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新聞稿】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審慎研擬財劃法版本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等公民團體,今(9/25)日上午前往行政院請願,批評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以輾壓式立法,所通過的傅崐萁版《財劃法》,已為台灣帶來五大危害:
「惡化中央財政,瀕臨年度舉債上限15%」、「縮減鄉鎮分配,傷害基層民生」、「水平分配錯誤,惡化區域均衡」、「警察濫開罰單,縣市稅款多多」、「獎勵土地稅收,助長土地炒作」;此等錯誤如不予矯正、止血,弱化後的中央政府財政,將難以因應各項新增社福、國防、建設及防災、救災等經費需求。
請願團體要求行政院規劃,呈請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審慎研擬《財劃法》新版本,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等健全國家財政方案。
▌陳柏諺:傅崐萁《財劃法》五大危害,掏空台灣未來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陳柏諺表示,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以輾壓式立法,通過傅崐萁版《財劃法》,為台灣帶來五大危害:(1)掏空中央政府財政,行政院被迫舉債4,000億元,瀕臨每年15%舉債上限,壓縮社福、國防、各項建設及政府防災、救災預算空間;(2)錯誤水平分配,分配指標之營業額及人口數占比過高(70.5%),甚至完全刪除舊法「最近三年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之分配指標(原占非直轄市分配權重85%),重北輕南,惡化區域不均衡,讓基隆、彰化、南投、雲林、嘉義縣市、台南、高雄、屏東居民成為二等國民;(3)不當減縮鄉鎮(市)第三級政府分配比例,不利基層民生;(4)以罰鍰占比為分配指標,變相鼓勵警察對人民濫開罰單;(5)以房屋稅及土地稅稅收增幅為分配指標,將助長土地炒作。
經民連主張,傅崐萁版《財劃法》條文公式出錯,造成345餘億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應向國人道歉認錯,行政院無須主動為其解套;但是,前述五大危害的錯誤,必須予以矯正、止血,行政院應研擬符合財政均衡的《財劃法》再修正案版本,讓錯誤的傷害停留在2026年,而不是年年持續、年年擴大。
▌賴中強:傅黃體制讓國會失靈,總統應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健全國家財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重申,傅崐萁的親中與黃國昌的復仇心態,讓國會無法正常運作,行政院縱使提出理想《財劃法》再修正版本,以目前的國會結構,期待傅崐萁、黃國昌二人幡然悔悟,支持均衡的《財劃法》再修正版本,顯不切實際。
賴中強認為,於今之計,唯有請行政院規劃,呈請總統召開財政國是會議,廣邀中央、縣市、鄉鎮三級政府之首長、財政主計官員與民意代表,各政黨代表,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青年與學生代表,以全國各界會商形成多數意見,審慎研擬《財劃法》新版本,並一併討論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稅制改革等健全國家財政方案。
賴中強指出,以今日台灣所面對的各種內外交迫挑戰,情況之嚴峻,實不容國人樂觀。例如:國防部向行政院提出跨7年度、總金額破1兆元的《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與特別預算,平均每年1,429億元,除非修改《財劃法》,否則,根本沒有財源可以執行,包括台版的鐵穹防衛系統;又例如:勞動部今年一月重新估算後之勞保潛藏負債,新增1.7兆元,達到13兆餘元,基金用罄年度為2031年,政府近年來,每每以千億規模撥補勞保基金之不足,然而,若傅崐萁版《財劃法》不改,政府大規模撥補也將無以為繼;
再例如,上週五經民連才在立法院外記者會說:「如果不矯正傅崐萁版《財劃法》垂直分配的錯誤,中央政府每年僅剩下新增828億元的舉債空間:只要再來1.5個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600億元),中央政府就沒有財源因應」,昨天,傅崐萁在卓榮泰院長勘災時,不是惦記如何緊急搶救失聯者,而是追問:「如何重建?要比照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600億元)!」 傅崐萁版《財劃法》弱化中央政府的財政能力,對台灣人、花蓮人都沒有好處。
▌陳曉煒:請傅崐萁停止「爆破財劃法」的行為,行政院請拿出對案處理
陳曉煒指出,值得注意的是,這場財政制度上的紊亂,恰與花蓮光復鄉堰塞湖潰堤所造成的災情有極度的相似性。當豪雨導致土石堵塞河道,短時間內水量迅速聚集,看似暫時壓抑了危機,但缺乏疏導與治理的結果,是潰堤瞬間帶來的人命與財損。這種情境與「傅式財政化」不謀而合:大量財源自中央下放,看似資金充裕,然而若缺乏嚴謹的治理規劃與風險控管,則資金反而可能積壓、錯置,最終在地方債務與財政體質的脆弱中形成潰堤式崩壞。
陳曉煒批評,傅崐萁本人對於堰塞湖事件的言論,更凸顯治理思維上的問題。他在災後質問「為何不用爆破解決」,忽略了災前應有的疏散與監測責任。這種將解方寄望於「一次性處置」的思維,與其《財劃法》背後的邏輯相似:只要大量撥款下去,就能解決地方困境。然而無論是防洪或財政,真正的治理從來不是爆破或大量從中央挖錢,而是制度性、持續性的規劃。
行政院對案之必要性
陳曉煒強調,面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所引發的財政結構問題,行政院必須提出具體對案,透過修正分配公式、改善財源調度及強化監督制度,避免中央財政長期被迫擠出巨額資金而失衡。唯有行政院正面提出可行替代方案,才能避免國家財政真的被拖垮,確保財政穩健與公共治理的持續性。
▌Nora:傅崐萁版《財劃法》讓基隆成為黑箱作業下的犧牲者
台灣公民陣線基隆志工Nora表示,去年12月20號再修正動議通過的財劃法,將中央普通統籌分配款,從今年的4,676億元增加到8,841億元,造成中央財政吃緊,也直接削弱中央對基隆的一般型補助款,使得高度依賴中央補助的基隆,呈現財務弱勢。並且《財劃法》中水平分配之營業額及人口數分配占比過高(70.5%),讓基隆統籌分配款進入全國倒數排名,呈現其他縣市吃肉,基隆啃骨頭的情形。
Nora指出,黑箱作業的《財劃法》掏空了中央,使得財稅收入弱勢的基隆無法獲得更多中央補助。在如此惡劣環境下,眼看明年就要負債63億,持續惡化基隆的財務狀況,在這裡要誠懇拜託謝國樑市長救救基隆,別讓基隆再一次成為破舊不堪、高舉債務的城市,也懇求行政院提出理想《財劃法》再修正版本,37萬基隆人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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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加開班次靠違法排班,團協約定不履約,公司違法到何時?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臺鐵公司要違法到何時?9月1日產工號召全臺車班送出調解,要求公司履行112年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內容,有關休息日出勤遇颱風天時,依照團體協約內容應給予加發一日薪或補休,臺鐵公司從簽訂至今從未履約,而近期產工陸續送出調解後,調解會議臺鐵仍敷衍了事,完全無視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又,交通部及臺鐵公司在本(9)月中宣布,為提升「臺北-臺中」都會區旅客運輸便利,自10月1日起將,七堵=彰化第127、148、193、194次列車將調整為「每日行駛EMU3000型自強號」,提供更穩定的運輸服務。
然而穩定的運輸服務,卻是違法要求列車長連續工作超過7小時換來!產工接獲基隆車班列車長反映,因應10月1日班次調整,臺鐵公司無視《勞基法》要求,排出連續乘務高達7.5小時班表,更無視車班超過半數以上車長反對,硬幹違法班表。
無視與工會的團體協約、要求員工上超時違法班表,不該是國營事業應該帶頭做出的表現,因此產工將於明(2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揭露臺鐵公司違法排班,要求臺鐵應依法行事、依法履約。
常務理事劉仲書表示:
政府提供給民眾的便利,卻是奠基於違法排班、犧牲台鐵員工,這樣的做法工會無法接受,10月1日起加開的班次中,可以從班表看到127、148車次,是交給同一個車長負責連續執勤,車長依照規定需要在列車發車前40分鐘及到站後30分鐘進行前、後整備工作,以確保列車行車無虞,因此本次違法班表,工作時間是從13:18開始一路工作到20:48,長達7.5小時都沒有休息,明確違反《勞基法》35條規定:「勞工連續工作滿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早在2019年產工就曾對此召開記者會也送出勞動檢查,最終由基隆市政府勞檢成立,孰料至今又再犯,且從車班主任的對話可以看出,違法班表為北區營運處、行控處所授意,全然不顧基隆車班102人有67人已經表態反對違法班表,只為滿足交通部要加開車次的目的。
產工必須要再三重申,作為國營公司有服務民眾的責任,但不能建立在犧牲與剝削員工之上,產工要求台鐵公司重新規畫班表,若10月1日讓違法班表上路,產工將會向基隆市政府申請勞動檢查,遏止違法行徑!
會員代表宋宗霖認為:
公司不僅在排班上違法,對於過去與工會簽訂的團體協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都可以不認帳!近期各大車班都發現,當班表排定休息日出勤加班,剛好遇到颱風天時,本應依照公司與企業工會簽訂的團體協約約定27條:「其依排定班表值乘或出勤,且工作起迄時間介於宣布停止上班時間者,均加發一日工資或補休。」然而從2023年簽訂契約至今,只要是休息日出勤遭遇颱風天,台鐵公司均未依照約定給予,表示只能在休息日出勤加班費、團體協約福利擇一,是惡意不履約。
從雙方約定的條文可以明確看出,適用團體協約福利的範圍,並沒有區别平常日休息日,只要是班表排定後出勤遇到颱風天即適用,然而資方卻單方面不履行團體協約,產工9月初基於捍衛勞工立場,也號召全台將近300位車長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這也是鄭光遠董事長上任後,最大的集體勞資爭議事件,我本人就代表參與嘉義場調解,也依照公司内部各層級反映機制,卻都沒有得到善意的回覆,出席的資方代表南區營運處代理人事室主任表示,這屬公司人事權責,非各區營運處能決定,調解因而破裂。
對於公司消極處理上百人的勞資爭議、違反團體協約的違法行徑,是帶頭做最壞示範,請公司履約執行,也鄭重呼籲代表勞方締約的台鐵企業工會,應積極主動為會員爭取!
秘書長朱智宇最後強調:
不論是排定違法班表或是不履行團體協約約定,在鄭光遠董事長上台後,員工原本期待一位擁有專業經營背景人才帶領台鐵,然而上任後一連串對於休假控管、加班費控管、強迫調動、車站與車班安全問題,以及本次違法爭議,都不斷在消耗員工對於新任董座的耐性與期待,鄭董事長所要打造的幸福職場,現在看來更是遙不可及,員工感受到比公司化前更加嚴峻的工作環境,不斷加諸的責任以及諸多反應杳無音訊,請鄭光遠董事長回應產工及員工的訴求,齊心協力才有改革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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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海洋貢獻獎得獎者的公開呼籲 公開點名離岸風電業者的破壞計畫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
【得獎者的公開呼籲】
今天,我領到「海洋貢獻獎」。
但是,作為守護彰化海域二十年的見證者,我必須用這個身分,公開點名離岸風電業者的破壞計畫。
👉 海峽風電
👉 海鼎一、海鼎二
👉 台灣環洋
👉 又德
這五家業者,規劃 21 條海纜經過彰化沿岸,甚至要從芳苑潮間帶上岸。
芳苑潮間帶是台灣最豐富的生態走廊,白海豚在這裡覓食、魚蝦貝類在這裡繁衍,是世代居民與海洋共同的生命線。你們的計畫,就是要在這片海洋上開腸剖肚。
我嚴正要求:
🚫 不准海纜從芳苑上岸。
🚫 不准摧毀這片珍貴的潮間帶。
🚫 不准在「綠能」的名義下掩蓋生態浩劫。
💘真正的海洋保育,就是讓業者遠離生態熱點、公開所有海纜資訊,而不是在密室裡做出犧牲海洋的決策。💘
這份獎項讓我更有責任繼續守護。
我要讓社會看見,也要讓業者知道:
👉👉👉不要讓海纜從芳苑上岸!!
👉👉👉風電海纜不能對芳苑潮間帶開腸剖肚!!
要感謝所有支持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與我的朋友們
繼續一起守護海洋,加油!
#彰化海域 #芳苑潮間帶 #海洋保育 #離岸風電真相 #不要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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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灣女力閃耀紐約氣候週:「從女孩到阿嬤」論壇聚焦跨世代的性別化氣候解方
文/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TGECA)與世台聯合基金會(STUF)
在全球矚目的紐約氣候週期間,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TGECA)與世台聯合基金會(STUF)共同主辦「從女孩到阿嬤:性別回應的氣候解方,邁向跨世代的公正轉型」(From Girls to Grannies: Gender-Responsive Climate Solutions for a Just Transition Across Generations)講座,不僅是臺灣首次在紐約氣候週舉辦聚焦性別、公正轉型與氣候議題的活動,更邀集國際重要性別倡議團體與代表Tzeporah Berman, Zainab Salbi與Miriam Nielsen共同交流對話,透過性別回應氣候行動議題,成功串連全球、看見台灣。
本次論壇活動也結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由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帶領三位青年:李佳穎、雷心媛與林玟萱,共同參與紐約氣候週,並協助周邊論壇的籌辦、主持及擔任講者,親身參與國際交流,充分展現臺灣年輕世代的積極行動力。
為紐約氣候週「Power On」性別回應氣候行動
呼應今年紐約氣候週的主題「Power On」,講座開場時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創辦人陳惠萍指出,「氣候變遷的衝擊並非人人平等,女性、邊緣群體與經濟弱勢者往往面臨更大的挑戰」。儘管本屆氣候週有近千場周邊活動,但明確與「性別」相關的主題卻不到二十場,這凸顯了將性別視角納入氣候正義的迫切性。
加拿大環保巨擘Tzeporah Berman 倡議化石燃料不擴散與公正轉型
論壇的專題演講者,是全球知名的環保運動家Tzeporah Berman博士,她是在環境領域擁有超過三十年實戰經驗的資深倡議者,並曾被《時代》雜誌評為2024年全球百大氣候領袖之一,現為「化石燃料不擴散條約倡議」(The Fossil Fuel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Initiative)的主席與創辦人。
演講中,Berman博士始於一位母親對孩子未來的深切擔憂,她一針見血地指出:「化石燃料是威脅全球生存的最大元兇。」她引用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的警告,強調繼續投資新的化石燃料設施是「道德上和經濟上的瘋狂」,因為全球計劃開採的總量,已比《巴黎協定》目標允許的排放量超出120%。她進一步闡述:氣候災難已演變為一場深刻的社會危機,其中女性與弱勢群體承受了最沉重的打擊:氣候難民中有超過八成為女性,她們在災後面臨更嚴峻的暴力威脅與資源短缺。Berman博士駁斥了「務實緩慢轉型」的論點,揭示化石燃料經濟體系是建立在父權、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之上,並透過每年7兆美元的龐大補貼維持其不平等結構。為此,她強力倡議推動「化石燃料不擴散條約」,主張「停止擴張、公平淘汰、公正轉型」三大核心原則,確保所有群體,特別是原住民與弱勢者的權益,能在轉型過程中得到保障。
人道主義者Zainab Salbi:修補與戰鬥之路並行,呼籲投資女性主導的解方
享譽全球的人道主義者與暢銷書作家Zainab Salbi,曾被歐普拉、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等人譽為改變世界的英雄,並於2023年榮獲《時代》雜誌百大影響力人物獎。Salbi在演講中強調,在當前的「黑暗時期」,我們必須像播種般展開協作與行動,並迫切需要跨區域的連結。此外,她也呼籲必須將大自然作為修補的核心。她更進一步明確指出:「氣候變遷並非性別中立。」各項研究顯示,氣溫每上升一度,家暴事件便增加近5%。她以伊拉克為例,說明抽象的「氣候變遷」詞彙難以觸動人心,唯有使用貼近在地文化與生活的語言,如談論底格里斯河的乾涸與沙塵暴的威脅,才能喚起真正的共鳴。
此外,她揭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在全球氣候資金中,女性領導的項目僅獲得0.2%,而針對自然的解方也只得到1%。然而,現實中卻是世界各地的女性帶領社區守護生態,推動永續經濟。因此她強烈呼籲,必須擺脫將女性視為受害者的單一敘事,轉而大規模地追蹤、支持並資助由女性主導的自然保護行動。
氣候科學家Miriam Nielsen:科學證言氣候風險下的不平等與交叉性
來自哥倫比亞大學與NASA的氣候科學家Miriam Nielsen博士,則為論壇提供了堅實的科學論證。她致力於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向大眾傳遞超越頭條新聞的氣候故事。Dr. Nielsen 強調氣候變遷的風險並非均勻分佈,反而會放大社會中已有的不平等,尤其是性別不平等。她引用一項涵蓋全球1600多篇研究的綜合分析指出:僅有一半的氣候調適研究納入了公平性考量,而真正採納女性觀點或「交叉性」(Intersectionality)視角的則更為罕見。最後,Dr. Nielsen呼籲,所有氣候解方,無論是都市規劃或農業轉型,都必須同時納入女性、跨性別者及其他弱勢群體的需求,以避免造成「不公平的調適」。她堅信,唯有科學家、決策者與受影響社群的緊密合作,才能創造出真正有效且公平的氣候解方。
臺灣青年行動力:在地實踐回應全球挑戰
論壇的最後一位講者林玟萱是由教育部青發署「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的青年團員,她分享了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TGECA)的創新能源解方。其介紹協會如何透過創新的綠能及減碳公益模式,為資源匱乏的社福機構與偏鄉部落、社區裝設太陽能板,具體改善能源不平等問題。以及,協會如何透過舉辦「女性能源健檢師」、「氣候少女培力營」等綠領培訓課程,賦權更多女性投入能源與公正轉型的行列。藉由分享來自臺灣的在地行動方案,不僅與三位講者的全球視野對話,也向世界展現了臺灣在推動能源公正轉型、性別平等與氣候正義方面的具體貢獻。
在論壇的最後,陳惠萍創辦人表示:「面對不完美的世界,在最艱難的時刻,願我們成為彼此的力量。」她呼籲各國政府與國際組織,將性別回應融入所有氣候政策;呼籲企業與投資者,在發展策略中納入性別平等與弱勢需求;更呼籲在場的每一位夥伴,共同努力,讓「性別回應的氣候行動」成為更美好未來的關鍵字。本次論壇成功地串連了全球倡議、科學實證、社會療癒與在地行動,呈現了一個多元領域、跨世代且性別包容的氣候解決方案藍圖,也讓臺灣在紐約氣候週的舞台上,攜手全球女力一起展現改變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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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挺老師,護教育」 全教總提出五大訴求 要求教育部成為支持教師的後盾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近期教學環境持續惡化,眾多教師在教學現場日漸感到疲憊與迷茫。全教總今(25)日在教育部舉行「挺老師、護教育」抗議活動,提出五大訴求,希望社會各界理解當前教師工作困境,也要求教育部正視並解決教師長期以來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
此次活動集結全教總22個地方工會共同參與,針對當前教育核心問題提出五大訴求:
一、挺教師、抗民粹: 近年來,許多教育決策總先考量選票壓力及社會輿論風向,嚴重削弱教育專業,教師更常成為犧牲品。我們主張教育決策應回歸專業,應以教育工作者意見爲主導,不應再被非專業的聲音綁架。
二、助教學、免雜務:教師工作應以課堂教學、輔導學生為核心,不應被繁重的行政庶務與非屬教學活動所淹沒。我們呼籲實施行政專職化,編制專責行政人員,簡化學校行政流程,真正落實行政減量,讓教師能專注於備課與教學,提升教學品質。
三、護專業、斬濫訴:自2019年「教師法」修正以來,濫訴無罰則、小案大辦的氛圍瀰漫校園。不當的申訴與訴訟文化,讓教師動輒得咎,甚至面臨無謂的法律糾紛,嚴重影響教學意願與士氣。例如,有國中導師不想使用記過處理學生的吸煙行為,並依正當管教規定、已事先考量生理需求的情況下,以兩節下課時間讓學生站立反省,卻被學生投訴教育部不當管教。經過行政單位層層指示到學校後,在沒有判斷事實與情節之下,直接送校事會議調查,聞者無不感嘆「老師難為」。我們要求啟動修法程序,修正處理機制,遏止惡意濫訴,保護教師的專業自主性,讓校園回歸教育本質。
四、顧校安、增人力:面對層出不窮的校園安全事件,現有學務人力已明顯不足。我們認為政府應加速執行學務人力改善計畫,持續增設專職專責的校安人力,補充專業輔導人力,建立明確的應變流程,以確保校園安全,保護師生權益。
五、穩師資、調待遇:在物價高漲的今日,教師薪資待遇未能合理調整,不僅影響現職教師生活品質,更降低優秀人才投入教育職場的意願。我們要求政府正視此問題,建立合理的教師薪資調漲機制,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教師福利措施,留住並吸引優秀的教育人才。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師資生聯會也到場支持本次活動,會長張語宸同學表示:儘管師大校內很多同學雖對教育工作充滿熱忱,但觀察到當前教育環境對於教師非常不利,有許多師培系所的學生決定放棄教職之路,轉而投身其他工作,師培漸漸不再是師大的主流。
師大師培生呂紹瑜同學更說,教育部未從根本解決問題,反而以「彈性聘任」等措施補救,甚至允許有業界經驗者僅需修習8學分後即可轉任教師,這對長時間完成師培流程的學生而言,簡直就是極端不尊重。他們認為師培生都期望能有健康的教育職場環境,讓未來能專心實踐教育理想,更期待教育決策具有專業度,若政府不重視教師尊嚴與專業,再多的熱情也留不住人才,最終受害的將是學生。
立法委員牛煦指出,今年 9 月 28 日教師節,終於恢復放假,這一天不只是多了一天假期,更提醒我們:在放假的同時,要重新思考「尊師重道」的精神,以及教育環境目前面臨的真實困境。今天的教育現場,老師們的心力,正被不必要的負擔與無端的壓力消磨殆盡。牛煦庭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教師工作應該以教學為核心,而不是被繁瑣的行政雜務淹沒。
第二,好教師需要被保護,而不是被放任消耗。
第三,好的教育環境,來自於好的教師職場環境。
牛煦庭同時呼籲教育部:正視全教總提出的五大訴求,傾聽老師們的聲音。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不只是對老師好,更是對整個教育、對下一代負責。
針對全教總提出的五個訴求,立法委員徐巧芯指出:首先,教育部應該要正視教學現場的現實,濫訴、人力不足等問題,都需要更多協助和資源的投入,而不是丟給教師們處理。許多老師進行積極管教卻要被投訴,因此心灰意冷,失去原有對教育的熱情。再來,校安問題仍然依賴老師來面對,但老師不是警察,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去負擔,應該要增加相關專業的校安人力,負責處理校園可能出現的暴力行為。最後,更要重視教師的權利跟福利。今年教師節可以全國一起放假,但是在薪資調整跟待遇的部分還要再提升。徐巧芯強調,這些亟待改善的問題,已在立法院多次提出,希望教育部能夠針對全教總今天所提的五項訴求盡速回應,提出具體的政策並且落實。
立法委員柯志恩表示,教師節前夕還讓老師上街抗議,可見台灣存在教育弊病有多麼嚴重。賴政府不尊重教育專業、政治凌駕教育、政策缺乏溝通與配套、行政瑣務淹沒教學、還有親師關係對立、以及對老師濫訴等問題,都讓老師心力交瘁、不如歸去。希望教育部正視教師的吶喊:減少與教學無關業務、補足人力與資源、尊重教師專業、多傾聽基層教師的心聲。教育部如果持續漠視,將迫使優秀人才遠離教職,這將是台灣教育莫大的危機。希望教育部正面回應教師團體的訴求,勿再輕忽、迴避!
立法委員劉書彬表示,近年教育環境越來越惡劣,壓力越來越大,許多老師失望選擇離開學校;留在學校的老師告訴我,他們最怕的不是課業,而是教育部一項項沒有溝通的政策。包括「班班喝鮮奶」、「評鑑壓力」、「訴訟風險」,「資源和人力不足」,都忽視行政與人力負荷,結果老師被迫疲於奔命,根本無法專心教學。教育部真的了解現場嗎?有決心解決問題嗎?鄭部長上任時承諾半年內檢討,如今一年半過去了,仍只在開會。教育部應該向全國師生清楚交代,並拿出具體的行政減量方案,把老師還給教學,把教育還給學生。劉委員強調身為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將會持續監督,直到亂象消失。
立法委員張雅琳表示,在教師節前夕,全教總號召全國教師站出來,呼籲教育部正視第一線教師的心聲。她指出,像是「校外導護」、「校園愛心球」,以及「無差別受理投訴、有罪推論」等政策,不僅偏離教育核心,更讓教師背負沉重壓力,教育部有必要檢討這些措施是否還要繼續推動,並研擬更妥適的替代方案。其他增置專業校安人力、落實行政減量、特教鑑定人員專職化,以及全面檢視私校教師待遇、確保與公校同等保障,這些都是攸關教育品質與教師尊嚴的核心問題,請教育部應研擬可行的調整方案,讓教師回歸教學本業,確認專業分工,讓孩子擁有更安心、更有品質的學習環境。
最後,侯俊良理事長強調,五大訴求不僅關乎教師權益,更直接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與校園安全,期盼社會理解與支持。他更提醒教育部,當教師的專業尊嚴持續被剝奪,當教師的教學熱情被無謂的雜務與訴訟消磨殆盡,台灣的教育品質也將隨之崩壞。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應該體認到,「挺老師」就是「挺教育」,這場活動是教師們最深層的呼喊,希望教育部能以實際行動,證明自身捍衛教育專業的決心與能力,真正成為支持教師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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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辜含冤三十二年,呂金鎧案再審宣判:「無罪!」
(圖片來源:取自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歷經32年的漫長司法救濟DNA冤案呂金鎧,經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再字第6號判決無罪!
呂金鎧於1993年捲入新北市一起性侵、殺人案件,呂金鎧於第六次警詢時,受警方刑求,因而自白,檢察官於1994年起訴呂金鎧與同案被告陳o卿共同犯案,一審法院援引當年HLA-DQα-DNA鑑定報告,認定二人均涉案,判決有罪,處死刑,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呂金鎧持續上訴。2006年來到更六審審理,歷經最高法院六次撤銷有罪判決,臺灣高等法院仍維持呂金鎧有罪之認定,應執行20年有期徒刑。呂金鎧於宣判當日,念及父母高齡,盼早日回家,因而捨棄上訴,有罪確定。
但同案被告陳o卿仍處死刑,陳o卿部分再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七審法院囑託刑事警察局依最新之方法就證物進行DNA鑑定,經以當時最新之DNA-STR鑑定,鑑定結果排除呂金鎧,推翻原先HLA-DQα-DNA之鑑定結果,可證明呂金鎧確實未涉案。然而,呂金鎧已遭判有罪確定,在監執行。
2009年、2012年、2013年,呂金鎧以該DNA-STR鑑定聲請再審,均遭法院駁回。2021年,檢察總長曾為呂金鎧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也曾提出憲法救濟,但並未被憲法法庭受理。2022年,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出本案疑點,並發現有利呂金鎧之新事證。2023年,呂金鎧與義務律師團提出第四次再審聲請,並於今年經法院裁定開始再審,在有罪確定19年、捲入冤案32年後,呂金鎧再度回到法庭上,爭取屬於自己的無罪。
感謝合議庭廖建瑜法官、林孟皇法官、林呈樵法官於本次審理還給呂金鎧清白,在此也呼籲檢察官不要上訴,讓呂金鎧的平反之戰得以告終。宣判結束後,呂金鎧偕同其胞姊呂秋容,與到場的義務律師、志工和聲援夥伴們一同至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針對這個等待長達三十二年的無罪宣判簡短發言。
以下摘要發言內容,以及平冤協會對本案無罪宣判之聲明:
羅秉成律師:他贏不了這場戰爭,因為他的人生已經失去大半,但他也並不能輸,一定要為他的清白奮戰到底
首先,本案義務辯護律師團羅秉成律師表示,這件長達三十二年的案子有兩位被害人,第一位是當年不幸喪命的女大學生,羅律師當場請在場所有人為女大生默哀。致哀完畢後,羅律師接著說道,本案的第二位被害人正是如今站在法庭門口前的金鎧。因為屈打成招的虛偽自白、早年不精確的DNA鑑定技術,金鎧被捲入冤案的風暴中,四度遭判處死刑,再被判無期徒刑,最後改判20年有期徒刑。漫長的訟累和刑期,讓金鎧選擇放棄上訴,本想著早日服刑完早日回家陪伴雙親,媽媽卻在他仍在監時便過世,爸爸也在他出監後的第三天過世,造成他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在承受這些痛苦的情形下,金鎧又持續為清白奮鬥了13年,才終於迎來無罪判決,這期間的痛苦與煎熬,唯有他自己才能體會。
回首這些年走過的平反路,羅律師表示律師團幾乎用盡所有救濟途徑──向監察院陳情、向總長請求非常上訴、聲請釋憲,總是差一步。直到第四次再審聲請,才終於開啟再審,更難能可貴的是,檢察官沒有抗告,於今日宣判無罪。除了感謝檢院雙方讓案子水落石出之外,羅律師也特別提及金鎧的志氣──因為金鎧沒有放棄,才會有那麼多義務律師,以及今天也來到現場聲援的其他被冤者們相挺到底。而這也印證了,冤案平反不能只靠機運,而是需要眾多人的努力,以及司法系統面對錯誤、解決錯誤、除掉錯誤的能力。
葉建廷律師:感謝法院的無罪宣判,讓金鎧今天終於跟他穿的衣服一樣,成為名副其實的「自由人」
接著由本案辯護律師葉建廷律師發言。他率先總結道,這場長達三十二年的官司在金鎧身上施加了兩道枷鎖:第一道是不精確的科學所做成的DNA鑑定報告。不幸中的大幸是,本項證據在更七審因法官肯認DNA鑑定技術進步,要求重新鑑定比對,排除金鎧;然而,另一道枷鎖──共同被告的自白和金鎧自己的虛偽自白,鎖住金鎧多年,遲遲無法解開。講到這裡,葉律師不禁向所有人拋出提問:「究竟為什麼一個無辜的人,會因為不實的自白而被禁錮三十二年?」葉律師感謝合議庭,解開金鎧身上的這兩道枷鎖,宣判無罪,也呼籲檢察官不要提起上訴,讓本案儘快落幕,終止金鎧及家人所受的折磨。
DNA冤案當事人呂金鎧
呂金鎧:這個事情我真的沒有做,今天判我無罪,還我清白之身,可以給我在天上的父母親一個交代
歷經三十二年波折,甚至一度被處死刑的冤案當事人呂金鎧,也在聲援群眾的陪伴之下,於法院門口發言。發言一開始,呂金鎧率先向這些年來為他奔走、努力的所有人道謝,對於今日能夠獲得無罪判決,他則表示:「民國82年的司法體系沒有像現在那樣進步,真的很感謝現在的法官,相信我是清白的。」
今日,呂金鎧在發言時,也特別提及他的家人:「這個事情我真的沒有做,今天判我無罪,還我清白之身,可以給我在天上的父母親一個交代——你們的兒子真的沒有做這個案子。」接著,他進一步強調、感謝,在過去這三十二年來,都一路支持、陪伴著他,相信他清白的四姐呂秋容。
呂金鎧與呂秋容最掛心的,就是家人。2006年更六審宣判日時,呂金鎧之所以捨棄上訴,正是念及父母高齡,想望儘早和父母團聚,不料,母親在呂金鎧在監時離世,父親則在呂金鎧假釋三天後逝世。父母未能活著看見金鎧平反,是家人的一大遺憾,今天的無罪判決,不只是還給呂金鎧清白,也同時平反了金鎧的家人。
呂金鎧胞姊呂秋容:千言萬語也說不盡三十二年來的心酸,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最後我們邀請金鎧的姊姊秋容發言。秋容接過麥克風,語帶顫抖地向所有律師、志工和平冤工作人員傳達感謝。她表示,剛才在法庭內聽到「無罪」兩字時,內心真的無法控制地激動起來,也在不知不覺中淚流滿面。因為這三十二年來,不管是金鎧還在看守所裡時,還是出監後的每一次開庭,即使過程只有兩、三分鐘,秋容都一定會放下工作,陪伴在金鎧身邊。既要照顧年邁的父母,又要為弟弟奔走的辛勞,跟著冤案一起失去日常生活的她,也曾閃過絕望的念頭,然而,她撐了下來,只為等待今天的無罪宣判──呂金鎧確實是無辜的。最後,秋容再次對一路上支持金鎧的所有人表示感謝,也向已在天上的雙親分享這次無罪的消息。對於法院以及所有願意相信金鎧無辜的人,秋容只有一句話:「感恩再感恩」。
已不幸遭執行的死刑冤案當事人盧正,也是平冤協會積極救援的對象。盧正胞姊盧菁(圖左)、盧萍也在今日來到現場聽判,並和呂秋容(圖右)相擁,彼此支持。
嚴心吟律師:感謝呂金鎧願意站出來。
本案的義務律師團,是由羅秉成律師擔任律師團的召集人,邀請義謙法律事務所林俊宏律師、弘理法律事務所陳又寧律師,為呂金鎧發動救濟。在羅律師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期間,平冤協會常務監事葉建廷律師一肩扛起義務律師團責任。本案在葉律師領軍期間,歷經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雖成功說服檢察總長認同當年呂金鎧捨棄上訴應屬無效,但經最高法院駁回;歷經憲法訴訟八票比七票,僅因一票之差,經憲法法庭不受理。
第四次再審聲請,則是由葉律師、羅律師與喆律法律事務所嚴心吟律師一起發動。嚴律師在今日宣判雖未能到場,但仍準備了一段文字,特別感謝金鎧願意站出來:
目前大眾追求「流量」的社會,冤獄救援常成為鎂光燈外被忽略的一塊幽暗之地。
然而冤獄平反協會不畏幽暗,集結律師、法律界的力量,探究科學證據如何創新、挖深運用在冤案救援上,讓冤案救援不只有律師或法律人參與,更運用科學、數據、統計讓過往已確定沈睡的冤案有了生命力。
然而冤案救援最重要的前提還是端視於當事人願意撐下來的勇氣,在已經被判有罪確定、世界大多數人已不信任他的狀況下還是堅持立場為自己奮戰。因此也感謝金鎧願意讓我們救援、願意站出來洗刷冤屈。
羅士翔執行長:感謝監察院、律師、志工與被冤者們,和呂金鎧一起行走這條遙遠的平反路,並一起走到無罪宣判這日。
平冤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在發言時表示,本案涉及了刑求與不精準的科學事證,這些錯誤,讓呂金鎧無辜受冤了三十二年,今天的無罪宣判,不只是還給呂金鎧清白,同時也是給呂金鎧一家人的無罪宣判。感謝法院今日能夠看見呂金鎧的冤情,期待金鎧、秋容能夠從此恢復自由、恢復日常,恢復我們一般人所想望的日常。
羅執行長進一步表示,本案今日能有機會再審、改判,多位義務律師前仆後繼的支援,其中也包括萬國法律事務所在非常上訴程序之協助,理律法律事務所在憲法訴訟程序的支援,分別為呂金鎧透過這兩道程序爭取平反,為呂金鎧案向前推進,也讓更多司法實務工作者認識這起案件的冤情,數十位義務律師的參與,表徵著律師為清白辯護的天職。
本案的第四次再審救濟,監察院調查發現是一大重點。在平冤協會的請求之下,監察院發動調查,結果尋獲一卷未曾在法院上勘驗的「Olympus錄音帶」——這段錄音帶並沒有製作成筆錄、沒有留下任何紀錄,只留下一小捲錄音帶存在卷內,這捲錄音帶錄下了當年的呂金鎧向檢察官喊冤的過程,他明確地向檢方表示他有被警方打、「自白書都是謊話」等。經過法院勘驗、調查後,我們得知這捲錄音帶,應是呂金鎧正式撤回自白,主張喊冤的起點,從此之後,呂金鎧一路喊冤,迄今三十二年。
在記者會的最後,羅執行長也特別感謝幾位被冤者和在場的志工朋友以及義務律師們,和呂金鎧一起行走這條遙遠的平反路,並一起走到無罪宣判這日。
被冤者來相挺
除了上述發言者之外,現場也有許多冤案平反者、冤案當事人、冤案家屬,以及平冤協會的實習生、志工,一同到場聲援,祝福也期盼呂金鎧一家人的漫長拖磨,能夠早日告終,回歸日常。
捲入冤案也長達32年的平反者蘇炳坤,也來到現場聲援。
台灣司法史上第六位死刑冤案平反者鄭性澤,也來到現場聲援。
這篇文章 【新聞稿】無辜含冤三十二年,呂金鎧案再審宣判:「無罪!」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第二次台灣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發布
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今日發表《2024台灣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報告》,這是繼2020年後,再次針對國中、高中職的同志(LGBTQ+)學生進行的大規模網路問卷,共蒐集到1,716份有效樣本,調查LGBTQ+學生在2023年9月到2024年6月間的校園經驗。本調查內容包含兩大部分:LGBTQ+學生的校園經驗、LGBTQ+學生的校園資源與支持。第一部分包括:校園安全感、接觸偏見言論、遭受騷擾攻擊與求助通報經驗、不同性別認同學生的校園經驗比較、敵意校園經驗對學生身心健康的影響。第二部分則是包括:學校教職員的支持程度、課程教學資源和學校政策的多元共融狀況、支持性的學生社團,並分析這些校園支持資源對LGBTQ+學生的影響。
四年過去,我們看見校園中部分敵意經驗略有改善,少數支持資源的可近性也略有增加;但整體而言,變化有限且資源依舊不足,特別是跨性別學生,仍是LGBTQ+學生群體中面臨最多風險與困境的一群。
第一部分:LGBTQ+學生的敵意校園經驗
本調查的第一部分,包括:校園安全感、接觸偏見言論、遭受騷擾攻擊與求助通報經驗、不同性別認同學生的校園經驗比較、敵意校園經驗對學習狀況和身心健康的影響。
校園經驗:敵意略有改善,但仍普遍存在
與2020年相比,本次調查顯示LGBTQ+學生因性傾向或性別氣質,而在校內感到不安全的比例有所下降(性傾向:35.6% → 26.4%;性別氣質:24.4% → 19.4%),也較少聽到偏見言論。
然而,仍有超過半數(57.1%)的 LGBTQ+ 學生經常聽到「gay」被用作負面詞彙,更有將近三分之二(61.9%)指出曾聽過教職員發表恐同言論。當有同學發表恐同言論時,近四成(37.6%)的LGBTQ+學生表示,教職員「從未」介入。制度面上,儘管部分學校的服裝儀容規定較四年前更具彈性,但跨性別學生仍最常遭遇廁所、更衣室與宿舍使用的限制。
騷擾攻擊與歧視性校內政策: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狀況與身心健康
調查顯示,因性別氣質而遭受較多騷擾攻擊的LGBTQ+學生,不僅更容易被學校懲戒(45.8% vs. 27.6%),學校歸屬感也明顯較低(36.0% vs. 60.6%)。經歷歧視性校內政策的LGBTQ+學生,高程度憂鬱情緒的比例也顯著偏高(61.7% vs. 42.8%)。
這些數據突顯,偏見言論、騷擾攻擊與霸凌、不敢求助通報,以及歧視性校內政策,深刻影響LGBTQ+學生的學習狀況與心理健康。尤其是跨性別學生,本調查發現他們更常在校內遭遇這些敵意經驗。唯有積極介入偏見言論與騷擾攻擊,並徹底檢討歧視性校內政策,才能改善LGBTQ+學生的處境。
第二部分:LGBTQ+學生的校園資源與支持
本調查的第二部分,則包括:學校教職員的支持程度、課程教學資源和學校政策的多元共融狀況、支持性學生社團的狀況。
校內支持資源:對學生福祉有正面效益,但仍舊相當不足
本調查發現,能指出六位以上支持同志的校內教職員的LGBTQ+學生,比例不到一半(44.6%);至於校長與處室主任,更只有三分之一(34.1%)表示校長與處室主任支持同志。在課程教學方面,有三分之一(33.8%)的LGBTQ+學生未曾在課堂上被教導與同志相關的內容,更有近四分之一(23.1%)表示曾被教導負面的同志訊息。
性教育課程部分,有10.8%表示沒有上過性教育,另有超過三分之一(35.8%)表示雖有上過性教育,但未涵蓋同志內容。
至於校園性別事件的校內宣導,雖然普遍存在(86.9%),但僅44.5%有在宣導中納入同志議題。針對跨性別學生的校園支持政策、可以支持LGBTQ+學生的校內社團,這兩者的比例更低,分別僅有14.2%和6.4%的LGBTQ+學生,表示就讀的學校具有。
本調查更發現,當校內具有支持資源時,對學生福祉有顯著的正面效益。舉例來說,若有六位以上教職員表達支持,學生更容易感受到同儕接納(83.6% vs. 61.2%),且高程度憂鬱情緒的比例較低(39.1% vs. 48.5%)。若校園性別事件的校內宣導活動有納入同志議題,教職員介入恐同言論的比例更高,學生遭受騷擾攻擊的比例也較低。有支持性學生社團的學校,學生感受到同儕接納的比例較高(80.7% vs. 65.6%),經常聽見恐同言論的比例也較低(13.8% vs. 25.7%)。
持續推動政策,深化校園改變
在本次調查中,我們發現教育主管機關在過去幾年內透過政策措施與行政作為,要求學校改善的服裝儀容限制規定、鼓勵學校設置的性別友善廁所,這兩項校園政策跟2020年的調查結果相比,有明顯的變化(放寬服儀規定:3.0% → 4.5%;性別友善廁所:2.9% → 8.0%)。換而言之,教育主管機關確實可以透過政策措施與行政作為,協助與督促學校改善校園裡的敵意氛圍。
LGBTQ+學生在校園中面對的壓力與困境、資源的匱乏,亟需教育主管機關、學校校長與處室主任、教師與教職員等教育體系中不同角色的關注。據此,熱線建議:
針對中央與縣市教育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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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研究調查與保障教師教學專業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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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研習進修的內容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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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同志議題納入課程教學資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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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支持LGBTQ+學生的校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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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學校修改歧視性政策、發展支持性政策。
針對學校校長與處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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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支持與主動介入處理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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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研習進修,並於校內進行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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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同志議題納入校內的課程教學資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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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支持LGBTQ+學生的校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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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歧視性政策、發展支持性政策。
針對教師與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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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支持與主動介入處理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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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研習進修,並於校內進行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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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同志議題納入課程教學中。
四年來,我們看見中學校園的氛圍略有改善、進展有限。唯有持續推進、落實制度改革與校園支持,LGBTQ+學生才能真正擁有一個安全、平等且被尊重的學習環境。
記者會發言來賓回應范雲/立法委員
范雲委員表示,相較四年前,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同志學生的校園處境只有微幅進步,仍然面臨諸多挑戰與困境。在此特別指出三大關鍵數據:第一,調查顯示有1/3學生未曾在課堂學習同志議題,近1/4甚至被教導過跟同志有關的負面資訊,突顯性平教育的師資、教材、教案資源不足教材與師培資源不足,以及仍有許多老師的性平意識亟待加強;第二,仍有大量非主流性別氣質的學生,認為校園物理環境與氛圍並不安全。例如,有過半跨性別學生因為感覺不安全而避免去廁所,顯示性別友善空間的設置與校園生活氛圍仍有待提升;第三,報告發現僅有6.4%的學生表達校園有性別友善的社團,代表校園環境中的性別友善同儕團體仍不夠廣泛,難以凝聚、相互扶持。
范雲委員進一步表示,目前正持續和教育部、國教署討論「性平教育2.0」的推動,希望提升對基層教師在教材、專業人力培養、教案資源的支持。同時,也正在和教育部討論由主管機關辦理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的可能,希望能讓未來性別友善教育政策制定調整,有更明確的經驗數據可供參考。
楊姿潁/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感謝熱線第二次發佈這份重要的調查報告,這份調查揭示了幾個關鍵訊息。首先,同志學生在校園中依然普遍缺乏安全感。數據顯示,有約五成的LGBTQ+學生曾經感受到校園不安全。這提醒我們,校園安全不只是物理環境,更牽涉到心理氛圍與文化。更令人震驚的是,老師與校方本應是學生的支持者,但調查卻告訴我們:超過六成和七成的同志學生,親耳聽過教職員發表恐同言論、對性別氣質的負面言論。
在校園日常生活中,57.7%的同志學生曾經遭遇言語騷擾,20.3%曾經被肢體騷擾,另外還有 38.4%遭遇過社交排擠。大家可能還記得網路上一度流行過的「誰先動誰是gay」短影音,很多同學在課堂、社團活動裡會拿這種梗來互相取笑。對同志學生而言,這些「玩笑」就是一種標籤和壓力。另外,查呈現出另一個問題:學校行政支持的態度仍然非常不足。校方的沉默,不只是缺席,更是一種冷漠與放任。當校方沒有清楚展現支持,學生自然不會覺得自己會被保護。
我想特別要說的是,這份調查的這些數字背後,是一個個在學校教室、走廊或社團活動裡,無法自在做自己的年輕人。對於正在探索自我、需要支持的青少年來說,這樣的經驗不僅會造成深刻的傷害,也會讓他們覺得整個學習環境並不屬於自己。我們可以想像,當這些情況頻繁發生,同志學生每天進入校門之前,心裡背負的不是期待,而是擔憂。但這些經驗不只是同志學生的事,而是我們整個世代要面對的課題。
作為青年團體,今天站在這裡,特別想強調的是,這些數字並不是冷冰冰的統計,而是我們身邊同學與朋友的故事。當他們被霸凌、被排擠、被歧視的時候,我們都不應該視而不見。世代正義意味著,我們要確保所有年輕人,不論性別認同與性傾向,都能在安全與尊重中成長。
韓宜臻/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感謝熱線的調查,為性平教育的實施現況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切面,讓我們更了解同志學生的經驗與需求。相較於四年前,調查的結果有些微的進展,但也有一些依然令人憂心的問題:
歧視言論:絕大多數學生都聽過「gay」被用來當負面詞彙。其實現代歧視可能更常以幽微的方式出現,例如在同志社團的宣傳文底下,開玩笑地tag非同志朋友去參加。這種玩笑之所以得以成立,還是因為同志被視為負面的、值得被嘲笑的。這顯示對同志的歧視其實一直都不曾消失,只是變得更隱晦。
跨性別學生的脆弱處境:他們感到不安全、遭受騷擾的比例遠高於順性別學生,甚至有超過一半會避免在學校使用廁所。雖然有些學校開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但數量還是不夠,設置品質也良莠不齊。
教職員態度:仍有超過六成學生聽過教師的恐同言論,七成聽過針對性別氣質的負面言論。同志議題在課程裡依然缺席,甚至有超過兩成的學生被教導過關於同志的負面資訊。
反過來說,這份報告也帶來令人振奮的資訊:如果學生能指出學校有六位以上友善教職員,或學校宣導活動有納入同志議題時,他們的校園經驗會好很多。這給了教育主管機關明確的方向——應該積極推動同志相關研習與宣導,讓更多老師敢於支持學生,真正保障同志學生的權益。
許慧卿/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專委
主持人、范委員、關心性平教育的夥伴還有媒體記者朋友好,針對校園空間的部分,教育部學特司近幾年針對大專校院的性別友善廁所、性別友善宿舍,陸續發布了相關指引與設置參考手冊。教材資源部分,也有委託學者製作了多元性別議題教學參考手冊,供教師參考使用。同時我們也透過補助的審查指標,來鼓勵大專院校提升教職員的多元性別意識,以及設置性別友善的社團。另外,配合行政院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教育部也將民115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日的推動主題,設定為多元性別議題的認識與尊重。
張永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秘
教育部國教署都一直致力推動建置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我們的推動策略,可分成三個面向:首先,國教署一直持續在推動辦理各項的研習工作坊,工作坊對象,我們盡可能涵蓋了所有可能會涉及到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業務的關鍵人物,如學校行政主管、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委員;各地方政府推動性平教育業務的承辦人員、各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的夥伴。第二個面向,就是我們持續在研發這個相關的教學資源。除了不同教育階段的多元性別友善教學資源手冊,還有性平教育的輔導機制,以及中央設立的性平教育資源中心。第三個面向,就是我們持續提供學校推動性平教育的支持。像剛剛提到的學生社團部分,我們也特別在這個友善校園的計劃中納入一個補助項目,就是說鼓勵學校來成立性別友善的相關社團。
主持人:杜思誠/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
謝謝許專委與張主秘的發言回應。從兩位發言中可以聽得出來,教育部學特司跟國教署積極地在研發教材、辦理培訓等等。但,我們的確可以從調查中看見,性別教育的落實似乎明顯有些問題,就是有這麼多的相關資源,但實際上好像政策的落實、同志學生的實際感受,落差很大、不太平均。
我們四年前的第一次調查報告,就發現同志學生其實要很看運氣。運氣好,遇到好的老師、好的同學,在學校就過得好。運氣不好,可能就是被言語騷擾、被人際排擠,甚至遇到被歧視霸凌。在四年後,我們看到情況好像還是一樣,得靠運氣。這對於一個已經實施了20多年的性平教育制度來說,應該是真的有需要來好好研究到底問題出在哪些地方與環節。今天謝謝范委員的出席與提到關於後續性別教育2.0的政策推動。同時,我們各個民間團體也一定會持續性平教育和同志學生校園處境,並提供民間團體的觀察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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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企業首次被指控涉及「強迫勞動」產品遭美國海關扣留 政府應儘速更新NAP
文/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企業首次被指控涉及「強迫勞動」產品遭美國海關扣留
台灣勞工陣線:政府應儘速更新NAP,並明確企業人權政策立法期程
國內知名自行車大廠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捷安特母公司,下稱「巨大公司」),其在台灣製造的自行車、零組件及配件,因遭控涉及「強迫勞動」,今日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 WRO),即刻生效。這是台灣首次有企業被CBP指控涉及強迫勞動的重大人權事件。台灣勞工陣線(勞陣)指出:「台灣企業在人權風險意識上普遍薄弱,特別是對於國際高度關注的『強迫勞動』議題仍顯無知,不僅無法符合歐美立法趨勢的期待,未來更恐逐漸被國際市場排除。因此,政府應積極跟進國際立法腳步,落實《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NAP),並完成供應鏈及企業人權盡職調查(HRDD)法案的制定。」
勞陣強調,國內勞工、人權與環境團體近年持續推動相關立法,並組成「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要求政府積極落實2020年12月10日公布的NAP,並效法近二十年來各國針對企業人權與環境的立法趨勢,透過制度化的供應鏈人權管理與盡職調查,實踐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中「政府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提供有效救濟」的三大目標。然令人遺憾的是,原定於2024年更新的NAP至今毫無進展,更遑論供應鏈管理與盡職調查立法。勞陣批評,這種消極態度不僅落後於國際潮流,也使台灣錯失改善企業人權的契機。
根據媒體揭露,CBP針對巨大的調查結果顯示,其違反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11項指標中的5項,包括:濫用弱勢處境、惡劣的工作與生活條件、債務束縛、扣留工資、超時工作等。今年6月11日,台灣勞工陣線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共同發布的《台灣企業落實禁止強迫勞動政策》調查報告亦指出,多數台灣企業在辨識強迫勞動風險上能力不足,無論在內部或供應鏈層面皆有待加強。
調查中特別顯示,受訪企業認為政府最需優先協助的措施包括:
- 提供掌握國際趨勢的教育訓練課程(78.3%)
- 制定明確的企業人權政策指引(78.3%)
- 效法國際立法規範企業人權義務(46.7%)
- 協助建立利害關係人對話機制(28.3%)
- 推動ILO倡議的「零付費政策」(23.3%)
這顯示企業亦清楚意識到需與國際標準接軌。勞陣因此呼籲政府,應提出具體政策與立法時程,引導企業強化預防強迫勞動風險的能力。
有鑑於台、美關稅及貿易協議談判已進入尾聲,而美國政府近期公布的《打擊強迫勞動貿易策略》(U.S. Government Trade Strategy to Combat Forced Labor),便清楚揭示透過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打擊強迫勞動的重要性。強迫勞動不僅違反人權,也構成不公平貿易行為,必須以法律、外交與多邊合作全面應對。長期以來,台灣為數不少的移工處境存在高度的強迫勞動風險,包括這次該公司被指控涉及的項目亦多與移工有關。勞陣鄭重的呼籲,勞動部必須對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所謂「公平招募」(Fair Recruitment)政策,應有更大的突破,包括落實零費費政策等各項降低移工強迫勞動風險,以回應「人權即貿易新規則」趨勢,依循ILO「公平招募倡議」(Fair Recruitment Initiative)的各項政策立法,不失為一個重要參考依據。
最後,勞工陣線重申,NAP更新已刻不容緩,行政院應督促經濟部儘速提出更新草案,並與各方利害關係人展開對話。同時,應明訂供應鏈人權保障及企業盡職調查相關立法期程。唯有透過制度化的人權政策、強化政府與企業及社會各界的合作機制,才能有效防制強迫勞動、保障勞工尊嚴,並提升台灣企業在國際永續治理中的競爭力與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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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三民公園守護林蔭大道成功,訴求修正圖面後再開說明會
文/森林城市協會
特別感謝康裕成議長,於抗議毀樹記者會前夕,邀集公園處與本會(森林城市協會)協商,成功保留41棵樹。
高雄三民公園,號稱民主聖地,有40年以上的歷史,占地5.1公頃,是有730棵以上大樹環繞的森林公園,而近期公園改建卻出現規劃破壞中軸線的林蔭大道改建草皮區與花園,總共破壞61棵大樹,讓三民公園林蔭下的廣大使用者非常錯愕,故森林城市協會與公園常駐的居民共商,於今日9/25召開抗議記者會,希望高市府能調整規劃。
而在記者會前夕,高雄市 康裕成議長主動電話聯繫,邀請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與公園處開會協調,研商樹木保留方案。康裕成議長在會中強調,中軸綠色隧道雙排樹木應完整保留,僅針對危木、生長不良或影響維修與救災通行的20棵可以移植,41棵大樹成功保留。議長也在臉書與媒體發文發稿,公布保護樹木的行動成功。
對此,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達高度肯定與感謝,並提出訴求:
第一, 希望公園處盡速以官方新聞稿公告41棵樹變更保留,留住中軸林蔭,讓民眾安心。
第二, 公園步道、雨水花園、土丘與水電規劃設計,涉及危害超過20棵樹木樹根健康,應重新調整保護樹根,落實樹木工程保護,避免樹病與樹倒。
第三, 中軸林蔭大道景觀美學應確保,避免其他設計干擾破壞。
第四, 在重新修正圖面後,資訊公開公園的變更設計,並能公吿週知,舉辦公開說明會讓民眾知悉新版的設計方案,並於確定要動的20棵樹重新張貼移植與移除告示,公告說明原由,讓民眾安心。
第五, 希望新版圖面設計、放樣與涉及樹木工程保護施工時,邀請本會專家參與,確保樹木保護落實。
第六, 請公園處建立公園改建原則,落實樹木最低衝擊為原則,並於初中後規劃期程廣邀樹木、生態專業團體諮詢協助,於公園規畫草案說明會應清楚說明公園規劃是否對樹木林蔭有造成負面衝擊,廣邀公園實際使用者共同參與。(這點執行不確實,這就是引起本次爭議的主因)
我們認為此次的公園護樹的成功,也要歸功於護樹民眾積極向民代服務處與政府陳情,還有諸多網友在網路散佈訊息,讓我們這次記者會成功發聲。 高雄作為”民主聖地”稱號的城市,在護樹與生態的公民意識抬頭,在民主制度的基礎下,能夠讓護樹的民意展現,這是護樹的重大勝利,也是民主的重大勝利,一切都歸功於有護樹意識公民力量的集結與展現。讓高雄走向更環保更永續的進步城市。
森林城市協會也期許未來在重大開發案,能夠以此次公園林蔭守護成功的經驗,在設計階段能夠多往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在設計初期,就能考慮樹木保存的生態、林蔭與降溫效益。讓建設能朝向最大程度的老樹保留,最小程度的樹木移植方案,朝向更進步的設計,化解護樹與建設的衝突,一起朝向更平和理性的對話與對民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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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蕭明岳案》義務律師團 就本次刑事再審聲請駁回聲明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就蕭明岳遭冤判販毒案,最高法院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4日以114年度台抗字第1453號刑事裁定駁回義務律師團代蕭明岳提出之抗告確定。
民間司改會及本案義務律師團對此深感遺憾,並發表聲明如下:
一、共同被告已翻供,平反之路仍漫漫無期從事房仲、沒有任何前科的蕭明岳,在98年涉入一起跨國運毒案。法院認定蕭明岳隔空指示共犯赴柬埔寨洽談毒品交易,再以書本夾藏海洛因寄送回台。然而,本案不僅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蕭明岳涉案,法院認定蕭明岳有罪所仰賴的其餘共同被告的證詞,也在之後的審理程序陸續翻供。即便如此,蕭明岳仍在102年經最高法院自為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迄今已12年。
最高法院本次駁回抗告之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駁回本次再審聲請之裁定(114年度聲再字第22號刑事裁定),均認為義務律師團未提出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之新事證。雖同案被告宋O仙、宋O華在原判決確定後仍屢次翻供表示蕭明岳確實未參與本案,惟本次聲請再審調查期間,法院均以「原確定判決已斟酌取捨宋O仙、宋O華先後之證述。」,卻未傳喚宋O仙、宋O華到庭說明、釐清事實,義務律師團對此深感遺憾。
二、冤案救濟困難重重,建請盡速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成立「冤案救濟委員會」我國刑事再審制度雖然在104年修正放寬再審之概念,明定「新事實或新證據」之存在時點,不以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者為限,並規範「綜合判斷理論」,以期避免冤獄;然而根據司法院統計年報之統計,自104年至112年間,再審開啟之比例仍然不到2%。對於冤案的救濟不力,長年以來一直是我國司法亟需克服的難題。
106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序號5-4就曾決議:「建置獨立行使職權之『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例如英國、挪威之獨立機制,即刑事確定案件檢視制度),專司有罪確定案件之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民間司改會也據此提出民間版「平冤四法」草案,期待透過修正我國《監察法》、《監察法各委員會組織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讓「冤案救濟委員會」的制度在我國司法落實。
法務部雖於106年訂定《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成立「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以發現真實、避免冤抑,然而,此機制因欠缺法律依據,調查手段僅限於調閱舊有卷宗,無法發動強制調查;實務上,更因審查委員僅支領出席費,卻無足夠的行政資源支持,難以在繁雜的卷證中詳盡審查,往往只能依賴承辦檢察官的意見。加上程序沒有法定的時限要求,導致救濟的發動緩慢而隨機,成效極其有限。以蕭明岳案為例,即便案件缺乏直接定罪證據,且關鍵共同被告已翻供,如此重大的疑點,仍未透過此機制獲得救濟。
義務律師團也在此呼籲,冤案的平反是遲來的正義,國家若連遲來的正義都無法給予,將有負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有關機關應正視蕭明岳沈冤多年對司法公平公正形象所帶來的傷害,儘速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成立「冤案救濟委員會」,避免再有更多的「蕭明岳」出現。
義務律師團也將持續研議本案後續再審及非常救濟之事宜,為蕭明岳的清白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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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培諾米達案新案宣判 司法進展更顯行政卸責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林月琴委員辦公室、洪健益議員辦公室聯合新聞稿
培諾米達案新案宣判 司法進展更顯行政卸責
北市府不認錯會讓孩子繼續陷於危險之中
對於培諾米達案,關心本案的立委,民間團體、關心的民眾一直在問:當111年7月時,第一案受害孩子勇敢說出受害經歷、家長提告,北市府也接到通報知情。北市府當初為什麼不組成調查小組?為什麼不擴大調查?為什麼明明能有機會趁早阻止毛畯珅後續再對三十幾位孩子七百多次的犯罪行為,卻不趁早阻止?
培諾米達案,刑事後續查到的新案,於今天一審判決。前案共判了28年8月,已定讞,新案一共再判了30年,還加上罰金5億元。司法判決再次證明本案嚴重性,新案中相關事證也證明第一案的孩子和家長並沒有說謊。
司法的工作,是事後追究責任。在制度中,只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行政職權,才有可能透過盡速禁止狼師繼續任教,來預防更多小孩受害。
為了釐清北市府責任,家長們向監察院陳訴,監察院也已通過對北市府的糾正案;同時,部分被害家長也提出國賠請求,希望促使北市府進一步釐清,到底哪一個環節出問題?
北市府不認錯改善,北市的孩子就沒有安全可言
遺憾的是,北市府對於國賠的回應,仍然是撇清責任。北市府仍然認為自己對第一案沒有輕忽,當時沒有組成調查小組、也沒有擴大調查,都沒有違法。
要是北市府仍然這樣面對此案,那下一個類似案例發生時,我們怎麼能確保市府能夠擴大調查,能第一時間禁止狼師再接觸孩子?
重要問題1:第一案的監視錄影
第一案家長,在偵查中明確指出,監視錄影畫面中有五段,被告疑似將手伸進棉被內觸摸學童。這個事情,當時有告知檢察官。
而北市府,在第一案家長於111年7月提告後,也透過警局通報而知情。北市府當時向幼兒園調閱監視錄影,所以第一案家長看到的錄影,北市府手上也有。
針對這個錄影,本市府在回應國賠案時,表示當時有要求園方提供一個月的錄影。也表示,教育局的承辦人在詢問幼兒園園方警局的處理情形,以及後續了解到被害人已離園的情況,所以沒有成立調查小組,也沒有擴大調查。
這個說法有下列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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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聲稱111年7月收到第一案家長通報後,有立即調閱幼兒園內一個月監視器,且在8日內「看完監視器」,並認定監視器畫面內容無異樣,故決定不用成立調查小組處理,我們想問的是,難道教育局在短短的8日內,就能夠看完全園一整個月的監視錄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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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家長,在偵查中也有具體指出數個監視器錄影畫面,懷疑於該些畫面中被告多次將手伸進棉被內觸摸幼生,難道教育局沒有看到家長有疑問的數個畫面?是真的怠於執行職務沒看到?還是故意縱放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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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說曾於111年7月詢問園方關於警局處理情形,然後續因園方表示「未錄案」,且111年7月時受害幼生已離園後結案。然而我們疑惑的是,教育局為什麼當年不循正常管道直接詢問警察局與社會局,而是單方面相信狼師媽所開設的幼兒園「園方」說詞?況且,當時幼兒園內還有眾多幼生,教育局怎麼會以提告的單一幼生已離園就當作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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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監察調查報告,111年8月4日,北市家防中心就開知會單,當中其他重要資訊提醒上明確寫說:「行為人疑似為該所幼兒園園長之兒子。」家防中心都特別提醒了,教育局為什麼還相信園方單方面的說法,不覺得要重新查過?
光是上述錄影的疑點,就可看出當時教育局處理的草率,對於涉及幼兒遭性侵的案件如此輕忽,顯然忽視幼兒的安全與權益。
此外,即便本案刑事、行政、監察院調查都已指出眾多受害兒童與家長遭受的侵害極其嚴重。但北市府目前為止,仍然片面的拒絕被害家長及律師閱覽全案卷宗,持續阻礙被害者家長救濟及了解事實的權益。為何當時對毛畯珅性侵事件調查輕輕帶過,現在對於被害者家長審閱卷宗的基本要求卻重重阻撓?難道這就是北市府面對監察院糾正和民間監督的態度嗎?
重要問題2:為什麼不成立調查小組,為什麼不擴大調查?
北市府在回應國賠案中,對此說法是:
112/3/1以後,新的幼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才施行,因此在112/3/1以前舊法時期(以下簡稱舊法時期),教育局並非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主管機關,警察局、社會局才是主管機關,而且舊幼照法也沒有要求教育局一定要再跟進追蹤案件。
舊法時期,教育部110年10月4日函頒「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明定「司法調查期間對行為人教職員工暫時性停聘處分措施」,主管機關可經性平會或認定委員會決議,命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以維護幼兒權益。北市府認為僅有「行政指導」的地位,只有「建議」主管機關可命行為人請假、暫離職,沒有強制機關一定要這麼做。
教育局依111/7/2北市府自訂定的《臺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處理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作業要點》第5點。只有在「需要」時,才需組成調查小組,但因為111/7案件的幼生在案發後已離園,且教育局在監視器畫面中沒看到毛疑似犯案,所以教育局依自己的裁量權,不用組成調查小組調查。
北市府上述的這些解釋,都是在表明,教育局沒有法定義務。但這些文字同時也說明:北市府當初可以做!
當時如果有成立調查小組擴大調查,如果有要求毛畯珅暫時請或離職,就很有可能阻止之後三十幾位孩子遭受的七百多次犯罪行為。
但北市府著眼的,仍然不是如何阻止對孩子的犯罪行為,而是市府有裁量權,所以合法。至於合不合理,或是不是最能保障孩子的方式,就沒有進一步去想。
現行法中,北市府依然有裁量權,要是發生相同的事件,北市府只要「裁量」認為審查小組不用看完所有監視器畫面,或者看完之後任證據不足「明顯無成立之可能性」,還是可以不受理。
就如同培諾米達案,能不能預防被犯罪,問題仍舊是北市府運用裁量權合不合理?以及,要怎麼運用裁量權,才能救得了孩子?北市府若對於顯然有嚴重怠惰未妥善運用裁量權不認錯,那未來怎麼能夠保護孩子?
面對國賠案,北市府不認錯,孩子就仍不安全
目前幼教處理違法事件的相關制度,確實比以前完備。但是,要不要對案件進行擴大調查,還是要看地方政府怎麼決定。
如果北市府在面對國賠請求時,依然認為當時處理第一案的做法沒有問題。那北市的家長們就會擔心,下一個毛畯珅出現時,北市府是不一樣,要在39名幼童,被犯罪743次之後,才有動作。
只有當政府做到承認錯誤、道歉、賠償、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並銘記錯誤這五個基本行動,人民才有可能期待憾事可以不再發生。而這五點,北市府在培諾米達案中,一個都還沒完成。
林月琴委員表示卸責心態釀禍,北市以『依法行政』逃避責任
立委林月琴表示,北市府在面對本案國賠請求時,竟提出一種極其荒謬、令人無法接受的說法。市府認為,教育部於110年頒布的「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只是「行政指導」,沒有法律強制力,所以「可以」選擇不命令涉案人員請假或暫時離職。這種說法,簡直是將官僚的卸責心態展現得淋漓盡致!行政指導的用意,是中央主管機關為了保障人民權益,提供地方政府明確的行政準則,意思是「可以做」更應該「積極去做」!尤其牽涉到保護最脆弱的幼童免於性侵威脅,北市府竟以「沒有強制力」為由,選擇最消極、最被動的不作為。
林月琴強調,當中央已經提供工具和方法,告訴市府可以要求涉案人員暫時離開校園,以維護幼兒安全時,教育局卻選擇雙手一攤說:「法律沒強制我」。這種心態,就是把「裁量權」當成卸責的保護傘,而不是守護市民的盾牌。正因北市府在111年7月的消極與卸責,沒有行使權力,才導致後續高達39名孩子受害,這完全是一場「可以阻止卻沒有阻止」的人禍。我這邊想要質問北市府:難道保護孩子的安全,不是你們最基本的責任嗎?不要再用法條文字遊戲規避責任!政府的責任,是要窮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來保護孩子,而不是僅僅做到最低限度的「依法行政」。如果北市府繼續抱持「依法行政就是及格」的官僚心態,那台北市所有家長又怎能相信,下一個「毛畯珅」出現時,市府真的能及時接住我們的孩子?
洪健益議員要求市府10月務必啟動國賠審議會議 還給受害家屬公道
洪健益議員表示該案二審判決重刑 社會高度關注
針對培諾米達幼兒園案,二審已宣判負責人重刑30年並科罰金5億元,這樣的判決再度驗證此案的嚴重性帶給家屬與孩童多大的傷害。然而,至今台北市政府的態度卻仍顯得略微消極與冷處理,甚至未能及時展現應有的同理心與積極作為。洪健益議員強調,今年6月4日偕同林月琴委員、人本教育基金會陳志遠主秘及勵馨基金會的夥伴們在記者會上,明確的提出「北市府能辦不辦,讓性侵一犯再犯,要認錯!要道歉!要賠償!要改革!」的訴求,當時就已經要求蔣市府應該正視問題並要求蔣萬安市長為此道歉;此外,6月6日市政總質詢時,我也同步要求身為三寶爸爸的蔣萬安市長要有同理心外,也應該誠如他最愛說的依法行政,全力協助受害家屬與孩童心理諮商輔導,更要積極將此案排入國賠審議委員會,讓受害家屬得到最基本的保障與正義回應。
洪健益議員指出蔣市府缺乏同理心 消極處理 家屬痛苦加劇
然而,蔣市府至今僅表示最快要到10月才召開國賠審議會,等同讓受害家屬在判決確立後,還要繼續等待,徒增傷痛與無力感。洪健益議員痛批,蔣市府的行政效率實在令人失望,顯示蔣萬安市長對此案受害家屬的漠視,甚至讓人質疑蔣市府是刻意拖延卸責,明顯就是在觀望司法宣判再來決定行政輔導的力度,這樣鴕鳥心態實在讓人深感痛心。
洪健益議員再次強烈要求 蔣市府責無旁貸 啟動國賠以還公道
洪健益議員呼籲,蔣市府必須真正站在受害孩童與家屬的立場,積極推動國賠程序,提供必要的法律與心理輔導,勿再拖延,期盼10月能真正召開國賠審議會議,還給受害家屬與孩童一個公道。洪健益議員重申『市府不應只是口頭關心,更要展現行動與決心,唯有如此,才能挽回社會對市府的信任。』洪健益議員也承諾這個會期會持續監督市府,要求蔣萬安市長拿出行動與擔當,並給孩子一個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我們嚴正而堅定的要求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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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同意被害家長和受委任的律師完整閱覽本案監視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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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並公開當時處理環節的每個不足之處,對內追究怠失,向公眾公開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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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到在保障孩子安全上,政府有責任盡所有可能,而不是只要盡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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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兩項基礎下,重新擬定未來改善的方案,而不是像現在把現有法規和措施複誦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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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負責,面對本案國賠責任,而不是把責任丟給國賠委員會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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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於紐約氣候週 舉辦亞太NDC論壇,聚焦台灣、韓國與澳洲最新進展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於9月23日在紐約氣候行動週舉辦「「亞太氣候承諾,積極NDC─強化國家韌性」,論壇吸引近30位觀眾,並邀請亞洲氣候非營利組織氣候解決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SFOC),以及獨立公共政策智庫澳大利亞研究所(The Australia Institute)代表齊聚一堂,討論台灣、韓國與澳洲國家自定貢獻(NDC)3.0制定過程的最新進展。
即將於11月在巴西舉行COP30的焦點,正是要求各國提交2035年新的減碳承諾。然而截至目前,僅有30餘國完成繳交,約佔全球碳排放量的21%。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在大會前夕呼籲,各國必須在9月24日氣候峰會前提出新的NDC,並強調承諾應當「明確、可操作」,更重要的是「政策目標與實際行動必須一致」。
總部位於韓國的非營利組織「氣候解決方案」(SFOC),由能源市場與政策總監Gahee Han在會中分享了韓國最新的國家自定貢獻(NDC)進展。韓國身為全球第14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目前正研擬四種2035年減碳情境,幅度介於48%至65%之間,並可能將最終目標設定為相較2018年減排61%。在最具雄心的路徑中,韓國將使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由目前的6%提升至2035年的65%,同時全面淘汰燃煤電力。Han表示,61%的減排目標具可行性,不僅能展現韓國在亞洲的氣候領導力,更能藉由投資新興低碳技術,推動能源轉型與產業創新。
澳洲方面,澳大利亞研究所策略總監Leanne Minshull則指出,澳洲是全球第三大化石燃料出口國,雖積極透過公關操作塑造氣候行動形象,但其政策與實際作為卻矛盾重重。今年9月,澳洲政府發布首份《國家氣候風險災害報告》(National Climate Risk Assessment),揭示該國將面臨嚴峻的極端氣候挑戰,卻同時批准Woodside西北陸架天然氣專案延長營運至2070年。Minshull直言,僅靠再生能源發展不足以應對氣候危機,澳洲必須同時正視並削減化石燃料出口所造成的排放。
至於台灣,雖已提出2035年較2005年減碳38% ±2%的目標,但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總監趙家緯指出,該目標在與淨零路徑一致、部門具體策略、治理問責以及公正轉型等方面仍有不足。他建議,台灣應將2035年減碳幅度提升至52%,並加速再生能源及產業低碳技術部署,才能展現政策可信度並回應國際社會對氣候承諾的期待。且其強調雖然日前賴總統將強調「臺灣和世界正同時面臨極端氣候及威權體系兩大挑戰」,而台灣日前提出的NDC3.0草案中,韌性一詞亦出現13次,但由於上述不足,NDC 3.0實難達到同時能源、經濟、氣候韌性的三重效益。因此需要從更積極的NDC 3.0 ,不只是減量目標的提升,亦代表著更高的能源自給率、更強健的電網韌性、更廣泛的分散式能源系統等角度,促使各界對於氣候政策的支持。
而在美國川普總統於聯合國大會演說時提出「氣候變遷是個最大的騙局」之時,擔任論壇主持人的氣候與安全中心Erin Sikorsky 執行長詢問三國講者此新的國際情勢對於各國的影響,澳洲與韓國代表強調目前氣候政策並未受到影響。如SFOC的Gahee Han指出由於氣候訴訟的成果,在行政與國會均成為推動更積極減量政策的動力,如新任氣候、環境與能源部長都規劃將2030年的再生能源目標由72GW提升至100GW ,而趙家緯總監指出川普攻擊再生能源發展的言論,在台灣亦見相關報導。但藉由強調歐盟碳關稅機制明年仍照舊實施、蘋果電腦維持2030年碳中和承諾等方式,鞏固台灣各界對於推動淨零的支持。
紐約氣候週(Climate Week NYC)由非營利組織「氣候組織」(Climate Group)主辦,今年吸引近千場活動、超過十萬人參與,成為全球最大規模的氣候行動交流平台之一。今年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為第二年參與此次全球氣候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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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首次開庭 岩山里居民齊呼: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文/臺北市士林區岩山里辦公處
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首次開庭
岩山里居民齊呼: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北高行承審法官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訴求
昨(23)日下午是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第一次行政訴訟開庭,雖遇颱風樺加沙來襲,卻澆不熄居民守護環境的決心,岩山里里長林美雯號召居民及公民團體代表近50人,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市府訴訟消極以對,訴訟贏率居民擔憂
本件訴訟是針對臺北市政府(被告)先後兩次行政處分,分別因為假農舍起造人游世一(原告)的變更設計超過復審期限沒補正、後來建築執照也過期,所以做出兩次駁回的處分。
法官魏式瑜在開庭就表示之前曾向市府律師要求都發局派代表出庭,因農舍超標面積如何計算等建築專業需市政府說明,而市府仍只派律師出席,完全不顧法官要求。可見市政府對待本案的態度,非常消極,也十分使人擔心。市政府雖名為「被告」卻缺席,岩山里居民目前為訴外第三人,卻40多人進場旁聽,顯見社區居民才是真正的「當事人」!
承審法官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訴求
法官不僅在一開始指出市府的消極,開庭中也是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的種種訴求!旁聽席的居民們聽得好解氣、猛點頭!
法官:叫你補正都不補正,然後人家把你駁回,這有什麼信賴不信賴?
原告游世一律師主張,被告市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和違反背信原則。對此,法官直接表達原告主張很奇怪,因為游世一農舍開發面積超過法定10%,執意不補正辦理變更設計、修改農舍面積,後來建照逾期沒有蓋好,市府才將其駁回,這跟信賴保護原則一點關係都沒有!
法官:正當程序不走,就一天到晚想拿議員、立法委員來施壓公務單位!
本件訴訟標的是游世一變更設計逾期沒有補正而被市府駁回的行政處分,法官認為當初游世一沒有按照程序進行補正,反而「正當程序不走,跑去找什麼立委議員,一天到就晚想拿議員、立法委員來施壓公務單位,你如果正當程序不走,法律怎麼保障你們?」法官語畢,旁聽席幾乎要起立鼓掌!這一席話,實在為居民們出了一口氣!
法官:農舍用地面積不只是農舍所在的土地面積,花園、擋土牆、排水、車道都要算
開庭過程中,原告律師表示農舍面積並未超過法定10%,法官以岩山里辦公處提供的《寬頻房訊陽明山仰德大道土地銷售報告書》中,名為「陽明山璀璨之星」的假農舍資料,指出原告農舍面積算法有問題。法官詢問難道沒有花園嗎?房子一出來就是仰德大道?開車沒有車道嗎?難道把人行道挖掉直接開進去嗎?並表示花園、擋土牆、排水,都應計入農舍面積。被告律師當場說不出話來,只能回應再以書狀補充。
居民就是當事人,要成為訴訟參加人,守護環境堅持到底!
開庭中,岩山里居民看到雙方律師對於法官部分問題無法立即回答,仿佛對案情不很熟悉,實在非常憂心!岩山里居民5年來熟讀相關資料,對農舍面積的計算、相關法規與案情細節瞭如指掌,對於法官的提問都能直接回應!在在顯示居民因為是當事人、利害最相關,對於案情的掌握最清楚,能夠在庭上提供具體資訊,有利法官了解客觀事實的全貌。
今日開庭後,居民們憂心本件訴訟關切的僅是「農舍開發面積計算」、「駁回的行政處分」,完全沒有觸及根本核心:本案就是假農舍、真豪宅!不是以農為業的農民,就不該蓋農舍!岩山里辦公處也再次呼籲法官,做出進步的裁示,將岩山里居民納為訴訟參加人!
法官在逐一釐清爭點之後,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115年1月13日下午2:30,居民王小姐直接跟法官表達:「我就住在山腳下,生命財產都在這裡,你就算安排凌晨2:30,我都會來!」。這代表岩山里居民的心聲與決心:還我保護區、守護陽明山,力爭到底不放棄!
呼籲原告游世一先生撤回訴訟,還陽明山乾淨的環境
今日記者會後,公視報導詢問身為原告的假農舍起造人游世一,游世一回應:「他(居民)要用抗爭手段讓我蓋不下去……你說我建照過期,你就讓法院判決我有沒有過期好了嘛。」,但事實是建照已於113年4月4日到期是不爭的事實,無需法院判決是否過期!而違法超挖破壞保護區在先的游世一,竟顛倒是非,向記者表示是居民抗爭讓他停工,完全不提自己違法在前,破壞水土保持,影響公共環境安全在先。
在這裡,我們要向游先生呼籲,為名為利破壞陽明山保護區環境,就是賺不義之財!希望游先生徹底反省,立即撤回訴訟,還給陽明山乾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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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樹團強烈反對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改「妥處制」 形同放寬為「自行砍樹就地合法」
文/台灣樹人會、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
樹團強烈反對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改「妥處制」形同放寬為「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新北「全市大砍樹時代」恐將降臨!
「危木處理流程」及「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皆應有「核可」把關及公民參與及議會通過的法制化「依法妥處」程序
正在淡水公七公園砍樹過程、護樹和平靜坐遭濫權逮捕,違反緊急性集會遊行之言論自由、濫訴強制罪三年重罪、及違法濫權上銬、沒收手機侵犯人民通信自由及司法權利等重大爭議,媒體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之際,新北市候友宜市長及新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不僅不思檢討,新北市景觀處更打算放寬簡化「樹木移除申請流程」下放權限到各區公所自行妥處,該抵觸上位法令《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的違法流程若闖關通過,「新北市全市大砍樹時代」恐將降臨!
護樹團體愕然發現,經吹哨者提供的新北市9月18日公文內,新北市樹委會第五屆第三次會議議程及前兩次「完整無隱匿」的會議記錄,議程將討論「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即砍樹流程)疑似放寬,變成「由樹木維管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妥處」,只要經過所謂樹木專家學者或技師、教授「現勘評估」,決定砍樹後,經過張貼公告程序即可。事前不必經樹委會或專案小組、景觀處的「核可」把關,就可移除樹木,簡直形同「自行砍樹就地合法」?
尤其此案緣起是在6月初永和發生80歲九芎老樹,遭永和區公所外包廠商濫砍至樹頭,在當地護樹居民忿怒強烈抗議下,要求應有更明確的流程,訴求當然是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的加嚴審議與核可,防止濫砍樹木。結果永和區公所未提報符合標準的珍貴老樹、濫砍老樹行為,均未被究責,景觀處反而採納永和區公所的擴大砍樹權限下放區公所的提案,排入樹委大會6月會議的臨時提案及黑箱的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後,竟然完全扭曲成,下放區公所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更打算擴大為全市施行,何其荒謬諷刺!
就樹團長期反對的「移除比移植容易(移植需經樹委會、移除不需經樹委會),且現行無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的黑箱景觀處或黑箱專案小組核可的程序,更加「倒退嚕」,明目張瞻放寬到匪夷所思地步!?
相較人權團體長達數十年訴求的集遊法還沒從「核可制」改成「核備制」,包含警局等樹木維管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在此「妥處」條款的法制通過後,其「砍樹權」已遠遠超過言論自由的人權,直接跳過「核可」「核備」,跳級為「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未來新北市市長候友宜轄下各權責單位砍樹、警局砍樹,依據此一法源基礎,取得「合法砍樹」權力,新北市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轄下警局「取締非法、保障合法」原則,恐將成為「取締非法護樹、保障合法砍樹」!
護團痛批荒謬、誇張、匪夷所思,難道新北市「全市大砍樹時代」降臨後,砍樹斧頭幫治國的砍樹警察國家,警方是否將更濫權跋扈為「合法砍樹」護航「圍事」嗎!?
護樹團體針對樹委會第五屆第三次會議議程,希望將兩個高度爭議報告案改為審議案,並提出淡水公七案究責臨時提案,讓公民得以參與表達意見。
將提出三大訴求:
一、報告案案由三 農業局規畫的八縣市「百萬人種百萬棵樹」未規畫可種植喬木的綠地,典型「漂綠」!?城鄉局應檢討綠地長期遭不當佔用及擴大綠地比例的都市計畫檢討!
新北市農業局只發樹苗,究竟喬木要種哪裡卻幾乎沒規畫,樹團認為種樹就要名符其實地種喬木,不要以灌木或苗木的灌水數字「漂綠」。此一八縣市「百萬人種百萬棵樹」計畫,若依二○○八年林口電廠所通過環評決議「一千公頃種一百萬棵樹抵碳」,換算新北市要新增125公頃綠地才足以達標。以都市計畫法應預留百分之十的公園綠地的法定比例,新北市長達數十年一直是六都倒數第一二名,依2023年內政部國土署統計數字,新北市更只有百分之1.2,居全國22個縣市最後一名。且目前新北市不止公七公園的警局佔公園案、諸如泰山消防分隊佔公園案、新莊消防博物館佔頭前公園案、三重果菜市場挪用公園案、中和安邦公園變更停車場等,民眾反彈激烈陳抗中,顯示已經稀少未達標的綠地受警消及停車場等水泥設施進佔,遭蠶食鯨吞而嚴重減少。
樹團要求新北府方及城鄉局,應檢討嚴審「公園多目標使用」阻止嚴重破壞綠地生態的不當濫用,回歸都市計畫法42條精神,機關用地應優先使用公有土地。更要盤點釋出公有土地作綠地,應於都委會審議時,將新北市所有進行中的「通盤檢討」與都市計畫及細部計畫變更等,擴大可實際種喬木的綠地比例,徹底擺脫綠地比例全國倒數第一惡名。
二、報告案案由四 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強烈反對此「砍樹就地合法」條款
「新北市危木處理流程」及「新北市樹木移除申請流程 (珍貴樹木除外)」,疑有抵觸《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行道樹或其他樹木,除經本局核准外,不得任意遷植、砍伐或為其他有礙其生存之行為」應為無效。
樹團要求撤回該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尤其反對未經核可程序的「自行妥處制」,將此二流程重新檢討研擬加加入「核可」程序。
有鑑於此案利害關係人眾多,攸關新北市全體市民的「環境權」精神:如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二項及釋字第426號『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係課國家以維護生活環境及自然生態之義務』之精神、及環境基本法第三條明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
草案應經正常的自治條例修法流程,經法令預告60天,搜集民間與各界意見,也公告全市各區公所及里辦公室,再廣邀護樹團體及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召開公聽會,參採意見再於樹委會審議,再經府方相關局處會同法規會等,提出市府版本草案,再通過議會審議的合法法制化作業,方為依法「妥處」。
必要時更應配套全面檢討修正《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及無明確法源依據的《新北市政府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也要將現行黑箱的專案小組會議,增加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方為依法「妥處」。徹底根除新北長期「移除比移植容易」亂象。
三、要求針對社會囑目的淡水公七案砍樹佔公園蓋警消大樓之砍樹案之移植計畫與移除計畫審議之相關爭議作專案報告,至少納入臨時提案討論。在樹委會討論此重大爭議案件尚未明朗前,警消大樓就算完成粗暴砍樹工程,也應重啟調查與究責程序,暫停原核定建照之其他工程。
樹團要求,應將此案移植計畫與移除計畫及歷次會勘、專案小組及景觀處審查會議記錄(包含出席樹保委員樹保專家名單及審查意見),於新北市景觀處官網「樹保專區」公開上網、資訊公開,並於此次樹委會列入臨時提案討論,重新審查檢討。
結語
由於此次會議將由現任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主持,其為已表態參選未來新北市長可能候選人,我們也呼籲劉主席嚴格把關,勿讓此「自行砍樹就地合法」條款違法闖關通過。否則我們不排除將在未來的新北市長選舉過程,持續監督劉和然、李四川、黃國昌、蘇巧慧、林右昌等每位已表態的可能市長候選人人選,對樹木移除申請流程應經樹委會核可的把關、對新北市樹委會專案小組應有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機制,作明確表態。
(備註:過去黑箱多年的樹木保護委員會,經謢樹團體多年陳抗衝撞,感謝護樹議員李倩萍等多位議員質詢施壓市府的努力,目前已經是隔著玻璃可觀看,有喇叭音響,可以全程看到聽到委員審議情形,可錄音錄影直播存證,可自由登記發言的公開透明。護樹團體未來將持續陳抗新北黑箱的專案小組,要求可以比照新北市樹委會公開透明及實施超過十年運作良好減少民眾陳抗的台北市樹委會的幹事會,透過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機制改善公開透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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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地籍圖重測未依法 竹縣地政宰殺人民財產權為亂源
文/監督施政聯盟與地籍圖重測受害者協會
地籍圖重測未依法 竹縣地政宰殺人民財產權為亂源
受害者集結縣府前抗議 要求塗銷登記、重辦地籍圖重測
由於新竹縣的地籍與土地界址爭議案最多,監督施政聯盟與地籍圖重測受害者協會偕同四十多位受害者,23日上午到新竹縣政府前召開記者會,拉布條抗議,針對新竹市、新竹縣及竹北市三起嚴重土地爭議事件,控訴新竹縣地政機關過去數十年來在土地測量與登記上的行政疏失與違法亂紀行為,指出案件中的法律謬誤,籲請竹縣府正視歷史錯誤,建立公平透明的土地測量與登記制度,並強調司法救濟難為,要求竹縣府立即塗銷登記、重辦地籍圖重測、賠償損害,還給人民遲來的正義。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收到許多地籍圖測量和界址糾紛的陳情案,其中以竹北地區為最多!這次地籍圖重測受害者協會特別針對新竹縣三個案子提出抗議,都是陳情訴訟多年,但循司法途徑救濟卻難以返還公道。第一案是新竹縣政府在數十年前偽造文書,竊占未登記民地,應向原地主道歉並返還土地。第二案是湖口鄉地政單位在25年前違法進行地籍重測,虛構界址,造成糾紛,而且違憲,不當調處,導致合法社區兩條人命喪失,以及不當拆屋,應再辦地籍重測,並賠償受害者的損害。第三案則是竹北市在三十年前對市公所核建的建物進行違法的地籍圖重測,導致屋主遭告拆屋,市公所應道歉撤告,再重新辦理地籍圖重測。
新竹縣府偽造文書竊占民地
地籍圖重測受害者協會理事長洪愿指控新竹縣政府於光復後偽造文書竊佔民地,強調縣府及新竹市地政事務所利用職務之便將日據時代有登記權但光復後未進行土地總登記繳驗憑證之土地,逕行偽造文書登載不實為新竹州買收,監守自盜,違法移轉所有權逕行登記。洪愿指出,新竹市崙子段445-2地號日據時期土地登記簿,杜賣契字移轉南日本糖業株式會社,土地台帳卻偽造成昭和15年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竹州。而434-1、435、436-1、439-1、440-1及445地號的日據時期土地登記簿,則假冒日本人大和田名義偽造昭和14年7月22日(民國28年)新竹州買收,新竹州之不同字跡寫法就可證明。
政府為強佔土地不擇手段、無中生有。洪愿再指出,徵稅事實顯示昭和19年2月15日徵收房屋稅,同年4月27日徵收土地稅,且民眾一直居住在當地還蓋屋,證明新竹州買收係登載不實。光復初期土地舊簿記載46年2月19日登記所有權為新竹州,原因為39年10月25日奉令接收,紙本可見將管字塗改成收字,且未蓋章。而新竹縣政府稱奉本府(四六)年府地籍字第4606號辦理登記,將所有權人改為新竹縣政府,此與新竹州買收完全矛盾,新竹市地政事務所卻一再掩護不願面對處理。洪愿強烈要求,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第1款」認定偽造並塗銷登記,縣府應道歉返還土地等權益,落實「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
地政機關虛構界址 造成土地糾紛
新竹縣湖口鄉光華路126-162號共15戶,於民國89年進行地籍圖重測時,發生嚴重爭議,導致L形一邊4戶遭拆除,3戶為避拆往前移9公尺,兩人身亡,另一邊8戶錯位糾紛嚴重,1屋是B方,違法重測變成侵占C、D、E方之土地等。問題的根源在於湖口鄉土地界址糾紛協調會做出違憲不當之調處紀錄。協調會以參照舊地籍圖實地協助指界所釘立之界樁為界,徹底扭曲15戶地籍調查表所做出圍牆與屋簷之現界記載,用登記面積(增減為0)全面倒行逆施反向調整出糾紛衝突之虛構界址,且事後無充分告知重測之界址點,造成此社區家毀人亡。
洪愿指出,地政機關虛構界址糾紛,違反「土地法第46條之2,土地法第46-1至46-3執行要點第8點」現界保障之霸王條款。洪愿呼籲應依法重辦地籍圖重測且賠償受害住戶損失。邀請大家於9月24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蒞臨現場見證地政機關違法亂紀蹂躪的慘狀。
竹北拆屋還地冤案
竹北市葉家遭冤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訴訟案,肇因民國76年違法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記載「因公有地、水溝、水利地、道路、同一業主無法指界,請參照舊地籍圖施測」。洪愿指出,地籍調查表違法勾選在參照舊地籍圖,侵犯土地所有權人之指界權,違背「土地法第46條之2及土地法第46條之1至第46條之3執行要點第8點與第11點」之法律,以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79條」之規定。
洪愿表示,參照舊地籍圖就是搶快偷時間,幾秒鐘就胡亂調整出新地籍線,一定背離現界製造糾紛衝突的虛構界址,且沒有實施重測界址點告知之義務。竹北市公所亂告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案在高等法院訴訟中,法院企圖枉法裁判,無視於葉家詳細之舉證。竹北市長毫無是非德不配位,當得知是違法地籍圖重測所造成,卻仍然繼續當加害者,要求葉家一定要拆屋,而沒有要爭取補正再依法重測竹北市地籍交疊糾紛的問題。在民國88年未知會葉家且未取得葉家同意,竹北市公所鴨霸長達24年侵犯到葉家鐵皮屋與圍牆各10公尺。洪愿要求竹北市公所道歉、撤回對葉家的不當告訴,並賠償侵犯葉家鐵皮屋與圍牆之費用。
反台南市佃西ㄧ自辦市地重劃維護地主權益自救會召集人吳樹欉聲援表示,新竹 縣政府偽造文書、竊占土地,應返還民眾權益,竹北、湖口鄉公所違法進行地籍圖重測,應重新再辦地籍圖重測,保障民眾權益。更痛批竹北市長亂告拆屋還地,徳不配位,應道歉撤告,還無辜遭告拆屋還地之地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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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可行性評估未通過 反對環評先偷跑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自救會將和關心廢棄物處理的環保團體,將於環評大會前半個小時,召開記者會反對南投縣政府粗暴地選擇在名間鄉設置焚化爐,並說明焚化爐對在地居民和在地產業的危害,以及為什麼不應該選擇在南投設置焚化爐。
此外自救會在環評大會進入案件審查前,提出程序問題,自救會與環團這邊認為,可行性評估報告尚未通過,就代表此案是否可行尚未可知,此時先行跑環評程序,南投縣政府不但球員兼裁判違反行政中立,也是利用權力在未收集名間鄉民眾完整之民意時,強行推動贓害名間鄉親之惡行!
南投名間鄉鄉長陳翰立表示,環評初審更是只讓大家發言三分鐘即離席,漠視在地居民與環團等係屬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三條的利害關係人,具當事人資格,卻無由申請為當事人,只能報名成為旁聽者,發言三分鐘離席,沒第二次發言權益,更無法與環評委員、開發單位及其他與會者,進行平等之對話、溝通、討論。參與權益被剝奪,無法符合行政程序應公正、公開與民主之原則,也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之規定。表示縣府只是為了加速進程而走程序,根本不重視民意,打算強渡關山。
名間鄉茶農代表建賓表示,名間鄉為台灣重要茶區,區內茶園面積逾兩千公頃,所產茶葉長年支撐國內手搖飲基底茶供應。焚化爐焚化過程產生之空氣污染與落塵、污水、底渣與飛灰等汙染物之處理,勢必影響在地空氣、水源與土壤,進而衝擊茶葉與其他農產品的品質與產量 。
茶產業為南投農業、觀光旅遊及商業行為之基礎,放棄焚化爐區域支援政策,對南投茶產業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是極為離譜、欠缺思慮的做法!
名間鄉果農代表林宗衡表示,焚化後每公噸垃圾約留下200公斤底渣與30公斤飛灰。飛灰含重金屬與戴奧辛,必須以水泥固化後送入專用掩埋場,後續需長期監測滲出水,否則可能造成地下水與土壤污染,管理成本高且具長期風險。
南投縣是台灣唯一不靠海縣市,難以承擔汙染帶來的影響,為了在地居民的健康,以及產業的永續,我們堅決反對在名間鄉設置焚化爐!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本促參案的可行性評估公聽會9月25日才要召開,9月23日就先進行環評審查,嚴重違反程序正義與法規精神。可行性評估公聽會是要說明促參案內容及可行性評估初步結果,並聽取在地居民、NGO與專家學者等各方意見。促參案主辦機關要考量大家意見後,調整促參案辦理方向,並在可行性評估報告中說明其參採各方意見情形,並經審查核定後,再據以辦理先期規劃,而環境影響評估則是先期規劃階段的規劃事項。目前縣府反而先辦理環評初審,再召開可行性評估公聽會,程序本末倒置,做法毫不尊重民意!且該公聽會也沒有提供任何會議資料,是要公聽什麼?
彰化環保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南投名間有松柏長青茶,隔著濁水溪,我們彰化二水有源泉米,田尾有花卉專區,溪州也有稻米與蔬果,冬季東北季風時,空污會往西南方向吹,吹到上述彰化的農業重鎮,夏季西南風往東北吹,因為地形污染物可能回吹滯留於名間、集集一帶,二水就在濁水溪下風處,仍會受到部分傳輸,南投環保局自己也在說明會上表示空污會更多影響彰化,然而檢視環說書未見對彰化農業區的影響有詳細評估與補償方案,甚至也不願意在彰化舉辦說明會,根據環境部統計資料,南投過去三年的一般垃圾產生量,從111年的96,630噸逐年增加到113年的97,959噸,南投縣人口持續減少,垃圾量卻不減反增,原來南投環保局怠惰的廢棄物管理,是用給鄰居空污方式來解決,這個焚化爐所造成的污染我們彰化可說是命運共同體,我們與民間鄉民站在一起反對開發。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表示,本案用地取得也是不顧程序正義!環評與用地變更都還沒有審查通過,南投縣府卻急於取得土地,於今年二月就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土地撥用。突顯南投縣心態就是本案非通過不可,不會去想說萬一案子沒過、屆時還要把土地還回去的問題;更不顧及長年租用這塊國有農地的農民權益。據了解,國有財產署於3月底同意土地撥用,於五月完成土地撥用程序,過程中南投縣府完全沒有知會農民,與農民溝通,是七月初有農民因家⼈過世辦理⼟地過⼾,發現耕了幾⼗年的⼟地,所有權⼈竟已從國產署悄悄變更為縣政府。縣府甚⾄告訴他:「這塊地不會再出租、也不再有承租的承辦窗⼝」!經當事人強烈抗議,才⼝頭說再延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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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片面調動不是幸福職場!待遇低落才是缺人主因,停止片面調動,重擬調動規劃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本(9)月19日,公司在未經與員工及其所屬單位事前協商與溝通的情況下,要求8名員工於兩週內前往七堵調車場支援,僅以「人力青黃不接」、「確保調車工作安全」為由,要求曾在七堵調車場工作同仁即刻返調。然而,公司並未明確說明歸建期限,也未提供任何配套措施,支援也僅有嘉獎作為補償,況且這8位員工是經過公司調動程序申請調離七堵調車場。
目前多位當事人也出具報告表達拒絕調動,台鐵公司才於昨日再通知8人將於今(23)日召開會議,但從單方面宣告調動的狀況下,多位當事人都表示擔心公司只是做表面溝通。
公司一紙函文就要求員工支援,是侵害勞動尊嚴,忽視員工意願及因支援衍生的成本,未依照《勞基法》調動五原則,考量是否對員工有不利待遇、並對員工因調動而被影響的生活與家庭提供必要協助,此外對於被抽走人力的原單位來說,突如其來的人力缺口如何解決?
這都一再暴露公司長期人力政策錯誤與管理失當,請鄭光遠董事長別讓自己所說的幸福職場越來越遠!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對此表達最嚴正的譴責,並提出以下訴求:
一、公司應提出嘉獎以外支援條件,擴大支援意願調查範圍。
二、調動應與當事人討論協調,片面調動不符調動五原則要求。
三、有意願支援者,公司應提供相關支援、交通等津貼,且敘明歸建日期。
四、遭調動車站、車班之人力缺口,公司應有配套方案協助。
短期方案無法解決調車場人力缺口,請公司正視薪資待遇才是正解。最後產工必須強調,調車場人力缺口造成的安全隱患,只是台鐵運、工、機、電單位的縮影,公司進行加班費控管、休假控管、極低的各項津貼、主管加給,沒有改善薪資待遇問題,公司再開更多會議、做更多檢討都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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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回應教育部:試務補償尚未真正改善,基層待遇仍待提升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今日回應全教總記者會的訴求時,表示已調高國中教育會考試務費用,部分項目甚至「翻倍」提高。但全教總檢視細節後發現,實際增幅有限,未能充分反映基層工作人員的付出。
首先,監試人員費用由 3,575 元調增至 3,850 元,實際僅增加 275 元、約 7.7%。相比近二十年來基本工資調幅 81%、時薪漲幅 188%,這樣的調整幅度仍嫌不足。更何況,監試多安排在假日,若依勞基法標準,假日加班至少應有兩倍工資,但教育部卻只象徵性地加了 275 元,嚴重低估教師與行政人員的勞務價值。
其次,教育部看似「翻倍調整」的部分,主要是將「會考前一天」的工作費由半日 825 元調整為一日 1,650 元,實際上其他日並未調升。但國中教育會考的試務工作早在寒假即已展開,其準備工作日的費用仍維持在全日 825 元、半日僅 423 元,且可報支的天數並未增加,依舊無法改善實際參與試務工作者連半日工作費亦不可得的窘況。教育部以文字遊戲包裝成看似整體待遇翻倍的假象,顯然有混淆視聽之嫌。
此外,試務講習費、閱卷費、出題費等相關項目是否調整,教育部並未明確說明,這部分也值得關注。
全教總認為,試務工作是國家教育的重要工程,教育部願意正視此一議題是好的開始,但若僅止於表面數字調整,仍不足以解決基層待遇長期偏低的問題。若未能真正提升補償標準,恐將影響試務品質與教育人員的投入意願。
全教總再次提出三點訴求,期盼教育部正面回應:
- 各項試務工作費至少應比照基本工資調幅,調整 80% 以上,並增加可報支天數。
- 建立定期檢討機制,每三至五年檢視支給標準。
- 假日協助試務工作者,應比照勞基法,除費用外另加給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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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檢討試務工作補償措施 還給基層試務工作人員應有之待遇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長期以來,各級學校承擔教育部委託的重大試務工作,包括國中教育會考、技藝競賽、教師甄選等,皆需大量基層教育人員不分平日假日的投入。然而,相關支給費用標準長期停滯,未隨物價與基本工資調整,導致承辦人員的工作費、監試費、命題費等遠低於合理水準。全教總認為,現行標準已嚴重影響基層人力調度與士氣,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檢討並調高費用。
以國中教育會考為例,近20年來監試費、工作費、出題費等僅調漲約10%,難以與同期基本工資漲幅81%、時薪漲幅188%相比。不僅工作費日薪難以反映實際勞務價值,其可報支的工作費補助總日數設限極為嚴苛:設24間以下試場之學校補助工作費共12日、60間以上補助工作費共18日。國中教育會考幾乎是全校行政人員總動員的重大支援事項,但依照上述補助日數計算,連讓實際參與試務工作者申請半日工作費都不可得。在行政事務已爆量的現況下,無疑讓基層人員工作過勞狀況雪上加霜。
全教總強調,奉獻從來不是理所當然。為使試務順利進行,基層教師與行政人員不僅平時超時加班,更需犧牲假日辦理考試。長期以來政府卻僅用微薄報酬打發,導致人力難以調度,士氣低落,或將影響試務的穩定性。國中教育會考、技高技藝競賽、教師甄選等均為構建國家教育的重大基石,政府不應為博「避免造成負擔」、「免報名費」的美名,而慷他人之慨,將成本轉嫁到基層工作人員身上。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依照下列原則,檢討「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
一、比照近20年來基本工資調漲幅度,各項試務工作費應調高80%,可報支之工作天數應增加。
二、建立定期檢討機制,每三至五年檢視一次支給標準,以確保制度能與經濟環境同步。
三、針對假日協助試務工作者,應比照勞基法,除核發當日工作費或監考費之外,應同步給予課務排代之補休。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檢討試務工作補償措施 還給基層試務工作人員應有之待遇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化學性暴力不容忽視 三級管制藥改革刻不容緩
文/台灣防暴聯盟x基層藥師協會 聯合聲明
近日,演員江姓藝人勇敢揭露自己疑似遭人下藥、性侵的經歷,震驚社會。據了解,江姓藝人可能遭調包藥物、誤服三級管制鎮靜劑 FM2(俗稱強姦丸),導致失去意識與記憶,進而被侵犯。
我們嚴正譴責任何形式的化學性暴力與藥物濫用所導致的性侵害,並呼籲政府、醫療體系與公眾共同正視現行三級管制藥物制度的漏洞。
🧪 FM2 是什麼?為什麼這麼危險?
FM2 是三級管制鎮靜劑,具有強效的鎮靜與遺忘作用。服用後可能出現記憶模糊、意識混亂、無法反抗,嚴重情況下甚至無法自保。而目前的制度,一般醫師即可開立 FM2,等同讓「強姦丸」的取得門檻過低,埋下性暴力風險。
🔍 我們的訴求與立場:
1️⃣ 三級管制藥應限由精神專科醫師開立
現行制度開放度過高,導致藥物可能落入不當用途。我們呼籲主管機關儘速修法,限制 FM2 這類藥物,僅能由精神專科醫師依嚴格評估後開立,並加強流向監控。
2️⃣ 社區藥師是民眾第一線的安全守門員
多數睡眠問題其實源自壓力、生活作息、短期困擾,不一定需要服用處方安眠藥。社區藥師能提供:
• 無需處方的助眠建議
• 睡眠保健產品諮詢
• 必要時轉診至精神科或專科醫師
請善用社區藥局資源,不要自行服用來路不明的藥物!
3️⃣ 防止藥物成為性暴力工具
性暴力不只是身體暴力,也可能透過藥物進行操控與侵害。任何形式的「化學控制」都是對身體自主的侵犯,必須被嚴正對待與防治。
💊 我們共同呼籲政府:
✅ 儘速修正《三級管制藥管理辦法》
✅ 建立管制藥處方開立與藥物流向的更嚴格監督制度
✅ 推動社區藥局角色法制化,成為用藥安全守門員
藥物不是武器,醫療制度不該成為性暴力的幫兇。
✊ 台灣防暴聯盟 x 基層藥師協會 共同重申:
🔹 化學性暴力是公共安全議題,不是偶發事件
🔹 藥物濫用防治,是性暴力防治不可或缺的一環
🔹 每個人都有權利在清醒、安全的狀態下擁有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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