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d aggregator

私校鐘點費凍漲32年有望終結 工會呼籲教育部監督私校落實調漲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10 - 19:01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最低575元,32年來未調漲,教育部在2月底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將提高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預計今年8/1起新學年施行。

對此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10)天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長年漠視超過4萬名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今年將終結公、私校鐘點費脫鉤政策是遲來的正義,呼籲教育部在修正辦法後應嚴格監督6成以上鐘點費仍低於公校的私校足額調漲,並且盡速同意將兼任教師勞權納入《勞基法》保障。

凍漲32年太久了 私校收入上億元 只給兼任教師鐘點費575元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教育部2014年訂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時規定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不用比照公校,可視各私校財務狀況決定,使得公私校鐘點費政策脫鉤。在施行辦法前,公私校鐘點費是維持齊一的,然而「聘任辦法」施行後,公校鐘點費期間歷經4次調漲、從575元調漲到755元。在私校部分,工會調查發現,目前102所私校中約6成私校鐘點費低於公校,其中更有高達44所私校仍維持鐘點費最低價575元。

其中實踐大學、龍華科大、馬偕醫護及台北城市科大4校財務狀況良好,收支餘絀約8千6百萬到2.3億元,卻凍漲兼任教師鐘點費至今,並使用高達56% -71%的兼任教師比例,高過於整體私立大學平均53%。

高教工會認為台灣長達32年凍漲私校鐘點費舉世未見,曾在2023年底前往教育部前抗議,並申請金氏世界紀錄,教育部終於在今年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辦法將明定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若今年8月公告實施,可說是終結32年鐘點費凍漲的世界紀錄。

兼任教師沒有法律保障 特殊行業被排擠?

兼任教師與專任教師同工不同酬,在學校的地位猶如「二等教師」。在多校擔任兼任助理教授的羅秀青表示,台灣的兼任教師沒有法律保障,不適用《教師法》及《勞基法》,甚至被勞動部說是「特殊行業」,例如兼任教師上課前備課時間、課後改考卷、為學生課餘解答所花費的時間都不算鐘點費,被稱為統包式特殊職業。

羅秀青說兼任教師請假毫無保障,必須自行找人代課或找時間補課,且要擠出排課以外的時間補課才能得到鐘點費,根本是看得到吃不到的規定。在校期間沒有教職員證,只能拿出聘書向校門警衛證明身分,要去圖書館借書備課時,也因為沒有相關證件而無法使用資源,只能付押金,然而在使用停車證時,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少、停車時數少也要付跟專任教職員一樣全額的費用。

「兼任教師真的是非常特殊的行業,非常的心酸、非常的血汗!」高教工會秘書長劉梅君表示,在企業界32年不調薪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確實發生在台灣高等教育場域。但他申明工會並非反對大學使用彈性勞動力,而是不能容許兼任教師被濫用,變成是用來讓大學壓低成本的方法。

工會呼籲,教育部應盡速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明確規範兼任教師鐘點費公私校必須齊一。教育部必須嚴格監督目前超過近6成低於公校的私校鐘點費,確保比照公校標準足額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更要求教育部盡速將全台4萬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續聘等勞動權益。

這篇文章 私校鐘點費凍漲32年有望終結 工會呼籲教育部監督私校落實調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導演的話——關於諸神的黃昏

荒野保護協會 - 2025, March 10 - 17:37
我們正在做的事:  教育推廣

文/吳成夫〈生態回聲劇團團長/諸神的黃昏導演,自然名:小花〉
圖/莊耀鴻、沈競辰、謝維安、簡紹鈞等攝影群

2025.03.10

  其實剛開始夥伴跟我提要在30週年年會演出的時候,我,基於種種原因婉拒了這個邀約,因為忙完濕地藝術節時能量已經耗盡,加上目前當時夥伴都有工作,以我們這種志工團體要再來一場演出絕對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荒野,就是沒有不可能。總召台北樹蛙(童瑞華)積極熱情的邀約,也許是因為過往劇團幾次重要的演出她都有來現場參與,知道劇團演出環境議題所展現的強大力量,所以不只三顧茅廬的邀請,我也跟她分析了幾個現實的狀況後,答應了這一場邀約。

  由於荒野這30年來發展出20幾個志工群組,全國超過了60,000名志工,所做的守護環境差異,包含上天下海、氣候變遷等多重議題,要在30週年展現出來簡直難如登天,但劇團成立這幾年,發展出了一套特別的工作模式。透過工作坊,我導引大家說出只屬於自己的故事,然後在極短的時間內把這些故事發展成一個小品!

  之後就是長達三個月的線上排演,這是一個極度痛苦且漫長的過程,故事一直在發展就像變形蟲一樣,每次排練總是有演員會缺席,這些演員不只是社會各界的菁英,也都是荒野各個群組團體的幹部,大家忙碌的程度真的是無法形容。這些夥伴身上的生命故事都極其有趣且強大的能量,所以在演員從來沒有到齊過的狀況之下,我們發展出了七個完全看似不相干的小品故事,加上有六個歷任理事長上台短講,以及五個音樂表演,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元素,要透過北歐神話及其龐大複雜的故事背景將其全部串連起來,這一點我就得要老王賣瓜一下,這這樣的整合真的是大不易!

  因為太辛苦,所以我在演出中好幾個場景就感動的眼角泛淚,演出結束見到可愛的獅子與獅子魚來獻花,以及河豚、水鹿(荒野夥伴們)慰問,激動的噴出眼淚來。

  這一次的演出,我們融入了眾多的環境議題,包括穿山甲的保育、筏子溪的整治、海廢與川廢問題、國光石化開發案與白海豚保育、以及一次性塑膠禁用、海洋塑膠污染、過度捕撈、石虎保育以及金門的鱟搬遷、公園綠樹亂種、都市開發以及很小卻很多的煙蒂問題等各式環境議題。

  數十個環境議題揉合成七個戲劇小品,將近100位的夥伴一起合作,將北歐奇幻的故事搬上舞台!我知道這一場戲不會是最後一場,但他絕對是唯一 一場錯過不會再有的精彩演出。

劇碼介紹

《巴德爾(Balder)之死》

  一開始,諸神的黃昏(Ragnarok)其實只有六個小品,因為是大家發想出來的故事,其實跟北歐神話故事,諸神的黃昏以及各國之間的爭端,沒有任何關聯,而整場戲最重要的是世界毁滅的場景,更是缺乏合理的理由。就在我絞盡腦汁的兩個多月靈感枯竭之時,兒子宇宙某天在車上跟我閒聊,說了他的老師說過的一段故事:奧丁之子光明之神巴爾德,巴爾德做了惡夢,夢裡死亡陰影纏身,擔憂的母親芙麗嘉女神前往海爾女王的死者國度黑爾海姆,用法術召喚出一名死去的女先知。

  女先知預言:「死亡之國之將迎接巴德爾的到來,而殺死巴德爾的將是他的攣生兄弟霍德爾(Hoder),巴德爾(Balder)之死也將成為諸神的黃昏導火線。」

  因巴德爾深受眾人喜愛,芙麗嘉不相信有人會厭惡憎恨他,便遊走世界各地,要求每一個人、事、物發誓不會傷害巴德爾。火焰不會燒傷他、水不會淹死他、石頭與刀槍金屬都無法在他身上造成傷口,於是眾神就常常拿斧頭弓箭丟他,而怎麼樣都不會死的巴德爾最後竟然因為洛基的詭計,而死於不起眼的「煙蒂」。

  這個故事太有趣,於是我邀請了北五團的小鹿,「不落蒂」行動的組織者,來參與演出,由宇宙出演主角巴德爾,並且由他們來發展演出最重要的導火線: 巴德爾(Balder)之死這一場戲。

  而這一群孩子自然的演出,讓整個晚會進入最高潮的諸神的黃昏(Ragnarok),巴德爾因為煙蒂而死亡,進而引發世界的毀滅!


▲ 紅布覆蓋住觀眾席,象徵燃燒世界的大火

燈光設計

  在荒野30週年的這場大戲當中,超過100人的夥伴,工作都是請志工自己扛起來,其中燈光設計完全沒人可以協助,我只好順水推舟自己來過過做燈光設計的癮!

  完全沒有相關軟體的經驗,事前也沒有辦法先做燈光Q(表) ,連現場能用到什麼器材都不清楚,只能等進劇場舞台裝好之後,簡短的用三個小時把所有的燈光Q做出來!雖然在這麼艱困的前提之下工作,但很多畫面早就已經反覆在腦袋中刻劃思量,於是一個個經典的畫面還是成功地營造出來!

說書人的角色

  「洛基」這一個橫跨神族與巨人族的不安定因子,亦正亦邪,時而正經時而瘋癲,在各個國度中傳說中帶著神秘的色彩,但因為整個北歐神話的故事結構裡,洛基是貫穿所有故事的靈魂角色之一,所以我選擇用各種方式刻劃這個角色,從不會在同樣的地點出場,台上、台口、觀眾席等,洛基不經意地出現在觀眾意想不到的角落,水藍色的頂光將落基的一些個性表現出來,簡短的說書卻帶領觀眾穿越整個廣大無邊的北歐神話中!


▲ 導演小花飾演的洛基出奇不意地出現在各處

最後的晚餐

  原本沒有預期有這場戲,因為北二團的夥伴在演出前一週正在準備另外一場「海有魚網」的演出,但強大的北二團夥伴們決心力挺年會演出,用了兩倍的時間準備兩個演出。

  故事在幾次發展後,腦海蹦出了靈光,巧妙結合達文西最後的晚餐的構圖,透過夥伴們幽默風趣帶著警醒,提醒我們過度的使用一次性塑膠造成塑膠循環,已經到了食物鏈的循環頂端的我們人類自己的嘴裡!!

  使用帶點藍白色溫的燈光背光與頂光,將最後晚餐中的人物形體刻劃出來,位於正在耶穌的C位的鮪魚,提醒人類注意環境的意識,正如當年達文西透過這幅畫,傳達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前的最後晚餐,給門徒的各種提醒!

光之精靈與霜巨人

  這一場的燈光設計也很出色,夥伴們想要展現當年國光石化案,白海豚會轉彎的事件,後來夥伴發動小孩們寫明信片給黨時的總統,努力不懈力挽狂瀾的擋下的國光石化開發案,但是在舞台上要展現很多人寫明信片的這個做法很困難,於是我們將明信片轉換成光精靈的光,於是有了這一幕,現場說服觀眾打開手機照霜巨人,讓南海劇場1秒變成演唱會現場!


▲ 觀眾一起打開手電筒,讓觀眾席變成點點星海

  另外一個我很喜歡的設計,就是龍源溪的森林場景,小櫻小桃跟他們的姐姐紅櫻桃,三個仙女在世外桃源嬉戲的場景,配上藍色泉水燈光與噴霧,展現森林雲霧繚繞的景色,能將自然景色搬上台真的不容易!

 

諸神的黃昏(Ragnarok)之一

  漫長的大寒冬(Fimbulwinter)來臨,失去巴德爾後的世界陷入黑暗。使用大量濃煙與深藍的光,營造大寒冬來臨,正如現在世界各地面臨的極地風暴!

  深藍的光蔓延到觀眾席,就如北歐神話中諸神的黃昏降臨。寒冬來倒導致,人間開始引爆饑荒和戰亂,父子與手足之間開始彼此相殘,世界失去秩序與規律,法則被打破,使得所有魔法與詛咒都失靈。北五團不落蒂的黑洞、宇宙、松子、虎鯨、小西實櫟、晨曦與小雨娃在這一場戲當中營造故事的重要轉折點,並且在風暴來臨時帶領觀眾走入死亡國度。


▲ 貫穿全劇的巴德爾之死

之二〈巨蟒耶夢加得大戰雷神索爾〉

  巨蟒耶夢加得從海底醒來,足以環繞中庭世界米德嘉的長尾掀起巨浪淹沒了人類的家園;專業舞者陳福榮扮演著巨蟒耶夢加得,拖著長達數十米的巨大身軀,穿梭在海洋與觀眾席之間,同時,索爾手持雷神之鎚與死對頭巨蟒耶夢加得奮戰。雷槌砸碎了耶夢加得的腦袋,但耶夢加得噴吐出的毒液也使索爾氣絕身亡。詭異的深綠燈光,用一種極度不舒服的綠色燈光,掃射觀眾席,展現洛基家族的綠色氣場,讓世界逐步走向毁滅的不安定氣氛,感染所有在場的觀眾。

 


▲ 專業舞者陳福榮飾演狂野邪惡的巨蛇耶夢加得

小花分享了導演的心路歷程及如何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以及精采劇碼的花絮,
本場演出絕無僅有,錯過現場演出或想回味的夥伴,
敬請密切關注日後荒野的消息!

 

附加檔案大小 導演的話——關於諸神的黃昏4.19 MB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11集|新光三越氣爆 「櫃姐」辛酸誰人知道?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8 - 20:04

文 / 葉詠泓

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百貨發生氣爆,奪走了4條人命,也讓百貨公司的勞動權益問題再次浮上檯面。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副理事長周于萱,一起來聊聊台灣百貨公司從業人員所面臨的困境與挑戰。

百貨公司多元的勞動型態

走進百貨公司,就會見到各式各樣的專櫃和服務人員,但他們卻有不同的聘僱方式。

周于萱說,百貨公司內的勞動型態其中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種是百貨公司直接聘僱人員。這類員工主要包括服務台人員、樓層管理員以及清潔人員等,他們是與百貨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契約的員工,百貨公司擁有直接的管理權,並負責監督他們的工作。

另一類是品牌專櫃人員。專櫃人員是受僱於進駐百貨公司的品牌廠商,按理是聽命於品牌母公司,而非百貨公司,專櫃人員與百貨公司之間並非勞動契約關係,而是建立在商務合作契約之上。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專櫃人員的辛酸誰人知道?

周于萱提到台灣最為人知的百貨公司勞動問題之一,就是颱風天是否出勤。雖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宣布是否停止上班上課,但法律上對私人企業並無強制力,早期台灣民眾聽到颱風要來,會趕緊儲備糧食、蠟燭,但現在大家防災意識薄弱,反而認為颱風天是難得的休假,跑去看電影、逛百貨公司,許多服務業想發「颱風財」,選擇照常營業。周于萱對此感到憂心,認為台灣社會必須正視此一問題,百貨公司專櫃人員為了提供服務,往往得在風雨最大的時候冒險通勤,導致許多本可避免的災害一再發生。

周于萱也說,過去百貨公司並未提供座椅,專櫃人員往往需要長時間站立工作,有時長達11到12個小時,即使現在部分百貨公司提供椅子,也多為沒有椅背的高腳椅或只能稍微靠一下的「站靠椅」,很難真正放鬆休息,長期久站容易導致靜脈曲張、足底筋膜炎等職業病。

曾有年輕的專櫃人員因為長期久站,腳痛到無法下床,同時也因百貨公司寸土寸金,員工休息空間過往狹小,或位處偏遠的地下室或頂樓,專櫃人員根本無法好好休息。除了身體問題,專櫃人員還有業績壓力,以及專櫃人員之間也存在競爭關係。

假房東,真雇主

專櫃人員不僅是百貨公司的銷售人員,更是對外的形象招牌,但也每天面臨超長工時、低薪高壓,也缺乏休息空間,而當發生重大事故,例如氣爆或天災,百貨公司卻能置身事外,將責任推給品牌商,讓從業人員陷入無助的困境。

周于萱指出,從專櫃人員非受僱於百貨公司,但百貨公司卻規範了他們的服儀、禁止櫃位飲食、禁止跨櫃聊天,甚至還會檢查包包,違規時還會被罰錢,根本已是「假房東,真雇主」。

複雜的僱傭關係,對專櫃人員的勞動權益造成了一定的挑戰,更值得關注的是,百貨公司多樣的僱傭型態,管理雖更靈活性,但同時也引發了責任的模糊性。新光三越爆炸事故發生後,「誰該負責?」的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專櫃人員與百貨公司之間的關係,類似於房東與房客的契約關係,儘管專櫃人員的雇主是品牌廠商,在實務上百貨公司仍是他們的管理者。

周于萱認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場所管理人有責任確保場所安全,因此百貨公司作為場所的管理方,應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然而,由於專櫃人員的雇主是品牌廠商,百貨公司往往以「非直接雇主」為由,反而要求專櫃人員向品牌商求償。周于萱強調,要解決這一困境,必須釐清百貨公司、品牌商與專櫃人員之間的關係,並要求百貨公司在保障專櫃人員權益方面承擔更多責任。唯有如此,才能確保專櫃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與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百貨公司專櫃人員的勞動權益問題盤根錯節,涉及多元僱用關係、管理權責不清、以及長期過勞等結構性因素。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要改善專櫃人員的勞動條件,需要政府、企業、工會以及社會大眾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提升專櫃人員的勞動權益,讓他們在安全、健康、有尊嚴的環境下工作,共同撐起台灣百貨業的發展。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11集|新光三越氣爆 「櫃姐」辛酸誰人知道?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永不放棄追究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新書發表會 呼籲歷史正義與人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8 - 19:08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超越國境——《永不放棄追究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新書發表會  呼籲歷史正義與人權

婦女救援基金會與臺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於  2025  年  3  月  8  日婦女節隆重舉辦  《永不放棄追究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新書發表記者會,邀請國內外學者共同探討慰安婦議題,推動歷史正義與人權意識。

本次新書發表會匯聚多位專家學者,包括國際出版總策畫臺北教育大學楊孟哲教授、婦女救援基金會葉德蘭董事、政治大學藤井志津枝教授、沖繩大學洪沇伸副教授以及臺北教育大學前校長莊棋銘等貴賓。活動中,更致贈書籍予婦女救援基金會作為義賣,以支持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推動婦女人權、性別暴力防治及反戰倡議教育。

在全球推動婦女人權與性別平等的同時,仍有許多國家正處於武裝衝突與戰爭之中,女性往往成為戰爭性暴力的受害者,不僅遭受生命安全威脅,也面臨深遠的人權侵害。二戰期間,慰安婦制度正是這類性別暴力的歷史見證。1996  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現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更正式將「慰安婦」定義為  「軍事性奴隸」,凸顯其嚴重的人權侵害性質。

《永不放棄追究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  是台灣首部集結台灣、日本、韓國、中國等國專家學者共同撰寫的學術專書,深入探討二戰期間日本帝國所設置的慰安婦制度。本書透過法律分析、實地調查與倖存者口述歷史,揭示這段被刻意掩蓋的戰爭歷史,並探討如何落實歷史正義。

臺北教育大學通識中心楊孟哲兼任教授表示近年來隨著轉型正義的盛行,過去的不公不義的政治、性別岐視等等,犬其婦女人權運動也在時代洪流中快速成長,應該重新檢視過去婦權議題的大好時機。

以慰安婦為例,過去在日軍的慰安所內,不管女性本人是非自願或是自願者,她們的存在,都是為了服務男性而生的一羣受苦女性。慰安婦在過去東亞各國都有前例,由於過去壟罩在大日本帝國圈內,除了台灣之外,南韓、北朝鮮、中國甚至東南亞,各佔領區都留下許多慰安婦的血淚史。

大日本帝國瓦解後,這些地方各自因為歷史的洪流,而分屬不同的政權與勢力,但不變的是,女性的苦難並未停止。往昔在台灣討論慰安婦時,不免受到政治操作,而看不到應該的真相。然而慰安婦並不只是台灣獨有,若將視角放大,或許能夠提供不同的歴史視野。

楊孟哲教授強調而台灣身處在中國大陸、日本、朝鮮半島、東南亞等多國之間的微妙地位,我們以「超越國境」作為對話的平台,因此本書會邀集中國、南韓、日本,台灣等學者等,目的希望透過各國學者的視角來進行對話,在知識的層面上相互理解之外,《永不放棄追突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志在促進日本政府進一步深思,共同尋求真象與和解的可能。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葉德蘭教授表示隨著1945年德國與日本相繼投降,宣告第二次世界大戰落幕,今年是二戰結束80週年,然而戰後有部分議題仍遺留至今未得到解決,尤其是對「慰安婦」責任的追究。

二戰期間日軍從殖民地、占領地強徵「慰安婦」,是一段不堪、侵犯女性人權的歷史。日本政府似乎刻意讓這段往事隨著歲月流逝,來解決其不願面對的戰爭責任。隨著當時證人逐漸離世,「慰安婦」調查紀錄與研究是我們拼湊出完整歷史圖像的工具。本書彙集了各地「慰安婦」研究,包括韓國、日本、中國、台灣以及琉球等,並深入探討制度背景、個案影響及後續發展。儘管各國專家學者提供了不同面向的歷史視角與研究方法,但大家共同目標皆是追尋真相,讓「慰安婦」成為我們當代社會應該繼續反思的課題。期許世人們能透過這段歷史,理解戰爭中女性的人權議題、受暴女性的處境,從中學習性別平等與尊重,不再重蹈覆轍。

台灣方面,1992年2月日本眾議院議員伊東秀子女士在日本防衛廳圖書館找到三封電報,顯示日軍曾要求台灣派遣「慰安土人」到婆羅洲,是台籍「慰安婦」實質存在的證據。在證據曝光之後,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隨即成立申訴專線,展開二次重要調查行動,當時奔走各地尋找「慰安婦」倖存者們蹤跡有60多位,後進行深度個別訪談,資料調查比對確認有前臺籍慰安婦有59位倖存者,不僅寫成研究調查報告,更聘請專業人員陪伴服務她們直到離世。

十幾年下來,保存許多口述證詞、影音、文物。更於2016年成立「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博物館內收錄了「慰安婦」阿嬤們經過苦難淬煉後的生命故事,是台灣首座以「慰安婦」人權運動為基礎,展示性別與人權的博物館。「慰安婦」阿嬤們身為性暴力倖存者,面臨社會歧視,社會責難的氛圍,往往選擇隱瞞受性暴力的過往經歷。我們有責任協助傳承這段事實,以屹立不搖的生命向日本政府證明她們是生命鬥士。

葉德蘭教授強調希望這本書能讓更多人了解這段沉痛歷史,同時重視對「慰安婦」責任的追究。這本書不僅是致敬「慰安婦」倖存者,更是對全世界女性權利運動的一份貢獻。我們期待這本書能夠引發關注和討論,讓更多人反思歷史、珍視和平,持續為人權與正義發聲。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兼任教授藤井志津枝表示,慰安婦問題始終是心中的痛。這段歷史不僅是無法抹滅的傷痕,更是對無數女性一生無法彌補的創傷。日軍以殘酷的手段剝奪了她們的自由與尊嚴,使她們承受難以言喻的身心痛苦,甚至終其一生都無法擺脫陰影。

更令人憤慨的是,日軍對慰安婦所付出的代價竟只是軍票,一張張毫無價值的廢紙,這不僅顯示出當時軍方對慰安婦制度的冷酷無情,更凸顯了日本政府對受害者應負的責任。然而,時至今日,日本政府仍未能給予真正的道歉與補償,甚至試圖淡化、扭曲歷史事實,這對於倖存者及其家屬來說,無疑是二次傷害。

藤井志津枝教授強調,慰安婦問題不只是歷史事件,而是關乎人權與正義的重要課題。面對這段沉痛的歷史,我們不能選擇遺忘,反而應該更加嚴正地譴責日本政府對此問題的敷衍與逃避,並持續為歷史真相發聲,讓未來世代記取教訓,避免相同的悲劇再次發生。

沖繩大學國際關係系洪沇伸副教授表示戰後已經過去  80  年,如今在韓國,曾經公開承認自己是「慰安婦」的倖存者幾乎都已過世,目前僅剩大約  7  人仍在世。儘管時間已經過去這麼久,「慰安婦」問題仍然是一個敏感的政治議題。然而,自  1990  年代「慰安婦」問題浮上檯面以來,學術界已經持續收集並整理與慰安婦相關的各種記錄與記憶。

「慰安婦」問題並不只是「台灣的慰安婦」、「中國的慰安婦」、「韓國的慰安婦」這樣的區域性個別案例。經過  30  多年的研究,我們已經可以確定,整個亞洲太平洋戰爭期間,凡是日本的殖民地或佔領地,都設有「慰安所」,這些地方成為壓迫當地女性、造成無數受害者的「軍隊性暴力系統」。包括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國際機構,都已多次敦促日本政府儘速解決這個問題。

洪沇伸副教授表示長期研究沖繩地區的「慰安所」,僅沖繩一地,就曾設有  147  處「慰安所」,其中不僅有朝鮮籍慰安婦,還有許多來自台灣的女性也被強迫充當慰安婦。此外,沖繩的當地居民曾親眼目睹慰安婦的存在,並且從  1970  年代起便開始提供證言。當地居民甚至在沖繩宮古島建立了一座慰安婦紀念碑,碑文以慰安婦曾經說過的語言刻寫,總計約  12  種語言,這顯示出日本的佔領區、殖民地,以及曾遭日本軍隊侵略的地區有多麼廣泛。

隨著倖存者逐漸凋零,即使有一天她們全數離世,這段歷史仍不會因此消失。只要還有人記得、有人持續傳承這段歷史,它就會被深刻銘記。我們這本書正是由長期關心「慰安婦」問題的亞洲學者們所共同記錄下來,目的是探討為何「慰安婦」問題是一個國際性的人權議題,並確保它能夠被載入歷史。

洪沇伸副教授強調或許我們的力量微小,但只要我們持續記憶,這段歷史就會被流傳下去。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前校長莊棋銘表示1932年,日本軍隊性侵犯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發生。日本開始在上海組建「慰安婦團」。1932年3月,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到達上海後,看到性病在日軍官兵中蔓延,嚴重影響戰鬥力。同時,為了避免發生更大規模之強姦事件而招致批評,於是,先從日本國內招募「慰安婦團」,設立為日軍官兵提供性服務之場所,此為日軍「慰安婦」制度之開端。

由於大部分的慰安婦是在許多國家被日本抓走或是被騙去當慰安婦。當日本戰敗後,不同國家被強迫當慰安婦的婦女,都紛紛站出來痛斥日本此等非人道行為。台灣因為當時是日本的殖民地,當然也有不少婦女被迫當慰安婦。

有句話說:「歷史的錯誤,可以原諒,但是,要還受害人公道」。很可惜的是,日本政府至今對台灣的慰安婦,不僅沒有正視其歷史上犯的迫害人權的錯誤,還敷衍推託。台灣政府也不積極為受害的慰安婦爭取應有的權益。甚至還有人說慰安婦是自願的,這無疑是在眾多被迫去當慰安婦的婦女的傷口上撒鹽。

莊棋銘校長強調楊孟哲教授以歷史學家的角度,對慰安婦事件進行深入的調查,「不讓歷史的錯誤被遺忘,被扭曲」,說慰安婦是自願的就是扭曲歷史,也扭曲人性。尤難能可貴的是,楊教授是留日的學者,並不因而偏袒日本。他超然的站在歷史公正的角度,以捍衛公義的態度,鍥而不捨的調查慰安婦的歷史真相,令他非常的尊敬與佩服。

這不僅是一部歷史研究著作,更是對正義與人權的呼籲。本書透過詳實的史料與深入的分析,喚起社會對慰安婦議題的重視,並推動對日軍暴行的歷史追究。這本書不只是向慰安婦倖存者致敬,更是一份對全球女性權利運動的重要貢獻。

期待透過本書,引發更廣泛的關注與討論,讓社會反思歷史、珍視和平,並持續為人權與正義發聲。

這篇文章 【新聞稿】《永不放棄追究日本帝國對慰安婦的責任》新書發表會 呼籲歷史正義與人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障權會嚴正要求:全面禁止各式路阻 保障全民無障礙通行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7 - 19:28

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對於監察院於114年3月5日通過對新北市政府的糾正案表示肯定。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全面禁止設置任何形式的路阻,確保所有人民都能自由、安全地進出公共場所。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顯示,新北市政府以P型車阻管制違規車輛,卻未能有效取締違規者,反而犧牲了輪椅使用者、電動代步車、手搖車、嬰兒車等行動需求者的通行權,這種做法完全不合理,且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障權會一再強調,政府應透過科技執法有效管理違規車輛,而非以設置物理路障的方式,將行動不便者與一般行人一併阻擋,形成「懲罰無辜者,卻放任違規者」的荒謬現象。事實上,新北市政府雖於近年陸續增設科技執法點,然而截至目前僅有17處,範圍明顯不足,違規車輛問題依然嚴重,導致車阻依舊存在,形成惡性循環。

我們要求:
1. 立即拆除所有影響通行的路阻,確保公共場所真正無障礙。
2. 強化科技執法,全面取締違規車輛,而非設置物理障礙犧牲一般民眾的通行權益。
3. 中央政府各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訂定明確的無障礙設施規範,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執行,杜絕類似問題一再發生。

障權會強調,無障礙通行權不是特權,而是基本人權。政府有責任確保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全、便捷地使用公共空間,而不是因政策不當,不僅無法有效阻擋違規車輛,反而讓身心障礙者與行動輔具使用者成為被阻擋的對象。我們強烈要求政府立即廢除所有不當設施,還給全民一個真正公平、友善的公共環境!

這篇文章 【新聞稿】障權會嚴正要求:全面禁止各式路阻 保障全民無障礙通行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強制手術違憲!要求監察院調查內政部違法失職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7 - 19:24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紅絲帶基金會、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

內政部函釋違憲,歷經數年苦等無果

即使司法已多次判決強制手術違憲,但現在台灣行政實務上,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仍須提交已摘除性腺器官的醫療診斷證明,今(7)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紅絲帶基金會、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等團體赴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內政部怠忽職守,明知相關規定違憲卻遲遲不願修正,並由監察委員紀惠容出面接受民團陳情。

依照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函(簡稱:內政部97函釋),跨性別者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需出示兩張精神科診斷證明,並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民間團體多年來奔走倡議,認為內政部要求當事人摘除性器官方能變更性別登記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嚴重侵害跨性別者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與人格權,衛生福利部也曾請內政部尊重當事人意願,不以手術作為變更性別登記之要件,然而十多年過去,內政部仍堅持不變更上開函釋內容。

從2021年伴盟義務代理跨性別當事人小E未提交上述手術證明而變更性別登記以來,迄今已累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與6件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內政部97函釋違憲,而且前大法官詹森林及現任大法官暨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於憲法法庭出具之意見書也認定內政部97函釋違憲,摘除性器官不應作為變更性別登記之必要條件,如同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58號判決指出:「性別變更登記申請事件,審查重點在申請人本於自主性認知而對外展現之性別樣貌已持續相當時日,其性別認同趨於穩定,高度可能不會再改變,申請人原有與其性別認同不符之身體外部性徵是否業經移除,並非與事務本質密切相關之重要事項」。

然而,從第一件宣告強制手術違憲之小E案判決迄今,長達三年半的時間,內政部即使面臨法院一再明白認定內政部函釋違憲,仍堅持不撤銷也不變更上開函釋,僅以後續會修法作為藉口,放任違法違憲狀態持續。但每當被問到修法進度,內政部就只是一再推託「有在持續開會中」,曾有法官在開庭審訊時直言:「有開會不叫做有進度,開會頂多稱之為各抒己見!」內政部的代表也只能苦笑。

面對人權缺失,內政部消極不作為

內政部如此明確的人權缺失,態度不只是消極怠惰不作為,最讓人憤慨的莫過於在一個案件中,新北訴願會曾認定內政部97函釋違憲,因此撤銷戶政機關原處分,要求另為適法處分,沒想到當戶政機關函詢內政部,內政部竟然繼續卸責,於回函中一方面仍直接指示戶政機關「於行政院法制化作業完成前,有關性別變更登記,仍依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即內政部97函釋)辦理」,另一方面又含糊其辭要求戶政機關針對具體個案應依訴願決定辦理。然而,訴願決定就是認定內政部97函釋違憲,因此撤銷戶政機關原處分,戶政機關到底要如何既按照內政部97函釋辦理,又同時依訴願決定辦理?內政部這種態度,明顯是要將決策責任完全甩鍋給基層戶政機關。然而在戶政一條鞭的公務體系文化中,收到這樣語焉不詳明顯甩鍋的上級回函,基層戶政機關當然不敢做出違背內政部97函釋的「適法」處分。

內政部拒絕撤銷內政部97函釋,卻將責任推給進度不明之修法會議,於個案中又完全不擔負任何決策責任,要求下級戶政機關自行面對行政爭訟與人民爭取合法權益之壓力,於跨性別當事人獲得勝訴後,又以判決效力僅及於個案等看似冠冕堂皇之理由,實際上卻是悍然拒絕對已經違法違憲的函釋進行行政自我糾正,其違法失職可見一斑!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江孟真表示,聯合國人權機構已明確表示強制手術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甚至構成酷刑或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是一種基於性別認同與性取向的歧視。在台灣,已有六部國際人權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2014 年 CEDAW 結論性意見、2017 年及 2022 年兩公約結論性意見均認為應廢除強制手術。早在2013年,衛福部就召開過「性別變更登記」會議,決議將性別變更程序與醫療干預脫鉤。然而,行政部門至今仍未落實此一政策方向,顯然消極不作為。

民間司改會司改會的法案政策部主任呂政諺律師提及,司改會性別小組開始關注免術換證,始於2023年的「小那案」。當時最高法院認為,「個人持續自我的性別認同,為憲法第22條保障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及人格權核心之保障範圍。法律上決定個人性別之歸屬,最初雖以出生時外部之生理性別特徵為斷,惟當個人本於內在自我之理解與認識,展現於外之性別傾向,與法律上之歸屬不一致時,國家就人民自主決定性別之自由權利,於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之前提下,應予尊重,承認個人得適用戶籍法第21條規定,申請變更戶籍登記上之性別。」除了小那案以外,也有多起勝訴判決,顯見廢除強制手術已是司法穩定的見解。

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專案小組組長暨酷兒翻越主編有靈指出,台灣跨性別社群約有四分之一是非二元性別,意即無法全面被定義為男或女之一,非二元社群中,又有將近八成支持免術換證。內政部要求跨性別者摘除性器官,等同迫使他們在性別認同和生殖權之中做出抉擇,將跨性別者視為「不應該生育」的治理對象。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表示,過去十幾年來,他們都用各種不同的方式推動免術換證,請政府不要再忽視跨性別者的權益,讓他們的性別認同困在情緒與經濟的困境之中。儘管司法已累積多起勝訴判決,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等待訴訟的資源與時間。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成員上揚呼籲監察院傾聽學生的聲音,督促內政部更改過時的函釋。上揚以伴盟於2020年的調查為例,指出有將近五成的跨性別學生在校園中遭受不友善對待。在台灣,許多與學生權益相關的制度,從廁所、宿舍到部分課程設計,都仍以二元性別為框架,此舉不僅侵犯人權,也剝奪學生基本教育權。

跨性別已去疾病化,內政部應早日變更函釋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世界衛生組織2018年發布的國際疾病診斷標準(ICD)第十一修正版,已經將出生指定性別與性別認同性別不一致視為人類自然且多樣的狀態,此狀態不是一種疾病,只是需要醫療機構給予肯認支持的照護。聯合國於2017年發布的建議書,則認為性別承認流程應以申請人自決為依據,禁止強迫醫療或醫學介入。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最後呼籲,內政部明知97函釋違憲,也知道法院已經有新的穩定見解,卻放任97函釋持續存在,讓跨性別者只能在「被迫依照函釋進行手術」與「歷經漫長訴願、行政訴訟程序取得勝訴判決」二者擇一,這是對人民基本權嚴重侵害,也是對民主憲政原則的蔑視,希望內政部早日回歸正軌、改弦易轍。

監察委員紀惠容今日輪值,仔細聆聽記者會後,邀請民團與跨性別代表進入監察院陳情,民團肯請監察院依職權調查,要求內政部立即撤銷違憲函釋,保障跨性別者人權。

附件: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 監察院陳情函

記者會發言內容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案政策部主任 呂政諺律師

民間司改會關注國際人權公約的內國法化與司法實踐。其中,在跨性別人權上,2022年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86點都有提到,審查委員會要求廢除強制性手術作為變性的先決條件。

民間司改會性別小組從2023年底,因為高雄一件「小那案」被最高行政法院發回而開始關心免術換證議題,當時最高行政法院其實說得很好了:「個人持續自我的性別認同,為憲法第22條保障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及人格權核心之保障範圍。法律上決定個人性別之歸屬,最初雖以出生時外部之生理性別特徵為斷,惟當個人本於內在自我之理解與認識,展現於外之性別傾向,與法律上之歸屬不一致時,國家就人民自主決定性別之自由權利,於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之前提下,應予尊重,承認個人得適用戶籍法第21條規定,申請變更戶籍登記上之性別。」

但直到去年7月高雄高分院,小那案才迎來勝訴。期間我們四度號召高雄地區性別研究所的學生進行法庭觀察,希望法律上「強制手術」違反人權的想法,在審判過程中充分被討論與理解。

本次來到監察院,正是因為,除了小那案之外,其實性別變更登記不應以手術為要件,透過一件又一件的訴訟,已成為我國司法實務穩定見解。但內政部還是不願意變更強制手術的函釋,導致跨性別者必須要付出漫長的訴願、行政訴訟程序,再請求戶政機關依該勝訴確定判決變更性別登記。

內政部未能與時俱進遵循人權標準,怠惰情形明顯,因此我們呼籲監察院積極調查。

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的專案小組組長 有靈

我想從台灣非二元社群經驗和跨性別身體自主權的角度談起性別變更要件的議題。

首先,「非二元性別」的意思是,性別認同無法被全面定義為男或女的人。依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和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所做的問卷調查,台灣跨性別社群大約有四分之一是非二元性別者。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在2023和2024年也做了非二元社群問卷調查,從此發現非二元社群大多數人的性別轉換計畫並不包含性器官摘除或重建的手術。在去年的問卷中,我們也發現台灣非二元社群有將近八成的人支持免術換證,跟近幾年所累積的行政勝訴案例一樣,認為台灣不應該把手術當作換證要件。

雖然已經有免術換證的非二元社群和司法判決共識,內政部卻仍然指揮戶政依循強制手術的函釋規定。性別器官摘除手術本來就是一個非常重大和不可逆的醫療行為,這個重大決定應該奠基於當事人的意願和身體自主權。

在非二元酷兒浪子社群中,我們接觸到了一群較少被重視的人:有生育計畫的跨性別和非二元者。雖然很多人認為跨性別男性都痛恨自己的性器官、一定很排斥懷孕,也有很多人會把跨性別女性的生育力當作一種本質上的威脅存在,但台灣現在就有些跨性別和非二元者想要實現他們的生育計畫。遺憾的是,台灣的性別變更制度目前是把「跨性別等於絕育」的性別框架形成法律規範,使得這群人在性別承認和生殖權益做出抉擇。在此,我想請問:以絕育當作換證門檻的代價是合理的嗎?當台灣政府將一群人視為「不應該生育」的治理對象,我們憑什麼說台灣是個尊重人權和自由的國家?

正如最高行政法院在小那案的判決理由中所指出:強制手術的內政函釋「嚴重侵害申請人之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在今天的記者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要來一起請監察院依法調查、要求內政部不再怠慢、立即撤銷強制手術函釋!謝謝。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江孟真

人約盟的核心工作,是透過人權機制的推動、監督與落實,確保人權保障在台灣得以真正實現,並讓台灣成為一個人人平等、尊嚴與權利皆受保障的國家。

跨性別者性別變更權利與國際人權標準

在聯合國人權機構,無論是基於條約或憲章所設立的機構,都已明確表示:要求跨性別者必須接受性別重置手術,才能合法變更性別,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甚至構成酷刑或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這樣的規定,根本上是一種基於性別認同與性取向的歧視,嚴重侵犯個人人身整全性與自決權,聯合國機構強烈建議各國廢除此類規範。
不僅如此,歐洲人權法院亦持相同立場,指出強制醫療干預作為性別變更前提,侵犯跨性別者身體自主權與自決權,並呼籲各國確保跨性別者能夠基於自身認同,依法變更性別,而不受不必要的限制。

台灣的人權承諾與國際審查機制的要求

回到台灣,目前已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等六部核心人權公約具備國內法效力,並已完成多次國際審查。
國際審查委員多次明確要求台灣政府,應確保跨性別者的人權,並以法律保障其自由選擇性別認同,且不應設置不必要限制。相關建議可見於:2014 年 CEDAW 結論性意見、2017 年及 2022 年 兩公約結論性意見。在這些文件中,審查委員會均直指台灣政府應廢除「須經性別重置手術才能完成性別變更」的歧視性規定。

台灣政府的政策進展與落實落差

早在 2013 年,衛生福利部即召開「性別變更登記」相關會議,決議將性別變更程序與醫療干預脫鉤。這項決議也被 2014 年 CEDAW 國際審查專家引用,內政部當時亦在行動回應表中承諾將考量多方意見,尋求符合人性、尊重跨性別者權益的適宜作法。
然而,至今行政部門卻仍未落實這一政策方向,未取消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登記的要件,甚至忽視法院判決對此議題的見解,形同怠惰不為,使跨性別者仍面臨法律與行政體制上的不公對待。

監察院應履行人權保障責任,積極展開調查

因此,人約盟及夥伴團體今天召開這場記者會,呼籲監察院延續 2018 年針對性別多元者權利侵害的調查關懷,針對性別變更登記制度的不當規範,展開更深入的調查與監督,確保跨性別者的權利獲得實質保障。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 吳伊婷

我們作為台灣早期推動免術換證的其中一個組織,過去十幾年我們一直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推動免術換證。也曾經在2013年差點就成功了。

現在,就如同當年一樣,差一點成功,而且其實都卡在內政部,一直都是這樣,這一步我們走了12年了。

現在在我手上的標語,是我們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從成立一開始就拿的標語,這張標語就如同我們一直停滯不前的跨性別人權一樣,沒有任何的前進。

今天我們在監察院前面,敦促政府真的不要再忽視我們的權益,有無數的跨性別者/間性人他們因為政府不願意承認他們的性別認同而被困在情緒與經濟的困境中,而這些困境正是這個不友善的社會轉移給我們承擔的成本,這些困境正是這個政府不作為的結果。

感謝這幾年我們的友團伴侶盟與夥伴們在法律上的堅持,讓台灣開始有免術換證的勝訴案例,但是不是每個人都還有那些等待訴訟的資源與時間。

在這個不友善的社會,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跨性別與間性人持續在等著免術換證,等著國家承認他們的性別認同。請政府加油,請社會加油,然後,請不要叫我們加油,是社會讓我們承擔這些不友善的結果,而不是我們願意的。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 上揚

我是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的成員上揚,目前就讀世新大學。我們是由跨校性平會學生委員、學生性別組織,以及長期關心性別議題的學生組成,致力於推動學生權益與性別平等,在各場合中展開性別平等倡議行動。今天我們站在這裡,希望監察院能夠聆聽學生的聲音,督促內政部正視97年函釋中,過時的性別變更要件規定,該要件不只阻擋了跨性別者在行政體系和日常生活中,以自己認同的性別身分存在,該制度複製的性別想像,不只將學生塞進性別框架的過時想像中,也排除了多元性別學生近用學校資源、參與事務與受教育的基本權益。

首先,我想先以學生角度,描述跨性別和非二元認同學生在校園中的生活處境:根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2020年進行的《跨性別人權現況調查問卷》,有47.68%的跨性別者曾在校園中遭遇不友善對待。此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於同年發布的《台灣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也指出,與順性別學生相比,跨性別學生、非二元性別學生及正在尋找自身性別認同的學生,在校園內更容易經歷歧視性政策與不平等待遇。

我們必須認知到,在台灣,許多跟學生權益息息相關的校園制度,仍然以傳統的性別二元思維運作,導致跨性別與非二元學生在求學歷程中被迫面臨許多困境。從學生遞交給行政人員基本資料上的性別登記欄位,再到校園中性別二元化的廁所空間,乃至於以男女二元為空間規劃基礎,至今大多學校仍在分房機制上便宜行事的校園宿舍,或者是仍以性別二分的校內課程,都在在顯示,不論是跨性別學生、非二元學生,又或是順性別認同學生,我們每個人仍被迫與二元化的框架共存。 當一名學生因為性別身分而在宿舍空間中焦慮,擔憂他人眼神如何審視自己,我們又如何期待學生們能夠安心學習?當一名學生因為體育課的性別二分課程設計而抗拒運動,乃至於放棄運動時,我們如何期盼學生能夠潛心發展潛能?當一名學生因為校園內沒有歡迎他的廁所空間,無法解決人體基本需求時,我們該如何期盼他能在舒適的環境自在發展?當一名學生因為身份註記,抗拒和行政人員打交道時,我們又如何確保學生的尊嚴?現行校園中的性別框架不只侵犯人權,更直接剝奪學生的教育基本權。而內政部在97年函釋中過時的性別想像,便是在反覆鞏固、再製性別框架,使我們誤以為性別的區隔等同於生殖腺的區隔,拒絕開拓性別界線的多元視野,阻礙學生的自在發展。

近年來,已有越來越多當事人,前往戶政事務所進行性別變更登記,內政部卻仍無視法院相關判決,指揮戶政不得辦理變更。其中申請遭受駁回的,便包含跨性別學生、非二元學生、被性別框架所侷限的學生們。 於是,我們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便站在這裡,希望內政部正視司法判決,立即修正過時的規定。並呼籲行政體系正視校園中學生的性別經驗,唯有讓制度跟上性別平等的腳步,才能讓校園真正成為所有學生都能平等成長的所在。謝謝。

這篇文章 【聲明】強制手術違憲!要求監察院調查內政部違法失職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拆除憲政未爆彈 籲請憲法法庭暫停適用《憲訴法》新修正條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58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已於2025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因目前在任的大法官僅有8人,依修正後的規定,憲法法庭目前不得就案件進行實質評議(討論),當然也無法作成判決。

至今,憲法法庭形式上雖仍進行評議,但其實只是審查庭初步決定案件是否受理。就已受理案件,依新修正的《憲訴法》則無從進行實體的評議及裁判。也就是說,憲法法庭制衡行政權、立法權的憲政功能,已被單方面的癱瘓一個月了。我們不知道,這樣的情勢還會持續多久。

我們必須提出警告,《憲訴法》的修正條文造成目前憲法法庭難以評議、裁判的結果,是一枚嚴重的「憲政未爆彈」,當後續又出現重大憲政爭議但無憲法法庭可為裁決時,可能會引爆更為嚴重的憲政危機。

目前,憲法法庭為審理本案,已正式發函立法院請求提供資料及意見。立法院並於昨(5)日下午黨團協商時加以討論。對此,我們進一步呼籲憲法法庭在危機到來之前,本於《憲法》優先於《憲訴法》的法理,應先作成裁判暫停適用《憲訴法》新修正條文。

壹、制衡立法權、行政權,是憲法法庭的職責

民間司改會作為長期站在體制對立面的監督者,對於過去大法官作成的判決及解釋,絕對是批判大於贊同。近期來說,不論是「死刑案」、「販賣第一級毒品案」、「戴立紳揭弊者免職案」或「徐國堯免職案」,我們都公開批評大法官的判決,以期待、督促司法可以更加進步。

但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出於對司法制度的尊重,如未有實證,我們不會濫行質疑大法官的中立性,或是任意指摘其偏向特定的黨派立場。我們深知,憲法法庭作為分權制衡的重要角色,對其公信力的質疑不可無的放矢。

令人遺憾的是,在野黨一方面透過修法癱瘓其功能;另一方面,則發動輿論戰引發人民對憲法法庭的信任危機。政治人物動輒以錯誤的論述意圖誤導民眾,過去半年透過炒作「死囚將被釋放」、「死刑八大關卡」等誤導性的資訊即是著例。更甚者,藉由「國會職權案」將在野聯盟大部分條文宣告違憲的結果,在野聯盟直接粗暴地將大法官扣上偏頗、不公正、為執政黨服務的標籤;卻未見同一時間,有多達123位法學者呼籲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重審,可說在一度程度上反映了法學界的主流意見。這些對於憲法法庭的攻擊與扭曲,顯然不能正當化立法權單方面中止憲法法庭職權的行為。

我們認為,國民黨、民眾黨在全數否決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同時,修正《憲訴法》企圖讓憲法法庭無從運作,已經踩到法治的紅線。我們認為在野黨修法的動機,並非意圖改革憲法法庭;而是為了搬開制衡其立法權力的絆腳石。無論過去對於憲法法庭的判決是認同或反對,我們呼籲各界對此應有清楚的認識及共識:憲法法庭面對單方面侵奪其憲法權限的違憲作為,當然能夠自我防衛、審查中止其運作的新《憲訴法》,以忠實履行制衡立法權、行政權的職責。

貳、憲法法庭停擺,是台灣的憲政未爆彈

其實,憲法法庭被癱瘓的現在,就已讓台灣的民主法治基石亮起了紅燈,只是危機尚未被引爆而已。因為,縱使總統、行政院或立法院有明顯違憲的作為,或彼此間發生極嚴重的憲政爭議,目前都不存在制度性的解決方式。現在這個時間點,或許還很難感受到嚴重性,因為憲政秩序的毀壞往往是個累積的過程,當危機一旦因為後續的憲政爭議與衝突而引爆,將更加難以收拾。觀察匈牙利、波蘭等東歐國家所面臨的民主倒退,司法權都是首要的攻擊目標。隨著司法權的崩壞,人們面臨的是行政與立法權無止境的擴張與專權。

我們認為,憲法法庭的癱瘓危機是一枚「憲政未爆彈」,絕對不能等後續發生其他爭議時,才焦頭爛額地思考解決之道;而應該盡早地處理此一危機,以避免與其他重大憲政爭議作為導火線,將危機引爆而一發不可收拾。

参、憲法法庭暫未就《憲訴法》修正違憲爭議表示意見

主張《憲訴法》修正違憲或聲請暫時處分的案件,已經遞交至憲法法庭。但目前為止,憲法法庭仍未表示任何意見。

我們注意到,在憲法法庭已受理、審理中的案件中,有部分的聲請人憂心案件結果將因《憲訴法》修惡遭到不利影響,而針對新法再追加聲請。不過,在2月10日的裁定,3位大法官(審查庭)以「追加的聲請已逾期限」、「原判決未適用《憲訴法》」為由,駁回了其中一件的聲請。就裁定的內容來看,大法官並未提到任何有關《憲訴法》修正的問題或法律見解;但另一方面,憲法法庭為審理也正式發函立法院請求提供資料及意見。

由於《憲訴法》修正的違憲問題事關分權制衡制度的憲政實踐,大法官就本法律問題、程序及審理進程的處理,應是採取相當慎重的態度。在我們對大法官就本爭議的程序處理表達尊重的同時,我們也期待大法官能秉持著守護我國憲政秩序的職責,拆除新《憲訴法》這枚憲政未爆彈。

肆、支持憲法法庭自我防衛,避免民主憲政遭毀壞

值得慶幸的是,至今為止,台灣法律工作者的專業社群、公民社會對於這個問題提供了豐富的支持。

司法權在三權分立的體系中,一直是最為脆弱的一環--它既不像立法權有直接的民意支持;也缺乏行政權那龐大的組織及執行力。與行政、立法不同,司法最大的武器,是透過說理與論證,以獲得社會對司法的接受、信任與尊重。

政治人物固然有權利批評、蔑視司法,這是他的言論自由。但政治人物開始集體、公然地違抗司法判決,甚至企圖透過權力讓司法噤聲時,就是對於憲政體制的嚴重破壞,我們都應該有所警覺。
現在看起來或許「沒什麼」、「憲法法庭不運作也不會怎麼樣」;但實已埋下更大憲政衝突與危機的種子,我們不願見到憲法法庭遭癱瘓的憲政未爆彈連同其他危機一併引爆後,人們才會驚覺:我們的民主為什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如何能夠防止?

我們呼籲各界支持憲法法庭的自我防衛,避免民主憲政的權力制衡機制遭到毀壞。

這篇文章 【聲明】拆除憲政未爆彈 籲請憲法法庭暫停適用《憲訴法》新修正條文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本土在野政黨投入二階罷免 掃除中國代理人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52

文/台灣基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時代力量及台灣綠黨

本土在野政黨砲轟國民黨 宣示投入協助二階罷免
在野小黨給國民黨下最後通牒:別亂搞,罷免展望新國會
本土在野政黨投入二階罷免 掃除中國代理人

全台大罷免第二階段陸續開跑,台灣基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時代力量及台灣綠黨等四個本土進步在野政黨今(6)日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外共同集結,給中國國民黨的最後通牒:懸崖勒馬別亂搞,罷免展望新國會。

昨天美國聯邦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舉行人事聽證會,美國國防部次長提名人柯伯吉重申,台灣軍費遠遠不足,應該接近GDP的10%,同時他也談到台灣國會刪減軍費的動作讓他「深感不安」。同時,美國聯邦參議員蘇利文(Dan Sullivan)也對台灣立法院刪減國防預算表達疑慮並點名國民黨,抨擊他們在國防預算上「玩危險遊戲」。

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對此表示,今年的國防預算卻被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聯手刪除84億元、凍結900億元,實質造成削弱台灣的國防力量,更對國際釋出錯誤訊息讓國際盟友懷疑我們保衛家園的決心。國民黨反制罷免的行為是先將有自主思考能力的公民的行動,刻意導向是執政黨發動的政治鬥爭,其次,又在各縣市透過「查水表」、公佈罷免志工個資等行為,抹黑他們,更製造寒蟬效應。

吳欣岱抨擊,國民黨的行徑無疑是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政治代理人想達到的目標,因此站出來罷免是反共、是抗中,更是愛台灣的一種表現。今天四個本土在野黨站出來,就是要敬告國民黨的政客們停止你們的奧步,台灣基進會用我們過去的罷韓經驗投入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台灣基進各地方黨部人員和志工都已經就戰鬥位置,一起參與這項艱鉅的任務,把民主還給台灣。

吳欣岱強調,所有本土的政黨、政治人物都應該要清楚認知,罷免是公民合法的最後手段,新的國會絕不能讓今天的畫面重演,否則屆時人民即將無計可施。

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指出,通過一階罷免連署的32位國民黨立委中,有29位都曾針對「能源」提案或加入簽署草案,而他們至今將淨零與能源轉型當政治鬥爭工具的作為,更讓部分環團表態響應大罷免!國民黨一方面強調「減碳」重要性,另一方面卻又提案試圖刪除「節能家電汰換補助」、已具朝野共識的「家戶屋頂光電補助」等推動節能、再生能源的重要預算。修「環境基本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企圖讓核電延役闖關,卻不實質推進「高階核廢料」相關條例草案,擺明想繼續製造核廢卻假裝核廢料問題不存在!國民黨沒有聚焦永續、解決能源貧窮,亦無視2021年核四商轉公投時426萬不同意票數,不僅讓核廢問題持續惡化,更影響新北、屏東及宜花東等地居民的健康與全台人民的安全。

王彥涵表示,國民黨過去曾批評政府的「淨零碳排路徑圖」缺乏具體配套,現在卻以此為由凍結國發會與環境部氣候變遷署30%業務預算;其一方面指責政府低估轉型成本,另一方面卻刪減更多預算,這些不僅削弱台灣的能源轉型進程,更突顯國民黨對2050淨零碳排目標作法矛盾、目光短淺。台灣綠黨創黨元老1994年便罷過擁核立委韓國瑜,現在也會跟大家站在一起,汰換不適任立委,迎接新國會!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林邑軒表示,我們要對中國國民黨下最後的通牒,新的會期,是你們最後的自救機會。上個會期,你們把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搞得一團遭,癱瘓一堆機關,還創下我國有立法院以來,史無前例,第一次算不出刪減預算總額的醜聞。這個會期,你們聲稱要做民生法案,結果送出的第一案,竟然是綁樁、收買選民的普發現金,你們怎敢如此大膽,藐視台灣人的智商到這種地步?面對進步本土在野政黨的呼籲,還敢做立牌諷刺,難道你們的意思是說,身為國會最大的在野黨,就可以為所欲為,做什麼都可以?

林邑軒強調,面對如此傲慢、囂張的國會最大黨的唯一方法,就是用手上的連署書跟選票,收回選民當初託付給中國國民黨立委的權力,讓國家步入正軌。同時,我們也冀望在今年公民罷免運動過後所產生的新國會,必須記起這一年的教訓,必須啟動防止國會繼續沈淪的結構性改革,用更透明的陽光法案,要求政治人物揭露在中國的投資、與中國的金錢關係,防止親中立委再次踏入國會殿堂,必須推動過去民主進步黨完全執政八年、完全卸責,幾乎沒有進度的民主防衛法案,讓台灣的國會,不再淪為親中在野勢力癱瘓國家、打擊台灣的舞台。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副秘書長沈佩玲表示,過去一年我們看到藍白立委在重大爭議法案上的決策模式根本不是為了人民利益著想,而是為了政黨利益最大化,不但不願意投資未來,更是要透支現在。比如說放寬申請看護標準,讓53萬名健康自如的長輩和23萬真正有需求的長者搶奪照護人力,甚至讓看護業者優先選擇健康的長者,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面臨沒有看護可請的局面,導致整個長照市場供需失衡。如果不是民意沸騰,國民黨還要推動長者免健保費。這些人就是要我們的社福系統、醫療系統崩潰,不能讓他們再把台灣一步一步推向懸崖。

沈佩玲表示,這場罷免行動,不是情緒發洩,也不是政黨對決,而是對立委的年度檢核。如果一年就搞成這樣,難道我們還要眼睜睜看著他們再亂三年嗎?選民不是四年才有一次機會表達意見,罷免就是我們手上最直接的工具。如果你投出的選票,換來的是一個讓國家失速的立委,那現在就是你拿回主導權的時候!這場罷免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要讓所有立委知道:當選不是保證,人民會隨時檢驗你!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會跟大家一起,支持這場罷免,汰換掉失職、失格的委員。也讓以台灣未來為優先考量的立委,進入到國會商議國事。

今天是第二場本土在野政黨記者會,四個政黨特別來到中國國民黨的中央黨部前控訴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怠惰亂政,浪費人民納稅錢,更影響台灣與盟友間的互信基礎。四政黨代表宣示地簽署「罷免中國國民黨立委」連署書,宣示啟動人力物力投入協助第二階段罷免,並開放各黨的地方黨部及募集友善店家成為連署站。

這篇文章 【新聞稿】本土在野政黨投入二階罷免 掃除中國代理人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荒謬與憤怒 —傅崐萁集團如何透過預算審查癱瘓國家、踐踏民主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49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

行政院已於 2 月 27 日就總預算案向立法院提出覆議,立法院依法應於 3 月 14 日前重新為決議。為了抗議影響人民至深,且荒謬至極的總預算審查決議,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於 3 月 6 日(四)、3 月 7 日(五)連續二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荒謬再現」行動,朗讀立法院關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的院會公報紀錄。

▍接力朗讀二十三小時,再現預算審查荒謬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表示:在傅崐萁集團的主導下,立法院藍白黨人用極度荒謬的方式,大幅刪減與凍結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1月17、20、21日院會進行總預算二、三讀審議程序。其中17日,939億元的通案刪減前,每個政黨只能發言五分鐘;其後,20日與21日,1068億元的各項刪減與1607億元的各項凍結,完全禁止正反意見發言討論,直接進行近千項的提案表決。整個程序不僅「未議而決」,將國會合議制民主秩序摧毀殆盡,更有臨表決前抽換提案,表決通過後再撤回提案,立委根本不知道當下在表決哪一個提案等等荒謬情形。至今,立法院也無法確認全部加總的總刪減數額為何。

為表達對傅崐萁集團之抗議,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將比照過去於群賢樓前朗讀服貿與貨貿協議開放清單之方式,由公民代表接力朗讀今年 1 月 17、20、21 日立法院院會審議 2025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各項提案與決議。活動全程直播,連續兩天,每天從上午九點半到晚上九點,每三十分鐘為一單元,共有四十六位朗讀者,預計讀完二十四冊,上萬頁的立法院院會紀錄公報。

此次行動希望透過預計二十三小時朗讀行動證明,這麼多荒謬的預算案提案,46 位公民代表用了 23 小時不間斷的時間才全部朗讀完畢,而擁有權力的立法院藍白黨人卻在傅崐萁集團的主導下,以將審議討論限縮至零的荒謬方式,大幅刪減與凍結數千億預算。

羅宜指出:為了籌備此一行動,經民連智庫研究員,已瀏覽二十四冊,上萬頁的立法院院會紀錄公報,篩選出對經費動支有具體影響之預算審查決議(包括:預算有刪減、凍結情形,或對於預算之使用有其他限制之情形),並標記其中具有荒謬性、嚴重性及重大性者,作為朗讀行動的底稿。

▍荒謬與憤怒,三階段行動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今明兩天的「荒謬再現」行動,是整個系列行動的第一階段。接下來,還會有3月11日舉行的「衝擊分析」公民論壇,以及3月14日舉行的「讓憤怒成為力量」發表會。

第一階段的「荒謬再現」朗讀行動,是要辨識 2025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過程,經院會表決(或無異議)通過的刪減或凍結提案,提案人、提案理由、決議內容、贊成及反對委員,做為第二階段「衝擊分析」公民論壇的討論依據。

第二階段的「衝擊分析」公民論壇,將於3月11日(二)白天及晚上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論壇將由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各界人士,以區分主題或部會預算的方式舉行座談會,分析此次立法院總預算審查各項刪除與凍結決議,說明各項決議對政府運作、人民權益、各行各業及民主人權價值之衝擊。活動全程直播,暫訂以每五十分鐘為一單元,並於每單元最後十分鐘開放現場或線上提問。

第三階段「讓憤怒成為力量」公民發表會,將於3月14日(五)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必要時將延伸至濟南路立法院旁。這將是公民自由創作的發表時段。聽完行動一的報告與行動二的分析後,由民眾將自己的感想轉化為文字、影音、詩歌、漫畫或其他形式之創作,或傳單、標語、口號等罷免文宣,於現場發表並對外傳遞,讓憤怒成為力量。民眾亦可在家完成創作,再將創作內容帶至活動地點發表。

賴中強指出:我們對於立法院重新覆議的結果,已不抱期待。但是,青鳥公民運動以捍衛台灣民主為職志,「國會失能,社會更要對話;中共亂台,台灣更要團結。」我們希望透過民間自救的方式,釐清「傅崐萁們」到底基於什麼樣的理由,刪減或凍結了哪些預算?盡可能分析其影響,並透過對話,形成人民對此次總預算審查的多數共識。進而,讓人民的憤怒成為力量,究責失格的政治人物,讓他們付出政治代價。

▍附件:03/06(四)「荒謬再現」公民接力朗讀行動名單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將於3月6日(四)、3月7日(五)連續二日,從上午 09:30 至晚上 21:00,到立法院群賢樓外朗讀荒謬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

接力朗讀行動之首日,邀請到各界公民一同抗議總預算案之荒謬。朗讀來賓由學界、藝文界、公民組織成員、罷免團體志工、台灣公民陣線志工、學生、青年等組成,這些來自不同背景及職業的公民代表,將朗讀具有具體影響又兼具荒謬性、嚴重性及重大性者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

這篇文章 【新聞稿】荒謬與憤怒 —傅崐萁集團如何透過預算審查癱瘓國家、踐踏民主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在2025年310西藏抗暴66週年前寫給台灣朋友的一封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35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陪藏人走一條回家的路
在2025年310西藏抗暴66週年前寫給台灣朋友的一封信

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紀念310西藏抗暴66週年,陪藏人走一條回家的路

親愛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格桑堅參,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Tibet Religious Foundation of HH the Dalai Lama董事長。

進入了三月,百花齊開、萬物騷動。

台灣的野百合、太陽花發生在三月;我們的西藏抗暴日也在三月。
西藏抗暴日,也稱為西藏人民起義日。每年的3月10日,是西藏歷史上一次極其重大深刻且遭受苦難的事件紀念日。今年,我們紀念的是第66週年,這不僅是一個回顧歷史的時刻,更是一個繼續前行、支持西藏自由運動的時刻。在台灣,這是我們舉辦的第22次310西藏抗暴紀念活動,今天我們依然站出來,為西藏人民爭取自由與人權發聲,並且紀念那段充滿抗爭與犧牲的歷史。

本次遊行的主題是:「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這不僅是對過去歷史的真相揭露,也是對當前西藏現狀的強烈呼喊。在這裡,我們需要了解1951年西藏被迫簽訂的《十七條協議》,這份協議在當時是中國以武力逼迫下強行簽訂的,號稱是「和平協議」,但它的背後卻是對西藏主權的強行佔領。

《十七條協議》所謂的「和平解放」,實際上是一個包藏禍心的協議,目的在於將西藏納入中國的統治範圍。在這個協議簽署後,隨即進駐的是中國的解放軍,並且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漢人移民、西藏的基礎建設——如川藏公路和青藏公路——的建設。這一切的結果,是西藏從獨立被迫統一,而協議中的特殊自治地位被逐步撕毀!西藏人民的自主權利遭到剝奪,西藏的社會結構和文化特徵也在這場強行侵略和統治中逐漸崩解。

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生了重大示威,數以萬計的藏人走上街頭,表達他們對中國入侵統治的不滿。 這場抗議不僅是對中國統治的反抗,更是對西藏文化、宗教與自由的捍衛。然而,這場抗議活動卻遭到了中國政府的血腥鎮壓,解放軍直接向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達賴喇嘛尊者的夏宮羅布林卡發射炮火,導致達賴喇嘛與約八萬藏人被迫流亡印度,開始了漫長的流亡生涯。

西藏抗暴66年過去了,但西藏的苦難與掙扎並未結束。至今,中共政府依然對西藏實行著種族滅絕、文化滅絕和宗教滅絕的政策。2024年11月,九名聯合國人權專家就西藏的人權問題向中國政府發出嚴正關切信,這封信中指出,中國在西藏強行拘留和強迫失蹤多名藏人,並且壓制當地的文化和宗教表達。這些行為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對西藏人民的控制並非出於善意,而是持續的壓迫與剝削。

此外,中國的跨國鎮壓行為也不斷升級。近期,中國政府加強了對海外藏人、維吾爾人和蒙古人社群的監視與恐嚇。無論是透過直接的威脅還是透過他們在中國的親屬進行壓力,這些行為都彰顯出中國對異見的零容忍態度。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行為不僅限於中國境內,還透過外交壓力滲透到其他國家,對人權行動者和批評中國的人進行各種形式的打壓。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指出,中國警方在海外進行跨國監控,特別是對藏人社群的政治活躍人士進行監視和迫害。

然而,西藏的故事並不止於此。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具有獨立文化、語言、宗教、社會結構的國家,並且一直以來都保持著與中國政治體系的分離。這一點,不僅在正式的官方歷史文獻中有所記載,更在現代的國際法律中得到了承認。2024年,美國通過的《推動西藏—中國解決爭端法》正式認可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說法是錯誤的,並且呼籲中國政府與達賴喇嘛及藏人行政中央展開不設前提的和談,解決西藏問題。

此外,2020年通過的《西藏政策及支持法》更是承認了藏人行政中央是代表全球藏人聲音的合法機構,並且明文規定了達賴喇嘛轉世問題應由現任達賴喇嘛及藏人共同決定,任何中國政府的干預都將面臨國際制裁。這些法律和政策,無疑為西藏的未來和藏人權益的維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今年,我們還將迎來尊者達賴喇嘛的90華誕,這是一次重要的紀念。 我們感恩尊者對西藏和全球藏人的深遠影響,他的慈悲和智慧不僅引領著藏人走過困難時期,也讓全世界感受到了西藏文化的光輝。我們也送別了尊者的二哥嘉樂頓珠,他一生為藏人盡心盡力,堅定不移的信念與行動,永遠激勵著我們前行。

我們的訴求不僅是對過去的紀念,更是對未來的期盼。我們期盼西藏能夠重獲自由,期盼西藏人民能夠回到我們應有的家園,無論這條回家的路多麼漫長,我們都會繼續走下去。

誠摯邀請您一起來參加310西藏抗暴66週年在台北的大遊行系列活動,請加入支持並聲援我們!

莫忘前路,攜手共行。謝謝大家。

310西藏抗暴日66週年大遊行(2025)西藏自古以來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時間:2025年3月9日(日)13:00捷運忠孝復興站集合
路線:捷運忠孝復興站-國父紀念館-中國銀行-台北101

2025年3月10日(一)晚上7:00自由廣場|310西藏抗暴日晚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在2025年310西藏抗暴66週年前寫給台灣朋友的一封信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郵政公司搞言論審查,產工力挺言論自由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31

文/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如果你相信言論自由,你也必相信你不喜歡的意見的言論自由。」眾所皆知,「言論自由並不代表言論免責」,言論自由為我國憲法第十一條所賦予國人基本的人權保障,另根據刑法第311條第3款,評論者基於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予以免責。

高雄郵局一紙公文,直接超越一切法學素養,公然限制言論自由,當台灣的元首都有雅量去傾聽國人的心聲,對於無理的謾罵予以包容,除非危及社會安全或特定人身安全而依法有所作為,對於合理且有所依據的抨擊,皆以善意待之。

如今,中華郵政害怕什麼?高雄郵局又害怕什麼?身為層峰主管的面子比郵政永續經營更重要嗎?試問中華郵政的全體官爺們,有哪位曾經為了錯誤的決策而下台負責?

在台灣,行政院長下台過,部長下台過,反觀中華郵政的主管不僅免責,反而還能高升,難怪中華郵政一直虧損!

當基層員工需要匿名且具實於網路世界公開提出問題,主管真的要去金山南路二段55號的大門罰站了,又當主管不僅沒有虛心檢討,反而動用行政權力去限制具實之言論,那董事長和總經理應該要到中正三路177/179號的門口罰站。

當各位郵政同仁提出善意且具實有證之言論,若遭受中華郵政轄下任何單位,包含其所屬之企業工會,所為之一切不當處份或關切,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一定在,你不孤單。

這篇文章 【聲明】郵政公司搞言論審查,產工力挺言論自由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核三廠火災示警:老舊核電廠風險更高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29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3月6日上午,臉書上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討論社團上傳了一段〔核三廠著火了〕影片,核三廠的兩座反應爐旁,不知何故濃濃黑煙竄起,籠罩半個天空,駭人的景象引起網路廣傳。

據媒體報導,屏東消防局立刻派出大批人馬趕往救援,抵達現場後,初步了解可能是核三廠在進行空壓機廠房外的冷卻水塔管路切割作業時,不慎引發火災,11時35分撲滅火勢,現場狀況雖然已受到控制,但僅有媒體上有限的資訊,並無法讓外界安心,甚至地方社區亦未能在第一時間得到資訊,只能看著核三廠的黑煙焦慮不已,引發居民的憤怒與抗議。

核三廠過去安全紀錄不佳,嚴重的火災事件發生更不只一起,為何在地方通報以及防災措施上無法落實?如果真有更大的意外或輻射外洩發生,第一線的救災人員與周邊居民能有甚麼保障?能做甚麼防災準備?如今距離核三除役只剩下72天,在除役前再度發生冷卻水塔火災事件,除了為核三的負面紀錄增加一筆外,社會應該藉此機會重新審慎思考老舊核電延役的問題,老舊的核電廠安全嗎?設備是否還能再運轉20年?不談核安,只談核電,是罔顧人命安危的主張。

此次火災是人禍,是電廠內的人為疏失因素,國際上老舊核電廠的火災事故頻仍,據報導日本東海第二核電廠(茨城縣東海村)自1978年投入運轉以來,曾於2011至2014年發生3起火災,並在2022年9月以來的兩年多時間內,發生了11起火災,且火災事故發生的地點甚至涉及關鍵的中央控制室。這些事故除了電廠設備老化的原因外,也暴露了明顯的人為失誤,防火意識薄弱,都是核電廠運營的隱憂。

核電廠的設備與管線老化問題極為棘手且複雜,還有消防系統管線多位於地下,這些管道在設計時未考慮到更換或維修的需求,及電纜系統也會因高溫和環境因素而劣化,這些問題無法僅透過定期大修來解決。綠盟強調,核電廠的老化與核安文化是必須正視的關鍵問題。

目前在野黨推動核電延役修法,意圖讓老舊核電廠到期後再繼續運轉,但這些核電廠當初設計運轉40年,超過設計年限其防災能力早已不足。美國問責局(GAO)去年曾出版報告警告,大部分運轉中的核電廠建於1960至1970年代,然而自建設以來,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日益增大,但監管機構並未對老舊核電廠進行充分的防災評估,這已成為潛在的核安風險。

台灣應該謹慎面對老舊核電廠所帶來的風險與危害,讓老舊核電廠如期退役,才能真正保障台灣的安全與韌性。

核三工安大事摘要:

1985年7月7日 七七火災停機

1987年8月29日 核三廠模擬中心模板失火

1990年4月7日三支控制棒掉落爐心急停

1996年4月5日排氣管爆裂造成反應爐失水的「2A」級緊急事故

2001年3月18日因鹽害引發的全黑事件(「3A」級緊急事故)

2009年6月15日 啟動核能機組的變壓器,疑因大雨造成短路,引燃變壓器內的絕緣油

2013年12月4日水泵數位控制系統故障跳機、2017年1月24日因線路接觸不良冒白煙跳機

2018年4月19日熱交換管裂紋、以及同年5月1日緊急柴油發電機停機等多起事故

這篇文章 【新聞稿】核三廠火災示警:老舊核電廠風險更高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26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

性平三法修正案上路將屆滿一週年,其中修法幅度最大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在施行一年後,是否有達到預期成效?在實務操作上有哪些不足及盲點需要再修正?長期致力性騷擾防治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於3/6共同舉辦記者會,透過實務觀察提出包含被害人需求、企業困境及主管機關政策、法規上的不足和缺漏,並具體提出四大法規及政策建議。

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因法源差異大相逕庭

勵馨基金會在性騷擾被害人的服務中看見,性騷擾不一定會有明顯的外在傷痕,但內心卻往往遭受極大的壓力與創傷,需要專業人員協助相關申訴程序。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表示,勵馨非常關注性平三法修正後施行一周年的狀況,因為這是前年#MeToo運動後許多被害人發聲的成果,尤其是《性工法》)職場性騷擾防治的部分調整最多。但目前官方統計只有提供去年3/8施行到去年六月底的數據,共有543件,其中有24%,134件來自公務機關,當然除了公務機關落實申訴、通報制度外,也擔心公務機關的職場性騷擾狀況。但因為目前完整年度的統計分析資料還未看見,很值得後續觀察。

113年性平三法全面施行時,《性騷擾防治法》已明定各地主管機關應協助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因此各縣市「社會局/處」均成立主責窗口,整合相關資源,由專人提供被害人諮詢,提供或轉介後續司法、社工服務、諮商等資源。但若遭遇「職場性騷擾」則適用《性工法》,法規僅提到地方主管機關應規畫整合相關資源,勵馨113年接獲1,063通諮詢電話中,被害人只能自己逐一向各個窗口洽詢各項服務,不僅沒有達到整合的目的,重述的過程中,更加重心理創傷;甚至部分窗口提到今年因計畫尚未確認,相關補助與資源要等到4月才能知道。面對資訊細節不清楚、補助資源不到位,許多被害人、甚至雇主都不清楚有哪些權益,更遑論提出申請。

建議《性別平等工作法》明文規定「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職場性騷擾被害人已飽受身心壓力,《性工法》的現行制度卻讓他們如無頭蒼蠅般,在各個窗口流轉。建議主管機關應比照《性騷擾防治法》,明文規定各縣市政府「應」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讓被害人權益不因法源不同而有差別待遇,才能更有效地接住被害人。

職場常見權勢性騷 被害人難以信任調查機制

另一方面,《性工法》規定除非行為人是「最高負責人或雇主」,否則被害人必須先向雇主提出申訴,由公司組成小組進行調查。然內部調查人員參差不齊,是否具備「性平意識」、「相關法規知識」,甚至是否中立、客觀、具有同理心,一切都無從驗證。當被害人對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及內部委員專業度不信任時,會影響其提出申訴的意願;而在申訴調查中,若行為人職務比內部調查委員高,也會使得內部調查委員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若受僱者百人以上的公司,《性工法》規定調查小組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勞動部也特別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作為雇主尋求外部調查委員之遴選參考。但目前勞動部人才資料庫中的名單多達1,608筆,事業單位難以篩選合適的調查委員;同時調查委員培訓僅安排二至三天課程及一份調查報告撰寫練習,與《性別平等教育法》「需完成專業人員之調查知能培訓初階、進階、高階課程始能進入才庫名單」的規定大相逕庭,並缺乏嚴謹汰換規定。

調查委員應有汰除與增能機制 防止二度傷害

王玥好強調,調查委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與性平知能至關重要,建議主管機關應參考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九點,明定汰除標準;而針對企業內部調查委員更應有具體把關及改善措施,以確保被害人權益獲得保障。

企業防治性騷擾的挑戰:態度消極與知能不足

去年新修訂的《性工法》更加強調事業單位的性騷擾防治責任,長年深入企業推動近400場職場性別友善講座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卻觀察到許多企業並未落實防治責任的現象。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勞動部113年1到6月性別平等工作申訴成立的案件中,因知悉性騷擾而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的案件就佔六成,顯示企業不知如何妥善處理相關案件。部分雇主將性騷事件簡化為「雙方誤會」,因此採取勸退被害人不要申訴或要求自行封鎖行為人等方式消極應對,試圖私了。然而這種處理方式不僅讓被害人面臨更大壓力,無法獲得應有保護,雇主更已違反法律規範,將可能被裁罰。

另一方面,企業防治知能不足,缺乏有效應對的機制也是一大挑戰。部分企業曾反映案件若未進入申訴程序,對於如何在顧及保密的前提下適當隔離被害人與行為人,感到相當困擾;縱使將雙方隔離,但實務現場空間有限、排班不易,究竟要將雙方隔離多久,或是調動行為人職務後反而讓其成為冗員,徒增企業成本。而實務中亦經常可見企業雖已依法完成申訴調查程序,卻未採取更積極的因應作為以避免侵害持續發生,「速食企業案」就是其中一例;或是人事單位無法有效規範權勢性騷擾的行為人,導致被害人權益難以受到保障等。

強化企業責任,政府應入場輔導並強化監督機制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進一步表示,行政院近期發布的2025年性別圖像中,我國性別不平等指數(GII)落後於新加坡,台灣已不再是亞洲第一,其中職場環境友善與否也影響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的意願,值得警醒。若再依前述勞動部113年四個月期間543件通報數據推估,一年的通報件數大約有1600件;然根據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卻指出,最近一年有3.7%女性受僱者曾在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男性受僱者則有0.5%,若以當年全台受僱人數估算,可能有將近17萬人曾在最近一年遭受性騷擾,通報數字恐遠低於實際案例一百倍以上,職場性騷擾仍讓眾多被害者難以發聲,也反應出現行制度有改善必要。

王如玄建議勞動部應採取更精進作為,提供企業更具體的協助資源,如在《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中,增加更具體的實例與操作建議,讓事業單位能夠清楚理解並落實「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確保防治機制的可執行性。此外,勞動部亦應於接獲企業通報案件時主動介入輔導,並在裁罰後加強監督企業後續改善的情形,確保企業不僅止於符合法規,更能建立有效的預防與應對機制。王如玄更進一步建議政府機關在標案招標、獎項審查及評鑑機制中,應增列排除條款,明確禁止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事業單位參與投標、申請獎項或獲評優良企業;並建議將推動性別平等措施納入評鑑指標,確保公共資源與榮譽獎勵不被錯置利用,避免助長違法企業之不當行為。

建議修正「不特定人」、「公共場所」等不符現況之法條用語

現行《性工法》第12條第7項雖規定「性騷擾係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就性騷擾事件之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後續勞動部函示便擴大解釋,將居家照顧服務員執行職務時,於服務個案家中遭受服務對象或其家屬性騷擾等情形納入法條規範中。實務上雖可了解此舉是為落實被害人保護法益,然法條適用卻與法條原意全然不符,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呼籲勞動部應盡速修正法條文字,修正有關「不特定人」、「公共場所」等不符現況之法條用語,以確保法律規範符合實務需求,避免適用上的困惑與爭議。

綜上,針對前述主管機關政策及相關法令未盡完備之處,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勵馨基金會共同提出以下建議:

整合兩法防治責任與被害人服務資源:《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防治責任與《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場所主人防治責任規範互相呼應,建議整合於兩法的防治準則中,讓事業單位能夠明確理解如何兼顧兩法責任,此外,應整合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確保受害者權益受保障。

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人才資料庫」汰除機制及內部委員改善措施:目前勞動部人才資料庫中的名單眾多,事業單位難以篩選合適的調查委員,且亦缺乏不適任名單汰除機制。建議明定汰除標準,並在內部委員品質把關上,要有更具體的改善措施,以避免不適任人員影響案件的處理品質,甚至造成二度傷害。
提供明確指引、啟動入場輔導、增加監督機制,引導企業落實防治責任:《性工法》課以雇主嚴謹的防治責任,但在相關資源及操作細節卻尚未完備,建議勞動部應針對雇主提供更詳細明確之補救措施建議,並適時啟動入場輔導,建立監督鼓勵機制;此外,若要委託民間團體發展相關機制,也應編列充足預算及配套措施,不應便宜行事。

修正法規而非擴大解釋,避免徒增適用困擾:建議修正現行《性工法》第12條第7項法條文字,明確化性騷擾事件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情形,而非仰賴勞動部逐一函示,以確保法律規範符合實務需求,避免主管機關與事業單位適用上的困惑與爭議。

這篇文章 【新聞稿】《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洪委員提案增加國假,洪部長要不要支持?!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6 - 19:14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活動訴求:
一、請勞動部提出具體「降低工時」政策,以落實部長主張。
二、請勞動部針對林月琴委員提出的「建構完善照顧假」,提出修法方案。

聲援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豐裕工會

勞動部長洪申翰於113年11月25日上任後,就多次被詢問對於增加國定假日一事的看法,在12月8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桃市產總)發動100小時絕食抗爭,立法委員質詢時,洪申翰部長就表示他支持勞工降低工時,但國定假日屬於內政部的議題。在114年1月2日,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於立法院發動數百人抗爭,要求增加國定假日後,再次有立法委員詢問洪申翰部長是否支持,洪部長的答案依然相同,再次表示這是內政部的權責,而他本人支持勞工時降低。

不僅如此,關於立法委員林月琴代表民進黨來到1月2日的立法院現場,也對著全國各地的工會幹部留下「建構完善照顧假」的簽名與承諾。目前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薪資計算也等同事假規辦理。無薪的家庭照顧假根本難以讓勞工在職場的工作與經濟壓力下,真正放心的請假照顧家庭!桃市產總也要問,勞動部對此的具體政策是什麼,何時可以讓勞工享有「有薪家庭照顧假」、重視勞工對家庭的重要性與需求?

記者會上首先發言的桃市產總朱梅雪理事長要求洪申翰部長回答自己所提出的「降低工時」,拿出具體方案出來;以及要求民進黨自己所承諾的「建構完善照顧假」也應該有具體作為,提出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但是,朱梅雪理事長再次強調,無論是「建構完善照顧假」,或是這兩天新聞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推動的「修法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都不是洪申翰部長口中的「降低工時」,面對台灣日益嚴重的長照需求和少子化問題,完善相關的請假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整體性的降低工時如果沒辦法進行,終究是讓勞工持續面對惡劣的勞動環境。

台鐵產工的黃祥銘理事也提出,對於輪班人員來說,台灣工時太長的問題影響更大,工作時間晝伏夜出已經對健康造成損害,延長工時將造成更嚴重的傷害,而產工要特別提出,增加國定假日是讓員工省去需要額外再請假的程序,更是目前勞基法中相對其他假別,更有法律保障同意權的休假。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陳昱志也表示,許多人命死亡代表政策失敗、制度問題,消防員就是這一切的見證者,台灣勞工高工時的背後,是下班後精神不濟的車禍意外、是家庭失和的人倫悲劇,消防員都看在眼裡,這些看起來都與勞動部無關,卻又與勞動部關係密切!去年底勞動部剛發生重大霸凌事件,社會具有極高關注度,每每有需要時勞動部就只會推卸責任,我們看到對於自己單位公務員受到霸凌死亡,要改革就說是保訓會的事,勞工要求國定假日就推給內政部,推卸的一乾二淨,都沒有勞動部的事。請洪部長別再做一個只會轉達的總機,而是真正的對於所有議題,包含公務員納入職安法、包含降低工時的具體方案,給予真正的回應與方案。

自主工聯理事長詹素貞也表示,自己身為勞動部獨任調解人,最近也正在協助一位在科技業工作的勞工過勞死的案件,說明台灣真的是非常高工時的過勞之島,強烈要求呼籲部長提出方案來降低工時。

接著,桃市產總提起過去勞工對於勞基法修惡、砍七天假的記憶,帶著所有的工會幹部一起對著勞動部大聲的朗讀詩人鴻鴻在2017年反《勞基法》修惡運動期間寫下的詩作〈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向勞動部表達低薪高工時的台灣勞工的心聲。

以下節錄〈我現在沒有時間了〉—為抗議勞基法修惡的絕食勞工而作◎鴻鴻:

//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

我會在駕駛的時候睡覺

看護的時候夢遊

蹲馬桶的時候吃便當

抽菸的時候抱小孩

//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

鬧鐘在你們手裡

但我不打算交出我手裡的電池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脊椎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孩子和我自己的

那一點點抬頭看天空的時間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天空

//

在行動劇中,桃市產總又再召喚出過去擔任立法委員的洪申翰委員。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指出,在第十屆時民進黨立委針對國定假日增加的提案共有4案,而當年的洪申翰委員,每一案都有連署,甚至還是林靜儀委員提案的共同提案人。過去支持修法增加國定假日的洪委員,如今變成勞動部的洪部長,卻只會迴避勞工增加國定假日的訴求,推託說國定假日是內政部的職權、或是嘴巴上說說降低工時卻完全沒有動作,實在是讓廣大的基層勞工非常失望。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重申,勞工都還是希望洪部長能想起自己過去還是洪委員時候的初衷,無論是增加國定假日,或者是其他降低勞工工時的方式,勞動部和洪申翰部長都能在這會期提出具體政策或修法,不然後續勞工的行動強度和人數只會更加升級。

同時,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也指出在第十屆民進黨立委增加國定假日的提案中,許多當時提案或連署的立委,現在也像勞動部洪申翰部長一樣,已經入閣擔任行政部會、地方政府首長了,包括現任衛福部長邱泰源、次長林靜儀、現任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現任屏東縣長周春米、以及現任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委員。桃市產總呼籲這些當年曾經提案支持增加國定假日的民進黨行政立法高層,現在也能持續支持並推動國定假日的增加,特別是在行政院內部會議時,希望能貫徹他們當年在立法院時提案和連署的初衷。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接著也點名多位立委,表示在第十屆提案或連署的委員中,也有許多人被傳出正在準備在2026年的地方首長選舉中,希望爭取代表民進黨參與地方首長競選,包括:

有意競逐高雄市長的許智傑、林岱樺、邱議瑩

有意挑戰新北市長的蘇巧慧

有意挑戰台中市長的何欣純

有意爭取台南市長的林俊憲

還有希望爭取彰化縣長的黃秀芳

爭取嘉義縣長的蔡易餘

有意競爭台東縣長的陳瑩等委員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表示,現在廣大的基層勞工都非常關注國定假日的議題。這些委員都應該向地方選民、特別是自身選區的勞工選民講清楚,現在在這個增加國定假日的緊要關頭,自己是否真心願意幫助勞工爭回幾天國定假日?當年提案或連署增加國定假日的委員們,如今是否願意站在支持勞工的立場?相信全國各地的勞工選民都會看在眼底。

這篇文章 【新聞稿】洪委員提案增加國假,洪部長要不要支持?!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針對台大醫院護理師薪資及照護司公告之澄清回應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5 - 22:45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近日衛福部照護司公告各間醫院護理人員薪資待遇,其中部分媒體引用台大醫院自行填報數據,進以撰寫「入行起薪6.5萬元」、「院聘護理師起薪5.9萬元」、「公職護理師起薪6.5萬元」等報導內容,然此數據與現實情形存在顯著落差,本會予以澄清回應如下:

一、院聘護理師起薪絕無可能達5.9萬元

查台大院聘護理師首年薪資待遇*,工資部分:本薪39752元、職務津貼4985元;獎金部分:紅利績效獎金約3000-5000元,依各種因素而有差異及變動,其中受訓期間該月甚至可能全無績效。綜合以上,不論單看工資數額,或額外將獎金計入,院聘護理師起薪都絕無可能達5.9萬元,故此說法與事實全然不符。

二、公職護理師起薪須計入獎金才可能達6.5萬元

查台大公職護理師首年薪資待遇*,工資部分:本俸28390元、專業加給23650元;獎金部分:服務獎勵金約6630-7650元、紅利績效獎金約3000-6000元,依各種因素而有差異及變動。綜合以上,單看工資數額僅有5.2萬元,須額外將各項獎金計入才可能達6.5萬元,故此說法存在明顯誤導疑慮。

三、公職護理師不存在「入行價」之說

依據台大醫院現行人事制度,新進護理師一律由院聘身份進用,院聘護理師工作至第4年時,在滿足特定門檻條件下,方能參加甄試嘗試轉任公職護理師,因此,不論是台大醫院將公職護理師之薪資待遇,列在照護司網站中「年資1年以下」之欄位處,或部份媒體以「入行價」作為新聞標題,均存在明顯誤導疑慮。

四、混淆工資與獎金無異鼓勵醫院巧立名目

衛福部照護司於其「護助e起來」網站之「醫院護理職場資訊」處,公告各間醫院薪資待遇,同時容許醫院雇主將工資及獎金混淆做合併計算,然而,同樣1元的工資與1元的獎金之間,兩者價值差異極大,後者不僅恐遭醫院雇主恣意調整變動,同時亦不被計入加班費及勞工退休金提撥的計算基數當中,照護司如此公告方式,無異變相鼓勵醫院雇主巧立獎金名目,進以壓低護理人員實際薪資待遇。

五、遺憾照護司未盡查核義務引發爭論

衛福部照護司雖於日前記者會上,大動作展現其此「傲人」之薪資結構透明化成果,然而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見,該網頁之薪資數據不僅全由醫院雇主自行填報,照護司本身亦無投入任何行政資源予以查核驗證,甚至容許醫院雇主將工資與獎金混淆做合併計算,最終圍繞該數據真實性引發各樣爭論。對此,本會表達深切遺憾,呼籲衛福部做事勿做半套、畫虎不成反類犬。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備註:以上工資及獎金數額均係以一般病房作為概略性說明回應,實際數額以各科別個別護理師領得數額為準。

這篇文章 【聲明】針對台大醫院護理師薪資及照護司公告之澄清回應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 緊急事後避孕藥 成為指示用藥 保障女性身體自主與生育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5 - 18:52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有立委 3 月 4 日在施政報告質詢中關注緊急事後避孕藥可否轉指示藥,讓有需要的人在藥局就能取得、購買。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食藥署會持續評估溝 通,3 月 6 日將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依藥品分級規定處方藥必須由醫師診斷及處方才可由藥師調劑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就是屬於處方藥。指示藥就是不需要醫師處方,但須有醫師或藥師等依症狀評估及指示後才可購買。例如民眾可到藥局買頭痛藥、感冒藥、過敏藥 等。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該轉為指示藥,讓被強迫接受性行為,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可以進行緊急避孕,以維護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亦是減少懷孕後可能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緊急事後避孕藥是一種口服的賀爾蒙用藥,透過阻止或延遲排卵來防止懷孕, 越早使用效果越好。提供給擔心避孕失敗、避孕措施使用不當,以及無避孕保護情形下受到性侵犯後使用。藥物副作用並不常見,而且較輕微,可能包括噁心和嘔吐、輕微不規則陰道出血和疲勞,通常無需進一步用藥即可緩解。緊急事後避孕藥是「避孕藥」不是墮胎藥,未涉及胎兒生命,也不會損害未來的生育能力。

消除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第 12 條第 1 項: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取得各種包括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第 2 項:政府應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必要時予以免費,並保證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得到充分營 養。」第 16 條(e)項也提到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務上對婦女的歧視,並特別應保證婦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 有相同的權利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並有機會使婦女獲得行使這種權利的知識、教育和方法。

依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緊急避孕國際協作組(ICEC)所撰寫的緊急避孕藥給

藥和服務指南中提到:儘管目前已有高效的避孕方法,但仍有許多非計畫或非意願懷孕發生。這些非計畫或非意願妊娠可增加妊娠患病率和死亡率,尤其是在缺乏安全流產或高品質產科醫療服務的地方。緊急避孕藥有時也稱之為“晨後藥”或“房事後口服避孕藥”,緊急避孕藥適用於 1.未採取避孕措施 2.未正確使用避孕措施 3.正確使用了避孕措施,但當時就發現避孕失敗。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應該為女性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以確保在需要時能夠取得,並儘快服用。然而緊急事後避孕藥不應當做常規的避孕方法,如果有計畫避孕,應該採取其他避孕方式。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將緊急事後避孕藥列為非處方用藥,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韓國等,日本也於 2023 年開始在社區藥局試行銷售非處方緊急避孕藥。

婦援會服務實務經驗發現,不管是違反意願進行性行為,或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因為怕社會責難、羞於啟口、擔心、害怕等因素,並非每個人都能前往醫院看診取得緊急事後避孕藥。若因為無法取得事後緊急避孕藥被迫懷孕,進而影響身體健康,只能選擇進行中止懷孕手術者,可能造成身心嚴重創傷。

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轉為「指示藥」,提供需要民眾能在社區藥局購買,讓專業藥事人員進行用藥指導及提供衛教資訊,也爭取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的黃金時間。緊急事後避孕藥並不是高風險用藥,開放藥局讓有需要民眾在藥師指示下購買,一方面能保護女性免於被迫或非預期懷孕的風險,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權,另一方面減少懷孕後可能產生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這篇文章 【聲明】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 緊急事後避孕藥 成為指示用藥 保障女性身體自主與生育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永續高雄,台積電開發應落實綠能、減碳、污染控制承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5 - 18:43

(圖說:台積電5座廠區(P1~P5)開發面積達90.05公頃,年用電將達92億度,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將高達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高雄產業轉型關鍵時刻,台積電擴廠應落實綠能、減碳、污染控制及生態公園承諾。)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今(2025年3月5日),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召開「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82次會議(即環評大會)。審查內容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P3廠東側新擴建P4、P5廠的第一階段環評,擴建面積達42.89公頃,與P3廠房加總開發面積為60.22公頃,P3廠計畫已於去年(2024年7月)通過環評。

本次環評大會審查,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出再生能源、淨零路徑、生態公園承諾及降低空污與強化監測等四大訴求。

一、訂定逐年上升的綠電比例規劃,承諾優先採購在地再生能源

P3~P5 廠開發面積為60.22公頃,營運期間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達 507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經減緩後降至 233 萬噸。其中,87.5%(約 204 萬噸 CO2e)來自能源間接排放,顯示台積電的碳排放大多來自於外購電力。

我們肯定台積電訂下 2030 年 60% 再生能源的目標,但根據說明書,目前僅承諾「自量產後(取得空污操作許可證後1年內),每年取得實際用電量25%再生能源(以營運後之用電度數(kWh)為基底),中長期目標為2030年取得60%、2040年取得實際用電量100%之再生能源」。在缺乏逐步上升綠電比例的規劃下,2029 至 2030 年間,需在一年內急速增加35%(約19.3億度電)的再生能源,以達成於2030年取得60%目標。

開發計畫缺乏具體期程規劃的承諾流於空泛,也不利於穩定的能源轉型。因此我們建議台積電制定逐年提升的用電規劃,以及立下優先採購設廠地區綠電的承諾,促進在地供應鏈發展,減少外購電力與輸電損耗,使減碳真正落實。

二、兌現歷屆市長承諾,確保生態公園納入正式規劃

本基地為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過去40多年因中油煉製作業導致嚴重污染。如今土地轉型開發,除產業發展外,更應該回應社會長期以來的環境願景。

早在 2014 年,陳菊前市長便承諾,中油五輕遷移後,將於該地設立生態公園;陳其邁市長亦向市民許諾,將從都會公園串聯至半屏山、蓮池潭、洲仔濕地,最終連接柴山自然公園與愛河口,打造一條連續的都市生態綠廊,台積電亦於2023年發布生態多樣性宣言,而本案基地正是高雄市生態綠廊的關鍵環節。

然而,現行開發計畫僅提及綠帶與景觀植栽,卻未將生態公園正式納入都市計畫或土地使用分區。我們要求市府與台積電兌現承諾,確保生態公園的範圍、功能及管理機制,提供後勁居民一座真正能親近、承載環境教育與生態復育的公共綠地,而非僅流於廠區內部的景觀綠化。

三、強化污染防制設備與管理,提出空污減量規劃

開發單位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為應對措施,然而半導體製程排放的部分污染物,可能轉化為PM2.5,建議於建廠時預留空間並加裝最先進的空污防制設備,以確保污染物不被低估。半導體產業空污排放濃度雖低,但排放風量大,因此防制設備的管理至關重要。我們主張應提高防制設備的維護與監測頻率,建議記錄頻率由「每日一次」改為「每小時一次」,以利持續精進與監督。

目前開發單位未提出酸鹼氣體及氨氣的短、中、長期減量策略,對比中科台中園區擴建二期,營運3年減量5%、5年減量10%,本案卻無明確減排承諾,台積電應提出具體的減量計畫。

四、增設監測站,掌握石化與科技產業複合污染風險

本案為台積電全台唯一與石化廠鄰近的廠區,北側更鄰近橋頭科學園區與白埔產業園區,區域污染源複雜且有頻繁的大型車輛出入。雖增量致癌風險評估為10⁻⁷,但居民實際暴露於仁大工業區石化廠及橋科、白埔園區的多重污染源,有害空污無法透過抵減機制解決。因此,我們呼籲增設特殊工業區監測站,更全面掌握區域污染變化,確保周邊居民健康。

本案P3~P5廠房擴建,加上楠梓產業園區的29.83公頃,整體開發面積已達90.05公頃,遠超過園區之開發30公頃的門檻,理應提送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然而,目前審查方式卻以切割成三個個別開發案的方式進行,使整體環境與社會影響無法被全面評估。由於台積電P1~P5廠房已報編為「高雄科學園區第三園區」,我們要求主管機關—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審查,確保完整評估區域污染、資源調配及累積性環境影響。

產業發展應與環境保護並行,而非犧牲健康換取經濟成長。我們呼籲高雄市政府與台積電拿出更精進的污染減量承諾,確保區域環境安全,落實企業與政府的環境責任,共同打造高雄永續發展的未來。

【結論】

今日台積電高雄 P3 廠擴建至 P4、P5 廠的環評大會中,開發單位對地球公民等環保團體提出的訴求多半回應將納入評估,但並未納入正式承諾事項,唯其發言與回應均記錄於會議紀錄中。最終,環評委員決議通過本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地球公民將持續關注後續開發進展及環評承諾之落實,確保開發計畫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圖片來源:「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這篇文章 【聲明】永續高雄,台積電開發應落實綠能、減碳、污染控制承諾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世豐電力應誠實面對環境變遷,重新檢討環境保護對策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4 - 16:56

(圖一、世豐電力與鄰近部落位置圖 。地球公民基金會製圖)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河溪網協會

世豐電力於1999年通過「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開發計畫」二階環評,在2005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被勒令停工後,另於2009年通過「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後,再次準備復工,但因公司經營問題,2013年再次停工。直到2019年被正崴集團收購,沿用20多年前的規劃與承諾準備重啟計畫,卻始終不願誠實面對豐坪溪流量變異、生態保育、流域安全等許多爭議。

世豐電力於今年(2025年)第二次提出「環境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差),計畫在兩座水壩下游分別新增興建副壩與靜水池以及於太平部落興建跨河橋樑,雖然開發單位於「環差」報告中另外提出近期環境調查資料,卻沒有針對流域的環境條件與生態現況調整環境保護對策,更沒有誠實的面對豐坪溪豐枯流量的變異,且偌大的變更規模,更應該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 6條暨同法施⾏細則第38 條規定重做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梁聖岳發現,開發單位此次的生態調查資料,幾乎所有類群的物種數量都比20多年前的環評報告多出兩倍以上,證明了當時開發單位取得環評許可的資料無法反映環境現況,讓當時的環評委員在錯誤的資料上進行決策。

水利署的流量資料也顯示豐坪溪流量有豐愈豐、枯愈枯,水文不確定性增加的現象,但世豐電力在「環差」報告只有呈現「平均值」或是「最大值」,而忽略了因為氣候變遷、降水模式改變導致流量變異的「變異量」,讓環評委員難以檢視豐坪溪當前的流量變異是否足以滿足發電、灌溉與維繫生態等需求。

根據當前開發計畫的取水規劃,一年至少有超過三分之一時間,無法滿足發電的水量需求,除了無法達成預估的年度發電量,更會因為攔阻河川而造成難以彌補的環境成本,世豐電力必須根據當前豐坪溪的豐枯變化,重新擬定開發計畫的取水量、發電量與生態流量,才是負責任的再生能源開發計畫。

圖二、世豐電力計畫在兩座水壩下游分別新增興建副壩與靜水池,並於太平部落興建跨河橋樑。(資料來源:環評報告書截圖)

圖三、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25年前通過環評,遲未動工,現擬重啟卻沿用15年前環評,監督機制恐有破口,引發環境影響疑慮。(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重新檢討生態基流量,檢討魚道規劃設計,確保豐坪溪生態功能完整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指出,本案的開發計畫申請新增建項目中,增加了更多橫向構造阻礙水域連續性,新設跨河橋也增添水位壅高風險,完全違反水利署於2020年「秀姑巒溪水系治理計畫」中關於寬河治理、還地於河、避免增設橫向構造物等原則,也因為目前施工便道亂挖亂填造成棲地破壞。

此外,世豐電力目前承諾的生態基流量,始終沒有透過水工模擬,確認承諾的基流量是否符合當地生態環境的需求,目前二處堰壩所承諾的基流量僅有0.48cms(立方公尺秒)及0.06cms(立方公尺秒),相當於在枯水期只留下3%~5%剩餘流量給河川。沒有水工模擬剩餘流量對於下游的水深與流速等棲地條件的影響,就無法佐證當前基流量的設定不至於對減流河段的水域棲地造成嚴重危害。

在攔河堰施工區中,有新發現瀕危物種「小垂枝馬尾杉」族群分佈,但世豐電力沒有仔細調查周邊是否有足夠的個體,可以承受施工與電廠營運衝擊,就在報告中僅以「受工程影響有限」來混淆視聽。世豐電力口口聲聲要維繫溪流生態的「採捕搬運式魚道」,卻可能是讓豐坪溪的魚、蝦、蟹等死亡的陷阱,報告中完全沒有詳盡的調查資料,說明補採時間如何配合物種的洄游時間,以及魚道的維護管理模式、操作計畫,讓開發單位的魚道規劃得以落實與監督。

太平部落反對新增建跨河橋,正視地質災害風險,落實豐坪溪流域完整調查

太平部落族人施杉錦(Haisul Sunavan提到豐坪溪的溪床近年來快速增高,已經危及部落的居住安全,但世豐電力卻為了自己電廠營運的方便還要興建橋樑,增加部落淹水的風險。而部落對岸的第一電廠從兩年前的颱風就持續崩塌,「環差」報告也顯示當地地質不穩定,有厚達35公尺之崩積層直接受到豐坪溪沖刷坡腳,世豐電力卻沒有提出任何規劃來對應地質問題,讓未來第一電廠的工作人員直接身於陷危險之中。

太平部落族人余正吉(Diang Istasipal指出,開發單位歷次的環評書件都沒有完整調查豐坪溪流域,特別是中上游的崩塌地所產生的大量土砂會如何影響電廠營運,以及攔河堰是否會因此變成攔沙壩,在目前的報告中並沒有得到解答,世豐電力必須提出不同情境下土砂運移的模擬數據供社會大眾檢視,才能取得信任。另外,本次環差新增的靜水池、消能工與副壩,早在開發單位於2006年9月委託台大水工所的研究報告即有呈現,但卻在過了將近20年才提送環境部審查,對於開發單位是否有意落實開發計畫感到疑慮。

圖四、第一電廠預定地持續受到豐坪溪沖蝕,坡腳持續崩塌(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境保護對策原則模糊難以問責,部落文化空間無以續存

太平部落族人施建民(Lucas Sunavan的土地未經同意,就被世豐電力規劃為引水隧道通過的區域,但此次的「環差」報告,未見世豐電力有所調整。此外,豐坪溪是荒溪型河川,不可能一年四季到頭都有穩定的水量可以發電,世豐電力應該在「環差」報告寫清楚每一個月、每一旬真正能夠利用的水量與發出的電力。而且世豐電力的環境保護對策通通只有原則性的模糊承諾,請世豐電力拿出科學的態度,以量化的數據在水文、地質、生態等面向提出承諾,唯有可以被檢視的承諾,才是有意義的承諾。

山里部落的青年Lawsi Umin指出,豐坪溪的溪床是部落的獵場,但世豐電力的第一攔河堰卻要阻斷豐坪溪的河床,透過禁忌所發展出的土地與生態倫理也將蕩然無存,因為沒有獵人可以輕易攀上將近20公尺高的大壩,或是游過200公尺長的淹沒區,未來部落的狩獵文化將難以傳承。Lawsi呼籲綠能的發展不是建立在制度的漏洞上,為什麼一個20幾年蓋不好的工程,都不用依據環境變化重新規劃設計、重新擬定環境保護對策,卻可以一直取得施工許可,讓原住民的土地與溪流成為財團斂財的工具。

環差審查把關環境變遷,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實質對策

「環境差異分析」除了檢視新增建的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也必須針對計畫範圍的環境現況要求開發單位擬定合宜的環境保護對策。目前世豐電力無論在魚道規劃、生態基流量承諾、預測發電量、地質安全措施、陸域生態保護對策,皆不符合當前的環境條件需求。我們期待透過公民的參與及環評委員的專業,一起把關開發計畫相關環境保護對策,讓承諾的標準可以符合環境現況,相關的條件不再是模糊的原則性文字,而可以被監督的數據。

10大訴求

  1. 變更規模過大,世豐電力必須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 6條暨同法施⾏細則第38 條規定重做環評。
  2.  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所有環境保護對策應以具體可執行之內容、明確有數據可監督之承諾擬定,而非模糊之原則性文字。
  3. 正視豐坪溪流量變異,重新檢討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於豐坪溪豐枯水期之取水量、發電量與生態流量。
  4. 世豐電力應針對承諾之生態基流量進行水工模擬,確認承諾之基流量符合減流段之生態需求(取水後之水深、水溫、流速符合水域生物需求)。
  5. 世豐電力應檢討採捕搬運式之魚道規劃,釐清開發計畫之魚道規劃可恢復哪些物種之棲地連結性,以及寫明詳細操作規劃、補充調查資料,確認洄游時間進行採捕。
  6.  反對於太平部落新增跨河橋樑,增加部落水患風險,下游500公尺已有橋樑供居民日常通行使用。
  7.  豐坪溪有大量土砂運移,世豐電力應確實監測太平與山里部落河床高程之變遷。
  8. 世豐電力應針對豐坪溪流域進行整體調查,確認中上游崩塌之大量土砂對於部落河防安全之影響,亦確保攔河堰與發電設備之安全。
  9. 施工範圍、工程道路周邊多為保育類動植物棲地,世豐電力應重新擬定環境保護對策,以量化數據承諾噪音、震動等限值與發生頻率,限制車次、時間通行中平林道。
  10. 世豐電力應確認第二攔河堰周邊之保育類動植物有足夠個體,補充受到工程干擾之族群,才可開發第二攔河堰周邊之工程。
  11. 世豐電力應補足灘地施工便道、新設之消能橫向構造物之環境保護對策,以具體可執行與監督之文字與數字,確保相關棲地之保護。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河溪網協會

圖五、世豐電力第二攔河堰位於豐坪溪支流,為保育類台東間爬岩鰍棲地,世豐預計僅保留原先平均流量的3%(0.06CMS)作為基流量。(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這篇文章 【聲明】世豐電力應誠實面對環境變遷,重新檢討環境保護對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過勞、錢少、南北支援晚接早!台大醫院請正視住院醫師惡劣勞動處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4 - 16:47

文/台大醫院工會與住院醫師聯合聲明

近一個月以來,由急診壅塞首先化為利刃,劃開台灣醫療脆弱而赤裸的真實面貌,護理師低薪出走潮未見改善,護病比推動進度裹足不前,除此之外,傳統大型公立醫院因長年高壓低薪惡劣勞動環境,致使近年招募住院醫師困難重重,後續隨著台大醫院婁副院長一席「公定價」發言而再度引發爭論。

對此,台大醫院工會偕同住院醫師發表聯合聲明,揭露第一線台大年輕醫師日常所身處的水深火熱,工會必須強調,如今醫護人才的大舉流失絕非源自一日之寒,醫院雇主責無旁貸,工會呼籲台大醫院正視住院醫師惡劣勞動處境,改善環境待遇不該淪為紙上談兵,切實解決過勞低薪現況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同時呼籲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才可能獲得真正的重視與尊重。

▌人少業務不曾少,台北雲林晚接早

台大住院醫師過勞狀況異常嚴峻,細查急診、內科、兒科等主要傳統科別,近年來的住院醫師人數均呈現下滑萎縮趨勢,然而,在人力缺口持續擴大之下,一線工作強度及業務內容卻是只增不減,除了有既有科部的病人需要治療照看之外,來自其他院區及新設單位的繁重業務,往往也必須由住院醫師賣命奔波,進而滿足醫院業務的擴張需求,致使住院醫師終日疲憊而不堪負荷。

台大住院醫師的分院支援業務中,台北雲林晚接早的誇張違法情事尤值一提,當日在總院結束經常性加班至晚上7、8點後,必須趕忙收拾行李,跳上每小時僅有一班車的高鐵直奔雲林,倘若隔日工作地在斗六,出站後還得再耗費40分鐘以上時間自行想辦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最後抵達時早已是深夜凌晨,隔日清早7點半又必須準時到班,毫無完整睡眠休整,如此加班、熬夜、搬家、趕車、加班的過勞輪迴,將台大住院醫師壓榨地體無完膚、不成人形。

▌低廉時薪沒幾角,加班值班處處凹

台大住院醫師低薪狀況同樣嚴峻,每月固定薪僅有寥寥5萬餘元,外加各種名目獎金才能勉強湊到6-8萬元,月薪待遇不僅遠落後於私立醫院不只一個檔次,依據固定薪為基數所換算得的時薪甚至只有200餘元,將2025年法定最低工資時薪的190元作為對比參照,實在令人難以直視,這並不是魔幻故事,而正是發生在台大醫院的現在進行式。

然而,比200餘元時薪更離譜的是值班費及醫療業務處理費,以台大醫院內科住院醫師為例,值15小時班只領1000元、值24小時班只領1500元、假日值加護病房14小時班更是只領700元,換算下來的時薪僅有50-67元,形成住院醫師「值越多班時薪越低」的荒唐景象,縱使時薪已是如此低廉慘不忍睹,近幾個月在台大醫院部份科部內,都還傳出主管有拒絕發給值班費及加班費的狀況,剝削壓榨至此幾已毫無限度。

▌高薪低報鑽得刁,休假無果繼續燒

台大住院醫師不僅在薪資帶遇上受盡院方百般剝削,甚至連最基本的勞工退休金也難逃魔爪,眾所週知,依據工作預期目標而具勞務對價性的薪給皆應計入工資作為提繳基數,然而,台大醫院為住院醫師所提繳的勞退級距,甚至低於其固定薪數額,倘若再將各類包裹為獎金名目的薪給也計入其中,落差甚至可達2-3萬元,藉此高薪低報等同每年再凹掉住院醫師1-2萬元的退休金款項。

台大住院醫師在補休上所遇到的爭議之一,則突顯台大醫院消極不作為的敷衍卸責,過往住院醫師若在休假日出勤,則補休須在當月休畢,後經台大醫院工會與醫師工會共同爭取後,促成差勤系統開放跨月擇定補休期日,然而,後續當住院醫師前往支援其他院區時,分院竟以「差勤系統與總院不同步」為由拒絕受理,而這卻只是住院醫在面對總院及分院互踢皮球過程中,自身權益平白遭受踐踏侵害的冰山一角。

▌住院醫師為何跑,白袍血汗向誰道

台大醫院婁副院長針對其一席「公定價」發言,在輿論升溫之下,隨即澄清月薪6-8萬元只是做舉例,並表示現已在規劃調升台大住院醫師的薪資待遇,對此,我們寧願相信婁副院長只是一時口誤,我們寧願相信婁副院長只是感受到院內住院醫師招募困難的壓力、看見年輕醫師往私立醫院及診所流動的趨勢,憂慮之下為求好心切所行的發言。

然而,我們以上所有的「寧願相信」,勢必都建立在首要且唯一的先決條件,台大醫院能否正視自身現行千瘡百孔的惡劣勞動處境,而不是埋怨私立醫院爭搶人才,台大醫院能否廣納住院醫師的訴求與建言,而不是將其當作微不足道的後輩敷衍對待,台大醫院能否切實提高薪資並削減繁重過勞業務,而不是一時高調宣示後又回到原點。

▌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

台大醫院工會偕同住院醫師發表這份聯合聲明,只為提出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真切實際的問題,我們必須重申,醫護人才的大舉流失絕非源自一日之寒,台大醫院責無旁貸,我們同時呼籲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衛福部慘白空洞的記者會、循環播放的發言稿、避重就輕的加工數據圖表均難以挽救台灣醫療,醫療從業人員首先要能看得起自己,才可能獲得真正的重視與尊重,加入工會便是最好的開始。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這篇文章 【聲明】過勞、錢少、南北支援晚接早!台大醫院請正視住院醫師惡劣勞動處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學測選考科目數量逐年攀升,適性揚才淪為空談—教育部應正視招生亂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March 4 - 16:32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8 課綱推動時,強調「適性揚才」,並限制大學申請入學參採科目上限為 4 科,原意在於減輕學生考試負擔,讓學生能依照自身興趣與能力進行學習。然而,近年來的學測報考趨勢卻與此理想背道而馳,許多大學在「招生自主」的名義下,擴大採計考科範圍,使學生不得不選考更多科目,以提升志願選填的彈性。

根據 114 學年度學測統計數據,今年選考 6 科的考生比例高達 42.89%,較 113 學年度的 40.74%、112 學年度的 39.79%,以及 111 學年度的 33.2% 為高,呈現逐年上升之情況。從近年來學生報考的平均考科數目來看,111 學年度為 4.91 科、112 學年度 5.01 科、113 學年度增加至 5.02 科,今年更進一步增加至 5.05 科。(參見表一)這一趨勢顯示,學生因大學招生科目參採標準混亂,不得不應考更多科目,適性學習的理念形同虛設。

例如,部分原屬第一類組的校系,如商學院,竟將參採科目數學 B 改為數學 A,而部分自然組校系,如台大醫學系,則要求採計社會科成績,使得原有的考科分類安排失去意義。108 課綱設計數學 A、B 及社會、自然科的分類,原意是讓學生選擇最適合自身能力與興趣的科目,但大學以「鑑別度」為由,任意混採不同類群的考科做為參採標準,迫使學生在這些考科之間無法選擇,而不得已只好均報考,以免喪失錄取機會。

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應立即檢討大學招生標準,確保各校系參採考科符合 108 課綱精神,避免學生因招生亂象而承受過度壓力。大學校系如有跨組參採(社會組、自然組科目都包含)應該在學測參採科目上限數下降,由原來的5選4下降為5選3。否則,大學考量擴大招生來源數量,卻因而混亂高中三年學習,學生適性探索、多元選修、自主學習等空間將受到嚴重的壓縮。高中學生三年期間也將增加考試修課負擔,為了兼顧社會組、自然組考試準備,除了增加課業壓力,也不敢發展、試探多元選修和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本會呼籲大學端要讓高中學生能有適性探索、多元發展的選課空間,否則將重蹈過去在考試沉重壓力下,學生無法自主、多元適性學習的覆轍。

教育部與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應召開專案會議,檢視各大學招生科目參採規範,以避免考試範圍無限制擴張,如此方能讓適性揚才的精神真正落實於教育體制中。適性學習不應只是口號,政府與大學應共同負起責任,確保學生能根據自身興趣與能力選擇發展方向,而非被迫迎合不合理的招生標準。全教總將持續關注此議題,並敦促相關單位立即採取行動,以確保教育公平與學生權益不再受損。

這篇文章 【新聞稿】學測選考科目數量逐年攀升,適性揚才淪為空談—教育部應正視招生亂象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