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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晶鼎焚化爐將開說明會跑流程 環團要林佳龍兌現「不蓋」承諾

2024, March 12 - 23:20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經濟部工業局規劃在彰濱工業區設置晶鼎焚化爐,開發公司將在後天3/14召開施工前公開說明會「跑流程」引發當地居民強烈反彈,然而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在總統大選前、今年1月初曾兩度在輔選時向彰化人承諾「確定沒有要蓋焚化爐」。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及彰化當地酪農、漁民、村長、鄉民代表、環團今(12)天從彰化來到總統府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林佳龍兌現承諾,取消後天的業者公開說明會,否則一但讓業者辦完說明會、完備行政程序,就可以向彰化縣府申請焚化爐建照等許可證,「彰化的空氣跟農、漁、畜牧業就完蛋了」。

記者會後自救會及環團進總統府遞交陳情書,呼籲中央立即取消說明會並撤銷設置晶鼎焚化爐一案,否則不排除會爆發嚴重流血衝突。

不堪空氣持續加重汙染 彰化人強烈抗議晶鼎焚化爐

彰化農漁民帶來文蛤、雞蛋、牧草與乳牛模型到凱道上抗議,「彰化縣的彰要改成骯髒的髒了!」彰化區漁會代表洪清山表示,彰化已有9座焚化爐,彰濱線西區就有6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另有和美垃圾焚化爐1座及溪州垃圾焚化爐2座,北邊亦有臺中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南邊則有六輕工業區,不管是吹北風還是南風都會汙染彰化縣空氣,嚴重超出環境負荷,彰化人無法接受。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說,彰化3位立委、彰化沿海地區福興鄉、芳苑鄉鄉長、所在地鹿港鎮長都反對,這個幾乎全縣反對的焚化爐設置案,中央經濟部工業局還一直要強加在彰化,讓在地居民無法忍受。

去年3月開始地方強烈杯葛晶鼎案,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在今年選前1/5出席彰化縣相關輔選活動時表示「有關焚化爐抹黑,是確定不會蓋」,隔天林佳龍前往鹿港新祖宮輔選彰化縣立委候選人陳秀寶時二度提到,彰化是做文化觀光產業的,沒有要再建新焚化爐,且福興鄉也是酪農區,空品很重要。另外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當時輔選時對於焚化爐議題表示「要求經濟部要檢討其必要性,朝解除契約的方向來走」。然而居民未看見官方白紙黑字的公文承諾,後天3/14業者卻要召開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啟人疑竇。

「彰化縣的彰要改成骯髒的髒了!」彰化區漁會代表洪清山(中)表示,彰化已有9座焚化爐,北邊亦有臺中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南邊則有六輕工業區,再新設焚化爐嚴重超出環境負荷,彰化人無法接受。

漢寶村村長鄭鵬豐

疫情期間通過環評 居民質疑未考量當地焚化爐總量影響

本案是經濟部工業局為處理全台工業區2萬7千噸汙泥暫置量,規劃在彰濱工業區設置「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增加工業區污泥去化管道,由得標開發,2022年3月底在疫情期間通過環評。

經濟部工業局解釋,全台工業區所產生的廢水,其處理需經過污水處理廠加藥或生物處理,最後會產生有機及無機汙泥,有機汙泥可通過「資源化中心」再利用,轉廢為能,利用焚化過程轉變成發電狀態,後續底渣及部分飛灰將進行資源化處理,減少最終掩埋處置量,以達資源永續之目標。

晶鼎焚化爐預計可處理固體廢棄物510噸,含事業廢水汙泥150噸,事業廢液100噸,每天最大處理量為700噸。

施月英則反駁,美其名為「資源化處理」或「綠能科技」的焚化爐設施,其實就是燒垃圾轉熱能賣電,卻掩蓋燒垃圾的事實。此外位在彰濱線西區的豐堉焚化爐也正在興建兩座焚化爐,若再加上晶鼎焚化爐,等於彰化縣每天處理廢棄物總量1400噸。

去年3/31晶鼎公司欲舉辦動工前說明會遭當地居民強烈抗議流會,但同時環團發現晶鼎在尚未取得合法建照及雜項執照前,已經在預定地動工、設置電力設施,是違反環評程序。經環團向主管機關檢舉後,鹿港鎮公所確認晶鼎公司違法施工,勒令停工至今。

面對當地居民強烈反彈聲浪,經濟部工業局去年12月底曾發布新聞稿表示,2020年與晶鼎綠能公司簽約,2022年3月底通過環評,原訂2023年6月動工興建,然因在地民眾對於本案持反對意見,且晶鼎綠能公司尚未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建照。若晶鼎公司後續未能依《環評法》規定完成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倘未達成契約及法規要求,將致本計畫之目的無法達成,則本部後續將重新檢討本計畫推動之必要性,並依契約規定,研擬後續相關作為。

農漁畜大縣顧食安 新設焚化爐的汙染疑慮未解

彰化擁有國內牛隻畜養數量最多的福寶酪農專區,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黃常禎也是當地酪農,數十年來投入現代化設備,並租農田種植牧草,致力於農牧循環。黃常禎認為彰化再多建一座焚化爐會加重戴奧辛落塵到牧草上,牛隻吃了之後進入到牛奶裡,就是進入到食物鏈,是嚴重的食安問題。

福興鄉福寶村村長黃耀輝則認為,晶鼎焚化爐不單純是燒一般廢棄物,而是處理來自全國工業區的廢汙泥及有毒廢棄物焚燒,恐怕打擊酪農產業。

洪清山帶著芳苑生產的文蛤說到,目前在工業區汙染下,文蛤收成平均只剩兩成,晶鼎焚化爐再蓋下去,還要漁民怎麼活。彰化縣養殖協會則表示,彰化是養殖魚塭重鎮,許多養殖文蛤業者及蚵農經常聞到臭酸空氣,認為下雨加上落塵形成酸雨,造成蚵仔與文蛤收成減少,容易死亡。洪呼籲林佳龍應以總統府秘書長的身分,盡速與中央協調,取消業者說明會,撤銷本案。

福興鄉民代表黃怡雯則說,晶鼎日後焚燒廢棄物量就超過彰化縣廢棄物產生量的兩倍,而彰化身為農業大縣、畜牧重要產區所生產的雞蛋、牛奶、文蛤都是銷往全國各地,呼籲中央除了照顧彰化人的健康也要照顧全台人民的健康。

施月英嚴厲批評,林佳龍是代表總統府秘書長,若承諾不算數,以後進行國際談判誰會相信?他也呼籲總統蔡英文、賴清德,當總統府代表說話不算話時,還要相信誰?恐引發國安問題。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黃常禎也是當地酪農,他認為彰化再多建一座焚化爐會加重戴奧辛落塵到牧草上,牛隻吃了之後進入到牛奶裡,就是進入到食物鏈,是嚴重的食安問題。

經濟部:開發單位須取得彰縣府核發建照

經濟部今日回應,本案起源是因應彰化縣政府於2019年起多次發函表達有廢棄物處理困境,但歷經地方抗爭及縣府反對後,經濟部重申,本案如果因為無法取得彰化縣府核發執照,也無法與民眾溝通取得共識,後續將依照合約要件,檢討本案推動的必要性及處理後續工作。

經濟部立場並無不同,認為本案既由地方政府表達需求,也應該讓地方政府及在地民眾同意,必須取得縣府發放的施工許可及建照。本案目前處於停工狀態,相關抗爭的起源是開發單位依環評法規定,要舉辦公開說明會,而公開說明會只是興建本案程序之一,後續開發單位仍需依法規及契約要求,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及施工許可,完備程序始可再續行後續作業。

經濟部指出,若開發單位後續仍無法依建築法取得建築執照申請,或興建期程未達成契約及法規要求,導致本計畫無法達成,經濟部將依照合約,檢討本計畫推動必要性,並依契約規定,研議後續作為。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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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

2024, March 12 - 17:11

文/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近年,不特定使用者透過 Facebook、Line 等網路平台所進行的犯罪,如柬埔寨人口販運、投資詐騙事件,凸顯了台灣政府及使用者面對大型網路平台缺乏有效溝通和處理機制。此外,台灣缺少針對網路平台的法律規範與合作框架,也使得政府管理跨境不實資訊或詐騙活動變得更加困難。

承上,因數位服務、網路平台具有跨境服務的特性,往往不受提供服務地區的法律管轄;若境外網路平台本身不具備有效內控機制及透明服務條款,將使該平台成為犯罪溫床、成長為不安全的網路環境。

台灣網路治理之不足

律師、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以Facebook、Line等社群媒體被柬埔寨人口販運及就業詐騙集團下廣告為例,警察只能在機場舉牌警告被騙的民眾,卻沒有法律依據可要求平台下架;前陣子抖音大規模散佈中選會作票等假訊息[1],同樣遇到沒有法律依據可對平台課責的困境,很多案例都凸顯台灣法律的不足,尤其瑞典哥德堡大學發布2023年研究報告,台灣是全球受境外假訊息影響最嚴重的國家,已經蟬聯十年榜首,台灣是中國假訊息及認知作戰的重災國,民主防衛更有迫切性,所以新國會責無旁貸,確實有必要參考歐盟等國的網路及平台法律,盡速立法。」

雖然,政府持續針對網路詐騙及網路假訊息有作為,例如修法通過打詐五法[2]、或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但因尚未訂定統一的網路平台法律規範、跨境提供服務者可能未於台灣境內設有據點、未與台灣政府有合作關係等,檢調面對不特定人透過網路平台所進行之犯罪,實務上仍有針對犯罪嫌疑人的追訴困難;面對抖音(TikTok)等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流傳明確不實內容,政府亦形同無法可管。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再度強調:「網路平台相關立法有其必要性,台灣是資通訊大國,全世界主要網通產品幾乎都是出自台灣企業,台灣創新產業也多依賴網路安全與秩序,但台灣對於網路相關管理卻是石器時代等級,主要是社維法等級的行政罰為主。目前民法與刑法相關規範不夠完備,針對新興科技與跨國特性之網路平台,先進國家如歐盟已經實施數位服務法等專法來管制,台灣相關提案均胎死腹中,應該加速制定以與國際接軌。

目前境外網路平台可以任意在台經營與散布虛假訊息,台灣卻無法有效遏止相關犯罪或不公正行為,更遑論關於文化價值或倫理道德方面之影響,台灣受到惡劣商人或犯罪目的之網路侵擾之外,不同於其他各國,更有中國因為其政治野心與軍事目的,刻意進行的認知作戰與網路滲透,故台灣之立法有其迫切與必要性。本案事關國安與民生,建請行政院與立法院將網路平台專法列入最優先之法案。」

歐盟通過《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反觀歐盟,隨著《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的實施,於2023年2 月17日起適用所有網路平台。其中,《數位服務法》要求擁有一定數量已上使用者的數位服務提供者應在歐盟各成員國境內設立代表人,以執行法遵業務。此舉凸顯了立法對於管理數位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性。

該法所宣稱立法目的為保障數位市場的穩定發展,並建立統一、有效且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規範。這些法律規範旨在保障表達自由、營業自由、不受歧視和消費者保護等基本權利,並確保數位市場的法律明確、終止數位市場的碎片化(fragmentation of the internal market)、以及提升服務互通性。

數位服務法實施後,歐盟旋即發布新聞稿,指出抖音(TikTok)可能違反數位服務法中幾項法律規範,包括缺乏未成年者的有效年齡驗證機制、廣告不透明、該演算法系統設計對使用者已產生認知偏差等負面影響,並提起正式調查、要求抖音改善。該調查結果一旦成立,抖音可能面臨高額罰款或其他限制措施[3]

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表示:「歐盟《數位服務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將數位服務分類、以數位平台規模分級,以法律框架進行數位治理,以確保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並在鼓勵數位創新之外,兼顧保護使用者的權益。因為隨著數位科技應用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愈來愈多面向與其緊密相連,而網路上的詐騙、不實訊息、色情暴力、犯罪交易……也層出不窮,網路空間並非法律真空,單單倚賴數位服務、數位平台業者的善意或合作,往往有所不足。做為是世界知名的數位科技島,台灣在相對應的數位法律方面,更應該加快腳步,避免境外境內的數位平台有差別待遇。」

回到台灣,在沒有專法以管轄網路平台的現今,以2023年通過修法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為例,該法雖可以要求未依法下架不實證券投資廣告的平台負起連帶責任,但若該平台服務據點處於境外,在沒有平台落地機制,要求平台在台灣境內設立據點進行法遵業務、配合行政司法程序前,台灣對之仍毫無辦法。更不用說證券投資以外的領域,在專法訂立以前,平台幾乎不必負起任何責任。

網路平台易於脫免責任,也會使該服務提供者怠惰於內控。最終的結果,便是大量的網路犯罪案件湧入法院,除了可能對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造成重大損害外,也將壓垮台灣早已不堪負荷的司法系統。

台教會、台灣永社呼籲新國會應加速立法

2022年,台灣政府與全世界共50餘國家共同簽署《未來網際網路宣言》,其中包含對網路治理的承諾:「保護與強化網路治理的多方利害關係人體系,包括主要科技協定與其他相關的標準之發展、配置與管理。」

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東吳及靜宜法律學系兼任講師王鼎棫指出:「當代的社群平台,既有『資訊守門人』的關鍵地位,能影響平台資訊的流通,產生極大的言論影響力,並在資訊流動之間進一步獲利,那麼國家基於對使用者的保護義務,即有好好管理的必要。

就像食安問題中的蘇丹紅,若要打造合宜的網路使用環境,就須好好面對源頭與通路,但迄今相關業者卻遲遲未能落地管理,討論監督機制再多,也是枉然。基於法律保留的要求,為了消除社群平台使用者的弱勢跟無奈,也只能依賴政府積極出手改善,先從立法要求『落地管理』開始,好好盡義務為台灣網友爭取權益。」

黃帝穎亦強調:「網路犯罪的防治及網路平台的責任,從歐盟及英國、德國、法國的比較法來看,台灣法律確實嚴重不足,甚至常見無法可管的困境,這是新國會必須面對的課題,千萬不要擺爛。」

永社及台灣教授協會共同呼籲台灣政府及本屆國會成員,應更重視「治本」的網路治理政策,盡快制訂統一、有效且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規範,以穩定數位服務的運作、保障數位市場的發展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精神。

我們訴求:

  1. 儘快制定專法:強化數位市場管理、明訂網路平台的責任及義務。
  2. 建立有效合作機制:有鑑於網路犯罪的跨國特性,政府應建立與數位服務提供者的合作框架,包含配合執法行動。
  3. 於台灣境內的落地規範:未在境內設立但在境內提供服務的網路平台,應指定法定代理人,以保證其有足夠授權及資源,可執行法遵業務。
  4. 鼓勵網路平台提高服務條款透明度、強化消費者保護及未成年保護機制。

出席講者:

黃帝穎(律師、台灣永社副理事長)
江雅綺(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臺海大法政學院教授)
王鼎棫(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東吳及靜宜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共同主辦單位: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內文引註說明:

[1] 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已將選務造謠案件移送檢警司法機關查辦究責!」新聞稿,2024年1月7日,連結: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113news/41561,最後瀏覽日:2024年3月7日。

[2] 聯合新聞網「打詐五法完成修正三讀並新加罰鍰 平台下架詐騙廣告可望加速」新聞稿,2023年5月30日,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201128,最後瀏覽日:2024年3月7日。

[3] 日經中文網「歐盟以「對未成年人保護不充分」調查TikTok」新聞稿,2024年2月20日,連結:https://zh.cn.nikkei.com/industry/itelectric-appliance/54864-2024-02-20-09-57-53.html,最後瀏覽日: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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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修法以後,監難未盡——2024年監所參訪報告與建議

2024, March 12 - 17:06

文/監所關注小組

監所關注小組今(12)日上午,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舉辦「修法以後,監難未盡——2024年監所參訪報告與建議」記者會,會中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與薛煒育律師、黃昱中律師及鄭龍驊醫師,就2023年參訪10所監所及少年矯正機構之經驗,針對健康醫療、勞作金、訴訟權等面向提出說明及建議,此份參訪報告也將在公布後提供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務部及矯正署參考。

首先,鄭龍驊醫師針對監所內健康醫療的面向提出建言,以「邁向健康導向的監禁」為目標,將監所視為健康促進與預防的場域,原在社會中隱形的收容人,入監後反而能使其得到照顧資源,促成社會健康。

鄭醫師也具體提出十點建議:
(一)持續積極改善基本生活條件:空間、光線、通風、水。
(二)全面檢視並檢討偏鄉監獄的醫療量能。
(三)正視現行健保門診制度之量能與介入限制,重新思考公醫制度
(四)身心障礙鑑定應加快前中後段流程。
(五)檢視針對性少數與HIV感染者之保護措施,考慮更積極提供傳染病防治措施。
(六)正視強制勞動中的職業健康問題,可請相關專家評估並落實。
(七)提升監所人員的醫療知能。
(八)監所工作人員心理健康與收容人處遇密切相關,需檢討現行員工協助方案。
(九)邁向健康導向的監禁,衛生主管機關責無旁貸。
(十)審慎評估《通訊審查辦法》是否會造成監所醫療的後退。

針對勞作金問題,薛煒育律師 首先指出,監獄行刑法於民國109年1月15日修法,第1條開宗明義「為達監獄行刑矯治處遇之目的,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特制定本法。」,立法委員引進再社會化原則,目的使受刑人在監獄中被賦予能力,從而得以在未來引領一個沒有犯罪的生活。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3項「監獄制度所定監犯之處遇,應以使其悛悔自新,重適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相呼應,這是非常進步且符合國際人權潮流的立法,值得肯定。

法務部矯正署因應使受刑人再社會化要求,勞作方面,已開始發展一監所一特色,例如彰化監獄的苦茶油、麵線,屏東監獄的鼎新醬油等,不僅產品頗獲好評,使參與作業之受刑人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勞作金,並且其餘可充受刑人職業訓練、改善生活設施及照顧受刑人與其家屬之補助費用,甚至撥充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循環應用。值得肯定。然而,薛煒育律師表示,在參訪過程中,我們也發現目前監獄作業內容仍以摺紙蓮花、製作紙袋為大部分受刑人的主要作業內容,不僅作業項目無助於受刑人習得一技之能,日後復歸社會再社會化,受刑人所獲得之勞作金金額更無法自立自足支付監獄生活費用,而須仰賴家人朋友資助。

薛律師強調,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已經強調,應檢討監所提供受刑人復歸社會前準備措施。包括瞭解市場需求,檢討矯正機關職訓課程,做好職訓措施;充分傳達就業輔導之相關資訊;研提受刑人出監前多元處遇,增進人際互動與自主生活能力,成功銜接社會。

108司正002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指出,法務部矯正署對於至少二成以上受刑人在監服刑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已違背憲法第15條、第155條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項等規定。112年度監簡更一字第3號花蓮行政法院訴訟判決甚至特別強調,「受刑人除了老死或病死於獄中,遲早總有一天會回歸社會。無論對他們所犯之罪過如何不齒,但他們總會回到我們生活的四周。

監獄行刑矯治處遇之目的,在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也就是「復歸社會」為所有處遇之核心目標。強制受刑人參加作業,主要目的亦為使受刑人得以復歸社會。如何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其基本上必須先讓受刑人建立自尊自重之意識。一個看不起自己的人、沒有自尊心的人,是無法改過向上的。而社會對一個人的評價,或多或少會以其勞動價值來衡量。

受刑人作業應有相當之勞作金報酬,因此所謂相當之報酬,縱使不採基本工資之標準,亦應有一個受刑人勞作金給與之最低基準,以保障其勞動價值不受掠奪性剝削或歧視性貶損,這是國家不可推諉之責任。」憲法法庭也預計於113年7月9日針對受刑人勞作金議題進行言詞辯論。

薛律師最後提出期許,我們期待立法、監察、司法均已深入重視受刑人勞作金問題情形下,矯正署可以以 受刑人再社會化為目標,改變作業項目及型態提高整體勞作金,並增加參與職業訓練課程之機會,提升師資專業性及課程實用性,於受刑人即將出獄以前,以個案管理方式提早建置並延伸更生保護系的連結。更重要的是,建立跨部會合作的機制,重視監所作業環境安全,建立實地查核SOP,以及重新梳理相關勞動法規辦法規則,就保險、勞保、工安再作認定,使受刑人可以安全、自立的進行作業,習得一技之能,重新復歸社會,維護社會安全。

針對收容人訴訟權的面向,黃昱中律師 指出,2022年監所關注小組就曾針對訴訟權的問題召開過記者會,針對申訴和法院判決提出觀察和呼籲。監所同學的訴訟案件被駁回最常見的理由分別為:未繳裁判費、訴訟程式不符(未按照法院規定撰寫起訴狀)以及 訴訟前置程序不符(針對假釋提復審、對管理措施不服提申訴)。以上幾點一般大眾都不一定能夠理解了,何況是監所內的同學。

至今,狀況仍然沒有改善,以此次參訪的監所所在地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3月初,各法院《監獄行刑法》相關案量為新北121案、桃園185案、彰化112案、高雄58案、屏東56案,案件被駁回理由也和兩年前相差不遠。

黃昱中律師指出,以行政訴訟先行程序來說,監所同學多半不知道應該是要提申訴、復審,容易混淆。監所外的我們很容易可以查詢法條內容或尋求法律諮詢,然而監所內沒有法律諮詢窗口和服務,同學也不清楚如何提出救濟。而不論是對假釋要提出復審或是對管理措施不服要提申訴,時間非常短,在處分或措施做成次日起十日內提出,在監所通訊有障礙的狀況下,救濟期僅十日實在過短,並不合理,也會成為行政訴訟被駁回的原因。另外,《監行法》113條2項現實上的無效,易導致程式不符。以及監所同學不知道或因勞作金過低繳不起裁判費用,也會導致案件被駁回。以上都是《監行法》修法後仍存在的種種障礙。

黃昱中律師強調,此次參訪報告也提出,《監獄行刑法》第111條規定提起申訴有一要件為「侵害『#非顯屬輕微』」,此規定過度抽象且不夠明確,恐 #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欠缺客觀具體判斷標準,對監所同學起訴易流於法官恣意判斷,造成障礙。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 則表示, 推動監獄行刑法的修法將會是小組這一兩年的重點工作之一。《監獄行刑法》上路近四年以來,保障收容人的訴訟權是經過很多努力、立意良善,可是放入該法內的條文卻反可能倒退地剝奪了收容人的訴訟權利。

小組正式呼籲,第一,應修正《監獄行刑法》第十二章陳情、申訴及起訴及第十三章假釋兩章有關行政訴訟的條文。第二,其實四年前在談訴訟權時曾經談過 受刑人的法律近用性,希望原駐在法院等法律諮詢,也能定期進監所提供法律諮詢。若是一直在駁回一些格式不符的案件,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倒不如透過法律諮詢,讓收容人把法律文件處理好或把這些事件能處理掉。另外,受刑人在監可能還有民法上的問題,例如婚姻、親屬、土地,未來也可能財產債務等問題,若能提前在監處理,受刑人出監時便可以從零開始,而不是從負分開始。

陳惠敏理事長也補充,矯正署在這四年來也有很多進步,例如:2019年僅8監所全面用自來水,至今年只剩下兩三間沒有。但那是因為矯正署正式地提出了「全面改用自來水四年計畫」,透過挹注資源和追蹤進度,完成幾十年做不到的事情。但疫情期間有些新的挑戰,可能不是矯正署在一開始會想得到的,比方說,全球暖化凸顯了現有建築物夏日消暑的能力不足,包含無法改善管線及通風等問題,導致這兩三年來受刑人在夏天非常痛苦。而covid-19期間雖然一開始守住了,是以暫緩入監、禁止同學會面及接觸等策略,然而真正高風險的是進出監所的管理人員。可是包括施打疫苗等,都是經過爭取的。因此我們都知道這塊如果不去談的時候,都是被漠視的。

陳惠敏理事長也指出,這四年來進步許多的是少年矯正學校部分。因為少年矯正學校的給養費從以往和成人一樣2,000元加200元,到去年大幅度提高到3,900元加200元,以及社福和心理專業人員大量進入,但仍然存在問題。少年矯正教育還是要以學生最大利益為優先,包括學籍銜接、勞動機會、意見參與等,不應切割或零碎的看待。

從少年進入矯正學校,就是一個重新建立和社會信任的關係的機會,若有一位矯正學校同學出校後,未來不必再進到成人監獄的話,這段教育過程就非常重要。個別處遇計畫格外重要,目前資源雖然有進入但缺乏累積性。例如:社工、心理資源進入,雖立意良善,但對同學來講,他可能每天都要接觸不同位抱持著熱情和好意的心理師,但難以建立一個穩定而信賴的關係,因此我們認為,還是要回到以同學為根本來思考如何能夠得到一個穩定的安排。

陳惠敏理事長表示,監所關注小組想要強調的是,若受刑人處遇做得好,社會就很有保障。因為少一個人回到社會再犯,並成為勞動市場的一份子。但不可能只靠矯正署做到這件事,無論是衛福部、勞動部、或司法院都要應一起進來。若行政院要建構社會安全網,就不應把受刑人當成社會安全網的對立面,而是應該納入並作為創造社會安全的可能性。我們 呼籲行政院要以社會安全做考慮,建立跨部會共同協作平台。

最後,陳惠敏理事長呼籲,有幾部法案很重要,可惜在上屆立委任期內沒有提出來或完成修法。包括像是《少年矯正學校處遇實施條例》,之前在民間團體的要求下的確做了大幅度的修動,可是還是沒有提出版本。第二個是《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司改國是會議2017年就提出,前幾年矯正署也有做試辦方案進入監所,同學也有一些評價和考慮,只是可惜這幾年來就沒有定案也沒有再找民間團體談。

我們會要求生活處遇的部分要和累進處遇分開,縮刑的部分要採善時制,不要把累進處遇當作是控制的手段。此外我們也要呼籲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來避免和減少制度的國家傷害。簡單地說,我們希望收容人在進了監所以後,不是老弱殘的出來,而是出來以後有一個重生的機會,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小組近年透過司法訴訟和憲法訴訟的努力,都是企圖想要解決以上的問題。

因此,也公開邀請對監所收容人司法訴訟或醫療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加入監所關注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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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March 12 - 16:03

文/勵馨基金會

性平法上路20年 幼兒權益在哪裡!勵馨基金會和林月琴委員呼籲性平全齡化、兒少權法檢討修正

立法委員林月琴委員與勵馨基金會共同辦理召開記者會,針對臺北市某幼兒園111-112年間爆發老師對十幾名孩子疑似性侵、性騷之行為,提出應改善幼兒園性平案件的處理流程,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6條第二項、69條揭露範圍之認定應做檢討修法。另,3月11日法院於審判中對加害老師做出第四次羈押裁定,記者會中勵馨與林月琴委員也共同呼籲,為避免加害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承辦檢察官於蒐集完證據或確認被害幼童、該幼兒園其他老師的證詞前,也應扣押加害人手機、電腦等證據,保障幼童權益。

111年6月起,臺北市某幼兒園負責人兒子,以老師身份照顧多名幼兒時,疑似對幼兒猥褻性侵,至112年加害老師收押前,已有超過13位孩童受害。111年6月事件爆發時,家長雖有報案,但並未被告知臺北市教育局是否有進行調查處理。同年12月,又有家長向園方反映孩子疑似被性侵,園方也未進行通報。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未讓加害老師暫時調離現職,也未向家長告知園內老師有疑似對兒童不當對待之情事,導致112年又有更多孩子受害。

記者會上,111年6月第一個報案的家長安安透過影片發聲,斥責整起事件過程園方態度十分惡劣。安安指出,起初孩子反映老師有不當觸摸行為時,園方完全沒有進一步了解、調查,反而向家長推託是孩子自己的行為,不斷包庇加害老師,並未做出停職處分,另外安安也提到司法調查雖有孩子證詞、驗傷結果、監視器畫面佐證,但最後仍因證據不足,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讓安安對於司法感到心寒。

另一位家長代表小米在影片中表示,112年再度爆發加害人疑似猥褻孩童,園方曾召開家長說明會,表明事件僅是誤會,直到其他家長搜尋到加害老師的不起訴資料,才發現加害老師並非首次犯行。小米提到,教育局雖早已知悉幼兒園事件,卻回覆家長不會介入學校的後續處分,若當時教育局有積極處理,後續就不會有這麼多孩童受害。雖然目前幼兒園已被勒令停業,但小米指出,加害者母親經營的另一所托嬰中心,在更換負責人後依然持續營運,加害者母親也仍在托嬰中心任職,她質疑,經歷幼兒園事件後,其為何能繼續任職、服務嬰童。

勵馨基金會王玥好執行長則以行政調查機制分析,相較國小以上性平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完善調查機制、至少1/3具性別平等專業之調查委員規定,當教保服務人員有違法事件,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三條召開認定委員會,然認定委員會9至19人的組成,僅有至少2位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專業的規定,具性平專業者可能甚至不到1/9,而若幼兒園發生性平事件,認定委員會也未必能為孩子權益把關。就此案看來,王玥好提到,需檢討性平法調查適用,是否應延伸到學齡前兒童,期待透過制度面完善,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立法委員林月琴委員指出,目前國小以上的性平委員會調查,法規規定調查報告是可以提供逐字稿給家長,不理解臺北市政府為何引用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不能提供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的調查報告給家長,讓受害家長打官司都苦無證據可以佐證,求助無門。另外,本案111年爆發時,除了教育局失職,未告訴園內其他家長有發生性平案件,媒體也因為兒少權法69條規定,報導僅有14則,未能讓家長及社會大眾得知此案件,對此林月琴表示,認同兒少權法69條立法是為了保障兒少身心健康及隱私,立意良善,但新聞媒體因擔心揭露加害人的身分,可讓外界反推受害兒童的身分,而不敢報導,顯示此條文應進行檢討,避免更多兒童受害。

記者會四大訴求

1.加害人應持續延押,並扣押手機及電腦等物證 2.推動全齡性平,針對幼兒園性平案件,應比照國小以上程序,進入性平委員會調查 3.保障受害者家屬知情權,檢討兒少權法第66條第二項,行政機關對於此法過度解讀,應提供家長調查報告全文 4.檢討兒少資訊揭露範圍,檢討兒少權法第69條,對於加害人與受害人在同樣的學校/機構,揭露資訊程度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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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林佳龍秘書長兌現晶鼎焚化爐不蓋的承諾

2024, March 12 - 15:51

文/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林佳龍秘書長兌現晶鼎焚化爐不蓋的承諾
不要讓晶鼎焚化爐成為影響國際聲譽 國防安全破口!!

今年1月6日,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和陳秀寶立委,在鹿港新祖宮參訪時,林佳龍就公開表示,自己身為鹿港的子弟,因為大鹿港地區要發展文化觀光就不再蓋新的焚化爐,尤其是福興鄉農牧區空氣品質非常重要。之前他和行政院長、副院長在和美,就已經講了,焚化爐確定不會蓋了,不要再來造謠。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偕同環保團體到總統府前召開記者會,帶著林佳龍提到的晶鼎焚化爐可能影響的福興鄉乳牛、牧草及鮮奶到現場,以及芳苑鄉養殖專業區的文蛤和雞蛋及大城鄉的花椰菜等,到總統前舉辦記者會,要求林佳龍秘書長兌現晶鼎焚化爐不會蓋的政治承諾,立即宣布晶鼎焚化爐於3/14的公開說明會取消,以表誠信。

林佳龍身為總統秘書長,其職權是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統率全國陸海空軍。林佳龍身為秘書長是可以代表總統對外進行國際談判,如果身為總統府祕書長,公開承諾晶鼎焚化爐不會蓋,如今說到卻做不到,到時我國在國際進行談判可能無法讓國際信任,因為連總統府秘書長都騙人,將會引發嚴重國安問題,讓台灣國防陷入危險。

記者會隨後,十人代表將進到總統府遞交陳情書,要求林佳龍秘書長將3/14說明會立即取消,兌現晶鼎焚化爐不蓋的政治承諾!!

  • 2024.1.5 林佳龍出席彰化縣百工百業信賴總會成立授旗大會表示:「有關焚化爐抹黑,是確定不會蓋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YtqFXRbg3E
  • 2024.1.6 林佳龍參訪鹿港新祖宮表示:「這裡是做文化觀光,我們就不要再蓋新的焚化爐,尤其福興是農牧區,附近空氣品質很重要,(…..)確定不會蓋了,不要再造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N6dDpq-fc

口號:林佳龍兌現承諾 不蓋晶鼎焚化爐!林佳龍兌現承諾 宣布314會議取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晶鼎焚化爐是彰化縣民全縣反對的開發案,彰化縣肺癌全國第一,彰化有九座焚化爐不能再增加兩座晶鼎新設焚化爐,且彰化最不缺的就是焚化爐!!

林佳龍是總統府的秘書長,是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統率全國陸海空軍;實質的職權是比副總統賴清德還要大,現在賴副總統將於520就任的成為正位總統。林佳龍身為秘書長,是可以代表總統對外進行國際談判維護國安、統帥三軍將領打仗。

林佳龍於今年1月6日和陳秀寶立委,在鹿港新祖宮參訪時,表示自己身為鹿港的子弟,因為大鹿港地區要發展文化觀光,就不再蓋新的焚化爐…。也說之前他和行政院長、副院長,在彰化的和美,就已經講了,焚化爐確定不會蓋了,還說不要再來造謠(有媒體影片佐證)。

3月14日晶鼎焚化爐將經舉辦說明會,這場關鍵會議經濟部和業者都想盡辦法要讓它如期完成會議程序,接著業者就可以向縣府申請各項雜建照的開發許可証,業者只要不斷地送件補件審查,最終縣府沒理由不核發許可證,晶鼎焚化爐就會蓋下去!!林佳龍不是說焚化爐不會蓋,怎麼能讓3月14日這場會議開下去呢!!這是在欺騙彰化縣民、欺騙選票,請立即兌現承諾取消說明會!!

我們要問蔡英文總統及未來的賴清德總統,請問林佳龍秘書長公開宣示,還把行政院長及副院長都點名,表示他們都支持不蓋晶鼎焚化爐,如果連這樣的承諾,都做不到、無法兌現,請問以後中華民國總統或秘書長,出席國際談判國安會議,如果對方把晶鼎焚化爐不蓋的假承諾,拿出來談,該如何是好?國際談判無法彼此取得信任,可能把我國陷入非常危險的地步。請林佳龍立即兌現承諾彰化不蓋焚化爐,3月14日的說明會立即宣布取消!!。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黃常禎表示,本身是福寶酪農專業區的酪牛養殖戶,投入很多經費進行牧場的環境改善,但是還是乳牛越來越難養,我們嚴重懷疑是環境污染造成,今天也帶來自己生產的優質牛奶以及進口優質牧草,還有一頭牛!!。牛和人一樣,環境汙染會造成健康傷害,從焚化爐燃燒排放有害物質,造成空氣更加汙染;目前彰化縣的肺癌是全國第一,而且死亡率也是全國第一,非常驚人。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已經公開表示晶鼎焚化爐不會蓋,請秘書長兌現承諾!!請林佳龍及行政院長陳建仁,立即宣布3月14日晶鼎焚化爐說明會取消,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造成社會動盪與不安!!自救會堅決反對到底!!抗爭到底。

彰化區漁會代表洪清山表示,帶來芳苑生產的文蛤,芳苑是文蛤的生產重鎮,有數千甲的養殖專業魚塭區,但是六輕、中火以及各種的空氣汙染,已經讓我的文蛤越來越難養,所以我們堅決反對晶鼎焚化爐蓋下去!!,如果晶鼎焚化爐再蓋下,請問現在文蛤就這麼難養,要我們漁民如何活下去!!請林佳龍立即兌現承諾彰化不蓋焚化爐,3月14日的說明會立即宣布取消!!。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總幹事、福興鄉民代表黃建元表示,晶鼎焚化爐是彰化縣民全縣反對的開發案,包括王惠美縣長,陳秀寶、黃秀芳和陳素月立委以及彰化十多位議員、以及包括晶鼎焚化爐所在的鹿港鎮長許志宏,以及周邊鄰近的福興鄉長蔣煙燈、芳苑鄉長林保玲、彰化市長林世賢、和美鎮長林庚壬、埔鹽鄉長許文萍、埔心鄉長張佩瑩等都簽署反對立,及村里長及鄉民代表等等至少有127位民意代表,簽署反對立場。中央不該與地方硬幹!!。彰化縣肺癌全國第一,彰化有九座焚化爐,不能再增加兩座晶鼎新設焚化爐,晶鼎是燒事業廢棄物,加起來就11座焚化爐,難道這數量不驚人,且彰化最不缺的就是焚化爐!!請林佳龍立即兌現承諾彰化不蓋焚化爐,3月14日的說明會立即宣布取消!!。

福興鄉民代表黃怡雯表示,彰化不缺焚化爐,若從彰化縣的廢棄物處理的需求面來看,若加上晶鼎焚化爐,彰化焚化量就會超過彰化縣廢棄物產生量的兩倍,根本不應再增設新的焚化爐。請秘書長兌現承諾!!請林佳龍、及行政院長立即宣布3月14日晶鼎焚化爐說明會取消。

福興鄉福寶村長黃耀輝表示,福寶村位於晶鼎焚化爐的下風處,目前我們彰化的空氣污染很嚴重,肺癌更是全國第一,為何彰化的生產的垃圾已經有夠燒,還要再增加焚化爐燒外縣市的垃圾,難道彰化縣民是次等公民嗎?為什麼中央硬要和彰化縣民作對,王惠美縣長和三位立委陳秀寶黃秀芳及陳素月,都表示不支持彰化蓋晶鼎焚化爐,為什麼中央硬要開發硬塞在全縣都反對晶鼎焚化爐的彰化縣?!。林佳龍秘書長公開說不蓋焚化爐,要說話算話,請立即宣布3月14日晶鼎焚化爐說明會取消。

芳苑鄉漢寶村村長鄭鵬豐表示,彰化縣北有中火和中龍鋼鐵、南有六輕,都是高污染高碳排產業,是造成氣候變遷的元兇,這幾年中部的颱風跟雨量都明顯變少,病蟲害增加,也影響作物生長,芳苑鄉是禽畜漁產養殖重要產地,尤其是雞蛋的主要產區,平均全台2顆雞蛋中其中一顆就是來自彰化芳苑鄉,如果再繼續蓋新的焚化爐,會加劇氣候變遷的危害,反對彰濱工業區設置晶鼎焚化爐!!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和美居民丁小雯表示,和美有老舊高汙染的垃圾焚化爐,也是農地工廠大本營,明明是有良田可以耕種的好地方,卻因為汙染排放導致大量農地因重金屬污染不能種植,政府應積極介入控管污染來源和排放總量,但是我們的政府反而帶頭產生新的高污染源,空污水污關係到的直接是人命,一個人民一條人命,不是選舉時一張選票而已。淨零碳排是全球目標,我國政府也宣布2050達到淨零碳排,但實際卻不斷開發增加碳排,廢棄物處理應從源頭減量,這種責任全部只扔在老百姓身上,卻不從企業、建商、製造商著手,反而讓業者持續拿補助優惠,繼續製造事業廢棄物,政府再不斷蓋焚化爐和掩埋場,用燃燒的方式解決廢棄物,把汙染留給人民承擔。彰化縣焚化爐已經太多,嚴重超出環境負荷力,我們不是次等公民,反對增設焚化爐!!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本計畫鄰近地區即包含8 個酪農畜牧場,即和欣畜牧場、豪泉畜牧二場、富源畜牧場、源泉畜牧場、禾康牧場、新倫畜牧場、豪泉畜牧),又彰化縣文蛤產量,亦居全台第三,主要產地鹿港、福興、芳苑,均鄰近系爭開發案,且彰化縣農業產值全台排名第三,年產量高達28萬多公噸,全縣蔬菜種植面積多達1萬84公頃,其中青蔥年產5萬多公噸、花椰菜2萬多公噸,都是全台第一。這些都是民生日常食品,把高汙染的焚化爐蓋在這樣的地方,合適嗎?

而且本件開發案未加計周遭之焚燒SRF廢棄物燃料棒的揚堡焚化爐(1座)、台灣鋼聯SRF焚化爐(1座);焚燒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日友焚化爐(2座)。和美垃圾焚化爐(1座)以及溪州垃圾焚化爐(2座)等汙染源,特別是未納入台中火力電廠、中龍鋼鐵、六輕工業區等汙染源,汙染加成效果究竟如何,這些都沒有說明清楚。

我們呼籲立即停止晶鼎焚化爐的開發案,以確保民眾身體健康權及維護食品安全。

十位代表近總統府,遞交陳情書!!

由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黃常禎代表遞交反晶鼎焚化爐陳情書,要給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

懇請 林佳龍總統府祕書長 您身為鹿港人,請您救救彰化人的命,彰化不缺焚化爐,立即兌現晶鼎焚化爐不蓋的承諾,請立即取消晶鼎焚化爐於3月14日上午十點於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2樓)召開「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公開說明會,以表誠信。

立即兌現承諾晶鼎焚化爐不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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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首件代理教師聲請釋憲案今進行言詞辯論

2024, March 12 - 15:44

文/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立委范雲國會辦公室

【首件代理教師聲請釋憲案今進行言詞辯論 范雲:還給代理教師原本應有的權利】

年資提敘是體制內的教師擁有的工作福利,意謂薪資隨著年資增加。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與正式教師一致,能否採計職前年資提敘卻是一國兩制。依照目前的規定,代理教師並未全面享有職前年資提敘的工作權利,僅有任教於國立高中職代理教師、臺北市及金門縣的中小學代理教師(含臺中市及桃園市高中代理教師)可以擁有職前年資提敘權利。聲請人張○○擔任代理教師已多年,針對代理教師敘薪問題於106年9月4日發起「代理教師敘薪集體申訴」訴願活動。經過2382天的等待,憲法法庭於113年3月12日上午10:00就本案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長期關注代理教師勞動權益的立法委員范雲,去(112)年2月時就開過記者會指出今天釋憲案的問題。范雲點出,代理教師比例的飆高,是國家在少子女化狀況下,地方政府以財政窘困為藉口所造成的。范雲也說明,具有合格教師證的老師就代表具有專業教學資格,我們讓代理教師負擔教學現場的缺口,國家卻不開出正式缺,讓代理教師承受較差的勞動條件;現在釋憲案只是要還給代理教師原本就應該有的權利,全國教育品質不該以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為藉口,讓教師勞權和學生受教權受到不平等待遇!

聲請人張○○於106學年度擔任新北市立○○高級中學代理教師,於錄取時檢附曾任2年代理教師之聘書、敘薪通知及加註服務成績優良之離職證明書要求採計年資敘薪,但學校以新北市政府訂定之職權命令(附件1之系爭規定四)做成不採計職前年資提敘之行政處分。張老師經依教師法提出申訴、再申訴(視同訴願程序)、行政訴訟後,聲請人於108年9月取得釋憲聲請資格,並於108年11月15日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於112年1月11日決定受理本案,並安排於113年3月12日進行言詞辯論。張老師主張現行主管機關並未以法律或自治條例規範代理教師敘薪相關事項,有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第15條保障財產權、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第165條保障教育工作者之意旨。

由於代理教師敘薪屬於定期性行政處分,不論是原校留任或轉任他校,每年都必需重新申請敘薪處分,除106學年度之敘薪案外,本案聲請人張老師後續又針對107、109、111學年度的敘薪案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目前有2件敘薪案法官確信有違憲疑慮,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待本件釋憲案結果出爐再處理,1件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認同聲請人所提出之部分違憲理由,發回該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更審。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發起這兩年為積極爭取代理教師權益,同時在此案以「法庭之友」出具意見書,提出目前各地方主管機關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代理教師敘薪的規定存在法律空白,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此外,代理教師敘薪缺乏全國統一標準,無法有效促進公共利益。工會主張修法,讓具有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享有與編制教師相當的薪資待遇,以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邀請關注教育現場與議題的社會大眾一同密切關注憲法法庭針對代理教師敘薪案的處置,這不僅是代理教師勞動權的問題,而是臺灣在少子化的現況如何從制度改革,留任優秀的教育人力提升下一代教育品質的關鍵,發揮公民的力量一起關注113年3月12日憲法法庭針對此案的言詞辯論過程與結果。

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則上將於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憲法法庭最晚113年8月12日前會宣判。

出席名單:
范 雲 立法委員
張凱翔 108年度憲二字第214號聲請人
黃湘仙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
楊博勛 108年度憲二字第214號-法庭之友意見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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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屋頂光電先普及,地面光電減壓力

2024, March 12 - 15:41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屋頂光電先普及,地面光電減壓力 90坪新建物優先裝

去年(2023年)立院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新、增、改建建物均須義務設置太陽光電。有關面積、設置比例及維護管理等規範,內政部日前召開子法研商會議,會中預計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不分建物種類,每20平方公尺(6坪)強制裝設1KW的太陽能板。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極力呼籲,子法義務面積應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並以近年地面光電爭議為殷鑑,考量我國地狹人稠,應藉此機會優先大力推動屋頂光電,讓新建物成為能源教育示範場所,減緩地面光電對於林地、農漁村的光電裝設壓力,妥善分配用電責任。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蔡卉荀疾呼「都市的電都市發,光電就放對地方」,六都用電佔全台7成,建物稠密的都市,更應藉此機會積極布建太陽能光電,避免光電發展過度集中於農漁村地區。尤其再生能源需求日益增加,內政部若將標準下修至90坪,不僅能提高再生能源發電量,減少再生能源所造成的「綠綠衝突」,更符合未來淨零建築的趨勢。地球公民亦於今日啟動屋頂太陽能多一片,農田綠地多一點連署行動,邀請民眾一同關注台灣能源發展,一同打造永續的未來!

90坪起優先裝,減少22座大巨蛋土地面積設置光電,成本僅占建物造價0.4%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表示,根據本會研究,90坪以上新、增、改建物,僅佔全台建物使用執照數量20%,卻可涵蓋全台新建物屋頂總面積80%。若以每棟建物面積的二分之一裝設光電,每年約可增加裝置容量0.22GW,發電量2.7億度,每年可供6.2萬家戶用電,並減少220公頃(約22座大巨蛋)地面型光電之土地使用。就普及性、發電量、減少土地衝擊來看,均優於內政部目前的300坪方案(如表一),能帶來更大的能源示範作用,也更符合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建議2030年新建物全面成為淨零建築的趨勢。

    至於光電漲房價的謠言,若以台北市都更標準工程費計算,「鋼筋混凝土造、15 層大樓」,90坪建物成本約為2.2億,而光電每1KW成本以6萬估算,每6坪(20平方公尺)鋪設1KW,90坪建物約裝設15KW,約90萬元,僅占建物總造價0.4%(90萬/2.2億),若以每層樓3戶計算約45戶,售價影響幾乎可以忽略。

表一、建物蓋光電面積300平方公尺和1000平方公尺比較表

300平方公尺(90坪) 1000平方公尺(300坪) 普及性 20%新增改建建物 6%新增改建建物 年增裝置容量 0.22GW 0.17GW 減少土地種電面積 220公頃 170公頃 新增改建屋頂面積佔比 80% 60% 光電造價佔建築成本 0.4%~2%    (以台北市15層樓大樓、5層樓透天為例)

資料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製

平衡能源與減碳責任,從爭議最小的屋頂光電出發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在淨零碳排及能源轉型的趨勢下,地面型太陽光電的發展是必要的選項,然而近年也引發了社會高度的爭議,其背後的根本原因,源自於欠缺合理的制度,要求能源的主要使用者,如用電大戶、都市地區等肩負起其應負責任。政府應展開整合治理工作,在環境、社會等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篩選出再生能源需用的空間,並同時展開社會對話,由社會各界共同決策。

在屋頂光電的部分,應將義務面積下修至90坪,使目前社會爭議最小,環境、社會衝擊最小的屋頂光電,得以更普遍裝設在未來的新、增、改建建物屋頂,使都市用電能夠盡可能自給,承擔其應負有的能源與減碳責任。

提高能源自給能力,歐盟2030年前全面裝設屋頂光電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指出,面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戰爭引起的能源危機,歐盟推出 REPowerEU計畫,透過一系列的修法及政策措施,加速再生能源發展,減少對俄羅斯天然氣的依賴。其中,歐洲屋頂光電旗艦計畫便規範,2026年前,所有新建公有建築及商業建築,只要可用樓地板面積大於250平方公尺(約76坪),都需裝設光電,同樣規模的舊有公有建築及商業建築,在2027年前也需要裝設光電,到了2029年,所有新建住宅建築也必須裝設光電。

目前在歐盟已經可以看到許多國家及地方層級的屋頂光電法規(如表二),與台灣人口、土地面積相近的荷蘭,就規範2025年開始,除了小於250平方公尺(約76坪)住宅建築以外,均需裝設屋頂太陽光電。台灣作為亞洲首個通過屋頂光電裝置義務的國家,若因子法的薄弱,無法邁向2050年時屋頂光電達到50GW以上的目標,將讓台灣法定淨零排放目標陷入危機。

表二、歐盟屋頂光電義務法案現況

國家 法國 荷蘭 希臘 義大利 時程 2023年7月生效 2025生效 2023生效 已生效 適用建築類型 所有新建/翻修,且佔地大於500m2(約150坪)商業、工廠、倉儲、停車場 小於250m2(約76坪)住宅建築以外的所有新建建築 樓地板面積大於500m2(約150坪),且50%非住宅用途的新建建築 新建私有建築、翻修後既有建築 要求 屋頂面積30%需安裝光電 要求裝置量未定 30%屋頂面積需安裝光電 至少60%建築能耗需由自發再生能源供應(公有建築65%)

資料來源: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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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福島核災十三周年—勿忘核災教訓,反對核電延役記者會

2024, March 11 - 16:26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地震所引發的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至今尚未終結,日本政府從去年開始排放核廢水入海,轉嫁核災的成本與代價給太平洋,至今難以解決。今年1月1日在日本能登半島更發生規模7.6的地震,日本民間社會也再次關注地震對核電廠的危害。台灣不該忘卻福島核災帶來的教訓,本屆國會立委剛上任即表示將在本會期提案修法,放寬老舊核電廠延役的規範,為即將除役的老舊核電廠延役開後門,對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起「老舊危險核電不延役」連署行動,有超過80個民間團體一同加入連署,反對核電延役的不當修法,讓全民承擔核電風險。

福島核災仍是進行式,能登半島地震的警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福島核災後,國際紛紛提高對核安的關注程度,全球核能發電量因此逐年衰退,全球核電占比在2022年又再次下降至9.2%,這也是自福島核災後最大降幅。距離核災已十三年,然而核災污染仍是進行式,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清理和廢除工作進展甚微,廠區內每天仍必須有四千人在作業,日本政府對外宣稱兩年以內可以將燃料棒移出,但實際已延期三次,爐心熔毀的核燃料殘留物清除根本尚未開始,對外宣傳四十年清除污染廢爐的目標難以達成。多年來受污染的土壤與污水雖陸續清除並另行儲存,但至今面臨到存儲容量不足的問題,土壤仍無處可去,污水則經過淨化於去年開始排放入太平洋,在排水作業中不但因管線脫落導致工作人員受到污染、吸入高濃度氣體,污染水無法完全去除污染物質,三十年是否排得完也不知道,不但當地漁民擔心二次受害,至今仍引發國際反彈。而根據福島縣截至2023年5月的數據,仍有27,020人無家可歸。東電相關責任與賠償的法律訴訟仍在繼續。

能登半島地震災情嚴重,多處道路斷裂無法通行,海岸地形甚至隆起產生變化,能登半島附近的石川縣志賀核能發電廠,以及新潟縣柏崎刈羽核能發電廠在地震發生前便已長期停機,可以說是十分幸運,當初建廠地質調查時認為斷層帶不會影響,但此次地震發現斷層帶比過去預估的更長,並且不同斷層彼此有連帶影響,下一次地震來臨是否還能這麼幸運?日本民間組織提出質疑,從這次能登地震看出核災疏散計畫根本不切實際,道路震壞無法避難,連避難所與輻射安全設施都因地震關閉,遇到核災居民根本不知該怎麼辦?怎麼還敢說要重啟?主張應該提前廢爐除役。

反對核電延役草率修法 安全應為優先考量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要求延役「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及其子法要求「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年至十五年」,填具換照申請書,並檢附老化評估、老化管理、安全分析等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審核。目的在使主管機關有充分的審查時間釐清安全問題。核三廠一號機即將於今年7月屆齡除役,立委若草率修法取消換照審查期限規定,無異在迫使核安會草率審查,為核電利益延續,使全民承受老舊核電廠的事故風險。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強調,核三廠就位於馬尼拉海溝的孕震帶上,東側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西側外海也有逆斷層,核島區底下的地層已經變形,台電評估認為,已超過安全停機地震(SSE)。核三廠運轉至今尚未發生類似福島或能登半島地震,實在是老天保佑。執政黨有責任提出完整確實的地質調查報告和風險評估,不能一句話交由立法院決定,在野黨立委們更有責任強力監督要求,盡到把關的職責,目前兩者都沒看到,根本是把台灣及人民置於高風險的狀態。延役不能掩蓋核三廠地質變形的事實,只會增加恆春、屏東籠罩在核災陰霾的恐懼,因此,我們堅決反對老舊危險的核三延役。

能源政策討論應基於正確資訊,破除核電迷思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說明,台灣社會對核能充滿了各種錯誤迷思,包含「缺電所以要核電、核電最便宜及已除役的核能機組隨時可以重啟」三大項。從歷史上來看,台灣電從來不是因為缺電蓋核電,而以蓋核電廠掩飾製造核武的幕後秘密。2013年起,美國多座老舊核能電廠運轉、維修與人事成本,已高過燃煤、天然氣或再生能源發電成本,無法爭取到售電合約,只得關廠。核能發電佔比最高的法國在福島核災後,法國政府要求主計單位重新估計核電成本,從2000年估計約台幣1.3元/度,提高為約台幣3.3元/度;新建的核電廠成本更達台幣4.7元/度。但台電始終沒有重新檢討估算,網站上公告的核電一度電發電成本1.39元,看似比法國還便宜,核電便宜只是刻意低估的數據,連美國、法國都已知核電是昂貴的。

「已除役的核能機組隨時可以重啟」,更是不專業的說法,核能電廠延役需要時間檢查所有老化管線設備,更新或升級。台灣三座核電廠都有長斷層經過附近這是無法改變的現實!且核一廠與核二廠用過燃料棒已塞滿冷卻池,停機的反應爐心內用過燃料棒無法退出,根本沒有絲毫延役空間。核三廠的反應爐和蒸氣產生器都在圍阻體內,如果延役想要享有優良的熱交換效率與運轉安全,就必須更換蒸氣產生器。只有切開圍阻體才能取出並更換蒸氣產生器,更換後再復原圍阻體。核電設施如蒸氣產生器並沒有現貨,客製化設備至少需要四五年時間製作,更換還必須有能切開再回封圍阻體的工程技術團隊。擁核者故意誤導大眾可以馬上延役,事實上老舊核電的實際延役作業,五年遠遠不夠。

請正視核電安全與核廢料的問題

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王守誠(地球科學博士)說明,核一、核二、核三設計的原始安全停機地震強度分別為0.3g、0.4g、0.4g,核二廠鄰近山腳斷層,山腳斷層最近一次的活動時間,可能是距今1萬年前活動的第二類活動斷層;核三廠鄰近恆春斷層系統僅600餘公尺,也是第二類活動斷層,當地的地表變形容易受到外海地震的影響,恆春谷地正在下陷中。核四廠的補充地質調查報告在2019年4月才公開,通過反應爐下方、寬度6-8公尺的「S斷層」及延伸90公里長的「海域斷層構造」是首次被關心核能安全的國人重視。簡言之,核四廠不拆除主要設施無法達到重啟的安全標準。而正在運轉的核三廠,面對可能達7公尺的大型海嘯威脅,雖然近期中央氣象署跟菲律賓合建海嘯海纜觀測系統,降低災害的衝擊。但平心而言,核電廠是當地最能抵禦海嘯的公共設施,但面對地震與海嘯的複合式災害,應該要有不同以往的規劃想法。

反觀在沒有地震潛勢及斷層錯動疑慮的美國核電廠,政府為了維持核電廠產業鏈的代價,是透過《兩黨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IIJA)與《通貨膨脹削減法案》(IRA)兩次的法案,提撥龐大的金額補助僅能讓核電廠延役10年,總共是60億美元加上2024至2032年的稅收抵免,而且至少耗時5-10年進行所有系列的可靠度檢查及更新。而5年後台灣再生能源及儲能會創新高,電力系統可能容納不了核能電廠這種缺乏調度彈性的大型電力設施。

目前核廢料的「 地質深層處置」是國際組織公認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工程技術,但實際上地質深層處置不是只有深度的問題,設計核心是需要確認場址具有300-1000年的穩定性。以台灣這樣位於板塊交界的活動造山帶,每年大自然創造2-4萬次地震,三分之一的地下水透過斷層裂隙補助到地層,沒有一處地點能維持數百年的地質穩定及隔絕。這些是過去專制政府強推核能時不關心的問題,但現在是我們得面對處理的難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秘書長林學淵表示,核二廠與核三廠皆已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提出除役計畫,並經主管機關核定,於此時提案修法將徒增困擾,造成「除役計畫先行,延役計畫後到」的矛盾現象。對於已與核電廠為鄰近五十年的住⺠,好不容易才盼到核電廠將要除役拆廠,卻要他們再接受、再忍耐,真是情何以堪?如此作為勢必違背政府施政所應遵守的「誠實信用原則」,人⺠因此而蒙受的損失又該如何補償?

此外,核能電廠的延役,關鍵在核安風險與核廢,老舊核能電廠延役繼續運轉,有「機組老化」、「時限老化」及「後續運作的核安風險」的疑慮,若核電延役仍須面對高階、低階核廢料處置及選址的難題,眼前面臨的困境是用過燃料池容量不足,作為過渡貯存的設施進度受阻,眼前的問題處理不了還喊延役,絕對是增添下一代負擔的不負責任作為。環保聯盟呼籲立法院進行修法前,務先舉辦聽證會。環保聯盟曾經於1994年提案罷免擁核立委,如果未來仍有立委執意修法延役,恐將要面對罷免行動。

核廢料不論朝野政黨,都應負起責任積極面對

台灣綠黨秘書長王彥涵表示,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綠黨過去十多年來持續要求政府不要重啟反應爐、不要將核污染水排入海洋,主張並獲得包含台灣在內等各國的支持;今年初能登地震則再度讓全球為核電廠捏把冷汗!讓我們見識到,一個核電廠像不定時炸彈。常態運轉已經有高、低階核廢料,遭遇天災時再增添可能的核輻射外洩問題,且核輻射物質的處理常耗時數十年、數百年,整體而言是高風險、高成本、高汙染的能源,並不符合永續原則。

台灣政府過往用隱匿、欺騙的方式,將核廢料運往蘭嶼,這是對達悟族人的不尊重和權利侵害。近年在核廢選址過程中,仍舊忽視了原住民族的意見和權益。選定的候選場址,例如臺東縣及花蓮縣,都包含原住民領域;政府將最少的資源給予邊緣,卻最大程度掠奪邊緣。核能發電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社會正義的問題。既然有立委提議修法讓核電廠延役,那麼除了不可無視核安會的審查程序,更必須提出能實質解決用過燃料棒貯存問題的解決方案!政府至今未履行承諾將核廢遷出蘭嶼,應持續積極處理;至於要提案讓核電延役的立委更應正視核廢料問題,不可將核廢料的風險和負擔,轉嫁給原住民族、東部、離島居民來承擔。

國內三座老舊核電廠的運轉執照皆已屆期除役或即將屆期,並依法進入除役執行或準備階段。然而,本屆新任立委卻擬提出修法為已除役的核電開後門解套,使核電再次成為政治攻防的焦點。為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宣布展開「老舊危險核電不延役」的連署,反對核電延役草率修法,呼籲安全應為優先考量,目前共有86個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連署(請參閱附件),廢核平台呼籲政治人物不分政黨,應跳脫意識型態的爭辯,勿忘福島教訓,反對核電延役。針對立院的不當修法,廢核平台同步邀請關心核安問題的大眾一起參與連署,向立委表達反對立場,並將在三、四月展開系列反對行動。

記者會出席發言代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王守誠、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秘書長林學淵、綠黨秘書長王彥涵

「老舊危險核電不延役」連署(請參閱附件)

附件:「反對老舊核電廠延役」連署

民間社會共同呼籲:朝野立委及行政機關,應跳脫意識型態的爭辯,政治口水戰無法決定核電是否安全。誠摯邀請關心核安問題的社會大眾,一起連署反對老舊核電延役、反對草率修法!

老舊核電有以下風險:風險一、現有核電廠設備已老化、有多次故障紀錄,可能導致核災事故。風險二、核電廠址緊鄰活動斷層,若發生強震則易引發核災。風險三、台灣人口密集,核災疏散困難,幾無應對能力。風險四、核電廠燃料池已爆滿,高階核廢料無處可放。風險五、無視環境責任,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至今難覓。

連署主張:

一、在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未釐清前,在核廢料尚未有解決路徑前,老舊核電不應延役。

二、行政院、經濟部、核安會,依據國際最嚴格的標準,提出核電安全分析、地質風險評估等報告,向社會充分揭露延役的風險與成本,依循最嚴謹的核安把關程序,並提出核廢料處理對策,進行社會溝通。

三、立法院各黨派及委員放下意識形態,為人民把關核電延役的風險與成本,並啟動核廢處置立法。

連署團體:(86個民間團體

生態關懷者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社團法人野薑花公民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土城護樹者連盟、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財團法人宜蘭人文基金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原住民族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Formosa Evergreen Senior Citizens Centre、綠台文教基金會、看守台灣協會、臺灣教師聯盟、守望文教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愛護大文山發展協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拆核四促進會、反對6-4、6-5、6-6開發聯盟、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樹人會、生活者工作坊、藍震有限公司、社團法人新北市愛鄉協會、林口社區大學、社團法人台灣城鄉永續發展協會、台灣綠能臨門一腳協會、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台灣城鄉公民培力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社團法人行無礙聯盟、林志聲牙醫診所、心悅成福文協、茂榮能源服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尕華城文化實驗室、皮爾森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友善城市發展協會、北加州南灣台灣同鄉會、三維實業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三腳貓記錄片工作室、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社團法人123台灣社區協會、新北市板橋社區大學、婦女新知基金會、永和社區大學 、台灣青年綠人協會、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左下角工作室、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大好工作室、大享食育協會、台南新芽、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富邦文教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社團法人台灣破冰專業服務協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財團法人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大享食育協會、島呼冊店、趙怡翔志工團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綠黨…….持續增加中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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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南彩虹遊行今登場,邀您一起「有閒來坐」!

2024, March 9 - 20:46

文/台南彩虹遊行第七屆籌備團隊

台南彩虹遊行是台灣第三大聲援LGBTQIA+的遊行活動,歷年皆吸引不少民眾到場參與。今(9)下午第七屆台南彩虹遊行「有閒來坐Ū-êng lâi-chē」於忠義路熱鬧舉辦,吸引超過2萬人上街響應,各黨皆出席聲援,包含立法委員陳亭妃暨臺南市議員陳怡珍、立法委員林宜瑾暨臺南市議員朱正軒、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臺南市議員周嘉韋、臺南市議員李宗霖、台灣基進台南黨部主任張家源、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南黨部主任杜雪吟和台灣綠黨中執委陳彥廷皆到場力挺平權。

本屆活動名稱「有閒來坐Ū-êng lâi-chē」,是團隊以台南常見的口語招呼內容為發想,希望透過人與人之間「見面三分情」的情誼,化解網路上的文字對立、建立友善尊重的社會氛圍,並擴大關心平權議題的族群。

台南彩虹遊行活動總召集人林奕廷表示,雖然2019年通過婚姻法案,去(2023)年開始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子女,我國平權的意識與規範仍有進步空間。台灣社會應正視少數族群面臨的惡意歧視,例如飯店拒絕提供同志住宿、因不滿同志伴侶接吻而蓄意傷人等,而《平等法》、《族群平等法》的立法即是我國目前因應不平等的首要任務。我們期待與會的各黨,應在中央政策與地方法制上持續努力,維護性少數、性別少數及族群少數的基本權益。

而近年台南發生多起校園性侵、猥褻、騷擾等案件,據此林奕廷也呼籲,行政機關與學校應加強《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教育現場落實的力道,除了持續培育性別平等教育人才之外,以更多元方式宣導正確觀念,確保性平意識及早扎根也相當重要,讓共好的觀念日益茁壯。

台南彩虹遊行媒體發言人莊旻晏指出,台南彩虹遊行將對當地帶來可觀的粉紅經濟商機,除在忠義路的彩虹市集於9日中午領銜開跑,提供文創手作、美食小吃、寵物用品,遊行開始後隊伍也將行經如小西腳圓環西門路商圈、赤崁樓等重要觀光及商業區,為沿路店家帶來經濟收益。

莊旻晏再指,除集結NGO團體、社團與在地企業的大力支持,遊行當日也有藝人嘉賓的表演活動,期待提供台南市民豐富多采的內容,並吸引更多元的族群前來參與。現場發放友善企業贊助之宣傳品,莊旻晏期許民眾參與遊行之虞,平時也能多多支持力挺平權的企業與在地商家,讓多元意識照亮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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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陳俊翰沒碰上的選制問題,賴宗育卻撞上了— 《身權法》草案忽視「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事件 CRPD到了政治層面就失靈?

2024, March 8 - 15:48

文/人民民主黨

記者會時間:2024年3月8日(五)上午11點
記者會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發起團體:人民民主黨
賴宗育(人民民主黨召集人、第十屆與第十一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
周志文(人民民主黨成員、第八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過世後,民進黨立委於3月1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要繼承陳俊翰遺志,要求行政院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草案;3月5日又召開記者會,宣示將《身權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我們雖然欣見17年未修的《身權法》再獲重視,但檢視3月1日由民進黨立委范雲、郭昱晴、何欣純等人提出的三個《身權法》草案版本,以及在第十屆修法未果的行政院《身權法》草案,居然完全沒有提及障礙者參選權之保障,也沒有不在籍投票、網路投票等有利於障礙者參政之條文,台灣障礙者要在政治突圍,仍然障礙重重!

關於障礙參選、參政問題,我們並非憑空抽象提出,社會雖因陳俊翰律師的早逝而引發對障礙者參政的關注,但在不分區選舉中沒能暴露的選制問題,參與區域立委選取的賴宗育,卻是兩度直直對撞——重度腦性麻痺障礙參選人賴宗育,在本屆立委選舉挑戰公辦政見發表時間限制,並在參選政見提出不在籍投票與網路投票,居然活生生就被順利當選的立委們遺忘了!此外,台灣政府每四年一次提交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家報告,進行國際審查,2022年的審查結果,明確指出台灣對障礙者參與政策法律制定的機制不充分、公部門投票制度對障礙者不利,顯見「合理調整」精神至今並未落實在政治層面,選後更是不見行政部門積極檢討。我們在此嚴正提出兩項訴求:

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及各縣市設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者,應以重度腦性麻痺障礙參選人賴宗育遭中央選舉委員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限縮政見發表機會事件,主動進行提案,檢視現行選制侵犯身心障礙者之參選機會平等問題,並邀請曾投入參選之身心障礙者與會討論。此外,為改變對身心障礙者的參政、投票不利處境,前述各小組另應就不在籍投票、網路投票之選制改革,主動提案檢討,保障身心障礙者政治參與權利。

二、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相關辦法中有關身心障礙者參選公職、行使投票權等參政機會不利之問題,籲請立法院各黨團提出修法草案,行政院亦應提出官方版草案,並邀請曾投入參選之身心障礙者參與,盡速推動修法。

在記者會前夕,人民民主黨賴宗育、周志文聯名向行政院人權小組、身權小組委員,以及台北市身權小組委員,和新任立委們,發出聲明。目前為止,雖有兩位行政院人權小組委員回覆,尚未確認正式將我們的訴求排入議程。小組是否會邀請障礙參選人們參與會議,將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是障礙運動與選制改革的重大事件

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賴宗育,於2020年、2024年兩度代表人民民主黨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由於兼有語言障礙與肢體障礙,經過實測,賴宗育的語速是一般人的一半不到,而且口齒不清,需要經過特殊訓練的口語翻譯。也就是說,一般候選人在政見發表會「15分鐘的發言量」,賴宗育搭配口譯,至少需要三倍時間才能完整表達。

因此,為了讓賴宗育親身表達政見的機會能與其他候選人平等,競選團隊在這兩次選舉期間,都極力要求台北市選委會調整公辦政見會時間,並由賴宗育的長期運動夥伴,即重度肌萎障礙者周志文作為翻譯。這一訴求立即獲得許多重度障礙者、障礙運動團體的支持響應,這是台灣首度有重度語障併肢障者參選,進而暴露現行選制障礙。

然而2019年底,中選會原本持「無前例可循」立場,使北選會拒絕我們的要求,賴宗育競選團隊憤而召開記者會抗議,北選會才勉予同意將政見發表時間從15分鐘延長為20分鐘,並准予周志文同步口譯。重度腦麻障礙者參選,首度撞出台灣選制破口!為了讓台灣社會直面選務單位的行政怠惰、缺乏障礙權利意識,賴宗育於該次政見發表會上,公開批判北選會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選委會用「形式平等」限縮「實質平等」,拒絕障礙者享「差別待遇」?

2019年北市選委會向媒體聲稱,中選會為此要「啟動修法機制」,我們本以為一舉能開通政治障礙,沒想到四年過去,修法無聲無息。賴宗育再次投入2024年立委選舉,台北市選委會居然「進化」了!這回北選會拿提供溝通輔具代讀為由,再度拒絕以行政裁量調整政見發表時間。

事實上,依照現行《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三條第2項「每一候選人於每場公辦政見發表會發表政見之時間以不少於十五分鐘為原則。主辦選舉委員會得視候選人多寡分組、分時段辦理之。」選委會本可依法裁量調整時間,落實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合理調整」精神,但選委會大張旗鼓弄來溝通輔具,要求我們在15分鐘內以代讀發表政見,堅持「既然有科技輔具,就不應與其他候選人有差別待遇」。原來發表時間相同才是「公平」,延長時間是「特權」?這不僅是對賴宗育個人的歧視,更是打了台灣障礙運動一巴掌!

大選前夕,賴宗育與競選團隊接連抗議北選會、以及負督導責任的中選會,中選會代表面對成群障礙者,雖然支支吾吾承認「延長時間並不違反法規」,明知我們訴求合理,卻推卸責任,不糾正北選會行政怠惰,更別提四年前的「修法機制」蕩然無存!

2024年的公辦政見發表會,賴宗育的發表時間倒退回15分鐘,雖然我們選擇部分時段使用北選會建議的溝通輔具,但仍堅持親身發言搭配口譯,理由很簡單:政見發表會所展示的「政見」不是只有語言本身而已,候選人的面貌、態度和行動都是展現能力和特質的媒介,障礙候選人的參政主體不可能以代讀輔具取代,換句話說,也沒有任何一個候選人願意「只用」代讀輔具發表政見。身為重度語言和肢體障礙者,在政見發表會上奮力說話、讓口譯員周志文翻譯,就是要展現日常的障礙處境,以及臨場發言的企圖與能力,更要讓選民直撃,即便這麼不方便的身體,都還是有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性,而且透過社群互助就能找到突破障礙的方法。障礙者參選的行動,本身就是我們的政見。

CRPD碰上政治層次就失靈,是誰阻礙我們參政?

我們不願台灣社會對於障礙者參選只抱著浪漫的推崇、與口惠不實的惋惜,這無助於打破任何障礙者參選所遭遇的制度性歧視問題。賴宗育兩度公然衝撞選制障礙,是障礙運動與選制改革的重大事件,要正視障礙者的參選參政權利,絕對要將本案納為修法的重要參考案例。此外,本次大選之後,選制改革聲浪再起,國民黨立委於3月1日提出不在籍投票之相關草案,我們也要強調,依據CRPD精神,不在籍投票與網路投票勢在必行,受惠的絕對不只是身心障礙者,我們將繼續關注。

再次強調:「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幫我們做決定」,籲請行政院人權小組、身權小組、各縣市身權小組,以及立法委員盡速回應我們的訴求,別讓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政治層面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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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38婦女節,勵馨社工不快樂–工會聯合抗議勵馨勞權問題

2024, March 8 - 15:43

文/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台北市社工工會、高雄市社工工會

3 月 8 日國際婦女節,是為了紀念婦女權利的運動。勵馨基金會長期主張性別平等及婦女權益,卻發生對社工薪資未足額給付的問題,疑似以不實核銷、不遵照衛福部方案補助計畫讓社工無法晉階,並且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使育嬰留停的員工無法領到年終獎金,這些嚴重侵害社工勞動權益相關的問題。因此三個工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舉辦記者會,聯合抗議勵馨基金會漠視社工勞權,並呼籲權益受損的員工加入工會,團結起來與勵馨基金會展開團體協商。

勵馨基金會薪資未足額給付

2021 年臺北市社工工會與高雄市社工工會就曾經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有多名任職於北、中、南區的勵馨基金會員工反映,他們執行的業務需要社工師執業且是政府委外的方案,但薪資單上卻只有「證照加給」2,000 元,並無政府委託方案應有的「執業加給」。
對此,高雄市社工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表示,勵馨基金會接受政府委外業務的契約規定,勵馨基金會要雇用社工執行特定業務,並且跟政府核銷該社工的「執業加給」32 薪點(換成薪資是 3995 元),但是實際上社工的薪資單上,只有 2000 元的「證照加給」。當時工會已經提醒勵馨基金會盡快修正錯誤,但勵馨基金會依然故我,直至 2023 年年底衛福部才發現有異,開始介入調查。如果一名社工自衛生福利部 2020 年開始實施「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就開始在勵馨基金會工作,那這名社工在過去 3 年已經損失至少 71,820 元。

做越久虧越多,社工每月短少 2,500 元

勵馨基金會對外宣稱,目前衛福部的「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是定額制、齊頭式不合理的現象,不利於資深社工久任。但日前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針對「勵馨基金會會內與衛福部社工人力資源系統年資不一」進行了一份調查,發現社工在勵馨基金會做越久反而虧越多。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表示,衛福部的「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只要受補助單位於年終核銷時,社工人員有通過受補助單位的考核機制,依照相關規定就能夠辦理年資晉階的作業,隔年度就可以獲得 8 薪點(995 元)的晉階加給。然而,在社工工會的問卷調查中,有 70%勵馨基金會的社工表示,自己即使通過勵馨基金會的考核,勵馨基金會卻未依規定辦理年資晉階的作業,導致社工的權利受損。不願具名的勵馨基金會員工表示,就是因為自己努力工作表現獲得了認可,才會通過考核,但勵馨基金會卻沒有依照規定辦理晉階,導致他的薪資無法跟上政府的敘薪加給。就目前工會所知,受害的社工最多一個月薪資短少高達 2,500 元。

請育嬰留停就領不到年終獎金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理事周于萱表示,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在 2023 年年初就曾經收到勵馨基金會員工的詢問,認為育嬰留停的員工領不到年終獎金有歧視及違法的疑慮。據了解,勵馨基金會的員工薪資包含本薪、津貼/加給、年終獎金 1.5 個月、考核獎金及其他獎金等。依照勵馨工作規則跟勞動契約的規定,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此外,月薪制員工在年底要通過試用期、要符合考核分數,才會發放 1.5 個月的年終獎金,顯然這個「獎金」具有勞務對價。
然而,勵馨基金會內部卻規定勞工必須 12 月 31 日在職才能領的到年終。這樣的規定使得上半年都正常工作,直到下半年最後幾個月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只因為該年度的最後一天不在職,就無法領到該年度的年終獎金。這顯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精神:「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作為最關心婦女權益的勵馨基金會,竟然有這樣剝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員工的狀況,令人不齒。依照《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精神,勵馨基金會應該按照員工實際工作的時間按比例給付,不能因為發放的當下是留職停薪,就剝奪勞工工作期間所應獲得的報酬。

工會聯合譴責勵馨基金會、呼籲受害員工出面

三個工會共同召開記者會,並且在記者會上呼籲勵馨基金會公開說明,為什麼勵馨基金會社工有薪資未足額給付或疑似不實核銷的情形發生,並要求勵馨基金會應盡快將薪資差額補給社工。此外,勵馨基金會也應說明為什麼勵馨基金會的社工內部考核通過了,勵馨基金會卻沒有依照規定向政府辦理社工年資晉階的作業,導致社工人員的權利受損。社工工會呼籲,勵馨基金會應盡速依實際通過考核之次數修正社工年資,並依正確年資進行敘薪,補發薪資差額。至於勵馨基金會的違法工作規則應該要立即修正,並且歸還苛扣原本該給員工的年終獎金。
記者會最後,三個工會共同呼籲,希望權益受損的勵馨基金會員工勇敢站出來,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趕快加入工會、聯繫工會,討回應得的薪資、年資及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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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西藏的未來 世界的未來 Tibet’s Future, Our Future 310西藏抗暴65週年大遊行行前記者會

2024, March 8 - 15:25

文/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聯合國協進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香港協會、台灣圖博之友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永社、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時間:2024年3月8日 早上9:30|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主持: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常務理事)

出席:格桑堅參Kelsang Gyaltsen(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貢卻拉巴 Kunchok Lhakpa(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主席)、洪申翰(立法委員)、吳沛憶(立法委員)

台灣從2004年開始,每年3月10日前後都會有紀念西藏/圖博抗暴日的行動。在台藏人、民間團體、政治人物或者一般民眾都會自發性地走上街頭,陪藏人走一段回家的路。今年3月10日,在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指導下,主辦單位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以及各協辦單位包括西藏聲援團體、台灣 NGO 的號召下,將舉行「西藏的未來 世界的未來」西藏抗暴65週年在台北的大遊行,這也是台灣第21次舉辦,和全世界一起呼籲,莫忘西藏/圖博人民尚在受苦。

今年的遊行,將從捷運忠孝復興站2號出口(復興SOGO前廣場)集合出發,走忠孝東路,途經國父紀念館(310磕長頭儀式)、中國銀行(行動劇抗議),最後抵達台北101,在信義無菸示範廣場結束遊行。

西藏/圖博遭遇的苦難,是世界受壓迫之民族與國家的縮影

近代西藏所面臨的風雨及挑戰,是許多面臨類似處境的國家或民族的縮影;理解西藏的問題,就是面對世界極權壓迫的一個起點;關注西藏的未來,也就是關注我們的未來、世界的未來。

西藏/圖博自古是獨立國家,歷史不容擅改

西藏/圖博自古以來是獨立國家,擁有獨特的語言、宗教、文化及政治、社會傳統,從許多歷史文件中可以得到印證。自1949年開始,圖博遭受中國武力入侵,1951年在中共武力下逼迫簽訂了《十七條協議》,隨之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憲法》,片面取消原有《十七條協議》裡的西藏特殊自治狀態,毀棄了自己用誘騙手段逼破西藏簽訂的協議。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抗暴行動,卻慘遭中國血腥鎮壓,導致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及八萬藏人流亡印度。

聯合國人權體系高度關注西藏/圖博人權議題

被中國佔領統治下的西藏/圖博,長年來在自由之家發布的全球自由度報告中,被列為全世界最不自由的地方,根據今年剛發佈的報告,西藏的自由程度為0/100,比去年的1/100還低。西藏的人權情勢越來越惡化,但同時也在聯合國人權體系獲得高度關注,包括:

2023年2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少數群體議題、教育權以及文化權利等三位特別報告員,針對 100 萬的藏人兒童被中國政府強制安置在遠離家園、教學內容與生活環境處處以漢文化為主的寄宿學校的作法提出警告。他們認為中國大規模的強制性漢化措施,剝奪了兒童使用母語的權利,使得他們失去以藏語與父母以及祖父母溝通的能力,也侵蝕了他們的身分認同。

2023年4月有6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針對西藏的大規模「勞動力轉移」 (labour transfer) 指摘中國:幾十萬藏人「被自願」從傳統的農村生活轉移到低技能與低薪工作。在這種勞動轉移過程中,藏人沒有機會學習專業技能,反而是在軍事化的環境中,被禁止使用藏語與表達宗教認同。聯合國人權專家認定這種以職業訓練為名、實為文化與政治洗腦的措施,意在破壞藏人的宗教、語言與文化認同,並構成強迫勞動與種族歧視。

2023年8月,聯合國的人權專家公佈報告指出,在2010至2019年期間,有9名西藏/圖博環境人權捍衛者正在中國監獄服刑,最高刑期為11年,專家們呼籲中共當局要提供這些環境人權捍衛者的資訊。​

截至去年底,聯合國至少向中國提出25次訪問要求,但都遭受到中共的拒絕,甚至上一次有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訪問西藏是在 2006 年。​

今年1月 23日,中國接受聯合國其他會員國對其人權紀錄的普遍定期審查(UPR)。雖然大部分國家與中國沆瀣一氣提出不痛不癢的建議,但還是有比過去更多、約20個國家針對西藏不斷惡化的人權情勢提出義正辭嚴的建議,特別是亞洲國家中日本直言中國對少數民族的迫害以及司法不公。其中的重點包括:終止寄宿學校制度;結束在西藏不斷發生的強迫勞動與勞動轉移;保證學生獲得藏語教育的機會;尊重西藏的宗教、信仰、見解和言論以及集會與文化自由,並且允許聯合國充分與不受限制地進入西藏訪查。

迫害進行式:德格(Derge)縣建壩、藏人精英離奇死亡

西藏/圖博遭受的宗教、環境及文化浩劫,不是過去的事情,更是現在進行式。

中共當局計畫在四川省甘孜(Kardze)藏族自治州德格(Derge)縣的藏人聚居地拆除6座寺廟、毀壞曾經逃過文革浩劫的13世紀古壁畫,以及迫遷兩座村莊共兩千多位村民。今年初在當地藏人發起抗議行動,反對在金沙江上修築「崗托水電站」(Kamtok Hydropower Station)計畫後,中共當局進行了大規模的逮捕,目前總計有上千名藏人及喇嘛僧侶被抓。保護環境不是罪,我們呼籲中共當局應立即釋放被抓捕的抗議者,同時停止拆寺建壩。310遊行當天也會在中國銀行前,表演行動劇抗議。

一名西藏大學二年級學生慈珍(Tsedon),2023年12月下旬被警方帶走,3週後中國警方通知家人,她「摔倒死亡」,並拒絕歸還遺體。中共當局也沒說清楚為什麼抓了她。根據媒體報導,她曾在寒暑假期間教孩子藏文,分發免費教科書幫助困難的孩子。很多西藏/圖博的文化精英相繼離奇地英年早逝,是否中共有政策、有系統地在消滅西藏一整個世代的青年才俊?值得世界關注與聲援。

重啟藏中和平對談,西藏/圖博的未來由所有西藏人決定

65年以來,西藏境內的六百多萬藏人,面臨著西藏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傳統,甚至脆弱的自然環境,皆遭受到嚴重破壞。文化斷根、傳承滅絕,西藏的孩子被迫離開家鄉、無法繼續用母親的語言了解這個世界;流亡海外的十五萬藏人仍然持續不斷的為回家的路奮鬥,並且揹負起沉重責任,站在不同的世界角落,為藏人發聲。

西藏/圖博的問題和未來,應該由全體境內外藏人決定,我們敦促中國政府和尊者達賴喇嘛、藏人行政中央的代表通過和談討論處理西藏問題;同時也希望台灣通過「支持西藏法案」。

310西藏抗暴日65週年大遊行 (2024)相關訊息

|主辦|在台藏人福利協會

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

|指導|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活動頁|https://fb.me/e/4a5EznlcG

|協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聯合國協進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香港協會、台灣圖博之友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永社、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持續邀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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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調整退休給與並非政府恩給 全教總要求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作為公教調整月退休金之指標參數

2024, March 8 - 15:19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行政院與考試院於2月29日分別指出,退休、退伍軍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以及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將調升4%,並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全教總表示,退休金目的係為照顧受僱者老年經濟安全,依年改前退撫制度精神,退休金之給與本就與在職人員調薪連動,目的就是為減少通貨膨脹對退休人員的衝擊,依此,調整退休給與並非政府恩給,而本就是政府作為公教雇主的基本責任。

而依現行公教退休法規,公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與在職人員調薪脫鉤,而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

顯然政府也同意月退休金應隨物價漲幅調整,以免造成退休公教人員老年生活品質下降。然而,隨著貧富差距變化越來越大,「消費者物價指數」早已和生活實際狀況脫節,全教總多次主張:月退休金的調整,應以「消費者物價重要民生物資指數(米、麵粉、雞豬肉、衛生紙等17項重要民生物資)」作為公教調整月退休金之指標參數,才能真正反應生活水準的數據。

據考試院銓敘部3月1日新聞稿所述,111年7月1日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公告調整2%,是在考量自108年1月1日起算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計至110年為1.73%(以108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98.30,110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0,計算累計成長率為1.73%),尚未達正、負5%幅度,但每4年應予檢討的時程將屆,才針對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高2%。

至於本次(113年)調整則是在111年7月1日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實施調高2%後,重新起算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以調整110年度為基期,經計算至112年度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為5.51%),已達啟動條件,決定調整比率4%。

但若計算基期相同,以消費者物價重要民生物資指數作為指標參數,以108年度消費者物價重要民生物資指數97.34,110年度消費者物價重要民生物資指數100,計算累計成長率為2.66%;再以110年度為基期,112年度消費者物價重要民生物資指數110.06,計算累計成長率更高達10.06%,亦即,兩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比例,皆未能足夠反應重要民生物資物價指數,更凸顯調整退休給付根本不是政府恩給,目前的調整機制必須與時俱進。

全教總強調對於已退軍公教退休金的調整,應符合重要民生物資物價的變動,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作為公教調整月退休金之指標參數,以維持退休軍公教日常生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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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拒絕虛假進步表象! 呼籲各政黨應兌現選前「薪資透明化」政見!

2024, March 7 - 18:46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日前勞動部公布今年的同酬日為2月23日,意味女性自2023年1月1日要工作至今年2月23日,共419天,才能領到與男性工作一年365天相同的薪資。勞動部表示同酬日回到疫情前的水準,由2023年的58天下降為54天,進步4天,但若查看近十年公告的同酬日,我們認為台灣的性別薪資差距不僅裹足不前,還存在退步危機。

女性獨自面對薪資不平等,未見政府積極作為

2022年政府公告的同酬日顯示男女薪資差距加劇,勞動部表示是受疫情下不同行業別加薪幅度影響,以女性為主的行業(如服務業)加薪幅度較小,以男性為主的行業(如運輸及製造業等)相對加薪幅度大,因此有較顯著差異。又以「過去未納入研究發展服務業、學前教育、社會工作等女性居多的行業,納入後男女薪資差距並沒有擴大太多」試圖說服國人兩性的薪資差距「沒有退步得那麼嚴重」。

上述狀況不僅反映多數女性從事相對低薪的職業性別區隔,也凸顯部分行業別容易受到外在的變動(疫情、災害)而落入經濟風險。今年薪資差距的縮小,也僅是回到停滯多年的差距,況且與2020年的52天相比更是退步。雖然疫情過去,然而直至現今,仍未見到勞動部提出任何的檢討報告,討論外來該如何因應類似風險,僅以一句「今年進步了」掩蓋女性仍持續獨自面對職業上、經濟上不平等的事實,若政府繼續不作為,再次發生對經濟有重大影響的災害時,極可能如2022年般造成薪資差距擴大。

政府採佛系指標、比爛策略,薪資平等還要74年

勞動部性別平等推動計畫112年度修正版[1]羅列不利女性勞動參與的因素包含育兒、職場的性別偏見、薪資差距等,其中縮小性別薪資差距的目標是每年0.2%,並僅以鼓勵企業用「非強制性」的同工同酬檢核表作為改善薪資差距的對策。

每年縮小0.2%的目標,代表現在出生的女性,必須等待將近74歲,才有可能迎來薪資平等的一天,更遑論,同工同酬檢核表僅是提供給企業參考、自評,根本無任何實質規範效果,企業不落實也不會有任何影響,可謂勞動部攜手企業一同躺平。

多年來,勞動部僅以薪資差距比台灣大的美國、日本及韓國作為對照,試圖製造「台灣好棒棒」的假象,忽略歐洲許多薪資差距比台灣低的國家,持續透過那些制度改善薪資性別不平等,是刻意而為的卸責手段。歐盟在2023年6月「工資透明化」制度[2]生效,勞工若被證實因為性別遭受薪資差別待遇,可以獲得未支付工作的補償。冰島在2008年推動要求同工同酬的法令,不斷修法,使其不僅具宣示效果,還有強制性,冰島的薪資差距自2016年至2021年薪資差距五年降低了5.4%,即便面臨疫情考驗,性別薪資差距亦未擴大。

呼籲各政黨積極兌現選前「薪資透明化」政見

2023年本會因應總統大選,提出性別政見問卷[3],邀請各個政黨回應各項我們認為現階段台灣應該盡快改善的性別議題,其中縮減性別薪資差距是其一。目前在國會有立委席次的民進黨及民眾黨皆承諾修法明訂薪資透明化,兩黨委員加總已經過半,理應有機會在兩黨合作下共同推動該法,而國民黨雖未承諾修法薪資透明化,但亦對縮減性別薪資差距一事表達重視,相信應當也樂見能具體改善薪資差距之制度的通過,我們呼籲各黨應積極兌現承諾,以促進台灣的性別薪資平等。

[1] 見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1607/28752/28798/28804/lpsimplelist。存取日期:2024年3月1日。

[2] 見European Commission官網: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statement_23_5692。存取日期:2024年3月1日。

[3] 本會性別政見問卷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awakening.org.tw/2024/2024%E6%80%A7%E5%88%A5%E6%94%BF%E8%A6%8B%E5%95%8F%E5%8D%B7。存取日期: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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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網路世界中女性是數位性暴力主要受害者,婦援會呼籲每個人應有數位身體隱私權概念

2024, March 7 - 18:44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3月8號是國際婦女節,婦女節是從歐美20世紀初一連串的勞工運動演變而來的,聯合國在1975年3月8日首次慶祝婦女節,並確立在3月8號這一天感謝各界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努力並反思。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2024年性別圖像》幾項統計指標與指數,我國婦女地位相對其他國家較為平等。然而在人身安全與司法的部分,女性仍然為性別暴力主要的被害人。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在性影像雙法實施後,成人、兒少性影像遭散布的申訴案件中,女性占六成至七成。2023年比2022年同期,成人申訴案件量多出數倍,顯示近年來性私密影像犯罪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婦援會2023年服務的272位數位性暴力新案件中,有81%被害人是女性。求助者與加害人雙方關係以網友36%最多,其次為前/現任伴侶30%。性影像取得手法自拍(多以愛情、打工等名義被誘騙)提供29%最多,其次是偷拍23%。實務案例不論是威脅散布或是已散布,都讓被害人感到不安,因為當性影像外流,想要完全下架消失是較為困難。在網路螢幕的另一端,仿佛有一群看不見的人,繼續將性私密影像下載、上傳、複製或分享,不斷循環下,將會造成被害人終生難以抹滅的傷害與夢靨。

婦援會多年實務發現,要降低數位性暴力事件,需要進行全面性數位身體隱私權、數位身體界線的扎根教育才是根本預防方式。

「數位身體隱私權」:是每個人有權決定在數位/網路中運用自己身體隱私/性影像的方式,任何他人不可未經本人同意,利用科技使用其身體隱私/性影像。因為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也會觸犯我國法律;「數位身體界線」:是每個人可以容許他人觀看或拍攝自己身體的部位和範圍。

舉例來說,當一位直播主在網路社群平台直播時,直播主也有權利決定自己可以被人觀看或拍攝的身體部位和範圍到何種程度。他或她可以設定紅線區,例如性器官、胸部不想給觀眾看到。他或她可以拒絕觀眾不當的直播要求,或是封鎖不禮貌的言論。

而底下的觀眾應該要尊重那一位直播主的「數位身體隱私權」,不得未經同意側錄拍攝直播影像及存檔轉傳散佈;也不得拿直播主的影像去電腦合成、深偽(deepfake)成不實的私密圖片;也不得在聊天室中未經他人同意而張貼對方的性私密照。

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若是未成年人(18歲以下),即使是任何人(包括自己和家人)都不可以隨意拍或錄影孩子的隱私處,包括拍裸照、拍穿內褲的清涼照、不可以用任何東西碰觸隱私處。任何人(包含自己和家人),都不可以在聊天或遊戲群組、FB、直播等,放有兒少身體隱私處的照片或錄影內容。

總結而言,婦女節是反思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重要日子。儘管台灣在性別平等方面相對進步,但在數位世界中,女性仍然是數位性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婦援會呼籲全面性的教育,以降低數位性暴力事件的發生。此外,尊重他人的數位身體界線也是維護性別尊重和安全的關鍵。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我們應該共同努力,促進性別平等,保護每個人的數位身體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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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被迫出走的女性照顧工作者 政府大撒錢,治標不治本,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依然缺工

2024, March 7 - 18:39

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0-6歲國家養政策」,國家怎麼養?大撒錢,市場機制決定一切

2022年的兒童節,蔡英文總統在其臉書再度宣示,0到6歲國家跟各位家長一起養,表示育兒的事情,政府一定繼續努力,要當台灣家長的神隊友。我們想告訴蔡英文總統,在其任內這八年,國家的幼托政策不斷地加碼現金補助,以及擴大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使得整體幼托環境依舊無法擺脫高度私有化與營利化的市場邏輯,超收、師生比不符、任用不符資格的幼托人員等等違法事項成為無法解決的常態。

同時,因為「利潤導向」的思維,幼兒照顧與教育被視為服務業,讓兒童成長學習的環境加速劣化,親師關係變成「消費者導向」,傳統上親師互動中信任、互惠與互助關愛的基點正在流失,被「消費者至上」進而取代。個別家長的意見、需求、要求,與喜好,超越幼托專業工作者的實務,幼托工作者大多只能消沉的配合,將工作變質為家長量身訂製的服務。

因此,幼托工作者依然面臨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壓力)與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工作窘境,雖然,這六年來,政府打著保障教保人員的薪資大撒幣,但撒幣多數進入私立業者的口袋,血汗教保的勞動環境並沒有改變,導致許多幼托人員被迫出走,畢業的幼保系新鮮人不敢踏入這個職場,流動率高、缺工早已是幼托機構長久以來的現象,幼托工作者不穩定,只會加速幼托品質的崩壞。

政府真要作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應該要去解決這些長期以來影響育兒品質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只會撒錢。所以,我們想跟未來的賴清德總統說,「大撒錢無法留住高品質的幼托工作者,只有建置真正公共化的友善幼托環境,才是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關鍵」。

一、整體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數量,仍遠低於私立營利取向的幼托機構,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

在托嬰中心的部分,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資料顯示,111年度全國托嬰中心總共有1,502家,私立托嬰中心為1,117家(74%),公設民營者僅有385家(26%)。

而幼兒園的部分,根據教育部主題式互動統計圖表的資料顯示,111學年全國公立幼兒園(2,180園)+非營利幼兒園(337園)+教保服務中心(114園)總共有2,631園,從園數來看公共化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4,030園)的比例,似乎有所增長為4:6。但若從整體收托人數來看,全國公共化幼兒園的幼生數為190,000人,僅占所有收托人數的33%,也就是將近七成的幼生依然是由私立幼兒園所收托。

從上述數據來看,整體的幼托環境有七成都是私立幼托機構,公私比嚴重失衡的狀態與13年前幼托整合實施時相較並未獲得明顯改善。也就是,從2011年幼托整合以來,政府宣稱要擴大公共化幼托機構的設立來改變高度營利取向的幼托環境,以改善幼托工作者惡劣勞動條件,提高幼兒照顧品質,至目前看來血汗教保環境依然存在。

二、在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採用準公化機制的補助方式來保障教保人員薪資,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政府從2018年推出準公共化機制,採取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以大量提供平價教保服務來快速解決民眾的送托需求,降低家長的負擔。同時,設定教保人員薪資底限,期待藉由提升/保障幼托人員薪資來降低現場高流動率與缺工的情形,但這目標並未達成。

準公共化機制實施將近五年來,教育部已經投入292億經費,將近47%的私立幼兒園加入,然而,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資訊,2018至2023年六都準公共化幼兒園的違規率達33.7%,違規內容包括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超收、師生比不符等等。也有不少家長反應準公共化巧立名目超收學費,無法感受到育兒負擔減輕。

主要是,政府雖然濫用〝公共化〞的概念來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但無法改變私立幼托機構的〝營利〞本質,在台灣高度市場化的幼托環境,政府的補助方式只是不斷誘導學費的提高。以鄰近國家韓國為借鏡,韓國政府從2012年起補助幼兒使用免費私立托育,但父母仍須負擔昂貴的費用。世界金融雜誌(World Finance)於2019年報導:「南韓幼兒托育十分昂貴,政府的補助之外,許多父母每個月花費仍達兩百元美金,達家庭收入的16%之多,每個月支出令人咋舌。」。

另一個值得提出的現象是,補助費用的增加並沒有反應在教保人員的薪資保障。大多數從事教保工作者為女性,照顧者的勞動條件依然沒有改善。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有5成的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今年教育部因應公務人員4%的調薪,也提高了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1,200元的薪資,當工會將相關訊息放上臉書後,就有不少教保員打電話至工會表示並不知道此事,且薪資也未調升,有些甚至還停留在29,000元。私立業者往往運用許多的方式,來苛扣教保人員的薪資,或避免三年後薪資的晉級,幼托人員根本看的到卻吃不到。

當政府補助私立幼托機構的錢沒有實質改善照顧工作者,特別是此行業以女性為多數,反應的是市場機制依舊將女性視為廉價的照顧人力,替補性的勞動人口。

三、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與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不會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

這幾年來幼托機構不當管教事件成為相當被關注的情事,政府與民意代表最大的施力點就是不斷地修法提高罰責,增加行政管理的強度,要求加裝監視器等等,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幾年下來,並未有看到顯著成效。反倒加速教保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同時撕裂親師間的互信合作關係,使托教品質持續劣化。

(一)監視器錄影設備變成國家唯一監控的管道:但監視器即便設備齊全,並有錄影加錄音功能,但影音卻是自由心證的詮釋,看到一個影、生一個孩子,是否真正能夠還原現場?

(二)過度通報、媒體過度報導,導致社會大眾對於幼兒園教保老師驚懼不已,每天上演「驚世老師」劇碼,導致家長心生恐懼而不敢送托、以偏概全視每個幼托人員都是傷害我小孩的嫌疑犯;另外,也嚇壞幼托人員,導致希望能快快更換職場,因為只要被捕風捉影,隨時就要被停職接受調查,實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三)部分政治人物博眼球,未經查證,任意開記者會,為個人的政治聲量,消費教保人員與幼兒家庭,製造社會恐慌。我們認為,民意代表面對問題現象時,應先理解、體認第一線照顧工作的內涵,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把矛頭立即指向教保體系最底層的教保工作者,隨意爆料,這都讓現場教保人員面對自己的照顧工作外,心裡還存在著隨時被監視、爆料的莫大壓力。

四、家長對於照顧工作者的過度期待與理想化,造成幼托工作者身心俱疲。

相信有過照顧經驗的人都可以深刻體驗照顧是一件高壓力、高情緒的工作,在家裡光是照顧一個小孩,一天下來,父母親都會感到十分勞累。

目前法定的師生照顧人力比例,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雖然,目前政府有試著調降幼托機構的師生比,但是對私立幼托機構的要求並非強制性。

在台灣兒童照顧成為購買性的服務時,實際的現象是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幼兒的照顧能提升。

除此之此,台灣幼托人員的工作包山包海非常龐雜。被商品化的兒童照顧工作,幼托機構間競爭性的包裝,強調顧客至上的服務,操弄家長物超所值的購物心理,儘可能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要求幼托人員延長收托時間,隨時回覆通訊軟體中家長的訊息,以及迎合家長對服務的期待,發展各種花俏、多樣性的課程、慶生活動、節慶活動或親子活動,眼花撩亂的教室布置,流水帳式的拍照記錄,都使得教保員需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來滿足家長個別化的消費需求,經營人際親師關係。

這些來自外在勞心、勞力龐大壓力的累積,再加上常態性的超時工作,都可能使得教保服務人員由情緒隱忍至情緒失控,進而可能引爆不妥的照顧行為。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記者會召開前作了一個初步且開放式的幼托人員心聲調查,總共有302位幼托人員填寫,統計顯示(可參考圖1-1與1-2),30%的幼托人員認為有過多的文書庶務與考核,她們表示,在照顧孩子的過程,還有「一堆打不完寫不完的觀察記錄、總評量、教學計畫、園刊、活動紀錄等等」,同時也表示,不希望有過多的考核、評鑑,為了迎合評委的期待去製作文件資料,這都會削弱她們照顧小孩的心力。

28%的幼托人員覺得需要配合園所來符合、滿足家長的過度需求,例如,延長托育的時間、不斷要求幼托人員幫小孩拍照,隨時要回覆家長在APP上的提問等等。14%的幼托人員表示,不願意被監視器監控,也不希望家長讓小孩配戴錄音錄影的儀器上學,這樣的作法會完全粉碎親師彼此間的溝通空間與信任。

所以有39%的幼托人員認為,目前幼托機構最需要的就是回到親師信任與陪伴,25%表示需要提高幼托人員的薪資與待遇,以增加老師留職的意願,18%則認為應該要建立友善的教保職場,例如,降低師生比、人力配置充足、支持幼托人員等等,11%期待家長要能信任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一起重視幼兒的身心發展。

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的改變,子女人數減少,每個家長對於小孩都相當疼愛,也越來越關注小孩的教育,期待幼托機構成為育兒家庭的延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團體中被照顧者善待。那家長就應該試著理解幼托人員在幼托機構的工作狀態,在一對多的照顧現實中,幼托人員的照顧能量是有限的,不應對幼托人員有過高的期待,更不要對幼托人員有過多的猜忌,應尊重幼托專業與幼托人員合作,讓親師可以培養出信任,建立起溝通關係。


五、國家大撒幣政策未減緩幼托工作者的流失,政府的因應之策居然是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製造更多血汗勞工。

目前全國大專技專院校共有43所院校、124個幼教/保相關科系所,每年生產至少4200位教保員,畢業生足夠成為幼托機構勞動使用,但為何仍然大缺工?主要的原因是幼教/保系畢業生不願從事血汗幼教工作。但是我們的政府單位並不願意正視主要的結構問題從根本改善血汗的教保環境來解決缺工的問題,還是採取鴕鳥的方式,預計114學年度起,擴大招收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來培育更多不願進入或很快就流失的教保畢業生,讓幼托職場的血汗狀況持續,幼托品質不斷地崩壞。

六、解決之道:建置永續、友善的公共化幼托體制才是0-6歲國家養的核心,也才能真正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問題

幼托行業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從業人員,長期以來勞動現場常見的三高與三低問題並未獲得改善。工會2020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顯示,平均工時是9.3小時(未包含午休時間),43.7%工作超過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被高薪低報。倘勞動條件不佳,恐造成基層托育工作者過勞,危及照顧品質,且幼托工作者在學校養成之後流失嚴重。

政府確實也看見問題,蔡英文總統在2021年5月12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後表示,「幼兒園的薪資也要考慮設一個底線,不能掉在底線之下,有快樂的小孩總要有快樂的老師。」。行政院長陳建仁於2023年3月30日在聽取教育部「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報告後表示,政府投入少子女化對策相關經費,已從2016年的150多億元,大幅成長到2023年達千億元之多,同時增加相關托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提高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期待藉由適度提高待遇福利,鼓勵幼托機構服務人員長留久任,並讓幼兒得到完善的教育與照顧。

然而,這麼多年來,政府採取大撒幣的政策,並未解決幼托機構人員低薪與短缺的問題,幼兒的照顧品質也並未提升,這正說明著補助政策事實上無法解決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當兒童照顧已落入高度市場化與商品化,利潤成為唯一的目標時,在如何設底線都是無法保障幼托人員的薪資條件。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認為,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長久以來公私失衡的幼托環境,國家幼托政策須真正落實公共化的價值,公共化不是政府花錢了事,而是國家需擴大使用公共資源來協助人民托育服務,以提供「實質服務」為主,逐年增加編列幼托公共化預算,持續擴充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的數量,翻轉公私比失衡。

因此,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於未來的新任政府提出三項建言:

(一)短期內政府應納管準公共化幼兒園與托嬰中心,以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考核標準,來管理準公共化幼托機構,且訂定公共化幼兒園違法/規後的具體退場機制。同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有效的查核機制與申訴管道,讓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幼托人員能如實拿到政府所規定的薪資保障。

(二)長期而言,政府應該要大量擴充公共化幼托機構(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的量能,訂出準公共化政策的退場時間表,不要再以假的公共化來虛應人民。

(三)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托育行業定期進行勞動檢查,並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以保障幼托人員的勞動條件。幼托行業分為0至未滿2歲的托嬰中心、2足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園,以及小學課後照顧三個部門,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若干業者又同時經營不同型態的托育機構,地方政府如以單一局處進行稽查,容易發生漏洞。例如:如業者同時經營托嬰中心與幼兒園,教育局稽查幼兒園時,業者容易將超收的幼兒轉移至托嬰中心的場地以躲避稽查,類似的狀況時有所聞。工會主張應推動跨局處的聯合稽查,包括勞動、教育與社會局處。

如此,才能改變上述的血汗教保窘境,建立友善教保職場,讓幼托工作者在安全穩定的勞動職場,自然就能提升留任率。留住優秀幼托工作者,才是提升教保品質的核心,才能真正提升照顧品質、培養國家未來生產力。讓家長安心工作、能把幼兒交付給安全信任、真正平價、普及、高品質幼托機構,才有可能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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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59集|如果有一天…風機蓋在家門口?

2024, March 7 - 07:47

文 / 莊旻璇

彰化「芳苑地區陸域風力發電開發計畫」規劃在彰化沿海重要潮間帶「永興海埔地」及內陸田間設置13座風機,若加上其他開發案,預計在芳苑地區設立的風機加總至少有50支,引發在地居民反彈。

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能源轉型,卻在各地引發大大小小的抗爭,究竟開發過程出了什麼問題?居民對風機抱持哪些疑慮?本集節目邀請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吳慧君,一起來討論芳苑反風機事件。

陸域風機進駐芳苑 恐影響睡眠、生計

芳苑的沿海地區有著全台最寬廣、生物量最多的潮間帶,同時也是牡蠣、文蛤等養殖重地,而彰化縣更是畜牧業的重要產地,以芳苑鄉為例,雞蛋產量就佔了大約全國的40%,政府卻要在農漁業密度高的地方設立風機,甚至規劃逾50支的數量,勢必對當地產業造成重大影響。吳慧君提到,開發案進入環評才會有詳細資料,有些風機不需經過環評,實際規劃的數量高於70支,彰化其他地區也有風電開發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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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芳苑已有22支風機設立在堤岸內的魚塭區,尚未進到內陸,但周邊仍有部分居民深受風機長期低頻噪音所苦,甚至曾發生風機漏油、汙染周遭魚塭,造成養殖的文蛤、白蝦接連死亡。吳慧君表示,風機進駐彰化,居民最擔心的是風機不間斷運作產生的低頻噪音及眩影,可能造成嚴重的睡眠問題,使生活品質下跌,甚至連帶影響地價,除此之外,風機噪音對動物的影響也應審慎評估,當地養殖業、畜牧業不應平白承受這樣的風險。

風機緊鄰家門邊 民眾竟毫不知情

吳慧君表示,風機開發說明會的公文大多發給村里長或鄉民代表,近期也開始發送給關注開發案的公民團體,然而實際受影響的居民卻未直接收到通知,甚至在環評會前到當地現勘時,才發現居民對開發案毫不知情,由此可見過程中雙方資訊不對等,使民眾難以參與討論。除此之外,由於政府與廠商並未提供開發案的相關資料,民眾只能從網路上蒐集資訊,然而說明會上的風機數量、環評程序皆與查到的資訊不符,吳慧君提到,原本在環保署網站上看到預計申請21支陸域風機,廠商卻在說明會上拿出另一份只有8支風機的計畫,推估原本預計設立風機的地點可能有鄰近住宅,符合環評條件,而廠商為了規避環評才做此更動。

2023年12月15號「芳苑地區陸域風力發電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3次初審會議上,芳苑居民李國忠表示,廠商召開說明會時,並未確實通知受影響的居民,甚至開會前一週詢問在地的畜牧業者,還有人不知道風機即將蓋在自己的生活周遭。李國忠接著播放在開發說明會上的影片,一位來自彰化漢寶村的阿嬤控訴,現在住家附近不到200公尺處就有一支風機,風機發出的噪音導致每天晚上都難以入睡,堅決反對再設置風機。

環境議題沒進步 民眾參與待加強

吳慧君提到,「芳苑地區陸域風力發電開發計畫」中的永興專業區,同時也是漁電共生的示範場,兩者場址重疊,恐形成「上面風機、下面光電」的情形,然而環評過程卻未納入光電的影響,也未討論風機設置對畜牧業的影響,直到環保團體及民眾反映,環評委員才要求業者提出評估報告。節目主持人管中祥認為,開發帶來的危害並非完全無法避免,前提是要與民眾進行良好溝通、達成共識,事後補救反而增加成本。

目前法規規範陸域風機距離建築物500公尺以下需辦理環評,並非禁止劃設,吳慧君表示,即使有這項條件,業者仍有責任通知受影響的居民,並對開發案做更審慎的評估,否則當地居民、環保團體若未參與環評會議,很可能在沒有任何討論的狀況下直接通過這次的開發案。

10年前苗栗苑裡曾因風機設置的安全距離爆發大規模抗爭,如今又發生類似事件,難道這幾年在環境議題上沒有任何進步嗎?吳慧君認為,政府本質上還是在協助開發,民眾與政府、廠商時常處於資訊不對等的狀態,尤其近年政府大力推動淨零碳排政策,為了加速開發程序,相對難顧及到民眾參與的細節。管中祥提到,民主社會除了投票以外,「公眾討論」與「資訊透明」也非常重要,但從環境運動的歷程來看,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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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社子島自救會聲明:停開擾民諮詢會,撤銷生態社子島計畫

2024, March 6 - 20:22

文/社子島自救會

有關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總隊,3月6日起將召開15場鄰里諮詢服務一事,社子島自救會呼籲土開總隊停止辦理此無意義的擾民會議。立即落實蔣萬安市長選舉期間承諾由下而上討論社子島聚落保留議題的承諾,重新研提全面保留既有主要聚落為前提的社子島都市計畫。

日前媒體報導內政部長林右昌拜會蔣萬安市長討論社子島案。林右昌部長將他閱讀後貼有重點的《城中一座島:築堤逐水、徵土爭權,社子島開發與臺灣的都市計畫》一書贈送蔣萬安市長,且建議蔣市長有關社子島聚落保留議題可從書中找到解方。社子島自救會表示,如果蔣市長跟林部長確實詳讀《城中一座島》一書,即可知現行柯文哲版的生態社子島計畫,完全無法保留社子島聚落紋理、生活及文化,也不符合未來北台灣區域發展的趨勢,應該要打掉重練。

社子島自救會呼籲林右昌UChange部長應將生態社子島計畫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審查否決、撤銷;蔣萬安市長儘速放棄生態社子島計畫,重新由下而上與居民討論研提保留社子島九大聚落,降低開發強度的新社子島都市計畫,才能真正收拾柯文哲留下的爛攤子,加速社子島環境改善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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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婦女及性別團體與立委之新春茶會

2024, March 6 - 18:15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一屆國會甫開議,婦女新知基金會於婦女節前夕,舉辦婦女及性別團體與立委新春茶會,共23個在各領域耕耘多年的民間團體出席與立法委員交流,民間團體關注的領域廣泛,包括職場、公共參與、健康、幼兒托育、長期照顧、教育、暴力防治領域的性別平等議題,長年爭取多元性別、移工、婚姻移民、身心障礙者權益、以及教保人員與醫師勞動權益的民間團體,也從各自專業提出性別平等主張與訴求。

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及辦公室成員前來交流,曾參與民間團體的立法委員范雲、林月琴、張雅琳、麥玉珍,以及在過去從政經歷中關注性別平等議題的何欣純、黃捷、吳沛憶、黃珊珊,以及新科上任郭昱晴委員,皆親自出席,與民間團體廣泛交流;因行程衝突未能出席的柯志恩、李彥秀、王育敏、蘇巧慧、陳培瑜、沈伯洋、黃國昌委員,亦由辦公室主任或助理代表出席。

民間團體各提出多項主張,例如長照安排假、完善的公共托育及長照服務、性別平等教育的深化、身心障礙女性權利落實(如公共空間設計考量應納入身心障礙女性外出更換月經衛生用品、哺乳需求)、移工、多元性別(LGBTQ+)、教保、醫療人員的勞動權益保障等等。參與者皆期待民間力量與新一屆國會持續合作交流,在性別平等政策與修法推進上取得長足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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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行政院長正面回應五一國定假 全教總:遲來的正義,應儘速上路

2024, March 6 - 18:1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昨(3/5)日在立法院進行施政總質詢時,對立法委員林宜瑾提出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放假的議題,首次正面回應:「無論是人事總處或是內政部,調整假日時,應可考慮是否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

全教總認為「五一國定假」是遲來的正義,肯定最高行政首長終於聽進民間長期以來的訴求,早就該做,呼籲政府勿再拖延,應儘速宣布五一勞動節為國定假日。

  五一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2018年全教總曾製作「五一勞動節的由來」動畫短片,提供教師在課堂進行勞動教育。然而,諷刺的是,教師做為勞動者,在勞動節這天卻被排除在外,不能和全國勞工一起放假。2019年,全教總首次正式召開記者會訴求「五一國定假」,當時即獲得多位朝野立法委員的支持,各業工會亦表達認同,自該年度起,年年成為五一勞工遊行的主要訴求。

全教總倡議後,引發社會輿論熱烈討論,親子無法同步放假、公務機關和民間單位一國兩制……種種擾民與不便的聲浪湧現。2020年,全教總持續向第10屆國會遊說,各政黨皆有立法委員表態支持,唯有行政部門鐵板一塊,不為所動。2021年全教總發起「紅不讓」行動,號召基層教師穿上紅衣集體發聲。2023年,全教總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再次召開記者會,以「在團結的道路上,沒有人是局外人」為訴求,向執政最後一年的蔡政府喊話,可惜去年內政部仍未有實際動作,錯失改革時機。

最後,全教總要感謝曾為五一國定假發聲的朝野立委,期待全國勞動者能夠共同紀念五一勞動節的這天早日到來,讓臺灣的勞動人權向前邁進,跟上世界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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