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RSS feed
紀錄、捍衛、行動
已更新: 42 分鐘 38 秒 前

【聲明】工鬥參與「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 要求保障勞工15天請病假不得差別待遇!

2025, November 10 - 20:46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工鬥總工會今日參與勞動部舉辦「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現場有來自法律界、資方團體以及工會團體的代表,現場工鬥總工會、臺鐵產業工會以及航空、醫療業工會各自發表對於修法的意見。

工鬥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尊嚴勞動」,是在對等的尊重下來進行勞資合作,而非在不對等的剝削中被迫妥協!現代勞工不是古代的長工,只要給頓吃的就好。政府應該在相關法規中明確訂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請法定假,而有不利待遇之行為。包含對勞工進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減發獎金、影響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待遇。

何政家理事長主張,請假權益的保障,也建請直接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的日數,不應設有不利處分之範圍!

食品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逸翔主張,食品業勞工薪資已經偏低,而且在法律規定的執行面上,有時候甚至是公司的工作規則,到工廠層次、到部門層次,還會被增加規則,因此王逸翔主張,勞工請病假的權利應該跟「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中,不可以有「差別待遇」,包括選班還是各種工作內容部分。

臺鐵產業工會理事,正在進行絕食抗爭的代表王傑以個人經驗表示,他在今年7月、10月因為請病假遭到打壓,資方堅稱一定要提出醫療證明才能核假,然而王傑提供了藥單、門診收據,資方依然堅稱無效,導致王傑面臨曠職與記過處分,可預期會面對漫長救濟。

工鬥總工會未來會繼續針對「勞動基準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的病假請假權問題,繼續要求勞動部保障基層權益。

這篇文章 【聲明】工鬥參與「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 要求保障勞工15天請病假不得差別待遇!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病假保障要落實,拒絕不利待遇,才有健康臺灣

2025, November 10 - 20:44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近月來接連爆發多起「病假遭打壓」事件,勞工健康權再度被踐踏:

臺鐵員工因病假續請遭資方記曠職懲處打壓,長榮航空空服員則公司制度不敢請假就醫,最終延誤治療喪命,醫療業工會也揭露醫院職場對員工請假懲處氾濫。這些事件,揭示臺灣職場普遍存在「勞工請假=不敬業」與「請病假就是濫請」,讓勞工在健康與飯碗之間被迫二選一。

許多雇主仍以「病假審查」、「全勤獎金」與「晉升考核」等管理手段,變相懲罰請病假的員工,甚至要求勞工「提早預告」疾病或強制提供醫生診斷證明等醫療資訊。

因此雇主仍有多重管理手段懲處,對勞工請病假做出不利處分,讓「請病假變成職場風險」,而這些接二連三的悲劇,更是讓賴清德總統宣稱的「健康臺灣」成為空談。

勞動部在工會抗爭下,將在明(10)日召開病假保障權入法公聽會,工會團體今日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請因病假受到打壓的當事人,說明對病假保障權相關訴求:

●訴求:勞動部應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遭病假打壓的當事人王傑表示:

作為一個今年開始被持續以病假問題打壓的工會幹部來說,我必須嚴正地說病假問題,是非常需要重視的議題。因為對於勞工與公務員來說,病假、事假,就是請一天就會影響考績的事情。

而資方開始刁難病假,更是讓勞工遭受壓力,不敢請假的開始,以我面臨的情況為例,現任台北站長上任之後,要求一天病假要提供就醫單據,兩天以上要提供診斷證明書,而且就算提出就醫單據,表示看診後因為病況有休養需求,台北站長不僅惡意將員工看診後,自覺仍有休養再請假,扭曲成「連續兩天病假」,又執意求要提供診斷證明書,縱使附上醫師開藥的藥單、打報告說明,依然不准假,導致本人目前面臨2日曠職、小過處分。

產工數次找過何站長說明此規定於法無據。無論是勞動部函釋,還是銓敘部函釋,都是寫病假證明可以用醫療單據或就醫收據:不限定診斷證明,然而何站長卻聲稱自己聯繫過勞動部,條件平等司的科員跟他說病假兩天要提供診斷證明。

雖然10月17日產工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後,勞動部回函表示「爰勞工如有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或休養之需求時,雇主應考量勞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並同步副本給交通部,然而台鐵及台北站卻仍未依照勞動部函文所示,實際考量本人休養必要,不斷要求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才能給假,完全是不顧勞工實際情形、卸責審查責任的做法。

又今年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法後,病假部分也有修正,在第十一條第三項:新增了或「其他證明文件。」修法理由中也明確講到,其他證明諸如看診收據、藥單都可以當作證明。

因此,發生在本人身上的案件,就是資方,透過請假規則賦予的權限作為懲處手段,讓《請假規則》淪為打壓勞工的手段,以法之名制定許多規定,而像何站長這樣的雇主和資方,多不勝數!用私設規定,刁難、打壓跟自己立場不同的勞工或者工會幹部。

所以長榮空服員不幸因此死亡,醫療業工會也站出來揭露病假遭懲處的狀況,以及本人遭打壓的懲處案,絕對不是單一個案,是整體性的制度問題導致,工會主張,目前勞工請病假扣半薪,已經是變相處罰,應該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在30天病假中,有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讓勞工可以放心休假。

這篇文章 【新聞稿】病假保障要落實,拒絕不利待遇,才有健康臺灣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絕食100小時展決心,續爭依法休假抗爭無罪

2025, November 10 - 17:50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產工因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的勞工,無視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前後,台鐵改革都處於被動,而發起為時100小時絕食行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

今日由絕食代表、產工理事王傑宣布絕食100小時行動結束,王傑表示絕食行動結束,已經代表產工向最高行政法院無理判決表達決心,這場關於國定假日權益的抗爭,攸關全臺勞工權益,產工將會堅定進行,而且台鐵改革絕對不會停下,只要臺鐵一日仍是國營事業待遇末段班提升待遇、沒有尊重專業增設證照津貼、危險津貼,產工會秉持初衷繼續爭取,期盼全臺路員能夠透過這次行動,看到產工積極改革的態度,加入產工一起爭取。

絕食代表蘇承志表示,作為剛加入的新進從業人員,這次加入絕食行動,不只是要支持工會、感謝工會在當年的抗爭下,讓輪班有完整的休息時間、夜間工作也有夜間津貼,讓後進的員工得以更有尊嚴的在台鐵工作,更是身為新進員工深感自身權益在本次判決影響深遠,這不僅是336位產工會員的訴訟,更是攸關全臺鐵、全臺灣勞工的國定假日權益。

絕食代表、產工秘書長朱智宇強調,產工接著將會持續進行司法訴訟,持續堅定爭取依法休假無罪,歡迎呼籲社會各界持續關注這場國定假日權益的戰鬥。

這篇文章 【新聞稿】絕食100小時展決心,續爭依法休假抗爭無罪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勞動部召開「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會議 五大醫院醫療工會聯合訴求

2025, November 10 - 17:48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企業工會、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114年9月底至10月初,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飛米蘭執勤時抱病上班,返台後病況急轉直下致不幸離世,引發我國社會對於「請假有罪」之職場制度文化對勞工所構成嚴峻侵害之關注及討論。

對此,本會代表醫療產業各醫院各職類勞工,集結南北各主要醫療院所工會團體,分別於114年10月15日及10月30日,前赴聲援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所召開之記者會行動。

此外,本會亦同時於114年10月23日,共赴立法院召開「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聯合記者會,本會於記者會上詳實揭露各醫院在其內部差勤制度、獎金發放要點、考績考核等規章上,普遍均將病假、特休假、婚喪假一律視作「缺勤」,進而在績效獎金數額或年終考績等第上,針對請假勞工予以不利待遇,部分醫院甚至連《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假別都有所刁難懲處。

「請假有罪」之嚴峻危害,在醫療行業及我國各行各業均可謂氾濫成災。本會彙整南北各公私立醫院各職類會員之實際案例(臺大醫院、臺大癌醫、成大醫院、臺北榮總、新光醫院),於10月23日之記者會上如實呈現反映,肇因於現行法令上的嚴重闕漏、不合理的差勤制度、醫療人力短缺等因素,醫療人員要想行使應有的請假權利,在實務上可謂難如登天,醫院雇主普遍在制度上設計諸多不利請假勞工之規範,單位主管慣將增補及協調人力的責任全數轉嫁予勞工承擔、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臨床人員抱病服藥隱忍乃至吊著點滴上班更早已是公開秘密,制度改革已是刻不容緩。

本會明確主張:「請假是權利,不是犯罪」、「抱病上班不是奉獻,而是風險」、「沒有健康職場,何來健康台灣」,今日出席勞動部「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本會訴求:1.應提高勞工不受不利待遇、領有全薪之病假天數、2.應擴大認定雇主不利待遇之範疇、3.應禁絕雇主以「獎勵有貢獻勞工而非懲處請假勞工」為名規避法令約束、4.應禁絕雇主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之不法情事。

▌附錄:
附件1:本會114年10月23日「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記者會新聞稿
附件2:臺大醫院「辦理作業基金人員暨工員年終(含另予)及另予考核作業原則」
附件3:臺北榮民總醫院「工作獎金核發作業規定」
附件4:臺北榮民總醫院「契約護理照護獎勵發放作業規定」
附件5:成大醫院護理師因請流產假致當月績效獎金遭砍半之薪資明細截圖

這篇文章 【聲明】勞動部召開「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會議 五大醫院醫療工會聯合訴求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台灣聲援 李卓人、鄒幸彤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記者會

2025, November 10 - 17:40

文/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赴湯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於2021年9月9日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遭逮捕、還押,至今已超過1500天。原訂於2025年11月11日開始的審訊,現又再度延期至2026年1月22日。

台灣各界NGOs與香港支持者,於11月9日下午在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共同聲援李卓人與鄒幸彤,要求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卓人與鄒幸彤,並撤銷兩人的所有控罪。和平紀念六四與倡議民主不應構成犯罪,《國家安全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香港基本法》第23條)等所有侵犯人權的法律也應立即停止執行,進一步廢止。並且,香港政府不合理的還押期限與一再延遲的審訊,已嚴重侵犯基本人權與法治精神。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背景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因紀念六四、倡議平反八九民運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期間多次保釋申請均被拒絕,總共還押超過 1,500 天。原定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開始的審訊,現已再度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 1989 年,是民間組織,旨在紀念六四事件並倡議中國的民主改革。其最為人知的活動是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燭光晚會,從 1990 年至 2019 年持續舉辦,是全球規模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六四公開紀念活動。支聯會也成立了六四紀念館,以保存 1989 年民主運動的記憶與歷史。為此本次記者會亦以維園照片為背景,並以電子蠟燭擺出「64」字樣。

台灣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表示,2017年9月,香港支聯會及社民連遊行前往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抗議,聲援在中國被捕的李明哲。當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直言,對中國政權而言,只要一批評他們的人權紀錄,中國就認為是顛覆國家政權。2022年4月,李明哲刑滿出獄回到台灣,自己今天卻在此聲援李卓人和鄒幸彤,何其諷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華人民主書院專案經理胡嘉穎、來自香港的赴湯也分別分享中國壓迫不同群族的經驗,在西藏人面對中國入侵、香港與中國民主社群對抗中國壓迫,呼籲世界都需要正視被中國與其代理人壓迫的受害人。

中共和國安法法制全面破壞香港基本人權

2020 年《國家安全法》頒布後,支聯會面臨資產凍結、警方搜查及加強監控。2021 年 9 月領導層被捕後,支聯會於 9 月 25 日正式決議解散。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明,事實上,國際特赦組織也因為《國安法》的通過,被迫關閉在香港的區域辦公室。但這不妨害他們對於香港人權的關注,2023年,國際特赦組織也將鄒幸彤列為「良心犯」,強調她為爭取公眾利益與權利而受到國家監禁的事蹟。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研究發現,自從北京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當局便系統性地將此法律武器化,用來打壓異議、侵蝕基本自由,並瓦解公民社會。以「國家安全」為名,當局運用國安法以及同樣具壓制性的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 23 條」來限制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強調,和平地表達意見及想法,不應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是在聯合國人權公約機制中毫無疑問被肯認的基本人權。支聯會三十多年來透過和平方式紀念六四、倡議民主,沒有證據顯示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支聯會的「五大綱領」說明目標是「建設民主中國」,推進民主化,而非暴力顛覆,將和平表達意見、紀念歷史事件、倡議民主改革等行為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在破壞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制度。

控方指三人(包括已改為認罪的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於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控方針對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指其涉嫌煽動顛覆。

身為香港大律師,鄒幸彤要求控方釐清何謂「非法手段」,但控方僅回應「任何顛覆國家行為都是非法,毋須涉及武力」。這種循環定義過於籠統,使辯方難以有效辯護。

李卓人從工運走向民主運動,始終關注基層與勞工權益,無論在職工盟或公共事務上,都以民主為價值。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楊書瑋、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邱毓斌、社運工作者韓仕賢亦到場聲援,香港工運界在過去與台灣勞工運動的交流中所帶來的經驗,甚至慷慨協助,都對台灣工運留下正向的遺產,也是台灣社運一定必須在此刻共同站在一起的原因。

香港政府違反基本司法人權

李卓人與鄒幸彤在未經審訊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還押超過 1,500 天(超過四年),這嚴重違反刑法基本法理「無罪推定原則」,及《公政公約》第14條所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受審的權利」 (right to trial within reasonable time)。

兩人多次保釋申請被拒,卻沒有充分的正當理由。《國安法》下「不准保釋」已成為常態,系統性地剝奪被告的保釋權,嚴重損害他們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根據國際標準,被審前羈押的人有權獲得迅速的訴訟程序,如果未能在合理時間內審理,應被釋放。

更嚴重的是,鄒幸彤在還押期間多次被單獨囚禁,理由包括:「在六四當天絕食」、「收到太多來信」,除了理由本身之荒謬,將單獨囚禁作為懲罰手段,同時構成不人道待遇,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我們共同嚴正譴責中國與香港政府,停止對行使表達自由及其他人權的個人施加刑事控罪,也呼籲台灣與世界各國都應持續關注在香港所發生對民主人權的壓迫,記者會最後以撕開鄒幸彤、李卓人兩人照片上的黑布條,象徵期待兩人盡快被釋放重獲自由,脫離目前嚴重侵害他們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的處境,也請民眾共同擺上蠟燭燈,聲援也紀念六四與言論自由的精神。

臉書活動頁

直播連結

主辦: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赴湯

主持: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Sky Fung

發言:

  1.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余宜家

  2.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邱伊翎

  3. 社運工作者:韓仕賢

  4.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秘書長 楊書瑋

  5.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邱毓斌

  6.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 札西慈仁

  7. 華人民主書院:胡嘉穎

  8. 李明哲

  9. 赴湯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台灣聲援 李卓人、鄒幸彤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記者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魏董事長,工安承諾破功、勞工死傷慘重

2025, November 8 - 18:03

文/工作傷害受害人協、RCA員工關懷協會、台積電亡者家屬

主持人引言:在今年六月三日台積電股東會上,我們與去年台積電南科18A廠職災亡者家屬陳情『台積電獲利驚人、勞工死傷慘重』,當時魏哲家董事長親自接下陳情,並說『做得不好的地方一定道歉、會參考日本經驗管好工安、會去了解台積電是否有去慰問工殤家屬、我們不是只是賠錢而已等……』

而我們來看看157天過去了,職災持續發生依然讓人慘不忍睹!

台積電廠區 時間 工傷事件:
嘉義廠 5/26 一名工人在吊運作業中慘盤砸中身亡。
嘉義廠 7/16 一名工人遭受約300公斤重的機電冰水管砸中身亡。
嘉義廠 8/4 工人從5公尺高處墜落,兩個月內第6起工安事故。
台南18廠 9/11 黃姓勞工在進行水塔維修作業時遭風扇擊中,從約3公尺高處墜落身亡。
楠梓產業園區 9/26 外包工人傳工安意外,工人手受傷送醫。
嘉義廠 10/2 一名40多歲外包工人,進行電路測試時遭遇2萬伏特電擊,手臂與腰部嚴重燒傷。

因此,今天要來問問魏哲家董事長:
為什麼職災案還是這麼多,又造成兩個家庭的破碎?
工安預防出了什麼問題呢?
家屬慰問與照顧做得如何呢?

並呼籲輝達董事長黃仁勳先生,你知道嗎?台積電生產的晶片,是踩在台灣工人死、傷、殘、過勞、血汗之上,你能接受嗎?你要如何在生產鏈中,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呢?

在記者會之前我們舉行『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儀式,由工殤者家屬,與我們一起默哀!呼口號『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

工殤者家屬:

各位,大家好。我是黃信壹的姐姐。阿壹去年9月5日,在南科台積電十八A廠安裝管路時,不幸遭到重達九百多公斤的機組撞擊頭部,不幸往生。

六月三日去股東會上與魏哲家董事長說:我不希望再發生職災事件了,很心痛!魏董事長也當面答應。會後台積電還派人找我喝咖啡,表達一定會做好工安。

弟弟離世之後,我很不想看到台積電的新聞,但,不知道怎麼的我就是會看到,而且都是工殤死亡的新聞,我一想到他們的家人,一定很痛苦很心痛,我很想安慰他們,但我也沒完全走出來…..

我有一點喪氣,台積電職災案還是持續發生,如同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無力感,於是我對工傷協會賀先生說:抗議一點成效都沒有,還是一直出事,台積電根本就做做樣子!敷衍了事!但他回我:“我們要讓社會知道魏董事長說話不算話。”我聽了,就答應:“好,我一定去。”

台積電知道我們要來抗議後,就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做了很多工安的努力,但,因為這艘船太大要轉彎很慢,希望我不要來。我說不可能!他們才說希望我鼓勵他們要做好工安!

身為工殤亡者家屬,我當然希望台積電要把工安做好,也希望他們快一點,不要說鼓勵,就算是求台積電,我也願意,為了避免工殤事故發生,我不希望有家庭歷經,突然失去一個親人的痛!

今天,我不是為了自己權益,而是為了呼籲台積電公司、魏哲家董事長的管理層,好好照顧為你們工作的勞工,不管是自己的員工或外包的員工都要一視同仁,預防工安發生!

我今天來這裡,是為了讓阿壹的死得有意義,可以保護勞工的傷亡,我相信阿壹也在這裡支持姊姊在做的事。謝謝大家。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

我們是RCA員工關懷協會,現在許多人對RCA這家公司感到陌生,但在民國59年到81年間,美商RCA——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曾在台灣投資設廠,對台灣經濟貢獻卓著,屢獲外銷績優廠商殊榮。台灣現在的半導體產業,是來至於桃園RCA工廠的工程師與工人學習技術轉移而來,為台灣的奠定了深厚基礎,因此台積電也是得利與此。當時RCA公司也成為第一代護國神山,直到RCA撤廠後卻爆發場址污染事件,導致員工罹患癌症與各種疾病,我們集結提起訴訟,至今仍在纏訟之中,RCA公司就此跌落神壇!

當我們得知台積電這座護國神山,在建廠工程中發生這麼多工殤事件,心中無比悲痛。

我們也很擔心,台積電會因為工殤事件,如同RCA公司一般,也跌落神壇!我們不願再見因勞安疏忽而發生勞工傷亡事件,並期盼台積電能負起企業責任,確保每位勞工的職場安全與健康,這才是神山除了賺錢之外,更該做好的事!

現在,我們RCA員工關懷協會倡議政府徵收RCA場址,設立工安與環境教育公園,讓資本家承擔企業責任,讓勞工認識並重視自身的職場安全,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我們受害者已經站出來,而身為全球半導體業的龍頭,你們更應挺身而出,為勞工創造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

最後,我們高喊: 「勞動平安,永不妥協!」

工傷協會常務理事游其文發言稿:

工傷協會與家屬,於6月3日股東會抗議,提出三項訴求:

1. 台積電工傷者、台積電要照顧:台積電公司及台積電基金會應立即慰問職災家屬與勞工,並提出職災照護與援助方案。

2. 基層勞工創經濟、護國神山要安全:台積電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單位應統籌、監督職安作業,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確保勞工安全,且對外公開相關資訊。

3. 工安要做好、社會要參與:設立獨立第三方監察機制,讓社會共同監督,杜絕職災悲劇一再發生!

當時,魏董事長說:會去了解是否有慰問工殤家屬?會去學日本做好工安經驗,廠商做不好工安,台積電自己下來管,不會只是賠錢了事!

五個月過去了,職災依然發生,又造成兩個家庭悲劇!魏董事長你承諾的事,做不到你要如何對社會交代呢?自請處分嗎?

我們113年12月27日發文,6/3日去抗議後,你們在7/17日才回文說:會加強改善工安!找國際知名第三方專家團體來檢視、提供職安教育、提升設備、導入危害體感教育訓練等,並說會找本會會談交流。但,還是發生重大工安,造成一死多人傷事故!

魏董事長說的工安沒做好,照顧工傷家庭方案沒看見,第三方監督也沒做好,社會參與更是看不見!台積電說要找本會討論,也遲遲沒有下文?

我們的訴求不變,但態度會更加堅定,會持續監督台積電做好為止!

最後,喊一下我們訴求口號!
台積電工傷者、台積電要照顧
基層勞工創經濟、護國神山要安全
工安要做好、社會要參與

最後,我們呼籲輝達董事長黃仁勳先生,請你一起來協助將台積電把工安做好!不然你的晶片,將是台灣勞工血汗製造出來的『血汗晶片』!

直播連結

主辦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RCA員工關懷協會、台積電亡者家屬 聲援團體:人民民主黨、勞動黨、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感謝,相挺!)

這篇文章 【新聞稿】魏董事長,工安承諾破功、勞工死傷慘重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泰博科技強迫勞動、打壓工會, 泰博工會揭發公司惡行!

2025, November 7 - 19:50

文/泰博科技企業工會

國內知名生產醫療科技、醫美品牌Fora的泰博科技公司(股票編號4763)長期以侵犯基本勞權、構成強迫勞動的「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管理移工,且在移工組成工會後直接打壓工會,阻撓幹部申請會務假、要求所有會員退出工會。為了捍衛勞權,泰博工會於十一月七日上午到勞動部舉行記者會,控訴資方惡行。

泰博管理規則嚴苛霸道,眾多移工強烈不滿,在八月組成工會,並提出勞資爭議。泰博公司在調解會議上虛以尾蛇,對內則先後對幾位工會幹部個別施壓,又在十一月三日召集全體移工,要求所有人十二月底前退出工會,否則取消所有福利,但沒有任何人被資方撼動。泰博人資經理在當天會議上的部分「金句」如下:

1.「公司想找工會問訴求,而且已經問了三位工會幹部」
2.「成立工會已經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作」
3.「十二月以前退出工會,不然除了勞基法的工資以外,其餘的福利都會取消」
4.「幫忙成立工會的組織在台灣是有名的惡名昭彰的團體」
5.「成立工會就會拿到政府十萬的補助,幹部如果對此不知情,那就表示被騙了」。
6.「請大家想清楚。如果想退出工會,請在我們給大家的表格上簽名,我們會處理後續的手續」

泰博公司產品行銷全世界,且在歐美各國設有多家子公司、孫公司。我們不解:為什麼一家這麼國際化的公司,對移工的管理卻如此粗暴、對工會如此敵視?

泰博工會列舉泰博公司十二大罪狀:
1.針對移工的工作規則多項規定包含勞動服務、罰款、懷孕歧視,已經構成強迫勞動!
2.直接打壓工會、要求會員退出工會、威脅取消工會幹部及會員加班及其他所有福利,侵犯勞動三權!
3.桃園廠曾有移工集體申訴,結果泰博以全部未獲續聘作為報復!
4.針對工會幹部不續聘,藉此打擊工會!
5.在勞工局警告之後依然打壓工會、阻撓幹部申請會務假!
6.所有國外直接引進移工都需繳納仲介費!
7.在泰博續聘的移工,多半被要求回國等待數月,而且不管是否回國,都需要再繳一筆仲介費!
8.從其他公司轉換到泰博的移工,也常常需要繳一筆仲介費!
9.所有回國休假的移工,都需先繳納一個月薪資的保證金!
10.所有辭職解約的移工,也都需要繳納一個月的賠償金!
11.所有懷孕移工都被要求解約回國!
12.完全未遵守勞動契約,所有來回機票全由移工自付!

泰博工會訴求:
1.請勞動部確實保障所有勞工勞動三權,嚴懲泰博科技打壓工會惡行!
2.泰博科技遵守法律、停止打壓工會!
3.泰博科技承諾續聘所有有意願繼續工作的會員,且立即續聘四位契約即將到期的工會幹部!
4.泰博科技退還所有會員勞動服務加班費!
5.泰博科技退還所有會員轉換費、續聘費、仲介費、服務費等費用,且今後不得再收取!
6.泰博科技有重大勞資爭議,且涉及打壓工會,目無法紀,經濟部應嚴格審查泰博一切對外投資項目!
7.取消辭職的一個月薪資罰金!
8.取消返鄉休假的一個月薪資抵押金!
9.廢除現有移工工作規則,與工會協商新規則!
10.取消懷孕歧視!
11.泰博科技依照勞動契約支付每個契約來回一次機票費用!
12.泰博科技公平分配加班,不得將加班機會作為獎懲與報復手段!

泰博工會特別指出:企業與人權不是只是空口說白話,更不應該只是一堆華而不實的謊言。泰博公司工作規則涉及嚴重強迫勞動,而且直接打壓工會,已經觸犯最基本的核心勞動標準,政府絕對不可輕輕放過。工會也會持續從企業與人權、企業盡職調查及供應鍊監督的角度,持續要求公司改善。

泰博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指出:前不久被美國制裁的捷安特,其實情況恐怕還遠不如泰博惡劣、嚴重;連捷安特都被美國制裁了,籲請泰博公司知錯能改、懸崖勒馬,與工會誠信平等協商;如果泰博公司繼續一意孤行,帶來更嚴重的後果與損失,都是咎由自取。

聲援團體:中華民國國際金屬總工會、自主工聯、勞動人權協會、勞動黨、世界先進工會、南亞電路板工會、中環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亞旭工會、移工國際台灣分會、台灣南洋姊妹會、移民青年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和平、抵抗者聯盟、台大勞工社、師大人文學社、政大種子社、捍衛全台學權行動、台灣監督企業青年行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若有疏漏請見諒)

這篇文章 【新聞稿】泰博科技強迫勞動、打壓工會, 泰博工會揭發公司惡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依法休假」訴訟敗訴 台鐵產工絕食抗議 將持續提起再審、憲法訴訟

2025, November 7 - 18:28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行動,訴求台鐵局應改善「日夜休」血汗班表,事後337位工會會員遭台鐵局懲處曠職,因此工會進行行政、司法救濟,台北高等行政兩度判決工會勝訴,今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卻逆轉判工會敗訴,工會痛批敗訴理由「無理」,最高行認為工會「依法休假」行動未依誠信原則、依約依法辦理,公司進行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對此台鐵產工11月6日在台鐵公司前宣布展開絕食抗議行動,絕食為期5天、共100小時,時間從11/6早上10時到11/10下午14時止,由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秘書長朱智宇及工運人士朱梅雪3人作為絕食代表,其他工會幹部將在往後幾天請假或休班時加入絕食行列。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產工要用絕食抗議告訴大家,已經站起來的台鐵人,已經團結獲得尊嚴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敗訴判決而灰心喪志,我們是絕對不會再跪回去的。」

台鐵產工在台北車站大廳一角靜坐絕食。

北高行勝訴理由認可勞工非即用即丟 最高行卻打壓勞權?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基層員工因長期不堪台鐵公司對於輪值「日夜休」的血汗班表毫無改進,因此在2016年成立產業工會,透過多次抗爭,甚至夜宿在台北車站大廳,爭取到跟台鐵局及行政院召開協調會討論班表改制及待遇調整等問題。

在數次協調未果之下,最後工會集體決議,2017年發動「春節依法休假」行動 ,有337位員工參與在春節期間依法休假,爭取到班制改革、人力補充等成果。而台鐵局後續則針對參與依法休假的337位員工進行集體懲處,工會不服,展開長達近10年的行政、司法救濟。

朱智宇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分別在2019年跟2024年時兩度宣判工會勝訴,北高行判決指出勞動部裁決會的程序違法,以及台鐵公司確實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然而今年10月,工會遭到最高行政法院「自為判決」宣判工會完全敗訴,工會認為敗訴理由離譜又無理,因此決議發動絕食抗議,來回應最高法院的無理判決。

台鐵產業工會兩度在北高行的勝訴理由為國定假日勞工本無出勤義務,也有多次告知公司相關行動,公司於行動前公告禁假,打壓意圖明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而最高行的敗訴理由是工會活動未給予資方合理時間因應,不符誠信原則。台鐵公司實施輪班制,有預先排定國假出勤的慣例,已取得勞工「默示同意」,工會集體請休國定假日之工會活動因未依約依法辦理,遭公司事後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工會認為,進行絕食不只是工會單一行動,這次敗訴判決不僅是界定台鐵公司懲處台鐵產工「依法休假」行動是否合法而已,而是國家正在不斷的侵蝕勞工放假、請假權利,勞工不希望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國定假日權益,再次的以國家之名被收回去,恐怕將影響未來全台灣工會活動權的範圍,以及關乎全台一千萬勞工國定假日放假的權利。

台鐵產工司法救濟還沒結束 將提起再審與憲法訴訟

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表示,前兩次北高行勝訴判決提到,勞工不是即用即丟,也不能用慣例或者工作契約來排除勞工的權益,更指出勞資關係裡,勞工屬於弱勢,容易遭資方打壓,更應該用法律來平衡,可是最高行政法院卻用法律打壓想要改革的勞工。

曹嘉君提到,敗訴判決中甚至認為台鐵工作慣例可以高過法律,承認資方可以在國定假日前先排班,再讓員工請假,與《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勞工沒有出勤的義務,是雇主要先取得勞工的同意之下才能出勤,是完全不同的。法官甚至還擴大了「默示權」,認為員工都默認輪班制,然而台鐵員工的沉默並非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及對企業工會無法協助改革的無力。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表示,勝訴判決中提到勞工依法主張權利,何錯之有?《勞基法》39條針對國定假日是勞工原則上應該放假,並不是請假或休假。沒有一個勞工在到職的時候,被迫放棄自己放假的權利,不管是交通運輸業、航空業、醫療產業等等,在《勞基法》保護下,原則就是國假放假,必須由雇主取得勞工同意才有出勤的義務,並非是班表排定後,要勞工經過資方同意才可以免除義務。

翁瑋認為,最高行政法院原則上應針對法律判斷去做審理,若認為事實有問題,例如工會有無牴觸工作規則、有無在請假時提前讓雇主知道,就應該發回讓法院去做更進一步的調查。但是2017年春節時,工會發起集體休假行動引發媒體鋪天蓋地的進行報導,連用路人都知道。且台鐵局當時也在行動前三度發公告給所有員工,告知不依照班表出勤將進行懲處。最高行判決卻在程序上指責勞工國假前三天請假太急迫,讓資方無法因應。另外,更無故要求台鐵員工至少在班表排定後7天或休假7天前請假的規定,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做法。

在默示同意部分,翁瑋說到難道部分員工願意配合出勤,就等於所有勞工都願意嗎?許多基層員工剛到職一年,去年願意出勤,今年不能拒絕嗎?職場文化經常有被迫同意的狀況,今天勞工組成工會,以行動集體表達不滿,積極爭取休假權益,卻被最高行認為不夠誠信,來合理化雇主打壓懲處勞工的行為?

他也呼籲全台勞工,這不只是單一的台鐵產工案件,而是在《勞基法》施行下,所有勞工在國假能不能有好好休息及跟親友團聚的權利。他後續會協助工會進行再審及憲法訴訟,持續爭取權益。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左)

台鐵產工秘書長、絕食代表之一朱智宇(右)

輪班勞工沒資格放國假?

秘書長朱智宇強調,台鐵公司跟交通部在公司化前後都未積極保障員工權益,大眾常看到只有發生無數事故 及員工旅客被攻擊。因為台鐵長期待遇低落、處在國營事業末段班,無法留才,難招募新人,工會才會持續抗爭,企圖讓被動的公司與政府往前推進。

理事長曹嘉君說:「我們不後悔參加依法休假行動,因為我們相信行動才能帶來改變,而且行動才能讓台鐵這個百年老店能夠有有所前進,我們也希望員工能夠看到希望,看到自己是值得有尊嚴的勞動和生活。所以我在這裡僅代表336位(一位在訴訟期間過世)一起參與依法休假被打壓的夥伴,還有產業工會上千名會員,宣布展開絕食抗議。」

朱智宇表示,今年10月,除了台鐵產工依法休假訴訟敗訴以外,更發生了台鐵產工理事王傑因為請病假被懲處的打壓案,以及長榮空服員因為不敢請病假、延誤就醫而死亡,甚至是醫療業工會挺身說明,因為雇主管理或多重打壓而不敢請病假。「台灣此時淪為一個病假不敢請,甚至透過國家法院認證,國假可能也沒得放的時代。」

這篇文章 「依法休假」訴訟敗訴 台鐵產工絕食抗議 將持續提起再審、憲法訴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外送登台13年 外送員薪資越做越低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籲:專法保障不能再拖!

2025, November 6 - 19:15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外送專法》今(6)日正式排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外送制度改革邁入關鍵時刻。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上午舉行會前記者會,號召外送員、店家代表與跨黨派立委共同呼籲:外送員權益應入法保障、平台與店家、消費者應回歸合理契約秩序。

外送平台進入台灣即將滿13年,去年全產業營業額已超過1,500億元,但外送員報酬卻持續下滑、店家抽成高漲、消費者額外支出增加,整體市場失衡加劇。政府多年來遲未正視平台商的責任義務,導致「外送員越做越窮、店家越來越苦、消費者越付越多錢」的三輸現象。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外送登台已13年,這段期間平台市佔及營收爆炸性成長,但司機、店家與消費者三方的權利義務始終未獲法制化保障,導致工作風險、報酬不透明、平台停權濫用、店家權益模糊等問題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三單僅45元的超低價,以及每年近1500件的消費糾紛,這樣的惡性競爭模式不僅傷害各方權益,也讓整體市場秩序崩壞,外送產業法制化,真的不能再拖了。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 蘇柏豪指出,第一次外送員權益公聽會是在六年前舉行,那時連工會都沒有。六年來,我們與平台開過上看百場的相關會議,但平台業者始終悍然拒絕保障外送員的基本權益。這樣的狀況已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必須透過專法明確導正,建立外送產業合理制度。

新竹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指出,外送平台業者來台十餘年,長期逃避企業責任,以「假承攬、真僱傭」的方式運作,將所有成本外部化。為追求更高利潤,平台不斷提高店家抽成、增加消費者費用,同時持續壓低外送員報酬。如今竟為了反對《外送專法》,刻意將外送員應得的合理報酬與「恐漲運價」畫上等號,誤導社會輿論,這種作法令人憤慨。他反問:「店家和消費者的費用早已上漲,平台利潤也不斷增加,為什麼唯獨外送員的收入一直下降?WHY?」文萬華強調,不要再綁架消費者了——外送員報酬低,不是因為專法,而是因為平台「沒良心」。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店家會員代表陳老闆 也提出店家面臨的困境,某些平台為了謀取利益以欺瞞的方式讓店家參與更多行銷活動,導致店家營運損失,這是嚴重的商業詐欺,我們將對平台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也呼籲政府重視平台與店家權利不對等的現況。

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代表黨團發言指出,外送專法的制度設計牽涉層面廣、部會眾多,確實具有高度複雜性,必須經過更多討論與完善規劃。他表示,今日是「陽光普照的一天」,象徵社會各界對外送員權益的重視與期待。鍾佳濱強調,民進黨團將與朝野各黨共同努力,推動專法審查順利進行,盡速完成立法,讓外送員的基本權益獲得實質保障。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國民黨團在本屆立法院明確承諾將《外送專法》列為優先法案,並感謝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積極排案,使議題得以推進,進而促使民進黨團共同提案。他強調,希望民進黨能「玩真的」,與各黨團攜手完成專法立法,讓外送員的權益真正受到保障。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陳昭姿表示,民眾黨團上屆即提出外送專法草案,而本屆立院目前只有行政院尚未提出《外送專法》版本。上週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對方竟回應將以各項指引取代專法保障,這種以行政指引取代立法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也呼籲行政院不要再成為改革阻力。兩位立委強調,外送員的權益已被忽視太久,如今陽光明媚的這一天,也象徵著外送員權益終於有機會見到陽光、迎來真正的保障。

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王婉諭指出,上屆國會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相關《外送專法》草案,保障外送夥伴權益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她強調,我們不應讓「日常生活的便利」成為剝削年輕勞動者的理由,更要防止平台業者將營運成本外溢至店家、消費者,甚至轉嫁整個社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外送登台13年 外送員薪資越做越低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籲:專法保障不能再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靜默的抗議 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

2025, November 6 - 19:12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了抗議藍白黨人一昧維護退休公教人員的福利,罔顧廣大農民、勞工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退休金不足的嚴重問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日(11/6)上午09:30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演出行動劇「靜默的抗議: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以30分鐘的靜默凸顯我國退休公教人員優渥福利與農民、勞工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不足的巨大落差。行動劇開始前,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說明,此次抗議的訴求。

立法院藍白黨人於昨、今二日(11/5、11/6)分別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準備取消、刪減多項年改重大改革成果。

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協會今年提出的全球退休金指數年度報告中,將台灣評為C級,原因為「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需加強「貧困長者的基本保障」。經民連要正告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這不是因為對公教人員保障不足,真正的問題是在公教以外的勞工、農民、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自營作業者、家庭主夫/婦)等廣大民眾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不足!

2025年9月,公務人員的每月退休金平均為50,395元、教育人員平均為57,973元。仍有反年改團體疾呼退休公教生活困難。然而,2025年全國最低生活費標準,台北市為每人每月20,379元,台灣省為每人每月15,515元。兩相比較,不僅公教人員每月平均退休金是最低生活費標準的兩倍以上,而且在前一波年改,立法院已定下公教人員退休金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也就是32,160元。公教人員不會因為年改致年金低於32,160元,如果原領退休金就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則可以領取18%的優惠存款利息。顯見國際報告所指「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需加強「貧困長者的基本保障」另有原因。

相對於國家對公教人員的優渥保障,五十萬農民月領8,110元老農津貼。近一百九十萬勞工,平均每月勞保退休給付19,300元、勞退6,000元,合計只有25,300元;且其中,有近十八萬人月領不到10,000元,平均月領5,000元。一百五十萬國民年金請領者,平均月領3,996元,其中依B式請領者近四十萬人月領僅1,044元。整體而言,截至2024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約四百四十八萬餘人,約有其半數-兩百一十二萬五千餘人每月領取之老年或退休社會給付金額未達8,000元。與公教人員平均五萬餘元的年金落差,這才是國際批評台灣「保障老年基本生活仍有不足」的真相。

經民連將於11月6日早上赴立法院進行抗議,提醒藍白黨人在積極維護退休公教人員權益的同時,「莫忘世上苦人多」,在年改已保障退休公教人員最低三萬二千元樓地板退休金之時,更重要的事情,應讓工農國保等全體國民退休時至少要有公教人員樓地板的1/4-八千元。我們呼籲,立法院應先通過民進黨團提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未分配款運用暫行條例草案》,保障不分職業的全體國民,最低老年退休經濟安全保障至少有8,000元,再來處理公教年改的再修正。

行 動 劇:經民連將以「靜默的抗議: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為題,演出行動劇,呈現公教、勞工、農民、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之年金落差,提醒藍白黨人再修公教年改時「莫忘世上苦人多」,看見廣大台灣長者的老年經濟安全危機。

這篇文章 【新聞稿】靜默的抗議 公教年改樓地板三萬二,國民年金何時有八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絕食抗議最高行判決無理,依法休假無罪!

2025, November 6 - 19:09

文/臺鐵產業工會

●絕食目的:
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
二、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
三、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
四、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

台鐵毫無改革的時代:沒有夜點費、沒有完整休息時間,血汗輪班低薪地獄,催生依法休假行動

2017年台鐵產工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夜間津貼)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

本案爭點在於,勞動部裁決認為員工應於班表排訂後7天內請假、或於放假日前7天請假,因此認為台鐵局懲處員工不構成打壓。然而勞動法規對於國定假日放假權利,是國定假日勞工無出勤義務,雇主需徵得勞工同意始得出勤,勞動部透過裁決繞過修法,自我限縮勞工國定假日權利。

抗爭有成卻遭政府打壓,產工2度勝訴遭最高行以罕見「自為判決」敗訴打壓改革工人,台灣勞工淪「病假不敢請,國假沒得放」

過程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度判決產工勝訴,勞動部與台鐵公司卻堅持上訴打壓爭取改革員工,而最高行政法院近期判決出爐,罕見以「自為判決」而非發回更審方式,推翻前述所有判決判產工敗訴,專挑改革勞工打壓意圖明確,判決在相關法規外,附加條件來限縮工會活動規模與範圍,影響未來所有打算爭取的工會,以及認同資方不用經過勞工「明確同意」國假出勤,來限縮勞工國定假日權利,影響數百萬廣大勞工,完全無視勞資關係中勞工請假的弱勢處境。

又近日產工理事王傑請病假遭懲處打壓、長榮空服員因不敢請病假延誤就醫死亡、醫療業工會揭露醫療業病假懲處氾濫,台灣勞工淪為「病假不敢請,國假沒得放」處境。

展開司法救濟續爭依法休假無罪、絕食行動回應無理判決,邀請全台勞工及工會聲援、捐款撐產工

由於產工無法認同這樣完全偏向資方、打壓推動改革勞工的判決,目前除委任律師提起再審、憲法訴訟,窮盡一切司法救濟方式,繼續爭取全台國假權、工會活動權不限縮,也將於從今(6)日10點起至11月10日14時止,發起進行為時100小時的絕食抗議。

本次行動除了向社會大眾展現產工及336位當事人決心外,要回應最高行、台鐵公司及政府,因團結改革站起來的台鐵人不會再跪回去!交通部與台鐵在當年依法休假後改革依然被動牛步,數起行車事故、員工遭民眾攻擊的基本安全問題沒有解決、高層對員工職場霸凌、鬧出董座為己調薪40%而基層卻是國營待遇末段、專業不受重視留才困難等,台鐵員工爭取待遇是合情合理,因此改革抗爭將會繼續,不會因為無理判決而停歇。

行動由絕食代表理事長曹嘉君宣布絕食開始,另有絕食代表理事王傑、秘書長朱智宇,也號召全台工會及台鐵員工一起參與絕食行動。

這篇文章 【新聞稿】絕食抗議最高行判決無理,依法休假無罪!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反對違憲及迫害人權的修法 民間團體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重刑化修法聯合聲明

2025, November 6 - 19:04

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關注小組

從去年底至今年8月,陸續有立委提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修法草案;行政院亦於今年10月30日拍板相似立場的草案,規定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案件中,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可假釋,要件甚至比個別立委版本更嚴峻,嚴重侵害人權。

甚且,行政院今年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部會草案報院控管機制法案人權影響評估,都是為了加強行政機關在提出法案時更有人權意識、落實人權保障。孰料新制上路不久,行政院在此時草率通過法務部所擬欠缺事實基礎、背離人權的草案。行政院為了政治利益而罔顧法制程序,破壞了台灣民主化以來歷經數十年心血逐漸樹立起來的人權價值。

對此,民間團體聯合發表聲明:

一、新法回溯適用違反信賴保護,有高度違憲疑慮

法務部版本的草案涉及刑法、刑法施行法以及監獄行刑法,其中關於不得假釋條文的回溯適用,以及死刑定讞經撤銷改判後,其收容期間不得折抵刑期等條文之修正,與刑法之從舊從輕原則、憲法之信賴保護原則,以及大法官釋字第801號解釋之精神相悖,實有違憲之虞。

法務部和行政院趁憲法法庭無法實質運作之際,提出如此高爭議性的草案,甚且違反前述重要法律原則,知法犯法,其心可議。

二、經判處十年以上一律不得假釋,亦有違憲之虞

法務部版本的刑法修正草案,對於故意殺人、殺人未遂及兒虐致死案件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十年者,一律不得假釋,將違背假釋制度之目的。假釋之目的本在於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提前重返自由社會,以利其更生,且能緩解長期自由刑之弊病。若修法規定遭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皆不得假釋,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亦悖離監獄行刑之基本目的,更與歷來憲法解釋之精神相牴觸,如釋字755號、756號解釋及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

近期也有獄政管理人員就終身監禁草案投書表示:「監獄管理依賴互信與希望。一旦制度抽掉希望,互信就會消失,監獄管理就會土崩瓦解。」行政院切勿置若罔聞。

三、終身監禁是酷刑,且勿忽略現行刑罰的嚴厲

終身刑剝奪一個人終生的希望與時間感,剝奪一切尊嚴感與生存意義,使一個人活著只是等待死亡。尤其,對老年受刑人而言,看著自己最終只能在監獄中死亡構成一種折磨。這種刑罰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人性尊嚴。在國際間,已有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977 BVerfGE 45, 187判決指出,不給予最起碼的重獲自由機會的終身刑,是剝奪一個人的個人與社會存在的基本條件,因而侵犯人性尊嚴。歐洲人權法院Vinter v. United Kingdom (2013) 判決也指出,終身監禁將使一個人無論怎麼做,無論在監所裡如何進步,都無法清償其犯行,而且強制剝奪一個人的自由而不給予未來重獲自由的機會,不符合人性尊嚴。加拿大最高法院 R. v. Bissonnette (2022) 判決則指出,沒有假釋機會的終身刑侵犯人性尊嚴與人的內在價值,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中不具正當性。

廢死聯盟於今年九月出版的《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成果報告,也指出重刑犯在被關押的漫長歲月中,處於狹小的生活空間、無法從事任何有意的活動,而且教化活動極度不足,每天過著單調而沉悶的生活。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沒有善盡「教化」的責任,仍可看到受刑人在長期收容期間內,靠著自己的反省和同儕的互助,而對昨日種種有不同的思考和觀點。國家在一個人犯錯之時,就徹底否認他改過遷善的可能性,斬斷所有的希望,是對人性的抹滅,是國家不容擁有的權力。

況且,我國無期徒刑自2006年實施25年假釋門檻之後,至今尚未有人符合新制的假釋申請資格,因此其抑制再犯的效果如何,無從得知。故現階段研議提高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創設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實屬無據。

最後,台灣並非亂世,無論從法務部自己的犯罪統計,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研究報告或從國際間比較都可知道,台灣不僅犯罪率持續下降,而且是全球最安全的國家之一,甚至超越許多相對安全的歐洲國家,根本沒有重刑化的需要。立法委員及行政院此時提出嚴厲的刑罰修法,完全缺乏刑事政策所需的事實基礎。

綜上,民間團體聯合呼籲:

一、行政院應主動撤回草案,並公開說明此草案的完整行政程序,包括人權影響評估的結果。

二、司法院就此草案侵害人權部分,應提出反對意見,拒絕會銜。

三、立法院應召開公聽會,對假釋年限與適用之修法,就事實與法理進行審慎評估,不應通過侵害人權並有違憲之虞的法案。

四、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就國會與行政院所提草案表達明確意見並提出修正建議。

聯合聲明團體:(依筆劃順序排列)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關注小組

補充資料:

2025年08月27日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有毒的安慰劑

2025年09月04日 無期徒刑嚴厲化是錯誤的政策(鏡報)

2025年09月07日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讓監獄崩潰(上報)

2025年10月21日 令人絕望的殘酷刑罰不應存在於台灣的民主體制中(鏡報)

這篇文章 【聲明】反對違憲及迫害人權的修法 民間團體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重刑化修法聯合聲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媒改與媒觀:抗議行政怠惰! 呼籲政院與文化部儘速完成第八屆公視董監事提名

2025, November 5 - 21:21

文/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聯合聲明

依法行政是國家運作之根本,但我們很遺憾,面對文化領域的重要社會公器—公廣集團,其董監事改選案,文化部和行政院至今尚未依法提名改選。雖然根據過去歷史,依照目前遴選辦法,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候選人恐仍陷入「難以通過高規格考驗」困境,提名作業困難重重,但提名是行政院及文化部的職責須,若連提名都不提名,即是未能善盡職責,我們嚴正譴責如此明顯失職行為,呼籲政府儘速改正,光明正大、依法完成第八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遴選作業。

在商業媒體因種種因素而惡質化的現今,公視重要性不言可喻。根據公視法,明確定位公視是為國民的公共利益而服務,「製播符合多元社會需求之傳播內容,善用數位科技,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供新聞資訊服務,促進傳播產業與公民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其職責」。

公視董事會正是掌管公共服務政策能否依循公視法精神進行,最重要之管理階層。公視董事會主責攸關公廣集團未來重要的發展,包括對內治理公媒以及對外問責,舉凡決定公視基金會之營運方針、核定年度工作計畫、審核公視基金會年度預算及決算。四、決定電臺節目方針及發展方向等等, 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如果沒有組成,延任的董事會也僅是看守性質,無法做出重大決議。正因負擔如此重大任務,公視董事會成員,每三年一任,其是否順利組成?組成人選是否適任?遴選委員會能否秉持公正精神?都是每三年國人與社會所應好好檢視的。

前述也是制度設計的重要過程,而公視董監事人選提名作業,正是每三年程序啟動的首要、重要起步。根據公視法,本屆公視董事早應在今年五月卸任第七屆董事會,然而很遺憾,截至目前,行政機關仍遲遲未提出下一屆(第八屆)公視董監事人選,並進行後續遴選。在目前公開資訊中,有關公視董監事改選進程,只有今年一月依政黨比例推出遴選公視董監事之審查委員,然後就再未有相關進度。作為公視主管機關的文化部,這幾天面對外界質疑,表達延宕是因過去半年人選徵詢困難。然而半年未提出人選名單,也未能主動向外界表達困難之處,更重要的是,更未說明如何尋求解決方案,這仍凸顯行政不力與怠惰問題。

未能依照公視法依法行政,本已失卻行政機關職責,且行政主管機關未按時提出新任公視董監事,並非首次發生,事實上,公視董事會延任問題,已是一犯再犯。我們對於文化部無視過去社會各界對此問題之監督批判,也無視監察院對文化部和行政院之糾正,感到遺憾不解。

2023年監察院對此問題已提出糾正。糾正新聞稿表示;「坐視公視基金會多屆董監事長期延任、延宕提名未改選,且因缺乏獨立與穩定之經費來源,嚴重影響治理與營運,以致董監人事與經費問題引發政治力介入質疑,監委王美玉、紀惠容、葉大華調查認定行政院與文化部有行政怠失,提案糾正,促請確實改善,並通盤檢討研議修法。」[1]

以上糾正文指出的問題,一再發生,對關心公廣集團的公民社會而言,更是惡夢反覆出現。

媒改社與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作為長期關心公視的兩個法人組織,我們要對相關對象提出嚴正呼籲:

  1.   針對文化部與行政院,我們呼籲:請依法行政,儘速完成第八屆公視董監事提名。即便依過去經驗,公視董監事遴選過程確實困難,然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是其天職,困難不應成為行政怠惰之理由。因此行政院與文化部仍應秉持公視法、突破困境,擴大從公民社會尋找適合人才,並強化與在野黨及社會各界溝通等。
  2.   針對遴選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委員們,我們期盼:過去臺灣社會陷入高度的政治對立與衝突,然而公共電視是歷屆政府和許多不分政黨有志之士,經年累月努力推動完成的公共領域。作為政黨代表,您們更是背負公民期望的文化領袖,我們真誠期盼也相信,各位委員有能力做出為國為民的價值選擇,我們呼籲各位委員以公正客觀的精神,善盡遴選職責。
  3.     針對第七屆、已屆期任滿的公視董事,我們感謝您們對公視的付出,如今依法屆滿,作為社會各界敬重、原依法上任的您們,應該比誰都更了解維護公視法的重要性。本屆董事延任即已是得以合法延任,也請敬請考慮,主動對行政院延宕提名表達意見或看法,讓文化部了解問題、積極解決僵局。我們相信,這對於維護公媒視法制與知識分子精神,都具有莫大示範意義。
[1]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5901

(媒改社&媒體觀察基金會聯合聲明)

這篇文章 【聲明】媒改與媒觀:抗議行政怠惰! 呼籲政院與文化部儘速完成第八屆公視董監事提名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公教退撫條例修法 全教總:停止雙標、基金永續 返還年資補償金,落實公平正義

2025, November 5 - 19:02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11/05)開始審議公教退撫條例修法草案,聚焦停止降低所得替代率。全教總全力支持此次修法,保障公教人員退休生活,但這僅是政府履行雇主責任的第一步,要導正年改錯誤,更需要「核實撥補基金」、「返還年資補償金」等完整配套,方能落實公平正義,確保基金永續。全教總提出以下主張:

一、完整配套,停降替代率並同步撥補

有關停止下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案,全教總認為此舉有助保障公教人員退休生活,維護公職的穩定性與吸引力。但停降替代率之後,亦應同步要求政府編列財源挹注基金,唯有確保基金永續運作,才能兼顧現職與退休人員權益。

二、公平正義,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

「年資補償金」為民國84至85年間,軍公教退休制度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之配套措施。當時,任職前15年的給付由本俸5%調降為4%(本俸二倍 × 2%),為彌補此1%之差額,立法院制定「年資補償金」制度,明定於法律中,屬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之軍公教人員法定權利。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補償金之性質為制度改革所生損失之補償,該款項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與退撫基金財務無涉,且屬法定權利。政府當年設計此制度,旨在推動改革。然而,年金改革竟將與退撫基金無關之「年資補償金」取消,形同政府毀棄法律承諾,實為不當之舉。

為維護公教人員權益,全教總已提出返還年資補償金之修法版本,感謝賴士葆、柯志恩、陳玉珍等委員提出相關修正案。全教總呼籲朝野委員摒除成見,正視補償金立法沿革,支持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以落實公平正義。

三、履行撥補承諾,政府應採十年撥補方案

根據最新退撫基金第9次精算報告,2023年新制實施後之財務缺口如下:

l  公務人員部分:

(1)  分10年撥補,每年201億元,合計2010億元。

(2)  分20年撥補,每年123億元,合計2460億元。

l  教育人員部分:

(1)  分10年撥補,每年136億元,合計1360億元。

(2)  分20年撥補,每年83億元,合計1660億元。

公教人員合計應撥補金額,20年方案需4120億元,10年方案僅需3370億元。10年撥補不僅較20年節省750億元,更有利基金財務穩定,但政府竟選擇總支出更高、不利財務永續之方案,令人不解。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依最新精算,為維持退撫基金50年不枯竭,政府每年應撥補公務人員428億元、教育人員390億元,遠高於過去三年之撥補額度。若政府連新制缺口之撥補皆迴避,如何履行最終支付保證?全教總要求朝野黨團強力督促政府,務必於115年採取10年撥補方案,並持續撥補現行退撫基金,健全基金財務。

立法委員陳玉珍指出,民國84年設立的退撫制度補償金,原為平順改革、減少爭議而設,卻在2018年年金改革中遭取消,導致制度不公。她表示,現行制度下軍人仍可領取一次性補償金,但公務員與教師被排除;同為公教人員,2019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領,之後退休者卻無法領,形成雙重標準,違反公平原則。

陳玉珍強調,她長期主張修正不公不義的年金改革,應回到立法院討論,恢復被錯殺的補償金制度,讓軍、公、教三方回歸一致標準,落實制度正義。她並指出,國考報考人數持續下降,顯示公務體系吸引力降低,若政府未提供穩定與公平的退休保障,將影響國家長遠治理與公共服務品質。

立法委員張智倫向行政院呼籲,政府應依銓敘部退撫基金管理局第9次精算結果,採取「10年撥補制」,以儘速健全基金財務結構;退撫基金不是一個冷冰冰的財務項目,它關係到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晚年生活,也影響整個教育現場的未來動能。10年撥補,不只是財政選項,更是對教師世代的信任承諾,請民進黨政府別再拖延、別再空談,應立刻採行10年撥補方案,確保制度永續、教育安定、社會公平。

立法委員張啓楷指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現行年改方案未將高齡家庭CPI納入,長者醫療與生活支出負擔更重,應檢討物價與通膨影響。他表示,年改削弱公務人員保障,報考人數自107年的47萬人降至113年不到30萬,教師證持有者進入學校任教比例也明顯下降。

張啓楷強調,年改不應造成「均貧」,而應維持合理退休保障。民眾黨團將提修正動議,要求114年後所得替代率不再降低,並在CPI累計成長達5%時檢討與調整給付,並呼籲政府依法撥補、維持基金績效,讓公教退休制度兼顧保障與尊嚴。

立法委員羅智強今日表示,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改革已到了「不能再等待、不能再拖延」的時刻。他指出,民進黨政府長期以歧視態度對待軍公教人員,導致公職吸引力急遽下滑,國家人才正面臨崩盤危機。

羅智強提到,國民黨執政的馬英九時期,國考(高普考、初等)報考人數曾高達50萬人,如今卻驟降至僅12萬人,「從50萬掉到12萬,只能用『恐怖』來形容」。他質疑,如果公教待遇真如民進黨所說「優渥」,為何年輕人卻不再願意報考?

羅智強強調,公教人員長年配合國家財政需要,所得替代率已被多次下修,如今要求「不要再砍」只是最卑微的訴求。他更指出,民進黨口口聲聲以財政為由砍公教,卻能年年為勞保撥補,「這就是歧視、就是不公」。羅智強呼籲,民進黨政府應停止踐踏公教體系,重建社會對公務體系的信任與尊重。

立法委員徐巧芯表示支持公教人員年金停砍所得替代率,是維護制度公平與社會穩定的重要一步。公教人員長年以穩定薪資、奉公守法為代價,換取退休後的基本保障。年金連年被砍,不僅削弱公教士氣,更動搖政府信賴原則。恢復合理替代率,有助於重建公務倫理與公共服務意願,確保優秀人才願意投入體制,維持國家長治久安。

年金制度是保障受雇者退休生活的重要基礎,在高齡化與少子女化的趨勢下,包括勞保及公教退撫基金皆面臨系統性危機,政府應正視且嚴肅以對。全教總要求政府拿出積極撥補勞保的魄力,履行撥補退撫基金的法定義務,並呼籲朝野立委共同導正年改錯誤,修法返回年資補償金。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公教退撫條例修法 全教總:停止雙標、基金永續 返還年資補償金,落實公平正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政府有錢該做事,人民監督8488億!盧秀燕、蔣萬安請回答統籌分配稅款用途

2025, November 4 - 20:46

文/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近十年來,中央分配給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逐年攀升,已從馬政府卸任當年的2556億元(2016年),成長到蔡政府卸任時4277億元(2024年),今年為4461億元。明年2026年,更因傅崐萁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影響,大幅成長到8488億元。大幅成長的統籌分配稅款,各縣市政府是否有效運用,是否合法、合理編列預算?各地方議會是否有效監督?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11/4)日上午偕同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四本土在野黨舉行聯合記者會,先針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金額最高的台北市,以及近來在非洲豬瘟防疫作為荒腔走板的台中市,提出質問與批判,請盧秀燕、蔣萬安回答統籌分配稅款用途。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經民連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三立場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首先呼籲全國各地公民團體、各政黨與地方議會緊盯這8488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地方政府如何運用。如有浮濫不該花用的,應督促議會刪減,如有該用而未編列預算者,應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定程序提修正或追加預算。

賴中強並說明經民連對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傅崐萁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三立場:

(一)因公式分母寫錯未能分配的345億,不能依照陳雪生的版本修正後重行分配,否則,全國二十二縣市政府都要撤回總預算重編,年底預算審不完。經民連主張將這345億元全數用於讓全國退休老人每月至少有八千元「救助型基礎年金」等新增社會福利項目,經民連大方向上支持民進黨團《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未分配款運用暫行條例草案》,但民進黨團版本不足之處,經民連會再與各界對話、合作推動。

(二) 反對8月29日逕付二讀的中國國民黨黨團版硬性規定「中央政府114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113年8月30日核列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理由是:憲法第147條規定:「中央為謀省與省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省,應酌予補助。」地方制度法第69條規定:「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台北市政府財政狀況非常良好,明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金額成長到1149億元後,更是富到流油,根本不是「貧瘠之省」,也非「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中國國民黨團此一修正版本是徹底違憲、違法(地方制度法)。

(三)關於《財政收支劃分法》全盤修正,建議行政院先報請總統召集財政國是會議,廣邀各界形成多數意見,審慎研擬《財劃法》新版本,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事權及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等健全國家財政方案。

台灣基進&台灣綠黨:盧秀燕應將新增分配稅款優先改善廚餘去化

王興煥(台灣基進黨黨主席):台中增加289億,不能逃避廚餘處理的法定職責

中央對地方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明年度將從今年的 4461億元暴增至8488億元,幾乎翻倍。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今日在記者會指出,這筆經費不是政治紅包,更不是地方首長的個人籌碼,而是中央在稅收成長與分配公式調整後,要求地方「有錢就該做事」的責任款。

王興煥強調,這次暴增象徵地方財政自主權擴張,也代表責任同步加重。地方議會與公民團體應立即展開監督,確保8488億元真正用於改善民生與基礎建設,而非成為粉飾太平、綁樁買票、任意揮霍的意外之財。

以台中市為例,根據財政部資料,明年度台中市可分配金額將從 452億元暴增至741億元,成長 289億元。王興煥痛批,盧秀燕市府在「廢棄物清除」與「環境衛生」等法定職責上表現失職:廚餘政策朝令夕改,從開放12處掩埋場縮減到4處,再轉向焚化、僅留一處,導致環境惡臭與民怨四起。

「289億不能拿來掩埋問題!」王興煥指出,《地方制度法》第18條與第20條明定,廚餘去化是地方政府的職責。台中市應以新增統籌款優先改善廚餘處理機制,效法台南、雲林、嘉義等縣市,導入能源化與資源化技術,建立長期、穩定、具環保效益的系統。

王興煥表示,這筆錢就是地方應編進總預算的歲入,然後交代歲出用途及金額,盧秀燕有責任向議會及人民交代:明年多出的289億元歲入是花在哪些新增歲出項目?有哪些項目,比改善廚餘處理機制更急迫?

王興煥最後強調:「地方政府有錢就該做事,人民有權監督每一分錢。8488億是責任,不是恩賜。」

甘崇緯(台灣綠黨共同發起人):政府有錢該做事,人民監督8488!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今天我要以理性與數據,談三件事:防疫、廚餘與預算責任。

第一,三十年防疫成果,不能毀在治理失能。

台灣經過了近三十年的奮戰,從1997年口蹄疫重創產業,到去年與今年,才同時從口蹄疫、傳統豬瘟、非洲豬瘟三大疫區中除名,重回國際認可的「三大非疫」地位。這代表台灣正邁向重啟豬肉出口的大好前程。

但如今,這一切卻可能因為台中市政府的掉以輕心而功虧一簣。非洲豬瘟在台中爆發後,豬農的損失已經十分慘重,更令人擔心的是,如果防疫與廚餘處理的混亂持續下去,台灣近三十年苦撐守護的非疫地位,恐怕將被一場地方治理的失誤全部摧毀。

第二,台中廚餘政策反覆,是治理崩壞的縮影。

這次疫情後,台中市府的廚餘政策一再轉彎:10/23先開放四處廚餘掩埋場、再規劃十二處、幾天後縮減為三處、後又宣布全面改採焚化,只保留一處文山掩埋場。

短短幾12天內三度改口。這不是靈活,而是凸顯台中市政府毫無準備也毫無方針。后里居民更痛批市府,先掩埋、再焚化,完全不尊重地方民意。

更令人憂心的是,像是文山焚化爐已經超過三十年,設備老舊、效率低落,燃燒高含水廚餘不僅容易產生惡臭與戴奧辛,更可能因溫度不穩導致二次污染。

這樣的決策,根本是拿市民的呼吸與健康開玩笑。

我們問:台中市政府身為一個直轄市,到底有沒有能力預防動物疾病、有沒有能力處理廚餘,還是每次遇到危機,只知道「掩埋一下、燒一燒」就算交差?

對比其他縣市,台中的落後更加明顯:

  • 台北市設有田園銀行廚餘堆肥
  • 雲林縣採乾燥粉碎製成肥料
  • 台南市有高速發酵廠生成有機肥,每日廚餘產量約100公噸,處理能力充足,可因應全市需求
  • 嘉義市以黑水虻生物處理消化廚餘

這些都是朝向能源化、資源化、快速發酵、生物處理等永續方向發展的先進做法,也是中央防疫專家明確建議的長期方向。

反觀台中市,依然停留在掩埋、焚化這種最原始、最消極的處理方式。

三、別再推給中央,直轄市該有直轄市的肩膀

我們也注意到,市府環保局長陳宏益竟然說:「學校廚餘機,都要中央政府補助。」

這句話充分暴露出台中市政府的心態問題:有錢不花在刀口上,有責任卻往上推。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8條,「直轄市環境保護」本來就是直轄市政府的職權。廢棄物清運、廚餘去化,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職責,不是中央政府的責任!

更何況,明年台中市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將從452億元增加到741億元,暴增289億元。當你手上多出這麼多錢,卻還向中央伸手補助,這不是拚施政,這是逃避治理責任。

這些不是做不到的事,而是看盧秀燕市長要不要做。289億代表著更多能力,台中市政府必須負起責任,而不是成為防疫的破口,浪費廚餘又製造汙染的兇手。

台灣綠黨要求台中市政府:

  • 停止推責──不要再說什麼都要中央補助
  • 停止敷衍──不要再讓廚餘政策三天兩頭轉彎
  • 開始行動──清楚交代會將新增的289億用在何處,台灣綠黨希望這289億,應該用在真正能讓城市更安全、更乾淨、更永續的地方

時代力量&小歐盟:抗議蔣萬安違法短編統籌分配稅款

王婉諭(時代力量黨主席):如果蔣萬安,你不會編預算,連花錢做事情都不會,乾脆把這筆錢,分配給其他縣市!

去年12月底,財劃法在未經討論、沒花幾秒鐘就送出財政委員會,接著倉促三讀的惡果,在2026年度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已經開始呈現。

中央、地方的事權沒有做任何調整,同樣的一群人,突然要編列、執行多了好幾百億的預算,導致地方政府提出預算的時間不斷延後,各種亂象叢生。

其中,就以明年統籌分配款高達 1149 億元,比今年增加多達 450 億的台北市,最為嚴重。

台北市政府明年度,115 年的總預算,沒有編列統籌分配款增加的 450 億。

台北市長蔣萬安說,編製預算案的時候,中央還沒有公布統籌分配款的金額,所以市府暫不編入,要等後續再用追加預算的方式處理。

第一,蔣萬安的這個說法,經不起檢驗。我要請教蔣萬安市長,為什麼全台灣22縣市,只有台北市政府編不出來?只有台北市沒有將新增統籌分配稅款編入預算?明明財政部八月底已通知台北市115年的統籌分配稅款1149 億元,為什麼議員10月底審預算案,手中預算書還是舊資料的不滿七百億的金額,這是想要規避議會定期會的審議,留作私房錢,創造台北市的大水庫嗎?

今年三月,財劃法早已公布施行,公式分配也是國民黨立院黨團寫的,即使中央還沒有公布明確的分配金額,難道蔣市府不用提前部署,規劃增加的四百多億的用途?

第二,當蔣萬安你被問到,多出來的錢要怎麼用,你只回答要增設公托和改善校舍。具體要做什麼,都還在盤點。

我要請問蔣萬安市長,你知道目前,台北市明年托育預算只編了46億,校舍改建只編了57億,450億就做這兩件事,等於是四倍的規模,請問人口衰退的台北市,明年會增加四倍的新生兒嗎?突然要維護四倍的學校嗎?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你口中的用途,根本就就是隨口說說。

第三,台北市1149億的統籌分配款,是全國分到最多的地方政府,佔全國的八分之一以上,平均每人分到4.69萬,不但是六都最多,人均預算,更比其他五都多 1.5 萬元。

過去已經有這麼多資源,嚴重排擠其他縣市的資源與發展,現在又增加了450億,如果蔣萬安,你不會編預算,連花錢做事情都不會,乾脆把這筆錢,分配給其他縣市!

何語蓉(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台北市政府違法短編預算,逃避民主監督。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公民夥伴,大家好,我是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

今天,我們要嚴正指出:台北市政府違法短編預算,逃避民主監督。

我們關注的不只是預算的數字,而是當權者是否尊重法定程序,是否讓人民能夠看見錢怎麼花。

明年度中央分配給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高達八四八八億元,其中台北市就拿了一一四九億元,佔全國的百分之十三點五。換句話說,全台每八塊錢的稅收,就有一塊進入蔣萬安市府。

然而,蔣萬安市府的預算書裡,只編去年的舊數字六九六億元,短編整整四五二億元。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公然違法、刻意隱瞞。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財政部應於每年八月底前通知翌年度分配金額,這是為了讓地方政府將此金額納入歲入預算,並交待歲出用途。今年八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已依法通知。新北、桃園、台中都依規補正預算,唯獨台北市不照辦。這已不是行政疏忽,而是刻意規避法律與監督的行為。

蔣萬安市府一再以「未公布期程」、「待追加預算」以及「中央補助款有減少」等理由推託,但即使將所有補助款全數扣除,仍短編超過三百億元。這不只是專業問題,而是誠信問題。四百五十二億,不是市長的私房錢,而是人民的錢。

這筆錢應該用在孩子的托育、長者的照顧、社區的防災,也該用在讓女性與弱勢更有安全網。但當市府不編入預算、不交代用途、拒絕監督,人民連「錢花在哪裡」都不知道。這不只是預算瑕疵,而是民主監督機制被掏空的警訊。

小歐盟在此提出三項具體要求:

第一,蔣萬安市府必須立即補正一一五年度總預算,將四五二億元全數編入歲入並說明用途。

第二,預算用途必須公開透明,接受議會與市民的雙重監督。

第三,立法院與監察院應啟動行政調查,防止此違法慣例蔓延至其他縣市。

這不只是對蔣萬安市府的批評,更是對整個政治體系的提醒:當預算不透明、法律被忽視,民主就會慢慢失血。

監督政府,不只是政黨的責任,更是每一個納稅公民的權利。錢是人民的,不是市長的,政府有錢該做事,人民有權監督錢怎麼花。

我們要問蔣萬安市長:

你短編的四百五十二億,到底藏在哪裡?

你憑什麼讓台北市,成為全國最不透明的城市?

這篇文章 【新聞稿】政府有錢該做事,人民監督8488億!盧秀燕、蔣萬安請回答統籌分配稅款用途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退撫條例修法 全教總:停止雙標、基金永續、世代共榮

2025, November 4 - 20:37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即將審議公教退撫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今日(11/4)應邀出席民眾黨團「年改不雙標,世代要共榮」記者會,針對修法重申以下三項主張。

一、完整配套,停降替代率並同步撥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議公教退撫條例修法,有關停止下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案,全教總認為此舉有助保障公教人員退休生活,但除了停降替代率,亦應同步要求政府編列財源挹注基金,方能完整保障全體公教人員退休權益。

二、停止雙標,比照勞保標準撥補退撫

撥補公教退撫基金早已完成法制化,但政府對退撫基金之撥補卻連續3年短編,相較於對勞保基金的積極態度,政府對各退休金的實際作為,就是典型的雙標。

依最新公布的退撫基金第9次精算報告,2023新制上路後新增之基金財務缺口,政府應分別編列公務預算撥補。

1.公務人員部分:分10年撥補,每年應撥補201億元,10年合計撥補2010億元;分20年撥補,每年應撥補123億元,20年合計撥補2460億元。

2.教育人員部分:分10年撥補,每年應撥補136億元,10年合計撥補1360億元;分20年撥補,每年應撥補83億元,20年合計撥補1660億元。

公教人員合計應撥補數,如分20年撥補,共應撥補4120億元,但如分10年撥補,僅需撥補3370億元,亦即,10年撥補較20年可為國庫省下750億元,全教總要求立法院朝野黨團積極監督政府採取最有利方案撥補,以確保基金財務健全。

三、公平正義,返還公教年資補償金

全教總強調「年資補償金」是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之軍公教的法定權利,性質係因制度改革受損而填補損失的補償制度,且由政府編列預算支出,完全與退撫基金無涉。惟前次年改竟直接剝奪公教人員之法定權利,唯獨軍職保留,形成明顯不公,全教總已分別委託委員提案,要求國會朝野黨團應於本會期完成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以落實公平正義。

這篇文章 【新聞稿】退撫條例修法 全教總:停止雙標、基金永續、世代共榮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反對澄清湖-果嶺公園天橋不當設計毀森林,總預算六千萬的工程需要全民監督

2025, November 4 - 20:32

文/森林城市協會

地點:澄清湖迷宮花園停車場旁森林
記者會發言人: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高雄市樹諮會委員

澄清湖作為高雄的飲用水保護區,同時又是山坡地、觀光風景區,故園區內的森林對觀光景觀、水土保持、飲用水保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高雄市政府近期宣布,為了做一個天橋連接澄清湖園區與果嶺自然公園,不惜摧毀掉迷宮花園旁一整片山坡地的森林,對此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表達反對意見,並召開記者會呼籲高雄市長不要再破壞澄清湖的森林。

#市府拆天橋雙標發言

而高雄市政府在今年7/21日,才剛剛拆除左營區左營區中華一路的天橋,當時高市府到工處的新聞稿說:「橋拆除工程,營造城市人本新風貌….道工處表示,為推動舊城周邊人本通行空間及市容景觀優化,將天橋拆除…整體完工後將提供更為開 闊舒適的街景空間」在當時市府的認知,天橋是妨礙景觀,應改成紅綠燈加行穿線通過即可。無獨有偶,高雄楠梓和平天橋也在今年9月拆除,三民區的覺民天橋也是被里民陳情要拆除,只是因為年限未達作罷。

試問,中華一路是6線道,在市中心,而松藝路是2線道,中華路可以不用天橋,為何成澄清湖這裡就需要?又請問,為何中華一路天橋叫做妨礙景觀市容,澄清湖風景區你要做天橋,就突然變成是正面政績?

#我們的建議

我們放眼壽山動物園、西子灣、墾丁南灣,這些地方的馬路都是用號誌加上行穿線就足以滿足行人安全,他們不會花6000萬去蓋一個破壞風景的巨大障礙物。

而我們認為,果嶺公園與澄清湖之間,僅一條雙線道車道的松藝路,只要設置紅綠燈和行穿線,搭配標線與庇護島設計,預算200萬可以搞定,根本不需要做天橋,就可滿足行人與自行車穿越需求與安全,而且不需要破壞森林、妨礙風景區景觀,。破壞飲用水保護區的水土保持。

況且像果嶺公園這類的新場域開放,在人潮過了新聞炒作的蜜月期後,常見斷崖下降,若執意花大錢搞破壞性工程,市民恐怕會相當反感。

若市府不同意,縱使我不樂見,也認為浪費錢又毀景觀、森林,但即使是最差的空橋方案,若選址選擇迷宮旁的大草皮可避開9成的樹群,景觀也衝擊較小,完全不懂市府的規劃單位,到底專業何在。

呼籲高市府立即停工,改善方案。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反對澄清湖-果嶺公園天橋不當設計毀森林,總預算六千萬的工程需要全民監督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勞動部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是青蛙被煮熟前的最後一刻!

2025, November 4 - 20:28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食品加工業產業工會聯合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

勞動部在10月30日 (四) 宣布【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並宣稱「預期效益」有「加薪本勞增加移工名額,同時紓緩缺工與低薪問題」、「協助企業留才穩定本國勞工就業 增加勞動力來源多元化」。

但非常可惜,這項號稱115年要上路的政策,現在僅有新聞稿和懶人包而已,目前已經許多工運團體和移工團體發表聲明反對,對此,桃市產總和食品業工會聯合會也必須提出三項問題:

一、勞動部要如何確保政策實施後,效果上不會變成資方加部份台灣勞工薪資,引進廉價移工後,再替代掉其他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台灣社會目前要維持運作的確需要移工,這是不爭的事實,但讓更多制度性低薪的移工進入台灣就業市場,真的可以協助企業留才?穩定本國勞工就業?看起來過了那麼多年,勞動部依舊相信「雇主會自律」。

二、勞動部的制度裡面,能否確保究竟誰會加薪?是不是只要有人加薪就符合開放移工的規定,所以是否有可能企業裡面有勞工加薪一萬元,換公司增加五位移工,可是那一個人是老闆的親戚、總經理的好朋友、主管的愛將,真正需要加薪的基層勞工、最可能受到衝擊的勞工到底會不會加薪,其實勞動部你們不知道。

三、開放了更多移工來台,請問關於移工的政策配套處理了嗎?最基本的,就是如同工運團體之前主張的「移工應該要納入勞退新制」以及「廢除藍領移工在台年限」,如果政府刻意地製造移工成為廉價、受契約綁縛的替代性勞動力,就是在制度上鼓勵雇主避免聘用台灣勞工,我們非常質疑政府在推動政策前沒有檢討過去錯誤,如此僅剩圖利仲介,並讓移工與台灣勞工共同受害。

非常諷刺的是,這個政策公布在前兩個星期,所有社會焦點集中在因為長榮空、台鐵和醫護人員的請假爭議,以及職安法修法上,我們不禁質疑行政院和勞動部是在藉由社會關注勞工請假權和霸凌機制的同時,聲東擊西的讓錯誤政策偷渡過關,我們要求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前,必須要與各級工會與工運團體共同對話討論。

最後,桃市產總、食聯會和或台貨產也必須語重心長地跟台灣勞工說,如果說移工政策、低薪問題是一種「溫水煮青蛙」,這種政策無疑是青蛙被煮熟前的最後一刻了。

政府用這種荒謬作法,宣稱可以提高本勞薪資,但是連誰會被加薪都不知道,更不確定是否淪為企業內少數人得利,大多數勞工連工作權都遭逢危機的結果,我們呼籲更多工會組織站出來表達反對【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

這篇文章 【聲明】勞動部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是青蛙被煮熟前的最後一刻!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5集|馬太鞍災後如何安置 從莫拉克「永久屋」經驗可以得到什麼教訓?

2025, November 4 - 19:39

文 / 楊家瑜

「大水來了,泥土來了,我的家園卻沒了!」這是很多花蓮復興鄉村民在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後的心聲。花蓮馬太鞍溪上游的堰塞湖,經過多次颱風摧殘,於9月23日潰壩,湍急的溪水將大量的泥沙沖刷到下游的村落,一樓幾乎滅頂,幸運的村民被安全地撤離或暫時安置,部分村民因為撤離的資訊落差,來不急撤村,發生憾事。災難過後,受災戶該何去何從?是要回到原來的居住地呢?還是先中繼安置?或是直接興建永久屋?

災難的發生 不單是自然災害更是人為造成

臺灣的堰塞湖潰堤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2009年8月8日高雄甲仙鄉小林村東北方的獻肚山,因不敵大雨的侵蝕,土石崩塌形成臨時堰塞湖,泥石構築的堤壩支撐不了上游累積的水量而潰堤,導致小林村被這滾滾泥沙淹沒。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屏東大學文化發展原專班副教授林慧年長期關注原住民族權益,她說,從莫拉克風災跟這次馬太鞍溪堰塞湖的災難可知,災難不是單一的自然災害,而是自然災難加人為災難的複合式結果;她也指出,人為災難也不僅是政府防災救災,可能是因為管理不當、濫墾、濫伐、沒有做好安置或疏散,而對於原住民族而言,伴隨的是原住民族長久的殖民歷史跟演進。

美國人類學家Anthony Oliver-Smith曾出版《秘魯的五百年地震:歷史脈絡中的脆弱性》,林慧年特別強調,為什麼地震是一瞬間,書名卻是寫五百年?她表示,地震造成的影響或後果,都是有跡可循,有其歷史脈絡。祕魯被西班牙統治了五百年,對當地原住民的社群組織、土地制度、資源分配產生了結構性、持續性的變化,這一切都提高原住民面對災害的風險,以及面臨危難的脆弱性。亦即災難的影響是有延續性的,除了災難當下的生命財產安全,包括居住、文化,甚至是整個族群種族的生命經驗、社會地位等,都會遭到衝擊跟影響。

災後重建辦法 未有完善的制度規劃

災後重建是一條漫漫長的路,重建經費及住所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在《災害防救法》的基礎下,馬太鞍溪堰塞湖災難後,行政院及國民黨立院黨團分別提出兩個不同模式的因應草案。

行政院在8月19日針對丹納斯風災所造成的災害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主張馬太鞍溪堰塞湖災難後,以修法模式,在既有的法律框架跟實務經驗下,修正第四、五、十條,增列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災區復原及災民安置等事項,並追加經費250億元及延長後重建工程時間。國民黨則表明,災後復原重建整治工程所需經費,已超出花蓮縣地方政府權責,為加速推動受災地區各項復原重建整治工作,國民黨希望設立「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以專法提請立法院審理。

林慧年說:「修法模式跟專法模式其實各有利弊,行政院的修法版本,雖然能在原有的框架下修改加速法條推動,但它不一定可以合乎現況。國民黨的專法是針對此次災難設計,但卻有疊床架屋、資源重疊等現象發生。」與過去專法設置最大不同的是,之前類似的狀況會設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其中包括災民代表或族人代表,然而國民黨版本的草案中,卻隻字未提相關委員會的組建。

兩項草案的不夠完善,不只體現在制度設計,如何安置災民也是一大問題。

建造房屋不僅是解決住房的問題,也是恢復社區聚落關係跟治理體系的行動。安置方式則分為永久屋及中繼屋,以莫拉克風災來說,當時並沒有中繼屋而直接蓋永久屋,讓災民們短暫安置在軍營,或自己租房、依親,不過這樣的安置會導致族群分散,也因為沒有鄰里關係,造成訊息難以流通,無法進一步討論未來該怎麼共同生活。

林慧年提到,中繼屋如同一個過渡期,災民可以在這段期間,一起思考未來永久居住的方向。她也談到,中繼屋要保有安全跟隱私,以及有可以維持聚落關係的公共空間,災民們可以集體討論、集體參與跟決策。

國外的永久屋以四種模式進行,自建、社區主導式、機構主導式、混合式,以莫拉克風災來說,是由基金會或機構來主導重建方向,然而成功的案例多半都是多元安置跟多元的永久居住住宅政策,受災情形差異與族群不同,使得災民的需求不一樣,若沒有將災民的意見加入,那將會以政府或是設計者的角度來規劃永久屋,導致未來災民的生活習慣、社會關係等受到衝擊跟影響。此外,目前的永久屋政策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使用權,這也會造成族人沒辦法將房子做其他運用,間接影響族人的工作、生活文化,更曾發生不少憾事。

永久屋不該只是一個住所 而是受災戶的家園

不論是中繼屋或永久屋,很多時候安置單位只將當成一間房子,而非家園空間。家園空間對原住民部落來說,有族人的耕地、獵場、歲時祭儀等傳統領域,是支撐整個原住民族的文化跟知識體系的。

但因為考量國土保安、原居住地無法再居住等問題,族人就得從原本的家園,遷到數十公里以外的永久屋,脫離原本的生活方式。土地是文化的根本,無法農耕或狩獵,就無法將知識、語言、傳統文化,保留下來,這樣的現象不僅不利傳統文化的延續,甚至會造成族人身心靈健康出現危機,林慧年說:「某地區原住民的永久屋,一年內有27位族人離世,其中有7位是因為憂鬱家園全毀、沒辦法就業或是沒有親人,而自殺。大部分老人家,在搬遷前,身體都很硬朗,可是搬遷入住後,就快速的衰老病痛死亡,失去原本的生活模式,社會支持就不見了,沒有辦法勞動,整天只能待在永久屋裡不知道要做什麼。」永久屋住房的關鍵之一,除了安全以外,更應要保障受災戶及族人們人權及程序正義。

林慧年過去參與國外的移地研究發現,有居民參與是很重要的,在印尼,政府會因為你的家戶、族群、受災條件不一樣等,讓居民在五種重建模式下,可以自行選擇集體土地集體重建,或是私人土地個人重建。當地政府則會在每個村子設置兩位協調員,一位以房舍興建技術為主,一位則是重視社會支持,不僅居民能夠參與,政府也會積極配合。另一個案例是在美國華盛頓州的海岸,那裡的部落長期受到海岸侵蝕,在原住民政府討論後,需要搬離到更高的地方,然而,當地原住民文化都跟海洋有關,傳統文化會不會遷移而流失?政府則是以部分搬遷以及「避難屋」設計來因應,當有天災時,可以到避難屋暫時避難,隨時往返家園,以保住原有的文生活,從這個案例就可以看出部落是有主體性、自由組織及文化權利。

顧得安全及文化權 讓馬太鞍的受災戶們不用被迫與文化分離

災民災後重建的不只是一個房子,它是一個家,一個家園,一個社會系統,政府應該從過往的案例,找出能夠兼顧安全及文化的應對方式,要保障的是受災戶們的世族居住,含他們經濟、文化的支持,特別針對原住民族,還有文化跟人格權的支持。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5集|馬太鞍災後如何安置 從莫拉克「永久屋」經驗可以得到什麼教訓?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醫師工會回應衛福部將提高明年春節連假所有醫療機構診療項目一事

2025, November 3 - 20:59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衛福部於11月2日(週日)表示將提高明年春節連假期間所有醫療機構診療項目的給付,最高可達倍增。對此政策,醫師工會有三點回應。

(一)若此政策為真,確實可反映醫護人員於年假期間的繁忙,也慰勞不能陪伴家人或休假的付出。但健保給付僅能針對醫院,無法規範醫院如何發放薪資,現今勞動法令已有規範國定假日出勤要加倍給薪,因此這政策與其說是為醫護加薪,較像是在替醫院止損。衛福部除了發錢以外,更應關注這筆錢是否真替年節出勤的醫院工作者注血。

(二)過去的討論經常將醫護待遇低歸咎於健保給付低廉,每每談到給付調整便說涉及面相太廣,完全沒有本次部長裁示的簡單明快。我們認為衛福部應趁此機會解釋其給付調整機制,並且建立慣例讓錢可以花在刀口上,今天提高春節連假給付,來年對於其他國定假日、特定危機科別、重點診療項目都可順勢反映,如果經費不足再進一步由國家挹注或提高保費。

(三)最後提醒衛福部,我們的醫療政策應該精準打擊,在嘗試任何政策實驗時,都應該針對其成效進行評估並且決定去留,才能讓民眾的納稅錢花在刀口之上。也呼籲醫院經營者,春節連假、年終領完後往往是離職的高峰期,有無將衛福部的挹注反映在薪資上,員工都在看,請務必別辜負了政府的美意。

這篇文章 【新聞稿】醫師工會回應衛福部將提高明年春節連假所有醫療機構診療項目一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