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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泰山、福壽、福懋油違法聯合行為 經民連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2026, July 23 - 21:33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泰山、福壽、福懋油共同投資中聯油脂公司,四家公司近來發生重大食安事件。中聯油脂出貨予泰山、福壽、福懋油的沙拉油,發現有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情形。事發後各公司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反而於 6 月 15 日由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召集泰山、福壽及福懋油代表舉行「品保聯繫會議」,共同決定「不公開、不停線及繼續複驗」,直到 6 月 30 日,造成下游上千家廠商受波及,無數民眾健康受影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23)日上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泰山、福壽、福懋油三公司聯合行為違法,要求公平會依法調查處分。經民連並於記者會建議檢察官依《刑法》第 38 條向法院聲請沒收泰山、福壽、福懋油所持有中聯油脂公司之股份。並提醒檢察官、證期局與證交所,應調查泰山、福壽、福懋油、南僑有無公司內部人涉嫌內線交易之情形。

賴中強:公平會應重罰泰山、福壽、福懋油年營收 10%,並命三公司處分中聯股權

《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及 15 條規定:除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過去公平會曾經於瓦斯公司聯合漲價、冷氣廠商集體約定縮短保固期間等案例,對企業違法聯合行為開罰。《公平交易法》禁止「聯合行為」的立法用意,就是要維持市場企業間的競爭關係,避免聯合行為限制競爭,影響市場功能。

泰山、福壽、福懋油三家食用油商,共同投資控股中聯油脂,並分別委託中聯油脂為「大宗黃豆初級煉油廠」加工,或購入中聯油脂產品。泰山、福壽、福懋油彼此間係《公平交易法》所稱「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在得知油品「苯駢芘」超標後,本應本於各公司獨立的決策,通報政府機關,並採取保護消費者措施(無論是回收、退款、下架或提醒),以互相競爭,爭取消費者的信賴。但是,三家公司代表卻在中聯總經理余凌冲 6 月 15 日召集的「品保聯繫會議」,決定「不公開」,這部分應該已經跨越了《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及 15 條禁止聯合行為的紅線——「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

對於未經事先許可的聯合行為,《公平交易法》第 40 條規定「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罰鍰」、「經主管機關認定有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不受前項罰鍰金額限制。」根據這個條文,公平會最高可以處罰泰山、福壽及福懋油「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鑒於三家公司違法聯合行為,已造成下游業者的重大損害,並使大量消費者健康暴露於致癌物的風險中,情節重大;建請公平會依各該公司 2025 年營收 10% 課處罰鍰,對泰山罰款 8.7 億元,對福壽罰款 12.9 億元,對福懋油罰款 8.9 億元。

公平會有權命三家公司處分中聯油脂股權

賴中強指出,泰山、福壽、福懋油三大油商共同出資並委託中聯油脂為「初級黃豆煉油廠」,各持有中聯油脂三分之一股份及董事席次。本應互相競爭的泰山、福懋、福壽,三家油商高層,卻經常性地在中聯油脂董事會上交換資訊,討論決策,此一結構本就存有導致聯合行為的風險。最終在 6 月 15 日由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召集泰山、福壽及福懋油代表舉行「品保聯繫會議」,共同決定「不公開、不停線及繼續複驗」。顯見,中聯油脂現有股權與董事結構,必須改正,否則無法有效制止泰山、福壽及福懋油的聯合行為,公平會應命三家公司處分中聯油脂的股權,做為「必要更正措施」。

​食品業是良心事業,而不應是股市作手追逐短利的戰場。如果公平會真的能做出命三家公司處分中聯油脂股權的處分,相信必大快人心。建議深受國人信賴的義美食品,出資買下中聯油脂的股份(根據該公司 2025 年底資產負債表,公司權益淨值為 10 億 4,212 萬元)。

主管機關應調查本案有無公司內部人涉嫌股票內線交易之情形

賴中強表示,據媒體報導,證交所認定泰山、福壽、福懋油及南僑使用中聯油脂之油品原料不符法規標準,事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事,卻延遲將相關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違反「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證交所已對上述四家上市公司各處以違約金新台幣 30 萬元。賴中強提醒,檢察官、證期局與證交所,應調查有無本案相關公司內部人,於遲延發布訊息期間,買賣泰山、福壽、福懋油、南僑等公司股份,而涉嫌內線交易之情形。

涂景亮:檢察官應向法院聲請沒收中聯油脂公司之股份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供犯罪所用之物應沒收剝奪,方能遏止犯罪。《刑法》第 38 條第 2 項規定「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立法理由說明:「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如偽造之文書),係藉由剝奪其所有以預防並遏止犯罪。」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同法第 49 條規定「有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行為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8,000 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800 萬元以下罰金。」

回顧此次事件的初始,2026 年 4 月 4 日,中聯油脂 315 油槽生產沙拉油(批號  315–1150404),賣給泰山、福壽、福懋油,福壽再轉賣南僑。5 月 13 日 南僑內部實驗室檢出含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6 月 4 日 南僑送 SGS 外部檢驗再次確認超標。南僑於 6 月 10 日通知福壽,福壽於 6 月 11 日通知中聯。中聯總經理余凌冲 6 月 15 日召集泰山、福壽及福懋油代表舉行「品保聯繫會議」,明知油品致癌物超標,竟決定「不公開、不停線及繼續複驗」,直到 6 月 30 日、7 月 1 日、7 月 2 日,各廠商才分別向政府機關通報。

顯見,中聯油脂、泰山、福壽、福懋油等公司人員,明知該批油品含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卻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反而共同決定「不公開、不停線及繼續複驗」,直到 6 月 30 日,造成下游上千家廠商受波及,無數民眾健康受影響,相關行為人恐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罪嫌。

涂景亮指出,中聯油脂、泰山、福壽、福懋油等公司人員,顯係利用泰山、福壽、福懋油等三家公司共同投資中聯油脂並出任該公司董事之股權結構,完成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中聯油脂公司股權形同「犯罪工具」,如不依法沒收剝奪,無法遏止將來再犯。檢察官應依《刑法》第 38 條第 2 項「供犯罪所用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規定,聲請法院沒收泰山、福壽、福懋油所持有的中聯油脂股權,再依法標售。或暫歸國有,委託專業、正直、信譽良好的食品業者經營。

公平會因在野黨杯葛人事同意權,即將面臨機關癱瘓風險

涂景亮最後指出,因在野黨杯葛人事同意權,公平會編制 7 位委員中,現有 2 位缺額,這已經衝擊公平會調查處理案件的量能。更令人擔心的,現有 5 位委員中,辛志中、顏雅倫及李師榮等 3 位,將於明年 1 月底任期屆滿,如果在野黨國會作風不改,公平會將徹底停擺。涂景亮呼籲,公平會是市場競爭秩序的守門員,呼籲在野黨慎思,並呼籲行政院盡速補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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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廢土將進台中港填海 毀白海豚棲地 盧市府瀆職未審查

2026, July 23 - 21:24

文/監督施政聯盟等10個環保團體

廢土將進台中港填海  毀白海豚棲地
盧市府瀆職未審查 應立即召開重棲審查會議

中台灣的營建廢土將於7月25日進台中港收容,九月開始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簡稱重棲)填海造陸!上午10個環保團體針對「台中港新建海堤工程」(南填方區)變更填海物質及數量案,痛批台中市政府瀆職,指控農業局未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召開重棲審查會議,縱容營建廢土填海破壞海洋環境與白海豚棲地!訴求廢土暫緩進港,台中市農業局應立即依法召開審查會議,不能未經審查就讓廢土進港填海,呼籲盧市府勿淪為配合中央加速白海豚滅絕的行政殺手!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指出,台中港將從7月25日起變成中台灣營建廢土的特權掩埋場!更是「免環評、零審查」的黑箱填海造陸!台中港南填方區就在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上,原本要用港區淤砂填海,現在卻要改成營建廢土和再生粒料,且總數量超過1500萬方。根據海委會的審查處理原則,填埋物質從淤砂變成高污染風險的廢土,是不折不扣的「新設重大開發行為」!依法應召開審查會議。而過去彰化縣政府就針對類似的狀況,彰濱工業區填海造陸的案件上,在會議中要求過海委會應本於保育台灣白海豚的權責撤回核准函。結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台中港,臺中市政府卻迄今沒有任何替市民與生態把關的動作,反而趕在6月私自訂定作業要點,搞出荒謬的推薦與回饋金機制。

吳佩芸議員正告台中農業局不要再裝睡!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在白海豚棲地上的重大開發,農業局必須依法召開有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參與的實質審查會議。不能讓台中港務公司球員兼裁判,逕自改用廢土填海。7月25日廢土就要進港,強烈要求農業局:立刻啟動野保法審查程序!依法召開審查會議、確認生態安全之前,台中港絕對不能收容任何一車營建廢土!盧市府不能罔顧程序正義與海洋保育,不能用廢土填海危害白海豚生存!

監督施政聯盟許心欣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以「工程核定於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公告之前」豁免審查,但當初填海物質是「港區疏浚土方」,如今變更為營建廢土和再生粒料,顯示填海物質與污染風險已產生重大改變,盧市府應依《野保法》召開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審查會議!然而營建廢土將於7月25日進台中港收容,九月開始填海,但市府迄今卻未召開審查會議,明顯行政瀆職,甚至跟中央沆瀣一氣,存心用廢土毀台中港白海豚的家!要求台中農業局基於野保法精神,認定該工程填海材質改變已「干擾野生動物生息」,要求台中港務分公司送件申請,並立即召開審查會議,未完成審查前,廢土不得進港、填海。

許心欣指出,根據114年8月白海豚保育行動平台第4次會議紀錄,彰化縣政府面對彰濱產業園區涉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之填海造地案,勇於向海洋委員會指出:交由開發單位「自行認定」是否需申請重棲許可,顯與保育計畫目的相悖,並主動調閱航照圖查明是否確有「既有之事實」。海保署亦於公函中肯認,是否屬既有開發行為「尚涉事實認定」,且須考量是否「未曾終止或中斷開發」。顯示彰化縣農業處善盡保育機關的把關之責,台中農業局豈能罔顧自身職責,忽視填海物質變更為廢土,應比照彰化縣府的作法,善盡地方主管機關把關職責,立即針對該案變更填海物質召開「新設開發行為」之實質審查會議,並命開發單位暫緩7月25日之進港收容作業,並於文到一週內函復。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廖梅雅指出,白海豚是臺灣最重要的海洋哺乳類特有種,也是全球極度瀕危的族群,其棲息範圍集中於台灣西部沿海,而台中市政府竟打算不經審查就讓營建廢土及再生粒料進台中港填海造陸。廖梅雅強調,台中港外圍已在多次的觀測中目擊,證實是白海豚重要棲息地。任意而未經過環評和重棲審查,就將土方填海的真正代價就是消失的海洋生態系。廢土填海造陸會直接衝擊白海豚可利用的棲地範圍,會讓只剩下不到50隻的白海豚生存條件更困難之外,回填的土方也會對海洋生態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荒野保護協會重申棲地守護的立場,保護臺灣白海豚必須守護棲地,優先並積極保留白海豚最後且最重要的生存環境,一旦政府打開方便之門,幫建商及財團去化廢土及營造廢棄物,會使目前僅存40多隻的臺灣白海豚加速走向滅絕。只剩不到50隻的哺乳類野生動物在野外非常難以復育,一旦數量降低是很嚴重的損失,每一隻白海豚都不能被忽視,每一隻白海豚逝去都讓人心痛不已。嚴正要求台中市政府應收回營建剩餘土石方至台中港作業要點,尊重臺灣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公告,讓面臨極度生存危機的臺灣囝仔臺灣白海豚留下最後一絲希望。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表示,白海豚是中部海域最具代表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如果台中市政府連自己周邊的海洋生態都守護不了,又如何向市民交代?我們為了守護台灣白海豚站出來,因牠們的族群數量已不到50隻。不只是為了保護瀕危物種,更要控訴政府知法玩法,縱容違法開發。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將開放海域認定為防波堤內,規避環境影響評估,不只是規避《環境影響評估法》,更可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在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進行開發,依法必須接受專案審查。然而,這項將填入1,400萬立方公尺營建土石方的工程,卻直接進入台灣白海豚的重要棲地,完全跳過法定程序。

更重要的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明定,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甚至導致其死亡,都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政府明知這裡是白海豚的重要棲地,仍執意推動開發、破壞棲息環境,就不能只談行政責任,更應依法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我們要的不只是白海豚的生存,更是台灣的法治、公義與海洋未來。就是守護白海豚,就是守護台灣的法治與海洋!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志工丁小雯表示,關於台中港討論擴建一路到現在竟然為了消化土方,然後交通部、經濟部、台中市府如此草率的快快推進,從今年2026年1月1日政府公布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後,台中市府也超快速響應在今年6月9日公布「臺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中港作業要點 」。

針對這波為了去化土方的填海造陸行為,民間團體、立委、市議員、鯨豚專家等多方認為不妥需要重新檢討或需補做環評的情況下,相關主管機關如海保署、農業部、台中市府反而動作如此的慢,不像在討論土方去化一樣快速生成一個管理政策、指引? 還在大家一路以來透過尋找證據、提出證據、陳情之時卻選擇將一切人民的陳情忽略!營建土方去化圖利了誰?究竟是什麼情況必需要如此快速處理,協助廠商將環境成本外部化。

台中港是台灣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也多次記錄到白海豚在這裡有豐富的行為和長時間的利用。我們在多次與港務局開會討論時他們也主動表示知道這裡有很多白海豚會出現,甚致都是他們親眼目睹,卻要選擇將這個事實掩蓋,港務局請自己公開在這邊記錄到的鯨豚出沒數據,如果你們都沒有,那就是證明港務局對這個港口的管理太鬆散也缺乏社會責任意識。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鄒明諺表示,台中市府過去強調保護環境,但這次面對台中港即將填埋廢土與再生粒料的規劃,卻看到把關機制出現了很大的漏洞,這不僅可能對瀕危的白海豚棲地造成不可逆的影響,市府擬定的回饋與推薦機制,也難以化解市民對環境風險的疑慮。市府雖然表示目前作業要點僅針對在地9處土資場,但現實是周邊鄰近縣市的土方清運車頻繁跨區往來,在目前基層稽查人力已經非常吃緊的情況下,環保局實在難以跨縣市去追查每一車廢土的源頭與品質,這讓把關防線形同虛設,也增加了高風險廢土流入港區的隱憂。鄒明諺呼籲盧秀燕市長與市府團隊,請重新審視這項政策,市府不該急著幫業者解套,而是應該站在保護生態與市民健康的立場,依《野保法》進行嚴格審查,展現守護台中的決心,別讓台中的海洋與白海豚承擔無法挽回的代價。

歐巴桑聯盟中部發言人蔡佩珊表示,目前有大量營建廢土和再生粒料準備進台中港填海,但依法該做的審查還沒有完成,我們不是反對開發,是主張把該走的程序走完,把該做的審查做好,讓專業說話,也讓社會大眾看得到決策的過程。市民期待的政府,是願意把程序做好、把環境顧好的政府,而不是把爭議留給下一代。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呼籲台中市政府立即召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審查會議,依法啟動審查程序、資料公開、完成審查,決定能不能做,這才是人民期待的地方政府及主管機關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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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國會監督不應各說各話!藍白立委利益衝突先別自搞黑箱!立委兼職與助理資訊應盡速修法完整公開

2026, July 23 - 21:14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3)日邀請監察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等機關,針對「現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執行成效與法制缺失」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監察院未派員列席,也未提出書面報告,最終遭到藍、白立委提案,經委員會通過譴責決議,要求監察院限期提出完整書面報告。監察院事後則表示,已於前一日正式函覆不列席的法理依據,並主張議程涉及個案調查及監察權獨立,遺憾立法院並未完整對外說明。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就曾發生過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等受邀官員未出席或拒絕委員會備詢的爭議,不僅造成議事受阻,也讓國會監督權與憲政分際一再陷入政治對撞。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立法院依法行使監督權,是民主政治不可退讓的核心職能;各機關若認為無法出席,也應提出明確理由、法律依據及替代說明方式,不應以沉默或缺席規避國會監督。另外,更嚴重的是,國民黨、民眾黨的立委在高舉「利益衝突」大旗究責他人時,自身卻長期拒絕公開助理聘用、親屬任用、遊說接觸…等相關資訊,形成要求他人透明、卻拒絕自身接受檢驗的雙標心態。因此,公督盟呼籲朝野立即推動立委利益衝突揭露法制化;修法完成前,藍白立委更應率先自主公開,別再讓利益迴避淪為選擇性的政治選舉工具。

別讓民主監督停擺!呼籲建立憲政跨機關協調與回應機制!

利益衝突迴避是防止公權力遭私人利益綁架的重要陽光法制,監察院在申報、調查與裁罰機制中扮演關鍵角色;依《憲法》第67條及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立法院各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若對於列席義務或備詢範圍存有憲政疑義,也應在不介入個案調查的前提下,就制度的執行成效提供適當說明,而非淪為專案報告自助餐。公督盟反對立委以國會監督之名違憲擴權,但若合乎程序的國會監督,應該要回到制度面檢視,釐清憲政爭議,並增加協調機制,避免相關爭議反覆發生。

要求別人透明前請先照鏡子!藍、白立委利益資訊黑箱隱匿逾1600天!

近年來,立委詐領助理費、國會助理涉入利益輸送,甚至境外勢力滲透疑慮接連發生,暴露立院利益衝突防範機制嚴重不足。立法委員擁有上千萬公帑補助、法案及預算審查權,更應採取更高透明標準。然而,國民黨與民眾黨卻長期隱匿自身利益資訊,包括助理聘用、親屬任用、遊說接觸及企業兼職等,讓人民無從檢視,逃避公民監督。公督盟強調,國會改革不能只要求他人透明,更應從自身開始,並嚴正呼籲朝野儘速修法建立立委利益衝突揭露制度,將相關資訊上網公開;修法完成前,所有立委都應自主揭露利益衝突及公費使用情形,以透明重建人民對國會的信任。目前公督盟已正式發函各立委辦公室,要求朝野立委於8月24日前公開「立委利益衝突資訊」,展現國會自律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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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支持勞退新舊制改革 呼籲提高退休保障、落實政府雇主責任

2026, July 23 - 21:0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立法院7月23日舉辦「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公聽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出席五一行動聯盟在場外召開的記者會。理事長葉青芪表示,勞工退休保障攸關全體受雇者的基本權益,支持五一行動聯盟提出的勞保、勞退制度改革方向,呼籲朝野政黨儘速完成勞退新制修法,提高雇主提繳率,強化勞工退休保障;同時也呼籲教育部支持教育工作者退休制度改革,讓不同身分的教育工作者都能享有更完善的退休保障。

五一勞動節成果延續 勞工改革不能止步

全教總表示,今年是台灣首度實施全民放假的五一勞動節,七年前全教總即率先提出「五一國定假」訴求,希望讓所有勞動者都能在勞動節放假,讓勞動價值獲得平等尊重。在各工會及勞工團體共同努力下,歷經七年終於完成改革,全教總也特別向所有勞工夥伴表達感謝。

然而,勞動改革不能因此停下腳步。全教總指出,教育現場仍面臨校事會議濫訴、教師荒、校安人力不足等問題,改善教師勞動環境仍有許多工作要做,因此全教總將持續與各工會共同推動勞動權益改革。

支持調高勞退提繳率 強化非典型教育工作者退休保障

全教總表示,勞退新制雇主最低提繳率自2005年實施以來維持6%,至今已二十年未曾調整。全教總呼籲朝野放下政治歧見,儘速完成審查及修法。

全教總指出,雖然多數正式教師不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但教育現場仍有超過四萬名大專兼任教師、三萬多名高中以下長期代理教師、近四萬名公私立幼兒園教保員,以及廚工、技工工友、特教助理員等教育支援人力,都適用勞退新制。

這些教育工作者中,許多人屬於非典型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及收入均相對不足,更需要完善的退休保障。全教總指出,目前勞退新制在整體所得替代率中占比偏低,而薪資有限也使勞工自願提繳意願不高,因此提高雇主提繳責任,是保障退休生活最有效、也最必要的改革方向。

全教總並呼籲教育部公開支持相關修法,因為所有教育工作者同樣肩負教育責任,都應享有合理待遇及有尊嚴的退休生活。

私校教師退撫制度仍有落差 應比照公校提高提撥率

全教總表示,勞退新制採取確定提撥制後,私校教師於2010年、公教人員於2023年也陸續改採相同制度。雖然確定提撥制可避免基金破產風險,但相較確定給付制,退休保障及長壽風險更依賴提撥費率,因此提撥率愈高,退休保障愈完整。

全教總指出,目前公教退撫制度提撥率為15%,但私校教師僅有12%,造成私校教師退休保障明顯低於公校教師,相當於退休給付打了八折,不僅增加保障不足與長壽風險,更形成制度上的不公平。

因此,全教總今年五一勞工遊行提出「退撫不分公私校、提繳一律15%」訴求,希望讓公私校教師在相同退休制度下,也能享有一致的提撥標準。目前已有多位立法委員協助提出修法版本,全教總期待能與勞退新制改革同步推動,全面提升私校教師退休保障。

全教總:退休保障是所有受雇者共同權益

全教總最後強調,退休保障不應因職業別或身分不同而有所差別。無論是勞工、公教人員或各類教育工作者,都應享有安全、穩定且有尊嚴的退休生活。全教總將持續與各工會及勞工團體站在一起,共同推動退休制度改革,督促政府落實雇主責任,完善退休保障制度,確保基金永續,讓每一位受雇者都能安心工作、安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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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租賃制度改革應完整推動 不能只留下「租霸下車」,卻刪去房客保障

2026, July 23 - 21:03

文/崔媽媽基金會

近日(21日)媒體報導[1],內政部將優先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修法中的「租霸下車」制度,而攸關房客居住穩定的「租期保障」及「租金合理調整機制」,則表示擔心修法「弊大於利」,決定暫緩推動。

基金會認為,租賃制度改革的目的,在於建立更公平、更穩定的租屋市場,而非僅回應單一群體的需求。政府既已啟動修法,就應持續朝向兼顧房東與房客權益的方向推進,而非讓改革失去衡平原則。

「租霸下車」是平衡房客權益保障的重要配套

2025年9月4日,中央政府宣布將推動《租賃條例》)修法,包含:「租期保障」、「租金合理調整機制」、「維護房客權益」及「爭議免費調解」直接納入《租賃條例》等改革方向後,社會旋即出現房東擔憂出租風險提高、影響出租意願的聲音。

對於去年九月政府的修法初衷,崔媽媽深表支持。因此,為避免房東疑慮排斥弱勢房客承租,甚至縮減出租意願,崔媽媽基金會率先主動提出應建立「租霸下車」制度,希望針對惡意欠租、重大違約等情形,建立更明確、更有效率的強制執行機制,讓完成租約公證的房東,在發生租賃糾紛時,能獲得更有完善的法律救濟及紛爭處理機制,以降低房東對制度改革的疑慮,避免租賃市場因擔憂風險而形成閉鎖效應。

基金會提出「租霸下車」,是希望透過制度平衡,讓「租期保障」、「租金合理調整機制」等改革更有機會獲得社會支持,促進租賃市場健全發展,而非以房東保障取代房客保障。

暫緩不應成為永久停止 改革應持續推進

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租期過短、續約租金缺乏合理調整機制,房客亦因擔心房東不續租而不敢主張權益,這些都是租屋族長期面臨的居住困境,相信也是政府去年啟動《租賃條例》)修法的重要原因。

基金會理解,修法涉及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凝聚共識需要時間,政府在推動修法過程中,也必須兼顧市場運作及各方期待。然而,修法的目的,不只是回應較具共識的議題,更應逐步解決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

但暫緩不代表能永遠停止,更不應讓房客居住穩定的制度從修法議程中消失。對於「租期保障」、「租金合理調整機制」等仍有不同意見的制度設計,政府更應積極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提出具體方案,而非僅推動較具共識的部分。

況且,內政部昨日(22日)新聞稿[2]所列舉的房客保障措施,包括: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支出,以及租賃期間不得任意調漲租金等規定,過去即已透過「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適用於住宅租賃權利義務保障,此次內政部僅是將既有規範納入《租賃條例》,對於房客居住權益並未新增實質保障。

若修法最終僅優先推動保障房東的「租霸下車」及既有房客相關保障,而將提升房客居住穩定的制度無限期延宕,不僅無法回應租屋市場的核心問題,也容易讓社會質疑,租賃制度改革已逐漸偏離兼顧房東與房客權益的初衷。

建立公平、穩定、可預期的租屋市場

租賃制度改革不應偏向任何一方,而應建立一套兼顧房東出租權益與房客居住權益的制度。唯有房東願意安心出租、房客能夠安心居住,才能建立租賃雙方互信,促進租賃市場健全發展。

一年即將過去,基金會呼籲政府儘速提出完整的《租賃條例》修法規劃,讓房東保障與房客保障同步推進,回應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也讓租賃制度改革真正朝向公平、穩定、可預期的方向發展。

[1] 聯合報〈租屋專法修法 2措施弊大於利喊卡〉

經濟日報〈房租漲幅設限修法踩煞車 內政部憂心動搖出租意願〉

[2] 內政部〈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 共識部分優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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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Grab併Foodpanda掀反彈!工會憂市場壟斷、資安危機 赴公平會陳抗

2026, July 22 - 21:16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Uber豪擲千億元全面收購Delivery Hero,Grab又擬併購Foodpanda台灣業務,台灣外送市場正站在壟斷的十字路口。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今(22)日率領工會成員及多名外送勞工集結公平交易委員會前陳情抗議,前立委高嘉瑜、新北市議員戴瑋姍皆到場聲援,呼籲公平會守住最後一道防線,依法否准Grab併購Foodpanda案,拒絕實質壟斷市場。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公平交易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避免大型企業透過併購取得過度市場支配力。他強調,過往Uber購買Foodpanda,現在買不到女兒跑去買媽媽,就是熊貓的母公司Delivery Hero,再加上Grab有Uber的這個股份是最大的股東,最後掌控整個平台的還是Uber,這樣龐大的集團將會壟斷台灣市場、掌握定價權,承擔派單、報酬、停權、演算法與工作機會風險的外送員有接近九成表達反對。不能讓台灣外送市場只剩下形式上的兩家公司,實際上卻共享利益、缺乏真正競爭。堅決反對在實際控制關係尚未釐清、競爭效果尚未證明,就要求台灣社會先接受這起交易。

陳昱安說,Uber豪擲千億元全面收購Delivery Hero,再加上與Grab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交叉股權與董事席次,外送市場早已不是公平競爭,而是跨國平台建立「外送帝國」的最後一塊拼圖。至今仍有特定人士試圖透過成立「總工會」、擴大組織抬頭來取得更大的發言權,將少數幹部的意見包裝成14萬外送員的共同意見,未曾進行公開調查、會員投票或廣泛意見蒐集,便逕自宣稱支持有條件核准,對此並不樂見。

前立委高嘉瑜痛斥,公平會已經否決了Uber來收購Foodpanda,現在Uber換個方式跟Grab交叉持股,試圖用Grab來收購Foodpanda變相的壟斷市場、獨佔整個外送平台。認為這樣「假競爭、真壟斷」,是對外送員最大的傷害,也是對外送員權益的剝削跟壟斷。高嘉瑜直言,Uber看不起台灣市場,一堆自動扣款申訴案件,求助無門,還要台灣政府以及民意代表幫忙收拾爛攤子「有什麼資格可以跟Grab一起變相壟斷市場」,高嘉瑜不止強烈表態拒絕Grab壟斷,更要求Uber設立真人客服,認真處理客訴問題。

針對兩家外送平台併購風波,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表示,在市場恐形成強烈壟斷的狀況下,呼籲公平會應做出一份正式且公平的裁決,以解決目前現況。戴瑋珊強調,此案涉及十萬名外送員及其背後數萬個家庭的生存權益。一旦平台遭到壟斷,外送員未來的薪水、獎金與福利恐被任意抹滅,失去自主選擇權,生活經費全由平台背後操縱。此外,廣大合作店家多屬小本經營,目前平台抽成已相當高,若未來形成壟斷,店家將面臨成本上升、無法盈利的困境。平台大量壟斷最終將導致外送員與店家「雙輸」。

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說,近期有傳言宣稱說如果Uber併購 Foodpanda失敗,Foodpanda就要收掉,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利用壓迫台灣政府,如果不通過的話,就會對外送產業造成傷害。我覺得是恐嚇台灣人、恐嚇台灣政府、恐嚇外送員的不當行為。目前經過網路投票調查,90%以上的外送員都是反對併購,剩下那 10%有很大一部分是擔心說併購失敗之後,Uber 會把熊貓直接收掉,才會有這樣子的贊成的可能性,若是排除掉這個可能之後,其實可能高達 99% 都是反對的,因此選在今日遞出陳情書希望公平會否決Uber併購Foodpanda的案件。另外, Uber跟中國的華為的花瓣地圖有深度的合作協議、圖資交換協議,以及阿里巴巴雲有深度的合作協議,質疑會造成嚴重的國安問題。

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陳俊廷副處長出面接受陳情回應,無論針對哪一家的結合案件,最在乎的是「市場競爭是否能被維持」,會秉持相同的原則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程序上必定會注意到各方利益與意見的表達,一定會依法好好審理,相關各界疑慮公平會委員將於審查時詰問業者,要求提出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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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拒絕文化殖民,終結體制歧視——強力譴責公權力粗暴驅離和平抗議之原住民族青年

2026, July 22 - 21:10

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7月18日晚間,於花蓮縣政府主辦「2026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現場外,一名身穿阿美族傳統服飾、配戴佩刀之原住民族青年,於會場外手持「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因為我不想做花蓮王的政治宣傳品」看板進行和平抗議,卻遭花蓮縣警察局員警以「有民眾報案指稱攜帶刀械引發恐慌」及「保護當事人安全」為由,進行強制盤查並強行架離現場。

警方不僅無視該名青年對於盤查法律依據與比例原則的強烈質疑,更漠視其「願意主動卸下佩刀以配合安全要求」的退讓與妥協,執意將其帶往指揮所限制人身自由,並對外宣稱將研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函送與裁處。此一事件絕非單一的治安處置爭議,而是深刻牽涉到原住民族文化權、言論與集會自由,以及國家公權力在面對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與青年公共參與時,所展現出的體制性歧視與威權慣性。

對此,我們要向臺灣社會與執法機關提出以下嚴正聲明與論述:

一、公權力不該淪為箝制異議之工具,執法已嚴重違憲並違反國際公約

我們需嚴正指出,公共秩序之維護固然屬政府職責,但其絕對不得成為排除異議、壓制人民和平表達意見之理由。警方此次執法過程,在國內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的檢驗下,存在極為嚴重的違誤與權力濫用。

依據《憲法》第11條、第14條及我國已內國法化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9條、第21條,人民享有在公共空間自由發表言論與和平集會之基本權利。該名青年以和平、非暴力之方式,針對地方政府之文化政策進行舉牌批判,此種涉及公共事務監督之政治性言論,在民主憲政體制下應受最高度之保障。若執法機關未能具體證明存在明確且立即之危害,僅因族人於公共活動中和平舉牌、表達對政策或活動之批判,即以維安或秩序維護為由加以架離,甚至假借族服正式配件——佩刀——有安全疑慮而進行驅離,不僅有違憲法及兩公約所保障之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文化權利,更可能使公權力淪為箝制異議之工具,而非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制度。

警方擬援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進行裁處,不僅是法律適用上的重大瑕疵,更凸顯了法治體系的矛盾。從法體系之一致性觀之,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早已明文排除原住民自製獵槍供生活工具使用之刑罰,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亦肯認原住民族之狩獵文化權。面對具備遠距殺傷力之獵槍,國家尚能以文化脈絡阻卻違法;然而,面對作為傳統服飾配件、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用途且毫無揮舞挑釁行為之「傳統佩刀」,警方卻以位階較低之《社維法》強制限制人身自由,顯然是法理邏輯的嚴重倒退。

而該名青年現場僅靜立舉牌,並已明確表達願卸下刀具。警方捨棄在旁警戒或柔性溝通等侵害較小之手段,直接採取最激烈之強制帶離,徹底違反比例原則,將原住民族文化象徵直接等同於潛在犯罪工具;甚至在之後的採訪中,局長竟向媒體表示該青年攜帶刀械衝向人群…等罔顧事實之說法。這種自圓其說、預設有罪的粗暴執法,正是典型的體制性歧視,嚴重牴觸《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之核心精神。

二、捍衛民主監督權利,拒絕將批判聲音視為治安威脅

在民主社會中,青年世代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與發聲,是推動社會進步與政策檢討的重要動能。該名原住民族青年冒著面臨國家暴力的風險站出來舉牌,不僅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更是原住民族青年對自身文化處境的深刻反思與積極行動。

對於由公部門主辦之文化政策與活動,人民本就有權提出質疑、監督與批判;政府更應將此視為民主社會中促進公共討論與政策改進的重要契機,而非以公權力壓制不同聲音。然而,在此次事件中,縣府與警方卻展現出高度的防衛性與威權心態,將正常的公民政策批判,扭曲為必須立即排除的治安事件。警方宣稱的保護當事人安全,是否是為了在長官與主導活動的政治人物面前,清除可能引發政治尷尬的倡議者?政府若無法包容甚至虛心傾聽青年世代的批判,所謂的「聯合豐年節」便只是一場虛有其表、缺乏民主靈魂的文化挪用展演與政治大拜拜。

三、拒絕祭典商品化,反對文化挪用與政治侍從主義

將此次抗議事件,放回原住民族文化長年遭受國家體制與地方政治操弄的結構性脈絡中審視,聯合豐年節長年以來即持續受到許多族人及團體批評,認為其存在文化挪用、將多元族群文化表演化與商品化、強化社會刻板印象,以及消費原住民族與部落文化等問題。原住民族之歲時祭儀(如阿美族之Ilisin)本質上具有高度的神聖性,是族人與祖靈對話、重申部落倫理的神聖時刻。然而,地方政府主導的聯合豐年節,本質為迎合觀光客的「節慶」與「表演」。抗議青年標舉「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精準點出了「祭」與「節」之間不可跨越的文化鴻溝。

在活動現場,政治人物在聚光燈下接受群眾歡呼,宛如封建時代之威權展演。抗議標語直指「不想做花蓮王的政治宣傳品」,深刻揭露了原住民族文化淪為地方政治人物營造政績、綁樁與建立政治恩從關係的內部擔憂。這種由公部門決定誰能上台、何謂「優良文化」的運作模式,實質上就是精緻的文化挪用與文化殖民。要求族人卸下象徵成年、責任的傳統佩刀以迎合主流社會的治安焦慮,等同於剝除族人的文化尊嚴。青年的抗議,正是對此種惡劣結構最沉痛的控訴。

國家機器的公權力,不應是用來對付和平表達意見的少數族群青年,更不應作為地方政治人物掩蓋施政爭議的遮羞布。尊重原住民族自主發聲、保障其文化與政治參與權利,才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尊嚴、文化與自決精神之立法目的。

為捍衛民主價值與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我們提出以下三點具體訴求:

1.公開道歉並追究違失:花蓮縣警察局應停止濫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執法過當、違反比例原則與缺乏文化敏感度之作為,縣政府與警方應公開向當事人及原住民族社會道歉,並追究相關決策與執法人員之行政責任。

2.落實反歧視,健全執法與人權指引:警政署應全面檢討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原住民族文化場域之適用基準,消除法理矛盾。強制將《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及言論自由保障精神納入全國基層員警之常態性教育訓練,並制定具體之處理原住民族文化事務執法指引,杜絕體制性歧視與權力濫用。

3.尊重部落主體,停止文化挪用消費:各級政府部門在籌辦原住民族相關文化活動時,應嚴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徹底落實「自由、事前與知情同意」(FPIC)原則。政府必須承認並尊重部落的主體性與文化詮釋權,停止任何去脈絡化的文化商品化、刻板印象複製,以及將原住民族文化作為政治收編與政績宣傳的工具。

我們必須正視這塊土地上的族群,確保每一位原住民族人,都能在免於恐懼的環境中,為自己的權利自由發聲。我們也要呼籲全國大眾持續聲援勇敢發聲的族人,一同支持轉型正義與歷史正義的訴求,走向真正多元、平等與共融的民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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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保障言論自由與原住民文化,拒絕花蓮警察不當盤查——民團籲警政署介入調查

2026, July 22 - 21:08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日前(7月18日)花蓮縣2026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期間,一名身穿阿美族傳統服飾、手持標語表達政治意見的男子,在和平抗議結束、準備離開時,遭警方攔下盤查並帶往前進指揮所。警方於事後表示,係因接獲民眾反映男子攜帶刀械且快速往人群移動,為保障公共安全而進行盤查。但當事人則表示,自己是在抗議結束準備離開時遭攔查,且遭攔查後已雙手舉高,表示不會造成任何危險。

針對此事件,我們認為,本案涉及人民言論自由、警察職權行使及原住民族文化權等重要問題,不能僅以「攜帶刀械」四字,即合理化警方的執法措施。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發表2點聲明如下:

一、勿將原住民族文化與身分象徵去脈絡化,佩刀不應成為模糊「選擇性執法」的焦點
二、執法理由與過程疑點重重,警政署應調查是否存在針對政治性言論的「選擇性執法」

一、勿將原住民族文化和身分象徵去脈絡化,佩刀不應成為模糊「選擇性執法」的焦點

原住民族文化權受憲法及法律保障,國家機關在執法時,更應理解並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脈絡。對阿美族而言,在年祭等重要文化活動中,族人身著傳統服飾並佩帶傳統刀具,並非罕見現象。對部分部落而言,完整的傳統服飾與佩刀並非單純的服裝或配件,而是辨識其文化身分與部落位置的重要象徵,代表其作為受到部落尊重的青壯年階層,具有參與及表達部落公共事務意見的身分與分量。遭盤查的當事人除表示佩刀是其傳統服飾部分之一,亦向我們分享佩刀是當事人在成年禮獲得榮譽,並由頭目親自賜與的,對他來說象徵著無上的光榮。因此,在年祭等重要文化場合穿著完整傳統服飾、佩帶佩刀並公開表達「我不喜歡聯合豐年『節』,因為我不喜歡做花蓮王的政治宣傳品」等政治意見,正是以其文化身分參與公共事務的一部分。傳統佩刀不應在脫離文化脈絡後,被簡化為一般治安情境下的「危險器械」。

更何況,本案男子舉牌和平抗議結束後,已準備離開現場,警方卻是在其離開時才將其攔下盤查。男子質問警方盤查依據,並主動雙手舉高,甚至表示警方可將佩刀取走。從這些事實來看,本案真正值得追問的,並不是男子身上「有沒有刀」,而是為什麼警方是在男子和平抗議結束、準備離開時,特別選擇攔下他?為何是在當事人數度詢問後,警察才遲遲地說是因為有佩刀?是否真的是因接獲民眾反映而盤查?為何在後續的採訪中,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要公開聲稱該男子「隨即攜帶刀械衝向人群」等與客觀事實顯有出入的說法?

傳統佩刀在原住民族文化活動中本屬常見,警方卻在本案特別以佩刀作為攔查及後續處置的理由,就更應說明其執法標準為何,以及過去對於同樣身著傳統服飾、佩帶傳統刀具的族人是否採取合法、合理的措施。

我們認為,在本案將「佩刀」單獨抽離出來討論,容易使社會忽略本案真正的核心。佩刀問題不應成為轉移焦點的工具,更不應掩蓋警方為何在和平抗議結束後,選擇性地藉由警察權力壓制特定抗議者、特定政治言論的表達。

二、執法理由與過程疑點重重,警政署應調查是否存在針對政治性言論的「選擇性執法」

我們並非主張,原住民族佩帶傳統刀具即當然得不接受警方查證。但警察在執法時,應將原住民族文化脈絡納入判斷,理解傳統服飾與佩刀對族人而言所具有的身分、文化及公共參與意義,而不能僅因其外觀上具有刀具,即將其與一般治安情境中的危險器械等同視之。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權,並非要求警察放棄依法執行職務,而是要求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具備文化敏感度,並依個案具體情況判斷執法的必要性與手段。

本案真正值得檢視的是,警方是否有具體且合理的執法理由?以及為何選擇在男子和平抗議結束、準備離開時介入?警察攔查男子時,並未立即表示盤查原因,而是先有合法性存疑的盤查,並數度經男子質疑後,才表示盤查原因是因為「佩刀」。此一執法流程,各界已有「先射箭、再畫靶」的批評。究竟,執法決定是否與男子的抗議行為有關?若男子是舉牌支持縣府活動,是否就不會遭盤查?若警方所稱的危險性主要來自佩刀本身,則應說明為何在男子已表示願意交由警方取走佩刀後,仍有進一步採取警察權力的必要;若真正促成警方介入的另有原因,則更應向社會完整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對於原住民族傳統佩刀的處理,並非只能在「禁止佩帶」與「完全不管」之間二選一。2016年8月1日,時任總統蔡英文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正式道歉,當日總統府作為國家最高層級的維安場所,事前亦曾要求參與族人不要佩帶傳統刀具;相關安排當時即引發馬躍.比吼等原住民族人士對於國家是否真正尊重原住民族文化的批評。最終,在國家元首及高度維安的場合,仍應是在兼顧公共安全與尊重原住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非將傳統佩刀逕行視為必須以強制警察權排除的危險因素。這也說明,即使在國家最高層級的維安場合,安全維護與文化尊重仍可以並行;更何況本案是在原住民族重要文化活動中,對一名和平抗議、準備離開現場的族人採取警察權介入,更應說明其具體必要性與執法依據。

我們呼籲內政部警政署應介入調查,而非僅由地方警察機關自行說明。尤其是第一線人員執法的疑議,往往來自於有問題的決策與指令。更何況事件發生後,尚有報導指出花蓮縣警察局疑似有「成立群組指示員警於網路帶風向」的爭議。對此,我們呼籲警政署應完整調閱現場影像、勤務指揮紀錄及相關執法資料,釐清本案攔查及後續處置的法律依據與決策過程,並調查是否存在因人民政治表達而受到差別對待的情形,最後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最後,我們也要提醒社會大眾,本案的爭議絕非「以後上街抗議都可以帶刀」,更不是主張任何人均得以抗議為由,任意攜帶具危險性的刀械。人民的言論自由與和平抗議權,仍應在法律規範下行使;警察對於具體公共安全風險,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亦有其正當性。然而,警方目前以「攜帶刀械」、「快速往人群移動」等說法強調執法合法性的回應,容易引導社會討論忽略事件的具體脈絡,混淆文化和身分象徵與危害公眾的意義,導向「抗議行為都可以帶刀」的過度推論,反而掩蓋本案真正的問題。

本案真正需要討論的是,對於具有原住民族文化脈絡的傳統佩刀,國家機關能否在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權的同時,採取符合比例原則且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及在本案具體情境下,警方為何選擇在和平抗議結束、男子準備離開時進行攔查及後續處置。不能將這個具體個案,簡化成「帶刀抗議是否一律合法」的問題,更不能以此模糊本案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真正爭議。

聲明團體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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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勝訴判決確定,馬崗漁村歷經近七年爭訟,終取得一線生機

2026, July 22 - 21:03

(吳杉榮拍攝,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提供)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馬崗石頭屋是臺灣東北角最古老的石頭屋聚落之一,位處臺灣極東的地理位置,為了抵擋強勁的東北季風與颱風浪,營建上以就地取材的石頭堆砌厚實防浪牆與家屋,並搭配耐鹽植栽防風,展現難能可貴的地方文化特色。然而,在107年間,財團大量買地並對居民提起訴訟要求拆屋還地及返還不當得利,馬崗漁村面臨滅村危機。

為保存馬崗漁村,馬崗居民在107年將馬崗漁村申請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文化資產評估報告及現場勘查資料,皆認定馬崗漁村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但108年7月審議大會卻在無任何證據可以推翻前述評估報告及現勘資料的情形下,作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不予登錄馬崗漁村為聚落建築群。

馬崗居民不服,決定採取法律途徑,遂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在108年9月提起行政救濟,請求撤銷新北市政府不登錄的處分。歷經了近七年的爭訟,馬崗居民終於在115年6月更二審中取得勝訴,新北市文化局放棄上訴,全案確定。

馬崗居民游伯軒表示:收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的那一刻,看著上面寫著「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我的眼淚完全止不住。這不是一紙冰冷的法律文件,這是我們馬崗居民走了兩千多個日子,用汗水與堅持換來的。很多人問:為了這幾間斑駁的老房子,跟政府打官司,值得嗎?我們相信訴訟的對立從來不是目的。馬崗的石頭屋需要修復,豐富的漁村記憶需要傳承,這些都需要政府的專業資源與居民的在地情感共同投入。我們真心期盼文化局能放下法律攻防,轉身與居民站在一起,把焦點放在如何「共同保護馬崗漁村」。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凃又文執行長指出:馬崗聚落位於臺灣極東,也是雪山山脈北端的起點。百年石頭屋建築群、依海而生的採集文化,以及珍貴且脆弱的潮間帶生態,共同形塑出臺灣本島無可取代的自然地景與聚落文化。在石頭屋拆一棟、少一棟的今天,期待中央及地方政府、居民、學術界及民間團體再次審視馬崗聚落建築群的文化資產價值,依法推動聚落建築群登錄,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守護石頭屋聚落與周邊生態環境,讓石頭屋兼顧保存與宜居,延續聚落生命力,也邀請各界一同關心馬崗文資接下來的審議程序。

本案訴訟代理人黃馨雯律師表示:大家辛苦地打了七年官司,其實也只是為馬崗爭取多一次機會而已,全案還是會回到新北市文化局進行審理。法院雖然判居民勝訴,但是原處分違法理由只抓在程序上的問題:文資委員沒有民間團體的代表。實體上我們主張很多原處分不登錄的問題,法院並沒有具體回應。接下來案件回到新北市文化局審議時,新北市文化局依法負有文化資產價值的調查義務,應該要進行更完整的調查。黃律師進一步說明:爭議發生以來,受拆屋還地訴訟的影響,部分居民遷離,但因為各界的支持和地方文化意識的覺醒,馬崗漁村也展現了不同的活力與韌性。這次勝訴及接下來的文資審議,將決定馬崗未來是否能繼續以地方特色發展馬崗文化,或是走向迫遷居民、剷除石頭屋等資金導向的開發進程。

馬崗聚落建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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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鐵延伸宜蘭逼近6,000億錢坑!台灣前進陣線要求行政院公開預估經費

2026, July 22 - 20:59

文/台灣前進陣線

高鐵延伸宜蘭逼近6,000億錢坑!台灣前進陣線要求行政院公開預估經費、回應監察院質疑再談核定

台灣前進陣線今(22)日上午於交通部大門口召開「逼近6,000億高鐵錢坑!賴政府要開選舉大支票?」記者會,指出高鐵延伸宜蘭案工程經費達3,650億元,加計監察院調查報告所列30年營運成本約1,735億元,合計至少5,385億元;若再納入台灣鐵路產業工會估算的30年台鐵票收影響580億元,整體公共成本逼近6,000億元。監察院115交調0004號調查報告已指出本案方案評估、程序與財務的多項缺漏,行政院至今未逐項公開回應。

劉仲書指出,賴清德總統在2023年競選期間到宜蘭承諾推動高鐵,政見當然可以提出,但不能取代應有的專業程序。監察院已明確認定,本案尚未完成完整可行性研究,行政院也還沒有核定,卻已提前送進環評,程序順序完全顛倒。在監察院指出的問題尚未逐項說清楚之前,賴總統應公開表態,是否同意行政院倉促核定;若行政院趕在選前拍板,究竟是專業評估決定時程,還是選舉時程決定政策?

劉仲書強調,3,650億元工程款只是頭期款,加上利息、物價上漲、工程追加與特定區公共設施,全體納稅人負擔的錢坑只會更高,具體的財務規劃與效益評估,交通部不能只是一再重複過去的說辭,應該要具體回應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提出的諸多質疑。

劉仲書強調,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2024年主持會議,要求環評與綜合規劃平行作業,2026年又在需求評估完成前要求檢討提高容積率,相關會議的完整紀錄、簡報、出席名單與決策依據都應公開;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前交通部長賀陳旦明確反對現行方案,曾任宜蘭縣府顧問14年的監察委員林盛豐也與另兩位監委共同提出嚴厲調查意見,賴政府不能再把反對聲浪簡化為反對宜蘭建設。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沈佩玲以桃園捷運綠線為警示指出,審計部認定桃園綠線本業自償率僅2.53%,官方公布的整體自償率卻達41.77%,落差來自土地開發收益的灌注;G12至G14站周邊347公頃計畫區中,逾300公頃辦理區段徵收,捷運車站實際使用的專用區僅3.22公頃。

沈佩玲質疑,宜蘭高鐵財務自償率僅6.8%,旁邊同樣跟著420公頃特定區;若交通本身的財務不能說服社會,是否又要靠土地變更、提高容積與開發收益美化帳面;最後受益的是通勤的人民,還是能承受長期養地成本的人,行政院核定前必須把交通帳、土地帳與受益分配帳一併說清楚。

台灣綠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直指本案程序倒置:特定區從專業評估建議的190公頃膨脹到420公頃,監察院認定缺乏立論基礎;其中八成是特定農業區、八成五是私有土地,未來將採區段徵收,部分還位於淹水潛勢區;監察院並認定交通部把高鐵路線與420公頃特定區切割送環評顯不合理,行政院應在完成需求評估前,停止擴大特定區與加碼容積。

台灣基進基隆市安樂區議員參選人吳程澤表示,基隆捷運核定總經費696.89億元,宜蘭高鐵工程經費是它的五倍以上;國家資源有限,政府把數千億元重押在單一方案,就必須說明是否排擠了台鐵提速、區域捷運、客運補貼與行人安全改善的預算;交通評估也不能只談車上快幾分鐘,卻不談點到點的完整旅行時間與30年總成本。

台灣前進陣線提出三項訴求:第一,行政院與交通部應在核定前,以同一年度、同一物價基準、同一運量假設,公開高鐵、北宜直鐵、台鐵提速及其他可行組合方案的對照評估;第二,一次揭露主體工程、用地取得、特定區公共設施、土方去化、地方配合款、融資利息、營運維修與追加預算風險的全生命週期帳本,並說明每一筆由中央、地方或開發收益負擔;第三,以書面逐項公布監察院調查意見的改善內容、佐證文件與簽字負責者,缺口未公開說明前,不得把政治宣示當成核定依據。宜蘭值得更好的交通,但不值得一張選舉前先開、選舉後全民埋單的錢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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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荒野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圓滿落幕 十二年匯聚行動力量 打造臺灣具影響力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

2026, July 21 - 20:39

(少年組中的「衣衣不捨」行動不僅是蒐集二手衣,而是走入社區讓民眾學習如何運用二手衣,也倡議更永續的購衣原則,更用舊衣實現地景藝術創作。圖/荒野保護協會)

文/荒野保護協會

由荒野保護協會主辦的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於7月18日至19日在東海大學舉行。兩天一夜的活動透過提案分享、成果發表與交流對話,匯聚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並於19日圓滿落幕。秉持「分享.行動.改變」的精神,論壇十二年來持續串連不同世代與領域的夥伴,讓深耕在地的環境行動被更多人看見,也逐步發展成為臺灣具代表性的環境行動交流平台之一。

本屆論壇展現臺灣環境行動的多元創意與實踐能量。開幕式邀請指導單位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出席勉勵,肯定各團隊長期投入環境行動、持續推動改變的努力。

為支持更多行動扎根與發展,環境部提供總額新臺幣24萬元的「行動助力與支持獎金」,鼓勵環境行動者分享實踐經驗、深化行動成果,並將理念轉化為具體改變。閉幕暨頒獎典禮則邀請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頒發獎項,為所有參與團隊加油打氣。

環境部長彭啓明宣布,環境部首度受邀擔任本屆論壇的指導單位,將祭出史無前例的合作機制:凡是進入決選的優秀民間環境提案,環境部不只頒發聯名獎狀,更將主動對接並評估參採,將民間創意「實質納入國家施政參考」。(圖/荒野保護協會)

荒野保護協會表示,環境行動論壇不以競賽為唯一目的,更重視交流、共學與行動經驗的延續。十二年來,論壇陪伴許多環境行動從一個小小的想法開始,逐步發展成具影響力的計畫,也促成不同領域夥伴彼此認識、建立合作,讓成功經驗得以分享,讓更多好行動在各地持續發芽。

從入選的行動方案 觀察三項環境行動趨勢

首先,是從日常生活開始實踐永續。舊布再利用、二手衣循環、再生紙、自備容器及循環杯等行動,展現每一個人都能從生活中落實減廢與資源循環,累積改變環境的力量。

其次,是深入地方、回應真實需求。從海岸、河川、校園棲地到社區環境,各團隊透過調查研究、環境教育、公民參與及跨域合作提出在地解方,讓環境改善真正落實於土地。

第三,是善用創意與科技,擴大社會參與。透過影片、繪本、藝術創作、公民科技及數位工具等多元形式,讓環境議題更容易被理解,也吸引更多民眾從關心環境走向實際行動。

「跨區行動交流」採市集擺攤形式,讓交流不只在投影簡報中發生,更能親身感受每個行動方案實踐的重量。這樣的形式成為環境行動論壇的亮點。圖/荒野保護協會)

本屆論壇也特別感謝東海大學自2019年起持續支持環境行動論壇,提供優質的活動場地與完善的行政支援,讓來自全臺各地的環境行動者得以在舒適的環境中分享交流;同時感謝所有評審委員、合作夥伴、志工及參與團隊共同投入,成就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的順利圓滿。

第十三屆環境行動論壇將於明年登場。誠摯邀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朋友踴躍參與,不論是學生、教師、公民團體、社區組織、企業或個人,只要投入環境保育、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

期待透過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一起為臺灣打造更美好的永續未來。

環境行動論壇,讓更多好點子相遇、更多好行動持續發生。不論年紀、身分、個人或是團體,只要投入環境教育、生態復育、淨零永續或地方創生等相關行動,都歡迎分享成果、交流經驗。(圖/荒野保護協會)

荒野第十二屆環境行動論壇決選在東海大學展開,為期兩天的論壇提供參賽者交流實踐經驗的平台。(圖/荒野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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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外送帝國吞噬台灣!要求公平會否准 Grab 併購 foodpanda

2026, July 21 - 20:28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原標題:拒絕外送帝國吞噬台灣!王世堅怒轟「左手換右手」要求公平會否准 Grab 併購 foodpanda

出席單位:立法委員王世堅、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陳昱安理事長、國立中央大學資訊管理系葉羅堯副教授、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胡祖舜處長、經濟部投資審議司蘇琪彥司長

針對 Grab 擬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案,立法委員王世堅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今(21)日上午於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行「拒絕 Grab 來台,維護公平競爭」記者會,邀請資安專家葉羅堯副教授、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胡祖舜處長、經濟部投資審議司蘇琪彥司長共同出席,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否准本案結合,避免外送市場遭高度集中,並正視國家安全、資料治理、勞動權益及市場競爭等重大風險,立法委員王世堅要求反對併購案,責成公平會硬起來否准,拒絕外送帝國吞噬台灣。

立法委員王世堅表示,這是攸關台灣市場競爭秩序的重要案件。他強調,一旦 Grab 收購foodpanda 台灣業務,將可能造成市場高度集中,甚至形成「實質壟斷。」他痛批,Uber 日前就宣布與 foodpanda 母公司 Delivery Hero 達成收購協議,交易金額高達數千億元,又由 Grab 接手foodpanda 台灣業務,無異於「左手換右手」,最終受害的將是消費者、商家及第一線外送員,因此堅決反對此案併購,要求公平會依法嚴格審查,不能讓平台經濟走向寡占,不讓外送巨獸得逞。

資安專家葉羅堯副教授提出警示,指出 Grab 曾於部分東南亞市場與華為 Petal Maps 及 HMS 生態系建立技術合作,即使業者強調合作未涵蓋台灣市場,在全球統一的系統架構下,主管機關仍可能難以持續驗證台灣版本 App 是否完全排除華為相關技術元件與第三方 SDK,國安風險仍有待釐清。此外,Grab 過去曾表示台灣用戶資料主要儲存在新加坡,近期再對台灣資料治理提出新的資料在地化承諾,惟相關承諾是否確實落實,仍有賴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結合審查中要求其提出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承諾,並建立持續追蹤及查核機制。否則,主管機關仍將難以即時掌握系統存取紀錄、數位鑑識及稽核權限。

葉羅堯說,若未來 foodpanda 納入 Grab 的 Super App 生態系,外送、支付、叫車及地圖等跨平台數據將可能進一步整合,並結合 AI 技術形成跨平台使用者輪廓(User Profile)分析能力。在缺乏第三方稽核、源碼查驗及‘’持續監督‘’機制下,恐衍生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及數位主權等風險。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工會已經多次向公平會提出反對 Grab 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案的書面意見,強調此案不僅涉及平台競爭,更攸關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店家的長期權益。他指出,根據資策會最新研究報告,在五家潛在接手台灣外送市場的企業中,Grab 適格性加權總分僅 47 分,排名最後。報告並指出,Grab 與 Delivery Hero 結合後所造成的限制競爭不利益, 遠高於整體經濟利益,公平會就應該依法否准,而不是用附加條件「方便企業壟斷」。

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則表示,平台經濟最大的風險,就是在市場失去競爭後形成難以制衡的「外送巨獸」。當市場只剩少數平台甚至單一利益共同體時,消費者優惠將逐漸消失、店家抽成可能持續提高,外送員也將失去平台間的議價空間,最後遭殃的還是基層勞工與長期剝削的小店家。

蘇柏豪指出,目前 Uber Eats 在台登記資本額僅約新台幣 2,500 萬元,但平台對店家抽成普遍高達 30%至 38%!若以台灣外送市場年產值突破千億元估算,每年平台收取的服務費及佣金高達數百億元。並強調,政府應把握此次結合審查契機,拒絕形成新的市場壟斷,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合作店家及外送員的權益。

對此,王世堅委員與全國外送工會共同提出訴求:

一、拒絕市場壟斷,維護公平競爭機制。

二、保障消費者、合作店家及外送員三方權益。

三、公平會依法審慎審查,否准 Grab 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結合案。

四、重視跨境資料治理、個人資料保護及國家資訊安全。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與王世堅委員最後呼籲,Grab 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案,不只是單純的企業併購,更牽涉市場競爭、勞動權益、資訊安全及國家利益。公平會應以全民利益為最高考量,依法否准本案,守住台灣外送市場公平競爭的最後一道防線,並且會堅決捍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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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提雙贏解套方案:呼籲勿讓違法毀十萬棵樹的新市鎮計畫

2026, July 21 - 20:20

文/森林城市協會

原標題: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提雙贏解套方案:呼籲勿讓違法毀十萬棵樹的新市鎮計畫,成為賴總統都市林政策的歷史汙點

近期台北為了砍3000棵樹成為熱點新聞,但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卻因高雄新市鎮開發陷入將砍十萬棵樹的森林的存亡危機,7/21上午國土署將針對都市計畫做最終闖關。本案涉及百年糖廠文化保存、螢火蟲與環頸雉等8種保育類棲地保存、開發將導致淹水加劇與市民健康與空氣品質劣化的問題,同時違反賴總統都市林政策,有3點違法,若真如國土署這般強硬推動,恐成為賴總統都市林政策推動的巨大汙點,「左手都市林,右手毀森林」的政策矛盾,將很難讓民眾信服,呼籲停止違法規劃闖關,退回小組會議,留下糖廠百頃森林。

我們也提出3大解套方案化解難解僵局,呼籲將百頃森林保留作為都市林示範園區,闢建步道遊憩設施,讓百萬遊客商機口碑,複製衛武營與果嶺成功經驗,能成為總統連任最佳助選政績。為抵擋這違法、缺乏遠見的惡劣施政,我們將不排除以任何形式投入左楠、橋頭的地方選舉,讓市民用選票公投,守護森林環境。

本案涉3違法,我們已經以檢舉或告發形式,作出行動:

1. 本案被以1-1道路開闢串聯橋科交通為由,須「迅行變更」,而不走法律常規的通盤檢討變更。以1-1道路開闢有急迫性之名,卻偷渡219公頃的都市計畫變更,擴張快200倍的開發變更範圍,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6條、第27條「迅行變更」須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設施。1-1道路以外的都市計畫應循通盤檢討,應不符個案迅行變更之條件,若要匡較大的變更區域,1-1道路勢必須改變其路線與位置,但1-1道路的路線與位置,變更前後是原則沒有調整的,更顯荒謬。若使台糖等地主得利,恐怕未來會成為圖利的問題。

2. 過去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土徵會議專案小組會議7場沒有落實利益迴,竟讓台糖獨董成為本案審查委員,政府竟然護航說會議有效,形成利益輸送台糖的違法、恐怕未來會成為圖利的問題。

3. 公益性必要性報告書,沒有明確說明周邊價地閒置350公頃,可住20萬人建地閒置,高雄空屋13萬戶,人口連續九年負成長,公益性報告書中說S科技廊帶可以帶入人口,但盤點橋科等產業用地都市計畫書中,僅說能引進2萬人不到,公益性報告亂寫人口預期,根本撐不起造增加94公頃住商建地、再新增2.2萬人的人口需求,明顯無公益性必要性,卻這樣送件闖關,已經涉及違造文書,未來恐成圖利罪。

4. 本案都市計畫6次專案小組會議,多次委員人數不過半,第六次甚至只有1名外聘委員出席兼主席,甚至在會議記錄蓋牌,不顯示委員簽名,違反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9 條,委員未過半會議無效,卻被偽造文書說成會議有效,明顯違法,若依此違法基礎強推本案,將構成圖利罪。(證據影片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是在83年2月公告,過去30年未急著開發,現在卻不循正規的都市計畫法第26條「定期通盤檢討」程序辦理,而草率採同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迅行變更」程序。內政部同意迅行變更的理由有二:(一)開闢1-1-60M計畫道路,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設施;(二)橋科園區之區段徵收公共工程預計114年底完成開發,有迅行開闢之急迫性。

然而,60米計畫道路,有許多不必大規模砍樹、拆除日治時期防空洞、對校園安全與安寧影響較輕的替代方案,不該堅持走該路線;況就算道路屬重大設施,趁機開發的住商用地,顯非重大設施!尤其鄰近空屋高達17,989宅,且高雄新市鎮一、二期仍有大量閒置土地可供使用,明顯不具備開發的急迫性,採迅行變更程序,顯不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迅行變更之要件,應退回改採定期通盤檢討程序。

本案3大解套方案,森林城市協會莊傑任理事長表示:

1. 區段徵收自償率不是毀森林的藉口:內政部拒絕保留森林的理由,是區段徵收要財政自償,但自償並非法定要求,台北很多都市計劃,為了保留較多的公共綠地,會放棄自償,編預算來補財政缺口。本案又有154公頃是國家持有土地,可以將土地集中配置在森林綠地,排除在區段徵收範圍之外,也可免去徵收費用。另154公頃國家土地,就算區段徵收,分回40%都做綠地,也可多保留61公頃森林。

2. 保留森林綠地可以節省開闢成本:保留既有森林綠地實務上,只需要投入步道建設,與必要性服務設施,開闢成本可以壓得非常低,因保留森林可以少作2/3的道路、減少填土,甚至不需要花錢蓋大量滯洪設施。但計劃書卻不如此計算導致開闢成本高、自償率低,是明顯誤導。

3. 台糖102公頃土地可減資要回國有:大家都知道,台糖是國家持股96%的國營事業,總統下令就能保留森林,但也有聲音說這是私法人,4%私人持股股東會因權益受損可能對台糖或國家提告,這時可善用公私法的減資,讓96%國家持股的土地回歸國有地,4%私股權保障開發權益,即可解套。

4. 交通解套方案:目前爭議最大的1-1道路,我們提出4版本繞道方案,能充分避開對橋頭糖廠百年廠區,與對典寶溪自然溪流與螢火蟲棲地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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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人自由廣場悼圖博 民團籲政府正視《民族團結法》跨境鎮壓

2026, July 21 - 17:12

文/公庫實習記者鄭綺元

中國政府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隨即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新法上路隔日,美東時間7月2日,52歲的圖博人洛嘎讓贊(Loga Rangzen)於紐約聯合國總部前手持圖博國旗自焚身亡。

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多個民間團體於7月13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譴責中共企圖同化並擴大跨境鎮壓,強烈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提升國安因應層級,建立法制化的庇護機制以反制極權擴張;7月15日洛嘎讓贊辭世「二七」之際,有超過300名在台圖博人與台灣民眾齊聚台北自由廣場舉行追悼晚會。

大陸委員會對此回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核心目標已從「反對台獨」轉為「強制統一」,透過模糊的「破壞民族團結」與「境外管轄」條款,企圖壓縮台灣人民維持現狀的空間,對往返兩岸的台商、學者及媒體人造成自我審查壓力與人身安全風險。民進黨中央與立院黨團也強烈譴責其為「跨境恫嚇惡法」,並提案要求國會予以譴責,惟該提案遭藍白兩黨否決。國民黨則反批民進黨藉機將「中華民族與文化」抹黑為統戰,強調多數台灣人認同中華民族並不等於認同中共,指責綠營是在刻意製造恐懼、割裂文化。

撕中共惡法!台港藏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法制化反跨境鎮壓

台灣人權促進會偕同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香港邊城青年、台灣圖博之友會等民間團體,於13日召開記者會,共同譴責中共惡法,一同為洛嘎讓贊默哀。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表示,自2009年至今,圖博人自焚數已超過160位,然而中共總是刻意扣上污名化的黑帽子,聲稱他們有心理問題,或是家境面臨困難,編造各種不實藉口。自焚的洛嘎讓贊,他已經在美國生活好幾年,平時更是非常積極地參與各項運動,但他卻以自焚來進行抗爭。

札西慈仁回顧1951年,當時中共強迫藏人接受《十七條協議》,曾宣稱會保留藏人的文化、教育、宗教與語言,然而時至今日,中共卻是企圖完全消滅藏人的文化。「現在在境內,連自己的語言都說不了,甚至還會被定罪。」札西慈仁悲痛表示。

台灣圖博之友會長周美里譴責,這部法律就是對圖博徹底的種族與文化滅絕。強烈反對中共假借團結之名、行同化與漢化之實。他指出,中共就是要建立一個漢化、同質化的社會,去建構所謂虛構的「中華民族」。

此法也隨之引發跨境鎮壓的不安漣漪,香港邊城青年馮詔天指出,中共資料搜集、騷擾、跟蹤、恐嚇,甚至是暴力的威脅,對於身在台灣的港人、圖博人、維吾爾人,乃至台灣在地的民主人權參與者來說,都可能是他們日常會遭遇到的事情。

馮詔天列舉近期的跨境鎮壓,除了去年(2025年)在台港人赴湯的拳擊館被二度潑漆,今年7月初香港議會成員張信燕遭泰國警察拘留,日裔臺灣新聞工作者矢板明夫遇襲,這些事件都告訴我們,中國的滲透與跨境鎮壓無所不在。馮詔天建議台灣政府,必須將這類跨國鎮壓行為提升到國家安全的層面來因應,建立一個完善、公開且安全的庇護制度。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張靜如深入法條解釋,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21條中,直接將「增進台灣同胞對於中華民族的歸屬感」列為國家的主要工作目標,單方面替台灣人設定身分認同;同時,第10條則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中國企圖透過此法,強行將台灣人拉入中國公民的義務主體,將「維護統一」的枷鎖強加在台灣人身上。若是被認定為違反,甚至會被扣上破壞民族團結的罪名。

張靜如強調,無論是「維護統一」還是「破壞民族團結」,定義皆模糊不清,認定權完全操之在中共手中。這導致台灣人在進入中國、港澳,甚至在其他國家轉機時,都將面臨法律與人身安全的風險。

張靜如回顧2015年7月9日,中國發動「709大追捕」,抓捕、傳喚並拘捕了超過300名維權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優秀的人權捍衛者。當時,中共就是透過模糊、單方面詮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來對這些人進行整肅。當年為了整肅異議分子,中共還需要個別去羅織罪名,然而如今,中國直接透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手段全面法制化。他也呼籲政府應盡速建立法制化的難民庇護制度,而非僅依賴個案式的專案救援。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龔欽龍指出,過去香港社運人士來台遭遇暴力對待時,親共份子多以恐嚇手段為主,隨即搭機離境;然而,日前發生的石板明夫遇襲事件,已升級為對身體上的實質傷害,跨境鎮壓的暴力威脅正在急遽擴大。

龔欽龍指出,雖然政府過去曾做出相應協助,但相關業務目前分散於各部會。他強調,既然中共已堂而皇之將惡法形諸文字,那麼台灣政府便「是時候該表態了」,應盡速推動《難民法》或相關救助法案的立法外,成立一個「反跨境鎮壓」的專責機制。

悼念洛嘎讓贊 300人自由廣場獻哈達

7月15日適逢洛嘎讓贊辭世的「二七」,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多個在台藏人團體與民間組織齊聚台北自由廣場舉行追悼晚會,現場民眾超過300人,以行動聲援圖博,並抗議中共藉法律之名,剝奪圖博語言與宗教信仰的自由。地上以燭光排列「我是圖博人」的藏文,伴隨著喇嘛誦經,民眾依序獻上白色哈達向洛嘎讓贊致哀,後在喇嘛帶領下,雙手合十繞行廣場三圈。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格桑堅參指出,歷史上圖博曾是個獨立國家,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然而,如今圖博面臨嚴峻的政治壓迫、民族同化與宗教控制,境內甚至連達賴喇嘛尊者的法相都無法供奉。

格桑堅參向中共喊話:「法律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卻無法抹去民族的集體記憶;暴力可以拆毀有形的寺院,卻無法摧毀心中的信仰;可以監禁身體,卻永遠無法監禁追求自由的靈魂。」

「我在台灣生活了20多年,也擁有了台灣的公民身分,但我深知自己不是台灣人,我是生活在台灣、流亡中的圖博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表示,流亡藏人的終極目標,就是回到自己的國家。回顧1951年,第一代藏人跟隨達賴喇嘛被迫流亡時,根本沒想到一離家就是永遠回不去,他的父母親抱著回家的夢想,卻永遠也無法實現。面對嚴峻局勢,札西慈仁重申,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藏人絕不會放棄前行。他深切感謝台灣這片土地與人民,多年來對圖博各類活動的堅定支持。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常務理事林欣怡也邀請大眾一同「補課」,接續將於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一連舉辦四場講座,涵蓋《吃佛》一書導讀、圖博自焚議題的現況分析,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如何助長中國恐怖主義在台灣的擴張與滲透。

主辦單位以燭光排列「我是圖博人」的藏文。

與會者獻上白色哈達(象徵祈福意義),為洛嘎讓贊致意。

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李明哲獻上白色哈達(象徵祈福意義),為洛嘎讓贊致意。

洛嘎讓贊弔念會結束後,在喇嘛的帶領下,現場參與民眾繞行自由廣場三圈,一旁的圖伯特人焚烟供施,為洛嘎讓贊祈福。

洛嘎讓贊弔念會結束後,在喇嘛的帶領下,現場參與民眾繞行自由廣場三圈,一旁的圖伯特人焚烟供施,為洛嘎讓贊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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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堅決反對 Grab 併購案!拒絕假競爭真壟斷,守護外送權益與國家安全

2026, July 20 - 20:15

文/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針對 Grab 擬併購 Foodpanda 一案,我們代表廣大基層外送員及產業從業人員,在此表達最嚴正的抗議與全面反對。高達近九成的司機夥伴堅決反對此合併案,因其不僅嚴重威脅外送員生計與市場公平競爭,更恐將造成極度敏感的資訊外洩與國家安全破口。

基於以下五大核心理由,我們強烈要求主管機關應直接駁回此案,絕無任何「附條件同意」之空間:

1. Uber 具實質控制權,高層辭任僅為技術性規避

Grab 的大股東即為 Uber,且 Uber 執行長長期擔任 Grab 董事,對其營運與決策具備實質控制力。其遲至 7 月 6 日才宣布辭任,顯然僅是為了規避併購審查的「技術性切割」,根本無法掩蓋兩家公司背後盤根錯節的利益結構。

2. 互不競爭協議與海外串接,實質合作證據確鑿

Grab 與 Uber 過去不僅曾簽署互不競爭協議,在海外市場的實際營運中,雙方 App 更呈現互相串接、引導客流的服務型態。這顯示雙方早有明確的實質合作行為,若核准此併購案,台灣外送市場必將淪為「名為兩家、實為一家」的絕對壟斷。

3. 近九成基層外送員強烈反對合併

外送員是撐起產業的基石。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日前於社群平台(Facebook、LINE)發起基層意向調查,結果顯示高達近九成外送員明確反對此合併案。基層最真實的聲音已充分展現,我們絕不容許資方透過假性競爭的併購,進一步壓縮外送員的生存與議價空間。

4. 深度涉中合作,將成國家安全重大破口

Grab 長期與華為花瓣地圖(Petal Maps)、阿里雲等中國企業深度合作,更將核心 AI 研發中心設於北京與深圳。若任由其掌握台灣龐大的消費者個資、消費軌跡及精準的地理圖資,將難以防範關鍵資訊外洩至敵對國家的風險,恐對國安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5. 傷害不可逆,完全沒有「附條件同意」的空間

國內外市場經驗一再證明,壟斷與資安的破口一經核准,造成的市場失衡與國安危機將完全不可逆。在現行法規與環境下,幾乎沒有後續有效監管的可能。因此,針對此併購案,主管機關沒有任何「附條件同意」的模糊地帶。

我們強力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國安相關部會,務必正視此案背後的「實質壟斷」與「國安危機」雙重風險,立即駁回 Grab 併購案。我們將秉持捍衛台灣外送產業健全發展與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全力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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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機關只出席不對話,民團籲實質回應庇護政策闕漏

2026, July 20 - 18:18

文/國家人權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安全有保障的移民途徑政策座談

為解決台灣現存尋求庇護人不能以庇護事由在台取得的居留與工作許可,被迫逾期停留並進入非正規經濟市場,努力求生卻遭裁罰、拘禁與驅逐,面對勞動剝削與職災衝擊卻難以求援的系統性問題,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今日7月20日舉辦「安全有保障的移民途徑座談會議」,邀請前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政府機關、國內移民與勞動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直轄市勞動局、行政院人權處所屬人員出席,探討我國移民與勞動制度改革方向,研商具體政策建議。

主辦單位表示,雖已及早邀請勞動部與內政部派員與談,就現行政策與制度研擬方向進行對話。然而,內政部謝絕邀請,勞動部代表則在答應與談後改為不到場,對於相關政策研議方向亦未有進一步說明,使跨部門政策對話未能在本次場合完整呈現。此一情形映照出我國政府長期不就庇護議題實質回應與公開討論,公民社會與主管機關之間的政策對話空間有限。

前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暨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法學院教授Francois Crepeau於專題演講中指出,國際社會正在透過《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 for Safe, Orderly and Regular Migration)與《紐約難民與移民宣言》(New York Declaration for Refugees and Migrants)等架構,推動移民治理體系的改良,台灣亦應正視尋求庇護者在勞動市場中的現實處境,避免其因制度缺失而遭受剝削。

與談人劉子愷(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提醒台灣社會在討論如何面對尋求庇護者、非正規移民或逾期停留者時,不能只用行政違規的角度來看待他們。對許多緬甸人而言,逾期停留不是鑽漏洞,而是戰爭、政治迫害、簽證限制、家庭責任與安全焦慮共同作用下的結果。劉子愷深入淺出的從緬甸的三次政變歷史、武裝衝突歷史、分裂化主權狀態、2021年政變後的逮捕、監禁、監控等政治迫害手段、軍政府對人民的空襲轟炸、人民的流離失所,說明這些情況如何影響在臺灣的逾期停留與尋求庇護的緬甸人。

與談人陳靜慧(政治大學法學系)點出移民的困境是人為建構的,強調賦予「庇護申請人」暫時性居留地位作為身分管理與扶助資源連結基礎的重要性,並說明政府設計此種容忍居留制度時應納入工作申請與生活扶助配套、容許定期更新至無法執行離境命令原因消失,以及相關考量要點。針對監察院相關調查報告指出政府現行庇護處理機制與臨時外僑登記證核發機制欠缺明確申請制度與一致判準,以及政府應為保障尋求庇護者審查期間之法律地位及基本生活建立明確的制度性規範等問題,提供了改革方針。

與談人林彥宏(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從組織、人事、程序與作用法探討台灣難民法制的缺陷,回溯兩公約國內法化後的國家報告與國際審查結論,並針對台灣現行的庇護政策,指出移民主管機關未能區分移民管理及庇護程序,缺乏對不同證明程度的彈性作法。林彥宏表示政府雖為提供尋求庇護人身分證明文件修法放寬臨時外僑登記證核發機制,卻事後在執行端將臨時外僑登記證的要件從嚴解釋,以政治需求作為個案審查的藉口。

與談人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表示尋求庇護者之勞動權保障,除基於必要之最低門檻限制外,原則上應與本國勞工相當,不應一概適用於禁止與限制外國人工作的法規;而對於經認定之庇護者或獲准容留者,其勞動權保障應與本國國民一致。林佳和更進一步解析,應依尋求庇護程序之不同階段,分層設計勞動市場、人身、契約存續及社會安全等保障。在限制勞權保障時,應符合嚴格之法律保留原則,並具備正當且必要之事由,同時應設計合理之例外適用機制,尤其是為回應救助需求,同時社會保險制度應依循在地社會團結原則。

與談人涂予尹(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強調即時我國難民保護法制尚未完備,仍不得使尋求庇護者在等待審查期間,長期處於不符合人性尊嚴之生活狀態。依內國法化的人權公約,政府應保障尋求庇護人以工作謀生、擁有公正良好的工作條件與社會安全的權利,不應以其居留與工作許可的有無而異。涂予尹進一步表示,政府應逐步落實庇護法制,短期內明文規範以庇護事由請求核發臨時外僑登記證的審查標準與程序,移民署、勞動部、衛福部、教育部需跨部協調辦理相關就學、就業與社會保險事務,長期則應建全難民地位認定、救濟、保護與安置政策。

台灣人權促進會呼籲,政府正視現行制度長期忽視尋求庇護者基本權利的結構性問題,儘速檢討居留與工作許可制度,防止尋求庇護者遭系統性剝削,不讓人權保障流於外交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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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專法上樓機制7月21日實施:權責透明化,預期共創勞消雙贏

2026, July 19 - 23:08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針對長期困擾外送產業的「送餐上樓」爭議,外送相關專法即將於7月21日正式實施上樓新制。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表示,未來各大外送平台(如 Ubereats、Foodpanda)在派單時均換會落實全面揭露樓層、送達區域與備註資訊,專法並嚴格確立「上樓消耗時間須給付工資」的原則。工會樂見此機制的推動,能為整體外送環境帶來正面效益。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指出,依據即將上路的規範與新版合作契約,外送夥伴需依照客戶指示送達包含樓層在內的指定地點,而新制最大的突破在於明訂上樓所消耗的每一分鐘,平台都需要給付相對應的工資。

這項規定不僅將過去模糊的免費勞動對價合理化,確保外送員付出的體力與時間成本能獲得補償,派單系統同步揭露的備註與樓層資訊,更讓外送夥伴在按下接單前,就能完整評估配送條件。李建明也特別呼籲,如果真的不想上樓的夥伴,請一開始就不要接單。這項設計充分尊重外送員的自主意願,降低外送員與消費者衝突的利器。

工會發言人蘇柏豪進一步說明,過去許多爭執源於外送員接單後來自消費者的突擊式要求,例如地址填寫一樓卻在備註要求爬高樓層。未來備註資訊提前攤在陽光下,將能有效防堵規避機制的行為。蘇柏豪表示,當雙方的真實需求與選擇在接單當下即達成共識,預期將能從源頭大幅減少抵達現場後的對立、爭執與客訴比例。清楚標示上樓需求並遵守規範的消費者,能順利配對到願意提供該項服務的外送員,在省去來回交涉摩擦的同時,更能全面提升消費者體驗,確保餐點愉快地送達顧客手中,建立起更友善的消費互信循環。

健全的產業體質建立在資訊對等與合理報酬之上。未來,工會將持續監督平台端在新制上路後,對於上樓計時工資的計算標準與發放精準度,確保法規精神徹底落實,並期盼透過新制的實行,有效化解長期以來的勞消矛盾,共同維護平台、外送員與消費者三贏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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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前進議會!「台灣前進陣線」募款餐會爆棚 宣示進軍北北基桃宜花,力拚共組地方黨團

2026, July 19 - 23:06

文/台灣前進陣線

由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與台灣綠黨共同組成的「台灣前進陣線」,今(19)日於台北市大直典華舉辦「北北基桃宜花聯合募款餐會」。台灣前進陣線表示,這是台灣政治史上首次由四個政黨攜手合辦募款餐會,現場席開近70桌,支持者坐滿會場,展現本土第三勢力集結的強大能量。 台灣前進陣線表示,今天的滿場不只代表一場募款餐會成功,更證明台灣社會仍然有一股強大的力量,支持理性政治、清廉問政與本土第三勢力,不願意讓台灣政治只剩下仇恨、對立與政黨惡鬥。

台灣前進陣線指出,這些對新政治仍然抱有期待的民眾,不該被打散、被邊緣化,更不該被一句「小黨沒有用」勸退。四個政黨選擇攜手合作,就是要把分散在各地的支持力量重新聚集起來,推出值得信任的候選人,將他們一席一席送進地方議會。

台灣前進陣線表示,本次餐會匯聚台灣公民社會、媒體界與民主運動各界人士,包括資深媒體人鄭弘儀、陳信聰、康仁俊、姚惠珍、莊豐嘉、馮光遠、矢板明夫,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以及台北市民邱威傑,皆到場力挺。

台灣前進陣線指出,多位長期投入台灣民主運動的前輩也親自出席,包括望春風電子報董事長李源鐘、台獨聯盟董事長陳南天、雙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洪三雄、辜寬敏基金會董事長王美琇,以及李登輝基金會董事長李安妮。

李安妮也特別製作一首專屬歌曲,期盼「台灣前進」能夠成為守護台灣、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 資深媒體人鄭弘儀表示,自己過去曾大力支持時代力量等政黨,卻一路看著許多人離開、轉往其他政黨發展。今天特別來到餐會,就是想看看「這一群憨直、堅持的年輕人為什麼沒有跑」。

鄭弘儀指出。在台灣選舉制度對小黨極為不利的情況下,這群選擇留下、繼續走艱難道路的年輕人,更值得社會給予鼓勵與支持,自己能做的,就是來到餐會陪他們走一段,支持他們繼續前進。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從 2024 年開始,小黨們選擇走向彼此、集結力量。透過這次選舉的合作,希望能重新把對「新政治」與「清廉政治」懷抱期待與信念的朋友聚集起來,讓台灣的政治不再只有仇恨的聲音與對立的操作,而是有一股真真切切願意為人民打拚的力量。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召集人林詩涵、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以及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也在餐會中宣示,台灣前進陣線這次在北部將有三大明確的選戰目標:第一,台北市議會共組黨團。第二,新北市議會共組黨團。第三,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議會達成席次突破。

台灣前進陣線強調,每一個地方議會,只要有一位、兩位甚至三位無畏強權、帶著堅定理念,且願意為基層人民發聲的議員,地方政治就會展現截然不同的面貌。台灣前進陣線更呼籲全台選民,請跟我們一起繼續往前走,讓「台灣」也可以前進一步!

到場的 15 位議員參選人與團隊則涵蓋北北基桃宜花:台北市謝閔弘(士林北投)、吳欣岱(內湖南港)、鄧樂強(松山信義)、李惠暄(中山大同)、王振庭(中正萬華)、陳峙穎(大安文山)、林筱薇(平地原住民);新北市甘崇緯(新莊)、陳宛毓(三重蘆洲)、張佑輔(新店深坑石碇坪林烏來)、郭書成(汐止萬里金山);基隆市吳程澤(安樂);桃園市沈佩玲(桃園);宜蘭縣劉仲書(宜蘭);花蓮有孟繁嘉團隊(吉安壽豐鳳林光復豐濱萬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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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健保署健保大樓前老茄苳護樹案護樹成功 脆友動物森友會護樹任務,24h內成就達成

2026, July 19 - 23:03

文/台灣樹人會、森林城市協會、台北市大員水文化復興協會、撫遠公園護樹聯盟、幸町老樹守護行動、城南老樹巡守隊、雙連綠地聚落、金華校友護樹團、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青潭麵包樹守護隊、雙和護樹聯盟、江翠護樹志工隊、桃園護樹聯盟、新竹公民行動聯盟、新團體「護樹1999快打部隊」粉專….等

健保署健保大樓前老茄苳護樹案護樹成功
脆友動物森友會護樹任務,24h內成就達成
護樹團體綁黃絲帶老樹愛的抱抱溫馨活動

活動設計:

1. 綁黃絲帶與老樹愛的抱抱與合影,期許未來,社會各界關注並化為具體行動的護樹成功案例更多
(因本案為護樹成功,綁完黃絲帶合照後會自行卸除,以避免日後有所誤會)

2.公佈民間的護樹SOP建議:
邀請更多護樹人透過體制面的多元管道關切,並與護樹團體攜手一起護樹

近日有關樹木議題發燒,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關於中正區公園路15-1號,中央健保署臺北業務組健保大樓,於青島西路前人行道,原po出公告,預定於7/19施作工程。因有脆友「捲捲」(e.l.f_sj62)於脆上發佈,訊息「飄」出去,有近萬按贊。眾多網友們也持續更新與1999轉接的單位、電話陳情選區民代關切,各種連繫結果隨時更新原留言串。

此案經台灣樹人會潘秘書長於7/16中午,於脆上偶發海巡而得知,因事發緊急,於7/16下午04:00先赴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申請緊急性集會遊行,之後持續撥打1999 連繫市府局處、民代服務處等進一步求證,約於下午5:30傳來好消息,感謝健保署迅速回應護樹民意,從善如流,停止該工程,並去除原公告。

此護樹案等於是在24小時之內即護樹成功,全賴廣大網友的合力完成,與大約6/23日「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141號老榕樹案」也是24h內護樹成功,權管機關去除原公告,高度近似。護樹團體感謝社會各界,高度關切護樹議題,讓網友的護樹自發行動,顯具有重大意義與示範性,值得高度肯定與感謝,讓未來更多護樹成功好消息,好事發生。

台灣樹人會依據各方求證結果,持續更新狀況,並以網路用語稱此為「動物森友會護樹成功成就達成!這是社會各界護樹正面能量的正常釋放…」,也歡迎有打過1999與各民代服務處的脆友,前來現身互相認識交誼,綁黃絲帶合影慶祝,也可現場發表感言,鼓勵更多護樹民眾一起行動。

台灣樹人會護樹成功的po文:「感謝諸多脆友分享,要歸功每一個打爆1999的脆友、網友,也要感謝護樹友善立委吳沛憶(民進黨)、動保友善議員鍾小平(國民黨),積極協調與關切感謝網友的關切,讓護樹已成為目前跨黨派立委議員最大社會共識」

我們還需要更多社會正面良善力量一起加入護樹行列,感謝最近諸多社會跨領域知名人士,包含王小棣導演、知名女星連俞涵與溫貞菱、網紅邱俊瑋製作護樹圖卡,諸多知名人士相繼聲援護樹,希望社會的關注持續,讓我們一起攜手守護樹木。

跨領域行動藝術家李瓊蝶,近期於嘖嘖推出《邊界之外》計畫,以身體感知探索生態。也到場聲援護樹,期盼大眾與都市綠意重拾連結。

此案第二位接力張貼搶救文的脆友「捲捲」表示:「這些樹或許都比我們的年紀還大,看過台北市的變遷,也陪伴許多人長大,他們是生命體也是每個人生活中的朋友,不是可以隨意捨棄的東西,希望政府單位可以用正確的心態來處理樹的問題,不要把他們當作可以隨意捨棄的物品。 如果真的有人行道不足寬度的問題,應該要重新審視與規畫,保留綠蔭人行道成為城市最美的風景,讓樹木與無礙礙人行空間可以雙贏。」

護樹團體也宣佈成立【護樹1999快打部隊】,相信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民,都可以一起撥打1999向市府傳遞護樹民意,也可再陳情選區立委及民代,只要護樹的市民團結起來,撥打電話、網路分享、實體參與綁黃絲帶抱樹活動,一定可以達成「自己的樹木自己救」目標!

護樹團體發佈護樹SOP:
1.全民打爆1999
2.陳情選區所有議員、立委
3.參加護樹團體所舉辦的實體護樹行動,如生態走讀及綁黃絲帶祈福較溫和軟性活動,或對各機關的較強烈陳抗行動記者會
4.自發組織社區親友、鄰居,成立護樹自救會、志工隊,發起網路及現地紙本連署(QR-code掃描),與民間護樹團體攜手實體護樹行動
5.無暇參與實體陳抗,至少填寫加入護樹網路連署,分享連署頁面及傳播護樹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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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台知園區開發辦聽證有適法疑慮 反徵收特農區、民團邀官員下璞玉田

2026, July 19 - 18:28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圖/實習記者鄭綺元

爭議超過20年的竹北璞玉計畫開發案「新訂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案」(後簡稱台知園區計畫),是由新竹縣政府發動的擴大都市計畫案,預計區段徵收約400公頃特定農業區,規劃為交大校區、產業、住宅、商業區等等。去年7月竹縣府與經濟部持續推進程序,舉辦聽證會前說明會,傳出預計下半年舉行正式聽證會。

當地農民抗議聲不斷,批評違法超額徵收特農區、重大建設範圍不明皆未釐清,如持續辦理聽證有適法性疑慮。7月16日竹北璞玉自救會與多個在地及環保團體前往行政院,向本計畫6個機關部會首長包含內政部、經濟部、農業部、教育部、國發會及客委會,遞送民團舉辦「8/8父親節重返璞玉田」活動邀請函,邀請各主管機關到計畫預定地參與璞玉田插秧活動,看見在地居民決心守護農田更能「守護神山」科技產業,訴求停開聽證,勿加速推進土地徵收程序。

原璞玉計畫改台知園區 22年來仍未釐清徵收400公頃特農區爭議?

台知園區計劃案計畫範圍約 435公頃,計畫範圍涵蓋竹北市、芎林鄉,位於高鐵新竹站特定區北側及東側部分。本開發案以設置交大竹北園區及IC晶片或系統單晶片SOC設計園區為名,預計徵收419公頃的特定農業區土地。反對本案者認為,實際計畫內容中,產業用地及交大用地面積僅約105公頃(佔計畫都市發展用地26.8%),卻規劃高達179公頃的住宅區及商業區,占計畫都市發展用地45%,導致眾多土地仲介及投資客進場炒作,讓農地價格飆高至一坪12萬元,超出正常價格十倍。

竹北璞玉自救會副會長陳義旭表示,台知案經過22年,實質計畫內容及主要目的與原始目的偏離很多,無法接受把產業區 82公頃擴大138公頃,把原有璞玉田400多公頃開發成工業區。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台知園區計劃案徵收9成特定農業區的優良農地,恐將產出冠軍米的璞玉田及客家農村文化全面剷平,而依照《土徵條例》規定,特農區不得徵收,但經過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計畫範圍內不在此限;整個台知計畫只有142公頃是經過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因此超過142公頃外的特農地不能發動徵收,也不能依照《土徵條例》舉辦聽證。他提到竹縣府歷任縣長都不願面對,也不願跟在地居民討論如何調整合適規模與合理規劃方向,讓本案爭議至今超過20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提到,國家劃設的重大建設範圍為142公頃,但是在台知園區計劃案435公頃中範圍未定,縣府舉辦說明會後,經濟部還要與竹縣府討論142公頃的位置,在如此不明確情況下,根本沒有合法基礎舉辦聽證會。民團也提出,經濟部僅為142公頃重大建設範圍的主管機關無權針對非屬重大建設範圍用地舉辦聽證。

璞玉田活力據點蓬勃發展 期待與科技「神山」產業城鄉共好

清大助理教授李天健表示,2021年時就有上百公民團體及各界發動萬人聯署救璞玉公民行動,表達守護良田的意識,這樣蓬勃的能量持續耕耘,地方鄉親及團體夥伴在當地經營30多個據點,推動實驗教育、多元文化、友善農作及地方特色餐飲,各種民間據點正在持續發展中。

李天健說到,有竹科企業走進璞玉田,與在地團體推動ESG(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與公司治理Governance)專案,也有企業在此進行稻田契作、生物多樣性檢測等,才能讓竹科家庭開創多元豐富的生活空間,讓人才永續發展,他認為透過守護良田與環境才是保有支撐護國神山高科技產業的最好條件,訴求應讓璞玉田成為城鄉共好的示範聚落,擴及大新竹鄉鎮,共同支持護國神山的發展。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則表示,半導體聚落使用土地已經足夠,例如「桃竹苗大矽谷計劃」已經有明確規劃,但是本開發案範圍的400多公頃農田,是休閒遊憩及幫快速擴張都市降溫的地帶,若只是為了炒地皮的土地開發案而徵收,要慎重檢討。彭桂枝也提到,因應乾旱跟淹水頻傳的地區,充沛的地下水脈就非常重要,璞玉田是頭前溪及鳳山溪孕生的平原,本身有豐富的地下水脈,如果任由420公頃擴張的都市建地變成高樓大廈,截斷地下水脈,對於防洪韌性保水是很大的衝擊。他呼籲竹縣府思考土地跟人民的韌性,與半導體產業共好生活。

「良田不是十幾年就能產生的,有這麼容易嗎?」十大經典好米得主田守喜種田20幾年,多年來持續上街抗議台知園區計畫案。他說除了極端氣候以外,經常面臨政府各項不義政策,很難好好種田,昨天才剛收割一期稻秧苗,今天就得來到行政院對抗不公不義的徵收案,作為農民不得安寧,情何以堪。

自救會成員莊旗本則說,自家世居五代耕作,近年面對極端氣候,台灣糧食自有率低,政府還要毀掉特農區,中南部已經有很多農田種光電,呼籲政府維護竹北最後的客家聚落。

十大經典好米得主田守喜

竹北璞玉自救會成員莊旗本

「也有在竹科工作的年輕人說,我不知道原來新竹有田耶!」台灣豐禾子協會代表黃玉婷表示,近年協會在竹北市東海里(東海窟)璞玉田進行友善耕作,把人民帶到農村裡插秧、撿福壽螺、收割或做生物多樣性調查,許多參與民眾來自竹科工作的科技家庭,親子共同參與割稻、包客家粽等,許多竹科家庭連續幾年持續參與下田,代表璞玉田不是一次性消費體驗的地方,而是真正產生情感上的連結。

黃玉婷認為,生活在科技都市的家庭,不只需要現代化物質,更希望能讓小孩走進農村,認識土地,這才是可以讓一個人活得更加完整的方式。

2002年新竹縣政府就「璞玉計畫」向行政院提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申請案,2004年行政院原則同意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並明訂產業專區、交大研究校區及國際示範村等面積上限計為 142 公頃,其中國際示範村面積以不超過 20 公頃為原則,由新竹縣政府全權負責推動。

台知園區計畫2016年時在內政部都委會第871次大會審議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審,至今10年間持續在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各主管機關依照都委會第14次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推進辦理聽證作業,新竹縣政府並於去年7月召開聽證前說明會,強調旨在蒐集意見。正式聽證會傳出可能今年8月後舉辦,然時間仍未定。

相關報導:璞玉計畫要142公頃園區卻徵收3倍地 都委會決議退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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