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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中部縣市快繳國土功能分區圖 莫再助長農地浮濫變更 成環境崩壞幫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4 - 12:56

文/監督施政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埔里鎮一新里暨一新社區發展協會、守護台灣白魚永續棲地自救會、中科污染搜查線

內政部今(9/4)於台中舉辦中區場「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監督施政聯盟串聯關注國土計畫的NGO於會前召開記者會,點名中部五個縣市皆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呼籲各縣市政府趕緊提交,同時要求內政部嚴格審議,並督促五縣市首長明年依法實施國土計畫,莫再助長農地浮濫變更圖利財團,卻要人民承擔環境持續快速崩壞的惡果。

國土計畫應如期上路 保障糧食安全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2016年總統公告國土計畫法,原定於2022年全面上路,但卻修法延遲至2025年。陳椒華呼籲中央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及地方縣市政府都要加油、加緊推進,確保國土計畫法能在明年五月如期上路,否則會被認為藍綠政黨所謂保護國土安全及復育國土的說法攏是假。

陳椒華又表示,糧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尤其台灣面臨中國文攻武嚇壓力,保護農地才能提供穩定與安全的糧食,守護農地與保障糧食安全也必是全世界國家所重視的,請有機會參與總統大選的盧秀燕市長盡速提交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應彰顯守護農地與糧食安全的企圖,而不是放任多個產業園區搶在國土計畫實施前闖關變更。

速繳國土功能分區圖 別再拖延圖利財團

中科汙染搜查線代表徐宛鈴書面意見指出,為因應氣候變遷及糧食安全,臺中市國土計畫好不容易匡列了重要的農地資源,依法實施前卻不斷遇到申請農地變更開發為產業園區的惡例,包括還要違反國土計畫闖關的清水海風產業園區、清泉崗附近的通和產業園區以及望高寮產業園區等,面對這樣失序的土地利用行為,臺中市政府經發局還持續推動,農業局長張敬昌還以國土計畫上路「農地將無法變更」誤導農民。臺中市政府至今仍遲繳國土功能分區圖,凸顯市長盧秀燕未能積極守護農地,甚至助長農地違規使用、變更圖利的惡習!徐宛鈴呼籲,基於農地對於因應氣候變遷與糧食安全的重要性與不可替代性,盧秀燕市長應積極守護農地、推動國土計畫,儘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送審,莫再爭取時間放水圖利搜刮農地大肆開發的財團!

守護台灣白魚 守護埔里里山生態

守護台灣白魚永續棲地自救會代表林宥岑里長表示,南投縣政府至今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計畫法如未於明年4月全面施行,南投縣就可能發生更多的破壞水土違法開發。而經過十年努力及與公部門合作,南投埔里一新里社區既有的茭白筍農產業,終於成功營造與保育類台灣白魚共生的世界級里山典範,但如今大片土地被中友百貨集團埔里農莊違法破壞,更要大規模開發為旅館渡假村,業者就是希望搶在國土計畫法施行前變更近123公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也嚴重牴觸南投縣國土計畫劃設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三類。

林宥岑里長又表示,很遺憾南投縣政府至今還拒送國土功能分區圖給內政部,實在令人非常擔心,不僅一新里受害,南投縣更多優良農地與山坡地都可能遭到違法開發,呼籲南投縣政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讓國土計畫法能於明年如期上路,守住埔里好山好水以及台灣白魚棲地。

彰化國土面臨不當開發 國土計畫法應速全面上路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彰化縣已有大量開發案搶在國土計畫上路前積極進行開發程序,彰化聖山八卦山就有三個開發案,包含鴻大產業園區開發案、雙倫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花壇鄉三家段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還有大城鄉的三豐產業園區開發案,都正在進行環評審查程序。

吳慧君指出,2020年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彰化縣國土計畫時,就曾針對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一案,因園區鄰近住宅及醫院等等,提出「該案缺乏區位適宜性,且其區位非屬原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擴大,是以,目前該案無法劃設為城 2-3,請彰化縣政府再予檢討。」的結論,彰化縣政府因國土法尚未正式上路,而強行通過地方環評及非都審議,進入正式開發及招商程序,無視時任內政部針對彰化縣國土計畫審查決議,現在自救會仍在進行行政訴訟。若國土計畫一再延期將有更多不合理、不必要的開發案積極闖關,破壞農地、山坡地、海岸等等。吳慧君呼籲中部縣市政府盡快提出國土功能分區圖,讓國土法可以如期上路,不要讓國土失序更加嚴重!

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應受懲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因應氣候變遷、暴雨發生、預防淹水、水土流失而制定的法律,尤其莫拉克風災後國土復育及生態敏感區都應依法加強保護才足以因應氣候變遷影響,針對本應於2022年全面上路實施的國土計畫法,竟然遲至2024年還有縣市政府不願繳交功能分區圖,縣市政府帶頭違法。要求內政部應懲處不願繳交的縣市,也要求監察院調查相關瀆職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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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集遊惡法是魔戒,禁制區規範已過時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4 - 11:45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眾黨弊案疑雲,在其黨主席柯文哲遭檢察官訊問及聲押期間達到近日輿論高峰,其支持者也連日在臺北地方檢察署前聚集聲援,引發對集會遊行法禁制區的討論。本會認為,所有人民皆擁有表意自由的行使空間、同時承擔對其言論的批判;公政公約所保障的和平集會權利,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予以限制。

以人權觀點超越政治對立,才能保障集會自由

1988年《集會遊行法》的立法,是國民黨政府在解嚴後所故意留下,用來箝制公民政治自由空間的國安三法之一;這部法律除了在2002年增加禁制區地點以外,36年間幾未變動其原始的威權法律框架,整體性修法的倡議每每無疾而終。國民黨的馬英九、民進黨的蔡英文,在其在野期間都曾承諾修改集遊法,卻都未在其執政後兌現承諾。《集會遊行法》可說是執政者的「魔戒」,一旦權力在握,就不願鬆手。在這樣的歷史經驗背景下,集會自由的保障更需要公民社會時時保持警醒與自主,非以人權觀點超越政治對立不足以為功。

和平集會自由不論其地點、時間的集會形式,都受到國際人權公約保障

台權會之所以反對後威權脈絡下所生成的集遊法禁制區規定,除了是反省威權法律遺緒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於集會遊行的本質——讓人民以自己肉身,在公共空間直接表達訴求,是言論自由本質的展現。這也是公政公約第21條規定,只要是和平的集會,不論其地點、時間等集會形式,都應該受到公約保障的精神所繫。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0年所作成的第37號一般性意見中,十分明確地論述保障集遊權的具體細節,更在第56點表明「一般應避免將法院、議會、具有歷史意義的地點或其他官方建築等場所的周邊指定為不得舉行集會的區域,因為這些是公共空間。凡是對在這些場所之內和周邊集會的限制都必須有明確理由和嚴格界定。」

禁制區集會已是常態,讓人民完整表達訴求,有助減少後續爭議

有論者以國家安全等理由支持禁制區存在,但光是以台權會自己為例,除了與我們所協助的個案當事人,在開庭期日於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外,還包括至行政院大門前召開記者會從事政策倡議、聲援個案繞行總統府等行動等,皆在禁制區內舉行。各個社團基於集遊自由天賦的共同認知,及集遊法的諸多缺陷,多未依照該法規定事前申請許可,但在集遊法制未臻完善的現制下,地方警察也能逐漸學習與抗議群眾現場協調——不論該抗議是否發生在禁制區內。警察的動機儘管可能是出於其基層人力配置的有限——比起強力鎮壓、現場溝通協調更有助於完成勤務,但此種執法實態除了賦予集會遊行更多的空間外,也顯示和平集會的行動通常在第一線警察判斷中並不危害「安全」,讓人民完整表達訴求,毋寧更有助於降低後續政治爭議。

特定地點應回歸所屬法規、空間管理人做規範

論者或認為基於明確且重大的理由,仍有若干地點應限制行人進入,本會則認為即便有管制的正當性,也應在個別法規中清楚規範其管制範圍、並依比例分層規範可從事與不可從事之行為,以向來維安規格屬最高等級的總統府為例,其安全管制應回歸至維安部屬之《特種勤務條例》、《要塞堡壘地帶法》等,並慎重處理法律之間競合問題,萬萬不可以國安為由,一概限制人民之集會遊行自由。縱就機關建築物有安全考量,也應在該空間管理人管制權限範圍內,考慮是否附加路障、圍欄等設施,而非一味劃定「禁制區」,向外擴張、進而剝奪日常行人本可自由行走的道路等公共空間。

儘速修正集遊法,保障街頭空間能讓所有人多元發聲

每逢重大抗爭發生,都可見正反雙方批判地方政府首長的執法裁量,有主張地方首長應該下令至地方警察局(集會遊行法主管機關),就「違法集遊」執行強制排除者,當然也有認為涉及集遊自由限制的執法應儘可能緩和者:這些主張顯示了集遊法的執法標準浮動,法條也跟不上隨著民主發展逐漸進化的抗爭實務。放任強制手段在標準未明、但憑上層長官一念之間的警察指揮系統,有集遊執法裁量容易流於恣意的風險;過度寬濫的現場裁量權力,對民主社會中公民表意的自由,形成高度不確定的壓迫可能。而將異議者強力排除於其集遊空間外,顯然將傷害民主社會發展的根本,這些正是本會認為集遊法一定要修正的理由。在民主逐步深化的現階段社會,人民更需習慣集遊表意、習慣與相左的意見共存;在此同時,法制更應該跟上人民的腳步,完善民主社會所需的權利保障建設,唯有確保街頭空間,讓所有人能多元發聲,才能建構民主問責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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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市府拒護老樹?老樹保護範圍3公尺 建商送計畫僅64公分 審議竟通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3 - 19:02

圖:護樹民眾示意建商僅在樹保範圍外僅64公分打樁開工,無視法定保護範圍為3公尺。

文/筑樹小丘工作室

原標題:北市府自廢武功 拒護老樹 樹保自治條例形同虛設! 老樹保護範圍3公尺 建商送計畫僅64公分 審議竟通過

1年內建商害死6樹 計畫5次遭退 同樣內容換人審就給過 樹委警告將重複北投近距施工倒樹惡例 發言記錄被消失 建商工務所在公有地上 兩次審查均給過! 趕時間幫建商爭時程獎勵容積率 畸零坡地要蓋好蓋滿

雙北護樹案件中,諸多爭議之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受保老樹群,終在文化局與建商「努力不懈」下,8月23日將樹保計畫通過。此樹木「保護」計畫將容許建商在樹保範圍外僅64公分打樁開工(法定保護範圍是3公尺),並頻繁重壓受保樹旁未闢之巷道運送材料,建商工務所設在公有地,諸多荒謬爭議點,樹保委員卻只要求「建商與居民協調」,全案「修正後通過」,護樹民眾與社區居民,無法見到開工詳細資料,也難再監督,多次抗議陳情參加會議,意見全被無視,連反對建商計畫的樹保委員發言,也在文化局公開會議紀錄中消失。

事件重點
1. 縱放建商距樹過近開工:
文化局明知監察院正在監察此案,卻在8月23日的幹事會中縱容建商明顯傷害樹木的計畫通過。其中最小開挖距離竟只離樹冠外推64公分與95公分,此爭議點在7/15會議中已被樹委之一強烈質疑,但8/23會議中建商「寸土不讓」,仍堅持近距開挖。樹保範圍是樹冠外推3公尺,建商設計圖上只達5分之1,此樹保計畫依然被放行

2. 兩爭議點絲毫未處理:
建商計畫中另一爭議點,是堅持利用木柵路一段238巷10號當工務所與堆置建材處,此舉將造成重車頻繁經過受保樹附近並震動,必然刮傷與震動淺根喬木。在前後兩次樹保幹事會中,建商所送計畫在1,2兩爭議點內容上,毫無改動,最後卻能被放行,啟人疑竇。

3. 會議紀錄涉嫌竄改:
文化局7/15公開會議中,一位樹保委員數次反對建商64公分的開工距離,因建商要進行開挖打樁有強烈震動的工程,護樹民眾提出探地雷達報告,證明多棵受保樹根系僅40公分深,震動必嚴重傷害樹木根部。該委員並提出2023年北投泉源路老樹因施工倒塌之不遠前例警告,但事後文化局經主管簽核過的7/15公開會議紀錄,竟全無此內容。該樹保委員也未被邀請參加8/23的審議

4. 「修正後通過」計畫引發黑箱操作質疑:
文化局稱樹保計畫「修正後通過」,但未向護樹民眾公開建商計畫細節,也可不再經樹保委員會大會複審,民眾質疑文化局繼2月與5月刻意違反行政程序法,不通知陳情民眾參加會勘,無理駁回護樹民眾樹齡證據也不告知之後,三度黑箱作業。台北市府文化局資源科承辦以上主管與部分樹委,明知監院已監查此案,仍輕視民意,把護樹職分玩成毀樹。

5. 建商資料不實,文化局未查核:
祜益建設在兩次會議資料中,堅稱工務所將設在木柵路一段238巷10號,為私有地,實際上查閱官方公開地籍資料,該地為公有地,為何市府能將公有地提供建商堆放材料? 文化局兩次會議皆無視此造假資料。

6. 疑似圖利建商,草率通過審查:
文化局草率通過建商的樹保計畫,使建商迅速取得建照,便能進一步獲得危老建築時程獎勵容積率。但此地為曾發生坍方的坡地,周圍沒有可順暢行車之八米巷道,且同巷已經有一都更案正在進行,一旦開工,樹群與民宅將受到雙倍之震動、噪音與空氣汙染,樹群生態也將盡毀。樹保委員們皆為植物相關學術專家,不可能不了解,應是故意無視。

7. 其他疑點:
• 地勢危險:建案位於坡地,緊鄰數護民宅,過去發生過坍方,施工後可能危害居民安全,並阻斷逃生與救護通道。且祜益建設堅持蓋13層高樓,完全遮擋後方樹群與民宅之日照,此點凸顯北市府荒謬的危老建案容積獎勵制度,絲毫不尊重現地其他市民與生命,市府僅為建商服務。
• 樹保法立法精神被扭曲:此次事件可能反映了樹保自治條例和審議機制的漏洞,導致立法精神完全被顛覆扭曲。護樹民眾曾要求公開測量樹冠外推距離,先延審待完成公開會勘,8/23會議三位審議委員皆無視,並作出「修正後通過」之黑箱加放水之決議,樹木專家們帶頭毀樹,令護樹民眾寒心,對市府文化局與樹保委員會之信任歸零。
• 建商身分微妙:此建商一年內砍死2棵申保中老樹、拒養護土地上另兩棵受保青楓造成其病枯,毀樹牟利之心昭然若揭。但根據公開資料,建商之子與該公司董事,為前國民黨文山區議員候選人,競選時承諾「落實社區志工服務隊,及時回報各地公園綠地現況,監督市府權責單位,落實花草樹木的定期養護」,對比現況相當諷刺。

懇請社會關切北市樹保自治條例已被系統化架空翻轉的悲哀現實,讓護樹民眾有所了解,也讓社會大眾看見北市府,竟在都市升溫、氣候變遷的此刻,如何包庇毀壞重要的老樹綠蔭生態。

2023.09.03祜益建設公司開發範圍內之枯死青楓樹狀況。今年5月22日已遭台北市文化局解編受保護樹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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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職業安全是人權,基層團結拼安全|0830公部門聯合追思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 - 20:57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8月30日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獄政工會共同於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辦的公部門聯合追思會,追思今年離開我們的10位警察及1位警專實習生、1名書記官、1名法官、1名獄政人員、2名消防員,16位在公務體系逝去的生命。

追思會前由五個主辦單位準備的「職安體驗區」,向參與民眾展示公務體系職場中的職業安全風險,並且邀請民眾共同體驗。追思會一開始由警工推常務理事蕭仁豪及書記官工會理事張翔惠擔任追思會主持人,帶著參與群眾共同追思16位在公部門不幸逝去生命的夥伴。接著由主辦單位的代表輪流發言表達公務體系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訴求,並且表達政府目前僅提出消防法職安專章修法草案的不足及缺漏。

感謝友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林佳瑋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出席聲援,並感謝來自花蓮太魯閣的創作型歌手仲達為公務體系的夥伴帶來的歌曲。

立法院黨團部分,雖主辦單位已發函邀請立法院三個黨團出席追思會,僅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出席,其他政黨部分,感謝時代力量發言人廖子齊出席聲援。

而主辦單位準備三席貴賓席,分別邀請勞動部、行政院及考試院,遺憾上述三個機關完全未派員出席,無視基層公務人員面臨的職業安全風險問題。

晚會最後,由主持人邀請參與群眾手持蠟燭,在主辦單位準備追思桌前排出安全兩字,象徵政府作為基層公務員雇主不願意付出的職安成本,由基層團結「拼」出來!

感謝每一位共同參與追思會的夥伴,我們將會持續推動公務人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完整監督及保障機制,才能減少憾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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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政府背信毀約、人民走投無路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2 - 11:50

文/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

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全台各地反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自救會今(2)日上午,全台灣受到林金連園長協助的迫遷戶,至行政院前聲援林園長。

台中市黎明幼兒園林金連園長委屈訴說:10多年來遭受到台中市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案的迫害,其幼兒園的土地及地上物恐都將不保,財產權、生存權及工作權可能都將強行遭致剝奪。如今他的另一事業「林之泉飲用水股份有限公司」在經濟部彰濱工業區內的租轉購專案(006688專案)竟然也橫遭經濟部的無理阻撓,違背信賴保護原則,不履行20年前租轉購契約的承諾,致使其生命陷入極大的困境。

政治大學兼任教授徐世榮說:何謂「006688專案」?以原承租時之地價作為未來承購的價金 這主要是因為經濟部背信毀約,違背承諾,於租轉購契約合法履行了20年之後,如今竟然是要以現在重新再審定的市價來出售土地予林金連園長,但這卻是與20年前政府的租轉購契約完全不同。

由於林金連園長已無力負擔,連帶的使得林金連園長20年來幾近一億多元的投資也即將在9月6日之後全部化為烏有。由於經濟部一直堅持相關法律曾做過修正,價格有重新再審定的規定,因此完全不願意承認20年前經濟部主要負責官員及彰化縣父母官對於人民的承諾,而政府這樣的背信毀約,其結果就是讓信守承諾的廠商走投無路。

問題的關鍵乃是「006688專案」的本質及定義!該專案推出時乃是民進黨陳水扁前總統執政時期,當時兩岸政治經濟情勢相當緊張,對岸要以設置經濟特區方式來拉攏台灣的廠商,那時民進黨政府緊急推出「006688專案」,希望廠商能夠根留台灣。

根據民進黨現任中常會委員陳亭妃立委過去在立法院公聽會的陳述,她非常氣憤的說,「當時台南科工區,一度根本沒有廠商進駐,於是市政府開始宣傳並拜託大家根留台灣,但到了今天卻主張承租廠商的承購價格將以市價重新審定機制辦理,這讓所有的廠商情何以堪!他們會認為,政府要他們留在台灣,他們也留下了,現在卻要剝他們的皮。」

林金連也提出證據:

1:中央政府經濟部工業局陳昭義局長及丘慶智主任陳述內容 要問,當時主其事的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怎麼說?根據《經濟日報》於2003年10月16日報導,陳昭義指出,「『006688方案,除了前兩年免租金外,就以租金折抵地價最具誘因,也就是廠商繳交租金20年後,可以無償取得土地,對有意長期進駐工業區的廠商十分具有吸引力。」

同年7月30日《經濟日報》報導,陳昭義也清楚的說,「006688方案最大誘因其實是在可以『由租轉購』條款,廠商租用22年後,土地就變成自己的,且自租用日起,地價已『凍結』,其間改租為購的話,估算約可節省一半地價,非常划算。」

另根據《聯合晚報》2003年1月8日的報導,當時經濟部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丘慶智說,「去年簽約投資的 56家廠商,申請租用土地面積共23.6公頃,彰濱工業區待租售土地還有200多公頃。今年經濟部有新優惠措施,承租費率從原來的7%降為4.8%,如果廠商租地達21年,土地將免費贈送,這項新優惠措施,適用過去投資廠商,對推銷彰濱工業區應是一大利多。」

我們因此也要提出陳亭妃立委過去的質疑,當年政府就已經承諾地價會予以凍結,為什麼20年後的今日卻是要以現在的市價來重新審定呢? 

2:地方政府彰化縣長翁金珠及工業策進會徐火旺陳述內容 林之泉飲用水股份有限公司乃是位於彰濱工業區內,而彰濱工業區乃是座落於彰化縣,因此要問,時任縣長的翁金珠及縣府重要官員到底是怎麼說?

根據2003年7月30日《經濟日報》報導,翁縣長說,「廠商到彰濱租地設廠,土地租金率只要4.5%,而006688方案前兩年免租金,第三、四年打六折,五、六年打八折計收,條件實在很好。…營運良好、想把土地買下來的話,所繳租金都可以扣抵地價,且在租地滿22年後,土地所有權就移轉給投資人,也符合國人『有土斯有財』傳統。」

另根據2002年12月25日《經濟日報》報導,負責會同規劃工業區之編定、促銷工業區土地及協助興辦工業人取得土地的彰化縣工業策進會,其總幹事徐火旺表示,「這次新政策主要回應廠商要求,將原有的『006688』方案作改良,土地承租費率從7%降為4.8%,承租21年後土地免費送給廠商,而且價格以承租當時計算,不必再每年增加利息,越早租越便宜。」

另,《經濟日報》則是於2002年12月31日再次報導,「工業策進會總幹事徐火旺指出,為鼓勵廠商到工業區投資設廠的「悾悾六六八八」方案,原承租費率百分之七,修訂後改為百分之四點八,租地廿一年可取得土地所有權,利用原方案承租土地的業者,可適用新方案,至於土地出售價格,則以原承租時間售價計算,越早租越划算。」

由上述新聞媒體的報導,清楚可知,所謂的「006688專案」乃是以廠商20年來已繳納的租金來折抵地價、並以原承租時之地價作為承購價金,而這也是「立法院第82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工業區006688專案後續推動及價格重審機制檢討』公聽會報告」中,所有民進黨立法委員的一致共識。

而經濟部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前主任丘慶智也於公聽會後正式發出公文予彰濱工業區內的所有廠商,表示「保障合約及廠商之權利,仍以原承租時之價格作為承購價金。」然而,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卻是一概予以否認,我們對此不僅不解,也完全無法接受。

林金連遞送陳情書由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葉世中接下,並請政府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我們嚴正要求,政府應將「林之泉飲用水股份有限公司」座落於彰濱工業區內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林之泉飲用水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還林金連園長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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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呼籲陸委會與政府公布國人在中國遭強迫失蹤人數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20:54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每年8月30日為國際強迫失蹤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Disappeared),對台灣而言,民主化歷程逐漸使人民擺脫在自己家鄉遭強迫失蹤的危險,但當台灣公民進入中國境內,威脅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權的強迫失蹤風險仍可能發生,綜觀過去案例,從2012年的鍾鼎邦、2017年的李明哲、2019年的李孟居,到目前,仍有除了已知身在中國、其餘處境不明的的案例:2022年的楊智淵、2023年的李延賀(富察)等案,今年6月21日中國政府更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見中對「台獨」、「分裂國家」恣意定義,且明言最高刑度上至死刑,在在顯示中國無視國際人權標準的「司法」程序,甚至可能對當事人施加酷刑或不人道待遇。

我們譴責中國政府無視法治、使任何人旅行至中國皆可能陷於人身自由受威脅之風險,同時,我們也呼籲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在中國刻意拒絕正式官方互動下,使一般國與國之間可採取的行為嚴重受阻,我國政府仍應有能更積極協助台灣公民與在台非公民於前往中國或香港、澳門時,應可採取之風險應對措施,包含:

一、加強資訊說明:
目前在陸委會官方網站上設有「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等資訊頁面,前者主要以圖文說明在中港澳可能具有風險之行為,後者則提供國人若前往中港澳地區可主動向陸委會提供資訊,若發生急難可加強協助等。雖已具初步資訊,然若對於不幸發生危難的當事人而言,目前官方資訊恐怕仍不夠清楚幫助家屬親友釐清程序、判斷在中國須採取的法律行動,因此我們認為無論是加強於網路宣傳,或其他諮詢方式,主管機關應可提供更詳細的說明與諮詢民眾。

二、公布國人在中港澳失蹤之人數:
此資訊無涉個別案件內容,但可使國人參考具體已知數據明確判斷,並客觀反映中國強迫失蹤風險。而由於中國政府對公開說明之案件皆宣稱依照中國法律執行,案件是否涉及例如國安或其他例如經濟犯罪、社會秩序案件等,其判斷確實可能依據不同時間點獲得不同資訊量,因而在此項統計數據上,我們認為案件數字統計類別可區分為:原因不明之失蹤案件、經中國刑事訴訟程序拘束人身自由之案件,以較真實反應被拘束人身自由個案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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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調:非核民眾增加 疑受能登半島地震影響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17:04

(*圖說:民調新聞網頁截圖,由20個地方報紙合作。來源:福井新聞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日本福井新聞等20個地方新聞,在2024年舉辦聯合民調發現,有別於近年的趨勢,因為物價電費高漲而增加的擁核民眾比例,在今年減少。另一方面,或許是能登半島地震的影響,非核民眾的比例增加。

回答「應該積極廢爐,邁向非核」的民眾有31.6%,回答「馬上停止全國的核電廠」的民眾有12.5%,非核民眾合計佔44.1%。另一方面,包括「不要延長使用期限,同時減少核電廠數量的情況下繼續使用」等有條件的態度在內,擁核民眾佔48%。

和2023年的民調數據相比,非核民眾增加8.4%,擁核民眾減少8.6%。福井縣民的同樣傾向更明顯,非核民眾增加11.4%,擁核民眾減少9.8%。最近核安主管機關表示,同縣的敦賀核電廠,很難否定有活斷層的存在,可能因此廢爐。

認可核電的當地民眾裡,有的是考慮到當地因為核電帶來的補助與就業機會,有的是希望建新廠或替換舊機組,避免老舊核電帶來的風險。希望非核的民眾裡,有的認為會給(沒有得到補助的)鄰縣帶來風險,「而且我們也沒有用到這些供應給首都圈的電力。」

更顯著的意見是,選擇非核的民眾,有許多人是對地震與避難計畫的不確實感到擔憂。然而,可以容許核電的民眾,也未必感到放心,甚至有相同的不安。

在南日本新聞4月對鹿兒島縣民的民調裡,儘管有51%的人同意延長當地川內核電廠的使用期限,但也有高達8成4的人認為,「有必要檢驗核災避難計畫」,報導稱「反應出對能登半島地震影響的憂慮」。

儘管在調查中,許多民眾是在檢驗核災避難計畫的前提下接受核電,然而,在最近「要求女川核電廠停止訴訟」的法庭辯論裡,關於地震引起的避難問題,電力公司卻是不斷迴避。

無論是房屋倒塌如何室內避難避免輻射被曝,或者道路中斷如何疏散等顯而易見的問題,被告的電力公司都無法提出解決辦法。(參見文章:要求女川核電廠停止運轉訴訟

更讓人關切的是,地震加海嘯的複合型災難,會不會如同2011年3月的東日本大地震一般,帶來福島核災。

能登半島地震給附近的志賀核電廠帶來變壓器漏油超過兩萬公升(外部電源系統部分故障)、核廢燃料池池水溢出等災損。由於志賀核電廠停機中,和運轉中的受災風險大不相同,即便沒有釀成核子事故,也不能代表運轉中的狀況。

在志賀核電廠所受的影響中,受到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相當重視的問題之一,是遭遇地層隆起的核電廠,能否持續抽取海水。

*圖說:沖繩時報網頁截圖,有鑑於能登半島地震讓部分地層隆起4公尺,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委員要求,全國核電廠對抽取海水冷卻問題進行確認。(來源:沖繩時報

核電廠需要持續抽取海水來冷卻,而能登半島地震造成地層大幅隆起,甚至有4公尺之高的紀錄(上圖),如果取水口因為地層隆起高於海水水面,以致於抽不到水,造成爐心無法冷卻,便可能釀成核災。

2024年5月,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要求全國核電廠,確認地震時能否抽取冷卻用的海水,以此作為重啟的前提。福井縣的大飯核電廠將第一個進行實地檢驗,之後全國各地的核電廠都要加以確認。各電力公司回應,會增加其他的取水口(下圖)。

*圖說:NHK報導截圖,面對原子力規制委會員的質問,各家核電公司表示,會確保有複數個取水口,即便地層隆起,也能持續抽取海水。(來源:NHK

由此可見,能登半島地震對日本核安的影響是全國性的,所有的核電廠都不能迴避它所帶來的警示。面對越加劇烈的天災,核安問題也遭遇到以往沒有考慮到的挑戰。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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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竄改加作弊 日本敦賀核電廠多次申請重啟失敗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16:59

(日本敦賀核電廠。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據日本各大媒體報導,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在7月底的記者會上表示,敦賀核電廠「不適合新的安全標準」,這是日本第一座被如此評價的核電廠,為該電廠糾葛十年以上的重啟爭議再下結論。

早在今年5月之前,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就在進行敦賀核電廠2號機的安全審查。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認為,敦賀核電廠2號機廠區正下方可能有活斷層,但敦賀核電廠所屬的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認為沒有。

如果有活斷層經過原子爐正下方,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便無法認可重啟。這裡所謂的活斷層,是指12、3萬年前活動過,之後仍有可能再次活動的斷層。

在今年的安全審查之前,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多年來已多次申請重啟,卻因為竄改資料等問題屢遭駁回。

自1987年開始運轉的敦賀核電廠2號機,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停機。2013年5月,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收到外部專家們提出的報告書,認定其下有活斷層。同年7月,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不服,提出報告表示沒有活斷層。

*圖說:2013年,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收到外部專家們提出的報告書,認定敦賀核電廠2號機其下有活斷層。(來源:NTV

2015年3月,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的專家們,再次指出敦賀核電廠2號機廠區正下方存在著活斷層。同年11月,原子力發電公司為了重啟,向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申請安全審查。

2020年,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委員指出,由原子力發電公司提出的審查資料,內容經該公司擅自竄改

據「監視原子力規制市民之會」網站文章,當時敦賀核電廠已經兩度被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的外部專家認定其下有活斷層,重啟希望渺茫。經原子力發電公司再三要求,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才又開會審查。

會議中,委員們審查著敦賀核電廠2號機的地質資料。原子力發電公司表示,有否定活斷層存在的證據,但委員們卻發現,地質的原始數據遭到竄改,對原子力發電公司嚴厲地指責:「這是絕對不能做的事情」、「倫理上有問題」。

原子力發電公司當下回應,是因為別的調查結果的關係才改寫,沒有惡意。當下有委員駁斥道:「竄改的地方(鑿井柱狀圖)地質狀況如何,用摸的馬上就知道了,看不出來除了用來否定活斷層的惡意還有別的。」

*圖說:2020年,被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發現有竄改的,在敦賀核電廠正下方的地質鑽探資料。(來源:FukurouFoeTV

在此之前,原子力發電公司提出的資料有1139處有錯誤,被要求修正後再送來。原子力發電公司把這樣的指正當作藉口,說是誤認為要換上「最新數據」,強調是誤會,換言之,並不認為自己有惡意。

由於敦賀核電廠被外部專家認定有活斷層,原子力發電公司還向外部專家遞送抗議文。而且問題不只是斷層相關部分的資料被竄改,還有隱瞞冷卻水外漏、竄改(儲存核廢燃料的)乾式儲存桶數據,安全廠房氣密性檢查作弊等。

受到竄改問題的影響,2021年8月,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決定中止審查。2022年,為回應竄改問題,原子力發電公司更改社內規定。同年10月,又開始審查,12月,規制委員會認為資料有必要修正。

2023年4月,由於採樣位置錯誤等問題,審查再度中止,規制委員長山中伸一說:「(原子力發電公司拿出來的資料)沒辦法好好審查。」

*圖說:最近關閉的台灣核三廠,也有過活斷層疑慮。(來源:ETtoday

2024年5月,原子力發電公司以斷層附近有火山灰堆積等觀察,認為此處是古地層而無斷層活動,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以堆積狀況複雜為理由退回,並表示:「很難否定附近有活斷層。」

同年6月6日,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到現場調查,經過地層樣本確認,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安全廠房底下沒有活斷層。

在安全廠房底下有活斷層的狀況,不但無法重啟,還可能被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要求廢爐。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副社長剱田裕史表示:「今後會討論實施必要的追加調查。」

7月,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認定,「不適合新的安全標準。」有網友表示:「日本到處都是活斷層,在板塊交界上的這個國家,地震火山噴發頻繁,如果再考慮到未知的活斷層,日本沒有地方可以安全地設置核電廠。」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延伸閱讀】位處世界最大規模地層變動帶 三百位日本地科學者反對核廢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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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捐款徵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15:50

圖為公庫實習記者採訪消防員現場。

【七月工作報告】

2024.07.30 消安基金會吹哨者遭解雇 要消防署盡速公開調查報告

2024.07.26 中油大林煉油廠職災致殘 勞工控訴沒領到職災賠償還被告

2024.07.23 私校諮詢會同意大漢學院停辦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勿護航、查違法

2024.07.09 新住民專法召開黨團協商 刪除定居未滿三年之限 保留4條文再送院會協商

2024.07.04 台東綠野仙蹤渡假旅館開發案環評 下賓朗部落族人北上抗議

2024.07.03 上千違章工廠只罰鍰百件、多數拆不掉 環團呼籲賴總統魄力整治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480集|修法廢電視台換照制度 中天將復活?

第479集|撿一袋碎煤礦換冰棒 童書《礦山的孩子》看煤鄉的悲歡喜樂

第478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竟無公聽會!真能保障移民基本權益?

第477集|當城市成了主題樂園 當代都市為何失根?

第476集|用「肉身」作研究 誰在參加「青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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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4年7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360,110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36,936元(郵撥帳戶 86,282元、郵局 50,654 元)
藍新:39,179元
零用現金:804元

2024年7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黃O賢 1247

定期定額捐款:Lin Yizhu 60、公庫之友 1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3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古O薰 300、江O凡 300、何O 300、何O幸 500、何O輝 510、吳O如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勝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廷 300、呂O瑩 15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婷 300、杜O瑜 1000、阮O慧 500、周O彥 100、林O伊 300、林O伊 500、林O葦 2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林O穎 300、阿猴 300、施O君 300、柯O庸 500、洪O育,吳O蓓 200、唐O哲 1000、徐O榮 500、翁O思 300、翁O德 300、高O想 200、高O誠 1000、張O芬 300、張O玲 200、許O芳 200、郭O竹 200、郭O佳 300、郭O燁 500、郭O薇 300、郭復齊 500、陳O山 300、陳O合 500、陳O杏 300、陳O村 300、陳O村 300、陳O庭 500、陳O筑 300、陳O萍 500、陳O綸 300、彭O恩 300、曾O傑 300、曾O琳 500、曾O華 12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傑 300、黃O揚 700、黃O斌 300、黃O菁 300、黃O超 300、黃O新 500、黃O達 200、黃O綺 500、楊O羽 881、楊O君 500、楊O範 2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劉O中 200、劉O怡 1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德 10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蔡O荀 300、鄭O從 300鄭O雯 600、鄭O憶 500、盧O文 100、蕭O芳 300、蕭O寬 500、簡O志 300、藍O雅 10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陽 1000、羅O翔 300、譚O瑛 300、蘇O佳 300、蘇O禎 5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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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際強迫失蹤日:呼籲各界關注富察及其他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台灣人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15:39

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本日(8/30)為「國際強迫失蹤日」,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人權捍衛者李明哲等舉辦記者會,邀請立法委員洪申翰及立法委員沈伯洋出席,共同呼籲中國政府應依照國際人權標準確保富察(李延賀)及其他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台灣人之人權,亦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自由而遭強迫失蹤或任意逮捕的台灣人。

富察「被消失」超過527日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於2023年3月為完成台灣公民身份之申請,前往中國上海註銷中國戶籍與探親,卻遭中國警方與國安人員強迫秘密關押;中國官方遲自同年4月26日才於記者會上證實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理由」限制富察之人身自由。然而,迄今中國尚未表示該案是否正式起訴亦無公開任何判決相關消息。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代表王家軒表示:「富察從去年三月底回上海就消失至今,已經527天了,雖然國台辦有證實富察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但至今沒有任何進一步的消息,中國官方沒有正式起訴,他的近況如何,沒有人知道。」

「去年五月的時候,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李延賀的案例是個案,不影響兩岸關係。但事實上我們知道,諸如此類的強迫失蹤的案例在中國層出不窮,而且不分國籍。」

聯合國:去年在中國被失蹤案件高達168起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邱伊翎援引聯合國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的統計,在2023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間共收到了168個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案件。

「包含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會以強迫失蹤或是任意關押的方式來壓迫記者、人權捍衛者、人權行動者與政治異議者,更加強化了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箝制手段。近年來,我們也觀察到台灣人在中國也面臨日漸嚴重的強迫失蹤或是任意關押的威脅。」

「由於中國在司法案件上缺乏透明度,我們更難以獲得準確的統計資料。不過民間自各方管道統計,近 10 年就有高達 857 位台灣人在中國被強迫失蹤或任意逮補,包括 2012 年的鍾鼎邦、2017 年的李明哲、2019 年的李孟居,2022 年的楊智淵,以及 2023 年的富察等案,其中甚至不包含因涉案而遭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或其他黑數等情況。」

立即釋放被失蹤個案、強迫失蹤違反國際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提到去年民間4月民間所發布的聯合聲明,特別要求中國:「確保富察免於各種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對待,且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富察有權委託律師進行辯護,且享有律師會見權與通訊。」

記者會上,與會者也共同對中國政府呼籲,必須確保富察及其他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台灣人在接受調查及審判的過程受到國際人權法之基本人權保障,免於各種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對待;確保台灣與中國的家屬能合法探視,更應保障表達自由;以及立即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自由而遭強迫失蹤或任意逮捕的台灣人。

對於富察透過出版書籍的方式探討中國議題也面臨強迫失蹤,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相當不可思議,並批評中國政府變本加厲,連在中國使用「翻牆軟體」獲取被中國審查、管制的外界資訊的行為也可能遭到起訴。洪申翰也呼籲:「大家應該持續關注這些因為想要發出不同聲音、說出不同的話就必須面對牢獄之災、強迫失蹤或是其他人身威脅處境的人。」

蔣萬安應透過「台北上海雙城論壇」關切仍消失中的富察

王家軒對於中國急遽緊縮的公民空間表示擔憂,並表示:「富察在台北消失這一年多裡,台灣的出版業也受到很大的傷害。據我所知,有些中國作家本來有跟台灣有合作計畫的,但因為富察的案子讓大家風聲鶴唳,本來想在台灣出版的書因此不敢出版了。我相信這對台灣人了解中國的思想文化、文學成就都是不利的。」

王家軒舉中國人權律師程淵以及外派中國的日本雇員被失蹤的例子,說明:「在中國,先把人抓了再慢慢審問,過了一年再起訴,甚至秘密審判的案例非常多。我認識的中國記者也說,身邊無緣無故消失的人非常多。」

民間各界相當關注富察在中國被失蹤的案件,並為其發起「給蔣萬安市長的一封信」的連署行動,期盼台北市長蔣萬安可以在雙城論壇舉行之際,要求中國給予富察公開、公正、公平的審理,亦應要求上海市針對富察一案保障其基本人權。

中國司法《意見》進一步打壓人權

提及中國於今年6月21日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人權捍衛者李明哲評論:「未來只要中國政府認為你是『台獨』,就可以直接把你判刑,縱使你根本不在法庭。你就算不進入中國領土,或是在中國機場轉機。但你去旅遊的國家有和中國或香港簽署雙邊引渡協議,都有可能因為中國向該國提出引渡申請,而被引渡至中國受審。」

立法委員沈伯洋認為中國正在擴張司法管轄權,使得強迫失蹤等人權威脅跨越國境,並表示:「不只有台灣人去中國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是包含在世界各國若是與中國有任何的協定與合作,都可能被引渡到中國並發生類似的強迫失蹤事件。」

李明哲表示:「希望台灣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和與中國或香港簽署雙邊引渡協議的國家交涉,避免未來再發生台灣人民被引渡至中國受審的事情。」

邱伊翎秘書長指出:「而今年中國發布的新司法《意見》,包含起訴及嚴厲懲罰主張和採取行動支持台灣獨立人士的相關規定,最高甚至可判處死刑,不但有違國際人權法和國際標準,更嚴重侵犯台灣人的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及結社自由,甚至是生命權,亦使得台灣人在中國面臨更高的人權侵害風險。」

國際特赦組織和其他4個國際組織也發表公開聲明譴責該司法《意見》,並呼籲中國當局立即撤回該《意見》,並迅速進行立法改革,廢除模糊且過於廣泛的國家安全相關罪行和死刑。

民間呼籲中國應遵守人權、敦促台灣建立相應措施

台灣各民間團體、民意代表及各界人士再次呼籲,基於普世人權價值與中國系統性的人權侵害,中國當局應遵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立即釋放富察及其他在中國被強迫失蹤的台灣人,並停止違反人權與施加酷刑的程序,以及進行制度性的改革與問責。

同時,民間團體也敦促台灣政府應正視台灣人在中國被強迫失蹤及任意逮捕的狀況,針對赴中遭強迫失蹤及任意逮捕之國人現況進行系統性的調查及研究,並建立具體的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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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產工台北站電梯剪收人力短缺議題突襲行動|肥貓董座餓死員工,放空電梯縱容逃票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30 - 15:16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產工日前發出聲明,訴求台北車站的電梯剪收人力短缺,恐造成旅客逃票,人力短缺已經持續一年多之久,從最早的五人固定輪值,近期公司以遇缺不補方式逐步減少人力,直到產工發出新聞關注,才緊急聘用3人仍是杯水車薪。

原因來自於3人並非專人專用,在車站人力窘境中需支援其他單位,以致時常因單位之間相互支援而有摩擦,服務台同仁更是常常必須支援剪收、月台、電梯,導致自己的服務中心變成空城。台鐵這種挖東牆補西牆的概念,已然成為常態。服務中心同仁支援各個單位,請問有沒有加薪還是提供加給?

為此產工於8月12日透過洪孟楷委員召開協調會,會中北區營運處長說會檢討預算是否足夠增補人力,也要求內部召開人力檢討會議。但結論僅是:要車站檢討人力,提出報告。並且9月可能會應徵兩位約僱人力,而目前的3位約僱在9月底到期後,「可能」會續約。

但等待多日,北區營運處只回復有錢聘人,卻仍未回應人力何時補足,拖延至今第一線員工早已不堪負荷。

產工主張,人力問題就是安全問題,也是服務品質問題,不要用「可能」2字敷衍,也不要施捨般依次補足,而是開誠布公告知員工,是要一次性補足台北站所需人力,或是在人力尚未補足前,聘請短期人力協助。

目前電梯剪收崗位就是需要「至少」5位專職人力輪值,才能提供完整服務協助旅客上下樓,同時避免逃票旅客,既然台鐵高層有錢調薪5萬多,不願意從硬體設施解決電梯無人看管問題,更不願增人、改善待遇,請問這是什麼「公司化後」的「用人彈性」!?請問這是什麼「提升服務品質」?

台鐵各級車站都在面臨人力短缺,卻一直壓低用人預算,堅決不聘用人力,那產工只好協助員工「自力救濟」,以這次關閉電梯剪收崗位行動告訴旅客,不是台鐵員工不認真不努力,是台鐵高層不願意花錢用人提升服務、確保營運運輸穩定運作,沒有人力提供完整的服務!

產工理事長將繼續張貼文宣,持續宣傳直到台鐵公司補足人力為止,請台鐵尊重工會活動,尊重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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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水電補貼財團50年 減碳還靠碳費優惠──現行碳費不足減碳40%目標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29 - 18:05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環境部延宕已久的碳費三項相關子法總算於今日(8月29日)終於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然而目前的碳費子法設計,恐成為「紅蘿蔔」大放送,過度鬆綁企業的減碳要求,對於推動國發會於2022年宣示的2030年減碳24±1%,與彭部長日前於環境部升格周年記者會上宣示2032年減碳40%仍遠遠不足。

依照環境部的碳定價機制規劃,碳費直接棄守徵收2024年整年的碳排量,2025年才正式上路。而現行三項子法納入2.5萬噸免徵額、高碳洩漏風險係數(打二折)、且能透過碳權抵扣10-15%不等的收費排放量、並放大國內碳權扣減比率至1.2倍,甚至在公告版本中,延長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可以適用的時間,由草案時2025年後就不能使用,延長至起徵前三年均可使用,此外也放寬了石化業、造紙業、紡織業的目標年燃料排放標竿值(請見附件一)。

上述設計都將對企業要繳交的「實質」碳費價格產生重大影響,恐無法發揮有效的價格訊號,提供企業減碳的經濟誘因,進而拖累轉型進程,不僅讓水電補貼超過50年的大型財團,繼續轉嫁社會及環境成本,更連帶影響由碳費作為主要經費來源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和原先預期的規模有所落差,將不足以支應政府後續推動淨零轉型。

碳費五百起徵,碳底價不應低於三百

費率是碳定價政策能否推動企業實質減碳的重要關鍵,我們再次呼籲碳費審議委員會,特別是經濟部代表:
1. 碳價於五百元起徵,並逐年提升與國際接軌。
2. 碳底價(優惠後的費率)需對齊已開發國家的碳定價水準,不低於三百元。若優惠後的碳費價格過低,企業恐需向他國繳納碳關稅,無法讓碳費留在國內做更有效益的運用,有損產業競爭力。

聯合聲明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附件一:民間團體建議與環境部公告子法的差異表 民間團體建議 《碳費收費辦法》 說明 第四條

事業應於每年五月底前,依其前一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按公告之費率自行計算應繳納之費額,並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填具碳費申報書及繳款單,將前一年度之碳費,自行繳納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後,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但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申報。 第四條

事業應於碳費徵收費率公告生效次年起,每年五月底前,依其前一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按公告之費率自行計算應繳納之費額,並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填具碳費申報書及繳款單,將前一年度之碳費,自行繳納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後,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但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申報。

前項碳費,於第一年未滿一年者,以碳費徵收費率公告生效日期當月起算,依月份比例計算應繳納之費額。

   

「碳費徵收費率公告生效次年起,」、

「前項碳費,於第一年未滿一年者,以碳費徵收費率公告生效日期當月起算,依月份比例計算應繳納之費額。」應予以刪除。 第五條

碳費之計算為年收費排放量乘以徵收費率。

  第五條

碳費之計算為收費排放量乘以徵收費率。

前項收費排放量=(年排放量-K值)×排放量調整係數值。

前項K值為二萬五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K值為零。

收費排放量之計算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碳費應繳納費額之計算取至整數,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一、應刪除碳洩漏風險係數值及2.5萬噸免徵額。

 

二、退萬步言,綜本條維持子法內容,也至少應於第六條中增訂規劃排放量調整係數值階段調整的具體時程並公告之,且該時程應與歐盟CBAM機制接軌,讓折扣方案於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三年前完全退場:

第一期實施期間為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至一百一十七年。

第二期實施期間為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八年至一百一十九年。

第三期實施期間為中華民國一百二十年至一百二十三年。 第六條 第六條

事業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自主減量計畫,並經審查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其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規定如下:

一、第一期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零點二。

二、第二期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零點四。

三、第三期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零點六。

事業非屬前項認定之高碳洩漏風險者,其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 一。

事業應於繳費當年度一月三十一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認定 屬高碳洩漏風險並適用第一項排放量調整係數,其審查認定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行業別排放密集度及貿易密集度等因素考量之審核原則認定之。

為辦理前項審查,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 查小組,依前項審核原則於三個月內完成審查作成准駁之決定。

 

   

建議刪除 第九條

事業依本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條規定,得以國內減量額度及國際減量額度申請第五條排放量之扣除,其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之百分之五,且優先扣減國內減量額度。 第九條

事業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得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第五條第二項收費排放量之扣除,其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之百分之十,減量額度之種類及其額度扣除排放量比率規定如下:

一、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或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 取得之自願減量專案或抵換專案減量額度,得扣除之比率為一點二。

二、於本法修正施行前,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 換專案推動原則取得之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得供非屬經審查認定之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其扣除比率為零點三。

前項第二款取得之減量額度,僅得於碳費開徵後之前三年扣除收費排 放量。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實際執行情形,定期檢討第一項國內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上限及比率。

 

 

   

一、國內減量額度與國際減量額度加總之扣除上限不應超過百分之五。優先扣除國內減量額度有助於鼓勵國內減量專案之推動。

 

 

二、第九條第一項關於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減量額度「得扣除之比率為一點二」,應予以刪除。

 

 

三、第九條第二項應摒棄先期專案減量額度,避免其用於碳費之抵扣。

    第十條

非屬經審查認定之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以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外減量額度申請第五條第二項收費排放量之扣除,其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之百分之五。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實際執行情形,定期檢討前項國外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上限。

   

與第九條合併 第二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為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一月一日。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一、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開始收取排放源一百一十三年整年排放量的碳費。

二、參酌最高行政法院98年12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之意旨,為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二項環境的國家保護義務以及母法所定排放者責任,應溯及收取碳費。

 

民間團體建議 《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說明 附表一

鋼鐵業

遵循SBT淨零指南及試算工具,依據不同的鋼鐵業者基準年與目標年的產量及廢鋼投入比例差異來訂定不同的目標值,而非將二十五點二此削減率適用於所有鋼鐵業業者。

 

 

  附表一

鋼鐵業

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削減率相對基準年應達百分之二十五點二。

 

  根據SBTi 發布的鋼鐵業的淨零指南及試算工具明確指出,企業的SBT目標須考量到目標年「鋼鐵產量」與「廢鋼投入比例」和基準年的差異情況來訂定。因此環境部於8/15座談會所稱該目標是以「以現行國內鋼鐵產量及廢鋼占比(現況)計算所得,要求其至目標年須減量25.2%」實忽視了廢鋼投入比例差異極大的初級鋼鐵高爐與次級鋼鐵的電弧爐製程。[1]

舉例而言,鑒於中鋼已公開表示「未來十年內將規劃把四座高爐轉為三高爐一電(弧)爐、逐步增加廢鋼使用比例」,因此中鋼轉換至電弧爐生產且廢鋼投入的比率若由基準年的 0%在 2030 年增至 25% 時,SBT 目標事實上須為39.8%,非25.2%。

[1] 國內目前只有中鋼與中龍有高爐製程,其餘鋼鐵業者均為電弧爐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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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四接不是缺電萬靈丹 電網韌性立即總檢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29 - 17:31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近日經濟部與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不斷透過媒體放話,不斷宣稱台灣「缺電」,更於本月中提出「台電不核供桃園以北5MW以上的資料中心,呼籲高科技產業到支援電力開發之縣市設廠」。除在媒體上帶風向引發「南北戰爭」、以北部縣市政治色彩來限制產業發展,更將零和二元謬論之箭靶,直指基隆港與基隆外 木山海岸,成為北部發電的犧牲品。

然而,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已一再以台灣各電廠發電容量計算,即使協和電廠於今年底除役,北部火電仍高於中部與南部,北部需要的是「四能」,亦即「再生能源」與節能、儲能與能源管理,而非更多火力電廠開發。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表示,今天這場記者會除詳述能源管理、發電容量配置等議題,也直指台電為北部電網「融通上限」刻意針對四接興建的極大荒謬,更要求政府別只會不負責任用錯誤訊息帶風向,應立即對十年五千億的強化電網韌性計畫進行總檢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經濟部以「北部缺電」為由,限制「桃園以北」供電,但細看經濟部文宣中的「北部」,包含「新竹縣、新竹市及連江縣」。而2023年新竹縣市用電共210.29億度(117.18+93.11=210.29),發電約22.61億度,差額187.68億度,接近經濟部所謂北部電力缺口181億度(931-750=181)。「北北基宜桃」電力供需平衡,和用電量高、發電量少的新竹縣市合併計算後,才變缺電。

蔡雅瀅表示,早期電網分類,「北部」指新竹縣鳳山溪以北,包含新竹、桃園交界處的新桃電廠及部分新竹縣,不含竹科及大部分的新竹縣市,當時「北部」電力供需平衡。其後為開發深澳燃煤電廠,製造北部缺電假象,而修改「北部」定義包含整個新竹縣市。政府既規劃在苗栗通霄電廠至竹科間設置3GW直供幹線,從電網角度,竹科回歸分類在「中部」,更為合理。就算不修改分類,至少不該明明「北北基宜桃」電力供需平衡,卻利用併入新竹縣市計算後,產生缺口,而懲罰「桃園以北」或強推協和四接。

蔡雅瀅表示,北部有大潭、林口、和平、協和、長生、新桃、國光等7座火力電廠共1,432萬瓩,就算扣除年底除役的協和100萬瓩,仍高達1,332萬瓩,為北中南各區最高;中部有台中、通霄、麥寮、星彰、星元等5座火力電廠共1,255萬瓩;南部有興達、大林、豐德、嘉惠、南部等5座火力電廠共992萬瓩,若加上核三則為1,087萬瓩。北部的火電較中、南部多。2023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則為:北部約181萬瓩、中部約819萬瓩、南部約595萬瓩、東部近50萬瓩。北部再生能源遠較中、南部少。

蔡雅瀅詳述,他曾請教台電系統規劃處劉建勳處長「為何北部火力電廠不比中南部少」,但似乎總是優先調度中南部電力?只有深夜及清晨才會翻轉過來。對方表示,「『依綠電先行』規定,再生能源要優先調度,而中南部的再生能源遠比北部多。」

蔡雅瀅指出,查「綠電先行」是電業法第8條明定,北部火電多、再生能源少,應優先發展再生能源,否則蓋再多火電,還是可能因「綠電先行」,優先調度中南部的再生能源。北部逐漸以再生能源取代火電,更能落實區域平衡。

珍愛藻礁公投領銜人潘忠政表示,桃園有大潭、長生、國光等3座火力電廠,裝置容量共899.62萬瓩(大潭761.62+長生90+國光48=899.62),是全國火力電廠裝置容量最高的縣市,超過台中的578萬瓩(中火),也超過高雄的659.38萬瓩(興達332.6+大林215+南部111.78=659.38)。

潘忠政指出,其中,大潭電廠在新7、8、9號機全部商轉後,將成為全球最大燃氣電廠,長生電廠預計由90萬瓩擴建到110萬瓩,國光電廠也預計由48萬瓩擴建到120萬瓩,整個桃園還會再增加92萬瓩火電。桃園已經承受非常多的火力電廠空污與碳排,政府卻要用限制供電給桃園以北的縣市,來逼迫北部蓋更多火力電廠,十分不合理。

潘忠政批評,當初犧牲藻礁開發大潭三接時,經濟部宣稱是為了協和除役和北北基桃近一千萬人用電需求,結果協和今年底即將除役,為開發協和四接,竟將北部切割為北西、北東兩塊,甚至改口稱「大潭新增電力送不到北東,需要再蓋協和四接」,這根本是耍無賴的做法,我們完全無法認同。

台灣實際上只有一個電網,這次台電的新聞稿也公開表示「台灣總體不缺電」,如果整體不缺電,那麼北西北東間有電網瓶頸,應該直接改善電網,而不是犧牲「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生態,蓋更多火力發電設施才對。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強調,因應國際趨勢及國際競爭力,現在台灣最缺的是綠電,依據台電公司2024年7月再生能源現況,截至2023年底,我國再生能源裝置總容量為17,956MW,其中水電2,104MW,地熱電7MW,太陽能發電12,418MW,風電2,678MW,生質能發電83MW,垃圾發電量666MW。

高茹萍詳述北部再生能源發電容量與2023年發電實績資料,2023年底全國再生能源總發電量4,164.582MW,北部地區:
風力發電89.62MW、
太陽光電82.44MW、
水力271.6MW地熱發電:0
生質或廢棄電力:0

高茹萍建議,應積極盤點基隆及北部地區再生能源潛力場址,例如北海岸地區的風力發電及屋頂型太陽光電、基隆嶼附近的地熱發電、將天外天焚化爐改良為生質能發電廠,政府應更積極及優先考慮再生能源發展,而不是優先考慮火力發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根據112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經濟部規劃到2033年燃氣機組將新增30922MW的裝置容量,未來十年平均每年都要增加3092MW的燃氣機組,扣掉規劃除役的燃氣機組4798MW,十年後燃氣機組裝置容量將淨增加26124MW,總裝置容量將達到45097MW。

雖然有許多機組是為淘汰老舊火力機組而來,然而這個規模的燃氣容量已大約可滿足十年後夜尖峰的90%,如果再加上燃煤、再生能源、抽蓄水力和儲能,不僅夜間供電無虞,白天更會因為再生能源優先併網,導致這些燃氣機組必須閒置。

若考慮2050年淨零排放與電力去碳化的時程,這些燃氣機組最晚到2035年就可能因為減碳壓力而必須大幅度減少發電,這將會加劇資產閒置的狀況。而協和電廠1號機若依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準時上線時間為2030年,幾乎是上線就要面臨大幅減少發電的情況,考量電廠資產的回本需要十多年的時間,呼籲經濟部及台電應審慎考慮第四天然氣接收站與協和電廠的必要性,避免增加台電的閒置資產及造成碳鎖定。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台灣電力源源不絕、更漠視溫室效應。從蔡政府一路到賴政府都表示,電力非常充足不缺電,會發生停電跳電主要都是人為或設備老舊因素,又從能源局網站7月15日《經濟部公布11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資料,112至122年間電力還持續增加總共5,603萬瓩裝置容量,電力不僅不缺,還源源不絕,而其中燃氣電廠在113至122年的十年之間,共增加30個機組,總發電量達3,110.22萬瓩,年均增加311萬瓩大約是目前苗栗通霄燃氣電廠機組高達8座(38.6萬瓩/座)的發電量。

施月英強調,最新國際研究發現天然氣開採過程甲烷的全球暖化潛能是二氧化碳的86倍,今年7月凱米颱風的驚人雨量,差點讓彰化濁水溪潰堤,它創下許多縣市鄉鎮歷史紀錄的降雨量。面對極端氣候下,我國政府還加速擴建燃氣機組,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更是有增無減,甚至便宜不合理的工業電價,造就了誰要節電誰就是白癡,他強烈呼籲調漲合理工業電價、拒絕協和燃氣電廠開發,別讓國人成為極端氣候下難民。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台電近日的帶風向說法「四接遮三醜」!協和四接幾乎已經變成台電高層的「遮羞布」!認真揭開來看就會發現所遮三「醜」。王醒之指出,北部電網的火力發電就算協和電廠今年底除役後,仍高於中部與南部,因此,北部電網真正應該應該要解決的是北西與北東區域間電網「融通上限」的問題,而不是用電力開發的舊思維拼命蓋火力電廠遮掩問題。這種本末倒置的作法宛如不解決自來水管線漏水率卻拼命蓋水庫、不解決血管堵塞問題卻說要另一個心臟般地荒謬!此為醜一。王醒之呼籲,十年五千億的強化電網韌性計畫,不只應該加速,更應該重新檢視,「擴融」北西與北東之間的電網瓶頸!

王醒之強調,依據李昭興博士研究,協和電廠外新瀨海底火山所蘊藏的地熱發電潛力高達50萬瓩,剛好足以填補未來台電聲稱北東電網的電力缺口,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大限,此刻應該直接轉型為地熱發電的再生能源電廠,而非瘋狂擴大高碳排的火力發電、依賴遲至2033年才會完工的協和燃氣電廠!王醒之認為,台灣真正缺的是綠電,強推協和四接正足以遮掩政府長年來對於地熱發電的輕視與怠惰,此為醜二。

王醒之重申,台電為了強推協和四接,大玩切蛋糕遊戲,把竹科用電劃歸北部,製造北部用電缺口假象,更不惜以「南電北送」的偏誤訊息製造南北區域對立,但若從基隆與東北角鄉鎮的區域觀點來看,近一世紀以來在北台灣邊陲的核、火發電反而大多都是「北電南送」到其他縣市,但環境成本都是由在地居民承擔!遑論協和四接更將同時犧牲基隆港營運、海洋生態與城市安全!經濟部與台電反而應在此刻還給邊陲區域「能源轉型正義」,誠實盤點電力供需,尋求更永續友善的替代方案,而非主動挑起區域矛盾、遮掩長期以來的發展失衡,繼續對弱勢區域軟土深掘,此為醜三。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除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與各長期研究能源政策與能源管理之NGO夥伴的資料,可以完全看出,不論是過去發電實績(發電量)或是現有電廠與規劃電廠之發電容量數據計算,北部或台灣都不缺電。台灣不缺電,缺的是政府的良心,更缺有效率且正確的能源政策與能源管理。

陳薇仲批評,不論是北東、北西電網間為刻意創造「缺電」謬論的「電網融通上限」,或是整體15億的電網韌性從未思考因地制宜的發電策略,更毫無實際改善電網彈性與儲能可能性,只不斷地以碳排極高的電力餵養污染產業、造就許多不轉型的企業成吃電怪獸,然而,台灣人民至今仍無法了解自家用電數據、無法提升自己的用電效率,只能被動成為台電漲電價的待宰羔羊,連能源管理基礎建設與數據都沒有任何進展,這樣如何達成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所說的「家家可發電」的目標?難道台電董座跟新任經濟部長宣稱的改革與效率只是一場隨國營企業起舞的笑話?

陳薇仲怒批,不論藍綠執政,遇到電力管理問題,總是反反覆覆「台灣不缺電」,碰上國營企業需開發利益,就開始大喊「缺電」,把台灣人民當毫無思考能力、信奉「缺電教」教徒,卻從未認真投入政策檢討與改進。他要求「最愛台灣」的經濟部與台電,不要為政策缺失或是為圖利國營企業大肆販售「缺電恐懼」,更背叛與傷害台灣這塊土地與孕育我們的海洋,立刻以「四能」取代「帶風向蓋四接」,立即檢討已經遺忘多年的電網效率改善計畫與開倒車多年的能源轉型政策!

附件:
潘忠政提供,越南完成519公里的輸配電網路,迅速支援北部工廠電力需求 (不用一年就完成)https://uanalyze.com.tw/articles/992976168

這篇文章 【新聞稿】四接不是缺電萬靈丹 電網韌性立即總檢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青鳥防堵民主倒退,力阻四法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29 - 17:22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

立法院第二會期將於下週一開始報到,並於九月份開議。以「阻止民主倒退」為職志的青鳥公民運動,也將緊盯立法院的動態。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會近日決議,將中國國民黨委員提出的以下四個法案,增列為民主倒退法案,將結合公民力量全力防堵此等法案通過。包括:

  1. 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翁曉玲提案),欲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曲解定義為法定名額,配合杯葛同意權審查,實際癱瘓大法官運作。
  2. 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陳永康提案),將架空總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決策權,並讓立法院藉由預算審查取得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之最終決策權。
  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許宇甄提案),將中配定居取得台灣公民身分之年限由6年縮短為4年,漠視中國公民與台灣公民身分之忠誠義務衝突。
  4.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陳永康提案),呼應中國統戰訴求,將台海關係定位為一個中國架構下的國共內戰關係,並將金馬烏坵離島對中協議特殊化,廢棄5-3民主防衛條款。

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29)舉行記者會,警告中國國民黨立委切勿在新會期推進以上四項民主倒退法案,否則,台灣公民必將有所行動。

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扭曲「現有總額」定義,意圖癱瘓大法官運作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條規定,未來將癱瘓大法官運作。本修正案係將大法官「現有總額」藉由條文扭曲為憲法增修條文的「法定總額」(即15名),依現行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憲法法庭之判決應由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依原條文若有大法官辭職、病故或任期屆滿而新大法官未上任,均不算入「現有總額」;若通過本修正案,「現有總額」即固定為15名,未來須至少有10名大法官實際出席評議,憲法法庭方得運作。

然而,現任大法官有7名係於2016年11月1日就任,依法將於今年10月31日卸任,屆時憲法法庭將只剩8名大法官。未來若藍白聯手杯葛大法官同意權審查,或者在7名卸任大法官名額中只通過1名新的大法官任命,將造成能實際出席評議及審判的大法官不滿10名,未達修正後「現有總額」之三分之二,大法官將無法對任何案件做出決定,實際癱瘓司法院大法官違憲審查之運作。

對此賴中強表示,反對以扭曲的方式定義憲法法庭形成裁判之法定名額,請中國國民黨放過憲法法庭,勿再繼續毀憲亂政。

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將架空總統權力,破壞憲法權力分立

賴中強並指出,陳永康提出之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將破壞憲法對於權力分立的設計,架空總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決策權。根據本草案第三條規定,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及其期中修訂報告,由行政院長草擬提交國家安全會議討論後由總統核定,核定後由行政院編製年度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併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草案並規定,就行政院長提出之草案若總統未於期限內核定者,視為已核定。

賴中強表示,憲法增修條文已明文規定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權力係屬總統所有,本草案卻限縮總統原得行使之決策權,欲改變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之關係,並使國會藉由預算議決權擴大取得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之最終決定權。若本草案完成立法,恐將架空總統權力、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設計,並將造成憲法機關在職權行使上之衝突。

中配取得身分證6年變4年,漠視忠誠義務衝突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黃亭偉表示,許宇甄所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雖訴諸平等權原則,要求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之定居等待期間,應由六年縮短為四年,比照一般外配,卻忽略現行法制對外配的要求,並漠視中國公民與台灣公民身分間之忠誠義務衝突。

現行法制下,外國籍配偶若欲取得我國身分證,除須在許可歸化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外,尚須於歸化後以「無戶籍國民資格」居住滿一定期間,方得申請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證。相比之下,中國籍配偶卻可跳過此等程序,並毋須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僅需註銷原戶籍即可。

黃亭偉強調,在前述規定下,若以平等權原則為由進一步縮短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反而係忽略中配與外配在不同規定下的要求,同時亦未慮及中國公民與台灣公民身分間之忠誠義務衝突問題。

陳永康提案修正禁限制水域條款,包藏呼應中國統戰訴求

黃亭偉並指出,陳永康所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明顯配合中國統戰。特別是本草案在立法理由標示:「兩岸之間尚未在法理上終結 1949 年以來的內戰狀態」,呼應中共以「國共內戰狀態延續中」理解、矮化我主權國家地位;將禁限制水域之劃設權責由國防部改為淡化主權象徵的海洋委員會;並將金馬烏坵等外島地區之「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之協議事項」排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政治談判民主防衛條款之適用。

黃亭偉警告,金門事件發生後,中國展開了一系列灰色地帶作戰行動,其中即包含了「否定台灣主權,並試圖擴張中國執法權」的法律戰,目的在建立新的法律框架,以逐漸擴張中國海警的執法範圍,並藉此法律框架向國際宣示此為「中國內政問題」,欲使國際力量難以介入中國對台動武。陳永康此時提案將禁限制水域之主權淡化,廢棄5-3民主防衛條款,並將整個台海關係的論述框架建立在「一個中國」內戰狀態下之行為,其實是包藏呼應中國對台統戰之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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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港人的離去與「回不去」, 何處可安?何處我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August 29 - 16:34

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移動.我城— 港人的移動與追尋」特展— 開展記者會

由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南香港關注組、台南社區大學及人權志工社、台南新芽、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合辦、港人與6五3協力策劃的「移動.我城─港人的移動與追尋」特展將於8月30日在台南沙鷗書屋開展,今天召開記者會。香港議題展覽在台南已邁入第三年,今年想透過這個展覽讓大家認識到,港人離開香港,或是想再回到香港,會遇到什麼狀況,以及如何找到可以讓自己安頓好、落地生根的家。

今日不便出席的策展人採轉述發言,提到很高興、很感激直到現在,仍有組織願意投放資源給香港的議題。今年的主題與自身有莫大的關係,某程度也是想要呈現自己在離開香港後的狀態,像是離開香港後的漂浮不定、不確定能否成為台灣人等疑問一直懸在心上。也希望台灣的朋友思考,他日「家」遭逢巨變,走與留的的選擇!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2024年上半年累計有2000位以上的港人在台得到居留許可,尤其2020年及2021年,人數都高於10000人以上。但從統計數字中發現,港人在台獲得居留許可的數字正在逐年下降,體現了港人目前在台灣申請定居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境。國際特赦組織長期都有在關注香港人權狀況,也有提出對香港基本法23條的立法建議及公開諮詢,卻被香港政府定位為反華、反政府組織所以不予採納,很明顯地香港政府對於國際的呼籲是非常忽視,但我們希望透過國際的力量,可以加強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呼籲,並支撐港人離散社群。

台南香港關注組發言人曉琳分享,在這個展覽中,可看到海外港人對家的懷念與想象,以及《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為港人帶來的移動的不安與自我審查。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以及即將判刑的「47人案」。台南社大校長林朝成提到,透過觀賞這個展覽大家會更有感覺,台灣如何成為「我城」、如何他鄉變故鄉、如何好好安頓,是需要時間的,也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香港人在台居住的狀況,以及香港人權的狀況。希望可以藉由這次展覽,讓台南的鄉親更認識港人的狀況,並看見真正對於移動的情感,以及對於尋找第二故鄉的盼望。

台南新芽理事嚴婉玲分享,展覽作品中的移動次數反映了台灣對於香港人在這裡定居的審查與門檻,移民政策對於港人的不利,導致移民政策有方方面面的考量。但方法是人想出來的,如何打開一扇門讓港人可以更好地在這塊土地安居,我們都知道困難存在,但如何解決仍值得我們多多思考。

台權會南辦主任楊紫婷說明,台灣人權促進會長期倡議庇護制度,因此也關注近期香港政治的險峻情勢,從2019年反送中運動以來,有部分港人選擇來到台灣,然而,這樣的選擇經常充滿著不得已。即使台灣目前已有港人協助專案,但為符合專案要求的條件,港人經常需要犧牲就學與就業的多樣選擇。

本次展覽期間也有線上分享會、台南港人店家走讀、《幸彤在監獄》電影放映與座談會等活動,民眾觀展期間完成小任務更可獲得期間限定精美紀念品。邀請民眾們蒞臨現場觀展,關注香港公民社會的現況,以及港人目前所面臨的各種人權侵害,持續聲援、支持香港的各項人權。

※活動相關資訊:
「移動.我城— 港人的移動與追尋」特展
日期:2024年8月30日至9月12日
時間:11:00 – 18:00
地點:沙鷗書屋- 台南市中西區青年路132巷11號
共同合辦單位: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南香港關注組、台南社區大學、台南社區大學人權
志工社、台南新芽、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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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雄後勁溪川廢調查結果發布!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August 14 - 17:14
我們正在做的事:  山林河川

高雄後勁溪川廢調查結果發布 串聯在地志工、科技協作找出隱匿垃圾
富邦人壽、荒野保護協會、高雄水利局攜手推動永續水漾港都

 

發稿日期:113年06月25日
與富邦人壽合作發稿

  高雄後勁溪作為港都經濟繁榮的搖籃,河川滋養農田與養殖漁業,卻曾遭受緊鄰工業區嚴重水汙染,歷時多年整治改善後,近年來已為在地提供更多的生活休閒功能,卻也使人類生活垃圾易在不經意棄置下破壞河岸環境,為實現公私協力減少河川廢棄物堆積及攔阻入海,富邦人壽與荒野保護協會攜手首度挺進南台灣進行「河川廢棄物快篩調查」,並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產學合作導入無人機的協作功能,發現河岸平均每公里約有60袋垃圾(每袋14公升),換算汙染程度為C級(稍髒),且八成垃圾集中於3.5%河岸段上,印證公部門維護成效顯見之餘,尚有垃圾隱藏區域須被多加留意。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李騏廷表示,「河川廢棄物快篩調查」計畫執行已完成第四條河川,河川猶如大地血管遍佈全台,若遭受垃圾汙染將連帶影響週邊生態,因此一個城市的自然生命力,仰賴居民共同維護並潔淨在地河川,感謝富邦人壽企業志工與所有在地志工的支持與協助下,讓川廢快篩調查首度完成南台灣高雄後勁溪,共同努力盤點出垃圾隱密堆積的位置,借助志工踏查及無人機輔助下被洞察定位,並將分析成果提供高雄市水利局參考,相信將有效清運及持續優化管理措施,為高雄創造更完善的親水生活貢獻一份心力,進而追本溯源從減少產生廢棄物開始守護河流及海岸環境。

  高雄市水利局長蔡長展表示,健康河川是永續城市的一項重要指標,後勁溪及典寶溪水系是北高雄的重要區域排水,藉由這次的調查結果,可以說是幫兩條排水進行健康檢查,從2023年的報告中,顯示八成的垃圾集中在3.5%的河段,提供廢棄物的重點分佈範圍,有助本局更有效率的進行河川清理,未來將持續優化各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富邦人壽執行副總周資為表示,隨著水岸河畔被納入現代都市規劃中重要的親水環境,有感於乾淨水源是人類健康的安全基礎,因此秉持深耕環境永續議題的初心,富邦人壽致力以實際行動關心全台重要流域的川廢問題,繼完成台中烏溪、新竹頭前溪調查及大台北淡水河複檢後,去年底首度推進高雄後勁溪不僅持續獲得企業同仁及社會大眾的熱情參與,亦攜手在地師生導入無人機提升調查涵蓋率,感謝高雄市水利局對調查結果報告給予支持,未來將持續串聯淨溪活動、社區環教等,為調查行動增添環工人才培育、永續通識推廣等層次意義。

河岸段垃圾整體量少卻集中 橋下隱密角落成為小型熱區

  台灣不僅四面環海且河流眾多,進到河川的垃圾約有八成會順流入海,故富邦人壽自2021年起率全台企業之先,攜手荒野保護協會連年推動「河川廢棄物快篩調查」計畫,此次前進高雄後勁溪再度號召企業員工、在地民眾踴躍響應,組成近20人的調查志工團隊,從去年底至今年初耗時約5個月,搭配無人機飛行輔助補足視野盲區,完成河岸段(包含後勁溪、獅龍溪、典寶溪)及出海口共計103.5公里的踏查行動,監測記錄下垃圾分布熱點、數量及種類等關鍵數據。

  所有調查範圍內總計發現約17.8萬公升的垃圾量,其中河岸段的垃圾量僅佔近4萬公升(佔22%),可見鄰近道路的河岸垃圾易發現與清運,然而橋墩下的隱密地帶因視線易被遮蔽,仍出現惡意傾倒的投機行為,尤以獅龍溪與曹公新圳、典寶溪福安橋下及出海口一帶甚為明顯,總結而言河岸段垃圾有「相對少量」卻「集中分布」二大特色,期待未來繼續公私協力,運用科技讓河川的垃圾分布熱點能更快地被監測定位,並獲得更有效的重點清運,同時期盼各界一起強化河川保育觀念,防止棄置傾倒行為污染身邊河川。

飲食塑膠垃圾為主要污染源 倡議減塑生活共創永續高雄

  此次調查河岸及海岸範圍,經數據分析顯示,主要垃圾類型仍以生活常見一次性廢棄物為主,其中塑膠瓶罐容器佔26.4%、飲料杯/吸管/免洗餐具佔21.7%、塑膠袋(含食品包裝袋)佔20.1%,列居前三名佔垃圾總數近七成,而此三大類飲食相關塑膠垃圾於河岸段佔比甚至接近八成,顯見公部門應積極引領民眾落實減塑生活、環保回收的重要性,同時也鼓勵更多在地餐飲業者加入循環服務行列,為打造綠色永續的美麗高雄一起努力。

  此外,高雄後勁溪的出海口左右岸,亦可見台灣第一大港的繁榮景象,垃圾種類除飲食相關塑膠垃圾,亦可見發泡材質(含保麗龍浮球或魚箱)、玻璃瓶罐等更多元類型,反映高雄港在扮演國際海運樞紐、漁業經營腹地、觀光港埠門戶等重要地位的同時,也同樣難逃多數海岸會面臨之國際海漂垃圾、及近海漁業廢棄物等問題。

後勁溪調查紀錄片全新上線  長年耕耘成果榮獲多獎肯定

  每年以關懷不同流域為目標穩定前進,富邦人壽與荒野保護協會攜手推動的「河川廢棄物快篩調查」計畫,結合調查成果發表、及定期複查規劃,致力實現公私協力提升清運效率,至今已獲得遠見ESG企業永續獎「傑出方案-環境友善組首獎」、保險卓越獎「公益關懷專案企畫-金質獎」、AREA亞洲企業社會責任獎「社會公益發展獎」等國內外六大獎項肯定,也將持續帶動企業、校園、社區環保教育及河海守護活動。

  此外,為帶領全民認識川廢調查的環保意義,本次高雄後勁溪的調查過程及成果,亦首度結合動畫插圖製成「守護溪望‧河你一起」紀錄片,期盼號召更多民眾積極關心在地河川的垃圾汙染問題,並影響年輕世代及早建立生活減塑的習慣,讓永續行動力量得以集結放大,從共同親水愛河開始守護台灣生態及地球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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