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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民眾黨大立委亂噴公督盟口水,不如趕快算出刪減凍結總額!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拖了將近一個月才送出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報告,卻史無前例沒有明列最終刪減額,另外還被指出多筆預算重複刪減,將外交部媒體宣導費超刪至負2953萬,面對此等亂象,公督盟在昨日記者會強調,唯有行政院清楚列出覆議理由,讓立法院重新「補考」!才能讓總預算僵局解套,殊不知民眾黨學識淵博的麥玉珍、陳昭姿委員連總預算刪減總額都還算不出來,就急於給所有支持「預算覆議」的專家、學者和公民團體扣上行政院側翼的帽子,試圖逃避面對總預算這筆爛帳;因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呼籲民眾黨兩位立委,與其花時間噴政治口水,不如多花時間檢討立法院預算審議機制,別讓預算審議鬧劇再次上演
委員會中心主義被惡意踐踏,創造史上最亂預算會期!
公督盟強調立法委員善盡職責,把行政機關浮濫編列、藏在細節中的魔鬼預算刪掉,絕對會贏得多數民眾的支持,但回顧本次三黨不過半的立法院,在預算審查的表現上可說是讓全民失望透頂,不僅毫無改革氣象,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將審議延宕、通刪喊價、案海戰術…等國會預算審查陋習玩得爐火純青,公督盟多次強調預算監督,不是只是菜市場喊價,而是要有憑有據!在委員會審查階段,八個委員會花了三個月,一共刪減67億,卻遭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認為太客氣,必須刪到讓國人有感!因此在黨團協商階段,在無具體刪減理由的情況下,沿襲通案刪除的陋習,花兩天就統刪水電費、出國教育訓練費,以及業務宣導費…等,且不得低於939億,然而扣除已核實計算的通刪303億,行政院還須自行調整636億,嚴重閹割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並違反釋字391號所強調之責任政治原則。
公督盟試問難道這就是黃國昌總召過去所主張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嗎?還是黃國昌總召認為民眾黨的八席立法委員在委員會將近三個月的審查都在偷懶?公督盟強調,立法院應正視預算審議陋習,解決問題,並要求即時公布預算提案單,納入公民監督機制,讓不適任的打混立委被全民「退學」!
民眾黨別淪為「傅隨組織」,接受預算「覆議」補正才能讓僵局解套!
民眾黨團多次強調解凍預算就可解決問題,不過在過去立法院實務上,預算凍結案要順利解凍,通常都要拖到五月下旬,但這次三讀通過,幾百件的預算凍結提案中,其解凍條件幾乎都是專案報告,或經院會同意始得動支,立法院二月底開議過後,在正常議事日程的情況下,整個立法院第三會期恐花大量時間都在處理解凍案,那倘若部分機關經費在三月底就花完,若拖到五月才解凍,中間的預算空窗期該如何解決?這還是建立在院會沒有處理民生法案的情況下!
而且只要稍加做些功課,就可以發現不管是麥玉珍委員,還是陳昭姿委員所在的內政、社福衛環委員會去年都有預算凍結案拖到年底仍未解凍的案例,由於今年度凍結比率為近年最高,且部分機關業務費凍結70%,賸餘經費預估僅能支應至3月中,如此解凍效率,屆時恐將造成機關維運停擺,影響政府運作及人民權益,因此,公督盟誠懇呼籲民眾黨,既然自詡本土進步政黨,就不應墮落淪為「傅隨組織」,而是要面對問題,接受預算「覆議」重審補正,才能讓人民重拾對民眾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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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全力支持國定假日法制化 五一、九二八列國定假並自今年起實施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五一國際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長期以來,各界要求五一勞動節應為國定假日,徹底終結一國多制的五一放假亂象,但行政部門對此卻置若罔聞,遲遲無意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應可考慮是否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的宣示,迄今仍持續跳票中。
有鑑於行政院長期消極怠惰不願意積極作為,已有跨黨派的朝野委員推動國定假日法制化修法,全教總肯定國會積極立法,認為這不僅是對主流民意的積極回應,更是立法院對行政院消極不作為的最有力監督,為徹底解決爭議多年的國定假日與放假問題,全教總期待國定假日法制化應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並儘快完成國定假日法制化進程,五一、九二八均列為國定假並應自今年起實施。
全教總指出,五一國定假並法制化已是朝野黨團共識,除了民眾黨以黨團提案,國民黨(楊瓊瓔、黃健豪、羅廷瑋、廖偉翔、許宇甄、葉元之、王鴻薇、謝龍介),民進黨(伍麗華、許智傑、林俊憲、林宜瑾、王美惠)均有委員提出修法版本,盡速法制化具有高度共識。
代表民眾黨團出席的陳昭姿委員表示,民眾黨支持「國定假日法制化」,讓勞工、教師及所有國民的休假權益能獲得制度保障,這不僅是單純的放假問題,更是攸關人民權益、社會公平及國家治理穩定的重要政策。台灣民眾黨團主張,應該透過立法程序將國定假日明確訂定於法律層級,確保穩定性與公平性,黨團去年十月就正式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國定假日明確納入法律,並規範放假方式。民眾黨認為勞動節以及九二八教師節應恢復為全國性假日,以體現對勞工與教育工作者的尊重。
林宜瑾委員表示,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她已從上一任期倡議至今,並認為,光靠公務員絕對不可能撐起整個公務體系,正是因為勞動節放假日的不同調,導致部分勞工必須被迫加班,部分公務員必須被一個人當兩個人用,勞動節在台灣反而諷刺的成了加倍剝削勞工的日子。林宜瑾以立法院為例指出,該職場便是由適用勞保與適用公保工作者共同撐起,勞動節當天若所有勞保工作者全面放假,立院是絕對無法運作的。她呼籲行政院,今年就應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莫再犧牲勞工權利,就為了配合一個半調子的勞動節。
伍麗華委員表示,五一勞動節是全球勞工權益的象徵,他自己的提案版本,也有將五一勞動節納入國定假日。而他自己是教師出身,每年勞動節勞工可以放假,教師卻無法放假,就連表彰教育工作者貢獻的教師節,教師也都無法休息;「這與我們強調勞動尊嚴與教育價值的理念不符。」因此,他支持修法,確保所有勞工與教師都能依法享有休假權利,讓這不僅是紀念的日子,更是實質肯定與尊重。他也呼籲政府與企業共同支持,讓台灣的勞動與教育環境更加公平、合理,體現國家對勞工與教師應有的重視。
許智傑委員強調長期關注勞工權益,去年4月19日就曾針對51勞動節放假議題,與國民黨委員一同召開記者會,更於同年11月26日提出《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許智傑委員指出,國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施行及放假攸關人民之福利,對國家經濟發展、族群多元價值乃至人民日常生活皆影響甚鉅,《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規定,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所以這部法案,不僅符合國人期待、也符合人民權益,應盡速處理。
葛如鈞委員表示,在數位時代,由於通訊軟體發達,老師往往於下班時間還會收到家長,甚至是學生透過通訊軟體傳來的訊息,經常需要立刻處理及回應,無形中增加許多工時,甚至上下班時間的區隔也變得十分模糊。卓榮泰院長除了應該立即兌現行政院之前的承諾,將五一勞動節假日還給老師,讓全國教師與勞工享有相同權利,也應該對於教師下班時間的「離線權」提出相應的配套措施,不要再硬凹全國教師在下班時間「做功德」,讓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所留下的「功德院」惡名,繼續遺臭萬年!
萬美玲委員呼籲恢復教師節放假,以彰顯對教育工作者的尊重。她表示2001年前,教師節為全國性假日,惟其後遭取消,顯示教師權益受損。對比軍人節、勞動節,教師無法享有同等待遇,實屬不公。國際間,美、韓、新加坡等國教師節均有假期,唯台灣仍僅為紀念日。此外,勞動節放假政策不一,導致公私立幼兒園教師待遇不均,影響教育現場運作。現行紀念日與節日僅依行政命令規範,違反《中央標準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須以法律定之的規定。同時她也會提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並呼籲政府儘速檢討國定假日制度,以確保教師節及勞動節放假制度公平合理,還教育工作者及所有勞動者應有權益。
黃健豪委員表示,國定假日與放假事宜攸關全民權益,但卻長期無法可依,加上行政院、內政部對具高度社會共識的五一全國放假態度消極,使台灣的勞動節放假成為尊嚴勞動的負面教材。有鑑於此,他已提出國定假日法制化版本,期待能徹底終結目前的放假亂象,並落實尊嚴勞動,黃健豪同時呼籲朝野委員捐棄成見,讓國定假日法制化可以盡快完成,希望今年五一就能全國放假。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五一國定假具高度社會共識,立法院也已召開過公聽會,全教總感謝所有提案的朝野委員,期待朝野捐棄成見,盡快完成國定假日法制化,終結五一放假亂象,落實尊嚴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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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農地光電生態指引》恐棄守農地 民團呼籲農業部應嚴謹審查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為了指引光電業者開發農地選址時自評案場生態環境,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年1月公告《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後簡稱《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目前正在蒐集各界意見中,2月19日林保署針對環境、動保等民團召開意見交流會議,作為草案內容修正參考。
彰化環盟、監督施政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團體在會議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此《農地光電生態指引》法律位階低,僅為行政指導、完全沒有罰則,且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只有石虎、草鴞兩種,還開後門讓業者自認有開發必要可持續自評與檢核,批評農業部此政策恐怕是「棄守」農地的表現,應設立更嚴謹周全的審查程序。
民團同時認為,為避免光電產業與農地環境及生態價值產生衝突時,台灣政府應在推廣光電產業時進行政策環評。
農地改光電使用審查不公開 民團疑《農地光電生態指引》幫業者解套?
2020年為解決「小兩甲光電」造成農地破碎化爭議,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修法,兩公頃以上農地變更成光電用地時需由農委會審查同意,加嚴把關。
改制後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年1月時預告《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後簡稱《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目的在於指引光電業者開發選址時自評案場生態環境,並作為農業部審查農業用地變更的參考之一。草案中林保署雖然建議案場涉及林保署所指認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的石虎、草鴞等棲息地時,業者應避免開發,但經申請人評估仍有開發必要時,還是可依照指引檢視並做成檢核表送審。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看似促使光電業者對案場生態做自我評估,但是如果業者未按照其檢視的項目執行,也沒有任何的罰則約束,淪為橡皮圖章。再者針對業者變更農地後是否確實落實執行檢視項目,權責屬於經濟部能源署,然而能源署也未有對應的監督機制。民團極度憂心藉此將促進農電大開發,導致保育類野生動物更快速的滅絕。
能源署監督光電案場使用的情形為何?林政翰提到,近日台南破獲一起光電案場遭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汙染至少300多公頃的農地及魚塭,顯示能源署稽查能力低落,痛批能源署像是把農地當成衝綠能數字的免洗筷。
民團認為,農業部去年已經公告約2萬公頃的不利耕作區及漁電共生區尚未申請開發,其不利耕作區只使用了約三成,為何還要放行有保育類動物棲地的地方開刀?要求農業部跟經濟部,不要再犧牲農地及保育類動物棲地,盡力使用屋頂型光電及不利耕作區等區塊。
《農地光電生態指引》僅明確指認保護石虎草鴞?其他動物生態系怎麼辦?
有廠商要在高雄馬頭山泥岩地質區開發55公頃的光電案場,這裡也是保育類野生動物穿山甲的重要棲地。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林保署訂指引太過寬鬆,除了鬆綁農地光電的門檻,保育類動物保護對象只有指認絕種石虎跟草鴞,卻沒有把穿山甲及其他環境敏感區的動物列入,恐怕是讓生物多樣性淪為口號。
黃惠敏說到台灣穿山甲野外族群密度是全球之冠,堪稱是穿山甲保育的最後基地,卻也面臨開發光電案開發土地整平,破壞棲地環境,改變土壤結構,造成穿山甲食物來源減縮。此外穿山甲最大的威脅來自於遊蕩犬聚集,在馬頭山曾發生穿山甲幼獸被遊蕩犬攻擊的問題,將造成穿山甲滅絕危機。他強調綠能本來就是應該要保護環境,若為了開發綠電而破壞自然環境是非常荒謬的。
民間認為光電案場最需要監督及退場機制 然而《生態指引》無強制力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表示,自從2020年時修法加嚴把關兩甲以上光電案廠開發,協會經常收到有人檢舉說光電業者會找政治人物向審查案場變更的主管機關施壓,也就是說農業相關單位時常受到光電業者及政客們的政治干擾。他說《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的用法是要配合農業同意變更文件審查時參考使用,但目前農業部的審查程序不公開,農業部是否會建立更明確的審查機制?對此民間發起連署要求農業部要審慎制定較嚴謹的程序來配合農業同意變更文件的審查。
陳祺忠說到,協會認為農地的價值不是只有保育類動物,還包含農業發展、農村存續及農地流失等問題,為何只有保育單位做出指引?農業部有無要建立農地多元功能面向的指引?
協會也觀察到許多現行狀況糟糕的開發案場,其根本問題在於案場變更後沒有監督機制,例如有許多光電業者規劃漁電共生案場與後續完工結果不同,魚塭生態發生變化造成漁民難以養殖等問題。陳祺忠認為實務上光電案場變更後沒有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而最重要的監督機制主要職責不在農業部林保署,而是在經濟部能源署。「今天光電產業會發展成農民及地方人人厭惡的設施,其實問題根本責任在於能源署無能。」
陳祺忠認為後續監督有沒有做,才會決定《農地光電生態指引》能不能發揮真正的效用,若末端的問題未解,民團很難支持《農地光電生態指引》。在會議上陳祺忠仍詢問能源署到底有無要建立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例如案場如果不作發電用,就該從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回農地,否則業者期望藉由變更特目用地後能輕易再變更其他住商或工業用地,藉此炒地皮賺錢。能源署官員僅回應制定政策攸關不同部會權屬,需將各界意見攜回研議。
期許政府更重視農地減碳 不能當作其他產業犧牲品
針對《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的位階,林保署回應,按現行農業用地變更審查,主要是依循《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中第15條規定「審查農業用地之變更,得組成審查小組辦理」,由指引所作出的操作規範跟相關建議事項,會交由審查小組參考討論並做成綜合決定。本指引草案僅就涉及生態部分提供指引,並非農業用地變更審查唯一項目,亦非做為農業用地變更審查准駁的唯一依據。
農村水保署代表則回應,農地變更審查有《農業發展條例》授權,也有訂定《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關於水土保持部分有《水土保持法》相關技術規範,因此審查農地環境其他面相可優先依照法規執行,不一定要設立指引,涉及生態、農糧產業、水土保持或是農村景觀等議題都可在審查過程中綜合評斷。
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則表示,期望政府應重視農地本身對減碳的貢獻,根本就是遠大於光電的減碳效益。他提到2015年時法國農業部在第21屆聯合國氣候大會提出倡議「千分之四倡議」,只要減少森林砍伐並調整農業耕作方式,只要每年在表層土壤裡增加有機碳含量達到0.4%,就可以跟人類每年活動所產生的碳排相互抵銷。利用土地固碳可以促進土壤健康、提升農作物的產量,達到減緩溫室效應、維護糧食安全這兩大永續發展的目標。
他呼籲行政院跟農業部對於農地的保護,應該要比推動光電更積極,農地不能夠再被忽視且當作犧牲品來成就其他的產業的發展,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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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四接環評大會召開採抽籤發言 環團批開環評倒車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臨時得知四接環評大會召開,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聲明文字如下。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指出,一月十七日環評初審中仍有許多關於攸關基隆港航安、基隆城市安全、空污碳排總量、LNG安全存量……等疑義尚未釐清,且環評委員僅被動聽取列席人員的意見,過程中完全沒有進行實質審查就直接送交大會;而會後環境部明知爭議重重,不僅在行政上加速排審,還限縮公民參與,無異於為台電「開綠燈」同時還幫忙「踩油門」。
王醒之更批評,協和四接3.0版填海造地的填築區與基隆市的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完全重疊,基隆市長謝國樑甚至親自出席環評會議表示台電應先取得市府同意才能排審,但環境部竟完全無視於基隆市政府的反對意見、無視於環評作業準則第八條的規定,仍強行排審、強送大會,終究還是讓台灣社會見證「環境部就是經濟部的小弟」。
王醒之呼籲,環評大會不應在社會共識如此低的情況下強行通過此案,應本於專業性與獨立性,退回專案小組進行實質審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指出,從環評初審可五十多人發言,到環評大會對待公民發言刻意限縮的設計,完全就是「開環評倒車」。面對社會爭議高的議題,依照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必要時本部得協調不同意見代表入場旁聽」就是要讓各種意見充分表達,而今不僅無法讓不同意見者公平表達,更變相鼓勵各雙方動員增加中籤率。
蔡雅瀅更批評,過往重大爭議案件如國光石化、三接,為求謹慎重召開不只一次專家會議,且專家會議與專案小組會議分別召開,好有充裕時間討論。但四接環評初審時環境部刻意將「專家會議」與「專案小組」混合召開,導致根本未充分討論。如今,大會召開前的通知疑似違反規定不足七天,更讓人覺得這次大會只是「走個形式過場」而已,她要求環境部應該將環評大會延期,同時要求經濟部即刻進行「政策環評」回應社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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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總預算之亂唯一解方 呼籲預算覆議讓立法院重新「補考」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近一個月後,立法院終於在19日將審查報告送出,不過外界所關注的預算凍結金額,以及總預算刪減數的確定金額,立法院至今仍不搞清楚;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卻倒果為因,反批行政院連最基本的加減乘除都不會,並後悔沒多刪減行政院的預算;公督盟強調如此荒謬行徑,顯然完全將國家預算當兒戲,忽視本次預算刪減、凍結案大量集中在特定機關和科目上,直接衝擊相關機關執行業務,以及重要政策推動的量能,嚴重影響國人權益!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立法院即將要在下禮拜二開議,但是總預算胡亂審議這筆爛帳至今還尚未解決,包含:節能津貼、租金補助、就業輔導…等民生政策都將受到影響,而在憲政上,唯有行政院提出『覆議案』,才能讓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夠負起責任,在最快的時間內針對總預算之亂所造成的問題,認真進行補考修正,降低預算亂象對一般民眾的影響,公督盟也強調行政院應針對預算覆議案提出具體受影響項目和嚴重性,才能避免流於政治口水,這也是當前預算僵局下的最佳解答!」
公督盟預算小組召集人莊豐嘉則強調:「預算審議是立法委員監督行政的重要權力;過去,在公督盟質化評鑑當中,也看到許多立委和助理在委員會當中認真監督預算,改進政府施政;但是這次委員會中心主義的專業精神,完全被立法院自己踐踏在腳底下,胡亂通過總預算,現在才將錯誤推給行政院,試圖推卸責任,公督盟呼籲在野黨應接受行政院的覆議案重新審議,才有助於重拾人民的信任!」
捍衛民眾權益,強調預算僵局不能病急亂投醫!
本次總預算三讀,特定機關業務費被大量刪減、凍結,包含:總統府(刪13.18%、凍61.07%)、監察院(刪96.5%、凍12.87%)、行政院(刪45.44%、凍38.19%) 、黨產會(刪63.7%、凍12.87%)等,造成行政機關基本運作被嚴重癱瘓,面對如此狀況,不管是總統府、行政院,乃至於立法院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因此陸續由總統召集五院協商,立法院更首次在總預算三讀過後,針對總預算進行黨團協商,但是不管是國民黨、民眾黨所提出的追加預算、解凍預算,又或者主計總處所建議的預算流用,在面對機關預算被大量刪減、凍結的情況下,都緩不濟急,並有違法之虞!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直言:「立法院此次預算審查的混亂程度,已經成為全球民主國家的笑話,在這樣的情況下,立法院長韓國瑜還刻意倒果為因,呼籲行政院不宜輕易提出覆議,倘若不進行覆議,從在野黨所提出的預算解凍、追加預算,或者主計總處所提的預算流用/暫付,顯然都有其不可行之處,公督盟強調面對預算僵局不能病急亂投醫,帶頭違反《預算法》規定;面對總預算不合理刪減、凍結,唯一解方就是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讓立法院針對有問題的總預算認真重審!」
表一、目前總預算僵局的不可行解方
解決方式
提出者
不可行之阻礙
追加預算
立法院長韓國瑜
《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之情形,遭質疑並無相關法律條件能辦理追加預算。預算流用
行政院主計總處
《預算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解凍預算
國民黨、民眾黨
按照過去,立法院預算審議經驗,部會解凍預算若按正常議事程序至少需一個月以上,且本次預算凍結案的解凍條件嚴苛,恐拖至下半年仍解凍不完,影響機關運作。勿將國家預算當兒戲,呼籲立院應接受預算「覆議」重審補正!
公督盟理事/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表示:「公督盟多次強調立委監督預算應該有憑有據,但從這次立法院在預算審議的鬧劇上,只在台灣人民心中留下『不專業、不理性』的印象,這長期對台灣民主信任並非良善的發展;同時,也推升民間大罷免的聲音,至今,已經超過52名立委罷免案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對此,國民黨、民眾黨身為國會多數聯盟,應該要正視總預算問題,接受行政院覆議,針對不合理的預算刪減、凍結案,進行補正,好好解決問題,重新補考換取一張合格的成績單!」
公督盟法案小組評鑑委員/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楊聰榮強調:「預算監督不是只有數字上的變動,背後都涉及政策脈絡支持,過去立法院統刪的陋習,更在本次預算審查過程中變本加厲,包含:統刪水電費10%,統刪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統刪60%,嚴重影響台灣與國際的連結,以及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刪減60%,弱化政府與人民溝通說明重大政策的能力,其三讀通案統刪金額還留下但書,不得低於939億,然而扣除已核實計算的通刪303億,行政院還須自行調整刪減數636億,嚴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理;因此,公督盟再次誠懇呼籲行政院盡速針對總預算提出「覆議案」,同時也呼籲國民黨、民眾黨應該重新針對總預算的問題進行修正,降低預算亂象對一般民眾的影響!」
預算「凍」彈不得,將嚴重影響政府機關運作!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一般來說,預算凍結案解凍,若按標準程序走完至少要30天以上,最簡單的是「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但這次三讀通過,幾百件的預算凍結提案中,其解凍條件幾乎都是專案報告,或經院會同意始得動支,立法院二月底開議過後,在正常議事日程的情況下(週二、五院會),僅有27天的院會可以處理,那倘若部分機關經費在三月底就花完,若拖到五月才解凍,中間的預算空窗期該如何解決?這還是建立在院會沒有處理民生法案的情況下,若許多預算凍結案拖至年底仍無法順利解凍,在未保留的情況下就形同實質刪減,將嚴重影響國人權益!」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則說明:「近年來,立法院預算審議以凍代刪,已是國會常態,若按照過去立法院解凍程序上,則經常拖至五月過後才陸續處理完畢,過去還有委員會召委不積極排案,讓預算拖至年後都無法順利解凍,就以外交國防委員會來說,民國106年的解凍案至今都還尚未處理,況且本次預算凍結金額創近年新高,不管是根據當日立法院院會宣讀內容,得出凍結高達2600多億,又或者主計總處核算,凍結數則是初估1,381億元,若無法順利解凍,其對國家政策影響是相當全面!」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 嚴厲譴責立法院總預算審查報告敷衍全國人民,至今仍未算出具體刪、凍金額!
- 說明預算解凍、追加預算、預算流用的不可行之處!
- 本次預算凍結集中特定機關業務費,若照過往解凍時程,將嚴重影響機關基本運作維持!
- 預算解凍條件嚴苛,包含:院會同意、專案報告才能動支,恐拖至下半年仍無法全數解凍!
- 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總預算覆議案,要求立法院在三月中前重新修正總預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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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六都道安共識出爐仍存七大隱憂 還路於民促政府完善改革
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2月14日,交通部與六都在道路交通安全座談會中達成六項共識。然而,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認為,雖然這些共識展現政府推動交通安全的決心,但若無細膩規劃與執行,恐怕無法真正保障行人安全,甚至可能衍生新問題。
為此,本會提出七大建言,呼籲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確保交通安全政策不只是口號,需要實際作為才能真正落實到每位用路人的日常生活中。
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應系統性細膩處理
道路視野死角、人行道不平順成兒少身障隱形殺手
本會呼籲各級政府進行「人行道改善長度」之時,也應注意寬度、平整性、通用設計(包括無障礙),以利嬰兒車、身障者等用路人能夠使用;「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應考量視野距離避免遮住兒少身軀及視野。
此外,本會檢視部分「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發現人車之間視野因障礙物而受阻、不符合通用設計(包含無障礙)、僅學校四周有人行道但社區卻沒有而無法形成路網等等,學童仍需在缺乏人行道的道路上與車輛爭道,風險依然存在。
引入安全系統方法才是根本解決
政府應引入聯合國、美歐等先進國家作法「安全系統方法」(Safe System approach),確保交通環境能夠從系統性上主動預防事故發生,而非僅針對肇事熱點進行補救式修正。例如,台中東海女大生命案發生地點過去並非肇事熱點,但卻因系統性法規缺陷未獲改善,導致悲劇發生。
二、預告與當下位置標誌竟無差異讓駕駛混亂
本會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仍有良修空間,例如交通部因為認為國際行穿道(編號E12)與我國當心行人標誌(警34)功能相同,故不在我國法規納入,然而交通部此舉迫使指引中出現了匪夷所思的設計-行人穿越道「預告與當下位置」的標誌均相同、沒有差異,使得駕駛人可能混淆,降低了對行穿道的識別、對行人造成危險。
本會呼籲交通部盡速良修法規、接軌國際,方能讓指引完善、保護行人安全。
三、路權恢復正常化、提升駕促進人本交通改革
據新聞媒體報導,交通部長表示「民眾或地方政府對兩段式左轉的感受不同,有些人甚至覺得兩段式更安全,不過在不同路口會有不同樣態,仍要看每個地方的狀況」,
據我國締約的道路交通公約規定,50cc以上的機車(以下簡稱機車)不是慢車。然而國家以慢車觀念來管理機車,又以特別低的鑑別方式考驗所有車種駕駛人,無法鑑別出具備符合國際正確安全駕駛觀念的駕駛人,所以造成駕駛人感受不同。
另外,政府無科學根據地限縮機車路權並限制強制兩段式轉彎,卻本末倒置忽略各種駕照濫發之起因,猶如蝴蝶效應般影響自行車等真正慢車、行人路權。
例如將速度差異極大的工具-機車與自行車允許共用於狹小「機慢車道」,導致自行車等慢車沒有安全空間,時有所聞碰撞事件發生。又例如為了更大的兩段式左轉空間,因而犧牲人行道、行穿道空間等案例,讓人車爭道,甚至身障者必須繞路更遠的路。
另外機車被限制於最多外側兩車道通行,導致與公車停靠動線交織,讓公車、機車、慢車被限縮於有限的道路寬度,使得三方用路人安全性下降,無助於人本交通發展。
交通部甚至近期修法規,允許各級政府設置T字路口的待轉區時得削減人行道,卻無明確定義行人可通過定義,各地因地制宜施作,嚴重影響身障者通行權益,本會感到遺憾。
四、用科學計算確保行人安全
本會認為,單純「推動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修正以 2-3 公尺」視為完整修法並不充分,不僅只有路口,路段中亦有行穿線。同時應根據科學計算,以最高設計速率換算足夠視野距離及範圍之淨距的表格,供各級政府依循施作。
本會呼籲政府應同時在駕訓及考驗標準納入-當行穿道前有相鄰車道的車輛停等時,駕駛人必須具備防衛駕駛觀念,即「能以確認有無行人及隨時停止的速度來超越鄰車」。本會認為只有當交通 3E (工程、教育與監理、執法)互相配合,方能構成完整的行人安全環境。
五、行穿道照明非僅靠顏色變更即可確保安全
籲請國家留意更多細節,包括行穿道與道路照明色溫差異,如德國規定行穿道照明色溫需異於道路照明,並有黃、白兩種顏色可選。
此外也須確保色溫範圍、光線指向性,或是避免光線均勻性不佳導致駕駛人視野受影響,以及光汙染、是否需延伸至人行道更深處增加駕駛人反應時間、夜間不得閃爍避免眩光‧‧‧‧‧‧等等許多細節。
本會已透過多種管道向交通部提供國外工程規範及成效,呼籲交通部參照已受國際驗證之作法,盡速推出具法律強制力的照明標準,以利各級政府依循。
除此之外,德國及部分先進國家更對「無行車號誌之行穿道」有更完善規範,例如:設置行人庇護島、規範駕駛人目視行穿道兩側的視野距離、採用內照式照明的國際行穿道標誌(編號 E12 標誌)等等。
六、透光率政策更應完善及納入本會參與
政府無視國際標準與學術研究
交通部的柔性建議中,竟然在前側窗建議透光率下限為35%,這嚴重違反國際規定及無視學術研究,甚至公路局僅邀請如相關業者等利益關係人參與會議,卻缺乏本會等公民道安團體等等參與。實在難以認為此舉真的重視道安跟行人,本會感到非常十分遺憾。
本會籲請參照國際法規定擋風玻璃及前側車窗之透光率至少為 70%,並就整體交通環境之安全為出發衡量其餘車窗透光率下限。
透光率政策勿「雷聲大雨點小」
交通部對於透光率現階段採柔性建議政策,並未見依循漸進計畫達到法律強制力最終目的,期望交通部莫使此事雷聲大、雨點小,最後不了了之。
七、駕訓精進、法規接軌、對症下藥,補足郊區人行道缺失
本會認同高雄交通局長張淑娟於會議上提出「駕訓制度精進」、「省道法規與市區道路法規接軌」以及「科學化分析交通事故(如頭部外傷成因探討、道安資訊平台介接更多資料庫)」。
舉例來說現行法規規定郊區之公路不設人行道為原則,曾經發生真實案例-走在郊區公路、靠邊的行人被撞時,被公路局判定為主要肇事人,然而現場沒路肩更沒有人行道可走。本會呼籲交通部應盡速與本會等公民道安團體對上述3項進行討論調整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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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正面談性 務實安全性教育 扭轉汙名與歧視
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正面談性 務實安全性教育 扭轉汙名與歧視
【 Hi, V—男同志與愛滋的那些年:熱線愛滋二十特展 】
與談來賓:
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同運三十》作者
女神下午茶/網紅、出櫃愛滋感染者
莊苹/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護理師、前臺北市立性病防治所護理主任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1998年成立迄今已經27年,作為台灣最早登記立案的全國性同志組織,熱線從成立開始就投入男同志愛滋工作,並於2003年成立愛滋小組。在熱線愛滋小組廿週年之際,特別在剝皮寮藝文空間舉辦「Hi, V—男同志與愛滋的那些年:熱線愛滋二十特展」。
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杜思誠表示,在熱線的工作經驗中可以看到,許多男同志從知道自己喜歡男生開始,就很難避免籠罩在愛滋的陰影之下,即使他可能不是一位感染者,也難逃愛滋汙名帶來的恐懼。更早的年代,以為全世界只有自己和同儕不一樣的青少年同志,在獨自摸索身份認同的過程中,常糾葛著愛滋的偏見或汙名:「如果我承認自己是同志,是不是別人會認為我有愛滋?」「跟身邊的人出櫃,一定會被認為很淫亂!」「我跟男友都是青少年,我們第一次談戀愛,未曾做愛,我們是不是會得愛滋?」(註)
熱線愛滋小組的愛滋工作從同志身分出發,致力扭轉長期以來「男同志=愛滋=淫亂」、「愛滋=絕症」的負面刻板印象,透過正面談性、安全性教育對男同志社群進行衛教,也關注國內的愛滋政策,與其他愛滋團體共同組成過「愛滋行動聯盟」、「愛滋修法聯盟」、「愛滋行動陣線」等跨團體組織一起監督政策、向社會發聲。
「Hi, V—男同志與愛滋的那些年:熱線愛滋二十特展」由熱線愛滋小組歷經一年的籌備,於2月20日(四)至3月2日(日)在剝皮寮歷史街區展出。這次的展覽共有六大區塊,包括「認識愛滋小組與愛滋」、「愛滋汙名的形成」、「被投射的恐懼」、「在汙名下生活」、「當關心成為行動」、「未竟之事」,除了有歷史資訊整理、也有真人圖書館由感染者錄音現身訴說與愛滋的故事。
在記者會上,喀飛(熱線創會理事長、《台灣同運三十》作者)回顧愛滋污名如何影響同志社群:「愛滋曾是每個男同志發現自己身份之後共同的恐懼,即使現在醫療進步,仍有男同志因害怕愛滋而對親密關係、性愛感到壓力。」他強調,歷史是照妖鏡,了解過去的錯誤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呼籲社會關注愛滋污名對感染者的傷害。
女神下午茶(知名網紅、出櫃感染者)則分享自己7年前感染HIV、6年前公開感染者身份的經歷。他提到,現代醫療已讓愛滋成為可控制的慢性病,但社會對感染者的誤解依然深厚。他回憶,過去因HIV身份遭遇感情挫折,前男友即使理解U=U(測不到病毒量即無法傳染),仍無法克服內心恐懼,最終選擇分手。這促使他以公開身份的方式,致力於愛滋倡議,希望透過親身經歷讓更多人理解愛滋與感染者的處境。他強調:「倡議的路上難免遇到惡意,但重要的是穩住自己,先影響身邊的人,讓同溫層越來越厚,這樣受傷的時候還有同溫層能照顧自己。」
莊苹(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護理師、前台北市立性病防治所護理主任)則分享她超過20年的愛滋防治經驗,並回顧2004年「農安趴」事件,引發社群內外對愛滋的恐慌。她指出,雖然愛滋防治知識普及,PrEP(暴露前預防性投藥)等預防措施廣泛使用,但「知道」不代表「能完全防治」,社會對感染者的誤解仍深,而感染者往往是最了解防治與藥物資訊的專家,也深知一般人對愛滋的恐懼,希望大家能抽空逛展、聽講座,認識感染者們的故事。
為促進社會大眾對愛滋與男同志社群的理解,同志諮詢熱線舉辦「Hi, V—男同志與愛滋的那些年:熱線愛滋二十特展」,除靜態展覽外,也規劃了四場周邊體驗,包括性安全知識講座、DIY潤滑液工作坊,以及羅一鈞醫師、出櫃感染者網紅「女神下午茶」等對談活動,讓參與者透過互動,深入理解愛滋議題,減少污名,促進社會對話。
在愛滋病毒發現近40年,愛滋感染已經是可控制的慢性病的當代,熱線期待在展覽中呈現的歷史事件與受愛滋影響的社群經驗能被更多民眾看見,進而重新思考愛滋汙名的影響,讓社會逐步朝向愛滋友善及疾病平權,才能真正有利於愛滋防治。
註:附上本展覽中展出的三段男同志短文摘錄作為故事範例
「『你應該喜歡男生吧?你該不會有愛滋吧?』高中時聽到有同學這樣對陰柔氣質的男生開這種玩笑,我擔心如果被他們發現我喜歡男生,下一個被嘲笑的,會不會就是我?我只能假裝若無其事,帶著矛盾的心情度過高中三年,直到大學來到一個對同志友善的環境,我才第一次對同學出櫃我是雙性戀。」(男同志,大學生,21歲)
「我高中就開始在網路上認識同志朋友,卻直到我經濟獨立,才敢在社交媒體上『同意』讓母親加好友。一個星期後,姐姐打來劈頭就問:『你是不是喜歡男生?媽擔心你在外面亂搞,這樣會得愛滋。』為了讓媽媽安心,交往超過兩年的男友,才會帶回家讓她認識。現在她是否還擔心我會感染愛滋?我從沒問過。」(男同志,上班族,35歲)
「80年代,我30多歲,當時新聞都說,這個病沒藥醫、很可怕,而且還跟男同志有關。因為害怕,那段時間我都不敢做愛。
有一次我參加同志聚會,有一個朋友,大家私下傳他是感染者,因為他很瘦,甚至聚餐時,還會幫大家準備一人一副餐具。後來聽說那個朋友因為發病、很不舒服就自殺了。」(男同志,退休人士,65歲)
【展覽資訊】
Hi, V—男同志與愛滋的那些年:熱線愛滋二十特展
展期:𝟮𝟬𝟮𝟱/𝟬𝟮/𝟮𝟬(四)- 𝟮𝟬𝟮𝟱/𝟬𝟯/𝟬𝟮(日)/ 𝟭𝟬:𝟬𝟬 – 𝟭𝟳:𝟯𝟬
地點:剝皮寮歷史街區37、39號(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73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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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濟部大推光電 霸凌農地 農業部不應放寬門檻大開後門
文/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農業部(前農委會)曾於2020年修法要求2公頃以上農地變更光電須經農業部審查同意,然近期又推出《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即使有出現石虎、草鴞等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仍可開發光電場,且毫無監管裁罰機制,遭各界抨擊農地失守、大開光電大門。
為此,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及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於19日《農地光電生態指引》第一場意見交流會議前舉辦記者會,表達農業部應捍衛農地對於生態、碳匯、糧食安全、微氣候等各方面無可替代之價值,控訴經濟部為強推光電而一再霸凌農地,針對光電發展應先進行政策環評、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等上位計畫,才能從源頭徹底檢討,避免持續犧牲農地。
監督施政聯盟兼任研究員徐宛鈴表示,農地變更成光電開發,損失的遠不只是生態,還有對於淨零碳排最具貢獻的農地碳匯、微氣候、糧食安全等,農業部應該對此進行完整研究調查才能作為審查基礎,且僅就生態面向,受影響的又何止石虎和草鴞?農地豐富多元的生態價值竟是如此單薄貧脊嗎?而這個指引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強制性,沒有監管查核及裁罰機制,因此訂得再完美,無法落實便毫無意義。
徐宛鈴強調,不斷發生的光電與環境衝突,最終還是行政院的能源政策及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要扛責,應針對能源開發進行整體政策環評、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等上位計畫,才能有整體規畫和用地評估,而不是任憑後端衝突不斷、衍生更多問題!
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穿山甲是非常珍貴又脆弱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扮演維持森林生態平衡的重要角色,聯合國永久觀察員「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發起每年二月的第三個星期六為「世界穿山甲日(World Pangolin Day)」,目的在提升全球對穿山甲保育的關注,並促進各國投入保護行動,而台灣穿山甲野外族群密度可能高居全球之冠,堪稱是「穿山甲最後的保育基地」,此刻卻要在世界穿山甲日來為穿山甲請命,凸顯我國對於穿山甲保育的不重視,實在非常諷刺。
黃惠敏進一步表示,這次農業部要訂定指引鬆綁農地光電的門檻,保護對象僅指認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如石虎、草鴞,卻未將穿山甲及其他環境敏感動物列入,讓「生物多樣性」淪為口號!黃惠敏表示,大型光電案開發將會整地推平地表,破壞棲地環境,改變土壤結構,也將導致穿山甲的食物來源縮減,更會使遊蕩犬聚集,造成穿山甲跟其他野生動物族群所需棲地更加窘迫。黃惠敏強調,綠能本意是要保護環境,如今卻為了開發綠電而破壞自然生態,這樣荒謬的綠能政策實在無法苟同。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這次農業部所草擬《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看似為光電開發的生態影響提供評估準則,但實際上根據近年我國光電開發經驗,將可能導致農地光電大開發,加速保育類生物走向滅絕。
林政翰表示,從「指引」兩字即可看出,在法律位階上僅屬行政指導,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便業者附上案場的生態自我評估,未能符合現況或未按照檢視項目執行,也沒有任何罰則約束,淪為橡皮圖章。再者,針對自評的項目是否有落實執行,也沒有相對應的監督機制,農業部將這個最重要的監督責任全推給經濟部能源署,而能源署的監督能力為何,可從台南諸多光電案例得知—明明光電填土需經過審核,台南地檢署近期卻抓到高達300多公頃的光電底下被埋了大量廢棄物,還有申請漁電共生案場根本沒在養魚—再再顯示能源署彷彿將農地當成衝綠能數字的免洗筷,用過即丟,而農業部甘願放棄農地在糧食安全、農地農用、生態保育等重要價值,一步步消極退守。
即便,指引中有所謂「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的生態檢核精神,但並不表示用在光電開發就不會對保育類造成影響,之所以稱為「保育類」,就是瀕臨絕種或其生存面臨危機,最主要原因就是棲地遭受破壞,而這個指引只會幫助更多光電合法破碎農地及保育類的棲地。
林政翰強調,農業部於去年曾公開表達,已公告不利耕作區和漁電共生區可供開發光電,並鼓勵農業設施結合光電,發展屋頂型光電,目前仍有超過兩萬公頃尚未被申請開發,因此經濟部和農業部應將更多的力氣放在屋頂型光電或這盤點出來的兩萬公頃,不應再犧牲更多的農地及保育類了。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政府大力推動光電,都以減碳來當作理由,但是當光電開發造成農地減損時,更應正視農地碳匯對於淨零碳排的貢獻,遠大於光電的減碳效益。2015年法國農業部長在第21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1)中早就提出「千分之四倡議」:只要減少森林砍伐及調整農業耕作方式,在30-40公分的表層土壤中,每年增加土壤有機碳含量達千分之四(即0.4%),便能與人類活動每年碳排放相互抵銷,並能促進土壤健康、提升農作產量,達到減緩溫室效應和維護糧食安全兩大永續發展目標。
而光電的減碳效益,則是奠基在取代化石燃料的前提上,也有可能光電增加化石燃料也增加,導致溫室氣體還是持續增加,就算有發揮取代化石燃料效果,減碳效益也會遞減,不像農地可以持續累積碳匯效益。吳麗慧表示,相較之下,農業部和行政院對於農地的保護和碳匯推動,應該要比推動光電更積極,面對氣候變遷嚴峻挑戰,我國應該跟上世界趨勢,莫再任意犧牲農地,尤其農地價值如此多元而無可取代!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表示,審查農業同意文件不能只有農地光電生態指引,一定還要建立嚴謹的審查機制。過去農地光電爭議,元凶無疑是經濟部能源署及其上級單位,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督查核機制,以及案場不發電就回復成農地,那就只是把以前失敗的那些恥辱歷史又再重演罷了!
陳祺忠強調,如果農業部只是在能源署、經濟部及行政院等這些希望衝出光電發電量的部會和官員壓迫下,被迫打開農地變更光電大門,便是毀掉農業部「生態保育」名聲,而被民眾認為是「光電業者門神」的能源署卻能繼續躲在後面神隱,人民絕對不會支持,光電的名聲也只會越搞越臭,令人越來越反感,最終使光電發展越發遲緩!這應該不會是推動非核家園,想要積極開發綠能進行能源轉型的民進黨政府所樂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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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林蒲居民關注七接海岸利用管理公聽會 抗議政府鴨霸、中油擺爛 要求陳其邁別放水
文/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監督施政聯盟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19日下午在小港區公所舉辦「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七接)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公聽會」,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偕同監督施政聯盟及在地團體會前召開記者會,抗議七接環評在去年底草率過關,罔顧前閣揆林全對大林蒲居民的遷村承諾,在100天內以環評特快車火速通關,輾壓反對七接加劇空污的在地民意,抨擊中央鴨霸,硬過環評,罔顧在地空污嚴重需遷村,竟在遷村未定案前還通過七接新開發案來加重污染,也罔顧七接外廓防波堤可能的漂沙問題與突堤效應,以及增加六個天然氣儲槽,讓港區附近的爆炸風險再加大!更罔顧山陀兒颱風的強風巨浪對高雄港的影響,未做完整評估調查,就執意要蠻橫在高雄港增建七接。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召集人洪秀菊指出,中油聲稱七接的接收站堤頂高程14公尺,遠高於暴潮溢淹水位,應無受暴潮溢淹影響之虞,對去年10月山陀兒颱風在高雄小港登陸,17級強風和五層樓高(約15公尺,超過七接規劃的堤高)的巨浪,造成高雄港區災情嚴重,但中油整本七接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沒看到對山陀兒颱風等級的氣候變遷極端氣候的影響評估及對策!
而這是去年12月底環評委員及環境部長彭啟明在環評大會時提過的意見,但中油在今年1月提出的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未將山陀兒颱風17級強風的風險及50年以上風暴潮重現期的評估納入,對2024年的山陀兒隻字未提,僅舉2019年白鹿颱風的三公尺浪高,明顯評估不足、草率隨便!要問中油,若再發生山陀兒等級強風,七接的LNG船、卸收設備、氣化設施能擋17級強風和五層樓巨浪?
洪秀菊強調,環境部在100天內草率通過中油七接案環評,非常鴨霸,為了天然氣發電的供氣需求,不惜毀壞前行政院長林全對大林蒲居民的承諾,在大林蒲未完成遷村前,還要再新建七接帶來更多污染,罔顧居民健康。希望高雄市長陳其邁,以大林蒲居民的權益為念,責成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嚴謹審查中油七接的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海洋局對氣候變遷、瞬間極端無常,應更審慎嚴格要求中油調查評估,不能隨便放水通過。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七接只審一次專案會議後,就於去年12月11日召開環評大會火速通過環評,根本沒有做好實質審查,包括空污及二氧化碳排放都將增加,沒有確定的減污計畫;另外,海底地質沒有調查,沒有建港的基本海底地質資料,如何築堤建港?何況七接要興建長達約七公里海堤及二個碼頭,如此一來將造成突堤效應,且將造成旗津海岸線退縮及七接碼頭淤積,中油完全沒有調查,環評會沒有討論,沒有報告,這樣的七接港口,未來將是無止盡的預算無底洞及浪費民脂民膏,所以,高雄市政府應該要求中油提出一個完整的海底地質調查報告及突堤效應調查報告。
高雄市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黃義英表示,中油要增建近七公里的外廓防波堤,會有漂沙問題和突堤效應,影響周遭海洋生態,但中油在環評時都說沒問題。但從桃園三接工程後漂沙嚴重的前車之鑑,讓人無法相信中油說不會漂沙的評估正確性。黃義英指出,今年一月台灣生態學會發現三接工程漂沙嚴重,突堤效應明顯,未來藻礁岌岌可危,強調當初三接就不應該蓋在那裡,漂沙印證了環團當初的憂心。
此外,位於三接南方的桃園永安漁港漁民也反映漁獲大減,則是三接工程另一個造成環境生態與經濟活動的影響。從三接的案例,可知中油在環評時刻意淡化及罔顧突堤效應和漂沙影響,相信同樣的問題也會發生在七接,這都是蓋七接後會對海岸利用管理發生的問題,但中油在環說書和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都避重就輕,為了要順利蓋七接,什麼大話謊話都敢說!
ㄧ黃義英還說,七接環評案遭環境部草率火速通過部分,在地居民已委託律師向行政院提起行政訴願,訴求環境部的原行政處分(環評審查結論)無效,若遭行政院駁回,將對環境部正式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市金煙囪協文化協會發言人陳玉西表示,七接防波堤總長七公里,二座液化天然氣卸收碼頭,六座儲槽及相關設施用地近38公頃,施工期間污染難以估計,對高雄港區的生態影響評估也避重就輕,不用進入二階環評就火速過關是錯誤的!期盼七接這種典型國家鴨霸式強硬執行的天然氣接收站建設,應有全面性的天然氣政策環評來制止潦草的決定。
陳玉西也指出,七接環評初審未通知大林蒲當地居民參與,環境部罔顧利害關係人權益,就算有公布在網站上,大林蒲居民根本不知道!環境部長彭啓明應改善目前的會議通知程序缺失,明確納入開發案的利害關係人,不要以為開會通知有上網,利害關係人和民眾就該知道有環評審查會議。陳玉西於公聽會上,公開抨擊主席高雄海洋局副局長瀆職,沒有保護好大林蒲沿海四里的海岸線,中央說要開發七接就棄守高雄海岸!
抗議團體代表高喊「環評無效、訴訟到底」,「中油擺爛!陳其邁別放水!」,並訴求大林蒲應先遷村,七接才能動工,並要求高雄市海洋局嚴審七接的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為高雄港的安全嚴格把關,該做足的海洋生態、地質調查,以及極端氣候的評估因應,一個都不能少,不能隨便放水、草率隨便就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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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雄白埔產業園區環評將闖關,毀35公頃森林、滅保育類棲地、無視淹水問題
文/森林城市協會
台糖白埔農場位於岡山與橋頭交界、台1線旁,面積約88.73公頃,將由高市府經發局規劃開發為白埔產業園區,將於明日2月19日(三)下午2點於環境部101會議室進行環評大會審查,若通過據傳將成為台積電可能的擴廠址。
而本案環評報告書卻顯示,會破壞35公頃的景觀環保目的營造的森林,共2.5萬棵樹遭殃,環頸雉、草鴞、水雉等6種保育類鳥類的棲地也將因開發消失,看不出任何保護棲地的誠意;我們也發現基地因開發填土,將導致淹水重災區的下游地區淹水更加嚴重,令梓官、橋頭大量的居民繼續深陷淹水惡夢,滯洪容量的規劃恐怕嚴重低估。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將出席環評會議,針對森林保育、保育類棲地保護、淹水問題提出質疑,強烈要求環境部不要放水,也希望高市府經發局做出具體調整。
#36公頃森林僅保留0.5公頃
本案有36公頃的森林,2.6萬棵樹,為台糖造林地,樹種以白千層、印度紫檀為大宗,以樹種來分析,當初造林的目的顯然並非為了收成而種植的經濟造林,而是景觀、環保目的造林,推估為2010-2011年種植,距今已有14年以上的時間,林下已經產生複層植被,紀錄有8種保育類鳥類的棲息,也足以證明其具有生態性。而本次開發行為,36公頃森林僅保留0.5公頃,呈現與過去造林減碳政策相互牴觸,違反高雄市淨零碳排自治條例的願景目標,當初平地造林的預算投入形同浪費。
#破壞保育類鳥類棲地的開發案
本開發案基地與周邊,經環評生態調查發現,有一級保育類的草鴞、二級保育類的環頸雉、水雉、大冠鷲、黑翅鳶、菱角鴞、鳳頭蒼鷹,三級保育類的紅尾伯勞。鳳頭蒼鷹、黑翅鳶、大冠鷲、菱角鴞、環頸雉都是需要森林當作棲地的保育類,但本計畫36公頃森林卻只保留0.5公頃。
根據2016年農委會發布的臺灣鳥類紅皮書名錄,將環頸 雉列為「國家極度瀕危」,從一篇台大環境資源學系的論文「環頸雉的棲地利用與偏好研究-以台東香蘭個案為例」,論文中的研究發現,環頸雉的偏好棲地優先順位為:次森林、草生地、農地、道路,在棲地保育上建議保留次森林與草生地為主,而且兩種棲地需要有連結。而高市府經發局卻直接把環頸雉棲息的森林與草生地剷除,環頸雉不太會飛,等於讓這種極度瀕危的鳥類去死。
一級保育類的草鴞,在林保署的草鴞衛星追蹤計畫研究顯示,草生地與有機農地果園是草鴞的主要棲地,但本計畫卻大規模摧毀草生地和農地,其復育計畫所摧毀的森林就是環頸雉與其他猛禽保育類的棲地,形成保育的自相矛盾,而其復育計畫所在地未來是作為滯洪池使用,以周邊滯洪池的管理常態,會定期除草,下雨會淹水,根本不適合草鴞棲息。開發行為還會導致棲地破碎,本案開發並沒有保留森林與草生地,用生態廊道與周邊棲地連結,不利物種生存。
#下游水災問題並未妥善處理
本開發案將原本低窪的農地與造林地,填土1-2公尺,而原本低窪農地與林地,因為道路比較高,農地本身就有自然下凹0.5-1公尺,88公頃平均推估可以有44萬噸以上的滯洪能力,若以加上環評中的開發淨流補償14萬噸與1.2倍安全係數,會得到69.6萬噸,是基地未開發前的滯洪量。而政府目前開發行為後僅提供46.4萬噸的滯洪量,恐怕低於開發前的容量。而大遼排水沿線下游,橋頭、梓官的眾多鄉鎮市區,長年飽受淹水之苦,去年725還剛剛淹水,本開發計畫本該大幅增加原有不足的滯洪空間,這恐是本案的規劃缺失。
我們建議,本開發計畫應先縮小開發面積,避開保育類鳥類棲地,並配合將滯洪池、淨水設備,從原本利用公園用地的規劃,轉為設計於廠房地下室與步道空間下方,或與緊鄰的岡山淨水場共構,可減少既有森林區的破壞。透過容積調配與法定空地集中,善用道路退縮空間,將更多的森林原地,並反對市府巨量填土,減少滯洪,希望環境部能守護難得都市森林與保育類鳥類棲地,要求市府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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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媒觀舉辦通訊傳播政策座談會 聚焦NCC監理效能以及媒體素養政策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2025/02/22週六舉辦「通訊傳播治理的未來:公共政策建議座談會」,會中針對「媒體素養政策」、「NCC組織權能」、「電視新聞頻道監理」三個主題進行政策研討。會中將廣納各界意見,會後預計從公民團體的角度發布完整的政策建議,供社會參照,期望促進更加問責以及有效的政策討論。
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通訊傳播領域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基於過去的三律共管模式,產業、公民團體及主管機關皆在探索新的共治方式,試圖在對話中尋求共識,邁向更有效的治理架構。媒觀基金會此次聯合了兩位前NCC委員,分別是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王維菁教授以及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林麗雲教授,以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林玉鵬助理教授進行政策研究,企圖釐清當前政策的問題,提出建言,健全通訊傳播市場以及民主社會發展。
在「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的場次中,研究主持人林玉鵬助理教授在報告中提到,公部門需在數位時代下重新思考「媒體」的意義,以及不同閱聽眾群體所需的媒體素養策略。媒體素養若能夠如美國某些州的做法制定專法,則有法源依據的政策,相較於目前零散的推動方式,在執行力與資源配置上將更具穩定性與可持續性。同時,專法的制定也將使媒體素養教育在學校制度中受到更高重視,進一步完善師資培育機制,促進長期的政策推動。
在「NCC組織權能」的場次中,研究主持人王維菁教授在報告中提到,台灣新聞媒體與政治在市場經濟中形成了利益共生的媒體尋租現象,扭曲了媒體監督政府的第四權角色,NCC應該捍衛自己的獨立性與專業性進行監理。針對現況,王維菁教授提出改革建言包括:宜強化委員會設置的多元性、獨立性與穩定性,並且讓主管機關決策透明化、強化問責、外部監督與制衡。社會也應討論NCC組織法與相關作用法的修正,並且訂定網際網路傳播事業的相關法規,讓法規工具合乎數位時代實況。
在「電視新聞頻道監理」的場次中,研究主持人林麗雲教授在報告中強調,電視新聞頻道的內容表現與民主社會發展息息相關。針對主管機關的監理作為,她提出四點建言:一,促進媒體多元,推動新聞頻道結構改革。二,強化問責與透明機制,完善新聞頻道監理制度。三,推動股權公開,提升新聞媒體財務透明度。四,促進新聞產業永續發展,健全公益新聞的生產機制。目前立法院已有在野黨團提出作用法的修法版本,另外公民團體長期倡議制定《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也值得持續關注。
此次政策座談會的活動資訊如下,各場次詳細資訊請見活動頁面:
【通訊傳播治理的未來:公共政策建議座談會】活動頁面
時間:2025/ 02/ 22 (六) 09:00-17:00
地點:台大社科院3F 梁國樹國際會議廳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
贊助單位:英國西敏寺民主基金會
費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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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4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中文摘要發布會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評析全球核電發展趨勢的權威報告《2024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The World Nuclear Industry Status Report 2024,以下簡稱WNISR)摘要中文版於今日發布,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下簡稱綠盟)取得授權進行翻譯。《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每年針對世界各國核電廠的運轉狀況與全球核能產業趨勢進行分析,以完整客觀、具有公信力的資料分析著稱。
記者會邀請到報告的兩位作者,分別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教授M.V. 拉瑪納博士(Dr. M.V. Ramana)與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保羅(Jobin, Paul)共同出席。從科學與數據出發,說明核電在全球電力佔比數據、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s,簡稱SMRs)的發展現況、台灣能源政策等研究觀察。
全球核電裝置容量下降,興建國家減少,動工率下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林正原研究員表示,2023年全球核電發電量佔商業總發電量的比例從9.2%下降至9.1%,儘管發電量增加2.2%,但仍低於2019年與2021年。
自2004年到2023年,全球啟用102座機組,但關閉了104座。中國啟用49座新機組,而其他國家則淨減少51座機組,核電容量下降26.4 GW。截至2024年7月1日,共有59座反應爐(60 GW)正在興建,較2023年多出1座,但與2013年相比減少10座,並且有5座機組計劃放棄。只有中國、印度和俄羅斯持續興建核電機組,其他國家則減少了興建數量。
目前正在興建的59座反應爐平均工期為5.9年,與2023年同期相似。13個參與興建的國家中,至少9國經歷了數年的延誤。
自1984年以來,全球運轉中的408座反應爐,平均機齡已增至32年,高於2023年31.4年的平均機齡,其中269座機組運行超過31年,佔全球總數的三分之二。
再生能源大幅增長,核電市場縮減
林正原指出,2023年全球再生能源領域持續突破,並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取得顯著進展。2023年12月在杜拜舉行的COP28上,130個國家的政府和歐盟支持了「全球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誓言」,目標是到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發電量能提加兩倍,並將能源效率年改善率提高至4%以上。
相較於核電的投資,2023年非水力再生能源裝置的投資額為6230億美元,為核電興建投資的27倍。根據拉札德銀行的模型,2009至2024年間,太陽能光電和陸域風電成本大幅下降,分別降低83%和63%,而核電成本則上升了49%,成為最昂貴的電力來源。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數據,太陽能和風能的年新增裝置容量分別增長73%和51%,合計接近460GW。2021年,太陽能和風能的發電量首次超過核電發電量。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炒作與現實
報告的作者之一,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拉瑪納教授指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被認為有潛力改變全球能源格局。然而,無論是政府支持、建設延宕,還是運轉挑戰,這些反應爐的發展面臨諸多不確定性。
美國政府為支持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投入大量資金,並為NuScale、Kairos Power和X-energy等公司提供稅收抵免。然而,這些努力未能克服核心挑戰,尤其是高含量低濃縮鈾(HALEU)燃料的不足,這對反應爐運行至關重要。
全球建設進展顯示出顯著延誤。阿根廷的CAREM小型反應爐原定於2016年進行冷測試,但至2024年仍未達預期,並因預算削減被推遲至2028年啟動。印度的先進重水反應爐(AHWR)至今未開工。
已投入運營的反應爐也面臨挑戰。中國的HTR-PM反應爐自2021年投入使用,但其容量由200MW降至150MW,且容量因子僅為8.5%。俄羅斯的KLT-40S小型反應爐性能未達預期,2023年負載因子分別為26.6%和43.4%。
儘管如此,許多企業和政府仍強調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的潛力。比爾·蓋茨宣布在懷俄明州啟動Natrium反應爐建設,並得到亞馬遜與谷歌等科技公司支持。然而,這些投資能否克服監管挑戰,尚未可知。
台灣的核能現況與挑戰
負責台灣現況分析的報告作者之一,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保羅指出,台灣的核能發電現況面臨多變與挑戰。隨著核能廠逐步除役和能源政策的調整,台灣未來的核能發展充滿不確定性。
目前,台灣的核能發電機組數量正在減少,核一廠和核二廠已除役,核三廠也在進行除役倒數,核四已停建。2023年,核能發電量較前一年減少約四分之一,核能在台灣總體發電的比重降至6.3%,是自1978年以來的最低紀錄。相比之下,再生能源的比重達到9.5%。
台灣的非核家園政策推行至今,蔡英文政府延續此路線,賴清德政府也未排除核能的使用。2024年大選後,國民黨提案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延長核三廠的運營,但該提案仍在討論中。隨著核三廠二號機計劃除役,缺電問題引發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表態對「新核能」發展持開放態度,尤其是2030年後。
核能發電的逐步減少,核廢料處理問題依然待解。核一、核二廠的燃料池已爆滿,中期貯存設施和最終處置方案尚未規劃妥當。儘管原子能委員會改組成核能安全會以監管核廢料問題,但長期累積的核廢料問題依然未解決。
再生能源方面,台灣的發展較慢,但自2022年以來取得突破,2023年再生能源占比達9.5%,其中風能和太陽能增長顯著。2022年再生能源增長達37%,首次超過核能發電。然而,台灣的能源結構依然依賴進口的化石燃料,尤其是天然氣和煤炭,2023年液化天然氣發電比重達39.5%,使得能源轉型目標更具挑戰。
台灣的能源轉型仍在進行中,政府推動的非核家園政策未完全實現,天然氣使用量持續上升。台灣的能源結構需進一步調整,才能減少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實現能源自給自足。未來,台灣的核能發展將面臨政治與經濟挑戰,如何平衡非核家園政策與能源安全,仍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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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吳思瑤出來辯論,勿當資方聖誕老人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根據前(17)日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新聞稿,113年台灣全體受僱員工的每人每月總薪資達到60,984元,其中加班費達到2,282元。而每人每月的總工時為169.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達8.5小時,兩者相較112年皆有所增加,加班費更是較去年增加了9.34%。同時,加班費佔總薪資的比例也有些為提高,這表示台灣勞工比起去年更加仰賴加班費來應付生活支出。
首先,桃市產總理事長朱梅雪指出統計數字所呈現的現象也是台灣勞工普遍的經驗,許多雇主都透過低底薪來迫使勞工必須透過大量加班來維持日常生活開銷,創造了台灣低薪、高工時的勞動環境。此時政府更應該以價制量,增加國定假日直接降低工時,讓勞工獲得充分的休息;或至少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能減少勞工為了生活開銷所需付出的工作時間。
桃市產總理事長朱梅雪表示面對低薪高工時的問題,立法院吳思瑤委員不但完全不回應、不討論勞工增加國定假日的訴求,還嘲諷提出增加國定假日休法草案的立委是「討好民眾的聖誕老公公」。因此今(19)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與部分士林北投區選民在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北投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向吳思瑤委員遞出戰帖,要求針對增加國定假日進行辯論。
桃市產總理事長朱梅雪也提出質疑,國定假日的增加本就不該只站在資方的立場考量,難道民進黨政府看待台灣勞工就只剩下替國家與資本家賺錢?台灣勞工難道不需要有更多的休閒時間來參與文化活動、關心台灣社會議題?
針對吳思瑤委員批評提出增加國定假日修法草案的立委是「討好民眾的聖誕老公公」,理事長朱梅雪指出,民進黨自己黨內的委員伍麗華、陳瑩、王美惠及許智傑等人,也都有提出增加國定假日天數1至5日不等的版本,其中包括7月15日解嚴紀念日、12月18日國際移民日,甚至8月1日原住民族日等等。他也質疑,以吳思瑤委員的邏輯來說,這些委員是討好移民、討好原住民的聖誕老公公嗎?還是吳委員要主張「只紀念、不放假」,要勞工用上班來紀念解嚴、紀念移民、紀念原住民族正名?
桃市產總工會秘書孫語謙也補充,從去年至今,桃市產總對其下破百個會員工會進行數十場的討論與宣傳,同時也和許多縣市產業工會和工會聯合組織召開許多會議討論。「增加國定假日」在現在台灣基層勞工之間具有高度共識,尤其台灣已經成為亞洲第二高工時的國家,基層對於台灣低薪高工時的職場環境都普遍有感。他表示,勞工從來沒有要求一定要一次增加七天國定假日,增加一天或兩天、選擇在哪一天都可以談,可是民進黨的吳思瑤委員從來沒有認真回應過。
接著,台灣富士軟片工會理事林宏秋分享,這幾年政府不斷宣傳台灣正在變好、經濟正在成長,但勞工的工作時間卻沒有降低、薪資調漲趕不上物價,普通家庭根本感受不到。而現在要推動恢復國定假日時,政府卻要勞工考量雇主、考量經濟成本不是相當奇怪?理事林宏秋表示,勞工沒有要求過多的假期,而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時間來調整自己、陪伴家人,提升工作表現,這樣對整體社會也有好處,並希望號稱支持年輕人的執政黨拿出應有的態度來,支持國定假日恢復。
士林北投區選民、臺灣鐵路產業工會會員代表的邱述聖表示,自己作為士林北投的選民,以及一位從事日夜輪班的台鐵員工,對於吳思瑤委員的發言感到十分憤怒,台灣高工時是眾人皆知,特別對於許多像自己一樣日夜輪班,單位需要不停運轉的勞工而言,工作人力需求擺在眼前,請特休假就會因為人力需求被遞延、拒絕,主管明示暗示告訴你不要請假,或是太常請特休造成考績不好,是時有耳聞的事情。
這位士林北投區選民邱述聖提出,國定假日的設立是在法律上讓勞工透過行使同意權的方式更有保障能獲得休假,是讓勞工降低工時最直接有感的作法,也讓當天不得已出勤的勞工,擁有雙倍薪的補償。因此,他也質疑,吳思瑤委員沒有真正了解過選區內選民的需求?還是當選之後不需要選票了就忘了選民?因此今天參與這場記者會,他除了以工會代表的身分,也要以士林北投選民的身分向吳思瑤委員要求公開辯論,請看見選民的需求!
士林北投選民、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也提出,當基層勞工不斷倡議希望立法委員修法增加國定假日、解決台灣高工時的問題時,吳思瑤委員卻只是譏笑勞工想要整年都放假,拒絕實質討論,因此他直接要求與選區立委吳思瑤公開辯論!
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日前吳思瑤委員對於勞工要恢復國定7天假的議題說「紀念日條例草案當然可以討論,此案涉及勞資雙方權益,應審慎多元對話」,以及批評藍白不要強行通過,因此他要求委員以身作則,接受選民的陳情與選民公開辯論及對話,不要一邊向選民宣傳政府照顧勞工,但對於勞工團體希望透過恢復國定假日,解決高工時問題卻又拿出動搖經濟、影響產業的說法恐嚇社會。
記者會上,桃市產總、台鐵產工協同士林北投選民向吳思瑤委員服務處遞出戰帖,要求吳委員公開辯論並針對國定假日議題表態,戰帖由吳思瑤委員國會辦公室主任吳奕萱接收。
人民民主黨召集人賴宗育、成員黃小陵今日也出席記者會,召集人賴宗育也發言表示2024年自己參選士林北投立法委員跟吳思瑤競爭時,看到政治獻金紀錄上許多建商都是吳思瑤委員的金主,難怪吳思瑤聽到勞工要討七天假,就忙著為資本家擔心,怕影響經濟發展。他強調,休息是勞工的權利,用勞工健康換經濟發展是民進黨無能,並要求吳思瑤道歉下台!
人民民主黨的成員黃小陵也表示,台灣每年過勞死的人數正在增加,而吳思瑤委員就是勞工殺手,在2016年吳思瑤就是砍七天假的立法委員,現在勞工就是要替自己爭取國定假日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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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減碳不要打假球 協和應速除役轉再生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國民黨提出將「非核家園」改成「非碳家園」。經濟部則以「行政部門依法行政 呼籲應重視核廢處理、核安第一與社會共識」新聞稿回應:樂見在野黨支持減碳、淨零排放的方向;基隆協和電廠透過燃氣增加來換掉燃油,更需要在野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核電」與「火電」都不是好的能源。老舊核電廠延役有安全風險,尚未完工的核四則是爭議不斷,亦難確保安全。基隆不但被三座核電廠包圍,更位於核一、核二及核四半徑30公里逃命圈範圍,北部任何一座核電廠若發生核災,都會嚴重危害基隆市民安全。王醒之說,「非碳」雖符合國際潮流,但若未解決核安與核廢問題,僅想藉此「返核」,無疑是走進另一個死胡同。
王醒之強調「永續四能取代協和四接」的訴求指出,依據環評資料顯示,協和電廠若由現況100萬瓩且使用率極低的燃油機組,改建為260萬瓩且使用率高的燃氣機組,二氧化碳排放將增為現在的「三倍」!已明顯不是低碳能源。經濟部若真有心減碳,不該打假球,誘騙社會大眾與在野黨支持碳排暴增的協和「小油轉大氣」,而應盡速除役協和電廠,讓碳排與空污歸零,並積極推動真正低碳的「再生能源」與無碳的「節能」。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國民黨智庫民調民眾支持核電延役的前提是「確保安全無虞下」。但安全不該只是口號,我國核電廠緊鄰活動斷層,應先立法或修法完備核電廠選址規範,但凡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於該處新建或延役核電廠;並就《核子損害賠償法》刪除「天災免責」、「單一核子事故賠償上限42億元」(以核一、二、三廠半徑30公里人口數估算,平均每人僅能獲償1,050元、724元及7萬元)、「核電經營者以外之人免責」(供應瑕疵零件導致核災的設備造廠商,竟可脫免責任)等不合理規定。
蔡雅瀅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要求政府:「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天然氣也是高碳排的化石燃料,經濟部若有心「依法行政」,依現行法除應「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外,並應「降低化石燃料依賴」,自不該強推碳排增為3倍的協和「小油轉大氣」。經濟部去(2024)年11月底曾提出2030年地熱3.4GW的目標,遠高於協和現況1GW及未來2.6GW,應確實盤點北東地區,地熱、屋頂型光電等再生能源潛能,盡速除役協和燃油機組、拆除核四反應爐,轉型再生能源電廠。朝野若均有心「減碳」,不該在「核」、「火」之間角力,而應共同朝「深度節能」與選址適當的「再生能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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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才去哪都是才:還給員工請調自由、檢討限制轉調規定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長期以來公家機關慣用的「留才方法」就是——不准商調(商調意即調職至其他機關),把已經應徵錄取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強留在原地,即便當事人不適合原職甚至遭受不當對待,這種威權式的人事制度已把公務職場煉製成霸凌溫床。
如今事態將有轉機!銓敘部近日拋出《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21-1條修正草案,刪除商調「須經原機關同意」的條文,並規定機關最遲應於3個月內放人。若草案通過,過去屢屢發生「商調被擋」或「過調日期無限期延伸」(過調意即至新機關報到)的惡夢將走入歷史,公務人員重獲選擇任職機關的自由。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自2016年成立以來,即屢次呼籲銓敘部還給公務人員商調權利,如今雖露出曙光,但目前銓敘部僅邀請少數部會及地方政府表達意見及參加2月19日的研商會議,因此本盟藉此次記者會提出2點訴求及3點理由:
2點訴求
1.【高度支持草案】本盟高度肯定及支持本次修正草案,這是我國人事制度的一大進步,請受邀參加2月19日研商會議的機關給予支持,亦請銓敘部堅守初衷開綠燈到底,勿再限縮放寬範圍或加諸其他限制,以免草案美意淪為七折八扣的爛尾政策。另草案規定過調日期為原機關收受商調函起3個月內,此對正受壓迫的公務員而言仍嫌過長,應一併考量縮短。
2.【檢討新人綁約】老鳥的痛是商調被擋,新人的苦則是綁約過長。目前人事制度規定考試分發新進人員最少綁約3年4個月,長則達6年4個月,明顯有違勞動力市場常理。本盟多次倡議廢除「限制轉調」規定,最後卻只換得銓敘部對「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鬆綁的半套修法。本盟再次呼籲,惡法不會因為豎起「解決少子化」的擋箭牌而成為善法,請銓敘部併同檢討限制轉調規定,鬆開一律綁約的鎖鏈。
3點理由
1.【破除威權遺緒】我國人事政策向來崇尚權威,例如公務員商調的准駁權即向擁有較高權力者那一方傾斜,另新人綁約規定在權利限制與正當公益之間也欠缺正當因果關係,與此同時,主管職位或高階文官的頻繁調動卻被定位為正常職務歷練。凡此權力不對等現象,加劇了階級分化與權威濫用,也使政府部門淪為職場霸凌的培養皿。
本盟認為,現階段人事主管機關除了修訂職場霸凌防治的法規外,賦予被霸凌者調離壓迫源的自由,是立即有效的補救方法之一。唯有先行遁逃保全生存機會,才有餘裕尋求權利救濟。
2.【正視管理缺失】現行人事制度缺乏不適任主管的處理機制,機關首長又習慣顧全主管職的面子而不願介入紛爭,因此對基層來說,唯一的應對方法就是忍到不適任主管輪調或高升至其他地方為止,真正的受害者反而無法轉身離開,這形同把管理失能的成本加諸在員工身上。另外,有時主管與屬員之間沒有誰對誰錯,只是不適合,硬把「怨偶」綁在一起,只會塑造出有毒的組織文化。
本盟主張,「好聚好散」是組織管理的基本原則,讓員工「用腳投票」選擇自己想去的地方,並且把人員流動率當作警示燈號,機關才有改善自我缺失的動機,而不是靠著奴役走不了的「正常人」來維繫運作。
3. 【自由方能留才】對優秀人才來說,待遇福利及工作彈性是選擇職業相當看重的條件,當公務員現職待遇漸失去勞動市場競爭力,兼職又不被允許,連轉換機關的彈性都受到限制,那政府部門還能拿出什麼留才?此從報考人數下滑及辭職人數攀升即可窺知端倪。再以銓敘部的統計為例,2023年共有2752人辭職,其中任職未滿5年者即達半數,證明綁約3年4個月的規定迫使新人不得不走上辭職一途。
本盟認為,人才去哪個機關都是人才,個別機應該拿出更合乎人性的管理方式留才,而不是用拒絕商調及強迫綁約禁錮員工。
基於以上2點訴求、3點理由,部分機關若對草案有「侵害首長用人權力」、「造成人事更迭頻繁」的意見,都不足以構成反對本次修法的理由。本盟也呼籲,銓敘部下一階段應邀集更多基層團體表達意見及參與會議,勿忽視基層工作者的真實聲音。
*進階參考資料:
〈去考公務員?人力流動率超乎想像,戳破公職「鐵飯碗」神話〉
這篇文章 【新聞稿】人才去哪都是才:還給員工請調自由、檢討限制轉調規定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核能不是氣候解方── 國際學人M.V. 拉瑪納博士訪台演講 為台灣核能爭論建言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隨著立法院開議,在野黨近期表示將數項與核能相關的修法草案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目的是在5月台灣最後一座核能反應爐的運轉年限到期前,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將核電廠使用年限從40年延長至60年,同時將《環境基本法》和《氣候變遷因應法》中的「非核家園」表述改為「非碳家園」。工商界也因產業發展、用電需求增長等各種因素,在國內推動二次能源轉型的政策討論中一再提出對「核電延役」和「發展新核能技術」的期待。
為了針對核能議題提供更專業的分析與討論,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特別邀請長期撰寫《世界核能產業現狀報告》的國際知名學者、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的拉瑪納博士(Dr. M.V. Ramana)訪台,於2月18日舉辦「氣候危機,核去核從—全球能源轉型下的核能爭議」國際論壇,並發表題為「核能、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與氣候變遷」的專題演講。拉瑪納博士分享了他長期對核能產業發展及技術風險的研究成果,並對台灣的核能辯論提供了理性與科學的分析。
任何氣候解方必須考量建設成本與時間
拉瑪納博士強調,在氣候危機下,我們必須在最短時間內以最低成本削減最大碳排放。因此,任何氣候解方除了低碳外,還必須考量建設成本與時間。然而,實務經驗顯示,核能並不符合這些要求。在成本方面,無論是建設或運營成本,核能都缺乏經濟競爭力。根據華爾街投資銀行Lazard每年發布的均化能源成本(LCOE)報告,核電的發電成本約為每千度電170美元,是太陽光電與風電成本的四倍以上。即便考慮能源效率、需量反應、儲能等技術,這些都無法改變再生能源的成本優勢。核電廠高昂的營運成本,已經迫使美國多座仍未到期的核電廠提前除役,因為它們無法在電力市場中與其他能源競爭。
拉瑪納博士說明,針對核能與再生能源的「核綠共存」問題,兩者之間存在根本的不相容性。在以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系統中,能源輸出及時間分佈不均,難以適用「基載」思維。核電廠必須依賴固定的運行模式,而無法靈活調整以應對需求變動,這使得它無法有效地配合再生能源的特性。
新核能技術的風險與挑戰
拉瑪納博士指出,即使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和先進核能技術受到了許多期待,現有的SMR設計多樣,且在解決各種挑戰時需進行取捨,專注降低成本可能會帶來其他問題。例如,SMR的建設成本與所需時間並不遜色於傳統大型反應爐,且因為規模較小,單位發電量反而產生更多核廢料。
拉瑪納博士強調,許多人關心2024年底科技業者如微軟、亞馬遜、谷歌等簽署的SMR或核電的購電投資協定,但這些科技業者的並不關心核電現在的問題,只是為了公關用途宣稱。資料中心的用電需求持續增加,但對於SMR的支持只是一種聲東擊西,因為他們仍靠大量的化石燃料發電維持資料中心運轉。如果詳細看這些科技業者的核電協定細節都是保密不公開的,這些中都會宣稱科技業者投資多少錢,但這些投資金額非常少,如果以實際蓋核電廠所需要的資金相比少之又少。
例如Nuscale花在研發SMR上18億,但這些資金只有2到3億。他們只有2到3億來做公關說他們有在做SMR是很划算的,對公司形象是好的。但這些對於一般消費者或是公民而言,這些投資並沒有任何意義,且充滿風險。最重要是這些風險並不是由這些科技業者承擔,因核電會蓋在一般居民的住家附近,或是比較貧窮而難以拒絕開發的社區,請大家思考這當中的不平等。
核電發展可行性低
本場論壇與談邀請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與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特聘教授林敏聰出席。聚焦討論台灣2050電力結構「再生能源30%、核能30%、碳中和火力40%」之可行性,以及台灣產業界及AI用電需求之預估。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根據官方預測,2050年台灣的總發電量將增長至5700億度,在此情境下,若核能占比達30%,即需提供超過1700億度的電力。這將需要大規模延役既有機組、在現有廠址新建機組,甚至在主要工業區興建小型核能機組。依此估算,台灣在2050年之前需要新增19GW的核能裝置容量,這將面臨嚴重的挑戰,特別是考量到核能裝置的建設與運營成本。
趙家緯說明,若依核能占比30%的計畫,不僅每五年就要新增一座芬蘭花了18年才蓋好一座的歐洲壓水式反應爐,2035年後每年更需新增兩座小型核能反應爐。考量到新增核電的價值調整均化發電成本(value-adjusted LCOE,VALOE)仍高居不下,以及國際核電延役的均化成本逼近每度4元,此發展路徑之可行性極低。
趙家緯強調,至於是否需要依賴核能來滿足AI用電需求,即便經濟部對AI用電量的預測大幅高於國際估算,若台灣按照規劃完成光電與離岸風力發電建設,便能為Amazon、Google及Nvidia等資料中心提供所需的全再生能源電力。因此,當前最重要的是加快對AI用電需求的管理,並要求資料中心在設立時提供能源使用計劃,採取最佳能效設計,並履行再生能源承諾。
核電安全風險仍高 問題從未解決
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林敏聰特聘教授認為,任何科技的應用都是具有社會性和地域性的。核能除了拉瑪納教授所分析的各種風險之外,更必須深思在台灣的脈絡下任何災害發生時的衝擊程度。若金山、萬里的核一、核二廠址發生任何意外,其距離台北市僅30多公里,對整個國家民生、經濟衝擊的程度和範圍將遠大於美國、日本等其他國家。即便此類意外發生的機率極低,一旦發生所將造成損害卻非常高;台灣的條件並不允許我們冒如此的風險。
林敏聰解釋,此外,國內近來「返核」的倡議實際上仍尚未正面回答幾十年來已不斷問過的問題。核廢料的貯存即為一例,以台灣的地質條件,究竟要如何找到適合作深層掩埋的場址?即便找到了又要如何透過民主、公正的程序獲得當地居民的認同?在台灣既有的核廢料都未有解方的情況下,又能如何開發新的核能機組、製造更多的核廢料?
結論:核能不是氣候解方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均主張核電不是氣候解方,不論減碳與追求淨零,核電的貢獻幾乎微乎其微。當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台灣沒有預算也沒有時間,推動老舊的「核電延役」及未來極不確定的「新核能技術」,只會加劇核廢料問題與核災汙染等重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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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破壞高中校長遴選制度 全教總批教育部量身訂做未依法行政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4條第2項的規定,「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由各該主管機關遴選合格人員聘任之;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由各該校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各該校或其附屬學校或其他學校校長或教師中遴選合格人員,送請校長聘兼(任)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或委由各該主管機關遴選合格人員聘任之。」。
各主管機關所屬學校校長遴選制度各自獨立
現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國立學校由國教署主責辦理,直轄市、縣(市)立學校由教育局或縣(市)政府辦理,大學附屬學校由大學自辦遴選,或由大學明定委託國教署併同國立學校辦理,如暨大附中、成大南工、海大附中及東大體中均由國教署受大學委託辦理遴選,形成三大類遴選體制,各體制間並不提供現職校長轉任之選擇。
現職校長如欲在不同主管機關轄下學校間選擇,必須參與新任校長遴選,並遵循各主管機關遴選機制,譬如直轄市立學校校長欲申請國立學校遴選,就必須參加新任校長遴選,與一般具遴選資格者,接受筆試測驗的初試與後續面談的遴選審議。
量身打造免除筆試的保護罩
國教署辦理之國立學校校長遴選,近日傳出擬藉「借重辦學經驗」、「促進人才交流」之託辭,放寬非在委託範圍之大學附屬學校校長可以免除筆試,直接選一所學校與其他進入面談人員一起遴選。全教總質疑國教署打破遴選體制的意圖,是在為某人量身打造嗎?難道擔心這些附中校長禁不起筆試考驗,在資歷積分優勢下還沒辦法在眾多報名者中脫穎而出嗎?
公平公正辦理遴選為學校舉才
全教總認為校長遴選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辦理遴選,是為學校遴選合適的校長,而非僅單單為現職校長任滿後的出路考量。國教署應該尊重主管機關間遴選體制的運作,非委託辦理遴選之大學附屬學校,應循一般資格參與遴選,系統間欲整合,應按高級中等教育法之規定,明定委託辦理校長遴選,呼籲教育部應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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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針對法院裁定駁回一事聲明
文/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
自救會透過新聞媒體報導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新聞稿獲悉聲請人林彥廷等與相對人新北市政府、參加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之間114年度停字第5號停止執行事件,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
裁定駁回理由大致上有三點,第一點:法院認為位於淡海公七公園之警消共構大樓新建後固然可能影響聲請人的居住環境,然而這些影響可以用金錢賠償填補其損害,如果聲請人將來本案勝訴,也可以拆除警消共構大樓回復原狀,不會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也沒有情況緊急之急迫情事。
第二點,法院認為就算停止開發許可,但若沒有廢止或撤銷建照處分,也沒辦法阻止淡水分局依建照繼續進行新建警消大樓,也就是說,本件停止執行的聲請無法立即有效排除聲請人的損害與危險。
第三點是,法院認為開發許可的違法爭議還有待本案的調查。依現有事證形式上看起來很難認為顯然有違法的情形。
自救會感到很遺憾,從法院的新聞稿看起來,法院裁定似乎沒有回應聲請人主張警消共構大樓覆土深度過淺影響鄰近建物地質安全的問題。法院對於聲請人的主張,仍然是用傳統的見解,認為錢可以解決一切,卻沒有考量到聲請人的居住安寧、生命權與身體權的危險。
自救會還需要藉此再次提醒住在淡海新市鎮的朋友,淡江大橋通車在即,再加上警消共構大樓在公七自然公園的選址與動線不良,將來肯定造成尖峰的車流、輕軌兩線分流與警消救災車輛的打結與混亂。自救會聲請停止執行,不僅僅是為了原告的居住安寧、生命、身體與財產權的危險,同時也有為淡海新市鎮的數萬居民請命的附帶效果,以避免警消共構大樓錯誤選址與動線設計不良帶來生活環境劣化的後果。
自救會將在收受法院裁定書之後,與律師研議,是否抗告。也會一併研議是否針對警消共構大樓的建照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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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勞工和民間社會組織呼籲台灣漁業署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中採用勞工權利和 Wi-Fi 指南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勞工和民間社會組織呼籲台灣漁業署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中採用勞工權利和 Wi-Fi 指南
~儘管政府過去做出了努力,台灣遠洋船上的外籍漁工仍面臨海上虐待和孤立~
【台灣】 農業部漁業署將於2月18日上午於高雄本署召開會議,研商2026年至2029年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草案。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運動敦促負責監管台灣年產值 20 億美元漁業的漁業署(TFA)在國家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中納入有意義的改革,以保護外籍漁工的權利。這包括採用該倡議運動的示範操作指南(連結),為台灣遠洋船隊的漁工實施強制規範使用 Wi-Fi。
過去兩年來,「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倡議運動中的外籍漁工和民間社會團體一直在倡議改善台灣遠洋船隊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該倡議運動多次向台灣漁業署提出強迫勞動、薪資盜竊以及健康安全衛生違規問題,並呼籲為所有遠洋漁工提供強制性、免費、安全的 Wi-Fi,這對於保護漁工的權利至關重要,包括允許他們參加工會活動、舉報事故和申訴、監測薪資給付、獲得遠程距醫療服務以及通過允許他們聯繫親人、工會和支持組織來消除孤立。該倡議運動敦促漁業署密切傾聽漁工和直接在該產業第一線工作的人員的聲音。
在漁業署新任署長的領導下,漁業署目前正在修訂其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重新聚焦於使台灣漁業符合國際人權和勞工標準。該倡議運動向漁業署提供實施漁工使用Wi-Fi的詳細建議和示範指南。
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資深研究員表示:「我們贊許台灣漁業署新任署長承諾修訂其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我們敦促漁業署採納我們的建議(連結),包括強制使用 Wi-Fi,這將使漁工能夠行使其勞工權利,賦予漁工組建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並保護自己免受勞工虐待。我們敦促/鼓勵/呼籲漁業署新署長掌握這次重要機遇,實施有意義的改革,將台灣定位為負責任的貿易夥伴,可以向國際買家保證,來自台灣的海鮮是合乎道德生產的,並且不存在強迫勞動的風險。」
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 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FOSPI-PMFU)的會長Mudzakir表示:「海上外籍漁工的孤立和缺乏對外通訊是強迫勞動的重大風險,這危及漁工的生命並威脅遠洋漁業。漁工必須有辦法表達他們的擔憂並與工會組織起來,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為漁工提供強制性、免費、安全的 Wi-Fi,並防止報復,將促進更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漁工和漁業產業。」
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運動是一項與美國、台灣、日本和印尼盟友合作的國際運動,包括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 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FOSPI-PMFU)、全球勞工正義(GLJ)、台灣人權促會(TAHR)、高雄海星國際移工服務中心(Stella Maris Kaohsiung)、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SPA)、日本亞太資源中心(PARC)
附件:
1.「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at Sea 倡議運動針對台灣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的修訂建議」(2025 年 2 月 18 日):連結:https://reurl.cc/M6K0lK
2.《遠洋漁船導入Wi-Fi和漁工權利示範操作指南》(英文版),連結:https://reurl.cc/V0bD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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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09集|進擊的中學生 高中性別友善廁所大體檢
文 / 李芸屏
近年來,許多學校及公務機關將傳統男女二分的廁所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但在去(2024)年下半年,由性別友善團體與前台北市兒少代表卓暐凱、馮于倢、李嘉瑩發起的「廁所大冒險:高中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大揭密」調查計畫,卻發現11所學校中,有3所學校根本沒有性別友善廁所。其他8所學校的26間性別友善廁所則是無障礙廁所改掛牌,僅有4間為真正改建或新建的「集中型性別友善廁所」,也讓性別友善團體擔心影響障礙者的使用權益。
本集節目邀請到就讀數位實驗高中一年級的馮于倢,同時也是計畫發起人,以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夜盲,一起來討論台灣目前的性別友善廁所究竟面臨哪些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起心動念來調查 性別友善廁所問題重重
這場調查源於馮于倢在台北市兒少委員會擔任兒少代表時的經驗。馮于倢說,當時她和其他兒少代表發現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問題重重,例如僅是將女廁或無障礙廁所改掛牌,甚至根本找不到性別友善廁所,資料標註的位置可能是教室、會議室等與廁所完全無關的空間。然而,教育局的資料卻顯示台北市超過一半的學校都有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也讓他們找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尋求建議,後來協會又邀集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進行討論,最終決定發起調查計畫。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除了形同虛設的性別友善廁所外,根據性別友善團體查詢到的資料,截至2024年6月底為止,台北市73所高中職中僅有45間學校設置性別友善廁所,約4成的學校沒有設置。
其他6成已設置的學校中,不同學校的性別友善廁所品質不一,且並非所有學生都知道校內有性別友善廁所。此外,夜盲也指出,如果僅將無障礙廁所改掛牌,一般學生可能仍會認為是無障礙廁所而不去使用,同時也會排擠身障同學的權益。
性別友善廁所緣起 讓所有群體都能安心使用
2010年,世新大學興建了台灣第一間集中型性別友善廁所,讓多元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的群體都能安心使用廁所。不過,性別友善廁所不只能提供跨性別者友善的如廁環境,實際上,傳統男女二分的廁所並不能服務所有群體,例如中性打扮的女性在如廁時可能會受到旁人注目,甚至被詢問、責備。當遇到需要混性別使用的狀況,例如母子、父女,或女性移工帶著男性長者時,傳統的廁所分類也會產生問題。
此外,相較小便斗,馬桶所需空間較大,當男女廁所空間一樣大時,女性廁間數量就會少於男性,加上女性如廁時間比男性長,導致女廁時常大排長龍。這也是集中型性別友善廁所希望解決的問題。這類型廁所的所有便器都有各自的隔間,便器包含坐式馬桶、蹲式馬桶與小便斗,也可能有無障礙隔間。隔間以便器分類而非性別,使用者可以按照個別需求使用。也因隔間是獨立空間,使用者無需注意他人目光。
夜盲指出,學校下課時間僅有10分鐘,多數人都是在這個時段使用廁所,若原本的無障礙廁所只有一間,加上身障者如廁的時間較長,改掛牌可能導致身障學生難以使用廁所,因此夜盲認為學校更適合建置集中型性別友善廁所,才能在10分鐘內提供大量學生使用。
馮于倢也補充,雖然台灣部分學校仍只招收單一性別的學生,但單一性別並不代表所有人的性別狀況和使用需求都相同,校園內也不只有學生,教師、行政人員等都需要使用廁所。此外,校園也可能作為考場,或在假日開放民眾進入,並不是一個完全封閉的場所。
除了集中型性別友善廁所,夜盲提到,另一種多功能性的性別友善廁所考慮的不只是性別,更希望所有群體都能便利的使用。這類廁所功能性更多元,內部包含無障礙設施,更適合用於醫院,在有許多長者、身心障礙者與病患的情境下使用。不過,夜盲也表示,廁所的改建因為涉及許多管線,加上建築物本身可能陳舊,改建費用高達上百萬,因此雖然理想上一間學校不應該只有一間性別友善廁所,但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教育局目前提出的計畫仍以一校一間為目標。
犯罪率並無差異 安全關鍵仍在於設計
性別友善廁所也經常引起安全疑慮,但夜盲指出,美國有研究發現傳統男女廁所與性別友善廁所的犯罪比例其實並無顯著差異,他認為保障安全的關鍵仍在廁所的設計規劃,例如定期檢查是否有針孔攝影機。
馮于倢以自己的生活經驗為例,雖然她的同學曾表示不太習慣使用性別友善廁所,但這種感受更偏向於奇怪而非恐懼。相較之下,她的學校有一間位於老舊建築內的廁所,由於隔板低矮,加上她的身高偏高,她的手能夠輕易伸到隔壁隔間,這樣的設計讓她和同學在使用時都感到不太安全。
她也補充,台北市其實有關於新建與改建廁所的法規,當中指出每一廁間都應有照明,讓使用者能更安全的使用。另外,法規也規定廁所應安裝緊急求助設備,並落實防偷拍的措施,例如門板的高度必須能防止物體伸入,她認為這些措施對於安全的防護更為重要。
如何看待性別友善廁所 性平教育仍需努力
馮于倢表示,她在國小時各界對於同婚公投爭論不休,讓她既困惑又好奇大人究竟在爭論甚麼,也開啟她探索性別議題之路。在成長的過程中,她認識了許多因非二元性別或跨性別而面臨如廁問題的同儕,讓她更加意識到性別友善廁所的重要性。
她認為性別友善廁所能打破二元性別的象徵意義,讓學生能從生活中理解性別議題,知道有不一樣的性別存在生活周遭,例如傳統廁所通常會採用藍色代表男性、紅色代表女性的刻板印象進行標示。此外,性別友善廁所有時會有簡單的文字說明,這樣的設計具備潛在教育意義,讓民眾知道不論何種性別、狀況的族群都能自在的使用廁所。
雖然努力倡議性別友善廁所,但這段過程並非一帆風順。馮于倢說,她有些同學就無法理解性別友善廁所的必要性,甚至在公布調查報告的記者會結束後,她收到一位學長的訊息,認為性別友善廁所是讓情侶發生性關係的場所。
作為長期關注性別議題的倡議者,夜盲認為這樣的問題反映出硬體空間的建置仍需配合教育宣導,讓校內師生能夠理解性別友善廁所存在的意義與目的。但
夜盲指出,儘管近年來台灣努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不過目前的性別平等教育採融入式教學,因此相當仰賴老師個別的教學狀況與能力。他也說,根據許多性別團體的觀察,大部分學校討論的性別議題仍停留在基礎的生理結構,以及大眾較常關注的性騷擾和性侵害防治上,反而很少觸及多元性別議題。夜盲認為,老師們通常會擔心這些議題較為敏感,但對這些身邊可能已有出櫃的LGBTQ群體的同學而言,性別議題早已存在於生活周遭。
親身倡議與推動 盼性別友善廁所不再形同虛設
這段調查與倡議的經歷,除了讓馮于倢親身體會到倡議工作如何進行外,她也希望能讓更多人注意到性別友善廁所的重要性。同時,她也期盼教育局能夠訂定更加明確的規範並給予學校足夠資源,讓性別友善廁所的建置不再只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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