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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照顧台灣幾十年,老了誰來照顧她?南洋台灣姊妹會首本繪本《島上沒有布》出版

2026, October 8 - 17:55

文/南洋台灣姊妹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首本繪本《島上沒有布》出版 十位姊妹集體創作,從移民生命經驗開啟照顧與共融的對話

一塊布,照顧了島上的石頭與剪刀,當布漸漸破損、需要被照顧時,島上的居民會如何對待它?這個看似簡單的故事,背後卻藏著移民女性在台灣生活數十年的照顧經驗,以及她們對老後生活的不安。

南洋台灣姊妹會今(8)日在台北Book Bar舉辦成立以來首本繪本《島上沒有布》新書發表會。這本由十位不同國籍與文化背景的姊妹共同創作的繪本,從移民一代與二代的生命經驗出發,透過人人熟悉的剪刀、石頭、布,談論家庭照顧、世代關係、文化差異與傷害修復,也邀請台灣社會重新思考:一個真正多元共融的社會,應該如何對待彼此?

從長照制度的缺口,走向移民女性的集體創作

《島上沒有布》的創作起點,並非單純想出版一本兒童讀物,而是姊妹們在討論「誰來照顧逐漸老去的自己」時,發現了長期被忽略的制度問題。

南洋台灣姊妹會共同創辦人、政治大學社工所教授夏曉鵑表示,姊妹會最初在Podcast中討論長照資源,希望讓長期承擔家庭照顧責任的新住民女性了解可以運用哪些服務,卻發現許多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婚姻移民,即使長年在台居住、照顧家庭,當自己需要照顧時,仍可能無法使用政府的長照給付資源。

「她照顧台灣人,從小照顧到老,幾十年來一直是這個社會的照顧者,當她需要被照顧的時候,我們國家卻沒有把她放進去。」夏曉鵑指出,這個發現讓姊妹們開始投入調查、訪談與政策倡議,也進一步透過移民一代、二代共同創作的舞台劇《渡海。度老》,讓更多人看見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間複雜的關係。

2026年6月底,政府已開放符合特定永久居留、居住年限及失能等條件的外國專業人才與眷屬申請長照服務,但長年在台生活、尚未取得國籍的婚姻移民,仍未因此全面取得同等資格。姊妹會認為,當照顧需求成為每個家庭都可能面對的課題,公共制度不應忽略移民女性數十年來對家庭與社會的貢獻。

原本的故事,是一塊被丟進海裡的布

夏曉鵑在發表會上透露,《島上沒有布》最初的版本,其實是一個暗黑的故事。

「那時候我充滿了憤怒,我覺得你們怎麼可以把人用過就扔掉,當破布一樣。」

原始故事裡,一塊長年照顧大家的布,在變老、破損之後,被石頭們嫌棄,最後丟進海裡。當石頭發現自己失去了布,卻已經來不及挽回。

不過,在集體創作與反覆討論的過程中,姊妹們決定不讓故事停留在被遺棄與絕望,而是為它留下改變的可能。

夏曉鵑分享,「手」是姊妹會長期進行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象徵,同一個手勢在不同文化中可能代表完全不同的意思,而照顧、傷害與修復,也都離不開人的雙手。

在最初的構想中,布象徵照顧家庭的移民女性,石頭與剪刀則帶著家庭長輩及下一代的角色想像。但故事完成後,創作者刻意留下更多詮釋空間,因為每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不同的關係裡,都可能是布、石頭,也可能是剪刀。

移民不只是受傷的人,也可能成為傷人的剪刀

這樣開放的故事設計,也讓現場推書人從各自的生命經驗,讀出了不同的意義。

從馬來西亞來台二十五年的王麗蘭,她同時是迴鄉辣東南亞文化工作室共同創辦人坦言,過去曾經認為自己在台灣的生命充滿創傷,但閱讀《島上沒有布》後,她開始反思,自己或許不只是受傷的布,也可能在與家人、朋友的互動中,不經意成為造成傷害的剪刀。

來自台泰家庭的移民二代、泰語教師吳羿霆則表示,自己參加了姊妹會的渡海度老戲劇演出和兩次的繪本培訓。她認為,繪本最有意思的地方,是每個人都能從故事中看見不同的自己。她期待未來能將這本書帶進學校與社區,讓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透過閱讀,理解人與人之間的差異。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戲劇顧問耿一偉則從身體與劇場的角度解讀,認為拳頭可能代表防禦,打開手掌則象徵接納與理解。他指出,移民問題不只是知識問題,更關乎人與人如何面對面感受彼此。台灣本身具有豐富的移民歷史,這些經驗也可能成為台灣與世界對話的重要資產。

Book Bar創辦人、東吳大學教授陳宜倩從自身赴德國留學的經驗談起,指出語言往往是進入陌生文化的第一道關卡,而繪本透過圖像與簡單的文字,可以跨越語言限制,成為認識世界與文化傳遞的重要媒介。

公益獨立媒體Right Plus多多益善創辦人暨總編輯葉靜倫則指出,繪本中的傷害不一定來自惡意,有時也來自愛、期待與不理解。這個故事不僅能對應移民經驗,也能讓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及其他不同群體的讀者,思考被排斥、理解與和解的可能。

不只出版一本書,更要讓移民成為說故事的人

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洪滿枝表示,姊妹會希望將《渡海。度老》的故事轉化為更容易進入生活的形式。相較於舞台劇需要較多製作經費與演出人力,繪本可以帶到各地社區、校園與家庭,讓大人、小孩都能一起閱讀、討論。

這本繪本的誕生,也是一次跨國文化背景的集體創作。參與者包括來自越南、印尼、柬埔寨、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及台灣的姊妹。從故事發想到文字、圖像與情節安排,透過一次又一次討論,逐漸完成這本共同署名的作品。

對姊妹會而言,繪本出版不是終點,而是另一段公共對話的開始。目前已舉辦兩次繪本培訓,未來希望由移民及移民家庭成員帶領閱讀,以自己的語言、文化與生命經驗,將故事帶進更多社區及校園。

《島上沒有布》沒有為每個角色安排固定的好人與壞人,也沒有提供唯一正確的答案。它留下的問題是:當我們都可能是照顧別人的布,也可能是不經意傷害他人的剪刀或石頭,我們願不願意重新理解彼此,修補關係?

從長照平權的制度倡議,到一部由移民女性參與創作的繪本,南洋台灣姊妹會希望讓更多人看見,移民不只是需要被理解、被幫助的對象,更是能夠主動發聲、創造文化、參與公共討論的社會成員。

而這座島要成為什麼模樣,故事仍等待每一位讀者共同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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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地方居民勝訴 成功撤銷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環評許可

2026, October 8 - 17:51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台中火力發電廠(下稱中火),目前的燃油及燃煤總裝置容量共5,780MW。台灣電力公司(下稱台電)自2018年起,開始推行以氣代煤政策,提出燃氣一期(2,600MW)及二期計畫(5,500MW),燃氣總裝置容量達到8,100MW,光燃氣發電就足以使中火成為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且燃氣計畫推出後,並未完全取代燃煤,仍有6座燃煤機組會作為備用。2024年中火燃氣二期計畫通過一階環評,地方居民委由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專職律師提起行政訴訟。

我們認為,一階環評僅是篩選程序,二階環評才是比較完整的評估程序,中火燃氣開發案將使中火成為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卻被認定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而免進環評二階,且一階程序當中只開了一次專案小組、一次環評大會(環評制度上最快速的程序)就草率地通過環評,草率的審議也使本案在環評過程中產生諸多程序及實體上的違法問題。 

程序上,環評委員會沒有表決、也沒有經過共識決程序,許多重要事項,包含溫室氣體及空污減量情形、天然氣儲槽的安全規劃等,皆尚未討論,主席就逕行通過環評。實體上,針對空污評估,台電提供錯誤且較寬鬆的空品標準供審議;施工期間有嚴重超標的問題,卻未依法要求進入二階環評;更離譜的是,本案未依法就營運期間進行空污評估,並提出環境對策。

另外,本案開發完成後,溫室氣體排放量仍高達21,160Kt,相較於2022年排放量26,548Kt,承諾減量幅度極其有限,且可以繼續排放到2050年後,未針對6座燃氣及6座備用燃煤等機組提出落日計畫,不符合我國2050淨零排放的上位規範及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之法定義務。再者,天然氣主要的成分為甲烷,甲烷的暖化潛勢在20年內是二氧化碳的82倍左右,因此被稱為「超級污染物」。天然氣在運輸、裝卸、儲存的過程中,會有逸漏的問題。不僅會增加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更有可能造成爆炸、火災等意外,但台電卻未評估甲烷逸漏對於環境所產生的影響並提出對策。

今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做成判決,撤銷中火燃氣二期的環評結論。

我們呼籲環境部及台電:

  1. 放棄上訴,直接進入二階環評。
  2. 考量地方環境承載力,降低中火燃氣二期的裝置容量至2,600MW。
  3. 參考中火燃氣一期環評承諾,規範燃煤備用機組的啟動標準,並提出燃煤機組及燃氣機組的落日計畫。
  4. 將甲烷逸漏情形納入溫室氣體排放量評估,並建立甲烷 MRV(監測、報告與查證)及 LDAR(洩漏偵測與修復)機制。 
  5. 評估全廠火力發電機組採用CCUS(碳捕捉、利用與封存)之可行性,並適時採用。
  6. 依法進行營運期間的空污評估,並適用最新空品標準,提出環境保護對策。

註:化石氣(本質為「化石燃料」,應以「化石氣」稱之較為妥適,但因目前大眾仍慣稱天然氣,為利大眾理解,此新聞稿暫仍以天然氣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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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核平台送交1200份連署申請成立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 籲中選會儘速完成審查

2026, October 8 - 17:47

(圖/今日上午(10月8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代表人崔愫欣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連署。)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今(10月8日)上午,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連署,共計1200份,正式申請成立「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廢核平台呼籲中選會儘速完成審查,保障公投正反雙方平等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讓這場攸關台灣能源未來的公投,能有充分、公開、理性的公共討論。

呼籲中選會盡快完成審查,保障人民表達意見權利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能公投」反方辦事處代表人崔愫欣表示,感謝全國各地公民團體與民眾協助募集連署,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不到一個月完成連署募集、造冊整理的工作,今天正式送交1200份連署。這些連署不只是申請文件,更代表民間對核安、核廢料與能源政策的關切,以及希望在公投過程中被聽見的聲音。呼籲中選會儘速完成審查、成立反方辦事處,保障公投正反雙方充分表達意見的權利。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也宣布,將於10月15日正式提名三位辯論代表,與提案方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正面對決。

公投倉促成案,51天後投票:不應淪為政治操作工具

目前距離投票日只剩51天,這場公投從成案到投票僅約三個月,使公眾討論時間相當有限。廢核平台認為,這並非一場由民間社會自下而上發起的公投,而是在立法院由國民黨提案、民眾黨合作下推動,與地方選舉同日舉行的公投,試圖影響地方選舉的政治操作,公投不應成為選舉動員與政治操作的工具。

更荒謬的是,本次核能公投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提案立委將「核能發電」與「振興經濟」直接連結,並進一步主張廢除「非核家園」相關政策。廢核平台認為,能源與產業發展涉及供電時程、發電成本、電網建設、能源安全、核安及核廢料等複雜因素,不能簡化成「要振興經濟,就必須使用核電」。台灣需要電力,並不代表核電就是唯一選項,更不能因為AI與半導體用電成長,就跳過對不同能源方案的成本、時程與風險比較。

「核電振興經濟」經不起檢驗 廢核平台將以科學與事實逐一破解迷思

接下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將以科學與事實逐一檢視這項公投背後的論述,針對「核廢」、「核安」「核電能振興經濟」、「核電能快速解決新增用電」、「核電比較便宜」等說法,提出科學資料與分析,讓社會看見核電背後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以及核安與核廢料的長期風險。

我們認為,台灣未來的能源政策應建立在公開資訊、科學證據與充分公共討論之上,而不是以「核電振興經濟」的簡化論述取代政策辯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主張維持非核家園政策,並將在接下來的公投討論中,以專業與事實回應各項核能主張,讓人民在充分資訊下做出選擇。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為一跨團體的串連平台。 2013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參與,並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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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伴盟第三屆跨性別藝文展:降落在二元之外的自由地帶 10/20-11/1 西門紅樓盛大開展

2026, October 7 - 21:12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26藝文展詳情】
▷展期|2026/10/20-2026/11/01
▷時間|依照紅樓營業時間開放
▷地點|西門紅樓一樓八角樓中央展區
▷活動詳情|
▷伴盟社群|

近年來,跨性別者在台灣社會逐漸被看見,但我們所看見的身影與故事,仍常侷限於少數樣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每年於 11 月前後舉辦活動,希望從「看見」開始,讓更多人理解跨性別的生命經驗,也一起重新思考我們習以為常的二元性別框架。

今年就在 10 月 20 日到 11 月 1日,由伴盟舉辦的「第三屆看見跨性別藝文展:降落在二元之外的自由地帶」,在西門紅樓八角樓中央展區正式開展,每天都有精彩活動,兩週展期預估吸引數千人觀展。展區亮點一次看:

亮點1:睽違三年的回歸,展現伴盟不常見的溫柔面向

繼 2023 年、時隔三年跨性別藝文展回歸西門紅樓,並增設「短影音組」。有別於伴盟傳統法律政策倡議路線,藝文展呈現柔性力量,運用影像媒介傳遞跨性別的多元生命經驗與故事。從展區看見跨性別者在不同場域面對的困境,也看見身邊真實存在的支持與善意。

亮點2:評審陣容堅強,橫跨知名學者、作家與NGO工作者

今年比賽兩組各有五位評審,其中包括性別人權的代表人物許秀雯律師、入圍金鐘61「少年節目獎」《反正你也不睡覺》的主持兼製作人吳曉樂及共同主持人陳柏青、入圍金鼎獎《光的受孕》作者跨性別詩人柴柏松、清大中文系副教授楊佳嫻、政大台文所副教授陳佩甄、台灣女性影像學會理事陳瑄、清大通識教育中心暨性別與社會研究中心副教授賴婉琪,以及伴盟的常務理事羅盤針和秘書長簡至潔。

亮點3:十幅發人深省的攝影得獎作品與 6 支各異的短影音得獎影片

本屆攝影得獎作品多以「身體」為主軸,看見處於二元之外的身體如何被觀看、理解與詮釋,而作為跨性別者又是如何與自己的身體和解或共存。無論是作品畫面或內容,皆鬆動著傳統「陽剛——陰柔」的對立架構,另闢屬於自由的地帶。

短影音作品主題及形式各異,有日記般自我敘事的紀錄短片,也有精心編排、氛圍渲染得宜的劇情短片。創作者使用不同的創作形式帶領觀者走進跨性別者的日常生活,有不安與恐懼,也有祝福與希望。

亮點4:走出房間之外,經驗跨性別的日常

第二屆藝文展我們曾透過「跨性別的房間」,帶大家認識跨性別者私密而真實的生命故事。今年,我們延續這個主題,從「房間內的世界」走向「房間外的世界」。當我們走進學校、職場、家庭與公共空間,在這些平凡的日常裡,跨性別者會面臨什麼樣的困境與經驗?而那些看似只屬於跨性別者的處境,又有多少其實也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課題?本次展區將呈現伴盟跨性別生命故事小組分享的真實經驗,從一個個日常故事出發,看看性別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亮點5:六場名人專講、定期展區導覽與專場助人工作者導覽

在展覽的週間晚上,伴盟特意安排五場評審對談與一場性別友善企業經驗分享,不僅可以走進第一手的評選現場,不同的講者也依循他們的專業帶來議題深度講座。每天下午與晚間則會有定期導覽,而部分則設定為專場導覽,首度面向社工、諮輔人員、身障等助人工作者,展現對於實務工作與「交織性」的關懷。

亮點6:導演陳冠君、製片黃惠偵、主角Birdy親自出席,獲獎作品《一生二命》放映

伴盟作為台灣國際女性影展的長期夥伴,今年也特意與之合作放映台灣導演陳冠君首部紀錄長片《一生二命》,其榮獲今年桃園電影獎「最佳影片」,也入選今年女影「台灣競賽」單元及台灣酷兒影展。片中記錄了導演陪伴著主角 Birdy 走過複雜的心路歷程,逐漸成為自己的青春旅程。10 月 29 日就在西門附近的樂聲影城放映。

亮點7:紅樓社區共好 – 變裝派對全新姿態回歸與TAIWANIZE跨界合作

將與紅樓知名變裝皇后酒吧 Cafe Dalida 合辦變裝派對,融入當今流行的 Silence Party 靜音派對,邀請七位 Drag Queen 和 Darg King 帶來表演,打破大眾對於性別的框架與想像,邊談議題邊狂歡。另外,10/27 – 11/1 第9屆台北市國際彩虹文化節同步舉辦,由台灣服飾品牌 TAIWANIZE 主辦,展現城市彩虹力量與推動永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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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員警涉白嫖?「尊重報導」不是答案!台灣前進要求萬華分局公布風紀調查結果

2026, October 7 - 21:07

文/台灣前進陣線

員警涉白嫖?「尊重報導」不是答案!台灣前進要求萬華分局公布風紀調查結果 別讓全體警察替少數惡警背黑鍋

台灣前進今(7)日上午由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市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律師、台灣綠黨台北市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時代力量台北市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謝閔弘、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新北市三重蘆洲市議員參選人陳宛毓、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姚惠耀、台灣前進新竹縣竹東五峰縣議員參選人林裙靜,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前召開「員警涉白嫖卻尊重報導?萬華分局出來面對重大警紀爭議!」記者會。

李惠暄律師表示,萬華分局 10 月 3 日搜索西門町酒吧,莊姓員警對身障民眾說出「他殘障還可以在裡面做愛喔?」,北市警局擴大懲處 6 名官警,市長蔣萬安公開道歉;媒體接著報導這名莊姓員警過去被指涉入其他風紀爭議,萬華分局的回應只有一句:「本篇報導內容是否屬實為該記者之報導自由,予以尊重,關於本則報導我們不做回應。」

李惠暄律師直言,面對媒體報導指控莊姓員警涉入重大風紀事件,分局不承認也不否認,而是「尊重報導」,完全放棄了維護警界風氣的義務,不只是推諉卸責,更是讓所有萬華分局同仁陷於不義。

王振庭指出,2023 年 10 月,警方掃蕩萬華鑽石大樓應召站,被捕業者供稱有派出所員警白嫖,警方內部清查後,查出偵查隊一名邱姓偵查佐約兩年間到鑽石大樓買春五、六次,記大過並調離偵查隊;同年 2 月,又被披露另一起警紀事件,龍山派出所查獲 2 名越南籍女子後,地方盛傳有員警當場對其中一名女子品頭論足,說出「這個女技術不錯、很舒服」,媒體報導點名的員警,就是此次涉入執法爭議的莊姓員警。

王振庭強調,業者的說法涉及是否有員警涉嫌貪瀆包庇,根據 CTWANT 2023 年 10 月 19 日報導,鑽石大樓應召站主嫌被捕後供稱,有員警到他的場所白嫖,換來短期內不會上門抄家的承諾,事後警方卻出爾反爾;警方當時的回應是督察組將偵訊業者,釐清包庇、白嫖疑雲,卻又對媒體表示「目前尚無業者指證員警涉及收賄貪凟和通風報信等違法情事」,到底萬華分局查到了什麼,有沒有涉嫌貪瀆包庇?

王振庭表示,2023 年 11 月 3 日吳沛憶議員在議會質詢,披露莊姓員警疑似買春、白嫖,引發業者到警局外叫囂抗議,時任萬華分局長承認業者確實到過派出所,向業者說明後「他們就諒解了」,時任警察局長張榮興當場承諾,兩個禮拜內調查清楚,到底有沒有調查,查到了什麼,請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對外公開說明

王振庭質疑,當時萬華分局處分一名偵查佐之後,對其餘警紀事件指控就以說明、諒解、不回應帶過,這是在棄車保帥嗎?指控如果是假的,分局應該查清楚,還基層同仁清白;指控如果是真的,就該依法處理。不查也不說,等於讓每一位在萬華員警,一起背著不名譽的傳聞執行勤務。

王振庭強調,絕大多數基層員警每天在第一線辛苦執勤,不應該替少數人的爭議和主管的沉默背鍋,萬華分局的「尊重報導」,讓全國警察的形象掃地,請萬華分局與北市警局公布 2023 年兩起警紀事件的調查結果,是否涉及貪瀆包庇。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姚惠耀表示,警察和性工作者之間的權力極度不對等。要不要臨檢、要不要開罰、要不要移送,都由警察決定,性工作者和業者的生計握在執法者手上;在這種關係裡,員警開口要好處,對方很難拒絕,事後更不敢申訴,業者指控的「白嫖換不抄」如果屬實,就是這種權力被濫用的結果。

姚惠耀指出,被查獲的性工作者人在派出所裡,面對的是能決定她們罰不罰、移不移送的人,被品頭論足也只能吞下去;要申訴,管道又在同一個警察體系裡。萬華分局一句「尊重報導」,讓握有權力的一方不必交代,最需要被保護的人只能繼續隱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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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Commander D 搜索案涉違法搜索、強制 台灣前進赴北檢告發

2026, October 7 - 21:03

文/台灣前進陣線

台灣前進今(7)日上午由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市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律師、台灣綠黨台北市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時代力量台北市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謝閔弘、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新北市三重蘆洲市議員參選人陳宛毓,赴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就萬華分局員警 10 月 3 日搜索西門町同志與 BDSM 主題酒吧 Commander D 的執法行為,涉犯刑法第 134 條結合第 302 條第 1 項公務員假借職務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第 304 條第 1 項強制罪,以及第 307 條違法搜索罪,提出刑事告發,請求司法介入調查、釐清真相,保障人權,揪出警界的害群之馬以維護警紀。

王振庭表示,萬華分局稱 Commander D 遭民眾檢舉涉及妨害風化,於 10 月 3 日下午 4 時許持搜索票進行大規模搜索,並稱已向店長出示搜索票。但據現場民眾指出,警方沒有向在場受搜索的民眾出示搜索票,卻命所有人維持現況蹲下、不得交談,並禁止使用手機;有民眾為保障自身權益錄影蒐證,遭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制止,這些離譜的執法言行,不能僅由警界的內部調查與申誡作結,須交由司法調查還原執法經過,遏止濫權執法歪風。

王振庭指出,台灣是人權立國的法治國家,警察執法的正當性,來自人民相信公權力會依法行事,透過司法查明真相,才能保障大多數依法執勤的基層員警權益,也能維護警界聲譽,不致因少數爭議傷害全體警察的形象。

李惠暄律師表示,萬華分局偵查隊長 10 月 3 日下午 4 時 28 分許帶隊到場,員警未出示任何執行職務的證明,就先壓制酒吧門口負責收費管制進出的員工;搜索期間禁止民眾錄音錄影、搶走民眾手機,甚至不准民眾穿上衣服;員警強搶民眾隨身背包,並說「你不要教我們做事喔,你再讓我聽到你講一句話,你等下就不要出去了,OK 喔?」,還拒絕民眾委請律師到場。民眾離場時,員警要求打開背包受檢才准離開;在酒吧外的人行道上,更有員警對一般民眾掐脖子、限制行動,經旁人制止才放手;搜索結束後,警方把 51 人帶回警局。

李惠暄律師指出,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第 148 條規定,搜索應使用搜索票、應出示搜索票,本案員警只向酒吧負責人出示搜索票,搜索結束後卻把 51 人帶離現場,對其餘民眾既未出示搜索票,也未表明是否為逮捕或其他法定事由,就將他們置於警方實力支配之下帶回警局,可能構成刑法第 302 條剝奪行動自由罪。

李惠暄律師說明,禁止民眾穿衣、以「你等下就不要出去了」恫嚇民眾,已逾越搜索必要程度,妨害民眾行使權利;民眾離場時被要求打開背包受檢,若沒有正當事由,可能涉及第 304 條強制罪與第 307 條違法搜索罪;再者,酒吧外的人行道已不是受搜索處所,員警對一般民眾掐脖子、限制行動,更難說是合法執行勤務。

李惠暄律師強調,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犯之,依刑法第 134 條應加重其刑。持有搜索票,不代表可以對現場每一位民眾予取予求。

李惠暄律師強調,提出告發不是要替任何一位員警定罪,而是請檢察官依證據查明,哪些作為是合法執行職務、哪些已經越線,呼籲臺北地檢署儘速分案偵辦,立即保全 10 月 3 日現場監視器畫面、員警密錄器與警方蒐證影像,查明涉案員警身分;北市警局應積極配合司法調查,說明當日爭議執法的法律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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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正式發函勞動部 要求啟動全國平臺報酬專案稽查

2026, October 7 - 20:54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勞動部,要求針對 Uber Eats、foodpanda 啟動全國性「外送平臺報酬給付專案稽查」,全面清查受影響之外送員、訂單及短付報酬。

工會指出,外送專法施行後,Uber Eats 疊單報酬計算,以及 foodpanda 部分訂單未依實際外送服務時間補足法定最低保障報酬等問題,均由勞動部公開認定違法。

因此,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有沒有違法」,而是:

同一套違法機制到底影響多少人、多少筆訂單,又少付多少錢?

紐約已有案例 從個案申訴擴大清查26萬名外送員

工會表示,系統性清查並非辦不到。

今年紐約 DoorDash 報酬短付案件,同樣從外送員個案申訴開始,但主管機關發現問題可能涉及共同機制後,直接擴大調查平臺資料,分析超過1.52億筆付款交易及約1.1億個工作小時,最終涉及超過26萬名外送員。

受影響者不必逐一重新申訴、各自舉證,而是由主管機關透過平臺紀錄辨識。

工會表示,紐約案例最值得臺灣參考的,不是和解金額,而是:

「從個案發現問題,再把整套系統查清楚。」

工會此次正式向勞動部提出五項訴求:

一、啟動全國性專案稽查,全面清查兩大平臺相關報酬機制。

二、直接調閱平臺資料,查清受影響人數、訂單數量、應付報酬、實付報酬及短付差額。

三、確認短付即全面自動補足,要求平臺限期清查、主動補發並向主管機關回報結果,不再要求外送員逐一檢舉。

四、建立「個案轉系統性稽查」機制,如確認問題來自共同計價、演算法或系統機制,即擴大清查所有受影響者。

五、導入專家陪同鑑定,納入熟悉外送產業實務之人員,協助釐清演算法、疊單、服務期間及報酬計算。

工會指出,現行外送專法已要求平臺定期提供外送員報酬、服務期間等資料,也賦予有關機關調閱相關紀錄的權限,對拒絕、規避或妨礙監督、檢查及調閱者亦設有罰則。

因此,工會也在公文中要求勞動部,如果認為現行權限仍不足以進行系統性清查,就應具體說明缺少什麼權限、受到什麼法令限制,以及準備如何補強。

工會強調:

「外送員可以負責提出第一個案件,但當主管機關已經知道問題來自同一個平臺、同一套機制,就不應要求每一個受到影響的人,再重新證明一次。」

「外送員的檢舉,應是政府發現問題的起點,不應成為政府執法範圍的終點。」

工會已要求勞動部就專案是否啟動、辦理時程、資料調取範圍、全面補足機制及工會參與方式等事項提出具體書面回覆。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正式發函勞動部 要求啟動全國平臺報酬專案稽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白河水庫水源區違法開發 環團痛批南市府農業局公帑開路排水、涉嫌圖利

2026, October 7 - 20:52

文/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原標題:前瞻排砂恐成急水溪淤積殺手!環團痛批南市府農業局公帑開路排水、涉嫌圖利白河水庫水源區違法開發

針對台南市白河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再度出現道路與排水工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接獲民眾檢舉並召開記者會,強烈抨擊台南市政府農業單位主管機關失 職。環團指出,市府出資由白河區公所執行的工程,緊鄰近年遭多次檢舉濫墾的違法地號,形同動用公帑為違法開發「量身開路、變相就地合法」,不僅重創特定水土保持區,更將使中央耗資數十億的前瞻繞庫排砂工程淪為急水溪下游嚴重淤積、氾濫的劊子手。

脆弱頁岩地質難承開發 百年古蹟嘉南大圳渡槽面臨斷炊危機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指出,白河水庫集水區屬《特定水土保持區》,其土壤地質多為極不穩定的頁岩、細沙與中沙,遇大雨極易順向滑落崩塌,依法該區域私有地僅能進行小型農業利用,絕對嚴禁大規模開發與整地。

黃安調表示,市府農業局出資、白河區公所執行的道路排水工程,竟緊鄰白河區關子嶺段 94-

1、94-2 等長期違法開挖地號,嚴重啟人疑竇,涉嫌圖利特定業者。黃安調進一步警示,白河水庫集水區沖刷之土砂若持續下移,在青葉橋與六重溪以下的急水溪流域因坡降僅 1/1,500 至

1/3,000、水流極度緩慢;一旦強降雨造成河床左岸淤積擴大,水流淘刷右岸坡腳,周邊農地與住家將首當其衝。最嚴重的後果,恐將淘空日治時代留存至今的百年文化資產「嘉南大圳北幹線渡槽」,一旦橋墩損毀,雲嘉南地區民生、工業與農業灌溉供水恐將全面斷炊。

前瞻 17.5 億繞庫排砂成惡性循環 泥沙直灌急水溪恐致下游大淹水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強調,白河水庫原有效庫容曾達 2,253.2 萬立方公尺,但

至 2017 年底實測僅剩約 41%(1,018 萬立方公尺)。行政院同年雖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逾 1

  • 億元進行白河水庫改善與繞庫排砂工程,意在排出集水區土砂以延壽水庫;然而,若水源區源頭違法濫墾不除,下大雨時大量砂土勢必經由排砂隧道直衝急水溪,造成下游河道急遽抬升與周邊嚴重淹水。吳麗慧質疑,地方農業單位編列預算為違法整地鋪設排水設施,無異於拿人民納稅錢變相鼓勵違法,淪為破壞急水溪防洪與水土保持的幫兇。
接連為違法整地擦脂抹粉 陳椒華要求徹查「為誰開路」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嚴詞批評,中央前瞻計畫投入鉅資打造繞庫排砂工程,初衷在於穩定南部水資源,但在源頭管理失靈下,水保效益恐徹底破功。陳椒華舉例指出,市府農業局先前才在「山裏咖啡」(白河區關子嶺段 32-119 地號等 11 筆土地)涉違法整地後編列經費為其修築農路;如今竟又在關子嶺段 94-1、94-2 地號旁增闢排水溝與道路,行徑如出一轍,

「難道市府預算專門在為違法開發開路鋪石?」環保團體針對本案提出三大嚴正訴求:

 

  1. 立即停工並公開工程資訊: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及白河區公所應立即暫停該工區工程, 向社會大眾公開工程立項評估、申請人資格及經費效益清單,杜絕公帑圖利私人。
  2. 嚴格執法並命限期復原: 相關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白河區關子嶺段 89-45、94-1、94-2 等地號違反《水土保持法》與《區域計畫法》情事,勒令違規者限期完成植生復育, 徹查歷次裁罰與改善成效。
  3. 建立跨部會流域治理機制: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水利署與台南市政府應建立白河水庫至急水溪全流域的聯防監測,嚴禁以農水路修繕為掩護行不當開發之實,切勿讓集水區管理失靈轉嫁為下游居民的淹水災難。

圖一、黃色箭頭為施工點

以下圖片皆為施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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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藍白強推延會,問政表現卻最差!創下總預算最晚三讀

2026, October 7 - 20:42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第十一屆第五會期立委評鑑結果公布記者會
藍白強推延會,問政表現卻最差!創下總預算最晚三讀!
公督盟揪出國會六大亂象,警告立院已成國安破口!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長期致力於推動國會改革與透明化,自2007年成立、立委席次減半以來,便持續透過「立委評鑑」監督國會議員表現。至今已持續19年,累積37次立委評鑑經驗,是我國立委評鑑的第一品牌。公督盟立委評鑑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兩階段,前後歷時半年,期間在立法院舉辦立委評鑑-助理說明會,歷經20場初審會議討論,並有1,217人次參與公民評鑑。最終於10月3日(六)召開立委評鑑複審大會,依各初審小組審查報告進行討論與議決,共選出30位優秀立委、4位待觀察立委;優秀黨團幹部則因本會期總預算審議延宕持續從缺。

有別於國內其他僅著重法律提案的立委評鑑,公督盟依據《憲法》賦予立委職權設計評鑑制度,共24大項、51項指標,除運用立法院公開資料量化統計,也針對法律及預算提案、議事與言行表現等進行對照審查,兼顧量化與質化;同時導入參與式民主,讓上千位公民觀看、評比立委質詢表現。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表示,公督盟始終從公民角度要求國會走向陽光透明,資訊公開也是立委評鑑的重要門檻。立委使用國家公帑、聘用公費助理,就應主動揭露相關資訊,讓社會可以檢視;因此,本會期國、眾兩黨立委未自主揭露利益衝突資訊,也無法取得公督盟「陽光公益(義)優秀立委」的資格。

謝東儒強調,整體而言,第十一屆第五會期並非全無亮點,仍有部分重要法案完成審議,也促成本屆跨黨派譴責中共打壓我國元首出訪;然而,若從整體國會運作來看,總預算史上創下中華民國史上最晚通過、延會後問政下滑、帶職參選分心,以及預算亂刪亂凍、詐領助理費與議事程序爭議接連發生,都顯示本會期仍有不少結構性問題。公督盟綜整各評鑑小組觀察,歸納出以下六大國會亂象:

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五會期優秀立委、待觀察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

委員會

內政

外交國防

經濟

財政

教育文化

交通

司法法制

社福衛環

黨團幹部

優秀

立委

王美惠

(民進黨)

李柏毅

(民進黨)

張宏陸

(民進黨)

黃捷

(民進黨)

沈伯洋

(民進黨)

林楚茵

(民進黨)

陳冠廷

(民進黨)

羅美玲

(民進黨)

邱志偉

(民進黨)

陳亭妃

(民進黨)

 

賴瑞隆

(民進黨)

鍾佳濱

(民進黨)

李坤城

(民進黨)

郭國文

(民進黨)

賴惠員

(民進黨)

伍麗華

(民進黨)

吳沛憶

(民進黨)

吳思瑤

(民進黨)

 

郭昱晴

(民進黨)

陳培瑜

(民進黨)

李昆澤

(民進黨)

林俊憲

(民進黨)

徐富癸

(民進黨)

范雲

(民進黨)

莊瑞雄

(民進黨)

張雅琳

(民進黨)

王正旭

(民進黨)

林月琴

(民進黨)

林淑芬

(民進黨)

黃秀芳

(民進黨)

從缺

待觀察

名單

丁學忠

(國民黨)

無

無

林德福

(國民黨)

謝龍介

(國民黨)

無

柯建銘

(民進黨)

無

【亂象一】預算延宕失控-史上最晚通過總預算!公務機關被迫壓縮執行時程!

今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本應在去年底前完成審議,卻一路拖到今年8月14日才三讀,整整延宕351天,創下我國史上最晚通過總預算紀錄。依《預算法》規定,總預算尚未完成審議期間,既有業務雖可依規定持續執行,但新增計畫仍須待預算完成審議後才能動支。這也意味著,許多新興計畫實際只剩不到三個半月可以執行,原本應有一整年規劃、推動的政策與建設,被迫集中在年底前趕辦。

公督盟理事李酉潭表示,預算晚通過,代價絕不只是「晚一點花錢」。執行時間被大幅壓縮,第一線公務員必須在短時間內趕發包、趕執行、趕驗收,不僅加重基層行政負擔,更可能增加公共工程/計畫倉促發包、執行品質下降、驗收不周,甚至造成預算浪費的危機。立法院怠於審議預算,最後被壓縮的是國家政策執行與公共服務品質,承擔風險與代價的仍是全民。

李酉潭認為,更值得警惕的是,今年度總預算甚至一度差點撞上明年度預算送案時程。在時程已如此緊迫之際,先是部分國民黨召委(廖先翔、羅廷瑋、黃健豪)所負責審查的公務預算未在期限內排審;後續在八月關鍵朝野協商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又多次缺席、且未授權黨團幹部簽署,就連同黨籍的立法院長韓國瑜都罕見動怒,要求傅崐萁總召要不就「辭掉總召」,這反映的已不只是單一環節失靈,而是整體預算審議失序,立法院應該以此為戒,盡速提出改革方案。

如今第六會期才剛開議,今年度追加預算與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又已接續進入立法院審查。令人憂心國家預算審查恐再度擠成一團。公督盟呼籲立法院,別讓「拖延—延會—趕工」成為國會常態。

【亂象二】延會問政倒退-國眾主導延會三個月,藍白開會問政反創本屆新低!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本會期在國民黨、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一路延會至8月底,長達三個月,再度追平立法院史上最長延會幅度。照理而言,延會是為處理積壓已久的總預算與重大民生議案,立委更應積極問政;然而,公督盟統計,本會期平均口頭質詢率僅85.01%、法案及預算審查率70.12%,雙雙創下本屆立法院前五個會期的新低。延會後,主張延會的國、眾兩黨審查參與率更不升反降,國民黨由65.9%降至58.3%,民眾黨更是從88.7%降至77.5%。會期拉長,問政投入反而縮水,也讓外界質疑延會是否偏離初衷,甚至淪為特定立委的「司法保護傘」,讓延會制度失去原有正當性。

表一、第十一屆第五會期各政黨基本表現比較表

口頭質詢率(全會期)

延會前

延會後

跌幅

民進黨黨團

89.6% (2)

92.7% (2)

82.9% (2)

▼  9.8

民眾黨黨團

92.8% (1)

94.6% (1)

94.5% (1)

▼  0.1

國民黨黨團

79.6% (3)

81.5% (3)

76.1% (3)

▼  5.4

法案、預算審查參與率(全會期)

延會前

延會後

跌幅

民進黨黨團

77.5% (2)

80.3% (2)

75.5% (2)

▼  4.8

民眾黨黨團

86.8% (1)

88.7% (1)

77.5% (1)

▼ 11.2

國民黨黨團

61.7% (3)

65.9% (3)

58.3% (3)

▼  7.7

*備註: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之特殊性,予以排除。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系統,公督盟整理,並寄發到各立委辦公室進行覆核。

若進一步檢視本會期各委員會,在口頭質詢率的部分,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以及各黨團總召工作之特殊性,予以排除後,可以發現,延會長達三個月,丁學忠委員口頭質詢率卻僅10%,謝龍介委員亦僅20.8%,高金素梅、林沛祥、吳宗憲、黃仁、陳超明、張嘉郡委員則皆低於50%,等同於自動放棄一半以上的會議質詢,凸顯出「要去開會的是你,不去開會的也是你」的荒謬現象,值得注意的是,柯建銘本會期已卸下長期擔任的民進黨團總召職務、回歸一般立委身分,口頭質詢率卻仍為0%。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立委代表人民監督行政部門,親自到委員會質詢、追問政策與釐清責任,本來就是最基本的工作;「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既然仍是立法委員,就有責任做好份內工作。

表二、第十一屆第五會期各委員會基本表現倒數前十之立委名單

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低表現立委(由左至右依比例排序)

黨籍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

柯建銘

丁學忠

謝龍介

高金

素梅

林沛祥

吳宗憲

黃仁

陳超明

張嘉郡

游顥

口頭

質詢率

0%

10.0%

20.8%

30.0%

40.6%

43.8%

46.2%

48.1%

50.0%

60.0%

常設委員會法案、預算審查參與率低表現立委(由左至右依比例排序)

黨籍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

柯建銘

謝龍介

鄭正鈐

張嘉郡

邱鎮軍

林岱樺

林德福

顏寬恒

陳玉珍

涂權吉

法案預算

參與率

0%

5.9%

7.1%

14.3%

16.7%

18.2%

18.2%

18.2%

18.2%

22.2%

*備註: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和各黨團總召之特殊性,予以排除。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系統,公督盟整理,並寄發到各立委辦公室進行覆核。

*備註:李貞秀女士04/13解職、許忠信委員04/22就職,未有完整會期不納入計算。

若再檢視法案及預算審查參與情形,問題更加明顯。柯建銘本會期審查參與率為0%、謝龍介僅5.9%、鄭正鈐7.1%、張嘉郡14.3%,邱鎮軍、林岱樺、林德福、顏寬恒、陳玉珍等人也都不到兩成。其中,謝龍介、張嘉郡更同時出現在本會期口頭質詢率,與審查參與率倒數名單,兩人並分別投入台南市長、雲林縣長選舉。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本會期總預算與重大民生法案審查,直接攸關公共資源如何分配、人民權益如何保障;若連現任立委最基本的質詢與審查工作都未能充分參與,選民自然有理由檢視,未來是否已做好承擔更大地方治理責任的準備。

【亂象三】帶職參選新高-19位立委投入地方選舉,問政成績受影響!

公督盟常務理事曾建元提到,本次共有19位現任立委投入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帶職參選人數創下立委減半後新高。他強調,並不反對優秀政治人才投入地方治理,但既然仍具立委身分、領取國家公帑並使用立法院提供的人力與資源,就有責任做到「公私分明、善盡本職」。本會期仍然有立委投入艱困選區,仍能兼顧質詢與法案品質、預算審查,顯示選舉與問政並非只能二擇一。他也以過去賴清德總統在擔任立委期間,即便參與縣市長選舉,仍積極參與立法院審查會議。公督盟強調,選戰提前開跑,立委任期卻沒有提前結束,更不能因跑選舉而荒廢國會工作,或讓公家資源成為競選工具。

表三、第十一屆第五會期帶職參選與非參選立委基本問政表現比較

非參選立委(93人)

帶職參選立委(18人)

變化幅度

口頭質詢率

86.8%

79.0%

▼   7.8%

法案、預算審查參與率

74.7%

50.3%

▼  24.4%

*備註:考慮立法院正副院長和黨團總召之特殊性,予以排除;江啟臣因擔任副院長一職,不列入帶職參選立委比較。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系統,公督盟整理,並寄發到各立委辦公室進行覆核。

從本會期實際表現來看,差距相當明顯。排除擔任副院長的江啟臣後,18位帶職參選立委平均口頭質詢率僅79.0%,低於非參選立委的86.8%;法案及預算審查參與率更只有50.3%,與非參選立委74.7%相比,足足相差24.4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帶職參選立委有將近一半審查會議沒有參與討論。

曾建元表示,更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帶職參選立委的問政下滑幅度,比過往地方選舉更為明顯。2022年地方選舉期間,同樣排除副院長後,11位帶職參選立委平均口頭質詢率仍達91.1%、法案及預算審查參與率82.3%;2026年參選立委的平均問政表現則降至79.0%與50.3%,其中審查參與率落差超過三成。這也顯示,問題並不在「帶職參選」本身,而在於今年延會三個月、國會工作與選戰高度重疊後,參選立委是否仍有把本職工作擺在應有的位置上。

【亂象四】預算遭武器化-凍結閣揆薪資開惡例!預算監督不該淪為政治報復!

本會期總預算審查不只延宕,更出現多項缺乏明確政策依據、甚至可能影響政府正常運作的爭議提案。公督盟過去即整理出「癱瘓政府型」、「偷懶通刪型」、「政治報復型」、「民主倒退型」及「權責錯置型」等五類荒謬預算提案向民眾示警,反映部分預算審查已逐漸從檢驗政策必要性與行政效能,走向以刪凍手段癱瘓行政機關運作,形成「預算武器化」疑慮。

其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並以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及副署法律」作為解凍條件,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通過。行政院援引釋字第601號,主張法定人事薪資不應成為預算施壓工具;就連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曾公開質疑,此類刪凍在法理上可能違法。公督盟強調,凍結閣揆薪資已把法定待遇變成政治籌碼,恐有重大違憲疑慮,因此本案扣2分。

公督盟常務理事陳雪梨表示,若今天可以因政治衝突凍結行政院長薪資,未來中央部會首長、甚至地方政府首長,也可能面臨相同壓力,形成寒蟬效應。預算刪凍的後果也不只停留在政務官身上,總統府國務機要費3000萬元遭全數刪凍後,原規劃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的中秋禮盒也受到影響。因此,公督盟強調,預算監督應針對行政浪費、政策缺失對症下藥,而不是把基本行政經費當成政治人質。一旦預算成為政治報復的工具,受損的可能是上百萬弱勢民眾,進一步傷害預算監督的正當性。

【亂象五】助理資訊黑箱-藍白助理聘用資訊拒絕揭露,弊案連爆、國安風險浮現!

本會期總計僅有48位委員自主揭露辦公室公費助理聘用資訊,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從第十屆第四會期開始(2021年),用黨團決議限制黨籍立委將國會助理聘用、立法委員兼職…等資訊公開給民眾檢視,而民眾黨立院黨團過去高喊「公開透明」,本屆(2024年)卻選擇背棄進步價值,沒有任何的立委自主上網向社會揭露!因此無人獲頒優秀立委!
更值得警惕的是,本會期先是高金素梅委員,遭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檢方指控其涉嫌以人頭申報等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等逾787萬元,後有國民黨陳雪生委員涉嫌利用親友詐領助理費遭搜索。兩起案件再次凸顯,當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長期缺乏透明,外界便難以及早檢視利益關係與公帑使用是否合理,也讓人頭助理、親屬掛名等爭議一再發生。公督盟並依高金素梅案起訴書之事實,決議扣3分。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這問題不只停留在廉政層次。今年9月,高金素梅辦公室相關助理又遭檢方指涉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其中兩名公費助理遭法院羈押禁見。相關案件仍待司法釐清;但事件已凸顯,國會助理可能接觸法案、預算及外交國防等敏感資訊,成為中共滲透下手的目標;現行人員管理與機敏資訊防護仍存在明顯缺口。公督盟再次呼籲國民黨、民眾黨停止讓助理聘用資訊停留在黑箱;立委使用公帑聘用助理,就有責任主動向全民揭露。公督盟也將持續推動《國會助理專法》,補上國會長期存在的廉政與國安破口。

表四、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表各政黨透明比例

第十屆平均

第十一屆第五會期(人數)

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79.4%

94.1%(48人)

   ▲  14.7

國民黨黨團

         18 %

0%  (0人)

   ▼  18

民眾黨黨團

100%

0%  (0人)

   ▼ 100

整體

58.6%

42.5%

   ▼  16.1

*備註:第十一屆第五會期,民進黨團共有48位立委揭露,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則沒有任何立委自主公開。

【亂象六】假圖誤導質詢-AI生成假圖引爆質詢爭議首例!國會成錯假訊息傳播源頭!

生成式AI快速進入日常工作,也開始走進國會問政現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陸委會98萬元會議室整修案時,在簡報中使用一張歐式宮廷風格的AI生成圖片,但該圖並非實際裝修現場,也沒有備註使用AI生成;迫使行政機關事後要公布實景澄清,與AI圖片呈現的奢華場景明顯不同。

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認為,問題不在立委使用AI,而在於AI生成內容進入正式質詢時,未清楚標示、未充分查證,爭議發生後也未即時更正。國會質詢具有高度公共性與傳播效果,一旦錯誤畫面先塑造民眾印象,即使事後澄清,也難以完全撫平其對於民主機制的傷害。本次公督盟評鑑小組也共同,決議扣王鴻薇委員1.5分,成為公督盟針對AI生成錯假訊息進入正式質詢的首宗扣分案例。

公督盟強調,AI可以輔助問政,但不能取代查證責任。未來AI生成的圖片、文字或數據若進入官方問政資料,應清楚標示來源與生成性質,並建立查證與更正機制;否則原本用來監督政府的國會質詢,反而可能成為錯假訊息的放大器。科技再進步,「真實」仍應是國會問政最基本的底線。

防堵國會「三大破口」刻不容緩 呼籲韓國瑜院長落實三項改革!

  1. 別讓國會淪為「國安破口」,建立國會助理安全管理與透明制度!

從助理費案件到國會助理涉國安案件,已顯示助理制度不能再只被視為內部人事管理。國會助理可能參與法案、預算及外交國防等政策研析,部分人員更有機會接觸敏感資訊。公督盟呼籲立法院建立公費助理聘用與利益關係揭露、機敏資訊接觸分級、保密責任及必要安全查核制度,並研議國會助理專法,在保障助理勞動權益的同時,建立與其職務權限相符的責任規範。

  1. 別讓國會淪為「預算破口」,總預算應回歸法定時程與理性監督!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延宕351天才完成三讀,創下史上最晚通過紀錄,審查過程更出現多項爭議刪凍。如今第六會期才剛開議,115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尚未完成審查,追加預算與116年度總預算也已接續進入立法院,預算塞車恐再度重演。公督盟呼籲韓國瑜院長善用協調朝野職責,建立明確審議時程,讓預算回歸有理性監督,不能再讓「正常會期拖延、延會再補考」成為常態。

  1. 別讓國會淪為「資訊破口」,AI規範不能只寫在紙上!

生成式AI已進入國會問政,立法院今年8月雖已訂定《立法院應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要求AI產出經查證、人工覆核並揭露使用情形,但標示方式、更正程序及違規處理仍不明確。公督盟呼籲韓國瑜院長補強制度,針對質詢、記者會及官方問政資料建立明確的標示、更正與究責機制,避免未經查證的AI內容藉國會平台擴散。

評鑑問政成果大公開,優秀立委頒獎典禮將於10月16日表揚!

公督盟副執行長陳利益強調,公督盟是優秀立委的側翼,也是打混立委的剋星!立委評鑑不只為了揪出國會亂象,更希望讓認真問政者獲得肯定。本次評鑑共選出30位優秀立委,將於10月16日(五)中午舉辦優秀立委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問政表現受到評鑑肯定的立委。相關評鑑資料、會議紀錄及評鑑報告也將陸續公開上網並製冊典藏,送交國家圖書館、國會圖書館;供社會持續檢視;另外,針對本次帶職參選的現任立委,公督盟也將整理其歷年優秀立委獲獎紀錄,讓民眾不只看單一會期,更能檢視政治人物長期的國會問政表現,作為年底投票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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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病灶未解,小修小補仍是枉然 全教總:應廢止校事會議

2026, October 7 - 20:38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教育部於7日公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相關考核規定,全教總認為,此次修正雖可看出教育部正視教育現場長期反映的「小案大辦」問題,試圖降低不必要進入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的案件數量。然而,這次修法仍未正面處理教學現場重視的各項弊端,令人遺憾。

  教育部此次修正《解聘辦法》第8條,規定學校接獲檢舉後,如果教師行為顯然屬於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應直接結案,不必再召開校事會議決定是否受理;第9條之2也增訂,主管機關接獲檢舉後,如顯屬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應直接結案,不再通知學校處理。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認為,這至少代表教育部終於承認,過去「只要有人檢舉,就可能一路進入校事會議及調查程序」的制度設計,確實不妥。然而,「減少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量」,並不等於解決校事會議制度本身的問題。教育現場對校事會議長期提出的幾項核心爭議,幾乎仍然沒有回應:

一、法規文字長期存在的「有罪推定」疑慮。

現行規範在案件尚未完成調查、事實尚未認定之前,即直接使用「行為人」、「被害人」等定性用語。這種文字本身就容易形成先入為主的框架,也不符合調查程序應有的中立與無罪推定精神。全教總認為,應改以「被檢舉人」、「被行為人」或其他中性用語取代。

二、教師考核案件被納入校事會議體系的適法性疑義仍未排除。

《教師法》第29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的調查處理程序,並不當然等於授權教育部將一般教師考核與懲處事項一併納入校事會議體系。教育部一再透過子法擴張校事會議處理範圍,不但使原本處理重大不適任教師案件的制度逐步泛化,也是造成今日校園大量程序性調查的原因之一。

三、無成本濫訴的問題仍然沒有真正處理。

這次新增的快速結案機制,只能處理「顯然」合法或符合輔導管教規定的案件;但只要案件未達到「顯然」可以結案的程度,學校仍須投入大量行政程序、人力與時間。更重要的是,對於反覆檢舉、惡意檢舉、明顯欠缺具體事證,甚至事後證明完全失實的案件,現行制度依舊缺乏足以防止濫用程序的責任機制。

四、不適任、失職甚至明顯違反調查專業的調查人員,仍缺乏有效課責機制。

校事會議制度施行以來,教育現場屢有教師反映調查品質落差極大,包括調查範圍不清、證據取捨失衡、忽略有利當事人的事證,乃至於調查報告論理不足等問題。但當調查報告出現重大瑕疵時,當事教師承受的可能是考核、懲處乃至職涯上的重大影響,調查人員卻幾乎沒有相對應的評鑑、淘汰與究責制度;更無專業倫理守則可供遵循。無怪乎調查員良莠不齊、更有不肖者將之視為事業經營。

五、過去因制度缺陷造成的冤案,仍未獲得完整補償與回復。

教育部雖於今年4月修正通過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如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停聘期間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然而教師原有之加給(如:行政加給、導師加給)、該年度另予考核而造成的考核無法晉級所衍生的薪資差額與歷年累積,仍未回復,更別說被長期調查、承受污名、調職、懲處甚至付出訴訟成本、交通費、醫藥費之損失?如果教育部仍堅持不廢除校事會議,就應研議上述相關回復機制,避免冤案教師仍不可避免付出代價。

六、調查報告至今仍欠缺完整的申復機制,行為人防禦權仍不對等。

調查報告是後續懲處、救濟的重要事實基礎,一旦調查報告在事實認定、證據取捨或法律評價上出現錯誤,在法院多尊重行政調查結果的前提下,行為人幾乎沒有翻盤的餘地。教育部不能一方面賦予調查報告如此重大的程序地位,另一方面卻不提供與其影響程度相當的救濟及糾錯機制。

全教總表示,校事會議制度實施至今,其造成的寒蟬效應、行政耗損、教師防禦性教學,以及教師與家長之間的不信任,已經顯示其副作用大於療效。教育部不應以一次又一次的局部修補,意圖為一項結構失衡的制度續命;而是勇於面對問題根源,停止校事會議此項苛政,才能阻止教育現場持續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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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氣候淨零政見遍地開花 競選團隊回覆大公開

2026, October 7 - 20:35

文/氣候對策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

因應11月28日地方大選,氣候對策協會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發起「為氣候而選」倡議行動,並在8月26日以快捷郵件將《候選人淨零氣候政見建議書》[1] 寄達 48 個縣市首長競選辦公室,並實地拜訪 20 個競選辦公室。截至記者會前,團隊已收到 9 位候選人的正式回覆書,另與多個競選辦公室保持密切聯繫。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表示,在已回覆的 9 位候選人中,六都由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新北市長候選人蘇巧慧率先回應,除提出政見承諾外,也審慎說明政策在實際執行面的挑戰與潛力。台東縣則因陳瑩、吳秀華兩位候選人皆已回覆,成為東部地區唯一兩黨候選人都回應的縣市,同時宜蘭縣林國漳候選人也已回應,顯示東部在高度氣候風險下,地方首長對在地居民生活韌性的重視。此外,苗栗縣長候選人陳品安、新竹市長候選人莊競程、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也在期限內以書面正式回覆,展現推動氣候政見的積極態度。黃品涵指出,團隊會持續聯繫和拜會各個競選辦公室,期待促成更多候選人提出未來四年帶領縣市採取氣候行動的企圖心。

氣候對策協會常務理事 柯建佑指出,《候選人淨零氣候政見建議書》內的訴求包括行政流程的效率提升,法規的釐清與推動,以及政策工具的使用,尤其在「補助」相關的政見建議,針對的對象其實是原先就預計要汰換家用設備的民眾,在選擇的關卡上,透過地方政府提供流程加速或部分經濟誘因的支持,政府不必花大錢,就能鼓勵民眾的氣候行動。同時,團隊也依據各縣市的地理與基礎設施狀況、既有能源使用情境、人口與家戶特性,以及技術限制條件等四個層面,排序出建議地方政府優先補助的對象,讓政策資源用在最需要的民眾身上。

柯建佑表示,政策若只有口號,缺乏實踐手段與情境模擬,後續往往難以落實。因此團隊這次也根據各縣市最新年度歲出,以「政策試辦版本」(歲出0.1%)與「政策擴大規模版本」(歲出1%)兩種預算上限進行試算,讓競選團隊更清楚掌握三大訴求在總支出與年度執行規模上的效益。他也提到,隨著中央自2026年5月起依碳費基金相關辦法運作,地方實際執行過的方案與專案經驗,未來都可作為爭取碳費基金挹注的基礎。

氣候對策協會執行長 黃業棠分享,過去一個多月拜會各地競選辦公室的過程中,團隊有三點觀察。首先,「居家電氣化與節能家電」幾乎是所有候選人都認同應推動的訴求,尤其對於家中有健康與安全風險較高成員(6歲以下或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以及仰賴維生醫療設備的家庭,候選人普遍認為此項政策能在提升生活品質的同時強化居家能源穩定性,是面對氣候風險日益升高的務實作法。

其次,「電動車取代燃油車」的訴求並非鼓勵民眾換車,而是讓有換車需求的民眾能以較低門檻選擇低碳運具。黃業棠指出,除了充電金補助,運輸部門在城市排放中占有不容忽視的比例,縣市首長在規劃城市下一階段藍圖時,應同步將低碳運具的基礎建設納入考量,讓基礎建設先行,社會才能更順利地轉型至低碳生活。

第三,「屋頂光電與儲能」涉及設備長期設置,以及建物結構與安全問題,部分候選人希望以「既有建築屋頂光電輔導與透明審查」取代原訴求中的「違建友善審查」,避免外界產生放寬違建、或降低建築、消防及結構安全標準的疑慮;在建置儲能設備方面,也希望在建立能源韌性的同時,兼顧消防安全與補助規範。黃業棠認為,這些回饋顯示政見都需要經過反覆協調、因地制宜調整,而非照單全收,才能避免執行時產生負面影響。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 黃品涵指出,在這一個多月的溝通過程中,發現各競選團隊都非常正面回應淨零氣候政見的理念,同時也相互釐清了過往常見的迷思,例如違建不等於危樓、流程加速不等於對安全把關放水,而本次倡議居家電氣化的轉型也和「公正轉型」直接相關,地方政府更容易辨識出桶裝瓦斯行業者等關鍵族群,提出支持方案,達成真正的不遺落任何人。黃品涵呼籲,選前將持續聯繫、拜會各競選辦公室,持續邀請團隊回應政見訴求,面對氣候變遷,唯有地方、中央都一起行動,台灣才能真正成為韌性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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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應教育部今日校事會議修正制度

2026, October 7 - 20:32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教育部於今日(10/7)公布校事會議制度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等條文。

從修正中,可看見教育部朝階段性優化現行制度發展。本次修正明定教師行為顯屬依法不予處罰者,學校或主管機關附具理由予以結案,在制度上減少部分不合理投訴案件,在程序上可能有助於避免相關人物力資源在明顯不需處理的案件上虛耗。

但各方提出的問題,並未因這一輪優化而獲得充分處理。

我們建議,教育部就現有調查報告實際內容,進行研究,藉研究成果優化判斷標準,使其更為具體、一致。並進一步考慮第三方調查處理機制,使個案處理工作,不再由校方負擔,並確保程序之公正、透明、專業、倫理。

針對目前各方提出的問題,仍有至少下列改善空間:

一、標準仍不明確

舉例而言,修正中的「顯屬」合法,在實際案件上的認定,仍然缺乏更明確標準。教育部的修正說明也坦承主管機關「恐難逕依檢舉或知悉之情事予以判斷」。其他包括教師法中的「身心嚴重侵害」、「有解聘之必要」同樣仍模糊。

若要能夠更合宜進行受理與否、分流、調查、處理等判斷,仍有必要進一步制定更完善明確、適用於個案時能盡可能使判斷一致的標準。

二、判斷壓力仍由學校承擔

加上「顯屬合法即可結案」,確實有助於學校對於不合理案件的篩選。

但這樣的條文對於不當政治壓力、校內人情、行政負擔,以及專業性、獨立性不足等問題的處理效果將極其有限。在原修正案遭不附理由退回,且期限倉促下,目前顯然有先階段性處理的必要,這可以理解。但制度的徹底革新,仍須持續進行。

三、被害學生的救濟管道仍未修正

目前經校事會議調查後,僅有在處置影響教師身分,即解聘、不續聘、終局停聘、資遣的情形,學生及家長才能拿到完整報告並依辦法陳情。但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案報告指出,以體罰或霸凌造成身心嚴重侵害成案的事件,有53.45%最後僅受申誡以下懲處。這一類被大案小辦的案件,被害者及其家長後續救濟的權利仍然沒有被保障。

四、校園支持系統不能只在個案上支持,要在專業上支持

輔導管教方式的轉型,能力與效果的提升,讓專業督導能在現場提供方法與進展,才能真正幫到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部不只是行政監督指導的單位,也需要有效地帶領教育專業的提升。

不能走回頭路,回到教評會處理

部分團體在看到本次修正案後,仍主張要廢除校事會議,若是只廢除而無配套,將導致案件回到過去由教評會自行處理的狀況。當年,案件直接由教評會處理的結果,使得連被證實性侵學生的老師,都解聘不掉,這促成後來教師法修正,一旦性侵學生調查成立,不用經教評會審議,就直接終身解聘。

要求同校同事決定自己同事的去留,本就是高度身分衝突,過度考驗人性。制度如何調整、修正或改革都可以討論,但不應該往不公義的方向退步。

應進行實證研究以找出確實解方,並避免由學校承擔案件處理

教育部應就現有的校事會議調查報告內容,展開實證研究,找出大案小辦、小案大辦、應受理而未受理、不應受理卻受理、調查不專業或偏頗等情形的態樣、比例與成因,公開研究結果,並據以訂定更具體的不受理、分流,以及解聘的標準。

教育部也應研議將案件移至校外第三方機制調查處理,真正使學校不要成為案件處理單位,回歸教學與輔導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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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93集|為文資重災區請命(上)黃智慧:文資審議光怪陸離

2026, October 7 - 20:15

文 / 吳桂芳

文化部在9月20日的全國古蹟日舉辦四年一次的「全國文化會議」,文化部長李遠、行政院長卓榮泰、總統賴清德三人都針對主題「未來式」發表談話,也都提到文化預算遭刪除、凍結的問題。會議談到文化幣、培育文資保存人才、因應AI及數位轉型、擴大國際合作等文化發展政策,卻較少著墨台灣現存有形文化資產的具體規劃與保存。

會議主題定調「未來式」,卻忽略了「現在式」,國內正在面臨的有形文化資產消失危機。就在卓榮泰呼籲文化界須團結起來,保護文化產業、抗拒刪預算的「文化殺手」時,民間團體卻發現,全國從南到北已有「六縣市七大文化資產重災區」正在對抗另一種「文化殺手」,有些已經歷經浩劫,有些正面臨被開發抹去的危機。

因此,民間團體在「全國文化會議」前夕集結,向行政院陳情,為不會說話的文資請命。他們批評,中央政府文化部以「地方自治」為由,不介入協調各地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開發的衝突,造成地方政府文化局的文資審議機制被壟斷、黑箱,部分案件更被判定「不具文資價值」。民間為了守護文資,只能疲於奔命、自力救濟,並要求中央建立爭議案件的調和機制【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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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有形文資背後,都有一段豐富的歷史人文脈絡。當地方文資審議不斷引發民間質疑,這些正在消失的文化資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本節目將安排上下集,談談這個與台灣歷史保存息息相關的議題。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故鄉文史協會理事長黃智慧,以及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副召集人留之助,先與我們談談「七大文化資產重災區」各自發生了什麼事?在地文資保存與官方文資審議過程,又發生了怎麼樣的拉扯?故居、老屋及整體文化景觀為何值得保留?保留這些地方,對台灣社會又有什麼意義?

七大文資重災區 地方正在失去什麼?

民間團體盤點出六都七大文資重災區,這些文化資產有的已遭拆除,有的正面臨拆除威脅。從高雄到台北,分別是高雄市橋頭糖廠開發案、台南市南山公墓群、台中市外埔黃來旺故居、桃園市竹圍福海宮、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厝聚落、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以及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

高雄橋頭糖廠作為台灣第一座現代化製糖工廠,建於1901年,並於1902年至1999年間正式運轉,糖廠現址及周遭也保存超過百公頃的百年森林。黃智慧批評,面對大型國土開發案,政府卻未進行文化影響評估,使這處台灣重要的早期工業遺址與百年森林面臨開發衝擊。 

台南南山公墓則是台灣最早、現存面積最大的漢人古墓群,從1642年荷蘭時代開始,保存歷經明、清、日本時代及戰後等不同時期的墓塚,記錄台南數百年來的墓葬文化與地景變遷。近年陸續遭到開發,目前仍保留約5萬座古墓、範圍約90公頃,同樣面臨土地開發爭議,後文將有更詳細的介紹 【相關報導】。

台中外埔黃來旺故居建於1936年,融合中式、西式與和風式建築特色。黃來旺為當地知名仕紳,積極參與在地公共事務,戰後曾擔任首任外埔鄉長。該建築2021年曾被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因程序問題遭法院撤銷;2025年重新審議後,卻罕見的推翻原先認定,判定不具文資價值,引發民間對審議理由與程序的質疑。 

桃園大園竹圍福海宮建於1850年代,廟宇信仰文化中的「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早在2013年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雖經審議認定為歷史建築,卻因市政府延宕公告多年,在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開發案研擬期間, 未依法執行「文化影響評估」,目前正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新北則有兩起案例。貢寮馬崗漁村聚落建築群是台灣少數保存至今的石頭厝聚落,卻因土地產權複雜,居民在土地轉手與文資認定反覆之間,長期面臨居住與保存的雙重壓力【相關報導】;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老宅則位於瑠公圳起點,瑠公圳作為大台北地區的百年老圳,為北部發展的重要基礎,而蔡金木老宅則見證了瑠公圳水利、鐵道與地方居民生活交織的歷史,雖有學者與地方文史團體提出其歷史價值,卻同樣面臨土地開發的危機【相關報導】。

台北溫州街日式宿舍群則保存台北帝國大學教授及台灣大學教職員宿舍的歷史。周邊日式宿舍群曾列冊追蹤近20年,卻先後遭判定不具文資價值並拆除。自2016年起,已有12棟日式宿舍陸續拆除,並以國有土地配合私地進行都市更新,改建成每坪180萬元起跳的住宅,引發以全民的文化資產與國有土地換取校務資金的爭議 【相關報導】。

七個案例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與保存困境,但黃智慧認為,這些並非單純的地方個案,背後反映的是文化治理失靈,更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結構性文化浩劫。。

南山公墓為何需要保存 「空墳」真的沒有價值嗎?

南山公墓的爭議在記者會前進一步升溫。台南市殯葬管理所無預警派出怪手進入墓區,準備清理空墳、填平墓穴。留之助等人前往現場了解情況,並在封鎖線外記錄,卻遭殯葬管理所人員指控妨礙公務及侵犯肖像權並報警,警方到場後確認其記錄行為並無違法。

南山公墓近年陸續遭到開發,目前仍保留約5萬座墓葬、範圍約90公頃,但全區目前僅有8座墓葬具有文資身分。民間團體認為,若只保存少數單點墓葬,可能忽略整個墓群所形成的歷史紋理,也質疑市府未以區域性文化景觀的方式思考保存。

墓葬並不是一個個孤立存在。墓葬的排列、方位、選址與周邊環境,反映不同時期的風水觀念、地理環境,以及墓葬營造與修復工法。留之助指出,遷葬後留下的空墓穴則可能成為鳥類與昆蟲棲息的空間,植物也會自然生長,讓墓地在人與自然長期互動下,形成另一種文化景觀。

如果只留下少數具有名人身分或特殊形式的墓葬,卻將周圍墓群與自然景觀清除,最後留下的可能只是幾個孤立的「點」,卻失去理解這些墓葬為何存在、又為何重要的歷史脈絡。對守護團體而言,南山公墓真正需要保存的,不只是幾座墓,而是墓葬、土地與周遭環境共同形成的歷史地景。

文資審議黑箱作業 有違文資法明定的參與權

上文提及的黃來旺故居原已獲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因行政訴訟遭法院判決撤銷,但法院認定的問題在於文資審議委員會組成存在行政程序瑕疵,並非否定黃宅本身的文化資產價值。按理應補正程序後重新審議,然而2025年第二次文資審議時,卻直接改判「不具文資價值」,前後結果出現重大落差,審議理由與委員討論也未充分公開。

不禁讓人質疑,如果地方政府不希望保存某處文資,是否可能先透過審議程序瑕疵讓原指定遭撤銷,再藉由重新審議推翻原有認定?管中祥認為,若問題只是行政程序,重審的核心仍應回到「建築本身是否具備文化價值」,而不是將程序瑕疵與文化價值混為一談。此案件更涉及,文資審議究竟是否充分說明判斷理由。

此類「黑箱」作業的審議模式也並非個案。黃智慧以溫州街日式宿舍群的陳奇祿故居案為例,指出委員出席情況也可能影響文資審議結果。案件先經專案小組現勘與討論,多數專家委員認同其歷史與文化價值,最終以11比6認定具有文化價值;然而到了最終大會審議,原本在專案小組中支持保存的部分關鍵委員卻未出席,同時加入5位官府代表,最終推翻專案小組的認定。

民間團體認為,在關鍵專家委員未出席、審議成員組成改變的情況下,原先認定的結果卻被翻轉,卻未充分說明具體理由,讓外界質疑文資審議的透明度,以及委員出席與組成是否可能影響最終決議。

對此,留之助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條明定,文化資產的保存並不只是政府或少數專業者的事情,民眾也應該有平等參與的權利。

然而,留之助表示,實際參與文資審議時,民眾從旁聽到發言都有不少限制。若要進入審議現場旁聽,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參加;而審議通常安排在一般上班日,民眾若想出席,往往還得另外請假。即使取得旁聽資格,能夠發言的時間也受到限制,到了最終決議階段,民眾甚至會被要求離席,無法參與最後的討論與決定。 相較於《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強調的「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實際參與文資審議的機會仍存在明顯落差。

委員萬年任職 現勘與行政程序也遭質疑 

審議委員的「萬年化」也是民間關注的問題。依《文資委員組織辦法》第五條,委員任期兩年,得連聘連任,並未限制連任次數。黃智慧說明,以台北市為例,第5至第11屆委員中,有超過半數連續擔任5至7屆,長達十幾年至二十年。他質疑,委員長期由相同人員擔任,是否容易形成封閉的審議體系。

現勘與行政程序同樣受到質疑。黃智慧反映,部分案件現勘僅在圍牆外查看,未完整了解建築現況就作出判斷。對文化資產而言,現勘是了解建築保存狀況與歷史價值的重要過程,如果未能完整掌握現場情況,後續的審議判斷是否足夠周全。

這些問題看似分散,卻都回到同一個核心,文化資產的認定固然需要專業,但如果審議過程缺乏透明,民眾又難以真正參與,外界質疑的就不只是「最後決定了什麼」,而是「這個決定究竟是怎麼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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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西門同志酒吧搜索爭議不應止步於道歉:伴盟要求北市府啓動獨立調查並建立改善機制

2026, October 6 - 20:29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蔣萬安市長昨天已針對萬華分局搜索同志酒吧事件,向受到影響的人表達歉意;台北市警察局也公布懲處結果,包括4名員警、現場帶隊主管及萬華分局長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處分。

事件外觀上看似得到迅速處理,實則,北市府對於此事的處理方式恰恰是伴盟日前聲明所擔心的方向:把一場涉及大規模搜索、限制人身自由與歧視性執法的重大爭議,縮減成少數員警「言詞不當」的個案;懲處相關人員之後,再回到「加強教育訓練、強化警紀宣導」的處理模式。

我們肯定市長至少願意道歉,但這起事件至今仍有許多重要問題尚未釐清,同時也暴露出現行「妨害風化」與保護「善良風俗」相關法規,在實際執法上可能產生的問題。伴盟認為,市府仍應完整回應以下爭議:

  • 有搜索票,不代表所有執法手段都當然合法
  • 裸體本身不等於違法
  • 場所收費,不當然成立《刑法》第231條
  • 真正需要檢討的是這些法律如何被使用
一、有搜索票,不代表所有執法手段都當然合法

昨日蔣市長與警方再三強調,本案經法院核發搜索票,警方係依法執行搜索。但我們必須提醒:取得搜索票,只代表法院授權警方在搜索票所載範圍內進行搜索,不代表搜索現場所有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都因此當然合法。

搜索票不是拘票,更不是警方得以任意控制現場所有民眾之人身自由的空白授權。司法院釋字第384號早已指出,國家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必須有法律依據,並符合實質正當的法律程序。

警方固然有依法偵查犯罪的職權,但任何限制人民身體自由的措施,以及犯罪或違法行為的認定,都仍須有具體法律依據,且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據悉,搜索票是依據刑法妨害風化章條文開出來的,但把現場51位顧客帶回警局,卻是用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名義,但這個帶回警局的做法,是否符合社維法第42條強制到場要件顯大有疑問,有濫權執法之虞,北市必須出面釐清。

不能因為場所是一間同志酒吧,或現場出現裸體、BDSM、保險套及性行為,而不遵循應符合的法律原則。

二、裸體本身不等於違法

警方表示,51名顧客因裸露身體而被帶回,是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

但該條所處罰的並不是單純「裸體」,而是必須符合「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妨害善良風俗」及「不聽勸阻」等要件。

換言之,不能因為同志酒吧內有人裸身,就直接認定違法。

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738號判決也曾指出,「善良風俗」不能只是特定時空下多數人的既有道德觀念,而應依憲法基本價值加以判斷;如果國家只是把多數人接受的風俗強加於所有社會成員,可能造成權力濫用。

這個原則在本案尤其重要。同志裸身跳舞、BDSM表演,或其他不同於主流文化的身體與情慾表達,不能只因為執法人員不熟悉、不認同,就直接被認定為「妨害善良風俗」。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現場錄音顯示,有民眾希望把衣服穿回去,員警卻以「剛剛是脫的」為由要求維持原狀。如果警方認為裸體涉及違反社維法,依法首先應做的是勸阻,而不是阻止當事人穿回衣服。這也使警方後續以「裸體」為由將民眾帶回缺乏正當性,且因此更有必要由外部調查機制完整釐清全貌。

三、場所收費,不當然成立《刑法》第231條

警方最後將店家負責人依《刑法》第231條妨害風化罪移送。

第231條所處罰的,是行為人意圖使他人與第三人性交或猥褻,而有「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所處罰的不是「有營業收入」本身,而是以引誘、容留或媒介他人性交或猥褻的方式營利。

因此,酒吧收取入場費、會員費、酒水費或其他一般營業收入,並不當然成立第231條。即使場所內有人發生合意性行為,警方仍須具體證明經營者具有藉由引誘、容留或媒介性交、猥褻而營利的犯意與行為。不能僅以「場所收費」加上「現場有人發生性行為」,取代刑法構成要件的證明。

四、真正需要檢討的是這些法律如何被使用

本次台北市警方搜索 Commander D,以及 2025 年 10 月台中市警方搜索 Body Fresh 生活會館的事件,都再次凸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刑法》中的「妨害風化」、「猥褻」,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放蕩」、「善良風俗」,都涉及高度不確定、且容易受到主流性道德觀支配的概念。

當這些概念由執法人員具體適用時,同志、BDSM實踐者、性工作者及其他非主流情慾文化,是否更容易因為與主流生活經驗不同,而被視為「有問題」、「不正常」,甚至直接被認定為「違法」?

這也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執法寒蟬效應。

如果只要警方懷疑同志酒吧內可能出現「妨害風化」或「妨害善良風俗」的行為,就可以反覆臨檢,甚至進一步發動搜索,即使最後並未成立犯罪或裁罰,高強度的警察介入本身仍可能對經營者與社群造成壓力與恐懼,逐漸壓縮同志及其他非主流情慾文化可以安全存在的空間。

蔣萬安市長今天再次強調,台北市是一座「多元、包容、友善」的城市。但如果市府面對這起事件,仍只將問題限縮為個別員警的失言與懲處,而不願正視搜索程序是否正當,以及恐同與偏見如何堂而皇之藉由現行刑法與社維法規定成為壓迫工具,那麼這樣的宣稱,與實際治理就是背道而馳。

因此,伴盟要求:

一、台北市政府應啟動有外部法律、人權、性別平等專家及社群代表參與的獨立調查,完整釐清本案從搜索票聲請、搜索執行、現場人身控制,到51人被帶回警局的全部過程。

二、台北市政府應建立市府層級、公正且可信賴的反歧視申訴調查機制,讓涉及公權力歧視的案件,不再只由原機關自行調查。

三、中央政府與立法院應重新檢視《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妨害風化」、「猥褻」、「放蕩」及「善良風俗」等規範,是否因概念過於寬泛,導致執行上易受主流性道德與偏見影響、滋生選擇性執法與侵害人權之風險而應予修正。

這篇文章 【新聞稿】西門同志酒吧搜索爭議不應止步於道歉:伴盟要求北市府啓動獨立調查並建立改善機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聲請停止執行三接「南防波堤」

2026, October 6 - 20:23

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主辦: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協辦:陳昭姿委員辦公室

說明: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但中油拒絕依法「停止利用」判決撤銷確定部分之海岸;對於訴訟中之「觀塘工業港第一次變更(即三接外推方案)海岸利用許可」,亦不願停工待判。為避免藻礁生態環境及海客文化遭到難以回復之損害,居民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義務律師協助下,向法院提出停止執行聲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本案義務律師)蔡雅瀅表示:

最高行政法院 114 年度上字第 331 號判決撤銷「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確定在案,但中油公司無視該判決指明:「被上訴人於原處分作成後,雖就參加人另行申請『觀塘工業區(第一階段開發計畫-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一次變更』案,以 108 年 3 月 26 日台內營字第1080804896 號函,依海岸管理法第 25 條予以許可,惟並未因而撤銷或廢止原處分,是原處分之效力仍繼續存在…訴請撤銷原處分,自無被上訴人所指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情形」,拒絕依法「停止利用」海岸利用許可已遭判決撤銷確定部分之海岸。對於仍在訴訟中之「觀塘工業港第一次變更(即三接外推方案)海岸利用許可」,亦不願停工待判。

三接工程對藻礁生態環境已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如不停止執行,將有更多難以回復之損害持續發生。三接外推方案中的「南防波堤」部分,目前尚未完工,但三接已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迄今順利運作長達 1 年多,並在該年 6 月 6 日達到 900 噸/時設計最大供氣產能目標。聲請停止執行該部分,對公益顯無重大影響。

(115 年 9 月Google Earth 空拍圖南防波堤未建)

(觀塘工業港第一次變更案海岸管理說明書)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本案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

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撤銷內政部 2018 年核發的海岸利用許可確定,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該處分溯及既往失其效力。海岸利用許可即為在該區域進行土地利用與開發的法源依據;許可既已遭撤銷,中油在該範圍內的利用即屬無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將判決解讀為「僅影響部分先期填地, 不影響核心外擴工程」,是人為切割行政處分的完整性,有違法院確定判決的約束力。主體工業區的基礎許可無效,延伸的工業港變更許可也需要重新檢討 。

本案為《海岸管理法》2015 年施行以來首宗遭法院撤銷海岸利用許可的判例,最高行認定內政部海審會在未完備生態衝擊與復育審查前即核發許可屬違法。若事業單位在處分經法院判決違法撤銷後仍可繼續利用,將使行政訴訟救濟制度形同虛設。我們呼籲,應該尊重判決,「先停工、重審查」。

三接施工後造成的淤積非常明顯,但中油總是以【自然現象待觀察】迴避責任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

對於三接海岸利用許可被最高行撤銷,中油抗拒司法判決持續利用,這符合他們一向以來不想負責的態度,我個人無可奈何,也對整個社會感到悲哀。

三接施工以後,尤其是海事工程開始施放大型沉箱開始,大潭藻礁的生態就逐漸沒落。因為工程造成嚴重的沙埋和泥埋;過程中並不斷在岸邊出現藻礁屍塊。

藻礁區生態關鍵在殼狀珊瑚藻覆蓋率,覆蓋率越高生態越好,反之越差。根據中油公司自己的調查資料,大潭藻礁及附近的觀新和白玉藻礁都呈現覆蓋率急速降低現象。而首當其衝的 G1、G2 尤其嚴重。但是中油都把責任推卸給大自然。

這幾年,G2 區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則因為遭淤泥埋覆,生存艱困,前後對照,不忍卒睹。而造成泥埋的原因就是大型沉箱置放帶來對海床上灰色泥層的干擾,並隨著海流沖到近岸的藻礁區。但提到責任,中油始終如一的回應是:這不是三接工程造成的。

目前還有 18 個尚未固定的大型沉箱在G2 海外,隨時貢獻被擾動的淤泥流向大潭藻礁,繼續要大潭藻礁生態的命。

中油三接已經實質運轉一年多,但是外推方案的南防波堤至今未動工,顯見沒有南防波堤並不影響三接運作,應立即配合司法判決廢止進行。

還我清新的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表示:

三接工程對藻礁生態環境,已造成難以回復的破壞。

自棧橋、碼頭、外擴堤陸續興建後,港區內的藻礁命運開始改變,港區內藻礁開始面對嚴重淤沙、淤泥,藻礁不易生長,藻礁生態系崩盤。為了維護藻礁生態系統,請盡速劃設【大潭藻礁保護區】。

近三百年的當地討海多元文化,因三接興建後,改變海岸線,討海的生態棲地,也影響客家產業及海客討海文化傳承。

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凸堤效應】,應停止三接南防波堤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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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情慾不是犯罪,反對不當執法,性別人權倒退30年

2026, October 5 - 21:35

文/台灣前進

西門町同志酒吧遭搜索,近 60 名顧客被帶回派出所!台灣前進陣線參選人要求北市府公開密錄器、徹查違法濫權

台灣前進陣線今(5)日下午 2 時於臺北市政府前(一樓門口廣場)參與性別團體記者會,針對 10 月 3 日傍晚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西門町同志酒吧一案,要求台北市政府說明執法依據、公開執法資料並追究責任。台灣綠黨中正萬華議員參選人王振庭、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台灣基進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時代力量士林北投議員參選人謝閔弘,以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山大同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共同表示,搜索票不等於對在場所有人的無限授權,請蔣萬安市長徹查事件經過,公布完整調查結果!

台灣綠黨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他是接獲陳情後前往協助民眾,才了解現場經過:10 月 3 日傍晚警方雖持搜索票到場,在場顧客並非搜索對象,但過程中卻出現上銬、壓制、阻止錄影、羞辱言語及歧視身心障礙者等情事;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將近 60 名顧客帶回派出所扣留,之後又改稱他們是證人,警巡結束後卻仍以社維法要這些證人繳納罰鍰。

王振庭指出,事件發生當天,萬華在地公民朋友便緊急號召隔天的集會,但申請路權碰壁,他依過去多次籌辦記者會、參與社運的經驗協助協調,成功為遊行借到路權。行動當天出席人數超出預期,各團體與個人憤怒發言,分享過往傷痛經驗,讓他聽了情緒非常激動。台灣同志運動超過四十年,第一屆台北市同志遊行還是由北市府舉辦,到了 2026 年卻重現被警方不當對待的場景。

王振庭強調,台灣綠黨支持警方合理合法的執法,但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搜索,警方必須提出解釋與回應。從店內被要求下跪、口語不當對待、肢體衝突,到在派出所不提供食物與水而超時等待,都涉及違法,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收場。月底即將舉行台灣同志遊行,台灣的同志友善形象是國際公認的,卻在遊行前發生這起事件,重創台灣的同志友善。

台灣基進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表示,蔣萬安市長自選舉起就向國際宣揚台北是同志友善城市,旗下警察的作為卻與此背道而馳。吳欣岱提出三項要求,第一,萬華分局立即公開現場執法完整密錄器畫面。第二,如有員警違法濫權必須嚴懲,不得護短,第三,警政單位全面檢討基層員警的性平與人權教育訓練,避免歧視性執法再度發生。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台灣解嚴將近四十年,這樣的事不該發生在今天的台北。警方這次把保險套查扣當證物,但世界衛生組織早在 2012 年就建議警察不要以保險套作為證據,今年 1 月台中發生類似爭議後,疾管署已發函警政與法務單位請審慎考慮,才過九個月台北市警察又重蹈覆轍,等於無視科學與公共衛生。王婉諭說,社維法的前身是威權時代的《違警罰法》,警方今天仍能以妨害善良風俗這類模糊理由處罰人民,連外國朋友也遭處罰,已傷害台灣的民主形象;她要求蔣萬安市長對警察濫權事件做完整調查,不能只以申誡草草了事。

時代力量士林北投區議員參選人謝閔弘表示,他就正當法律程序提出三點質疑:搜索票的範圍不能擴張到不特定消費者,警方是否未經同意擅自搜索顧客?警方禁止民眾拿手機錄影、喝斥全部安靜並要求蹲下、下跪,依據為何?許多人做完筆錄才發現自己是證人,而證人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並無到警局做筆錄的義務,警方帶人回去的依據又是什麼?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表示,搜索票僅授權特定範圍偵辦,非讓現場所有人成嫌疑人,查驗身分與限制行動皆須具備獨立法律依據並符合比例原則。李惠暄呼籲,人權侵害非單一群體的事,明天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身為法律人的市長蔣萬安應正面回應,公開說明此次搜索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交代各項執法依據;若查有違失,更應追究相關責任,以守護法治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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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委對「強制辯護」應有基本認識 法扶制度不容開倒車

2026, October 5 - 21:27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今年8月,部分立法委員主張修正《法律扶助法》,要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未來不得為「蓄意殺人、毒駕致死、詐騙、性侵、虐童」等5類犯罪被告提供強制辯護,並提出刪、凍相關預算的提議。

公共預算如何使用,本來就應接受國會監督;法律扶助制度的執行,也應接受檢驗。但是,不應因社會對特定犯罪的憤怒,就以犯罪類型決定一個人是否值得獲得必要的法律扶助;更不應把特定修法方向與預算解凍直接綁在一起。

就此,民間團體共同提出3項呼籲及澄清:

一、部分立委所稱「法扶9成案件都在協助刑事被告」與公開統計不符;重大犯罪案件更不能因此降低強制辯護與公平審判的程序保障。

二、將強制辯護案件排除於法扶之外,並不會使國家保障人民受公平審判的義務消失,只是把強制辯護案件轉回公設辯護與義務辯護體系,進一步加重已經吃緊的法院與書記官人力負擔。

三、被害人保障與被告辯護權並非零和選擇。與其削減法扶、限縮扶助範圍,政府與立法院更應正視犯罪被害人服務需求快速增加、預算卻未同步成長的問題;司法院也應積極向國會與社會說明法扶及強制辯護制度的理念、功能與必要性。

一、拒絕誤解與錯誤修法,立法委員對「強制辯護制度」應有基本認識

部分立委主張,法律扶助基金會有高達9成案件是在協助刑事被告,真正協助被害人的案件只有1成,因此認為法律扶助制度已有失衡,並進一步主張未來應將「蓄意殺人、毒駕致死、詐騙、性侵、虐童」等5類重大犯罪排除在法律扶助範圍之外。這樣的主張其實涉及兩個不同問題:

第一,法扶資源是否真的有9成都投入刑事被告辯護?

第二,國家能否因為犯罪類型重大、受到社會高度非難,就降低被告原本依法享有的辯護保障?

首先,「法扶9成案件都在協助刑事被告」並不符合目前公開資料。依法律扶助基金會2025年度資料,受理並指派律師辦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為29,931件,占全部扶助案件的51.58%,並非9成;若把法律諮詢等服務一併計入,法扶全年受理近23.3萬件申請,其中逾12.3萬件即屬法律諮詢服務。法扶所使用的公共資源,同時涵蓋民事、家事、少年、行政,以及勞工、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住宅租賃等多元法律服務。再進一步看法扶案件的扶助資格,2025年度一般法扶案件中,「重大刑事辯護案件」為6,353件,占10.95%;另有32,421件屬特殊群體的法定保障案件(如少年、精神或心智障礙者);22,699件涉及經濟弱勢。

由此可見,刑事法律扶助中有相當一部分,本來就是國家為弱勢者或依法應受保障者所建立的制度,不能簡化成「拿納稅人的錢替犯罪者請律師」。

其次,即使涉及重大犯罪,也不能因為犯罪類型受到高度非難,就忽略「強制辯護」本身是一項獨立的程序保障。《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案件,被告未自行選任辯護人時,法院依法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因此,此次被點名的5類犯罪中,只要具體罪名及案件情形符合強制辯護要件,國家就仍負有確保被告獲得辯護的義務。

這項保障也不是單純的政策選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將獲得辯護列為刑事被告公平審判的基本保障,在司法正義有此必要時,應為未選任辯護人的被告提供辯護;被告無資力時並應使其免於負擔相關費用。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清楚地指出,正因國家可能施加的刑罰更為嚴厲,則必須對應地有更高程度的保障,以確保國家刑罰權是在嚴謹、可靠的程序下行使。

守護法扶聯盟認為,國會當然可以要求法扶說明預算使用、案件結構及服務成效,但相關討論首先應建立在正確的統計基礎上;是否保障刑事被告的辯護權,也不能單純取決於特定罪名是否受到社會厭惡。法律扶助可以檢討,但不應以與公開資料不符的「9成」說法,作為限縮法律扶助及強制辯護保障的基礎。

二、把強制辯護案件排除於法扶之外,不代表國家就不用負擔辯護

更重要的是,「法律扶助」與「強制辯護」是兩件不同的事。

8月19日立法院詢答時,司法院秘書長已明確說明,強制辯護是正當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即使法扶不再承接特定案件,依法必須有辯護人的案件仍然必須有人辯護。如果法扶被禁止承接,實務上就必須轉由「公設辯護」或「義務辯護」處理。

換句話說,排除法扶,國家仍有義務保障人民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它只是把同一項國家義務,從法律扶助基金會移回各級法院。這個「左手換右手」的結果,首先受到衝擊的,就是法院已經十分吃緊的人力。

司法院統計顯示,截至2025年底,地方法院新收的公設強制辯護案件達14,523件,加上其他案件及未結舊案總共有21,121件;與此同時,全國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僅有43位。在司法院員額已達上限,基層普遍過勞的情況下,增加公設辯護人的可行性極低,但不增加人手也無從處理如此大量的案件。

如果大量原由法扶承接的強制辯護案件改由法院指定義務辯護人,法院書記官就必須在已過度繁重的工作上,再增加指定、通知、聯繫等行政工作。對目前已經過勞的書記官,可能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三、比起刪減法扶預算、限縮扶助範圍,立法院更應關注保障被害人的資源投入

守護法扶聯盟也要強調,增加犯罪被害人的保護與支持資源,不但與保障被告辯護權並不衝突,而且正是政府目前應該正面處理的問題。真正值得立法院關注的,不是從被告的程序保障中移走多少資源,而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後,被害人服務需求快速增加,政府編列的資源是否真正跟得上。

《犯保法》新制上路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服務人次已從2022年的10萬1,709人次,增加至2025年的26萬8,318人次,約為原來的2.6倍;開案件數以及接受服務的被害人、家屬人數也大幅增加。 需求的增加已經直接反映在犯保協會的決算上。依犯保協會114年度決算,該年度最終出現約3,613萬元短絀;其中「保護費用」原編列3億1,024萬元,實際支出達3億5,088萬元,超出預算約4,064萬元,反而是業務及管理費用較原預算少支出約117萬元。換言之,當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壓力,確實出現在第一線被害人保護服務。

如果再看與被害人直接相關的服務項目,落差更加明顯。114年度「身心照護輔導服務」原編5,268萬元,實際支出9,649萬元,執行率達183.2%;「急難救助保護服務」原編2,336萬元,實際支出3,995萬元,執行率171%;「法律訴訟補償服務」原編3,148萬元,實際支出4,213萬元,執行率133.9%。三項原編預算合計約1億0752萬元,實際支出卻達1億7,858萬元。

然而,在114年度已經出現如此明顯的實際需求後,115年度這三項服務的預算合計卻只有約1億0082萬元,比114年度實際支出少約7,776萬元,差距達43.5%。這才是被害人保障目前真正面臨的難題:需求已經發生,服務也已經提供,但下一年度預算卻沒有按照實際需求相應增加。

子計畫 114年度預算 114年度決算 114年度執行率 115年度預算 115年預算與114年決算之差額 1D被害人身心照護輔導服務 5,268 萬 9,649 萬 183.2% 4,984 萬 −4,665 萬(−48.3%) 1B被害人急難救助保護服務 2,336 萬 3,995 萬 171.0% 2,151 萬 −1,844 萬(−46.2%) 1A被害人法律訴訟補償服務 3,148 萬 4,213 萬 133.9% 2,947 萬 −1,267 萬(−30.1%) 三項合計 1億0,752萬 1億7,858萬 - 1億0,082萬 −7,776 萬(−43.5%)

新法所建立的邏輯,是由被害人的實際需求決定應提供的服務,而不是先看當年度還剩多少預算,再決定被害人可以獲得多少保障。民間團體先前即曾提出警告,如果預算無法反映實際服務需求,犯保協會為了維持收支,就可能被迫從個案服務端「節流」;例如提高急難救助、醫療照護或訴訟費用補助的審核門檻、降低核給額度,或讓原本可以核給的案件變得更難獲得補助。這並非表示目前已經證明犯保協會全面提高審查標準,而是指出當法定服務義務持續增加、預算卻沒有同步成長時,第一線可能面臨的制度風險。

被害人的權利保障與被告的辯護權及受公平審判的待遇並不是零和選擇。被害人需要更多心理、醫療、經濟、生活重建及訴訟上的支持,政府就應該依照新法實施後增加的服務需求,編列相應資源;被告面對國家刑罰權時所需要的有效辯護,也仍然是國家必須履行的程序義務。

如果一方面認為犯罪被害人的保障不足,另一方面採取的方式卻是削減另一項司法基本保障,並沒有真正回答被害人服務預算不足的問題。更合理的公共政策討論,應該分別檢視兩套制度各自需要多少資源,讓被害人得到應有的支持,也讓刑事程序維持必要的公平與正當程序。

新法所建立的邏輯,是由被害人的實際需求決定應提供的服務,而不是先看當年度還剩多少預算,再決定被害人可以獲得多少保障。民間團體先前即曾提出警告,如果預算無法反映實際服務需求,犯保協會為了維持收支,就可能被迫從個案服務端「節流」;例如提高急難救助、醫療照護或訴訟費用補助的審核門檻、降低核給額度,或讓原本可以核給的案件變得更難獲得補助。這並非表示目前已經證明犯保協會全面提高審查標準,而是指出當法定服務義務持續增加、預算卻沒有同步成長時,第一線可能面臨的制度風險。

被害人的權利保障與被告的辯護權及受公平審判的待遇並不是零和選擇。被害人需要更多心理、醫療、經濟、生活重建及訴訟上的支持,政府就應該依照新法實施後增加的服務需求,編列相應資源;被告面對國家刑罰權時所需要的有效辯護,也仍然是國家必須履行的程序義務。

如果一方面認為犯罪被害人的保障不足,另一方面採取的方式卻是削減另一項司法基本保障,並沒有真正回答被害人服務預算不足的問題。更合理的公共政策討論,應該分別檢視兩套制度各自需要多少資源,讓被害人得到應有的支持,也讓刑事程序維持必要的公平與正當程序。

四、期待司法院積極為政策辯護,完整說明法扶制度的理念與功能

守護法扶聯盟肯定司法院秘書長8月19日在立法院答詢時,重申強制辯護是正當法律程序的一部分,也清楚指出即使法扶退出,國家仍然必須透過其他制度提供辯護。

面對接下來的《法律扶助法》修法壓力及116年度預算審查,我們期待司法院進一步完整說明法律扶助制度的目的、強制辯護的憲法與人權基礎,以及將案件移回公設、義務辯護制度後可能產生的人力與行政成本,讓國會與社會能在完整資訊下討論制度,而不是讓法律扶助制度在預算壓力下被迫改變。

就此,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立法院勿以特定犯罪類型,作為一律排除法律扶助的標準,也不應以相關預算的刪除、凍結為手段。重大犯罪更需要嚴謹的正當法律程序,不能因犯罪類型受到社會高度非難,就降低必要的辯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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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界教師日暨《教師地位建議書》60週年 全教總、全教會呼籲台灣政府提升教師地位 與世界同行

2026, October 5 - 21:24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今年的世界教師日(10/5),因洽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與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966年共同通過《教師地位建議書》的60週年,而具有特別的意義。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所加入的「國際教育組織」(EI)關注各國共同面臨的師資短缺問題,將今年主題定為「與教師同行:捍衛專業、提升地位與型塑未來的60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指出,臺灣亦面臨前所未有的教育危機—濫訴干擾、薪資停滯、行政工作超載等,都是讓師資持續流失的原因。依據UNESCO的資料,2015~2022 年間,全球小學教師的離職率從約 4.6%上升到9%,此結果也隔空呼應著台灣的現況:2020~2024年間,高中以下教師離職人數從179人增加到262人(成長率為46%)。

剛過去的928教師節前夕,全教總與各縣市會員工會公布「四大面向、十大訴求」的教育政見,就是試圖阻止師資土石流繼續崩塌的具體主張。藉由與國際教育組織共同響應此次倡議行動,全教總結合今年的世界教師日主題,提出最符合臺灣教育現場的三項核心訴求,要求政府用具體政策回應,全面提升教師地位:

一、捍衛教師專業:杜絕濫訴、廢除校事會議

1966 年《建議書》第67條明文保障教師的專業自主權,並強調在促進親師合作的同時,「應保護教師免受家長對教師專業職責範圍的不當或無端干預」;第68條更要求學校接到家長申訴後,應透過校長先行溝通,並保障教師於調查程序中的公平性。

日前,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預計雙十連假前會公布讓老師有感的校事會議精進方案。校事會議制度屢遭濫用,導致親師互信徹底崩解、校園寒蟬效應蔓延。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認為在廢除校事會議的目標達成前,此次解聘辦法的修正能否在「小案不辦、濫訴有責、冤案補償」上有所進展,是教育部展現「捍衛教師專業」決心的關鍵。

二、提升教師工作地位:專職行政支援與合理工時保障

1966 年《建議書》第85條與第87條明確指出:「由於教師是寶貴的專業人員,其工作安排與協助應避免浪費其時間與精力;為使教師能專注於專業任務,學校應配置輔助人員以執行非教學職務。」

為改善教師的「工作地位」,全教總主張應落實行政減量、增置專職校安人員,讓教師心力真正回歸教學本質;並保障教師「離線權」,消除下班後的隱形工時,維護教師身心健康及基本勞動人權。

三、投資教師、型塑教育未來:勞動有價,核實補償額外工時

 《建議書》第115條和第118條強調,教師薪酬應反映其專業價值與所承擔的各項責任,且「超出正常最高授課或工作時數者,應按核定標準支領額外報酬」;第94至100條亦保障教師應享有帶薪休假權益。

然而,臺灣教師經常須配合教育局處或學校要求、參與各類重大活動,而於假日出勤時,往往因政府未核實編列預算編列,被要求只能換取補休,補休時還須自付代課鐘點費。「投資教師就是投資教育未來」已是國際共識,全教總認為

政府應核實編列預算補償額外工時,歸還教師真正的勞動價值,型塑臺灣教育的永續未來。

世界教師日是UNESCO為了紀念1966年10月5日通過的《教師地位建議書》,於1994年正式設立的國際紀念日。這份文件的重要意義在於首次將「教學」視為一項專業,明確規範各國政府應確保教師的工作保障、學術自由、集體談判權及薪資待遇等。因此,10月5日世界教師日不僅是向全球教師致敬的日子,更標誌著將教師勞動權益及專業自主等進步價值,明文納入國際準則的里程碑。

在世界教師日這天,全教總呼籲政府用具體政策展現對教師地位的重視。本周即將公布的解聘辦法修正案,就是教育部能否回應第一線教師期待、重建教師對制度信任的重要考驗。全教總期待教育部勇於面對現場長期累積的問題,讓教師感受到政府不是站在教師的對立面,而是願意與教師並肩面對教育困境—捍衛教師專業、改善教師工作條件,真正「與教師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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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揭開三地集團話術與破壞罷工手段!工會提調薪被罵閉嘴

2026, October 5 - 21:20

文/乖乖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揭開三地集團話術與破壞罷工手段!工會提調薪被罵閉嘴!
乖乖工會、桃市產總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重點:
1.公開說明乖乖公司「承諾」背後的問題!
2.公開說明公司如何要求仲介帶移工給罷工糾察線壓力!
3.要求勞動部公開支持乖乖工會和艾杰旭工會罷工,爭取勞工應該有的權益!

在10月2日星期五乖乖工會發動罷工行動後,乖乖公司發佈聲明,主張他們已經做了員工權益保障,因此乖乖工會和桃市產總在公司回應後的的第一個工作天前往勞動部,逐一釐清楚公司說法的問題所在。

乖乖公司10月2日的聲明中承諾下列四點:
一、二年內:公司保證絕不裁員。
二、二年後:若有資遣,法定資遣費+二個月工資,未來新廠址公司承諾優先保障本籍勞工工作權。
三、於2027農曆年,加發至少0.5個月年終獎金。
四、薪資部分已於2026/9/1起加薪5%,將另於2027/1/1再依據政府公告之法定工資調幅調整工資。

乖乖工會要強調,在乖乖公司現在的意思中,就是他們保證2年內絕對不會有裁員動作,但是相對的,他們的意思就是「如果你離職就是自願離職,他不負責,不會給資遣費」。日月光買地後6個月,乖乖公司西側廠房要搬到東側,西側大約有60人將會變更工作地點,其他人的工作狀況也將會受到影響。

乖乖工會分析,所謂的「不會資遣」其實是「不會(給)資遣(費)」,甚至兩年後如果員工因為距離太遠,或是工作地點環境不佳離開,乖乖公司也仍然可以用不是它主動資遣為理由,拒絕給予資遣費,這就是為何在現階段,工會認為應該要給予遷廠的補償,因為就算不是「關廠」而只是「遷廠」,對於這些年紀已達中高齡的勞工而言,要承擔的成本和衝擊絕對是較難承受的,但雖然工會已經一再反映,賣地得到超過56億元的乖乖公司和三地集團,卻還要持續拿「不會資遣」這種語言來欺騙勞工和社會大眾,實在是令人難過。

桃市產總指出,乖乖員工幾十年來領的幾乎是最低工資,許多人是因為工廠離家近,方便照顧家庭才留在乖乖公司工作。但是現在遷廠之後,這些條件都會改變,通勤不可能只考慮金錢成本,通勤時間是否能配合家庭需求、接送小孩,都會成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公司連遷廠的地點都還沒公布,通勤時間的些微變動都很容易成為乖乖員工難以配合調動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調動都只是逼員工自己離職而已。

同時,未來遷廠後的地點從一開始的屏東,變成9月1日公告的新竹市,結果到10月2日又變成規劃在桃園地區找地,而且現在都還沒找到,就表示三地集團和乖乖公司在賣廠房土地給日月光之前,毫無規劃未來生產和勞工可能會遭遇到的狀況,聲明稿中說乖乖公司希望永續經營,我們非常懷疑。

乖乖工會再強調,乖乖公司現在宣稱9月1日起加薪5%,並且會在明年1月1日起再依據政府公告之法定工資調幅調整工資,但是今年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在9月24日就已經通過調幅4.7%,所以長期拿最低工資水準的乖乖勞工,明年本來就會有差不多的調幅,就算再多調了4.7%,大概就是每月多1,500到1,600元而已,請問乖乖公司,讓員工拿比最低工資高1,500到1,600元,是很值得說嘴的事情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拿出過去乖乖工會爭取調薪的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在乖乖工會113年底,想爭取114年調薪3000元而提出調解的時候,三地集團和乖乖公司作法是「113年12月31日未達28,600元者,調到28,600元,已達28,600元者不調薪」,當年最低工資是28,590元,也就是說,只要乖乖員工的每月薪資高於最低工資10塊錢,就沒辦法調薪!

更誇張的是調解會議上,乖乖公司完全沒派人出席,只有一位楊姓律師擔任資方代表,而這位楊姓律師在會議上甚至指著工會理事長劉能宏罵「閉嘴!」差點引發雙方衝突。乖乖公司要調整員工薪資結構早就有機會做,現在只是不想分配賣地利潤給員工,才表示想調薪,請問兩年左右就可能會失業的勞工該乖乖接受嗎?

桃市產總說明,在10月2日(五)工會發動罷工當天,乖乖公司的移工仲介,兩度帶著移工到罷工糾察線前,要求移工現場表態要不要進去上班,第一次移工離開後,竟然仲介又要求移工換工作服,帶他們到糾察線前,用手機拍攝他們的臉,要他們對鏡頭一個一個說自己想不想上班,結果最後這些移工沒有選擇要求進廠上班,但我們要問勞動部的是,仲介對移工難道沒有權力關係嗎?可以這樣由雇主或仲介要求移工對他們表態,來做為他們的自由選擇的證據嗎?這就是惡劣的雇主只想用廉價勞動力,來瓦解台灣勞工爭取提高勞動條件。

最後我們要強調,今天也是雲林縣艾杰旭工會發動罷工的日子,台灣勞工這幾年在自主勞工運動的帶領下,終於有越來越多工會站起來爭取勞權,希望經濟利潤能分享給勞工。

尤其在9月24日,勞動部公告的最低工資調幅4.7%遠遠低於11%的GDP成長率。在最低工資審議會上,勞動部與資方都主張,AI、高科技與半導體產業的成長並未由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共同享有,因此不能把整體經濟成長率直接反映到最低工資。

不論是在半導體供應鏈中,沒有合理分配到紅利的勞工,或是因為半導體業擴張而受害的勞工,許多工會現在都在透過發動爭議來爭取合理待遇。既然政府與資方告訴勞工,AI紅利不是每間企業都有,不能透過最低工資讓所有低薪勞工共同分享,那麼勞動部就更應該支持勞工自己站出來爭取權益。

桃市產總和乖乖工會呼籲,請勞動部表態支持艾杰旭工會、乖乖工會的罷工行動,成為台灣基層勞工真正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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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雲林史上第一次罷工,藍綠縣長候選人簽名承諾支持調薪

2026, October 5 - 21:12

文/艾杰旭顯示玻璃企業工會、雲林縣產業總工會

訴求:
1. 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應立即研擬每年全面調升底薪方案,以母公司日本員工的每年5~6%調薪為基準。
2. 為促進勞資和諧,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應訂定工會會員獨享的福利措施。

艾杰旭顯示玻璃企業工會理事長絕食80小時,仍然無法換來公司的誠信協商。歷經七年來的提案與協商,工會要求公司比照日本母公司持續調薪政策,提出「每年全面調薪+考核調薪」雙軌方案,但資方至今仍拒絕提出真正的全面調薪方案。在近千名會員89%高投票率、96%同意罷工的強力授權下,工會將於10月5日上午8時正式發動罷工。

工會現場有超過500名會員聚集,於罷工現場舉行誓師記者會,宣布罷工正式開始,並集結會員展開罷工糾察線行動,要求資方正視台灣員工長期薪資停滯問題,不應讓日本持續加薪、台灣員工卻原地踏步。

現場縣長候選人立法委員劉建國、張嘉郡都出面支持,並簽署寫有「支持艾杰旭勞工比照日本母公司每年合理調薪」的承諾書。現任雲林縣長張麗善則是缺席。

雲林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現場率領約50名幹部到場支援。他強調:「這是雲林第一次罷工,雲林縣勞工的仍是屬於低薪狀況,雲林縣產業總工會對艾杰旭工會的加薪爭取會支持到底。」

工會理事長沈全成表示:「因為有會員的團結,這次罷工受到各界的關注。這兩天半的罷工工會將會24小時堅守糾察線,表達訴求,並希望公司馬上提出調薪方案。如果公司仍拒絕調薪方案,我們將會在禮拜三前進雲林縣政府,控訴雲林縣目前的低薪和資方經營不誠信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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