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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8集|台鐵產工「依法休假」爭得勞權 卻遭秋後算帳?
文 / 蕭瑞燕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於2025年11月6日發起為期五天的絕食行動,起因是苦爭八年的「依法休假」訴訟在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專訪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帶大家深入了解8年前的「依法休假」的訴求是什麼?為何他們認為「依法休假」是一場不得不持續抗爭的制度性問題?
長期疲勞與制度困境:工會行動的起點
2017年,台鐵站務人員「日夜休」三班制的工作方式引發社會關注,當時有台鐵員工早上8點上班,晚上8點下班;隔天再從晚上8點上班到早上8點。朱智宇表示,這種不斷重複的輪班方式不只讓員工無法有完整的休息時間,更影響員工的社交時間與身體健康。台鐵產業工會與台鐵局、交通部多次協商未果,因而在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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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的「依法休假」行動促成部分改革,台鐵也增設夜間津貼,但參與此行動的337位員工卻被視為曠職而遭懲處。台鐵認為這些員工僅於行動前一天告知,不符合規定。不過朱智宇強調,一個公司的工作規則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勞基法明定國定假日放假,所以春節期間應該是台鐵公司要確認員工的出班意願,而不是將班表排好後,就認為員工一定要上班。於是,臺鐵鐵路產業工會開始了漫長的訴訟過程。
此案先後經歷勞動部、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雖然高等行政法院一度判決工會勝訴,但勞動部與台鐵上訴後,今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台灣鐵路產業工會反為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鐵是24小時運作的機構,工會主張休假行動時應同步考量公司營運會不會受到影響,同時台鐵有排班方式已有慣例,資方認為「班排好了就應該來上班」。
朱智宇表示,當員工在過勞狀態中工作,工作風險就可能增加,甚至影響到公眾服務,真正該被檢討的是造成員工過勞的公司制度。他進一步指出,雖然,不少人認為交通運輸業或醫護等行業具特殊性,是不能停止的行業,但若僅因這些行業具特殊性就將其排除在「國定假日應休假」的法律保障外,並不合理。因此,當站務人員不得不停止服務,捍衛自己的休假權益時,並不是要造成不便,而是已無法提供安全、穩定服務的警訊。
絕食行動:對抗判決、也陪著會員走下去
談及此次絕食行動,朱智宇表示有三個主要目的。
1. 對於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表達強烈抗議,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就像在否定終於爭取到一部分訴求的台鐵員工,重新將他們推回原本日夜輪班、休息時間被壓縮的高壓工作環境。
2. 工會想透過此次行動告訴社會,台鐵至今在改善待遇與推動安全政策上仍不夠主動,是靠著外部的監督機制才慢慢改善工作條件。
3. 工會不會因為敗訴而認輸,也希望讓當初參與「依法休假」行動並被懲處,或後續加入的會員了解,工會會持續陪著大家走完後續的法律救濟程序。
最後,他也強調國定假日的權益不能用「特殊職業」的理由就將勞工排除在法律保障外。若是妥協,這樣的判決可能成為先例,使台灣 900 萬名勞工未來的休假權益都蒙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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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賀!地方民代選舉「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終於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
文/婦女團體(羅列文末)
婦女團體歷經14年倡議,《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5項、第6項昨(11/21)天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代選舉「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終於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婦運前輩彭婉如擔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時,於1996年推動黨內通過「黨公職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條款」,國民黨後來也通過此條款,朝野兩大黨又於1999年在立法院通過《地方制度法》地方民意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的「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條文。
「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多年來給予政黨在地方民代選舉中提名優秀女性候選人的誘因,然隨著女性地方民代當選比例越來越高,且實力堅強的女性候選人眾多,近幾次地方選舉,少有女性候選人因為婦女保障名額當選,「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促進女性參政的作用已經飽和。
同時,台灣地方選舉中,女性參政的城鄉差距仍非常明顯,特別是應當選人數在三人以下的小選區,不受「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規範,女性被提名、進而當選的機會仍少。根據台大政治系黃長玲教授的研究,若先不計入直轄市選區,2022年全國135個地方議員區域選區中,有30%的選區是所謂的「零女性選區」,當中一位女性議員都沒有,若將原住民選區分開計算,平地原住民的「零女性選區」佔比達38%,山地原住民的「零女性選區」高達42%。鄉鎮市區層級的選區,更有高達47%是「零女性選區」,幾乎都發生在人口較少的鄉鎮小選區。
因此,為持續推進地方女性參政,將「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是十分重要的改革。行政院2011年12月9日函頒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中「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的第三項具體行動措施,即明定:「修正地方制度法,將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以北京行動綱領所設定之30%為中程目標,並以達成40%性別比例原則為最終目標。」
然而,作為選制政策主管機關的內政部,過去歷任部長卻消極以對,直到14年後,現任內政部長劉世芳才明確表示,為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內政部將研擬草案,並在立院委員會審查時表達支持修法的立場。感謝立法委員跨黨派支持,得以促成修法,特別是范雲委員、黃捷委員、賴惠員委員、張宏陸委員、蘇巧慧委員、許智傑委員、何欣純委員等多位立委提出修法草案,以及吳思瑤委員今年初出席婦女團體聯合記者會表達支持。期待地方基層女性參政進一步開展,持續朝向50:50的性別均勢前進。
聲明團體|
婦女新知基金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灣女人連線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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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臺灣障礙研究學會與社會團體聯合聲明:關於近期重度障礙者生命終結事件之立場
文/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重度障礙者的生命不應由家人、醫師或他人代替決定,而是應被完整保護、擁有自主決策權的公民。
因此,障礙研究學會呼籲:
一、任何涉及生命終止的討論,必須以尊重當事人意願為唯一核心。
二、政府必須承認並改善長照服務與障礙支持不足,而非以終結障礙者生命作為替代方案。
三、社會需停止以「生命品質低落」、「成為負擔」作為衡量障礙者生命價值的標準。
四、醫療體系需接受障礙人權培訓,以避免對於生命品質衡量的偏見導致偏頗的醫療決策。
五、檢察與司法機關應審慎檢視「非自主斷食死亡」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刑法犯罪。
重度障礙者的生命,與所有生命一樣珍貴。我們呼籲社會正視生命倫理、法律與人權的底線,不再讓障礙者的生命被噤聲、替代或犧牲。
共同發起社會團體(依筆畫排序):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臺灣障礙青年 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臺灣失序者聯盟
2025年11月21日
========完整聲明========
臺灣障礙研究學會與社會團體聯合聲明:關於近期重度障礙者生命終結事件之立場
近來台灣社會接連出現兩起涉及重度障礙者生命權的爭議:一是家屬不堪照顧壓力致殺害障礙者後,面對刑責由法官提出的特赦請求,二是醫事專業人員公開宣稱協助重度障礙者家人對其進行「非自主斷食善終」。這兩起事件雖然形式不同,卻有著共同點:死亡的當事人皆為重度障礙者,且死亡並非當事人自主決定。這隱含著同一種危險的邏輯:將國家照顧與支持系統不足,以及家人沈重的照顧負擔,錯誤地轉化為「障礙者的生命不值得繼續」、把障礙視為「沒有生活品質」的結論。本會深切憂慮台灣社會正逐漸形成一種危險觀念:障礙者的生命價值較低,甚至可由他人代為決定其死活。
一、從特赦請求到「非自主斷食善終」:重度障礙者的生命權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
上述案件敘事都有一個共同邏輯,就是把障礙視為「沒有生活品質」。這種社會看法正是國際間許多身心障礙團體長期警告的危險趨勢:
・美國智能與發展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AIDD)在障礙者臨終照顧立場聲明中明確指出:生命與平等是障礙政策的核心原則,不應以障礙為由弱化生命價值。
・自閉權益倡議聯盟(Autistic Self Advocacy Network, ASAN)強烈警告:當法院、醫院或家屬能夠以「生活品質太低」為理由終結障礙兒童生命時,會造成重大且不可逆的系統性歧視。
台灣近來的社會討論正在複製這些危險的國際案例,把障礙者生活沒有尊嚴、國家支持系統不足,家人沈重的照顧負擔,錯誤地轉化為「障礙者的生命不值得繼續」。
二、「非自主斷食善終」不是善終,而是加工死亡,更可能涉及刑法責任
國內已有醫事專業人員以「愛」、「放手」、「天使」等語言包裝,公開宣稱協助重度障礙者透過斷食死亡。然而:
1. 停止提供食物與水分直到死亡不是「自然善終」
在醫療倫理中,停止提供食物和水分造成死亡並不被視為自然發生,而是主動加速死亡的加工行為。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的立場聲明亦指出「斷食」不是善終,亦不屬自然死亡的範疇。
2. 未取得障礙者同意而停止提供食物與水分,是嚴重違法行為
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協助或教唆自殺(刑法第 275 條)為犯罪、對無行為能力者使其死亡,可能構成殺人罪(刑法第 271 條)。若障礙者無法表達意願,他人卻替其做出死亡決定,並以「放手」為名停止水分與食物補給,使其餓死和脫水至死,無論動機如何,都可能違反憲法與刑法最基本的生命權保護規範。
3. 國家與檢察體系的沈默,是對障礙者生命權的輕賤
當社會允許原本應搶救生命、而非傷害生命的醫師分享「如何讓重度障礙者非自主斷食死亡」,而國家和檢察系統卻未採取行動介入,便等同於默認「障礙者的生命不值得保護」。而這正是國際身心障礙者團體(如ASAN、起草美國身心障礙法案“ADA”的National Council on Disability、Disability Rights Education and Defense Fund等)一再強調的最嚴峻歧視形式,也就是對生命價值的制度性否定。
三、生命自主需由「本人」決定,不能由家屬、醫師或社會代替決定死亡
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核心精神非常清楚:「撤除醫療」須由本人表示意願、若無法表示則需事前預立醫療決定(AD)、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縮短其生命。然而在近期事件中,出現了極度危險的情況:
1. 當事人無法表達意願,卻被他人替代表達「願意死」
這完全違反病人自主精神。AAIDD對此指出,即使法律行為能力受質疑,障礙者仍可能有能力表達偏好,而其偏好應受尊重。在不能表達意願時,任何「家屬認為他會希望如此」、「醫師覺得他已受苦太久」的推測,都不能構成合法的死亡決定。
2. 自行扮演「上帝」決定障礙者的生命,是倫理與法律上的犯罪
身心障礙組織NotDeadYet指出,協助自殺的主要理由常是「覺得自己是負擔」、「失去尊嚴」等身心障礙者常遭賦予的刻板印象。而在醫療體系中,障礙者的生活品質常被醫師嚴重低估。這些偏見會讓醫療人員與家屬認為「死亡是更好的選擇」。然而,依照國際人權規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 10、12、25 條):障礙者生命權應受等同保護,不得因生活品質或障礙程度就被視為可終結生命的理由。任何代替障礙者決定死亡的作法,不僅是生命的剝奪,亦是對自主的歧視,皆已嚴重違反法律與醫學倫理的要求。
重度障礙者的生命不應由家人、醫師或他人代替決定,而是應被完整保護、擁有自主決策權的公民
因此,障礙研究學會呼籲:
一、任何涉及生命終止的討論,必須以尊重當事人意願為唯一核心。
二、政府必須承認並改善長照服務與障礙支持不足,而非以終結障礙者生命作為替代方案。
三、社會需停止以「生命品質低落」、「成為負擔」作為衡量障礙者生命價值的標準。
四、醫療體系需接受障礙人權培訓,以避免對於生命品質衡量的偏見導致偏頗的醫療決策。
五、檢察與司法機關應審慎檢視「非自主斷食死亡」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刑法犯罪。
重度障礙者的生命,與所有生命一樣珍貴。我們呼籲社會正視生命倫理、法律與人權的底線,不再讓障礙者的生命被噤聲、替代或犧牲。
共同發起社會團體(依筆畫排序):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臺灣失序者聯盟
臺灣障礙青年
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持續更新)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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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伴盟聲明:從監察院調查結果開始,停止讓跨性別無意義受苦!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昨日(11/20)是跨性別追悼日,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針對「內政部繼續延用97年發布之行政命令以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要件」之調查報告,結論認定強制手術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CEDAW及兩公約意旨,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並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
監院發布新聞稿,明確指出強制手術要件造成重大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與各國性別變更政策明顯趨勢,且已有瑞典、荷蘭等國家為此過去的錯誤政策而賠償跨性別者,我國司法更已對此有穩定見解,行政法院普遍認定強制手術要件侵害人民權利過鉅,而於個案判決中紛紛改採「弱醫療」模式(僅需提出精神科醫師證明,不以手術為必要)。
2021年伴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跨性別女性原告小E,獲得全台第一起廢除強制手術要件全面勝訴案,過去5年來迄今,行政法院已累積11起判決認定內政部強制手術函釋違憲而拒絕適用,其中9起判決跨性別者全面勝訴而得以直接換證(另外兩起,其中一個係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另一個則牽涉非醫療證據之適用,但亦均認定內政部行政命令要求強制手術要件係屬違憲)。
我們都知道行政院雖於數年前即已委託學者進行相關主題之法制化研究案,卻至今未肯善用研究結論和建議,具體朝「弱醫療」法制化方向前進,而本來解鈴還須繫鈴人的內政部亦始終消極以對、怠不作為,伴盟對此予以嚴厲譴責。
我們衷心感謝監委紀惠容正視跨性別公民長期受國家機關侵害的基本人權,受理陳情並展開本次調查。我們注意到紀委員在調查報告更進一步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對此,我們敬表贊同並深切期待行政院與內政部能遵照以上調查結論之要求:
一、儘速廢除強制手術要件,停止國家暴力,還給跨性別公民完整的身體自主權和性別自主決定權,停止讓跨性別人民無意義的受苦,回復完整的人性尊嚴。
二、政府應積極研議與提供有助於消除相關「性別認同」歧視的法律與政策,加速綜合性「反歧視法」之立法。
三、應提供跨性別者在醫療、法律扶助、心理健康等資源與支持,讓跨性別公民無分年齡、階級、城鄉⋯⋯都可以享有適足的生活所需,安居樂業在這一片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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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多項制度缺乏公共討論、恐衝擊急診量能與病患安全
文/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
醫界痛批特管辦法修法程序粗糙!!!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多項制度缺乏公共討論、恐衝擊急診量能與病患安全
針對衛生福利部近期提出的特管辦法修法預告,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邱正宏醫師指出,本次修法程序缺乏透明度、公聽與討論不足,內容涉及評鑑制度、急診人力與後送管理等重大變革,若倉促通過,將對民眾醫療安全造成長期影響。醫學會並逐項回應外界關注的四大疑問,盼主管機關正視醫界意見。
一、公告期被縮短 缺乏「預告 → 收意見 → 公告」的完整程序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指出,以往特管辦法修法皆採「預告 → 收意見 → 公告」之標準程序,並遵循法務部明訂的「公告 60 日原則」。但本次修法公告僅 30 日,理由為「強化美容醫學管理、保障民眾安全」,卻未說明「急迫性」或「特殊情況」,程序上難以服眾。醫學會質疑:「美容醫學在台灣發展數十年,究竟是哪一項急迫情況,使主管機關連 60 天的公告討論都等不及?若沒有證據與必要性,程序被縮短反而顯示行政單位的專斷。」
二、評鑑制度名義多元、實際單一,恐形成實質壟斷
針對外界問到「草案允許多個單位受託為何仍有壟斷之虞?」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進一步說明,草案雖稱可委託「多個受託機構」,但制度設計卻是所有醫美診所都必須通過「醫策會」的評鑑或認證,形成實質上的單一來源。醫學會指出:「醫策會屬民間團體,評鑑需高額收費,但權力與責任卻未對等。若發生醫療糾紛或評鑑不當,醫策會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目前制度完全不清楚。」
醫界並強調並非反對評鑑,而是反對「由單一團體壟斷公共權力」。理想評鑑應由: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專科醫學會(整外、皮膚科、耳鼻喉科等)、其他具醫療專業的法人或公會團體共同參與,確保制度多元透明並可監督。
三、急診醫師轉任醫美過於容易 恐進一步加速急診量能流失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指出,本次草案開放急診專科醫師可執行更多醫美手術,外界稱之為「急診大利多」,實則反映醫界的無奈。依急診醫學會資料,急診醫師自醫院體系流向診所與醫美機構的趨勢近年持續上升,部分地區增幅甚至超過三成。急診醫療長期負荷沉重,單一醫師需同時照護十餘名患者已是常態,加上值班壓力,使得醫師離職與轉職成了不可忽視的結構性問題;而醫美領域因無需值班、工時固定且待遇相對優渥,自然成為急診醫師轉任的主要選項。
醫學會進一步表示,修法前,急診醫師與其他專科醫師均可依法轉任醫美;修法後,卻對部分專科(如家醫科)設下更高門檻,而急診專科卻仍被保留較大跨足空間,等同於在制度上形成「只鼓勵急診、排除其他專科」的不對稱設計。在急診人力本已嚴重短缺的前提下,此舉恐加速急診醫師流向醫美市場,不利於急診量能維持與醫療體系穩定。
四、後送契約不該凌駕專業判斷,建議整合既有緊急醫療體系
針對後送契約制度,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澄清並非反對後送,而是反對讓行政契約取代醫療專業。實務上許多診所在現行八大品項後送制度下,就已面臨醫院拒絕簽約或收費過高的問題,若擴大到所有項目,恐使大量診所無法完成要求。醫學會指出真正風險在於:緊急狀況下,救護車可能被迫送往「已簽約但更遠」的醫院,無法依照現行「最近且最適當醫院」原則送醫,延誤黃金救命時間,反而更危險。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提出明確建議:後送制度必須整合現行緊急醫療網,而非另建行政流程。主管機關應協助醫療機構媒合後送資源,而非要求診所自行承擔。後送應採專業判斷優先,而非契約優先。「我們願意配合制度,但制度不該讓病患更危險。」醫學會強調。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呼籲:修法必須回到透明程序與醫療專業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常務理事邱正宏醫師表示,本次修法涵蓋範圍廣、影響重大,程序粗糙、內容仍存疑點,呼籲主管機關應:延長公告期、舉行公聽會與公開討論、檢討評鑑制度權責是否合理、審慎評估急診量能與後送風險。醫界重申:「我們不是反對管理,而是反對缺乏程序、缺乏證據、可能讓病患更危險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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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COP30談判會場20日下午發生火災 談判進度遲滯、大會恐延時閉幕
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
今(2025)年聯合國氣候高峰會COP30,由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對策協會等組成COP30民間觀察員訪問團,前進巴西氣候高峰會談判現場。21日是大會原定閉幕日,然而直至巴西貝倫時間20日上午,COP30決議文草案要包含的實質議題皆尚未產出,包括2035 NDC 目標、全球調適指標、汰除化石燃料路線圖與巴庫—貝倫財務路線圖等重要談判主題,都還進入達成共識的定案階段。
雪上加霜的是,20日下午,藍區談判會場發生火災,談判代表與場內人員皆被要求安全撤離,消防隊與聯合國安全團隊到場後,在6分鐘內控制火勢,但仍有13人因吸入濃煙送醫,談判議程則是全面停擺。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氣候政策專員、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共同執行長 吳昀芳說明,以目前情況看來,很有可能要加開延時會議,身為少數仍留在COP30會場的台灣公民團體,會盡力將現場的狀況和談判進程回報台灣。
儘管如此,媽盟仍在會議期間於「世台聯合永續行動館」與台灣進行周邊論壇連線直播,邀請關注COP30議題的民眾線上參與。針對議題知識轉譯、應對錯假資訊和青年如何關注和促進氣候行動的議題,媽盟邀請台灣知名網路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楊貴智、社群總監劉珞亦,和國際珍古德教育與保育協會印度分會青年領袖理事會亞太區顧問 Shawn Hung 進行對談。
昨(20)日晚間,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 黃品涵與巴西現場直播連線,針對全球矚目的「氣候金融」議題追蹤COP30的談判進展,同時反思台灣若要推動誠信投資,達成氣候正義,政府應有哪些政策應對,民間如何加強「透明度」的倡議。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COP30代表團團員 陳婉昀表示,今年 COP30 中,聯合國氣候青年社群YOUNGO對氣候金融的觀察,主要聚焦在締約方對資金相關條文的立場。YOUNGO認為,已開發國家應該承擔更多對於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遷的歷史責任,提供足夠的氣候資金以協助開發中國家落實氣候轉型。
陳婉昀強調,綠色氣候基金 (GCF)、歐洲投資銀行 (EIB) 以及世界銀行集團的成員國際金融公司 (IFC) 都有明確的投資機制訴求,包含支持弱勢、性別等脆弱群體,但對於氣候變遷調適的資金挹注,仍要先解決調適定義不清的困境,也需要創造商業銀行的投資動機與誘因。關於COP30期間發動的「熱帶雨林資金」(Tropical Forests Forever Facility, TFFF),各國認為應加強投資氣候和自然的共效益,並制定更細緻的分類法,確保資金可以落實在真正對氣候與自然有益且無害的行動。
德國氣候公民團體 Urgewald 研究員 林蓉表示,歐洲公民團體近年積極運用開放資料與數據分析,遊說金融機構減少對化石燃料產業的投資。Urgewald 建置的開放資料庫,目前已被 31 個國家逾 600 家金融機構參考,用於制定自身的轉型策略。她指出,不少國際金融機構近年對化石燃料投資愈趨保守,主要擔憂相關開發案最終將成為「擱淺資產」,成本無法回收。
針對仍在進行中的氣候談判,身為觀察員的林蓉也分析歐盟在各項氣候金融議題上的立場。她表示,「公正轉型」是今年由全球南方國家力推的談判焦點;然而,在美國政府缺席、歐盟內部政治氛圍右傾的情況下,歐盟在氣候金融上的態度仍相當保守。為此,多個公民團體在會場內發動多次集會,表達訴求,要求已開發國家提出更具體的承諾。
環境正義基金會氣候專案主任 陳庭毓表示,金融體系在淨零轉型的推動上佔據核心地位。要實現氣候正義,公、私領域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展現誠信,並逐步撤離化石燃料投資,轉向真正永續的產業。其中管理全民資產的政府基金,更肩負高度的忠誠義務。
陳庭毓指出,目前台灣四大基金仍缺乏充分的氣候資訊揭露、與國家淨零路徑一致的目標,以及降低氣候曝險的可靠策略。這種不透明,使社會難以有效監督,也削弱基金推動轉型的力量。台灣人民值得擁有一個能夠同時保障生計,與守護地球的政府基金制度。
媽盟原定最後一場周邊會議將探討「災害重建與氣候變遷調適的匯流」主題,邀請巴西、菲律賓、日本、賴比瑞亞青年與台灣青年對談各國如何讓地方知識、社區為本的行動與科學輔助,成為因應災防與氣候變遷調適的條件。當大型風災重創國土,在災後重建上,如何摒棄單純工程思維,轉向提升社區韌性、以自然為本的解方亦是此次COP30的談論重點。該場會議因火災影響告停,目前仍在協調21日舉辦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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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針對勞動部「強化病假權保障新措施」聲明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今日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公佈對於長榮航空公司過世空服員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強化病假權保障新措施,對於勞動部規劃修改「勞工請假規則」推動病假權保障措施,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提出三點意見:
一、保障勞工請假權,應以30日病假不得不利對待為目標。許多基層勞工擔心,目前勞動部方向為「明定勞工請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為不利之處分」,是否合法化雇主在病假10日後對勞工進行不利益處分,工鬥總工會主張,依法勞工一年有30日半薪病假,也就是勞工申請病假已經犧牲了自己的部分工資,為何雇主還可以連結其他不利益處分,扣全勤獎金、扣年終獎金,形同一罪數罰,所以政府應該朝向勞工全部病假申請,雇主皆不得不利益對待的方向前進。
二、請政府立刻調查、盤點各國營事業及其子公司、孫公司,以及各公部門機關,是否有自行訂定妨礙受雇者請病假之規定或「內規」,並立刻予以糾正。110年,阿里山林鐵處擅改「管理要點」,規定員工「事假及病假合併不得超過21天」,導致多名員工考績遭列丙等,影響年終及考核獎金;114年,臺鐵公司台北站站長改變過去慣例,誣指員工提供的病假證明不符合規定,更記曠職處分員工,目前仍在勞資爭議中,可見政府部門、國營事業過去就是妨礙病假的惡質雇主,請立刻改正。
三、請各級政府立刻規劃預算,針對勞工請假導致遭受不利益待遇之狀況,進行全面性專案勞動檢查,並請各級政府發文事業單位,要求各單位自我評估工作規則、人事制度甚至各項管理公告,是否有違反勞工請假規則修訂後條文之狀況,才能真正落實保障勞工請假權,停止臺灣勞工過勞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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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盡速和孫姓空服員家屬誠意協商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記者會回應勞動部11/20記者會
📍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盡速和孫姓空服員家屬誠意協商
📍 《勞工請假規則》修法面向仍欠缺「不利處分」樣態的明確化
勞動部於稍早記者會中公布長榮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一案初步調查結果,以及病假權法制化的詳細內容。針對本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再度表達深切遺憾,我們認為,有關孫姓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以及孫姓空服員所面臨到涉及職場不法侵害等,不管從制度面或個人行為面,孫姓空服員都是受害者,長榮航空和楊姓座艙長應負起賠償責任,並積極與家屬協商,以實際行動展現誠意。
長榮航空10月17日記者會公開聲稱:「已取得家屬諒解」,然而,本會須嚴正指出,此一說法並非事實。家屬至今仍未獲得長榮航空及楊姓座艙長的具體賠償承諾,亦未感受到其誠意。我們呼籲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不應僅以片面說詞試圖平息輿論,而應正視自身責任,主動與家屬展開實質協商,提出具體賠償方案。
本會強調,本案不僅涉及個人責任,更反映出長榮航空在請假制度與管理、監督機制上的缺失。長榮航空不僅自身有責任,也應對其員工的職務行為負起連帶責任,並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本會主張,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共同承擔法律與道德責任,儘速與家屬達成協議,給予合理賠償。
同時,本會也呼籲勞動部應繼續監督本案,維護家屬權益、更撫平家屬傷痛,協助家屬與長榮航空和楊姓座艙長進行協商。本會也期待社會各界能共同關注本案,促使長榮航空正視問題,展現企業社會責任和對員工的關懷。
其次,針對勞動部公布的《勞工請假規則》四大修法面向,讓台灣勞工在請假權的保障上已相對完善,但本會須強調,上面的四大修法面向中,仍欠缺「不利處分」樣態的明確化,不利處分不限於全勤獎金和考績,本會擔心,新法仍有空間,讓雇主玩文字遊戲,將懲罰曲解為獎勵,在過往幾年中,長榮航空就是不斷用這種方式,對空服員進行職場PUA,才會導致空服員不敢請假、抱病上班,希望勞動部跟社會大眾不要忘記,所以更希望勞動部在日後完整跟正式的法條中,對這部分能再予以加強。
最後,長榮航空10月底所定的2026年考績評核標準等請假規範,只保障三天病假不會被不利處分,顯然落後於勞動部預計修法訂定的十天。請長榮航空以及各大國籍航空、各行各業,都應盡速跟工會協商,訂定符合新法、能保障員工病假權和健康權的請休假規定,才不會再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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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光電修法有突破 但仍有漏洞與問題—國家公園、山坡地、水面、農地仍可規避環評
文/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上週立法院三讀通過光電三法,在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山崩地滑、地質遺址)明訂原則禁建,其餘環評納管的修法,包含位於國公有地或國營公股事業土地上的政府獎勵造林地,遏止毀林種電的生態浩劫,是環境景觀保護重於光電開發的一大步,值得肯定,然而對比10月27日多個NGO在行政院前提出聯合聲明的十大訴求,尚有未盡之處,如國家公園、山坡地、水庫、濕地、農地,仍可大面積迴避環評設置光電,而目前恆春半島、高雄山區、彰化潮間帶正面臨大規模光電破壞壓力,亂象仍難遏止,故發起連署的各地環團再次集結,於立院前表達對光電三法的看法,盼能獲正視、持續完善不足之處。
出席團體包括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
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表示,11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光電三法 」修法,是臺灣多年來因太陽能開發引發毀山滅林問題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黃惠敏強調,過去很多光電案根本不用做環評,讓不少優良農地和生態敏感區被開發破壞,光電產業背上「假綠能、真破壞」的罵名,而這次的修法讓綠能發展與國土保育進一步取得平衡,不要再用犧牲環境的方式換取能源。
黃惠敏表示,新法上路後,未來光電案場的選址會變得更嚴格,像地質敏感區、活動斷層帶這些高風險地帶,都不能再輕易開發,土地安全能更有保障,以泥岩地質為主的高雄馬頭山為例,原本規劃約 55 公頃的開發案,就位在活動斷層和山崩地滑的敏感區,新法上路後,這種區域可能會被直接列為禁建,而其餘範圍也必須強制送環評接受更嚴格的審查。黃惠敏強調,這次修法代表臺灣的綠能政策從以前「拼裝置容量」的思維,轉向「兼顧永續與品質」,未來光電發展可以不必再和環境保育對立,而是朝向守護國土安全前進。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過去台糖造林地砍樹種電引起居民強烈抗爭,也重創光電的「減碳」功效,今年初環境部修法前,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也曾提出在國公有或國營公股事業土地上的政府獎勵造林地設置光電應該要環評,應刪除「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即免環評的霸王條款,無奈環境部仍不為所動並未採納,顯見政府仍將光電開發效率凌駕於環境保護之上,即使毀林種電也在所不惜。上週在民眾黨團提案、國民黨團支持下,終於刪除這個霸王條款,讓造林有成的固碳成果及生態棲地,若要設光電能在環評中被好好檢視、保護,並接受公民監督,是這次修法令人振奮的一大步,希望光電發展能因此而避免再隨意毀掉已對環境有巨大貢獻而無可替代的森林。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目前室內型漁電共生存在重大漏洞,缺乏公民參與及監督機制,沒有環評、也不用環社檢核,以彰化漢寶光浴公司要開發40公頃的漁電共生為例,該區已是經濟部能源署指認具生態棲地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地面型漁電共生被嚴格禁止,室內型的漁電共生卻成為漏網之魚,此外光浴公司的示範廠還回填大量的營建廢棄物。養殖專家更指出,台灣靠室內養蝦難盈利,賺的其實是光電補貼,呼籲應立即補這個大洞,否則台灣會出現更多「假養殖、真種電、真回填廢棄物」的假漁電共生廠。
此次修法未將潮間帶列為禁建區也感到非常失望,潮間帶是生物多樣性豐富的棲息地,具護岸防洪、防災及海洋生態平衡功能。大量光電鋪設會造成物理壓迫與生存空間損失,影響底棲生物、甲殼類、魚類和藻類,且光電板遮蔽光線會抑制海藻光合作用,降低底棲動物數量及多樣性,破壞生態鏈與功能,水鳥覓食資源也連帶跟著減少。我們要再次強調,潮間帶禁設太陽光電是基於避免生態系破壞、生物多樣性減少及棲地流失的科學合理理由。
此外一般農地要40公頃以上才需環評,還允許20公尺以上分割迴避環評,農地面臨威脅仍大。一般農業區並非不是優良農地,當初劃分一般農跟特農是基於具備完善水利灌溉排水設施與否,主要考量水稻種植的條件。但農民會因地制宜種植,像彰化大城的一般農地不適合水稻,土壤砂質且保水差,卻適合種甘藷、花生,產量品質都優良,絕不該被汙名化為「低地力」的綠能開發區,台灣糧食自給率僅三成,不應如此粗暴掠奪農地。
台灣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這次修法前,光電若設在國家公園1至2公頃以上面積應環評,但修法後卻變成無論面積多大都免環評,導致國家公園反而成為本次唯一光電環評解禁的區域。原本,民眾黨提《國家公園法》修法,是要比照國家風景區1公頃以上禁建光電,1公頃以下100平方公尺以上要環評(屋頂型除外),但最後卻因被國家公園署誤導,誤以為國家公園已有法令禁止光電而撤案,最後環評規定也意外被拿掉。但經我們調查,國家公園確實在玉山、東沙、太魯閣有施作地面型光電的紀錄,可見官員解釋法規有誤,故懇請立法委員明察,盡速修法補漏。
莊傑任表示,水面型光電原本不用環評,本次修法提升至5公頃以上要環評,看似加嚴,但因地號相隔20公尺以上面積就可不併入計算,因此只要善用地號分割,多大面積都能免環評,形成法律漏洞,若能以無條件環評,或限制單一水域不得分割環評,便可免此弊端。在連署訴求中,針對爭議最大的水庫及潮間帶光電,基於火災產生的汙染風險以及風災產生的廢棄物清理問題、生態景觀衝擊,我們認為應該禁建,但若依上述漏洞,仍可免環評大面積開發,希望能立法院能協助修正此問題。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地面型光電在山坡地開發大面積剔除植被,破壞生物棲地,也造成水土嚴重流失,高雄大樹案就是血淋淋的例子,而原本年初環境部修法只要求15公頃以上才要環評,這次修母法加嚴到5公頃以上就要環評,是好的方向。然對比連署訴求,此次修法未能將山坡地全面納入環評,也未能針對規避環評的漏洞進行處理,應該要間隔500公尺以上才能不併入面積計算,否則用地號分割的方式,只要間隔20公尺就能讓大規模案場輕易規避環評開發,因此山坡地開發亂象恐仍未解。
陳祺忠強調,分割地號規避環評的問題,也可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處理,在前端就處理光電案場分割,又或者成立各種分公司來規避後續法規監督的問題,解決進入到後續審查階段時各種規避環評或其他審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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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打到骨折的退出權,在「法定職權」大旗下灰飛煙滅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立法院於11月13日進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法案的黨團協商,提出限制人民行使退出權的要件。這項條文,若完成二、三讀程序,將影響人民日後健保個資退出權的行使:即便人民已向健保署申請就其健保個資「停止目的外利用」,包括其就醫資料在內的各項健保個資,仍會被健保署或衛福部提供給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要求分享健保個資的機關。
退出權,在法律上稱為請求停止利用權(亦即:別把我的資料拿去做其他事),是人民得以在資料已被處理利用的情況下,得以事後控制其個人資料利用的最後手段。台灣政府長期將基於計算健保給付目的、向人民蒐集而得的就醫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從事研究等其他用途;此舉非但未經人民事前同意,更未提供人民於事後請求停止此等目的外利用的機會。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明確指出此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要求立法院於三年內完成修法,並應於法律內建立獨立監督機制,讓民眾得以請求主管機關停止健保個資的利用。
在前述脈絡下,政府得基於何種要件限制人民退出權的行使,遂成為立法院研議修法以來的焦點之一。本次立法院黨團協商,除維持行政院版條文「為免除人民生命、安全、財產之急迫危險」,得限制人民行使退出權的規定外,另外增訂政府機關必須公開其在蒐集目的外利用健保個資的目的,及其從事目的外利用的必要性、期限與資料運用情形等,值得肯定。
然而,針對其他政府機關向健保署要求提供人民就醫資料的部分,行政院版草案要求須依「其他法律」規定方得為之;但黨團協商後,卻擴增了限制人民退出權行使的範圍:除了在其他政府機關依訴訟法、監察法等強制處分內容,得向健保署請求提供人民就醫資料外,連機關依其「法定職務」申請利用健保資料,也被規定為得據以限制人民行使退出權的事項。
若政府機關得僅憑其組織法上「法定職權」的存在,即要求個資蒐用機關提供其所蒐集的人民個資,從事蒐集目的外的處理、利用,一直都有範圍過於寬泛、不明確,甚至可能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問題。舉例來說,交通部如果用「制定交通安全政策規劃」這項組織法上的權限或職權,要求提供並利用健保個資,是合法的嗎?機關的法定職權範圍龐大、邊界模糊,更重要的是它僅具有組織法上事務權限分配的意義而已,完全不具有作用法上就特定事務進行授權的意義。
在欠缺法律明確規範、也未公開健保個資從事蒐集目的外利用相關情形,且缺乏任何有意義的外部獨立監督機制,審核所謂為執行法定職務而利用健保個資之手段目的密合性、乃至於基此限制人民行使退出權的必要性、急迫性等情況下,貿然使政府得以「機關行使法定職權」的名義,全面限縮人民退出權的行使,將難以建立安全、自主、健康、互信的健保資料利用環境。此種以「法定職權」為大旗,越過明確法律條文以及獨立監督機制全盤限制人民行使停止利用權的修法,嚴重違法憲法判決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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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呼籲賴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用更大的民主,化解民主的紛爭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11月19日(週三)下午1點由會長賴中強、副會長張信堂、周婉窈偕同本會幹部拜會民進黨中央黨部,呼籲賴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用更大的民主,化解民主的紛爭」。並於下午1點45分舉行記者會,說明拜會經過、呼籲賴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的五點理由,並向朝野政黨提出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的原則建議。
參考李前總統先例,以國是會議化解紛爭,凝聚改革動力
「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未來希望一起匯聚更大的力量,守護民主台灣。」這是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賴總統隔天的呼籲。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指出,立法院再次惡修《財政收支劃分法》,然而,憲法法庭已然癱瘓,再次罷免已不可能,國家財政益形嚴峻。回顧李前總統任內,1990年國是會議達成「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回歸憲法」、「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等共識,李前總統藉由國是會議成功凝聚國人共識,突破黨內保守勢力的阻擾,成為台灣民主改革的助力,此一前例,值得賴政府參考。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昨日已說明立法院再次惡修《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嚴重性:「2026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 3兆350億歲出,已經舉債了3,000億元,如果依照上周五通過的國民黨版的《財劃法》,擴大計畫型補助地方,中央政府必須再多舉債2,600億元,會達到5,600億元舉債規模。這已經完全超出、也違反了《公共債務法》第5條15%流量的管制。如果硬逼中央政府編出這樣的預算,就是違法的政府,編出來的就是違法的預算」「若要中央政府自行刪除原來其中相關預算,難道要刪國防預算嗎?難道刪科技預算嗎?或者是公共建設預算,或是社福預算,或是教育預算,或是治水預算?立法院有能力負起這個責任嗎?」
面對此一嚴峻情勢,我們呼籲賴總統廣納雅言,慎思如何「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並呼籲賴總統優先推動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先以總統統籌國家大政方針的全局視野,讓全體國人理解當前國家面臨內外情勢的整體財政需求與困難,廣邀各界會商形成國人多數意見,再以總統協調五院的高度,懇切溝通,說服各界採納財政國是會議結論。
五點理由,總統有必要召開財政國是會議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會長賴中強說明建議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的五點理由:
- 因應《財劃法》再次修正,避免政府因屈從藍白黨人的無理補助要求,違反《公共債務法》15%舉債上限,違法超額舉債,遭國際信評機構調降台灣主權信用評等,影響企業與銀行籌資,損害企業勞工、股東與全體國民經濟利益。
主權信用評等是一個國家信用品質的重要指標,用以反映信評機構對該國政府能否完全且準時償還債務的能力及意願的評估。2025年9月12日,惠譽把法國主權信用評等從「AA-」降為「A+」。原因即為:法國總理貝魯的440億歐元財政撙節方案不獲國會支持,惠譽指出,法國國民議會表決結果,使貝魯在2029年將赤字降到符合歐盟規範的(GDP)3%的目標難以達成。
根據國際三大信用評等機構的最新報告,台灣目前的主權信用評等為 AA3(穆迪)、AA+(標準普爾)和 AA(惠譽),展望均為「穩定」。如果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真的超出或逼近《公共債務法》15%上限,信評機構必須重新評估台灣政府「能否完全且準時償還債務的能力及意願。」
一旦國際信評機構調降台灣主權信用評等,直接影響,將是政府發行公債的利息成本上升。又因為公債利率是企業與民間借貸利率的參考指標,公債利率上升會影響整體市場利率跟著走高。進而影響企業與銀行籌資成本、擴大利息支出,損害企業勞工、股東與全體國民經濟利益。
- 因應《財劃法》再次修正,避免地方大幅膨脹的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排擠各項國民社會福利給付。日前卓榮泰院長已指出:「長照0、0-6歲國家養、生育給付每胎補到10萬等計畫,甚至勞健保的撥補,都會因為財劃法修正案掏空中央政府,難以執行。」青年人更關心:近年來政府擴大租金補貼、學費補助與學貸減免等重大政策,是否無以為繼?
- 因應健保財務缺口、勞保潛藏負債、公務員與教職員退撫基金撥補等四大社福財政難題。
全民健康保險與勞工保險是影響國民人數最廣的社會保險制度,全民健保估計每年有700億元的財務缺口;勞工保險潛藏負債13.5兆元,2020年以來,政府每年撥補200億元到1300億元。又公務員與教職員退撫基金,因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實施個人專戶制,導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發生的財務缺口,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規定應由政府分年撥補。以上四大社福財政難題,冰凍三尺,雖非一日之寒,但本於社會安全制度永續之原則,政府必須籌畫因應方案。
(四)因應《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預算條例》,包括「台灣之盾」(T-Dome)所需之財源。
又媒體報導包括攻擊型無人機、無人艇、台版鐵穹防空系統在內的《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預算條例》,預計分七年編列,總預算規模高達一兆元,平均每年需要1428.6億元。
(五)因應長照3.0、國民年金、社會救助、家庭照顧假等新社福改革,所需之財源。
《財劃法》修正,應各退一步,追求中央、地方與人民三贏
賴中強並指出,《財劃法》修正,朝野應各退一步,追求中央、地方與人民三贏。針對去年《財劃法》修正,傅崐萁從中央挖走的四千多億元,建議朝野以「一千億留地方」「一千億還中央」「一千億應撥補:勞健保及公教退撫基金財務缺口」「一千億新社福:用於長照3.0、國民年金至少八千、社會救助與家庭照顧假等新社福改革」。如果以上財源尚且不足,應考慮一併推動賦稅改革並修法適度放寬政府年度舉債上限。
至於《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預算條例》等特殊國防支出,考量台海軍事力量的平衡,中國解放軍2027年建軍百年的整體情勢,確實有必要於中短期內完成,建議應以「排除年度舉債上限」之方式特別立法,但基於財政健全之考慮,仍應計入累計公共債務未償餘額。
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的提出,不妨礙財政國是會議的召開
賴中強強調:雖然行政院已宣布將於本週四院會後提出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然而,院版的提出不妨礙更周延地聽取各方意見,且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及整體財政健全方案尚且涉及勞健保財務、年金制度、國防預算與新社福財政需求。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慎重建議賴清德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廣邀中央、縣市、鄉鎮三級政府之首長、財政主計官員、衛生社福及相關部會官員與民意代表,各政黨代表,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青年與學生代表,以全國各界會商,討論《財劃法》再修正、勞健保、年金、國防及新社福需求之財政規劃,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甚或適度放寬每年15%之舉債上限。財政國是會議討論結果,有把握形成國人多數支持方案,就向國會提出,放手推動。若無法形成多數支持方案,那也讓國人知道問題在哪,未來幾年該努力的方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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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伴盟體檢性別友善廁所:35.9%拿到環境部補助,全台抽查卻僅3.4%符合環境部自訂標準!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環境部去年宣示投入新台幣2.8億元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目標五年內將全台性別友善廁所數量翻倍。然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籌組的「好所在工作團隊」今日發布最新調查報告指出,實際走訪全台149座環境部列管的性別友善廁所後,發現亂象叢生。扣除設計嚴重缺失者,僅剩三成多勉強符合基本原則;若嚴格檢視隱私與安全指標,合格率更崩跌至 3.4% 。調查更發現名單中充斥著「幽靈廁所」與佔用無障礙空間的「假友善」廁所,顯示政策執行嚴重「重量不重質」。
預算到位,品質卻沒到位
環境部提出的「倍增方案」強調性別友善廁所應達到「平等、理解、隱私、安全、尊嚴」五大核心價值。然而近年來相關負面新聞頻傳,多源於設計不良導致使用者尷尬或困惑。為體檢政策成效,伴盟邀請紅絲帶基金會旗下台北紅樓部屋、桃園部屋、新竹風城部屋、嘉義諸羅部屋,以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南部辦公室教育小組,共動員 44 位調查員,針對環境部列管的性別友善廁所進行實地調查。
五項關鍵指標檢測是否為性別友善廁所,結果只有35%
調查團隊比對環境部名單並抽查 149 座廁所,結果顯示除有按地址卻找不到的「幽靈廁所」外,亦有完全不符合性別友善概念者。最終僅 54 座(約 35%)符合基本要求。
好所在工作團隊提出五項關鍵指標如下:
一、不分性別均可使用
此為環境部倍增方案對性別友善廁所的明確定義。不合格 5 座。
二、不得佔用無障礙或親子廁所
無障礙與親子廁所原本就無性別區分,但並非因此即可宣稱為性別友善廁所。佔用反而壓縮原使用者空間,應立即移除掛牌。共有 15 座不合格。
三、傳統男女廁改建時應同步改建
若僅改建男廁、保留女廁,女性多會顧慮而減少使用性別友善廁所,實質上仍是男廁;若僅改建女廁,則排擠壓縮本就匱乏的女廁空間。此項有 11 座不合格。
四、應具備可辨識的性別友善廁所標誌
環境部「倍增方案」預期達成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增強公眾對性別友善廁所的理解與接受度。若無法辨識,則無法達到倍增方案溝通目的。共有 44 座不合格。
五、小便斗必須具備完整隔間
確保隱私、安全並避免尷尬。不合格 13 座。
綜觀上述指標,目前名單中仍有大量濫竽充數、不當挪用、缺乏隱私措施的情況。這 75 座不符規格的廁所不應列入名單,環境部應立即下架,誠實面對目前性別友善廁所數量「非常骨感」的現況。
挑選14項指標進行檢視:合格率只有3.4%
若進一步依照環境部「倍增方案」中的具體指標(如:廁間門板無縫隙、設有性別友善廁所理念說明牌、設有緊急求助鈴、提供清潔液等)進行檢核,全數符合規範的廁所竟只剩下 5間,換算合格率不到 3.4% 。
好所在團隊指出,這 14 項指標並不算嚴格,已排除許多難以檢測或較具主觀性的指標(照明、清潔、反偷拍檢測等),合格率卻依然低落,顯示制度性問題嚴重。
防偷拍關鍵:廁間隔板必須貼地
因反跨群體多年來將廁所作為攻擊跨性別者的主要場域,因此隱私與安全更需被重視。調查發現,最常被忽略的是「搗擺」(隔板)下緣與地板的距離。倍增方案僅提及需「頂天」,卻未對下緣提出明確規範。
因此本調查採用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參考手冊》之建議標準:隔板應與地面無縫銜接,以確保防偷拍安全。
理解第一步:設置理念說明牌至關重要
另一項被普遍忽略的指標是廁所內外的「性別友善理念」說明牌。多間式廁所中,僅約 55% 有設置說明。調查員現場觀察也發現,民眾經常對性別友善廁所感到困惑、不確定是否能使用,或家長不知道如何向孩子解釋其意義。這些觀察都指向:設置理念說明牌對引導社會理解至關重要,尤其是一般人習慣傳統男女性別二分廁所,新的廁所設置需要有充分溝通和說明,避免民眾困惑與不安。
紅絲帶基金會林俊宏:需要提升社會理解,而非只掛上標示
財團法人紅絲帶基金會副秘書長林俊宏在會中分享參與調查計畫時的觀察,發現民眾對於性別友善廁所的認知普遍仍模糊,甚至存在嚴重誤解。例如很多民眾站在門口猶豫:「我到底可不可以進去?這是什麼?算了,我還是去找別的廁所好了。」這再次凸顯說明牌的重要性。
林俊宏表示:「我們必須讓社會大眾理解性別友善廁所的核心,是友善、是包容,是拆除不便的圍牆。」政策推動不應僅止於硬體,更應強化社會對話與公眾教育。
熱線蔣書弘:跨性別者能順利、安全如廁,是奢侈的期待
同志諮詢熱線常務理事蔣書弘也參與了本次調查,他分享對跨性別者來說每一次的如廁,都是一場挑戰。「我該去男廁還是女廁?」「最好整個廁所不要有人」、「還是我先忍一下?」、「還是我到遠一點的地方上?」「我要用小便斗還是隔間?」、「我的聲音會不會被識破」……諸如此類的千百個疑問是跨性別者每次踏入廁間的心情;甚至有跨性別者隨身攜帶精神科醫師證明以備不時之需,聽了讓人心疼。為了上個廁所,真需要這樣嗎?
在壓力緊繃的如廁經驗下,性別友善廁所對跨性別者來說,聽起來是個不錯的選擇。然而性別友善廁所的設計不良,尤其是挪用無障礙廁所,對跨性別者來說使用時也備感壓力,「跨性別者會擔心門外有人等候,自己佔用了『有需求的人』的廁所,但明明自己也是有需求的人。」
書弘分享,自己曾經被清掃人員指責「無障礙廁所是給需要的人使用」,因此特別有感於性別友善廁所不只應該加強硬體設備,清潔人員的訓練也應該納入重點工作。
伴盟三點訴求:下架不合格廁所、公開補助流向
調查中最啟人疑竇的是:過去六年環境部宣稱已補助 224 座性別友善廁所,等於名單中有 36% 領有補助;但合格率竟僅約 3.6%。好所在團隊致電環境部要求補助名單,環境部卻表示「沒有資料」;要求其說明列入標準時,環境部也回覆「目前沒有任何機制」,地方政府提報即可入列。
對此,伴盟提出三項嚴正訴求:
- 誠實面對,下架濫竽充數者: 環境部應立即盤整現況,將幽靈廁所、濫竽充數的廁所、以及不當挪用無障礙和親子需求的廁所踢除,誠實面對性別友善廁所就是不足的現況。
- 先有完善檢測機制,再談增加數量: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四間合格的多間式性別友善廁所全部位在新北市,顯示新北市其自 2021 年推動的標章制度與明確檢核標準具成效。好所在強調,「倍增計畫」內容原本就有涵蓋「性別友善標章認證機制」,然而環境部卻在還沒有訂出認證機制前,就先急著倍增廁所,這也是造成亂象的原因。針對現有及未來新增的廁所,環境部應依「倍增計畫」訂出標章、指標與檢核方式,逐一檢測並要求限期改善;不符標準者應追回補助款。
- 資訊透明化: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環境部應主動公布獲得補助的廁所名單與地點,並承諾公開五年倍增計畫2.8億經費流向,供全民監督 。
伴盟強調,性別友善廁所立意良善,但絕不能淪為政府妝點門面的數字遊戲。唯有同時重視硬體設計與社會溝通,方能真正落實「不遺漏任何人」的政策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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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衛福部醫美《特管辦法》草案 北市醫師工會回應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衛福部日前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擬將光電治療、針劑注射等醫美處置納入更嚴格管理,未來必須由完成 PGY(畢業後臨床醫學訓練)並修畢 32 小時課程的醫師才能施作;醫學美容手術則限定由外科系專科醫師執行
上開草案不只對醫美產業,也對整體醫療人力生態影響甚鉅,並非僅限特定領域,工會對此亦有相當之討論與評價。倘若草案上路,首當其衝的是過往畢業逕直投入醫美產業的醫師,可能必須重返醫院進行兩年之PGY訓練,若未有銜接期間的配套,除了勉強部份醫師接受未必與醫美安全相關之臨床負荷,對於醫院教學行政而言亦是陌生的挑戰與成本,強摘的瓜不甜莫過於是。
綜觀本次公告草案,除將進行醫療美容之初階門檻訂於PGY訓練以外,也將醫美手術劃分類型並授予特定專科具有執業之權限,背後邏輯自然是基於提升醫美病人安全之意識,但仍必須面對多重質疑,例如過去爆發重大病安疑雲者並非未經專科訓練之醫師。在推動限縮政策同時,衛福部自然應對以下內容提出服眾之數據佐證,包含過往未完成PGY而從事醫美者人數、非外科系與未具PGY資格之醫師涉及醫療事故比例及調查等。
若本次修法核心關懷在於病人安全,衛福部顯然在草案挑起醫界敏感神經同時,更應拋出不僅是直覺的實證基礎,避免淪落「修理小孩給外人看」的疑聲,也能夠回應外界「為鞏固臨床人力關閉『直美』大門」的奚落。而究竟醫美工作有何致命之吸引力,又或者醫院工作如何刀口舔血,致使逃離醫院者如過江之鯽,盼望在本次修法塵埃落定時仍能是大眾有心探究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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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中油三接連環爆出的預算浮編疑雲 呼籲暫緩招標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中油三接連環爆出的預算浮編疑雲後,台電四接防波堤及圍堤造地工程隨即於11月18日開標,但因投標廠商家數未及三家,已確定流標。對此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意見如下:
1.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中油三接連環爆出的預算浮編疑雲宛如放大鏡,除了驚訝於虧損中的國營事業仍如此財大氣粗,更讓國人同步發現台電四接即將要進行高達435億、單一海事工程最大標案,不但可能由同一家營造公司得標,也可能面臨預算重新被公眾嚴格檢視的問題。
王醒之指出,在這樣的政治氛圍下,加上協和電廠爆發嚴重土壤污染問題,陸域開發行為必須全數暫停,照常理來說為了避免爭議擴大,四接工程標案通常會暫緩「避風頭」,但顯然台電完全沒有這個打算,不但一手針對海域工程繼續開標,另一手持續要求基隆市政府同意其「草率版」的土壤整治計畫以推動陸域相關工程,打算同時吃「海陸全餐」海域陸域一次開發。
王醒之批評,台電此舉是「用工程綁架決策」,不但完全忽視基隆在地民意,更企圖透過工程標案造成既定事實,壓縮未來可能有替代方案的迴旋空間。他怒指這已經不只是「尾巴搖狗」的荒謬,更是以末梢神經「向上管理」中樞神經的作法。
王醒之說明,該工程標案昨(18)因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流標後,第二次開標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三家廠商的限制,廠商家數將「由招標機關決定」,台電將於一個月後捲土重來。王醒之呼籲經濟部應該要拿起決心,暫緩此工程,趁此機會好好整頓這兩頭「管不動」的國營能源巨獸,同時重新檢討中油台電搶建天然氣接收站的亂象。
2.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協和電廠已在今(2025)年9月被列為土壤污染整治廠址,依法禁止包含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在內的土地利用行為。協和四接防波堤及圍堤造地工程,主要施工地點雖位於海域,但併入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辦理環評;且機具進場、物料堆放、人員進駐等,均可能利用土壤污染管制區土地;若利用廠內土方填海,更可能造成污染擴散;況海域施工,亦可能干擾陸域土壤整治工作的進行。台電先應提交完整的土壤污染整治計畫,而非在土壤污染未完成整治前,貿然動工。
蔡雅瀅呼籲台電不要匆匆忙忙招標,要從從容容等土壤汙染整治完成再整體處理,否則海事工程先做,等於頭洗一半;況且很難想像可以完全不用到土壤汙染整治場址的土地,騰空進行海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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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前去貝倫參與COP30,邀請日、韓、澳代表討論亞太碳定價與能源轉型展望
(圖/「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講者合照,左起為趙家緯、劉哲良、權京洛、田中健 (照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提供)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第三十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締約國大會(COP30)正在巴西貝倫舉行,正式會議與會者超過5萬6千名,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也於11月10~16日間前去貝倫現場,主辦「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Navigating Geopolitical Turbulence with Effective Carbon Pricing in East Asia)以及「亞太能源轉型展望」(Advancing the Energy Transition Toward Climate Target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兩場論壇,邀集來自日本、韓國、澳洲、台灣等七位專家,共同針對落實台灣減碳新目標極為關鍵的碳定價制度與能源轉型分享各國最新動態,交流經驗,擬定共同合作進程。
慎防免費核配、浮濫國際碳權損害碳定價效力
於11月12日在大會藍區亞洲氣候解方館舉辦的「地緣政治動盪下的東亞有效碳定價」中,首先由日本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Japan)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田中健(Ken Tanaka)分析日本正在推動的GX-ETS,其指出目前制度有三大問題:缺乏「清楚與國家自主貢獻(NDC)相銜接的總量上限」、「僅訂定碳價上限卻未訂定與國際淨零路徑一致的價格下限」、「寬鬆的免費核配」。因此WWF Japan藉由日本氣候倡議此合作計畫,集結了超過兩百家企業連署,要求碳定價應參考IEA建議的2030年每噸130美元為目標,而收入則應優先支持難減部門、中小企業減碳還有緩解一般民眾轉型負擔。
而南韓Plan1.5 的計畫總監權京洛(Kyungrak Kwon)指出K-ETS雖涵蓋約七成以上的國家排放量,但由於配額過剩、經濟成長放緩與大量使用便宜的國際碳權,市場碳價長期停留在每噸約6美元,是主要碳市場中最低的水準,價格太低,企業沒有減量誘因。而韓國政府估計,制度運作前兩個階段累積的超額核配高達一億四千萬噸,約等同全國排放量的兩成,部分大型企業甚至靠出售免費取得的配額獲取暴利,成為國會與社會輿論批評的焦點。
針對明年要啟動的第四期排放交易,其迫使政府設定與NDC相符的總量上限,取消過往超額核配,使其無法延續用於第四期,促使電力部門的免費核配比例須從2026年的90%降至2030年50%。權京洛更指出依據韓國的經驗,允許國際碳權使用率達到5%,但其八成國際碳權來自爐灶計畫,減量效果可能被大幅高估,更凸顯「廉價碳權」削弱國內減量誘因的風險,呼籲應將國際碳權使用條件大量限縮。
而在臺灣經驗上,參與碳費制度設計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劉哲良博士則分享如何藉由分析碳費對於企業與電價的影響,化解企業反對與民眾疑慮,並指出在優惠費率搭配自主減量計畫的設計下,有九成以上的排放源都提送的自主減量計畫,而這些自主減量計畫中的減碳措施,可創造數千億以上的淨零投資。
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援引歐洲Sandbag智庫的估算,若無碳費時,台灣要付出給歐盟的碳關稅約達4億歐元,但若碳費可訂在1800元水準時,則可將碳關稅縮減至1億歐元左右,顯現積極碳費,方可避免超過一百億台幣的關稅流失。而台灣討論碳費時,常援引日本、韓國跟新加坡的制度經驗,但本次論壇中日、韓專家分享的觀察,包括過量免費核配、國際碳權浮濫等,卻是台灣制度設計上較少討論者,故應藉此機會汲取經驗,確保台灣碳費設計的完整性,否則失效的碳費,將無法達到原定2030年減量3000萬噸的效果,台灣亦無法達成減量目標。
「亞太能源轉型展望」講者合照,左起為金多恩分析師、懷特博士、大林美香執行長、趙家緯總監、主持人黃一展顧問(照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提供)
亞太地區共作,加速能源轉型推動
在碳定價論壇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則於11月15日在由世台聯合基金會(STUF United Fund)於綠區設置的永續行動館,邀請多國專家分析韓國、澳洲、日本與台灣的能源轉型進程與挑戰。
韓國氣候解決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SFOC)的金多恩(Daun Kim)政策分析師則指出雖然新成立的氣候與能源部將2030年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由70GW提升至100GW,但若無法化解光電與風力的場址審查過程的瓶頸,將難以達到此目標。其指出在光電上,韓國現在規定案場設置需在離住宅或道路一定距離之外,平均距離限制為三百公尺,最遠為一公里遠,此法規導致全國可設置光電的場址縮減了6成以上。而光電可跟許多土地利用項目相結合,但僅是由於地方政府不願意肩負起各類細緻行政審查的責任,才一直沿用此類距離規範,故其短期間優先努力目標便是改變此規範。
而在韓國離岸風電發展,最大的障礙則是國防需求區域的空間規範衝突,現在由於此海洋空間未能清楚規劃,導致超過 25 GW 的離岸風力專案在處於審查程序中,遠遠超過韓國設定2030年離岸風力14.3 GW的目標,而這就是明年開始施行的離岸風力促進法需優先解決的問題。
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學永續未來研究所所長懷特博士 (Stuart White),則強調澳洲雖然土地利用不如日韓台吃緊,而屋頂光電普及率更已是全球第一,再生能源於電力結構佔比也達到40%,但仍因長期作為化石燃料出口國,在國內形塑的政經結構之下,氣候與能源政策仍是高度政治性的議題。懷特博士分析澳洲當前能源轉型挑戰包括分散式能源整合問題、能源效率和具有調度彈性需求管理措施的投資不足、天然氣基礎設施的鎖定效應阻礙了電氣化進程等。
而要化解這些挑戰,則需要一方面要藉由新的電力市場設計,讓消費者更舉有選擇權,因此可發揮需求面管理方案的彈性調度潛力,且若要大規模佈建車輛到電網(V2G)亦可提供大量儲能資源。而屋頂光電上,跟台灣不同,目前澳洲屋頂光電都還家庭為主,接著需要以工商業場為推動目標。而隨著全球化石燃料需求量降低,澳洲需尋求替代方案,如何發揮出口再生能源的潛力,亦是該國轉型重要課題。
而日本再生能源研究所大林美香女士所長,則強調對於日本而言,再生能源相較於新設與既有的傳統能源選項,都是較具成本效益的選擇。而在核電議題上,其強調日本民眾並不贊成核能產業,現在核電重啟使用,是與商業、政治和金錢考量相關,而現在對於SMR或新建的核電廠,那需要龐大的資金。
而日本再生能源研究所本身所提出的未來十年電源規劃,則是建議再生能源佔比於2035年時應提升至80%,除了光電要由目前的100GW左右提升至280GW外,更需要佈建45GW左右的離岸風力。針對離岸風力上,進一步提出東亞各國針對離岸風力供應鏈共同合作的構想,其指出對開發商和風機製造商來說,至少需要每年 3 到 5 GW ,才可具有商業化規模。若韓國、日本、台灣可以就施工船、風機零組件等共同合作,更有助於三國達成離岸風力發展目標。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則指出除了減碳目標以外,能源轉型對台灣的重要性還包括維持企業競爭力跟增進能源韌性。依其分析,2030年時台灣企業綠電需求超過七百億度,是2024年綠電供應量的兩倍以上。且若台灣2035年時再生能源佔比可以達到60%,則不僅可將2035年減量目標加嚴至52%,亦可將進口能源依賴度降至74%,有助能源安全。
但由於社會接受度之故,光電設置速度已達到七年來最低,近期光電環評修法將進一步延緩此發展。趙家緯建議一方面要針對光電環評再進一步提出較為簡便的審查項目規範,減少光電環評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則呼籲半導體業、AI資料中心業者不應只是以綠電購買者的心態自居,而應共同提升再生能源社會接受度,方能重新提振能源轉型的速度。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本次除主辦該兩場論壇外,亦應邀擔任亞洲氣候解方館「再生能源支持新興科技發展」(Tech World 2.0: Powering Up with Renewables)的與談人,和北美團體Stand.Earth與IEEFA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nstitute for Energy Economics and Financial Analysis,IEEFA)代表共同討論AI與半導體能源需求的議題。除了論壇講座活動外,趙總監亦於11月15日參與人民氣候峰會遊行,與數萬名關心氣候正義與原住民權益的民眾走上貝倫街頭,敦促氣候峰會具體進展。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將在舉辦11月26日晚上7點於左轉有書舉辦「全球氣候大交工,台灣該如何回應:COP30峰會觀察」講座,分享對於本次峰會的觀察。本場講座的三位講者,首先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趙家緯總監,從整體視角解析貝倫的談判脈動與最新議題走向;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創會陳惠萍理事長,將分享如何透過公益機制發展再生能源,推動能源自主與社會共享,並提出女性與青年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林子倫副教授,則從全球治理與淨零策略視角,解讀 COP30 的國際情勢,並與台灣政策經驗對照。
三位講者將共同帶領我們思考,COP30進入全球氣候與淨零政策快速變動之際,全球及台灣應如何調整自身定位、加強行動動能,並與世界共同邁向具體氣候行動作為與氣候正義,回應這次COP30 「Mutirão・全球交工」的核心精神,也將COP現場帶回台灣。
「全球氣候大交工,台灣該如何回應:COP30峰會觀察」講座分享交流會議 (照片由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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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47集|隔離、污名與壓迫 《大風之島》上的堅韌生命
文 / 吳桂芳
榮獲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與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提名的《大風之島》,導演許雅婷從大學作品《樂生活》開始,許雅婷手持攝影機走進樂生療養院,紀錄因漢生病而被強制隔離的院民生活,記下跨越 20 年的生命故事與強韌的抗爭。
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大風之島》導演許雅婷,分享他的親眼見證:樂生院民如何在捷運機廠的選址中被迫遷移?這群長者們,如何用他們的堅韌與尊嚴,奮力對抗再次被排除的命運。
穿越時空的歌 樂生〈金包銀〉
許雅婷與樂生院民建立了長達二十年的「超越時空的友情」,其中院民黃文章的故事貫穿了她整個紀錄過程。片頭以黃文章改寫的〈金包銀〉開場,許雅婷說,這首歌幾乎就是黃文章的自傳,如同他在歌詞中寫下「人是好命囝,阮佇咧樂生院」,以歌聲表達他的控訴。
許雅婷回想,20 多年前初次到樂生拍攝時,黃文章是她遇到的第一位受訪者,他唱的〈金包銀〉在當時留下深刻印象。多年後,黃文章因失智與疾病逐漸衰弱,仍反覆哼唱這首歌。
許雅婷說:「對我來講,這首歌貫穿了我認識他的過去跟現在」,對她而言,〈金包銀〉不僅是紀錄片的開場旋律,更是她拍攝樂生、理解院民生活的起點,也成為貫穿長期紀錄歷程的重要軸線。
翻轉弱勢刻板印象 院民的堅毅生命
黃文章在進入樂生之前,曾在高雄的糖廠工作,後來因漢生病明顯的身體病徵,約在十八歲時被送入樂生。許雅婷回憶,第一次見到黃文章時,他的四肢殘缺、兔眼與塌鼻等病徵,讓她立刻理解漢生病對院民身體與生活的影響。
許多院民在年輕時來到樂生,他們可能只是在街上行走,甚至來不及與家人道別,就從台灣各地被帶到人生地不熟的新北新莊集中隔離。再加上漢生病帶來的身體受損與病痛,媒體往往將院民塑造成需要被幫助的弱勢群體。
然而,這種刻板印象在許雅婷與黃文章的交流中被顛覆。黃文章展現出非常堅毅的性格,他從不認為自己是弱勢,也不接受被迫犧牲的命運。許雅婷回憶,他常常指著報紙批評政府官員是「王八蛋」,絲毫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被犧牲的一方。
因為疾病的汙名化和政府延續錯誤的殖民政策,院民們從年輕到老年,一生幾乎都在樂生,與社會隔絕,長期面對偏見與身體困境。經歷數十年後,院民們好不容易適應了生活,卻在晚年因機廠選址政策關係,再次面臨被迫遷移的挑戰。院民們一次又一次面對衝擊,並未選擇隱忍吞聲、默默承受,多次勇敢站出來對抗政府,持續捍衛自身權益。
一人團隊建立的信任與親密感 共同完成的紀錄片
作為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得主、並入圍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的作品,《大風之島》的製作團隊規模極小,很多時候幾乎都是由許雅婷一人獨自完成拍攝。之所以採取這種極度精簡的模式,部分原因在於,拍攝初期許雅婷對整個紀錄長片的完成與結束時間並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有一個使命感驅動自己持續拍攝,在這漫長且充滿不確定性的工程中,她很難要求團隊成員在毫無方向的情況下持續投入。
更重要的是,單人作業的方式能讓她維護與院民之間長久建立的親密感與信任。許雅婷解釋,影片中許多非常私密且動人的瞬間,如果輕易讓其他攝影師或收音師介入,會打破院民與她一起拍攝、一起生活的相處形式,更不想讓「共同完成」變成「拍攝者和被拍攝者」的關係。因此,即便後來取得資金,許雅婷仍選擇單人拍攝,確保捕捉到的畫面與情感連結不受干擾。
抽離與客觀:如何成為說故事的人
長期深度參與,使抗爭紀錄片導演在面對公權力衝擊與院民的生命故事時,情緒往往會出現波動。20年前的許雅婷拍攝的《樂生活》,著重於院民的日常生活,當時她就在構思,未來如果有能力,她想向大眾完整述說樂生的故事。不同於以往樂生療養院題材常出現的二元對立,許雅婷希望剖析樂生的社會結構,從政策面、社會面、民主面,系統性的述說樂生的故事。
對此,許雅婷必須從院民們的親密關係中抽離,才能完整的看待樂生療養院。她透過書寫與提報,不斷在客觀與主體之間切換,將自己定位為一個說故事的人。
許雅婷表示,雖然拍攝現場多數時間只有她一人,但有後期的製作團隊,才能協助她將個人且私密的素材,轉化為具有宏觀與客觀性的故事架構。許雅婷希望作品能穿透台灣社會與歷史,即便從國際視角出發,作品也具有民主、政治與社會意義。團隊歷時約五年的故事架構整理,才完成《大風之島》。
紀錄者 vs. 參與者的掙扎 在灰色地帶的拉扯
許雅婷回憶,20年前拍攝《樂生活》時,作品獲得了許多支持,也讓她有機會出國進修,但她同時感到挫敗,她說,自己透過拍攝成就了未來,卻無法改變院民所面臨的社會困境。
在每次拍攝過程前,許雅婷經常面臨紀錄者與參與者的身份抉擇,過於靠近會被質疑是在宣傳,太遠又可能失去真實感。她指出,《大風之島》的拍攝距離隨著時間逐漸拉近,從固定架設到手持跟拍,特別是聲援學生人數減少後,她作為紀錄者被推到前線,甚至在迫遷事件中需要抉擇是否介入。
她坦言,在這個灰色地帶沒有標準答案,但實際面對激烈迫遷抗議時,許雅婷認為「身為一個人,你必得要站在對的位置去保護他」。後期剪輯階段,她投入大量心力整理身為紀錄者和參與者的掙扎,讓觀眾既能理解院民的視角,也能感受事件全貌,呈現出真實且多層次的抗爭與生活故事。
將故事鏡頭朝向阿公阿媽們 與他們共同成長
《大風之島》中有一段片段,許雅婷詢問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李添培:「樂青(青年樂生聯盟)的想法會與你們不一樣嗎?」、「抗爭會讓你們為難嗎?」李會長表示,他已付出生命中最大的努力,為院民與家園奮鬥,也因健康狀況有些力不從心。這時,院民藍阿姨接上這份責任,她以理想性與熱情延續運動,展現樂生運動的群體力量,當一個人累了,另一個人接上,像浪濤一樣不斷接力。
許雅婷將這段對話放入影片,凸顯院民們始終是紀錄片的核心,他們的生活、情感與堅持,是運動持續的力量;樂青則以配角呈現,既支持運動,也不搶走院民的主角地位。
20年來的拍攝歷程中,許雅婷曾一度想要放棄。多年後回到樂生,她發現似乎空間、歲月、院民都變了,但他們看鏡頭、與她對話的方式,依舊如年輕時一樣。阿公阿媽即使歷經歲月與挫折,仍保有堅毅與生命力。
最終,許雅婷帶著攝影機回到這個小小位置,她回顧未完成的使命,也從中汲取力量。她強調,每次拍攝都是自我挑戰,也是學習。真正的能量來自院民們的堅持,而她的任務,是挖洞架橋,讓大家看見他們的光芒與生命力。同時,她也從他們的生命力量汲取勇氣,面對挫折仍能前行,並透過攝影與說故事,將他們的堅持與熱情傳遞出去。
官僚是最大的暴力
許雅婷在2006到2007年間,跟隨熱心青年和自救會參與許多抗爭,也曾造訪過許多政治人物的官邸與辦公室。然而,到了2017年之後,多數會議已成為體制內的例行程序。
表面上看似公共討論,但許雅婷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一種無形的暴力。不同於過去樂生抗爭曾面對的實質身體暴力,今日的官僚體制以更隱蔽、更加制度化的方式施加壓迫,包括人情間的權力操控、弱勢者在會議中被排除與壓制。這些現象乍看像是「溝通不足」,但實際上,是權力者自認掌握至高無上的控制,拒絕因應院民需求調整政策,只追求制度順利運作的無形暴力。
自救會成員為了保有家園,努力參與每一場討論,卻往往被安排在會議最角落的位置,輪到他們發言時,甚至會被惡意關麥。同時,官方也刻意區別對待院民,例如只對願意配合政策的院民提供交通補助、會議餐盒、瓶裝水等。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累積起來卻構成了一種無法言說,卻無時無刻存在的排擠。
20年前,公民能夠進入會議拍攝,直接紀錄院民的發聲與抗爭;但20年後,許雅婷卻無法帶攝影器材紀錄會議狀況。她指出,雖然台灣的民主制度看似完善,公共議題卻無法被完整呈現。這其中存在制度的限制和權力關係對弱勢者的隱性壓迫。
這凸顯了台灣民主制度下的諷刺,制度看似完善,但無形壓力依然存在。而紀錄片所能呈現的,只是冰山一角。背後的權力操控與弱勢掙扎,難以完全呈現,卻真實存在於院民的日常生活中。
樂生園區即將成立 要放入什麼記憶與歷史?
2026年樂生園區即將成立,許雅婷表示,已用盡各種方式,希望讓院民們的故事成為園區展覽主軸。但,遺憾的是,官方至今尚未給出具體的承諾,樂生園區的展覽內容應該如何呈現、保留那些回憶,似乎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許雅婷強調,樂生故事的價值涉及人權、政治與社會。樂生園區的意義超越了單純的醫療人權,也承載著殖民時代的污名化、錯誤政策的延續,更重要的是院民們在抗爭過程中,真正實踐的民主。她相信,這個博物館不應只屬於數千名漢生病人,而應該是數千萬人,包括漢生病人、醫護專業者以及所有參與運動的年輕人的集體記憶。
院民們的力量,在過去二十年的抗爭與訴訟中展現得淋漓盡致。為了保留家園,他們用自己的聲音與行動,透過影像講述自己的故事,這是一個充滿人覺醒的歷程,也是一個充滿社會覺醒的地方。
生命韌性:用身體爭取民主
許雅婷表示,自己在中年時曾面臨許多人生困境,有時甚至覺得有些事情過不去。但當她看向院民,他們只是自嘲地說「太慘了」,便輕鬆釋懷。在院民們身上,許雅婷感受到一種韌性,但這種韌性並不是說說而已,也不是「努力就好」的口號,而是一種從生命深處自然流露的真實力量。
院民的生命中承載家人離棄、歧視、錯誤的政策及社會結構的不公等痛苦。無論他們做了什麼,始終只會被視為「病人」。許雅婷舉例,即便李會長發言時充滿聰明與決斷力,社會上大部分的人也都只是把他當成病人看待。許雅婷批評,這種不公平是真實存在的,不是因為院民不努力,而是整個社會結構和錯誤政策造成的。
許雅婷點出,院民們二十年來的抗爭,除了守護家園,更是因為他們相信民主。她相信民主不是投票而已,而是當你有一個想要捍衛的東西時,民主制度下,能夠透過不停地表達、讓別人參與討論,爭取改變的機會。每一位院民都用自己的身體、語言、各種表達等方式,以親身實踐來告訴所有人,這才是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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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潛艦國造之外的戰場:解析北京在話語空間的布局
(圖片來源:Photo by Ibrahim Boran on Unsplash)
文/葒燁(時事評論員)
台灣自主打造的首艘潛艦「海鯤號」成功下水,象徵我國防衛工業能力的重大突破。然而,這項工程不僅展現技術實力,也成為中共對台認知戰的焦點。北京深知潛艦國造的戰略與心理象徵,於是透過輿論滲透、假訊息與政治操作,企圖削弱台灣社會對國防自主的信任,並動搖民眾的安全信心。
海鯤號亮相以來,中共官媒與網軍系統接連散布「潛深不足」、「噪音過大」等言論,以假專業之名行心理滲透之實。這些內容透過社群媒體滲入台灣輿論場,試圖塑造「潛艦國造無戰力」的印象。背後目的並非討論技術,而是打擊民眾對政府與軍方的信任。此外,北京刻意將潛艦議題政治化,操作「內部分裂」。宣傳口徑從「潛艦是選舉工程」到「圖利特定廠商」,將國防議題包裝成政黨攻防。這種論述透過親中媒體與匿名帳號擴散,使安全議題被拉進政治泥淖,削弱全民防衛的社會共識。再者,北京宣稱「沒國家願協助台灣」、「技術來源可疑」,刻意掩蓋多國專業顧問團隊的參與,目的在於淡化國際支持,營造「台灣孤立」的心理印象,削弱社會對外部夥伴的信任。
當海鯤號正式下水後,中共輿論旋即改以戲謔語調,稱其為「鐵棺材」、「潛不過台海中線」等,此為中共常用的認知戰手法。北京利用輿論力量,試圖讓台灣人覺得「再努力也無用」。海鯤號亮相期間,解放軍艦機頻繁擾台,並搭配官媒發布「圍島演訓」訊息,這種「軍演+輿論」的聯動,正是現代混合戰的標準模式——軍事壓力製造恐懼,輿論操弄則導向無力感。
反制這類操作,台灣必須同時在資訊、教育與敘事三個面向強化防線。政府應在安全可控範圍內主動釋出工程進度,減少謠言空間;媒體與教育單位應加強公眾的媒體識讀能力;更重要的,是要重奪敘事主導權——從「潛艦無用論」轉向「台灣有能力自主防衛」。
海鯤號的價值,從來不只是一艘潛艦的性能,而是象徵民主社會拒絕被威權脅迫的決心。北京之所以急於抹黑,正因為它深知:這艘潛艦代表的是一個不願屈服的國家意志。當海鯤號潛入深海,它不只是戰略威懾的開始,更是一場對抗威權話語的長征。中共猛烈的認知戰,更加證明台灣國防自主的堅定與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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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家預算審議不應淪為在野報復工具! 拖延不審、亂刪亂凍,全民都遭殃!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國家預算審議不應淪為在野報復工具! 拖延不審、亂刪亂凍,全民都遭殃!
請韓院長儘速協商,別讓預算之亂重演!
本屆立法院再度進入預算會期,但明年度(115)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從9月30日排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後,迄今仍未交付委員會審查,已經躺在立法院將近48天,創下立委席次減半以來「最嚴重」的延宕紀錄,依《預算法》第 51 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最遲應於 11 月底前完成審議,但目前距離期限僅剩不到半個月,總預算案卻仍停滯不前,恐將導致明年度新興民生計畫受劇烈影響。
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表示:「更令人憂心的是,除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卡關外,今年度 5.6 兆元的國營事業預算與 270 億元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也全數尚待審查。面對堆積如山的預算案,朝野卻遲不協商,任由審查時程被壓縮,原本應從容進行的審查只能匆促帶過,嚴重犧牲預算審議品質的後果,恐讓『總預算審查之亂』再次上演!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應盡速再次召集黨團協商!」
為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社會民主黨,今(17)日召開記者會,嚴正呼籲立院切勿再將預算審查當作政治杯葛的工具。行政院應要加強溝通;立法院更要依法如期嚴審!並提出預算審查五大原則,呼籲朝野別將人民權益棄之不顧!
開議至今,總預算一元未審,韓國瑜院長責無旁貸!應立即啟動協商!
對比過去幾屆,立法院大多在每年九月底即邀請行政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長等部會首長列席報告總預算案,並交付委員會審查,讓委員會有至少兩個月時間逐部會審查上千頁預算書,並與行政部門充分溝通;然而,今年情況卻大幅偏離常軌,甚至比去年六度退回總預算案的爭議更晚啟動審查。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去年預算審查之亂,立委亂刪亂凍引發社會譴責;今年國民黨、民眾黨為主的立法院,更是拖到不審,情況只會更加惡化。公督盟強調,預算審查不是政黨角力,而是攸關國家施政的基礎工程。除了兩院應盡速對話,凝聚共識;韓國瑜院長更應立即召集黨團協商,讓預算案順利付委,立法院長的角色不是旁觀者,若國會再因怠惰重演去年亂象,受害的將是全體人民!」
他也強調:「執政黨不能亂編亂用,在野黨更不應亂刪亂凍,預算必須回到專業審查的正軌。」
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表示:「去年因原住民禁伐補助編列爭議,在野黨六度退回總預算案;今年同樣情況再度發生,朝野針對軍人待遇、警消退休金等爭議預算遲遲未對話,甚至在上週五《財劃法》三讀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更喊話要求行政院『退回重編』,讓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只能增不能減!」
他接續強調:「時代力量去年就指出,對於總預算中的爭議項目,可以先暫緩處理,後續再以追加預算的方式處理,事實也證明這是可行的。但如今,傅崐萁與黃國昌兩位總召卻再次把攸關全國民生建設的總預算案當作政治肉票,讓去年的預算審查之亂恐再度上演!」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總預算已在立院遭藍白擱置長達 48 天,真正原因如今已清晰可見。藍白兩黨一邊拖延審查總預算,一邊強行通過對自己最有利、卻對國家財政極為不利的《財劃法》修正案,試圖以此逼迫行政院在明年度預算中配合其政治算計。」
他指出:「新法讓地方財源在一年內暴增近倍,卻仍強迫中央補助不得減少,等同逼中央以舉債填補缺口。「若依藍白的違憲修法編預算,中央明年將被迫大幅增債,甚至超過《公債法》上限,這不是改革,而是把國家財政推向風險,立法院無權以違憲法律勒索,也無理由藉此繼續拖延總預算審查!」
立院應依法如期嚴審,別讓多項新興民生計畫淪為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強調:「預算審查是立法院監督行政權的核心職責,更是憲政體制賦予國會最重要的權力之一。然而,真正的監督不是透過程序性杯葛,將總預算案當成政黨角力的工具,而是應回到法律與制度上,進入實質性的條文與計畫審查。依法準時嚴審,才是國會應有的專業態度。」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發言人沈佩玲表示:「預算延宕的代價,不是政黨之間的攻防,而是 2300 萬人的日常生活,讓新興民生計畫無法動彈。包括:AI運算資料中心、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學生心理輔導、國家藥物韌性整備經費、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以及0-6歲國家一起養2.0經費…等,攸關民眾權益的建設計劃,都恐受到嚴重影響,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傷害!」
她提到,瑞典國會是遵照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預算審議規則下操作,進行是制度化的預算審查:總預算進入委員會,各委員會依法定期限審完,政策不延宕、監督不失靈。台灣也應做得到!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認為:「在野黨的監督刪減預算是天經地義,每一筆刪減預算都要有理由有邏輯,如果只是懲罰對手,是不會得到人民的尊重。討論預算內容就是討論國家的政策,立法院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政策辯論,民眾期待的是負責任的審議。委員會中心主義應實際落實,跟政府部門有保持充分的溝通。綠黨強調政治絕對不是只有惡鬥,立法院應盡速上工,推進明年度總預算審查!
預算審查「五大原則」,呼籲朝野回歸理性、科學、務實!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表示:「去年的總預算審查之亂,至今仍讓社會記憶猶新。由於立法院延宕審查、壓縮委員會討論時間,最終導致審查品質全面崩壞,而國民黨團才在今年八月底高喊115 年度總預算不再統刪,但顯然繼續延會,也難以避免菜市場式喊價刪減、用黨團決議凌駕委員會專業審查,這些荒腔走板的畫面再次發生,公督盟強調,不僅損害民眾對國會的信任,也嚴重破壞預算制度!」
如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再度面臨嚴重延宕,重蹈覆轍的風險已浮上檯面。為避免去年亂象再度上演,公督盟提出「預算審查五大原則」,要求立法院回到制度、回到專業、回到人民利益的本質:
- 依法準時嚴審不延宕: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依法,儘速啟動總預算案審查程序,朝野黨團總召更應主動協調各委員會召委,暫緩政治爭議法案,優先排審部會民生預算,避免再因程序卡關導致審查時程被壓縮,造成民主監督失能與預算品質下滑。
- 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反對惡意通刪:公督盟強調,預算審查應回歸委員會專業審議機制,依部會職掌逐項檢視,不應恣意用通刪方式「一刀切」凌駕委員會的專業討論。
- 拒絕政治報復性刪減、凍結:去年國民黨黨團在黨團提案階段,曾提出將多個部會「業務費」刪至 1 元的荒謬提案,完全背離預算審查應有的專業精神。依《預算法》第49條規定,預算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與優先順序」,公督盟呼籲預算審查應回歸理性!
- 加強委員會和行政部門事前溝通機制:目前僅教育文化委員會在開議初,邀請行政部會舉行預算說明會,協助立委掌握實際編列情形。公督盟呼籲立院其他委員會也應比照辦理,建立完善的事前溝通機制,才能提升行政、立法的互動與政策理解度,進一步改善預算審查的品質。
- 黨團提案應即時公開透明:慣例上,預算審查進入黨團協商後最為關鍵,但黨團提案卻長期資訊混亂、公布延遲,許多提案以手寫、塗改、圖片呈現,甚至要一個月後才上網,讓公民難以即時監督。公督盟呼籲立院建置「預算提案查詢系統」,提升透明度,讓國會接受人民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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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在監延誤送醫致死案件頻傳 司改會籲請監察院徹查並公開徵案
文/民間司改會
監察院於2012年曾做成101司調0046調查報告,針對「監獄及看守所之醫療缺失,嚴重影響收容人生命權」進行調查,但13年過去問題顯然未獲實質改善。民間司改會近日分別接獲三起家屬陳情,有在監受刑人及在押被告疑似因矯正機關忽視病情警訊、延誤送醫,最終均宣告不治身亡的情形。
本會認為此等情事顯非單一個案,於今日向監察院遞出陳述書,懇請監察院再次啟動調查,釐清相關行政機關是否有所怠惰失職、在監收容人的人權保障是否存在重大疏漏。
一、連續三起延誤送醫致死案件,凸顯監所醫療體系崩壞三起陳情案件,分別發生於法務部矯正署轄下台北監獄、台中看守所及彰化看守所:
(一)台北監獄邱姓受刑人案:疑未依醫囑返院追蹤,延誤治療導致腦出血死亡
邱男曾於2025年(下同)7月12日於監獄舍房內昏迷倒地,送醫後仍時有意識不清。但臺北監獄(以下簡稱北監)卻未通知家屬,直到家屬三日後透過同房獄友家屬才得知此事。
且家屬後續接見發現邱男狀況持續惡化,不斷向北監反映卻遭北監以「觀察即可」、「非家屬說了算」等理由拖延處置,最終錯失黃金治療期,後續查看醫院急診診斷書可發現,醫囑表示若病患有明顯不適要回來做詳細檢查,然而北監這邊卻無動於衷。7月18日深夜,邱男深夜緊急送醫,確診為腦動脈瘤破裂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引發中樞神經衰竭,於8月1日死亡。
(二)台中看守所鍾姓在押被告案:求診多月仍癌逝、家屬未被告知完整醫療資訊
鍾男自3月起陸續出現血尿、排尿困難、虛弱等癌病警訊,但臺中看守所僅安排零星檢查及非專科門診。鍾男直到病情惡化才有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給予賀爾蒙治療與CT照影,確認癌細胞擴散,最終口吐鮮血離世。甚至,鍾男於台中看守所留存的遺物中有辯護律師未曾見過的診斷證明,顯示臺中看守所資訊封鎖嚴重,期間均未與家屬或辯護律師保持資訊暢通,相關醫療流程也嚴重不明。
(三)彰化看守所周姓在押被告案:求救半小時無人理會,送醫時明顯死亡
周男於10月30日晚間20:26即揮手求救,並多次試圖與舍房門外人員溝通,當時從監視器畫面可見周男身體已極度不適。且20:54周男倒地不起、舍房牢門開啟後,畫面中未見戒護人員立即施救,反將周男抬離至監視器死角。雖彰化看守所的人員表示曾施以急救,但並未出現急救之畫面。
另外,距離彰化看守所最近的醫院員林基督教醫院距離僅僅不到一公里,卻遲至21:28才到醫院,周男抵院時已明顯死亡、出現屍斑。
二、監所推諉卸責,懇請監察院嚴正看待、釐清相關機關是否有所疏失鍾男遺屬雖曾向監察院陳情調查,但臺中看守所在調查期間態度顯然推諉,不僅將嚴重褥瘡輕描淡寫歸咎於「癌末常見併發症」,更企圖將未即時通知家屬的責任推卸給醫院或律師。儘管看守所堅稱已進行「醫療處置達55次」,但本會檢視發現其中高達35次是與癌末治療專業性不足的家醫科門診,此數據極可能造成誤導。鍾男身為在押被告,其生命權遭此漠視,而此案最終卻以「無另行行政調查之必要」草率結案,令人深感遺憾。
本會認為這絕非個案,而是矯正體系的系統性缺失。因此,本會併同這三起死亡案件,再次向監察院陳述,懇請監察院能嚴正看待,釐清臺北監獄、臺中看守所及彰化看守所在在監受刑人、在押被告因身體不適有尋求醫療資源的必要時的行政作為是否有所缺失。本會也希望監察院能釐清相關醫療決策流程、通報責任歸屬及監所醫療體系之制度性問題,以全面確立相關機關的行政責任。
三、保外就醫不是保外送死,本會公開徵案期待監所落實醫療人權的保障監察院在2012年做成的調查報告便已經指出,國內矯正機關醫事人員(醫師、護理人員、藥師、醫檢師等)編制及現有人力皆明顯不足,保外就醫相關考核機制、標準作業程序、認定標準及健全相關就診紀錄,法務部、改制前之衛生署均有監督不周的疑慮。
且國內多數監所衛生科僅設置一般科醫師,對慢性病或腫瘤患者缺乏診斷與追蹤能力;轉診須經繁複層級審核,造成緊急病患延誤治療。從台中看守所鍾姓在押被告案可以發現,即使鄰近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仍疑似出現延誤就醫致癌逝的情形。加上監所與家屬間的資訊流通極度封閉,如北監邱姓受刑人案中,家屬未被即時告知致家屬喪失介入救治的機會。若監所明知病情嚴重仍延宕送醫或未即時通知家屬,是否有構成行政怠惰及重大人權侵害的疑慮?
本會在短短三個月內陸續接獲三起在監受刑人及在押被告因醫療延誤死亡案件,其中兩案雖核准保外就醫,卻在出所後一個月內病逝,一案甚至尚未送醫即於舍房內死亡並出現屍斑。這些個案無疑印證監所醫療量能不足,13年過去,相關行政機關仍未能檢討改善矯正機關的醫療衛生和人權保障中所存在的係同性、長期性的結構問題,使「保外就醫」淪為「保外送死」的悲劇毫無改善。
監所內的每一位收容人,不論身分為何,皆為憲法保障之國民。本會再次呼籲監察院深入調查相關責任,並要求法務部及矯正署正視監所醫療體系長期崩壞的現況,建立外部監督與專業審查機制,使醫療真正回歸人權保障。
「醫療不是特權而是人權,國家有責任確保每一位被拘束自由者,在牆內仍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本會為促進制度改革,特別將監所醫療權申訴專案類型納入本會「司改急診室」專案,並鄭重呼籲社會各界及受刑人家屬踴躍提供相關案例,共同協助監督矯正體系改善。本會廣徵以下類型案件,歡迎符合條件者透過辯護律師或家屬聯繫本會:
一、羈押中被告
曾出現嚴重健康問題,並由辯護律師或本人向法院聲請保外就醫、具保停押卻遭駁回者。
二、已停押被告
雖已停押出所,但在押期間曾遭遇醫療延誤、不當處置或病情惡化等情形者。
三、在監受刑人
符合《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曾聲請保外就醫卻遭拒絕,或於所內治療明顯不足、病情惡化者。
本會將依個案狀況提供協助,期能共同推動制度改革倡議,落實監所醫療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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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鐵對暴力事件從未有解,「滾動檢討」就是「不檢討」
文/臺鐵產業工會
台鐵對暴力事件從未有解,「滾動檢討」就是「不檢討」,增聘保全杳無音信,交通部長要表態!
本周在台中新烏日站、新北瑞芳站,2度發生站員與民眾衝突事件,過程中不僅民眾跳下軌道,嚴重影響運輸安全,站員也都在衝突過程中遭到民眾辱罵、推踹的肢體攻擊。
諷刺的是,台鐵公司鄭光遠董事長才在2周前的立法院質詢當中回應,表示目前全台鐵僅有台北、高雄車站設有保全,對於產工不斷訴求,在依照站等設置保全、增設列車保全訴求,只有回應「定期滾動式檢討車站人力檢視聯防巡檢狀況」,並將全部的安全責任,繼續交給一線員工及鐵路警察負責。
產工認為,台鐵繼續從員工身上找答案的方式,只是不斷加重員工責任、讓運務人員(站員、列車長)繼續孤立無援,種種措施更像是在告訴運務員工沒有盡責,例如要求站長加強站區治安管理及列車巡察頻率、張貼圖文宣導、辦理列車長防身棍訓練,這些做法都是老調重彈。
甚至鄭光遠董事長連列車上是否增設保全,都以考量列車保全與列車長功能性部分重疊不增聘,要知道鄭董事長過去任職的高鐵公司,每一台列車上均有配置保全,怎麼到了台鐵反而在安全「降等」。
產工不禁要問,為何遭到職場暴力的員工,不僅無法獲得任何奧援,結果卻是要增加更多工作?還是要等到像日前香港遊客於台北車站性侵事件,引起國內外輿論壓力,公司認為足夠嚴重才要動起來?
產工要強調,面對長年來的旅運暴力事件,台鐵都是用定期滾動式檢討方式,然而滾了數年都是同一套,站員、車長持續活在職場暴力陰影之下,制定安全政策的長官不會服務旅客,沒有受到職場暴力威脅的風險,當然可以非常輕鬆的考量公司成本下繼續「滾動式檢討」,並不斷要求在第一線承受職場暴力風險的員工,不斷加重工作來應付社會外界要求的安全政策,有失公允。
因此產工要求交通部長陳世凱表態,台鐵公司日前支援光復救災、配合政府政策加開數班列車,員工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更不值得暴露在職場暴力下工作,既然部長在立法院質詢中表示「預算不是問題」,暴力事件嚴重影響公司營運,請陳世凱部長以主管機關、唯一股東身分,直接要求台鐵公司,增聘列車及車站保全!
訴求:
一、要求交通部長陳世凱表態,以主管機關、唯一股東身分,直接要求台鐵公司,增聘列車及車站保全!
二、請台鐵重新擬定安全措施,依照站等設置保全、增設列車保全,並邀請產工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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