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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5集|幫魔鬼代言? 理解罪犯,悲劇就不再發生?
文 / 蕭瑞燕
2025年底,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犯下隨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引發社會恐慌。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曾為鄭捷、王景玉等台灣重大社會案件加害者辯護,被稱為「魔鬼代言人」的律師黃致豪,從法律與犯罪心理的角度,帶大家了解此類重大刑案的成因,以及此類事件揭示的隱憂。
無差別攻擊的成因:疏離、憤怒與困惑
回憶聽到張文犯下隨機攻擊事件的當下,黃致豪表示:「當時聽到的時候雖然有點驚訝,但是我認為這是在預期之中的事情。」他指出,大規模或隨機性質的殺人案件是社會背景、個人的心理狀況加上客觀的環境交織出的結果,但它實際牽引出的結構性問題是現代社會產生的『疏離』,疏離的背後隱含著憤怒與困惑。當人被憤怒與困惑支配,卻找不到抒發的出口,便可能將情緒發洩在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受害者身上。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不過,不是所有社會疏離者都會走向暴力。黃致豪強調,這些都只是危險因子,許多人會透過抽菸、喝酒、不睡覺等方式慢性自我傷害,只有極少數的人心理已無法承受時,會選擇跨越臨界點,做出極端行為。
回應恐慌之外:防止隨機攻擊再現的思考
案發後,各地政府努力提升見警率,期望民眾不要恐慌。然而,黃致豪認為,偵辦這類案件時,不能只有「平民怨」,應該思考如何降低事件感染力,以及如何在個案層面阻止其他人模仿,因為此類事件可能會鼓勵同樣懷有憤怒與困惑的人,造成模仿。
黃致豪提出了「行為證據分析理論」作為理解犯罪原因的工具。此理論是以犯罪剖繪為底,並結合科學化、系統性的分析方法。透過犯罪者的行為跟犯案現場的證據,檢警能還原其犯罪的心理狀態,也能進而推敲嫌犯可能的後續作為,在了解犯罪動機的同時,也能作為經驗去阻止未來類似的犯罪行為。
制度壓抑與性別期待 如何變成暴力
不過,張文在犯案過程中已喪命,為什麼社會仍需探究他犯案的動機呢?而且沒有了加害者,單看他留下的資料,又能真正了解他的心理狀態嗎?對此,黃致豪舉例,從資料中張嫌過往涉及妨害兵役等紀錄來看,制度對他造成的不滿,可能使他選擇無差別傷人,甚至影響他使用類似軍人行動作為犯罪方式。
黃致豪更進一步提到,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是學生,此次隨機攻擊事件的張文則是軍人。從身分來看,學生、軍人都是特別權力關係底下受壓抑的人,他們就像一顆皮球一樣,被壓抑著的同時卻無法發洩,最終將爆炸或造成更大的傷害。若能在這些場域強化心理協助機制,並提升特殊場域中制度的透明度,或許有助於降低隨機類型的暴力事件。
根據司法統計數據,2023年全台被起訴或判刑人數中,男性約佔84%,而大型隨機攻擊事件犯案人通常也都是男性。黃致豪表示,一般人以為父權主義只剝削女性,但事實上,男性也是受害者。當社會、家族、社群對男性抱有期待,但自己無法達成時,挫折感會不斷出現,憤怒也隨之產生,同時,男性大多被教導不能表露情緒、不能哭泣,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這些負面情緒隨著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而累積,最終可能產生偏激的想法與人格。
當民意求快 為何程序正義需要慢
對於犯下隨機殺人事件的加害者,社會輿論傾向儘快執行刑責處罰,甚至死刑。黃致豪提出不一樣的觀點,他認為這樣的氛圍就只是為了追求「爽」,但現實中的程序正義卻需要謹慎與緩慢,唯有慢才能讓人們有餘裕思考,有檢視錯誤的機會。
最後,他也表達對臺灣現況的擔憂,面臨內憂外患的狀況下,若是社會仍然以「爽、快、立刻」作為回應重大社會事件的方式,人民會失去感受餘裕的能力,未來恐將壓縮公共討論與反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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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駕訓改革進度讀取中。全台民團列5大訴求,呼籲儘速補上關鍵缺口
文/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
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於今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駕訓改革記者會,跨四黨代表與逾 10 個民間團體出席記者會,肯定交通部啟動駕訓改革的第一步,並納入一部分民團連署建議,但多數關鍵訴求仍未納入新制,亦未見明確時程。台灣駕訓制度長期失能,使缺乏安全意識的駕駛大量上路,成為「行人地獄」的主因之一,也讓所有用路人暴露在高度風險之中。台灣每十萬人交通死亡數為先進國家的好幾倍,交通事故更是長年居兒少死因之首。
為此,我們共同提出「5 大關鍵訴求」,呼籲新制儘速補上制度缺口,並逐步落實先前民團的共識訴求。駕訓改革攸關每一位國人的生命安全,唯有從源頭重塑駕駛文化,才能真正讓駕駛、騎士與行人等所有用路人都安心上路。
五大關鍵訴求
一、考訓路線納入商圈或市區道路,落實真實人車互動情境
考照與訓練路線應納入人車互動頻繁的商圈或市區道路,避免場外考照路線過於簡化,讓駕駛可以在真實環境中學習停讓行人與如何與所有用路人共享道路。同時,應加強駕訓班管理,確實落實法定道路駕駛訓練時數。
二、比照國際做法,建立一套全國性的統一駕訓教材
我國的筆試著重在道路法規與交通標誌規則題型,然而,懂得法規條文,並不等同於知道在真實道路上該如何駕駛。應接軌國際做法,編訂一套全國統一的駕訓教材,將法規轉化為具體可操作的駕駛行為指引,納入共享道路、路權判斷及用路人責任階層等核心觀念。駕訓手冊可視為駕訓教育的根基,一旦有了此準則,駕訓班與公訓所的考訓制度與學術科內容皆須隨之連動調整,否則會落入教學、考試與準則不一致的問題,而上述所提及的問題繼續擱置。
三、透過車速分流與教育,為未成年打造合法安全的移動環境
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問題,民團認為不能僅依賴執法,應透過道路工程改善與車速分流,讓機車回歸一般車道,這不僅符合其與汽車相近的行駛速度,也讓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提供給自行車、二輪電動車等的慢車使用,也讓未成年可以有個安全合法的騎乘環境。我們並呼籲需搭配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從源頭降低未成年無照駕駛風險。
四、建立不分年齡的全民回訓與高風險駕駛評估輔導
駕駛風險不應僅以年齡作為判準,應建立以身心功能為核心的高風險駕駛評估與輔導制度,並結合醫療與職能治療專業,協助有風險的駕駛透過回訓與支持系統安全上路。
五、逐步納入先前民團聯名的共識文件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將去年 4 月提出的聯名共識文件訴求,逐步納入後續政策規劃,並提出具體改善時程,以確保駕訓改革不流於口號。
民團發言
時代力量林靖豪政策研究員表示:「台灣應該要落實駕照換照,有74%的民眾支持「全年齡換照」,可見已是全名共識。通過定期回訓、換照,去汰除不適任的駕駛。」
民眾黨劉書彬委員表示:「交通安全的教材需要進步。在考照層面,現況民眾多利用題庫,藉由大量的刷題來讓考試成績變好,但卻沒辦法讓駕駛人知道『實際上要如何應對道路的突發狀況』。如果駕駛不具備『安全駕駛的能力』,就應該要予以汰除。但要如何判斷駕駛是否需要被『汰除』,就要仰賴駕照的回訓制度。」
時代力量林靖豪政策研究員表示:「各位媒體朋友、各民團夥伴、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是時代力量政策研究員林靖豪。
台灣駕訓考照制度落後,是長期的沈痾,經過去年的悲劇後,交通部終於邁出改革第一步,但坦白說,目前的改革力道完全不足,即便民團已經多次完整的建議,和交通部溝通,我們仍看不到交通部落實改革的決心與具體時程。
我要強調,改革駕考制度,不僅是民間團體的訴求,更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時代力量在 2023 年針對超過一萬名受訪者進行交通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 74% 的民眾支持實施「全齡駕駛人定期回訓換照」,尤其在事故風險較高的 20 至 29 歲年輕族群,以及60 歲以上的高齡族群中,認同度最高。
同時,也有高達 82% 的受訪者,支持透過加強違規記點來汰換不適任駕駛,這些數據清楚顯示,台灣社會早已準備好接受更嚴謹的駕照管理。
時代力量與在座的民團,長期以來都主張台灣應效法日本「金色駕照」這樣的制度,除了對惡劣駕駛採取嚴格的再教育與淘汰機制,更應對優良駕駛提供保險費或稅金折扣等誘因,重塑駕駛文化,而這樣的訴求,是有高度民意支持的。
事實上,交通部自己,也早在 1993 年就提出了第一份駕照回訓必要性報告,但經過超過 30 年,歷經 5 任總統,無數的專業研究,都被交通部塵封在檔案室裡。
這 30 多年來,我們看到的是,台灣每年平均超過 3000 人在道路上犧牲,造成無數家庭的破碎,「拖延改革」,就是對台灣人生命的漠視。
過去台灣每一次重要的交通進步,幾乎都是用人命犧牲換來的,但改革不應該永遠建立在犧牲之上。我們要求交通部拿出積極作為,針對今天團體提出的 5 大訴求,立即啟動制度改革,還給全台灣人民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這也是台灣民意真正的期待,謝謝大家。」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蔡宜蓉表示:「過去許多高齡駕駛的意外,似乎有更加進階的『高齡評估』和『高齡回訓』,但仍舊有許多問題。現況的篩檢通過後,看起來就真的安全嗎?現況我們是針對中度失智的篩檢,但並非完全是針對『駕駛能力』來做篩檢。身心障礙者有一個篩檢的機制,但還需要一個全面的檢核。駕駛發生車禍之後,或是駕駛本身有一些潛在的疾病(如帕金森氏症等),在國外都會有相對應的篩檢,但在台灣的駕照考照之中,是不會有篩檢的。如果現在有一些簡易的篩檢指標,對於整體交通安全與零死傷也能夠有所提升。而針對『駕駛賦能』之部分,能夠有進一步的篩檢、輔導、培訓,讓原先暫時被『暫停』駕駛權利的人,能夠重新擁有駕駛車輛的權利。」
還路於民劉全恭理事表示:「我國駕訓面臨『無法將法令規範與安全駕駛行為能力合而為一』的問題,大多數駕訓班教練都會背誦法規,但無法實踐『如何安全駕駛』。我們要建立統一之『安全道路使用方法』,並同時接軌國際標準。」
社團法人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蔡翔宇理事:「透過車速分流與教育守護未成年。青少年無照駕駛的原因多為通學與打工需求,許多在大眾運輸不發達的地區,未成年學童可能只能無照使用機車。此外要落實車速分流,將慢車道還讓給真正的慢車,如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
社團法人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羅宜理事表示:「從2023的大遊行,到各地人本交通協會的成立,都期望政府能夠正視交通安全的問題。交通3E裡面,教育與工程是最重要的。我們認為駕照全體的回訓,是應該要落實的部分。現在各地出現不少新型的標線或促進交通安全的設施,但民眾多半無法了解其中的目的與功用,也沒辦法藉由駕照回訓去了解。先前民團聯合提出之聲明,也希望交通部能夠落實。」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黃飛發監事表示:「交通3E之『教育』是最重要的,若只著重在『執法』而冷落教育,只是在把人民當做提款機。日本一年吊銷三萬四千份駕照,吊扣十五萬份,遠遠高於台灣的比例。駕訓制度應該要由上而下,由中央訂定駕訓教學的內容與學習重點,而不是讓地方自行規劃。」
大臺北人本交通協會籌備處蔡旻霖表示:「改變駕照發放的思維。駕照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證件,而是應該要具備『安全駕駛能力』的駕駛人才能夠擁有。而擁有駕照的人也應該要負起『安全駕駛』的義務。我們期望交通部出來說明『為何我們需要交通改革』。」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表示:「酒駕多為累犯或無照駕駛者。我們聯合提出了5項訴求,並且再次強調『駕照本身是特權”,不應該浮濫發放。當不適任駕駛擁有駕駛車輛的權利,車輛將變成『武器』,除了查看良民證之外,查看駕駛的事故紀錄,也能夠看清駕駛的為人。」
新竹人本交通協會楊佳晉理事長表示:「目前交通部將機車筆試全面改成選擇題,但這個改革僅限機車,汽車考題依舊有是非題。現在機車筆試有50題,但汽車只有40題,少了危險感知的10題。但汽車駕駛也應該要知道如何安全行駛,才不會讓機車暴露於危險之中。駕照改革應該要汽機車同步,不能只做半套。」
社團法人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王晉謙理事長:「兒少的交通困境來自於『車種分流』。『機慢車道』的存在,讓機車與自行車的速差過大,徒增危險。根據高中物理所學之『動量』,當車輛速差過大時發生碰撞,事故也會更為嚴重。」
雲嘉人本交通展望協會黃慶中籌備成員:「
大家好,我是「雲嘉人本交通展望協會」籌備成員。 近年來從民間到公部門,越來越多以人本交通為名的交通改革,但就如同公部門希望大家看到的那樣「有改革,但不多」,這些改革大多只側重在表面上看得見的「交通工程」。 交通3E強調「工程、教育、執法」缺一不可,標線重畫了、車道配置改了,但「教育」卻沒有跟上,民眾不會使用、考照時沒看過,長期積非成是的用路習慣與觀念,不可能像Windows自動更新一樣馬上轉變,民眾腦中沒有概念,那就只好戲稱它為「畢卡索標線」。 就像是幫一個人換了一套新衣服精心打扮,但沒有教他後續要怎麼自己搭配、怎麼打理,最後還是會回頭擁抱自己熟悉的那一套。落實駕訓改革、建立完整的回訓制度,才能解決用路人的不適應、降低事故傷亡的風險、減輕公部門改革的壓力。 讓大家都能游刃有餘的走在正確的路上、安全的路上,這才是負責任的改革。」
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本會支持駕訓與考照內容回到真實道路情境,並將弱勢用路人保護納入駕駛訓練的核心能力。此外「建立全國統一駕訓教材」作為最低安全基準,並期待後續同步強化道路訓練時數與品質監督及回訓機制,使制度改革更能回應實際交通風險。」
社團法人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根據「國內駕訓、駕照、駕駛人管理制度通盤檢討報告」中,國內車禍90%死傷事故涉及機車、18-24歲的駕駛人佔事故1/3,而獲得駕照一年內,發生行車事故的比例,居然高達9%!
這代表,考到台灣駕照,不等於安全駕駛,在少子化已成國安議題的今天,如果讓取得駕照還有這麼高的駕駛風險,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如果要改善這些情況,除了今天與會先進提出的各種建議,高雄市行促會必須再強調一次,取得駕照前的「危險情境感知」非常重要!
我們知道交通部正開發「駕駛模擬器」,是否能將變換車道、路口轉彎等的風險趨避等情境,放入這套系統,至少在取得駕照之前,讓所有駕駛人,都能至少一次的危險情境體驗認知。能有實地道路考驗,是最好,但在全面實施實地道路考驗之前,是否先推動「模擬情境」的交通安全教育,讓每一位參與考照的駕駛人,都能先理解何謂「危險情境感知」。
特別是在轉彎號誌辨識、轉彎路徑明確化的教育上,必須更加要求。不能因為駕駛行為的問題,而導致必須強制車種分流,導致路口汽機車動線交織,這才是釀禍的根源!駕駛教育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如果駕照不把關,後面都在收爛尾!」
社團法人臺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所謂「駕駛執照」,應是經過嚴格訓練、具備風險管理意識之駕駛人,經國家認證後所獲得的「專業資格」。駕照代表的是「專業駕駛能力」,它絕非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更不該淪為「付費即得」、人手一張的廉價憑證。然而,檢視我國現行的駕訓教育過於僵化且脫離現實,考照制度難以篩選出合格的駕駛人,完全無法彰顯駕照應有的專業價值與社會責任。
作為台南在地的公民團體,我們對此感受尤深。近年來,台南市的交通死傷人數在全國統計中始終居高不下,這些數據背後是無數破碎的家庭。連年攀升的傷亡率不僅是對我國國民生命安全的威脅,對於致力於改善交通環境的我們而言,更是一種無比沈痛的諷刺。
駕訓教育是交通安全網中不可或缺的基石。我們肯定公路局願意敞開大門邀請民間團體共同研商駕訓改革。然而,公路局緩如牛步的行政效率,實難以回應社會大眾對於「行」的安全之迫切期待,我們對此深表遺憾。
今日,本協會與全台各交通安全倡議團體共同提出駕訓改革之訴求。我們強烈要求公路局切勿將「零死亡願景」視為空泛的口號。請公路局正視駕訓教育的缺陷,加速推動實質改革,讓每一張發出去的駕照,都真正代表著對生命的尊重與對專業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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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有土地淪為大學牟利工具 百年名校竟成「都更地王」?
文/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國有土地淪為大學牟利工具 百年名校竟成「都更地王」?
──臺大校長陳文章應負最大責任!
──公民團體訴請監察院查明究責!
*主辦: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記者會要旨:
國立臺灣大學於去年歲末,無視監察院促其改進、臺北市府文資審議專案小組高度認定文化價值,以及在地社區溫羅汀書店群、學界與社會強烈呼聲,竟火速拆除屹立百年的臺灣文化政策奠基者、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院士故居。繼前年拆除「曹永和故居」後,臺大再度以怪手進行社會對話,踐踏公共價值,引發文史各界憤慨。
本案絕非單一老屋存廢的偶發事件,而是教育部與國有財產署長期縱容制度被濫用的惡果。國立臺灣大學僅為國有財產之管理單位,並非所有權人,卻多年來以有錢也「消極不修、快速拆除」的手法,系統性清空校外日式宿舍;並屢屢以大量公有土地配合少量私地辦理都市更新,使原可作為公共文化、教育與社區空間的國有土地,永久轉化為私人住宅,公共性徹底消失、不可回復。
尤有甚者,監察院已於民 113 年明確要求臺大檢討改進,臺大不但未踩煞車,反而變本加厲。十年之間溫州街一帶拆除 12 棟老屋,接連犧牲兩位「臺灣學」先驅人物故居,將百年校譽敗壞為「都更地王」。臺大校長陳文章,難辭其咎!
本聯合團體訴請監察院:
一,糾正臺大在文化資產處置上違法失職與瀆職行徑。
二,請財政部查核國有土地遭不當消磨與配合都更之事實,收回管理權,回歸公共價值。
三,請教育部督導臺大正視在地社區需求,落實大學社會責任(USR)。
四,清查進行中之國有土地都市更新案件,防止下一起老屋慘案發生。
五,督促臺大建立具外部監督之機制,防止全民文化資產被系統性消耗,並避免公益與社會善款遭到寡頭壟斷。
當制度全面失靈、監督形同虛設,被犧牲的不只是過去的歷史,而是文化記憶形塑臺灣認同的根基,更是下一世代原本應享有的公共空間與未來!
*出席: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黃智慧老師
(保存曹永和故居、陳奇祿故居連署行動發起人)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孫啓榕理事長
臺灣青年世代交流協會 陳俐甫理事長
溫羅汀書店街經營者 「臺灣e店」吳成三先生
文山社區大學 李明哲先生
時代力量 鄭宇焱發言人
台灣基進 王興煥黨主席
台灣綠黨社運部 李春祥主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何語蓉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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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司法節前夕反思改革停滯 賴政府應重啟社會對話、凝聚改革共識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賴清德總統在2025年5月20日就職滿1周年時,多家媒體曾針對施政滿意度進行民意調查,民調結果不約而同指出「司法」是人民最不滿意的施政項目。面對即將到來的1月11日司法節,我們必須指出:司法改革不能只有打詐,政府應嚴肅面對司法困境及改革的停滯。
賴清德總統上台至今,迄今並未見到行政院積極提出司法改革的政策及規劃,就司法院方面,也因為新院長被提名人難產,而難有積極作為。本會認為,執政黨手握行政資源,對於司法改革的推動仍有責無旁貸的最大責任。舉凡司法過勞之改善、犯罪被害人保障、人權法案研議等課題,無論執政黨是否為立法院多數,仍然有很大的發揮空間。然而執政一年多以來,我們看不到賴清德總統領導下,無論行政院或司法院對於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上,有通盤全面的構思與願景。
另一方面,在野黨立委主張推動司法改革,接連拋出「法庭公開播送」、「羈押制度改革」、「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議題。無論這些主張是否得到社會的支持,至少在野黨表達了改革的期待,我們希望執政黨要利用這個機會,把司法改革共識作為朝野對抗僵局的破口,也唯有如此,才有機會回應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就此,本會提出以下4點呼籲:
一、賴總統應儘速提出司法院長及大法官人選;立法院則應秉持理性、專業審議其適任性。
二、賴政府應盡速提出有效緩解司法過勞的政策,避免司法癱瘓。
三、司法改革不是只有打詐,賴政府應履行選前承諾,重啟司法改革的社會對話。
四、賴政府應儘可能謀求朝野共識,推動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
針對前2次的司法院院長提名人選,立法院皆予以否決,以致主導法院體系改革的首長懸缺至今,只得暫由謝銘洋大法官代理。不可否認地,司法院院長缺位確實是司法改革停滯的重要因素。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對於前2次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過程,已指出「胡亂投票否決,不等於嚴格審查」。距立法院前次否決院長人選已達167天,本會再次呼籲賴總統儘速提出司法院長人選;立法院則應秉持理性、專業的態度審議其適任性,希望能早日讓司法正常運作。
二、賴政府應盡速提出有效緩解司法過勞的政策,避免司法癱瘓修法固然是改革重要的一環,但改善司法過勞的許多對策其實無待修法。
司法過勞問題已嚴重影響檢察官及法官處理案件的效能與品質,甚至使司法機關陷於癱瘓的困境。當刑事司法的案件量已超出人力所能負荷時,即使透過修法打詐、加重刑度、訂定指標等方式以圖遏止犯罪,恐怕也難收其效。從2020年至2024年,臺灣各地檢署檢察官人數僅增加5%(1,200人→1,259人),但新收偵查案件卻暴增了34%(499,607件→670,574件)。如此之懸殊差距,已經不是擴增其他司法人員人數 或去年開始增聘「檢察官助理」就可以解決的。
面對案件洪流,主管機關應該更積極地補足人力並研議對策。舉例而言,從檢察官之權限調整著手:在涉及微罪且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認為適當時,或可授予檢察官得不經偵查逕為不起訴處分之權限;人民若不服,自得依再議-准許提起自訴之方式救濟之。其次,針對既有的緩起訴制度,鑒於2015年的偵結案件中,緩起訴率為9%;但於2024年僅剩下4%,顯示緩起訴制度的設計及低度運用的現實,實有詳加檢討之必要。如此方得確保檢察官充分活用「緩起訴處分」,從源頭達到刑案分流的效果。
不論在民事、刑事或強制執行案件,案件擁堵已經明顯拉長了法院審理期間;而民眾難以及時獲得司法救濟結果,也將加劇對司法的不信任。
我們要強調,看不到改善跡象的過勞職場,已經使基層司法人員不得不求去。司法院、法務部必須各自提出具體可行、期程明確之方案,讓司法人員能夠看到變好的可能性與希望。
本會除多次向司法院、法務部說明本會研議已久的「減輕司法負擔」提案外,也曾經數度向立法委員表達此一議題的嚴峻性。去年12月2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赴司法院考察司法過勞的情形,本會呼籲各行政部門及國會皆應嚴肅面對此一迫切的問題。
1 同期間,臺灣各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人數增加25%(535人→667人);書記官人數增加8%(1,398人→1,514人)。
三、司法改革不是只有打詐,賴政府應履行選前承諾,重啟司法改革的社會對話過去2年來,因應詐欺案件的猖獗,賴政府以「打詐」為司法相關政策的主軸。但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呼籲賴清德總統重視更加廣泛的司法改革議題。
於大選前,本會曾與民間團體一同拜會賴清德總統,賴總統曾承諾建立公開對話的機制,以凝聚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的社會共識。本會認為,司法院院長的長期懸缺固然使相關政策方向與規劃停滯,而影響了賴總統履行上述承諾的期程。然而不論朝野對抗的僵局是否打開,何時打開,我們呼籲賴政府即刻開始啟動司法改革的相關討論,以免辜負了全民的期待,在司法改革交出了白卷。
四、賴政府應儘可能謀求朝野共識,推動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除了減輕司法負擔的議題外,不必透過修法的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也不在少數。例如: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三讀通過至今已近3年,行政院的「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卻仍未完成檢討,法務部去年雖曾召開1次外部諮詢會議,之後即無進展。
- 近年民眾數度向本會陳情「監所延誤送醫致死」,凸顯監所醫療體系崩壞的情況。我們呼籲法務部應立即正視此一現象,讓「保外送死」的悲劇不再發生。
- 針對媒體於偵查過程中,能夠獨家取得「被告及證人陳述」、「偵辦進度」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應徹底檢討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與違反之究責。
- 即使司法已多次判決強制手術違憲,實務上內政部仍然指示戶政機關「於行政院法制化作業完成前,有關性別變更登記,仍依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即內政部97函釋)辦理」,以致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仍須提交已摘除性腺器官的醫療診斷證明,此消極怠惰不作為所造成人權侵害,亟需行政主管機關主動基於人權保障改變作法。
再者,也有很多議題的修法尚處於機關研議的階段,亟待提出完整而充實的制度改革,例如:
- 應正視「防範酷刑機制」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的立法研議,並開始建立使行政機關能夠落實公約之機制。
- 於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販賣第一級毒品案】後,法務部並未認真研議如何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應有必要全面重新檢討。
- 為落實平等不歧視原則,保障每個人都能在與其他人平等之基礎上享有、行使權利,行政院應盡速妥善研議《反歧視法》與制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展開與公眾的對話。
- 「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因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完成立法,就法律專業人員之培訓、考用,民間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有待相關機關廣納意見後,重新研議、提出。
上述攸關人權保障或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有無庸修法,也有是在修法前仍待主關機關仔細研議、集思廣益的事項。其中當然也不乏不具爭議性的題目,若能由主管機關妥為研議,送立法院審議時也未必會遭到阻礙。法務部近期對《民法》請求權時效全面修正的研議,便是一例。就此,我們呼籲主管上述議題的法務部、內政部等機關應盡速採取作為,並進一步提出完整的改革或施政藍圖。
再者,縱使是正待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法案,仍不乏朝野具備高度共識,或政治爭議較低的改革法案,例如:對兒少性犯罪被告追訴權時效之延長、離婚制度、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時效之合理化。我們呼籲,在國會高度對抗的情勢下,朝野應暫緩政治議題、高度爭議法案的攻防,多關注攸關人民權益的相關法案。
記者會發言 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代理院長工作上固然依舊辛苦,但對於司法改革沒有長程規劃的空間,總統應儘速提出適合人選,國會也應理性論辯行使同意權,共同化解院長懸缺僵局。
司法負荷的問題,要思考如何改革,讓努力的人可以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奮鬥。
改革不是只有打詐,司法改革進程上應該啟動社會對話,產生更多共識,才能使改革發生。
司改會30年前成立沒有多久,便提出我們第一版的司改藍圖,有些已經落實,但有些還需要再努力,而目前也有新興的改革議題需要努力,所以在司改會30週年之際,我們也會提出新版的司改藍圖,希望拋磚引玉,讓大家共同關注,也希望朝野在全民最有共識的議題上,拋棄成見取得修法共識;賴總統對此也應開啟社會對話,促進司法改革,在新的一年,希望我們的司法可以越來越好。
錢建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如今司法已經沒有貪贓枉法的壞法官,在那麼多兢兢業業的法官努力下,為何司法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仍舊無法提升?我想是我們的司法過於重視表面管考的數字。如果司法院的管考永遠停留在數字論英雄,不在乎個案品質與正當法律程序,管考引導審判下,司法院如何對待他的法官,他的法官就如何對待他的個案當事人。管考制度下,法官只能成為管考下的好法官,而不是人民期許的好法官。如此,不管是上訴駁回或者詐欺定罪的案例,只會不斷製造冤案,當中不僅有市井小民,也有企業家,不管怎樣的人民在面對司法都是弱勢。在司改會眼裡,司法改革與人權保障上進展的太慢,遠遠無法達到我們理想的標準。
陳彥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國際人權公約」不只是把公約寫進法律條文,而是讓它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真正發揮保護人的功能。特別是反酷刑與反歧視的面向。
以蘇建和案為例,刑事案件平反後,民事案件歷經三十五年仍未獲平反,關鍵便是民事案件竟要求當事人負擔「排除刑求自白」的舉證責任。《禁止酷刑公約》所確立的標準,正是不分民刑事案件上禁止以刑求取得的供述作為證據。這樣的落差,正凸顯了制定施行法、建立制度性防範酷刑機制的不可或缺。
《社維法》近日修法草案中試圖處理仇恨性言論,很起了高度爭論,而當中仇恨性言論的界定關於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委員會早已對仇恨性言論提出明確的標準。而2024年國際專家來台時,亦建議我國應制定施行法。
台灣的反歧視法制高度破碎,針對不同群體各自立法,已無法回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現實,如:當前AI與演算法所造成的數位歧視等新型態的歧視問題。應制定《反歧視法》提供一個思考反歧視的法治基礎。
我要強調,這三部法律並非激進改革,而是台灣已經向國際社會承諾、也對自己人民承諾要完成的最低標準。且是政府2年前曾承諾制定的法了
羅芳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早已修法3年,但行政院對於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還未完成檢討。日前也傳出監所延誤送醫致死的受刑人醫療權益議題,另外,近來亦傳出媒體疑似取得檢警偵辦內容等偵查不公開落實問題。以上突顯了行政權在無待立法的領域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檢討的地方。
在司法重重負擔下,我們法院再三做出保障人權相關判決,而行政機關卻消極不作為,例如:性別變更登記需要性器官摘除的函釋,已經法院認定違憲不予適用與監察院有調查報告下,行政機關仍舊不為所動。不合法的行政作為應該要一併改進,使得司法改革跟人權保障充分落實。
本會成立至今已30年,成立之初所提出的「司法改革藍圖」中,至今已有相當部分的目標已經落實,當然也有待重新檢討、修正之必要的部分。更有因應時代的需要有新的策略與目標。為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提升人民權益的保障,本會預計將於今年中公布「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提出我們對於未來司法改革的看法,也希望藉此做為討論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朝改革大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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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勿當血汗平台幫兇!外送聯盟痛批消基會:「吃人血饅頭的慣老闆」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昨(7)日消基會大動作抨擊外送專法可能導致運費上漲、損害消費者權益一事,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今日表達最強烈的譴責與遺憾。消基會作為保護消費者的團體,卻對平台長年巧立名目剝削視而不見,反而將矛頭對準處於弱勢、僅求基本生存保障的外送員。聯盟痛批,消基會此舉無異於與資方聯手壓榨勞工,是標準的「慣老闆」心態。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直言,消基會的雙重標準令人作嘔。過去幾年間,外送平台片面修改合約、無預警調降外送員薪資,甚至針對消費者巧立名目加收「平台費」、「訂單服務費」時,請問消基會在哪裡?當時為何沒有如此大張旗鼓地召開記者會為消費者看緊荷包?
蘇柏豪批評:「當平台業者恣意妄為時,消基會毫無反應;如今政府與民間終於要推動『外送專法』來保障外送員最基本的生存底線與計費透明化,消基會卻跳出來大喊反對。這種只敢欺負基層勞工,卻不敢檢討跨國財團壟斷行為的嘴臉,與那些剝削勞工的『慣老闆』有何兩樣?消基會已然失格,淪為血汗平台的傳聲筒。」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 陳昱安 則沉痛指出,外送員的權益長期遭到嚴重剝削。在平台演算法的冷血控制以及無底線的砍薪政策下,外送夥伴為了維持基本收入,被迫在有限時間內多接訂單、衍生交通與職災風險。
陳昱安憤怒表示:「我們看到的是無數夥伴為了多賺幾十塊錢,發生交通事故、過勞路倒,甚至猝死的案例不計其數!這些都是用命換來的血汗錢。消基會無視外送產業背後的斑斑血淚,竟然以『運費可能上漲』這種理由來阻擋立法,這簡直是踩著外送員的屍體在說話,是極其無良的『吃人血饅頭』行徑!我們要問消基會:你們到底是真的在保護消費者,還是選擇與平台站在一起,成為壓榨外送員的共犯?」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強調,消費者與外送員不應是對立面,真正的亂源在於平台不受控的收費機制。
李建明表示:「外送專法的核心,在於建立公平、透明的計價與保障機制。真正該被檢討與法制化的,是平台業者那些不合理、不透明且巧立名目的收費標準,而不是針對我們這些已經處於艱困處境、尋求法律保障的外送員進行追殺。」他呼籲消基會應搞清楚狀況,支持將平台收費納入法規監管,這才是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正途,而非持續配合平台壓榨勞動力。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表示外送專法所爭取的報酬水準,實際上遠低於平台業者對外宣稱的時薪數字,扣除必要成本後,外送員所得仍相當有限。若僅因專法可能對消費端價格產生影響,便反過來檢討「外送員的最低保障」,卻未同等檢視「平台業者在高獲利結構下,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是否合理」,消基會恐有失職之虞。
鄧惟中董事長是資訊工程系的教授!難道還會不懂大數據AI是如何霸凌外送員嗎?如何從中向消費者與店家增加費用嗎?真的是資(訊)方的人嗎?我認為不為消費者去審視為了高獲利漲價是否合理!還幫業者恐嚇消費者已經嚴重失職,應該要下台負責!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最後嚴正呼籲,消基會應立即停止錯置立場的發言,重新回到公益團體應有的位置。外送專法不是為任何人「加薪」,而是為一個長期失衡、以人命與風險換取便利的產業補上最基本的安全底線。任何試圖阻撓這條底線成立的言論,不論包裝得多麼冠冕堂皇,本質上都是在替剝削者續命。聯盟也將持續監督並揭露所有試圖扭曲事實、阻擋外送員基本保障的行為,絕不退讓。
聯盟最後也聲明,外送專法勢在必行,勞動尊嚴不容踐踏。請消基會停止散播恐慌言論,勿成為阻礙台灣勞權進步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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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營養午餐問題,全教總憂軍備競賽排擠教育施政 呼籲正視區域不公,應從結構全面提升品質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繼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北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全面免費後,原本持保留態度的台中市與高雄市於今日跟進,基隆市亦隨之宣布。截至目前,全台22縣市中,實施全面免費者已達16個(含宜蘭縣、花蓮縣、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市、連江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台東縣、基隆市、桃園市、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
全教總樂見縣市首長關心學童午餐,但也憂心在缺乏完整配套下,全面免費極可能淪為地方首長的「福利軍備競賽」,恐難真正提升用餐品質。目前的局勢已形成「16縣市免費、6縣市自費」的強烈對比,凸顯了國民教育福利因地而異的不公。同樣接受國民教育,卻因戶籍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嚴肅面對此亂象,共同研議解決之道。
此外,全教總特別提出兩點關鍵呼籲:
一、免費政策不應排擠教育本務:
教育預算資源有限,營養午餐全面免費所費不貲。此政策是否會排擠校舍修繕、教學設備等其他教育預算,進而影響整體教育品質?此事必須持續關注,並接受公眾嚴格監督。
二、比免費更重要的是「人力」與「品質」:
免費不等於優質。要確保學童吃得健康,更關鍵的是補足校園營養師人力、改善廚工低薪待遇,並嚴格落實食材溯源、營養標準與食品安全管理。
營養午餐不應只是「自費與免費」的爭議。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針對上述結構性問題,提出更為明確的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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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拆「文資法起源地」陳奇祿故居 文史團體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臺大拆掉了文化資產的起源地!」針對國立臺灣大學去年底拆除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故居,民團組成的「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今(8)天帶著拆除故居後的碎磚頭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臺大霸凌文化資產,批評臺灣大學在文資保存與國有土地管理上,長期存在違法失職、瀆職的重大疑慮,已經嚴重流失社會信賴,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督導大學社會責任。
民團也建議臺大應在拆除陳奇祿故居的不義遺址上成立文資教育中心,真正回應溫羅汀書店群與在地社區的公共需求,堅持公共價值。
民團組成的「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今(8)天帶著拆除陳奇祿故居後的碎磚頭前往監察院陳情
官方不認臺大學者故居登錄文資 4個月後火速遭臺大拆除
位於溫州街52巷5、7號的陳奇祿故居,過往與曹永和故居(溫州街52巷2、4、6、8 號)等宿舍群被臺北市文化局列冊追蹤近20年,曹永和故居在2024年5月底遭決議不具文資價值,陳奇祿故居則在去年(2025)年8月底遭決議不具文資價值,兩棟故居都在決議不具文資價值後約4個月火速拆除,引發文史團體不滿。文史團體過去為爭取曹永和、陳奇祿故居登入文資身分而發起連署,有3000人響應,包含國內四大歷史博物館館長、中研院所長,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也撰文闡述陳奇祿功績及故居意義。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黃智慧,同時也是保存曹永和故居、陳奇祿故居連署行動發起人,他表示,臺灣大學獲取全國最多國家預算、校務基金最充沛的大學,卻選擇系統性地消耗全民的文化資產與國有土地,長期放任建物劣化,再用不符安全標準的理由拆除老屋,有管理失職及瀆職的嚴重問題。而所在的國有土地正在以7成公地配合3成私地準備大規模興建民宅,進行都市更新。
黃智慧說,臺大從2016年開始,陸續在溫州街巷弄間拆除了12棟日式宿舍,都是用一半以上的公地,配合小塊私地都更,建設出一棟棟每坪180萬元起跳的豪宅。
監察院從2023年起因臺灣大學一號館修繕爭議,疑未善盡維護校內文化資產申請自動調查,2024年調查報告出爐,要求臺大檢討改進文化資產維護保存相關計畫與方案。黃智慧說,監察院在要求臺大檢討改進後,社會看到的不是臺大踩剎車,而是加速度拆除包含曹永和、陳奇祿故居,目前溫州街只剩一棟百年老屋。(監察院調查報告)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孫啓榕表示,本案是典型「以私辦公」的都市案例,陳奇祿故居臨地戶私有地220.5坪已經可以自地自建,臺大配合納入了公有地1、3號已增加200多坪,再納入陳奇祿故居5、7號範圍,公有地擴張到537.2坪,臺大根本是以大量公有土地配合少量私地辦理都市更新,沒有盡到捍衛公共資產的責任跟權利,任憑開發商予取予求,造成文化資產的重要損失。
文史團體認為,根據《都更條例》第46條,若「另有合理之利用計畫」,公有土地並不須配合鄰地都更,顯然臺大未能考慮其他合理之利用計畫。孫啟榕強調,文史團體並不反對都更,期待臺大能與民間溝通,考量都更、文資乃至於當地居民的居住權並存的多贏方案,更無損臺大校譽及利益。
尚未拆除前的陳奇祿故居、溫州街52巷5、7號。來源:2025年2月google地圖
2025年12月24日陳奇祿故居遭臺大拆除。圖片來源: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深色區塊為陳奇祿故居臨戶私有地。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豪宅大廈何其多?民間悲嘆重要歷史人文建築、轉瞬銷毀
臺灣青年世代交流協會理事長陳俐甫表示,臺大老師在50年前的威權時期,就在溫州街52巷區域集結討論如何搶救臺灣文化資產及日治時期舊典籍,傳承臺灣史跟人類學研究,沒想到50年後,搶救臺灣歷史學者們的故居被拆掉,何其悲哀。
陳俐甫批評,臺大擁有臺灣百分之一的土地,卻在臺大周邊精華地區拆掉重要文資老房,是道德淪喪與放棄公共價值。他說到為何建商、公司利益最大化,但是臺大不能這樣做?因為臺大身為國立大學,擁有的土地跟房子是過往強制徵收農地、建地變公有地,臺大卻當成私有地來思考營利。
「最能發展社會責任的學校,都要計較都更後房地產的增值,這是知識份子的墮落,恐導致所有學校都傾向公司化,不再具有公法人精神。」陳俐甫痛批臺大放棄自己的歷史傳承,只在意國際論文或專利產值等,不在意保存文化價值。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表示,社區教育工作者經常會帶學員探訪臺北市重要的歷史遺跡和文化資產,也會講到《文化資產保護法》。然而諷刺的是《文化資產保護法》的推手、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卻無法用該法保護自己的故居,不被臺北市文資審查委員會認定為文化資產。
無獨有偶,中研院第一位研究臺灣史的院士曹永和先生,首創以「海洋史」角度探究、脫離中國漢人政權附屬品地位的歷史研究觀點,其故居也在陳奇祿故居對面,居然都不是重要史蹟,他認為非常可笑。李明哲說,有歷史實體建築存在生活中才有價值,而臺大及臺灣社會不缺豪華建築,如此重要的歷史記憶被消滅,是推動文史教育工作的悲哀,呼籲臺大應恢復歷史遺跡。
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表示,陳奇祿故居有許多老樹正在進行搶救,其中有一顆橄欖樹,正是陳奇祿學生、當年校園民歌歌手齊豫所演唱的「橄欖樹」對象,已緊急申請樹木保護程序。潘翰疆說,樹木保護條例及森林法相關人文歷史精神,都是從《文資法》所衍伸出來的,護樹團體將持續關注溫州街52巷區域的老樹保護。
許多小黨代表出席聲援,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說,臺北市文化局認定臺大學者故居不具文資身分、臺大配合土地開發危害文化資產是嚴重問題,臺大與北市府不只是要考慮現在利益發展的需求,更要考慮在地文化歷史能不能存續在這片土地上,否則未來子孫只能在課本上讀歷史、沒有具體有形文化資產供後代追蹤,加速流失歷史記憶。
臺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臺大強拆陳奇祿故居是嚴重失職,未善盡公共責任,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應收回產權,由國家進行文資保護。同時要求教育部應督導臺大,將臺大百歲紀念基金優先用於恢復曹永和及陳奇祿先生故居。臺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則提到百年聚落日式宿舍群是用歷史和時光醞釀而成,屬於全民共有的文化資產,既然臺大沒有能力管理國有財產,民間要求建立外部機制來保存文資。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則反對百年名校臺大成為都更的帝王,他認為傳承歷史不只是情懷,更是國家與臺大要選擇何種價值的制度展現。他提到國外許多文資原址保存並非用情感決定,而是經過公開討論、跨部門的協調,建立必要制度,才能對下一代負責。
關於文史團體的反彈,臺大回應,拆陳奇祿故居是考量安全,定期巡檢時發現溫州街52巷5、7號房舍梁柱傾斜及結構受損,考量公共安全,委請專業結構技師評估結構安全性能顯示,基本耐震能力未達最低等級標準,且位處地震活動頻繁區域,依法去年11月取得拆除執照並啟動相關工程。
臺大強調,拆房不是否定陳奇祿人類學研究及文化資產保存重要貢獻,且拆除前已完成建物3D數位測繪與完整影像紀錄,詳實保存建築構造、空間配置及細部特徵,作為後續研究、典藏與文化詮釋基礎,期盼透過數位方式延續建築承載的歷史記憶。
延伸閱讀:台北市文化局新聞稿
左方空地原為曹永和故居所在地,已被拆除清空。圖片來源:2025年2月google地圖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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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橋科東西道路「五條通」,35萬人科技聚落需要「新1-1道路」
文/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志工團、森林城市協會、高雄市綠色協會
橋科東西道路「五條通」,35萬人科技聚落需要「新1-1道路」!
更經濟、更省時、免環評、更快完工,守護糖廠百頃防洪森林!
■主辦: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志工團、森林城市協會、高雄市綠色協會
■出席發言人: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發起人 暨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 莊傑任、橋仔頭文史協會榮譽理事長 蔣耀賢、高雄市綠色協會 理事長 黃景南建築師…等人,歡迎&邀請2026市長(或代表)、市議員候選人參加支持。
■許智傑市長候選人針對本案給出具體承諾(詳見文末)
黃柏霖議員、民眾黨高雄市黨部主委劉家榮…等出席聲援。
■上述發言人與議員、主委發言:詳見youtube【森林城市FCAT】記者會直播
圖:橋科5條通,「新1-1道路」取代「舊1-1道路」,交通示意圖。
說明:
日前高雄橋頭科學園區正式啟用,但如何解決橋頭科學園區聯外交通,妥善連結台積電的楠梓科學園區與白埔園區(岡山橋頭交界),串聯岡山、橋頭、楠梓,形成計有近35萬人的科技聚落副都心,並保留能吸引科技人才定居的百頃森林糖業園區,理當成為高雄市長選舉重要的政見議題。我們連署50個團體,社團超過2500人,有200位志工,每週六下午森林健走單場超過200人參與的民意正持續累積壯大,在此公開邀請高雄市長、議員候選人公開對此表態,我們也會協助有表態者於媒體與社群宣傳呼籲支持。
依照政府的原始規劃,台1線連接橋科的東西向道路其實共有五條:1-2道路(60米)、筆秀路(10米)、樹德路(20米)、1-3新橋燕路、舊1-1道路;高速公路另有規劃橋科閘道,可連結岡山、楠梓、高雄市區。但因現況1-2道路、樹德路、舊1-1道路、橋科交流道都尚未開通完工,目前橋科僅由10米寬的筆秀路和5米寬的橋燕路,作為唯二東西向連結台一線的道路,才導致交通壅塞。
現階段應以「科技廊道」的發展趨勢,來檢視東西向道路串連的現實與未來需求,配合2027年台積電全面生產,打通「新1-1」「1-2」道路,形成35萬人科技聚落交通路網。
我們訴求:
1.「新1-1道路」(經武路-清豐六路-芎林路-橋科),取代「舊1-1道路」,建立「青埔站三鐵共構」的交通樞紐,保留糖廠百頃森林。
2.加速「新1-1」、「1-2」為核心的橋科東西道路「五條通」與「橋科交流道」興建,儘速完成「橋科」、「楠科台積電」、「白埔台積電」科技廊道串連。
「新1-1」六大好處:
1.離三鐵共構青埔站最近:舊1-1道路距離台鐵、捷運紅線與紫線「三鐵共構青埔站」800公尺遠,新1-1經武路則是直接與青埔站重疊,零距離,是最佳的主幹道路線。
2.橋科與新市鎮一期最短距離:新市鎮一期目前居住近8000人,一期的計畫人口達5.4萬,從新市鎮一期中心點的經武路出發到橋科,走新1-1道路,可以比舊1-1,縮短200公尺以上的距離,約半分鐘到一分鐘左右的車程。
3.橋科與楠梓、楠科20萬人聚落最短距離:楠梓與楠科聚落有近20萬人,橋科連接楠梓,新1-1道路比舊1-1道路,可縮短200公尺以上的距離,約半分鐘到一分鐘左右的車程。芎蕉腳居民與高科大師生,最多可節省3分鐘車程。S廊帶科技聚落,本該以橋科連結楠科為首要目標,尋求最短距離路線。
4.保護糖廠與百頃防洪森林,打造下一個澄清湖特區:「舊1-1」將切過糖廠宿舍區與老樹,讓觀光五分車與自行車道走入歷史,刪減典寶溪175萬噸滯洪量,破壞10萬棵樹的百頃森林,摧毀環頸雉等10種以上保育類鳥類棲地;而「新1-1」可繞過森林與糖廠,保留百頃森林與糖廠文史,好的居住環境可成為吸引科技人才進駐,為周邊閒置315公頃建地提供人口進駐的活化誘因,提升社區房價與防洪,發展觀光產業也有利多元的就業機會產生。
5.免環評&最快完工:因「舊1-1道路」涉及破壞上述環境問題,新市鎮開闢需經過環評,過去環評是30年前做的,因時空環境變化,依法得重跑環評,面臨嚴重的開發阻力,破壞環境的規劃也可能無法通過環評;但若採取開闢「新1-1道路」道路專案變更的方案,可繞開環境最敏感的區域,免環評可立即動工,同時經過最少的非國有地主,有1公里都是既有道路,自然能用最快時間完成通車完工。
6.花最少的預算:新1-1道路比起舊1-1道路,經過最少的非國有地主,有1公里都是既有道路,自然能花最少的預算完成。
民進黨市長候選人 許智傑,針對新市鎮第三期的開發爭議與交通問題,他也具體表示三點承諾:「1.橋頭糖廠可被定位為結合森林生態永續、產業創新與城市生活品質的關鍵空間。2.願意擴大公民參與討論再做決策。3.涉及地方與中央權責不清者,願意盡最大量能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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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東方設計大學惡意違法遭罰十萬竟還喊冤?濫用退場基金興訟,到底圖利了誰?
文/高教工會
東方設計大學(下稱東方設大)作為一所已經停辦,正在進行清算即將退場、目前完全仰賴教育部「退場基金」挹注維持運作的學校,竟不僅在勞資關係上惡意違法,更在遭到主管機關裁罰後,持續濫用手中的教育公帑進行無謂的法律訴訟。
行政院公告的訴願決定書(院臺訴字第1145019741號)已明確駁回東方設大的訴願,再次認證校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事實鐵證如山!
一、 誠信協商當兒戲,十萬輕罰竟還不知足
高教工會早在112年11月1日即正式發函要求團體協約協商,針對教師過去因被迫簽署同意書而短少的學術研究費,當下又面臨校方惡性退場,尋求補償方案。然而,校方在收到通知後,超過60天完全提不出任何對應方案,甚至以「需有法律依據」為藉口推託,拒絕實質協商 。
這種行為嚴重打擊工會會員信心、意圖使工會弱體化,勞動部於113年11月22日作出裁決決定書(113年勞裁字第11號),認定校方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及《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並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必須指出的是,10萬元僅是《工會法》第45條規定的「法定最低罰鍰金額」。對於一間惡意拖延、踐踏教師權益的學校而言,這已是主管機關最輕微的處分。然而,東方設計大學竟連這區區10萬元的輕罰都不願承擔,執意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浪費行政資源及律師費,如今慘遭行政院駁回,實屬咎由自取!
二、 哭窮「沒錢還老師」,卻有錢「請律師告老師」?
在團體協約協商、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資爭議仲裁及訴願中,東方設計大學不斷哭窮,聲稱受少子化影響,學校財務已入不敷出,且董事會成員皆為「公益董事」,無法做出承擔債務的決議,因此無法給予教師合理的補償金。校方甚至大言不慚地表示,學校運作依賴教育部退場基金借款,每一分錢都是公帑。
這正是最令人憤怒之處!
校方一方面對教師哭窮,聲稱連一分錢的減薪補償都拿不出來;另一方面,卻能大手筆地動用學校經費(也就是全民的納稅錢、教育部的退場基金)聘請律師,進行一連串毫無勝算的濫訴:
1. 針對不當勞動行為裁罰:明明違法事實明確,卻硬要向行政院提訴願,結果被駁回,直接打臉。同時也再次認證時任校長蔡匡忠、林小燕律師等人身為團體協約協商代表的所作所為明確違法,且造成浪費公帑。
2. 針對勞資爭議仲裁判斷:經高教工會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仲裁,勞動局已經做出的仲裁結果,認定校方應給予教師合理補償。但校方卻不服而提出撤銷仲裁之訴,一審已經於114年7月7日判決工會勝訴,但校方竟然還堅持要上訴,進入二審的拖延戰。
請問東方設大的「公益董事」們:你們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校產公共性」,難道維護的方式就是把僅存的校產拿去付律師費嗎?而時任校長蔡匡忠在做出違反《團體協約法》及《工會法》的行為後,竟然可以拍拍屁股回到高雄科技大學,並“榮升”副校長,想必是因為打壓教師權利、維護資方財產有功。即使違法亂紀仍之人可擔任國立大學的副校長!實在是荒謬至極!
三、 濫訴不止,圖利了誰?
東方設大已經進入解散清算的最後階段,學校的每一分錢理論上都應受到嚴格監管,用於償還債務或維護教職員生權益。然而,校方現在的策略顯然是「能拖就拖,能告就告」。
我們不禁要問:
· 這些律師費是誰批准的?
· 為何對於明顯會敗訴的案件,還要執意上訴?
· 這中間是否存在透過「無謂訴訟」向特定對象輸送利益的嫌疑?
· 蔡匡忠校長浪費公帑,違法罪行明確,高雄科技大學難道不應該重新審視其副校長職務是否適當?
令人感到懷疑的是,校方律師林小燕在團體協約協商中擔任資方代表,身為律師,卻知法犯法,不斷跳針拒絕實質協商,也不願意提出對應方案,造成學校遭裁罰10萬元,而這筆錢還要全民買單!至此,林律師不但不知檢討,還接下了訴願案,再賺一筆律師費!除此之外,還提出撤銷仲裁之訴,一審敗訴卻仍要上訴,再加上教師為了爭取權益而提出多件民事訴訟案,校方皆委任林小燕律師,靠著東方設計大學濫用教育部退場基金,林律師的律師費可說是賺好賺滿!這樣不從當事人利益妥適考慮,導致當事人被裁罰,還繼續浮濫包攬爭訟、卻屢屢敗訴的律師,實在值得檢討與公評。
一間靠國家養的退場學校,竟然知法犯法在先,濫用司法資源在後。高教工會嚴正呼籲教育部應立即介入調查東方設計大學的法律費用支出,停止校方這種「拿公帑打壓勞工、拿救命錢養律師」的荒謬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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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嚴厲譴責社工界之恥:針對高雄心衛中心前執秘何建忠性侵案之聲明
文/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針對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查詢個案資料並對未成年列管少女實施強制性交之重大事件,深感痛心與震驚。何員曾獲績優督導榮譽,卻將守護弱勢的公權力化為犯罪工具,此舉嚴重踐踏社工專業形象。本會作為社工專業之守護者,堅守《社會工作師法》及社工倫理守則,絕不容忍任何侵害個案權益之行為,特發表如下聲明:
一、 嚴正譴責違反專業倫理,維護專業尊嚴
何員涉嫌利用「精神照護查詢系統」非法查詢多名個案資料,鎖定患有PTSD之高風險少女並實施性侵。此舉嚴重背離社工核心價值,包括尊重個案自主、禁止剝削及避免權力不對等關係。本會對此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並強調此為個別人員之嚴重失德行為,絕非整體社工體系之常態,不應讓全台數萬名正直奉獻的社工師共同背負惡名。
二、 支持移付懲戒,呼籲即刻廢止社工師資格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及第17-1條規定,涉犯性侵害罪嫌者應廢止其社工證書與執業執照。本案被告已遭檢察官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6月,雖目前以20萬元交保,但其犯罪嫌疑重大且嚴重損害專業信譽。本會全力支持高雄市政府將其移付懲戒之決定,並強烈呼籲懲戒委員會無需等待法院判決確定,應即刻廢止其社工師資格並撤銷追回所有專業榮譽與授獎,確保社工專業與社會信任。
三、 強化受害者支持,促請修補系統監控機制
本會對受害少女及其家屬表達深切關懷,促請相關單位持續落實並長期心理輔導及提供法律援助。同時,針對本案暴露出的資安漏洞,如被告能單日查詢高達百筆資料且其配偶能利用職權協助洩密等行為,本會要求行政機關應立即檢討社安網漏洞。我們敦促導入「雙重認證督導」及「異常流量監控」機制,以防堵資料被不當濫用的風險。
四、 推動專業倫理教育,強化個資保護觀念
我們深知此案對基層社工造成沈重打擊,更讓社會大眾對助人專業產生懷疑。本會將持續與各縣市公會合作,推動全國社會工作師之倫理教育課程。同時,本會建議政府應提升社工體系的個資保護,不讓弱勢個案再次暴露於風險之中。
社會工作專業之使命在於守護弱勢、促進公平。本會鄭重承諾,將全力捍衛專業倫理,絕不姑息任何違法失德行為。盼社會大眾繼續支持第一線正直奉獻的社工夥伴,一同建構更安全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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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陳玉珍對槓川普:離島自貿區中國貨洗產地!藍白嫌輸美關稅還不夠高?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台美貿易關稅談判即將進入最後的總結會議,就在此時,由陳玉珍、陳雪生等中國國民黨立委提出的「設置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即《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卻在擱置一年後,突傳即將闖關三讀,此草案若通過,將使金門、馬祖成為中國貨洗產地輸美的跳板。
為此,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於今日(6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嚴正警告藍白立委:切勿在美國總統川普強化對中國關稅壁壘之際,粗暴通過《離島建設條例》,藍白為了協助中國洗產地,將導致台灣被貿易制裁牽連,重創台灣經濟命脈。經民連並批評同為陳玉珍提出的同條例第七條修正案賦予離島縣政府重大建設核定權,是在為金廈大橋興建通橋鋪路。
▍ 賴中強:離島自貿區洗產地將拖累台美關稅談判 越南已有前車之鑑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痛批,陳玉珍草案的離島自貿區,明定只對中國開放,方便中國貨從廈門、福州就近到金門、馬祖包裝、貼標籤與簡易加工後再出口,挑戰美國總統川普最在意的中國貨洗產地問題,若真完成立法,恐為台美貿易關稅談判投下變數。
賴中強指出,美國與東亞國家貿易關稅談判時,特別重視如何防免中國貨藉由到東亞國家「洗產地」後,再出口美國,規避中國貨輸往美國的高關稅。賴中強以越南為例,越南先前就是因為大量中國貨透過越南「洗產地」輸往美國,遭川普課徵46%高關稅。去年中,美越達成協議,越南出口至美國的商品徵收20%關稅,但是針對經由越南轉運的第三國商品,輸美關稅則提高至40%,以遏制中國商品透過越南規避關稅的行為。同時,越南承諾將引入更嚴格審查程序,包含加強現場稽查、增加原產地證書核發的審查等,就是要防止鑽漏洞「洗產地」。
面對各界批評陳玉珍便利中國「洗產地」,陳玉珍在去年4月15日回應「台灣本島已有七大自由貿易港區..若自貿港區等同洗產地漏洞,民進黨應先行檢視本島現有制度,而非針對尚未成形的金門特別杯葛。」「《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為全台適用法律,即使未來《離島建設條例》三讀通過,仍須受自由港區條例規範,並由關務署依法查驗」
對於陳玉珍的說詞,賴中強指出,陳玉珍的草案與現行自由貿易港區有三大不同,必須嚴正說明:
(一)陳玉珍草案的「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條文明定只對中國開放,形同中國租界,設置目的就是要幫中國貨洗產地,這是第一個不同。
(二)其次,陳玉珍草案白紙黑字寫著「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之設置區域、管理機關、事業之範圍、資格條件、審查基準、申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之管理辦法,由各離島縣政府以自治條例定之,並報行政院備查。」從管理機關、事業之範圍、資格條件、審查基準到管理辦法通通是「由各離島縣政府以自治條例定之」,根本不是適用中央法律。到時候,還真成了「一國兩制」示範區,這是第二個不同。
(三)最後,美國確實關心中國貨透過東亞國家洗產地問題,各國都在加強查緝,包括台灣。政府為避免七大自由貿易港區遭利用「洗產地」,已於去年九月宣示採取「事前嚴防、事中嚴查、事後嚴罰『三嚴』措施」,並祭出最高四百八十萬檢舉獎金,並已預告修法,擬修正提高罰鍰上限。全世界,只有陳玉珍拖著藍白黨人反向而行,這是嫌輸美關稅還不夠高?是刻意要與川普對槓嗎?藍白黨人真的要漠視台灣外銷產業前景及廣大勞工可能因此遭受之衝擊?
▍ 高鉦詠:中國國民黨持續唱和中國統戰大戰略
經民連研究員高鉦詠指出,2019年,習近平發表「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習五點,提出要「率先實現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的主張。2023年9月,中國更提出「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主要目的就是為推動金門和馬祖成為中共的一國兩制樣板「示範特區」,企圖展示中國的一國兩制成果,並將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融合為「同城生活圈」,以作為統一台灣的前置步驟。
金廈大橋開通 衝擊國防安全
高鉦詠指出,另一項近日可能闖關的《離島建設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修正草案,提案人也是陳玉珍。該草案將離島重大建設核定權限改由地方決定,為金廈大橋興建通橋鋪路。中國正在金廈水域附近大興土木,金門島對面、大小嶝島間,填海造陸的廈門翔安機場、金廈大橋廈門段以及翔安機場高速道,將在2026年啟用。高鉦詠說,若此草案完成立法,陳玉珍當選下一屆金門縣長,金廈大橋金門段也會很快完成,通車後的金廈大橋將嚴重衝擊台灣的國防安全。
高鉦詠表示,在金廈大橋開通後,如果台海發生衝突,解放軍戰車將可以長驅直入,直接進入金門島,不再有古寧頭登陸戰。更值得注意的,翔安機場最終規劃年旅客吞吐量8,500萬人次、貨運吞吐量200萬公噸,規模大於桃園機場。高鉦詠說,不難看出中國的規劃目的,就是要讓台灣人從松山機場搭機到尚義機場過金廈大橋到翔安轉機到世界各地,要比到香港、新加坡、曼谷轉機更快、更方便,就是想讓翔安機場成為台灣往來世界的「國門」,把台灣鎖進「一個中國」。
高鉦詠強調,離島賦權與在地化是離島發展的重要議題,但是讓離島地方政府不當擴權,終究是飲鴆止渴。一心只求依靠中國不僅無法解決離島發展問題,反而還會產生諸多國安疑慮,並為金門、馬祖等離島淪為中共「一國兩制」試驗區鋪路、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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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青年氣候訴訟準備庭 環權會強調環境團體在環境事務及氣候變遷議題上的訴訟代表性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在全球氣候持續暖化的情形下,共有七位青年於去年七月為世代正義、環境權利以法律途徑發聲,提起我國第一起青年氣候訴訟。今日(1/6),其中四名青年原告偕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下稱環權會)律師團,來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
根據中央氣象署統計,2024 年台灣年平均氣溫達 24.97°C,超越 2020 年紀錄成為自 1897 年觀測以來史上最熱的一年; 《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 2024》指出,台灣夏季長度已增加至約 120-150 天,冬季天數縮短,科學模型推估若暖化持續,到 2060 年台灣可能徹底失去氣象意義上的冬季。顯示我國當前的氣候政策緩不濟急,加劇的極端氣候恐將帶來更多社會風險、人權侵害以及世代不正義。
七名青年提起此件訴訟,期望能從司法權切入,檢視環境部去年5月所公布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並促成該目標往符合世代正義的方向修正。我國能源結構高度仰頼化石燃料,正因為短期內大幅減量有一定困難,因此更應以巴黎協定升溫情境下之碳預算作為基礎,合理且有計畫地推動能源及產業轉型,劃設逐年路徑。然而環境部去年訂定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僅訂出最末年2030年「比2005基準年減量28±2%」的目標而忽略其他年度,並不符合管制背後的科學邏輯:所有年度排放的溫室氣體都會造成氣候變遷,不是只有2030年的才會。
今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準備程序,審理了「追加環權會為原告」的主張。
環權會律師指出:「基於氣候變遷因應法第4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所定「合作原則」,國家要一起協力推行溫室氣體減量的夥伴,不只是原告青年們,也包括民間團體在內。此外,諸如歐洲人權法院的瑞士年長女性案判決,也特別肯認環境團體在環境事務及氣候變遷議題上的代表性,足以證立其在氣候訴訟中的當事人適格。而我國法院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867 號判決),也曾經在操作保護規範理論之後,一併援引奧爾胡斯公約,來說明環境團體在環境案件中具有訴訟權能。」而環權會的宗旨,正是落實及促成憲法、環境基本法與其他環境法規所規定之環境保護與環境權保障,同時也以扶助人民環境權案件為目標,因此積極加入本件訴訟。
準備庭程序過後,青年農夫廖崇倫表示「有關環境部的五年管制目標,如果用中南部農村的比喻,有點像我們種菜不會只說今年六月玉米要收成,而是前面每個月每個星期要做什麼,都要清楚規劃,如果只放成果目標是不可能達到的。管制目標前兩期都有列逐年目標,是比較合理的做法,但第三期沒有。然而從這兩次的準備庭程序,都聽到環境部律師一直認為只需要2030的目標… 這對我們一般人都是很難理解的事情。」
臺灣因多山臨海以及地理位置,是全球極端氣候的高風險地區,未來世代即將面臨的衝擊不可忽視。而環顧國際,與我國行政法學具有親近性的德國、韓國法院已經作成國家減量目標之相關判決,國際法院亦甫就「氣候變遷之國家義務」作成諮詢意見。環權會呼籲我國法院,積極加入這個多國並進的司法實務討論,讓氣候變遷課題也有在法庭中充分討論的機會。讓氣候政策不再只是機關之間的定期管考和KPI檢定,而更有人民基本權利的精神貫串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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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四小黨公布第一波候選人,台灣前進陣線宣示前進議會
文/台灣前進陣線
由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所組成的「台灣前進陣線」,今日(6日)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公布2026年九合一大選第一波提名名單,並簽署候選人承諾書。
主持人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開場時提到傅崐萁「搞政治身上要揹兩三條」的言論,指出這種說法把政治當黑道,暴露了黑金未退場,而第三勢力集結,是為了拒絕門閥世襲,堅守清廉反共,讓公共事務回到人民。她強調「清廉、反共、不黑不紅」,對台灣前進的每一位候選人來說,不是口號,只是最起碼的門檻。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指出,台灣有三成民意厭倦藍綠,期待新政治,台灣前進承擔第三勢力角色,兩位參選人深耕地方,提出市政願景,成為改革新選擇。再次參選港湖的吳欣岱表示,在政治曝光之外,她也是一個陪伴兩個小孩成長的媽媽,以及專業的心臟外科醫師,她強調政治人物不只需要無畏表達立場,也需要願意溝通合作,參選是為了證明從政不是政治世家特權;參選永康的吳依潔則指出,她代表台灣基進深耕地方,證明小黨不只談理念與抗中,也能專業守護社區,強調她將持續耕耘台南永康,結合公共規劃與心理專業,打造宜居、公平、有感幸福的城市。
小歐盟召集人林詩涵指出,政治不應只有對立,應透過「小民參政」將多元經驗帶進議會,讓民主重新回應生活並重建信任。三重蘆洲參選人陳宛毓再次挑戰低經費參選,旨在證明政治不應由權貴壟斷。她呼籲公民打破冷漠、深化監督,強調政治並非骯髒,而是因多人放棄才被少數人把持,唯有參與才能守住未來;桃園參選人沈佩玲則以曾深陷家庭與工作兩難的媽媽身分,關注制度如何將照顧風險轉嫁給家庭。她致力於監督政策細節,要讓被忽略的生活現實真正被看見,讓民主接住每個人的日常。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王彥涵說明,綠黨歷經轉折,形塑環境與社會正義並重的路線,希望結合理想願景與務實行動,首波候選人正展現這一最佳平衡的「甜蜜點」,本次提名的兩位候選人都是能積極分擔育兒職責的爸爸。參選新莊的甘崇緯身為工程師與「三明治世代」,指出新莊塭仔圳社宅僅0.4%,錯失居住正義,未來參選進議會要debug都市計畫,堅守5%社宅,改善交通環境,接住年輕世代;參選新深石坪烏的張佑輔強調,人民不是不努力,而是制度失靈,他長期投入社會企業與公民行動,深耕社區,未來將走進各里各校,與居民並肩合作,把人民放在治理第一順位。
而代表時代力量參選大里霧峰的鄒明諺,曾在地方組成自救會,訴求石虎保育及地質敏感區不宜大型開發,強調將深耕地方,守護生態、反污染、爭取土地與居住正義,推動青年、親子與動物友善行動,盼進議會讓市民心聲被看見。
台灣前進第一波提名的七位市議員參選人隨後皆簽署候選人承諾書,現場並齊呼「民主共好・台灣前進」、「你我一起,台灣更好」等口號,誓言2026年前進議會。
【台灣前進第一波提名議員參選人】
吳欣岱|台灣基進候選人(南港內湖,台北市第二選區)
吳依潔|台灣基進候選人(永康,台南市第七選區)
鄒明諺|時代力量候選人(大里霧峰,台中市第十三選區)
甘崇緯|台灣綠黨候選人(新莊,新北市第三選區)
張佑輔|台灣綠黨候選人(新深石坪烏,新北市第九選區)
陳宛毓|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候選人(三重蘆洲,新北第四選區)
沈佩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候選人(桃園,桃園市第一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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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專法三讀通過 外送產業正式邁入制度化新里程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外送平台從業人員保障專法》(簡稱外送專法),預計最快於今年8至9月正式上路。這是台灣外送產業發展以來,首度以專法形式,明確建立外送員的最低報酬保障、保險制度,以及停權與申訴救濟機制,為長期處於制度灰色地帶的外送工作,補上關鍵的法律拼圖。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指出,外送員權益的爭取歷程已超過六年半,自專法正式倡議至今亦歷經五年,橫跨三屆政府與立法院任期,過程中數度面臨平台反對、社會誤解與政治現實的高度阻力,今日能完成三讀立法,實屬得來不易的重要里程碑。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指出,外送專法的完成,象徵外送員長期被系統性剝削、缺乏基本保障的狀態,終於得以畫下休止符。透過最低報酬、保險與申訴制度的入法,重新律定平台、外送員之間的權責關係,讓外送產業能回到合理、可預期的制度基礎上,這不只是保障外送員,更是讓整個產業走向健康、可長可久發展的關鍵一步。
蘇柏豪亦指出,感謝多位關鍵推動者的努力,包括願意排案審查並承擔政治壓力的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與國民黨團,願意承擔彙整整合草案重責的勞動部長洪申翰及民進黨團,以及率先提出專法草案的上屆立法委員賴香伶與民眾黨團。其中,特別感謝提出關鍵修正動議的王育敏委員,以及協助草案制度設計與文字論證的陽明交通大學邱羽凡教授、政治大學林佳和教授,讓專法得以在保障與可行性之間取得重要平衡。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指出,專法三讀並非終點,而是外送產業改革真正的起點。未來制度是否能真正改善外送員處境,關鍵在於後續子法訂定、執行標準與實務落地。工會將從過去積極倡議立法的角色,正式轉型為制度監督者,持續檢視專法落實情形,避免保障在現場被稀釋或架空。
台北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表示,過去曾帶領計程車司機對抗Uber平台的不公平競爭,沒想到幾年後又再次對上UberEats在內的國際產業巨擘,國際新興產業進入台灣往往沒有相關法律管制,外送專法的制定可更明確化外送產業的權利義務,讓外送產業可長可久。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表示,外送員最在意的不是口號,而是每天實際跑單時能否感受到改變。最低報酬與申訴制度的明確化,讓外送員終於有制度可以依循,也讓面對不合理派單與停權時,不再只能被動承受。另外專法通過後,希望全民一起來審視業者在追求高獲利的情況下「提高消費者端的價格合理嗎?」
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表示,外送專法的核心精神在於「讓風險回到該承擔的一方」。透過保險與申訴制度的建立,能有效降低外送員在高風險工作環境中,獨自承擔事故與停權後果的不合理狀況。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表示,工會也呼籲平台業者正視專法已成為法律事實,應主動與工會展開制度落實的實質對話,就執行細節、資訊揭露與爭議處理建立透明溝通機制。唯有在兼顧平台、外送員、消費者與商家四方權益與責任的前提下,外送產業才能維持良性競爭與永續經營,邁向下一個穩定發展的高峰。
彰化縣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表示,專法的通過,是確立外送員最基本保障的關鍵一步。我們長期主張,平台向店家與消費者收取的每一筆運費與服務費,都應合理分配給實際執行的勞動者,也保障消費者及店家的權益,而非透過「疊單」讓外送員變相減少報酬,消費者增加等候時間,專法確立「每單獨立計價」與「最低報酬」的原則,衡平台長期以來「收多付少」的利潤制度,未來工會將致力於在地監督,確保夥伴能實質感受到待遇的改善,讓每一趟風雨中的奔波,都能獲得對等的價值與尊重。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強調,未來將持續與各地工會攜手,監督專法的落實進程,確保這部得來不易的法律,不只是停留在紙上,而能在第一線真正發揮效果,為外送產業寫下新的、更加公平的篇章。
聯名工會: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台北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
新北市機車貨物運送職業工會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
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彰化縣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
花蓮縣外送人員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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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售票機故障第三日,正常運作是謊言!高層何時出面說明?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台鐵售票機自1月4日發生異常無法連線,已經邁入第三天!然而台鐵卻在昨日表示「狀況已在晚間9時30分排除,目前各站自動售票機均正常。」而且自故障發生至今,公司官方網站、粉專均未有任何公告及說明,直到今天早上公司才發布電報,但僅是要求同仁統計異常狀況,以及要求車站對此「加派人力」,讓各車站獨自承受旅客的情緒,絲毫感受不到公司實際的應變狀況。
不要「有事基層扛,沒事砍基層」,台鐵應有統一說明、檢討回復充足人力,交通部不應袖手旁觀!
目前已經傳出有車站因為旅客付費購票後無法取票,有員工考量旅客趕車而先行認賠的誇張行徑,也有旅客至車站購票才知道售票機故障,衍生的情緒勞動更不在話下,公司對於本次事件的應變,不僅未能協助現場單位應變,更是放任旅運品質持續受到影響,而近期公司更是發函禁止各站停聘部分工時人力,以降低人事成本,如今遇到障礙卻又要求要加派根本不存在的人力,這種「有事基層扛,沒事砍基層」的作法只是在為難車站與現場同仁,而交通部對於影響全國旅運事件目前也袖手旁觀,連基本協助宣導作法都沒有,完全不將全台旅客權益放在眼中。
因此產工要求:
一、 公司應秉持專業態度,應透過網路、新聞媒體等方式,向旅客統一說明目前情形,讓旅客預知須以台鐵APP或其他方式購票,降低旅客與現場同仁衝突可能,並成為公司既定流程,因為旅運品質的維護不僅是現場同仁的責任,公司上下都應設法確保不讓員工獨自面對。
二、 公司應檢討停聘部分工時人力政策,為緊急事件預留人力。
三、本次影響範圍是全台各站,交通部不應袖手旁觀,應該協助台鐵公司宣導與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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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教育部別再等! 全教總:即刻修法調降班級人數,落實精緻教育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114年前11個月累計新生兒僅9萬8,785人,即便現在計入12月出生數,全年總出生人數應該還是跌破11萬大關。面對台灣出生率屢創新低的現況,全教總鄭重呼籲:教育部不應被動等待人口減少來「自然」降低班級人數,而應視此刻為提升教育品質的重要契機,即刻啟動修法,主動調降各學制班級人數。
調降班級人數的核心目的在於落實「精緻化教育」,這本該是教育部的施政主軸。我們要求教育部展現決心,現在就做,不要再等!
一、承諾跳票與行政怠惰:教育部消極不作為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曾於112學年度承諾,目標在114學年度將幼兒園班級人數調降至每班24人。然而,距離114學年度結束僅剩半年,教育部至今未提出修正草案,亦無任何實質推進措施。
當社會各界追問法制化進程時,教育部的回應總是充滿矛盾與推託。一方面,教育部拿「等待公共化比例達到一定程度」作為擋箭牌,卻始終無法說明何謂「一定程度」,也給不出具體時間表;另一方面,又以「都會區幼兒人數降不下來」為藉口,聲稱無法全面調降。
此種心態無異於「坐視甚至期待」人口崩跌來自動解決行政難題,完全是在唱衰台灣的未來。全教總要嚴肅反問教育部:「教育部的政策邏輯若是建立在人口減少上,那麼假設未來台灣出生率回升,難道班級人數又要走回頭路、重新調高嗎?」這種缺乏教育專業價值、只看人口數字辦事的施政邏輯,實屬荒謬。
二、落實精緻化教育,全面檢討各學制班級人數
全教總主張,教育部應把握當前人口轉型的契機,立即針對不同教育階段進行法規修正與執行:
- 國民中小學:應訂定階段性計畫,逐年調降每班學生人數。目標應從現行標準國小29人、國中30人,分階段調降至國小每班24人、國中每班25人,以利教師進行差異化教學與個別指導。
- 高級中等學校:目前公立高中每班34人,私立高中每班44人的規模,難以落實108課綱適性揚才的目標。教育部應將公立高中每班人數降至得以銜接國中班級人數,以優化教學現場環境,深化學習基礎。
- 現行法規雖有明確規範特教生師比,但因教育部推動消極,導致生師比落實牛步化,教學現場仍普遍存在生師比偏高狀況。考量普特共融深化發展與特教服務細緻化,教師工作負荷持續提升,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積極督促縣市落實各教育階段「資源班、巡迴班」之法定生師比;而針對「集中式特教班」則應調降班級人數:學前由8降至6人、國小10降至8人、國中12降至9人、高中職15降至12人。合理的特教生師比,方能保障特教學生在足夠支持下學習成長。
三、呼籲未來地方首長參選人:展現落實精緻教育的魄力
除了中央修法,國民教育更是地方政府的核心業務。全教總同步向所有有意角逐未來縣市首長的政治人物喊話:請展現對「教育精緻化」的具體決心!
教育品質不該淪為選舉口號,而應是具體的承諾。若中央腳步蹣跚,地方更應展現魄力,主動提出降低班級人數的願景與規劃。我們期待未來的父母官能看見孩子的需求,成為守護教育品質、推動精緻教育的領頭羊。
全教總最後強調:教育部的價值在於引領與開創,而非被動因應。 我們要求教育部拿出魄力,不要再浪費時間等待人口自然下降,現在就修法、現在就執行,讓台灣的教育品質隨著班級人數的下降而實質提升,這才是面對少子化危機應有的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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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針對高雄市心理衛生中心何建忠 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害未成年少女一案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現代倡議】
針對高雄市心理衛生中心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害未成年少女一案,本會深感震驚與憤怒。本應作為弱勢者最後一道防線的「社會安全網」,竟淪為濫用職權、精準鎖定弱勢並加以侵害的工具。
專業倫理與制度監督的雙重失守
身為心理衛生中心的社工師及高階主管,理應恪守專業倫理、善盡保護責任,並以服務對象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然而,何男卻惡意濫用個資查詢權限,將原本用於協助與保護個案的公權力,扭曲為滿足私慾的工具,主動接觸並鎖定處境脆弱的服務對象,逐步設局,進行具高度計畫性的獵殺式侵害。
本案亦暴露出社會安全網體系中,對高階人員過度仰賴「人格信任」所形成的監督風險。當制度預設管理者具備高度自律,卻未同步建立足夠的即時示警與交叉審核機制時,權力本身即可能成為加害的工具,使高階職位淪為制度監督的真空地帶,讓濫權行為得以長期存在而未被察覺。
何男所犯下的性侵害罪行,不僅對受害少女造成嚴重傷害,也連帶傷害了在社會安全網中依法行事、盡心服務個案的第一線專業人員,更嚴重背離社工與心理專業的核心價值,動搖整體社會對專業體系的信任。對此,本會認為,政府與民間相關單位皆應深切反省並正視制度風險,啟動減害預防與個案追蹤關懷,從事後究責走向事前預防,避免制度再次成為傷害的來源。對此,本會提出以下具體建議:
#全面清查影響範圍:
針對加害人濫用職權查詢服務對象個資之情況,應立即啟動系統歷程稽核,徹底清查受影響的個資範圍與瀏覽紀錄,以排除個資外洩或遭不當利用之風險,並據此強化權限控管與資安防護機制。
#評估個案風險與分級關懷:
針對遭不當查詢之當事人,優先進行內部檔案調閱,確認其過往服務歷程與現況,並由專業團隊審慎評估潛在風險,依據當事人的實際需求與受害程度,啟動分級追蹤或提供必要的關懷與支持,確保不造成二度傷害。
#建立事前預警機制:
社會安全網的服務對象多為高度脆弱族群,個案管理系統中亦存有大量敏感個資。本會主張,除事後調查資安漏洞外,更應建立事前預警與防堵機制,包括訂定異常查詢標準、即時警示與通報流程,確保任何權限使用皆可被追蹤、被檢視、被問責。
性暴力不只是個人的犯罪行為,正視權力濫用的風險、補強監督機制、以被害者保護為核心,確保制度不會淪為傷害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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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醫師工會:UCC(假日輕急症中心)成效令人擔憂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自去年11月起全國設置供13處「周日及國定假日輕急症中心」,運作至今成效持續低迷,對於舒緩急診人潮壅塞成效有限。據統計,11月至今全國UCC每日看診人數約僅寥寥350人左右,不及一間急救責任醫院一日的看診人數,甚至有若干天數連300人都不到。值得一提的是,自11月中起健保署便不再公告各UCC個別看診人數,據悉台北、新北五處UCC看診人數佔全國比例不及2成,平均每小時診療1名患者,醫師工會示警,實驗性政策應有終點與檢討指標,資源的配置需要更加審慎處理。
醫師工會分析,依據目前UCC所規範之人員薪資,每一天光是人事成本就高達12萬元,全國13處共約156萬元,扣除民眾的部分負擔至少也要支出150萬元。在此同時,若假設就診的350名輕症患者都在醫學中心的急診就醫,健保支出則為30-50萬元左右。由此可知,政府花在UCC上的成本為原先急診給付的三至五倍,如此不惜血本的投資卻換來部分UCC門可羅雀的成果,自然也沒有為週邊急診減輕負擔。工會憂心,剛推出的新鮮感已過,隨著新聞熱度漸退,預期就診人數將趨近瓶頸,如此資源落差也讓固守醫院急診的醫療人員倍感心寒。
為什麼UCC成效不彰?從民眾就醫偏好的角度來分析,工會認為有三個原因最為關鍵,首先就是醫院急診與UCC的價格落差不大,週末民眾習慣花錢快速解決問題,在可承擔的價格範圍內本就不造成經濟負擔;其次,以台北、新北市的都會地區而言,縱使是週末或國定假日,民眾多半還是可以找到有營業的基層診所,位置相比UCC更加便利;最後,UCC的位置與最壅塞的醫學中心急診有一段距離,民眾縱使知道UCC的存在,也擔心先到UCC再被轉診到大醫院「白跑一趟」的成本,不如一開始就衝醫學中心急診。
醫療照護的投資不該被視為浪費,工會對於國家提出額外解方的用心表示理解,但也同時提出幾項建議:首先,對於現存UCC應該設置預期達成目標值,若經嘗試仍無法達成預期成果,應及時退場止損,或另尋其他場址;其次,政府應考慮設置院前諮詢管道,讓民眾可透過線上或電話諮詢的方式知曉其問題可能適合在UCC獲得協助,因而不直往急診而去;再者,若UCC是政府應變災難與大量傷患「韌性醫療」的一環,則應考慮將其成員列入定期訓練之列並以「社區急救站」的標準來打造;最後,希望政府正視UCC與醫院急診之間的巨大資源鴻溝,這三倍以上的經費差異可看作是醫護勞動力受到壓搾的程度。
25-26年冬天最寒冷的時節已至,天冷時民眾就醫意願降低,但甫回暖、放晴的片刻往往是全國各地急診室災難的開始,期盼對於UCC概念的重新思考與應變,能讓我們順利撐過最凜冽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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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全民資產,要求還產於民,拒絕黨產條例修惡
文/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抗議國民黨立委修惡《黨產條例》逆轉不當黨產歸還全民
台灣北中南與海外台僑近50個民間團體 共同連署
守護全民資產,要求還產於民,拒絕黨產條例修惡——
嚴正反對國會強行變更『政黨附隨組織』認定基準,沒收 400 億還產於民
2026年立法院上班第一天(2日),國民黨立委游顥提案修改《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將以國會多數在院會表決,護航救國團、婦聯會無需將不當黨產歸還全民,甚而可能讓「不當黨產」成為國民黨今年選舉的助力。好民文化行動協會邀集政治受難者團體,以及支持追討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之不當黨產的民間團體,共同發起連署聲明,「守護全民資產,要求還產於民,拒絕黨產條例修惡——嚴正反對國會強行變更『附隨組織』認定基準,沒收 400 億還產於民」。儘管元旦假期,但反對修惡黨產條例的連署團體含括北中南之民間社團、教育團體,甚至海外台僑協會。
團體包括: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南投縣二二八關懷總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台灣轉型正義協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史明教育基金會、魏廷朝人權文教協會、楊逵文教協會、辜寬敏基金會、台中市新文化協會、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台灣台語路協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國家聯盟、現代文化基金會、賴和文教基金會、台灣民間歷史教師深根聯盟、台灣中社、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四二四教育基金會、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瑞典臺灣協會…….等近50個團體單位,並有個人公民連署超過250人,包括:台大歷史系周婉窈教授、東吳政治系陳俊宏教授、台北大學榮譽教授李筱峰、《尋找湯德章》導演黃銘正、電視製作人陳南宏、台獨旗設計師陳致豪…等,且團體與個人連署均持續增加中。
聲明特以追討不當黨產,台中市民獲益佐證,強調黨產會認定「台中市國民黨黨部」為不當黨產且經法院認定,因而使台中市庫增加現值數億的房地產。因此,台中市的經驗顯示,落實不當黨產追討不僅是遲來的正義,對當前的地方財政也有絕對益處,呼籲全民共同譴責立法委員游灝與國民黨團強硬要修改阻礙不當黨產追討的惡意修法!此外也強調,過去黨國不分,今日民主轉型,不當利得本就該還產於民,回歸公共,不容逆轉!否則,此次修改「政黨附隨組織」的法律定義,等於用立法權為過往的威權統治脫罪,對曾經人權受侵犯的的受難者進行二次加害,濫用選民對立法委員的信任,只為黨意服務!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發起的連署聲明指出,國民黨立委游顥近期提案修改《黨產條例》,增訂「但曾隸屬國家者,不再此限」之排除條款,掩蓋救國團長期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利用特權壟斷公共資源的事實,甚而規避正常審議程序,趕在2025年年末(12月31日)強行將草案「逕付二讀」,為救國團、婦聯會等已被司法機關認定的「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面解套。國民黨立委此提案,不僅是對轉型正義的粗暴阻撓,更是公然濫用立法手段維護政黨的政治利益,讓原本應歸國庫的400億元不當黨產,繼續讓已被法院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救國團」、「婦聯會」繼續持有,無法歸還全民、公共化使用,更讓多年來法律專家、行政機關與司法體系共同建立的「黨產清查準則」毀於一旦。
婦聯會、救國團在黨國威權統治時期,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尤其,救國團長年參與各種黨國組織監控大專師生、社團、海外台灣人與台灣人社團,救國團絕非其自稱的「公益性團體」。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發起的連署聲明強調,婦聯會、救國團高達400億的不當黨產,是全民資產,理應歸還國庫。婦聯會在戒嚴時期數十年的「勞軍捐」,是透過進口結匯向各行各業強制徵收,這些變相稅收,理應繳回國庫支應公共建設;救國團長期優於其他民間公益性團體、承接政府特許業務、在許多縣市享有廉價取得土地使用的特權(從國家取得大量土地,如台北劍潭、新北金山、阿里山、日月潭、墾丁、澎湖等活動中心),近年部分「不當黨產」已陸續被黨產會追討,經法院判決需歸還國有,若立法院院會通過國民黨修惡《黨產條例》條文,這些原應歸還國庫的巨額公共資產、讓全民共享的社會福利與教育資源,將被永久「斷路」,由救國團繼續佔有。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在連署聲明中,特別以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房地產(現市值約3 億元)「還產於民」的成功經驗,證明「還產於民」是可行且具社會正義的制度,強調一旦國民黨此次修惡《黨產條例》通過,將逆轉「不當黨產」,所有「不當黨產還產於民」的法院訴訟、行政程序都將被終止。
連署提出三大訴求:
一、資產回歸公有,拒絕私相授受:任何涉及國庫通黨庫的財產,必須依循法律程序回歸全體國民,絕不允許透過濫用民主法治程序為其加上「黃馬褂」以「合法卸責」。
二、反對毀滅性修法,捍衛法治穩定:法律不應為特定組織量身打造逃脫條款。我們譴責任何規避委員會審查、企圖在歲末年終強行闖關未審即議決的黑箱作為。
三、堅持轉型正義,不容民主倒退:400億元資產的歸屬關乎社會公平,任何政黨都無權利用國會多數優勢,沒收全民數十年來奮鬥的自由民主果實。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連署持續進行中,邀請各界民間團體、公民加入連署,遲來的正義,不該因政治算計而煞停!讓原屬於人民的「不當黨產」,成功回歸到全體國民的手中。
參與連署團體:
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南投縣二二八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台灣轉型正義協會、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台中市新文化協會、史明教育基金會、台灣中社、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楊逵文教協會、魏廷朝人權文教協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對囡仔講台語-台中台語囡仔伴、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臺灣文化人權協會、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辜寬敏基金會、賴和文教基金會、台中市全面罷免協會、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清水散步、角子影音製作、四二四教育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台灣教師聯盟歷史教師深根聯盟、歷史小旅行工作隊、希望無瓊中三罷免楊瓊瓔、台灣基進、默契咖啡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國、台灣百合工作室、台灣北社、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現代文化基金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台語路協會、海島演劇劇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台灣國家聯盟、台灣民間支援香港協會、瑞典臺灣協會 (截至2026/01/01,連署團體持續加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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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4集|別讓被害人二次受害 誰來協助犯罪被害人?
文 / 鄭綺元
「判決就是這麼輕!我們就應該這樣被害嗎?」
新北校園案已過去兩年,隨著二審宣判將加害者刑期分別改判為12年與11年,被害者父母在法庭外悲憤嘶吼。該案是《少事法》修法後第一個家屬可以陪同參與訴訟的案件,然而被害者在司法過程中遭遇的二次傷害,再次凸顯了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當家屬一再受傷時,誰能成為他們的後盾?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訪問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總會副執行長蕭逸民,透過他陪伴楊家父母走過這兩年的歷程,以及犯保協會如何在經濟補助(犯罪被害補償金)、心理諮詢與法律協助中,修補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協助被害人尋找前行的力量。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悲劇來了怎麼辦?誰來接住犯罪被害人?
近年,台灣社會發生多起震驚社會的重大刑案,從三峽汽車衝撞事件,到近期震驚全台的北捷隨機殺人案,這些悲劇在一瞬間重創了許多家庭。輿論討論關注正義能否伸張、刑罰是否嚴峻,但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他們面臨到的是生活的崩塌,以及在漫長的司法過程中不斷遭遇的二次傷害。
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設立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案件發生後,經由檢警通報,主動聯繫並提供被害人家屬協助。蕭逸民指出,當協會主動聯繫家屬,表示能提供補償金或法律協助時,家屬的第一反應往往是:「你們是不是詐騙集團?」回想起兩年前初次接觸新北國中案的被害者楊家父母時,當時輿論沸騰,網路上聲音兩極,位處事件中心、剛剛歷經巨變、世界崩塌的的楊家父母,也曾一度將協會拒於門外,經過半年多的努力,才得以與他們進行晤談。
悲劇發生後,家屬遭受的第一道打擊,往往是經濟與生活的崩塌與亂流。蕭逸民指出,若是因犯罪導致死亡,被害人家屬可獲得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若是重傷,補償金額則在80萬至160萬元之間,性侵害案件則是10萬到40萬。即便被害人已獲得企業的慰問金,或者加害人身無分文甚至已死亡,被害人都會拿到這筆補償金。
而隨著時代變遷,犯保協會對於「被害人」的定義也更加廣義。犯罪被害人不僅止於狹義上的、直接受傷或死亡的當事人,也涵蓋到家屬、目睹者,甚至是因案件而感到恐慌的潛在被害人。以近期發生在台北的隨機殺人案為例,當時周圍的路人都是目睹者,心理的衝擊相當大。在新北校園案中,全班同學都目睹了悲劇的發生,部分學生須到法庭作證。協會優先提供家屬以及目睹者心理諮商,協助他們面對恐懼,也避免在作證過程中受到二度傷害。
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之前,犯保協會過往的執行長與副執行長多由檢察官兼任,在修法後,改採公開招聘具專業背景的專職人士擔任。預算增長至近4億元、編制人力擴增至184人。雖然新法擴大了收案範圍,案件總量增加,但人力的補足有效降低了協會個案的平均負擔,讓工作人員能有更多心力提供服務。
蕭逸民強調,犯保協會的功能並非是「預防犯罪」,因為當協會介入時,不幸是已發生的事實。協會的核心使命,在於預防被害人進入司法系統後遭受二度傷害,並協助他們重建生活。
《少事法》的失衡與法庭上的二度傷害
2023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雖然開啟了犯罪被害人參與法庭程序的機會,但實際運作仍充滿挑戰,而新北校園案則成為首例賦予犯罪被害人參與程序權利的案件。
蕭逸民坦言,《少事法》長期以「飛(非)行少年」為中心,整個司法系統仍在適應被害人的參與。法官為了維持審判的公正性,無法在法庭上對被害人展現過多的個人情感,加上判決書中大篇幅描述了被告少年的成長背景與困境,卻對被害家庭支離破碎的情況隻字未提。這種公事公辦的態度,讓楊姓父母感到被冷落,造成心理上的二度傷害。
蕭逸民提到,一開始楊姓父母對心裡諮商是強烈反彈,認為「我們沒病,為什麼是我們要去看醫生?」蕭逸民解釋,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若要法官在判決書中看見、呈現被害人的傷痛,就需要醫療證明與諮商評估。透過醫師與諮商師數月的追蹤紀錄,呈現案件對家屬造成的心理影響與生活衝擊,才能「證明」那些無形的傷害。
除了在法庭上的爭取,協會與校方、新北市政府協調推動「紀念性措施」,參考國外處理校園槍擊案的經驗,以及「玫瑰少年」葉永誌的案例,透過製作紀錄片、納入教材來紀念逝者,一方面撫平家屬的傷痛,一方面透過教育預防類似悲劇再次重演。
沒有「完美的被害人」打破加害與受害的二元分類
「我們為什麼不能以牙還牙,自己去報復加害人?」
這是許多人在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議題時會有的疑惑。蕭逸民解釋,由於現代國家壟斷「刑罰權」,禁止人民私刑報復。國家既然透過公權力來懲處犯罪以保護社會,自然也有責任保障、修復因犯罪而受傷的每一個個體。這正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存在的緣由。
回望他在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的歷程,蕭逸民深刻體會到「被害人」與「加害人」的界線,其實並非如大眾想像的涇渭分明。許多受創的孩子因未被接住,長大後成為加害人;近年常見的詐騙園區案,有些人最初抱著投機心態,後來卻陷入人間地獄,瞬間從加害人變成被害人。有的時候,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是模糊、重疊的。
因此,協會強調要打破「理想被害人」的迷思,保護工作的核心在於「受害的事實」而非道德審判。若是無法理解受害與加害往往是一體兩面、相互循環的過程,就無法真正落實對人權的保護。
支持廢死,就是站在被害人的對立面?
在節目的尾聲,主持人管中祥拋出一個大哉問:社會大眾常存有一種二元對立的迷思,認為主張廢除死刑或致力於平反冤獄的人權團體,必然站在犯罪被害人的對立面。
蕭逸民回應,從人權工作的本質來討論,保障人權,意即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免受侵害。除了直接遭受暴力的當事人與家屬,因司法誤判而導致的冤獄受害者,也是犯罪事件下的被害人。主張廢除死刑,並不是無視加害人的罪責,而是基於制度的不可逆性,一旦國家機器誤殺,結局是永遠無法挽回的悲劇。因此,支持冤獄平反、主張廢除死刑,以及保護犯罪被害人權益,核心精神是一樣的:關心被害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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