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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永社呼籲國、眾兩黨勿釀民主內戰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20:30

文/永社

今日(9/27),台灣永社與經濟民主連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教授協會與學者張嘉尹召開記者會,針對立法院院會今日排審翁曉玲版《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第30條、第43條提高大法官參與評議及裁判門檻表達抗議。

目前,於上午院會中,國民黨團提議翁曉玲版《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已全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指出: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草案,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又提高門檻,與當前立法院正在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將癱瘓憲法法庭,導致司法權失去制衡能力,並侵害人民訴訟權。此外,如將大法官類比為守護民主憲政秩序的警察,只有「做賊心虛」的違憲犯會害怕,所以藍白可能通過翁曉玲版來癱瘓憲法法庭,讓民主憲政的警察不能吹哨、不能抓壞人。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特聘教授張嘉尹指出:現在國眾兩黨,一方面拒絕進行新任大法官的同意權行使,另一方面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並同時提高出席與可決人數,將使司法院是否正常運作取決於立法院是否行使人事同意權?是否通過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若為否,本次修法將牴觸「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原則」。

以憲政秩序觀點而言,當前立法院在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時,就已經變成怪獸。立法院今年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訴訟法》在內的一系列修法,及各重要機關人事同意權怠於行使,都在危害憲政秩序。

另外也必須注意到《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界線:立法權只能在權力範圍內修正,不能干預司法權的核心領域,其核心領域包括釋字530揭示的程序自主權。而若國眾兩黨癱瘓司法權,屆時恐導致最高機關間發生爭議時沒有爭議解決的機關,將形成赤裸的權力對抗,類似民主內戰。

經濟民主連合涂景亮研究員表示:雖有人拿美國、日本、法國也有大法官法定人數的規定,為翁曉玲的修正草案辯護,但這三個國家在制度設計上與我國有根本不同,就算有法定人數的限制,也不會讓國會的刻意杯葛,造成憲法審判權的空轉。

翁曉玲企圖以德國法為例,讓台灣的憲法訴訟法效法德國立法的方式。然而翁曉玲沒說的是,德國法中的「基本權剝奪」、「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都攸關民主秩序,不能與「宣告法律違憲」相比,且德國對法律違憲的表決門檻也不是3分之2,而是「過半」。至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依我國現行憲法訴訟法第80條規定,本來就是3分之2門檻,不用特地修法。

此外,永社亦補充:翁曉玲版本草案的修法理由指「…法國憲法委員會成員共九人,依據憲法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四條,須由至少七名委員作成決定。」此說法是刻意誤導法國法,並非正確解讀。我國司法院網站對法國憲法委員會組織法有該條文之官方翻譯為「憲法委員會之判決,或出具之意見,除因載明於會議記錄之不可抗力事由以外,應至少有七名委員之出席,始得通過。」意即,法國憲法委員會組織法第14條只規定9個法定原額委員,作成決定時要有7個委員參與而已。

涂景亮強調,翁曉玲委員的修法理由講得煞有其事,實則卻是運用翻譯上的落差,試圖偷換概念、混淆視聽,非常不可取。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這次國眾兩黨朝向報復性修法,嚴重製造社會分裂與對立。然而癱瘓司法權,剝奪人民透過司法解決爭議的機制,可能同時也埋下獨裁體制的種子。民主國家面對憲政僵局的解決就是倒閣與解散國會,讓民意重新決定。這種混亂憲政秩序的修法,難讓人不懷疑有境外勢力介入。相信明年開始,將掀起國民黨立委的大罷免時代。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指出:由於台灣是剛性憲法,在修憲困難的情況下,憲法法庭的權力行使,是補充立法者立法時未預料的情況,是讓憲法面對社會變遷的關鍵。若爭議草案通過,我國憲法將不具有應對社會變遷的機制。同時這也是國為擴權的另一個面向,而這次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修法版本若通過,將架空司法權。眼下國會常常高速通過危害憲政秩序的法案,應該要有更多人監督立法院的權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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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公民陣線執委改選 增列民主倒退法案,明確表態支持罷樑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20:28

文/台灣公民陣線

台灣公民陣線25日完成第五屆執行委員會改選,選出九位新任執行委員。同日召開新任執委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將陳雪生、陳玉珍二人所提案之《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以及翁曉玲本會期新提出之《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增列為民主倒退法案,加以防堵。台灣公民陣線新任執委會並做出決議,明確表態支持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

台灣公民陣線第五屆執委改選,持續為防衛台灣民主守夜

台灣公民陣線經線上投票與實體投票後,25日選出九位新任執委(依姓氏筆畫排列):

1. 周婉窈(台灣大學歷史系退休/兼任教授)

2. 周馥儀(四二四教育基金會董事)

3.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4. 陳佑維(經民連影像創意部主任)

5. 湯鼎美(瑜珈老師,新北工作隊志工組組長)

6. 黃厚銘(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7. 黃燕茹(基層社工,太陽花運動參與者)

8. 賴中強(執業律師,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9. 羅 宜(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隊副隊長)

台灣公民陣線是由百餘位學者、NGO工作者與1980年代以來重要學運參與者在2019年3月18日所組成的團體。於2020及2024大選中,台灣公民陣線先後提出「2020公民政綱」與「2024公民政綱」,希望從公民團體長年倡議的主張中,提出足以影響關鍵選民投票行為的階段性政策綱領,與社會各界對話,並說服總統、立委或政黨、候選人採納。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會表示:青鳥運動後,台灣公民陣線已匯聚成捍衛民主、防堵台灣民主倒退的重要公民力量,各界的支持就是公民陣線的責任。新任執委將隨時注意國會動態及國內外政治情勢,在關鍵時刻做出適切的決定,向社會大眾提出預警或號召行動,扮演台灣民主防衛的「鄰里公民巡守隊—守夜人」的角色。

第一次執委會通過三項決議

台灣公民陣線25日執委會決議,通過將陳雪生、陳玉珍二人所提案之《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以及翁曉玲本會期新提出之《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列為新增之第十四、十五個民主倒退法案,加以防堵。台灣公民陣線對提案及連署委員予以譴責,並警告各黨立委切勿再推進此二法案,否則必將引燃人民的怒火。

台灣公民陣線25日執委會並決議,明確表態支持基隆「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罷免謝國樑的行動。賴中強執委表示:基於自主公民力量團結合作,強化對民選縣市首長課責,以及謝國樑任內基隆東岸廣場等諸多施政爭議,台灣公民陣線支持罷免謝國樑。基隆「山海公民拆樑行動」以三、四十位學生、上班族等自主公民,對抗中國國民黨從馬英九、朱立倫、郝龍斌、蔣萬安、連勝文、傅崐萁及全體黨籍立委以降,舉全黨的「固樑行動」,這是一場大衛與歌利亞的戰爭,台灣公民陣線呼籲基隆市民、台灣自主公民站在「山海公民拆樑行動」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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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還我七天假,教師節列國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17:42

文/尊嚴勞動修法聯盟

記者會一開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表示,明天是9月28日教師節,尊嚴勞動修法聯盟之所以選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儘速提案恢復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

接下來,宜蘭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胡勝已表示,2016年民進黨在推動一例一休的過程中,以中小企業衝擊、全國休假一致以及刪除威權遺緒等理由,把勞工原本19天的國定假日,刪減7天到現在只剩12天。

而依據勞動部官方的國際勞動統計數據,截至2022年,我國全年度總工時平均高達2008小時,在世界主要國家中高居第6,而到了2023年,我國全年總工時甚至提高到2019小時,距離平均年度總工時降到2000小時以下的目標愈來愈遠,也讓我國年度總工時在國際上的排名持續居高不下。

而且,即便和亞洲主要國家相較,在2022年,南韓年度總工時1904小時,日本年度總工時1626小時,都比台灣還低,但南韓的國定假日15天與日本國定假日16天,則都比我國勞工目前的12天還高。因此,我們工會和勞工團體到立法院,真的是希望各黨團的委員能看到台灣勞工目前總工時過長的問題,也希望各黨團委員能幫忙提案增訂國定假日,用這個政策工具來全面降低台灣年度總工時。

接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的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當年民進黨以全國軍公教勞休假一致和刪除威權遺緒等理由,砍掉全國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可是,即便到現在,軍公教勞的年度休假還是不一致,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當勞工在五一勞動節放假時,軍公教也都還是要出勤,而這也造成許多父母明明放假,小孩卻得上學,一家人仍無法一起享受家庭生活的問題。

針對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以及教師節恢復國定假日全國放假,這不只是全教產的主張,更是全國軍公教和勞工共同的願望。同時,教師節在被刪除的國定假日中,也沒有甚麼意識形態的爭議。此外,我國國定假日現在高度集中在上半年,下半年只剩下中秋節和國慶日會放假,因此,恢復928教師節全國放假也有助於下半年國人的工作生活平衡。

最後,我們也要強調,去年在總統大選時,各政黨總統候選人提出的勞動政見中,有許多都提到要增訂國定假日,包括民眾黨柯文哲總統候選人主張928教師節要恢復國定假日放假,以及國民黨侯友宜總統候選人主張行憲紀念日要恢復國定假日放假。

雖然選舉已經結束,但以目前立法院國民黨加上民眾黨立委席次過半的情況,我們也很希望在野黨能落實選舉時的政治承諾,積極推動修法增訂國定假日,並請現在的執政黨民進黨要傾聽全國軍公教勞的心聲,協助推動增訂國定假日這樣福國利民的法案順利通過。

隨後,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的代表麥玉珍委員,也現身記者會表示,針對柯文哲主席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的政治承諾,民眾黨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絕對不會跳票,而會持續積極推動修法,包括教師節列為國定假日,還有勞動節全國放假,以及都會是民眾黨團接下來在立法院努力推動的目標。隨即,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在本日正式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新增教師節及勞動節為全國一致放假的國定假日。

接下來,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的理事長劉興德表示,其實增加國定假日,除了可以讓勞工多休息,降低我國的年度總工時,同時也可以讓政府在年度行事曆上排出更多連假,並藉此促進我國經濟及旅遊發展。

其實,去年2023年因為排了8個連假,其中有6個連假得要透過週六補班來達成,造成國人抱怨補班太多,而今年全年度雖然只有一次週六補班,但連假卻大幅減少,造成甚至連中秋和雙十國慶都無法放連假,被質疑矯枉過正,其中的關鍵,其實就是我國國定假日日數太少,造成挪移困難,若要放連假就往往得犧牲週六。

而我國政府若願意增加國定假日,對於增加連續假期,提升國人休假品質,增進工作生活平衡外,對於帶動我國連假經濟,促進觀光旅遊及藝文觀賞甚至運動體育等產業之發展,絕對有正面的幫助。

最後,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劉慶裕則表示,恢復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不但是全國工會和工運長年的訴求,更是全國勞工的心聲,今天來立法院,就是希望各政黨都能聽到,並且能提案增加國定假日,接下來,聯盟也會持續向國民黨團和民進黨團訴求,希望在三黨不過半的國會,能更重視勞工權益,積極推動恢復七天國定假日,從教師節全國放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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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消防加班做功德,新北莫做慣老闆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17:40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 記者會訴求:
1.新北市政府應將民國108-111年基層隊員及小隊長發函請求累積加班時數,以加班費返還。
2.新北市政府應承諾民國112年之後累積之加班時數屆滿補休期限時,應依法發放加班費。

今(27)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新北市政府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應盡速將民國108年至111年積欠基層隊員的加班費返還,並承諾民國112年後累積之加班時數屆滿2年補休期限時,應依工時新制規範發放加班費。

自108年司法院公告釋字785公告後,大法官已明確指出消防員加班應有工時性框架、加班要有合理補償,雖給予行政機關三年的修法期限,但要求行政機關在修法前仍應給予基層合理補償,然而因為行政機關的怠惰及消極,導致消防員辛苦加班的加班時數無法實質補償,自民國108年至111年,每位基層的隊員都累積高達3000-4000小時,既沒有得到應得的加班費,也沒有辦法在現有不足的消防人力下獲得應有的補休假,這些基層隊員每日救災救護累積的加班時數,到了最後什麼都沒有。

本會經多位新北市的基層隊員反映後,協助發函向新北市政府,要求這些屆滿補休期限的加班時數,不應讓基層隊員作功德,新北市政府應該將基層辛勤加班累積的加班時數,還給基層隊員。然而,自基層隊員發函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卻回函表示,補休補不到是個人問題,完全推卸長期未補充消防人力及無視消防局自行規範的休假天數上限及在隊人力限制問題。

本會早在民國110年年底,工時新制修法前,就早已在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呼籲不應制定休假天數上限的規範,卻遲遲等不到市府積極的回復,如今從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回函來看,更凸顯了新北市政府的傲慢態度。

而自112年起工時新制累積的加班時數,按照工時新制不僅不應該以嘉獎補償,而「僅能以加班費或補休假」方式補償,然而,消防人力不足的現實,導致根本無法落實補休假,面對過去基層隊員辛苦付出的加班時數如此卸責,恐怕在新制規範後累積的加班時數,新北市政府是否會再度表示「都是個人的問題」?

因此,本會呼籲新北市政府不僅應該要盡速返還基層消防隊員請求的108-111年的加班時數,更應該承諾民國112年工時新制過後累積的未修畢時數將以加班費補償,實質補償基層隊員,別再當違法的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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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履行政府責任,確保基金永續 全教總與朝野委員:行政院應依十年精算撥補退撫基金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17:37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即將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儘管歲出、歲入均創新高,但攸關退撫基金財務健全的撥補,114年度僅編列新台幣194億元,雖高於今年度編列之100億元,但離銓敘部精算「分10年撥補」、每年撥補317億元,仍有很大落差。

全教總指出,為確保基金永續,立法院業於2022年底完成撥補法制化,明定政府應依精算報告撥補退撫基金新、舊財務缺口,課以政府撥補退撫基金的法律責任。銓敘部並依此進行精算,根據銓敘部日前送交立法院之報告,若以公、教分別將於2051年、2048年用罄為基準,並採分「10年」、「15年」及「20年」補足退撫基金方式,各方案之撥補金額如下:

  1. 分10年撥補:公務人員每年194億元、教育人員每年123億元,10年合計撥補3,170億元。
  2. 分15年撥補:公務人員每年145億元、教育人員每年90億元,15年合計撥補3,525億元。
  3. 分20年撥補:公務人員每年120億元、教育人員每年74億元,20年合計撥補3,880億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退休基金首應尊重科學精算並落實管理紀律,依照銓敘部精算數據,顯見越快完成對新制上路缺口的撥補,政府總撥補數越少。分20年撥補的數字,要比分10年撥補多出710億元,選擇在10年內完成撥補,對基金永續與政府財務支出最為有利,可以創造雙贏。

關於撥補,全教總肯定教育部、銓敘部從善如流,今年均以「10年撥補」方案編列預算,詎料,行政院卻堅持採取總撥補數花費更多,且逼近基金用罄時間的「20年撥補方案」,政府年改從公教退撫制度開始,撥補卻厚此薄彼,全體公教人員完全無法接受此種「選擇性改革」又「選擇性撥補」的施政。

民進黨立法委員林俊憲聲援全教總訴求,強調政府當然是全民政府,但不僅是全民政府,也是公教人員之雇主,無論是勞保基金、退撫基金,政府都必須負起最後責任,針對退撫基金之財務,政府除應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針對基金之永續,更應展現政府身為雇主應有的態度,積極面對、勇敢承擔,林俊憲建議行政院從善如流,明年籌編115年度預算時就應採取全教總「10年撥補」方案,亦即每年編列317億元撥補退撫基金,以確保基金永續。

國民黨立法委員陳玉珍強調,退休金攸關全體國民老年經濟安全,政府作為基金管理者除應積極提升基金經營績效、健全基金財務狀況,針對有潛藏負債的勞保基金與公教退撫基金,政府更應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託責任。陳玉珍指出,既然立法院已於2022年通過依精算撥補退撫基金,行政院當然必須依銓敘部的精算數據,分10年對退撫基金進行撥補,比起分20年撥補,政府總支出還少了710億元,要求行政院必須採十年方案撥補。

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指出,照顧好每一位公教朋友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依法政府對於公教退撫基金負有最後保證,無論是透過撥補或制度改革,必須確保基金永續。而對於第一線公教朋友的心聲,行政院有義務聆聽,並進行溝通。當公教團體提出質疑,依照銓敘部的估算,退撫基金「分20年撥補」比起「分10年撥補」,最終政府將多付710億,為何行政院不選擇花費較少,也對公教朋友更有保障的「分10年撥補」方案?台灣民眾黨團要求行政院應向全民與公教朋友說明決策的依據,而不是一意孤行,讓為了國家努力一輩子的他們心寒。

如何確保基金永續、杜絕二次年改,是全體教育人員共同關切之嚴肅課題,今天除朝野委員外,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陳葦芸理事長)、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梁麗雯理事長)、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辜鴻霖理事長)、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方世齡理事)、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童文妮主任)、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李晶姮老師),亦到場聲援、表達堅定訴求。

全教總強調:無論從政府責任、總編列金額、能否確保基金財務安全等各種角度檢視,行政院都必須負起完全責任,分十年撥補退撫基金,每年編列317億元就是檢驗政府是否有決心落實基金永續的指標,全教總感謝朝野委員的支持與聲援,也期待立法院能做出明確決議,要求行政院依十年精算足額編列預算,以確保基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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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修法五週年爭議一次看!「即報即拆」成空話、污染工廠無退場機制|公庫整理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7 - 16:16

文/公庫實習記者吳桂芳

台南市新營區「台聯實業」農藥工廠近日發生大火,導致消防廢水與農藥流入排水系統,水流染成螢光綠。目前環保局已依法開罰、要求抽回廢水,但仍有民眾擔憂廢水會污染周遭的土壤和魚塭。此事不免讓人聯想到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生火災,恐會更加影響農地及糧食安全。

違章工廠在農地上超過50年,已發生過多起污染案件。政府為了規範農地違章工廠,主管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至少歷經4次修法、數次政黨輪替,但在執行政策仍有不少缺失。

2019年新版《工輔法》明確限制農地違章工廠在2016年5月20日後不准再增建,一旦清查到違章工廠應處以罰鍰、勒令停工、斷水斷電和拆除等裁罰。不過執法成效不彰,除了違章工廠拆除率低,也出現污染工廠未設退場機制等問題。修法至今5年,環團發現每年農地上仍長出數千個違章工廠!直到2024年8月,疑似違章工廠所佔用的農地面積高達2,857公頃,約等於280個大巨蛋。

違章農地工廠的問題嚴峻,不但加速農地破碎化,環境污染及公共安全問題更是無法忽視,近年來消防員團體疾呼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生火災,將危及廠內員工、附近居民和消防人員的生命安全。

讓我們一起回顧《工輔法》的修法歷程和近年違章工廠的重大意外。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歷程:不斷推延的落日條款

在1970年代「拼經濟」的背景下,政府默許工廠在農地上違規建造,導致違章工廠大量出現。【延伸閱讀

政府長年政策寬鬆所導致的惡果,造就如今農地工廠亂象的核心原因之一。儘管《工輔法》經歷多次修法,但每次修法都是因原定的輔導期限即將到來,政府不斷延長農地違章工廠的輔導期限,甚至放寬違章工廠的興建年限和合法資格。

修法時間 2010年6月2日 2014年1月7日 2019年6月27日 暫時合法
身份 臨時工廠登記 臨時工廠登記 特定工廠登記 納管資格 2008年3月14日以前興建的低污染違章工廠 2008年3月14日以前興建的
低污染違章工廠 2016年5月20日以前興建的
低污染違章工廠 登記條件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保等相關規定

每年依照廠地實際使用面積繳納輔導金,最高10萬元 登記期限 2012年6月2日 2015年6月2日 2022年3月19日 輔導期限 2017年6月2日 2020年6月2日 2039年6月27日 合法途徑 搬遷到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集結向地方政府申報規劃為產業園區,就地合法。 搬遷到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集結向地方政府申報規劃為產業園區。

2015年9月放寬規定,186個已經形成工廠群聚的特定區域,可共同申請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等同於就地合法化。【延伸閱讀】 違章工廠原先的土地分類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即可就地合法。 就地合法
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回饋金 向地方政府繳交
農地市價50%回饋金

(圖表整理:吳桂芳)

《工輔法》於2002年立法,當時政府任由既有違規工廠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輔導,直到2010年才正式納管違章工廠,環團推估經濟部放任違章工廠的這8年內,農地工廠由9,907家擴增至6萬7千家,足見政府管理成效不彰。

2010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 首度納管農地違章工廠

為了規範約6萬7千家的違章工廠,經濟部在2010年首次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開放2008年3月14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違章工廠,若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和水土保持等相關規定,即可在2012年前申辦「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取得「暫時合法」的身份,當時預計約有3萬家違章工廠受益。

同時,政府也提出工廠合法化的方案,規定工廠需在2020年前搬遷至合法的特定地區,如工業區;或依據《產業創新條例》,違章工廠可整合附近土地,向地方政府申請規劃為產業園區,從而達成合法化。

2014年:因輔導效果有限 輔導期延至2020年

即便政府給予7年的輔導期限,違章工廠的輔導效果仍不如預期。到2013年底,違章工廠數量依然超過6萬家,僅有5,433家工廠成功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登記率不到一成。隨著原定輔導期限的到來,經濟部在2014年初再次修法,將工廠補辦臨登的期限延長至2015年,並將輔導期限延至2020年。

2019年:合法標準再放寬 2016年5月20日前設立的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

隨著工廠輔導期限再度到期,政府預期的輔導成效依然不理想,僅有43家違章工廠遷入工業區,9家工廠成功就地合法。2019年2月,農委會公布全台違章工廠佔地約1萬3千公頃,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則表示,仍有超過6萬家違章工廠未申請臨時登記。

為此,政府於2019年6月再次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採取鼓勵工廠接受輔導代替懲罰的方式,進一步降低工廠合法門檻,開放2016年5月20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

只要這些工廠符合消防、工安和環保等相關法規,便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簡稱「特登」)。即便是中高污染工廠,只要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也能申請特登、就地合法化。令人關注的是,當時修法草案甚至未擬定落日條款,進一步放寬規範。

此外,這次修法首次明確規定「不准再增建農地違章工廠」,一旦查出2016年5月20日後新建的違章工廠,將處以罰款、勒令停工、斷水斷電,甚至面臨拆除等強制措施!

2019.06.21 工輔法三讀闖關在即 環團:立法院暫緩審查!

立法院在20日召開臨時會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外抗議草案放寬農地違章工廠的規範。同時指責經濟部官員雲瑞龍作為政院版草案的主要規劃者,竟在說明會中提到自己動員民間連署,也指導廠商未來如何規避污染責任等經驗。

環團不滿雲瑞龍無視法規與行政倫理,因而向監察院提起糾舉要求立院暫緩審查。環團也重申五點訴求,希望行政院及立法院重新檢討《工輔法》修法草案、納入公民訴訟條例、設定「特定工廠登記」落日期限、明定中高污染違章工廠處理年限,以及由環保署、農委會進行工廠的污染業別認定。

2019.06.27 立法院三讀通過《工輔法》 環團憂造成食安危機

立法院在27日進行《工輔法》三讀表決,環保團體再次重申《工輔法》修正應納入「公民訴訟」及違章工廠「落日條款」等內容。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批評,《工輔法》數次修法都未見成效,再再顯示公權力執法效果不彰。應該要落實《工輔法》的既有法律內容,否則每過幾年又要修法、又要繼續進行落日期限的展延。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指出,從2017年開始已舉報29間違章工廠,至今卻一間都沒有被拆除,足以顯見「公民訴訟」存在的重要性。

針對環保團體提出的「公民訴訟」及違章工廠「落日條款」的訴求,最終三讀通過的《工輔法》僅納入20年的違章工廠落日條款,並未採納公民訴訟的建議。

根據法規,違章工廠必須在2022年前完成申報、2029年之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資格。此外,工廠需在2039年前將原有的土地分類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即可就地合法。

修法五周年檢視蘇揆「三不承諾」 農地工廠改革成效幾何?

《工輔法》的多次修法反映出,政府明知農地工廠輔導期限即將到來,卻不斷延長違章工廠的輔導期限,同時放寬合法化的途徑,最終甚至允許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化。

面對環保團體的強烈不滿,2019年修法之際,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為平息民怨,曾做出「農地工廠不准新設、不准污染、不准危害公安」的三不承諾。

如今距修法已經過去五年,接下來將逐一檢視蘇揆當時所做的「不准新設」、「不准污染」及「不准危害公安」承諾,是否已經兌現。

政府喊新建就拆除 農地違章卻新增1萬家、拆除率僅15%

2019年修訂的《工輔法》明定2016年5月20日後不准新建農地違章工廠,一旦發現新蓋工廠應「即報即拆」,然農地違章數量卻是不減反增。截至2024年8月,新增建的違章工廠面積高達2,857公頃、粗略估計為11,500間廠房,約等於280個大巨蛋的占地規模,顯示《工輔法》在遏制違章建設方面的成效甚微。

綜合環團和官方的說法,《工輔法》執法不力應與政府態度消極、人力不足、拆除經費短缺、資料透明度不足有關。

地方政府消極處理 業主根本「無咧驚」

早在2019年新版《工輔法》修訂前,行政院已於2017年10月核定「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宣告將拆除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違規工廠。然而,儘管全台有數萬家違章工廠,該行動方案在一年內僅拆除16件,顯示政府拆除違章工廠的效率一直以來都相當緩慢。

現有法規將農地違章工廠分為兩類:違規廠房和實際運作的工廠。違規廠房雖無實際加工行為,但在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範圍內非法建造,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79條,應處以罰鍰、勒令停工、斷水斷電及拆除;實際運作的違規工廠則符合《工輔法》認定的工廠資格,又進一步違反《工輔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也應受到相同的處罰。

地球公民基金會於2023年12月針對違章工廠數量最多的彰化縣、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發布了「六縣市農地違章工廠查處成效與體質診斷報告」。該報告比對了六縣市政府的檢舉回應和經濟部公開的裁罰案件,發現裁罰率平均不到4成。此外,對照農業部和經濟部的公開資料,發現疑似農地違章工廠的拆除率僅15%,拆除速度遠遠落後於新增建設的速度。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的統計顯示,2021年至2024年5月,共清查出5,493家新增的違章工廠,其中5,270件未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處以罰鍰,327件符合斷水斷電資格但未執行。儘管有5,000多家工廠違規,實際上只有200多件被處以罰鍰。【延伸閱讀

高市稽查員獨自負責141案件 查處全台農地工廠恐耗時64年

各縣市政府解釋是因為人力不足,才無法確實查處農地違章工廠。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在2020年的統計,平均一個縣市僅有4.4名稽查人力,其中高雄市更是一個人獨自負責約141件新增建違章工廠。以此推算,各縣市若要全數查處農地違章工廠,平均需耗時長達64年。由於稽查人力不足,往往只進行一次稽查而不進行複查,導致不少查處結果是「大門深鎖、無人回應」,工廠只要躲過稽查當天便能繼續運作。

環團透露,彰化地區因稽查人力短缺,僅能派一名女性稽查員到場,但卻被反鎖在工廠內,並遭到業者威脅。類似遭到刁難的情況屢見不鮮,還曾發生業者與議員一同前去要求撤銷裁罰,甚至業者反控稽查員裁罰不當的情形。【延伸閱讀

地方政府執法不力 竟「牽拖」經費不夠、無法拆除違章工廠

各縣市政府多以無執法依據作為監管不力的藉口,稱未經地方議會通過「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因此無法要求違規者自行繳納拆除費用。彰化縣政府更曾因刪減違章建築拆除預算遭到抗議。

但環團認為,拆除經費不足而拆不了就是個假議題。新版《工輔法》要求已列管的業主繳納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全國共收取約20億元,環團質疑怎麼會沒有經費《建築法》第96條之1第1項明確指出,縣市政府強制拆除違建後,可向建築所有人要求拆除費用。

以台中市政府為例,2020年不經議會直接訂定了「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向違規者收取拆除費用。環保團體呼籲其他地方政府應效仿台中市,通過「違規者付費的拆除執行原則」,不應由全民負擔拆除費用,而應由違規者自行負擔。

環團建議各地方政府應妥善運用每年收到的20億元輔導金與納管輔導金,增加人力以加強查處和輔導工作,並加速斷水斷電或拆除的進度,避免再次因人力不足或拆除預算不足而成為農地違章工廠繼續非法運作的幫兇。【延伸閱讀

2020.12.18 彰縣違章拆除預算遭砍一千萬 環團頒「違章之母」給王惠美

2020年12月3日,彰化縣議會在討論明年度預算時,將違章建築拆除預算從1132萬8000元刪減至132萬8000元。此舉引發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的不滿,兩組織頒發「違章之母」錦旗給縣長王惠美,諷刺她對違章工廠處理不力。環團指出,彰化縣違章工廠數量增長,且拆除預算大幅刪減,呼籲縣府實施斷水斷電政策,並要求業者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政府資料不透明 公民團體難監督

由於拆除農地違章工廠須跨部門合作,統計數據往往分散在各個部會,再加上政府資料未全數公開,導致公民團體難以監督,進一步打擊民眾的檢舉意願。

在此說明民眾檢舉疑似農地違章工廠的流程,地方政府收到民眾舉報後,將由不同機關負責現勘、查處和複查,步驟如下:

  1. 由農政單位負責確認是否有「農業使用證明」。
  2. 公所現勘確認違規情形。
  3. 依照現勘結果,由不同單位進行裁罰:
    1. 興建中:建管單位會拆除,然而現況僅少數興建中建物被拆除;
    2. 有加工事實的工廠:經發單位會連續罰鍰、斷水斷電後,讓工廠變成「非屬工廠」;
    3. 非工廠:地政單位或都發單位會第一次開罰。
  4. 農政單位在改善期過後應進行複查,若沒有恢復成農業使用,將會再次開罰,然而實務上的農政單位並沒有複查。
  5. 農政單位交由地政單位或都發單位針對違規情形再次罰錢或斷水斷電,並限期恢復農用,但實務上往往沒有連續裁罰,且裁罰速度緩慢。
  6. 農政、地政或都發單位通知建管單位拆除。
  7. 建管單位拆除違建廠房,然而實務上僅少數拆除。

複雜的查處流程和執法不彰的問題,常常讓陳情民眾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由於政府未公開查處過程和裁罰紀錄,民眾無法得知檢舉案件處於哪個步驟、應詢問哪個部門,最終工廠是否依法受罰、斷水斷電或拆除也無從得知。此外,違章工廠清單未公開,可能導致民眾重複檢舉,稽查人員也須再次處理同一筆案件。

為了避免資訊不對稱、協助釐清政府處置違章工廠的情形,地球公民基金會與「g0v.tw台灣零時政府」社群參與者共同開發「農地違章工廠回報系統」網頁。由民眾先回報各地的疑似農地違章工廠,隨後由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助處理瑣碎的檢舉行政流程,藉此提升民眾的檢舉意願。

除了政府未公開檢舉資料和檢舉過程之外,連耗費公帑製作的網頁和調查資料也不開放一般民眾檢視。2017年行政院曾設置「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平台,足見政府並非沒有資源做到資料公開。不過,網站已遭到下架,就連當時行政院宣傳用的新聞稿文章也一併刪除。

經濟部也曾在2019年耗資7,500萬要求各縣市清查違章工廠數,而環團依《工輔法》第28條之3要求經濟部公開清查報告,卻得到科長「怕資料不準確,所以不便公布」的回覆,最後只能由立委或黨團依照質詢權責向經濟部索取資料。當時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蔡佳昇怒斥「他們根本就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和錢,去做一份自己也不相信的報告」。【延伸閱讀

經濟部至今依舊未公布國內農地違章工廠的確切數量,僅能透過農業部提供的疑似佔據農地的違章工廠面積推估工廠數。對此,環團企盼政府應公開土地違規使用的裁罰紀錄,也期望相關單位應確實裁罰、複查、拆除廠房,杜絕工廠再次復工的可能。

污染工廠未設退場機制 累犯工廠改善污染問題即可復工

農地工廠恐危害到附近農田的糧食安全,但《工輔法》卻沒有針對工廠污染制定退場機制,無法有效遏止農地工廠污染。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在2020年指出,彰化地區農地工廠密度高,有高達906筆土地受到污染,面積達148公頃,可以說是全台農地污染最多的縣市。其中有144筆土地曾因檢測到重金屬含量受到列管,列管解除後又再度被驗出含有重金屬遭到重新列管,在解除列管、重新列管的期間或許已有相關農產品流入市面。只要農地工廠的問題不解決,即便列管後仍有機會再度受到污染。【延伸閱讀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認為,農地違章工廠被特許在農牧用地運作,對農業環境、食安的威脅極大,理應符合更嚴格的標準。不過新版《工輔法》修訂後,農地違章工廠的污染違規開罰數量卻是不斷增加,近年平均更是過去的三倍。自2010年《工輔法》開始納管工廠以來,環境部已開罰227筆污染案件,其中36家為累犯,累犯中有28家已取得特登資格,甚至有的工廠在取得特登資格前就已經在偷排廢水,特登之後仍繼續偷排。

新版《工輔法》放寬了中高污染工廠的「合法化」程序,允許它們在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後,仍有2到6年時間申請特登資格,讓原先已排放污染的工廠繼續留在農地上。例如沅泰工業電鍍廠在2019年1月抓到偷埋暗管排放有毒電鍍廢水,卻在2021年底取得特登;唐振工業在2019年到2022年排放重金屬廢水,卻在2021年污染期間取得特登,僅罰款204萬元、處以勒令停工。可知污染工廠即使取得合法登記也沒有因此改善污染情形。【延伸閱讀

2021.03.24 中高污染違章工廠到底有幾家? 環團籲經濟部徹查並公布名單

環團針對農地違章工廠問題提出三項訴求。首先,要求經濟部公開所有尚未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的中高污染工廠名單,以便有效監督。其次,呼籲政府整合中央及地方資訊,包括公開「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並比對環保署的污染違規紀錄與財政部的稅籍資料,以識別更多未登記的中高污染工廠。最後,環團對即將實施的「特定工廠申請用地計畫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簡稱「特轉目辦法」)表示擔憂,呼籲經濟部在制定該辦法時參考相關規範,避免污染工廠透過變更土地使用方式仍能存在於農地上。

直到2022年,許多中高污染的違章工廠改稱是「低污染」工廠以申請納管,藉此規避新版《工輔法》的轉型、遷廠或關廠要求,也避免《區域計畫法》的裁罰,得以在停工前繼續運作。舉例來說,2021年彰化縣埔心鄉某鑄造廠產生的惡臭引發周圍居民組成自救會抗議並檢舉,但縣府回覆「該廠商已申請納管」,因此無法進行斷水斷電或相關處分。全台類似鑽漏洞的廠房約有124件。【延伸閱讀

面對環團的種種質疑,經濟部指稱,依照《工輔法》第25條規定,只要環保單位勒令工廠歇業,經濟部將會撤除工廠的登記證。曾虹文批評這是經濟部與環境部共謀出的「假退場機制」,依照環境部近年的裁罰實務,環保單位不會做出勒令歇業處分,頂多是勒令停工,只要工廠改善污染問題後仍可繼續動工。曾呼籲經濟部和環境部不要再互踢皮球,應盡快制訂一套合理、能遏止污染的農地工廠退場機制。

違章工廠成公安惡夢 危險建築結構、缺乏消防設備

彰化環保聯盟統計,光是彰化縣在2021年工廠火災共58件,近5成是發生在農地違章工廠,還有1成是疑似農地違章工廠。一年竟有數十件的農地違章工廠火警,顯見政府對於農地工廠風險管理的缺失。

2019年8月彰化縣曾發生彰化縣一間橡膠工廠大火,火災造成嚴重空氣污染,鄰近學校師生、民眾必須戴口罩防護,工廠周遭1公里內居民甚至必須離開住宅,外出自主避難3天。該工廠已取得臨登資格,理應符合消防與環保設備等納管條件,事後附近20甲稻田又晚了近2個月才能收割,引發民眾懷疑火災汙染是否延緩稻米成長速度。

即便農地違章工廠取得臨時合法資格,火災發生時仍然可能造成污染和公安問題。尤其多數農地違章工廠未符合消防與環保相關規定,一旦發生火災,又應該如何避免進一步的污染和公安危機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2020.02.20 農地橡膠工廠火災疑汙染作物 環團送立委吃「火大米」

2019年8月彰化縣橡膠工廠大火後,周圍稻田受污染,民團將延期近2個月才收割、受污染的稻米命名為「火大米」,並送給新科立委。同時提出五大訴求,包含違章工廠大火後地方政府應代位清除消防餘燼、政府代向業者求償鄰田作物的相關損失、公糧價格收購受汙染稻米、要求「特定工廠」符合防災配套措施、增修《工輔法》公民訴訟等。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非法建造的工廠建築物通常是鋼構鐵皮屋結構,通常不遵循建築技術規則,導致違章工廠相對於合法建物的結構更不穩定。違章工廠內部往往缺乏基本的消防設備和逃生設施,像是防火披覆不足、內部未適量防火區劃、管線穿牆缺乏適當防火填塞、消防通道狹小等等,都大大提高了火災的風險。

尤其農地違章工廠通常位於狹小的農路旁,嚴重阻礙大型消防車進入,也延緩救災進度。又因農田旁的消防栓稀少且水壓不穩,導致供水容易中斷。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威脅消防人員和民眾的生命安全。

儘管內政部在2023年訂定的「輔導既存工廠自設滅火設備及替代設施指導原則」,但該原則僅具建議性質,缺乏強制力。因此公民團體呼籲,針對就地合法的農地違章工廠,其消防安全設備應更嚴格檢視,強制要求依照相關指導原則裝設消防設備。

對於未納管的違章工廠,消促會要求政府部門加快拆除速度,避免讓結構不明、物品擺放混亂的農地工廠成為消防員的噩夢。

2019年台中大雅地區的農地違章工廠大火,不僅對當地社區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悲劇性地造成了兩名消防人員殉職。

2019.10.03 台中火警兩消防員殉職 民團:殉職調查入法、檢討農地工廠

2019年10月台中大雅區免洗餐具工廠發生火災,33歲謝志雄及32歲張哲嘉等兩名消防員進入該農地違章工廠找尋起火點後不幸殉職。違章工廠的存在被視為「未爆彈」,其設置缺乏消防安檢,恐危及消防員的安全。民團共同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檢討,以防止悲劇重演。

2021.01.22 台中大雅火災案報告 消防員批政府放任違章工廠致殉職

消防署於2020年底公布的「台中大雅案殉職事故原因調查報告」指出,違章工廠的危險性是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的重要原因。如果違章工廠可以落實即報即拆、不准新建,消防員就無須冒著生命危險執行勤務。

修法五周年 三承諾仍未兌現

前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上任後,對於農地工廠政策問題,強調絕不會採取就地合法的方式。隔年蔡英文正式宣告2016年5月20日後興建的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農委會和行政院也耗費公帑製作網頁,公布農地違章工廠的地圖及拆除數量等數據。然而,行政院的網頁連同公告的新聞稿卻在不久後下架。

諷刺的是,2018年「即報即拆」的承諾未能實現,蔡政府卻支持修訂新版《工輔法》,延長臨時工廠的輔導期限、2016年5月20日之前的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現任總統賴清德在擔任行政院長時也表明:「(農地工廠)最終還是要合法化」,並強調要用十年的時間合法化農地工廠。民間團體痛批蔡英文2016年的政策跳票,質疑政府的多次修法是否意在無限期維持工廠的「假合法」狀態。

2019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提出「三不承諾」:農地工廠「不准新設」、「不准污染」、「不准危害公安」尚未實現,當年還發生台中市大雅區農地違章工廠惡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前總統蔡英文到台中市立殯儀館向殉職家屬致哀並承諾會進行檢討,事後卻沒有針對消防員殉職主因的農地違章工廠進行更嚴格的處置。

去(2023)年明揚工廠大火奪走四名消防員性命,民間團體在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前抗議,要求政府應確切落實《工輔法》管理工廠的目的並進行消防改革,賴清德的競選團隊卻對此「已讀不回」。如今總統賴清德已就職四個月,仍未見到政府處理農地違章工廠問題的具體行動。

過去,民間多次舉辦檢討新版《工輔法》的記者會,持續追蹤新增及污染的農地違章工廠,揭露《工輔法》在實務上面臨的挑戰,並呼籲政府切勿再放縱違章工廠,以避免損害國民的居住安全與糧食安全。

總結過去幾年的經驗,政府對農地違章工廠的態度變化無常,承諾多次跳票,導致政策反覆,使問題難以根治。未來政府必須重新評估並明確立場,通過明確的政策態度和確切的管理與執行,以落實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優先事項,才能重新贏得民眾與業者的信任,確實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

【延伸閱讀】

本專題整理文章完整梳理《工廠管理輔導辦法》的歷史發展和現況,突顯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錯綜複雜,並質疑政府在工廠管理上的寬鬆態度。然而,本文少有討論業者面對政策變動和合法門檻放寬的情況,為何仍有工廠業者不願意登記「特登」或「臨登」資格。

環保團體了解到產業發展的嚴峻後,不斷呼籲政府應考量到中小企業的產業未來。然而,新版《工輔法》生效後,政府的輔導和管理態度依然消極,導致小資本額工廠無法負荷合法成本而倒閉,嚴重影響地方經濟和就業;同時放縱排放污染的違章工廠,加劇環境污染問題,威脅到80萬農民的耕作權益和全民的飲食健康。

為此,我們推薦讀者閱讀工輔法專題報導,進一步深入了解工廠業者面臨的挑戰及環保團體的倡議,究竟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工輔法系列報導1】昔日台灣之光   今日違章工廠濫觴

【工輔法系列報導2】業者試圖合法走正路   《工輔法》讓業者走向窮途末路?

【工輔法系列報導3】過往農村榮景   當今污染殘景

【工輔法系列報導4】產業發展困境   環團都能懂

【工輔法系列報導5】修法後的省思與監督   社會大眾的土地利用想像是什麼?

【工輔法系列報導6】在「選擇」與「解決」之間   我看見他們如何面對工輔法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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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黎巴嫩遭以色列突擊,無國界醫生緊急在前線救援及分發物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9:14

(2024年6月,一名黎巴嫩婦女在一個避難所接受無國界醫生行動診所的醫療護理。©MSF)

文/無國界醫生

近日以色列與黎巴嫩地區情勢緊張,9月23日以色列在黎巴嫩多個地區展開大規模轟炸,根據黎巴嫩衛生當局統計數據,當地已有558人遇難,超過1,800人受傷,更有數千人被迫逃離家鄉前往鄰國避難。無國界醫生目前正為分散在全國各地的集體避難所發放如床墊和衛生工具組等非食品物資,我們的行動診所也為避難所有需要的人提供基礎醫療服務和心理健康服務。

透過此信,無國界醫生提供我們在黎巴嫩團隊的第一手文字說明,讓記者朋友們了解當地的情況。我們也歡迎記者朋友報導黎巴嫩議題時,引用下方文字,讓台灣讀者獲知黎巴嫩正面臨的人道危機。

黎巴嫩人道危機迫在眉睫

當地時間9月23日,隨著以色列對黎巴嫩多個地區開展大規模轟炸,無國界醫生透過為流離失所者提供基礎醫療服務和援助物資來擴大我們對當地日益升級的人道需求的回應。 根據衛生當局數據,當地已有558人遇難,超過1,800人受傷,數千人被迫逃離家鄉前往鄰國避難。

無國界醫生團隊正在為分散在全國各地的集體避難所發放如床墊和衛生工具組等非食品物資,並且我們的行動診所中為避難所中有需要的人提供基礎醫療服務和心理健康服務。 除此之外,在這個特殊時期,無國界醫生團隊還營運著心理健康服務熱線,為流離失所者和受影響的個人提供心理援助。

我們將繼續與我們的合作夥伴和醫院密切協調,隨著情勢發展盡可能提供支援。

前線醫療人員也遭受衝擊

自當地時間9月23日起,一些位於黎巴嫩南部、貝魯特以及當地其他地方的無國界醫生工作人員離開了他們的家。 為了前往更安全的地方避難,人們紛紛逃離,在堵塞的交通中度過了數小時。

在黎巴嫩南部和巴勒貝克-希爾米勒(Baalbek-Hermel)等繼續遭受猛烈空襲的地區,無國界醫生的工作人員回報,他們的住所附近遭到了轟炸。 當我們的員工躲在家中避難時,以色列戰機繼續在他們頭頂盤旋,整夜不停。

聲明原文

【無國界醫生在黎巴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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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杜董為己喊冤吃相難看,陳部長調薪承諾望別食言,產工訴求調薪一萬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8:58

文/臺鐵產業工會

今(26)日早上杜微董事長在立法院接受質詢,向媒體為自己調薪、記大功喊冤。並表示「按國營企業薪資來領,而不是自己幫自己加薪。」、獎懲也依程序辦理。

董座加薪擠壓員工待遇及人力預算,員工要加薪就說成本控管困難重重

產工認為杜微董事長為己喊冤的行為是吃相難看!調薪額度高達5萬多有甚麼好委屈?說自己按照國營企業薪資來領,但作為公司治理的負責人,杜微董事長沒有讓全臺鐵員工按照國營企業薪資來領,反而因為董事長、總經理2人調薪,擠壓剩餘1萬5千餘名員工調薪幅度、人力增補預算。

由於國營公司人事成本需要受到國家管制,上至董事長下至員工均受總額管制,因此杜微董事長急著在公司化第一周為自己加薪,先卡位自己高薪,占走高額人事成本,再來告訴員工不能調薪,需要提高營運績效才可以,自肥又把績效問題推卸給員工及公司,不是一個董事長該有的樣子。

如果杜微董事長真的覺得冤屈,那產業工會建議將調薪額度捐出來,全數作為改善待遇及職安問題經費。

交通部長陳世凱承諾調整待遇,產工籲別食言,建議全體員工調薪一萬追上國營事業待遇

陳世凱部長也在立法院詢答時表示,認同台鐵員工薪資要提高,尤其是從業人員要優先,現在薪資確實偏低,交通部已在努力中,有計畫也有規劃。

產工首先肯定陳部長終於代表交通部對臺鐵員工低薪待遇發言,以及具體表示表示將有所調整,臺鐵員工已經被時任蘇貞昌院長與歷屆臺鐵局長官欺騙,畫大餅說公司化之後會更好。

請陳部長切莫食言調薪承諾,或是以明年軍公教同步調薪作為方案來敷衍基層,而是積極面對低薪待遇問題,改善臺鐵員工低薪待遇!

所以產工向交通部與行政院建議,請交通部與行政院將尚未通過的《從業人員待遇要點》起薪直接調升一萬,並將原任臺鐵員工薪資同步調升一萬,過去產工在記者會上已經指出,相比交通部轄下郵政及港務等國營事業,臺鐵人員起薪相差將近一萬元,要追上國營事業待遇,才能讓臺鐵公司能以正常待遇留下人才、吸引新人,以充足人力落實安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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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行人優先區標誌宜全面考量,與系統性良修政策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8:56

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宜全面考量,與系統性良修政策
*請勿急就章,為未來留下安全隱患

9月23日,交通部邀請本會參加研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以下簡稱標誌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會議,討論「行人優先區」等細項。

#會議無共識再另行召開

交通部提出的草圖中,「行人優先區終點」只是一塊藍底白字的純文字標誌,理由是:「用斜線容易與『禁制標誌』混淆」。

交通部以現行《標誌規則》中沒有國外「解除限制標誌」的制度為由,稱年底之前研議出「解除限制標誌」的詳細設計後,再由交通部重新召開研商會議討論「行人優先區終點」標誌,與我們及友會達成共識,再完整定案。

#標誌應堅持以圖形為主

然而!多項研究早已證實,人類辨認圖形的速度,比閱讀文字的速度要快很多,因此本會堅持道路標誌應以圖形為主、文字為輔。

在政策上路初期,以文字「副牌」的形式補充說明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反對「直接把文字融入主要牌面」,也反對現行草案中「以純文字當主要牌面」的做法。

「解除限制標誌」是國際常見的標誌。有許多種設計,如把牌面灰階化+左下右上黑斜線,或是原牌面+左下右上紅斜線等。但是!無論何種設計,都不牴觸現行「禁制標誌」的設計規範(也就是《標誌規則》第57條)

我們理解交通部因現行《標誌規則》中沒有「解除限制標誌」的內容,而暫時無法用有「解除限制」概念的標示,把「行人優先區終點」圖形牌納入草案,也需要時間研議出詳細設計

但是我們呼籲交通部,請遵守會中提出的承諾,在年底時提出「解除限制標誌」的詳細設計,並新增「行人優先區終點」的圖形主牌,切勿強行定案

#接軌國際消除安全隱患

我國於1969年簽約《聯合國標誌與號誌公約》,法律上有遵守相關公約的義務,而非參考大公路主義的美國MUTCD來做純文字設計——這不是最適合的選擇。

請交通部依照公約框架來擬定交通規則,也讓國際旅客來到台灣時,或者國人到各國時,都能無障礙接軌而避免安全隱患。交通部應在公約框架內去調整我國法規,並讓我國駕駛人瞭解公約規定,才能讓台灣與國際之間的交流更加順暢、安全。

#失之毫釐差以千里

交通部表示英文參照MUTCD美國交通管制設施手冊之交通標誌用語,然而交通部卻沒有注意到一個很重要的細節:MUTCD為文字垂直往下排列,而非像交通部預告標誌僅有水平方向一行。閱讀速度又差一截,不符合人因工程。許多設計都是歷經漫長的討論、驗證測試、再教育及宣導再行上路。

#無回訓機制為問題根本

交通部和與會學者多次提到若引入「解除限制標誌」的新定義會「怕駕駛看不懂」。這個直覺相當常見,卻忘記駕駛人的回訓、再教育及新政策的宣導,本來就是交通部的職責。

圖形的內涵本來就是由人定義後,透過宣導與教育將標誌的意義傳達給民眾,才能讓民眾認識,而不是「怕民眾不認識新東西就不推動」,或是因此堅持要把文字說明融入圖形主牌。

#階段性地推動真正還路於民的玩樂街道

我們肯定交通部認真統整倡議意見,並用13張簡報一一回應。
但是,其中就國外的「行人優先區」標誌設計,交通部回應:「行人優先區與住宅區有別,行人不得在道路上嬉戲,如牌面設計中的踢球活動。」

交通部顯然誤解國際公約的本意。本意是「小孩會隨時在街道上出現,所以需要駕駛人更加注意行人」,逐漸轉變為以「人」為空間主角之思考模式,真正落實人本交通。

我們相信在真正以人為本的城市裡,生活區的街道巷弄應該是居民的客廳、市民的公共空間,不該只限於通行使用。雖然這個觀念在台灣還非常新穎,但期待台灣有朝一日也能變回孩子們可以在生活區的街道上快樂、安心玩耍的地方。

「對兒童友善的城市是對所有人友善的城市」
——國際 Childstreet 2005 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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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校淪為政策提款機 行政減量變爆量 全教總設專區 歡迎投訴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8:5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4年教師節前夕,教育部宣布要推動學校行政業務減量,希望讓學校教育回歸教育本質,促使教師能投入更多心力在學生身上。九年過去了,走進基層學校詢問第一線教育工作夥伴,幾乎可以得到一致的答案:「沒有感覺」。多數教師認為日常要辦理的行政業務並沒有明顯減少,來自各級政府機關不必要的公文報表並未真正減少,與教育無關的政令宣導要求一如既往,各校教師依舊疲於奔命,嚴重干擾正常教學。面對行政減量教師普遍無感,甚至已經演變成為業務爆量的局面,全教總提出以下幾點觀察與分析:

教育行政單位便宜行事、號令天下的心態未變

當今教育活動講求重視學生個別差異,教育政策推動也應充分考量不同學習階段、地方情境之個殊差異,不宜老想一紙公文就號令天下,One size fits all絕對過時。類似的案例遍佈全臺各地教育行政機關,有些公文明明是要處理高中職學校事務,卻一股腦發給轄下所有國中小;甚至,某縣還曾發文給全縣國小,要求學校鼓勵小學生踴躍投稿《國會季刊》,聞者莫不搖頭。

再以今年8月國教署推動教學正常化實地督導計畫為例,完全套用國中經驗來思考國小端行政作業,導致部分縣市要求所屬國小填寫教室日誌,讓許多根本不知道教室日誌是何物的國小教育夥伴,開學時被臨時要求增列填寫教室日誌這項工作。經全教總與國教署聯繫確認後,國教署方才提出代替方案。然而,在各校開學兵荒馬亂之際,教育行政單位,推出這項不正常的教學正常化視導資料,根本就是烽火戲諸侯,對教學正常化反而造成更大干擾。

地方政府跨局處室持續加碼 國中小成為各類施政調查簡易平台

其次,政府非教育部門為推動自身政策,各類被冠上「○○教育」之名的政策措施頻繁地加載於學校,導致與教育本質無直接關聯的外加業務大量進入學校體系,加重了學校的行政負擔,嚴重分散了教師的教學時間和精力。

例如,A市教育局發文到各國小要求計算學童每月減碳量,以便回報給該市環境保護局;B縣政府發函到縣內各級學校,要求限期將反詐騙宣導成果彙整至該縣政風處;C市教育局轉發衛生局公文,要求全市中小學施測網路使用習慣量表;D縣要求中小學導師調查學生家中是否安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從這些例子不難看出,國中小已經變身成為地方政府跨局處室的施政調查平台或轉達訊息工具,每天在全臺各級學校幾乎都會出現這類干擾教學、徒增行政業務的相關調查工作。

私人企業和民間團體也來湊一腳 學校成為低成本的人力提款機

尤有甚者,全教總獲悉某縣市政府曾發文宣傳某民間企業慈善基金會反毒宣導企劃案,更進一步要求各校務必派員參加。由此可知,各級學校現在不單是地方政府跨局處業務提款機而已,民間公司和基金會只要喜歡,都能透過地方政府行政系統的協助,堂而皇之要求基層教師協助創造業績。全教總認為該地教育局處顯有圖利特定私人企業或民間團體之虞,更對教育行政單位未能善盡把關之責,任憑私人企業或民間團體將各級學校視為是低成本的人力提款機,感到荒腔走板、不可思議。

全教總成立反應專區 歡迎會員教師反應不合理的行政業務

綜上,不難得知為何基層教師完全無感主管機關不斷宣傳的行政減量措施。在教師節前夕,全教總再次期盼政府重視教師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請讓教師從眾多繁雜而又無益的額外事務中抽身,多些時間關注學生學習、提昇教學專業的活動之中,還原教育工作的本來面貌。我們誠摯呼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勇敢拒絕干擾教學的行政業務,一起與教師夥伴來捍衛學校教育主體性。

全教總特於教師節前宣布設立「非屬學校應收應辦公文投訴專區」,只要認定公文根本就不是學校應辦理的,歡迎會員教師自即日起填具會員卡號後,把有問題的公文檔案email至:nftu@nftu.org.tw。全教總將於認定完成後,將公文公告在網站上的「非屬學校應收應辦公文投訴專區」,並且標示出辦理的單位以及發文的單位,讓這些辦理以及發文的單位,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的評論。專區將於9月30日星期一正式公開上架,每週定期更新,不定期對外發佈結果。歡迎會員教師多加利用,共同解決行政爆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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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碳費方案背離環保初衷,減碳目標難逃空話命運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8:48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聲明團體列於文末)

環境部預計於10月7日召開碳費審議委員會,多個環保團體正在密切專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代表強調,碳費費率的制定應該符合減碳初衷,而非成為企業逃避責任的漏洞;碳費制度的設計應承擔起環境保護的責任,對於碳排放的外部成本進行內部化,才能促進企業真正落實減碳行動。然而,目前的制度設計以及經濟部提出的費率方案卻令人感到憂心,優惠費率低至0元與50元的「免費碳價」,不僅難以達成彭部長期待2030年40%減碳目標,甚至可能對環境與產業競爭力產生反效果。

對此,我們提出5點呼籲:

  1. 碳費審議委員及環境部應謹守立場,避免讓企業透過遊說「優惠碳價」,和經濟部裡應外合,逃避氣候責任。
  2. 引入如英國氣候變遷協議、歐盟CBAM等國際經驗,制定優惠費率、高碳洩漏風險係數、起徵門檻的「落日條款」,於2030-2035年間前全數終止,為長期的永續發展與產業轉型創造良好的基礎。
  3. 按環境部委託倫敦政經學院(LSE)研究,以及世界銀行已設定台灣碳費為10美元的標準,2025年碳費一般費率應自500元起徵,優惠費率按一般費率的比例收取,而廠商能夠輕鬆達陣的優惠費率B應至少300元(一般費率的60%),且需逐年調升。
  4. 碳費制度應透過建立產、官、學、民間團體等公私協力的參與平台,進行社會、環境衝擊研究,以利盡速擬定具體的中長程規劃。
  5. 碳費應投入公正轉型、氣候調適和日常減碳作為。

低廉碳價無法反映外部成本,優惠費率方案勿嚴重背離環境目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沈宜臻專員表示,美國環保署計算的碳排外部成本,每噸約為190元美金。而臺灣環團長期倡議,碳費一般費率應至少從500元起徵。即便是在有優惠費率的情況下,優惠費率B亦不應低於300元(即一般費率的60%),較為嚴格的優惠費率A則不應低於150元(即一般費率的30%),且需要逐年調升。然而,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上次碳費審議委員會,卻荒腔走板地提出優惠費率B「50元」,及優惠費率A「0元」的「免費碳價」方案。針對經濟部所提出的提案,公民團體深表無奈,無法認同這種忽視環境面影響的碳定價。

作為母法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其徵收碳費的核心緣由,是為了將碳排放的外部成本納入市場機制,讓企業承擔其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換句話說,即是透過「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原則,引導企業和產業逐步減少碳排放。然而,這樣的「免費碳價」提案卻與此目標背道而馳,完全脫離立法的初衷。不僅無法有效抑制碳排放,還會助長企業對碳排放問題的漠視。讓人不免懷疑,經濟部是否與財團企業「裡應外合」,拒絕緩解氣候變遷的責任,甚至隨之起舞以「氣候通膨」、「產業負擔」為名,試圖造成民眾恐慌?

綠色轉型延宕,最終不僅會造成無法達到淨零排放的長期目標,甚至可能反向拖垮產業競爭力。我們強烈呼籲環境部以及參與碳費審議委員會的委員,能夠堅守立場,切勿受制於經濟部及產業界的壓力,真正落實對於環境保護的承諾,並透過合理的碳費設計來促進產業界的減碳行動,為未來環境的永續發展作出真正的貢獻。

避免財團遊說!優惠費率、高碳洩漏係數值及起徵門檻應設計「落日條款」,於2030-35年間全數終止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痛斥,過去環團再三呼籲,不應提供高碳洩漏風險係數值,讓高碳排的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享有「2折」的下殺折扣,依經濟部規劃,算算排碳大戶的碳費可能連一瓶礦泉水都不如,令人遺憾憤怒。

我們主張,碳費優惠費率設計,應參考英國氣候變遷協議(Climate Change Agreement, CCA),建議比照其制度,將優惠費率設定為一般費率的「固定比例」,且最低不能低於300元,隨執行情況逐年調升,設計「落日條款」於2030年廢止優惠費率。

而依環境部宣稱,高碳洩漏風險係數值,乃參照歐盟ETS免費配額的規劃,更應配合歐盟,設定2035年前的「落日條款」,並與優惠費率、2.5萬噸起徵門檻等,共同設計落日制度,避免產業施壓、尋租。尤其,環境部委託倫敦政經學院的報告更指出,應設定明確的落日條款、進行清楚透明的民主審議、簡化碳費計算公式等,避免弱化減碳的誘因,並防止企業針對優惠利率進行遊說。

碳費制度欠缺具體規劃和社會、環境衝擊研究, 亟待建立產、官、學、NGO公私協力的參與平台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碳費制度正式運行,總算是跨出碳有價化的第一步,然而行政部門仍須將後續的具體規劃和大家說明,如(1)下修起徵門檻,包含何時全面起徵所有排放源;(2)收來的碳費預計怎麼用,預算書和績效報告的提出,與如何有效的監督,並讓大眾有感願意支持碳費等氣候政策運行;(3)台灣未來的產業規劃與佈局為何,哪些產業的公正轉型和氣候轉型計畫得馬上準備好?(4)2030年後是要走向碳稅還是排放總量管制交易等台灣碳定價制度的下一步,並規劃一系列的實證研究觀察台灣碳費制度運行的狀況,否則現在的討論僅是紙上談兵。

此外,仍有許多碳費制度的基礎研究,如(1)對於所謂的高排碳產業(石化、鋼鐵、水泥等)、中小企業和大眾的社會與環境成本的衝擊為何?(2)帶來哪些具體的轉型成效?(3)是否有綠色通膨的情形發生;(4)碳盤查、自主減量計畫等目前的碳費制度到底對於行政能量衝擊為何?(5)碳費費率制定的科學依據為何?都有賴行政部門透過公私協力,讓關心碳費制度的產官學研及民間團體參與研究,並公開透明地和社會溝通,才能真正建立社會共識、弭平紛擾。

讓碳費運用在真正落實氣候行動的人民,投入公正轉型、氣候調適和日常減碳作為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進一步指出,由於目前的碳費規模很可能和原先理想規模有很大的差距,勢必要透過政府預算撥補或是綠色金融引導,才有機會強化台灣整體的氣候政策,因此未來碳費用途更形重要。我們認為碳費用途最優先重要的是公開透明,應廣納民眾參與機制,並且碳費收入應避免全數用於減碳領域,而切勿漏掉同等重要的公正轉型與調適。以下舉例較重要的公正碳費支用項目:

  1. 部分移轉到低所得家戶,減緩轉嫁效果,也有助於展眾支持。例如加拿大卑詩省碳稅制度,用於所得稅抵免(成人與孩童,每人每季各抵免額174元(加幣)、51元(加幣):疫情下甚至加碼)
  2. 發展低碳科技,成為減排的催化劑:實際的例子包含歐盟碳交易體系的創新基金、美國加州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氣候基金,用於低碳運輸、住商建築補貼、創造永續社區等支用。此外也應成立專責氣候研究機構,以發展低碳科技。
  3. 貢獻全球綠色基金,支援發展中國家:臺灣碳費制度設計中,可以透過如聯合國的全球綠色基金機制,支援發展開發中國家。
  4. 返還給排碳大戶從業人員,降低轉型衝擊:重點是發還給排碳企業,還是發還給企業所屬勞工?直接回歸給受衝擊的從業人員,會比直接發還給這個企業,更能符合公平的原則。
  5. 用於支持日常的氣候行動,如中央、地方提出的TPASS,改名為氣候交通卡,將碳費用途用於支持綠色運輸、基礎人行道、自行車道的規劃與建設,讓大眾更願意支持政府徵收碳費,或是用於公民或是家戶發起的再生能源的建置等,將碳費紅利挹注於落實氣候行動的人民。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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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破碎化不能再拖 環團疾呼《國土計畫法》應如期上路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6 - 15:01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不分藍綠擔憂《國土計畫法》社會溝通不足、影響人民權益,疾呼要延期上路,更有9藍營縣市未交出「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9月25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批評地方首長跟立委勿造謠,要求賴政府為了整頓國土秩序及防止農地破碎化加劇,《國土計畫法》明年5月應如期上路 。

雲林屏東劃設功能分區標準不一 9藍營縣市不滿

《國土計畫法》2016年施行至今8年,期間已完成第一階段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及第二階段各地方政府國土計畫公告,目前正在進行第三階段審理各地方政府的「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表示:「這是台灣國土空間規畫轉軌的重要時刻。」

台灣的國土規劃與管理長期以來用《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和《國家公園法》等法規來執行,不但缺乏統整、各自為政,並產生過度開發、環境汙染、氣候變遷等問題。為了確立台灣整體國土新秩序,兼顧國土保育,並解決我國過去土地發展亂象,《國土計畫法》將取代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原依法應在2022年全面上路,2020年修法後延期一次,國土計畫新制依法將在明年5月全面上路。

日前傳出雲林縣長張麗善批評國土功能分區各縣市劃設標準不一,發現雲林縣農1、農2被要求劃最多,可是屏東縣將國有地劃為農1,總面積從4萬公頃變4000公頃,私有農地劃為農2。雲林縣擔憂《國土計畫法》上路造成地方開發限制,影響農民權益等,要求中央須具體說明各國土功能分區權益與規範、配套措施,同時延緩2至3年,待民眾疑慮均獲實質解答始得上路。

共有9個藍營縣市首長尚未在今年6月準時交出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及台東縣,被質疑是消極抵制中央。

環團更批評,上週居然還有22個民進黨委員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土計畫法》延期上路,理由是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憂民眾被假訊息誤解等,為了確保順利推行,希望行政院展延上路時間2年至4年,待充分溝通後再上路。

國土功能分類劃設原則。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地政局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認為國土計畫的精髓就是有計畫、有秩序,而且是永續的進行管理,特別重要的是縣市國土計畫,因為中央的國土計畫只做了原則性匡列,但是地方縣市政府才是真的決定及規劃土地使用,例如產業用地、農業生產專區及住商發展區。他提到雲林縣長張麗善近日指出中央目前的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原則對農民非常不公平,嚴重影響雲林未來發展農工商科技城,然而事實上雲林縣劃設1萬2042公頃的面積做為開發用地,約28.5個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的規模,質疑張麗善是在畫大餅欺騙人民。

黃靖庭認為,縣市首長或民意代表一直說希望照顧農民的權益,其實是照顧「土地價格」,卻忽略土地原本的農業生產及生態保育價值,總是把從事農業當成一種犧牲,無視真正農民經常面臨農地劃到城鄉發展地區的處境。

針對農民權益的保障,《國土計畫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現有的合法農業使用設施不會受到影響,區域計畫實施前或原合法之建築物、設施與第23條第2項或第4項所定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者,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當地政府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斟酌地方情形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遷移,其因遷移所受之損害,應予適當之補償;在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令其變更使用、遷移前,得為區域計畫實施前之使用、原來之合法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環團認為地方政府首長及立委不該用錯誤資訊延宕《國土計畫法》實施。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

農地破碎化不能再拖  環團、農民疾呼《國土計畫法》應如期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表示,《區域計畫法》在2000年時修法,開啟了使用地變更的大門,導致許多農地可經申請許可開發,從空拍照來看,農地破碎的「像一塊破布」,經常發生農地違法不當使用。黃子芸強調:「國土計畫的上路,才是重新建構國土秩序的開始!」

黃子芸說,很多地方想要在《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前搶建一波,例如花蓮七星潭沿線就有7家觀光旅館及大型渡假村開發案要提出農地用地變更,台中大肚山富人聚落也有兩大跨國集團預計打造頂級溫泉豪墅與觀光酒店等開發案。黃靖庭則說,花蓮歷經地震、現在正在復甦的過程,其觀光產業還必須靠觀光署的補助才有辦法撐下去,怎麼還有會搶蓋高樓層觀光飯店的市場需求?

黃子芸表示,根據內政部資料,今年3月到8月之間,全台灣小規模土地開發案就已經多了250件,平均一個月新增50件,至8月總計共有771件。新增上百件開發案散落在台灣各處農地,零星分佈,將導致嚴重的農地破碎化。

黃呼籲,如地方政府真的在意農業發展,就應該立即送審國土功能分區圖到中央審核,確保明年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同時避免第一線公務人員疲於應付壓線核准的土地變更案。

黃靖庭說到《國土計畫法》的重要變革在於《區域計畫法》沒有的彈性制度上,就是每5年一次的國土計畫通盤檢討,地方政府若發現劃入城鄉發展地區土地難以或無法進行開發,可劃回農業發展地區。若按照現行《區域計畫法》,一旦農地變更成可建築用地就變不回去。

「作農不辛苦,難過的是看到台灣農地被拿去做不當的開發。」獲百大青農的宜蘭員山「月見學習農場」負責人田菁表示,《國土計畫法》雖然目前仍不夠周全,但有兩項重要的制度,第一是公民參與,第二是每5年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農地不是無法變更回來的。他說到自己剛返鄉種田時,每樣都要靠自己學習,不過近年農業部開始推公費班培養農業人才,看得到農業推廣政策,不要讓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農業人才因《國土計畫法》延期上路,到時候沒有農地可耕種,他挺身鼓勵政府要堅持《國土計畫法》如期上路,不要一延再延。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

宜蘭員山「月見學習農場」負責人田菁

「國土計畫一天不上路,地方政府就會不斷圖利個別廠商,持續炒作土地,這也是為什麼我今天特地帶小孩來抗議。」彰化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與孩子一起表達《國土計畫法》對下一代的重要性。他說到彰化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案就是地方不甩中央國土計畫的錯誤示範。

吳慧君說明,開發面積9.9公頃的打鐵厝產業園區預定地在彰化縣國土計畫劃為「農業發展地區」。2020年9月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中,以缺乏適當性及合理性要求彰化縣府刪除打鐵厝產業園區其國土計畫的城鄉發展區位,改列農業發展地區,但是彰化縣政府卻以《國土計畫法》還沒有正式上路為由,藉此繼續進行開發案,不但通過環評審議,甚至進入正式招商的程序。目前當地居民已提出行政訴訟反對本案開發。吳認為可維持國土秩序的法律若一再延期上路,像彰化縣府逕行開發的個案恐怕將不斷出現。

吳慧君說大家已經可以感受到近年氣候變遷的加劇,自然災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還有糧食問題,下一代未來所將面臨的挑戰是難以想像的,若國土計畫維持好的國土秩序,就是讓未來的孩子有更多的空間可因應未來氣候變遷的影響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陳憲政表示,《國土計畫法》的緣由是因為2009年莫拉克風災之後,所進行的國土規劃、土地利用反思,法條開宗明義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為了促進資源產業合理的配置及追求國家的永續發展。

陳憲政說今年4月花蓮受到地震、暴雨嚴重的影響,國家不應該放任讓脆弱國土受到人為的破壞,且內政部跟地方政府在2021年已經完成了各縣市國土計畫審議,為何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在3年期間無法完成?顯然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怠惰。

黃靖庭強調,如果有地方政府到明年5月都不願意繳交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如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危害公益或是為危害政務正常運作,中央可以逕予代行處理。環團齊呼籲地方首長盡快繳交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中央堅定讓該法如期上路。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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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公司宣布中秋獎金改為禮券發放,是不想發不是不能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9:02

文/台鐵產業工會

近期公司宣布中秋獎金改為禮券發放,引起全體員工不滿,董事長杜微對外表示是因欠缺法源無法以現金方式發放。

產工表示:這是公司不想發不是不能發!完全不是缺乏法源問題。

董事長所言法源問題,是因為中秋禮金是依照《交通部與所屬機關(構)員工激勵及表揚要點》發放,要點是依照《公務人員激勵辦法》,銓敘部確實有解釋,激勵辦法發放之獎勵,不得以現金方式發放。

然而杜董事長完全忘了台鐵員工有兼具勞工身分嗎?依照《勞基法》84條之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勞動條件擇優適用,而作為福利事項的中秋禮金即屬於此,得以適用《勞基法》後,依照勞基法第2條、第22條規範,獎金應屬於工資,而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

因此從法源回顧,發放禮券是台鐵公司的選擇,而非杜董事長所言是缺乏法源,根本就是不想發不是不能發,再次顯現董事長對自己調薪積極大方、對員工待遇消極吝嗇!

產工憂心未來其他節日出勤獎金因此改為禮券發放,將會發函勞動部、勞動局詢問發放禮券之合法性,將會持續爭取未來所有獎金以現金方式發放。

銓敘部對《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等值獎勵釋疑

勞基法第2條第3款對工資之定義

勞基法第22條對工資給付方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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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民開花:中台灣假訊息防禦學習圈開放報名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6:17

文/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報名連結

你關心台中在地的市政、文化議題嗎?對各種假訊息、謠言感到困擾嗎?
瑞典哥德堡大學發布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是全球受境外假訊息影響最嚴重的國家,已經蟬聯10年的榜首。身為公民的我們,能夠做些什麼呢?
好民邀請你加入中台灣假訊息防禦學習圈,培育對假訊息、謠言的抵抗力。透過課程與會議的對話交流,分享對在地的想法。
一起成為積極公民,讓思辨的種子遍地開花!

░ 公民招募:開放16歲以上,關心該次討論議題以及錯假訊息之公民報名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五) 23:59 止
░ 錄取通知:10/5(六)
░ 篩選方式:優先以學生與社會人士各50%為錄取目標,若超過人數則以報名順序錄取、動機為篩選方式。
░ 出席費用:經錄取且完整出席論壇之公民,於活動後將有500元公民出席費。

※詳細地點與時間※
░ 10/18
題目:那些那些市政新聞背後的詮釋空間
講者:林楷庭 /〈中市議會觀察〉編輯
地點:中城再生文化協會二樓(台中市中區中山路133號)

░ 10/25
題目:社群時代裡的文化資訊識讀——故事、歷史詮釋、文史假訊息
講者:格魯克 / 台中文史復興組合創辦人
地點: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中市西區民權路53巷10號)

░ 11/01
題目:種族?飯碗?治安?文化侵略?你到底在害怕什麼-移工新聞的媒體識讀討論
講者:官安妮 / 1095壹零玖伍移民工文化協會理事長
地點:1095壹零玖伍文史工作室(台中市中區臺灣大道一段31號11樓)

░ 11/15
題目:潛藏在多元意識中的性別歧視及刻板印象
講者:紀馨棋 / 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兒少培力中心督導
地點:小青馨發酵室二樓(台中市中區中山路247號)

主辦單位: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補助單位: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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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勞陣支持全球品牌呼籲 政府應強化移工權益保障機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4:53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今年9月11日,50個全球知名服飾品牌商,對台灣的經濟部長郭智輝提出公開聲明,呼籲台灣在聘用移工上確保責任聘僱(Responsible Recruitment)。勞陣對此聲明表達高度關切與支持,並認同其中所提出的具體建議。這份聲明指出,部分在台灣工作的移工為了取得工作機會,在母國就必須支付高額的仲介費用,並且在抵達台灣後還需要持續支付相關費用,這些沉重的債務壓力,進而導致他們無法在惡劣的勞動環境中發聲。此外,聲明中也指出部分移工面臨惡劣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包括行動自由受限、身份文件被扣押、超時加班,以及因提出申訴、抱怨工作條件差、參與工會活動或集體談判、懷孕或試圖轉換雇主而收到遣返的威脅。

勞陣強調,這些處境都有可能已經涉及國際勞工組織(ILO)所提出的強迫勞動相關指標,如未妥善解決,將使台灣面臨強迫勞動風險的指控,並受到國際間制裁。因此聲明中提出具體建議,呼籲台灣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包括禁止仲介機構向移工收取費用、保護移工的結社自由,確保其加入工會的權利、簡化自由轉化雇主流程,以保障其基本權益、強化政府對違法仲介及聘僱單位的處罰機制等。

台灣作為為全球供應鏈的重要一環,企業在全球經濟活動中的影響力不容忽視。同時,台灣面對勞動力不足的挑戰,產業界依然延續壓低勞動條件的老舊模式,對政府施壓,要求擴大移工引進,不僅阻礙產業升級,還加劇低薪問題,更使台灣在國際間頻繁曝露出勞動人權問題,損害台灣形象。

台灣在2020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首度公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主要依據是《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的建議和精神,政府就企業營運有關的人權保護事項,提出未來性重點政策方向與措施,在全球經貿持續強調永續發展,以及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益發重視的趨勢下,國家級計畫將有助台灣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亦能兼顧民主人權及社會責任精神,有效提升台灣產業之國際競爭力。然而各界批評該計畫內容不僅過於簡陋、空泛,淪為政府對宣傳過去政績的文宣之外,更無法有效回應UNGPs所揭示「國家保護議務、「企業尊重人權」及「提供有效救濟制度」等三大支柱的需求。因此行政院承諾2024年底推出的第二版計畫,勞陣認為就應建立有效的社會溝通平台、指定經濟部為權責機關、明確化提升企業人權的後續立法期程、強化企業人權風險意識,確保企業自主提出人權政策、規劃有效救濟制度,設立國家聯絡據點等。

針對現行的法律制度不足以有效追究對於人權和環境造成侵害的企業責任,也無法充分提供受害者有效救濟。因此,2023年勞陣與六個人權、勞工及環保組織共同成立了「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共同確保台灣跨國企業在海外及其供應鏈中尊重人權與環境,也將接受台灣跨國企業在海外侵害或侵犯權利者的投訴,並致力於協助其尋求救濟。此外,勞陣也開啟「拒絕強迫勞動-台灣勞動人權新使命」行動,透過講座與PODCAST的方式促進社會對話,做為下一步立法的可能。

勞陣認為,相對於民間部門的積極行動,經濟部身為「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秘書作業幕僚機關,對於企業盡職調查、供應鏈人權法案都應有更積極態度與作為。此外,勞動部作為移工聘僱制度的主管機關,也必須主動承擔責任,建立移工公平僱用(Fair recruitment)精神的立法與制度。勞陣期盼政府應立即啟動三方對話,共同推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合乎人權的勞動環境,不僅將有助於台灣在國際市場上提升競爭力,並彰顯台灣作為人權國家的承諾,推動更具責任感的企業實踐,保障所有勞工的基本權益與勞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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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分會】行政秘書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25 - 14:16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之理念。

2. 熟悉Word、Excel、PPT及Google雲端工具、擅長資料整理。

3. 有時間管理、獨立工作能力,並對高度變動保持彈性。

4. 樂於與人互動、團隊合作,擁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表達能力佳。

5. 具備責任感、勇於接受挑戰與願意學習新知及新技能。

貳、工作內容

1. 處理分會行政業務(會員服務、總務、財務、庶務)。

2. 分會社群媒體經營管理。

3. 協助分會志工群組之發展,如環境教育推廣、培訓課程、專案洽談與專案管理、時程管控、經費核銷等事務。

4. 規劃、執行分會環境教育、倡議活動與自然保育等活動。

5. 溝通及執行總會交辦業務。

6. 臨時交辦任務。

參、工作代理期間

113年11月-114年10月

肆、待遇與福利

1. 上班時間:視業務需求須排早、晚班,上班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文武一街88、90號(必要時依業務需要公出)

2. 採雙週變形工時,若有活動於週六日上班,需另擇週間工作日補休。

3. 薪資:32,000-34,000元。

4. 享勞健保,員工團體保險。

5.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履歷說明

請備齊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高雄分會|行政秘書

履歷建議

請說明「可開始上班時間」、「與人互動經驗」、「非營利組織經驗」、「執行專案成果或相關作品」、「希望待遇」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篩選後,通知面試。

 

聯絡資訊

高雄分會

Email:staff-kh@wilderness.tw

電話:(07)322-7526 賴小姐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文武一街88號

【新聞稿】臺鐵大家庭,杜微董爸去哪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4:11

文/臺鐵產業工會

產工呼籲臺鐵公司,問題非溝通管道失靈,是缺乏解決問題執行力,請正面回應工會訴求,盡速改善待遇與職安問題。

今日臺鐵公司發布通報,要求各單位強化員工溝通管道建立「臺鐵大家庭」聯繫網,將1萬5千餘名員工加入群組,即時反應。

產工表示此舉是疊床架屋,原本各站、處就有相關工作群組,臺鐵內部也有臺鐵產業工會、臺鐵企業工會等工會組織透過各項管道反映,此舉只是徒增管理成本,造成單位主管負擔,新增群組本身就是問題。

產工認為,與其檢討溝通管道失靈,真正的問題在於臺鐵缺乏解決問題的執行力道,杜董事長既然要做臺鐵大家庭當然大家長,請不要坐領高薪不做事,請正面回應工會訴求,盡速改善低薪待遇與職安問題,不要一拖再拖還檢討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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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土計畫不上路,農地破碎止不住–9藍首長勿造謠,賴政府應依法如期上路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3:35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回顧《國土計畫法》的立法歷程,從1997年首次提出構想到2015年底完成立法,歷經將近20年的醞釀與討論。之後又經過8年的準備期,各界已有許多時間進行溝通、協調與準備,未來上路後溝通也應持續。而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應於明(2025)年4月30日以前公告;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50年前制定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

內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遞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期限為今年6月,然至今仍有9個藍營縣市(新北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遲未繳交;同時還不斷造謠,指責國土計畫沒有彈性、阻礙發展、侵害權益,意圖不斷延宕國土計畫的上路,讓國土失序,無法遏止不當的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更令人遺憾的是,上週22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不僅未能明辨是非,反而召開「國土計畫法展延重調整,再起步更穩固」記者會,對於錯誤資訊隨之起舞。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同農業工作者、30多個民間團體,破除謠言,並嚴正聲明:國土計畫應如期上路,才能遏止不當的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讓台灣的國土有機會邁向永續,捍衛世代子孫國土永續發展。

延宕國土計畫,農地破碎加劇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指出,「國土計畫」上路是重新建構國土秩序的開始,相較於《區域計畫法》下的非都市土地,在2000年增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及分區變更等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後,開啟「任意變更」的大門,讓農地逐漸變成破布;「國土計畫」最大的指標是,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以「適地適用」為理念,在「計畫引導使用」下,於「農業發展地區」以「農地農用」為原則,企圖改善農地零星變更及破碎化之現況。

一再推遲「國土計畫」上路,就是讓農地持續流失及破碎化的風險急增。各地都已傳出多起趕在「國土計畫」明年全面上路前,提出土地變更案,期待壓線核准;曾見報的就有花蓮七星潭沿線的7家大型度假村、臺中大肚山區的溫泉豪墅、觀光酒店等。依據內政部資料,今(2024)年8月,全台審議中的開發許可案就有105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90件,增加了15件);而地方政府尚未核准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案則是多達771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537件,更是暴增234件)。在短短5個月,新增近250件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開發區位散落各地,加劇農地的破碎。

地方政府若真在意農業發展,就應立即送審國土功能分區。確保「國土計畫」如期上路,才能遏止農地流失、破碎情況更加嚴重,也才能避免讓第一線公務員繼續疲於應付這些想要壓線核准的土地變更案!

部分藍首長亂造謠,糊弄農民、大玩兩面手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抨擊,多位藍營地方首長高喊產業用地不足根本就是謊言。《國土計畫法》已將實質規劃權下放地方政府(中央僅做原則性規範)。2021年已公告實施,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擬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容涵括:佈局未來發展、提出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如今也僅是依此計畫內容,研擬國土功能分區圖。3年過去了,這些連任的藍營地方首長,若認為計畫內容有所缺陷或不足,豈不是在打臉過往的自己規劃有誤、對地方施政不夠用心。

事實上,各地方政府預留的未來發展用地不僅足夠,更是已超越地方政府開發負載量能。以雲林縣為例,未來發展地區的劃設面積高達12,042公頃;等同在未來20年間,要完成28.5個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422公頃)規模的土地開發。比例同樣懸殊的還有桃園市,目前所劃設的未來發展地區將近13,450公頃;等於在未來20年內,每3年就要完成一處與淡海新市鎮規模(1,750公頃)相當的土地開發。所幸,這些明顯與地方需求存在巨大落差的規劃,若無具體開發可行性,仍有途徑在「國土計畫」中被調整回「農業發展地區」。

雲林縣長張麗善一邊要求劃設更多根本沒有能量開發的未來發展地區,導致大量的農地流失,又一邊高喊捍衛農業權,更是在糊弄農民、大玩兩面手法。如此,更是坐實了,「把從事農業當作一種犧牲」,骨子裡輕賤農業與農民,只貪圖農地變更開發、地價翻轉利益,完全不顧農地炒作、農地價格飆升,恐讓農業經營陷入困境,也讓真心想務農的農民難以生存!

「農地農用」沒改變, 農業權沒受限

宜蘭百大青農田菁說明,投入農業生產,不論是找一塊地還是養一塊地,都是費時耗力的;投入心力,當然期待能有所保障、可以長長久久的永續生產。正因為農地是珍貴且難以維護、恢復的,愈是有心要務農的人,愈希望自己地是完整的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確保「農地農用」、讓農地及農地使用權獲得保障,也獲取機會爭取更多的農政資源投入,甚至是回饋農地的多功能價值,例如:維護生物多樣性、農田地景、具備氣候調適功能等多個面向。

面對宜蘭豪華農舍的激增,田菁憂心忡忡的表示,完全可以想像中南部有心務農者也同樣憂心珍貴的農地面臨被開發、徵收轉用的壓力。不過,田菁也認為「國土計畫」仍有其缺陷,包含了過於寬鬆的容許使用規定、即便是最優良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仍可興建農舍。但《國土計畫法》至少限縮了「農業發展地區」任意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有更完善的民眾參與、部會協調整合機制,因此,「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後,搭配持續的、滾動的計畫檢討,帶動相關法規、政策,如《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會是相較於《區域計畫法》時,更有機會讓台灣的農地生產環境從結構上改變,從根本好起來。

國土永續、世代正義 不該敗給「炒地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在經歷了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反思國土規劃、土地管理後的重要變革。第一條開宗明義即強調「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是首度以國土安全、永續發展為目標的法規,讓台灣可以重新檢討糧食安全議題,杜絕產業嚴重剝削資源,還有因應氣候變遷而提早規劃土地利用及永續發展,特別是現在地震、暴雨、土石流頻傳,更不應繼續放任脆弱國土遭受人為破壞。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2020年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彰化縣國土計畫時,曾對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案提到:「該案缺乏區位適宜性,且其區位非屬原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擴大,是以,目前該案無法劃設為城鄉2-3,請彰化縣政府再予檢討。」即便如此,彰化縣政府仍無視審查決議、當地居民反對,以《國土計畫法》尚未正式上路,強行通過地方環評及非都開發許可;現在甚至已經進入正式開發及招商程序。可見只要「國土計畫」一天不上路,地方政府就多一天掠奪農地、炒作土地的機會。

慧君是一位環境倡議工作者,也是一位母親,今天站出來也是要為下一個世代發聲。台灣長期放任土地開發,造成嚴重的農地掠奪、土地炒作,等同放任自然環境被壟斷(這與北歐國家長期重視、推廣的「自然共享權」精神相違),這樣的放任不僅只是圖利少數人,更重要的是許多像慧君小孩一樣年紀幼童,在自然環境被掠奪而逐漸減少中,失去體驗自然的權利,在全球氣候變遷的衝擊下,嚴重國土失序導致災害危機加劇,全民恐成氣候難民。

這些為了土地利益而炒作出來的開發案,沒有留給下一代更多的「空間」來面對或因應未知的國土永續難題;不斷的預支未來,將利益於此時賺入手中。這樣的國土開發、利用一點都不符合永續與世代正義!更不論,這些土地炒作的行為,導致了土地價格不斷飆漲,居住正義的落實更是難上加難。

綠營立委不應隨藍營人士起舞 賴政府應確保國土計畫依法如期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強調,惟有「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管理下的諸多亂象,特別是失序、蛙躍式的開發導致的農地破碎與流失,才會逐步有解方。民意代表作為民眾與行政部門間重要的溝通橋樑,應充分理解「國土計畫」的核心內涵、澄清錯誤資訊,成為「國土計畫」的有力推手,而不是隨藍營地方首長起舞的造謠者。部分綠委以《國土計畫法》是馬政府時期通過為由進行杯葛,嚴重忽視民進黨執政這8年用心投入建置「國土計畫」體制的政務官、事務官的努力!

《國土計畫法》是一場由法制體系改變帶動國土規劃邁向民主化的革命,難以避免既得利益者的反撲。對此,一個負責任的中央執政團隊,更應堅持做出對的事、依法行政!面對應作為而不作為的地方政府,其實可依循《地方制度法第76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我們強烈呼籲,若地方政府仍持續杯葛、拖延,賴政府應該「硬起來」,依據已公告實施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的國土功能分區圖發布實施!

共同聲明團體(36個民間團體):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中科污染搜查線、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反對中友-森形埔里農莊三開發案自救會、月見學習農園、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環境行動小組、台南新芽、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台灣河溪網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蝙蝠學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守護台灣白魚永續棲地自救會、守護宜蘭工作坊、守護神岡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宜蘭國土計畫讀書會、宜蘭惜溪聯盟、爭好氣聯盟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南投水環境關懷聯盟、美濃農村田野學會、草山好土氣、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依照筆畫排序,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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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氣候行動網絡舉辦「東亞能源轉型:打造韌性與夥伴關係」國際論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5 - 13:32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舉辦「東亞能源轉型:打造韌性與夥伴關係」國際論壇,盼促進深化東亞能源轉型與強化能源韌性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於紐約氣候週期間,聯手美國兩大氣候智庫-史丹利和平與安全中心(Stanley Center for Peace and Security)與氣候與安全中心(Center for Climate & Security),於9月24日共同舉辦「東亞能源轉型:打造韌性與夥伴關係」論壇,展開台美日韓針對能源韌性、氣候調適及國際合作如何重新定義傳統「能源安全」概念的討論。

上半場先由氣候與安全中心(Center for Climate & Security)執行長Erin Sikorsky、史丹利和平與安全中心(Stanley Center for Peace and Security)氣候變化專案主任Rei Tang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進行分享。

Sikorsky指出,氣候與安全中心推動的「軍事應對氣候災害追蹤器」(MiRCH)發現,隨著全球氣溫上升,軍方難以兼顧傳統職責與氣候援助需求。氣候變遷與其他安全威脅的交錯,增加評估風險的複雜性,例如,美國曾模擬台灣颱風期間的地緣政治風險,並指出基礎設施可能遭到破壞進而阻礙美國保衛台灣的能力。Sikorsky最後強調三個氣候災難影響的重點,包括將造成供應鏈的不確定性和脆弱性、削弱國家風險管理的能力,以及對於盟友關係的影響。這些問題需要國際社會採取更具韌性的應對策略。

Tang提到,化石燃料由於需要依賴全球供應鏈,易受到價格波動和地緣政治風險影響,事實上產生很多政治經濟問題。再生能源則有所不同,一旦基礎設施到位,再生能源幾乎可以無限供應,因此,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的運作典範並不相同。

趙家緯則分享其觀察,能源安全這個議題越來越受到關注,但還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他以台灣為例說明,台灣98%以上的能源依賴進口,研究顯示2050年可將能源依賴率降到47%,然而能源安全的優勢卻很少被政府提及。此外,半導體產業對台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也面臨氣候風險與能源消耗問題。最後,趙總監也提到,台灣雖希望以UNFCCC作為入聯的切入點,然而,台灣尚未在氣候安全議題上做好充分準備,亟需在整體氣候政策上取得實質進展。加強對氣候安全與國際合作的重視,並在能源安全的討論中,獲得公眾對能源轉型的支持。

下半場則由再生能源研究所(Renewable Energy Institute)執行長Mika Ohbayashi、氣候解方(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氣候外交主任Saehee Jeong及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接續討論。

Ohbayashi分享日本的能源安全政策及氣候機構的最新動態,她指出日本目前高度依賴進口化石燃料,然而,近年來日圓貶值以及國際油價上漲,導致成本大幅增加。為此,日本正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特別是風電和太陽能。Ohbayashi也提及,區域合作非常重要,尤其是基礎建設上的合作。

Jeong 指出上月韓國憲法法院作出歷史性判決,宣告其《碳中和基本法》因未設定2030年後的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而違憲。這向亞洲國家發出非常有力的訊號,尤其在各國準備提交2035年NDC目標的此刻。

吳心萍則分享主婦聯盟在台灣成功推動再生能源的案例,包括在香蕉農場推動太陽能板,幫助作物免收風災影響,也幫農民獲得更多收益,以及在校園建設太陽能板裝置,提高校園因應極端氣候韌性的同時,也強化能源教育。

此次論壇匯聚了來自東亞及美國的專家,同時也吸引到美國國務院官員前來參與。透過此次論壇,盼能在推動東亞能源轉型的同時,深化能源韌性以及國際合作,一同應對氣候緊急的挑戰,探索新的區域合作途徑,建立不依賴過往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國際夥伴關係。

場次、講者簡介請參考:https://reurl.cc/4dqj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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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程序委員會違法擋下國家總預算!國、眾兩黨惡意杯葛拒審,嚴重傷害全民利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4 - 22:45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要處理3 兆 1,325 億的中央政府預算及5兆 6,985 億元的國營事業預算及基金,再加上113年追加預算、113年國營事業和前瞻基礎建設第五期經費,四大預算規模遠超過14兆新台幣!創下歷史新高;然而,今(24)日中午立法院舉行程序委員會,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要求將總預算案暫緩列案,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創下首次在程序委員會違法擋下國家總預算的先例!

公督盟強調國家預算審查權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義務,但拒絕審查預算則是立法委員的失能,如今在野黨立委在面對龐大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不是選擇認真監督行政部門的預算編列情形,而是無正當理由的惡意拒審,選擇偷懶不審,形同國會預算審查權被「自我閹割」,這反而是護航行政部門,讓人民的納稅錢無法被認真把關!

程序委員會違法封殺提案,譴責藍、白惡意剝奪民主討論空間!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明確規定程序委員會僅能作形式審查,不得實質審查,或違法封殺提案,以確保議事能夠順利運作;但是2016年以前,程序委員會卻成為政治攻防的戰場,導致許多議案甚至無法在一讀會宣讀,形同沒收立委的提案權,為了避免上開情形發生,公督盟積極推動程序委員會直播,納入公民監督機制,因此,第九屆、第十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當中沒有提案被惡意擋下,如今,第十一屆立法院再度讓「程序委員會」卻成為「太上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讓在野黨不順眼的提案無法進入一讀會宣讀,從規範立委赴中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1條修正案,到如今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無正當理由的利用暫緩列案的方式拒絕審查,顯然是嚴重破壞民主討論的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上個會期國民黨新科立委羅廷瑋面對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一事,才表示時空環境不同,要建立新制;然而今日在程序委員會面對國民黨團提案將總預算案列為「暫緩議案」,羅廷瑋委員卻選擇棄票,公督盟肯定其開導正第一槍,不與其同流合汙,並呼籲政府預算應嚴審不可拒審!

說一套,做一套!無差別擋案,全民無差別都受害!

依照《預算法》第51條規定,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應該在今年11月底前,立法院應該完成三讀審議,但到目前為止,總預算案仍未進入常設委員會審查,雖然依《預算法》規定,政府可沿用去年度預算動支,讓政府運作不致於停擺,但租金補貼、育兒津貼卻會受到立法院預算審查的不確定性,導致公務機關不敢執行相關業務,另外新增的軌道建設、長照建設更面臨停擺的危機這顯然是立委的失職,導致全民利益受損!公督盟強調立委的職責是在常設委員會中嚴格審查,把政府編列的不當預算做合理刪減、凍結,現在選擇焦土不審,反而是護航預算,對比監督政府的口號,顯得格外諷刺。

【聲明稿2024/9/24發】

這篇文章 【聲明】程序委員會違法擋下國家總預算!國、眾兩黨惡意杯葛拒審,嚴重傷害全民利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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