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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應縣市氣候民意 候選人將於九月底答覆淨零三大訴求
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氣候對策協會
因應年底地方大選,民間團體發起「為氣候而選」倡議,並根據氣候民意撰擬《候選人淨零氣候政見建議書》,已於8月26日以快捷郵件寄達 48 個縣市首長競選辦公室,邀請候選人團隊於 9月30日回覆政見承諾。截至 9月13日,團隊已拜訪包括基隆、新北、台北、台東、嘉義、高雄等縣市。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表示,團隊已於6月22日舉辦首場記者會,邀請前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許晃雄教授、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的 The 2035 Initiative 團隊共同發佈「氣候淨零投資法案民意調查」結果。本場記者會聚焦說明三大淨零氣候政見訴求,並邀請倡議夥伴分享親身經驗,期待候選人透過「屋頂光電與儲能」、「電動車取代燃油車」、「居家電氣化與節能家電」的政見,幫助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更容易做出低碳選擇。
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郭軒甫指出,台灣過去著重大規模光電,但與民眾生活最有感的其實是「家戶型光電系統」。然而現行行政程序中,設置 1 kW 與 100 kW 的流程繁複程度相同,目前家戶申請從台電到地方政府審查動輒耗時數月,甚至少數縣市還自訂規費,拉長了申設門檻。郭軒甫建議,家戶常用電器如冷氣、IH爐等功率多已超過 4 kW,若能將 3.5 kW 以下的小型家戶光電比照能源署研擬中的 1 kW 插入式光電大幅鬆綁,採「線上申請、線上登記核准」,台電僅需審查併接點,將大幅提升民眾裝設意願。以台灣透天厝平均每日用電約 16.8 度計算,設置 3.5 kW 光電平均每日可發電約 12.6 度,足以涵蓋 75% 的日常用電,若再搭配儲能,更能有效強化整體電網韌性,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加速審查時程。
就讀國立清華大學電機系二年級的陳奕安是IH爐政策倡議者,三年前他因為竹北氣爆事件的影響,著手進行台灣IH爐普及化的調查報導。陳奕安發現,許多民眾在爐具選擇或換新的時候,因為不知道有IH爐這個選項,或是沒有充足的資訊,所以只能接受既有的選擇。他認為IH爐有許多使用上的好處,例如自動定時關火的功能可確保安全,檯面清潔方便,在夏天煮飯時也不會熱。陳奕安指出,IH爐的普及化不可能透過單次的補助就達成,但如果能優先補助給最需要的族群,例如瓦斯管路有長期外洩疑慮的住宅,或是仰賴桶裝瓦斯的非都會區住戶,更有機會讓民眾基於充足的置換資訊,做出最適合家中情況的爐具選擇。
氣候對策協會執行長黃業棠強調,一般民眾家中的碳排放主要來自於四件事,能夠採取的淨零措施也集中在這四個選擇:用電、用車、煮飯用爐具、洗澡用熱水器。然而,民眾要能自主決定這些作為,政府那一端不能卡住。三大訴求包含七項具體內容,都是地方政府就能決定的行政流程或是政策工具,例如審查時程透明化、建立友善民眾的單一窗口、公有停車場充電樁的盤點與建置承諾、居家電氣化與節能家電的汰換補助等,針對各項補助金額的建議,則是團隊經過試算後,有助於民眾在採行家戶氣候行動的決定上,多一個負擔得起的選項。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說明,針對縣市首長候選人提出的淨零氣候政見,並非要求候選人回應「是」或「否」的二元答覆,而是邀請候選人注意到有許多民眾在乎氣候變遷的因應,更有特定群體會受到更大衝擊,例如健康與安全風險家戶、經濟弱勢家戶,以及位處電網末端又疊加淹水與坡地災害潛勢的供電脆弱區。「為氣候而選」官方網站將隨時更新各競選團隊對於三大訴求的答覆,同時也會呈現候選人提出的其他氣候、能源政見,以回應選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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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 研討會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研討會:彈劾、糾正、國家人權與陽光法案何去何從?
主辦單位: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合辦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場次一新聞稿(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保障機制何去何從?)
今日(09/12)由經濟民主連合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和台灣人權促進會協辦之【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研討會於台大校友會館3B 會議室召開。上午場次主題為【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保障何去何從】,邀請到四位與談人:前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華、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台權會秘書長余宜家,分別從體制內、體制外和不同的角度討論台灣的人權保障制度的未來。
在開場致詞時,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強調,監察院可以廢,但國家監察權不可一日癱瘓,人民透過監察權尋求救濟的權利也不可受損。他批評,未處理職權重新歸屬,卻以廢除監察院為名杯葛人事同意權,是癱瘓國家、蔑視人民救濟權利,並將此置於中國與在地協力者推動「台灣黎巴嫩化」的脈絡下觀察。賴中強指出,監察委員全面出缺,衝擊公務員彈劾究責、國家人權保障及陽光三法執法。他回顧陶百川、尤清挑戰威權、為民伸張權利的歷史,強調應正視監察制度承擔的「人民告官」與護民官功能。面對監察院暫時或最終無法行使職權,改革不能停留在機關存廢之爭,而須具體討論三類監察權如何移轉至既有或新設機關,維持公務員問責、人權保障與廉政監督。
葉大華:國家人權委員會長遠應成為獨立機關
前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華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應逐步邁向獨立運作。監察權著重個案究責,人權機構則須辨識系統性侵害、檢視政策並提出改革建議,兩者功能與工作方法有所不同。目前人權會面臨委員兼任、預算與人力附屬監察院,以及職權行使法制未完備等限制,與《巴黎原則》的要求仍有落差。
葉大華主張,短期應強化分組委員會議及委員行政參與,透過修法讓具人權專長的當然委員專責人權工作,並建立與國會、行政院的聯繫平台;長期則應推動成為憲法或法律明定的獨立機關,維持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委員產生方式,兼顧性別、族群及專業多元。同時應建立彈性用人制度,納入學者與民間實務人才,研議增設人權職系,以更完整的法律基礎及專業人力,落實人權保障。
徐偉群:司法救濟和機關內部人權檢核仍有政策施行空間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理事長徐偉群提出,若國家人權委員會事實上無法運作,應分別建立司法冤案救濟及系統性人權侵害防制機制。司法救濟方面,可參考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立法設置獨立的「冤案救濟委員會」,不隸屬監察院,並仿照檢察總長任命模式,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針對機構與系統性人權侵害,徐偉群建議恢復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於行政院設置人權事務會報,以人權處為核心幕僚單位,並在一定層級以上機關的政風系統設置人權檢核官。他認為,可修正《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明訂人權檢核事項;即使尚未修法,現行規定仍有政策實施空間,可據此推動行政機關內部的人權檢核工作。
黃怡碧:除了「補足委員」外,人權會需積極建構自身能力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認為,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六年的運作經驗,已經提供下一階段改革的重要基礎。未來應透過修法,使國家人權委員與監察委員的角色及功能更為明確,確保以人權專業或實務經驗被提名的委員能充分投入人權會工作;同時也應投入資源培養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逐步建立人權監測、專案調查、政策與法案檢視及建議追蹤等核心工作的制度與方法,而非長期仰賴外包。人權會也應建立更穩定、制度化的民間諮詢機制,使公民團體及權利受影響者能持續參與議題設定、調查與後續追蹤。六年的經驗顯示,制度設計固然重要,但一個人權機構能否真正發揮功能,也取決於委員與工作團隊的投入及專業能力。人約盟也期待,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在臺灣建立國家防範酷刑機制(NPM)的過程中,承擔統籌、協調的重要角色;這也使人權會自身的能力建構更為迫切。下一階段的改革,不能只是「補足委員」,而必須同時處理職權、工作方法、人力、專業能力及民間參與機制。
余宜家:人權會不應困於監院政治僵局,應建立獨立運作法制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長期以來,台權會主張透過憲政改革廢除監察院,並建立符合《巴黎原則》的獨立國家人權機構。今年五月完成的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也高度關注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未來,包括人權會能否持續有效運作、獨立行使職權,以及建立有別於監察院的制度身分。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對一國的人權保障而言,無論在監督國家權力或引導人權政策上,都不可或缺。以迫遷議題為例,2022 年兩公約審查因政府與民間對台灣迫遷現況的評估南轅北轍,建議由人權會進行全國詢查;後續人權會也展開公產管理與迫遷的系統性訪查。這也說明了人權機構不僅能獨立檢視國家作為,也有持續推動政策改變的職責。
余宜家最後表示,過去人權會與監察院之間的職能始終沒有完全釐清,也限制了人權會應有的作用。與其讓人權會跟著監察院一起陷入政治僵局,更應在人權會已運作六年的基礎上,重新思考如何確保國家人權機構持續、獨立運作,並建立完整的職權行使法制。
場次二新聞稿(沒有監察委員,高階文官違法失職如何究責?)
今日(09/12)由經濟民主連合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和台灣人權促進會合辦之【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研討會於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召開。下午場次【沒有監察委員,高階文官違法失職如何究責?】,邀請到三位與談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張桐銳教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周志宏教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
張桐銳教授:獨立之彈劾權針對高階文官,具有無可取代之功能。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張桐銳教授說明,依現行制度,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可由監察院主動行使,或因機關之移送或人民之檢舉而發動,惟機關對於九職等以下之公務人員得逕行移送懲戒法院。制度設計上可推知,彈劾權之設計主要針對高階文官。實務運作上,監察院近年來,每年通過約30件上下之彈劾文,主要針對機關首長、機關內主管人員、法官、檢察官、高階外交人員以及高階文官等等。
監察院彈劾權之行使,與行政訴訟同樣具有貫徹依法行政之功能,基於彈劾權之主動性、非權利保障性質,以及對於高階文官制裁之困難,獨立之彈劾權與檢察官之刑事追訴權類似,具有無可取代之功能。
鑒於彈劾權行使涉及高度法律化之個案決定以及獨立性要求,在我國政治對抗激烈之情形下,引進國會監察使(Parliamentary Ombudsman)以取代監察院之彈劾權,亦即將彈劾權劃歸隸屬於立法院之機關行使,不僅有違憲疑慮,在政策上亦難以支持。
張桐銳教授也進一步說明,監察院作為獨立之監察機關,在制度設計上並無不當,惟須經9位監察委員審查與決定,效率甚低。惟其改變須經修憲,無可奈何。
周志宏教授:監察權無法行使,影響澄清吏治整肅官箴、監察院公務人員權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周志宏教授指出,這不是憲政史上監察院第一次開天窗。監察院曾於2005年2月1日起因立法院未行使同意權而有長達三年半的空窗期,直到司法院2007年8月15日釋字第632號解釋認為「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後,立法院於2008新總統上任後重新提名監察委員,始於8月1日恢復運作。
此次監察院開天窗對於人民影響更加重大。在澄清吏治整肅官箴方面:對違法失職公務人員無法彈劾及糾舉,無法對機關提出糾正,對簡任十職等以上公務人員無法移送懲戒法庭懲戒,無法防堵違法失職法官、公務人員、學校教職員及性平事件涉案人員之提早退休、資遣。其他還有:對違法任用之處理、長官違反行政中立之處理、法官之不付評鑑與移送職務法庭、大法官違反自律涉及懲戒之處理、聲請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公務員違反《財政紀律法》之處理、違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2條規定違失人員之處理、怠於辦理安全查核之相關機關人員之處理、違反《公共債務法》之移送懲戒、未達《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進度之懲處;無法防堵違法失職。
另外,也影響監察院公務人員權益:監察院聘用人員約聘之核准、監察院公務人員陞遷評分標準之修訂等。
周志宏教授表示,讓監察權無法行使,產生憲政機關空窗期,不但違憲,也使得公務人員,特別是簡任以上高階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之違法失職無法即時有效處理,縱放違法失職人員提早退休或資遣,對於違反人權事件無法即時調查處理,對於陽光法案與揭弊處理也產生深遠的不利之影響。這都是全民所不能容忍,也是憲法所不許的違憲作為。
林永頌律師:若缺乏外部監察權調查問責,司法封閉體系的同儕包庇將更加惡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指出,監察權作為外部監督機制,在司法改革與高階法檢違法失職究責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回顧《法官法》自2011年立法、2012年1月6日實施法官評鑑制度以來,監察院始終扮演監督要角。在2020年7月17日修法前,法官評鑑制度規定人民不可直接請求評鑑,需透過法務部許可的民間團體(如民間司改會)協助過濾並代為請求;當時若評鑑委員會認定評鑑成立,必須移請監察院調查彈劾後,再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懲處。當時送評鑑總件數雖少(每年約5至15件),但經民間團體專業過濾後成案率高,例如2015年15件中有5件成立移送監察院、2019年13件中有6件成立。
然而,2020年7月17日修法後開放人民可以直接請求評鑑,卻同時廢除了民間團體代為請求的規定,並允許評鑑委員會成立後可直接移請職務法庭,無需經過監察院。林永頌律師引用簡報統計數據說明,修法後評鑑總件數雖呈現暴增——從2021年的179件、2022年的323件,一路攀升至2023年的337件與2025年的328件,但評鑑成立移送的案件卻極度微少,每年僅有1至3件(如2021年2件、2022年3件、2023年2件),民眾直接請求的成案幾乎全數落空。這顯示在欠缺民間團體協助過濾與輔助配套下,缺乏專業門檻的直接請求反而導致制度懲戒效能大幅倒退。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以台中地方法院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陳秋月法官案件為例,說明司法圈內部監督與評鑑委員會的同儕包庇現象。該專股僅有兩位法官承辦,陳法官承辦更生或清算案件時,因脅迫與刁難導致高達80多%的債務人撤回聲請,遠高於其他法院約10%的撤回率;陳法官甚至在法律規定應支付金額外,無據要求低收入或職災失業的債務人再支付數十萬元。然而,法官評鑑委員會採信債權人代理人「僅態度嚴肅無脅迫」的說詞,更將法官違法要求多付數十萬元的行為護航為「法官認事用法的職權」,判定評鑑不成立。最終是靠監察院主動介入調查,查出陳法官訊問未依法錄音、確實不當逼撤且多要錢依法無據,迫使陳法官在監察院調查期間聲請退休。林永頌律師最後強調,司法圈官官相護情況嚴重,若缺乏外部監察權的調查與問責,司法封閉體系的同儕包庇將更加惡化。
場次三新聞稿(沒有監院廉政委員會,陽光法案誰來執法?)
今日(09/12)由經濟民主連合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和台灣人權促進會合辦之【監察院可廢,監察權不可癱瘓】研討會於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召開。下午場次【沒有監院廉政委員會,陽光法案誰來執法?】,邀請到二位與談人: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葉一璋教授、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
葉一璋:陽光法案退化為資料登錄平台,失去實質嚇阻與政治問責功能。
葉一璋指出,在亞太地區政治融資(政治獻金)透明度評比中,台灣在多項指標皆獲得2.0的優異分數。然而,國際組織過去常因不了解台灣的五院憲政體制,未查閱監察院公開資料,誤以為台灣欠缺政治獻金網路公開機制。經由台灣透明組織等NGO團體與監察院協力提供完整的申報與查核數據,才成功匡正國際評比結果,展現台灣高度的政治融資(政治獻金)透明度。
葉教授強調,陽光法案(含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與遊說)涵蓋受理申報、建檔公開、跨資料庫比對、違法調查認定、裁罰追徵至刑事移送等六大功能,必須構成完整的責任鏈(申報→公開→比對查核→違法認定→裁罰/移送→追蹤執行)。其中,監察院廉政委員會由 7 位委員組成,是比對查核,並延續後續違法認定、裁罰/移送等的實質樞紐。
目前廉政委員會因監察院癱瘓而無法開會,導致制度出現嚴重缺口。前端的收件申報、形式審查與資料公開雖可維持,但後端的查核決策、違法認定、裁罰、移送與結果公告等關鍵功能均高度受阻,陷入「查而不決」的困境。這會使陽光法案退化為單純的「資料登錄」平台,失去實質的嚇阻力與政治問責功能。
針對執法缺口,葉一璋提出制度分流與處分審議的替代方案。前端一般案件可由既有行政機關承接,例如廉政署處理一般公務員財產申報與利益迴避、中選會整合政治獻金申報、內政部負責遊說登記。然而針對高階官員、跨院敏感案件及重大裁罰,應成立「獨立廉政暨透明委員會」統一裁處標準,以維持獨立性與跨院信任。葉教授特別提醒,若涉及組織改造或修憲,歷來動輒耗時十數年甚至二十年,因此短期內依案件性質分散移交業務,並籌備、成立獨立委員會專責處理,才是兼顧執法連續性與合憲性的務實作法。
賴中強:監院對重大案件現僅能調查,無法做成處分,陷入停擺。
賴中強表示,所謂「監察院癱瘓」實質上包含三個層次的組織停擺:監察院本體、國家人權委員會,以及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其中,廉政委員會係依《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項設立之特種委員會,並訂有設置辦法,專責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即陽光四法)之違法處分。廉政委員會隨監委缺額而癱瘓後,直接造成陽光四法之裁罰職權全面受阻。
賴中強說明,《政治獻金法》管轄權全屬監察院。目前監院僅能維持前端收件申報,任何違法開罰(如帳戶違規、不實申報等案件)皆因委員會停擺而無法作成處分;《遊說法》採雙軌制,一般案件由內政部裁罰;但若遊說對象為總統、副總統、立委或政務人員等高階公務員,裁罰權在監察院,目前此類高階案件已陷於停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亦採分級管轄,中低階公務員由法務部/政風單位裁罰,但高階公務員之裁罰權屬於監察院。
賴中強指出,如台中市盧秀燕妹妹盧秀芳、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之利益衝突迴避問題,監察院目前充其量僅能進行資料調閱或詢問,無法作成實質的裁罰處分。在過渡解方上,賴律師指出,若欲移轉監院裁罰權由其他機關代行,邏輯上必須透過立法院修正相關法律。若無立法院法律授權,僅由行政院依《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創設臨時機關代行監院職權,因行政院與監察院屬於不同的憲法一級機關,在法律上仍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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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90集|社會撕裂VS團結的雙面刃 讀《部落》解析人類文化本能
文 / 吳桂芳
人類為了獲得部落中的認同、理解與接納,因而團結起來。然而,現今人們卻常將「部落」與排外、偏見、民族主義、政黨惡鬥,以及同溫層、異溫層之間的對立與撕裂畫上等號。
文化心理學家麥可.莫里斯(Michael Morris)長年研究文化如何塑造人類行為,以及人類如何改變文化。他在《部落:讓人類分崩離析的文化本能,也可以把我們凝聚起來》一書中,橫跨心理學、人類學與社會學,結合多個歷史真實案例,解析人類三種「部落本能」:同儕、英雄與仿祖,重新思考部落認同在現代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本書推薦者之一、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從台灣所面臨的外部威脅與內部認同爭議出發,談談我們該如何運用書中的洞見,理解不同立場者的「部落心理」,並思考在彼此立場分歧的情況下,如何重新建立溝通與合作的可能?為什麼人類能夠與大量不認識的人合作,促進合作的群體認同又為何有時會成為衝突、仇恨與極化的來源?
什麼是部落?我需要部落嗎?人類為什麼需要部落?
「部落」並不是指遠古社會的部落,而是從家庭、社區、宗教、政黨、國家到民族,人們所身處的各種群體。部落創造文化,人也透過文化建立身分認同。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葉耀元指出,書中不斷強調,人不需要成為一個完全沒有部落的人,真正重要的是思考不同部落之間如何選擇、重合,進而創造新的連結。「不是要消除異己,而是要建立一個能夠容納異己的部落。」部落本能並非文明的阻礙,反而是人類能夠與陌生人建立信任、進行大規模合作的重要基礎。
因此,問題不在於人類有沒有部落文化,而在於我們如何定義「我們」的邊界,以及誰有權力決定這個部落的規範、英雄與歷史。
葉耀元以台灣人的身分認同為例,指出人的認同並非一成不變,可能隨著執政者的施政表現、國際情勢等因素而產生變化。葉認為,對政治人物而言,關鍵並不是不斷放大群體之間的裂痕,而是看見這些裂痕之間仍存在的重合,進一步找到不同群體可以共享的價值與認同,建構一個更大的「部落」。
同儕本能的雙刃劍:促進合作卻也形成群體壓力
「同儕本能」指的是,人們會觀察身邊的人怎麼做,從多數人的行為判斷什麼是正常,進而調整自己的行為,以獲得群體的認同與接納。它並不只是單純的從眾現象,而是人類得以進行大規模協調的重要基礎。
葉耀元表示,像是排隊、遵守交通規則,甚至在公共場所自動放低音量,看似只是生活習慣,其實都建立在對群體規範的共同理解上。正因為人們能夠依循這些共同規範行動,即使彼此並不認識,也能在同一個社會中協調生活。
然而,同儕本能在促進合作的同時,也可能形成群體壓力。當一個人長時間只接觸與自己立場相近的資訊,很容易誤以為眼前的聲音就是多數人的看法,進而產生「大家都是這樣想」的壓力。
葉耀元指出,真正值得關注的並不是人們是否受到群體影響,而是群體所形成的規範究竟是尊重、合作與求證,還是羞辱、攻擊與散布未經查證的資訊?
英雄本能不是具體的英雄 而是象徵的符號
「英雄本能」指的是人們會受到群體所認可的標竿、典範與符號影響,並傾向追隨、模仿這些被視為值得肯定的對象。它不一定指向某一個具體的人,也可能是一種身分、一個象徵,或一套受到群體推崇的價值。
葉耀元指出,「英雄」其實具有傳達價值的作用。一個群體把什麼樣的人或行為視為值得尊敬,就等於向成員傳遞了「什麼是值得追求的」。
他舉例,如果社會肯定願意妥協、承擔責任、促進合作的人,人們就更可能朝這些方向行動;反過來,如果羞辱對手、挑釁制度或製造衝突的行為更容易獲得聲望,大眾也可能起而效尤,讓對立進一步升高。當一個群體重新定義值得肯定的標竿,也就有可能改變群體的行為與文化。
仿祖本能的共同體建構 延續群體的集體記憶
「仿祖本能」則是人類與過去建立連結的方式。人們不只是記得歷史,也會透過傳統、儀式與共同的習俗,確認自己從何而來,以及自己與前人、與其他成員之間的關係。這種對延續性的需求,使人願意保存傳統、重複儀式,也願意將上一代留下的經驗交給下一代。
因此,傳統並不只是對過去的懷念。人們之所以重視傳統,是因為它能提供一種「延續感」,讓個人知道自己並不是孤立存在,而是身處一個跨越世代、比個人生命更長久的共同體之中。葉耀元提出,節慶、紀念日、共同儀式,甚至憲法等制度,都可能成為人們連結共同歷史、建立集體記憶的方式。
但也正因為歷史能夠形塑共同體,誰來說明「我們的過去」就變得重要。歷史並不是把所有發生過的事情原封不動保存下來,而是在記憶、選擇與詮釋之中逐漸形成。葉耀元表示,因此政治人物可能會透過特定的歷史詮釋來凝聚,例如強調共同遭受的苦難、抵抗的經驗或過去的榮耀,藉此建立共同身分。
當劃清「我們」與「他們」的界線 部落本能如何成為民主的裂痕?
如果說部落本能原本是人類建立信任、促成合作與團結的重要基礎,到了現代民主社會,這套本能卻可能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葉耀元指出,遠古時代的人類必須快速辨識「自己人」與「外人」,才能防禦敵人、共同取得資源;但在現代社會中,與自己持不同政見的人,往往只是對政策與價值有不同判斷,並不是必須消滅的敵人。
當遠古時代的敵我辨識被套用到今日的政治關係,原本可以透過討論解決的政策分歧,就可能逐漸變成身分對立。對手不再只是「我不同意的人」,而被視為「非我族類」。一旦確立敵我界線,人們對自己人與外人的評價標準也可能跟著改變,對自己陣營的錯誤、違法甚至貪腐,更容易因為認同而選擇包容或合理化。
相反地,當對立陣營被視為威脅,人們也可能逐漸失去對對方的同理心。原本與自己一樣、有生活經驗與情感的人,會被簡化成代表敵對陣營的符號,甚至認為對方遭遇困境是「活該」,進一步希望對方被排斥或孤立。
葉耀元認為,這正是部落本能進入現代政治後的危險:它不只是讓人更容易支持「自己人」,也可能讓人降低對自己人的道德要求,同時失去理解「外人」的能力。當政治競爭從「不同意見的競爭」變成「不同身分之間的對抗」,民主所需要的討論、妥協與共同生活,也就更難維持。
政治人物如何劃出「我們」與「他們」?利用部落本能進行動員?
葉耀元指出,政治人物進行群眾動員時,往往會先劃出「我們」與「他們」的界線,讓支持者相信自身的地位、文化或經濟利益正受到威脅,再將自己塑造成能夠解決危機、保護群體的英雄。這種方式同時觸發同儕、英雄與仿祖等部落本能,使政治選擇不再只是政策判斷,而逐漸與群體身分連結,投票也可能成為對自己所屬群體的忠誠表態。
以美國兩黨政治為例,過去民主黨與共和黨主要在稅率、社會福利與外交政策等議題上有所差異,但政黨認同如今已延伸至居住地、教育、宗教、媒體選擇與生活方式,逐漸成為一種完整的社會身分。葉耀元以川普的「讓美國再次偉大」(MAGA)為例,指出這不只是政治口號,也召喚人們對過去「黃金時代」的想像,並將領導者塑造成能夠恢復秩序與榮耀的英雄。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台灣。不同政黨可能透過統獨、國族認同、歷史記憶及對中國的態度,將複雜的政策議題簡化為「愛不愛台灣」、「保護台灣」或「消滅中華民國」等身分選擇,使政治討論容易陷入危機感與「亡國感」的情緒動員。不過,葉耀元也提醒,不能因為恐懼可能被政治人物利用,就認為所有危機感都是虛假的。台灣確實面臨來自中國的軍事、外交、經濟與資訊威脅,重要的是區分政治人物是在提出可以檢驗的證據與具體問題,還是利用恐懼將不同意見者一概視為敵人;兩者之間的差別,也決定了危機感究竟能成為面對風險的力量,還是進一步加深社會對立。
社群媒體如何放大部落對立?
政治人物透過劃分「我們」與「他們」動員群眾,社群媒體則進一步加速了這種部落化的過程。葉耀元指出,社群平台主要透過分眾行銷增加使用者的停留與互動,而憤怒、恐懼、羞辱等情緒,往往比複雜的政策分析更容易引發關注,讓越激烈、越極端的言論獲得更多曝光。
當最願意攻擊外部群體的人反而獲得最多關注,也可能逐漸成為群體中的「英雄」。使用者因此容易產生兩種錯覺:把同溫層中的聲音當成整個社會的主流,也把對方陣營最極端的聲音視為整個群體的代表。原本存在的社會差異,也可能在資訊推播與情緒放大下,被看成更加不可調和的對立。
葉耀元強調,社群媒體並沒有創造人類的部落本能,而是降低了觸發這種本能的成本,加快敵意擴散。當政治動員與演算法彼此作用,人們更容易被推向「支持自己人、攻擊外人」的情緒,也讓不同立場之間的溝通更加困難。
在這樣的環境下,有些人因為害怕言論被貼上標籤而選擇沉默、遠離政治;另一些人則可能在持續的情緒動員下變得更加激進。無論是退出公共討論,還是投入更加激烈的政治對抗,當公共空間只剩下表態與攻擊,民主所需要的溝通與協商也會逐漸縮小。
當撕裂比治理更容易獲得回報,民主會付出什麼代價?
當政治人物與媒體不斷透過對立動員群眾,社會也可能逐漸形成一套錯誤的獎勵機制:撕裂社會比耐心治理更容易在短期內獲得聲量與支持。當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民主也可能付出四個代價。
首先,民主制度會失去最基本的事實共識。民主不要求所有人擁有相同的價值觀,但至少需要對「發生了什麼事」有基本共識。如果不同群體只相信各自的新聞、數據與專家,甚至連同一件事情是否發生都無法確認,公共討論自然難以進行,原本應該針對政策與問題的討論,也容易退化成不同部落之間的立場對抗。
其次,妥協可能逐漸被視為背叛。民主政治本來就需要透過協商,在不同立場之間尋找可以接受的方案,但當政治高度部落化,與對立陣營合作容易被自己的支持者視為軟弱、投降,甚至背叛群體。當每個人都害怕成為「背叛自己人」的人,也就沒有人願意率先跨出協商的第一步。
第三,長期的部落對立可能侵蝕人們對民主制度的信任。當人們只有在選舉結果符合自身期待時才相信制度,一旦落敗,就認為國會、媒體或法院都已被對手控制,制度便不再被視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規則,而成為不同陣營爭奪權力的工具。久而久之,失去的可能不只是對政黨或政治人物的信任,而是對民主制度本身的信任。
最後,則是對立走向「去人性化」。葉耀元指出,這往往從「垃圾」、「蟲」、「叛徒」等標籤與羞辱開始,逐漸把對手描繪成不值得理解,甚至不配擁有公民權利的人。當對方不再被視為和自己一樣、擁有情感與政治權利的人,原本可以透過討論處理的意見分歧,就可能變成彼此否定。
民主真正需要的,並不是要求所有人彼此喜歡,而是即使我非常不認同你,仍然承認你與我擁有平等的政治權利。當這個最基本的前提仍然存在,社會才有可能透過討論與協商處理彼此的分歧。
書中的成功案例與啟示
莫里斯在書中透過幾個案例說明,文化並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可以透過領導、制度與象徵重新塑造。南非前總統曼德拉與橄欖球隊「跳羚隊」的故事,就是一個例子。跳羚隊過去曾被許多黑人視為種族隔離的象徵,但曼德拉沒有選擇拋棄這個圖騰,而是穿上跳羚隊球衣,重新賦予它「全體南非人的共同榮耀」的意義,讓原本代表分裂的象徵,轉而成為凝聚國家的力量。
另一個例子是希丁克帶領南韓國家足球隊。當時球隊受到學長學弟制影響,年輕球員不敢挑戰前輩,希丁克因此重新建立團隊規範,將受到尊重的標準從年齡與資歷轉向能力、努力與團隊貢獻,進而改變球隊文化。
葉耀元指出,這兩個案例顯示,文化改革不能只靠說理,也需要透過具體行動、制度與可見的象徵,讓新的價值被看見。同時,改革不能只是單純否定原有文化,而必須提供新的身分與榮耀,讓人們有新的認同可以依循。
更重要的是,領導者必須願意承擔來自自己群體內部的反對。曼德拉最困難的地方,不只是與曾經壓迫黑人的白人合作,更是說服自己的支持者放下復仇、接受和解。葉耀元認為,真正重要的領導,不只是代表自己的部落發聲,而是有能力重新定義「我們是誰」,讓不同群體找到更大的共同身分。這也說明,部落本能不一定只能造成對立,只要重新定義群體的界線與共同價值,就有可能把原本分裂的「我們」與「他們」,轉變成更大的「我們」。
台灣該如何重新找到共同的「我們」?
面對台灣社會的認同分歧,葉耀元認為,真正的目標並不是消除不同的部落,而是建立一個能夠容納不同立場的「更大部落」。台灣人對國家的想像或許仍存在差異,但這些差異並不代表彼此無法共存。重要的是,在不同的歷史記憶、生活經驗與風險判斷之間,找到可以共同遵守的原則,並理解對方真正想保護與害怕失去的是什麼。
這樣的共同認同,也不能只停留在政治口號上。社會需要重新思考什麼樣的人值得被肯定,讓願意協商、承擔公共責任、處理複雜問題的人,也能成為群體中的標竿;同時,透過地方、社區、學校等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合作,讓不同立場的人有機會在政治身分之外重新認識彼此。
建立一個更大的「我們」或許不是一件能夠快速完成的事情,也不一定要從國家層次開始。當人們願意從身邊的小群體開始,練習與不同立場的人對話、合作,即使無法消除彼此的分歧,至少能保留共同生活的可能。
部落本能本身並不是問題,它既能讓人團結,也可能讓人彼此排斥。真正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運用這股力量。當「我們」不再只是用來區分自己與他人,而能不斷擴大邊界,讓更多不同的人被納入其中,部落也就不再只是撕裂社會的力量,而可能成為重新建立信任與合作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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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香港支聯會案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判囚5至7年,台灣民團聲援:悼念六四無罪,譴責以法律清算民主自由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香港紀念六四的重要組織。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歷經五年多審判及長期羈押,香港法院於8月21日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香港高等法院今天(9/11)判處入獄,其中鄒幸彤刑期最重,判7年3個月,李卓人7年、何俊仁5年2個月。至於被告支聯會,法官判罰款港幣150萬元(新台幣600萬元)。
台灣曾經歷過威權統治,也曾有許多人因為爭取自由而被逮捕拘禁。318運動之後,台灣社會同樣經歷了漫長的司法追訴,律師與公民社會的陪伴,也讓這些案件留下重要的法律與民主記憶。台灣作為區域中還能夠發聲的國家,必須為仍在奮鬥的人權工作者們表達支持,為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於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舉行記者會,聲援鄒幸彤等三人。
主持人民間司改會國際小組召集人張靜如律師開場指出,香港高等法院於8月21日以鄒幸彤律師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或主張,構成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並於今天上午對鄒幸彤律師判處7年3個月的監禁。
張靜如律師說,鄒幸彤律師長年堅持和平集會與言論自由,在面對法律追訴與拘禁下,依然堅持在法庭上依據法律原則為公眾記憶與人權價值自我辯護,今日的判決不僅關乎她個人的人身自由,更深刻牽動著香港法治健全、法律專業獨立性,以及公民空間的存續。
當法律工作者因堅持和平倡議而面臨重刑,其所傳遞的寒蟬效應受到關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陳彥亘律師從法律及制度面切入,針對法院判決理由發表聲明,指出法院對《憲法》第一條的解讀,徹底否定了「政黨輪替」的可能性,並將任何對此之倡議直接定性為「顛覆國家政權」;法院僅憑文意臆測,便將「結束」一詞等同於非和平的「推翻」與「破壞」,封殺了所有和平倡議的空間;法院更將非暴力的歷史紀念活動,等同於「挑起敵意」並視為顛覆政權。他表示:「透過這次法院的判決,事實上向所有人確認了兩件事:中共憲法是一黨專政,在法律上完全不存在政黨輪替的可能性。任何的言論或活動,只要在客觀效果上讓人民對共產黨產生敵意,就是破壞中共政權,並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不容許存在。這項判決對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倡議空間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深遠衝擊。」(請見完整發言)
鄒幸彤律師的判決,對許多身在海外與台灣的香港人來說,既是錐心之痛,也是共同記憶的延續。在台流亡港人赴湯表示,今日香港法庭對支聯會下達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判刑,這不是一場公平的審判,而是一場政治打壓戲碼,這場判決也向全世界宣告香港的自由、民主與法治已被徹底扼殺。他說:「仔細檢視這場荒謬的審判,幾位和平推動民主的被告,沒有任何的暴力行為,單是堅持守護記憶與追求推動民主,竟被判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的犯人。這種荒謬的指控,清楚證明了中共政權的脆弱。他們恐懼人民的聲音,恐懼公眾的監督,統治基礎薄弱到連點燃一根蠟燭都能令其害怕。」他並呼籲香港當局與中共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支聯會案及所有良心犯,也呼籲國際社會不應承認港區國安惡法下任何法庭判決的效力。
鄒幸彤律師長年在法庭與高牆之內所頑抗的,正是權力對歷史記憶的抹除,而身在自由台灣的離散群體,所肩負的正是讓這份記憶與勇氣延續下去的責任。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Sky表示,支聯會自1989年成立以來,30多年來堅持和平悼念六四,雖然在政治光譜上,它的立場與近年本土派不盡相同,但它一直是香港公民社會最具象徵性的基石。
他說:「這次法庭卻將支聯會推動了三十多年的核心綱領『結束一黨專政』,直接裁定為違反《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這代表官方清算的不再只是街頭對抗,連過去幾十年最溫和、最合法的組織與言論,也全被刑事化。關於這次『支聯會案』的裁決與判刑,這不僅是一場針對個人的政治審判,更是中共透過法律武器化,對香港『和平、理性、非暴力』公民社會的徹底清算與抹殺。」他呼籲台灣政府與公民社會完善庇護者的個案審核與安置機制,並積極防範中共對流亡港人及台灣社會的跨國鎮壓與資訊戰滲透。
在香港面臨劇變與離散的歲月裡,長年站在台灣民主、人權與社會倡議最前線的濟南教會,也成為許多在台港人最堅實的人道庇護所與心靈港灣。在鄒幸彤面對判決、良心犯承受苦難的時刻,黃春生牧師為鄒幸彤以及所有身處高牆內外的人權捍衛者帶來勉勵,他表示:「今天我以一位台灣基督教牧師身分站在這裡,要表達三件事:悼念六四不是罪,追求民主不是罪,堅持良心與信仰更不是罪。」
他指出,鄒幸彤和支聯會所做的,是拒絕遺忘六四,是要求真相、公義與問責;當悼念被說成「煽動」,當追究統治暴力被說成「顛覆」,真正受到審判的,其實不只是鄒幸彤等人,而是香港的言論自由、司法獨立與人的良心。他並引使徒行傳第五章「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強調任何政權都沒有權力佔據人的良心,最後以先知彌迦的話彼此勉勵:「上主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當權力以「危害國家安全」為名進行審判時,來自自由世界的聲援對當事人非常重要。曾經歷長達五年非自願失蹤與威權司法監禁的李明哲表示,台灣曾有一段歷史,掌權者一黨專政、掌控媒體,拒絕人民行使集會結社的自由,把希望台灣更進步的民眾當成叛亂犯,但台灣人並沒有全部選擇妥協。他說:「今天我們聲援的對象——鄒幸彤大律師,就和過去我們台灣的前輩一樣。認為國家的主權既然屬於人民,那人民用和平的方式對國家制度提出觀點與倡議,這是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如果任何法院或法令『意圖』剝奪本應屬於人民的權利,這樣的法令不應該被盲目遵守,否則就有如二次大戰德國人遵守納粹的規定,屠殺猶太人一般荒謬。」他並提醒,如果台灣人遺忘自己反抗威權的歷史,香港的今天很可能就是台灣的明天。
當社會的法治從「保障公民權利」退化成「極權統治的管控工具」時,首當其衝的往往是堅持憲政底線與人權原則的法律工作者。長期關注香港民主制度與司法獨立的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律師描述宣判現場:「三人聞判神情平靜。法庭宣判後立即散庭,李卓人望向旁聽席,做出天主教唸經祈禱手勢;鄒幸彤舉起雙手向旁聽席揮手,被懲教人員壓低其雙手,帶返囚室時,鄒轉身用口型向旁聽席講『拜拜』。鄒幸彤媽媽、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等人在家屬席旁聽,離開時神情哀傷不捨。」他表示,向這場徹頭徹尾的政治檢控和定罪判刑表示最強烈的譴責,並向所有受難的被告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並警告,中共對付體驗過多年民主的台灣,必定較對付香港更狠更辣,呼籲台灣增強反共意識,持續關注香港所有政治犯的處境,爭取他們獲釋。
鄒幸彤案並不是單一的人權侵害個案,而是一整套威權治理模式對公民社會的全面清洗。長期關注整個華人社會民主發展及威權擴張威脅的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龔欽龍表示,對於三位遭到香港政府以《國安法》判刑,深表抗議,並會持續關心。他也提到,華人民主書院正與創作「恥辱柱」的藝術家高志活先生合作,抗議香港政府沒收私人藝術創作。他呼籲:「我希望各位能夠提出呼籲,我們一定要關心這個事情。千萬不要有人認為,那就是香港,他們就是中國人。但是我們的名字是華人民主書院,不管是華人,或者是世界各地任何受到人權迫害的人,我們都希望去關心,也希望這些事情能夠慢慢改善。尤其是我們台灣,守好我們自己現有的自由、民主與文化。」
主持人最後表示,今天的記者會,不僅是一場聲援,更是再次強調作為基本人權的和平集會,不容被武器化的法律加以清算,而以國家安全為名掏空法治的體制,更應該受到譴責。
主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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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鹿港反杜邦運動40周年紀念活動
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環保聯盟
台灣環境運動的起源與傳承
1970至1980年代,台灣正值經濟起飛,卻因,政府與產業過度追求短期經濟收益,卻長期輕忽環境與國民健康,隨著工業污染不斷累積,導致綠牡蠣、鎘米及 RCA 等重大污染事件頻傳,嚴重威脅國民身心與自然生態。在那個公害猖獗且尚未解嚴的年代,鹿港反杜邦運動不僅敲響了台灣環保的第一聲警鐘,更是衝撞戒嚴體制、要求納入人民參與公共決策程序 、具有指標意義的民主運動。
1986年,美國杜邦公司計畫於彰濱工業區設置二氧化鈦廠,引發鹿港居民強烈反對。有賴鹿港鄉親、地方人士與社會各界齊心奔走,經過四百多天的抗爭,杜邦公司終於在1987年宣布放棄鹿港設廠。這場早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成立的公民運動,成功守住鹿港珍貴的文化資產與中台灣的環境品質,也為此後各地的反公害運動留下寶貴的組織經驗與行動典範。
2026年適逢鹿港反杜邦運動40周年,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及彰化環保聯盟等團體,特別於「白海豚媽祖宮 粘錫麟老師紀念館」共同舉辦記者會與系列紀念活動。主辦團體期盼透過這次活動,感念前人無私奉獻,也讓「保鄉護土」的精神世代相傳,成為持續推動台灣環境與生態保護的力量。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反杜邦是全國著名的抗爭運動,身為鹿港人, 父母親又潮間帶漁民,是直接利害關係人,但家人因為228事件,宗親施江南醫師被消失的陰影影響下,沒有參與這次抗爭運動。在環境運動看到許多地方的老一輩,都有228的陰影,而不敢出來抗爭捍衛生存權益。
鹿港古都是文人雅士群聚的地方,粘錫麟老師更是具備智仁勇的行動力,帶領民眾抗爭,這其實相當不容易,尤其是一波又一波不斷地號召人群與創新行動。第一次參與抗爭是彰濱工業區的火力發電廠(彰工火電廠),當時在鹿港時報每周刊登反彰火的文章或文宣或預告活動,並進行發送,還以天后宮媽祖娘娘為背景,設置適合商家住家懸掛的反彰火布條,有在鹿港舉辦反彰火抗暖化遊行,甚至在農曆七月鬼月舉辦環境普渡,找了鍾馗、八家將等抓環境惡鬼、渡環境受難的亡魂,因此吸引大批媒體。
一個環境運動要抗爭成功不是一次兩次就可以,而是不斷一次又一次且不斷創新畫面,吸引媒體報導讓議題曝光。反彰火在持續抗爭十六年後終於成功,此時大家對於空汙PM2.5和健康有認識,也開始反煤電廠運動。粘錫麟老師總是不斷提醒專家學者、利害關係人、可能的影響、廣邀各界討論會有新的點子,堅持到底,不要放棄任何可以改變的機會,把成功的失敗的經驗,也傳給更多人知道,展現保鄉護土無私奉獻,成為持續推動台灣環境與生態保護的力量,願這份傳承一波接一波向前推進,守護台灣寶島生靈萬物。
陳文彬導演表示:反杜邦運動期間,我剛好17歲的高2學生,我會走上街頭是因為當年我的老師是盧思岳。反杜邦之前的1985年在印度就有杜邦的農藥外洩事件,民眾心生恐懼,覺得杜邦=農藥=污染因此鹿港人當初直覺拒絕杜邦來到鹿港,甚致當年鹿港當年也發行了鄉情雜誌來說明杜邦相關事件。
鹿港反杜邦40年了,這個運動的成功是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美麗錯誤,當時已經有過多起環境運動但都不成功,而1986年的彰化的縣長黃石城、彰化縣議員李棟樑關注杜邦來台設廠、許多的社會青年也開始覺醒、綠色小組當也正在進行台灣議題的記錄、粘錫麟身為一直在鹿港從事教學的老師獲知了這些新訊息一起加入了動員籌劃行動。
可惜的是有這麼多的機緣在鹿港,但是鹿港在反杜邦運動後,並沒有成為一個環境運動的標竿或是模範地區,反而接下來的彰濱工業區還面臨其他開發問題、農地工廠、地下水污染等問題,這個有點可惜,而當初參與的人、例如粘錫麟老師就開始四處幫助台灣各地需要處理環境議題的民眾。反對污染的背後,其實是反對土地的不當開發,當初的反美帝顧家鄉,但是現在我們要面對的很可能是你身邊認識的人。現在我不站在第一線了,但是我開始轉譯這些議題,希望讓現在的年輕人可以透過轉譯更加了解議題。
陳怡君導演表示:「鹿港反杜邦四十週年紀念專題」共將播放三部影片,分別是1986年, 王智章等綠色小組成員,與反杜邦人士站在一起,為整個事件做第一手紀錄的《鹿港反杜邦運動》; 1990年李道明導演持續記錄社運人士實踐理念與生活課題的《鹿港反杜邦之後:一些社會運動工作者的畫像》將分別在白海豚媽祖廟與小鎮文化協會,播映 2026 最新數位修復的版本。2004年的《奔馳的縱貫線》,則由高中時親身參與反杜邦運動的陳文彬編導,邀請當年反杜邦的靈魂人物粘錫麟、盧思岳、范振國、鍾喬、向家弘等前輩好友,共同演出小鎮少年面臨家屋拆遷、現代化轉型的成長陣痛故事,片中擔綱的莊凱勛、藍葦華,二十年後皆已是影帝級的知名演員。
新竹公害防治協會鍾淑姬表示:李長榮化工新竹廠在新竹水源里,造成嚴重的污染,空氣、水、土壤、噪音,是妥妥的公害,從1982、83就開始困擾著新竹水源、千甲、武功……幾個里的居民。後來他們的廢氣更傳到清華、交通兩校園及教授宿舍區。清華大學黃提源教授,發起聯名抗議,集結了兩校三百多位教授的連署書,送至行政院俞國華院長,也不能把污染停止,最後還是靠居民發動的圍廠自力救濟行動,歷經450天,才讓工廠遷拆走人,還地方一個乾淨的生存空間。
趕走公害工廠這一場戰役,水源里居民居功厥偉,但是,來自各方的協助,更是不可或缺的後盾。1987年4月,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成立,協會成員包括教授、教師、醫師、律師、民代和水源里居民代表。首先,淸、交兩校的教授,以學術理論做背書,提出檢驗數據,證明污染確實,其次醫師提出醫學證據強調污染對人體的傷害。還有當時的媒體記者如實的報導真相。而這一切的組織協調,出謀劃策,都來自有鹿港經驗的粘老師和溫漢柱、高清波,是他們穩住在工廠前苦熬的鄉親,是他們決定如何進行一步步的談判。粘老師還帶領鹿港鄉親來新竹給水源里民加油打氣。後來水源里的鄉親也帶了輛遊覽車遠赴高雄後勁。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表示:回顧40年前,我在美國唸書,剛好錯過了鹿港反杜邦事件, 我在圖書館看到「只要肚兜,不要杜邦」的海報,後來知道是粘錫麟老師的杰作,他的書法是為一絕。鹿港的歷史人文與文化底蘊,成為台灣環境運動的濫觴之地,反杜邦成功,也是1987年底解嚴前夕的胎動。對我而言,粘老是就是反公害運動的唯一代表,我認識他,是1988年農曆除夕,在後勁反五輕劉永鈴的「反五輕西服店」,當時他駐守後勁,啟蒙當地的運動,成為我後來的摯友,1989年美西環科之旅,共同推動1990台灣地球日,延續鹿港精神。
身為一個環境運動者,很慚愧,今天的環保運動已是一條終南捷徑,無當年的浪漫、純粹與無怨無悔。現在和當年最大的不同點,以前只要反一個強大國民黨,現在卻要面對3個差勁的無賴黨,是民主與環境運動的反挫。這裡有一段我一生中第一段YouTube影片,是2006年紀念鹿港反肚邦20年,新竹公害防治協會高清波先生的一段發言,現在聽來,格外入魂。懷念高清波的影片
照片取材自網路 楊渡《有溫度的台灣史》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郭佳雯研究員表示:原本規劃設於彰化大城沿海的國光石化,將大規模填海造陸,對沿海生態、農漁業、居民健康及極度瀕危的台灣白海豚造成重大衝擊。依原始開發規模估算,國光石化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2,000萬噸,接近當時全台排放量的一成。如此龐大的石化開發如果完成,今日的大城濕地、彰化沿海漁業及台灣白海豚棲地,都可能面臨難以挽回的改變。
郭佳雯指出,反國光石化運動能夠成功,並非憑空出現。鹿港及彰化地方的知識分子與環境工作者扮演了關鍵角色。粘錫麟老師、蔡嘉陽博士、陳秉亨博士等人,承接反杜邦運動累積的組織經驗與社會網絡,把科學知識轉化為民眾可以理解的語言,並串聯漁 民、居民、學界、醫界、藝文界、青年與環保團體,使守護彰化海岸成為全台灣共同關注的議題。若沒有他們長年的投入與號召,也沒有前一代環境運動留下的經驗,國光石化可能早已完工。從反杜邦到反國光石化,環境運動所留下的不只是一場場成功阻擋開發的紀錄,更是一種扎根地方、追求環境正義,並要求政府與財團接受公共監督的民主實踐。
郭佳雯進一步指出,白海豚承受的環境壓力,也逐漸顯現在牠們的身體上。2006至2010 年的研究在97隻個體中發現,37.1%至少具有一種皮膚異常;針對2018、2019及2021年中部海域白海豚所進行的後續研究,則在57隻可辨識個體中發現,58%至少具有一類皮膚病灶,14隻成熟個體更全數被記錄到病灶。研究者指出,後期研究所見的病灶盛行率高於早期研究,結節、橙黃色斑塊及增生性疤痕等狀況,已成為不容忽視的族群健康警訊。四十年前,台灣社會從綠牡蠣、鎘米等公害事件看見污染的代價;四十年後,白海豚身上愈來愈不容忽視的皮膚病灶,也提醒我們,西部沿海的環境壓力正作用於共同生活其中的生命。
曾於學生時代參與反彰工火力電廠運動、隨後全程投入反國光石化運動的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秘書長陳秉亨表示:「鹿港反杜邦運動,是啟發無數後繼環境運動的重要火種。」他首次接觸到反杜邦運動靈魂人物——粘錫麟老師,是在就讀東海大學時期。當時台中市政府預計在校園周邊興建第二焚化爐,他特別邀請粘老師到校分享抗爭經驗。在粘老師的啟發下,陳秉亨與同學們成功籌辦了校園論壇,並赴台中市政府召開抗議記者會,最終順利阻擋了該項開發案。陳秉亨強調:「從早年的反杜邦、國光石化,到近年持續推動的白海豚保育運動,鹿港帶給台灣社會的,絕不僅是珍貴的歷史文化資產,更是知識份子挺身而出、保鄉護土的無畏精神。」
活動策展人,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丁小雯表示:這次紀念活動現在場有靜態的老相片也有安排紀錄片放映,預計於10月11日開始安排三場記錄片、電影播映分享,分別會在鹿港泰安宮、鹿港忠義廟、鹿港白海豚媽祖宮.粘錫麟記念館放映紀錄片。歡迎各界參與,了解這段對彌足珍貴的台灣公民環境運動。特別要感謝當時的人間雜誌記者蔡明德老師,提供了很多當時記錄的照片讓我們的展覽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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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節電宣導不該靠曖昧吸睛 全教會:學校不是各部會KPI蒐集場
文/全國教師會
經濟部能源署近日提供學校節電宣導素材,並要求張貼於校園動線明顯處。然而該海報以男女高度親密、近似「壁咚」及幾近接吻的構圖作為主要視覺,再搭配「11%電費來自冰箱」、「30%電費來自冷氣」、「8%電費來自照明」等節電資訊。 全國教師會認為,政府推動節能政策、採用漫畫或年輕化設計並無不可,但進入中小學校園的宣導素材,必須考量教育場域及未成年學生的適齡性。
本案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漫畫」本身,而在於宣導手法與教育目的明顯失衡。學生第一眼注意到的,恐怕是人物之間的曖昧與親密互動,而非節能資訊。校園並非一般商業廣告場所,政府機關既要求學校將宣導品張貼於明顯動線,就更有責任在素材進入校園前,做好基本的教育場域與兒少適齡審查。
全教會更要指出,這不只是單一海報是否妥適的問題,而是長期以來,各政府機關動輒要求學校協助張貼海報、轉發訊息、辦理宣導、拍照回傳、填報成果,甚至統計參與人次,最後再將這些數字列為政策推動成果。看似只是「請學校協助」,實際上卻是將行政成本一再轉嫁到教育現場。
學校是教育場所,不是各部會免費的廣告看板,更不該是政策KPI的成果蒐集場。若每個政府單位都認為自己的政策重要,都要求學校配合張貼、宣導、回報成果,第一線教師與行政人員就必須不斷耗費時間處理與教學無直接關聯的行政工作。
全教會呼籲,能源署應立即檢討該宣導素材是否適合中小學校園,並停止要求學校將有爭議的版本張貼於學生主要動線;未來中央各部會如要求學校配合政策宣導,也應建立基本的適齡與教育專業審查機制,並尊重學校是否張貼、如何宣導的自主空間。
全教會理事長葉青芪強調,學校願意共同承擔公共教育責任,但「配合政策」不應無限上綱。從宣導內容到成果回報,都應重新檢視其必要性。不要再讓「凡事進校園、成果找學校」成為政府推動政策最方便的選項。
這篇文章 【新聞稿】節電宣導不該靠曖昧吸睛 全教會:學校不是各部會KPI蒐集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衛福部請積極回應三黨立委!切莫變成身權法最大的修法障礙
文/人民民主黨
十八年未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權法)歷經兩次障礙團體夜宿街頭,到現在修法進度還停留在黨團協商,而攸關障礙者能否獲得穩定充足的個人助理(下稱個助)時數的關鍵條文,依舊沒有定案。8/27(四)的黨團協商中,藍綠白跨黨派立委出現高度共識,認為應參考障礙團體們的意見,將制度細節的相關條文更清楚納入身權法,而不只是用服務辦法來行政處理。全體立委的看法相當一致,包括:廖偉翔、陳昭姿、林月琴、王育敏、邱慧洳、王正旭、陳菁徽、劉建國等委員,卻因衛福部長石崇良、社家署長周道君再三表達不同意,導致黨團協商依舊空轉!個人助理相關條文至今仍未定案!
台灣的自立生活服務從2012年起陸續由政府主導提供,個助制度理應是實現障礙者生活自主的核心支持,卻被衛福部片面解釋成「僅限外出社會參與」使用,這讓無數障礙者在申請個助服務時被限縮審查、否准增加必要性的生活需求協助,更讓障礙自主的精神幾乎消失殆盡。
人民民主黨認為,此次身權法修法是個助制度的生死關頭,原則和底線必須清晰的在母法身權法明訂,才能保障台灣下一代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權益。今天我們和許多長期倡議個助制度的障礙團體一起到衛福部抗議,就是提醒衛福部作為障礙政策的主管機關,切莫變成身權法修法的最大障礙!我們呼籲,衛福部應採納三黨立委建議,9月11日今天下午的身權法修法研商會議、及9月14日下週一的自立生活服務原則會議,正面回應障礙者的需求,讓修法真正落實,不要讓障礙者再等下一個十八年!
9/11修法研商:個助制度的核心底線必須立法保障,不能只交給「辦法」
今天9/11下午,衛福部再度找障礙團體召開身權法修法的研商會議,道理上應依照8/27黨團協商中三黨立委的發言建議,告訴大家會如何把個助相關的制度細節增訂到身權法中。立委們的建議包括:可申請每日最多24小時的個助服務、應明訂時數審查標準、規範自負額上限、確保使用者主導精神等等,也就是衛福部不能再用「另訂辦法」來迴避修法。
衛福部屢次堅持不肯在身權法中明文規範個助制度,恐怕是要規避服務細節被立法院檢視。實際上,現有的《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早已明定自立生活服務應依需求提供24小時服務,但十多年來卻從未落實。衛福部讓重大原則都保留到辦法中處理,這條老路已經走了14年根本行不通,最終的苦果就是障礙群體承受,止不住持續發生的長照悲劇。
9/14保險會議:個助應協助障礙者生活需求,不該侷限在「社會參與」
下週一9/14,衛福部同步要召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原則暨責任保險會議,而社家署先前在討論個助服務的範疇定義時,已再三主張「個助僅限協助社會參與及活動支持」,反對將日常生活的身體照顧和協助納入原則文字。然而,障礙者之所以能順利外出工作、就學、發展各種社會參與,必須要先有充足的身體協助為前提,若個助的服務原則排除了這些協助,將使障礙者落入無人協助的處境。
既然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的身權法第50-1條中已經明文規定,個助應涵蓋「日常生活及社會參與所需之人力」,社家署就該主動將日常生活中的如廁、移位、進食、穿脫衣物、盥洗、沐浴、翻身等身體協助都納入原則文字中,才能落實制度保障。
建置完善個助制度,落實自立生活服務精神,讓障礙者不再被踢皮球
現行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欠缺完整人力支持架構,由個人助理、長照居服、校園助理、職場助理等多套制度拼裝運作。因不同服務各有規定,製造大量「三不管」空窗,導致障礙者常被不同行政系統踢皮球,難以實現自立生活。正因如此,本次修法必須明定個助制度的法律地位、並提升個助為自立生活服務的核心骨幹,才不會讓障礙者在不同制度中求助無門。
以重度腦性麻痺的賴宗育為例,以街賣維生,卻卡在個助、職場協助與居家服務三套制度之間:個助不能提供工作協助、街賣又申請不到職場助理、全程在戶外又不能符合居服規定,導致他街賣工作期間無人協助如廁,長期憋尿導致排尿功能受損。又如重度肌肉萎縮的周志文,夜間的上床睡覺與翻身都需要協助,卻被認定屬長照業務,所以申請增加個助時數遭拒。
這些都不是單一個案,而是亟待修法解決的制度問題。正如廖偉翔、劉建國立委在黨團協商中提到的「玉姐案」,她作為重度身障者,夜間生活的安全風險極高,因此需要的不只是社會參與協助,而是攸關生命安全的全天支持。她從2021年提起行政訴訟後終於獲得勝訴,但至今卻依舊用專案在處理,每天平均不到8小時的個助時數!這些例子,都讓障礙團體根本無法相信衛福部長石崇良所宣稱用行政辦法解決就好的說法!我們主張,這次身權法的修法,必須作出制度性的突破,反對仍然只用行政辦法處理!
三項修法訴求:服務不縮限、審查不黑箱、決定權不旁落人民民主黨提出以下三項修法訴求:
- 服務不縮限:個助應涵蓋日常生活與社會參與所需之基本身體協助,包括如廁、移位、進食、盥洗等日常照顧,不能限縮為個助僅提供社會參與服務。
- 審查不黑箱:主管機關若要否准或刪減個助時數,應具體說明理由,同時負舉證責任,建立公開透明的協商機制,落實個照辦法第71條「依需求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的承諾。
決定權不旁落:服務內容與時數運用,應由障礙者本人決定;專業評估僅在有疑慮時介入,不應取代本人意願,並應逐步建立個人帳戶制度,讓障礙者自主調度個助資源。
發起團體:人民民主黨
聲援團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自立生活人權陣線、
臺灣失序者聯盟、
臺灣障礙青年協會
發言稿彙整
1、周志文(人民民主黨 成員)發言稿
各位媒體以及關心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人民民主黨周志文。今天我們來到衛福部,就是要抗議,8月27日立法院黨團協商的時候三黨立委建議把個助相關的制度細節增訂到身權法中,立委們的建議包括:可申請每日最多24小時的個助服務、應明訂時數審查標準、規範自負額上限、確保使用者主導精神等等,照理說衛福部不能再用「另訂辦法」來迴避修法。但石崇良、周道君說:「個人助理用第 51 條處理就好了,其他細節用辦法規定就好,不需要寫進母法。
為什麼他們要一直這們說呢 , 因為一旦所有重要細節都被放進行政辦法,最後誰來決定?就是行政機關。今天可以這樣解釋,明天可以換一個解釋;今天可以給這麼多時數,未來也可以用行政規則把服務限縮。以重度腦性麻痺的賴宗育為例,他以街賣口香糖維生,卻卡在個助、職場協助與居家服務三套制度之間:個助不能提供工作協助、街賣又申請不到職場助理、全程在戶外又不能符合居服規定,導致他街賣工作期間無人協助如廁,長期憋尿導致排尿功能受損。又如重度肌肉萎縮的周志文,夜間的上床睡覺與翻身都需要協助,卻被認定屬長照業務,所以申請增加個助時數遭拒。因為這樣,宗育和我都被迫提起行政訴訟,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所以今天人民民主黨提出三項非常清楚的修法訴求。第一,服務不限縮。在家基本身體照顧沒被滿足的狀況下那障礙者要如何外出參與社會談自立生活
第二,審查不黑箱。以我為例,我申請拜訪親友每月56小時,但核定時數只有給我28小時,專家學者可以決定我每個月要拜訪親友的次數,這不是很荒謬嗎?至今完全沒有公開透明的審核時數標準。我們認為,主管機關若要否准或刪減個助時數,應具體說明理由,同時負舉證責任,建立公開透明的審查標準以及協商機制。
第三,決定權不旁落。在自立生活計劃裡,不是我決定服務內容與時數運用,而是由行政機關決定我可以用什麼服務,這是完全違反自立生活精神,服務使用方式應由障礙者本人決定。未來我們更希望逐步建立個人帳戶制度,讓障礙者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需求自主調度個助資源。所以今天我們的訴求非常簡單:請衛福部回應立委的問題,不要拿障礙團體當擋箭牌,立委已經很清楚的說明方向,請衛福部說明什麼可做到什麼做不到。
我們要正告衛福部,千萬不要變成《身權法》修法最大的障礙。謝謝大家。
2、林君潔(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秘書長)發言稿
障礙者的人權應該穿越黨派,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中,落實在每一個人的實踐當中,不論是誰不論是什麼黨派。
在這次修法我們與許多身心障礙團體拜訪了跨越黨派超過16位立委,希望在這18年來沒有大修的法律,與時俱進盡速修法,防止障礙者及其家屬的人權不斷受到侵害。
許多條文都獲得眾多委員們的支持,大家皆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作為指標,唯有衛福部不斷抗拒。作為身心障礙者權利以及福利服務維護的主管機關。每一次花大筆的經費邀請國際委員來到台灣做C R P D審查,但另一方面又不斷做出違背國際人權趨勢以及國際委員建議的言行。
特別是讓障礙者可以擁有自主人生的個人助理服務,在許多障礙團體共同努力下,已於2011年入法。當時我們期待的是一套以障礙者為主體,讓障礙者可以減輕障礙困境的個人助理服務。但是到了2026年的今天,政府卻不斷地在制度上製造出障礙,讓服務不斷被限縮。有的障礙者無法開案、有的基本身體協助生活協助被排除,甚至被要求轉往長照,讓障礙者逐漸失去選擇生活方式與決定自己人生的權利。
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三次CRPD獨立評估意見已指出,個人助理服務範圍被限縮、核定過程透明度不足及人力量能不足等問題;2020至2024年間,核定時數的實際使用率只有約50%至58%。
衛福部的資料也顯示,2024年全台個人助理只有733人,服務使用者僅1,326人,2025年整體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經費竟約有4億元。而長照體系光是居家服務,衛福部原先推估2025年的經費規模就達143.88億元,兩者政策資源規模相差約36倍。
政府不能一方面長期不投入足夠資源發展個人助理服務,另一方面再以人力不足,量能不足為由,把障礙者推往長照。長照著重照顧,自立生活強調的是障礙者的選擇、控制與自我決定,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十多年的經驗已經證明,如果權利只留在服務辦法裡,就可能被行政解釋、審查與預算一步一步限縮。所以這一次我們堅持把最基本核心原則寫進法律:服務不限縮、審查不黑箱、生活決定權不退讓。
11月即將在台灣舉辦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我們的政府對外招標花了2300多萬元,準備審查過程包含上百位人力工作人員、參與者,以及其時間與各項成本的投入。我們在此宣示絕對不會容許衛福部如此浪費公帑,一邊舉辦公約國際審查向國際社會宣示台灣人權立國,另外一方面卻建置與C R P D 背道而馳、無法保障障礙者權利的法律與制度。當障礙者的權利沒有受到保障,整個社會以及政府要付出的代價將超乎想像!
我們需要一個負責的政府,我們也呼籲所有的黨派以及政治人物,繼續一同堅守人權,不要在需要的時候,才將身心障礙者當作政治工具以及關懷對象。我們要的是成為權利的主體。我們會持續監督下去。謝謝大家。
3、孫嘉梁(人民民主黨 身權法工作小組)發言稿
長久以來,我享有的個人助理服務補助時數都不足以完整支持我的自立生活。
我目前的補助時數是每個月100小時,這是新北市政府在2023年所做的核定,「100小時」就是當時計畫的補助上限。「玉姐案」的判決明確指出,「補助上限」不應該存在,個人助理服務必須依照障礙者的需求來提供。我研究了2012年7月發布的「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之後,確認法官是對的:真的可以從這個辦法推導出「個人助理應依障礙者需求提供個人生活協助服務」。那為什麼14年後的今天,許多申請個助服務的障礙者仍然被社工告知,每月最多只能補助60小時、甚至30小時,而且只能在外出時使用?
2023年8月,我決定開啟法律程序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我自己寫訴願書,嚴謹地從各個既有的法條推導出自己的主張:政府應該依照我的自立生活計劃,提供每月277小時的個人助理服務,並且不得收取服務自負額。對於科學背景的我而言,我當時提出的推導,幾乎沒有瑕疵。面對新北市社會局後續提出的答辯,我在前兩天提出了更縝密的回應,結論是我都主張依然站得住腳!
這時部長可能會說:既然如此,就不必將個助服務在障權法中多做規範,個人照顧服務辦法就夠了!然而,請大家反過來思考:雖然可以從目前既有的法律推導出個助制度應有的樣貌,為何障礙者仍然無法使用個助來好好生活?我的答案是:針對一些關鍵事項,目前的法律規定地太不直接,甚至容易誤導!例如:個人照顧辦法第71條第2項說:「個人助理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個人於活動與社會參與中所需之協助」,明明「活動與社會參與」也可能在家中進行,而且從其他條文可以看出,這一項規定只是特別強調:「不像居服員主要聚焦在身體照顧,個人助理也必須支持障礙者進行社會參與。」但許多地方政府就硬要把這一項規定解釋成:障礙者在家中不得使用個人助理!
另外,讀過幾份社會局提出的荒謬答辯,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既然他們都敢對著法官胡說八道了,那麼透過社工向障礙者與個助布達一些錯誤的規定,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所以,我堅決主張:個助制度的核心底線必須立法保障,不能只交給「行政辦法」!
4、謝睿原(臺灣障礙青年協會 理事)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臺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謝睿原。**障礙者要的,不只是活著。**我們要上學、工作、參加社團、看電影、甚至談戀愛。但現在很多制度,還是習慣先問:有沒有身心障礙證明?是什麼疾病?需要多少照顧?卻很少問我們:**你想怎麼生活?你需要什麼支持?**所以這次修障權法我想講三件事。
**第一,自我決策。**障礙者不應該只是被照顧、被安排的人,而是可以自己做選擇、規劃生活的人。我們應該自己決定要接受什麼教育、做什麼工作、過什麼樣的生活,而不是因為有障礙,就先被別人決定什麼適合、什麼不適合。
**第二,平等參與。**很多時候,不是障礙者不想參加,而是制度根本沒有提供我們參與的方法。在學校,社團需要合理調整;離開學校之後,也需要有社會參與的銜接。醫療也是一樣。很多醫療服務集中在上班時間,工作的人要看醫生,就得在工作和就醫之間做選擇。諮商如果也只有上班時間,對正在工作的人來說,同樣很難使用。所以無障礙、合理調整,不是特殊待遇。**它是讓我們能夠參與社會的基本條件。**
**第三,獲得真正需要的支持。**現在很多制度還是在看:「你有沒有資格獲得相應的服務?」但人的需求,不會照著資格表走。有些夥伴因為有鑑輔會證明,在學校有支持,畢業之後卻突然沒有;有人明明有實際需求,卻因為不符合身心障礙證明的資格,只能自己想辦法。所以制度應該從「你夠不夠障礙」,轉向問:**「你現在需要什麼支持?」**
障礙不是我人生的全部。我們除了是障礙者,也可以是學生、工作、社團成員、朋友、伴侶。也可以只是單純發展自己興趣的人。**我們不是只想活著,我們也想好好生活。**這十八年來,社會環境已經快速變動,大眾對障礙者的想像也不應該侷限在醫療、上學、上學,我們有出去玩、交朋友、親密關係跟自我實現的需求。**我們要的是一部真正看見障礙者生活的障權法。**讓障礙青年不再只是被照顧、被安排、被代表的人,而是可以平等參與、自我發聲、決定自己人生的人。我們每天都與自己的障礙共處,是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障礙者就是自己障礙經驗的專家,我們的聲音值得被聽見,**障礙青年要的不只是被納入制度**
**在討論修法的過程,我們也有權利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
5、楊正宇(自立生活人權陣線 成員)發言稿
第 16 條合理調整立場聲明
拒絕合理調整,就等同歧視
合理調整不是恩惠,而是讓障礙者能與其他人平等參與社會的基本條件。
今天一個障礙者要工作、上課、接受服務、參加活動,遇到障礙就是現在遇到,不會等三年之後才遇到。所以我們無法接受,把合理調整的重要保障一拖就是三年。我們理解政府需要教育、宣導,也需要讓各單位知道合理調整到底該怎麼做。因此我們認為,3 到 6 個月作為教育、宣導與行政準備期,是可以討論的合理時間。但是時間到了,就應該開始執行。
現在政府一直提出,希望建立評議委員會來處理合理調整的爭議。但我們要問:是不是一定要等評議委員會全部建置完成,障礙者才有合理調整的權利?我們認為不是。CRPD 對合理調整的基本原則與方向早就已經存在,各行政機關面對申訴、爭議或差別待遇,也不是完全沒有既有的處理機制。既然已經有原則、有行政體系,也有可以處理問題的管道,就不應該因為新的評議委員會還沒有建置完成,而讓合理調整繼續停在原地。評議委員會可以建立,但不能把它變成合理調整開始施行的前提。否則我們還要問:評議委員什麼時候產生?由誰組成?用什麼標準判斷?如果三年後機制還沒有準備完成,是不是障礙者又要繼續等下一個三年?這些問題政府都應該說清楚。
我們主張很簡單:3 到 6 個月完成宣導、教育及行政準備,之後就應正式執行。遇到問題,就在實務中修正;不懂,就接受教育;制度不足,就持續改善。不能因為政府還沒有百分之百準備好,就要求障礙者繼續等待自己的權利。更重要的是,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就應該明確構成歧視。這個原則不能模糊,也不應該再往後拖。
核心立場:評議機制可以建立,但不能成為合理調整延後上路的理由。
6、詹紹鈺(使用者個人代表)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詹紹鈺。我是一個努力在新北生活、工作的身心障礙者。目前,我沒有父母在身邊照顧,必須完全依靠自己來面對生活的每一天。 說到「自立生活」,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數字:56。這是我每個月能獲得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沒錯,只有少得可憐的56個小時。
大家可以幫我算算看,56個小時分攤到一個月30天,等於一天能用幾個小時?答案是一天不到2個小時(大約只有1.8小時)。 或許有人會想,政府不是還有提供居家服務可以申請嗎?但我必須沉痛地告訴各位,就算把居服的時數全部加進去,我一天能得到的協助,也只有少少的 2.5 個小時。 一天有24小時,我卻只有 2.5 小時的資源,剩下的 21.5 個小時我都必須自己苦撐。請問大家,這點時數真的夠嗎? 這讓我每個月在分配時數時,都像在玩一場殘酷的生存遊戲。我必須精打細算,每一天都要提心吊膽,生怕到了月底時數見底,生活就會直接停擺。沒有基本的生活品質,我就無法維持好的工作品質;沒有好的工作品質,我就無法養活我自己,這是一個可怕的惡性循環。
我今天站在這裡,最想問衛福部一句話:為什麼個人助理的相關規定,不能統一寫成一條真正的「法律」?為什麼一直堅持只能用「辦法」來規範? 我想告訴大家,為什麼我們必須要爭取「法律」。因為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機關的「辦法」。這兩者在法律位階上是完全不一樣的!只有白紙黑字的法律依據,對於那些正在為自己生存權利奮鬥、甚至被迫打官司的身障者來說,才是真正的保障;同時,這也能讓在第一線協助我們的個人助理,獲得應有的工作保障。
因此,我們堅決反對只用「辦法」來規範自立生活的相關事項。唯有將它提升為「法律」,這項制度才有真正的價值。更重要的是,這部法律必須要有明確的「罰則」。只有設立罰則,我們才能真正監督各縣市政府依法行政,不再讓身障者的權益被地方政府忽視或打折。 請把真正的自立生活,用真正的法律還給我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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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文/監督施政聯盟
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告發港務公司、交通部、海委會、環境部歷任首長護航
臺中港南填方區填海案正破壞瀕危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之前台中港務分公司及交通部涉嫌以不實資料魚目混珠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重棲審查,監督施政聯盟偕同多個公民團體上午至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正式對交通部、臺灣港務公司及海洋委員會、環境部等歷任首長提出刑事告發,陳請檢察官詳細調查本案。團體指出,本案如今更進一步擴大變更,自本(9)月起大量引入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使用比港區疏浚土方更不恰當的填海物質破壞一級保育類台灣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環團痛批,官方為了護航開發規避審查,聯手玩起「時空錯亂」的法理詐欺,當年申請免重棲審查時就魚目混珠規避,現在還變更填海物質,依然規避審查,罪證明確,請檢方立刻分案偵辦!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過去開發單位台中港務分公司及其主管機關交通部都一再聲稱本案係屬已核定的「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以下簡稱106商港計畫),早於109年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之前,因此獲得海委會認定免經野保法重棲審查。但根據海委會今年8月31日提供的公文,所謂106計畫的第三次修正核定時間是109/9/21,根本晚於白海豚重棲公告日期(同年8/31)!況且,106商港計畫內 28 億元的離岸風電專區計畫,根本不含金額高達 104 億元的南填方區填海工程(台中港新建填方海堤工程)!台中港務公司用列在111-115年商港計畫的海堤工程,移花接木稱是106商港計畫內的風電專區,根本是為了規避審查而偽造公文、魚目混珠!(請參考附圖說明)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廖梅雅書面意見表示,荒野保護協會重申守護臺灣白海豚的核心就在於「守護棲地」!台中港外圍海域是珍貴的臺灣白海豚重要棲地,是經過調查團體多次目擊證實、無可取代的重要生存廊道。填海造陸最殘酷的代價,就是海洋生態系的徹底消失,同時也會失去僅存不到50隻的臺灣白海豚。今天對交通部及臺灣港務公司等提出刑事告發,揭穿交通部及港務公司為規避重要棲息環境審查無所不用其極的惡行,行政院應該正視超過3.4萬公民槍救白海豚的連署,從善如流,依法帶領中央相關部會落實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對於臺灣白海豚的保護,停止一切未經合法審查的破壞行為,為瀕危的臺灣白海豚留下一線生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彰化長年承受全台最密集的離岸風電開發,我們比誰都清楚海岸線正在面臨什麼樣的壓力,臺中港外海剛好位於臺灣白海豚重要棲息地的正中間,現在白海豚的數量已經剩下不到50隻,族群極度脆弱,在白海豚重要棲息地正中間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填海造陸,等同於在白海豚的客廳中間築起一道高牆,直接把苗栗與彰化、雲林的族群切斷,一旦南北生態廊道被阻斷,白海豚將面臨嚴重的近親繁殖與棲地破碎化,這等於宣告這個物種走向滅絕,請問交通部跟海委會承擔得起這個歷史罪名嗎?
而填海造陸不只用營建剩餘土石方,更有所謂的「再生粒料」,就是像焚化爐底渣這樣的廢棄物再利用,我們長期追蹤彰化的廢棄物,看過許多用營建剩餘土石方作為掩護,混拌含有重金屬的廢棄物,而台中港回填土方的檢查站我們已經去看過,根本沒有地方讓土方可以倒出來,抽樣檢測或看內部有沒有混拌的情況,簡單來說只核對文件,因為這些行政機關知法玩法規避了海審及環評,台中港的回填可說是完全沒有任何可信任的監督機制。
我們彰化環境保護聯盟今天強烈支持這項刑事告發!要求檢調單位不僅要查文件造假,更要查「再生粒料與營建廢土進場的背後,到底有沒有龐大的廢棄物處理利益輸送?」我們絕不容許港務公司跟海委會聯手,把臺灣白海豚逼上絕路!
三大造假與違法鐵證,官員難辭其咎:
- 時空錯亂,公告後才備查: 海委會於 109年8月31日 正式公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但行政院備查106商港計畫「第3次修正計畫」的日期竟是 109年9月21日,整整晚了三週。開發單位卻以此後發之修正計畫作為免重棲審查的護身符,明顯涉及偽造文書,涉犯刑法 §213、§214 公務員登載不實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移花接木,拿舊計畫掩護新工程: 港務公司聲稱本案屬「106-110年計畫」。但查前瞻計畫網站,預算約28億元的臺中港離岸風電專區(106-109年)早已完工結案;而本案實質為高達104億元的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屬111-115年計畫),港務公司與交通部公然將百億新工程塞進已結案的舊框架,涉嫌偽造事實與不實背書。
- 基礎事實變更,當初免審查不等於今日可合法免審倒廢土: 港務公司當年用來逃避野保審查的申請基礎,根本與後續變更填海、收容大量營建廢土的實質內容完全不同。主管機關在基礎事實已發生巨變、甚至程序違法的情況下仍舊護航到底,涉犯刑法 §131 圖利罪涉,公然圖利特定廢土與營建業者。
搶救白海豚團隊強調,本案不只是行政怠惰,更是跨部會的系統性造假犯罪。隨著今年大量營建廢土全面進場,海洋生態正面臨萬劫不復的浩劫。環團今日正式按鈴遞狀,除追究歷任首長與承辦的刑事責任外,也正告中央主管機關切勿繼續包庇開發單位!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台中港百億填海案改填五縣市廢土 規避白海豚野保審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詐領助理費、國安疑慮連環爆!黑箱立委還想選縣市首長?不揭露助理、兼職資訊請拒投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近期政治人物涉及利益衝突與公帑使用的爭議接連發生,從立委陳雪生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搜索,到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助理費等案件遭起訴後,竟在科技監控期間棄保潛逃,案件更牽涉自中國輸入快篩等爭議,再次敲響國會廉政與國安警鐘!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至,多位現任立委投入縣市首長選舉,更應接受更高標準檢視。一名立委每年使用於公費助理、考察及服務處等相關補助,規模約上千萬元;一旦轉任縣市首長,手中掌握的將是數百億、甚至上千億元地方政府預算,以及更龐大的人事、採購、工程、補助與對外交流資源。權力與資源愈集中,不只利益衝突風險升高,也可能增加境外勢力透過人脈安插,或組織關係滲透的空間。公督盟呼籲尚未揭露的朝野立委,尤其投入年底縣市首長選舉者,應於9月18日前自主公開相關資訊,別讓立法院裡的廉政黑箱與國安漏洞一路帶進地方政府。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公督盟要求立委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出國考察、兼職與重要職務、遊說往來,這些問題與政黨對立、意識形態無關,就是最基本的責任政治,若立委任內都不願透明,轉任掌握更龐大人事與預算資源的縣市首長後,只會放大黑箱風險,選民應用選票要求政治人物負責。
國、眾兩黨立委助理聘用全黑箱,轉戰地方首長用人恐成國安破口!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自2013年起推動立委自主揭露利益衝突資訊,但截至目前,本會期僅48位立委主動公開,國民黨、民眾黨更是無人揭露。他強調,公督盟從來不是要求「把資料交給民團」,而是立委主動向人民公開,讓選民知道助理聘用、兼職及相關利益關係。張宏林指出,國民黨過去也曾拒絕揭露,選舉失利後才重新公開,如今又再度重蹈覆轍,顯見選民應用手中的選票制衡。立委不能平時要求行政部門透明,輪到自己時卻「雙標」,把利益關係留在黑箱裡。
尤其今年共有19位現任立委投入地方首長選舉,創下直轄市長、縣市長同步改選來新高,更應接受人民檢驗。其中目前仍未自主揭露利益衝突資訊的參選人,包括國民黨江啟臣(台中)、謝龍介(台南)、柯志恩(高雄)、徐欣瑩(竹縣)、張嘉郡(雲林)、吳宗憲(宜蘭)、陳玉珍(金門)。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痛批,並以高金素梅相關案件為例指出,許多助理費、親屬掛名及實際任職情形,往往都是等到檢調搜索、偵辦後才逐步曝光,更別說這次辦公室主任棄保潛逃,平時和中國的關係甚深,「如果事前就讓陽光照進來,許多疑點其實可以更早接受社會檢驗。」他強調,地方首長未來掌握的人事任用、採購、補助與對外交流資源都遠高於單一立委,若現在連助理聘用與利益關係都不願公開,進入地方政府後,用人黑箱、利益衝突甚至國安風險都可能進一步放大。
助理人事黑箱不只傷廉政,更傷國安!小黨齊呼:立委利益衝突揭露修法別再拖!
台灣基進松山信義區議員候選人鄧樂強示警,利益衝突資訊若到選後才揭露,就失去作為選民投票判斷依據的功能。地方首長掌握土地使用、都市計畫、公共工程、開發許可等高度集中的行政裁量,一個決策就可能直接影響特定土地、企業或家族利益,因此透明義務不限於中央民代。他以日本為例,指出地方首長與地方議員同樣建立財產與利益揭露制度,呼籲台灣候選人在選前主動說清楚本人、家族、企業與地方標案、土地開發間是否存在利益關係。
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東區議員參選人張育慈指出,兼任企業或團體職務、公費助理使用情形,本來就應是民意代表最基本的透明要求,但現行制度仍高度依賴立委自律,如今這些黑箱立委即將投入選戰,選民能夠安心將手中的一票託付給他們嗎?其中新竹縣長參選人徐欣瑩目前仍未自主揭露相關資訊。她呼籲,不論哪一黨、哪一位候選人,只要要從國會走向地方行政,就應在投票前公開兼職、政商關係與助理聘用資訊,讓選民自己判斷是否值得信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認為,一般民眾申請托育、社福或勞工給付,往往為了幾千、幾萬元補助就必須提出各種證明;NGO接受政府補助,也要逐筆核銷。但政治人物進入權力核心後,每年使用上千萬元公共資源,助理聘用、兼職與利益關係卻不一定要完整公開,形成明顯落差。她強調,資訊透明對沒有政商人脈的一般選民尤其重要,「選舉不是權力的洗白機制」,立委過去如何用人、如何使用公帑,就應成為選民判斷其能否掌握更大行政權的重要依據。
台灣綠黨中正萬華區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立委除了薪資,還能使用公費助理、出國考察等大量公共資源,因此資訊公開本來就是對納稅人最基本的責任。但目前助理聘用、兼職、公費考察,甚至自費赴中港澳等資訊,仍缺乏完整強制揭露。尤其國會助理可能接觸法案、預算及敏感資料,透明不足不只涉及公帑,也可能形成國安疑慮。他主張,國會與地方議會都不能再只靠自律,而應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資訊公開。
連立院自己都知道規範不足!呼籲韓國瑜院長應啟動利益衝突揭露改革!
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表示,立委助理聘用資訊公開,不只是防止詐領助理費,更涉及國會安全。近年立院助理、政黨幕僚涉共諜案件接連發生,國安局也曾示警,應研議建立國會助理接觸機密資訊的安全查核機制;若連誰被聘用、誰能接觸敏感資訊都不透明,國安風險就難以及早防範。他並指出,本屆立法院法制局及秘書長周萬來過去都曾提出,現行立委利益衝突規範和國外相比嚴重不足。既然朝野立委過去都認同資訊重要,就不該「找藉口」,而應主動公開並推動修法。公督盟呼籲,韓國瑜院長儘速召集朝野,將利益衝突揭露、機敏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化,讓權力看得見,建立人民信任!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 尚未揭露利益衝突資訊的立委應於9月18日前(開議前)公開,參選縣市首長者更應向選民揭露。
- 韓國瑜院長應儘速推動國會自律改革,將立委利益衝突揭露正式制度化。
- 立法院應建立國會助理機密接觸分級、安全查核與保密責任機制,補上國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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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89集| 「履約人員」成剝削移工新管道?別讓境外聘僱成人口販運
文 / 机瑋琪
台灣能源轉型正加速推進,離岸風電、造船、煉油與大型工程等產業對外籍專業技術人力的需求也隨之攀升。然而,在龐大的能源與產業建設背後,部分外籍技術人員以「履約人員」名義來台工作,實際上長期在台灣提供勞務,工作內容、工作場所乃至管理方式都和台灣境內的勞動者無異,卻可能因勞僱關係被認定存在於境外,而無法適用我國的勞動法令保障。
人已經在台灣工作,卻因一紙境外契約而被排除於勞動法制之外,這不僅涉及個別勞工的權益,也凸顯全球化產業分工下,跨境勞務關係與既有勞動法制之間明顯的落差。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專訪台灣移工聯盟(MENT)議題工作者藍雨楨,以及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副秘書長鄭中睿,從兩名印尼籍專業技術人員阿潘、阿努的遭遇出發,進一步來談「履約人員」制度,究竟如何形塑勞動保障的灰色地帶,又留下哪些可能被利用的制度漏洞?
從近五萬元月薪到百元時薪
阿潘、阿努來自印尼巴淡島(Batam),兩人都有超過十年的鋼構工程與裝配經驗,曾在造船廠、煉油廠等場所工作。2025年5月,兩人透過新加坡公司「謝菲爾德綠能」應徵來台從事工程技術工作,同年9月19日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並據此辦理來台簽證。10月22日,兩人在印尼簽署勞動契約,約定履約對象為台灣的圓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內容為管線裝配,工作地點位於高雄、屏東,月薪約定為新台幣 48,596 元,且契約載明享有勞健保等法定保障。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11月6日,兩人與其他十多名印尼籍技術員從小港機場入境台灣,入住屏東宿舍。然而,入境隔日晚間,謝菲爾德綠能台灣分公司的管理者卻要求重新簽約,形成入境前後兩套條件天差地遠的「AB約」(陰陽合約),並表示不簽就須即刻回國。原本近4萬9千元的月薪,變成時薪台幣100元,承諾的勞健保與相關保障全數取消,工作內容也從原先的專業技術工作,變成磨砂、清潔、綁管、搬石頭、搬水泥等雜務。
發生嚴重職災 第一反應卻是不要開刀
2026年3月10日,阿潘在屏東工作場所發生嚴重職災。當時工頭指揮他使用吊臂搬運鋼材,鋼材掉落後砸中他的左腳,造成腳踝多處骨折。送醫後,阿潘第一時間竟要求醫師不要開刀,並非因為傷勢不需手術,而是因為擔心自己沒有勞保、健保,無法負擔近20萬元的醫療費用。雖然最後醫療費用由資方支付,但醫師原先建議阿潘休養8週,資方卻要求他4週後就須返回工作,否則可能扣薪。
直到一名印尼籍看護告訴阿潘可以撥打1955申訴,他才於4月22日鼓起勇氣尋求協助。然而,申訴之後,事情並未因此解決。屏東縣勞青處雖曾視察,但無具體改善作為;健保局及勞保局則回應,這類外籍勞工工作半年內本來就沒有勞健保保障,並表示查無不法情形。同年7月,阿潘與同事阿努決定蒐集契約、薪資與工作內容等證據,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正式陳情,希望不要再有其他人遭遇類似情形。
四方關係下 究竟誰是雇主?
本案最棘手的地方,在於阿潘、阿努的勞務關係並非單純的「勞工、雇主」二方關係。兩人透過新加坡公司招募,再以「履約人員」名義來台,名義上的履約對象是台灣圓翔營造,實際工作場所則包括位於高雄小港的中油大林煉油廠,及屏東銘榮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
從境外雇主、台灣承攬公司、實際用人單位到勞工本身,形成高度複雜的跨境四方關係。鄭中睿解釋,一般派遣勞動關係已涉及勞工、派遣公司與要派單位三方;本案更增加境外公司與跨國契約等因素,當勞工發生欠薪、工作內容遭變更,甚至發生職災時,極有可能出現責任歸屬不清的問題。
若要追究新加坡公司,可能被認為勞務關係在境外;如要追究台灣公司,又可能被主張台灣公司不是直接雇主。當一名外籍勞工每日實際在台工作,卻因法律上的聘僱關係存在於境外,而無應有的法律保障。
「履約人員」制度彈性 卻變成勞動保障漏洞
所謂「履約人員」係基於契約履行的需要,由境外雇主指派外國人來台工作。這項制度原是為因應跨國工程與專業技術人力需求,讓企業能在不同國家之間調度專業人才,如造船、風電等產業,確實需要大量短期或特定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力。但,當制度提供跨境人力移動的彈性,勞動監督與救濟機制卻未能同步跟上,制度彈性便可能轉化為勞動保障的漏洞。
藍雨楨指出,阿潘與阿努並非個案,過去已有類似爭議。境外公司以履約人員名義將外籍技術人員帶入台灣,再派往不同企業或工程場所工作,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往往面臨責任歸屬與法律適用的問題。其實兩三年前,也有類似的爭議,但政府當時只回應「目前沒有辦法」,後續並無任何改善措施,甚至要求勞工若有問題,須赴境外提起訴訟,形同將經濟責任轉嫁給外籍移工。
工作許可一旦消失 勞工連留下來申訴的機會都沒有
一般移工如果遇到雇主違法、欠薪或職災,在一定條件下仍有轉換雇主、安置或其他救濟機制。然而,對以履約人員身分來台的外籍人士而言,如果境外雇主解除聘僱關係,在台工作許可便會受到影響,進一步牽動在台居留資格。
當勞工最需要留下來申訴、蒐證與接受調查時,卻可能因為工作關係終止,而失去續留在台灣的機會。藍雨楨指出,這種處境與境外聘僱的遠洋漁工存在相似性:勞工在台灣工作,卻因特殊的跨境聘僱關係而被排除在勞動保障之外。如此處境,就如同已被公認強迫勞動高風險的境外聘僱遠洋漁工,可說是「陸地版的境外聘僱移工」。
能源轉型建立在勞動剝削之上
台灣能源轉型與大型基礎建設需要國際人才與技術人力,是產業發展不可避免的一環。當台灣需要大量外籍技術人力時,更應同步建立完整的勞動保障。藍雨楨與鄭中睿提出幾項建議:移民署應針對本案是否涉及人口販運展開調查,並保障調查期間的居留權益;勞動部應針對謝菲爾德綠能進行專案勞檢,調查是否存在強迫勞動或工作內容與許可不符的情形,且應建立履約人員的申訴、安置與職災救濟機制。同時,政府也應重新檢討「履約人員」制度,建立從申請、入境到實際工作的完整監督機制;要求中油落實與圓翔勞務採購契約中「勞工權益保障條款」,相關企業與國營事業,應落實人權盡職調查,避免企業在追求工程效率與成本控制的同時,將勞動人權的代價轉嫁給最弱勢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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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一起為野生動物而走!
文/荒野保護協會行銷部
圖/荒野台北分會提供
2026.09.10
關注生態與野生動物的你,是否也曾因為穿山甲遭受犬攻擊斷尾、草鴞育雛遭遊蕩犬騷擾等事件,而感到悲痛不已?
政府面對遊蕩犬貓議題的消極態度,是否也讓你感到憤慨不平?
值得慶幸的是,改變的路上你並不孤單。本年度協會與長期關注遊蕩犬貓議題的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 合作,也預計有相當多的志工來響應參加。將在今年9/19在立法院旁舉行第三屆為野生動物而走大遊行。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主要由關注伴侶動物福祉與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的青年所組成,透過推廣遊蕩犬貓與生態永續的議題推廣來為動物們發聲。
從路上無主犬貓的福祉缺乏到行車用路人的安全皆和遊蕩犬貓議題相關,組織期望透過議題和法規政策的改變,讓犬貓能夠不再遊蕩、回歸家庭,也還給野生動物安全的生存環境。
▲戴上自己支持的野生動物 創意面具、頭飾
2026遊行主題除了延續2023、2024兩屆遊行的遊蕩犬貓議題,本次遊行的主軸將全面拓展,讓社會進一步認識生物多樣性的地位及重要性。
「沒有生物多樣性的永續,不是真正的永續」,希望能透過遊行來實踐以下目標,引起大眾重新檢視在現行政策與社會行為對生態系統之影響。督促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各類公共決策之核心考量;促進大眾面對遊蕩犬貓議題的意識與認知。
一場遊行的籌辦需要許多人力與經費的支援,活動規劃、舞台設備、事務籌備,以及聯盟自始至終堅持的政策倡議與遊說,無一不需要眾人的支持
最後,誠摯邀請你將遊行的資訊分享出去,號召您的家人、朋友、同學、同事,
一起在立法院前凝聚我們的力量,讓政府聽見野生動物們無聲的吶喊!
▌第三屆為野生動物而走
遊行時間:2026年9月19日(六)上午11點
地點:濟南路一段(立法院旁)
四十歲對我而言,是一個重獲新生的里程碑
文、圖/陳憶慧〈桃園分會-氣候變遷講師,自然名:白露〉
2026.09.10
幾年前參加完王一郎老師的服務人文體驗營後,接到扶輪長輩的邀請,參加了2030 SDGs桌遊引導師培訓。後來在生命歷程中經歷了一段健康危機,手術篩檢後所幸為良性腫瘤。
同一段時間,也遇見一位同樣面臨癌症的病友,孩子與我的孩子年紀相仿,卻不幸因病離世。這段經歷讓我深刻體會生命的脆弱,更促使我下定決心要去過不一樣的人生。
在身體逐漸恢復後,我加入荒野親子團,也因此接觸到荒野保護協會的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為了增進自己對氣候變遷與環境議題的專業知識,我決定投入培訓,深入學習相關內容。
完成培訓後,我不僅對氣候變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逐漸能將複雜的環境議題轉化為清楚且有脈絡的分享。荒野氣候變遷講師培訓的嚴謹與專業,讓我在分享時更能言之有物,並能將所學與2030 SDGs桌遊引導經驗相互結合,透過不同方式帶領更多人認識環境議題,並將實用的節能小技巧分享給身邊的親友。
雖然氣候災難頻傳,但我相信,改變不一定遙遠。從隨手關燈、從日常選擇開始,我們每個人都能為守護地球盡一份心力。
這不僅是傳遞知識,更是分享心靈的富有。
如果你也關心環境議題,願意將關心轉化為行動與分享,誠摯邀請你加入氣候變遷講師培訓,一起讓改變在生活中發生。
【招生資訊】:
桃園【第五期氣候變遷講師】培訓課程
日期:2026.08.07-10.16
地點:荒野桃園分會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二街122巷10號)
https://www.sow.org.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13612
廢校轉生術!進駐百年湖東校區:當「夠荒」的自然基地遇見環境教育
採訪整理/吳芝儀〈行銷推廣部專員,自然名:知更鳥〉
受訪者/郭明誠〈南區親子團第八屆總團長,自然名:石狗公〉、沈原億〈荒野親子團志工,自然名:黑鳶〉、蘇淑娟〈六甲國小校長〉
圖/荒野湖東小組-FB:荒野在湖東 提供
採訪內容轉自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音檔
2026.09.10
當少子化浪潮讓校園面臨轉型,一所停辦的百年老校如何重獲新生?位於臺南的湖東校區在113年停辦後,因緣際會迎來了荒野保護協會的進駐。這場結合了荒野生態魂、在地社區陪伴與科技教育的實驗,正為台灣的環境教育寫下嶄新的一頁。
夠荒、夠原始!荒野為何選擇湖東?主持人開場便直指核心:湖東校區已於113年停辦,荒野保護協會為何會選擇投入此處?
荒野保護協會郭總團長石狗公笑著解答:「因為這裡『夠荒』!」湖東保留了極為原始的環境,左右幾乎沒有鄰居,活動時對外干擾少。團隊在那裡驚喜地發現了穿山甲、山豬等豐富物種,「我們希望能藉此讓都市孩子有機會認識真正的荒野,而不是只能在電視上看到。」
相較於一般環境教育場域,湖東校區有何特別之處?六甲國小教務沈主任黑鳶指出,這裡最大的特色就是「整個校區到後山竹林、烏山頭水庫」都是學習的教室,帶領孩子在真實環境中一步一腳印地學習,不只是傳授知識。
此外,湖東也結合了臺南市低碳城市、氣候變遷示範校園等計畫,將校園打造成充滿故事的環境教育載體。目前更獲得教育局連續三年共300萬元的經費支持,讓學校老師能與荒野夥伴共同規劃深入的課程。
▲六甲湖東第一場工作假期。沒有特別的儀式,一群夥伴就這樣聚在一起。
石狗公從臺東開完會趕來,還提著麻吉與大家分享—滿滿心意,就是希望大家「黏」在一起。湖東的第一步,也就這樣開始了。
荒野小組在湖東具體做了哪些事?石狗公歸納為三大方向:
- 環境整理與生態調查:除了基礎除草,團隊更進行夜觀,記錄穿山甲等物種,建立在地生態資料庫。
- 校史保存:湖東是創立於民國13年的百年老校(曾擁有480多位學生)。團隊在舊辦公室翻出了民國34年的畢業證書與校旗。曾有一群第30屆、現已五六十歲的校友帶著八十幾歲的老師回來開同學會,當看著他們在教室起立喊「老師好」的那一刻,團隊便堅定「一定要把湖東的靈魂與歷史保留下來」。
- 社區陪伴:積極投入當地社區經營,重建人與土地的緊密連結。
六甲國小蘇校長也補充,停辦前曾由統一超商好鄰居文教基金會與正隆紙業為學校建立全臺南第一所「紙圖書館」,荒野協會也堅持將這個珍貴空間保留下來,持續供大家使用。
▲校園活化不是一次完成,夥伴定期回到湖東整理場域、修整環境,一點一滴讓沉寂的校園重新有了新的模樣。
面對地勢較高、斜坡陡峭,無法如一般廢校轉型為長照或社區學校的限制,湖東被精準定位為「青年探索與自然基地的環境教育」。
在沈主任的牽線下,荒野夥伴一踏入現場便「愛上並黏住這裡」。
不僅設計了竹筒挑水、竹編等竹林特色課程並舉辦成果展,荒野志工(包含牙醫師、中醫師)也在節慶時關懷並義診在地長者。
同時,校方更配合政策「生生用平板」,讓孩子利用 iNaturalist 生態資料庫拍照上傳與觀察,完美結合科技與環境教育。
▲石狗公、黑鳶與六甲國小蘇校長接受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專訪,分享湖東從停辦校園到重新活化的這一路 !
守護人與土地的深刻連結
訪談尾聲,三位受訪者為湖東校區寫下動人的註解:
黑鳶:總結為五個字:「愛、實踐、永續。」出於對孩子與環境的愛,讓永續力量扎根。
蘇校長引用俗諺表示:「一個人走很快,一群人走很遠。」荒野的力量改變了湖東的生命,夢想是讓六甲、甚至是全臺南的孩子,都能來湖東體驗「自然就是美」。
石狗公說:我們的目標是守護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當你在守護自然的過程中沒有跟人有連結,這個守護是不會成功的。」
蓮花寺走一遭~
文/嚴芊????〈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座頭鯨〉、林樹宜〈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小樹〉
圖/胡淑琼〈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綠球藻〉、鄭柏青〈新竹食蟲植物導覽員,自然名:枯葉蝶〉、羅玉芳〈棲地志工,自然名:山茶〉
2026.09.10
蓮花寺是食蟲植物---長葉茅膏菜的野外棲地,在台灣野外幾乎要滅絕,工作假期的內容就是幫長葉茅膏菜小苗旁的雜草清除,讓小苗有機會接觸到陽光進而成長茁壯,除此之外,蓮花寺還是小毛氈苔的棲地喔!!
會來蓮花寺起源是七里香帶著我家親子團小鹿來此認識食蟲植物,並做了當年度的行動論壇。當時陪河馬來了一次工作假期,然後,我也對這裡念念不忘了,因此參加了棲地課程,我猜去了田寮坡後,一定也會愛上那個感覺有著仙氣的地方!
▲大分享的環節,每個人對蓮花寺的維護都有了一層新的體驗
今天第一次走去攔砂壩,第一次去看小毛氈苔和點頭飄拂草,原本只看到一株小毛氈苔,幫忙附近雜草理個髮後,出現了一整排呢!好可愛好可愛啊!而且原本蚊子窟的所在因為點了蚊香後,蚊子都不敢出來,反而有個陰涼的工作環境,好幸福呢!
好想徹底搞清楚為什麼這些食蟲植物只出現在此?食蟲植物是出現在濕地的?熱帶雨林也很多食蟲植物啊,除了土壤貧瘠日照充足外,水分也是關鍵?真的沒辦法人工復育嗎?以前曾經出現的地方是因為棲地破壞所以消失了?好多疑問,一步步慢慢釐清吧!
▲第一次來蓮花寺就是在做這樣的除草工作
▲夥伴們正在火眼金睛的找長葉茅膏菜小苗
不知不覺,棲地課竟然快要告一段落了!但我想這只是個開始,接下來的每次工作才更讓人期待!我要去龍貓森林吸收日月精華、去找食蟲植物訓練眼力,想看著長葉茅膏菜回到她原本的地方原本的數量;雖然我們的力量很微小,但希望可以像蝴蝶效應一樣,產生巨大改變!
以上感謝棲地組的志工筆筒樹、山茶、七里香、老虎、綠球藻、蟻獅,帶領我們進入守護棲地的世界,我的直接體驗:解說員是100公尺走兩小時的知識擴張;棲地志工是一小時流一公升汗水,較多的是體力的勞動,是截然不同又息息相關的群組,對我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解說員讓民眾有機會認識生物,而棲地志工讓民眾有機會守護生物,尤其是如何讓孩子們也進來參與,是我們家長的責任!
2026食育力五星城市頒獎典禮登場!
發稿單位/荒野保護協會
圖/食力foodNEXT 段歆惟攝
2026.09.10
荒野保護協會攜手《食力》見證全台食育力五星城市誕生▲2026食育力五星城市頒獎典禮現場進行食育力共創夥伴頒授儀式。(圖片來源食力foodNEXT 段歆惟攝)
《食力》於2026 / 7/ 22日在台北華山1914文創產業園區舉辦第六屆「食育力城市大調查」五星城市頒獎典禮。長期致力於棲地守護與環境教育的荒野保護協會,今年持續受邀擔任官方合作單位,由理事長李騏廷代表出席「食育力共創夥伴頒授儀式」。
荒野保護協會強調,真正的食農教育不只是餐桌上的營養與美味,更是連結人與自然、守護生物多樣性與土地健康的關鍵實踐。
從土地倫理出發:食育力即是守護台灣生態的韌力▌農業部主任秘書林家榮在典禮中致詞表示,過去食農教育常侷限於體驗或有機食物,但如今飲食與農業更承載著土地、文化與永續,「食育力就是國力的展現!」
▌讓孩子從土地長出力量:荒野深耕校園,引領世代永續思維
▲兒童環境教育組志工由左而右依序為 野蜂、豆娘、竹節蟲、小紅莓
守護土地的根本在於向下扎根。
荒野保護協會長期透過旗下「兒童環境教育組」深入全台校園,帶領孩子們透過直接體驗與觀察,深刻理解人與自然、食物與環境的密不可分。
根據荒野統計,僅在2025年一年內,全台就有高達10,605位孩童參與過荒野的校園兒童環境教育課程,背後更有全國兒教志工熱血動員達500人次。這些扎實的教育足跡,正是將食農與環境永續觀念種進下一代心中的重要養分,也與各縣市在地方推動食育、深化校園教育的努力不謀而合。
▌迎向2027年新藍圖,荒野持續與全民共創永續未來
隨著第一期國家食農教育推動計畫即將於2027年屆期,農業部已著手規劃下一期五年計畫。荒野保護協會期盼未來能持續發揮環境教育的專業量能,串聯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與社會大眾,陪伴更多孩子與家庭重新建立與自然的深刻連結 !
從一堂課開始,到一場社會行動的誕生
文、圖/林映如〈台北分會循環零廢棄暨節能講師,自然名:麥桿菊〉
2026.09.10
2023 年,我帶著對環境議題的關心,參加了荒野保護協會第三期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原本只是希望讓自己的生活更環保一些,沒想到,這堂課改變的不只是我的生活方式,更重新定義了我和環境之間的關係。
課程中,我第一次系統性理解「零廢棄」並不是把垃圾分類做好而已,而是從源頭開始思考:每一次消費、每一個選擇,都可能減少資源浪費,也能降低對環境的衝擊。更重要的是,我認識了一群有著相同理念的夥伴,大家彼此分享生活中的實踐經驗,從環保杯、月亮碟片、循環餐具,到減少一次性用品,每一個改變都很真實,也很有力量。
印象最深的是,在完成某次宣講後,有學員主動和我分享:「用了月亮碟片之後,真的覺得很好用,也很開心終於找到一群願意聊這些事情的人。」那一刻,我才發現,原來環境行動除了知識,更重要的是陪伴與同行。很多人不是沒有意願,而是一直沒有機會遇見同路人。
結訓之後,我開始擔任第四、五、六期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的隊輔與考官,也陸續投入零廢棄宣講、帶領手作工作坊、擔任課程助教、舉辦氣候變遷小組年會等工作。三年來,不斷透過超過三十次的任務出勤,分享零廢棄的理念。
每一次跟民眾互動,我都觀察到,有人擔心塑膠污染,也有人開始注意食品安全與健康。更重要的是,不論年齡或職業,多數人其實都願意改變,只是不知道可以從哪裡開始。有人以為零廢棄代表生活很麻煩;有人認為環保一定要花很多錢;也有人覺得,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不可能改變什麼。
而這些交流,也慢慢改變了我的想法。
我開始思考,如果零廢棄只能停留在日常生活,它的影響仍然有限;如果能走進更多人共同參與的重要文化場域,是不是就有機會帶動更大的改變?
於是,2025 年,我發起了「零廢敬媽祖」計畫。
大甲媽祖遶境是臺灣最具代表性的宗教文化活動之一,每年吸引上百萬名信眾到場參與,也伴隨產生了大量一次性餐具、飲料杯、塑膠袋等廢棄物。我開始思考,既然零廢棄的核心是在源頭減量,是否有機會讓環境行動走進臺灣重要的文化場域,而不是只停留在少數人的日常生活?
帶著這樣的想法,我和幾位志工夥伴開始串連宮廟、企業、環保團體及媒體平台,希望透過循環餐具租借、洗碗站、減廢友善商家、資源回收、環境教育及志工培力等方式,讓信眾在不改變信仰、不影響遶境文化的前提下,也能多一個對環境友善的選擇。我們期待打造的不只是一次活動,而是一套能夠被複製、持續推動的永續遶境模式,讓傳統文化與環境永續不再是二選一,而是能夠攜手前行。
一路走來,我更深刻體會到,真正改變一場大型活動,靠的從來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而是無數人的理解、信任與共同參與。每一次有民眾願意自備餐具、每一位志工願意投入服務、每一間店家願意加入減廢行動,都讓我再次相信,改變其實正在發生。
很多人會問我:「這麼大的活動,真的有可能改變嗎?」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能改變多少,但我知道,如果沒有人開始,就永遠不會改變。」
回頭看,我很慶幸自己在 2023 年踏進了荒野的循環零廢棄講師培訓。因為那不只是一堂課,而是一個起點。它讓我從一位關心環境的人,成為能夠分享理念、串連夥伴、甚至發起社會行動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真正改變社會的,不是少數英雄,而是一群願意持續行動的人。
如果你也關心環境,也曾想過「我可以做些什麼」,歡迎加入循環零廢棄第六期講師培訓。你不需要一開始就很專業,只要願意學習、願意分享,就有機會把自己的改變,變成更多人的改變。
因為,一個人的行動,真的可以影響社會。
當保護成為傷害-樹木解綁行動隊出動!!!
文、圖/洪新媛〈高二親子團奔鹿團,自然名:花椰菜〉
2026.09.10
老實說,我們這一年的團隊都被打散,原本的行動方案主題也無法延續。當時我們很盲目,只想找一個有趣,又能很快看到實行效果的題目。
我們沿著討論地點觀察,發現樹木旁有支架傾倒,影響市容美觀,便決定從這個題目開始。但負責單位留下聯絡方式的紙條早已腐爛,我們根本不知道該找誰處理,除了直接拿剪刀剪,也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當時有人拿出剪刀剪掉尼龍繩,看到樹木好像獲得自由,大家都很有成就感。但也有隊員很反對,我就是其中之一。另一派隊員則認為:「我們剪掉支架,就像撿起地上的垃圾,沒有影響任何人,應該沒關係。」但其實大家心裡都很心虛,甚至在做這件事時,把荒野的卡其服脫掉……
後來我們上網查資料,才發現可以透過市長信箱聯繫樹木管理單位。不過每次回覆都不太積極,我們甚至開始抱怨政府:「每次都說要盤點經費,沒錢就直說嘛!」後來市長信箱告訴我們,還有市民專線這個管道,可以和專員聯繫,也能要求回電,事情更有機會被處理。
隨著我們拜訪越來越多相關人士,寫了越來越多電子郵件,也打了好幾次1999,我們漸漸了解政府的苦衷。
▲在世運主場館剪掉綁繩,笑的很心虛
原來每棵行道樹通常由建商負責,種下去時會簽合約,大約一到兩年後拆除支架。但現在樹木能生長的空間越來越小,政府規定的長寬深最少約為1.5公尺,樹木在合約期間可能還不能完全靠自己支撐,因此廠商會延期拆除支架。時間一久,合約結束,也就沒有人負責拆除。
另外,樹木移植也和支架有關。若完整保留樹木根系,一輛卡車可能只能運送一棵樹,成本自然更高。為了降低成本,樹木留下的根系相對較少,也就更難自己支撐,只能依賴支架。
▲來到決選後比完賽拍的,大家都如釋重負
我們慢慢發現,這件事情比想像中複雜,不是一夕之間就能解決。所以後來我們決定先把簡報做好。為了向別人解釋自己的行動,我們也重新整理過程。從一開始只想剪掉捆繩和支架,到後來知道如何通報,再到了解事情背後的原因,我覺得自己真的成長了很多。
發表當天,我們這組是倒數第二組,而南區的三組更是最後三組,所以一直非常緊張。北區的隊伍「衣衣不捨」真的很厲害,不只簡報完整,還有和外國人交流、發表,讓我們覺得自己還差得很遠。雖然有一點不甘心,但我們也安慰自己,至少這次都是盡自己所能完成的。即使行動可能不完整,也沒有造成很大的影響力,回想一路走來的過程,仍然讓我們有很大的成就感。
這次的行動方案,我很高興自己可以當隊長。雖然一開始完全沒有方向,也讓我發現自己的領導能力還不夠好,但行動方案帶給我的收穫很多。上一次我只能接受小隊長的指導,連稿子也是別人寫的;這一次,我可以把過去的經驗化成自己的想法,帶著大家一起完成行動。行動論壇也讓我們有了更明確的目標與動力。
活動雖然結束了,但樹木仍然在受苦。支架的問題不是短時間就能改善的,不只需要建立完善的法規並確實執行,更需要大家真正關心這件事。只有把每棵樹都當成一個生命,而不是建築工程裡的一份合約,才有可能從源頭真正解決問題。
這次的行動讓我學到的,不只是如何解決一個問題,而是在行動之後,繼續追問問題背後的原因。從一開始的盲目,到後來願意了解政府、建商和樹木之間的關係,我覺得這就是這次行動帶給我最大的成長。
用環境行動交朋友 看見更美好的世界
文、圖/吳際〈荒野親子團北五團,自然名:宇宙〉
2026.09.10
走進決選會場那一刻,我看到有多參賽隊伍而且他們看起來很厲害也很有自信,於是我感到很緊張,但同時也很興奮。
在決賽會場聽完所有小隊的分享,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厲害,因為大家的行動方向都很多元,而且也有讓民眾填寫問卷收集數據。
在發表過程中,我覺得挖篩小隊的行動特別突出。 他們的行動是檢測在海邊沙灘的塑膠微粒,並且將檢測到的塑膠資料製作成繪本,再進入到學校分享、倡議。他們的行動和其他人的很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們行動已經持續了很久,而且他們也用AI製作繪本。但我們兩隊的行動方向其實也不太一樣。 我們做了很多場的,超過100場的實體活動,而且也有自己錄製podcast,然後還接受新聞媒體的採訪,這些是我們兩隊不一樣的地方。但看到他們的行動,我覺得我們衣衣不捨小隊也可以多入校宣導,利用小孩對父母的影響力來改變更多人。
這次的決選不是上臺報告完就結束比賽,而是兩天一夜的互動。 第一天中午我們到達後先報到,接著每個小隊分成很多組,並與其他小隊一起圍成一個大圈,進行破冰遊戲。我那時候對其他組的第一印象是他們都很有熱情,而且不會是因為接下來要比賽而互相不喜歡對方,所以我覺得破冰遊戲很好玩。
到了下午,開始進行世界咖啡館。 每個小隊都有自己的攤位,並且會輪流參觀別的小隊的攤位。在世界咖啡館進行的時候,我有看到成人組以及青少年組也有在做快時尚的議題,成人組利用二手衣作畫,非常美麗,已經可以當作商品販售了。除了快時尚,我又認識了海廢、流浪貓狗、塑膠微粒等迫切需要關注與行動的議題。吃完晚餐後,所有少年組圍成一個圈,每個人分享這天的看見,與在世界咖啡館看到每組的優缺點。今天我最喜歡的活動就是晚上的心得分享,因為可以聽到自己小隊的優缺點,也能在靜下心來休息一下,為隔天的活動做準備。
這次衣衣不捨小隊拿到第一名真的讓我驚喜萬分,因為有九組參賽隊伍,能拿到第一名真的不容易。回顧這一年,我們進行超過一百場行動,並觸及超過兩萬五千人。接下來衣衣不捨小隊會著重於科技,我們會發展自己的podcast頻道,並自己製作網站。希望能讓快時尚這個議題增加曝光度,讓這個議題有更多解決的可能。
十二年匯聚行動力量 打造臺灣具影響力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
文、圖/荒野保護協會行銷推廣部
2026.09.10
由荒野保護協會主辦的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於7月18日至19日在東海大學舉行。兩天一夜的活動透過提案分享、成果發表與交流對話,匯聚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並於19日圓滿落幕。秉持「分享.行動.改變」的精神,論壇十二年來持續串連不同世代與領域的夥伴,讓深耕在地的環境行動被更多人看見,也逐步發展成為臺灣具代表性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之一。
▲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
不論年紀、身分、個人或是團體,只要投入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本屆論壇展現臺灣環境行動的多元創意與實踐能量。
開幕式邀請指導單位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出席勉勵,肯定各團隊長期投入環境行動、持續推動改變的努力。
為支持更多行動扎根與發展,環境部提供總額新臺幣24萬元的「行動助力與支持獎金」,鼓勵環境行動者分享實踐經驗、深化行動成果,並將理念轉化為具體改變。閉幕暨頒獎典禮則邀請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頒發獎項,為所有參與團隊加油打氣。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環境行動論壇不以競賽為唯一目的,更重視交流、共學與行動經驗的延續。十二年來,論壇陪伴許多環境行動從一個小小的想法開始,逐步發展成具影響力的計畫,也促成不同領域夥伴彼此認識、建立合作,讓成功經驗得以分享,讓更多好行動在各地持續發芽。
▲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
不論年紀、身分、個人或是團體,只要投入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少年組中的「衣衣不捨」行動不僅是蒐集二手衣,而是走入社區讓民眾學習如何運用二手衣,
也倡議更永續的購衣原則,更用舊衣實現地景藝術創作。
從入選的行動方案 觀察三項環境行動趨勢
首先,是從日常生活開始實踐永續。舊布再利用、二手衣循環、再生紙、自備容器及循環杯等行動,展現每一個人都能從生活中落實減廢與資源循環,累積改變環境的力量。
其次,是深入地方、回應真實需求。從海岸、河川、校園棲地到社區環境,各團隊透過調查研究、環境教育、公民參與及跨域合作提出在地解方,讓環境改善真正落實於土地。
第三,是善用創意與科技,擴大社會參與。透過影片、繪本、藝術創作、公民科技及數位工具等多元形式,讓環境議題更容易被理解,也吸引更多民眾從關心環境走向實際行動。
本屆論壇也特別感謝東海大學自2019年起持續支持環境行動論壇,提供優質的活動場地與完善的行政支援,讓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得以在舒適的環境中分享交流;同時感謝所有評審委員、合作夥伴、志工及參與團隊共同投入,成就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的順利圓滿。
第十三屆環境行動論壇將於明年登場。誠摯邀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朋友踴躍參與,不論是學生、教師、公民團體、社區組織、企業或個人,只要投入環境保育、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期待透過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一起為臺灣打造更美好的永續未來。
荒野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 獲獎名單公告
https://www.sow.org.tw/civicrm/event/info?reset=1&id=14099
【新聞稿】Foodpanda發薪日仍拒發報酬,勞動部確認違法,外送工會協助檢舉且不排除刑事告發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
針對Foodpanda日前惡意栽贓外送員拖延並違法扣除報酬之行徑,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今日再次表達嚴正抗議。工會與聯盟指出,今日適逢發薪日,平台卻仍未補足外送員應得的法定報酬,勞動部已確認此舉確定違法。此次受害的外送員雖以台南、高雄與屏東等南部地區為大宗,但中北部亦有不少外送員受害,近期適逢中元普渡檔期,民眾大量採購造成量販店撿貨大幅延遲,加上連日豪雨導致各地路況不佳且意外頻傳,許多外送夥伴在惡劣天候與商家卡單的雙重夾擊下艱辛值勤,送達時間僅比系統預期多出不到1至5分鐘,竟遭平台無端指控為「惡意拖延」,並以此為由拒絕依法補足費用。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嚴正表示,依據外送專法規範,除法定必要費用或雙方另有特殊約定外,平臺不得任意扣減外送員應得報酬。
Foodpanda此次逕行扣薪的做法已明確違反專法規範。更荒謬的是,現行機制根本是「先定罪、再叫外送員自己證明無罪」。
陳昱安強調,若平臺指控外送員違規,就應由平臺負起舉證責任,提出具體證據、認定依據並經過調查,而不是先扣錢、先定罪,再叫外送員自己證明「我沒有違規」。絕不能讓平臺自己當檢察官、自己當法官、自己判有罪,最後還要外送員自己證明清白。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指出,在今日發薪日平台仍拒絕補足法定報酬且經勞動部確認違法的情況下,工會絕不姑息且將堅守勞工陣線。他宣告工會將全面協助所有受害的外送夥伴,依法向各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提出舉發,確保每一位外送員的合法所得都能討回,絕不讓平台以任何藉口規避責任。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重申,若個別外送員真有違法疑慮,平台理應尋求正常的司法途徑進行追償,直接栽贓與扣薪是現代法治社會絕對不能容忍的惡行。為捍衛外送員的合法權益,對於平台未經調查即惡意扣薪與栽贓的舉動,工會絕對追究到底,後續也不排除對平台提出刑事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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