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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未經評估即將性別不安者與雙性人納入替代役之體位修正草案

2025, December 17 - 17:21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針對國防部與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達高度關切與反對。此次修正案不僅將原本列為免役體位的「性別不安者」改列為替代役,僅保留「已變更法律性別者」為免役;同時亦將原本屬於免役體位的雙性人,一併改列為替代役。

必須指出的是,許多雙性人(intersex)在出生登記時即被迫被指定為男或女之法律性別,若其被指定為男性,卻具有女性性別認同,實際上將與跨性別女性面臨完全相同的制度困境:在性別不友善、以二分性別為核心運作的軍事與替代役體系中,其身體、性別認同與生活需求皆難以被妥善對待。

在我國軍中整體性別環境與制度仍高度不友善,尚未具備性別敏感度與納入女性替代役的友善措施下,貿然要求跨性別者與部分雙性人進入現行兵役體系,對當事人而言,可預期將產生極大傷害性。

伴盟具體建議如下:

一、修正草案公告前,應先完成性別影響評估

伴盟認為,任何攸關跨性別者與雙性人服役義務的制度修正,均不應在未經審慎評估的情況下倉促推動。國防部與內政部在草案實施以前,至少應完成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該制度是否加劇性別不平等,以及是否對跨性別者與雙性人造成結構性的不利影響。

二、涉及跨性別者與雙性人之修正,必須諮詢當事人主體意見

本次修正直接影響跨性別者與雙性人是否、以及如何服役,卻未見預告前有任何系統性諮詢當事人及相關團體的過程。伴盟強調,凡涉及性別少數群體之制度調整,不能僅以行政管理或形式平等為出發點,而必須納入實際受影響者的生活經驗與制度風險評估。

三、現行替代役制度對跨性別女性與部分雙性人可能造成風險

即便是替代役,實務上仍承襲軍事化管理模式,對跨性別者與部分雙性人而言,至少將面臨以下制度性風險:

1. 髮禁與性別外觀管制
依據《替代役役男服裝儀容檢查規範》中頭髮蓄留標準,仍以男性短髮為原則,對性別認同為女性的跨性別與雙性人,已是最直接、也最具傷害性的壓力來源(之一)。

2. 成功嶺替代役基礎訓練
替代役初期仍須接受為期約 2 至 3 週的成功嶺集中訓練,將遭遇與一般軍營高度相似的制度問題,包括:
(1)入營首日進行集體、裸身的身體檢查與換裝程序;
(2)廁所與浴室僅以男性使用者為預設,在時間不足人數眾多的情況下,會有共浴的情形發生;
(3)住宿以大通鋪、集中式空間為主,缺乏隱私與安全保障;
(4)基層人員性別知能不足,性騷擾時有所聞。

3. 分發單位後,仍可能面臨準軍事化管理
即使分發至替代役單位,若屬消防、警察等體系,管理方式仍可能高度軍事化,相關風險將持續存在。

4. 醫療可近性問題
分發地點無法自主決定,在醫療資源高度集中於台北、高雄、台中等大城市,且跨性別友善醫師非常稀缺的情況下,正在接受荷爾蒙補充者,恐面臨醫療銜接困難甚至中斷。

5. 體能標準與身體狀況的落差
現行之體能要求未考量接受荷爾蒙補充之情形及個別身體差異,相關制度設計顯失合理,需要配套。

四、若仍要求服替代役,性別友善配套不可或缺

若國防部及內政部仍堅持推動本次修正方向,伴盟強調,至少必須建立明確、可執行且具強制力的性別友善配套。其中,對具有女性性別認同的服役者(包含跨性別女性與部分雙性人)而言,制度應明確以女性對待為原則,至少包括:
1. 髮禁與服裝規定比照軍中女性;
2. 廁所與浴室具備男/女區分,或提供可上鎖、具隱私的獨立空間(當事人有權依據其認同使用空間及設施);
3. 提供可近、保密且具專業性的心理諮商管道;
4. 系統性提升直屬幹部的性別與跨性別、雙性人知能,並設置性別友善聯繫窗口。

五、結語:達成政策目標應對症下藥,讓跨性別及雙性人服替代役並非合理措施

本次修正草案之總說明指出,相較於亞洲其他徵兵國家(如新加坡及南韓)之低免役率,內政部役政司統計顯示,我國役男免役率高達百分之十六;另考量醫療科技進步,部分疾病已可有效治癒或獲得良好控制,爰通盤檢討相關標準,以符應國家政策目標及兵役公平原則。

然而,若本次草案修正之核心目的在於降低免役率,政策討論的重點理應放在如何有效防杜弊端。更何況,「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之公開聲明已明確指出,全國因性別認同不一致而免服兵役者,平均每年僅約七十五至八十人,若以每年約二十萬名役男估算,僅占役男人數約百分之○‧○四。再者,伴盟觀察近年來有關逃避兵役的相關新聞報導中,亦未曾出現以性別不安作為規避兵役之案例。是以,將性別不安者由免役改列為服替代役,無論在數量或實際效益上,難認是一合理、有效降低整體免役率之措施。

而若國家政策目標在於確保充足兵源並實現兵役公平,我們認為,政府更應正面且全面地討論,如何建立並營造一個對所有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氣質皆具包容性的軍事體系,使任何國民無論基於義務或自願進入軍旅生活,其人格尊嚴均能獲得充分的理解與尊重,並同步積極強化國防體系之性別意識與多元性別敏感度建構。

較諸現實情況,在性別友善環境亟待建立、軍中仍普遍存在性別二分與陽剛崇拜文化的情況下,貿然要求跨性別女性及性別處境相近之雙性人承擔義務役責任,不僅無助於兵役公平,反而可能衍生更多的性別霸凌與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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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樂生未來・行政院陳情行動

2025, December 17 - 17:17

(圖說:行動劇,被任意販賣標售的院區)

文/青年樂生聯盟、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與樂生保留自救會

隨著紀錄片《大風之島》在台北電影節奪得大獎,在台灣又再度掀起一陣大風。

歷經二十年的樂生保留運動,今日再次上街,青年樂生聯盟、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與樂生保留自救會,聯合了將近十五個聲援團體,在行政院門口高喊「世界遺產要落實,公民參與不缺席;蓬萊舍要恢復,運動尊嚴要回復!」,向行政院提出三點訴求:

一、樂生不只是醫院,更是世界文化遺產,須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讓文化資產事務由文化部主管

二、青年樂生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院民家屬所共同成立的「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IDEA Taiwan)」要求實質參與樂生療養院園區規劃決策

三、將蓬萊舍交由愛地芽自主管理,讓樂生成為真正具人權溫度的園區,而非商業化的文創空間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謝宗翰指出,樂生療養院不僅是醫療空間,更承載台灣漢生病政策、隔離歷史與人權記憶,已登錄為歷史建築及文化景觀,並被文化部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然而,自行政院於2017年核定《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後,10.4億元經費幾乎全數用於硬體修繕,在缺乏文化資產保存專業與整體歷史願景下,院民生活痕跡與歷史記憶反而在工程中遭到破壞,園區更逐步被視為衛福部的行政負擔而遭到分區標租與切割(標租的證據:https://www.lslp.mohw.gov.tw/public/gpi/533/17600186232244.pdf )。青年樂生聯盟代表強調,樂生的未來不應由單一部會以醫院營運邏輯決定,呼籲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改由文化部主責文化資產事務,提出整體且具前瞻性的園區保存與再利用願景。

針對園區規劃與決策程序,青年樂生聯盟代表謝宗翰進一步指出,目前衛福部主導的多層級會議機制,長期將民間團體排除於實質決策之外,即便允許列席,也僅止於形式參與,無法對關鍵決策產生任何影響。過去多起重大工程爭議,包括棲蓮精舍公廁拆除、蓬萊舍遭封閉清空、院作家碑重建位置嚴重脫離原址脈絡等,皆是在未經事前討論的情況下逕行執行,民間與院民只能在事後被動承受結果。青年樂生聯盟代表強調,這樣的制度設計已嚴重背離「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的成立初衷,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相關會議機制,讓青年樂生聯盟與國際愛地芽組織台灣分會得以實質參與園區規劃與決策。

隨著紀錄片《大風之島》在台北電影節奪得大獎,在台灣又再度掀起一陣大風,李遠部長接受陳情後在也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有新的想法願意多做一些(https://ivod.ly.gov.tw/Play/Clip/300K/166327 請見11分鐘處)。

樂生保留運動自2004年以來已走過二十餘年,眾多院民、青年與民間團體長期投入保存、陪伴與教育實踐,使樂生逐步成為台灣最具溫度與民間活力的人權園區。其中,蓬萊舍長期作為院民與社會連結的重要空間,見證保存運動的歷史,也承載公民社會累積的人權行動能量。然而,近年政府卻以標租與營運考量,試圖將其轉化為去歷史、去記憶的商業空間。青年樂生聯盟代表呼籲,應將蓬萊舍交由愛地芽自主管理,延續其作為保存運動紀念與人權教育空間的公共角色,讓樂生真正成為以院民生命經驗為核心、具有人權溫度的園區。

長期投入樂生保存的張馨文表示,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第一次到行政院就是2004年10月,也是要求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因為樂生案作為文化資產,從一開始就牽涉到地方與中央的文化、醫療、工程單位,如果沒有行政院的協調,民間團體只能在地方與中央與部會之間被當皮球踢來踢去。樂生運動啟蒙了一整個世代,沒有院民、沒有二十年的抗爭,不會有院區的保存,也是人創造文化價值,而不是空洞的房舍。

樂生運動起始便與樂生同行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代表郭姵妤,過去樂生院民與樂青長期被排除在各種會議與空間使用決策之外,即使參與也多為形式列席,認為,唯有院民的實質參與,才能規畫出真正具有樂生精神的人權園區。以因公娼運動而被指定為古蹟的歸綏街文萌樓為例,無論是它與樂生院同樣承載被污名者的底層歷史、見證多元行動者與當事人共同抗爭的集體過程,或是作為文化資產應持續發揮社會教育而非被商業化的公共意義,都說明了文化資產的核心在於「人」──正是公娼、院民與運動者在其中生活、工作與抗爭的軌跡,賦予其不可取代的價值;沒有院民聲音的樂生院,就如同沒有公娼精神的文萌樓,只會成為失去生命力的空殼。因此,樂生院民不應被排除在園區規劃與決策之外,行政院更應落實其實質參與,否則無異於由政府再次複製對漢生病的污名與社會排除,這將是對「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最深刻的諷刺。

立法委員林宜瑾辦公室鄭皓中表示,無論衛福部或文化部,林宜瑾皆針對樂生議題做過質詢並提出預算監督案,且至今持續追蹤相關進度。鄭皓中舉例,針對衛福部,現正追蹤「史料館」具體營運規劃,並要求該部下週三提交說明。另外,針對樂生各院舍未來使用情形(尤其涉及標租部分),亦已要求衛福部應列表清楚闡述。鄭皓中強調,樂生的世界遺產潛力點價值,正體現在舊院區的整體性上,任何欠缺整體思量的規劃,都恐將增添未來申登世遺之困難。

談到文化部,鄭皓中指出目前林宜瑾辦公室最核心的工作方向在於,促進該部在樂生舊院區未來維運規劃上,能有更大程度的投入。他舉例,文化部應清楚回應,如果持續僅止於扮演諮詢性角色,該如何保護世界遺產潛力點不受錯誤決策破壞?文化部部長李遠所說,讓樂生舊院區發揮更大的文化效用,具體而言究竟所指為何?文化部長何時將與衛福部長展開針對樂生的對談?以上總總,鄭皓中說都是林宜瑾近期監督方向。

另外,林宜瑾今年6月亦已提出《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針對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訂定專章。鄭皓中表示,期待透過法制化管理,促進相關部會以及團體,在面對樂生以及我國各處世界遺產潛力點議題時,能夠更有施力點。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我國許多文化資產,都變成高度商業化的空間,如:曾關押過許多政治犯的「臺北刑務所」其官舍群,變成標榜「一秒到京都」,餐廳、咖啡館、文創商店、和服體驗店的「榕錦時光生活園區」。

蓬萊舍多年來已是愛地芽協會成員集會、舉辦各類課程、活動、接待外賓的重要場域,如同連結院內與院外的「大客廳」,並被行政院核定之《樂生整體園區發展計畫》規劃為「樂生保存運動紀念館」。

但樂生院方為打破蓬萊舍的公共性、抹除空間的歷史記憶,曾規劃將其隔間為3間套房。經監察院於2023年5月糾正行政院、衛福部及樂生療養院,才停止隔間規畫。監察院糾正案並呼籲:「應儘速修補院方與保存運動者及自救會之關係,建立共識,確保蓬萊舍為公共空間,未來邀請院民參與導覽敘述生命故事,見證漢生病防治及樂生院保存歷史,彰顯園區醫療、歷史、人權、生態等多面向的價值,共同為永續經營而努力。」;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4屆會議_消除對受漢生病影響者及其家人的歧視問題特別報告員的報告,指出:減少脆弱性的政策,必須側重通過增強目標人口的權能來加強他們的「自主權」。希望將蓬萊舍交由院民組織愛地芽協會自主管理,使樂生原成為真正具人權溫度的園區,而非商業化的文創空間。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黨主席) 甘崇緯憶起將近二十年前,台灣綠黨與許多青年以「六步一跪」的方式,從文建會出發,一路經過我們現在所在的行政院、最後走上凱達格蘭大道,當時跪的不是官員,而是這塊土地的公義;求的不是施捨,而是國家機器能停止對弱勢者的碾壓。將近二十年後的今天,竟還必須再一次為樂生院民站出來。而這一切,正是因為,不論是國民黨政府,還是民進黨政府,都沒有真正好好面對過往對樂生院民犯下的錯誤,甚至到現在,仍然沒有把院民的權益放在眼裡。所以今天,另一種更無形、更陰險的破壞正在發生。衛福部正在「販賣」樂生的歷史!並且對行政院的高官高聲呼籲:「你們或許以為隨著阿公阿嬤的凋零,樂生的聲音會越來越小。但你們錯了。《大風之島》這部紀錄片今年拿下了百萬首獎,證明這一場超過20年的抗爭,以及樂生95年的故事已經種在台灣人的心裡。台灣綠黨會繼續陪伴樂生,直到歷史正義真正降臨的那一天。」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 蕭世暉董事拿出蓬萊舍的照片高喊「把樂生還給樂生、把文化資產還給文化資產、把文化人權還給人民」,樂生就如同蔡瑞月舞蹈社被進行「破壞性的重建」,遭遇「房地產化」,院民與民間團體一同打造的場所空間,被強行淨空、封鎖。官僚成為文化人權的侵害者。

最後,青年樂生聯盟成員於現場演出一場行動劇,扮演樂生院方,將象徵樂生院的紙張一片片撕開,藉此呈現樂生院區正透過分區包租、對外標租的方式被逐步切割,最終恐將只留下失去文化資產價值的園區。

行動結束後,樂青代表亦將陳情書正式遞交予行政院代表。

連署並出席團體

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綠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北市黨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財團法人臺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台大濁水溪社、台大大陸社、台大勞工社、政大種子社、林宜瑾委員辦公室

連署團體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圖說:樂生院蓬萊舍。

三點訴求說明

訴求一:樂生不只是醫院,更是世界文化遺產,須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讓文化資產事務由文化部主管

樂生療養院已登錄為歷史建築及文化景觀,並被文化部列為台灣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具有轉型正義與公共衛生人權教育的重要意義。依行政院於2017年核定之《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政府完成62棟院舍的修復工程,然而實際修復過程卻因缺乏文化資產保存專業,導致大量院民生活痕跡遭到破壞。包括紀錄片《大風之島》中主要角色黃文章,十餘年來細心整理的庭院空間,也在工程中被抹除,顯示修復僅止於建築外觀,未能真正保存人與空間所構成的歷史記憶。

目前在衛福部的規劃中,僅在一、二棟院舍設立博物館作為文化保存的主要形式,其餘院舍皆被視為區域醫院的營運負擔。在醫院須自負盈虧的壓力下,院方陸續將數十棟院舍對外標租,以空間換取經費,卻無力也無意提出整體園區的文化保存與再利用願景。在院民與保存團體無從知悉的情況下,樂生療養院逐步被切割、肢解並商品化。

其中,2008年曾有上百位學生以肉身阻擋拆遷、具有高度歷史與情感意義的女性院舍「貞德舍」,在異地重組後,現已成為可供廠商出價、標租十至十五年的不動產標的。此類作法不僅使樂生淪為可被任意切分與轉租的空間資產,更已嚴重偏離成立「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所應承載的人權價值與生命尊嚴。

基於上述情況,我們要求樂生院方立即停止對外標租院區院舍,並由行政院出面統籌跨部會協調,改由文化部接手規劃樂生園區,提出具體且具前瞻性的整體願景,將樂生打造為台灣具指標性的醫療人權園區,並確保長期守護樂生的民間團體得以實質參與,讓二十年來累積的文化能量得以延續,而非在行政切割中被消耗。

訴求二:青年樂生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院民家屬所共同成立的「國際愛地芽組織台灣分會(IDEA Taiwan)」要求實質參與樂生療養院園區規劃決策。

針對衛福部主導之樂生重建與園區規劃相關程序,政府先後成立五個不同層級的會議機制,其中僅有兩個會議開放民間團體愛地芽協會列席。然而,這樣的「列席」安排,並未帶來任何實質參與的可能性,正是民間團體長期批判「被排除」、「黑箱作業」,並持續訴求「實質參與」的核心原因。過去數年間,青年樂生聯盟與樂生保留自救會的參與經驗,多僅止於形式上的出席,實際上並未能對任何關鍵決策產生影響。

以上表為例,樂生院內召開的「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推動小組委員會」及「園區整體發展推動督導小組」為例,愛地芽雖被允許列席,但在人權會中,過往主席對民間團體發言多以不耐或排斥的態度回應,相關意見往往流於被動「應付」。更重要的是,該會議層級過低,對院區未來發展與實質規劃並無任何決策權,也未發揮資訊透明與意見蒐集的溝通功能。正因如此,過去幾年內,多起重大工程爭議皆未經事前討論即逕行執行,包括棲蓮精舍公廁遭無預警拆除、樂生保留自救會集會空間「蓬萊舍」被封閉清空,以及院作家碑重建位置與原址嚴重脫節、喪失歷史脈絡等事件,皆是在工程完成後,民間與院民才被動接收相關消息,縱使愛地芽協會不斷試圖向院方與政府反應訴求,仍然被「虛應故事」。。

至於由衛福部召集的「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推動督導小組會議」,民間團體的參與經驗更顯荒謬。多次會議中,民間團體要求會議主席(衛福部次長)依照原計畫精神,將蓬萊舍回復為「保存運動紀念館」或教育性空間,卻一再被以「本會議僅處理工程事項」為由,排除於討論範圍之外。所有由愛地芽提出的提案,皆被認定為「與會議無關」而遭到制止,實質討論空間近乎為零。

更令人遺憾的是,衛福部於去年新成立之「園區營運推動發展小組會議」,直接規劃樂生園區未來營運方向,卻完全拒絕任何民間團體與長期參與保存運動者的加入。種種制度安排,使「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在實際運作中,逐漸淪為排除當事人與民間社會的封閉決策體系,也讓長期投入樂生保存的行動者,一再感受到被忽視、被羞辱的經驗。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目前於樂生療養院的相關會議功能與程序,並增設樂青及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的代表。讓院民、民間團體不再只是「形式上出席」相關會議,而是有能力與機會對樂生院相關願景與規劃做出實質提案與改變。

訴求三:將蓬萊舍交由愛地芽自主管理,讓樂生成為真正具人權溫度的園區,而非商業化的文創空間

樂生保留運動自2004年至今已走過二十餘年,期間有無數青年學子與民間團體投入守護行動,眾多志工長期參與保存、活化與再創造的實踐,使原本被社會排除與隔離的空間,逐步轉化為一個以樂生保留自救會院民為核心、對外開放的文化與教育創造場域。在這個過程中,愛地芽協會將蓬萊舍經營為一個連結院內與院外的「大客廳」,透過日常陪伴、公共活動與教育實踐,逐步鬆動樂生作為隔離空間的歷史藩籬。

在民間長期投入之下,樂生早已成為台灣最具溫度、也最富民間活力的人權園區。民間團體期盼,政府部門能正視並支持這股自下而上的人權實踐力量,使其得以延續與傳承,而非以僵化的行政程序與缺乏公共邏輯的標租作法,將樂生轉化為去歷史、去記憶的商業空間。

今年適逢樂生療養院建院95周年,目前院民僅剩51位,平均年齡已超過80歲。近二十年來,樂生歷經捷運工程對園區的破壞、院民醫療資源的減損,並在公民運動的持續抗爭下,才換得有限度的保留成果。在這場長達二十年的保留運動中,院民與支持者共同走過衰弱、抗爭、修復與再次受傷的反覆循環,而這場運動從未真正結束。

此刻,院民的生命記憶、樂生所承載的文化與人權意義,以及公民社會長期累積的行動能量,正需要再次被政府與社會看見與正視。青年樂生聯盟誠摯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出席此次行動,向政府清楚傳達:樂生的未來,不能在缺乏院民與民間實質參與的情況下被倉促決定;文化資產的核心價值,也唯有在歷史見證者與長期守護者的共同參與下,才能被真正維持。否則,樂生將持續在行政程序中被切割、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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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獨白到對話,從對抗到合作——「2025亞洲陰陽人健康峰會」

2025, December 17 - 14:25

文/亞洲陰陽人聯盟

2025年11月8日,國際陰陽人紀念日與團結日(Intersex Remembrance Day and Intersex Solidarity Day),亞洲陰陽人聯盟(Intersex Asia)與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Oii-Chinese)主辦、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IPPF, International 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Enfold India策略協辦與中華民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合辦亞洲首度的「亞洲陰陽人健康峰會」在中華民國台北市福華國際會館舉行二天的會議。峰會很榮幸邀請到立法委員陳昭姿、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鄒筱涵與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卓琍萍的開幕致詞與鼓勵。期待我們的努力可以推動台灣政府在陰陽人人權議題上向前推進,作為亞洲的陰陽人人權的火車頭。

陰陽人(intersex,又稱雙性人、間性人),是指生理性別無法明確歸類於男性或女性的人。陰陽人可能擁有雙性的特徵,或者缺乏被定義為某一性別所必須有的生理特徵。陰陽人是天生的,源於基因、染色體或賀爾蒙的變化。環境的影響如內分泌干擾也可能扮演導致某些性徵差異的角色。陰陽人/間性人是個概括性用語,包含超過40種不同的性別特徵(sex characteristics),有些是荷爾蒙變化,有些是身體上的不同,例如有些人的生殖系統是個別性別,但外在性器官卻是另一種性別。陰陽人不適用於刻意選擇改變自己生理特徵的人。

如果讀者對使用「陰陽人」一詞有疑義,我們的立場與主張是陰陽人等稱呼本身非污名,是強調性別二元觀念的社會之誤解污名化了這些命名。我們拒絕污名化所有陰陽人、雙性人、間性人等稱呼。希望陰陽人可以像「酷兒」一樣,從原本負面的意思轉變為帶有正面意義的詞彙,而使用「陰陽人」目的是為了與受陰陽人污名化之苦的人連結,讓他們能享受陰陽人人權推動的成果,翻轉自我價值、自我接納、自我賦權。

本次峰會基於建立亞洲陰陽人社群與跨領域醫界與公衛專家之間平等與互相學習與平等對話的平台,邀請了亞洲九國的陰陽人朋友與醫療專業人員共38人,包括來自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泰國、越南、菲律賓、印尼和台灣的陰陽人朋友與婦產科、小兒科、小兒內分泌科、泌尿外科、護理專業、公衛學者專家一起共學互助,目標是建立一個發展亞洲陰陽人友善的健康照護藍圖的堅實的基礎,並組成一個實踐社團,持續合作與發展,為亞洲各國陰陽人健康的政策與法律建立與改善,提供一個來自亞洲陰陽人社群與醫界攜手合作的真實聲音。

陰陽人健康的人權議題

陰陽人健康議題是陰陽人人權的關鍵議題,西方醫學自1950年代以來建立的陰陽人醫療典範是建立在性別二元與異性戀主流的思維之上,並遵循了John Money性別認同是後天建構的並且必須在二歲以前完成的理論之上,而產生了對天生生理性徵非典型的陰陽兒進行未經同意的且非必要的「性別矯正」手術,以之為陰陽兒抹除「不男不女」的「羞恥」,並主張向陰陽兒隱瞞真相,免受社會的歧視與創傷。殊不知這份善意卻實際上讓許多陰陽人在剛出生不久就要面臨人權受侵犯,一生都生活在秘密、孤單與羞恥的內心陰影與創傷之中,不僅剝奪了陰陽兒的身體自主權、自決權,也侵犯了身體的完整性。這樣的醫療典範至今仍在許多國家持續進行中,包括多數的亞洲國家。

國際陰陽人人權的發展

經過陰陽人人權運動者多年的努力,聯合國終於開始看見與肯定陰陽人人權。

2013年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首度認定對陰陽兒進行非必要、不能復原且未經同意的性別矯正手術乃屬於酷刑與虐待。

2015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首度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傾聽全球陰陽人運動者代表的經驗分享,肯定了陰陽人所面臨的未經同意的性別矯正手術實屬人權侵犯,肯認陰陽人人權也在國際人權的保護之列,發表了首版「間性概況報告」(Intersex Factsheet),供全體會員國學習,並呼籲各國停止這樣的人權侵犯。此後,一連串的人權條約開始倡議肯認陰陽人人權。

2024年4月4日,經過近十年的倡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通過了首部陰陽人人權決議案「打擊對間性人的歧視、暴力和有害做法」,表達支持的亞洲國家僅有印度、越南和日本。

今年(2025)9月,睽違十年,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終於發布了首部陰陽人人權綜合報告:「針對間性人的歧視性法律和政策、暴力行為和有害做法」,詳細闡述了全球歧視性做法,並向各國提出了具體建議,敦促各國禁止在未經陰陽兒同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非緊急醫療介入。許多西方國家與拉美國家代表發言表達支持,唯獨無一亞洲國家代表表達支持。

陰陽人社群的倡議行動

10月26日國際陰陽人覺醒日源自1993年二位陰陽人朋友嘗試要與在美國波士頓舉行的小兒科醫學會的醫生們進行交流與對話,但卻遭到拒絕而不得不演變為史上首次的陰陽人抗議行動,訴求的就是「刀下留陰陽兒」(keep your scapples off intersex kids),開啟了全球陰陽人運動。然而,三十多年過去了,至今這仍然是未完成式。

2015年10月31日,七位亞洲陰陽人運動者首度聚集在台灣,在台北同志大遊行的舞台上集體公開現身,宣講的是同樣的議題,正式開啟亞洲陰陽人運動的序幕。2018年2月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在ILGA Asia的協助下在曼谷舉辦了首屆的亞洲陰陽人論壇,與會者決定成立亞洲陰陽人聯盟。2020年底於台灣內政部立案,至今已完成四屆亞洲陰陽人論壇,與會人數從13人成長到45人。

2025年,有鑒於亞洲國家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支持聲音的稀缺與失聲,我們決定追隨1993年前輩運動者同樣的策略,與為我們的健康服務的醫生們溝通對話。不一樣的是,這次是以平等與共學的態度,彼此傾聽與互助,讓善意真正落實,讓醫界專業者成為維護陰陽人健康人權第一線的真正的盟友。

亞洲陰陽人的人權現況

當前亞洲陰陽人人權有所發展的國家僅有台灣、印度、菲律賓,簡述如下:

台灣

2017年台灣監察院進行了亞洲首個國家級陰陽人人權侵犯的調查,證實台灣存在對陰陽人人權侵犯的問題。2018年6月,監察院再糾正了衛福部與內政部,認為衛福部與內政部應予改善。

2018年10月,台灣衛服部公布ㄧ份對台灣醫界的建議原則,建議不要對12歲以下的陰陽兒進行非必要的矯正手術,是亞洲第一個由政府發布的保護陰陽而免於不必要手術的非法律綁定的建議。該建議是由台灣各醫學會派代表開會協商而成,可以視為台灣醫界的共識。

2022年,台灣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四次全國報告發表了獨立評估意見。第二十四項建議提倡禁止對間性人進行病理性治療和未經同意的非必要手術。第1項要求政府積極消除社會對間性人的歧視,避免將其視為病理;禁止對12歲以下間性人進行未經同意的非必要手術;保障間性人的身體完整、自主權和自決權。此外,政府應積極與間性人社群對話,整合相關意見和資源,建立完整的統計數據,並制定相關人權措施。

2024年,衛服部公布「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陰陽人部分,僅納入2018年的建議,有待進一步發展。

印度

2019年8月,泰米爾納德邦成為印度首個通過政府令(G.O.)保護陰陽兒身體完整性的邦。該政府令禁止對嬰幼兒進行不必要的性別「正常化」手術。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指令是在馬德拉斯高等法院裁決之後發布的,它規定只有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由醫學專家和官員組成的委員會認定,才允許進行此類手術。

2020年,德里兒童權利保護委員會(DCPCR,一個法定兒童權利機構)建議德里政府禁止對陰陽人嬰兒和兒童進行不必要的性別選擇性手術。該委員會的建議與上述建議類似,均建議僅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才允許進行介入,這是在倡導陰陽人兒童身體自主權和自決權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該建議是基於一群醫學專業人士(其中兩位Dr. Sanjay Sharma和Dr. Sadandra Singh也蒞臨參與本次峰會)提交的請願書,並得到了德里醫學委員會的支持

菲律賓

2023年菲律賓首位獲得法院核准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的菲律賓陰陽人組織Intersex Philippines執行長Jeff Cagandahan,提出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為和他一樣需要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的陰陽人提供一個簡單與可負擔的途徑合法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目前法案尚在倡議當中,已有18位國會代表同意協助推動法案的通過。

亞洲陰陽人人權在法律上的保護尚未成形,台灣雖有政府衛生主管機關的善意建議,卻在執行上力有未逮,父母仍然要求醫生進行手術的現象仍所在多有,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圓滿政策,以協助醫生能夠主動捍衛尚在襁褓中陰陽兒的身體完整性、自主權與自決權。

亞洲陰陽人的共識文件

議程首日,我們以陰陽人生命經驗分享開場,將陰陽人的主體聲音為峰會奠基,讓陰陽人的以自身身體的專家的角色,成為峰會的主角。在醫院裡,人人都被置於被動的病人角色,短暫的就醫時間的系統設計,讓醫生沒有太多時間能夠傾聽病人的生命經驗,少有機會能夠感受同理。峰會開場四位來自孟加拉、尼泊爾、印尼與泰國的陰陽人朋友的深刻分享,讓所有人都回到人類同胞的角色,重新感受與省思彼此互動的關係,讓理解深入人心。

接著,我們邀請主持探討非必要兒童生殖器切割醫療倫理的重量級文件:Brussels Collaboration on Bodily Integrity(暫譯為「布魯塞爾身體完整性合作宣言」的Dr. Brian Earp分享全球各界學者共同參與討論六年的這份宣言的思辨歷程,進行對於當前醫療典範的剖析與批判,帶來「生殖器自主權」的概念,幫助與支持與會者暸解並確立生殖器自主權是人人的權利,維護陰陽兒的生殖器自主權是醫生可以幫忙守護的,而不是僅將責任歸屬父母,任由父母決定。

本次峰會特別的是,我們邀請到的醫生與學者當中有本身就是跨性別者,也有為跨性別服務的醫生。跨性別不同於陰陽人,但卻面臨許多類似與交織性的議題,特別能感同身受。且也有陰陽人認同為跨性別,因此在世界跨性別健康指引第八版當中已經有發展出陰陽人跨性別者的章節。峰會也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探討檢視與從中學習,作為發展亞洲陰陽人健康共識的一個參考基礎。

次日議程的主題從醫學教育的檢視與省思開始,來自印度,甫獲世界衛生組織東南亞區域公共衛生冠軍獎個人獎的峰會主持人Dr. Satendra Singh不僅是整場峰會的靈魂人物,他自身做為一位身心障礙者醫生與運動者的經驗讓他深深能夠體會與同理陰陽人的生命經驗,並從一個批判的角度來介紹與檢視當前醫學教育在陰陽人與醫學倫理的缺失,深深打動與會者人心。

來自印度的婦產科醫師Dr. Sangeeta Saksena,也是致力於推動全面性教育的Enfold India創辦人分享了他們如何在教材納入陰陽人,如何優化平等友善的語言表達,以消除性別不平等與歧視。兩位不僅是醫師,且都是充滿改革熱情的社會運動者,深深啟發了在場的醫師們。

峰會首日晚間,我們也安排了菲律賓首部陰陽人紀錄片「『我』存在」(“I” Exist)的全球首映,邀請與會者與台灣相關組織前來交流共賞,深度理解陰陽人的生命經驗、挑戰與運動歷程。

峰會的尾聲才正是最重要工作的開始,主持人的激勵帶領全體進入高度積極的參與,針對我們事先草擬的一份亞洲陰陽人健康共識文件(Consensus Statement)進行討論與辯論,現場發言此起彼落,未有冷場,戰況精彩實屬難得與首見,是峰會高潮——不僅醫生們積極發言,陰陽人與跨性別夥伴也不落人後。整場討論欲罷不能,但都是真誠細緻的討論,為了給陰陽人健康更具人道精神的指引,十分感人,時間也顯然不足,討論意猶未盡。

本次峰會的最後一項任務是組成一個由陰陽人與醫界、政策制定者、相關學界的亞洲陰陽人健康的實踐社團(Community of Practice),持續關注、支持與發展能夠促進亞洲陰陽人健康的政策,作為亞洲各國在陰陽人健康人權發展的堅實基礎,幫助亞洲各國在陰陽人健康人權政策上能夠做出實質有義的改變,讓聯合國裡也能夠出現亞洲國家為支持陰陽人人權發聲。幸運的是,每位來自國外的醫生都回函表達高度同意參與這項接下來重要的任務。相信有了這群重要的盟友,促進亞洲陰陽人健康人權的前景是高度可期的。

特別感謝峰會主持人Dr. Satendra Singh的深刻與平衡的主持,讓參與者全程真切投入,Dr. Brian Earp與Dr. Sangeeta Saksena為峰會帶來的深度與開闊視野的分享。以及本聯盟主席Esan Regmi,與理事Jeff Cagandahan的指導與大力支持鼓勵。

最後深深感謝支持本峰會的志工群:邱子安、陳有靈、陳語彤與Cher與聯盟團隊,他們的幫助讓我們的峰會順暢完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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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昨天公祭,今天忘記?請長榮航空盡速與孫姓空服員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2025, December 16 - 20:08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孫姓空服員因不敢請假、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離世前更疑似長期承受嚴重職場霸凌,其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勞動部於 11 月 20 日公布本案調查報告,明確指出長榮航空在請假制度、勤務現場處置及管理程序上,存在多項制度性缺失,已實質侵害空服員的請假權與健康權。

勞動部調查亦指出,同班機組員證實,孫姓空服員於執勤期間身體狀況明顯不適、需要緊急醫療協助時,未獲得即時且適當的處置,相關處理流程顯有不足,對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重大傷害。

勞動部的調查結果已清楚揭示制度與管理上的問題,但對失去女兒、姊妹的孫姓空服員家屬而言,至今仍未等到長榮航空及當趟楊姓座艙長有誠意的道歉與合理的賠償方案。家屬並多次向本會表示,長榮航空對外所稱「已獲得家屬諒解」並非事實。

不能接受長榮航空態度的家屬,已經委託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協助,盼能與長榮航空進行協商,但經歷一個多,長榮航空仍一再拒絕與家屬就賠償事宜進一步協商。與此同時,孫姓空服員之職場霸凌調查是否具備足夠的公正性與透明性,也令本會深感疑慮。

制度因一個生命而被迫改善,但承受失去至親之痛的家屬,卻仍未被妥善接住。所以本會於 12 月 16 日上午 10 時 於長榮航空公司門口召開記者會,正式提出以下兩項訴求:

一、長榮航空應開放工會參與本案之職場霸凌調查,以確保調查過程之公正與透明。
二、長榮航空應儘速與孫姓空服員家屬重啟協商,妥善處理賠償事宜,不要昨天公祭、今天忘記。

本會必須強調,長榮航空如果真的有誠意,希望可以得到家屬諒解。就應該積極進行協商,不要拖到對簿公堂、讓家屬繼續受折磨!只要家屬沒有放下,對本會來說,爭議就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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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彰化3萬公頃農一變農二,優良農地大流失

2025, December 16 - 20:05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監督施政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彰化3萬公頃農一變農二,優良農地大流失!!
中科二林園區超過半數土地閒置,還要硬推二林精機?!
關稅衝擊未減緩,彰化產業園區恐成『土地泡沫』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說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即將於2025年12月16日審議「彰化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彰化縣政府卻提出多項不合理變更方案。環保團體包括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監督施政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北上參與會議並於審議前召開記者會,提出關鍵建言。

國土計畫對農地的最高指導原則為「確保糧食安全」,彰化縣政府卻擬將全縣三萬公頃農一級農地轉為農二級,幾乎涵蓋原農一面積八成。此舉嚴重弱化農地保護,導致優良農地大量流失,直接威脅糧食安全與農業生產力。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過去開發失當,半數以上土地閒置,高耗水科學園區坐落缺水、地層下陷嚴重區,已明顯違反國土規劃原則;縣府卻故態復萌,為二林精密機械園區將土地劃為城2-3,執意一錯再錯。

美國關稅衝擊下,彰化傳統產業訂單萎縮、減班無薪假頻傳,縣府卻不改炒地皮舊習,持續推動鴻大、打鐵厝、惠來等高度重複的產業園區,並在國土計畫中大規模圈地,製造產業前景黯淡卻強推開發的荒唐局面,呼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應嚴格審查、駁回不合理變更,彰化縣府須懸崖勒馬。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雖然農一與農二皆屬農業發展地區,其管制主要區別在於允許使用項目與開發強度:農一嚴限農業生產及必要產銷設施,禁止批發市場、廢棄物處理、休閒農業等;農二則開放產業價值鏈設施,如農產品加工、倉儲、休閒農業及部分非直接生產項目。因此,農二易受地方壓力與市場需求影響,加速轉為非農用,降低整體耕地面積與糧食自給率,違背劃設初衷,長期更恐因過度開發損害土壤品質與農業永續性。

彰化縣政府以「不利農耕」為由,將大片農一轉為農二,實屬粗糙決策。以大城地區為例,僅因農地「砂石地表」或「無灌溉水利設施」,就視為不利農耕,豈有此理?此處土質為排水良好的沙質地,土地大塊方正,正是優質糧食產區——地瓜與冬季花椰菜在此市場佔比極高,卻差點因強推綠能開發而被汙名化為低地力農地。呼籲彰化縣政府應回歸國土計畫本旨,堅守農地紅線,拒絕以粗糙理由犧牲優良農地,只有如此,方能保障糧食安全、守護農業永續。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的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將6400公頃農1改劃農2,台中團體強力反對,國審會也認為中市府另訂劃設規則不符通案性劃設原則,因此不同意變更。而彰化提出的農一改農二面積高達三萬公頃更誇張,也是用不利耕作、低地力等不實且荒誕的理由,建請國審會堅持專案小組和比照台中案不予同意,以維護珍貴的優良農地。

這次彰縣府送出的資料對民間團體提的意見多不採納,甚至連國審會專案小組不予同意的意見和國土計畫通案原則也沒在甩,依然照原案送件,一意孤行,罔顧國土劃設原則,請大會堅持原則,再次駁回縣府的不當變更。至於彰化縣彰南產業園區變更為城2-3案,該案早已解編,現地長期維持農業使用,根本沒有變更之必要性、急迫性,同樣請國審會駁回。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指出,政府草率為廠商圈地的血淋淋教訓,就在彰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國家砸下539億元、國科會專為友達量身打造,卻遭「放鳥」收場。原本中部重要農業精華區,被強徵並與農民搶水;國科會報告顯示,17年後第一期出租率僅5成,若計入第二期僅26%,第二期更確定招不到廠商,擬改做太陽光電——631公頃土地僅164公頃出租。

在這樣的慘痛前車之鑑下,彰化縣政府竟還要為二林精機園區,將352公頃優良農地在國土規劃中轉為城2-3,而且還引進電鍍業,從高比例的有害廢棄物產出量來看,絕對不是甚麼低汙染園區,呼籲縣府應懸崖勒馬,全面檢討開發策略,優先活化既有閒置工業地,避免農地再遭犧牲。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洪碩辰表示,彰化國土規劃是以「北工業、南農業」的區域發展前提為基礎,南彰化本就不宜再擴張與農業相衝突的汙染、高耗水工業。因此,彰化二林鎮的二林農場、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一、二期),以及溪州鄉的彰南產業園區,均屬不合理開發,不應變更為城2-3用地。

目前受美國關稅與匯率波動影響,彰化水五金、車輛零組件等傳統產業訂單縮減,引發減班休息與無薪假潮,彰化縣政府切勿錯估產業情勢,透過農地鬆綁變相助長炒地皮,應堅守國土計畫本旨,優先保護優良農地與糧食安全,讓永續發展成為彰化真正的產業出路。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彰化應先跟六輕討回每日20萬噸灌溉用水,才能改善地層下陷問題及好好發展農業。現在彰化很多農地都缺水,被視為不利耕作區,但這是六輕劫水的結果,不能倒果為因說彰化原本農一土地不利耕作而要改成農二!彰化不討回原有的農業用水,只想把農一改成農二,就會因地層下陷更嚴重,變成易淹水地區而無法耕作,甚至全縣變成地層下陷區!而縣府要在地下水管制區變更成城鄉發展區更是不可行,因地層下陷區無法承重,如何開發及蓋建築物?林聖崇強調,六輕不還水於農的話,彰化就缺乏足夠的水可以農作及發展,也會讓縣府和縣民失去發展的想像力!

林聖崇強調,彰化需要的是護水,二林的榮成紙廠迄今仍在嚴重地層下陷管制區抽地下水,也還在用二林淨水廠抽的地下水,二林勢必繼續地層下陷!彰化若不停止抽取地下水,治水不力將成為必然!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的問題不解決,彰化根本難以發展!

出席代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 林政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 吳麗慧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 許心欣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 楊澤民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 洪碩辰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林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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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本土四黨成立「台灣前進陣線」,打造對內團結、落實監督制衡的第三勢力

2025, December 16 - 19:59

文/台灣前進陣線

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綠黨今日(16日)召開「台灣前進陣線成立記者會:第三勢力、做伙前行」記者會,以彩色版飛魚為logo,共同簽署行動綱領與承諾書,行動綱領並以台灣主體、公平正義、永續環境、清廉政治以及地方民主為主要訴求,號召公民參與,改變政治文化,以行動重建社會對政治的信任。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首先指出,「台灣前進」(Taiwan Go Go)致敬1971年在威廉波特,台獨聯盟的前輩以飛機懸掛旗幟,宣傳「台灣獨立萬歲,Go Go Taiwan」對抗中華民國獨裁政權的義舉。他強調,自去年四月起,本土在野政黨展開自主合作,共同參與青鳥、大罷免行動,並在主權、人權、社會民生與青年未來等關鍵議題上並肩行動,集結對抗藍白亂政、監督政府施政。

他強調,面對九成民意拒絕中國統治,我們的責任是集結忠於台灣的力量,透過本土在野的大團結,打造真正可被信賴的第三勢力,淘汰以第三勢力之名行投機之實的民眾黨;也要成為新的反對黨選擇,取代以反對之名破壞民主的國民黨,王興煥並進一步指出,台灣前進的成員共同承諾,在2026年地方選舉,選區不衝突,集中力量最大化,同時堅持與中國的敵我邊界,不與親中勢力曖昧勾結,爭取台灣民族命運自決,打造落實主權、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的台灣新共和。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在發言時指出,台灣當前的問題不在朝小野大或分立政府,而在政黨體系失衡。一年半來,行政與立法、執政與在野嚴重對立,憲政運作形同對撞,台灣民主秩序陷入修憲以來最嚴峻的危機。2024年大選後,台灣民眾黨未能成為制衡藍綠的第三勢力,反而加劇對抗,立法院只剩綠營執政與藍白反綠對立,真正的第三勢力付之闕如。台灣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第三黨,而是具理念、理性與清廉的第三勢力,對外團結台灣、抵禦中國威脅,對內在中央與地方落實嚴格監督制衡,避免任何一方專斷。基於此,四個本土政黨以「台灣前進陣線」為平台,結合無黨籍夥伴,提出可執行的行動綱領與候選人承諾,目的是打造負責、可預測與信任的第三勢力,陣線將從2026地方選舉開始,以地方政治為突破口,為人民提供不必含淚投票的選擇,健全政黨體系,帶領台灣向上發展。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則強調,成立於1996年的台灣綠黨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的第三勢力,近三十年來始終立場堅定、底線清楚,並於2001年以台灣為名,與各國綠黨共同成立全球綠黨,遵循《全球綠人憲章》與六大核心價值。同時,綠黨一向願與理念相近的夥伴合作,無論國際上德國綠黨的紅綠聯盟,或國內與社民黨、樹黨的合作,皆為突破政治僵局,推動進步,台灣前進陣線是四黨與無黨籍夥伴經一年半磨合,建立在共同價值上的深度合作,並共同承諾縮減貧富差距、推動勞動與居住正義、性別平權、環境保護與能源轉型,甘崇緯強調,這是一場進步力量的大整合,為2026地方選舉開創更具希望的民主新局,帶領台灣持續前進。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林詩涵表示,近年台灣政治最大的問題,不是沒有聲音,而是聲音愈來愈多,責任卻愈來愈少。政治愈來愈依賴情緒動員與表態表演,卻缺乏清楚的規範與追責機制,讓許多民眾感到政治離生活愈來愈遠。林詩涵指出,台灣前進陣線之所以提出行動綱領並要求候選人簽署承諾書,正是為了先把界線講清楚,讓權力被規範、讓合作能被檢驗。這次本土進步政黨與獨立候選人並肩合作,不是為了增加政治激情,而是希望讓政治回到人民可以信任的位置。林詩涵也強調,陣線以飛魚作為象徵,代表台灣一次次確認方向、修正步伐、持續前進的行動方式。台灣前進陣線要做的,是讓政治少一點對立消耗,多一點清楚規則與實際行動,為台灣留下政治仍然值得相信的可能。

現任新北市汐止區湖興里里長郭書成是第一位加入台灣前進陣線的無黨籍公職,他強調身為無黨籍民意代表,更需要志同道合的夥伴同行,才能放大公共影響力,並呼籲台灣必須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原則,凝聚內部團結,讓更多如繁星般的力量在各地扎根,彼此分進合擊、相互支援。政治的末梢正是守護民主的第一線,從基層村里長、在地協會到更多公民力量的集結,目的都是培養理性、中道且負責任的力量,團結台灣,穩健回應外部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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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青年基本法不能再等——呼籲各黨團正視青年世代需求

2025, December 16 - 19:58

文/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

2024 年大選過後,各政黨皆宣示將重視青年、傾聽青年聲音,青年議題再度成為公共討論焦點。然而,多個青年團體指出,回到制度層次檢視,青年世代長期關切的《青年基本法》與十八歲公民權,至今仍停留在政治協商與程序延宕階段,尚未真正回應青年的期待。

立法院將於 12 月 18 日召開《青年基本法》黨團協商,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等青年與學生團體,今(12/16)日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各黨正視青年長期面臨的制度性不利處境,儘速且完整完成協商,取得跨黨派共識,推動《青年基本法》進入實質審議與三讀程序。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指出,青年在選舉期間經常被高度談論,卻始終未被完整納入制度之中。《青年基本法》作為整合跨部會青年政策、建立長期治理架構的基礎法律,若持續停滯於協商程序,青年在教育、就業、居住與公共參與等面向,仍只能仰賴零散政策,缺乏穩定且一致的制度保障。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制度缺口,也反映在十八歲青年長期未能享有完整公民參與權利的現況,呼籲立法院在推動《青年基本法》的同時,正視十八歲公民權停滯的制度問題,並把握本次協商契機,讓青年法制真正向前推進。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十八歲公民權是青年參與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拼圖。她表示,2022 年公民複決未能通過,並非社會反對,而是受限於過高的修憲門檻,凸顯修憲程序難以反映民意。他強調,憲法並未禁止將選舉權下修至十八歲,立法院完全可以透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不必啟動修憲的情況下,合憲且務實地實現十八歲公民權。隨著民法、公投法皆已採十八歲為成年或投票年齡,唯獨公職選舉仍停留在二十歲,更顯制度斷裂,呼籲立法院把握成熟時機,完成這項跨世代的民主改革。

台少盟副秘書長張祐嘉則指出,自 2004 年《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以來,台灣長期缺乏具備法制基礎與跨部會整合機制的青年政策架構,導致相關政策零散分布、缺乏長期規劃,甚至淪為各部會的附屬 KPI。她強調,青年應被視為制度中的公民,而非選舉中的空頭支票,呼籲立法院於本次協商中儘速完成《青年基本法》協商並推動三讀,同時在十八歲公民權議題上凝聚共識,回應青年長期被排除於民主核心之外的結構性問題。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陳昱仁則指出,現行與青年相關的法規長期散落各處,缺乏統整與專責機制,使學生與青年在就學、居住與公共參與上面臨實質限制。以大學生為例,因戶籍制度限制,學生即便長期居住於校園所在地,仍難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影響青年公民參與的實踐。他強調,十八歲青年完全具備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應儘速補齊選舉制度上的權利缺口。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表示,《青年基本法》從第九屆立委討論至今,各黨派對保障青年權益已有高度共識,現在正是完成立法的關鍵時刻。法案通過不僅是對青年的支持,更是落實「青年主流化」的重要一步,讓青年在教育、就業、住房、公共參與與心理健康等面向獲得更全面的制度後盾。他也呼籲,應持續推進十八歲公民權相關修法。

青年團體共同強調,《青年基本法》所建立的青年主流化精神,應進一步延伸至公共參與與民主制度的核心層面,正視青年在現行制度中長期被忽略的結構性問題。立法院不應再以程序困難為由延宕改革,而應回應青年已具備完整公共參與能力的社會現實。

最後,青年團體重申兩大訴求:

第一,要求立法院各黨團於本週四黨團協商中,儘速且完整完成《青年基本法》協商,取得跨黨派共識,推動法案儘速三讀通過。

第二,呼籲立法院在完成《青年基本法》立法後,接續啟動《選舉罷免法》檢討與修正,實質推進十八歲公民權,回應青年長期被排除於民主核心之外的制度落差。

青年團體表示,青年不是選舉期間被動員、被消費的對象,而是民主制度中應被制度性納入的行動者;青年法制是否能真正向前,正是檢驗政治是否兌現選後承諾、回應世代正義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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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七十年代政治受難者林擎天獲淡江大學補發榮譽畢業證書

2025, December 16 - 19:54

(林擎天前輩(右三)受頒淡江大學榮譽畢業證書。右起為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許慧卿專門委員、國家人權博物館陳淑滿副館長、林擎天前輩、淡江大學學務處虢恕仁組長、楊宗川秘書、台灣共生青年協會潘美秘書長。圖片來源:國家人權博物館)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

政治受難者林擎天前輩於今(16)日重返國家人權博物館,在淡江大學師生、國家人權博物館副館長陳淑滿與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專門委員許慧卿的見證下,從淡江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虢恕仁組長手中接過榮譽畢業證書。

林擎天生於1950年,成長於臺南新營,就讀淡江文理學院物理學系時,與同學林守一、張建章等人組織「淡火會」,當時正值臺灣退出聯合國,他們利用夜晚於淡江校內的黑板書寫標語進行秘密抗議。1972年2月17日於新營自宅被捕,時為物理學系二年級在學生,同年11月遭判處無期徒刑,1973年2月更審改判為15年有期徒刑,1975年減刑為10年,1982年2月刑滿開釋。2019年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後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轉介人權館進行口述歷史訪談。

由於景美看守所(今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是林擎天前輩當年主要服刑地,因此本次頒發儀式,淡江大學特別安排學校師生參訪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並由林擎天前輩實地導覽,讓師生更加瞭解這段歷史。林擎天前輩對在場師生表示,「我們今天坐在這裡絕對不是偶然」,他並勉勵在場的學弟妹應努力思索人生意義,並強調「感恩是孕育其他美德的根源」。

長期關注轉型正義議題的台灣共生青年協會蔡喻安表示,白色恐怖的受難者有很多類型及樣態,大家被逮捕的原因不盡相同,但都被迫走向一條自己不願走上的道路。蔡喻安指出,淡江大學今年9月首度頒發白色恐怖受難者榮譽畢業證書予趙清淵前輩,這兩次頒發儀式是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執行人權館口述訪談計畫的過程中,協助家屬向教育部申請而促成的回復名譽案例,也是教育部、淡江大學與人權館跨組織協作推動轉型正義的重要成果。

人權館表示,人權館積極面對這些白恐歷史,更持續開發、製作如人權主題行動展、人權素養教具箱等資源,提供教育界申請利用,目的就是希望讓社會大眾、校園師生能夠更為真切地體驗及認知自身生活周遭的白恐痕跡,並從中省思轉型正義議題。人權館也將與台灣共生青年協會重新檢視該次口述訪談計畫是否存在類似生命經驗的白色恐怖受難者,主動詢問受難者的申請意願,提供積極的權利回復陪伴。

榮譽畢業證書頒發儀式結束後,林擎天前輩為參與見證的淡江大學師生導覽介紹他過去曾被關押的仁愛樓看守所。圖為現場合影。

淡江大學頒發予林擎天前輩的榮譽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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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憲法法庭生病 法務部趁機作亂? 民間團體反對「終身監禁」惡法

2025, December 16 - 17:33

文/民間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今年10月底,行政院公告《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相關修正草案,大範圍地引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制度(LWOP),規定特定犯罪之被告,在經法院判決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之情形者,不得假釋。

針對本次修法,引起法學界、實務界的反彈。三黨聯手欲強行通過問題重重且影響矯正制度深遠的修法,且並未徵詢相關領域專家意見,也未了解基層監所人員的困境,更未做出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就此,民間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本月公開聲明,並由團體及17位學者領銜發起「糖衣民意 法治毒藥-反對『終身監禁』惡法之連署」反對本次修法。截至目前已獲得超過百位學者加入連署,尤其是法律及社會學領域學者;在實務界除了律師外,也有基層監所人員、觀護人、少年調查官、社工師、心理師、法警...加入連署表示關切,顯見此一修法已經引起基層矯正人員的恐慌。就此,民間團體聲明如下:

一、行政院應撤回本次「終身監禁制度」修法及相關提案

二、立法院各黨應停止「終身監禁制度」相關立法程序

三、重大刑事政策,應有嚴謹的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

一、行政院應撤回本次「終身監禁制度」修法及相關提案

就本次行政院提案修法草案,民間團體於前次連署聲明中已說明,「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存在,於其他地區/國家(歐洲、德國、加拿大)已有認為屬於酷刑或違反人性尊嚴的前例,本次行政院草案所訂無期徒刑不適用假釋規定,顯然亦已違反公政公約第7條、第10條規定。

除此,本次修法草案,亦有犯罪矯正協會的聲明指出「假釋不是寬容,它是監所秩序的『安全閥』與受刑人的『希望出口』」、「取消假釋,不是帶來社會安全,而是引爆監所的炸彈!」說明獄政管理上的擔憂,及錯誤修法可能所生的各種風險。

甚至,本次不得假釋之規定,將修法的效力溯及過去已判決確定的案件,除此另規定「死刑定讞個案改判後,執行之收容期間不得折抵刑期或計入假釋已執行之期間」。前者修法內容已違反禁止溯及既往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後者則已違反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均為違憲的不當立法。

民間團體在此呼籲,行政院應撤回本次「終身監禁制度」修法及相關提案,以避免我國違反公約的人權劣跡再添一樁,甚至在近期憲法法庭難以審理的困境下,帶頭示範如何訂定公然違憲的立法草案。

二、立法院各黨應停止「終身監禁制度」相關立法程序

除行政院所提上列惡法,近期立法院各黨團亦有提出其他終身監禁刑與三級制無期徒刑或與行政院類似的修法草案。

民間團體呼籲,請立法院各黨團停止終身監禁制度的相關立法程序。切勿將應當專業討論、研議的政策討論,作為博取民意的政治表演。請停止公然違反公約甚至公然違憲的立法。

三、重大刑事政策,應有嚴謹的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

近期民間團體發起【糖衣民意 法治毒藥-反對「終身監禁」惡法】連署,已有逾百名學者加入。除凸顯本次修法內容本身諸多疑慮外,亦凸顯本次修法缺乏評估且程序草率。

在10月30日行政院公布上述修法前,該草案並未經主管機關法務部預告、公開徵集意見。甚且,行政院甫修正部會草案報院控管機制、法案人權影響評估等相關程序,並於今年7月1日上路。然而從目前公布的資料來看,這項草案並無任何相關的評估,行政院審查過程也未廣泛諮詢學者專家或民間團體的意見,凸顯本次法制作業倉促、草率。

就此,民團在此懇切呼籲,行政院除應撤回本次修法草案外,尚應通盤檢討法務部等機關研議立法的模式,且亦應於日後提出重大刑事政策時,納入更為嚴謹的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並廣泛諮詢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的意見,以避免此種荒腔走版的立法一再於我國重演。

附件:連署書全文連署完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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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濟部通過國營企業延退要點! 工會呼籲宣傳「永遠走在最前面」的中華電信公司趕快跟上!勿再拖延!

2025, December 12 - 22:27

文/中華電信工會

時間:114年12月12日(五)
訴求:中華電信公司應該立刻回應工會團協、延退及勞退議題,若再持續拖延,工會將推動罷工投票,展現力量!

經濟部已於12月11日正式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延後屆退生效日作業要點】,中華電信工會認為,既然已有案例在前,長期宣傳要「永遠走在最前面」的中華電信公司,就不應該再落後,請加快腳步跟上。

中華電信工會強調,屆齡勞工延後退休已經是政府長期的政策趨勢,對於公司來說,可以讓勞動力穩定,更可以確保電信經驗與技術傳承,中華電信公司不應該再漠視工會意見,片面採用「專案」而漠視工會意見,搞得公司內天怒人怨。

中華電信工會強調,除了「延後退休」外,有關於提高「勞退新制提撥比率」以及「簽訂團體協約」這兩個會員非常關心的議題,在112年工會表達善意,與資方達成共識暫緩罷工後,中華電信公司兩年來也完全沒有善意回應,完全是刻意拖延,電信工會已於12初的各項會議中決議,陸續開啟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及罷工投票推動駔業,將會在重要時刻展現工會的戰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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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青年參與權六箭,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2025, December 12 - 19:42

文/青年思潮協會

年輕世代公共影響力不足!青年提參與權六箭改善

青年思潮等六個青年團體,今(12)日於立法院一同召開記者會,呼應立法院近期對「青年公共參與權」討論,和賴清德總統執政「青年優先」宣示,提出「青年參與六箭」的整體藍圖,也呼籲朝野共同推動,讓「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說明,朝野都非常關心青年公共參與權,為了能進一步聚焦討論,六個青年團體特別集結,提出六箭藍圖與法案政策內容,希望朝野優先推動。「青年參與權六箭」包含:大學法修法、租賃專法修法、青年基本法立法、兩部選罷法納18歲公民權、人民團體法及相關協助政策及民主假等。

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鄭宇倫指出,學團長期關心第一箭《大學法》修法,並期望修法時能保障大學生依「居住事實」遷戶籍到大學宿舍,且不會因此喪失獲取宿舍床位機會等權益,以落實《戶籍法》。鄭宇倫說,大學生在大學所在地生活通常四年或更長,已超過戶籍法的三個月,若學生無法選擇遷戶至大學所在地,將無法參與和影響日常生活議題。

針對青年遷戶籍到「租屋處」也面臨阻力,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點出,內政部日前已提出第二箭《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希望參照外國制度,解決房價高漲、青年依賴租屋下,租賃權益、租金、租期、搬遷與生活不穩定等長期失序問題。OURs認為修法方向正確,但仍須以市場透明為前提,透過細緻政策讓「房東不需隱匿租賃事實」,租屋青年在設籍、報稅和租金補貼上的困難,自然迎刃而解。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長王晉謙舉例,許多大學周遭都有嚴峻的交通問題、許多學生都有切身體會。但當學生近年試圖爭取人行道改善時,常因「戶籍不在當地、無投票權」不被政治人物重視、也難以參與地方決策。王晉謙指出,目前許多大學制度使青年陷入兩難,若為了「在地公共事務」遷戶到學校所在地,代價恐是喪失「宿舍抽籤資格」,形成「實際居住者無權發聲」的結構性困境,急需以《大學法》和《租賃專法》解決。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常務監事陳翊晉接續指出,第三箭《青年基本法》十分重要,因為除了投票權,也應該給予青年直接參與政策的機會。而青年基本法將統一保障青年有穩定的參與平台,且跨部會局處、中央地方皆須協作,追蹤對青年意見的具體回應。陳翊晉呼籲,期待近日青年基本法進度就能往前,讓青年參與權從理想化為制度保障。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第四箭,青年參與的權力中,「18歲公民權」絕對是不容忽略的重要拼圖。而透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確將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下修至18歲,許多憲政學者已指出是合憲的,且不僅合憲,而且是目前最務實、最快速、最能呼應青年需求的改革途徑。張育萌也指出:「修法即可讓18歲投票,不必等修憲。」代表透過修法來實現18歲公民權已經跨越政黨政治,成為全國性的制度共識。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完成《選罷法》修正,同時也期待各黨都能為了青年的權利,跨黨派達成共識,實現世代平等。共同完成這項跨時代的民主改革。

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解釋第五箭《人民團體法》及相關協助機制,除了青年個人參與,團結影響也非常重要。但青年團體困境多,包含缺乏價格可負擔的會址登記地、活動空間、初期經費支持、計劃報稅會計等各種知能培訓,以及發起人簽章仍用紙本非常不便,人團法的發起人年齡應比照政黨黨員下修至16歲等,都需要政府提供更多協助或改革。

蔡璟鴻說明第六箭「民主假」,對於仍可能有外地就學或工作青年,需返鄉行使公民權,目前成本過高。因此希望政府以設立民主假等方式,降低青年返鄉負擔。

青年思潮最後呼籲,立法院本會期只剩兩個月,「青年優先」必須進一步落實。目前「青年參與權六箭」其實已在不同地方多少有討論,雖未必能在再來兩個月內全部完成,但對於此六箭應更努力有更多實質進度,青年思潮等團體也樂於與朝野討論,期待「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出席暨發言名單:
青年思潮 蔡璟鴻 發起人
臺灣學生聯合會 鄭宇倫 常務理事
OURs都市改革組織 廖庭輝 研究員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 王晉謙 理事長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陳翊晉 常務監事
世代共好 張育萌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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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嚴正駁斥 Uber 執行長不實說法 外送產業促進聯盟齊聲要求停止說謊、勿再誤導社會

2025, December 12 - 19:39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 Uber 執行長近日公開發言,刻意將《外送專法》描述為「禁止疊單、剝奪彈性、增加成本、傷害消費者」等不實內容,多個外送工會、產業團體與跨黨派代表今日聯合嚴正駁斥,直指相關說法並非誤解,而是有系統地散布錯誤資訊,意圖掩蓋平台長期將成本與風險轉嫁給外送員的結構性問題。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嚴正指出,Uber 執行長的說法已經不是立場不同,而是赤裸裸的說謊。「外送專法從頭到尾都沒有禁止疊單,也沒有取消外送員的彈性,這些內容在法案條文中清楚可查,但 Uber 仍一再對媒體與社會宣稱相反的說法,這不是誤會,而是明知不實仍持續散布。」蘇柏豪直言,平台刻意製造恐慌,真正目的在於轉移焦點,掩蓋自身長期透過壓低報酬、轉嫁風險所建立的不合理獲利模式,這種行為已嚴重傷害公共討論與民主決策。

國民黨青年部主任李昶志指出,自己曾是外送員,也長期擔任外送工會顧問,對第一線實際狀況非常清楚。「Uber 執行長現在的說法,與我實際跑外送時的經驗完全不符。」他強調,外送專法並不是在打壓產業,而是要求平台停止說謊、正視外送員長期缺乏基本保障的事實。李昶志並表示,國民黨在此次修法過程中是關鍵政黨,將持續督促立法院理性審議,不會讓跨國企業以恐嚇式言論左右公共政策方向。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表示,若 Uber 執行長所言屬實,全台外送工會不可能在專法方向上達成高度共識。「事實正好相反,各地工會支持專法,是因為它終於正面處理平台長期以模糊規則壓低報酬、規避責任的問題。」他指出,平台如今激烈反彈,正顯示專法已觸及其最核心、也最不願被揭露的利益結構。

台北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指出,Uber 長期利用外送員的不安全感作為政治與輿論操作工具,卻從不正面回應外送員面臨的低報酬、高風險與規則黑箱問題。「外送員會恐慌,不是因為專法,而是因為平台十幾年來說過太多謊、改過太多規則。」他直言,現在再將責任推給政府與工會,是徹底顛倒是非。

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痛批,Uber 執行長宣稱「專法禁止疊單」是典型的假訊息操作。「專法真正禁止的,是平台用疊單當藉口剋扣外送員應得報酬。」他指出,平台長期向消費者收取完整費用,卻將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壓在同一位外送員身上,給付報酬卻極低,甚至出現三單僅45元的荒謬案例,這才是真正傷害外送員安全與消費體驗的原因。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表示,Uber 對時間計價制度的攻擊,同樣是刻意誤導社會。時間計價不是增加成本,而是讓外送員不必再為了追求單量而冒險駕駛。「平台真正害怕的,是外送員不再被迫用危險行為來補貼平台效率。」他指出,跨黨派立委皆已清楚認知,時間計價有助於降低事故率,是攸關公共安全的重要改革。

多個外送團體與跨黨派代表最後一致呼籲,Uber 應立即停止散布錯誤資訊,正面回應外送員多年來累積的結構性問題。《外送專法》不是產業危機,而是平台必須回歸基本企業責任的重要分水嶺。社會不應再被話術綁架,而應以事實與公共利益作為討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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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民連痛批反年改:職業歧視,世代剝削

2025, December 12 - 19:35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針對立法院今日所通過的反年改法案,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痛批:在勞工平均退休金兩萬五、老農年金八千、國民年金四千的給付水準下,維持公教人員超高所得替代率的退休年金,這是職業歧視,這是世代剝削。經民連重申:對於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依法政府不負撥補義務,也不應由納稅人負擔。

立法院本次通過的修正條文,將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部分回溯至2023年底之比例,等同於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完全無視考試院、銓敘部、精算師等專業評估警告,甚至反其道而行,這已不只是開年改倒車,而是在高速公路上逆向狂飆。

銓敘部針對草案中將所得替代率回溯倒退方案已提出警告,若要維持原先基金使用年限目標,需撥補6970億元至退撫基金,否則公務員退撫基金將提早八年,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將提早七年破產。然而,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無視警告,喊停將所得替代率逐年調降,一體適用推回2023年底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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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史上最可恥貪污除罪修法!國民黨 28 立委至今拒撤案!

2025, December 12 - 19:21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史上最可恥貪污除罪修法!國民黨 28 立委至今拒撤案! 號召全民要求朝野立委表態,拒讓 40 億公帑變黑箱!

「助理費」制度,原是為了支持民代推動公共事務、聘僱專業人才,因此採取公費支應、由人民納稅錢所建構的民主工具。然而近年來,從立法院到地方議會,助理制度卻頻頻被濫用,民代涉及人頭掛名、差額回捐、浮報薪資、挪用公帑等手法層出不窮,使助理費淪為個人生財、甚至貪腐的管道。

就在全國社會要求加強助理費監督的此刻,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卻配合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訴求領銜提案,並聯合:林思銘、鄭正鈐、徐欣瑩、謝龍介、蘇清泉、張嘉郡、楊瓊瓔…等多位意圖角逐縣市首長的立委,共 28 位立委連署要推動「民代貪汙助理費除罪化」,主張將助理費改為「民代統籌運用」、並「免檢據核銷」,將原先全國40億匯給公費助理的薪資,直接進到民意代表的私人口袋中。

拒當貪汙除罪共犯!80餘民團與6政黨提反貪承諾書,要求國民黨28位立委撤案!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面對社會各界對於貪污除罪、立委自肥、侵犯勞權的強烈質疑,國民黨提案、連署的28名立委至今仍未撤案,甚至還傳出多名立委施壓辦公室助理不得參與連署,嚴重侵犯勞工表意自由!為了避免荒謬、自肥惡法死灰復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串聯超過80個公民團體共同發起『反對民代助理費貪污除罪化』立委承諾書,要求全體113 位立委不要躲在黨團背後,請公開向選民表態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捍衛民主制度、恪守公帑監督機制。」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這次修法等同於復辟三十多年前的黑箱制度,就算沒有聘用助理,也可以將『助理薪資、加班費、勞健保』…等國家公帑,直接放入民意代表私人口袋中,根據明年立院、各地議會預算書統計,全國將近 40 億元公帑將全面脫離查核、無從追蹤,形同替民意代表打造合法小金庫;同時,立法院是經常接觸國家重要機密的單位,公費助理完全免造冊、單據免核銷,等同於放任黑金勢力、境外勢力滲透立法院,我們希望全國選民致電立委要求表態,阻擋貪汙惡法!」

民代自肥加薪,助理勞權嚴重倒退三十年!號召更多團體加入,並呼籲民眾致電抗議!

台聯黨黨主席周倪安強調:「在2013年,立法院為了時任立委顏清標,訂出《會計法》除罪,遭到社會與論嚴重撻伐,如今,國民黨陳玉珍為首的28位立委如法炮製、變本加厲,試圖將助理費放進自己私人口袋,成為公家機關最大的薪水小偷!台聯黨強調,每一個光鮮亮麗、專業問政的民意代表,背後都有一群辛苦的專業幕僚、助理在支撐,呼籲全民站出來反對惡質自肥立法!」

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楊聰榮認為:「善的監理制度才是良善治理的根源,如今,卻有自肥民代提案推動『助理費詐領除罪化』的可恥修法,此版本不僅可望溯及既往,替特定貪污案件解套,更將讓每位:每位立委一年可多掌控 780 萬元,比中華民國總統薪水還高!」

楊聰榮教授補充:「此次修法不僅讓立委自肥,更嚴重的是,讓地方議會的黑金政治更加嚴重,修法若通過,平均每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將分別加薪 480 萬、230萬,完全不用稽核、用途也不必公開,就將全國近 40 億元的人民納稅錢直接收入私人口袋中!」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組織部主任蔡語芳表示:「過去這一年多來,許多公民行動抗議立法院濫權,背後最重要的價值,就是希望權力是受到是需要受到人民所監督,而國民黨陳玉珍為首的28位立法委員,如今直接修法,將助理費貪汙除罪化,直接宣告民主國家的廉政精神死刑;人民的納稅錢做為民意代表的助理費,是希望提升民意代表的專業問政能力,若修法通過,將影響立法院、地方議會近五千名的公費助理,從法定保障,退化成民代的『私人裁量』,讓助理全面淪為制度的犧牲者!」

勿違背國際民主潮流走回黑箱,發文要求朝野立委清楚表態,並將公布結果!

公督盟理事陳雪梨強調:「全國社會都很難想像,經過這三十多年民主的洗禮,臺灣的立法委員居然還會說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是個進步法案,事實上,包含:美國、日本、韓國、英國…的民主國家議會,都要求更高標準的透明、更嚴格的審核、更全面的助理制度規範,呼籲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國會助理,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捍衛下一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對抗國民黨所提的民主倒退法案!」

在全球最老牌的民主國家-英國下議院,2009年發生號稱20世紀最大議員浮報津貼醜聞後,國會立即通過《國會倫理基準法》,由IPSA 獨立委員會專責定期公布議員助理聘用、公費使用情形,嚴格落實利益迴避衝突;而在美國參、眾議院不論程序如何簡化,所有國會議員所聘用的助理名單、職稱、薪資均需每季公開報告,讓每一筆金流攤在陽光下;日本眾議院則將公費助理比照「國家公務員特別職」,權利義務訂的更加清楚,並要求「助理不得同時兼任私務」,避免任何利益輸送或職務衝突,相關助理名單也會每半年公布在「國會便覽」刊物中。

換句話說,在成熟民主國家,助理制度早已建立一套清楚的原則:公費必須透明、助理必須可追蹤、聘任必須公開、薪資必須記錄、所有支出都要留下痕跡,公督盟強調只有這樣,國會才能避免利益輸送、防範境外勢力滲透、才能確保下一代的我國政治幕僚人才能夠在安全、專業的環境中工作。

國會民主基石不容摧毀!公督盟提出「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

台灣教授協會理事林呈欣教授警告:「當前立法院正面臨助理制度被全面倒退的關鍵時刻。國民黨推動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不但企圖拆掉所有稽核機制,讓公費變成民代私有化的小金庫;今天有超過80個公民團體共同強調,助理不是民代的私人附屬品,而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幕僚,呼籲國民黨立委盡速撤案,並落實助理法制化改革,讓國會運作更透明、更專業、才能保障第一線基層助理。」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表示:「很難想像,立法院不只存在薪水小偷,還充斥慣老闆,甚至以『柔性勸導』方式壓制助理發聲。公督盟指出,助理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聘用透明、任用專業、待遇正常」。然而,目前國會中,國民黨 52 名立委全面拒絕公開助理名冊與薪資資訊,卻主張助理費「免檢據、免核銷、由民代自行統籌」,形同拆除所有防弊機制。」

強調,唯有推動助理制度法制化,建立清楚的職務定位與勞動保障,才能讓助理在制度下工作,真正支撐國會專業與民主運作。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1. 呼籲全民共同行動,打電話致電,詢問自家選區立委是否表態反對助理費貪汙除罪化!
  2. 退回法案、拒絕黑箱:要求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國民黨28位立委立即撤案、撤簽 !
  3. 資訊透明、即刻揭露:參考美、日國會制度,呼籲朝野政黨全面揭露公費助理聘任資訊!
  4. 拒絕施壓、綁架助理:呼籲立委不應利用職權施壓,限制助理捍衛權益之表達自由!
  5. 助理改革、立即啟動:制定《助理專法》,落實權責相符,保障民意代表的助理勞權、強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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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

2025, December 12 - 19:18

文/台灣永社

今日(12月12日)上午九點,台灣永社舉辦記者會,由四位法學者出席,針對當前立法院在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於今年(2025)11月14日三讀通過恐使中央政府陷入財政危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行政院長呼籲「不副署合憲」。

憲法法庭被癱瘓之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至關重要

律師、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永社今天召開這場「不副署合憲」的記者會,是因為立法院在癱瘓憲法法庭之後,開始陸續推動多個具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包括財劃法,以及可能在今天通過的反年改相關法案。

大法官在釋字第 792、793 號解釋中,其實已經揭示「世代正義」原則,宣告年改合憲;但立法院仍強推反年改這類違憲的法案,甚至包含「民代貪污助理費除罪化」等明顯違反正義原則的立法。在台灣的憲法法庭被癱瘓的情況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使其不生效力的問題非常重要。

關於行政機關不執行、不副署違憲惡法,目前學者已有大量論述,其問題核心是如何阻擋違憲惡法對臺灣造成的危害。

行政院本身即為憲政機關,而在現代民主國家,守護民主憲政是所有憲政機關共同的責任,不是只有大法官的責任。當大法官被癱瘓—這在全球民主國家幾乎難以想像的情況下,行政院採取不副署,使違憲惡法無法生效,才能避免傷害發生,也才能真正落實守護民主憲政、保護人民、保護國家,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我也引用許志雄大法官特別撰文指出:行政院長不副署,若立法院不同意,可以提出倒閣。因此並不存在行政獨裁的疑慮。換言之,在現行憲政架構下,各憲政機關之間仍有制衡空間。

今天的講者來自不同的留學國,我們在現階段共同關心的是,如何對違憲惡法踩下憲政煞車,使臺灣免於傷害。對此我們主張,在此憲法法庭癱瘓的危機時刻,行政院長不副署、讓違憲惡法不生效,確實符合憲法。

「副署、公布後不執行」,恐侵蝕我國憲政體制的重要基石

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認為: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我們究竟要如何面對憲法法庭癱瘓、國會擴權的困局?現在僅剩行政權與立法權在運作,因此可能的方案有三種,行政院長不予副署;總統不予公布;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之後,行政院選擇不執行。

目前看來,「不副署」似乎是較可行的方案。因為當務之急是制衡、阻止立法院這部「失速列車」式的暴衝,而行政院長行使副署權,正是憲法所許可的制衡工具。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 37 條明定,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並由總統公布後,方在形式上生效;這是一個憲法明文規定且完整的程序。

自 1997 年修憲後,我國憲政體制已轉變為半總統制。《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同時在第 2 條可以看到,修憲只是限縮了副署權的適用範圍,但在法律公布程序上並沒有改變。

因此,若忠於憲法,那對於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就只有一種解釋──行政院長的副署權並非虛設,而是憲法所賦予的實質權力。多數情況下,法案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會予以副署;目前為止唯一的例外是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因反對李登輝總統任命蔣仲苓為一級上將的人事案,曾拒絕副署;而這在我國憲政史上確實曾發生過。

行政院長雖由總統直接任命,但並不是總統的傀儡。他與我們一樣是有血有肉、有自身見解的政治人物。大部分時候,他與總統會經討論後達成一致,但在某些時刻也可能出現分歧。他有權反對,而反對的後果是總統可以免除其職務──這正是憲法的程序規定。因此,並不存在「行政院長不能拒絕副署」的問題。

補充一點比較憲法的觀察:法國政府剛經歷倒閣,馬克宏仍再次任命同一位人物擔任總理。該總理之所以先前辭職,就是因為不同意馬克宏新一輪的人事布局。因此他辭去總理職位。這個例子也讓我們看到,行政首長是否拒絕某項任務,是其政治智慧與權力展現的一部分。這構成了總統—行政院長—國會三者之間的權力關係,也是一個成熟民主政治的運作方式。

至於另外兩個方案,我並不贊成。理由很簡單:法律一旦公布,便具有形式上的效力,也就是成為國家具有拘束力的規範。憲法明定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而作為法治國家,每個人都必須遵守。

若行政院因為不同意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選擇「副署、公布後不執行」,這將侵蝕我國憲政體制的重要基石。更現實的是,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因為行政院長若不願承擔政治責任,本應由其作出的決定,卻轉嫁給下屬公務員承擔,而不執行法律可能產生刑事、行政法及行政懲戒等各種不利後果。讓公務員「背黑鍋」是不合理的。

總結而言,雖然「不執行」可能是一種方案,但權衡之後可以發現,「不副署」是傷害最小、最能展現責任政治的方式。

不副署作為新的憲政慣例之契機

律師、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洪偉勝指出

針對今日的主題,面對立法院這部失速列車該如何因應,接下來我會分三個大方向進行說明。不過在此之前要先說明的是,所謂立法失速列車這個現象,指的是現在立法幾乎只看投票表決的結果,相關重大法案在沒有經過討論的情況下就一路往前衝;而面對車子失速,我想第一個大家會要做的,應該是趕緊喚起、喚醒在車上的所有的人,因此,我想首先還是要試著呼籲立法院、行政部門以及立法部門、以及公民社會,趕緊共同面對這個立法失速的情形,改弦易轍不要再這樣下去了。

我也想對民眾黨的幾位委員喊話,我相信當初選民投給貴黨的時候,應該不是為了讓黨產回到國民黨或是他的附隨組織手裡,或是讓公務員的退休制度提早破產,拉大退職軍公教人員與現職人員或其他職業別之間的距離。您們的任期明年二月就到了,還來得及在卸任之前,留下一些值得為大家稱道的作為。

此外,關於憲法法庭,社會上也有很多期待,希望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但大家也得面對一個現實:過去兩輪、十四位被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不論學者或實務界人士,都被不理性地全部否決。持平而言,就算認為其中一兩位可能有爭議,但其他的每一位真的真的都完全不適任嗎?我想這一點其實社會是有共識的,絕對不是這樣的情況。

當然我也理解這樣的呼籲,在當前的政治環境,難度非常高。所以還是要回到我所要談的憲政剎車機制,我想因應立法失速列車,最直接的煞車當然是憲法法庭,但大家也都知道憲法法庭已被癱瘓。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思考其他煞車機制。張老師剛剛也提到不少,包括:不副署、不執行、公民社會透過公投、倡議等方式,這些都是憲政中的可能煞車。而最近社會討論很多:到底是不副署比較適合?還是不執行比較適合?還是應該透過下次選舉、公投,用更大的民主力量來踩煞車?到底要怎麼決定?怎麼選擇?

我認為面對車子暴衝、失控,任何能讓車速停止的方法我們都會嘗試,用哪一種方法,取決於當下具體情境。因此我也要呼籲公民社會,不要認為只有某一種方法是對的,其他都是錯的,大家既然觀察到的現象一致、目標也相同,就要小心不要因為意見上面的討論最終成了內部分裂,網內互打,得不償失;我想關鍵是不同情況就要用不同的煞車方式。例如現在很多人主張不副署,也有人主張不執行,但大家要思考:有些法案如果只用不執行,是根本無法達到效果的;同樣地,有些法案如果只有不副署、不採取不執行,也不會解決問題。

若是用不當黨產來舉例,它現在是在法院審理,而不是行政執行的問題。如果法律一旦公布生效,法官就只能按新法判決。此時你說行政機關「不執行」是沒有意義的,因此不副署反而是唯一可能阻止傷害的手段。再用憲法訴訟法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來舉例,由於這個法已經副署公布,所以我們反而期待大法官能不依照新通過的法律,而是依據自身的憲法理解繼續運作,從這個角度,只說不副署,可能也是不足。

而用今天有可能會通過年金改革的中止來舉例,若要阻止反年改方案的實施,後續牽涉的權限不會只在行政院,主要會是考試院,給付的基礎會是退撫基金,不完全在行政院職權範圍內。所以如果只強調「不執行」而排除「不副署」,不僅等於放棄了一個本來可以使用的煞車,牽涉的也不會只有行政院。

上述我要說明的是,面對不同的失速狀況,手上的煞車手段要視情況使用,不存在某一種方法唯一正確、其他方法一定錯誤的說法。

第三點,在憲法的學理上,傳統來說,憲法文字常是幾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制定的,要讓它與時俱進,一般有幾種方式,在學理上我們常說是憲法變遷的方式,包含:修憲、大法官解釋憲法、形成憲政慣例。首先台灣修憲門檻極高,從 18 歲公民權的例子大家就看得出來,在當前幾乎不可能修憲;而國外或者過去的台灣也常透過藉由解釋憲法的方式進行憲法變遷。但現在大法官無法順利運作,這條路也等於被封死。

所以其實只剩下第三條路徑:形成憲政慣例。而我主張必須行政院長必須將不副署列為因應的選項之一,就是因為它是影響程度最小、卻較有可能形成憲政慣例的方式。不副署的決定,是行政院長個人在個案中,基於對憲法及現行法律的判斷而拒絕副署,決定完全在行政院長一人,不會涉及行政體系的其他公務員,也不涉及其他諸如考試權、司法權的行使。相對的,對於行政院長憲法也明文賦予立法院倒閣權,不至於有所謂權力不受節制的情況。

就此,最近某部分委員天天把行政院長不適任掛在嘴邊,但當被問到是否願意提出倒閣時又全部沉默或是顧左右而言他,這其實就是口嫌體正直。相較之下,不執行可能涉及大量公務員的判斷也可能涉及其他國家權力的運作、執行。考慮這些因素,我認為不副署會是一個理想的選項。它與不執行都可能在特定個案中成為可用的選項。

最後我要強調,行政院長不應排除不副署的可能性,它可以成為建立我國憲政慣例的重要契機。院長也可以設定一定條件,來限制不副署的發動可能。更重要的,如果真的做了踩下煞車的選擇,一定要充分向社會說明、溝通:為何在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情況下,行政院必須在特定個案作出最終不副署或是不執行的決定?無論行政院長最後選擇不副署,或在特定個案中採取不執行,關鍵都在於,必須要與公民社會充分溝通,爭取最大的理解、支持。

在許多民主國家,憲政民主正受到威權秩序的影響及威脅。除了國家機關之間的制衡,有效運作的公民社會同樣至關重要。行政院不論採取哪一種煞車方式,只要能充分說明、爭取多數公民社會支持,就有可能在這台失速列車繼續往前衝時,找到一個真正能踩下煞車的契機。

儘管緊急煞車會帶來些微的震盪,但這正是行政院長的職責所在

律師、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經濟法博士後期研究傅馨儀指出:法律一旦公布,它就具有形式上的效力,也就是成為真正具有拘束力的法律。依照憲法的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而最重要的是,在一個法治國家裡,所有人基本上都必須遵守法律。雖然人民是惡法亦法需要遵守,但行政院依照憲法為最高行政機關,依照憲政權力分立制度,應該要行其實際機關功能。

傳統經驗上,行政院均僅有形式審查直接副署法律,但若法律涉及到嚴重侵害憲政防衛機制與功能時,行政院依照憲法第37條隻規定,不副署亦可認定為合憲的職權行使。

當今確實憲政機制受到極大阻撓與挑戰,且憲法法庭職權受限。因此行政院應盡憲法忠誠義務與落實民主防衛,不能再像往常形式審查作業一樣,應依照緊急情況與必要性條件下,選擇不副署之選項。

因為台灣史上,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狀況史無前例,因此確實是風險極高,亟需凝聚全民及政治共識選擇較為安全。但古羅馬一句有名哲言:「國家最高的法則,就是以人民福祉為依歸。」。

最後,傅律師引用一個比喻:當憲政這輛列車已經失速,變成一列「失速列車」時,我們都知道緊急煞車可能會造成劇烈的震盪,甚至會讓乘客感到害怕、不安。然而,這卻是列車長唯一能做的選擇。他不能眼睜睜看著車上所有乘客陷入即將危及生命的危險之中。

所以,儘管緊急煞車會帶來些微的震盪,但這正是列車長的職責所在。

主持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與談人: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
洪偉勝(律師、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傅馨儀(律師、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經濟法博士後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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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年改,擴大基金缺口,納稅人沒有撥補義務

2025, December 11 - 20:10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立法院中國國民黨團正推動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要停止年改方案的所得替代率遞減,媒體報導,本案將於12/12(本週五)院會進行三讀。經民連於今日(12/11)上午舉行記者會嚴正指出:政府僅就因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所導致的資金缺口負完全撥補義務,對於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依法政府不負撥補義務,也不應由納稅人負擔。經民連並提出三項警告與呼籲:年改倒退,會害慘現役公教;基金破產,勿牽拖全體國民;堅決反對,擴大撥補公教退撫基金。

記者會開始時,經民連並以行動劇呈現「李來希們:我享福」、「現役公教:我倒楣」、「納稅人:我不扛」,凸顯反年改法案只會害慘現役公教人員,增加世代差距,使現役公教人員面對無退休俸可領的悲慘窘況。

▌反年改法案明恐三讀,若通過將提前多年破產!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說明,銓敘部於11月送交立法院的報告中嚴正警告,若此項修法通過,公教退撫基金破產時間將大幅提前:公務人員將從原先2049年提前至2041年,教育人員則將從2045年提前至2039年。年改後至2024年,政府對退撫基金挹注款合計已達2,590億元,近三年撥補亦達512億,預期分十年撥補預算達3,370億。然而,若反年改法案通過,則繼續維持前述2049、2045年前不破產目標,政府需對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撫基金擴大撥補,合計將翻倍,高達6,970億,國人平均每人需負擔29,900元。

▌濫停年改擴大財務缺口,政府、納稅人無法定義務負擔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必須嚴正澄清:政府對於非屬社會保險的職業年金,無論勞退條例的勞工退休金或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及全體納稅義務人均不負最終給付責任。政府僅對於勞保、公保、國民年金保險此類社會保險,負有最終給付義務,亦即不使其破產的義務,但職業退休金,不在其保障範圍內。

至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教職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政府僅就因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所導致的資金缺口負完全撥補義務,這本身就是當年年改配套方案中的一部分。政府的撥補義務,絕對不包括因停止年改、年改大開倒車後所造成的新財務缺口。

▌魯莽修法害慘現役公教,切勿擴大世代剝削與職業不公平

中國國民黨所提反年改法案使基金提前破產所生的財務缺口,政府與全體納稅人並無撥補的法定義務。反年改團體與傅崐萁們所提的的魯莽法案,最後只會害慘現役公教人員,增加世代差距,使現役公教人員面對無退休俸可領的風險。

經民連於12月11日早上赴立法院進行抗議,反對讓公教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反年改法案,並將提出三項警告與呼籲:

  1. 年改倒退,會害慘現役公教。
  2. 基金破產,勿牽拖全體國民。
  3. 堅決反對,擴大撥補公教退撫基金。

經民連呼籲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切勿讓年金改革走向回頭路,擴大世代剝削與職業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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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UberEats執行長公開說謊,外送工會表示強烈譴責,支持專法儘速三讀

2025, December 11 - 20:06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對 Uber 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訪台期間提出的言論,表示深切遺憾與嚴正抗議。近日媒體多次出現「外送專法將禁止疊單」的錯誤資訊,今日自由時報、經濟日報亦未能避免重複這項誤解。平台刻意藉由錯誤訊息製造恐慌、誤導社會大眾,目的在於阻撓立法院審議《外送專法》、維持自身剝削空間。本工會在此明確澄清,《外送專法》從來沒有禁止疊單。

事實上,《外送專法》要求的是「每筆訂單必須單獨計算報酬」,其核心精神相當清楚,防止平台利用疊單作為剋扣外送員報酬的藉口。多年來,平台向消費者收取每一筆訂單的完整費用,然而卻將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壓在同一位外送員身上,給付的報酬往往不足原價的三分之一,甚至曾出現三單僅 45 元的極端案例。這不僅使外送員長期處於薪資偏低、風險偏高的環境,配送品質因此下降,消費者與商家也受到影響。

外送平台所聲稱的「疊單效率」並不是問題本身。真正的問題,是平台將效率化作壓低人力成本的工具,要求外送員承擔更多配送量、更多風險,卻以極低報酬回應。本工會再次強調,只要平台願意支付每筆訂單應有的報酬,疊單依然可以存在,《外送專法》並未加以禁止。受到限制的,是平台長期利用模糊空間剝削外送員的行為,而不是外送產業正常的運作效率。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Uber 將「剝削」包裝成「效率」已經多年,兩單、三單甚至更多訂單交給同一位外送員,卻只給極低的報酬,這種模式嚴重扭曲市場。「外送產業要的是公平,而不是讓平台透過壓低外送員報酬創造表面上的效率。《外送專法》所要求的,只是一筆工作配得上一筆合理報酬,這是最基本的勞動尊嚴。」陳昱安指出,平台過去躲在模糊空間壓低報酬,如今面對明確規範便開始製造恐慌,更凸顯立法的必要性。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則指出,平台所謂的「成本上升、消費者因此每單多付 20 元」的說法,是刻意轉移焦點。過去十多年,平台持續提高消費者的費用、拉高商家抽成,但外送員的收入卻一路下降。「真正的負向循環,是平台多年壓低報酬造成的後果,而不是專法造成。外送員收入低、流動率高,消費者體驗下降、商家單量減少,這些問題都是平台決策造成的。」蘇柏豪強調,《外送專法》的存在,是為了補起平台造成的漏洞,讓產業回到正常、健康的軌道。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再次呼籲社會大眾與媒體回到事實本身,疊單沒有被禁止,平台若願意,就能在合理支付報酬的前提下維持效率。真正需要被終止的,是平台將成本、風險、壓力全面轉嫁給外送員的行為。我們並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堅定推動《外送專法》,讓外送產業走向透明、公平與永續,讓外送員長期被壓抑的基本權益不再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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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院明表決退撫條例 全教總:保障、公平、永續 停砍替代率後,更應返還補償金、落實政府足額撥補

2025, December 11 - 19:5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院會即將於明日(12月12日)表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總呼籲朝野全體立法委員,應正視年金改革遺留之制度不公,並應積極監督政府足額撥補基金,以確保基金永續。

全教總支持修法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同時要求必須將「返還年資補償金」、確保基金永續的具體撥補方案,列為下階段公教退撫條例修正的優先條文。針對公教退撫條例修法,全教總重申以下主張:

一、支持停降替代率,保障退休公教人員權益:本次修法提案停止原持續調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規定,全教總對此表示肯定與支持,侯俊良理事長強調,停降替代率是保障公教人員基本退休生活、穩定公職人力與教育現場的重要一步,呼籲朝野黨團儘快完成修法。

二、落實公平正義,下階段修法應返還年資補償金:「年資補償金」為民國84至85年間,軍公教退休制度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之配套措施,當年立法院制定「年資補償金」制度,係屬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之軍公教人員法定權利。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補償金之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與退撫基金財務無涉,且屬法定權利,年金改革竟將與退撫基金無關之「年資補償金」取消,形同政府毀棄法律承諾。

為維護公教人員合法權益,全教總已提出返還公教年資補償金之修法版本,呼籲朝野委員摒除成見,正視補償金立法沿革,於下會期將返還公教年資補償金列為優先推動法案,以落實公平正義。

三、要求朝野委員監督政府履行撥補承諾,以確保基金永續:全教總指出停止調降替代率僅是檢討年改的第一步,政府必須同步負起雇主責任,依法編列預算撥補退撫基金,籲請朝野委員積極監督政府採取對財務最有利的「十年撥補方案」(公教合計共需3,370億元),而非總支出更高、延長不確定性的二十年方案(4,120億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呼籲立法院全體委員積極督促行政部門,制定具體且足額的撥補時程,以實際行動維護基金永續,保障所有在職與退休人員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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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

2025, December 11 - 19:52

(附圖相片提供:郭昱晴立委辦公室)

文/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

郭昱晴立委、許淑華議員、陳光軒議員等三位民代主辦「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
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動保處怠惰失職應究責、動保法臨門一腳待修法

發稿單位: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發稿時間2025年12月11日下午05:30

針對北市富陽街虐貓案14死慘案,今日(11日)早上,由長期關注動物保護的郭昱晴立委與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主辦,召開「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邀請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民間動保人士許先生等多名志工、與動團代表: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社團法人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等與會。

動團感謝郭立委、許議員、陳議員,對富陽街虐貓案與人人犬社案的高度關切,針對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加強通報與緊急處置制度面改革、動保處究責及立法院動保法修法,限於記者會時間有限,動團代表對此慘絕人寰高達十四隻成貓與幼貓死亡的虐貓案,補充意見如次:

一、台北市動保處嚴重怠惰失職,在地居民與民間動保志工投訴無門

兩度到現場及六張梨派出所關切的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表示,警方大致有依動保案件SOP作業要點及刑事訴訟法證物保全法令,依法處理。但對照民間動保人士與在地居民有如柯南精神的機警蒐證,突顯動保處怠惰與嚴重失職。

此案於7-8月間即有第一件貓屍,已成立動保刑案進入司法程序。但長達4-5個月,在地居民多次通報1959動保專線、1999市府專線,動保處態度消極不作為。11/21民間動保志工接到鄰居投訴,趕赴現場即發現多隻貓咪十分飢餓的求救,再多次通報動保處,11/22動保處有來,因游女大吵大鬧要自殺,動保處不敢動,在鄰居要求下帶走生病的貓。

但遲達一週至11/28,經許淑華議員關切,動保處才在房東同意下,破門搶救出1犬4貓(一貓逃走),及一具貓屍,前一二次動保處進去,並未積極於垃圾堆中搜尋可能存活活體或屍體。才再於12/4晚間在民間動保志工與在地居民機警下,截獲游嫌現場一袋垃圾袋,許先生等二位志工到木柵焚化爐徒手挖掘垃圾,挖出另一袋屍體,共計三成貓九幼貓。此案目前累計已達死亡14隻,立案動保刑案三案。12/5再經許議員關切,動保處再會同警方緊急搜索票獲准、環保局、社工等,並約談游嫌到案說明。

李志強要求北市動保處應公佈1959及1999通報的通聯記錄與處理情形,作失職人員的究責與懲處。

二、立法院動保法全盤大修法, 應加速推動社會高度共識的立法工作

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除了記者會中說明法令不足的現況之外,顏律師另外針對立法現況補充說明:

目前動保法修法,只待行政院院會通過版本送交立法院,即可由立法院,將行政院版本與38個立委版本,排入逐條審查,然後於院會通過,顏律師呼籲行政院卓院長能積極發揮魄力,儘速排入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版本。於卓院長任內能通過社會高度期待的動保法修法

顏律師說明,民間動團長期十多年呼籲全盤精修動保法,多次集會與20多萬人連署,農業部動保法草案版本早於2023年即預告,可惜當時因行政院版本太晚送入立法院,在上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未排審」歸零告終,因「屆期不連續」,又要在本屆從頭開始,農業部版本經一年多的多次會議研議,目前已通過行政院11/17政務會議,只差行政院院會敲版定案的臨門一腳。

顏紘頤律師觀察,依農業部12/3書面報告,行政院版本與立委版本中有高度共識的類型A計26條,強化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強化動物保護(虐待加重刑責)、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破門條款)、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可以說是具三大共識:高度社會共識,行政院立法院共識、朝野共識(藍綠白都有版本,且大多是大同小異)

尤其富陽街虐貓案與近年重大虐貓案件,如新北茶茶案、台中西屯李嫌案,共同突顯的兩個條款「加重虐待刑責」(25條及25-1條)及「破門條款-得進入建築物及動物生命之緊急處置」(23條及23-3條)的重要性,應優先補破網。

相信只要行政院版本送出行政院大門交付立法院,立法院內經濟委員會一排審逐條討論,可以說是不同黨派都會合力,通過近似行政院版本的條文,至於少數(少於1/2的類型B、C)行院認為有爭議的,保留進朝野協商。在朝野協商時,因為朝野都有因應社會共識的選民壓力,朝野黨團應該也很容易勸服不同意見的委員不堅持爭議條文,應可快速協商出最大公約數版本送立院院會通過。

三、動團呼籲檢警擴大搜索偵辦,司法重判警惕,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

隨著此虐貓案網路關注,未來若有更多送養人勇於出面,若有明確線索或積極事證,還有其他活體或屍體尚未尋獲,案情可能擴大,李志強建請台北地檢署,可朝幾個可能性研究看看,如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擴大搜索,就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慎重考慮羈押庭。

李志強表示,對於司法對虐待動物案件的量刑,幾乎是輕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緩起訴等,民間長期有對司法觀感不佳,要求從重量刑的呼聲不斷。近年,除了茶茶案的7個月判決,僅最近趙姓男子的法院判決,以一罪一罰,重判9年2個月判決,大快人心。期許司法勿枉勿縱,若能調查出多更多有力事證,盼將游嫌繩之以法,一罪一罰重判,以茲警惕社會,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搶救更多無辜生命。

李志強也呼籲,社會善心人士送養時務必謹慎,於送養前務必作實體家訪,細心觀察環境與領養人生活工作狀況 並定期訪視,一發現有異狀,即時通報動保處發揮公權力,以盡力防止虐待之可能性。

備註:
1. 為尊重主辦的三位民代,郭昱晴立委及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12/11今日此次「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內容,請媒體逕洽主辦的立委及議員辦公室
2. 本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僅代表動團補充意見,不代表郭昱晴立委、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意見,提供媒體後續本案追蹤報導參考

這篇文章 【新聞稿】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連署】零不是意外!零就是立場,零就是縣府的選擇:零就是不把災民當人看!

2025, December 11 - 19:48

文/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小組

連署連結點此

⚠️ 關心縣預算_0923災民去議會陳情行動🚨
⚠️ 災後第八十天,縣預算一毛不編列重建經費,災民恨!⚠️

時間:2025/12/11(四) 上午09:30
地點:花蓮縣議會廣場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小組 聲明連署 2025.12.10》

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0923陳情行動:花縣府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及成立重建委員會!!!

零不是意外 !零就是立場 ! 零就是縣府的選擇,零就是不把災民當人看。

選擇把災後重建排除在縣預算排序之外:選擇違法行政,是故意不編,直接把責任推回中央;選擇在災害之後,把所有政治資源繼續投注在綁樁補助與宣傳;選擇把災民、部落「提前取消」,比起「否定」更徹底的抹除。

《災害防救法》、《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條例》的邏輯非常清楚:地方政府必須在年度預算中先行編列災後復原與重建支出,這是法定義務。只有在「確定無法支應」後,才能向中央申請補助。

但花蓮縣政府採取的模式,是把整段政策邏輯反過來:預算不編 → 不承擔 → 不規劃 → 不負責。

當縣府的預算書把災後重建為零,這不是「沒預算」,而是:不承認災後責任、不承認治理義務、不承認災民、部落是災後重建的主體。

花蓮縣政府刻意迴避《災防法》的程序義務;花蓮縣政府迴避重建責任;花蓮縣政府,這是以「零」宣告: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的後果,不是縣政府的事,將所有責任推卸給中央及鄉公所。

我們必須徹底剷除的,是縣政府將災民視為「零」的苛政,現在,要重建的不僅是花蓮,而是「花蓮縣政府」在縣預算書裡零經費 :無心救災、無心重建的惡劣之心。

兩大訴求:

➤ ❶ 花蓮縣政府必須在年度總預算清楚編列:「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與重建」各項科目。

重建不能靠喊話,不能只靠中央,更不能用政治補助取代制度工程,縣府必須履行《災防法》義務,把重建責任列入預算。

➤ ❷ 立即成立「花蓮縣災後復原重建推動委員會」:並提供原住民族部落與災區居民固定席次。

依照《特別條例》與《災防法》,地方政府有責任建立重建治理平台。沒有透明治理,就沒有安全重建。沒有部落席次,就沒有民主正當性。

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敬邀各界參與聯署聲明,聲援0923陳情行動:花縣府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及成立重建推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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