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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學教師首次「勞動節」假日 走出校園加入遊行 高教工會提四大勞動改革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大學教師首次「勞動節」假日 走出校園加入遊行
高教工會提四大勞動改革 籲團結扭轉困境
後天即將是2026年的五一國際勞動節,而這也是台灣的大學教師們多年來,第一次得以與所有的受僱勞動者一起放假。高教工會日前除了號召了會員們,在五一勞動節當天,走出大學校園,共同加入遊行隊伍,與所有勞動者團結爭取勞動權益。工會也特別在遊行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對當前高教環境與勞動權益最重要的四大改革方向:
- 大學民主要落實
工會始終堅信:「民主」,絕對是決定未來高教勞動者能否度過當前危機最關鍵的基石!
高教工會在過去組織、協助高教領域教職員的過程中發現,這些年來大專院校不斷被侵蝕的民主機制與精神,特別是由校長、行政高層或董事會將權力不斷集中、甚至無限擴張的逆流,再加上教育部錯誤地以所謂「大學自治」名義漠視與縱容,已逐漸讓大學校園中這股「反民主」的發展,成為絕大多數高教基層勞動者在面對高教危機時最嚴重的阻礙。當一所大學內的教職員,連最起碼透過諸如校務會議等方式參與決策過程都遭到不斷壓縮與限制時,最終就是連最核心的工作權與專業堅持都難以獲得保障。工會指出現行制度所呈現的問題包括:
- 教職員生越來越被排除在「校長遴選」的過程中,私立大專院校董事會甚至得以完全無視教職員生的聲音;
- 「校務會議」組成結構,出現越來越多行政主管混充教師代表稀釋原來大學法保障的教師參與設計;
- 在新聘教師過程中,校長與行政高層越來越常見直接架空「三級三審」專業審查機制,變相給予校長等高層干預、介入新聘教師人事權的決定;
- 早已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特別是在私校越來越淪為學校高層透過各種設計影響、控制、甚至逼退教師的工具。
面對到大專院校這些「反民主」的發展,工會同樣相對應地提出得以讓民主真正落實的訴求與主張,包括:公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程序納入「教職員生同意權」機制、限制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不得由兼任行政主管者混充與保障編制外教職員參與校務會議、捍衛新聘教師三級三審之專業審查、廢除教師評鑑制度改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等。
過去幾年,工會也已將上述這些確保大學民主落實的關鍵改革訴求,透過整合在工會所提出的《大學法》修法版中一一體現,並持續關注目前國會內大學法的修法進度,期望透過這些倡議扭轉、翻轉當前高教領域內「反民主」的逆流,讓民主機制成為保障高教勞動者權益與專業性的最終防線。
二、勞權弱勢要保障
工會在記者會上說明,在目前台灣高教領域內的勞動者當中,至今仍然有一大群勞權弱勢,在極度缺乏法令保護的情形下辛苦卻毫無保障地工作著。包括人數超過四萬人的大學兼任教師、人數超過兩三千名的編制外專案教師、私校內的編制內職員,以及隨著華語教學需求擴張人數不斷增加的華語教師。
工會補充,對於工會過往組織並倡議已久的「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由於至今仍然完全被排除在《教師法》與《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外,淪為名符其實的勞權孤兒、甚至高教免洗筷,導致無法同專任教師或勞工一樣享有法令最基本的聘僱保障與各項勞動權益。當大學校方得以單方面恣意決定他們的續聘與否時,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必然成為最弱勢的一群,只能默默忍受「同工不同酬」的待遇。
而「私校編制內職員」,同樣因為長期被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也導致了包括調動、資遣等重要的勞動權益處在妾身不明的狀態,在高教危機與退場的浪潮中反而權益成為嚴重缺乏保障的一群。
至於人數不斷成長、但薪資與勞動條件卻相對惡劣的「華語教師」,雖然過去一兩年來因為工會的爭取,已經正式確立適用《勞動基準法》,然而目前卻同樣遭遇到各個學校至今仍抗拒遵守《勞動基準法》各項規範的困境。
工會強調:倘若我們沒有辦法保障並提升這些高教產業中勞權弱勢的待遇與處境,必然也將會因為其成為高教勞動保障破口,而進一步導致高教整體勞動環境的惡化。
- 私校退撫要提升
當退休成了私校教職員不敢面對、也不敢想像的惡夢時…
大專私校任教二、三十年,退休保障竟如此淒涼!台灣現階段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保障長年不足、偏低的惡果就是,許多私校教師辛苦拿到博士學位,即便在學校任職長達二、三十年後,退休時卻發現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竟然連三成都不到,根本難以維持退休後最基本的生活開銷。
目前法令所規定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率為12%,不但低於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延續了「公私不平等」;而且,這12%提撥的分擔比率為「教職員自己負擔35%,學校負擔32.5%,政府負擔32.5%」,換言之,私立學校對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負擔僅3.9%(12%*32.5%),甚至遠低於一般民間雇主對勞工的退休金法定提撥率6%。直接導致了私校教職員退休金不足的根本問題。
也正因為如此,工會去年起即開始大力疾呼應立即修法提高提撥率、提升私校教職員的退撫保障,特別是當一般勞工近年來已持續要求政府將勞工退休金提撥率由6%提高到12%時,工會只要求私校教職員的提撥率最起碼「比照公校」提高至15%。透過實質提升私校教職員退休保障,讓退休不再成為私校教職員晚年惶惶不安惡夢的代名詞。
- 私校資遣要慰助
很難想像,當一般勞工在今年五一遊行走上街頭,已開始訴求提高資遣費上限至15個月薪資時,私校教職員遭資遣、非自願離職時,竟然連一毛資遣費都領不到!
台灣目前任職於私立學校的編制內教職員人數超過4萬人(教師3萬人、職員逾1萬人),其中,私立大專校院教師近1.9萬人、大專職員則超過了八千人,佔了全體大專校院教職員近六成。然而,面臨少子女化、招生困難衝擊,各私立大專校院近年來不斷將壓力轉嫁到教職員身上,除了刪減福利、獎金、薪給外,強制資遣與逼退教職員更是頻頻發生,保守推估近年來非自願離職的大專私校教職員人數恐怕已經超過千人,很可能是台灣各產業非自願離職情形最嚴重的一群。
但依照現行法令,與八、九百萬的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工不同,私校的教職員倘若遭遇到非自願離職,法令對於資遣費的給予竟然沒有任何保障。目前只有當私校若依《私校退場條例》被教育部列入「專輔學校」,才有規範校方需以「慰助金」之名義發放「資遣費」;然而實際上許多私校在被專輔退場前,就已開始逼退與資遣教職員,這些私校教職員就可能一毛資遣費都沒有。教育部即便有補助私校「鼓勵發放資遣費」,其性質卻是「鼓勵」而非「強制」;結果就是大量私校教職員被強制資遣依舊拿不到任何資遣費,失去工作時距離退休年齡仍有一段距離,再加上私校教職員加入公保甚至連一般勞工行之有年的「失業給付」都沒有,生活立刻陷入了困境。
為此,工會去年起即發起連署,主張《私校退撫條例》應修法明定私校教職員若遭資遣應保障其資遣費,至少比照一般勞工每1年資發給0.5個月的薪給。
加入工會,集體倡議 攜手扭轉高教危機
最後,高教工會在五一勞動節前的記者會上強調:在當前幾乎不可逆的少子女化趨勢以及可預見將越來越劇烈的大專退場浪潮下,上述的四項改革目標將是決定台灣的高教勞動者命運最關鍵的環節。
工會除了在記者會上說明改革方向與目標對整體高教環境與高教勞動者的重要性之外,更疾聲呼籲更多大專院校教職員們持續加入工會,團結起來以集體的力量改變高教產業的勞動環境,共同扭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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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勿縱特權橫行,企工應自清門戶!台鐵產業工會告發勞工董事吳長智
文/台鐵產業工會
台鐵近期不僅是旅運事故頻傳,近期更出現弊案!過去曾因強制猥褻女同事遭判刑的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吳長智遭媒體爆料,藉工會職務之便詐領「乘務加給」據報詐領金額高達近80萬元的離譜行徑。
而日前也爆出其違反台鐵宿舍租借規定,單身卻申請多房型宿舍長達將近10年,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房舍使用管理要點>,如員工要申請多房間房舍,必須是已婚有配偶或子女同住,且戶籍地離服務單位通勤距離達100 公里以上且該距離內無自有住宅,然而日前在台鐵公司內部調查下,表示吳長智違法占用屬實,也違反規定私設車棚。
但台鐵公司內部調查屬實後卻宣稱「未有濫用職權申請、未有圖利」實在令人詫異!台鐵許多員工都離鄉背井工作卻無法申請到宿舍,勞工董事卻可以長期違法占用不被求償究責,對其他依規申請員工,或是申請不到宿舍而在外租屋、通勤的員工非常不公平,而且占用宿舍造成的相關損耗、私設車棚的架設與拆除費用,公司是否求償均不得而知。
產工認為,若占用事實存在,做為交通事業資位人員(公務員)身分的吳長智,占行徑已經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司就應該秉公處理,給予懲處並追償佔用期間費用,又吳長智同時作為台鐵公司化後第一任勞工董事、台鐵企工秘書,公司若輕放本案,產工認為是縱容特權行徑。
產工基於改革台鐵與台鐵企工立場,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吳長智,既然公司無法給予員工公平的結果,希望檢調單位能夠基於對有占用事實的情況展開調查。
而產工更要呼籲台鐵企工積極面對本案,由於工會內部有將近上億資產,吳長智除了是企工推派的勞工董事外,長年擔任工會秘書處會務人員,執行會務是否有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情形,請工會依法召開監事會盡快查帳,避免會員權益受損,又企工近期將召開臨時代表大會,產工呼籲企工勿枉勿縱、謹慎面對,應於大會中提案,將吳長智停權至調查結束,別再讓工會形象受損破壞團結基礎,更呼籲若查證屬實則應依企工章程以及勞工董事選舉辦法,給予除名及解任。
因此除了今日告發貪汙行徑外,產工分別對於台鐵公司、台鐵企工有以下訴求:
一、 台鐵公司應要求吳長智立即搬離宿舍,並以居住地周邊租屋市價金額,向吳長智追償違法占用至房租、相關使用損耗費用、違法車棚拆除費用。
二、 台鐵公司應連帶徹查全台宿舍違法租用狀況,落實宿舍租用公平性。
三、 台鐵企工應立即召開監事會查帳,檢查吳長智任職秘書期間是否有挪用工會會費公款私用之情形,以維護1萬5千名會員權益。
四、 台鐵企工應立即召開臨時代表大會,決議吳長智受調查期間應停權,若調查屬實則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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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測謊不科學,指認具瑕疵:蘇耀輝含冤三十年,今再審宣判無罪!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今日(04/29)上午9點30分,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捲入指認瑕疵冤案三十年的蘇耀輝先生,獲判無罪!
蘇耀輝捲入一起1997年的殺人未遂案,儘管他根本不認識被害人,卻仍因為具重大瑕疵的指認程序與測謊證據,於2005年遭判殺人未遂罪確定,處8年有期徒刑。平冤協會於2022年立案救援,為蘇耀輝發動再審救濟,歷經高院二度駁回、最高法院二度發回,終於在今年1月8日確定開啟再審,並於今日獲得再審無罪的結果。
在宣判結束後,蘇耀輝偕同其妻子謝伊齡,與到場的義務律師、志工、前來聲援的被冤者與家屬們一同至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以下摘要發言內容,以及平冤協會對本案無罪宣判之聲明:
簡銘昱律師:祝福蘇先生從今天開始,以一個真正的清白人身分好好生活
本案義務律師簡銘昱律師表示,很高興蘇耀輝先生與妻子的堅持,讓他們今天能迎來這個無罪的結果,他也提到在此之前,本案曾歷經兩次再審聲請被駁回,是救援團隊不放棄提出抗告,才讓本案最終得以重返法庭再審。除了再次感謝一路相挺的夥伴之外,他也祝福蘇耀輝與妻子能在今天之後,以清白之身安穩度日、照顧彼此。
洪維德律師:這個案子對司法而言具有意義,但對於蘇耀輝先生而言,卻是漫長的折磨
洪維德律師在發言時提到,法官願意在宣判時當庭肯認蘇耀輝因本案所遭受的多年司法折磨,這讓他感到非常欣慰。他進一步提到,法官不僅於本案開啟再審的裁定中,說明本案證據存有瑕疵,也在今日的宣判時詳細說明本案無罪的理由,接下來,對於所有的司法從業人員來說,就應該要仔細研讀、檢討為何司法會發生這樣的錯誤。
洪律師也在祝福蘇耀輝無罪之餘,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並特別提及今天一起來到現場聲援、與蘇耀輝同有司法不服從經歷的冤案平反者陳龍綺,洪律師強調,即使兩位並未入監服刑,但人在外面,受得苦卻並未比較少,希望國家能好好重視未受人身自由拘束的被冤者,在現行制度下將無法獲得任何補償的問題。
葉建廷律師:歷經將近三十年的辛苦,如今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抬頭挺胸地走出去
最後,本案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葉建廷律師,先代表平冤協會與義務律師團,向蘇耀輝與妻子謝伊齡分別獻花、致意,他表示,蘇先生與妻子歷經了將近三十年的辛苦日子,很感謝合議庭在今日做出了無罪的決定,也讓兩人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抬頭挺胸地走出法院。
接著,葉律師也強調,合議庭在今天所做的決定,對我國刑事司法體系來說極具指標性意義,未來,我們應該要盡可能建立針對指認程序、測謊證據的正當法律程序與防錯機制,也如此才可能減少造成冤案的風險,也避免下一個蘇耀輝案再度發生。
蘇耀輝:這起案件從民國86年到現在已經三十年了,人生能有多少個三十年能活?
義務律師團的發言告一段落後,我們將麥克風交給蘇耀輝。
蘇耀輝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到場支持的人,並娓娓道來這些年的他與妻子所被迫經歷的辛酸日子——民國9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有罪確定。他選擇司法不服從,卻也因此無法在外工作,只能由妻子維持家計;在此期間,他四處申冤、陳情,只希望有人能看見自己的冤屈,最後,所幸有監察委員陳師孟委員立案調查,以及高涌誠委員的轉介,案件才輾轉來到平冤,也因而能有機會在今天獲判再審無罪。
蘇耀輝表示,這三十年來的冤屈真的讓他受到許多折磨,真的很感謝妻子一路相扶相持、救援團隊一路相挺,他才有辦法堅持到今天,獲得清白無罪的結果。
蘇耀輝妻子謝伊齡:三十年很漫長,漫長到呼吸都會痛,希望政府能聽到我們的心聲
在蘇耀輝發言之後,蘇先生的妻子謝伊齡緩緩說道,這三十年對他們來說,真的是個極度漫長的折磨,這段時間幾乎是「漫長到連呼吸都會痛」。除了感謝所有律師、志工的相挺,她也希望這些年因冤案而受到的精神損傷,能夠被國家看見、聽見與補償。
她特別感謝到場聲援的平反者陳龍綺,在平反路上陪伴、鼓勵他們二人,讓他們不至於孤單無援。
平反者陳龍綺:在現在的法治社會中,我相信大家都能接受這樣的觀念——沒有人有義務要為一個錯誤判決入監服刑
同樣曾經歷過司法不服從,平反者陳龍綺感嘆道:「有沒有犯錯自己做清楚,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被關?」他很感謝法院今天宣判蘇耀輝無罪,然而他也提出疑問──「平反了,之後呢?」蘇耀輝與妻子花了三十年的時間證明他沒有錯,但失去的時間無法彌補,如今年事已高的他們要如何在健康、經濟都已受損的情況下好好生活?
陳龍綺說,目前的司法制度既不會向被錯判之人正式道歉,也不會給予司法不服從的人任何補償,因此他想呼籲司法院能正視這個問題,修補制度上的缺漏,不要再讓人生已經被冤案毀掉大半的人繼續受苦。
羅士翔執行長:蘇耀輝案除了照見測謊、指認瑕疵等問題,也照見了我們目前刑事補償法的漏洞
羅士翔執行長也向記者強調現行刑事補償機制的未竟之業。他表示,在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就有提出國家應「完善刑事補償法制」,針對未受人身自由拘束情形,也應補償,遺憾的是至今仍未成功修法。
羅執行長接著說道,蘇耀輝歷經了18年的司法不服從,其所承受的痛苦是一般人無從想像,他希望在今天透過蘇耀輝案的無罪宣判,能讓司法單位能再次正視這些冤案傷害,推動相關制度的改革。
最後,羅執行長帶領所有聲援夥伴一齊呼喊「蘇耀輝無罪」,陳龍綺也贈與大家自製的糕餅,為今日的無罪宣判獻上祝福。
蘇耀輝案大事記
- 1997年11月27日:本案案發,被害人詹氏夫婦於住處電梯前遭二名男子持刀砍殺成傷。
- 1997年11月28日:員警提供蘇耀輝一人之彩色相片供被害人進行指認。
- 1998年04月30日:新北地方檢察署就蘇耀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 1999年01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1228號刑事判決:蘇耀輝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1999年06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1192號刑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1年08月08日: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842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1年11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更(一)字第812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4年09月16日: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865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5年03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更(二)字第581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8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5年09月08日: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961號刑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全案確定。
- 2020年01月15日: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
- 2022年12月21日: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為蘇耀輝聲請再審。
- 2023年08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聲再字第633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3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557號刑事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4年11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再更一字第1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5年06月26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6號刑事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5年10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聲再更二字第5號刑事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
- 2026年01月08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457號刑事裁定,駁回檢察官抗告,本案確定開始再審。
- 2026年04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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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1集|究責基層社工具「保證人地位」 社安網從社工開始崩解?
文 / 黃苡甄
2023年,男童剴剴被保母虐待致死案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討論,4月16日一審針對陳姓社工的判決出爐。法院認定兒福聯盟陳姓社工犯下「過失致死罪」,且其社工身份具有「保證人地位」,因此判其兩年有期徒刑。此項判決引起社會各界爭論,這是台灣司法首次針對社工職位做出刑事判決。
身為第一線助人工作者,台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理事蘇莉淳認為,社會安全網並非全能,而社會安全也不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社工的確有責任,但不應無限擴大,政府必須說明「保證人地位」的判定範圍。此外,她也分享實際勞動經驗,希望讓大眾了解社工的工作內容,理解他們出來發聲的原因,也期待透過大眾的力量,減少類似的遺憾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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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地位」是一個法律專有名詞,指的是對特定對象負有防止危害發生義務的人,一旦未盡責任而導致結果發生,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蘇莉淳表示,過去社工界對這個概念其實相當陌生,無論是在學校教育或實務訓練中,都很少被提及。不過,在這次案件中,法院認為社工自願承接工作,等同承擔相應的保證人地位。社工的責任似乎被無限擴張,卻沒有明確的權責範圍界定。社工界擔心此次判例會帶來一波離職潮以及寒蟬效應。雖然法院強調判決僅針對陳姓社工個人的失職行為,但這樣的認定仍讓不少社工感到不安與錯愕,擔心未來在類似案件中,自己也可能因「保證人地位」的認定而被究責,落入與陳姓社工相同的處境。
助人者變監控者?
「我們接住了社會安全網接不住的人,但反而要承擔更多責任。」蘇莉淳語氣無奈地說。多數社工都會盡全力協助個案,努力接住那些被制度漏接的人,但此次判決出爐後,卻讓人感覺「多做多錯」。
社工的工作本質,是長時間陪伴個案、建立信任關係。但「保證人地位」的法律要求,卻讓他們必須在某些情況下轉為監控與通報的角色,與原本的專業價值產生衝突。蘇莉淳分享自己服務精神障礙個案的經驗,有時個案在情緒不穩時會主動來電求助,社工需判斷是否進行通報,一旦通報,往往會破壞原本建立的信任關係,但若選擇不通報,未來若不幸發生憾事,可能因「保證人地位」而被追究刑責,成為社工在專業判斷之外,額外需要承擔的壓力。
蘇莉淳說,社工當然有責任保護個案,沒有人希望悲劇發生,但在資源與制度未能到位的情況下,卻由第一線人員承擔高度的法律風險,讓許多工作者感到不公平,也加深不安的情緒。在這樣的氛圍下,即使再盡責、再有熱忱的社工,也可能為了自保,在與個案互動時變得更保守,影響原本建立信任關係的工作方式。
社工與保母是合作伙伴 政府與居托中心應負監督管理責任
訪談中也進一步釐清,社工的實際工作內容,和大眾想像其實有很大落差。蘇莉淳指出,在台灣現有制度下,安置資源長期不足,無論是機構或 24 小時保母都相當稀缺,社工往往必須一邊找資源、一邊協調,想辦法在有限的條件中替個案找到能暫時被接住的地方。這些資源很多時候並不是現成可用,而是仰賴社工長期經營的社區網絡,甚至包含個人人脈。
她也強調,社工與保母之間更接近合作夥伴。社工的角色,是在行政程序與資源連結上協助媒合,社工通常不會、也缺乏明確的法律權限去指揮或監督保母。實際上,保母的專業管理與督導,應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相關主管單位負責,而不是由負責收出養流程的社工來承擔。
社會安全網如何更緊密
主持人管中祥也說,社會往往對社工抱有高度期待,期待他們能即時發現問題、介入處理,甚至避免所有憾事發生。但在缺乏良好勞動條件的情況下,很難要求穩定而完整的專業服務表現。一個人光是照顧自己的家庭,都未必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何況是一名同時要負責二、三十個個案的社工。當工作量長期超載,卻又被要求承擔高度責任時,這些轉嫁到第一線工作者上的壓力,也成為必須被正視的問題。
回到第一線助人工作者的處境,他們的訴求很具體:希望政府能對事件負起責任,並說清楚制度哪裡出了問題,而不是把責任集中在單一個案或整個社工群體身上。同時,也期待社會能更理解社工的實際工作內容。社工不是全能,無法掌握所有資訊,更不可能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承擔所有風險。與其在事件發生後才追究責任,若社會平時能對周遭狀況多一分關注,或許能讓風險更早被看見與回應。當照顧責任不再只落在少數人身上,而是被更多人理解與分擔,社會安全網才有機會運作得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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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一女「委外人員」1天工作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沒加班費,因職場壓力罹患憂鬱症
文/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派遣工會」)於2026年4月28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北一女」)為壓低勞工待遇,以「假承攬,真僱用」的方式將校內職工業務「委外」,長期放任「廠商」高薪低報勞工勞保;且「委外人員/派駐勞工」經常性加班、連續出勤超過《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上限,還領不到加班費與假日出勤工資。
另外,北一女亦未落實勞務採購契約中的「特休年資併計」規定,使勞工的特休日數短少。最後,在北一女的不當管理下,有「委外人員」因職場壓力罹患憂鬱症。北一女得知後,竟利用與廠商標案到期的「機會」,要求廠商不續聘該名勞工執行新一期標案,恐構成就業歧視。廠商解僱勞工後,拒付資遣費。
北一女不當管理,勞工罹患憂鬱症遭職場霸凌、就業歧視
江女士於2019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北一女服務,年資6年3個月。一開始,北一女以「專案助理」職務僱用江女士,月薪34,000元,由教務處管理,負責全校學科講義、段考考卷以及各處室會議相關資料的油印工作。2020年4月起,北一女因江女士原職務所屬的計畫結束,把他轉為委外人員(全程完全由北一女指示,未經廠商召募、面試),改由「職工業務」的承攬廠商僱用;工作內容除了原本負責的油印,還增加校園環境清潔,月薪卻減少至26,000元。江女士因單親撫養身心障礙的孩子,若離開北一女的工作,怕很難承擔收入中斷,故只能接受惡化的待遇轉委外。
江女士轉為委外人員後,從原本純受教務處管理,變成教務、總務處共管;業務量增加之外,兩處派工還不時衝突,衍生江女士與北一女管理人員及其他委外職工紛爭。2024年3月,江女士因長期職場壓力導致失眠等問題,開始找心理師諮商;然後在心理師建議下,於2025年9月起赴醫院精神科就診,不久被診斷罹患憂鬱症。2025年11月,由於江女士的身心症狀明顯,北一女告知他的勞動契約,將隨標案(「113年度職工業務委外採購案」114年度後續擴充)於同年12月31日期滿終止。但,實際上,下一年標案(115年度職工業務委外)仍由當時僱用江女士的「淞美清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淞美」)得標。
除了前述的就業歧視嫌疑,北一女「管理」江女士的方式,恐也構成職場霸凌。例如,2025年12月9日,北一女曾因江女士的身心症狀,由學校高階主管帶隊至油印室堵人,表示要把江女士強制送醫;為了逃離北一女管理人員的威脅,江女士躲進廁所,該主管竟帶人跟隨至廁所門口包圍,指示不得讓江女士離開,直到強制送醫。最終,江女士當天被困在廁所裡兩個小時,電話通知友人前來北一女陪同後,才順利擺脫對他人身自由的限制返家。
勞工單日工時、連續出勤天數爆表沒加班費,勞保、特休又被偷,雇主解僱還不給資遣費
江女士服務北一女期間,因工作量龐大,經常須加班以及於假日出勤;最長,曾有單日工作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的紀錄,均超過《勞基法》上限,且不曾領到任何加班費與假日出勤工資,已經台北市勞動局檢查確認違法。另外,江女士在淞美的月薪30,000元,該公司替他加保勞保、提撥勞退,只加保、提撥28,800元級距;也被勞保局查明,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與《勞工退休金條例》。
北一女與淞美的勞務採購契約,約定派駐勞工的「特休年資併計」。江女士從2020年4月1日起,在北一女擔任委外職工。淞美承攬北一女職工業務委外,則始於2022年1月1日。依「特休年資併計」條款,淞美給予江女士的特休日數,該從他2020年4月1日開始的年資算起。但,淞美從未遵守勞務採購契約,每年都只從2022年1月1日起計算年資,短給江女士特休。江女士向北一女反映,北一女竟回覆該校與淞美的契約裡,沒有「特休年資併計」約定。
最後,淞美接到北一女指示要解僱江女士後,起先有依法做資遣通報,並於2025年12月31日(勞動契約終止當日)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江女士,亦在同日退保勞保。之後,江女士於2026年1月間赴就服站申請失業給付,被告知淞美於同年1月13日撤銷資遣通報,以致江女士無法領取失業給付。江女士的資遣費,淞美也拒絕給付。
去年北捷、今年北一女,北市府委外人員勞動權益受損非個案
綜觀江女士於北一女遭受的眾多違法、惡劣對待,其根源,在江女士負責的工作明明是直接受該校主管指揮監督的常態性業務,北一女卻被容許將勞務委外。在委外制度下,勞工受制標案通常一年或兩年一標,即便勞動權益受損也多半不敢爭取,怕會因而遭報復、清算,隨標案結束失去工作。透過委外,採購機關能利用勞工身陷就業不穩定的恐懼感,大力打壓勞動條件來降低人事成本。一旦發生問題、爭議,則可以假「委外」之名輕鬆規避責任,任憑免洗勞工與免洗廠商兩造糾紛。
2025年4月,派遣工會進行「台北捷運,特休小偷!」行動,針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捷」)近900名平均年資8.21年的「委外」清潔人員特休一再被歸零,使北潔於清潔勞務採購契約納入「特休年資併計」條款。後續,台北市政府應多位議員質詢,表示將全面清查市府各機關委外人員的勞動權益是否獲得保障。現在,一年過去,又有北一女的案例發生,不禁讓人質疑市府清查的成效:台北市政府總計約6,000名委外派駐人力裡,還有多少正遭受違法、惡劣待遇?
訴求:北一女內部調查職場霸凌、就業歧視並監督廠商依法,北市府提出方案將委外人員收回自僱
綜上,派遣工會對北一女及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 北一女應要求、監督淞美,立即依相關勞動法規及勞務採購契約,給付江女士加班費、假日出勤工資、勞退短提金額、特休應休未休工資、預告工資、資遣費。
- 北一女應就校內人員疑似對江女士職場霸凌、就業歧視,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公佈結果。
- 台北市政府提出方案、時程,將全市府負責常態性業務的委外派駐人員收回自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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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殤日為原住民族勞工請命 呼籲政府正視高風險職災處境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工地現場經常發生勞工「高空墜落」,職災受傷死亡案件層出不窮,尤其原住民族勞工長期蒙受其害。今天是428國際工殤日,工傷協會及基隆市原住民生活互助協會與兩位原住民族勞工職災家屬前往行政院陳情,除了追悼工殤者,更提出6大訴求希望行政院組成跨部會小組,正視原住民族勞工的職災處境,包含提高納保、補助參與職安訓練、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統計、完善工傷家庭求助轉介管道,並在預防職災方面做到專案勞檢高風險產業及主動將職災教育送進部落。
改善最底層的原民職災預防 就是保障所有勞工的職安
2024年台北市政府跨年舞台發生重大工安意外,36歲阿美族人拉外.阿利克(Lawai Arik)在舞台搭設工程鷹架時掉落死亡。去年(2025)的國際工殤日,拉外.阿利克的家屬與聲援者便前往台北市政府門口向著拉外.阿利克在廣場上的往生地點默哀。
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表示,拉外是家裡最小的弟弟,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他的離世造成家人沉痛的傷害,然而事件發生這麼久了,還是看到到處發生高空掉落的職災案件,顯示危險工作的防護及職安做得還不夠,需要政府及相關單位更加重視、謹慎看待。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去年多次陪同拉外.阿利克家屬與臺北市政府協調時,特別提到拉外.阿利克在工作之前並沒有進行勞工安全教育訓練,所以當時跟臺北市政府要求要加強管理,所有進工地的勞工一定要上職安課程。但是實務上發現,官方開設職安課程太少,經常一開課就「秒殺」,再者「點工」工人(營建或裝修工程勞工按實際工作天數或時數計薪方式)上課一天就損失一天工資,他們要求北市府補貼一日工資,職安教育不該由勞工吸收成本。台北市政府原民局因此參照勞工實務,答應編列預算,給予工資及交通成本的補貼,讓原民勞工接受職安課程。賀光卍呼籲,行政院也能辦到,訴求應補助高風險產業勞工進行職安課程。
另一位泰雅族64歲女性勞工武美珠,2023年5月時在花蓮慈濟相關企業「協力志業」新建工程擔任模板工時,不慎從二樓鷹架跌落,傷勢嚴重並造成後續腦中風成為植物人,龐大照護費用導致家庭陷入困境。
武美珠的女兒表示,媽媽長期臥床、必須全天候倚賴家人照護,讓他自己的家庭生活也變調,面對媽媽的病情得時常跑醫院,難以參與孩子的成長歷程。他提到如果高風險工作真的有被重視,做好事前安全準備,媽媽今天就不會變成植物人,而且事故發生後,家屬感受到的不是政府或雇主的支持,而是許多冷漠及無奈,得靠家屬自行撐下去。
他說到:「幫媽媽爭取權益時,才發現媽媽沒有被保職災保險,許多原住民家庭也面臨這樣的狀況。發生工傷不是只有新聞上的一天,而是家屬得承擔多年的痛苦與負擔。」他呼籲政府對於發生職災之後的家庭,其協助及支持管道應建立的更完善。
武美珠的女兒(左)、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右)
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指著眼前看到的高空作業,認為層出不窮的高空掉落職災案件,顯示危險工作的防護及職安做得還不夠,需要政府及相關單位更加重視、謹慎看待。
盼政府專案統計清查原民高風險職災 勞檢與職災預防做到位
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理事長拔耐•茹妮老王(Panay Roni Laowang)表示,今年才過了4個月,協會已經接到5個職災案件,希望政府看見台灣的原住民族長期做著高風險的工作,卻沒有得到相對應的保障。
拔耐•茹妮老王說到,在第一線接觸到的實務經驗裡,營建工地層層轉包的制度下,最底層的承包工頭和他的工班有非常多人沒有加入職業災害保險,一旦發生意外或傷害,就像武美珠一樣無法拿到基本保障,因此要求政府對高風險產業的臨時工、派遣、工承攬工以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進行專案清查,改善納保比例、全面提升納保率。
拔耐•茹妮老王也提到,原住民勞工長期集中在高風險工作,然而原民職災案件卻處在零星個案當中,甚至有許多沒有被納保也沒有提出申請跟被認定的個案,是實際存在的黑數,民團要求勞動部、原民會以及行政院應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統計、給付、勞檢與高風險產業的分析專章,才能了解實際狀況,真正檢討制度上的問題。
拔耐•茹妮老王重申,原住民不是比較不怕死,也不是比較勇敢,是因為台灣社會需要有人從事這樣的高危險工作,因此要納保、要統計、要補助不是恩惠,是基本責任跟完善制度的建立。
「我們不能再接受,每次都是勞工受傷或死了、家庭毀了,政府才要開始調查跟檢討。」工傷協會理事長李竣凱表示,既然政府明明知道原住民的勞工長期集中在營建、製造、技藝及基層的勞力等高風險的產業,就應該在風險發生之前主動介入,啟動專案勞檢,並開始專案的預防及教育,而不是等悲劇發生之後才來補救,呼籲政府應針對原住民所在的高風險產業啟動專案勞檢,才是負責任的國家應該要做的事情。
最後遞交陳情時,賀光卍表示為了可以得到行政院充分的回覆,特地提早兩週就向行政院相關單位遞交6大訴求內容,然而行政院派出內政衛福勞動處參議吳婉慧出面接收陳情時回應,會代為轉達長官,也會請勞動部跟原民會盡快給出具體答覆。
賀光卍說,原本期待行政院至少開會商討過哪一項訴求可以馬上進行,卻未有承諾。最後要求行政院應在一週內具體回應。
為減少營造業職災發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要求全台營建工程業勞工工作前必須進行6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認證的「臺灣職安卡」,將在今年7月上路。拔耐•茹妮老王認為此項政策確實有助於提升勞安意識,但他提醒,像拉外阿利克搭建跨年舞台的高空作業是屬於廣告業,非營造業,還有許多工作類別也有爬高或其他高風險狀況,政府應思考一併納入必須取得「臺灣職安卡」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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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428工殤日-追悼殤者、保護勞動者 正視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處境
(截圖自YOUTUBE直播)
文/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
每年4月28日為國際工殤日,是追悼職災殤者、要求制度改革、保護勞動者的重要日子。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將於今年428工殤日,與基隆市原住民生活互助協會共同前往行政院舉行記者會與倡議行動,要求政府正視原住民族勞工長期承擔高危險工作,卻在職災預防、保險納保、教育訓練、即時協助與統計制度上被長期忽視的問題。
本次行動選擇於行政院前舉行,正是因為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議題,不僅涉及勞動部職災預防與勞保制度,更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原住民族勞工之政策責任與支持系統,也需要行政院統籌跨部會回應與改革。
五大訴求:
1. 加強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納保率。
2. 政府足額開辦原住民族勞工可近用之職災預防教育課程。
3. 補助原住民族勞工參與職安教育期間之工資損失。
4. 建立部落與都市原住民即時求助與轉介協助管道。
5. 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相關統計、給付與勞檢分析等,比照勞動統計年報與勞動檢查年報。
拔耐‧茹妮老王(基隆市平地原住民議員擬參選人):
我們站出來,不只是追悼, 而是要讓政府看見—— 原住民族勞工,長期在高風險工作中,卻沒有相對應的保障。 我們提出6項訴求: ① 提高納保率 要工作,就要有保險。 ② 建立職災專章 沒有統計,就沒有責任。 ③ 補助職安訓練成本 參訓不能自己扛。 ④ 職災教育走進部落與現場 資訊訓練,要送到人所在的地方。 ⑤ 建立即時求助與支持系統 工殤家庭,不該孤單面對。 ⑥ 高風險產業專案勞檢與預防 危險的工作,就要更嚴格守護。 — 原住民族勞工不是比較不怕死, 是被放在更危險的位置。 追悼,不只是哀悼, 更是為了讓傷害不再發生。 不要再讓工殤,成為繁榮的代價。這篇文章 【新聞稿】428工殤日-追悼殤者、保護勞動者 正視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處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名間年降雨日數漸少、風速小 茶葉生長產量受影響 設置焚化爐恐毀掉名間百億茶產業
(鄉民丟擲紙飛機,抗議縣府搞飛機,高喊「名間不要焚化爐」)
文/監督施政聯盟、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民間團體與名間鄉茶農今日召開記者會,抗議南投縣環保局執意於一個月內密集召開六天範疇界定會議,昨天會議中甚至發生警方拉扯民眾致傷情形,當事人出示驗傷單痛批荒腔走板。另根據農糧署及相關統計資料,南投縣名間鄉是台灣茶產業的核心重鎮,其茶種植面積約為2,200公頃,是台灣範圍面積最大的單一茶區,茶葉產量約佔全台的4成以上,年產值估計達到100億元以上,供應全台約60~70%的手搖飲基底茶原料。全台手搖飲店年銷售額約560億元(飲料店業2024年營業額1300億元),名間鄉即為其最重要的供應鏈上游。民團引用氣象署資料強調,名間及鄰近地區風速小且降雨天數漸少,若設置焚化爐將重創名間茶產業。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認為,名間風小且雨天日數漸少,焚化爐設置對名間茶產業影響鉅大。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每年降雨天數有下降趨勢,2020年及2021年降雨日數僅87天與96天,鄰近的二水測站2020年、2021年、2023年的降雨日數分別為79天、84天及81天;林內測站2020年的降雨日數為83天(表一)。名間及鄰近區域降雨日數減少,每年十月到次年三月為枯水期(表二)。再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2016至2025年之年平均風速為1.3 m/s(表三),於風速微弱的氣候條件下,大氣擴散不易。雖尚無法證明年降雨日數與發電廠或焚化爐排放熱氣污染有關,不過,設置焚化爐前後的年平均降雨日數確實降低了(表四),年平均降雨日數減少超過10日的測站包括基隆(減少11日)、淡水(減少21日)、台北(減少24日)、台中(減少14日)及台南(減少22日)測站等。
陳椒華指出,茶樹生長極度依賴高濕環境,在降雨日數漸少下,環境的「水分補給」主要仰賴名間台地特有的地形霧(晨霧)。名間鄉受地形影響風速較小,這在氣象學上代表大氣擴散條件差。名間鄉若設置焚化爐,將產生熱能滯留(熱島效應)及「乾化」效應風險,而焚化爐運作會持續排放高溫廢氣,在風小的環境下,這些熱能難以被氣流帶走,會在局部區域堆積,導致周邊微氣候氣溫上升,而溫度的微幅上升會降低相對濕度,直接干預水氣凝結成霧的過程。所以,對於依賴「晨霧潤澤」的名間茶區來說,原本就因降雨日數少而珍貴的霧氣,可能因熱能排不出去而提早消散或無法成霧,水氣將減少並影響茶葉的品質。另外,風小意味著焚化爐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微量重金屬)易在茶區上空盤旋,隨後因「重力沉降」或偶發降雨落入土壤,影響名間茶引以為傲的純淨品質。
茶農代表陳沛暖表示,茶葉是精品農業,其品質取決於嫩芽的纖維化程度,這與「溫濕度偏差」息息相關,如果降雨少加上焚化爐帶來的乾燥熱能,會加速茶芽老化、纖維化,導致茶葉口感苦澀、香氣喪失,影響產值。夜間溫度若因熱能滯留而升高,茶樹會增加呼吸作用,消耗白天光合作用累積的養分,導致茶葉「回甘」程度下降。名間供應全台約60%~70% 的手搖飲基底茶。一旦微氣候改變造成品質不穩,將衝擊當地超過 100 億元 的年產值及數萬人的生計。
名間鄉炭寮村茶農詹秀美表示,名間鄉是全台灣產茶量最大的地方,炭寮村裡有超過七成的人都在種茶,這片土地養活了我們好幾代人。茶農的生活很單純,每天巡田、除草,每五天要精準地澆一次水,每一次都要澆足40分鐘,才能確保這些茶芽長得翠綠、長得健康。我們對這片土地的呵護,就像在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但是現在,我們的心在滴血!去年縣長竟然決定要在新民村水源頭的農業特定區,蓋一座一天要燒 500 公噸廢棄物的焚化爐!大家知道嗎?這支焚化爐的煙囪,正對著的就是我們炭寮村的茶葉產區。焚化爐一旦運作,那些肉眼看不見的粉塵、重金屬,會直接飄落在茶葉嫩芽上。茶葉是要喝進肚子裡的,如果沾滿了落塵,我們的茶誰敢買?我們辛辛苦苦澆的水、流的汗,難道都要付之一炬嗎?
更可怕的是,焚化爐排放的二氧化碳會改變微氣候,溫度會升高,雨水與霧會變少。我們種茶是看天吃飯,氣候一變,茶樹長不出來,茶農的生計就斷了。這是要逼我們走投無路嗎?我代表炭寮村的所有茶農,向縣長發出最沉重的訴求:立即撤銷環評!重新選址,遠離水源與農產區!好山好水才能種出好茶,請縣長不要為了處理垃圾,毀掉台灣最寶貴的茶鄉。請救救我們的土地,救救我們的孩子!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釋致中指出,雖然台灣產茶的地方不少,但多以高山茶為主。而支撐國內龐大手搖飲市場的基底茶,約有七成產自名間鄉。手搖飲主要的消費族群為廣大的年輕世代,眾多知名連鎖手搖飲品牌,如TEA TOP第一味、山培、烏弄、木衛二、茶之魔手等,均有使用名間茶葉。釋致中質疑,若焚化爐蓋成,名間茶葉恐被貼上「焚化爐產區」的負面標籤,將來不管那一家手搖飲店,只要被提到他們的茶是從有焚化爐的地方種出來的,誰還會願意買?銷量和售價不會受影響嗎?這類損失要如何評估?又該如何賠償?環保局賠得起嗎?這絕非環保局長李易書一句「焚化爐絕對不會影響茶葉」能輕描淡寫帶過的,也不是李局長甚至於許縣長能解決或承擔的。
製茶師常行深手拿茶裏王和御茶園表示,過去廣告中的「雲霧繚繞」畫面,正是台灣茶的重要賣點之一。許淑華縣長一直說要用數據和科學解決垃圾問題,而焚化爐就有煙囪,就有熱氣,就會破壞名間鄉的霧氣。常行深嘲諷喊話許淑華,垃圾問題現在一定要解決,不用等到六年後焚化爐蓋好才解決,數據跟事實真的太重要,今天名間鄉,明天南投都遭殃。作為一個台灣茶師只有一個心願,就是「茶出得去 錢進的來 南投發大財」,回頭是岸縣長,快點開始解決垃圾問題,不要一直拖!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名間焚化爐如果蓋下去,這不只是南投人或名間人的事,更是我們彰化人的事,名間地勢比彰化高,焚化爐蓋在那裡,就像有人站在樓梯上往樓下拍菸灰,風一吹,那些我們看不見、聞不到的戴奧辛和重金屬,會像溜滑梯一樣順著山風,直接灌進二水、溪州、田中的菜園和稻田裡。彰化人辛苦種出來的農產品,最怕的就是污染,跟茶葉一樣,只要驗出一點點,這整季的血汗就全報廢了,更會摧毀農民苦心經營數十年的品牌信任度,造成長遠的經濟損失。還有大家必須意識到,濁水溪不是一條普通的河流,她是我們彰化的救命水。名間位於上游,任何上游的變動都會在下游放大,這不只是影響上游農田,連下游王功、芳苑那些對水質極度敏感的文蛤養殖區,都將被迫承擔不屬於他們的風險,所以我們彰化人一起站出來,反對名間焚化爐的興建。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熱排放將影響微氣候,降雨量、濕度若改變將造成茶葉減產、品質下降,況且現在還沒蓋焚化爐茶價就嚴重下跌。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回應表示,他個人不知道如何解決熱排放、微氣候變化等問題,認為「在名間蓋焚化爐不合理」,所以需要找到科學證據。
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書面意見(下圖):
名間鄉茶區近年來因都市化之熱排放影響,加上氣候變遷造成霧氣減少、陽光直射率增加,不耐熱之品種清心烏龍已逐漸消失。焚化爐的興建將加速該區之熱化效應,影響茶葉生產與品質。
建議①評估懸浮微粒與當地霧氣與降雨頻率。②名間灌溉用之水池底泥,為恐為重金屬累積之處。③環境熱化是否加劇病蟲害須進行評估。
表一、2020~2025年各氣象測站平均年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 2020~2025年平均年下雨日數 (天) 備註 (特定年降雨日數) 名間測站 2020~2025 107 2020年,87天;
2021年,96天 竹山測站 2020~2025 114 2020年,95天;
2023年,95天 林內測站 2020~2025 103 2020年,83天 二水測站 2020~2025 92.3 2020年,79天;
2021年,84天;
2023年,81天 南投測站 2020~2025 90.8 2020年,87天;
2021年,78天;
2023年,81天 新竹測站 2020~2025 92 嘉義測站 2020~2025 92.8 台中測站 2020~2025 87 台南測站 2020~2025 74 永康測站 2020~2025 80.6 日月潭測站 2020~2025 124.8 台北測站 2020~2025 141.3 淡水測站 2020~2025 128.1 基隆測站 2020~2025 183.8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二、名間氣象測站2016~2025年降雨日數(枯水期:10月至次年3月)
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總和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 2015 — — — — — — — — — — — — — 2016 15 9 14 10 12 24 15 20 17 5 6 2 149 2017 3 3 10 11 12 18 24 7 11 4 6 5 114 2018 14 9 5 5 6 18 18 22 8 3 4 0 112 2019 3 2 13 8 20 19 18 20 8 2 0 7 120 2020 2 2 6 10 13 7 12 19 6 0 3 7 87 2021 4 2 2 1 6 21 17 20 12 3 4 4 96 2022 12 13 11 6 15 15 14 18 9 3 2 2 120 2023 3 1 3 8 5 22 14 17 16 4 1 6 100 2024 3 3 7 10 12 18 23 15 17 6 2 4 120 2025 8 5 10 8 13 21 19 14 12 3 3 1 117 106.6 2026 1 6 4 10 — — — — — — — — 21 總和 68 55 85 87 114 183 174 ## 116 33 31 38 月平均 5.333 4.33 6.5 7.17 10.7 17 17 17 12 3.17 2.5 4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三、名間及鄰近氣象測站的年平均風速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平均風速 (m/s) 名間 2016~2025 1.3 竹山 1993~2025 0.52 林內 2016~2025 1.22 二水 2012~2025 1.22 南投 2012~2025 1.2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四、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前後之年平均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區域焚化爐或發電廠 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基準年) 基準年之前,年平均下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年平均降雨日數 減少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隆測站 協和發電廠、天外天焚化爐 1977 208 197 11 183.8 新竹測站 新竹市焚化廠 2000 116 113 3 92 嘉義測站 嘉義市焚化廠、鹿草焚化廠 1998 106.75 102.82 4 92.8 淡水測站 內湖焚化廠、北投焚化廠 1991 160 139 21 128.1 台北測站 新店焚化廠、文山焚化廠、木柵焚化廠 1994 179 155 24 141.3 日月潭測站 — 1999 152 138 14 135 台中測站 文山焚化廠、后里焚化廠、烏日焚化廠、台中發電廠 1995 122 108 14 87 台南測站 城西焚化廠 1999 103 80 22 74 永康測站 永康焚化廠 2007 88 82 6 80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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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三重啟程序草率 三原則玩真玩假?核安核廢無解 反對老舊核三重啟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今(4/28)於核三廠所在地恆春鎮舉行「核三廠再運轉審查地方說明會」。針對核三廠運轉執照已屆期、設備老化,且核安、核廢與地方參與問題仍未解決,恆春在地居民、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及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核安會正視核三重啟的風險與爭議,在三原則尚未落實前,不應推動再運轉審查。
核廢無解、核安風險高,恆春不該被迫承擔
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江國樑表示,核三重啟存在三大疑慮。首先是核廢問題「禍害留子孫」。至今政府未能說明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與方式,在核廢無解、且重啟公投未過的情況下,不應再製造更多核廢。
第二,地方是否隨著核三重啟程序不斷往前走而被迫「出賣家園」。地方近來聽見不少聲音將核三重啟與回饋金連結,甚至主張只要核三早日重啟,地方就能取得更多回饋。地方居民承擔的核安風險及家園的共同未來,不應化約為回饋金的金額,讓居民被迫在回饋金與出賣家園之間做選擇。
第三,他擔心老舊核三是否讓居民成為「實驗的白老鼠」。核三廠已運轉40年,機組老舊,又位於地震風險區域;恆春地形狹長、撤離路線僅有一條主要幹道,人口與觀光活動又集中,一旦事故發生,居民與旅客究竟要往哪裡撤離?至今仍缺乏令人安心的答案。
資訊不透明,居民長期被排除在決策之外
來自恆春大光里的在地文化工作者龍昶維表示,兒時的印象總是脫離不了老家旁的核三廠,進出大光的路旁就能看見核三廠區,但對於這座核電廠的實際運作、風險與決策過程,地方居民卻長期一無所知。他形容核三廠像一座「巨大又安靜的怪獸」,存在於恆春土地上40多年,卻形同被抽真空一樣,讓在地人除了接受它的存在,無從參與、理解或回應,更無從選擇。
龍昶維指出,核三廠最大的問題在於「兩個不透明」:一是建置過程不透明。核三廠是戒嚴時期的產物,地方從未真正參與決定,一開始就處在被動接受的位置;二是核安資訊不透明。當地孩子去台電南展館戶外教學,但接收到的僅是「核電安全無虞」的單向宣傳,對核廢料與運轉風險卻幾乎沒有說明。在核廢未解的情況下,恆春是否將隨著核三廠重啟,理所當然地成為核廢料的萬年故鄉?他提出質疑。
最後,龍昶維表示,恆春居民長期承擔第一線風險,卻被貼上「為了補助」或「恆春人挺核」的標籤。恆春人的沈默並不代表接受,實際上這種沈默是核三廠長期讓事實遠離民眾的結果。於發言最後,他重申:「我是恆春人,我反核。」
缺乏公開與參與,再運轉審查難稱正當
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指出,目前核三再運轉審查仍高度集中於技術面,僅透過形式性的地方說明會回應社會疑慮,缺乏完整資訊公開、資訊轉譯與公眾討論機制。從資訊公告、時間安排到參與設計,都不利於民眾理解與實質參與,等同將核三是否重啟的重大公共決策皆限縮在專家與技術體系之內。尤其本場說明會地方組織約說明會前12日才收到公文,在地居民多數更不知道有這場說明會。舉辦於上班時間,亦將許多民眾排除在參與之外。
邱花妹進一步指出,台電雖盤點機組設備、人力配置、燃料乾貯、同型機組延役狀況、地質耐震、安檢整備與供電效益等面向,但整體仍流於技術判斷,未能提出技術、經濟與社會接受度三重面向的完整評估。若政府一再宣稱核電重啟必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那麼再運轉計畫就不能只由台電以技術報告帶過,更不能忽視去年核三重啟公投未通過的事實。
她強調,再運轉高度涉及社會許可與地方信任,若沒有第三方專業審查、透明公開的安全檢查結果,以及屏東與恆春居民的實質參與,程序上難稱正當,更不尊重地方。
核安無法假設,三原則不能流於口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能從不存在「絕對安全」,全球近50年的核電歷史,三次重大核災已證明,核安不能僅以機率或標準推估。即使核三廠在恆春運轉40多年未發生重大事故,也不代表未來具備百分之百安全。真正的核能安全,必須建立在資訊透明、民主參與及在地居民充分知情之上。福島核災後,國際社會普遍提高核安標準,但台灣至今仍未建立足以面對廣域核災的應變制度。
她指出,政府如果要推動核二、核三再運轉,就不能將其視為單純行政程序,必須正面回答核廢料最終處置、老舊機組風險、斷層與耐震疑慮,以及疏散演練、防護物資、跨縣市應變等問題。在核廢無解、應變不足、地方未參與的情況下,「核安無虞」只是空洞的口號。
再運轉審查應公開透明,不能以技術高牆排除公民參與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表示,台灣核電歸零已近一年,依官方統計,至今備用容量率仍維持約一成,且至 2032 年前並無缺電問題。當前真正棘手的挑戰,是半導體與 AI 產業帶來超乎預期的用電成長,以及國際戰爭衝突下的能源風險;然而,核能並非解方。核電不僅成本高昂、建置與重啟期程漫長,至今包括台灣在內,多數國家仍未解決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
他強調,核安會即將審查台電提出的再運轉報告,審查過程必須做到資訊充分公開,並以公眾能理解的方式說明,讓公民得以實質參與討論。核能安全不應成為少數專家壟斷的技術高牆阻礙公民參與,因為核電風險攸關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的生存發展。賴政府也必須清楚說明,所謂「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具體標準與落實方式為何。在沒有地方同意、核廢料沒有最終處置場、核安也不能被保障的前提下,核三完全不具備重啟條件。
反對核三重啟,應落實核電三原則
針對本日的記者會,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提出以下訴求:
訴求一、反對核三重啟:目前核三的地震與複合式風險難解,設備老舊老化。福島核災15年,核災殷鑑不遠,一旦發生核災,恆春半島將難以復原;台灣至今無最終處置場選址條例,也無相應程序,令人擔憂恆春將成為萬年核廢的故鄉;2025核三公投未過關,至今重啟核電的討論依舊缺乏社會共識。上述問題未解,核三不應重啟。
訴求二、重啟審查不應草率:目前的重啟審查流於技術決策,缺乏明確資訊公開與社會信任,使在地居民處在無法參與決策的位置。核安會應確保重啟審查程序的資訊透明與轉譯,並應有完整的公共參與規劃,尊重地方居民的自決權。
訴求三、落實核電三原則:核三廠面臨核安未明、核廢無解、社會溝通不足的問題,令人憂心民進黨的三原則玩真玩假?執政黨有責任向社會說明,核電三原則如何被具體落實,提出清楚的程序及門檻,供社會大眾檢驗。
民間團體再次強調,核三重啟是攸關公共安全與世代正義的重要能源決策,不應被視為單純行政程序。
共同聲援團體: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暖暖蛇國小共學團、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綠黨、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島島ta̍uh-ta̍uh-á高雄育兒支持共學團、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和平、社團法人屏東縣愛鄉協會、社團法人好屏青年協會、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持續邀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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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鼓勵所有受僱者一起成為「性別歧視糾察隊」!
桃園市政府113年頒給長榮航空「母性健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獎項,但事實上,長榮航空不僅對懷孕空服員違法扣薪,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生理假和家庭照顧假也都會被不利待遇,更是違反勞動基準法全台灣第二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更是全台灣第一多!
本會曾經期盼桃園市政府能收回頒給長榮航空的獎項,才不會傷害母親跟勞工的心,更變成全台灣事業單位的壞示範,但桃園市政府仍不願意收回,故本會理事會決議推派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為115年模範勞工,因為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本身即是懷孕期間和育嬰留停復職後被長榮航空不利處分的受害人之一,並在109-114年期間帶頭申請勞檢和申訴性平,動員上百人次的會員一起行動、調解、申訴、提告,長榮航空才終於開始改變,願意歸還違法苛扣的薪資,造福超過八百位長榮集團現職員工,以及日後每一位懷孕和育嬰留停的受僱者。
我們希望桃園市政府能擦亮眼睛,連續違法的長榮航空,不應該成為「模範事業單位」,兼具勞動意識和性別意識,敢於糾正性別歧視、面對違法行為敢直言不諱的人,才是「模範勞工」,更鼓勵每一位受僱者都能成為「性別歧視糾正隊」,一起糾正僱主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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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均GDP翻倍,公教調薪僅1/6! 回應人總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要求「116年調薪10%、專業加給調升2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證實,已啟動116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研議,並規劃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公務員專業加給表」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今日嚴正指出:政府雖已覺察公教人才流失嚴峻,但調整方案卻仍維持不透明的黑箱審議與政治施捨,完全難以挽回已崩盤的教職吸引力。全教總嚴正要求,政府應立即終結「恩給式」的分配思維,依據科學指標補足過去十年的分配不正義,落實具備專業對價的法制化調薪。
一、國家繁榮下的分配正義蕩然無存:公教調幅竟不到國家成長率的1/6
分析105年至115年國家核心指標,公教待遇成長與國家經濟實力已嚴重脫節。十年間,台灣人均GDP成長高達93.2%,國家整體經濟實力幾近翻倍;然而,同期的公教待遇累積調幅卻僅有微不足道的14.7%。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此一數據揭露了極其不公的分配現狀:公教人員分享經濟成長果實的速度,甚至不到國家成長率的六分之一。即便依據最新經濟預測,115年人均GDP將持續攀升至44,181美元之歷史新高,公教人員卻淪為繁榮下的「實質新貧」,長期被排除在分配正義之外。
二、專業價值崩盤引發國安危機:消失的4成專業人才正是對薪資制度的抗議。
針對人總擬先行提報之「加給表大幅調整」,全教總指出,專業加給的長期萎縮已直接導致教育人才庫的枯竭。對比同期「最低工資」調幅高達47.4%,與公教薪資間存在32.7%的巨大鴻溝。當民間薪資隨經濟擴張快速攀升,教職的專業對價卻在預算緊縮下被無情稀釋,公教職缺當然乏人問津。
此外,十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增幅(16.19%)早已超越調薪幅度;若加計行政院監控之「17項重要民生物價」高達21.92% 的驚人漲幅,公教人員正面對所得購買力的雙重剝蝕。目前持證教師竟有高達4成選擇放棄教職,正是對政府無視專業對價、拒絕實質補償的集體離去。
三、拒絕政治施捨:要求以科學公式補足法制化缺口
全教總主張,116年度的調整不應是視政治風向而定的「隨興微調」,而必須是回應數據事實的「結構性修復」。針對政府「先調加給、再談薪資」的預算時序,全教總提出以下兩大精算訴求:
其一,專業加給與學術研究加給應先行調整20%:配合人總即將於6月公告之加給表修訂,應依據與最低工資調幅間的差距,優先將「專業加給」與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對等同步調升20%,以修復教職的市場競爭力,止住專業人才外流的失血點。
其二,116年度整體調薪比率應落實10%:考量114年(8.68%)及115年(預估 7.71%)兩年累積高達16.39% 的強勁經濟成長,加上今年度零調薪,116年度整體調薪幅度應至少設定為10%,方能對沖十年來CPI與民生物價漲幅所造成的實質購買力赤字,落實政府「共享成長果實」的承諾。
全教總重申,改善待遇是守護教育品質的底線。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人總處,應以「待遇審議機制法制化」取代不透明的黑箱決策。116年度的調整必須讓數據說話,建立公正且具競爭力的機制。唯有讓薪資隨國家繁榮連動,才能找回消失的專業人才,守護國家下一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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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11:50am更新 記者會後新聞稿)
今日出面接見陳情代表,行政院原派交通環境資源處楊參議,但交通環境資源處並非主責單位,現場團體批評是行政院是故意裝傻派牛頭不對馬嘴的對口敷衍,並在現場短暫僵持之下,由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顏專門委員回應。
面對團體訴求,顏專委表示行政院調薪涉及龐大人事支出,均會依照流程進行提案,目前全部都在研議中,並會納入團體意見,然而就現場團體掌握人總目前已經將方案送至行政院待審核,如何納入團體意見?
顏專委回應可以由各機關推薦,現場所有團體都認為這是非常荒謬且威權的回應,各團體、工會與機關、事業單位互不隸屬,而且長期在爭取權益過程中與機關、事業單位有勞資爭議,除非抗爭爭取發言機會,否則多半由機關內部「推薦」的團體、基層都淪為橡皮圖章,對於自身待遇毫無發言機會,工會與團體意見還要經過雇主同意,才能表達意見的蒐集方式完全是流於形式,更從此看出特別權力關係根本從未消失,行政院仍然以威權方式運作。
※原新聞稿:
- 訴求:
- 各級俸額至少調高6000元。
- 應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費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
- 公務人員調薪,泛公務體系要比照。
- 檢討技工工友待遇:調整薪餉表最高至230點、檢討職工退休金計算基準。
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總)人事長蘇俊榮對外宣布將會在下半年爭取「專業加給」提升,以此宣稱為調薪,然而公務體系長年以來面對「實質業務不斷攀升、承擔超額責任」需要檢討的待遇絕對不只如此。
人總作為全國軍公教、國公營及公務機關勞工待遇的主管單位,不僅對於遏止各機關叢生的業務束手無策,對於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勞工薪資遲滯,或因待遇造成的各項困境也未有任何檢討,導致就算各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在薪資待遇上有意調整,也遭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掣肘。
因此今日由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串聯,從公教人員、公立醫院、泛國公營事業、公務機關勞工、集結於行政院前喊出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並提出4項訴求,請行政院回應。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認為:
作為公共服務體系核心的的各級機關行政人員、司法、警消、公立醫護,逐步感受到業務增加或有長期陷入業務、案件超量過載,均感受到「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剝奪感,加上勞動環境面臨缺人、過勞、血汗工時與黑數、職場不法侵害等多項不利因素,使得公務人員縱然在薪資相比勞工較優,卻仍因多重因素導致人員離退、流動。
而歷年來政府透過調薪方式,撫慰基層「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心情,然而在毫無法制化的階段,軍公教調薪的基本需求淪為政府恩惠性給予的手段之一,成為「憑感覺、看心情」調薪。去年(2025)政府即在各方考量下選擇不調薪,但對基層而言不調薪就是變相減薪,在各項給付、退休保障上都有所影響,因此基層公務員普遍期待人總不只是提高專業加給,連同本俸也應一併調整,作為本次行動的第一訴求,已獲各團體共識認為政院應同步考量以2026年、2027年應有調幅總計6.76%(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最低調整幅度,以調升至少6000元之金額。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林昶志表示:
對於勞工來說,勞基法對「工資」有明確定義,只要是經常性給付、有勞務對價性的錢,通通要算進加班費的基數內,但是現行公務人員在計算加班費時卻無法如實呈現,以消防人員為例,經常性領到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就未全薪納入於加班費基數中,但這些明明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薪水,這導致我們算出來的加班時薪,根本遠低於我們實際的價值。更離譜的是,勞工加班費有1.34、1.67的倍率,公務人員呢?不僅沒有倍率,加班費甚至被設了上限,導致基層加班加越多,政府付出的成本反而相對越低,這是在變相剝削我們這群守護國家安全、維持政府運作的人,因此我們要薪資待遇正常化,加班費必須要全薪計算、要設置倍率!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林碩杰主張:
【全教產支持人總提高公教人員待遇,但不應僅止於專業加給,本俸亦應同時調高!】
有關專業加給部分,值得注意的是,112年行政院將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高15%,但中小學教師只有4%,雖已明確承認教育人員待遇改善的必要性,但不應僅停留於高等教育體系,而忽略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在目前教學、輔導、行政及校園支持等多重負擔及家長零成本的投訴當下,中小學教師面臨的可說是最嚴寒的冬天,今年行政院應將15%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不再以階段別作為調薪依據、或獨厚特定階段別,應一視同仁,不該有差別待遇。
高中以下教師長期肩負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家長溝通、教學準備、校務配合及各類專案推動等任務,其工作壓力與責任不亞於其他教育階段,行政院不應有差別待遇,應一視同仁,把積欠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教師不應淪為廉價勞工,不應被歧視!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吳明玉強調:
只調「專業加給」,不調「本俸」、沒有健全加班制度遏止業務增生,終究只是無感調薪。整體薪資結構失衡才是問題的核心!本俸長期未合理調整,不僅影響現職待遇,更直接衝擊退休給付。如果只在加給上做調整,無法真正改善公教人員的整體待遇。
當前公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超載狀態,待遇卻無法隨物價合理調整,制度長期失靈讓人才流失,而在教育現場,導師與特教教師負擔沉重,加給卻未定期檢討;專任輔導教師責任重大,卻連基本的專業加給都沒有。同時,多數教師在非出勤時間持續投入學生輔導、家長溝通與行政工作,為了家長與學生的無償加班狀況普遍,卻長期缺乏合理的加班補償機制。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應比照勞工制度完善嘉班制度,讓延長工時的付出被制度正視,而不是長期依賴責任制與道德要求來撐起整個教育體系。如果公教體系留不住人,影響的不只是單一職場,將直接衝擊全民權益,並削弱國家的長遠發展與競爭力。
台大癌醫工會常務理事潘泓甫認為:
如果只調整專業加給,對公立醫院而言,這不會是加薪,而是問題的開始,對於大量的約聘僱醫療人員來說,專業加給只佔整體薪資大約一成左右,所以專業加給調升,帶來的薪資增加非常有限,幾乎無法反映通膨,也無法回應這幾年急遽增加的工作負擔。
但我們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公共衛生政策仰賴第一線醫療人員執行,在第一線承接急重症與罕見疾病、配合政府執行各項公共衛生政策,甚至肩負教學與研究的責任,然而我們的薪資制度,卻沒有跟上現實。
更現實的是人正在流失,目前許多私立醫院,薪資已經逐漸追上,甚至超過公立醫院,而且在工時制度、彈性安排、員工福利上,往往比公立體系更有吸引力,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使得公立醫院留才倍感壓力,最後受影響的是整個台灣的醫療韌性與公共安全。
除此之外,目前公職醫護人員的加班費,是用「1比1」計算,不像一般勞工有1.34、1.67的加班倍率,甚至還有每月20小時的上限,這代表我們的加班,被制度性低估;我們的付出,沒有被完整計算;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被迫「做了也不算」。
因此,我們今天代表台灣公共醫療體系基層人員站在這裡,要請行政院具體回應訴求,如何提升待遇停止公共醫療體系崩壞。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曹嘉君主張:
政院除了調升專業加給,同步也要宣布進行軍公教調薪,因為低薪問題在台鐵已經成為安全問題!台鐵公司化前後,低薪問題仍舊是台鐵無法穩定推動安全改革最大的障礙,因為低薪導致招考人才不利,罕見發生延後報考以及「備取即錄取」、「放榜就開始備取」的荒謬狀況,而對於台鐵局時代選擇留任的員工來說,作為公司內的營運骨幹,薪資卻遠低於其他國營事業、爭取待遇也均在行政院卡關,種種狀況也導致資深人才流失,造成鐵路運輸受到衝擊,不僅事故頻傳造成員工疲於奔命,對於國人對公共運輸業信任也在持續下探,政院目前只願意調升專業加給狀況下,應特別宣布國公營事業同樣要考量調薪。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認為:
工作強度與日俱增,不調薪就等於降薪,調薪不能只調軍公教,國營事業也要比照!郵工的工作強度這幾年來也逐漸增加,平信郵件雖然減少,但並沒有讓郵工的工作量降低。掛號投遞與電商包裹依舊仍然讓外勤有沉重的工作負擔,投遞範圍與路程更不可能縮小,外勤人員的投遞時間一如往常。而郵政公司的決策卻頻頻與現實脫節,像工作衡量、裁併區段、投遞群組化,這些措施都讓外勤疲於奔命。
而極端氣候成為常態,一年中夏季可能長達7個月,高溫超過36°C的天數將增加75天,這使得外勤工作成為高風險的工作,內勤窗口的處境也不遑多讓。紙上談兵的工作點制度,成為郵政公司縮減窗口人力的理由。然而日益要求的業務流程與法令遵循,以及眾多工作如與來客溝通、銷售商品、回應來電、填寫各式報表、阻詐等等耗費心力的工作皆無法量化,失真的工作數據與人力不足於是變成惡性循環。內勤窗口一人多用,除了勞心勞力,工作強度亦與日俱增。
本會認為政院在軍公教調薪的同時,國營事業也應要求要比照,也呼籲中華郵政公司應針對公司內部人員薪資差距提出改善,並提高職階人員(包括主管與非主管)的職務待遇、外勤駕駛加給並增設外勤人員的危險津貼、高溫津貼。
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理事長黃翊家強調:
北捷作為首都地鐵,其載客量與安全壓力不亞於其他鐵路事業,且同樣需要面對各類突發狀況,作為地方公營事業單位的代表,同樣要呼籲調薪不可以忽略國公營事業單位,雖然調薪與否是由公司決定,然而依照慣例幾乎軍公教調薪的結果,如北捷的公營事業將同樣帶動的,因此作為泛公務體系提供公共服務的基層員工,我們要呼籲政院,當整個公務體系待遇需求被置於政策執行之後被忽略的結果,基層士氣因為單純的待遇遭到瓦解,是我國人事行政最大的悲哀!
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理事長游錫龍表示:
職工(技工、工友)為公務機關最基層員工,協助公務機關運作,但直接與技工工友薪水相關的薪餉表,自民國79年後均未調整,建請行政院能跟全國公務機關職工相關工會召開會議,檢討攸關待遇的薪餉表,政府作為公務機關職工之當然雇主,應考量近幾年來勞動市場基本工資持續上漲,且物價亦居高不下,急需檢討基層職工之工餉標準上限,政府對職工仍有人力需求、持續進用狀況下,應檢討,建議修改工友管理要點第十五條提升到210-230(薪點),藉以保障職工的生活基本需求,提升職工的勞動條件及勞動權益。
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副理事長曾嘉行認為:
人總的其中一項任務,便是主責全台公務機關職工待遇,然而除了數十年沒有檢討,對於過去因身分適用造成的權益損失,人總也從未檢討,在民國 87 年前後,工友納入《勞基法》之前,當時的制度設計相對簡單,退休金多半只看本俸。當時的思維是「保障基本生活」,卻造成在職工薪資成分中佔比將近一半的「專業加給」和「加班費」並未應納入工資的一部分,導致職工在退休金計算上有所損失,更造成相同薪資的職工因為法規適用時間不同,產生退休金金額不同的怪異結果,人總應著手檢討,別讓一輩子為公務機關賣命的職工退休生活受損。
中華快遞工會理事許義德表示:
中華快遞公司是中華郵政轉投資公司,在現在這個低薪、物價通膨的時代,政府沒有全面調薪,讓人感到失望,因為軍公教的調薪也是我們這些泛國營、轉投資公司的員工可以調薪的機會,甚至我們工會與公司的團體協約條文內,就明確寫要政府宣布軍公教調薪,我們才有機會調薪,但今年行政院僅表示會調整「專業加給」,我們主張行政院只要宣布軍公教調薪,不論調薪項目,均應要求泛公務體系跟進調薪。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主張:
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我們認為,警察工時,乃至消防、泛公職體系的長工時,以及薪資與勞務不對等的情況,源於目前的法規不正當的降低人力成本、讓公務人員成為「法定的廉價勞工」,這也造成政府部門缺乏促進業務精簡、推行有效率政策的動力,在基層端更造成工作疊床架屋、惡化的勞動狀況。
在警察的部分,最常見就是在大型活動勤務、或是重大公共事件之後的各種低效能的勤務。警察目前的勤務樣態,是源於長年來的為國奉獻、為社會安全妥協形成的結果,但我們仍要指出,這就是將社會安全,寄託在對基層權益的耗損上,政府應該將「加班費加成」這樣基本的權利還給基層、停止這種惡性循環,這樣才能開始真正的政府改造。
-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桃園市清潔隊權益促進會
- 聲援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外稿】非正規住居 正是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明確指出應該被保障的居住形式
文/余宜家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編按:國家人權委員會4月25日舉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訪查執行公聽會,本文作者除發表公聽會發言稿以外,寫下一些做土地議題十幾年的心得。2010年的盛夏8月,第一次走入林森南路99巷。
後來,我們才說這裡是紹興社區。
自救會討論著台大寄來的存證信,信裡寫到如果期限內(應該是3個月內)不搬遷,就要以無權佔有、拆屋還地、賠償不當得利提告。
夏天的空氣又熱又濕,主委家點線香;一開始總是對於纏繞在衣服頭髮包包揮之不去的味道困擾,現在偶爾再聞到線香,彷彿回到坐在紅塑膠板凳上的週末下午。
今天早上,一直想起那些在紹興的日子。
十幾年過去,國家人權委員會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聽會,聽著當事人或是憤怒、或是質疑、或是平靜地陳述傷痛的經驗,真的是百感交集。
列席的機關,只有法務部回應。
這一開口,我還以為今年是2013。
努力很多,看來還有很多要努力。
以下是今天的發言稿,想了一陣到底要講什麼,因為真的很多都講超過一百次了(誇飾)。
被拆掉的是房子,但迫遷造成的傷害,只有房子、土地的喪失是看得到的,更多的是看不到的,但也同等或更重要的事情。
(照片是七號公園,今天的安森,這裡以前也有住人喔)
公聽會發言稿:非正規住居正是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明確指出應該被保障的居住形式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談到適足住房權時,特別強調「使用權的法律保障」。應該受保障的居住形式很多元,包括公共或私人租屋、合作住宅、租賃、自有住宅、緊急住宅,以及非正規住區,包含占有的土地。換句話說,居住權的保障不以所有權為唯一前提。不論一個人是以什麼形式居住,都應該享有一定程度的使用保障,避免遭受強迫驅逐、騷擾或其他威脅,也因為這樣,民間團體過去也建議應該翻譯成保有權。
而且,國家也有義務與受影響的個人和群體進行真誠協商,為目前缺乏保障的家庭建立法律上的保護,建立法律上的保護是重要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討論的許多案例,廣義上都可以放在非正規住居的範疇理解。台灣非正規住居的成因很多,如果真要用一個框架來談,或許可以說是社會歷史導致的居住型態,無法被當代法律保護保有權的狀態,甚至經常被簡化地看成非法占用。
台灣長期住宅政策的缺乏,是造成這個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它並不是全貌。
例如,眷村政策晚於 1949 年大批難民與移民來台多年;公共住宅政策長期缺席;即使到晚近社會住宅政策逐漸發展,這些非正規住居中的居民也未能被優先考慮。
我自身的經驗中,曾遇到有居民因為房屋稅籍登記,反而被認定為名下有房產,進而在住宅政策中被排除。但在當時,他正面臨拆屋還地、賠償不當得利,必然敗訴的訴訟。
因此,我們不能只把問題理解為「住宅政策不足」,更要回到居住權的核心:保有權的保障。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所提醒我們的是,國家必須給予這些個人與家庭使用權的法律保護,這樣的居住事實是否能夠被制度承認,是否能夠轉化為某種穩定、不被任意剝奪的權利。
正因為如此,人權問題不能被化約成拆遷安置。
拆遷安置是後端的事情,是已經走到迫遷或搬遷程序之後才出現的處理方式。但在那之前,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我們有沒有先評估不搬遷的可能?搬遷是例外狀態,但在台灣卻成了常態。即便是基於公共發展或都市更新所產生的搬遷需求,也必須在與當地居民充分諮詢的基礎上,詳實評估避免搬遷的替代方案。
說到底,居住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
人之於空間的情感當然是其中一部分,但在過去的在地研究中,我們看到,居住地可能連結著一個人長期勞動的成果,可能承載家族的傳承,也可能是一個人、一個家庭在此發跡、建立生活的地方。這些都與個人的尊嚴、自我認同和生命歷程密不可分。
因此,居住權在某種程度上,是生存、尊嚴以及其他基本人權得以實現的物質基礎。必須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迫遷會帶來這麼大的傷害。
拆遷造成的損失,只有房子、土地的喪失是看得到的。但更多是看不到的,對當事人來說,生活節奏與生命安排都很可能被迫改變,工作、健康與照顧關係都可能受到直接影響。對社群、社區來說,原本透過鄰里網絡所支持的非商品化服務,例如照顧、互助、文化傳承與日常支持,都可能因此斷裂。而這些斷裂,很可能不是現有公共服務補得上的。簡單來說,有形與無形的損失,絕非一套拆遷安置計畫就能接得住。
談到基於發展的拆遷,當然有許多進入拆遷程序後應該遵守的原則,例如資訊公開、協商、補償、替代安置等。但我們常常忽略的是,更前端的問題應該是如何避免進入拆遷。聯合國人權文件也強調,強迫遷離構成對人權的嚴重侵犯,預防與制止強迫遷離,應該被視為立即且優先的義務。只有在最特殊的情況下,且已經探索所有替代辦法之後,才可能進行遷離。
進一步來說,國際人權標準也要求各國採取積極措施,逐步為目前缺乏保障的個人與社群,建立法律上的保有權保障。這也包括在制定住房、土地與金融政策時,必須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檢視政策是否會惡化既有的保有權不穩定,或導致特定群體被迫遷、流離失所。如果評估結果顯示有這樣的風險,國家就應優先考慮替代方案,或至少採取緩解措施。
還有一件事情很重要,保有權並不等於所有權。國際人權標準強調,應該保障的是各種形式的保有權。它可能是長期占有,在一定條件下,實際使用與生活事實可以成為權利的基礎;它也可能是使用權,即使沒有所有權,人們基於居住需要使用土地或房屋,也應受到法律承認與保護。它也可能是租賃,透過租金管制、租屋補貼、標準化契約與驅逐限制,讓租屋成為穩定且有保障的居住形式。即使是個人所有權,也仍然需要制度保障,避免因金融機制或法拍導致失去住所。
除此之外,也還有集體保有權的可能,例如住宅合作社、社區土地信託或混合型制度。這些制度讓土地或住宅不完全落入個別所有與市場交易的邏輯,而是透過社群共同管理,降低市場炒作風險,同時提高可負擔性與居住穩定性。
回到台灣,公有土地承租確實可以是解方之一,但不應該被視為唯一解方。實務上我們也看到,承租土地本身仍然有制度限制,例如需要先繳清五年土地使用補償金等等。我是想表達,如果把承租作為唯一工具,可能仍然無法處理非正規住居背後複雜的歷史與權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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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統測跨域素養邁向新標竿,全教總提技職建言:防範政策盲點導致技職凋零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下稱統測)於今日落幕。然而,根據最新數據顯示,本屆報名人數僅65,802人,較去年再減509人,寫下歷史新低紀錄。面對技職生源持續萎縮的結構性危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本會)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應正視技職困境,並從優化統測、檢視考招機制及考場環境等面向全面檢討,避免技職體系被邊緣化。
本屆統測試題共同科目全面落實108課綱精神,「去死背、重轉譯」的特色,展現出高度的「學科與實務接軌」。
本屆統測語文科目全面落實素養轉型,「以圖領文」的非連續性文本轉譯已成為標配。國文科首度以動漫《鬼滅之刃》商標爭議入題,透過雷達圖與數據圖表,整合法律邏輯、歷史背景與銷售判讀,成功將語文素養延伸至智財教育;英文科則涵蓋半導體產業史、AI假訊息辨識,並藉由能源趨勢折線圖強化資訊歸納的邏輯層次。值得注意的是,兩科均導入「社會情緒學習(SEL)」與《焦慮世代》等議題,引導學生在數位時代建立內在韌性與人文關懷,擺脫傳統背誦框架,展現對生命教育的深度關照。數學科A、B、C三卷均強化「生活情境結合素養導向」,達成「職場所需即考題」的高度整合。整體計算量精簡,強調閱讀轉譯能力,將日常穿搭、票價效益與資產折舊入題,將堰塞湖蓄水量與監控路徑轉化為實務情境,引導教學回歸基礎觀念理解,成功將數學工具與生活情境深度整合,樹立了技職素養導向的新標竿。
儘管試題跨域與生活化的趨勢有效打破死背公式的沉痾,但「以閱領科」的現象日趨顯著。長篇題幹對於閱讀力較弱的技高生構成極大壓力,本會呼籲命題單位應在「情境門檻」與「專業核心評量」間取得平衡,莫讓文字轉譯成為學生的應試障礙。
面對技職生源流失,本會針對當前考招議題提出以下建言:
一、完善「群招生」配套,避免行政與教學脫節
國教署積極推動技高「群進科出」模式以因應生源減少,新學年度更擬推行「群進群出」。然而,目前行政編制上並無對應的「群主任」職位,導致教學運作缺乏統籌領導。此外,電機電子、家政、外語等群別存在「一群兩類」考科迥異的問題。本會呼籲,政策轉型必須與基層對接,在行政職責與考科規劃未明朗前應審慎推動。
二、優化繁星推薦機制,落實適才適所
目前的四技二專繁星推薦陷入「高分生卻步、低分生遞補」的畸形循環。由於繁星錄取後即喪失甄選入學資格,且受限於每校錄取同一科大僅一名的規定,優秀學生多不敢冒險。此舉導致部分科大面臨學生程度落差、無法畢業的窘境。本會呼籲應重新檢視錄取限制,找回繁星計畫「平衡資源、留住專業人才」的初衷。
三、關切小眾專業發展,重啟「免統測」多元管道
今年統測海事群與水產群的報名人數均已跌破210人,人才培育岌岌可危。以海事群為例,僅約20%學生能銜接科大專業。本會建議教育部重啟因「新五專政策」而暫緩的「免統測」海事群聯合甄試計畫,改以書審、面試及術科實作選才,讓具備實作天賦的孩子不因紙筆測驗而受挫。
四、守護安靜考場環境,強化地方政府橫向聯繫
針對今年統測日程與路跑、廟會等活動重疊之憾事,本會特別提醒:教育部每年3月均會召開隔年「大學各類招生考試重要日程安排協調會議」,會中除大學考試外,四技二專統測日程亦會同步呈現。若對日程有不清楚之處,各相關單位應主動詢問高教司或技職司。同時,本會亦呼籲各縣市主管機關,應高度重視統測考試日程,並在核准大型活動前審慎評估考場周邊噪音與交通影響,確保考生的應試權益不受干擾。
技高學生是未來國家產業發展的核心力量,本會誠摯希望教育部與各級政府能廣納基層教師意見,以積極作為優化制度,莫讓技職教育在政策盲點中凋零,重新贏回親師生對技職體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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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原標題:全教總與全教會聯合辦理「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蕭副總統晚間蒞臨餐會親表歡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師會與國際教育組織亞太分會(EIAP)合作,邀請北亞的日本、南韓、蒙古的全國級教師工會,於 4月 23-24日在台北舉行「北亞女性平台」會議,進行青年女性與多元性別領袖培訓,深度交流組織策略,並共同擬訂北亞女性行動計畫。
全國教師會為 EI亞太區正式會員,長期參與亞太教師組織倡議行動與政策研究之決策。2023年全教會與JTU(日本教職員組合)合作推動,成功建立亞太區下的北亞平台(North AsiaNetwork,NAN),共同推動女性、青年、多元性別的工會參與,並促成 2024年首度召開亞太女性大會。
北亞平台自成立以來,每年透過線上會議,交流性平教育與多元融合議題,共同擬出教師的五大共同關切,包括職場安全、性別教材、家庭工作平衡、提高青年參與、推動政策改變。今年(2026)在 EIAP的全力支持下,終於順利舉辦實體會議。臺灣藉此機會與來自日、韓、蒙的青年與女性領袖聚焦討論、對話學習。
4月 23日晚間,由全教總舉辦交流餐會,蕭副總統美琴特別蒞臨致詞,在林宜瑾、范雲兩位立法委員的陪同下,一起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國際教育夥伴。蕭副總統首先感謝現場的所有教育工作者在教育領域的貢獻,她非常認同 EI與全教總所提出的重要目標,就是確保教師是受到尊重,並具有吸引力的職業,而這必須讓教師能夠在支持性的環境中展現他們的專業。
蕭副總統進一步指出,近年來,台灣在性別平等方面表現突出,但立法和政策上的改變,沒有教育的進步做為基礎是無法達成的。因此,每位教育工作者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蕭副總統感謝全教總為促成國際對話所做的努力,透過這樣的實體交流、腦力激盪,從不同國家的經驗中學習。
這場為期兩天的北亞女性平台會議,第一天透過各國國情分享,回顧在性別平權、會員動員與政策倡議上的進展與挑戰,並進一步交流實務經驗。第二天則著重組織培力與未來行動計畫,希望藉此深化跨國工會的信任與連結,為共同擬定具體的合作藍圖立下基礎。
會議將近尾聲之際,全教總邀請國際教育夥伴共同響應「MayDayForAll」網路串連行動,做為北亞平台的首次合作方案。「MayDayForAll」意思是「屬於全民的五一勞動節」,是全教總為慶祝臺灣終於迎來首次全民放假的五一勞動節,所發起的網路串連行動。透過「為什麼堅持當老師」、「為什麼挺老師」的一句話貼文,讓教育勞動被尊重、教師聲音被聽見。
會議在全場高喊「UNION!POWER!」的有力口號聲中結束,一個推動性別平權與教育勞動權益的區域聯盟正逐漸成形,為跨國教師的團結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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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影像性暴力成傷害連續體 被害者求助無門
圖片:(左起)暨大王珮玲教授、無法到場的被害者、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秘,共同呼籲打破被害者孤立處境,才能停止影像性暴力危害。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打破孤立 停止影像性暴力」─ 2026性暴力防治倡議行動記者會
近年創意私房、台北咖啡廳雇主長期偷拍案、桃園狼醫持有大量病患私密影像等重大案件接連曝光,顯示偷拍行為日益氾濫,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人身安全。每年4月為性暴力防治宣導月,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以「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為主題發起倡議行動,呼籲政府及民眾關注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危害。
偷拍並非偶發,而是連續的性暴力傷害
衛生福利部性影像中心114年共受理1,521名受害者申訴,較前年大幅暴增46%,其中成人案件幾乎呈倍數增加。現代婦女基金會進一步以「偷拍」為關鍵字,搜尋114年4月至115年3月間新聞報導,發現共有88件涉及私密影像偷拍,較去年同期58件報導增加5成,顯示影像性暴力案件激增的趨勢。
前述新聞報導中,單次偷拍的案件有46件,多發生在公共空間;重複犯案的共42件,多數案件加害者利用職務之便、信任關係,進入場域裝設器材偷拍,使犯罪行為得以隱蔽且長期持續進行,被害人不易察覺。其中被發現最長犯案時間達13年,受害人數與影像數量亦顯著增加,部分案件甚至涉及破百名被害人。然而,這些只是新聞披露的案件,其他在網路平台中流通與組織販賣的黑數,更是難以估計。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以五名被害人的經驗為核心,拍攝「在場證明」訪談實錄(參見https://www.beingthere.38.org.tw/),呈現影像性暴力的「連續性傷害」。影像性暴力從來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持續發生的暴力。當私密影像被拍攝、流傳,或被用作威脅與控制工具,被害人所承受的,是一段延續至日常生活的長期、反覆性傷害。
影像是槓桿,性暴力傷害持續變形擴大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指出,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傷害不只私密影像本身,而在其延伸效應。在訪談實錄中,受害者經歷從偷拍開始,轉為個資外流與肉搜、持續騷擾與假帳號攻擊,進而透過掌握日常行蹤而延伸至實體空間的安全威脅,例如:信箱被投放物品、接收死亡影像恐嚇等。加害者非特定人員、也不只一人,並且持續增加。
然而在求助過程中,現行機制多僅能單點回應部分,將持續發生的暴力經驗切割為不同案件,讓被害人被迫在不同系統間反覆陳述。例如,案發廁所未發現設備即結案、跟蹤查無對象無法處理、假帳號難以追查、影像下架即視為案件結束。每一個窗口都只能處理單一行為,卻缺乏能完整處理持續傷害的機制,使得被害者越求助越無助。
制度看不見連續傷害 跨部會整合刻不容緩
現行服務體系多以案件類型進行分流處理,導致被害人持續性的受害經驗被迫拆解為不同事件分別應對。跟蹤騷擾、私密影像外流、恐嚇威脅等行為,往往被切割由不同單位或人員分別處理,使被害人需在不同機構、受理人員間反覆陳述創傷經歷,最終卻只得到零碎且片段的處理結果,也顯現我國體制逐漸難以應對朝向平台化、企業化、跨國化的影像性暴力犯罪。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指出,影像性暴力的影響層面橫跨數發部、衛福部、法務部與警政署等多個體系,但卻缺乏能全面回應被害人需求的整合性機制。相較之下,韓國設立的「數位性犯罪被害者支援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Digital Sexual Crime Response, NCDSCR),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涵蓋影像下架與預防上傳、持續監測、同步處理跟蹤騷擾與威脅,並支持被害人長期復原。唯有從「被害者完整需求」出發,才能真正接住被害人,並有效回應數位性暴力的複合型傷害。
辦案困境:被拆解的犯罪網絡
在司法偵辦面向,臺中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陳祥薇指出,數位影像性暴力案件常涉及跨縣市、多名行為人,甚至具備組織化特性。然而現行以發生地為基準的管轄制度,導致同一犯罪脈絡被拆解為多起獨立案件,不僅增加跨區偵辦的困難,也提高滅證風險,使犯罪得以持續,且難以掌握整體規模與結構。
陳祥薇進一步建議,應突破以「個別行為人」為中心的傳統偵查模式,改採「以影像為主體」的調查策略,並建立情資整合的專責偵查編組,強化第一線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同時優化警政體系辦理性影像案件的績效指標,才能有效打擊數位性暴力犯罪的複雜樣態。
打破孤立,讓經驗得以說出
影像性暴力的傷害具有高度連續性與擴散性,現行制度若持續以斷裂方式處理,將無法回應被害者真實經驗,反而加劇其孤立處境。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及各界都應強化對影像性暴力的認識,打破被害者孤立無援的處境,以防止傷害持續擴大。其次,政府應推動跨部會整合機制,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此外,應建構跨域影像資料庫,透過數位科技快速辨識影像、整合情資,也需設立專責檢警偵查編組,透過專業訓練強化專責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最後,應持續完善相關法制,要求數位平台落實主動監測與下架責任,以因應跨國平台犯罪的執法需求。
為幫助民眾認識影像性暴力危害,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推出「Stand by You.不讓你一個人」系列活動,活動形式包含實體展覽、「惡意的總和」線上展覽及丹寧日串聯行動,歡迎民眾參與及響應,詳情請參閱現代婦女基金會官網:https://reurl.cc/GaNVpZ 。
這篇文章 【新聞稿】影像性暴力成傷害連續體 被害者求助無門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0集|《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 老派記者林照真的感嘆與期待
文 / 曾霈榆
今年一月甫退休的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在退休前出了一本書《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一個老記者的心靈戰場》,除了講述她的新聞經歷,也見證台灣新聞轉變的歷程。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林照真聊聊他的新聞人生,也進一步分享她所看見的當代新聞媒體議題,從政府置入性行銷、AI 浪潮的挑戰到《新聞議價法》,這對臺灣新聞界產生了何種影響?
林照真的新聞路,看新聞江山的轉變
林照真將新書取名為《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關於什麼是「新聞江山」,她認為除了常被討論的新聞自由外,新聞江山更必須建立在「專業、公平、信任、獨立」上,新聞江山才能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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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環境真的力不從心。」林照真感嘆,她剛入行時正值戒嚴末期,是一個毫無「江山」可言的年代;然而,透過許多黨外運動、自由派知識份子及新聞前輩的努力,才慢慢澆灌出新聞自由的種子。解嚴後隨著新聞媒體增加,迎來了新聞的黃金時代,在品質與發行上有很好的成績。
「當你把訊息報導出去,得到民眾迴響及媒體影響力,那樣的榮譽感會讓你覺得是在為台灣做對的事情。」林照真憶起解嚴後擔任記者那段具挑戰性的日子,儘管工作艱辛,但新聞同業間會互相學習,重視報導現場的「真實」狀況,讓她得到許多成就感。
然而好景不常,如今的新聞江山已產生劇變,使她常處於焦慮之中。後來,林照真從記者轉至學界,與其他學者不同的養成背景,讓她關心許多時下的傳播科技發展,具有記者精神的她吐露「連做研究都有時間壓力」,更沉重地說:「傳播科技已經完全操控了新聞發展。」當新聞發展已被強大科技公司控制,看見Google 和 Meta不斷侵犯新聞媒體著作權,過去始終保持沉默、客觀的她,發起了此生唯一一場社會運動,控訴新聞業正遭受到科技平台的控制。
窮媒體窮民主,政府媒體採購量大增
廣告是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長期關注「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林照真提到,就讀新聞所時,曾有位記者帶著筆電找她,出示該媒體從 2000 年起的政府媒體採購情形資料,但最終因為媒體高層不願得罪同業而禁止報導,因此她接手這項研究,持續分析至2022年。她發現,政府的媒體採購案在 20 年間竟從兩億元暴增至 40 億元,其中以電視媒體影響最深,形式也從早期的新聞置入,拓展至廣編、技術採購、著作權等,讓政府與媒體的關係愈發密切。
「當媒體貧窮到什麼錢都要賺時,很難發揮監督廣告主(政府)的角色。」林照真沈痛地說,媒體平台眾多,廣告資源卻有限,使得廣告主的姿態變得越來越高,媒體為了生存,常做出違背新聞專業的事情,最終陷入大眾不信任的境地。
她進一步提到,雖然像《報導者》、《上下游》等獨立媒體試圖透過捐款找出路,但這條路依然艱辛,因為大多數民眾仍缺乏「為新聞付費」的觀念。獨立媒體更需要思考與科技平台間的關係,演算法雖造成同溫層,但也有能力讓陌生閱聽眾看見,使得獨立媒體陷入了既被科技平台剝削,卻又因需要接觸大眾而離不開平台的困局。
不只生成文字,《紐約時報》用AI訓練模型
談及近年席捲全球新聞業的 AI 浪潮,林照真直言,台灣媒體的應用多侷限於「生成式 AI」的文字產出。接著她以《紐約時報》為例說明,其成立的AI 中心認為AI 的長處並非文字生成,而是數據的模型訓練。《紐約時報》2024 年獲得普立茲獎的加薩走廊報導便是例子之一,他們與科技公司合作,以機器學習來訓練模型,辨識衛星照片中幾百個飛彈坑痕跡,進而發現以色列投下了208顆炸彈,讓記者不必前往戰區也能完成報導。
林照真強調,AI 應該用來做人類無法做的事,若媒體只是用 AI 下標題或寫導言,除了增加更多檢查工作外,也降低讀者的付費意願。她也看見,國內媒體會使用生成式 AI完成視覺化工作、整理逐字稿及與討論議題,對此她樂觀其成,不過她始終堅信,AI 仍無法取代記者的實地採訪工作。
新聞議價法難題,媒體不團結與消極的政府
至於如何改變新聞業現狀,林照真接著談起《新聞議價法》的倡議。她感慨,澳洲新聞業團結且強大,加上澳洲政府也支持新聞業,才得以成功。。反觀臺灣,媒體間多互相猜忌、擔心分潤不均,政府態度也不支持,媒體業界甚至無人敢帶頭發聲,最終只能由學者站在第一線推動,可惜該法案目前石沈大海。
下一代的新聞江山 給年輕人的建議
訪談最後,話題轉向了新聞人才培育。主持人管中祥提問,對於現在還想當記者的學生,有什麼建議?林照真坦言,比起懷疑年輕人想不想進媒體圈,更擔憂「年輕人能待多久?」,許多記者待了五年後,看見同學在公關公司待遇遠高於媒體,容易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長此以往將導致資深人才斷層。
儘管媒體環境艱困,她仍不勸退學生當記者,反而說:「新聞實在太好玩了,應該去玩一玩!」她認為,新聞工作能給予許多附加價值,例如開拓視野、接觸世間百態,是其他工作無法比擬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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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將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要求內政部提出庇護政策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6年4月23日發布
對於台灣政府沒有庇護政策,內政部不顧緬甸軍政府的濫捕濫殺,正在催逼救濟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卻對外宣稱已盡國際法上義務,連署團體嚴正抗議,共同聲明以下三個反對與三個訴求:
三個反對:
- 抗議內政部沒有庇護政策,卻聲稱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護義務
- 抗議內政部以驅逐處分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籍人士推回戰火與牢籠
- 抗議內政部辯稱緬甸城市經濟與治安穩定,無視軍政府的濫捕濫殺
三個訴求:
- 要求內政部停止催逼救濟中的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
- 要求內政部針對國際法上的禁止遣返對象提出居留政策
- 要求內政部對尋求庇護人作成暫時性資格認定以保障其生存
2023年本來可以是內政部處理尋求庇護案件的分水嶺。此前,台灣沒有居留證件可供在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申請。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通過決議要求內政部,遇有尋求庇護案,除應遵守不遣返原則,亦應積極會同勞動與衛福機關等相關主管機關提供尋求庇護者基本生活照護。內政部因此函覆為使尋求庇護人取得在臺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將核發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的外僑登記證給尋求庇護人。
然而內政部後續變調,不僅拒絕確立外僑登記證的核發對象應包含受國際法上不遣返原則保護的群體,又拒絕對外說明實際採行的准駁依據。至今已受理了超過五十件申請案的內政部,未曾核發外僑登記證給任何尋求庇護人。
二、內政部拒絕通過任何送審的庇護案,正在遣返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
內政部延宕快兩年才首度書面審查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送審的約十件緬甸籍尋求庇護案,且沒有讓任何一案通過。在今年突然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的當事人,已被移民署作成限期離境或驅逐處分。雖然大部分將被移民署驅逐出境的當事人已在3月提起訴願,移民署卻再三催逼這些訴願人盡速辦理返回緬甸所需文件,並致電警告這些訴願人若不配合就會將其拘禁在外國人收容所直到被戒護離境為止,對於原處分是否合法與妥當毫不在意。 三、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正被內政部推回戰火與牢籠這些訴願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有來自遭軍政府空襲最嚴重的省邦、有屬於與軍政府交戰最猛烈的少數民族、有的是緬甸最大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的成員與親屬,有的因政治理念而經歷過牢獄或收到法院傳票,也有人參與反政府示威活動經緬甸媒體報導。這些訴願人目前仍在台灣,但一旦被遣返緬甸將面臨人身危險。
緬甸軍政府至今仍持續在各大省邦發動空襲、佈設地雷、濫捕濫殺人民、凌虐受拘禁者。緬甸軍政府自2021年政變至今年3月底空襲全國各省邦餘三千次,其中實皆省、若開邦、撣邦、克倫邦、曼德勒與克欽邦皆被轟炸超過兩百次,至今未有趨緩的跡象。多間國際媒體報導緬甸軍政府不時縱火燒毀數百戶村民的住宅。因武裝衝突嚴峻,緬甸蟬聯全球各國中因地雷死亡人數最高的國家。此外,因被軍政府視為政治異己而被逮捕者自2021年政變以來至少有三萬人,仍被拘禁的至少有兩萬人。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緬甸獨立調查機制的報告,緬甸軍政府任意逮捕拘禁或殺害示威者,系統性地對被其拘禁的人民實施電擊、燒灼、性暴力、勒殺等酷刑。
四、許可尋求庇護的緬甸人居留,不單保障人權,更提升社會利益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後提起訴願的各個當事人不僅不敢返回緬甸,也因護照效期和簽證問題難以移居其他國家;自從以庇護事由請求台灣政府核發外僑登記證至今,皆未曾出境。這些人已在台灣建立深厚的社會與經濟連結,不僅多在台灣的缺工產業發揮技能,甚至在台灣社會有難時參與賑災行動。然而,他們長期被迫進入非正規勞動市場,遭剝削卻無從向政府尋求協助或提起救濟。
消除這些人融入台灣社會的屏障,將是同時保障人權又提升社會利益的一大德政。反之,內政部若再緊縮這些人的生存空間,是逼得人民不得不循入地下。台灣政府何以執意固守「阻擋尋求庇護人求生,卻為不受規管的業主聚集利益」的制度?
發起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緬公民協會
連署團體:(持續追加中)
監所關注小組
台灣勞工陣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香港邊城青年
南洋台灣姊妹會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協會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1095移民工文化協會
迴鄉辣東南亞文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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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具保證人地位」首次判例 上千社工行政院前抗議「國家要扛責」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2023年發生的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其中針對陳姓社工的判決一審出爐,法院認為陳姓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還可以上訴,引發社工界震撼與反彈。4月22日多個社工工會號召基層社工前往行政院抗議,遞交萬人連署書「「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及保證人地位「國家」證書,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出面接受陳情。
現場有近千名社工到場,坐滿行政院前空地,人潮多到湧向旁邊的人行道。社工工會及團體訴求國家才是保證人,應正式道歉,公開承擔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重大事件的檢視會議與程序應納入第一線工作者參與與調查。
行政院派出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出面接陳情,一度引發現場社工的不滿。臺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代表要求行政院應在一個月內回應訴求,賈裕昌則回應行政院已要求衛福部盡快傾聽社工的意見進行討論並做出具體回應。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左)、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中)、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右)
國家社福制度缺失由前線社工扛?首次判例社工具「保證人地位」恐引發出走潮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表示,每當社會上發生悲劇時,政府就會宣稱做了許多精進社會安全網的策略,通常是增加社工人力或是優化通報機制、修正辦法、調整評估單位,修改更多的SOP流程讓社工去做等等,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回應大眾的不安,但是悲劇並未消失。
陳欣涵說當國家喊完誇張的政策口號,誤導民眾以為精進後的社會安全網策略可以阻止一切悲劇,然而若再度發生悲劇,民眾朝向社工發洩悲痛憤怒,國家卻就躲在後面不吭聲也不願意呼籲民眾冷靜,任由群眾輿論攻擊、獵巫基層社工,擴大社會對立與撕裂,也造成基層社工更多的恐懼與不安,甚至造成社工出走潮。
陳欣涵提到,目前社工人力不足,有許多訪視、調查記錄及查核要做,疲於奔命,難以好好投入每個家庭的扶助與陪伴。然而國家藉由專家學者而非一線社工人員所擬定出來的社福政策與制度,一旦發生社會重大事件後,又是專家學者檢討基層社工,苦果都是前線社工在承擔並不合理,因此工會認為政策的改變應納入一線社工的聲音,真正重視社工實務上所遇到的困難並進行制度改革。
「我的個案還需要我!」已經當社工20年的高雄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代表阿雀表示,每天騎車去個案家裡、學校、醫院訪案,還要趕紀錄、參與會議及參加在職訓練就是社工日常,他清楚了解面對每個弱勢家庭、兒少,必須要為他們處在資源弱勢伸張正義,雖然他們可能改變得很慢,但他相信人有改變的潛能。「我不是要成為閃亮社工、不是要做創新方案、不是要當績優社工,我就是要能幫助我的個案。」
阿雀說社工是國家社會政策的執行者,經過剴剴案後,阿雀難過的表示,他怕現在制度可能會犧牲基層社工,社工可能會被告、被上手銬的風險,如果出事了,大老闆國家在哪?是否會被國家推出去當擋箭牌?「政府不可以只是苛責,應該要當基層最堅強的後盾。」
在社群平台經營「暈船事務所」網路倡議的一位社工師Lin表示,為了讓許多因服務個案而無法到行政院集會現場的社工現身聲援,他發起拍照串聯行動,一天之內收集300張照片,粗估有800人響應。他疾呼社工們上街或現身聲援是希望改善體制,並不是為了包庇或袒護個人。
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代表向行政院遞交陳情及萬人連署書。張菁芬說明,在剴剴案針對陳姓社工一審判決過失致死有罪後,實務界跟學術界共同發起連署「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不到5天共超過一萬人進行連署,並表達兩項訴求,第一個是司法審判應該回歸法理基礎,司法審理社工相關案件時是否深入了解公私部門社工真實處境及社區工作實務現況?第二是政府應扛起系統失職的責任,系統失靈不該只是一個社工的問題,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執行者,不應成為制度漏接的唯一承擔者。
各界挺社工、糾察國家責任
「社工是勞工,但是社工有尊嚴嗎?社工經常還被當成志工、義工。」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過往也曾擔任過社工,他表示社工是一個評估跟資源連結的角色,並把評估的其他對象稱為專業夥伴,雙方處於專業的合作模式。但是目前許多制度,都認為社工要做到像警察一樣。
馬明毅提到臺北市社工工會在上個月公布問卷調查報告,在724人填答的調查中,關於「制度支持力」平均分數僅28.62分,為所有指標中最低,顯示社工普遍認為現行制度、政策與社會期待無法有效支持第一線工作。
他也提到,當他在做《社會救助法》相關倡議時,曾聽過某社會局長官說有社工為了調查個案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的「539 條款」,他像個偵探一樣去探查該個案收入到底有多少。然而「539 條款」所謂賦予社工彈性裁量權,可由社工認定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個案的家庭成員間是否有扶養事實、是否可排除其列計家庭收入,對於社工來說要承受巨大行政負擔與責任,恐怕沒人敢輕易使用,反而無人得利。「在這次刑事判決社工成為保證人的狀況下,難道每個社工在服務的時候都要錄音嗎?」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蔡曉玲聲援表示,幼托人員挺社工,因為兩者都有相同的處境。他提到國家政策說「0到6歲國家養」,但是卻沒有建立良好的體制與環境,讓家長與幼托人員經常無所適從,最後卻在國家系統失靈的狀況中怪罪在幼托人員身上。「希望民眾成為社工的啦啦隊,而不是糾察隊,如果要成為糾察隊,應該要糾察這個國家的責任。」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出面聲援,他認為國家以及許多單位都需要承擔剴剴案的責任,例如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為何在轉介資源後不聞不問?文山托育中心為何沒有及早訪視?連續三年把兒盟評鑒為優等的衛福部的責任在哪?代表國家照顧每個孩子的行政院長跟總統的責任在哪?
他認為從安置、托育、訪視、通報、督導及評鑒,這個國家沒有把弱勢兒少放在第一位,從來沒有給予足夠的資源給需要協助的人民,國家絕對有責任要道歉,要做好制度的補強。
針對剴剴案判決恐導致社工出走潮,衛福部在4/23-4/24召開「公私部門協力穩定社工人力座談會」,邀請多個地方社工職業工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工相關學校系所教授等一線與學界團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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