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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鳳凰颱風將侵襲台灣 籲政府與產業應採取預防措施保護所有漁船工作者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鳳凰颱風已於11月6日形成,許多預測資訊都顯示鳳凰颱風將於今日至13日直接影響台灣,且預估路徑與去年的兩個強烈颱風:山陀兒颱風和康芮颱風相近,將朝向有著台灣重要漁港和許多外籍漁工的南台灣逼近。
長期捍衛遠洋漁工勞動人權的「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團隊在去年(2024年)11月連續三場颱風期間,就已發出兩次公開聲明,緊急呼籲台灣政府與海鮮產業應立即採取行動與預防措施,保護漁工和所有漁船工作者的生命安全,並應根據台灣法律與指引,包括《災害防救法》與《颱風期間漁船進港及船員避風處理原則》,撤離漁船上的漁工並提供安全與備有充足資源的陸上庇護場所,不可在颱風登陸期間還要求漁工居住在漁船上為雇主看顧漁船。
本會引用去年山陀兒颱風侵襲前,農業部長陳駿季在10月2日要求落實防災應變的指示與要求:「漁業署需對沿岸漁港漁船停靠上岸之漁工做好收容安置作業。」以此提醒漁業署與海鮮產業,應在鳳凰颱風來襲前,預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兼顧保護遠洋漁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保護漁船業者的重要資產,這應該是漁業署與地方政府的職責所在。
我們也要提醒農業部漁業署,監察院已於今年8月7日對該署發出糾正案(114財正0012),指出漁業署在去年強颱期間未善盡監督地方政府的職責,讓許多漁工仍被雇主召回漁船上顧船,陷入巨大的生命安全風險。該糾正案也顯示,漁業署甚至想要考慮廢止「避風處理原則」,態度非常消極。對此,我們呼籲農業部漁業署應依照監察院之糾正案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將相關作法落實在即將來襲的鳳凰颱風漁港防災措施當中。且漁業署不僅不應該廢止「避風處理原則」,反而應該依照當前外籍漁工人數及颱風規模不斷升級的狀況,適時修正「避風處理原則」,藉以同時加強保護漁工權人身安全,也能保護海鮮產業業者的重要資產。
參考資料:
1.農業部長2014年因應山陀兒颱風防災整備之指示。連結
2.監察院調查報告「114財調0029」與糾正案文(114財正0012)。連結
3. 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團隊2024年10月31日聲明。連結
4. 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團隊2024年11月14日聲明。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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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四號地新竹揭牌! 圈地守護生態,從荒廢柑橘園蛻變守護在地物種的環教基地
發稿日期:114年11月11日
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9日於新竹橫山鄉舉行「荒野四號地-蔗廍林」的揭牌儀式,邀請參與合資購地的會員夥伴見證這塊土地蛻變的過程與成果,現場新竹志工分享了自己揉製的客家麻糬,還有精心醃成的洛神花蜜餞與清香魚腥草茶給大家品嘗,最後也藉著園區導覽讓大家深入認識四號地。
友善土地的共識 讓橫山柑橘園與荒野相會
荒野四號地-蔗廍林(原名橫山柑橘園)位在新竹縣橫山鄉,包含林地與農地,總面積約1.2公頃,目前規劃分為森林回復區、環境教育區與水生池區。過去,因為前人疏於管理的情況下,原本的柑橘園荒廢多年,儘管後續許多人表示有意願承租,但地主陳先生希望能採自然的方式讓這塊地恢復生機,也因此牽起了跟荒野的緣分。
荒野從2021年開始以零元租金接受地主陳先生委託管理。三年來,清除滿滿覆蓋的強勢外來種小花蔓澤蘭,水池清淤與種植布袋蓮淨化原本的水質,展開物種調查,手作步道,尋找取得與蒐集水源的方法,並且發展成推行環境教育的基地。除此之外,也保留原有的柑橘樹,延續地主夫婦對這片土地的柑橘園記憶。
從託管到集資購地 每份努力功不可沒
經歷四年的維護,荒野志工看見這片荒廢的蔗廍林逐漸恢復為自然森林的潛力,起心動念買下這塊土地。然而,因為協會法人的身份,無法購買農業用地,因此志工們發起募集地主,以共同持有的方式招募600坪農牧地認購。
最終,在志工與專職積極邀請及推廣之下,三個月後共獲得397位地主支持認購。2025年,向地主陳先生買下蔗廍林,並設定農育權給荒野保護協會,正式成為「荒野四號地」。
擁有397位新地主的四號地,在土地轉移的行政事務上並不是那麼容易。揭牌儀式前,荒野新竹分會長張正敏(筆筒樹)透過簡報向參與者們秀出土地買賣契約書,上面滿滿排列397人印章的畫面引起現場的大家忍不住大笑,透過契約書畫面也帶出當初專職與志工對帳、清點土地權狀的身影。
新生的四號地 展現多元環教與自然的生機蓬勃
在擁有了土地實質管理權的今後,荒野志工將延續挹注豐沛的動能與實力。除了持續監測調查,及改善基礎設施,在這塊迷人的淺山地區,也將有豐富多元的里山環境自然體驗活動,與工作假期內容,帶領更多企業、民眾和學生參與愛護生態環境的志工行列,共同維護良好自然環境。
現在的四號地,有許多珍貴的淺山生物在此活動。自動相機捕捉了野兔、山羌、保育類食蟹獴的身影;水質改善後的水生池,利用水王孫、水鱉、萍蓬草等水生植物,讓屬於三級保育類的金線蛙自在生活;而存續在四號地中的柑橘果樹,也獲得「綠色保育產品」的有機認證。
當天早上陽光和煦,在解說志工的帶領下,我們漫步於淺山之間。一路上,不僅看見了生態的蓬勃生命力,更深深體會到,眼前這份美好,是志工們長久以來以行動一點一滴積聚而來的成果。展望未來,四號地的成長與蛻變,讓人充滿期待與希望。
【外稿】休假無罪!台鐵產工絕食抗議
(圖片提供:林佳瑋)
文/林佳瑋(工運人士)
她叫曹嘉君,一名在彰化車站上班的台鐵員工,也是一位母親。
2017年,她和335名同事,只因為想「休假」,卻被台鐵記過、懲處,甚至被記上曠職。
那是中華民國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公務員集體懲處。
但她沒有退縮。
如今,她走進台北車站大廳,在人潮喧囂與鐵道轟鳴之間,開始絕食。
她抬頭所望的地方,就是臺鐵公司董事長的辦公室。
那些高官,只要從窗戶往下看,就能看到她。
為了自己,也為了所有無法喘息的鐵路員工,她要台鐵給出一個公道。
▍獨有的「日夜休」班表,全年無休
雖然都是輪班人員,但台鐵的輪班制度與眾不同。
他們的班表叫做「日夜休」,也就是第一天上日班、第二天上夜班、第三天則是休假。
每一個班都是12小時,日班是從早上八點上到晚上八點,夜班是從晚上八點上到隔天早上八點。
這個輪班制度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輪起來卻是要人命。
因為,這是一個全年無休的班表。
咦?不是第三天有休假嗎?怎麼會是全年無休?
如果你仔細端詳,你會發現,其實第三天還是上了八小時的班。
因為第二天的夜班,工作時間是從晚上八點,一路跨到第三天的早上八點,才能下班。
而當員工在第三天的早上八點下班,你以為他終於要開始放假了嗎?
不,第四天的早上八點,他又要去上上班了。
「日夜休」的台鐵員工,實際上根本沒有「休」,他每一天都出現在台鐵車站,從來沒有離開工作。
▍史上最大規模的公務人員懲處案
日夜顛倒、全年無休的台鐵員工,終於受不了這個沒人性的班表。
他們決定不再沉默,組織工會。
2017年的春節,他們集體做出一個決定:
依法行使勞基法所給予的權利:「休假」。
「我把時間交給你,不代表我把人生整個賣給你。」
台鐵,也火速把這些集體行使休假權的員工,記上小過、大過、甚至曠職。
這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公務人員懲處案。
臺鐵產業工會於是開始了漫長的救濟過程。
勞動部認為,台鐵有先排定班表、再由勞工確認的作業慣習,所以存在著「默示同意」;如果員工要推翻「默示同意」,就必須在班表排定後的一定時間之內,表達不同意,而2017年的集體休假,時間太短,違背誠信原則,裁定台鐵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工會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而高等行政法院推翻了勞動部的判決,法院認為,台鐵必須在每一次的班表排定前,都要取得勞工的同意,不能任意剝奪勞工的法定休假權利。
這原本是工會的一大勝利,然而,台鐵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之後,最高行政法院又再度推翻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採取跟勞動部類似的看法。
也就是說,2017年的台鐵員工集體休假,台鐵的懲處是合法的。
最高行政法院罕見的用「自為判決」的方式,讓這宗案件三審定讞。除非尋求釋憲,否則336位台鐵員工的懲處案,將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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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歷經將近八年的訴訟,這336名員工,已經有不少人離開了臺鐵。
惡劣的輪班制度,剝奪人的休假時間,人生彷彿只剩下配合台鐵的運作而存在,很多人早就受不了,早早離職。
2024年,電機、工務類新進從業人員離職率近5成,根本留不住人才。
▍勇敢的員工不會再跪回去
雖然司法判決如此不利,但曹嘉君仍然決定挺身而出。
婆婆反對她投入工會運動,認為那是自找麻煩,她曾經為此氣到剃去長髮,以短髮明志,作為無聲的抗議。
她從11月6日起,在台北車站開始絕食抗議。
她不是一個人,眾多台鐵員工,紛紛加入絕食的行列,接替、傳承過往的抗爭意志。
有人帶著疲憊的身體前來,有人請了假,有人悄悄在夜裡送來溫水。
從昨天起,臺鐵產工創會理事長王傑,也抱著病體加入絕食,接續撐滿一百小時。
那些當年被懲處的員工,有人離開了,有人失望沉默,但也有人選擇留下。
留下來的人,繼續守著崗位、守著信念,這是一場不願遺忘的抵抗。
在車站的廣播聲中、在人潮熙來攘往的車站大廳,不願退場、不願善罷甘休、不願跪回去的員工,堅持休假是最基本的人權,渴望擁有不被長官干預、實現自我理想、最基本的休息時間。
休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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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65%代表為主管 「校務會議」淪「主管會議」 工會籲修《大學法》防堵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65%代表為主管 「校務會議」淪「主管會議」
工會籲修《大學法》防堵 並增編制外教職員代表
你能想像:一所大學的校務會議代表席次,主管竟然占了65%,非主管的基層教師,卻僅僅只佔18%嗎!這樣的席次分配,還有任何可能性,確保校務會議成為充分代表基層教職員生發聲的校園民主審議機制嗎?這種民主精神日益崩壞、主管混充「教師代表」的現象,因《大學法》規範的缺漏,正普遍存在於公私立大學當中。高教工會在10日上午的記者會,與不分公、私立大學的老師出面共同疾呼修法,提出工會修法版本,呼籲儘速透過修改《大學法》,徹底防堵此一漏洞!
高教工會在對許多公私立大學的校務會議代表組成結構進行分析後發現:不分公私立大學的校務會議,許多學校實際出席代表具有主管職務比重超過五成者比比皆是!甚至在文化大學,竟有65%校務會議代表皆由主管出任,淪為名符其實的「主管會議」。工會補充:以文化大學114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組成結構為例,校務會議代表席次共78席,然而,其中竟有多達三分之二(51席)的代表為行政或學術主管(其中多達25席的「教師代表」是由行政或學術主管「混充」),相對的,非主管的基層教師代表卻僅14席(佔比18%)。
工會進一步解釋:雖然現行大學法賦予了大學內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等權利,也規範「教師代表」人數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第15條)。並且進一步透過對會議組成之各類身分人員分列規範,明文規定:校務會議以「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探究其立法意旨即在維護校園民主精神,保障一般教師有一定比例參與校務會議的權利。
然而現實上,當前公、私立大學的校務會議,卻還是經常淪為「一言堂」、「行政團隊的橡皮圖章」,逐漸喪失原本制度設計上期望校務會議能發揮民主審議大學校務重大事項之機能。追根究柢,校務會議的代表未能充分代表基層教職員生,反而讓行政團得以輕鬆掌控甚至席次過半,正是關鍵問題來源。這其中,越來越普遍出現校務會議中的「教師代表」
事實上,高教工會早在2020年,就曾與工會高雄科技大學分部的老師們,揭露校務會議代表中,「主管」混充「教師代表」問題的嚴重性。當時高教工會即提出警告:由於越來越多大學,鑽《大學法》的漏洞,讓具有行政或學術主管身分的教師(如副學務長或系主任等)「混充」擔任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導致實際上校務會議中,具行政或學術主管職務者,在校務會議中逐漸增加甚至過半,而讓「校務會議」成了變相的「主管會議」[1]。遺憾的是,這些年來,這樣的現象非但沒有改善,許多學校校務會議代表中具主管職務的比重甚至動輒高達六成以上。工會強調:若再考量多數私立大專校院的學術主管職務,根本非由教師推選,而是由校方高層決定,校務會議淪為行政高層橡皮圖章就一點都不意外了。
工會也進一步指出:學生團體近年來持續倡議要求提高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的比例(目前為十分之一),高教工會過往也支持學生團體此一訴求,然而倘若日後提高學生代表比例的修法通過,同一時間卻無法在「教師代表」中限制排除具行政與學術主管職務者,可以想見各公私大學行政團隊為了實質上取得校務會議主導權,將可能更普遍、更大規模出現透過「混充」教師代表的方式,更嚴重侵蝕真正非主管的基層教師擔任教師代表的空間。
最後,目前大學中存在大量「編制外」教師及職員,至今仍無任何保障其享有擔任校務會議代表的選舉及被選舉權,導致這群編制外教職員,完全被排除在大學決策系統之外。不但長期權益受到漠視,更違反校園民主的精神。因此,工會在記者會上也呼籲應藉著此次大學法修法契機,制度性保障編制外教職員參與校務會議的權益。
增加編制外教職員參與校務會議的目的,正是為了改變現行教師或職員代表選舉往往僅限於「專任」、「編制內」教職員之不民主情況,以確保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或職員代表),是由校內「全體」含專任、兼任,編制內、編制外之教師(或職員)選舉產生,使代表具有民主正當性。
最後,針對《大學法》所規範校務會議代表的規定,工會提出以下三點具體的訴求:
- 大學校務會議組成代表,「教師代表」部分應限於「未兼任學術或行政主管」之教師。
- 大學校務會議組成代表,應等比例納入「編制外教職員」代表。
- 支持(由學生團體所提出)增加學生代表比例的訴求、減少學術與行政主管代表比例
附件一、大學法第15條工會版修正條文對照
高教工會《大學法》第15條修法版本 現行大學法條文 第 15 條(大學校務會議組成)1. 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
2. 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且不得兼任學術或行政主管;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三分之二為原則。
二、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三分之一。
三、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3. 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計算,遇有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4.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經校務會議應出席人數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5. 校務會議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其名稱、任務及組成方式,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第 15 條(大學校務會議組成)
1. 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
2. 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三分之二為原則。
二、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
三、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3. 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計算,遇有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4.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經校務會議應出席人數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5. 校務會議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其名稱、任務及組成方式,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至於大學校務會議組成代表等比例納入「編制外教職員」代表的訴求,工會主張透過修改「大學法施行細則」來完成: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之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全體專兼任編制內及編制外教師選舉產生。其中兼任教師之投票權利得依其授課時數佔學校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之比例予以減權。此外,第十五條之校務會議職員代表,應由學校全體專兼任編制內及編制外職員選舉產生。其中兼任職員之投票權利得依其工作時數佔學校專任職員正常工作時數之比例予以減權。
[1]當時的記者會上,高教工會高雄科大分部召集人、校教師會理事長許光城就分析指出:107、108、109學年度高科大校務會議代表組成,非主管教師代表占比分別為39.16、34.51、30.71%,逐年減少;而學術與行政主管占比分別為44.06、47.89、52.14%,卻逐年增加,直接導致校務會議失去平衡監督功能。這篇文章 【新聞稿】65%代表為主管 「校務會議」淪「主管會議」 工會籲修《大學法》防堵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健康是人權,航空業工會聯合爭取病假權法制化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本會)今日(11/10)上午和中華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以及許多支持病假權法制化的勞工團體,共同參與勞動部辦理的「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
本會理事長張書元首輪發言主張,雇主能用來限縮或刁難員工請假的手段太多,勞工請病假應比照性別平等工作法對生理假、家庭照顧假等假別的保障,明文規範:「不得視為缺勤,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待遇。」,而且在目前法定30天的普通傷病假內,應該至少保障12天、甚至15天的病假,都不能被不利處分,才能落實健康是人權。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朱良駿補充,為了避免部分主管濫用法律的模糊地帶,來刁難員工請假,應該明定一天內的病假不用檢附證明。其次,勞工生病並不是勞工故意,如果是「長病假」,也就是嚴重到須住院的病假或是術後需要更長休養期間的病假,只要能檢附診斷證明,也應該被特別保障不影響考績,才能讓生病的員工好好休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周沛汝在第二輪發言指出,病假已經分成半薪和無薪,跟正常出勤有所差異和限制,所以更不應該在非薪資的其他部分有所差異,我們主張的「其他不利待遇」,除了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的不能視為缺勤、不得影響考績和其他不利處分外,也應該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的立法精神,不能影響其他福利,或用降低請假員工福利的方式,來規避法律。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補充,民主的前進,是公民基本社會權利的擴充,病假權或更廣義的健康權,不應該劣於雇主的管理權限,要避免像長榮航空這樣的惡質資方濫用管理權限,必須明文修法保障病假,只要雇主故意製造「差別待遇」都應該列為「其他不利待遇」。同時勞工的請假權不應該劣於公務員,也應該要有三天的身心調適假。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李瀅另外強調,目前員工發生公傷,雇主往往推給勞保局認定,勞保局事後認定的公傷假天數和實際養病天數,不一定完全一致,反而造成員工心理負擔,不能好好養病。這種情況下未被認定為公傷假的普通病假,也都應該列入被保障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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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工鬥參與「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 要求保障勞工15天請病假不得差別待遇!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工鬥總工會今日參與勞動部舉辦「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現場有來自法律界、資方團體以及工會團體的代表,現場工鬥總工會、臺鐵產業工會以及航空、醫療業工會各自發表對於修法的意見。
工鬥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尊嚴勞動」,是在對等的尊重下來進行勞資合作,而非在不對等的剝削中被迫妥協!現代勞工不是古代的長工,只要給頓吃的就好。政府應該在相關法規中明確訂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請法定假,而有不利待遇之行為。包含對勞工進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減發獎金、影響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待遇。
何政家理事長主張,請假權益的保障,也建請直接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的日數,不應設有不利處分之範圍!
食品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逸翔主張,食品業勞工薪資已經偏低,而且在法律規定的執行面上,有時候甚至是公司的工作規則,到工廠層次、到部門層次,還會被增加規則,因此王逸翔主張,勞工請病假的權利應該跟「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中,不可以有「差別待遇」,包括選班還是各種工作內容部分。
臺鐵產業工會理事,正在進行絕食抗爭的代表王傑以個人經驗表示,他在今年7月、10月因為請病假遭到打壓,資方堅稱一定要提出醫療證明才能核假,然而王傑提供了藥單、門診收據,資方依然堅稱無效,導致王傑面臨曠職與記過處分,可預期會面對漫長救濟。
工鬥總工會未來會繼續針對「勞動基準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的病假請假權問題,繼續要求勞動部保障基層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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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病假保障要落實,拒絕不利待遇,才有健康臺灣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近月來接連爆發多起「病假遭打壓」事件,勞工健康權再度被踐踏:
臺鐵員工因病假續請遭資方記曠職懲處打壓,長榮航空空服員則公司制度不敢請假就醫,最終延誤治療喪命,醫療業工會也揭露醫院職場對員工請假懲處氾濫。這些事件,揭示臺灣職場普遍存在「勞工請假=不敬業」與「請病假就是濫請」,讓勞工在健康與飯碗之間被迫二選一。
許多雇主仍以「病假審查」、「全勤獎金」與「晉升考核」等管理手段,變相懲罰請病假的員工,甚至要求勞工「提早預告」疾病或強制提供醫生診斷證明等醫療資訊。
因此雇主仍有多重管理手段懲處,對勞工請病假做出不利處分,讓「請病假變成職場風險」,而這些接二連三的悲劇,更是讓賴清德總統宣稱的「健康臺灣」成為空談。
勞動部在工會抗爭下,將在明(10)日召開病假保障權入法公聽會,工會團體今日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請因病假受到打壓的當事人,說明對病假保障權相關訴求:
●訴求:勞動部應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遭病假打壓的當事人王傑表示:
作為一個今年開始被持續以病假問題打壓的工會幹部來說,我必須嚴正地說病假問題,是非常需要重視的議題。因為對於勞工與公務員來說,病假、事假,就是請一天就會影響考績的事情。
而資方開始刁難病假,更是讓勞工遭受壓力,不敢請假的開始,以我面臨的情況為例,現任台北站長上任之後,要求一天病假要提供就醫單據,兩天以上要提供診斷證明書,而且就算提出就醫單據,表示看診後因為病況有休養需求,台北站長不僅惡意將員工看診後,自覺仍有休養再請假,扭曲成「連續兩天病假」,又執意求要提供診斷證明書,縱使附上醫師開藥的藥單、打報告說明,依然不准假,導致本人目前面臨2日曠職、小過處分。
產工數次找過何站長說明此規定於法無據。無論是勞動部函釋,還是銓敘部函釋,都是寫病假證明可以用醫療單據或就醫收據:不限定診斷證明,然而何站長卻聲稱自己聯繫過勞動部,條件平等司的科員跟他說病假兩天要提供診斷證明。
雖然10月17日產工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後,勞動部回函表示「爰勞工如有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或休養之需求時,雇主應考量勞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並同步副本給交通部,然而台鐵及台北站卻仍未依照勞動部函文所示,實際考量本人休養必要,不斷要求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才能給假,完全是不顧勞工實際情形、卸責審查責任的做法。
又今年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法後,病假部分也有修正,在第十一條第三項:新增了或「其他證明文件。」修法理由中也明確講到,其他證明諸如看診收據、藥單都可以當作證明。
因此,發生在本人身上的案件,就是資方,透過請假規則賦予的權限作為懲處手段,讓《請假規則》淪為打壓勞工的手段,以法之名制定許多規定,而像何站長這樣的雇主和資方,多不勝數!用私設規定,刁難、打壓跟自己立場不同的勞工或者工會幹部。
所以長榮空服員不幸因此死亡,醫療業工會也站出來揭露病假遭懲處的狀況,以及本人遭打壓的懲處案,絕對不是單一個案,是整體性的制度問題導致,工會主張,目前勞工請病假扣半薪,已經是變相處罰,應該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在30天病假中,有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讓勞工可以放心休假。
這篇文章 【新聞稿】病假保障要落實,拒絕不利待遇,才有健康臺灣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解說之路,一群人一起走
文/許喬媚〈雲林第六期解說員課程學員,自然名:蜂鳥〉
圖/雲林第六期解說員課程工作人員
2025.11.10
課程已經到了尾聲,於是也想要寫寫心裡的想法。不過,上了這麼多課程,要一一的回想,再把它寫出來,對我這個年紀來說太難了。所以就想從最近的活動再回溯記憶,講師經歷之豐富,真是筆墨難窮。無法盡述還請讀者包容。
在整個六解的活動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後一次的解說演練,在前一天,每個夥伴都有點緊張,當然也有可能只有我自己在緊張,只是感覺上週六預演時就是零零落落;但到了實際上場,伙伴們還是維持著原本的水準,滔滔不絕講著龍過脈的歷史。隨著一群人往步道前進,當有夥伴遇到要解說的場景時,班長就會跳出來大聲一喊,幫忙開場,似乎整個六解有凝聚的起點,接下來就變成有人解說、有人接話,整個活動活絡了起來;確實感受到「情感的連結」才是解說的主要意義。
再來,相同的概念,綠色生活地圖群組的大前輩——過山蝦的地圖活動,對我來說並不單純只是畫圖,而是一群夥伴一起通力完成一張地圖。
剛開始要進入雲林分會六解時,其實是想著有事情可以做,單純想著to be a giver,而荒野是我所能想到熟悉的環境,因為要進到其他團體,還要試著融入,對我來說挑戰更大。但進到六解後,跟之前不一樣的是,在親子團的時候,有很大的目的性,也有明確對象,就是為了小孩。到在六解,確實感覺到荒野更多的無限可能,可以做很多事:去疏伐、去淨灘。在六解活動中,可以體會「一個人可以走很快,一群人可以走很遠」。自己會發覺,在這群夥伴的陪伴下,似乎不管要做什麼,都可以很有勁道的往前走。
附加檔案大小 解說之路,一群人一起走1.6 MB【新聞稿】絕食100小時展決心,續爭依法休假抗爭無罪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產工因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的勞工,無視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前後,台鐵改革都處於被動,而發起為時100小時絕食行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
今日由絕食代表、產工理事王傑宣布絕食100小時行動結束,王傑表示絕食行動結束,已經代表產工向最高行政法院無理判決表達決心,這場關於國定假日權益的抗爭,攸關全臺勞工權益,產工將會堅定進行,而且台鐵改革絕對不會停下,只要臺鐵一日仍是國營事業待遇末段班提升待遇、沒有尊重專業增設證照津貼、危險津貼,產工會秉持初衷繼續爭取,期盼全臺路員能夠透過這次行動,看到產工積極改革的態度,加入產工一起爭取。
絕食代表蘇承志表示,作為剛加入的新進從業人員,這次加入絕食行動,不只是要支持工會、感謝工會在當年的抗爭下,讓輪班有完整的休息時間、夜間工作也有夜間津貼,讓後進的員工得以更有尊嚴的在台鐵工作,更是身為新進員工深感自身權益在本次判決影響深遠,這不僅是336位產工會員的訴訟,更是攸關全臺鐵、全臺灣勞工的國定假日權益。
絕食代表、產工秘書長朱智宇強調,產工接著將會持續進行司法訴訟,持續堅定爭取依法休假無罪,歡迎呼籲社會各界持續關注這場國定假日權益的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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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勞動部召開「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會議 五大醫院醫療工會聯合訴求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企業工會、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114年9月底至10月初,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飛米蘭執勤時抱病上班,返台後病況急轉直下致不幸離世,引發我國社會對於「請假有罪」之職場制度文化對勞工所構成嚴峻侵害之關注及討論。
對此,本會代表醫療產業各醫院各職類勞工,集結南北各主要醫療院所工會團體,分別於114年10月15日及10月30日,前赴聲援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所召開之記者會行動。
此外,本會亦同時於114年10月23日,共赴立法院召開「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聯合記者會,本會於記者會上詳實揭露各醫院在其內部差勤制度、獎金發放要點、考績考核等規章上,普遍均將病假、特休假、婚喪假一律視作「缺勤」,進而在績效獎金數額或年終考績等第上,針對請假勞工予以不利待遇,部分醫院甚至連《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假別都有所刁難懲處。
「請假有罪」之嚴峻危害,在醫療行業及我國各行各業均可謂氾濫成災。本會彙整南北各公私立醫院各職類會員之實際案例(臺大醫院、臺大癌醫、成大醫院、臺北榮總、新光醫院),於10月23日之記者會上如實呈現反映,肇因於現行法令上的嚴重闕漏、不合理的差勤制度、醫療人力短缺等因素,醫療人員要想行使應有的請假權利,在實務上可謂難如登天,醫院雇主普遍在制度上設計諸多不利請假勞工之規範,單位主管慣將增補及協調人力的責任全數轉嫁予勞工承擔、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臨床人員抱病服藥隱忍乃至吊著點滴上班更早已是公開秘密,制度改革已是刻不容緩。
本會明確主張:「請假是權利,不是犯罪」、「抱病上班不是奉獻,而是風險」、「沒有健康職場,何來健康台灣」,今日出席勞動部「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本會訴求:1.應提高勞工不受不利待遇、領有全薪之病假天數、2.應擴大認定雇主不利待遇之範疇、3.應禁絕雇主以「獎勵有貢獻勞工而非懲處請假勞工」為名規避法令約束、4.應禁絕雇主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之不法情事。
▌附錄:
附件1:本會114年10月23日「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記者會新聞稿
附件2:臺大醫院「辦理作業基金人員暨工員年終(含另予)及另予考核作業原則」
附件3:臺北榮民總醫院「工作獎金核發作業規定」
附件4:臺北榮民總醫院「契約護理照護獎勵發放作業規定」
附件5:成大醫院護理師因請流產假致當月績效獎金遭砍半之薪資明細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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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自然,也走進自己的心
文/林慧玉〈雲林第六期解說員課程學員,自然名:森林〉
圖/雲林第六期解說員課程工作人員
當初報名參加「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第六期解說員培訓時,心中其實帶著一點好奇,也有些許不安。自己並不是生態背景出身,對動植物也談不上熟悉,只是單純覺得,大自然似乎有種吸引人的力量,而我,好像一直渴望能更靠近它一點。
沒想到,這段旅程不僅豐富了我的自然知識,更讓我在這個節奏快速、關係疏離的世界裡,重新找回了與土地的連結、與人的溫度,還有與自己內心深處的對話。
每一次課程,不管是室內的知識學習,還是戶外的實地觀察,我都像是一塊乾裂的土地,慢慢吸收著大自然灑下的雨水。不只是學習如何辨識植物與動物,更是在一次次的接觸中,看見自然的韌性與溫柔,也看見自己內心久違的平靜。
我開始明白,所謂「解說員」不只是傳遞資訊的人,更是一座橋樑──連結人與自然、過去與未來、土地與記憶。而這樣的角色,也許正是我一直在尋找的方向。
從「相見歡」開始,開啟這趟共學旅程
還記得第一天的「相見歡」活動,大家來自不同背景、不同領域,彼此陌生,卻因為對自然共同的好奇與熱情,齊聚在同一間教室。隨著學長姐們帶來熱情又逗趣的「海草舞」,活動在笑聲與掌聲中熱鬧展開,原本拘謹的氣氛瞬間被打開,也讓彼此的距離一下子拉近了許多。這樣的開場不僅打破了陌生感,也象徵著我們即將踏上一段充滿活力與自然能量的旅程——在這裡,不論年齡、職業或經歷,我們都將以學習者的姿態,重新認識自然,也重新認識彼此。
▲從尷尬到大笑,只需要一段舞的距離
隨後海金沙(自然名)透過《四季》影片的精彩片段,帶領我們進入自然的時間軸。畫面隨著四季流轉,我們彷彿走過春的甦醒、夏的繁盛、秋的收成與冬的靜謐。那不僅是一場視覺饗宴,更是一種內在情感的觸動——透過自然節奏的引導,喚醒了我們對生命週期的敏銳感受,也讓我靜靜地思考:自己在這樣的循環中,正走在哪一個季節裡?
這不只是一場迎新,更像是一場溫柔的「啟動」儀式——讓我們的心慢慢打開,準備迎接接下來每一次與自然的深度對話。
而這份在人與人之間悄然萌生的連結,也成為後續課程中最溫暖的底色。因為信任,我們能自在地分享彼此的觀察與感動;因為熟悉,戶外實作時我們彼此照應、默契十足,從學習的夥伴,漸漸成為朋友。
夜觀體驗:在黑夜中看見生命閃爍
「夜觀-蛇」是我在這整個課程中最難忘的一環。那天夜晚,我們沿著龍過脈步道展開夜間觀察活動,在海蛇(自然名)的帶領下,拿著手電筒,踏著濕滑的步道,一步步走進那片悶熱潮濕、寧靜卻充滿未知的山林。
原本只是期待能看到幾隻青蛙就很滿足了,沒想到,那一夜卻遠遠超出我的想像。最震撼 的,是與雨傘節的近距離接觸,牠就在我們面前現身,安靜而莊嚴;還有赤尾青竹絲在樹枝間優雅地緩緩移動,光影下閃著翠綠的鱗片;溪水邊的水蛙此起彼落地鳴叫,像是為夜晚伴奏的自然合聲。
除此之外,我們還觀察到夜間出沒的昆蟲、鳥類,每一種生命都在夜色中展現牠們的節奏與姿態,讓人目不暇給,也讓我重新認識了黑夜的樣貌。
▲在龍過脈夜觀與雨傘節面對面
這不只是一場生態觀察,更是一種與黑夜和解的學習。很多人天生對黑夜和野生動物感到恐懼,但當你開始理解牠們的生活習性、牠們在生態系中的角色,那份恐懼便會慢慢轉化為尊重,甚至是欣賞。
那一夜,我學到的不是辨識物種的技巧,而是一種態度——放下偏見,走進牠們的世界。當我們願意走進黑夜,才有機會真正看見自然的全貌,也才真正看見自己內心的光亮與寧靜。
萬里濕地工作假期:用雙手守護土地
德鴻老師向我們介紹這片他多年來守護的濕地,語氣中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柔與堅定。那不只是知識的傳遞,而是他用歲月累積而來的情感與責任。說的每一池水、每一株植物,甚至那些我們得彎腰清除的雜草,背後都藏著他與無數志工日復一日投入的汗水與心血。
當他一邊講解,一邊親自踏進泥地示範如何進行操作時,我腦中浮現出課堂上 PPT 裡那些靜態的濕地畫面。此刻,一切都活了過來,不再只是照片或數據,而是一種觸的到、踩的進去、能感受泥土溫度的現場感。
親臨其境的那一刻,我不只是「更了解」這片濕地,而是整個人都被它溫柔地包圍。那種真實感,是任何影片或簡報都無法複製的。
除了觀察自然,我們也實際動手參與保育行動。萬里濕地的工作假期是一場身體與心靈的雙重挑戰。我們扛著工具、搬運水生植物的盆栽、彎腰清理雜草,腳踩泥濘,汗水不停地滑過臉頰。每個人衣服和鞋子都沾滿了泥巴,卻沒有人喊累,反而笑聲不斷。
我記得大家拍照舉手比讚、比 YA,腳上滿是泥巴,卻笑得像小孩一樣純粹。那一刻,我們不是在「上課」,而是在為一片土地共同付出。泥巴不是髒亂,而是我們親身參與過的「榮耀徽章」。
這堂課讓我不只是學會濕地的生態價值,更讓我第一次真切地理解「人」對自然環境的影 響。守護環境,不只是喊口號、參加一場活動,而是一種踏實而謙卑的責任。你必須願意蹲下身、踩進泥裡,用手、用腳、用心去感受這片土地,才能真正和它產生連結。
▲萬里濕地的工作假期,滿身泥巴是我們最驕傲的模樣。
自然觀察與解說實務:從學習到傳遞
隨著課程進入中後期,我們開始接觸到更多進階的內容,像是鳥類、蛙類、植物與昆蟲的辨識與生態習性,並實際學習如何進行「生物紀錄」與「解說設計」。這些知識不只是填滿腦袋的資訊,而是一次次打開眼睛、打開感官的練習。
經過這幾個月的訓練,我最深刻的體會是:解說,不只是把知識說出來;它更是一種把人「拉回自然」的方式。有時候,只需要一句話、一個觀察角度,甚至一個小小的故事,就能讓原本對自然毫無興趣的人,產生好奇,甚至悄悄地改變一些生活習慣。
而最具挑戰與收穫的,莫過於後期的「模擬解說實作」。這個階段,我們從單純的「觀察者」,逐步練習成為「引導者」。一開始,我們講解時難免緊張,節奏亂了、眼神飄忽……等等。但隨著一再自我練習,我們開始學會調整語調、掌握節奏,也學會如何用眼神與肢體建立連結。
期末旅行:收心與圓滿的句點
期末旅行安排在新竹的四號柑橘園、舊港島與香山濕地,我們在自然的懷抱中度過兩天一夜,重溫這段旅程所學,也讓身心慢慢沉澱下來,成為這場學習歷程最圓滿的結尾儀式。
旅程的第一站是四號柑橘園,由熱情又健談的棟哥親自導覽。他一邊走、一邊分享果園如何以友善耕作與自然共生的故事,那不只是農業知識,更是他與這片土地之間深厚的感情連結。
導覽結束後,我們親手協助清除雜物與雜草,在勞動中與土地建立連結。陽光灑落,汗水滑過臉頰,卻沒有疲憊,反而感受到一種「正在參與」的踏實。最難忘的,是工作結束後,大家圍坐吃著剛出爐、熱騰騰的烤地瓜。那地瓜的香氣、陽光的溫度、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的笑語聲,讓我有種說不出的溫暖——彷彿真的回到了某種意義上的「家」。
▲在荒野四號地見證雲林與新竹分會情誼的連結
夜晚,我們來到舊港島潮間帶展開夜觀。白鷺鷥(自然名)以溫柔而充滿故事感的語調,帶領我們走入紅樹林與泥灘,邊走邊講解潮間帶的濕地生態與夜行性物種。我們手持手電筒,一掃之下,立刻看到無數螃蟹來回穿梭,形成壯觀的「螃蟹大遷徙」。牠們挖洞、奔跑、舉起大螯,活靈活現。第一次那麼真實地「看見」夜晚的生命風景,不再只是黑暗與未知,而是一場隱形卻熱鬧的生態盛會。
隔天,我們來到此行的最後一站──香山濕地。同樣由白鷺鷥帶領,我們再次走入紅樹林與潮間帶,但這次不只是觀察,更是一種靜心的練習。為我們介紹多樣的濕地物種,其中最令我難忘的,是那群密密麻麻的和尚蟹。牠們靈巧地躲藏在濕地泥灘的小洞中,我們則小心翼翼地蹲下、屏息等待。
終於,第一隻和尚蟹小心地探出頭來,接著第二隻、第三隻……整片濕地仿佛慢慢甦醒了。那一刻我深刻體會到,自然從不喧嘩,只要我們足夠安靜,牠就會用最溫柔的方式回應我們。
而這趟旅行最完美的結尾,是捲尾(自然名)學長送來透心涼的冰棒。我們一邊吃著冰棒、一邊笑著回顧這兩天的點滴。那一口冰涼,不只是消暑,更像是自然與人情交織後的一份甜美回饋。
▲舊港島夜觀,夜色不黑,自然發光
從「看見自然」到「成為自然的一部分」
這段解說員培訓旅程,不僅讓我學會了如何觀察、如何解說,更重要的是,它讓我重新建立起對自然的感知與連結。
從最初相見歡時的破冰與歡笑,到萬里濕地頂著烈日揮汗勞動;從模擬解說的忐忑與練習,到香山濕地靜靜等待一隻和尚蟹從泥洞中探出頭——這些都不只是課程安排,而是一次次身體與心靈在土地上的練習。
每一位講師的知識與熱情,像是一道道光,照亮我們對環境、對生命更深的理解。而夥伴之間的互助與分享,更讓這段學習之路不再孤單,反而充滿溫度與力量。
荒野教給我們的,從來不只是生態知識,而是一種生活的態度──尊重、傾聽、謙遜與行動。這些不只是成為解說員的基礎,更是成為一個懂得與自然共處之人的養分。
未來,不論我是否成為一位優秀的解說員,我都會帶著這份覺察,繼續走在自然之路上。用眼睛觀察、用心傾聽、用行動守護——讓更多人「看見自然」,更願意一起「守護自然」。謝謝荒野,謝謝大地,也謝謝那個願意踏出第一步的自己。
附加檔案大小 走進自然,也走進自己的心6.02 MB
【新聞稿】台灣聲援 李卓人、鄒幸彤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記者會
文/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赴湯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於2021年9月9日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遭逮捕、還押,至今已超過1500天。原訂於2025年11月11日開始的審訊,現又再度延期至2026年1月22日。
台灣各界NGOs與香港支持者,於11月9日下午在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共同聲援李卓人與鄒幸彤,要求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卓人與鄒幸彤,並撤銷兩人的所有控罪。和平紀念六四與倡議民主不應構成犯罪,《國家安全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香港基本法》第23條)等所有侵犯人權的法律也應立即停止執行,進一步廢止。並且,香港政府不合理的還押期限與一再延遲的審訊,已嚴重侵犯基本人權與法治精神。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背景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因紀念六四、倡議平反八九民運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期間多次保釋申請均被拒絕,總共還押超過 1,500 天。原定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開始的審訊,現已再度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 1989 年,是民間組織,旨在紀念六四事件並倡議中國的民主改革。其最為人知的活動是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燭光晚會,從 1990 年至 2019 年持續舉辦,是全球規模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六四公開紀念活動。支聯會也成立了六四紀念館,以保存 1989 年民主運動的記憶與歷史。為此本次記者會亦以維園照片為背景,並以電子蠟燭擺出「64」字樣。
台灣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表示,2017年9月,香港支聯會及社民連遊行前往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抗議,聲援在中國被捕的李明哲。當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直言,對中國政權而言,只要一批評他們的人權紀錄,中國就認為是顛覆國家政權。2022年4月,李明哲刑滿出獄回到台灣,自己今天卻在此聲援李卓人和鄒幸彤,何其諷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華人民主書院專案經理胡嘉穎、來自香港的赴湯也分別分享中國壓迫不同群族的經驗,在西藏人面對中國入侵、香港與中國民主社群對抗中國壓迫,呼籲世界都需要正視被中國與其代理人壓迫的受害人。
中共和國安法法制全面破壞香港基本人權
2020 年《國家安全法》頒布後,支聯會面臨資產凍結、警方搜查及加強監控。2021 年 9 月領導層被捕後,支聯會於 9 月 25 日正式決議解散。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明,事實上,國際特赦組織也因為《國安法》的通過,被迫關閉在香港的區域辦公室。但這不妨害他們對於香港人權的關注,2023年,國際特赦組織也將鄒幸彤列為「良心犯」,強調她為爭取公眾利益與權利而受到國家監禁的事蹟。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研究發現,自從北京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當局便系統性地將此法律武器化,用來打壓異議、侵蝕基本自由,並瓦解公民社會。以「國家安全」為名,當局運用國安法以及同樣具壓制性的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 23 條」來限制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強調,和平地表達意見及想法,不應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是在聯合國人權公約機制中毫無疑問被肯認的基本人權。支聯會三十多年來透過和平方式紀念六四、倡議民主,沒有證據顯示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支聯會的「五大綱領」說明目標是「建設民主中國」,推進民主化,而非暴力顛覆,將和平表達意見、紀念歷史事件、倡議民主改革等行為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在破壞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制度。
控方指三人(包括已改為認罪的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於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控方針對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指其涉嫌煽動顛覆。
身為香港大律師,鄒幸彤要求控方釐清何謂「非法手段」,但控方僅回應「任何顛覆國家行為都是非法,毋須涉及武力」。這種循環定義過於籠統,使辯方難以有效辯護。
李卓人從工運走向民主運動,始終關注基層與勞工權益,無論在職工盟或公共事務上,都以民主為價值。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楊書瑋、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邱毓斌、社運工作者韓仕賢亦到場聲援,香港工運界在過去與台灣勞工運動的交流中所帶來的經驗,甚至慷慨協助,都對台灣工運留下正向的遺產,也是台灣社運一定必須在此刻共同站在一起的原因。
香港政府違反基本司法人權
李卓人與鄒幸彤在未經審訊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還押超過 1,500 天(超過四年),這嚴重違反刑法基本法理「無罪推定原則」,及《公政公約》第14條所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受審的權利」 (right to trial within reasonable time)。
兩人多次保釋申請被拒,卻沒有充分的正當理由。《國安法》下「不准保釋」已成為常態,系統性地剝奪被告的保釋權,嚴重損害他們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根據國際標準,被審前羈押的人有權獲得迅速的訴訟程序,如果未能在合理時間內審理,應被釋放。
更嚴重的是,鄒幸彤在還押期間多次被單獨囚禁,理由包括:「在六四當天絕食」、「收到太多來信」,除了理由本身之荒謬,將單獨囚禁作為懲罰手段,同時構成不人道待遇,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我們共同嚴正譴責中國與香港政府,停止對行使表達自由及其他人權的個人施加刑事控罪,也呼籲台灣與世界各國都應持續關注在香港所發生對民主人權的壓迫,記者會最後以撕開鄒幸彤、李卓人兩人照片上的黑布條,象徵期待兩人盡快被釋放重獲自由,脫離目前嚴重侵害他們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的處境,也請民眾共同擺上蠟燭燈,聲援也紀念六四與言論自由的精神。
主辦: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赴湯
主持: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Sky Fung
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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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余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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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邱伊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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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工作者:韓仕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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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秘書長 楊書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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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邱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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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 札西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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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民主書院:胡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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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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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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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魏董事長,工安承諾破功、勞工死傷慘重
文/工作傷害受害人協、RCA員工關懷協會、台積電亡者家屬
主持人引言:在今年六月三日台積電股東會上,我們與去年台積電南科18A廠職災亡者家屬陳情『台積電獲利驚人、勞工死傷慘重』,當時魏哲家董事長親自接下陳情,並說『做得不好的地方一定道歉、會參考日本經驗管好工安、會去了解台積電是否有去慰問工殤家屬、我們不是只是賠錢而已等……』
而我們來看看157天過去了,職災持續發生依然讓人慘不忍睹!
台積電廠區 時間 工傷事件:
嘉義廠 5/26 一名工人在吊運作業中慘盤砸中身亡。
嘉義廠 7/16 一名工人遭受約300公斤重的機電冰水管砸中身亡。
嘉義廠 8/4 工人從5公尺高處墜落,兩個月內第6起工安事故。
台南18廠 9/11 黃姓勞工在進行水塔維修作業時遭風扇擊中,從約3公尺高處墜落身亡。
楠梓產業園區 9/26 外包工人傳工安意外,工人手受傷送醫。
嘉義廠 10/2 一名40多歲外包工人,進行電路測試時遭遇2萬伏特電擊,手臂與腰部嚴重燒傷。
因此,今天要來問問魏哲家董事長:
為什麼職災案還是這麼多,又造成兩個家庭的破碎?
工安預防出了什麼問題呢?
家屬慰問與照顧做得如何呢?
並呼籲輝達董事長黃仁勳先生,你知道嗎?台積電生產的晶片,是踩在台灣工人死、傷、殘、過勞、血汗之上,你能接受嗎?你要如何在生產鏈中,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呢?
在記者會之前我們舉行『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儀式,由工殤者家屬,與我們一起默哀!呼口號『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
工殤者家屬:
各位,大家好。我是黃信壹的姐姐。阿壹去年9月5日,在南科台積電十八A廠安裝管路時,不幸遭到重達九百多公斤的機組撞擊頭部,不幸往生。
六月三日去股東會上與魏哲家董事長說:我不希望再發生職災事件了,很心痛!魏董事長也當面答應。會後台積電還派人找我喝咖啡,表達一定會做好工安。
弟弟離世之後,我很不想看到台積電的新聞,但,不知道怎麼的我就是會看到,而且都是工殤死亡的新聞,我一想到他們的家人,一定很痛苦很心痛,我很想安慰他們,但我也沒完全走出來…..
我有一點喪氣,台積電職災案還是持續發生,如同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無力感,於是我對工傷協會賀先生說:抗議一點成效都沒有,還是一直出事,台積電根本就做做樣子!敷衍了事!但他回我:“我們要讓社會知道魏董事長說話不算話。”我聽了,就答應:“好,我一定去。”
台積電知道我們要來抗議後,就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做了很多工安的努力,但,因為這艘船太大要轉彎很慢,希望我不要來。我說不可能!他們才說希望我鼓勵他們要做好工安!
身為工殤亡者家屬,我當然希望台積電要把工安做好,也希望他們快一點,不要說鼓勵,就算是求台積電,我也願意,為了避免工殤事故發生,我不希望有家庭歷經,突然失去一個親人的痛!
今天,我不是為了自己權益,而是為了呼籲台積電公司、魏哲家董事長的管理層,好好照顧為你們工作的勞工,不管是自己的員工或外包的員工都要一視同仁,預防工安發生!
我今天來這裡,是為了讓阿壹的死得有意義,可以保護勞工的傷亡,我相信阿壹也在這裡支持姊姊在做的事。謝謝大家。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
我們是RCA員工關懷協會,現在許多人對RCA這家公司感到陌生,但在民國59年到81年間,美商RCA——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曾在台灣投資設廠,對台灣經濟貢獻卓著,屢獲外銷績優廠商殊榮。台灣現在的半導體產業,是來至於桃園RCA工廠的工程師與工人學習技術轉移而來,為台灣的奠定了深厚基礎,因此台積電也是得利與此。當時RCA公司也成為第一代護國神山,直到RCA撤廠後卻爆發場址污染事件,導致員工罹患癌症與各種疾病,我們集結提起訴訟,至今仍在纏訟之中,RCA公司就此跌落神壇!
當我們得知台積電這座護國神山,在建廠工程中發生這麼多工殤事件,心中無比悲痛。
我們也很擔心,台積電會因為工殤事件,如同RCA公司一般,也跌落神壇!我們不願再見因勞安疏忽而發生勞工傷亡事件,並期盼台積電能負起企業責任,確保每位勞工的職場安全與健康,這才是神山除了賺錢之外,更該做好的事!
現在,我們RCA員工關懷協會倡議政府徵收RCA場址,設立工安與環境教育公園,讓資本家承擔企業責任,讓勞工認識並重視自身的職場安全,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我們受害者已經站出來,而身為全球半導體業的龍頭,你們更應挺身而出,為勞工創造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
最後,我們高喊: 「勞動平安,永不妥協!」
工傷協會常務理事游其文發言稿:
工傷協會與家屬,於6月3日股東會抗議,提出三項訴求:
1. 台積電工傷者、台積電要照顧:台積電公司及台積電基金會應立即慰問職災家屬與勞工,並提出職災照護與援助方案。
2. 基層勞工創經濟、護國神山要安全:台積電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單位應統籌、監督職安作業,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確保勞工安全,且對外公開相關資訊。
3. 工安要做好、社會要參與:設立獨立第三方監察機制,讓社會共同監督,杜絕職災悲劇一再發生!
當時,魏董事長說:會去了解是否有慰問工殤家屬?會去學日本做好工安經驗,廠商做不好工安,台積電自己下來管,不會只是賠錢了事!
五個月過去了,職災依然發生,又造成兩個家庭悲劇!魏董事長你承諾的事,做不到你要如何對社會交代呢?自請處分嗎?
我們113年12月27日發文,6/3日去抗議後,你們在7/17日才回文說:會加強改善工安!找國際知名第三方專家團體來檢視、提供職安教育、提升設備、導入危害體感教育訓練等,並說會找本會會談交流。但,還是發生重大工安,造成一死多人傷事故!
魏董事長說的工安沒做好,照顧工傷家庭方案沒看見,第三方監督也沒做好,社會參與更是看不見!台積電說要找本會討論,也遲遲沒有下文?
我們的訴求不變,但態度會更加堅定,會持續監督台積電做好為止!
最後,喊一下我們訴求口號!
台積電工傷者、台積電要照顧
基層勞工創經濟、護國神山要安全
工安要做好、社會要參與
最後,我們呼籲輝達董事長黃仁勳先生,請你一起來協助將台積電把工安做好!不然你的晶片,將是台灣勞工血汗製造出來的『血汗晶片』!
主辦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RCA員工關懷協會、台積電亡者家屬 聲援團體:人民民主黨、勞動黨、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感謝,相挺!)這篇文章 【新聞稿】魏董事長,工安承諾破功、勞工死傷慘重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泰博科技強迫勞動、打壓工會, 泰博工會揭發公司惡行!
文/泰博科技企業工會
國內知名生產醫療科技、醫美品牌Fora的泰博科技公司(股票編號4763)長期以侵犯基本勞權、構成強迫勞動的「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管理移工,且在移工組成工會後直接打壓工會,阻撓幹部申請會務假、要求所有會員退出工會。為了捍衛勞權,泰博工會於十一月七日上午到勞動部舉行記者會,控訴資方惡行。
泰博管理規則嚴苛霸道,眾多移工強烈不滿,在八月組成工會,並提出勞資爭議。泰博公司在調解會議上虛以尾蛇,對內則先後對幾位工會幹部個別施壓,又在十一月三日召集全體移工,要求所有人十二月底前退出工會,否則取消所有福利,但沒有任何人被資方撼動。泰博人資經理在當天會議上的部分「金句」如下:
1.「公司想找工會問訴求,而且已經問了三位工會幹部」
2.「成立工會已經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作」
3.「十二月以前退出工會,不然除了勞基法的工資以外,其餘的福利都會取消」
4.「幫忙成立工會的組織在台灣是有名的惡名昭彰的團體」
5.「成立工會就會拿到政府十萬的補助,幹部如果對此不知情,那就表示被騙了」。
6.「請大家想清楚。如果想退出工會,請在我們給大家的表格上簽名,我們會處理後續的手續」
泰博公司產品行銷全世界,且在歐美各國設有多家子公司、孫公司。我們不解:為什麼一家這麼國際化的公司,對移工的管理卻如此粗暴、對工會如此敵視?
泰博工會列舉泰博公司十二大罪狀:
1.針對移工的工作規則多項規定包含勞動服務、罰款、懷孕歧視,已經構成強迫勞動!
2.直接打壓工會、要求會員退出工會、威脅取消工會幹部及會員加班及其他所有福利,侵犯勞動三權!
3.桃園廠曾有移工集體申訴,結果泰博以全部未獲續聘作為報復!
4.針對工會幹部不續聘,藉此打擊工會!
5.在勞工局警告之後依然打壓工會、阻撓幹部申請會務假!
6.所有國外直接引進移工都需繳納仲介費!
7.在泰博續聘的移工,多半被要求回國等待數月,而且不管是否回國,都需要再繳一筆仲介費!
8.從其他公司轉換到泰博的移工,也常常需要繳一筆仲介費!
9.所有回國休假的移工,都需先繳納一個月薪資的保證金!
10.所有辭職解約的移工,也都需要繳納一個月的賠償金!
11.所有懷孕移工都被要求解約回國!
12.完全未遵守勞動契約,所有來回機票全由移工自付!
泰博工會訴求:
1.請勞動部確實保障所有勞工勞動三權,嚴懲泰博科技打壓工會惡行!
2.泰博科技遵守法律、停止打壓工會!
3.泰博科技承諾續聘所有有意願繼續工作的會員,且立即續聘四位契約即將到期的工會幹部!
4.泰博科技退還所有會員勞動服務加班費!
5.泰博科技退還所有會員轉換費、續聘費、仲介費、服務費等費用,且今後不得再收取!
6.泰博科技有重大勞資爭議,且涉及打壓工會,目無法紀,經濟部應嚴格審查泰博一切對外投資項目!
7.取消辭職的一個月薪資罰金!
8.取消返鄉休假的一個月薪資抵押金!
9.廢除現有移工工作規則,與工會協商新規則!
10.取消懷孕歧視!
11.泰博科技依照勞動契約支付每個契約來回一次機票費用!
12.泰博科技公平分配加班,不得將加班機會作為獎懲與報復手段!
泰博工會特別指出:企業與人權不是只是空口說白話,更不應該只是一堆華而不實的謊言。泰博公司工作規則涉及嚴重強迫勞動,而且直接打壓工會,已經觸犯最基本的核心勞動標準,政府絕對不可輕輕放過。工會也會持續從企業與人權、企業盡職調查及供應鍊監督的角度,持續要求公司改善。
泰博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指出:前不久被美國制裁的捷安特,其實情況恐怕還遠不如泰博惡劣、嚴重;連捷安特都被美國制裁了,籲請泰博公司知錯能改、懸崖勒馬,與工會誠信平等協商;如果泰博公司繼續一意孤行,帶來更嚴重的後果與損失,都是咎由自取。
聲援團體:中華民國國際金屬總工會、自主工聯、勞動人權協會、勞動黨、世界先進工會、南亞電路板工會、中環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亞旭工會、移工國際台灣分會、台灣南洋姊妹會、移民青年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和平、抵抗者聯盟、台大勞工社、師大人文學社、政大種子社、捍衛全台學權行動、台灣監督企業青年行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若有疏漏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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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休假」訴訟敗訴 台鐵產工絕食抗議 將持續提起再審、憲法訴訟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行動,訴求台鐵局應改善「日夜休」血汗班表,事後337位工會會員遭台鐵局懲處曠職,因此工會進行行政、司法救濟,台北高等行政兩度判決工會勝訴,今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卻逆轉判工會敗訴,工會痛批敗訴理由「無理」,最高行認為工會「依法休假」行動未依誠信原則、依約依法辦理,公司進行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對此台鐵產工11月6日在台鐵公司前宣布展開絕食抗議行動,絕食為期5天、共100小時,時間從11/6早上10時到11/10下午14時止,由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秘書長朱智宇及工運人士朱梅雪3人作為絕食代表,其他工會幹部將在往後幾天請假或休班時加入絕食行列。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產工要用絕食抗議告訴大家,已經站起來的台鐵人,已經團結獲得尊嚴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敗訴判決而灰心喪志,我們是絕對不會再跪回去的。」
台鐵產工在台北車站大廳一角靜坐絕食。
北高行勝訴理由認可勞工非即用即丟 最高行卻打壓勞權?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基層員工因長期不堪台鐵公司對於輪值「日夜休」的血汗班表毫無改進,因此在2016年成立產業工會,透過多次抗爭,甚至夜宿在台北車站大廳,爭取到跟台鐵局及行政院召開協調會討論班表改制及待遇調整等問題。
在數次協調未果之下,最後工會集體決議,2017年發動「春節依法休假」行動 ,有337位員工參與在春節期間依法休假,爭取到班制改革、人力補充等成果。而台鐵局後續則針對參與依法休假的337位員工進行集體懲處,工會不服,展開長達近10年的行政、司法救濟。
朱智宇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分別在2019年跟2024年時兩度宣判工會勝訴,北高行判決指出勞動部裁決會的程序違法,以及台鐵公司確實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然而今年10月,工會遭到最高行政法院「自為判決」宣判工會完全敗訴,工會認為敗訴理由離譜又無理,因此決議發動絕食抗議,來回應最高法院的無理判決。
台鐵產業工會兩度在北高行的勝訴理由為國定假日勞工本無出勤義務,也有多次告知公司相關行動,公司於行動前公告禁假,打壓意圖明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而最高行的敗訴理由是工會活動未給予資方合理時間因應,不符誠信原則。台鐵公司實施輪班制,有預先排定國假出勤的慣例,已取得勞工「默示同意」,工會集體請休國定假日之工會活動因未依約依法辦理,遭公司事後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工會認為,進行絕食不只是工會單一行動,這次敗訴判決不僅是界定台鐵公司懲處台鐵產工「依法休假」行動是否合法而已,而是國家正在不斷的侵蝕勞工放假、請假權利,勞工不希望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國定假日權益,再次的以國家之名被收回去,恐怕將影響未來全台灣工會活動權的範圍,以及關乎全台一千萬勞工國定假日放假的權利。
台鐵產工司法救濟還沒結束 將提起再審與憲法訴訟
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表示,前兩次北高行勝訴判決提到,勞工不是即用即丟,也不能用慣例或者工作契約來排除勞工的權益,更指出勞資關係裡,勞工屬於弱勢,容易遭資方打壓,更應該用法律來平衡,可是最高行政法院卻用法律打壓想要改革的勞工。
曹嘉君提到,敗訴判決中甚至認為台鐵工作慣例可以高過法律,承認資方可以在國定假日前先排班,再讓員工請假,與《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勞工沒有出勤的義務,是雇主要先取得勞工的同意之下才能出勤,是完全不同的。法官甚至還擴大了「默示權」,認為員工都默認輪班制,然而台鐵員工的沉默並非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及對企業工會無法協助改革的無力。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表示,勝訴判決中提到勞工依法主張權利,何錯之有?《勞基法》39條針對國定假日是勞工原則上應該放假,並不是請假或休假。沒有一個勞工在到職的時候,被迫放棄自己放假的權利,不管是交通運輸業、航空業、醫療產業等等,在《勞基法》保護下,原則就是國假放假,必須由雇主取得勞工同意才有出勤的義務,並非是班表排定後,要勞工經過資方同意才可以免除義務。
翁瑋認為,最高行政法院原則上應針對法律判斷去做審理,若認為事實有問題,例如工會有無牴觸工作規則、有無在請假時提前讓雇主知道,就應該發回讓法院去做更進一步的調查。但是2017年春節時,工會發起集體休假行動引發媒體鋪天蓋地的進行報導,連用路人都知道。且台鐵局當時也在行動前三度發公告給所有員工,告知不依照班表出勤將進行懲處。最高行判決卻在程序上指責勞工國假前三天請假太急迫,讓資方無法因應。另外,更無故要求台鐵員工至少在班表排定後7天或休假7天前請假的規定,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做法。
在默示同意部分,翁瑋說到難道部分員工願意配合出勤,就等於所有勞工都願意嗎?許多基層員工剛到職一年,去年願意出勤,今年不能拒絕嗎?職場文化經常有被迫同意的狀況,今天勞工組成工會,以行動集體表達不滿,積極爭取休假權益,卻被最高行認為不夠誠信,來合理化雇主打壓懲處勞工的行為?
他也呼籲全台勞工,這不只是單一的台鐵產工案件,而是在《勞基法》施行下,所有勞工在國假能不能有好好休息及跟親友團聚的權利。他後續會協助工會進行再審及憲法訴訟,持續爭取權益。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左)
台鐵產工秘書長、絕食代表之一朱智宇(右)
輪班勞工沒資格放國假?
秘書長朱智宇強調,台鐵公司跟交通部在公司化前後都未積極保障員工權益,大眾常看到只有發生無數事故 及員工旅客被攻擊。因為台鐵長期待遇低落、處在國營事業末段班,無法留才,難招募新人,工會才會持續抗爭,企圖讓被動的公司與政府往前推進。
理事長曹嘉君說:「我們不後悔參加依法休假行動,因為我們相信行動才能帶來改變,而且行動才能讓台鐵這個百年老店能夠有有所前進,我們也希望員工能夠看到希望,看到自己是值得有尊嚴的勞動和生活。所以我在這裡僅代表336位(一位在訴訟期間過世)一起參與依法休假被打壓的夥伴,還有產業工會上千名會員,宣布展開絕食抗議。」
朱智宇表示,今年10月,除了台鐵產工依法休假訴訟敗訴以外,更發生了台鐵產工理事王傑因為請病假被懲處的打壓案,以及長榮空服員因為不敢請病假、延誤就醫而死亡,甚至是醫療業工會挺身說明,因為雇主管理或多重打壓而不敢請病假。「台灣此時淪為一個病假不敢請,甚至透過國家法院認證,國假可能也沒得放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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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登台13年 外送員薪資越做越低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籲:專法保障不能再拖!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外送專法》今(6)日正式排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外送制度改革邁入關鍵時刻。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上午舉行會前記者會,號召外送員、店家代表與跨黨派立委共同呼籲:外送員權益應入法保障、平台與店家、消費者應回歸合理契約秩序。
外送平台進入台灣即將滿13年,去年全產業營業額已超過1,500億元,但外送員報酬卻持續下滑、店家抽成高漲、消費者額外支出增加,整體市場失衡加劇。政府多年來遲未正視平台商的責任義務,導致「外送員越做越窮、店家越來越苦、消費者越付越多錢」的三輸現象。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外送登台已13年,這段期間平台市佔及營收爆炸性成長,但司機、店家與消費者三方的權利義務始終未獲法制化保障,導致工作風險、報酬不透明、平台停權濫用、店家權益模糊等問題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三單僅45元的超低價,以及每年近1500件的消費糾紛,這樣的惡性競爭模式不僅傷害各方權益,也讓整體市場秩序崩壞,外送產業法制化,真的不能再拖了。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 蘇柏豪指出,第一次外送員權益公聽會是在六年前舉行,那時連工會都沒有。六年來,我們與平台開過上看百場的相關會議,但平台業者始終悍然拒絕保障外送員的基本權益。這樣的狀況已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必須透過專法明確導正,建立外送產業合理制度。
新竹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指出,外送平台業者來台十餘年,長期逃避企業責任,以「假承攬、真僱傭」的方式運作,將所有成本外部化。為追求更高利潤,平台不斷提高店家抽成、增加消費者費用,同時持續壓低外送員報酬。如今竟為了反對《外送專法》,刻意將外送員應得的合理報酬與「恐漲運價」畫上等號,誤導社會輿論,這種作法令人憤慨。他反問:「店家和消費者的費用早已上漲,平台利潤也不斷增加,為什麼唯獨外送員的收入一直下降?WHY?」文萬華強調,不要再綁架消費者了——外送員報酬低,不是因為專法,而是因為平台「沒良心」。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店家會員代表陳老闆 也提出店家面臨的困境,某些平台為了謀取利益以欺瞞的方式讓店家參與更多行銷活動,導致店家營運損失,這是嚴重的商業詐欺,我們將對平台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也呼籲政府重視平台與店家權利不對等的現況。
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代表黨團發言指出,外送專法的制度設計牽涉層面廣、部會眾多,確實具有高度複雜性,必須經過更多討論與完善規劃。他表示,今日是「陽光普照的一天」,象徵社會各界對外送員權益的重視與期待。鍾佳濱強調,民進黨團將與朝野各黨共同努力,推動專法審查順利進行,盡速完成立法,讓外送員的基本權益獲得實質保障。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國民黨團在本屆立法院明確承諾將《外送專法》列為優先法案,並感謝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積極排案,使議題得以推進,進而促使民進黨團共同提案。他強調,希望民進黨能「玩真的」,與各黨團攜手完成專法立法,讓外送員的權益真正受到保障。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陳昭姿表示,民眾黨團上屆即提出外送專法草案,而本屆立院目前只有行政院尚未提出《外送專法》版本。上週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對方竟回應將以各項指引取代專法保障,這種以行政指引取代立法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也呼籲行政院不要再成為改革阻力。兩位立委強調,外送員的權益已被忽視太久,如今陽光明媚的這一天,也象徵著外送員權益終於有機會見到陽光、迎來真正的保障。
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王婉諭指出,上屆國會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相關《外送專法》草案,保障外送夥伴權益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她強調,我們不應讓「日常生活的便利」成為剝削年輕勞動者的理由,更要防止平台業者將營運成本外溢至店家、消費者,甚至轉嫁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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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靜默的抗議 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了抗議藍白黨人一昧維護退休公教人員的福利,罔顧廣大農民、勞工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退休金不足的嚴重問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1/6)上午09:30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演出行動劇「靜默的抗議: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以30分鐘的靜默凸顯我國退休公教人員優渥福利與農民、勞工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不足的巨大落差。行動劇開始前,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說明,此次抗議的訴求。
立法院藍白黨人於昨、今二日(11/5、11/6)分別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準備取消、刪減多項年改重大改革成果。
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協會今年提出的全球退休金指數年度報告中,將台灣評為C級,原因為「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需加強「貧困長者的基本保障」。經民連要正告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這不是因為對公教人員保障不足,真正的問題是在公教以外的勞工、農民、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自營作業者、家庭主夫/婦)等廣大民眾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不足!
2025年9月,公務人員的每月退休金平均為50,395元、教育人員平均為57,973元。仍有反年改團體疾呼退休公教生活困難。然而,2025年全國最低生活費標準,台北市為每人每月20,379元,台灣省為每人每月15,515元。兩相比較,不僅公教人員每月平均退休金是最低生活費標準的兩倍以上,而且在前一波年改,立法院已定下公教人員退休金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也就是32,160元。公教人員不會因為年改致年金低於32,160元,如果原領退休金就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則可以領取18%的優惠存款利息。顯見國際報告所指「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需加強「貧困長者的基本保障」另有原因。
相對於國家對公教人員的優渥保障,五十萬農民月領8,110元老農津貼。近一百九十萬勞工,平均每月勞保退休給付19,300元、勞退6,000元,合計只有25,300元;且其中,有近十八萬人月領不到10,000元,平均月領5,000元。一百五十萬國民年金請領者,平均月領3,996元,其中依B式請領者近四十萬人月領僅1,044元。整體而言,截至2024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約四百四十八萬餘人,約有其半數-兩百一十二萬五千餘人每月領取之老年或退休社會給付金額未達8,000元。與公教人員平均五萬餘元的年金落差,這才是國際批評台灣「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的真相。
經民連將於11月6日早上赴立法院進行抗議,提醒藍白黨人在積極維護退休公教人員權益的同時,「莫忘世上苦人多」,在年改已保障退休公教人員最低三萬二千元樓地板退休金之時,更重要的事情,應讓工農國保等全體國民退休時至少要有公教人員樓地板的1/4-八千元。我們呼籲,立法院應先通過民進黨團提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未分配款運用暫行條例草案》,保障不分職業的全體國民,最低老年退休經濟安全保障至少有8,000元,再來處理公教年改的再修正。
行 動 劇:經民連將以「靜默的抗議: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為題,演出行動劇,呈現公教、勞工、農民、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之年金落差,提醒藍白黨人再修公教年改時「莫忘世上苦人多」,看見廣大台灣長者的老年經濟安全危機。
這篇文章 【新聞稿】靜默的抗議 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絕食抗議最高行判決無理,依法休假無罪!
文/臺鐵產業工會
●絕食目的:
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
二、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
三、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
四、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
台鐵毫無改革的時代:沒有夜點費、沒有完整休息時間,血汗輪班低薪地獄,催生依法休假行動
2017年台鐵產工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夜間津貼)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
本案爭點在於,勞動部裁決認為員工應於班表排訂後7天內請假、或於放假日前7天請假,因此認為台鐵局懲處員工不構成打壓。然而勞動法規對於國定假日放假權利,是國定假日勞工無出勤義務,雇主需徵得勞工同意始得出勤,勞動部透過裁決繞過修法,自我限縮勞工國定假日權利。
抗爭有成卻遭政府打壓,產工2度勝訴遭最高行以罕見「自為判決」敗訴打壓改革工人,台灣勞工淪「病假不敢請,國假沒得放」
過程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度判決產工勝訴,勞動部與台鐵公司卻堅持上訴打壓爭取改革員工,而最高行政法院近期判決出爐,罕見以「自為判決」而非發回更審方式,推翻前述所有判決判產工敗訴,專挑改革勞工打壓意圖明確,判決在相關法規外,附加條件來限縮工會活動規模與範圍,影響未來所有打算爭取的工會,以及認同資方不用經過勞工「明確同意」國假出勤,來限縮勞工國定假日權利,影響數百萬廣大勞工,完全無視勞資關係中勞工請假的弱勢處境。
又近日產工理事王傑請病假遭懲處打壓、長榮空服員因不敢請病假延誤就醫死亡、醫療業工會揭露醫療業病假懲處氾濫,台灣勞工淪為「病假不敢請,國假沒得放」處境。
展開司法救濟續爭依法休假無罪、絕食行動回應無理判決,邀請全台勞工及工會聲援、捐款撐產工
由於產工無法認同這樣完全偏向資方、打壓推動改革勞工的判決,目前除委任律師提起再審、憲法訴訟,窮盡一切司法救濟方式,繼續爭取全台國假權、工會活動權不限縮,也將於從今(6)日10點起至11月10日14時止,發起進行為時100小時的絕食抗議。
本次行動除了向社會大眾展現產工及336位當事人決心外,要回應最高行、台鐵公司及政府,因團結改革站起來的台鐵人不會再跪回去!交通部與台鐵在當年依法休假後改革依然被動牛步,數起行車事故、員工遭民眾攻擊的基本安全問題沒有解決、高層對員工職場霸凌、鬧出董座為己調薪40%而基層卻是國營待遇末段、專業不受重視留才困難等,台鐵員工爭取待遇是合情合理,因此改革抗爭將會繼續,不會因為無理判決而停歇。
行動由絕食代表理事長曹嘉君宣布絕食開始,另有絕食代表理事王傑、秘書長朱智宇,也號召全台工會及台鐵員工一起參與絕食行動。
這篇文章 【新聞稿】絕食抗議最高行判決無理,依法休假無罪!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反對違憲及迫害人權的修法 民間團體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重刑化修法聯合聲明
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關注小組
從去年底至今年8月,陸續有立委提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修法草案;行政院亦於今年10月30日拍板相似立場的草案,規定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案件中,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可假釋,要件甚至比個別立委版本更嚴峻,嚴重侵害人權。
甚且,行政院今年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部會草案報院控管機制、法案人權影響評估,都是為了加強行政機關在提出法案時更有人權意識、落實人權保障。孰料新制上路不久,行政院在此時草率通過法務部所擬欠缺事實基礎、背離人權的草案。行政院為了政治利益而罔顧法制程序,破壞了台灣民主化以來歷經數十年心血逐漸樹立起來的人權價值。
對此,民間團體聯合發表聲明:
一、新法回溯適用違反信賴保護,有高度違憲疑慮法務部版本的草案涉及刑法、刑法施行法以及監獄行刑法,其中關於不得假釋條文的回溯適用,以及死刑定讞經撤銷改判後,其收容期間不得折抵刑期等條文之修正,與刑法之從舊從輕原則、憲法之信賴保護原則,以及大法官釋字第801號解釋之精神相悖,實有違憲之虞。
法務部和行政院趁憲法法庭無法實質運作之際,提出如此高爭議性的草案,甚且違反前述重要法律原則,知法犯法,其心可議。
二、經判處十年以上一律不得假釋,亦有違憲之虞法務部版本的刑法修正草案,對於故意殺人、殺人未遂及兒虐致死案件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十年者,一律不得假釋,將違背假釋制度之目的。假釋之目的本在於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提前重返自由社會,以利其更生,且能緩解長期自由刑之弊病。若修法規定遭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皆不得假釋,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亦悖離監獄行刑之基本目的,更與歷來憲法解釋之精神相牴觸,如釋字755號、756號解釋及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
近期也有獄政管理人員就終身監禁草案投書表示:「監獄管理依賴互信與希望。一旦制度抽掉希望,互信就會消失,監獄管理就會土崩瓦解。」行政院切勿置若罔聞。
三、終身監禁是酷刑,且勿忽略現行刑罰的嚴厲終身刑剝奪一個人終生的希望與時間感,剝奪一切尊嚴感與生存意義,使一個人活著只是等待死亡。尤其,對老年受刑人而言,看著自己最終只能在監獄中死亡構成一種折磨。這種刑罰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人性尊嚴。在國際間,已有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977 BVerfGE 45, 187判決指出,不給予最起碼的重獲自由機會的終身刑,是剝奪一個人的個人與社會存在的基本條件,因而侵犯人性尊嚴。歐洲人權法院Vinter v. United Kingdom (2013) 判決也指出,終身監禁將使一個人無論怎麼做,無論在監所裡如何進步,都無法清償其犯行,而且強制剝奪一個人的自由而不給予未來重獲自由的機會,不符合人性尊嚴。加拿大最高法院 R. v. Bissonnette (2022) 判決則指出,沒有假釋機會的終身刑侵犯人性尊嚴與人的內在價值,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中不具正當性。
廢死聯盟於今年九月出版的《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成果報告,也指出重刑犯在被關押的漫長歲月中,處於狹小的生活空間、無法從事任何有意的活動,而且教化活動極度不足,每天過著單調而沉悶的生活。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沒有善盡「教化」的責任,仍可看到受刑人在長期收容期間內,靠著自己的反省和同儕的互助,而對昨日種種有不同的思考和觀點。國家在一個人犯錯之時,就徹底否認他改過遷善的可能性,斬斷所有的希望,是對人性的抹滅,是國家不容擁有的權力。
況且,我國無期徒刑自2006年實施25年假釋門檻之後,至今尚未有人符合新制的假釋申請資格,因此其抑制再犯的效果如何,無從得知。故現階段研議提高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創設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實屬無據。
最後,台灣並非亂世,無論從法務部自己的犯罪統計,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研究報告或從國際間比較都可知道,台灣不僅犯罪率持續下降,而且是全球最安全的國家之一,甚至超越許多相對安全的歐洲國家,根本沒有重刑化的需要。立法委員及行政院此時提出嚴厲的刑罰修法,完全缺乏刑事政策所需的事實基礎。
綜上,民間團體聯合呼籲:一、行政院應主動撤回草案,並公開說明此草案的完整行政程序,包括人權影響評估的結果。
二、司法院就此草案侵害人權部分,應提出反對意見,拒絕會銜。
三、立法院應召開公聽會,對假釋年限與適用之修法,就事實與法理進行審慎評估,不應通過侵害人權並有違憲之虞的法案。
四、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就國會與行政院所提草案表達明確意見並提出修正建議。
聯合聲明團體:(依筆劃順序排列)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關注小組
補充資料:2025年08月27日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有毒的安慰劑
2025年09月04日 無期徒刑嚴厲化是錯誤的政策(鏡報)
2025年09月07日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讓監獄崩潰(上報)
2025年10月21日 令人絕望的殘酷刑罰不應存在於台灣的民主體制中(鏡報)
這篇文章 【聲明】反對違憲及迫害人權的修法 民間團體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重刑化修法聯合聲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環境部】回應民間團體「為氣候而走 打造韌性臺灣」遊行
以下內容轉載自/ 環境部
民間團體今(11/1)日舉行「為氣候而走 打造韌性臺灣」遊行,環境部表示,對抗氣候變遷,需要大家一起行動。這個月即將在巴西貝倫(Belem)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會議(COP30),就是以「全球共作(Global Mutirão)」為主題,呼籲政府與非政府以集體行動推動「巴黎協定」的全面落實。臺灣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與國際同步提出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 ,將持續攜手企業、青年及民間團體共推氣候行動,提升氣候行動量能,打造韌性永續家園。
今年是全球面對氣候變遷關鍵的時刻,賴總統主持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在今年1月提出2030、2032、2035年國家減碳新目標,及加大加快的減碳旗艦計畫。10月30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5次會議,賴總統表示,「綠色成長」是驅動國家整體發展的強大動能,未來要繼續強化,做到「政府領航、民間齊心」,共創淨零轉型新局;政府會持續努力並結合更多民間力量,逐步強化面對災害能力,建立更完整氣候調適機制。
2025年環境部氣候行動五大共作成果
一、邀企業公私協力,碳定價制度創造淨零轉型新動能
今年是臺灣碳費元年,象徵以經濟誘因驅動減碳的新階段,透過自主減量計畫,帶動超過9成碳費徵收對象加大減碳力道,預估2030年有3,700萬公噸CO2e減量效果。今年5月23日成立「綠色成長基金」,由國發基金挹注100億元帶動民間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並邀企業成立「綠色成長聯盟」,透過公私協力的參與模式,加速我國碳市場制度與國際接軌。
二、擴大社會溝通,凝聚氣候行動共識
自今年4月起,環境部與各部會協作推動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邀集產官學研及民間團體共商氣候解方,並就我國減碳新目標舉辦分區溝通座談會議,包含超過20場、4,300人次參與的社會溝通會議,多元蒐集民間團體、青年等各方意見,凝聚全民共識,使氣候行動逐步從政府倡議轉為全民實踐的新文化。
三、開展國際合作,展現臺灣淨零行動力
臺灣今年邁出國際合作重要一步,與友邦巴拉圭正式簽署「碳權合作備忘錄」,將在《巴黎協定》機制下展開減碳與技術合作。另致力於「綠色成長聯盟」能力建構,邀請企業赴德國進行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制度交流。
四、青年參與&綠領培育,打造淨零世代氣候行動
環境部邀教育部、大專院校及高中學科中心共同辦理淨零世代系列活動,設置青年氣候行動專區及互動平台,走入校園與大專青年多元交流,邀高中教師增能研習,並透過青年百億海外圓夢計畫選派臺灣青年代表赴巴西參加COP30交流;另建立綠領人才培育制度,設立資訊與職缺查詢平臺,多元鼓勵及支撐青年投入氣候行動。
五、啟動跨部會、跨領域、全民參與的氣候調適行動
面對創紀錄高溫挑戰,環境部成立「臺灣抗高溫對策聯盟」,串聯中央、地方與產業力量,推動行動、科學與制度三面向調適策略。今年推出「抗高溫涼適地圖」,整合全臺3,300處避暑點,並舉辦「抗高溫行動展」吸引逾4萬人次參與,提升全民防熱知識與行動力。
環境部指出,今年是臺灣邁向淨零轉型的重要里夢程碑,從碳費制度上路、提出NDC3.0到綠色成長啟動,都是政府與企業及社會各界一起行動。如同賴總統在30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所說,歡迎更多國人一起關注氣候變遷議題。在轉型路上,除了政府做前鋒,也需要社會的共識、產業的活力,以及全民的參與。大家各司其職,同舟共濟,一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