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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界糧食日來臨,蘇丹5千名急性營養不良兒童面臨健康危機

2024, October 15 - 18:13

圖:一名兩歲幼童在蘇丹北達夫州紮姆扎姆難民營接受無國界醫生營養不良的篩檢。照片攝於 2024 年 8 月30 日。 © Mohammed Jamal

文/無國界醫生

蘇丹戰爭持續不斷,其中北達夫州交戰各方數月來一直阻止食品、藥品和其他必需品的 運送,導致無國界醫生在 9 月底被迫停止紮姆扎姆(Zamzam)流離失所者營地的營養 不良門診。10 月 16 日為世界糧食日(World Food Day)蘇丹北達夫卻有 5 千名急性營養 不良兒童面臨健康危機。無國界醫生呼籲各方協助將人道物資運送到營地,避免更多兒 童的死亡。

今年 9 月底,北達夫州由於物資供應不足,無國界醫生被迫停止對 5 千名兒童的門診治 療,當中還包括 2,900 名嚴重急性營養不良的兒童。目前營地內只有無國界醫生營運的, 擁有 80 張病床的醫院還在運作,治療高死亡風險的兒童。

少量物資難以應付大量糧食需求

無國界醫生緊急專案總管拉沙里泰(Michel-Olivier Lacharité)說:「目前,蘇丹人民正處 於災難性的情況,迫切需要大量的營養品和食物。」無國界醫生呼籲各利益相關方、政 府、衝突各方的盟友、快速支援部隊、蘇丹武裝部隊和聯合部隊,協助將人道物資運送 到營地。

最近幾週有少量物資運抵,包括無國界醫生能夠運送的醫療用品,但數量仍然太少,無 法滿足紮姆扎姆難民營(該難民營約有 45 萬人口)營養不良者的需求。向紮姆扎姆地 區的 45 萬人提供一個月的緊急口糧(即每人每天約 500 卡路里),約需 2 千噸口糧, 每月需要 100 趟卡車才能運送。

每兩小時就有一名兒童死於營養不良相關的原因

由於飢荒審查委員會(IPC Famine Review Committee)在 8 月得出紮姆扎姆難民營正在發 生飢荒的結論,這場危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在 2024 年稍早的多次調查和無 國界醫生進行的營養不良評估發現,營中有 30% 的兒童營養不良,估計平均每兩小時 就有一名兒童死於與營養不良相關的原因。由於當前的危機也限制了無國界醫生收集新 數據的能力,目前的兒童死亡率尚不得而知。

「過去幾天裡,我們看到了一些正面的跡象,在營地周圍幾乎完全封鎖數月之後,卡車 陸續抵達。然而,這些數量還不夠。」拉沙里泰說。從這些正面跡象,我們可以看到衝 突各方認識到了局勢的嚴重性,並開始允許卡車進入。如果我們要做出大規模回應,援 助機構也必須大幅加強努力,與衝突各方談判的所有外交相關方都必須說服他們,確保 在未來幾個月內繼續運送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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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ACT首度發表Taiwan AirNow即時空品地圖,接軌世衛

2024, October 15 - 14:37

文/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ACT)

時間:2024年10月15日(二) 10:00 地點:立院中興樓101室
主題:ACT首度發表Taiwan AirNow即時空品地圖,接軌世衛,24小時空污線上嚴格警示,為國人健康把關。

空污致乳癌、子宮內膜癌、肺癌?全民防霾=預防空污病大作戰 ACT首度發表民間版Taiwan AirNow即時空品地圖

今天(10月15日)凌晨2點,環境部PM2.5全台即時概況(https://env.healthinfo.tw/air/)顯示全台各全台各地的環境部78處空品測站無一紅害,北北基桃的北台都會區有藍天;全國PM2.5即時值空品最糟的高雄大寮(31微克/立方米)也只呈現出橘害顏色的接近太平警示。然而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ACT)推出的2024年版台灣空品即時網 (binarybyte.xyz)(Taiwan AirNOW),今天正式上線,首度向國人發佈的即時空品地圖,卻警示桃園以南一片紅通通,新北市三重的PM2.5已是對敏感族群不健康的橘害等級、交通相關的氮氧化物(NO2)更是對所有族群都不健康的紅害警戒。以及高雄市全區呈現危險深紅,最糟空品的高雄大寮PM2.5為非常不健康的紫爆和PM10紅害。
即時空污地圖四合一 強化警訊多種空氣污染物的共伴致病、致命風險及加乘健康效應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葉光芃醫師強調,Taiwan AirNOW 2024 是以守護國人健康為觀點,依循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年加嚴的空品新指引,參照國際和本土最新醫學論文發現的民間版即時空品地圖。台灣空品網引用環境部78處空品測站的基礎數據,提供每小時更新的PM2.5、PM10、O3和NO2這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資訊和健康風險,空污地圖四合一是要特別警訊可能分別帶來的致病致命風險及加乘健康效應。

葉光芃強調,ACT是15年來持續關注空汚對國人健康危害的醫師團體,第一階段建置完成的民間版Taiwan AirNow空品網首要保護為數可觀的全國空污敏感族群,即時警示國人相關空氣污染物的低濃度、短期暴露,也可能帶來致命健康風險。
即時比一比: 環境部藍綠黃 VS ACT橘紅紫


台灣空品即時網 (binarybyte.xyz)(Taiwan AirNOW)

葉光芃說,世界衛生組織(WHO)警訊,全球99%以上人口都在呼吸著超標其空品新指引的不健康空氣。我國各縣市的PM2.5及PM10年均值超標世衛新指引(2023),100%國人呼吸著不健康空氣,我們再也不能忍受。尤其世衛於2021年兩倍加嚴PM2.5年均值為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一年不能有三天超過15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NO2)年均值四倍加嚴為5.3ppb,更首度納入日均值,一年不能有三天超過13ppb,即因醫學研究發現,相關空氣污染物的低濃度、短期暴露,恐有致命之虞。ACT推出友善國人以手機互動的即時空品地圖Taiwan AirNOW,是期許政府應有更積極的空品標準加嚴作為,立即正視台灣霧霾的天空!

葉光芃分析,美國環保署加嚴PM2.5年均值至9微克/立方米,其Air Now AQI 指數也將0-50的綠色空品範圍界定在9微克/立方米以下。美國環保署NowCast的PM2.5即時空品數據也和小時濃度值變化曲線的趨勢差不多。這是ACT推出的2024年版台灣空品即時網Taiwan AirNOW以PM2.5、PM10、O3、NO2四項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每小時平均濃度,再依循世衛長、短期指引,以鄰近背景值(藍)、低度風險(綠)、提醒警戒(黃)、對敏感族群不健康(橘)、對所有族群不健康(紅)以及非常不健康(紫)的上升健康風險,嚴格即時警示國人,劃分等級
中沒有所謂的”良好”或”普通”。

葉光芃指出,環境部於九月底公告的新版空品標準,和保護健康的世衛空品新指引之間,仍有ㄧ大段距離。環境部將據以調整的空品指標警示系統,恐低估了空汚暴露的健康風險,易讓民眾誤判而疏於防範?!
葉光芃引證2021年度加拿大衛福部報告,該國PM2.5年均值6.1微克/立方米,每年因空污死亡人數為15,300人,當中六成五死於PM2.5,總計空污成本高佔該國GDP6%,相近於我國2019年度國民醫療健保支出占比(6.5%)。

加拿大2024年新的報告PM2.5年均值 7.12微克立方米 PM2.5死了12,500人 請環境部回答??衛福部回答??

比較法國及德國PM2.5 年均值9.4微克 分別死20,100人及323,00人 義大利PM2.5年均值13.9微克 死46,800人 我國環境部訂定PM2.5年均值為12微克 會不會死人?百分之百會死人啦

媒體報導,五十幾歲藝人不菸,發現時已是肺腺癌第四期,並於上週辭世。葉光芃指出,國際及本土研究也顯示,大部分癌症發生有一定比例可能和空汚有關。肺癌新國病除了可能和PM2.5、PM10有關,依據2024年度研究發現,肺癌發生也和高濃度的NO2污染暴露具關連性。源自交通排放的NO2污染暴露,讓鄰近道路的居民增加了罹患肺癌的風險。以及近期市議員因子宮內膜癌遽逝,引發關注,醫師提出可能也和NO2危害有關。

PM2.5、NO2 暴露會增加乳癌發生率

葉光芃同時指出,2024年研究顯示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的PM2.5濃度暴露,會增加5%的乳癌發生率。以及同年發表的加拿大最新醫學研究也發現,每增加6ppb的交通排放NO2濃度暴露,會遽增(2.33)的年輕女性乳癌發生率,而亟需相關空污改善的政策作為。

NO2 、子宮體癌最高風險的雙北 也是乳癌發生的冠亞軍

乳癌在女性癌症發生率排名第一、死亡率排名第二,是否也和都會區交通的NO2暴露有關?ACT統計發現,2011-2021年期間台灣本島各縣市的女性乳癌發生率排名,台北市和新北市分別高居全國冠亞軍。研究同樣證實,婦女子宮體癌與NO2污染暴露有關,本島縣市當中,雙北又是子宮體癌及NO2平均年均值(2012-2023)最高風險區域。

葉光芃強調今年度最新醫學研究警訊,PM2.5和NO2等多重空氣污染物的長期共伴暴露將增加乳癌罹患風險。他以ACT即時空品網Taiwan AirNOW 於今日凌晨一時針對高雄楠梓測站空品數據的健康風險警示為例,PM2.5、PM10、 NO2三項皆為對所有族群不健康的等級,長期來看恐有共伴健康效應,應獲得主政者重視。

我國脆弱敏感族群近一千萬人口 (佔全國人口43%) 加慢性腎臟病的話 總計可能超過1200萬人口 Taiwan AirNOW 加嚴空污警示的首要保護對象

醫學研究指出PM2.5空污可能傷害人體所有器官,帶來包括腦部、心血管、呼吸系統等各種空汚病。葉光芃表示,2024年我國0-14歲人口2,773,644人(11.85%),65歲上老年人口4,380,165(18.72%)。我國三高人口約為500萬人。(18歲以上國人的高血壓盛行率達26.8%,推估約有529萬人,扣除當中約56.6%為老年人口,約230萬罹患高血壓者為18歲以上的非年長者。) 14歲以下+65歲以上長者+18歲到65歲高血壓人數,以上相關敏感族群總計9,964.636人,佔全國人口42.58%。

又台灣慢性腎臟病盛行率約為11.9%,推估我國慢性腎臟病人口279萬,進一步加總估計的空污敏感族群,可能超過了1200萬人(12,243,809),幾近台灣總人口的一半,正是Taiwan AirNOW 加嚴警示24小時空污健康危機的首要關注對象。台灣早已面臨少子女化,又即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如何戮力保護孕婦、胎兒、孩童、慢性共病患者及長者等敏感族群,降低空汚的健康危害,亟待積極政策作為。Taiwan AirNOW盼帶動新一波全民對健康空氣的自救。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博士也指出,臭氧的長期暴露和胎兒畸形、兒童自閉症及阿茲海默症等老年失智疾病皆有關。本土及國際醫學研究相繼警訊,30-40ppb低濃度及1個小時的短時間臭氧暴露都會產生健康效應;1-2天臭氧暴露可能猝死或引發中風和心臟病。

出席代表:
1.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 葉光芃醫師
2.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 楊澤民博士
3.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副研究員 曾仁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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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屠殺加薩週年 挺巴勒斯坦遊行西門街頭「假死」抗議

2024, October 15 - 09:59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為了反對以色列在加薩地區屠殺一週年,多個民團組成的「台灣巴勒斯坦自由連線」10月13日在西門町街頭舉辦「從河到海、反抗同在:台灣挺巴勒斯坦大遊行」,約500人披著巴勒斯坦國旗及反戰標語上街,遊行繞行武昌街、西寧南路及峨眉街等購物鬧區,終點在西門捷運6號出口。遊行繞行範圍是以色列軍方丟下一顆MK-84炸彈「鐵鎚」的毀滅區域,而以色列去年10-12月在加薩丟下200顆這樣的炸彈,加薩只是台北市的1.3倍。最後主辦單位播放爆炸及空襲警報聲,所有聲援民眾就地躺下「假死」示威,控訴以色列政府的戰爭罪及聲援巴勒斯坦。

勞動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平行政府、人民民主黨等政黨團體皆參與遊行聲援巴勒斯坦。主辦單位準備白布條寫上加薩死難者名單,多數為兒童,除此之外還有記者、醫護人員、身心障礙者等,現場聲援者將紅手印蓋在白布條上,展現以色列至今對巴勒斯坦的血腥殺戮以及沉重的控訴。

以巴戰爭一週年 許多國家譴責以色列實行種族滅絕

以色列在加薩一年來的進攻已經導致加薩至少 95,000 人受傷、41,467 人死亡,其中 16,500 人是兒童。除此之外以色列在當地長期且全面封鎖食物、飲水、能源、醫療等資源,不僅使加薩面臨飢荒等人道危機,更使加薩在本月初出現了 25 年來首次小兒麻痺病毒流行。台灣巴勒斯坦自由連線成員楊剛表示,加薩地區平民的嚴重死傷,證實以色列發動戰爭的理由是要「消滅哈瑪斯」,根本是謊言。

來自加薩的巴勒斯坦學者安海正(Dr. Hazem Almassry)表示,早在去年10月7日哈瑪斯發動突襲前,巴勒斯坦人已長年反對以色列佔領。「以色列自稱是民主國家,為什麼在別的國家上屠殺4萬多人?以色列支持的人權民主是謊言,佔領別人的土地算什麼民主?」。

以色列一年來無差別的轟炸加薩地區平民,國際社會譴責聲不斷,許多國家相繼與以色列斷交,例如玻利維亞、哥倫比亞,許多國家則召回駐以色列大使。尼加拉瓜政府在10月11日宣布與以色列斷絕外交關係,並譴責以色列是法西斯主義,實行種族滅絕,「佔領和有損巴勒斯坦人民生命和尊嚴的侵略行徑」。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參與遊行表示,台灣公民社會仍有少數團體與人民不放棄為巴勒斯坦發聲,高度呼籲以色列立即停火,以實際行動上街現身對國際社會傳達重要訊息,然而台灣政府在當前國際局勢中選邊站,持續寬容以色列種族滅絕暴行,對巴勒斯坦的苦難保持沉默。

儘管台灣政府與媒體輿論討論著關乎台灣國際地位議題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但聯合國人權機構更高度關注現今巴勒斯坦的人道危機,而且過去台灣在民主運動的道路上,與巴勒斯坦在國際社會有相似的處境,台灣社會卻未多關注巴勒斯坦議題,非常讓人遺憾。

他提到有25位聯合國人權專家10月11日時針對以巴戰爭一週年提出聲明,以色列的轟炸不僅針對平民,還波及記者、醫護人員、聯合國工作人員和援助人員等,導致醫療基礎設施崩潰、食物短缺和大規模流離失所。以色列此舉公然違背了國際人道法的基本原則。聲明提到,盡管國際社會多次呼籲停止暴力、履行國際法的相關義務,但這些呼聲大多未能得到回應,國際法律秩序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

同時也有隸屬於「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Independent InternationalCommission of Inquiry on the Occupied PalestinianTerritory)的聯合國調查人員提出調查報告,指控以色列在加薩走廊「殘酷且蓄意攻擊」醫衛設施、醫護人員與平民,行徑構成戰爭罪及反人類罪裡的滅絕罪。」該委員會負責調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土地內涉嫌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台灣政府的人權自由民主有雙重標準? 

參與民眾Aurora表示,自己身為台灣人,對台灣政府在巴勒斯坦的議題上深感羞愧,因為台灣自詡是民主自由、注重人權的國家,對外常常說「台灣can help(能幫忙)」的口號,現在無條件地與以色列保持友好,意思是可以間接協助對巴勒斯坦人民種族滅絕的以色列軍方嗎?他不解台灣人會對於維吾爾、烏克蘭、圖博、香港解放運動的聲援跟支持,卻對於巴勒斯坦問題有嚴重的雙重標準,「人權自由民主不是普世價值嗎?」

一位在台猶太人Kerim Friedman表示,台灣長期都是中國的「政治滅絕」受害者,「政治滅絕」意指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沒有一席,也不能在奧運上揮舞台灣國旗,理應能理解與巴勒斯坦共同遭遇的處境,但與巴勒斯坦不同的是,巴勒斯坦被以色列軍方直接佔領,分為兩個地理實體,一個在加薩,一個在西岸,各自有政府,台灣則是可正常運作的民主國家,仍然是國際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Kerim Friedman提到台灣長期仰賴美國支持,但是美國總統選舉候選人川普說台灣若不付錢,願意放棄對台灣的支持,而美國願意為其利益支持政治滅絕跟種族滅絕的行為,何能期望美國在其他國家面前有效地為台灣主權發聲呢?「只反對屠殺還不夠,應主動與其他政治滅絕受害者團結,與烏克蘭、香港等有同樣對抗政治滅絕的區域團結一致,反對任何形式的政治滅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移工政策專員戴芯榆表示,今年4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一項決議草案,呼籲所有國家停止向以色列出售、轉讓及轉售武器彈藥跟其他軍事裝備。台灣經濟部曾回應,沒有對以色列供應鏈採取特別的制裁措施,對比2022年2月俄烏戰爭爆發時,經濟部在14天內就針對俄羅斯採取相關的措施,包括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的高科技貨品清單,嚴格管理具有軍商兩用特性,而且可能用於大規模武器擴散的產品,檢視台灣廠商跟商品的出口俄羅斯的紀錄,甚至包括是否經過第三國的轉運、將商用品轉軍用品等等,甚至要求台灣廠商切結,高科技的貨品最終不得輸往俄羅斯,業者還有確實申報最終使用人的義務,民間要問,為什麼國際關注的以巴戰爭過了一年,台灣政府到現在都還沒有行動?

戴說到,前任經濟部長王美花曾對媒體表示,我國出口以色列的產品以電子跟半導體產品為主,目前對雙方合作影響不大,不幸的是,今年9月台灣廠商金阿波羅遭捲入以色列與黎巴嫩真主黨的呼叫器爆炸疑雲,顯示了台灣如果再不完善企業相關的人權政策與規範,在全球供應鏈如此緊密相連的時代,無論各國政府與企業知不知情,隨時都可能涉入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呼籲經濟部,應該要立刻針對以巴戰爭採取回應措施,而且要比照俄烏戰爭的模式,公開說明如何預防台灣企業涉入違反國際法的供應鏈,避免在國際社會上留下不良的人權記錄。

台灣巴勒斯坦自由連線成員楊剛說到,台灣已經參與種族滅絕當中,不能只是當旁觀者,一年來民間持續訴求台灣政府停止向以色列輸出武器零件,但是作用不大,現身遊行仍希望台灣人可以意識到這件事情,希望台灣社會多看一眼、多想一點,多跟身旁的人談到巴勒斯坦。「不管是在乎性別、人權、環境及任何社會議題,就要在乎巴勒斯坦,必須停止無盡的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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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4臺灣人權國際影展首度舉辦人權短片甄選 盼擴大社會參與 以影像力量傳遞人權價值

2024, October 14 - 17:04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

為鼓勵社會大眾參與討論人權議題,國家人權博物館今(2024)年搭配臺灣國際人權影展,首度舉辦人權短片甄選活動,並於昨(13)日舉辦頒獎典禮暨放映座談,由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策展人范情、導演黃惠偵、決選評審臺灣女性影像學會理事陳瑄和臺北藝術大學動畫學系教授王綺穗、入選導演、製片及政治受難者前輩張則周夫婦、陳欽生夫婦等出席參與。本次入選三部優秀作品,分別為《海上的解藥》、《曾經有條中正路……》和《唱一首明白歌 把記憶領回家》,它們呈現的內容皆緊扣當前社會關懷與重視的人權議題。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表示,人權館自2017年舉辦的人權影展以來,已成為人權議題的重要交流平台。今年為深化及擴大人權教育參與,特別新增短片甄選活動,鼓勵青年以多元的視角,讓社會大眾看見他們關懐的人權問題。洪館長表示,今年共有19部影片報名,內容涵蓋臺灣當前的社會議題,每一個主題都能促使社會進一步反思。洪館長強調,人權是每位公民的責任,期盼藉由影展讓更多人參與討論、為人權發聲,繼續守護這片土地上的人權價值。

影展策展人兼評審的范情表示,人權議題雖然沉重,但透過影像,我們能看到這些議題的具體呈現。今年短片甄選投件內容探討了醫護人權、校園霸凌、香港局勢、身障者及聾人的權益等,議題多元而深刻。她指出,這些作品不僅反映年輕世代的關注,也展示了如何有效講述與呈現議題的重要性。人權需要大家不斷的說。范情認為,影展是很棒的對話平台,也是提升人權素養的契機。她期待更多不同背景、不同世代的聲音透過影像被看到。

決選評審黃惠偵表示,人權並非理所當然的存在。年輕世代從小生活在擁有各種自由與權利的時代,不會因為看某本書而被帶走,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的社會已經完美,也不代表人權能夠永存。她期待未來能藉由影展選片引導孩子們學習人權的內涵,讓人權議題成為家庭討論的一部分,使這樣的對話與交流在人權教育中扮演關鍵角色,並推動社會的進步。

《海上的解藥》聚焦討論臺灣外籍漁工在醫療上所面臨的處境,記錄他們因為語言不通而延誤診治、因為無人照顧而不得不延遲開刀,以及因為文化差異與社會歧視所衍生的健康風險。製片林爭意表示,影片中的黃醫師是非常關鍵的角色,以他作為核心,呈現南方澳移工看病時的困境,許多外籍漁工「經常備著家鄉的止痛藥丸,好緩解身體的不舒服」,又或者為了找到語言相通的醫生,即便車程往返4小時也心甘情願,深刻傳達外籍漁工異地尋醫的艱辛。

另一部入選作品《曾經有條中正路……》則探討臺灣各地遍佈的中正路及其背後的歷史象徵,影片收錄了在中正路上生活的各色人物,從「人不是十全十美,我們要看他好的一面」、「沒有必要為了改一個名字去花那麼多錢」到「你填自己家在哪裡的時候,你填的是紀念殺了你家人的一個人」、「你的歷史記憶不是我的歷史記憶」,導演表示,希望展現當前社會對這位歷史人物的不同見解與對於中正路存廢的正反聲音,顯示出臺灣言論的自由多元,也提供觀眾進一步思辨轉型正義價值的契機。

最後,《唱一首明白歌 把記憶領回家》回顧了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事件,透過嘉義朴子知識青年受難者鄭文峯的遭遇,揭示其家族長期受到的壓迫與噤聲,並透過再拒劇團的「音樂說書劇場」《明白歌》,大聲說出曾經被噤聲的故事,讓人們重拾被遺忘的記憶,看見受難者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所面臨的苦痛與掙扎,也看見一齣戲劇如何療癒創傷、讓生命重新茁壯。導演何思瑩表示,身為解嚴後的世代,自己會努力用鏡頭去記錄臺灣的歷史,讓社會能夠記住更多受難者的名字。

針對現場提問,《曾經有條中正路……》的導演表示,為了希望觀眾專注於受訪者的想法、內容,所以影片直到最後才揭露說話者的面貌;《海上的解藥》製片指出,由於經費有限,旁白聲音的處理並未完美,這次獲得優選後的獎金將能交由專門的音效處理改善;《唱一首明白歌 把記憶領回家》製作人表示,透過藝術形式來講人權故事的原因在於藝術對於這些受難者及家屬來說有很大的療癒作用,希望大家能從中記得歷史傷痛,反省,讓社會更好。

人權館表示,本次短片甄選不僅是鼓勵創作者、提供展示的舞台,更希望藉由影像傳達多元的聲音和深刻的故事,進一步激發更多青年關注人權議題。人權館希望透過影像的力量,擴大社會參與,帶動臺灣社會對於人權的討論與行動,讓彼此都能成為守護人權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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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河到海,反抗同在」:台灣挺巴勒斯坦大遊行 Taiwan Stands with Palestine March

2024, October 14 - 14:10

文/台灣巴勒斯坦自由連線

昨日(十三日)台灣巴勒斯坦自由連線在西門舉辦「從河到海,反抗同在」台灣聲援巴勒斯坦大遊行。遊行自西本願寺出發,繞行西門町商圈,並在六號出口步行區集結。

活動參與者沿路呼喊口號,表達對巴勒斯坦自決解殖抗暴運動的聲援,並呼籲台灣公民關注以色列自建國以來對巴勒斯坦進行的種族隔離與壓迫。上月(九月)發生呼叫器集體爆炸案,台灣呼叫器廠商金阿波羅涉嫌牽涉其中,臺灣公民因而更加關注臺灣企業供應鍊與美國、以色列軍工複合體同謀參與種族滅絕的情況,並要求臺灣政府與供應鏈的盡職調查義務。

活動共吸引近千人次參與,且西門徒步區路人無不停下腳步關注遊行訴求,並不時有路人拿起手機拍照,表示對遊行訴求的注意。集結期間除邀集公民社會及政治團體短講,主辦單位亦在西門步行區進行了一場假死抗議 (die-in protest)。主辦方也邀請參與者將血手印蓋在寫有巴勒斯坦受屠戮的人民名字和「一百分之一」字樣的布條上,以示抗議。

短講環節除邀請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勞動黨、台灣電音與龐克聲援巴勒斯坦陣線、台灣巴勒斯坦團結網絡、平行政府、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人民民主黨等團體發言;同時亦邀請個人發言。發言者包含來自加薩,現居台灣的學者 Hazem Almassry。Hazem 強調巴勒斯坦人的抵抗是對種族清洗、封鎖、制度性歧視和種族隔離的自衛,同時表示正在進行種族滅絕的以色列,絕不是主流論述所稱的「中東唯一的民主國家」。在台尤太人移民 Kerim Friedman 也表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殖民治理自始至終就是一個為了讓巴勒斯坦人無法自決的「分而治之」計畫,並強調全球為巴勒斯坦而起的運動,與台灣的價值和命運,有絕對的相關。在台伊拉克人 Yahya 在發言中除提醒群眾在以色列建國前,阿拉伯人與尤太人在巴勒斯坦這塊土地上和平共存了千年;也表示不僅巴勒斯坦,世界上他處發生的種族清洗和大屠殺,包含針對各地原住民的系統性滅絕,都應是巴勒斯坦運動者亟力聲援的起義 (intifada) 鬥爭。

活動最後以假死抗議收尾,主辦單位邀請參與者就地躺下,並在背景播放在加薩錄音取材的無人機、爆炸聲響。被加薩人稱為 Zanana (زنانة) 的嗡嗡聲,是無人機無時無刻在空中監視、攻擊、轟炸的提醒,也象徵了以色列對加薩的全面壓迫與暴力治理。

本次遊行路線圍起的面積恰為一枚 Mk84 低阻力通用炸彈落地爆炸時造成絕對摧毀的範圍。而在進犯開始的兩個月內,以色列已經在安全區的人口稠密處投放了至少兩百枚此種炸彈;直至今年四月,以色列在加薩走廊投下了超過 70,000 噸的炸彈,已超過二次世界大戰時投在德勒斯登、漢堡、以及倫敦的武力總和,然而加薩走廊的面積僅有台北市的 1.33 倍。

以色列進犯加薩已逾一年。從去年十月起,以色列已經違反多項國際人道法與人權法之規範,對巴勒斯坦人民進行的無差別攻擊和種族滅絕也已經導致加薩至少 95,000 人受傷、41,467 人死亡。死者中至少 16,500 人是兒童。這也已經使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將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區域的佔領定義為非法,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也考慮發出針對納坦雅胡等以色列官員的通緝令。在九月的聯合國大會中,也以 124 國贊成、12 國反對、43 國棄權的票數壓倒性通過決議文,要求以色列終止在巴勒斯坦的非法屯墾與佔領。以色列更在今天直接攻擊了駐紮於黎巴嫩的聯合國維和部隊。以色列的行為在在顯示納坦雅胡政權對擴大戰線、引發區域衝突、乃至迎接全面戰爭的自信與意願。

在活動中,主辦單位也強調台灣人沒有置身事外的可能,台灣的政府也不應一昧漠視、旁觀。除現正受調查的金阿波羅案,連線也指出,包含伊諾瓦、榮剛、精鋼、研華、圓裕、凌華、上銀、益捷、漢翔、千附、全訊、燁鋒、雷虎等台灣廠商,都有生產軍用零組件銷往美國及以色列,無視聯合國日前以公開呼籲各國政府與企業暫停向以色列輸出武器,而這些零組件目前可能正被以色列用於加薩的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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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權教育繪本成果發表會 以圖文畫話心中的人權故事

2024, October 12 - 18:41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

國家人權博物館於本(12)日在景美園區兵舍5舉辦第五屆「畫話一座島的故事:人權教育繪本徵選計畫」成果發表會暨人權繪本交流座談,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政治受難者前輩陳欽生、繪本工作者陳玉金、16組創作者及小典藏、拾光工作室等各大繪本出版社出席參與。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表示,人權館為推廣人權價值與理念,從2019年開始舉辦人權教育繪本工作坊,鼓勵各領域人才投入創作人權繪本,並藉由工作坊與共學討論,協助創作者找尋臺灣的人權故事。洪館長指出,人權繪本利用簡單的圖文生動地述說人權普世價值以及臺灣威權統治歷史;透過繪本共讀,也能培養親子之間的親密關係,讓人權教育向下扎根。洪館長希望透過甄選、培訓、創作、出版及行銷這一系列的協助,以及與出版社及相關政府部門合作,產出更多元且優質的繪本作品,培育更多人權議題創作者,讓人權理念與價值能成為我們從小生活的一部分。

政治受難者前輩陳欽生表示,自己從小就喜歡看繪本,很喜歡每個人對於圖像都能擁有自己的詮釋。他在五年前接受主辦單位邀請,向工作坊的學員分享自己的故事,並且擔任評審。陳欽生前輩提到,這次16本創作盡皆精彩,每一本都深刻打動自己的內心。陳前輩認為,臺灣需要更多從這塊土地孕育出來、不分年齡都能閱讀和喜愛的故事。他希望自己能與大家一起為這塊土地產出更多有意義的繪本,讓更多人認識這片土地的歷史與人權議題,一起走出美好的未來。

繪本工作者陳玉金老師表示,儘管有越來越多創作者投入繪本創作,但是議題特殊、富有教育意義的繪本,出版機會依然有限。人權館的繪本計畫,長期以來為這些作品提供了難得的支持。陳老師認為,這次入選的繪本儘管還需要經過許多的琢磨才能走向出版,但能從16組創作中脫穎而出已不容易。陳老師指出,臺灣需要更多從這塊土地長出來的故事,而不只是仰賴翻譯繪本。

本屆工作坊培訓內容涵蓋臺灣威權統治歷史、不義遺址實地踏查、創傷療癒、繪本技巧賞析及實作,並邀請政治受難者及家屬、歷史研究者、繪本編輯及兒童領域專家擔任講師,從如何選材、如何切入故事,到故事文本及構圖的建立,協助培力16組共18位學員,將人權課題轉化為易於理解且能產生共感的圖像語言,完成16部作品。

在創作交流會上,16組創作者分別透過關於「爸爸」、「記憶的追尋」、「加害體系」、「自由與抵抗」四個主題,分享創作歷程。本次創作題材類型多樣,包括從情感面向探討獄外之囚的作品、以監視者與被監視者為視角的生命故事,以及重現白色恐怖時期歷史事件的作品。這些作品有些是親身經歷、有些是田調成果的呈顯,不僅展現出創作者對於歷史的掌握及深刻理解,更彰顯他們在繪本創作上勇於挑戰的精神,讓人權繪本呈現出更多元的樣貌。其中,《爸爸的行李箱》、《給爸爸的一封信》、《人與神》、《校園監視日記》、《在鳥籠出生的小綠和他的朋友們》等5部作品獲得優選。國家人權博物館將與5位獲獎創作者簽署合作意向書,結合館內資源,與出版社合作出版及行銷。

人權館表示,希望未來有更多繪本創作者加入這項計畫,為臺灣的人權教育增添新的素材;並透過藝術的力量,讓人權議題在社會中持續發酵,成為與社會對話及表達關懷的契機。

政治受難者前輩陳欽生於現場翻閱工作坊繪本成果。

政治受難者前輩陳欽生在第五屆人權繪本工作坊成果發表會上致詞表示,這次十六組創作,每一個故事都很精彩,深刻打動自己。他能做的事情就是分享自己的生命經驗,讓更多人知道我們曾發生的歷史。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洪世芳(前排左6)與繪本工作坊學員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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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3年勞動影像工作坊-在地發聲」成果發表 十部紀錄影像作品首映

2024, October 12 - 18:18

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今(10月12)日上午在孔廟劇院舉辦「113年勞動影像工作坊」成果發表會,公布前三名、佳作等獎項。第一名作品《無痕模式》在對勞動影像的理解、影片創意、觀點及執行度上,獲得評審一致肯定,榮獲三萬元等值獎品。《無痕模式》為隱身在人群中辛勤工作以維持捷運站整潔的清潔員為主角,以找尋捷運清潔員為起點,透過敏銳的觀察,結合清潔員背後的故事,以「戲劇再現」為引,重新架構他們存在的痕跡。拍攝團隊由周家立、陳嶸、陳采霓3人組成「清潔員宇宙」,在專業導演的陪拍指導下,不斷腦力激盪著拍攝企劃、毛片素材、故事結構等大綱到細節,從初剪、二剪到定剪,讓學員快速在短短兩個月中呈現專業視角下的作品。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為了擴展勞動影像多元化的視野,以影像工作坊形式,鼓勵學生、事業單位、工會等組隊參加。本屆的影像工作坊幕後執行團隊是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活動在工會「影像知識扎根社會」的號召之下,獲得大眾熱烈迴響,有高達69組市民朋友組隊來報名,經專案團隊嚴格篩選後,共有30名學員成功錄取獲得參訓資格,競爭的激烈,印證活動的受肯定也提升了參與者的多元素質。好手們經過70小時的課堂培訓,並在5位監製導演的指導下,完成10部影片,影片題材涵蓋了來自醫療、照護、表演、桿弟、清潔、保全等職業的工作現場與人物故事,以及從性別、親職角度上探討勞動現狀、延伸到文化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今日上午辦理成果發表記者會,除進行頒獎及第一名影片播放外,更特別於下午時段進行各組學員影片的首映放映會及映後座談。除第一名《無痕模式》外,還有講述失智機構照服員故事的第二名《玉蘭花》及回顧台灣性平運動歷史的第三名《金鶴》;另外,講述高爾夫球桿娣的《果嶺奇姬》、夜間保全的《YouTube請搜尋“___”》和呼吸治療師的《隱形的呼吸治療師》均獲佳作獎。

本屆工作坊的十組團隊帶著他們關注的主題,參加短短兩個多月的密集課程與實作,學習影像製作技術及敘事方法,提升影像說故事的能力。並且在專業影像工作者的陪伴下,探討影像製作的思辯過程。同時,課程也從國際移工、性別、著作權等角度,增進學員對臺灣勞動現狀與勞動權益的理解。

更多詳情請見「2024勞動影像工作坊——在地發聲」官網:https://tplabor.tw/la00Hrj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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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日本新首相的政策挑戰與台灣的戰略未來 實體座談會

2024, October 12 - 17:04

圖:分別是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日語翻譯老師戴開成、馬偕再生醫學系主任林克亮、萬年野黨理事原英史、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教授李世暉、公督盟常務理事吳鯤魯、公督盟常務監事謝東儒、海洋大學退休教授黃文吉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和日本的監督國會組織-「萬年野黨」在去年六月簽署合作備忘錄,除了提到將逐步朝向台、日優秀國會議員聯合頒獎典禮的形式進行之外,目前雙方固定每個月 都會定期舉行國會改革線上論壇,互相借鏡台日國會的制度,期盼深化雙方在民主道路上的合作,特別是在當前不管是台灣,還是日本的國會政壇都迎來全新的挑戰,更需要民間組織創造社會更多政策辯證的空間,重建雙方人民對於民主制度的信任,加強民主韌性!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本次講座非常榮幸邀請到日本國會監督團體「萬年野黨」理事、前安倍內閣的行政改革政策顧問原英史(Eiji Hara)先生,以及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的李世暉教授,來台深入解析新首相的政策走向,特別是日本未來的政治局勢,以及對台灣的安全戰略調整及未來展望進行前瞻性討論;兩位都是日本政治研究的翹楚,這次日本新首相石破茂,在就任不到八天就決議解散眾議院,創下日本戰後最短紀錄,由於台灣當代沒有解散國會的先例,因此本次講座也期待兩位講者的深度解析。」

派閥解散運作卻還在,石破茂該如何擺脫弱勢內閣!

在日本政治當中,自民黨在戰後長期執政,因此黨內的總裁選舉基本上就會決定國家領導人,因此,日本萬年野黨的原英史先生首先介紹本次自民黨總裁(黨魁)選舉的經過和要件,原英史(Eiji Hara)先生認為:「先前,日本自民黨內所爆發的政治獻金醜聞,所導致的派閥解散(除了麻生派)的確某種程度弱化派閥對國會議員的掌握,因此這次宣布角逐黨魁者高達九位,是歷次最高的紀錄,但進一步看高市和石破的決選,還是可以發現派閥大佬影響力還是相當巨大!然而,石破茂並非日本自民黨內的主流派,雖然依靠岸田倒戈,勉強過半當選總裁,但在組閣名單上的不順,還是可以看出新首相在黨內的弱勢情形。」

政大國際事務學院的李世暉教授則提到:「石破茂可能是想利用剛就職的民調蜜月期,解散眾議會進行豪賭,但是根據日本各家媒體針對新首相所進行的民調,石破茂的支持率僅51%,這是近二十年來,僅次麻生太郎的第二低的支持率,這顯然是對日本新政權的警訊!」兩位講者都認為石破茂首相雖然在選前提出許多天馬行空的政策,但是在今年眾議院選舉和明年七月參議院選舉之前,恐怕其政治報復很難施展,為了穩固政權,其政策面應該會延續過去岸田路線前進,以求凝聚共識!

石破茂是親中派?日本印太安全戰略將會何去何從!

近來,台灣部分評論者認為石破茂是親中派,原英史(Eiji Hara)先生則有不同看法:「在日本近年來,民意調查上對台友善,對中反感已是非常穩定的常態,過去石破茂曾任日本防衛大臣,對於日本安全戰略有自己的一套見解,雖然說從其上任短短這幾日,政策經常是朝令夕改,不過從近年來對台的友善發言,除了多次來台悼念李登輝前總統,更在今年拜會賴清德總統,因此不應該用傳統的親中派標籤貼在其身上。」

對此,李世暉教授表示認同,他進一步日本安全戰略走向,其認為:「目前日本的確面臨二戰以來最大的安全危機,除了中國以外,還要面對北韓和俄羅斯兩個不友善的國家,因此石破茂才會提出亞洲版北約,或者是將自衛隊更改為軍隊的想法,但從現實面來說,目前的新內閣確實沒有足夠的政治籌碼去實施他的理想抱負,短期內還是會維持日美同盟的基調,並在亞太地區所形成的「二、三、四、五」多個民主聯盟下,加強其安全保障!」

台、日友好關係穩固不可逆?專家學者表示經濟政策是觀察重點!

李世暉教授認為:「台日關係其實在三條重要的鍊實力之下,相當穩固,首先雙方都在第一島鏈上,在安全主要戰略上是利害一致,基本上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已經是當前日本政壇的主要論述;第二,是在供應鏈上,特別是在半導體產業鏈上,台灣所扮演的關鍵角色,使得台、日關係和中、日關係逐漸脫鉤,最後是民主鍊,台灣和日本作為海洋民主國家有共同的價值和利益;雖說如此,日本政權的穩定仍然某種程度牽動台、日關係,總結來說,石破茂首相如何在政治上學習和各國、各黨、各派閥妥協的藝術,將會是觀察重點!」

原英史(Eiji Hara)先生則認為日本內部的經濟發展良好與否,牽涉到新首相有多少政治籌碼可以放在台灣上,特別是從人均GDP來看,日本近二十年的成長幅度是遠落後於美國、台灣和韓國,而石破茂過往在經濟上較偏向左派,強調重分配,能否走出別於安倍經濟學的模式,值得觀察。

日期:10月11日(星期五)

時間:15:00 – 16:30

地點:台灣大學校友會館3B會議室(100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

 

  ★ 講者:

原英史/曾任安倍內閣行政改革大臣特別顧問

李世暉/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教授兼日本研究學程主任

★開場致詞:

曾建元/公督盟理事長

★主持人:張宏林/公督盟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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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督盟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頒獎典禮

2024, October 11 - 20:41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長期致力於推動國會改革和透明化,自2007年成立以來,就持續藉由立委評鑑監督國會議員表現,至今已經持續17年,總共累積33次立委評鑑的經驗,是我國立委評鑑的第一品牌同時,公督盟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將上千筆評鑑資料於本週末彙整上網,並將會議紀錄和評鑑報告製作成冊,存放在國家圖書館和國會圖書館,提供外界參考檢視,讓民眾了解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立法委員的整體表現!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認為:「透過每一次公民監督的機制鞭策,其實是不斷加強台灣的民主韌性,根據經濟學人資訊社(EIU)所評比的2023民主指數,台灣排名第10,居亞洲之冠,台灣也符合「完全民主」的定義,雖然在這一屆立法院,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朝野各黨仍在摸索新的合作機制,但就公督盟觀察,隨著國會透明度提升,公民監督機制被落實,如今多數立委大多認真堅守其崗位,為人民發聲!公督盟目前也正在串聯亞洲地區各國的監督國會團體,期望能讓台灣的民主成為各國效法的對象,同時也參考各國國會制度,持續讓立法院邁向陽光、文明、透明、公益、效能的理想國會!

本次優秀立委頒獎典禮,特別邀請日本監督國會團體-「萬年野黨」的理事 原英史(Eiji Hara)出席致詞,延續去年六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和日本監督國會團體-「萬年野黨」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內容,將逐步朝向台、日聯合頒獎典禮的形式進行,讓台、日雙方的優秀國會議員相互宣揚民主精神!除此之外,目前雙方固定每個月舉行國會改革論壇,互相借鏡台日國會的制度,期盼深化雙方在國會民主道路上的合作!

日本「萬年野黨」的理事原英史(Eiji Hara)表示:「很榮幸在這個場合向台灣的優秀立委獻上祝賀,先前日本自民黨因為涉及政治獻金醜聞,導致岸田首相下台,這一醜聞讓日本社會對於政治的不信任感持續蔓延,如今民主國家面臨共同的課題就是如何重建一個更值得國民信賴的政治體系,特別是,台灣和日本在亞洲民主制度上具有領導地位,若雙方的國會能充分發揮功能,將有助於強健的民主傳播至其他亞洲國家,在這一點上,公督盟和萬年野黨也會持續在公民社會的基礎上深化民主!」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明:「公督盟的立委評鑑作業流程相當嚴謹,分為初審和複審兩階段,前後歷時半年,經4場評鑑諮詢會議、1場立委評鑑說明會,以及22場初審會議討論,並有1795人次參與公民評鑑,最終,在複審大會中,議決出21位優秀立委,有別於其他立委評鑑機構,只著墨於法律提案上,公督盟的立委評鑑則是依照憲法賦予立委職權所設計的評鑑指標,共有24大項,並可細分為51項指標,進行質量兼具的立委評鑑。同時納入公民評鑑立委質詢,和立法委員利益衝突資訊揭露,期望納入參與式民主的概念,並且提升國會透明度,因此要得到公督盟的優秀立委必須是十項全能的立委團隊;如今隨著國會透明化,任何政黨都無法抵制公民監督,呼籲立法院各個政黨,和每位立法委員都應該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遊說登記,以及出國考察經費使用,向選民負責!

立委伍麗華委員得獎時致詞表示:「非常感謝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對我的肯定,努力制定質、量病重的專業立委評鑑,給予立法委員極大的鞭策,但立法委員認真做事,並不是在追求優秀立委的獎項,而是努力把選民的託付做到最好,最後,我想要將這份榮耀獻給我的支持者和族人,感謝!」

 

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待觀察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

委員會

內政

外交國防

經濟

財政

教育文化

交通

司法法制

社福衛環

黨團幹部

優秀

立委

王美惠

(民進黨)

吳琪銘

(民進黨)

蘇巧慧

(民進黨)

黃捷

(民進黨)

沈伯洋

(民進黨)

洪申翰

(民進黨)

羅美玲

(民進黨)

陳亭妃

(民進黨)

蔡易餘

(民進黨)

賴瑞隆

(民進黨)

伍麗華

(民進黨)

郭國文

(民進黨)

*林宜瑾

(民進黨)

范雲

(民進黨)

陳培瑜

(民進黨)

李昆澤

(民進黨)

陳素月

(民進黨)

蔡其昌

(民進黨)

吳思瑤

(民進黨)

鍾佳濱

(民進黨)

林月琴

(民進黨)

黃秀芳

(民進黨)

從缺

待觀察

名單

陳雪生

(國民黨)

民進黨林宜瑾委員因涉入司法案件,因此按評鑑辦法規定,扣留其獎項,待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再行處理。

民代詐領助理費案件頻傳,立院半數公費助理聘用資訊遭國、眾兩黨立委聯手黑箱!

本會期總計僅有45委員自主揭露辦公室公費助理聘用資訊(各政黨繳交情況見下方表一),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從第十屆第四會期開始拒絕將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給民眾檢視,而本屆立院國民黨內雖有許多新科立委上任,卻依舊選擇背棄進步價值,沒有任何立委自律揭露另外民眾黨的透明比例在本屆則呈現斷崖式下降,讓立院整體走向過去資訊黑箱不公開的回頭路公督盟鄭重呼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身為人民的公僕應有責任自主公開公費助理聘用資訊,向選民做負責!而不是禁止黨籍立委將這些重要的資訊進行自主揭露,破壞台灣的民主發展!公督盟也將會持續督促立法院盡速上架公費助理聘用資訊揭露平台! 

表一、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表各政黨透明比例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人數)

第十屆平均

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88.2%(45人)

79.4%

▲ 8.8%

國民黨黨團

0%  (0人)

18.0%

▼  18%

民眾黨黨團

0%  (0人)

100%

▼ 100%

整體

39.8%

58.6%

 ▼ 19.8%

*備註:第十一屆第一會期,民進黨團共有45位立委揭露,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則沒有任何立委公開。

同時近年來,立委利益衝突案件不斷爆發,包含:公費助理涉貪、不當施壓行政單位,以及立委涉嫌詐領助理費…等等,公督盟認為要杜絕弊端,必須先從透明著手改革,因此將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納入立委評鑑的一環,公督盟強調,各黨拒絕向社會大眾自主揭露公費助理聘用狀況的立法委員並不符合國民對於優秀立委的期待,同時這些重要的資訊被黑箱隱匿起來,更不利於台灣民主的深化!雖然根據立委評鑑的結果顯示,部分國、眾兩黨的立委,如黃健豪、王育敏、柯志恩委員在委員會中表現較為良好,有機會獲選優秀立委,但因為拒絕向社會大眾揭露利益衝突資訊和問政足跡,以至於喪失中央民意代表應兼具的「陽光性」、「公益(義)性」,也讓選民失望,甚為可惜。

表二、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優秀立委外,各委員會表現較好之國、眾兩黨委員

委員會

內政

外交

經濟

財政

教文

交通

司法

衛環

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眾黨

國民黨

委員名稱

許宇甄

徐巧芯

鄭天財

賴士葆

柯志恩

黃健豪

黃國昌

王育敏

新國會基本表現不進反退,公佈哪些立委新會期怠忽職守!

  從立院席次減半過後,公督盟開始透過立委評鑑來監督立委的基本表現,利用立法院的公開資料長期記錄立委出缺席、質詢、審查參與、提案之表現,進行量化統計分析,並藉此挑出不開會、不質詢、不提案的待觀察立委,在第七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當時的口頭質詢率僅44%,藉由立委評鑑逐年提升,到第十屆第一會期已達到93.86%,成功改變立法委員只簽到不質詢的陋習,過程當中雖然會受到選舉影響,導致質詢率下跌,但整體而言,仍是向上的趨勢,特別是每屆國會的第一會期,立委通常會更積極參與立院運作,讓選民看到新氣象;然而,新國會首個會期的基本表現和上屆同期相比卻首次呈現衰退的趨勢,由於立法院的出席率,實質上僅能被視為簽到率,無法瞭解立法委員在國會的基本表現,因此公督盟進一步檢視立法委員的口頭質詢率和法案及預算審查率。

  過去公督盟的立委評鑑,通常呈現小黨表現優於大黨的情況,但是若進一步檢視各個政黨的基本表現,可以發現與上屆平均相比,民眾黨不管是在口頭質詢率,或法案及預算審查率衰退幅度都特別明顯,和過去的評鑑結果呈現鮮明反差國民黨則是次之;而民進黨在兩項基本指標皆有些許進步。

表三、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各政黨基本表現比較表

常設委員會出席(簽到)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9.0% (1)

97.8% (1)

▲ 1.2%

國民黨黨團

98.2% (2)

97.1% (3)

▲ 1.1%

民眾黨黨團

95.6% (3)

97.5% (2)

▼ 1.9%

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4.16% (1)

89.75% (2)

▲ 4.41%

國民黨黨團

86.79% (2)

85.25% (3)

▲ 1.54%

民眾黨黨團

86.56% (3)

94.21% (1)

▼ 7.42%

常設委員會法案及預算審查率(%)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名次)

第十屆平均(名次)

和上屆變化幅度

民進黨黨團

92.59% (1)

88.07% (2)

▲ 4.52%

國民黨黨團

78.81% (3)

82.95% (3)

▼ 4.14%

民眾黨黨團

86.36% (2)

90.21% (1)

▼ 3.85%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報系統,公督盟整理,並寄發到各立委辦公室進行覆核。

  若進一步檢視本會期各委員會,在口頭質詢率的部分,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以及各黨團黨鞭之特殊性,予以排除後,可以發現離島選區的立委因選區遙遠,因此口頭質詢率通常不盡人意,但不管是陳玉珍委員,還是楊曜委員都至少能有三分之二的會議到委員會現場質詢政府施政;相較之下,陳雪生委員口頭質詢率僅35%,顯然是自我閹割立法權,未能善盡立委監督職責!

另外從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上敬陪末座的名單來看,也有不少的不分區立委上榜,令人意外!包含:翁曉玲、陳永康、林憶君委員都有將近三分之一的會議利用書面質詢的方式,不到現場質詢官員,不禁令人質疑立法委員每年領有超過千萬的納稅人公帑,卻有這麼多場會議無法到委員會現場質詢官員施政,使官員給予具體改善承諾,其行為等於棄守立法委員職責,公督盟要再次強調若立委若未能善盡監督職責,就是護航行政部門,無論是執政黨或在野黨立委都難辭其咎。

表四、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各委員會口頭質詢率倒數前十之立委名單

常設委員會口頭質詢率排名(由左至右分別是倒數第一到倒數第十)

黨籍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眾黨

國民黨

國民黨

民進黨

國民黨

民進黨

委員

陳雪生

翁曉玲

陳永康

盧縣一

林憶君

謝龍介

丁學忠

楊曜

張智倫

林岱樺

口頭

質詢率

35%

52%

58%

63%

63%

64%

67%

67%

68%

68%

*備註:考慮立法院長、副院長和各黨團黨鞭之特殊性,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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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消防員遭惡意調動,嘉市府清算吹哨者

2024, October 11 - 16:10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l 時間:113年10月11日(五)早上10時00分
l 地點:嘉義市政府前(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l 主辦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l 出席議員:嘉義市議員林煒軒
l 發言代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嘉義市會員代表|蔡明修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李宗吾
l 訴求: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應停止打壓基層吹哨者,撤回不當調動及懲處。

【停止清算吹哨者,撤回不當派令】

本次記者會訴求起因源由消防局編排虛假休息時數,致使有112名基層消防員提起行政救濟,消防局陸續以各式行政手段施壓迫使嘉義市消防員放棄行政救濟,日前甚至發布人事任命,將其中8名復審人輪調離原單位。

「消防局」屬於地方自治範疇,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自去年(112年)3月份開始規定嘉義市的消防員一天工作24小時,但卻僅能請領20個小時的薪水,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聲稱,另外4個小時屬於同仁的「休息時數」,所以不予以計算工作時數,然而這些休息時數皆有安排備勤勤務,依照消防勤務實施要點,都應該列入工作時數。

因工作權益遭重大損失,嘉義市許多基層消防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現如今卻遭遇消防局惡意調動,打壓基層,意圖造成寒蟬效應。

【基層提起行政訴訟捍衛權益,卻遭消防局施壓打擊】

消防署於112年7月10日的臉書公開貼文上,具名回應同仁陳情,表示「(刻意安排休息時間於深夜時段,又休息時段仍安排勤務備勤甚至出勤,卻沒有算入服勤時數) 已公然違法,請向所屬地方政府提出檢舉,並要求查辦;或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請監察院調查其違法失職之縣市消防局,何以休息時間要備勤,何以備勤不計時數。」

目前嘉義市6個消防隊約有181名基層消防員,原有112名基層消防員簽署訴願陳情公文,欲向消防局提起行政救濟流程,訴求爭取工作時數核實計算,但消防局卻不斷以各種錯誤訊息誤導、施壓基層消防員放棄行政救濟權益。
本會會員代表蔡明修,曾匯整嘉義市基層消防員意見,向消防局約見局長陳情,意向前消防局長蘇耀星反映工時制度不合理之處,積極爭取嘉義市基層消防員權益。

沒想到嘉義市消防局以蔡員於上班備勤時間繕打復審書,召開考績會決議,意圖懲處蔡明修。並在113年9月19日、113年10月4日兩日發布兩波包含蔡員在內共有8名復審人之人事異動,消防局不僅未給予當事人調動合理解釋,當事人事前亦從未得知調動相關資訊,早已向原單位主管申請9月、10月份休假,卻被迫在一周內就要完成調動相關準備,相關勤休要重新與調動後分隊協調,針對性意味濃厚。

【市長遭蒙蔽,基層怒火壓不住】

嘉義市議會早在第11屆第2次定期會時,由林煒軒議員、黃露慧議員、孫貫志議員等多位議員連番為基層發聲質詢,前消防局長蘇耀星甚至狂言消防署違憲,完全忽視多數基層消防員的抗議、申訴。

時至今日,嘉義市消防局甚至不顧臉面,用盡手段打壓基層聲音,我們合理懷疑消防局未將實情上報市長知曉,刻意扭曲事實,試圖掩蓋消防局制度之瑕疵。

本會會員代表蔡明修積極爭取基層消防權益,卻遭嘉義市府惡意調動,因此本會將於10月11日早上10時於嘉義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嘉義市政府停止打壓吹哨者,並撤回惡意調動及不當行政處份。

本次訴求,是譴責嘉義市消防局濫用行政手段打壓基層消防員,意圖造成寒蟬效應,此舉已違反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六條﹔「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合理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今日在此訴諸媒體、社會大眾,並向市長陳情,望市長約束消防局之劣行,以求維護幸福城市之民主美譽。

嘉義市政府由消防局一大副大隊長楊友仁出面接受陳情書,惟針對今日記者會訴求並未回復,本會呼籲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迷途知返,儘速撤銷不當調動及惡意懲處,保障基層消防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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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狂賀!大同染整工會抗爭順利爭取成功!

2024, October 11 - 15:34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本案三項重點:
1.確立桃園關廠案補償金慣例
2.確立關廠補償可以禁搭便車
3.本會協助移工為主成立工會且抗爭成功

大同染整企業工會與資方的關廠協商案件,已經在10月7日星期一的協商會議中,順利解決,過程當中非常感謝在地的工會相挺支持,尤其是就在大同染整公司附近的石油六分會,以及南亞電路板錦興廠工會。

在本案中,桃市產總認為有三大重點:

一、確立桃園關廠案就是要有關廠補償金的慣例!
這幾年台灣房價飛漲,許多傳統產業關門,就是為了要進行土地變更,轉而進行房地產炒作或是蓋物流倉庫,導致許多工作數十年的中高齡勞工一夕失業,花了非常多成本來到台灣的移工,也損失甚多。

因此桃市產總長期主張,關廠就是要有補償金,不能只是依法給資遣費和退休金,因為現在的關廠案件已經不是1990年代的營運不佳,而是企業主要進行更快速的獲利模式,而現在能夠進入這些模式的入場券,很多是勞工的血汗打拼累積而成,因此關廠就是該給補償金,我們也希望桃園以外的工會聯合組織能夠共同推廣,成為勞工運動的重要理念。

二、確立關廠補償金可以禁搭便車!
這次的抗爭事件讓我們發現,大量解雇保護法理的強制協商,不但會排除移工,還規定不能約定排除工會非會員的條款,但是在戰鬥協商的精神底下,善用不同的勞資處理機制,仍然可以制定禁搭便車或是會員專屬條款。

桃市產總呼籲,所有勞工都該加入工會,壯大工會,雖然很多公司喜歡宣稱要一視同仁,但是有談判實力和團結的工人會爭取到更高額的補償金,就是事實,也呼籲其他面對關廠抗爭的工會可以引為案例。

三、本會首次協助移工為主成立工會,且抗爭成功!
這次抗爭對於桃市產總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這家工會不只是台灣籍勞工,過半數是會員就是移工,也因此過半理監事和理事長都是由移工擔任,這次的抗爭成功,證明了移工和台灣籍勞工的團結有可能,而且也絕對有必要。

能夠完成這項目標,桃市產總要感謝位於南崁的多加教會,他們真的體現了照顧弱勢者的精神。還有跟桃市產總長年共同為勞工權益奮鬥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補強了我們對於移工法令與政策的不足。最後還有桃園市空服員工會提供的寶貴資產會務人員黃士庭,讓這場抗爭能順利進行,對於以上提到的團體和人員,桃市產總和大同染整工會由衷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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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外送平台運費透明化措施說明,兼顧勞資及消費者權益。

2024, October 11 - 15:22

文/臺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近日交通部預告的運費透明化措施,外界展開了廣泛討論。為避免誤解,我們希望進一步澄清法案的具體內容,讓各方更清楚此次修訂的目的及背景。此次法令的重點在於推動外送平台費率的透明化,以保障外送員的合理薪酬,同時顧及消費者和業者的權益。

根據《公路法》第42條,交通部目前預告的法令包括《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根據這些法規,交通部將制定合理的運價計算公式,並要求外送平台公開透明的運費標準。這一舉措旨在讓運費計算過程更加公開透明,確保運價能夠合理反映外送員的付出。

主要重點說明如下:

1. 透明化運價計算:本次法規修訂的核心在於將目前不透明的運費計算公式公開化,確保外送員的薪酬合理性,並讓消費者清楚了解運費的構成。
2. 多方協商決定:未來的運費標準將由公工會、勞資雙方共同擬定,並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與縣市政府核定,確保運費的制定能夠平衡各方權益。
3. 運費公告與保存: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業者應在核定的範圍內訂定運費,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同時,業者須公開運費標準,並保留相關資料兩年。

我們呼籲社會大眾共同理解此次法令的目的,這一透明化措施不僅能保障外送員的收入,同時也確保運費計算的公平與合理。未來的具體運價金額,將依據草案通過後之法定程序,由公工會與主管機關協商合理運價,並邀請消基會出席,共同協力確保社會大眾之利益,以利運價確定之公益性。外送工會將持續關注此議題,並與相關單位合作,推動更健全的勞動市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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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PFAS管制不只要管末端也要管源頭,並讓生產者與使用者負擔代價

2024, October 11 - 00:08

文/看守台灣協會

背景說明

環境部於8月21日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三條之一草案」,並將於10月1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該草案研商會議。該草案修正重點為增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

包括:PFOA+PFO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50ppt(參照日本水質管理目標值),PFOS+PFHx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為70ppt(參照澳洲指引值),自2027年7月1日生效。

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2025年起兩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超過最大限值者,應通報並提出飲用水水質管理計畫備查;水質管理計畫如須增購設備或工程者,至遲兩年類執行完成;未涉工程者,則應於三個月內完成等。

2027年7月1日起, 將加強抽驗並對水質不符合PFAS標準者,直接裁處6萬-60萬元罰款,並限值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罰。

環境部稱後續將參考國際管制趨勢,滾動檢討修正或加嚴標準,以確保飲用水安全。

對此草案,環團肯定環境部願意開始管制飲用水中的PFAS污染濃度,保障民眾健康;但草案中的限值並無法有效保障民眾健康,而且也不能光從末端去處理兩種PFAS物質的污染,更應從源頭管制所有PFAS的使用與排放。

小辭典

PFAS(全氟/多氟烷基物質)是成員超過12000種的含氟化學物質大家族,從上世紀起就被廣泛用在各種消費性民生用品,例如食品包材、紡織品、化妝品、醫療用品、消防泡沫、個人保養用品、油漆、殺蟲劑,還有電子及半導體製程、甚至塑膠製程等工業用途。

PFAS的危害

PFAS被稱為「永久化學品」,因為多數的PFAS在自然環境中非常難以分解,幾乎是永生不滅,也因為這個特性,讓PFAS得以在環境和生物體中持續累積;同時大多數PFAS具有一端親水、另一端防水又防油的界面活性特性,因此可隨著水到處跑,進入生物體, 改變生命物質表面特性、干擾荷爾蒙等生理作用,對於我們的水源、土壤、食物和人類健康帶來嚴重污染威脅。尤其PFAS毒性不低,很容易在生物體中累積到足以影響健康、導致生理功能失調甚至引發癌症的程度。1

國際關注PFAS污染

2022年時由斯德哥爾摩韌性中心號召的一群科學家,即鑑於四種PFAS在雨水中濃度已遠超過美國的飲用水終生健康建議值、丹麥飲用水限值、歐盟地表水的環境品質標準,且其由大氣沈降下來的情形已造成全球土壤普遍受到污染並超出荷蘭提出的指引值等事實,判定光是這四種PFAS的污染,就已嚴重撐破涵容化學污染的地球界線,何況還有許多PFAS不在政府與學界眼線下!

美國加嚴管制

在更多科學證據支持下,美國對於飲用水中PFOA及PFAS之健康建議值,已從2016年版的PFOA與PFOS合併計算70ppt,下修至2022年版的0.004ppt(PFOA)及0.02ppt(PFOS),並於2024年四月公佈具有法律效力的五種PFAS限值,其中PFOA與PFOS的限值各為4ppt;而PFNA、PFHxS及HFPO-DA各為10ppt。然環境部草案限值雖參照日、澳,仍相當寬鬆。

台灣抽驗淨水場 九成驗出PFAS

根據環境部水保司委託調查計畫,2021年受託團隊針對國內40座淨水廠清水中的全氟化物(PFOA、PFOS、PFHxS)進行 50 處次抽驗2,其中PFOA 有 22 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PFOS有5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PFHxS有6個樣品高於定量極限;而該定量極限為5ppt,還高於美國對於PFOA及PFOS的最新限值4ppt,等於PFOA已有44%超過美國標準,PFOS已有10%超標。

限值寬鬆 成效有限 應加嚴

而PFOA與PFOS合計大於 50ppt(日本水質管理目標值)的樣品只有4個,表示若訂定PFOA+PFO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50ppt、PFOS+PFHxS合併計算最大限值70ppt,對於淨水場影響有限,也就不會因為這個標準的訂定而有多少改善,不僅無法有效保護國人健康,連進步都很有限,建議應該參照美國最新標準再加嚴。

只管二種PFAS太少!應改訂總有機氟限值

而且PFAS種類高達上萬種,化學署目前已經公告列管151種PFAS,而飲水水水質標準只管兩種,落差相當大,何時才能跟上化學署公告列管的腳步?何況PFAS在環境中可能會演變成其他種同樣有害的PFAS,因此即使把所有公告列管的PFAS都納入飲用水標準管制,還是會有所疏漏,檢測成本也相當高昂。建議了解PFAS污染濃度與TOF(總有機氟)關係,改為訂定TOF限值,檢測成本將可大幅降低,且可將所有PFAS一網打盡,有效把關。

淨水成本應由污染源負責

另外,淨水場因為飲用水標準納管PFAS而增加的淨水成本,應由PFAS使用者與生產者負責。去年(2023)美國最大的PFAS生產公司3M跟全美數百件的訴訟案原告達成協議3,這些案件控訴3M公司長久以來生產的PFAS物質污染公共飲用水系統,且3M公司過去還隱瞞PFAS物質會污染環境並威脅人體健康的事實。該協議判定3M公司需負擔至少105億美金(約3384億台幣)天文數字的經費,用以檢測並且整治全美各地受PFAS污染的場址。

同樣是去年,也是上百件集體訴訟案與杜邦及從該公司拆分出來的科慕(Chemours Co,)及科迪華(Corteva Inc)達成協議4,訴由一樣是控告這些化工大廠生產或使用的PFAS,污染了公共飲水系統,協議中判定這三家公司合計需負擔11.9億美金(約383億台幣)的污染整治經費。有趣的是,這些案件中的訴訟方幾乎都是供水業者,不難想像當美國針對飲用水訂定嚴格的PFAS限值後,給這些供水業者帶來多大的成本壓力,而且這些供水業者也不該是被追究責任的污染源頭,自然群起抗爭,發動訴訟將壓力轉往該負起污染整治責任的PFAS生產者與使用者。

應落實污染者付費

我們擔憂如果只針對飲用水訂定PFAS限值而未要求污染者負擔淨水廠因此所生成本,在我國沒有類似美國較為公正的司法系統下,可能反而造成不公不義的現象;不論是淨水廠自行吸收成本或將成本轉嫁給民眾,都無法符合污染者付費的法理。建議應向PFAS生產者(製造商或進口商)及使用者課徵水污費或化學物質運作費,以此全額補貼自來水公司因此增加之淨水費用。

應源頭管制廢水及空污

另外,環境部僅管制飲用水中的PFAS是不夠的,更應從PFAS進入水體、大氣的源頭去管制才更有效,否則將是事倍功半!但環境部日前預告的放流水標準卻未納管PFAS,等於放任生產與使用PFAS的源頭持續排放PFAS,污染水體及其他環境介質,卻只要求非污染源的自來水公司要負責處理削減PFAS,是頭痛醫腳且事倍功半!環境部也應一併對生產及使用PFAS的相關產業(比如半導體產業)進行管制,訂定管制TOF之放流水標準及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同時禁止PFAS使用於非必要用途(如食品包材、消防泡沫、紡織品、化妝品),真正從源頭削減PFAS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別讓PFAS污染源納涼免責

基於PFAS的特性與目前已經全面污染環境的現況,我們認為光是訂定飲用水標準不僅未能從源頭預防問題之發生,阻止PFAS繼續污染環境與健康的效力也非常有限,同時造成生產者與使用者在一旁納涼,無需對污染環境的外部成本負責的不公不義,期盼環境部將更多的精力與資源用於源頭,且管制標準要有效,並讓使用者與生產者負擔造成環境污染的代價,方能符合公平正義。

聯合聲明團體:看守台灣協會、監督施政聯盟、爭好氣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參考資料:
1. 從零開始認識PFAS
2. 2021年「飲用水未列管新興污染物之水質研究計畫」
3. “3M’s $10.3 billion PFAS settlement gets preliminary approval”, Clark Mindock, 2023.8.31
4. “Chemical makers settle PFAS-related claims for $1.19 billion”, Clark Mindock, 2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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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產工邀請企工分進合擊,產工持續團結連署、企工董事會提案,共爭全臺鐵員工調薪一萬與待遇改善!

2024, October 10 - 21:16

(企工表示與部長有共識,產工主張未見調薪、津貼應持續聯署,呼籲分進合擊爭取待遇)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昨(9)日下午發起「爭合理待遇!要擺脫低薪慘況!」全臺員工連署後,不到24小時已有數百位來自各職種、身分員工連署,今日上午臺鐵企業工會(下稱臺鐵企工)秘書長,同時也是臺鐵公司勞工董事之一的吳長智秘書長,表示「轉任要點及從業人員的夜點費及危險津貼,我們已向新任部長取得共識,請稍後!」顯見臺鐵企工也看見產工連署行動,也向交通部長交涉中。

但從吳秘書長的訊息中,並未看見調薪一萬、夜點費調升等訴求與交通部有共識,請臺鐵員工持續連署,向交通部展現員工態度與工會實力,有連署才會有壓力。

產工要邀請臺鐵企工分進合擊,產工將持續團結連署團結員工,請有推派勞工董事的臺鐵企工,在10月22日董事會上以董事身分提案爭取待遇調整,將「 全體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加薪1萬,追上國營事業待遇。」、「 夜點費由120元/天提高至480元/天,與所有軌道運輸業同等待遇。」、「從業人員全體適用危險津貼跟夜點費等工作性質獎金、津貼,並回溯適用至入職當月。」

三項訴求納入提案討論外,也請臺鐵企工公布提案文字與董事會會議紀錄,讓全臺鐵員工與社會大眾看到,交通部與臺鐵公司在董事會上對於臺鐵員工待遇合理化的提案,是否如陳世凱部長所說,或又是讓部長成為又一個說謊的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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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資方下船斷保逼退船員 中鋼運通工會衝撞勞動部要公道

2024, October 10 - 19:39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準國營中鋼集團底下的中鋼運通工會,國慶日前夕(10/9)前往勞動部抗議,今年7月起下岸船員被公司斷勞健保,至今超過百日。20幾名工會成員帶著睡袋原本打算在勞動部前埋鍋造飯,並協尋部長何佩珊,要求勞動部主持公道,協助認定中鋼台灣船員的雇傭性質為不定期契約,要求勞動部對中鋼運通實質的勞資關係、雇用狀態進行勞檢,查核資方進用台籍與陸籍船員的比例,逐步減少中國大陸(及外籍)船員的派用。

工會嗆聲,部長何佩珊35年前曾協助關廠工人爭勞權,現在當上部長更要幫斷保勞工解決問題。由於記者會上接受陳情的科長表示勞動部依法行政,可提供工會法律扶助等回應,引發現場工會成員不滿,衝撞勞動部一樓及警方封鎖線,要求部長何佩珊出面回應。

最後工會理事長王慶宏表示,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已向工會承諾,勞動部會在一個月內對中鋼公司執行勞動檢查,查察中鋼運通外籍船員是作為補充還是正式員工,請資方對於工會會員中半年以上沒派船的38人優先派船,因此工會暫緩夜宿勞動部行動。但王慶宏強調「希望勞動部長不要讓工會再來第二次」,若勞動部未積極處理,中鋼運通工會將結合其他工會或學生團體打抗爭游擊戰。

準國營中鋼集團底下的中鋼運通工會,國慶日前夕(10/9)帶著睡袋前往勞動部抗議,今年7月起下岸船員被公司斷勞健保,至今超過百日。

中鋼運通長年不分上下船都保勞健保 如今斷保理由為何?

中鋼集團成立中鋼運通公司作為集團煉鋼原料進口及鋼鐵成品出口所需的船舶運力、散裝航運等業務。中鋼運通工會理事長王慶宏表示,台灣船員一上船就是工作10個月,有其專業且為持續性工作,經常面對的是拋妻棄子在海上奔波。他認為中鋼船員從疫情期間到現在,幫公司創造高獲利。沒犒賞船員就算了,居然送給船員斷保。

中鋼運通工會研究員陳柏謙痛批,中鋼運通公司5年來大賺數十億元,今年7/2起資方擅自把100多位下船船員中斷勞健保,此舉形同將船員當「免洗筷」。工會在7月時就狀告勞動部,許多中鋼船員任職超過5-10年,忍受危險工作環境幫中鋼賺錢,怎麼可以說斷保就斷保、下船就不承認是員工?然而勞動部當時回文給資方,間接承認資方斷保,卻不去查核船員在中鋼長年聘僱的事實,要工會去法院提告或找地方主管機關調解。

中鋼運通公司則回應,國內外航商與國際船員普遍簽定的僱傭契約採行「定期契約」,此源自於海勤人員工作特性、國際公約及航運界慣例,因此上船投保,下船改去海員總工會投保,這是航商統一的作法。公司認為長年未將下船船員斷保是額外福利,中鋼運通副總林錦駿在媒體受訪曾表示,工會要求過去有給的勞健保必須恢復,但勞保局已認定船員與公司簽的是定期期約,非契約期內沒有薪資,依法公司就不能代為投保。

工會主張船員工作性質具有繼續性,航運公司對於船員也是持續性的需要,並非突發或暫時需要,應該將定期契約改採不定期契約。工會理事蔡炎龍說到,船員不是約聘雇勞工,《船員法》第52條納保規定中,岸休船員就是儲備船員,就應該要有勞健保及待命薪水。

陳柏謙認為,勞動部的職責在於認定僱傭本身的性質,例如3年前外送公司主張與外送員之間不是僱傭關係,所以不用幫外送員投保,勞動部當時認定外送員與公司之間確有僱傭關係。

陳柏謙說到中鋼運通2019年曾雇用最多600多名台灣船員,後續增加5艘船藉掛於巴拿馬的「權宜船」船舶中進用陸籍船員,疑透過不派船給台籍船員作為逼退手段,目前在船工作台灣船員剩300人。王慶宏則說,中鋼進用陸籍船員讓台灣船員工作權受到損害,還有員工疑似參與工會被長時間不派船工作,讓員工生計已經面臨經濟困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接受媒體受訪表示,關於是否要求中鋼復保,勞動部只能依法行政,無法要求資方,而目前工會與公司的契約爭議正在訴訟中,應由法院認定。另外工會有檢舉公司違法部分,勞動部會安排勞檢。對於工會認為資方長時間不派船給台灣船員上船工作,勞動部會請工會提供名單,盡快請中鋼保障本國籍船員工作機會。

青年挺勞工 提早爭勞權、脫離血汗之島

曾帶領關廠工人抗爭的資深工運人士毛振飛表示,許多站在前線與警方對抗的關廠工人都是女性,堅持抗爭得以解決,例如國道收費員抗爭集體爭取到數億元補償。他批評中鋼是國營事業,國家投資的企業若將勞工斷保、勞工還不挺身爭取的話,以後私人企業就會仿效國營事業同樣手法去對待其他勞工。

台大法律系陳同學表示,許多學生將組成「台灣監督企業青年行動」支持工會反抗公司打壓。陳同學說學生們了解到有船員被高薪低報、資方壓低船員退休金以、資方打壓參與工會的船員及切斷在岸船員的勞健保等情況,為了支持勞權,日後預計在台灣各大學舉辦聲援活動,讓未來都將成為勞工的學生們可以早點關注與加入維護勞權的抗爭中。

陳同學認為,如果工會贏得抗爭勝利,將可以鼓勵更多承受高壓、高工時及職業風險的船員一起行動,更進一步讓數以百萬勞工看到,勞動者團結起來確實能夠抵抗壓迫與剝削,才能讓台灣脫離血汗之島的罵名。

陳柏謙:「當時何佩珊參與關廠工人抗爭時曾說過:國家機器和老闆聯合起來,成為壓制勞工的兇手,請問一下,這是不是中鋼運通船員的處境?」勞動部長何佩珊出身街頭社運,1989年也曾以學生身分參與勞工運動,當時與高雄關廠女工為爭取資方欠薪而前往勞委會抗議,甚至還被警察拖走,曾被起訴判刑;如今中鋼運通工會在35年後要問勞動部長何佩珊:「你有權力了,要不要解決中鋼問題?」

不滿勞動部回應,中鋼運通工會衝撞勞動部一樓,要求勞動部長何佩珊出面。

中鋼運通工會理事長王慶宏(左)遞交陳情給勞動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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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倉促不合宜、杯葛難雙贏」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2024, October 9 - 19:21

文/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總統府於8月30日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為: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以銜接將於10月31日任期屆滿的大法官。

為審視被提名人的適任性與立法院同意權的行使過程,14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呼籲立法院理性審查,並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問。對此,聯盟發表3點聲明如下:

一、大法官同意權及司法權並非政黨角力的工具或籌碼,倉促行使、惡意杯葛或草率修法,都將損及司法公信力及民主政治。聯盟呼籲促請各政黨應積極維護民主憲政體制,勿以國家體制為政治賭注。
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須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
三、敬請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一、大法官同意權不是政黨角力,倉促行使或惡意杯葛都將損及司法公信力及民主政治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總統提名大法官後,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亦曾闡釋,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攸關憲法機關之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立法院應秉持憲法機關忠誠義務為之,俾免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性遭受破壞。然而,本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公告後,已有在野黨揚言要求總統府「退回重提」;又鑒於過去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時,迭有不周、倉促之情,不禁使人擔憂本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行使,將落入政黨角力的泥淖,而非對大法官人選適任與否實質審查。

本聯盟強調,就被提名人是否適任大法官,立法院應回歸對其「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學識與專業能力」嚴謹審查,不宜逕以適任性以外的因素,草率同意或惡意杯葛。舉例而言,有質疑者僅依據被提名人過去作成的鑑定意見結論,而未針對鑑定意見的法律論述品質進行實質審視與具體評論,即攻訐該提名為「政黨酬庸」,恐已淪為黨同伐異之舉。

同時,針對立委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企圖拉高憲法法庭的「組成門檻」及「可決門檻」一事。聯盟認為,現行的《憲法訴訟法》將可決門檻降從舊法的2/3降低至現行的1/2,正是要解決舊制審判效率不彰的問題。此一修法提案,是走回頭路的倒退提案。此外,將大法官的「法定總額『定義』為現有總額」的提案,也可能導致憲法法庭的運作無以為繼,以致於破壞我國憲法機關間的權力平衡,不可不慎。

二、審查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

針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本聯盟提出具體建議如下:

  1. 立法院各黨團於收受被提名人資料後,應成立小組蒐集意見,並先以書面向被提名人提問或請求補充資料。
  2. 各黨團應盡速妥適安排審查及行使同意權的時程,避免不當的拖延。
  3. 「全院委員會」於召開審查會前,應先召開「公聽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且小組及欲向被提名人詢問的立委,皆應全程參與。又為使公聽會的意見能被充分審視、彙整,運用於嗣後之審查會,公聽會與審查會間至少應間隔一周。
  4. 「全院委員會」應至少召開兩次審查會,被提名人對於第一次審查會之答覆有未足之處,應於第二次審查會予以補充。同時,委員會審查並非「背誦考試」,本聯盟呼籲立委於詢問憲政議題時,不應無意義地抽考特定法條或解釋字號的內容,而宜著重於釐清被提名人的理念及觀點。
  5. 同意權行使的精神,應是由各立委能獨立判斷被提名人的適任性,以達為國舉才的目的。因此,本聯盟呼籲於「院會」投票時,各黨應開放立委自由行使投票權,而不應以黨紀或其他方式約束立委。

綜上,本聯盟呼籲立法院參考上述建議審慎行使同意權,既不倉促為之,亦不惡意杯葛,藉由人事審查程序,增進社會大眾對大法官職能之認識,並使各該人選之適任性得以廣受公評,方屬善盡其憲法職責之道。本聯盟並嚴正譴責,基於蓄意之政治對抗,以偏頗、恣意的方式進行審查之行為,蓋此些舉措不僅可能導向實質架空司法權之憲政危機,更將連帶損及人民對於大法官及司法的信任。

三、敬請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被譽為「憲法的守護者」的大法官,必須透過與社會的持續溝通,才能免於閉門造車的危險,並引領司法進步。為檢視被提名人的憲政人權理念、學識與專業,並促請其與社會大眾對話,本聯盟將以公開的提問方式,就大法官職權行使的重要憲法問題詢問被提名人,以作為審查的參考。

我們期待本次的7名被提名人以開放的角度回覆公開提問並予以回覆,使提名過程的深度溝通成為可能。以下,聯盟對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15個問題;對於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則提出7個問題;對姚立明被提名人,則另提出2個問題。

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共同提問(15問)
  • 就人權及憲政議題之關注

    1. 在未來八年的任期內,請問您認為最具指標性的(或您最關切的)憲政議題或基本人權保障議題是什麼?

    2. 針對過去已作成之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請您試舉一例,說明您會如何採取不同結論或不同論證取徑。

    3. 請問有哪些憲政或人權議題,是您心中已有憲法確信之立場,但與當前穩定主流見解或法律秩序有一定距離,或是社會上尚存在多元分歧意見的議題?

  • 國際人權公約與憲法審查

    4. 2022年國際人權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第16點指出:「……在既有或嗣後制定的法規與兩公約有所衝突的情形下,則必須進一步明確化兩公約的地位。審查委員會強調,兩公約作為聯合國最重要的兩部人權公約,應被優先考慮。」請問,您認為已內國法化之國際人權公約與國內法律有衝突時,是否應優先適用?或有衝突時,是否應提高憲法審查之審查標準?國際人權公約之權利清單,之於我國基本權之類型、內容有何關係?

    5.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款規定,應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已完成內國法化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6號一般性意見第3點亦進一步指出:「…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即構成歧視。」請問,您認為此一般性意見的內容,是否具備法律拘束力?於憲法審查上,您是否認為違反「合理調整原則」之法律或判決,係屬對平等權之侵害,並應採嚴格審查標準?

  • 公民投票及憲法審查

    6.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就我國憲法之修正應經立法院及公民複決之程序。2022年舉辦之「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因未達通過門檻而未獲通過。請問,就現行之修憲程序及上述修憲複決案的實踐觀之,您認為現行之修憲程序及門檻是否適當?您如何評價其對台灣民主運作的影響?《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有違憲疑義?

    7.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後,若干反對同性婚姻之團體於107年1月向中選會提出公投案(同性婚姻是否以民法定義並加以保障),並於同年11月24日進行公民投票。對中選會公告公投案成立之行政處分,有同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為原告,在投票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公民投票程序。全案於109年5月29日經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00號判決駁回原告上訴後確定,其認為原告非利害關係人、無主觀公權利、無訴訟實施權、無保護規範理論之適用,並附帶指出:公民投票案即便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也僅係中選會有權不准其提案成立,依法由檢察官具訴訟實施權,原住民本身則無。請問,針對上述認為利害關係人縱其權利直接受侵害,亦不具備訴訟實施權之見解,您的看法為何?針對具有高度違憲可能之公民投票案,您認為《憲法訴訟法》第43條所定之暫時處分制度,能否及如何運用?

  • 國家保護義務及憲法審查

    8. 目前異性或同性共同生活伴侶之事實配偶關係,尚無明確法律保障。請問,就我國法制上對其未明文保障之現況,您認為是否構成「立法不作為」之違憲?除此之外,您認為現狀下哪些「立法不作為」之狀態,有被評價為違憲之可能?

    9. 社會救助相關法律以防弊為優先考量,且設有不符貧困者經濟生活現實之虛擬收入、家庭總收入計算規定,導致我國貧窮人口遭到嚴重低估,雖有除外條件(539條款),仍致使實務上出於各種原因不再與原生家庭聯繫,或無法、不願意從原生家庭獲得支持者(如受暴者或成年同志等),在生活陷於困難時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請問,從我國憲法及釋憲實務保障人民社會權之角度出發,就國家對弱勢群體保障不足之立法或行政不作為,應如何為憲法審查?就前述關於社會救助制度之問題,是否已侵害人民生存權及其他基本權利?

    10. 在涉及氣候及環境變遷的法律問題中,對於人民權益的侵害很多不是來自於公權力的作為,而是國家的不作為或作為不足(如碳排放政策)。請問,於極端氣候情境下權利即將發生或正受侵害的脆弱群體,您認為此些群體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具備訴訟實施權,而得以促使國家履行其保護義務?如制度上未提供適當之救濟方式,是否侵害人民訴訟權?

  • 性別認同與基本權保障

    11.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指出,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屬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且應適用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請問,您認為我國憲法是否保障人民之「性別認同」?受保障之基礎及程度為何?針對以「性別認同」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您認為應採何種審查標準?您認為憲法保障人民之「性自主權」中,是否包含「性別自主決定權」?您對於「免術換證」(申請變更性別登記不以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為必要條件)之意見為何?如您贊成免術換證,您是否認為變更性別登記仍須其他條件(例如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抑或您支持「自由換證」?

  • 土地徵收與基本權保障

    12. 近年來,國家重大建設的土地開發,大量採取區段徵收(例如桃園航空城、臺北社子島開發案、捷運開發案、鐵路開發),造成人民居住權及財產權之侵害。請問,您認為單以「國家經濟發展」為由,是否足以構成國家發動徵收之公益目的?我國法制上所採行之「區段徵收」是否違憲?當涉及遷離居住於國有土地上居民之爭議時,您認為國家是否得純粹地立於私人地位主張其所有權,而不需考量公權力對於居民居住權等基本權之侵害?

  • 監所人權保障

    13. 司法院釋字第755號解釋認為,不許受刑人就監獄管理措施不法侵害其權利且非顯屬輕微時提起救濟,應屬違憲。請問:

    (1)受刑人向民間團體陳情,指出監獄人員有檢閱其書信。監所後以查無此事,且其「毀損監獄人員名譽」為由處罰該受刑人。就此,您認為監獄對受刑人之處罰是否適當?其是否違反《監獄行刑法》第91條規定?

    (2) 就我國目前受刑人因事實上受監禁而無法投票之狀態,您有何意見?

  • 平等與反歧視

    14. 就公立大學因涉及嚴重歧視,而將學生予以退學之案件。請問,如其歧視舉措,已經其他主管機關認定並「應恢復其就學機會」,則公立大學違法所作成的退學處分,不論是否已確定,行政法院得否撤銷?如不許撤銷,法院之裁判應如何保障受歧視學生之權益?

    15. 政府為制定「反歧視法」,於2018年委託「我國是否是應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及立法建議」研究計畫,其結案報告並有提出共67條之草案。然而,就行政院於2024年5月公告之「反歧視法草案」,內容與研究計畫之草案有相當之不同。請問,對於「反歧視法」之制定,您的意見為何?除了明確化對歧視行為的賠償請求權外,「反歧視法」還應包含怎樣的內容?

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的共同提問(7問)

1.就近年政府執政的人民滿意度調查中,最不滿意項目為「司法改革」。請問,對於社會大眾對於司法信任度不高的現象,您認為原因為何?應如何改善?

2.法界向來存在不同機關、團體間對於特定議題爭議難以達成共識的情形。請問,您將如何促進各機關、團體(如:人民、法官、公民團體、法務部)間的對話與交流?

3.2016年舉行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您曾擔任「第一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的委員。請問,對於該分組的決議及落實,您的意見為何?對於該次會議的326項決議,仍有多項重要決議未能落實,您覺得應如何推動?

4.就現行政府投入於司法審判上的資源,請問您認為是否足夠?就司法預算的規畫或增列,您有何意見?

5.現行司法院以法案形式提出改革時會公佈草案及立法說明,但並未同時公布詳細之政策影響評估,致社會各界難以評估其衝擊。舉例而言,2021年司法院通過有關「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之草案時,並未同時詳述上訴權的限縮可能影響多少人民的權益、相關配套如何減緩衝擊。請問,您認為司法院應如何與人民溝通司法政策的改革?提出重大修法草案時,是否應同時提出「政策及人權影響評估」?

6.針對目前司法體系過勞的問題,請問您認為問題的癥結點為何?在維繫人民權益保障的前提下,您認為應採取何種措施,以合理減輕司法負擔?對於合理化案件負擔,並同時落實法官在職進修、培訓的目標,您有何想法?

7.請問您對於「國民法官制度」施行至今的情形,有何看法?對於繼續推動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如:卷證不併送制度),您有何想法?

對姚立明被提名人的提問(2問)

1.依國家圖書館期刊索引系統顯示,您自2007年後僅有發表一篇法學相關論文。其後,您則以參與政治工作為主。相對於此,近20年來台灣的司法環境及法學見解的進展有相當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此,您要如何向社會大眾說明,您具有足夠的學識能力及專業,能夠勝任憲法解釋之權責?

2.您曾於2023年擔任現任總統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就此,您要如何向社會大眾說明,於擔任司法院副院長及大法官的職務時,能超然於黨派立場,公正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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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灣學生聯合會肯定教育部函文 呼籲各大專院校停止繞道實行勞作教育

2024, October 9 - 19:13

文/臺灣學生聯合會

臺灣學生聯合會(簡稱臺學聯)長期關注大專校院中的「勞作教育與服務學習」問題,教育部也於年初3/27 發布「臺教技通字第 1132300661 號」函令,要求各大學審慎檢視現行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的辦理方式,並強調此類活動不應作為強制性的畢業條件或形式化的學習內容。臺學聯對此表示高度肯定。

臺學聯理事長翁歆媃指出最新函文重申兩大要點:包含109 年廢止「教育部鼓勵技專校院開設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已明確表示不鼓勵勞作教育的強制執行;其次,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應以學生自願參加為原則,且不應以任何形式強制要求作為畢業門檻或懲處依據。

函文發布後,臺學聯統計各大專院校現行施行狀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古圳豐指出,過去臺師大的服務學習被設為必修零學分,學生必須參加學校開設的課程或是社團營隊等活動才能取得畢業資格。然而,隨著教育部的明確指示,學校在校務會議上決議取消服務學習制度,並積極與學生會討論轉型為以社會實踐為核心的方案,由學生自主提出計畫並獲得補助。古圳豐認為,這些變革有助於讓學生從服務學習中真正受益,並鼓勵更多自主性和創新。

此外,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學代許栢睿表示,臺大的服務學習制度存在多項問題。首先,服務學習被設為學士班的必修課程,所有學生都必須修習兩堂0 學分的課才能畢業,這在疫情遠距教學期間尤其顯得形式化和僵化。

許栢睿質疑:「在無法實際到校的情況下,有些服務學習甚至是在遠距狀態下通過,這種流於形式的制度,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同時提到,臺大部分系所僅承認本系自行開設的服務學習課程,其他系所或社團的服務活動不被認可,且許多系上安排的服務學習課程以打掃為主,讓學生淪為免費勞動力。根據臺大學生會的統計,超過六成的學生參與過環境打掃形式的服務學習。許栢睿強調:「服務學習應該是從服務中學習,而不是單一且機械性的打掃工作。」

面對教育部函令與實務教學現場不符的情況,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認為教育部應重啟調查各校執行情形,且深入了解是否存在繞道勞作教育,有違規的大專院校應刻不容緩的要求改善,臺學聯在此呼籲各大專校院應立即遵守教育部函文,停止繞道執行不合理的勞作教育與服務學習制度,切實回應學生需求。這不僅是對學生權益的保障,也是高等教育品質的重要指標,高教環境的維護不應只存在漂亮的量化數字,而是教育部應該好好發揮監督的作用。臺學聯也將持續關注各校的改革進度,並期待各校積極作出回應,推動更為健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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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爭合理待遇!要擺脫低薪慘況!產工發起環島連署行動,號召全臺鐵人連署

2024, October 9 - 18:58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連署連結

●發起緣由:先前政府向社會承諾,公司化後會做安全改革,告訴員工待遇會更好,但公司化後,待遇更好是董座加薪40%、高層記大功,真正執行安全改革的員工,卻仍領著國營事業最低薪輪班苦幹,一連串的治理錯誤導致人才流失、新人離退,距離待遇更好與安全改革的目標越來越遠。

在產工爭取下,交通部長陳世凱終於承諾要為臺鐵員工加薪,以「追上國營事業」為目標,因此產工將團結臺鐵低薪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即日起號召連署,訴求交通部以下三點訴求,展現員工堅定立場,以挽救流失的人才、繼續朝安全改革方向前進。

產工將以環島宣傳連署方式,走入各單位向員工宣傳,行動實踐產工是臺鐵最積極的工會,請和產工一起團結戰鬥!

連署期間預計一個月,連署截止後將由產工擇日至交通部前召開記者會遞交連署書,呼籲交通部長陳世凱,盡速邀請產工會面,討論訴求待遇調整內容,履行改善待遇承諾,

●訴求:
一、 全體員工不分身分、職種加薪1萬,追上國營事業待遇。
二、 夜點費由120元/天提高至480元/天,與所有軌道運輸業同等待遇。
三、 從業人員全體適用危險津貼跟夜點費等工作性質獎金、津貼,並回溯適用至入職當月。

●連署發起單位: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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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部長何佩珊若不解決 上百船員將「直接進勞動部求助」

2024, October 9 - 16:33

文/中鋼運通企業工會

原標題:逾300台灣船員家庭陷困境 勞動部還幫中鋼護航?部長何佩珊若不解決 上百船員將「直接進勞動部求助」

準國營中鋼集團旗下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中鋼運通公司,七月起違法中斷其所聘僱的台灣船員勞、健保,長時間拖延遲遲不肯再次派任在岸的台灣船員上船工作、變相逼退台灣船員,導致目前已超過300個台灣船員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中鋼運通工會在七月上百名會員(台灣船員)遭到資方違法中斷勞、健保時,即立刻向勞動部檢舉及反應,表示因中鋼運通與船員間的勞動契約應屬於不定期契約,資方片面斷保已明確違法。然而,勞動部竟未因此幫船員主持公道,要求資方不得斷保,勞動部勞保局反而在七月底回覆中運公司公文中,間接接受了中鋼運通對船員斷保的事實,而將認定勞動契約與否及其性質等這些本來就應該是勞動部的權責,推卸得一乾二淨,敷衍地要工會與船員自己去找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法院!此舉無異於幫著違法欺壓台灣船員的中鋼集團及中鋼運通公司護航、解套!

如今,距離中鋼運通公司違法將所雇用船員斷保已經整整超過一百天,工會與失去工作權的台灣船員及家屬們忍無可忍,明(9)日上午,決定再次大規模動員北上勞動部,要求部長何佩珊必須出面承諾解決,針對資方違法行徑立即要求限期改善,讓遭違法逼退的台灣船員得以重新回到上船工作,保障其家庭生計。

中鋼運通工會強調:倘若明天勞動部不給船員一個明確的交代,承諾限期內協助遭違法逼退的船員得以回到船上工作、遭到資方違法中斷投保的勞健保得以重新恢復,失去工作權的上百名船員、家屬與聲援的各友會,將「直接進入」勞動部內部長辦公室找何佩珊部長「當面陳情」,在沒得到勞動部實質保證前,工會及船員絕會不輕易離開,更不排除後天(10日)上午帶著失業的船員與家屬們,前往總統府前廣場的國慶大會上,直接向賴清德總統陳情、求救!

* 時間:2024年10月9日上午10點
* 地點:勞動部大門口前(台北市松江路2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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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中被拉起的封鎖線 性少數被剝奪的人權|公庫整理

2024, October 8 - 22:45

文/公庫實習記者童建儒

2004年臺灣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個人不受性別歧視,並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開啟臺灣性別平權之路;2019年5月17日通過同婚法案,讓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過去十年臺灣陸續修正法規,包含《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保障不同性別氣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

2024年是《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的第二十年,婚姻平權也邁入第五年,如今臺灣的性別平權之路走到哪裡?還有什麼歧視存在於社會之中?本篇報導將從跨國同婚、同志家庭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同志捐血、跨性別等議題帶您暸解性別平權背後在當今的歧視。

同婚合法五週年  婚姻平權仍未結束

今年同婚合法來到第五週年,彩虹平權大平台政治倡議主任翁鈺清指出,在大平台最新同婚民調中,民眾對同婚相關政策,包括同性婚姻(56.5%)、跨國同婚(64.3%)、收養及人工生殖(66.1%)等,支持度皆達到前所未有的新高。

臺灣同婚合法化後亞洲各國逐漸跟進,尼泊爾泰國分別在去年(2023)跟今年宣佈同婚合法,香港去年在一場多間大學聯合發表民調中,也有高達六成香港受訪者支持香港同性婚姻合法。

臺灣不僅開啟亞洲同婚合法之路,更為國內性別平權立下重要的里程碑,臺灣婚姻平權現況如何?以下帶您盤點臺灣同婚未竟之業。

同婚法案三讀通過當天的現場報導:
2019-05-17臺灣同婚合法化成亞洲第一國 性別團體呼籲仍須持續監督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院會投票表決三案婚姻平權專法,最後在下午3點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全數完成三讀程序,27條皆以行政院版、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版表決通過,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同婚通過,幹嘛還辦同志遊行?」公庫訪問教育部性平會委員卓耕宇:
2019.06.21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32集:同婚法案通過 但性平教育還在地方議會開打!

臺灣同婚法案通過立下了歷史的里程碑,但社會中價值觀仍舊有巨大對立,日前屢傳議員發表「同志比野狗恐怖」、「開一個同性戀班」、「屁眼洗乾淨」等荒腔走板的歧視言論,而被揶揄議員才更需要接受性別平等教育提昇素質。在近日教育部對於推廣性平教育堅定立場的表態下,性平教育的戰場卻早已經在地方議會開打!

◎同婚法案通過後的第一場同志遊行:
2019.10.27 同志大遊行號召當「厝邊」 開拓平權下一哩路

今年遊行主題為「同志好厝邊,多元愛臺灣」,本屆遊行總召、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同志好厝邊」意即性少數族群過去躲在陰影中,努力扮演成社會期待的模樣。今年5月17日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同志族群終於能走入陽光,以自己真實的模樣生活,他們都是社會大眾的好鄰居。甚至所有人、所有族群都可以是彼此的同志。

2024年同志遊行即將到來,去年同志遊行訴求了什麼?
2023.11.01【圖輯】2023同志遊行17萬人上街 尊重多元身分、破除歧視對立

第21屆臺灣同志遊行10月28日在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熱烈舉行,主辦單位臺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表示超過17萬人上街參與,市集更多達100個攤位。為回應今年臺灣發生的多起歧視事件,本次遊行主題為「與多元同行(Stand with Diversity)」,希望破除不同身分的對立,呼籲社會理解不同身分及群體的需求與困境、尊重多元身分的交織。

逐步完善的婚姻平權  還有什麼待辦事項?

雖說臺灣同志婚姻於2019年合法化,不過跨國同婚卻是在2023年行政院內政部函釋後才宣布:除中國以外的所有國籍配偶皆可與臺灣配偶登記結婚。

回顧2019年同婚專法甫通過時,並非每對同志伴侶皆能合法登記結婚,若跨國同性伴侶間其中一方母國同婚不合法,則無法在臺登記同婚,僅能以個案訴訟方式取得在臺同婚權利。

過去受同婚專法限制,讓許多跨國同志伴侶面臨婚姻挑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跨國同婚伴侶無法辦理同婚,僅能透過短期簽證與伴侶團聚

2021.09.30 台灣拒跨國同志結婚 伴侶盟要求內政部撤回違法函釋

跨國同志伴侶當事人小靜說,自己和太太交往三年多,養育一個孩子,因為跨國同志不能結婚,適逢疫情讓一家三人兩年間難以相處見面,聚少離多;不只小靜,伴侶盟及許多性別團體都接到上百對跨國同志伴侶的陳情,即便跨國伴侶兩人都留在臺灣,因簽證到期、被迫分離的伴侶也不在少數。

經過民間以多個個案進行訴訟、皆獲得勝訴的抗議方式,直到2023年內政部才開放跨國同婚合法化,無論配偶是否來自同婚合法國,皆可與臺灣配偶在臺辦理同性婚姻。不過伴侶盟指出,在本次函釋中仍有部分問題未被改善,跨國同性伴侶若來自菲律賓、越南、印尼等19國(現行名單移除烏克蘭、蒙古、柬埔寨三國至114年5月),須先經境外面談才可來臺辦理同性婚姻。此外,該函釋僅適用「一方為臺灣人之跨國同性伴侶」,若兩名外國同志伴侶,只要其中一方本國不允許同婚,仍不可在臺登記同性婚姻。

同婚通過後,法案聲請人祁家威卻無法結婚?公庫邀請黎璿萍分析:
2021.05.30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15集:同婚合法兩年了 法令保障跟上了嗎?

2019年5月24日,臺灣開放同性婚姻登記,成為亞洲同婚之先驅,但這兩年來卻有許多同婚訴訟正在進行。今年3月14號,資深同運人士祈家威爭取跨國婚姻權益,僅獲部分勝訴;另一起跨國婚姻案,一對臺灣、澳門伴侶—信奇與阿古,因申請同婚登記遭拒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5月6號宣判原告勝訴。此外,近日也有三對同性伴侶,提出收養聲請。同婚合法已兩年,同婚法令究竟有沒有保障到同志家庭的權益?

過去跨國同婚受阻原因是什麼?
2022.08.03 跨國同婚共4起勝訴 伴侶盟呼籲盡速全面開放

內政部在同婚通過後以函釋向下級機關各戶政事務所解釋,跨國同性伴侶因《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若該外國人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的成立要件,與我國國民所締結的婚姻,即不被承認。因此,戶政機關現在無法受理此類跨國婚姻登記。

你知道嗎?跨國同婚合法化前,跨國伴侶僅能以個案訴訟方式獲得結婚資格:
2022.02.14 跨國同婚伴侶泣訴不平等 呼籲行政院盡速送審法案

台灣第三對可在台結婚的跨國伴侶,來自新加坡的美蘋與台灣人小C是交往16年的女同志伴侶,共同育有一名女兒。他們花了兩年時間進行訴訟,直到去年11月才獲得勝訴,今年1月成功登記結婚。「政府逼著我們467對跨國伴侶都要打官司才能結婚嗎?簡直勞民傷財,非常荒謬。」美蘋認為,至今在台能結婚的跨國伴侶僅有三案,對多數人來說非常不公平。

2022-05-04 跨國同婚尚未合法 盼「家庭團聚權」開放探親、依親居留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呼籲台灣政府應顧及「家庭團聚權」,提出4項訴求盼望跨國同性伴侶可以在台團聚:已在台合法生活的跨國同性伴侶能夠不限期出境,直到跨國同婚全面通過;已經在國外登記結婚或在台登記伴侶註記的外籍伴侶應符合依親居留條件,開放來台;未登記結婚或註記的跨國同性情侶應可開放探親簽證;最後基於人道救援的狀況,若面臨外籍伴侶的國家戰爭政變,或是伴侶喪親、開刀等情事,可開放外籍伴侶來台探親。

「我先生是烏克蘭人,烏俄戰爭爆發前夕,他的簽證到期,不得不離開台灣,至今無法再入境。」同婚三周年前夕,在台不能合法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說明疫情期間被迫與伴侶分離,無法以配偶或伴侶身分申請來台依親居留或探親。

多重困境下的跨國同志伴侶面臨什麼挑戰?
2020.11.26 【投稿】法制下的孤兒——被忽略的跨國同性伴侶

這些跨國同性伴侶所面臨的阻礙,不只是由階級、國族或制度單方面所構成,而是各種因素彼此交織而形成的結構性困境。本篇希望藉由三對伴侶的故事,呈現出在勞工階級中,身處勞動體制內、外所面臨的難題與挑戰。

同志婚姻合法多年  中臺伴侶仍需繞道結婚

2024年9月19日,陸委會宣布中臺同婚伴侶可比照異性戀伴侶,持第三地結婚證明即可在臺辦理結婚登記,中臺同婚伴侶終於可在臺結婚、團聚。然而,仍需提供第三地結婚證明的要求,意味著同性伴侶必須面臨更高的經濟門檻,相較於異性戀伴侶,結婚程序變得更加複雜且昂貴。民團呼籲,政府應持續修正相關規定,放寬中臺同志伴侶的結婚權利。 

中臺同婚是如何走到今日這一步的?過去中臺異性及同性伴侶,若欲在臺辦理結婚登記,皆須先於中國結婚後,再持結婚證明至臺灣移民署進行結婚面談,通過後才可在臺辦理結婚。不過礙於中國同婚未合法,同志伴侶無法向移民署提出中國結婚公證書,因此無法向臺灣移民署申請結婚面談,更遑論在臺結婚、團聚。

【過去中臺伴侶結婚流程】 

異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持結婚公證書申請臺灣移民署入境許可>到臺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

同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中國未開放同婚,無法取得結婚公證書*>無法在臺登記結婚

2024年9月19日後,同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中國未開放同婚,無法取得結婚公證書*>至第三地取得結婚公證書>持結婚公證書申請臺灣移民署入境許可>到臺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

(圖表整理:童建儒)

中臺同性伴侶Ryan和Righ在2019年於美國結婚後,中國籍配偶Righ於隔年申請來臺結婚,並以美國結婚證明申請結婚面談,卻遭移民署以「逾期未補中國結婚證明」為由駁回申請。事後Righ二度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皆獲得勝訴,認定兩人已提出符合申請團聚所需文件,移民署不可強求提出中國結婚證明,要求其依判決結果進行Righ的面談。

不過移民署不甩北高行判決結果,首次判決結果出爐後以「無法判斷兩人是否為配偶關係」再次拒絕Ryan和Righ的結婚面談;第二次則表示行政規劃、配套措施未完成,將以陸委會政策中專案方式協助辦理。

為防止假結婚造成國安問題,過去陸委會並未開放中臺伴侶同婚,直到2024年才正式設立配套措施,開放可依第三地結婚證明申請在臺結婚的規定。Ryan和Righ耗時五年之久,才終於能在臺申請結婚、團聚。

雖陸委會政策開放中臺同性伴侶可持第三地結婚證明在臺登記同婚,讓兩岸同性伴侶有機會在臺灣合法結婚、團聚,但該政策仍伴隨著較高的門檻。相比異性戀伴侶只需在中國辦理結婚,這一規定迫使同性伴侶必須前往第三國結婚,徒增經濟與時間上的負擔。儘管本次進展讓中臺伴侶得以結婚,民團仍呼籲政府應繼續檢討並修正相關政策,讓中臺同性伴侶能以更平等的方式行使結婚權利。

收養合法生育未解  同志家庭盼人工生殖權益鬆綁

許多同志伴侶將「育兒」納入人生清單中,不過在同婚通過當下,同志伴侶並未擁有與異性伴侶一樣的收養權利。直到2023年政府才開放同性配偶可比照異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

2022.08.17 同志家庭收養案申請釋憲 民團籲大法官儘速審理

2019年同婚專法第20條明文規定「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然而此項規定也造成同志家庭收養孩童困難重重,例如規範同志家庭僅能收養「親生子女」,無法像異性戀家庭一樣收養「無血緣子女」。

若想選擇人工生殖,同志伴侶的生育之路目前仍是單選題。現行《人工生殖法》可採用的試管嬰兒及人工受孕技術僅適用於不孕症等狀況的異性戀夫妻,並未保障同志家庭人工生殖的權利。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呼籲,當初《人工生殖法》立意為保障人工生殖子女權益,解決夫妻間的不孕症狀況,但如今同婚已合法,應開放單身或同婚者使用此項技術,以消除性別歧視並落實平等生育權利。

臺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因目前台灣未開放同志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若同志伴侶想要有血緣關係的子女,必須遠赴他國進行手術,才有辦法回國生育。

2020.12.23 同志人權九大問題仍未解 民團呼籲公私部門同心協力反歧視

黎璿萍補充,以人工生殖醫療花費來看,在臺灣花費約12-18萬元,然而在國外往往需要花費上百萬元,與異性戀家庭相比,確實被迫剝奪許多權利。她指出,臺灣的「人工生殖」醫療技術先進,甚至擁有「全球試管嬰兒著床率第二名」的美名。

然而受限於法律規範,即便平均每年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都有上百人次來訪,詢問人工生殖相關經驗,實際上來看,臺灣的人工生殖技術對同志家庭而言處於「看得到、用不到」的狀態。

隨近年性別多元意識提升,衛生福利部終於在2024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指出「同性傾向者與異性傾向者,就成立親密、排他之永久結合關係之需求而言並無二致,受憲法所保障。」因此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合法。

目前草案預告期已滿,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公開徵求意見,共收集逾400件意見陳述,待整理內容及舉行專家會議後,再將草案送到行政院審議。

 台灣同志伴侶的求子之路阻礙重重:
2020.11.03 【圖輯】同志大遊行「成人之美」 各團體呼籲平權之路未停止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成員、同志家長小雨也以親身經驗為例,他表示由於法律將同志家庭的人工生殖權利排除在外,導致他必須自己到國外進行取卵、受精、植入等手術。過程中,也因為國外手術過程中的藥劑問題讓他產生「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回國後他直奔醫院急診、險象環生抽出900c.c的腹水。

性傾向成捐血標準 曾有男男性行為永不得捐血

台灣以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為榮,泰國、尼泊爾也陸續跟進開放同婚。然而在捐血制度上,日本、韓國各國逐漸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的限制,甚至取消以「性取向」作為捐血標準,但臺灣卻仍維持此標準,與冰島同為全球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肛交性行為經常遭外界認為是愛滋病高風險族群,且男同性戀經常是被汙名化的對象,因此臺灣捐血政策嚴格禁止曾有「男男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卻忽視不分性向都可能發生肛交性行為。伴侶盟批評此規範是基於性傾向歧視,等於將所有男同志視為愛滋病毒帶原者,強化對同志群體的偏見。

「並非所有肛交皆為不安全性行為,也並非所有男同志皆有肛交行為。」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強調,不分性傾向的任何人皆可能在「不安全性行為」中感染愛滋,重點是不安全性行為,而非性傾向。

法國在2022年以「經輸血感染愛滋病風險大幅降低」為由取消同性戀族群需禁慾4個月才可捐血的標準,法國衛生部長Olivier Véran宣布終結以「性取向」作為捐血標準的歧視。而美國也在2023年跟進,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申明在現有科學根據下,為擴大捐血人資格,參考英國政策宣布取消「男男性行為者」和「與男男性行為者發生性行為的女性」捐血者篩選規範,並改以「過去3個月內是否有新的或多位性伴侶」作為捐血前個人評估政策,美國FDA生物製品評估與研究中心主任Peter Marks表示這些規範的修正將成為LGBTQI+群體的重要里程碑。

臺灣血品檢驗技術提升  十年內未發生輸血感染愛滋

近年衛生福利部考量愛滋病毒檢驗技術提升,從感染病毒到可檢驗出受感染的空窗期,時間從21天縮短到11天,加上日本、韓國、德國、丹麥等國早已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的捐血條件,因此,原訂2018年放寬男男性行為捐血禁令。但因預告期間受到反彈,衛福部決定暫緩此政策,並決議若新通報確診人數低於1千人,再重啟評估。

目前反對修正「男性間性行為捐血禁令」觀點認為男男性行為者為愛滋病高風險,若放寬標準恐導致愛滋病經由輸血傳染;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更質疑,血品愛滋檢驗仍有空窗期,並無法確保血液完全安全,申明拒絕開放「男同志捐血」。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明,過去未開放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主要原因為檢驗技術不夠完善,加上愛滋病具空窗期,若感染者在空窗期捐血可能導致病毒無法被準確檢驗出,增加受血者被感染風險。但目前國內愛滋病毒感染通報已連續6年呈下降趨勢,她表示因應我國愛滋疫情持續下降,目前已達到重啟評估「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的時機點。

針對現行血品檢驗技術,疾管署署長莊人祥過去曾表示,臺灣自2013年起血品全面採用核酸擴大技術(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chnology, NAT)後,至今未曾發生因輸血感染愛滋案例。NAT檢驗,不需等抗原及抗體出現,即可直接針對病毒上的遺傳物質進行檢驗,將空窗期縮短至11天,有效降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空窗期感染風險。

在2023年本國籍愛滋新增感染人數為944人已降至千人以下,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將在今(2024)年11月30日前召開2場「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座談會」,廣蒐各界意見,作為後續政策調整的參考依據。

對於現行捐血規範,伴侶盟強調把關血品安全固然重要,不過追根究底應強化血液檢驗,而非在規範中以「性傾向」限制捐血,且《捐血者健康標準》應基於科學證據上進行合理規劃,不該僅是迎合大眾的恐懼與偏見,呼籲政府應廢除不合時宜的性傾向歧視規定。

◎ 愛滋病如何傳染?測不到病毒=不會傳染?公庫帶您暸解更多愛滋小知識:
2024.01.02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49集|在污名的社會裡 說愛滋的故事

現在提起愛滋,社會大眾雖然不再像二十年前那般恐慌,但仍存在許多刻板印象,對愛滋感染者避之唯恐不及,而愛滋感染者在生活中仍然遭受誤解與污名,面臨就醫困難及備受歧視的窘境。愛滋感染者在就醫時會遇到什麼差別待遇?什麼是U=U(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為何民團訴求修改《愛滋條例》第21條?本集節目邀請臺灣感染誌協會理事戴佑勳為我們解惑,並分享愛滋感染者的生命故事。

針對男同志捐血還有什麼不同觀點,法操FOLLAW報導:
2017.02.27 「男性間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這樣公平嗎?

雖然是由衛生署(現為衛福部)發布,但是由《血液製劑條例》授權訂定,形式上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和「法律明確性原則」;實質上,因為「男性間性行為者」可能是愛滋病等疾病的高危險群,就限制其終生不得捐血,這個理由,即使是以較寬鬆的審查標準,恐怕仍很難說服大眾——為何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比一年內患性病、或有危險性行為的異性戀者,還要「危險」呢?

◎ HIV、AIDS你知道兩者間的差異嗎?G點電視帶您暸解更多:
2017.12.07 寫在世界愛滋病日之際:基督擁抱痲瘋病人,也擁抱愛滋病感染者

我們不時聽到人們用AIDS和HIV來稱呼愛滋病,那究竟這兩個英文字有何分別呢?原來HIV是指引發愛滋病的病毒,AIDS才是愛滋病,而當一個人感染了病毒後,也不會立刻病發,因為現時的藥物治療已十分可靠,不少愛滋病感染者已可用藥物妥善控制病情,所以身體狀況甚至和非感染者完全沒分別的。愛滋病在現時來說是一種不治之症,但其實糖尿病也是一種不治之症,是指一種沒法完全根治的疾病,卻可以利用藥物來完全控制病情,所以愛滋病也可被稱為一種長期病患,或是慢性病,而透過定期的服用藥物,感染者的壽命已和普通人沒分別。

◎ 該如何解決現有的男同志污名問題?一起看看讀者觀點:
2023-10-31 【投書】若賴清德真支持性別平權,應深化愛滋和藥癮污名議題

一直以來,台灣醫療和公共衛生領域歷史性地習慣使用「高風險族群」來理解疾病感染問題,尤其是在愛滋防治領域。而為回應潛在的污名化問題,台灣的感染者權利和同志團體則歷史性地倡議「只有高風險行為,沒有高風險族群」致力於為(男)同志社群去除污名,並將焦點轉向安全性行為的推廣,以及全面性教育的落實。

職場與校園中的雙重枷鎖  當法定性別成為無形的高牆

走向性別平權之路上,跨性別族群同樣被困於嚴重性別歧視之中。性別不明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解釋,跨性別泛指「不以男/女二分法」定義的任何人,跨性別者也不只生理構造和心理認同不符,可以是更多元的模樣。在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23臺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中指出,83%跨性別者曾在職場中遭受不友善的對待,甚至有17%受訪者表示求職時曾因為跨性別身分被拒絕。

吳伊婷強調,「謀生問題」是台灣跨性別族群最大的阻礙,跨性別者在求職上經常受到歧視,逐漸被社會邊緣化。同志諮詢熱線工作人員奧莉薇指出,跨性別者在職場受到的阻礙尤其嚴重,包含找工作時因為外表跟證件照片不符,公司不願雇用;進入職場後無法穿自己想穿的衣服並必須被以錯誤的性別稱謂稱呼。

跨性別族群不僅在職場上必須面對性別歧視,校園生活同樣充滿挑戰。跨性別者小雯因身份證性別為男性,被校方拒絕入住女生宿舍,最終壓力過大而休學。

2018.07.19 跨性別學生被迫住男舍 申訴不成反遭校方言語歧視、性騷擾

「我還要等幾年,才能再進入學校?」2018年就讀長庚大學的跨性別女學生小雯被校方以「身份證性別尚未更改」為由,拒絕讓她搬進女生宿舍,更在後續和校方面談期間,遭學務長、總教官等高層用言語歧視,且無視小雯已受賀爾蒙治療,有醫療診斷證明其女性身份等事實,她因此受到極大壓力而休學。

擁有屬於自己的性別有多難? 跨性別者的換證之路

目前台灣跨性別者若欲更換法定性別,仍須面臨強制施行不可逆的性別重置手術,除去原有生理器官,並取得相關醫療證明書。但這樣的嚴苛規定卻是跨性別族群難以跨越的門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呼籲,政府應即刻廢除「需手術換證」的限制,將性別選擇權還給跨性別族群。

據台灣現行規範,跨性別者若想變更身份證及戶口名簿出生性別註記,須先進行手術,切除原有生殖器官,包含乳房、子宮、卵巢,或是陰莖及睪丸,並持2張不同精神科醫師性別認同障礙(GID)證明書、性別重置手術(SRS)手術證明書才可申請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別。

然而看似單薄的三張紙本證明,卻是跨性別者難以負荷的沈重負擔。台灣未針對性別重置手術提供健保給付,跨性別者不但須支付高額費用進行手術,更需終生承受手術後遺症。

2020.04.01  331國際跨性別現身日 民團提7訴求籲政府重視人權處境

跨性別者龍二提到,目前臺灣將性別重置手術歸類為「醫美」,沒有健保給付。他舉例,摘除胸部手術約為13萬到20萬元,摘除子宮、卵巢、輸卵管手術約10萬元起跳,重建人工陰莖手術約55萬元以上,再加上手術複雜,住院期間需要請專業看護照顧,出院後還需花時間療養,跨性別者必須耗時耗錢才有辦法獲得自己想要的性別。

對於目前手術換證的嚴苛條件,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許秀雯表示,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政府不應強制跨性別者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能變更證件性別。過去聯合國就已將須經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換身分證性別視為不合理、違反人權的。雖性別重置手術被聯合國視為違反人權,更受大法官宣判違憲,但目前免術換證在臺灣仍未合法,跨性別者若要換證,仍須強制進行手術。

針對免術換證,台聯黨過去曾表達反對立場,認為跨性別者會在未經性別重置手術下,保有完整的男性生殖器官,要求政府換發女性身分證,進而取得女性法律地位,以輕易進入女廁、女性更衣室、女生宿舍等女性專屬空間。

「這些從來都跟性別沒有關係。」台灣青年綠人協會指出女性對專屬空間可能被破壞的焦慮並非源自跨性別者,而是帶有惡意與意圖不分性別的任何人;並解釋免術換證並非任何人皆可隨意更換性別,而是在嚴謹評估程序下才可變換戶籍性別。

在未更換證件前,跨性別族群經常被迫面對證件性別與社會性別不相符的處境,包含求職過程遭拒絕、機場通關被攔下驗身,在《2023臺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中更有45%跨性別者認為在醫療場所與醫療人員說明跨性別身份是不容易的。

目前全球免術換證規範各有不同,美國加州、巴基斯坦、澳洲首都等地皆為自由換證,開放跨性別者可在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下更換證件。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在台灣即便跨性別者想透過手術改變身體,卻仍難以負擔高額手術費用及手術風險,屢屢凸顯手術換證所造成的問題。她呼籲政府應盡速取消以性別重置手術做為換證必要方式,讓跨性別者擁有性別認同的選擇與方法。

※全球性別變更登記制度依自主性高低分為四種模式:「強醫療模式」需強制手術、「弱醫療模式」需醫療人員意見書、「非醫療模式」僅需照片、信件、心理諮商等證據,「自由換證模式」則需自我宣示。

2019.11.22 【圖輯】跨性別遊行走進第五年 籲社會各界自在同行

志工 Alice 提到,跨性別者不喜歡就醫其實大有原因,打從使用醫院報到機器的那一刻開始,當己身的姓名仍是社會大眾認為的「男性」時,身上的女性化裝扮更常常引人注目。甚至進入診間後,由於裝扮與姓名帶來的性別刻板印象不符,更導致護理師或醫生還會認為跨性別者只是家屬並非當事人。諸如此類關於性別稱謂造成的尷尬瞬間,不斷加深跨性別者就醫意願。

2014.02.21 跨性者出國遭疑 官員侵隱私 民團呼籲開放性別自由變更

吳伊婷一月底在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美國,辦理自動通關業務時出示護照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出示時海關人員愣住,並向吳伊婷詢問「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吳伊婷隨即回答:「我有變更過性別。」海關人員以無法辨識外貌找主管討論,讓吳伊婷在現場等待十分鐘。最後海關人員要求吳伊婷到別處櫃檯說明,並調閱她的戶籍謄本詢問身家詳細資訊。

台灣陸續有跨性別者以提起訴訟方式爭取免術換證。2024年8月跨性別者吳宇萱歷經漫長4年終於獲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須接受高風險的性別重置手術即可申請變更身份證和戶口名簿出生性別註記,其也在10月正式變更性別為女性。在本案中大法官詹森林、謝銘洋指出,強制跨性別者接受手術屬違憲行為,相關規定侵害人民應有的性別自主權。

2019.10.25【圖輯】臺灣首次跨性別遊行 兩千人夜遊西門町

第一屆臺灣跨性別遊行今晚(10/25)在西門町展開,主辦單位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強調,跨性別不只是外界刻板印象中的變性者或第三性,它既能形容天生被安裝進「錯誤身體」的人們,更意指「不再以男/女二分法」定義人們的性向,打破傳統框架,自由選擇你的生理和心理認同,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氣質。

跨性別族群在社會中所面臨的迫害:
2015.11.21 1120國際跨性別紀念日 正視跨性者的五重迫害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表示,今年是台灣第二次舉辦跨性別紀念晚會,而當她昨晚準備活動時,聽聞國外媒體報導「英國男子監獄裡,一位男跨女受刑人死亡」(相關報導)令人感到不勝唏噓。紀念晚會開始前,是伴侶盟的電影播映活動,播放的是台灣跨性別相關紀錄片《山中美姬》(預告片)。吳伊婷說,影片中可看到,跨性別者必須得面臨「五重迫害」,分別是:家人不接受、學校不照顧、工作職場歧視、尋找不到適合伴侶及國家不願意承認性別。

作為跨性別者,日常生活必須面對的恐懼究竟有什麼?
2019.11.22 第五屆跨性別紀念晚會 唐鳳錄影獻聲:我們不一樣,也一樣

「不論一個人的外在表現、性別氣質、自身認同為何,都不減損他生命的價值和尊嚴。」李韻如表示,跨性別者遭騷擾歧視,甚至被殺害的案例頻傳,例如2016年一名土耳其的跨性別運動者Hande Kader遭殺害,2017年台灣也有一名跨性別者亞藍在生前受霸凌、性暴力,家人也不接納他的身份,失蹤兩週後才被發現溺斃,社會上充滿各種對跨性別的恐懼,這些不友善的因子往往來自無知。

政府如何看待免術換證?
2015.07.16 民調決定跨性別者人權 內政部遭諷荒謬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策略長吳伊婷指出,跨性別者如果想要變更身分證性別,必須依照2008年內政部頒布的「性別變更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的行政命令,也就是必須經過手術的過程,以符合生理性別的樣貌,才能夠變更性別。

但此命令,在2009年違反馬總統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中「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的規定;2013年,衛福部表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制或要求摘除性器官,個人的性別認同應獲得尊重;2014年12月,立法院更通過議案,支持性別認同是國際認定的基本人權,並要求內政部立即廢除2008年「變更性別必須進行外科手術」的行政命令。

◎ 除台灣外,馬來西亞如何看待跨性別議題?
2014.09.25 跨性別頻遭逮捕性虐 人權組織批大馬“最糟糕”

「人權觀察組織」發布報告《我害怕變成女人》,揭露馬來西亞宗教局官員、警方和獄卒性侵和虐待­變性人和跨性別,踐踏這個群體的權利。許多受訪者描述了他們被執法者強奸的恐怖經歷,­有的也被虐待剝光衣服、捏乳房、在眾人面前拿警棍戳下體、拍下裸照。

◎ 為什麼有人害怕跨性別廁所?反對者在想什麼?讀者投書為您剖析反對方觀點:
2016.07.11 【投書】誰會怕「跨性別廁所」?

最近,基於跨性別者是否能依照自身認同如廁議題,美國掀起了「廁所大戰」(bathroom war),左翼、女性主義、LGBT與人權團體槓上了保守右翼。除了保守右翼提出的各種似是而非的胡謅之外,這篇文章將指出在這場爭論中,我們真的應該知道與用心討論的事情。

沒有盡頭的性平之路 性別平權的里程與瓶頸

當政府高喊婚姻平權,開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同時卻未開放跨國同婚,使跨國同志伴侶僅能以個案方式衝撞不合理的規定,迫使政府修正法令。如今同婚通過已五年,中臺同性伴侶結婚團聚之路依舊崎嶇,在臺登記結婚仍需繁瑣流程。不僅如此,人工生殖目前僅開放異性戀家庭使用,同志家庭則硬生生被排除在外。婚姻平權宛如失衡的天秤毫無平等性,仍存在許多異性戀伴侶可享有,同志伴侶卻無法享有的權利。

在性別平權的進程中,性少數族群仍處於不被重視的角落。隨各國逐步打破對男同性戀者捐血的歧視,台灣也站上了改變的十字路口。儘管民間團體長期呼籲修正「捐血禁令」,政府也在2018年提出草案,卻因反對聲浪而就此擱置。

而跨性別者在職場與校園中面臨的歧視問題仍然嚴峻。顯示出台灣整體社會在性別意識上依然不足,甚至不願廢除早已被國際視為違反人權的手術換證制度。

在臺灣自豪取得婚姻平權、性別平權歷史性成就的當下,中臺跨國同婚者的無奈、無法育兒的同志家庭、男男性傾向者的捐血禁令、跨性別者的掙扎,都是被社會不斷邊緣化的性別歧視。

性平之路還很崎嶇,仍有許多待辦事項未完成,2024年政府終於放寬中臺跨國同婚、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並承諾召開座談會討論放寬男同志捐血禁令,同時在免術換證也已有個案勝訴案例,可見倡議團體的努力逐漸得到回饋。

性平意識抬頭的年代裡,我們見證越來越多倡議夥伴加入修補性別歧視漏洞的行列,爭取人權的路上從不輕鬆,但黑暗的盡頭總會有光,性別平權二十週年,仍有許多議題等著我們持續關注,讓我們牽起手走到黑暗的盡頭吧!

這篇文章 日常中被拉起的封鎖線 性少數被剝奪的人權|公庫整理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