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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南聰包庇吃案,多年仍不改。為何虧待小孩的學校一直在,違法的人也一直高升?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我們感謝也萬分肯定監察院,對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性平案件處理違失的戮力調查,目前已彈劾黃法川、郭勇佐兩位嚴重違法人員。對也有嚴重違失的陳秀雅、陳杉吉也持續處理中。
南聰22年來,結構沉痾的另一個剖面
目前查證屬實的案件中,校方最早包庇的性平案,發生在2004年。監察院目前的新彈劾案的重要意義,是對南聰長達22年間集體吃案、大家升官的惡劣沉痾的另一個深刻剖面。
這個剖面非常重要,不過我們也同時期待,監察院能對於南聰結構性問題的全貌,進行更全面的調查來呈現。
悲劇一再重演,因為包庇縱容之人成了南聰的主導者
14年前的監察院彈劾案,證實了南聰164件驚悚的性平事件。當時的調查與處理本應是撥亂反正的契機,但最終的懲戒輕輕放下。當年的包庇者與失職者—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在風頭過後不僅沒有被依法汰除,反而一路晉升為校長、教務主任與輔導主任。
在南聰,保護學生、依法通報的人沒有好下場,但壓案、吃案、逼迫受害者轉學的人,卻能高升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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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陳秀雅校長,在14年前事發後成為輔導主任。當年,學校把受害人視為麻煩製造者,陳秀雅逼迫一再受害的女學生轉學,後來高升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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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在14年前是教務處組長,當時他在本會記者會上,用手語發表意見,然後質疑本會不懂手語要怎麼調查,質疑調查內容,以保密為由要人本噤聲。雖然他企圖帶風向,掩蓋本會所調查出來的結果,但後來證實,發生的案件比本會調查到的還更多。這個掩蓋事實的人,後高升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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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當年是輔導組長,當時他曾遭到彈劾的內容,有70件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44件未調查未處理,2件知悉後未依法召開性平會,17件違法自行調查處理。後來竟然高升輔導主任。
故意掩蓋、吃案及包庇嚴重違法的教職員,漠視學生受害,欺負學生家庭、障礙等弱勢,這些正是當年南聰爆發164件性平案這個悲劇的直接原因。
但前述這些14年前被輕放且高升的人,以及這所學校,後來完全沒有記取教訓!在本案中,繼續重複犯下當年的嚴重違失:不通報、私設程序、違法處理性平案件。甚至如同當年一樣,還想吃案,在同一案件中,選擇性的故意只通報師生衝突而不通報更為嚴重的性平案件。
這些人當時被輕放,還得以高升主管治理校園,這正是導致南聰到現在還敢掩蓋重大性平案,校園安全遲遲無法取得足夠進展的關鍵。絕不該容忍這些一錯再錯的人,繼續擔任教育人員,戕害孩子。
本案屬嚴重性平事件
行為人乙師濫用其教師身分,違反倫理,對未成年且家庭弱勢之障礙學生發展情感關係,且情節嚴重,在被害學生向教務主任陳杉吉求助時,即已表示:「你想的到的他都有跟我做了」。
在性平法施行多年,任何教育人員聽聞到這個內容,都會警覺案件嚴重性,會立即通報,學校也會啟動性平調查。但是這個在其他學校被認為是常識的處理方式,到了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依然在校長、學務主任、教務主任、輔導主任等經營團隊的共同討論下,把每一個程序環節都做到違法!
陳秀雅、陳杉吉的嚴重違法失職時任校長陳秀雅,在掌握學生求助訊息後,並不是立刻依法啟動性平程序,而是違法私設程序,主持實為消音會議的「校園危機處理會議」。本來應該是守護學生安全的學校最高主管,但做出來的卻是掩蓋事實。
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是第一個收到學生求救訊息的人,後續也一直參與相關討論,是共同決策掩蓋本案事實,違法不通報也不召開程序的人。
112年7月22日
01:46、11:10、11:57 陳杉吉陸續接獲被害學生訊息:「(乙師)有跟我在一起」、「可以不要給他當老師嗎?」、「你想的到的他都有跟我做了」。
12:13 陳杉吉傳訊息給時任學務主任郭勇佐,告知被害學生的訊息,隨後電話討論。
12:31 郭勇佐將被害學生訊息截圖,傳給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兩人隨後有通話討論。
13:35 郭勇佐電話將被害學生的求救訊息,以及與黃法川的討論內容向陳秀雅報告。隨後將被害學生訊息截圖也傳給陳秀雅。
此時陳秀雅已掌握充分資訊,依法應該要立即啟動性平事件處理程序。
112年7月24日上午
黃法川向陳秀雅建議召開「校園危機處理會議」。
11:10 陳秀雅擔任主席,主持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黃法川及陳杉吉也全程在場,現場只討論:「師生溝通問題,衍生社群軟體上惡意散播不當言論,避免事件擴大,故緊急加開會議討論後續處理事宜」,刻意略過非常明顯的性平案件。會議決議則是:由輔導室黃法川和陳○婷先溝通安撫,請他把指責行為人乙師「渣女」的貼文下架。請蔡○真老師協助與乙師聯繫了解情況。
除了仍未召開性平程序是明顯違法外,會議的結論主要任務,一是要掩蓋事件,二是要違法在程序外調查和接觸行為人。
112年8月23日(陳秀雅校長知情一個月後)
8:50 南聰的社工師,接獲臺南市家防中心來電詢問該校是否有該兩位當事人,並提及該中心收到性平事件通報。
18:51 南聰向社會局進行法定通報。
112年8月24日
9:43 南聰進行校園性別事件通報。
從以上的時間序,可以明顯看出,就乙師嚴重違反倫理與學生發展情感關係的性平事件,校長以及高階主管,已經決定要掩蓋吃案,是直到紙包不住火,才補通報。要是這些人繼續擔任教育人員,將成為學生安全的嚴重破口。
教育部後續需要思考,如何為被嚴重虧待的孩子謀福祉
教育部多年來,嘗試過各種督導、專家入校輔導、附屬在國立大學來汲取專業資源等方式來協助南聰轉型、正常化。但現在的案件,讓我們看到,當惡質校園文化長期存在,包庇者都上位的情況下,這些協助杯水車薪,無法抵銷惡質包庇文化的複製與蔓延。
南聰仍是那樣,虧待失聰或家庭功能較弱等多重困境的孩子,整整22年。
我們要呼籲教育部,在本案後續的一切行政、政策的決策處置上,必需以「孩子的最佳利益與福祉」為核心,並拿出破釜沉舟的改革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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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上,實質處理不適任人員
教育部強力監督校方,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將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郭勇佐等四位嚴重違背法規情節重大的學校高層解聘,並使其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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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部務實評估,南聰存在是有利還是有害於孩子?
如果國立臺南大學,沒有能力使南聰真正改善,能夠真正照顧好孩子。那就應該認真思考,改為將每年1.5億預算真正用在失聰的孩子身上。這麼充沛的預算,完全足以讓南聰每一位孩子,在離家近的學校獲得充分學習照顧,對家庭也足以提供充分支持與協助。
國家不該將每年1.5億的政府預算,用來維持一所持續虧待孩子、持續包庇不適任人員的不安全學校,用來禁錮孩子。
請教育部,做對得起孩子的決策!
現行處理程序及法規的不足
陳杉吉在校多年,長期擔任各大教師團體重要職務(曾任台南市教師會理事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主委、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校內外勢力深厚。教育部就其違法失職,已多次催促學校應對其記大過處分,但多次催促仍未果,可見校方包庇意圖明確,且教育部無法可用。
此外,陳杉吉等主任,雖然完整參與違法處理的過程,而這個決策也包含未對主管機關進行性平通報。但以目前教育部訴願會的見解,他只要對校內通報後,就沒有性平法上的通報責任。這在本案上可以看出,這樣的見解將可能會放過部分故意不通報的人,可能成為安全破口。
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嚴正提出以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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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部在思考未來決策上,以孩子的福祉為核心,並將南聰停招,經費轉為安置協助學生,作為認真思考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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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決策故意違法的主管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郭勇佐不只應受彈劾。教育部也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就其教職做出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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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應考慮建立教育人員的疑似性平事件簡易通報程序,讓所有知情的通報義務人,都要對主管機關進行性平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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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校方在主管機關屢次監督下,仍然不對明確違法失職人員記過,可見主管機關在現行法規的監督手段不足。就校方故意抵抗監督,不實施考核處分的狀況,教育部應考慮修法,賦予主管機關逕核處分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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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CEDAW 14 :民團呼籲政府實事求,積極消除性別歧視
文/22個台灣民團(羅列文末)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於今早(7/17)公布結論性意見。二十二個來自台灣的婦女團體、性別團體、人權團體、障礙權團體、法律團體、性產業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CEDAW出結論,改革要行動,改革要及時」,並分別就結論性意見與兩天審查會的過程發表觀察、回應、與提出政策建言。
建立跨院際、跨層級課責機制,儘速補足修法缺口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王筱涵表示,本會長期參與國際審查並關注公約落實情形,呼籲政府落實公約應有跨院際、跨層級的課責機制,並正面回應審查意見推進實質改革。落實公約是整體政府的責任,公約的執行與追蹤不應只著重行政院及所屬部會,應深化至地方政府並正視不同地方的執行落差;立法院、司法院與監察院等單位亦責無旁貸,才能在立法品質、司法程序等面向,結合中央與地方行政部門,共同推進女性權利。
另外,許多關鍵修法延宕造成權利保障缺口,如贍養費、離婚分配職業年金、祭祀公業、終止懷孕配偶同意權等修法前次及本次審查都被明確點出,政府不應以行政程序推遲責任,而應提出明確、有效的改革規劃,正視女性及弱勢群體的不利處境。
完善性別暴力防治,強化被害人安全保障
現代婦女基金會資深研究員王秋嵐表示,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關注家庭暴力、性暴力及跟蹤騷擾防治,十分認同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33段中特別關注家暴離婚調解之安全措施與應提昇調解人性別敏感度。但涉及家暴及性侵害等刑事案件不當調解或修復式司法仍持續發生,呼籲政府不得進行可能侵害當事人權益、安全或社會生活之虞的調解或和解,並尊重當事人不接受調解的決定。
此外,面對無遠弗屆的數位性別暴力,國家應提出整體「數位治理政策」與跨部會整合因應機制,正視數位跟蹤騷擾之惡害並修法因應,加重並落實場所管理人系統性偷拍的民刑事責任,並將持有、支付對價觀覽「成人非法性影像」之行為入法處罰。
正視戰爭性別暴力與歷史正義
婦援會參與歷次CEDAW國際審查,這次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提出,因應可能戰爭發生造成婦女性別暴力,希望政府落實CEDAW30、40號一般性建議,雖然沒有被討論但結論性意見有部份納入。
我們不斷告訴政府,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是台灣女性集體傷痛、婦女人權的歷史事件,應保存在國家婦女/性別人權館和放入課綱中,感謝CEDAW國際委員也看到這議題的重要性納入結論性意見。
另外,婦援會非常重視性別暴力議題,回應委員而提出要翻轉性別刻板印象,必須以落實全民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友善司法,以及要提升政治及公共決策中平等且具包容性之代表權,必須培育更多女性投入基層政治,實現平等參與,同時,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例如墮胎不需配偶同意、緊急避孕藥和人工生殖法要與代理孕母脫勾等都有提到,以及性交易服務者轉業需求等,婦援會感謝委員看到這些議題重要性。呼籲政府要逐步監督和落實結論性意見。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
強化性暴力防治與女性身體自主
勵馨基金會關注性暴力、家庭暴力、女性身體自主權、兒少權益,研發處長曹宜蓁提出四項重要建議。1.性暴力防治:雖然近期通過刑法80條修正,未成年自害人自20歲起算追訴期,但勵馨建議所有的性暴力事件,全面取消追訴期的限制 2.家暴防治:司法體系性別意識仍不足、 相對人處遇實施有限,城鄉資源仍有落差 3.女性身體自主:國家應完整看見並尊重已婚與未婚女性對等的身心主體地位,賦予其完整且排他的生育決定權 4.兒少權益:勵馨將會持續推動兒童工作證機制,確保會接觸兒童的工作者,沒有性暴力前科,以避免兒童與性犯罪者接觸。
推動整合性防治體系,落實性別暴力制度改革
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表示,經過五天密集審查,CEDAW國際審查委員會正式發布結論性意見,肯定臺灣性別暴力防治的進展,也指出下一階段不能只增加法律或停留於宣導,而應透過國家行動計畫,建立全面整合、創傷知情且可持續的防治體系。
這些建議與防暴聯盟長期倡議高度一致,包括強化跨部門治理、落實創傷知情調查與司法程序、處理性別暴力的結構性根源,並回應科技性別暴力、數位治理及CEDAW在地方的實踐。
我們呼籲政府加快推動,將審查意見轉化為政策、預算、制度與行動,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在制度中獲得安全、尊嚴與支持。
建立產科暴力監測制度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生動盟)理事長徐書慧表示,台灣婦女在孕產過程中仍然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產科暴力,而政府至今尚未未建立產科暴力的監測制度,也未系統性蒐集非醫學必要剖腹產、會陰切開及知情同意等重要數據。沒有數據,就沒有監測;沒有監測,就沒有預防,產科暴力也因此持續被制度忽視。
今天的CEDAW結論性意見報告指出,產科暴力目前在台灣法律上並未被承認為一種性別暴力形式,這是令人擔憂的,同時明確建議國家應該將產科暴力納入立法,作為性別暴力之一種形式,並建立加害人懲戒程序,以減少此類事件發生並避免再次受害。
我們呼籲政府實事求是,正視婦女在孕產過程中遭受的產科暴力,依循CEDAW精神,建立「受尊重生產照護」的國家監管制度,並讓婦女團體真正參與政策制定,讓每一位女性都能在自主、知情與尊嚴下安心生產。
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完善被害人保護機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性別司改小組義務律師張凱昱強調,在跟騷法立法之初,我們就曾嚴正提醒:「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會讓許多實質被害人無法及時受到保護。施行四年,我們的案例證實了這件事:實際上被尾隨返家、網路報復、無聲電話騷擾、科技監控的被害人,很多均因騷擾「與性別無關」或難以證明與性或性別有關,而求助無門。國際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中,也特別建議我國政府應該留意權利受到侵害的被害人,未能受到相關法令保護的制度上問題,因此我們再次呼籲政府應該儘速刪除「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
其次,問題清單第16點,審查委員問到:通報案件增加,反映的是機制改善還是防範不足?我們很清楚——通報增加,是因為修法課予了強制通報義務,而不是被害人更敢申訴、更安心,修法雖然要求強制通報而強化公權力監督的角色,但還沒有解決如何讓被害人能安心求助的實質核心問題,對此,審查委員也特別點出性平三法是否能提供被害人們完善的申訴機制和保護措施,是不明確的,政府不應把數字當成績。因為如何建構讓被害人真正能安心求助的環境,制度顯然還沒跟上。
完善贍養費制度,保障離婚配偶權益
台北律師公會性別平等委員會主委洪婉珩表示,為了回應112年憲判4判決之要求,法務部在離婚配偶贍養費請求權部分提出修正草案,惟增加了「再婚時權利消滅」之要件。但全國律師聯合會及台北律師公會特別指出,贍養費不應單純視為扶養費請求,而應是對配偶在過去在婚姻中承擔家務、累積共同資產之「實質補償與過渡支持」,故不宜保留「再婚消滅」規定。在此次結論性意見中,委員也正面回應上開主張,明確表示修法方向應盡量放寬,確保贍養費請求權不應因再婚而消滅。
維護憲政運作,完善國家人權保障機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江孟真表示,監察院存廢屬憲政層次議題,應審慎討論,不應在缺乏充分社會溝通及完整制度規劃下,以杯葛人事審查或刪除預算方式影響憲政機關運作。人約盟呼籲立法院依法審查人權委員人事,確保國家人權保障機制持續運作,並藉此檢視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制化為真正獨立機關的可能性。同時,也建議總統府重啟「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向總統提出人權建言,使施政更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將民主韌性建立在人權基礎之上。
正視障礙女性交織性歧視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指出,在這次審查國際委員指出:「不平等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我們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認為政府一直不正視問題核心。障礙女性所面臨的,不只是性別歧視,更是障礙、性別及多重社會角色交織下的人權問題。若缺乏社區支持、個人助理服務、無障礙環境、心理支持及合理調整,障礙女性更容易陷入暴力、貧窮及被排除於公共參與之外。我們呼籲政府建立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社會支持制度。將不做合理調整視為歧視放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中。
這一次結論性意見也提到女性的參與決策需要達到50:50,加上目前台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已朝向保障障礙者二分之一參與決策,性別平等政策更不應低於此一參與標準,應確保包括身心障礙女性在內的多元女性充分且實質參與公共決策。
保障障礙女性健康權與經濟安全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社工段可薇指出,臺灣許多障礙女性仍無法真正享有平等的健康權與經濟保障。因醫療環境缺乏無障礙設備、合理調整及溝通支持,難以接受婦科相關篩檢。同時,個人助理、長照及托育等支持服務不足,影響就業、收入與退休保障。此外,障礙女性因教育與就業機會受限,更易陷入貧窮風險。我們呼籲政府強化無障礙醫療與合理調整,完善社區支持服務及照顧者勞動保障,並建立障礙女性交織性統計與政策監測機制,讓障礙女性真正享有健康權與經濟安全。而關於健康醫療的無障礙與可近用性的部分,有被國際委員們納入結論性意見之中,也呼籲政府能夠完善相關的政策。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常務理事周倩如
建立CRPD精神的社會支持制度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常務理事周倩如認為,國家缺乏「性別 × 障礙」交叉分析,無法了解在女性的處境與全體的落差。本次結論性意見提到婦女與女孩之性別暴⼒統計要納入身障礙礙。在健康方面,委員建議確保多元女性群體及公⺠社會有意義地參與健康政策制定,並依⾝⼼障礙、年齡及其他相關特徵發展分類健康統計,以因應醫療照護中之不平等現象。我們呼籲國家應該建立完整的「性別 × 障礙」交叉分析、提出消弭落差的政策以及讓多元女性群體有意義地參與健康政策。
性別暴力防治應納入障礙觀點,完善女性障礙者人身安全保障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研發專員張哲誠指出,針對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31點,國際審查委員建議政府採取跨部門政策預防及消除性別暴力,並強化司法近用與專業人員訓練。然而,女性障礙者因不同障礙特性而面臨更高的性別暴力風險,現行防治措施仍缺乏障礙觀點。以市售蜂鳴器、防狼噴霧等防身輔具為例,多未考量不同障別女性的身體條件及操作需求,影響危急時的使用。障盟呼籲政府將女性障礙者需求納入性別暴力防治政策,從預防、支持到救援機制融入障礙觀點,並推動符合不同障別需求的防身輔具研發與補助,確保女性障礙者在面對暴力風險時能獲得即時、有效的協助。
政府應將心理健康納入性別平等政策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理事李柏翰指出,本次國家報告審查過程仍可見心理健康議題邊緣化的情況。我們肯定審查委員會在結論性意見中提到擴大心理健康服務及暴力倖存者心理支持,可惜著墨仍有限,未能充分回應女性及多元性別者在生命歷程中的需求。心理困擾常與照顧負荷、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暴力、貧窮、職場排除及社會污名交織,不應只被視為醫療問題。政府應將心理健康納入性別平等政策,透過社區復元、精神障礙者同儕工作及創傷知情服務,真正實現健康平權。
譴責內閣失言帶頭歧視 全面檢視同婚與異婚差異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台灣同婚通過都 7 年了!這次 CEDAW 審查,連國際委員都困惑:為什麼台灣通過了同婚,在反歧視路上還有這麼大的阻力?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們官員的心態根本沒跟上!本週CEDAW審議期間,就有兩位內閣成員做了最壞的示範。
第一位是衛福部長石崇良,昨天在《人工生殖法》立院審議中,他竟然聲稱同婚關係「不叫配偶,那叫結合關係」;第二位則是督導Cedaw 審查的政委林明昕,居然在審查會上,脫口說出同婚家庭是「特殊家庭」。伴盟強調,正是這種歧視心態,導致台灣至今無法在同婚權利上達到與異性婚平等!
這次 CEDAW 審查把人工生殖、性別友善廁所、反歧視法全部納入意見,就是給政府的提醒,內閣的平等意識要跟上Cedaw 腳步。
落實全面性教育與教師支持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表示,在本次審查會議期間,保守團體不斷用斷章取義的方式攻擊教育部為了落實全面性教育所發展的教材。很開心委員並沒有被這些意見誤導。委員在結論性意見裡依舊關注婦女的性與生殖健康權利,因此性平協再次呼籲,教育部應加強全面性教育教師培訓、加速教學資源的發展,並在下次修訂課綱時,以全面性教育的框架全面重新檢討性教育課綱。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研究員廖偲為
實現同志家庭實質平等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研究員廖偲為指出政府應落實同志家庭實質平等。第一,CEDAW結論性意見已明確指出,現行《人工生殖法》排除已婚同志配偶與單身女性適用已構成歧視,政府應儘速完成修法。第二,應修正同志家庭不適用民法「婚生推定」的困境,並解決同志配偶需經漫長「繼親收養」才能建立法律親子關係的問題,以確保孩子的各項權利保障。第三,政府不應再以「異性戀預設」制定家庭政策,並強化政府及司法人員教育訓練,提升對多元性別與家庭的理解。
建立非二元性別制度保障
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倡議組長李翎瑋表示,本次國家報告審查中,審查委員已於事前提出對政府的提問,認為政府應建立保護非二元者的制度,包含研擬第三法定性別。在結論性意見,委員也提及一定要終止強制手術才能變更證件性別,認為應該要全面設立性別友善廁所,以及務必盡快制定延宕多年的反歧視法。我們呼籲,在身分證件、政府統計數據、所有面向中中,都應該將非二元納入考量。將非二元納入 CEDAW 架構絕非削弱女性權益,而是實踐公約的交織性與實質平等精神。當然,也敦促政府盡速修訂性別承認法。我們期待有一天,僵化的「女/男」二元制度可以鬆動,而不論男、女、非二元,都能夠成為自由平等的人。
降低性別換證門檻,正視LBTI群體需求
同志諮詢熱線政策倡議主任蔡瑩芝對台灣政府有三點訴求:同志諮詢熱線對台灣政府有三點呼籲:第一,政府應遵循國際公約與法院判決,取消性別變更須「強制手術」的要件,降低換證門檻,保障跨性別尊嚴。第二,針對性別友善廁所,中央應儘速建立全國統一規範,解決目前地方標準不一、各行其是的狀況。第三,台灣政府應該體認女性在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多元與交織身分,在數據資料收集上、各面向的國家政策上(如健康、就業、照顧、性別暴力等)、消除性別刻板印象的社會教育上,以及反歧視法的立法推動上,積極規劃與回應身處不利處境的 LBTI 群體的需求。
停止以性專區拖延改革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秘書長張峻臺表示,台灣性工作政策仍困在空轉的性專區與警政治理框架。專區制度已過15年仍無法推動,政府已有研究提出修立專法與除罰化方向,卻持續以「社會共識不足」與「土地使用分區」拖延改革。《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受罰者七成為女性,顯示制度並非中性。性勞推要求政府提出主責機關與修法時程,停止處罰成人合意性工作,區分性工作、人口販運與剝削,並將勞動、健康、社會保障及司法近用納入政策。性工作者不是等待查緝的對象,而是應參與改革的權利主體。
加強 CEDAW 實質法理應用培訓
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主任委員許秀雯律師表示,司法院雖有建置各級法院引用CEDAW相關裁判統計數據289筆,但經逐一檢視判決內容,前述判決引用CEDAW其實非常形式化、機械化,且許多司法人員仍有嚴重的性別刻板印象,因此,國際委員也要求司法院應該全面性的檢視、評估司法援引CEDAW之狀況,並且持續深化司法人員運用CEDAW之培訓教育。
共同主辦團體: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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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環評總體檢 成果重點說明記者會
文/環境法律人協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EJA)今日7/17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環評總體檢之成果重點進行說明。歷時一年多完成「環評制度總體檢」專案,歷經指認關鍵議題、形塑制度解方及可行性評估三個階段,透過412份有效問卷、4場公民咖啡館、4場公民對談及5場跨領域專家學者會議,共計14場會議、474人次參與,廣泛蒐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單位、顧問公司、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等多元觀點,並邀集超過80人次跨領域專家學者,涵蓋法律、環境工程、土地規劃與管理、自然資源管理、生物多樣性、海洋、交通、政治學、文化及原住民族等專業,共同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措施》,提出我國環評制度改革建議。
近年重大公共建設、能源開發及產業開發爭議頻仍,不少案件在環評程序中引發重大爭議,甚至走上行政訴訟。環評制度總體檢研究發現,環評爭議並非始於環評審查,而是從政策形成、開發規劃、土地利用、環評到開發許可等不同階段逐步累積。因此,環評制度改革除檢討審查程序本身外,更應強化各階段制度銜接、跨機關協作及公共參與。環評應建立在充分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成為社會共同思考「是否開發、如何開發、在哪裡開發」的重要平台,並透過替代方案的評估與討論,讓不同公共利益得以充分衡量,使重大開發決策建立在更完整的資訊與公共對話之上,進行風險管理。法律人追求的不只是打贏每一場訴訟,而是透過制度改革,讓下一場原本會發生的爭議,不必再發生。
環評制度精進改革重點說明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暨環評總體檢計畫主持人張譽尹律師指出,環評總體檢歷經長時間之制度盤點、案例分析與跨界研議,針對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長年存在之爭議與缺失,提出下面的具體改革方向,期能作為未來《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及子法配套之政策參考。以下逐項說明:
一、應環評認定標準,操作方法更精緻
現行認定標準之判斷基準呈現一刀切的情況,細緻不足,導致實務認定爭議。本計畫建議精緻化各類開發行為之量體、環境敏感度、選址等項目,將篩選機制提前並建議增加個案判斷補遺機制,使認定基準及環評程序能更細緻貼近環境個案現況。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部執行小環評
建議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部建立初步環境考量機制(小環評),使開發計畫在進入正式環評程序前,即能及早篩選並排除高風險項目,並增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劃開發案的環境意識。
三、環評審查效力,拘束開發許可
環評審查結論應具有實質拘束力,作為後續各項開發許可核發之前提要件,避免環評與開發許可脫鉤,形成「環評歸環評、開發歸開發」或是「停工不停產」之制度漏洞。
四、二階環評整併為一階環評,一律進行範疇界定
長期而言,建議廢除現行二階環評制度,一律進行範疇界定(Scoping),邀請在地居民、相關機關共同參與,透過前端凝聚個案環評範疇的明確共識,不僅強化後續審查程序效率,減少後續爭點歧異所造成的溝通成本,同時確保審查廣度與深度不因程序簡化而打折扣。
五、開發案從可行性規劃階段,及早開放公民參與,減少衝突
公民參與應提前至開發計畫選址及可行性規劃階段即予導入,讓在地居民與利害關係人及早表達意見,從源頭化解對立,減少後端審查及爭訟成本。
六、替代方案必須實質提出並審查,不是點綴
替代方案分析長期淪為書件形式要件。本計畫建議替代方案應由開發單位至少提出一項可行場址替代方案,與主方案實質比較,並經審查委員會確實審查,而非僅作為書件之點綴內容。
七、AI智慧環評
建議引入人工智慧輔助工具,協助進行環境資料蒐集、影響預測與書件審查,提升審查效率與科學基礎,減少人為疏漏。
八、環評顧問公司可專業獨立安心執行環境調查及提出環評書件
應建立制度性保障,使環評顧問公司得以專業自主、免於不當干預之方式進行環境調查並提出書件,強化環評書件之公信力。
九、環評委員由遴選委員會選出,專家比例提高,權能相符、專業到位
建議改革環評委員產生機制,設立遴選委員會,並提高專家學者比例,降低機關代表比例,使委員之專業能力與其審查權責相符。
十、老舊環評應有充分完整的退場機制
對於核准已久、長期未開發或環境條件已顯著變遷之老舊環評案,應建立明確之退場機制,避免舊有環評結論持續拘束已不合時宜之開發行為。
十一、充實政策環評規範,發揮指引個案環評功能
政策環評應予制度化、規範化,使其能於上位政策階段即納入環境考量,並對後續個案環評發揮實質指引功能,達到源頭治理之效果。
環境法律人協會強調,環評總體檢計畫係以各界深度訪談溝通交流為基礎,期盼透過本次成果發表,讓各界了解環評制度長期以來之結構性問題,進一步推動修法,使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更能發揮把關國土保育與永續發展之功能。
(附:環評總體檢報告書出處,輸入「環境影響評估總體檢專案計畫」,即可下載成果報告。)
強化科學調查方法與資源配置,提升考古調查品質
具有環評委員經驗之國立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劉益昌教授表示,對於環評總體檢報告提出的制度檢討與改革方案,原則上均表認同。歷年來,環評委員多次提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的期待,本次報告則進一步彙整並提出較為完整的改革建言。
在文化影響評估方面,劉益昌指出,臺灣社會具有多元文化脈絡,尤其應重視對南島民族體系下臺灣原住民族社會與文化的理解。現行環評對於考古遺址的調查仍有不足,由於多數遺址埋藏於地層之中,地表可視性低,調查難度也較其他環境項目更高。目前受限於經費與調查條件,環評中的考古調查多以地表踏查,或查詢過去學者所登錄的遺址資料為主,往往難以充分掌握地下遺址的實際分布與保存狀況。未來應進一步精進考古調查方法與資源配置,使文化資產風險能在開發決策過程中獲得更完整的辨識與評估。
以風險行政的要素重新檢視台灣環評法的制度設計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傅玲靜分享,環評是我國環境保護的重要制度,但同時也引發許多爭議。本環評總體檢報告在環評法施行滿30年時,重新檢視我國環評法的規範面及實務運作面,其中不乏運用了風險行政要素(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溝通),對於環評法提出若干觀察及建議。對於環境法律人協會及社會各界投入的心血及產出的成果,不僅應予高度肯定,同時也更加反映各方對於環評制度改革的期待。
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溝通已被認為是現代風險行政中的三大要素,由學術理論的角度,嚴謹地說來,在風險評估的層面,環評是運用科學技術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環境因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可能受到的影響及其程度。在風險管理的層面,則是在科學技術評估環境可能受影響的基礎上,須進一步決定採行的措施,例如是否須調整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的內容,或是否須配合採行得以減緩環境影響的必要措施,當然可能的結果也包括不進行開發或不採行相關決策。
而在風險管理的決策層面,理論上須考慮並衡量的因素是多元、複雜交錯的,不應將單一特定的利益列為絕對優先,如此才符合管理的本質,因此學理上即有整合性管理的概念。而無論是風險評估或風險管理,都涉及風險溝通。當運用科學技術進行風險評估時,與在地居民、不同利益之團體或人民、學者專家等人進行對話,有助於蒐集完整的資訊,填補科學知識的不足。而在整合各方利益進行風險管理為決策時,透過與各界的對話,更有助於形成共識,有利於後續開發行為或政策的推動。
必須強調者,我國環評法規定在環評程序中應評估的,是廣義的環境影響,涵蓋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可能受到的影響(環評法第4條第2款),亦即不限於單純的自然及生態面向的環境。此外環評法亦規定由開發單位編製並送審查的環評書件,無論是環說書(一階環評)或評估書初稿(二階環評),內容應包括綜合的環境管理計畫,行政機關即是針對開發單位提出的環評書件進行審查,及後續的追蹤考核。
如將上述內容整合觀察,就可以看出環評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分工及公民參與的正當程序等受外界重視的議題,理論上應如何重新與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溝通相互扣合,當然也可以看出目前環評法在制度設計上與風險行政三要素脫鉤的情形。依目前環評法的規範設計,廣義的環評面向涉及我國行政機關的職權區分,並非僅限於環境部的職掌,尚包括農業部、海委會、文化部、內政部等其他部會的權限。而應整合各種評估結果,並衡量各方利益,作成最後審查決定,認定是否得許可開發者,亦非環境部的權限。面對環評法在規範面向上角色及權責錯置的制度設計,本報告回應了社會各界向來的訴求,提出應如何強化環評委員會中委員專業背景多元化的具體建議,同時亦對於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環評程序中的角色及功能,提出建言。此外,環評法對於公民參與正當程序的不足(無論是風險評估或風險管理的層次),更是外界檢討的重點,本報告亦由及早公民參與的角度,對於風險溝通的程序設計有所建言。
這些建議在短期內固然有其意義,也回應了現實上的迫切需求;但長遠而言,在既有角色及權責已錯置的環評法上再進行修正,從學理的角度看來,實有可能使我國環評更加偏離制度的本質,規範設計可能更加錯亂。
我國的環評法制最終仍應回歸區分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的本質,使環境主管機關承擔的任務為對於自然環境進行專業的風險評估,供開發行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酌,最後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承擔審酌各種風險評估及各方利益,進行整合性衡量之後,作成風險管理決定的權責,且應對於作成的決定附說理的義務,並應受到外界的檢視,乃至於司法的審查。而公民參與的機制亦可針對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的分軌,有更明確的程序設計。
本報告最後亦呼籲未來在中長期階段,環評法制應朝此方向進行根本的修正。在此回歸本質的制度設計下,環境主管機關的專業風險評估本身並不發生否決開發行為的效力,對於開發行為的准、駁、或附加附款,皆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管理決策者承擔其應有的責任,如此才能夠使各行政機關依其專業職掌各司其職,並負其責任,而不致發生越俎代庖、角色錯亂的制度性錯誤,此亦為我國環評法終能回到風險行政本質的正途。
強化機關合作,落實權責相符,推動穩健改革
從權力分立的觀點而言,行政機關所作成的行政決定,原則上應由作成決定的機關承擔法律責任,並接受司法審查。行政權既享有依法作成決策的權限,自應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真正掌握政策方向與開發決策的機關,卻無須為其決策負責,反而將承擔司法審查的責任,轉嫁給其他機關或環評委員,不僅違反權責一致原則,更可能形成使真正理應判斷是否核發開發許可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隱身的決策者,得以迴避其應負的法律責任與司法審查。
因此,不同機關應依其法定職掌,各自對其專業判斷與行政決定負責。涉及國土利用與開發區位,應由內政部負責,使選址及替代方案成為真正可行的政策選項;涉及文化資產及考古遺址,應由文化部依法負責;涉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農地及林地保育等事項,應由農業部依其法定職掌負責;涉及空氣、水、土壤、廢棄物污染及健康風險等環境科學事項,則應由環境部依其法定職掌進行風險評估與專業判斷。最終,依法核發開發許可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綜整各機關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公共利益及政策目標進行利益衡量,並明確依其主管法令作成是否核發開發許可之行政決策,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基於此,「小環評」制度的目的(於環評總體檢成果報告中稱之為「預備評議」),並非增加一項新的行政程序,而是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從開發規劃初期即開始承擔其應有的行政責任。透過前端盤點開發政策、法令適法性及跨機關爭點,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計畫形成階段,即依其主管法令及早思考環境因素,並主動與相關主管機關協作,而非待環評審查時,再將所有爭議交由環境主管機關或環評委員處理。
這正是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1條之1所欲建立的制度精神。該條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收到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後,應先釐清跨機關爭點,並就開發政策提出說明與建議,再送交環境主管機關審查;未依法辦理者,環境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退回。其核心目的,在於透過前端跨機關協作,建立各主管機關依權責分工、共同參與決策、各自承擔責任的制度架構,使風險評估、進行利益衡量的開發決策回歸各主管機關的法定職掌,真正落實權責相符、共同治理及行政決策受司法監督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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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長榮航空「網路戒嚴」翻車!勞動部判定違法打壓工會,桃園市政府命啟動職場霸凌調查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2025年9月,長榮航空收集網路上各種批評或漫罵空服員的言論,剪輯成影片,在空服員每日上班報到地點,用大螢幕電視進行輪播,導致許多空服員執勤時倍感壓力和心理不適,紛紛請求主管立即撤下嚴重傷害空服員精神健康的不當影片,但主管仍堅持繼續播放。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下稱本會)幹部遂透過員工內網(TEAM+)成立聯合請願群組,一天內就有超過六百位空服員響應,然而長榮航空不僅拒絕面對民意,還採取「 網路戒嚴」,將本會理監事成立的聯合請願群組刪除,更剝奪本會理監事的網路權限,本會理監事遂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聲請、並檢舉長榮航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保護法。
終於在2026年7月,勞動部114年勞裁字第57號案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認定長榮航空刪除本會理監事成立的聯合請願群組和剝奪網路權限,違反工會法!同時,桃園市政府也依據甫上路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發函命長榮航空一個月內要針對本案是否涉及職場霸凌完成調查!
長榮航空主張員工內網是企業設施,長榮航空自有權力決定使用方式,但長榮航空並非「 長榮國」,仍要遵守台灣的勞動法令,而針對工會的歧視差別待遇和限縮言論自由,在正常民主國家都是違法行為!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調查,長榮航空可以放任、默許一般員工透過員工內網討論團購、旅遊、潛水等非公用事務,卻禁止本會幹部討論勞資爭議,顯然是針對工會的歧視差別待遇和限縮言論自由,不僅是違法行為,裁決委員更在開庭現場,公開勸諭長榮航空,應思檢討「管理方式不要太過情緒化」。
長榮航空剪輯漫罵空服員言論的影片、後續針對工會的「網路戒嚴」,都是極端不恰當的負面管理教材,本會誠盼長榮航空能聽取勞動部的勸諭,停止情緒化的管理方式,停止傷害空服員的精神健康,也應尊重工會幹部的言論自由!本會更呼籲長榮航空盡速針對本案完成職場霸凌調查報告,應讓空服員知悉,決定製作不當影片的主管團隊是哪些人,並做出合理處置,落實長榮航空內部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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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強烈譴責石崇良部長稱同婚不是「配偶」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今日(2026/7/16)立法院審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時,衛福部長石崇良在答詢中竟然脫口說出:「司法院釋字的概念,那個不叫配偶,因為它叫做『結合關係』」。此言一出,立即引發同志群體強烈譁然與憤慨。伴盟必須嚴肅指出:石部長的發言絕非一時口誤,而是衛福部長久以來根深蒂固、拒絕與時俱進的歧視性意見。
事實上,過去數個月來,伴盟持續透過各種管道與衛福部溝通,建請衛福部停止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中刻意區隔「夫妻」與「女同性雙方」。我們多次建議衛福部參採黃捷委員的版本方向,直接於第三條明定:婚姻關係是指依《民法》或《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以下簡稱同婚專法)辦理結婚登記者。如此一來,不僅能避免通篇條文刻意區隔同性與異性配偶,也能將跨性別者完整納入適用範疇。
然而,衛福部卻多次以「婚姻關係是由一男一女成立,配偶是指夫或妻」這種荒謬且充滿歧視的理由,悍然拒絕伴盟與民間團體的訴求。
我們今日必須公開、強烈譴責石崇良部長!
台灣同婚專法通過至今已邁入第七年。從前總統蔡英文到現任總統賴清德,從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現任院長卓榮泰,無不多次向國際宣揚「台灣是亞洲同婚第一」的民主驕傲。結果直到今天,衛福部的最高首長石崇良,竟然還公開宣稱同性結婚登記「不叫配偶」、只是「結合關係」?!這無疑是對台灣民主與人權成就的最大諷刺,更是對全台上萬對已婚同志配偶尊嚴的公然踐踏!
我們沒有忘記歷史。當年同婚專法是在反同公投的政治壓力下誕生,為了降低社會對立,立法技術確實做了許多妥協,在法規形式與部分權利義務上,與民法異性婚姻有些許區隔。
但是,法律不容任意扭曲:
1. 「結婚登記」即是創設「配偶」身份: 同婚專法第二條定義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完全是照抄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對「婚姻」的共通性定義;第四條更明定,雙方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論在通說或實務上,結婚登記都屬於「創設登記」,一旦登記完成,在法律上產生的身份關係就是毫無疑問的「配偶」。
2. 準用技術不容作為否定身份的藉口: 當年專法在立法技術上,雖然讓同性配偶「準用」其他法律關於配偶的規定,這固然反映了當年立法者區別對待的妥協,但「準用」在法律效果上就是比照辦理。石部長說同性結婚登記產生的不是法律上的配偶,完全是惡意且不正確地誇大差別對待,企圖否定與貶抑同性配偶身份關係的平等尊嚴。
3. 戶籍法上只有一種「結婚登記」: 我國《戶籍法》規定的結婚登記,並沒有因為同婚通過而在戶籍法母法文字上區分為「異性婚」或「同性婚」,戶政機關受理的就是同一種「結婚登記」。既然登記的要件、程序、名稱均無二致,同婚的結婚登記所創設出來的身份關係,就只能是、也必須是「配偶」。
衛福部作為主管人民福祉與權益的機關,非但沒有站在保護人權的前線,反而帶頭抱持落伍、歧視且錯誤的法律見解,甚至將此偏見強行寫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中。
我們嚴正要求石崇良部長: 立刻收回你那歧視且錯誤的法律見解,並全面修正以此偏見所擬定的《人工生殖法》相關條文!停止用歧視撕裂社會,還給同志配偶應有的平等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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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中港規避環評違法填海 還要倒廢土 八機關涉瀆職圖利 請監察院調查
文/監督施政聯盟
多個環保團體上午到監察院陳情,針對台中港南填方區違法填海造陸工程案,要求全面徹查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環境部、海委會、海保署、內政部國土署和臺中市政府等八個行政機關,究辦相關公務人員涉嫌瀆職與圖利,並對失職機關及官員提出糾正或糾舉,並重申此案應依法補做環評,進行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的審查。
環保團體強調,僅剩不到50隻的瀕危台灣白海豚正遭遇史無前例的「行政謀殺」!台中港將自7月25日起收受營建廢土,九月起廢土將直接填入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環境部與海洋委員會雙雙裝聾作啞,涉嫌嚴重包庇失職。內政部國土署精神分裂,只顧去化廢土,罔顧海洋國土保安,臺中市政府更趁機搞廢土特權進台中港圖利,中央地方聯手為去化廢土而謀殺白海豚!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律師表示,本次主要是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下稱:本案)為何不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2條第4款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此外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該開發行為為何沒有進行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之審查。這些都是攸關保護瀕危台灣白海豚生存的法律規範,但都沒有被落實。
本案填海造地達50公頃以上,屬表定應進行二階環評之開發案。交通部縱容臺灣港務公司,自認本案位於既有防波堤內,而於111年由環保署判定為免環評。115年6月交通部的說明資料,更以長達6.7公里的虛線將垂直於海岸的「北防波堤」,與工業專區II的陸域右緣連接,標示為「既有防波堤堤線以內」,藉此繼續規避環評。實則二者之間為開放水域,而且是台灣白海豚經常出沒的熱點,根本不符應環評認定標準第42條第4款但書「在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者」免辦環評之要件。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由於交通部和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2022年規避環評,在台中港的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啟動南填方區填海造陸工程,嚴重危害瀕危白海豚存亡,開發單位台中港務分公司涉嫌違反環評法、野保法等法規,且於今年二月自訂無法源依據之「臺中港收容(非)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作業規定」,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即將從7月25日起自行放行營建廢土進台中港填海,破壞海洋環境生態,但卻未依法申請,亦未經主管機關審查及許可,形同球員兼裁判,自行決定用廢土填海!不只惡意規避《環境影響評估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法定審查,更涉犯《刑法》圖利罪!
許心欣指出,本案凸顯嚴重的跨部會結構性怠惰!內政部國土署為處理廢土之亂,化解無處去的壓力,將壓力轉嫁給交通部及港務公司;港務公司藉擴大曲解防波堤定義繼續規避環評;環境部放棄主管機關把關權責,僅憑開發單位和交通部的片面之詞即判免環評;臺中市政府藉機越權自訂規則,掌握廢土進台中港場的分配特權,還自訂回饋機制分一杯羹;而本應為海洋生態最後防線的海委會,卻以既有計畫為由袖手旁觀。各機關本位主義、互踢皮球,形成環保法規的「完美破口」,將造成僅剩不到50隻的瀕危白海豚加速滅絕,最終將絕種死在公部門的結構性怠惰失職上!請監察院徹查糾正八機關的怠惰失職。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我們已多次強調,根據過去的紀錄,台中港南填方區正是白海豚移動與覓食的熱點,同時這裡也是法定的白海豚重要棲息地,而公部門對外宣稱的符合程序跟依法行政,都是知法玩法,進一步將白海豚推向滅絕。交通部應停止以「假防波堤」欺瞞公眾與環境部,勒令港務公司停工,重啟開發行為的審查程序。環境部應重新審查此案開發範圍達50公頃以上,並認定其不符合「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之免環評要件,因其涉及白海豚生態與重大海洋污染疑慮,要求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海委會應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必須將該填海造陸案,送交海委會進行「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之專案審查,若評估證實該處填海將造成白海豚局部滅絕,海委會應否決該項開發許可。國土署應積極推動土方回收再利用管道,而非將海洋當作低成本的掩埋場。臺中市政府應撤回或廢止配合港務公司收受廢土的相關地方規章與分配特權,停止參與此違法開發案的回饋機制。這才是各機關應該要做的「依法行政」,但很可悲,這些機關選擇了集體沉淪!這不只是行政怠惰,這是公權力集體對台灣白海豚的謀殺!我們今天遞交這份陳情書,請監察院立刻啟動調查這些公務員集體的瀆職與圖利。
臺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表示,台灣白海豚是全世界唯一只生活在台灣西部海域的鯨豚亞種,也是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極危(Critically Endangered)的物種,目前族群數量已不到50隻。國際鯨豚保育界多年來持續關注台灣白海豚的命運,也一再提醒台灣政府,棲地保護是避免其走向滅絕唯一且最重要的方法。
然而,我們今天看到的卻是一連串公部門互相推諉、規避法令、放棄把關責任的情形。當一項填海造陸工程位於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內,卻不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也不用接受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審查,這代表保護瀕危物種的制度已經形同虛設。如果政府可以為了開發而任意扭曲法令,那麼任何保護區、任何保育制度,都可能失去存在的意義。
更令人擔憂的是,政府現在甚至準備將大量營建廢土傾倒到白海豚的重要棲地。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復育海洋、恢復濕地、減少沿海開發,以因應生物多樣性危機;台灣卻反其道而行,把珍貴的海洋棲地當成廢土掩埋場。這不只是對白海豚造成傷害,更將讓台灣在國際海洋保育與生物多樣性治理上的努力蒙上陰影。
我們今天來到監察院,不只是為了追究過去的行政責任,更希望阻止一場仍然可以避免的生態災難。如果政府繼續放任這項違法且欠缺審查的開發案進行,未來台灣白海豚若真的走向滅絕,將不是自然造成,而是人為決策與行政失職所導致的結果。這樣的歷史責任,任何機關都無法迴避。
因此,我們懇請監察院立即展開調查,釐清各機關是否涉及怠惰失職或違法圖利,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補辦環境影響評估及重要棲息環境開發利用審查,在真相釐清之前,立即停止相關填海及廢土收受作業,守住台灣白海豚最後的生存希望。
台灣白海豚不是因為缺乏科學研究而走向滅絕,而是因為政府明知科學證據存在,卻選擇忽視它。如果一個國家連自己獨有的物種都保護不了,又如何向世界宣稱自己重視海洋保育與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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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千手齊插秧,種田護神山」,父親節重返璞玉田 停開無效聽證會,重新檢討台知計畫
文/竹北璞玉自救會與救璞玉公民行動協力團體
為因應新竹縣政府持續施壓經濟部,違法舉辦徵收台知計畫行政聽證會。竹北璞玉自救會與救璞玉公民行動協力團體,今日赴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攜帶璞玉田剛收割的稻穗,向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教育部、客委會、國發會等中央部會首長遞交「千手齊插秧,種田護神山」,父親節重返璞玉田活動邀請函。
竹北台知計畫(舊稱璞玉計畫),欲徵收400公頃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然而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必須是國家重大建設才可徵收特定農業區農地,但台知計畫多年來僅有142公頃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新竹縣政府持續無視土徵條例規定,欲違法超額徵收非屬國家重大建設範圍的400公頃特定農業區農地,導致計畫爭議超過20年。
老舊過時的璞玉計畫,即使在近年的半導體與AI狂潮下,也未能獲得更多正當性,目前甚至未能列入所謂「桃竹苗大矽谷計畫」的行列。然而竹縣府仍是執迷不悟,不僅不願務實地啟動縮小開發規模、調整核心規劃理念的討論,從去年開始更試圖強迫中央經濟部,推進辦理此階段不合法且無實益的行政聽證程序。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施行細則第11-1條等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需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由興辦事業計畫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聽證。但台知計畫經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之面積僅有142公頃之(產專區、交大、國際村,國際村不得超過20公頃),經濟部亦僅為該142公頃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餘超出142公頃範圍之特定農業區土地並無法依前揭土徵條例規定辦理聽證。此外,依現行台知計畫草案,除交大用地之外,並沒有辦法特定出哪些產業用地、住商用地是屬於重大建設範圍,亦難以依土徵條例舉辦聽證會。
最關鍵的是,台知計畫超額徵收非屬國家重大建設範圍的特定農業區農地,違反土徵條例的規定,是台知計畫僵持多年的核心爭議。此時即使縣府強行逼迫經濟部辦理行政聽證,也等於白開,縣府不會因為開了聽證會,就可合法徵收非屬國家重大建設的特農區農地。聽證對於解決台知爭議並無實益,僅是徒增鄰里對立的政治秀。
大而無當且違法的台知計畫,在2021年曾引發大新竹公民發起救璞玉公民行動,募集上萬人連署反對台知計畫。同時許多大新竹科技家庭、地方創生行動者持續投入經營,目前已成為擁有近30個友善農耕、實驗教育、社區據點、特色商店的經營基地,讓東海隘口成為大新竹最具動能的創生場域。
目前璞玉自救會與救璞玉公民行動協力團體,正與中央、地方各相關方溝通。訴求竹北東海隘口地區此時最需要的,是各界坐下來,討論如何務實調整璞玉計畫的開發規模與發展定位,而非倉促舉辦無謂的聽證會。
在這個將決定繼續陷入泥淖,或踏出邁向新願景第一步的關鍵時刻,璞玉自救會、救璞玉公民行動協力團體,8月8號父親節將邀請大新竹居民、中央部會首長及有志參選縣長大位的政治人物,共同參與「千手齊插秧,種田護神山」─父親節重返璞玉田。訴求東海隘口璞玉田此時最需要的,是屏棄璞玉計畫全面徵收400公頃特農區優良農地的癡心妄想,腳踏實地的討論如何調整計畫規模與方向,發展城鄉共好,才是推動竹北東海隘口合宜發展,乃至重新校準大新竹城鄉失衡的正道。
記者會發言代表:竹北璞玉自救會陳義旭副會長、竹北璞玉自救會莊棋本先生、全國名米產地冠軍得主田守喜先生、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彭桂枝理事長、清華大學李天健助理教授、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
台知計畫聽證適法性疑義對照表:
土地徵收條例特農區徵收與聽證規定 台知計畫特農區徵收聽證適法疑義 1.國家重大建設才可徵收特定農業區農地。2.重大建設徵收特農區若有爭議,需進行聽證。
3.聽證主辦機關為興辦事業計畫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台知計畫有400公頃特農區土地,但行政院僅核定142公頃為國家重大建設,其餘土地無法依土徵條例舉辦聽證。
2.目前除了交大用地外,無法在台知計畫內特定出重大建設範圍,無法針對重大建設142公頃舉辦聽證。
3.經濟部僅為142公頃重大建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權針對非屬重大建設範圍的用地辦理聽證。
4.台知計畫尚未提出經濟部主管的興辦事業計畫,經濟部無法辦理聽證。
【發言稿】
清華大學李天健助理教授
在2020年8月,上百個公民團體與各界代表,共同發起「萬人連署—救璞玉公民行動」,邀集上萬公民表達「守護優良農地、維持聚落紋理,以城鄉共好理念取代開發思維,要求新竹縣政府撤回台知計畫」的意志。
六年來,這股豐沛的公民能量,持續耕耘璞玉田這片東竹北最後一塊美麗田園。至今有將近三十個團隊與據點紮根於此,包括友善農作農產、地方優質教育、在地特色文化、多元休閒活動、在地特色餐飲與多種手作技藝如絹印、陶藝、木作等等,讓璞玉田轉型為最佳「城鄉共好示範聚落」,成為許多竹科企業推動ESG的最佳選擇,有企業與地方團體合作推動水稻契作,有企業在這裡推動新竹文學散步,有企業在這裡發展支持人才永續的團隊建立活動,也有企業在這裡進行生物多樣性的監測與守護計畫。
這個「城鄉共好示範聚落」對於大新竹城鄉發展有重要意義。它不只是一個璞玉田的發展,它是大新竹整體朝向城鄉共好的重要示範。竹科設置40多年,如今成為台灣的護國神山,但同時也衍生出兩個重要問題。第一、竹科發展雖然造就了全台最富有的鄰里,然而僅一溪之隔的橫山、北埔等鄉村地區,與最富里收入差距卻在近十年間從4.2倍擴大至9.1倍。這種城鄉貧富差距正在持續擴大中,顯示出大新竹區域發展的嚴重失衡。第二、竹科人多來自全台甚至世界各地,與新竹連結薄弱,生活方式容易單調,常有戲稱「不是在巨城,就是在往巨城的路上。」竹科人往往被視為「文化沙漠」的居民,對在地缺乏認同感,更由於龐大工作壓力導致諸多身心困擾,成為新竹各大醫院身心科門診的主要就診者。新竹科學園區雖創造了巨大的經濟產值,這些科技移民卻面臨著土地與身心的雙重斷裂。
這幾年公民團體與地方鄉親努力打造「城鄉共好示範聚落」,讓璞玉田成為竹科企業推動ESG的最佳場域,也成為竹科家庭發展多元豐富生活的最佳空間。在這片由頭前溪與犁頭山圍繞的山水之間,企業的投入為地方創造產值,也為企業本身經營人才永續環境;竹科人的參與,有助於發展在地認同,同時抒解身心壓力。竹科這座護國神山守護著台灣,璞玉田守護著竹科這座神山,這是「城鄉共好示範聚落」的真義,並由此示範聚落持續促進大新竹更多鄉鎮成為城鄉共好聚落,愈來愈多竹科企業與竹科家庭走進新竹城鄉,一同打造美好家園。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
這幾年,「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也就是台知園區、原來的璞玉計畫,再次重啟。去年,新竹縣政府辦理聽證前說明會;今年也陸續有消息指出,縣府預計舉辦正式聽證,試圖繼續推進土地徵收的進程。
但其實,台知是一個接近三十年前就開始構想的老舊區段徵收計畫。這個計劃的開發藍圖,是在現行《土地徵收條例》2013年修法前就設想好的。
依照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之 1,特定農業區原則上不得徵收;法律明定的例外情況,才包括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所需,才可能徵收。
問題是,台知園區 400 多公頃的開發範圍,絕大部分涉及特定農業區;但行政院當年核定的重大建設面積只有 142 公頃。更重要的是,直到去年聽證前說明會,這 142 公頃重大建設範圍與現行計畫土地之間的具體區位對應,仍然沒有被清楚說明。當時經濟部甚至表示,還需要再與新竹縣政府確認 142 公頃的圖面。在連哪些土地屬於重大建設所需都還沒有清楚釐清以前,怎麼能直接對 400 多公頃的全區推進聽證?
再退一步說,即便針對 400 多公頃的全區舉辦聽證,也不可能因此證成全案都符合土地徵收的法律要件。聽證不是徵收許可,不會因為聽證程序走完,原本依法不得徵收的特定農業區,就突然變成可以發動徵收。
回到這張陳舊的開發藍圖,這麼多年過去,地方早已長出了新的樣貌。現在的璞玉田,已經有近 30 個創生與友善農耕基地,逐漸形成一個「城鄉共好示範聚落」。
面對這樣的地方,真正需要的,不可能是拿著陳舊的開發藍圖,急著把程序繼續走完;真正負責任的做法,是要重新從今天的在地紋理出發,好好檢視:這個地方究竟需要什麼樣的計畫、什麼樣的發展?
我們應該思考,如何保留這些在地團體多年來有機長出的成果,也不辜負世世代代在這裡生活的人,以及這些年因為嚮往這裡的生活,選擇加入在地的公民。
這麼多年過去了,法律已經改變,地方也已經不一樣了,是時候給璞玉一個新的計畫了。
台灣豐禾子協會黃煜婷
大家好,我是台灣豐禾子協會代表黃煜婷。
這幾年,我們在東海窟以友善耕作方式種田,也透過插秧、割稻、生物調查、客家米食等活動,邀請大家走進農村。其中,許多參與者都是來自竹科的科技家庭。
我們看見還沒上小學的孩子,眼神專注地用小小的手割下人生第一把稻穗;有爸爸吃著親手包的客家粽,笑著說:「這就是我小時候在阿婆家吃到的味道。」也有在竹科工作的年輕人聽了我們的介紹後,驚訝地說:「原來新竹有田!」
更讓我們感動的是,有些家庭連續幾年都帶著孩子回來參加不同的活動。孩子一年一年長大,來到東海窟也成了他們家的固定回憶。對我們來說,這代表他們不只是來體驗一次,而是真的和這片土地建立了連結。
這些故事讓我們深刻體會到,即使生活在科技城市,許多家庭仍然希望孩子能走進農村、認識土地、認識家鄉。當城市與鄉村、科技與農業能夠共好,人們的生活也會更加完整。
8月8日,我們誠摯邀請各位長官來到東海窟參加插秧音樂會,親自看看這些家庭與土地相遇的故事,也看看為什麼許多平日在竹科工作的家庭,願意一年又一年回到這片土地,陪著孩子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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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針對外送專法聲明
文/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
針對近日媒體與外界高度關注外送專法實施後可能引發的市場衝擊,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今日發表聲明指出,許多輿論預測外送費將面臨斷崖式暴漲、外送單量將大幅下滑等恐慌言論,與第一線的實際市場觀察有著極大出入。專法的實施實則是導正過去不透明市場機制、重塑健康產業生態與穩定運能的關鍵契機。
從目前的市場數據與平台動態來看,消費者與業者的實際成本變動極為有限。截至目前為止,僅有單一平台微調抽成百分之二,另一大平台則未作調整,此幅度在近年全球通膨環境中實屬溫和,市場早已能夠承受消化。至於部分平台調漲會員費,其本質是源於會員權益的實質擴張,例如開放家人共享、跨國使用及通用於叫車平台等服務,對於高頻率使用的重度用戶而言,分攤至單筆訂單的實質漲幅可能僅有新台幣兩、三元,根本不足以動搖消費者的依賴度與市場的基本需求。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指出,近期市場上出現「消費者點餐找不到外送員、送達時間動輒超過一小時」的弔詭現象,是源於專法實施前的結構性隱憂。蘇柏豪進一步解釋,這主要是因為目前正值外送旺季外送單量增加,加上外送員在專法確立前,高度擔憂隨時可能被平台無故停權且投訴無門,因而引發了一波「避險性自主休假潮」。一旦專法正式上路,明確建立合理的停權救濟機制與權益保障,將能有效消除外送員的心理疑慮,讓穩定、優質的勞動力重新回流,進而徹底解決目前的運能缺口。
蘇柏豪也特別澄清,台灣的外送專法與西雅圖等國外激進的保底政策截然不同。西雅圖的法規直接推升了超過一倍的薪資與各類津貼,導致平台將暴增的成本直接轉嫁給消費者;而台灣專法即便是以平台業者最誇張的算式推估,會讓運送成本提升3-5成,整體成本升幅也僅佔市場交易總額的百分之2-3%,這個幅度多能透過平台內部的演算法微調與商家合作結構來吸收,對消費端的直接衝擊非常輕微。相反地,專法要求平台將過去利用「疊單」等不透明計價所壓榨出的超額利潤合理歸還給外送員,這將促使平台必須在都會高密度區補足二至三成的運能。平台近期大動作祭出高額招募獎金,正印證了市場在專法規範下正積極朝向健康的方向重組,而非走向萎縮。
聯盟最後呼籲,台灣的外送產業早已告別過去依靠非理性補貼圈地的野蠻生長期,邁入需要穩定勞資關係與永續經營的成熟期。外送專法確立了勞務提供者應有的法定保障與合理待遇,這不僅能安定數萬個外送員家庭,更能為消費者提供更穩定、可預期的服務品質。聯盟深信,一個建構在合理勞動尊嚴之上的外送生態圈,才是保障消費者權益、推動產業長遠繁榮的最強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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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預算亂刪亂凍癱瘓憲政,惡意延宕霸凌國家人民五大警告提醒藍白,勿將預算把關當報復工具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從去年八月底送入立法院後,審查過程可說是一波三折,至今已經卡關超過320天,創下憲政史上最長延宕紀錄!根據立法院官網資訊,目前僅有財政、司法法制委員會將初審報告送交協商。若在野黨團執意將預算延宕視為政治勒索的籌碼,當明年度(116年度)總預算案於八月底依法送達後,我國勢必寫下史上首見「兩個年度總預算同時審議」的憲政惡例,屆時資料交錯、審議混亂,更將惡意壓縮其他民生法案空間,實質癱瘓國家運作效率。
面對國家預算體制恐崩壞的危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在今(16)日黨團(二輪)提案截止前召開記者會,向握有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團敲響警鐘,嚴厲譴責把國家預算當成政治報復私刑工具、惡意霸凌台灣人民的傲慢行徑!特別是,在去年黨團提案協商中,在野黨團幹部未盡內部整合過濾之責,放任報復性「案海」綁架院會,進行盲目表決,才鬧出單位預算被刪至負數的國會大笑話。
拒「政治報復」提案再現!公督盟明列五大警告!呼籲黨團幹部別失職!
人民期待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應是在提案中具體點出政策缺失,對症下藥!藉此捍衛人民荷包。不過今年總預算除了審查大延宕之外,在初審階段更充斥許多荒謬提案,例如:部分立委宣稱「政府機關本就不需花錢宣傳」,提案刪除媒宣費,甚至將其「複製貼上」至十三個機關,暴露問政怠惰!
社會大眾高度憂心,「不討論、包裹通刪、政治報復」的歪風將在協商中加劇,重演去年「將業務費砍剩 1 元、重複刪減算不出總額」的國會亂象。《預算法》第 49 條明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計畫績效」與「優先順序」。如今在野黨將預算當作政治私刑,完全是法理與專業上的自我閹割!在朝野密集協商前,公督盟明列五大警告,嚴正要求各黨團幹部(黨鞭)務必仔細檢視黨團提案、加強與行政部門溝通,切勿縱容失職,將國家預算當成菜市場喊價亂審!
(一)【拒危害國安】:為加強公職人員國家認同,行政院自今年起要求軍公教初任、調任時須具結無中國戶籍,依法確保公務員最基本的忠誠義務。然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倩綺、許宇甄等人,竟以此提案大砍人事總處業務費3,000萬元,並凍結20%,並揚言除非人總發函重申「未簽署者不會有任何處分」才准動支。這種以預算相脅要求機關違法、閹割國安的行徑,更令人費解!
(二)【拒違憲擴權】:根據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報告,翁曉玲、許宇甄、陳昭姿等立委因不滿憲法判決,提案凍結司法院憲法訴訟審判業務預算七成,並設「大法官補足十人」門檻;大法官不足正是在野黨杯葛人事同意權所致,反扣預算根本倒果為因。諷刺的是,立法院審自己預算「零刪減」,卻忽視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黑箱…等問題,對憲政機關大刀霸凌,自肥擴權心態表露無疑。
(三)【拒錯假亂政】:在黨團協商階段,常出現立委引用錯假資訊、未經查核的提案。在去年協商,就有立委連監督權責都搞不清,將對象機關寫錯。今年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更重蹈覆轍,提案凍結法扶基金會預算,指稱經費九成用在重大犯罪被告;但法扶2025年報顯示,「重罪強制辯護」案件僅占10.95%(6,353件),其餘多為經濟弱勢(39.12%)與身心障礙、原住民、移工等強制辯護的特殊族群(55.87%)。這種不作事實查核(Fact-check)的粗暴問政,暴露了立委對民眾嚴重不負責任!
(四)【拒案海癱瘓】:過去在野黨團常以「案海戰術」當談判籌碼。去年卻沒事前過濾,放任上千筆「複製貼上」的提案盲目表決,不僅有將部會基本業務費大砍至「1元」的鬧劇提案,甚至出現同一筆預算重複刪減、砍成負數的國會笑話,此等惡意杯葛,嚴重綁架基層公務運作。
(五)【拒亂刪亂凍】:公督盟長期倡議,希望立委理性問政,透過預算提案監督行政部門改進;但過去許多立委不願在委員會實質審查,逕將提案保留送交黨團協商,竟放任黨鞭以「通案統刪」大刀一砍,粗暴削減部會業務費、水電等經費,卻說不出理由。這不僅讓立委逃避實質審查職責、虛增「省錢」政績假象,更模糊科目刪減目的與金額,外界無從檢視,嚴重違背預算審查監督行政初衷!
預算延宕逾320天!基層疲於奔命,恐創「兩年度預算同審」憲政惡例!
依《預算法》的46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於每年八月底前提出送交立法院審議,如今115年度總預算案已被延宕逾320天,恐直接撞期116年度預算,創下「兩年度預算同時審查」的憲政惡例,讓基層人員疲於奔命!這不僅指標失據,迫使各部會以前年舊數據胡亂推估,讓本該注重成效的預算審查淪為「看圖算命」,使立法院被迫面臨「盲刪、盲審」的荒謬困境,專業監督蕩然無存。
此外,面對在野黨報復性亂刪,在分立政府下,面臨後續恐遭刪除或凍結的政治風險,第一線公務員恐怕不敢提前動用經費,導致行政效率低落。最慘的是,若預算拖到八月底才過,行政部門將被迫在短短四個月內趕著「消化」一整年的預算;這種被迫急就章的粗製濫造,不僅癱瘓財政秩序,更代表你我繳的稅金,可能因為趕時間而被隨便亂花、草率驗收,而不是花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更是讓立法院實質淪為國家財政體制失控的最大元兇!
呼籲韓國瑜院長積極中立協商!別讓千億防災、社福預算淪人質!
預算卡關並非僅僅是政治博弈,而是對一般老百姓的實質傷害。原定七月實施的「八大社福津貼」因杯葛卡關,高達 89 萬名弱勢與老農恐受到影響。不只社福津貼,防汛排水改善、救災預備,以及國防彈藥籌補等千億計畫也全面陪葬。地方立委天天口喊建設,卻在中央掐住基層脖子,何其諷刺!公督盟嚴正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展現國會龍頭的中立高度,積極斡旋朝野協商!韓院長與各黨鞭務必拿出擔當,果斷剔除「自肥雙標」與「惡意報復」的劣質提案,於八月中前嚴審三讀,終結預算鬧劇!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一、公督盟明列五大警告,呼籲黨團嚴審二輪提案,拒絕政治報復式提案。
二、呼籲總預算儘速嚴審三讀,避免創下兩年度同時審查憲政惡例。
三、請韓國瑜院長積極發揮國會龍頭角色,中立主持朝野協商,莫讓去年預算審查亂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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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青安3.0換湯不換藥,五大病灶依然未解 名下無房不等於真首購,提高額度更不等於支持婚育
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
財政部今日公布「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方案」,並於今年8月1日上路。對照新青安的種種爭議,3.0雖新增排富與總價門檻,但我們要遺憾地指出:這套方案「換湯不換藥」,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上個月,OURs便偕同跨黨派立委、崔媽媽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核心的訴求是:新青安改革重點在於「精準補貼」,資源應雪中送炭支持「差一點就能進場」的邊際首購青年身上,不是錦上添花給本就買得起的送福利;且應積極鼓勵婚育,整合住宅與人口政策,並基於此提出了六大建議。
盤點青安3.0五大病灶
今檢視青安3.0方案內容,原有「補貼不精準」、「支持婚育不足」問題依然未解,可歸納以下五點:
1.名下無房不等於真首購
青安3.0的首購資格認定,依然只看申貸當下「名下有沒有房」,而不是「真首購」,因此曾經買房出售獲利者,只要申貸時名下無房,仍然可以使用這項政策性優惠貸款。我們要再次重申:購屋是個人的選擇與權利,但不意味政府要為其房貸買單。
以公帑補貼私人購屋,理應要有正當性。因應高房價下世代不公、推遲婚育此國安問題,協助青年跨出擁有自宅的第一步,才是集中資源、精準投入的方式。
2.只查個人所得,排富仍有兩大破口
青安3.0新增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但方案只計算借款人「本人」所得,留下兩個明顯破口。
破口一:未以家戶為單位計算。夫妻若各自年所得接近200萬元,家戶所得合計近400萬元,仍可能落入補貼範圍。政府對於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資格,皆採「家戶所得」審查;為何面對動輒上千萬元的政策性購屋貸款,反而只計算申貸人個人所得?實在毫無道理。
破口二:完全不審查資產。持有大量存款或股票者,只要當年帳面所得未逾200萬,仍可申貸。排富如果只看所得,不看資產,等於為高資產,低帳面所得者保留後門。
3.房價上限未與所得及負擔能力連動
青安3.0開始設置房屋總價上限,但價格設定是否合理?例如台北市3,500萬元的房價天花板,然而根據永慶房屋調查2025年台北市住宅總價中位數為2138萬元。把上限訂在比中位數高一千多萬合理嗎?有能力買3000萬房子的人還要國家補貼嗎?
真正應該關注的,是收入不足的申貸者在優惠貸款誘因下,購買遠超自身負擔能力的住宅。因此,我們認為應採「房價與申貸人(家戶)所得比連動」。購屋價格超出所得比一定標準,就不應透過補貼鼓勵申貸者承擔超出能力範圍的債務。否則一旦補貼退場或利率上升,過度槓桿的家庭將最先陷入困境。屆時補貼非但沒有保護他們,反而將他們推入長期的財務陷阱。
4.婚育支持偏重提高額度,未能降低還款負擔
我們完全認同青安貸款應更加向婚育家庭傾斜。但青安3.0的做法將新婚家庭額度提高至1,200萬、育兒家庭提高至1,500萬,則是方向完全錯誤。
青安貸款的授信掌握在銀行端,政府只補貼利息、不介入放款標準。能拿到青安貸款的,本來就是銀行願意放款的人;政府做的,是補貼其利息降低負擔。因此,即便政策上婚育家庭最多可貸1,500萬,銀行審核後仍可能不會核貸到滿。因此,這個加碼是「因人而異」,能用滿的必然是收入貼著門檻上緣的高薪家庭。
更合理的設計,是在相同貸款金額下,以利率減碼實質降低育兒家庭的每月支出,並依生育子女數動態調整,做到「生愈多、利息補越多」。利率傾斜直接減輕現金流壓力,對卡在購屋門檻邊緣的青年家庭最有實質幫助,也讓每一分補貼對應清楚的婚育政策目標。
5.寬限期全民齊頭式提供,未集中支持育兒家庭
青安3.0仍將最長五年的寬限期普遍提供給所有申貸者,既未限定婚育家庭,也未依生育子女數給予差別支持。這種齊頭式設計,沒有區分不同家庭所面臨的實際壓力,也使有限的補貼資源無法集中投向最需要協助的族群。
寬限期的政策功能,應是協助家庭度過短期現金流最吃緊的階段,而育兒初期正是家庭支出快速增加、收入又可能因育嬰留職停薪或照顧需求而減少的關鍵時期。因此,寬限期不應全民無差別提供,而應優先保留給育兒家庭,並依生育子女數延長,精準緩解育兒家庭的階段性財務壓力。
表/民間六項訴求與青安3.0對照表
民間六項訴求 青安3.0實際做法 落差與問題 ① 限定「真首購」 維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僅限貸一次 仍是「名下無房」認定,非「此生第一次購屋」,賣屋套現後再申貸的漏洞未堵 ② 所得排富、納入資產、以家戶計 僅限借款人「本人」年所得不逾200萬元 未以家戶計算、完全不看資產。夫妻各200萬合計400萬仍可貸;坐擁股票房產者照樣申貸 ③ 與房價所得比掛鉤 改設絕對房價上限(北市3,500萬、新北新竹2,500萬、其他2,000萬) 非依負擔能力連動;天花板偏高,低所得者仍可能借進遠超自身能力的住宅 ④ 設置年齡上限 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不逾80 方向正確、大致採納(唯恐變相鼓勵高齡買新屋、青年買老屋) ⑤ 婚育強綁定(降利率) 改採「加額度」:新婚1,200萬、育兒1,500萬 用錯工具。加額度=鼓勵多借、開更大槓桿,無「生越多、補越多」的動態利率設計 ⑥ 寬限期專屬婚育、依胎數延長 寬限期維持全民一律最長5年 未專屬婚育、未與生育掛鉤,資源未集中投向育兒臨界家庭再次呼籲財政部:把錢花在對的地方,才不負「安心成家」之名
青安3.0增設所得、年齡與房屋總價門檻,代表政府終於承認,購屋補貼不能毫無篩選地向所有人開放。但目前的改革只是「換湯不換藥」,並未真正轉向「精準補貼」與「支持婚育」。
因此,我們呼籲財政部,應將青安3.0的政策目標重新拉回「協助青年安心成家」:將適用對象限縮為真正首購者;排富改採家戶所得並納入資產;貸款額度與所得及合理房價所得比連動;婚育支持從提高額度改為降低利率;寬限期應優先保留給育兒家庭。
青安政策的成敗,不在於政府讓青年「可以借多少」,而在於能否讓真正有需要的人「負擔得起」。把有限資源用在跨不過門檻的家庭,而不是替原本就有能力購屋的人降低成本,才對得起「青年安心成家」之名。
這篇文章 【聲明】青安3.0換湯不換藥,五大病灶依然未解 名下無房不等於真首購,提高額度更不等於支持婚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悼念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文/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香港邊城青年等多個團體(羅列文末)
格桑堅參 Kelsang Gyaltsen Bawa(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演講稿:
各位尊敬的來賓、媒體朋友、關心圖伯特的朋友,
以及所有站在自由、人權與正義一方的朋友們:
今天,我們聚集在自由廣場,
不只是為一位英雄送行,
更要向全世界發出一個清楚而堅定的聲音:
圖伯特沒有沉默! 自由、人權與民族尊嚴,絕不向極權低頭!
此刻,我們懷著無比沉痛的心情,深切悼念供身自焚的圖伯特同胞——洛嘎讓贊。
洛嘎讓贊沒有拿起武器,也沒有傷害任何人。
他燃燒的,只有自己的身體;照亮的,卻是圖伯特七十多年來仍無法擺脫的黑暗。
供身自焚,不是仇恨,而是悲憫;
不是暴力,而是在所有和平發聲管道都被切斷的絕境下,
以生命向世界做出的【最沉痛控訴】。
洛嘎讓贊以自己的奉獻提醒我們:
今日圖伯特所面對的一切苦難,根源在於我們失去了獨立的國家與主權。
圖伯特國徽所揭示的信念,就是:【真理必勝!正義終將得到伸張!】
而無可爭辯的真理是:
圖伯特歷史上曾是獨立的國家;
圖伯特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守護我們代代相傳的語言、文化、宗教與民族尊嚴。
今日圖伯特的政治壓迫、民族同化與宗教控制,
甚至連達賴喇嘛尊者的法相都不能供奉,正是人民無法掌握自身命運的結果。
然而,北京當局沒有停止壓迫,反而以《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更加系統性地推動同化政策。
這絕不是促進團結的良法,而是一部以法律為包裝,企圖進行思想控制與文化抹除的極權工具。
【這部惡法】企圖剝奪圖伯特人民的歷史,
抹去我們的母語,滅絕我們的信仰,最後讓我們忘記自己是誰。
但是,我們今天要清楚地告訴北京:
法律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卻無法抹去一個民族的集體記憶!
可以拆毀有形的寺院,卻無法摧毀人民心中無形的信仰!
可以監禁人的身體,卻永遠無法監禁追求自由的靈魂!
各位朋友,在抵抗強權的路上,圖伯特並不孤單。
今天,不論是維吾爾人民、南蒙古人民、香港人,還是正在遭受軍事威脅與統戰滲透的臺灣,我們都站在抵抗擴張的最前線。
今天發生在圖伯特的事情,絕不是與我們無關的遠方苦難。它提醒所有自由社會:當一個極權政權可以任意踐踏一個民族的【獨特身分與基本尊嚴】時,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因此,我們要向臺灣政府、臺灣人民,以及今天在場的所有主辦、協辦團體、在臺圖伯特社群與志工夥伴,表達最深切的敬意與感謝。
因為有你們,圖伯特的聲音沒有被淹沒;因為有你們,世界仍然聽得見雪域佛國的呼喚。
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守,正在向所有受壓迫的民族傳遞希望:
極權不是命運!
壓迫不會永遠持續!
自由終將戰勝恐懼!
各位朋友,一百六十多位圖伯特人,以供身自焚這樣最悲壯的方式,
向世界呼喊:「請救救圖伯特!」
難道這還不足以震撼世界的良知嗎?
人權不應因地緣政治而有雙重標準;
自由也不應因為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而被選擇性地捍衛。
如果國際社會對圖伯特的苦難冷眼旁觀,這種姑息,只會讓暴政更加肆無忌憚。
最後,請大家牢牢記住:
圖伯特不是歷史! 圖伯特,是今天仍然持續發生的人權危機!
洛嘎讓贊已經離開我們,但他留下的不只是火焰,更是一道留給全世界的良知考題。
今天,如果我們選擇沉默,黑暗便會加速蔓延;
但如果我們選擇發聲,希望的光芒就永遠不會熄滅!
讓我們共同守護真理、守護自由、守護每一個民族應有的尊嚴與權利!
願洛嘎讓贊與所有為圖伯特自由犧牲的先烈安息!
願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長久住世,法輪常轉!
願真理戰勝謊言、慈悲戰勝暴力,願自由早日降臨圖伯特!
博嘉洛! 圖伯特必勝! 謝謝大家!
【新聞稿】
7月15日晚上19:00,在自由廣場,包括圖伯特人、聲援圖伯特的NGO,及受到中共民族團結法影響的香港人、維吾爾人及台灣人,我們聚集在一起,舉辦「追悼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集會。就如同洛嘎讓贊所說,要繼續奮鬥,因此這次的集會不只是追悼,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團結」,團結一起抵抗中共的暴政及團結促進惡法。
#洛嘎讓贊LobgaRangzen自焚
圖伯特英雄洛嘎讓贊(Lobga Rangzen/རང་བཙན་བློ་དགའ་,本名Lobsang Palden,Rangzen/讓贊是藏語「獨立」的意思)於美國東岸時間7月2日下午5:59分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大門前,拿著圖伯特國旗自焚,抗議中國暴政並呼籲國際社會的關注。這段畫面,從洛嘎讓贊的Facebook帳號直播出去,不只圖伯特人,想信只要心存良知的人看到後都會心碎。被火吞噬的痛苦,在臨床醫學上被公認為最劇烈且最難以忍受的疼痛之一,是超越人類生理極限的折磨,但他仍然直挺挺的站著,直到最後一刻倒下。
在自由國度的洛嘎讓贊,爲什麼要選擇這樣極致的方式抗議,用自己的身體自焚供養圖伯特的信念?
#洛嘎讓贊LobgaRangzen遺言
中共在7月1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促進法》,洛嘎讓贊在7月2日自焚,從他事先留下來的影片可以清楚知道:「我們現在做的,是為了保存自己的語言與文化。所以,該跳舞的還是要跳舞,該唱歌的還是要唱歌。因為這些都是為了讓年輕一代的藏人,能夠接受並傳承自己的語言與文化。」「我們不要因為一個人的行動,就只停留在悲哀或默哀之中。我們真正需要悲哀、需要默哀的,是我們失去了自己的國家。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為此發起更大的行動。」「因此,我雙手合十請求大家:如果你們真的要哀悼我,請按照我在這裡所說的願望去做。希望每一個人都為圖伯特的事情繼續努力,繼續奮鬥。」
#一起補課了解圖伯特
星期三除了是洛嘎讓贊做七的日子,也是白色星期三Lhakar(拉喀)。Lhakar是在2008年由圖伯特境內學生發起的和平、非暴力的文化保存運動,希望守護與傳承圖伯特的語言及文化。每逢星期三,全球藏人會透過日常行動來實踐圖伯特文化認同與良善價值。7月15日晚會之後,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三)將會在左轉有書舉辦四場講座,包括談《吃佛》一書、圖伯特自焚的狀況、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促進法》及中國恐怖主義在台灣的擴張和滲透,讓大家更了解洛嘎讓贊自焚的意義及後續應該關切的議題。活動訊息將會陸續公布…
#了解圖伯特人自焚
從2009年開始至今,在圖伯特境內有159 位自焚者,其中已知有 127 人身亡,其餘人員多數被軍警強行帶走後生死未卜;境外(印度、尼泊爾、美國)則 共有 11 位 藏人自焚。全球已知總人數累計已達 170 位,但可能還有沒有被報導出來的黑數。早期的自焚者多為喇嘛與尼師,但隨後擴大到圖伯特社會的各個階層,包括牧民、農民、學生、知識份子、平民母親與熱門歌手等(如 2022年自焚過世的才旺羅布),年齡最小者僅 15 歲、最大為81歲。自焚者在火光中高呼的口號、留下的遺言、遺書,主要訴求包括讓達賴喇嘛尊者返回圖伯特、圖伯特需要自由及抗議中共強推漢化政策導致圖伯特文化滅絕,希望保存圖伯特宗教、語言與文化。
這些自焚者並非出於個人的絕望,而是自焚獻身,作為一種「和平、不傷害他人、僅傷害自己」的極端非暴力手段,試圖點燃國際社會對圖伯特苦難的關注,並喚醒圖伯特人內部的凝聚力。
我們不忍、不希望再有圖伯特人供身自焚,最好的方式就是全世界要關注自焚者的訴求,並且抵抗中共的暴行。
預計流程:
19:00 追悼會開始|主持人札西慈仁、李芃萱
19:00-19:10 開場、圖伯特國歌、默哀
19:10-19:30 喇嘛誦經+獻哈達(主持人同時引導參與群眾上前獻哈達)
19:30-19:45 圖伯特代表發言
格桑堅參 Kelsang Gyaltsen Bawa(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
貢卻拉巴 Kunchok Lhakpa(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
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
播放Lobga Rangzen遺言
19:45-19:50 撕毀民族團結法
圖伯特代表留在場上、邀請貴賓一起上台,全場一起撕毀民族團結法
19:50-20:20 聲援短講
20:20-20:30 真心祈願文、圖伯特人民起義歌、繞行三圈念誦Om Mani Padme Hum、焚烟供施(佛教徒用糌粑糅合三白三甜焚之以祭鬼神的一種香末)
合辦: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香港邊城青年、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圖博之友會、台灣圖博自由學聯、台灣勞工陣線、陳文成基金會、香港人權陣線、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世代共好、台大大陸社、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圖伯特國歌、默哀、參與者獻哈達悼念、誦經、各界短講、撕毀中共民族團結惡法…
*請著黑色衣物,也歡迎披上圖伯特國旗或者鮮花致意。主辦單位會準備白色哈達讓參與者悼念致意。
這篇文章 【新聞稿】悼念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六都財源大增,社會投資不能原地踏步!社宅、托育、勞動團體,共同倡議啟動
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
今年六都地方選舉即將展開,各黨候選人也將陸續提出市政願景與政策主張。然而,攸關市民日常生活條件的住宅、托育與勞動政策,過去往往被分散討論,缺乏能夠相互銜接、持續追蹤的整體回應。
因此,在選戰正式升溫前,我們期待各黨候選人不只提出城市發展口號,更應就市民最切身的生活需求,提出明確目標、具體作法與後續可檢驗的政策承諾。
針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今日(7/15)特召開記者會,提出本次地方選舉之住宅、托育與勞動訴求,並宣布開啟後續倡議計畫。
從安居、照顧到工作:六都治理的共同課題
今年六都地方選舉,是各政黨競逐城市發展願景的時刻,也是檢驗地方政府能否回應市民真實生活壓力的關鍵時刻。近年房價與租金高漲、托育資源不足、低薪與不穩定就業、職場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不足,已不再是能由單一局處、單一政策分別處理的問題。
對多數青年、勞工、照顧家庭與各世代市民而言,能否在一座城市安身立命,取決於城市是否提供足夠穩定的公共支持:包括足夠的社宅、更多的公共托育,同時在安全且有尊嚴的勞動條件下持續發展。
社會住宅、公共托育與勞動支持,表面上分屬居住、照顧與就業政策,實際上卻共同構成市民日常生活的基礎條件。
沒有穩定且有尊嚴的工作,家庭便難以承擔居住與照顧成本;沒有可負擔且穩定的住宅,工作者便可能被迫在高房租、長通勤與居住不安定之間消耗生活;沒有普及且可靠的公共托育,照顧責任便會反過來壓縮勞動參與,特別使青年父母、女性工作者與經濟弱勢家庭承受更高風險。
因此,社宅、托育與勞動不是三個彼此分散的福利議題,而是六都維繫社會安全、人口韌性與城市競爭力的共同基礎建設。
財源增加,六都更應承擔治理責任
尤其在《財政收支劃分法》調整後,地方政府可運用財源明顯增加,六都更沒有理由停留在零散補貼、短期紓困或煙火式政績。補貼固然能在短期內減輕部分負擔,但若缺乏公辦服務、制度性投資與長期治理能力,公共資源往往難以真正轉化為市民可依靠、可近用、可課責的生活保障。
面對居住、托育與勞動市場中長期存在的價格失衡、資訊不對稱、品質不一與弱勢排除,六都政府應有更積極的治理角色,將財政紅利轉化為實質公共服務供給,而不是讓市民繼續獨自承擔市場風險。
表/2025-2026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至六都額度與增幅
城市 2025年(114年) 2026年(115年) 增額 增幅 臺北市 689.49億元 1,159.87億元 470.38億元 68.22% 新北市 536.96億元 969.20億元 432.24億元 80.50% 桃園市 353.76億元 664.01億元 310.25億元 87.70% 臺中市 441.22億元 752.35億元 311.13億元 70.52% 臺南市 319.09億元 508.15億元 189.06億元 59.25% 高雄市 494.83億元 769.38億元 274.55億元 55.48% 六都合計 2,835.35億元 4,822.96億元 1,987.61億元 70.10%(資料來源: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地方政府明細表)
本次六都倡議住宅、托育、勞動三大訴求
六都擁有最多人口、最集中資源與最完整行政量能,也應承擔更高責任,讓城市不只是經濟發展的載體,更成為各世代市民住得起、托得起、工作有尊嚴的宜居社會。期待各黨候選人不再停留於抽象口號與短期補貼,而能針對居住、照顧與勞動條件提出具體、可執行、可檢驗的城市治理方案。
因此,我們共同提出本次六都倡議,要求各黨六都市長候選人不再將社宅、托育與勞動切割處理,而應提出整體性的城市治理承諾。
在社會住宅方面,候選人應承諾持續興建社宅,並提出具體、可追蹤的任期目標。同時,社宅承諾不能只停留在興建口號,更必須搭配足以支撐目標落地的制度配套,包括:(1).建立社宅用地儲備,將社宅用地納入整體開發與重大開發條件;(2).透過都市計畫變更、都市更新容積獎勵、TOD 增額容積與捷運聯合開發等城市開發利得,多元取得社宅;(3).制度化提撥住宅基金與相關興辦財源,讓承諾有穩定財務支撐;(3-1)尚未成立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直轄市,應積極成立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由專責機構負責社會住宅興辦與營運;(4).整合中央與地方社宅的租金、招租與營運規範以及住民支持服務,確保社宅不只蓋得出來,也能長期穩定、有效、保障弱勢居住的管理。
在公共托育方面,首長候選人必須同時回應兩項挑戰:一是出生數減少下的資源精準配置;二是雙薪家庭提早送托趨勢帶來的需求增加。因此,建議採納三項施政作為:(1).轉型。現行公共化幼兒園3至5歲班招生不足之處,應優先降齡轉型2歲班;甚至視家長需求,直接轉為0-2歲公托或公共家園。(2).擴充。社會住宅附設公共托育應列為標配;若特定區域公共托育仍有排隊候補現象,則應繼續徵用公立國民中小學的空間,辦理公托或公共職場保母。(3).預判。建立托育需求預判制度,比照日本部分地方政府,接受家庭於懷孕期間預先登記公共托育需求,掌握未來一至兩年的供需變化,作為資源布建之依據。
在勞動政策方面,六都應合理增加勞工支持,透過預算挹注投入職能培力、勞檢職安、就業支持與勞動保障等基本社會投資。可行方向則有(1).增加勞工主管預算:六都應率先提升勞工預算,強化在地就業發展與建立尊嚴勞動所需資源,尤其是充裕勞檢預算及查察人力。(2).加強在地化就業服務:中高齡、青年、女性等不同族群仍存在各項就業障礙,六都應率先設置《就業支持聯繫會報》,邀集勞工與社福團體共同規劃創新性方案,強化在地就業服務與支持體系;(3).提高最低工資違法累進處分,最低工資足額給付是底層勞工生活的保護底線,但六都的裁罰基準規範不一致造成差別待遇,我們主張六都應拉齊最低工資的裁罰基準。
即日起啟動候選人拜會與政策評比
今日記者會後,三團體將開啟六都市長主要參選人拜會行動,陸續邀請各黨候選人就住宅、托育與勞動政策提出具體回應。我們將向候選人說明本次倡議的核心訴求,並要求候選人不僅提出原則性支持,更應針對社會住宅興辦目標、公共托育供給擴大、勞動治理投資與就業支持等面向,提出具體政策內容、預算規劃與推動時程。
後續,我們也將持續追蹤各候選人的政見發布、公開承諾與拜會回覆,檢視其是否能回應市民在居住、照顧與工作條件上的實際需求。對於候選人提出的主張,我們將進一步整理比較其具體程度、可行性與後續可檢驗性,避免選舉承諾停留在口號、願景或短期補貼。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六都財源大增,社會投資不能原地踏步!社宅、托育、勞動團體,共同倡議啟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威權歷史、創傷記憶的安頓:《春雨424》與《獨奏者之舞》獲頒第十五屆社會公義電影獎
(《春雨424》劇照)
文/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中華民國勞動及就業促進協會
2026年台北電影獎頒獎典禮甫於7/12(日)晚上舉辦。由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等民間公民團體,以獨立會外賽形式舉辦的第十五屆「社會公義電影獎」也隨後揭曉,頒給《春雨424》與《獨奏者之舞》兩部戒嚴年代的歷史人物紀錄片,以表彰兩片對台灣共同記憶的豐富與傳承、對威權年代不同追求的見證,以及對複雜人性的立體刻畫。
社會公義電影獎獨立於台北電影獎賽事,由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等公民團體舉辦;其籌備組每年諮詢外部專家,從台北電影獎入圍名單中,選出若干「具有社會關懷與符合社會公義」的作品,邀請影片版權人參與。今年台北電影獎共有331件作品報名,選出29部作品入圍各類獎項;社會公義電影獎再從中選出13部參與評選。主辦單位希望藉此獎項,促進各界對當代台灣電影承載社會議題的關注與討論。
本屆社會公義電影獎選入的13件作品,包括劇情長片《丟包阿公到我家》《那張照片裡的我們》《深度安靜》《死亡賭局》與《人生海海》;紀錄片《春雨424》、《同一條船下》、《獨奏者之舞》、《傳奇女伶高菊花》與《第九十三封信之後》;短片《這不是我的牛》;以及動畫短片《工》跟《我朋友的故事》。從主題論大致可分成三群:一、威權時代歷史與人物,如白恐、刺蔣案、中壢事件等;二、家庭與死亡,如涉及家庭照顧、家內暴力、安樂死、自殺等;三、體制下的荒謬,包括死亡賭局、司法冤案、軍隊體制、資本勞動。
本屆評審團主席由曾獲金馬獎最佳原著劇本、南特影展最佳導演、芝加哥影展國際影評人獎肯定的資深劇場與電影編導鴻鴻擔綱。評審委員包括曾獲金馬獎最佳創作短片、台北電影獎百萬首獎,執導過《灣生回家》與《尋找湯德章》等片的黃銘正導演;曾以《日常對話》獲頒柏林影展泰迪熊最佳紀錄片獎的黃惠偵導演;曾以《用九柑仔店》金鐘獎戲劇節目導演獎,並以《查無此心》入圍金馬獎最佳新導演的曾英庭;以及曾長期擔任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的社會學實踐研究者林柏儀。
本屆評審團認為,「社會公義電影獎」需兼顧「電影獎」與「社會公義」:作為電影獎,電影本身的拍攝與敘事技巧、好不好看,應是評選基本門檻;其次才能考慮其所涉及的公義議題。評審團主席鴻鴻特別強調:評選應考慮該片能否「看見新的觀點、新的史料,而不只是在議題上原地踏步」。
社會公義電影獎評審會議照片(左起林柏儀、曾英庭、黃惠偵視訊、鴻鴻、黃銘正)
威權時代的面容
評選會議一開始,由馮賢賢執導,關於1970年「刺蔣案」三位關鍵參與者黃文雄、鄭自才、黃晴美的紀錄片《春雨424》,就以其感動人心的敘事力、彙整史料的努力、卓越的平衡感,以及對黃晴美這位世所忽略女性角色的聚焦,獲得多數評審的青睞。
本片結合檔案、訪談與長時段敘事,不只重訪當年刺蔣案事件與時代背景,更追溯參與者日後漫長的返鄉、創傷與政治選擇;其拒絕簡化的英雄敘事,也未流於「政宣」,而是對當年宏大時代敘事下的抉擇、台獨運動的策略分歧、參與者的心境與際遇,乃至被主流歷史敘事遮蔽的女性角色,都有立體細膩的刻畫。
另一部獲獎影片,由李立劭執導的《獨奏者之舞》,是導演對其父親——身為白恐受難者二代的音樂學者李哲洋,一生的回顧與致敬。李哲洋受其父親李漢湖遭控「知匪不報」遭槍決的牽連,先是在讀台北師範學校期間遭退學,後又失去赴日進修的機會。但李哲洋仍透過自學與獨立研究,替台灣引介大量音樂著作,參與創辦《全音音樂文摘》並編譯《最新名曲解說全集》,並採集大量地方民俗音樂與原住民音樂,建構起台灣音樂史資料庫的雛形。
本片雖涉及白恐事件的衝擊,甚至談到一段李哲洋去收屍的橋段;但全片並無悲情控訴,而是平和地娓娓道來,聚焦在主角在現實中如何轉向、超越,並在一個追尋「中華文化」的年代,默默替民間音樂素養播種,替台灣原民歌謠保存續命。有評委曾對本片關於白恐受難經驗的「平和」感到疑惑,甚或覺得應更挑明去談;但也有評委認為導演的節制,正映照著其父親當年的「沉默」,反而有種厚度。「看似雲淡風輕,但整個脈絡串起來卻讓人起雞皮疙瘩。這反而是對白色恐怖的最好見證。」
《獨奏者之舞》劇照
由盧元奇執導的《傳奇女伶高菊花》,也是刻畫一段被威權體制改寫的人生。若說前兩片呈現了艱困時代「人的選擇」,本片體現的更多是「沒得選擇」。本片主角高菊花身為白恐受難者高一生之女,被迫放棄赴美學醫夢想,以藝名派娜娜 (Panana) 走入歌壇,又受情治系統監控下,被安排與外籍人士往來。有評審觀影後說,「原來當年情治體系介入這麼細,這麼沒底線」。
同樣涉及威權時代記憶的,還有青春偶像劇情片《那張照片裡的我們》。該片背景設定在1977年中壢事件前後,以「照片」作為串接記憶與歷史現場的媒介,以青年友情、愛情與政治事件交錯推進。本片從照相館、照片切入的設計,以及在場景時代感的考究與還原,都受到評審好評。特別透過韓國演員振永飾演的金浩熙,提供一個台灣民主化關鍵事件的外在視角,也替其與三年後韓國「光州事件」間,建構一種東亞威權民主化脈絡下的互文性,是很別出心裁的設計。
《那張照片裡的我們》劇照
歸鄉人與家、死亡與創傷
另一部深受評審團關注,前兩輪投票與《獨奏者之舞》平分秋色的作品,是由唐福睿編導的劇情片《丟包阿公到我家》。該片描述在屏東客庄的菲律賓照護工 April 驟聞母親病危,被迫拖著她負責照護的阿公一起回鄉,卻得面對與丈夫、兒女睽違十多年的隔閡張力;另一方面,阿公兒子阿偉出獄回家,卻發現老爸失蹤,也面對故鄉與親友的陌生隔閡。台菲雙線故事、兩個困頓的「歸鄉人」,最後又因一通電話串在一起,交織出風趣感人的故事。
本片以溫情喜劇形式,觸及高齡照顧、跨國移工、更生人等多層議題。其也反映台灣對外籍照護工的依賴,如何同時拉扯兩地「家庭」的邊界與「家人」的定義。雖然影片形式限制其探討深度,但有評審認為,光是能帶著台灣觀眾到菲律賓,看見一個「移工」背後的原生家庭——看見當移工來台照顧我們家人時,身後拋下的那些家人、那些照顧責任,就非常有意義。
《丟包阿公到我家》劇照
廖克發的黑色喜劇《人生海海》也從一個「歸鄉人」開始——馬來西亞華人阿耀返鄉奔喪,父親卻被指稱已經皈依伊斯蘭教,遺體必須安葬在伊斯蘭墓地,從而三兄妹展開一段尋回遺體,也是尋找家族認同的旅程。本片從一位奔喪的歸鄉人、父親遺體的歸屬,帶出人在國家、族群、宗教各種框架中的定位難題。電影以黑色荒誕的笑點,包著思想的刺。
相對於前兩片的詼諧,沈可尚的《深度安靜》則以內斂壓抑的手法,以冷調、沉靜,到帶著窒息感的影音節奏,逼視家庭中那些緘默暗角,深描那些說不出口的憤怒悲傷。本片中由張孝全飾演的諭明,在林依晨飾演的妻子依庭離世後,才逐步察覺妻子與其姊妹童年曾承受的家內創傷,並指向由金士傑飾演的岳父。這部心理家庭劇內核的悲愴,並非透過對白闡明,而是透過鏡頭語言與聲音設計,在壓抑的家庭日常中慢慢滲出,是部風格強烈、直擊人心的作品。
《人生海海》劇照
《深度安靜》劇照
由林佑恩、劉燕美共同執導紀錄片《第九十三封信之後》,同樣涉及家庭與死亡。本片主角吳亭瑩在2018年接受腦瘤手術,術後仍長期承受頭痛、癲癇、肢體僵硬的痛苦,因此開始與瑞士安樂死機構 Dignitas 聯繫,展開九十多封信的往返。本片雖涉安樂死議題,但真正主軸在一個「困於痛苦,但仍為愛牽絆的人」如何爭取最後的自主;如何在「解脫」與「愛 」中拉扯。有評審認為本片主題重要、欣賞其風格「節制」,表示本片「篇幅雖短,但有足夠厚度」。
而由林奕伶導演的動畫短片《我朋友的故事》,描繪主角「牙包」面對朋友自殺,先是以憤怒包裹悔恨、抗拒接受,到在夢中與友對話,之後重讀遺書,逐漸放下執念的故事。該片以構圖、色彩、配音與配樂,呈現主角面對自殺的情緒階段;有評審表示,在短短幾分鐘內被打動好幾次。
《第九十三封信之後》
《我朋友的故事》劇照
社會體制下的荒謬
詹淳皓的黑色犯罪電影《死亡賭局》,改編自台灣中南部「老人互助會」演變為投注老人死期賭局的真實事件。本片也涉及死亡,但從前幾部的親友視角拉到社會層面。片中主角是一位因職棒「假球案」跌入人生谷底的前投手,某夜返鄉意外發現重病父親被捲入死亡賭局,隨後遭人追殺一夜狂奔;而觀眾也隨主角從地方婚宴、醫院、路上、賭局、工業區到海口,邊逃邊拼湊真相。評審團認為,本片影像風格突出、節奏緊湊而配樂出彩,有建構「台灣鄉土黑色驚悚」類型片意圖。
張明右執導的紀錄片《同一條船下》,則聚焦於因2009年東港運毒案被判刑入監,但在2021年再審改判無罪的船長陳火盛;本片透過多方訪談重建案件事實、司法辯論、冤案「偷走的家庭時間」,並探討錯判冤案的制度責任。有別於過去冤案紀錄片著重的感性敘事,本片採取更冷靜理性的案件爬梳、訪談思辨、司法解釋,帶領觀眾思考:證據如何在司法過程中被詮釋?司法體系能否理解討海人的生活世界?本案是近年冤獄平反罕見的成功案例;有評審認為,法院判決書通常不容易讀,本片能補足這個缺口,促進社會溝通與公共思辨。
《死亡賭局》劇照
《同一條船下》劇照
林治文執導的劇情短片《這不是我的牛》,場景設定在屏東某軍演頻繁的村落,部隊派待退士兵去照顧村民牛羊,卻在射擊週弄丟牛,引發一連串黑色幽默的連鎖反應。評審團認為本片有「魔幻寫實的魅力、自成一格的世界觀」,也似乎有「強烈的象徵與指涉」而討喜;但到底在談什麼——是軍民互信的脆弱、承平時期軍隊體制的荒謬,還是「大家都做戲」的組織文化等,電影本身沒有多作解釋,只留給觀眾去詮釋。
最後,吳承筠執導的動畫短片《工》,挪用了物理學上「功」的公式,將能量的「功」換為勞動的「工」(英文皆為work),拋出「力X位移=工」為引,呼應英文片名 “Force Times Displacement”,並帶出對「工作為何」的追問。本片不是傳統故事,而是以影像寓意銜接的一段象徵旅程——全片以手繪線圖、實物、顯微鏡影像等複合素材的高頻蒙太奇,從一個人伐木雕刻神秘木偶開始,陸續帶出升學淘汰、工廠生產、工業產品、商標、數字化、隱藏世界、孤獨異化,乃至焚毀文明、回歸自然的象徵。本片詩意而抽象,隱喻對資本世界批判。
《這不是我的牛》劇照
《工》劇照
從本屆社會公義電影獎的評選過程能看見:今年台北電影獎的入圍片單,納入許多聚焦於威權歷史的紀錄片或戲劇作品,這能視為歷史轉型正義的一環;其次、本屆也有許多作品聚焦於家庭、創傷、死亡這類比較屬於私領域、微觀尺度、心理學式的敘事主題;相對而言,雖仍有入選作品談及體制下的壓迫與荒謬,但傳統如階級、勞動、族群、環境、政治、媒體這類硬性主題,比起過去則減少許多。這些現象,值得我們一起思索。
這篇文章 【新聞稿】威權歷史、創傷記憶的安頓:《春雨424》與《獨奏者之舞》獲頒第十五屆社會公義電影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立院再排審人工生殖法 婦團籲:別讓代孕爭議持續延宕修法
文/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立法院將於7月16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法,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等團體今天(14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將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儘速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讓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得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落實女性生育自主。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指出,人工生殖適用對象的擴大,與代理孕母制度是兩項性質截然不同的政策,不應混為一談。後者涉及孕母、委託者、代孕子女及親子關係等複雜法律與倫理問題。代孕不該成為政治交換的籌碼,在性別權力仍不平等、女性承受婚育與傳宗接代壓力的台灣,倉促推動代孕制度,恐使弱勢女性成為被剝削的一方。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主任陳政隆表示,代理孕母制度長期存在重大爭議,不應以女性的生育能力作為談判工具。現行《人工生殖法》僅限異性婚姻家庭使用,導致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長期遭到排除。許多完成凍卵的女性也擔憂,若修法持續拖延,將錯失生育時機。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代理孕母涉及女性人權、健康、親權及兒權等重大議題,應脫鉤討論,不應綁在《人工生殖法》修法中。女性本就有使用自己的子宮孕育子女的權利,許多單身女性早已做好身心、家庭及經濟準備,政府應儘速排除制度障礙,保障女性生育自主。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陳惠雯則強調,任何生殖政策的進步,都不能建立在另一位女性權益的犧牲之上。任何制度的改革,都必須同時守護女性身體自主、人權保障與兒童最佳利益,才是真正符合性別平等精神的立法。
記者會邀請了單身女性Sharlene分享自身凍卵經驗。Sharlene認為即使沒有另一半,自己有能力也願意承擔養育小孩的責任。經過每天到醫院施打排卵針的療程,最終順利完成凍卵。然而,她卻發現,卵子是自己的、療程是自己承受的、費用也是自己支付的,未來能否使用自己的卵子,竟仍受到法律限制。而政府提供的人工生殖相關補助,自己也無法適用。
婦女團體共同呼籲,立院應將代理孕母議題與《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優先完成已有社會共識的改革,保障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平等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權利,避免高度爭議的代孕議題持續拖延修法,損及女性生育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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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嚴厲譴責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吸血」提議,強收「媒合費」屬違法行徑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無恥至極!嚴厲譴責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吸血」提議,強收「媒合費」屬違法行徑,工會必向勞動主管機關舉發!
今日代表資方平台的數位平台經濟協會開記者會,竟大言不慚地宣稱,因應外送專法實施,企圖向基層外送員強索所謂的「媒合費」來填補資方利潤。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對此表達最嚴厲的譴責與唾棄!這種提議不僅荒謬透頂、吃相極度難看,更是明目張膽地踐踏基層外送員的生存底線,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工的作法,絕對是公然的違法行徑!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痛批,所謂的「媒合費」,根本是平台為了規避經營責任,強行從外送夥伴身上「割韭菜」的違法手段!平台自身的系統維護、行政客服與人事開銷,天經地義就是企業營運必須承擔的成本。李建明怒斥,資方竟然企圖以法規成本增加為藉口,將這些開銷違法轉嫁到每天在外風吹日曬雨淋、用命換取微薄辛苦錢的外送員身上,簡直是顛倒是非、毫無企業道德。專法的初衷是保障勞工,協會卻以此作為違法剝削的擋箭牌,把外送夥伴當作資方的提款機,工會絕不容忍!
工會發言人蘇柏豪則發出最嚴厲的警告,資方若膽敢以「媒合費」為藉口,擅自從外送員的薪資中變相扣款,就是視國家法規於無物的違法行為!平台財大氣粗,卻連最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都不顧,企圖用盡各種名目剋扣外送員的基本報酬,全台外送員絕對無法接受。蘇柏豪強調,工會強烈要求各大外送平台與數位平台經濟協會懸崖勒馬,立刻收回這種毫無人性的荒謬提議!若平台執意硬幹、強推任何形式的違法剝削條款,工會將第一時間備妥所有證據,直接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舉發,並尋求一切法律途徑追究到底,誓死捍衛外送夥伴的每一分血汗錢,絕不讓惡劣資方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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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平台一邊吹噓高時薪、一邊喊成本暴增?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痛批:獲利自己拿,帳單卻要外送員買單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平台一邊吹噓高時薪、一邊喊成本暴增?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痛批:獲利自己拿,帳單卻要外送員買單,吃相極其難看
針對今日由資方組成的DEAT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建議向外送員收取「媒合費」,作為因應外送專法成本增加的方式,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表達強烈譴責。
平台過去長期透過媒體及招募廣告宣傳:
* 外送員平均時薪270元
* 熱門區域300元以上
* 部分時段甚至超過390元
然而外送專法實施後,最低報酬保障標準約245元。
工會質疑:
過去270元、300元、320元都是平台自己說的,現在245元卻突然變成成本增加,到底增加在哪裡?
如果連245元都負擔不起,那過去的高收入宣傳究竟是真實數據,還是招募話術?
更諷刺的是,平台一邊喊外送員太多、市場無法負荷,一邊卻持續招募新人,甚至祭出13,000至15,000元高額推薦獎金。
工會質疑:
如果真的人太多,為什麼還在招?
如果真的無法負荷,為什麼還願意砸錢找新人?
平台享受人海戰術帶來的利益時,從未嫌過人多;法律要求平台負起責任時,卻開始嫌人太多、成本太高。這不是矛盾,而是雙重標準。
對於媒合費的說法,工會更直言:
外送員自備車輛、自付油資、自負保養維修及交通風險,替平台完成訂單、創造營收,如今竟然還要付費給平台才能工作。
這不是媒合費,這是課金上班費。
這是向勞工收取工作機會費。
更重要的是,勞動部《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文規定:
外送員不得負擔外送平臺業者之經營成本。
如果所謂媒合費、平台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目,本質上是在轉嫁平台營運成本,工會將要求主管機關立即介入檢視其合法性。
工會認為最荒謬的是,平台宣稱:
* 外送員時薪270至320元
* 外送員太多
* 專法成本太高
卻同時:
* 持續招募新人
* 持續發放高額推薦獎金
* 持續擴張市場
* 研究向外送員收費
工會痛批:
司機替企業工作,企業向司機收費。
司機替企業賺錢,企業再向司機收取媒合費。
司機替平台送單,企業再從媒合費發薪給司機。
這恐怕是全球少見,甚至堪稱獨步全球的商業模式,可笑至極。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嚴正表示:
外送員不是提款機,不要一邊靠外送員賺錢,一邊還想向外送員收取上班費,這不是平衡。這是名副其實的成本轉嫁。
這種吃相,真的非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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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耗費公帑的「無效核能公投」又來了 投了再投?要投幾次?立院鬧夠了沒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今日中午,在多數民眾還一頭霧水的情況下,立法院匆匆通過兩項公投案。其中一項竟又是核能公投。為了強行綁定年底大選,在野黨匆促提案、快速表決,最終挾人數優勢,以贊成 58 票對反對 48 票強行將該案逕付二讀,送交黨團協商。一個月後三讀通過即可成案。如無意外,年底我們將迎來台灣第四次的全國性核能公投。
政治秀代替修法:公投淪為特定政黨的「選舉提款機」
隨著 2026 年底地方大選步步逼近,國民黨又開始大演政治秀。他們不在乎公共政策,不在立法院認真修法,眼中只有選舉利益。他們在乎的,只是如何在選前撈取政治資本,將複雜的環境、人權與民生議題,精算成民粹動員與催票的工具。
這種一投再投、勞民傷財的無效公投,到底鬧夠了沒!把公投當兒戲,台灣社會到底還要被政客綁架幾次?公投本應是彰顯直接民主的工具,如今卻徹底淪為特定政黨的「政治流量密碼」與「選舉提款機」。
包山包海的「糖衣主文」:一場政治幻覺
試看這次國民黨提出的公投主文,簡直是包山包海的政治話術。他們試圖將「國民健康、穩定供電、便宜電價、國防韌性、AI產業發展」等所有美好的願景,強行與「提高核能占比」掛鉤。這種主文設計是在公然扯謊,甚至製造幻覺,誤導民眾以為「只要投下同意,核能就能解決世上所有問題」。
自 2025 年 5 月 17 日台灣關閉最後一座核電廠以來,台灣已經平穩度過了 423 天的非核家園。這一年多來沒有核電,台灣供電穩定、空污持續減少。這個鐵一般的事實,早已戳破了擁核陣營長期恐嚇台灣社會的謊言——「沒有核電就會缺電」。事實證明,核電沒那麼不可或缺,而這場政治公投最荒謬之處,就在於大多數人仍不知核電早已不是我國能源重要選項,並且提案方完全不敢面對核能背後的巨大風險與代價。
核心問題全交白卷:毫無專業評估的政治口號
核能是否使用,是一個高度專業、關乎未來的嚴肅課題。令人憤怒的是,提案立委甚至拿不出任何具體的政策內涵:核電占比多少才合理?要花多少時間與成本?重啟機組安全嗎?最致命的核廢料要放在哪裡?天文數字的興建經費是否排擠其他能源投資?其他能源配比為何?核安標準與地方同意機制又在哪裡?有務實的核災應變方案嗎?
當面對這些核心問題時,提案方全部交了白卷。隨口喊出的政治口號,到底要如何落實為可行政策?這背後,根本毫無專業評估。
無效公投消耗公帑 立委帶頭浪費民脂民膏
如果真要將核能重新納入國家能源發展的選項,請立委諸公直接提出正式法案、預算與政策可行性評估,付諸公眾討論,而非用這種不負責任的草率提案,揮霍十幾億的血汗納稅錢來舉辦無效公投。如果是這樣,台灣社會選出這群立委要做什麼?國民投票給立委,是期望他們代表民意、專業問政,而不是把公投當作民調、把國會當作政治鬥爭的場所!
更諷刺的是,國民黨團在提案說明中聲稱「賴政府對重啟核電持開放態度」,既然如此,那又何需大費周章舉辦公投?政黨鬥爭的矛盾與荒唐,憑什麼要用民脂民膏來買單?在野黨若想逼宮執政黨,憑藉立院多數席次即可,訴諸公投只是為了加劇社會對立與政治催票。如此輕率的政治操作,可能為台灣帶來難以承擔的政策惡果。我們堅決反對將複雜的能源政策,當作煽動群眾、收割年底選舉利益的工具!
拒絕政治綁架:台灣需要正面回應核電難題
荒謬的公投案在立法院強行逕付二讀,在民眾還搞不清楚狀況時,立法院就已經像鬧劇般甩出一堆公投。能源政策應該建立在科學理性與民主程序之上,不應流於政治綁架、撕裂社會的民粹投票。台灣社會應譴責這種惡質的政治炒作,逼迫這群逃避責任的政客,正面回應核安與核廢料的終極難題。
台灣要的是分散、安全、更具韌性的綠能未來,而不是被這群不知民間疾苦的立委,再次拉回高風險、高爭議的核能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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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 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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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退回修正案二度闖關仍鎩羽 解聘辦法暨考核辦法續留委員會 全教總:立法院未能回應民意,深表遺憾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3)日再次審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案,最終仍未作成退回決議,相關辦法繼續保留於委員會審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對此結果深表遺憾。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日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再度表示廢除校事會議是制度改革的終極目標。這顯示教育部亦已正視現行校事會議所造成的寒蟬效應及制度問題,並承認現行制度並非教育現場的長久之計。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立法院今日仍未正面回應廣大基層教師的訴求,未將相關辦法退回教育部重新檢討,反而繼續將修正案保留於委員會。
全教總表示,現行相關辦法及校事會議制度已造成教育現場不安與教師集體焦慮,教育部此次修正仍未能回應第一線教育現場的核心問題,也未真正解決制度高度司法化、師生及親師信任受損等亂象。既然教育部長已公開表示終極目標是廢除校事會議,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就不應繼續迴避,更不應讓一套已被認為必須走向廢除的制度持續侵蝕教育現場。
全教總強調,儘管退回修正案二度闖關未果,仍將持續要求立法院及教育部正視基層教師的聲音,全面檢討現行制度。短期應立即修正不合理程序,降低教師遭受浮濫投訴及冗長調查的風險;長期則應儘速廢除已偏離立法本旨的校事會議制度,重新建立兼顧學生權益、教師專業及程序正義的教師事件處理機制。
制度不改,校園不安。全教總將持續推動改革,不會因一次審查結果而停止,更不會讓基層教師的聲音被留在委員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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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不能只告訴老師什麼不能做 全教總籲檢討輔導管教辦法,終結「不管被說失職、管了可能被調查」的制度陷阱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今(13)日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輔導管教辦法)進行詢答。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表示,現行輔導管教辦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教育部不斷告訴老師「什麼不能做」,卻未在移除或限縮原有管教方式後,提供有效、可操作且受到制度保障的替代措施。這不只是制度不足,更是將第一線教師推入「不管被說失職、管了可能被調查」的制度陷阱。
教育部近年持續透過法令、函釋及行政指導,要求各校檢討學生獎懲及管教規範,近日「學生遲到不得列入獎懲」即為一例。教育部不斷強調此事涉及「一事不二罰」等法律概念,卻未正視這項政策可能對學生行為產生的反向誘因,也未回答:當學生反覆遲到、影響課程進行與班級秩序時,學校究竟還能採取哪些具有教育效果的措施?
全教總指出,這正是法律概念與教育專業發生衝突時,教育部必須處理的核心問題。教育不能只從個別權利是否受到限制出發,更必須考量行為背後的教育效果,以及不處理時對其他學生與整體教學秩序所造成的影響。然而,教育部至今仍未提出符合教育理念、足以回應現場需求的具體解方。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表示,保障學生的學習權、身體自主權與人格尊嚴,是民主法治教育不可退讓的原則;但教學現場不能只考量單一學生的個人權益。當一名學生的行為已經影響其他師生的安全、學習與受教權益時,如何衡平處理不同權利,正是教師每天必須面對的專業判斷。
葉青芪指出,所謂教權,不是教師任意管教學生的特權,而是教師為了維護教學秩序、實現教育目的及保障全體學生受教權益,所必須具備的專業判斷空間。教育部若以正面表列的方式,僵化界定教師可以採取的管教措施,等同剝奪教育現場所需的彈性;而在這些僵化規範背後,又有校事會議調查與不適任認定的風險,最終只會讓教師選擇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教育部長今日於質詢台上多次表示:「老師基於輔導管教立場所採取的措施,都應予以保護。」然而,全國教師真正期待教育部回答的是:當既有措施無效時,下一步老師到底可以怎麼做,才能既維持教學秩序、保障其他學生受教權,又不必擔心日後因家長投訴而被調查?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全面檢討輔導管教辦法,揚棄過度以法律本位看待教育專業的思維,建立明確、有效且可操作的措施,並提供教師善意管教的制度保障。輔導管教辦法不能只是一張「禁止清單」,更應成為教師敢於承擔教育責任、學校能夠維護教學秩序的行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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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解聘、考核辦法修正案二次排審 全教總強烈呼籲立院決議退回重訂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3)日再次審查教育部函送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與立委柯志恩、嘉義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劉政昇共同呼籲立法院退回教育部修正案,勿讓校園持續走向司法化、程序化與對立。
立法委員柯志恩表示,現行校事會議的畸形運作,已造成教育現場嚴重的行政內耗與親師生對立,破壞校園原有的信任與和諧,因此,在野黨主張將攸關校事會議運作的兩項辦法退回、不予備查,要求教育部痛定思痛、重新檢討。柯志恩指出,校事會議設立的初衷,應是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然而教育部此次送交立法院備查的兩項辦法,仍將一般管教爭議與親師溝通摩擦,納入繁瑣且高度司法化的受理及調查程序,形同「拿大砲打小鳥」,不僅偏離制度原意,也加劇第一線教師的壓力。她呼籲教育部真正傾聽基層教師的聲音,刪除疊床架屋、窒礙難行的程序,將專業自主與校園管理權責還給學校,重建親師理性對話與良性溝通的空間,讓校園擺脫濫訴與防禦性教學的陰影,才能兼顧學生學習權、教師專業權及家長教育參與權,保障親師生三方的合理權益。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表示,教育部透過子法建構的校事會議制度,其實際運作已大幅偏離立法目的,使教育現場逐漸走向高度法律化,教育專業逐步式微。教師擔心任何一次師生互動、一句管教提醒、一項教育措施,都可能演變成投訴與調查案件。為了避免耗費大量時間與精神面對漫長調查程序,愈來愈多教師開始採取「防禦性教學」,降低管教強度、避免介入學生偏差行為、減少與學生及家長接觸,讓校園原有的教育功能逐漸萎縮。當教育熱情被制度消磨,親師互信逐漸瓦解,校園氛圍日益對立,這是現行制度帶來最深遠的傷害。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劉政昇認為,依《教師法》第29條授權,解聘辦法本應規範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等程序事項。然而,現行制度已擴大至不可遏止的巨獸。如果政府不遵守法律授權的範圍另行濫權,那就應該把這條授權母法刪掉。
全教總再次重申,主張廢除現行校事會議制度,絕非包庇不適任教師,更不是反對淘汰不適任教師。但重大不適任教師案件畢竟屬於少數,制度不應因少數案件而預設所有教師都是潛在加害者,更不能讓絕大多數認真投入教育工作的教師,長期處於被懷疑、被監督、被調查的環境之中。呼籲立院應退回教育部現行兩修正案,於2個月內提出符合教師法立法意旨的修正版本,才是回歸《教師法》立法本旨、重建教育信任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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