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RSS feed
紀錄、捍衛、行動
已更新: 2 小時 55 分鐘 前

【新聞稿】法務部草率修法敷衍大法官 打擊毒品犯罪不能只靠重刑化

2025, October 1 - 14:37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憲法法庭於2023年8月11日,公布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該號憲判意旨認為,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毒危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縱然可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然而在情節極為輕微的個案,依然有「情輕法重」的過苛情形,以致罪責與處罰不相當,並宣告相關機關應修法。

因應該號憲判,本會於去年啟動「毒危條例修法小組」,除研議憲判中所提「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於輕微案件刑度過重」問題之外,亦一併爬梳《毒危條例》中諸多議題,而提出「民間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就修法訴求,本會聲明如下:

一、極端重刑化的毒品防治政策,顯失公平

二、法務部立法草率,對112憲判13所提實務困境視若無睹

三、《毒危條例》刑度標準過於僵化,應考量其他因素,通盤檢討法定刑度

四、應通盤檢討各類立法缺失,減輕毒品案件處罰失衡的情形

一、極端重刑化的毒品防治政策,顯失公平

觀察現行極端的重刑化政策,可以發現在沒有前科、販賣數量及對價都極小的情況下,礙於「販賣第一級毒品罪」的法定刑最輕為無期徒刑,縱使法院予以減刑,聲請人依法仍皆被處以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比較其犯罪情狀與科刑,從法律及一般社會的觀點來看,確實屬於過度嚴苛的處罰。也就是說,上述案情並非社會大眾所想像的「毒梟」;而針對「販毒集團」或情節非輕案件,本判決並未變更處罰與量刑的標準。事實上,本罪是我國處罰最重的犯罪,縱使是殺人罪、擄人勒贖、劫持交通工具等重大暴力犯罪,其法定刑都比本罪來得輕。

因為法定刑顯不相當,本罪也是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最多的條款。對此,林俊益大法官指出,原本《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的減刑條款,於實務適用上至為嚴格。但在這類案件中,適用《刑法》第59條反而是常態!

參照法務部公布的統計數據,2008年至2018年近10年間,觸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的12,130人中,僅有1.1%被處以「最低刑度」的無期徒刑。雖說並非另外99%的案件,都因「其情可憫」才減刑(自首、偵審自白、供出上游也可以減刑),但也可看得出來實務上確實普遍存在法官認為刑度過重,而判不下去的情況。參照下表,便可以看到實務困境的一隅:

從立法論上來看,除了大法官所揭示「極其輕微」的案件外,現行法將「販毒集團」與「吸食者個人的零星販賣」都處以相同的重刑,對於後者來說顯然存在過重的疑慮。此一失衡情形,並不符合「寬嚴併進」的刑事政策思維,有必要立即檢討。

二、法務部立法草率,對112憲判13所提實務困境視若無睹

因應憲法法庭諭知修法的要求,法務部亦於去年7月公告修法。然而,法務部版本的修正草案,僅僅是增列第17-1條:「犯第四條第一項之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者,其行為態樣、數量、對價等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認為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

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但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意即販賣第一級毒品若情節輕微者,若依刑法第59條減刑後仍然過重者,得再減其刑,但有前科者並不適用。

本會認為,法務部本次的《毒危條例》修法草案立法可謂草率,甚至可說反映了對於憲法法庭判決的輕視。

首先,依照112憲判13的釋憲標的及意旨而論,該號憲判已直指《毒危條例》中關於販賣第一級毒品刑度過於僵化的問題,並一併說明「相關機關允宜檢討其所規範之法定刑,例如於死刑、無期徒刑之外,另納入有期徒刑之法定刑,或依販賣數量、次數多寡等,分別訂定不同刑度之處罰。」憲法法庭基於司法解釋者的角色,對於法規制定的細部技術問題固然無法細膩明確,而僅能以粗略的要素概括建議。

然而,這並不代表法務部作為法規的主管機關,得以草率方式「複製、貼上」憲判中「行為態樣、數量、對價」等文字,而未就該類因素做出立法技術上的建構(例如:毒品數量多少可謂輕微),可謂未盡完善法制規範的機關義務。且對於「製造、販賣、運輸第一級毒品罪」的法定刑僅有「死刑、無期徒刑」,法務部竟然沒有任何檢討的意思,令人錯愕。

除此之外,該新增條文中但書稱「但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排除曾受前科者得適用減刑條款,亦為不當立法。法務部於草案說明中謂:「現行對於毒品供應端之犯罪採重刑重罰之政策,對於得減刑之例外情形,自應限縮。爰依上揭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增訂本條但書,排除所有觸犯刑事法律並曾經判決確定者適用減刑之規定。」

然而112憲判13意旨,係說明該犯罪「無其他犯罪行為」為該號憲判描述「顯可憫恕」的其中之一前提,意即憲判意指並未認「具前科者」即不符「情節極為輕微」,法務部所為立法,可謂徒增憲判所無的限制。進一步來說,使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一律不適用本條減刑規定,甚至會將「因車禍所犯過失傷害罪」等輕微情形,全部排除於減刑範圍之外,顯然與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的判決意旨有違。就此,本會於法務部公告其草案後,也於2024年7月25日以書面陳述本會批評意見。

整體而言,法務部修法草案除未就《毒危條例》中,建構得以判斷犯罪嚴重、輕微程度的具體標準外,另又額外增添了不盡合理的排除條款,致使有減刑需求的案件僅因具有前科而未能適用調整刑度,實為立法不周,令人遺憾。

三、《毒危條例》刑度標準過於僵化,應考量其他因素,通盤檢討法定刑度

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對於主要毒品犯罪的刑事處罰,其以該犯罪所涉的「毒品分級」作為劃設法定刑的主要依據(僅有「持有毒品罪」有粗略的重量標準)。然而由於毒品案件時常具有其社會事實上的複雜性,因此僅以毒品級數衡量毒品犯罪的惡性,往往容易評價失當。舉例而言,依現行法,「販賣0.5克第一級毒品」的行為(構成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其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而「販賣500公斤第四級毒品」的行為(構成販賣第四級毒品罪),刑度為「5~12年有期徒刑」。後者對於社會的危害顯然較高,但兩者的法定刑卻完全不成比例,足見其規範評價功能顯然失當。

為解決上述《毒危條例》的評價失衡難題,本會毒危修法專組參考外國立法例上的量刑規範(例如:英國及美國即有就「毒品重量多寡」設定其量刑標準)後,以我國法制既有的毒品分級制度為基礎,設定綜合毒品「等級」、「重量」因素的「危害等級判斷標準」,而為評價毒品犯罪造成社會危害的依據,期能補遺我國毒品政策失衡已久之弊。

四、應通盤檢討各類立法缺失,減輕毒品案件處罰失衡的情形

除前述因過度偏重毒品等級以致評價失衡的缺失外,本會毒危專組也一併就《毒危條例》中其他條文結構所生的實務弊病予以立法建議。

例如:實務上就「製造毒品」、「運輸毒品」、「販賣毒品」的構成要件定義,均有可議之處。「將毒品混合果汁粉」(無產生其他化學物質),是否構成製造毒品?於實務上即有爭議。而到底需要攜帶毒品移動多少距離才能區分運輸毒品和持有毒品?亦為實務慣有的難題。至於為何常常在「以成本價賣出」的情形下,依然構成販賣毒品?同為實務長久以來令人費解的爭議。

本會毒危修法專組盤點諸多毒危實務爭議後,就爭議問題研議解方,並於本次修法草案中一併提出。本會也在此呼籲法務部以及各黨派立法委員,應通盤檢討《毒危條例》中,各類立法缺失所導致的刑度失衡情形,並全面修正《毒危條例》,以避免一個又一個情輕法重的不正義,一次又一次於我國社會上不斷重演。

前述民間版條文,是以合理化我國毒品犯罪的法定刑為主要目標,從而制度化地引入「重量危害等級標準」及「加權毒品重量」等概念,俾使本條例可本於「寬嚴並濟」的刑事政策理念下,符合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的意旨。其不僅係為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更是藉此契機全面檢討本條例不合理之處,並促進本條例相關的法學實務及學術研究。

惟其修正幅度鉅大,立法實務上恐非易事。就立法實務而言,我國的提案機關就憲法法庭判決的回應,多半以「最小限度修法」為方向,多未藉研修機會一併檢討諸多問題。以本次法務部對應提出的修法為例,其甚至連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所述的問題,都加以無視、敷衍以對。

為回應前述立法實務情形,除前述民間版條文外,特研擬「備用方案」,附於民間版草案之後。

這篇文章 【新聞稿】法務部草率修法敷衍大法官 打擊毒品犯罪不能只靠重刑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抗中反壓迫 人權不退讓

2025, October 1 - 14:31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在 10 月 1 日所謂的中國國慶這一天,14 億中國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感受到喜悅?而其他國家的人民,又有多少會真心慶賀?我們,來自西藏、香港、維吾爾、南蒙古與台灣的民間組織,選擇在這一天站出來,共同發聲:抗中反壓迫,人權不退讓。

中共政權的成立與延續,並非對國際社群帶來正面的貢獻,而是透過輸出威權、對自身人民進行壓迫、對周邊國家與民族進行殖民與擴張,不斷對自由、民主與人權展開侵害。這些侵害在不同地區具體而深刻地展現,對全球社會的安全與發展構成嚴重挑戰。

西藏(圖博),中共政權長期以殖民同化手段削弱文化與宗教。寺院與僧侶受到嚴格監控,藏語教育被系統性壓縮,宗教與文化自由遭到全面打壓。近年,中國更強制推動大規模「寄宿學校」制度,迫使數十萬西藏兒童離開家園,在全面監控的環境中,接受以漢語和國家意識形態為主的教育,導致語言與家庭文化嚴重斷裂。同時,中共持續干預藏傳佛教傳統,否認第14世達賴喇嘛對轉世制度的合法權威,企圖透過政治操控控制未來的宗教領袖,進一步侵蝕西藏人民的信仰自由與民族身份。

香港,曾經承諾的「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中國以「溫水煮青蛙」的方式蠶食法治與自由,透過人口政策、教育洗腦、經濟滲透、文化同化與媒體控制,全方位操縱社會結構。當港人覺醒並以「攬炒」方式揭穿一國兩制的謊言,中共遂撕下偽裝,強推《香港國安法》,並強逼《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民主派人士接連被捕,公民組織被迫解散,媒體遭到封殺。壓迫並未因此停止,無論港人選擇堅守本土,還是流散海外,都仍面臨中國濫用法律與跨境打壓的陰影。

新疆(東突厥斯坦),維吾爾族與其他突厥裔少數民族遭受系統性迫害。國際調查與人權組織揭露,大量族人被強行拘禁於所謂「再教育營」,面臨強迫勞動與思想改造的威脅、語言與宗教的剝奪,甚至包括家庭分離、強迫婚姻與強制節育。這些做法已被廣泛譴責為「種族清洗」與「危害人類罪」,凸顯出中共對基本人權的公然踐踏。

南蒙古,語言與文化空間逐漸被壓縮,傳統教育體系深受漢化政策衝擊,族群身份認同面臨持續邊緣化。脆弱的草原生態系,也在國家與企業的開發之下,遭到不可逆的傷害,沙漠化的效應也持續影響周邊區域與國家。

台灣,人民則持續承受軍事威脅與國際孤立壓力。中共一方面在外交、公衛、運動、文化等各式國際場合,強硬打壓台灣的外交空間;另一方面透過軍機繞台、海上軍演、灰色地帶作戰與資訊戰,不斷企圖侵蝕台灣的民主生活與集體安全。

回望中國本身,近年其輸出威權、破壞國際規範的案例屢見不鮮。「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於 2022 年揭露,中共已在 21 個國家設立超過 100 個海外警察站,用以威脅在海外反對中國獨裁的華人與其他民族的社群。加拿大與澳洲的案例更顯示,中國利用僑民團體介入選舉,甚至威脅他國批評中國的政治人物。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亦指出,至少自 2017 年以來,中國透過外交官、官媒與資本滲透等手段,重塑國際媒體敘事,美化中國形象,輸出其意識形態,甚至透過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平台的位置,公然試圖改變國際人權論述。中共主張台灣海峽非國際水域,意圖為武力侵略鋪路;在南海、東海的作為破壞周邊國家和平,已公然違反《國際海洋法公約》。這些舉動與俄羅斯侵略烏克蘭如出一轍,中國已然成為破壞世界和平的重要推手。

中國為了鞏固其威權統治,不僅靠政治打壓,也透過技術性手段滲透社會,甚至延伸至經濟與勞動領域。從早期罔顧勞動權益的血汗世界工廠,到近年強迫勞動,中國產品長期成為國際制裁對象,甚至透過「洗產地」規避檢驗,持續助長壓迫的生產鏈。

然而,即便在如此高壓之下,中國內部仍有覺醒與抗爭的聲音。2015年的「709 維權律師大抓捕」表明,中國公民社會雖遭壓制,行動者仍努力維繫行動網絡。2022年底的「白紙革命」起於各地防疫封控引發的民怨,年輕人舉起白紙,象徵言論被禁的沉默抗議,迅速蔓延全國。2025 年,中國學生張雅迪(Tara Yadi Zhang)因在海外支持西藏與少數民族議題,在返國探親期間被捕。這些例子提醒我們:即使在極權陰影之下,我們仍應選擇與勇敢的人們站在一起,持續發聲與抵抗。

One Voice for Freedom and Justice——我們要向世界清楚表達:面對中國威權的全面壓迫,各國政府、企業及公民社會各界都應全面挺身而出、不再退讓;唯有全球社會攜手抵抗威權,才能守護自由、民主、公義與人權。

合辦單位|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香港邊城青年、台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辜寬敏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勞工陣線、陳文成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台灣國會香港連線、台灣國會維吾爾連線、台灣議會聲援西藏連線

這篇文章 【新聞稿】抗中反壓迫 人權不退讓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學校現場哀鴻遍野!全教總強烈主張廢除「校事會議」

2025, October 1 - 14:2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教總) 今日發布嚴正聲明,強烈呼籲即刻廢除現行的「校事會議」制度。

全教總今日召開各地方的討論會議,會議中指出,校事會議自上路以來,產生各種的小案大辦、民粹至上、無差別受理,甚至是有罪推論,已讓校園內怨聲載道、哀鴻遍野。相關數據顯示,進入校事會議後,真實需要停解聘的比例不到5%,這種無效率的制度,不僅讓當事師生必須長期忍受事件懸而未決的痛苦之外,也讓許多的好老師受到程序的折磨並嚴重侵害工作權益,浪費了學校與教育行政機關的社會資源。

全教總強調,事實顯示現行校事會議已然失敗,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反而變成濫權的工具。此外「校事會議」自實施後,更是證明了根本沒有存在「師師相護」的情況,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該要正視基層的強烈反彈與實務上的混亂,立即啟動修法程序,廢除校事會議,讓教育現場回歸到以往的寧靜,才能避免更多師生權益繼續受到制度的傷害。

這篇文章 【新聞稿】學校現場哀鴻遍野!全教總強烈主張廢除「校事會議」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憲法法庭癱瘓 侮辱國旗案被迫續審——人民憲法基本權陷危機

2025, October 1 - 14:19

文/侮辱國旗案當事人 劉小姐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513號「侮辱國旗罪」案件,將於2025年10月1日(週三)上午10時05分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第十九庭開庭審理,被告和民團亦於上午9時召開庭前記者會。

這是首例因憲法法庭癱瘓,導致下級法院在合憲性未解的情況下被迫續審的案件,象徵人民憲法救濟機制的重大失靈,也突顯人民言論自由等憲法基本權正遭受嚴重威脅。

侮辱國旗罪的違憲爭議

現行《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是於1935年立定,源自於1928年國民黨政府北伐時期所頒布之「舊刑法第167條」,屬於戰時頒布之法律。因此,該罪如今早已不合時宜,更淪為政府宣揚特定意識型態或歷史觀點的法律武器,藉以限縮人民表達不同國家認同之言論自由空間。

早在1989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即在「德克薩斯訴詹森案」(Texas v. Johnson) 中明確指出,毀損國旗屬於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國家不得藉著禁止和國旗有關的意見表達之作法,宣揚政府自己對國旗的特定主張。該判決展現出違憲審查制度能有效節制國家權力,並且捍衛人民之憲法基本權。
下級法院的「憲法審查權」

本案於上一審時,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法官便曾認為,「侮辱國旗罪」與憲法第11條保障的言論自由相牴觸,因此進行「合憲性解釋」,並認定被告三人的行為屬於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行使,最終判決三名被告無罪,充分展現出下級法院在面對憲法疑義時的積極作為。

然而,新北地檢檢察官對本案二審判決不服,遂提起上訴,並主張中華民國採「集中式審查」制度,不同於美國的「分散式審查」,下級法院不得自行解釋憲法,此舉實已侵越大法官職權。因此,高等法院三審合議庭遂於2017年暫停審理本案,並且聲請釋憲,將該罪合憲性爭議交由憲法法庭決定。

憲法法庭癱瘓 剝奪人民憲法救濟權

依現行制度,人民通常得以兩種途徑尋求憲法救濟:其一為「終局判決後聲請釋憲」,意即在案件三審定讞後,人民自行提起憲法訴訟;其二則為「法官暫停審判並聲請釋憲」,意即下級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由法官暫停審判、聲請釋憲。本案與司法院釋字第666號大法官解釋(性交易案)相同,皆屬於後者。

然而,去年底在野黨調高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門檻,卻缺乏人數不足時之配套措施。比如,美國採行「分散式審查」制度,下級法院可直接拒絕適用違憲法律,避免了憲法法庭癱瘓所造成的真空;德國雖與中華民國同採「集中式審查」,但設有「暫補機制」,確保大法官人數不足時,憲法法院仍能維持基本功能。

相形之下,中華民國既未給予下級法院完整審查權,也缺乏制度性補救措施。同時,目前朝野亦未能就大法官人事提名達成共識,使憲法法庭至今已長達十個月無法作出任何判決。於是臺灣高院便裁定本案續審,以符合憲法第16條「迅速審判」之訴訟權保障。本案不得不在憲法法庭未能審理「侮辱國旗罪」合憲性的情況下被迫續審,直接剝奪了人民憲法救濟權利。

政治僵局犧牲人民憲法基本權

「侮辱國旗罪」案本質上涉及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與國家尊嚴的界線,應透過憲法審查加以釐清。但在憲法法庭癱瘓的情況下,本案被迫繼續審判,便代表下級法院必須在該罪違憲疑義未解的狀態下做出判決,更等同於由被告等一般人民承擔政治僵局所導致的憲法基本權受損風險。

除本案以外,目前憲法法庭還有360多件未結案件,其中包含「兒童性侵害追訴權時效」釋憲案,牽涉1097位兒童性侵被害人權益。還有未成年子女的收養限制、勞工加班資格認定等人民聲請釋憲案。同時也因為憲法法庭停擺,也阻礙了青年團體透過憲法訴訟確立「18歲公民權」的可能。

因此,本案不僅是一樁單純的刑事案件,更是當今憲政危機下的縮影。當憲法法庭因政治僵局而癱瘓,人民的憲法基本權便被迫懸置,更成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我們呼籲朝野儘速恢復憲法法庭功能,以確保民主憲政制度正常運作及人民憲法基本權。

本記者會與會者發言:

王曦(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王曦表示,即使我們姑且先完全不討論中華民國與台灣之間合法統治與否的關係,一個完全具備民意授權的國家難道就應該對多次被大法官肯認具有高度權利價值之言論自由,使用像侮辱國旗罪這樣限制以刑罰這種最嚴重干預人民的手段維持某種抽象的國家尊嚴嗎?

王曦認為,這也是向來討論言論自由的核心問題,但在已經有缺陷的法律制度導致當事人必須程序訴訟之累的狀況下,中華民國憲政制度又因為憲法法庭停擺的僵局,導致本案成為又一個政治鬥爭導致大法官機制無法運作、犧牲人民基本權利的例子。

涂景亮(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涂景亮指出,自前屆大法官卸任以來,立法院已二次不附理由,全數封殺大法官提名人,搭配藍白於去年聯手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目前已癱瘓249天。其實,這樣的局面當初早有預見:去年9月,經民連便已明確警告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對憲法法庭正常運作造成實質妨礙;我們更點出藍白修法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逃避憲法法庭的監督,讓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變成藍白所謂的「國會最大」原則。在經過先前的總預算案之亂後,我們更清楚看到,藍白試圖把立法院當作滿足其無窮野心的權力工具。而憲法法庭的癱瘓,正是藍白為了搬開權力分立這塊「絆腳石」所刻意製造的結果。

涂景亮說明,探究憲法法庭的意義,不外二者:第一、確保民主憲政體制正常運作。此在匈牙利、波蘭、以色列、墨西哥等國侵害司法獨立導致民主倒退的比較經驗上,已反覆證明,憲法法庭就是避免讓民主走向威權的煞車閥,只有野心政客才會將憲法法庭視為「絆腳石」。第二,是保障人權。此部分則係透過違憲審查機制,讓憲法法庭得以控制、確保法律是否合於憲法,進而讓美侖美奐的人權規定不致於流於空談。

然而,在現行憲法訴訟法第30條的規定下,憲法法庭的違憲審查機制已無法發揮。涂景亮進一步指出,以本次記者會的「侮辱國旗罪案件」為例,該案所適用之《刑法》第160條第1項是否違反憲法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本應由憲法法庭定奪,包含像「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為何」、「是否應用刑罰來促進愛國價值」、「維護公共秩序可否成為本罪合憲的正當化事由」,或更細節的「本罪是否應限於在毀損國旗有『重大明顯危害』時方可處罰」,皆應在憲法法庭中細緻地討論,進而在「國家尊嚴、國家團結」與「個人言論自由」間,尋找最符合憲法之解答。然而,在我國憲法法庭停擺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看到憲法法庭對本案表示任何見解,這對人民的權利保障,實已造成重大影響。

涂景亮對此呼籲,基於上述情況,憲法法庭的停擺問題應被正視並予以解決,否則將侵蝕人權保障與民主憲政運作的基礎。除了大法官應盡速就《憲訴法》一案進行審理、重啟憲法法庭外;由藍白主導的立法院,更應在新會期中理性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解鈴還須繫鈴人,勿再藉此癱瘓憲法法庭,讓憲政秩序回歸正常。

馬玄燁(人社青年發言代表)

人社青年發言代表馬玄燁指出,在我們的國家,18歲可以行使公投的權利,但20歲才有完整的公民權,例如選舉和罷免。在2022的修憲複決公投結果,卻只讓20歲以上的投票權人投票。這件事情一直有違憲的疑慮,也有公民團體想提起憲法訴訟。然而,在去年憲法訴訟法修改後,憲法法庭因政治鬥爭而停滯不前無法開庭。

馬玄燁表示,政黨對立不該將非政治軍事區的青年公民權捲入鬥爭的戰場,憲法訴訟法跟憲政體制有重要的關係,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今天癱瘓了憲法法庭,擾亂的不只是對立的黨派,更是2300萬人的權益,對此,人社青年在此對憲法訴訟法修惡提出嚴正批評,並希望能做出改善。

林韋任(台灣光寰協會秘書長)

台灣光寰協會秘書長林韋任表示,憲法法庭超過95%以上的憲法訴訟案件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不管是在本案關於人民言論自由的認定,或是光寰協會目前正進行的性暴力犯罪追訴期釋憲案,再再突顯當憲法法庭癱瘓,對於人民權益救濟所形成的阻礙如此沉重。

目前憲法法庭實質癱瘓,輸的永遠不會是執政黨,受到池魚之殃、無辜株連反而會是我們這些求助無門的受害者。在兒時遭到性暴力的受害者,受限於法律上的追訴期,在他們成年後無法提告,而那些加害者、當年對兒少施加性暴力的那些人,則持續逍遙法外。

憲法法庭癱瘓的越久,就會出現越多無法得到救濟的人民,甚至像本案遭到國家剝奪言論自由的情況。今天我們站在一起,呼籲朝野,不管是要像財劃法認知到錯誤,重新啟動修正憲訴法,讓憲法法庭不至於癱瘓,或是補足大法官的人數,這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在此呼籲朝野能夠放下對立,以人民為念。守護兒少,為愛釋憲。

這篇文章 【新聞稿】憲法法庭癱瘓 侮辱國旗案被迫續審——人民憲法基本權陷危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樹團強烈反對「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改「妥處制」

2025, September 30 - 23:04

(公七公園 俯瞰圖-怪手摧毀中)

文/台灣樹人會、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

樹團強烈反對「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改「妥處制」形同「自行砍樹就地合法」
新北「全市大砍樹時代」恐將降臨!
「危木處理流程」及「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皆應有「核可」把關
應有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以打破黑箱

記者會揭露二個獨家資訊

一、淡水公七案移植計暴露嚴重疏失,移植工法「繳白卷」–抄襲法令規範濫竽充數: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新市派出所、淡海捷運分隊、及消防局淡海分隊共構工程》兩份樹木移植計畫書,疑涉重大疏失,主要段落均抄襲法令要求,來源在網路上的填寫範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淡海輕軌運輸系統工程》樹木移植計畫書(時間為2022-8-10),高度雷同。

此缺乏一般移植期程(修剪、斷根、養根、挖掘)、修剪、斷根、挖掘土球範圍、包裏、搬運等移植工法必要章節的粗糙移植計畫,極可能因景觀處及樹委會專案小組長期黑箱,輕易通過審查,樹團要求市府應徹查此三年間,是否有類似僅抄襲法令蒙混過關的粗糙計畫書輕易審議通過。應公佈計畫書、會議記錄及審查委員名單,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多方監督,讓社會公評。

二、目前施工之捷運線標案眾多,移除及移植數量可能數千株,光僅移移除植800多棵的二標案:萬大線二期CQ880A 區段標、萬大線二期 IQ0004區段標,均有委員列名移植計畫書上簽名,卻參與專案小組會議、樹委會,沒有利益衝突迴避,涉及不法,違反利益衝突應主動迴避之法令!

此二份移植計畫書上,所簽名的二位專家學者(形同計畫書撰寫人或計畫主持人),在計畫書專案小組、樹委大會,參與審議自已的案件,並通過審查,顯難以確保公允中立審查,更涉及利益衝突未迴避之不法情事。樹團善意建議景觀處應會同法規會法律專業意見,研擬比照環境部環評委員及地方政府諸多審查會議的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法制作業,確保依法妥處。府方也應責令政風單位介入調查,還有多少未爆彈?

曾承接送本府審議之移植計畫、移除計畫的撰寫人專家學者,樹委於送件本府相關審查會議,及此次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研修相關會議審查,應作好利益衝突之迴避。如台北市嚴禁樹委同時掛名廠商之專家委員,會議前向樹委宣告利益衝突應自行迴避,樹委會及幹事會有政風人員與會。《桃園市政府樹木保護審議會設置要點》有相關條款入法:「九、本會委員對具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依行政程序法自行迴避。」

(參照法令,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行政程序法32條及33條、依法界通說採用的廣義公務員定義,即刑法第十條第二項二款「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明顯涉及違法!)

萬大線CQ880A 區段標進行101株樹木移除、155株樹木移植,總數量256株。萬大線二期 IQ0004區段標,移植喬木總計數目為586株(土城區移植263株,樹林區移植323 株喬木)

關於樹團長期關心的移植計畫、移除計畫未公開上網及專案小組黑箱問題,李倩萍議員日前表示,將質詢要求景觀處儘速朝公開透明,建制移除計畫與移植計畫之上網公開平台。

三大訴求前言:

正在淡水公七公園砍樹過程、護樹和平靜坐遭濫權逮捕,違反緊急性集會遊行之言論自由、濫訴強制罪三年重罪、及違法濫權上銬、沒收手機侵犯人民通信自由及司法權利等重大爭議,媒體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之際,新北市候友宜市長及新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不僅不思檢討,新北市景觀處更打算放寬簡化「樹木移除申請流程」下放權限到各區公所自行妥處,該抵觸上位法令《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行道樹或其他樹木,除經本局核准外,不得任意遷植、砍伐或為其他有礙其生存之行為。」之違法流程若闖關通過,「新北市全市大砍樹時代」恐將降臨!

護樹團體愕然發現,經吹哨者提供的新北市9月18日公文內,新北市樹委會第五屆第三次會議議程及前兩次會議記錄,議程將討論「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即砍樹流程)疑似被放寬,變成「由樹木維管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妥處」,只要經過所謂樹木專家學者或技師、教授「現勘評估」,決定砍樹後,經過張貼公告程序即可。事前不必經樹委會或專案小組、景觀處的「核可」把關,就可移除樹木,簡直形同「自行砍樹就地合法」?

尤其此案緣起是在6月初永和發生80歲九芎老樹,遭永和區公所外包廠商濫砍至樹頭,在當地護樹居民忿怒強烈抗議下,要求應有更明確的流程,訴求當然是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的加嚴審議與核可,防止濫砍樹木。結果永和區公所未被究責,景觀處反而採納永和區公所的擴大砍樹權限下放區公所的提案,排入樹委大會6月會議的臨時提案及黑箱的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後,竟然完全扭曲成,下放區公所「妥處」的「砍樹就地合法」,更打算擴大為全市施行,何其荒謬諷刺!

就樹團長期反對的「移除比移植容易(移植需經樹委會、移除不需經樹委會),且現行無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的黑箱景觀處或黑箱專案小組核可的程序早充滿瑕疵,未來更加「倒退嚕」到匪夷所思地步!?

相較人權團體長達數十年訴求的集遊法還沒從「核可制」改成「核備制」,包含警局、公所等「樹木維管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在此「妥處」條款的法制通過後,其委由包商在工地的「砍樹權」已遠遠超過言論自由的人權,直接跳過「核可」「核備」,跳級為「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未來新北市市長候友宜轄下各權責單位砍樹、警局砍樹,依此一法源基礎,取得「合法砍樹」權力,新北市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轄下警局「取締非法、保障合法」原則,恐將成為「取締非法護樹、保障合法砍樹」!

護團痛批荒謬、誇張、匪夷所思,難道新北市「全市大砍樹時代」降臨後,砍樹斧頭幫治國的砍樹警察國家,警方是否將更濫權跋扈為「合法砍樹」護航「圍事」嗎!?

護樹團體針對樹委會第五屆第三次會議議程,希望將兩個高度爭議報告案改為審議案,並提出淡水公七案究責臨時提案,讓公民得以參與表達意見。

將提出三大訴求:

一、報告案案由三 農業局規畫的八縣市「百萬人種百萬棵樹」未規畫可種植喬木的綠地,典型「漂綠」!?城鄉局應檢討綠地長期遭不當佔用及擴大綠地比例的都市計畫

若欲達成八縣市百萬株喬木,八縣市需1000公頃綠地,新北市應配套提供至少125公頃綠地(相當五個大安森林公園),才能履行候市長政見。當一手發送樹苗高談SDGs時,一手在淡水公七公園砍樹一百株,摧毀自然原始森林生態,違反SDGs,十分反諷。

新北市農業局只發樹苗,究竟喬木要種哪裡卻幾乎沒規畫,樹團認為種樹就要名符其實地種喬木,不要以灌木或苗木的灌水數字「漂綠」。此一八縣市「百萬人種百萬棵樹」計畫,若依二○○八年林口電廠所通過環評決議「一千公頃種一百萬棵樹抵碳」,換算新北市要新增125公頃綠地才足以達標。以都市計畫法應預留百分之十的公園綠地的法定比例,新北市長達數十年六都墊底,依2023年內政部國土署統計數字,新北市更只有百分之1.2,居全國22個縣市最後一名。

且目前新北市不止公七公園的警局佔公園案、諸如泰山消防分隊佔公園案、新莊消防博物館佔頭前公園案、三重果菜市場挪用公園案、中和安邦公園變更停車場等,民眾反彈激烈陳抗中,顯示已經稀少未達標的綠地受警消及停車場等水泥設施進佔,遭蠶食鯨吞而,若每個公園都多目標水泥化50%,是否還要倒退到百分之0.6?

樹團要求新北府方及城鄉局,應檢討嚴審「公園多目標使用」阻止嚴重破壞綠地生態的不當濫用,回歸都市計畫法42條精神,機關用地應優先使用公有土地。更要盤點釋出公有土地作綠地,應於都委會審議時,將新北市所有進行中的「通盤檢討」與都市計畫及細部計畫變更等,擴大可實際種喬木的綠地比例,徹底擺脫綠地比例全國倒數第一惡名。

二、報告案案由四 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強烈反對此「砍樹就地合法」條款檢討!

「新北市危木處理流程」及「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 (珍貴樹木除外)」,疑有抵觸《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行道樹或其他樹木,除經本局核准外,不得任意遷植、砍伐或為其他有礙其生存之行為」應為無效。 

樹團要求撤回該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尤其反對未經核可程序的「自行妥處制」,將此二流程重新檢討研擬加加入「核可」程序。

有鑑於此案利害關係人眾多,攸關新北市全體市民的「環境權」精神:如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二項及釋字第426號『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係課國家以維護生活環境及自然生態之義務』之精神、及環境基本法第三條明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

草案應經正常的自治條例修法流程,經法令預告60天,搜集民間與各界意見,也公告全市各區公所及里辦公室,再廣邀護樹團體及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召開公聽會,參採意見再於樹委會審議,再經府方相關局處會同法規會等,提出市府版本草案,再通過議會審議的合法法制化作業,方為依法「妥處」。

必要時更應配套全面檢討修正《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及無明確法源依據的《新北市政府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也要將現行黑箱的專案小組會議,增加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方為依法「妥處」。徹底根除新北長期「移除比移植容易」亂象。

三、要求針對社會囑目的淡水公七案砍樹佔公園蓋警消大樓之砍樹案之移植計畫與移除計畫審議之相關爭議作專案報告,至少納入臨時提案討論。在樹委會討論此重大爭議案件尚未明朗前,警消大樓就算完成粗暴砍樹工程,也應重啟調查與究責程序,暫停原核定建照之其他工程。

樹團要求,應將此案移植計畫與移除計畫及歷次會勘、專案小組及景觀處審查會議記錄(包含出席樹保委員樹保專家名單及審查意見),於新北市景觀處官網「樹保專區」公開上網、資訊公開,並於此次樹委會列入臨時提案討論,重新審查檢討。

結語

由於此次會議將由現任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主持,其為已表態參選未來新北市長可能候選人,我們也呼籲劉主席嚴格把關,勿讓此「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條款違法闖關通過。否則我們不排除將在未來的新北市長選舉過程,持續監督劉和然、李四川、黃國昌、蘇巧慧、林右昌等每位已表態的可能市長候選人人選,對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應經樹委會核可的把關、對新北市樹委會專案小組應有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機制,作明確表態。

(備註:過去黑箱多年的樹木保護委員會,經謢樹團體多年陳抗衝撞,感謝護樹議員李倩萍等多位議員質詢施壓市府的努力,目前已經是隔著玻璃可觀看,有喇叭音響,可以全程看到聽到委員審議情形,可錄音錄影直播存證,可自由登記發言的公開透明。護樹團體未來將持續陳抗新北黑箱的專案小組,要求可以比照新北市樹委會公開透明及實施超過十年運作良好減少民眾陳抗的台北市樹委會的幹事會,透過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機制改善公開透明程度)

書面意見 2025.9.25

周聖心(新北市民、0605永和九芎老樹遭砍事件目擊者)

一.九芎老樹遭砍事件,主因之一源於「樹木醫院」給了一個粗糙、流於形式的「樹木風險評估」目測報告書,提出「應盡速移除」的誤謬建議。區公所據此濫行砍樹。造成無法補救的憾事。

「樹木醫院」未秉持專業進行客觀評估,應由市府出面究責,亡羊補牢,包括:全面檢視該單位執行新北市樹木風險評估作業之流程、所有補救支出應由該單位支應,以儆效尤。

二.為避免不當砍除樹木憾事持續發生,新北市景觀處應制定完整之施行細則,完善通報方式、受理紀錄表單、現勘紀錄格式。而非僅目前兩張粗擬的「新北市危木處理流程 (珍貴樹木除外)」及「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珍貴樹木除外)」流程圖。

三.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中並沒有「危木」一詞。若要訂定「危木」處理流程,應先給予「危木」可操作定義;或參考樹保委員意見將「危木處理」更改為「樹木緊急處理」。

四.「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 (珍貴樹木除外)」處理流程/辦法,不應從「新北市政府」(樹保委員會、農業處、景觀處)降級為「區公所」。

五.將危木評估處置放寬變成「由樹木維管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妥處」(自行評估決定是否移除),是農業局景觀處業務主責單位的卸責。若通過,將來只會有更多類似永和九芎老樹遭砍事件發生。

※因永和九芎老樹遭砍事件,第五屆第二次樹保委員會在樹保大會中,提議建立新北市樹木移除程序。

檢視該次樹保大會會議記錄,四位委員基本上贊同應制定必要作業流程、建立制度。有二位委員是偏向重新檢視、檢討標準流程,也就是此流程草案仍有檢討討論的空間,建請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景觀處依此提出具體積極作為。

而就程序面,在上次大會之後的二次專案小組討論後,應在此次樹木保護委員會,就專案小組討論出的流程草案,在有護樹團體或公民發言提出各界意見後,就合理性酌予參採,公開透明就爭議點充份討論,而非第五屆第三次樹委大會就通過社會尚有疑慮的流程,畢竟未來擴大全市適用,茲事體大,應審慎通盤考量多元意見。

該次樹保大會中,樹保委員的意見如下:

(一)張育森委員:

永和區公所樹木移除作業程序(草案)建議由新北市(景觀處)建立全市之樹木移除作業程序和危木緊急處理原則,並公告相關單位遵循。

(二)許文燦委員:

樹木移除作業流程及辦法建議儘速編製。

(三)陳鴻楷委員:

移除樹木標準作業流程及危木標準的訂立,應重新檢視。

(四)張自健委員:

請依114年6月23日專審意見修正移除作業程序。

(五)黃志偉委員:

永和九芎移除案,請檢討標準流程中的

1.誰能判定危木?有無覆核機制?

2.即便歸於危木,並非一定是移除,核准本案九芎移除前的照片外觀不似有立即風險?可移植或其他更佳的選項?卻輕易被移除,十分遺憾!

(六)廖鎮洲委員:

1.危木移除作業程序的修正方案,建議開專案會議,並於下次大會報告結果。

2.修正的結果確認時,公開於市府網站。

發稿單位:台灣樹人會、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

聲援團體: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雙和護樹聯盟、青潭國小老麵包樹守護隊、 (台北)撫遠公園護樹聯盟、(台北)城南老樹巡守隊、親民黨,綠黨、台灣基進、時代力量

這篇文章 【新聞稿】樹團強烈反對「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改「妥處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25年8月捐款徵信

2025, September 30 - 21:21

圖片來源:Gijs Coolen on Unsplash

【八月工作報告】

2025.08.14 二戰結束80周年 814國際慰安婦紀念日 呼籲防制戰爭性暴力

2025.08.06 移民工團體調查披露:奴工制度成打詐黑洞 呼籲政府建立多語及友善通報機制

2025.08.04 美軍武公司創辦人台大演講 台大學生抗議其支持以色列、疑涉種族滅絕

2025.08.01 10年殉職43人 消促會揭露災調會諸多疏失、高呼納《職安法》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36集|戲劇作為一種文化行動 南洋姊妹劇團《渡海·度老》

第535集|他們用相機寫歷史、改變社會 鏡頭後的「民主之眼」

第534集|在黑暗中點亮微光 海外港人媒體《追光者》

第533集|1人服務500人?!台鐵列車長的一天

第532集|從照顧到絕望:上百位照顧殺人當事者的自白

更多報導請上公庫網站

我們的經費來自公眾捐款,透過您的定時定額捐助,可以讓我們穩定前進,作好更多報導,期待您能捐款挺公庫捐款請按這裡)。公庫也出版《光影游擊最前線:華人獨立媒體觀察》、《公民不冷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經典增修版) 》,並且製作公庫毛巾,若您願意,也可用贊助公庫出品的方式支持另類/獨立媒體。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8月份財務收支】 分類 項目 說明 支出 收入 收入 單筆捐款 2,250 定時定額 58,038 授權金 17,000 人事費 薪資 54,349 稿費 燦爛時光節目撰稿費 4,000 剪輯費 燦爛時光節目及Podcast剪輯費 21,500 勞保費 4,680 健保費 2,995 雇主提撥勞退 3,141 會計顧問費 2,000 水電費 水費 63 租賦費 5,500 行政手續費 跨行轉帳手續費 30 郵政劃撥手續費 15 信用卡中心手續費 286 藍新科技手續費 1,261 伺服器維護費 1,667 網路使用費 447 小計 101,934 77,288 結餘 -24,646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8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138,643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75,683元(郵撥帳戶 43,140元、郵局32,543 元)

藍新:42,515元

零用現金:702元

2025年8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蘇O志 200、洪O榆1200、黃O升150

定期定額捐款:Yuhui Tai 250、小渝 1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孔O廉 2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300、何O幸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瑩 150、李O忠 1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慧 500、林O伊 300、林O伊 500、林O如 5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邱O仕 4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柯O庸 500、唐O哲 1000、翁O德 300、高O想 200、高O誠 10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智 1000、張O綸 300、許O芳 200、許O愷 300、郭O竹 2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之 1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庭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陳O儀 300、陳O龍 5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黃O達 200、黃O儒 500、楊O宇 50、楊O芳 50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君 5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鄧O聖 1000、鄭O柔 500、鄭O從 300、鄭O憶 700、謝O清 100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翔 300、邱O翎1000、呂O廷 200、Shu O Wang 500、曾O瑋 77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這篇文章 2025年8月捐款徵信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大專教師評鑑20年 還在募款、招生換點數 呼籲修改《大學法》

2025, September 30 - 20:39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大專教師評鑑20 還在募款、招生換點數
呼籲修改《大學法》 終結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
以「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全面取代教師評鑑

2005年《大學法》修法後大專「教師評鑑」制度上路至今年即將滿20年。然而,大專教師評鑑制度在各大專院校的實際運作,非但與當年立法說明宣稱「基於學術責任與追求卓越」的目標相去甚遠[1],在各大專院院內,更是不斷看到以所謂「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名義,衍生出對大專教師各項多如牛毛、浮濫且完全不合理的要求,讓本應獨立自主進行學術活動的大專教師,陷入無止境的「集點」換取評鑑通過的惡夢。

事實上,高教工會早在2013年就已經針對當時上路還不到10年的大專教師評鑑,對大專教師進行大規模的意見調查,並對當時各校教師評鑑制度進行盤點與研究,發現教師評鑑制度在當年即已產生「校方胡作非為、教育部怠忽職守、教師淪為廉價勞工」的十大荒謬現象[2]。歸納問題包括了:一、教學與研究成為「集點數」的生存遊戲;二、不斷膨脹教師「業外」工作;三、淪為校方獨裁統治工具,迫使教師服從管理。

然而轉眼間十多年過去,高教工會重新檢視各大專校院內的教師評鑑制度發現,上述這些問題不但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改善,歷經了20年的運作,教師評鑑制度在許多大專校院更已經進一步突變成了一頭完全失控的「評鑑怪物」。

評鑑項目上百項 計分標準「萬言書」!

許多學校經年累月下來,已經發展出一套評鑑項目不斷擴張、計分標準越來越繁雜、越來越無所不包的評鑑體系。當高教工會近期檢視各校教師評鑑辦法、計分標準以及評鑑項目時驚覺:

許多學校被列入「教學」、「研究」與「輔導及服務」的評鑑項目,就動輒超過五、六十項以上,關於教師評鑑計分「效標」的規範動輒十數頁以上,甚至有學校的評鑑項目洋洋灑灑竟然列了超過130項(南華大學)!而有些學校對評鑑計分標準的文字規範,居然超過了一萬字,成了不折不扣的「評鑑萬言書」!(弘光科技大學)

足以顯見大專教師評鑑上路20年後遭到濫用的程度,早已和「追求(學術)卓越」毫無關連,而在多數學校演變成為以「評鑑」之名控制教師、消磨教師心智的行政管理工具與手段。

至於在被各校納入評鑑的計分項目中,同樣存在著大量顯不合理、扭曲大學精神的荒唐規定,舉例來說,以下這些評鑑與計分項目,包括了鼓勵教師放棄領取授課鐘點費換取評鑑分數、教師以募款多寡換取評鑑分數、迫使教師為獲取評鑑分數額外擔任「學生兼職保母」等等規定,都是目前實際且頻繁出現在許多大專校院的評鑑辦法當中:

  • 『教師未支領超授鐘點費鐘點,每未領1鐘點(換)30點』(中臺科技大學)
  • 『捐募款累計每學年每達1萬元得1分(最高50分)』(真理大學)
  • 『協助募款每5,000元(換)1分』(文化大學)
  • 『捐款或募款校院系發展金,每5,000元(換)2分』(南華大學)
  • 『儀器設備借用收入經費,每1萬元收入(換)6分』(南臺科技大學)
  • 『校外租屋學生每學期10次實地訪視或20次電話訪視(換)5分』(弘光科技大學)
  • 『繳交課堂點名記錄,不符合者扣分』(大葉大學、南華大學)

事實上,這些既不合理、更與「追求卓越」無關琳琅滿目、亂七八糟的教師評鑑項目,不僅存在於私立大專校院,當高教工會檢視公立學校的教師評鑑辦法時發現,即便是在國立大學,我們仍然可以看到諸如此類的相關規定,遍佈於各校的教師評鑑辦法當中,連「募款換取評鑑分數」的作法,在許多國立大專校院一樣普遍存在著。

而去年10月監察院公布最新的一份調查報告(113教調0043),其實也再次證實了現今大專教師評鑑的種種問題。然而遺憾的是,即便在監察院去年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大學評鑑諸多問題,同時並求主管機關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後,至今又已過了一年,仍未見主管機關教育部有任何回應。

「教師評鑑」從開始即是錯誤 砍掉重練才是出路

高教工會表示:實際上《大學法》在2005年修法引進大學教師評鑑制度時,臺灣的教師連組織、成立工會的權利都還沒有,修法過程中也因而也未能真正聽取、參考來自基層大專教師的普遍意見與想法。導致當年教育部以所謂「追求學術卓越」的名義為藉口,在《大學法》中強制引進教師評鑑制度,更嚴重的是還與大專教師的「升等、停聘、不續聘」直接連結,種下了此後20年充滿形式化、壓榨化、弊大於利的「評鑑惡果」。

高教工會在過去幾年陸續與各大學教師代表座談討論後,主張應儘速修改《大學法》終結當前的已經完全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工會進一步主張,應修正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之,且應與升等、不續聘、懲戒等等不利對待脫鉤,而至多與正向有利效果之升等、長期聘任、獎勵做連結,使得大學教師能恢復獨立自主從事教學研究服務之知識分子角色

若大學教師有需要時,則仍可獲得學校提供專業發展支持。目前中小學已實施「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協助教師專業成長,而並未使用教師評鑑制度;大學教師比起中小學教師應更需強調教學研究之自律性,當有理由比照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教師評鑑制度。

工會也補充:倘若大學教師有「不適任」之情況,仍可比照中小學之「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基於陳情檢舉或各界觀察對疑似不適任教師由教評會進行輔導、改善、懲戒之程序,而毋須仰賴常態普遍性之教師評鑑。在工會過往的經驗中,教師評鑑制度實際上通常亦無法有效淘汰大學不適任教師,反而是使學校主管對教師因此擁有強烈之控制權力,而習於鑽營制度但教學研究不適任之教師往往卻仍能通過教師評鑑。

高教工會強調:值此《大學法》修法再次引起高教領域各界關注之際,呼籲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與社會各界共同支持推動修法,讓過去20年來已證明對學術發展與提昇教學品質毫無幫助,更嚴重干擾正常教學與研究、使高等教育陷入形式主義的作假風氣中的「大專教師評鑑制度」能夠真正走入歷史!

[1] 依據立法院公報第94卷第51期,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記錄(民國94年10月3日)中,時任教育部長的杜正勝說明《大學法》修正要旨時所提及的修法重點,其中第六點為「建立教師評鑑制度,追求學術卓越」(頁40)。

[2] 見高教工會2013年5月28日新聞稿「揭露大學教師評鑑的十大荒謬現象! 校方胡作非為,教育部怠忽職守,教師淪為廉價勞工」

這篇文章 【新聞稿】大專教師評鑑20年 還在募款、招生換點數 呼籲修改《大學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災後重建需要長期抗戰:產工函請政院協調穩定災區車站營運

2025, September 30 - 20:30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災後重建需要長期抗戰:產工函請政院協調穩定災區車站營運,建置水源、安置員工、加派清潔人力減輕前線壓力】

近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臺鐵配合救災調動各項資源支援救災,災區內光復站及周邊車站為協助救災疏運,運量相比過往驟升,尤以光復站雖為三等車站,因靠近災區成為人員、資源集散地,維持車站運轉穩定更為重要,然多數員工居住於當地同樣是受災戶,為長期維持運能穩定疏運人力協助救災、協助災後重建,產工建請行政院及交通部協助:

一、 協調臺水公司,為光復站協助疏運建置穩定水源,確保站內外人員使用無虞。
二、 協調臺鐵公司安置居住地受災影響員工,穩定出勤才有穩定營運。
三、 協調合作清潔公司(斯巴克、信實公司)加派清潔人力,減輕列車及車站清掃壓力。

這篇文章 【新聞稿】災後重建需要長期抗戰:產工函請政院協調穩定災區車站營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防災救命錢別亂刪亂凍,拒絕淪為政治報復工具!

2025, September 30 - 20:16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防災救命錢別亂刪亂凍,拒絕淪為政治報復工具!
杜絕預算審查六大亂象,別讓人民權益再被犧牲!

近期,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導致光復鄉災情嚴重,全國人民上下一心投入救災、重建工作,希望將極端天災的傷害降至最低,協助災民早日回歸日常生活。不論是國軍、警消、防災士,或各級行政體系、志工,都在第一線扮演關鍵角色。然而,防災與漫長的重建工作是否順利推進,與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是否能在立法院理性審查息息相關!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表示:「花蓮堰塞湖洪災已經超過一個禮拜,這段期間,全國人民積極投入救災行列,幫助光復鄉的居民重新站起來,讓災民心中充滿一股暖流!與之相對,朝野間還淪於毫無意義的政治口水,令人憂心!面對明年度高達逾10兆元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逾3兆元公務預算、7兆餘附屬單位預算),若在野黨立委再將預算審查當作政治報復工具,恐讓重要的民生政策受到影響,因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督盟)和與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社會民主黨共同召開記者會,鄭重提醒朝野立法委員、委員會召委參選者,以及立法院長韓國瑜,接下來「預算會期」準備開跑,呼籲立法院別再重蹈覆轍,讓預算審查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公督盟聯合五小黨呼籲:預算審查要專業,六大亂象別重演!

公督盟理事/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潘威佑強調:「預算審查是憲政的基礎,但是回顧 114年度立法院預算審查過程,故延宕、缺乏協商、恣意刪凍、浮濫提案…等問題層出不窮,甚至出現許多在野黨的立委提出將行政部會「業務費」刪減至1元的荒謬提案,當時引起社會各界高度質疑,在公民教育裡,我們不斷告訴學生:民主政治的核心,在於理性辯論、制度運作與公共責任,但如今國會卻做出最壞示範,將預算審查用於政治報復,而非建立在數據、績效與公共利益的理性監督;因此,在本會期預算審查前,公督盟鄭重提醒朝野各黨應將人民權益放第一,重建值得信任的國會政治!」

亂象一:瀆職拒審預算,破壞權力分立!(預算應嚴審不可拒審!)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表示,在去年預算審查過程,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因「原住民禁伐補償金」編列爭議,六度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退回拒審,而今年又再度面對預算編列爭議,國民黨立委已揚言,要將115年總預算案退回,公督盟強調,立委身為人民公僕,應擔負憲法所賦予之職責,民眾期待國會是政策辯論的場所,因此,預算案應該回歸到立法程序審查,向全國人民揭露預算編列是否合理,而非惡意政治抵制,讓新興的民生計畫、建設無法執行,讓全民權益都遭殃!

亂象二:報復性刪、凍預算,癱瘓憲政運作!(預算監督應有憑有據!)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批評:「去年立法院預算審查藍白兩黨『完全不及格』,不僅惡意在程序委員會阻擋總預算,還以報復性刪凍行政單位業務費,惡意癱瘓政府運作,讓國會議事凸顯嚴重失能。他強調,中央政府總預算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不容政黨操弄,人民只是拒絕執政黨獨大,給在野監督「留校察看」,並非授予「無敵星星」。他呼籲國、眾兩黨必須杜絕報復性刪、凍與錢坑法案,學習尊重憲政秩序,擔任忠於人民福祉的反對黨,而不是境外勢力的代理人!」

根據《預算法》第49,預算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計畫績效、優先順序,立委審查預算不應漫天喊價,公督盟呼籲委員會應強化審議審計部所提出的決算報告,讓預算監督能有所本!

亂象三:預算審查大塞車,壓縮討論空間!(呼籲召委積極排案審查!)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按照《預算法》第51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也就是十一月底),以便各機關能有充裕事前準備,於隔年執行各項施政計畫。然而,今天已經是九月底,立法院還沒動起來,難道是想讓去年總預算審查之亂重演嗎?」

張宏林強調,今年,立法院延會期間不把握時間處理114年度的國營事業預算,緊接著,預算會期又準備要處理《韌性特別預算》,以及115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也因此,在召委選舉前一天,公督盟要特別呼籲各委員會要擔任召委的立法委員,除了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以外,更不要刻意安排大量考察作秀,或強推爭議法案,而是要回歸立委本分,積極排案審查預算!」

亂象四:委員會審查失能,黨團惡意通刪!(呼籲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表示:「花蓮災情提醒我們,預算審查品質攸關人民安全,但去年總預算卻充斥粗糙提案與惡意操作。藍白兩黨掌握多數後,急於大量送出低品質提案,並沿用長年「統刪」惡習,只喊要砍幾趴,卻不顧預算科目內容,最後再丟給行政機關自行調整。他痛批,統刪已讓行政部門編預算時乾脆先預留空間,失去監督意義,淪為形式化表演。他呼籲各黨:應尊重委員會專業討論,停止統刪與報復性提案,不要讓預算審查再變成政治鬥爭,而要回到委員會專業預算監督把關。」

亂象五:黨團提案黑箱化,公民難以監督荒謬提案!(呼籲立院盡速建置預算查詢系統!)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雙北黨部主任陳宛毓認為:「在民主國會當中,公民課責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去年的總預算審查之亂,讓人民知道預算和生活是息息相關,若立院把預算當報復工具,受害的是災區居民、托育家庭、青年與障礙者,而不是政黨。」

陳宛毓批評,去年預算審查充斥荒謬提案,讓人民無從監督。她強調:小歐盟支持公督盟的訴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必須建置透明的預算提案系統,所有刪減與凍結都應即時公開,讓人民看得清楚誰在亂刪、誰在凍結。唯有如此,才能讓杜絕低品質的預算提案,重建國會公信力!」

公督盟也鄭重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有責任也應該盡速完成建置預算提案查詢系統供人民檢視,別讓立法院的議事透明的腳步停滯不前!

亂象六:破壞財政紀律,錢坑法案債留子孫!(呼籲立委別當只發錢不負責的散財童子!)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強調,國會不容預算審查亂象,人民的血汗錢不是鬥爭的工具!他提出三點主張:第一,建立預算提案公開制度;第二,遵守委員會中心主義;第三,刪減必須有依據!

甘崇緯進一步呼籲,國會不要再推動「錢坑法案」,而應優先審查真正攸關民生的立法,包括《兒童托育服務法》《青年基本法》,以及懸宕 18 年未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這些才是人民真正需要、值得投入心力的改革。」

公督盟強調,預算權是行政的核心領域,然而,本屆立法院從《花東三法》、《財政劃分收支法》,再到接下來,國民黨團打算修正《預算法》將普發現金法制化,以及修正《公務人員資遣撫卹法》停砍退撫年金,都可能造成債留子孫的狀況越來越嚴重,因此,我們呼籲立委應回歸到預算監督的角色,揪出浪費的政府預算,而非當只發錢不負責的散財童子!這些政治爭議法案應該回歸《預算法》第9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應優先徵詢行政機關意見,並清楚指出資金來源!

再蠻橫也不能封殺人民救命預算!呼籲預算審查回歸理性、科學、務實!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從這次花蓮洪災來看,我們可以知道目前,只分錢不做事的《財劃法》,對於台灣財政紀律、公共政策的韌性都將造成相當嚴重的危害,在災害發生後,地方政府對於救災、重建工作只會推給中央,要求大中央、小地方,但是分錢的時候卻要求大地方、小中央,這會是相當矛盾的一件事!因此,我們要求《財劃法》應該通盤細緻討論,甚至延後到後年再實施,避免對於明年度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總預算產生劇烈影響!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表示,台灣位處多自然災害的高風險地理位置,按照《災害防救法》規定,行政院會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立法院,用以說明成效、預算,和未來策略,然而,在去年預算審查當中,國民黨立委許多預算提案,也沒看白皮書內容,就單單以「樽節開支」四個字,就刪減、凍結防災預算,包含:黨團提案凍結空勤總隊業務費30%、刪除氣象雨水預測設備預算(賴士葆委員)、凍結地震測報預算(黃仁委員),以及刪減消防人員防護裝備預算1億元(王鴻薇委員),雖然這些提案後續多數主動撤案,但更凸顯這次預算審查的荒謬之處!

陳利益強調,長期性防、減災治理的治水、防災工程,不能只仰賴第一、第二預備金救急,更宏觀、更長遠的防災、減災治理,最終仍需要回歸逐年編列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公督盟呼籲每一項預算審查都應該回歸理性、科學、務實,別讓防災與民生經費成為政治惡鬥的犧牲品!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1. 要求立法院在總預算審查應該嚴審,不可瀆職拒審!
  2. 呼籲立法委員監督預算應有憑有據,理性監督!
  3. 提醒接下來擔任召委者,應善用職權積極排審預算,勿拖延作秀!
  4. 反對一刀切恣意通刪,預算審查應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
  5. 嚴正促請立法院長韓國瑜盡速針對總預算協商,並且建置預算提案查詢系統!
  6. 警告立委勿亂提錢坑法案,避免讓國家債留子孫!

這篇文章 【新聞稿】防災救命錢別亂刪亂凍,拒絕淪為政治報復工具!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憲法法庭癱瘓 侮辱國旗案被迫續審 言論自由陷危機

2025, September 30 - 20:12

文/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513號被告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513號「侮辱國旗罪」案件,於2025年10月1日(週三)上午10時05分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第十九庭開庭審理,被告和民團亦於上午9時召開庭前記者會。

這是首例因憲法法庭癱瘓,導致下級法院在合憲性未解的情況下被迫續審的案件,象徵人民憲法救濟機制的重大失靈,也突顯人民言論自由等憲法基本權正遭受嚴重威脅。

本案背景:下級法院的「憲法審查權」

本案起於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與憲法第11條保障的言論自由相牴觸,因此進行「合憲性解釋」,並認定被告的行為屬於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行使,最終判決三名被告無罪,充分展現出下級法院在面對憲法疑義時的積極作為。

然而,新北地檢檢察官對本案二審判決不服,遂提起上訴,並主張中華民國採「集中式審查」制度,不同於美國的「分散式審查」,下級法院不得自行解釋憲法,此舉實已侵越大法官職權。因此,高等法院三審合議庭遂於2017年暫停審理本案,並且聲請釋憲,將該罪合憲性爭議交由憲法法庭決定。

憲法法庭癱瘓:剝奪人民憲法救濟權

依現行制度,人民通常得以兩種途徑尋求憲法救濟:其一為「終局判決後聲請釋憲」,意即在案件三審定讞後,人民自行提起憲法訴訟;其二則為「法官暫停審判並聲請釋憲」,意即下級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由法官暫停審判、聲請釋憲。本案與司法院釋字第666號(性交易案)相同,皆屬於後者。

然而,去年底,在野黨調高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門檻,卻缺乏人數不足時之配套措施。比如,美國採行「分散式審查」制度,下級法院可直接拒絕適用違憲法律,避免了憲法法庭癱瘓所造成的真空;德國雖同採「集中式審查」,但設有「暫補機制」,確保大法官人數不足時,憲法法院仍能維持基本功能。

相較之下,中華民國既未給予下級法院完整審查權,也缺乏制度性補救措施。同時,目前朝野亦未能就大法官人事提名達成共識,使憲法法庭至今已長達十個月無法作出任何判決。在這樣的困境下,本案不得不在憲法法庭未能審理「侮辱國旗罪」合憲性的情況下被迫續審,直接剝奪了人民憲法救濟權利。

本案意義:憲政危機下的言論自由

「侮辱國旗罪」案本質上涉及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與國家尊嚴的界線,應透過憲法審查加以釐清。但在憲法法庭癱瘓的情況下,本案被迫繼續審判,便代表下級法院必須在該罪違憲疑義未解的狀態下做出判決,更等同於由被告等一般人民承擔政治僵局所導致的憲法基本權受損風險。

然而,早在1989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即在「德克薩斯訴詹森案」(Texas v. Johnson) 中明確指出,焚燒國旗屬於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國家不得藉著禁止和國旗有關的意見表達之作法,宣揚政府自己對國旗的特定主張。該判決展現出違憲審查制度能有效節制國家權力,並捍衛人民之憲法基本權。

不僅如此,現行《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第1項「侮辱國旗罪」是於1935年立定,源自於1928年國民黨政府北伐時期所頒布之「舊刑法第167條」,屬於戰時頒布之法律。因此,該罪如今早已不合時宜,更淪為政府宣揚特定意識型態或歷史觀點的法律武器,藉以限縮人民表達不同國家認同之空間。

本案不僅是一樁單純的刑事案件,更是憲政危機下的縮影。當憲法法庭因政治僵局而癱瘓,人民的基本權利便被迫懸置,言論自由更成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我們呼籲朝野儘速恢復憲法法庭功能,並檢討侮辱國旗罪的存廢,以確保民主憲政制度。

這篇文章 【新聞稿】憲法法庭癱瘓 侮辱國旗案被迫續審 言論自由陷危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校事會議成濫訴大平台 校園惡鬥文化錯殺良師

2025, September 30 - 20:07

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校事會議成濫訴大平台 校園惡鬥文化錯殺良師】
【終結校園濫訴,保護優秀教師,還我純淨校園!】
【全教產:史上最黑暗的教師節】

發稿日期|114年9月25日

2024年4月17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推動「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下稱校事會議) 合併「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調查機制 並培訓一千多名「校事會議」調查人員 其本意原是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 保障學生受教權 但卻在學校實務運作上變調, 造成全台教育現場不斷的有惡意檢舉、各縣市政府1999電話匿名投訴排山倒海而來 短短兩年內 校事會議淪為濫訴大平台 並造成許多學校不僅是家長濫訴、甚至校長趁機濫用權勢惡鬥老師 惡質的校園文化導致教師人人自危 校園充斥恐懼氛圍, 真教教學及輔導管教學生的老師被投訴的機率偏高 已造成老師們噤若寒蟬、不敢管教、偏於保守 時時刻刻害怕被投訴 而教正受害的 卻是學生的教育品質與未來。

全教產表示, 零成本的濫訴讓教育現場需要花費大筆的調查經費 從調查小組的出席費、逐字稿的費用、調查報告撰稿費等 一場調查可能要花費最少3萬元 更有學校一件濫訴花20萬元 最後調查結果不成立 而20萬元可以提供20名弱勢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一學年!教育部應要求檢舉人在投訴時 先繳一筆保證金 如果調查結果成立就返還 但如果調查不成立 這筆保證金就應成為支付教師被濫訴之法律基金或納入《教師因公涉訟補助辦法》的相關費用。

此外 一旦教師遭投訴 常常立刻被「暫時停聘」 而「暫時停聘」之處分影響行為教師身分、地位、名譽及財產損失甚鉅 尤其當調查結果「無具體事證」或「不成立」時 教師的身心遭嚴重傷害、鉅額財產損失包括暫時停聘期間的「學術研究加給」、「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特休假」(兼行政教師)等均受影響 教師遭「錯殺」、「冤枉」 權益大損 卻無法於證明清白後給予挽救 制度錯殺良師 名譽受損難以彌補 專業教學人才因此流失, 教育部並未制冤冤賠償條款, 是政策制定及法規修正的重大疏失。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 更嚴重的是 校事會議掌握著教師工作的「生死大權」 程序卻完全由校長主導。調查委員的遴選、律師的聘請 全都由校長說了算。許多調查委員僅僅受訓幾天就被派上場 專業不足卻能左右教師去留;且常遇到調查委員在調查前已有偏頗心證 朝向有罪推定的方向調查 未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仔細調查相關證據 若再由調查委員草草寫下一份報告 便能斷送一名教師的職涯。我們發現有的調查報告內容錯誤百出 有的調查結果未涉及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而是建議送交「教師成績考核會」時 教師在進調查訪談前不知道被指控什麼事情 接受調查後又看不到相關調查報告內容 根本無法依據調查報告結論做意見陳述 要到被懲處後、要申訴前 才能拿到一份「省略」許多,「接受訪談人」訪談內容的調查報告書 這種「準司法」機制完全沒有司法公正性 導致校園內大大小小冤賠叢生 老師經過這樣的洗禮也早已千瘡百孔!

全教產指出 校事會議與調查報告之審議 校長均可扮演強勢主導之地位;實務上亦不乏藉機黨同伐異、對於特定教師小賠大辦之情況, 若教師經調查後進進輔導階段 固有提供教師改善教學、保有現職的功能, 但對於因各種程序上錯誤而本無進接受輔導之教師而言 在輔導期間所受身心之煎熬又豈是外人所能想像?
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也未冤定教師得「聲明異議」之程序 教師權益因而受損。

全教產指出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施行兩年來 零成本的投訴讓教育職場陷入惡性循環, 教師因害怕被檢舉 不敢嚴格要求、不敢創新教學、不敢有效管教, 堂上上逐變變得極放任任 學生學品品質線下下, 校園失序日益嚴重 2025年的教師節已成為最黑暗的教師節;以今年全台,「大缺師」來看 真教教學有經驗的資深教師「不如歸去」 年輕的教師「敬而遠之」 早早辭職轉行去!而新制教師退休制度比勞保還不如 工作環境又充滿不確定與壓迫, 教師專業尊嚴蕩然無存 教育工作不再是社會尊崇的志業 而淪為一份「混口飯吃」的辛苦職務, 結果就是「虐師」造成「缺師」 學校教育逐變崩解 最後整個國家的根基也將動搖!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停止紙上作業 盡速修法。

教育是國家最重要的基石!當教師專業遭踐踏 學生的未來也將被掏空。若教育部繼續裝聾作啞 任由校事會議荒腔走板,、濫訴行行 這不是是教師的劇, 更是整個國家的警訊。

這篇文章 【新聞稿】校事會議成濫訴大平台 校園惡鬥文化錯殺良師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0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南迴風機計畫對台東造成什麼傷害?

2025, September 30 - 09:15

文 / 吳桂芳

沿著台東南迴開車,窗外是一望無際的太平洋。但你能想像,若是有一日,看到的不是海與山,而是一座接著一座,密密麻麻排列、高達六十層樓的風機,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台亞風能於今年提出「東風」、「東成」兩大陸域風力發電計畫,其中,「東風」計畫鎖定台東南迴的太麻里、大武、達仁三鄉,預計設置 33 座大型風機 ,平均每公里架設一座,體型更是西部風機的兩到三倍。這片藍色海岸,可能就此被撕裂成一道道的碎片。不只破壞沿途的海岸風景,更影響到居民們的生活。

居民們除了擔心風機帶來低頻噪音、眩影干擾及景觀破壞,還發現台亞風能的開發資訊不透明、未真正討論,忽視在地居民的意見。對此,居民們主動組織「南迴自救會」,起身抗爭。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整起計畫開發案究竟有哪些資訊不對等與程序不公之處?低頻噪音和眩影會對居民造成什麼影響?《原基法》第21條「部落諮商同意權」的程序,能否成為最後一道防線?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南迴自救會召集人潘美緣一起來關注南迴反風機事件。

「東風」、「東成」計畫 風機插滿東部近半海岸線

環境部自今年起,陸續公告「東風」、「東成」、「宜風」、「坊山」等多個陸域風機開發案,範圍幾乎涵蓋整個東部海岸線,甚至一路延伸至恆春半島。其中,由台亞風能主導的「東風」與「東成」兩案,共規劃設置多達 58 座風機,龐大的開發規模在東部引發強烈反彈。

以「東成」計畫為例,範圍涵蓋成功、太麻里、大武等南迴線重要鄉鎮。根據公開說明書,台亞風能預計在沿岸架設 33 座風機,平均每 1.2 公里就有一座,且高度從 99 公尺到 199 公尺不等,相當於 33 到 66 層樓,體型比西部常見風機大上兩到三倍。

東風計畫從太麻里到達仁,預計設立33座陸域風機。(圖片來源/東風陸域風力發電計畫)

「沒有把我們當人看!」 毫無考量低頻噪音與眩影干擾

由於海岸地形的限制,東部風力發電只能採取陸域風機。然而,南迴線的村落依山傍海、腹地狹小,許多規劃中的風機距離民宅僅數百公尺,不到500公尺,直接壓迫居民生活空間。

另一方面,不同的風機設置點,意味著截然不同的風險。目前台亞風能規劃,多數風機將立於海岸,但潘美緣擔憂,東海岸本就是侵蝕型地形,每年平均退縮四公尺,一旦在這樣脆弱的地質上強行打下基座,後果恐怕比想像中更為嚴重;至於少數規劃在村落後方、大武山山脈上設立的風機,則與聚落距離過近,勢必對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直接壓迫。

潘美緣還提到,台亞風能的公開說明書雖然詳細評估生態、環境和未來觀光的影響,卻完全忽略了「人」的存在。對此,她怒斥台亞風能「沒把我們當人看」,對居民的生活與健康毫不關心。

潘指出,南迴線的夜晚安靜而寧和,只有海浪聲與風聲。但廠商報告卻寫出,低頻噪音會被環境音掩蓋。對居民而言,這種說法完全無視生活實況。潘認為,如果未來每天都要與低頻噪音和眩影共處,這不只是能源轉型,而是生活品質的崩壞。

除了噪音與眩影干擾,居民也相當擔心觀光與地方發展。南迴一覽無遺的海景和山色,一直是政府主推的觀光旅遊重點。潘美緣表示,若海岸線插滿巨大風機,對南迴線的文化、生態和產業造成巨大衝擊,直言南迴線將成為一片死城。

南迴線的第一場公民運動:從媒體人到抗爭者

今年 4 月,位於「東風」計畫範圍的長濱與成功居民率先串聯對外發聲,短時間內就獲得全台超過四萬份網路連署支持,迫使主管機關與各界政治人物正面回應。當時,許多人因此以為開發商會暫緩甚至停止推動計畫,東部居民也鬆了一口氣。然而,8月12日的說明會卻打破了這份暫時的安心。

起初,潘美緣並沒有打算投入抗爭。她是當地居民,也是媒體工作者,當時,收到說明會的採訪通知,本想以記者的角度旁聽、紀錄。然而,當其他記者朋友提醒她,說明會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目的是完成環評與送案,並不是要聽居民的意見時。她才意識到,這場說明會事關重大,才開始號召更多居民參與抗爭。

潘說,如果不是因為自己收到通知,多數鄉親甚至不會知道有這場會議,更不會理解事情的嚴重性。她回憶,以往太麻里、大武、達仁等南迴線的居民,向來被外界視為「順民」、「乖乖牌」,極少有大規模的社會運動。這次因風機開發而爆發的行動,不僅是當地有史以來第一次真正的大型公民運動,也是第一次被迫成為所謂的「暴民」。

過水的說明會 :不在乎地方的聲音

與台灣許多地方的開發案一樣,說明會往往淪為地方政治人物或相關人員的例行出席場合。多數居民根本未收到通知,即使收到了,也不一定意識到那張公文背後隱含的威脅。

直到說明會當晚,潘美緣號召居民們站出來,居民們才驚覺自己早已被排除在討論之外,連同意權也被架空,看似遙遠的開發案其實已逼近家門。居民幾乎不知道開發案已悄悄推進一年,也不清楚台亞風能是否真正與鄉公所、村長、鄉代會協調。

完全沒有討論,這還是民主社會嗎?潘美緣斥責,「所謂的民主是你可以關在屋子裡面談好條件,就可以讓他們過水的嗎?」資訊不流通、討論缺席等因素,讓在場居民都相當憤怒。潘回憶,當廠商仍在台上照稿宣讀時,她帶領居民們闖入說明會,喊出「滾回去」三個字,瞬間點燃全場居民的情緒,氣氛一度逼近失控,差點演變成暴力衝突。

抗爭發生後,潘美緣意識到僅憑一時的情緒無法對抗大型開發案,必須把行動轉為更系統化的策略。於是,她和居民迅速聯繫「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律師團,尋求專業支援。律師們建議,她們不該只是被動等待廠商說明,而要主動建立地方的立場與聲音。

抗爭與後續行動:尋求法律協助、實名制連署、向政府陳情

潘美緣原以為能「要求台亞風能重啟協調,好好坐下來談」,但經歷 8 月 12 日說明會的衝突後,她逐漸意識到,南迴沿岸原本就是退縮型海岸、地質脆弱,根本難以承受超大型風機的設置。這些風機若勉強落地,不僅居民的生活品質會被徹底壓迫,整個地區更可能迅速衰敗,成為她口中所說的「死城」。

因此,潘美緣將目標從「重啟溝通」轉為「零風機」。在她的推動下,自救會與律師團合作發表聲明,強調居民對此開發案「不知情、不同意」,拒絕讓程序在地方毫無認同的情況下繼續推進。

除了法律攻防,自救會也展開更大規模的群眾動員。他們發起針對「東風」與「東成」兩案合計 58 座風機的聯署行動,並特別強調「在地居民」的身分,以反駁開發商過去指控「反對聲音都不是本地人」的說法。截至本節目訪談,已累積近六千份紙本聯署,其中三千多份來自計畫範圍內的居民,顯示地方反對聲音的基礎極為扎實。

9 月 12 日,自救會更走進台東縣政府召開記者會,要求縣府表態。雖然總統、立委、縣長、鄉長等各級政治人物都曾公開宣示要「與民意站在一起」,但光靠個人的口頭承諾,並無法實際阻止開發。潘無奈地說:「所有法規都站在開發商那邊」,環評法和開發法規都是不公平且不正義。

縣府官員更直言,只要台亞風能完成環評、電業申請許可等程序,縣府就難以拒絕廠商後續開發。潘美緣點出,除了國家機器的施壓,廠商還能以行政訴訟作為威脅。即使地方政府同情居民,也幾乎無力在體制內徹底擋下開發案。

避開諮商同意權 繞過傳統領域插風機

有人或許會好奇,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能否成為最後的防線?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開發案若涉及傳統領域,必須取得部落同意。然而,潘美緣說,開發商早有準備,他們刻意將風機落點規劃在已公告的傳統領域之外,造成多數部落無法阻止。
僅有達仁鄉南田部落完全位於傳統領域範圍內,才讓廠商不得不正面面對。至於其他部落,若想主張權利,必須在有限時間內完成冗長的程序,將過去的漁撈區或海域納入傳統領域相關地區。

潘美緣指出,開發商往往利用資訊落差進行操作。許多長者因為缺乏完整資訊,只要一點點誘導或承諾,就可能在未完全理解內容的情況下簽下同意書。她強調,廠商刻意設計引導式問卷,甚至派工讀生進村收集簽名,把這些簽名包裝成「部落支持」,實際上卻是欺騙與操弄。

集中民意施壓 盼台亞風能主動撤案

在潘美緣眼中,如今的局面荒謬至極,從總統到基層民代,幾乎所有人都表態站在開發商的對立面,但風機計畫卻依舊不斷推進。她很清楚,接下來的抗爭必須同時打持久戰與心理戰。

首先,必須維持輿論的關注。潘坦言,在地抗爭人力有限,多數都是中老年人,許多鄉親也害怕遭到針對,因此必須依靠媒體持續曝光,讓外界聽見地方的聲音,讓旅外的年輕人和鄉親能伸出援手。她指出,正是持續的輿論壓力,已經迫使開發商暫緩行動、減緩推案速度,證明抗爭和聲量是有效的支撐。

對於開發商可能提出的讓步,例如將「東風」計畫原先預計的33座風機縮減為10座,潘美緣態度更是堅決。她的訴求極為明確,不是協商減少風機數量,而是要求台亞風能主動撤案,並希望廠商「不要再騷擾地方,不要再來試探我們的聲量有多大,也不要再測試我們會不會疲乏」。

她強調,只要有一座高達66層樓的風機立在村口,全村的生活將徹底改變,因此唯一可接受的答案就是「零風機」。若未來廠商仍持續推進,她已做好最後的打算,將抗爭地點從南迴帶到台北街頭,希望藉由上凱道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0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南迴風機計畫對台東造成什麼傷害?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兩度兒虐遭罰教師也去928抗議,陳淑妍的參與不具正當性

2025, September 28 - 23:16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對於部分教師團體以「廢除校事會議」為訴求,於教育部前進行928靜坐抗議,人本教育基金會鄭重回應:我們理解教師對制度獨立性不足的焦慮。但抗議行動中,有兩度違反《兒少權法》、多次霸凌、甚至危及學生身心安全的不適任教師,若其仍認為自己遭遇「冤案」而抗議,則實難有正當性。

■ 制度確實須更具獨立性

現行校事會議制度確實仍有程序瑕疵。例如檢舉事件的受理與否必須由更公正客觀之機制決定,以保障教師基本權益;遴選學者專家擔任調查小組委員時,「主管機關推舉三至五倍名單供學校挑選」的過程,也應更公開透明,避免黑箱。

制度改革是否「廢除校事會議」,或改由上級機關或第三方公正單位處理,以杜絕校內人治之非議,都可考慮討論。但除人治或不透明的問題外,目前機制同時也仍有「無法使真正的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的問題,不少受害學生與家長也因而陷入無助的處境。「不適任教師」如何公平、公正、透明且有充分保障教師、學生權益的效能。都不是空喊「廢除校事會議」能夠達成的。

■ 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教師現身

更令人難以認同的是,本次抗議活動的現場,竟然有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前教師陳淑妍的身影。她並非「冤案教師」,而是一位多年來屢次被家長投訴、經台中市(包括前改制前的台中縣)社會局與教育局查證、並經行政處分確認的不適任教師。她若在本次抗議中自認是「受害者」,將是對受傷學生與家庭的二次傷害。

■ 陳師的犯行紀錄與處理過程

1. 2005 年:強迫學生練法輪功

2005 年,多名家長聯署投訴陳師在課堂上強迫全班學生練習法輪功、朗讀相關書籍、觀看政治壓迫影片,甚至要學生躺在地板上睡覺。這種具強制性、與課程無關的做法,造成學生恐懼,並嚴重違反教育專業。當時校方與教師會承諾會輔導陳師,但未能有效制止。

2. 2008–2009 年:綁學生、羞辱、違反兒少法

2008 年,陳師以紅繩捆綁五年級學生,甚至讓同學牽著「像溜狗」般帶去上廁所。她還當眾揭露學生家庭隱私,辱罵學生「去跳樓啊!」導致學生身心嚴重受創。阻撓學生正當需求,例如不准女學生換衛生棉。

2009 年,台中縣社會局依《兒少權法》裁罰陳師6萬元,並要求親職教育 8 小時。學校則僅給予記大過一次。教育單位的處置雖顯不足,但社會局的認定已明確指出:這是兒虐行為,不是管教。

3. 2022 年:再度爆出霸凌、羞辱、強迫餵食

多年後,2022 年新一批家長再度投訴陳師。指控內容包括:

  • 強迫學生餵食、辱罵學生是「奴隸」、「庫存品」、「童工」;

  • 強逼學生剪頭髮,甚至錄影上傳家長群組中嘲笑;

  • 體罰與羞辱,例如打學生腳底、安排「特別座」、要求學生互打。

    多位學生因此轉學,家長與人本協助召開記者會,迫使教育局展開調查。陳師在訪談中承認前述虐行。

  • 2023 年:社會局再度裁罰、教評會議決解聘

2023 年,台中市社會局再次認定陳師違反《兒少權法》,裁罰新台幣 16 萬元。這使她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教師。

同年,教育局要求校方招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最終依《教師法》決議解聘,並規定一年不得再聘任為教師。

■ 因為陳師還認為自己受害,我們更需要能公正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制度

陳師案例清楚顯示:她不是「制度下的冤案」,而是不適任教師的典型。她的犯行橫跨十餘年,兩度違反《兒少權法》,多次羞辱、霸凌、甚至危及學生身心安全。校方、教育局、社會局在不同時期都曾介入調查與處分但一直到新的受害者一再出現,最終才願意解聘。這些都是公開紀錄,沒有模糊空間。

因此,我們強調:

  1. 校事會議制度確實需要改革,且要確保能真正處理不適任教師。

  2. 經認定有兒虐、體罰等明顯故意違背教師專業倫理之行為,應終身不得再聘任。

  3. 教師團體所主張之冤案具體為何?若陳師這樣的情形仍抗議喊冤,都將削弱訴求合理性,傷害教育改革的正當性。

守護教育,就是守護孩子。真正的友善校園,不能建立在為不適任教師喊冤的基礎上。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兩度兒虐遭罰教師也去928抗議,陳淑妍的參與不具正當性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教師節的集體吶喊!萬名教師發聲!全教總萬人調查揭五大血汗政策困境:近97%教師痛訴「無差別受理投訴」

2025, September 28 - 23:1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於本月中旬進行了「2025年教師節教育施政意見調查表」,各選出教育部應該「立刻停止」與「立刻執行」的十項政策措施製成問卷讓基層教師勾選。本問卷共有超過一萬一千名大專與高國中小幼兒園的教師進行填寫。調查結果顯示,第一線教師正被行政雜務與不合理制度的壓迫,其中,接近97%的教師要求立即停止「無差別受理」的校園投訴機制,全教總強烈呼籲教育部正視基層的集體焦慮,別讓教育空轉。

五大政策成「血汗工廠」,教師專業尊嚴蕩然無存

在「最應立刻停止的政策」中,前五名均獲得超過六成五教師的勾選,認為應該要立刻停止。「不合理的投訴機制」與「非教學的額外負擔」是主要核心。

最令教師們忍無可忍的,是高達96.7%教師要求廢止的「無差別受理校園投訴機制」。基層教師直言,現行的校事會議基本上已經算是預設老師有罪,讓濫訴頻傳,問卷中「校事會議毀師滅校」的血淚留言,反映了教師動輒得咎、心力交瘁的困境。勾選率第二名是毫無改善的「校外導護」(80.9%)與「教師缺額轉嫁現場超鐘點」(72.3%)。前者讓老師淪為馬路上的交通指揮,權責不符;後者則讓血汗超時工作成為常態,嚴重衝擊教學品質。此外,「校園愛心球」(69.7%)被譏為「學校是政策提款機」的代表,各種與教育無關的服務讓學校變成「民眾服務處」。而爭議不斷的「雙語政策」(65.4%),則被擔憂將淪為犧牲學科內涵的「雙語展演」,讓學生的學習流於表淺。

此外,針對幼教的「幼兒園廉價延長照顧」與「教保人員18小時假日無休研習」也均獲60%教師勾選,凸顯幼教人員在無盡的工時與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下,已瀕臨崩潰。

「給我後盾、還我專業、勞動有價」是三大訴求

與之相對,在「最應立刻執行的政策」中,近九成的教師(89.2%)強烈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捍衛專業,當教師後盾」。基層老師們期盼主管機關能成為堅實依靠,而不是在面對無理指控時,讓他們孤軍奮戰。「真正落實行政減量」(87.4%)與「調高教師待遇」(86.6%)也都衝破八成六的勾選率。有基層老師留言「行政減量根本是越減越多!」,真實反應了老師們被海量評鑑、報表淹沒的無奈。而調高待遇不僅是跟上通膨的實質需求,更是對教師專業價值的基本尊重。另外,「增置校安人力」(79.1%)與「降低班級人數」(78.2%)也獲得近八成教師支持。更有老師直言:「如果連降低班級人數這種最基本的法令都還要等人口下降,那到底要教育部幹什麼?」

另外,「獨立於事假計算並由學校支付代課費的身心調適假」與「分十年撥補退撫基金」的勾選率也都分別高於60%,代表了基層教師期待教育部應該要更注重基層教師的勞動條件。

全教總:教育部應參考基層與國際建議,立刻改善教師職場環境!

全教總指出,2024年聯合國就已經提出了一份《聯合國教學專業高層小組建議書》,(Recommendations and summary of deliberatio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General’s High-Level Panel on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2024)),強調教師在教育系統中的核心地位,呼籲各國政府應該要立刻改善工作條件、薪資待遇、行政減量及尊嚴勞動等,為全球教育改革提供方向。全教總的萬人調查顯示,台灣教師面臨行政負擔過重、薪資偏低及投訴機制濫用等問題,迫切需要政策改善,與聯合國的建議是完全一致。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參考基層與國際建議,改善教師職場環境並提升其專業地位,以具體行動回應現場需求,讓教育可以永續經營。

這篇文章 【新聞稿】教師節的集體吶喊!萬名教師發聲!全教總萬人調查揭五大血汗政策困境:近97%教師痛訴「無差別受理投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台灣跨世代代表團參訪芬蘭 Onkalo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呼籲台灣能源政策正視世代責任

2025, September 26 - 22:13

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芬蘭 Eurajoki,2025 年 9 月 25 日)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暖暖蛇青少年共學團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下稱小歐盟)組成的「新世代台灣:北歐視角,對話平等與民主的未來」,今日走訪位於芬蘭西岸 Eurajoki 的 Onkalo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實地了解芬蘭如何面對高階核廢料的世代課題。

Onkalo 是全球第一個正在興建的高階核廢料永久處置場,深埋於地底 400 公尺岩層之中,設計壽命超過十萬年。芬蘭政府與業者 Posiva Oy 強調,這項工程不僅是科技工程,更是民主社會中跨世代的公共決定,從地質調查、地方居民同意,到最終監管,都經過長達數十年的透明討論與社會協商。

小歐盟發言人沈佩玲表示:「親眼看到 Onkalo,我們更深刻體會到核能使用不只是當代的能源選擇,更是長達十萬年的世代責任。芬蘭社會能夠在公開資訊、民主程序、居民參與下做出選擇,正是台灣需要借鏡之處。」

同行的公投反方代表吳亞昕也提出觀察:「我們這一代將承擔核廢料的風險,因此看到芬蘭如何在教育、資訊公開與社區討論中讓年輕世代有發聲空間,對我們很有啟發。」

目前台灣四座核電廠已陸續停役或進入除役規劃,但高階核廢料的最終去處仍未定案。參訪團強調,台灣不能只把討論侷限在「核電是否延役」的短期爭議,而應正視核廢料長期處置的世代責任,確保資訊公開、民主討論與居民參與。

此次北歐參訪團除了關注核能與能源政策,也聚焦於民防體系、兒少教育、政黨文化等主題,參訪團預計10月2日回到台灣,我們期盼透過跨國學習,帶回更多有助於台灣社會韌性與世代正義的啟發。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台灣跨世代代表團參訪芬蘭 Onkalo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呼籲台灣能源政策正視世代責任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最低工資調幅3.18%,凸顯政府虧待公教員工

2025, September 26 - 22:06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最低工資調幅3.18%,凸顯政府虧待公教員工
全教總重申:政府應帶頭為公教人員加薪,另調薪機制法制化並應納入員工代表

最低工資審議會今天上午登場,最終拍板明年最低工資調幅3.18%,自2016年以來,確定迎來最低工資連10漲。相較於私部門勞動者,政府對自家公教員工的調薪態度,顯然完全不及格。

全教總指出,明年度公教人員待遇調整,雖一度傳出「不加薪」與「加薪3%」兩種討論方向,但最終的決定卻是「0趴」,政府對公教不調薪提出多項解釋,包括經濟成長放緩、財劃法未修、稅收壓力,以及已連續兩年調薪云云。然而,根據主計總處數據,過去13年,我國經濟成長率達43.04%、重要民生物價上漲26.63%、最低工資增幅達51.56%,期間軍公教薪資卻僅調升14%,遠低於經濟成長幅度與物價漲幅。

政府每每要企業給員工加薪,對待自家公教人員卻宛如慣老闆,與此同時,正面臨經營挑戰的台塑集團,儘管上半年仍處於虧損狀態,卻決議為員工調薪2%。企業回應通膨壓力的務實作法,對比政府聲稱要「帶動企業加薪」卻未能以身作則,無疑是極大諷刺。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現行調薪機制中,所謂「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不僅沒有法源基礎,更排除基層代表,最終仍由行政院長一人拍板,毫無實質功能。全教總重申政府應帶頭為公教人員加薪,調薪機制法制化並應納入員工代表,呼籲朝野與政府重視公教人員基本權益,善盡雇主責任,帶頭為公教調薪。

這篇文章 【新聞稿】最低工資調幅3.18%,凸顯政府虧待公教員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最低工資調漲拍板 月薪調整910元、時薪調整6元 勞陣:拒絕低薪台灣,下一步推動薪資透明

2025, September 26 - 21:58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今日拍板,自2026年起,最低工資將由現行月薪28,590元調升至2萬9,500元,漲幅約為3.18%;時薪部分則由現行的190元調高至196元,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約200萬名本國籍勞工將直接受惠。台灣勞工陣線指出,此次調升最低工資是落實《最低工資法》精神的重要一步,因為該法才上路第二年,就已在會前面臨部分委員要求停止調漲的壓力。

勞陣強調,調升最低工資除了是回應低薪問題,更是確保勞工基本生活、穩定勞動市場與解決缺工的重要政策。因此針對今天最低工資的決議,呼籲行政院儘速核定,讓相關單位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準備行政作業。

回顧過去,台灣在1997年金融海嘯期間,以經濟不景氣為由凍漲最低工資(當時稱為基本工資),直到2007年才將月薪從15,840元調整至17,280元,時薪也才由66元調升至95元。此後數年的調整同樣雜亂無章,換取企業成長的代價就是壓低薪資,也是台灣迄今長期低薪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台灣經濟表現穩健,2024年經濟成長率達4.84%,今年第二季更高達8.01%,全年預估也有4.45%。然而,經濟部與部分委員卻在會前以「關稅不確定」為由,主張停止調整最低工資。勞工陣線認為,如果一方面承認經濟亮眼成長,一方面卻以國際變數為藉口阻擋調整最低工資,無異於將產業利益凌駕於勞工基本生活之上。所幸,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仍遵循《最低工資法》的立法精神,做出調整的決議。

國際趨勢:維持實質購買力成全球共識

面對國際貿易成本與物價波動加劇,維持勞工實質薪資,以促進內需是目前國際間的共識。包括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澳洲、韓國、日本、菲律賓與越南等,均已確定在2026年調升最低工資,這些國家普遍將「維持實質購買力」列為政策核心目標,以緩解生活成本上升,回應社會對薪資公平的期待。

以日本為例,2026年全國平均最低時薪由1,055日圓調升至1,118日圓,漲幅6%,更創下連續23年調漲的新紀錄,其調整最關鍵因素就是因應物價上漲與生活成本壓力。

台灣在2024年上路的《最低工資法》中,已明訂「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為審議必須參採的指標,以確保勞工實質購買力。此次最低工資調整,正是對此立法精神的落實,也具體回應了維護邊際勞工基本生活的目標。

缺工困境:調薪才是解方

企業團體長期宣稱台灣各產業缺工,主張擴大引進移工。然而,聲稱最缺工的製造、批發零售、住宿及餐飲業,都是目前領取最低工資的低薪產業。勞陣認為,唯有適度調升最低工資,才能真正提升吸引力,留住並吸引勞動力投入。此外,這些產業一方面喊國際經貿衝擊、訂單減少,另一方面又持續強調缺工,正代表其宣稱缺乏的,就是「低薪」勞工。

此外,國際規範中,如美國對涉及強迫勞動產品的加強制裁,歐盟的《禁止強迫勞動產品上市規章》亦即將上路,都凸顯台灣亟需擺脫「以壓低工資換取利潤」的舊有模式。否則企業若持續依賴低薪,不僅犧牲勞工權益,更可能在全球供應鏈中面臨更嚴厲的制裁與市場挑戰。

解決低薪下一步:推動薪資透明化

勞工陣線強調,《最低工資法》只是解決低薪問題的起點。要進一步消弭低薪結構,必須建立具體可行的薪資透明制度,以確保勞工在求職與在職階段都能掌握薪資資訊,並強化工會在薪資談判中的角色。勞陣指出,現任經濟部長、前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共同召集人龔明鑫,也曾表示在會議中討論過薪資透明專法,並計畫在完成社會對話後深入探討。因此勞陣呼籲:

  1. 上市櫃公司及一定規模企業,應定期公布去個人化的性別薪資差距資訊。
  2. 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條,取消4萬元門檻,並縮小薪資揭示範圍。
  3. 制定薪資透明專法的立法時間表,以更積極的政策手段推動公平薪資結構。

勞工陣線最後重申,解決低薪已是台灣社會的普遍共識。最低工資調漲是必要且基本的保障,但唯有結合薪資透明化等制度改革,才能真正改善勞工處境,推動整體薪資結構邁向公平與正義。

這篇文章 【新聞稿】最低工資調漲拍板 月薪調整910元、時薪調整6元 勞陣:拒絕低薪台灣,下一步推動薪資透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世界最棒學校」首度登臺!DFC 十五週年特展 10/3 松菸登場

2025, September 26 - 21:57

文/社團法人臺灣童心創意行動協會(DFC 臺灣)

全臺首創由孩子設計的社會行動展 孩童親自導覽、帶領民眾看見改變的力量

這個中秋連假,來場不一樣的教育體驗!由社團法人臺灣童心創意行動協會(DFC 臺灣)主辦的 「DFC 十五週年教育特展」 將於 10月3日至6日 在松山文創園區創意空間登場。展覽以「你想看見什麼樣的改變?」為題,把被譽為「世界最棒學校」的精神搬進臺北,邀請大小朋友一起化身「改變班」的學生,走進一場沈浸式校園冒險,一起探索改變的力量。

DFC 臺灣引入被譽為「世界最棒學校」印度河濱學校實踐的「設計改變 Design for Change」學習法,十五年來,DFC 臺灣秉持「師生行動 設計改變」的理念,陪伴全臺師生共創 1,654 件行動方案,孩子們在真實行動中學會自信、不怕失敗、懂得合作,並帶動社區與校園的改變。這次特展把這份力量濃縮進松菸,讓大人與孩子一同體驗「孩子能,世界就能改變」的精神。希望透過系列特展,不只是讓大眾看見孩子主導的學習力量,也呼籲大眾關注孩子受限於單一標準失去自信的教育議題。

DFC 臺灣十五週年特展-你想看見什麼樣的改變?

特展以「世界最棒學校」作為展覽主題,邀請所有大人與孩子同行,透過有趣好玩的體驗,了解設計改變 DFC 學習法為何能讓孩子看見亮點、找到自信。

展覽三大必看亮點

  • 「世界最棒學校」校園冒險
    展場打造沉浸式校園場景,設計三條秘密任務挑戰,從孩子的真實行動故事中,體驗自信、合作與行動力的學習秘密。現場更有「校長」、「體育老師」等 NPC(非玩家角色)驚喜互動!
  • 只有展場才拿得到的-「世界最棒學校」學生證
    觀眾探索展場、完成 DFC 四階段關卡挑戰即可集章拍照,留下專屬入學紀念,獲得展場限定-「世界最棒學校」學生證。
  • 孩子親自導覽與行動分享
    小小「值日生」將帶你逛展,親口說出他們的行動故事──從守護海洋、關懷社區到翻轉校園氛圍,展現孩子獨一無二的「I CAN」力量。

四天限定跨界活動

除了沉浸式展覽體驗,現場還有多場特別企劃,提供親子免費線上報名:

  1. 孩童行動短講:真實小小行動家登台分享,讓觀眾近距離聆聽孩子如何從校園走向社區、用行動改變世界。

  2. 親子體驗工作坊:設計專屬親子的互動課程,透過遊戲與挑戰培養自信與連結。

  3. 跨界對談:邀請教育、社會與文化領域的嘉賓,與孩子對話,探索更多未來的可能性。對談來賓包含:《媽爹講故事》華爸、《品學堂》黃國珍執行長、《獨立評論在天下》廖雲章總監等。

DFC 十五週年教育特展|時間、地點

中秋連假限定,走進「世界最棒學校」,收集專屬學生證,帶走一份只有孩子能帶來的驚喜與啟發!

  1. 活動時間:10/03(五) 至 10/06(一)10:00~17:00 (週五13:00開展)
  2. 活動地點:松山文創園區-創意空間(1F)  W210、欣講堂(2F))
  3. 活動官網:DFC十五週年官網DFC臺灣臉書DFC臺灣IG
  4. 短講活動免費線上報名

DFC 十五週年教育特展|交通方式

1.捷運 – 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口

  • 搭乘捷運板南線至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5號出口
  • 沿光復南路步行至松菸大道右轉進入園區,步行約100公尺即可抵達松山文創園區,全程約350公尺。

2.公車 

  • 光復南路【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光復)】
  • 204、278、278區、282、288、672、承德幹線步行至松菸大道右轉進入園區,步行約100公尺即可抵達松山文創園區

這篇文章 【新聞稿】「世界最棒學校」首度登臺!DFC 十五週年特展 10/3 松菸登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花蓮風災添國際力量 日本「和平之風」啟動緊急援助 台日同時展開募捐 號召社會大眾共同行動

2025, September 26 - 21:52

(和平之風與教會工作人員協調物資安置事宜,圖片來源:和平之風)

文/和平之風

發稿日期:2025 年 9 月 26 日

日本「和平之風」(Peace Winds)台灣團隊已於 9 月 24 日抵達花蓮災區,展開勘查與支援行動,並於 25 日迎來來自日本的兩名後勤援助人員,共同投入避難所環境改善、防範中暑及居民衛生維護工作。本次「樺加沙」颱風豪雨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嚴峻。和平之風過去曾在 2015 年蘇迪勒颱風、2024 年花蓮 0403 地震投入支援,累積經驗使團隊能迅速展開行動。為凝聚更多民間力量,「和平之風」與群眾集資平台嘖嘖合作,啟動「支援前線─2025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緊急集資專案」,並同步於日本多個平台展開勸募,期盼集結台日社會資源,協助災民渡過難關。嘖嘖亦將捐出本專案營運收入,全數支持救援行動。

和平之風急送冷凍櫃與淋浴車 改善花蓮避難所生活

「和平之風」(Peace Winds)台灣團隊在風災隔日立即派出 4 名人員進入災區,進行災情調查與需求評估;日本總會的「空中搜救醫療團隊(ARROWS)」也派遣 2 名具備災害救援後勤經驗的成員來台,專注支援避難所環境改善、防範中暑與衛生維護。和平之風已於馬太鞍教會提供冷藏、冷凍設備,並規劃增設淋浴車;大進國小避難所的冷藏與冷凍設備亦已備妥,正著手安裝,以協助改善災民生活與衛生條件。

豐富國際救災經驗,和平之風深耕台灣合作

和平之風於今年 2 月正式在台灣設立社團法人,但與台灣的合作淵源已久。2015 年蘇迪勒颱風重創烏來時,和平之風日本派遣搜救人員與搜救犬來台,會同新北市消防特搜、國軍及志工,成功尋獲失聯者。2024 年 0403 花蓮地震,和平之風派員支援,提供飲用水、衛生用品、熟食便當等物資。為延續防災教育理念,今年 3 至 4 月間,台灣團隊亦在花蓮市 7 所國小發放 4,000 份防災包,內含衛生用品與文具,兼顧生活所需與教育支持。這些經驗累積,讓和平之風在面對災害時能快速展開行動,串連台日民間力量,共同守護受災居民。

台灣日本同步展開募款  助花蓮災民重建

此次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上游因「樺加沙」颱風豪雨,導致堰塞湖溢流,引發嚴重災情。和平之風同步在台日兩地展開勸募行動,在日本於 Yahoo募金、READYFOR、CAMPFIRE、for good 等平台開啟募款活動。截至 26 日 0 時,日本 4 個平台共募得超過新台幣 100 萬(5,616,492 日圓)。在台灣,和平之風則與群眾集資平台嘖嘖(zeczec)合作,啟動「支援前線─2025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緊急集資專案」;目標是集結台日民間力量,協助受災居民渡過難關。嘖嘖也將捐出本專案的營運收入,全數支持和平之風的花蓮救援行動。

關於和平之風(Peace Winds)

和平之風(Peace Winds)是一個來自日本災難救援與人道援助的國際非政府組織。自 1996 年開始,國際總會已在世界各地 41 個國家和地區提供援助,協助超過 2,800 萬人次。關注議題涵蓋:氣候變遷與災害支援、難民援助與社會支持、醫療與公共衛生支援等領域。 2025 年 2 月,和平之風正式於台灣設立社團法人,延續總會的精神,致力於投入國內外的災難救援與人道援助工作。

9月25日和平之風團隊進行冷藏與冷凍櫃採購 規劃提供給避難所使用

這篇文章 【新聞稿】花蓮風災添國際力量 日本「和平之風」啟動緊急援助 台日同時展開募捐 號召社會大眾共同行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租屋改革不退縮 民間團體與租屋族聯合聲援租賃條例修法

2025, September 26 - 21:49

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

租屋改革不退縮 房東房客要雙贏
民間團體與租屋族聯合聲援租賃條例修法

內政部近日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方向涵蓋「保障最短租期」、「限制租金合理調漲」以及「強化租賃權益規範」三大核心,是台灣租屋市場首度全面觸及房東與房客雙方權益的制度性改革。

然而消息甫出,即遭部分房東團體大肆反對,批評修法「過度偏向房客」,並不斷放出「提前漲租」、「寧願不租」等恫嚇訊息,並在媒體上持續放大。然而租客多為分散個體,缺乏有效發聲管道,若放任這種不對稱資訊與片面論述持續發酵,恐將不利改革推進,甚至可能導致政府因壓力而退縮。

為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一週前開啟修法支持連署。並於今(9/26)日特別邀請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租客聯盟、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等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連署成果,呼籲行政院堅持改革立場,盡速送出院版。

眾多公民發聲,支持啟動改革

自上週(9月18日)《租賃專法》修法連署啟動以來,短短一週內已獲得超過1600個團體與個人支持(包含53個團體連署、1594位個人連署),充分顯示社會各界對於修法的期待已不容忽視。今天出席記者會的團體,代表的便是不同身分、不同生命階段的租屋者心聲,而這正是修法必要性的最佳註腳。

在異鄉就學的學生,為了申請租金補貼,卻一次次被房東刁難,每回開口詢問,都伴隨焦慮與無力。青年租屋族則面對租金隨房東心情或市場亂象而起落,不僅無法安心規劃未來,甚至只能退而求其次,居住在缺乏基本消防安全設備的蝸居之中。

對一般受薪階級而言,能否擁有穩定的租金與租期,直接影響到工作表現與生活品質。而當房東拒絕讓房客設籍,更迫使許多婚育家庭在「搬不搬得起」與「敢不敢生小孩」之間掙扎;一旦沒有戶籍,孩子的學區、補助、托育資源全都受到限制,進一步壓縮了家庭的生存與發展空間。

三大訴求:租屋改革刻不容緩,社會期待不容忽視

以上真實處境,凸顯了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租屋改革已是不能再拖延的重要議題。面對租屋族不斷累積的焦慮與壓力,政府若仍選擇觀望或退縮,將等同坐視居住不公持續惡化。

因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與後續行動:

一、要求行政院堅定推動修法,不能撤退跳票
租屋市場的不透明與不穩定,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的重大問題。過去多年,租客權益缺乏保障,導致租期隨時可能被終止、租金隨意浮動,並背負沉重壓力。行政院既已承諾推動修法,就必須展現決心,不能因部分反對聲音而退縮,更不能讓改革停留在紙上。接下來,我們會全程督促行政部門推動,及早將條文送立法院審議,以回應廣大租屋族的期待。

二、同步保障房東權益,建立公平租屋環境

修法不是單方面偏袒租客,而是要建立一個更公平、透明的租屋市場。房東的正當權益也需要被兼顧,例如防止惡意欠租、確保基本維修義務的合理分攤,並透過制度化契約減少糾紛。因此我們主張,本次修法也要將保障房東合法權益條文納入,並配套給予稅制與補助措施,讓有屋者願出租、當房東有保障,建立一個互信、穩定的租屋環境。

三、不分黨派共同支持,務實討論具體條文

租屋族來自各行各業,不分黨派、不分世代,都面臨相同的壓力。因此後續修法審議修不該成為政黨功防籌碼,而是理性務實討論條文設計,讓租屋市場健全、租賃雙方受益。在修法條文送立法院後,我們將拜訪各黨黨團,籲請將其列為優先法案儘速審議,並就條文內容提出務實建議。

附件:團體聯署名單(09.18統計至09.25,現有53個,依連署先後排序)

租客聯盟、社團法人社會住宅公民權益促進會、無殼蝸牛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加倍社會福利關懷協會、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勵馨基金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勞工陣線、松年長春基金會、台灣婦女展業協會、伊甸基金會、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社團法人台灣白襪證曙光協會、台灣活力老化推展協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台灣大學濁水溪社、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時代力量、社團法人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台大濁水溪社、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社團法人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桃園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雲林縣租賃住宅商業同業公會、花蓮縣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新竹縣租賃住宅公會、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財團法人台北市立心慈善基金會、好蟾蜍工作室、妳想住哪裡、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台大大陸社、公民幫推、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基隆永續發展實踐青年行動聯盟協會、台灣綠黨、社團法人臺灣領導未來協會、遊睦社會行動工作室、收復街道聯盟、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租屋改革不退縮 民間團體與租屋族聯合聲援租賃條例修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