書,希望市長能兌現自己的選舉承諾並聽見居民的聲音。非常遺憾,蔣萬安市長不但沒有接下陳情書,甚至直接驅車離去。對居民而言,這不只是一份陳情書被拒絕,而是一位政治人物背棄自己的選舉承諾。

社子島區段徵收案從過去到現在,一直缺乏實質的在地溝通。

2020年,監察院曾正式糾正台北市政府,指出社子島開發方向形成過程中,未與居民充分討論及徵詢意見,I-Voting程序存在瑕疵,甚至有誘導投票的疑慮,居民安置意願調查作業也有不足之處。

2025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社子島環境影響評估處分,法院認定開發計畫未完整納入污水處理設施、防洪工程等重大開發內容,也涉及濕地保育程序問題,因此認定原環評處分違法。

從一開始錯誤政策到環評違法,在居民抗議不斷、監察院提出糾正、行政法院也已判決環評違法的情況下,市府卻仍強勢推動開發程序。

面對社子島加速開發派及部分民代的壓力,市府選擇繼續往前推動,而不是兌現蔣萬安市長選舉的承諾:『走入鄰里重啟溝通,用最大同理心保留聚落。』這讓居民情何以堪。

一場早已決定結論的民主大戲?

市長不願接下陳情書,居民只好向細部計畫委員會陳情。好不容易因為陳情,居民收到細部計畫會議通知單,通知單上清楚註明可持通知單參與會議,並於會議前登記發言。然而當天居民依照通知前往登記時,卻遭到百般刁難。

更令人質疑的是,通知單明明寫著現場登記發言,但登記名單上卻早已出現支持加速開發人士的名單。

居民無奈,只能在場外抗議近兩個小時,高喊黑箱會議。

會議中甚至有委員表示:「場外抗議民眾有沒有資格發言?如果不讓他們發言,會不會違法?」

另有委員表示:「這個案子已經拖太久了,如果讓他們發言,時間會拖太久。」

在居民極力爭取下,專家、學者、居民及律師終於得以進場表達意見。

可笑的是,不論專家、學者、居民及律師如何表達意見,最後都沒有被納入實質討論。

當所有人發言結束後,主席詢問委員有無意見,在幾乎沒有討論的情況下,便宣布修正案通過。

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事後公布的會議紀錄中,居民、學者及律師提出的重要意見,完全沒有被呈現。

我們不禁要問:

居民的意見不被採納、專家的建議不被討論。

如果會議結論早已決定,那麼所謂的公民參與究竟還剩下什麼意義?是不是只是要居民配合演出一場民主大戲?

我們從未反對社子島發展,我們反對的是區段徵收。

我們反對的是把社子島整個剷平,讓百年聚落與文化消失。

社子島爭議這麼大,從市府的作為可以清楚看見,即使居民表達不同意見,也不會被採納;即便行政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市府也沒有重新檢討。

我們看到的是,由機關選出的審議委員會,似乎並不在意居民未來是否能留在自己的家園,也不在意這個將百年聚落整體剷除的規劃,是否真的符合居民需求,更不在意內政部主要計畫附帶決議中所提到的聚落紋理保存。

台灣也已解嚴39年,禁建56年的社子島,何時要被解除禁建?

威權時代的禁建令不應與區段徵收綁在一起。

不論誰擔任台北市長,都應該認真看待社子島為大台北地區所做出的犧牲,都應該還社子島居民公平正義。

立即解除禁建,讓居民能夠原地改建,不僅能保留聚落紋理與地方文化,也不會造成上萬居民因區段徵收而被迫離開家園。

社子島的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開發,而是誰能留下來。

這才是真正符合民主價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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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捐款徵信

2026, June 2 - 23:03

圖片來源: Shaakheh on Unsplash

【四月工作報告】

2026.04.02 大旺號案未決、受害漁工等7年 民團呼籲臺灣政府盡速改革遠洋漁業

2026.04.17 RCA抗議勞動部偷刪專案健檢 勞動部:持續辦理

2026.04.17 要求以色列停止歧視性死刑法 台灣民團呼籲政府應表態拒絕

2026.04.22 「社工具保證人地位」首次判例 上千社工行政院前抗議「國家要扛責」

2026.04.28 工殤日為原住民族勞工請命 呼籲政府正視高風險職災處境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71集|究責基層社工具「保證人地位」 社安網從社工開始崩解?

第570集|《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 老派記者林照真的感嘆與期待

第569集|我愛的人竟傷我最深 亂倫創傷從未離開《家的蜃樓》

第568集|聽社工訴說:當過勞憂鬱成常態 誰來守住社工?

第567集|不甩「強迫勞動」罵名? 泰博資方為何要向移工工會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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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6年4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213,336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39,318元(郵撥帳戶 96,232元、郵局43,086 元)

藍新:0元

現金:423元

2026年4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蔡O憲 1000、蘇O志 100、管O祥 20000、發票獎金11502 1000、燦爛時光會客室PODCAST聽眾 23533 、陳O安 3000、呂O廷 400

定期定額捐款:Shu O Wang 5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300、何O幸 500、何O輝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輝 100、李O忠 1000、李O忠 2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慧 500、周O同 1000、林O如 500、林O儀 200、邱O仕 400、邱O弘 300、邱O翎 10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施O翔 500、唐O哲 10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智 1000、許O芳 200、許O美 500、許O愷 300、郭O竹 2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恩 200、陳O綸 300、陳O蓉 300、陳O儀 300、陳O槿 500、陳O霖 1000、曾O婷 3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龍 1000、鄭O從 300、鄭O雯 300、、盧O文 200、Yuhui Tai 25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曾O琳 500、劉O菁 300、劉O中200、黃O斌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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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抗議:鄭麗文的「內戰」與「一中憲法」說, 她就是要幫中國「關起門來打小孩(打台灣)」

2026, June 2 - 21:21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我們反對打小孩,也反對「法不入家門」,棄國家法律與國際人權公約於不顧,「關起門來打小孩」的中國封建思想。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放大到國家與國際社會來看,和平本是國際義務,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不得使用武力或威脅」,以及1928年的《非戰公約》,台海和平原本是受國際法保障,阿沙布魯的鄭習會倡議,聲稱:「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是中華民族的共同家園」「反對外來干涉」,反而是要讓習近平可以「關起家門來打小孩(打台灣)」,根本就是「一中併吞」陷阱!

鄭麗文繼四月鄭習會之後,6月1日啟程訪美16天,行前在5月27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上竟然毫不掩飾地高舉「一中憲法」與「結束內戰」!試問:如果烏克蘭人主張俄羅斯與烏克蘭間的關係是「內戰」,如果烏克蘭奉行「一個大俄羅憲法」,那國際社會還有辦法援助烏克蘭嗎?

鄭麗文的「內戰」與「一中憲法」說,就是要幫中國「關起門來打小孩(打台灣)」!要阻止國際社會共同捍衛台海和平。經民連於今(6/2)日舉行記者會,駁斥鄭麗文「內戰」與「一中憲法」說的謊言。

鄭麗文「內戰說」呼應中國侵略敘事,欺騙世人,目的是在使友盟無法聲援台灣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陳思妤表示,鄭麗文主席在宣布訪問美國之際,聲稱「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並且「兩岸可以結束內戰,締造和平穩定的關係」,實為將台灣捆綁進「中國內戰」的枷鎖,強行抹去兩國主權的邊界,強迫台灣人做中國人,呼應中國侵略敘事。請美國友人、國際友人勿聽信鄭麗文誑騙!

陳思妤指出,「兩岸尚未結束內戰狀態」敘事框架的危險之處在於:所謂「內戰狀態」意味著兩個對立政權爭奪同一個國家的統治正當性與代表權。然而,台灣從未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1991年4月30日李登輝總統宣布終止動員戡亂後,即代表不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奪中國之代表權。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與1996年總統直選後,台灣更以新生國家之姿,成為一個事實上(de facto)國家。

近來,中國國民黨重拾「內戰說」,聲稱必須透過「一個中國框架」來終止內戰的戰爭狀態 —— 這也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若中國有朝一日侵略台灣,則中國必將主張「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藉由國際法「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來禁止友盟國家對台灣的聲援。

回顧歷史,所謂「國共內戰」的最後一場戰役為 1958 年開始的八二三戰役,中共與中國國民黨在金門、馬祖等島嶼對峙,中間歷經「單打雙不打」的打打停停階段,最終至 1979 年 01 月 01 日,中國公開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公開宣布「中國政府已經命令人民解放軍從今天起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長徐向前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關於停止對大金門等島嶼炮擊的聲明》,表示「我已命令福建前線部隊,從今日起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國共之間於四十七年前早已徹底停火!今日,鄭麗文重拾「國共內戰」說,根本是顛倒歷史,刻意且惡意地紮個稻草人,目的就是要把台灣的命運鎖進「一個中國」的牢籠裡。

中國國民黨的政治宣傳(propaganda)手段完全呼應中國侵略敘事:中國於 2005 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規定,台灣海峽兩岸可以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協商和談判;同年,連戰至中國與胡錦濤會面,其會談新聞公報(簡稱「連胡公報」)裡面記載著要「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在台灣,中國國民黨裡應外合下,藍委陳永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寫著「兩岸之間尚未在法理上終結 1949 年以來的內戰狀態」,到鄭麗文牙牙學語地覆述習近平詞彙,表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華兒女不再自相殘殺」、「兩岸和平制度框架」,這些話術相互呼應,都是一樣邪惡、欺瞞的陰謀 —— 也就是把台海和平與台灣前途鎖進「一個中國」的牢籠裡,國共兩黨聯手用政治意義的「中華民族、中華兒女、炎黃子孫、一家人」,來迷惑世人,並阻斷國際友盟在關鍵時刻對台灣的援助。

陳思妤最後強調,鄭麗文主席表示此行「要讓美國了解國民黨才是真正的朋友,國民黨才能確保兩岸不會打仗」,這是完完全全的欺騙!有了鄭習會的殷鑑,鄭麗文對兩岸關係的詮釋已經對齊中國的話術,其所謂「兩岸不會打仗」,是因為中國國民黨對中國跪拜投降輸誠,中國當然兵不血刃!鄭麗文訪美的政治企圖明顯,就是要替中國降低併吞台灣的阻礙,阻斷國際社會在台海情勢緊張時的介入法理基礎,現在還要美國跟國際友人為其謬論背書,請國際友人千萬不要相信其謊言。

一中憲法無拘束力,九二共識自始不存在,鄭麗文勿睜眼說瞎話

鄭麗文在上禮拜三(5/27)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並認為兩岸要結束內戰關係。經民連要指出,這完全是誤導性的說法。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此「一中憲法」說,是奠基在1991年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前言與第十條,然而回顧歷史,此兩部分之增修條文內容,是於1991年4月8日到22日,以「老賊」老國代為主的五百多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所制定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其實根本不算憲法。

涂景亮進一步說明,原因在於,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代表性(釋字第499號)。然而,作為台灣民主化的最重要象徵,作為民主政治的最起碼要求,台灣是到1992年才舉行「國會全面改選」。1991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既非經台灣人民公民投票制定,也非由台灣人民選舉之代表制定,完全不具民主正當性,當然無效!

中華民國台灣自1992年民主化後,與過去之辛亥中華民國已不同,現代的中華民國台灣在法律身分上已經與歷史上那個宣稱代表全中國的威權政府切割,轉而專注於代表由台、澎、金、馬構成的「台灣政治共同體」。鄭麗文此次不論提出「一中憲法」或是「內戰關係」,都是忽略歷史、忽略法律,建議可以先去大學修習「法律史」後,再代表中國國民黨發言也不遲。

涂景亮另外指出,鄭麗文兩個月前在北京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會面,重申「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立場,亦是脫離現實,把白的說成黑的。「九二共識」在本質上是一個事後建構的政治策略,在1992年交流當時根本不存在,而是直到2000年才由時任國民黨政府陸委會主委的蘇起所創造。此外,回顧歷史,在1992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會談中,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始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不僅對「一個中國」的定義不同,對「九二共識」本身代表什麼也毫無共識,從過去到現在都一樣。

所謂「九二共識」,實際上是展現了「中國式自欺欺人的藝術」(the Chinese art of make believe)[1]。這個詞彙在政治背景下的最大功能,就是創造出一種表面上的和諧,用來掩蓋兩岸在現實中根本「沒有共識」的真相。此時鄭麗文卻一再重申要堅守「九二共識」,背後代表的是什麼?尤其在2019年1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告台灣同胞書》40年紀念會,發表重要講話時,已明確指出「九二共識」是為了謀求國家統一,那鄭麗文此時一再重申九二共識,是否代表要配合習近平促進統一?這等攸關國家主權的重大先決問題,請鄭麗文在去美國前,務必要說清楚,講明白,給全體國人一個交代。

[1] Yu-Jie Chen & Jerome A. Cohen, China-Taiwan Relations Re-Examined: The “1992 Consensus” and Cross-Strait Agreements, 14 U.PA. Asian L. Rev.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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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蠻橫剔除教育代表 教團嚴厲譴責行政院大開民主倒車

2026, June 2 - 21:14

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蠻橫剔除教育代表
教育團體嚴厲譴責行政院大開民主倒車,要求道歉復聘、究責

針對行政院115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不再續聘長期參與的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全國教師會(全教會)今日特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行政院此舉係「自毀民主參與機制」,意圖規避社會各界對教育預算的專業監督,簡直大開民主倒車,並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恢復多元代表性,切勿在教育政策上實施專斷獨裁。

全教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成立之初衷,即是為了落實《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意旨,確保教育預算的分配能真正貼近教學現場需求。過去二十年來,均納入教師、校長及家長團體代表,這不僅是民主參與的體現,更是防範教育經費被流於「大撒幣」或「政治分贓」的重要防線,如今行政院一紙令下,將教學現場的聲音全數排除,無疑是黑箱作業與專業傲慢,行政院、教育部應公布決策過程,主其事者應向國人道歉並盡速復聘。

立委蔡春綢表示,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不是一般諮詢會議,而是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設置,負責研訂教育經費計算基準、計算各級政府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及中央地方分擔數額的核心法定機制。這個委員會決定的不是紙上數字,而是教室資源、偏鄉師資、特教支持、學校行政運作與學生受教權。

蔡春綢指出,114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仍有全國教師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代表參與;但115年度名冊中,教師、家長、校長團體代表全數不見。115年度名冊經行政院核定,召集人為教育部長鄭英耀,行政院長卓榮泰與教育部長鄭英耀都應公開說明:誰提出名單?誰做最後決定?為何長期參與的教育現場代表遭不再續聘?蔡春綢強調,教育經費要透明,教育決策要民主,教育現場的聲音不能被消音。

立委黃健豪批評,行政院剛剛公布的115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聘任名單,簡直讓人瞠目結舌。長期代表基層、在第一線為教育把關的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和校長團體代表,竟然遭到行政院全數不再續聘。這是一場針對教育監督力量的大清洗,執政黨粗暴地將最核心的利害關係人一腳踢出決策殿堂,不只是對教育專業的羞辱,更是向台灣民主監督機制赤裸裸地宣戰。

黃健豪質疑,根據《教師法》第四十條規定,教師組織派出代表參與與教師有關的法定組織,是法定的任務。教育經費的編列與分配,攸關教師薪資、學校人力配置、偏鄉弱勢資源,難道不是與教師有關的重大事項?行政院此舉形同帶頭違法、踐踏法治,讓《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所確立的教育財政主體性蕩然無存,建議盡快復聘相關團體代表,以平息爭議。

立委柯志恩強調教育經費必須保障,這是全民共識,每年佔政府支出比率多少,絕不容許任何關門搞黑箱!但行政院把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的「校長、教師和家長」都一一排除、集體不續聘,這是哪門子的民主開放?難道政府想打造一個「沒有雜音」的教育財政一言堂?

長期參與台灣教育經費議題的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感謝中華民國立憲先賢們的遠見:他們早在80年前,就看透了在從政者為了政策賄選和綁樁的需要,一定會去找教育這種「剋扣經費不會馬上引發眼前負面效果」的部門開刀。於是他們立了憲法164條,保障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下限。感謝立委劉進興、李慶安、朱惠良、范巽綠、曹啟鴻,他們在1997~2000年間,連戰推倒憲法164條之後,幫助民間教育團體聯軍,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重建了教育經費保障。

丁志仁表示,在2025年政府教育經費保障再度被推倒之後,再次懇請立委們能夠「教育財政,藍綠休兵」,和民間教育團體聯軍,二度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范雲、柯志恩、伍麗華委員已經帶頭這樣子做了,懇請其他的立法委員也能支持。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指出,針對115年度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未聘任教師、家長及校長團體代表一事,台家盟表達高度憂心。近三十年來,台灣教育改革逐步打破過去由行政部門主導的封閉決策模式,朝向行政、教師與家長共同參與的民主治理發展,近年更開始增加學生參與機制,乃是台灣教育民主化的重要進程。

謝國清強調,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攸關教育資源分配與教育發展方向,長期以來均有教育現場代表參與。然而,本屆委員會卻打破近二十年的慣例,此舉不僅削弱教育決策的多元性與正當性,更令人擔憂這是否將成為其他教育會議排除民間參與的開端。教育是公共事務,教育經費更不應由行政部門獨占決策。呼籲行政院及教育部儘速恢復教育現場代表參與機制,維護台灣多年來累積的教育民主成果,避免教育治理走向倒退。

全體出席記者會的教師組織、家長團體、朝野委員重申,教育預算來自人民納稅,依法應專款用於投資教育,不能淪為行政機關的私房錢,要求行政院、教育部懸崖勒馬,道歉、復聘、究責,確保審議過程符合專業與民主,莫讓教育財政秩序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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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感謝工會幹部及會員鏖戰股東會耗時創紀錄,工會將持續備戰直至協商完成

2026, June 1 - 20:59

文/中華電信工會

中華電信工會在5/29(五)上午9點召開115年股東會,因為董事長對於公司治理不力、勞資議題搞不定,因此遭受股東輪番質疑,開會時間破天荒超過18小時,一直到5/30(六)凌晨三點多才完成公司章程修正案,結束115年的股東會。

工會理事長鄧克亷表示,去年股東會提出的問題,到今年仍未有方案,工會一定希望勞資好好互動,但造成今天這樣勞資問題的就是簡董事長與他的團隊,希望公司不要只是口頭說好,要有實際作為,修復勞資關係是現在中華電信公司治理最該做的。

工會罷工小組召集人洪秀龍在現場請董事長提出具體承諾,公司不能只是一直開會但沒有方案,這樣是不誠信協商,現場幾位律師都是勞動法專業,公司不知道會議應該提出具體的方案才是誠信嗎?董事長跟副總在現場跟股東承諾會在6月中以前會提出具體方案與工會協商,希望公司不要逼著工會走上罷工一途!

最終,公司答應與本會於六月陸續協商多項員工權益,並已給出具體數字,包含:
(1)勞退新制提撥率:公司保證拉高至雙位數,精算後進行協商。
(2)團體協約協商:包裹式加速協商,提高會員權益的保障。
(3)屆齡延退方案:立即精算公司合適延退年限後進行協商。
(4)產檢假:育嬰減少工時。
在公司承諾當下工會幹部立即停止發言等各項行動,並於5/30凌晨12時30分陸續撤出,以加速股東會進行。

最後,對於超過18小時的股東會,期間有影響股東權益等問題,本會保留相關法律追溯權。

工會特別感謝所有會員(包含幹部及退休會員)的支持,對於這次的公司承諾,雖不滿意但衡量後尚可接受,但這並不是結束,工會罷工說明會仍會持續進行,呼籲交通部要跟工會一起監督中華電信高層,如果後續協商沒有完成,工會絕對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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