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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委爽領30萬年終,全民9兆預算慘遭「欠過年」! 公督盟:藍白不顧台灣民生,忙向中共獻媚!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距離農曆過年剩不到一週,當家家戶戶都忙著除舊佈新、將工作收尾之際,今年度總額逾 9 兆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國營事業預算),以及 1.25 兆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至今仍卡在立法院一動也不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今(9)日偕同 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社會民主黨、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及中台灣教授協會召開記者會,幫立法院貼春聯,諷刺國、眾兩黨立委擺爛不審預算,卻照領 30 萬年終獎金,根本是標準的「薪水小偷」! 更是在徹底瓦解台灣國家安全!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以剛落幕的日本國會大選為例,表示:「違背民意的政黨終將付出代價,國、眾兩黨立委一方面惡意擺爛不審預算,另一方面,將國防特別預算條例惡意阻擋高達 10 次,連付委審查的機會都沒有,這種『對內棄審預算、對外忙向中共獻媚』的價值錯亂,必將被全民唾棄!公督盟強調,立法院長不應只會訂便當,放任朝野對立。呼籲韓國瑜院長在農曆年前盡速召集朝野協商,促成行政、立法對話!並正告國、眾兩黨,別讓攸關人民權益的國家預算,淪為政黨報復下的犧牲品!」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立委身為民意代表,人民才是老闆!在年終考核之際,若有員工整年的業績掛蛋、甚至連本職工作都擺爛不做,身為老闆的人民,豈有還要發給立委 30 萬年終獎金的道理?且根據公督盟統計,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林沛祥、呂玉玲、林德福在本會期的法案主提案僅『1 案』,國民黨立委謝龍介的主提案數更完全『掛零』!公督盟痛批,這種『不提案、不審預算』的薪水小偷,根本不該浪費人民辛苦的納稅錢,應即刻將年終繳回國庫!」
藍白瘋起來連「立院」自己預算都擋!搬石砸腳害慘全民,小黨齊轟立委還錢!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痛批:「當全台灣民眾都還在辛勤上班,只有坐領高薪的藍白立委在爽放假!回顧上個月立法院延會,國民黨與民眾黨根本『沒做正事』,寧可放任攸關民生與國安的總預算、國防特別條例卡在程序委員會動彈不得,卻有時間火速通過跟人民權益無關的『助理費貪汙除罪、中天復台、救國團解套』等三大自肥法案,甚至上演一場『假彈劾』的政治鬧劇。這種只顧政黨私利、卻連立委最基本的預算監督工作都做不到的行徑,根本就是尸位素餐!」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何語蓉強調:「總預算沒過,按照《預算法》規定,可以沿用去年度編列預算看似歲月靜好,但真正的受災戶是「未來的國家發展」,包括:新增的托育名額、醫療設備更新將連帶延後上路,對多數家庭而言,預算並非抽象的國家數字,而是孩子能否順利就學、家人在遭遇災害時能否有即時資源支援,以及長輩生病時醫療照護能否到位,呼籲在野黨別再將總預算當作政治肉票!」
同時,經過公督盟盤點,立法院今年度預算編列較去年增加了 1.8 億元,包含:立委住宿會館整修、汰換委員用大客車,通通接因為藍、白無差別亂擋預算而無法動支。這種「精神錯亂、搬石砸腳」的瘋狂行徑,證明在野黨為了鬥爭,已徹底理智斷線!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新莊區議員參選人)則以工程師背景諷刺:「工程師如果留著 Bug 是不能放年假的,但立委卻留著國家級 Bug 跑去過年!」他警告,預算卡關將造成嚴重的「技術債」,包含:中小企業面對國際碳稅,政府所推出的ESG綠領人才培訓將被迫中斷,以及國科會今年所提出的「AI 運算資料中心」 也被迫停擺,讓台灣在以「天」為單位的全球 AI 競賽中輸在起跑點 !
丟臉丟到國際!勿為追求「與中共合影」,自廢武功葬送國家安全!
空軍出身的台灣基進秘書長馬依翔批評:「國民黨、民眾黨刻意拿『軍人加薪』當籌碼,實則是政治勒索,不僅侮辱軍人尊嚴,更害國軍缺乏精良裝備 。特別是中國軍事威脅升高之際,國防條例卻遭藍、白十度封殺;關鍵的『拖式、標槍飛彈與 M109A7 自走砲』美方報價效期僅至 3 月 15 日 ,但民眾黨自提的法案卻像「買電腦沒系統」且大開紅色供應鏈後門 。若無精良武器,弟兄上戰場將淪為炮灰。台灣基進正告藍白兩黨:切勿繼續擱置軍購,拿台灣國防安全與國軍弟兄的生命去賭 !」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徐雍強調:「藍、白兩黨正無視國際社會、台灣民間警告,刻意『玩火』削弱我國的『自我防衛意志』,當國造潛艦 「海鯤號」 好不容易試航成功,台灣正需要強化防衛力量時,藍白卻惡意癱瘓預算,社民黨強調,每拖延一天國防特別預算,就是多給解放軍一天入侵的機會!並且引用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跨黨派聲明,呼籲國民黨、民眾黨與其追求和中國共產黨合影的機會,更應專注於批准關鍵軍事改革的經費審查,不要丟臉丟到國際上!」
違憲「點餐式」審查!公務體系陷寒蟬效應,呼籲韓國瑜院長年前應儘速召集協商!
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楊聰榮表示:「從民主憲政制度的設計來看,立法院拒審總預算,不僅是自廢監督利器,更是違背憲政上的權力義務,如今中台灣教授協會也正在串聯社會公民力量,發起公開、具名的公民連署運動,希望對國會持續施壓,讓國家建設、國防安全不被惡意癱瘓!並正告立法院各黨團應該盡速讓今年度總預算和國防特別條例進入實質討論階段,讓憲政運作回歸正軌!」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經「躺」在立法院長達 164 天,許多民生新興計畫恐被迫延後上路,國、眾兩黨因為選民壓力,異想天開喊出僅願放行 TPASS 交通補助…等少數項目的「點餐式審查」這種做法完全忽視國家預算具有高度的「一體性」與「連動性」,各部會預算環環相扣,牽一髮而動全身,試問,那些被在野黨惡意剔除的預算,哪一筆不是攸關民生與未來國家建設?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則強調,這種惡意杯葛已在行政體系造成嚴重的「實質破壞」;雖然依照《預算法》規定,未審完的預算可依上年度執行數動支,但面對高度政治不確定性,基層公務員為了避免爭議,往往被迫選擇保守觀望、暫緩執行,深怕動支了預算後續卻被立法院追殺。這導致國家機器被迫停擺,許多民生計畫被迫延後上路,最終仍須由全民為怠惰立委的表現買單!
面對如此失序的國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別再置身事外!作為國會龍頭,韓院長不應只是訂便當,放任朝野對立導致國家空轉。公督盟嚴正呼籲:請韓院長展現高度,立即在農曆年前盡速召集朝野協商,促成行政、立法對話!並正告國、眾兩黨,別讓攸關人民權益的國家預算,淪為政黨報復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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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數位皮夾缺乏法律保障基本權,將淪為下一個台北通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憑證皮夾(以下簡稱:數位皮夾)是數位發展部自2024年規劃並著手開發,並於2025年底宣布試營運的重點政策。台灣人權促進會於2024年11月向數發部申請數位皮夾設計案、建置案之階段交付成果,中間經過數次溝通協調,時至2026年仍未公布。目前數位皮夾已進入便利商店領取包裹,可用數位皮夾APP驗證身分的使用階段,未來可能與更多實名證件結合,然而至今仍未有相關法律規範,可以充分保障其中涉及的隱私權、平等近用公共服務等基本權。
還記得台北市政府當年強迫推銷台北通的事件嗎?2021到2022年初,許多民眾反應圖書館借書等基本公共服務,竟被要求註冊台北通才能使用。台北通事件雖然已經結束,但「強迫同意」的問題仍然持續出現在各種數位服務中。現在的數位皮夾政策雖然標榜使用者自願,但卻無法律限制採用數位皮夾進行身份驗證的公私部門必須確保公共服務的平等近用,若未來出現提供公共服務的機關或業者強迫使用特定身分驗證方式,才能取得該服務,對於不願意使用特定APP,或者手機無法支援該APP的民眾,將被剝奪近用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
數位皮夾政策應立法杜絕強迫同意與氾濫的實名制
不同於台灣的制度真空,歐盟在規範電子識別與驗證的法規eIDAS中,為數位皮夾的發行與應用設立基本規範,確立後續的技術框架指導文件,具備必須遵循的規範。即使歐盟成員國的數位人權團體仍持續倡議修補該法在隱私保障上的漏洞,至少歐盟已有初步保障的藍圖。台灣目前的數位皮夾政策缺乏法律保障,如同過去的數位身分證eID政策,把規劃與管制不足的風險轉嫁到使用者身上。
數位皮夾在未來決不會只是「一個」APP,若發展完善,將是數位身分驗證生態系中重要的元素。但目前的政策對於如何落實個資最小化、如何在未經使用者明確同意時避免以模糊的目的或不當的去識別化說詞即將個人數位足跡提供第三方從事資料分享與二次利用等情境,均未有適當的制度規劃,僅有淺層的技術方案。如何避免身分驗證的應用擴及其他本來不需要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的服務,造成網路實名制的問題?發證單位,無論是政府或是電信業者,如何控制其所能取得的數位足跡?這些都不能單靠技術,而需要由推動數位皮夾政策的數發部基於民主與人權價值,透過法制化在台灣的法規中畫下清楚的界線。
國際原則要靠制度落實,而非單憑技術開發
數發部自2023年參加由多國政府組成的自由線上聯盟(Freedom Online Coalition, FOC),現在為觀察員。該聯盟於2025年發布「Rights-Respecting Digital Public Infrastructire Principles 尊重權利保障的數位公共基礎設施原則」,台灣政府也有簽署。原則中強調數位轉型是回應真實需求,而非以轉型本身為目標,並在原則第一條強調方案應基於人權保障,並於後續不同段落中強調整個技術的生命週期都應從設計上尊重人權。除此之外,原則也提到,必須維護選擇不使用此數位方案之個人的選擇、民主公眾監督、在隱私保護上建立使用者可對抗與資料控制者間權力不對等的情形、降低仰賴單一供應商(比如只有Apple或只有中華電信)等不同面向的保障。數位皮夾是數位公共基礎建設下的一環,數發部應正視其在國際上簽署過的原則,將其於制度上落實,而非樂觀地空想技術會自己長成符合國際原則的樣子。
最後我們邀請數位身分產業與公民社會站在一起,呼籲數位發展部為數位皮夾政策打造堅實的法制基礎。為確保使用者後續使用無論由政府或是業者開發的數位皮夾(或選擇不使用),都能有同等的保障,降低隱私侵害與資安危害事件、確保近用公共服務等權利,數位發展部應完善數位皮夾的法律制度,讓業者可以遵循,減少民眾後續使用遇到的基本權風險,以及彌平未來公民遭遇數位身分驗證的爭議事件的高難度救濟門檻。在建立法律之前,數位發展部應在數位身分計畫的各個階段,進行個資衝擊風險及人權風險評估。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
連署團體:台灣教授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開放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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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移民工文學獎/優選】為失語者命名:月嬌與我的影子
(本圖片由編輯團隊以AI生成)
文/馮玉芳(Phùng Ngọc Phương)
月嬌笑了,那笑容像被塞滿棉花的嘴硬扯出來的:「我不過是個虛構角色罷了。」
我反覆播放那段影片。每當月嬌的聲音響起,就像浸了毒的針尖,刺穿早已結痂的皮膚。她的笑聲尖銳如碎玻璃,混雜著輕佻的節目旁白與惡毒評論:「胡說八道!」「這越南妹想紅!」「公鴨嗓!」我的喉嚨突然生出荊棘──這些棘刺從童年腐爛的聲帶發芽,如今穿透皮肉,綻放成血玫瑰。
身為性別暴力與移民研究者,此刻在螢幕藍光裡顯影的卻非數據,而是20年前站在海關櫃檯前、緊攥衣角的自己。那個因「寫不出中文名字」被烙上「文盲」印記的女人,此刻正透過月嬌的眼睛望著我。還有當年那個被迫在無聲童年裡成為聾啞者的孩子。
她名為月嬌──一個在YouTube上虛構出來、卻真實得令人心碎的角色。一個任人傾倒嘲諷的數位傀儡。她的聲音被剪輯成笑料,面容淪為玩笑,身體化作低俗色情哏。她自稱只是扮演角色,但那聲線裡迴盪著太多被迫「融入」而喪失母語的靈魂。
月嬌現象不僅是尋常網路暴力。YouTube化作一艘幽靈船,沒有船員,只有訕笑的乘客,移民者的聲音在此被框成廉價娛樂商品,每個發音錯誤都被鑿成笑柄。那笑聲如邪祟旋律反覆播放,直到連受害者都分不清何處是自己的嗓音,何處是群眾的嚎叫。
我翻開筆記本,用顫抖的字跡寫下:「她是我在網絡上認出的影子,而我要找出她真實的名字。」但我在尋找的真是她的名字,抑或是我自己被竊取已久的,那個早被偏見與歧視的塵土掩埋的真名?
月嬌不單是虛構角色。她是千萬移民女性的回聲,在尋找應許之地的路上遺失了原音。她是被壓榨成冰冷數字的痛楚,是被包裝成廉價娛樂的淚滴。
而我──此刻將臉深埋進鍵盤,敲打每個字句如叩響遙遠記憶之門──終究只是她的另一個版本。一個較為幸運的版本,懂得用文字鑄造盔甲,學會披上「有話語權者」的偽裝。但靈魂深處,我仍是當年那個女人,雙眸驚惶緊盯著「海關」告示牌,手指掐進行李箱拉桿,彷彿掐住最後一絲尊嚴。在學者端方的皮相之下,我依然是那個被奪走話語權的孩子,仍恐懼著自己會再度消散,成為命運篇章裡一個迷失的標點符號。
筆記本闔上。螢幕驟暗。但胸腔裡的荊棘,仍從記憶的鹽粒中抽芽。它們穿透喉嚨,綻放成靜默的玫瑰園,在那裡母語早已石化。
我突然明白,月嬌的沉默也源自那尋常調味料:鹽。原來我們話語的斷裂,始於那盤鹹苦的煎排骨。
那日,女孩踮起腳尖才勉強構著灶台。油鍋裡金黃的排骨閃著勳章般的光澤。她將排骨疊成小山,學母親撒上香菜末。這是她人生首次完成一件大事。
她不敢靠近餐桌,只敢在門邊徘徊。盤底雪白的鹽粒像未及墜落的淚骸。等待父親第一口品嚐時,她屏息預期著誇讚,或至少一聲敷衍的「還可以」。
然而砸下來的是一道不容置疑的鐵令:「過來,把鹽舔乾淨。」
她釘在原地,關於失手多放鹽的解釋仍哽在喉頭,耳光已如雷劈下,像要連根拔除所有將脫口的音節。那一刻她真正明白了何謂「啞口」──非自願的沉默,而是被永久放逐出言語國度的流刑。
從此她活成一道幽靈,無聲、無形、無名。不哭不反抗,只要不犯錯,就能避開父親雷霆般的盛怒。
多年後,在台灣的識字班上。矮凳將她折疊,塞進本不屬於她的狹隘牢籠。黑板上的方塊字成了密閉的符碼迷宮。她苦練發音,豈料朗讀時竟將「買菜」誤作「買賽」──一個同音的台語穢詞「買屎」。教室裡台灣年長同學的訕笑如流彈迸射。她臉頰燃火,身旁越南姊妹們低頭尋覓地縫。
她從此噤聲。
癡傻笑容成為求生利器,無害,不令任何人蹙眉。但這副笑靨背後,是吞沒一切的屈辱深淵。不僅是語言的錯拍,更是整個自我認同的土崩瓦解。
她在永恆詰問中愈陷愈深:我仍是廚房裡捧著排骨獻給父親的小女孩嗎?還是教室裡咬字不清的異鄉人?是華人?越南人?台灣人?或者,終將是遊蕩在語言迷宮裡的永恆亡靈?
研究月嬌的日子裡,她翻閱每頁資料,記錄惡意評論,解剖語言暴力結構。原以為能保持觀察者的安全距離。直到某夜,當「中文不熟還敢直播」的嘲弄響起,那語調熟悉如當年教室的訕笑,又如父親「舔淨鹽巴」的判決。
這已非研究數據。這是舊創重新迸裂。是習慣緘默者突然被拋入喧囂人海的撕裂。
於是她徹悟:沉默從來不是無聲。它是尚未破土的母語胚胎,是從語言灰燼裡萌生的新芽。
那夜,電腦螢幕化作漆黑水窪,將我捲入無盡影像的漩渦。月嬌繫著泛白舊圍裙,瘦削身影在狹小廚房裡游移。「媽媽,這樣煮可以嗎?」她聲音發顫,「我怕又像『那天』太鹹,惹爸爸生氣……」鏡頭冰冷噤聲。字幕如刀鋒浮現:「又大舌頭!你這公鴨嗓!」
當她將「辣椒」誤讀作「懶教」,千萬手指同時按下重播鍵。每回倒帶,她的嗓音便扭曲成刺耳聲響,恍若遭扼頸的鴨鳴。
「你們聽好!」一個男聲冷笑著,「拎北剛把這越南妹的臭奶呆做成 remix啦!有夠靠北讚的齁?」
她不僅是受害者。她是遭惡意扭曲的錄音帶,是血肉鑄成的消遣玩物。
驀地,我喉頭緊鎖。這已非枯燥研究數據,更非無魂影像。這分明是10歲的我,囁嚅著「我是華人」的羞赧孩童,笨拙吐露「阿嬌」二字,卻被全班訕笑成「剪刀人」的屈辱(華語「嬌」的發音近似越語「剪刀」)。這是我母親挨摑後,碎落滿地的靜默。這是我將恥辱如粗礫般硬嚥,任其在喉頭劃出血痕的歲月。
我不懂他們何以能如此開懷大笑。或許,我懂得太深。
這是新型態的殖民,無須戰艦槍砲,僅需一次點擊、一枚讚、一個笑臉符號。他們將我們裁剪成短影音,在發音錯誤處添加特效與訕笑,把苦痛轉作廉價娛樂商品。
我關閉螢幕。但畫格裡那抹瘦小陰影仍緊附著我──一具遭削薄曝露的軀殼,如玻璃櫃中標本。
最終我猛然驚覺:這並非對抗。這是告解。那閃爍微光不屬於月嬌,而是我自身窒息的亡語。一種遭剝奪的語言。一具被佔領的軀體。一個困在鏽蝕「家」字裡的靈魂。
我不代她發聲。我是在討回自己的名字。我說的是我們──那個從未被承認的「我們」,卻如同被截斷源頭的暗流,依然在每個人的血脈裡無聲奔湧。
當這些文字浮現在研究手稿上時,我的指尖顫抖。非因學術的嚴苛壓力,而是每個字都從無盡深淵迸出,那裡埋藏著無法言說的鬱結,無以名狀的創傷,沒有任何語言能夠轉譯。
我曾如遊魂般徘徊在搜尋網頁,反覆敲打那句疲憊的質問:「當一名女子在學會說話前就被奪去聲音,她該如何為自己命名?」
夢魘中,月嬌的身影浮現在混濁的井邊。水面晃漾,浮現無數面容:被叱喝「耳聾不識聽」的幫傭,因「童稚口齒不清」而離開講堂的女博士。
而我,這個被賦予聆聽特權的人,只能無助地看著求救的呼喊碎成文字塵埃。那些越南新娘用泣血的嗓音低語:「他們不准我用母語對孩子說話。」我記錄著,像撿拾被劫掠的聲音碎片,卻只能眼睜睜看它們墜入塵封的檔案,讓沉默案件在時間塵埃中長眠。
驀然醒悟。為失語者命名並非學術操作。那是招魂儀式,召喚流亡的魂魄回歸集體記憶。這些文字不單寫月嬌。更寫我──卡在語言邊界,無處棲身的我。凝視她,我看見自己的倒影;書寫她,我呼喚那些漂泊的靈魂碎片。
學術要求我們保持距離,清醒客觀。但在這裡,我選擇打破所有規則。我坦白:研究她的動機非關「對弱勢群體的憐憫」,而是血肉的呼喚,那是任何學理框架都無法框限的召喚。我研究她,因她的沉默像極母親當年蜷在悶熱廚房的背影;像童年無故遭責打時的恐懼;像在異地被喚作「外籍新娘」時的哽咽;像那句「我不屬於這裡」的囈語,儘管口中仍朗讀著字正腔圓的中文報告。
我不只是為她命名。我在讓她存活。讓我們這些失語者得以共同存在。
這世間有些事,必須以骨髓為墨,傷疤為紙。有些名字無法宣之於口,只能刻進骨血。而那些靈魂──我們──從未消失,只是暫且化身為沉默。
我們要奪回的不只是話語權。我們正從陌生語言的皮膚下,掘出每塊埋葬的記憶碎片,像孩童在冷泥中摸蜆,任指血染紅水面,仍相信深處藏著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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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施明德文化基金會針對『世紀血案』 電影殺青記者會風波之聲明
(1979-美麗島雜誌社成立酒會。由右至左:施明德、林義雄、呂秀蓮、黃天福、黃信介、許信良、張俊宏、姚嘉文。)
文/施明德文化基金會
本文經施明德先生家屬授權發佈
一月底時,施明德先生家屬的友人(非『世紀血案』相關人士)便以「看笑話」的名義展示了一張據說是該電影的定裝照,其可笑且粗糙的程度著實讓家屬啼笑皆非。除了以此種非常間接的方式得知好像有一部電影有一個飾演施先生的角色以外,家屬並未收到製作單位的聯繫,遑論授權。就算製作單位當初有來接洽,以此部電影製作單位和部分演員對於該片內容的發言與對待歷史的態度看來,家屬也概不會同意。不過,施明德先生的家屬對於演員疑似遭製作單位矇騙一事表達遺憾。
合先敘明,林義雄先生家族的刺殺事件乃是台灣人心中的第二次「二二八事件」。
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八日發生的「林宅滅門血案」是二次大戰後台灣歷史眾多「恐怖政治暗殺」中最駭人的一幕,它涉及對美麗島事件政治受難者林義雄母親和三個女兒的血腥殺戮。當時蔣經國政權負責為政府發言的是新聞局長宋楚瑜先生,以及警備總部發言人徐梅鄰上將,也就是『世紀血案』導演徐琨華的爺爺。根據監察院糾正文,當時以警總為主的「三〇七指導會報」掌控偵辦走向,就是要排除軍方和情治人員涉案,同時把「清查黨外陰謀分子」列為偵辦重點….,以便在社會上將「政治暗殺事件」營造為「社會重大刑案」。
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大屠殺是台灣進入舉世最長的軍事戒嚴恐怖統治的開端,暗殺、刑求、構陷、槍決、監禁與監視是統治者創造的時代主調,許多的血淚史在人民無邊無際的恐懼中都被遺忘了。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清晨美麗島大逮補時,住在林義雄先生一家樓上的施明德先生戲劇性地從屋頂逃脫,二十六天的驚心動魄的全國通緝和施明德先生時任妻子艾琳達女士和岳母積極展開國際救援,迫使當局不能一如既往地「秘密審判」了事。
偵訊期間,在特務嚴密監控之下的林義雄宅裡竟然能發生二二八滅門慘案,無異是當局在台灣人二二八的歷史傷口上撒一把鹽,是統治者對政治反抗者最嚴厲的警告。直到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當日,一直被隔離偵訊的施明德先生在中午休庭時,才從副所長口中得知「滅門慘案」的發生,他回憶:「幾天來出庭,我都視死如歸的笑傲法庭,我已展示給獨裁者看了,我就是不怕你,要殺就殺吧!但,現在我聽到他們竟刺殺了老弱稚女!刺殺,還是一刀刀地捅,比槍殺,比勒死都還血淋淋,令人毛骨悚然的噁心,不是害怕。我的心痛到抽動不起臉部的蔑笑神經了。我的大腦進入最新狀況中,我知道必須在『最後陳述』及時作出回應!」(摘自時報出版《軍法大審:一九八〇施明德回憶錄III》P.616)
於是施明德先生在最後陳述庭上放棄了宣讀自己嘔心瀝血趴在囚牢地上寫下的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僅以書面遞交,在法庭上他說:「被告要說的是,如果能夠平服國人的怨氣,能夠有助於國家的團結和社會的和諧,那麼被告很願意地,請求審判長判我死刑,並且請不要減刑,我請求!我請求!」法庭上包括法官、檢察官、旁聽席都一片哭泣聲。(1980年3月29日(六)中國時報第三版)
美麗島軍法大審後,曾經坐牢十五年的施明德先生又坐了十年的黑牢。當其他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皆一一刑滿或接受減刑假釋出獄後,他靠著堅定的意志,為追求歷史真相和正義堅持到底,拒絕減刑、拒絕假釋、拒絕特赦,絲毫毫不妥協,才終於讓國家不得不屈服,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以無罪之身,施明德先生才願意踏出牢房。
1979-美麗島雜誌社成員合照,台北市仁愛路。
施明德文化基金會於今年一月十五日施明德先生八十五歲冥誕紀念時曾展示一九八五年《施明德先生致蔣經國總統函》,這封信寫在施先生即將展開「無限期絕食」之際,因為「江南命案」發生在美國是整個白色恐怖時代唯一破案的政治暗殺案件,證明是蔣經國下令軍情局長汪希苓僱黑道殺手陳啟禮、吳敦、董桂森在美國暗殺了異議作家劉宜良,筆名江南。施明德先生在牢裡無限期絕食的訴求之一,正是抗議國民黨當局的「恐怖暗殺政策」。
江南命案被美國CIA偵破了,不然今天也可能被說成是一樁「懸案」吧!林義雄先生家族的滅門慘案和陳文成教授命案是「懸案」嗎?是也不是。真相心知肚明,只是所謂的法律上「犯罪證據」被遮蔽了罷了!只是像江南案的那種「殺手」沒有被找出來而已。一如,美國的陳文成教授因為過去曾經從海外匯錢資助黨外運動總部施明德先生,暑期返台探親時於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而被警備總部「約談」,隔日卻被發現陳屍台大校園。而身為警備總部發言人的徐梅鄰少將在檢警調查尚未完整展開前即對外表示陳案屬於「畏罪自殺」,並宣稱陳文成教授之死與警總無關。
在徐梅鄰的口中,施明德先生曾是十惡不赦的叛徒,所以才說當年資助叛徒施明德先生工作的陳文成教授是「特別」跑回台灣被警總「約談」後「畏罪自殺」嗎?徐梅鄰少將一生的故事今天又該怎麼說呢?『世紀血案』作為徐梅鄰孫子的作品,竟以「林宅血案真相」作為電影宣傳噱頭與片名,著實令人作嘔。
林義雄先生家的慘案不只是一場政治屠戮,林義雄先生一家所承受的悲慟是沒有止盡的。面對這樣的人間慘劇和世間極慟,任何人都不應該展露出隨便的態度,如何都不應該說出:「可能不是那麼嚴重」、「也沒有那麼恐怖」、「先拍再說」這種輕率且毫無人性的話。就連爭議爆發後,製作單位的聲明與發言竟然持續消費林義雄先生一家。
面對歷史本身以及歷史題材創作,最最重要的莫過于虛心與誠懇,特別是傷痕歷史更需要審慎,盼『世紀血案』團隊知廉恥、懂進退。
1978-台灣黨外人士聯合辦公室工作會議。右一坐者,田秋菫女士,第一位進到林宅血案現場的證人。
1980年3月林義雄開始先生美麗島軍法大審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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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民視《豆腐媽媽》劇組武行蘇德揚發生重大職災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聲明
(圖片來源:截圖自臉書影片)
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
民視《豆腐媽媽》劇組武行蘇德揚於 1 月 20 日在桃園蘆竹拍攝時發生重大職災,從四節高台高處墜落,因現場缺乏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頭部重摔、腦內出血昏迷,送醫後進入加護病房治療七天,期間被醫師告知病況危急。雖經搶救後脫離險境,目前仍在一般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後續將面對漫長復健之路,生活功能受影響。本會對於此一血淚職災,表達最深切的憤慨與沉痛,並在此嚴正聲明:
一、 安全絕不退讓!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已協助陪同當事人及家屬委託專業律師面對後續所有程序,包含勞檢、刑事責任追究及民事求償等事宜。我們將持續提供法律、行政與實務上的支援,督促相關單位與業者不得敷衍帶過,更不容任何形式的壓迫、切割或壓低責任。本會重申:這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整個影視產業長年失序的結果,我們絕不容許再被當成一次性的「意外」。
二、 嚴厲譴責電視台與製作公司消極卸責、利益掛帥! 對於本案中電視台與製作公司遲滯、消極、不主動處理的態度,本會表達最強烈的譴責。當影視產業的經營邏輯是以收視、點擊與利益為唯一考量,卻在職災發生後推諉責任、斤斤計較補償、避重就輕、缺乏道歉與檢討誠意時,真正被犧牲的就是在第一線拚命工作的劇組勞工。 任何將職災視為「個人不幸」、將安全視為「拍完再說」的態度,都是對受傷勞工與其家庭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全體影視工作者的嚴重羞辱。本會要求相關業者立即正面回應、負起完全責任,停止所有拖延與切割。
三、 安全不是成本,而是最基本的人命底線! 多年來,多數電視台長期以大量委外發包的方式規避責任,將實際製作層層外包,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必要之雇主責任。此次事件仍照搬相同操作模式,具體問題包括: 1. 未依職安法落實安全衛生規劃,聘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急救人員 2. 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未由專業動作指導事前評估安全保護措施及緊急應變處置 4. 當日未發正式通告讓動作指導到場進行安全指揮 5. 未於事前排練與現場開拍前完成安全演練 6. 為趕拍攝時程,未反覆確認演員狀態,態度輕忽 7. 未加保足額保險保障
上述情形並非偶發疏忽,而是系統性地將人命當成可消耗的拍攝成本,明顯背離法規與基本安全原則。只要產業結構與權責關係不被正面處理,所謂的「意外」就只會一再重演。
工會在此鄭重宣示: 只要影視產業仍有人因安全失守而倒下,本會就不會停止發聲與行動。 人命不能被打折,安全不能被討價還價;任何試圖以冷漠與拖延消磨勞工意志的手段,都將面對本會最堅決的行動與追究。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 (聲明日期:115/2/6) 現場事故影片經職災本人及家屬同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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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總統高度關注私校小聯考亂象,教育部竟仍袖手旁觀! 全教總要求速修《私校法》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全台私立國中「小聯考」招生亂象日益猖獗,嚴重戕害國民教育本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今日發表嚴正聲明。全教總指出,賴清德總統已展現反對明星學校迷思的高度,然而主管機關教育部卻始終表現消極、行政失靈,形同私校招生亂象的「隱形幫兇」。
教育部消極縱容,導致私校法禁令淪為廢紙
現行《私立學校法》(下稱私校法)雖明文規範招生方式,但私校長期以「學力偵測」、「成長營隊」、「多元競賽」等名目進行變相入學考試,錄取率低至個位數,導致國小教育全面補習化。對此,教育部長期採取「鴕鳥心態」,對外宣稱有監管,實則「查而不辦、辦而不重」。全教總抨擊,教育部不願建立嚴謹的變相考招認定標準,僅以不痛不癢的公文往返代替實質處分,這不只是行政消極,更是對法治的踐踏。
地方已有「台南經驗」,中央教育部卻在原地踏步
總統賴清德日前在台北國際書展致詞時,分享其擔任台南市長期間改善入學亂象的經驗,強調反對家長過度追求明星學校與名師班級,清楚展現賴總統反對升學主義與明星學校迷思的核心價值。賴清德總統在台南市長任內,曾以行政力強力要求私校招生採「電腦抽籤」,確保教育公平性並回歸教學本質。全教總質疑,賴總統在地方執政時能展現魄力,為何當前教育部卻連修法的勇氣都沒有? 當行政院與總統府皆展現對教育公共化的支持時,教育部卻在修法進程上推諉塞責,遲遲不願推動《私校法》第39條、57條修正案,顯然是政治意志薄弱,放任私校特權繼續凌駕於兒童權益之上。
全教總列教育部及地方主管機關「三大失職」:
1.行政定義失能: 默許私校以各種「營隊」名目篩選生源,未曾主動界定違法樣態,讓法律漏洞成為私校生財的捷徑。
2.監督處置失靈: 教育部與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握有私校獎補助款、核定員額之權力,卻從未針對違法招生的私校祭出減招或扣減補助款等重罰,監督權力形同虛設。
3.修法進度失蹤: 針對立委已提出之修法版本,教育部態度曖昧,不主動排案、不積極遊說,任由「小聯考」規模逐年擴大。
全教總訴求:落實總統教育理念,教育部別再當絆腳石
全教總全力支持《私校法》修法,要求國民教育階段私校應全面回歸「線上登記、電腦抽籤、常態編班」之常態。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收起「尊重私校自主」的官僚藉口,停止對招生亂象的放任。若教育部持續消極無為,就是對台灣國民教育公共性的背叛。我們期盼賴總統能指示行政院,督促教育部儘速完成修法,讓孩子遠離過早的升學地獄,守護兒童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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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60204大潭藻礁環境生態現勘暨檢討會報告
文/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
一、關於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存亡
很遺憾,1/15記者會後兩周內應該給我們回覆的資料,竟然可以逾期到昨天下午才送達,讓我們從從從容容變成匆匆忙忙。中油公司面對三接工程對環境的影響與改善因應,始終是消極被動,甚至以【三接興建中,生態變更好】積極地洗腦民眾;也因此缺乏改善棲地環境的誠意,令人失望!
針對中油回覆1/15記者會之回應:有關柴山多杯孔珊瑚復育計畫的結論是【認同環保團體所言,真正需要被守護的,始終是棲地本身。】,我們認為這才是人類應有的共識。緣此,請中油積極面對問題,實際解決問題,把殼狀珊瑚藻和保育類珊瑚的棲地照顧好。
謝謝海大學術團隊針對我們調查珊瑚所拍的照片,點出了一些我們觀察不夠仔細的部分,我們虛心接受,來日會更細心觀察,避免訛誤;但是,整體來看,不管是G1或G2的柴山多杯孔珊瑚,【健康良好的不多】,【狀況不佳的不少】、【死亡、疑死或屍骨難覓的更多】。她們都面臨環境惡化、生存更嚴峻的考驗,這些惡化的原因,民團長期觀察,認為與海上龐大工程的三接有直接關係,但中油始終不願承認與其有一絲相關;我要請海大學術團隊發揮專業,不要只成為護航單位,因為你們調查所領的費用就是從我們納稅人的荷包掏出去的;人民才是你們真正的老闆。
為了這次現勘,最近和海大學術團隊冉副校長交流比較多,從副校長傳來的珊瑚存活狀態【健康與否】的圖片和我們所提供的比較來看,認知相近,我們肯定貴團隊的學術專業。
這裡容我請教副校長,第一張圖這綠油油得像覆蓋一層地毯的藻礁礁體現象,對藻礁來說是正面影響還是負面影響?可以據此說是生態越來越好嗎?
也請教副校長:說【三接興建中,附近海岸生態更豐富】,是各位長期監測專業團隊認可
的論述嗎?還是中油公司片面的看法?
除了1/15 記者會當天的質疑之外,在此也提出監測資料中有關【微棲地】的變化表請大家關注:G1 區的沙埋狀況,自工程進駐以後,22 年起第二季、第三季的礁體和和沙埋比率,明顯是逐年減少的狀態,請問有分析與工程設施的關聯嗎?G1 淤沙越來越嚴重的趨勢,難道不是因為沙進來得多,出去得少的關係,是不是該好好分析三接龐大工程體對這裡的影響?
*面對【微棲地】的變化,我們建議中油應請學術單位進行【泥埋、沙埋對柴山多杯孔珊瑚存活的影響】實驗,並限期提出報告,才能真正對大潭保育類珊瑚的存亡有更精準的預測,和積極的改善對策。
*中油回應第4 季已發現48 株(其中一株非柴山),這只是回應第3 季0 株的問題,並未真實呈現G1 區柴山多杯孔珊瑚的狀況。今天現勘透過共同比對才能釐清真相。
*G1 區的2、3、8、11、20、30、37、41、43、47、50、54、60、69、81、82、84、91、93、94、98、99、101、102、108、109、110、112、115、116、128,共31 株未列入海大複查點位,海大既已釘了鐵牌標示,有些也還存活,卻未做複查,請說明用意何在?
說明:黑色:屍骨難覓10 株、藍色:死亡或疑似死亡9 株、紅色:狀況不佳12 株
*這裡出現淤泥,造成G2 區珊瑚生存的困境,中油環保處副處長可以推拖到是遠處砂石業者偷排影響,而三接這麼大的工程就在旁邊,竟然沒有被提起可能的影響,請教海大團隊,這是否符合貴專業學術單位的認知?
*中油對淤泥的回覆:
*大家都認知珊瑚很珍貴,一級保育類的珊瑚更應該被好好呵護,請中油認真做好保育,不要再用虛妄的言詞敷衍塞責。
二、關於淤積
中油回覆:【大潭海岸以歷年來農航所的衛星照片研判,一直是沙來、沙往裸露與淤沙交替出現之自然現象,比如在99、103、104年幾乎全為淤沙所覆蓋。】,請問在地的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葉斯桂理事長,以你將近70年生命的經驗,桃園觀音、新屋海岸大潮的乾潮有在中午時間發生嗎?如果都是在清晨和傍晚,那麼中午時間會是否為漲潮時刻?請幫我看以下圖片
181023 三接環評定稿本137 頁 104/4/5 航空攝影的時間是漲潮期間,有可能拍出此圖嗎?她們移花
接木的目的何在?
三、淤積和泥埋來自三接建港的證據
1.)、大潭海岸空拍圖
2.)、現場淤積照片A(從G1 區延伸至G2 區)
3.)、現場淤積照片B(G2 區某水泥樁之長短變化 GPS:25.039234, 121.052856)
4.)、漁民漁船擱淺
5.)、沉箱置放擾動導致岸邊經常出現藻礁屍塊遍布、淤泥埋覆礁體
6.)、淤泥導致保育類珊瑚難以呼吸
中油:「所有的問題都是自然現象、都是違法廠商偷排」。都不是They 的錯。我們投降了!
C. 埋覆礁體的淤泥,來自沉箱置放擾動海床表層的【灰色軟泥層】(尚未回覆)
*說明:中油回覆涂權吉委員有關鑽探資料,除了有礁體層(紅底色處),也包含整體海床表面有15~200 公分的【灰色軟泥】、【粉土砂】(表層、紅框處)成分,這研判就是G2 泥埋嚴重的主要來源,也是柴山多杯孔珊瑚泥埋浩劫的主因。(資料來源:中油回覆涂權吉委員20250303 現勘有關鑽探資料內容)
250806 第9 次環境影響評估專案監督會議資料第311 頁 礁石表面覆蓋粉土 又一明證。
看看這張令人深思的空拍圖,淤積泥埋衝擊下的大潭藻礁何時能還我昔日容顏?
四、結論不變:
(一)大潭藻礁海岸受到三接建港影響,積砂與淤泥日增,並在退潮時已出現大片沙洲,顯示工
程帶來的環境影響巨大,建議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面對危局。
(二)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因三接工程造成長期積沙與泥埋影響,正面臨全面團滅的浩
劫。保育類動物落此險境,相關單位應積極面對,承擔責任,並謀補救。
(三)大潭藻礁造礁的殼狀珊瑚藻覆蓋率連年下降,顯示本區多孔隙環境被堵塞,海岸藻礁生態
系正在崩毀,絕非環評結論的【影響不大】,更非中油宣傳的【三接興建後,大潭藻礁生
態更好】。
(四)民團所呈現的資料,今日現勘所見,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確實命危。
(五)面對此環境悲歌,政府相關單位應全面檢討能源轉型政策與守護環境的倫理關係,並對
【政策形成】、【保育機關審議】、【環評機制】的重建立即啟動改革機制。
報告人:潘忠政/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召集人 20260204
這篇文章 【新聞稿】260204大潭藻礁環境生態現勘暨檢討會報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立即建立保護性因應機制,以應對在台的跨國鎮壓
文/香港邊城青年
(台北,2026 年 2 月 5 日)——近期,台灣政府對於在台港人、反送中運動者湯偉雄(別名「赴湯」)的泰拳工作室遭潑紅漆一事表達關注。然而,就在今天 2 月 4 日潑漆事件再次發生。面對此類意圖使公民社會造成寒蟬效應的行為,事件當事人赴湯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一眾民間團體舉辦「防範跨國鎮壓:即刻建立保護機制」記者會。立法委員陳昭姿和陳培瑜亦有出席,更指出台灣應重視針對跨國鎮壓。
赴湯:威脅已入侵私人生活 不應僅懲處「免洗筷」代理人
赴湯指出,實體攻擊已遠超過以往示威場合的騷擾範圍:「過去,針對我們的騷擾僅止於公開活動;如今,這種威脅已公然越界,全面入侵我們的私人生活。這種恐懼不只籠罩台灣,更是一種全球性的蔓延——無數流亡海外的香港手足,正遭受無遠弗屆的跨境犯罪與恐嚇。」
此外,他強調台灣不能只處理表面的代理人。「若我們持續姑息,這股力量摧毀的將不只是個別倡議者的人身安全,更將從根本上腐蝕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基石與民主制度。」
跨國鎮壓製造寒蟬效應 侵害在台流亡社群人權
每個人都應能自由行使權利,也不必擔心個人言行會因為批判政權而遭受報復。雖然目前各國法制中尚無統一定義,但根據民間團體與國際人權機構的說法,「跨國鎮壓」意指政府透過恐嚇、監控、威脅、法律濫用或實體攻擊,使國外批評者噤聲的行動。國際特赦組織於2024 年發布的《在我校園我感到害怕》報告也指出,跨國鎮壓已成為威權政府侵犯海外人士人權的主要手段之一。
換言之,這種現象不僅會對流亡港人、藏人、維吾爾人以及其他被迫離散者造成人身自由安全的恐懼與威脅,有可能會對該社群以及整個社會形成寒蟬效應,甚至是在國外報導該國問題的民間團體、記者以及關心人權議題的個人也可能受影響,因為他們不敢充分行使言論自由或和平集會的權利。
赴湯遭通緝後台北拳館遭破壞 案件突顯制度缺口
2025 年 11 月,香港廉政公署對反送中行動者湯偉雄「赴湯」發出通緝,指控他涉嫌違反選舉條例,原因是他被指呼籲抵制即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幾天後,他位於台北的拳擊館遭潑紅漆攻擊,周邊監視器亦遭切斷。赴湯向台北警方報案後,警方鎖定兩名持有香港護照之嫌疑人,並在事件發生後立即返回香港;而根據報導,目前已掌握兩位台灣籍嫌疑人。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單位正在進行調查。
依據最新的通報,就在 2026 年 2 月 4 日,也是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的前一天,赴湯的泰拳工作室又再度被潑漆,此類行為不僅威脅個人安全,也對整個在台灣的社群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更可能使其他人不敢自由表達意見或參與社會行動。
台灣缺乏跨國鎮壓應對制度 公民團體提出四大訴求
在台灣,目前尚未有專門針對跨國鎮壓的法律對策、受害者通報機制、降低風險措施,以及相對應的保護與支持系統。赴湯的案件提醒我們,台灣政府有必要建立一套系統性的法律制度與配套政策。台灣政府應去確保不只是從國家安全面去檢視跨國鎮壓問題,而是從人權視角出發,以有效保障潛在受害者免受此類鎮壓行動的侵害。
就此,出席記者會之團體共同呼籲政府:
- 建立「跨國鎮壓」通報及追蹤機制,並定期發布跨國鎮壓案例統計;
- 強化跨部會協作,並確立「跨國鎮壓」救濟管道與以人權保障為中心的支持與保護措施;
- 公開譴責跨國鎮壓的人權侵害;以及
- 提升政府部門與公民社會對於跨國鎮壓作為人權侵害的意識。
鑒於跨國鎮壓日益普遍,政府應採取必要措施,透過建立法制以及政策規劃以保障在台灣所有人的權利,尤其是受其影響嚴重的言論自由、和平結社與集會權利,不再因勇於發聲而擔心遭受報復;同時,也應追究加害者、協力者的相關責任,對此類行為予以問責、施加法律制裁。
【發言稿】
1.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小組的副召集人陳彥亘律師 發言: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赴湯事件」有兩個重點看法。
第一,從法律制度來看,台灣目前對跨國鎮壓的制度工具仍然不足。
這起案件仍在偵查中,司改會尊重司法程序,不評論個案細節。不過,從政府的說法與公開資訊來看,這起事件已被視為涉及中國的「跨國鎮壓」。
但必須坦白說,「跨國鎮壓」目前並不是我國法律上的正式概念。檢警在實務上,仍只能用妨害自由等既有罪名來處理,台灣其實還沒有一套專門面對這類行為的法律工具。
這代表一個現實問題。當外國政權或其代理人,在台灣對港人、藏人或流亡社群進行威嚇、干預甚至施壓時,我們的法律保護明顯不夠完整。
司改會認為,政府有責任正面面對這個制度缺口,啟動實質的法制檢討,包括檢視《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並認真評估代理人立法的必要性,讓法律可以真正跟上跨國鎮壓的現實。
第二,回應跨國鎮壓,不能只看國安,更要以人權為核心。
目前政府多半從國家安全角度回應跨國鎮壓議題,但司改會要強調,跨國鎮壓首先是一個人權問題。
以赴湯事件為例,中國長期透過國家機關或代理人,對在台港人、藏人等流亡社群進行系統性的打壓。這些行為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持續製造恐懼、壓制言論、限縮公共參與的過程。
跨國鎮壓真正造成的傷害,是讓人在台灣生活,卻不敢說話、不敢參與、不敢現身。
面對這樣的情況,司改會提出六個明確方向。
第一,要為跨國鎮壓建立清楚的法律定義與規範架構。
第二,要提升政府各部門對這類行為的辨識與警覺。
第三,要建立跨部會的通報與監測機制。
第四,要依法追究相關國家與個人的責任。
第五,要為受害者提供實質且可近的保護與支持。
第六,要與其他民主國家合作,共同防止跨國鎮壓。
最後,司改會要強調一句話:跨國鎮壓不是只衝著國家來,而是直接壓迫人。
如果台灣自詡為自由民主社會,就有責任確保,任何人在台灣,都不會因為批評極權、行使人權,而活在恐懼之中。台灣應該成為受壓迫者的安全堡壘,而不是極權勢力可以跨境伸手的地方。謝謝大家。
2.經濟民主連合的研究員,高鉦詠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透過各種手段、方式,從事「跨境鎮壓」的行為,是一種中華帝國主義的展現,它對位在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內,創造惶恐的氛圍,要世界臣服於它,不許有人「忤逆」、「批判」它的意志。有學者(Moss,2016)指出,所謂「跨境鎮壓」可能採取的類型有暗殺、監視、威脅、流亡、取消獎學金、代理懲罰,也就是騷擾仍在自己國境內的親友等。而中國的跨境鎮壓,不只這些類型,它還透過在境外的代理人,對騷擾海外異議人士、以及我們所熟知的跨境法律脅迫,對異議人士,甚至是外國官員、國會議員發出通緝令。
先前,立法委員沈伯洋遭到中國重慶市公安局以涉嫌「分裂國家罪」立案偵查。中國政府指控沈伯洋委員透過建立「台獨」分裂組織等方式從事所謂的「分裂國家」犯罪活動,這就是對台灣民主制度的嚴重挑戰,更顯示中國政府公然干預我國國會運作及民間倡議。甚至,中國政府也試圖於海外製造車禍,想要暗殺我國副總統蕭美琴。
我要強調,在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應當受到保障,任何外來壓力都不應干涉台灣人民行使這些權利。
(我們所有正面臨威權打壓的人權、民主工作者,並將一同堅守民主價值,不畏威嚇。)
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在世界各地持續抓捕、綁架、迫害異議人士,並立出《反分裂國家法》、《懲獨二十二條》,以及中國用來陷人於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零三條,本質上都和《香港國安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如出一轍。這些法條只不過是中國共產黨為了維繫政權、將鎮壓人民合理化的工具。
回顧歷史,早在國民黨獨裁威權時期,黨外人士、民運人士,都為推動民主發展付出了血與淚的代價。我們深知民主自由的可貴,為了捍衛民主自由的成果,我們絕不會對中國政府的種種惡行視而不見,正因為經歷過這段歷史,台灣人更不該成為威權國家的幫凶。
台灣人民對於獨裁政府如何羅織罪名、徇私枉法對待異議人士,有著深刻的體悟,經歷反對刑法一百條、二條一,台灣人深知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才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然而,對香港人、維吾爾人、西藏人以及中國各地爭取民主的人士而言,這種羅織罪名、打壓民意的行徑仍是當下正在發生的殘酷現實。
經民連呼籲,台灣作為民主自由的堡壘,政府務必建立保護機制,防範跨境鎮壓的各種樣態,並避免在台港人、藏人、維族人受到中共施加的恐懼。
3.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周冠汝的發言
除了實體騷擾與威脅外,數位空間的騷擾與監控,也一再被納入跨境鎮壓的討論。這種數位跨境鎮壓涵蓋對逃亡的人權捍衛者安裝間諜軟體。舉例來說,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研究機構Citizenlab在2025年的調查,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的成員遭受高度針對性的釣魚攻擊。支援維吾爾語的軟體被植入可以遠端監控的惡意程式。這種數位跨境鎮壓,同時侵害離散群體的隱私權,以及威脅其表達意見的自由。
跨境鎮壓的人權侵害是區域安全問題。七大工業國組職G7,在2025年更發布聲明,將發展七國共同對抗跨境鎮壓的外交與政策框架,投入偵測數位跨境鎮壓的資源、以及支援可能成為跨境鎮壓目標的對象。
回到無論在實體地理疆界與網路數位空間,兩者都與中國非常鄰近的台灣,我們建議政府更應完善對抗跨境鎮壓的政策,從紀錄、應變反應、提供幫助、強化資料傳輸法遵與隱私保障,將目前缺少的應變與防禦制度一一補起。
4.赴湯發言稿
第一部分:案情與背景簡述
第二部分:發言稿
「過去,針對我們的騷擾僅止於公開活動;如今,這種威脅已公然越界,全面入侵我們的私人生活。
這種恐懼不只籠罩台灣,更是一種全球性的蔓延——無數流亡海外的香港手足,正遭受無遠弗屆的跨境犯罪與恐嚇。當然,對於那些在前線執行的滋事份子,我們必須嚴正執法;但我們更要清楚:單純懲治這些『免洗筷』式的代理人,僅是治標而不治本。
只要幕後的策劃源頭未被截斷,威脅就永遠存在。在此,我鄭重呼籲全球民主國家組成聯合陣線,制定實質且具約束力的制裁措施,從源頭遏止中國威權的擴張。若我們持續姑息,這股力量摧毀的將不只是個別倡議者的人身安全,更將從根本上腐蝕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基石與民主制度。」
5.AITW – TNR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張馳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我是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張馳。接續前面幾位夥伴所述,國際特赦組織也要再次强調:湯偉雄先生在台灣遭到潑漆的事件,不是一件單純的治安案件,而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跨國鎮壓」案例。所謂「跨國鎮壓」指的是:某些當局採取各種手段,在海外噤聲、控制或恐嚇其國民或其他的異議與批評,從而侵害其人權。刻意强調它所造成的寒蟬效應。
這樣的情況,其實並不只發生在台灣。
歐美案例與赴湯個案
2024年,國際特赦組織發佈了一份報告叫做《在我校園我感到害怕》,報導了中國對來自8個國家的歐洲和北美校園的跨國鎮壓行為。它描述了當局如何利用監視、恐嚇和脅迫來針對中國和香港學生,從而在遠離家鄉的地方灌輸恐懼氣氛。受訪學生分享了中國當地警方如何在學生參與舉辦或參加抗議活動、參加活動或在網上發帖等活動後,對其家人進行騷擾和施加壓力。有些人還報告說,不明身份的人在參加活動時會為他們拍照,這讓人懷疑此人的行為動機。線上審查也是學生報告的一種常見模式,他們的社群媒體帳戶經常被禁止或封鎖。
這些國家的共同經驗告訴我們一件事,如果政府只把跨國鎮壓當成零星事件處理,而沒有制度化的因應機制,受害者就會被迫獨自承擔風險。
回到台灣。湯先生在遭到香港政府通緝後,短短幾天內,他在台灣的工作室就被攻擊。嫌犯事前勘查、犯後立即離境。這樣的行動,非常清楚,就是要威脅與恐嚇湯先生。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恐嚇,通常不只會針對一個人,而是對許多的在台港人所發出的警告。如果只講跨國鎮壓當作一種治安事件,往往會忽略了背後更多的潛在風險,包括人身安全、心理等等的傷害。
建立跨國鎮壓因應機制的重要性
從以上的案例讓我們反思:台灣正在面臨的,正是無法托適處理跨國鎮壓的制度性風險。
目前在台灣,仍然缺乏一套明確、專責、以人權為核心的「跨國鎮壓因應機制」。受害者遭遇威脅時,往往不知道該向哪個單位通報;通報之後,是否能得到法律、心理、甚至基本安全上的支持,也沒有清楚的流程。
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在此呼籲政府,必須儘速建立一套制度化的跨國鎮壓因應機制,至少包含三個關鍵方向:
● 應針對在台人士建立跨國鎮壓通報及追蹤機制,一方面讓這類個案能夠得到有效的救濟,二來能夠透過追蹤,防止二次的壓迫。
● 強化跨部會合作,提供法律協助、心理支持與實際保護措施,而不只是事後偵辦。
● 政府必須公開、明確地譴責跨國鎮壓行為,清楚傳達一個訊息: 在台灣,沒有人會因為行使其人權而遭受壓迫。
● 提升政府部門與公民社會對跨國鎮壓作爲一種人權侵害手段的認識。
最後,我們也想特別強調「受害者支持」的重要性。跨國鎮壓造成的,不只是財產損失,而是長期的恐懼、自我審查與心理壓力。如果社會與政府無法接住這些人,真正受傷的,會是台灣整體的公民社會空間。
政府長期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為傲。那麼,我們就更有責任,確保這塊土地,不會成為任何威權政權延伸恐嚇的場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將持續與民間團體站在一起,要求建立跨國鎮壓制度、並支持受害者。謝謝大家。
|記者會資訊|
主持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馮詔天SKY
發言名單
反送中運動者湯偉雄(赴湯)
立法委員 陳昭姿
立法委員 陳培瑜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 札西慈仁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周冠汝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 張馳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高鉦詠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 陳彥亘律師
參與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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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立即建立保護性因應機制,以應對在台的跨國鎮壓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反名間焚化爐露曙光?中央喊嚴審農地變更 地方趕進度招標
文/監督施政聯盟
農業部長陳駿季稱會嚴審名間焚化爐案農地變更,讓膠著年餘的反焚化爐行動露出曙光,但南投縣環保局日前截止焚化爐預定地聯外道路拓寬、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的招標,遭環保團體批為程序偷跑及浪費公帑,要求停止招標,並重申南投地形易使空污蓄積,不適合設置焚化爐,且該選址恐污染名竹地下水庫。更再次抨擊國產署在土地分區未變更前即撥用國有地給縣府,是「先上車後補票」且無視專業審查,立法委員陳昭姿呼籲行政院應撤銷國有地撥用。
前年南投縣環保局提出在名間興建焚化爐案,今年1月6日進行興辦事業計畫審查(尚未完成審查);1月31日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計畫會議,當天環團提出開發單位沒有二條道路的機關及私人土地拓寬同意函,建議停止範疇界定會議,目前範疇界定會議也尚未完成。而環評尚未通過,南投縣環保局卻於114年12月10日公告「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該標案已於115年2月2日結束,標案金額約945萬元,由於環評進入二階,未來通過與否仍未知,但南投縣環保局卻浪費公帑先進行道路拓寬及用地變更編定,根本本末倒置,要求應先停止標案決標與土地變更。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名間焚化爐案上週進行環評範疇界定會議,質疑整個環評程序是不是在玩假的?!因環評尚未通過,南投縣政府已招標進行用地變更編定。南投縣環保局前年提出在名間興建焚化爐案,今年1月6日進行興辦事業計畫審查(尚未完成審查);1月31日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當天環團提出開發單位缺乏兩條聯外道路的機關及私人土地拓寬同意函,建議停止範疇界定會議。
而在環評尚未通過之際,自救會發現南投縣環保局卻在去(114)年12月公告「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該標案已於日前115年2月2日結束,標案金額約945萬元,由於環評進入二階,未來通過與否仍未知,南投縣環保局不該浪費公帑先進行道路拓寬變更編定,應該停止標案的決標。
關於聯外道路沒有機關與私人土地同意函部分,經詢問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分署表示尚未完成水防道路移交。由於水防道路拓寬包括公有地及私有地,而且需要辦理農地變更編定,由於該水防道路與興辦事業計畫所標示的次要道路拓寬都需要有地主同意函。部分道路拓寬土地未在環評審查範圍內,依環評影響評估法第14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因此,南投縣政府所進行之「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應該停止作業。
另整個名間焚化爐預定地都是特定農業區,前天農業部部長陳駿季說會嚴格把關,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作變更。請問行政院跟農業部現在是在玩兩套手法嗎?名間焚化爐預定地的撥用是行政院核定的,國有財產署也依據核定函去撥用這些特定農業區內的農地給南投縣政府。難道行政院是閉著眼睛在審查、核定的嗎?如果農業部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作變更,那農業部有在行政院審查這個案子時表達反對意見嗎?還是農業部現在堅持不變更是在打臉行政院的核定撥用?
內政部國土署作為全國國土的主管機關,面對南投縣政府名間焚化爐案,在行政院審查時有表達反對意見嗎?國土保育、特定農業區不是應該要限制使用嗎?可以蓋焚化爐嗎?還是說因為是政府要蓋,所以就可以變更,可以破壞國土?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行政院、農業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好好對國人說明,並且撤回核准函,將撥用土地收回,這樣才是真正做好把關。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名間焚化爐案進入二階環評,然而南投縣環保局卻極少見地在環評通過前就啟動道路拓寬相關作業,去年12月南投縣環保局就進行「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招標,標案達945萬元,難道南投縣環保局有把握二階環評會通過,假如沒過,豈非白白損失945萬元,可以嗎?
陳椒華又表示,南投縣環保局要拓寬主要道路為8米或12米,包括國有地或私有地,目前並未取得國產署或地主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換言之,名間焚化爐案的主要道路仍不合規定,請國產署不予撥用。另外,次要道路拓寬為3.5米,亦仍須有國產署或地主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目前也未見有同意書。
陳椒華再表示,主要道路拓寬需要農地的地目變更為交通用地,事實上開發單位規劃的主要道路為石虎出沒區域,屬環境影響範圍,應待二階環評過了才能變更地目及拓寬。而許多非都市土地開發為掩埋場及焚化爐案,都需要二條獨立聯外道路,也是環評通過後才進行土地變更編定及拓寬,不能偷跑,否則將影響原本於此地耕種國有地農民的權益,如環評不通過,他們仍可繼續承租農地及申請公地放領。
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秋娟表示,依照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二十六條規定,基地對外要有二條獨立聯外道路,主要道路是新民巷,次要道路是外埔巷,外埔巷目前有多處只有二米寬,並非4至5米寬,南投縣環保局也必須提出私人土地拓寬同意書證明。另外,外埔巷為鄰近新民國小學童上學必經之路,當主要道路塞車,除了消防車,垃圾車也極可能會走外埔巷,因此,次要道路有學童交通安全問題,非一階環評書只有一處寫噪音與震動影響。
陳秋娟又表示,自救會認為南投縣環保局進行主要道路新民巷標案之舉,未通過環評就啟動道路拓寬相關準備,更令人懷疑名間焚化爐案的環評審查根本是玩假的?!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欣見農業部長公開說要嚴審本案農地變更,然而國產署在土地使用分區未變更前,即同意撥用該國有農地,並備文讓行政院蓋章背書,不僅違反國產法第38條規定,也突顯國產署並未尊重內政部與農業部權責。國產署官員曾私下表示,促參案都經地方或中央首長核定,核定辦理後各機關通常會想辦法讓它通過環評與用地變更審查,所以他們才配合採取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作業方式。這樣的解釋,突顯許多公務機關仍活在威權時代,以為首長說了算,而非尊重體制、專業審查與民主決策;這也反映在南投縣府的這個焚化爐促參案,一路走來都是以「縣長既定政策」態度強勢推動,完全不尊重民主與程序正義:一階環評審查先於促參案可行性評估公聽會,未能先徵詢民意以決定促參案內容再走環評;環評與用地變更審查還沒開始就急於向國產署申請土地撥用,二階環評還未展開就急著發包委託辦理聯外道路拓寬工程與用地取得與編定變更;一階環評只讓民眾逐一入場發言三分鐘後離席;興辦事業計畫初審完全黑箱;範疇界定會議一開始還被定位為盍各言爾志的討論會。希望執政黨能夠從撤銷本案國有農地撥用決定開始,矯正這種歪風,建立依法行政、尊重民主的施政文化。
同時,本案場址不僅是特定農業區,同時也是天然地下水庫,且鄰近四條活動斷層與重要灌溉水圳取水口,又是保育類動物棲地、空污落塵影響範圍內還有數千公頃的產茶區,是必須保護下來的農業、水源與生態重地;加上南投目前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的土地面積總共高達678公頃,要從這些本來就是要做為未來發展用地的區位找出適當場址並不難,如果農業部真要嚴審,不待南投縣府提交鐵定避重就輕的說明文件,即可依照這些明顯可得的證據,指出南投縣府選址不具備「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會破壞「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也不符合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的規定,公開拒絕這塊寶貴農地的變更,讓以為自己說了算、完全不尊重法制與程序正義的南投縣府及早懸崖勒馬。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棲地保育專員陳祺忠表示,雖然農業部長陳駿季在爭議發生後,允諾在之後南投縣政府提出農地變更時會嚴格把關,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被變更,此案開發位置皆在特農區上,確實始於農業部應該守住的優良農地,但區域計畫委員會已經是中後段的審查程序,又是委員審查制,農業部能夠發揮多少功能還很難說。
過去阻止農地隨意變更,法源主要是農發條例第10條第1項: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
實務上,在前端的國產署土地其他包含台糖農地讓售承租..等程序,徵詢農業部意見時,農業部就能夠及時出具反對變更特農區農地或國土計畫被劃設成農業發展區域第一類的農地被撥用,才是重點!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名間焚化爐選定場址在名竹盆地上,下面有豐沛地下水,根據一階環評資料,開發後挖取土石、興建滯洪池及廢水處理廠,但在一階環評書及興辦事業計畫中都沒有列出該二設施資料,二階範疇界定資料也是,如此草率的廢水處理規劃,又宣稱將處理廢水用以洗車、清洗場地及澆灌是零排放,事實上,如此廢水處理,極可能汙染濁水溪、名竹盆地下水及濁水溪沖積扇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地下水,甚至會污染濁水溪出海口的養殖業安全。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博士表示,本案二階範疇界定會議資料中,縣府評比幾處地點的空污擴散竟只以「日月潭」和彰化縣「田中」兩處氣象監測的114年全年之風向/風速數據去模擬南投六處選址地點的「靜風”Calm”」比率,而卻刻意忽略不同時採用環境部、台中市和台電公司設置在當地從台中大里、霧峰、台電草屯、埔里、南投市、台電大觀、竹山到斗六,以及彰化縣員林市更多政府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到的氣象因子之風速和風向測值數據來做成與事實相符的空污擴散評比。楊澤民強調縣府針對六處選址空污擴散效率的評比是與事實不符的錯誤模擬!
楊澤民博士指出,南投縣境終年都是「無風」狀態,不適合設置焚化爐。南投有高聳的中央山脈,南高北低的八卦山台地之間包括草屯、南投市、名間鄉至竹山,地表終年多為「無風」,即風速很低,且有近50%機率是吹南風!這特殊地形與台灣西半部臨海的縣市包括雲林、彰化、台中、苗栗等地方的海邊每年全年只有30%機率吹南風是不一樣的!南投縣境空污「易聚難散」,已長年終年大量接收承受鄰近「上風處」縣市各種空污隨風吹進入南投縣境了,這些已造成南投縣境的空污是「中台灣區域共同治理平台」八大縣市最嚴重的地方了,真的不適合再蓋焚化爐來加劇空品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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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黨產還來,社宅長照有解!行政院應拒絕副署《不當黨產條例》修正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中國國民黨於立法院會期最後一日(1/30)強行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法,游顥等人以救國團「曾隸屬於國家」且從事公益活動為由,修法將「曾隸屬於國家者」排除於「政黨附隨組織」適用。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今(2/5)舉行記者會痛批:「曾隸屬於國家」卻霸佔國家財產供政黨附隨組織私用,絕非可豁免歸還不當黨產的正當理由;且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七條規定,不當黨產歸還國家後,應作為人權教育、長期照顧與社會福利之用,政府應依法積極收回不當黨產,用以興建社會住宅或轉型為長期照顧機構;又此次修正條文存在重大漏洞,因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並非只有「救國團」,還包括「中央日報」等五公司。為此,特呼籲行政院應拒絕副署《不當黨產條例》修正。
▍ 涂景亮:曾經歷屬於國家者,更應將不當黨產歸還國家!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表示,原版之《黨產條例》將「附隨組織」納入追討範圍,係因部分組織與特定政黨有密不可分之關係,受特定政黨實質控制、協助其鞏固政權,並受有違反民主法治之財產,故應將附隨組織一併納入,以避免政黨透過附隨組織區隔規避、淡化威權時期應面對之責任。而《黨產條例》最主要之目的為「利益取除」,即著重於回復財產原有歸屬秩序,類似於民法當中「不當得利」的制度設計,是在調整、矯正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生的不當財產損益變動,性質上屬 「對物不對人」。
因此,如果某機構曾經歷屬於國家,因過去黨國不分,後移轉成為政黨或其附隨組織控制的財產,那這樣不當取得的財產,正應該歸還國家;如此,才能達到《黨產條例》第一條:「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立法院並未廢止《黨產條例》,游灝等人卻修正「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明顯與立法目的相違背。
不僅如此,游灝本人更在上週五(1/30)立法院院會,表決到《黨產條例》時,針對救國團過去侵佔國家財產之事實,發言表示:「聽到辦活動,就可以占領一個地,那讓我想到了太陽花學運」如此將風馬牛不相關的社會運動與不當黨產類比,毫無邏輯可言,只想打泥巴仗,只想著自己的政治利益,毫無羞恥心!
▍賴中強:中央日報等五公司亦曾隸屬於國家,游顥胡亂修法留下大漏洞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此次修正條文存在重大漏洞,因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並非只有「救國團」。包括「中央日報」、「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興票券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與「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曾經是隸屬於國家,且已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游顥提案,未經委員會審查,倉促修法,留下未預期的法律漏洞。如行政院勉強副署,將造成「中央日報」名下等取自於國家之不動產,無須歸還之離譜現象。
賴中強進一步說明:
(一)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央日報」,曾隸屬於國家。1927年3月22日,武漢國民政府在漢口創辦《中央日報》,社長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顧孟余兼任,總編輯為陳啟修。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1928年2月1日在上海創辦了《中央日報》,孫科任董事長,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丁惟汾任社長,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主任潘宜之兼任總經理。
(二)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旗下的「臺灣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農業教育電影公司」合併成立;而「農業教育電影公司」曾經歷屬於國家,1946年3月成立以「發展農村電化教育、提高農民知識水準」為宗旨,首任董事長為陳果夫,遷台後首任董事長為蔣經國。
(三)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興票券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其原始股東包括台灣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國際商銀、省屬三商銀等公股銀行。
(四)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原本為台灣省營工礦公司松山油漆廠。
(五)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其前身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液化石油氣供應處。
▍黃亭偉:不當黨產依法應轉作興建社會住宅、長照機構使用,政府更應積極執法,緩解用地不足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引述內政部長劉世芳一月份受訪說法,目前台灣社會住宅新建主要難題係土地取得不易,較靠近都市的土地尤其難以取得。然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七條明文規定政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的財產「除可明確認定其原屬之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外,應移轉為國家所有,並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顯見,以不當黨產收回國有,轉作興建社會住宅用地及長照機構使用,法有明文。值此社會住宅用地不足,及少子化趨勢優質長照機構難尋之際,政府更應積極收回不當黨產。
黃亭偉舉例,救國團轄下尚在營運的「青年活動中心」有十一個,另有花蓮學苑、觀雲山莊等設施,其中當前仍由救國團佔有之地段包含距離劍潭站不遠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約2.5公頃,即可依法轉做社宅用地,其地段、面積相比目前雙北社宅,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其餘的青年活動中心如「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花蓮學苑」等,亦可轉做長照中心等社福機構使用。
此外,各縣市的學習中心、團委會大多使用精華地段,亦可轉做社會住宅等社福設施。桃園市的救國團學習中心距離桃園車站僅500公尺遠,有整棟14層樓可供使用;台中市的團委會距離中友百貨走路不用十分鐘,有近半公頃的面積可用;高雄市的團委會出門就是高雄捷運前金站、基隆市的終身學習中心距離火車站僅500公尺遠、嘉義市的團委會就在嘉義市政府隔壁。這些都市蛋黃區不當黨產,轉興建社會住宅出租,一定大受租賃市場歡迎,特別是年輕上班族或婚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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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偵查證據須保全 人身自由亦可貴」 司改會羈押改革七主張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去(2025)年,由於諸多刑事案件受到社會矚目,就「羈押決定反覆於一二審之間」、「以串供為由的羈押是否適當」、「檢察官的抗告權」等議題,社會各界有諸多討論。同時,立法院各黨團、個別立委就不同議題提出多份修法草案,並於委員會上討論。
本會參酌實務及學理上過去就羈押議題改良的多方意見,擬具本會民間版條文,並就我國羈押制度提出7點改革方向如下:
一、除「逃亡」之外,交保被告若有「滅證」或「串供」行為,亦應沒收保證金。
二、羈押審查的抗告程序,應由上級法院自為裁定。
三、審判中,羈押審查程序應經檢察官聲請而開啟,而非由法院依職權發動。
四、「有串供之虞」作為羈押事由,應限定於「偵查中」適用。
五、羈押替代處分之期間及上限,應有明確規範。
六、減少深夜羈押庭,避免審檢辯於身心疲勞之情形下進行羈押審查程序。
七、重罪羈押門檻,應回歸一般羈押標準。
有逃亡、滅證、串供可能性的被告,經法院許可,可透過繳納保證金來「替代羈押」。然而,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被告只有「逃亡」時保證金才會被沒入,如果發現被告恢復自由之身後居然有「滅證」或「串供」等不當行為,法院固然可以再度羈押被告,但並無法沒入保證金。
於偵查及訴訟實務上,「有滅證或串供之虞」,一直是羈押被告的主要理由。以近3年數據為例,因該原因遭羈押的被告,比「有逃亡之虞」者多了近8倍。此種情形可能與我國制度上就滅證、串供為羈押事由時,可讓法院選擇、且有效「羈押替代處分」不足有所關聯。舉例而言,除了具保外,配合穿戴電子腳鐐等方式,可以較有效地防止被告逃亡;與此相對,滅證和串供則防不勝防,在各種通訊軟體發達的現在更是如此,若發現有不當行為後仍不能沒保,顯然對被告缺乏嚇阻力。
就此,本會建議應增列「滅證、勾串」為沒入保證金事由,強化對被告不當行為的嚇阻力;並讓法院於羈押替代處分之應用上,有更大的彈性。
二、羈押審查的抗告程序,應由上級法院自為裁定現行羈押制度於實務上,時有發生上下級法院間,反覆就羈押與否的裁定抗告/發回,而導致羈押審查確定結果所費時間更為延長的情形。例如實務上就「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事件」的羈押,就曾發生「五度五關」的情形。近期包含柯文哲案、鄭文燦案在內的矚目案件,亦有類似情形。
就此議題,有立法委員提案修法,規定就羈押相關之法院決定,檢察官不得抗告。
本會認為,此情形確實已使被告陷入長時間訴訟程序上的不確定狀態;同時,短時間法院決定反覆變更的情形,雖屬審判獨立下所運作的結果,但外觀上確實易引發社會大眾的誤會或懷疑。然而,若規範訴訟上特定一方不得提起抗告,恐使有疑義的初次決定,無法受上級審法院檢視。
綜上,本會參考司法院2017年之立法提案,建議於上級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之情形,應使上級法院將原裁定撤銷並自為裁定,以避免訴訟上曠日廢時、短時間內羈押決定頻繁變更之弊。
三、審判中,羈押審查程序應經檢察官聲請而開啟,而非由法院依職權發動於訴訟制度的設計上,法院應為中立聽審一方而不應為訴訟上程序發動者,此為「控訴原則」下當然之理。而羈押為關乎人身自由處分,羈押審查程序亦應謹守該原則為誡命。
然而,我國現行羈押制度於「審判中」,乃由法院依職權自為決定。本會認為此種規範模式已如學者所言,是將羈押的「發動者」、「決定者」、本案「審判者」於一身,此種形同糾問的程序規範,可謂使法官於羈押程序的「包公化」,已違反訴訟上控訴原則之落實。
據此,本會認為不論在偵查或審判中,羈押審查程序均應經檢察官聲請後,始由法院進行准否之審查,進而徹底區分羈押「發動者」及「決定者」的角色,以保障落實人權。
四、「有串供之虞」作為羈押事由,應限定於「偵查中」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為羈押被告其中之一事由。近期,有部分立法委員認為其中所謂「勾串」(也就是「串供」),於實務上有受濫用之嫌,並於去年提出修法草案欲將「勾串」事由刪除。
本會認為,就此一羈押事由的判斷,討論上宜區分為「偵查中」與「審判中」情形分別論之。
就偵查中情形而言,由於刑事犯罪案情往往尚處於晦暗不明狀態,且諸多證據尚未鞏固,就防免串供而言,實務上應有符合公益的重大需要。就此,斷然將「勾串」完全於羈押事由中刪除,對偵查上蒐集、保全證據及社會治安考量而言,皆會造成不利影響。
但就訴訟已經進入審判中(也就是起訴後)而論,勾串得否依舊為羈押事由,確有討論空間。本會認為,若案件已進入「審判」階段,應認此時檢察官已就證據蒐集、保全完竣。另考量檢察官於偵查中可要求證人「具結」,並得以該證言為日後定罪之證據。且證人若有偽證情事,亦受刑法偽證罪處罰。故於「起訴後」的審判階段,被告或證人「翻供」、「證詞不一」之情形,亦不至因而產生被告即可依此脫免刑事追訴之情形。
就此而論,於進入法院審理後,仍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事由,有違反訴訟當事人武器平等原則之嫌,並恐使法官容易形成被告有罪的心理傾向而壓縮無罪推定原則。
就此,本會建議就《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中「勾串」之羈押事由,應限定於「偵查中」方有適用;但當檢察官已掌握足夠證據起訴被告後,即不能再以「有串供之虞」聲請羈押被告。
五、羈押替代處分之期間及上限,應有明確規範現行法下,僅就羈押期間設有具體時限上規範,而就「具保、責付、限制住居」處分者,則未設期間規範。上述規範,也造成實務上被告受極長時替代處分的案例。
而就《刑事訴訟法》第116-2條中所列舉之替代處分(如:科技監控、交付護照),亦僅以「得定相當期間」此種較為寬泛的立法模式而無具體特定時限。實務上,法院裁定的主文雖會定出明確期限,就「科技監控」並設有《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等規範予以補充,但總體而言法律亦無明確之要求,且對「相當時間」的總時間上限也未有具體限制。
雖上列各種「羈押替代處分」,不若羈押對人民造成同等強烈的基本權侵害,然而沒有具體上限規範(期間限制)情形下,上列各種替代處分長期下來亦將造成人民一定權益影響,亦應有相關處分時間規範。據此,本會建議就羈押替代處分時間限制,宜依其性質,比照羈押或限制出境出海期間的期間,以保障人民權益。
六、減少深夜羈押庭,避免審檢辯於身心疲勞之情形下進行羈押審查程序現行訴訟實務上,時常可見於夜間進行的羈押審查程序,使被告、辯護人、法官及檢察官都疲憊不堪。當法院於夜間決定以其他處分替代羈押時,也可能發生被告覓保無著、難以安排人力確保被告交出護照等旅行文件等尷尬情形。
探究其原因,乃現行羈押審查程序,僅禁止於「深夜」而非禁止於「夜間」行之。然而現行法「深夜」之定義,為晚間11點至隔日早上8點,與「夜間」定義為日出前日落後顯有差別。
本會認為,若已進入夜間時段,無論對被告、辯護人、法官、檢方而言,均有可能在身心疲勞的情形下進行審查程序及作成決定,縱使被告能夠較及時地獲得結果,也未必有利於其權利保障。因於羈押為與被告人身自由密切相關的處分,其審查程序宜以嚴謹程序審視。故此,本會認羈押審查程序宜參酌「禁止夜間詢問」之法理,將應於/得請求於翌日日間訊問的時間點提前。
同時,由於四季變化以致一年中每日的日出及日落時間均不相同,造成實務上一定之不便利,並與現代社會之作息有出入。故本會另建議於此一併將「夜間」定義修正,統一為午後8時至翌日午前8時。就此,於晚間8點以前移送法院進行羈押審查之被告,仍可為及時之訊問。
七、重罪羈押門檻,應回歸一般羈押標準過去於大法官釋字第665號作成前,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為羈押被告事由,後因釋字第665號解釋認該款至少應有「相當理由」為心證門檻要求,而有現行法下「重罪降低羈押門檻」的立法模式。
然而,釋字第665號解釋的宣告模式,本身即飽受學理批評。
該號解釋即有意見書指出,重罪與其是否因此會有妨礙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等行為,並無必然關聯,則因所犯之罪之不同,而異其決定是否羈押之要件,並不符比例原則。另有意見書認為,我國的重罪羈押事由與德國的重罪羈押事由兩者標準不同,難以相提並論(德國僅8條文為重罪羈押事由,我國則有至少100多條犯罪可為重罪羈押事由,相比之下我國條文顯然過廣),因此該號解釋仿效德國的宣告模式,並無說服力。
另於釋字第665號解釋後,雖實務上有最高法院嘗試以論理方式區辨所謂「相當理由」及「有事實足認為」心證門檻的不同之處。然而亦有實務家認為,由於「有事實足認為」的內涵本即空洞而欠缺客觀之量化標準;而在此抽象基礎上又再建立另一抽象空洞的「相當理由」標準,則最終仍全憑個案法官心證決定 。
綜合上述,本會認為,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以「相當理由」來降低重罪的羈押門檻,除了條文本身立法目的正當性不足外,實務上亦難有具體操作標準區辨與「有事實足認為」差異。據此,因「羈押為拘束人身自由處分」,本會建議宜刪除該款規定,使重罪嫌疑案件,回歸與一般案件相同心證門檻為羈押審查程序,以昭程序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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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 紀念310圖伯特(西藏)抗暴67週年
(圖片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提供,張馥如拍攝)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བོད་རང་དབང་གི་ཆེད་དུ་རྐང་འཁོར་བསྐོར་བསྐྱོད།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 2026
紀念310圖伯特(西藏)抗暴67週年 Commemorating 67 Years Of Resistance
今年是310西藏抗暴日67週年,也是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藏台連線)成立10週年。自2011年起,由札西慈仁發起的「為西藏自由而騎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行動,至今已邁入第16個年頭。今天藏台連線偕同多個人權團體從228公園出發,騎乘至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2026年的系列行動展開。未來每個星期三「為西藏自由而騎」將持續轉動,直至310抗暴紀念日前,呼籲台灣社會持續關注西藏日益嚴峻的人權危機。
中國解放軍於1949年開始入侵西藏東部,並於1951年迫使西藏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隨後於1959年3月10日,爆發了大規模的藏人抗暴運動,在首都拉薩超過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反抗。中共武力鎮壓後,導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及八萬藏人流亡印度。因此,3月10日被定為西藏抗暴日,成為凝聚全球藏人意志的重要印記。
這些年來,中共對西藏的迫害已經從武力鎮壓轉化為系統性的文化滅絕。目前,西藏有超過百萬名的西藏孩童被迫進入「寄宿學校」,被迫與原生家庭分離,無法學習母語與自身文化,這種大規模的強迫同化政策,試圖從根本撕裂西藏的認同。
不僅在西藏境內,中共的「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威脅正伸向流亡藏人社群。透過監控、恐嚇以及對西藏境內家屬的威脅,中共試圖讓海外的異議聲音噤聲。台灣同樣深受中共假訊息與武力威脅,對於這種威權擴張,我們感同身受。
去年是達賴喇嘛尊者90歲生日,尊者也正式宣佈,未來會有第十五世達賴喇嘛繼任,但只有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所創立的甘丹頗章信託基金會,才有權利認定轉世靈童。中共政權作為一個無神論政府,試圖透過法律手段干預靈童轉世,其目的是為了徹底控制西藏的靈魂。我們呼籲國際社會與台灣政府應該尊重尊者及藏人的自主決定,反對中共的政治干預。
為西藏自由而騎的發起人、藏台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表示:「Cycling 除了騎腳踏車,更有循環、持續不斷的意義。藏人流亡超過一甲子,但我們從未放棄。做一個台灣人是很不容易的,作為一個西藏人更是非常非常不容易。西藏是西藏人的西藏,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這兩句話看起來理所當然,但背後是無數血淚。台灣人應該最能體會藏人感受,希望的台灣朋友們,與我們站在一起,為受壓迫的人發聲。」
2月4日台北首騎後,直至310抗暴紀念日前,每個星期三都將在台北進行騎乘行動。此外,3月1日將移師高雄,展現全台串聯的支持力量。我們邀請民眾一同加入為西藏自由而騎、也是為台灣而騎,傳遞對自由不滅的渴求。
主辦單位: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聲援團體: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圖博自由學聯(SFT Taiwan)、辜寬敏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持續邀請中)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
2/4、2/11、2/25、3/4 (星期三)@台北|3/1(星期日)@高雄
更多訊息請持續追蹤「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粉專
310西藏抗暴67週年大遊行 3/7(六)下午@台北忠孝復興站集合
310西藏抗暴67週年晚會 3/10(二)晚上@自由廣場
更多訊息請持續追蹤「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台灣藏人福利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粉專
310西藏抗暴日
西藏/圖博自古以來是獨立國家,擁有獨特的宗教、文化與政治傳統。自1949年開始,西藏遭受中國武力入侵,《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1951年在中共武力下逼迫簽訂的,簽訂過程及後續爭議不斷。隨之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憲法》,片面取消原有《十七條協議》裡的西藏特殊自治狀態,毀棄了自己用誘騙手段逼破西藏簽訂的協議。
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起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抗暴行動,卻慘遭中國血腥鎮壓,導致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流亡印度。
65年來,全世界大約有六百多萬藏人,其中有十五萬人流亡海外。在中國的殖民統治與強力的同化政策之下,西藏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傳統,甚至脆弱的自然環境,皆遭受到嚴重破壞。2008年3月,在中國舉辦北京奧運前,更在整個高原上發生大規模的抗暴運動,同樣遭到大規模的鎮壓。2009年以來,由於中國政府在2008年抗暴後,鎮壓藏人的行動不斷升高,目前已經有超過150位境內外的藏人自焚抗議,以點燃自己的身軀,化作佛前的供燈來維護自己的信仰和尊嚴、表達藏人的信念。
時間:2025年2月4日(白色星期三)早上10:00|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主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主持: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常務理事)
出席: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陳培瑜(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成員)、張之豪(基隆市議員,台灣議會聲援西藏連線成員)、格桑堅參(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馮詔天Sky Fung(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陳靖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李明哲(人權工作者)、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楊書瑋(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流程:09:00 「二二八公園」(公園路門口)集合
09:30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車隊從228和平公園出發,途經自由廣場,再騎到立法院開記者會
10:00 記者會開始(立法院群賢樓),主持人開場
10:03 唱圖伯特(西藏)國歌、默哀一分鐘、獻哈達祝福、大合照
10:10 出席貴賓發言、QA
10:30 為西藏自由而騎出發,沿途短講(228和平公園 =>自由廣場 => 立法院群賢樓 => 復興Sogo => 中國銀行 => 台北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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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國家忠誠不容例外,台灣主權不可退讓!李貞秀自證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立委資格應依法解職!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已於昨(3)日至立院宣誓就職,其國籍狀態與公職資格引發社會高度關切。但他在就職接受媒體訪問時,親口對外承認還沒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申請程序,那就明確表示李貞秀目前具有雙重國籍。根據《國籍法》第20條清楚規範,「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別刻意迴避,立委雙重國籍涉國家忠誠義務衝突,應依法協助資格審查,凡屆期無法依《國籍法》完成放棄原籍者,立法院應即刻依法解除其公職職務!
根據去年立法院公聽會報告指出,放眼國際,許多國家對於雙重國籍或歸化者擔任公職之國籍資格與忠誠義務設有明確規範,美國亦於國安職位設有嚴格身分審查。我國立法委員擁有預算審查、機密參與及接觸高度機敏國安資訊之權限,更應該以高度安全審查機制來進行審查。
中國威權制度不能逼迫台灣民主法規妥協,後門一開禍患無窮!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去年提案意圖修正《國籍法》,企圖為中國人民任職我國公職者免除放棄原籍之義務。若僅因行政困難或政治考量,便於中共國籍另設例外條款,將構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嚴重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公督盟強調,此舉不僅是為特定人士解套,更是替國安大開後門,如果立法者能自設例外、規避就職資格門檻,將使《國籍法》第20條形同具文,這將導致國家安全防線出現系統性漏洞,使具備雙重忠誠衝突者得以進入機敏公職。公督盟呼籲行政部門應守住法治防線,針對不符法定資格者,應展現捍衛我國主權的態度,依法落實解職程序,絕不容許法律出現灰色地帶!
比身分模糊更可惡的,是坐領公帑卻自毀國安防線的立委!
效忠國家不能只是宣誓時的口號,過去立法院中有少數立法委員,雖然沒有國籍爭議,卻被長期質疑與中國唱和,惡意阻擋守護台灣的國安法案與國防預算,弱化國家防衛能。這種「違背國家忠誠義務」的行徑,早已引發全民憤怒。因此,公督盟強烈呼籲,跨黨派立委都應該盡速審議國家預算、審查加強防衛台灣安全的國防預算,並支持「立委赴中納管」等加強國安監控之法案,立委的權力來自於2300萬人民,不忠於國家主權的政黨與政客,必將被台灣民主制度所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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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權會聲明:人權公約審查12年 台灣政府對表意自由保障仍左耳進右耳出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5年9月20日各地聲援巴勒斯坦議題之民眾至「台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覽會」所在之南港展覽館外,抗議部分台灣參展廠商涉入以色列軍火供應鏈,成為加薩種族滅絕幫兇,當天行動分場外集會與場內抗議行動,集會結束後卻有外國籍人士僅因為在場內同行、攝影,就被盤查並強行帶到派出所,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2025年11月士林地院簡易庭已經裁定裁罰社維法68條與67條罰鍰共兩千元,案件則持續抗告至士林地院,預定2026年3月開庭。
▐ 法院無視言論自由應受最嚴格審查密度 淪為警察恣意執法的橡皮圖章
本案法庭在裁定中對於為何僅是在旁攝影紀錄行動之行為就足以該當「藉端滋擾公司行號」一概沒有論述,顯得地方法院彷彿只是警察移送後的橡皮圖章,不只對南港分局此次逮捕移送違反社維法、警職法之程序疑義毫不檢視,甚至忽視法院自己過去的實務見解就68條的適用都還會考慮表意範圍與法益衝突之衡量,或確實函攝行為本身之違法性是否符合68條要件,根據過去案例,也未曾出現過在抗爭現場者被以本條移送或審理。
本案甚至對不諳中文及法律程序之外國人以不配合查驗身分為由,再額外以67條「拒絕陳述姓名、住所或居所」為由移送,法庭也完全不理會警察在抗議現場查察身分是否為合法行使職權同樣裁定罰鍰,更是聞所未聞。此次警察為辦而辦就限制人身自由、濫用社維法,法院眼睛一閉對移送照單全收,攜手共同打臉台灣政府應負保障基本人權的國家責任,也替抗爭者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又一次突破下限。
▐ICCPR和平集會權利腦死? 中華民國移民法無視公政公約 到底誰才是有效國內法?
不論外國人或本國人,對公政公約及其一般性意見來說,皆應保障其集會自由,第15號、37號一般性意見皆明確說明過,應無疑義,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實務上《集會遊行法》許可制因大法官解釋定義緊急性、偶發性集會導致集會是否需要許可經常發生爭議,本就已經是有爭執空間的法律爭點,再加之在外國人的場合,上述法條無視公政公約見解,仍動輒以廢止簽證為恫嚇,不利條件相加下,使不熟悉中華民國法制的外國人經常只能自我審查,顯然已經足對外國人造成寒蟬效應,以本案來說當天行動多有自發前往的個體參與者,具體做出的行為也各有不同程度,何以是當事人最後被裁罰,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可循,結果是對參加抗議行動者不分國籍都是難以預測的風險,也是中華民國政府對所有抗爭者毫不節制的系統性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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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團體:台灣勞工陣線、社團法人亞洲公民未來協會、破土 New Bloom、監所關注小組、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永社、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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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高雄民族路等林蔭大道,捷運黃線工程規畫不當將導致5公里林蔭大道消失
文/森林城市協會
#呼籲搶救高雄民族路、民生路、民權路、國泰路、南京路林蔭綠園道,守護高雄人的肺
澄清路3300公尺,大埤路2500公尺,共5800公尺,林蔭大道已經因工程全數摧毀。接下來,捷運黃線行經民族路、民生路、民權路、國泰路、南京路林蔭綠園道面臨破壞,長度共5023公尺長,寬度60公尺,總綠化面積30公頃。光是民族路Y 8至Y 10目前就要施工破壞(砍除+移植)372棵樹,而大樹移植死殘率極高,讓植樹40年以上累積綠化成果歸零。
消失的不只是城市綠化的成果,導致的不只是都市熱島的失控,更是高雄城市門面景觀的全面退化,也是拆除空氣汙染的高雄的天然空氣清淨機,也破壞高雄人城市綠化景觀的門面、高雄城市連結各大綠地的生態廊道,若執意硬幹,將讓高雄成為醜陋、空汙、炎熱的悲情城市。
但本案其實是地下化的潛盾工程,理論上明挖的站體以外的樹,都能避免破壞,原地保留,參考大順路輕軌與林蔭共存。2003年謝長廷執政時代,在捷運紅線後驛站施工時,博愛路在愛河到十全路,850公尺長度,僅破壞400公尺,就完成了捷運的施工與交通維持(近三年因其他考量已移除分隔島)。為何謝長廷2003年做得到,為何陳其邁在輕軌施工時能兼顧護樹,我們現在2026年卻無法?
我們發現,2003年時,謝長廷施作的捷運紅線後驛站,站體明挖段只有200公尺長,交通維持的延伸段只有兩側各100公尺,單純一個捷運站施工,樹木牴觸僅400公尺,其他林蔭大道原地保留。
但2026年的捷運黃線,站體明挖段417公尺,交通維持漸變兩側都抓230-250公尺,一個捷運站施工,樹木牴觸長達900公尺,幾乎全滅。
當年的捷運紅線是高運量,現在的黃線是中運量,黃線車廂長度是紅線的一半,不解為何捷運站體卻是紅線的兩倍,接通維持是紅線的2.5倍長度,明顯不合理。
捷運採地下化施工,潛盾工程路段,樹木當然可以原地保留,針對現況若涉及明挖工程路段,若站體規劃合理,中運量車站只需要破壞樹木遠低於400公尺,現在卻破壞900公尺以上,明顯規劃過度導致破壞。交通問題應由專業克服,取消停車格、減低速限、引導至替代道路等方式,都是解方。
★為何市府不願意:依照政府的官方回復,輕軌與捷運紅線,當初施工時採降低時速,陳其邁輕軌施工時把大順路時速從60公里(經過校區時調成50)降至20公里,謝長廷博愛路當年施工路段從時速60調降至30公里,所以可以大幅減低毀樹,但現在的高市府堅持時速維持60公里,導致漸變段大幅拉長,增加毀樹數量。站體規劃比捷運紅線後驛站的200公尺,黃線十全站竟浮誇規劃成417公尺,不只有浪費公帑的疑慮,更增加林蔭破壞。
★請陳市長出手:故,只要市府願意比照過去縮短車站體的浮濫規劃,降低速限,毀樹數量可能能減少2/3,建請陳其邁市長出手,導正錯誤規劃,搶救城市綠肺主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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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9集|除了進步、榮耀 《那天,他們自101工地墜落 》
文 / 曾霈榆
美國攀岩家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徒手挑戰台北 101 頂端的直播畫面備受關注,然而在台灣民眾一片讚嘆聲中,工傷協會發表聲明譴責101業者「踐踏職安、拿人命宣傳」,意外點燃了網路戰火。許多網友認為極限運動專業與工安不能相提並論。但在這場討論背後,鮮少人記得,這棟曾為世界第一的大樓,曾發生一起意外。
剛由印刻出版社出版的新書《那天,他們自 101 工地墜落》,講述24年前因為蓋101大樓不幸工殤過世的5位勞動者故事,當時正在施工中的101大樓,距離地面約56層處,有兩座塔吊機具施工,卻不幸遭逢331強震而應聲斷裂,造成陳信陽、陳又禎、林建成、孫同英、陳錦水死亡,多人受傷。事後勞資官三方達成共識建立「台北101伙伴碑」,記錄著包含工殤亡者等上萬名工人及參與者的名字。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 》邀請本書主編、北藝大人文學院副教授顧玉玲,與我們聊聊這段歷時二十多年仍「走不開」的記憶,為何她要寫這本書?為什麼台灣社會還要知道這些人的故事?這段集體記憶的重要性在哪?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地震中的驚悚墜落 回顧事發工地現場
回顧 2002 年 3 月 31 日,當時蓋到 56 層樓高、約 250 公尺的台北 101 工地,遭遇了芮氏規模 6.8 的強震。震央位於花蓮外海,雖然台北震度為 5 級,但由於盆地效應加上超高層建築的共振現象,大樓頂端的晃動程度遠超地面想像。
劇烈的搖晃導致大樓頂端的兩座塔吊機應聲斷裂。「當時我在工傷協會任職,所以很快就介入這個案子,印象非常深刻。」顧玉玲回憶,當時塔吊司機隨機具墜下,一名掉在裙樓商場頂端,另一名則直墜松仁路路面;巨大的震動與搖晃,更導致兩位在 54 樓進行鋼骨銜接的工人墜落不治,另一位在四樓的助理工程師則遭掉落物重擊身亡。這場意外造成陳信陽、陳又禎、林建成、孫同英、陳錦水等五名工人死亡,近20人受傷送醫。
勞、資、官三方角力 誕生「私生子」般的夥伴碑
意外發生後,在勞、資、官三方長達五年的政治角力下,2007 年於 101 大樓信義路一側設立了由七座彩色琉璃牆構成的「台北 101 夥伴碑」,碑上刻有一萬多名參與建設者的姓名。
「這是一個歷史的偶然。」顧玉玲回顧設碑歷程,除了受社會輿論壓力外,恰逢 2002 年《職災勞工保護法》通過,規定 4 月 28 日為「工殤日」。在民間提出訴求後,由於 101 是台北市政府首件 BOT 案,時任市長馬英九也認為這是「進步」的象徵,資方才勉強同意建碑。
然而,後續選址、造型與文字內容,均經過漫長的角力。顧玉玲提到,原先工傷協會想將其定名為「工殤紀念碑」,後來提出擴大意義為「勞動紀念碑」,不只罹難者,也刻上所有參與建造者的姓名,希望能淡化「工殤」色彩,轉而紀念所有參與的無名英雄,最終定名為由前理事長張榮隆提出的「夥伴碑」。至於設碑位置的選擇更是令人玩味,顧玉玲透露,當時業者原想將紀念碑安置在後花園的隱蔽角落,之所以能設在現址,竟是「不問蒼生問鬼神」的結果,當年風水師指點該位置對大樓營運有幫助,紀念碑才得以在醒目的路邊現身。
即便如此,原先應以「工人」作為主體的紀念碑,正式落成的碑文名單雖包含工人,陳水扁、馬英九等政治人物與企業大老陳敏勳、焦佑倫、林鴻明等人的名字卻被放在最醒目的前排,基層勞工則被隨機排列在後。顧玉玲認為,這塊碑反映了現實社會充滿著矛盾與妥協,工人的力量並不大,這些碑文上的遺憾才是真實的,且在工程層層轉包下,最底層的勞工、外籍移工的姓名依然在碑上缺席。
此外顧玉玲提到,台北101 官網詳盡介紹了周邊上億元的裝置藝術,例如知名的紅色「LOVE」標誌,卻唯獨略過緊鄰其旁的夥伴碑。「夥伴碑就像一個沒登記戶口的私生子。」她感慨,企業雖受迫於社會壓力立碑,卻在後續的敘事中選擇性抹除。甚至在手遊《寶可夢》中,夥伴碑被設為補給站,但該地因缺乏正式標註,而被標記為模糊的「藝術牆」。她希望夥伴碑未來可以成為正式的打卡點,作為城市導覽、學校人權教育場域,鼓勵民眾擁有詮釋權,敘事主體才會從大樓回歸到「人」的勞動價值上。
為何寫書?走不開與跨越世代的田野調查
既然立了碑,為何顧玉玲還要在二十多年後出版新書?「我對這件事覺得走不開,因為當時跟家屬有很直接的見面接觸。我一直想,紀念碑的內涵是什麼?」顧玉玲說,這二十年來她始終懸念著家屬的後續生活,直到在北藝大開課,她帶領學生花了三年,才完成了這本《那天,他們自 101 工地墜落》。
「我也在經歷生離死別,知道作為留下來的人怎麼說都不完整,這件事是很困難的。」她提到,事件發生後,罹難者家屬往往因為「太痛」而難以說出口,但她始終很希望這些英年早逝工人的姓名和生平,可以被記錄下來,成為當代重要記憶。2018年,為了將這段往事寫進她的博士論文,她試圖聯繫家屬,無奈當初留下的資料早已失效,只能從零重新開始聯繫。探訪過程中,她見證了家屬複雜的情感面貌,有些家屬樂於分享,回顧著往日愛的記憶;有些家屬常半夜做惡夢、驚叫,或長期失眠需要靠酒精壓抑。
「幾乎所有人最後都會跟我說謝謝,這讓我太難受了。」顧玉玲說,聽到家屬的道謝後,她不禁紅了眼眶。她提到,當大眾只記得煙火與跨年晚會,創傷便會因「不被當一回事」而加深。例如陳又禎的太太因悲痛從不踏進 101,當她上網搜尋2002 年 331 地震意外時,卻發現資訊寥寥無幾時,那種遺棄感油然而生。顧玉玲認為這需要「社會的力量」介入,而讓對 2002 年毫無記憶的年輕世代來書寫,也正是希望歷史能與當代社會產生互動。
寫書前期,她讓學生們做了創傷記憶、田野調查等訓練,也預先將難度最大的「聯繫家屬」工作完成,但實施後她卻意識到自己太一廂情願了。「創傷記憶是沒有辦法輕易去複製跟轉接的。」她說,這讓學生們進入田野後十分痛苦,面對家屬已讀不回或反悔,備感壓力。
顧玉玲與學生除了訪談,也從檔案、文件著手,爬梳當年勞檢報告、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結果,發現當年的簡報有不少錯誤,再回頭與家屬一一核對細節。她回憶,陳又禎的父親接起她的約訪電話時,非常爽快地答應訪談,讓她當場快哭了。書籍出版後,許多人湧入顧玉玲的臉書留言,不管是當年北醫的學生、松山機場機師等案發目擊者,或者孫同英朋友、陳錦水兒子等人,紛紛拼湊起這起事件背後,隱藏心中的多年記憶。
工殤背後破碎的家庭餘震
書中詳細描繪了五位罹難者背後的境遇,以及對他們的家庭造成的重大影響。陳信陽的小孩在事故發生時,出生不到十天;陳又禎的太太當時剛懷孕三個月;陳錦水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有四個小孩,妻子長期精神狀態不佳;林建成則是跟隨哥哥從高雄大寮北上打拼,哥哥在施工現場目睹弟弟墜樓。孫同英則是當時就讀於台灣科技大學的半工半讀學生,卻在工地助理工程師的職位上殞命。
顧玉玲分析,悲劇往往引發家庭結構的劇烈動盪。有的家庭因為悲劇產生強大的內聚力,互相扶持;有的則走向崩解,她舉例,陳錦水生前主要負責家人間的維繫,但父親過世後,兒子便與父親那邊的親戚斷了聯繫,家族四分五裂,加上家中經濟失去支柱,造成「餘震」不斷。
正視工人 從「物」的主體回歸到「人」
近年大型公安事故依舊層出不窮,儘管已訂定職安法規,顧玉玲對現狀仍十分悲觀,她指出在擴大利潤、降低成本的競爭結構下,資方為了競標,往往在安全衛生上節省成本,也強調唯有社會觀念改變才會進步。她認為,Alex徒手攀爬101是高規格待遇,拍攝團隊做足安全衛生工作,確保萬無一失,而她期許這份對「生命安全」的尊重能普及到每一位基層建築工人。
顧玉玲也分享,日本隧道口會刻下因爆破殉職的工人姓名,提醒使用者背後的生產貢獻。若未來在臺灣的水庫、高速公路或大樓等公共建設,更普遍地透過設碑正視勞動者的付出,讓大眾體認到「人」比物更重要,勞動優先於資本,社會的利益結構才有逐步改變的可能。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9集|除了進步、榮耀 《那天,他們自101工地墜落 》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濕地法十年!保護最壯闊西部海岸線 彰化海岸濕地劃設國際級重要濕地 設立專責管理處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彰化海岸國際級濕地無可取代 中央成立專責管理處 保全完整性
主持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 表示,彰化海岸國際級濕地是台灣最後一塊碩果僅存的大型泥質灘地,有無可取代的地位!!
今天2月2日國際濕地日,今年是我國濕地法正式實施滿十年(2015年)。台灣特殊的海岸濕地-彰化海岸,早在2009年,就被當時的內政部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決議為「國際級彰化海岸濕地」,是當時76處國家濕地中,評鑑排名第一名的國際級濕地。然因當時涉及國光石化開發案(俗稱八輕),導致其法定身分懸而未決,如今國光石化撤案15年過後,這國際級重要濕地仍未具法定身分,成為風光電業者覬覦的肥豬肉,彰化海岸國際級濕地恐將成為哀鴻遍野的屍地,呼籲彰化政府勿讓風光電踐踏彰化海岸國寶濕地!!
彰化海岸劃設國際級重要濕地共同推動團體,包括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前環境資訊協會)、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彰化縣野鳥學會及台灣護聖宮文教基金會等組織,將於彰化縣政府前遞交請願書,籲請彰化縣政府共同支持彰化海岸劃設國際級重要濕地,同時中央成立專責的國家濕地管理處,期待國際級濕地觀光產業也帶動周邊農漁牧業的升級與發展。
蔡嘉陽 前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表示,彰化海岸是全台灣最大濕地,為什麼遲遲不公告原因有兩個,最大的阻力就是當初支持開發的少數地方人士,會去中央反對說地方沒有共識,中央就認為地方沒有共識就遲遲不公告,第二個阻力是主管濕地的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並沒有了解在地的民情。十多年來我們經過這麼多的努力,已經讓當地居民知道保護濕地可以為他們帶來經濟利益及農漁產業的發展,所以民意已經轉向了。
希望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能夠下定決心,好好地把彰化海岸國際濕地劃設公告,否則遲遲不公告,這絕對是保育史上最大的恥辱!!
農業部認定全國最需保全 肩負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目標的關鍵位置的彰化海岸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在地居民洪新䒴表示,我的爺爺和我的父親早期都是仰賴這片海維生,這片潮間帶很肥沃,養育全家衣食無缺。彰化海岸最大特色就是泥粘質灘地,是前全國面積最大最完整的潮間帶,主要由濁水溪與大肚溪兩大流域堆積而成,面積約11,000公頃,寬度達六公里以上,這裡的生物產量更是全國最高,多樣性最豐富的潮間帶;還有許多保育類生物白海豚、大杓鷸,以及特有的蝦猴、海牛車等。根據農業部生多所研究指出泥灘地是最重要的生態系之一,不僅提供碳吸存等生態服務功能,還承載高度生物多樣性。
但台灣自1950年代開始,大規模人為開發導致泥灘地到2010年已經減少58%,目前全臺僅存最完整的泥灘地位於彰化的漢寶濕地、芳苑濕地及大城濕地到濁水溪出海口;這片是東亞澳候鳥遷徙線上的關鍵能量補給站,肩負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目標的關鍵位置與重要性;是國際級重要濕地,更是世界級生態保育地位,需要中央成立國家濕地管理中心,以維護整個從福興、芳苑、大城到濁水溪口潮間帶的完整性,希望這國際級的溼地管理中心就設置在芳苑鄉,也才能帶動南彰化西海岸農漁村的發展;希望縣府和中央一起完成共同促成彰化海岸國際濕地劃設!!。
國際組織都認定最高等級的保育位階 明智利用永久保存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議題部主任陳姿蓉表示,回顧2010年反國光石化行動,當時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我們與彰化環保聯盟及10餘個組織共同參與彰化環保聯盟所共同發起的「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當時,我們所展現的就是,如果政府看不到這片泥灘濕地的珍貴,要糟蹋這塊濕地,那讓我們買下!這是台灣第一起的環境公益信託行動,我們希望透過「宣言信託」,號召民眾一同保留此地,守護這塊泥灘濕地。
很遺憾,國光石化在2011年政府宣布不支持於彰化設址,15年過去,這塊地方仍未獲得應有的法定保護身分。當時曾訪台並聲援的「國際國民信託聯盟」(International National Trusts Organisation; INTO)專家莫里斯(Oliver Maurice),在走訪彰化大城濕地時指出:「(彰化海岸)這樣的河口濕地在英國至少也是SSSI(Site of Special Scientific Interest,具有特殊科學研究旨趣的場址),且早是保育位階最高的自然保留區(Nature Reserve),真的很遺憾,台灣政府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
當時雖然因為法規與行政因素,並未實現全民購地公益信託的構想,但我們沒有放棄保護這塊地的決心,當時每位股民都是希望這片溼地可以明智的利用、永久保存,以現在的時空背景下,若能以濕地保育法來劃設重要濕地,透過明智利用辦法規範出合理的運用方式,可以展現政府對於濕地保育決心,而非僅以開發思維利用土地。而這片溼地不論是從其完整性、生態價值、文化價值,都是具有國際級重要濕地的地位,我們呼籲彰化縣政府與在地民眾、在地團體站在一起,一起完成最後一哩路,讓彰化海岸濕地成為我國國際級重要濕地。
綠電小丑 保育假面 / 政府載著保育的假面,帶頭做破壞生態的勾當
丁小雯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執行秘書表示,2025年11月28日台灣與國際濕地科學家學會、亞洲委員會簽署《濕地保育合作備忘錄》並喊出台灣躍升為國際濕地治理的關鍵合作夥伴,然後這個載著保育假面的台灣繼續在台灣最大也曾經最受國際關注的彰化海岸濕地上進行大規模破壞,為了確保企業能買到足夠的綠電贖罪券,故意忽略彰化海岸濕地的獨特性、重要性、功能性。
曾經我們在2011年守下了彰化這片濕地,當時廣為國人所知的台灣白海豚又名媽祖魚,他們就像媽祖派的的神獸一樣幫助我們守下了台灣最大濕地也讓彰化長期以來的特色海牛文化及養蚵產業廣為人知,這片本來要被政府廉價賤租給財團做為石化產業用途的濕地,透過白海豚的相關調查研究,證實了它的潮間帶生態與白海豚的食源息息相關。
生態豐富又是台灣最獨一無二的這片濕地卻命運多舛,擋下了石化業卻擋不下政府下一波的急功近利,一邊急著要討好企業增加綠能、一邊急著討好國際說要加速再生能源的發展、再一邊戴上假面說要保護濕地卻故意忽略這片廣達1.2萬公頃的重要濕地。
台灣白海豚確實就住在附近! 曾經我們熟知的白海豚在滿潮時會游到近岸來覓食,卻因為近年來各種台灣政府錯誤的政策,加速大彰化海岸的泥沙淤積,導致近岸水深不足所以無法像早年那麼容易看到美麗的台灣白海豚也導致養蚵產業的沒落,這裡是台灣白海豚重要的食源供給地及重要棲息範圍,本應在劃設白海豚重要棲息範圍之後加速催生彰化國際級濕地的認證,政府卻置之不理真是可惡至極!
莫讓天賜的富饒海岸,淪為開發不斷的詛咒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這塊海域發生的事,讓我聯想到許多地區發生被稱為「資源詛咒」的諷刺現象。豐富的天然資源,在缺乏保護下,反而成為吸引開發,導致各種威脅和破壞的原因。
這塊全台唯一、最大的沿海溼地,形成了廣大棲地,帶來了豐富的資源,滋養了許多生物,就像我手中這張照片,能採集到這麼多種水產,更是養活了沿海世世代代的人口。但這片資源豐富的沿海溼地,卻也因此而引來威脅,為什麼?因為這片廣大的、水深淺的海域,對於只追求利益的企業來說,正是一塊好開發,適合填海造陸、建設工程的新土地。
我們可以明確指出,從過往的彰濱工業區、六輕、國光石化,到現在的離岸風機、潮間帶光電,每一個開發都是為了這塊水深淺的大片土地。在這些企業的眼中,獨一無二的濕地不是值得保護的對象,只是值得開發的資源!政府也為了讓企業有機會開發,而遲遲不肯劃設國家濕地,這座寶島上最大的沿海濕地,反而成為開發不斷的詛咒!
這片土地已經經歷過太多的衝突,留流下了太多的傷口。我們再次嚴正呼籲,請政府負起責任,正確的選擇是什麼答案非常清楚。就讓開發的詛咒到此為止!劃設國家濕地!讓海洋、讓生物、讓居民們從此安居樂業,保護這片大自然賜給我們的天然海岸濕地。
共識已具、萬事俱備:請中央加速審查,別讓彰化濕地在等待中褪色!
彰化縣野鳥學會總幹事李益鑫表示,回顧2023年9月,「彰化海岸濕地發展方向座談會」,我們看見了歷史性的轉折——農、漁民不再是反對者,而是堅定的支持者。這兩年來,地方的聲音已經從『疑慮』轉化為『期待』。現在,這份保育的關鍵決策權在中央手中。
這兩年間,彰化鳥會在科普教育、科學調查上的持續投入、不斷深化。我們持續累積基礎科學證據,守護著這片全台最長的潮間帶與唯一的牛車採蚵文化。兩年過去,地方持續配合相關調查與資料補充,也未曾改變對濕地保育的支持立場。彰化鳥會總幹事李益鑫強調:「我們以科學調查為基石,排除了所有私有地疑慮,將保護範圍鎖定在海堤外的公有自然海岸。地方的準備工作早已完成,我們缺的只是中央政府的一紙核定。」
「地方共識」的重要里程碑後,至今已過了兩年。這段期間,這片從彰濱工業區延續至濁水溪口、面積達1.2萬公頃的壯闊潮間帶,影響的不僅是過境候鳥與白海豚的家園,更在地方團體與居民的共同呵護下,成為生態觀光與科普教育的活教室。
彰化縣野鳥學會強烈表達:「這不只是為了保育,更是為了捍衛台灣最獨特的文化生命力。我們期待中央政府展現決心,加速實質審查,讓這片等待了20餘年的國土瑰寶,正式納入國家級守護。」
彰化海岸濕地是否劃設,已經不再是地方是否支持的問題,而是中央行政程序是否能回應這個共識。這是一處在全球尺度下,極少數同時涵蓋海洋與陸域生態系的自然海岸,是否能被完整保留,考驗的是政府對國家級自然資產的治理能力。
兩年前,地方向中央拋出了合作的橄欖枝;兩年後的今天,隨著極端氣候與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威脅加劇,這片兼具海洋與陸域生態系統的「國寶級海岸」,更顯得刻不容緩。
彰化縣野鳥學會呼籲中央主管機關,能在近期內對外說明劃設審查的具體時程與決策節點,讓地方與社會知道,這項歷經 20 年溝通、已取得共識的公共議題,將如何往下一步前進?!
返鄉的青年漁民傳承百年的漁業產業與文化被迫消失 呼籲保全濕地完整性
返鄉漁民第三代、海牛學校副校長林昱志表示,我是芳苑漁民第三代,現場展示在 2023 年於社群媒體發布的真實紀錄;自四年前離岸風機建設以來,芳苑潮間帶的泥沙堆積出現異常「加速」現象,導致漁網遭大量泥沙掩埋;「以前鏟子是備而不用,現在是每年鏟斷一根白鐵鏟子!」。
我用一句話形容這三年的轉變:「收入每年對折再對折,勞力每年翻倍再翻倍。」 我並不反對國家建設,但建設若導致漁民年收入僅剩 10 萬出頭、甚至淪為「去海裡運動」而非養家,這樣的綠能建設便失去了初衷。呼籲政府應正視濕地生態改變的事實,儘速完成國際級濕地劃設,由中央統一管理,完整保全濕地完整性,別讓綠能開發成為毀滅地方產業的推手;讓想返鄉的青年漁民傳承百年的漁業產業與文化被迫消失,找不到未來。
全台獨一無二的「牛車採蚵」文化,更是全世界唯一!!我曾任海牛學校副校長,未來將持續推動芳苑海牛文化,海牛學校校長魏清水曾提及,他接待過49個國家旅客,特地來搭海牛車到潮間帶。另外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2025年1月至10月彰化縣觀光人次統計排行,前三名包括鹿港老街及周邊地區、田尾公路花園與王功漁港(含海空步道),而到芳苑海邊觀光人數就高達6,889,610人次,期待國際級芳苑潮間帶,永久成為彰化前三大旅遊勝地,中央要成立國家濕地管理中心,帶入完整配套措施帶動地方發展!!
李沛宸 國際學校高中二年級學生表示,去年(2025)寒假一月份參加了WIST Youth Volunteer Corps的芳苑志工活動是我第一次接觸到芳苑彰化的這塊濕地。我親自來體驗過彰化的濕地的美以及生態多樣性後受到啟發想要參與保護這塊濕地,於是第二學期我和同學們一起為這塊濕地做了一些研究和做了一個小紀錄片。在製作紀錄片的過程中我們很幸運能夠採訪施月英女士,讓我們更深刻的瞭解彰化濕地不只是一片生態環境,而是大自然在默默的在滋養著我們,守護著大家的家園,以及不索取回報得提供我們所需的資源。舉例來說,彰化的濕地的碳匯功能能夠有效幫助全球暖化的問題。彰化的濕地更是颱風天保護彰化內地的安全的重要防線,七公里長的濕地能夠有效緩解海浪的衝擊。彰化濕地是全台灣最大的濕地,這塊濕地對於台灣的環境保護貢獻無比。
彰化濕地不只是大自然在滋養人類,有自己走下去過濕地的人都看的到彰化濕地的生物多樣性。彰化的濕地有著各種彈塗魚,螃蟹,以及各種鳥類。這塊濕地為人類以及各種生物的重要性正是為什麼保護這塊濕地不是選擇,而是責任。也正是因為這塊濕地不只是人類的自然資源,而是眾多生物的家園,我們更不能為了經濟發展或能源需求等表面的利益忽略這塊濕地所提供的無法已金錢衡量的價值。我們必須記住人類在這塊土地上面對這些小動物以及這塊土地所提供的資源的責任是先保護它再才能使用它,而不是相反。
如果連我一個16歲的高中生都能看到這塊地的重要性,我相信政府也能看到這塊地的重要性並起採取行動保護這塊地。
Over last year’s (2025) winter break, I joined WIST Youth Volunteer Corps’ Changhua Wetland volunteer. That was the first time I’ve ever encountered Changhua’s wetland. Ever since I’ve experienced the beauty of the wetland and its biodiversity, I collaborated with some of my friends, did further research on this wetland, and made a mini documentary. During the making of this documentary, we are honored to have been able to interview Ms. Shi, which helped us understand that this wetland isn’t just an ecosystem, but nature subtly nourishing us, providing for us, and protecting us. For example, Changhua’s wetland acts as a carbon sink, which significantly helps with global warming. Furthermore, Changhua’s seven kilometers long wetland acts as a shield against typhoons, reducing the impact of waves. Changhua has the biggest wetland in all of Taiwan, and its contributions to Taiwan’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indispensable and irreplaceable.
Changhua’s wetland not long nourishes humans, anyone who has walked down the wetlands themselves can see the biodiversity of Changhua’s wetland. Changhua’s wetland has populations of mudskippers, crabs, and an assortment of bird species. The importance and reliance on this wetland for not just humans but other species is exactly why protecting this wetland isn’t a choice, but a responsibility. Moreover, this wetland isn’t just a resource for humans, but a home to many species, which further proves that we must not ignore the invaluable things this land has to offer for superficial benefits such 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ergy supply. Let us not forget that in face of these small animals and the resources this land provides, our responsibility as humans is to protect it before using it, not the other way around.
If even a 16 year old like me can see the importance of this land, I’m sure the government can see it too and take action to protect it.
台灣護聖宮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書面):各位愛台灣的朋友大家好,我是台灣玻璃館的創辦人林肇睢
台灣這塊土地地小人稠,長遠發展最適合節能減碳與觀光休閒,我們擁有老祖宗留下的好山好水好生態,數百年來都一直是我們百姓存活的依靠與驕傲,若是能把彰化西海岸的濕地,真實劃設為國際級溼地,那真是百姓之福,更是我們這一代可以為子孫留下的一塊淨土,希望住在蓬萊仙島的每一位幸福居民,我們一起用心愛護台灣生態,並且大家一起以行動關懷。謝謝大家。
彰化海岸劃設國際級重要濕地共同推動團體,包括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前環境資訊協會)、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彰化縣野鳥學會及台灣護聖宮文教基金會等組織,遞送請願書把具國際級濕地水準圖文送給縣府還有一隻白海豚布偶,請縣府幫忙促成彰化海岸國際級濕地劃設並成立中央專責管理中心。
記者會尾聲也邀請彰化縣農業處代表前來接下團體的請願,彰化縣政府農業處處長郭至善表示,過去彰化縣政府也把伸港鄉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列入國家濕地,縣府相當重視濕地生態保護,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及發起團體提送彰化海岸國際級濕地計畫到縣府,本府也會予以協助提送中央內政部促成國際級濕地劃設。
口號:
保護彰化海岸 給我國際級濕地
彰化國際濕地 設置專責管理處
劃設國際級濕地 設立專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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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應對立法院藍白黨人的「法案大清倉」,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今召開「抗議立法院成為違法特權者的解套院,反對為救國團、婦聯會、中天、顏寬恒貪污案解套」系列記者會。本新聞稿為今日第五場記者會【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之新聞稿。
行政院2025年8月29日已經將2026年總預算案送進立法院,至今135天遲遲未付委審查。無獨有偶,行政院去年11月27日通過「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直到今日也是超過兩個月無法進入實質審議。今日1月30日為立法院院會最後一日,在中國不斷升高威脅的敏感時期,藍白卻只把重點放在《不當黨產條例》、中天條例,以及助理會除罪化法案,無視台灣國防,也無視台灣攸關兩千三百萬人的民生預算。
▌經民連:藍白未審查預算,導致災害救命錢卡關,新興計畫無法執行。
憲法63條當中,明確規範立法委員職責包括審議預算。條文寫道:「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至於何時該審預算?預算法51條中明確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11月底前),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12月16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公共行政學者更稱每年的第二會期為「預算會期」,皆顯示立委審查預算之重要性與憲法職責。
若立委並未如期審查結束預算,為了防止國家停擺,預算法雖訂有相關補救措施,然而只能維持最低限度的運作,國家無法實施新型計畫。依據預算法第 54 條及行政院訂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各機關對於「法定義務支出」可覈實動支,且「經常性經費」及「延續性計畫」亦得於上年度執行數範圍內動支;若是「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以及「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及「災害準備金」,則均須等到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換句話說,在藍白兩黨杯葛總預算的狀況底下,2026年度總預算中不得動支達2,992億元,新興計畫 1,017 億元將不得辦理、經常性及延續性計畫增額1805億受限、第一第二預備金及災害準備金計 170 億元無法動支。
儘管 1月16日 時,藍白於立法院會中提出2026年度總預算案中,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同意先行予以動支。然而可支用部分只有38項718億元,只占總預算 3兆350億 元的 2%,即便通過,仍有299億的新興計畫、1805億的經常性及延續性計畫增額、170億預備金及災害準備金完全無法動支。
例如:桃機第三航廈移民署配備建置計畫、北回之巔旗艦計畫-微笑南灣in臺灣計畫,以及海巡署暨所屬基層廳舍整建工程計畫等。影響國人出入境通關速度與非法入境查緝,衝擊阿里山、澎湖與花東等地的觀光亮點建設,更讓在第一線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襲擾的海巡弟兄,無法更新老舊廳舍。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作為立法院最大聯盟,竟只顧一己之私與政黨私利,不顧台灣人民生,是可忍,孰不可忍!
▌經民連:國防產生破口,戰鬥各裝遭凍。
藍白延宕總預算審查,影響最重大的首推國防部預算。這不僅會讓台灣的國防安全出現破口,更將前線國軍弟兄的性命置於險境。諷刺的是,在藍白提出的新興計畫動支案,只放行各類保險生育給付補足至每胎 10萬元,共4000萬,只佔國防預算0.05%。
究竟國防部有哪些預算受到影響,對台灣的衝擊又有哪些?首先,200億元的遠程火力與魚叉飛彈計畫停擺,在中國軍演頻繁,威脅不斷升高,「由訓轉演」威脅下,國軍將痛失遏制灰色地帶的關鍵嚇阻戰力;其次,415億元的標槍、刺針飛彈及數據鏈路斷炊,直接瓦解「多域拒止」的不對稱防衛體系,使台灣防線脆弱不堪;最後,88億元的戰鬥個裝與訓練經費遭凍,更讓前線官兵暴露於缺乏防護與補給的險境。前陣子F-16V單座戰機於花蓮外海執行夜航訓練時失聯,敲響了空防安全的警鐘,顯示精進飛行訓練刻不容。此次中國國民黨、民眾黨的預算阻擋,也包括 F-16 型機後續訓練,這已無關政治立場,而是攸關每一個寶貴生命的存亡。
另方面,國防部「經常性支出超過前年」因總預算審查延宕而受影響者約725億元,將影響各型機艦、戰甲砲車等裝備維保及彈藥、油料籌補,不利部隊戰演訓任務。當中國解放軍大幅增加繞台演訓,我國國軍卻被立法院綁手綁腳,各種各型機艦、戰甲砲車等裝備的油料、彈藥、維修都處處受限,影響國安志慎請鉅。
除此之外,藍白立委不斷散播「美方沒交貨、台灣什麼都沒拿到」的錯假訊息,企圖以此為藉口,惡意阻擋「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然而依據 2025年度公開預算書表及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當前執行的 18 項美軍購案中,高達 14 案進度正常,甚至有 1 案超前獲裝,僅有 3 案受到技術與國際局勢影響而調整期程。具體而言,延宕項目僅限於AGM-154C飛彈(配合最新構型研發)、F-16V BLK70 戰機(軟體客製化)及MK48 重型魚雷(受俄烏戰爭產能排擠),且均已排定明確交期,最晚僅延至 2030 年。在野黨誇大什麼都沒拿到的說法,根本是昧於事實的政治謊言。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嚴正警告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切莫成為削弱台灣國防安全與民生福祉的歷史罪人。呼籲藍白黨人停止無理的議事杯葛,讓《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與2026年度總預算進入實質審查。
▌潘威佑:
在校園裡,我們教導孩子「守法」與「負責」,教導他們作業要準時交、做錯事要承擔。但大家看看,我們國家最高的立法機關,正在給下一代做什麼樣的負面示範?
今天是 1 月 30 日,115 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入立法院已經整整 155 天。在校園裡,155 天已經是整整一個學期都結束了,但立法院的成績單竟然還是「掛蛋」,一頁都沒審!《預算法》明定去年十一月底就該審完,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卻集體「曠課」,這不是瀆職,什麼才是瀆職?
這種失職的行為,正在強拆國家的治理器官。我要代表公督盟揭露總預算卡關的**「五大惡果」:
惡果一、破壞監督機制,開創「點餐式」審查惡例! 藍白竟然想把總預算當成「自助餐」挑著審。這不僅是憲法法盲,更是把嚴肅的預算制度當分贓工具,讓國會監督淪為高度政治化的「選擇性操作」。
惡果二、削弱國家安全,把預算當政黨鬥爭籌碼! 面對共軍威脅,國防部已警示 21% 的預算無法動彈。這關乎國軍的油料與生命安全,在野黨口口聲聲說愛軍人,實際上卻在扣押國軍的保命錢!
惡果三、癱瘓新興計畫,三千億民生政策全面停擺! 高達 2,992 億元 的經費現在被鎖死。包含體育部,有近三成預算動不了;治水、醫療新興計畫全部停擺。這是在拿人民的福祉當政治墊背!
惡果四、導致行政失能,製造機關「寒蟬效應」! 行政機關擔心遭到政治報復,連依法可動支的錢都不敢用。這種「政治霸凌」,正在嚴重閹割政府的施政效率。
惡果五、排擠地方補助,逼著六縣市走向舉債! 中央補助地方財政均衡的 321 億元發不出去。屏東、台南、嘉義、連江、彰化、澎湖,這些縣市的財政缺口被迫要舉債來填。讓地方人民承受苦果!
(結尾) 這 155 天來,藍白立委寧願出國、寧願裝忙,就是不願意認真審預算。 明天就是預算會期的最後一天。身為老師,我最不能接受的是:一個預算會期竟然可以一毛預算都沒審完,然後他們就要關門放假,等到農曆年後 2 月 24 日才開議。這是哪門子的責任感?這是哪門子的代議士?
韓國瑜院長,請你不要再裝睡!身為國會議長,有責任凝聚立院朝野共識。我們嚴正要求:立即讓總預算付委審查,拒絕「點餐式」分贓,別讓 2,300 萬人為國會的怠惰買單!
▌蔡明影:我們面對的,已經不是一個正常政黨競爭的在野黨
反對權謀罔顧台灣未來的在野黨
我很遺憾不得不說,我們面對的,已經不是一個正常政黨競爭的在野黨,他們不爽憲法法庭恢復,無法予取予求,便陰陽怪氣表示:看執政黨的誠意,再決定要不要過,這根本就是把國會當作「 綁樁 」的私家交易場。行徑非常惡劣,應對國際政經趨勢劇變,台灣不能再拖延,現在,我很焦慮、不滿,總預算被如此的延宕,尤其看到「 AI新十大建設」被卡…今天,在全球供應鏈重組新賽局,台灣需要預備東西實在太多了,我想說台灣這十年來變強原因,從馬政府時期產業空洞化,到蔡政府、賴政府五大產業林立,受外資親睞,有著能扛著美國對等關稅的國家韌性,就是因為我們台灣產官學合力建構起完善產業聚落,這些優勢是需要充足預算一步一腳印的建構起來。台灣不能再拖了……我們已經台灣迎來幾十年難得政治、經濟逆天改命機運,AI需求大爆炸時刻,美國的輝達、AMD大舉投資台灣,新冷戰下中俄聯盟,使歐美非紅供應鏈將台灣視為無人機生產基地
台灣供應鏈成為全球最重要供應鏈!!
這是台灣融入國際,閃耀全球的契機,是幾十年難得的機會,因為,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我的期盼:
面對親中、權謀,阻礙台灣進步的勢力,我會與伙伴用時間、用青春,不斷裝備自己,有天要討伐他們,並建立自主、卓越的台灣。
▌Nora:惡意杯葛攸關國家以及地方建設發展的總預算,影響人民福祉甚巨
各位媒體先進,電視機前的國人同胞好。我是公民陣線的志工Nora,今天1/31號是立法院本會期的最後院會,而藍白立委在這會期的表現,果然如預期的惡意杯葛攸關國家以及地方建設發展的總預算,影響人民福祉甚巨。像是2015年開始規劃的桃園鐵路地下化、桃園預計新增鳳鳴、桃園、內壢、中壢、平鎮五站,消除19個平交道,原本預期效益能夠形成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通勤骨幹,有助改善都市景觀及土地利用,結果藍白惡意杯葛總預算,恐形成工程款項無法如期支付窘境。
花蓮立委傅崑萁,未顧及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工程,能夠有效縮短高雄-臺東-花蓮旅運時間,提供南部地區進出花東地區另一便捷鐵路廊道,促進花東區域發展。結果藍白未審核總預算交付,同樣讓工程款有可能無法如期支付窘境。
長達155天的本期院會,藍白立委兩次惡修財劃法,且提出貪污助理費合法化、黨產解套、中天復活、離島建設條例等荒唐法案,讓立法院成為「特權院」「解套院」及「瀆職院」,甚至10度封殺國防特別條例,使得台灣無法強化國家防衛能力,保衛家園。
在這裡我要譴責藍白立委,權力是人民對你們的託付
立法委員的權力來自於全體國民。而當這份權力不再用於服務大眾時,而是轉化為耍特權、瀆職,甚至違法行政時,這不僅是個人的失職,更是對民主契約的背叛,台灣人民對你們感到很失望。
【記者會資訊】
主辦: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地點:濟南路群賢樓前
主持:鄒韻函(經民連智庫研究員)
發言:潘威佑(公督盟理事)、蔡明穎(台灣公民陣線執委)、Nora(台灣公民陣線、基隆志工)、陳月妙(台教會副會長)
時間:2026年1月30日上午10點
第二場記者會 時間:14:15
主題:抗議《衛廣法》修法—毀棄專業把關 中天紅媒回歸
第三場記者會 時間:15:00
主題: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
第四場記者會 時間:16:00
主題: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
第五場記者會 時間:17:00
主題: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
這篇文章 【新聞稿】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應對立法院藍白黨人的「法案大清倉」,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今召開「抗議立法院成為違法特權者的解套院,反對為救國團、婦聯會、中天、顏寬恒貪污案解套」系列記者會。本新聞稿為今日第四場記者會【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之新聞稿。
▍ 經民連:牛煦庭版修法具四大惡果,切斷國家與助理忠誠連結恐成國安破口
中國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意圖將國庫發給立委助理之薪資,定位為「立法院對立法委員個人之補助」。經民連嚴正警告,此修法將產生四大惡果,呼籲藍白立委懸崖勒馬,切勿為了幫個案脫罪而犧牲國家法治與安全。
- 變更經費性質,實為貪污除罪(顏寬恒條款):
牛煦庭等人所提之草案將原本由國庫直接支付的助理薪資,重新定義為「對委員個人的補助費用」。一旦法律將助理費定義為委員的私有補助,立法委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貪污罪責將難以成立。此舉明顯是為了替涉嫌詐領助理費的案件(如顏寬恒案)解套,讓涉貪立委能以此試圖規避刑責。
- 切斷國家忠誠義務,習近平最歡心:
《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斬斷公費助理與國家、立法院的法律連結。若修法通過,領取國家公帑的助理將只對「立委個人」負責,而無須對「國家」負忠誠義務。在此架構下,若立委指使助理洩漏國家機密,助理將因與國家無法律關係,而不構成公務員洩密罪。這將導致立委助理只需效忠於老闆(立委),甚至可能成為中共滲透國會、竊取機密的破口,嚴重威脅國家安全。
- 缺乏防弊機制,假改革真自肥:
此次惡修將費用視為對議員的補助,卻全然沒有設立任何防弊機制。草案一方面實質增加立委可支配待遇,另一方面又不想受《憲法增修條文》關於立委報酬調整須「自次屆起實施」的限制,試圖從本屆即刻實施,更沒有設立嚴謹的規範來防止貪腐,這是不折不扣的「自肥法案」。
- 破壞勞動法制,製造管理混亂:
草案規定助理受僱於「立委個人」,將導致現行由立法院統一處理的勞健保與勞退制度陷入非法與混亂。此外,草案規定助理在不同立委間的年資可「併計」,卻又稱雇主是立委個人,這在《勞基法》上完全自相矛盾。台灣不應在缺乏倫理規範專法的情況下,貿然更動經費性質。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重申,反對這種為貪污者量身打造、破壞國安與法治的修法,立法院不應淪為違法特權者的「解套院」。
▍ 賴中強:
立委助理費除罪化剛剛協商
剛剛十點半,韓國瑜召集立委助理費除罪化的院長協商。
過程就是三黨,各講一兩句話,然後韓國瑜宣示未達成共識,繼續協商(今天可能不三讀表決,或再過水協商後,再三讀表決)。
還在支持藍白的選民們,這個國家的立法程序現在誇張到剩下:
(1)委員提案、程序委員會列案、院會報告事項逕付二讀
(2)一個月冷凍期
(3)委員會層級協商半小時
(4)院長層級協商半小時
(5)二讀表決、三讀表決
大家真的覺得OK嗎?
哪一個民主國家是如此草率,掏空國會最核心的討論、辯論機制?
真如此,那台灣就不用選113個立委。
立法院可以改成本院設委員11人,院長,副院長各一人,三黨委員各三人。其他102立委,還真成了廢物!
▍ 陳利益:牛煦庭版修法具四大惡果,切斷國家與助理忠誠
台灣社會最瞧不起的,就是「偽君子」! 國民黨現在正在演出的,就是一場「假關心勞權、真開脫貪汙」的世紀大戲。
牛煦庭委員在早上的協商中,口口聲聲說修法是為了助理福利。但我們想問: 如果真的心安理得,為什麼不敢在委員會面對實質審查? 為什麼要急著用「逕付二讀」強行過水? 這種不敢見光、規避討論的程序,就是偷渡貪污法案!
第一、這不是福利法案,這是要給涉貪立委「免死金牌」!
過去一年多來,全國議長聯誼會頻繁拜會韓國瑜院長、拜會國民黨團,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從最早陳玉珍提出「免檢據、免核銷」的版本,到現在推出「2.0包裝版」的牛煦庭版本,根本是死性不改壞到底!
牛煦庭委員辯稱「一毛錢都不會進立委口袋」。 但他沒說的是:一旦性質定性為「立委補助費」,錢進到口袋恐怕通通無罪!
這是在法律上刻意模糊公私界線,將原本屬於《貪污治罪條例》的詐領公帑行為,降格為「個人補助使用爭議」。這不是在幫助理,這是在為高虹安、顏寬恒等涉貪案件尋求法律解套!此外,國民黨對「建立助理聘用透明化」、「安全審查機制」隻字不提。這是在拆除國會最後一道防火牆,讓立院暴露在貪腐與境外勢力滲透的雙重風險之中!
第二、國會助理是「民主基石」,不是「洗錢工具」!
在這邊,我要特別感謝所有在第一線專業的國會助理們。 民主國會,必須靠優秀的政治幕僚人才。而要留住人才,靠的是「權責相符」的制度!
參考美國、日本等成熟民主國家,助理薪資透明、用途明確,助理才有職業尊嚴!但國民黨的版本,是把助理費變成不用監督的「私房錢」。這不僅讓助理勞權更隱形,更是把專業助理推入不義的處境。
這種修法,是對國會幕僚專業最大的羞辱!
最後、沒有透明,就沒有改革!
我們要正告牛煦庭委員及連署的35位藍營立委:
不敢公開聘任資訊,就是想養人頭!
不敢明定詐領樣態,就是想貪汙!
不敢建立安全審查,就是想賣台!
公督盟要求:盡速排審「助理專法」,而非「貪汙除罪」! 若藍白敢硬闖這項惡法,台灣選民絕對會用選票,讓貪腐政黨徹底被淘汰!
【記者會資訊】
主辦單位: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地點:濟南路群賢樓前
主持:黃承瀚(經民連智庫研究員)
發言: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陳利益(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第二場記者會 時間:14:00
主題:抗議《衛廣法》修法—毀棄專業把關 中天紅媒回歸
第三場記者會 時間:15:00
主題: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
第四場記者會 時間:16:00
主題: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
第五場記者會 時間:17:00
主題: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
這篇文章 【新聞稿】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了抗議藍白兩黨讓立法院成為「特權院」、「解套院」與「瀆職院」,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週五(1/30)前往立法院抗議。
經民連指出中國國民黨立委游顥所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修正草案,欲修改現行條文第 4 條第 2 款以及第 34 條,將附隨組織之定義限縮,並溯自本條例自 2016 年適用。此修正草案將為救國團、婦聯會解套,認為只要曾隸屬國家者,其所接收的財產就不用歸還。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認為,此修 正草案完全無視轉型正義及司法院大法官第 793 號解釋之旨意,讓台灣轉型正義大走 到退路。
▍救國團、婦聯會過去就不是公益團體,而是貨真價實的附隨組織!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黨產條例》將「附隨組織」納入追討範圍,係因部分組織與特定政黨有密不可分之關係,受特定政黨實質控制、協助其鞏固政權,並受有違反民主法治之財產,故應將附隨組織一併納入,以避免政黨透過附隨組織區隔規避、淡化威權時期應面對之責任。救國團、婦聯會之所以被認定為附隨組織,即因其實際上受中國國民黨在人事上、財務上或業務經營上控制,而應被共同重新評價其財產取得之正當性。
救國團係 1952 年於中國國民黨中改會討論後成立,該會議紀錄便已提及「救國團為本 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優秀青年應積極吸收入黨」等語,可見救國團成立 目的,就是為了服務中國國民黨的黨務。除此之外,曾任救國團主任的潘振球於 1982 年之演講,亦提到:「我們要把工作做得更好,真正把愛國青年團結起來,為蔣主任 分憂,為黨分勞」;另外於 1986 年時,在中國國民黨中常委會議中報告更提及:「本 團(即救國團)今後在本黨的政策領導下,繼續加強辦理」,以上種種事證皆可證明,中國國民黨和救國團存在毋庸置疑的「上下權力關係」。
而在人事連結上,更無任何推諉之餘地,包含救國團第一任團長就是蔣介石,首任主 任就是蔣經國,救國團亦直接隸屬在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組織之下。此外,第六任救 國團主任李鍾桂任職之故事,亦可彰此事實。1987年3月8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蔣 經國將李鍾桂找來,問她「對救國團有何看法?」李鍾桂答說與救國團沒什麼淵源。 蔣經國聽後說:「我要妳到救國團來。」李鍾桂答:「不行啊!目前基金會有很多計 畫正在推動,我沒有辦法去。」蔣經國卻不再多說一句,只說:「再會!祝妳健康。」見李鍾桂仍像柱石般杵在原地不死心的說:「不行啊!怎麼可以這樣?」侍衛長走過 來催促她「可以走了。」李鍾桂便在不得不於3月16日就職,轉而接掌救國團主任。連 當事人「明示」不願意的情況下,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都能直接將其任命為救國團的團 主任了,救國團要怎麼與中國國民黨無關呢?
在業務經營上,救國團更是協助鞏固中國國民黨統治的政治打手。例如:1971年時,中國國民黨政府成立「春風會報」,結合教職員、調查局與「救國團」配合相關工作內容,於校園中成立「校園安定小組」,監控校園、蒐集情報、打擊異己;在1975年 4月2日國民黨第10屆中常會第417次會議紀錄附件(五)「安詳專案」中,亦清楚記載為了防制「台獨」叛國活動,而指示「救國團」監控海外學人及家屬。
▍婦聯會收受「不樂之捐」是事實,不要再避重就輕、混淆視聽!針對婦聯會日前表示其「自始即非由中國國民黨捐獻或出資成立」,我們要指出,195
0年代末期開始,婦聯會便經由中國國民黨召開共74次分配會議,獲得非常大比例的
「不樂之捐」,且其中每一筆不樂之捐,都有國民黨黨務及威權體制之行政權的介入,
這是法院認定的事實,毫無爭辯空間。
這些「不樂之捐」之程序,是在結匯算美金時,每一元美金先扣除新台幣五角,比例約為1/80,程序上採取先扣款,再行領款,所扣下之款給予收據,直接載明勞軍捐。然而,這個捐款明顯是威權體制下之非自由意願,其扣款程序本質上就是課稅。而這樣的扣款在無任何法源之情況下,很明顯地就是「不樂之捐」!
此外,關於人事及業務部分,中國國民黨原來是藉蔣宋美齡及其影響力與社會關係,主持婦聯會之業務活動,此部分併同觀察婦聯會最初之章程即可知:婦聯會之常務委員及委員之任用均控制於蔣宋美齡之手,而蔣宋美齡與中國國民黨關係非常深入,其在國民黨之影響力也十分受外界重視,這是眾所皆知之事。婦聯會現在要忽略上開事實,甚至玩弄文字遊戲,據此稱其未受中國國民黨的資助,或是未受中國國民黨控制云云,根本就是在混淆視聽、呼嚨民眾。
其實,《黨產條例》最主要之目的,係在「利益取除」的概念,即著重於回復財產原有歸屬秩序,類似於民法當中「不當得利」 的制度設計,是在調整、矯正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生的不當財產損益變動,性質上屬 「對物不對人」,且第 5 條也明定排除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之正當財產,已相當程度衡平了法治國原則與轉型正義之需求。
況且,以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獲得之財產,自始根本不受財產權之制度性保障。民主法治原則自立憲時便存在,用非法程序獲得之財產,應歸還國家或原所有權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此時婦聯會卻仍然指稱《黨產條例》是「淪為特定政治敘事與行政擴權相互支撐的工具」,根本沒有好好反省面對過去歷史所犯下的錯誤,令人髮指。
我們要一再聲明:救國團、婦聯會絕非單純的社會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而是中國國民黨為了貫徹黨意、延伸國家監控觸角所實質掌控的「黨產」與「政治工具」,其運作邏輯始終圍繞著鞏固黨國體制而生。
司法院大法官第 793 號解釋已清楚揭明,政黨因當時之黨國體制,憑藉執政優勢,以違反當時法令,或形式合法但實質內容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要求之方式,自國家或人民取得財產,並予以利用而陸續累積政黨財產,致形成政黨競爭機會不平等之失衡狀態。基於憲法民主原則保障政黨機會平等及建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之義務,國家應採取回復或匡正之措施,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
於此,請中國國民黨、救國團、婦聯會放過台灣、放過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要再以立法的方式取代司法,把該還給國庫、還給台灣人的錢,好好還回來!
這篇文章 【新聞稿】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