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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捍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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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捐款徵信

2026, January 26 - 21:19

圖片來源:Sajad Nori on Unsplash

【十二月工作報告】

2025.12.09 連辦16場社子島區段徵收公聽會 自救會抗議北市府違法、要求停辦

2025.12.05 台大新月台咖啡員工控副校長違法解僱 工會要求集體協商、校長陳文章出面解決

2025.12.03 123國際障礙者日悼念受害者 障團夜宿行政院前要求大修《障權法》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53集|保護令不是廢紙(一)保護令下發生家暴殺人 安全網漏洞在哪?

第552集|長照殺人84命 障礙者盼自立生活才能終止悲歌

第551集| 槍決盧正25年 諸多「荒謬證據」仍待釐清

第550集|醫護抱病上班成常態?「有病」的請假制度如何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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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2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278,605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33,093元(郵撥帳戶 94,607元、郵局38,486 元)

藍新:49,009元

2025年12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陳O秀 600、蘇O志 200、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50000、發票獎金11410  900、公庫之友 5000、北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0000、鄭O琦 1000、公庫之友 500、張O閔 1000、鄭O薰 200、林O竹 500、公庫之友 5000、陳O珮 6000、洪O玲 3000

定期定額捐款:Shu O Wang 5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孔O廉 2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300、何O幸 500、何O輝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廷 200、李O忠 1000、李O忠 2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慧 500、周O同 1000、林O如 5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邱O仕 400、邱O弘 300、邱O翎 10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施O翔 500、唐O哲 1000、翁O德 300、高O想 2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綸 300、張O智 1000、許O芳 200、許O愷 300、許O美 500、郭O竹 2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庭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陳O儀 300、陳O霖 10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黃O達 200、楊O宇 5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君 5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鄧O聖 1000、鄭O憶 700、鄭O從 300、鄭O雯 300、Yuhui Tai 25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翔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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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共諜案偵查大公開恐妨礙偵查 相關機關應速釐清洩密責任

2026, January 26 - 20:55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橋頭地檢署對涉及國安案件的中天記者林宸佑(馬德),於本月16號發動搜索、17號聲請羈押獲准。此一偵查行動引來媒體爭相報導,檢方也發布的新聞稿公開說明。但與新聞媒體的系列報導對比後,可發現報導內容涉及大量偵查中應保密的細節;若內容屬實,可能涉及偵查人員違法洩漏偵查秘密,而有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

我們理解,發生攸關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時可能有適度公開的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因此也定有例外公開的規定。然而,依同辦法第10條第2項,資訊公開應統一由發言人或受指定人為之。但新聞媒體的「額外」報導,都是檢方2份新聞稿中無法得出的內容,不免令人質疑是否又發生偵查秘密外洩、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

對此,本會提出3項聲明如下:

一、大肆報導偵查中應秘密之內容,不僅傷害偵查機關公信力,更可能妨礙相關案件之偵查

二、法務部缺乏積極作為,公信力跌至谷底

三、未審先判無助公共利益,相關機關應盡速釐清洩密責任

一、大肆報導偵查中應秘密之內容,不僅傷害偵查機關公信力,更可能妨礙相關案件之偵查

橋頭地檢署的2份新聞稿,大體上僅指出了「林宸佑涉嫌提供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給現役軍人,再讓現役軍人將軍事機敏資料給大陸人士」以及「陳中士透過LINE將軍事機敏給化名為『吉祥』大陸人士」。然而,媒體的系列報導中提到的內容卻遠遠多於新聞稿,不僅有林宸佑與「吉祥」的關係,甚至包含了檢調「查扣內容」與檢方「訊問內容」。

舉例而言,在橋頭地檢署的新聞稿中,全未提及掌握了哪些嫌疑人的涉案證據。然而,新聞媒體卻直接指出林宸佑的「手機與電腦都當場被扣」。如此一來,潛在涉案人若有與林宸佑通訊,就可以推測自己已遭檢警鎖定,並計畫脫免罪責。固然,在聲押林宸佑前,檢警理應已盡量排查,但仍可能因宥於時間及人力,而有未及完成的部分。媒體及早大肆報導案件細節,對犯罪偵查可說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僅為了避免預斷,亦是為了使得刑罰權順利實現。案件偵查內容一旦公開,潛在的涉案人員為躲避查緝,可能預先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藏匿、逃亡以規避查緝;湮滅未被搜扣的證物。以下是報導內容中,疑似遭外洩的偵查資訊:

  1. 依據檢方針對陳姓中士涉案的1月9日新聞稿,與林宸佑涉案1月17日新聞稿中只能得出化名為「吉祥」的大陸人士,是用LINE聯繫;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吉祥」與林宸佑共屬同一集團,且林宸佑是透過「微信」與軍人聯繫。
  2. 檢方新聞稿並未提及任何訊問內容;但新聞報導卻中指出:「當天一併遭約談的9位現、退役士官兵,訊問時多稱與林宸佑不熟,也沒跟他借錢應急,與林的供詞大相逕庭。」、「面對檢調詢問,他不再辯才無礙,而是頻頻以『不知道』、『忘記了』或『只是幫忙人家』等荒謬藉口搪塞。辦案人員透露,林宸佑在得知檢方聲請羈押後,顯得十分客氣且低調,與平日犀利質問他人的模樣判若兩人。」
  3. 檢方新聞稿中只提及涉嫌數千至數萬新台幣給現役軍人;然而新聞報導卻指出:「涉嫌行賄現役軍人的款項都由他(林宸佑)的帳戶匯出,金額恐達上百萬元,且還有大量的泰達幣,研判與中共挹注的滲透資金有關,部分款項被用來買通軍職人員,其餘則是他的報酬。」
  4. 檢方新聞稿並未說明林宸佑蒐集的情資;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檢調追查發現,林宸佑集團情蒐的目標,竟然包含飛彈部署機密。他收買的軍人包括國軍火箭飛彈連志願役士官,試圖刺探新型飛彈參數及操作手冊等機密。」
  5. 檢方新聞稿未說明聲請搜索票之過程;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林宸佑匪諜案起於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掌握,林涉嫌以金錢收買現役軍人,去年多次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遭駁。」

人證、物證的缺失或共犯的潛逃藏匿,可能使得真正有罪之人脫離國家刑罰制裁。特別是涉及國安的本案,可能背後牽連的組織、關係人可能更為廣泛,偵查資訊守秘尤為重要。是以,為了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勿枉勿縱,國安案件中的偵查內容是否公開、如何公開,尤應謹慎。為了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刑罰權順利實現,檢警調皆應嚴肅對待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情形。

二、法務部缺乏積極作為,公信力跌至谷底

在「偵查機關偵辦柯文哲案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一案中,可發現特定新聞媒體對於案情細節的報導,幾乎皆與起訴事實相符。對於此一嚴重問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於2024年也有聲明、研議,並由法務部綜整檢討方案。然而,就柯文哲偵查資訊外流的責任,至今沒有給社會一個交代。

然時至今日,對於重大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於媒體上仍層出不窮,幾乎看不出任何改善、究責,民眾也對此感到習以為常,並對檢調辦案的公信力畫上大大的問號。本案中,同一媒體又再度於偵查中公布大量細節,縱使尚未證實為真,仍已再次嚴重打擊法務部、檢察署、警察人員辦案的公信力。重大案件的偵查資訊一再由特定媒體曝光,當民眾質疑檢察體系配合媒體影響輿論、進行政治操作時,檢察體系又該如何自清?

偵查內容疑似被洩漏已非鮮例,本次偵辦內容又再度透露諸多僅有內部人員可以獲知的資訊。對此,本會再度呼籲權責機關應儘速調查,案件偵查秘密被媒體報導的原因為何?是否為內部人員所洩漏?橋頭地檢署如何釐清責任?法務部針對「偵查大公開」、「偵查亂公開」的亂象,究竟有何改善方法?部長對此難道沒有任何責任?

三、未審先判無助公共利益,相關機關應盡速釐清洩密責任

依據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縱使被羈押,僅代表羈押庭承審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仍未確定有罪,於被告受有罪確定判決前,被告應被推定為無罪。而「無罪推定」原則除了要求審判機關立於中立地位外,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32號一般性意見書,亦要求「所有政府機關」均有責任不對審判決果作出「預斷」。因此,檢警調在偵查過程中應恪守偵查不公開,避免妨害偵查之同時;顧及涉案人員的隱私、名譽及避免預斷發生的可能。

兩岸關係近年日趨緊張,而國人遭吸收、淪為共諜亦非鮮例。相關案件爆發時,亦往往造成社會憤慨,媒體報導亦有未審先判之趨勢。但我們也不該遺忘「郭玫蘭烏龍共諜案」的教訓,監察院也於調查該案後指出:「法務部調查局偵辦郭玫蘭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多年,最後僅據郭玫蘭之電子郵件内容移送檢察官指揮偵辦,然檢調發動搜索後,既查無確切證據足以證明郭玫蘭涉案,又遲至103年12月間始偵結不起訴,致涉案人郭玫蘭身心煎熬達10個月之久,無辜受害甚深,法務部允宜以本案為鑑,深切檢討。」

偵查不公開原則存在之目的,除了捍衛涉案人員的隱私、名譽等權利,也為了避免妨礙偵查,以實現刑罰的正義。於偵查階段大量公開偵查秘密及所得的案件細節讓民眾知悉,可以促進何種公共利益?或僅是特定人士為爭取曝光以利升遷?或是媒體僅為吸引民眾目光以衝高流量?

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嚴重情形,已經導致檢警調公信力的嚴重受損,並侵害被告之合法權利。本會籲請橋頭地檢、最高檢察署、法務部須盡速公開回應本案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對社會大眾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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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農地改良回填爭議 不容打模糊仗 速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莫再延宕

2026, January 26 - 20:47

文/監督施政聯盟

多個推動農地填土原則入法的團體協調立法委員陳昭姿,上午針對土石方回填農地改良爭議召開記者會,肯定及支持國土署用GPS加電子聯單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但強調新制為廢土多年濫倒後的亡羊補牢,不該受業者壓力退縮。並批內政部對農地鬆綁政策校正回歸、打模糊仗,要求延宕已久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應再度提出妥善管理的草案,莫再讓地方政府各行其是,且無母法可遵循執行的困境。民間團體更提出「農用土方銀行」及「土砂礫石國有化」的倡議,斬斷黑金利益鏈,終結土石方亂象。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國土署14日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簡報明列擴增農地改良回填為土方去處,顯示建商長期希望低窪農地填土,獲得建商業者感謝,但卻違反當前制度需由地主依需求申請的原意,形同架空農發條例施行細則!要問國土署,土方用於農地改良究係由地主申請?還是建商主動找地回填?為何建商業者會感謝國土署?這樣是讓2021年農地回填原則入法防濫倒的初衷遭到破壞。

陳昭姿強調,國土署的簡報等於政策意圖,否認是掩耳盜鈴!內政部和國土署應對簡報內容說清楚講明白!民眾黨與民間團體立場一致,對農地保護的法令和政策堅持不容退讓,內政部應立即澄清農地改良回填在『擴增去處』的定義,不要打泥巴仗,栽贓媒體、矢口否認錯誤、玩文字遊戲,農地安全和全民食安責任,執政黨應一肩扛起,而不是說ㄧ套做一套!

另外,營建剩餘土石方究竟應該如何處理、管理,應該跳脫過去用行政方案管理而缺乏母法的狀況,內政部應將延宕30年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儘速提出草案預告,行政院核定後送立法院審查,將管理位階提升到法律層級。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視訊表示,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多次與內政部、前環保署(現環境部)、農業部跨部會協調,要求內政部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訂定明確管理辦法並落實執行。然而,自我卸任至今已兩年,內政部仍未提出具體管理機制,令人遺憾。

近來內政部提出「營建土石方可作為農地改良回填」的說法,不僅是政策上的重大倒退,更明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該條文清楚限制農地填土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使用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耕作之物質。陳椒華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屬高風險物質,必須嚴格管理,絕不能以農地作為去化場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不應也不能以破壞農地作為解方。守住農地底線,才能確保農業永續與國家糧食安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指出,內政部及農業部近期對媒體公開表示,政府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未來也不會修法放寬。然而,各地農地真實狀況卻是大量回填行為未經申請,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的案例屢見不鮮。

今年1月21日巡視近期彰化農地回填熱區東彰北路這條新闢道路,穿越多片農地,交通便利化也讓非法回填更容易發生。隨機檢查即發現三處明顯違法案例,使用混有磚塊、瓦片、混凝土等不適農作物土壤的土方回填,更嚴重者摻雜金屬、塑膠、鋼筋、木材等營建廢棄物,並以表層覆土及插植虛弱作物掩飾,假裝農用。

非法回填氾濫的主因在於,即便違反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仍僅依《區域計畫法》處罰6萬元,若無強力監督,難以連續開罰,更遑論要求恢復原狀。在土石方處理費用高漲之際,缺乏流向追蹤及與獲利不成比例的低罰鍰,等於間接鼓勵業者違法去化土方、賺取暴利。同時,欠缺中央專法,也讓此類問題頻發於地方管理較鬆散的偏鄉農地。

國土署推行GPS結合電子聯單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第一步,絕不可後退。同時,應強化與環境部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勾稽及抽查,以防業者利用土方混拌事業廢棄物稀釋濃度、干擾檢調調查。此外,違反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需更嚴謹定義、更符合比例的罰鍰、未恢復原狀的連續處罰,甚至制定上位中央專法,方能改善台灣農地因違法回填持續劣化的嚴重危機。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即使農業部嚴守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不開放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回填農地,但長期的事實真相是農地不斷遭到不適合作物生長的土方回填。農地去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效益雖然不大,但農民若有填土需求,土方從何而來?可能會找土資場,或有人會主動接洽提供廉價或免費土方來源,比如砂石場水尾土(常常有添加高分子絮凝劑)或直接從營建工地來的未分類土方。而土資場的土方,可能會混雜事業廢棄物或者添加高分子絮凝劑的連續壁污泥(B7)。今日即使從營建工地到土資場到最後土方使用目的地的土石方流向管制都已經加強,但如果源頭或土資場有其他不明來源混入,仍無法保障後端使用者能獲得乾淨且適合作物生長的土方,因為其他廢棄物流向並沒有同步加強(比如砂石場水尾土及事業廢污泥);即使地方農業局對農地回填的土方來源有審查機制,仍無法保證農民取得的土方乾淨度,因為土方採樣檢測資料可能不具代表性;也無法斷絕農民不申請而直接回填砂石場水尾土或其他廉價的問題土方。

謝和霖強調,曾多次呼籲農業部成立區域性或地方性的「農用土方銀行」,不直接開放土方進場,而是由農業部委請農用土方專家團隊,主動去尋找、蒐集乾淨的土方,依不同土質堆置儲存,免費提供農民;同時三令五申農用土方銀行是農地回填土的唯一來源,其他來源的農地回填均屬違法;若查到,屬乾淨土方者仍應罰款;屬問題土方者則應加重處罰並要求恢復原狀。呼籲內政部應儘速推動公有土資場,方能有效阻絕廢棄物進土資場攪混的亂象。

來自苗栗的反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指出,如果營建土石方能夠分類篩選得夠細夠清楚,乾淨沒問題土方本來就可以使用,髒東西就是用其應該處理的方式,防止汙染傷害到土地、人或動植物,但現在的關鍵是"「業者做不到,政府管不了」,土石方之亂是業者不想接受強制加裝GPS和三聯單電子化這兩項基礎的管控手段,如果連最基礎的管控手段都不願意配合,根本就不可能做好後續的分類篩選!

陳祺忠強調,內政部該做的不是向鬧事的建商投降,而是回去處罰處理不配合並引動土石方之亂的土石方處理業者,你現在為了滅火開放更多去化手段和地點,業者擺明還是不會配合政府強化管控的機制!政府不是輸到被脫褲,而是自己把褲子脫掉欸!

土砂礫石國有化倡議者鄭元毓表示,內政部國土署針對「土方之亂」雖推動 GPS 監控與精進措施,方向正確卻因缺乏明確法源導致管理未竟全功。目前中央、地方與民間對於土方資源屬性認知存有嚴重落差,造成「有監控、無去處」的困境,政府應畢其功於一役,推動「土砂礫石國有化」,將其視為國家戰略物資,並由政府負起完全去化責任。執行面上,產出土石將精確分流:純淨素土送往公有土資場或由農業局統籌農地交換;含磚石表土交由民間土資場加工再利用;具價值之礫石則進入指定工廠,由政府明訂售價供民間使用 。此舉能將棄土成本降至每立方米 300 元,骨材原料售價亦能從 300 元調降至 30 元,透過平抑營建成本使房價與物價回穩,讓全民受惠 。國有化策略不僅能解除公務員面臨「圖利罪」的法律枷鎖,更能徹底截斷黑金利益鏈,從源頭杜絕濫挖亂倒的環境浩劫 。

彰化1/21違法農地回填紀錄

彰化1/21違法農地回填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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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過年越熱鬧 受暴家庭越感孤單 Ozone邀民眾一同應援「弱勢家庭圍爐計畫」

2026, January 26 - 20:42

(人氣男團 Ozone 化身公益大使,號召大家一起送暖過好年。)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農曆春節將至,對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年中最熱鬧、也最靠近家的時刻;但對部分受暴家庭而言,愈是熱鬧的節日,看著每個人開開心心「回家團圓」,他們卻沒有可以安心回去的家,甚至連一頓年夜飯,都成了不敢說出口的期待,心裡的孤單感受反而更加明顯。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年陪伴受暴家庭走過暴力後的重建歷程,每到過年,社工看見許多受暴家庭承擔著更大的經濟壓力。離開暴力關係後,許多家庭的生活仍在重建,房租、學費與日常開銷已讓經濟吃緊,過年所需的額外支出更是難以負擔。一桌年夜飯、一個紅包,對多數人而言或許微不足道,卻是他們的奢侈願望。

為了回應這些看不見的需求,本會從民國100年起,持續推動「弱勢家庭圍爐計畫」,希望在年節這個最容易放大孤單的時刻,提供一個可以被接住的空間。計畫募集項目包含圍爐餐費、孩子的助學紅包和心願禮物、活動舉辦費用、未來服務費,以及無法到場圍爐家庭的愛心冷凍年菜,期盼讓更多家庭能在安全與尊嚴中,度過一個被祝福的春節。

本會執行長邱淑華表示:「我們看到的是他們已經把所有力氣都用在撐住生活,我們想做的,是在最熱鬧的時候,讓他們不要獨自一人,至少有我們陪伴,能有一頓安心的飯、一個被祝福的新年。」

今年,本會邀請人氣男團 Ozone 再次擔任公益大使。過年對他們來說是回家、是被接住的時刻,也深刻體會到,這樣的幸福並非人人都有。Ozone表示,孤單的感覺其實每個人都經歷過,因此今年希望不只是陪伴自己的家人,也想把陪伴延伸給那些更需要的人。一份年夜飯、一個紅包,或是一個小小行動,都可能讓一個家庭的過年,從撐過去,變成被接住的開始。

邱淑華也提醒,圍爐當晚的溫暖雖美好,但受暴家庭的復原旅程卻仍需要被支持。年後的安全協助、心理創傷修復與生活重建,仍需長期、穩定的資源投入,然而目前整體經費仍有缺口,誠摯邀請社會各界捐款支持,成為這些家庭堅實的後盾。

連續六年支持本計畫的彭園餐廳,今年再次慷慨贊助,為現場家庭準備精緻年夜飯,並提供溫馨用餐環境,讓每位媽媽與孩子都能好好吃一頓團圓飯。彭園餐廳表示:「我們希望每一道菜,不只是飽餐,更是一份祝福與陪伴。這些年來支持圍爐,是我們相信再小的溫暖,都可能成為一個家庭復原的起點。」

在這個年味愈來愈濃的時刻,現代婦女基金會誠摯邀請社會各界一同支持「弱勢家庭圍爐計畫」,用一份年菜、一份紅包,讓更多家庭的年,不只是撐過去,而是安心開始。

捐款與活動詳情

Ozone呼籲影片

彭園餐廳連續六年支持,讓受暴家庭的孩子也能安心坐下,好好吃一頓熱騰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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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台北 101 攀登事件 工傷協會聲明

2026, January 26 - 15:10

文/工傷協會

2026/01/25  05:26pm
【工殤碑還在,工安卻不見了:台北 101 公然挑戰蔣萬安市長職安公權力!】

台灣多年來「職業墜落死亡」長期高居各類職災死因之首,這不是偶發,而是制度性失靈的結果。

回顧台北 101,在 3 月 31 日那場地震中,曾造成 五名工人死亡,並於信義路旁設立工殤碑,提醒社會:工安是用人命換來的教訓。然而,令人震驚的是——今天的 101 業主,究竟怎麼了?

竟然容許一名人員在毫無完善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攀登台北 101 大樓。請問,這是在追求什麼?名聲?話題?還是「藝高人膽大」的錯誤英雄敘事?

這不是勇氣,這是對職業安全的公然踐踏。
這不是表演,這是把人命當成宣傳素材。

101 公司是否意識到:台灣位處地震帶,任何突發震動、強風、設備失效,都可能瞬間奪命?難道過去的工殤還不夠多?工殤碑只是裝飾品嗎?

當企業選擇無視工安,就是在向社會傳遞一個極其危險的訊息:
只要有話題,人命可以被犧牲。

這樣的價值觀,我們不能接受,也絕不應該再容忍。

請問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這樣毫無防備,你們怎麼會同意讓101舉辦,公然違反工安呢!如掉下來怎麼辦?101這樣公然挑戰台北市勞動局公權力!!

2026/01/26 08:31AM
關於台北 101 攀登事件,我們的立場說明與回應

針對近日許多朋友的質疑與批評,我們理解爭議的核心,其實集中在三個問題上:第一,這是不是工作?第二,極限運動能不能類比工安?第三,政府與企業是否完全無責?

我們在此一次說清楚。

一、我們從未否認攀登者的專業與能力
也從未主張「任何人都能上去爬」
這名攀登者是世界級的極限攀岩者,擁有極高的專業能力、長時間訓練、反覆場勘與評估,這一點沒有任何爭議,也不是我們批評的重點。
我們從未說他「不專業」,更沒有將他與一般工地勞工做能力層次的對比。
專業能力,與公共風險管理,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二、爭議的不是「他是不是工人」,而是「這是不是被制度化、被宣傳的高風險行為」
我們要討論的,並不是「極限運動該不該存在」,
而是:
當極限運動被放在城市核心地標
被企業、平台、甚至公部門協調、宣傳、放大
成為一種公共事件與品牌行為
那它就不再只是「個人私下冒險」,而是進入公共治理與社會示範的範疇。
這正是我們關心的交集點。

三、切結書、風險自負,不能消滅公共責任

確實,極限運動常伴隨切結書、風險自負條款。
但在法律與公共政策上,「風險自負」不等於:
公共空間可以無條件放行
地標建築可以完全不被檢視
監管機關可以完全不必說明角色與責任
否則,任何高風險活動,只要一句「他自己願意」,就可以跳過所有公共討論,這本身就是危險的邏輯。

四、我們沒有把「極限運動 = 工安事故」畫上等號

我們談的是「價值衝突」與「示範效果」
我們的核心問題是:
當一個社會長期面對「高空墜落職災死亡居高不下」,
卻同時高調讚頌「無任何防護的高空行為」,
這樣的價值呈現,是否矛盾?
這不是在禁止極限運動,
而是在問:誰被讚美?誰被檢討?誰被說成「自己不小心」?

五、專業、嚴謹、反覆演練——正是我們長期要求工安該有的標準

很多留言其實點出一個關鍵事實:
這次攀登之所以成功,是因為高度專業、反覆測試、嚴謹規劃、不便宜行事。
我們完全同意。
也正因如此,我們才要問:
為什麼這樣的標準,在工地現場卻如此稀有?
為什麼勞工常被要求「快一點、便宜一點、撐一下」?
我們批評的不是專業,而是雙重標準。

六、討論政府角色,不等於否定極限運動本身

我們提及台北市勞動局與中央職安署,
不是因為「把爬山、登百岳都歸勞動局管」。
而是因為:
當事件被包裝為城市行銷、國際宣傳、公共活動,
政府是否有說明其角色與監理邊界的責任?
這是一個制度問題,不是情緒問題。

七、最後說明:我們不是反運動,也不是蹭流量

我們是一個長期處理工傷、職災、過勞、墜落死亡的團體。
我們看到的,是同樣的高度、同樣的風險,在不同身份下,被完全不同地對待與敘事。
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為了製造對立,
而是希望社會能夠誠實面對:
我們究竟在讚美什麼?又忽略了什麼?

如果這場討論,能讓更多人理解:
「風險可以被管理,專業值得尊重,但人命不該被雙重標準對待」
那麼,這個討論本身,就有其公共價值。

以上,是我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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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恥!國民黨強推貪污除罪!製造國安破口,替詐領助理費鋪路!

2026, January 26 - 15:05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多位第一線國會助理、法律專家學者,以及跨部會政府機關,早已提出嚴正警告:若是任意變更立委助理費的法律性質,等同將公帑變私帳,不僅為特定涉貪政治人物開脫責任,更將公費助理推入不義處境,讓國會整體淪為貪污的共犯結構。然而,面對社會各界反對聲浪,國民黨卻依然死性不改,企圖在本週五(1/30)前草率過水協商,強行推動牛煦庭版《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闖關三讀,並以部分助理福利作為包裝,掩蓋實質除罪的核心目的。

更有媒體在上週末揭露,國民黨團內部已經備妥修正動議,意圖在院會處理牛煦庭版本時進一步「讓助理費除罪更為明確」,給予承受司法審判壓力的立委鋪設政治交代與法律退路。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強調:「立法院延會最後一週,國民黨立委拒審總預算,反而準備好要連夜偷渡政治爭議法案,試圖打擊台灣民主體制!其中推動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更讓立法院透明制度倒退三十年,徹底走向陽光的對立面。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盡速制定《公費國會助理專法》,建立透明聘任與監督機制,而非將助理費改為個人補助,為詐領公帑及境外勢力大開後門!」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本會期立法院,國民黨團正事不做,卻準備為涉貪立委護航修法,在缺乏討論的情況下,強推多項違憲亂政、民主倒退的法案。特別是,有許多加入連署的國民黨立委平常根本不提案、不質詢,顯然不需要專業助理協助,憑什麼還要詐領這每個月50萬的助理費?」

張宏林更直接點名提案立委牛煦庭:「請不要成為國民黨詐騙集團的車手!並且嚴正呼籲,國民黨有良心的立委們盡速回頭是岸,民眾黨立委不要態度曖昧,與國民黨狼狽為奸,請站出來反對貪汙除罪修法,展現新政治精神,切勿助紂為虐,成為我國民主倒退的罪人與貪污除罪的共犯!」

藍白膽敢投票支持貪污除罪三讀,選民必將淘汰貪腐政黨!

「國民黨無恥到這種程度,擺明就是要貪污除罪化!」曾任國會辦公室主任的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在記者會上嚴厲痛批。他指出,立法院早期確實是將款項撥給立委,但是因弊端頻傳才改制為直接撥款給助理,如今國民黨牛煦庭,再結合陳玉珍、謝龍介、吳宗憲、楊瓊瓔等多位地方首長擬參選人,總共35位國民黨立委聯手,重新包裝同一套貪汙除罪邏輯,試圖以「增加助理待遇」為名,將「立法委員助理費」的法律性質直接定調為立委個人補助,讓「助理費貪污除罪化」借屍還魂!

劉品辰強調,一旦修法通過,將徹底改變法律見解在司法上獲得解釋空間,形同讓「詐領助理費」的樣態在法律上徹底消失,為涉貪立委量身打造完美的脫罪路徑。他更向助理工會、全台選民喊話,凡強推此案者,將被歷史標記為護航貪污、犧牲助理勞權的共犯,全民應共同站出來淘汰劣質立委!
福利是假象!真相是摧毀台灣民主制度揭露修法三大惡果!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指出,本屆國民黨團是有系統地拆解公費助理制度的監督基礎。從先前陳玉珍版本主張助理費「免檢據、統籌運用」,再到牛煦庭版本以「提高助理待遇」包裝,試圖淡化社會疑慮,本質上都是為了顛倒公帑性質、鬆動法律責任、削弱監督機制,給涉嫌貪汙立委交代!

公督盟強調,該案刻意省略監督機制,將會對台灣民主制度造成三項結構性、長期性的重大打擊。

  • 切斷公費助理與國家的法律關係,製造嚴重國安破口!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參考世界成熟民主國家,對於公費助理薪資揭露、利益迴避及安全審查機制皆有詳細規範,特別是,國會助理工作具有高度公共性,常需接觸國家機敏資訊;若是照牛煦庭版本刻意忽視安全審查機制,刻意弱化助理公共職務性質,將直接衝擊公費助理保密義務、國家忠誠義務與刑責適用的根基。未來一旦發生洩密、配合敵對勢力不當指示的情形,責任認定將更加困難,形同為國安大開後門,讓立法院暴露於境外勢力滲透的高風險之中。」

  • 制度性貪污除罪,為既存與未來的詐領助理費鋪路!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嚴厲抨擊:「本次牛煦庭版修法方向就是赤裸裸的『貪污除罪化』!刻意地
模糊公私界線、削弱貪污罪構成要件,使人頭助理、浮報薪資、差額回捐等詐領公帑行為,降格為個人補助使用爭議,形同因人設事,為高虹安、顏寬恒等涉貪案件量身打造脫罪空間。更嚴重的是,該
版本明定實施期間為今年一月一日,明顯違反釋字499號禁止自肥原則!」他嚴正呼籲切勿以「改革」之名行「除罪」之實,為少數人的司法壓力,犧牲整個國家的法治底線。

  • 拆除公帑監督機制,犧牲助理勞權卻換不到真正保障!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強調:「在聘用資訊未公開、監管配套未建立之前,卻先將助理費去監督化,形同拆掉公民監督的最後防線。結果不僅讓公帑流向無從查核,更使助理實際工時、加班情形與過勞剝削的情形更加隱形。國民黨口口聲聲稱要「增加助理福利」,但在缺乏透明與究責機制下,只會成為看得到卻拿不到的空頭支票,合法化過勞與不當差別待遇,徹底背離勞權改革初衷。」

制定「助理專法」才是真改革!呼籲民眾黨委員切勿成為貪污除罪共犯!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最後強調,如今國民黨所推動的「助理費貪污除罪化」的修法,無異是讓立院倒退回30多年前的黑箱狀態,不僅破壞清廉政治,更是摧毀台灣的民主制度 。他重申,助理不是民意代表的私人附屬品 ,解決問題的唯一正解是盡速制定《國會助理專法》,落實「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聘用透明化、任用專業化、待遇正常化 。

謝東儒指出,成熟的民主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皆明確要求公費用途透明、聘任公開,並落實利益迴避與安全審查,讓制度回到透明、可監督、可究責的民主正軌上!反觀國民黨此次修法,是假借福利之名,行貪污除罪之實。他嚴正呼籲民眾黨立委應堅守價值,站出來反對這項「貪汙除罪惡法」,切勿在關鍵時刻助紂為虐,成為台灣民主倒退的歷史罪人與共犯 !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嚴正強調:
1. 
全民淘汰貪腐政黨: 若藍白強推貪污除罪,全民必將用選票制裁,淘汰摧毀法治的劣質政黨。
2.
 民眾黨勿淪為共犯: 呼籲民眾黨堅守價值,切勿助紂為虐支持貪污除罪,成為民主倒退罪人。
3. 
立即撤回護航惡法: 拒絕牛煦庭為首35位藍委將助理費變為立委私房錢,為涉貪者開脫。
4. 
盡速制定助理專法: 落實聘用透明、任用專業及待遇正常化三支箭,以此保障助理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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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惡法、救教育!全教總號召千人上街 怒吼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部長無力解決亂象應即下台以示負責

2026, January 25 - 21:07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教育部近年強推之「解聘辦法」及「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嚴重摧毀教學現場、傷害教師尊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於今(25)日號召全台逾千名教師,集結於教育部前,發起「0125 廢惡法、救教育」行動。全教總強烈要求教育部廢除疊床架屋的惡法,並即刻清查素質堪慮的調查員人才庫,停止以「法律行政」霸凌「教育專業」。

制度殺人、行政誅心:受害教師現身血淚控訴

活動現場邀請多位遭受校事會議制度荼害的教師現身說法。受害者橫跨幼兒園、國中小至高中,涵蓋公私立學校場域。

其中,新北市小宣老師(化名)痛陳,僅因一張網路留言截圖被投訴 1999,學校便啟動長達 6 個月的調查程序。最終報告雖「查無實據」,但長達半年的心理凌遲與名譽毀損,已讓教師熱忱消失殆盡。臺南幼教樂樂老師(化名)陳述,因生理需求於教保服務時間吃東西就被匿名檢舉,遭受教育局大陣仗的調查,即使調查結果查無實據,小案大辦的肅殺氣氛,讓老師心生恐懼,連喝水吃藥都害怕被懲處,基本人權何在?

私立義民中學小可老師(化名)表示因輔導管教,經親師生溝通後誤會已化解,然而學校仍執意啟動校事會議調查,遭受假調查真整肅的對待。台南小平老師(化名)被家長錄音投訴霸凌,雖然最終成功救濟撤銷處分,然校長於過程中透露「如果不記你申誡,換我被記申誡」,校事會議調查成為白色恐怖,教師成為擋箭牌,校園不僅成為濫訴現場,教師更淪為政治角力的祭品。

教育部於1月12日新聞稿亦肯認中小學校園存在濫訴、小案大辦、行政量能耗損等問題。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現行制度已淪為「小案大辦」的練靶場,教育部僅透過三天的講習,便讓許多缺乏教育實務經驗的參與者進入「調查員人才庫」。甚至連人才庫成員——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近期在媒體公開發言中都出現法定程序表達錯亂的情形。全教總嚴正質疑:「若連全國層級家長團體理事長對法制理解都如此荒謬,基層教師的生殺大權怎能交給這群速成調查員?」

法制邏輯自我矛盾:中小學不應淪為二等公民

全教總提出嚴正法理質疑:根據《教師法》第 29 條之立法理由,大學法與專科學校法因已有教評會審議機制,故不另行規範。然而,中小學同樣擁有完善的教評會與考核辦法,教育部卻強加一套「解聘辦法」,創設校事會議架空原有的專業審議。這種「一國兩制」的作法,不僅是行政冗贅,更是對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的嚴重歧視。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與教育部應嚴正評估刪除《教師法》第29條授權法條。

跨黨派與產業界齊聲:捍衛職場勞動尊嚴

今日行動獲得多位立法委員到場聲援,包括牛煦庭、洪孟楷、徐欣瑩辦公室及台灣基進黨代表等。立委們承諾,針對立法院院會已通過將解聘辦法交付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一事,將在委員會中嚴格把關,不准教育部以「行政命令」規避專業監督。

此外,包括廖宜恩教授、全金聯、台北市產總、高教工會、台鐵產工及台南市產總等 NGO 團體領袖亦到場支持。這象徵此議題已跨越教育圈,成為守護勞動尊嚴與反對行政濫權的社會運動。

台灣教授協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教授痛批,校事會議體制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的獵巫作法,簡直就是白色恐怖時期的警備總部復活,這是臺灣民主的倒退。惡法不除,校園沒有安寧的一天。

全教總五大核心訴求:

1.廢惡法:重新檢討「解聘辦法」之存廢,回歸《教師法》與原教評會審議機制。

2.清人才庫:教育部應嚴格檢視現行調查員人才庫,剔除法治觀念不清、不適任之人員。

3.止濫訴:建立合理的過濾機制,阻卻政治性或個人情緒性的濫訴與小案大辦。

4.還清白:恢復因不當調查而蒙受損失之教師名譽,並建立實質的行政補償機制。

5.負責任:校園亂象不除,教育困境難解,師生權益不足以保障。部長倘若無力解決,應負起所有責任,立即下台。

全教總強調,唯有停止將校園當作法律修羅場、行政實驗室,恢復親師生的互信,台灣的教育才不會繼續向下沈淪。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回去把法制修好,教育部若不能撥亂反正、對症下藥,對制度徹底切中弊端、檢討缺失,教師的怒火將持續延燒,鄭部長倘若無法成為基層教師的後盾,回應全教總訴求,解決校園司法化的困境,即應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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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污名化教育現場!全教總:教育部應主動澄清「大案小辦」之誤解,還學校清白

2026, January 23 - 18:44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近期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案報告及相關團體質疑校園事件存在「大案小辦」、「輕縱」、「師師相護」之情形,今日國教盟更是發出新聞稿強調「大案小辦」之存在,等同將主管機關與學校扣上「侵害學權共犯」之指控,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今日發表嚴正聲明。本會認為,校園事件處理程序,教育部不應任由輿論抹黑基層教師與學校,應主動站出來解釋還給學校清白。

制度非兒戲:現行機制已有層層把關

全教總理事長後俊良指出,在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修法前,校園事件即便進入考核會審議,其結果仍須經過「校長覆核」與「主管機關核定」。113修法後更增設主管機關監管機制之規定,留容主管機關介入學校校園事件處理之空間。若事實認定與懲處情節不符,主管機關本就有權退回或不予核定。所謂「大案小辦」的質疑,忽略了現行法規中主管機關本就具備的監督權責。

拒絕「師師相護」標籤:莫讓行政專業被民粹凌駕

校園事件的認定需回歸調查報告之事實,懲處則需符合「比例原則」。人權會與部分團體動輒以「師師相護」標籤否定學校校園事件之處理,甚至指控主管機關為共犯。這種全面性的指控不僅傷害基層教師的尊嚴,更抹煞了多數行政人員與主管機關在現行法治框架下承受辦案負擔的努力。

教育部不應放任民粹,應負起責任說明

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已嚴重戕害校園信任與教師尊嚴,拖累教育現場與重創校園文化,還需承受社會大眾對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的不當質疑,校事會議調查制度之廢除,應嚴肅處理。教育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嚴正面對,不應噤聲不語,放任民粹蔓延,基層學校獨自面對輿論衝擊。全教總嚴正要求教育部應公布近年來主管機關針對學校懲處建議行使「退回」、「不予核定」或「糾正」之具體數據,證明監督機制有效運行。針對人權會報告中所提,教育部應就法規面與實務面解釋「情節不相當」之判斷準據,導正社會對於「大案」與「小辦」的認知落差,更不應以社政通報處置偷換概念至校園事件之行政處置。學校處理程序合法合規,教育部應公開表態支持,拒絕政治與社會壓力干預校園行政專業。

全教總強調,守護學權與尊重教師專業不應是對立面。教育部落實法規監督之餘,更有義務守護教育現場不受無端指責。請教育部即刻對外說明,還給全國學校與教師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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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玻員工反對低薪!鹿港廠工會代表大會通過爭議調解!勞工已五年未調薪!桃產總呼籲林伯豐立刻與工會協商!

2026, January 23 - 18:40

文/台玻鹿港廠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近期因為電子級玻纖布傳出可能缺貨至明年,致使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玻公司)獲利前景看好,也反映在近期的股價上,但同時台玻公司的基層員工,卻已經長達四年為提高薪資,今年與台玻公司提出協商時卻獲得公司希望以獲利時發放獎金為主的回應,未調薪即將邁入第五年,但同時台灣各項物價又不斷提高,使得基層員工感到失望與憤怒。

因此,台玻公司鹿港廠企業工會已經在115年1月22日(四)上午,在會員代表大會中,於彰化縣政府、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以及律師的見證下,以現場會員代表39人全數通過的決議,通過向彰化縣政府申請調整事項勞資爭議調解,訴求目標就是爭取提高薪資。

台玻公司鹿港廠企業工會幹部表示,鹿港廠工會堅持要爭取調薪的原因,還包括台玻公司在其他工廠會增加員工給予不同名目的獎金,但是都唯獨跳過鹿港廠數百名員工,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狀況,所以這次工會絕對會堅持到底。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認為,目前各項物價都不斷提高,持續五年為提高薪資絕對會讓員工消費能力大受打擊,目前台玻鹿港廠工會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進行爭取的程序,如果調解不成立將會啟動罷工投票來獲得罷工權,全台灣的自主工會也將全面力挺台玻鹿港廠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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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7集|反抗者們串聯《奶茶聯盟》 點燃改革之火

2026, January 22 - 19:16

文 / 楊家瑜

說到泰國、香港、臺灣的特色飲料,你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沒錯就是奶茶,泰國有泰奶、香港有絲襪奶茶、臺灣有珍珠奶茶,「奶茶」這一詞不僅是這三國的代表飲品,更是區分了獨裁政權陣營跟民主陣營,團結了亞洲民主派的人士們。與上一集的獨裁者聯盟恰好相反,奶茶聯盟所代表的是反對極權,用看似輕鬆的方式互相串連,實踐了「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的精神。

這一集再次邀請衛城出版社總編洪仕翰,與閱聽眾分享近期出版的《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一同認識幾位反抗壓迫者們的故事,也期望臺灣的讀者能了解民主遭受威脅是整個亞洲地緣政治的共同課題。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從網路迷因到跨國陣線 東南亞國家在極權下的反抗

「奶茶聯盟」起源於2020年,一位泰國演員Bright在推特上轉發一篇關於香港反修條例問題的文章,加上女友推特上的貼文被小粉紅認定為辱華,惹怒中國網友,進而引發泰中網路大戰。而深受獨裁國家及「小粉紅」侵害的不只是泰國,香港、臺灣、緬甸等都在其中,各自也都有獨特的奶茶文化,與中國傳統不加奶的茶飲文化是有所區隔的。奶茶聯盟一詞最初只是網路迷因,隨著中國崛起的影響、愛國小粉紅到處點燃戰火,更多亞太地區的網友加入,各國網友互相串連,才被賦予了「我們政治文化不相同,我們是民主制度,反對獨裁,抵抗中國威權。」的意義,形成一股「反華、反極權勢力」。

相較於一般的政治團體,奶茶聯盟更像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社群,即便不是一個非常有制度性的組織,大家仍透過社群的方式串聯,交換技術及經驗,不僅關心國內政治,更時刻關注全球各地的社會運動,適時提供幫助,給予聲援。即使抗爭的結果不盡理想,但如果沒有一代一代的青年們前仆後繼地投入運動,沒有這些前輩們點燃火苗,那改變就永遠不可能發生。

《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是由長期研究中國歷史及學生運動的歷史學家 Jeffrey Wasserstrom (華志堅)撰寫,從泰國、香港、緬甸多位年輕的政治異議人士的角度切入,描繪出社運人士的經歷及東亞民主運動的真實樣貌。

泰國社運青年秦聯豐 透過「出版」及「閱讀」打造抗爭者思想的盔甲

泰國政府長期陷入政權波動,軍事政變已是家常便飯,身長在非菁英階層小家庭的秦聯豐,從小就意識到自己無法融入主流社會,特別是軍隊化管理的學校,自高中開始便與學校抗爭,創立「泰國教育革命聯盟」爭取學生人權及權利,如:解除服儀規定、髮禁等。此外,喜好佛學秦聯豐,在修行的過程中接觸到西藏流亡至印度的喇嘛,了解到中國對於異議份子採取的打壓手段。秦聯豐也觀察到,泰國是如何從與美國成為盟友,逐漸向中國靠近。書中提到,新疆的集中營對於維吾爾人的迫害,導致他們流亡世界各地,然而當維吾爾人尋求泰國政治庇護時,泰國軍政府為了向中國政府示好,選擇將維吾爾人遣返中國。受到香港雨傘運動的啟發,秦聯豐曾邀請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來泰國演講,也遭到泰國政府不讓其入境,有趣的是,爾後秦聯豐直接飛往香港尋找與自己生命故事有聯結的黃之峰。

學生時期的秦聯豐就與泰國主流的政治情勢對抗,借鏡國外、歷史上政治反抗者的經驗,香港社運人士黃之峰、Hannah Arendt(漢納・鄂蘭)、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的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等,都是他汲取經驗的對象,秦聯豐更與其他朱拉隆功大學學生共同創立「山雁出版社」,將多部著名思想家的著作翻譯成泰文版本,為泰國青年建立反抗體制的知識系統,將閱讀視為一種對抗威權的武裝。

血泊中的抗爭 極權主義下緬甸青年的政治覺醒

緊鄰泰國的緬甸,同樣面臨軍政權介入的狀態,2017年開始,緬甸軍方迫害羅興亞人、2021年軍事政變,與民兵內戰至今,導致幾百萬人流亡。

1988年緬甸掀起了一場爭取民主的大規模運動,在軍政府無預警宣布「廢鈔」造成多數人民嚴重衝擊、要求農民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農產品等荒謬政策推行之際,仰光理工學院(今仰光理工大學)的學生揭竿起義,要求民主政治及經濟改革,政府隨即派部隊鎮壓,防暴警察看見學生就打及逮捕,甚至有學生在過程中遭到槍擊身亡。政府的暴行激起越來越多學生及民眾的憤怒,資深政界人士、農民、工人、政府職員、僧侶、教師醫護人員、甚至部分軍人,從四面八方走向市中心,面對市民的抗議,軍政府選擇以更激進的方式回擊,對示威者無差別射殺。這場看似失敗的戰役,卻成為緬甸民主運動之路的敲門磚。

而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隔年(1989)中國隨即發生天安門事件,兩個極權國家都派了該保護人民的軍人來暴力鎮壓。

書中細膩的描述緬甸青年敦敏,受到這8888民主運動及六四天安門的影響,如何從貧窮的農家子弟認知到主流政治對社會的高壓再到反政府,甚至成為游擊隊的成員,長期在緬甸跟泰國邊境從事反抗政府的游擊行動。

像敦敏一樣政治覺醒的青年不在少數,來自緬甸的杜可可,在8888民運時參與抗爭、看著同學被機關槍射殺,後來逃離到臺灣。在臺灣成立了緬甸公民協會,時常會去義賣緬甸的點心,並將收入捐款給緬甸的反抗組織,雖然每次的收入不多,但杜可可仍堅持出來擺攤,「還是要做,不然就沒人要做了,堅持下去才會有希望,不斷失敗後可能會有一個成功。」

借鏡歷史、其他反抗者故事 小蝦米也能對抗大鯨魚

不論是泰國或緬甸,在民主與軍政府之間擺盪的國家,其實都與極權國家緊密連結,廣義來說也是一種獨裁者聯盟的擴張。當把這些事件或政權一層一層的剝開來看,許多軍事政府或獨裁國家,與中國當局的關係是密切的,而有趣的是,這些年輕的在地民主抗爭者們,在自己政治覺醒的過程中,經常參照周遭的現象,一部分的養分都是來自中國,像是將中國迫害維吾爾族與緬甸欺壓羅興亞人做對比,又或軍事政權獨裁壓迫人民的形式等,包含拜讀中國思想學者的讀物。

儘管奶茶聯盟的組成鬆散,《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小小的一本,卻乘載大大的力量,一本口袋書的大小,如同社運的聖經精神上的支柱,從過去的歷史看見未來的希望,在槁木死灰的社會裡,點燃一絲反對不公的火光。革命之火都是從最小的火苗開始燒,在這全球化的時代裡,每一場革命即便失敗了,也會轉化成象徵性的符號,能夠跨國激勵或是啟發那些準備要投入反抗的人們。

努力,不一定有機會,但不努力,就沒有反抗的機會,那終究只能被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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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桃學產合力捍衛校園公義! 北科附工楊青山校長因不適任確定去職

2026, January 22 - 18:1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針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北科附工)校長楊青山任內引發的諸多違失爭議,經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與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桃學產)長期的合力監督、舉證與積極奔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事件審議會(校審會)日前決議,接受調查小組認定楊校長至少有六項不適任行為事證確鑿,並就相關各種具體事實綜合評價判斷,認為楊校長有「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處理之必要」,確定去職。

全教總對此結果表示肯定,並指出此次能夠順利拉下不適任校長,關鍵在於工會組織發揮的事證查核能力與法理建構行動,促使教育部不再以「行政懲處」輕輕放下,而是落實「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校長職位的核心在於專業服務而非施展權力,校長雖身負辦學重任,惟其職權行使絕不具備凌駕於法律規範與人格尊嚴之特權。一旦校長權力行使逾越法治邊界、領導失能致損害教育公義,工會必將堅定捍衛專業底線予以追究,確保不適任者即刻退場,還給教育現場尊嚴與清明。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表示,近日獲悉國教署已召開不適任校長審議並決議北科附工校長改任,肯定主管機關終於啟動實質處置,回應校園期待。但陳俊裕強調,現行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過於寬鬆,調查期間欠缺明確停職(停聘)等即時隔離風險規範,致不良校長仍可持續影響校園;且處理期程冗長、校園付出高昂治理成本。相較不適任教師解聘辦法具較明確時程與暫時停聘等措施,國教署應儘速檢討修法,完善校長退場與保護機制。

進一步細究本案相關過程,全教總認爲以下三點值得關注:

第一,教育行政體系的視導制度近乎全面潰散:依據法規,國教署視導人員針對轄管學校校長校務經營不力或違反法令者,肩負輔導改善與即時糾正之責,甚可簽請懲處。然而,面對北科附工長期出現的爭議,主管機關卻只在事發後被動處理,鮮少見到積極輔導或持續追蹤之作為。平日視察的敷衍了事,終成今日校園治理崩毀的大禍!

第二,握有停損權力卻「有法不依」,坐視師生受害擴大: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下稱「校長不適任辦法」)規定,校長於接受調查時,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由校長請假,或將其暫時調到主管機關或所屬機關(構)支援業務。本案調查期間,當事人尚在校內掌握行政資源,屢傳疑似干預調查,或持續擴大爭議作為。全教總不解主管機關竟棄此停損機制於不用,等同於為濫權者撐開保護傘,讓校園動盪持續擴大。

第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適任事實樣態未能與時俱進同步修正:「校長不適任辦法」第2條明文參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內容,據以規範公立學校校長不適任之事實樣態。然而,現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內容是配合「教師法」102年12月24日修正條文,於103年1月3日修正迄今未變。對照「教師法」已於108年5月10日大幅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遲未與時俱進同步調整,致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教師法」兩法對於教育人員不適任事實樣態規範不一致。目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法已延宕六年,兩法不對應未來恐將持續增加處理校長不適任事件之困擾。

為此,全教總未來將持續監督教育部完善「校長不適任辦法」,讓「不適任校長即刻退場」成為常態。工會將繼續擔任校園公義的守門人,確保每位老師能安心教學、每位學生能免於恐懼,還給校園一個真正尊重人權與專業決定的純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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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惡法、救教育」行前記者會—拒絕監控校園,還我專業尊嚴!導正校事會議歪風,守護孩子學習淨土

2026, January 22 - 18:14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今日(1月22日)再度召開記者會,針對教育部近期修正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表達最強烈抗議。儘管立法院已於1月19日進行質詢,朝野委員皆對教育現場的混亂表示憂心,但教育部仍執意推行這套「疊床架屋、亂上加亂」的惡法。為捍衛教師尊嚴、確保受教環境之安定,全教總正式宣示:1月25日「廢惡法、救教育」行動箭在弦上,號召教師夥伴共同走上街頭。

監控式觀課,毀滅教學熱忱

教育部新修辦法竟將「觀課」納為監管與評價教師的工具。觀課本應是教學相長、促進專業發展的柔性機制,如今卻被異化為行政監控的「照妖鏡」。當教室不再是專業自主的空間,而是隨時被法律與行政調查介入的場所,教師將陷入防禦性教學的泥淖,最終受害的將是因失去創新與熱忱教學受影響的孩子。

「1+3」怪胎制度,加劇濫訴與小案大辦

針對教育部號稱進步的「1+3」受理認定機制,全教總直指其為「行政怪胎」,與校事會議疊床架屋的存在。這套機制非但未能有效過濾無理投訴,反而創造了更多模糊地帶。目前校園內「小案大辦」的歪風已導致行政能量枯竭,任何微小的親師誤會,動輒被上綱至校事會議調查,導致校園內部互信崩解。教育部所謂的「匿名不受理」實質上僅做半套,仍讓匿名檢舉成為打擊第一線教師的暗箭。

拒絕片段式修法,回歸教評與考核機制

教育部部長於詢答時流於枝節,未能正視錯誤政策對教師士氣的沉重打擊。全教總嚴正要求:制度必須回歸原有的教評會與考核機制。 教評會本具專業與代表性,足夠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不需再透過外行指導內行的「校事會議」制度來疊床架屋。當前亂象若再拖延半年才修正,只會讓更多無辜教師蒙冤,造成台灣教育不可逆的損害。

1月25日,不見不散!

「教育的根基在於信任,而非監視。」全教總強調,1月25日的行動不僅是為了教師的權益,更是為了守護台灣教育的品質與孩子的未來。部長在立法院備詢時已表示,終極目標是廢除校事會議,既然要廢除何不如早點廢除,我們要求教育部立即撤回惡法,全面檢討現行機制,還給學校安靜的教學環境。全教總呼籲全國教育工作者及關心教育的社會大眾,請於1月25日站出來,讓我們共同發聲,終止校園亂象,廢除惡法,救救台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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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呼籲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成員集體退出、捍衛教育尊嚴

2026, January 22 - 18:12

文/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成員

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解聘辦法)設置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制度以來,初衷本是為了建立專業、公正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惟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日漸異化,不僅未能解決問題,反而成為摧毀校園信任的根源。身為「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調查人才庫)的成員,我們不願、亦不忍繼續參與這場偏離教育本質的專業耗損,今日我們宣布正式退出「調查人才庫」。

初衷:讓調查回歸教育的溫柔與細緻

我們是一群深耕教育現場的老師。當初,我們之所以願意參與「調查人才庫」培訓,就是抱持著一個單純且堅定的信念:想從制度內部釐清運作邏輯,確保這套機制能真正為教育現場帶來專業與正義。

我們始終相信,校園紛爭的處理不該只是冰冷的法律攻防,希望能以第一線教師的教學專業、輔導管教經驗,以及對學校運作的深刻理解,在調查過程中能更細緻地顧及到當事雙方的處境,更能以專業同儕的判斷來協助老師。我們希望可以保障認真付出的老師,讓他們在面臨紛擾時能獲得專業且公平的評價;也願意挺身導正偏離專業的行為,確保案件處理能在嚴謹的法律程序中,依然保有教育的人性關懷與實務溫度。因此,我們參與的初衷就是讓校園事件調查過程與結果更能貼近教育意義,而非僅僅是偵查案件。

現實:千人培訓、行政壟斷,專業人才庫名存實亡

然而,理想卻在現實面前碎了一地。我們遺憾地發現,教育部雖然花費大筆公帑培訓了上千名「調查人才庫」成員,卻在制度設計上玩起文字遊戲。一邊宣稱建立了專業人才庫,另一邊卻設限學校只能從主管機關提供的「特定名單」中挑選成員。最終,形成了一份由主管機關掌握的「特定名單」,裡面放入大量的法律專家,往往將最具現場經驗的家長代表及教師組織代表排除在外。

因此,學校永遠只能挑選主管機關屬意的人馬,常常都是同樣的那批人在主導調查。我們按部就班完成訓練並取得資格,但在實務遴選中,獲選參與調查的機會卻微乎其微,始終淪為「調查人才庫」名單上的點綴。這個制度已然偏離專業多元的初衷,淪為一場令人痛心的制度性諷刺。

負擔:行政洪流下的教育耗損與失序

在有限的調查參與經驗之中,我們最先接觸的是各校承辦人員,親眼目睹校事會議的運作對基層學校行政所帶來的沉重負擔。案件一經啟動,處室即陷入業務黑洞。我們看著承辦人員沒天沒夜地奔波,從設定繁瑣的會議議程,密切聯繫媒合相關人員會議時間,到處理堆積如山的會議文件,沉重的庶務幾乎奪走了他們所有的日常教學心力。

再者,為了支應密集的會議與調查程序,學校被迫頻繁安排調、代課,教學資源在程序流轉中大量耗損。我們看見行政人員被困在不容出錯的文書牢籠裡,而教育的本質,就在這些瑣碎中一點一滴被掏空。

專業的蒙塵:偏離教育本質的調查手段,正在摧毀校園信任

身為調查人才庫的一員,我們常有機會接觸到相關案件當事人的諮詢,也經常閱讀到部分調查報告內容。令人感到痛心的是,現行部分校事會議調查實務正逐漸脫離還原事實的教育本質,演變為行政權力的過度擴張與程序暴走。

例如,在實務報告中曾出現:「你有沒有看過老師大吼大叫?」這類強烈暗示性的誘導問項,這應該不是在蒐集事實,而是在製造證據。或者,我們也看過調查委員以假設性的問題(如:希望「未來」導師不要罵你什麼?)來評斷教師「當下」管教行為,利用孩子對陌生人的不設防,來達成「入人於罪」。更令人憂心的是,在部分案件中可見調查小組採證邏輯的嚴重傾斜,選擇性採證不僅罔顧當事人有利事證,導致比例原則的徹底喪失,讓基層教師在缺乏具體事證的情況下,承擔了不成比例的行政重懲。

因此,我們知悉許多認真、有熱忱的老師,因為瑣碎、甚至惡意的檢舉而身心俱疲,在冗長的調查中感到無助與心寒。當制度開始製造更多的寒蟬效應,讓老師們不敢管、不願管,這對學生的成長和校園的良善發展,絕對是最大的傷害。當調查手段不再具備教育的細緻度,而是充斥著偵查的冷酷;當目標不再是修復,而是「抓汙點、求定罪」。這種專業的蒙塵,正在親師生之間鑿開一道無法癒合的鴻溝,徹底摧毀了學校教育的信任根基。

選擇退出調查人才庫:找回一個容許成長與專業關懷的校園

我們明白,身為「調查人才庫」的一份子,我們都曾期許自己能成為校園正義的守門人。如今,這個機制已在學校現場造成巨大傷害。我們不願意去支撐一個正在摧毀教育現場信任的體系。因此,我們決定即日起正式退出「調查人才庫」。退出,不是因為我們不再關心校園正義,而是因為我們不願再成為失靈制度的橡皮圖章。我們選擇將力量帶回教室,回歸教育專業,找回那個鼓勵成長、保有修正空間,且充滿專業關懷的校園。在達成廢止「解聘辦法」的目標之前,我們誠懇地呼籲所有仍在「調查人才庫」中的夥伴們集體退出:

一、     發出無聲的抗議:請與我們一同退出「調查人才庫」,向教育主管機關發出最響亮、最無法忽視的警訊——這個制度已經失去它最重要的專業基石。

二、     停止對耗竭的支持:請大家釜底抽薪地撤回對「調查人才庫」的人力支援,迫使決策者正視問題,而非僅做表面修補。

三、     回歸專業的場域:我們的專業與時間應該用來修復校園關係、輔導需要幫助的學生與教師,而非陷入無止境的類司法辦案。請將我們的專業力量,投注到更需要我們的地方。

親愛的夥伴們,教育需要的是信任、專業與溫度,而不是冰冷的流程與無止境的調查。為了我們深愛的教育,為了不讓更多熱血的老師成為校事會議調查制度下的犧牲者,邀請各位夥伴與我們一同做出這個艱難但卻必要的決定!

*發起退出「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葉明政
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 郭彥成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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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運動部不要成為兒少安全網的漏洞

2026, January 22 - 18:10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狼教練四處橫行、兒少持續受害

呂智惠、呂智和兄弟曾於新北市新埔國小擔任棒球隊教練,卻因長期性侵及猥褻多名球員而非別判刑入獄十年、九年六個月。然而現在居然仍持續擔任「影武者」社區棒球隊教練,不僅長期參與多項少棒錦標賽,甚至在運動部列名支持的賽事轉播中,被捕捉到上場指導的特寫鏡頭。該球隊更曾透過台北市立大理國小家長會租借學校場地,並鎖定低收、單親等脆弱家庭兒少加入,目前更仍持續借用雙園國小棒球場招生。

目前我國對於社區中的運動場館,完全沒有任何針對不適任運動教練的管理機制,導致有性侵、兒虐等前科的「狼教練」能持續任教。基金會在去年七月記者會就以個案指出,目前主管機關缺乏對民間運動場館教練的資格審核,導致曾利用教練權勢性侵小孩的人,還能繼續對兒少指導運動;並且毫無調查規定,就連性侵害事件主管機關也可以不啟動行政調查:

l   花蓮羽球社區俱樂部「羽之鷹/羽動羽球館」,主要帶領教練李建緯,也曾在國中擔任羽球教練時對其指導學生指侵、揉胸,經法院認定性侵並判刑。

l   新竹縣桌球教練黃毅鎮,曾在多幾間學校和民間運動館場授課,最近因其中一所學校爆出性侵事件,被處分終身不得任用。然而對於其他黃教練曾任職過的學校與場館,即便基金會持續要求,新竹縣政府普查卻不確實,有被狼教練接觸過的兒少家長卻未被通知。

公立場館對授課教練完全無把關、接獲檢舉也不重視

呂姓雙胞胎教練在已有性侵前科的狀況下,竟還能長期在雙園國小的球場收費訓練,甚至一度利用家長會的關係進到大理國小,針對弱勢低收的孩子招生;花蓮羽球教練李建緯也是透過妻子的公司,租用交通部所轄港務公司的場地。由此可見,不論是雙園國小、大理國小又或是交通部,就連公立運動場地也完全沒有對使用人員資格審查。

更嚴重的是,當基金會檢舉時,這些公家單位竟表示:「因為是家長會使用與學校無關。」,甚至在有貼文、報導等具體證明,仍回應:「俱樂部表示與該教練無聘用或合作關係」僅將俱樂部的回應複製貼上、草草了事。

「運動教練不適任資料庫」資訊不齊全、揭露不完全

運動部雖設有「涉及違法事件不適任教練資訊專區」,但該資料庫內僅有因性犯罪遭法院判刑者,其他諸如:曾在學校內嚴重體罰、霸凌學生或因性平事件而解聘的、曾被社會局認定兒童虐待並開罰者,皆不在運動部的公開系統內。且單就呂姓教練兄弟案件,在運動部的系統上也查詢不到性侵判刑紀錄,顯示資料庫不論在整合和更新上都有嚴重漏洞。運動部資訊揭露不完全,大眾與家長不但無從查詢與辨識,反而因為查詢系統中看似無不適任情事,覺得安心而降低防備。

社區運動教練無調查處理機制、未禁止無照教學

現行制度上,當社區教練有像是體罰、性侵、霸凌等不適任的行為,運動部和各縣市體育局完全沒有任何調查或處理機制。
倘若是持有單項運動協會(指政府認定重要運動項目的代表協會)的教練證照,雖可交由該協會的紀律委員會處理,然主管機關列管程度卻極低,例如新竹縣政府遲遲不願意對黃姓教練曾待過的場館進行普查;而在此列外的體育團體,就更加無法可管。
且即便被協會懲處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證,也會因為目前政府不禁止無照教學,可以像李教練和呂姓雙胞胎等人,繼續自行開課、招收兒童學生。

運動部還要繼續視而不見嗎?

基金會最早自2023年11月,即透過立法院公聽會「要運動不要傷害」呼籲,民間運動教練缺乏有效管理機制,導致兒童可能因為參加社區運動,而曝露於遭受不當對待、性侵的風險中,必需盡速建立對全國兒少教練的監管制度,然而從當時的體育署到現在的運動部,皆毫無作為。而後續爆發2024年台中國小少棒隊性侵案、2024苗栗縣某幼兒園直排輪教練性侵案、2025年新北圍棋教室性侵案,多名兒童被已有性侵前科的教練,藉由運動指導的機會加害。已經有多起悲劇發生,主管機關要到什麼時候才願意有所作為、阻斷傷害?

一、運動部應盡速建立制度: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調查機制與「兒少訓練認證」管理

無論是幼兒園教保員、補習班教師或安親班的課後照顧人員,民間的各種兒少服務人員都有不適任人員資料庫,並且須定期和主動報主管機關查詢,否則最重可以被撤銷立案許可,唯有運動教練沒有任何查詢機制,是兒少安全網的大漏洞。

運動部應立即建立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與查詢規定,並且訂立運動教練涉及不適任情事的調查與處理機制。並且有鑑於民間體育和運動協會龐雜,各協會有各自發放的證照,中央必須建立「兒少運動指導人員訓練制度」,搭配基礎兒少運動知能訓練和實習制度,並對未獲認證而從事兒少訓練者應予以裁罰。

二、兒少安全不能等!運動部應立即採取「暫行保障措施」

在制度建立前,運動部不得再拖延對兒少參與運動最基礎的安全保障,應立即實施以下暫行措施:

1.  要求公立場館嚴格把關:明令全國公立場地在審理借用時,必須查驗「指導人員清冊」。一旦發現有「狼教練」任職或實質指導之團隊,應立即拒絕借用或解約,並將其列入黑名單。

2.  提供民間場館查詢任用人員是否有不適任情事。

3.  橫向連結教育主管機關協助示警:運動部查獲有不適任人員狼教練任職情形後,除了通知場館以外,並應同步轉請教育部函知地方政府向轄內學校發出預警,透過教育網絡提供兒少與家長警訊,阻斷不適任人員接觸兒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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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費醫學生制度再魔改:綁約15年、最狠賠千萬

2026, January 21 - 21:03

(圖片來源:衛福部)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與公費醫師協會

由於偏鄉醫事人力流失嚴重,加以特定科別專科醫師招募困難,衛福部推出公費醫學生政策,希望透過公費制度吸引有意到偏鄉服務的青年學子。但此政策上路後爭議不斷,除傳出公費醫師綁約結束後留任率低、勞動條件差之外,高額的賠償金和綁約年限也令人質疑其合理性。

近期衛福部在未經團體共識的情況下,直接將公費醫學生政策再延長5年,預計再招募750名,此舉已引起廣泛批評;然而在爭議聲中,衛福部再提草案,預計將部分科別的綁約期由10年延長至15年,違約金額則由訓練費用的4倍提高為6倍,等於是用更嚴厲的懲罰,逼使公費醫師償還更久的債。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批評,縱使條件如此修惡,預計仍可能會有海量的高中及大學畢業生,在不了解臨床勞動條件的情況下擠破頭,令人更加擔憂。

在本次衛福部草擬的版本中,違約金額由原先的600萬直接暴增為1000萬元,此外所有的公費醫學生都至少要有10年的義務服務期,若選擇「重症醫學科、臨床病理科、小兒外科、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科、司法精神科」,則必須綁約達15年!工會評價此政策,認為其中許多都是屬於次專科,絕大數的醫師經歷漫長的住院醫師訓練後才確立興趣,而今天卻可能因應政策需求,提早被指定走上窄路,過程中缺乏可以轉換跑道的彈性。此外,如果沒有考過國考,還要被追回4倍訓練費用,幾乎等同高中畢業就要確定自己可以考過醫師國考,完全不顧及入學後可能的不適應,堪稱前所未聞的制度。

去年充滿爭議的第三期公費醫學生招募確定上路後,曾有台灣醫學生聯合會等團體前往拜會衛福部長,當中確立對於公費醫學生制度的共識,並信誓旦旦稱若有政策變動會再找利益相關團體商議。而今卻又打算私下召開會議,通過此影響劇烈、惡化勞動條件的公費醫師制度。

工會批評衛福部為達目的想方設法,就是不願面對低留任率問題,以及科學推估實際偏鄉醫師人力缺口。工會也呼籲面臨升學重要關卡的高中生看清公費的糖衣,做出讓自己不後悔的決定。

(圖片來源: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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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台廢土之亂別從基隆擴大,協和污染廢土別添亂!

2026, January 21 - 20:58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基隆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即將於明日(2026.1.22)審查台電自行送件的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應變必要措施,該局昨日記者會回應環團略以:

(1)協和電廠1、2號機組的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超過管制標準42.4倍,污染事實明確,且屬於嚴重污染。
(2)市府已收到環境部函文,明確指出鑒於歷經多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仍偏高,污染源可能來自已停止運作的1、2號機組,認為移除地上機組設施有降低污染危害的效益。
(3)協和電廠在去年10月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提及對污染風險的判斷,目的為儘速控制污染造成的危害。
(4)近期將審查應變必要措施等計畫,待審查過後,協和電廠將再提出土壤污染整治計畫,交由改善推動小組審查。

對此,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兼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王醒之今日再度表示,完全沒有辦法信任台電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他特別提供台電內部吹哨者提供的資訊,具體爆料指出,台電準備中的「土壤整治草率版」其實就是要讓汙染土壤「離廠處理」,同時用「客土回填」的方式簡易處理;但這種作法不只是表面工夫,更致使完整的土壤污染調查結果失真。更嚴重的是,這些受汙染的廢土去化疑義,台電過去從未交代清楚。

王醒之舉例說明,經污染篩選後判定為高污染土壤,外運前應檢測污染物溶出試驗(TCLP)與確認土壤污染管制項目,以確認是否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且符合處理場之相關允收標準。但之前協和電廠內「汙水池/廢水處理池工程」所挖出的汙染土方,台電自主檢查明明已經遭受重金屬與多氯聯苯等各項毒物嚴重汙染,但事後仍送到一般棄土場處理!恐早已經造成汙染擴散的後果。

王醒之呼籲基隆市政府必須要嚴格把關,駁回草率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要求先提出完整的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此刻國內廢土之亂已經難以處理,若協和電廠土汙問題再由基隆擴散,只會亂上加亂!

【急拆已停役的1、2號機,卻放任3、4號機持續排污?】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依基隆市政府環保局所述,台電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宣稱:申請移除1、2號機,是為盡速控制污染造成的危害。然而協和1、2號機自2019年起已停機多年,停機後繼續排放污染物之風險應極為有限。

反倒是原訂2024年12月除役的協和3、4號機,目前仍持續運轉中,污染風險更高。台電若真有心面對污染,與其假借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實質開發協和四接(「先拆後建」中的「先拆」),不如先停下協和3、4號機,停止排放含重金屬的空氣污染物(過去的調查報告顯示,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成因包含「飛灰飛散」),並於進行完整的土壤污染調查後,再提出周延的整治計畫送審。

【比照RCA案,協和審查應開放民間列席並公開資訊公開】 另謝國樑市長過去曾表示:以市民的安全為最重要考量,透過審查小組不同背景的專業,大家一起做決策,而非市長一人決策。盼基隆市政府應比照桃園市政府RCA污染案的處理方式,於環保局網站設置「監督小組資訊公開平台」公開相關資訊,並開放民間列席會議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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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專法正式公告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表肯定

2026, January 21 - 20:56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總統府今(21日)正式公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外送專法),由總統賴清德簽署公布,確立台灣外送產業首度以專法制度納入國家治理體系。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對此表達高度肯定與感謝,並向長期以來協助推動制度改革、關心外送勞動權益的社會各界致上最深謝意。外送專法能走到總統簽署公告,背後仰賴外送員第一線的真實處境被社會理解,也仰賴各界願意在制度改革的路上持續支持、協助與推進,才能讓台灣外送產業迎來關鍵的歷史時刻。

外送產業長年存在高風險、低保障與規則不透明的結構問題,包括計價方式難以檢驗、權益缺乏明確依據、停權爭議處理機制不足,以及保險與職災風險長期被忽視。如今外送專法完成總統簽署公布,代表外送產業正式進入法律治理範疇,平台責任與外送員保障有法可依,也為主管機關後續配套、子法訂定與執行監督建立基礎,對外送員安全、產業秩序與社會信任具有重大意義。

依據外送專法規定,本法將自7月21日正式生效。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強調,生效後外送產業將進入制度落實階段,主管機關必須加速推動相關配套措施,平台業者也應遵循法律精神履行責任。工會將持續協助外送員了解制度內容,並密切關注政策落地情形,確保法律規範能被有效執行,避免出現規避、稀釋或形式化落實的狀況。

外送專法推進至今日能完成總統簽署公告,臺中在地立法委員的支持與協助極為重要。本會特別感謝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廖偉翔委員在法案審議推進過程中積極排案、協調與推動議程,讓外送制度改革得以順利向前。同時也感謝長期關注外送勞動權益、協助溝通協調的臺中立委,包括何欣純委員、羅廷瑋委員、蔡其昌委員、楊瓊瓔委員等人,對外送專法推進提供關鍵支持,讓改革可以持續前行。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表示,總統賴清德簽署公布外送專法,象徵台灣外送產業正式進入制度元年,也讓外送員多年等待的基本保障終於有了明確法律依據。李建明指出:「外送員的辛苦與風險長期被忽視,今天看到專法由總統正式簽署公告,對第一線而言是很大的安定力量。制度終於開始成形,外送產業元年正式啟動,這是所有外送員與支持者共同努力的成果。」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外送專法能夠完成總統簽署公告,是外送員的堅持、工會的倡議,以及社會各界長期支持共同累積的結果。本會要感謝願意協助制度改革的學界、律師團、公民團體與媒體,也感謝主管機關投入制度設計與政策推動,以及跨黨派立委承擔壓力、協助推進改革。蘇柏豪強調:「今天外送專法由總統賴清德簽署公布,代表政府正式承接外送產業治理責任。接下來工會將把重心放在監督落實與制度執行,確保平台不能鑽漏洞,確保法律的保障能落到每一位外送員身上。」

本會最後再次向所有關心外送勞動權益、協助推動外送制度改革的社會各界表達誠摯感謝。外送專法公告後,台灣外送產業將進入新制度時代,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也將持續站在第一線,協助外送員面對制度轉換,並與社會共同守護外送專法的落實與完整性,讓制度真正成為外送產業健全發展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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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嚴正譴責蘇清泉,醫療崩壞兇手!放寬護病比,就是增加死亡率!

2026, January 21 - 20:49

文/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

針對近期立法委員蘇清泉領銜,公然附和醫院資方團體,以「護病比入法將造成關床」、「醫院將失去經營彈性」等說辭,提出嚴重倒退、實質削弱病人安全與護理勞動保障的《醫療法第十二條》修正草案,本會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目前法定的「全日平均護病比」,對於護理師的保障遠遠不足,因此護理團體才大聲疾呼,要讓「三班護病比」入法。萬萬沒想到,蘇清泉委員居然不進反退,要修法再解除「全日平均護病比」規範,令人匪夷所思!如此惡質的修法,根本倒退20年!

蘇清泉委員的修法條文與理由,不僅刻意混淆因果、顛倒是非,更赤裸裸地無視第一線醫療現場的崩壞現實,逃避長年制度失靈所造成的護理人力危機。本會認為,相關主張已非單純政策歧見,而是對醫療專業與公共安全的公然踐踏,特此提出以下嚴正說明與駁斥。

▎一、關於「護病比入法將導致關床潮」之回應

資方與部分立委聲稱,護病比入法將使醫院因無法符合標準而被迫關床。此一說法根本顛倒因果關係!
事實上,當前所謂的「關床潮」,並非法律過嚴所致,而是長期制度縱容下的必然結果,包括:
1.護理人員長期承受超負荷、不人道的工作強度
2.長期以來不合理的人力配置
3.政策缺乏強制力,醫院就算違規,也毫無代價

在此結構性剝削環境下,護理人員大量流失,才是真正導致病床無法運作的根本原因。蘇清泉委員意圖「剝奪」護病比,只會讓關床問題更嚴重惡化!

▎二、關於「各醫院條件不同,護病比不應入法」之回應

本會必須嚴正澄清,「護病比」必須入法,正因為這是最基本、不可退讓的底線。就像最低基本薪資一樣,如果連這麼基本的對護理師的權利保障都做不到,那是醫院的經營大有問題。

工會期待的「三班護病比」入法,已經納入多元考量:
1.訂定具法律效力的護理人力配置標準,是最基本的要求
2.依醫院層級與三班班別,分別訂護病比數字
3.建立公開透明、可監督、可申訴的制度架構

入法的目的,在於建立最低安全底線,而非「一刀切」。真正的一刀切,正是目前這種「完全沒有法律責任、完全不用負後果」的荒謬制度!

▎三、關於「護理人力不足屬市場問題」之回應

將護理人力危機簡化為市場供需問題,是對現實的刻意誤導。本會嚴正指出,臺灣並非缺乏護理人員,而是有大量具備專業執照的護理人員,被迫離開臨床。

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在於長期缺乏法律保障的勞動環境,使護理工作成為高風險、高責任、卻低支持的職業。若制度持續放任護理師過勞、責任失衡與人力壓榨,即使不斷培育新人,也只是在加速人才流失,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四、關於「入法將削弱醫院經營彈性」之回應

本會必須嚴正聲明,任何建立在護理人員健康犧牲與病人安全風險之上的所謂「經營彈性」,本質上就是制度性的暴力。

醫療機構的調度與彈性,應來自合理的人力規劃、資源配置與公共政策支持,而不是長期超收病人、壓縮休息時間,將系統性風險全部丟給第一線人員承擔。這種以犧牲專業與安全換取帳面運作的作法,根本不配稱為「彈性」。

▎本會嚴正重申:

護病比入法不是過度管制,而是醫療體系不可再退讓的底線與制度責任!若連護理人力配置的基本安全標準都無法透過法律加以保障,任何關於醫療品質、病人安全與健康政策的宣示,都只是空洞的口號。

本會期望立法委員站在民眾健康、病患安全、醫療人員保障的立場上,推動「三班護病比」入法。我們嚴正譴責蘇清泉立委的《醫療法第十二條》修法版本,請蘇清泉委員放過護病比、放過護理師,正視護理人力危機的制度根源,與第一線醫療工作者共同承擔改革的政治與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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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先審中選會人事案,緩議不在籍投票

2026, January 21 - 02:43

文/台灣前進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台灣前進陣線與經民連呼籲民眾黨懸崖勒馬

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之《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未經委員會審查討論,即於 12 月 12 日抽出逕付二讀,1 月 15 日舉行朝協商,最快將於 1 月 23日闖關表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前進陣線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黨懸崖勒馬,立法院應緩議民眾黨團《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先審查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待新一屆中選會產生後,聽取新任中選會主委之可行性檢討與分析報告後,再來審議《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經民連:民眾黨搶當白老鼠,全面不在籍投票倉促上路,葬送選舉公信力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去年底立法院所通過的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總選舉人數只有43萬餘人,而且只適用於山地原住民立委與平地原住民立委兩種選票的移轉投票。民眾黨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是要推動所有選舉及公投的全面不在籍投票。以 2026 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為例,全面不在籍投票意味著:全國 1,954 萬選民都可以申請從 1 萬 7 千多個投票所移轉至其他 1 萬 7 千多個投票所投票,而且涉及 8 896種選票(一個選區就有一種選票)的申請移轉、列造名冊、移交點交、領票、開票、計票、統計,其複雜程度與所需人力,遠遠超過原住民立委選舉不在籍投票。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免親自查核將導致「冒名移轉」,重演扣身分證式賄選

賴中強指出:依照民眾黨版草案,選民僅需於投票60日前「書面申請」並「送達」戶籍所在選舉委員會,即可不在籍投票。竟然不要求本人親去戶政事務所核對人別。他認為,此一漏洞極其危險,若有心人士隨便冒名盜刻印章,選民本人直到投票當日才發現投票權已被移轉至他處,將產生大量的投票糾紛與法律爭議。

賴中強強調:過去台灣曾經存在的賄選方式,是到敵對優勢選區「扣留選民身分證」,直到投票結束後才歸還。若此版寬鬆的不在籍投票實施,賄選集團甚至不用扣留身分證,不用花錢,只要針對對手的優勢選區,進行大量的「冒名移轉申請」,將選票移轉到偏遠地區,即可達成實質剝奪投票權的效果,而且,沒有金流,難以追查實際行為人。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非郵寄非電子投票,實體選票移轉的不在籍投票難度更高

民眾黨為了去除人民對電子投票(可能發生系統舞弊)及郵寄選票(無法擔保本人投票)的疑慮,一再強調其版本是保守謹慎的實體選票移轉的不在籍投票。殊不知,如此所涉及的行政作業有多龐大。以九合一大選為例,8896種實體選票的運送,點收是高難度動作。即使只以縣市選委會為單位,把22縣市選委會印的選票,運到其他21線市選委會,光這第一層就有462組運輸路線的安全與防弊問題要處理。然後,台灣選舉實務計票鐵律,帳要平,零瑕疵。有效票+無效果+已領未投票=選舉人名冊領票數。選舉人名冊領票數+用餘票數=選舉人數=領取選票總數。如果數字不相等,必須反覆檢查找出原因。九合一選舉,一個投開票所結九個選票計票公式,已屬吃力。在民眾黨的草案下,每個投開票所,邏輯上,最多有8896種選票,就算只有100種選票,那開票絕對不會只有一天。如此,勢必影響到人民對選舉結果的信任。

▍吳欣岱(台灣基進台北黨部主委 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深化民主,不在於「方便投票」,而在於公民親自走進投票所、親手投入選票,共同承擔共同體的未來。

今天我們站出來,是要清楚表達台灣基進的立場:台灣不需要不在籍投票,更不能在中國高度介選風險下,自己替民主打開破口。

中國介選從來不只是假訊息干擾,同時還是透過炒作選舉爭議、破壞制度公信力,讓人民不再相信投票結果。台灣目前的投開票制度公開、透明、可監督,是國際公認的模範生。去年韓國大選因提前與海外投票亂象,引發社會質疑,民間甚至出現「只要台灣式人工記票」的訴求。

世界在學台灣,我們卻要倒退引進高風險制度,這完全沒有必要。

而且不在籍投票勢必衝擊現有投開票流程,增加登記、運送、保管風險,在偏鄉更可能破壞秘密投票原則,更重要的是台灣根本沒有投票率過低問題,沒有必須為了表面上提升投票率,犧牲制度安全。

如果要降低青壯族群返鄉投票的負擔,政府可以提供交通補助、抵稅或優惠措施,解決成本問題,而不是引入會被境外勢力操作的制度破口。

最重要的是,台灣的選舉一直處在中國介選威脅之下。中國不只想影響結果,更想製造爭議,讓人民懷疑民主本身。俄羅斯在侵略烏克蘭前,就已多次干擾其選舉;韓國大選期間,也出現中國疑似偷拍投票、代理投票等等爭議,難道中國會介選韓國,卻放過台灣嗎?

深化民主,不在於「方便投票」,而在於公民親自走進投票所、親手投入選票,共同承擔共同體的未來。

最後我們要強調三點:

第一,台灣投開票制度已成熟透明,引入不在籍投票只會增加風險;

第二,台灣投票率本就名列前茅,沒有引入不在籍投票的迫切必要;

第三,在中國因素下,任何可能製造爭議的制度,都可能被拿來「以民主顛覆民主」。

台灣基進堅決反對不在籍投票,我們認為,守住投開票作業的公信力,就是守住台灣民主的命脈。

▍甘崇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移轉投票制度,必須有相當多的細節、配套要考慮,應該要經過公聽會和內政委員會,與中選會委員完整的溝通下,才能在確保在不違反秘密投票原則下進行。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我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也是即將代表台灣前進參選新北新莊的市議員候選人。

我要先講清楚:如同2024年,綠黨支持國會改革,讓國會有聽證調查權,但堅決反對濫權違憲法案一樣;台灣綠黨支持「國內移轉投票」,但我們反對把一個超高風險、超高複雜度的制度,硬塞進一個人事不齊、責任不明的選務體系裡,然後期待它不出事。

我請大家想像一個很真實的畫面,

一位戶籍在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的年輕人,申請在新北新莊投票。結果那個投開票所,可能就只有他唯一一張來自「墾丁里」的選票。

開票時一亮票,大家不只知道「這張選票來自墾丁里」,還會同時知道他縣長投給誰、縣議員投給誰、鎮長投給誰、鎮民代表投給誰、里長投給誰。

哇!憲法保障的秘密投票原則被違反了,那是不是又是一部違憲的法律?

再來是行政災難。大家還記得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排隊惡夢嗎?那時只是多領10張全台灣一樣的公投票,選務就已經癱瘓。

但2026年是九合一,台灣光是村里就有接近8000個,加上原住民族要去投原住民議員,所以全台選票組合接近九千種。也就是我們要怎麼設計,才有辦法讓一個投開票所不會出現選務爆炸,本身就是一個超高難度的事情。更何況是這會決定我們國家命運的制度。不可不慎。

所以,移轉投票制度,必須有相當多的細節、配套要考慮,應該要經過公聽會和內政委員會,與中選會委員完整的溝通下,才能在確保在不違反秘密投票原則下進行。

若非如此,這不是改革,這會讓我們引以為傲的選舉制度,毀於一旦。

再強調一次,我們不是反對改革,我們反對拿選舉制度當政治操作的工具。

所以我呼籲民眾黨與國民黨:先把中選會人事審完,再來談移轉投票修法。不要為了政治鬥爭,拿台灣最神聖的民主基石開玩笑。謝謝大家。

▍徐鶯慈(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媒體公關部主任):制度要想辦法讓人民投票不要那麼困難;但我們反對在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就把這麼大的制度一次推上路。

大家好,我是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的徐鶯慈。

可能會有一些民眾感到疑惑,小歐盟的黨名裡就有「小民參政」,不就是希望降低政治參與的門檻嗎?那不在籍投票不是讓投票更方便嗎,我們為什麼要反對?

我想先說清楚一件事:

小民參政要降低的,是參與政治的門檻,不是把制度風險往下丟。

對我們來說,能不能參與投票,不只是投票那一天能不能到場。

還包括三件事:

第一,大家能不能看得懂這個制度;

第二,大家相不相信這場選舉是公平、可信的;

第三,如果制度真的出問題,承擔後果的,會不會正好是最沒資源的人。

不在籍投票看起來很方便,但它其實是一個非常吃制度信任、也很吃行政能力的制度。而這種信任,並不是用口號建立的,而是來自人民能不能理解、能不能確認這張票是怎麼被處理的。

當投票不再只是走進投票所、親眼看到開票,而是牽涉到申請、移轉、運送、點交等一連串不在人民眼前的流程,一旦發生爭議,選民其實很難知道問題出在哪一個環節。當制度變得看不懂、也說不清楚,對選舉結果的信任,就會開始動搖。

台灣的民主投票,是花了很長的時間,經歷多次的衝突和改善,才讓人民慢慢相信,自己手中的那一票真的有價值。

也正因為走過那些歷史,我們才更不希望,再重演像中壢事件那樣,因為選舉不被信任,而引發社會衝突的狀況。所以在討論投票制度要不要調整的時候,我們才會一直提醒,一定要更謹慎。

我們擔心的是,現在連實際負責選務執行的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都還沒有完成審查,專業評估也根本還沒出來,卻要推動全面不在籍投票。在這種狀況下,說是降低門檻,其實比較像是要大家先接受一個風險不明、責任不清的制度。

也因此,我們要說清楚,小歐盟支持改善投票制度。

但對我們來說,改善不是只有一條路。無論是移轉投票、投票假,或其他降低返鄉投票成本的方式,都應該優先選擇不拉長選務流程、不增加制度風險的做法,而不是一次把整個民主制度推到高風險狀態。

所以我們支持的是,制度要想辦法讓人民投票不要那麼困難;但我們反對在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就把這麼大的制度一次推上路。

小民參政最怕的,不是投票麻煩,

而是投完票,卻沒有人再相信那一票。

也因此,我們主張,應該先把中選會人事補齊,

讓專責機關站出來,誠實說清楚:能不能做、怎麼做、要準備多久,

再來討論其他制度調整,這才是我們認為對民主負責的作法。

謝謝大家。

▍鄭宇焱(時代力量發言人):唯有確保「投、開票」過程萬無一失,移轉投票這個制度才能走得穩、走得遠,真正成為台灣民主的驕傲。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無論是在公民投票或是公職人員選舉上,都認為應該在台澎金馬境內推動「移轉投票」。

因為,不論是因為工作限制或返鄉路途遙遠,都不應該成為國民行使投票權的障礙。推動「就近投票」,不僅是民主制度的進一步深化,更是落實公民權、提升「投票進用性」的必要進程。

然而,2026 年即將迎來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從縣市長、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到村里長,選區極其繁雜,選務難度本身就是一項巨大的挑戰。為了讓「移轉投票」這項良政能夠在台灣穩健落地,時代力量認為,「審慎的規劃」與「充足的評估」是成功的唯一前提。

特別是目前中選會的主委、副主委及委員名單仍待立法院審議通過。移轉投票涉及極為複雜的技術環節與行政配套,我們需要一個穩定的中選會領導團隊,進行務實的選務執行評估。倉皇立法,缺乏立院、中選會跟社會的溝通,只會傷害了移轉投票的落實。

基於此,時代力量提出兩點明確立場:

我們支持「移轉投票」: 但這必須建立在嚴謹的行政配套與技術準備之上,確保每一張選票都能被公正、安全地紀錄。

必須完善立法程序: 我們呼籲立法院在修法落實移轉投票前,應優先處理中選會的人事審查。讓新任的領導團隊帶領專業選務同仁來到立法院,針對法案實質內容與執行細節,進行充分且透明的討論。

最後,我們要強調,任何新制度的第一次落實,都直接影響大眾對該制度的信心。唯有確保「投、開票」過程萬無一失,移轉投票這個制度才能走得穩、走得遠,真正成為台灣民主的驕傲。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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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嚴厲譴責內政部:欺騙國人、玩弄文字,行政不容睜眼說瞎話!

2026, January 21 - 02:35

文/反對廢土進農地連署發起團體

針對內政部今天聲稱「從未宣布」營建土方可入農地的聲明,對此大謊話表達最嚴厲的譴責。內政部此舉不僅是公然撒謊,更是對行政誠信的徹底踐踏!

一、 鐵證如山,內政部不容抵賴

國土管理署於 1/14 之記者會簡報及說明中,明確將「農地改良回填」列為土石方最終去處的擴增項目。署長的發言歷歷在目,官方簡報白紙黑字,豈是內政部一句「嚴正澄清、從未宣布」就能抹滅的?這種死不認錯還撒謊的傲慢態度,究竟是內政部自己失憶簡直是把全民當作失憶症患者。

二、 錯誤政策應坦承轉彎,而非以謊言掩飾

國土署原欲推土石方用農地改良回填方式去化,引發社會強烈反彈與環境憂慮,內政部理應:

-坦承錯誤: 承認當初決策思慮不周,危害國土安全。

-公開道歉: 為國土署的違法亂紀、胡言亂語向國人道歉。

-說明歷程: 清楚解釋為何政策反覆,而非用謊言掩蓋決策髮夾彎。

三、 農發條例施行細則#2-1為守護農地安全鐵則,不容侵犯

若非先前各界奔走,強烈要求農委會將多年函釋的「農地填土原則」正式入法,此次「廢土之亂」下,國土署覬覦台灣廣大農地去化營建土方,恐將淪為營建廢土的合法掩埋場。內政部今日的「不敢承認」,正說明了其政策的荒謬與違法本質。

我們要嚴正警告內政部: 行政機關的公信力建立在「誠實」之上。請停止玩弄文字遊戲,收回那套「從未宣布」的鬼話。請內政部立即針對 1月14日 記者會內容與今日聲明的矛盾之處,給全民一個合理的交代!

發稿單位:反對廢土進農地連署的發起團體(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看守台灣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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