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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三重啟公投「不同意」屏東晚會 守護屏東,守護台灣,為台灣祈福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二號機,運轉40年後已於今年5月17日停止發電,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然而,在野黨推動「核三重啟」公投,試圖讓這座設備老舊、位處高風險區域的核電廠重新運轉,引發在地及全台公民憂慮。
核三廠下方有斷層剪裂帶通過,且設備已屆壽限。核電「絕對安全」的神話,早在1979年的三哩島、1986年的車諾比以及2011年的福島事件等重大核事故後破滅,福島核災更造成16萬人必須從家園撤離。這些核災事故,在在顯示核災不只是一瞬間,影響範圍廣茂而深遠,對核電廠所在地造成極大的潛在風險。
而屏東與福島同為農漁業大縣,福島核災14年後,福島縣產品仍舊受到日本其他地區、全世界其他國家的「風評被害」,各國皆以最嚴格的標準防止輻射食品進口。這也顯示了,無論是否真正受污染、高於檢測值,核災影響地區的農漁產品,都仍持續承受著來自市場的排斥與壓力。
一旦發生核災,不僅會威脅百公里範圍內人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土地賜予的豐盛產物都再也無法食用與利用。以福島經驗來看,輻射劑量影響範圍高達200公里,除了首當其衝的屏東,台東、高雄、台南、嘉義、南投、花蓮、雲林等地皆是潛在受害區域。對物產豐饒的屏東而言,更是意味著經濟命脈與社會的永續發展將被徹底摧毀。
恆春活斷層距離核三廠僅有900公尺,廠房建築物下方更有剪裂帶等地質構造直接通過。地理風險高、設備老舊且核安紀錄不佳的核電廠若重啟,不僅與能源安全背道而馳,也讓南台灣民眾再度暴露於不可承受的核災風險中。
為了守護世代傳承的土地與水資源、保障後代免於核災威脅,屏東、高雄、台南共20個公民團體今晚共同舉辦「核三不重啟——為台灣祈福屏東晚會」,邀請民眾一起欣賞音樂與表演,了解核三不該重啟的理由,一同為台灣祈福–守護全台現代人與未來好幾世代人的身家安全 , 並在8月23日公投中投下不同意票,守護台灣邁向永續、安全的未來。
活動流程及出席名單
- 19:00-19:05 主持人開場
- 19:05-7:20 公民論壇短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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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總工會 理事長 洪明江
- 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 榮譽理事長 江國樑
-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 副教授 邱花妹
- 19:25-19:40 音樂表演:顏志文
- 19:40-19:50 公民論壇短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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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濃愛鄉協進會 總幹事 邱靜慧
- 美濃愛鄉協進會 榮譽理事長 李永龍
- 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理事長、醫師 陳錦超
- 19:55-20:10 音樂表演:陳修澤
- 20:10-20:25 公民論壇短講3:
- 立委 鍾佳濱
- 立委 徐富癸
- 屏東縣縣長 周春米
- 20:30-20:45 音樂表演:OTW樂團
- 20:45-21:00 所有南臺灣公民團體上台感謝大家一起來為台灣祈福-核三重啟不同意
合辦單位:屏北社區大學、屏東縣愛鄉協會、繫本屋、永勝5號、屏南社區大學、屏東縣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屏東縣綠元氣產業交流促進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雄市北高雄社區大學、台灣環境教育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南新芽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南台灣廢核行動聯盟、春福 Chhun Hok、南渡策室 x 無有為、高雄市美濃愛鄉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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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針對第5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中選會8月15日晚間七時舉辦第五場公投意見發表會,代表立院提案的正方代表,是民眾黨推薦的童子賢(和碩集團董事長),反方代表是民間公投反方辦事處推派的莊瑞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兩人針對電力、減碳、核廢、區域不公等問題進行意見交鋒。
針對此次意見發表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核三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提出評論與回應如下: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童子賢董事長說自己過去反核,如今改變立場是為了地球暖化,在發表會中一味偏頗地指稱反核不面對空汙,發展綠能只是為了反對核電?實在不知道一個身為排碳耗電大戶的產業老闆,有什麼臉面來指責環保團體以及努力推動節能減碳的廣大市民,大談減碳卻絲毫不提產業責任,且和碩公司自身減碳績效低落,似乎台灣減碳無需工業、交通各方面降低碳排量,只要多用核電就好,核電又再度被捧為救世主。
童子賢董事長不只要核三,連核二廠也要重啟,跟上一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核一、核二無法重啟的說法不同,正方立場顯有矛盾,企業老闆似乎有特權任性,要的不只是核綠共存,而是核電的全面復辟,不管什麼電通通都要!顯露其就是個典型的追求利潤、不顧外部成本的慣老闆思維,企業應自己負起降低用電碳排的責任,不該像個巨嬰只抱怨不作為,還用錯誤資訊誤導全民。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認為童子賢董事長對於核廢處理、國際核能趨勢的認識嚴重不足,甚至誤解過渡時期的乾式儲存就是核廢處置方式,或者是根本不打算為存放萬年以上的核廢最終處置場買單,認為就這樣放在核電廠就好,這一點對於核電廠周邊居民極為不公,平台整理了七點事實查核,反駁今日發表會上童所提出關於減碳、成本、核廢、綠能的種種謬誤。
反方代表莊瑞雄委員指出,屏東已經為了台灣奉獻四十年,核三廠早年在威權時代興建,是全球唯一將核電廠蓋在國家公園的案例,如果重啟,更將變成全球第一個除役關廠後再重啟的例子,核三重啟公投提案到表決僅一個月,是史上第一次由立院提交的公投案,卻因倉促成案,讓社會無法充分討論利弊,並且充滿著政治的考量,日前黃國昌與蔣萬安市長會面【台北缺電,所以屏東的核三廠要重啟】,不只是南部民眾應該出來投不同意,北部民眾更應該要出來投不同意,在核三之後,接著就是核二,潘朵拉的盒子打開,未來勢必面對更多核電威脅。
公投發表會正方論點的事實查核
1. 童子賢稱:過去九年政府努力發展綠能,但是台灣碳排、「發電碳含量」越來越高。2024年,台灣低碳發電只剩下17%,在全世界是後段班也是放牛班。
台灣為全球減碳後端班或放牛班的說法並無具體依據。在德國看守協會和歐洲氣候行動網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CCPI)中,台灣的排名60名亦優於韓國、加拿大等國,其中「再生能源」項目的評比更因近年發展而進步至第43名,為國家氣候績效的亮點。而根據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RC)的全球大氣研究溫室氣體排放資料庫(EDGAR)針對全球210國的溫室氣體排放比較,台灣2023年較2005年的排放量減幅不僅低於全球平均,在亞洲也僅次於日本。
台灣因反核而碳排增加的說法,更是毫無依據且與事實不符。根據《2025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台灣2023年淨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億5690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相較基準年2005年的2億6941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少4.48%,年平均負成長率約0.25%。雖未完全達到原先 2025年較基準年減量10%的目標,但自2018年起,台灣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陸續除役期間,除2021年受疫情影響短暫反彈外,溫室氣體排放整體呈穩定下降趨勢,並未如童子賢所言因反核而惡化。
台灣自2007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高峰以來,排放量逐年下降。2017年後,電力排放係數也持續下降,從每度電0.554公斤二氧化碳當量降至2024年的0.474公斤,顯示每度電的碳排量已明顯改善,於此同時核能也2007從16.7%逐漸下降至2024年4.2%,這也證明,核電占比高並不必然帶來低碳效果。
如果童子賢真的關心減碳,他應該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而非忽視核電仍存在的碳排放。核電的生命週期二氧化碳排放量約每度電78至178克,是再生能源的9至37倍。台灣在再生能源與節能方面已有顯著進展,因此政策重點應放在安全、成本可控、且符合國際趨勢的能源轉型,而非寄望高成本、建設期長、且無助減碳的核電。
2. 童子賢稱: 2023年COP28氣候變遷會議,22個主要的工業國家領袖共同呼籲全球在2050年之前讓核電再增加,成為現在的三倍,全球不排碳電力可以因此增加為30%,滿足對抗地球暖化的需要。
針對童子賢稱的「2050年核能三倍」的說法並不科學也不是事實,事實上,這僅是22 國簽署的政治宣言,並非COP28之正式決議,更不是全體協商共識。國際會議上常見各類宣言,目的在於表態或爭取談判籌碼,並不具法律拘束力。將宣言誤認為決議,等於誤讀國際談判運作,也會誤導國內能源政策判斷。
COP28 的正式決議文件焦點,放在2030年前「再生能源裝置量提升三倍、能源效率提升兩倍」,這一目標獲得超過130個國家支持,才是真正的國際共識與主流方向。「核電三倍」則設定在2050年,時效上遠不如再生能源目標迫切,對應減碳需求的效果也不具優勢。
德國聯邦環境署在2024年其報告《核能在實現全球氣候目標扮演的角色為何?》中,更進一步駁斥「核能三倍化」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報告指出,即便核電擴張到歷史最高水平,其2050年全球發電量貢獻最多僅16%,而再生能源可達81%至 90%,才是實現氣候目標的主力。要達到三倍核能,等於在2024至2050年間新增近 900GW核電,連續25年、每年增加的規模是歷史高峰的兩倍,幾乎不可能實現。
全球能源轉型已明確指向再生能源與節能,這才是國際共識與政策焦點。台灣若將重點放在高成本、長工期且風險高的核電,不僅背離國際趨勢,更可能錯失綠能產業的發展契機。
3. 童子賢稱:看一下國際潮流就可以反映出非核家園,已經是一個落後國際潮流的過時保守思維。顯示2024年,歐盟27個國家一共用了23.6%的核能。
童子賢引用「歐盟 2024 年有 23.6% 的電力來自核能」作為國際潮流的依據。但若以長期趨勢觀之,2014年的佔比曾達29%,不僅近十年來佔比是下降的,在歐盟核電機組平均年齡約40年、且多數既有機組將在2040年前後關閉的情況下,佔比仍會持續下探。
在能源轉型的技術條件下,核能的適用性也越來越不確定。雖然有人認為核能可當作再生能源的基載或備援,但核電廠反應慢、調度彈性差,而再生能源加上電網升級、儲能與需量反應,已能有效維持電網穩定,且成本更低。
事實上,歐盟的節能與再生能源成長,已足以取代核能與化石燃料:2030年,核電減少的2,200億度缺口,會由再生能源增加1兆度及節能1.057兆度來補足,效果是核電減量的近10倍。2040年,再生能源增加9,600億度、節能9,160億度,也足以抵銷將核能降到零所需的3,260億度減量,效益是核電減量的5倍以上。
因此,歐盟真正的國際潮流,是在核電安全壽命內,於2040年前逐步淘汰核能,轉向成本更低、速度更快、彈性更高的再生能源與節能,而不是逆勢加碼老舊核電。
4. 童子賢稱:日本歷經2011年福島地震核災之後,曾經在2015年關閉所有核廠,但是幾年之後面對綠能發展緩慢,做過科學驗證與理性思考,又重新承認核能的重要性。去年日本核能發電已經恢復到8.5%,日本前首相岸田文雄宣布要在2030年回到22%的核電。接任的日本首相石破茂也宣布,要用最大的限度來使用核能。
雖然日本在福島核災後曾全面停運核電,並於近年在能源轉型壓力下調整政策,重新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並於最新版能源戰略計畫中設立2040年核能佔比達20%的目標,但實際上要達標的挑戰極為嚴峻。該國既有36座反應爐中,有22座現階段因尚未獲准重啟、尚未申請重啟等因素而不在可運轉狀態。要達到此目標,只有在32座反應爐全數運轉且年線提升至超過60年、3座新建反應爐如期完工商轉,且全35座反應爐的容量因子保持在80%(2016至2023年間重啟反應爐的平均值為73.8%)的極端情境下才有機會。
然而,許多尚待重啟的機組面臨安全審查、地震風險、地方反對與活斷層爭議等多重障礙。例如志賀二號機在2024年能登半島大地震後增加了重啟變數,敦賀二號機更因活斷層疑慮而被原子力管制委員會否決重啟申請。即使部分機組已獲解除禁令,如柏崎刈羽核電廠的6號與7號機,仍因地方反彈與反恐設施不足,最快也要到2029年或2031年才能運轉。整體而言,日本延役老舊機組或新建機組皆具高度不確定性;地方反對、地震風險、活斷層爭議更是現實障礙。因此,日本核電占比在2030年前要大幅回升,恐怕空間有限,難以支撐政府宣示的「最大限度利用核能」目標。
5. 童子賢稱:核電每度一元便宜實惠,台電成本被購入昂貴的風力、太陽光電拉高
核電並非如童子賢所言般便宜。核能發電成本每一度電1.42元新台幣,看似低廉,然而實際上無法精確反映核電的真實成本。舉例而言,若要延役或重啟核電廠,包括安全審查、設備更新、強化措施等成本都將大幅提升核能的發電成本。以與核三相似機型的美國加州魔鬼谷(Diablo Canyon)核電廠近期延役作業為例,該廠延役五年的運轉成本為118億美元(約新台幣3892億元),換算每度電的購電成本亦達新台幣4元,並非有益於穩定電價的便宜選項。
至於台電成本被再生能源的購電成本拉高一說,實際數據顯示並非如此。台灣現行發電成本結構中,其實有高達56%為燃料成本,購買綠電成本則僅佔約22%。台電近年虧損的主因,在於大幅減煤而增加的燃氣佔比及其發電與購電支出,以及過去三年間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導致燃料成本大幅上漲,才使得售電成本一路由2021年時的每度2.58元,飆漲至2023年4.17元。
台灣自2009年開始透過躉購制度鼓勵再生能源發展,躉購價格固定檢討與調整,整體價格趨勢逐漸下降。如今,躉購費率只是給銀行參考、評估放貸的「保底」機制,類似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概念。大型光電同樣已走向市場化,大規模地面型光電躉購價每度約3.7元,已低於市場行情每度約5.5元至6元,這顯示再生能源成本會隨著技術、產業與法規成熟而快速下降。
面對能源成本挑戰,長期而言解方應該是發展再生能源,逐漸降低對進口能源如燃煤、天然氣之依賴,並且將能源使用成本合理反映於電價之上,如此才能擺脫國際能源價格波動之衝擊。倘若台灣為了追求表面上的低廉電價而走回核電老路,且因嫌棄現階段相對較高的再生能源躉購價格而漠視、汙名化乃至於放棄再生能源發展,長期來看反而是放棄可最快速發展、最具取代化石燃料能源潛力,且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最小的能源選項,進而付出巨大的機會成本。
6. 童子賢稱:法國在發電的能源佔比上主要仰賴核電,天然氣發電只有5%,只用了5%的天然氣都感覺價格貴得受不了。
童子賢稱法國主要仰賴核電,天然氣發電占比僅5%,只用了少量天然氣就覺得價格貴得受不了,似乎暗示核電成本低、可靠。事實上,這種解讀忽略了歐洲能源現實與長期趨勢。
首先,法國核電占比高是歷史政策,但核電發電量自1988年起已呈下降趨勢。2024年僅3610億度,較2005年的4300億度下降17%,原因包括老舊反應爐須進行安全升級與延役、疫情影響例行檢修,以及緊急冷卻系統應力腐蝕龜裂等問題。此外,2025年Flamanville-3反應爐延宕12年才完工,成本從預估的33億歐元飆升至132億歐元,顯示核電擴充面臨高風險與不確定性。面對核電效率下降與建設困難,法國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計畫到2030年將再生能源占比提高至40%,同時逐步降低核電占比至50%。
德國的例子更明顯。2023年4月15日,德國正式關閉最後3座核電廠,全國進入無核發電時代。即便在核電仍運轉期間,其占比僅約6%,再生能源已占44%。德國不僅淘汰核電,也積極減少化石燃料使用,透過陸域與海上風電及太陽能光伏大幅擴張,取代傳統能源。這清楚顯示核電在歐洲多數國家正面臨衰退或淘汰,天然氣占比也逐步被再生能源取代。
另外,童子賢將「法國天然氣占比低、核電占比高」簡化為核電省錢、天然氣貴。法國電價近年仍因核電廠維修停機、反應爐延役與安全升級而上升;核電並非天然低廉。天然氣價格高昂則受全球市場波動、供應鏈與政策稅負影響,不能簡單拿來支持核能。歐洲經驗顯示,降低對天然氣依賴的更有效方式,是加速再生能源建設與節能措施,既降低成本,也避免核電延役與建設風險。
最後,核電並非零碳、零風險選項。核廢料處理、事故風險、建設與延役成本,都讓核電成為長期不靈活、潛在昂貴的選擇。相較之下,再生能源結合儲能與電網升級,不僅能靈活應對電力需求,成本也日益下降,是更安全、可靠的能源路徑。
綜上,拿法國「天然氣占比低」來為核電辯護,是忽略現實與長期趨勢。真正的國際能源潮流,是以安全、成本可控、彈性高的再生能源為主,而非寄望老舊核電省錢——這點似乎是童子賢需要重新認真思考的地方。
7. 童子賢稱: 核電對廢棄物的態度,是所有發電能源中,目前對於廢棄物最負責任的一種做法。
台灣目前三座核電廠的六部反應爐,經過近五十年的運轉,已產生約2萬1500根燃料棒,其中絕大多數仍儲存在反應爐內或冷卻池中,僅核一廠已有280根移至室外乾式貯存設施。核一、二廠的乾式貯存場曾因地方政府對水土保持設計有所疑慮而延宕,核一乾貯場今年五月才取得運轉執照啟用,核二乾貯場去年底開工,預計2027年才能運轉,核三則尚未動工。
乾式貯存雖風險低於長期存放於冷卻池內的濕式貯存,但僅能暫存約40年,後續仍需永久性最終處置場。放眼全球,目前僅芬蘭在經過四十餘年的社會對話、科學調查及二十年的建設後,加上具有特殊的地質,才有一座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進入試運轉階段;美國境內迄今仍無核廢料最終處置的具體計畫或場址。
相比之下,童子賢日前關注因災害損壞的光電板污染問題,這些其實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回收率可達92%。確保光電板妥善處置固然重要,但與核廢料長期貯存與最終處置的複雜挑戰無法相比。
「最負責任」地管理核廢料,意味著尋找可行、持續、具社會共識的長期方案,而不是將問題推給未來幾十甚至幾百代人承擔。當現實面臨毫無既有運行案例的最終處置技術、日益累積的中期貯存風險,以及高度不確定的制度與資金需求時,將核電描繪成廢棄物管理模範,其實只是掩蓋了尚未解決的根本問題,也難怪外界會質疑童子賢的說法是否過於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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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身心調適假教育部「口惠實不至」 全教總:身心調適假獨立計算、兼行政休假即刻保障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增訂的身心調適假「口惠實不至」,併入事假的做法形同虛設,毫無誠意。全教總提出三項訴求:身心調適假應獨立計算、不併入事假,人工生殖治療需求應納入請假規定,兼任行政教師休假應考量教學本職與行政負擔有別於公務員,應自初任首年起給予合理休假;連結社會情緒學習(SEL)政策,教育部漠視教師身心健康與權益。
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全面實施身心調適假,相關規範就已明文揭示,身心調適假非屬事假。教育部增訂3日「身心調適假」卻併入每年僅7日的事假,等同無新增假別,形同愚弄教師與社會。教育部推動社會情緒學習(SEL)計畫,要求教師引導學生管理情緒與壓力,卻對教師自身心理健康保障毫無作為。教師承擔繁重教學、行政與輔導壓力,身心調適假若無獨立額度、不影響年終考核、並提供代課費支給,如何支持教師實踐SEL教學?全教總要求獨立計算,否則只是空洞承諾,無助提升教育品質。
現行請假規則未納入人工生殖治療需求,迫使教師以事假或病假應對醫療需求,權益受損。《人工生殖法》96年即已立法,保障生育權,教育部卻無視此法精神與職場平等原則,遲未規範人工生殖治療請假規定。隨人工生殖需求增加,教師因醫療請假常遭不公對待,全教總要求保障教師生育權,營造友善職場,與SEL政策促進的包容環境相呼應。
兼任行政教師休假,現行規定讓初任教師次年才享有休假權利,忽視教師本職教學工作與兼任行政職務的雙重負擔,有別於公務員態樣。教師需備課、教學並處理行政事務,負荷遠超一般公務員,應就特殊性提供相應保障。全教總要求自初任首年起即給予七日合理休假,並簡化年資累計制度,且確保公私校教師權益一致。
全教總提醒,教師身心健康直接影響SEL政策成效與教育品質,教育部若繼續以「假改革」敷衍,將重創教育現場穩定。工會呼籲此次《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參考《人工生殖法》與SEL政策精神,真誠協商,制定實質保障措施,勿讓基層教師失望。
這篇文章 【新聞稿】身心調適假教育部「口惠實不至」 全教總:身心調適假獨立計算、兼行政休假即刻保障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眾團體集結抗議 要求日本政府面對戰敗暴行歷史、退出釣魚台
文/釣魚台教育協會
今(8月15日)上午十時,釣魚台教育協會與香港愛國主義者、台灣抗日志士親屬協進會、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左翼聯盟、勞動黨、海潮智庫、平行政府等協辦單位及人民民主黨、新海瓦斯工會等各團體七十餘人,在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前拉起布條、戴起頭帶,在抗戰勝利與台灣光復八十周年的8月15日──強力要求日本政府正視過往的暴行,誠懇道歉,並且停止侵擾我釣魚台領土。群眾並喊口號:「釣魚台是我們的,不容日本侵占!」、「面對歷史真相,退出釣魚台」、「未竟的光復,同胞要努力!」
1945年8月15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但日本政府卻不承認“投降”、也不承認“戰敗”,而宣稱是「終戰」,同時日本教科書也竄改歷史,甚至仍然企圖染指我宜蘭頭城鎮的釣魚台。而台灣執政黨猶如日本半殖民地跟著修改課綱,模糊對釣魚台主權的單方面宣稱。主持人農運詩人詹澈表示,如果沒有出來發聲,台灣就仍然是未光復,還是日本的半殖民地!
呂欽文( 釣魚台教育協會理事長 )表示,抗戰勝利八十年後,我們竟然還站在日本交流協會門口集結喊口號,難道我們是戰敗國嗎?到底誰投降誰受降?非常讓人心痛!五十五年前發起保釣運動,五十五年後仍然吶喊同樣的口號,覺得非常悲涼。
陳美霞(釣教協815抗議行動籌備小組召集人,創會理事長)提到,日本的暴行是如此慘絕人寰,非常需要我們表達憤怒。日本從未反省懺悔道歉,進一步又對釣魚台侵犯,欺凌我漁民,所以我們忍無可忍!如果日本不面對歷史不道歉不懺悔,每年8月15日我們都會在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這個地點集結起來,向日本政府抗議。
蔡玉儀代表香港愛國主義者、企業家及慈善家鍾惠明先生發言,表示鍾先生經常在內地探望抗日戰爭時期受害者,包括性受害老奶奶、被掠的勞工、南京大屠殺與重慶大轟炸的倖存者、毒氣彈及細菌戰的受害者等。發言中沉重的發問,中國人是弱者嗎?是沒有尊嚴的嗎?今天站在這裡,是為了再次呈現歷史真相,與捍衛人類尊嚴!發言並表示要嚴厲警告日本:中國已強大,日本欠我們一個道歉,馬上停止在釣魚台及台灣問題上一切挑釁的行為!
蕭開平(台灣抗日志士親屬協進會榮譽會長)是客家抗日志士蕭光明的後代。提到台灣執政當局,他表示日本朝日新聞、產經新聞,讀賣等媒體都已認定台灣政府軟弱,賴清德讓兩岸關係緊張、讓台海兵兇戰危,過去一年的惡政,在台灣人民心中已信任赤字!而對於日本政府,他表示台灣抗日志士親屬協進會有一句話是:「我們抗日是指對抗日本軍國主義而非對抗日本人民」,千萬不要以為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反而要認清台灣沒事才是日本有事,因為中國不打中國人。自古以來宜蘭釣魚台屬於中國領土,若日本意圖強佔釣魚台、升起戰端,必再重演二戰日本本島生靈塗炭、無條件投降的命運。
張曉霖(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 副秘書長)表示,1895年乙未保台開始五十年抗日,台灣多少先輩先烈拋頭顱灑熱血,如簡吉的農民組合,以及台灣義勇隊李友邦、台灣抗戰英雄林政亨、客家愛國青年鍾浩東等許多覺醒台灣青年──台灣白色恐怖其實從日本殖民時期就已經開始。但在國際冷戰情況下,日本戰犯躲避了屠殺兩岸與亞洲人民的戰爭罪刑,甚至開始在國際輿論場合及日本國內教育任意竄改歷史教科書,讓日本後代子孫無法真實替先輩悔改懺悔!我們要的不僅僅是道歉,更是要他們要真誠悔過。
郭耀中(左翼聯盟中央委員) 提到,台灣媒體跟教育沒有告訴台灣人民何謂法西斯,所以社會對於反法西斯抗戰勝利八十年沒有概念。而台灣執政黨慶祝八十周年態度曖昧,政客卻想要緬懷日本殖民的政策,致使台灣人民無法好好面對歷史、好好理解什麼是反法西斯。在台灣,像今天這樣集結起來慶祝抗戰勝利及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的人是少數,希望這樣的聲音可以擴大,台灣跟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民一樣,能夠終止敵對關係,邁向世界和平。
人民民主黨代表邱晧庭表示:今年5月8號,賴清德出席歐戰勝利八十周年勝利紀念茶會,大義凜然講說:「我們要記取歷史教訓,我們要面對反對錯誤的侵略行為。」
但我們要問,賴清德,你真的反對侵略行為嗎?日本政府真的有記取歷史教訓嗎?今天釣魚台就是日本政府曾經在亞洲地區大規模侵略殖民的歷史鐵證!今天台灣社會逐漸淡忘這個問題,始作俑者是日本政府龜縮迴避,加上台灣當局者意圖淡化歷史,而我們不同意,我們都記得!
許孟祥(勞動黨副秘書長)表示,我們不願意做美日帝國主義的附庸跟幫兇,也不願作媚日台獨的不肖子孫。日本軍國主義從未消失,日本在沖繩宮古島在內的生活區域設置飛彈基地,把台灣推向戰爭,戰爭一旦爆發,承受砲火的是台灣人民,還有日本無辜的一般人民。
因此今天要正告日本政府,面對戰敗歷史,停止軍國主義圖謀,真誠向中國人民道歉!並要求賴清德政府,把民族利益擺在政黨利益之前,把民族尊嚴放在權位之前,不要做帝國主義的附庸。
莫那能(釣教協原住民代表)表達台灣原住民的受日本政府壓迫心聲,過往莫那能帶領部落工作隊到靖國神社去兩次,要求日本政府向原住民道歉。他表示高砂義勇軍一直被擺在靖國神社,形同戰爭的共犯,是重大的錯誤!從日本開始殖民台灣,受害最多的是原住民,但是他們沒有能力記載他們的受害。
今天台灣光復了,可是還不完全,因為釣魚台還沒有完全光復,台灣原住民的尊嚴、慰安婦的尊嚴也還沒有光復!要在這裡向八十年前用生命抗日的同胞至最深的謝意,也要在這裡向他們深深的感謝。台灣還在戰爭的邊緣,我們必須繼續努力,避免戰爭殘害我們及我們的子孫。
各團體發言後,由釣教協青年代表何志元宣讀本次活動聲明。活動最後,由釣魚台教育協會理事長呂欽文與創會理事長陳美霞,進入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內遞交聲明書。守在協會前的群眾大聲呼喊口號,最後將頭帶綁在拒馬上,表達對日本政府的抗議與憤怒。
最後群眾表示,若日本政府不真誠道歉、面對歷史,每年8月15日都將聚集起來向日本政府抗議!
這篇文章 【新聞稿】眾團體集結抗議 要求日本政府面對戰敗暴行歷史、退出釣魚台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二戰80週年 婦援會以音樂悼念慰安婦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二戰80週年,婦援會以音樂悼念慰安婦,《記憶如歌:慰安婦的聲音與我們》紀念音樂會呼籲正視性暴力創傷
2025年8月14日,適逢全球慰安婦紀念日與二戰結束80週年,婦女救援基金會舉辦《記憶如歌:慰安婦的聲音與我們》紀念音樂會,以吟遊詩人樂團單簧管五重奏與歌手陳佩賢的現場演唱,悼念曾在戰爭中遭受性暴力的女性,向慰安婦阿嬤們的勇敢與尊嚴致敬。
婦援會表示,這場音樂會不僅是一場藝術表演,更是一份悼念與承諾。願歷史不被遺忘,願真相持續被聽見。透過音樂的共鳴,串連慰安婦阿嬤的生命故事與現代社會的關懷,提醒大眾性暴力並非僅存在於戰爭時期,即便在和平年代,這種傷害依然持續發生。
音樂會最後,所有觀眾一同合唱阿嬤最喜愛的經典歌曲《愛拚才會贏》,以歌聲向她們致敬,傳遞堅韌不屈的生命精神,並象徵世代共同承接記憶與信念。
婦援會指出,戰爭中性暴力對受害者帶來長遠而深層的創傷,不僅是身體的侵犯,更是尊嚴與人權的剝奪。透過旋律與歌聲,更期望讓更多人理解,防止性暴力是全社會的責任,面對歷史,我們需要記憶,更需要行動。
《記憶如歌:慰安婦的聲音與我們》紀念音樂會以音樂為語言,將悼念化為行動,讓希望在旋律中延續,讓真相在歌聲中迴盪。婦援會呼籲,唯有正視歷史與持續教育,才能避免悲劇重演,並建立一個對女性與所有人都友善、安全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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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臺灣國際人權電影節即將登場 聚焦環境與人權 《藍色亞馬遜》《約見波布》重磅雙開幕 邀你看思當代人權
(《藍色亞馬遜》電影劇照,圖片由國家人權博物館提供)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
一年一度的臺灣國際人權電影節主影展將於9月19日至10月12日在臺北中正紀念堂、高雄喜樂時代高雄總圖店兩地盛大登場。今年電影節以「地球在說話,你聽見了嗎?」為題,首度規劃「環境人權」單元,深入剖析環境變化背後的人類因素,並搭配「人權廣角鏡」單元,精選14部話題佳作,包括貼近時事的賣座紀錄片《看不見的國家》、去年金馬獎最佳影片《一部未完成的電影》、今年奧斯卡最佳動畫片《喵的奇幻漂流》、最佳國際電影《我依然在此》與最佳紀錄片提名的《黑箱日記》,並安排今年柏林影展銀熊獎得主《藍色亞馬遜》(The Blue Trail)與柬埔寨大師潘禮德的新作《約見波布》(Meeting with Pol Pot )做為雙開幕片,邀請觀眾一起走進戲院,思索當代人權的多重面貌,正視環境與人類的共存關係。
為了回應熱浪、野火、洪水與暴雨等極端氣候帶給人類生活的衝擊和變化,「環境人權」單元精選5部風格多元的作品,從亞馬遜、格陵蘭、到臺灣高山與洪水過後的城市廢墟,引領觀眾看見氣候危機下的生命掙扎與省思。本單元由巴西導演蓋布瑞爾·馬斯卡洛(Gabriel Mascaro)執導的反烏托邦劇情片《藍色亞馬遜》(The Blue Trail)打頭陣。本片由丹妮絲溫柏格(Denise Weinberg)與羅德里哥桑托羅(Rodrigo Santoro)主演,講述77歲的德蕾莎被政府強迫搬進養老院,但她毅然決然跳上人生首度搭乘的飛機,展開一段穿越亞馬遜雨林、不可思議的旅程。電影刻劃她追求個人自由與尊嚴的過程,也勾勒亞馬遜雨林原住民在全球資本壓力下的文化抗爭。
《格陵蘭雪女》(The Incredible Snow Woman)透過一名女性研究員,走進白雪覆蓋的北極,探索自然與內心的神祕連結;《他馬的火燒了地球》(Only on Earth)從人與動物的多重視角,描繪一場無情野火如何摧毀平衡、撕裂世界;臺灣作品《高山遊民》記錄登山者與山難救援體系間的互動,進一步反思人與自然的深層依存關係;《喵的奇幻漂流》是拉脫維亞導演金茲·斯巴洛迪斯(Gints Zilbalodis)的感心力作,劇情描述一隻黑貓在洪水後展開冒險旅程,學習與不同物種合作、共生,發人深省的影像意涵,使它從皮克斯、迪士尼動畫等強敵中脫穎而出,勇奪奧斯卡與金球獎最佳動畫片。
「人權廣角鏡」單元精選9部來自不同國家的紀錄片與劇情片,帶領觀眾從個人經驗出發,感受政治暴力、社會壓迫、歷史遺忘與堅韌反抗交織而成的真實現場。本單元首推由柬埔寨名導潘禮德執導、與臺灣合製的《約見波布》(Meeting with Pol Pot),透過法國影后伊蓮雅各(Irène Jacob)飾演的女記者視角,交織檔案畫面與黏土動畫的敘事,揭露意識形態如何腐化為殺戮機器,凝視高棉屠殺的集體記憶。
上映迄今熱賣已逾千萬的《看不見的國家》將鏡頭對準蔡英文前總統,記錄她在中美夾縫間讓臺灣被國際看見的歷程,也提醒世人,在俄烏戰爭持續之際,民主自由的價值更需堅守;《學校的牆不見了》(Timestamp)描繪烏克蘭學校如何在戰火與空襲的威脅下,持續實體與線上教學,畫面無旁白、無訪談,以觀察凝視教育與希望如何在廢墟中倖存。
《黑箱日記》聚焦日本記者伊藤詩織控訴遭媒體前輩性暴力的真實事件,以她作為日本#MeToo運動的象徵人物,勇敢揭開制度與社會的冷漠;《民主,練習中》記錄曾參與太陽花運動的青年返鄉參選的旅程,如何繼續在現實政治中為理想奮鬥;榮獲今年奧斯卡最佳國際電影的劇情片《我依然在此》則帶領觀眾穿梭於巴西家庭記憶與國家創傷之間,看見一位母親的愛與堅持如何成為對抗遺忘的力量。片中女主角費南妲·托雷斯(Fernanda Torres)也以精湛演技榮獲金球獎最佳女主角獎,並提名奧斯卡影后。
去年金馬獎最佳影片《一部未完成的電影》由中國導演婁燁執導,以偽紀錄片方式,運用《春風沉醉的夜晚》未曝光片段與疫情期間短影音,交織虛構與現實,創造一部關於武漢疫情期間言論噤聲、集體記憶與個人反思的作品。此片因題材敏感,在中國無緣得見,透過臺灣國際人權電影節的播映,更彰顯出人權的不易與可貴。
動畫片《喀布爾之燕》以詩意畫面描繪塔利班統治下的女性命運,兩對夫妻的生命在悲傷之城交錯,展現幽微卻動人的人性光芒;閉幕片《席瑪之歌》則回到1970年代的阿富汗,藉由一段跨越階級與信仰的少女情誼,看見在社會主義與內戰激盪下所綻放出自由與希望的火光。
2025臺灣國際人權電影節也將延續過往大受好評的「聚落串聯」活動,申請辦法將於8月21日公布,邀請全臺各縣市的公私立學校、人權團體、展演空間、咖啡廳、特色小店、非營利組織或獨立書店,一起加入聚落放映行列,讓人權的種子播撒在臺灣每一個角落。有關電影節放映場次、索票辦法、聚落串聯申請辦法與最新相關訊息,請見臺灣國際人權電影節官方網站與臉書專頁、Instagram社群帳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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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結束80周年 814國際慰安婦紀念日 呼籲防制戰爭性暴力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適逢二戰結束80週年,814國際慰安婦紀念日這天,婦女救援基金會號召許多民團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召開記者會,除了銘記二戰時期日本對女性人權侵害的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歷史,並為離世的受害者默哀,包括台灣59位慰安婦阿嬤們。
婦女救援基金會向台灣政府訴求,應將慰安婦歷史納入108課綱並正名為軍事性奴隸,成立國家級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協助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
教育逐步重視慰安婦歷史 但台灣政府仍未盡全力
婦援會董事長蔡恩加表示,對於受害的慰安婦阿嬤而言,他們的創傷跟追尋正義的旅程從來沒有停止,同時這件事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民間認為人民有權利知道這段歷史的真相。
為了瞭解台灣社會近年對軍事性奴隸議題認識,婦援會在7/16-8/10間舉辦網路問卷調查,蒐集了814份有效問卷,並與2022年網路民調做比較。關於是否知道台灣有慰安婦這段歷史,3年間都有高達98%的填答者知情,今年再追問,其中有65%回應知道慰安婦又叫作軍事性奴隸。
對於慰安婦名詞相關歷史的認知來源為何(複選題),填答最高是來自學校歷史教科書,第2高是電視新聞影音,第3高是網路資訊。2022年時調查最多的認知來源首要是電視媒體,第2是看過慰安婦紀錄片,排序第3才是學校歷史教科書。
在問到過往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學校教育致中,印象中是否有教過慰安婦事件之相關內容,68%填答有,填答沒有的比例是11%,不確定或印象不清是21%。比起2022年調查,僅有46.7%回答有教過,3年間增加20%,表示台灣歷史教科書近幾年確實有更重視慰安婦相關歷史。
由於慰安婦相關歷史在現行國中歷史課本提到僅有幾行字,高中高一歷史提到篇幅較多,問卷問到在哪個教育階段對慰安婦歷史有印象,反而是國中比例較高,達81.3%,高中職階段有71%,也有18.5%在國小階段就有教到。
問到如何讓民眾認識慰安婦台灣歷史與進行反戰、性平跟人權教育推廣,8成以上選擇改編電影、戲劇、書寫文學作品及進入社區推廣。婦援會反思韓國的電影、戲劇及文學有非常多慰安婦議題,台灣較為缺乏,符合外界期許用藝文作品作為推廣。
在問到對於二戰時期台灣女性成為慰安婦的原因有哪些時(複選題),多數皆選擇強迫、被誘騙或被徵召,但仍有27%勾選「自願前往」。
婦援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婦援會陪伴台籍慰安婦阿嬤時,許多阿嬤都說他們被外界認為是自願的,對他們是很大的污名化,受到極大的傷害。他提到雖然近年慰安婦「自願說」已經減少許多,有鑑於問卷調查仍有人回應是自願的,婦援會將持續對社會加強說明台灣的慰安婦阿嬤從來都不是自願的,更有牽涉當時戰爭下人民生存問題與女性是否有選擇權的背景問題。
婦援會長年要求日本政府應承認造成慰安婦受害者的並道歉,杜瑛秋說日本政府在不同的時間、狀況下,確實有不同官員在正式或非正式場合道歉,卻仍有反覆的狀況,顯示未全面反省,婦援會呼籲日本政府應該比照樂生療養院漢生病患賠償,對慰安婦被害人及倖存者家屬負起賠償的責任。
董事長蔡恩加說到,婦援會多年來一直倡議108課綱應要加入慰安婦歷史及正名為軍事性奴隸,而非只加在說明欄裡,過去教育部回應可請業者考慮在教科書裡面加入軍事性奴隸議題,也有提到設計課程時提供給學校老師參考,但是速度緩慢,應盡力讓學生認識這段歷史,獲得正確的女性人權教育。
銘記、爭討慰安婦的歷史正義 韓國能,為何台灣不能?
婦女全國聯合會創會長、前立委尤美女表示,自己25年前參加日本東京大審「女性國際戰犯法庭」,為慰安婦討公道,然而至今每年814,民間還在要求台灣政府納入課綱教育、建立婦女性別人權館,「有這麼難嗎?」
尤美女強調,不斷的記憶慰安婦歷史就是希望悲劇不會再重演,現今世界各地戰爭不斷,戰爭之下婦女孩童受害最大,但是在戰爭決策過程中,女性卻是最少參與決策。唯有藉由建立婦女性別人權館,擺放慰安婦相關文物,讓所有人親身感受戰爭強度,才能記取受害的教訓,避免戰爭。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慰安婦阿嬤不只是戰爭與國家暴力的受害者,在婦女救援基金會的陪伴下,他們也是積極在國內外勇敢發聲並尋求正義的行動者。而婦援會協助阿嬤的過程中,累積了非常豐富的文物,只等著台灣政府看到這些文物的價值,讓台灣也有婦女性別人權館。
台灣政府自2007年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2011年國內法化。在台灣第4次國家報告的審查結論中,國際專家委員第37-38點中呼籲台灣應該要設置婦女人權博物館,應支援面臨財務困難的「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讓這段歷史能夠以教育與行動傳承給下一代。
婦援會強調,歷史記憶如果不能被完整的保存,就可能在沉默中被遺忘,因而消失,因此婦援會跟台灣許多婦女性別團體都倡議,台灣應設立國家級的婦女性別人權館,至今未有任何動靜。
婦援會董事長蔡恩加
二戰結束80年、現今戰事不斷 民間呼籲讓女性參與和平決策
近年國際戰事頻傳,婦援會非常關注戰爭、武裝衝突和性暴力的議題,經常以展覽形式提及近年戰事對於婦幼的傷害與人權公約的內容。有鑑於二戰時期,慰安婦受害者面臨戰後談判賠償,或是國際訴訟的過程,經常被忽略,導致其面臨身心羞辱及適應社會問題的困難,現今包含台灣在內的許多國家,對於戰爭的預防、因應、事後復原、和平談判或司法訴訟等重大決策,都看不到女性參與的聲音。
覃玉蓉說,CEDAW公約第40號一般性建議特別提到,女性在預防衝突和危機以及和平談判中,代表性在結構上仍不足,特別呼籲台灣政府在面對戰爭威脅的準備和預防,各項討論跟相關工作,應該要有女性跟其他社會弱勢代表加入決策的過程。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聯合國安理會第1325號決議提到女性在戰爭中受到的傷害是不成比例的高,要求各國應該要提升女性在和平及安全決策上的參與。1820號決議則提到戰爭所發生的性暴力已經構成戰爭罪,應要採取具體防制措施。
邱伊翎表示,真正的國家安全應該是指在國防威脅下,任何衝突情況下,都能讓性少數、不同性傾向或者身心障礙者都能獲得保障,因此民間呼籲台灣政府應針對戰爭設立諮詢委員會納入多元聲音,比如說戰爭面對性暴力防治和問責的機構。「也唯有所有人的聲音都進入到決策裡,我們才能建構一個不放棄任何人的安全體系。」
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展區的各國留言。
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展區的各國留言。
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展區的各國留言。
婦女全國聯合會創會長、前立委尤美女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
這篇文章 二戰結束80周年 814國際慰安婦紀念日 呼籲防制戰爭性暴力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石頭湯與千人糕——談親子團的大露營
文/石曉華〈親子教育委員會召集人,自然名:萍蓬草〉
圖/中區親子團提供
114.08.15
荒野保護協會自2001年3月在台北成立第一個炫蜂團, 致力於推動三生(生態、生活、生命)融合的環境機會教育,引導孩子們在與自然的互動中學習尊重生命、關懷環境。投入其中的導引員們也多為這份對環境的熱忱與對世代傳承的期盼,來陪伴和引導孩子們。親子團的故事就像是石頭湯一樣,透過分享,讓這鍋親子共學環境共好的湯更美味,也讓喝到這鍋湯的每個家庭都能有更多的能量和愛去關懷我們的世界,用行動去守護她。
荒野親子團全國大露營的起源可追溯至2005年4月9日,荒野保護協會的炫蜂團首次在陽明山童軍營地舉辦全國大露營,共有8個來自台北, 新竹, 台中和高雄的家庭參加,在開幕式中孩子們宣讀了自己撰寫的「兒童環境宣言」,提出他們對於未來環境的觀點與期許,並共同承諾將為保護大自然而努力。 2007年,全國大露營移師至苗栗縣通霄海水浴場舉辦 ,各團分別用節能減碳的方式前往營地,有搭乘炫蜂號(莒光號)抵達通霄車站再徒步前往營地,也有新竹較大年紀的孩子騎著腳踏車由導引員陪同前往,所有的炫蜂團抵達後整併編成泥壺、虎頭、長腳和細腰蜂四團分別由不同的蜂王蜂后帶領,鼓勵孩子們用撿拾到的自然掉落物或回收素材,以不增加環境負擔的方式來創意發想設計自己的「非常名片」和友團的小蜂們互相介紹認識,以友善積極正向好奇的態度,是建立友誼和情感交流的第一步,工作團隊如何在短時間內安置好夥伴,並應變環境和資源的有限性而做出適切的安排,對於團隊是一個極大的考驗但同時也是一個成長淬礪的契機。
隨著親子團團數成長和更多家庭的投入,2009、2011 、2013年均採北中南三地分區辦理,活動主題也隨著全球環境議題的嚴峻考驗和在地環境危機,從「環境變遷下的調適」、「減碳350,I DO!」、「不要讓濕地變失地」,不僅是喚醒大家對環境議題的正視,也同時試著在活動中,像是生態遊戲、不插電夜市或晚會、營窩布置與互訪,各團展現更多的創意與分享,同時透過串連行動,讓家庭在活動前有更多的凝聚、對話與準備,讓大露營的活動更多是過去這一段時間環境教育成果的呈現與交流。
2015年的第六屆全國大露營「守護祕密花園」,正值荒野二十周年,約3000多位荒野家人搭乘臺鐵專列匯聚於宜蘭武荖坑,並邀請協會內不同的群組前來設攤解說,讓親子團的育成會有機會像打開荒野百寶箱一樣認識眾多的荒野夥伴;此外,隨著鷹鹿團的逐漸茁壯,也將鷹鹿另闢一區進行第一屆的環境行動論壇,為目前荒野環境行動論壇的前身。
雖然大露營的籌備工作相當繁重,也需要緊密的橫向連結和協作,對於工作團隊而言,是一件不簡單的任務。但每想起參加過孩子的笑容和對下一次大露營活動的期待,又看見捨我其誰、承擔和成就的勇氣和使命。也因此能夠在孩子生命中留下精彩且獨特的回憶時光,也是持續辦理的動能。2018年起調整為每三年辦一次,以確保讓每個階段的孩子都能有和伙伴專屬的回憶,分區辦理以當年度的年度主題「生態城市(北)、無塑海洋(中)、永續山林(南)」進行分區聯團交流,2021年遇到疫情停辦,原需要在2024年辦理的大露營因著荒野三十親子二五的重要里程碑,而定在2025年辦理。
睽違七年重來的大露營,承接的夥伴許多初次擔任工作團隊,分別在北中南三區用最樸實的心來服務全台近5千名大小荒野夥伴,帶領從未參加過大露營的導引員工作團隊來統籌和設計活動,討論如何能將環境友善與低碳節能融入活動和場域中;安定大小夥伴們的心、讓大家敞開心胸一起活動;照料營地建設和三餐、交通和人身安全等。大露營的成果就像是千人糕,是大家一起團結一心共同參與後的成果。這一塊千人糕,您享用了嗎? 希望您也能咀嚼出其中的香甜和獨特的滋味,也願意成為與夥伴和孩子們一起做夢圓夢的推手和Doer。
【新聞稿】就業保險落實納保 & 數位平台工作者之勞動權益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數位平台經濟興起後,傳統的勞雇關係也受到衝擊,勞動部統計,2022 年全台外送員人數共有 14.5 萬人,儘管外送員與數位平台之間的關係,經過勞動部職安署、最高行政法院及最高民事法院認定可為雇傭關係,平台工作者的勞動權益保障、可否加入職災保險、可否請領失業給付、有無退休年金等問題,依舊有待釐清,影響外送員勞動權益。
延續「擴大勞工失業給付,落實就業保險覆蓋」的訴求,經民連今(08/14)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就數位平台工作者之權益保障與雇傭關係認定提出高見,並呼籲行政院及國會朝野各黨合作落實就業保險全面納保,儘速保障外送員等數位平台工作者領取失業給付的權利。
▍邱羽凡:就業衝擊下勞動者社會安全網檢驗
– 就業模式變化:平台業為例,勞動者在典型與非典型就業間轉換,身份可能為受僱者或自僱者,雖然都是「勞動者」,但是法律原則上只保障受僱於,政府缺乏有效辨識「僱傭關係」機制。
– 若台灣勞動政策仍然要堅持以「受僱者」為範圍,防堵假承攬機制的建立是核心,參考國際勞工組織要求各國應該有「推定僱傭關係」機制,或是其他有效辨識機制,台灣立法與政策目前完全欠缺相關機制。
– 外送員的三大危機:低薪&職災&失業,分別由勞動基準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保障,但是都限制以「受僱者」為範圍;僱傭關係有爭議者,最多只能用[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之會員]方式加入職災保險。失業風險和低薪危機,目前均無保障。
– 僱傭關係面臨假承攬爭議時,勞動者(外送員)承擔所有的程序負擔與成本,需自行提出確認僱傭關係訴訟,逐一舉證從屬關係存在,目前全國有好幾件訴訟由外送員孤軍奮戰,大部分都是「被平台停權」而失業的外送員而沒有任何保障。
– 外送員遭受停權,平台單方告知或是不告知理由,即使告知也無從檢驗真實性,平台拒絕承認外送員為勞工時,勞動基準法保障的解僱最後手段性&雇主負擔解僱(停權)事由的舉證責任規定,外送員都無法獲得保障,更容易動輒得咎即陷入失業危機之中。
▍陳思妤:就業保險嚴重關乎勞動權益,儘速落實全面納保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陳思妤指出,就業保險與勞動權益高度相關,經民連於上週揭露,有超過 40 萬中小微型企業受僱勞工未納入就業保險,而外送員等數位平台工作者失業後的經濟安全保障仍不足,呼籲擴大勞工失業給付,落實就業保險覆蓋,確保失業勞工不會因雇主未投保就業保險而領不到失業給付,並應儘速建立外送員等數位平台工作者的制度性保障。
依照《就業保險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就業保險之給付,分為「1.失業給付」、「2.提早就業獎助津貼」、「3.職業訓練生活津貼」、「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5.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五種。其中,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給付額度皆為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而且,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10% 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 20% 。再者,根據《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尚可申請最高兩百萬元、最長七年的「6.創業貸款」,而其前三年的利息由勞動部負擔,第四年起的利息超過年利 1.5% 的部分由勞動部負擔。此六項給付,對於失業勞工經濟安全的保障,至關重要。
根據勞動部統計,2025 年 5 月底之就業保險投保人數共計有 7,428,692 人,實計請領就業保險給付共有 134,656 件:失業給付 34,311 件、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2,427 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225 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9,511 件、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 56,182 件。有超過 3 萬人是失業勞工,仰賴失業給付維持收入,更有近 4 萬人因育嬰而留職停薪。
陳思妤強調《就業保險法》採強制納保制,根據該法第 5 條之規定,凡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加入就業保險,除非有該條所列之例外事由:(1)勞工非我國國民,且非我國國民之已獲准居留可在台工作之配偶。(2)勞工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3)勞工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4)雇主依法免辦登記、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且無所得稅核定課稅額。(5)勞工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就業保險。
陳思妤強調,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 年疫情前全台外送員人數共有 4.5 萬人,至 2022 年已成長至 14.5 萬人,在三年內增加了可觀的 10 萬人。勞動部職安署、最高行政法院及最高民事法院既認定外送員與數位平台之間的關係可為雇傭關係,則就其認定為雇傭關係者,除非符合前述五項例外之一,否則即應由外送平台雇主為其員工投保就業保險。然而,現實上,卻有許多外送員未加入就業保險。經民連呼籲行政院及國會朝野各黨合作落實就業保險全面納保,儘速保障外送員等數位平台工作者失業之後的經濟安全。
▍賴中強:賴政府要有魄力解決歷史沉痾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依照現行《就業保險法》第五條規定,原則上事業單位無論雇用人數多寡,必須為其雇用之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第三十八條並訂有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十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然而,現實上對勞工而言,這是一個看得到,但實際上拿不到的請求權。畢竟企業倒了,關廠失業,勞工是要向誰求償,才求償得到。
根據經民連智庫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推估,我國約有四十萬勞工是依法應投保就業保險,而雇主未投保。其最主要原因是中小微企業雇用人數未達《勞工保險條例》僱用員工五人以上者,不適用強制以事業單位為勞工投保勞保的規定,此時,受僱者多數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名義,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工保險」。這些未加入勞保、或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保的受僱者,實際上並未加入「就業保險」,未來若因經濟情勢造成失業,將無法領取失業給付。此外,大型數位平台則因過往雇傭關係與承攬關係定位不明確,而沒有幫旗下外送員加入就業保險。
根據《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者,方得申請失業給付。面對台美貿易談判可能對勞工就業帶來衝擊的此際,過去的歷史沉痾不應由勞工獨自負擔。為了讓失業勞工都可以納入就業保險的社會安全網,取得可請領失業給付的一年就保年資,經民連建議:過往違規大赦,既往不究。政府不向雇主追究基準時點以前,《就業保險法》第 38 條第 1 項之未投保十倍罰鍰及相當於保險給付之賠償,而改由國家全面撥補代償一年(或其他期間)欠繳就業保險保費。於基準時點以後,投保單位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應落實稽查並依法開罰。
經民連建議比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0 條之特別加保制度,並納入簡易加保管道,便利參加就業保險,如同便利超商的ibon事務機已可操作職災保險納保,也應同樣適用於就業保險。並建議,對於「零工經濟」下,數位平台工作者納入就業保險必須面對何謂「失業」?何謂「非自願離職」?等特殊難題,由勞動部邀請勞資雙方與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並以解釋性行政規則或修改《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加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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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二戰結束八十年,臺籍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歷史不能被遺忘-814國際慰安婦紀念記者會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2025年適逢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80週年,也是全球慰安婦紀念日(8月14日)。為紀念這段歷史與持續推動女性人權教育,婦女救援基金會舉辦《二戰結束八十年,臺籍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歷史不能被遺忘》記者會,邀請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尤美女創會會長、前立委、台灣防暴聯盟陳秀峯理事長、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秘書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邱伊翎秘書長、國家人權博物館陳淑滿副館長、民進黨性平部張百君副主任、台灣展翅協會潘憶梅資源發展組組長一同見證歷史、關注當代。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的38點提到: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必要措施,就侵害「慰安婦」人權的行為提供正確教育,這些婦女是販運和軍事性奴隸的受害者。建議政府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的營運中,向婦女團體提供財務和其他必要的援助,或者建立一個婦女人權博物館,提供「慰安婦」相關的適切教育。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蔡恩加表示,婦援會這幾年一直倡議108課綱應該加入慰安婦/軍事性奴隸在主題內而非在說明欄,教育部回應未來請業者在教科書要加入軍事性奴隸,也提到有在設計課程未來提供給學校老師教學參考。但這似乎速度有點緩慢。如果學校的歷史記載零星片段,是無法讓學生真正理解這段經歷的背景與意涵。歷史記憶若不被完整保存,就可能在沉默與遺忘中消失。教育部將慰安婦/軍事性奴隸事件納入108課綱條目與正名,每位學生有權知道歷史真相,並獲得女性人權教育。
婦援會和很多婦女、性別團體倡議應該台灣應該有國家等級婦女/性別人權館,至今仍未有任何動靜,臺灣這幾年重視文化與藝術,文化部對於各種的美術館、博物館都紛紛設置,但對於占全台一半人口的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卻是不願意規劃設置。政府重視台灣的女性歷史與人權教育,成立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
二戰結束後,身為女性的慰安婦/軍事性奴隸倖存者在戰後談判、賠償或國際訴訟都是被忽略、缺位的。我們也發現很多國家,對於戰爭的預防、因應與事後復原或和平談判、司法訴訟等重大決策或管理層,缺乏女性參與和聲音。呼籲,關注戰爭與武裝衝突下女性遭受性暴力的傷害影響,避免歷史悲劇重演。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公布「2025臺籍慰安婦/軍事性奴隸議題」網路問卷,結果顯示,98%絕大多數受訪者都知道慰安婦歷史,並明確認為慰安婦是被強迫的。這一兩年我們聽到自願說已經減少很多,但自願雖然少數,也需要再說明。因為自願說忽略當時戰爭下的邊緣地位且為了家人求生存的女性是否有選擇權。
調查結果發現民眾在過往所受「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學校教育中,印象中有68%有教到「慰安婦」事件之相關內容,而對於「慰安婦」這一名詞及相關歷史的認知來源有71%透過學校歷史教科書認識最多,這些調查結果比起2022年調查都增加很多。
臺灣對於慰安婦的相關藝術作品、歷史書籍紀載很少,此次調查結果發現民眾希望可透過電影、戲劇、繪本進入社區、文學作品讓民眾認識「慰安婦」的台灣歷史和進行反戰、性平與人權教育推廣讓大家認識。
軍隊性暴力造成阿嬤們和家人造成深遠傷害影響。我們知道日本的部分政府官員過去有承認慰安婦事件也曾經有表達道歉。除了承認及道歉外,希望日本政府可以對倖存者和家屬有所賠償。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尤美女創會會長、前立委表示今天看到問卷調查顯示,社會大眾對此議題的認識有所提升,令人欣慰,但這條路依然很長,需要持續推進。我再次呼籲成立國家級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記憶歷史,不只是紀念,更是為了避免悲劇重演。當今世界多地仍在發生戰爭,而戰爭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婦女與兒童。然而,在戰爭決策過程中,女性的參與度仍然極低。
因此,我們必須讓社會理解並記住過去,從中汲取教訓。教育是一個重要途徑,此外,一座完整呈現史料、影像與見證的博物館,能讓民眾親身感受戰爭的殘酷、理解女性與兒童所遭受的傷害,並思考如何以和平方式解決衝突。國際間設立各種組織與機制,不正是為了避免戰爭嗎?然而現實中,戰火依舊不斷。
成立國家級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不只是文化工程,更是人權保障與和平教育的重要基礎。我呼籲政府正視此事,也請行政院性平會與相關委員持之以恆推動,讓博物館早日落成,讓歷史不被遺忘,讓世人隨時記取教訓。
台灣防暴聯盟陳秀峯理事長表示現在已經進入數位時代,但性別暴力並沒有因此消失,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更加嚴重。過去的暴力事件發生在具體的空間,如今透過網路,暴力訊息與影像的傳播速度與範圍無遠弗屆,造成的傷害往往比戰爭時期阿嬤們所承受的,更加隱匿且持續。
我們希望讓社會大眾意識到,對女性的傷害並不只存在於戰爭時期,即便在和平年代,性別暴力依然存在。因此,我們不僅要引起注意,更要積極防止這些傷害再次發生。我們期望透過展覽,讓更多人理解「和平」的重要,以及建立一個安全、友善的社會環境,不只是對女性友善,也對所有人友善。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在記者會中強調,臺籍慰安婦的歷史不僅是戰爭與國家暴力的記錄,更是女性勇敢追求正義的行動史。她呼籲政府正視「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的重要性,提供穩定經費與資源,或成立婦女/性別人權博物館,保存並傳承這段歷史。
覃玉蓉並以2016年參觀丹麥阿胡斯女性博物館的經驗為例,指出即使語言不同,也能透過展品理解女性爭取權益的歷程,感受到國家重視性別平等的價值。她強調,台灣同樣需要完整呈現女性人權歷史的場域,阿嬤家已累積豐富文物,只待政府看見其價值。
最後,她呼籲,在面對戰爭威脅的準備與防範中,必須納入女性及其他弱勢群體的聲音與需求,讓決策更具包容性與全面性,「這不僅是對過去的回應,更是為了確保未來每個人都能在平等與安全中生活」。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聯合國於2000年通過的第1325號安全理事會決議(UNSCR 1325)首次明確揭示戰爭對女性造成的不成比例影響,並要求提升女性在和平與安全決策中的參與,將性別觀點納入相關行動與機制。後續決議更強調預防戰爭中的性暴力。然而,烏克蘭、蘇丹、阿富汗及加薩等地的衝突案例顯示,戰時性暴力防治、家暴應對及女性照顧者需求仍被忽視。而CEDAW一般性建議的框架則提供了具體行動指引,要求締約國在衝突前、中、後全面保障婦女權益,無論是在和平預防、派遣維和部隊、提供人道援助或重建工作上皆須納入性別視角;同時強調對非國家行為者(如武裝團體、私人保安)造成的暴力,締約國應追究其責任,確保婦女權利不因行動者身份而被忽視。
邱伊翎呼籲,政府應在國防與民防決策中建立制度化的諮詢委員會,納入女性團體、性少數代表與身心障礙者,並全面引進針對戰爭中性暴力的防治與問責機制。她建議,針對性別暴力防治、緊急醫療、性少數與身心障礙者特殊需求,應定期開展跨部會、跨族群的演練與培訓。
她強調,真正的國家安全,不僅在於防堵外來威脅,更在於任何衝突情境中,不讓任何人被忽視、被剝奪尊嚴與安全;唯有讓所有人的聲音進入決策機制,才能建構不放棄任何人的安全體系。
從教育與記憶傳承的角度,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四大訴求:
1.將慰安婦/軍事性奴隸事件納入108課綱條目與正名,每位學生有權知道歷史真相,並獲得女性人權教育。
2.重視台灣的女性歷史與人權教育,成立婦女人權博物館。
3.關注戰爭與武裝衝突下女性遭受性暴力的傷害影響,避免歷史悲劇重演。
國際慰安婦紀念日,不只是對過去的哀悼,更是對未來的承諾。在遺忘成為主流之前,讓我們攜手守護歷史,為臺籍慰安婦阿嬤們,留下被記得的可能。
出席貴賓:
婦女救援基金會 蔡恩加 董事長
婦女救援基金會 杜瑛秋 執行長
婦女全國聯合會創會長、前立委 尤美女
台灣防暴聯盟 陳秀峯 理事長/律師
民進黨性平部 張百君 副主任
國家人權博物館 陳淑滿 副館長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邱伊翎 秘書長
台灣展翅協會 潘憶梅 資源發展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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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近百專家團體支持跨性別人權:廢除強制手術公眾連署正式開跑!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等共同發起團體
有鑒於跨性別者性別肯認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持續受到國家漠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邀請重要的團體與社會領袖,共同發起「停止將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必要條件──還給跨性別者性別自主決定權」連署行動。今(8/13)於台北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本次連署的共同發起團體與共同發起人名單,並邀請更多支持跨性別人權的社會各界代表與民眾共同發聲,要求行政部門立即回應人民訴求。
本次連署匯聚來自人權、性別、法律、醫療、教育、輔諮、學生、原住民族、身心障礙、勞動、性產業工作者等多元領域的團體與行動者,並獲多位法學、社會學、醫學、社工界及宗教界領袖共同發起。這份跨界集結展現了社會各界對「廢除強制手術」的高度共識,也呼應了消除跨性別者長期的歷史性污名與制度性排除的迫切需求。
本次連署訴求:
- 內政部應立即撤銷2008年函釋中強制手術的規定。
- 在立法尚未完成前,內政部應先透過命令,在尊重跨性別者性別自主、身體權的前提下,提供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的暫行措施。
- 行政院應加速立法進度,在尊重跨性別自主認同、合乎最新醫療與研究結論、並在合乎比例原則的條件下,讓跨性別者能夠合法做自己,不需以身體代價換取法律承認。
發起連署的背景:
伴盟及多個人權團體已於2025年3月赴監察院陳情,監察院紀惠容委員已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截至2025年6月底,已至少有七起免強制手術即可變更性別的勝訴案例,法院明確指出:內政部的手術要件違反《憲法》保障的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並侵害當事人健康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其中一案甚至一度聲請釋憲,儘管最終不受理,但大法官的意見書仍直指該函釋「有違憲之虞」。事實上,國際人權機制早有一致立場,早在2014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結論性意見即指出:「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迫或要求摘除生殖器官,個人傾向應該得到尊重。」2016年與2022年《兩公約》結論性意見也多次強調:「建議政府以法律明文承認跨性別者自由選擇的性別認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並直言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要件應立即廢除。
然而,即便有法院判決、有國際壓力、有人民陳情,內政部卻始終未修正這項違法違憲的函釋。在法院質疑政策修正進度時,官方僅以「有持續開會」回應,甚至曾被法官駁斥:「開會不是進度!」這樣的消極態度,讓跨性別者被迫走上曠日費時、費力傷神的訴訟之路。對於許多已經身心俱疲的當事人而言,這個立法與行政怠惰,是對實現人民基本權利的重大延遲與否定。
發言人
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律師團召集人
法院已有穩定見解認定跨性別者變更性別不應被要求進行性腺與性器官摘除手術,且有最高行政法院及憲法法庭的支持,然而行政部門仍依循內政部 2008 年發布的函釋,拒絕廢除強制手術規定,並以「未來要立法」當作延遲改革的藉口。
保障與實現人權一刻都不能再等,許秀雯要求內政部立即撤銷違憲函釋,提供跨性別者暫行措施,並加速立法進度,讓跨性別者不必以身體代價換取法律承認。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跨性別者在人權保障上長期遭受歧視與污名化,政府遲遲未落實免術換證政策,已明顯違反《兩公約施行法》。
施逸翔回顧,早在 2013 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第 54 點結論性意見已指出,包括跨性別者在內的多元性別認同者,長期遭受排斥、邊緣化與侵害。當時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已經有廢除手術要件的明確定見,並要求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召集各部會研商完善跨性別性別登記措施。然而 12 年過去,行政權卻持續放任這項明確違反人權公約的函釋,施逸翔強調:「內政部函釋位階非常低,今天就可以撤銷。」
張小虹|台灣大學外文系特聘教授
張小虹強調,內政部函釋以「強制手術」作為跨性別者更改性別登記的要件,就是在展示性別二元化的國家暴力,在這個想像中,女人不能有陰莖、男人不能有乳房或子宮,否則就不能視為該性別,這是對跨性別者的懲罰,已違反性別多元與人權精神。
許多國家已對過去強制手術導致跨性別者被迫絕育的政策進行道歉與賠償,台灣有轉型正義的歷史經驗,更應深刻反省,立即取消 2008 年內政部函釋中關於強制手術的規定,等到國家要來賠償與道歉,對跨性別者來說都太晚了。
呂政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法律政策部主任
內政部在跨性別換證必須強制手術的政策上,已經展現出赤裸裸的權力傲慢,長期無視司法判決,嚴重違反法治國家原則。
呂政諺說明,近年行政法院已有穩定判決認定強制手術違法、違憲,並有多位當事人已順利透過司法勝訴更改性別登記,然而內政部明知多起判決結果,卻多年不修改 2008 年函釋,導致多數跨性別者仍被迫動手術,或付出高額律師費、耗費數年訴訟才得以變更性別。
他批評,全國第一線的戶政機關不見得支持強制手術要件,卻因受限於內政部函釋,不得不跟著傲慢的內政部一起違法。他呼籲內政部應立即廢除違法、違憲的函釋,除此之外,法律扶助制度也應該要提供專案支持,減輕跨性別者在訴訟過程中的經濟負擔。
林俊宏|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副秘書長
強制手術的規定是個非常殘忍的一件事,呼籲大家一同連署,要求內政部撤銷違憲函釋。
吳伊婷|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
吳伊婷秀出12年前製作的遊行標語:「停止強制手術、禁止性騷擾、跨性別平等」,表示跨性別社群爭取廢除強制手術政策已長達 12 年了,但政府至今仍無作為。吳伊婷批評,不是所有跨性別者都有12年可以浪費與等待,很多跨性別者期待著有一天,可以走進戶政就變更性別,而不是經過漫長的司法訴訟,或是動身體無法承擔的手術。她認為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是內政部權責就可以解決,沒有黨派問題,一切取決於內政部的意志。
江孟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江孟真表示,台灣明年將再次接受兩公約國際審查,並重申強制手術至少違反以下四大人權保障:
1.平等與不歧視、隱私權與身體自主權
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 7 條、第 12 條、《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 17 條、第 26 條,禁止基於性別認同的差別待遇,並要求保障隱私與身體自主。
2.消除性別刻板與歧視的義務
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2條與第5條,強制手術正是二元性別刻板化的具體實踐與再現。
3.健康權保障
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ICESCR)第 12 條,強制手術造成不可逆的身體傷害與嚴重心理影響。
4.免於酷刑與不人道對待的權利
違反《禁止酷刑公約》(CAT)第 1 條與第 16 條,禁止任何缺乏自由與知情同意、造成嚴重身心痛苦的醫療行為。
此外,國際間包括日惹原則、歐洲人權公約,以及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的指導意見,都一致反對以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先決條件。江孟真強調:「真正的平等,不應附帶任何剝奪身體自主的條件。」
有靈|酷兒翻越 主編
有靈指出,近兩年「酷兒翻越」持續推動跨性別者的身體自主權,面對的最大挑戰就是現行「強制手術」制度。該制度要求跨性別者必須以終身絕育的代價,才能換取法定性別承認,這是對身體自主權的嚴重侵犯,也是生育正義的議題。此外有靈也批評,近年台灣部分反性別運動試圖製造「跨性別運動」與「婦女運動」的對立,然而實際上兩者可以團結,共同對抗「由生殖器官決定性別與人生」的父權思維。
憂奇|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倡議小組成員
憂奇表示,性別並不是只有性器官構造,性別同時也是社會身分。要求進行手術才可以變更性別,強化了性器官決定性別的觀念,也強化了性別的二元框架,使得非二元性別者被排除在外,在生活中也被迫揭露自己的身體隱私。
只有當制度不再要求跨性別者進行手術才得以變更性別,拋下器官決定論,我們才能夠從性別刻板印象的束縛解脫。期待二元性別框架從世界消失,有一天非二元者的需求也可以被看見,讓每個人都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林韋任|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理事
林韋任理事同時也是師大性壇社的指導老師,他提到過去在台師大曾發生跨性別學生於游泳池淋浴間遭歧視與驅趕的事件,對當事人而言是深刻的傷痕。對於「廢除強制手術」議題,林韋任強調,兩公約與多起法院判決都已明確指出強制手術違反人權,呼籲內政部儘速修改相關函釋,避免人民再為此不斷打官司,並邀請社會大眾加入連署。
陳昶安|國立臺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學術長
台大女研社學術長陳昶安表示,台灣與世界正在興起反性別與反跨運動,如果政府繼續不作為,就是在壯大這一股反性別與反人權的浪潮,因此站出來呼籲所有人共同連署廢除強制手術要件。
共同發起團體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花東彩虹嘉年華、破土、彩虹平權大平台、酷兒翻越、邊邊女力協會、桃園市性別權益促進協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南方彩虹街6號、陽光酷兒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紅樓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風城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桃園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諸羅部屋、社團法人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社團法人勞動視野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Colorful Wi原住民多元性別聯合陣線、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國立台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台灣師範大學性壇社、國立政治大學陸仁賈性別研究社、國立清華大學愛慾實務社、臺北市立大學性/別研究社、點亮咖啡、Book Bar Taipei、Trif Trans Bar、半糖愛麗絲。
共同發起人尤美女(律師)、詹森林(退休公務員;政治大學兼任講座教授)、賴芳玉(婦女兒少權益律師)、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佳燕(家庭醫師)、林奕萱(台灣精神專科醫師)、徐志雲(台灣精神專科醫師)、陳牧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副教授)、劉士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 青少年醫學科醫師)、顧文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科部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瑞汝(中華民國書香關懷協會創會長)、Ciwang Teyra(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王秀雲(成功大學人文暨社會醫學科教授)、王增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王麗容(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吳嘉苓(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邱羽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呂明蓁(國立臺南大學性研中心主任)、張小虹(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郭麗安(彰化師大兼任教授)、陳伯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所教授)、陳金燕(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退休教授)、陳美華(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游美惠(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葉致芬(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助理教授)、蔡麗玲(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鍾道詮(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這篇文章 【新聞稿】近百專家團體支持跨性別人權:廢除強制手術公眾連署正式開跑!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針對第4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中選會8月10日上午十時舉辦第四場公投意見發表會,代表立院提案的正方代表,是民眾黨的黃國昌立委(台灣民眾黨主席),反方代表是民間成立的公投反方辦事處推派的吳亞昕(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代表),兩人針對世代正義、能源政策、核廢處置等問題進行意見交鋒。
針對此次意見發表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核三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提出評論與回應如下: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黃國昌過往在時代力量擔任立委時,也曾代表反核方上台,如今以民眾黨黨主席、新北市市長候選人身份再度登台,甚至在電視台大門外出動民眾黨青年團成員,在群眾的掌聲與歡呼下進場,將政治變成一場展演,換了位子也換了腦袋,猶記得2018年黃國昌曾在公投發表會上宣稱「追求非核家園是他不變的價值」。但如今他改變的理由是「務實」,似乎忘記自己過去八年擔任時代力量立委期間也是非核政策的推動者,但換了政黨之後,一切都變成民進黨的錯?過去種種主張都因為政治上的「務實」而大轉彎,猶如快速換場演出的演員。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過去黃國昌曾經提過核三廠運轉劣跡斑斑、地質風險巨大,在今天的發表會中,對如何避免人為事故,或是應對地震、斷層天災等關鍵問題隻字不提,這絕對不是「務實」。
反方代表吳亞昕在發表會上向黃國昌正式提問核一、核二廠是否重啟?黃國昌表示目前技術上核一核二已無法延役,此言表示民眾黨能源政策出現矛盾?前主席柯文哲在總統選舉時提出2030年核能占比規劃達10%,其實是包含核一、二廠,顯示民眾黨的能源規劃顯有問題。
吳亞昕也指出目前核廢料分別存放於新北、恆春與蘭嶼,可能長期威脅下一代安全,追問黃是否負責任地提出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地點?但遺憾的是,黃國昌並沒有正面回答問題,也避談核三廠正下方存在斷層的地質風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批評,黃國昌僅重複核工業多年公關口號「核廢料可以解決」,並將已行之有年的「深孔地質處置」(Deep Borehole Disposal,DBD)錯誤包裝為科技新突破,卻絕口不提核廢選址遇到的現實困難。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彙整並回應正方代表黃國昌言論中的謬誤以及不敢說的事,整理出八點事實查核,呼籲在地質安全與核廢最終處置未解決前,推動核三重啟是將風險與代價轉嫁給未來世代,嚴重背離公共利益。核三重啟公投,請投下不同意,才是真正保障台灣能源安全的選擇。
公投發表會正方論點的事實查核
1.黃國昌稱:現在火力全開、中南部PM2.5上升
經過了前面三場辯論,黃國昌仍然在用「火力全開」以及「PM2.5惡化」相關的錯誤資訊誤導社會大眾,卻不敢拿出客觀、具體的數據來說服社會大眾。
黃國昌不敢講清楚的第一件事情:2016年時,燃煤發電在台灣的電力佔比高達45.9%,2024年降至39%,且燃煤發電量是2003年以來的最低點。到了2025年上半年,燃煤發電佔比更進一步降至35.7%,甚至比2024年同期還減少10%。
黃國昌不敢講清楚的第二件事情:即使在民眾黨自己對外的公投宣講中所引用的資訊都指出,相較於燃煤電廠,最為先進的天然氣電廠在各項空氣污染物的排放表現上都較為出色,例如硫化物排放是燃煤機組的1/128,懸浮微粒則為1/48。
黃國昌不敢講清楚的第三件事情:民眾黨在2030年的能源配比中,天然氣佔比也高達45%,他更拒絕承認:他不斷汙名化的再生能源是唯一可能在短期間快速、大量發展,用以確保天然氣在完成橋接任務後盡速退場的能源,而非興建曠日廢時的核電。過去十年來,他口中「大跳票、大失敗」的再生能源增加211億度發電,甚至超過這段期間因為核電除役所減少的發電量。
黃國昌也刻意不談近年來台灣在減少燃煤消費量以及PM2.5排放濃度上的具體成果。宏觀尺度的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4年間,台灣的國內能源消費中「煤與煤產品」減少297.6萬公噸油當量,減少幅度約36.7%。其中屬於「能源部門自用」的煤及煤產品消費減少17%。整體的「燃煤進口量」也由387萬公噸油當量減少至2024年的333萬公噸油當量,降幅約14%。
整體燃煤使用量削減量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即使是近年最常被貼上「火力全開」的台中電廠,其燃煤發電量及生煤使用量確實都在逐年下降。2015年時中火發電量為437.8億度,到了2024年則降為272億度,降幅超過37%。此外,根據經濟部與台中市政府之資料,中火的生煤使用量由2014年的1839萬公噸降至2024年的1208萬公噸,降幅高達34%。
這些燃煤消費量的減少具體反映在空氣品質數據的改善上:根據台電公司公開資料,台灣火力發電廠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總量(氮氧化物、硫化物與粒狀物)已經由2016年的10.69萬公噸大幅降到2024年的3.4萬公噸。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更從 2014年的26.9µg/m³,降至 2024年的12.5 µg/m³,減幅逾五成。
空氣品質的改善不僅是全國長期趨勢,也反映在地方層級。例如長期飽受空氣污染所苦的台中,根據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公開資料,近十年來台中市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呈現整體下降趨勢,PM2.5平均濃度由2014年的25.5 µg/m³降至2023年13.9 µg/m³。根據《中華民國112年度空氣污染防制總檢討》,雲嘉南地區測站的PM2.5數值由2016年的26.7µg/m³降至2023年的18.8µg/m³,高屏地區測站則是由20.6降至14.5µg/m³。
請黃國昌委員不要再用不清不楚的話術來操作恐懼,請科學、理性、務實地面對台灣能轉型過程中,包括政府、地方政府、產業乃至於社會等各界所努力達致的進展與成果。唯有肯認階段性的成果,才能務實地邁出下一步,持續深化轉型。
2.黃國昌稱:台灣山也光電板、海也是,多少「良田美地」可以糟蹋?
台灣自2013年開放農地種電,確實發生地面光電選址不當、造成環境與民眾質疑之情事,因此政府數度下修地面光電發展目標,以及在制度上加嚴與調整。例如,新修訂《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要求地面型光電設施距離非都市建地必須達20公尺、小於兩公頃案場如果有毗鄰的建地,需主動退縮五公尺等規範。未來光電案場都必須要遵守上述的景觀審定原則,才能申請電業籌設或同意備案。
此外,在制度上也增加了民眾充分表達意見的強度。在《電業登記規則》新增了光電廠商在申請籌設許可「之前」,就必須要召開說明會的規定,讓在地民眾在光電案場仍是規劃階段,在充分表達想法、意見與疑慮之下,有機會調整案場的開發規劃。
近年來政府已經屋頂型光電為發展主力,2024年底屋頂型光電的裝置容量已達9 GW,不僅提前達標,更超過地面型光電的5.28 GW。而目前估計至2035年間尚需擴增20.8 GW的光電裝置容量,其中近半數9GW將由屋頂型分擔;其餘11.8GW將優先活用閒置的國公有與工業土地,以及地層下陷、掩埋場、污染整治場址等劣地,以紓解地面光電的用地壓力。此與黃國昌所指稱之現況並不相符,顯示黃國昌並不了解台灣光電發展的實際政策脈絡與趨勢。
儘管台灣的地面型光電確實發生不當個案,但無法忽視仍有活化劣地的良好案例。例如2011年屏東最初嘗試「養水種電」、重建莫拉克災區的計畫,便在污泥掩埋的農田和魚塭上搭建光電,為農漁民提供替代收入。嘉義布袋鹽田廢曬數十年後,其邊緣地帶屢遭濫倒廢土和廢棄物。直到2016年利用損毀區塊、設置光電廠,才終結違法情事。光電場區甚至留設人工濕地,已有水鳥棲息。同時提撥發電收益,認養周邊4倍大的國家級重要濕地,支持生態團體的保育工作。
相較之下,核能災害對土地所帶來的衝擊嚴重程度與不可回復性,遠遠超過再生能源開發過程中的可控、可恢復的潛在影響。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除污工作至今仍在進行,截至2023年污土體積已高達1300多萬立方米。且現在仍有超過2萬名居民無法回家,災民返鄉比率不到兩成。其過程甚至還發生日本政府放寬輻射安全劑量認定標準、透過取消補貼以迫使災民返鄉等事件。
3.黃國昌稱:丹納斯颱風後四處散落的光電板成為大型廢棄物
黃國昌一味避談與忽視核廢料無法處理的問題,反而批評回收率已高達9成的太陽光電板。太陽光電板的回收、再利用,及其之於環境的影響,早已建立可監督、可控且可科學監測的制度性政策。
光電廢棄物的管理與處理已有制度性機制,且逐步建立回收循環經濟產業。2019年環保署已規範每片光電板都須上網登記追蹤、能源署規定設置者必須預繳回收費用,建立專門的回收基金等制度。此外,廢棄太陽能板必須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與利用,若有相關違法情事,更訂有罰款等法規制度。
太陽光電板高達92%可回收,多為玻璃、金屬、塑膠等再利用材料,目前亦有4家回收廠商有能力完全處理。以這次罕見強颱丹娜絲為例,全台有99.6%的光電案場安然度過,受損的光電案場僅佔0.4%,案場產生14.5萬片廢光電板,仍在環境部所推估每年0.5%天災毀損率的合理範圍內。受損光電板暫置於案場周邊,等待保險查勘程序與回收處理,確實造成視覺衝擊和民眾疑慮,但並非所謂「大型廢棄物」,且專業回收廠商有能力在1.5個月內處理完畢。相較於燙手山芋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在哪裡都還不知道,根本無法相比。
任何能源使用都有其需要面對的問題,政府與相關單位在風災造成太陽光電板損毀後,掌握了制度滾動檢討與缺失的機會,在機制把握改進的空間。相較於一味避談與忽視核廢料風險的現實,廢棄光電板在制度性的管制、市場規模經濟的打造,以及持續性環境監測和科學性數據的驗證下,更能讓國人追蹤與掌握現況。
4.黃國昌稱:核電的抽象風險是科技可控的
核電廠必須仰賴極為複雜的安全概念、系統與措施,才能控制、運轉核電廠。但即便如此,仍無法完全排除因反應爐失控而導致人員與環境遭受災難性破壞的可能性。因此,國際核安標準將「降低事故風險」視為所有核安措施的最高指導原則。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教授、物理學博士M.V. 拉瑪納(M.V. Ramana)進一步解釋,核反應爐在高溫或高壓條件下運行,含有大量放射性物質,任何技術故障都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在某些情況下,反應爐可能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巨大能量。例如,車諾比等真實事故顯示,從操作員察覺異常到爆炸,往往僅有1至2分鐘,根本不足以進行有效應對。
核安規劃只能針對已知且發生過的事故情境制定預防措施,如福島核災的經驗,但歷史證明,事故常以難以預料的方式發生。社會學家查爾斯·佩羅在三哩島事故後就警告,核能監管體系的過度自信與制度失靈是一大隱憂,特別是在監管機構同時肩負推動核能或面臨政府壓力時,更容易忽視潛在風險。
福島核災更揭示,事故後的清理與處置成本常超乎想像,且事故影響的範圍與時間長度遠超最初評估。深地層處置等技術雖早已存在,但全球至今仍無真正解決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的成熟案例。
無論核電廠規模大小,其事故發生機率永遠不可能是零。如果「安全」的定義是完全杜絕放射性物質外洩,那麼在現實世界中就不存在絕對安全的核電廠。針對黃國昌「科技可控」的論述,這種說法忽視了核能風險的不可預測性與監管的脆弱性,反而誤導社會對核電安全的認知。
5.黃國昌稱: 深孔地質處置(Deep Borehole Disposal,DBD),已經成為主流選項,這技術不是理論上創新,在國際間已經實證,具高度安全性與可行性
雖然深孔地質處置(Deep Borehole Disposal, DBD)技術因具有鑽井規模小、對岩體擾動較少的特質而被部分人士視為技術突破,但將其描述為「已成熟並成為主流」並不符合國際現實。該技術早在1957年便被提出,但直至今日仍未臻成熟,且如何確保廢棄物在數百年至數千年的時間尺度內保持安全隔離,仍缺乏實證基礎。此外,不論是DBD還是傳統深層地質處置(Deep Geological Disposal,DGD),都必須依賴極為穩定的地質條件(避免地震、火山、地下水滲流等威脅)並需要長期監測與多世代管理,這不僅是工程難題,更涉及社會、政治、財務與治理挑戰。
美國日前雖宣稱能協助台灣處理核廢料,但美國國內目前並沒有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具體計畫或場址。過去選定的尤卡山(Yucca Mountain)場址因滲水等技術問題和當地原住民社群的長期抗爭而苦無進展,尋找其他場址的作業也不曾帶來任何可行的替代方案。美國於1999年投入運轉、以深地質處置方式收納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核廢料隔離測試廠」(Waste Isolation Pilot Plant, WIPP),更在2014年2月14日發生重大爆炸事件,導致少量放射性物質釋放至地表而發生輻射外洩,這顯示即使是在相對成熟、規模受控的處置設施中,意外仍可能發生,且後果龐大。
除了美國至今仍缺乏任何成功的核廢料處置經驗可以借鏡之外,放眼全球也僅有「一個享有特殊地質」的芬蘭在經過長達40餘年的社會對話、科學調查和「20多年的建造工程」後,有一座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進入試運轉階段。
台灣地狹人稠、地質條件複雜,在缺乏完整原地測試與長期安全驗證之前,任何最終處置方案都必須建立在審慎、循證、透明的科學評估之上,而非僅依理論優勢或國際少量研究案例就匆促推動。黃國昌委員對台灣再生能源的永續發展如此缺乏信心,但卻相信在地質穩定性遠遜於芬蘭、美國、法國等國家的台灣可以妥善處置用過核燃料棒,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6.黃國昌稱: 世界各國核電復興在於「務實」
核能復興(Nuclear renaissance)一詞為核能產業及其遊說勢力自2000年代初期便大肆宣揚,用以博取各國政府投入公共資源支持產業續命的說詞。當時美、英等國都在這波遊說下宣示興建多座核電廠的目標。然而,成本不斷地超支和工程的延宕,使得美國原預計在2021年投入運轉的15座反應爐,最終僅有四座開始建設,其中更只有喬治亞州Vogtle核電廠3、4號機,因工期延宕與成本失控,耗時逾15年、總造價暴增至368.5億美元(約新台幣1.2兆)後才分別於近兩年投運,成為全球最昂貴核電廠。目前美國在此之後已無任何興建中的反應爐。而英國原先亦有2020年以前要完成8至10座新建反應爐的規劃,但目前僅剩一座仍興建中,且預計要到2029年才能開始運轉。
這樣的趨勢也呈現在核能在全球電力結構中的佔比:在1996年達到了史上最高點的17.5%後便穩定下降,並於2024年來到超過45年來最低的9%,顯示其發電量成長幅度遠不及全球電力需求的增長。
近年雖然有包括黃國昌提到的美國、日本等部分國家因電力部門減碳與用電需求等因素,再度提出頗具野心的核能發展目標,但在氣候危機分秒必爭的挑戰下,核能所能扮演的角色依然有限:如美國能源部能源資訊管理局(EIA)便預測,在經濟成長與電氣化驅動美國電力需求至2050皆穩定成長的前提下,隨再生能源的開發日益滿足電力需求,核能在2050年的發電佔比將從2022年的18%降至約13%。即便在評估核能成本因政府各式補貼而大幅下降的情境中亦然。顯示與核能相較之下可快速佈建且成本隨技術發展可穩定下降的再生能源與儲能技術,為面對氣候變遷減碳壓力以及產業發展和民生用電需求之務實解方。
7.黃國昌稱: 台灣AI、半導體產業供電不足,要AI就要核電
台灣供電規劃不足以因應AI及半導體產業所需的說法,並無具體依據。依照經濟部的預估值,未來五年若依當前規劃,新增的太陽光電和離岸風電皆能如期建置完成,便可增加400億度的發電量,可完全以再生能源滿足因AI發展而新增的用電需求。
經濟部於去年7月的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顯示,台灣與AI科技相關的用電需求,預計將從2023年的24萬瓩增至2028年的224萬瓩,成長約八倍;據此推估其用電量將從14億度增加至112億度,即五年內增加約100億度。儘管此預測值相較於國際上多數AI與資料中心用電量年成長率約莫15%的幅度存在高估可能,但若依經濟部的預估,所規劃的再生能源建置如期達標,除了可完全以再生能源滿足AI產業新增的用電需求外,亦可達到AI供應鏈的RE100需求。
此外,黃國昌提到「台灣如果不缺電,為什麼宣布桃園以北的大型數據中心,一率不只准供電」,表示桃園以北拒供資料中心用電為缺電所致,此說法並非事實。實際上這是由於北部用電需求高度仰賴南電、中電北送才衍伸出的決策。在AI用電需求成長的同時,如何加速相對應的管理作為更是當務之急。目前資料中心雖已被列入能源大用戶,每年須申報用電情形;而電價調整時,也以較高的調幅促使其提升能源效率,但目前尚未將資料中心納入能源使用先期管理的範疇,並要求其申設時便應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採行最佳能效設計、履行再生能源承諾。應該補足此制度之缺口,不致於讓本該增進福祉的AI,變成延緩減碳進程的藉口。
8.黃國昌稱: 不用核電是台灣最大國安破口
核電廠與核燃料處理設施在戰爭與衝突中是高風險目標。歷史上諸如1981年以色列針對伊拉克的Osirak核電廠、2007年敘利亞對一座反應爐的攻擊、近期俄烏戰爭中俄羅斯侵略扎波羅熱核電廠,皆顯示核電廠在戰火中不會被攻擊的說法並不成立。此外,即便不是直接摧毀反應爐,只要電力與冷卻系統受到破壞,都可能導致長期輻射污染,對人類與土地造成嚴重傷害。
反之,從包括核電廠在內等大型電廠為主的集中式電網轉型至以再生能源和儲能技術為主的分散式能源系統,不僅能降低單一電廠受攻擊的影響範圍,更能提升整體能源系統在因應戰爭、颱風、地震等衝擊時之韌性。再生能源和儲能系統的建置以及需量反應的及時調度,已在2024年403花蓮大地震造成發電機組跳脫的情況下發揮功效,避免大停電。近期的丹娜絲颱風後,亦可見到各類光電搭配儲能設施,快速提供災區能源服務需求。未來如何在此基礎上,持續朝分散型電網、區域微電網的方向前進,強化再生能源案場的臨時備援能力,方能提升台灣的能源韌性及國防安全。
這篇文章 【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針對第4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台鐵省小錢管理缺失多,搞慘犧牲員工旅客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請假一國多制、報復申訴員工、減少服務人力、犧牲服務品質,台鐵省小錢管理缺失多,搞慘犧牲員工旅客】
近期產工接獲各地單位反映,回報部分主管濫權,以私設人事規範方式繞過工作規則,要求每一日病假都要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是逾越工作規則、逾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做法,造成台鐵請假一國多制,指定診斷證明的要求,更侵犯員工病歷隱私!以付費才能取得得診斷證明提高員工請假成本。
同時,產工也發生理事王傑遭台北站站長職場霸凌,申訴期間遭到站長濫權駁假報復行為,即將面臨一大過處分,當日也將現身說法,痛陳台鐵作為國營事業單位,帶頭打壓工會且對於不法侵害預防消極作為!
最後,台鐵各處也在控管預算砍休息日出勤加班費,造成現場出勤人力減少,每人需服務旅客數提高、工作負擔更重,直接犧牲旅客品質。
產工訴求:
1. 台北站應撤銷王傑2日曠職處分,全面檢討一國多制請假規則。
2. 台鐵應恢復開放每月2日休息日出勤,維持旅客服務品質、減輕現場人員負擔為第一要務。
台北站站長不法侵害調查期間,濫用准假權限進行報復!產工要求撤銷2日曠職處分,終止請假一國多制!
台北站站長何彬豪在4月開始頒布,逾越工作規則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要求全體員工「未來所有病假(每一日)均須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更於5月、6月,每月都修正規範,讓員工無所適從,位於台北站工作的產工理事王傑,代表會員多次向站長反映,卻遭到站長於以私人手機偷拍,後續王傑於5月26日向公司通報職場不法侵害,目前仍在調查當中,然而站長卻濫用准假權限進行報復!
站長的報復行為,是否准王傑有提供就醫證明的7月14日病假,以及因身體不適請病假休養的7月15日,站長將2個分別不同時間依照請假程序申請的病假,扭曲為「連續請假」,指定要求王傑提供醫師診斷證明,並已記出2日曠職,導致王傑即將面臨一大過處分。
王傑自年初至今因工作導致喉嚨扁桃腺反覆發炎,積極就醫治療,均有提供就醫收據申請病假,而6月26日王傑即向站方申請7月14日至榮總就醫,就醫後當晚仍感不適,因此隔日(7月15日)向副站長請假休養,也獲得台北站站長職務代理人的副站長同意,並於7月16日補上假單,然而7月17日站長上班後,卻一次否准2天休假,即使已經有一日證明,而且明確一日為「就醫」、一日為「休養」,仍直接給予兩日曠職處分。
勞動部、銓敘部函釋明確表達就醫收據即可作為請假證明,台鐵不要知法違法!侵犯員工隱私
站長不斷強調是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要求,然而產工要強調,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及第11條第2項規定,病假連續2日以上應檢附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並未限定須提供特定格式之診斷證明,依據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44035534號函文回:「公務人員請公假療傷,所須檢附之證明文件,除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仍可採據外,應以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者為限;」顯然可知公假較為須嚴格審查之狀況都能放寬各種醫療院所證明。
另外台鐵員工兼具公務員及勞工身分,依(74)台內勞字第344223號函意旨: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辦理傷病假時,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即應作為請假依據,勞動部也曾以公開新聞稿表示,就醫收據也可作為證明。
台鐵雖然於2023年公司化成為國營事業,仍被政府視為泛公務體系,目前仍有9成5以上比例的員工是具公務員兼勞工身分,工作規則上也因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然而近期從包含王傑的數個案例,發現台鐵公司各單位在病假程序上,需提供何種證明,以及未達2日之病假是否需提出證明,完全縱容單位各自要求,結果成為主管濫權打壓工具。
站長要求檢附載有機敏個資的診斷證明書作為病假依據,無疑是以增加員工醫療費用支出、侵犯健康個資為手段或條件來抬高正當請假的門檻,不僅牴觸比例原則,何站長卻罔顧較小侵害的處理手段為適當協調,無限上綱、逕以曠職重懲。此舉不僅失衡,更無疑藉此舉報復先前對其不當治理提出異議的工會幹部,是對工會活動製造寒蟬效應。
減少服務人力、犧牲服務品質,台鐵省小錢管理缺失多
台鐵在財務改革小組成立後,針對公司各項經費進行檢討,即在上半年發生工務段要求深切出勤的外勤道班工,不可以使用微波爐等電器用品,引發基層不滿,而自5月開始,台鐵各單位進一步便以同仁健康為由,開始逐步控管休息日出勤加班,從一個月可以最多2個出勤日縮減為1日,以減少加班費支出。
然而產工要嚴肅澄清,自台鐵運量自疫情後回升,若減少現場人力,就是以犧牲旅客服務品質、加重現場人員業務量換來,況且新進人員進入後,台鐵根本沒有建立完善培訓制度,仍高度仰賴師徒制進行培訓,現場同仁一邊工作一邊教導的狀況仍未減少,並非坐在辦公室的高層認為「員工愛加班」,而是面對台鐵自動化系統落後、軟硬體設施無法與時俱進下,造成的服務品質低落及安全風險,需要人力填補。
而審計部在《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也提出對於台鐵人力招募上的擔憂:
1. 攸關車輛及設備之核心業務單位於113 年底預算員額缺額比率均逾1 成,且招募從業人員實際報到情形欠佳,其中與行車關鍵人力相關缺額占比逾8 成,又從業人員待遇及福利相關規範尚未完成法制作業,恐影響甄試報考意願。
2. 辦理改制前原機構現職人員優惠退離措施後,113 年底員工人數減少,年資較淺者占比升高,各區營運處加班負荷沉重且留才不易,另東部地區技術專業人力亦面臨斷層問題。
審計部所提到的問題,包含新進人員待遇不足導致招募不順利、原任人員留才不易逐漸流失,台鐵至113年度止仍有14,680人為原任員工,這些員工頂著與其他國營事業薪水差距一萬元的落差,繼續為旅客服務,維繫鐵路運輸命脈,卻成為公司經營政策下不斷加重責任的一群人。
格外諷刺的是,極具爭議的北宜高鐵案,台鐵卻沒有拿出開源節流的積極精神,向交通部爭取北宜直鐵方案,或是準備迎接任何衝擊,北宜高鐵案將在本月送環境部召開大會,核定過後將嚴重衝擊台鐵東部幹線營收,具7月22日台鐵公司評估,每年將會短收將近8億,若包含未採納北宜直鐵方案下,台鐵30年計算下將會損失高達480億。
產工要問交通部,推動台鐵公司化重獲新生,作為台鐵唯一股東現在為何要置之死地?產工要問台鐵公司,面對北宜高鐵方案為何拿不出更好的競爭方案?面對營收短缺,如何繼續讓員工有信心的在台鐵工作?
還是要持續節流員工,填補衝擊漏洞?
【會後更新】
今日出面回應的台鐵公司代表為北區營運處臺北運務段副段長黃智郁,黃副段長表示本案已經進入調查當中,不便回應,產工對這樣的回應感到遺憾,北區營運處已經是曠職案以及不法侵害調查的最終與最高負責單位,竟然對於不法侵害報復行為與違法記曠職案沒有任何意思表示,曠職案直接撤銷是毫無任何保密必要,預防報復行為也是載明在公司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書中,消極的態度只會讓員工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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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協和電廠「土污整治沒進度,別走後門偷吃步」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於今日(11日)上午,就協和電廠內土壤嚴重污染事件,於立法院召開協和電廠「土污整治沒進度,別走後門偷吃步」記者會。基隆市政府針對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案件的調查結果已經出爐,其明確顯示土壤污染超標情形,市府將依《土污法》公告為控制場址,開發也必須暫停。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於記者會中呼籲基隆市政府依法行政、切勿縮小控制場址點位。同時,也公布目前掌握到「新增」污染點位資料。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台電協和四接開發案爭議重重,土壤汙染嚴重超標問題宛如「房間裡的大象」,環境部與環評會硬是視而不見,在今年初仍以17:0粗暴通過本案,之後不但爭議沒有平息,反而越演越烈。以台電內部吹哨者近日提供最新的資料都再再顯示環評機制的專業性與獨立性早已蕩然無存。
王醒之指出,基隆市政府六月十二日進場採樣土壤與地下水汙染九個點位的結果已於七月中旬出爐,其中兩點次的鎳金屬汙染分別超過管制標準8倍與1.8倍、一點次的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甚至超標42.4倍!不但土壤汙染源明確,基隆市政府更應直接依土汙法規定公告為「土壤汙染控制場址」;而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該場址應「禁止土地利用行為,並得限制人員進入」!
此外,王醒之更以台電內部吹哨者提供之資料說明,台電於年初環評通過後自知土壤汙染問題嚴重終究難以遮掩,遂於四月份即再次進行全廠土壤汙染細密調查,而該調查亦於六月份完成第一階段,主要針對過去曾經發生土壤汙染超標的區域進行了139點次的採樣,該調查結果顯示,與過去資料相對比,竟然還新增加了11個汙染超過管制標準的點位(如附件),足見過去多年來的汙染仍持續發生中!
分別是廢水處理廠新增5點位汙染超標、一二號發電機組區新增2點位汙染超標、西灰倉新增3點位汙染超標、東灰倉新增1點位汙染超標。
王醒之強調隨著這些土壤長年嚴重汙染的最新資料曝光,宛如「新仇」加上「舊恨」,他呼籲台電除了承認與贖罪之外,不應該窮盡行政手段遮掩或試圖施壓基隆市政府限縮、變造管制公告的範圍,這些行為都已經觸法;他更呼籲環境部身為最高環境主管機關,不要一錯再錯,一旦公告土壤管制區,所有開發行為都一律禁止!別濫用中央主管機關職權以土污法第十七條的但書讓台電「走後門」!
王醒之也同時正告基隆市政府,別受政治壓力影響,根據土污法規定依法行政,「完整」公告土壤管制區,要求台電整治好土染污染問題,先尊重土地倫理、維護國民健康是基隆市最基本的標準,台電做好這些才有資格談後續的開發行為。
基隆野鳥學會理事長鄭暐指出,基隆市政府迄今尚未依法公告協和電廠控制場址與污染範圍,導致居民持續面臨環境及健康風險,我們嚴正質疑地方政府執法與公開資訊之誠意。作為地方環保團體,我們呼籲基隆市政府依法行政,立即公告協和電廠污染控制場址,切勿配合開發單位縮小控制廠址,全面公開調查資料及污染範圍,確保民眾完整資訊與環境透明。同時,協和電廠必須嚴守環境法規,無條件配合後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與整治計畫,停止任何可能加劇污染的行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律師表示,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有關土壤調查,開發基地範圍包含或鄰近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可能污染源者,應考量最大可能污染範圍,調整採樣深度。我們在環評會議時,已經提出該環境影響評估書記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及宣稱「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調查結果分析,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值」等可能有造假的問題(該部分我們已經依法提出刑事告發),但是環境部及環評委員居然沒有調查,就放水通過。而今天台電四月份再次針對過去曾經發生土壤汙染超標的區域進行進行全廠土壤汙染調查,結果顯示,與過去資料相對比,竟然還新增加了11個汙染超過管制標準的點位,由此更證明環境部及環評委員嚴重失職。我們呼籲,台電應該對於協和電廠全區全部從新調查,已瞭解已遭污染的地方,而環境部及基隆市政府應該依據土污法規定,要求台電應完成已受污染土地的整治。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今年2月,協和四接通過環評時,基隆市政府曾表示,後續市府基於地方政府相關權責,將以最高標準檢視「四接」,確保市民安全無虞。今年6月,基隆市政府表示,環保局已依規定前往協和電廠進行土壤與地下水採樣,預計7月上旬公告檢測結果。若檢測結果超過汙染管制標準,將公告為土壤汙染控制場址。然現在已是8月,尚未看到基隆市政府正式公告檢測結果。且從台電內部流出的消息,基隆市政府有可能在台電的壓力下,只公告環保局採樣的少數點位,而不處理台電自主調查已知超標的部分。若傳言成真,我們認為完全不符合基隆市政府承諾的「以最高標準檢視四接」,尤其基隆市政府受限經費,僅採樣少數點位,遠小於台電調查中已知有污染的範圍。我們呼籲:基隆市政府應完整掌握所有台電就協和電廠的污染調查資料,並以「全廠」為控制場址範圍。台電曾分析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成因既包含「飛灰飛散」,我們認為灰飛飛散,不只會污染土地,也可能透過空氣,影響人體健康。協和3、4號機依11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原訂於去(2024)年12月除役,但目前卻還在低度運轉,尚未除役。盼協和3、4號機早日除役,以維國民健康並落實污染整治。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補充說,基隆市府抽檢9點位,有3點土壤污染超標,超標率達30%。既然台電當初環評書中以1點位無污染推論整場區無污染,今日基隆市府若以3點位有污染,劃定整廠區為控制場址污染範圍,台電有何資格挑戰基隆市府決定?且台電最新自主調查資料又新增11點位超標,歷來自主調查超標點位已達39點,台電應將這些超標點位,提供市府做為劃定控制場址污染範圍之補充依據,誠實揭露土壤污染情形,而非要求基隆市府只公告其查證到的少數點位。
再者,台電自主調查報告指出,協和廠區土壤重金屬污染,係因為早年建廠使用之填地材料土層受污染,其污染呈隨機分佈,基隆市府大可據此將整場區劃定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以免有未被查驗到的污染土方,在未來進行開發行為時被挖出當作剩餘土石方使用!如果台電堅持市府只能將查證到的3點位劃定為控制場址污染範圍,那麼其他未被查證到的廠區,依然在土壤污染管制區內不能進行開發,須等到市府有經費時再慢慢查證,包括台電已經進行自主調查的部份。台電會認為這樣的處置,比較好嗎?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針對台電掩蓋多時的協和電廠內污染事實,目前基隆市政府環保局已調查完,由於沒有經費只就九個調查點進行調查,卻遭爆料者揭發台電不僅在環評進行時欲蓋彌彰,在基隆市府調查完後不思檢討、超譯法規還討價還價要求縮小公告控制場址,實在是為了加速沒有正當性的四接毀港、填海造地的工程,令人不恥。
陳薇仲痛批,身為土污法主管機關環境部不僅在環評過程中全力護航到底、環評委員如中國人大會無異議一致通過四接荒謬案,甚至對現在進行的土壤污染毫無監督與協助。環境部跟台電與護航的在地議員、里長口口聲聲說應該為了空氣污染加速協和案開發,卻對土壤污染事實毫無監督,放任台電從空氣到土壤地下水危害基隆市民安全,為了護航嚴重失職,根本毫無為環境把關的能力。
陳薇仲要求,謝國樑市長今年二月底四接環評案通過時,曾強調要組織基隆市府的「專案小組,針對未來建使照的審核及市民對於安全上的考量,嚴格把關」,如今面對協和土壤污染只拿出些微經費還遭台電超譯法規殺價,請謝國樑拿出市長的肩膀,儘速加嚴全場公告為污染場址,並儘速成立專案小組保護基隆市民安全與健康!
這篇文章 【新聞稿】協和電廠「土污整治沒進度,別走後門偷吃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青年團體串連——青年基本法審查,青年世代不缺席!
文/世代共好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東吳島社、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
立法院預計本週四(8/14)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台灣在青年權利保障將邁出一 步。
過去,《青年基本法》的呼聲由民間發起。在《青年基本法》審查的前夕,青年團體也不缺席,共同串連,並向立法院提出訴求、呼籲。
以本屆立法院而言,已有 38 位立委提出「青年基本法草案」,已是全院的三分之一,且提案委員不分黨派,顯見本屆委員對《青年基本法》的重視。此外,《青年基本法》亦透過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提案,去年 5 月,立法院亦召開公聽會,廣邀行政機關、民間團體,充分討論青年基本法內容與目的,行政院今年也通過院版草案。
這週四,《青年基本法》即將在教文委員會逐條審查,世代共好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東吳島社、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等青年團體串連,喊出「跨黨派理性審查 《青年基本法》儘速通過」、「青年諮詢法制化 世代參與有保障」、「落實青年主流化 青年世代不缺席」、「定期公布白皮書 法定青年會報頻率」「青年專責機關升格 資源整合更有效」等口號,共同提出對目前青年基本法各草案的訴求與呼籲。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出八點呼籲:
一、青年定義法制化,透過《青年基本法》明定18至35歲為青年
《青年基本法》是我國第一部青年專法。近年來,政府已透過修法將多項年齡門檻下修至18歲——包括2020年《民法》下修成年年齡,以及2022年以十八歲 投票權為主題的修憲公投。
目前除了選舉與罷免外,各項年齡限制已與國際接軌至18歲,因此在母法中明 定青年年齡為18至35歲,既能統一標準,亦是參考現行中央青年諮詢委員會的 年齡定義,證明該年齡範圍可行無虞。
二、提升中央青年事務層級,在行政院設立「青年發展委員會」或「青年發展處」
目前中央政府中,青年事務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主責。青年署雖積極推動相關業務,但仍無法整合跨部會政策,導致如文化幣、青年勞動權益、住房政策等議題分散於文化部、勞動部、內政部等不同部會,缺乏統籌協調。
建議在行政院層級設立「青年發展委員會」或「青年發展處」,強化政策整合與跨部會資源調度能力。
三、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明文入法,以確保運作穩定
目前的青年諮詢委員會運作雖穩定,但並無全國性律保障,恐因執政者政策方向改變而弱化甚至消失。將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入法,可確保青年長期、穩定地參與政策形成,避免流於短期計畫或象徵性安排。
四、全國22縣市皆應設立青年參與機制,保障平等參與權
除金門縣外,全國各縣市已有不同形式的青年參與機制。然而,缺乏明確法律要求,仍可能因地方政府意願不足而中斷或停擺。
將設置義務入法,能保障各地青年平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並提高社會監督
與政策回應的效率。
五、應明定「青年事務發展會報」應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青年事務發展會報是跨部門協調的重要平台,但若召開頻率不定,將影響政策追蹤與落實。建議比照食安會報的制度化做法,明定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以確保持續推進青年政策並促進透明治理。
六、藥物濫用與詐騙防制應回歸相關專法處理,不宜列於青年基本法
行政院版草案納入藥物濫用與詐騙防制,雖然議題重要,但屬刑事、治安與公共衛生領域,目前並無研究顯示青年是主要加害者或受害者。
建議相關措施回歸專責法律處理,以維持《青年基本法》作為青年發展母法的完整性與政策聚焦。
七、落實定期青年事務與需求調查:政府定期進行青年事務與需求研究,或支持民間團體之青年事務研究,以精進政策
雖然教育部、衛福部過去曾針對特定青年或青少年議題進行研究(如透過「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聚焦青少年心理衛生實際情況,教育部因此發展高中
「身心調適假」制度),但缺乏定期、全國性且專門針對青年整體需求的調查機制。
定期研究與發布結果,能提升政策的精準度、即時性與可評估性,並作為政策修正、精進之依據。
八、訂立全國青年日為8月12日
我國目前並無正式法定的青年日,過去3月29日雖曾作為青年節,但其歷史背景
(黃花崗起義)與台灣青年脈絡連結有限。
建議比照聯合國「國際青年日」,將8月12日訂為「全國青年日」,藉此與國際 接軌、彰顯青年價值,並凝聚社會對青年議題的重視。
《青年基本法》應補足15至17歲缺口並設立行政院層級專責機構,推動青年政策整合 與賦權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張祐嘉回顧,台灣的青年政策長期處於「真 空」,缺乏制度保障與主體性。自2004年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所主導之「青少年 政策白皮書」之後,便未再有具備年齡延續性的政策規劃。相關法律與計畫方案散見於不同議題與部會,導致青年政策被切割於不同年齡、層級、目標與權責單位中,缺乏專責領導單位與法源依據,各部會間難以協調整合。
台灣青年政策發展,大致經歷三個階段:
1990年代以前:以就業與治安為主,將青年視為問題對象,著重預防犯罪與社會控制 。 1990年代末至2010年:有了《青少年政策白皮書》和「青年主流化」概念,但缺乏制 度化。
2015年後:雖有青年政綱,但沒有結構性改革,地方青年局的進展有限。
至今,相關法律與計畫仍散見於不同部會與議題,各自為政。這導致青年政策缺乏統一性,政策端與執行端脫鉤,難以看出青年政策的目的與成效。此外,年齡定義不一致,特別是15至17歲的青少年經常在政策中「消失」,與聯合國1981年將「青年」定 義為15至24歲的國際標準存在落差,也未能與《兒少法》的保護性措施有效銜接。
因此,台少盟鄭重呼籲《青年基本法》應明確回應兩大方向:
將15歲納入青年定義:補足18歲以下的政策空白,在就業、創業、居住、社會參與等
領域上,保障青少年的權益,從以保護為主的「兒少政策」,走向以健全發展及賦權為核心的青年政策。
設立行政院層級的青年專責機構:統整跨部會政策與資源,避免政策零散、資源分散,確保有統一架構、長期方向與落實機制。
青年基本法應落實「青年主流化」、推動全國青年參與機制與定期白皮書發布
東吳島社社長林思愷說明,去年,立法院教文委員會邀請各界代表,召開首次《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當時就「青年年齡應該定義為幾歲」、「青年事務主管機關」等內容,民間代表與專家學者都發表多元且不同的想法。
林思愷提到,「而在校園裡,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青年世代並不是不關心社會,而是缺乏制度化、穩定的參與管道。在大學的異議性社團中,有的同學還沒有投票 權,有的已經能參與選舉,但不論有沒有投票權,都承擔著公共討論與行動的責任。
尤其在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 18 歲之後,青年在法律上的公民資格已經提前,社會與政府更應該重視青年在政策中的角色。
立法院預計這週四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這是台灣在青年權利保障將邁出一步。理想的治理模式,當然是在各項政策中,能夠落實「青年主流化」,也就是決策都能同理青年的處境,甚至在與青年有關的所有政策,都能有青年共同參與。
大學裡的所有學生來自全台灣各地,在青年基本法中,我們也支持全台 22 縣市都應該設置青年參與機制,讓每一位青年,無論在城市或家鄉、有沒有投票權,都能有穩定的管道影響公共政策。
我們也支持政府應該定期進行青年事務的研究,用持續、科學化的資料,讓政策規劃不是憑印象,而是根據事實回應青年的現實處境。並且定期公布青年政策白皮書,讓所有部會、整個社會看到國家青年政策的走向。
中央與地方青年參與機制全面法制化,確保22縣市一致且具實質影響力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常務監事陳翊晉分析,「青年諮詢與青年公共參與制度要法制化,中央與地方都要有明確、穩定、可運作、可被追責的機制;其次,全台 22 縣市都要設青年參與機制,不能再讓年輕人的參與權,取決於你住在哪一縣市、碰到哪一任縣市首長,應該為青年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制度。
目前,青年在無論是中央與地方層級都會面臨的問題就在非常有可能因為換了人,就換了體制與負責的單位,像是現在多數地方的青年參與平台是以「設置要點」或「行政規則」存在,法源位階低、穩定性不足;制度常常隨著換新縣市首長而換新模
式。」
陳翊晉舉例,台中市在 2016 年曾設「青年議會」,但 2019 年市長更替後便宣布終止這個機制。從這裡就顯示,這不是個案,而是結構問題。
再來,全國版圖不均等,青年參與看運氣,根據過往青年署所統計,截止今年7月彙整 的最新全國清單顯示:22 縣市中,有 20 個設有青年事務專責單位、21 個有青年諮詢組織——代表並不是全台都有設立相關組織或單位,機制的型態、權限與人數也高度不一致。青年能不能被系統性地聽見,仍然取決於你在哪一個縣市。
立法院在去年的報告就曾指出多項缺失,包含:「青年委員遴選標準不明、過程欠透明」「主管機關層級過低」「青年諮詢組織流於形式、缺乏實質影響力」,沒有回應與追蹤的機制,青年建議容易卡在會議紀錄。
行政院在今年五月通過的《青年基本法》院版草案,已把「保障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與管道」寫進立法目的,但更關鍵的是:在法律中如何把中央與地方的參與機 制、組成與回應義務具體化,才有可能有真正的穩定性與追蹤。
同時,為了避免,因地區差異所帶來的落差,因此,我們認為全台 22 縣市都應強制設置青年參與機制,且訂出相對應的標準。舉凡,青年席次下限、性別、族群與多元
代表性、定期開會頻率、提案權、跨局處協調與回應期限,避免「有名無實」或「樣態多、效果弱」。
而更重要的,是把「意見」變成「政策」機制法制化後,才有可能建立回應與追蹤、公開透明,以及績效指標,讓青年參與真正影響政策,而不是只停在活動或合照。
明確多元組成與性別比例保障,心理健康支持及民主產生青年代表法制化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指出,針對「青年基本法」部版草案第6條第二項所 提「應考量代表性及熟悉度」,文字過於模糊,恐影響遴選正當性,應改為「組成具多元背景之青年參與」,並納入保障低年齡層學生、身心障礙及多元處境青年的機 制,確保多元觀點被聽見。他也強調,性別平等也應在法案中落實,主張明訂「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以符合CEDAW精神。
在心理健康層面,蔡其曄呼籲將青年心輔資源的支持與研究調查法制化,避免政策隨政黨輪替而中斷。此外,他也建議青年代表制度應借鏡兒少代表經驗,透過民主程序與彼此推薦產生,避免由政府單方面決定,確保會議真正反映青年的意見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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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政府改革留人留心:納職安保平安、還遷調自由、健全工時制度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認為:
台灣公務體系近年來面對連年警消與基層公務員殉職,以及數起性騷、霸凌等職安事件,已經暴露在2019年釋字785號公務員健康權解釋後,行政、考試兩院並未攜手積極檢討與改革的問題,是政府人力資源運用管理的失敗,政府始終對外用「政府一體」強調國家有能、但對內矛盾的以「院際問題」及公務員身分加以區隔、消極態度應對公務員勞動權益,已經造成基層公務員對於各級政府逐漸失去信心,找不回當時投身的熱情,「相忍為國家」反而成為了入職的首要條件。
本盟必須要嚴肅表示,健康權不僅是工時問題,也是職安、性別等多面向的問題,不去看見新世代公務員對於勞動權益的重視,持續向機關讓步授權,只是在縱容勞發署霸凌事件一再發生,更是逃避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優化的責任,許多民間企業早將避免違反勞動法規與職安事件發生,列為績效指標,建置完善的體系避免違法,反觀政府不斷要求企業守法,卻從未反求諸己而是以國家之名處處逃避,這並非民主國家應有的現象,更無法在關鍵時刻發揮民主韌性,因此今天本盟的記者會正是要提醒政府,允諾納入職安法、還遷調自由、健全工時制度的改革作為,是挽回信心的開始!
基層公務員拒絕任用法修惡,還我人事遷調自由
今年2月,銓敘部推出《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21-1條修正草案,刪除「商調須經原機關同意」條文,並規定機關最遲應於3個月內放行調職,讓過去屢屢發生「商調被擋」或「過調日期無限延伸」的現象有望終結。
然而,銓敘部6月2日公布的新版草案卻嚴重倒退,也就是在原本除了由公務員、原機關、新機關3方都同意才可再延後3個月調任外,又新增2種可延後的條件(也就是最長可延後6個月),分別為「支領地域加給」、「重大專案或特殊業務期間」,這種規定形同現代蓄奴,原因如下:
1.「支領地域加給」:機關可以該員服務地區或單位性質特殊、不易找到替代人選為由,將地域加給作為綁人的藉口,延後調任時間。
2.「重大專案或特殊業務期間」:「重大專案業務」的認定極具彈性與模糊空間,機關可能將一般性業務或例行性工作包裝成重大專案,或無限期地聲稱專案仍在關鍵期,即使是季節性、週期性工作也可能被過度解釋而阻礙人員調動。
聯盟呼籲銓敘部應堅守正確改革方向,勿向持反對意見的用人機關妥協。我們提出以下3大訴求:
1. 恢復原案版本,撤回修惡草案
回歸3月27日提出之修法版本,取消原機關片面延遲人員調任的權限,維持調任人員、原機關、新機關3方協商機制,保障公務員遷調自由。
2. 精簡任用流程,縮短作業時程
修法允許商調函一送達即可啟動遴補程序,並擴大免經甄審範圍,避免程序繁瑣成為遴補人員障礙。
3. 建立新舊人員制度化交接機制
保障遷調人員可回原機關短期交接(例如至少2天公假),強化業務承接品質,並提升機關整體運作效率。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白紹煒表示:
公務員長期以來的加班問題,因現行以一小時為單位的申報制度,導致許多未滿一小時的加班時數無法被計入,勞動付出等於是被迫做功德,嚴重損害公務員的勞動權益。司法院釋字第785號明確指出,為了保障公務員的健康權,加班勞動應受到合理補償,勞動權益不容被剝奪,於是人總在2020年才開始推動「加班餘數併計」的試辦政策,但是讓機關自己做決定是否加入試辦,機關很容易就會出現各種荒謬的理由來回絕。
以我服務的單位臺大醫院為例,起初就以試辦計畫沒有納入輪班公務員為由回絕,透過本盟和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的多場記者會發聲後,人總才又開放納入輪班公務員,結果他們又再度以「擔心加班浮濫申請」為由來拒絕。這樣層出不窮的荒謬理由經過工會和本盟的揭露才得以順利打破,最終促成臺大醫院在今年初開始加入試辦,連帶也有許多公立醫院從善如流陸續加入試辦。
但回歸各公務機關呢? 這5年到底有多少機關願意試辦根本不得而知。又已經試辦了5年的計畫,到底是什麼原因沒辦法全面推動,人總也並未讓廣大的公務員們知悉。
去年底勞發署公務員的事情除了凸顯公部門的霸凌問題之外,也讓大眾一窺過勞公務員的辛酸,無償的付出對所有公務員的生命都是一種侵蝕,我們被困在犧牲奉獻的公僕框架裡,一再被機關的預算限制而被迫無償做功德。我們呼籲政府應該展現決心,不要再拖延,盡快檢討並結束試辦的階段,全面推動「加班餘數併計」,還給公務員應有的尊重與保障、確保公務員每一分付出都能獲得合理的補償。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王傑表示:
台鐵雖然於2023年公司化成為國營事業,仍被政府視為泛公務體系,目前仍有9成5以上比例的員工是具公務員兼勞工身分,工作規則上也因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然而近期從包含本人的數個案例,發現公務體系內對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中,病假需提供何種證明,以及未達2日之病假是否需提出證明,完全授權機關權限,結果成為主管濫權打壓工具。
以本人所在的台北站為例,台北站站長何彬豪在4月開始,逾越工作規則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要求全體員工「未來所有病假(每一日)均須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更三番兩次修正規範,讓員工無所適從,本人代表所屬的台鐵產業工會多次反映未果,更導致本人在7月14日至榮總就醫、7月15日請假休養分別申請的病假,都遭到站長駁假記曠職,面臨一大過處分。
7月14日本人前往榮總就醫,事前於6月26日申請病假,事後附上就診收據,15日本人覺得身體依然需要休養,於是請假後於隔日16號補上假單,理應足認本人有就醫事實,但何站長是在差勤系統批示「不准假」,且寄出曠職通知書兩日之處分,完全無視本人是依照請假程序辦理的,即使已經有一日證明,而且明確一日為「就醫」、一日為「休養」,直接給予兩日曠職處分。
但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及第11條第2項規定,病假連續2日以上應檢附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並未限定須提供特定格式之診斷證明,依據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44035534號函文回:「公務人員請公假療傷,所須檢附之證明文件,除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仍可採據外,應以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者為限;」顯然可知公假較為須嚴格審查之狀況都能放寬各種醫療院所證明。
另外銓敘部96年6月8日部法二字第0962809215號函明示:「有關請假規則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檢具之合法醫療機構證明書,應以具有完善醫療設備之健保特約的醫院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之證明為準據﹔惟如任職機關及居住所所在地之鄉鎮未設有上開醫療機構,則當地衛生所及全民健保特的診所出具之證明仍可採據﹔若其任職機關及居住所所在地之鄉鎮未設有上開任一醫療機構,得以合格醫師問立之診斷證明書作爲證明。因此病假核准應以實際情況為依據,主管應依提供資料判斷,而非僅拘泥於診斷書形式。」
另外台鐵員工兼具公務員及勞工身分,依(74)台內勞字第344223號函意旨: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辦理傷病假時,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即應作為請假依據。
綜上所述,明確告知申請病假依據,可以不限詳列個人病因的醫生診斷證明,但站長仍在病假證明上屢屢刁難,也不認本人提出之政府App健保快易通截圖,執意要求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要求醫生診斷證明,因此拒絕核准病假。
而站長要求檢附載有機敏個資的診斷證明書作為病假依據,無疑是以增加員工醫療費用支出、侵犯健康個資為手段或條件來抬高正當請假的門檻,不僅牴觸比例原則,也是讓何站長增加「順我者看心情放你過關 逆我者就用生病原因羞辱你」的濫權籌碼。
本案請假意思明確、手續完備,雙方爭議僅在請假事由如何認定,何站長卻罔顧較小侵害的處理手段為適當協調,無限上綱、逕以曠職重懲。此舉不僅失衡,更無疑藉此舉報復先前對其不當治理提出異議的工會幹部,對工會活動製造寒蟬效應。
作為請假規則的主管機關銓敘部,如何在制度上說明或指出工作規則變更的程序上原則與限制,遏止濫權行為,才能適當約束臺鐵以及公務體系內裡罔顧法律、有恃無恐的何站長們。
這篇文章 【新聞稿】政府改革留人留心:納職安保平安、還遷調自由、健全工時制度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高教工會關於115年軍公教調薪聲明:不分公私立、不分編制內外,任何群體都不應被跳過!
文/高教工會
【關於115年軍公教調薪聲明】
高教工會:不分公私立、不分編制內外,任何群體都不應被跳過!
今天(8/11)上午,高教工會應邀出席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教育部共同主持的「#115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針對115年度的軍公教調薪,人事行政總處先提出了主計總處預估的115年消費者物價上漲率(CPI)下修至1.88%,為近五年最低。主辦單位表示想「傾聽」教育團體對該不該調薪、要調的話認為幅度多少的意見。
代表與會的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 在會中強調,人民都強烈感受近年的調薪比例3或4%,根本追不上生活物價的飛漲,便當三年內漲了30%以上的比比皆是。而在教育現場,也並不是人人調得到薪,錢少事多又低薪的編制外人員大有人在,能幸運的比照調薪,彷彿是校方給的恩賜。
調薪,當然是必須的,否則根本留不住願意為教育工作付出的人員,調幅也必須跟得上現實人生;而調薪帶來的周邊問題,更需要主管機關全方位重視。
翟敬宜副理事長表示,針對公私立教職員工調薪,高教工會已多次呼籲,調薪對象不應僅是國立大學編制內教職員,所有在高教現場工作的每個群體,#都不該以任何理由被排除在一致調薪的範圍外。
國立大學的部份,以校務基金聘任的編制外人員,包括專案教師,研究人員、兼任教師鐘點費、研究助理/教學助理/計畫助理等等,都應一致調薪。教育部曾說這類工作者的薪資報酬「由學校依相關法令自行訂定,並納入契約中明定」。等於要不要替調薪,並不受「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的法規保障。
但國立大學裡的這類群體,特別是編制外行政人員,在國立大學是相對低薪的。只要到人力網站看一下,國立大學以校務基金聘請的編制外職員,起薪不比社會新鮮人高多少,以台大為例,行政組員,廣宣專員,薪水是35~36K起,要求的職能和工作內容卻一點都不少,薪資差異之大,令人非常訝異。既然薪資有限,調薪時就更不能被跳過。
至於在私立大學,教育部過往一直採取極為消極的態度,宣稱兩造之間是私法聘僱關係,權利義務由各校自行訂定,僅願「鼓勵」私校視校務狀況適時調整相關人員待遇。
這樣的結果就是,即便教育部表示私立大學若調薪將補助75%,但在私校,能跟著軍公教調薪,仍彷彿是校方跟董事會的「恩澤」,願意自籌款項補足差額,你要懂得謝恩。而私校調薪,往往以教育部的補助「是給編制內人員」為由,以至於編制外人員若能跟著調,更是「恩澤中的恩澤」。
正因如此,私校在調薪時對編制外人員,用考績綁調薪幅度者有之;就算普發,當年的考績獎金跟考績加薪也會縮水。
「物價調薪」跟「考績調薪」,就是這樣被混為一談。各群體在同個環境被大小眼對待,成了高教常態。
承上,高教工會藉由此次會議再次強調:
1. 軍公教調薪在大專院校服務的任何群體都不應被排除
教育部應踐行主管機關的監督之責發函各校一致調薪,不可因國立私立、編制內外而有差異。
2. 軍公教調薪隨物價調整跟績效考核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該用調薪當藉口限縮績效獎金和績效加薪,這是懲罰努力工作一整年的教職員
請全面性的顧及各群體的公平性,更要一併重視高教現場因調薪呈現出來的其他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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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針對第三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中選會8月11日下午兩時舉辦第三場公投意見發表會,代表立院提案的正方代表,是國民黨推薦的黃士修(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反方代表是民間成立的公投反方辦事處推派的甘崇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兩人針對核電、核廢、核災等問題進行意見交鋒。
針對此次意見發表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核三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提出評論與回應如下:
國民黨推派過往以爭議言論聞名的政治網紅黃士修(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作為正方代表,黃所提的2021年核四公投被否決後,其言論在網紅界已失去市場價值,轉戰政治界也未成功,如今這些極端言論還可以代表國民黨的態度嗎?令人質疑國民黨黨內是否沒有能源政策專業的專業者了?黃士修沿襲過去風格,傲慢地聲稱自己可以一個打五個,一貫以人身攻擊、誇張言詞來爭取注意,指稱跟他意見不同的學者是學術騙子、是邪教,說只要談核災與核廢問題就是跳針,意圖為過往核能的爭議與污染洗白,將公共政策的討論變成仇恨反核、自我滿足表演的舞台。
而針對反方代表甘崇緯所提出的活動斷層剪裂帶位在核三廠正下方,黃士修只提耐震係數卻不敢面對地殼錯動可能產生的風險,毫不科學。甘崇緯同樣提出歐盟無法將和三發出的電視為綠電的規範,黃士修則仍然跳針,僅表示核廢料可以解決,等於也間接承認「歐盟表示核電是綠電」這句話本身的錯誤。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針對黃士修所提出毫不科學、理性、務實的荒唐言論,一一提出駁斥,共提出八點國際核電延役趨勢、國際能源倡議、核廢料處置、德國的非核家園政策、甚至是核電廠耐震問題等,這些具體的錯誤,都需要被導正。而黃士修用了大量篇幅攻擊別人反智,自己卻不肯誠懇面對核電的風險,如同核電公關,只會跳針說「高階核廢料處理一點都不是問題、核災沒有死人」,如此言論,實在拉低公共政策討論文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這無助於公共政策的良性討論,隨口謾罵攻擊、羞辱別人也非正常舉措,期待未來的核三公投討論,能夠更有品質。
公投發表會正方論點的事實查核
1.黃士修稱:美國密西根州Palisades核電廠兩年重啟,核三會需要多久?
黃士修和擁核方近來大肆宣傳為重啟成功案例的Palisades核電廠,實際上仍尚未重啟。第一場說明會葉宗洸聲稱的「兩週前」已獲重啟許可,實為填裝燃料的許可,而非運轉許可。後續仍需經過美國核管會其他許可及監管方面的程序,才能真正重啟。原先訂定今年底以前完成重啟的目標能否達成,目前仍難以判定。
在重啟時程上,1971年啟用的該廠原先於原先於2005年提出延役申請,並在原運轉年限尚未屆滿而持續運轉的狀態下,經過將近兩年的審查才於2007年取得延役許可。當時展延至2031年,然而該廠在2022便因運轉成本過高與設備老化問題而提前除役。後來才在原業主Entergy電力公司將電廠轉售給以核電廠除役與核廢料處置為主要業務範疇的Holtec後,才由後者於2023年向核管會提出再運轉計畫。
由於過去延役申請審查期間已做過老化評估及管理,這次的再運轉計畫審查程序並未再納入,但至今也已審查兩年。換言之,該廠重啟審查程序由於2000年代中葉已做過老化評估,並不能與核三廠相提並論;若將老化評估、管理措施和此次的重啟審查全數計入,也會是至少2+2年的時間,絕非黃所稱的除役兩年即重啟。
2.黃士修稱:聯合國最新倡議24/7 CFE(全天候無碳能源)包括核能,如果台灣無法提供無碳的基載電力,將被淘汰
24/7 全時無碳能源(24/7 Carbon Freen Energy)訴求每週七天、每天24小時使用無碳電力,實現電網完全脫碳的目標。其強調企業應以「時間匹配」(time-matched)及「在地」的能源採購,確保每一刻的用電皆來自無碳能源。在此目標下,發展重點是強化電網的靈活性與韌性,以儲能技術、需量反應、負載管理來應對再生能源的間歇性,而非死守基載電力思維。
再者,24/7 CFE的方向與100%再生能源(RE100)並不互斥。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主席Sam Kimmins亦指出,要達到24/7 CFE的終極目標,再生能源依然是「唯一可以快速且低成本進行開發的選項,我們需要更快速地投資」。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的政策方向將因國際24/7 CFE的倡議而導致台灣受市場淘汰的說法並不成立;反之,不論是黃士修所提到的台積電或是童子賢董事長的和碩等台籍企業,不論是否有加入RE100的倡議,都將受到諸如蘋果供應鏈2030年使用100%再生能源等客戶要求,而增加重啟核三並無法協助達成的綠電需求。
3.黃士修稱:核廢料處置,美國、歐盟、日本都做得到,台灣為何做不到
美國日前雖宣稱能協助台灣處理核廢料,但其國內目前並沒有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具體計畫或場址。過去選定的尤卡山(Yucca Mountain)場址因滲水等技術問題和當地原住民社群的長期抗爭而苦無進展,尋找其他場址的作業也不曾帶來任何可行的替代方案。
除了美國至今仍缺乏任何成功的核廢料處置經驗可以借鏡之外,不僅黃所提到的日本也尚未找到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放眼全球也僅有芬蘭在經過長達40餘年的社會對話、科學調查和「20多年的建造工程」後,有一座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進入試運轉階段。
黃士修還提到「加速器驅動反應爐」(ADS)可處理長壽命核廢料。但ADS至今仍停留在實驗與示範階段,沒有任何商轉實例。該系統需要大型、昂貴且高度可靠的質子加速器持續運行,並面臨散熱、腐蝕、結構強度與冷卻劑維護等技術挑戰,部分電力還必須回供給加速器運轉。此外,ADS常與鉛冷快中子反應爐結合,而鉛冷卻本身存在凝固風險(需維持高溫)、冷卻劑過濾高成本、以及鉛鉍重量與稀缺性的問題。全球各國雖有研發計畫,但關鍵技術仍未完全突破,更遑論商業化運行。
換言之,不論是核廢料最終處置,還是ADS技術,都遠未達到黃士修所形容的「各國都能做」的成熟程度。
4.黃士修稱:美國100座反應爐,有九成都延役60年甚至80年,沒有老化問題
美國反應爐數量在2010年底共有104座,到了2020年12月已降至94座,其中主要因素在於核電廠營運成本過高,無法在電力市場中與天然氣、再生能源等其他發電來源競爭,這十年間便有10 座在運轉許可尚未到期前便提前除役。
在延役審查上,美國智庫憂思科學家聯盟核電安全主任埃德溫.萊曼博士抨擊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採取相對狹隘的觀點,NRC主要關注反應爐的老化狀況,並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卻未充分納入外部環境與新型事故的風險,例如近年才認識到的事故模式、更精確的地震與洪水風險評估、氣候變遷造成的颶風與洪患,以及恐怖攻擊或戰爭威脅(如 9/11 事件、烏克蘭札波羅熱核電廠案例)。
延役的真正安全關鍵,在於業者能否定期檢查並維護所有老化或劣化的零件,並確保無法更換的部件能在延役期間內保持功能正常,直到除役為止。然而,若新發現的脆弱環節未被改善,延役並不代表反應爐安全無虞。
美國的戴維斯貝西核電廠(Davis-Besse)就是警示案例。2002 年,檢查人員發現反應爐壓力容器頂部出現約鳳梨大小的孔洞,僅剩極薄的金屬層。若未及時發現,壓力容器可能破裂,導致冷卻劑流失與爐心熔毀。這起事件顯示,老化管理與檢查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相比之下,一些國家在核電廠延役審查上更為全面,不僅檢視老化狀況,也會同步評估現代安全標準及外部環境變化,例如如有活動斷層在廠區正下方就不得重啟。美國的做法,顯然未能支撐「沒有老化問題」或「沒有安全問題」的說法。
5.黃士修稱:德國已經放棄非核家園。
根據新任德國環境部長卡斯滕·施奈德(Carsten Schneider)的多次公開表態,德國政府仍堅持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確立的「廢除核能」政策,且這是德國社會的廣泛共識。
現任由總理梅爾茨(Friedrich Merz)領導的基民盟與社會民主黨執政聯盟,並無推翻非核政策的計畫。施奈德多次強調,德國已在再生能源方面完成重大轉型,目標在2030年讓80%電力來自再生能源。在歐盟能源政策上,施奈德表明尊重其他國家使用核能的選擇,但反對動用歐盟預算補貼核能發展這條「昂貴的道路」。顯見德國政府的非核家園政策並未改變。
6.黃士修稱:再生能源三次大停電都沒有用。
黃士修所提到三次大停電,恰恰證明了臺灣過度依賴集中式發電系統以及單一電網,缺乏應變能力,所導致的跨區域的全面衝擊,即便是核電廠仍在運轉,也無法發揮任何卵用。如2017年的815大停電,大潭電廠因人為事故跳機,系統瞬間減損445.6萬瓩裝置容量電力,後續因系統供需瞬間不平衡,低頻保護系統自動啟動,而導致全台跳電。當時便有台電高層指出,如此大量的瞬間電力損失,即使當時核一及核二2號機能提供200萬瓩的電力也無法彌補。
在能源轉型的進程下,不僅備轉容量率超過10%的「綠燈日」從三座核電廠皆上為除役的2016、2017年皆少於60天,到了2024年以增至357天,再生能源和儲能系統的建置以及需量反應的及時調度,更在2024年403花蓮大地震造成發電機組跳脫的情況下發揮功效,避免大停電。近期的丹娜絲颱風後,亦可見到各類光電搭配儲能設施,快速提供災區能源服務需求。
由此可證,單一電網的脆弱性是過去停電事故的原因之一,只要電塔故障或電網發生事故,造成的影響與範圍相當大,凸顯臺灣集中式電網必須調整與強化的時刻。要提升台灣的能源韌性,需要的是從過度集中於少數大型發電機組與高壓輸電幹線的系統,轉型至分散式電網,擴大家戶型太陽光電搭配儲能設備的推廣,朝向打造區域微電網(Microgrid),並強化再生能源案場在颱風、地震等災害來臨時的備援能力;而非寄望老舊、昂貴、緩慢又高風險的核電機組。
7.黃士修稱:廢核的機會成本就是使用核能、「健全」台電財務、投入更多資源真正養綠。
核電廠如期除役的政策並非台電虧損的主因。檢視台電發電成本結構中,再生能源購電成本佔22%,燃料成本則為56%。近年虧損及電價調漲需求,與其他化石燃料淨進口國一樣,是來自俄羅斯侵略烏克蘭後化石燃料的成本上漲,而非再生能源的擴張。這也凸顯了在以化石燃料為主的能源系統中,電價易受國際市場波動而起伏的特性。如英國因為再生能源佔電力40%,避免了天然氣發電量翻倍、帳單暴漲的風險。
而重啟核三包括安全審查、老化評估、設備汰換更新等,需要至少五年的時間,以及至少千億的投資,其機會成本是台灣溫室氣體的加速減量與再生能源的持續發展。波士頓大學全球永續發展研究所索法庫(Benjamin Sovacool)教授等人在《Nature Energy》期刊發表,比較共123國減碳績效與能源配比的研究指出,不僅核能佔比高的國家減碳量並未優於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國家,仰賴核能的能源發展路徑更可能排擠其他再生能源技術的投資與發展——「以核養綠」的願景不僅並無實例佐證,更是無視核能與綠能間排擠效應的實證。
8.黃士修稱:當7級大地震來襲時,房子都倒了,只有核電廠可以承受1.384g、屹立不搖
以2024年元旦的能登半島7.6地震為例,斷層錯動長達150公里,遠超電力公司原先評估的96公里,顯示地震規模、位置與斷層連動性都可能超出既有科學預測。日本官方智庫港灣空港技術研究所地質學專家野津厚先生指出,全球強震研究仍在發展,每一次重大地震都可能刷新知識極限,因此現階段無法保證核電廠在極端地震下的絕對安全。
更關鍵的是,能登地震也暴露了複合災害下的避難困境:道路中斷、基礎設施損毀,使得即便核電廠本體未立即倒塌,一旦出現輻射外洩,居民也可能因交通阻斷而無法撤離,救災更是雪上加霜。日本福島核災後已將緊急避難範圍擴大至30公里,就是因為核電事故與地震同時發生時,時間與資源都極其有限。
此外,國立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李錫堤教授指出,核三廠現行耐震能力尚未真正達到1.384g。根據最新地震危害評估,其地震反應譜已全面超過原設計標準0.4g,甚至可能遭遇超過1.3g的加速度,但相關耐震評估與補強工程尚未完成,尤其是反應爐本體、高頻設備與用過燃料池的安全性仍有重大疑慮。
因此,單純以「理論耐震值」來宣稱核電廠絕對安全,忽視地震不可預測性與複合災害下的避難與救援限制,不僅誤導大眾,更可能在真正的災難中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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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婦女新知基金會聲明|民進黨中央打算放棄性別平等的進步價值嗎?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民進黨性平部出面批判同黨立委王義川的粉底液事件發展迄今,從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公開發文批評性平部未經內部程序、不具正當性,支持者攻擊性平部主任李晏榕的配偶是香港人、具有國安疑慮,再到王義川失言現場的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宣稱要具名檢舉李晏榕「厭男」、要求道歉下台,民進黨中央沉默至今,放任發言人公開攻擊性平部,令人困惑卓冠廷的發言難道有經過民進黨內部程序審核通過?民進黨還要繼續漠視支持者亂扯私人家庭背景來攻擊性平部主任?坐視支持者污名所有在台的港澳及中國移民具有國安疑慮?民進黨中央持續沉默,難道打算放棄性別平等的進步價值?那麼民主進步黨的黨名是否要刪除「進步」二字以名實相符?
事件源自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在政論節目指出台中市長盧秀燕全妝現身災區現場,批評盧市長勘災是作秀,並將盧市長使用的品牌粉底液放大呈現在螢幕上,被輿論及對手政黨批評歧視女性,民進黨性別平等部亦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我們不要厭女的台派」,隨即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發文批評民進黨性平部「在程序不完備的情況下急忙發文譴責王義川」,是「毫無高度跟專業的切割」。
若要檢視政黨對性別平等價值的態度,其中一個重要指標就是政黨對其政治人物性別歧視言行的即時回應,顯然民進黨性平部是在堅信民進黨堅定支持性別平等價值的前提下直接發文,但發言人卻認為應該要經過完備程序。這裡就令人好奇,民進黨回應其政治人物性別歧視言行爭議的的「完備程序」為何?必須由秘書長或發言人統一回應嗎?如果秘書長與發言人不回應,性平部是否就不能發聲?
如果是這樣,又更令人好奇,民進黨發言人除了在意性平部是否乖乖歸隊之外,黨中央對於王義川言行的回應為何?民進黨真的堅定支持性別平等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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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針對第二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中選會8月9日週六晚上七時舉辦第二場公投意見發表會,代表立院提案的正方代表,是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反方代表是行政院派出的林子倫(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兩人針對能源趨勢、核能優劣、核廢、空汙等問題進行意見交鋒。
針對此次意見發表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核三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提出評論與回應如下: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立委翁曉玲還是請回到法律界,不要談能源政策比較好,整場發言聽起來,核能變成一種信仰,都是「我相信、應該不會有大問題、大家不用擔心核電有什麼風險…..」不像是一個願意為人民安全負責任的政黨代表,公投主文中說要確認核三廠是否有「安全疑慮」,對於翁委員來說核電安全問題不需要專業評估,一切交付給我相信之術。
對於翁委員來說,核電似乎如同救世主一樣的存在,她說「台灣不可以沒有一座核電廠來支持我們的發電」,為何只剩下一座核電廠6%電力也如此堅持呢?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強調,翁委員對於核電的盲目推崇已經成為一種偏執,聲稱「核電是最好、最優的能源、對人體健康風險最低、發展核電是世界趨勢」,但翁委員不願意面對的事實是,全世界的核電佔比是持續下降,2024年只剩不到 9.1%。如果核電真的是世界趨勢,核電應該是越發越多才對,怎麼會是相反呢?翁曉玲還說,美國跟日本的核電佔比都在三、四成以上,但隨便查都知道,美國去年的核電佔比約18%、日本約8%,如此明顯的錯誤,不免讓人懷疑,翁委員是否只用陳舊、錯誤的資訊來帶風向?
翁大讚國民黨當年做的明智決定就是發展核電,台灣經濟成長要歸功於核電,卻不提全世界最大的台中火力發電廠也是國民黨當年做的決定,難道空污的禍首不用歸咎於國民黨?翁委員全場發言謬誤太多,實在難以一一駁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為今日翁曉玲的發言做事實查核,初步整理出十題明顯謬誤,如誤解國際趨勢、背離能源基本知識、缺乏科學依據、忽略專業評估等,希望公投正方代表更有社會責任與公民素養,讓攸關全國公投的公共政策討論保持品質,而非因一己偏見而信口批評。
事實查核
1.翁曉玲稱:台灣過去幾年多次大規模停電,不可能是小動物造成的,就是因為台灣缺電、跳電。
台灣過去幾年的幾起大規模停電,癥結並非發電不夠。以2024年為例,備轉容量率超過10%的「綠燈日」共有357天。作為對照,三座核電廠皆尚未除役的2016年與2017年,綠燈日皆少於60天,可見整體而言近年來台灣的供電穩定度確實是有所進步。
如2017年的815大停電,大潭電廠因人為事故跳機,系統瞬間減損445.6萬瓩裝置容量電力,後續因系統供需瞬間不平衡,低頻保護系統自動啟動,而導致全台跳電。當時便有台電高層指出,如此大量的瞬間電力損失,即使當時核一及核二2號機能提供200萬瓩的電力也無法彌補。
要提升台灣的能源韌性,需要的是從過度集中於少數大型發電機組與高壓輸電幹線的系統,轉型至分散式電網,以再生能源和儲能系統強化調度彈性,並強化再生能源案場在颱風等災害來臨時的備援能力;而非寄望老舊、昂貴、緩慢又高風險的核電機組。
2. 翁曉玲稱:核能是到目前為止唯一一個在發電過程中不會造成溫室氣體的發電來源,美國、歐洲將都將其視為再生能源綠能產業
核能非但不是「唯一一個」在發電過程中不會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發電來源,事實上,核電本身也有碳排放。在核電廠的建設、運轉及除役階段,會排放對健康與氣候有害的空氣污染物;運轉期間排放熱與水蒸氣;建造核電廠、鈾礦場與核廢料處理場時,覆蓋土壤或清除植被也會產生二氧化碳排放。
根據知名能源專家、史丹佛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教授馬克.雅各布森(Mark Z. Jacobson)教授研究,核電生命週期排放約為每度電9至70克二氧化碳當量(CO₂e),再加上背景電網的機會成本排放(註:在建造或維修期間,電力需求必須由當地現有的發電設施供應)為64至102克、熱與水蒸氣排放4.4克、覆土與清除植被造成的排放0.17至0.28克、核武擴散風險排放0至1.4克,總計核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每度電 78至178克 ,是再生能源排放的9至37倍。
3.翁曉玲稱:核能是世界先進國家都會使用且佔比高的能源選項,日美皆達三四成
2023年,美國核電在整體供電中的佔比為18.6%,並非翁委員所稱的「三、四成」。況且,美國目前共94座反應爐雖為全球最多,但平均機齡已達42.7年,目前在最新的核電廠於去年在歷經十一年的興建且經過多次工程延宕與成本超支才上線後,已沒有任何興建中的新機組。
因此,根據美國能源部旗下的能源資訊管理局(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EIA)最近一期的年度能源展望報告,在經濟成長與電氣化驅動美國電力需求至2050皆穩定成長的前提下,隨再生能源的開發日益滿足電力需求,天然氣、煤炭和核能的發電量都將下降:核能在2050年的發電佔比將從2022年的18%降至約13%。即便在評估核能成本因政府各式補貼而大幅下降的情境中亦然。
而核能在日本2024年電力系統中的佔比則為8.3%,與「三、四成」之說差距更為顯著。日本政府雖於最新的能源戰略計劃中定出2040年核能發電占比達20%的目標,但該國既有36座反應爐中,有22座現階段因尚未獲准重啟、尚未申請重啟等因素而不在可運轉狀態。若以日本政府2040年發電量將達1.1至1.2兆度的預估換算,只有在既有的32座反應爐全數運轉且年限提升至超過60年、3座新建反應爐如期完工商轉、且全35座反應爐的容量因子都維持在80%(日本2016至2023年間重啟反應爐的平均容量因子為73.8%)的極端情境下,2040年核電佔比達20%的目標才有機會達標。
4.翁曉玲稱:核能最便宜,再生能源是昂貴項目?
事實上,核能不僅不是最便宜的發電來源,從過去十多年來各式能源技術的均化能源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lectricity,LCOE)的趨勢來看,核能甚至是唯一一個隨著裝置容量增加,建造成本反而上升者。2024年,太陽光電的發電成本為每千度電61美元,風電為每千度電50美元,反觀核能為182美元,足足是光電、風電的四倍之多。
至於擁核方時常以核電成本每度平均不到1元,進而推論核能最便宜的說法,是建立在建設成本早已折舊攤提完畢的情況下,完全忽視老舊機組延役或重啟所需的安全審查、設備更新、強化措施及核廢處理成本。參考與核三相似在機型的美國加州魔鬼谷(Diablo Canyon)核電廠近期延役作業為例,業主PG&E電力公司為延役所需的設備更新、燃料添購等作業而向加州政府申請的貸款金額便達14億美元(約新台幣461億元);而根據PG&E向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電價調升申請所提供的數據,該廠延役五年的運轉成本為118億美元(約新台幣3892億元),換算每度電的購電成本亦達新台幣4元,並非有益於穩定電價的便宜選項。
5.翁曉玲稱:核能是世界公認最穩定的發電選項,不會受天候影響,不像再生能源要看老天臉色
核電廠可以不受天候影響而穩定發電、有助於台灣能源韌性一說,完全忽略了核電廠運轉在氣候危機和極端氣候事件下所面臨的種種風險。
以擁核方經常視作台灣應借鏡對象的瑞士為例,今年七月初橫掃歐洲的熱浪便迫使Beznau核電廠的其中一座反應爐必須停機、另一座僅能以50%的功率運轉。這背後的原因在於,核電廠需要從鄰近的河流或海洋抽水,為機組降溫——但在Beznau核電廠旁的阿爾河(River Aare)水溫過高的情況下,不僅河水難以用於機組降溫,因使用而升溫再排回水體中的水更有因過熱而衝擊當地生態及生物多樣性的風險。
核電廠所面臨的氣候風險除了水溫過高難以用以冷卻之外,由於全球四分之一的反應爐位於海岸線上,其他諸如海平面上升、海岸線侵蝕、暴雨和水災等極端天氣事件皆有可能對核電廠造成電氣系統受損、冷卻機制失效、反應爐過熱、熔燬等災難性影響。甚至只要使用過的燃料棒等高放射性核廢料仍儲存於廠區,就會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威脅。
6.翁曉玲稱:核電可以提供穩定基載電力,讓核電跟再生能源共存。
傳統能源系統習以能夠不受天候影響、穩定供給的燃煤、核能等「基載」(baseload)電力為主要能源選項。但在具間歇性的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統中的角色漸趨吃重的情況下,需要基載電力的思維也逐漸被更具彈性、供給導向的模式所取代。
而在以再生能源為主、彈性至上、基載觀念不再適用的現代能源系統中,核電廠受限於要減輕材料疲勞、有必載容量(must-run capacity)等技術因素,以及經濟上的成本考量,仍需依照基載思維運轉,無法彈性調度;尖峰時亦需燃煤、燃氣和可調度再生能源(如水力)支援消化尖峰負載。
反之,在一個主要仰賴核能的能源系統中,再生能源搭配儲能技術理論上可以協助提供尖峰負載。但在這種情境下,除了儲能的需求增加會使能源整合更加複雜以外,再生能源也將面臨經常性的人工棄電而無法實現其經濟與系統效率上的潛力。
基載技術的持續擴展,將強化其「鎖定效應」(lock-in effect),阻礙彈性至上、以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轉型。在核能產業完全無法單靠私部門資本生存的現實下,持續寄望於核能復興只會與再生能源和儲能技術發展在政府有限資源、資金與補助上互相排擠,難以共存。
7. 翁曉玲稱:這次丹納斯風災來襲,十幾萬片的光電板受損,導致供電「瞬間中斷」?
丹娜絲颱風雖為罕見西部登陸怪颱,仍有99.6%光電案場安然度過,受損僅0.4%,完全在環境部推估的年度0.5%天災毀損率範圍內。
事實上,供電中斷主因在於輸配電網的受損,而非發電廠故障;這正證明分散式電網的必要性。
反觀核電更脆弱。核三廠位處全台颱風侵襲最頻繁的恆春半島,9年來就因颱風停機4次,平均每2.3年受災一次。2016年莫蘭蒂、2023年小犬颱風全數機組皆需預警性停機,小犬更創「核電歷史首次歸零」紀錄。
3成依賴核電的韓國,其前車之鑑值得警惕:2020年雙颱襲擊蔚山地區時,僅6個機組預警性停機,就造成全國4%電力瞬間消失。相較下,分散式再生能源即使部分受損,其他區域仍能維持供電:能源署指出,丹娜絲颱風期間太陽光電出力最大值達451萬瓩,占用電比重15.2%。這顯示再生能源面對極端氣候,依然穩定支撐供電。
8.翁曉玲稱:在非核家園政策下,非核家園已經成為肺咳家園
過去幾年的轉型成果已具體反映在燃煤發電量與空氣品質的改善上。2016 年燃煤發電度數為 1,212.2 億度,佔比 45.9%;至 2024 年降至 1,133.1 億度,佔比降至 39.2%,年度發電量減少 79 億度,創下 2003 年以來最低點 。
核電佔比由2014年的16.3%,降到2024年的4.2%,核能發電量減少超過七成,同期間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更從 2014 年的 26.9 微克/立方公尺,降至 2024 年的 12.5 微克/立方公尺,平均濃度降幅超過五成。
整體火力發電廠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與粒狀物總量,由 2016 年的 10.69 萬公噸降至 2024 年的 3.4 萬公噸。如果檢視「空氣汙染物排放強度」,也就是「每發一度電所產生的污染排放」,則台灣的火力電廠排放強度也由2016年的769e公斤/百萬度降至2024年的216公斤/百萬度。
與此同時,數據顯示近年來中火的發電量以及生煤使用量確實都在逐年下降。2015年時中火發電量為437.8億度,到了2024年則降為272億度,降幅超過37%。此外,根據經濟部與台中市政府之資料,中火的生煤使用量由2014年的1839萬公噸降至2024年的1208萬公噸,降幅高達34%。且根據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公開資料,近十年來台中市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呈現整體下降趨勢,例如PM2.5平均濃度由2014年的25.5微克/立方公尺降至2023年13.9微克/立方公尺。
證明過去幾年的能源轉型路徑並不如核電擁護者所說的是「用肺發電」,實際上減煤與增綠不僅同時開展,也確實改善了空氣品質 。
9. 翁曉玲稱:核三廠執照今年五月十七到期,廠房硬體軟體設備相對很健全都很完備。核三過去都沒有什麼重大事故。
核三自 1984 年運轉至今已超過40年,關鍵設備早已進入高風險的磨損期。反應爐的鋼製壓力爐在長期中子輻照下會不可逆地脆化,材料劣化無法修復且難以預測,任何突發災害都可能引發嚴重後果。
更嚴峻的是地質風險:核三廠位於地震活動頻繁的恆春半島,其大門內即通過恆春斷層,距離關鍵的核島區僅約900公尺。根據台電的地質調查,該斷層在約3,290年前有活動紀錄,屬第一類活動斷層,代表仍可能再次位移。而在核島區周邊岩盤中,一號機下方更存在斷層剪裂帶與褶皺構造;二號機則位於背斜構造軸部,屬應力集中的高危險區域。台電 2022年地震危害評估指出,核三所在地最大地震加速度可達1.384G,遠超原始設計耐震值0.4G,耐震不足的老舊機組根本無法完全補強。
事故紀錄也顯示核三並非「沒有重大事故」。1993 年燃料池過濾系統堵塞,5,000 加侖輻射水外洩污染南灣;1996 年排氣管爆裂導致輻射蒸氣洩漏、反應爐失水,發生2A級事故;廢料廠房多次檢出鈷-60,雨水排放口氚濃度超標。火災事故更是屢見不鮮:1985 年「七七大火」使 1 號機停機逾一年;2001年「三一八全黑事件」曾喪失所有電源 2 小時 8 分鐘;2009 年管線鏽蝕穿孔起火;2015年輔助變壓器裂紋起火;近年亦有工程疏失引發火警。
即便通過安全評估,也不能消除風險。2013 年核三廠喪失外電84天卻未即時發現;2019 年 1 號機大修後也曾因氣體洩漏停機。統計顯示,核三共有34次異常事件、15 次自動急停、117 次違規事件及376筆注意改進事項。
在活動斷層穿越、地質結構不穩、設備老化進入磨損高峰期、廢料無解的情況下,重啟核三不僅不能保證供電穩定,反而會讓國人承擔巨大的地震與輻射風險。核三已屆齡除役,應該讓高風險機組安全退場,而不是重啟讓災難重演。
10.翁曉玲稱:綠能也會產生廢棄物,而且「直接、很快」影響到人體健康安全與生態平衡?
這項說法缺乏科學依據。環境部7月16日已向立院報告:台灣的廢棄太陽能板92%可回收再利用,現有4家回收廠商能在1.5個月內完成處理。
另外,太陽光電產業協會針對水面型系統進行超過1年水質監測與加速老化實驗,即便在極端條件下(攝氏85度+濕度85%+連續3,000小時加速老化+擊破浸泡7天),水質中重金屬含量(銻、砷、鋇、鎘、鉻、鉛、汞、硒)與原水無差異。長期實驗(1年監測、5年生態實驗)也顯示,水質與施工前無顯著變化,魚類可正常存活繁殖,生態影響極低。
相較之下,核廢料的放射性壽命長達10萬至100萬年,一旦進入食物鏈將持續危害數十萬年。目前全球僅能採「深層地質處置」,但無人能保證數萬年後的地質穩定。美國核廢料設施2014年就因包裝材料改變導致鈽容器爆炸,連15年後的事故都無法預測,更何況數萬年的安全?
太陽能廢棄物可高比例回收且短期可控;核廢料則需面對跨越數十萬年的高風險與無解的不確定性,兩者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這篇文章 【聲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針對第二場核三公投意見發表會提出評論與回應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