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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面對升溫未來:政策×地方×脆弱族群如何一起降溫

2026, January 28 - 21:05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日(1/28)舉辦高溫調適論壇,針對地方政府高溫調適政策及脆弱族群困境,向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共提出 9 項政策建議,並邀集環境部技監徐旭誠、台南市環保局主秘朱玫瑰、中央研究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研究員龍世俊,以及浪人食堂社工蔡明潔等人,共同探討台灣當前的高溫調適現狀及挑戰。

從政策為台灣降溫:高溫調適需要跨界參與

高溫調適牽涉都市計畫、工務、農業、社福、環保與衛生等多個部會,不可能由單一部會或地方政府獨立完成。對此,臺南市環保局主秘朱玫瑰分享跨界合作經驗,由環境部建置高溫風險地圖,台南環保局與社會局共同投入訪視作業,成大建築系團隊提供長期監測資料,並由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協助長者進行節能健檢,正式將高溫調適納入長照與社福制度,不僅大幅降低中央熱警訊下達至地方所需的時間與人力成本,也有效紓解地方社福體系在高溫下的照護壓力。

除了長者之外,戶外勞工、農漁民與戶外運動者、幼童、孕婦、慢性病與三高患者、低收入戶、獨居者,以及居住於偏遠地區、資訊取得受限的族群,也同樣面臨高度高溫風險。中央研究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研究員龍世俊指出,高溫衝擊下的脆弱族群樣貌多元,所承擔的風險類型亦不盡相同,因此在評估高溫影響時,應採用具備本土健康衝擊證據為基礎的評估指標。他建議,將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納入健康預警評估體系,才能依據不同族群需求,建立更精準且有效的熱預警機制。龍世俊也進一步建議,將高溫資訊應整合至樂活氣象app,並結合年齡與性別等條件,及時提供差異化的預警訊息給受影響族群

在跨界合作的過程中,中央部會扮演統籌的關鍵角色。環境部技監徐旭誠指出,目前高溫調適尚未設有單一主管機關,因此更需要透過中央跨部會機制進行整合。對此,中央建立了跨部會的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機制,由環境部負責整合氣候風險判斷,並串聯勞動、衛福、教育、原民、經濟、交通、農業、文化及金融等相關部會,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於高溫來臨前同步啟動應變行動。徐旭誠也進一步指出,高溫調適亦需要企業共同參與,形塑低碳產業體系;以台灣便利商店高度密集的空間特色為例,相關企業已進行盤點,選出合適據點,提供民眾作為涼爽空間。

應盤點既有政策,檢討並納入高溫調適策略。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助理陳欣指出,抗高溫大聯盟內需要更多醫療及學術單位代表,並納入更多受高溫衝擊縣市和資源缺乏的地區,而目前聯盟內參與的企業,仍以技術和產品的提供者為主,往後應擴及更多受高溫影響的產業。他也指出,未來開展中長期計畫時,也應盤點現有的計畫是否疊床架屋,並將既有政策納入高溫調適的考量,如結合老屋延壽補助計畫,支援居住與健康脆弱族群。

高溫衝擊的多元脆弱社群處境:從第一線工作者視角看結構性困境

當高溫風險與脆弱族群的空間分布高度重疊時,其衝擊往往更加嚴峻。浪人食堂社工蔡明潔指出,萬華區在多項研究中,被指出為雙北的高溫熱區,而無家者的生活與工作型態多半在戶外,需長時間暴露於高溫環境中,且受限於經濟條件,只能選擇忍耐,因而承擔更高的熱傷害風險,並可能進一步增加醫療支出,形成高溫風險與經濟脆弱相互強化的惡性循環。因此,浪人食堂於去年針對服務對象舉辦高溫保健課,並實際觀察脆弱族群於高溫下的生活需求與風險,進而推動多項高溫調適相關行動作為回應。

高溫調適與戶外運動密切相關,卻缺乏討論。參與「運動淨零計劃」的台灣大學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專任助理教授黃書緯指出,該計畫多聚焦賽事碳盤查與減量措施,卻相對忽略高溫對運動場域與參與者安全的實質衝擊,他也指出,去年環境部與運動部簽署的「活力永續」合作備忘錄,相關內容仍以減碳與永續推動為主,對於運動場域如何應高溫,並未明確納入討論。

從高溫下的不平等,到以女力為解方

面對高溫調適,我們可以從國際案例中汲取經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案研究吳心萍分享⾙倫健康⾏動計畫、C40熱浪應對計畫等國際報告與指引,指出在⾼熱下,⼥性相較男性有較高的致命⾵險,因此應將性別差異納入⾼溫地圖,依照性別、年齡做不同程度的預警。

都市空間規劃以及綠地,是降溫的根本解方。臺大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專任副教授石婉瑜以北台灣為例,分析都市化與綠地變遷趨勢,指出原本具備降溫功能的自然區域,正持續受到都市擴張與氣候暖化的雙重威脅;同時也提到了台灣都市內綠地分布不均的現象,使高溫風險在不同社群與空間之間產生明顯不平等。

女性不只是高溫風險下的弱勢,更是因應高溫的重要力量。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陳惠萍指出,女性長期承擔家庭能源使用與照顧責任,卻因性別不平等與刻板分工,被排除在能源決策之外,使性別不平等在高溫衝擊下進一步放大。為回應這樣的困境,綠能公益發展協會透過培力女性能源健檢師,將女性轉化為家庭與社區中的行動節點,讓女力成為連結高溫調適、能源治理與社會照顧的關鍵解方。

給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建議

綜整中央和地方政策及經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提出 9 項政策建議,包含中央應參考全球調適目標,協助地方政府訂定高溫因應的關鍵績效指標,以利評估政策成效。同時,中央應整合氣象署氣候預測,提前向地方發布高溫預警,並檢討現行公文通報流程,透過設定「預警發布至地方應變啟動時間」等指標,縮短行政時程、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即時應變效能。團體亦強調,高溫調適不應再停留於宣導個人防護與事後應變,而應轉向以都市環境改善為核心的結構性治理,並由中央建立常設、跨部會的高溫治理體系,統籌公共衛生、都市規劃、社會福利與環境治理資源,提供地方政府穩定經費、共通分析工具與技術支援,避免高溫因應流於零散、短期的措施。

在地方層級,陳詩婷建議政府應強化熱相關脆弱性與衝擊識別,先行盤點並分析熱相關社會與生理脆弱性,將各族群的脆弱指標,疊加溫度趨勢、極端高溫頻率與人口空間分布資料,建構具空間解析度的熱脆弱性地圖,作為預警門檻設定與資源配置依據;並同步評估綠色基礎設施的覆蓋率與分佈公平性,優先改善高熱風險且綠色資源不足的地區。同時,高溫調適亦應系統性納入都市規劃,將風廊、人行道遮蔭與綠覆率等轉化為具體規範,避免僅仰賴零散工程。同時,地方政府應在高溫脆弱社區推動參與式規劃,結合居民經驗辨識在地熱點與涼爽空間,形塑「涼爽社區」願景,並建立跨局處的高溫因應啟動與演練機制,提升地方面對極端高溫的治理能力與社會韌性。

最後,陳詩婷表示,本次舉辦高溫調適論壇的目的,在於持續促進中央、地方與民間之間的對話。面對日益加劇的高溫衝擊,更需要深化中央、地方、學界與民間的共同參與,逐步建立更完善,且不遺落任何人的高溫調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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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8集|金門不算台灣? 撕下標籤,看見金門人的認同與焦慮

2026, January 28 - 19:36

文 / 黃苡甄

金門是台灣的軍事前哨戰,也是兩岸交通貿易往來重要的伐點。近期,金門選出的立法委員陳玉珍的「福建金門人」發言引發社會討論,也讓台灣社會重新思考金門的角色與處境。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金門縣議員董森堡,從歷史、政治與生活經驗出發,談台灣與金門之間的距離與連結。

認同是申論題 涵蓋生命經驗等複雜因素

關於自己是哪裡人?董森堡以自身經驗談起。他提到,出國旅遊時,就像北漂的人介紹自己從台南來,他往往先介紹自己來自台灣,只有在對方注意到護照上標示的「福建省金門縣」時,才會進一步說明自己是金門人。「從哪裡來」往往是一種情境性的回答,而非單一政治立場。主持人也舉例,就像永康在台南,若問住永康人是不是「台南人」,通常會說是,但住台南 的永康人若說「去台南」,通常指的是台南舊城區。然而,當這樣的差異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但若被特別放大,很容易造成不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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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戰地前線到交流節點

從地理條件來看,金門距離中國廈門僅約十公里,與台灣本島相隔近兩百公里,與中國廈門往來較容易,形成密切的生活與經濟連結。1949年國共內戰後,金門成為兩岸軍事對峙的前線,歷經多次台海危機與砲戰,長期處於高度軍事化狀態。隨著兩岸關係變化,2001年開放小三通(金門—廈門—福州)後,金門逐漸轉化為兩岸交流、貿易與人員往來的重要節點。金門不僅是地方行政區,更是一個交錯著軍事、政治與日常生活的邊界空間,形塑出與台灣本島不同的社會經驗與身分理解。

董森堡說,過去在戰地政務體制下,金門社會高度軍事化,16至55歲的居民多被納入戰備體系,參與醫療、後勤、交通與動員等工作;同時,也組成民防隊、少年隊、婦女隊等組織,幾乎全員備戰。這些歷史經驗塑造了金門特有的社會生活方式與集體記憶。相較於過去,當代台灣社會對戰爭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抽象的政治討論,較少意識到戰爭對地方社會與日常生活的具體影響。因此,面對兩岸與國防問題,更應該理解金門的歷史經驗與社會脈絡,而不是把它視為抽象的政治符號或簡化為立場對立的標籤。這樣有助於重新思考台灣社會與金門之間的關係,也能讓社會重新感知戰爭逼近的現實並且有所準備。

金門與台灣密不可分

董森堡認為,現今多數媒體引導民眾看見極端兩派的衝突,對於網路上激進的言論,他說,個人與中國之間的經濟往來或生活經驗,並不能簡化成對國家認同的單一指標。他舉例,商人逐利而居,在中國置產或貿易往來,是因為有需求、有利益而形成的現象,不過,不只是商人,一般民眾也會類似的狀況,跟愛不愛國是兩件事。董森堡說,金門是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重要洩壓閥、緩衝區,台灣與中國兩地仍有往來的需求,因此了解金門並且從經濟、政策上幫助金門,才能拉近台灣與金門兩地間的關係。

民代應考量公共利益且審慎發言

此外,他說他和多數金門人認同的是民主體制,能夠自由表達對公共事務的看法,但是作為民意代表,發言不僅反映個人意見,也承載公共論述的責任,因此在敏感議題中如何維持理性討論,成為建立良好民主溝通風氣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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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露德協會聲明:拒絕將防疫物資犯罪化,捍衛性健康與社群人權

2026, January 28 - 18:36

文/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

昨日媒體報導指出,台中警方派員喬裝進入逢甲商圈同志交友會館,並將現場的保險套與潤滑液列為犯罪證物移送。本會——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長期致力於愛滋防治、性健康推廣與社群關懷,對此類違背公衛精神、充滿歧視色彩的執法行動,表達深切關注與遺憾。

同時,我們也對部分媒體將此次事件進行獵奇式與娛樂化的報導手法,感到憤怒與不安。媒體應擔負引導公眾理解多元文化與人權議題的責任,而非消費特定性別與性傾向群體,以聳動標題與細節滿足大眾的好奇心。這樣的報導方式不僅傷害了當事人,也強化社會對性少數的汙名與恐懼,進一步加深社群的隱形與邊緣。

一、保險套是防疫工具,不應成為犯罪證物

保險套與潤滑液是預防性傳染病的重要物資,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相關營業場所依法應備妥防護用品,協助降低感染風險。當警方將落實公衛措施的行為視為犯罪證據,不僅與中央政策相違背,更形同打擊安全性行為的實踐,對社群造成寒蟬效應。

二、歷史教訓不容重演,「保險套矛盾」傷害公衛基礎

2004年「農安街事件」中,警方以保險套作為定罪依據,導致同志與交誼空間業者普遍不敢提供防護工具,防疫防線因而潰散。「政府發放保險套,警方查扣保險套」的政策矛盾,不應在今日台灣重演。這樣的執法行為將削弱公衛信任機制,也對社群造成持續性的壓迫與恐懼。

三、停止獵巫式執法,拒絕媒體消費性少數

警方以「臥底」形式進行執法,並刻意營造「多人運動」、「天菜警察」等獵奇敘事,不僅模糊公衛重點,更與媒體合流將事件娛樂化、庸俗化,對特定性少數群體進行汙名與道德審判。在成人、合意且不涉及暴力的情欲互動中,國家與媒體不應干預、審視或標籤個人的性表達與生活方式。

台灣露德協會嚴正呼籲:

1. 停止執法濫權:檢警應停止將保險套與潤滑液列為妨害風化的證物,回歸公衛視角看待性行為的安全性。

2. 保障性健康權利:執法不應阻斷防疫措施的落實,應確保社群空間有安全、無歧視的環境。

3. 媒體回歸專業倫理:拒絕以偏頗、獵奇與羞辱性的語言報導與詮釋性少數議題,避免助長社會歧視。

4. 消除汙名與歧視:執法與媒體報導應以人權為基礎,停止對同志空間與非典型性實踐進行獵巫式打壓。

當公權力與媒體聯手,成為監控身體與壓抑欲望的工具,受傷的不只是某個社群,我們生活的整個社會,對健康與自由的信任基礎都將動搖。露德協會呼籲政府與媒體,正視人權、公衛與傳播倫理的界線,不該再讓保險套和性健康,成用為懲罰與羞辱的象徵。

年節將近,我們也想提醒大家:請記得關心自己和親密關係裡的性健康,那是對彼此最體貼的照顧,也是對彼此尊重的愛的表現。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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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洪孝全先生多次以投書方式抹黑、未經同意使用照片 社子島自救會聲明

2026, January 28 - 12:47

文/社子島自救會

洪孝全先生多次以投書方式公開評論社子島相關議題,並於內容中影射、抹黑本會立場與作為,甚至未經同意使用照片一事,本會特此嚴正聲明如下:

一、社子島自救會從未提供任何照片予洪孝全先生作為投書或任何形式之使用。

二、社子島自救會亦未曾授權洪孝全先生使用本會所屬、或由本會成員拍攝、保存之任何照片、影像或資料。

三、洪孝全先生於其投書中所使用之相關照片,均非經本會同意或授權,其使用行為屬個人行為,與本會無涉,本會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洪孝全先生之多篇投書內容,長期對本會進行不實指控、刻意扭曲本會主張與行動事實,已對本會名譽及公共討論造成誤導。本會對此表達嚴正抗議。

五、本會在此明確禁止洪孝全先生未來以任何形式使用、轉載、引用、改作或再製本會之任何照片、影像或相關資料。

本會一向秉持公開、理性、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公共討論,對於未經查證、惡意抹黑及侵害權益之行為,本會不排除採取進一步必要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與公共事實之正確性。

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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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長榮航勤基層員工:請法院還公道,解散長勤工會

2026, January 27 - 20:17

文/長榮航勤基層員工、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機場地勤產業工會

※訴求:
期盼桃園地方法院能支持桃園市政府的聲請,同意解散長勤工會,別讓基層員工的權益不斷受損,早日將公道還給基層員工!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下稱長勤工會)屢屢違法,侵害會員權益和民主法治,桃園市政府114年4月第二度聲請解散,也是台灣第一個被主管機關連續聲請解散的企業工會!桃園地方法院於115年1月27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長榮航勤的基層員工在桃園在地工會和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的陪同下,於開庭前特別召開記者會,希望桃園地方法院能同意桃園市政府的聲請,同意解散長勤工會,將公道還給基層工人!

長榮航勤的基層員工林子權表示,長勤工會被主管霸佔多年,都沒有正常運作,當基層員工想要集體加入時,還被長勤工會阻擋,主管更用盡各種手段,技術性杯葛會員大會的召開,例如一見基層員工到場比主管人馬多,就立刻宣布流會,長勤工會顯然意在讓少數人繼續獨裁控制工會。長勤工會114年9月還曾強行辦理違法選舉,被桃園市政府勒令選舉無效,114年11月又進而大規模違法停權會員,被桃園市政府依法命令停開大會,長勤工會仍然強行開會,開會人數不到實際會員人數的一半,仍主張開會有效,完全目無法紀。

長榮航勤的基層員工沈穎杰表示,長勤工會的會員遍布松山、桃園、台中、高雄,三個外站加起來超過四分之一的會員,自己也是來自長榮航勤高雄勤務部,長勤工會都將開會地點訂在桃園,外站會員本來就前往不易,長勤工會也沒有給予任何的協助,還反過來鼓吹會員退會以及大規模停權會員,有效會員從112年的600多人,114年底驟降到200多人,而且大部分只剩下辦公室同仁,只要不合主管意思,就可以隨便被停權,如果桃園地方法院不能同意解散長勤工會,工會將永遠淪為資方主管的禁臠,也等於教導全台灣的資方,如何合法的控制、霸佔工會。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顧問周聖凱補充,桃園市政府112年第一次聲請解散時,被桃園地方法院以「解散長勤工會,將會侵害會員權益」為由,不同意解散,但後來的兩年,結果是,不同意解散長勤工會,會員權益反而被侵害的更嚴重,長勤工會不只曾阻擾拖延基層員工集體入會,幹部還曾聲稱代表資方,被勞動部認證為不當勞動行為,還發生七度流會、違法選舉、大規模停權會員等誇張情況,希望桃園地方法院不要重蹈112年勞聲字第8號案裁定的覆轍,114年勞聲字第3號案能裁定同意解散。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聲援,長勤員工從爆發依法休假以來,爭取加入工會,已經好幾年,但工會一直沒有正常運作,侵害會員的權益、也侵害民主法治的基礎,希望桃園地方法院可以同意桃園市政府的聲請,解散長勤工會。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聲援,一個正常的工會,最大的武器就是充分的民意基礎,所以會想各種辦法積極運作、招收會員,長勤工會過去不積極收會員,後來很多人想加入,卻又故意拖延,加入的人多到沒辦法讓資方控制,主管反過來想辦法癱瘓工會運作,甚至勸會員退會,大規模違法停權不認同資方主管的會員,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權力濫用,如果工會可以這樣一次停權工會將近一半的會員,只為了讓資方、讓少數人可以繼續霸佔工會,還不會被解散,無異於告訴台灣工人,獨裁是合法的,希望桃園地院可以看到本案的重要性。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表示,去年底因為長榮航空空服員過世,引發了非常重大的勞動政策改革,但是當長榮集團發生這麼大的爭議案件時,卻完全不會看到長榮航勤工會站出來主張改變勞工請假規則,也不會要求公司改變制度,就表示長勤工會根本不是為勞工爭取權益的工會,真正應該因為缺席被停權的不是無法參加會員大會的會員,而是連站出來幫基層說話都不願意的工會,希望桃園地方法院不只是從運作違法的層面,從一個工會的本質思考,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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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回應全國校長會議,學生團體共同聲明

2026, January 27 - 20:12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2.0、臺灣學生聯合會、臺灣學生自治學會、台灣青年思潮協會

全國大學校長會議在上週末(23)召開,校長們在會議中,特別對2024年底起大學師生共同推動、立法院近期排入委員會的「大學法修法」,表達許多意見。因此,學生團體四點回應如下:

一、樂見校長意見表達,十年未竟的高教改革已是時候

學團從2016年開始推動《大學法》修法,2022年一度在四黨共識下送出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但是,各協進會抗議立法院此前未召開公聽會、校長意見沒被納入討論,全盤抗拒修法,最後也因此不了了之。2024年,學團與教團共同推動更全面的修法起,立法院已召開兩次公聽會,教育部也舉辦數場座談會並密切溝通,甚至等候全國校長會議討論,讓校長意見能充分表達。本次會議中,校長雖對大學法第9、15條的改革力度較保守,但也對學生會專章、強化師生參與、學制改革等持正面態度。我們認為,當討論機會已最大化、共識也已逐漸凝聚,十年未竟的高教改革已是時候。

二、五分之一是目標、八分之一是底線,校長別再當菜市場殺價

針對學生倡議大學法第15條「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提高」,2022年立法院通過提高至1/5時,四大協進會曾在教育部會議中達成共識,可接受提高至1/8。遺憾的是,時隔4年,校長們像是在菜市場殺價,喊出的比例又變成1/10~1/8。如果照校長的新「喊價」,根本等於沒有修法。多數學校將可繼續維持1/10比例,更忽略部份學校早已進步至1/9以上。我們認為,本次修法1/8是底線,並應將1/5當作目標入法,才能保障學生有效參與,校長勿再討價還價。

三、公、私可以分流,但私校不可以排除師生參與和權益

針對師生倡議大學法第9條「校長遴選委員納入師生代表」,許多私校校長主張公私有別、董事會要負責等,所以私校不該「一體適用」。我們希望指出,公私當然有別,也可以分流規範,事實上目前草案也多設計公私不同比例、保留董事會最終圈選權,但私校不可以此為藉口完全排除師生參與。本次推動修法的團體中,許多師生來自私校,不僅沒忽略公私差異,反而正因為私校更常忽視師生權益,校長平常找不到人、董事會也愛理不理,才主張遴選過程中必須納入師生代表,確保校長重視師生意見。這次修法,公私可以分流規範、但必須保障師生參與校長遴選,不讓私校成為法外之地、私校師生自生自滅。

四、「煞車」早已踩四年,支持教育部異中求同、讓改革漸進往前

最後,我們希望提醒,部份校長主張修法要踩「煞車」,但煞車至少已踩了四年、甚至更長。「煞車」應該是停下來聆聽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再往前,如果不能再發動,根本不叫煞車、而是車子拋錨、壞掉。目前各方意見皆已充分表達,我們支持教育部異中求同、依承諾在二月提出版本,讓改革可以漸進往前。

聲明團體:大學法改革陣線2.0、臺灣學生聯合會、臺灣學生自治學會、台灣青年思潮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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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中港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重疊 特定區通盤檢討應退縮外港海域

2026, January 27 - 20:01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關注白海豚生態危機的多個NGO偕同台中市議員吳佩芸,上午到台中市政府前再度抨擊盧市府罔顧嚴重瀕危的白海豚族群存亡,台中港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草案對白海豚重要棲地環境與特定區海域高度重疊問題隻字不提,正式提出人民陳情案,請台中都委會納入議程專案檢討,將白海豚重要棲地環境劃出台中港特定區,勿持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保育瀕危白海豚棲地熱區及其生存為首要目標,更應阻止台中港區擴建外廓防波堤和填海造陸對白海豚棲地與族群的傷害。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表示,今天公民團體的訴求很簡單,台中市政府不應一手說要保育白海豚,另一手卻在台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上任由「台中港擴建」去侵害白海豚棲地,這是非常嚴重的矛盾與衝突。臺中市政府曾在2017年說看到瀕危的白海豚慘死,決心要改善棲地環境,當時農業局說希望透過多元保育來改善野生動物白海豚的棲地環境,維持生態永續發展,結果在這次的都市計畫變更涉及會去侵害白海豚重要棲地環境的台中港擴建,卻毫無反對聲音,同一個台中市政府,同一個農業局,不能因為涉及港口擴建就立場轉彎。從保育白海豚團體過去拍攝到的許多影片可以發現,白海豚的活動區域離我們現在的港口設施,不到一百公尺遠,結果這次台中港擴建出去的堤防、碼頭,就把白海豚會活動的區域包圍起來了,這不是侵害棲地,什麼是侵害棲地?

吳佩芸強調,臺中市政府在去年熱鬧開幕的海洋館還設置了白海豚專區,教導台中市民與國人,白海豚是瀕危的、珍貴的,是非常需要被保護的媽祖魚,若今天這個都市計畫變更仍未依白海豚重要棲地退縮台中港特定區範圍,那海洋館的白海豚專區將變成大笑話。吳佩芸表示,今天公民團體的訴求,本來就是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甚至是台中市政府的責任,市府應該要去積極反對台中港擴建,積極落實白海豚棲地保育,現在卻變成是由公民團體站出來呼籲,市府不會覺得很丟臉嗎? 吳佩芸呼籲,市府應該要要求台中港都市計畫變更與白海豚棲地不應重疊,落實白海豚保育的決心。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自2020年公告迄今已超過五年,台中市政府難道沒有發現台中港特定區海域用地跟白海豚棲地嚴重重疊嗎?這次通盤檢討書竟然對台中港常客瀕危白海豚隻字未提,整個市府團隊嚴重怠惰失職!雖然上次記者會後,台中都發局說已將意見納入規畫參考,將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為保險起見,正式提出陳情書,請都委會將退縮海域都市計畫線的意見列入議程,正式納入變更案,同時強調都委會開會討論時應通知民間團體到場說明。呼籲盧秀燕市長扛起保育白海豚的責任,要保育台中的海上市民白海豚,不能再讓他們的重棲熱區跟都市計畫範圍重疊,還要面對台中港外港區擴建的族群滅絕壓力,請盧市長搶救白海豚,承諾會力請都委會縮減台中港海域範圍,別成為讓白海豚滅絕的罪人!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丁小雯表示,2020公告的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範圍包含共736平方公里北起苗栗南至雲林共長100多公里,台中港特定區也在涵蓋範圍內;1970年代規劃的北填方區,直到現在已經2026年了,台中市政府的「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卻沒辦法有效地將梧棲及台中港列入細部規劃案。反而讓台中港持續使用50年前的落後規劃與設計,放任港區來消化營建商的土方成本,任意的將成本轉嫁給全國人民、尤其是靠海為生的人還有台灣特有的生物台灣白海豚。應該要視為為珍寶的國寶生物台灣白海豚,卻像被拋棄的孩子一樣枉顧他們的重要棲息地,只剩不到50隻的台灣白海豚他們最常出沒的地方就是台中港;有百分之95的白海豚被觀測到利用台中港,甚致有一小個族群是長期居住在這附近的,近年來也有觀注到這個族群裡有白海豚寶寶出現,我們也多次透過影片記錄下來! 台中市政府、海保署卻放任交通部繼續使用落後觀念規劃的台中港北填方區,絲毫沒有意識到這已經是國家集體的墮落了! 台中港特定區離上一次的通盤檢討已經是14年前了,當時台灣白海豚的重棲範圍還沒劃設,既然現在已經劃設重棲範圍,台中市府、海保署、農業部請振作好嗎? 擔起你們的責任全面參與進來嚴厲指定交通部的荒唐行徑!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政府自己劃設的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在台中港正遭用土方填海造陸,這種荒謬情況令人難以置信!全球僅剩不到50隻的台灣白海豚,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極危(CR)」等級,距離「野外滅絕(EW)」僅一步之遙。IUCN鯨豚專家組早在2023年發公開信,強調台中港外港擴建「對白海豚幾乎必然帶來災難級影響」;美國動物福利協會(AWI)更稱此為「白海豚末日」,將迫使牠們遠離淺水區、切斷繁殖與覓食路徑,並批評台灣政府未保護棲地。

台中市政府與台中港務公司在通盤檢討的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中,竟未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港埠專用區退還給白海豚棲地;在國土計畫中也未依《海洋保育法》劃為海洋資源地區第一類,這種「保育」方式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不能再等!盧秀燕市長應立即依法行政,莫當白海豚殺手,否則台中無法去化的土石方,不妨倒到市長辦公室或台中港務公司門口。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廖梅雅表示,2023年迄今共執行10次以上海上觀測,在中火及五接預定位址目擊台灣白海豚超過5次。牠們在此聚集進行社交、育兒、覓食等重要行為,這裡是台灣白海豚重要的生存棲地,也是族群交流南來北返的通道。近期幾次出海,包括皆目擊台灣白海豚群體活動位置非常靠近岸邊。白海豚習慣在深度30米內的水域活動,水深超過30米的區域鮮少有記錄,目擊記錄佐證研究成果。台中港的工程勢必分割台灣白海豚的棲地形成阻礙,造成南北族群無法交流而加速滅絕。

荒野保護協會認為保護台灣白海豚必須守護棲地,應優先並積極保留台灣白海豚最後且最重要的生存環境,一旦棲地切割破碎後,會使目前僅存40多隻的台灣白海豚加速走向滅絕。嚴正要求台中市政府應尊重台灣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公告,調整台中港特定區範圍,留給珍貴且面臨滅絕的台灣白海豚最後生存機會。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指出,去年8月特地北上參加內政部國審會,要求臺中市國土功能分區應將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依《 國土計畫法》劃為海洋資源地區第一類,國審會要求中市府列入都市計畫檢討,緊接著9月針對台中港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提出意見,再次提醒須依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進行台中港特定區邊界檢討,令人失望的是,4個月後台中市政府進行到公開展覽階段了,通盤檢討書內所套繪第一級及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仍持續忽略已於109年公告、屬第一類環敏地的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臺中市政府在眾目睽睽之下持續違反《國土計畫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即使人民持續透過媒體及陳情管道揭露提醒仍無動於衷,讓人不僅懷疑是港務公司、交通部、經濟部影響力太大?還是臺中市政府不惜違法的決心太大?徐宛鈴強調,每任臺中市長都必須盡全力保護白海豚避免瀕臨絕種,已經蹉跎五年的盧秀燕市長應在任內最後一年力拼與港務局完成協調內縮台中港特定區邊界,還給台灣獨有白海豚最後的生存機會。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執行長鄒明諺表示,台中港周遭海域不只是白海豚的棲息地,更是牠們南北往返、社交與育幼的重要生命通道,台中港規劃的大規模填海造陸與向外延伸,猶如在海中築起一道不可踰越的長城,白海豚具有高度社交性,南北族群的基因交流對於維持物種多樣性至關重要,一旦廊道被阻斷,北側與南側的族群將被孤立,不僅無法尋找配偶進行社交,更會導致近親繁殖,加速族群滅絕。該區域更是白海豚母子對頻繁出現的育幼區,大規模施工帶來的泥沙混濁、水下噪音以及填海造成的物理性阻隔,將使育幼中的母豚被迫進入更危險、食物更稀少的海域,我們不能一邊喊著守護台灣海洋,一邊卻在海中築牆親手送走白海豚,呼籲台中市政府別讓台中港的擴建,成為台灣白海豚最後的墓碑。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說明,當一種生物被定名的時候,表示所有的個體都有自己名字的時候,等於這個族群即將要滅亡了。我們人類不可能叫得出所有人的名字,但這四十幾隻的白海豚都有自己的名字,牠們甚至有圖鑑,可以辨別每一隻的特徵,牠們已經被定名到每一隻長什麼樣子都很清楚。也就是說,白海豚族群的消長都已經被紀錄下來,紀錄的過程中,數量確實在減少,我們極力呼籲市政府港區的計畫需要修正甚至撤回,希望能留下白海豚最後一片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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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讓《就業保險法》從防線走向前線 為就業保險點亮光明燈 提出六大改革主張

2026, January 27 - 19:54

文/台灣勞工陣線與范雲委員辦公室

我國《就業保險法》於2002年三讀通過,並自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6年適逢三讀通過第24周年。依台灣民俗,12年為一輪,常有「安太歲」之說,台灣勞工陣線與范雲委員辦公室因此選在農曆年前,與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副教授、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黃怡翎執行長,共同替「就業保險」點上光明燈,期待在新的階段成為建立穩定職場環境的重要基石,並回應景氣循環的不確定性,以及人工智慧與自動化對就業型態帶來的新挑戰,防範未來職場風險,為勞工經濟安全注入更多保障。

《就業保險法》的立法在台灣經濟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1990年代,隨著產業外移與經濟結構轉型,關廠歇業與失業問題逐漸浮現,「失業保險立法」亦成為當時勞工運動的重要訴求之一。行政院遂先以「勞保附加」的方式,透過制定《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之行政命令,開辦失業給付制度;惟該階段的失業給付功能,仍多侷限於消極維持失業者的基本經濟生活。基於上述限制,勞工團體持續推動專法立法。2002年三讀通過的《就業保險法》,正式將政策重心轉向「積極促進就業」,並明定「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被保險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並於2007年擴大適用至其眷屬)等給付措施。其後,於2009年再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使就業保險法定給付擴充為五項,逐步奠定並重建台灣就業安全體系的重要基礎。

歷經二十餘年的實務運作與制度演變,《就業保險法》在2008至2009年金融海嘯,以及近年COVID-19疫情等重大衝擊下,持續扮演穩定勞工生活與社會秩序的重要角色。勞動部亦已啟動修法程序,於2025年底公告修法條文。然而,現行制度在失業認定標準、給付行政流程與整體制度設計上,仍存在諸多亟待改善之處。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近五年來,就業保險法定給付支出平均僅占保險收入約73%,而目前基金累積規模已達1,814億元,整體財務狀況相對穩健。唯有持續推動制度改革,就業保險方能真正落實「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的立法目的。基此,提出六大改革主張:

  1. 降低尋職壓力:目前失業給付認定行政流程繁瑣,初次失業認定往往需提交大量文件,且等待期間冗長,增加失業勞工負擔與心理壓力。應簡化初次失業認定流程,縮短文件審核與爭議處理時間,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現行14天縮短為7天。此外,對於特定弱勢群體(如中高齡、身心障礙、長期失業或因職災遭解僱者)應降低行政程序要求及「尋職義務」壓力,使其更容易順利領取給付,並集中精力進行有效求職與職業再培訓。
  2. 擴大納保對象:配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與《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可經勞雇協商延後退休年齡,應將65歲以上仍持續受僱之高齡工作者納入被保險人,確保其就業期間仍享有就業保險保障。同時,應檢討初次尋職青年與高齡再就業者在失業保險制度中面臨的不利條件,如給付水準、請領資格及程序要求,促進就業安全。
  3. 確保適當就業:為避免失業勞工因勉強接受不適合之工作而再次陷入失業,或因拒絕不適合工作而喪失失業給付權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除應考量勞工經濟生活需求、通勤距離外,也應兼顧原工作技能、專業經驗及職涯發展需求。
  4. 提高失業期間經濟安全:現行失業給付水準為投保薪資的60%,對於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支出與家庭責任保障不足,尤其在物價上漲與家庭負擔增加的情況下,容易造成經濟困境。為確保失業勞工在重新就業前的生活安全,應將失業給付水準調升至投保薪資80%,並延長請領期限至九個月,針對特定對象,如年滿四十五歲、身心障礙者或因職災導致失能者,則最長另加發三個月。之後仍未就業者應轉為參加政府全日制公共職訓,並給付投保薪資60%之職業訓練津貼,以擴大就業安全保護網。
  5. 放寬延長失業給付門檻:《就業保險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可延長失業給付期間,但現行《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以「就保失業率3.3%」為唯一延長標準,設計嚴苛且僵化,應改以積極認定失業勞工需求為依準,並納入失業人口結構、長期失業比率及弱勢族群影響等因素,降低長期失業對各年齡層勞工的衝擊,使制度更靈活、具有即時性與救濟功能。
  6. 完善投保薪資制度:目前就業保險之投保薪資無法反映勞工實際薪資水準,進而影響失業期間之經濟安全保障。爰此,建議參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制度設計,另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以強化制度之合理性與保障功能。

記者會上,立委范雲肯定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正《就業保險法》,已納入勞工陣線多年來的改革訴求,包括將失業給付等待期由14日縮短為7日,及刪除就業保險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范雲指出,就業保險涵蓋失業給付、育嬰留停津貼等制度,核心目的在於維持勞工就業穩定與生活安全,今年適逢就保法通過滿24年,她響應勞工陣線「為就保法點光明燈」行動及其提出的六大改革方向。

范雲舉例說明,2021年將育嬰留停津貼由六成薪提高至八成薪後,男性申請比例明顯提升,成功突破長達十年低於兩成的困境。因此,她支持比照辦理,將失業給付提高至八成薪,實質強化對失業者的支持。她並指出,研究顯示多重弱勢身分者失業風險更高、重返職場更為困難,因此她也支持勞工陣線的主張,針對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家暴被害人等弱勢求職者,在申請延長失業給付時,將原本須提出二次以上求職紀錄的門檻,調整為一次以上,以更貼近實務情形,給弱勢者需要的保障。

勞陣強調,《就業保險法》與《勞工保險條例》雖同屬「在職保險」,但雇主依法必須為所有本國籍受僱勞工加保,不受勞保四人以下非強制納保條款的限制。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全國受僱員工約850萬人(扣除移工後約765萬人),但實際投保就業保險人數僅740萬人,顯示仍有約25萬人應加保而未加保,恐將被排除於就業安全體系之外,因此應全面清查、落實雇主投保義務,保障勞工應有權益。

政大法律系林佳和副教授表示,支持本次記者會的主張。他指出,國際間近年普遍重視失業給付與失業救助制度的改革,相較之下,台灣《就業保險法》自2009年進行較大幅度修法後,17年來僅有零星調整,面對國際趨勢與整體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已明顯缺乏因應機制。此外,台灣目前在「失業給付、失業救助與社會救助」三支柱中,仍欠缺完整的失業救助制度,未來改革方向應朝向減少官僚程序、提升制度透明度,並使制度對人民更加友善,同時強化職業媒合功能、降低失業者負擔。他也強調,考量台灣當前產業普遍缺工的特殊情況,應給予失業勞工在尋職上更多選擇空間,對於領取失業給付所設下的「非自願離職」前提,也有必要進一步檢討與討論。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指出,現行《就業保險法》在制度設計上,忽略「因職業傷病而被迫離開職場」勞工的特殊處境。許多勞工因職業傷病導致工作能力受損,或在復工、調整工作失敗後遭到解僱,卻往往因健康狀況等因素,無法履行現行制度下密集的尋職義務,因而未能符合失業給付請領要件,甚至在求職過程中面臨更高門檻與困難。因此,應正視職業傷病與失業之間的特殊處境,為健康受損勞工設計更具彈性的失業認定與給付機制,使就業保險得以實質承接因職災導致失業的風險,發揮就業安全網應有的保護功能。

勞陣重申,台灣的就業保險制度已走過二十餘年,其穩定性值得肯定;然而,隨著社會結構與勞動型態快速轉變,制度不應僅止步於維持現狀。近年來台灣失業率維持在約3.3%,但景氣循環的不確定性,以及人工智慧與自動化對就業型態帶來的新挑戰,都使勞動者面臨更多風險。勞陣呼籲,應讓《就業保險法》不僅是失業時的「最後防線」,更能成為積極的「前線保障」,透過提升技能、促進就業與應對新型風險,真正建構完整的就業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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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鏟黨產,護國產——抗議藍營立委為不當黨產解套

2026, January 27 - 19:52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好民文化行動協會、辜寬敏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由中國國民黨游顥等37人提出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不當黨產條例」)修正案,企圖為救國團及婦聯會等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之不當黨產解套。此一法案,已經立法院決議逕付二讀,並於2025年12月31日舉行黨團協商,隨時可能闖關表決。

為了對這37位立法委員表達抗議,為了讓歷史記住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當年是如何不公不義強奪國家與人民的財產,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好民文化行動協會、辜寬敏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邀請各界一起行動,於1月27日上午集合,持「鏟黨產,護國產」之鏟子,從中山北路一段30號(原救國團不當黨產所在地)步行至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向立法院表達抗議。

賴中強(台灣公民陣線執委):選擇此地為遊行集結地,是因為此處過去為「中國青年服務社」之社址所在。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表示,此處之土地部分(即中正區公園段一小段35地號),係救國團於1982年10月27日,自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為救國團所屬出版社)取得;建物部分(即中山北路一段30號房屋),則係救國團在1990年後購入。2016年7月25日立法院三讀《不當黨產條例》,同年8月10日總統公布施行,救國團卻搶在8月8日將該土地、房屋移轉予楊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據當年媒體報導,轉手時之市價約為4.5億元。如此急於脫產之行為,就是逃避轉型正義究責的具體實證,這也正是為何今天選擇此地作為遊行集結地的原因。

呂昱(作者、白色恐怖受難者):

在中國國民黨戒嚴時期,被判無期徒刑,坐牢十五年的呂昱前輩表示:到2000年後,我們認為台灣已經進入民主時代,中國國民黨及民進黨可以在民主制度下自由競爭,結果,演變至今,我們都想錯了,中國國民黨永遠不會死心,他們根本不想要實施民主政治,這個情況越來越惡劣,越來越嚴重,到現在甚至進入另一場內戰,現在不是政黨對政黨的競爭,而是國家對國家的競爭,原來他們心心念念不願忘記的是中國的政權,所以他們現在完全不需要遮掩,直接顯示中國國民黨產是中共代理人,不當黨產是其中一小部分,也表示中國國民黨完全不想承認自己的惡行,所以我們的轉型正義走到這個地步,完全失敗,我們應該要從頭好好檢討,從現在開始,我們不能再把中國國民黨當作自己人,中國國國民黨根本就是我們的敵人。

涂景亮(經民連智庫研究員):轉型正義是民主轉型國家的重要社會工程,不當黨產是為回復財產原有歸屬秩序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轉型正義是指國家在民主轉型後,致力於修復獨裁時期遺留之不正義的社會工程。在制度改革層面,新型民主國家為了健全政黨公平競爭,深化民主鞏固,也會調查並處理過去威權體制下政黨不當累積的資源。故此,我國於 2016 年設立《不當黨產條例》,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本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其中附隨組織定義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或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為何不當黨產條例除了規範政黨,也規範附隨組織?此係因過去威權體制時期,除特定政黨因黨國不分而不當取得財產外,部分組織亦因與特定政黨有密不可分之關係,受特定政黨實質控制,而受有違反民主法治之財產,故應將附隨組織一併納入,以避免政黨透過附隨組織區隔規避、淡化威權時期應面對之責任,並形成不公平之政黨政治。至於該如何歸還,細究條文的設計,可發現在規範意義上,不當黨產條例更著重在「利益取除」的概念,即著重於回復財產原有歸屬秩序,類似於民法當中「不當得利」 的制度設計,係在調整、矯正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生的不當財產損益變動,性質上屬「對物不對人」,且第5條也明定排除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之正當財產,已相當程度衡平了法治國原則與轉型正義之需求。

借鑑德國處理前東德獨裁政黨資產的轉型正義經驗,只要符合以下定義,除政黨外之其他機構也被視為「穩定政治權力」的根本要素:一、組織融合的連結,是否為特定政黨成員;二、財務上的連結,是否有挹注資金;三、政治工具化的連結,是否為鞏固政權的重要工具。這也是2016年不當黨產條例對附隨組織的定義。然而,近期中國國民黨立委提出之修正草案,則試圖透過限縮附隨組織之定義,掩護其於威權時期之不當作為,此法將導致救國團等組織能將不當取得之國產「合法化」,嚴重破壞轉型正義之法治基礎。

救國團、婦聯會過去藉黨國不分體制,攫取大量國家資源

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救國團、婦聯會人事、經營之情形,已無需贅言。在財務上,過去中國國民黨政府,長期透過國防部、教育部之「大陸敵後工作項目」、「國防部情報局大陸工作」、「政府委辦工作補助費」等國家預算,以左手換右手的方式,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代領後,轉發給救國團。自 1979 年至 1990 年期間,教育部合計補助救國團共高達 4.58 億元。解嚴前,中國國民黨政府更讓救國團壟斷育樂活動及山林使用,並使其享有長期賦稅減免,壟斷國家資源、拿取台灣人財產。

此外,於不動產部分,救國團更是利用占用、借用、更名等方式,獲得國家無償提供之土地、建物。舉例而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四維路眷舍,原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救國團只是管理人,1990年所有權人卻被「更名」成救國團,後續救國團更以2億3540萬元之價格變現;或如澎湖金龍頭青年活動中心,原本的地上建物為國防部所有,1976年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指示將此建物借予救國團,借用合約上還特別註明「不得藉故拖延及要求任何補償」。後續到1982年,軍方因為軍事需求想收回土地。救國團不但不願搬遷,最後政府竟然還得從預算撥出約7400 萬元給救國團當作「遷建補償費」。

至婦聯會部分,其透過中國國民黨之執政優勢,以各種向民眾「捐款」之名義,更取得高達465億餘元之財產。如婦聯會於1956年,曾以興建軍眷住宅為號召,除向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募集外,並以電影隨票附捐及棉紗附捐等名義,向民眾及貿易商與紡織廠徵收。1958年起又與軍友社共同發動「進出口業勞軍捐款」,要求有進口結匯需求之業者於指定外匯銀行每結匯美金 1 元即需捐獻特定比例予國家。上開「捐款」具有強制性,與稅捐無異,卻無經立法機關制定之法律為其徵收依據,已侵害人民財產權,而屬不當黨產。且即便後續勞軍捐已經停止徵收,婦聯會竟在1991年發公文給台灣省進出口公會,提到1987與1988的捐款「迄未撥付本會」,要請公會撥付這兩年的款項。過了一個禮拜,婦聯會更發律師函給公會,並在文中提到「請於閣下任期內撥清,以免移交後更生枝節」,更顯示其「假捐獻真強制」之性質。

呼籲中國國民黨重視轉型正義,立法院並應踐行正當立法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第 793 號解釋揭明,於動員戡亂與戒嚴之非常時期結束前,政黨因當時之黨國體制,或於非常時期結束後,憑藉執政優勢,以違反當時法令,或形式合法但實質內容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要求之方式,自國家或人民取得財產,並予以利用而陸續累積政黨財產,致形成政黨競爭機會不平等之失衡狀態。基於憲法民主原則保障政黨機會平等及建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之義務,國家應採取回復或匡正之措施,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中國國民黨此次修法,根本上即違反司法院大法官第 793號解釋之旨意,讓轉型正義走回頭路。

為此,經民連就本次修法有以下幾點回應:

  1. 救國團、婦聯會就是中國國民檔之附隨組織,任何試圖透過修法附隨組織定義之舉,不僅是對法治國原則的挑戰,更是對威權遺緒的妥協,台灣轉型正義得來不易,莫以假民主破壞真民主。
  2. 民主法治原則自立憲時便存在,故以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獲得之財產,自始不受財產權之制度性保障。退步言之,就特別重要公共利益,立法者制定溯及既往之不利性法律規範,並非憲法所不允許,也不生信賴保護之問題,此亦為釋字793號之旨意。
  3. 曾隸屬於國家不是理由,反而因具有公共性質,更應受慎密之審查,且其與「曾受政黨實質控制」之概念並不互斥。申言之,不當黨產條例的立法目的不僅是為了促進政黨公平競爭,更是為了匡正不當過往,只要在過去曾受政黨實質控制且有不當取得財產之情形,就應該將其回復。
  4. 對於現行立法院「不議而決」之立法過程,經民連要求立法院應根據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之旨意,須踐行正當立法程序,遵守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對於從未召開委員會審查、逕付二讀之《不當黨產條例》修正草案,應重回委員會審查。

林芳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拒絕威權紅利剝奪子孫正義!不當黨產就是不義之財,唯有還產於民才能實踐世代正義!

國民黨現在繼續持有的不當黨產,是國民黨來台佔領台灣後,用司法不法、人權侵害以及黨國不分所獲得的不義之財。

在今年元旦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發起連署後,國內外超過一千三百人、海內外一百個公民團體過去這些不義之財成為威權政黨看起來福國利民的「紅包」,實際上這本來就是台灣人的財產。民主轉型後,他們曾經對台灣人民的財產掠奪不僅應該被追究,現在從不當黨產委員會跟法院的訴訟判決都可以看到,國民黨透過政府機關撥款政黨附隨組織數十億資產貫徹政黨意志,甚至把國產變黨產,再把黨產轉賣給私人而獲利的方式,甚至直接入股有獲利的公司後,到最後慢慢再成為自己的黨營公司,而在地方佔用國有地發展政黨組織的案例更是不計其數,認真來說,每個縣市都是國民黨的債主。

因此,我們呼籲所有縣市長候選人、縣市議員對地方選民負責,國民黨黨產這題你們必須表態。未來我們會持續在地方選舉提問,因為過去有黨證的強盜沒人敢檢舉,民主轉型後的台灣,不該再容許!擋年黨國不分威權統治掏空台灣,現在還產於民,才能實踐對地方人民、台灣不分世代的共同正義!

王興煥(台灣基進黨主席):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絕對不走回頭路!

各位公民朋友、各位鏟子超人:

今天我們大家手中的鏟子,象徵什麼?象徵我們剷除不義黨產、剷除附隨組織的決心!象徵台灣的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絕對不走回頭路!

中國國民黨的龐大黨產,從來不是靠市場競爭或自願捐贈得來,而是靠威權時代的黨國特權、黨國的「霹靂力矩」(privilege)巧取豪奪而來,這些財產本屬於國家與全體人民,理應依法返還,用於社會福利、教育發展與轉型正義,而不是繼續被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侵佔!

救國團、婦聯會這些附隨組織,是威權時代黨國體制掠奪台灣社會的白手套。國民黨現在提出修法,企圖為這些不義組織解套,就是把它們長年侵占的公共財產合法化,不只是開轉型正義的倒車,更是對台灣民主化成果的公然踐踏。

如果藍白兩黨執意強硬通過這個修法,我們要在這裡一起嚴正呼籲總統與行政院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

月初我們台灣前進,到婦聯會前舉辦「追討不義黨產,守護歷史真相」記者會,結果被婦聯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舉告。但是我們的良知告訴我們破壞社會秩序的,不是鏟黨產的轉型正義行動,而是中國國民黨跟它的附隨組織!

今天我們台灣基進在現場有提供「不義黨產封條」貼紙,歡迎大家索取,大家可以把這些貼紙貼在婦聯會、救國團的財產,那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財產,而是我們人民的財產!

剷除黨產!查封國民黨!

除以上發言者之外,本次遊行邀請到呂昱前輩(作家、白色恐怖受難者)發言,發言內容於活動結束後附上,再請媒體先進們留意經民連媒體群組,感謝!

▍發起團體

台灣公民陣線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辜寬敏基金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合辦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台灣共生青年協會
挺台灣志工協會
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
台大大陸問題研究社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
台灣基進
台聯黨​

▍協辦團體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東吳島社
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
蕭靜文舞蹈團
台灣轉型正義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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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捐款徵信

2026, January 26 - 21:19

圖片來源:Sajad Nori on Unsplash

【十二月工作報告】

2025.12.09 連辦16場社子島區段徵收公聽會 自救會抗議北市府違法、要求停辦

2025.12.05 台大新月台咖啡員工控副校長違法解僱 工會要求集體協商、校長陳文章出面解決

2025.12.03 123國際障礙者日悼念受害者 障團夜宿行政院前要求大修《障權法》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53集|保護令不是廢紙(一)保護令下發生家暴殺人 安全網漏洞在哪?

第552集|長照殺人84命 障礙者盼自立生活才能終止悲歌

第551集| 槍決盧正25年 諸多「荒謬證據」仍待釐清

第550集|醫護抱病上班成常態?「有病」的請假制度如何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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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經費來自公眾捐款,透過您的定時定額捐助,可以讓我們穩定前進,作好更多報導,期待您能捐款挺公庫捐款請按這裡)。公庫也出版《光影游擊最前線:華人獨立媒體觀察》、《公民不冷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經典增修版) 》,並且製作公庫毛巾,若您願意,也可用贊助公庫出品的方式支持另類/獨立媒體。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2月份財務收支】 分類 項目 說明 支出 收入 收入 單筆捐款 274,600 定時定額 57,718 利息收入 761 人事費 薪資 54,349 稿費 燦爛時光節目撰稿費 2,400 剪輯費 燦爛時光節目及Podcast剪輯費 12,000 勞保費 4,680 健保費 2,995 雇主提撥勞退 3,141 會計顧問費 2,000 水電費 水費 63 租賦費 5,500 行政手續費 跨行轉帳手續費 30 郵政劃撥手續費 50 信用卡中心手續費 266 藍新科技手續費 1,681 伺服器維護費 1,667 網路使用費 447 小計 91,269 333,079 結餘 241,810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2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278,605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33,093元(郵撥帳戶 94,607元、郵局38,486 元)

藍新:49,009元

2025年12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陳O秀 600、蘇O志 200、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50000、發票獎金11410  900、公庫之友 5000、北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00000、鄭O琦 1000、公庫之友 500、張O閔 1000、鄭O薰 200、林O竹 500、公庫之友 5000、陳O珮 6000、洪O玲 3000

定期定額捐款:Shu O Wang 5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孔O廉 2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300、何O幸 500、何O輝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廷 200、李O忠 1000、李O忠 2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慧 500、周O同 1000、林O如 5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邱O仕 400、邱O弘 300、邱O翎 10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施O翔 500、唐O哲 1000、翁O德 300、高O想 2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綸 300、張O智 1000、許O芳 200、許O愷 300、許O美 500、郭O竹 2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庭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陳O儀 300、陳O霖 10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黃O達 200、楊O宇 5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君 5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鄧O聖 1000、鄭O憶 700、鄭O從 300、鄭O雯 300、Yuhui Tai 25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翔 3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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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共諜案偵查大公開恐妨礙偵查 相關機關應速釐清洩密責任

2026, January 26 - 20:55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橋頭地檢署對涉及國安案件的中天記者林宸佑(馬德),於本月16號發動搜索、17號聲請羈押獲准。此一偵查行動引來媒體爭相報導,檢方也發布的新聞稿公開說明。但與新聞媒體的系列報導對比後,可發現報導內容涉及大量偵查中應保密的細節;若內容屬實,可能涉及偵查人員違法洩漏偵查秘密,而有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

我們理解,發生攸關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時可能有適度公開的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因此也定有例外公開的規定。然而,依同辦法第10條第2項,資訊公開應統一由發言人或受指定人為之。但新聞媒體的「額外」報導,都是檢方2份新聞稿中無法得出的內容,不免令人質疑是否又發生偵查秘密外洩、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

對此,本會提出3項聲明如下:

一、大肆報導偵查中應秘密之內容,不僅傷害偵查機關公信力,更可能妨礙相關案件之偵查

二、法務部缺乏積極作為,公信力跌至谷底

三、未審先判無助公共利益,相關機關應盡速釐清洩密責任

一、大肆報導偵查中應秘密之內容,不僅傷害偵查機關公信力,更可能妨礙相關案件之偵查

橋頭地檢署的2份新聞稿,大體上僅指出了「林宸佑涉嫌提供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給現役軍人,再讓現役軍人將軍事機敏資料給大陸人士」以及「陳中士透過LINE將軍事機敏給化名為『吉祥』大陸人士」。然而,媒體的系列報導中提到的內容卻遠遠多於新聞稿,不僅有林宸佑與「吉祥」的關係,甚至包含了檢調「查扣內容」與檢方「訊問內容」。

舉例而言,在橋頭地檢署的新聞稿中,全未提及掌握了哪些嫌疑人的涉案證據。然而,新聞媒體卻直接指出林宸佑的「手機與電腦都當場被扣」。如此一來,潛在涉案人若有與林宸佑通訊,就可以推測自己已遭檢警鎖定,並計畫脫免罪責。固然,在聲押林宸佑前,檢警理應已盡量排查,但仍可能因宥於時間及人力,而有未及完成的部分。媒體及早大肆報導案件細節,對犯罪偵查可說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僅為了避免預斷,亦是為了使得刑罰權順利實現。案件偵查內容一旦公開,潛在的涉案人員為躲避查緝,可能預先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藏匿、逃亡以規避查緝;湮滅未被搜扣的證物。以下是報導內容中,疑似遭外洩的偵查資訊:

  1. 依據檢方針對陳姓中士涉案的1月9日新聞稿,與林宸佑涉案1月17日新聞稿中只能得出化名為「吉祥」的大陸人士,是用LINE聯繫;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吉祥」與林宸佑共屬同一集團,且林宸佑是透過「微信」與軍人聯繫。
  2. 檢方新聞稿並未提及任何訊問內容;但新聞報導卻中指出:「當天一併遭約談的9位現、退役士官兵,訊問時多稱與林宸佑不熟,也沒跟他借錢應急,與林的供詞大相逕庭。」、「面對檢調詢問,他不再辯才無礙,而是頻頻以『不知道』、『忘記了』或『只是幫忙人家』等荒謬藉口搪塞。辦案人員透露,林宸佑在得知檢方聲請羈押後,顯得十分客氣且低調,與平日犀利質問他人的模樣判若兩人。」
  3. 檢方新聞稿中只提及涉嫌數千至數萬新台幣給現役軍人;然而新聞報導卻指出:「涉嫌行賄現役軍人的款項都由他(林宸佑)的帳戶匯出,金額恐達上百萬元,且還有大量的泰達幣,研判與中共挹注的滲透資金有關,部分款項被用來買通軍職人員,其餘則是他的報酬。」
  4. 檢方新聞稿並未說明林宸佑蒐集的情資;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檢調追查發現,林宸佑集團情蒐的目標,竟然包含飛彈部署機密。他收買的軍人包括國軍火箭飛彈連志願役士官,試圖刺探新型飛彈參數及操作手冊等機密。」
  5. 檢方新聞稿未說明聲請搜索票之過程;新聞報導卻直接指出:「林宸佑匪諜案起於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掌握,林涉嫌以金錢收買現役軍人,去年多次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遭駁。」

人證、物證的缺失或共犯的潛逃藏匿,可能使得真正有罪之人脫離國家刑罰制裁。特別是涉及國安的本案,可能背後牽連的組織、關係人可能更為廣泛,偵查資訊守秘尤為重要。是以,為了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勿枉勿縱,國安案件中的偵查內容是否公開、如何公開,尤應謹慎。為了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刑罰權順利實現,檢警調皆應嚴肅對待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情形。

二、法務部缺乏積極作為,公信力跌至谷底

在「偵查機關偵辦柯文哲案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一案中,可發現特定新聞媒體對於案情細節的報導,幾乎皆與起訴事實相符。對於此一嚴重問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於2024年也有聲明、研議,並由法務部綜整檢討方案。然而,就柯文哲偵查資訊外流的責任,至今沒有給社會一個交代。

然時至今日,對於重大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於媒體上仍層出不窮,幾乎看不出任何改善、究責,民眾也對此感到習以為常,並對檢調辦案的公信力畫上大大的問號。本案中,同一媒體又再度於偵查中公布大量細節,縱使尚未證實為真,仍已再次嚴重打擊法務部、檢察署、警察人員辦案的公信力。重大案件的偵查資訊一再由特定媒體曝光,當民眾質疑檢察體系配合媒體影響輿論、進行政治操作時,檢察體系又該如何自清?

偵查內容疑似被洩漏已非鮮例,本次偵辦內容又再度透露諸多僅有內部人員可以獲知的資訊。對此,本會再度呼籲權責機關應儘速調查,案件偵查秘密被媒體報導的原因為何?是否為內部人員所洩漏?橋頭地檢署如何釐清責任?法務部針對「偵查大公開」、「偵查亂公開」的亂象,究竟有何改善方法?部長對此難道沒有任何責任?

三、未審先判無助公共利益,相關機關應盡速釐清洩密責任

依據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縱使被羈押,僅代表羈押庭承審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仍未確定有罪,於被告受有罪確定判決前,被告應被推定為無罪。而「無罪推定」原則除了要求審判機關立於中立地位外,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32號一般性意見書,亦要求「所有政府機關」均有責任不對審判決果作出「預斷」。因此,檢警調在偵查過程中應恪守偵查不公開,避免妨害偵查之同時;顧及涉案人員的隱私、名譽及避免預斷發生的可能。

兩岸關係近年日趨緊張,而國人遭吸收、淪為共諜亦非鮮例。相關案件爆發時,亦往往造成社會憤慨,媒體報導亦有未審先判之趨勢。但我們也不該遺忘「郭玫蘭烏龍共諜案」的教訓,監察院也於調查該案後指出:「法務部調查局偵辦郭玫蘭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多年,最後僅據郭玫蘭之電子郵件内容移送檢察官指揮偵辦,然檢調發動搜索後,既查無確切證據足以證明郭玫蘭涉案,又遲至103年12月間始偵結不起訴,致涉案人郭玫蘭身心煎熬達10個月之久,無辜受害甚深,法務部允宜以本案為鑑,深切檢討。」

偵查不公開原則存在之目的,除了捍衛涉案人員的隱私、名譽等權利,也為了避免妨礙偵查,以實現刑罰的正義。於偵查階段大量公開偵查秘密及所得的案件細節讓民眾知悉,可以促進何種公共利益?或僅是特定人士為爭取曝光以利升遷?或是媒體僅為吸引民眾目光以衝高流量?

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嚴重情形,已經導致檢警調公信力的嚴重受損,並侵害被告之合法權利。本會籲請橋頭地檢、最高檢察署、法務部須盡速公開回應本案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情形,對社會大眾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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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農地改良回填爭議 不容打模糊仗 速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莫再延宕

2026, January 26 - 20:47

文/監督施政聯盟

多個推動農地填土原則入法的團體協調立法委員陳昭姿,上午針對土石方回填農地改良爭議召開記者會,肯定及支持國土署用GPS加電子聯單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但強調新制為廢土多年濫倒後的亡羊補牢,不該受業者壓力退縮。並批內政部對農地鬆綁政策校正回歸、打模糊仗,要求延宕已久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應再度提出妥善管理的草案,莫再讓地方政府各行其是,且無母法可遵循執行的困境。民間團體更提出「農用土方銀行」及「土砂礫石國有化」的倡議,斬斷黑金利益鏈,終結土石方亂象。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國土署14日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簡報明列擴增農地改良回填為土方去處,顯示建商長期希望低窪農地填土,獲得建商業者感謝,但卻違反當前制度需由地主依需求申請的原意,形同架空農發條例施行細則!要問國土署,土方用於農地改良究係由地主申請?還是建商主動找地回填?為何建商業者會感謝國土署?這樣是讓2021年農地回填原則入法防濫倒的初衷遭到破壞。

陳昭姿強調,國土署的簡報等於政策意圖,否認是掩耳盜鈴!內政部和國土署應對簡報內容說清楚講明白!民眾黨與民間團體立場一致,對農地保護的法令和政策堅持不容退讓,內政部應立即澄清農地改良回填在『擴增去處』的定義,不要打泥巴仗,栽贓媒體、矢口否認錯誤、玩文字遊戲,農地安全和全民食安責任,執政黨應一肩扛起,而不是說ㄧ套做一套!

另外,營建剩餘土石方究竟應該如何處理、管理,應該跳脫過去用行政方案管理而缺乏母法的狀況,內政部應將延宕30年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儘速提出草案預告,行政院核定後送立法院審查,將管理位階提升到法律層級。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視訊表示,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多次與內政部、前環保署(現環境部)、農業部跨部會協調,要求內政部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訂定明確管理辦法並落實執行。然而,自我卸任至今已兩年,內政部仍未提出具體管理機制,令人遺憾。

近來內政部提出「營建土石方可作為農地改良回填」的說法,不僅是政策上的重大倒退,更明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該條文清楚限制農地填土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使用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耕作之物質。陳椒華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屬高風險物質,必須嚴格管理,絕不能以農地作為去化場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不應也不能以破壞農地作為解方。守住農地底線,才能確保農業永續與國家糧食安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指出,內政部及農業部近期對媒體公開表示,政府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未來也不會修法放寬。然而,各地農地真實狀況卻是大量回填行為未經申請,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的案例屢見不鮮。

今年1月21日巡視近期彰化農地回填熱區東彰北路這條新闢道路,穿越多片農地,交通便利化也讓非法回填更容易發生。隨機檢查即發現三處明顯違法案例,使用混有磚塊、瓦片、混凝土等不適農作物土壤的土方回填,更嚴重者摻雜金屬、塑膠、鋼筋、木材等營建廢棄物,並以表層覆土及插植虛弱作物掩飾,假裝農用。

非法回填氾濫的主因在於,即便違反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仍僅依《區域計畫法》處罰6萬元,若無強力監督,難以連續開罰,更遑論要求恢復原狀。在土石方處理費用高漲之際,缺乏流向追蹤及與獲利不成比例的低罰鍰,等於間接鼓勵業者違法去化土方、賺取暴利。同時,欠缺中央專法,也讓此類問題頻發於地方管理較鬆散的偏鄉農地。

國土署推行GPS結合電子聯單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第一步,絕不可後退。同時,應強化與環境部廢棄物管理系統的勾稽及抽查,以防業者利用土方混拌事業廢棄物稀釋濃度、干擾檢調調查。此外,違反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需更嚴謹定義、更符合比例的罰鍰、未恢復原狀的連續處罰,甚至制定上位中央專法,方能改善台灣農地因違法回填持續劣化的嚴重危機。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即使農業部嚴守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不開放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回填農地,但長期的事實真相是農地不斷遭到不適合作物生長的土方回填。農地去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效益雖然不大,但農民若有填土需求,土方從何而來?可能會找土資場,或有人會主動接洽提供廉價或免費土方來源,比如砂石場水尾土(常常有添加高分子絮凝劑)或直接從營建工地來的未分類土方。而土資場的土方,可能會混雜事業廢棄物或者添加高分子絮凝劑的連續壁污泥(B7)。今日即使從營建工地到土資場到最後土方使用目的地的土石方流向管制都已經加強,但如果源頭或土資場有其他不明來源混入,仍無法保障後端使用者能獲得乾淨且適合作物生長的土方,因為其他廢棄物流向並沒有同步加強(比如砂石場水尾土及事業廢污泥);即使地方農業局對農地回填的土方來源有審查機制,仍無法保證農民取得的土方乾淨度,因為土方採樣檢測資料可能不具代表性;也無法斷絕農民不申請而直接回填砂石場水尾土或其他廉價的問題土方。

謝和霖強調,曾多次呼籲農業部成立區域性或地方性的「農用土方銀行」,不直接開放土方進場,而是由農業部委請農用土方專家團隊,主動去尋找、蒐集乾淨的土方,依不同土質堆置儲存,免費提供農民;同時三令五申農用土方銀行是農地回填土的唯一來源,其他來源的農地回填均屬違法;若查到,屬乾淨土方者仍應罰款;屬問題土方者則應加重處罰並要求恢復原狀。呼籲內政部應儘速推動公有土資場,方能有效阻絕廢棄物進土資場攪混的亂象。

來自苗栗的反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指出,如果營建土石方能夠分類篩選得夠細夠清楚,乾淨沒問題土方本來就可以使用,髒東西就是用其應該處理的方式,防止汙染傷害到土地、人或動植物,但現在的關鍵是"「業者做不到,政府管不了」,土石方之亂是業者不想接受強制加裝GPS和三聯單電子化這兩項基礎的管控手段,如果連最基礎的管控手段都不願意配合,根本就不可能做好後續的分類篩選!

陳祺忠強調,內政部該做的不是向鬧事的建商投降,而是回去處罰處理不配合並引動土石方之亂的土石方處理業者,你現在為了滅火開放更多去化手段和地點,業者擺明還是不會配合政府強化管控的機制!政府不是輸到被脫褲,而是自己把褲子脫掉欸!

土砂礫石國有化倡議者鄭元毓表示,內政部國土署針對「土方之亂」雖推動 GPS 監控與精進措施,方向正確卻因缺乏明確法源導致管理未竟全功。目前中央、地方與民間對於土方資源屬性認知存有嚴重落差,造成「有監控、無去處」的困境,政府應畢其功於一役,推動「土砂礫石國有化」,將其視為國家戰略物資,並由政府負起完全去化責任。執行面上,產出土石將精確分流:純淨素土送往公有土資場或由農業局統籌農地交換;含磚石表土交由民間土資場加工再利用;具價值之礫石則進入指定工廠,由政府明訂售價供民間使用 。此舉能將棄土成本降至每立方米 300 元,骨材原料售價亦能從 300 元調降至 30 元,透過平抑營建成本使房價與物價回穩,讓全民受惠 。國有化策略不僅能解除公務員面臨「圖利罪」的法律枷鎖,更能徹底截斷黑金利益鏈,從源頭杜絕濫挖亂倒的環境浩劫 。

彰化1/21違法農地回填紀錄

彰化1/21違法農地回填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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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過年越熱鬧 受暴家庭越感孤單 Ozone邀民眾一同應援「弱勢家庭圍爐計畫」

2026, January 26 - 20:42

(人氣男團 Ozone 化身公益大使,號召大家一起送暖過好年。)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農曆春節將至,對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年中最熱鬧、也最靠近家的時刻;但對部分受暴家庭而言,愈是熱鬧的節日,看著每個人開開心心「回家團圓」,他們卻沒有可以安心回去的家,甚至連一頓年夜飯,都成了不敢說出口的期待,心裡的孤單感受反而更加明顯。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年陪伴受暴家庭走過暴力後的重建歷程,每到過年,社工看見許多受暴家庭承擔著更大的經濟壓力。離開暴力關係後,許多家庭的生活仍在重建,房租、學費與日常開銷已讓經濟吃緊,過年所需的額外支出更是難以負擔。一桌年夜飯、一個紅包,對多數人而言或許微不足道,卻是他們的奢侈願望。

為了回應這些看不見的需求,本會從民國100年起,持續推動「弱勢家庭圍爐計畫」,希望在年節這個最容易放大孤單的時刻,提供一個可以被接住的空間。計畫募集項目包含圍爐餐費、孩子的助學紅包和心願禮物、活動舉辦費用、未來服務費,以及無法到場圍爐家庭的愛心冷凍年菜,期盼讓更多家庭能在安全與尊嚴中,度過一個被祝福的春節。

本會執行長邱淑華表示:「我們看到的是他們已經把所有力氣都用在撐住生活,我們想做的,是在最熱鬧的時候,讓他們不要獨自一人,至少有我們陪伴,能有一頓安心的飯、一個被祝福的新年。」

今年,本會邀請人氣男團 Ozone 再次擔任公益大使。過年對他們來說是回家、是被接住的時刻,也深刻體會到,這樣的幸福並非人人都有。Ozone表示,孤單的感覺其實每個人都經歷過,因此今年希望不只是陪伴自己的家人,也想把陪伴延伸給那些更需要的人。一份年夜飯、一個紅包,或是一個小小行動,都可能讓一個家庭的過年,從撐過去,變成被接住的開始。

邱淑華也提醒,圍爐當晚的溫暖雖美好,但受暴家庭的復原旅程卻仍需要被支持。年後的安全協助、心理創傷修復與生活重建,仍需長期、穩定的資源投入,然而目前整體經費仍有缺口,誠摯邀請社會各界捐款支持,成為這些家庭堅實的後盾。

連續六年支持本計畫的彭園餐廳,今年再次慷慨贊助,為現場家庭準備精緻年夜飯,並提供溫馨用餐環境,讓每位媽媽與孩子都能好好吃一頓團圓飯。彭園餐廳表示:「我們希望每一道菜,不只是飽餐,更是一份祝福與陪伴。這些年來支持圍爐,是我們相信再小的溫暖,都可能成為一個家庭復原的起點。」

在這個年味愈來愈濃的時刻,現代婦女基金會誠摯邀請社會各界一同支持「弱勢家庭圍爐計畫」,用一份年菜、一份紅包,讓更多家庭的年,不只是撐過去,而是安心開始。

捐款與活動詳情

Ozone呼籲影片

彭園餐廳連續六年支持,讓受暴家庭的孩子也能安心坐下,好好吃一頓熱騰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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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台北 101 攀登事件 工傷協會聲明

2026, January 26 - 15:10

文/工傷協會

2026/01/25  05:26pm
【工殤碑還在,工安卻不見了:台北 101 公然挑戰蔣萬安市長職安公權力!】

台灣多年來「職業墜落死亡」長期高居各類職災死因之首,這不是偶發,而是制度性失靈的結果。

回顧台北 101,在 3 月 31 日那場地震中,曾造成 五名工人死亡,並於信義路旁設立工殤碑,提醒社會:工安是用人命換來的教訓。然而,令人震驚的是——今天的 101 業主,究竟怎麼了?

竟然容許一名人員在毫無完善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攀登台北 101 大樓。請問,這是在追求什麼?名聲?話題?還是「藝高人膽大」的錯誤英雄敘事?

這不是勇氣,這是對職業安全的公然踐踏。
這不是表演,這是把人命當成宣傳素材。

101 公司是否意識到:台灣位處地震帶,任何突發震動、強風、設備失效,都可能瞬間奪命?難道過去的工殤還不夠多?工殤碑只是裝飾品嗎?

當企業選擇無視工安,就是在向社會傳遞一個極其危險的訊息:
只要有話題,人命可以被犧牲。

這樣的價值觀,我們不能接受,也絕不應該再容忍。

請問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這樣毫無防備,你們怎麼會同意讓101舉辦,公然違反工安呢!如掉下來怎麼辦?101這樣公然挑戰台北市勞動局公權力!!

2026/01/26 08:31AM
關於台北 101 攀登事件,我們的立場說明與回應

針對近日許多朋友的質疑與批評,我們理解爭議的核心,其實集中在三個問題上:第一,這是不是工作?第二,極限運動能不能類比工安?第三,政府與企業是否完全無責?

我們在此一次說清楚。

一、我們從未否認攀登者的專業與能力
也從未主張「任何人都能上去爬」
這名攀登者是世界級的極限攀岩者,擁有極高的專業能力、長時間訓練、反覆場勘與評估,這一點沒有任何爭議,也不是我們批評的重點。
我們從未說他「不專業」,更沒有將他與一般工地勞工做能力層次的對比。
專業能力,與公共風險管理,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二、爭議的不是「他是不是工人」,而是「這是不是被制度化、被宣傳的高風險行為」
我們要討論的,並不是「極限運動該不該存在」,
而是:
當極限運動被放在城市核心地標
被企業、平台、甚至公部門協調、宣傳、放大
成為一種公共事件與品牌行為
那它就不再只是「個人私下冒險」,而是進入公共治理與社會示範的範疇。
這正是我們關心的交集點。

三、切結書、風險自負,不能消滅公共責任

確實,極限運動常伴隨切結書、風險自負條款。
但在法律與公共政策上,「風險自負」不等於:
公共空間可以無條件放行
地標建築可以完全不被檢視
監管機關可以完全不必說明角色與責任
否則,任何高風險活動,只要一句「他自己願意」,就可以跳過所有公共討論,這本身就是危險的邏輯。

四、我們沒有把「極限運動 = 工安事故」畫上等號

我們談的是「價值衝突」與「示範效果」
我們的核心問題是:
當一個社會長期面對「高空墜落職災死亡居高不下」,
卻同時高調讚頌「無任何防護的高空行為」,
這樣的價值呈現,是否矛盾?
這不是在禁止極限運動,
而是在問:誰被讚美?誰被檢討?誰被說成「自己不小心」?

五、專業、嚴謹、反覆演練——正是我們長期要求工安該有的標準

很多留言其實點出一個關鍵事實:
這次攀登之所以成功,是因為高度專業、反覆測試、嚴謹規劃、不便宜行事。
我們完全同意。
也正因如此,我們才要問:
為什麼這樣的標準,在工地現場卻如此稀有?
為什麼勞工常被要求「快一點、便宜一點、撐一下」?
我們批評的不是專業,而是雙重標準。

六、討論政府角色,不等於否定極限運動本身

我們提及台北市勞動局與中央職安署,
不是因為「把爬山、登百岳都歸勞動局管」。
而是因為:
當事件被包裝為城市行銷、國際宣傳、公共活動,
政府是否有說明其角色與監理邊界的責任?
這是一個制度問題,不是情緒問題。

七、最後說明:我們不是反運動,也不是蹭流量

我們是一個長期處理工傷、職災、過勞、墜落死亡的團體。
我們看到的,是同樣的高度、同樣的風險,在不同身份下,被完全不同地對待與敘事。
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為了製造對立,
而是希望社會能夠誠實面對:
我們究竟在讚美什麼?又忽略了什麼?

如果這場討論,能讓更多人理解:
「風險可以被管理,專業值得尊重,但人命不該被雙重標準對待」
那麼,這個討論本身,就有其公共價值。

以上,是我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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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恥!國民黨強推貪污除罪!製造國安破口,替詐領助理費鋪路!

2026, January 26 - 15:05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多位第一線國會助理、法律專家學者,以及跨部會政府機關,早已提出嚴正警告:若是任意變更立委助理費的法律性質,等同將公帑變私帳,不僅為特定涉貪政治人物開脫責任,更將公費助理推入不義處境,讓國會整體淪為貪污的共犯結構。然而,面對社會各界反對聲浪,國民黨卻依然死性不改,企圖在本週五(1/30)前草率過水協商,強行推動牛煦庭版《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闖關三讀,並以部分助理福利作為包裝,掩蓋實質除罪的核心目的。

更有媒體在上週末揭露,國民黨團內部已經備妥修正動議,意圖在院會處理牛煦庭版本時進一步「讓助理費除罪更為明確」,給予承受司法審判壓力的立委鋪設政治交代與法律退路。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強調:「立法院延會最後一週,國民黨立委拒審總預算,反而準備好要連夜偷渡政治爭議法案,試圖打擊台灣民主體制!其中推動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更讓立法院透明制度倒退三十年,徹底走向陽光的對立面。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盡速制定《公費國會助理專法》,建立透明聘任與監督機制,而非將助理費改為個人補助,為詐領公帑及境外勢力大開後門!」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本會期立法院,國民黨團正事不做,卻準備為涉貪立委護航修法,在缺乏討論的情況下,強推多項違憲亂政、民主倒退的法案。特別是,有許多加入連署的國民黨立委平常根本不提案、不質詢,顯然不需要專業助理協助,憑什麼還要詐領這每個月50萬的助理費?」

張宏林更直接點名提案立委牛煦庭:「請不要成為國民黨詐騙集團的車手!並且嚴正呼籲,國民黨有良心的立委們盡速回頭是岸,民眾黨立委不要態度曖昧,與國民黨狼狽為奸,請站出來反對貪汙除罪修法,展現新政治精神,切勿助紂為虐,成為我國民主倒退的罪人與貪污除罪的共犯!」

藍白膽敢投票支持貪污除罪三讀,選民必將淘汰貪腐政黨!

「國民黨無恥到這種程度,擺明就是要貪污除罪化!」曾任國會辦公室主任的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在記者會上嚴厲痛批。他指出,立法院早期確實是將款項撥給立委,但是因弊端頻傳才改制為直接撥款給助理,如今國民黨牛煦庭,再結合陳玉珍、謝龍介、吳宗憲、楊瓊瓔等多位地方首長擬參選人,總共35位國民黨立委聯手,重新包裝同一套貪汙除罪邏輯,試圖以「增加助理待遇」為名,將「立法委員助理費」的法律性質直接定調為立委個人補助,讓「助理費貪污除罪化」借屍還魂!

劉品辰強調,一旦修法通過,將徹底改變法律見解在司法上獲得解釋空間,形同讓「詐領助理費」的樣態在法律上徹底消失,為涉貪立委量身打造完美的脫罪路徑。他更向助理工會、全台選民喊話,凡強推此案者,將被歷史標記為護航貪污、犧牲助理勞權的共犯,全民應共同站出來淘汰劣質立委!
福利是假象!真相是摧毀台灣民主制度揭露修法三大惡果!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指出,本屆國民黨團是有系統地拆解公費助理制度的監督基礎。從先前陳玉珍版本主張助理費「免檢據、統籌運用」,再到牛煦庭版本以「提高助理待遇」包裝,試圖淡化社會疑慮,本質上都是為了顛倒公帑性質、鬆動法律責任、削弱監督機制,給涉嫌貪汙立委交代!

公督盟強調,該案刻意省略監督機制,將會對台灣民主制度造成三項結構性、長期性的重大打擊。

  • 切斷公費助理與國家的法律關係,製造嚴重國安破口!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參考世界成熟民主國家,對於公費助理薪資揭露、利益迴避及安全審查機制皆有詳細規範,特別是,國會助理工作具有高度公共性,常需接觸國家機敏資訊;若是照牛煦庭版本刻意忽視安全審查機制,刻意弱化助理公共職務性質,將直接衝擊公費助理保密義務、國家忠誠義務與刑責適用的根基。未來一旦發生洩密、配合敵對勢力不當指示的情形,責任認定將更加困難,形同為國安大開後門,讓立法院暴露於境外勢力滲透的高風險之中。」

  • 制度性貪污除罪,為既存與未來的詐領助理費鋪路!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嚴厲抨擊:「本次牛煦庭版修法方向就是赤裸裸的『貪污除罪化』!刻意地
模糊公私界線、削弱貪污罪構成要件,使人頭助理、浮報薪資、差額回捐等詐領公帑行為,降格為個人補助使用爭議,形同因人設事,為高虹安、顏寬恒等涉貪案件量身打造脫罪空間。更嚴重的是,該
版本明定實施期間為今年一月一日,明顯違反釋字499號禁止自肥原則!」他嚴正呼籲切勿以「改革」之名行「除罪」之實,為少數人的司法壓力,犧牲整個國家的法治底線。

  • 拆除公帑監督機制,犧牲助理勞權卻換不到真正保障!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強調:「在聘用資訊未公開、監管配套未建立之前,卻先將助理費去監督化,形同拆掉公民監督的最後防線。結果不僅讓公帑流向無從查核,更使助理實際工時、加班情形與過勞剝削的情形更加隱形。國民黨口口聲聲稱要「增加助理福利」,但在缺乏透明與究責機制下,只會成為看得到卻拿不到的空頭支票,合法化過勞與不當差別待遇,徹底背離勞權改革初衷。」

制定「助理專法」才是真改革!呼籲民眾黨委員切勿成為貪污除罪共犯!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最後強調,如今國民黨所推動的「助理費貪污除罪化」的修法,無異是讓立院倒退回30多年前的黑箱狀態,不僅破壞清廉政治,更是摧毀台灣的民主制度 。他重申,助理不是民意代表的私人附屬品 ,解決問題的唯一正解是盡速制定《國會助理專法》,落實「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聘用透明化、任用專業化、待遇正常化 。

謝東儒指出,成熟的民主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皆明確要求公費用途透明、聘任公開,並落實利益迴避與安全審查,讓制度回到透明、可監督、可究責的民主正軌上!反觀國民黨此次修法,是假借福利之名,行貪污除罪之實。他嚴正呼籲民眾黨立委應堅守價值,站出來反對這項「貪汙除罪惡法」,切勿在關鍵時刻助紂為虐,成為台灣民主倒退的歷史罪人與共犯 !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嚴正強調:
1. 
全民淘汰貪腐政黨: 若藍白強推貪污除罪,全民必將用選票制裁,淘汰摧毀法治的劣質政黨。
2.
 民眾黨勿淪為共犯: 呼籲民眾黨堅守價值,切勿助紂為虐支持貪污除罪,成為民主倒退罪人。
3. 
立即撤回護航惡法: 拒絕牛煦庭為首35位藍委將助理費變為立委私房錢,為涉貪者開脫。
4. 
盡速制定助理專法: 落實聘用透明、任用專業及待遇正常化三支箭,以此保障助理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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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惡法、救教育!全教總號召千人上街 怒吼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部長無力解決亂象應即下台以示負責

2026, January 25 - 21:07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教育部近年強推之「解聘辦法」及「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嚴重摧毀教學現場、傷害教師尊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於今(25)日號召全台逾千名教師,集結於教育部前,發起「0125 廢惡法、救教育」行動。全教總強烈要求教育部廢除疊床架屋的惡法,並即刻清查素質堪慮的調查員人才庫,停止以「法律行政」霸凌「教育專業」。

制度殺人、行政誅心:受害教師現身血淚控訴

活動現場邀請多位遭受校事會議制度荼害的教師現身說法。受害者橫跨幼兒園、國中小至高中,涵蓋公私立學校場域。

其中,新北市小宣老師(化名)痛陳,僅因一張網路留言截圖被投訴 1999,學校便啟動長達 6 個月的調查程序。最終報告雖「查無實據」,但長達半年的心理凌遲與名譽毀損,已讓教師熱忱消失殆盡。臺南幼教樂樂老師(化名)陳述,因生理需求於教保服務時間吃東西就被匿名檢舉,遭受教育局大陣仗的調查,即使調查結果查無實據,小案大辦的肅殺氣氛,讓老師心生恐懼,連喝水吃藥都害怕被懲處,基本人權何在?

私立義民中學小可老師(化名)表示因輔導管教,經親師生溝通後誤會已化解,然而學校仍執意啟動校事會議調查,遭受假調查真整肅的對待。台南小平老師(化名)被家長錄音投訴霸凌,雖然最終成功救濟撤銷處分,然校長於過程中透露「如果不記你申誡,換我被記申誡」,校事會議調查成為白色恐怖,教師成為擋箭牌,校園不僅成為濫訴現場,教師更淪為政治角力的祭品。

教育部於1月12日新聞稿亦肯認中小學校園存在濫訴、小案大辦、行政量能耗損等問題。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現行制度已淪為「小案大辦」的練靶場,教育部僅透過三天的講習,便讓許多缺乏教育實務經驗的參與者進入「調查員人才庫」。甚至連人才庫成員——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近期在媒體公開發言中都出現法定程序表達錯亂的情形。全教總嚴正質疑:「若連全國層級家長團體理事長對法制理解都如此荒謬,基層教師的生殺大權怎能交給這群速成調查員?」

法制邏輯自我矛盾:中小學不應淪為二等公民

全教總提出嚴正法理質疑:根據《教師法》第 29 條之立法理由,大學法與專科學校法因已有教評會審議機制,故不另行規範。然而,中小學同樣擁有完善的教評會與考核辦法,教育部卻強加一套「解聘辦法」,創設校事會議架空原有的專業審議。這種「一國兩制」的作法,不僅是行政冗贅,更是對中小學教師專業自主權的嚴重歧視。全教總呼籲朝野立委與教育部應嚴正評估刪除《教師法》第29條授權法條。

跨黨派與產業界齊聲:捍衛職場勞動尊嚴

今日行動獲得多位立法委員到場聲援,包括牛煦庭、洪孟楷、徐欣瑩辦公室及台灣基進黨代表等。立委們承諾,針對立法院院會已通過將解聘辦法交付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一事,將在委員會中嚴格把關,不准教育部以「行政命令」規避專業監督。

此外,包括廖宜恩教授、全金聯、台北市產總、高教工會、台鐵產工及台南市產總等 NGO 團體領袖亦到場支持。這象徵此議題已跨越教育圈,成為守護勞動尊嚴與反對行政濫權的社會運動。

台灣教授協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教授痛批,校事會議體制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的獵巫作法,簡直就是白色恐怖時期的警備總部復活,這是臺灣民主的倒退。惡法不除,校園沒有安寧的一天。

全教總五大核心訴求:

1.廢惡法:重新檢討「解聘辦法」之存廢,回歸《教師法》與原教評會審議機制。

2.清人才庫:教育部應嚴格檢視現行調查員人才庫,剔除法治觀念不清、不適任之人員。

3.止濫訴:建立合理的過濾機制,阻卻政治性或個人情緒性的濫訴與小案大辦。

4.還清白:恢復因不當調查而蒙受損失之教師名譽,並建立實質的行政補償機制。

5.負責任:校園亂象不除,教育困境難解,師生權益不足以保障。部長倘若無力解決,應負起所有責任,立即下台。

全教總強調,唯有停止將校園當作法律修羅場、行政實驗室,恢復親師生的互信,台灣的教育才不會繼續向下沈淪。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回去把法制修好,教育部若不能撥亂反正、對症下藥,對制度徹底切中弊端、檢討缺失,教師的怒火將持續延燒,鄭部長倘若無法成為基層教師的後盾,回應全教總訴求,解決校園司法化的困境,即應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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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污名化教育現場!全教總:教育部應主動澄清「大案小辦」之誤解,還學校清白

2026, January 23 - 18:44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近期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案報告及相關團體質疑校園事件存在「大案小辦」、「輕縱」、「師師相護」之情形,今日國教盟更是發出新聞稿強調「大案小辦」之存在,等同將主管機關與學校扣上「侵害學權共犯」之指控,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今日發表嚴正聲明。本會認為,校園事件處理程序,教育部不應任由輿論抹黑基層教師與學校,應主動站出來解釋還給學校清白。

制度非兒戲:現行機制已有層層把關

全教總理事長後俊良指出,在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修法前,校園事件即便進入考核會審議,其結果仍須經過「校長覆核」與「主管機關核定」。113修法後更增設主管機關監管機制之規定,留容主管機關介入學校校園事件處理之空間。若事實認定與懲處情節不符,主管機關本就有權退回或不予核定。所謂「大案小辦」的質疑,忽略了現行法規中主管機關本就具備的監督權責。

拒絕「師師相護」標籤:莫讓行政專業被民粹凌駕

校園事件的認定需回歸調查報告之事實,懲處則需符合「比例原則」。人權會與部分團體動輒以「師師相護」標籤否定學校校園事件之處理,甚至指控主管機關為共犯。這種全面性的指控不僅傷害基層教師的尊嚴,更抹煞了多數行政人員與主管機關在現行法治框架下承受辦案負擔的努力。

教育部不應放任民粹,應負起責任說明

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已嚴重戕害校園信任與教師尊嚴,拖累教育現場與重創校園文化,還需承受社會大眾對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的不當質疑,校事會議調查制度之廢除,應嚴肅處理。教育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嚴正面對,不應噤聲不語,放任民粹蔓延,基層學校獨自面對輿論衝擊。全教總嚴正要求教育部應公布近年來主管機關針對學校懲處建議行使「退回」、「不予核定」或「糾正」之具體數據,證明監督機制有效運行。針對人權會報告中所提,教育部應就法規面與實務面解釋「情節不相當」之判斷準據,導正社會對於「大案」與「小辦」的認知落差,更不應以社政通報處置偷換概念至校園事件之行政處置。學校處理程序合法合規,教育部應公開表態支持,拒絕政治與社會壓力干預校園行政專業。

全教總強調,守護學權與尊重教師專業不應是對立面。教育部落實法規監督之餘,更有義務守護教育現場不受無端指責。請教育部即刻對外說明,還給全國學校與教師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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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玻員工反對低薪!鹿港廠工會代表大會通過爭議調解!勞工已五年未調薪!桃產總呼籲林伯豐立刻與工會協商!

2026, January 23 - 18:40

文/台玻鹿港廠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近期因為電子級玻纖布傳出可能缺貨至明年,致使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玻公司)獲利前景看好,也反映在近期的股價上,但同時台玻公司的基層員工,卻已經長達四年為提高薪資,今年與台玻公司提出協商時卻獲得公司希望以獲利時發放獎金為主的回應,未調薪即將邁入第五年,但同時台灣各項物價又不斷提高,使得基層員工感到失望與憤怒。

因此,台玻公司鹿港廠企業工會已經在115年1月22日(四)上午,在會員代表大會中,於彰化縣政府、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以及律師的見證下,以現場會員代表39人全數通過的決議,通過向彰化縣政府申請調整事項勞資爭議調解,訴求目標就是爭取提高薪資。

台玻公司鹿港廠企業工會幹部表示,鹿港廠工會堅持要爭取調薪的原因,還包括台玻公司在其他工廠會增加員工給予不同名目的獎金,但是都唯獨跳過鹿港廠數百名員工,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狀況,所以這次工會絕對會堅持到底。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認為,目前各項物價都不斷提高,持續五年為提高薪資絕對會讓員工消費能力大受打擊,目前台玻鹿港廠工會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進行爭取的程序,如果調解不成立將會啟動罷工投票來獲得罷工權,全台灣的自主工會也將全面力挺台玻鹿港廠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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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7集|反抗者們串聯《奶茶聯盟》 點燃改革之火

2026, January 22 - 19:16

文 / 楊家瑜

說到泰國、香港、臺灣的特色飲料,你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沒錯就是奶茶,泰國有泰奶、香港有絲襪奶茶、臺灣有珍珠奶茶,「奶茶」這一詞不僅是這三國的代表飲品,更是區分了獨裁政權陣營跟民主陣營,團結了亞洲民主派的人士們。與上一集的獨裁者聯盟恰好相反,奶茶聯盟所代表的是反對極權,用看似輕鬆的方式互相串連,實踐了「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的精神。

這一集再次邀請衛城出版社總編洪仕翰,與閱聽眾分享近期出版的《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一同認識幾位反抗壓迫者們的故事,也期望臺灣的讀者能了解民主遭受威脅是整個亞洲地緣政治的共同課題。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從網路迷因到跨國陣線 東南亞國家在極權下的反抗

「奶茶聯盟」起源於2020年,一位泰國演員Bright在推特上轉發一篇關於香港反修條例問題的文章,加上女友推特上的貼文被小粉紅認定為辱華,惹怒中國網友,進而引發泰中網路大戰。而深受獨裁國家及「小粉紅」侵害的不只是泰國,香港、臺灣、緬甸等都在其中,各自也都有獨特的奶茶文化,與中國傳統不加奶的茶飲文化是有所區隔的。奶茶聯盟一詞最初只是網路迷因,隨著中國崛起的影響、愛國小粉紅到處點燃戰火,更多亞太地區的網友加入,各國網友互相串連,才被賦予了「我們政治文化不相同,我們是民主制度,反對獨裁,抵抗中國威權。」的意義,形成一股「反華、反極權勢力」。

相較於一般的政治團體,奶茶聯盟更像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社群,即便不是一個非常有制度性的組織,大家仍透過社群的方式串聯,交換技術及經驗,不僅關心國內政治,更時刻關注全球各地的社會運動,適時提供幫助,給予聲援。即使抗爭的結果不盡理想,但如果沒有一代一代的青年們前仆後繼地投入運動,沒有這些前輩們點燃火苗,那改變就永遠不可能發生。

《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是由長期研究中國歷史及學生運動的歷史學家 Jeffrey Wasserstrom (華志堅)撰寫,從泰國、香港、緬甸多位年輕的政治異議人士的角度切入,描繪出社運人士的經歷及東亞民主運動的真實樣貌。

泰國社運青年秦聯豐 透過「出版」及「閱讀」打造抗爭者思想的盔甲

泰國政府長期陷入政權波動,軍事政變已是家常便飯,身長在非菁英階層小家庭的秦聯豐,從小就意識到自己無法融入主流社會,特別是軍隊化管理的學校,自高中開始便與學校抗爭,創立「泰國教育革命聯盟」爭取學生人權及權利,如:解除服儀規定、髮禁等。此外,喜好佛學秦聯豐,在修行的過程中接觸到西藏流亡至印度的喇嘛,了解到中國對於異議份子採取的打壓手段。秦聯豐也觀察到,泰國是如何從與美國成為盟友,逐漸向中國靠近。書中提到,新疆的集中營對於維吾爾人的迫害,導致他們流亡世界各地,然而當維吾爾人尋求泰國政治庇護時,泰國軍政府為了向中國政府示好,選擇將維吾爾人遣返中國。受到香港雨傘運動的啟發,秦聯豐曾邀請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來泰國演講,也遭到泰國政府不讓其入境,有趣的是,爾後秦聯豐直接飛往香港尋找與自己生命故事有聯結的黃之峰。

學生時期的秦聯豐就與泰國主流的政治情勢對抗,借鏡國外、歷史上政治反抗者的經驗,香港社運人士黃之峰、Hannah Arendt(漢納・鄂蘭)、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的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等,都是他汲取經驗的對象,秦聯豐更與其他朱拉隆功大學學生共同創立「山雁出版社」,將多部著名思想家的著作翻譯成泰文版本,為泰國青年建立反抗體制的知識系統,將閱讀視為一種對抗威權的武裝。

血泊中的抗爭 極權主義下緬甸青年的政治覺醒

緊鄰泰國的緬甸,同樣面臨軍政權介入的狀態,2017年開始,緬甸軍方迫害羅興亞人、2021年軍事政變,與民兵內戰至今,導致幾百萬人流亡。

1988年緬甸掀起了一場爭取民主的大規模運動,在軍政府無預警宣布「廢鈔」造成多數人民嚴重衝擊、要求農民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農產品等荒謬政策推行之際,仰光理工學院(今仰光理工大學)的學生揭竿起義,要求民主政治及經濟改革,政府隨即派部隊鎮壓,防暴警察看見學生就打及逮捕,甚至有學生在過程中遭到槍擊身亡。政府的暴行激起越來越多學生及民眾的憤怒,資深政界人士、農民、工人、政府職員、僧侶、教師醫護人員、甚至部分軍人,從四面八方走向市中心,面對市民的抗議,軍政府選擇以更激進的方式回擊,對示威者無差別射殺。這場看似失敗的戰役,卻成為緬甸民主運動之路的敲門磚。

而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隔年(1989)中國隨即發生天安門事件,兩個極權國家都派了該保護人民的軍人來暴力鎮壓。

書中細膩的描述緬甸青年敦敏,受到這8888民主運動及六四天安門的影響,如何從貧窮的農家子弟認知到主流政治對社會的高壓再到反政府,甚至成為游擊隊的成員,長期在緬甸跟泰國邊境從事反抗政府的游擊行動。

像敦敏一樣政治覺醒的青年不在少數,來自緬甸的杜可可,在8888民運時參與抗爭、看著同學被機關槍射殺,後來逃離到臺灣。在臺灣成立了緬甸公民協會,時常會去義賣緬甸的點心,並將收入捐款給緬甸的反抗組織,雖然每次的收入不多,但杜可可仍堅持出來擺攤,「還是要做,不然就沒人要做了,堅持下去才會有希望,不斷失敗後可能會有一個成功。」

借鏡歷史、其他反抗者故事 小蝦米也能對抗大鯨魚

不論是泰國或緬甸,在民主與軍政府之間擺盪的國家,其實都與極權國家緊密連結,廣義來說也是一種獨裁者聯盟的擴張。當把這些事件或政權一層一層的剝開來看,許多軍事政府或獨裁國家,與中國當局的關係是密切的,而有趣的是,這些年輕的在地民主抗爭者們,在自己政治覺醒的過程中,經常參照周遭的現象,一部分的養分都是來自中國,像是將中國迫害維吾爾族與緬甸欺壓羅興亞人做對比,又或軍事政權獨裁壓迫人民的形式等,包含拜讀中國思想學者的讀物。

儘管奶茶聯盟的組成鬆散,《奶茶聯盟:亞洲民主運動如何互相幫助與組織抗中網路》小小的一本,卻乘載大大的力量,一本口袋書的大小,如同社運的聖經精神上的支柱,從過去的歷史看見未來的希望,在槁木死灰的社會裡,點燃一絲反對不公的火光。革命之火都是從最小的火苗開始燒,在這全球化的時代裡,每一場革命即便失敗了,也會轉化成象徵性的符號,能夠跨國激勵或是啟發那些準備要投入反抗的人們。

努力,不一定有機會,但不努力,就沒有反抗的機會,那終究只能被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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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桃學產合力捍衛校園公義! 北科附工楊青山校長因不適任確定去職

2026, January 22 - 18:1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針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北科附工)校長楊青山任內引發的諸多違失爭議,經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與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桃學產)長期的合力監督、舉證與積極奔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事件審議會(校審會)日前決議,接受調查小組認定楊校長至少有六項不適任行為事證確鑿,並就相關各種具體事實綜合評價判斷,認為楊校長有「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處理之必要」,確定去職。

全教總對此結果表示肯定,並指出此次能夠順利拉下不適任校長,關鍵在於工會組織發揮的事證查核能力與法理建構行動,促使教育部不再以「行政懲處」輕輕放下,而是落實「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校長職位的核心在於專業服務而非施展權力,校長雖身負辦學重任,惟其職權行使絕不具備凌駕於法律規範與人格尊嚴之特權。一旦校長權力行使逾越法治邊界、領導失能致損害教育公義,工會必將堅定捍衛專業底線予以追究,確保不適任者即刻退場,還給教育現場尊嚴與清明。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表示,近日獲悉國教署已召開不適任校長審議並決議北科附工校長改任,肯定主管機關終於啟動實質處置,回應校園期待。但陳俊裕強調,現行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過於寬鬆,調查期間欠缺明確停職(停聘)等即時隔離風險規範,致不良校長仍可持續影響校園;且處理期程冗長、校園付出高昂治理成本。相較不適任教師解聘辦法具較明確時程與暫時停聘等措施,國教署應儘速檢討修法,完善校長退場與保護機制。

進一步細究本案相關過程,全教總認爲以下三點值得關注:

第一,教育行政體系的視導制度近乎全面潰散:依據法規,國教署視導人員針對轄管學校校長校務經營不力或違反法令者,肩負輔導改善與即時糾正之責,甚可簽請懲處。然而,面對北科附工長期出現的爭議,主管機關卻只在事發後被動處理,鮮少見到積極輔導或持續追蹤之作為。平日視察的敷衍了事,終成今日校園治理崩毀的大禍!

第二,握有停損權力卻「有法不依」,坐視師生受害擴大: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下稱「校長不適任辦法」)規定,校長於接受調查時,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由校長請假,或將其暫時調到主管機關或所屬機關(構)支援業務。本案調查期間,當事人尚在校內掌握行政資源,屢傳疑似干預調查,或持續擴大爭議作為。全教總不解主管機關竟棄此停損機制於不用,等同於為濫權者撐開保護傘,讓校園動盪持續擴大。

第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適任事實樣態未能與時俱進同步修正:「校長不適任辦法」第2條明文參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內容,據以規範公立學校校長不適任之事實樣態。然而,現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內容是配合「教師法」102年12月24日修正條文,於103年1月3日修正迄今未變。對照「教師法」已於108年5月10日大幅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遲未與時俱進同步調整,致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教師法」兩法對於教育人員不適任事實樣態規範不一致。目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法已延宕六年,兩法不對應未來恐將持續增加處理校長不適任事件之困擾。

為此,全教總未來將持續監督教育部完善「校長不適任辦法」,讓「不適任校長即刻退場」成為常態。工會將繼續擔任校園公義的守門人,確保每位老師能安心教學、每位學生能免於恐懼,還給校園一個真正尊重人權與專業決定的純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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