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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跨世代參訪團啟程:台灣青年赴北歐學習民主與公共對話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7 - 22:47

文/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暖暖蛇青少年共學團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暖暖蛇青少年共學團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歷時一年半籌組「新世代台灣:北歐視角,對話平等與民主的未來」參訪團,將於8月29日啟程,展開為期35天的北歐行程。此行聚焦教育、社會、政治、經濟、民防與環境六大領域,盼為台灣民主與世代共學注入新能量。

旅日學者也是參訪團員之一的王貞月,觀察到北歐地方議員僅領交通與出席費,政治被視為公共服務而非職業;其比例代表制也降低了政治門檻,讓包括年輕人在內的多元群體能進入議會,促進世代對話。她強調北歐這樣的制度設計是鼓勵青年參政的重要關鍵。

來自暖暖蛇青少年共學團的高二生張瑞捷指出,台灣網路討論氛圍常忽視甚至歧視青少年聲音,不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交流。他期待透過此行參訪挪威高中,親自與同齡的挪威青年黨員們交流,讓台灣公共討論能更尊重青少年參與。

曾在核三重啟公投意見發表會上擔任反方代表的吳亞昕,則聚焦能源轉型。此行將參訪芬蘭「安克羅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她期待能深入了解芬蘭政府如何和地方溝通,讓居民接受處置場蓋在住家附近?我們能不能從中學到一些不一樣的溝通方式?要怎麼處理核廢,才能對下一代負起責任?我們會帶著這些疑問,在參訪中進行辯證。吳亞昕認為不同能源皆有其代價,應以開放態度面對風險與挑戰,尋找多元對策,而非單一「標準答案」。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發言人沈佩玲則以「期待、學會、想望」三個層次闡述此行核心意義。期待:學習成熟民主國家的政黨合作模式;學會:理解重大公共政策必須建立在充分溝通與信任基礎上;想望:透過青少年主導籌備與參與,為台灣民主帶來新的希望。她強調青少年是民主韌性的關鍵力量。

本次參訪團亦展現跨世代協作,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常務監事鄭清華便指出,此行議題篩選與路線設計顯現親子協作的創意而涵蓋六大領域: 

教育:參訪自主學習的民眾學校、結合研究課程的大學,以及強調教育公平的語言高中。

社會:拜訪家庭教育中心與馬爾默社區,觀察從工業衰退到永續發展的轉型。 

政治:觀摩挪威高中模擬投票,與青年黨員交流,並拜會瑞典政黨。 

經濟:了解有130年歷史的農業經濟組織,實踐公平市場與農村正義。

民防:學習結合歷史、女性參與與社會韌性的百年民防組織。

環境:參觀全球第一座高階核廢料永久處置設施。 

這趟跨越教育、能源、民主實踐的北歐之旅,集結青年與民間團體的實踐與努力,共同呼籲社會大眾不要羞辱想參與公共議題的青少年,更不該歧視他們的年齡。期待能打造一個「鼓勵青少年積極參與公共討論」的社會,為台灣社會開啟世代共學與公共討論的新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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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生團體促《大學法》修正,盼二十年等待在今年落實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7 - 22:45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2.0、臺灣學生自治協會、范雲國會辦公室

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及臺灣學生自治協會,今與范雲共同《大學法》修法座談會,全台 19 位學生會長、9 位學生議長齊聚,提出 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並呼籲教育部今年必須完成修法。

【學生:二十年等待 不能再延宕】

大學法改革陣線召集人蔡璟鴻表示:「距離上次大修法,已經 20 年。2025 的今天,我們依舊再次提出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每一年都是不同的學生代表在做同一件事,我們期望今年是這個世代倡議修法的最後一年。」

他強調,合校程序應由校務會議審議,以免「教職員生成為部分操盤人士利益結構下的犧牲品」。在校長遴選上,他指出:「學生不是暴民,學生恰恰才是可以跳脫校園教師權力結構的中立投票人。」並且在這次的會議中提出學生版的大學法修法草案

學生版修法草案核心內容包括:
• 第7條(合併):公立大學合校須經校務會議同意,私立須表達意見。
• 第9條(校長遴選):保障至少 2 席學生代表,並增訂教職員生「同意權」法源。
• 第15條(校務會議):人數上限 150 人,學生比例從1/10 修正至 1/3,並設代理及學分抵免制度。
• 第15-1條(監督機制):增設財務及校務監督委員會,須納入學生代表。
• 第33條(學生代表):學生自選自推,涉及學生權益之會議至少佔三分之一。
• 第33-4 至 33-9 條(學生會專章):明定學生會自治宗旨,會費由學校代收,活動空間全時段交由學生會自主管理,並將「輔導」改為「協助」。

【范雲:二十年未修 學生權益必須入法】

立委范雲也在會中指出,現行《大學法》自 2005 年修正後已 20 年未再調整,「如果我們修法要20年的時間,那我們這次的大學法修法就要適用到2045年。」指出大學法修法的急迫性。
她也支持學生版本中的幾項關鍵改革,包括提升學生代表比例、保障學生參與校長遴選,以及學生會自治專章,認為這些價值是未來校園民主很重要的元素。

【教育部:承諾三個月內公開文字版】

教育部朱俊彰次長回應,這次修法將以 「全文修正」 的方向推動《大學法》改革,而非部分條文修正,所以需要更多的時間準備,但次長也承諾三個月內提出文字版本,同時也表示「目前在不涉及大學法,但有社會共識的議題,現在就可以處理,不會等到修法後才開始做」;高教司廖高賢司長也表示,在還沒修正以前,由教育部用更彈性的方式協助學生自治組織的持續運作。

學生代表最後呼籲:「二十年的等待,不能再用虛晃的理由拖延。修法,必須在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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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年幼被害人 不應被剝奪追求正義的機會」 民間版《刑法》及《刑法施行法》修正草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7 - 22:40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4年3月20日,大法官公告受理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準備處理「未成年妨害性自主案件追訴權時效過短」的問題。然而,因《憲法訴訟法》修正及大法官缺額至今仍未補滿,憲法法庭已近一年無法處理案件,本案的判決自然也遙遙無期。

與此同時,在民團、立委多次呼籲修法後,法務部終於在今年8月12日,公告修正草案。本會就該議題亦研議民間版草案,於此公開修法意見並說明如下。

民間版草案全文

一、我國刑法追訴期間規定未考量「未成年性犯罪被害人」所處的特別弱勢情境,對兒少保護並不周全

2018年,高雄光華國小體操隊教練梁梅宗,在十多年前長期性侵女學生一案,檢警獲報調查後,發現至少7位女學生受害,當中有4人提告;然而追訴期尚未屆至的,僅有2位。2023年,知名謝姓藝術家遭指控多次對未成年少女性侵,卻因該案追訴期已過,無從究責,而獲不起訴處分,被害人接續提起自訴,仍因追訴期間已過而經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裁定駁回。而這些案件也只佔冰山一角。

我國現行《刑法》第80條的規範設計,並未考量到未成年被害人不同於擁有相對完整的自我保護意識以及對於性自主權遭受侵害的健全認知的成年人,而未給予未成年被害人一定期間的緩衝追訴規範,使其追訴期間規定與一般成年犯罪被害案件毫無二致,無異於苛求年幼的被害人,應與一般成年被害人相同,具備健全的性自主認知及維權意識;且若該犯罪行為人為被害人的親屬,還必須無畏心理及人際壓力、經濟上的孤立無援,在追訴期間內對於行為人提起追訴,否則,一旦追訴期間屆至,就無法制裁行為人過往的性犯罪行為(詳參本會2025年4月14日聲明)。

二、本會就提出之修法建議 (一)立法技術上,似以「時效停止」為宜

我們認為,就立法技術而言,由於「未成年人因身心尚未發展成熟,未能充分行使法律上權利」的特殊情境,較類似於我國《刑法》第83條追訴時效制度上「時效停止」所列障礙事由。換個角度來看,法務部於第80條增訂的「於被害人成年前,不計入期間」的方向,其實也是「時效停止」的一種。既然第83條已經定有此一制度,體例上似以修正本條為宜。

(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涉及性交、猥褻之犯行,亦應延長追訴權時效

法務部所提出修正草案中,認於被害人成年前,不計入追訴權期間案件類型有「第221條至第227條、第228條、第229條、第332條第2項第2款、第334條第2項第2款、第348條第2項第1款之罪」(意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中「性侵害犯罪」定義」)。

但我們認除上列案件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強制使兒童或少年與他人性交或猥褻之犯罪,亦應列延長其追訴權時效。就民間版與法務部適用範圍的差異,表列如下:

條號 罪名 民間版 法務部版 刑法第221條 強制性交罪 ◯ ◯ 刑法第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 ◯ 刑法第223條 (已刪除) - - 刑法第224條 強制猥褻罪 ◯ ◯ 刑法第224-1條 加重強制猥褻罪 ◯ ◯ 刑法第225條 乘機性交、猥褻罪 ◯ ◯ 刑法第226條 妨害性自主致加重結果罪 ◯ ◯ 刑法第226-1條 妨害性自主罪結合犯 ◯ ◯ 刑法第227條 與未滿16歲者性交、猥褻罪 ◯ ◯ 刑法第227-1條 與未滿18歲者性交、猥褻罪 ✕ ✕ 刑法第228條 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 ◯ 刑法第229條 詐術性交罪 ◯ ◯ 刑法第332條第2項第2款 強盜罪結合犯強制性交者 ◯ ◯ 刑法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海盜罪結合犯強制性交者 ◯ ◯ 刑法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擄人勒贖結合犯強制性交者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3條第1項 強制使兒童或少年對價性交、猥褻罪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3條第2項 意圖營利強制使兒童或少年對價性交、猥褻罪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4條第2項 意圖使兒童或少年對價性交、猥褻而強制買賣質押兒童或少年罪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5條第2項 強制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供人觀覽罪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 強制使兒童或少年錄製性影像或猥褻物品罪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7條 上述五罪之結合犯及加重結果犯 ◯ ✕ 三、追訴權時效未完結者,應適用新法規定延長之

最後,法務部版草案,針對過去未完成時效案件,認為應比照第8-1條第1項規定適用新舊法中,對「行為人(即被告)最有利」的規定。但我們認為,本次修法中「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案件,應適用修正後新法為時效之計算。

本次修法目的係為考量兒少性侵或猥褻案件,兒少遭受性侵或猥褻之當下,恐不知自己遭受侵害,或有不知或其他難以行使權利之因素,而無法就其所受性犯罪提出法律追訴,以致其歷經長年時間後提出法律追訴時其追訴權時效已過,為貫徹修正本次修法目的,本次修正施行後追訴時效仍未完成者,應適用修正後之時效規定。

四、法務部及立法院應盡速完成修法,落實兒少保障

我國刑法未就兒少被害性犯罪案件為特殊時效規定,本即為嚴重立法缺失。據暖暖Sunshine協會於去年記者會發言指出:「在近19年來已共有1040位被害人,於提告後因超過時效而不起訴。」足見該立法缺失,已造成受害諸多受害人在刑事司法求助無門。

本會在此呼籲,法務部應加速完成該草案修法研議工作。立法院亦應於會期中優先排審該草案,以盡早落實保障兒少的國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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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放寬托嬰資格門檻,衛福部切莫短視近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6 - 21:16

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衛福部日前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修訂草案,考慮到托嬰中心的人力荒,擬允許托嬰中心可直接聘僱完全沒有相關學歷與經驗背景的人員,從事照顧0-2歲幼兒的工作,且期限最長可達兩年。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今日表示,衛福部的法規修訂草案有60天預告期,所以托盟趁此預告期召開記者會,呼籲社會大眾要警覺問題嚴重性。一旦法規修訂通過,大量的「零資格人員」進入托嬰中心,後果將不堪設想。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組長李庭欣表示,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兒童托育服務法》明明要強化托嬰機構管理規範,結果衛福部卻做出矛盾決策,取消0-2歲托嬰專業人員的資格把關機制。當照顧者專業能力不足,等於把幼兒放上賭桌,是相當不負責任的做法。2-6歲幼兒園同樣缺人,但主管幼兒園的教育部仍有一定程序,才會開放人員資格門檻,且仍有一定程度的學歷及相關訓練時數要求。衛福部卻是完全棄守,讓托嬰中心想用甚麼人力就用甚麼人力。李庭欣呼籲,這代表立法院應該於《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人員資格,以免衛福部濫開後門。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則指出,工會發出的網路問卷得到4027筆回覆,其中48%是托育人員、45%是家長。整體來說,高達94%的填答者都反對衛福部修法。如果衛福部想改善人力短缺的問題,根本應該著力於布建公共化托育體系,因為這樣才能提升人員薪資。相比之下,準公共化政策並沒有辦法留住人才。另外,目前托嬰中心現場工時實在太長,表面上符合勞基法每天八小時,實際上中午卻可能有長達兩小時的休息時間,卻不是在真正休息,而是陪伴孩子,結果導致一天出勤長達十小時。楊秀彥呼籲,改善托嬰中心工時,且將照顧比下修為一歲以下1:3、一歲以上1:4,才是人力流失的解方。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楊廖敏芳說,如果沒有專業背景也可以照顧小孩,對家長而言是非常不安全的做法,家長一定會擔憂。就算衛福部說評鑑甲等以上才可以任意用人,這也只是空談,因為評鑑只是書面,托嬰中心資方要做出讓長官滿意的文件並不困難。而且托嬰中心現場的托育人員已經很累,還要分心照顧沒有資格的新人?這只會讓大家更不想待在這種工作環境。

婦女新知基金會李盈學主任表示,人力不足的解方不應該是濫開後門。政府應該提高薪資條件、加強違規退場機制,才能讓家長有信心。且開後門也會讓專業托育人員的勞動負擔、心理壓力更大,現場可能更混亂、更危險。這樣一來,媽媽跟阿嬤的就業都會受影響,變成只能回家自己帶小孩,嚴重衝擊女性的經濟獨立機會。請衛福部認清,托育安全不能妥協、風險不能轉嫁給孩子,千萬不要製造更多托育悲劇。

台灣勞工陣線楊書瑋秘書長則分享,他昨晚睡前跟太太聊到今天早上的記者會主題是「托嬰中心人員資格門檻刪除」,太太馬上嚇了一跳,說政府怎麼可以這樣做!足見這是家長心中普遍會有的疑慮。根據衛福部自己的「兒少生活狀況調查」,家長選擇托嬰中心的重要考慮因素,是「照顧專業度」與「環境安全」,可見品質和安全是托育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勞陣也認為,取消資格門檻明顯是對於專業尊嚴的否定,會打擊目前的從業人員,也會惡化勞動條件。希望衛福部正視大家不願意留在現場的根本原因,是薪資過低、工時過長。浮濫修法只會讓家長不敢送托,送托率進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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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籲台灣勿輕率遣返緬甸人,50餘團體跨國致函移民署與外交部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6 - 21:13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致台灣政府的聯合公開信:勿輕率遣返緬甸人民
2025年8月25日

移民署林宏恩署長與外交部林佳龍部長您好,

對於台灣移民署與外交部正在調查評估,緬甸的安全風險是否因軍政府宣布解除緊急狀態有所改善,以決定是否遣返逾期在台的緬甸人,以下連署團體對此深表關切。

我們呼應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發布的有關緬甸人民國際保護需求的指引,重申「不遣返原則」是各國應遵守的最低標準。各國應嚴格遵守該原則,直到緬甸的安全、法治與人權狀況出現實質且持久的改善,足以確保有意返國者能安全且有尊嚴的返回家園。

緬甸軍政府雖在2025年7月31日宣布解除緊急狀態,卻同時對63個鎮區實施戒嚴,顯示該宣告形同虛設。過去四年來,軍政府已發動逾5,000次空襲,且多以公共設施與平民住屋為目標。即便在7月軍政府宣布解除緊急狀態之後,這類攻擊仍持續不斷,近期被猛烈轟炸的地區遍及實皆省、馬圭省、克耶邦、撣邦與欽邦等地。 軍政府接連犯下的大規模暴行——包括種族滅絕、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未見緩減且未受懲戒。總體而言,軍政府的暴行已導致全國現今有360萬餘人口流離失所。

有超過22,000名政治犯至今仍遭恣意拘禁。軍政府系統性地在拘禁處所中施行酷刑、性暴力、強迫勞動與挨餓,不容許被拘禁者受醫療照護,導致多人死亡。前述情況已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設立的緬甸獨立調查機制(Independent Investigative Mechanism for Myanmar)報告予以證實。

緬甸境內的武裝組織持續綁架平民充當人肉盾牌投入前線作戰,甚至為脅迫家長挾持兒童,此類惡行至今未見收斂。自2024年2月起,軍政府已強迫約70,000名年輕人加入其隊伍,有的年僅12歲。在遭逢重大軍事挫敗後,軍政府更將數百名剛被強制遣返、未受過軍事訓練的平民編入其隊伍,作為可隨時被犧牲的前線士兵。由此可見,強制遣返不僅使受害者面臨酷刑與死亡的高度風險,更可能間接助長軍政府的戰爭機器,延長武裝衝突的持續時間,加劇戰爭罪與其他暴行的產生。

包括許多人權組織、東協現任主席國、日本外交部部長與國際工會聯合會等各界要角,紛紛公開質疑軍政府假預備選舉、偽解除緊急狀態,指出軍政府雖試圖透過假手段為其非法攬權的行徑辯駁,卻不能掩飾其變本加厲的暴行。軍政府對2025年地震災情的反應——包括持續空襲災區、阻撓人道援助進入等對人民的報復行為——清楚展現其對人命及人道主義的徹底蔑視。

在此脈絡下,任何國家若罔顧緬甸人會面臨的危險而將其強制遣返,將牴觸國際法。我們因此敦促台灣政府,特別是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保護逃離迫害的人士。我們重申台灣有法律義務防止任何人被遣返至其可能面臨任意殺害或酷刑的國家,這些不容化約的基本人權受國際法保障,更何況台灣已將《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

鑒於被強制遣返的緬甸人所面臨的危險:

  1. 我們呼籲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處於危險中的緬甸人不被強制遣返回緬甸。最起碼應立即停止所有遣返程序,並允許這些人留在台灣。

  2. 我們進一步呼籲台灣政府依據《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承諾,確保需要保護的緬甸人民能平等地享有基本的權利保障與公共服務,這些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身分登記、醫療保健、受教育、家庭團聚、行動自由、安置照顧及工作權利。

發起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
Progressive Voice(緬甸)
ALTSEAN-Burma(緬甸/泰國)

連署團體:
台緬公民協會 Taiwan Myanmar Civil Association
台灣聲援緬甸聯盟 Taiwan Alliance for Myanmar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 Taiwan Immigration Youth Alliance
南洋台灣姊妹會 TransAsia Sisters Association
香港邊城青年 Hong Kong Outlanders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Labour Front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
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 Prison Watch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Taiwan Alliance to Promote Civil Partnership Rights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 Asia Citizen Future Association
憫研顧問 Humanity Research Consultancy
四二四教育基金會 424 Foundation
破土 New Bloom
無國界記者台灣分會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Taiwan Chapter
Assistance Association For Political Prisoners
Asia Pacific Refugee Rights Network
Asylum Access
Burma Campaign UK
Burma Action Ireland
Blood Money Campaign
Cambodian League for the Promotion and Defense of Human Rights
CIVICUS: World Alliance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COERR of Caritas Thailand
Cisarua Learning Ltd.
Congolese Community of Western Australia
Doh Atu – Ensemble pour le Myanmar
Educational Initiatives Prague
Freedom House
Fortify Rights
Hagar Afghanistan
International Detention Coalition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Initiatives for International Dialogu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Myanmar-Switzerland
Info Birmanie
Integria, z.s.
Italia-Birmanie.insieme
JusticeMakers Bangladesh in France
Korean House for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Manushya Foundation
Myanmar Action Group Denmark
Migrant Working Group, Thailand
Nationality For All
Progressive Muslim Youth Association
Thailand Migration Reform
Save Myanmar San Francisco
Sitt Nyein Pann Foundation
Vietnam Committee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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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聲援黎智英,關注香港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 街站短講行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5 - 18:32

文/在台流亡港人赴湯與香港邊城青年

2025年8月24日(日),在台流亡港人赴湯與香港邊城青年,於台北西門「六色彩虹」地標舉行「 聲援黎智英,關注香港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行動,現場四周共約50名民眾與九個團體聲援行動。行動其間,聲援者高舉「立即釋放黎智英,保障在囚人士權利」的標語,並多次高喊「Release Jimmy Lai(釋放黎智英)」的口號,譴責香港政府以非人道的形式對黎智英羈押逾1600天,並持續侵犯其健康等基本人權。主辦方重申,黎智英的案例,反映了香港以及中國政權對言論與新聞自由的打壓,並要求香港政府釋放黎智英以及停止對政治囚犯施加各種人權侵害。

行動由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Sky)、在台流亡港人赴湯,以及流亡藝術家黃國才以華語、粵語與英語三語主持。他們雙手戴著手銬,高舉聲援黎智英的標語牌,象徵雖然黎智英身陷囹圄,海外港人仍未忘記香港的在囚人士,並與他們心心相繫。黃國才並在現場展示了《蘋果日報》停刊前的最後一期,表達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為香港言論自由奮鬥超過三十年的歷程,而港府對黎智英的監禁,正如同對全香港言論自由的掩埋。

行動開始時,三位主持人簡述了香港國安單位對黎智英的拘捕與審判背景,並指出其羈押期間所遭受的各種人權侵害。他們強調,根據聯合國《曼德拉規則》,連續超過十五日的單獨監禁即構成酷刑或殘忍、不人道的待遇;而七十七歲高齡的黎智英已經面對近一千七百日的長期單獨監禁,這不僅是對其健康的嚴重威脅,更是對精神的極大折磨。他們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在囚人士的人道待遇。

首先發言的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 桑普 形容黎智英是自己的恩人。香港蘋果日報自2007年起接受自己的投稿,是桑普評論政經時事的開始。在2020年臨別前,黎智英親口跟桑普強調:黎智英決定留守香港,因為他自己是香港《蘋果日報》的船長,也要感激香港這個孕育他畢生成就的地方。在香港已經失去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今天,國安惡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目前黎智英身體狀況不佳:糖尿、心悸、暴瘦,長期處於單獨囚禁的孤獨狀態,夏熱冬寒,但在精神和靈性上有很大的躍進,堅毅卓絕,寧死不屈。黎智英熱愛自由民主的台灣,讓身處台灣的桑普,更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生活方式。桑普呼籲:台灣人應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警惕中共,莫忘香港,聲援黎智英及香港所有政治犯,爭取他們早日獲釋。

經民連新北工作隊隊長 羅宜 提及曾經在香港有一個《蘋果日報》,它雖然充滿爭議,但是它也創造了非常巨大的言論自由的空間。他再以台灣現況與昔日香港作對比,提醒注意中國不恐不入的滲透。最後用台灣民主化過程勉勵港人及提醒台灣大眾,聲援黎智英最好的做法就是要保有台灣現在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 黃嵩立 強調香港政府常以「依法」逮捕、羈押、審判作為回應,但「依法」並不代表合理。法律本身必須符合法治原則,必須尊重民主程序、足以保障人權。一個隨意以國家安全之名來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法律,就是惡法。所謂依法羈押,不表示合於國際法,包括不當、不公、缺乏可預見性和正當法律程序等要素,都已是恣意,違反法治國原則。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 張育萌 指出從《國安法》到23條,至今,香港被威權的中共、港府壓迫,是現在進行式。黎智英代表的是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堅持,這是民主社會的自然權利,也是極權社會當權者的忌憚。台灣青年持續站出來,持續記憶、持續行動,正是在告訴香港社會,台灣仍然站在一起;也是在告訴中共與港府,台灣不會因為文攻武嚇而退卻。

人權工作者 李明哲 表示黎智英先生遭單獨囚禁近1700日,而香港政府竟然舔不知恥的對外宣稱:黎智英先生單獨囚禁,是出於黎智英先生個人要求。單獨囚禁對人的磨難,是讓人長期陷入「孤絕」的處境,孤單與絕望。用孤絕讓人覺得自己被世界遺忘,從而自我否定而屈服於強權。

台灣自由學會常務理事 劉玉皙 則指出黎智英是一個非常有原則的媒體人,他堅持這些基本的新聞價值。所謂的這些羶色腥的新聞,沒有逾越法律的界線,當初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政策影響力,基本上就是民眾想要消費的內容。就如同台灣自由學會的理念:支持自由市場與法治。過去台灣蘋果論壇就扮演了這樣的角色,有非常多重要的政策,都是在這個自由的論壇上面讓公眾進行討論。

無國界記者倡議經理、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 白奧蘭 提及這2025年RSF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香港在 180 個國家中排名 第 140 名,代表新聞自由情況非常惡劣。相較二十年前排名的第18名,香港目前新聞自由嚴重倒退其中原因包括獨立媒體遭到關閉、自我審查普遍存在。黎智英的遭遇,就是這一切的真實寫照。《國安法》 成為打壓獨立媒體、剝奪言論自由的工具,讓每一個敢於說真話的人都可能受到懲罰。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王曦 以黎智英創辦蘋果日報進入台灣為例,新聞報導可能會涉及媒體倫理規範違反,但這樣對媒體自律或他律的規範完全不是像現在中國、香港政府對黎智英,與所有香港被迫結束營運的獨立媒體所應該面對的規範機制,而是摧毀言論自由的迫害。在此時回顧台灣自己的歷史,也是在民主化過程中證明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自我修正的重要機制,我們有必要對我們隔壁的香港社會表達關心,因為誠如前面發言也提到中國獨裁政府習慣使用孤立的手段,是在心理上使人被孤立、剝奪感官之後屈服於獨裁者的手段,對付這樣的手法,我們唯有與香港建立支持聲援的關係才能打破這樣的壓迫手段。

政治評論員、旅居台灣的香港人 鄭司律 表示聚集在這裡,因為自由正受到北京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攻擊。黎智英代表的是所有在香港坐牢的政治犯——學生、記者、運動者、普通市民,他們僅僅因為信念與敢言而被囚禁。中國政府長期將監禁作為武器,不僅用於中國人民,也用來對付全世界。我們看過澳洲記者、加拿大前官員、甚至台灣的社會運動者李明哲,都被當作外交籌碼。如今,作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也同樣被當作談判籌碼。港人的訊息非常簡單也非常清楚:我們不會沉默、不會放棄香港,也不會停下,直到所有政治犯都被釋放。

行動的尾聲,在台流亡港人赴湯與香港流亡藝術家黃國才將手銬掙破,期待香港與台灣的民主能夠擺脫中國的束縛,在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 (Sky) 帶領下一同叫喊「Free Jimmy Lai」等口號,期望黎智英以及其他在囚人士能早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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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名單|
桑普(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
羅宜(經民連新北工作隊隊長)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
張育萌(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
李明哲(人權工作者)
劉玉皙(台灣自由學會常務理事)
白奧蘭(無國界記者倡議經理、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
王曦(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主持人|
馮詔天Sky(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赴湯(在台流亡港人)、黃國才(香港流亡藝術家)
|主辦|
香港邊城青年、赴湯
|參與團體|
人權公約監督聯盟、經民連新北工作隊、世代共好協會、台灣香港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會、台灣自由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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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仍未完: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本案聲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5 - 18:27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之損害賠償案,最高法院於2025年8月21日於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公告主文:「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廢棄發回本案,義務律師團對於司法未能及早止損因本案冤錯所重重受影響的冤案受害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的人生,表達深切的遺憾,並發表聲明如下:

一、蘇案仍未完,普通人能有幾個35年?

本案是臺灣最著名的死刑冤錯案之一。1991年,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因台北縣汐止鎮吳氏夫婦命案,在未有客觀證據證明蘇建和等三人涉嫌命案、依據刑求取得的自白,法院於1995年錯判蘇建和等三人有罪確定,各處兩個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幸於2000年5月18日,在義務律師團鍥而不捨的努力下,高等法院裁定開啟本件再審,歷經最高法院三度將再審案件發回高院更審後,最終於2012年8月31日更三審判決認定蘇建和等三人沒有參與本件犯罪,無罪定讞。

自蘇建和等三人被指訴犯罪的那一刻起,從18歲到39歲,他們用長達21年的歲月,證明自己的清白。然而,將近35年過去的今日,刑事早已無罪確定後近13年的今日,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5年後的今日,蘇建和等三人仍在面對被害人家屬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仍在向司法系統證明渠等三人才是司法的被害人。

本案刑事案件確定後民事法庭接續審理,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蘇建和等三人及其家人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2020年8月26日,最高法院民事庭首次將本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發回理由中「原審以檢察官於刑事案件程序中對於無刑求一事並未盡舉證責任為由,認不足以認定蘇建和未遭刑求,尤屬混淆刑事當事人與民事當事人之舉證責任」一段,嚴重凸顯司法系統對國家防治酷刑責任欠缺充分認知。

本次發回理由尚無從得知,但蘇建和等人仍持續在司法體系中流浪。

二、速審原則不容忽視:司法延宕形同二度傷害

《刑事妥速審判法》明訂,案件自一審繫屬超過8年未確定,即可能侵害被告迅速受審的權利。儘管民事訴訟無相同規定,但本案民事訴訟延宕長達13年,已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形同對他們的二度傷害。

國家有義務提供「妥速」的司法救濟程序,不論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皆然。這場長達35年的司法折磨,不僅讓當事人苦不堪言,也嚴重浪費了龐大的司法資源。義務律師團將在收到判決後,審慎研議發回理由,繼續為蘇建和等人及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奮戰。

三、正視酷刑的傷害,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蘇建和等三人之所以成為冤案,關件在警方為了取得本案的犯罪自白,多次刑求蘇建和等人。就此,監察院曾糾正法務部、警政署,在最後認定蘇建和等無罪的判決中,法院也綜合「看守所同舍房證人證詞」、「入所身體檢查結果」、「領用止痛藥紀錄」等,認定蘇建和等確實曾遭刑求而有酷刑行為的存在。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CAT)要求各締約國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酷刑行為出現,並禁止訴訟程序使用因酷刑取得的證據。

將公約原則國內法化的《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2018年和2020年均曾送立法院審查,2022年5月行政院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政府也再次承諾應將《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列為優先法案儘速通過。

甚至,2024年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期間民間司改會曾提出司改七問,各大政黨均回應杜絕酷刑、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為朝野共識,承諾當選後於立法院支持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

但時至今日,《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仍只是草案。

義務律師團在此呼籲,朝野政黨、行政機關,應儘速兌現選前對人民、對人權的承諾,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的通過,賦予公約原則國內法的效力,建立防免酷刑發生、修復因酷刑所生損害的系統性機制,確保台灣司法不再重蹈蘇建和案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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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刪除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羈押理由 台灣陪審團協會聲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5 - 18:23

文/台灣陪審團協會

近期關於刪除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以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陪審團協會支持刪除此項事由,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維護司法公平公正,捍衛司法正義與人權。歡迎大家參酌以下聲明內容: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將「以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列為羈押理由,長期以來備受批評。此一事由過於抽象、主觀,往往僅憑檢方推測即可成立,辯護人幾乎無從抗辯,形同「莫須有」,嚴重違反無罪推定、法律明確性與人身自由保障。

審前羈押,就是在被告未經審判判決有罪之前,就預先懲罰的危害人權制度,是一種嚴重侵害人權的方式,法制上必須嚴格限制。但是,台灣現狀卻是把嚴格例外不得已的制度,于以常態化,尤其是政治性被告更形嚴重。實不可取。

國際上,多數民主國家並未將「串證之虞」直接作為羈押理由。
美、英各國,審前羈押並未以「串證」為羈押理由。

審前羈押通常只有在「危害社區」之情形,例如:繼續再犯、或恐嚇告訴人或證人,或煙滅證據。
另外一個理由,就是逃亡。

歐洲國家也只有像德國這種法制不發達國家容許「串證」例外情形,但必須有具體明確的事實基礎,且審查極為嚴格,比例上也只有5%左右,也非常態。
台灣現行規定相較之下過於寬鬆,極易造成濫用。

過去民進黨曾分別在2008年與2012年提過有關「以防止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為羈押理由修法草案,修法理由皆是以串證為由羈押被告有倒果為因,「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故應刪除本款羈押事由。

我們強調,推動改革應不分黨派,也非為特定個案護航,而是為保障所有國民免於不當羈押。政黨也不應昨是今非,因人而異,雙重標準。

今既然有立法院提案修法,即應把握改革契機,使台灣人權保障之路更進一步,並維護人民對司法的信賴。確保台灣的民主自由。

因此,我們呼籲,應儘速刪除「串證之虞」的羈押理由,真正落實無罪推定,維護司法公平公正,捍衛司法正義與人權。將台灣的司法審判制度,走向更進一步。

台灣陪審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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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辦再多的部長與教師座談 比不上一件具體行動 全教總:國教問題解方早已攤在眼前,只缺政府動手實踐!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5 - 18:18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今日辦理「教育部長與國民中小學教學現場教師座談會議」,設定四大議題擬與現場教師代表進行意見交流。辦理教師座談固然是好事,然而,選在各國中小最繁忙的開學準備週舉辦座談活動,還排除高中職教師的參與,不禁讓人質疑:教育部是否真的理解或在乎前線學校或現場教師的工作實況?

其次,對於今日四大座談議題,全教總早已有具體論述與主張;但教育部過往只聽不做,相關問題始終原地踏步、無法有效解決。舉例來說,要實現真正的行政減量,關鍵在於政府機關必須改變「便宜行事、號令天下」的官僚心態,教育部更應從源頭把關,主動杜絕將與教學本質無直接關聯的額外工作轉嫁給學校。換言之,行政減量的根本是來自教育部內部的徹底檢討,而不是再透過與現場教師的溝通座談來尋求答案。

再者,這場座談活動議程完全見樹不見林,刻意避談當前教育現場最為致命的核心問題——教學人力嚴重短缺。全教總認為,從教師工作量過大、行政事務繁重,到校園濫訴頻傳,種種困境都源於這個關鍵病灶。它不僅讓教師職業的吸引力迅速流失,更導致教學現場日益惡化。如果政府無法正視並解決這個根本問題,任何座談都將淪為空談,毫無實質意義。因此,全教總強烈呼籲,政府應立即集中資源投入改善教師工作環境,並採取行動扭轉當前的不利局面。我們的具體主張如下:

制度化調整教師薪資與福利 且職務加給應一致調升

世界各國面對教師短缺問題,提供有競爭力的薪資與福利是吸引和留住優秀教師人才的關鍵所在。全教總長期主張教師待遇不應是「喊價式」的調整,要考量國民平均所得、經濟發展成長及物價指數、偏鄉及都會區生活水準等因素,建立長效、具制度性保障的教師薪資調整機制。

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立法設計,職務加給發放對象包含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及擔任特殊教育者,三者屬性相同。然而,歷次調薪經常遺漏同步調整導師費與特教加給,且將其排除在年終獎金與加班費計支內涵之外。尤其,行政院已決定明年2月調整特教加給,但停滯13年的導師費依舊未見調升,有違教師待遇法制規定。

再究「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加給應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兼任職責程度」訂定,但目前卻是依照班級數或服務年資加以區分,同樣不符教師待遇條例法制精神,並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全教總主張,各級學校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加給應朝單一化處理。

降低班級人數與調整教學節數 打造精緻教育的雙引擎

要實現落實精緻化教學,降低班級人數與調整教師基本授課節數是缺一不可的雙重策略。前者讓教師能更細膩地關照每個學生,深化教學與輔導的品質;後者則能給予教師足夠的時間備課、批改作業、設計多元教學活動,以及進行專業進修。這有助於提升教學品質,讓學生獲得更精緻的學習內容。

因此,全教總建議教育部調降國中小每班學生人數至每班25人或20人,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朝向降至每班30人、40人,並將現行國中小教師基本授課節數,從16-20節調降至14-18節。

推動行政人員專職化 盡速補充學務、校安人力

當前現場教師需要耗費精力處理與教學無直接關聯的事務,不僅壓縮了備課與教學時間,更是導致教師過勞、專業不受尊重的關鍵因素。全教總認為,要從根本解決此問題,政府必須推動行政專職化。透過編制專責的行政人員,不僅能提升行政效率,更能有效分擔教師的非教學負擔,使教師能心無旁騖地專注於教學本業,真正落實專業化。

同時,面對層出不窮的校園安全事件,現有學務人力已明顯不足。全教總呼籲政府應務實看待此問題,積極提出學務人力改善計畫,並增設專職專責的校安人力,建立明確的應變流程,以確保校園安全,保護師生權益。

修法杜絕校園濫訴 保障教師專業自主

「校事會議」原意是處理不適任教師,但經全教總的調查顯示,這項機制已完全變調;真正達到解聘標準的案件不多,過多的無理濫訴,讓學校疲於奔命、資源耗盡。更深遠的,「校事會議」迫使教師採取消極保守的管教方式,多數教師坦言因此降低自身對教職的職業認同,甚至不會鼓勵子女從教,恐將加速優秀教師流失,對教育人力永續發展造成深遠負面影響。

全教總呼籲政府必須採取具體行動,將學校教育導回正軌。第一,應建立防堵濫訴的守門機制,對於明顯屬於主觀情緒或缺乏事實基礎的匿名投訴,明定學校駁回機制,避免啟動無謂的行政調查程序。第二,與其不斷增加針對教師行為的規範,不如強化校內的輔導與管教資源。政府應增設足夠的學務與輔導人力,讓教師在面對學生行為問題時,有專業的團隊可以協助,而非孤軍奮戰。第三,借鏡國外經驗,保障教師專業自主。請參考日、韓等國的法案經驗,立法保障教師的教學專業空間,減少來自外部不當的干涉與騷擾,讓教師能安心教學、專心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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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三重啟公投未通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4 - 04:03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立法院自5月20日通過核三重啟公投案,至今僅短短95天,全國性公投匆促上路,這是第一個並非經由公民連署成案,而是因民眾黨與國民黨在立院提案通過、由立院直接提出的公投案,8月23日公投結果出爐,同意票未超過500萬票公投門檻,投票率未超過30%,此案已被否決未能通過。

公投門檻放寬後,投票率史上最低的公投,結果不具代表性

2017年公投法修法後,台灣進入「大公投時代」,兩次大型公投各有51%、41%的投票率,但本次公投不超過30%,是公投法門檻放寬後,15案中的最低投票率;甚至比過往「鳥籠公投」時代的四案投票率還低,名列史上第三低的投票率。

過往縱使公投與大選脫鉤,也都有超過四成的投票率。本次公投是修法後第一次由立法院提案的公投,沒有經過公民連署的廣大民意,只有政黨惡鬥的刻意操作,也難怪民眾看透了這樣的政黨操作,不願出門投票。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這次的核三重啟公投仍然積極參與,傳遞正確的能源、核能資訊,但一來由於立法院匆促發起的公投,成案時間短,社會該有的討論與資訊不足,更重要的是,有非常多反核的支持者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程序不正義、實質不正義甚至毫無正當性的公投,因此以拒絕投票表達不滿,不願隨政治起舞,也是導致投票率低的原因之一。

不正義的公投,不應由外地決定屏東人的命運

本次公投非決定核能政策是否持續,而是全國投票決定位於屏東的核三是否重啟,對於屏東縣民並不公平,也違反正義,雖然本次投票率不高,且都是支持核三重啟方的大力動員,但我們仍然可以看見,核三廠當地的社區、居民乃至於縣市,都與全國趨勢不同。首先,屏東縣投票率是全國第四高,更是所有沒罷免併案的縣市中,投票率最高的(甚至贏過有罷免案的新北市),顯示屏東鄉親對於此案有較高的表態意願。

除此之外,屏東也是全台灣不同意票比例最高的地方,而在擁核方的強力動員下,全台灣仍有少數地區不同意高於同意,分別是高樹、九如、新園、崁頂、南州、林邊、萬巒等七鄉鎮,全部位於屏東,由此可見屏東鄉親對於這次公投的高度不認同。

投票前,擁核方大力散佈毫無根據的民調,表示恆春有超過75%的人同意核三重啟,這次恆春的不同意票約40%,比全國平均高超過10%,都再再顯示,當地人不願被決定命運的心聲。

立院勿再操弄核電議題 應先面對核安三法及核廢選址立法

這次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被批評語意不清,文字模糊,跟核管法文字重疊,除了浪費11億的民脂民膏外,不知到底有何效用?更是立法院對核能議題怠惰的展現。本屆立法院諸公們除了下修延役門檻外,從來沒有認真面對核安,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出民間版「核安三法」與「核廢選址法」,呼籲應先將台灣的核電安全標準與先進國家對齊,以及認真面對核廢料問題,才有資格談是否繼續使用核電。

我們要呼籲三黨,這次公投結果已經清楚呈現,公民不喜歡政治惡鬥造成低投票率,也否決了核三重啟,此刻的立法院,應該認真面對核安、核廢料議題,而非一再迴避關鍵問題。台灣的能源與減碳政策不應淪為政治課鬥的戰場,是朝野各政黨都必須放下私心、齊心面對的重大課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為2025年核三重啟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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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表決要開會的是你,不去開會的也是你! 史上最長延會,造就國會六大亂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2 - 21:04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和時代力量

立法院延會已長達三個月,創下史上最長紀錄!然而回顧這段期間,立法院不僅沒有展現應有的立法效率,反而淪為「假開會、真怠惰」!根據公督盟調查,常設委員會議程不僅安排大量考察行程,更導致相關國內旅費捉襟見肘,完全無法支應下半年使用!同時這段期間,院會開會時間大幅縮水,更有許多當初主張延會的國民黨立委完全不去質詢、審查,導致許多福國利民的法案審議陷入停滯!因此,公督盟和時代力量共同召開記者會,點出國會七大亂象,呼籲選民汰換掉嚴重失職的立法委員!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當初高喊『要延會』的立委,如今在延會期間,多位立委的口頭質詢率不到六成,怠惰問政!對我們的下一代做出最糟糕的公民教育,原來民意代表可以坐領高薪,混日子,從數據來看,這場延會已淪為立委怠惰的遮羞布!公督盟特別呼籲,每一位公民抽空了解一下,這些即將面臨罷免的立法委員在延會期間的問政表現,是否是我們所期待的民主代議士該有的表現!」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強調:「立法院是人民授權的最高民意機關,不是立委個人的舞台秀。這次延會的三個月,立委消耗的不只是會議時間,而是人民對國會最後的信任!原先這段期間,人民本來期待各項福國利民的法案、預算能有所推進,結果我們卻看到『延會拖垮立院效率,越搞越忙!』,時代力量要再次嚴正強調:怠惰問政的立委,人民一定會記得;監督缺席的立委,人民一定會汰換!民主是靠人民一票一票所建構出來的,問政失職的人,不應該繼續待在國會!」

亂象一:認真開會成幌子?國民黨立委質詢率敬陪末座!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質詢權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重要職權之一,在本會期延會期間,立法院各委員會的平均口頭質詢率是85.6%,乍看之下,還算合理;然而,在撇除正、副院長和黨團總召後,卻有高達11位的立委的口頭質詢率不到60%,其中不乏出現即將面臨罷免的立委,包含:國民黨籍立委林思銘、游顥質詢率皆低於50%,等於每月只需上一半的班,就可以坐領21萬的公帑,讓國會監督淪為空談!而這些問政紀錄都會持續留存,做為下一次投票,選民重要參考依據!」

公督盟和時代力量強調立法委員受人民所託,監督政府施政是天經地義,如今卻連到委員會現場質詢政府官員都做不到,而且這些口頭質詢率倒數名單,幾乎清一色都是國民黨籍,更加凸顯出延會只是掩蓋問政怠惰的遮羞布,呼籲選民用選票重新檢視,汰換怠惰失職立委!

亂象二:延會強推爭議法案,重要民生法案卻缺席!

延會原先就是希望立法院處理重大的民生議案,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近期民眾黨團積極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此舉立刻引發法律界強烈質疑,痛批恐縱容罪犯肆無忌憚串證;同時,在二讀程序中,也卡著一連串的爭議法案,包含:要求「普發現金」法制化的《預算法》,以及遭質疑酬庸、增設副市長的《地方制度法》,正準備強行闖關三讀!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立法院積極強推爭議法案,相較之下,民生法案卻被晾在一旁,舉例來說,時代力量長期關注的《兒童托育專法》,從六月到上週,在衛環委員會已排審三次,卻有立委三次都缺席,其中包含了中國國民黨的邱鎮軍委員、蘇清泉委員,以及三次中缺席兩次的盧縣一委員,這些缺席的立委們導致部分選民的聲音消失。我們想說的是,人民需要的是能替孩子、替家庭爭取保障的法律,不是立委說一套,做一套!讓更重要的民生法案被忽視!」

亂象三:立法院瘋考察,國內旅費已快見底!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曾經在七月初發文,要求各委員會妥善控管下半年預算使用,但根據立法院主計處最新的公布資料,「議事業務-委員會議事」內的國內旅費預算使用率已經來到將近77%,遠高於去年同期,顯然不敷下半年使用!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表示:「考察作為委員會的議程形式之一,有助於立委了解地方聲音!但細看本次延會期間,不到三個月考察次數就已經超過延會之前,相關能支應的經費更剩不到25萬,難道是要議事人員自掏腰包嗎?顯然沒有人理會周萬來秘書長的提醒!其中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召委黃仁更在延會第一週就安排赴關島考察,事後僅有不到200字的考察紀要交差,公督盟強調考察不該淪為旅遊、綁樁行程,呼籲立院應將考察行程事前公開、事後成果上網,別浪費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亂象四:2599件法案待審!立法效率嚴重低落!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在教育上,我們都教導孩子不要拖延,學習培養責任感!但是如今,我國最高民意機關卻帶頭拖延,八個常設委員會累積將近2599件法律案待審;然而,延會期間,各委員會的審查狀況卻乏善可陳,這間接導致許多重要的民生法案無法順利完成三讀,包含:《青年基本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以及《兒童托育服務法》,都還卡在委員會當中,本會期雖是法案會期,但截至8月21日,僅通過37案,遠低於過去幾屆立院同期,再度打臉當初認真開會的訴求!」

亂象五:預算審議大塞車!總預算之亂恐再上演!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延會偷懶的下場,就是讓立法院預算大塞車!下半年,馬上就要進入預算會期,行政院已經陸續公布600億的災後重建特別預算、5900億因應美國關稅衝擊韌性特別預算,以及逾3兆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準備移送到立法院審理,但顯然立法院完全沒準備好!因為今年度5.6兆的國營事業預算,還沒三讀!延會期間,立法院完全不做處理!同時,上百件財團法人預算、第二預備金也遭到擱置,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並增加更多政策不確定性!」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憂心:「回顧去年,總預算審查之亂,正是因為審查時間緊迫,後續卻造成許多荒謬預算倉促提案,讓預算審議引起社會軒然大波;如今,審查的預算規模更龐大、更複雜,卻錯失延會的補救時間,若持續怠惰,恐讓「總預算之亂」再度重演,嚴重損害民主機制與公共信任! 」

亂象六:國、眾兩黨立委刻意隱匿利益衝突資訊!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強調:「立委身為民意代表,每年領取國家高達上千萬元的公帑資源,包括:聘用公費助理、出國考察、地方服務處租金,以及辦公事務費用等,理應對人民主動揭露,落實透明政治。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部分黑箱立委對於被問及一年上千萬的辦公室經費、出國考察去哪、聘用了哪些助理時,卻支支吾吾,特別是這次即將面對823第二波罷免的立委,卻依然選擇惡意隱匿利益衝突資訊,公督盟再次強調監督別人前,立法委員應當先自律!還給人民透明國會!」

亂象七:國家主權遭侵蝕,立法院卻持續噤聲!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過去中國政府長年以來,長年將2758號決議當作「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主張依據,試圖封鎖台灣在國際上的參與,在過去一年,澳洲、英國、荷蘭、比利時等7國國會陸續通過決議,強調2758號決議『不涉台灣主權地位』,然而,我國的立法院從去年九月提案至今,仍然不敢為台灣的主權發聲!難道說出中華民國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麼困難嗎?」

對於這份聯合聲明卡在立法院快一年,公督盟嚴正強調,立法院長韓國瑜,請您把握延會最後一個禮拜.積極召開朝野協商,捍衛國家主權,別向許多國際上挺台灣的國會議員釋放錯誤訊息!

本次記者會,我們呼籲:

  • 怠惰問政要付代價,人民會用選票檢驗!
  • 呼籲延會結束前別「強推爭議法案」,重要民生法案審查別「人間蒸發」!
  • 全面檢討立院考察亂象,杜絕無意義的假考察行程,建立完善考察成效公開制度!
  • 國家預算大塞車,呼籲立法院別讓預算審查亂象重演!
  • 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在八月延會結束前協商,處理2758號不涉台聯合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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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部落諮商要同意,環評審查才繼續」台電光明計畫環評記者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1 - 21:18

文/哈崙台部落會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電公司的「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開發案於今日在環境部召開第二次環評審議。本開發案坐落於部落的傳統領域,惟未依原基法第21條,向部落申請諮商同意,受本開發案影響的部落族人爰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電推動本開發計畫將衝擊部落傳統領域內的狩獵場址及文化傳統,台電應尊重部落主體性,依法落實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在未落實前,環境部應該暫停所有環評審查相關程序。各聲援的環境公民團體亦於記者會中說明本開發案存在的各種環境風險與疑慮。記者會最後並由部落族人代表雅砆總幹事領唱部落歌謠,表達部落捍衛自身權利的決心。

哈崙台部落會議主席尤繞·歐賓(Yulao O’bin)首先指出,本案依法應諮商同意,惟台電迄今僅至地方舉辦說明會,且說明會流於形式,並未落實原基法的部落諮商同意權。尤繞·歐賓(Yulao O’bin)說明,有鑑於台電拒絕向部落申請諮商同意,部落於今年3月12日的地方說明會表達立場後,即直接散會,拒絕台電藐視部落;然而,在5月12日的環評會議與6月18日的部落會議中,台電皆未善意回應,甚至僅派無決策權員工到場。尤繞·歐賓(Yulao O’bin)強調,面對區公所違法認定哈崙台部落並非本案關係部落之公文,部落已提出訴願與監察院陳情,呼籲環評審查立即停止所有程序。

針對本次環評審議,尤繞·歐賓(Yulao O’bin)補充,最新公布的環評報告書中,會議登載內容與實際的發言明顯不符。尤繞·歐賓重申,他當時的論述重點在於:和平區公所所作的不當行政處分,已經使得整個對話建立在一個錯誤的法源基礎上。在這樣的架構下,部落與台電之間根本無法展開良善、平等的溝通。若要讓部落與台電能在正確且健全的基礎上對話,首要條件就是必須撤回這份錯誤的行政處分,回到《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的正確法源基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展開依循法律所要求的「諮商同意」程序,確保部落的權益獲得保障。

關於部落諮商同意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顏士程說明,我國行政法院已表明,開發案如坐落於部落傳統領域,依原基法第21條規定即應與部落進行諮商同意的程序;又開發案位於部落傳統領域應諮商同意,亦是原民會所採標準;惟本案雖位於哈崙台部落傳統領域,然負責認定關係部落的區公所卻以案場離部落有距離為由,認定台電公司不用諮商同意。顏士程律師指出,區公所認定結果顯已明確違反我國法院見解,也抵觸原民會的認定標準,故即便開發案通過環評審查,在未與部落諮商同意的情況下,亦有高度可能被法院撤銷。

針對本開發案對部落的文化衝擊,哈崙台部落舒露·貴晞老師表示,哈崙台部落嚴正反對台電光明計劃在舊部落旁設置土石堆置區,因為這裡是祖先生活與祭典的重要場域。舒露·貴晞老師指出,環評報告忽略原住民族文化,從未聽見部落聲音,等同抹去歷史記憶。舒露·貴晞老師並強調,土地與文化不是數據或註腳,而是族群生命核心,面對威脅絕不退讓,並呼籲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此案涉及高達600億元國家預算和大甲溪中下游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環境與社會衝擊巨大,環保團體秉持反對此案開發的立場,要求經濟部和台電另覓替代方案,並請經濟部、台電和環評委員思考,與其投入巨資發展大型、集中式的儲能設施,宜將資源投入小型、分散式的民間儲能應用。

許心欣執行長強調,南部風災斷電十餘天的殷鑑不遠,應從防災角度推動家戶儲能設備,相較於光明計畫位於深山,距離民生和工業用電戶遙遠,無論抽蓄或輸送電力都會損耗,直接在用戶端直接儲能及利用,將「防災效益」、「環境成本」與「提升公民能源意識」等外部性效益納入考量,家戶儲能的整體社會效益可能更高。許心欣執行長補充,本案如要續審,要求環境部應加開專家會議,針對地質問題進行專案審查,畢竟七月豪雨造成南部災情嚴重,若相同或更大的雨量降在大甲溪上游,是否將重演敏督利颱風的土石流和災情,都是環保團體對光明計畫非常重視的議題。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醫師則表示,何以反對「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原因主要在於下述五點:(1)九二一地震後谷關梨山段之山崩地滑遠超東勢谷關段,除原地勢險惡外,與之前人為過度開發脫不了關係。此計畫規模特大,牽一髮動全局,日後梨山順向坡又出現地滑,連帶德基壩遭浪濤沖擊致潰決,整大甲溪流域毀於一旦。

(2)諸堆置場難逃脫再度遭洪流沖擊而致土方又淤於壩前,諸電廠再度遭殃。(3)經濟效益值得懷疑:除回抽所耗之電量勢必超出重力下流之所獲外,光電從海邊來回遠距輸送更需額外耗不少電。(4)大甲溪是中部地區民生工商農用水之命脈,一旦啟建,下游之用水勢必遭排擠,慎防在全球氣候變遷加劇下,問題更慘。(5)決策過程中,不僅缺乏透明度,且民間亦未有足夠之機會參與,特別是在地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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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台灣永續未來 公民團體聯合呼籲 核三公投不同意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1 - 20:56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距離核三公投倒數兩天,公民團體再度集結,呼籲民眾在823投下不同意核三重啟的公投票,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公布公投反方理由書,主張核三公投不同意,反駁近日民眾黨、國民黨政治人物提出的核電重啟理由。

公投反方理由書共分四大論點:一、台灣正在能源轉型進行式,減少燃煤發電、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上已有具體成效與進展;二、強化再生能源開發機制與檢討修正,促成綠能產業健全發展,並推動電價合理化,而非走回核電老路;三、高風險核電面臨戰爭與災難特別脆弱,提升電網韌性、健全發展儲能與電力輔助服務、地方微電網等,才真正有助能源安全;四、核三地質風險不容忽視,耐震不足,為避免核災重演,應放棄把核三當成能源選項。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這項公投提案預計將於2025年8月23日進行投票,這不僅是2018年以來第三次與核能政策相關的公民投票,也是第一個並非經由公民連署成案,而是直接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作為長期關注台灣能源轉型的民間團體,我們堅決反對這項試圖重啟早已停機、即將進入除役程序的核三廠的公投案。

這次公投倉促成案、文字語意模糊,但投票的迫切性不容忽視,我們仍提醒公民務必去投票。依據修正後的《公投法》,這次公投已無投票率門檻,意即只要「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數的四分之一,且多於「不同意票」,公投就會通過。因此,誠摯呼籲所有關心台灣的朋友:一定要出門投下不同意票。這不會增加支持核能方的票數,反而能清楚表達反核的聲音。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表示,最近因為核三重啟公投,屏東的公民社會開始動起來,社會上也出現更多討論,讓台灣人民更能理解屏東縣、恆春鎮以及核三廠附近居民所面臨的處境。不要把使用老舊核電的代價,強加在屏東人身上,這是一個不符合倫理的公投案,拿屏東居民的身家性命去冒險,我們不該替提出這場公投的台灣民眾黨背書。

身為多數的在野黨,不但沒有扮演好監督與改革的角色,反而以多數暴力強行闖關,用毀憲亂政、短視近利的立法方式,推動「核三重啟公投」。這讓人民在爭點未決、資訊混亂、假消息橫流、缺乏充分討論與審議的狀態下被迫用公投做出選擇。不只是國會失序,更使台灣的民主在公共議題的討論方式、時程與資訊品質上大幅退步。我們要提醒在野黨,尤其是推動這項修法的民眾黨六位立委,必須對此負責。

誠摯邀請大家,在8月23日公投當天,基於自身利益、子孫長遠的安全與福祉,基於經濟、理性與倫理的價值判斷,投下「不同意」票。這個「不同意」,不只是拒絕危險、不經濟、不正義的核三重啟,更是拒絕讓能源討論淪為政黨政治的算計。讓我們一起,讓能源討論回到科學、理性、務實的基礎上。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核三廠至少發生過7次起火、35次輻射污染、45次其他異常狀況,安全紀錄不良。多位前廠長卻連署宣稱「具備良好安全紀錄」,文過飾非的態度,讓人更難相信安全。核三廠已因設備老化產生許多問題,重啟超齡電廠,風險更高。長期焚燒低階核廢且核廢管理多次輻射污染,健康風險高;高階核廢長期存放在活動斷層通過的廠區,事故風險高。其他能源不當發展衍生的問題,應檢討產業政策、推動深度節能,而非被迫選擇斷層帶上且狀況不斷的老舊核三廠。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表示,七月份美國的國安智庫蘭德公司出版了一份報告「建立台灣的韌性:台灣面對戰爭時的公民韌性」(Building Taiwan’s Resilience:Insights into Taiwan’s Civilian Resilience Against Acts of War),這份報告當中對核能做了評估,裡面特別提到:「核能是戰爭時的高風險的選項」。報告當中還引用了不同單位的評估說法,指出核電廠在戰爭時的輻射外洩風險很高,有可能造成毀滅性的結果。希望台灣的擁核人士不要再說為了國安,需要重啟核電!這樣的主張,只會替台灣製造一個可能帶來毀滅性災難的攻擊點。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理事賴宣任表示,823公投,不只是能源選項,更是世代正義的抉擇。支持核三重啟的人,常用「電價高、空污壞、缺電嚴重」來嚇大家,但事實是:台灣電價在國際上仍偏低,空污近十年已下降約三成,缺電危機也比八年前大幅改善。真正需要的,是加速能源轉型,而不是花11億重啟一座蓋在活動斷層上的老舊核電廠。核電的風險,我們不能承擔,我更不希望由我的孩子來承擔。核三耐震不足、核廢料無解,台電員工甚至因輻射罹癌,用生命留下警示。更重要的是,核電只佔少量電力,卻要讓恆春與全台沿海居民背上數千年的風險,這不是公平,也不是科學。我的孩子還很小,我希望他們的未來是安全無虞的環境,而不是核電這麼危險的能源選擇,而現在,我要負起責任,823為孩子的未來投下不同意票。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秘書長張宏林表示,這個公投根本可以說是一場假的公投,核三重啟公投是台灣民眾黨挑選了人口少、好欺負的屏東,犧牲屏東鄉親的安全,來換取全台其他縣市的利益,我們認為這是相當惡毒的政治算計!2021年的核四商轉公投,全台灣人民已經用選票表達反對核四廠的民意,請問台灣人有可能同意將一個運作四十年,已經到期的核三廠來讓它重啟運作嗎?國民黨、民眾黨反對日本核食,但卻反過來支持核電,這是錯亂、價值不一致的政黨!而這場核三重啟公投,要花人民11億的納稅錢來辦理,遠超過大罷免所花費的金。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表示,核三的二號機除役後,我們的備轉容量還是穩定超過10%,政府也預估到2027年光是節電就能省下206億度電,這比核三全年的發電量還要多。我們其實根本不需要靠重啟核三來撐電力。核三過去出過不少事——氫氣火災、輻射廢水外洩、全廠斷電差那麼一點就核災,顯示它的風險不是單一事件,而是系統性問題。更嚴重的是,它就蓋在恆春斷層帶上。一號機在剪裂帶上、二號機在背斜軸上,地震不只搖,還可能扯裂管線、癱瘓冷卻系統,真的出事,我們根本無力承擔。

有人說歐盟把核電當綠能,但歐盟有條件——2050年前要有高階核廢處置場。我們連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都沒有,根本不符合歐盟標準。更不用說戰爭風險。烏俄戰爭時札波羅熱核電廠連外電網中斷8次,至今只能冷卻停機,集中式電廠失效,反而是分散式再生能源和儲能及韌性電網,才能穩定供電。台灣地小人稠、處境特殊,不能賭這一把。我們沒有缺電,核三有黑歷史,地質不穩定,加上戰爭風險,這麼多警訊,我們真的不能再冒這個險。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公民團體聯合呼籲,請為下一代的永續未來,投下不同意票,今天的選擇,將決定下一個世代能否擁有更乾淨的空氣、更具韌性與彈性的能源體系、更安全的生活環境。台灣不需要核電,也不該再將社會風險押注於不可預測的技術與地質條件上。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未來的公民,以理性與願景做出選擇,拒絕核三重啟,持續深化我們得來不易的能源轉型成果,為2050淨零排放打下扎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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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團體代表: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綠黨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核三公投反對方民間辦事處」提出公投反方理由書全文,如附件。

附件:核三重啟不同意  公投反方理由書

2025年5月17日,台灣最後一座運轉中的核能反應爐—核能三廠2號機—達到40年運轉執照期限,停機並進入除役階段。台灣的核能發電歸零,標誌著我國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的時代。然而,就在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三天,民眾黨與國民黨在立法院挾著多數席次,強勢通過民眾黨所提出的「核三重啟公投」,該公投之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這項公投提案預計將於2025年8月23日進行投票,這不僅是2018年以來第三次與核能政策相關的公民投票,也是第一個並非經由公民連署成案,而是直接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作為長期關注台灣能源轉型的民間團體,我們堅決反對這項試圖重啟早已停機、即將進入除役程序的核三廠的公投案。

民眾黨的公投理由書列載出四大公投理由:(一)溫室氣體減量難達標,光電風電等新能源成效不彰;(二)光電弊案頻傳,購電成本高導致虧損;(三)面對中共對台封鎖,保留核電可強化能源韌性;(四)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檢視民眾黨公投理由書這四大公投理由,我們認為皆與台灣過去十年來能源轉型的實際路徑與成績之事實不符,以下我們將分項闡述為何重啟核三不僅無法解決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所陳列的問題,更將導致台灣能源轉型前功盡棄,走上回頭路。

一、台灣正在能源轉型進行式,減少燃煤發電、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上已有具體成效與進展

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用以支持核三重啟的第一個論據是「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更認為「政府的階段性能源轉型目標已經形同跳票」。然而,我們認為該說法完全忽視台灣過去幾年來在發展再生能源、減少燃煤發電、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排放上的具體成效與進展,不啻於「只要沒有考到100分就是不及格」的謬論。

台灣再生能源在產業與制度都尚在逐步發展、尚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於過去八年間展現出可觀的成長。以發電量為例,2016 年再生能源年發電度數僅約 127.3 億度,佔比 4.82%;到 2024 年已增至 339.1 億度,佔比提升至 11.7%,成長幅度高達 166%,到了2025年第一季時再生能源佔比更是達到14.6%。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雖在過去幾年受到新冠疫情影響而有所延宕,但過去三年間之新增風電則皆超過1GW,光電每年併網裝置容量亦皆在2GW上下。根據日本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Energy Policies, ISEP)的統計,台灣光電裝置容量自2018年起便名列全球前20名,2023年為全球第16名,且前15名的國土面積都遠高於台灣。

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確實未完全達到政府一開始設定的2025年20%佔比目標,但卻也完全不應被評價為「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過去幾年的轉型成果已具體反映在燃煤發電量與空氣品質的改善上。2016年燃煤發電度數為1,212.2億度,佔比45.9%;至2024年降至1,133.1 億度,佔比降至 39.2%,年度發電量減少 79 億度,創下 2003 年以來最低點 。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雖然2025年「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10%減量看似難以達成,但整體排放量已呈現穩健下降趨勢。2023 年我國淨排放量為 256.90 MtCO2e,相較基準年 2005 年減少約 4.2%,並較 2022 年再減 1.5%。

更重要的是,火力發電廠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與粒狀物總量,由2016年的 10.69萬公噸降至 2024 年的 3.4 萬公噸;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更從 2014 年的 26.9 微克/立方公尺,降至 2024 年的 12.5 微克/立方公尺,減幅逾五成,證明過去幾年的能源轉型路徑並不如核電擁護者所說的是「用肺發電」,實際上減煤與增綠不僅同時開展,也確實改善了空氣品質 。

經過八年的能源轉型,台灣的能源結構如今已然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我們已經不像2018年時還需要爭論再生能源是否可能達到15%、20%?甚至當年某些認為台灣再生能源在2025年無法超過10%的悲觀論點,如今看來都已陳舊過時。現在我們的挑戰是如何在既有的成果與基礎上,檢討何以距離達標仍差臨門一腳,並進一步改善,而非徹底否定過去幾年的轉型經驗與成果。

二、強化再生能源開發機制與檢討修正,促成綠能產業健全發展,並推動電價合理化,而非走回核電老路

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的第二個重啟核三廠之理由為「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高昂」,這個論點不僅錯誤詮釋台電虧損之原因,也完全誤解躉購費率政策(Feed-in Tariff, FiT)這個各國行之有年且有具體客觀成效的再生能源發展策略。

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的陳述「積極推動發展再生能源產業,導致後續綠能犯罪事件頻傳」是缺乏邏輯與事實證據的錯誤連結。近年的再生能源發展確實存在許多不容迴避的問題,包括開發計畫如何與地方產業、社區與環境共榮的挑戰,也包括部分不肖業者圖利的問題,但這並不代表發展再生能源的政策方向在本質上是錯誤的。上述問題之所以存在,恰恰是因為台灣長年來過度仰賴火力、核電發電,忽視再生能源發展,因而使得許多綠能發展制度未臻健全。事實上,世界各國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初期階段,都曾遇到類似的挑戰,而唯有仰賴方向明確的政策、持續檢討與修正的發展機制,才能逐漸克服這些困難。

再生能源開發機制的完善、綠能產業的健全發展,是邁向淨零排放過程中不可迴避的關鍵任務,而不是走回核電老路的藉口。我們更應把焦點放在完善制度、強化監理,而非汙名化再生能源。例如近年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共同協力推動的「漁電共生環境與社會檢核」制度,雖然仍有許多待改善之處,但卻也呈現出社會各界致力健全再生能源發展、打下扎實制度基礎的不容忽視之努力。

此外,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所謂「用國家的資源在補貼綠能產業」的躉購費率政策,實際上在許多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國家中,都是相當普遍且具有正面效果的產業政策。以產業鏈或法規制度的成熟程度來說,台灣再生能源還尚處於在發展初期階段,躉購政策這種「保證價格、長期收購」的機制正是為了在充滿眾多市場不確定性與風險的產業發展初期,鼓勵業者與民間資金投入。躉購費率機制對資本條件較為不利的一般社區、能源合作社、NGO等投入再生能源開發、推動公民電廠來說,更是至關重要,如果將少部分不肖業者的行徑放大為對整個產業發展政策的否定,只會扼殺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的健全發展,更可能會進一步導致再生能源淪為僅限優渥資本與技術條件者才能參與的產業,更是與能源民主的價值相悖。

世界能源總署(IEA)曾指出「設計良好的躉購費率制度通常是發展再生能源電力最具效率且最有效的支持機制」。許多歐洲國家在其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初期也採取這種做法,透過階段性的躉購費率降低投資風險、吸引民間資金投入、促進產業鏈形成,進而鼓勵技術創新與帶動成本下降。待再生能源產業逐漸成熟後,才慢慢轉型走向如競標制的市場機制。

例如,德國在2000年時實施《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EEG),首開藉由躉購費率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之先河,使得其再生能源佔比由僅5%左右提升至超過50%。隨著再生能源產業日趨成熟,德國亦於2017年起逐步導入競標制,逐步淘汰躉購費率,但仍對規模較小之再生能源開發提供一定程度之獎勵誘因。英國同樣也曾於2010年實施過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制度,驅動太陽光電、小型風電、水力發電快速發展,成本大幅下降,而後英國於2019年時開始轉向市場競標與差額合約(CfD)模式,其光電裝置容量更由2006年僅約12 MW,發展至2019年躉購費率退場時的13 GW。

台灣自2009年開始透過躉購制度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其政策方向與國外經驗大致相同,再生能源躉購價格每年也都會固定檢討與調整,整體費率價格趨勢逐漸下降。近年來也開始部分引入競標機制,例如離岸風電從示範案場階段每度躉購價格5.8元到近期4.5元,第二階段競標價則低到2塊多。光電躉購費率就從每度11元下降到每度3.85元。這顯示再生能源成本是會隨著技術、產業與法規成熟而快速下降的。

相較之下,核電(尤其是老舊核電延役)的成本卻是會隨著核安風險、設備汰換、核廢處置而在未來增加,且有被低估的可能。重啟核電以降低購電成本的論調,往往嚴重低估核電的「真實成本」。以核三延役為例,台電公開的每度 1.87 元發電成本,只算了前端燃料與部分廢料處置費用;若將除役安全強化、核後端高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的不確定成本納入,實際每度成本恐倍增甚至更高,並且延役後的核電貢獻頂多僅佔全國用電 3–6% 左右,無法根本改善過度仰賴化石燃料的結構性問題 。國際上,Lazard 2023 年報告指出,核能均化成本(LCOE)每 MWh 約 170 美元,是光電與風電的 4 倍;再看核廢料後端,台灣核後端基金僅估算 4,774 億元,不足以因應未來數千噸核廢的最終處置需求 。

此外,民眾黨公投理由書中關於「電價」與「台電虧損」的論點,反映出對低廉電價的不合理執著、對能源轉型必要成本的漠視,反而將導致台灣深陷化石燃料依賴,無法啟動更進一步的電力結構轉型。

近年來台電財務虧損的原因之一在於:台灣長期以來電力結構高度仰賴進口化石燃料,近年來俄烏戰爭使國際燃料成本節節高升,而台灣電價卻又長期偏低,且屢屢因政治因素遭到凍漲。即使近年來經過幾次調漲,放諸世界各國仍屬偏低之價格,諸多因素使台電虧損日益擴大。面對此一挑戰,長期而言解方應該是發展再生能源,逐漸降低對進口能源如燃煤、天然氣之依賴,並且將能源使用成本合理反映於電價之上,如此才能擺脫國際能源價格波動之衝擊,以及提高企業與整體社會深度節能、低碳轉型的誘因。依據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的民意調查,全台有8成以上的民眾,願意為了減少未來氣候災害,支付比現在更高的電價,亦有7成以上的民眾,願意為了改採用再生能源多支付電價,民眾黨的公投理由書顯然漠視了這樣的民意趨勢。

我們認為,倘若台灣為了追求表面上的低廉電價而走回核電老路,且因嫌棄現階段相對較高的再生能源躉購價格而漠視、汙名化乃至於放棄再生能源發展,長期來看反而是放棄可最快速發展、最具取代化石燃料能源潛力,且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最小的能源選項,進而付出巨大的機會成本。

三、高風險核電面臨戰爭與災難特別脆弱,提升電網韌性、健全發展儲能與電力輔助服務、地方微電網等,才真正有助能源安全

民眾黨主張重啟核三的第三個理由是「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這同樣是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錯誤論點,不僅無視國際上以發展分散式再生能源為提升能源韌性與能源彈性的趨勢,也忽略了核電廠近年來在地緣政治衝突與戰爭下實際面臨的巨大風險。

擁核團體近年來不斷操作非核家園將導致缺電的恐懼,但實際上的數據顯示台灣的供電充裕程度相較於過去幾年已經有穩定提升。以2024年為例,轉容量率有357天超過10%,占全年天數的97.8%,無低於6%的情形。相較之下2016年與2017年時這項指標皆僅僅為15%。作為對照,2016年與2017年時這項指標皆僅僅為15%,可見整體而言近年來台灣的供電穩定度確實是有所進步。過去幾次大型停電事故之肇因並非發的電不夠用,反而揭示了台灣電網過度集中於少數大型火力機組與高壓輸電幹線的脆弱性,一旦任一節點故障,就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此外,分散式電源與儲能系統布建不足,調度與應變機制缺乏彈性,夜間尖峰負載管理不彰,也是造成停電擴大的關鍵因素。改善之道應聚焦於強化電網韌性,包括加速儲能與分散式電源建置、推動智慧電網、提升設備維護與操作標準,並調整備轉容量的評估邏輯,使其能反映實際調度與風險條件。

上述的電網韌性提升任務不僅有助於避免如515、303大型停電事件的重演,也可以確保台灣在面對未來潛在的天災、戰爭等極端情境下的能源安全。

此外,考慮到當前台海之間的緊張情勢,以及台灣當前在地緣政治上的位置,傳統火力與核能的集中式發電系統在面對戰爭威脅時可能顯得特別脆弱,大型發電設施和主要輸電線路成為敵方攻擊的目標,一旦被破壞,可能導致大範圍停電,且大型設施的修復需要較長時間,影響供電穩定性。

以烏克蘭為例,自 2022 年俄羅斯發動全面入侵以來,烏克蘭的核能設施面臨前所未有的風險,俄軍多次將大型火力與核電基礎設施列為攻擊重點,意圖透過癱瘓電力系統來削弱烏克蘭的社會經濟抵抗力。2022年3月,俄羅斯軍隊多次攻擊並佔領了烏克蘭的札波羅熱核電廠,將其納入俄方控制。此舉被國際社會視為將核電設施「武器化」,對烏克蘭及歐洲構成重大核安風險。若反應爐失去外部電源,將面臨爐心熔毀與輻射外洩等災難性後果。因此,將核電視為提升能源安全的手段不啻為飲鴆止渴,反而忽略了核電設施在戰爭情境中的脆弱性與巨大隱憂。

相較之下,在未來的淨零排放情境之下,電網所需要的將是「彈性(flexibility)」與「韌性(resilience)」。前者指的是電力系統在不同時間尺度下,調整供需平衡以應對變動的能力,後者則是指電力系統面對極端事件(如颱風、地震、攻擊)時,維持運作與迅速恢復服務的能力。分散式再生能源搭配微電網、儲能系統之配置,由於其多點分布、快速部署的特性,更能有效提升整體電網的韌性與彈性。即使部分設施遭受攻擊或發生意外,整體電網仍能維持運作,並可縮短恢復時間、降低單點故障衝擊。對台灣而言,加速佈建屋頂光電、儲能及地區性微電網,並透過智慧電網技術強化即時調度,不僅可降低大型電廠與高壓輸電線路的風險,更能在極端氣候或戰爭威脅下,維持穩定供電。

擁核方在公投理由書中主張續用核電可以強化能源韌性,其實是混淆了韌性的概念。此外,由於核電屬於起降速度較慢的電力,不易於快速升降載,當電網中有越多核電,基於成本與調度考量,往往會使其維持在固定的輸出,進而排擠與壓縮再生能源的發展與調度空間。如果擁核方真正在意台灣的電力安全與能源韌性,與其寄望昂貴、緩慢又高風險的核電,更應該思索如何提升電網韌性、健全發展儲能與電力輔助服務、地方微電網等,如此才真正有助於台灣面對淨零情境下高再生能源佔比的電力調度需求。

四、核三地質風險不容忽視,耐震不足,為避免核災重演,應放棄把核三當成能源選項

民眾黨在公投理由書中提出重啟核三廠,卻完全忽視了核三廠長期被地質學界所警告的重大風險。台電自己公布的地質報告也早已證實:恆春斷層不僅穿過核三廠區,距離反應爐核心的核島區僅約900公尺,且這條斷層在3,300年前就曾活動,符合官方對「第一類活動斷層」的認定標準。這也意味著,核三廠實際上就建在一條極有可能再次活動的斷層旁邊。

更令人擔憂的是,核三1號機氣機廠房下方發現存「剪裂帶」,儘管台電報告中使用「剪裂帶」的模糊概念,但實質上就是活動性地質斷層,全名應為「斷層剪裂帶」。核三2號機的建置位置正好座落在一條明顯的地層背斜軸上,這表示該區地質構造受壓強烈,岩層扭曲破碎,極不穩定。國內地質學者早指出,這樣的基礎結構根本無法提供核電設施所需的安全保障。

核三廠原始的耐震設計僅為0.4G,但根據台電2022年自己的地震危害評估報告,核三所在地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加速度竟高達1.384G,遠遠超出設計值的三倍以上。這樣的落差不只是數字,而是會讓反應爐冷卻系統故障、電源失效、爐心過熱,進而可能引發嚴重核災的風險。

此外,恆春半島所處的地震環境也不容小覷。核三廠正下方即為馬尼拉隱沒帶,若該處發生規模9.0以上的巨大地震,不僅可能引發強震,還可能伴隨高達數十公尺的海嘯。這些風險,不只台灣學界早已提出警告,國際上也有類似案例作為借鏡。例如日本的敦賀核電廠,因反應爐下方有活動斷層而不允許重啟;美國加州的洪堡灣核電廠也是因鄰近斷層活動頻繁而停機不再運轉。

我們不能僅因核三過去40年沒出過事就誤以為未來也不會出事。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提醒我們,這只是「運氣好」,如同921大地震中即便是十公尺厚的石岡水壩也被活動斷層所撕裂,核三廠若遭遇斷層錯動,即使花費再多時間與資源進行補強,也可能難逃毀損命運。更何況,核三迄今尚未進行公開且完整的耐震補強與整體安全檢討,僅靠廠內老舊設備與紙上規劃就要冒險重啟,根本是拿全台灣的安全去賭。

台灣不缺電,也不需要冒這個險。真正該做的,是正視這些清楚而明確的地質危機,放棄把核三當成能源選項。走回核電老路,不只是錯誤的方向,更可能是災難的開始。我們要的,不是一場賭博,而是真正負責任且永續的能源政策。

小結

走到2025年的今天,台灣的能源轉型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願景,而是正在發生、逐步累積成果的現實,而我們此刻都正活在其中。在邁向與達成「非核家園」的道路上,我們見證的不僅僅是核電歸零,更重要的還包括再生能源佔比的大幅提升、燃煤發電的削減、空氣品質的改善、碳排放逐步減緩等等。台灣正一步步擺脫對化石燃料的高度依賴,邁向更加乾淨、民主與永續的能源未來。即使尚未百分百達成所有既定目標,我們所建立的制度基礎與社會共識,已足以支撐我們繼續前行。

我們的下一步,是在現有基礎上持續強化跨部門的氣候治理框架、提升電網韌性、推動與環境及社區友善的分散式再生能源與儲能系統,以及讓能源轉型不僅涉及環保價值,更是保障台灣共同體安全、因應戰爭與災害風險的必要條件。而這一切,皆與老舊高風險的核電體系背道而馳。核電設施的集中性與脆弱性、成本的不可預測性,以及核廢料處置的世代風險,使其無法作為一個真正符合永續、安全與公平價值的選項。倘若因為轉型過程中的挫折、焦慮與錯誤資訊,再度走回核電老路,這種政策倒退不僅將重創方興未艾的再生能源發展動能,更可能讓我們在已取得的成果上走回頭路。

今天的選擇,將決定下一個世代能否擁有更乾淨的空氣、更具韌性與彈性的能源體系、更安全的生活環境。台灣不需要核電,也不該再將社會風險押注於不可預測的技術與地質條件上。我們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未來的公民,以理性與願景做出選擇,拒絕核三重啟,持續深化我們得來不易的能源轉型成果,為2050淨零排放打下扎實基礎。

這篇文章 【新聞稿】守護台灣永續未來 公民團體聯合呼籲 核三公投不同意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施政未能體恤民膜 全教總表達嚴正抗議 要求確保基金永續、公教待遇審議儘速法制化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1 - 20:5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明年度總預算歲入2兆8623億元、歲出3兆350億元,惟未包含軍公教調薪方案。據悉,針對公教退撫基金之撥補比照今年,仍舊採取分20年撥補之方案。對於政府施政總是犧牲公教人員權益,對退休基金之永續亦無實際作為,全教總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以下具體主張。

一、政府應依最新精算分十年撥補退撫基金:

有關退撫基金之撥補,自1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政府應依精算報告撥補退撫基金新、舊財務缺口以來,行政院已連續2年短編,按退撫基金第9次精算,基金財務缺口又比第8次精算更加惡化。詎料,行政院今年再度短編,已是連續第三年短編,對於行政院漠視雇主責任與基金永續,明明有總支出較少,又更有助於改善基金財務狀況的「分10年撥補方案」,行政院卻執意採取總花費更多,且不利於健全基金財務的「20年撥補方案」,全教總予以嚴厲譴責。

為確保基金永續,全教總重申政府應依最新精算分十年撥補退撫基金,依最新第9次精算,若分十年撥補(114-123),公教每年應分別撥補201、136億元,行政院除應依十年撥補方案足額編列預算外,亦應補足113年後短編之差額,以確保基金永續。

二、政府應帶頭為公教加薪,並應杜絕黑箱、儘速完成法制化:

針對明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事宜,行政院人事總處呈報加薪3%及不加薪兩案併陳,行政院會今日確定不加薪,印證全教總日前所批評的調薪座談會,確實就是過水性質的摸頭大會。

公教待遇調整之所以備受批評,關鍵在於現行調薪機制的不透明:握有具體建議權的「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既缺乏法律授權,又完全排除基層代表,最終拍板權則在行政院長。全教總主張,「破除黑箱、開放參與、建立制度」,要求政府善待員工,主動為公教加薪,帶動正向循環,同時籲請國會盡速完成薪資審議法制化進程,並建立能明確因應通貨膨脹,足以吸引優秀國民任職之待遇調整機制,落實經濟果實共享,確保調薪合理反映當前經濟社會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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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823核三延役不同意,守護亞洲第一非核家園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20 - 23:00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今日(8/20)召開記者會,發布9個國際環保組織與9位國際能源學者聲援信,呼籲各方本週六核三延役公投應投下不同意票,堅守非核家園。參與此行動的組織與學者中,均強調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非核國家的歷史議題。而近20封聲援信中,更就本次公投中各方關注的「核電復興是否為國際趨勢」、「老舊核電延役風險」、「核電與國安」以及「核電是否可作為氣候解方」等關鍵議題,提供完整的資訊供全國民眾思考。   

核電並未復興

核能諮詢小組(Nuclear Consulting Group)主席多夫曼博士(Paul Dorfman)直指2024 年全球新增發電裝置容量中,有 92.5% 來自再生能源,新核能幾乎完全缺席。所有新建核電廠無一不嚴重超支且延誤工期。目前所提供的大型反應爐設計,是 25 年前的舊型號,本世紀以來並無新設計問世。至於所有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仍停留在設計階段,因此業界的預測必須持高度懷疑態度——而放射性廢棄物、核擴散以及廠址選擇等問題依然嚴重且未解決。近期亦見非核導致德國高排碳與電價高昂的評論,而曾多次訪台的德國波茨坦永續發展研究所(RIFS)榮譽科學總監瑞恩(Ortwin Renn)教授則強調在2011年至2025年間,再生能源於德國電力結構由23%提升至超過54%,核電汰除後的發電量早已被再生能源完全取代。德國相對較高的電價並非源於再生能源,而主要是受全球天然氣價格飆升以及進口電力成本影響。

核電不具經濟理性

曾來台參與福島事故後的核安壓力測試監督的綠色和平核能資深專家哈佛坎普(Jan Haverkamp) 指出福島事故後的壓力測試揭示了台灣在地震情況下核能的巨大風險,將核三發電廠升級以延長運轉壽命將非常昂貴。日本東北大學明日香壽川教授則指出核電在經濟上是不理性,自2017年初至2024年底,西方民主國家僅新增了四座反應爐(英國兩座、韓國兩座)。其中,英國Sizewell C核電廠的一座反應爐建造成本已達190億英鎊,其中一半來自政府補貼。然而,相同的發電量以再生能源可用更低成本達成,且若將同等資金投入再生能源,減碳效益將是重啟(或延役)核電廠的六倍。

老舊核三的浴缸危機

且本次公投的重點為已於5月17日運轉壽齡屆滿的核三廠,老舊機組的安全性,亦不容忽視。如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MV Ramana 教授指出,反應爐發生故障的可能性會依循「浴缸曲線」,運轉35年至40年之後,隨著設備老化所帶來的相關磨損開始增加,故障率會上升,增加反應爐運轉的危險。德國地球之友則強調德國壽齡屆滿的核電廠中,便在蒸汽發生器發現材料疲勞、管道生鏽的狀況。核三廠鄰近斷層,日本原子力資料情報室則進一步指出,核電廠遭遇超出設計標準的地震襲擊,可能導致反應爐直接損壞、外部電力中斷、周邊設施受損,最終導致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洩到環境中。在地震頻繁的日本,地震設計標準曾多次修正,各電廠因此需投入鉅資進行補強。這些補強期間核電廠無法運轉,電力短缺常需靠火力發電彌補。即使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補強,也難以確定老舊核電廠的實際可延役壽命能延長多少。

核電無助提升國安

公投提案方屢以核三延役有助於提升能源韌性,或強調在軍事衝突時,核電廠仍可確保安全。但澳洲地球之友,金・格林(Jim Green)博士則自俄羅斯於2022年奪取札波羅熱核電廠的控制權以來,該核電廠的場外供電已被切斷9次,增加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其並引述澳洲前國防部長Chris Barrie的觀點,強調:「現代戰爭越來越側重於導彈和無人駕駛的航空系統,而核電廠本身……則是個明確且容易接近的目標」。同樣為處於東亞地緣政治衝擊前線的韓國,韓國環境運動聯合則提醒從烏克蘭與伊朗的例子中,更證明在當今日益不穩定的國際局勢中,核電廠也成為戰爭期間的目標或潛在威脅。朝鮮半島仍處於與北韓的停戰狀態,而台灣也長期面對來自中國的地緣政治壓力。在這種情況下,核電設施,特別是老舊設施,並不是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的可靠選項。

核電排擠真正氣候解方

參與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撰寫的波士頓大學全球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索瓦庫爾(Benjamin Sovacool)教授則分析了全球123國25年來的碳排放量與再生能源及核能占比變化,結果顯示,大規模投入核能技術的國家並未顯著降低碳排放,核能與再生能源的規模呈現負相關,證明核電對於再生能源具有排擠效應。剛獲選參與IPCC第七次評估報告的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研究總監泰斯克(Sven Teske)教授,則基於他建構的全球能源系統評估模型,強調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的優勢,不僅體現在減碳方面,還帶來了能源安全、能源公平、韌性等多重好處,並有助於許多國家偏遠與農村社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日本永續能源政策研究所飯田哲也所長則強調以 100% 再生能源為基礎的未來,在全球各地都能實現,包括台灣與日本。不僅能避免氣候危機,還能增進全球能源獨立,降低因石油爭奪及核戰威脅引發衝突的風險。能源轉型可賦能於各地區與個人,促進能源自主,並催生永續且民主的社會。

核三延役背離人權準則

代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出席記者會的劉李俊達法案政策主任,則指出本次核三延役公投的不合理,其忽略了「自由、事先與知情的同意原則」(FPIC原則),而是訴諸全國公投。這不僅忽視了在地居民與利害相關人的參與決策權。再者,2022 年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已明確指出,台灣政府遲遲未能將蘭嶼核廢料遷出,違反了人權公約的精神,而核三延役勢必加劇核廢料處置此一人權危機。 同樣出席記者會的綠色和平古偉牧專案副總監則強調,在延役過程中,風險和成本幾乎完全由社會承擔,而高耗電企業卻逃避負擔責任。以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參與推動核三延役為例,他一直沒法回應如何延役可以免除民眾承擔的核災風險與財務成本,特別是屏東居民。

非核家園,絕非錯誤的能源政策,而是應堅持的方向

本次核三延役公投的提案方,屢次指出非核家園為一項錯誤的能源政策。實際上,本次參與聲援的國際組織與學者指出台灣決定邁向非核未來,以再生能源與提升能源效率替代核能,契合全球邁向100%再生能源的歷史性能源轉型趨勢。而台灣過往九年間,在推動太陽能與離岸風電方面已取得顯著進展,已經開始走在一條具韌性且以再生能源為核心的能源未來之路。若現在選擇回頭,不僅在科學與經濟上不智,更會動搖引領台灣至今的公民精神。強調台灣推動非核家園的經驗,激發了包括南韓、日本在內東亞而言是點起了一盞希望之燈。

參與此次國際聲援行動的國際組織與能源專家學者們,共同呼籲台灣人民繼續捍衛作為亞洲第一個廢核國家的榮耀歷史,在8月23日核三延役公投時投下不同意票。

【共同聲援國際組織】

  • 韓國環境運動聯合
  • 韓國綠色聯合
  • 澳洲地球之友
  • 澳大利亞保護基金會
  • 德國地球之友
  • 日本地球之友
  • 日本原子力資料情報室
  • 綠色和平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共同聲援學者專家】

  • 日本永續能源政策研究所 飯田哲也 所長
  • 日本東北大學 明日香壽川教授
  • 首爾大學環境研究院尹順真教授兼院長
  •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MV Ramana 教授
  • 綠色和平核能與能源政策資深專家Jan Haverkamp 教授
  • 波士頓大學全球永續發展研究所Benjamin Sovacool 教授兼所長
  • 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Sven Teske 教授兼研究總監
  • 德國波茨坦永續發展研究所Ortwin Renn 教授兼榮譽科學總監
  • 核能諮詢小組(Nuclear Consulting Group)Paul Dorfman博士

記者會直播連結

附件一:國際學者聲援

日本永續能源政策研究所 飯田哲也 所長

台灣決定邁向非核未來,對東亞而言是一盞希望之燈。這是符合理性與邏輯的判斷,契合全球邁向 100% 再生能源的歷史性能源轉型。我們在日本由衷地表達支持。

相較之下,日本雖曾釀成全球最嚴重的核能事故之一,如今卻退回親核立場,實在不值得效法。這種倒退僅是「核電村」的產物——一個深植於日本政治核心、固守過時教條的親核既得利益集團。

日本核能政策的現實是完全的僵局,具體表現在:

  • 東京電力公司(TEPCO)對福島第一核電廠提出的「40 年除役」計畫完全不切實際。
  • 因此,東電以現有形態繼續生存已不可能。
  • 六所村再處理廠與整個核燃料循環計畫在制度、技術及經濟層面上都已明顯失敗。
  • 談任何「核能利用」之前,必須先有明確路徑與社會共識來解決核廢料處置問題,但目前完全不存在。
  • 將所謂「淨化」後(實際仍高污染)的土壤分散至全國各地,扭曲了歷史上已建立的輻射安全科學與倫理。

另一方面,以 100% 再生能源為基礎的未來,在全球各地都能實現,包括台灣與日本。太陽能與風能的效能不斷提升、成本持續下降,加上儲能設備與電動車的加速普及,不僅能避免氣候危機,還能增進全球能源獨立,降低因石油爭奪及核戰威脅引發衝突的風險。

這場轉型將賦能於各地區與個人,促進能源自主,並催生永續且民主的社會。

台灣選擇逐步淘汰核能,是對未來的明智投資。我們全心全意支持這項勇敢的決定。

日本東北大學 明日香壽川教授

日本維持核電政策的非理性與背後的真實原因

2025年7月19日,關西電力宣布計畫在美濱町的美濱核電廠場址內新建一座核電廠。顯然,這項宣布特意選在參議院選舉最後階段(投票日為22日)進行,以避免成為重大新聞。

日本在2011年3月東日本大地震及隨後發生的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中,僅以些微差距逃過了一場可能迫使數千萬東日本居民撤離的災難。然而,福島的重建停滯不前,至今仍有數萬人無法返回家園。

福島第一核電廠除役進度也遠遠落後。近期在7月29日,東京電力宣布,原計畫在2030年代初開始的三號機熔融核燃料(燃料碎片)全面取出作業,將延後至2037財年或之後。原因是方法檢討顯示,準備時間將比原預期多出12至15年。如今,幾乎不可能達到東電與政府所設定的2051年完成除役目標。

目前,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美國能源部以及多家投資銀行與研究機構的分析,新建核電廠或重啟(延役)現有核電廠,在發電成本與減碳成本兩方面都比再生能源昂貴。因此,從經濟理性與氣候政策的角度,全球正選擇再生能源。2024年,全球新增發電裝置容量中有92.5%來自再生能源。

換句話說,核電在經濟上是不理性的。事實上,在所謂的西方民主國家,自2017年初至2024年底,僅新增了四座反應爐(英國兩座、韓國兩座)。其中,英國Sizewell C核電廠的一座反應爐建造成本已達190億英鎊(約3.8兆日圓),其中一半(約1.9兆日圓)來自政府補貼(11)。然而,相同的發電量以再生能源可用更低成本達成,且若將同等資金投入再生能源,減碳效益將是重啟(或延役)核電廠的六倍。

至今,日本政府對核電的補助金額是再生能源的數倍,且目前正考慮為核電新建計畫推出新的補助方案。政府估算每座新反應爐的建設成本約為7000億日圓,遠低於英國與美國的實際成本,這一數字明顯被低估,甚至可說是一種「漂綠」(greenwashing)。

這種政府對核電的偏袒政策,與全球趨勢背道而馳,不僅透過更高的電價與稅收加重了國民負擔,還延誤了有效的氣候行動。更不用說,核電天生存在安全風險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等棘手問題。

因此,政府對新建核電與重啟計畫的支持是一項不理性的政策。那麼,日本政府為何仍執意走這條路?原因其實非常簡單,歸結為兩點:

  1. 既得利益
  2. 潛在的核武能力

關於第一點,在日本,不僅是電力公司,反應爐製造商、鋼鐵企業與工程公司也都擁有龐大的既得利益,並施加強大政治影響力。

至於第二點,雖然決策者鮮少公開談論,但現任首相石破茂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接受雜誌《SAPIO》訪問時曾說:「我們必須維持核電,以保留潛在的核威懾能力。」此外,2002年5月13日,時任內閣官房副長官的安倍晉三在早稻田大學的演講中也表示:「只要不超過自衛所需的最低限度,擁有核武器並不違憲。」

顯然,日本政界有人將維持核電與核武裝掛鉤。不幸的是,對這些人來說,經濟理性、日本憲法與「非核三原則」都毫無意義。

首爾大學環境研究院院長 尹順真教授

台灣不能走回頭路

台灣創下歷史紀錄,成為亞洲第一個廢核的國家。即使在正式政策決定之前,台灣就已經停止了龍門核電廠兩座幾近完工反應爐的建設。隨後,台灣於2016年做出了大膽的非核承諾,並擬定了明確的時程表,計畫於2025年前永久關閉所有六座運轉中的核反應爐。總計,有八座核反應爐從台灣的能源未來中被移除。這項成就不只是全球性的里程碑,更彰顯了台灣人民的智慧與決心,也展現出民主領導與公民參與在能源政策上的力量。

作為一名韓國的教育者與研究者,我長年支持台灣的反核運動,曾走遍台灣各地分享首爾市「一座核電廠減量計畫」的經驗。我親眼見證了台灣公民社會的力量,深受社區組織、資訊傳遞與動員過程所啟發。這一切都確保了能源決策不會僅由技術官僚或企業主導,而是由人民共同參與。台灣的經驗成為亞洲許多人心中的希望與驕傲,證明了即使在電力需求成長、仰賴進口化石燃料、再生能源仍在發展階段的社會中,仍可實現以正義與公民參與為本的能源轉型。

台灣的非核家園不只是一項政策,更是人民為未來做出的集體選擇。我們不應該走回路。讓台灣再次引領前行。

但如今,這項進展正面臨威脅。台灣的在野政黨發起了一項全國性公投,欲重啟最近才關閉的最後兩座核反應爐。8月23日,台灣人民將被要求投票決定是否要推翻這項經由長期努力才完成的非核轉型。正因如此,我寫下這篇聲明,不只是為了表達憂慮,更是要向台灣傳達國際社會的聲援。

儘管核能常被描述為對抗氣候變遷的低碳工具,現實卻更為矛盾:「氣候危機本身正逐漸削弱核能作為能源選項的可行性。」隨著危機惡化,海水溫度上升降低了反應爐的冷卻效率;極端氣候事件,如颱風、野火與因海洋暖化而暴增的水母群,也日益威脅核電廠的運作。更何況,在多颱風與地震的區域裡,災難的風險永遠都近在咫尺。最重要的是,核能產生的放射性廢料至今尚無國家能提供安全、長期的處置方案。

與此同時,台灣在擴展太陽能與離岸風電方面已取得顯著進展。貴國已經開始走在一條具韌性且以再生能源為核心的能源未來之路。若現在選擇回頭,不僅在科學與經濟上不智,更會動搖引領台灣至今的公民精神。世界正注視著台灣。你們曾經引領潮流,如今也能再次領航。

請堅持走下去。一個非核的台灣不僅是可能的,而是已經在實現的路上。我們不應倒退,而是要一同向前。

MV Ramana 教授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BC)公共政策暨全球事務學院 教授;西門斯基金會裁軍、全球與人類安全計畫主持人

老舊機組隨著設備老化所帶來的相關磨損開始增加,故障率又會再次上升,增加反應爐運轉的危險。而正如烏克蘭車諾比1986年的事故和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等案例所示,核能事故的後果是災難性的,而且帶來長遠的影響和極其高昂的經濟衝擊。

台灣目前正就已停機的核能反應爐是否應重新運轉進行辯論。若要重啟,將帶來諸多風險,且無助於減緩氣候變遷。

核電廠延役的風險

隨著核電廠的老化,其發生事故的風險就越高。反應爐發生故障的可能性通常會用「浴缸曲線」來描述——在初始階段,新技術的製造問題和操作員失誤會使故障率較高,之後會隨經驗累積而像浴缸彎曲一般下降。但隨著設備老化所帶來的相關磨損開始增加,故障率又會再次上升,增加反應爐運轉的危險。而正如烏克蘭車諾比1986年的事故和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等案例所示,核能事故的後果是災難性的,而且帶來長遠的影響和極其高昂的經濟衝擊。

核能非氣候變遷的解決方案

核能是發電成本最高的方式之一,因此自1990年代中期以來,全球核能發電在整體電力中的占比持續降低。如果核能真是氣候變遷的解決方案,其比例理應上升,且化石燃料的比例必須下降,但現實並非如此。投資成本較低的低碳能源,能帶來更高的減碳效益。此外,建設一座核電廠約需十年時間,若加上取得環境和安全許可、獲得鄰近居民的同意、籌募龐大資金等籌備階段,整個流程將需15至20年。這樣的進度與氣候科學對緊迫性的需求不符。因此,核能在氣候變遷評估的兩項關鍵指標上均不及格。

Benjamin Sovacool 教授

波士頓大學全球永續發展研究所(IGS)所長

英國薩賽克斯大學能源政策教授

揭露光電市場的腐敗,是希望以更具社會責任、制度更完善的方式推動太陽能發展,並將其分散式能源特性的效益最大化——絕非號召各界拒絕太陽能,更不是以核能作為替代解方的理由。

在台灣即將舉行有關重啟最後一座核能電廠的全國性公投之際,謹以此聲明支持台灣的非核政策,以及加速邁向更具韌性、以再生能源為基礎的能源轉型。

據我所知,我近期所領導的一項關於加州光電市場腐敗模式的研究,已在台灣引發相當多的討論;但部分人士在公投前夕將研究成果曲解為對太陽能及再生能源所主導的能源轉型之唾棄。我在此必須明確重申,我們的研究呼籲的是以更具社會責任、制度更完善的方式推動太陽能發展,並將其分散式能源特性的效益最大化——絕非號召各界拒絕太陽能,更不是以核能作為替代解方的理由。

我過去數十年來已透過多篇論文指出,核能技術本身的特性以及長年苦心但始終未能實踐「核能復興」的核能產業,實與氣候危機下能源需求的應對方向背道而馳。其中幾項原因包括:核電廠的集中式特性,意味著龐大且昂貴的輸配電系統的需求;核能系統受限於對鈾資源可得性的高度不確定性,必須由技術官僚精英集中管理,且容易受到國際政治變動的影響。

相較之下,尤其是在台灣所面臨的各種挑戰中,綠能技術可降低對外國燃料的依賴,打造更安全的燃料供應鏈,減少外部經濟與政治變動的衝擊。它們也分散電力供應,因此停電時影響的容量較小,不如大型集中式設施的停電範圍廣。近用電端發電或儲能方案還能提升電力的可靠性,並減少需生產、運輸及儲存有害與放射性燃料的需求。

台灣能源未來的選擇,其實就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們是要回到一個由技術專家集中管理,完全依賴政府補貼,產生並分配核廢料,仰賴高度不確定的燃料預測,並且污染國家水資源與土地,長期破壞地球環境的核能經濟?還是要繼續走向一個儘管目前仍有缺點和一些轉型陣痛,但更有效率、將可獨立於政府補貼、商業可行、對環境影響最小、具備抵禦干擾與恐怖攻擊的韌性,並在適當治理下可讓所有世代及收入團體均享平等利益的分散式能源系統?

雖然能源系統的決策不是簡單的多選題,但在「返核」與「加速以再生能源為主導的能源轉型」之間,答案也絕非「以上皆是」那麼簡單。我所主導的另一項研究,分析了全球123國25年來的碳排放與再生能源及核能電力生產,結果顯示,大規模投入核能技術的國家並未顯著降低碳排放,而再生能源卻有明顯效果;且核能與再生能源的規模呈現負相關,意即兩者在有限資源下往往互相排擠。

在避免氣候災變迫在眉睫,滿足日益成長能源需求挑戰艱鉅的當下,政策制定者與選民應看穿核能業界的煙霧彈,正視再生能源明顯的優勢和核能系統顯著的成本。面對氣候變遷,任何有效的電力需求策略都必須大幅擴大再生能源的運用,並穩健走向非核。

Sven Teske 教授

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研究總監

能源的未來是再生能源

要實現《巴黎氣候協定》(2015年)的目標,全球能源系統必須在2050年前完全去碳化,並且在2020至2025年間達到排放高峰後迅速減少排放量,包含與土地使用相關的非能源類溫室氣體(GHG)排放也需大幅削減。

由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Futures)領導的「One Earth Climate Model(OECM)」研究計畫,清楚證明了巴黎協定的目標是可行且具實現可能性的,現有的高效能與再生能源技術足以達成這些目標,同時還能帶來經濟和就業方面的效益。這項研究成果對於負責推動國家與全球層級的再生能源與氣候目標的專業者,如氣候公約談判者、各級政府的決策者、具有再生能源承諾的企業、研究人員,以及再生能源產業本身。皆是必讀資料。

OECM 的1.5°C 去碳化情境是基於對所有形式的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技術的最有效運用,針對超過50個國家、地區以及全球範圍進行建模,以提供技術解析度高、並符合全球金融業使用的產業分類範疇之減緩路徑。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最近的報告,再生能源依然維持了相對於化石燃料的價格優勢,這主要歸功於技術創新、競爭性的供應鏈與規模經濟。

太陽光電(PV)、陸上風電與離岸風電的電力平準化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lectricity)預計將持續下降。太陽光電的成本已經下跌了90%,雖然這種急遽下滑的趨勢無法永遠持續;而陸上風電的成本也下降了70%。

— IRENA, 2025年5月

太陽能與陸域風力發電的優勢,不僅體現在減碳方面,還帶來了能源安全、能源公平、韌性等多重好處,並有助於許多國家偏遠與農村社區的社會經濟發展。

Ortwin Renn 教授

德國斯圖加特大學環境社會學與技術評估榮譽教授

德國波茨坦永續發展研究所(RIFS)榮譽科學總監

我寫此信是為了表達對你們行動的全力支持——持續讓台灣的核能反應爐永久停運,並加速邁向再生能源轉型。這一立場不僅有科學證據作為基礎,也源於包括我所在的德國在內,一些已成功邁向永續能源未來國家的實際經驗。

2011年,我擔任德國聯邦政府「安全能源供應倫理委員會」的成員,該委員會是在福島核災後成立,旨在評估核能在德國未來能源供應中的角色。經過與頂尖科學家、經濟界人士及公民社會組織的廣泛諮詢後,委員會一致建議:在十年內淘汰核能,同時大力投資再生能源。這項決策不僅是道德上的必要,更有堅實的經濟與技術理由支撐。

成果有目共睹——2011年至2025年間,德國電力生產中再生能源的占比由23%提升至超過54%,增幅達230%。2011年核能發電占比不到18%,而這部分電力早已被再生能源完全取代。此外,再生能源的擴張顯著減少了對化石燃料的依賴,為氣候保護與能源安全做出了貢獻。

如今,再生能源不僅潔淨,還具成本競爭力。風能與太陽能發電的成本已低於燃煤或燃氣發電,甚至在新設施建造成本計入後,也比核能發電便宜。確實,能源轉型需要在電網升級、儲能系統及備援方案上進行大量前期投資,但一旦基礎設施完善,再生能源長期的發電成本將低於化石燃料或核能。

德國相對較高的電價並非源於再生能源,而主要是受全球天然氣價格飆升以及進口電力成本影響。長期趨勢十分明確:再生能源正成為最經濟、最環保、政治上也最穩定的電力來源。

對台灣來說,教訓同樣清楚:向再生能源轉型是可行的、經濟可承受的,且最終有利於社會。它有助於氣候保護、環境品質與公共健康;它降低了對進口燃料的依賴,並避免了核能帶來的長期風險與成本,包括廢料處理及潛在的災難事故。最重要的是,它能促成去中心化且具韌性的能源系統,造福地方社區。

要達成這項轉型,需要大量投資與強大的政治意志,但德國的經驗已證明這既可行又有利。我強烈鼓勵台灣把握這一機會,優先選擇以再生能源為基礎的未來,而不是重返核能。

Jan Haverkamp

綠色和平(Greenpeace)核能與能源政策資深專家

福島事故後的壓力測試揭示了台灣在地震情況下核能的巨大風險。「非核家園」政策是正確的選擇。

將核三發電廠升級以延長運轉壽命將非常昂貴。這筆資金更應投入到真正乾淨的能源轉型—更多再生能源、更多儲能、更好的電網,以及智慧化的需求管理。

「非核家園」政策是正確的選擇。只要持續落實,台灣就能成為東亞與太平洋地區能源轉型的耀眼典範。

緊抓核三不放是舊思維。真正乾淨、真正永續、真正高科技的解決方案——如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比這個食古不化的方案帶來更多、更快、更便宜的成效。核三所提供的電力太少,卻伴隨過高的風險與過高的成本。因此緊抓核三不放,會排擠真正迫切的氣候行動。

抱守過去並不能解決氣候問題。「非核家園」政策才符合前瞻性的能源轉型方向。

Paul Dorfman博士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創新與加速貝內特研究所(Bennett Institute for Innovation & Acceleration)貝內特學者

核能諮詢小組(Nuclear Consulting Group)主席

愛爾蘭政府輻射防護諮詢委員會成員。

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指出,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效率上,再生能源如今比新核能高出十倍。事實上,2024 年全球新增發電裝置容量中,有 92.5% 來自再生能源,新核能幾乎完全缺席。所有新建核電廠無一不嚴重超支且延誤工期。目前所提供的大型反應爐設計,是 25 年前的舊型號,本世紀以來並無新設計問世。至於所有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仍停留在設計階段,因此業界的預測必須持高度懷疑態度——而放射性廢棄物、核擴散以及廠址選擇等問題依然嚴重且未解決。

聯合國(UN)最新報告《掌握關鍵機會之窗》(Seizing the Moment of Opportunity)證實,再生能源的成本因規模經濟與廣泛部署而大幅下降。去年全球再生能源投資總額達 2 兆美元——遠高於核能。結果是全球能源系統新增了 582 GW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創下年增長率 15.1% 的紀錄,讓全球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提升至 4,448 GW。同時,國際能源署(IEA)報告指出,由於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低於化石燃料與核燃料,到 2030 年全球每年的再生能源新增裝置容量將上升至 935 GW。這些數據非常有說服力,且意義重大。

時間是減緩全球暖化的關鍵——而我們已所剩無幾。因此,選擇最快速、最務實、最具彈性且成本最低的發電方案,是完全合乎邏輯的。與新核能不同,再生能源已經成熟可用——準時完工且具成本效益。事實證明,透過在各領域擴大再生能源的應用、電網現代化與擴建、佈建儲能技術、加快區域電網建構,以及透過智慧能源管理更有效率地使用電力,是完全可以支撐一個可靠電力系統的。

當前正處於氣候緊急狀態,我們必須確保產業、交通、住宅與商業部門能獲得可負擔、低碳、可快速部署且經濟可靠的能源。我們擁有知識、技術與手段。再生能源在經濟上的優勢已揭穿核能的假象。所有主要的國際能源組織與研究機構一致認為,在能源轉型中,主要的重擔將由再生能源來承擔。全球電力供應系統的未來骨幹,將會是再生、永續且具成本效益的能源。

附件二:國際組織聲援

為什麼核電不是氣候危機的解決之道?

韓國環境運動聯合,安哉訓(안재훈)秘書長

核電常被宣傳為解決氣候危機的方案,理由是其運轉期間溫室氣體排放較低。然而,這是一種危險且狹隘的觀點。從時間、成本、安全性與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核電根本不符合可持續且公正的能源轉型方向。我們面臨的任務不僅是減少碳排,而是要以快速、公平且安全的方式來實現轉型,而核電在這三方面全都失敗了。

首先,核電太慢了。氣候科學家警告我們必須儘快大幅減碳。建造一座新的核電機組通常需要10年以上,而重新啟動舊有機組(例如台灣的核三廠)則需要數年的結構補強與改造工程。相比之下,太陽能、風能與儲能系統可以在數月到數年內快速部署,且這些技術具備分散特性,更能強化能源安全。時間是我們最無法浪費的資源。

第二,核電太昂貴。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資料,核電是成本最高的能源之一。若將建設、除役、事故應變與長期高階核廢料管理等納入考量,其整體生命週期成本高得驚人。與其投入巨額資金於核電,不如用來發展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這些方案不僅減碳更快,也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第三,核電違背民主與能源正義的原則。核電技術高度專業且複雜,導致一般民眾難以理解或參與相關決策。在韓國,早期興建核電廠時,居民被告知那只是「沒有煙囪的電廠」。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社區開始出現因輻射暴露導致的甲狀腺癌等健康問題。這些傷害會延續數代,但相關決策卻總是由少數人秘密進行。一旦發生事故,就無法挽回。

第四,核電留下致命的遺產。亞洲並無任何國家建立永久、安全的高階核廢料處置方案。在韓國,已累積超過500公噸的用過核燃料,但至今仍無具體的最終處置計畫。我們正在將這個沉重的風險不公平地轉嫁給未來世代。

台灣已證明無核道路是可能的。再生能源的發電量迅速成長,已經能夠補足過去核電的空缺,這說明能源轉型不只是夢想,而是可以實現的現實。

我們堅定支持台灣人民,繼續捍衛作為亞洲第一個廢核國家的榮耀歷史。我們更期待,這段歷史能夠在民主與公民參與的力量下延續。氣候危機需要快速、公平且安全的轉型,而核電並不在這條路上。真正的解決之道,是擴展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以及打造由社區參與與正義為本的能源系統。

延長核電廠壽命有什麼風險?

將核電廠的使用年限延長至超出其原始設計壽命,在安全性與經濟可行性方面都存在重大風險。儘管支持者常強調核電具有低成本、零碳排等優點,但實際情況遠比這些宣傳來得複雜——而且更加危險。

多數核反應爐最初的設計壽命為30至40年。超過這個時限後,像是壓力容器、管線與電氣系統等關鍵部件會因長期受到輻射、高溫與老化的影響而逐漸劣化。雖然定期檢查與設備補強是必要的,但這些作業本身的高昂成本令人質疑延壽是否真的具經濟效益。此外,再怎麼仔細檢查,突發性故障的風險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上升。因此,延壽不應被視為常規程序,而必須以極高的謹慎態度處理。

此外,氣候危機加劇了外部環境對老舊核電機組的威脅,包括極端高溫、強降雨、海平面上升、地震與野火等。南韓曾發生大規模野火蔓延至核電廠周邊地區的事件;歐洲也有多座核電廠因熱浪導致冷卻系統無法運作而被迫停機。就像台灣一樣,韓國也在某些核電廠場址下方發現了當初建廠時並未掌握的活動斷層。其中一起案例就是導致月城1號機壽命延長計畫被取消並最終永久停機的原因。

在當今日益不穩定的國際局勢中,核電廠也成為戰爭期間的目標或潛在威脅。最近的例子包括烏克蘭與伊朗。朝鮮半島仍處於與北韓的停戰狀態,而台灣也長期面對來自中國的地緣政治壓力。在這種情況下,核電設施,特別是老舊設施,並不是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的可靠選項。

延長老舊核電機組的使用年限,只會讓我們對過時設施的依賴加深,並進一步拖延能源轉型。在韓國,這導致原本應投入太陽能、風力與儲能技術的預算與人力資源,仍不斷流向老舊核電廠。因此,核電延壽並非單純的技術性選擇,而是帶有政治與倫理性的決策。當風險大於利益時,最負責任的選擇就是讓老舊核電廠除役,並投資於安全且可持續的替代方案。

我們聲援台灣人民及其反核運動,共同建立無核家園

韓國綠色聯合,朴壽弘(박수홍)氣候與能源組倡議家

韓國民間環保組織韓國綠色聯合(Green Korea United)表示,我們強烈支持台灣民間社會為共同建立非核家園而發起的長達數十年的反核運動。我們也聲援無數的台灣民眾,是他們的聲音與奉獻,讓這項成就成為為可能。

2025年5月17日隨著核三廠二號機組反應爐的關閉,台灣正式成為非核國家。然而卻有人在努力破壞這個里程碑的歷史意義。2025年4月,也就是馬鞍山二號機組關閉的前1個月,反核立法委員提出全民公決重啟核三廠的提案。投票日期為2025年8月23日。韓國綠色聯合對此政治干預深表關切,因為此舉有可能推翻台灣在逐步汰除核電上所達成的社會共識。我們相信台灣社會將再次選擇智慧與非核的道路。

核電不能僅僅因為它排放較少的溫室氣體而成為氣候危機的解決方案。一旦發生事故,核電會帶來災難性的環境災害風險,而且就減排潛力與成本效益而言,核電遠不及太陽能和風電。此外,核電作為一種缺乏彈性的電源,妨礙了再生能源的擴展,而再生能源靈活與分散特性,讓它們電網中極為關鍵。

我們深刻意識到延長老化核反應爐壽命所帶來的危險。強迫破舊的設施繼續運轉會大幅增加發生故障和事故的可能性。運行時間越長,產生的高放射性廢料就越多,但目前仍無安全的技術或地點來處理這些廢料。儘管如此,我們仍不斷看到一些不負責任的案例,在未經適當諮詢當地居民或取得國家同意的情況下,就強行處理核子廢棄物。

我們絕對不能忽視核三廠位於活躍斷層上的事實。2011年的東日本大地震和福島核災顯示,超出核電廠抗震設計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破壞性後果。如果震度超過設計基準的地震襲擊核子設施,就不只是損壞設備那麼簡單,而是會導致關鍵安全系統崩潰,造成大量輻射釋放的不可逆轉危機。

我們知道核電起源於軍事技術,時至今日仍與不平等、不民主的決策,以及對生命和生態系統的威脅有關。為了獲利而維護的核科技神話必須結束。一個沒有核電的世界是我們時代的迫切任務,對於應對氣候危機和實現公正的能源過渡,至關重要。

台灣宣示並實現無核化,激發了包括南韓在內的鄰近國家的希望。我們衷心希望,即將舉行的公投,不會抹煞台灣反核運動的遺產,以及台灣追求公正能源轉型的努力。韓國綠色聯合將繼續聲援台灣的運動,以及在韓國和亞洲各地的公民。

澳洲地球之友聲明

澳洲地球之友,金・格林(Jim Green) 博士,全國反核運動者

澳洲地球之友強烈支持你們反對重啟核三廠的運動,以及爭取非核台灣的工作。

台灣電力公司承認,核三廠的反應爐位於恆春斷層附近。在這個區域的地震可能造成的地面加速度,估計超過核電廠原來抗震設計能力的3倍以上。台灣人口稠密,無論如何改裝都無法真正保障民眾免受這種規模的地震風險。

台灣是亞洲頭一個承諾逐步淘汰核電的國家,顯示著向前邁出重要的一步。核三廠應該關閉,取而代之的是安全、永續的能源選擇,包括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計畫。

核電發展太慢,無法有效解決氣候變化問題。近來英國、法國、芬蘭,以及其他國家的反應爐興建計畫都延遲10年或更久,已經證明此事。

核電成本過高,拉札德銀行的年度電力均化成本報告以及許多其他研究都清楚印證此事。近來發生的事件突顯核電的其他嚴重問題。沒有其他能源系統像核電一樣容易遭到武器化,反應爐也被形容成預先部署的恐怖目標。

俄羅斯軍方奪取札波羅熱核電廠之時,當時核電廠的6座反應爐中有部分正在運作,這是到目前最危險的事件。自俄羅斯於2022年奪取札波羅熱核電廠的控制權以來,該核電廠的場外供電已被切斷9次,增加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國際原子能總署的署長葛羅西(Rafael Mariano Grossi)警告說,攻擊札波羅熱核電廠會造成「嚴重核子事故的威脅,並可能對健康與環境造成重大後果」。

澳洲前國防部長、現為澳洲安全領袖氣候組織成員的退役上將Chris Barrie指出:「每個核電設施都是潛在的骯髒炸彈,因為圍阻體破裂會造成毀滅性的損害。現代戰爭越來越側重於導彈和無人駕駛的航空系統,而核電廠本身……則是個明確且容易接近的目標」。

伊朗現今的情勢顯示類似的問題,敵國視核設子施作為目標 ,此事顯示出核子材料與核子設施在本質上具有雙重用途、可能發展成為武器。

台灣的運動者在10年前為我們反對傾倒國際核廢料於澳洲的運動提供了重要的實際支援。我們對此深表感謝,並將竭盡所能支持你們的重要行動。

來自澳洲的聲援!

澳大利亞保護基金會聲明

澳大利亞保護基金會,史維寧(Dave Sweeney)共同創始人

核能是種高成本、高風險的電力選項,它作為電力來源的全球重要性,正在持續減少。

對於氣候混亂這項迫切的挑戰,核電並非是個可靠、及時或有效的回應,它還會為後代子孫留下大量放射性廢料的負擔。

核電往往與核安和安全風險直接相關,而且它在緊張或衝突時期,會成為最容易遭到武器化的能源。

當我們的地球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時,我們共同的能源未來所需要的是再生能源,而非放射性能源。

——

簡歷: Dave Sweeney 40年來一直經由與媒體、工會和環境團體的合作,活躍於採礦、資源、原住民和核問題。他所領導澳大利亞保護基金會(Australian Conservation Foundation)的無核運動,也是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the International Campaign to Abolish Nuclear Weapons)的共同創始人之一,該運動於 2017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德國地球之友聲明

德國地球之友,博納.瑞德克爾(Bernd Redecker)博士、核能與輻射防護工作小組

台灣與德國一樣,已決定逐步汱除高風險的核電技術。我們祝賀台灣跨出這漸進的一步,所帶來更大的能源獨立、繁榮與安全。依據我們的經驗,推翻這個決定會是個錯誤。

德國地球之友爭取一個無核世界,已達半世紀之久。核燃料鏈的每個環節都會危及當地居民的健康,諸如鈾礦開採區的放射性污染、核子設施周圍居民的輻射風險增加,到反應爐除役過程中所產生輻射危害。

英國塞拉菲爾德(Sellafield)、俄國馬雅克(Mayak)、美國哈里斯堡(Harrisburg)的三哩島、烏克蘭車諾比,以及日本福島等核災都在警示我們,我們不應該以核安風險當成賭注。在這種情況下,在有地震風險區域運轉核電廠,對民眾而言,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核廢料處理的問題在德國至今仍未解決,此事正是德國逐步淘汰核能的一個核心論據。

但除了這些風險之外,所有情況都對核電這項技術不利。認為核電是氣候危機的解決方案是錯誤。相較於風能與太陽能,核能非常昂貴。建造新的核電廠曠日費時,而且許多專案從未完成,造成公共資金的重大損失。核電無論如何無法因應氣候危機。因此,核電在全球電力生產中所佔的比率持續下降,也就不足為奇。

在現代能源體系中,無法適應需求波動的技術就無法持續發展。我們在德國看到,只有逐步汰除核電的決定,才讓再生能源的佈建得以進行。德國汰除核電之事是在2011年所做的決定;當時再生能源電力所佔的比率為20%;現今再生能源電力已達電力需求的2/3。只有明確的能源轉型決策才能實現這項目標,方能為源產業提供一項安全的規劃架構。

但就像身處台灣一樣,在最後一個反應爐關閉前的幾個月,引發了延役問題的討論。國際經驗顯示,反應爐在運轉35年至40年之後,發生事故的風險會大幅增加。這裡的關鍵因素是材料疲勞,最重要的是管道生鏽。德國運轉至最後的核電廠中,蒸汽發生器尤其如此。

我很高興,德國在發生事故之前已經堅持淘汰核電。

我鼓勵台灣繼續這個明智的決定。

日本地球之友給台灣的訊息

日本地球之友,滿田夏花執行長

台灣人民達成了廢除核能發電的成就,這是邁向永續能源社會實現的重要一步,也是充滿希望的未來。我們對此表達由衷的敬意。

核電是一種成本非常高昂的能源。從鈾礦的開採、燃料的加工、運轉,到最終廢爐為止,始終持續排放危險的放射性物質,並產生必須管理數萬年的核廢料,帶來環境污染與人權侵害。使用核電這種一種大規模、集中式的固定能源,會阻礙再生能源與節能等真正的氣候變遷因應對策。

延長核電的運轉期間,意味著就是在運轉老舊的核電廠,這非常危險。複雜的機器設備、各種各樣的零件與材料,會隨時間推移而劣化,其中許多是無法更換的,也有許多是無法檢查的。

自從發生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以來,已經過了14年以上,但這場核災仍未結束。

福島第一核電廠導致許多人被迫避難,失去了生計、生活的意義以及家園。為了不讓這樣的悲劇重演,也為了不將負面遺產留給未來世代,核電不應再繼續運轉,讓我們一起努力推動廢核吧!

日本原子力資料情報室聲明

原子力資料情報室,松久保肇秘書長

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或2°C之內,需要快速、深度且立即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然而,核能是一種緩慢、昂貴且風險極高的能源,無法因應我們當前面臨的緊迫氣候時限。如果除了核能之外沒有其他低碳能源可選,也許我們還會將它列為選項之一。但在今天,再生能源已具備多樣化的選擇,我們沒有必要選擇核能。

重啟老舊核電廠勢必重新帶來嚴重核災風險,影響整個台灣。從技術上來說,核電廠的運轉可以延續至設計壽命之後,但隨著設施老化,事故的風險也會不斷升高。日本的核災經驗證明,這樣的災難可能威脅到一個國家的存續。事故造成的後果會讓廣大土地受到放射性污染,而恢復這些地區則需付出龐大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即便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發生已過去14年,至今日本仍有許多居民處於避難狀態。維持或重啟已停機的核電廠,同樣需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重啟老舊核電廠,根本不是解方。

如果核電廠遭遇超出設計標準的地震襲擊,可能導致反應爐直接損壞、外部電力中斷、周邊設施受損,最終導致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洩到環境中。在地震頻繁的日本,地震設計標準曾多次修正,各電廠因此需投入鉅資進行補強。這些補強期間核電廠無法運轉,電力短缺常需靠火力發電彌補。即使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補強,也難以確定老舊核電廠的實際可延役壽命能延長多少。

對我來說,福島第一核災不只是震撼。經歷了強震與海嘯帶來的巨大災難後,日本又遭遇極為嚴重的核能事故。像日本與台灣這樣位於板塊交界的島國,註定要與地震共處。在這樣的條件下,核能真的適合作為能源嗎?在我看來,核能不適合任何國家,對於地震風險高的國家更是完全不宜。

綠色和平| 臺灣,聲明

綠色和平專案副總監,古偉牧

台灣的核三公投反映出一個重要問題,在延役過程中,風險和成本幾乎完全由社會承擔,而高耗電企業卻逃避負擔責任。以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參與推動核三延役為例,他一直沒法回應如何延役可以免除民眾承擔的核災風險與財務成本,特別是屏東居民。

綠色和平對比台灣提出核三延役,以及美國提出核電延役的模式,美國企業在延役當中要承擔:一. 數百億的延役成本、二. 安檢不過關的財務風險、三. 重新發電的營運開支、四. 延役後保險和數千億的賠償成本。以現行制度來看,企業不用承擔當中任何一項成本及風險,台灣若讓企業在沒有相應責任分擔的情況下推動延役,將數千億計的成本和風險全數推卸予台電及台灣政府,也就是轉嫁到每一個台灣人頭上,將嚴重違背社會公義。

在能源選擇之上,應以公眾利益為優先,以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以及成本攤險的方法,去評估每個決定的公正合理性。綠色和平呼籲每一位台灣民眾守護台灣追求公義的精神,投下不同意票,唯有如此,台灣才能展現其追求公義與共好的價值觀。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聲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劉李俊達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關心環境與人權的夥伴,大家好:

我是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法案政策主任劉李俊達,今天代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天要表達我們對於核三廠延役的立場。

首先,我們要強調,國際特赦組織將氣候變遷視為當代最嚴重的人權危機之一。我們一再呼籲各國政府必須儘速淘汰化石燃料,加快能源轉型,因為延宕的結果就是對當代與未來世代人權的嚴重侵害。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支持「以核能取代化石燃料」。正如國際特赦組織的政策所指出,核能在整個生產、使用與廢料處理過程中,具有嚴重的環境與人權風險,包括鈾礦開採、核廢料處置、以及可能的核災事故。我們因此不會主張將核能作為能源轉型的解方。

針對核三延役,我們認為有兩個核心人權問題必須正視:

第一,本次核三延役公投,忽略了FPIC「自由、事先與知情的同意原則」,而是訴諸全國公投。這不僅忽視了在地居民與利害相關人的參與決策權,也違反了公正轉型必須以人權為核心、確保受影響社群參與的基本原則。

第二,核廢料問題仍然懸而未決。2022 年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已明確指出,台灣政府遲遲未能將蘭嶼核廢料遷出,違反了人權公約的精神,並敦促政府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但直到今天,我們仍未看到切實的進展。既然核廢料處置問題尚未解決,核三延役勢必加劇此一人權危機。

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要強調:能源轉型必須是公正的轉型。它需要尊重人權、確保受影響社群的參與,並正視跨世代的環境正義。核三延役不僅無助於解決氣候危機,反而會製造新的不平等與人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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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半導體川普關稅上看300% 桃竹苗大矽谷還要大圈地炒地皮?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19 - 19:40

文/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監督施政聯盟

內政部國土署19日召開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議程之一為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將變更後龍、竹崎農地為產業園區和科學園區,由於攸關960公頃農地消失的問題,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和監督施政聯盟等團體在會前舉辦記者會,強調半導體關稅恐高達300%,苗栗大幅圈地擴張園區恐淪為一場空,只剩炒地皮帶動地價房價上漲,呼籲國審會嚴審守護國土。

公民團體強調,議程中幾個重大爭議都跟農業發展地區的變更有關,顯示農地非農用的使用規劃在國土計畫法通過後,仍未受到更嚴格的管制,尤以桃竹苗大矽谷計畫為甚;而審議中的後龍終南山淨業寺宗教園區和三義伯公產業園區要改成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則是開發單位和縣府想趁國土計畫法延宕上路的過渡期,用較為寬鬆的區域計畫法闖關變更,因此再次呼籲國審會應儘速擬定兩法銜接期間的相關審議規範,避免地方政府趁機毀農炒地。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晶圓產業和AI產業的先進技術會逐漸被美國掠奪,台灣未來已經不需要這麼多的科學園區用地,甚至原先的科學園區用地都有可能釋出,所以桃竹苗大矽谷根本就是不必要存在的計畫,甚至更是賴清德主政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合謀為土地炒作利益集團續命的政策,為了台灣的未來,個人堅決反對。

其次是國土計畫不斷展延,未來非常有可能像處理違章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一樣,無限期展延,既然台灣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面對科技產業被掠奪、傳產受關稅衝擊、高齡化少子化導致勞動人口的減少…等因素都怠惰處理,身為市井小民的我們,也很難擋得住不愛台灣這塊土地的政府暴行,再次強調賴清德的大矽谷計劃就是炒地皮,國土計畫就算不上路,也不應該自甘墮落成為砍向人民的刀俎!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在美國川普「TBAM」下,減碳及產業轉型的效果比CBAM還好,石化、鋼鐵等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量的產業將被迫轉型,因此新的科學園區或產業園區應優先盤點使用無法繼續經營的工業廠區,以及已遭污染的褐地,而不是選擇農業區的素地去開發。像苗栗的頭份工業區、雲林離島工業區,都可能釋出土地可供設廠,不需要新設大片園區。

台灣今年七、八月的豪雨災情,在面對極端氣候時應引以為鑑!而苗栗水資源供應不足,會有缺水問題,如要開發工業園區,勢必衍生需開發海淡廠供水,且須使用納稅人的公帑。因此極端氣候下審查國土計畫應更小心謹慎,須先檢視台灣天然資源及相關法規(如: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承載,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台灣永續指標 SDGs ,以及民眾參與廣泛與有效知情權的落實情況。

林聖崇更指出,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將會造成竹科負面效應(人口增加、交通堵塞、學校土地規劃不足、房價物價高漲等)擴大,呼籲縣府的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勿重蹈竹科覆轍!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清鑫強調,桃竹苗大矽谷計畫由苗栗縣政府提供頭份、竹南崎頂和後龍灣寶三塊基地要作為科學園區或產業園區開發使用,其中頭份基地位於山下里、興隆里,周邊平地都是優良農田,是優良農業區,不應開發成工業使用。我們不反對開發,但選擇在優良農業區開發,不僅會毀壞台灣優良農地,減少糧食生產,而且還要徵收許多私有土地,實非明智之舉!建請國審會不應同意苗栗縣政府要用頭份優良農地變成產業園區或科學園區的國土功能分區變更。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已送審尚未核可的後龍終南山淨業寺宗教園區和三義伯公產業園區,苗栗縣政府持續協助開發單位爭取調整為城2-3,但內政部國審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是不符合通案性劃設原則,不予同意。而這次作業單位查核意見仍建議依通案性原則,調整劃設為其他適當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這顯示縣府根本不甩國審會初審意見,執意護航已送審的宗教園區和產業園區,想要再度闖關,呼籲國審會堅持原意見不予同意,莫讓選址不當的開發案違背上位的國土計畫。

許心欣指出,苗栗縣政府非常積極護航審議中的開發案和都市計畫變更案,19日下午苗栗縣政府就要召開「擴大及變更後龍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五次會議,20日下午則是終南山淨業寺宗教園區環評專三審,難道縣府想要讓宗教園區環評先過關,來逼迫土地變更嗎?事實上,無法變更使用的土地,就算環評過關也沒用!最後還是無法開發。呼籲縣府不要護航業者,更勿知法玩法。

中科汙染搜查線秘書長徐宛鈴表示,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草案中,「苗栗縣後龍鎮設置產業園區可行性評估」以及「苗栗縣竹南鎮擴大科學園區可行性評估」皆屬於「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索地共近680公頃,已超過上位的全國國土計畫中國科會至2036年所提的科學園區用地需求總量1000公頃,以及經濟部提出的產業用地需求3311公頃,因此在全國國土計畫尚未經過檢討變更審議程序之前,下位的縣市國土計畫不能違反全國國土計畫,直接以此劃設為城2-3功能分區。

徐宛鈴表示,國科會日前於新增科學園區政策環評中提出至2050年科學園區用地需增至3000公頃的需求,此時遭遇關稅挑戰,應於即將通盤檢討的全國國土計畫中重新審視檢討用地需求,經中央國審會審議核定後,才有據以執行的正當性。再者,政策環評結論還強調應以「褐地」為優先,不應輕易變更破壞農地及國保地,否則不僅要生態、糧食及國土安全付出代價,更直接向人民徵收強奪土地財產。

徐宛鈴強調,國土計畫不是用來「配合」開發的「細漢仔」,嚴正呼籲行政院、國科會、經濟部和苗栗縣政府,應「以索地為恥」,從全國國土計畫高度再次檢討各部門空間規劃需求,才能因應氣候變遷、維持糧食安全,使發展有序、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朝國家永續發展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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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當免洗筷,華語教師「落實」勞基法! 杜絕大學長期違法亂象,全國華語教師站出來!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19 - 19:35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政府推行華語教學,大學壓榨華語教師!

台灣大專院校推行華語教學已逾十年,政府更號稱要打造「華語教學大國」,吸引無數教師投入其中,為來台就學的外籍學生提供良好的華語學習環境。然而,這些辛勤教學的華語教師卻被迫長期忍受惡劣勞動條件:鐘點費低廉、缺乏合理請假制度、沒有續聘保障。多所知名國立大學甚至採取「三個月一聘」的方式聘任華語教師,隨時可依開課狀況「調整」是否續聘。新冠疫情期間,更有學校片面終止聘僱,造成大量華語教師失業,影響數千名華語教師,學校甚至拒絕依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造成華語教師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華語教師「低勞權、低保障、低薪資」

以上這些問題的根源,來自於目前超過60所大學設立的華語教學中心長期以編制外人員方式聘用專任及兼任華語教師,這些教師在大學所設教學機構從事教學工作,卻不受教師法保障,也未落實勞基法保障,長年來處於「低勞權、低保障、低薪資」的血汗勞動處境,單憑對華語教學的熱愛在苦撐。除了低廉的鐘點費,最令人難以接受的就是「三個月一聘」的非典型聘僱,學校課程一期為三個月為由,一次只發給華語教師三個月的聘書,這一期課程結束教師隨即失業,且未有任何資遣費及補償。

然而實際是華語教學中心的開課是有穩定需求的,許多教師已經在同一間約校連續教學多年,卻依然只能拿到三個月一聘的契約,幾年間手上就累計了十幾張聘書,且每一期課程間還必須被放「無薪假」,教師也因為契約被中斷而無法依年資累計特休假,而校方未替華語教師提撥勞工退休金的狀況也相當普遍。對於以上亂象,校方竟然聲稱與華語教師間是「委任/承攬」關係,不存在「僱傭」關係,即使是未否認僱傭關係,卻未依法簽訂不定期契約。

工會倡議迎來曙光,華語教師應「落實」勞動基準法

在高教工會持續倡議下,這些亂象終於迎來轉機。去年(2024)勞動部於研商會議中明確認定,華語教師本就屬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附件 ),應全面享有《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法規保障。教育部已於去年底發函各大專院校(附件 ),指示應確實保障華語教師的法定權益。因應各大學對於勞動法規及勞工權益認知巨大的盲區,勞動部亦針對各校提出的疑義逐一回應,製作「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問題反映彙整表」(附件 ),並經教育部發函予各大學,校方理應不該再有任何僥倖心態。

不是現在才「適用」勞基法,而是早就適用卻未落實!

然而直到當下,這些華語教師的法定基本權利仍尚未被落實,近期高教工會仍接獲多所學校的華語教師投訴:校方在接獲教育部及勞動部指導後依舊不遵守法規,繼續以定期契約聘任,甚至在教師提出質疑後,以「不排課」剝奪其收入。部分學校更誤導教師,以「因應適用勞基法」為由,未經勞方同意即片面更動勞動條件。實際上,公校及私校的華語教師分別早在97年及103年即已適用勞基法,如今的重點在於「落實」而非「開始適用」,過去長期違法的「定期契約」應認定為「不定期契約」,且勞動條件不得在未經勞方同意下惡化。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華語教學中心長期有教學人力需求且持續開班授課,與華語教師應依法簽訂「不定期契約」,而非特定情況下才能使用的「定期契約」,受勞基法保障簽訂不定期契約的勞工,雇主除非有法定事由,否則不得無故終止契約,也不存在任何「不續聘」的說法。此外,一句華語教師的工作內容以及從屬性判斷,華語教師明確屬於「僱傭關係」,而非「承攬」或「委任」。

仍有學校仍執迷不悟,工會已發動檢舉

位於基隆的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在過去就以惡劣的勞動條件剝削華語教師,即使主管機關都已明確指示應維護華語教師勞動權益,校方卻仍置若罔聞。一位任職於崇右科大的華語教師向我們投訴,學校並未依法與其簽訂不定期契約,甚至連勞保都採用「當天投保、當天退保」作法,嚴重影響教師勞保年資之累計與勞工保險各項權益,在該名教師向校方反應後,校方竟然直接將教師退保,並且將其授課鐘點減至最低,導致其所領薪資遠低於法定標準。更可惡的是,校方自始自終都沒有依法為華語教師提撥勞工退休金,已明確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對於崇右科大的惡行,高教工會已經向勞動部、勞動局、勞工保險局檢舉,並獲得初步成果。由於違法事實明確,勞保局將針對校方未依法加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之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距教育部通函各校應保障華語教師勞基法基本權利已經將近九個月,但還是有不少學校的華語教師聘任辦法依然明顯違規,例如聖約翰科技大學的〈華語文中心華語文教師聘任辦法〉就大喇喇的寫著「專任華語文教師採一年一聘」、「兼任華語文教師得半年一聘或三個月一聘」,至今仍不修正,視法律為無物。此外,臺灣師範大學、中山大學、台灣大學、大葉大學、中華大學、東海大學等學校也仍未修正,依然訂有「半年」、「一年」、「三個月」等違法的定期契約。工會在此呼籲,所有設有華語教學課程的學校,都應該確實「落實」勞基法,否則工會將會一一發動檢舉,以保障華語教師的勞動尊嚴。

工會倡議有所進展,但仍需積極監督學校落實

對於當前亂象,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向全國的華語教師及校方宣導:華語教師在「落實」勞基法後,應享有哪些基本權利與保障;這些依法而來的權利屬於法定最低標準,沒有任何妥協或讓步的空間。除了往後依法的權利不可侵犯,對於過去學校違法侵害的權利,或是未依法給付的部分,華語教師仍可以要求學校補償或補正,例如應累計的特休假天數、過去未放的特休假可以依法折算薪資、未依法提撥的勞工退休金。落實勞基法以及針對過去的補償並非不可能,清華大學華語教學中心已明確表示會將教師的聘約依法改為不定期契約,且會補發過去五年內任職教師之特休假折算薪資,工會對於華語教師落實勞基法保障仍持樂觀態度。

然而權利不會從天而降,必須透過集體爭取。為了協助華語教師了解自己的權利,高教工會製作了「華語教師勞權大補帖」(附件 ),將複雜的法規整理為容易理解的圖文,公開在工會的網站提供下載。高教工會再次呼籲學校能主動落實勞基法,保障華語教師權利,同時也呼籲全國的華語教師不要輕易的對自己的基本權利輕易讓步,遇到任何不合理的對待,應立即與工會聯繫,以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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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530位學者連署 呼籲核三重啟公投投「不同意」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19 - 19:24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530位學者連署 呼籲核三重啟公投投「不同意」——守住安全、正義與世代永續

日前由百位跨系所學者所發起的「反對核三重啟,穩健能源轉型—學術界不同意第21號公投案」聲明連署,在短短12天內,就有530位(持續增加中,名單請參閱附件一)來自全國不同系所、研究機構的學者加入連署,基於核能安全、世代不正義、核電經濟效益低、核電拖累產業競爭力、核電非空污解方、核電不具能源韌性以及區域不正義等七大理由(聲明全文請見附件二),呼籲台灣公民在第21號「核三重啟」公投中,投下不同意票。

連署名單橫跨文理領域,前所未見地共有109所大專院校與研究機構、367個不同系所的學者參與。其中,包括2位中研院院士廖運範、林明璋;38位特聘、名譽及講座教授,如簡錦樹(國立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退休特聘教授)、許晃雄(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陳炳輝(國立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終身特聘教授)、盧展南(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林敏聰(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特聘教授)、林盈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講座教授)、蕭璦莉(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王榮德(國立成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名譽講座教授)、李敦厚(哈佛大學公衛學院榮譽退休教授)、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簡旭伸(國立臺灣大學地理學系特聘教授)等重量級學者。

此外,亦有21位來自屏東地區的學者,如邱毓斌(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邱裕煌(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物理系副教授);同時,來自不同專業背景的原住民族學者,包括官大偉(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Ljegay Rupeljengan(國立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副教授)在內,有10位跨領域專家參與發起。

核能使用、核廢處理,以及整體能源轉型的關係,涉及的並非單一的技術與學科,而是同時涉及複雜的技術、社會、經濟與政治面向。因此,在這次的連署人中,有了解核能性質的物理學者,關心地震與安全問題的地質學家,計算核電真實成本的環境經濟學者,關心輻射污染、空污與健康風險的公衛學者、環工學者,能分析台灣電力如何調度、來自電機工程學系的電力系統學者,也有熟知光電板超過92%能回收的光電工程學者,懂法制規範的法律學者或政治學者,還有環境規劃專業領域的學者,處理核廢社會溝通所需的社會學者與公共行政學者。

記者會除公告本次學術界連署的資訊外,更邀請四位學者到場,以地質安全、核安風險、世代正義、經濟效益、能源韌性與國家安全、族群正義等不同角度,說明核三廠為何不該重啟。

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名譽教授陳文山表示,針對黃國昌提出的「DBD深井鑽探」來處理最終核廢料,指出該技術在造山運動活躍的台灣是完全不可行的。首先,DBD非新技術,在國外30年前就已提出,但早已被認為可行性不高,因為燃料棒放入3到5公里的地底,一旦發生核外洩,沒辦法取出來,將永久在地底持續產生污染。事實上,由於台灣位於地震帶,平常的鑽井就時常因為地層變形造成「卡鑽」而失敗;他指出,如果把核廢料放入地底,幾百年後燃料棒肯定會發生壓縮破壞,導致輻射污染,因此該技術在台灣更不可行。

此外,從台電2015年及2022年的報告,就可發現恆春斷層經過核三的大門,距離反應爐只有900公尺;另外也有可知的活動斷層直接經過核三廠區,是確定的事實。陳文山解釋,從台電地質報告的地下結構剖面圖中,可以清楚看到核三一號機下方有「斷層剪裂帶」通過,二號機下方的岩層則是明顯變形,形成了「背斜」,也就是岩層受到擠壓時拱起來的結構。而核三底下的岩盤年代大概是100萬年到200萬年左右,是非常非常年輕的地層;且地殼持續隆,在未來幾萬年內,這一帶一定還會發生地震,造成地層的變形與錯動。

陳文山指出,由於核三廠區內有就活動斷層,在地震的時候不是只是搖晃,而是會直接造成地表拱起,恐將整個圍阻體裡面的設施破壞掉,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廠址。而地震風險是會累積的,不會消失,台灣已經賭過40年,在這一帶沒有發生大地震,那是運氣好。如果你要再讓它跑40年,就是再賭一次,而且未來碰到大地震的機率會更高。

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莊秉潔指出,核電雖看似便宜,但其實有巨額的隱藏成本沒有被計入其中。核後端基金看似每度只需新台幣0.17元,是因為只有編列核能發電後端營運12年、監管50年的費用。如果將核廢料保管計算到數萬年、十萬年的尺度,並計入其所需的人事費、回饋金及維護費用等,則核電絕對不是便宜的能源。

莊秉潔指出,根據他的研究,假設核三發生福島等級的核災,全台(包括桃、竹)都可能成為永久隔離區。其中,台東、高雄、屏東及恆春,分別會有5%、5%、10%及70%成為永久隔離區;更嚴重的是輻射塵會進入恆春外海,且因為黑潮由恆春往北流、以及北部往南流的親潮交會,使得全台近海漁業都將受到影響。

莊秉潔表示,核災主要的影響,是人類棲息地的喪失。莊秉潔更指出,將燃氣、燃煤混為一談說「非核就是用肺發電」,也是相當不科學的說法。根據他的另外一份研究,由於燃氣沒有重金屬排放,在台灣如通霄等大型燃氣機組的下風處,看不出肺腺癌有增加的趨勢。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以經濟學的角度指出,從均化能源成本的數據來分析,核電就已名列最貴的能源,明顯高於風電與光電,更何況核電的核廢處理成本、社會經濟成本(核災風險)尚未被計入。而依據IEAE的估算,核能重啟雖成本較低,但均化成本並無計入外部成本。這也是為何全球核能佔比如今只剩下9%,仍然持續下降中,不是因為沒有人支持核能,而是支持核能的國家或電廠,都在面臨無止盡的成本上升、工期延宕的惡性循環,完全失去經濟效益。

戴興盛表示,執意重啟核三,更將傷害台灣的產業國際競爭力。台灣產業的能源需求是再生能源,可見未來真正挑戰並非缺電,而是缺再生能源。既然核電不屬於再生能源,加上核三並不符合《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標準》中,核電列入「過渡能源」的標準,可知發展核電,也無法解決產業需求,反而虛擲發展再生能源的珍貴時間及資源,戕害台灣的產業競爭力。

戴興盛指出,社會各界目前都很擔心特殊情況下國家安全與能源韌性,但核電廠的存在反而會傷害台灣韌性。最明顯的實例就是俄烏戰爭,烏克蘭扎波羅熱核電廠成為攻擊目標,以及輸電設施很容易被攻擊,導致部分或全部電網癱瘓。因此,根本解決之道是增加再生能源占比,因為分散式能源,可以降低因攻擊導致電網被癱瘓的風險。

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張弘潔指出,在福島核災後,日本曾進行兒童甲狀腺癌的流行病學研究,比較核災後福島鄰近地區和日本其他地區的兒少甲狀腺癌的發生率和盛行率,發現福島鄰近地區的兒童與青少年,甲狀腺癌發生率風險高出日本其他區域的 20 至 30 倍。此外,研究人員也排除是否為普篩所造成篩檢效應的可能,因為在手術病例中,有 74% 出現淋巴結轉移,表示癌症非早期,並非過度篩檢或誤診。

張弘潔表示,使用核電將造成世代間的不正義。因為大人和兒童對於汙染易感性不同,當暴露在有毒的環境時,兒童吸收的毒素比成人高,也更容易發病,過去在車諾比事件和福島核災事件後都看到同樣的現象。

張弘潔指出,他長期關注空氣污染對兒童所受的影響,而根據環境部和台電資料,近年來核電占比逐步降低,空氣品質也同時改善,兩者關係達中度正相關,因此使用核電與空氣品質改善之間並沒有關係。

張弘潔認為,台灣已在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政府有責任保障兒童平安成長的權。他指出,在公投意見發表會結束後,反方代表吳亞昕在網路上受到抨擊,許多人因其年齡與學生身份而發表人身攻擊、認為他們沒有說話的權利,而這是非常嚴重的年齡歧視,也極度缺乏兒童權利意識。張弘潔說,無論是核災風險或空氣污染,兒少都將承受比成人更高的健康風險,而對環境影響更小的再生能源,才是台灣所需要的能源路徑。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Lenglengman Rovaniyaw (張希文)由邱花妹代念聲明。Lenglengman Rovaniyaw是出身自台東達仁鄉,並長期在蘭嶼進行研究的原住民族(排灣族)學者,他以原住民族學者身份嚴正表達:反對核三廠重啟、反能源殖民、還族群正義!

Lenglengman Rovaniyaw表示,政府與台電過去以「魚罐頭工廠」或「魚類研究站」的名義欺瞞達悟族(即雅美族),未經族人知情同意就將低階核廢料運至蘭嶼,其後更因核廢料桶風化、鏽蝕、破碎而需重新固化,導致核廢從原本的97,627桶擴增至100,277桶,造成嚴重環境與健康風險,是台灣當代歷史上最深的族群不正義事件。

Lenglengman Rovaniyaw更指出,不只是蘭嶼,歷年來政府規劃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幾乎都落在原住民族的生活範圍或傳統領域。他的故鄉—台東縣達仁鄉南田部落的頭目耆老,曾經說過一句話:「如果核廢料真的是好東西,為什麼不放在總統府旁邊?」道出了族人的心聲—原住民族從來不是電力的受益者,卻長期承擔核能的代價。在核廢料尚無法安全處理,也未處理蘭嶼核廢料的情況下,重啟核電是重演歷史錯誤,也是對原住民族的再次傷害。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表示,他是「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在2025年6月已經決議核三不該重啟。核三當年落腳恆春,是威權時期未經民主討論的政治決定,屏東人與核災風險共存40年,甚至不清楚核三廠發生過至少30次異常與違規事故、發生過瀕臨核災的全黑事件,更不知道核三廠原來竟蓋在斷層上!

邱花妹指出,核三在40年後有驚無險地如期停止運轉,在恆春正慶祝建城150周年此刻,卻來了這場全國性公投,剝奪屏東人免於風險與發展的權利。擁核的在野黨縣市首長或立委,通過政治話術,將核能講得安全又便宜、核廢處理沒問題,但卻不接受核電與核廢落腳自己主政的城市。這種以鄰為壑的心態,要求屏東、南部人繼續犧牲,是加劇能源使用的區域不正義!

屏東是觀光、農漁業大縣,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口投入農林漁牧,產值居台灣第二位;屏東是全國第一個達到民生用電100%再生能源的城市,正努力邁向永續轉型與生態共融的發展願景。邱花妹認為,這樣的屏東,絕對不堪一場核災。國人應正視一個事實:運作滿40年的核三廠已依法停止運轉,預期以25年完成過渡、拆廠、廠址最終狀態偵測與廠址復原等四階段的除役工作,並等待核廢能移至中期或長期的儲存設施。屏東需要的是政府與社會,包括核工能支持者也能傾力協助,為後續長達25年的除役工程以及萬年的核廢處置計畫共尋出路,而非強迫屏東繼續與核災風險共存。

記者會最後,所有出席學者共同在手舉牌中簽名,高喊重啟核三不安全、不經濟、不永續、不正義!呼籲社會各界,在了解台灣能源轉型的基礎事實、資訊的前提下,針對核三重啟的公投案中投下「不同意」,讓恆春人、屏東人、台灣人可以免於核災的威脅,避免資源的錯置,讓台灣的能源轉型能穩健前行。

這篇文章 【新聞稿】530位學者連署 呼籲核三重啟公投投「不同意」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公七公園生態導覽,逾百親子走訪同遊。揭露淡海自然寶藏,古圳遺跡價值重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18 - 21:45

文/淡海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

由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淡海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共同舉辦的「公七自然公園生態導覽」活動,8/17上午在新北市淡水區公七自然公園登場,吸引超過百位親子同樂參加,帶領居民親身走訪公七公園現地,深入了解這片土地所蘊藏的豐富生態價值。

經過導覽團隊的實地紀錄,目前在公七自然公園已確認的生物高達110種。園區內不僅能見到貓頭鷹、五色鳥等鳥類,甚有鷹類家族,還有姑婆芋、月桃、構樹等多樣植物。流經公園附近的公司田溪更孕育溪哥、苦花、台灣鯛等魚類,顯示該地不僅是都市中的綠肺,更是珍貴的自然生態廊道。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公七公園的價值不僅在於物種的多樣性,更體現在「生態化公園」的概念。所謂生態化公園,強調以自然原有的地貌、水文與植被為基礎,減少人工鋪面與水泥建設,保留原始生態環境,讓動植物得以延續棲息。

相較之下,一般公園往往以大面積水泥鋪面、整齊草坪與人工設施為主,雖然方便維護,但卻減少土壤滲水功能與原生物種的生存空間。生態化公園則維持自然河道、保留原生樹種、避免過度人為干預,不僅能讓鳥類與昆蟲繁衍,更能降低都市熱島效應,對於水資源循環與居民生活品質都有正面貢獻。

世居淡水的陳江河建築師,透過早期的淡水空拍圖,介紹淡海新市鎮的發展演進,公七自然公園這塊寶地,是在開發過程所遺留下來自然生態環境,不同於一般的人造公園,這裡已經是一個百年生態系。

環境法律人協會強調,如何在都市規劃與自然保護間取得平衡,是現行都市發展政策必須正視的課題,公七自然公園的珍貴價值在於它的原始生態,不同於大安森林公園的人造環境,在都會區更顯難得,以及古圳道遺留低窪地可因應如近期南部雨災樣極端氣候變遷所應俱備的滯洪調適功能,不應該有過多的人為開發,本應救災的警消大樓預定進駐於古圳道中,會造成重大程度的破壞,失去防災能力與生態系統,目前新市鎮尚有許多土地未開發,呼籲新北市政府重新選址。

淡海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呼籲,公七公園不僅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休憩場所,更是淡海新市鎮重要的自然資源。若讓這片土地消失,等於失去了一處兼具教育、保育與社區功能的自然基地。更多資訊與後續行動可透過官網了解。

本次活動獲得參與居民熱烈回響,不少家長帶著小朋友參與,期望透過親身體驗,讓下一代從小建立環境保護的觀念。三大主辦單位亦將持續推動更多生態調查與導覽活動,讓更多人看見公七公園的自然價值,齊心守護這片得來不易的城市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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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急診護病比1:13,不耐久候可至其他醫院就醫」一事衛福部長邱泰源反應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August 18 - 21:42

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近期雙和醫院急診醫療人員張貼一則「急診護病比1:13,不耐久候可至其他醫院就醫」的告示,引發軒然大波,衛福部長邱泰源則對媒體表示將「查有無違法」,我們認為此發言凸顯了官方對於議題掌握與相關規範的認知落差,更映照出當前台灣各大醫院急診面臨的空前危機。

為何會有衛福部規定護病比1:6,但急診護病比則遠超一倍有餘的怪誕狀況。實際上「1:6」的規定是病房的護病比規範,一旦現有人力照顧比超過此數字,則代表照護負荷超過了安全閾值,必須停止接收更多患者。但源源不絕的患者若有住院需求,則須持續在急診等候,為期數日到數週的狀況皆有,一名急診護理師照顧10多名各式輕重症患者,並非罕見。

過去普遍認為急診僅提供患者應急處置,且何時何地會湧現突發性增多的醫療需求難以預料,故難以制定所謂急診護病比。但如今患者在急診等候時間大幅度延長,醫療人員不可能坐視病情惡化而不進行必要治療,於是便造成急診的醫療負荷陡增,除了藥物治療、生命徵象監測以外還必須處理臥床患者的便溺與餐食,無怪乎急診護理人員離職數暴增,更加陷入照護負擔重的惡性循環。

若要降低急診護病比,無非減少來診數量、提高病房收治容量、增聘急診護理員額三個作法。但政府無意挑戰民眾就醫自由,護理人力也不能召之即來,急診護理補助姍姍來遲,是造成現況的元兇。醫療人員都想問,衛福部長想查的不法究竟為何?更直白地說,急診護病比高漲就是符合一切政府制度下的產物,代價是居高不下的急診醫護離職潮,疫情後幾乎不曾改善。

從年初急診壅塞問題至今,衛福部確實不是毫無作為,包含提高急診診察與護理給付、推廣OPAT(非住院靜脈注射藥物)模式、發放醫院護理人員津貼等。但這些作為究竟有無改善現況,除了民眾一無所知以外,醫療人員也感受稀薄,尤其看到部長似乎要等候新聞來了解急診慘況,恐怕遞交離職單的速度會快過長官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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