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新聞稿】環評訴訟才開始,汙染開發請停止
文/反大桃坪土石堆置場自救會
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是位於苗栗縣造橋鄉大龍村和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交接處,鄰近明德水庫與位於劍潭水庫水源頭上方,有高度汙染疑慮將會衝擊當地農產品與使用明德水庫水資源的民眾,大型砂石車高運量也將衝擊明德水庫的觀光產業。
由於環評過程中有非常多瑕疵,自救會委由詹順貴律師及其事務所進行行政訴訟,希望能夠撤銷環評結論,保全造橋鄉和頭屋鄉的自然環境、水源,也還給在地居民一個安全舒適的家!
明德村長謝文達表示,根據《環評作業準則》第10條及附表六,開發案需評估周邊半徑10公里內規劃中、施工中、已完成之相關計畫。
本案場址僅距:
- 🛣️ 明德水庫環湖自行車道約500公尺(113年8月進入招標階段)
- 🌊 明湖水岸遊憩廊帶亮點計畫亦已完工並進入招商階段
開發單位卻未將此二觀光計畫納入環說書評估,未分析大型砂石車頻繁通行將對觀光吸引力與遊客安全構成的衝突與風險。縣府仍強行通過環評,明顯違法,違反「完整資訊審查原則」,程序不正當。
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依據《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第3款規定:
「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取水體水平距離一千公尺範圍內不得設置收容處理場所。」
然大桃坪開發案所在地,根據地籍資料,距離明德水庫集水區最近僅約500公尺,已明顯落入法定禁止區域內。
儘管縣府辯稱只有“取水體”需有1000公尺距離,其餘無距離限制,但此一見解完全違反法條體系解釋,也忽視地方立法對於水源保護的本意與精神。
頭屋鄉民代表彭清文表示,中央非常支持明德水庫周邊的觀光發展,所以當苗栗縣政府提出明德水庫觀光發展建設的計畫(包含遊客服務中心、自行車道)時,在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視察後,馬上就撥第一期款二億五千萬,要來推動明德水庫暨周邊觀光發展。今天這個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案,以明德水庫觀光區域的周邊道路為主要進出道路,平均一小時會有21輛廢土清運車出入42趟,這對主推觀光且要建置環湖步道、自行車道的明德水庫風景區來說,是嚴重阻礙觀光發展的鄰避設施,苗栗縣政府不嚴格把關反而是不斷的護航廠商,難道是在跟中央政府表態苗栗縣政府之後不支持明德水庫暨周邊的觀光發展,以後不需要補助?
黃氏宗親會理事長黃瑋堯表示,我從小就在明德水庫長大,生於斯長於斯,對這邊的感情非常強烈,此開發案對明德村的觀光發展有重大影響!這麼多大車經過,勢必造成交通安全的疑慮,以及增加道路修補的頻率,這對地方鄉公所來說,勢必會是沉重的負擔,更何況好不容易花這麼多錢整修整合明德水庫的觀光資源,怎麼能讓一個少數不肖商人發大財的土石堆置場給毀了?
我一定會站在前頭全力抗爭,守護明德村的好山好水!
國民黨苗栗縣黨部副主任黃萬盛表示,土石方堆置場這類的嫌惡設施的監管是很糟糕的,其實以現在的科技,要監管並讓在地民眾知情,是非常容易的,但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已經跑過環評,仍然可以看得出來,監管的措施跟過往多數嫌惡設施差不多,按照以前監管的措施無法讓人民信任的狀況,現在你騙人民說你會做好,請問在地鄉親誰能夠相信!
頭屋鄉民代表徐坤榮表示,環評書上可以知道此案是要做「填埋型」之土石資源堆置場,環說書還提到「廢棄土石方非法傾倒,會破壞、汙染環境,甚至遇雨造成土砂災害,危及居民身命財產之安全」,所以今天找了一個山溝,把大量廢棄土石方傾倒在這邊,跟非法傾倒的差異在那?不就只是差在跑了一個行政程序而已!其他地方的人命是命,我們明德村和鄰近村莊的居民的命就不是命? 明德村和大龍村銜接兩個水庫,就是這些廢棄土石方和廢棄物經常會來非法傾到的地方,如今非法也要倒、合法也要倒,
頭屋鄉民代表陳烘業表示,明德水庫觀光,以及明德水庫供水,是我們頭屋鄉很重要的資產,選在離明德水庫這麼近的地方蓋土資場,是一種錯誤的選址,希望苗栗縣政府的長官能夠幫幫忙,至少在行政訴訟結果未出來前,可以協調廠商先不要動工,待行政訴訟有了結果,就算死也要讓明德村的村民死個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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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生命無價,請假無罪」聯合行動計劃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一位年輕的長榮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突顯長榮集團的不當管理和請假制度,許多空服員和社會大眾都深感悲痛並感同身受,代表請假被刁難、被懲罰,不是個案,不只有空服員受害,更是臺灣工人面對結構性壓迫的縮影,可見修法保障工人請假不會被不利待遇,已是不能再迴避的社會命題。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作為空服員的集體組織,承空服員的期盼、為空服員謀福祉,是我們對集體空服員的義務和承諾。同時,這十年來,華航、長榮空服員的抗爭,直至本案爭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所賴的不只是空服員的團結,更有賴諸多社會力對空服員的支持和關懷,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深予感謝。
是以,我們不只為空服員而行,也要為包含空服員在內的臺灣工人階級,構築更好的勞動環境,我們將全力推動請假保障的法制化,這是我們在臺灣工人運動這條路上,決定負起的承擔與責任。
其次,事件爆發到現在,已過數日,上以千計的長榮航空空服員紛紛分享請假被懲罰、抱病服勤的經歷,然而長榮航空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絲毫改善方案,更是不置一詞,對空服員的困境置若罔聞,高層主管近乎神隱,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完全沒有辦法接受。
10月21日(二)下午2點,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航空的例行協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已經改善請假制度和班表結構的各項方案,提交給長榮航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長榮航空應指派有決策權力的高層主管,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協商。更請當日有空的長榮航空空服員,一起到協商現場集結靜候,為我們的現役空服員協商代表集氣。
如長榮航空的高層主管繼續神隱,或是毫無改善方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將升高抗爭強度,我們知道,長榮航空主辦的2025年馬拉松活動將於10月26日(日)盛大登場,上萬名跑者中,許多人都是空服員或集團同仁及其親屬,而依據往例,董事長林寶水、總經理孫嘉明等高層主管都會現身開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將會前往遞交陳情書,請董事長林寶水、總經理孫嘉明等高層主管,告訴社會大眾、告訴我們,你們能做甚麼,縫補長榮空服員支離破碎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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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北車站性侵害事件聲明|在不安中,我們可選擇降低傷害
文/人生百味
近日台北車站發生性侵害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有人在公共空間遭受傷害,這使許多人憤怒與恐懼,並感受到自己也不安全。我們也是如此。
但不安的情緒中,我們仍可互相支持,並不傷害他人。
一、請停止轉傳影片
我們懇切呼籲:請勿轉傳、散布相關影片。每一次的流傳,都是對當事人的再次傷害。
尊重受害者,是我們能為他做到最基本的事。
二、已經證實行為人並非街友
依據社會局聲明,行為人並非無家者。
我們理解在事件爆發初期可能產生各種臆測,但當真相明朗後,更需要冷靜面對,避免讓特定群體承受不實的標籤與污名。
三、公共空間安全是共同責任
台北車站是所有人的公共空間,安全環境需要你我共同守護。
我們也提醒,無家者同樣是暴力的高風險受害群體。無論是誰,都不該在公共場域遭受暴力對待。
人生百味長期關注無家者議題,台北車站是我們最常行動的場域,同時也是許多認識哥姐無奈但重要的落腳處。
我們拒絕讓恐懼變成獵巫,拒絕讓單一事件成為污名化的藉口。
公共空間能容納所有人,同時也須所有人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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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校園濫訴行政空轉 小案大辦耗盡資源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校園濫訴行政空轉 小案大辦耗盡資源
全教總:應廢除缺乏教育專業精神的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上路並創設「校事會議」以來,校園內出現各式濫訴現象,校事會議小案大辦,民粹至上、無差別受理,非但未能有效處理重大不適任教師案件,反而嚴重消耗學校有限的人力與物力,讓全國教師怨聲載道、哀鴻遍野,明顯損害教師士氣與整體教育品質。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去年4月即曾預警,如今不幸成真。今年5月9日,全教總透過會員線上調查獲知,超過八成學校曾召開校事會議,甚至有學校一年案件量逾20件,讓學校「辦學變辦案」。而且,經過耗時耗力的校事會議調查之後,真正達到停解聘程度的案件比例僅約 6%,初步證明校事會議制度是一場巨大的行政空轉。10月1日,經全教總各地方工會討論決議,認為校事會議制度已然失敗,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主張教育部應立即啟動修法程序,廢除校事會議,讓教育現場回歸到以往的寧靜,避免更多師生權益繼續受到校事會議制度的傷害。
官方統計數據完全吻合現場教師心聲
本會近期取得教育部的統計數據(如附表),更可證實校事會議具有「高受理、高啟動、高行政成本」、及「近半不成立、停解聘比例低」的特徵。說明如下:
第一、教育部統計顯示,全年(113年4月17日至114年5月30日)投訴總案數1,372件,受理1,124件,案件受理率為81.9%,已完成之調查案件計769件。終局處理結果僅26案達到停解聘程度,分別佔整體投訴案件1.9%,佔受理案件2.3%,佔完成調查案件3.3%。
第二、以受理並完成調查案件769件來說,學校依「解聘辦法」可「直接派員調查」或「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最終不成立案件為合計382件(49.7%),案件成立、終局處理屬於懲處事件為311件(40.3%),未予懲處有50件(6.5%),達停解聘情事僅有26件(3.3%)。
第三,嚴格來說,除26件達到停解聘程度的投訴案之外,其餘案件依「解聘辦法」第9條之旨意,應屬不予受理之情形,然而多數案件(81.9%)卻皆決定受理,並進入校事會議程序,明顯存在小案大辦之情事。而且,調查完成確定不成立案件達382件(49.7%),近乎一半;若再加上原先不受理的248件,共佔整體投訴案件45.9%,可證校園確實存有濫訴。
綜上,全教總過往的憂慮與提醒再獲鐵證,且根據教育部自己的統計數據,校事會議處理案件之中,真正達到停解聘門檻的比例極低。然而,全國高中以下學校為此耗費的行政資源與人力卻是天文數字,校事會議制度已是徹頭徹尾的行政資源錯置。再者,許多教師在漫長調查程序中疲於奔命,教學專業與士氣遭受嚴重侵害,職業信心遭受打擊,更是動搖教育人力根基的重大危機。
啟動「解聘辦法」修法程序 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
既然「教育部自己的數據」已經打臉「教育部自己創設的制度」,也吻合全教總提醒的現場心聲,足以證明校事會議制度已然失能,教育部對此毫無任何迴避或拖延的空間。全教總主張教育部應立即啟動「解聘辦法」修法程序,先弱化或限縮、再逐步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建議增訂「衝突協調前置程序」:學校於知悉教育現場發生任何衝突或異常情事時,學校均應本於職責,優先啟動溝通協調措施,力求化解對立,避免衝突擴大。因此,「解聘辦法」應明確增訂「學校知悉教師有疑似不當行為發生,應本職權先行協調,以化解親師生衝突。」,唯有落實親師合作與溝通互信,才能真正維護學生受教權、增進友善校園氛圍,並使輔導管教回歸正常化。
第二,限縮校事會議受理範圍,適當預防主管機關越權干預:為杜絕濫訴與行政空轉,本會主張「解聘辦法」應先刪除「匿名檢舉但書」及「撤回檢舉繼續調查」之規定;其次,針對僅涉懲處未達停解聘之投訴案件,應刪除「直接派員調查及相關程序」規定,回歸學校日常行政職權或依「考核辦法」處理。最後,「解聘辦法」應增訂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時,應初步按學校不予受理規定審視;若屬應不予受理案件,則逕復不予受理,不得再轉文或給予不當指導要求學校續辦。尤其,對於部分地方政府規定「全面受理」各種管道投訴,應立即予以糾正,協助學校阻擋濫訴,捍衛教育行政獨立性。
第三,全面提升教師組織代表與家長代表在「解聘辦法」各級程序(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審議小組)中的實質比例,確保審議功能貼近教育現場,並有效制衡行政濫權、降低調查誤判。
第四,經校事會議調查確認無事實者,應有補償與濫訴究責機制:鑒於濫訴嚴重衝擊教育現場,並已構成當前學校教師荒原因之一,「解聘辦法」應對經調查確認無事實者,提供補償機制,並可就濫訴究責,以符合公平正義,或減少濫訴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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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雄同志大遊行啟動驕傲月前哨行動 邀政府民間齊心「潔地」挺平權
文/社團法人高雄市同志遊行聯盟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 11 月高雄彩虹驕傲月,第十六屆高雄同志大遊行籌備團隊今(15)日舉辦「洗出高雄的驕傲:駁二彩虹地景潔地行動記者會」,邀請政府機關、性別友善民意代表與性別團體共同參與。
與會者包含張博洋議員、林智鴻議員、同志諮詢熱線南部辦公室、性別友善觀光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高雄市觀光局團隊、黃捷立委團隊、簡煥宗議員團隊、湯詠瑜議員團隊、鄭孟洳議員團隊、林岱樺立委團隊等人與團體齊聚駁二藝術特區,並邀請來自灣島皇后的高雄在地知名變裝皇后—小花寶貝擔任活動主持人,以實際行動清潔彩虹地景表態支持性別平權。
駁二彩虹地景是目前全台最大的彩虹地景,也是高雄性別運動的重要標誌。本次「潔地行動」透過各界代表共同參與,象徵擦亮彩虹、展現立場,讓社會看見城市對多元共融的重視與承諾。
高雄同志大遊行總召 Cony 表示,今年以「豪彩投 Voting with Pride」為主題,強調性別議題與公共參與的連結,而此次洗地景行動正是高雄 11 月彩虹驕傲月及高雄同志大遊行的前哨戰,象徵多元社群與公民力量共同擦亮這座城市的平權底色。
張博洋議員指出,雖然同婚已通過,但日常生活中仍存在歧視現象,平權應落實於生活每個角落,需要大家持續努力。林智鴻議員則表示,今年遊行首次前進鳳山,身為鳳山議員深感期待,也將全力支持。
同志諮詢熱線南部辦公室常務理事書弘提到,目前仍有許多性別少數群體需要被關心,除了彩虹地景需要被維護外,這些人的權益更應受到社會關注。同家庭權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家瑢表示,自己志見證了高雄 20 多年來的巨大轉變,如今的高雄能以彩虹地景公開展現對多元性別的支持,「我也將帶孩子來看看這座有山有海的城市,是適合不同性傾向與性別者居住的地方。」
活動最後,由與會貴賓共同合影,並高喊口號「高雄彩虹洗一洗,平權城市真夠力」,共同宣示打造更多元、更共融的驕傲之城,展現高雄社會對性別平權議題的高度關注與支持。
第十六屆高雄同志大遊行將於 11 月 29 日(六)舉行。籌備團隊感謝高雄電影館及 JINS 的支持,持續深化「高雄 × 性別平權」的連結與影響力,並呼籲民眾踴躍參與,用腳走上街頭,用行動支持多元。
📌 2025 高雄同志大遊行資訊
🌈 遊行主題:豪彩投 Voting with Pride
📍 遊行時間:2025 年 11 月 29 日(六)
📍 遊行地點:高雄市鳳山區議會路
更多資訊:高同遊Facebook、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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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性侵影片請勿再傳,北車應加強人身安全監控制度及宣傳友善路人甲介入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聯合聲明
有關媒體報導在台北車站發生女子遭當眾侵犯事件,影片引發社會震驚及民眾轉傳甚至留言找無碼影片,而影片中女子在台北火車站眾目睽睽下遭到拖行並性侵,可見該公共場所人身安全環境已亮紅燈。婦女救援基金會(以下簡稱婦援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司改會)對此表達嚴正關切,並提出以下訴求:
一、北市政府應檢視北車等公共空間應加強人身安全監控與救援機制,以保障民眾人身安全。
此事件發生在連假前一天下午期間車站大廳,站內有許多監視器,加害人對被害人拖行並當眾性侵害,等待外國民眾報案後,警察才到現場處理。可見站內安全亮起紅燈,維護民眾人身安全監控機制失靈。婦援會與司改會強力呼籲台北市政府檢視北車等公共空間安全,例如有無路人求助警鈴、快速通報方式標示等,應加強人身安全監控與救援機制,以保障民眾人身安全。
二、請媒體或政論節目報導時,請勿使用影片,避免再被散布,引發模仿或被害人二度傷害。
此事件有媒體公開監視器畫面,即使經過打碼,仍可能造成被害人再次受創,且民眾在瀏覽報導之後,可能會轉傳分享,致使影像內容不斷傳播,加深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及模仿效應。新聞報導應以揭露事實、督促制度改進為目標,而非以吸引眼球為優先,婦援會與司改會呼籲媒體或政論節目報導事件時,請勿使用影片,避免再被散布,引發模仿或被害人二度傷害。
三、請民眾、平台業者請勿轉傳影片,以減少被害人被責難,加重創傷。
性侵害案件要嚴重譴責是加害人而非被害人。婦援會發現事件曝光後,在新聞報導和社群平台的留言區仍可見對被害者的檢討與羞辱,甚至有人公然索求無碼影片。這樣的言論不僅是對被害者的二次傷害,更形同助長性別暴力文化。婦援會與司改會呼籲民眾勿轉傳影片,譴責被害人,以減少被害人加重創傷。同時呼籲平台業者應積極審查、下架相關留言,共同抵制這種加害言論。
四、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友善路人甲介入,及時防止性暴力事件發生或減少事件嚴重性。
事件發生於連假前一天的車站大廳,現場有許多人,卻未見即時的路人介入,這凸顯了社會對性暴力的冷漠與誤解。婦援會與司改會建議政府應廣泛宣傳教育友善路人甲介入的重要性,見義勇為不等於以身涉險。路人甲可透過適時的呼喊、通知現場人員或直接報警等安全介入策略,保護受害者、制止加害者的行動或或減少事件嚴重程度。
性暴力不是個人事件,是社會結構下社會事件,更是社會責任。當在大家都熟悉的公共場所發生性侵害案件,可見我們社會安全機制產生問題。婦援會與司改會呼籲大家,應該透過此事件為警惕,檢視及強化公共環境的安全機制、推動友善路人甲安全教育和減少民眾對被害人責難、媒體及網路應遵守自律,避免被害人二度創傷,才能真正防止悲劇重演,並給予被害者應有的尊重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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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呼籲朝野立委支持公務員納入職安法,別讓基層公務員求助無門
文/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聲明
今(15)日立法院將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然而目前行政院版本依舊未將公部門工作者納入明文適用範圍,這是令人深感遺憾的一大缺口。公務人員同樣面對過勞、心理壓力、工作場所傷害與職場霸凌等風險,卻無法比照民間勞工享有基本的申訴權、檢查權與專業保護機制。
目前《公務人員保障法》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雖有基本制度雛型,但無論是勞檢、職災預防、資料揭露、第三方調查或專業人力配置,皆遠不及《職安法》架構來得完備與強化。保障法多停留在消極保護,欠缺前端預防與整體制度監督,亦無職災補償、診斷通報、數據揭露等基本架構支持,對於勞動權益的保障仍顯不足。
此外,現行體制下職場安全業務未設專責人力、編制支援與專業資源,全靠各機關派員兼任處理,難以肩負制度性改善之責任。此次修法若仍排除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不僅無法有效回應制度困境,也讓基層工作者在面對風險時依舊求助無門。
我們呼籲朝野立委支持將公務人員全面納入《職安法》,建立一致性的基本權利保障,不讓「公共部門」成為「法律的空白地帶」,真正落實職場安全無差別、勞動尊嚴不分身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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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抱病出勤不是義務,霸凌專章應更健全
文/尊嚴勞動修法聯盟、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聯合聲明
近日,國籍航空空服員抱病出勤後不幸離世,引發社會震驚。然而,這並非偶發事件,而是台灣職場結構性問題的縮影:病假制度表面存在,實務卻充滿懲罰;勞工在「健康」與「飯碗」之間被迫選擇,最終釀成悲劇,顯見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缺乏促進勞工健康之具體規範及保障。
另外,去年勞動部所屬公務員因遭受職場霸凌輕生事件,亦引起社會對職場霸凌的關注,行政院院會於114年8月28日通過勞動部所擬之《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其中增訂第22-1條、第22-2條及第22-3條,欲以「職場霸凌專章」強化雇主預防職場霸凌之落實及義務。然而,本次增訂條文中仍有漏洞,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及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下簡稱:聯盟及總工會)對此建議,詳如後續說明。
壹、《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應明文保障「病假權」,禁止變相懲罰:
現行制度雖允許勞工申請病假,但多數企業透過考績降分、獎金減少、升遷受限、變相不利待遇等方式,形成「不敢請病假文化」。這種看似合法、實則壓迫的管理模式,使勞工因經濟壓力選擇硬撐上班,甚至付出生命代價。
因此,聯盟及總工會建議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增訂:
•為有效預防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或職業疾病,受僱者因疾病或身體不適而需就醫、就診時,得依法申請病假,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或類似之獎勵、考績或為任何變相之不利處分。
•違反本項規定應有相關罰則。
並建議比照公務人員增設的「身心調適假」精神,認為勞工不應因爲依法申請病假而遭受懲罰,應讓「健康台灣政策」的光,也能照進勞工所處的職場當中。
貳、職場霸凌專章(第22-1至第22-3條)應強化三大面向:
行政院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草案雖將增設「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具有正面意義,但條文內容仍存三項重大缺口,一旦未補強,恐淪為「看似有法、實則無效」。
第一,防治對象不應侷限於企業內部人員,外部顧客或第三方民眾的不法侵害應明文納入:
在服務業、醫療、教育、運輸等行業,勞工面對的加害者往往不一定只有同事,在實務上,也有可能是顧客、病患、家屬或乘客。
如果修法僅規範「雇主、主管與同事」,卻將顧客騷擾繼續僅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執行職務時遭受不法侵害」籠統處理,實務上將導致雇主以「非內部人員」為由逃避責任,形成防治斷層。
真正有效的霸凌防治,應要求雇主一視同仁,將內、外部可能的加害來源皆納入調查義務範疇,並建立相同的申訴、調查與保護機制。
第二,調查程序必須具備「利益迴避」機制,確保公正性:
目前草案雖規定須成立調查小組,但多數「外部專業委員」仍由雇主自行指派,若受聘專家與企業存在長期合作關係,比方說長期擔任資方辯護律師等,調查結果勢必有傾向袒護資方或保護企業形象而作成不利結果之疑慮。
近日在桃園機場的工會中,就發生國營事業子公司,員工申訴後竟發現擔任外部調查委員的律師,就是曾在三任董事長任內代表公司、站在資方立場處理勞資爭議的律師,該名員工在表達不滿,以及書面表示希望停止調查程序時,該調查委員會竟然表示,勞動部公告的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沒有」停止調查程序的機制,所以在被申訴人不願停止的狀況下,直接作出「沒有霸凌」的結果,請問這樣的調查是否公正?是否能讓申訴人感到權益平復?
為避免調查流於形式,甚至形同資方主導,除由主管機關建立「公正第三方名冊」供雙方共同選任以外,更應明定外部專業委員不得與雇主有既有業務往來或財務利益關係,才能真正回應社會對霸凌調查「可信度」的期待。
第三,若調查程序違反準則,結果應明定為無效,並開啟「外部申訴通道」,避免受害勞工受困違法調查程序:
目前草案就事業單位調查程序細節,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準則」,卻未說明「若雇主違反準則,調查結果是否有效」。若不明訂無效,企業即可藉由「瑕疵程序」草草結案,再以「已處理」為由擋住後續追訴。
聯盟及總工會建議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直接明定:一旦主管機關或勞檢機構認定程序違法,原事業單位作成之調查結果即屬無效,當事人可逕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訴,才能防止企業利用程序漏洞掩蓋問題。
第四,網站登錄應具公開性與可查詢性,而非僅供主管機關存檔:
若通報資料僅有中央主管機關內部存檔,卻無法向社會大眾公開,案件「利害關係人」如:工會、職業安全衛生委員、勞資會議代表,甚至「當事人」皆無法查詢,便等於讓企業「自己寫、自己存、自己蓋章」,毫無監督效果。
因此聯盟及總工會認為,行政院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增訂之第22-2條,有關網站登錄部分,應以可供民眾公開查詢方式辦理;或至少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應享查詢權限,以免雇主通報與實際情形不符,卻因中央主管機關之網站不公開而無人監督。
參、結論:抱病出勤不是義務,霸凌專章應更健全
真正友善的職場,不是要求勞工「撐著也要來上班」,而是讓他們「生病可以安心休息」。真正有效的霸凌防治制度,不是寫在條文中,而是能在第一時間被啟動、被監督、被信任。不要再讓勞工在「生病」與「飯碗」之間抉擇;不要再讓「雇主預防職場霸凌」落入無效程序。
聯盟及總工會呼籲本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針對上述職安破口:勞工病假禁止雇主拒絕、扣全勤、不利待遇應入法保障;霸凌專章納入第三方加害者、調查機制有利益迴避確保公正性、申訴通報應公開透明、強化監督機制……等,各黨立法委員於後續立法院審查本法修正草案時,應慎重思考,提出相關版本補強漏洞,台灣才能真正邁向安全、健康且具尊嚴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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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財劃法公式出包345億:應用於全民社福 公教年改要再修:先等全國老人有八千
文/經濟民主連合
經民連公布財劃法第一階段修正草案記者會
傅崐萁強推《財政收支劃分法》,2024年12月20日修正第十六之一條公式分母錯誤,致2026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約345億元未能分配。中國國民黨籍委員陳雪生提案修正錯誤的分母續行分配,預計於週二(10/14)提交院會一讀。
經民連於今(10/13)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經民連智庫版《財劃法》第一階段修正草案,抨擊陳雪生提案將造成各地方政府必須撤回總預算案重編的作業混亂與審查延宕,並主張因公式出包未能分配的345億餘元應用於全民社福,其中48億元,專款用於試辦以日為單位之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297億餘元,專款用於試辦救助型基礎年金,以提升各直轄市及縣(市)居民之社會福利。經民連並提出:公教年改要再修,先等全國老人有八千;財劃法全盤修正,應由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等訴求。
林芯羽:陳雪生「更正」公式,只會讓作業更亂,345億元應用於全民社福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部主任林芯羽指出,根據《財劃法》規定,財政部應按次一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推估數,設算分配各地方政府之金額,於每年八月底前通知各該地方政府,「列為稅課收入」,並據以編列地方政府歲入及歲出預算,其中直轄市政府應於九月底前提出預算案,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於十月底前提出預算案。
目前,各地方政府,多已陸續依照財政部國庫署八月底通知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數,編列2026年度總預算案;如依陳雪生提案,2026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再予變動,各地方政府必須撤回總預算案重編地方政府各項日常政事預算案,將造成作業混亂及各地方議會預算審查時程延宕。
因此,經民連主張因公式出包未能分配的345億餘元應用於全民社福,並在作業上與總預算分離,以追加預算處理。其中48億元,由中央依最近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轄區內請領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人數比例統籌分配予各直轄市及縣(市),專款用於試辦以日為單位之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297億餘元,由中央依各直轄市及縣(市)轄區內最近年度請領《國民年金法》國民老人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之人數比例統籌分配予各直轄市及縣(市),專款用於試辦救助型基礎年金,以提升各直轄市及縣(市)居民之社會福利。為此,經民連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增訂第十六條之二至第十六條之四,全文已公布於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官網【智庫報告】項下。
涂景亮:就業保險漏網者,也應有勞工育嬰假津貼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台灣青年成家以後,都要面臨職場、家庭兩頭燒的窘境。而且台灣人工時一向極長,如何確保兩頭燒的蠟燭不會枯竭?如何讓青年男女度過最艱難的幼兒照顧階段,兼顧家庭與職業生涯?是支持年輕公民的關鍵。台灣公民陣線2024年第十七號公民政綱主張:應將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再彈性化,增設以「日」為單位申請的臨時育嬰假,讓家庭有更多時間彈性,可以解決突發性的育兒狀況,例如孩子突然生病或托育機構停課等。
行政院院會於2025年9月4日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新制擬自2026年1月1日上路,新制規定受僱者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30日可以「日」申請,其中6個月可領「8成薪資補貼」。僱用員工未滿30人小微型事業單位,受僱者1人申請1日育嬰留停,政府另提供1000元獎勵金。證諸2021年《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修法將育嬰留停最小申請單位,從6個月縮短為30日後,實施結果:女性申請增加33%;男性申請增加160%,行政院前開再彈性化措施,應可給予育兒家庭有意義的支持。
然而,考量行政院《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其申請資格係以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為資格前提,將造成實際上未投保就業保險之勞工,以及實際上已領取最長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勞工,無法依新制領取最長30日津貼。為此,以財源獨立於就業保險給付之方式推動新制,匡列本項稅款其中四十八億元統籌分配予各直轄市及縣(市),專款用於試辦以日為單位之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無論勞工有無加入就業保險均得申請,亦不影響勞工依照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最長六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求權。
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2024年底,我國四人以下事業單位,投保職災保險的總人數為997,725人,投保勞工保險的總人數為759,170人,投保就業保險總人數為698,158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推估,我國四人以下事業單位,職災保險與就業保險投保人數差額高達299,567人,扣掉依法不投保就業保險的移工,並依四人以下事業單位可聘僱移工之性質應屬家庭看護工分析,2024年底家庭看護移工人數為196,744人,則光四人以下事業單位依法應投保就業保險而未投保之人數,即高達102,823人!再加計大型數位平台業者與保險業者規避投保責任等各種情形,整體而言,我國應投保就業保險而未投保之人數,估計應在三十萬人以上。行政院《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應搭配經民連《財劃法》「試辦無論有無加入就業保險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以三十日為上限」倡議方案,方能對育兒勞工,提供完整覆蓋的社會支持。
賴中強:試辦救助型基礎年金,確保全國老人最起碼的生存保障;公教年改要再修:先等全國老人有八千
經民連倡議:匡列本項稅款其餘部分(即二百九十七億餘元),統籌分配予各直轄市及縣(市),專款用於試辦救助型基礎年金。滿六十五歲國民(原住民滿五十五歲)每月領取各項老年或退休社會給付合計不滿老農津貼八一一○元之標準者,由國家補足其差額,至該年度該直轄市或縣(市)該項稅款用罊為止,剩餘經費不滿一個月者,依日數比例發放。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並指出:近期藍白黨人推動的公教年改再修正法案,也應等救助型基礎年金將來正式上路後,衡量國家財政,斟酌推動,以維護職業平等。
賴中強指出:台灣民主化前,軍公教以外之各行各業,並無退休年金制度。1992年第一次立法委員在台全面改選,民主進步黨提名候選人黃昭輝、尤宏、許添財、施明德、蘇煥智等人,紛紛提出普及化老人年金政見。此後,台灣退休年金制度普及化的推動,伴隨著民主化的浪潮而前進,並於扁政府執政時期,建立初步架構。
賴中強回顧台灣退休年金制度普及化的歷史:
◆1995年,民主進步黨立委戴振耀等人結合老農派立委促成立法院制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為台灣非軍公教退休年金跨出第一步。
◆2000年政黨輪替,2002年《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完成立法,根據此條例,年滿65歲而未納入軍公教福利體系者,均得請領每月三千元的老人年金,該條例並設有排富及最低居住期間之規定,可視為全民版的老農年金。此條例於2008年10月1日,因《國民年金法》之施行而廢止。
◆2004年6月,《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實施。過去,看得到領不到的勞基法一次性退休金,轉換為「雇主固定提撥,勞工個人帳戶制」的退休年金。
◆2007年8月8日《國民年金法》制定公布,並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至於牽涉人數最廣的勞工保險退休給付年金化,政府自1993年起即著手規劃,各項草案多次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而失效。扁政府下台前,2008年2月15日,行政院長張俊雄將《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重送立法院審查,終於在第二次政黨輪替後的2008年7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賴中強指出:《國民年金法》立法當時,制度上希望以國民年金保險銜接《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因而有:(1)國民年金保險開辦當年已滿65歲者,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月三千元(目前已調整至4,049元),(2)未滿65歲而未加入軍公教農勞保險者,應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只要逐期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透過AB兩項公式運作,保障每月最低年金數額不低於「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等設計。
然而,施行至今十七年,已證明這樣的銜接、轉型遇到障礙。「有工作就加入勞保,沒工作就加入國保」的理想,顯然陳義過高。除非搭配「救助型基礎年金」等配套措施,否則,對於失業甚或長期失業的基層勞工而言,都已經失業沒收入了,很多人沒有餘錢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
根據勞工保險局資料計算,2024年底請領國民老人年金者,計150萬餘人,平均每人每月年金額3,996元,反而,比「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月4,049元還低,甚至其中有近40萬人係依B式計算請領金額者,其平均每月年金額竟只有1,044元,我國老人經濟安全保障的普及性保障,反較扁政府時期實施《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每人至少三千元更低,更遑論遠遠不足《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整體而言,截至 2024年底我國 65 歲以上人口約 448 萬餘人,約有 212.5 萬餘人每月領取之老年或退休社會給付金額未達 8,000 元,相對於公務員年改有最低樓地板3萬2160元的保障,且動輒五、六萬或更高的月退休俸,差距甚大。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堅決主張:立法院與各級政府應積極推動「救助型基礎年金」的試辦以及將來尋得穩定財源後正式上路,先達到「全國老人有八千」的最低標;在此之前,不應推動公教年改的再修正,因為2017年年改時,立法院已參酌司法院釋字280號解釋,設下「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的公教年改樓地板最低保障。
「不患寡,而患不均」李來希們、傅崐萁們,請先給全國212.5 萬老人八千元,相當於公務員年改最低樓地板保障3萬2160元的四分之一!可以嗎?
《財劃法》全盤修正,應由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凝聚國人共識後推動
賴中強特別說明:經民連今日提出之《財劃法》草案,只處理公式出錯的345億餘元,後續應如何分配。
至於整體《財劃法》去年修正的五大危害:「惡化中央財政,瀕臨年度舉債上限15%」、「縮減鄉鎮分配,傷害基層民生」、「水平分配錯誤,惡化區域均衡」、「警察濫開罰單,縣市稅款多多」、「獎勵土地稅收,助長土地炒作」;考量以目前的國會結構,期待傅崐萁、黃國昌二人幡然悔悟,支持均衡的《財劃法》再予修正,顯不切實際。
憲法第147條規定:「中央為謀省與省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省』,應酌予補助。省為謀縣與縣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縣,應酌予補助。」
地方制度法第69條第一項規定:「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請問台北市政府是貧瘠之省(市)嗎?是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都不是,台北市政府財政富得流油!憑什麼要中央政府補助!
根據國庫署資料,明年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台北市獲分配1149億,比今年707億多了442億。根據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2026年度總預算案,蔣萬安未反映《財劃法》修正,未將增加的442億編入歲入,而係依前一年度獲分配數編入歲入,而台北市政府總預算依然足敷歲出無虞,完全不必舉債。
這樣的台北市政府財政完全不貧瘠,更證明傅崐萁修《財劃法》,多給台北市442億元,完全是不需要。
賴中強痛批:現在傅崐萁們要再強迫已舉債4000億的中央政府去補助富得流油的台北市政府,這就是違法!違憲!
如果這個修法三讀通過,總統應拒絕公布法律!因為憲法法庭已癱瘓,已無其他救濟,總統不能要求官員執行明顯違憲的法律!
因此,經民連呼籲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廣邀中央、縣市、鄉鎮三級政府之首長、財政主計官員與民意代表,各政黨代表,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青年與學生代表,以全國各界會商形成多數意見,審慎研擬《財劃法》新版本,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等健全國家財政方案。
因此,經民連呼籲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廣邀中央、縣市、鄉鎮三級政府之首長、財政主計官員與民意代表,各政黨代表,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青年與學生代表,以全國各界會商形成多數意見,審慎研擬《財劃法》新版本,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等健全國家財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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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秋冬將至員工禦寒衣物還沒到,產工發函爭取禦寒外套及長袖工作服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秋冬季節將至,卻接獲七堵調車場員工反映,新進員工尚未領到禦寒反光外套,長袖反光工作服也僅有一件無法換洗,尤以七堵調車場因有調車工作戶外需求,因此產工今(13)日發函予台鐵公司,要求公司盡速提供足夠外套及長袖工作服。
產工也要特別指出,公司於近期安全會議當中,由馮輝昇總經理明確表示要改善七堵站場待遇以留才,卻發生禦寒衣物不足,非常諷刺,請公司盡快滿足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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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強烈譴責長榮航空未盡保護員工義務:個案要正義、制度要通盤檢討!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長榮航空是台灣的違法大戶,違反勞基法和性別平等工作法等各項法令的程度,在台灣事業單位一直名列前茅,還屢創新高,今次發生憾事,不只同為長榮集團員工的我們,都感同身受並憤慨,各界也非常關注,今日上午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前往長榮航空作勞動檢查,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也依法派員陪同勞檢,以下和社會大眾說明:
首先,公司於勞檢現場說法和當事事務長(即座艙長)說法,均和目前空服員公開資訊不一致,為避免真相被掩蓋,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在陪同勞檢當下,即強烈主張,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仍應針對當班其他空勤人員及所涉相關地勤人員應進行訪談,才能還原當時客觀情境,重構本次事件真實樣貌並作為事後通盤檢討的依據,而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在本會強力要求下,目前也將對當趟航班其他空服員作訪調,以盡速還原更完整事實。
其次,不幸離世的空服員,在航班上已表達身體嚴重不舒服,座艙長不只有責任協助照顧病痛的空服員,更應完整上報航班狀況,但依據民航局最新說明,座艙長遞交的報告中,並無提及機上空服員生病,這完全是違反程序的作法,顯示機上緊急應對有嚴重疏失,也導致後續真相被拖延,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強力譴責,請長榮航空務必正視並嚴格處置。
再者,長榮航空針對空勤人員的出缺勤規範,請病假、臨時特休將影響考績、航班申請等權益,針對特定期日更有加重處罰之情,易造成空勤人員的心理壓力,不敢正視自身的傷病,而在各子公司和各部門,也都有其他不合理限制員工請假的情況,長榮航空有保護勞工職業安全的義務,惟,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認為,公司相關如請休病假、臨時特休等規範已明顯違反相關法規意旨,意即長榮航空未盡保護勞工安全健康之責。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強烈呼籲,長榮航空和當事事務長(即座艙長)都應該對家屬深刻道歉,而且長榮航空不要以為把問題推給個案或切割掉當事座艙長,就可以彌平爭議,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將會持續針對本案強力監督長榮航空,如果長榮航空不對現場管理和出勤管理作通盤檢討和予以調整,日後只會發生更多令我們傷痛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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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0:18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此案回應:
近日,一位長榮航空空服員急病入院,在短時間內便不幸逝世,面對一個年輕生命的離開,空服員對此都抱以無比的哀痛,同時希望航空公司能對每個空服員、能對每個員工,發生病痛時,都有更多同理心,更溫柔相待。
空服員這份工作,有很多特殊的承擔和風險,經常熬夜輪班過勞,高空的機艙中還有不同於地面的大氣壓力和紫外線,不少空服員都有免疫力偏弱或各種隱性病痛。
空服員同時也是一個非常講究準點和人力調度的工作,固然長榮航空都強調不會要空服員抱病上班,但對空服員的請假制度設計,相對嚴格也是事實,一旦請假,就要擔心選班、調班等各種資格被限縮,將來的班表和生活安排都受到影響。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由衷希望長榮航空和公司的主管們,對空服員的病痛有更多的同理心,在出勤的管理上能以鼓勵代替懲罰,不要讓空服員在病痛中徒增煩惱,才能安心照顧自己。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更請長榮航空,應儘速查明事實,這位不幸早逝的空服員,生前在機上所受的待遇、尋求幫助時是否曾被刁難,唯有真相和正義能撫慰生者和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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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 性別平等是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核心關鍵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2025/10/13)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賴清德總統先生發表國慶演說中提到因應台海現狀緊張,去年成立「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強化軍民之間的協作能力,未來持續全面提升對各項危機的應變能力。婦女救援基金會(下稱婦援會)對於總統府提早成立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以因應臺灣可能面臨武裝衝突或戰爭,感到肯定與支持。然而,婦援會檢視「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所訂定的政策與計畫,發現五大缺乏女性視角與平等參與的政策缺口,並提出六大具有女性觀點與韌性的政策建議,以真正建立起更安全而有韌性的民主臺灣。
2025年10月10日,賴清德總統先生發表國慶演說中提到:「過去一年,透過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的努力,凝聚了政府與民間、中央與地方更強大的力量,並整合災防與防衛,來強化軍民之間的協作能力,我們也持續加強民力訓練、能源、醫療、資通網絡、金融等韌性,全面提升對各項危機的應變能力」。婦援會發現,目前總統府推動的「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雖已建立跨部會架構,涵蓋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戰略物資供應鏈、資訊安全及民防體系等領域,但在政策與計畫中缺乏性別視角,忽略了女性在危機情境下面臨的高風險。
婦援會指出女性雖然在戰爭或重大災難中承受更高風險,包括性別暴力、資源取得不均,但亦可承擔重大責任包含維持社會穩定及社區家庭生存照顧、收集相關資訊等,而戰後社會重建與復原更需仰賴女性角色。當政策中缺乏女性視角與參與,將無法完整反映不同性別在危機情境下的多樣需求及忽略女性防衛韌性力。
聯合國安理事會2000年第1325號決議明確指出,女性在預防與解決衝突以及建設和平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該決議強調,女性的平等和充分參與對維護及促進和平與安全的努力至關重要,並呼籲各國加強女性在有關預防和解決衝突的決策層面之參與。臺灣於2005年起推動性別主流化,2011年通過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CEDAW)施行法,包括CEDAW一般性建議第35號(關於基於性別的暴力侵害婦女行為)、一般性建議第30號(女性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作用)和一般性建議第40號(婦女在決策系統中平等和包容性代表權,確保女性50%實質參與)。
婦援會檢視「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現行政策與計畫,發現以下五項重大缺口:1.決策參與的性別比例被忽略,不符合CEDAW第40號一般性建議書;2.委員會、地方推動與執行管理階層缺乏性別意識和性別比例原則;3.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救濟站設施缺乏所有相關設備的資訊、性別敏感性、維持安全秩序及性別暴力防治(GBV)視角設計;4.《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缺乏各種處境女性需求與常見問題發生因應方式;5.國防與民防相關法令無性別觀點,難以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
依上述性別缺口,婦援會提出以下六點具有性別觀點之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
- 應有50%女性參與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應將50%性別比例原則納入設置要點,女性參與委員會的各決策會議,確保政策能兼顧不同群體的實際需求、避免決策盲點以及提升全民對政策的信任,讓制度與現實社會的結構趨向一致,落實CEDAW的第40號一般性建議。
- 民防團隊及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管理層級需有性別意識培訓及40%以上性別比例原則:民防團隊的管理階層,包括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轄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特種防護團、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等單位的管理者,應具備性別意識,並接受性別相關訓練課程。同時,建議具有管理層級的單位中,女性應達一定比例;為兼顧民間招募調度需求及性別比例平衡的目標,該比例應為不低於40%。
- 民防會議納入民間女性團體的經驗與觀點:國防與民防召開相關會議,每次皆應有民間女性團體參與會議,充分參與討論,從多元視角促進性別內的平等,確保性別觀點能夠納入政策討論與決策過程。
- 各種避難空間設計應有秩序與安全之機制,性別暴力防治環境與求助處置系統: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空間設計應具備以下三條件:一是須有明確機制協助維護該等處所的秩序與管理,以確保秩序與安全;二是相關空間設計與管理應著重性別暴力防治,建構性別友善與安全的環境;三是必須制定性別暴力事件發生後的明確求助處置系統,確保受害者能獲得及時協助與支持。
- 《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應納入不同處境女性使用者之需求:手冊內容應涵蓋不同處境女性在災難中可能遭遇的身心、健康與安全問題,並提供具體應對建議。
6.應針對《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全民國防教育法》修法,納入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上述四法令以及相關子法規進行修法,全面納入CEDAW相關規範,並於修法時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以符合性別主流化,性別平等理念得以制度化。
婦援會強調:性別平等已被國際研究視為是一個國家和平與安全程度的指標,性別平等程度越高,發生武裝衝突或戰爭暴力程度隨之降低。只有當政策真正看到並支持女性作為社會堅韌力量的角色,才能建立一個不遺漏任何人的、真正具備韌性的防衛體系。
婦援會呼籲:「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應重視女性在武裝衝突與戰爭預防的重要性,接受婦援會提出具有性別觀點建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國際人權義務,盡速增加女性比例與邀請民間女性團體參與討論,修改政策與計畫後確實施行,實現性別平等與包容性治理,真正建立起更安全而有韌性的民主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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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 性別平等是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核心關鍵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2025/10/11)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賴清德總統先生發表國慶演說中提到因應台海現狀緊張,去年成立「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強化軍民之間的協作能力,未來持續全面提升對各項危機的應變能力。婦女救援基金會(下稱婦援會)對於總統府提早成立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以因應臺灣可能面臨武裝衝突或戰爭,感到肯定與支持。然而,婦援會檢視「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所訂定的政策與計畫,發現五大缺乏女性視角與平等參與的政策缺口,並提出六大具有女性觀點與韌性的政策建議,以真正建立起更安全而有韌性的民主臺灣。
2025年10月10日,賴清德總統先生發表國慶演說中提到:「過去一年,透過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的努力,凝聚了政府與民間、中央與地方更強大的力量,並整合災防與防衛,來強化軍民之間的協作能力,我們也持續加強民力訓練、能源、醫療、資通網絡、金融等韌性,全面提升對各項危機的應變能力」。婦援會發現,目前總統府推動的「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雖已建立跨部會架構,涵蓋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戰略物資供應鏈、資訊安全及民防體系等領域,但在政策與計畫中缺乏性別視角,忽略了女性在危機情境下面臨的高風險。
婦援會指出女性雖然在戰爭或重大災難中承受更高風險,包括性別暴力、資源取得不均,但亦可承擔重大責任包含維持社會穩定及社區家庭生存照顧、收集相關資訊等,而戰後社會重建與復原更需仰賴女性角色。當政策中缺乏女性視角與參與,將無法完整反映不同性別在危機情境下的多樣需求及忽略女性防衛韌性力。
聯合國安理事會2000年第1325號決議明確指出,女性在預防與解決衝突以及建設和平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該決議強調,女性的平等和充分參與對維護及促進和平與安全的努力至關重要,並呼籲各國加強女性在有關預防和解決衝突的決策層面之參與。臺灣於2005年起推動性別主流化,2011年通過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CEDAW)施行法,包括CEDAW一般性建議第35號(關於基於性別的暴力侵害婦女行為)、一般性建議第30號(女性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作用)和一般性建議第40號(婦女在決策系統中平等和包容性代表權,確保女性50%實質參與)。
婦援會檢視「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現行政策與計畫,發現以下五項重大缺口:1.決策參與的性別比例被忽略,不符合CEDAW第40號一般性建議書;2.委員會、地方推動與執行管理階層缺乏性別意識和性別比例原則;3.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救濟站設施缺乏所有相關設備的資訊、性別敏感性、維持安全秩序及性別暴力防治(GBV)視角設計;4.《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缺乏各種處境女性需求與常見問題發生因應方式;5.國防與民防相關法令無性別觀點,難以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
依上述性別缺口,婦援會提出以下六點具有性別觀點之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
- 應有50%女性參與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應將50%性別比例原則納入設置要點,女性參與委員會的各決策會議,確保政策能兼顧不同群體的實際需求、避免決策盲點以及提升全民對政策的信任,讓制度與現實社會的結構趨向一致,落實CEDAW的第40號一般性建議。
- 民防團隊及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管理層級需有性別意識培訓及40%以上性別比例原則:民防團隊的管理階層,包括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轄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特種防護團、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等單位的管理者,應具備性別意識,並接受性別相關訓練課程。同時,建議具有管理層級的單位中,女性應達一定比例;為兼顧民間招募調度需求及性別比例平衡的目標,該比例應為不低於40%。
- 民防會議納入民間女性團體的經驗與觀點:國防與民防召開相關會議,每次皆應有民間女性團體參與會議,充分參與討論,從多元視角促進性別內的平等,確保性別觀點能夠納入政策討論與決策過程。
- 各種避難空間設計應有秩序與安全之機制,性別暴力防治環境與求助處置系統: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空間設計應具備以下三條件:一是須有明確機制協助維護該等處所的秩序與管理,以確保秩序與安全;二是相關空間設計與管理應著重性別暴力防治,建構性別友善與安全的環境;三是必須制定性別暴力事件發生後的明確求助處置系統,確保受害者能獲得及時協助與支持。
- 《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應納入不同處境女性使用者之需求:手冊內容應涵蓋不同處境女性在災難中可能遭遇的身心、健康與安全問題,並提供具體應對建議。
- 應針對《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全民國防教育法》修法,納入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上述四法令以及相關子法規進行修法,全面納入CEDAW相關規範,並於修法時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以符合性別主流化,性別平等理念得以制度化。
婦援會強調:性別平等已被國際研究視為是一個國家和平與安全程度的指標,性別平等程度越高,發生武裝衝突或戰爭暴力程度隨之降低。只有當政策真正看到並支持女性作為社會堅韌力量的角色,才能建立一個不遺漏任何人的、真正具備韌性的防衛體系。
婦援會呼籲:「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應重視女性在武裝衝突與戰爭預防的重要性,接受婦援會提出具有性別觀點建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國際人權義務,盡速增加女性比例與邀請民間女性團體參與討論,修改政策與計畫後確實施行,實現性別平等與包容性治理,真正建立起更安全而有韌性的民主臺灣。
附件
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
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書:性別平等是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核心關鍵
2025.10.11
一、前言
目前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下稱「委員會」)雖已建立跨部會防災與應變架構,涵蓋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戰略物資供應鏈、資訊安全及民防體系等領域,但在政策與計畫中缺乏性別視角。歷次委員會的討論多集中於硬體設施、指揮系統及資源調度等「技術性」層面,對於人的「社會性」與「性別化」需求,特別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就已處於相對弱勢者的處境,著墨甚少。
女性雖然在戰爭或重大災難中承受更高風險,包括性別暴力、資源取得不均,但亦可承擔維持社會穩定及社區家庭生存照顧、收集相關資訊等重大責任,而戰後社會重建與復原更需仰賴女性角色。當政策中缺乏女性視角與參與,將無法完整反映不同性別在危機情境下的多樣需求及忽略女性防衛韌性力。
台灣已通過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CEDAW)施行法,應落實遵守CEDAW相關規範,以及一般性建議第35號(防治性別暴力)、一般性建議第30號(衝突與衝突後情境)和一般性建議第40號(各級決策體系確保女性50%的實質參與)。
婦女救援基金會長期關注性別暴力防治、婦女人權保障與戰爭下女性的性別暴力議題,深切觀察到女性在危機應對與避難過程中,經常面臨安全、隱私、照護資源不足的問題,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必須從政策設計與制度面納入性別觀點,方能確保全體人口在危機中獲得平等與安全的保障。民防不只是戰爭準備,而是生活延續與社會復原能力的提升。
因此,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此份政策檢視與策略建議,以協助政府在推動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計劃時,不僅建立在一個不遺漏任何人的基礎之上,更可以符合國際人權義務與性別平等原則。
二、政策現況之性別缺口
- 決策參與的性別比例被忽略
委員會的組成目前27位委員中僅有9位為女性,顧問及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6位中僅1位為女性,女性比例(33%),未達到任一性別比率40%,也未符合一般性建議第40號女性比例50%,且在後續的討論與演練規劃中,並未見到對於確保女性在各層級決策(特別是地方與社區層級)中實質參與的具體策略或討論。當女性群體缺乏實質發聲與影響力,將導致政策無法涵蓋全體人口的需求。
- 委員會、地方推動與執行管理階層缺乏性別意識和性別比例原則
歷次委員會議紀錄顯示,委員會普遍性缺乏性別敏感度,例如多次提及醫療、社福與物資,卻幾乎沒有從女性的角度出發,討論她們在災時面臨的雙重壓力(既要自保,又要照顧他人),以及她們對於特定物資(如嬰幼兒、長者用品)的迫切需求。社區防衛演練與災害應變上,忽略不同弱勢處境女性群體的安全與需求,例如孕婦、剛生產女性、身心障礙女性、語言溝通困難新住民、老年女性、臥床女性,可見不管是委員會或是地方推動與執行管理階層均嚴重缺乏性別意識。委員會、地方推動與執行管理階層因未規定管理階層女性之性別原則和未徵詢婦女團體意見,以致造成女性在醫療、社福與物資、防衛演練與災害應變的缺位與遺漏。
- 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救濟站設施缺乏所有相關設備的資訊、性別敏感性、維持安全秩序及性別暴力防治(GBV)視角設計
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救濟站多以「一般民眾」為假設進行規劃,未能考量女性在隱私、安全、照護、衛生、撫育嬰幼兒及無障礙上的特殊需求,所有相關設備的資訊缺乏。同時,在所有關於避難、收容與民力組織的討論中,幾乎完全沒有提及在災難或戰爭情境下,性騷擾、性侵害等性別暴力風險會急遽升高。
- 《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缺乏各種處境女性需求與常見問題發生因應方式
114年9月出版 《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缺乏女性的觀點與需求,例如女性生理用品多種,在緊急避難包只有衛生棉、護墊。而手冊中未有針對各種處境女性需求,亦未提及常見問題發生時的求助管道與因應方式。例如懷孕婦女發生下體出血或生產要如何到達醫院、找到醫生處理?如果無法等到醫院生產時,要如何接生?又例如遭受性侵害女性,要到哪裡求助?如何避免被感染性病及懷孕?要到那裡找專業人員協助心理創傷支持與輔導?要如何通知警察抓捕犯人或建立防禦,以免有更多人被害?
- 國防與民防相關法令無性別觀點,難以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
現行《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與《全民國防教育法》等法令內容未符合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例如《民防法》第5條現在規定成年國民經遴選編入民防團隊,卻未考慮女性常擔任主要照顧者之現實情況,缺乏對其參與民防任務的支持措施,然CEDAW要求國家要承認並支持照顧責任。《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中完全沒提「性別暴力防治」,但戰爭或災難時,避難所往往是性暴力(性侵害、性猥褻及性騷擾)的高風險區,而CEDAW要求國家必須立法預防和處理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國防法》則是看起來中性,但實際決策階層幾乎都是男性、而CEDAW第40號意見強調性別比例50%,女性要能平等參與決策。
三、全社會防衛韌性政策建議
- 應有50% 女性參與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
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應將50%性別比例原則納入設置要點,女性參與委員會的各決策會議,確保政策能兼顧不同群體的實際需求、避免決策盲點以及提升全民對政策的信任,讓制度與現實社會的結構趨向一致,落實CEDAW的第40號一般性建議。目前委員會27位委員中僅有9位為女性(女性比例33%),顧問及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6位中僅1位為女性,應逐步落實性別比例50%之原則。
- 民防團隊及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管理層級需有性別意識培訓及40%以上性別比例原則
民防團隊的管理階層,包括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轄民政、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特種防護團、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等單位的管理者,應具備性別意識,並接受性別相關訓練課程。同時,建議具有管理層級的單位中,女性應達一定比例;為兼顧民間招募調度需求及性別比例平衡的目標,該比例應為不低於40%。
- 民防會議納入民間女性團體的經驗與觀點
國防與民防召開相關會議,每次皆應有民間女性團體參與會議,充分參與討論,從多元視角促進性別內的平等,確保性別觀點能夠納入政策討論與決策過程。
- 各種避難空間設計應有秩序與安全之機制,性別暴力防治環境與求助處置系統
防空避難所、避難收容所及救濟站空間設計應具備以下三條件:一是須有明確機制協助維護該等處所的秩序與管理,以確保秩序與安全;二是相關空間設計與管理應著重性別暴力防治,建構性別友善與安全的環境;三是必須制定性別暴力事件發生後的明確求助處置系統,確保受害者能獲得及時協助與支持。
- 《臺灣全民安全指引手冊》應納入不同處境女性使用者之需求
手冊內容應涵蓋不同處境女性在災難中可能遭遇的身心、健康與安全問題,並提供具體應對建議。這類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衛生不佳導致的性病感染、疑似流產以及性暴力。相關指引必須詳盡說明民眾的隱私保護、求助管道、安全維護及後續照護方式。
- 應針對《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全民國防教育法》修法,納入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
現行《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全民國防教育法》等法令內容未符合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亦不符合性別主流化。建議應對上述四法令以及相關子法規進行修法,全面納入CEDAW相關規範,並於修法時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以符合性別主流化,性別平等理念得以制度化。
四、結論:性別平等是強化社會韌性的核心關鍵
聯合國安理事會第1325號決議明確指出,女性在預防與解決衝突以及建設和平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該決議強調,女性的平等和充分參與對維護及促進和平與安全的努力至關重要,並呼籲各國加強女性在有關預防和解決衝突的決策層面之參與。此外,CEDAW一般性建議書第40號中,針對政府如何確保女性在公共與社會生活各層級之決策體系中實現平等與包容性代表,提供了全面性的指導。該建議書旨在推動結構性與系統性變革,建議各國促進性別平衡,以性別比例原則50/50為目標,實現女性與男性在決策體系中平等進入並實質行使權力的狀態。
臺灣於94年起推動性別主流化,100年通過CEDAW施行法,因此國家政府應重視和落實CEDAW及一般性意見書相關規範,不僅中央層級的全民防衛韌性委員會應有50/50女性比例平等參與各項決策,並應加入民間女性團體共同討論,將女性觀點納入政策與計畫。各縣市相關民防團隊執行管理人員都應具有性別意識及達成女性不低於40%的性別比例。同時,各種避難空間設計應有秩序與安全之機制、性別暴力防治環境與求助處置系統,《全民國防手冊》應納入不同處境女性使用者之需求。而政府規劃政策與計劃、預算需要法律依據,亦須盡速對不合時宜及缺乏性別觀點的《國防法》、《民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全民國防教育法》進行修法,納入CEDAW相關規範及性別比例原則。
性別平等已被國際研究視為是一個國家和平與安全程度的指標,性別平等程度越高,發生武裝衝突或戰爭暴力程度隨之降低。因此,婦女救援基金會強力建議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重視女性在武裝衝突與戰爭預防的重要性,接受本建議書,盡速增加女性比例與邀請民間女性團體參與討論,修改政策與計畫後確實施行,實現性別平等與包容性治理,真正建立起更安全而有韌性的民主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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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慶祝臺灣女孩日-發放月經幣,讓女孩掌握自主與權利
(圖片由立委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文/台灣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
學生與家長共同呼籲:循文化幣成功模式 發放月經幣
近年臺灣各界積極推動月經平權政策,目前主要由教育部每年編列2.5億元執行「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發送給不利處境學生並於場館定點提供,但2023年8月執行至今2年,陸續傳出各種問題。長年關心性平教育的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於2024年提出全新解方「月經幣」政策,希望仿照「文化幣」成功模式推行;今(2025)年9月有民眾於公共政策平台提案,短短4天即達成5000人連署。因此在10月11日臺灣女孩日前夕,不小盟邀集大學生性平團體及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衛福部務必正面回應月經幣,即刻開始規劃執行政策,作為送給臺灣女孩最好的禮物!
立法委員范雲表示,自2020年一擔任立委就開始關心月經平權政策,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將生理用品納入提供低收中低收戶之必要項目;也曾經研究過生理用品免稅的可行性,但依財政部評估臺灣稅制窒礙難行;最後教育部主動推出生理用品政策時,提案要求必須納入「多元生理用品」,不只衛生棉,還要包括衛生棉條、月經杯、吸血內褲、碟片等種類,才是真正能夠還給學生選擇權,掌握身體自主權的性別平權政策。范雲指出,現在既然師生團體和民眾提出比教育部推動更直接全面且符合月經平權的「月經幣」政策,當然大力支持!
立法委員張雅琳則表示,台灣近年推動月經平權已有進展,從「生理用品免稅」到「多元生理用品計畫」,社會逐漸願意談論月經。然而現行學校發放生理用品,僅針對弱勢身份發放,容易讓學生被貼標籤,且品項不足、取用點不便。她強調「月經幣」政策,不僅能保障自主選擇,也能避免弱勢標籤化的問題。再過幾天就是10月11日「台灣女孩日」,期盼女孩們除了可以理直氣壯在日常談論月經之外,也完全擁有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月經幣」政策發想團體「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理事江心怡說明,不小盟想推動的月經平權政策,是如全球多國早已從「救助」走向「普及」與「平權」的方向,例如蘇格蘭於2022年起全面免費提供各類生理用品、法國自2024年起為25歲以下女性全額補助永續型用品、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於2024年開始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免費用品等。
江心怡指出,月經幣政策可完全仿照文化部執行「文化幣」的成功模式,由衛福部統籌編列公務預算,針對16至22歲女性每年發放固定金額的月經幣,供購買生理用品或相關經期用品折抵使用。16歲具備自主權的女孩們,可以完全自己做主,對於女孩及其家長而言,除了是給予實質的經濟補貼外,讓女孩掌握身體自主權的具體政策。
江心怡進一步分析,目前教育部政策有「仍屬救助模式易標籤化領取者學生」、「無學籍學生無法領取」、「缺乏多元選擇與自主權」、「無法累計領取永續型生理用品」、「救助模式不利推動月經平權教育」等五大問題。她身為育有小六和國三兩個女兒的臺北市家長,也在記者會中分享目前教育部政策落實到地方政府產生的問題:「我們家每個月能在超商領取四包衛生棉,卻常遇到超商缺貨、可選擇的品牌不多或剩下架上的商品未必適合;此外,100元買/換一包衛生棉真的是好貴,一般來說,我們自己是不可能經常性地去超商買衛生用品的。
身為納稅人,我希望這些民脂民膏能被更有效益地運用。」她強調,台北市是少數「普發」生理用品的地方政府,制度雖有善意,但仍缺乏彈性與使用者導向,導致兌換率仍不到五成。因此,更能落實多元與選擇的「月經幣」,有推行的必要。
《少年報導者》曾製作一系列月經平權專題,其中曾探討目前教育部政策的問題,主編邱紹雯在記者會中表示,教育部政策立意良善,但主要限定弱勢身分,各縣市補助對象與請領方式又不同,不僅宣導上讓人混淆,也讓月經政策停留在「救助」,而非「平權」概念。校園現場多數女學生不敢實體領取生理用品,怕被貼標籤,就連協助發放的老師也一頭霧水,認為是額外增加的業務,何不透過更全面的管道一起發。
由大專院校學生組成的性平團體「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代表邵思宇指出,月經平權需要看見多元需求——從政大講師言論爭議所暴露的月經汙名、生理假的制度缺口,到大專院校月經貧窮補助的有名無實、對非順性別學生的隱約排除,都彰示了「針對異質需求,落實制度支持」的必要性。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呼籲,政府應研議「月經幣」,讓有月經的學生都能依自身需求購買生理用品與止痛藥,真正落實月經平等,保障身體自主、受教權與健康權。
不小盟江心怡最後強調,月經幣不僅是一項補助設計,更是一種社會態度的轉變,代表國家願意信任女孩、尊重選擇,讓月經不再是沉默的議題,而是被政策正視、被社會理解的日常需求。
在「臺灣女孩日」前夕,立委范雲與張雅琳共同呼籲衛福部儘速研議「月經幣」政策,已經有「文化幣」成功模式在前引導,這項政策不需修法、不改稅制,只需編列預算即可實施,衛福部不該迴避,應該即刻開始規劃,後續將會共同監督衛福部推動「月經幣」,希望能作為國家送給台灣女孩最實際禮物!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立委范雲國會辦公室、立委張雅琳國會辦公室
不小盟提供月經幣政策細節QA參考
說明:
不小盟提出2024年提出「月經幣」政策規劃為「仿照文化幣模式,由衛福部統籌編列公務預算,針對16至22歲女性每年發放1200元月經幣,供購買生理用品或相關經期用品折抵使用」。
但這只是不小盟作為民間倡議團體,在初步考量國家財政及執行面向之構想,實際發放年齡、金額及使用通路之細節,有賴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規劃,若能夠擴大發放年齡及金額,不小盟及其他團體和民眾當然樂見。
Q1:為什麼是16歲到22歲?
A1:台灣法律16歲以上兒少具備性自主權,能自行選擇適合的用品;若更早發放,反而可能由家長代為使用。
但若年齡向下延伸,搭配家長及學生月經教育,亦為可行方案;國家財政允許,年齡向上延伸,不小盟更為樂見。
Q2:為什麼是一年1200元?
A2:以文化幣架構為基礎,每年1200元、連續7年,共計8400元,高於免稅政策平均可省約 5000 元的效益,且不會造成過度國家財政負擔。
但若提高金額,如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差不多是女性每年生理用品之金額,不小盟更為樂見。
Q3:每個月金額必須分月使用、不能累計,和每年金額可一次使用的差別在哪裡?
A3:每個月不論是100元或200元,都只能購滿一次性生理用品;但若一次能支出1200元甚或2400元,就足以自主選擇購買月經杯、碟片或吸血內褲等永續型用品。
Q4:月經幣實際上要如何使用?
A4:可以仿照文化幣,可以折抵的商家或單位和系統連結扣點。
但生理用品實際上比文化場域更為單純,設計上也可以由主管機關開發出一個線上兌換平台通路,整體採構多元生理用品(還能節省經費),讓具有月經幣者可以直接上平台預訂兌換用品。
Q5、為什麼不能用「生理用品免稅」來推動月經平權?
A5:財政部在過往、去年及本次記者會均提供回應說明。摘要如下:
1、我國營業稅未就個別產品免稅
2、我國加值型營業稅稅率5%已為國際間最低,等同對所有貨物或勞務均課以低稅率以照顧民眾,個別產品免稅利益有限,且將使稽徵及營業人申報複雜化 (配合修改商品售價,調整發票、申報與帳務作業方式及系統化 )。
3、我國營業稅係內含於商品售價內,倘營業人未將減稅利益全數反映至商品售價,買受人無法享受減稅利益,反而使國庫每年以約 新臺幣 3.8億元稅收損失補貼生產及銷售女性生理用品之廠商,而非實際欲照顧之女性,造成稅收平白損失。
這篇文章 【新聞稿】慶祝臺灣女孩日-發放月經幣,讓女孩掌握自主與權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從失焦到聚焦 — 殺人影展 8 呼籲重返公共現場、重啟對話
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在10月10日世界反死刑日(World Day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前開幕的「殺人影展8:失焦」,邀集了來自台、日、韓、美、德、法、伊朗、愛爾蘭、波蘭、烏克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及丹麥等14個國家的16部影片,將走遍全台,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及花蓮放映,希望重返公共現場、重啟對話,對焦死刑存廢的議題。(殺人影展所有場次及影片介紹請見這裡)
本次影展主題訂為「失焦」,即想指出現今的社會因政府的失能、社群軟體的快速發展、民主深化的程度不夠等種種因素,因而呈現出的這種環境和氛圍。當死刑的刑罰效果、司法錯誤的風險、國家權力的極限、死刑替代方案的可行性等更重要且更深層的面向,未能有一個更好的討論品質,死刑議題最終淪為零星的輿論波動,缺乏系統性的討論架構,而形成一種「以死刑可以解決一切」的迷思,忽略了社會政策、刑事制度該有的本質與意義。
台灣是還有死刑的國家,並且今年(2025年)仍有死刑執行的紀錄。儘管國際上已經有超過2/3的國家廢除死刑,但台灣卻仍無法順利被這樣的人權趨勢帶動。殺人影展8,透過看電影及映後座談的方式,思考這些或許未曾看見的面向。犯罪問題不該僅僅「聚焦」於這個人該判死刑與否。否則這樣的視野,很可能反倒帶出另一種關注上的「失焦」……
本次影展光是台北場的映後座談就動員了40位主持及與談人,期待觀影之後能有深入的對話,其中有4位導演出席影展台北場。
開幕片《沒收人生》是今年出品的愛爾蘭紀錄片,是台灣首映也是亞洲首映。導演馬克・麥克勞林(Mark McLoughlin)長期關注冤案與死刑等人權議題,作品以真實訪談與詩意影像結合聞名。這部片紀錄著桑妮・雅各(Sunny Jacobs)及彼得・普林構(Peter Pringle),各自死刑冤案平反之後相遇結為夫妻,成立陽光之家(Sunny Center)並幫助其他冤案平反者重新與自己及世界連結。桑妮於今年6月因意外過世,紀錄片中呈現她和台灣死刑平反者互動畫面非常珍貴,她遠渡重洋的善意平復了每個人心中的創傷。【10/9 18:40|馬克・麥克勞林、莊林勳與談)】
《A2》的森達也導演,台灣觀眾應該不陌生。從1995年日本發生東京地下鐵沙林毒氣事件後,奧姆真理教成員成為社會眼中的危險人物。森達也導演繼《A》之後,再度走入奧姆真理教內部,在他的鏡頭下,不是對他們的批判或者辯護,而是這群人的真實樣貌,並探問:我們是否有可能和「令人恐懼的人」共存?或是另外一種問法,為什麼我們無法共存?【10/11 13:30|森達也、李怡修與談】
李家驊導演過去的拍攝過多部紀錄片,直面死刑的冤案、被害人以及加害者,獲得高度讚賞。這次的《薄荷涼菸》則是首度嘗試以劇情片的方式說出縈繞在他腦海已久的故事,被害人家屬面對至親的死亡,是否真的能簡單地用復仇來療癒或者平復?【10/10 13:25|蘇建和、林作賢與談】(李家驊導演則是會出席10/10 19:00《一念菩提》及10/12 17:00《帶針的女孩》映後座談)
閉幕片則是施佑倫導演的《相見相忘》,記錄遭判死刑、入獄14年的鄭性澤,在翻案後走出死牢,但仍被殉職警員遺孤的凝視所牽引。施佑倫導演長期跟拍,梳理冤案細節,也關照被害人家屬。當清白可復,心結未解——唯有直面傷痛,才可能相見而相忘,各自安放悲憤與未來。【10/12 20:00|施佑倫、鄭性澤與談】
至於其他的12部影片,從 1957 年的經典 《十二怒漢》 和千里之外的 《服刑母親》,試圖跨越時間與地域的隔閡;在當代的現實裡,《幸福國度》 與 《失控教室》 並存;《帶針的女孩》 和 《親切的金子》 在縫隙中掙扎對抗;究竟我們面對的是 《失控的照護》 還是 《創傷的智慧》?當他說出 《我準備好了,典獄長》,那對社會來說是否意味著真正的 《大吉》?抑或是在所有真相與信仰的交界處,仍有 《墜惡真相》 與 《一念菩提》,提醒我們在面對罪與罰時,仍需凝視人性的光與暗。
殺人影展8所有放映場次現場免費索票入場,我們始終堅持免費放映,因為思辨應當沒有門檻,即使在艱難時刻,我們仍要繼續思考、對話,尋找更人性的答案。(觀影及索票須知)
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合辦單位|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德國在台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
補助單位|臺灣民主基金會、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場地協力|光點華山電影館、花蓮鐵道電影院、內惟藝術中心、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臺南市美術館
台北場:10/09-10/12 @光點華山電影館花蓮場:10/25-10/26 @花蓮鐵道電影院
高雄場:11/08-11/09 @內惟藝術中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從失焦到聚焦 — 殺人影展 8 呼籲重返公共現場、重啟對話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為氣候而走 打造韌性台灣」遊行開跑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和平、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2025是台灣氣候政策的關鍵年份,台灣10個關心氣候變遷的環境團體,發起11/1「為氣候而走——打造韌性台灣」遊行,提出三大韌性主題11項訴求。在聯合國COP30大會前夕,將台灣民間期望加嚴氣候承諾,要求政府提出符合淨零路徑的2035減碳目標、堅守非核減煤的能源轉型等訴求積極表達。我們也邀請百工百業站出來,一起上街,為氣候而走,氣候調適護未來,打造韌性台灣!
三大韌性主題11大訴求,包含:
一、建構永續與世代正義韌性
1.強化非核減碳目標, 守護升溫不超過1.5°C的世界
2.落實國土規劃與協作,建構公平綠能與氣候韌性
3.善用生態專業與在地知識,共同保護、修復及經營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
4.履行兒少表意權,保障青年與未來世代的司法救濟及氣候決策參與權
5.落實污染者付費,促進產業低碳競爭力
二、強化國家安全與自主韌性
1.減少進口能源依賴,提升全民能源安全與自主
2.百工百業站出來,氣候調適護未來
三、深化民主與多元文化韌性
1.實現不遺落任何人的支持系統,捍衛地方為本與勞動尊嚴的公正轉型
2.打造最小衝突的能源路徑,深化綠能開發過程民主參與
3.從部落出發、捍衛土地主權,落實環境正義
4.拒絕戰爭加劇氣候危機,停止資助種族滅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強調,讓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相較於工業革命前不超過1.5°C,是國際公認的氣候安全臨界線,超過這個門檻,氣候變遷的衝擊將急遽加劇——包括極端高溫、乾旱、暴雨、海平面上升與生態崩壞,都會更頻繁、更嚴重,也更難以逆轉。
今年台灣首次與國際同步提出2035年氣候承諾,也就是國家自定貢獻目標(NDC3.0),宣示氣候行動成為國家優先政策。然而,當前的減碳目標未符合淨零路徑,也缺乏針對能源、運輸、工業等部門的明確策略與治理機制,都將削弱政策成效與社會信任。
崔愫欣強調,為了不讓地球透支,將這筆巨大的「碳債」轉嫁給未來世代,因此我們必須團結起來共同呼籲「守護升溫不超過1.5°C的世界」,這不只是技術或數字目標,而是為了確保人類社會與生態安全延續的最低底線。象徵著我們要在本世代積極減碳、淘汰化石燃料、推動公正轉型,確保地球仍是能讓孩子安心成長、萬物共存的家園。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 趙家緯表示,政府應將2035年減量目標提升至基準年的52%,並明確訂定減量目標及策略。目前政府所提2035年減量38%的目標,將導致台灣邁向失序轉型路徑(disorderly transition),在2050年時僅能達成減量80%的成果,無法履行法定2050淨零目標。若要達此目標需加速能源轉型,並確保在未來10~15年間全面淘汰燃煤發電。面對核三重啟公投後的能源政策討論,我們也再次重申核三重啟公投已被否決,核電高成本、興建週期長、核廢料未解等疑慮,無法成為台灣氣候解方。
台灣超過一半的排放來自製造業,如何兼顧勞工權益並加速工業減碳,是氣候行動的關鍵挑戰,展現公正轉型的重要。國發會雖已成立國家公正轉型委員會,卻見預算濫竽充數、活動式社會對話機制且欠缺課責性的部會協調。本次遊行邀請勞工團體共同參與,提出「實現不遺落任何人的支持系統,捍衛地方為本與勞動尊嚴的公正轉型」訴求,呼籲政府在行動計畫中納入衝擊熱點與時程,投入資源協助受影響族群融入綠色經濟,促使企業履行公正轉型義務,並應同步提升員工技能,透過有意義的社會對話,為勞工、供應鏈與社區制定具體支持措施。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指出,面對氣候危機,我們主張以《國土計畫法》為基礎,整合能源、農業與環境政策,建立跨部會與中央地方的協作機制;並透過公開透明的場址審議,在有序且公平的國土規劃下引導綠能發展。同時,以氣候風險盤點與土地規劃調整為前提,預先強化基礎設施,提升社會與國土的韌性。去年花蓮 0403 地震、7月的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灣、9月的馬太鞍堰塞湖災害,再再提醒政府必須將極端降雨、地質調查等長期資料加以鉤稽,納入風險評估體系。
政府各相關部會應同步善用生態專業與在地知識,制定 2030自然零損失與 2050 棲地復育路徑,建置長期監測與決策回饋機制,推動 OECM(其他有效保育地),正視原住民族對土地與傳統知識的權利,邁向生物多樣性零淨損失與淨零排放。,(落實國土規劃與協作,建構公平綠能與氣候韌性;善用生態專業與在地知識,共同保護、修復及經營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
面對極端氣候造成的頻繁災害,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特別呼籲政府,氣候政策必須納入原住民族的參與決策。以這次Fata’an 的救災與重建需求,可以看到族人有自主的自救行動力與社區韌性。但這個前提是部落本身有長期復振部落文化及累積處理公共事務的能量。
環權會強調,氣候危機下災害發生地,很常坐落在原鄉土地,如何打造韌性調適,不能離開文化與土地的脈絡。在平時就提供部落更多資源與空間,建立氣候調適與社區防災的對話機制; 在相關政策落實「自由、事先與知情同意」(FPIC)原則,確保部落在中繼安置、災前預防及災後重建、能源轉型中都有真正的發言權與決定權; 災害發生前的準備,比災後的臨時補救更重要。只有讓部落成為治理夥伴,捍衛原住民族的參與及自決,才是建立韌性社會、實現氣候正義的根本。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表示,極端天氣已是全行業、家庭的日常。熱浪傷工地與外送,極端豪雨淹街、攤商受損;乾旱颱風交替,農漁旅宿受挫;醫護負荷暴增,教室過熱,長者與身心障礙者最脆弱。我們認為,調適要成為地方與中央的基本功:職場防熱分級、供水與強制休息、避暑空間與彈性工時;社福盤點高風險名冊、到點關懷與藥品冷鏈;校園遮蔭通風,醫療建熱傷害應變;農漁導入耐熱品種、節水與保險。
社區與城市要「平時節能、災時可用」:公共建物裝太陽能與儲能,停電時成為避暑安心站;以白屋頂、綠化、透水鋪面降熱島;以流域治理提升排水與滯洪;醫院、長照、學校、市場備援電力與通訊。工安與再培訓、收入銜接;大型計畫揭露就業影響與在地回饋,納入工會與社區參與。今天社會需要向前一步,讓下一波熱浪與豪雨來時,社會更穩、產業不中斷、家庭不恐慌。讓我們從今天起,把口號變成工作表,把承諾變成里程碑, 誠摯邀請百工百業站出來,一起上街,為氣候而走,氣候調適護未來。
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指出,政府從2016年起積極推動能源轉型,雖然促成風、光產業的發展以及再生能源的顯著提升,卻造成越來越嚴重的衝突與相對剝奪感。近期許多的爭議事件與弊案查緝,更凸顯政府能源政策與法規的不完備,實際推動面上,缺乏尚未架構、個案資訊不透明、程序繁雜卻缺乏通盤考量,制度又未能保障及尊重在地意見的參與,都讓綠能發展失去民心。當前政府最大的挑戰,是思考如何與地方共同分擔能源轉型的責任,讓綠能發展不再只是經濟部門的責任與少數資本家的商品,而能成為地方能共同獲益的資產。我們期待與政府一起開創適合台灣的新制度,讓中央與地方可以攜手合作,讓每個社區都能因為能源民主而受惠。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表示,在氣候變遷加劇、地緣政治風險提高的雙重挑戰下,所有的國家都更關注「能源」對國家安全的關鍵角色。熱浪、極端降雨、超級颱風帶來的災情,使能源基礎設施難以降溫,今年七月台灣也經歷丹娜絲風災,南部沿海電網遭到破壞。透過發展自主的能源,台灣應建構「光電與儲能」結合的韌性微電網,使家戶、農漁村、都會社區大樓、工業區有自主供電能力,國家的能源組成也應減少進口能源燃料,才能打造國安和經濟韌性。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說明 ,丹娜絲、樺加沙颱風造成的重創,是極端氣候最直接的警訊!當我們透過氣候訴訟要求政府減碳,法官竟以『台灣本來就有很多颱風、無法證明與極端氣候有關』為由駁回。我們想請問:要經過多少災害與死傷,政府和法院才能正視危機?
我們要求落實汙染者付費,這不僅是氣候正義,更是台灣產業提升國際低碳競爭力的唯一出路。面對 AI 科技用電將大幅成長八倍的趨勢,我們要求半導體等高用電企業必須公開承諾更積極的綠電路徑圖,從『用電大戶』轉型為『綠電產消者』。政府則必須轉型制度,提供稅收抵減等支持,並解決區域用電不平衡。同時,台灣必須正視塑膠對氣候的致命威脅,國營事業如中油應立即停止不必要的產能擴張,並帶頭轉型。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共同執行長吳昀芳質疑,在做決策的時候我們有真正納入青年與未來世代的權益嗎?當我們談開發、談調適、談能源轉型時,我們習慣以經濟成長為核心指標,卻很少去計算這些決策對青年世代的長期影響。我們正在面臨的,不只是氣溫上升1.5°C的挑戰,而是一個是否仍然「以昨日的思維,解決明日問題」的抉擇。
我們看到科學園區持續擴張、天然氣仍被視為主要能源。這些決策是否真正讓我們的社會更有韌性?還是,我們正重蹈覆轍——為了眼前的經濟發展與資本累積,讓部分人可以在未來20年安然退休,卻把更極端的氣候災害、資源風險與不確定性留給青年與未來世代嗎?這是不正義的,真正的氣候行動,不只是減碳的速度,而是決策過程是否公平、是否世代共榮,氣候行動不該只是緊急應對,而應是共同想像未來的過程,讓青年參與決策,不只是世代正義,更是讓台灣能夠走向更永續、更有韌性的唯一道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劉李俊達表示,氣候變遷導致的環境劣化,讓水資源、可耕地等資源稀缺,將讓軍事衝突更容易發生。包含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入侵、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屠殺、緬甸軍政府對平民的攻擊行為等軍事行動,不僅本身就耗用了大量的化石燃料,更進一步破壞了能源、水利與糧食系統,進一步加劇了氣候危機與環境汙染。國際特赦組織除了要求洛克希德馬丁、波音、現代等企業停止供應以色列軍武設備與投資外,也呼籲台灣全面停止採購俄羅斯煤礦、輕油等化石燃料的採購,這些同時加劇全球暖化並資助俄羅斯入侵的作為。也台灣政府重新審議資助以色列非法屯墾區設施的政策,並嚴格檢視台灣輸往以色列軍民兩用之產品,別讓台灣成為種族滅絕的幫兇。
===========遊行資訊===========
一、時間:11 月 1 日(六)12:30 至 17:00,
二、集合地點:台北市政府東門廣場
三、遊行路線(總長2.14公里):起點市府東門廣場 —〉穿越松壽廣場公園—〉轉進香堤大道 —〉松壽路—〉松智路—〉信義路五段—〉市府路—〉松高路—〉松智路—〉終點市府東門廣場。
四、特色:分為三大區域,主舞台區安排議題短講外,也有樂團及脫口秀表演;攤位區由各民間團體組成;親子區安排環境繪本共讀、小小光電工程師體驗遊戲。
遊行主辦團體(10個):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和平、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遊行協辦團體(24+持續邀請中):
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正義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河溪網、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灣千里步道協會、財團法人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海線一家親環保協會、五角拌Ngóo-kak、浪人食堂、無家可歸者聯盟、萬華大水溝二手屋、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台灣行動柴棺龜淨零棄成長推動協會、苑裡掀海風(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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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面對美國關稅衝擊,政府應推動減班休息立刻入法,移工納入大解法,避免勞工失去保障!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美國關稅政策影響逐漸浮現,到9月底為止,台灣的減班休息人數已經來到8,505人,據政府表示,其中九成以上都是受到關稅衝擊。
對此,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以下簡稱工鬥總工會)有兩點主張,呼籲政府儘速處理:
第一,減班休息規定立刻入法,確保雇主如實通報!
目前政府是由「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注意事項」進行減班休息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法律規定要雇主與勞工達成減班休息約定時,應向政府進行通報,所以目前的統計數字並不確實,還有非常多未通報的人數,政府根本沒辦法進行掌握,勞動部長洪申翰雖然一直強調,「無薪假」仍然要給予最低工資,但如果沒有雇主要強制通報政府又如何查核?僅能道德呼籲!
第二,檢討「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移工重新納入解雇人數及積欠工資金額計算。
實務狀況常常可見,在減班休息發生後接下來就是大量解僱導致失業潮,但從近年工鬥總工會盟會處理的勞資爭議案件中,發現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明訂四種適用該法管理的規模門檻,但這四種門檻卻不需納入移工計算,讓實際狀況可能無法顯現,在該法第12條計算積欠員工工資總額時,也會有同樣的問題發生。
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的重要意義,在於大量解雇發生時,可以讓工會和勞工有協商機制,減少衝擊還是爭取提高資遣費用,假設有各種「例外狀況」,導致部份雇主可以閃過協商機制,那對勞工權益無疑是傷害,也讓主管機關失去使用強制協商機制的機會。
工鬥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再次呼籲,面對經濟環境遭遇關稅政策衝擊,政府不可以只看到股票市場的繁榮表面,而忽略很多基層勞工可能遭遇的風險,立刻檢討法令規定,將減班休息相關規定入法,補足大解法漏洞,正是保障基層勞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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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國定假日同意權不應被限縮!產工將繼續救濟主張依法休假無罪
文/台鐵產業工會
一、針對今(8)日最高行政法院對113年度上字第487號案,產工依法休假懲處訴訟案結果,將會在收到完整判決主文後,再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詳細說明。
二、對於本案之結果,產工就最高行政法院新聞稿初步回應,本案爭議核心,為對於《勞基法》37條所賦予國定假日出勤同意權,雇主是否得以程序限縮勞工同意權行使,且如最高法院所述,法院已細究所謂勞資脈絡及本案過程,理應了解產工早已透過數次行動明確告知將進行依法休假,因此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產工無法認同,本判決將對於全台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同意權有嚴重影響。
三、產工將待判決主文送達後與律師商討相關救濟方式,會窮盡救濟方法持續主張「依法休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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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交通部與台鐵停止卸責安全問題,增聘保全展現積極態度,主動與產工商討安全策略
文/台鐵產業工會
針對交通部長陳世凱今(8)日回復立委質詢台鐵安全議題時表示「經費不是問題」,臺灣鐵路產業工會(以下簡稱產工)嚴正提出以下立場:
一、半年零進展,安全政策淪為空談
自五月起車長同日三起遭攻擊事件發生至今,將近半年時間,台鐵公司在「增聘保全人力」的實質進度仍為零。公司以一紙公文回覆產工,要求各區處自行提報需求,卻未見任何統一的安全配置政策與計畫,凸顯公司對整體安全議題的消極與散漫。安全不是各區處「自行想辦法」,而是國家級公共運輸應有的系統性防護,然而公司只會說協助提告,只是亡羊補牢的作法。
二、高鐵有,台鐵也應該有,安全與服務標準不能雙軌制
現任台鐵公司董事長鄭光遠過去曾任高鐵董事長,高鐵從列車車廂到車站,都有明確配置保全人力,這也是讓高鐵展現維持秩序、降低風險、提升乘客信任感的作法。台鐵作為全國軌道運輸骨幹,更應該有同等級的安全與服務標準,而不是持續以經費不足等理由推託,讓第一線員工與旅客暴露在風險之下,更何況今天部長都表示「經費不是問題」。
三、安全責任不能推卸——交通部與公司應主動與產工溝通
產工要嚴正指出,安全問題不該只丟給產工,也不是基層員工的責任。部長口口聲聲說「經費不是問題」,那麼事情的關鍵就只剩「要不要做」。產工呼籲交通部與台鐵公司拿出積極態度,儘速邀請產工共同商討整體安全對策,透過正式對話補強現場防護能量與制度缺口。交通部與公司持續怠惰、互踢皮球,最終只是等發生下一起攻擊事件時,再出來說會協助提告而已。
台鐵作為公共運輸體系的一環,保全人力的補強與安全系統的提升,是立即且不能再延宕的任務。產工呼籲交通部與台鐵公司,立刻提出具體增聘與配置時程,不要再讓安全議題停留在發言稿與記者會的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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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 新竹「放風季」盛大開跑! 32家舊城店家串聯,邀你一同加入風城秋日城市行動!
文、圖/見域工作室
由發行《貢丸湯》新竹地方生活誌的見域工作室策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補助的「2025 放風季 FUN FENG FESTIVAL」,於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 日在新竹舊城區展開。以「風」為題,延續《貢丸湯》雜誌對地方的深描,團隊讓文字跨出書頁,轉化為街區行動。活動透過 32 間舊城風格店家串聯,結合展覽、市集、限定商品與旅宿合作,邀請民眾以集章、遊逛、體驗的方式,走進街巷日常,感受新竹的城市風景。
「放風季 」以微小而扎實的行動,從寵物友善咖啡館、甜點店、藝文空間到獨立書店,這些散落於新竹的風格店家,在活動期間彼此牽引,形成一股由下而上的文化能量。我們從街區出發,展現地方日常的生命力,讓新竹在秋天綻放屬於自己的獨特節奏與文化厚度。
最專業的舊城懶人包:《放風小冊》
「放風季」不只是單純的集章活動,而是一場從培力課程延伸到街區行動的完整計畫。從邀請店家開發專屬商品,到設計街區集章《放風小冊》,再到壓軸的實體「放風市集」,每個環節都循序串連,從串聯店家彼此交流與增能開始,邀請民眾一步步走進新竹舊城,體驗風城獨有的日常風景與生活樂趣。
於社群媒體上引發矚目的主軸「放風小冊」集章活動,是探索舊城的最佳指南。民眾可至「見域青草座」索取這本獨家設計的小冊,探訪店家留下專屬印記。不論是加入放風季 Line 官方帳號透過數位集章方式集滿 20 間店家,或是在實體小冊上收集三大色系各 5 枚印章,共 15 枚以上印章,都能兌換限量「風」字徽章一枚。若能成為前 30 名集滿 32 間店家的參與者,除了徽章,更能額外獲得「見域十周年」限定的即可拍相機,為這趟旅程留下無可取代的實體記憶。
跨界合作:限定商品、線上遊戲與住宿優惠
「放風季」也舉辦限定商品徵選,邀請店家汲取「風土、記憶、日常」等在地元素為靈感,創作專屬商品。最終入選的十件作品,從調酒飲品、甜點到設計選物,皆承載著新竹的在地風味與文化故事,於活動期間在十個店家實體販售。
於陳宅CAFE與Bar Artroom14合作推出的限定商品「清醒夢」,便是將夜晚酒吧的氛圍,轉化為白日裡的一杯咖啡,以果香調性的紅玉紅茶融合濃縮咖啡,搭配帶有威士忌風味的巧克力,在口中交織出屬於白天的Espresso Martini。透過層次交疊的風味,讓旅人於日間也能感受到夜晚的微醺氛圍,體會屬於新竹的另一種風貌。
此外,活動也推出線上「放風遊戲」,玩家動動手指,化身「貢丸騎士」,得閃避各項障礙最終挑戰獲得貢丸駕照,民眾可透過參與遊戲隨機獲得店家專屬優惠,為探索旅程增添樂趣。同時,與新苑庭園大飯店、新舍商旅新竹館與新竹卡爾登飯店合作的住宿優惠,讓民眾憑「放風小冊」即可享有專屬福利,可放慢步調,用最舒適的方式在舊城過一晚!
秋日盛典:不容錯過的「放風市集」與「放風特展」
《放風季》的壓軸活動「放風市集」,將於 11 月 1 日(六)下午 2 點至 7 點在新竹影像博物館前的有樂廣場舉行。市集集結 18 家風格選物、甜點烘焙與手作攤位,並攜手「好盒器循環容器租借服務」,鼓勵民眾自備環保餐具。所有販售食物的店家,均將提供使用環保餐具的優惠,共同響應綠色消費。
現場更安排了堅強的音樂陣容,將以多元的音樂風格,為這場秋日盛會畫下完美句點:來自新竹的 DJ Rain,曾於《2025 After Scratch Battle》獲全國第四名,將以精湛技術融合獨特風格,打破傳統混音框架;、在地創作者、全能唱作人、饒舌歌手與製作人,身兼多職的 G.K. 高偉庭,將嘻哈態度結合流行美學,帶來兼具舞台爆發力與作品細膩度的表演。而來自台北的饒舌歌手 Denzel Cheng,擁有乾淨俐落、中英轉換流利的咬字,深受聽眾喜愛。還有身兼「問題總部 It’s Your Fault」創作主腦的 丁佳慧 imtyping._,將用無法言說的感受翻譯成音樂。最後 禪波 ZENBØ 則透過作品,呈現獨立而真誠的藝術表達,展現跨足音樂與平面設計的多元才華。
見域工作室表示,希望透過「放風季」,讓更多人看見新竹舊城的魅力,不僅來自於歷史古蹟,更來自於街區中每一個小而美的個體。當這些元素彼此連結,便能形成一道獨特的城市風景。
更多活動詳情,請持續關注「見域 Citilens」官方社群平台。
活動資訊一覽
- 【放風特展】
- 地點: 赤子JustKids三樓(新竹市東區東前街55號)
- 展期: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 日
- 時間: 13:30 – 20:30 (依據店家營業時間為準)
- 【放風市集】
- 地點: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 有樂廣場(新竹市東區中正路65號)
- 時間: 2025 年 11 月 1 日(六)14:00 – 19:00
2025 放風季 FUN FENG EESTIVAL
指導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輔導單位|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執行單位|見域工作室 Citilens
協力店家|暗室微光、光寓製甜所 、寶地 BAODI 咖啡、陳宅 CAFE、吉惡珈啡、草根豐味、吉草堂、早點出發、新築窟 Hsinchuku、赤子 JustKids、TOM & MAO 湯姆貓古着、ZEF、NMR、戴走、ArtRoom14 藝室、Nyx Art Station、想,做書店、玫瑰色二手書店、海邊書坊 3.0、嗨賴文具店、或者新州屋、HILA BASECAMP、814 大同冰店、艾比兒甜點、自然產販豆所 coffee & roaster、屬孰 belong to、拿滋咬咬 Donut B & B、覓雪Mixshare 手作雪花冰、BitterSweet 比特甜 3.0、銀器時代、ドキドキ珈啡、麥パン (ㄆㄤˋ) 手感烘焙坊
旅宿夥伴|新舍商旅新竹館、新竹卡爾登飯店、新苑庭園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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