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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華航開放空服員執勤期間可配戴框架眼鏡、研議開放機上執勤穿運動鞋

2025, December 5 - 16:46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華航開放空服員執勤期間可配戴框架眼鏡、研議開放機上執勤穿運動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呼籲:各國籍航空都應全面開放眼鏡和運動鞋,更符合國際趨勢】

空服員的制服配備日漸自由化,已是航空業的國際趨勢,從開放女性空服員穿褲裝,到開放空服員服勤可配戴框架眼鏡、以運動鞋取代一般平底鞋或高跟鞋,都變得更人性、更回歸工作的本質,以空服員服勤的舒適度和便利性,更合乎職場健康和性別平權。

昔日各國籍航空都常以「觀感」為由,否準各項空服員制服的改革,經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爭取,各國籍航空終於在2025年初陸續開放女性空服員穿褲裝,逐漸鬆動不合時宜的制服文化。

在2025年11月,日本最大的航空公司日本航空(JAL)推動改革,開放空服員和地勤人員都能穿運動鞋服勤,是航空業的盛事,不只日本,臺灣的空服員也都非常期盼國籍航空能跟著改進。

經過華航工會的協商,華航近日發佈公告,開放空服員執勤期間可配戴框架眼鏡,提升長時間跨時區飛行的舒適度,同時將研議空服員在機上執勤時可穿黑色素面運動鞋,減輕長時間站立與步行造成的腳部負擔。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服勤的舒適度和便利性,是研議空服員制服配備的最核心標準:

一、請其他國籍航空立即跟進華航,開放空服員執勤期間可以配戴框架眼鏡。
二、各國籍航空都應全面開放空服員穿運動鞋工作,不只機上執勤期間,機場行進期間等也應納入,讓空服員工作更舒適、更便利,維護職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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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可恥!國民黨 28 位立委聯手推動貪污除罪化修法

2025, December 5 - 16:39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可恥!國民黨 28 位立委聯手推動貪污除罪化修法! 若不撤回自肥惡法,全民將下架挺貪政黨!

統計過去五年,全台已有超過數十名民意代表,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檢調約談、起訴或判刑,其中許多人不當挪用的金額動輒上百萬,這不僅是民主社會遭貪汙侵蝕的警訊,更暴露出我國公費助理制度長期黑箱與缺乏監督的致命漏洞。然而在全民要求政治清廉改革之際,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卻配合全國縣市議長聯誼會提出「助理費除罪化」修法,主張將助理費改為「議員統籌」、「免檢據核銷」!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警告:「這項極具爭議的法案,竟已被國民黨強行排入今(05)日立法院會,準備強行送入一讀,此舉形同替民代貪污背書。讓國家公帑淪為私人小金庫,也將基層助理的勞動權推向深淵,對台灣民主制度構成重大威脅!若對照美國、日本、英國的議會,皆針對浮報、詐領助理費訂出明確規範;然而,陳玉珍、林思銘、鄭正鈐、徐欣瑩、謝龍介、蘇清泉、張嘉郡、楊瓊瓔…等準備參選縣市長的立委,卻選擇支持貪污除罪化修法;公督盟強調,人民絕對下架惡質貪汙政黨!」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這可謂史上最可恥的提案之一,我們都知道民主國家強調權責要相符,怎麼可能只有權力,沒有責任!本次修法最大的問題在於『空白授權』,未來不只是民代挪用、詐領公款、壓榨助理無罪,甚至未來國民黨立委去聘用中共黨員恐都無法可管,讓黑金、境外勢力徹底地滲透台灣的民主體制!公督盟呼籲國民黨,勿再以「歷史共業」當成推卸責任的藉口;真正負責任的國會應該正面制度問題,朝向「聘用透明化」、「任用專業化」、「待遇正常化」三大改革方向,讓台灣民主徹底擺脫貪汙陋習,重獲民眾信任!」

拒絕幫劣質貪汙民代除罪,跨黨齊聲警告:別讓上億公帑淪為私人小金庫!

時代力量發言人/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強調:「作為民意代表,我深知每筆助理費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不能被隨便使用,但國民黨卻選擇此刻推動助理費除罪化,為顏寬恒、高虹安等涉案者解套,也讓未來人頭助理、虛報薪資更加猖獗,最後受害者永遠是守規矩的民意代表,以及全國老百姓;因此,時代力量呼籲朝野,應將焦點放在補強制度,而非拆解規範,中央、地方助理制度都應該朝向專業化,減少公費資金的灰色地帶,不能讓助理費淪為貪汙民代的提款卡!」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嚴正指出:「國民黨所提出的助理費修法不是改革,而是準備把貪污合法化的惡質法案,讓國會專業大幅倒退二十年!草案若通過,未來助理名冊不必存在、聘用無標準、助理費免檢據,讓助理制度徹底被消失、公費私有化,也使人民和司法失去追查貪汙的可能性,小歐盟呼籲真正的改革應該是落實助理法制化,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政治清廉的公民朋友務必站出來,打電話到這些提案、連署的國民黨立委辦公室抗議,讓立法院聽見人民對政治改革的心聲!」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徐雍痛批:「國民黨 28 名立委提出的助理費修法,是赤裸裸的「自肥法案」。理由寫得冠冕堂皇,內容卻是剝奪助理權益、替貪污開後門。此刻推動除罪化,不只為少數政治個案解套,更會讓貪污更容易、助理更無保障。社會民主黨強調,改革應保障助理勞權,而非讓整個國會替少數人買單,呼籲中國國民黨的立委諸公懸崖勒馬!」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的提案,讓款脫離《貪污治罪條例》規範,形同把原本防止濫權的制度反過來保障濫權者,本質上就是替民代打造一筆無法監督的『黑箱金庫』,讓貪污成為制度的一部分。更令人憂心的是,今年初立法院才剛通過修法,大幅調漲地方議員助理費,但卻未同步建立助理聘任透明化或防弊制度,恐讓讓虛報、人頭、回捐等亂象全面合法化,更壓迫助理勞權、破壞議會品質;台灣基進呼籲,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請退回劣質惡法,壓榨助理勞權!」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抨擊:「國民黨立委提案配合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的訴求,讓貪污舞弊常態化,下一步恐將『溯及既往五年』寫入條文,為特定民代貪污罪行赦免,台灣綠黨強調,助理費本是公帑,若立委可不需檢據、任意挪用,本質上就是私人侵占國家資源,嚴重削弱《貪污治罪條例》精神。此修法更讓本已弱勢的助理勞權被進一步剝削,呼籲立委諸公三思,立即撤案!」

貪污靠黑箱,政治責任靠嘴巴?國民黨助理聘用透明度掛零!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主張助理費運用「僅需負政治責任」,但最大的矛盾在於:政治責任的前提是必須資訊透明,人民才能監督。然而事實上,本屆立院,國民黨 52 名立委「全數拒絕公開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透明度掛零。在助理名冊不公開、聘任關係無法檢視、利益迴避毫無制度基礎的情況下,卻主張助理費由「立委統籌」、「免檢據核銷」,等同摧毀所有外部監督機制,讓貪汙政治橫行!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沒有透明,何來責任?沒有資料,人民要如何監督?若連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都不願公開,卻要求人民相信助理費可以完全不須檢據,那這不是改革,而是腐敗制度化的開始。 這項修法不是提升治理,而是替貪污創造最佳溫床。」

合法剝削?基層助理勞權大倒退,呼籲民代助理法制化!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強調:「在台灣民主政治中,各級民代助理每日面對海量的民眾陳情、地方會勘、法案研擬、監督政府施政,是支撐國會與議會正常運作的關鍵力量,也是推動民主深化的重要造浪者。然而,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宣稱,此次修法是保障助理,實際上卻是將『公費』拿掉、『核銷』免除,等同把助理費變成民代的私人小金庫,讓助理薪資、勞健保、退休金全都繫於立委的『善意』,不存在任何制度保障,讓基層助理的勞動權益全面倒退,公督盟呼籲跨黨派的國會助理應該要齊聲反對如此自肥的惡質修法,勿讓第一線基層助理淪為合法剝削的受害者!」

公督盟和跨黨代表一致強調,助理制度不能向貪污者傾斜,更不能淪為慣老闆壓榨基層助理的工具,立法院應啟動「助理法制化」,朝向「助理聘用透明化」、「助理任用專業化」、「助理待遇正常化」三大改革方向邁進,才能真正解決制度性的腐敗根源。只有完善保障上簽名的助理勞動權益,才不會逼退大量專業人才,使台灣民主具備持續深化的重要能量。

助理費免檢據,恐讓立院滲透風險急遽升高!

更令人憂心的是,當制度倒退、保障崩解,真正受害的不是助理而已,而是整個國家的民主品質。特別是「免檢據、免核銷」的制度將形成前所未有的國安破口。當任何人都可以被立委任意聘任、進入國會,甚至不需要留下薪資紀錄與聘用足跡,利益團體、黑金勢力,甚至境外敵對勢力都可能趁虛而入,接觸立法院機敏資料。這不僅會削弱立法院的國安防護,更加劇國會遭紅色滲透的風險!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警告,民代助理每日接觸大量政府文件,若本次助理費除罪化修法通過,等於拆除立院防護網,呼籲立法院應立即停止倉促修法,全面檢討助理聘用資訊透明與安全審查,別讓中共和其在台協力者有可趁之機!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1. 全民共同監看,在下次九合一大選下架所有支持助理費除罪化、圖利自身的貪污政黨!
  2. 退回法案、拒絕黑箱:助理費除罪化修法應即刻撤案,不得破壞程序正義,濫用逕付二讀闖關!
  3. 資訊透明、即刻揭露:參考美、日國會制度,呼籲朝野政黨全面揭露公費助理聘任資訊!
  4. 助理改革、立即啟動:制定《助理專法》,落實權責相符,保障民意代表的助理勞權、強化審核!
  5. 守護國安、加強圍堵:助理費不應空白授權,立院必須強化安全審查制度,杜絕紅色滲透!

附件一、我國民代助理改革“三支箭”

「助理聘用透明化」 透明,是一切政治責任的基礎,完全黑箱的助理聘用資訊,是擴大貪污、利益輸送、外部勢力滲透的最大破口;因此,公督盟主張應參考美國、日本國會助理制度,依法公開助理名單、職稱、薪資,並加強任用審查! 「助理任用專業化」 國外助理制度皆走向「專業幕僚體制」,建立完善分級、升遷制度,並且加強專業訓練,讓政治運作擺脫人治走向制度,提高議會專業品質! 「助理待遇正常化」 長期以來,認真的民代助理面臨高工時、高風險,專業人才流失嚴重,應制定《助理專法》保障職場安全、工時、申訴制度,以符合權責相當,勿讓助理費應變成民代小金庫!

附件二、提案、簽署「助理費除罪化」之28位立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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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國際障礙者日悼念受害者 障團夜宿行政院前要求大修《障權法》

2025, December 4 - 21:41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社會不斷發生長照殺人悲劇,障礙團體高呼被照護者及障礙者的生命權逐漸地被社會漠視。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號召全台多個障礙團體在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這天,下午前往行政院舉辦悼念會,現場詳列近8年長照殺人案件列表,累積有84人受害。

障礙團體批評,障礙者「自立生活」制度持續失能,《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傾向機構化,18年來未從障礙者人權角度進行大修法,因此他們帶著「障權法訃聞」陳情,要求台灣政府應大修《障權法》,大幅將障礙者「自立生活權利」入法,並將簽署多年的國際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納入《障權法》中,才能終止長照殺人悲劇的重演。

各障礙團體代表在會後前往衛福部陳情、當晚夜宿在行政院大門前,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出面與各障礙團體成員互動。隔天12/4早上障礙團體再前往立法院陳情,藍綠白委員皆派人接見陳情。

卓榮泰向障團成員喊話,表示已知道障團的訴求,《障權法》問題有相關草案在處理,之後長照3.0資源合理分配會請衛福部妥善處理。他說:「不忍心看各位夜宿,不過一個晚上的時間無法讓我做任何事情,只有讓我很擔心大家。希望大家可以回家,讓政府好好做事。」

障團成員則回應,當制度殘破不堪,回到家反而沒有人可以幫助,回到家也沒有個人助理協助,夜宿是為了表達障礙者長期的困境,將持續行動。

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出面與障礙團體成員互動。圖片來源:截圖自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直播畫面

台灣社會將障礙者生命視為次等?政府帶頭歧視?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每年國家會在123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進行慶祝活動, 但事實上台灣的障礙者無法開心慶祝。他表示台灣障礙者天天都要面臨新建物及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施極度匱乏,進行各項個人活動充滿了歧視與阻礙,更不用說就學、就業或參與社會活動都遭到了非常嚴重的排除。

近來一起長照殺人案的判決出爐,台北地院罕見的在判決書中建請總統予以特赦加害者,引發社會討論。2023年新冠肺炎期間,台北市一名81歲婦人照顧小兒麻痺癱兒逾半世紀,染疫情況下,因身心俱疲情況下結束癱兒性命。林君潔提到,由於政府制度失能,長照殺人案已非個案,2017年以來已有84條被害者被奪走性命,但是如此的制度失能卻未引發政府檢討,還讓社會上興起「鼓勵障礙者安樂死或斷食善終」的言論,使障礙團體感到非常驚恐且痛心。

林君潔說到,每當發生長照殺人案後,政府常說要加強家庭照顧者的服務,但他要向衛福部強調,政府應先完整障礙者的自立生活服務,確保其自主性,減輕障礙者本人的障礙負擔,讓障礙者能夠生活自主無礙,同時就能讓家庭照顧者有更多喘息機會。「期望長照悲劇能喚起政府的良知,看見障礙者的存在與需求,不應該讓旁人來決定我們該怎麼過生活。」

林君潔疾呼,台灣政府與社會不該因為障礙者而看輕其生命權,在政府未全面改善居住及交通實現無障礙通用設計時、在申請長照和個人助理服務被嚴加限制、費用高昂時,不負責任的行政作為都是阻斷每一個照顧者及障礙者的希望與機會,把大家逼上絕路。因此為了讓長照慘案不再發生,《障權法》有盡速修法的必要。

障礙者不想成為長照悲歌主角 要求納入CRPD精神、《障權法》應大修

台灣身心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蔡承諺表示,《障權法》包含障礙者就學、就業與醫療等權利,更關乎生活中是否有尊嚴、選擇權等權利,但遺憾的是至今2025年,台灣障礙青年還在被安排、被決定的生活中掙扎,因此《障權法》修法關乎障礙青年的未來,不能坐以待斃。

蔡承諺說,障礙者被視為依賴者,校園中基本的無障礙設施都被視為一種請托,而不是基本權利;當障礙青年面臨教育系統、社區支持的缺乏與斷裂,所有的責任都轉嫁在個人與家庭上。「當制度無法保障障礙者時,障礙者就要被判下死刑嗎?難道下次長照殺人事件被剝奪生命的人就是我們?

台灣失序者聯盟理事長王修梧表示,長照殺人案判決中要求特赦加害者的論點,幾乎在公共討論中沒有受到質疑,正是歧視障礙者、無視障礙者受害者的意願、感受及生命權的鮮明案例。「如果一旦承認障礙者被殺死可以被輕判,就是在制度當中承認障礙者的生命價值比較低。」

他提到國外有研究指出,多數新聞報導家屬加害者新聞時,一面倒向加害者,弱化或抹去被害者,障礙團體拒絕把殺人寫成浪漫的故事。因此從司法制度到媒體都應將長照殺人視為對障礙者的暴力來納入統計,避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主任江孟真表示,CRPD第5條《障權法》第16條對於障礙者都有反歧視相關規範,然而2022年政府的修法草案無法回應障礙團體的訴求,仍經常發生障礙者要求硬體、軟體設施針對其障別進行合理調整卻充滿阻礙或拒絕,台灣政府與社會應意識到無法對障礙者進行合理調整就是歧視。且合理調整的成本應要由誰負擔或政府要提供何種協助都要有明確的規範,不能夠丟給障礙者自己扛。

在司法制度及監所環境方面,江孟真說障礙者經常被擺在脆弱的位置,但是在CRPD第5、12、13條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4、16條都保障障礙者有公正審判的權利。他認為台灣政府修法應注重於障礙者能夠近用司法,提升司法人員、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障礙意識,並且提供障礙者必要協助。

台灣身心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蔡承諺

個人助理時數項目被限縮 平均每天僅兩小時額度

「時至今日,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數已經到達126萬人,障礙者的命也是命。」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說,台灣政府簽署CRPD數十年,障礙者的生活品質卻年年下降,服務一直被限縮。除了法規或政策仍以家屬為導向之外,最重要的是沒有落實CRPD精神,仍視障礙者作為一種被照顧、憐憫的狀態。

他提到CRPD重視的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過去上路10幾年可讓障礙者與個人助理間有良好的配合,後續衛福部卻限縮服務,除了時數不足以外,還把原本的服務時數變成項目制,不讓障礙者重複申請。例如長照服務若申請洗澡服務,自立生活補助就不可以重複申請洗澡的項目;長照服務可以申請陪伴就醫,所以自立生活的個人助理服務項目就不可以申請陪伴就醫。

劉批評衛福部政策像是給予障礙者一種恩惠或施捨,未視障礙者為主體,以至於可以將障礙者的生活服務項目切割化、片段化。

一位來自台南的獨居重度肢體障礙者表示,他過往接受實施10幾年的自立生活服務,成效很好,衛福部卻在去年發函各縣市社會局,要求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需進行盤整,導致各縣市的自立生活資源被限縮時數及項目,讓他變得出門舉步維艱。對比總統賴清德表示「台灣人有錢有閒可以去看演唱會」,又說要提高國防特別預算,為何卻不能增加社福預算,維持障礙者自立生活品質?

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也提到,去年台灣的GDP高過日韓,但是在支持障礙者自立生活的預算上,韓國是台灣的兩百多倍,日本是四百多倍,台灣每人能分到的預算只有50元。

律師翁國彥則說,近幾年經常辦理障礙者向行政機關提告的案件,多為障礙者向行政機關申請相關服務、福利、補助或權益保障時遭到困難。訴訟過程中不斷看到來自衛福部或地方社會局的顢頇保守,甚至不斷扭曲障礙者權利保障精神的做法。

例如有重度障礙者「玉姊」要求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高個人助理時數補助,落實在社區裡自立生活的權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不能容許障礙者一天24小時個人助理時數補助的要求,否則新北市轄區有17萬障礙者,如果都來申請的話,地方政府的社福預算會破產。翁國彥批評新北市社會局根本充滿荒謬邏輯,並非所有障礙者都需要這樣的申請。

另一案是一位肢體障礙者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符合他需求的輪椅輔具補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則在法庭上回應,無法就障礙者的需求提供輔具「因為這不是在買賓士或BMW,讓障礙者可以選。」翁國彥說到,重度肢體障礙者如果要出門,輔具輪椅就是他們的雙腳,行政機關卻用買車來做不當比喻。他認為透過法院判決能夠產生監督政府的力量,讓衛福部及地方社會局知道政策錯誤,甚至有國家賠償的責任,也呼籲社會能多加關注障礙者相關司法案件。

「無數長照悲歌的源頭,就是政府讓社區支持服務嚴重匱乏,形同國家殺人。」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說到,2022年CRPD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性意見當中,用「失望」兩個字形容台灣的人權表現,政府至今仍抱持著慈善與生物醫學的觀點制定政策,心態仍是將障礙者視為需要被治療、安置及保護的課題,而不是視作擁有獨立人格、應該享有完整權利的主體,若不改其心態,國際人權報告寫得再多也是枉然。

王婉諭說到,目前個人助理時數上限為每個月60個小時,形同障礙者每天平均只能有兩個小時讓助理協助。雖然2023年有障礙者爭取個人助理時數告贏政府的判決,但是政府仍在推托。造成多數障礙者被迫坐在輪椅上、一天只吃一餐或全天候包著紙尿褲,因為沒人可以協助移動、減少排泄需求甚至犧牲尊嚴來過活。

「沒有障礙的人,只有有障礙的環境和法律,這是立法怠惰,也是國家的退步。」王婉諭重申,障礙不是特定身分,而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障礙者,呼籲政府要有把障礙者視為個體的決心,讓資源人力到位並補足。

障礙團體表示,明年台灣政府將接受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際審查,要求台灣政府正視障礙團體的訴求進行改善與修法,否則到明年國際審查期間都會有相關陳抗行動,用以揭開政府掩蓋不實的假象。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

律師翁國彥

行政院代表接受障團陳情書。

障團12/4前往立法院陳情。圖片來源:截圖自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直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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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范雲、師、生共提大學法修法三面向,破百位學生會長連署齊挺!

2025, December 4 - 18:06

文/立委范雲國會辦公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

立委范雲今(4)日與高教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等師生團體共同召開《大學法》修法提案記者會,公布師生共同支持的三大修法面向,及破百位學生會長支持改革之連署結果,立委張雅琳、伍麗華、多個教師團體及全臺二十多個學生會也出席力挺。

范雲回顧,第十屆立法院曾在四黨共識下,將「提升學生權」版法案送出教文委員會,但最終未能二三讀。去年十一月范雲則以教文召委身份,召開高教治理公聽會,納入包含「教師權」等多元面向、重啟修法討論,教育部也承諾研擬修法草案。

范雲說,經過與大學校長、主管、教授、學生會和團體諸多討論,發現《大學法》自2005年全文修正後20年,已出現三大改革需求。第一、高教需求轉變,大學學制和治理需更彈性開放,才能因應未來20年;第二、師生權益未受保障,例如監察院指出教師評鑑指標不當、學代無法參與和影響會議決定、學生會運作及發展面臨困境;第三、要兼顧開放性發展和師生權益保障兩大需求,必須完善大學自我治理、監督的機制。

對此,范雲和師生團體「開放、彈性新高教」、「強化師生權益」及「完善治理與監督機制」三大修法面向草案已經送進立法院。

范雲提到,生成式AI近年蓬勃發展,「跨領域」和「實作」學習,對人才培育變得更加重要。因此,應給予校學士等「大學教育實驗」制度性支持,設置「跨校學分或學位學程」促進資源流通。此外,增加「學生修業期限延長」彈性,甚至擴大「副學士」或設「終身學習學士學制」促進非線性學習等,都能有助於成就開放、彈性的新高教。范雲補充,在少子化與教育資源品質提升需求下,應授權教育部對「公私校合併」提出計畫,並對合併條件、程序等訂定專門辦法,促進臺灣高教長遠發展。

大學法改革陣線2.0總召集人蔡璟鴻主張,「強化師生權」包含規定教師評鑑指標應公開、授權教育部依教師權責訂注意事項,以及明訂「與學生權益有關會議」應有學代出席,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會運作、財務及活動空間的獨立性等,都是大學法改革應有的內容。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說明「完善治理與監督機制」,包含公私校校長遴選、續任、解任制度應完善並強化師生參與,校務會議一般教師與學生代表比例應提高、並設置監督委員會以確保校務監督功能及效率。

范雲指出,她與兩團體共同發起修法連署,很高興已有破百位曾、現任學生會長連署支持修法,也有破兩百位大學教授、包含校長與主管連署。范雲說,以他擔任過的臺大學生會長為例,連署屆次前後橫跨九屆,顯示高教改革需求累積已久、是跨世代的殷切期盼。

立委伍麗華表示,無論是台大馬遠遺骨案、台大性平舍監案、高餐大校長遴選案等,儘管程序有重重瑕疵,當要求教育部落實監督時,卻總會礙於「高教自主」,難以對大學形成有效力的監管。所以這次她共同提案的大學法版本,將教職員工與學生的權益保障、救濟處理及違法事項,列為大學的自我評鑑項目,且讓校長遴選的機制更為明確化,可以說是「重要的痛點都處理到」,立委伍麗華也期盼,落實「高教自主」的前提是充分透明且負責任的校務治理,藉由這次大學法「翻新」,盼能促進各大學更自律的承擔責任。

立法委員張雅琳表示,相當樂見暌違二十年的大學法修正再次啟動。他所提出的版本著重於提升校長遴選的公開透明、強化校務會議的監督功能,以及確保大學合併須充分保障師生參與。期盼藉由此次改革,落實校園民主、保障教職員及學生權益,使我國大學治理更為健全完善。
私校工會理事長吳忠春、高教工會北藝大分部召集人葉晉彰、全教總副秘書長楊逸飛,則從教師角度表達支持,尤其關心私校應以公共監督機制增進教育品質、改革校務會議組成與運作、以教師專業發展替代教師評鑑等議題。

臺學聯理事長陳昱仁偕同宜大學生會副會長詹皇恩、嘉大會長李庭萱、中正議長張瀚責、臺大會長陳柏承,則代表從全臺集結的20多個學生會,表達學生呼籲修法的心聲。他們共同表示,學生對校長遴選無影響力、教師學生在校務會議上席次不足監督、加上種種困境學生會因而勢微等制度問題,已被提出近十年未解決、問題愈來愈急迫。

范雲最後指出,她將進一步與各界溝通、討論高教改革的修法內容,也將監督教育部盡速提出修法版本、送入立法院討論,以回應各界對高教改革期待。

大學法修法提案記者會學生發言版 新聞稿

【范雲、師、生共提大學法修法三面向,破百位學生會長連署齊挺!】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 2.0

立委范雲今(4)日與高教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 2.0 等師生團體共同召開《大學法》修法提案記者 會,公布師生共同支持的三大修法面向,及破百位學生會長支持改革之連署結果,立委張雅琳、伍麗 華、多個教師團體及全臺二十多個學生會也出席力挺。

在臺灣學生聯合會號召下,記者會中有全台共22學生會、學生議會代表出席。包含臺大、政大、北大、東吳、北醫、輔仁、海大、師大、臺藝、中興、逢甲、中正、嘉大、南華、屏科、東華、宜蘭、雲科、高大、樹人、中山、東專等。

大學法改革陣線 2.0 總召集人蔡璟鴻主張,「強化師生權」包含規定教師評鑑指標應公開、授權教育部依教師權責訂注意事項,以及明訂「與學生權益有關會議」應有學代出席,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會運作、財務及活動空間的獨立性等,都是大學法改革應有的內容。除感謝范雲委員提案外,也特別感謝民眾黨黃國昌主席、劉書彬召委在今年率先提案作為支持學權版的表率,並啟動修法流程。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 陳昱仁形容:「大學法是一部開了20年,沒有前車燈、煞車失靈的失速老車」並指出高教現場荒謬到學生比教育部、大學更在意教學品質,認為大學法應該與時俱進。籲教部應該盡速提出部版草案,再次感謝范雲委員提案,劉書彬召委排公聽會展現修法決心。同時也向召委喊話,企盼在公聽會後能勇於排詢答、勇於排審,讓高教亂象早日落幕。

宜蘭大學學生會副會長 詹皇恩表示: 上次大學法修法是94年,法規已無法回應現在教學現場面臨的困境。並指出身處東部與一般縣市大學確實存在城鄉差距,也因無法規保障,在校內未能全時段使用學生空間,就連基本活動、在校晚自習,都被迫移到校外。批教育部不該再對部版進程含糊其辭,應儘速推出部版草案。最後亦感謝范雲委員、民眾黨團召委劉書彬願意關心高教改革。

嘉義大學學生會會長 李庭萱表示:2025仍有傳出臺師血論文、世新30門檻等案子這也意味著,高教改革不能再等。今天的台灣社會已經變化萬千,校園現狀更是讓學生憂心。呼籲教育部應盡速推出部版!喊話朝野都應該要摒棄前嫌,共同支持大學法修法!

中正大學學生議會議長 張瀚責指出:學生會向中正學校借用場地,都必須蓋上「中正大學學生社團 學生會」的章才能送件,否則就不予借用,或是借用租金會被提高,全國範圍內常有學生會被校方箝制的狀況,希望在這一次修法機會當中,能更全面的保障師、生權益。

臺大學生會會長 陳柏承表示:感謝范雲委員與民眾黨團願意提出版本,修大學法已逐步形成跨黨派共識。他認為高等教育的發展需要行政、教授、學生的多方參與,且需要更完善、現代化的法規支撐,否則易被侷限、被掏空、被少數人壟斷。並指出臺灣社會需要的,是保障學生基本權益、強化非兼行政職教授治校權、強化校務透明與問責、真正落實大學自治的現代大學法。最後提醒教育部螺絲不能再鬆了,請把握這次跨黨派支持的珍貴契機,儘速提出具體且可落地的部版草案,讓高教改革真正發生。

大學法已歷經20年,高等教育部不該停滯不前,學團共同期盼朝野都能共同關注大學法,籲教育部加快整合各方意見,盡速提出部版草案,也對執政黨、在野黨委員能陸續提案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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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控國產署違法終止租約 害失去公地放領資格 農友赴行政院提訴願爭權益

2025, December 4 - 18:02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看守台灣協會和監督施政聯盟

來自南投的農友在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看守台灣協會和監督施政聯盟的陪同下,上午到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控訴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投辦事處違法終止他們承租國有農地耕作的租約,恐將失去此次可申請公地放領的資格,無法受惠賴清德總統日前宣布的德政,因此前往行政院陳情,並對國產署的違法處分提起訴願,要求廢止及撤銷國產署的違法公文,以及違法撥地給南投縣政府的不當程序,應儘速改正錯誤的撥用處分,把農地歸還給國產署,讓他們恢復可申請放領國有地。

由於南投縣政府要在名間蓋焚化爐,向國產署申請撥用7.5公頃國有農地,此有償撥用案雖經行政院核定辦理,但國產署南投辦事處卻違反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和國有財產法,在土地尚未變更編訂的情況下,違法片面終止已在該國有地耕作數十年的農友租約,並撥地給南投縣政府。而賴清德總統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這些原本具有放領資格的承租人,卻因國產署的違法處分而失去放領資格,因此結合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和NGO代表至行政院控訴國產署違法處分損害農民權益,並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要求撤回終止租約和違法撥用土地的處分,還給農民應有的權益與公道。

繼承父母承租南投名間外埔段國有農地的賴女士表示,今年四月收到南投縣環保局公文,說要辦理「南投縣垃圾處理及再生能源中心」用地取得之地上物查估作業,才知道承租的國有農地要蓋焚化爐。縱使環保局要對承租人進行地上物補償,賴女士和幾位農友都希望能持續耕作,不願意簽同意書和契約書給環保局。當賴清德總統在11月21日宣布公地放領政策後,賴女士想到,國有土地移給縣府時還沒有公地放領政策,問是否可以爭取公地放領,不要蓋名間焚化爐。為此,反焚化爐自救會和看守台灣協會、監督施政聯盟一起研究相關法令,發現國產署南投辦事處根本就是違法片面終止租約,也違法撥地給南投縣政府!

曾跟母親在國有地耕作數年的郭先生代替無法出席的農友陳先生表示,陳家在國道3號建設時,承租土地被徵收一甲多,現剩四分多土地可耕作,目前種芭樂,這是父親留給子女繼承的租約土地,好不容易等到賴總統的德政要公地放領,卻遇到南投縣政府要蓋焚化爐而剝奪了我們的權益,很擔心以後沒土地可種植,請行政院體諒我們農人,希望這片耕作幾十年的農地能放領給我們,讓我們能夠繼續有土地可種植。我們務農的人辛苦耕種一輩子,老了病了之後,只希望這塊好地可以讓我們可以申請承領及取得土地所有權,留給子孫繼續耕種。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品蓉表示,國產署南投辦事處違法終止農友的租約,還違法撥地給南投縣政府,但根據法規,國有農地未變更成非耕地之前,不得終止租約,也不能撥用土地,因此聲援承租農友,主張在國產署違法終止租約的情況下,承租人的租約仍應還是有效,理應符合這次公地放領的申請資格,而且南投縣政府應將土地還給國產署,回歸國有。自救會也要感謝賴清德總統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讓這些耕作幾十年的農民有機會擁有自己的土地,更讓反焚化爐行動看見契機!一旦縣府沒有土地可用,焚化爐就蓋不成!連環評都有問題!沒土地可開發,試問還要如何進行環評?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幾次透過立委向國產署質疑該國有農地違法撥用問題,從國產署的回應中發現,他們的作業程序有瑕疵:其乃依據威權時代的遺毒,無視法律明確規定,結果草率核准撥用本案國有農地,而波及農民的農地租用及公地放領權益,無法享有政府德政恩澤!

根據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合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不得辦理撥用。因此國產署在審查國有土地撥用申請案件時,理應檢視申撥用途是否符合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然而根據「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申撥機關應檢附「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卻不用檢附「無妨礙區域計畫證明」,國產署理由是根據82年4月19日及5月10日台(82)內地字第8279101號函示及第8206062號函示。

這兩封函示內容是一致的,只是一封是針對徵收土地,另一封是針對公有土地,其意旨大體為「(1)為配合六年國建計畫,(2)其用地如經本部以區域計畫中央主管機關立場明確核示,凡不合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者,均可依其用途變更編定時」,同意免附有無妨礙區域計畫證明書,俟核准撥用後再行辦理土地使用變更編定。」也就是說,那兩封函示是針對六年國建計畫的個案,在經區域計畫中央主管機關明確宣告「這些用地的使用分區會配合國建計劃辦理變更」,容許「先上車後補票」。

然而國產署把這個案的雞毛當令箭,一體適用到所有國有土地申撥案件!試問,函示能凌駕法律規定嗎?試問,在民主時代,區域計畫中央主管機關或農業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在不考量利害關係人意見時就逕行同意變更,容許「先上車後補票」,剝奪公民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程序的知情與參與決策權益嗎?我們要求「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及申撥案件審核應遵循國產法38條撥用要件,同時訴請政院撤銷本案核准撥用決定,讓農民重新享有該國有農地使用權益及公地放領資格。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淑芬更在記者會上拿出兩段錄音檔佐證(另一段錄音),指出國產署南投辦事處人員這段期間「幾乎照三餐」致電農民,要求他們盡快準備存摺、印鑑章前往領取補償金。農民反映,國產署不僅未尊重承租人希望持續耕作的意願,意圖加快讓農民領錢並同意縣府在該農地興建焚化爐。甚至有人員明言:「如果現在不領,之後就沒有這筆錢了」在時間壓力與恐嚇式話語下,農民無所適從。這種帶有強烈勸誘性、甚至具有半強迫性質的手段,讓長期務農的承租人身心俱疲、倍感困擾,也更加凸顯國產署在行政程序上的粗暴、失當與明顯違規。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國產署法盲亂賣國有地不是第一次,過去曾因多個產業園區用地九成以上是國有地,發現國產署罔顧產創條例牴觸國有財產法大面積國有地不讓售的法規,早已讓售數十公頃國有地!更發現國產署的法律觀念極差,罔顧自己國產法的規定,法盲且違法而不自知。這次南投辦事處搞出這齣違法終止租約和違法撥地行為,實在不意外,國產署就是這麼沒有法律觀念,這次連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都沒有!財政部、國產署督導不周,難辭其究!

許心欣強調,這此案件中,看到中央和地方政府聯手為了選址不當、空污難散的名間焚化爐案,不惜違法行政、犧牲優良農地和農民權益。幸好賴清德總統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讓承租農民和自救會看見一絲曙光,也才讓我們發現國產署的枉法失職,因此陪同農民向行政院訴願,要求認定南投辦事處終止租約的處分無效,還給農民有效的租約及申請公地放領的資格,落實法令和農地政策。別讓賴總統公地放領的美意,因國產署的違法處分而遺落了這群辛勤耕作數十年的農友。

陳情書及訴願書由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的姚參議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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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專法最低報酬審議通過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感謝各方努力,盼未來持續精進保障

2025, December 4 - 17:48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完成《外送專法》中「每單最低報酬」相關條文的審議。雖然本次審議結果未達本會所建議之「折合基本工資 1/3」的最低保障幅度,但最低報酬正式入法,仍象徵外送產業在制度保障上邁出極具意義的一步。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外送員長年承擔交通風險、高度勞動強度與不穩定的平台派單機制,卻缺乏法定的基本保障。本次審議能讓「每單最低報酬」成為明確的法律規範,代表政府與立法部門願意正視外送產業的現實困境,本會對勞動部以及各政黨立法委員的努力深表感謝。

蘇柏豪指出,雖然現行通過的最低費率仍與外送員實際成本有所距離,未能完全反映工會多年倡議的保障標準,但制度化的第一步已經踏出。未來希望能夠滾動式檢討應持續補強,使保障能夠逐步朝向合理與足額的水準前進。

蘇柏豪強調,外送員的收入與安全,是平台營運與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一環,絕不能因市場競爭或企業成本考量而被忽略。本會將持續與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立法院各黨團保持溝通,推動外送產業長期且穩定的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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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針對外送專法第五條草案【報酬計算方式】,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強烈呼籲立院保留,勿倉促通過

2025, December 4 - 17:43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針對外送專法第五條草案【報酬計算方式】,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聲明,強烈呼籲立院保留,勿倉促通過造成各方實質權益受損。

勞動部昨日(12/03)把「雙軌制」直接大改成「出軌制」,表面上把保障寫進草案,實際上卻把外送員的實質報酬挖了個大洞。

原訂雙軌制:
第一軌:交通部運價公式(基本費+里程等費用)
第二軌:基本時薪*1.25倍
修改後出軌制:僅保留基本費每單45元,且里程等費用全數剔除。計算方式如下:

【勞動部版現行出軌制】=4.1元/分
計算公式:(時薪 × 1.25) ÷ 60分鐘 *實際跑單時間
【平台業者現行壓榨制】=3.2元/分
計算公式:(時薪)÷ 60分鐘 *實際跑單時間

不但與外送工會多年主張「每單應保障基本時薪之三分之一+里程等加成」模式嚴重背離,更與平台現行計算方式如出一轍,僅多出0.9元,【出軌制】取消公式及里程等計算,導致報酬結構不完整,恐讓專法淪為「平台利益保護法」,而非外送員權益保障法。

相較於【藍白版本】該版本兼顧公平報酬與真實反應外送員成本,明確的報酬結構及計算公式「基本時薪三分之一 + 里程等相關費用」,既清楚又透明,完全符合工會及外送員希望的可預測,可驗證,可監督之標準。

若勞動部執意要通過此計算方式,其先前提出的種種延伸問題將完全由大眾共同承擔:
1.刻意壓單完成-造成消費者延誤取餐
2.刻意延後取餐-造成食安風險
3.平台增設「準時率」更嚴格的管控司機-造成交通風險提高
4.與草案中「接單前揭露每筆訂單資訊(含報酬)」衝突
5.無法預測、無法驗算、無法監督

故本會盼立委諸公能針對有爭議的草案第五條進行保留,切勿倉促通過,以免延伸更多問題,建立能真正反應外送員實際勞務成本,報酬合理且透明可監督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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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假改革真作秀、過勞駕駛誰來救

2025, December 4 - 17:38

文/臺灣汽車貨運暨倉持業產業工會

訴求:
1. 訂定安全運費,並應與基層勞工代表團體、本會協商。
2. 業者違規,上游業者應連帶被開罰。
3. 有關工時認定及業務範圍,應要求業者詳實紀載並明確規範。
4. 交通部應盤點客運、貨運業者運能,若人力無法負擔,應要求限期改善。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草案,將進一步明定營業大貨車也須遵守駕駛時間及休息時間之相關規定。然,此修正實務上根本無法改善職業司機的過勞情形,因此本會今日至交通部前召開記者會。

本會理事長林映辰表示,無論客運業或貨運業,皆處於「低底薪+加班費」的結構性勞動困境中,駕駛除承擔高度事故風險與工作壓力外,仍須仰賴長時間勞動才能維持生計,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基層收到的運費太低,因此本會主張需要訂定安全運費,交通部應與本會協商,讓司機能在安全的工時下獲得符合該行業的薪資,否則面對現行產業削價競爭,最終都是基層受害。

同時,交通部應負起更具體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全面盤點客運、貨運業者之實際運能與人力配置狀況,對於人力明顯不足、無法負荷業務量之業者,應依法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拒不改善,則應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採取限期改善、停止部分營業,乃至廢止營業執照等處分,避免業者持續以剝削基層司機、超時勞動的方式維持營運,將風險外包給勞工與社會大眾。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陳俊志:「就以現在客運業缺人、低底薪、高工時,甚至時有因過勞發生事故的問題發生,此次交通部的修正,就算納入其他營業大型車,根本無法改善過勞駕駛的問題,若交通部倉促透過修法限制工時,卻未同步調整薪資制度與完善勞動保障配套,反將導致駕駛實質收入下降,使年長司機提前退職、在職司機轉行求生,進一步加劇缺工問題。人力流失將使剩餘駕駛工作負擔更形沉重,最終形成「缺人—加班—過勞—離職—更缺人」的惡性循環,不僅無助於行車安全,反而背離本次修法的原始目的。

本會總幹事林昶志說明,實務上,上游出貨業者對於運輸任務之下發與執行情形具有完整紀錄及管理能力,且多設有各項作業規範,更應能掌握出貨流程,更應負起相應之管理責任。因此,凡發生違反駕駛工時及休息時間相關法令情形,不應僅由承攬運輸之業者承擔責任,發包業者亦應列為共同受罰對象,以杜絕層層轉包、責任下推的亂象。同時,亦應具體載明其工作項目與作業流程,避免實務上僅計入「實際駕車時間」十小時,而將待命、車輛整備、交接、路線準備、行政作業、貨物整理、加油、酒測、量測生命徵象、車輛安全檢查及一級保養等必要勤務,概以「休息時間」名義排除於工時計算之外。關於工時認定與業務範圍,應要求業者詳實紀錄,並建立明確、可稽核之規範,以確保勞動權益落實。

交通部運輸組副組長出面接受陳情,但對於各項訴求皆沒有明確回應,僅表示運費問題由簽訂雙方訂定,工時認定交由勞動部,且無法處理連帶開罰的問題,對於運能也並未打算以法規要求限期改善。

本會呼籲交通部應正視基層實務上遇到的問題,並應介入處理,而非修法作秀毫無實質幫助,並呼籲基層司機盡速加入工會,以捍衛自身權益。

感謝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桃市產總今日到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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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合聲援《外送專法》逐條審議保障外送產業基本權益

2025, December 3 - 20:22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外送專法將正式進入立法院逐條審議階段,共組臺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的全國外送產、職工會、外送員與店家今(12/03)齊聚立法院前,共同表達產業長期處於制度真空的迫切問題,力挺在立院內審議的立法委員以及勞動部、交通部官員,促成外送專法的立法。

外送平台登台近 13 年來,外送服務已成為台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超過 1500 億年產值的亮眼背後,平台經營成本幾乎完全外部化,使外送員、店家與消費者長期承受不確定與不對等的處境,而平台獲取寡占市場的利益,產業結構持續失衡。

就在《外送專法》迎來關鍵審議的前夕,平台業者連續兩天動作頻繁。首先是 12 月 1 日,平台在北北基宜地區突襲式大幅調降外送員獎金,讓許多外送員的收入瞬間下跌。沒有預告、沒有透明原則、沒有協商機制,只有平台單方面按一下按鈕,全區外送員的生活就被改變。這不僅凸顯制度空白下外送員處境的脆弱,也再次顯示外送產業急需明確法制化以保障最基本的工作權益。

就在昨天的12 月 2 日,平台又發布一份極度偏頗的問卷調查給特定外送員填寫,這份問卷的核心目的並非蒐集意見,而是藉由誘導式提問,刻意誤導外送員認為《外送專法》會讓「自由度下降」、「限制變多」、「工時變得不自由」,甚至暗示專法會讓外送工作變得更難做,藉此煽動反對修法的情緒。這類公關操作背離事實,也試圖讓外送員恐懼改革、害怕制度化,以便讓平台得以繼續維持現狀、避免負擔本應承擔的責任。

《外送專法》的目的正是為了讓產業三方都能在更健康的環境中運作。對外送員而言,透明的費率制度、合理且穩定的報酬、安全保障與停權申覆機制,是避免演算法壓迫與保障工作權益的必要基礎;並不會降低自由度,也不會剝奪工作彈性。對店家而言,專法的合約範本制度將改善平台與店家資訊不對等的結構,使中小店家能有更公平的交易環境。對消費者而言,專法以定型化契約規範,運價也能經過審議機制制定上限,讓消費者不再被平台不透明的計費與說詞誤導。

聯盟也感謝衛環委員會、各黨團立委與政府部會長期以來的協作與推動。在接下來的逐條審查階段,希望各界能攜手打造真正照顧外送員、店家、消費者的「最好版本專法」,共同推動外送產業邁向更安全、更公平、更永續的未來。

聯盟所有與會工會均表示將全力以赴,力求《外送專法》在本會期順利完成三讀,最快2026年中旬就可正式上路實施,讓 2026 年成為台灣外送產業邁向制度化、可持續化的「外送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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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南後壁風災廢棄物悶燒13天! 釐清真相&究責   嚴禁廢棄物再進場並全數清除

2025, December 3 - 20:02

文/監督施政聯盟

今年七月丹娜絲風災重創台南,台南市環保局借用國防部管理土地(烏樹林段3-1號)堆置巨量風災廢棄物,合約訂明年五月前必須完全清除,然而因台南市環保局管理不當也未妥善分類,11月21日晚上竟發生火災。燃燒13天仍未撲滅,鄰近農民居民呼吸致癌物PM2.5苦不堪言。南市環保局於火災發生前夕仍每天運進大量廢棄物,並已堆放數層樓高,令人難以相信全是災後廢棄物。為此,陳昭姿立委國會辦公室、陳情人與多個環境NGO召開記者會,要求相關單位釐清真相及究責、嚴禁廢棄物再進場,並於明年二月前清除所有廢棄物。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今年八月為張先生等多位農民召開記者會,因為他們的耕種農地鄰近國防部土地,卻因堆置巨量風災廢棄物,沒有防塵網與灑水,每天臭味粉塵飄過來,令他們無法耕種,非常痛苦。所以,十月時我又協助與國防部、環境部協調,要求除應做好防塵防污,12月後就不能再運進廢棄物。非常不幸地,11月21日發生火災卻悶燒至今未滅,今天特再召開記者會,要求國防部收回土地,台南市環保局公布失火原因並追究失火責任及賠償農民損失。

陳情青農張令騰表示,針對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營區大火重創周邊農地與居民,要求即刻停止廢棄物進場、2月底前全面清運完畢11月21日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發生大火,火勢延燒多日,嚴重影響周邊農地與住戶安全。我們身為鄰近營區的農地主與居民,對此事件的發生深感憤怒與無奈。事實上,台南市政府早在今年7月將廢棄物堆置於營區時,我們就多次向市府反映「臭味、噪音、粉塵、磚塊掉落車道」等問題,並要求停止進料與改善作業環境。在立法委員陳昭姿多次協調下,市府曾承諾於明年 5 月底前清運完畢。

然而,如今一場大火燒掉超過一半的堆置量,凸顯整體管理失當。更令居民無法接受的是,丹娜絲颱風後的廢棄物大量運進兵營區,我們從未獲得任何通知;火災發生後,相關單位也未到場慰問或關心附近農地主與居民的受損狀況。在火災發生後的十天內,我們看到的只有官員與民代輪番到現場拍照、接受媒體採訪、做表面功夫,卻無人真正面對居民的生存權問題。因此,我們正式提出以下訴求:

  • 即日起全面停止將任何廢棄物運入烏樹林營區。
  • 因火災已燒減一半堆置量,請台南市政府務必於 2026 年 2 月底前完成全部清運完畢。
  • 市府應公開說明堆置、進料、管理失當的責任與改善計畫,並主動與居民進行後續協調。

烏樹林居民與農民長期默默承受污染、風險與不便,這次事件不僅是管理疏失,更是公部門對地方居民信任的再次傷害。我們呼籲台南市政府正視問題、立即行動,不要再讓居民承受不必要的恐懼與損失。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很遺憾大量丹娜絲風災廢棄物運到陳情人農地旁堆置,讓農民苦不堪言,垃圾堆又起火燃燒至今,大量空污更已危害農民健康。目前該地廢棄物已堆置超過三層樓高,要求火災後不能再運進任何廢棄物,並要求於明年二月前清除所有廢棄物。本案經陳昭姿委員辦公室協調,要求於今年12月底後不能將廢棄物再運進來,當時國防部與環境部環管署都同意。而協調會後發生火災,因這些廢棄物種類多,因此燃燒產生之空污含大量一級致癌物,污染物飄落至鄰近農地土壤將影響農作物生長及危害農民居民健康,環保局應負起管理不當責任並調查公布失火原因,應賠償農民農作物災損及居民健康影響,並應進行農地土壤污染分析等。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烏樹林掩埋場大火暴露出幾個我國應該正視的廢棄物治理議題:

(一)隨著氣候變遷越演越烈,未來極端天氣帶來的災害可能益發嚴重與頻仍。除了要有緊急應變廢棄物暫置場,也應該要有相應的處理人力與經費。以目前的清潔隊人力,光是應付每天垃圾收運、分類以及必要的前處理作業(如將廚餘中雜物挑除、然後破碎脫水,將玻璃瓶分色),就已經忙不過來,且整體人力不僅沒有隨著分類處理工作的增加而增加,反而一度(2005-2019)還逐年遞減。當面臨天災地變產出的大量廢棄物,清潔隊除了將其搬運到暫置場外,也很難有時間再進行後續處置。因此要檢討中央與地方的災害防救計畫,要求面對天災產出的大量廢棄物,應撥出充足的處理經費,緊急委託具廢棄物清除處理專業的一至多個機構,於一定期限內將廢棄物處理完畢,避免衍生諸如烏樹林掩埋場大火的災害。

(二)這次起火點據稱是7月風災產生的大量廢棄磚瓦、樹枝木材及家具等,堆置量逾25萬噸,佔地2公頃,部份堆置達七層樓高。面對此類混雜的廢棄物,處理的第一步驟就是分類,然後適材適所再利用及妥善處理。然而我國的廢棄物處理設施目前仍著重在焚化與掩埋,欠缺以機械生物方式將垃圾分類處理再利用的設施,例如針對有機垃圾的「機械生物分選」設施,針對廢磚瓦等無機物的破碎篩分設施,或者針對傢俱、廢木材的破碎設備。

儘管2017年行政院核定的「垃圾多元化處理計畫」有編列預算,打算補助各縣市政府設置此類設施,然而在中央補助經費有限、地方環保單位哭窮、首長與議會又不正視環保、垃圾費又沒足額徵收的種種不利因素下,只有雲林設置土法煉鋼的機械分選場,後擴散到台南;澎湖則流程設計失敗、八千萬設施報廢,整體推動進度緩慢。如果有充分的此類設施,或者整合各地公民營的此類設施,儘速將堆置的樹枝木材破碎成木屑,提供各地堆肥廠使用,包括日前發生非洲豬瘟禁止廚餘養豬時,就有充足的木屑可混入廚餘進行堆肥,而不會有異味問題,也就不會有今日烏樹林掩埋場燒不停的事件。

因此未來面對天然災害的緊急應變,不僅要有廢棄物暫置空間,更要具備緊急規劃與調度能力與充分的緊急處理設施(但不是已經過多、只是不均的焚化設施),同時這個緊急應變的機制,要能克服官僚體系遲緩的步調、拖延的文化。

(三)許多縣市焚化爐未遵循廢清法28條「先處理轄內與合作縣市生活垃圾,有餘裕再處理事廢」的規定,包括此次大火爐主台南市以及發生非洲豬瘟的台中市。台南兩座焚化廠每年約可處理50萬噸廢棄物,但有將近五分之一是處理事業廢棄物,包括2024年有6.5萬噸垃圾堆置掩埋場上,焚化廠收受處理的事廢仍有9.4萬噸,一點也沒有為了減少垃圾暫置問題而減少事廢收受。

官方常說依法行政,遇到業者為了節省成本時就可遺忘,大剌剌地做著違法行政的事情。如果各縣市焚化廠能夠依循廢清法28條「先垃圾、後事廢」的原則,謹守「垃圾區域合作處理」的政策約定,環境部也不用為無焚化爐縣市到處拜託調度焚化爐量能;而彈性高的民間事業,必定有辦法為其廢棄物找到合法出路,只是多花一些錢而已,如此我國也不會有某些縣市焚化爐餘裕量過高、卻有某些縣市垃圾找不到地方處理的問題;而事業面對廢棄物處理成本增加,更有動機減廢。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晁瑞光指出,本次烏樹林暫置區火災是風災廢棄物處理失當所引發的「第二次環境災難」。火災已持續多日,對環境及公共衛生造成嚴重且深遠的衝擊。火災屬長期悶燒,並經消防降溫,燃燒溫度不夠高溫。溫度不足導致塑膠、含氯物質燃燒不完全,極易產生高濃度戴奧辛及各種化學物質。油漆中重金屬也會隨煙塵逸散。 現場可聞到至少三種惡臭(燒塑膠味、殺蟲劑味、令人噁心的不明惡臭),具高沾附性。異味傳播範圍廣(遠達台南東區),對民眾呼吸道、居家生活造成間接影響(如曬衣、窗戶未關)。

晁瑞光強調,雖然消防單位努力控制火勢,但累計燃燒12天後,大部分風災廢棄物已實質上燒光。這與資材場大火的全面燃燒結果幾乎一致,僅差別在於燃燒時間拉長,且因溫度較低,一樣增加戴奧辛等毒性物質的生成風險,造成長期、慢性的毒害釋放。

晁瑞光認為,應在國土與都市計畫中,強制設計並準備好面對風災等自然災害所必須的緊急應變處理場地。 必要具備專業的場地,才能避免事發時的混亂與處理不及,杜絕類似烏樹林火災的災難重演。號稱發展高科技、建設「南方大矽谷」的臺灣,卻在最基本的廢棄物處理和環境保護上發生重大疏失。呼籲政府應痛定思痛,將此次教訓轉化為動力,建構一套長期、有準備、符合2025年現代化國家標準的災害應變處理機制。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視訊表示,環保局已於11月25日舉辦記者會,駁斥坊間所謂之縱火論與石棉瓦燃燒,以上論點,本會已大致認同。至於是否深層悶燒及空污議題,由於眾說紛紜,個人仍持續多層面了解中。黃安調指出,火災發生於11月21日夜間20時40分,根據台南氣象局後壁測站資料,當地氣溫為18至21℃、多雲、相對濕度70%,北風不強。依此數據判斷,這樣的氣候,並非自燃之良好條件,故而瀰漫性起火原因,的確令人納悶。其次,雖屬北風,然因風力不大,且氣壓為1016.3hpa,氣旋為不上不下之穩定性,大火之後,空污擴散緩慢,下風處,可能因而難以測到嚴重空污。

黃安調進一步說明,廢棄物自燃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掩埋密度、氧化劑、催化劑、地表與深層溫度等。但廢棄物管理機關,對廢棄物應做好垃圾分類、掩埋管控與科技監測的場域管理,如果能防患於未然,自燃的因素將會降低或消失。黃安調最後強調,該場域環保局設有一支四個面向的監視器,另舉發人也提出農田水利會烏林站也有監視器,而縱火案之調查,屬於警方職權,希望白河分局能夠依照當日的時間序,「鉅細靡遺」的公布大火前,兩處監視器所攝得之任何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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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團體協約、勞退新制、延退方案,通通都沒進度!中華電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罷工投票機制即將再起!

2025, December 3 - 19:52

文/中華電信工會

中華電信公司在11月初公布2025年第三季合併營運成果。該公司第三季合併營收為579.2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2%;營業淨利為121.0億元,增加6.4%;EBITDA為221.1億元,增加4.0%;每股盈餘1.22元;營業收入、營業淨利及每股盈餘皆超越財測高標。

雖然公司的獲利屢創佳績,但是中華電信工會仍然難以感受到公司的善意,尤其是在「團體協約」、「勞退新制」以及「延退方案」三項員工非常關心的協商議題中,中華電信公司兩年來根本沒有具體回應,也不肯接受工會提出的版本,長期下來只是拖延時間,辜負中華電信基層勞工的付出與血汗。

因此,中華電信工會在今日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中,以極高票數通過,將重新啟動罷工投票機制,預計在明年度的九合一選舉前完成所有作業,務必讓執政黨聽到基層勞工的真正民意,中華電信工會要用行動拒絕遭到漠視。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在112年9月時,工會基於創造勞資和諧關係的立場,與公司達成協議在113年7月1日前暫緩罷工投票,就是期待公司能夠聽取工會方案,進行對等協商,然而公司超過一年半以來的回應,持續拖延協商進度,已經令所有工會會員失望。

中華電信工會強調,勞退新制已經上路20年,錯誤政策造成年輕員工的退休金相較勞退舊制嚴重損失,工會已經持續呼籲公司應該提高提撥率,卻始終沒得到正面回應;同時,現在政府積極推動中高齡勞工就業或延任,工會也非常善意的提出可執行的版本,希望公司進行協商,但是中華電信公司卻始終未予以採納;在團體協約部分,更是進度緩慢,對比公司在基層員工的努力打拼下,獲利節節提高,中華電信工會強烈質疑,公司是否只知道剝削基層數鈔票,忘記自己號稱「幸福企業」?

因此在今日決議通過後,中華電信工會將重啟罷工投票機制,並配合各地說明會,絕對要讓漠視勞工的高層與政府,看到我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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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淡水「大斷水」民生危機中,淡水公七公園竟又再遭濫砍約30株樹木

2025, December 3 - 19:47

(工程套疊圖及跨界砍樹空拍圖,圖片提供: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拍照及示意製圖)

文/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

11月30日(週日)趁亂大砍樹!
淡水「大斷水」民生危機中,淡水公七公園竟又再遭濫砍約30株樹木!
自救會訴求究責–不管是斷水與砍樹,市府必須立即釐清兩公共工程有否行政疏失?

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於fb粉專貼文表示:

一、 緊急事件!選在週日偷跑濫砍,居民投訴無門!

淡水正面臨市府工程疏失導致的「大斷水」民生危機,市民缺水超過三天,社會高度關注之際,公七公園竟於11月30日週日再度爆發大規模濫砍樹木事件!據估計約30株無辜樹木遭殃!

濫砍者刻意挑選在相關局處公務員休假期間動工,讓在地居民投訴無門,找不到局處官員回應處理。此行為已是再次毀壞森林生態及嚴重破壞水土保持!

二、 議員火速介入!停止非法施工!

週一(12/1)一早,怪手仍在現場整地。本會立即向鄭宇恩議員陳情。

感謝鄭宇恩議員火速行動! 議員週一早上一接獲本會陳情,隨即要求警察局立即前往現場勒令停工,成功阻止進一步的生態破壞!

三、 三大質疑:市府必須立即釐清行政疏失!

淡水公七公園先前濫行砍樹100多株的行政疏失尚未釐清,如今又爆發趁亂砍樹事件!我們要求市府必須立即究責,並釐清以下事實:

​(一)有無許可?

請問景觀處、淡水區公所等相關局處,此次砍樹及施工究竟有無相關的移除計畫或施工許可?還是根本是備受護樹團體批評的區公所「自行妥處」成為「擴大砍樹」?

​(二) 範圍擴大?

此次週日砍樹的施工範圍,竟在原本有移除計畫及核植計畫的警消大樓施工範圍之外!究竟有否擴大工程施工範圍?是否有工程變更卻未曾通知在地居民?

​(三) 生態浩劫?

此次施工範圍明明為自然演替的森林與窪地。工程施作不止是砍樹毀林,其填平窪地的行為,更會降低天然滯洪功能,改變地貌。此舉有否涉及水土保持的違規問題?

四、 行動呼籲:

請市民站出來!新北市府工程不慎挖斷水管,導致我們缺水,現在又爆發趁亂大砍樹,這突顯了新北市府在淡水公共工程上的嚴重管理疏失與輕忽生態!

​我們要求:
新北市府必須立即暫停所有公七公園的爭議工程,並追究相關局處的行政責任!
​新北市府必須正式回應先前與本次砍樹事件的所有行政疏失質疑!

​請市府正視淡水人的憤怒!

(註: 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在地居民大都位於崁頂里,許多社區剛好是此次斷水事件管線末端,為大斷水事件最後復水的社區。在地居民形同是此次淡北道路工程挖破水管的大斷水事件與警察局蓋警消大樓跨界砍樹30 株,兩項公共工程不當施作,所造成斷水及砍樹雙重受害苦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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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財劃法,中央地方不要爭! 千億還來,撥補四大社福缺口!

2025, December 2 - 21:36

文/經民連、台灣基進、時代力量、綠黨、小歐盟

朝野因《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陷入政治僵局,連帶使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不對稱作戰特別預算通過遙遙無期,預算案至今無法付委審查。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基進、時代力量、綠黨、小歐盟等四個政黨,今日(12/2)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國會朝野三黨:(1)盡速協商讓行政院版《財劃法》、總預算與國防特別預算條例付委審查,並讓爭議盡早落幕,(2)縮減「暴衝版」《財劃法》的統籌分配稅款與地方補助款規模,確保中央政府對勞健保與公教退撫基金四大社福財政缺口撥補,未來十年,每年有不少於一千億元的穩定財源。

賴中強:財劃法僵局不解,社福與國防遭殃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行政院編列的明(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稅課收入從2兆7845億元,暴跌至2兆4807億元,減少10.9%。減少的原因,不是政府對人民減稅,不是政府預估經濟衰退、稅收減少,而是去年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中央收取的國稅要撥給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暴增四千多億元,明明中央政府收取的國稅還在成長,但明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竟大減三千多億元。現在更進一步二(惡)修:要求「中央政府給予『各』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 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如此,將造成中央政府年度「舉債5,638億(尚不含特別預算),舉債占歲出比率達會高達17.1%,超過公債法上限 15%」

或許,有人認為:無論錢分配給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對人民影響不大。無論中央出錢蓋捷運,或地方出錢蓋捷運,把事情完成最重要。但是,我們必須指出:依現行法制,國防是中央政府的權責,勞健保與公教退撫基金的撥補也是中央政府的權責,地方政府無法取代;藍白黨人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大幅縮減中央政府每年可以用在國防支出,與可用在勞健保與公教退撫基金四大社福財政缺口撥補的財源!11月14日立法院二度修正《財劃法》後,卓榮泰院長直言:「勞健保的撥補,都會因為財劃法修正案掏空中央政府,難以執行。」也就是說:明年中央政府撥補勞保基金1200億元,韌性條例特別預算撥補健保200億元,將無法順利執行。

賴中強指出:全民健康保險與勞工保險是影響國民人數最廣的社會保險制度,全民健保估計每年有700億元的財務缺口;勞工保險潛藏負債13.5兆元,2020年以來,政府每年撥補200億元到1300億元。又公務員與教職員退撫基金,因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導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發生的財務缺口,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規定應由政府分年撥補。以上四大社福財政難題,冰凍三尺,雖非一日之寒,但本於社會安全制度永續之原則,政府必須持續撥補。因此,我們主張縮減「暴衝版」《財劃法》的統籌分配稅款與地方補助款規模,確保中央政府對勞健保與公教退撫基金四大社福財政缺口撥補,未來十年,每年有不少於一千億元的穩定財源。

▍林邑軒:藍白版本在強行通過《財劃法》後,卻連執政黨的修正草案都要拒於門外,連討論都不給討論,難道是要放任健保財務枯竭嗎?

各位媒體朋友、在場的夥伴,大家好,我是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

今天我們在這裡,開這場記者會,是因為執政的民進黨,在遲到了很久以後,終於提出了行政院版的財劃法修正草案,但是卻遭到藍白兩黨的惡意封殺,至今仍無法順利付委審查。我們不是反對地方要有錢,而是要告訴台灣社會,如果不顧一切後果的把錢往地方挪,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那就是台灣的社會安全網,特別是包含勞保、健保、軍公教的保險,都會面臨崩潰的風險。

以健保來說,為了應對突發疫情或是經濟情勢造成的財務波動,《健保法》規定了「安全準備」的制度,必須要維持1 到 3 個月的保險給付支出,作為健保的救命錢。如果安全準備達不到這個標準,健保就必須調高保費,來避免破產,如果水位高漲,也可以調降保費來降低人民的負擔。

過去幾年,安全準備的水位都在低檔盤旋,2021年底甚至掉到0.91 個月,之所以能夠維持健保的財政穩定,靠的不是反應支出的大幅調漲保費,而是政府預算的補貼。從 2023 年撥補 240 億,到今年韌性條例撥補 200 億,攤在眼前的現實是,在健保進行政治上幾乎很難達成的結構改革前,為了填補每年近 700 億的財務缺口,健保必須仰賴大量的公務預算撥補。然而,藍白版本在強行通過《財劃法》後,卻連執政黨的修正草案都要拒於門外,連討論都不給討論,難道是要放任健保財務枯竭嗎?還是真的沒錢了,要地方政府吐回補助款來救健保?

時代力量要做出嚴肅的提醒,健保是全國性的制度,財務責任在中央,勞保、軍公教的退撫年金也是,任何修法版本,都必須留下一定數量的,至少一千億的社福救命錢,來調節財源。

▍王興煥:《財劃法》修惡導致的社會安全網危機

台灣的全民健保不是商業保險,而是社會安全網。雖然沒有顯著的財富重配功能,但接住了共同體每一個人基本的醫療權利,而不是放任醫療場域被資本主義宰制。

全民健保所保障的醫療權利平等,是全體國人都珍惜的制度。但是《財劃法》的修惡,將導致這張最重要的社會安全網出現巨大破口。

財政制度的改動,若涉及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有個重大問題不能被忽視:整體社會安全網如何持續運作?令人憂心的是,《財劃法》修惡將破壞台灣社會安全制度。

藍白《財劃法》修惡,導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大減三千多億,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暴增四千多億。中央的可支配財源大幅縮減,但權責分配沒有改變;依然由中央負擔的勞健保與公教退撫基金撥補,會出現巨大財政缺口。

全民健保、勞工保險、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等涉及全國人口,又容易因外在環境變動而存在極高制度性風險的領域,完全無法由地方政府的收入承擔,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財政支持。

以台灣人民最為倚重的全民健保制度來說,由於收入不足,以及人口高齡化導致支出增長失控,已出現收支不平衡的現象。現在每年約有七百億元的財務缺口,必須由中央政府持續撥補,才能維持健保制度的永續。

《財劃法》的修惡無疑讓全民健保雪上加霜。試問,若全民健保出現財政危機,哪一個地方政府願意撥出預算支援健保?如果公教退撫基金出現危機,導致退休的軍公教長輩,拿不到退休金,哪一個地方政府願意撥出預算支援?

藍白修惡《財劃法》,還不知道地方政府在突然暴增四千多億預算的狀況下,能不能真的把這筆錢用在地方建設?但可以確定的是,台灣的社會安全制度,無論是勞保、全民健保以及公教退撫基金,都將面臨破滅的風險。

所以我們要呼籲藍白兩黨:退回要求中央「不得減少地方一般性補助」的修惡《財劃法》,中央政府不能以違法舉債的方式維持運作。

其次,我們要呼籲中央政府:應縮減地方補助款規模,務必確保中央政府在未來十年間,每年至少保有一千億元以上的穩定財源,用於勞健保與退撫基金的撥補。

▍甘崇緯:守護社會安全網,拒絕炒地皮財劃法——把千億救命錢還給人民!各位媒體朋友、在場的公民夥伴,以及經民連、基進、時力、小歐盟的戰友們,大家早安。

我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今天我們站出來,不只是為了反對一部法律的修正,更是為了擋下一場「正在進行中的財政政變」。我們要嚴正告訴社會大眾:國民黨與民眾黨強推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表面上是「把錢還給地方」,實際上是在掏空中央政府、拆毀社會安全網

我們非常憤怒,因為藍白兩黨正在搶劫勞工的退休金!

根據行政院送交立法院的2026年度總預算,為了挽救瀕臨破產的勞保,中央政府明年預計撥補1,300億元。這筆錢,是千萬勞工的老本,是無數家庭的社會保障。

但藍白修法版本一旦上路,將從中央國庫粗暴搬走6,600億元。請問,國民黨與民眾黨,這1,300億元的勞保撥補從哪裡來?撥不出來,難道全都要讓勞工自己扛?

你們只顧著把錢灑向地方去綁樁、蓋浮濫工程,卻把勞保破產的責任丟給中央,讓勞工自己承擔。這不是地方自治,這是惡意倒帳

民眾黨聲稱追求「世代正義」、要「財政永續」,結果卻聯手國民黨,讓勞保走向倒閉邊緣。這樣的行徑,根本是在拿勞工的棺材本換政治紅利

若中央財源枯竭、無力撥補勞保,後果只有兩個:一是保費大漲,年輕人與雇主負擔暴增;二是勞保基金提前破產,讓辛苦一輩子的勞工老無所依。這就是你們送給勞工的「新年禮物」嗎?

台灣綠黨作為捍衛勞工權益的政黨,對此絕不妥協、絕不退讓!

我們也要揭露國民黨版修法中藏著的另一個陷阱——將「房地產稅收能力」納入分配指標,變相鼓勵地方政府靠炒地皮來搶統籌款。這種做法不僅助長農地炒作、破壞環境,更會推升房價,讓年輕勞工不但領不到退休金,連房子也買不起。這是對勞工的雙重剝削

最後,我們要向立法院藍白多數發出警告:不要以為勞工看不懂你們的數字遊戲。每一塊被你們多劃走的錢,都是從勞保基金的命根子裡抽走的一塊錢!

台灣綠黨嚴正要求:在確保每年撥補勞保1,300億元、健保與社福預算穩定無虞之前,請立即退回這部危害國家財政與社會正義的財劃法!把錢還給需要的人,把保障還給辛苦的勞工!

謝謝大家。

何語蓉:財劃法如果掏空中央財政,就等於掏空勞保的未來。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公民夥伴大家好,我是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今天,我們要討論的不是抽象的財政分配,而是攸關全台勞工最基本的安全網,勞保能不能撐下去。

我想先問兩個問題:

你是現在每個月都在繳勞保的 1050 萬人之一嗎?

你是正在領勞保年金的那 100 多萬人之一嗎?

如果是,那《財劃法》的每一次修法,都不只是政治新聞,而是直接牽動你和家人的未來。

這不是誇張,是事實。

一、勞保需要的是穩定撥補,但新版《財劃法》正在掏空中央財政

勞保目前的財務狀況非常清楚:

  • 潛藏負債 13.5 兆元
  • 每年政府需要撥補 200 億到 1300 億
  • 若政府不持續撥補,將直接影響年金給付的穩定性

這些錢從哪裡來?不是地方政府,也不是勞保局自己,是 中央政府。

然而,兩次《財劃法》修法,已經讓中央可運用的財源大幅縮水:

  • 去年修法,中央稅收被迫分出 四千多億元 給地方
  • 上週再次修法,又把一般性與計畫型補助款「固定化」,不能減、不能調,每年都要維持在同樣水準以上

換句話說,中央財政被鎖死。

當年年支出固定、年年義務增加,中央還有多少錢能撥補勞保?

卓榮泰院長已經講得很白:

「勞健保的撥補,會因為財劃法修正案被掏空,難以執行。」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二、沒有中央財源,勞工老年風險就會無人托底

勞保是台灣最重要、涵蓋最廣的社會保險制度。受影響的不是 1050 萬被保險人而已。加上正在領取的 100 多萬退休者,以及依賴這份收入生活的孩子、伴侶、父母,至少有 1800 萬人直接受影響。

財劃法如果掏空中央財政,就等於掏空勞保的未來。

今天你看到的是政治攻防,但明天你可能會看到的是:

  • 勞保年金無法穩定調整
  • 撥補額度被迫縮減
  • 勞保財務黑字延後改善
  • 未來的年金改革壓力急遽升高
  • 勞工老年的風險,全部被轉嫁給自己承擔

這些都不是地方政府能替代的,勞保,是中央的責任。

三、不是反對地方,而是反對讓地方財政凌駕勞工安全

小歐盟支持地方財政自主,但補助款不能變成「不能少、不能動」的鐵板一塊。

因為當中央沒辦法調整開支時:

最先被排擠掉的,就是勞健保、公教退撫基金、長照、托育等社會安全支出。

這不是「中央地方在吵錢」的問題,這是 勞工、家庭、基層社福系統能不能被保護 的問題。

四、我們的訴求:讓勞保撥補有穩定財源,不能被短期政治算計牽著走

小歐盟呼籲:

1.重啟《財劃法》協商,縮減暴增的統籌分配與固定補助款規模

2.確保中央未來十年每年至少有 1000 億以上可用於勞保撥補與社福缺口

3.補助款應維持彈性,而不是被寫死造成中央預算「被綁死」

4.制度改革應有完整試算、公開影響評估、跨部會審查與公聽會

五、勞工不該成為政治操作的代價

財劃法不是一場技術性的修法,而是一場影響台灣下一個十年的重大制度改變。

如果我們讓政治短視成為制度主導力量,影響的不是哪一個黨,而是:你、我、家中的長輩、正在打拼的勞工、即將退休的父母。勞工不能再被忽視。社會安全網不能被犧牲。中央財政不能被掏空。

小歐盟會持續與公民社會合作,督促國會負責任地面對財劃法的後果,守住台灣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安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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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呼籲外送員拒填誘導性問卷 平台操作輿論意圖干預立法

2025, December 2 - 21:30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近期外送平台再度向部分外送員發送問卷,引發外界質疑其中內容具有高度誘導性。對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今(2)日強烈呼籲外送員切勿受騙,拒絕填寫意圖操弄輿論的假問卷,並痛批平台長期以來「不透明、不負責、不回應」的惡劣行為,已嚴重傷害全體外送從業者。

工會指出,平台過去多次推出名義上「蒐集意見」的問卷,但外送員反映的問題從未得到改善,制度也未曾因此調整。工會表示:「每位外送員都知道,平台從未真正聽過我們的聲音。如今突然在專法審查的關鍵時刻重新發問卷,其目的不言自明,就是要干預立法進程。」

工會批評,平台近日動作頻頻,呈現出「護食三部曲」模式:
第一,對消費者製造恐慌,明明獲利亮眼,卻聲稱可能因專法而經營困難;
第二,對外界與媒體扭曲事實、甩鍋卸責;
第三,對外送員採取分化策略,在補貼、制度與問卷上刻意選擇性發送,造成外送員對立。

工會強調,平台長期拒絕公開透明資訊,包括財報、運價計算方式與演算法細節等,一再讓外界無法理解其真實獲利結構。工會認為,只要平台願意公開數據,社會就能清楚看見外送員遭剝削的程度,因此平台才會不斷拖延、拒絕揭露。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這份問卷處處充滿誘導,引導外送員說出平台想要的答案。更荒謬的是,有些人收到、有些人沒收到,這不是分化,就是選擇性的操控。」蘇柏豪呼籲外送員保持警覺,避免落入平台刻意設計的輿論陷阱。

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指出,立法院3日起進行外送專法逐條審查,平台的行為正是因為害怕專法上路後必須接受合法管理,無法再任意壓低外送員報酬、提高店家抽成或轉嫁成本給消費者。陳昱安表示:「平台不是不能被管,而是不想被管。不透明、不負責的時代必須結束。」

工會強調,外送專法對保障外送員權益刻不容緩,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加速審查,務必在本會期內完成三讀。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最後表示,將持續監督平台動向與立法進程,也會第一時間向外送員與社會大眾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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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改版《精神康復者就業安心小手冊》 歷經14年時空淬鍊,助精神康復者重啟職場自信

2025, December 2 - 21:12

文/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新北訊】為協助精神康復者克服就業挑戰,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下稱本會)於上週六11月29日在新北市政府307簡報室,盛大舉行新版《精神康復者就業安心小手冊》(下稱《小手冊》)發表會。此次發表會活動獲得臺北福盈扶輪社慷慨捐贈與社員熱情應援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勞工局以及衛生局等多位長官,親臨致詞與加油打氣,現場座無虛席。

就業輔導歷史悠久 服務一條龍

理事長楊美慧表示,本會就業輔導服務從民國86年8月開始,歷史悠久,至今編制雖小而美,但提供難能可貴的「一條龍」服務 。理事長指出,精神康復者常因藥物影響,無論思考或行動都較一般人緩慢,且極度缺乏自信心。就業輔導的服務介入,能大大降低他們求職及工作上的阻礙。

本會曾於民國100年出版《精障者就業安心小手冊》,其實用性高,曾有上市櫃公司來電索取。然而,由於十多年來相關法規大幅修正、就業環境丕變,就輔部同仁認為《小手冊》有必要大幅改版,以因應目前的時空背景。

低調慈善家挹注經費 多位康復者參與以及編排

此次改版計畫很榮幸獲得一位低調慈善家慷慨贊助,方得以付諸行動。本會分別訪談6位康復者、3位家屬、3位就輔員以及3位雇主,並舉辦康復者與專業人員焦點團體。另邀請200位精神康復者填寫就業需求問卷。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編輯過程付費邀請多位復健中的康復者,負責逐字稿的繕打、統計問卷,以及美編排版。《小手冊》避免艱澀專業術語,盡量以淺顯明白的文字呈現,是協助有就業需求者發揮自助潛能的實用工具書 。

小手冊索取資訊

本會即日起將陸續郵寄《精神康復者就業安心小手冊》給相關服務單位 。有興趣閱讀的民眾或機構單位,歡迎來函索取:

個人(限1本): 請附印刷品回郵20元郵票或掛號40元郵票 。

機構/單位(限5本): 請附印刷品回郵40元郵票或掛號60元郵票 。

以上郵資皆含處理費。郵票請掛號郵寄到:220029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182巷7弄7號2樓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收,並註明「索取《小手冊》」。

11/29發表會後的臉書短影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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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助改善交通 殘害生活品質 淡北道路應全線停工並立即撤案

2025, December 2 - 21:09

文/反淡北道路聯盟

2025年11月27日,因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淡北道路)工程挖破自來水幹管,導致淡水六萬多戶,估計十萬人連續四天無水可用,部份社區甚至直到今日(12月2日)清晨才復水。

這不是淡北道路工程第一次出包,去年剛動工沒多久,就有基樁打穿機車地下道的重大意外。今年則已不止一次挖破管線。而新北市工務局長對此重大瑕疵,僅輕描淡寫回應「圖資與現況有落差,會全面檢討。」

回顧2015年,新北市重提淡北道路計畫後,曾經歷過三次環評大會審查,在前兩次的環評大會中,都以資料不完整退回要求補件。然而2019年8月的環評委員換屆時,依行政慣例可以續任的環評委員,卻因反對淡北道路開發的立場全部沒有被留下來。也造就不意外卻遺憾的第三次(2020年1月)審查結果,在無任何一位具交通專業背景的新一批環評委員把關下,在「閉門會議」中「未有任何討論」,十分鐘內便由環保署提出「預擬結論」宣告通過!

也因此,淡北道路事前規劃的各種資料不完備,或是民間團體提出,卻被官方刻意忽視的種種問題,都在未經實質討論的情況下,便草草走向動工。

多年來,反淡北道路聯盟已不斷強調,淡北道路非但無助改善交通,更會傷害居民的生活品質:
1. 刻意自稱「平面道路」迴避「快速道路」應有的法規限制。
2. 觀其路線設計,明顯只是將車流回堵的節點轉移至關渡,無助改善交通。
3. 施工與營運階段的環境衝擊,對於人民生活品質的危害,被民間團體質疑時從不實質回應。

這次的停水危機,足證反淡北道路聯盟多年來的質疑並非空穴來風。淡北道路對鄰近居民生活品質的殘害,已是顯而易見。而新北市政府的回應,更看不見其反省的誠意。

反淡北道路聯盟主張,淡北道路應全線停工並立即撤案。

繼續施工,只會讓新北市政府當初說的謊一個一個不攻自破。懸崖勒馬,現在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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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倡議、修法都靠被害人 法務部可以認真一點嗎?

2025, December 1 - 22:38

文/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

截至目前為止,立法院針對「童年性侵倖存者」的追訴權時效改革,已經有14項委員提案版本;針對「犯罪被害補償金」的改革,也有3項委員提案版本。然而,法務部再預告「追訴權時效」的修法草案後,目前尚未送立法院審議;就「犯罪被害補償金」是否研議修正,至今也無下文。

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認為,相關的修法已趨成熟,立法院於參採各界意見後可盡速推動相關立法,以進一步保障被害人權益。同時,我們也要呼籲法務部作為法規主管機關,應該擴大研議、盤點相關制度的配套,而不是在改革的永遠慢半拍。

一、遲未到來的正義,不應讓被害人再等待

利用未成年人的弱勢處境而進行性侵害犯行的加害人,在被害人成年、鼓起勇氣提告後,可能於現行的「時效」制度下脫免刑責。對此,民間團體、立法委員乃至於法規主管機關法務部,已經於大方向達成修法共識。在報導者公視多多益善等媒體的專題報導下,本修法議題也引發社會的高度關注。

本聯盟呼籲,立法院應盡速推進立法流程,尤其應該考慮除了《刑法》之外,併同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必要。同時,針對時效尚未完成的犯罪嫌疑人,本聯盟也主張時效的計算必須依修正後的新法進行,才能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與此相關的是,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發予被害人補償金的時效規定,現行法也未臻完善,有過於嚴苛的情形。於實務上,會發生被告經檢察官起訴,但被害人卻因逾時效而無法領取補償金的荒唐現象。對於這樣的結果,或許有人會說:「是被害人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然而,對於突遭重大犯罪的被害人或死者家屬,政府為何不能給予更盡責的照顧?為何不是由「懂法律」的國家,來協助每一位經歷重大變故的被害民眾?是被害人睡著了,還是政府未盡照顧義務?

我們也呼籲,立法院應盡速推動修法;讓所有被害人都有機會可以獲得合理的補償。

就詳細的修法說明,另可參考:

2025年3月21日【記者會】不再刁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請求時效應放寬
2025年8月27日【聲明】年幼被害人 不應被剝奪追求正義的機會

二、落於人後的法務部,可不可以認真一點?

事實上,在2022年10月衛福部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會議中,在學者及婦女團體的提案與支持下,便通過決議:「請法務部將延長或取消刑法有關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期規定提案至刑法研修小組研議。」

然而,自2024年3月憲法法庭受理相關案件,民間團體加大倡議修法的力道後,法務部遲至2025年8月才預告官方版草案。法務部的修法腳步不僅遠遠落後於國外,若非民眾自力救濟、大聲疾呼,被害人的權益還不知道會被漠視到什麼程度。

除了進度拖沓外,就修正的內容來看,法務部版與民間版、立委版相較,可說是並無新意、有欠完善(詳見)。作為法規主管機關,法務部也未檢討《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是否要一併檢討。難道說,這些制度的檢討,也都要靠民眾自己努力爭取?如果連推動修法都要被害人自力救濟,還要法務部何用?

關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正,本會已經有完整的提案。針對兒少的性侵害犯罪若延長追溯期,緊接而來的就是會被害人得否依《民法》侵權行為要求加害人賠償問題。相關時效的延長,於2000年代美國各州有豐富的立法經驗可以參酌。修或不修,法務部是否已經開始討論?什麼時候可以給人民一個交代?

本聯盟在此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中優先排審、通過上述修法草案,以盡早完善保障兒少及被害人的國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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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地方議會黑金亂象叢生,挖走千億預算恐成選舉綁樁

2025, December 1 - 22:32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地方議會黑金亂象叢生,挖走千億預算恐成選舉綁樁!
公督盟培力公民投入地方議會監督,一起汰換奧議員!

2025年全台公民以行動響應罷免立委,展現民主力量。大罷免後,你是否也想延續改革動能,卻不知道下一步從哪裡開始?又或是關心地方議會與政治,想知道自己還能多做什麼?隨著2026年地方議員選舉倒數,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再次集結各地公民的力量,從監督立法院擴展到監督地方議會,為此,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公督盟舉辦「民主續航力:從立院到議會—2025監督地方議會培力營」,集結各地公民共同學習踏出監督地方議會的第一步,一同為台灣民主的在地深耕與發展盡一份心力!

監督地方議會:守護民主的第一道防線!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與現場公民共勉表示:「監督地方議會其實是最基礎、最關鍵且龐大的公共工程,需要各地公民共同投入。所幸台灣的公民團體相當蓬勃,我們期待有更多公民力量一起關注地方議會,讓民主的地基得以穩固。唯有公民持續參與,地方議會才能邁向更民主、更透明、更陽光。」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地方政治的黑金結構、監督行政失靈,往往會一路外溢至中央,形成全國性的治理風險,所以公民監督不能只聚焦立法院,更需要深入地方議會。因此公督盟一再強調:正常的地方政治,才有正常的中央政治;正常的國會,才有正常的國家!」

從立院走向議會:第一次監督議會就上手!

本次培力營帶領公民以公督盟長期監督國會的經驗為基礎,了解為何監督地方議會如此重要。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透過各種引發現場共鳴的案例,深刻說明地方監督的重要性,像是地方政府竟預先編列「未來交通罰款收入」作為預算來源;法案審查中,頻見「條文移花接木」的手法,例如將「公司負責人」偷換為「工作場所負責人」,藉此讓責任下移、弱化企業高層責任。諸多不合理現象,凸顯公民投入監督的重要性,也顯示地方議會監督是台灣民主深化不可或缺的一環。

當我們看見地方議會議事運作不理想的現況,若期待改革,或許可以先從釐清原因開始。公督盟副執行長甘順基在分享中以「議員配合款」為例,引導學員思考:若為加速地方建設,可讓議員在一定金額下的提案可免除行政程序、直接施作,究竟合理嗎?地方建設項目繁多,如路燈維修、清水溝整治、道路鋪設等,若逐案審查確實可能造成延宕,因此地方逐漸形成「議員配合款」的默契。然而,各縣市政府為確保提案正當性,往往要求議長簽名背書,反而衍生「大議員、小議員」的權力差距。當「便民」成為慣例後,卻引發權力集中與不當資源運作,這些現象都值得公民深思與關注。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許晏婷,依序從「議會議事透明度指標」、「議會議事透明法規」到「議會議事資料的查找」循序鋪陳,協助公民建立完整的監督工具箱。課程中,分享2024全國議會透明度調查的心路歷程,說明28項指標如何從會前議程公告、會中旁聽與直播,到會後會議紀錄與逐字稿公開,全面檢視各縣市議會的透明程度。她強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是推動地方議會資訊公開的核心法源。在實作中,她以台北市議會為示範,實際教學如何透過內政部「地方議事透明專區」及各議會官網,查詢會議前、中、後的議事資料,並分組練習比對各縣市現況。公督盟期盼,透過從指標到法規再到實作的培力設計,讓更多公民學會「打開議會大門」,推動地方政治走向透明、負責與可監督的民主治理。

打破政黨對立:台北市議員的合作樣貌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現身分享,不同於立法院高度的政黨對立,台北市議會受議案數量、議程時間及出席人數等因素,長期採「共識決」而非表決制。如此運作模式,讓議員不必被政黨立場過度綁架,更能以政策理念為基礎展開合作,也使小黨議員擁有更多替民眾發聲、爭取權益的空間。

簡單事用心做:高督盟的在地監督實踐!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分享在高雄市議會的監督經驗,他指出,高督盟多年來透過細緻蒐集資料、持續推動議員評鑑,成功促使議員在編列預算時主動刪減議會預算,也讓更多議員願意全程留在議會參與審查。他也強調:「高督盟對每件事都十分謹慎,討論不只是讓自己進步,也能讓整個團體一起成長。若只有一個人衝得太快,反而不是好事。我始終相信,把一件簡單的事用心做好,你就是贏家。」

全督盟深信,民主不僅止於投票,更在於投票之後的持續參與。我們期盼藉由每次的培力營,支持有志投入監督地方議會的公民夥伴,傳承監督經驗與方法,引導公民踏入議會監督的行列,共同實現「全台各縣市皆有議會監督團體」的願景,進一步強化台灣民主的韌性。期待公民參與公共事務,攜手描繪議會改革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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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捐款徵信

2025, December 1 - 21:05

【十月工作報告】

2025.10.24 不畏反跨勢力 第7屆跨性別遊行千人相挺、呼籲開啟對話

2025.10.23 5大醫院工會控訴請假遭懲處成常態 要求雇主不得有不利待遇

2025.10.19 20印尼移工申訴、討回百萬「買工費」 勞團要求勞動部嚴懲遏止違法仲介

2025.10.16 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離世 勞團號召長榮公司門口獻花悼念

2025.10.15 台日調查鮪魚供應鏈、遠洋漁工遭強迫勞動 建議跨國合作消除人權侵害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44集|反思、碰撞與觸動的生命之旅 《忽聞布農踏歌聲》

第543集|在情理法的灰色地帶看見人性 醫療犯罪劇《化外之醫》

第542集|只能二元對立?《星空下的黑潮島嶼》白恐下的命運共同體

第541集|三峽高齡駕駛啟示(三) 給孩子一條安全的回家路

更多報導請上公庫網站

我們的經費來自公眾捐款,透過您的定時定額捐助,可以讓我們穩定前進,作好更多報導,期待您能捐款挺公庫捐款請按這裡)。公庫也出版《光影游擊最前線:華人獨立媒體觀察》、《公民不冷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經典增修版) 》,並且製作公庫毛巾,若您願意,也可用贊助公庫出品的方式支持另類/獨立媒體。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0月份財務收支】 分類 項目 說明 支出 收入 收入 單筆捐款 4,724 定時定額 54,138 人事費 薪資 54,349 稿費 燦爛時光節目撰稿費 5,600 剪輯費 燦爛時光節目及Podcast剪輯費 18,000 勞保費 4,680 健保費 2,995 雇主提撥勞退 3,141 會計顧問費 2,000 租賦費 5,500 行政手續費 跨行轉帳手續費 15 郵政劃撥手續費 15 信用卡中心手續費 286 藍新科技手續費 1,114 伺服器維護費 1,667 網路使用費 447 旅運費 460 小計 100,269 58,862 結餘 -41,407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0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148,379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80,453元(郵撥帳戶 43,510元、郵局36,943 元)

藍新:0元

2025年10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蘇O志 200、公庫之友 24

定期定額捐款:Shu O Wang 500、Yuhui Tai 250、小渝 1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孔O廉 200 、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300、何O幸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廷 200、呂O瑩 150、李O忠 1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勲 113、杜O瑜 1000、阮O慧 500、林O伊 500、林O如 5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邱O仕 400、邱O翎 1000、邱O瑤 3000、施O君 300、唐O哲 1000、翁O德 300、高O想 200、高O誠 10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智 1000、張O綸 300、許O芳 200、許O愷 300、郭O竹 2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庭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陳O儀 3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曾O瑋 77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菁 350、黃O新 500、黃O達 200、楊O宇 5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君 5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宇 3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鄧O聖 1000、鄭O從 300、鄭O憶 70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翔 3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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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流浪法庭35年後,蘇案如何再次走向黎明

2025, November 28 - 20:20

文/蘇建和案救援大隊

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被請求損害賠償案,最高法院於2025年8月21日廢棄更一審民事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廢棄發回本案,司法未能及早止損因本案冤錯所重重受影響的冤案受害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的人生,使他們流浪法庭的人生進入第35年。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所共同組成的「蘇建和案救援大隊」,正式重啟志工團,並發表以下聲明:

一、「蘇建和三人案」促進台灣刑事司法系統改革,35年後,他們卻仍流浪法庭

「蘇建和三人案」是台灣最著名的死刑冤錯案之一。1991年,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因台北縣汐止鎮吳氏夫婦命案,在未有客觀證據證明蘇建和等三人涉嫌命案、依據刑求取得的自白,法院於1995年錯判蘇建和等三人有罪確定,各處兩個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幸於2000年5月18日,在義務律師團鍥而不捨的努力下,高等法院裁定開啟本件再審,歷經最高法院三度將再審案件發回高院更審後,最終於2012年8月31日更三審判決認定蘇建和等三人沒有參與本件犯罪,無罪定讞。

當年的救援行動,最著名的即是「走向黎明」的百日靜走活動,社會各界輪番用不喧鬧、不激情,展現理性與決心。蘇建和三人案,在那個刑事訴訟法落後的1990年代,帶來了嚴厲而重要的反省,推動了台灣刑事司法程序的進步,例如1997年刑事訴訟法才增訂第100-1條,規定訊問被告時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全程連續錄影。2001年刑事訴訟法修法,更是推動了包含:明定無罪推定、違法證據排除原則,疲勞訊問所得之被告自白並不得作為證據、也要求「自白如是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改善審判實務常常反過來,要求被告提出其遭受刑求證明的情況等等。

現在年輕世代的學生們,在公民課本中「無罪推定」的章節裡,也正式透過蘇建和案,練習思辨警察刑求、未有辯護人協助而產生的自白,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是否是合法審判應該採用的證據,從蘇案學習公民法治社會的素養與知識。可以說,自蘇建和等三人被指訴犯罪的那一刻起,從18歲到39歲,他們用長達21年的歲月,證明自己的清白。無罪平反後,他們也仍是公民社會促進法治教育重要的角色,持續貢獻台灣社會。我們甚至也時常聽見年輕的、中生代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提到自己為何走上法律之路,是受到蘇建和等三人案的啟發。

然而,將近35年過去的今日,刑事早已無罪確定後近13年後,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了訴訟(案號: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台上字第488號),使蘇建和等三人仍在面對被害人家屬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仍在法庭流浪,難以與冤案、酷刑被害人的身份告別,回歸清白、普通的日常。

二、台灣酷刑防範與究責機制欠缺,民事訴訟就可以用酷刑證據嗎?

35年後,最讓救援大隊感到詫異的是,最高法院本次發回理由中,對於本案自白是否可採仍然花大篇幅質疑,並認為更一審判決理由說明不足。

針對自白,不管是在最後認定蘇建和等無罪刑事判決中,還是本件更一審的判決中,都已經肯認了,蘇建和等三人與本案的共同被告王文孝、王文忠的自白供述,就凶器種類、來源及各人持用之凶器為何、取得之贓物為何及分配情形,甚至事後如何處理凶器等重要犯罪情節,迥然相異,且與客觀事實不符,因此根本無從認定有侵權行為事實。

尤其,本件自白出自刑求的事實,監察院曾糾正過法務部、警政署,刑事無罪判決的法院也綜合「看守所同舍房證人證詞」、「入所身體檢查結果」、「領用止痛藥紀錄」等,認定蘇建和等確實曾遭刑求而有酷刑行為的存在,認證了蘇建和等就是台灣在1990年代典型高壓威權偵訊模式下的酷刑受害者。

而這樣的自白證據,竟然還在民事法庭裡頭是被斟酌、甚至被最高法院反覆挑惕且要求高等法院再次調查與審酌的重要證據!?

蘇建和等三人已經用自己的人生,換來台灣刑事司法的改革,如今,民事司法系統也應該要嚴厲的反省。藉由本案,救援大隊希望喚起大家對於民事訴訟證據法如何排除違法證據、安排舉證責任的重視,也希望再次提醒,台灣酷刑防範與究責的機制並不完備,當事人無法依據《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來說服法院更積極地排除違法證據,國家整體而言也尚未為防免酷刑發生、修復因酷刑所生損害,負起責任。

三、聲援無辜者,關注冤案後續,一起努力讓蘇案再次走向黎明!

本案進入第35年,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發回意旨,仍在自白的迷宮中打轉,且對於科學證據作成的標準與檢驗的方式極其寬鬆、草率,救援大隊將持續關注與聲援。這場判決不僅關係到蘇建和等人的名譽與尊嚴,更關乎台灣司法的公正與信譽。我們誠摯邀請大家與我們一同進入法庭,見證這段漫長的平反之路。

發回後的第一次準備程序將會在12月22日上午9點30分,在高等法院進行。

我們邀請曾經帶著蘇案刑案「走向黎明」的前輩們,以及在這個已經被蘇案所改變的法治社會中生活的年輕人們,通通一同走進法庭觀察,見證這段漫長的平反之路。

我們需要曾經參與過蘇案倡議、聲援活動的前輩們重新回到濟南教會相聚,我們也正式重啟新一代志工團,懇請有意願關注個案、參與改革的志工加入,一同努力帶著蘇案再次走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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