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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嚴正駁斥 Uber 執行長不實說法 外送產業促進聯盟齊聲要求停止說謊、勿再誤導社會

2025, December 12 - 19:39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 Uber 執行長近日公開發言,刻意將《外送專法》描述為「禁止疊單、剝奪彈性、增加成本、傷害消費者」等不實內容,多個外送工會、產業團體與跨黨派代表今日聯合嚴正駁斥,直指相關說法並非誤解,而是有系統地散布錯誤資訊,意圖掩蓋平台長期將成本與風險轉嫁給外送員的結構性問題。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嚴正指出,Uber 執行長的說法已經不是立場不同,而是赤裸裸的說謊。「外送專法從頭到尾都沒有禁止疊單,也沒有取消外送員的彈性,這些內容在法案條文中清楚可查,但 Uber 仍一再對媒體與社會宣稱相反的說法,這不是誤會,而是明知不實仍持續散布。」蘇柏豪直言,平台刻意製造恐慌,真正目的在於轉移焦點,掩蓋自身長期透過壓低報酬、轉嫁風險所建立的不合理獲利模式,這種行為已嚴重傷害公共討論與民主決策。

國民黨青年部主任李昶志指出,自己曾是外送員,也長期擔任外送工會顧問,對第一線實際狀況非常清楚。「Uber 執行長現在的說法,與我實際跑外送時的經驗完全不符。」他強調,外送專法並不是在打壓產業,而是要求平台停止說謊、正視外送員長期缺乏基本保障的事實。李昶志並表示,國民黨在此次修法過程中是關鍵政黨,將持續督促立法院理性審議,不會讓跨國企業以恐嚇式言論左右公共政策方向。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表示,若 Uber 執行長所言屬實,全台外送工會不可能在專法方向上達成高度共識。「事實正好相反,各地工會支持專法,是因為它終於正面處理平台長期以模糊規則壓低報酬、規避責任的問題。」他指出,平台如今激烈反彈,正顯示專法已觸及其最核心、也最不願被揭露的利益結構。

台北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指出,Uber 長期利用外送員的不安全感作為政治與輿論操作工具,卻從不正面回應外送員面臨的低報酬、高風險與規則黑箱問題。「外送員會恐慌,不是因為專法,而是因為平台十幾年來說過太多謊、改過太多規則。」他直言,現在再將責任推給政府與工會,是徹底顛倒是非。

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痛批,Uber 執行長宣稱「專法禁止疊單」是典型的假訊息操作。「專法真正禁止的,是平台用疊單當藉口剋扣外送員應得報酬。」他指出,平台長期向消費者收取完整費用,卻將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壓在同一位外送員身上,給付報酬卻極低,甚至出現三單僅45元的荒謬案例,這才是真正傷害外送員安全與消費體驗的原因。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表示,Uber 對時間計價制度的攻擊,同樣是刻意誤導社會。時間計價不是增加成本,而是讓外送員不必再為了追求單量而冒險駕駛。「平台真正害怕的,是外送員不再被迫用危險行為來補貼平台效率。」他指出,跨黨派立委皆已清楚認知,時間計價有助於降低事故率,是攸關公共安全的重要改革。

多個外送團體與跨黨派代表最後一致呼籲,Uber 應立即停止散布錯誤資訊,正面回應外送員多年來累積的結構性問題。《外送專法》不是產業危機,而是平台必須回歸基本企業責任的重要分水嶺。社會不應再被話術綁架,而應以事實與公共利益作為討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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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民連痛批反年改:職業歧視,世代剝削

2025, December 12 - 19:35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針對立法院今日所通過的反年改法案,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痛批:在勞工平均退休金兩萬五、老農年金八千、國民年金四千的給付水準下,維持公教人員超高所得替代率的退休年金,這是職業歧視,這是世代剝削。經民連重申:對於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依法政府不負撥補義務,也不應由納稅人負擔。

立法院本次通過的修正條文,將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部分回溯至2023年底之比例,等同於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完全無視考試院、銓敘部、精算師等專業評估警告,甚至反其道而行,這已不只是開年改倒車,而是在高速公路上逆向狂飆。

銓敘部針對草案中將所得替代率回溯倒退方案已提出警告,若要維持原先基金使用年限目標,需撥補6970億元至退撫基金,否則公務員退撫基金將提早八年,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將提早七年破產。然而,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無視警告,喊停將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一體適用推回2023年底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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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史上最可恥貪污除罪修法!國民黨 28 立委至今拒撤案!

2025, December 12 - 19:21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史上最可恥貪污除罪修法!國民黨 28 立委至今拒撤案! 號召全民要求朝野立委表態,拒讓 40 億公帑變黑箱!

「助理費」制度,原是為了支持民代推動公共事務、聘僱專業人才,因此採取公費支應、由人民納稅錢所建構的民主工具。然而近年來,從立法院到地方議會,助理制度卻頻頻被濫用,民代涉及人頭掛名、差額回捐、浮報薪資、挪用公帑等手法層出不窮,使助理費淪為個人生財、甚至貪腐的管道。

就在全國社會要求加強助理費監督的此刻,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卻配合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訴求領銜提案,並聯合:林思銘、鄭正鈐、徐欣瑩、謝龍介、蘇清泉、張嘉郡、楊瓊瓔…等多位意圖角逐縣市首長的立委,共 28 位立委連署要推動「民代貪汙助理費除罪化」,主張將助理費改為「民代統籌運用」、並「免檢據核銷」,將原先全國40億匯給公費助理的薪資,直接進到民意代表的私人口袋中。

拒當貪汙除罪共犯!80餘民團與6政黨提反貪承諾書,要求國民黨28位立委撤案!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面對社會各界對於貪污除罪、立委自肥、侵犯勞權的強烈質疑,國民黨提案、連署的28名立委至今仍未撤案,甚至還傳出多名立委施壓辦公室助理不得參與連署,嚴重侵犯勞工表意自由!為了避免荒謬、自肥惡法死灰復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串聯超過80個公民團體共同發起『反對民代助理費貪污除罪化』立委承諾書,要求全體113 位立委不要躲在黨團背後,請公開向選民表態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捍衛民主制度、恪守公帑監督機制。」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這次修法等同於復辟三十多年前的黑箱制度,就算沒有聘用助理,也可以將『助理薪資、加班費、勞健保』…等國家公帑,直接放入民意代表私人口袋中,根據明年立院、各地議會預算書統計,全國將近 40 億元公帑將全面脫離查核、無從追蹤,形同替民意代表打造合法小金庫;同時,立法院是經常接觸國家重要機密的單位,公費助理完全免造冊、單據免核銷,等同於放任黑金勢力、境外勢力滲透立法院,我們希望全國選民致電立委要求表態,阻擋貪汙惡法!」

民代自肥加薪,助理勞權嚴重倒退三十年!號召更多團體加入,並呼籲民眾致電抗議!

台聯黨黨主席周倪安強調:「在2013年,立法院為了時任立委顏清標,訂出《會計法》除罪,遭到社會與論嚴重撻伐,如今,國民黨陳玉珍為首的28位立委如法炮製、變本加厲,試圖將助理費放進自己私人口袋,成為公家機關最大的薪水小偷!台聯黨強調,每一個光鮮亮麗、專業問政的民意代表,背後都有一群辛苦的專業幕僚、助理在支撐,呼籲全民站出來反對惡質自肥立法!」

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楊聰榮認為:「善的監理制度才是良善治理的根源,如今,卻有自肥民代提案推動『助理費詐領除罪化』的可恥修法,此版本不僅可望溯及既往,替特定貪污案件解套,更將讓每位:每位立委一年可多掌控 780 萬元,比中華民國總統薪水還高!」

楊聰榮教授補充:「此次修法不僅讓立委自肥,更嚴重的是,讓地方議會的黑金政治更加嚴重,修法若通過,平均每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將分別加薪 480 萬、230萬,完全不用稽核、用途也不必公開,就將全國近 40 億元的人民納稅錢直接收入私人口袋中!」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組織部主任蔡語芳表示:「過去這一年多來,許多公民行動抗議立法院濫權,背後最重要的價值,就是希望權力是受到是需要受到人民所監督,而國民黨陳玉珍為首的28位立法委員,如今直接修法,將助理費貪汙除罪化,直接宣告民主國家的廉政精神死刑;人民的納稅錢做為民意代表的助理費,是希望提升民意代表的專業問政能力,若修法通過,將影響立法院、地方議會近五千名的公費助理,從法定保障,退化成民代的『私人裁量』,讓助理全面淪為制度的犧牲者!」

勿違背國際民主潮流走回黑箱,發文要求朝野立委清楚表態,並將公布結果!

公督盟理事陳雪梨強調:「全國社會都很難想像,經過這三十多年民主的洗禮,臺灣的立法委員居然還會說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是個進步法案,事實上,包含:美國、日本、韓國、英國…的民主國家議會,都要求更高標準的透明、更嚴格的審核、更全面的助理制度規範,呼籲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國會助理,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捍衛下一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對抗國民黨所提的民主倒退法案!」

在全球最老牌的民主國家-英國下議院,2009年發生號稱20世紀最大議員浮報津貼醜聞後,國會立即通過《國會倫理基準法》,由IPSA 獨立委員會專責定期公布議員助理聘用、公費使用情形,嚴格落實利益迴避衝突;而在美國參、眾議院不論程序如何簡化,所有國會議員所聘用的助理名單、職稱、薪資均需每季公開報告,讓每一筆金流攤在陽光下;日本眾議院則將公費助理比照「國家公務員特別職」,權利義務訂的更加清楚,並要求「助理不得同時兼任私務」,避免任何利益輸送或職務衝突,相關助理名單也會每半年公布在「國會便覽」刊物中。

換句話說,在成熟民主國家,助理制度早已建立一套清楚的原則:公費必須透明、助理必須可追蹤、聘任必須公開、薪資必須記錄、所有支出都要留下痕跡,公督盟強調只有這樣,國會才能避免利益輸送、防範境外勢力滲透、才能確保下一代的我國政治幕僚人才能夠在安全、專業的環境中工作。

國會民主基石不容摧毀!公督盟提出「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

台灣教授協會理事林呈欣教授警告:「當前立法院正面臨助理制度被全面倒退的關鍵時刻。國民黨推動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不但企圖拆掉所有稽核機制,讓公費變成民代私有化的小金庫;今天有超過80個公民團體共同強調,助理不是民代的私人附屬品,而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幕僚,呼籲國民黨立委盡速撤案,並落實助理法制化改革,讓國會運作更透明、更專業、才能保障第一線基層助理。」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表示:「很難想像,立法院不只存在薪水小偷,還充斥慣老闆,甚至以『柔性勸導』方式壓制助理發聲。公督盟指出,助理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聘用透明、任用專業、待遇正常」。然而,目前國會中,國民黨 52 名立委全面拒絕公開助理名冊與薪資資訊,卻主張助理費「免檢據、免核銷、由民代自行統籌」,形同拆除所有防弊機制。」

強調,唯有推動助理制度法制化,建立清楚的職務定位與勞動保障,才能讓助理在制度下工作,真正支撐國會專業與民主運作。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1. 呼籲全民共同行動,打電話致電,詢問自家選區立委是否表態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
  2. 退回法案、拒絕黑箱:要求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國民黨28位立委立即撤案、撤簽 !
  3. 資訊透明、即刻揭露:參考美、日國會制度,呼籲朝野政黨全面揭露公費助理聘任資訊!
  4. 拒絕施壓、綁架助理:呼籲立委不應利用職權施壓,限制助理捍衛權益之表達自由!
  5. 助理改革、立即啟動:制定《助理專法》,落實權責相符,保障民意代表的助理勞權、強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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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

2025, December 12 - 19:18

文/台灣永社

今日(12月12日)上午九點,台灣永社舉辦記者會,由四位法學者出席,針對當前立法院在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於今年(2025)11月14日三讀通過恐使中央政府陷入財政危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行政院長呼籲「不副署合憲」。

憲法法庭被癱瘓之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至關重要

律師、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永社今天召開這場「不副署合憲」的記者會,是因為立法院在癱瘓憲法法庭之後,開始陸續推動多個具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包括財劃法,以及可能在今天通過的反年改相關法案。

大法官在釋字第 792、793 號解釋中,其實已經揭示「世代正義」原則,宣告年改合憲;但立法院仍強推反年改這類違憲的法案,甚至包含「民代貪污助理費除罪化」等明顯違反正義原則的立法。在台灣的憲法法庭被癱瘓的情況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使其不生效力的問題非常重要。

關於行政機關不執行、不副署違憲惡法,目前學者已有大量論述,其問題核心是如何阻擋違憲惡法對臺灣造成的危害。

行政院本身即為憲政機關,而在現代民主國家,守護民主憲政是所有憲政機關共同的責任,不是只有大法官的責任。當大法官被癱瘓—這在全球民主國家幾乎難以想像的情況下,行政院採取不副署,使違憲惡法無法生效,才能避免傷害發生,也才能真正落實守護民主憲政、保護人民、保護國家,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我也引用許志雄大法官特別撰文指出:行政院長不副署,若立法院不同意,可以提出倒閣。因此並不存在行政獨裁的疑慮。換言之,在現行憲政架構下,各憲政機關之間仍有制衡空間。

今天的講者來自不同的留學國,我們在現階段共同關心的是,如何對違憲惡法踩下憲政煞車,使臺灣免於傷害。對此我們主張,在此憲法法庭癱瘓的危機時刻,行政院長不副署、讓違憲惡法不生效,確實符合憲法。

「副署、公布後不執行」,恐侵蝕我國憲政體制的重要基石

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認為: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我們究竟要如何面對憲法法庭癱瘓、國會擴權的困局?現在僅剩行政權與立法權在運作,因此可能的方案有三種,行政院長不予副署;總統不予公布;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之後,行政院選擇不執行。

目前看來,「不副署」似乎是較可行的方案。因為當務之急是制衡、阻止立法院這部「失速列車」式的暴衝,而行政院長行使副署權,正是憲法所許可的制衡工具。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 37 條明定,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並由總統公布後,方在形式上生效;這是一個憲法明文規定且完整的程序。

自 1997 年修憲後,我國憲政體制已轉變為半總統制。《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同時在第 2 條可以看到,修憲只是限縮了副署權的適用範圍,但在法律公布程序上並沒有改變。

因此,若忠於憲法,那對於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就只有一種解釋──行政院長的副署權並非虛設,而是憲法所賦予的實質權力。多數情況下,法案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會予以副署;目前為止唯一的例外是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因反對李登輝總統任命蔣仲苓為一級上將的人事案,曾拒絕副署;而這在我國憲政史上確實曾發生過。

行政院長雖由總統直接任命,但並不是總統的傀儡。他與我們一樣是有血有肉、有自身見解的政治人物。大部分時候,他與總統會經討論後達成一致,但在某些時刻也可能出現分歧。他有權反對,而反對的後果是總統可以免除其職務──這正是憲法的程序規定。因此,並不存在「行政院長不能拒絕副署」的問題。

補充一點比較憲法的觀察:法國政府剛經歷倒閣,馬克宏仍再次任命同一位人物擔任總理。該總理之所以先前辭職,就是因為不同意馬克宏新一輪的人事布局。因此他辭去總理職位。這個例子也讓我們看到,行政首長是否拒絕某項任務,是其政治智慧與權力展現的一部分。這構成了總統—行政院長—國會三者之間的權力關係,也是一個成熟民主政治的運作方式。

至於另外兩個方案,我並不贊成。理由很簡單:法律一旦公布,便具有形式上的效力,也就是成為國家具有拘束力的規範。憲法明定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而作為法治國家,每個人都必須遵守。

若行政院因為不同意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選擇「副署、公布後不執行」,這將侵蝕我國憲政體制的重要基石。更現實的是,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因為行政院長若不願承擔政治責任,本應由其作出的決定,卻轉嫁給下屬公務員承擔,而不執行法律可能產生刑事、行政法及行政懲戒等各種不利後果。讓公務員「背黑鍋」是不合理的。

總結而言,雖然「不執行」可能是一種方案,但權衡之後可以發現,「不副署」是傷害最小、最能展現責任政治的方式。

不副署作為新的憲政慣例之契機

律師、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洪偉勝指出

針對今日的主題,面對立法院這部失速列車該如何因應,接下來我會分三個大方向進行說明。不過在此之前要先說明的是,所謂立法失速列車這個現象,指的是現在立法幾乎只看投票表決的結果,相關重大法案在沒有經過討論的情況下就一路往前衝;而面對車子失速,我想第一個大家會要做的,應該是趕緊喚起、喚醒在車上的所有的人,因此,我想首先還是要試著呼籲立法院、行政部門以及立法部門、以及公民社會,趕緊共同面對這個立法失速的情形,改弦易轍不要再這樣下去了。

我也想對民眾黨的幾位委員喊話,我相信當初選民投給貴黨的時候,應該不是為了讓黨產回到國民黨或是他的附隨組織手裡,或是讓公務員的退休制度提早破產,拉大退職軍公教人員與現職人員或其他職業別之間的距離。您們的任期明年二月就到了,還來得及在卸任之前,留下一些值得為大家稱道的作為。

此外,關於憲法法庭,社會上也有很多期待,希望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但大家也得面對一個現實:過去兩輪、十四位被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不論學者或實務界人士,都被不理性地全部否決。持平而言,就算認為其中一兩位可能有爭議,但其他的每一位真的真的都完全不適任嗎?我想這一點其實社會是有共識的,絕對不是這樣的情況。

當然我也理解這樣的呼籲,在當前的政治環境,難度非常高。所以還是要回到我所要談的憲政剎車機制,我想因應立法失速列車,最直接的煞車當然是憲法法庭,但大家也都知道憲法法庭已被癱瘓。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思考其他煞車機制。張老師剛剛也提到不少,包括:不副署、不執行、公民社會透過公投、倡議等方式,這些都是憲政中的可能煞車。而最近社會討論很多:到底是不副署比較適合?還是不執行比較適合?還是應該透過下次選舉、公投,用更大的民主力量來踩煞車?到底要怎麼決定?怎麼選擇?

我認為面對車子暴衝、失控,任何能讓車速停止的方法我們都會嘗試,用哪一種方法,取決於當下具體情境。因此我也要呼籲公民社會,不要認為只有某一種方法是對的,其他都是錯的,大家既然觀察到的現象一致、目標也相同,就要小心不要因為意見上面的討論最終成了內部分裂,網內互打,得不償失;我想關鍵是不同情況就要用不同的煞車方式。例如現在很多人主張不副署,也有人主張不執行,但大家要思考:有些法案如果只用不執行,是根本無法達到效果的;同樣地,有些法案如果只有不副署、不採取不執行,也不會解決問題。

若是用不當黨產來舉例,它現在是在法院審理,而不是行政執行的問題。如果法律一旦公布生效,法官就只能按新法判決。此時你說行政機關「不執行」是沒有意義的,因此不副署反而是唯一可能阻止傷害的手段。再用憲法訴訟法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來舉例,由於這個法已經副署公布,所以我們反而期待大法官能不依照新通過的法律,而是依據自身的憲法理解繼續運作,從這個角度,只說不副署,可能也是不足。

而用今天有可能會通過年金改革的中止來舉例,若要阻止反年改方案的實施,後續牽涉的權限不會只在行政院,主要會是考試院,給付的基礎會是退撫基金,不完全在行政院職權範圍內。所以如果只強調「不執行」而排除「不副署」,不僅等於放棄了一個本來可以使用的煞車,牽涉的也不會只有行政院。

上述我要說明的是,面對不同的失速狀況,手上的煞車手段要視情況使用,不存在某一種方法唯一正確、其他方法一定錯誤的說法。

第三點,在憲法的學理上,傳統來說,憲法文字常是幾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制定的,要讓它與時俱進,一般有幾種方式,在學理上我們常說是憲法變遷的方式,包含:修憲、大法官解釋憲法、形成憲政慣例。首先台灣修憲門檻極高,從 18 歲公民權的例子大家就看得出來,在當前幾乎不可能修憲;而國外或者過去的台灣也常透過藉由解釋憲法的方式進行憲法變遷。但現在大法官無法順利運作,這條路也等於被封死。

所以其實只剩下第三條路徑:形成憲政慣例。而我主張必須行政院長必須將不副署列為因應的選項之一,就是因為它是影響程度最小、卻較有可能形成憲政慣例的方式。不副署的決定,是行政院長個人在個案中,基於對憲法及現行法律的判斷而拒絕副署,決定完全在行政院長一人,不會涉及行政體系的其他公務員,也不涉及其他諸如考試權、司法權的行使。相對的,對於行政院長憲法也明文賦予立法院倒閣權,不至於有所謂權力不受節制的情況。

就此,最近某部分委員天天把行政院長不適任掛在嘴邊,但當被問到是否願意提出倒閣時又全部沉默或是顧左右而言他,這其實就是口嫌體正直。相較之下,不執行可能涉及大量公務員的判斷也可能涉及其他國家權力的運作、執行。考慮這些因素,我認為不副署會是一個理想的選項。它與不執行都可能在特定個案中成為可用的選項。

最後我要強調,行政院長不應排除不副署的可能性,它可以成為建立我國憲政慣例的重要契機。院長也可以設定一定條件,來限制不副署的發動可能。更重要的,如果真的做了踩下煞車的選擇,一定要充分向社會說明、溝通:為何在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情況下,行政院必須在特定個案作出最終不副署或是不執行的決定?無論行政院長最後選擇不副署,或在特定個案中採取不執行,關鍵都在於,必須要與公民社會充分溝通,爭取最大的理解、支持。

在許多民主國家,憲政民主正受到威權秩序的影響及威脅。除了國家機關之間的制衡,有效運作的公民社會同樣至關重要。行政院不論採取哪一種煞車方式,只要能充分說明、爭取多數公民社會支持,就有可能在這台失速列車繼續往前衝時,找到一個真正能踩下煞車的契機。

儘管緊急煞車會帶來些微的震盪,但這正是行政院長的職責所在

律師、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經濟法博士後期研究傅馨儀指出:法律一旦公布,它就具有形式上的效力,也就是成為真正具有拘束力的法律。依照憲法的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而最重要的是,在一個法治國家裡,所有人基本上都必須遵守法律。雖然人民是惡法亦法需要遵守,但行政院依照憲法為最高行政機關,依照憲政權力分立制度,應該要行其實際機關功能。

傳統經驗上,行政院均僅有形式審查直接副署法律,但若法律涉及到嚴重侵害憲政防衛機制與功能時,行政院依照憲法第37條隻規定,不副署亦可認定為合憲的職權行使。

當今確實憲政機制受到極大阻撓與挑戰,且憲法法庭職權受限。因此行政院應盡憲法忠誠義務與落實民主防衛,不能再像往常形式審查作業一樣,應依照緊急情況與必要性條件下,選擇不副署之選項。

因為台灣史上,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狀況史無前例,因此確實是風險極高,亟需凝聚全民及政治共識選擇較為安全。但古羅馬一句有名哲言:「國家最高的法則,就是以人民福祉為依歸。」。

最後,傅律師引用一個比喻:當憲政這輛列車已經失速,變成一列「失速列車」時,我們都知道緊急煞車可能會造成劇烈的震盪,甚至會讓乘客感到害怕、不安。然而,這卻是列車長唯一能做的選擇。他不能眼睜睜看著車上所有乘客陷入即將危及生命的危險之中。

所以,儘管緊急煞車會帶來些微的震盪,但這正是列車長的職責所在。

主持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與談人: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
洪偉勝(律師、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傅馨儀(律師、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經濟法博士後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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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年改,擴大基金缺口,納稅人沒有撥補義務

2025, December 11 - 20:10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立法院中國國民黨團正推動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要停止年改方案的所得替代率遞減,媒體報導,本案將於12/12(本週五)院會進行三讀。經民連於今日(12/11)上午舉行記者會嚴正指出:政府僅就因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所導致的資金缺口負完全撥補義務,對於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依法政府不負撥補義務,也不應由納稅人負擔。經民連並提出三項警告與呼籲:年改倒退,會害慘現役公教;基金破產,勿牽拖全體國民;堅決反對,擴大撥補公教退撫基金。

記者會開始時,經民連並以行動劇呈現「李來希們:我享福」、「現役公教:我倒楣」、「納稅人:我不扛」,凸顯反年改法案只會害慘現役公教人員,增加世代差距,使現役公教人員面對無退休俸可領的悲慘窘況。

▌反年改法案明恐三讀,若通過將提前多年破產!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說明,銓敘部於11月送交立法院的報告中嚴正警告,若此項修法通過,公教退撫基金破產時間將大幅提前:公務人員將從原先2049年提前至2041年,教育人員則將從2045年提前至2039年。年改後至2024年,政府對退撫基金挹注款合計已達2,590億元,近三年撥補亦達512億,預期分十年撥補預算達3,370億。然而,若反年改法案通過,則繼續維持前述2049、2045年前不破產目標,政府需對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撫基金擴大撥補,合計將翻倍,高達6,970億,國人平均每人需負擔29,900元。

▌濫停年改擴大財務缺口,政府、納稅人無法定義務負擔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必須嚴正澄清:政府對於非屬社會保險的職業年金,無論勞退條例的勞工退休金或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及全體納稅義務人均不負最終給付責任。政府僅對於勞保、公保、國民年金保險此類社會保險,負有最終給付義務,亦即不使其破產的義務,但職業退休金,不在其保障範圍內。

至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教職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政府僅就因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所導致的資金缺口負完全撥補義務,這本身就是當年年改配套方案中的一部分。政府的撥補義務,絕對不包括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

▌魯莽修法害慘現役公教,切勿擴大世代剝削與職業不公平

中國國民黨所提反年改法案使基金提前破產所生的財務缺口,政府與全體納稅人並無撥補的法定義務。反年改團體與傅崐萁們所提的的魯莽法案,最後只會害慘現役公教人員,增加世代差距,使現役公教人員面對無退休俸可領的風險。

經民連於12月11日早上赴立法院進行抗議,反對讓公教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反年改法案,並將提出三項警告與呼籲:

  1. 年改倒退,會害慘現役公教。
  2. 基金破產,勿牽拖全體國民。
  3. 堅決反對,擴大撥補公教退撫基金。

經民連呼籲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切勿讓年金改革走向回頭路,擴大世代剝削與職業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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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UberEats執行長公開說謊,外送工會表示強烈譴責,支持專法儘速三讀

2025, December 11 - 20:06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對 Uber 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訪台期間提出的言論,表示深切遺憾與嚴正抗議。近日媒體多次出現「外送專法將禁止疊單」的錯誤資訊,今日自由時報、經濟日報亦未能避免重複這項誤解。平台刻意藉由錯誤訊息製造恐慌、誤導社會大眾,目的在於阻撓立法院審議《外送專法》、維持自身剝削空間。本工會在此明確澄清,《外送專法》從來沒有禁止疊單。

事實上,《外送專法》要求的是「每筆訂單必須單獨計算報酬」,其核心精神相當清楚,防止平台利用疊單作為剋扣外送員報酬的藉口。多年來,平台向消費者收取每一筆訂單的完整費用,然而卻將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壓在同一位外送員身上,給付的報酬往往不足原價的三分之一,甚至曾出現三單僅 45 元的極端案例。這不僅使外送員長期處於薪資偏低、風險偏高的環境,配送品質因此下降,消費者與商家也受到影響。

外送平台所聲稱的「疊單效率」並不是問題本身。真正的問題,是平台將效率化作壓低人力成本的工具,要求外送員承擔更多配送量、更多風險,卻以極低報酬回應。本工會再次強調,只要平台願意支付每筆訂單應有的報酬,疊單依然可以存在,《外送專法》並未加以禁止。受到限制的,是平台長期利用模糊空間剝削外送員的行為,而不是外送產業正常的運作效率。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Uber 將「剝削」包裝成「效率」已經多年,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交給同一位外送員,卻只給極低的報酬,這種模式嚴重扭曲市場。「外送產業要的是公平,而不是讓平台透過壓低外送員報酬創造表面上的效率。《外送專法》所要求的,只是一筆工作配得上一筆合理報酬,這是最基本的勞動尊嚴。」陳昱安指出,平台過去躲在模糊空間壓低報酬,如今面對明確規範便開始製造恐慌,更凸顯立法的必要性。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則指出,平台所謂的「成本上升、消費者因此每單多付 20 元」的說法,是刻意轉移焦點。過去十多年,平台持續提高消費者的費用、拉高商家抽成,但外送員的收入卻一路下降。「真正的負向循環,是平台多年壓低報酬造成的後果,而不是專法造成。外送員收入低、流動率高,消費者體驗下降、商家單量減少,這些問題都是平台決策造成的。」蘇柏豪強調,《外送專法》的存在,是為了補起平台造成的漏洞,讓產業回到正常、健康的軌道。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再次呼籲社會大眾與媒體回到事實本身,疊單沒有被禁止,平台若願意,就能在合理支付報酬的前提下維持效率。真正需要被終止的,是平台將成本、風險、壓力全面轉嫁給外送員的行為。我們並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堅定推動《外送專法》,讓外送產業走向透明、公平與永續,讓外送員長期被壓抑的基本權益不再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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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院明表決退撫條例 全教總:保障、公平、永續 停砍替代率後,更應返還補償金、落實政府足額撥補

2025, December 11 - 19:5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院會即將於明日(12月12日)表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總呼籲朝野全體立法委員,應正視年金改革遺留之制度不公,並應積極監督政府足額撥補基金,以確保基金永續。

全教總支持修法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同時要求必須將「返還年資補償金」、確保基金永續的具體撥補方案,列為下階段公教退撫條例修正的優先條文。針對公教退撫條例修法,全教總重申以下主張:

一、支持停降替代率,保障退休公教人員權益:本次修法提案停止原持續調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規定,全教總對此表示肯定與支持,侯俊良理事長強調,停降替代率是保障公教人員基本退休生活、穩定公職人力與教育現場的重要一步,呼籲朝野黨團儘快完成修法。

二、落實公平正義,下階段修法應返還年資補償金:「年資補償金」為民國84至85年間,軍公教退休制度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之配套措施,當年立法院制定「年資補償金」制度,係屬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之軍公教人員法定權利。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補償金之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與退撫基金財務無涉,且屬法定權利,年金改革竟將與退撫基金無關之「年資補償金」取消,形同政府毀棄法律承諾。

為維護公教人員合法權益,全教總已提出返還公教年資補償金之修法版本,呼籲朝野委員摒除成見,正視補償金立法沿革,於下會期將返還公教年資補償金列為優先推動法案,以落實公平正義。

三、要求朝野委員監督政府履行撥補承諾,以確保基金永續:全教總指出停止調降替代率僅是檢討年改的第一步,政府必須同步負起雇主責任,依法編列預算撥補退撫基金,籲請朝野委員積極監督政府採取對財務最有利的「十年撥補方案」(公教合計共需3,370億元),而非總支出更高、延長不確定性的二十年方案(4,120億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呼籲立法院全體委員積極督促行政部門,制定具體且足額的撥補時程,以實際行動維護基金永續,保障所有在職與退休人員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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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

2025, December 11 - 19:52

(附圖相片提供:郭昱晴立委辦公室)

文/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

郭昱晴立委、許淑華議員、陳光軒議員等三位民代主辦「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
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動保處怠惰失職應究責、動保法臨門一腳待修法

發稿單位: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發稿時間2025年12月11日下午05:30

針對北市富陽街虐貓案14死慘案,今日(11日)早上,由長期關注動物保護的郭昱晴立委與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主辦,召開「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邀請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民間動保人士許先生等多名志工、與動團代表: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社團法人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等與會。

動團感謝郭立委、許議員、陳議員,對富陽街虐貓案與人人犬社案的高度關切,針對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加強通報與緊急處置制度面改革、動保處究責及立法院動保法修法,限於記者會時間有限,動團代表對此慘絕人寰高達十四隻成貓與幼貓死亡的虐貓案,補充意見如次:

一、台北市動保處嚴重怠惰失職,在地居民與民間動保志工投訴無門

兩度到現場及六張梨派出所關切的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表示,警方大致有依動保案件SOP作業要點及刑事訴訟法證物保全法令,依法處理。但對照民間動保人士與在地居民有如柯南精神的機警蒐證,突顯動保處怠惰與嚴重失職。

此案於7-8月間即有第一件貓屍,已成立動保刑案進入司法程序。但長達4-5個月,在地居民多次通報1959動保專線、1999市府專線,動保處態度消極不作為。11/21民間動保志工接到鄰居投訴,趕赴現場即發現多隻貓咪十分飢餓的求救,再多次通報動保處,11/22動保處有來,因游女大吵大鬧要自殺,動保處不敢動,在鄰居要求下帶走生病的貓。

但遲達一週至11/28,經許淑華議員關切,動保處才在房東同意下,破門搶救出1犬4貓(一貓逃走),及一具貓屍,前一二次動保處進去,並未積極於垃圾堆中搜尋可能存活活體或屍體。才再於12/4晚間在民間動保志工與在地居民機警下,截獲游嫌現場一袋垃圾袋,許先生等二位志工到木柵焚化爐徒手挖掘垃圾,挖出另一袋屍體,共計三成貓九幼貓。此案目前累計已達死亡14隻,立案動保刑案三案。12/5再經許議員關切,動保處再會同警方緊急搜索票獲准、環保局、社工等,並約談游嫌到案說明。

李志強要求北市動保處應公佈1959及1999通報的通聯記錄與處理情形,作失職人員的究責與懲處。

二、立法院動保法全盤大修法, 應加速推動社會高度共識的立法工作

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除了記者會中說明法令不足的現況之外,顏律師另外針對立法現況補充說明:

目前動保法修法,只待行政院院會通過版本送交立法院,即可由立法院,將行政院版本與38個立委版本,排入逐條審查,然後於院會通過,顏律師呼籲行政院卓院長能積極發揮魄力,儘速排入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版本。於卓院長任內能通過社會高度期待的動保法修法

顏律師說明,民間動團長期十多年呼籲全盤精修動保法,多次集會與20多萬人連署,農業部動保法草案版本早於2023年即預告,可惜當時因行政院版本太晚送入立法院,在上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未排審」歸零告終,因「屆期不連續」,又要在本屆從頭開始,農業部版本經一年多的多次會議研議,目前已通過行政院11/17政務會議,只差行政院院會敲版定案的臨門一腳。

顏紘頤律師觀察,依農業部12/3書面報告,行政院版本與立委版本中有高度共識的類型A計26條,強化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強化動物保護(虐待加重刑責)、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破門條款)、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可以說是具三大共識:高度社會共識,行政院立法院共識、朝野共識(藍綠白都有版本,且大多是大同小異)

尤其富陽街虐貓案與近年重大虐貓案件,如新北茶茶案、台中西屯李嫌案,共同突顯的兩個條款「加重虐待刑責」(25條及25-1條)及「破門條款-得進入建築物及動物生命之緊急處置」(23條及23-3條)的重要性,應優先補破網。

相信只要行政院版本送出行政院大門交付立法院,立法院內經濟委員會一排審逐條討論,可以說是不同黨派都會合力,通過近似行政院版本的條文,至於少數(少於1/2的類型B、C)行院認為有爭議的,保留進朝野協商。在朝野協商時,因為朝野都有因應社會共識的選民壓力,朝野黨團應該也很容易勸服不同意見的委員不堅持爭議條文,應可快速協商出最大公約數版本送立院院會通過。

三、動團呼籲檢警擴大搜索偵辦,司法重判警惕,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

隨著此虐貓案網路關注,未來若有更多送養人勇於出面,若有明確線索或積極事證,還有其他活體或屍體尚未尋獲,案情可能擴大,李志強建請台北地檢署,可朝幾個可能性研究看看,如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擴大搜索,就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慎重考慮羈押庭。

李志強表示,對於司法對虐待動物案件的量刑,幾乎是輕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緩起訴等,民間長期有對司法觀感不佳,要求從重量刑的呼聲不斷。近年,除了茶茶案的7個月判決,僅最近趙姓男子的法院判決,以一罪一罰,重判9年2個月判決,大快人心。期許司法勿枉勿縱,若能調查出多更多有力事證,盼將游嫌繩之以法,一罪一罰重判,以茲警惕社會,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搶救更多無辜生命。

李志強也呼籲,社會善心人士送養時務必謹慎,於送養前務必作實體家訪,細心觀察環境與領養人生活工作狀況 並定期訪視,一發現有異狀,即時通報動保處發揮公權力,以盡力防止虐待之可能性。

備註:
1. 為尊重主辦的三位民代,郭昱晴立委及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12/11今日此次「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內容,請媒體逕洽主辦的立委及議員辦公室
2. 本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僅代表動團補充意見,不代表郭昱晴立委、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意見,提供媒體後續本案追蹤報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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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零不是意外!零就是立場,零就是縣府的選擇:零就是不把災民當人看!

2025, December 11 - 19:48

文/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小組

連署連結點此

⚠️ 關心縣預算_0923災民去議會陳情行動🚨
⚠️ 災後第八十天,縣預算一毛不編列重建經費,災民恨!⚠️

時間:2025/12/11(四) 上午09:30
地點:花蓮縣議會廣場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小組 聲明連署 2025.12.10》

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0923陳情行動:花縣府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及成立重建委員會!!!

零不是意外 !零就是立場 ! 零就是縣府的選擇,零就是不把災民當人看。

選擇把災後重建排除在縣預算排序之外:選擇違法行政,是故意不編,直接把責任推回中央;選擇在災害之後,把所有政治資源繼續投注在綁樁補助與宣傳;選擇把災民、部落「提前取消」,比起「否定」更徹底的抹除。

《災害防救法》、《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條例》的邏輯非常清楚:地方政府必須在年度預算中先行編列災後復原與重建支出,這是法定義務。只有在「確定無法支應」後,才能向中央申請補助。

但花蓮縣政府採取的模式,是把整段政策邏輯反過來:預算不編 → 不承擔 → 不規劃 → 不負責。

當縣府的預算書把災後重建為零,這不是「沒預算」,而是:不承認災後責任、不承認治理義務、不承認災民、部落是災後重建的主體。

花蓮縣政府刻意迴避《災防法》的程序義務;花蓮縣政府迴避重建責任;花蓮縣政府,這是以「零」宣告: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的後果,不是縣政府的事,將所有責任推卸給中央及鄉公所。

我們必須徹底剷除的,是縣政府將災民視為「零」的苛政,現在,要重建的不僅是花蓮,而是「花蓮縣政府」在縣預算書裡零經費 :無心救災、無心重建的惡劣之心。

兩大訴求:

➤ ❶ 花蓮縣政府必須在年度總預算清楚編列:「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與重建」各項科目。

重建不能靠喊話,不能只靠中央,更不能用政治補助取代制度工程,縣府必須履行《災防法》義務,把重建責任列入預算。

➤ ❷ 立即成立「花蓮縣災後復原重建推動委員會」:並提供原住民族部落與災區居民固定席次。

依照《特別條例》與《災防法》,地方政府有責任建立重建治理平台。沒有透明治理,就沒有安全重建。沒有部落席次,就沒有民主正當性。

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0923陳情行動:花縣府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及成立重建推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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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災風險全民擔?拒絕危險再運轉

2025, December 11 - 19:43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今日(12/11)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安排核能安全委員會赴立院進行報告,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立委一同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呼籲核安不能妥協,反對危險核電再運轉。今年五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倉促修法,放寬核電重啟門檻,如今修法惡果浮現,主管機關核安會應破除保守技術官僚立場,接軌國際最高安全標準,核安風險不應由全民承擔!

修法倉促、配套不備 核安審查恐淪形式

今年5月在野黨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倉促修法,讓核電廠可重啟再運轉至60年之久,卻未有增列配套措施,加嚴審查並提升安全標準,如今《核管法》修法惡果浮現,主管機關如何確認無安全疑慮?主管機關核安會修訂子法,立場保守,不接納民間建議,在野黨甚至要求壓縮加快審查時程,視核安如兒戲,恐造成災難性後果。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內容並無實質強制力,且未經完整政策評估與社會討論,經濟部與台電卻擬於明年三月提出核二、核三的再運轉計劃送核安會審查,這不僅僅是個「走過場」的行政評估程序,而是重大政治決定,行政院應向社會大眾充分揭露老舊核電需付出的高風險與真實成本,在未完整評估風險且未經過社會溝通討論的情況下,不應輕率「依法行政」,在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未釐清前,在核廢料尚未有解決路徑前,更不應提送再運轉申請。

中央決策、地方承擔:南部不該成為政治操作的代償者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指出,日本發生311核災後地球公民基金會便投入反核倡議工作,十多年來我們在南方與居民持續對話,地方居民憂心的是「在台北做政治決定,卻叫地方承擔風險」。今年藍白提出核三公投,在非常草率的情況下,要全台選民決定核三是否繼續運轉,是最不負責任的示範。而公投結果並沒有通過,屏東縣更是全國不同意票比例最高的縣市,顯示了台灣社會、尤其是屏東居民,不接受以這種草率的方式決定未來。

有了藍白的前車之鑑,行政院更不應重蹈覆轍。政府若沒有先釐清核廢料如何處理、沒有建立透明的資訊揭露與社會溝通機制,就沒資格談個別核電廠是否重新運轉。一再以「行政程序」為由,準備讓核二、核三的再運轉計畫進入核安會審查,等於先啟動重啟的程序,後續再來溝通。我們要強調,核安沒有妥協的空間!我們呼籲行政院,應先向社會說明究竟未來將如何具體落實「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而不是只把原則當作政治口號,否則最終承擔風險的,還是受核災波及的地方社會。

「新核能」僅是舊技術包裝 核廢、核安、共識皆無解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表示,「新核能」一詞是台灣自創,目前被包裝為新式核能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 (SMR) 或是第四代核反應爐,仍然都是與台灣過去的核一、核二、核三廠一樣的「核分裂」技術,也就是透過鈾燃料棒來發電,一樣會產生具萬年放射性的核廢料,怎能說是「先進」技術?日前卓榮泰院長提到,若新式核能可以運轉,非核家園可以重新再定義,究竟講的是以氘為燃料、不會產生核廢料的「核融合」技術,還是錯把舊的技術當成新解方?

黃品涵提醒,若強推 SMR 或是第四代核反應爐,三原則將成為三不能:核廢無解、核安堪憂、社會沒共識,況且核電技術成本高,目前全球更無任何一個國家有成功商用的SMR或是第四代核反應爐。再生能源才是回應永續淨零、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的解方,強化國家安全的方式絕非徒增舊的核電技術,或重啟核電機組留作備援,而是應強化社區的應變韌性,促進分散式電網、光電與儲能、需求端響應在台灣社區和產業的發展。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指出,擁核人士常稱不用核電會缺電、戰時缺備援、電價會漲,但這些都是謬論。首先,經濟部「113 年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已將半導體與 AI 需求納入評估,即使核電如期除役,到 2034 年尖峰備用容量率仍逾 23%,高於法定 15%,顯示台灣不會因無核而缺電。其次,烏俄戰爭證明核電廠在戰時反成攻擊風險,冷卻系統一旦受損可能引發核災,因此戰時核電反而必須關閉,且核電無法快速冷啟動,也不能作為備用電源。最後,所謂新核電(SMR)至少 5–10 年後才可能商轉、成本高昂且仍有核廢問題;若延用已除役的核二、核三,其周邊斷層不符國際原能會標準,意外後果更是台灣無法承受。若將核廢處理、核災保險與疏散等成本納入,核電反而是最昂貴的發電方式。

核能風險未解、核廢無解 不是安全能源選項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秘書長林學淵表示,台灣自 5 月 17 日停用核電後供電依然穩定,核災風險也大幅下降,不再產生高放射性核廢料,這是值得珍惜的成果。然而,重啟核電所需的法規制度仍極不完備,尤其缺乏公眾參與與環評兩大核心程序,經濟部、環境部與核安會不應迴避。核廢料問題至今仍停留在起步階段:高階核廢專法未完成、最終處置場址無共識,所謂「核廢有解」在中央與地方僵局下並不成立。缺乏地質調查、公眾參與與環評,只會讓核廢討論停在政治口號。核電重啟需要透明審查、完整法制、工程檢驗與資訊公開,台灣目前欠缺的是制度而非口號;在制度補齊前,重啟核電僅是政治想像,不是安全的能源選項。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指出,重啟核二、核三是在忽略風險、避談核廢、低估綠能的前提下推動,且烏克蘭戰爭已證明核能在戰時格外脆弱。核二位於基隆外海斷層與大屯火山群附近,核三則處在地震頻繁的恆春半島,2006 年恆春地震更曾讓核三廠受損停機。台灣位處火山帶與高地震區,老舊核電廠難以承受極端事件,重啟等同讓全國承擔不可逆的災害風險。

另一方面,台灣至今無法提出高、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址,重啟核電只會把環境負債留給下一代,所謂「乾式儲存」並非解方。反之,台灣綠能仍具高度潛力,尤其是穩定又可作為基載的地熱,只因法規、調查與投資環境不足而未充分發展;加上離岸風電、屋頂光電與社區儲能均在快速成長,綠能比核能更具可行性。烏俄戰爭中札波羅熱核電廠多次因失電而陷入危機,更凸顯核能在軍事衝突下的脆弱與高風險。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核安應採最新、最高國際標準,非核家園的定義更不該由政治詮釋,政治惡鬥不應犧牲全民安全,今日(12/11)上午,立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邀請核安會主委列席報告並備質詢,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立委范雲、張雅琳一同出席記者會,提出核安訴求。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附件: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 16 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累積達四十年,仍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填具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一、整體性老化評估及老化管理報告。
二、時限老化分析報告。
三、相關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之增修內容。
四、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
五、耐震安全評估說明。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第 16-1 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換發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經營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前條規定文件及再運轉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審核;前條規定文件,經營者得視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分階段提送。

前項再運轉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廠址、機組現況及計畫排程。
二、組織、人力配置及訓練規劃。
三、設施再運轉之工作項目及定期維護與檢查規劃。
四、運轉期間規範及運轉文件恢復之規劃。
五、品質查證方案及稽查計畫。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再運轉計畫變更時,經營者應擬訂變更之計畫內容及相關文件、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依變更之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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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請生理假、育嬰留停被懲罰,桃市府審定長榮航空再度違反性平法

2025, December 10 - 16:51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請生理假、育嬰留停被懲罰,桃市府審定長榮航空再度違反性平法,各開罰三十萬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長榮航空應立即改善保障飛時規範

長榮航空空服員因申請生理假而未能享有保障飛時之薪資,明顯是針對女性空服員的不利處分,經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協助檢舉性別歧視,桃園市政府114年11月28日再度裁定長榮航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2項,開罰三十萬。

機組人員的大部分薪資為隨航班時數計薪,薪資結構並不穩定,所以許多航空同業均有設立「保障飛時」,約定每月至少要給付多少小時的薪資,以穩定機組人員的基本收入,例如長榮航空的機師即以75小時為保障飛時,經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爭取空服員也應要有基本保障,長榮航空自2019年制定空服員以60小時為保障飛時,在全體空服員平均飛時60小時以上才能享有保障,以及三天生理假不影響保障飛時。

在航空業營運穩定的情況下,空服員平均飛時均在7-80小時以上,空服員一年實際用到保障飛時的月份常常不到一次,只有當月份因故休假或請假較多的情況,才會用到保障飛時。然本會理事詹捷宇113年6月當年度第一次要用保障飛時,長榮航空竟以本會理事詹捷宇在1-5月請生理假已經超過三天為由,拒絕給付保障飛時之薪資。

長榮航空此作法是曲解「保障飛時」的用意,且對女性不公平,是對女性空服員請生理假的不利處分,更可能變相讓女性空服員不敢請生理假,桃園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審定書114年11月28日府勞條字第1140338702號,已裁定長榮航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2項,是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長榮航空應立即改善保障飛時規範,請生理假都不能影響保障飛時,才符合性別平權!

其次,長榮航空扣減育嬰留停空服員的調薪幅度,113年11月也被裁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2項,長榮航空因沒有立即改善,後續近百位空服員申請調解或檢舉違法,在空服員集體行動下,長榮航空陸續啟動和解協商(不限空服員,曾育嬰留停的地勤跟機師也都隨之受惠),但仍有部分案例未成功和解,114年10月又被裁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2項,併案開罰三十萬,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桃園市政府用併案開罰取代一案一罰,減少長榮航空的違法次數,實讓人遺憾,但無論如何,長榮航空都應立即依據審定書所示,補還因申請育嬰留停被懲罰而減少的薪資,以及調整回應有的薪資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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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新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盡快上路 勿讓內政部當減碳與國安韌性豬隊友

2025, December 10 - 16:43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

內政部於今年初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下稱《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規範新、增、改建建物 1,000 平方公尺(300 坪)以上,每 20 平方公尺(6 坪)須設置 1 kW 太陽能板。然而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一年即將過去,《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公告上路仍遙遙無期,內政部更試圖限縮適用建物的涵蓋範圍,此舉恐直接削弱屋頂光電的政策效力,也使都市本應承擔的用電責任再度被推遲,阻礙台灣減碳進程。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呼籲,屋頂光電早已是社會高度共識,行政院應儘速在年底前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並堅定維持草案原有的適用範圍,納入公、私有建物與工廠屋頂,且不應分階段施行,讓都市真正負起用電責任,使綠電成為日常基礎設施,從用電消費者變成生產者,讓淨零建築得以落實,台灣邁向淨零轉型不破功。

跟上全球淨零腳步,行政院應率領部會加速屋頂光電上路

行政院11月初公布新版台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設定更具挑戰性的減碳目標,將提升再生能源裝置量視為關鍵工程,其中具高度社會共識、衝突較低的屋頂型太陽光電,被列為推動重點。《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也在「太陽光電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中明確定位為重要措施。然而短短兩天後,內政部卻表示草案年底不會公告,且將以公有建物與工廠等大型建物為主,暫不涵蓋一般民間新、增、改建建物,這樣的表態不僅與政府提出的減碳目標背道而馳,也凸顯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對淨零減碳缺乏共識。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陳泉潽表示,屋頂光電早已是跨部門、跨社會的基本共識,政府若在此關鍵時刻退縮,將使減碳政策出現落差,也削弱台灣與國際接軌的能力。若要達成NDC3.0目標,在2035年將燃煤占比降至9%,則屋頂光電建置量需要達到18GW、發電量占比達到7%。每年屋頂光電裝置量需新增900MW以上,方能達標。然而內政部目前退縮至工業倉儲、公有建物的版本,估計年增量僅88MW,遠遠不足以支撐減碳目標的實現。

國際上,多個國家已有建物加裝光電規範,例如歐盟新版《建築能源效能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EPBD) 等制度,要求不同類型新建物依時程加裝屋頂光電,視之為強化能源自主、提升氣候韌性的必要基礎工程。台灣若仍停留在侷限適用範圍、分階段嘗試的保守做法,不僅不利未來建築物減碳,也恐讓台灣在淨零轉型上節節落後全球趨勢。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更應在既有社會共識上加速協調,共同確保屋頂光電子法如期到位,讓減碳政策真正具備持續性與可信度。

內政部恐踐踏8次研商共識,減碳成效腰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內政部預告之草案內容,排除E類宗教類以及I類危險倉儲類,其餘建物類型(註一)皆需符合新、增、改建建物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6坪)即須裝設1KW的太陽能板的規定。根據內政部估算,將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60%、一年可供5萬戶家戶用電。若依內政部部長劉世芳11月5日所說,先適用公共建物(A類)及工廠(C類),裝設屋頂光電建物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將從60%降至15.58%,普及性大打折扣,可供一年家戶用電數不足3萬戶,新增屋頂光電裝置容量之減碳量更是從17萬公噸降至9萬公噸

此外,劉如意表示內政部若恣意縮減光電設置建物適用範圍,不僅無視於草案內容是經由不同利害關係人、自2023年起已召開8次研商會議、廣納意見之共識,也將徹底破壞民眾對政府政策一致性與公信力的信任度。

劉如意表示,三年前關切此案的民間團體就呼籲,應將適用範圍下修到300平方公尺(90坪),就是要將數量最多、位於都市地區、用電量高、小宅化趨勢的住宅類(H類)納入適用,當時內政部用「能源轉型必須逐步穩健推動」為由,仍以1,000平方公尺為標準。如今不但無視討論的共識結果,更要排除包括住宅類在內的其他建物、甚至恣意決定不同建物的光電義務分階段施行,忽視大眾有參與綠能的權益之外,也不禁讓人懷疑,內政部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誰的立場,來考量台灣的整體減碳路徑,以及用什麼標準來「穩健推動屋頂光電」?

表一、內政部《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一退再退,減碳砍半,普及率直直落

項目 民間團體-積極版 內政部-「穩健推動」版 內政部-退縮版 適用範圍 除宗教及危險物品類都要裝(適用A、B、C、D、F、G、H類建物,參考註一) 僅公共建築及工廠

(A、C類) 300平方公尺(90坪) 1,000平方公尺(300坪) 1,000平方公尺(300坪) 預估年新增裝置容量 442.5 MW 170 MW (參考註二) 88 MW 新增裝置容量

預估年減碳量 453,602公噸 174,250公噸 90,167公噸 預估年供家戶

用電戶數 14萬4,055 戶 5萬戶 2萬8,635 戶 佔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年) 78.38% 60% 15.58% 試算全台光電佔

建物之造價成本 0.23% ~ 1.23%

(製表與計算: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註一:其餘建物分別為A公共集會類、B商業類、C工業倉儲類、D休閒文教類、F衛生福利更生類、G辦公服務類及H住宅類等建物。

註二:內政部穩健推動版預估年新增裝置容量170MW(0.17GW),經公民團體試算過後約為374.1MW。因0.17GW為官方提供,故表格以官方統計資料顯示。

屋頂光電僅佔建物成本約1%,達成能源年減碳10萬噸

民間團體試算,以鋼筋混凝土結構、樓地板面積 300 坪的 20 層建築為例,其建築造價約 11.5 至 12.9 億元。依草案規範,300 坪約需配置 50kW 太陽能發電設備;若以每 kW 新台幣 6 萬元估算,增列費用約 300 萬元,佔整體建築造價約 0.23% ~ 0.26%。以每層 3 戶、全棟 60 戶推算,分攤至單一戶別的成本影響極為有限。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 6 層建物試算,增設 50kW 屋頂光電後,光電成本占整體建物造價約 1.08% ~ 1.23%。整體而言,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的占比極低,並不構成實質負擔。

民間團體主張,新建、增建與改建建物只要樓地板面積達 90 坪,即應納入《建物光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以樓地板面積 90 坪的 20 層建築試算,其建築造價約 3.5 至 3.9 億元,配置15kW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增列費用約90萬元,占整體建築造價同樣約 0.23% ~0.26%。另以相同樓地板面積的 6 層建物試算,裝設太陽能設備後的成本占比亦為 1.08% ~1.23%。無論以 300 坪建物或 90 坪建物作為義務設置標準,屋頂光電在新建建物造價中均僅占極低比例,難以構成重大成本壓力。

另外,相關民意調查亦顯示社會對結合建物之再生能源具高度支持。根據台大風險中心2023年民意調查,有近六成受訪者有意願或已安裝屋頂太陽能板。可見住宅類建築導入屋頂太陽能具備明確且穩固的民意基礎。現階段若因建築成本之陳述,使政策調整方向偏離原先目標,亦背離民意與社會共識,將使最具可行性之屋頂空間無法發揮其應有效益。政策主管機關在研議最終版本時,應考量民意基礎與社會整體利益,確保公共政策不因個別產業之片面意見,滯礙再生能源發展,延宕台灣減碳時程。

能源韌性就是國安韌性,政策縮減就是增加風險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指出屋頂光電就是城市能源韌性的基礎,《建物光電設備標準》必須儘速公告並維持納入私有住宅及其他類建物的適用範圍,以提升民眾在面對極端氣候與地緣風險的能力。台灣長期依賴大型集中電網,使國家能源體系在面對地震、颱風或豪雨等衝擊時缺乏必要的分散能力,單一節點受損就可能導致城市癱瘓。屋頂光電作為社區層級的分散式支撐點,可補強電網脆弱處,是提升能源韌性與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

雖現行法規尚未允許躉售型光電在災害時直接轉為自發自用,但未來若法規調整,允許在停電或災害期間將其作為為分散式供電設施,仍須以事前佈建足量屋頂光電為前提,社區與城市才有機會維持最低限度的基本運作。而台灣現有分散式發電密度仍遠低於韌性需求。林冠伶強調,屋頂光電是全民可共享的公共韌性基礎,不應因政策退縮而減少其可及性。政府應儘速公告《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維持公、私有建物及工廠屋頂皆為適用範圍,建立必要的屋頂光電點位密度,使台灣真正具備能源韌性與災後快速恢復能力。

要求二年一期滾動檢討──設置門檻應下修至 90 坪,才是真普及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除《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草案不應縮減,草案的版本仍存在不足。要求 1,000 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新建物設置光電,實際僅涵蓋全國使用執照總發照量的 6%,忽略多數小於 1,000 平方公尺(300 坪)的建案。如光電義務僅限大屋頂,小屋頂長期裝設率偏低,對普及屋頂光電極為有限。唐偉傑強調,法案應設置「二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文」,逐步將設置門檻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讓制度隨氣候和社會狀況與時俱進。

唐偉傑回應立委張智倫在11月5日質詢時提出的憂慮:部分社區與民宅擔心屋頂光電結構脆弱與設備維運問題。唐偉傑表示,合法屋頂光電須經結構安全評估,由結構技師簽證,並完成建築、消防等審查,設計的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比傳統鐵皮屋頂更安全可控。他也建議政府在推動強制加裝時,應比照《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將設備經營與管理權移交建築物管理人,納入管委會或主管機關管理,並規定定期檢查與保養,由合格廠商出具報告備查,同步檢討保險制度與安全標準,也確保屋頂光電收益可回流至社區。

此外,唐偉傑呼籲,中央與地方都應盤點各類型的公有屋頂,建立公開屋頂地圖,優先釋出作地方社區公民電廠,媒合在地社區與合作社,讓公有屋頂成為地方再生能源樞紐,收益與社區共享。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20多個公民團體共同提出四項嚴正呼籲:

一、內政部應儘速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維持原有A、B、C、D、F、G、H類建物之光電設置適用範圍,且上述建物設置光電義務不應分階段施行

二、經濟部與內政部應就《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中不足之處,包括兩年一次檢討、屋頂光電結構、耐風壓與抗颱風要求、消防安全以及設備維運等部分強化規範,並針對儲能、自發自用及社區共享等民眾參與綠能之可能性,提出相關規劃、補助與機制措施。

三、行政院應協調內政部、國發會、經濟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確保屋頂光電政策落實,提升普及性與民眾參與度,增進台灣邁向淨零之途徑。

四、新建物加裝光電,既有建物光電潛力也不可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徹底盤點公有與私有屋頂潛能,極大化屋頂光電普及性,以及深化民眾參與之可能。

更新:會後針對內政部國土署記者會回應

民間團體再次重申對行政院、內政部的訴求

內政部國土署針對今日(12/10)民間團體所召開「新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盡快上路:勿讓內政部當減碳與國安韌性豬隊友」記者會,發布相關回應。閱覽通篇內容,國土署並未回應記者會關於是否限縮適用建物範圍、是否分階段施行,以及草案兩年檢討一次等訴求。請內政部回應上述三大訴求外,也就下述兩點給出具體時間表以及相關路徑:

1.草案公告具體日期與實施時程表

2.說明屋頂光電「務實可行方式」之推動內涵

民間團體再次嚴正要求並重申,行政院應今年年底前盡快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內政部在法案上路後,應再召開相關部會、多方利害關係人的研商溝通會議,而研商溝通會議應邀請公民團體參與,以謀求社會最大共識。請內政部正視民間的聲音與呼籲。

※聯合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野薑花公民協會、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信義新城管理委員會前主委陳有鵬、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綠色和平、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咖啡茶運銷合作社、有限責任屏東縣大武山公民綠能科技生產合作社、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台南新芽、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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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漁工盟世界人權日呼籲政府儘速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2.0》 以人權保障贏取全球競爭力

2025, December 10 - 16:37

文/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

【2025 年12月10日 臺北】美國海關日前以「強迫勞動」疑慮暫扣臺灣自行車大廠巨大集團產品,引發各產業對供應鏈人權風險的高度關注。適逢農業部漁業署專案處理遠洋漁工勞動議題的《2022~2025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本月屆滿,「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於今天(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應儘速提出新版《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並解決目前計畫中多項懸而未決的漁工人權困境——包括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保護、漁工在海上缺乏制度性保障的自主對外聯繫管道、漁船每航次海上停留時間長達10個月等系統性問題,提出積極可行的改革措施,以加強我國遠洋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在國際貿易夥伴逐漸提升對供應鏈中人權問題的重視下,臺灣政府除了應努力提升供應鏈上游勞動條件外,更必須建立對供應鏈中下游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供應鏈盡職調查制度。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表示:「人權不應成為商業利益的犧牲品。臺灣遠洋漁業高度依賴勞動力,尤其臺灣早已進入超高齡化社會,長期仰賴雇用外籍移工以維持生產力,不僅需以制度性改革確保產業永續,水產品供應鏈更應徹底杜絕強迫勞動與人權侵害,避免重演巨大事件,並兌現農業部日前聲稱的『2026年退離美國強迫勞動清單』承諾。」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針對《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指出,「第一期計畫內容以漁業產業利益優先、漁工基本人權保障可有可無的思維,試圖維持遠洋漁業強迫勞動高風險困境,無意根本解決結構性問題。在臺灣遠洋漁船上辛苦勞動、為臺灣遠洋漁業創造大量經濟產值、並冒險為家人生存奮鬥的漁工們,仍離海上尊嚴勞動目標非常遙遠。我們期待臺灣政府透過新的「積欠薪資零容忍」政策,解決許多漁船業者透過犧牲遠洋漁工薪資,來維持漁船經營者的營運的惡行,根本杜絕強迫勞動。」

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強調,「外籍漁工是遠洋漁業的基礎,但漁工盟成立多年至今,遠洋漁工不但繼續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從薪資給付、工作安全、勞資爭議處理、勞動檢查、確保讓漁工在海上使用Wifi、迅速偵辦可疑的人口販運案件等各方面,都沒有任何實質進展。我們看到政府積極協助被美國發出暫扣令的業者向美方遊說,也看到花在宣傳上的資源,更看到被業者大書特書、其實本質是提供勞務的商業契約、且完全無人看過內容的「團體協約」,而整體而言,漁工權益仍舊原地踏步。就連被雇主下令搬運毒品、本應被列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多名漁工,卻被列為被告;許多遠洋漁工勞動契約上,仍舊直接被仲介寫下每十個月發薪一次。凡此種種,都讓人懷疑《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到底是真的有心消除漁業強迫勞動,或只是作文比賽?我們期待政府把各種漁業強迫勞動直接寫在新版計畫內,並付諸行動,讓漁業強迫勞動在台灣徹底絕跡。」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秘書長則呼籲,新一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必須聚焦實質改革,否則就只是又一場精心策劃的公關秀,「美國勞動部每隔兩年發布一次『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 臺灣漁業自2020年起至今,已三度蟬聯上榜,這代表過去6年政府並未積極採取行動進行改善。政府耗資上億預算做出一份不斷被修飾、美化的成果報告,營造出努力讓臺灣脫離強迫勞動黑名單的假象。諷刺的是,當遠洋漁船上的漁工遭受剝削、虐待或孤立無援時,真正採取行動、冒著風險進行救援的,卻往往是沒有任何政府資源的基層漁工工會和公民團體。如果新一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只有華麗的詞藻和空洞的承諾,臺灣永遠無法擺脫血汗漁業的惡名。」

環境正義基金會(EJF)海洋專案主任林佑亮指出,「台灣政府雖已採取重大行動打擊非法、未申報及不受管制(IUU)漁業及相關人權侵害行為,且漁業署定期執行船隻檢查,但環境正義基金會持續發現遠洋漁船隊頻繁發生嚴重IUU漁業及海上人權侵害案件。這些犯罪行為持續存在,台灣政府沒有無法解決的理由。然而,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撈工作公約的批准程序嚴重延宕,第二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的討論過程極不透明,公民社會參與度極低。此舉與漁業署今年稍早承諾持續推動提升漁業資訊透明度的政策背道而馳。我們敦促政府立即完成《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的立法程序,不得再拖延;落實《全球漁業透明度憲章》,並即刻採取果斷行動,徹底終結這些犯罪行為。」

漁工盟呼籲臺灣政府在盡快公布新《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以免臺灣的漁業出現成為下一波人權禁令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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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說好的特教鑑評專職化 落實了嗎?全教總公布縣市調查結果 呼籲保障特生權益

2025, December 10 - 16:36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為改善國內特教教師長期處於教學與鑑定評估兩頭燒的困境,並保障特教學生受教權益,「特殊教育法」於112年修法增置專職鑑評員額與提供合理的鑑評待遇(註1)。為了解落實狀況,全教總在去(113)年首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各縣市落實狀況與法規存有不小落差,為此也召開過記者會批判並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主管機關應正視問題並從速改善,以維護特教師生的權益。

經過一年時間,為了解問題改善狀況,全教總再次就增置專職鑑評人員及鑑評待遇進行問卷調查,且為進一步了解教學現場感受,更增加了「特教教師對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制度推動有感度調查」,以期更全面完整的呈現基層特教師對鑑評制度的實際感受,本次調查結果重點如下:

專職人力:中央補助杯水車薪 地方增置屈指可數

國教署在113年到114年兩年間共補助增置100個專職鑑評員額,對照於整體評估案量而言,可謂是杯水車薪。依法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自行增置專職鑑評人員,但目前除了3縣市(台北市(註2)、桃園市、屏東縣,僅占13.6%)有依法自行增置外,9個縣市(約40.9%)都只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10縣市(約45.5%)甚至未依補助員額足額增置。其中,台東縣更是專職鑑評人員數掛零,而金門縣則是專職鑑評未實際執行鑑定評估工作。各縣市鑑評人員案量的部分也有很大落差,從一學年10案以下到超過51案以上的都有。

鑑評待遇:修法滿一年 落實仍未到位

在鑑評待遇方面,依據調查結果顯示,相較於去年(113),各項依法應給予的待遇,落實狀況皆有所提升,不過除了「兼任鑑評人員依法給予施測費」為100%達成外,其他各項都仍未全部依法落實。其中以「兼任鑑評人員鑑定評估工作安排於平日下班後時段、夜間或假日進行者,是否依法給予補休及課務排代」的落實狀況最差,僅有59.1%。提供鑑評待遇是依據113年8月1日施行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執行,在法規公告已超過1年後卻仍未能完全落實,顯示鑑定評估人員,仍處於缺乏合理待遇的不友善職場環境當中。

蠟燭還在兩頭燒 特教師多無感

在「特教教師對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制度推動有感度調查」方面,依據調查結果顯示,知道縣市有設置專職鑑評人員者僅58.6%,申請過專職鑑評支援的僅有10.9%,而對於鑑評工作量降低無感的則高達86.9%,顯示在目前專職鑑評人力偏低的狀況下,現場特教教師仍難獲得所需的支持,多數特教教師依舊陷於教學鑑評兩頭燒的困境中,也影響到特殊生的受教權益。

因此,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都應正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積極依法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盡速落實鑑評人員待遇保障。讓國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作持續朝向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方向邁進,真正落實特教專業分工,建構友善特教職場環境,讓特教學生獲得專業的鑑定評估,與完整的學習環境。

註1:增置專職鑑評人員依據「特殊教育法」第51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7條;鑑評待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

註2:依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現有4名專職鑑評為自行增置,並非國教署補助的10個員額。

說明:本調查合理待遇的向度係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內容,該條文已於113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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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司打壓下依舊屹立不搖!泰博工會通過罷工投票

2025, December 9 - 23:57

文/泰博工會

泰博工會在2025年12月1日舉行罷工投票。會員投票率為65.79%,投票中贊成數罷工為92%。泰博工會在此正式宣佈:工會通過罷工投票,取得合法罷工權。但因為工會已經另外申請與前次勞資爭議調解訴求有所重疊的要求對全體會員在契約期滿後續約的爭議,將待該次調解結束後,才會正式進行罷工。

泰博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表示:「65.79%的投票率,雖然看起來並不算太高,但十一月初泰博人資經理才直接分別召集五股廠全體工會幹部和移工開會,直接打壓工會,要求全體會員退出工會、撤銷勞資爭議,造成全體移工恐慌、不滿。在資方這種肆無忌憚、目無法紀的打壓工會行動下,還能有65.79%的會員敢在下班後參加投票,已屬難能可貴。」

「更重要的是,出席投票的會員中,高達92%都贊成罷工,顯示會員對罷工的高度支持,也代表了工會罷工的高度正當性」。

「工會各項要求都合乎國內各項法規及國際勞動組織「公平聘僱準則」以及責任企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的行為準則,包括要求資方支付用來處罰移工的「勞動服務」的加班費、退還所有續約時在台灣或在母國支付的仲介費、退還所有在母國支付的仲介費、在台每月繳交的仲介服務費、轉換至泰博時繳交的買工費、對全體會員在契約到期時續聘、取消解約賠償金、取消包括懷孕歧視和各種處罰、賠償條款的規定,並退還所有違法罰款。」

工會發起勞資爭議至今,工會已經取得若干進展,讓資方稍有退讓,包括承諾修改謊稱2024年12月18日才修訂的「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取消五股廠宵禁照片上傳規定、取消外宿禁令、取消移工返國休假前需先提供一個月薪資押金、承諾續聘一位理事等,但其他工會的一切訴求,都依舊沒有鬆動。」

汪英達日前已經於日前與日前訪台的美國國務院官員會面時,當面表達泰博案的嚴重性,也引起美國關注。

工會表示:「泰博靠各種醫療、醫美產品大舉獲利,但泰博的營利,是建立在對移工毫無人性的鐵腕管理與鎮壓之上的。過去多次移工個別或集體向勞工局申訴,均受到資方施壓、報復,但現在我們有了工會,不會再輕易投降。工會籲請資方審時奪勢、瞭解全世界要求落實公平聘僱、消除強迫勞動的普遍呼聲,從善如流。若資方一意孤行,更嚴重的各種壓力與制裁,恐怕會讓資方得不償失。」

工會為了保障全體會員權益、為了公平正義,會繼續積極向各方施壓,要求資方接受工會訴求,與工會平等協商。工會請各方持續關注、支持,工會數名幹部及會員也將參加本週日的移工大遊行,與全台灣移工一起要求撤銷工作年限這條扣在全體移工身上的緊箍咒!

Press Release of TTLU

Despite company pressure, the union remains steadfast! TTLU voted to strike
2025.12.9.

Taidoc Technology Labor Union (TTLU) held a strike vote on December 1, 2025. The voter turnout was 65.79%, with 92% voting in favor of a strike. The TTLU hereby formally announces that it has obtained the legal right to strike through the strike vote. However, because the union has separately applied for a dispute concerning the renewal of contracts for all members upon expiration, which overlaps with its previous labor dispute mediation requests, the strike will only commence after that mediation concludes.

Lennon Ying-Da Wang,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TTLU, stated, “While a voter turnout of 65.79% may not seem particularly high, in early November, Taidoc’s HR manager directly convened separate meetings with all union cadres and migrant workers at the Wugu factory, directly suppressing the union and demanding that all members withdraw from the union and withdraw their labor disputes. This caused panic and dissatisfaction among all migrant workers. Given this unbridled and lawless suppression of the union by the management, it is truly commendable that 65.79% of members dar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vote after get off work.”

“More importantly, a staggering 92% of the members who attended the vote supported the strike, demonstrating the high level of support from members and representing the high legitimacy of the union’s strike.”

“All of the union’s demands comply with domestic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s “Fair Employment Guidelines,” and the Code of Conduct of the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These demands include that the employer pay overtime for “labor services” used to penalize migrant workers, refund all agency fees paid in Taiwan or the home country when renewing contracts, refund all agency fees paid in the home country, monthly agency service fees paid in Taiwan, and “buy-job fees” paid when switching to Taidoc, renew contracts for all members upon expiration, cancel severance pay, cancel provisions including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and various penalties and compensation clauses, and refund all illegal fines.”

Since the union initiated the labor dispute, it has made some progress, obtaining slight concessions from the management. These include a promise to revise the “Taidoc Technology Co., Ltd. Foreign Employee Personnel Management Guidelines,” which was falsely claimed to have been revised on December 18, 2024; to cancel the requirement to upload photos during the curfew at the Wugu plant; to lift the ban on overnight stays outside the factory; to cancel the requirement for migrant workers to provide a one-month salary deposit before returning to their home countries for vacation; and a promise to re-hire one director. However, all other union demands remain unfulfilled.

Wang recently met with U.S. State Department officials who were visiting Taiwan and expressed the seriousness of the Tybo case, which has also attracted U.S. attention.

The union stated, “Taidoc profits immensely from various medical and cosmetic products, but its profits are built on inhumane iron-fisted management and repress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past, migrant workers have filed numerous complaints with the Labor Bureau, individually or collectively, only to be met with pressure and retaliation from the employer. But now that we have the union, we will not easily surrender. The union urges the employer to assess the situation, understand the global demand for fair employment and the elimination of forced labor, and heed this call. If the employer persists in its course, even more severe pressure and sanctions will likely result in more harm than good for them.”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all members and uphold fairness and justice, the union will continue to actively pressure all parties to demand that employers accept the union’s demands and negotiate with the union on an equal footing. The union requests continued attention and support from all parties. Several union leaders and members will also participate in this Sunday’s migrant worker march, joining migrant workers across Taiwan in demanding the removal of the work experience requirement, a constraint imposed on all migrant workers!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公司打壓下依舊屹立不搖!泰博工會通過罷工投票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連辦16場社子島區段徵收公聽會 自救會抗議北市府違法、要求停辦

2025, December 9 - 20:31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社子島開發案進入區段徵收公聽會階段,今(9)天起台北市政府將一連舉行5天、共16場次的區段徵收公聽會。第一場次在早上9點、延平北路九段的中洲區民活動中心舉辦,反對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的社子島自救會前往抗議,會議開始便以「程序問題」杯葛,認為北市府依照《土地徵收條例》38條第1項規定「應檢具區段徵收計劃書」之相關規定,在未提供區段徵收計劃書的情況下舉辦公聽會,使居民無從針對計畫內容表達意見,根本是違法會議,要求北市府應取消區段徵收公聽會,停止違法程序。

公聽會剛開始,許多反對區徵的居民拿出「要求解除禁建,原地改建」等標語抗議,高呼「違法會議」,現場警方排成人牆擋在反對群眾前面,並互相發生幾波推擠衝突。警方在包圍反對居民時,也對群眾高喊「保持冷靜」,更引發群眾的不滿。

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在抗議之後欲前往發言,警察則為了不讓李華萍靠近發言現場,持續高喊「停止動作」。許博任批評,警察應保持中立,不應該用喊口號的方式激化現場民眾對立,痛批士林分局長使用錯誤的指揮方式。

對於自救會的質疑,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總隊長范乾峯表示,法律規定進行區段徵收要擬具區段徵收計劃書,因此在報部內政部審核之前,須召開區徵公聽會聽取大眾意見,而在公聽會上向大眾說明的內容,也是區徵計畫書的內容,並非是先拿出區徵計畫書給大家審查。

范乾峯說,區徵計劃書內容包含區徵的必要性及目的為何、徵收範圍、抵價地比例、徵收補償、領地申請及程序、增值稅、地價稅的稅賦減免、拆遷安置計畫等等,同時也是召開公聽會讓大家看到的簡報內容,北市府所進行程序無不法。

北市府若不正視社子島開發諸多質疑 抗議將如影隨形

抗議聲中,公聽會的流程持續進行。有民眾發言表示,自己不是反對開發,但是北市府有很多沒有向人民釋疑的部分,例如社子島環評在今年4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若未來環評被定讞違法怎麼辦?為何北市府不等定讞後再繼續推展區段徵收,如果一邊進行開發程序,往後若判決違法,人民所受的影響誰要負責?有無其他更好的開發手段跟方式?

該民眾說到,他家接到許多土地仲介詢問收購土地,詢問仲介要開價多少,仲介回應是依照政府區段徵收定價,一坪土地不到30萬,顯見此等手段讓土地開發商最能得利,可是對於居民而言卻是重大的生計問題。而同樣位於社子島區塊的台北海院被剔除區段徵收、劃入文教區,但是徵收後是否可能被進行土地變更、炒作為高級住宅區?若是如此不就犧牲了大批居民,情何以堪。

范乾峯回應,社子島環評敗訴一案,北市府正在上訴中,因此在訴訟還沒定讞前,環評還是通過狀態,依照內政部規定是可以繼續進行區段徵收程序。為何不等訴訟定讞再進行區徵,是因為考量有許多長輩居民亟欲開發,等待訴訟結果曠日廢時,擔憂領不到補償,故北市府同步進行,是權宜做法。

直至拆房才知被徵收?你想的開發是這樣的開發嗎?

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表示,北市府加速徵收程序、連番違法,在今年3月辦理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當時沒有出具「興辦事業計畫」,4月時即面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社子島環評違法,但是仍未停止徵收程序。9月時召開協議價購會議,把居民土地跟地上物切割處理,只協議價購土地部分,到了年底12月繼續召開沒有提供區段徵收計劃書的區段徵收公聽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沒有提供區徵計畫書就代表有很多資訊沒有揭露給人民,例如北市府呈報內政部的社子島開發案財務評估報告寫明 70%以上的地主無法獨立配地,代表有很多原本期待開發的小地主以為可以擁有一塊地,但最後可能變成共同持有,另外安置住宅的價格有可能一戶超過兩千萬,社子島計畫對台北市政府帶來極為沉重的1400億元財務負擔,加上目前程序不合法,北市府可能面臨送進內政部後不合法、得重新跑程序的後果。

許博任說到,內政部都委會及土徵小組審議時都有要求北市府應盡速與反對居民溝通,若有重新規劃剔除或納入徵收,都委會認為若有涉及都市計畫方案調整,可不限於原本的主要計畫草案,如果有更動主要計畫,再送審即可。因此民團集體呼籲市長蔣萬安不要再抱著柯文哲時期的生態社子島方案,而不願意啟動主要計畫草案的調整,這才是真正拖延社子島開發的元凶,應重新規劃新的都市計畫才能加速開發。

社子島自救會重申不反對社子島開發,而是反對「滅村式開發」,反對區段徵收,恐趕走上萬居民,換財團及利益團體進駐。自救會將在公聽會會場門口擺攤設置簽署反對意見書,自協議價購說明會以來,已蒐集超過500戶的反對區徵意見書,預計年底會遞送給市政府與內政部。

相關報導:

今年9月辦理協議價購會議

去年12月內政部土徵小組核定開發範圍與抵價地比例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

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自救會將在公聽會會場門口擺攤設置簽署反對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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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 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 公布最新 59 家友善企業/組織

2025, December 9 - 19:05

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與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中小企業組織展潛力  永續職場友善靠累積
2025 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  公布最新 59 家友善企業/組織

【2025年12月9日—台北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與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以下簡稱大平台)於今(9)日攜手發布「2025第二屆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評選結果。本指標每兩年舉辦一次,透過企業參與調查的形式,了解同志職場權益的現況。本屆共有63間企業與組織參與,其中,高達59間獲得「台灣同志職場友善企業/組織」的認可。在參與組織規模方面,本屆首創「大型及跨國組織」及「中小型組織」二組,成功吸引更多台灣中小企業投入,也帶動產業別的多元化。以整體得分表現而言,大型及跨國組織在制度與政策上具資源優勢,而中小型組織則展現高度彈性與行動力,但也相對較缺乏制度化支持。熱線與大平台呼籲企業善用內部溝通、跨組織合作,共同推動永續的同志友善職場。

增設中小型組別帶動多元參與  本土大型企業仍缺席

第二屆「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由吉立亞醫藥、法國巴黎人壽、波士頓科技、杰德影音等單位公益贊助,自2025年7月開放收件至10月中旬,透過邀請企業、組織填寫自評表的方式,檢視近兩年(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在同志職場友善議題上的具體行動。本屆首度將參與組織依規模分為「大型及跨國組織」與「中小型組織」兩組,並針對不同規模與資源條件設計差異化題目,以更貼近各型態組織的實際情況,有效提升中小企業與新創團隊的參與意願。

本屆「中小型組織」有近六成(57.7%)為首次參與,有別於上一屆以外商企業為主,本次指標中,台灣企業(49.2%)與外商(50.8%)的參與比例更趨平均;較遺憾的是,「本土大型國際級企業」(即在全球設有逾10個分公司或業務據點的台灣企業/組織)仍然缺席。然而,由於新加入者的參與,本屆產業分布更多元,主要包括:批發及零售業(22.2%)、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5.9%)、資訊及通訊傳播業(12.7%)、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11.1%),以及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9.5%);上屆較罕見的公部門、金融業,本次也有組織參與填表。

二度參加者進步顯著  勇於加入、持續參與最關鍵

本屆指標中約有五成(51.4%)的參與者為第二次參加,從這些參與者連續兩屆的平均得分(+2.8分)與中位數(+4分),皆可看見穩定的進步。熱線秘書長杜思誠表示:「邁入第二屆,我們由衷感謝大家對職場友善議題的關注,不論是新加入的企業、組織,或是二度參與者,我們都非常歡迎。我們也很高興看到連續兩屆參與者的進步,並希望再次強調,『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是一項組織健檢,而非評比或競賽。不論您的起點高或低,只要勇於參與,就能獲得最真實的健檢結果與客製化建議書,和我們一起一步一步打造更友善的職場。」此外,熱線與大平台也呼籲,不論是否已獲認可為職場友善組織,企業、組織都能透過未來每一屆不間斷的參與、定期自評,不僅展現長期支持,也能累積穩定而持續的進步。

本屆指標贊助單位之一的台灣吉立亞醫藥 公共事務總監黃嘉琳表示:「很榮幸能再次支持並參與『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吉立亞醫藥相信多元共融的價值,透過參與每屆指標,能幫助我們檢視自身的政策與實務是否落實,也能從客觀的建議中持續精進。我們期許更多企業和組織加入、穩定參與,一起營造同志職場友善環境。」

同樣作為贊助單位的波士頓科技,今年也是第二次參與指標。公司秉持著為生命創新 Advancing Science for Life 的理念,在醫療與職場環境中持續推動平等與尊重,致力於打造友善與安全的工作環境。透過參與本項指標,以具體實踐支持多元共榮,並與各方夥伴共同推動正向改變。

各型組織各有所長  善用溝通化解劣勢

延續第一屆的架構,本次指標同樣從「承諾」、「制度與福利」、「內部社群與支持系統」、「內部訓練/宣導」及「對外影響/宣導」五大面向進行評量。分析各項得分趨勢,整體參與者在「承諾」面向表現最佳,「大型及跨國組織」中有91.9%獲得滿分,「中小型組織」則有69.2%。值得注意的是,上一屆達成率最低的「是否提供性別友善盥洗空間」項目(第一屆僅 37% 回答「是」),本屆已有明顯進步,分別達到56.8%(大型及跨國)與80.8%(中小型)。雖然大型及跨國組織通常具備較完整、充沛的制度與資源,中小型組織卻因擁有更高彈性,能在硬體配置上展現更大的靈活度。針對此項目,熱線與大平台鼓勵企業、組織善用內部溝通來克服外在條件的限制,例如:透過內部公告、書面規範或簡單圖示,持續且清楚地向員工傳達組織的立場與承諾,讓職場友善文化能在日常中逐步落實。

針對內部溝通,本屆贊助單位之一的法國巴黎人壽即透過 Prism ERG 員工社群、多元共融文化月、平權暨永續尖兵計畫以及各式交流講座與活動,有效推動內部溝通,具體實踐企業行為準則中的核心精神—Respect for Persons(尊重每一個人),讓「理解」成為連結的橋樑,讓「共融」成為創新的養分。

理念轉化為制度  落實永續友善職場

在本屆新設的「中小型組織」組別表現方面,熱線與大平台觀察到,相較於大型及跨國組織多由人資部門與跨部門專責小組主責推動職場友善議題,中小型組織則更仰賴企業負責人或創辦人的全力支持(由人資主責者佔61.5%,由負責人/創辦人主責者佔57.7%)。進一步檢視各題得分狀況可發現,「制度化的支持」為中小型組織的相對弱項,包括:「我們企業/組織具備為 LGBTIQ+ 群體建立友善職場的書面政策(73%)」、「企業/組織於內部或外部設有諮詢服務,讓員工可諮詢 LGBTIQ+ 相關的議題;或提供員工LGBTIQ+相關支持資源的資訊(61.5%)」、「企業/組織內部在舉辦多元共融相關活動時,如員工訓練、講座、電影欣賞等,有以 LGBTIQ+ 議題為主題,或是內容包含 LGBTIQ+ 友善議題(61.5%)」、「企業/組織有透過舉辦活動外的其他方式進行 LGBTIQ+ 友善職場之議題推廣(61.5%)」,皆是達成率相對較低的項目。

大平台執行長林均諺指出:「相較之下,中小型組織或因規模較小、架構單純,制度化的書面政策、員工訓練與內部溝通機制較少,可能導致友善措施停留在單點式的行動,或易隨主責人員的異動而改變,較難長期累積與擴散。我們希望透過指標與後續的建議書,鼓勵並協助更多中小型組織將同志職場友善的理念,化為堅定、永續的行動,建立更穩定的制度化支持。」針對中小型組織內部的員工訓練或議題宣導,熱線和大平台也進一步提出建議,例如組織可透過垂直連結上下游合作夥伴,或水平連結其他同業組織的方式,合作舉辦定期且較具規模的活動,除了能克服規模限制,也有機會與其他單位交流組織內部的做法,攜手打造永續的同志友善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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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

自2023年起,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與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合作發起「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透過邀請企業參與調查的形式,了解同志職場權益的現況,並分享正向友善的企業實踐案例,期待鼓勵更多企業了解同志職場友善的理念、價值與做法,一同為台灣創造更多元、更共融、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如欲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

【關於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1998年成立,為台灣第一個立案的全國性同志組織,從電話諮詢開始,逐步發展多樣的社群服務,包括同志父母、老年同志、青少年同志、女同志、跨性別等聚會,並積極倡導性別相關政策,推動同志平權,消除社會對同志的歧視與不平等待遇。如欲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

【關於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前身為婚姻平權大平台,期待在這片民主自由的土地上,持續透過中央立法、地方串連、職場友善、國際合作等行動與工作項目,消除因性/別產生的各種不平等,讓下一個世代能夠更自在,讓台灣成為每個獨特都能多元共好的國家。如欲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

【附件:台灣同志職場友善企業/組織一覽表】
*按企業英文名稱首字母排序
*僅列出同意公開者

大型及跨國組織

藝珂人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Adecco Personnel Co., Ltd
歐美亞商務旅行社 American Express Global Business Travel
台灣百健有限公司 Biogen Taiwan Ltd.
香港商動視暴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lizzard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 Taiwan Branch
波士頓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oston Scientific
台灣必治妥施貴寶股份有限公司 Bristol Myers Squibb
凱絡媒體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CARAT MEDIA TAIWAN LTD.
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Cardif Assurance Vie, Taiwan Branch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Deloitte & Touche
台灣禮藍動保股份有限公司 Elanco (Taiwan) Animal Health Co., Ltd.
台灣吉立亞醫藥 Gilead Sciences Taiwan
新加坡商惠普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HP International Pte Ltd, Taiwan Branch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HWA HSIA GLASS CO., LTD.
嘉安家護股份有限公司 Kenvue
台灣萊雅 L’Oréal Taiwan
台灣路威股份有限公司 Louis Vuitton
嵐舒台灣 LUSH
台灣默克集團 Merck Taiwan
台灣美光 Micron Taiwan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TAIWAN CORPORATION
新北市政府 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Novo Nordisk Pharma (Taiwan) Ltd.
P&G 寶僑家品 P&G TAIWAN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wC Taiwan
賽諾菲 Sanofi
施羅德投資 Schroders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Taiwan) Ltd.
臺虎精釀股份有限公司 Taihu Brewing Ltd.
臺北市政府 Taipei City Government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AstraZeneca Limited
聯合利華台灣 Unilever Taiwan
台灣威富品牌有限公司 VF Brand Taiwan LTD.
台灣威富聯營股份有限公司 VF TAIWAN LIMITED
荷蘭商雅虎全球技術研發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雅虎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型組織

Alpha plus 最 DEI 的夥伴 Alpha plus
鮮乳坊 Bettermilk
台北國泰萬怡酒店 Courtyard Taipei Downtown
飛比 feebee feebee Taiwan
辰蒔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Honestone of Integrated Marketing Co., Ltd.
Impact Hub Taipei
京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JQT Jinghwa Quartz Tech. co.
比奇波圖文創意有限公司 PeachyBoys Ltd.
Pinkoi 果翼科技
杰德創意影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PORTICO MEDIA CO., LTD.
半伴旅遊 P.P. TOUR
啟點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Qidian Marketing
眠豆腐 Sleepy Tofu
原野特殊寵物與犬貓專科醫院 The Wild Animal Hospital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Tourism Bureau of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三原有限公司 UNITY COLLECTIVE CO., LTD.
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ebComm Technology Co., Ltd.
博仲法律事務所 Winkler Partners
靜觀法律事務所 Zenkuan Law Firm
哲煜科技 ZHE YU TECHNOLOGY CO., LTD
諾億保險經紀人

非營利組織

人生百味 Do You A Flavor
綠色和平東亞分部 Greenpeace East Asia
財團法人報導者文化基金會 The Reporter Cultural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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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宗教的邊界建構與他者形塑 —也談以巴衝突

2025, December 9 - 11:00

(圖片來源:ChatGPT Image生成)

文/陳文珊

當前的以巴衝突不單是現代民族主義或地緣政治的鬥爭,更是數世紀前亞伯拉罕宗教體系「宗教化」進程的暴力重啟——即建構本質化、階層化且相互排斥的宗教/種族認同,主要表現在「被揀選者」vs「被棄者」、 「以撒後裔」vs「以實瑪利後裔」、「正統信仰」對「迷信/異端」的二分化。近來,不論是在基督宗教,抑或伊斯蘭教中,不少學者不再停留在跨宗教對談處境下如何理解宗教真理的問題,轉而開始對「他者」和「邊界」究竟是如何在各自的宗教體系中劃定、形塑,在不同宣教情境中的再處境化,作出深刻的反省。或許,以巴爭端的真正解方不在建國,而在對土地及國族的「去宗教化」。

世界和平與宗教對談

「沒有宗教和平就沒有世界和平,而沒有宗教對談就沒有宗教和平」,這是天主教神學家孔漢思的名言。他主張,宗教不關乎私領域,更是塑造文化、政治與衝突的重要推力。因此,宗教對話,絕非宗教研究者想像出來的學術象牙塔,而是道德與政治上的必要。他進一步提出宗教對談的三個要件,分別是對宗教傳統的批判-歷史研究,對其他宗教真理抱持開放的態度,以及對自身信仰的堅守,宗教對談不是宗教折衷主義。據此,他大膽提出了「世界倫理構想」,認為在世界主流宗教信仰中有共享的倫理價值,後來並成為1993由各宗教代表聯署發表的「世界宗教議會全球倫理宣言」。

孔漢思的倡議有其時代的處境。一方面,他當時所提出的排他主義、包容主義乃至於多元主義的真理觀,幫助助宗教對談避免淪為各說各話的獨白,並使得參與者得以走出絕對主義的框架,至今仍是比較宗教學及跨宗教對談者的重要參考指標。另一方面,要處理像以巴衝突這樣的世仇,「世界倫理」顯然還太過理想而空泛,無能去處理歷史的創痛和隔閡,宗教對談便無法帶來和平。

基督宗教眼中「想像的他者」

莫耶爾特(Marianne Moyaert)在2025年出版的一書「基督教對宗教他者的想像」(Christian Imaginations of the Religious Other: A History of Religionization)揭示了早期基督教護教學者如梅利托、特土良、奧古斯丁、大馬士革的約翰等人,如何劃定信仰身分的「疆界」,利用種族、性別,乃至身心障礙等既有範疇作為隱喻,將異教徒、猶太人以及穆斯林轉化為神學論述上的「他者」,令其既被塑造成見證基督教真理的憑證,同時又被標記為受詛咒、盲目、屬肉體的存在,並藉由法律規範貶低他們為「次等公民」,令其宣教及興建宗教建物受管制。

到了現代,這一整套意識型態操作並沒有消失,而是被世俗化或科學化,成為種族主義的溫床,在二次世界大戰造成猶太人大屠殺之後,如今再度投射到以巴衝突上——將巴勒斯坦人塑造成「猶太-基督教文明」的新「威脅」。 2023年10月7日後西方基督徒,特別是福音派的,普遍認同以色列為「聖經子民」,視巴勒斯坦人本質化為「伊斯蘭狂熱者」,忽略其實他們中有不少基督徒,並將其在戰爭中的死亡與流離失所合理化為「義戰」,無形中巴勒斯坦人為確認「上帝揀選之民」的必要「象徵對立物」。

穆斯林的「處境化神學」

相應地,另一方面,伊斯蘭教也出現了處境化神學的潮流,學者如拉赫曼(Fazlur Rahman)、賽義德(Abdullah Saeed)與穆薩(Ebrahim Moosa)亦相應地指出,中世紀伊斯蘭帝國曾建立其獨特的「宗教化」等級制度,至今仍未消亡。當代伊斯蘭主義論述的某些脈絡,正以反向重現相同二元對立:以色列被塑為永恆的「猶太篡位者」,巴勒斯坦人則成為純粹的「伊斯蘭民族」,其苦難被詮釋為神聖恩典的明證。其背後的「他者形塑」與「邊界建構」的邏輯與基督宗教並無二致。

因此,拉赫曼主張,對可蘭經的詮釋因是雙向的,既是向後解釋傳統是如何在其時空環境下形成,也需要有向前的視角以符合當代處境的方式去再詮釋。批判可蘭經詮釋有把其他信仰「宗教他者化」的傾向,賽義德提出用處境詮釋學來避免二元對立的思維,並將跨宗教對話提升為「自我聖戰」(jihad al-nafs,即追求同理心的內在掙扎)。穆薩的「懷疑詮釋學」更力言,伊斯蘭知識傳統(turāth)並非神聖不可侵犯的,信徒應質疑所謂「純粹的伊斯蘭」是如何受到帝國意識型態所形構,又是怎樣基於權力和社會控制等考量,把宗教種族化,進而形成「伊斯蘭–正統vs猶太基督教–異端」二元論,建構出僵化的宗教邊界的。

而二戰期間,阿爾巴尼亞、北非及歐洲穆斯林救援猶太人的故事,在伊斯蘭傳統內部構成了鮮活的反向記憶,並體現了《可蘭經》的核心價值觀——「誰若拯救一命,猶如拯救全人類」。儘管在一些伊斯蘭為國教的處境中,許多穆斯林受到如以巴衝突的影響,否認猶太大屠殺的存在,絕大多數的主流伊斯蘭學者譴責猶太大屠殺是深刻的人道悲劇,強調同理心、正義與保護無辜者的重要性,進而推動跨宗教教育,敦促穆斯林要「銘記他人的苦難」,以防止未來發生種族滅絕事件。

結論

巴勒斯坦/加薩當前的處境,對三大亞伯拉罕宗教社群而言,皆是一項道德與信仰的時代考驗。真正的信仰者理應拒絕任何用經典作為排他的手段,批判性地省思過去的歷史創傷如何導致了對「宗教他者」和「信仰疆界」的想像,與受難者站在一起,不論其宗教/種族/性別/的差異。

在加薩戰爭後,在聖誕節前夕,出現了「巴勒斯坦基督」意象(廢墟中的馬槽、檢查站上的受難者、逃離定居者的聖家庭)的藝術行動,是對猶太大屠殺後、基督教神學的反思,在二千多年後的今日基督徒是否仍舊認信的,是拯救全人類的上帝,是那一位在歷史中站在受壓迫者與受難者一方的主耶穌?如果基督徒在二戰後體悟,應該停止把猶太人的苦難當作工具,作為支持基督信仰正當性的憑據,同理,我們亦不可以對加薩的困境視而不見。置身於戰火廢墟的巴勒斯坦孩童,正是當代上帝的顯現所在,將這孩子視為鄰人、視為骨肉、視為神聖形象的承載者,是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徒逃離致命「宗教化」、「以暴治暴」漩渦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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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0集|醫護抱病上班成常態?「有病」的請假制度如何對症下藥

2025, December 8 - 19:58

文 / 黃苡甄

今年九月,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值勤後病逝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勞工請假權利」。台大醫院工會、台大癌醫工會、台北榮總工會、成大醫院工會及新光醫院工會的五大醫院工會認為這是勞工健安、安全的警訊,同時,這也不僅是航空業獨有的狀況,,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也長期面臨同樣的制度問題,十月底,數個醫療工會發起記者會,要求政府重視第一線員工的勞動環境及勞權。

制度設計缺口 備援人力在哪裡?

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邱宇弘接受《燦爛時光會客室》專訪時表示,目前第一線醫療人員請假面臨結構性問題。首先,衛福部推動「三班護病比」政策,期望補足醫護人力,但實際上通常只有白天班達標,而部分醫院為了達到護病比的規定,甚至會拉長醫護人員的工時;其次,因為醫療雇主在人力編制上,只有考量一位護理師要照顧多少病人,卻沒有考慮護理師的請假需求,在沒有備援人手的情況下,無法應付臨時的人力短缺,導致醫護人員即使生病也不能輕易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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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是權利卻成為代價

多數公立醫院沿用公務人員的考績制度:一是年度考績,一年內事病假請假天數合併逾14日,年度考績等第便不達甲等;二是每月的績效獎金,只要當月有未出勤紀錄,即認定員工當日無貢獻,依出勤比例扣減獎金。雖然法律規定生理假、育嬰假等不得有不利待遇,但醫療雇主表示請假並不影響醫護人員本薪,只是減少額外的獎金,然而,對醫護人員來說,等於變相減薪。

文化未建立 請假難執行

除了制度問題,邱宇弘也指出在權力結構下,醫療職場中「文化」也會讓人不敢開口請假,他說,當有人想請生理假、身心假時,可能面臨主管暗示單位沒有先例,醫護人員也可能礙於學長姐制度等職場壓力,導致請假不了了之。

醫護價值未受重視

遇國定假日,醫護人員可以選擇休假、出勤並領取加班費或是補休,但今年修法恢復部分國定假日後,經過工會調查,多數醫護人員的例假日出勤是由主管安排,沒有決策權,而他們也未被告知自己有自主選擇或協商的權益。工會認為,醫護人員在例假日出勤承擔額外勞動成本,這些付出應被視為需要補償的勞動價值。因此,醫療雇主除了應清楚告知勞工出勤選項與權益,也應該提供額外加給。

先改變制度 才能改善文化結構

面對現存問題,政府提出「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試圖從工作環境、人才培育與智慧醫療等面向改善現況。不過,邱宇弘說,目前計劃仍在提案審查階段,有些資訊與規範仍不明確,包含五年五百億資金的使用規範,以及如何將計劃的資源轉換成實際醫療需求等。他認為,只有先調整制度,才有辦法改變醫療職場請假的文化結構,改善職場環境後,也才能達成全民健康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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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香港大埔火災台南悼念會 台港公民團體呼籲徹查事件

2025, December 8 - 18:33

文/香港行動文獻庫、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南新芽、台南社區大學

昨日 (12/7),為回應香港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的重大傷亡,香港行動文獻庫、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南新芽、台南社區大學,在台南國立臺灣文學館外共同舉辦悼念會,悼念罹難者、向受影響的市民致意,並呼籲台灣社會與國際持續關注事件發展。

活動逾50名民眾參與,包括在台港人與台灣市民。參與者在衣服別上黑絲帶及手持電子蠟燭,以表達哀思。活動開始由主持人帶領全體默哀一分鐘,悼念罹難者。其後,主辦團體代表輪流發言,呼籲社會需關注事件調查進度及背後所反映的制度問題,要求香港政府徹底調查事故起因與責任歸屬,以及保障市民就事件行使監督權、集會權、言論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獨立調查委員會須成立,人民表達意見權利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主任楊紫婷表示,面對這樣的重大公安事故,後續的究責、賠償事宜須藉由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成立與介入,了解事故起因與責任歸屬。此外,也須深究背後的結構性因素,探討現行建築工程自發包至現場技術操作,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重大公安事件涉及全體人民的人身安全與財產保障,台權會一直倡議集會遊行權利與保障言論自由,呼籲香港政府應保障人民對於本次事故表達意見的權利與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停止以 「國家安全」為藉口打壓市民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張超雄(由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代讀)提到,香港國安連續兩日以「煽動罪」拘捕發起連署的大學生,並帶走一名區議員及一名志工;一群律師、城市規劃師及社區工作者,原定就高樓維修政策召開民間記者會,也在出席者被國安約談後宣佈取消。他表示:「香港市民的表達自由及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受《基本法》及國際公約所保障。」並呼籲:「香港政府不應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打壓參與民間自發支援行動的市民,或是揭露真相的個人或媒體。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最艱難時刻,更需要對話與彼此支持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同樣關注港人因提出要求徹查火災而遭到拘捕,他強調:「災難不應成為壓制言論的理由。相反,在最艱難的時刻,社會更需要開放的對話與彼此支持,才能讓重建的路上充滿希望,而不是恐懼。」並寄語:「當我們選擇站在真相與人性的那一邊,災難就無法奪走我們的希望。」

台南新芽:關注香港不應降溫,台灣需守護民主自由

台南新芽副秘書長江昺崙認為,港人因要求徹查火災而被捕的事件,反映香港言論自由的空間正持續被限縮。他強調,雖然這幾年關於香港政治狀況的新聞在台灣越來越難受到關注,但並不代表這些事情沒有在發生。台灣人應更主動關注香港狀況,並以此為鑑,努力守護台灣民主自由的土壤。

香港行動文獻庫:向香港政府提出五項訴求,籲堅定維護資料與記憶

香港行動文獻庫發言人劉芷寧,感謝台灣公民團體參與這場悼念,以及長期支持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列舉本次火災爭議事項後,他向香港政府提出五項訴求:「第一,持續支持受災居民,確保妥善安置;第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徹查潛在利益輸送;第三,重新審視工程監督制度,拒絕祭旗了事;第四,全力追究監督疏忽,問責政府官員;第五,保障市民行使監督權、集會權及言論自由。」

他特別提到,香港行動文獻庫作為致力於資料及記憶保存的組織,非常關注針對資訊傳播的打壓,例如「大埔宏福苑火災紀錄庫」網站被下架的情況。他希望香港人,還有關心香港的台灣人,可以堅定地維護這些資料和記憶:「不要停止關注這件事,不要停止去記憶、分享和書寫,直到找到真相。」

活動最後,參與者將電子蠟燭依序放在寫著 「永遠懷念」的弔唁區前,向罹難者獻上追思。民眾也在悼念牆留下便條紙與紙鶴,有人寫下對罹難者的祈願與對受災者的祝福,有人要求政府徹查與問責,也有人表達對香港社會的支持與聲援。

日期:2025/12/7(日)
時間:17:00—18:00
地點:台南國立臺灣文學館外(中西區湯德章大道1號)
主辦單位:香港行動文獻庫、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南新芽、台南社區大學

流程:
17:00—17:10 開場、派發電子蠟燭
17:10—17:12 默哀
17:12—17:40 各團體代表發言
17:40—18:00 悼念牆留言

發言:
楊紫婷(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主任)
江昺崙(台南新芽副秘書長)
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張超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 (由邱伊翎秘書長代讀)
劉芷寧(香港行動文獻庫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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