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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電漲電費?員工有異議!高價買電誰該負責?公司治理蕩然無存!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8 - 17:45

文/臺灣電力產業工會

今日報載,經濟部預計將於兩周內決定新電價,估計調漲電費約 6%,而民生住宅及小商店用電調幅更高,介於 11%至 13%,對此,由台灣電力公司基層勞工所組成的「臺灣電力產業工會」表示反對,並疾呼台電應大刀闊斧變革創新!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歐子銘理事長指出,台電本來賺錢但被經營到虧損,公司一昧將責任推給天然氣、燃料煤價格飆升,但這種說法根本是倒果為因,台電之所以會虧損,根本原因是政府執意於完全排除核電的能源政策,採購比台電自發再生能源價格貴 2.5 倍以上的民間綠能,並逆國際趨勢過於強硬想快速推動非核家園所致。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分析,此虧損除因上述台電採購民間昂貴的再生能源外,能源結構亦過度依賴進口燃氣,而且還是要價最高的液化天然氣(Liquefied Natural Gas,LNG),導致發電成本居高不下,也因為配合大量進口液化天然氣,陸續引發「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破壞藻礁   並阻礙漁民航行權,還有近日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的環評爭議。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批評,此次電價調漲含增資在內,政府已經用全民納稅人血汗錢倒貼台電 4000 億元,但台電卻同步也調漲 3 次電價,累積平均電價漲幅超過 3 成,讓全國老百姓被剝兩層皮!

時間 公帑倒貼台電 平均電價調漲幅度(民生+產業) 2022 年 N/A ↑8.4% 2023 年 2000 億(增資 1500、撥補 500) ↑11% 2024 年 2000 億(增資 1000、撥補 1000) ↑11%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批評,台電公司成為錯誤能源政策的代罪羔羊,近 3 萬名基層台電勞工眼見高層政府能源政策髮夾彎卻無能為力,士氣更是跌落谷底,近年來流動率大增,而台電在   國營事業的招考當中,也不復當年盛況,是眾多國考生的第一志願。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指出,台電的公司治理業已千瘡百孔,基層抱怨連連,而每年的高額虧損也讓台電基層員工擔心以後是否權益受損。但是做為台電企業工會的「台灣電力工會」,卻漠視基層的反彈與不滿,淪為政治的傳聲筒,對於台電公司各種倒行逆施,不僅不嚴加批判, 還沆瀉一氣打壓基層不滿的聲浪。臺灣電力產業工會強調,也因如此,所以部分有使命感的基層台電勞工,才挺身而出,另行組織「臺灣電力產業工會」,希望讓社會聽到台電內部不一樣的聲音。

臺灣電力產業工會表示,台電員工不該置身電力政策的爭議之外,台電公司過去的能源政策就是「尾巴咬狗」、「荒腔走板」,不合理的高價購電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臺灣電力產業工   會呼籲,台電員工應該勇敢站出來,向台電的公司治理與能源政策方向表達異議,也希望台灣2300 萬人聽到:「台電又調漲電費?台電員工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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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聲明 富察已在二月十七日「一審公開宣判」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8 - 15:42

文/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漢名李延賀)失蹤至今屆滿兩周年。中國國台辦17日(周一)證實富察已經在二月十七日「一審公開宣判」。

這項進展,讓我們感到失望及錯愕。

首先,我們認為富察從被關押開始到所謂「公開宣判」,事實上是一路「黑箱」到底。

富察是一位單純的出版工作者,他於2023年3月底前往上海之後隨即失蹤。兩個月後,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才宣稱富察「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上個月2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表示為了「嚴厲打擊國家安全犯罪」,已依法辦理富察「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然而,兩年來,除了上述的宣示,到底富察為何被拘捕、有什麼樣的證據,乃至於中國司法單位的正式起訴書與富察的行蹤與健康狀況,完全沒有任何公開消息。

第二,富察即使做為一位中國公民,他根據中國法律應該有的權利都沒有得到維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最常不得超過6個月。」但顯而易見,富察被關押早就超過法律規定的時程。

再者,中國國台辦在聲明中宣稱,富察案「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但富察遭判刑的罪名、刑度、控辯雙方的陳述,公眾完全無從得知,也無從通過公開網站查閱。這所謂的「公開」,究竟公開了什麼,令人費解。

第三,富察案的發展,對兩岸文化交流投下巨大陰影。

富察的失蹤震撼了台灣出版文化界。因著富察案,讓台灣絕大部分文化工作者對北京當局究竟如何看待兩岸的交流與正常的文化工作、出版與言論自由起了疑懼。在北京與台北因為政治對立而難以溝通的情況下,民間的文化交流本是可以和緩對立、促進了解的橋樑。然而,因為富察的無辜被捕這樣的機會平白流失了。

基於前述三點,連署小組再次呼籲北京政府,請確保富察在被拘留期間應享有的法律權益,並要求真正「公開」富察案的詳情,以及富察的健康狀況。這是一個被國家拘捕的人應該享有的最基本權利,也是北京促進兩岸民間和平交流應該要採取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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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攜手新北高工師生 建立護生圍欄 守護水鳥棲地

荒野保護協會 - 2025, March 18 - 10:53

發佈日期:114年3月18日

  荒野保護協會與新北高工師生攜手合作,在台北港北堤沙灘舉辦「東方環頸鴴棲息地水鳥護生活動」。儘管當天天候不佳,師生與志工依然熱情不減,積極投入水鳥保育行動。透過實地體驗與環境教育,學生更深刻體會水鳥棲地維護的重要性,進而關注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議題。

  此次活動中,新北高工學生以分組方式進行,實地進入東方環頸鴴的繁殖棲地,進行標語製作與護生圍欄建設。在志工的講解與帶領下,師生合力打造更安全的繁殖環境,減少人為干擾,確保水鳥的生存空間。這不僅提升了學生的生態意識,也鼓勵更多年輕世代投身保育行列,為台灣的生物多樣性貢獻心力。

  荒野保護協會長期關注台灣水鳥生態,致力於全台重要棲地的保育工作,包括台北港、台南七股、台東等地。透過保育與環境教育,協會希望提升社會大眾對水鳥生存環境的重視。七股濕地作為台灣最重要的水鳥棲息地之一,每年吸引大量遷徙鳥類駐足。日前,協會結合企業與各保育團體共同推動「七股水鳥護生行動」,並獲得良好成效。

  荒野保護協會呼籲,棲地環境的友善維護有賴各界共同參與。未來,協會將持續推動生態棲地守護與環境教育,並歡迎更多志工加入,讓各種生物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繁衍生息,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生態資源。

【新聞稿】六都集合住宅居住滿意度調查結果發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22:38

文/中華民國住宅學會與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

六都集合住宅居住滿意度調查結果出爐 健全住宅租賃市場切不可牛步

作者:張金鶚、陳靜怡、楊智元/台北

中華民國住宅學會與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今 ( 17)日公布 六都集合住宅居住滿意度調查」結果,113 年的調查發現,台北市在高房價下,租賃住宅在社區與鄰里單元部分之滿意度高過於自有住宅之民眾◦顯示買不起好區位,但租得起好區位的結果,凸顯高房價下,健全住宅租賃市場之重要性,及刻不容緩◦

住宅層次的滿意度以 社區」層次敬陪末座◦表示民眾在購屋時,不應該只考慮居住單元的部分,社區管理與品質與生活息息相關,不應該忽略重視社區管理與規範的部分◦

本次調查乃研究團隊發現到,住宅法規範主管機關應定期進行住宅品質與滿意度之調查分析,但從住宅法實施至今,中央政府並未落實相關調查,對於民眾之居住品質與居住滿意度之瞭解付之闕如,實令人擔憂◦近年來,房價持續攀升,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房市的價格與供需議題,但對於居住品質與滿意度的討論相對較少◦研究團隊立基於過往之研究成果,建立三個住宅層次與六大構面衡量六都集合式住宅民眾之居住滿意度,並透過嚴謹之抽樣程序,進行面對面訪談,以實際瞭解民眾對於居住環境的實際感受◦

本次調查結果,客觀衡量指標發現六都民眾住的房子越來越老 ; 坪數越來越小 ; 不論租買負擔能力越來越差,在滿意度部分則以住宅自有、屋齡較新、住宅大樓類型、居住時間較短、購屋價格較高、居住空間較大、房間數與衛浴數較多、具備停車位、設有管委會、管理費較高、住戶收入與學歷較高等,居住滿意度較高◦

本調查計畫主持人、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表示,此次調查為產學合作成果,在有限經費與人力資源條件下所進行之調查研究,期趕在傳統 329 檔

期前,喚起社會大眾對居住品質的重視,同時更希望政府應定期辦理居住滿意度調查,且擴及一般透天住宅,以掌握民眾之居住狀況,並逐步改善住宅品質,使國人得以享有居住尊嚴與居住品質◦本次調查結果能同時呈現六都集合式住宅居民之居住滿意度,希冀各縣市政府也能納入作為施政參考與改進居住環境,以落實地方自治及施政效能◦

本次調查由研究團隊委託趨勢民調公司負責執行,調查時間為 113 年 10 月至 12月,採用分層二階段系統抽樣法,共完成 1,858 筆有效樣本,在 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 2.27%,抽樣符合隨機且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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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加班費時薪僅136元!工會嗆北市聯醫:薪水都去哪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21:11

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又爆住院醫師低薪疑雲!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指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住院醫師的薪資計算暗藏陷阱,表面上說月薪可達11萬以上,實際上卻有超過一半是屬於獎勵、津貼性質,計算加班費、勞健保時都出現重大落差。

有現職住院醫師向工會投訴,他計算自己工作一年來在北市聯醫的加班費,發現與預期有很大出入,醫院所計算的時薪竟僅約136元,連基本薪資都不到,令他大感震驚。經過詢問院方才發現,原來醫院認定每個月的收入有超過一半都是津貼性質,在計算加班費的時候不能算入,所以真正的薪資不到5萬元。所謂津貼部分對醫院而言純屬恩惠,如果今天經營不善也可以完全不給。

工會舉例,假設住院醫師每月加班15小時,北市聯醫每年在一名住院醫師身上就省下55000元的加班費,且這數字還可能低估!此外工會更進一步發現,住院醫師的健保、勞工退休金提撥,醫院都是以不到薪資一半的數字作為基準,每個月在一個員工身上就可節省將近8000元的人事成本,直呼醫院不僅對員工吝嗇、欠缺誠信,甚至有違法的疑慮。

醫師工會秘書長陳亮甫分析,許多企業為了規避成本,都會採取高薪低報的方式,藉以減少在勞健保與勞工退休金上的人事成本,一旦被查獲就會處以最高四倍的罰鍰,甚至有業務登載不實的刑事責任。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不僅高薪低報,短少的金額甚至高達薪資的六成,節省醫院開銷的同時,卻是犧牲了勞工個人的權益。

工會日前已在苗博雅議員的協助下召開協調會,北市聯醫聲稱不會虧待住院醫師,但迄今對於少算的一半薪資毫無悔改之意。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呼籲北市聯醫,這些人事成本對於醫院來說絕非不能負擔,不應該一再規避,而住院醫師求職時也應該看清醫院的計薪手法,切莫中了包裹糖衣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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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司節流歪招盡出,不惜違法強制員工補休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21:08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台鐵公司為求支出節流,近期以環保節電為名要求工務處節電,結果卻是禁止外勤員工使用微波爐等電器,今日更有會員向產工申訴,公司由馮輝昇總經理主持召開財務改革會議,要求各處加強加班管控,維護同仁身心健康,然而執行上卻有處室直接要求員工「延長工時請選擇補休」、「加班補休未休畢無預算可發」公然違法!

從員工提供資料可見,各處內勤人員因業務所需,需進行於立法院留守、輪值應變中心,或有切換設備、試運轉業務等,均為台鐵業務所需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如今再度以「維護健康」美名行違法惡行,為節流目標不惜違法。

產工要強調,調查員工需求制訂合理規範、敷實核發加班費與津貼是公司應盡義務與職責,台鐵公司化後各項待遇非但未趁機檢討,反而是處處縮水減少,不斷落後軌道業與國營事業單位的待遇,只會讓台鐵成為毫無競爭力的公司。

產工要求台鐵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員工應有選擇補休、加班費選擇權,為確保會員權益,產工將同步發函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阻止違法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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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學費高、開課門檻高、生師比高,世新三高病入膏肓!黑箱獨裁、抹黑學生,教育部勿縱容私校繼續墮落!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21:04

文/高教工會

世新大學近日突然將選修課開課人數門檻提高至30人,遠高於其他學校的5至20人標準,且事前完全沒有告知學生,就突襲式的「實施」,造成許多學生已經選好的課被關閉、教師要開的課被強迫取消。與此同時,世新大學的生師比在逐漸惡化,學費居高不下的問題也常年延續,在宛如私營企業的開源節流措施背後,是被犧牲的學生受教權和教師勞權。雖然以企業模式經營私立大學、偏離教育初衷已經不是新聞,但用如此惡劣的方式來對待校園內的基本成員,則是少見的。高教工會強烈抗議世新大學的荒謬做法,奉勸其懸崖勒馬,切勿喪失作為大學最基本的資格。

黑箱突襲提高開課門檻,學生發聲反被學校抹黑

選課門檻提高後,許多課程被停開,導致學生發起連署抗議,要求校方修正。不少學生也質疑,這樣的選課門檻調整,是校內重大事項,本應有民主程序、也需符合校內法規。面對媒體的詢問和學生的質疑,校方聲稱開課人數門檻是「依規定辦理」,卻不願說明也不願提供該規定到底在哪。

根據〈世新大學開課辦法〉第10條「⋯⋯各系所及學位學程開課人數規範,考量不同學制、全英授課等因素,每學期由教務處公告。」照規定即使是校方片面決定開課人數規範,那也應該每學期由教務處公告,但翻遍教務處網頁,卻完全找不到相關公告,且在113年12月發布的「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選課手冊」中,也未能找到開課人數門檻的相關規定或公告。

況且〈世新大學開課辦法〉僅僅是經「教務會議」通過而非經過校務會議,師生在其中完全沒有參與的空間。根據《大學法》第16條第4項「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明確指出「教務」是屬於校務會議的審議範圍,且涉及開課人數門檻的設立、改惡,更是屬於「校內重要事項」。然而世新大學教務處竟然違法自行授予自己權力,得以片面決定開課人數門檻,甚至連自己所定的規定都不遵守,完全沒有公告讓所有師生知情!世新校方片面的設立、改變人數門檻,完全是非法且猶如詐欺般的行為,過程一如繼往的黑箱到底。

面對質疑,世新大學竟然更進一步以「基於市場選擇機制」回應,罔顧自身作為大學的責任與義務。並且,在剝奪學生受教權的同時,世新校方竟然還抹黑學生,在學校網站發布「謠言止步,真相發聲」聲明(附圖一),且藉著世新「傳播龍頭」的優勢,持續向媒體及社會大眾散播假消息,聲稱學生合理的質疑是「以訛傳訛、混淆視聽」!

假借少子女化之名,行學店化、商品化之實

身兼副校長及教務長的賴正能對校內媒體「新聞人」表示:「學校自本學年起因碰上少子化、生源斷崖式減少的狀況。」想把問題都推給「少子女化」,但是根據歷年來教育部公開的資料,世新大學的註冊率並不差,近兩年甚至都超過95%且名列私立一般大學第三名,113年新生註冊率更高達96.09%(附圖二),為「雙北私校第一」(附圖三),校方還特別發布新聞稿宣揚!顯示世新大學完全沒有受到少子女化衝擊,這種說法純屬欺騙師生及社會大眾。看來世新校方遇到斷崖式減少的並不是生源,而是誠信及良知。
此外,相對於「優秀」的高註冊率,世新大學的高生師比則是令人為學生感到不平。常自詡為私校龍頭的世新大學,在「生師比」這一評價教學品質的重要指標上,數值卻也總是名列前茅的高(附圖四)。遺憾的是,生師比的數值越高,表示每位教師需負擔較多學生,可能導致教學資源分配緊張、大班教學,教師無法顧及所有學生等狀況。在最近兩年,世新大學的生師比排名,突然從原本維持3年的第8高,大幅惡化到112年的第1高、113年的第2高,一舉成為一般私立大學中最生師比最差的學校!請問世新的校長、副校長以及周成虎董事長,難道來自於教育部的公開資訊,也是「以訛傳訛、混淆視聽」嗎?

點開世新大學的網站,可以發現世新現在有高達5位副校長,相較之下,學生人數高達34,487人的台大「僅有」4位副校長,而學生人數11,028人的世新卻需要5位副校長。平均下來,一位台大的副校長需要服務8,622位學生;而每2,206位世新的學生就要供養一位副校長!相較於慘烈的生師比,世新的「生/副校長比」可以說是相當超群!但空有這麼多位副校長,學生卻連好好選課的權利都被剝奪,還要被賴副校長以錯誤的資訊誤導媒體,甚至是被校方公開抹黑。同時也令人懷疑,世新是否刻意灌水一級主管人數,壓低教師及學生代表的比例,以便將校務會議打造成一言堂,不允許校內有任何異議的聲音。

校園民主是大學自治的前提,獨裁治校應被趕出校園

校方的回覆,事實上是為了掩蓋其獨裁專制猶如黑箱的治校問題。而這也是世新大學近年來種種校園問題亂象的病根。只有民主的程序、師生的參與,才能制衡世新大學校方高層的恣意做法,恢復世新的正常運作與大學精神。

如果校方真的有「需要」對開課人數設立門檻,那也應該是透過校園民主的機制,在全體教職員生共同參與、討論、同意的前提下,依法送交校務會議審議通過才能實施,而非像現在這樣,在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審議,甚至連公告給師生知情的程序都沒有的情況下,突襲、黑箱式的剝奪學生的受教權、侵害教師的工作權。

高教工會在此敬告世新大學,應立刻做出以下改正:

1.公開道歉並撤回政策:世新大學應就此事公開道歉,承認政策錯誤,撤回提高開課人數門檻的決定。以及追究相關人員濫權及散播不實訊息之責任。
2.召開公聽會:設立或調整開課門檻應召開至少三場公聽會,取得師生共識,協議出合理人數門檻,並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後始能實施。
3.改善生師比:校方應積極改善生師比,將資源用於提升教學品質,促進課程多元性,保障學生受教權以及教師合理的勞動條件。
4.提升校園民主參與:杜絕董事會違法干涉校務,嚴禁管理階層獨裁濫權,還校園獨立自主的學術自由,保障師生參與校務決策的權利。並公開校務資訊,包含一級單位會議記錄、行政會議記錄、校務會議記錄,以及所有財務資訊,將監督校務的權力還給全體教職員生以及社會大眾。

此外,高教工會也要提出我們的擔憂,如果連註冊率及學雜費都名列前茅,未受少子女化影響的世新大學都可以這樣黑箱改惡學生的修課權利,可以預見佔台灣高教近七成比例的私校,未來極有可能群起模仿,導致全國性師生權益受損,教育品質崩潰。

高教工會也要同時向主管機關呼籲,教育部不該放任世新大學繼續黑箱濫權,應立即介入、嚴查世新違法行為,命其限期改正。此外,也應儘速修正《大學法》、《私校法》,強化校園民主、學生參與、公共監督、勞動權益等問題,莫再以大學自治為名掩蓋各種高教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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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增加國定假日,降低制度工時,創造尊嚴勞動環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20:55

文/尊嚴勞動修法聯盟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於第十屆立法委員任期內,曾有提出增加「農曆1月20日全國客家日」、「8月1日原住民族日」及「12月18日國際移民日」為國定放假日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註1) ,衛福部長邱泰源、教育次長張廖萬堅亦有連署支持其他增加國定假日之相關法案,如今皆高升進入行政體系擔任部長、次長,應繼續堅持原本理念,共同推動增加國定假日之法案,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亦應支持並儘速提出政院版草案,勿讓內閣要員坐實「換位子就換腦袋」的政客。

增加國定假日不僅已有高達六成民意支持,近日更有不同團體或專家學者倡議增加國定假日,例如:青年團體推動增加青年日,或體育界人士推動國民體育日,甚至工會團體也多次呼籲將現有「7月15日解嚴紀念日」作為放假之國定假日,及增加「8月1日原住民族日」,以彰顯台灣民主、多元之社會價值。

然而行政院至今卻仍表示:「持續搜集意見」,毫無積極正面回應之意,內政部甚至持續守舊態度,不斷宣稱目前公務人員及勞工全年放假總日數「符合民國89年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條文附帶決議」(註2) ,該法之通過迄今已又過25年,早已不符國際縮減工時之趨勢,使得台灣高工時屢居全球前四、亞洲第二。行政院與內政部之態度,不僅漠視民間主張,更讓人質疑執政團隊行政效率,以及執政黨治國理念對於民主人權及多元社會價值之堅持。

根據學者盧其宏於報導者刊登〈台灣仍是過勞之島,政府理應返還勞工7天假〉之投稿(註3) ,詳盡分析台日韓之法定「制度工時」,可見台灣「低年資者」者較日韓兩過更高,平均而言入職前10年,台灣勞工每年均較日本多52小時,較韓國多51.2小時。即便年資逾15年以上勞工之有薪假,有機會超過日韓,然而台灣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僅13年,勞工得以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超過15年而累積至足夠之有薪假,機會甚少、全憑運氣,多數勞工職涯中,皆可能轉換至其他企業,而需重新累計特休天數,使得普遍勞工持續在「低年資者」之處境而名副其實為「過勞過一生」。

台灣低薪過勞問題嚴重,即便近年基本工資皆有持續提升,然而並非基本工資提高便能使全體勞工增加薪資,且依據主計總處公布數據,近年受僱人員報酬在GDP佔比皆為下降,自2012年為45.8%下降至2022年為43.9% ,可見國人共創之經濟成長實質並未合理分配與受僱勞工,然而政府在推動提高受僱勞工薪資之政策,仍僅有呼籲鼓勵企業加薪,或推拖以勞資協商或簽訂團體協約作為解方,但實際上台灣工會與僱主間簽訂團體協約內容中,含有利潤分配制度或條款者,可謂鳳毛麟角,遑論台灣工會籌組門檻過高,而使組織率本就極低。

政府自2017年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迄今逾8年,已使全體台灣勞工損失4.48億天之國定假日,推動增加國定假日之政策法案刻不容緩,倘若政府沒辦法整體提高勞工薪資,就更應該推動降低法定「制度工時」、增加受僱者「有薪假日」,而非持續研議、毫無作為,呼籲政府勿再圖利資本家而罔顧社會公平正義。

註:

  1. 立法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第 5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 1169 號 委員提案第 28165 號,提案人:林靜儀 吳琪銘 洪申翰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較現行增加「全國客家日」、「原住民族日」及「國際移民日」等3天國定假日(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505:LCEWA01_100505_00071 )
  2. 內政部,113/10/2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報告, (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4101620/63021111012429110002.pdf )
  3. 盧其宏,114/3/14,〈台灣仍是過勞之島,政府理應返還勞工7天假〉,報導者,( https://pse.is/7a4ynv )
  4.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113/5/1,「如何改善受僱人員報酬占 GDP 比重偏低現象,導引企業與勞工共享獲利,提升我國勞工實質薪資」專題報告,(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4042544/0255232408200004100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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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提高選修開課門檻30人 學生痛批扼殺教育、要求校方取消黑箱規定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7 - 18:32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世新大學113學年度各系選修課開課門檻從20人提高到30人,是私校中人數門檻最高。多名世新學生組成「我們不要30門檻行動小組」今(17)天前往教育部抗議,學生表示開課門檻沒有對學生公告周知,學校辦法也沒有明文規定,許多師生在開學首週就面臨無法開課的壓力,必須四處「拉人揪團」上課,師生權益受到侵害。

世新副校長賴正能到場回應,調高開課門檻達30人目的是為了能讓老師們開出與時俱進且有前瞻性的課程、持續優化老師教學質量,並進行選修課程的「新陳代謝」而設立的。若課開不成,老師們應檢討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業界期待跟潮流趨勢。

世新學生向校方訴求公開、公平、合理的選課制度,保障學生的選課自由,訴求應降低學士班專業選修開課人數門檻到15人、碩專班3人及博士班1人,並將此規定明文寫進開課簡章。要求校方開公聽會,召集師生參與,具體說明調高到30人開課門檻的依據為何,否則應取消黑箱規定。

上選修課很困難?世新首開30人選修開課門檻先例?

蔡同學表示,學生開學後自發性在網路上提出校方開課門檻30人政策的質疑,結果校方3/3時發布聲明「澄清謠言」,抹黑學生發布不實言論。他說30人開課門檻沒有明文公告在世新的官方開課辦法中 ,而是透過電話或會議宣達告訴師長,校方更對外表示基於「市場機制」,選修課越多學生修課越好,來合理化黑箱且不民主的決策。

原本世新開課人數門檻20人,112學年調至25人,113學年再調高至30人。根據世新大學開課辦法第10條「⋯⋯各系所及學位學程開課人數規範,考量不同學制、全英授課等因素,每學期由教務處公告。」校方會在前一學期公告下一學期的開課門檻,讓各系所根據開課人數進行開課規劃,由系上根據師資質量、學生人數及課程期待進行總體課程分配,再由教務處檢視開停課數。

立委范雲表示,自己任教的台大只要5個學生就可以開一門課,清大、成大也是5人開課,私立大學部分東吳、淡江、中原、東海、靜宜、輔大、逢甲都是10人開課,實踐15人、文化20人開課,世新30人才可開課「真的是登頂了」!

世新因為調高開課人數門檻30人衍生各種停課亂象,有人開課前一天才被通知停課、有人選課時間尚未結束就被通知停課、有學生收到簡訊通知停課但授課教師還不知道停課,為了不讓課倒,學生還得四處揪團上課。

有學生收到簡訊通知停課但授課教師還不知道停課。圖片來源:世新學生

陳同學批評,開課人數門檻成為世新大學的潛規則,是學校每學期口頭公告、隨意喊價的人數籌碼。他說行動小組過去9天蒐集全校1066份問卷,其中574人受到停課影響。

一名資訊傳播學系大四學生反應:「整個年級只有54人,要30人才能開課,課怎麼開的起來?課程一直刪,一直倒。」有法律系學生說,他選修一堂過去三年沒有老師教過的國考範圍,卻因選修人數20幾人而倒課。

陳同學說問卷中也看出校方安排課程失衡問題,例如學術導向課程從108學年度開設219堂,一路下跌到113學年度開設142堂,砍課超過三成,他痛批校方稱此為符合時代趨勢,但其實是在消滅學生的多元學習以及未來的發展。

世新大學中文系學會會長、不分區學生代表黃佾琦認為,學生就讀大學是為了要學習自己想要學習的東西,如果辦學僅為了「市場機制」單一理念的話,那麼世新大學的教育理念很顯然出了問題,這並不是市場機制,而是扼殺教育。他痛批世新高層應認清「辦學不是斂財」,如果世新大學堅持要把市場機制這種不該出現在大學的東西引入到大學的話,那麼將來許多學生在選擇大學時都會看到世新的爭議事蹟。

立委范雲表示,自己任教的台大只要5個學生就可以開一門課,私立大學東吳、淡江、中原、東海、靜宜、輔大、逢甲都是10人開課,實踐15人、文化20人開課,世新30人才可開課「真的是登頂了」!

大學修課也要交由市場機制?世新校方:選修課程應與時俱進、新陳代謝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則表示,世新大學招生狀況良好,然而其選修課開課門檻還比面臨退場或進行專案輔導的學校還要高,譴責校方黑箱政策影響學生上課權益。他提到過去8年教育部公告世新大學的日間部師生比數據多為1:30以上,未符合教育部標準1:23,代表世新收一樣多的學生但是卻用比較少的老師上課,現在竟然還用30人開課門檻加以限制選修課術,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及教學品質,呼籲教育部應徹查。

世新大學副校長賴正能到場回應:「世新大學選修課規劃30人開課門檻的邏輯是因為不乏有課程較無法與時俱進,要透過機制才能夠進行新陳代謝,因此校方在創辦學校特色及學校屬性下,藉此營造出有特色的大學。」

賴正能說明世新大學在選修課開課設計原則是「課程要有前瞻性、符合學生需求及符合業界期待」,另一方面是為了進行選修課程的「新陳代謝」,因此為了要求老師如何開出與時俱進且有前瞻性的課程,持續優化老師教學質量,這是世新大學設定開課人數30人門檻的原因。

世新選修開課人數目前是各大專院校中門檻最高,賴正能認為不同學校有不同規範,世新大學為了開設更多「前瞻性課程」,例如因應傳播或AI科技不斷變遷,課程若幾十年不變難以符合業界期待。校方聲明指出世新本學期停開34門選修課程,占總開課數的5.5%,賴則認為這表示所有選修課約經過20年會全部更新,因此校方會持續以達到每年停課數占總開課數5 %的方式進行」「新陳代謝」。

賴遺憾於學生對校方的訴求未先經過校內程序並通知教務處與校長處理,他自認校方在接受網路訊息後有找學生會長溝通。現場學生即高呼副校長說謊,學生剛開始就向教務處反應,因為問題沒有解決才會持續抗議。

立委范雲說到,如果校方認為高人數門檻是市場機制做法,那所有私立大學都不應該拿教育部補助才算市場機制。很多大學高層認為高教資源不足,他也跟教育部多次提醒應增加高教經費,若教育部不好好處理資源問題,會讓學校以市場導向為藉口,讓課程變得實用化、技術化,那很多被認為沒有實用性的,譬如說自己任教的社會系,人文社會科學就會居於弱勢。許多學校的人文科系率先被裁撤,世新大學校方以性別所「不賺錢」為由,意圖讓性別所停招都是案例。

范雲要求教育部針對開課門檻影響師生權益,應在1個月內全面盤點公私校規定,了解學校的意見及困境,協助世新的師生開啟校內民主討論,消除開課人數門檻的落差。「念世新的學生不應該跟念東海的學生權益差距這麼大。」也期望教育部規範最高開課人數門檻標準,達到該標準才能領取私立大學補助。

世新大學副校長賴正能(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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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行人不是「帝王」,駕駛應履行法律義務,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5 - 03:19

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近日,交通部長陳世凱發言表示「行人在斑馬線被撞導致死傷是國恥」,並研擬修法加重罰則,引發部分民眾及團體反彈。對此,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主張與交通部一同強調:「當行人依法走在行穿線上卻仍面臨生命危險、被汙名化,這才是真正的國恥!」

行人優先是國際通則,駕駛停讓是基本原則

我國行政院在50年前早已規定應停讓行人,並演變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範車輛必須於「行人穿越道」及「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停讓行人,並非為新設法條,然行人於穿越道上被撞傷亡頻繁發生,顯示國人普遍缺乏交通常識概念。

另根據國際行人聯盟(IFP)在聯合國2002年文件中說明:「駕駛人若不停讓行人,可能導致行人受傷甚至死亡。因此,應嚴格執行行人優先權,違者應視為嚴重違法行為並受到相應懲罰。」

停讓行人不僅是聯合國倡議的標準,也是全球多數國家交通政策的基本原則,所以駕駛人必須承擔更高的法律與道德責任,因為駕駛人掌控的是一台具有高度殺傷力的交通工具,而不是行人。

街道應該是為人而設計,而非僅供車輛快速通行。

推動人本交通的國家都已證明強化道路設計(行人庇護島、行人優先區、減速設施)、車輛工程(車窗透光率)、駕駛教育(加嚴駕訓及考照審核)與執法(加重罰款及記點),才是減少人車衝突悲劇的有效策略。

本會認為,交通安全不應造成駕駛與行人對立,駕駛下了車也是行人,政府應營造更友善、雙贏的「人本」交通環境,故呼籲交通部在強化停讓行人罰則之餘,更應於號誌化多車道路口考量研議規劃「人車分離號誌」,並採用國際慣用的「行人庇護島」,搭配以工程細緻考量的行人「分段穿越」時相,同時兼顧行人通行安全及行車效率,以建立更完善的人本交通。

此外,亦應向大眾宣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所規範,車輛亦應於「無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強制停讓行人,涵蓋前述法條規範之行人穿越路段,才能完全落實行人優先原則,並建立車輛駕駛人依法停讓行人的「人本」交通觀念,不讓行人再承受生命威脅。

「更重要的是人命」

同時,本會認同部長對於透光率政策的態度「更重要的是人命」、勇於任事,經本會查我國市面上目前已有多款透光率大於70%之隔熱紙產品,本會已透過各品牌官方網站公告之型錄彙整資料,提供大眾參考採購以及早順應未來政府政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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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落實危害預防指引 勿讓工安悲劇重演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4 - 14:41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林淑芬委員辦公室

遠東化纖新埔廠上月6日發生爆炸火災,造成2人死亡19人受傷的悲劇。事發一週後,勞動部職安署發布「高風險工廠火災爆炸危害預防指引」,但這份指引幾乎都是既有法律已規範的事項,關鍵問題還是在於如何讓企業落實法規。今(14)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立委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仍有許多高風險工廠持續運作中,建議應強化預警機制,針對所有高風險工廠進行盤點及總體檢,掌握資訊後再落實稽查管理,確實要求企業落實法規,才有機會阻止下一場不該發生的工安悲劇。

針對高風險工廠總體檢   掌握資訊進行分級管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遠東化纖新埔廠是一家55年的工廠,存在老舊石化廠的系統性風險。七年發生六次火災爆炸事故,但從勞檢開罰紀錄,只看到五筆跟預防火災有關、兩筆跟洩漏有關的裁處紀錄。2020年道生熱煤油洩漏發生火災後,再沒有相關的裁處紀錄,是都改善好了,還是沒有稽查這些項目,因而錯失提前阻止這次工安事故的機會。政府把關能力令人懷疑的不只職安署,還包括新竹縣環保局,2010年至今有揭露的裁罰紀錄中,竟完全沒有對於遠東化纖長年造成居民困擾的酸臭味,開出任何異味污染物超標的罰單,當然也不會有因設備元件洩漏而開罰的紀錄。

更荒謬的是,2023年職安署辦理第一屆「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選拔,獲獎名單有遠東新世紀,到底是洪部長說的前科累累,還是優良廠商?如果這樣的表現已經是化學工業中的標竿企業,那我們真的很擔心全台灣化工廠的職安問題。

近十年共有294件火災氣爆的工安事故,其中65件是石化業,佔22%,平均每月兩件以上,很多是不該發生、有機會提前預防的事件。有專家學者跟供應商的稽核人員透露,很多時候進廠給予改善建議時,職安衛人員往上呈報,往往因為老闆節省成本不願意改,出事又要基層人員揹鍋。或是說「政府都沒管這麼多了,你管這麼多幹嘛。」在在顯示當企業沒有負起危害預防責任時,主管機關也可能無法好好把關,而這些高風險工廠,此時此刻仍在運作中,在這些工廠上班的員工,每天都在賭可不可以平安回家。

呼籲企業要有良心,做好自主管理,負起危害預防的責任,如果家人在這樣的環境工作,自己都不會安心的話,為什麼別人的家人就可以?別人家人的命,比營運成本還不值錢嗎?也希望職安署要確實掌握高風險工廠的狀態,分批次做環保、勞安、消防的聯合總體檢,由企業自提評鑑報告後,主管機關或委託辦理再現勘查核,依風險程度進行分級管理,並檢討法規無法落實的原因,把心思用在如何落實法規,而不是頒獎,以免成為企業漂綠的工具。

高風險產業應強化預警機制 避免職災重演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台灣每年發生多起工業火災與爆炸事故,造成勞工傷亡與財產損失,顯示高風險工廠的安全管理仍有許多漏洞。依據職災保險給付統計,近五年(2020-2024)因火災或爆炸事故導致的職災補償共計有失能給付68件、死亡給付51件,這些數據不只是冷冰冰的統計,而是勞工及其家庭的沉重代價,也凸顯台灣職業安全環境仍有待改善。

職業災害死亡或失能案件,若扣除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墜落、滾落、夾捲或刺割擦傷等事故。過去勞動檢查的資源多投入在這些事故的查察,但不能忽略的是,火災爆炸事故一旦發生,災害嚴重程度極高,往往造成多人死傷,甚至影響公共安全。例如日前新光三越氣爆事件,造成5人死亡、37人受傷,除了施工人員面臨極高風險,周遭顧客與路人也受到波及。類似的事故不僅讓勞工、救災人員暴露在危險中,更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因此高風險工廠的預防性檢查更需加強。

台灣的職安問題並非缺乏法規,而是法規無法真正落實。許多工廠即使曾發生火災或氣爆事故,卻未被要求公開檢討改善情況,甚至還能通過選拔獲獎。政府一邊強調職業安全,一邊卻默許企業在災後迅速恢復營運,這種雙重標準讓職災成為企業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未將其視為真正需要改善的問題。勞檢應在火災與爆炸事故的預防上發揮更積極的角色,不只是事後調查,而是主動介入、提前預警,降低重大災害的發生率。

過去的事故經驗顯示,許多火災與爆炸事故的發生,都與工廠設備老舊、物品材料管理不善、作業流程缺乏風險評估有關。因此,針對此類高風險單位應強化預防性措施,主管機關應設立預警指標,如設備老化程度、過去違規紀錄、危險作業程序管理缺失等,主動鎖定潛在風險企業。並建立「高風險名單」,由勞檢機構定期追蹤,並公布檢查結果,提高企業改善壓力。透過更完善的預防機制,才能避免勞工陷入危險環境,讓每一名勞工都能安全回家。

職安資訊未落實 移工成高風險族群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秀蓮表示,目前台灣有56萬產業移工,是職安高安全風險族群。勞動部職安署發布的危害預防指引,提到職安事件的「危害辨識、評估及控制」,先不論針對職安保障是否足夠,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多數事故來自雇主及政府的便宜行事及卸責。

在移工領域我們看到兩大問題:

1、沒有職安教育 保命資訊未充分被告知
移工進入工作現場時,沒有充分的職安教育,都是由主管或同事口頭告知,只有在發生重大職安事故之後,為了應付後續的職安檢查,才行禮如儀進行。
2019年鼎元光電發生移工「雙腿遭化骨水腐蝕」慘死意外。因雇主未按規定提供全套防護衣及監工人員,導致化學溶劑「氫氟酸」傾倒,移工德希莉腿部嚴重化學灼傷死亡。我們事後訪談6位同廠移工都表示,只被告知若不慎接觸要沖水,如何使用中和劑,藥劑在哪裡,完全不知道,也不知道溶劑的危險性。該案直至事件發生後,工廠才針對移工放了半小時安全影片,這種事後敷衍的情況,在我們的經驗裡絕非個案。

2、職災黑數多於死亡人數
根據勞動部提供的數字,五年內職災死亡的移工人數為143人,本勞則為1355人,乍看下下,移工死亡人數遠低於本勞,實際上從死亡人數看不出移工遭遇的職安困境,移工更多的是失能及職業病。根據勞動部2019年的統計,移工失能率為0.489是本勞的3.49倍。多數移工在5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工作,這些企業不需要職業災害統計備查。當工人遭遇職災,雇主多是私下賠錢了事未通報職業災害統計,導致大量職災黑數,而職業病及失能所需的醫療資源遠遠大於死亡。

在現行職安教育、勞動檢查流於書面資料審查下,無法揭示職安風險,更無法達到職安署指引提到的「危害辨識、評估及控制」的效果。移工遭遇職業災害後,常因舉證、仲介脅迫、被迫失業遣返。我們認為,勞動部應加強對高風險的工廠進行勞檢及安全設備升級,以勞工視角改革職災認定及檢查制度,才能真正保障勞工權利。

唯有充分知情 才能預防與減災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RCA是跨國企業對於台灣勞工的傷害,這麼多年同樣的處境依然發生,只是被傷害的人從台灣女工變成移工。這些移工做的是台灣人不想做的工作,但卻不知道操作的是什麼化學物質、危害在哪,當爆炸災害發生,他們也是第一個被犧牲的群體。

第二是知的部分。職安的理想狀態是預防勝於事後補償,災害的最高指引也是減災、讓災害不要發生。災防法要求地方政府要訂定災防計畫,讓可能的災害風險被揭露,辨識出不同的災害類型,危險潛勢能揭露出來,發生機率要分析、應變災害能力的評估等。讓周遭的居民都能有資訊,而不是靠政府來防災、減災,是居民自己也能保護自己,社區也能有自我保護能力。

過去我也建議國科會要有毒物地圖、高風險工廠潛勢地圖,因為不同廠使用的化學物質不同,哪些工廠使用什麼物質,只要不是營業秘密都要揭露,並與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環境部進行跨部會資料串接,只要是高風險的工廠,災害潛勢高的,資訊都要公開公布。

第三,經濟部110年做林園工業園區總體檢,在成果報告中,光是林園就有35件工安事件,主要問題是園區老舊、應變能力不足。大家一直在推動老舊石化園區要有製程安全績效指標、安全管理法規、重大危害產業的逐步指引等,也要有領先與落後指標的指引。如果連最基本的安全都達不到,不用說長遠的目標與績效值。

台灣石化業很多上市櫃企業,遠東化纖這麼多的事故、爆炸,還能叫做標竿企業?景氣好的時候不願意花錢改善,現在景氣不好,這些成本怎麼會花得下去,真的能自我自律、自我管理嗎?因此,更需要政府介入,不能只有一個高風險工廠危害指引,必須要變成有罰則的他律,才能嚴格把關這些工廠,只能靠環境部與勞動部來做。

出席機關代表回應

勞動部職安署副署長萬榮富回應,針對健康勞動力領航企業頒獎的部分,是我們檢視他提交的白皮書寫得好不好,比較是鼓勵性質,我們回去會檢討,讓獎項跟實際更結合。遠東化纖確實是比較老舊的廠,阻卻危害的方式需要教育,若有洩漏不應該再去搶救,應該要做避災,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至少人命保住了。事先預防的制度應該要建立,也要有第三者介入,設備安全很重要,品牌廠商稽查的建議,若能回饋回來,也會列入稽查重點。

每一條指引的自評都是法律,若是自評有問題,就是要開罰,這個法令的落實與開罰,我們責無旁貸。針對高風險工廠的總體檢,經濟部有統合各單位盤點高風險工廠,也有跟化學署掌握名單,做專案檢查、聯合檢查。常態違規或火災爆炸的廠商,我們會請消防署將資訊轉介過來。檢查不是最後一條線,我們還是希望廠商能夠自評,我們會多努力負起責任。

在記者會最後,我們要重申以下幾點訴求:

1、盤點並建立「高風險名單」:主管機關設立預警指標,如設備老化程度、過去違規紀錄、危險作業程序管理缺失等,主動鎖定潛在高風險企業。

2、高風險工廠總體檢,掌握工廠狀態:依風險程度分批次進行聯合總體檢,由企業自提評鑑報告後,主管機關或委託辦理再現勘查核,依風險程度進行分級管理。

3、加強勞檢,落實職安升級:從事後調查轉向事前管理,依據分級給予不同頻率及力度的檢查,主動介入並輔導企業進行職安升級,定期追蹤,並公布檢查結果,提高企業改善壓力。

4、企業落實職安教育:企業要自主管理並負起危害預防的責任,而事先的職安教育、職安訊息充分告知、預防演練等工作,是避免事故發生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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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守護的力量延續|續繳年費通知

荒野保護協會 - 2025, March 14 - 13:59

續繳年費支持荒野!選舉相關事宜請持續關注協會消息!

重要資訊:114年5月24日即將舉辦荒野第11屆會員代表選舉
選舉資格:114年4月30日前繳交114年度年費之年滿18歲有效會員
投票地點:各分會所在地,共1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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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與衛福部協商之會後聲明 部分議題獲進展 但醫療困境仍待根本改善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3 - 21:26

文/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

昨天醫療工會與衛福部長召開定期的協商會議,與邱泰源部長、林靜儀次長及各司署對話,討論攸關醫療人員權益的九項議題,包括急診壅塞、颱風天出勤指引、健保點值保障、捐血車護理師人力短缺、醫檢師人力配置等。部分議題取得進展,這部分工會給予肯定,然而,多數核心問題仍未見根本解決方案。醫療環境惡化迫在眉睫,工會呼籲衛福部加快腳步,拿出決心,真正改善現狀。

▌部分議題取得進展

一、訂定跨科支援指引
跨科支援亂象,已經成為壓垮護理人員的最後一根稻草!護理人力不足,醫院挖東牆補西牆,時常強迫護理師跨科支援,在未經完整訓練的狀況下上線顧病人。造成護理師壓力極大,也增加病安風險。由於現行法令沒辦法保障護理師,台醫聯爭取訂定「跨科支援指引(草案)」,明定須護理師本人書面同意才可去支援、必須經過一定時間教育訓練等。邱部長昨日於會議中裁示,衛福部將參照「工會版指引」,盡快確認內容並公告。工會亦將嚴格監督進度。
(關於跨科支援指引,詳見附擋圖片說明)

二、颱風天出勤指引
許多醫療人員在颱風天仍需上班,卻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去年便有多起醫療人員出勤而受傷、喪命的案例。工會建議,比照疫情時的「醫療降載」,在各縣市天災達停課標準時,讓部分非緊急必要的單位暫停或調降人力,減少醫療人員出勤的人力與風險。就此,衛福部認同應訂定指引,並將持續與工會協商指引內容。

▌多數關鍵問題仍未獲解決 工會籲請衛福部提出具體對策

一、人力政策、護理待遇、健保挹注之運用
急診壅塞及其所反映出的護理人力問題,衛福部雖提出短期對策與改革方向,但工會此抱持高度懷疑。衛福部的措施是否真能有效改善人力?例如,健保署預計增加護理費給付,來提升護理師待遇。然而,過去十多年來,醫院將護理費用於購置護理師制服、工作車、針具等「雇主本應負擔」的成本,而衛福部也無能對此進行監督或導正,甚至衛福部因此遭到監察院糾正。昨日,衛福部仍不願承諾護理費「專款專用」或設置明確監督機制,僅廣泛回應將研議將促進醫院將健保給付用於醫療人員,並促進薪資透明。工會再次呼籲,政府應提出更具體的措施,確保經費確實用於改善醫療人力環境,而非淪為醫院的財務調配工具。

二、 醫事人力短缺問題仍未改善
醫檢師人力不足、人力設置標準不符現實需求的問題,已討論多年,改革卻仍牛步。衛福部承諾邀請工會參加「評鑑基準研修作業會議」,工會迄今未收到通知。去年8月,工會行文索取相關資料,以利進行後續討論,但半年來未獲回應。對此,衛福部表示將檢討回應的速度,工會期望此問題能獲得重視,不可一拖再拖。

三、捐血車護理師人力不足問題
捐血車護理師長期過勞,有單日工時超過12小時等違法情事。隨著國人捐血需求增加,基金會的人力配置卻未隨之調整,導致許多護理人員長時間工作,每月僅休息一、兩天,身心俱疲。工會指出,這不僅影響護理師的健康與家庭生活,也增加職業災害的風險。對此,衛福部承諾將邀集血液基金會及食藥署,共同研議如何確保合理的人力配置與勞動條件。

▌工會期待衛福部加快腳步 共同改善醫療環境

這次會議雖然在部分議題上取得進展,但整體而言,多數關鍵問題仍未獲得根本解決。醫療人力短缺、工作負擔過重等問題,已對醫療體系造成嚴重影響,若不及時處理,未來恐將陷入更深層次的困境。
工會理解政策改革需要時間,但醫療人員的處境已不容再等待。工會嚴正呼籲衛福部加快腳步,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案,讓醫護人員能夠安心工作,進而提升整體醫療品質。未來,工會將持續關注各項議題的進展,與衛福部保持對話,共同努力改善醫療環境,確保醫護人員與病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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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12集|未曾作過自己名字的主人 高菊花被 《禁錮的餘生》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3 - 19:57

在噤聲的時代,有多少人的名字被奪走、無法成為自己的主人?

《禁錮的餘生》不僅是一部關於傳奇女伶高菊花的紀錄片,更是臺灣歷史與時代命運的投射。這部紀錄片不僅還原這位傳奇女性的生命故事,更透過她的經歷,反映出歷史中無數被迫噤聲的靈魂。

從阿里山的公主到紅遍臺北夜總會的高菊花(派娜娜),她的父親高一生因為政治迫害遭到槍決,當時她僅20歲,身為長女只能扛起家計,以歌聲換取11名弟妹的生存,但即使站上舞台,卻仍無法擁有自己的名字。

高菊花是誰?有什麼樣的「傳奇」故事?她的一生投射出什麼樣的台灣歷史與認同?身為「白恐二代」的她,父親遭到迫害,她又受到什麼傷害?又如何看待自己和父親的關係?為何她「終生沒有做過自己名字的主人」?《禁錮的餘生》從企畫、製作到募資,還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野火樂集總監熊儒賢,一起來討論高菊花的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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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洪流中的身分漂泊

高菊花是阿里山鄒族人,出生於1932年,於2016年離世。她一生擁有許多名字,卻從未能擁有過自己的名字。她的族名為「Paicu Yata’uyungana」,日文名為「矢多喜久子」。在國民政府來台之後,因日文的「喜久」發音與「菊花」同音,又改為漢名「高菊花」。然而,在她20歲那年,父親高一生遭誣陷為「政治犯」被捕入獄後,又將她改名為「高芳梅」,以改名來祈求未來一切順利,但結果卻不盡人意。

因父親意外入獄,家中頓時失去經濟支柱,為了更多的收入,高菊花前往各大都市的歌廳演唱,在她上台前一刻,由樂團朋友臨時取名,成為大眾知曉的「派娜娜」。

不過,在這樣的時代與家族命運的重壓下,儘管受到萬眾矚目,高菊花卻始終無法擁有自己真實的身份,她的名字總是被外界所決定,從未做回真正的自己。

被遺忘的「派娜娜」

熊儒賢第一次聽聞「派娜娜」的名字,是在2002年《野火樂集》剛成立時。被譽為「台灣第一代搖滾音樂之父」的雷蒙合唱團的主唱金祖齡在訪談中提到,他很思念一位名叫派娜娜的歌手,不知道她是否仍在人世,但金只記得她的身世坎坷。這段話讓熊儒賢印象深刻,卻未特別放在心上。

直到2006年,野火樂集籌備《鄒之春神》音樂專輯,計畫錄製鄒族音樂家高一生生前的創作,熊儒賢帶著忐忑的心情前往鄒族部落拜訪。在高一生的次子高英傑老師的引領下,逐一走訪各部落,高英傑也介紹自己的長姊高菊花,並說她曾在台北歌壇唱歌。此時,熊儒賢才驚覺,這正是金祖齡口中的「派娜娜」。

熊儒賢提到,過去二十多年,許多學者與文史工作者曾多次探訪達邦,研究高一生的歷史,卻未曾有人關注到高菊花的故事。當熊祖賢第一次問她:「你是派娜娜嗎?」或許那一刻,她才回想起,自己不僅是高一生的女兒,更曾是樂壇的「派娜娜」。

尚未成為派娜娜之前

高菊花的一生充滿戲劇性,前半生宛如童話般耀眼,後半生卻背負沉重的命運轉折。20歲之前,她是阿里山「三公主」之一,她與姊妹們因美貌聞名嘉義一帶。連美軍飛行員都曾駕駛直升機,特地從嘉義機場飛到阿里山,只為一睹芳容。

她的傳奇並不止於外貌,她自小便浸潤於知識與音樂的氛圍之中,即便生長在深山之中,家中留聲機播放的是貝多芬的樂曲,父親也時常研讀俄文書籍,讓她養成開闊的視野與卓越的文化素養。畢業於台中師範學校的她,更錄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醫學院,展現了非凡的才華與學術潛力。

歌壇閃耀的派娜娜

然而,命運的轉折來得猝不及防。1952年,父親因政治案件被冤入獄,家庭頓時陷入困境。作為長女,高菊花成為家裡的經濟支柱,不僅試圖救援父親,也努力維持家中11名兄弟姊妹的生計。

作為派娜娜的高菊花在歌壇發光發熱,她演唱的《夕陽歌曲》大受歡迎,也因此吸引雷蒙合唱團的注意。熊儒賢說,當時高菊花的知名度甚至可以與後來的原住民歌手張惠妹相提並論。

熊儒賢補充,即使高菊花已遠離歌壇多年,仍有來自台南的80、90歲的歌迷送給她一台非常大的電視機。這份來自歌迷的深情深深打動了熊儒賢,讓她更加理解派娜娜在歌迷心中所擁有的深厚情感聯繫與持久影響力。

更殘酷的命運仍未停止。1954年,高一生遭槍決,高菊花的人生從此改變。她原本正處於事業巔峰,卻不得不承受政治壓力,每當她下了舞台,總要面對警總的監視與盤問,時常半夜被帶去問話,直到天亮才被釋放。

唱片公司原本計畫投入大量資金與高菊花簽約,並為她打造更大的舞台,然而,政治因素與其他種種原因,使她未能發行專輯,這也成為她心中的遺憾。儘管如此,她在當時的音樂界留下了不可抹滅的足跡,特別是那些珍貴的影像記錄,成為後人永遠的記憶。

如果不是高一生的女兒

原本有無限美好的未來,因現實的巨變而中斷,這樣的轉折影響了高菊花的一生,使她的名字逐漸隱沒在歷史中,直到今日,外界再度談論她時,卻往往只是「高一生的女兒」,而非她自身的故事。

談起高菊花與高一生的關係,熊儒賢說,高菊花一生中最愛的人其實是她的父親。每當熊儒賢與高菊花喝著小酒,高偶爾會放下阿姨的角色,袒露自己的心聲:「如果我不是高一生的孩子,我的命也許不會這麼悲慘。」這樣的話語揭示了高菊花內心深處的矛盾與掙扎。一方面希望自己不是高菊花,這樣她的生活會更輕鬆,但另一方面又為能成為高一生的孩子而感到光榮。

熊儒賢認為,高菊花是個充滿愛恨交織的人。高菊花父母的墳墓就放在她家中的後院,儘管她的父母已經離世多年,依然獨自居住在達邦部落。熊儒賢有時候到她家拜訪,高菊花會語氣自然的說:「我爸爸剛剛來過了」,彷彿她與父親的心始終緊緊相連,從未遠離過。

傳奇女伶高菊花:不只是派娜娜也不只是高一生的女兒

熊儒賢回憶起初次訪問高菊花,心中充滿困惑:「我不知道為什麼你現在叫這個名字,等一下又叫那個名字,那你到底是誰?」起初,她只知道高菊花是「派娜娜」,但隨著多次接觸,她逐漸發現了更多與高相關的名字與故事。

在製作專輯《鄒之春神》時,熊儒賢不僅收錄了高菊花一生的音樂作品,還加入了音樂文本《小美說故事》,講述高菊花的生命與故事。經過深入了解,熊儒賢深信,高菊花的痛苦、堅持與成長值得被後人知曉。從此,她每年都會上山探望高菊花,這成了她的一項承諾。

在這段訪談中,熊儒賢總是親切地稱呼高菊花為「菊花阿姨」,談起高菊花的經歷與故事,彷彿在說自己的媽媽。她不時回想起高菊花當時的神情與語氣,並穿插自己對高菊花的印象,仿佛高菊花的身影從未離開過,依然活在她的心中。

熊儒賢認為,高菊花的音樂成就與她一生的波折,正是那個時代的縮影。時代的洪流與家族的悲劇共同塑造了高菊花,但高菊花的傳奇並非源自她的選擇,而是命運的安排,使她成為那個時代不可忽視的存在。

高菊花18歲那年,父親尚未被囚禁,她和多數人一樣,滿懷著少女情懷和對異國的嚮往,到電影院觀看美國音樂喜劇電影《一代佳人》(Rose-Marie)。受到電影浪漫氛圍的啟發後,她在日記中為自己取了個新名字Rosemary,這也是高菊花首次也是最後一次為自己命名。

穿越時代與文化的共鳴

在過去十多年裡,熊儒賢曾邀請作家撰寫高菊花的故事,並錄製高的口述歷史,這些努力彷彿是對高的生命與藝術的一種紀錄,希望讓這些故事永遠保存下來。自2016年高菊花過世後,熊儒賢感受到流行音樂界未能對她的貢獻給予足夠關注,這段歷史與文化底蘊仍未被充分揭示。這份未竟的使命感成為她繼續努力的動力。

2020年,儘管熊儒賢已經出版過高菊花的傳奇故事,也發行了名為《派娜娜傳記》的專輯,選用了高菊花最喜愛的舞台照片作為專輯封面,並以金色浮雕設計表達敬意,但在推廣這些作品的過程中,她深刻感受到這些作品的意義遠超過個人情感寄託,更是對高菊花在音樂界影響力的真正致敬。

因此,熊儒賢決定製作這部紀錄片,不僅是對高菊花的致敬與紀念,更是一種情感的連結。高的故事不只是個人的經歷,更映照了整個時代的社會困境。雖然她的一生充滿悲劇,但透過這些故事,後人得以看見歷史的傷痕,理解更廣闊的社會與文化脈絡,並從中找到值得記住與反思的意義。熊儒賢表示,這部紀錄片不只是回顧某個特定時代的故事,更希望讓所有經歷過相似命運的家庭後代,無論來自何處,都能夠感同身受,甚至產生深刻的共情。

突破現實的限制:堅持說出不被接受的歷史

紀錄片的製作過程並不順利,熊儒賢在募資與尋求資源上屢屢受挫。當她試圖尋求贊助與資源時,卻一次次地被現實撞擊,由於基金會與企業只要看到「白色恐怖」四個字,便選擇退卻,即使熊儒賢試圖從女性視角或人權議題切入,也無法改變他們的決定。

熊儒賢認為,在文化與藝術領域,若作品涉及歷史、政治與社會議題的作品,則往往被視為敏感而遭到排除。即便試圖透過政府補助尋求支持,最終仍發現自己的作品不在入選名單中,而獲選的則是那些更具「藝術性」的作品。

除了政治性的顧忌,熊儒賢也發現,向原住民相關基金會申請資助時,對方更關心的是是否有親子活動、巡迴演唱會,或能帶來娛樂效果的內容,而非一部講述時代女性如何面對不公與壓迫的紀錄片。再次顯示,社會對於某些議題的接受度仍然有限。

然而,熊儒賢堅信,這段歷史不應該被遺忘,高菊花的故事更不該被忽視。《禁錮的餘生》不只是從政治角度切入,而是回到人的情感,讓觀眾看見一個女性如何在時代的壓迫下掙扎、抗衡,並努力活下去。熊儒賢指出,高菊花曾經說過,她不想死,她也渴望丟下所有一切。事實上,高菊花和許多人一樣,只是想過自己選擇的人生,但現實卻不斷將她推向困境,她只能一次次調整步伐,在不公義中尋找出口。

《禁錮的餘生》呈現的,並非一個傳奇式的英雄形象,而是高菊花作為一名女性、作為白恐二代,那個時代面對一連串的命運不公與不義,依然堅強、倔強地活下來。高不是不會動搖,也並非從未想過放棄,但即便如此,她仍選擇活下去,用愛去面對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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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客家電視台送學生入狼口?! 文化部應建立機制,勿使藝術文化成為性平死角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3 - 16:34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2023年6月,李菄峻(原名李文勳)性侵學生案曝光;2024年3月遭戲曲學院終身解聘。然而,他竟仍參與客家電視台節目編排,甚至讓戲曲學院學生在不知情下前往其住處排練。

是誰讓李菄峻參與編排工作又接觸學生?

客家電視台新春特別節目委託戲曲學院退休教師劉光桐擔任導演。他不僅找來李菄峻協助,還邀戲曲學院學生參與排練。

校方訪談受邀排演的學生時,有學生表示,當時並不知道排練地點是李菄峻的住家,直到抵達現場才發現,並聯想到學校先前的性平事件,因此在排演過程中感到極度害怕。

劉光桐明知李菄峻性侵案,卻仍與其合作,甚至安排學生赴其住處排練,完全無視學生安危。

文化部未對加害者及共犯結構採取有效措施

2023年6月事件曝光,唐美雲劇團因此換角,但漢陽北管劇團竟堅持讓李菄峻登台,甚至用「打擊、誣陷、毀掉他人前程」(詳附件一)來譴責本案的吹哨者。後續,漢陽北管劇團又多次讓李菄峻登台演出(請掃描第一頁QRcode參考本案資料),及參與編排等工作。

對這樣的情形,人本教育基金會在曾多次函文示警文化部、行政院(附件二)。但以目前的情形來說,李菄峻、梁月孆的人脈及影響力仍在。唯一的差別是,演出的相關資訊中不再有李菄峻的名字。

如果只要在計劃書、成果報告等文件中隱匿李菄峻編、製、參演的事實,相關藝文補助申請,就不會遇到問題。這種潛規則自然會讓部分團體用隱名、掛名等方式,繼續讓李菄峻上台,也繼續讓他握有影響力。

甚至在2024年3月性侵調查屬實,戲曲學院將李菄峻終身解聘後。同年四月,在保生文化祭漢陽北管劇團的節目,李菄峻仍上台演出;同年10月竹風縣藝活動風綵客家戲劇團的節目中,李菄峻也有登台演出(請掃描第一頁採通QRcode參考本案資料)。而我們並未看到文化部等單位後續對這些劇團追回補助款或列入不予補助名單。

校外演出成為性平死角

法規明定,性侵學生者調查中須停聘,調查確定應解聘,並列不適任人員資料庫,讓性侵學生的行為人,未來無法到任何一所學校任職。

但戲曲學院,或是表演藝術相關的學校,有一個特性:老師通常在業界也有實力或名望。相關校外演出需要人手的時候,會邀請學生參與。相對來說,學生也會盡可能爭取演出機會,累積經驗及表演資歷並賺取收入。

在這個背景下,性侵學生的行為人,就算沒辦法繼續在學校任職,也有機會透過掌握演出機會,來掌握學生。這次客家電視台的事件,正好就證明了這個狀況。

制度要選擇封殺加害者,還是害被害者被封殺?

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也指出李菄峻的乾媽梁月孆、當時戲曲學院中高層王學彥,以及梁月孆引薦為戲曲學院法律顧問及性平委員的陳律師有濫用權勢或違法不當行為,造成當年學校吃案的情形。

這些人,就是李菄峻依靠的背後的勢力與共犯結構。而這樣的勢力,在李菄峻遭終身解聘後,並未消失。從劉光桐、漢陽北管劇團、風綵客家戲劇團仍繼續給予李菄峻編製或上台演出的機會,就可以看出,李菄峻的人脈及背後勢力,仍然在發揮作用。

現在也傳出,教育部要求戲曲學院重啟調查2004年性平案時,部分證人仍然害怕被李菄峻影響上台演出等生計,使得證人在調查過程中仍有顧忌或因此更改證詞。

請文化部、客委會、國藝會等重要藝文補助機關意識到,若是繼續讓加害者握有權力,那結果,就是被害者、吹哨者、證人反被封殺!這無疑是在助長藝文活動中的權勢性侵歪風。

不只保障學生,也要保障藝文工作者

表演藝術因為工作圈較小,且人際關係緊密,使得資深工作者或相關製、編、導職務,常擁有更難以抗拒的不對等權力。這樣的現象,也使得濫用權勢霸凌,甚至是性侵的相關案例不斷發生。這與校園中師對生的身心暴力、性暴力事件非常相近。

誰也無法保證,在校園中濫用權勢對學生施以性暴力的人,在劇團中不會同樣對資淺工作者或在劇團中見習、工作的學生下手。

文化部有責任思考,在這些濫用權勢的現象下,如何落實保障藝文工作者身心安全。並且應研擬相關的法規及制度,來調查、處理並防止再犯。

綜上,人本教育基金會嚴正呼籲政府機關:

一、請文化部要求並監督客家電視台調查劉光桐使戲曲學院學生到李菄峻家排練事件(請教育部協助提供資訊),並研議依契約向劉光桐求償。

二、以跨機關局處機制,對於在申請補助文件中隱瞞李菄峻參與工作或登台資訊的單位,追回補助款,並列入未來不予補助之名單。

建立藝文工作者遭性暴力(尤其是運用權勢的性暴力)事件的調查、處理、防止再犯機制。並應建立相關不適任人員資料庫,並介接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衛福部相關資料,以防止此類人員繼續在藝文界掌握資源、地位或獲取公部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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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和碩印尼廠勞工陷化學物質暴露、廠房建物安全隱憂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3 - 16:30

文/台灣跨國企業監察網絡(TTNC Watch)

和碩印尼廠勞工陷化學物質暴露、廠房建物安全隱憂
勞工跨海控訴,呼籲勞動基金運用局等大股東介入要求改善

台灣跨國企業監察網絡(Taiwa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Watch Network,以下簡稱「 TTNC Watch」)今(13)日召開記者會以指出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 和碩」)位於印尼巴淡島的工廠以勞工長期面臨化學物質暴露問題,以廠廠建物物全堪慮,以去八個月 屢次發生工全意外。記者會上以和碩印尼廠勞工以目前擔任廠內工會[1]理事長的Dedy Kasita視訊連線發言以就上述狀況提供了詳細的第一手說明。

和碩印尼廠簡介

和碩印尼廠位在巴淡島Batamindo工業區以於2019年投產以主要替Sagemcom、Netgear等客戶製造資料儲存及無線通訊設備以目前約有7200名員工以是工業區內僱用人數最多的電子廠。和碩印尼廠的產線以分為 表面黏著技術」(Surface Mount Technology以SMT)和 雙列直插封裝」(Dual In-Line Package以DIP)兩大部門。製程從SMT部門開始以先製造配備電子元件的印刷電路板(PCB)以然後送至DIP部門對PCB進行切割、焊接以全裝額外元件。

廠房內化學煙塵瀰漫、天花板建材掉落,勞工遭遇職災不被續約

在工廠的生產去程裡以SMT跟DIP兩月部門都使用多種化學物質以但公司沒有足夠清楚的書面文件和教育訓練,以向勞工說明各項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廠提供的個人防護效果不佳,經常未及時汰換,以勞勞工在在暴露風險。例如,以SMT部門每週維設回焊爐(heller)時以都必須拆除機身外殼,以原本封在機身內的煙塵於是瀰漫整月樓層;但同時,同一樓層的其它產線仍在運轉,廠方配給的普通布口罩或外科口罩護設果極差,勞工普遍因煙塵咳嗽、呼吸困難。[2]

另外以廠內有些必須使用化學物質的工作,一直沒有固定的標準作業流程。例如,有負責清洗爐具的員工反映,自己剛接簡該項工作時,主管指示在使用溶液清洗線圈時不要加水,主管換人後變成溶液加水;該員自 2019 年任職迄今,從未收到書面載明的標準作業流程。廠內眾多像上述兩例的狀況累加起來,令員工在整體上,對和碩的職全管理憂心。

 

和碩印尼廠2019年投產時共有三座廠建以第四座於2024年9 完工。2024年7 ,以和碩在第四座廠建尚未完工時,以即要求勞工入內工作,;當時以廠建內部份物築結構裸露,以勞工置身產線,以頭頂有物築工人在鷹架上施工、走動,;不久,以便在一月 內發生兩次工全意外,以先後有鐵條,(估計10公斤重),、水泥塊從天花板掉落,。事發後,以工會向廠方表達不滿以要求勞資協商以未獲回應,。今年2 以又發生一次天花板水泥塊剝落,。所幸,以前述三次工全意外,以皆無人受傷。

好運有用完的一天,。今年1 以和碩印尼廠不幸發生職災,以一名勞工失八一根手指。公司雖提供了醫療救助與賠償以但在該名勞工為期三月 的定期契約於3 5日到期後以並未與他續約。自2022年起以和碩印尼廠與新進勞工以普遍簽訂果期三月 的定期契約以期滿後還被 需要」的人力,以每次再續三月 ,。據工會估算,以2024年7 ,以廠內總計4816位勞工,以其中約3000人為定期契約工,以佔堪體人力超過60%,;目前佔比應該更高。上述勞工遭遇職災後不被續約的案例顯示,以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以勞和碩可下輕易卸除對勞工的照顧保設義務[3],以對職災後工作能力受損、求職難度增加的勞工卻極為不公。

和碩及勞金局等大股東早獲告知印尼廠勞權問題,卻已讀不回、草率處置

事實上以下上所述和碩印尼廠的狀況以多數都在TTNC Watch八年11 發表的《印尼台商人權與環境影響報告》中提及。TTNC Watch在發表前以曾把報告寄給和碩台灣總部以邀請其對調查發現的勞動權益問題,以提出澄清或改善、解決方案,。惟截至目前,以TTNC Watch與SPEE,、FSPMI,以均未收到和碩任何回應,。和碩在其官網的, 永續發展」頁面上,以承諾了十一項企業社會責任執行方針以其中第五項為:, 物立良好自主管理以確保護止職業災害並降低職業全堪衛生風險以營造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同樣在官網永續發展頁面以和碩也宣「:, 重視與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溝通與合作……為了確實掌握內、外部利害關係人的關注焦點以透去適當溝通方式以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以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永續發展議題。」將這些承諾、宣「對照和碩實際上,以對印尼廠勞動權益問題不聞不問,以很難不勞人覺得和碩標榜, 永續發展」以僅僅是個裝飾。

和碩的主要股東,以包含勞動基金運用局,(下簡稱「 勞金局」),、國泰世華銀行,(下簡稱「 國泰世華」),、匯豐銀行,(下簡稱「 匯豐」),、元大投信,(下簡稱「 元大」)及復華投信,(下簡稱「 復華」),以這五月國內知名的大型機構投資人,以其中每家都有公開揭櫫的永續、責任投資相關政策,。,《印尼台商人權與環境影響報告》報告發表前,以TTNC Watch也把報告寄給上述五月機構以邀請他們下和碩股東身分回應;截至目前以僅有勞金局回應以表示:, 本局多次與該公司溝通進行了解以該公司回復針對本局關心的內容再一一查明以專案查證後以確實沒有發生違反相關勞工法令情事以也沒有被主管機關裁在。」針對勞金局的回應以TTNC Watch表示以該局, 專案查證」未接洽任何和碩印尼廠勞工,以僅與和碩資方 溝通進行了解」即「 沒有發生違反相關勞工法令情事」以在置恐嫌草率。就此以SPEE和FSPMI已經致函給勞金局以表達希望與該局面談以說明和碩印尼廠的勞動權益問題以正等待勞金局進一步回覆。
記者會的最後,以TTNC Watch呼籲和碩,以應立即就其印尼廠勞動權益問題,以與SPEE,、FSPMI展開協商,以討論改善、解決方案,針對勞金局、國泰世華、匯豐、元大、復華,以TTNC Watch則希望他們敦促和碩以並對外說明各自採取的措施。

[1]印尼電子及電氣工人工會(SERIKAT PEKERJA ELEKTRONIK-ELEKTRIK以SPEE)以隸屬於印尼金屬工人工會聯合會(FEDERASI SERIKAT PEKERJA METAL INDONESIA以FSPMI)。
[2]回焊爐所在的樓層有20條產線以每條產線上約有20名勞工。
[3]對雇主的方便之在當然不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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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揭發協和電廠隱匿重金屬污染記者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3 - 16:16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今年2月,協和四接環評大會前,環團接獲吹哨者爆料:協和電廠的土壤,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及「多氯聯苯」超標問題,透過記者會揭露協和電廠土壤污染及評估書記載不實問題。詎料環境部以協和電廠尚非土壤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為由,無視基隆市政府已於環評大會中表示:最快下周四(即3月6日)可進廠查證,不願繼續釐清協和電廠內土壤污染現況,直接於當天通過環評。

近日,吹哨者繼續提供相關資料,揭露協和電廠的土壤,還有鉻、銅、鋅、鎳、砷等重金屬污染超標情形,且該5種重金屬均係協和四接範疇界定指引表要求調查之污染物,台電於評估書中謊稱:重金屬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同樣有評估書記載不實問題。

土污法的地方主管機關基隆市政府,迄今尚未進到協和電廠查證污染狀況;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亦袖手旁觀,怠於入廠查證污染情況。多個民間團體來到環境部門口,要求:1、環境部及基隆市政府應依法盡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避免台電湮滅證據;且2、除相關報告已知污染超標之點位外,並應詳盡查證「全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

【台電隱匿造假、環境部裝死護航、林市府包庇怠惰】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上個月環團揭發協和電廠內「多氯聯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土壤污染「超過管制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1項:「前項場址之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可知協和電廠至少應公告為「控制場址」;若危害嚴重,依同條第3項:「…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後,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應公告為「整治場址」。但基隆市政府及環境部從106年知情起非但沒有依法公告,甚至依據吹哨者最新爆料顯示,協和電廠內土壤重金屬汙染更是長時間且大規模的存在!

王醒之指出,依據吹哨者提供的資料比對顯示,從106年發現TPH汙染超標八倍起至今,環境部、土基會與基隆市政府(林右昌時期)不但全程知情,到了114年協和四接的環評大會上,環境部更「裝死」甩鍋基隆市政府,以協和電廠尚非控制或整治場址為由,不願花時間釐清污染現況,強行、草率通過環評,更顯係護航台電。最離譜的是,基隆市政府(林右昌時期)遲至107年才依土污法列管,但到108年又瞬間解除列管,解除列管原因不明,但110年仍被發現土壤汙染的狀況持續,甚至還有擴大的趨勢,亦有「包庇」之嫌。

王醒之呼籲,協和四接環評大會台電環評資料造假隱匿爭議爆發至今已逾半月,廠區土壤嚴重污染問題環境部與基市府更仍未依法進行查證,實有怠於執法情形,應盡速釐清真相與究責。

【台電公司未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辦理取樣,甚至刻意規避污染源】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台電公司在四接環評大會時不斷強調,他們是依範疇界定指引表,於108年12月在協和電廠油槽區至發電機組間,選取一處進行土壤調查。其結果顯示,協和電廠內土壤重金屬含量,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及管制標準云云。然而根據台電的自主調查報告顯示,早在108年12月取樣前,台電就已經知道那些點位是污染區,台電明知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是範疇界定指引表內明確要求之事項,卻刻意隱匿有污染之事實,然後宣稱範疇界定指引表只要求調查「一處」,而該108年12月之取樣處沒有污染,所以沒有造假的問題。

這樣的邏輯凸顯兩個問題,一是為何台電所指之該「一處」可以代表全部「油槽區至發電機組間」之有無污染的情形?二是台電自主調查報告所顯示有污染的點位,部分剛好也是落在油槽區至發電機組「間」,為何已知的事項不用揭露。唯一合理的推論,台電是否是先調查已知污染位置,然後在正式調查時再避開採樣。若真如此,真的是惡劣至極?

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已經明示,有關土壤調查,開發基地範圍包含或鄰近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可能污染源者,應考量最大可能污染範圍,調整採樣深度。台電公司顯然未依上開準則辦理取樣,甚至有刻意規避污染源的狀況。

而環境部則更是離譜,認為土壤污染縱有發現新事證,也不影響環評審查。但是過程中卻沒有對新事證進行審查或進一步的調查。讓人納悶,原來所謂環境部稱不影響環評審查,是「不用審查」的意思?但是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不就是範疇界定指引表所要求的嗎,環境部跟環評委員,對於有疑慮的資料,就應該主動要求調查及審查。環境部及環評委員已經嚴重失職。

【應即查證協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盡速除役3、4號機以終止污染】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1項:「各級主管機關對於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虞之場址,應即進行查證,並依相關環境保護法規管制污染源及調查環境污染情形」。前次環團接獲爆料揭發協和電廠內「多氯聯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土壤污染「超過管制標準」,但基隆市政府及環境部迄今尚未依法查證。

近日吹哨者再度爆料,並提供兩份「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報告」及一份「土壤污染調查工作討論會議簡報」,說明協和電廠內,還有多處「鉻、銅、鋅、鎳、砷」等重金屬污染超標,甚至泰興公司簡報竟提到「因已知污染位置,正式調查時可移點(避開)再採樣檢測」,就污染超標的點位,擬先「翻土處理」或「移點」(以快篩選擇新點)後,再通報環保局正式調查,顯欲掩蓋污染。呼籲:基隆市政府及環境部,既知協和電廠內有土壤污染情形,依法應即查證,詳盡調查「全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並依法管制污染源。尤其1、2號機附近已確認有多處土壤污染,而3、4號機附近尚未調查,應一併查明,並徹底管制污染源及整治污染,以維護居民健康。

另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報告推測重金屬污染可能原因為:(1)飛灰飛散; (2)協和電廠填地時之土方即有污染;(3)廠內不銹鋼長年酸雨沖蝕所溶出。呼籲:盡速除役原定去(2024)年12月除役的協和3、4號機,停止排放危害人體健康之含重金屬灰飛;拆除運走老朽設備,停止繼續溶出重金屬;審慎處理受污染土方,預防二次污染。

【原來官方與台電都知道土壤有污染 只有公民不知道】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環境部環管署土污基管會每年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有污染潛勢場址之查證工作。根據106年度基隆市土壤及第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委辦單位富聯顧問公司針對協和發電廠執行土壤採樣12點次,發現重油日用槽1號的採樣點TPH 8320m3/kg,達管制標準8倍,惟「因該廠提供北部民生用電,若依法進行列管改善可能會影響民生問題,且該廠108年後將改以天然氣取代燃油發電,建議與環保署溝通討論本案後續行政管理措施。」

復依「111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基隆市」表2-4,該場址並沒有公告為控制場址,而是依土污法第七條五列管為應採取應變必要措施之場址,於107年3月6日公告列管,於108年7月解除列管。而台電的一階與二階環評都沒有打算揭露這個事實。在107年1月繳費的一階環評之環說書第六章中,台電明知有TPH污染,卻只打算於第二階段環評於廠址內及外各一處進行重金屬濃度調查及PH值。

108年4月範疇界定會議記錄中,知情的土污基管會代表要求土壤污染調查要增測TPH項目,還抱怨說「於前次書面意見就已經要求增測TPH」,要求「說明未納入增測理由。」台電當然不敢回答未增測TPH理由,只說將依審查意見增測TPH。並於6月的範疇界定會議的指引表中增列TPH檢測項目,唯只於油槽至發電機組間選「一站」,這點的選址理由可能是離油槽區污染源較遠、可安全過關的點位。土基會代表並未提出質疑,可能事務繁多沒看那麼細,也有可能故意放水,因為一點的採樣檢測如何代表偌大廠區的污染。雖然高志明委員有要求「油槽及管線區」每年調查一次,但可能因為調查起訖期間誤寫為「開發及營運期間」(相信高教授的原意是環評調查至開發營運期間),而被台電回說,開發及營運期間已經不使用石油燃料,而完全不予採納。

其實環評的土壤污染調查,需要根據《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不論是一階或二階環評。該據該表的要求,土壤檢測項目除了八大重金屬及PH值外,應根據區位環境或開發行為特性擇定測定項目,而協和電廠使用重油當燃料,台電卻不主動把TPH納入土壤污染檢測項目。

該表中關於土壤污染調查第二欄的「調查方法」還說,應該蒐集具代表性的「既有資料」,而台電於107年1月繳費申請審查的一階環評說明書繳費完全沒有去引用106年調查出的資料,而二階環評的現地調查只選擇油槽至發電機組間一處,恐怕也不符合該表對現地調查方法的要求,即應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為之,照理來說應該就是台電自主調查所依據的「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應該要透過製程等書面資料收集與訪談,先了解可能污染源與污染潛勢區,據以規劃採樣的點位與深度,檢測項目與數量,該辦法並依面積規範最少的採樣點,畢竟這裡又不是處女地,且已有被查獲污染記錄;再者,根據該表的第三欄的「調查地點」,也要求應「包含或鄰近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可能污染源者,應考量最大可能污染範圍」,而台電的選址有依據這個原則嗎?明知發電機組區與油槽區都是可能污染源,卻偏偏選擇兩個污染潛勢區之間沒有什麼管線設備的一個點。環境部通過這樣的點位選擇,不是行政疏失就是故意放水。

【協和電廠預謀翻土稀釋、移點造假  應組成「官民調查小組」共同監督  】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根據經濟部自己的新聞稿,協和電廠未來燃油改為燃氣,依照土污法第9條,因變更產業類別要進行土壤污染檢測,而這條法規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避免高污染潛勢的行業用變更的方式規避污染責任。

108年9月協和電廠進行自主調查,台電及基隆市政府明明都知道檢測的結果,協和電廠確實有土壤污染,而且負責自主調查的單位還跟環評一樣,都是泰興工程顧問公司,然而得到的結論卻完全相反,環評書6.2.2土壤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及碳氫化合物皆符合標準。為何會如此呢?因為自主調查共執行兩次,共162採樣點,而環評卻直接避開發電機組區及油槽區等高污染潛勢區,只在管線設備上進行1點採樣,足見環評有重大疏漏,且有刻意隱瞞土壤污染事實的嫌疑。協和電廠先做自主調查也不是為了更完善處理土壤污染,針對檢測出污染的處理措施竟然是「翻土處理」或「移點」,其意圖非常明顯,就是要在正式調查前稀釋重金屬的污染,甚至是避開已知污染的點位,非常明顯違反土污法34條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呼籲:環境部、基隆市政府、協和電廠、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勿以身試法,也應暫緩明顯有重大疏漏的開發,並組織由公部門及民間團體組成的調查小組正視土壤污染事實,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長期追蹤污染,也有操作重金屬快篩儀器經驗的人員,願意加入共同監督。

【協和電廠污染應比照RCA案 組成「官民調查小組」共同監督】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大家好!我是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的專員賀光卍,同時也是RCA員工關懷協會的組織者。今天,我想分享我們長期關注的一件重要議題。我們自2012年底開始參與監督「桃園RCA污染場址整治審查會」,並有幸成為唯二列席的民間單位之一。透過主辦單位的內部爆料,我們取得台電協和電廠三份關鍵的土地污染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揭露了以下事實:

1、 台電的土壤污染,越爆越多,基隆市長應立即要求台電停工整治:

之前爆料者提供資訊,發現「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及「多氯聯苯」(國際公認致癌物質)污染,這些毒物可能對人體腦部、皮膚、內臟及神經、生殖、免疫系統造成損害。現在又提供多項重金屬污染檢測結果超標。污染由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多氯聯苯到重金屬,身為基隆的父母官謝國樑市長,請遏制污染持續發生,要求台電停工整治。若地方政府不作為,請環境部直接介入要求停工與整治。

2、土壤污染經常伴隨地下水污染,且地下水污染極易影響居民健康。提醒台電不得拒絕地下水污染調查,這是侵害環境與居民的健康權,請基隆市政府與環境部立即調查地下水污染狀況。

3、污染目標物增加重金屬污染,應立即對勞工與居民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4、呼籲台電、基隆市政府及環境部,公布所有污染資訊,周知社區與居民。

5、比照RCA案,成立官民共組的污染專案調查小組,讓公眾參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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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廢除自辦市地重劃、歸還憲法保障權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2 - 21:21

文/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

備受關注的台中市黎明幼兒園自辦市地重劃案爭議又起,自始至終皆明白表示不願意參加此自辦市地重劃的黎明幼兒園,除了被重劃會強行圈入此重劃區之外,如今竟還被要求「拆屋還地」,台中地方法院並將於3月12日派員進行勘測,台居盟對於政府及法院如此荒謬行徑完全無法接受,特發此聲明如下。

一般咸認市地重劃是一種促進土地經濟使用及健全都市發展的土地改良事業,在我國,它又分為公辦市地重劃及自辦市地重劃兩種,前者主要是規範於《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後者則主要是規範於《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及《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該辦法並被簡稱為「自辦市地重劃」,因此而有了公辦市地重劃及自辦市地重劃兩種制度。

依據內政部地政司地政學堂對於市地重劃的定義為,「市地重劃係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區域內,畸零細碎不整之土地,按原有位次交換分合為形狀方整的各宗土地後,重新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的行政措施。經重劃後各宗土地不但直接臨路、立即可供建築使用;同時由於重劃區內的公共設施如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公共設施用地,都由土地所有權人依照受益比例共同負擔,所以是一種『受益者付費』的開發方式,而且市地重劃可平衡因都市計畫規劃使用分區(如有住宅區、商業區、公共設施用地等),所產生之不公平,所以亦是都市土地比較公平的土地開發方式。」但是這樣的定義真的有符合現況嗎?台居盟以為這與市地重劃的真實面有了龐大的差距,因而有必要重新予以定義。

(1)自辦市地重劃是政府圈地及重劃會掠地的合謀事業

台灣的市地重劃並沒有像政府所稱的那麼的美好,不論是公辦或是自辦,近年來卻都引發了龐大的爭議,其中又以自辦市地重劃屢屢造成激烈的抗爭,其主因乃是人民並非自願參加,而是被迫參加,「自辦」二字其實是政府用來欺騙社會的話術。也就是說,上述市地重劃的定義恐是過度的美化,已經完全的失真,我們有必要根據事實執行的狀況來重新認識及定義自辦市地重劃。

台居盟認為它絕不是許多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改良事業,其本質乃是政府及重劃會合謀,一起來掠奪許多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及家園,其造成的結果是許多原土地所有權人被強制驅離或迫遷,失去了他們原本賴以為生的重要支柱,成為流離失所的一群人,自辦市地重劃殘酷的侵害了國民在《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中所應獲得保障的基本權利。

要問,政府及重劃會雙方是如何運作?第一、政府透過都市計畫進行圈地。自辦市地重劃其實是與都市計畫緊密連結的,都市計畫可謂是自辦市地重劃的上游,其扮演著極為重要的關鍵。這是因為政府往往是透過都市計畫的手段先將該地區劃設為「整體開發區」,並指定應以市地重劃來開發。

根據《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之地區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者,應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地區為重劃範圍。」而第3條第2項也硬性規定,「前項重劃會,係以自辦市地重劃區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為會員。」即政府透過強制性的法規,幫重劃會圈地,讓該整體開發區內的土地所有權人被迫一定要參加,無路可逃。這也表示《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6條所稱的「自辦市地重劃之主要程序」恐有嚴重的缺漏,因為它忽略了重要的都市計畫圈地階段。

第二、重劃會掠地。根據《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8條第1項未修正前之原條文,「自辦市地重劃應由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或七人以上發起成立籌備會」,其雖經《釋字第739號解釋》宣布為違憲,但經修正之後,也僅是將比率往上調升為「應以發起人人數逾擬辦重劃範圍土地所有權人總數十分之三,及其於該範圍所有土地面積合計逾該範圍土地總面積十分之三之同意行之」,這對於能夠掌握多數的重劃會並非難事,這表示不願意參加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彼等的權益在籌備會階段是被忽略的,他們是沒有拒絕參加的權利。

繼而,根據《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第4項規定,重劃會只要能夠掌握1/2的多數,就可以透過多數決來掠奪另外未達1/2的相對少數。根據前述《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第4項規定,「會員大會對於前項各款事項之決議,應有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及其於重劃範圍所有土地面積逾該範圍土地總面積二分之一之同意行之。」

因此,例如非常重要的重劃前後地價要如何評估、費用要如何計算、土地面積要如何配置、分配的位置又在哪裡等等,都是完全掌握在這1/2多數所選出來的理監事手中,在此情況下,不願意參加自辦市地重劃的相對少數土地所有權人,彼等的權益在重劃會階段也是被忽略的。由於自始就不願意參加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往往是居於少數,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被選舉成為理監事會的成員。

(2)自辦市地重劃其實是政府授權給財團建商的自辦土地徵收

在他們的權益被忽視的情況下,其嚴重的後果是他們很有可能會喪失他們的土地及家園,而不是前述「按原有位次交換分合為形狀方整的各宗土地後,重新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那樣的美好,這主要是因為要如何分配?若達分配標準,又要分配在哪裡?地價及費用如何評定?其實皆不是那些不願意參加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所可以掌控,另外,最為可懼的是重劃後最小分配面積標準的限制。

在《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重劃負擔之計算及土地交換分合設計,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根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0條規定,「重劃後土地之最小分配面積標準,由主管機關視各街廓土地使用情況及分配需要於規劃設計時定之。」緊接著,第31條第2項則是規定,「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所有土地應分配之面積,未達或合併後仍未達重劃區內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除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合併分配者外,應以現金補償之。」

也就是說,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面積若是不大,那麼極有可能在自辦市地重劃後就會喪失土地所有權,只能領取補償金,因此,要問,這到底是市地重劃?還是土地徵收?台居盟以為這其實已經是土地徵收了,但它又有符合土地徵收所需具備的土地徵收要件嗎?沒有的。而都市計畫的「整體開發」就能夠取代土地徵收所需具備的要件嗎?而當政府在核准重劃計畫書時,又有曾考量這些土地徵收所需具備的土地徵收要件?答案若皆為否,那不就成了政治權力及經濟優勢多數團體對於政治權力及經濟弱勢團體的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嗎?

這樣強制逼迫人民參加的制度法規設計及實質的政商權貴合謀掠地,已經使得台灣的「自辦市地重劃」脫離了「市地重劃」的原本範疇,而是變成了「土地徵收」了!這也就是說,政府釋出公權力給政商權貴及地方派系,讓渠等在掌握1/2相對多數後就能夠擁有土地徵收的權力。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也就是我們可能都錯誤的以為在台灣只有政府可以進行土地徵收,但其實不然,現行「自辦市地重劃」其實就是一種「另類土地徵收」,它是「私徵收」,政府是虛偽的以「自辦市地重劃」之名掩蓋了其「自辦土地徵收」的真面目。因此,建議我們應將現行「自辦市地重劃」正名為「自辦土地徵收」或是「權貴徵收」!

但非常可懼的是,這個「自辦土地徵收」或是「權貴徵收」是完全不用符合土地徵收所需具備的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迫不得已手段等要件,這完全違背土地徵收法理及《憲法》基本權益的保障,讓人完全無法接受!這也就如同前大法官陳新民針對《釋字第739號解釋》所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的主張,他說:「原本不願重劃者被強制劃入重劃區,已經侵犯其保有財產現狀的權利,以致於侵犯其受憲法保障的『存續狀態之保障』(Bestandsgarantie),而後儘管可再獲分配土地,但已經違背其意志,造成強制更易財產標的之結果,不能不謂類同徵收之侵害也。…故除非有極為重大的公益及在嚴格的條件下(符合比例原則與給予公平補償),公權力無法剝奪人民對財產標的之『擁有權』──即保障人民持續保有該財產也。」

自辦市地重劃不僅沒有陳新民前大法官所稱的「極重大公益及嚴格條件」來作為實施的基礎;相對地,不願參加自辦重劃者不僅被重劃會要求必須承擔龐大公共設施及重劃費用,必須易地而居,甚且是被強制驅離而無家可歸,這是對他們極不公平的。

(3)結論:自辦市地重劃牴觸《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嚴重侵害國人財產權、生存權及居住權

我們要問,為什麼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的全體土地所有權人皆要被強制成為重劃會會員呢?其實「自辦」二字僅是簡稱,並不表示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皆願意參加該市地重劃事業,而僅憑都市計畫將其指定為「整體開發區」就能夠強制土地所有權人都必須要加入嗎?憑什麼「整體開發區」就能夠擁有那麼大的法律效力?為什麼?而這樣強硬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加入重劃會的規定難道沒有與《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的規定相牴觸嗎?

眾所皆知,重劃會的本質其實都是地方上的政商權貴菁英、財團建商派系等有力人士,政府與其合作聯盟,構成了所謂的「都市政權」,渠等用1/2相對多數就可以掠奪另外那1/2相對少數者的權益。但是,那些被掠奪的權益絕不僅只是重劃會用土地價格評估的「等值交換」就可以劃上等號的,這其實還包括了那群相對少數者的自由權、人格權及人性尊嚴,而這原本都是《憲法》第15條及第10條中所應獲得保障的基本權益,但在自辦市地重劃制度中,卻是完全消失殆盡了。因此台居盟以為,現行自辦市地重劃若無100%同意,那就是牴觸了《憲法》。

再者,我國已於2009年通過兩公約及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兩公約已正式取得國內法地位,成為對於國家有拘束力的實定法規範。《兩公約施行法》第4條即明文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其中,居住權乃是兩公約人權保障中的重要基本權利,而自辦市地重劃所造成的強制迫遷與驅離恐已牴觸《兩公約施行法》,有了嚴重違法之虞。基此,台居盟以為政府應該儘速廢除違法違憲的自辦市地重劃制度,並還台中市黎明幼兒園原在《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中所應獲得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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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醫界權勢性騷橫行,臨床血汗落井下石|工會公布七年來最完整性平調查報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2 - 19:29

文/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3月12日,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聯合臺大教授黃韻如醫師、立法委員林月琴等召開記者會,公布一項歷時一年、最完整的醫師職場性別友善學術研究成果。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與質性訪談,為醫界現狀提供基層發起的第一手實證資料,直指台灣歷經metoo運動,但醫界性別不平等與騷擾狀況依然非常頻繁,對於臨床留才只有不利影響,呼籲性平三法檢討修正、監督醫院完善院內調查機制,主管機關也應主動監管性平事件對醫院之訓練資格影響,杜絕權勢性騷。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性平委員會主任委員于政民表示,調查共耗時一年,蒐集487位有效填答,以西醫與醫學系學生群體為主(64.5%)。受訪者平均年齡32.35歲,其中女性佔比61.4%,多數填答者為異性戀(82.34%)。

在求職的時候被問及關於私密關係與未來成家計畫的隱私,是許多人都會遇上的不悅經驗,在工作繁重的醫療領域,上級因擔心醫師懷孕育兒影響工作分配,甚至依此作為錄取篩選條件,是時有所聞的「玻璃天花板」現象。工會發現,在擁有面試經驗的受訪者中,有57.4%的女性曾被詢問過關於結婚或孕產育兒打算的問題,而男性僅有25.0%。整體來說,女性在面試時遭遇此類問題的可能性是男性的4.05倍。2017年曾有調查指出,44.16%女醫師曾遇到類似提問,工會直指這凸顯了該問題愈發嚴重。

另外,針對性騷擾經驗進行深入剖析,工會發現性別認同與性傾向對於遭遇性騷擾有著顯著影響。異性戀男性中僅有12.2%報告曾遭遇性騷擾;而異性戀女性則有高達57.1%,其遭遇性騷擾的可能性是異性戀男性的9.61倍。縱使自己可能沒遭殃,聽聞他人遭受性別不平等事件的經驗也以女性為高。在門閥深重、權力關係凜然的醫師訓練過程,來自上級或指導者的權勢性騷擾最是令人難以招架,工會也發現女性與性少數男性最容易遭遇權勢性騷擾,反映出醫師職場中存在嚴重的權力濫用問題。

黃韻如教授表示,近期性騷擾相關新聞紛擾頻傳,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權勢性騷,盡管受害者經常不敢現身,但這一次的大規模調查已指出問題並非空穴來風,而且與2017年相比,性別友善程度反而開倒車。特別令人憂心的是,受害者即使面對不當行為,也多選擇沉默。

工會的研究發現,異性戀男性無人選擇申訴(0.0%),而位處性騷熱區的異性戀女性的申訴比例僅為可憐的5.7%。最常見不採取申訴的理由包括:「覺得情況未達需尋求協助的程度」(61.83%)與「覺得沒時間或心力處理」(65.59%)。此外,「缺乏足夠證據」(47.85%)和「覺得就算申訴也無濟於事」(54.84%)也是重要因素。這些數據反映出受害者在面對性騷擾時,普遍因擔憂申訴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及潛在風險,而選擇不採取正式行動。工會認為,現行申訴制度必須重獲當事人信任,並且要讓申訴者看見加害者確實受到懲罰、調離原先職位,才有可能讓性平申訴機制不再淪為口號。

林月琴委員表示,感謝工會的研究調查,為我們揭示了醫療體系中性別不友善的實證研究結果,顯示性騷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女性與同性戀者的受害比例顯著高於其他群體。儘管性平三法於去年實施,但醫療體系內,因權勢關係與性別刻板印象助長的性騷擾問題仍未改善,顯示法律落實與性別教育存在嚴重不足。為解決現況,我認為在性平調查中都應建立外部參與機制,若有涉性平問題的醫院,也應檢討醫院相關資格。今年一月我也質詢了台大醫院C教授權勢性騷案件,這個會期我也將提出性平法修法,避免調查過程不斷延宕,使受害者求助無門。

 

盡管性平三法修法已經上路一年、主管機關頻頻喊話,但肉眼可見的改變似乎只有佈告欄張貼更多的反性騷海報,蒙塵的白色巨塔並沒有從內而外的真正反省檢討。在本已血汗的醫療職場,性騷問題更將成為人力流失的重要推力,政府與學界切莫因無人申訴、新聞噤聲便自我感覺良好。出席代表們沉痛呼籲,共同提出三項訴求:

(一) 醫療機構內部發生性平事件,設置調查委員需包含外部專家達一定比例

(二) 性平三法應統一標準,規定醫院應組成性平委員會且名單公開透明、使申訴人安心

(三) 教學醫院評鑑與專科住院醫師訓練資格評鑑應參採醫院性平案件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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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非法廢棄物傾倒馬頭山水源地、橋頭地院5萬交保?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2 - 19:26

文/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

今年一月時,馬頭山南邊麗湖被不法傾倒事業廢棄物被發現,現場被傾倒超過2800立方公尺,深度逾四米,根據台南社大環境小組檢測,重金屬濃度非常高,鋅、銅含量高出環境背景值的310倍。更可怕的是,非法傾倒的所在地,不到一百公尺距離,就是水源地,下方即是阿公店水庫的引水箱涵。橋頭地檢署二月時會同保七、高雄市警局偵辦,起訴相關嫌疑犯七人,橋頭地院弟弟一次裁定5〜8萬元交保,檢方抗告,高分院發回更裁後,橋頭地院仍裁定交保。

前立法委員、現任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讓嫌疑人低價交保,嚴重打擊檢警士氣,真不應該。陳椒華又表示,環境部多年來一直研商不修廢棄物清理法,不加重罰則與刑責,導致廢棄物違法亂倒情形更嚴重,環境部與司法院的做法等於是縱容廢棄物汙染土地的幫兇。

長期住在當地的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深感遺憾與憤慨。此事件不僅嚴重污染當地的動物棲息地與水源,也讓清理費用高達億元,對環境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害。更令人震驚的是,七名嫌疑犯竟僅以5至8萬元交保,這一處理結果令在地人深感失望;黃惠敏也呼籲高雄市長陳其邁,高雄市政府作為廢棄物傾倒地的土地所有者,應承擔更大的責任,市政府必須加強監控與防範機制、加強執法力度,並儘速清除廢棄物,從根本解決問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長期關注事業廢棄流向問題的前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北部的事業廢棄物長期北廢南運,高雄、台南的山區屢屢成為受災區;2013年旗山農地被回填99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到現在還沒清完,這次逮獲的嫌疑犯,就是多次從北部遠道而來偷倒,結果橋頭法院輕易准許交保,可能導致串供,讓後續調查及究責困難,已經抓到嫌疑人,卻不嚴辦重罰,後續就有一有二又有三。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也呼應此說法,非法掩埋有毒廢棄物的組織犯罪案件在全國各縣市卻一再發生,為什麼?一方面要能收集充分的證據並當場逮捕犯罪者,以有效起訴不法案件是非常艱辛的過程,許多案件因為罪證不足而讓不法集團逍遙法外。好不容易成功起訴的案件,卻面對司法縱放、輕判罪犯,更讓犯罪集團囂張橫行。

馬頭山一案,相關公部門和檢警努力追蹤,才有機會查獲現場犯罪事實證據而予以起訴。現今地方法院不願積極羈押、追查,卻再度輕易的讓犯罪者以數萬元交保,等同放縱組織犯罪集團,更更加深國民對法院觀感不佳、不信任的態度。陳椒華再補充,環境部應修法將所有不法業者重罰,而且應採用現場可判定有害事業廢棄物的XRF儀器檢測,才能現場判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使違法者不能交保,不能脫產,不能縱容;

記者會最後,各團體呼籲高雄地方法院、司法體系繼續羈押犯罪者,積極追查並從嚴審判相關涉案者,以遏止此類永久危害環境和國民健康的惡劣犯罪。

以下四點訴求:

  • 深入追查集團

要求迅速查明廢棄物來源,追究犯罪者責任,環保、檢警、司法機關應予重視,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加強巡查與監控

政府應強化該地區的監測機制,設置監視設備與巡邏機制,防範不法分子持續違法傾倒。

  • 加重處罰力度

呼籲政府修法,提高非法棄置廢棄物的處罰,強化羈押事由,司法機關亦應嚴格執行現行法規,以達預防及嚇阻作用。

  • 進行環境復原

請求環保單位採取措施,清除受污染的區域,確保水源安全,並積極進行生態復育工作

這篇文章 【新聞稿】非法廢棄物傾倒馬頭山水源地、橋頭地院5萬交保?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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