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新聞稿】「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就是「國家級都市林」 停止新市鎮毀林計畫
文/森林城市協會、台灣樹人會
「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就是「國家級都市林」,建請賴總統「國家級都市林計畫」守護糖廠螢火蟲森林,停止新市鎮毀林計畫
●媒體亮點:賴總統面具人多位手舉【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就是國家級都市林】、左右春聯寫「護螢火蟲森林」「催生森林公園」,提供空拍森林影片照片與政府民間規劃圖對比。提供拍攝螢火蟲照片影片。
●發言人: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 莊傑任、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共同發起人柳景文、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醫師、台灣綠黨政策部主任王振庭、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時代力量決策委員王煦惠…
2026年3月12日植樹節、4月20日全國NGOs會議前夕,賴清德總統兩度公開宣示將推動「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以減輕熱島效應、淨化空氣、強化防洪韌性、提升生物多樣性,增加氣候變遷調適靭性。總統主持的氣候變遷委員會,預定4月30日召開,公告「都市林國家調適計畫」具體政策。緊鄰三個捷運站的「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是台灣現存最重要的都市林,但目前內政部國土署正依照1992年核定過時的高雄新市鎮計畫,將台糖百頃森林綠地,面臨變更建地、開闢60米道路的危機,將違背賴總統的「國家級都市林」政策,同時也讓2025年高雄市長陳其邁市長簽署的「柏林城市自然公約」,成為一場荒謬的諷刺劇。
民間團體、政黨特別為此在總統府前集結陳情,集結4000人連署,呼籲將180公頃的糖廠螢火蟲森林,納入「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保留,效法紐約中央公園,為台灣留下第一座「國家級螢火蟲都市林」。
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 聯合發起人 柳景文表示:『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在賴總統府高呼要推動國家級都市林的同時,卻面臨內政部的高雄新市鎮計畫要摧毀橋頭糖廠百頃都市林的危機,這是非常大的政策矛盾。少子化浪潮下高雄人口連續九年負成長,橋頭人口4.3萬人,糖廠森林周邊還有可容納20萬人、約350公頃的建地閒置,這時候你說要把國有的180公頃的糖廠森林綠地變建地,請問這有道理嗎?』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說:『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是全台灣唯一搭捷運,就可以觀賞近千隻螢火蟲的都市林,有瀕危的環頸雉、糖廠百年歷史與老樹群,周遭易淹水的區域,典寶溪也提供了約175萬噸滯洪量的低地,也是科技S廊道的核心綠地,呼籲賴總統將180公頃的橋頭糖廠螢火蟲森林,納入「國家級都市林計畫」保留,效法紐約中央公園,為台灣留下第一座「國家級螢火蟲都市林」。
特別說明,糖廠森林與賴清德總統有一份特別情份連結,這裡也是賴清德總統萬里國中老師,朱朝基老師和錢晶瑩老師一生守護的森林,呼籲總統一同守護。』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表示:「我們全國都市計畫區域,有非常多台糖的造林地,爭議並非僅限橋頭糖廠,建議應統合盤點,在都市開發規劃時,統一保留森林作為國家級都市林。
此外近年來內政部「永續提昇人行安全計畫」四年四百億預算,由於計畫審核缺乏樹保專家與民間團體參與,也缺乏樹保相關檢核表與樹木友善設計引導,出現大量不當規劃砍除或移植路樹,反成「行人炎熱地獄」。訴求國土署人行道改善工程納入「都市林」國家級調適計畫。」
糖廠百頃森林對高雄空氣品質改善有重要價值,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也為此前來聲援,捍衛森林,其實就是高雄人健康生活的保衛戰!
●聲援團體:台灣樹人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城南老樹巡守隊、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土城護樹者聯盟、青潭麵包樹守護隊、雙和護樹聯盟、淡水公七公園自救會、桃園護樹聯盟、幸町老樹保護行動…等11民團,台灣綠黨、台灣基進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時代力量,親民黨青年團…等政黨(邀請中)
51團體連署名單
森林城市協會、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打狗文史再興會社、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綠色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河溪網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樹人會、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暖暖蛇共學團、Beyond Playmaking 超越遊戲、社團法人台灣永續家園協會、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台灣護樹協會、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台灣基進、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北高雄社區大學、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南市野鳥學會、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徐凱西FFI 高雄國際友誼團會長、好蟾蜍工作室、塵邸室內設計有限公司、城南老樹巡守隊、台南社區大學-人權志工社、守護港墘農場、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淡水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幸町老樹保護行動、桃園護樹聯盟、新北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土城護樹者聯盟、青潭麵包樹守護小隊、雙和護樹聯盟、江翠護樹志工隊、萬芳9號公園自救會、金華國中校友護樹團、筑樹小丘工作室、迷和樂影像製作社、台北市萬美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高雄愛樹人、聞喜英語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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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守護能源轉型2.0,才能達到韌性家園 總統府氣變會 5 位民間委員聯合提案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今日(4/30)晚間將召開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李根政、黃品涵、陳惠萍、雷雅淇、趙家緯五位民間委員,共同提出「守護能源轉型2.0 緊急行動方案」提案。
近期台灣社會因賴總統三月份針對核三廠相關發言,再度引發能源政策是否轉向的公共論辯。然於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籌組之初,即已知核能議題為社會高度關注之焦點。因此,在第一次委員會會議中,便通過以下決議:
「為使整體台灣社會都能夠在共同的事實基礎上,檢視過去能源轉型的經驗,正視未來能源治理的挑戰,對於各種能源選項,行政團隊應建立平台、充分揭露資訊,就『二次能源轉型』的治理模式,進一步理性、積極討論。」
然而,委員會運作近兩年以來,雖已建置能源資訊平台,會議中亦曾就未來供電穩定性進行討論,並於2025年1月第三次委員會通過「國家減碳新目標」。該目標在非核、減煤與能源轉型2.0的政策架構下,提出台灣至2035年無須仰賴核能,即可將燃煤發電占比削減至10%以下,並推動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減量達40%的總體減碳行動計畫。
惟相關部會雖已被責成就各自主責之旗艦計畫積極進行社會溝通,以克服政策推動過程中的阻礙;但近期決策者以未來AI用電需求及國際碳管制要求為由,認為啟動核三廠再運轉相關程序有其必要。此舉不僅未能充分回應過往委員會既有討論與決議,亦可能弱化能源資訊平台作為共同事實基礎之功能,更將增加各部會後續推動能源轉型2.0與進行社會溝通時的困難。
鑑於上述情形,五位民間委員提出「守護能源轉型2.0 緊急行動方案」,涵蓋以下三項具體行動建議,期使國家能源政策回到公開透明、理性討論與韌性治理的軌道上。
一、「能源資訊平台」應充分且醒目揭露核電三原則相關資訊
現行「能源資訊平台」對核電議題僅有概況性說明,並重述「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尚不足以作為社會理性討論的共同事實基礎。建議行政團隊應於能源資訊平台中,充分且醒目揭露與三原則相關之核心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 恆春斷層及核三廠周邊地質調查資訊;
- 反應爐老化、設備安全與延役風險評估;
- 用過核燃料與低階核廢料之貯存、處置及選址程序;
- 核安會、台電、經濟部等相關機關既有資料之整合索引;
- 社會溝通、地方意見及公眾參與程序之最新進度。
相關資訊不應任由社會大眾分散查找於核安會、台電、經濟部等不同網站,而應由能源資訊平台進行系統性整合與揭露,使其真正發揮促進公共討論與政策信任的功能。
二、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應舉辦公開論壇,說明能源轉型2.0對韌性家園的重要性
在荷姆茲海峽封鎖風險升高、全球能源市場可能面臨重大衝擊之際,台灣更應清楚向社會說明:能源安全不應僅被窄化為特定能源選項的取捨,而應從整體系統韌性、進口燃料風險、電網調度能力、分散式能源布局與需求管理等面向進行討論。
建議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儘速舉辦公開論壇,向社會大眾完整說明「能源轉型2.0」對建構韌性家園之重要性,包括:
- 如何基於2035年能源轉型0的架構,維持供電穩定;
- 如何降低台灣對進口化石燃料與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的曝險;
- 如何透過再生能源、儲能、電網強化與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韌性;
- 如何回應AI用電成長與國際碳管制要求;
- 如何將氣候治理、能源安全與國家安全整合為一致的政策方向。
此一公開論壇應以事實揭露、政策說明與社會溝通為核心,避免能源政策討論陷入單一能源選項的對立。
三、應儘速召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與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聯席會議,進行能源安全情境推演
鑑於能源安全已成為核電論辯中的關鍵爭點,建議儘速召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與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之聯席會議,針對能源安全進行跨部會、跨委員會之整合討論與情境推演。聯席會議應至少涵蓋以下議題:
- 國際能源供應鏈中斷情境,包括荷姆茲海峽封鎖、天然氣供應受阻及國際燃料價格劇烈波動;
- 極端氣候、地震、戰爭或複合式災害對電力系統之衝擊;
- 集中式電源與大型輸配電系統之脆弱性;
- 防災型微電網、分散式發電、儲能與地方能源系統之韌性效益;
- 關鍵基礎設施、醫療、通訊、交通與避難設施之能源備援能力;
- 台灣能源安全策略如何向國際社會進行清楚說明,以爭取國際理解與支持。
透過聯席會議進行情境推演,可使社會各界更清楚理解,真正的能源安全不只是特定電源是否存在,而是台灣能否在氣候風險、地緣政治風險與供應鏈衝擊下,維持基本社會運作與民主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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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社保提撥免納所得稅 全民都受惠 全教總呼籲立院支持修法 終結不公平稅制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明天開始就是五月報稅季,經全教總倡議修法,目前屬於年金制度第二層之勞退、私校退撫、公教退撫的提繳費用皆可免納入所得繳稅,感謝朝野委員通過福國利民法案,嘉惠全體報稅族。
全教總指出,長期以來,我國所得稅制對於不同層級年金保險的保費扣除規定存在明顯矛盾。屬於第二層的職業年金(如勞退、私校退撫、公教退撫)提繳費用已享有免納所得稅優惠,第三層的商業保險每人每年亦有新台幣24,000元的列舉扣除額。然而,最基礎、最核心的第一層社會保險,包括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強制提繳保費,卻要與商業保險保費併計,形成極不公平的現象。
對此,全教總繼成功爭取公教退撫提繳費用免稅後,再次委請朝野委員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7條,明訂依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軍人保險條例規定繳付之保險費用,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並配合刪除相關列舉扣除額規定。目前已有賴士葆、柯志恩、郭國文、民眾黨團等提出修法,全教總表達高度肯定。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公保、勞保、軍保是第一層基礎年金,是國家保障人民老年經濟安全的重要社會安全制度。這類保險費用直接從薪資中扣除,非屬個人自由運用之財產,若再計入所得課稅,形同一筆收入被剝兩層皮,顯然違反所得稅量能課稅的基本原則。再者,第二層、第三層年金都已享有免稅優惠,第一層的基礎年金更應優先免稅才符合比例原則。若將公保等強制費用擠進每年24,000元的商業保險列舉額度內,不僅大幅縮減原有額度,也嚴重減損鼓勵民眾自購人身保險的政策美意。
立法委員賴士葆指出,軍公教勞的社會保險保費,屬強制納保性質,不應計入人民所得,現行《所得稅法》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民眾是依國家訂定的法律規定繳付保險費,和商業保險保費性質不同,一起納入列舉扣除額顯然有失公允,何況,受雇者的職業年金保費均已完成免稅,更凸顯社會保險免稅具高度政策正當性。有鑑於此,他已提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期待朝野共同支持修法,儘快完成審查,以嘉惠全體國人。
立法委員林沛祥表示社保的提撥,本質上是為未來做準備,是退休保障、是基本安全網,而不是可自由支配的所得。但在現行制度下,這筆錢卻仍被納入課稅,這樣的制度,確實有檢討的必要。所得稅制度的核心,本來應該是「量能負擔」,讓人民依照能力分擔責任,同時也能維持基本生活品質。政府現在最優先的工作,就是把民生擺在第一位,持續檢討並改善現行稅制。同時,在通貨膨脹持續的情況下,政府也應該動態檢討免稅額與扣除額,讓制度跟得上現實,而不是讓人民默默承擔壓力。
立法委員林宜瑾認為設計一套合理稅制,比起要求國家收了稅再普發現金還要有建設性。她表示,受僱者強制納保是國家重要政策,需要全民參與才能達成目標。這筆保費直接從薪資中扣除,並非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夠自由運用的經費。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還為了這筆錢向人民課稅,等同是在擴大國家政策對人民生活的影響。林宜瑾認為,合理的稅制,能夠幫助國家政策走得更穩健也更長遠。她表示將提出相關法案,期待在不遠的未來能夠儘速完成立法。
立法委員牛煦庭指出,保險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大類,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至於壽險、醫療險、健康險等商業保險,是屬於「任意保險」,兩者在本質上完全不同。所得稅法第17條,居然把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保險費用全部同樣列於「列舉扣除額」範圍之內,讓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共同使用24,000元的扣除額度,很明顯沒有考量到這兩者的本質上的差異。比較正確的作法是,將社會保險費的部分抽離列舉扣除額,直接規定免納所得稅,如此才能體現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區別所在。
臺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要求賴清德總統兌現「加薪、減稅、少負擔」的選前承諾,實現社會公平。現行稅制下,受薪階級要繳的稅幾乎一塊錢都跑不掉,勞保保費納入2.4萬的列舉扣除額,受到商業保險排擠,實際上沒有免稅效果。對勞工而言,等於一筆辛苦的薪資所得,要被扣費又扣稅,活活被剝兩層皮。修法直接使勞保保費免納所得稅,對生活負擔沉重的勞工可有感免稅,同時亦有間接加薪的效果。
全教總呼籲朝野委員全力支持修法,儘快完成審查,讓第一層基礎年金保費自明年度起就可以免稅,完備我國年金稅制,終結長達數十年的不公平現象,保障全體國民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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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擋人求生?抗議內政部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緬公民協會
有鑑於台灣政府至今沒有庇護政策,而實務上對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籍人士作成不予庇護、限期離境甚至驅逐出境處分,並持續催促仍在救濟程序中的當事人離境,卻對外宣稱已履行國際法上之人權義務,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緬公民協會偕同多個公民團體於今(4/30)日在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開場以影像呈現緬甸民主運動支持者所遭受的殘忍酷刑,以及緬甸軍政府在嚴重交戰地區的暴行,並再次公布由二十個台灣團體連署的聯合聲明。聲明針對內政部在未建立庇護制度的情況下,將尋求庇護的緬籍人士推回戰火與牢籠,無視軍政府濫捕濫殺,甚至辯稱緬甸城市經濟與治安穩定,提出三項抗議;並就庇護申請者在台停居留處境提出三項訴求。
▋政府未落實承諾、規避人權責任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表示內政部根本沒有專門鑑別受不遣返原則保護對象的程序,從未明確認定任何一位外國人具有受保護的地位,卻對外宣稱已經履行國際法上的保護義務。雖然立法院早已要求建置相關機制,但內政部出爾反爾,事後據不核發身分證明文件給任何尋求庇護人。在受理庇護請求後,先長時間擱置審查,再突襲性的草率結案,甚至催逼提起行政救濟的尋求庇護人離境。
▋民主運動者遭監控且被迫流亡,戰區倖存者仍活在遣返恐懼中
積極推動緬甸民主改革的尋求庇護者分享了他來台之前,秉持對民主社會的信念加入了緬甸全國民主聯盟,支援該國最大反對黨的選舉及人道救援工作,卻因此遭到緬甸軍政府要求報告行蹤。他表示來到台灣這個亞洲少數的民主國家後,希望在此居留、工作與繳稅,並持續實踐民主倡議與社會關懷,但是卻一再被移民署催促離境。
來自緬甸武裝衝突最嚴重地區的尋求庇護者描述了緬甸軍政府如何轟炸並狙擊他故鄉的村民,迫使他多次逃入深山避難,忍受飢餓。他不得不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逃離緬甸,並且在簽證逾期後仍留在台灣。卻曾因為逾期而被移民署抓起來關,現在仍要定期到移民署報到,並且被限期辦理回緬甸的手續。
▋緬甸衝突升級:在戰爭與鎮壓下已無安全之地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助理教授劉子愷表示,根據聯合國人權機制最新報告,2025年已成為緬甸自2021年政變以來死傷最為嚴重的一年。軍政府在多個衝突地區頻繁發動近乎無差別的空襲,對學校、醫療機構與宗教場所等民間設施造成重大破壞。相關行動已從打擊武裝勢力,轉為對平民的廣泛攻擊,系統性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與基本安全,並透過製造恐懼鞏固統治,使人道危機持續惡化。在此情勢下,來台的緬甸庇護申請者多為逃離迫害者,若遭遣返,恐面臨被強制徵兵、再次陷入戰火,甚至被迫參與暴力行動的風險。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指出緬甸政變至今已五年,在大規模的戰爭以及政治逮捕下,如今幾乎沒有安全的地方,目前已有逾四百萬人逃亡泰國。即便軍方去年試圖舉辦假選舉試圖製造緬甸和平的假象,但近期再度擴大戒嚴,政治逮捕與殺害人數持續攀升,連首都人民都因言論自由而隨時失蹤。
然而,我國內政部卻採信軍方太平假象,企圖將尋求庇護者推回戰火。杜可可理事長更強調這些在台尋求庇護緬甸人的訴求僅是「臨時避難」,在母國動盪時尋求生存空間。杜可可理事長更再度呼籲台灣政府別成為軍政府暴行的幫兇,應有相對應的政策守護尋求庇護者的生命安全。
▋他國已行動,台灣仍停滯 — 台灣的庇護政策落後區域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專員陳靜禾指出台灣對外強調人權形象與實際庇護作為有嚴重落差。內政部至今未建立庇護制度,「臨時外僑登記證」形同空殼,甚至以驅逐處分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向戰火,卻仍宣稱已履行國際人權義務。
相較之下,區域各國已有回應作為:東協國會議員人權網絡(APHR)積極倡議人道援助並譴責緬甸軍政府;泰國政府放寬緬甸難民居留政策,允許逾8萬名緬甸難民申請工作許可;日本亦在政變後提供在日緬甸人暫時居留與工作權。儘管各國措施仍有不足,但已展現基本人道回應。反觀台灣,面對緬甸持續空襲與酷刑的現實,卻試圖將人遣返,顯示政策停滯與制度缺失。
▋台灣負有人權義務,不得違反不遣返原則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難民與移工政策專員鮑峰懋指出,緬甸的空襲與酷刑頻繁發生。在此情況下,將尋求庇護者遣返無異於將其推向戰火與迫害,明顯違反國際法上「不遣返原則」。並說明即便台灣目前尚未通過《難民法》,但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因此台灣政府有其人權義務,不得將任何人驅逐或遣返至其生命、自由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國家。
▋制度真空下的剝削:緬甸人被推向非法勞動與人權侵害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批評,台灣政府無視緬甸軍政府的暴行與虐殺,卻將來台避難的緬甸人推回險境,作為令人難以接受。他指出,部分台商以經商或實習名義誘騙緬甸人來台,實際卻從事強迫勞動,薪資甚至不到一萬元,並以護照與居留問題威脅遣返,使其陷於剝削與恐懼之中。
汪英達表示,這些個案多支持緬甸民主,不願返回面對迫害。他過去協助的受害者普遍遭遇超時工作、低薪欠薪、限制行動及扣留證件等嚴重人權侵害。這些情況顯示,在缺乏庇護制度下,逃離迫害者往往被迫進入高風險甚至非法工作,甚至淪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
▋團體代表皆齊聲批評庇護制度缺失,呼籲政府儘速改革
多個團體代表皆齊聲對台灣現行庇護制度提出批評與改革呼籲。廖欣宜研究員強調,現行政策不僅未能保護流亡者,反而將其推回危險,甚至迫使其進入地下處境。建立庇護制度,才是兼顧人權與社會利益的正當方向。汪英達主任呼籲,政府應正視制度缺口,建立保護機制,避免更多人陷入剝削與危險處境。鮑峰懋專員指出內政部至今未建立庇護制度,不僅未核發任何臨時外僑登記證,亦在審查標準與程序上缺乏透明,甚至以不當標準否准多數案件,並對仍在救濟中的當事人施壓離境,顯示對國際難民法理解不足。更進一步要求內政部儘速推動《難民法》立法,停止催逼庇護申請人離境,並建立明確且符合國際標準的審查機制,以保障其基本生存權與人身安全。劉子愷助理教授呼籲台灣政府正視現行制度的不足,儘速建立具體且可行的庇護與保護機制,避免將庇護申請者置於生命危險與道德困境之中。陳靜禾專員也呼籲政府正視庇護責任,不應只在國際議題上空喊「Taiwan Can Help」,而是能有具體作為。
記者會最後,團體再度重申共同聲明中,對內政部提出的三個反對與三個訴求:
三個反對
- 抗議內政部沒有庇護政策,卻聲稱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護義務
- 抗議內政部以驅逐處分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籍人士推回戰火與牢籠
- 抗議內政部辯稱緬甸城市經濟與治安穩定,無視軍政府的濫捕濫殺
三個訴求
- 要求內政部停止催逼救濟中的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
- 要求內政部針對國際法上的禁止遣返對象提出居留政策
- 要求內政部對等待庇護決定的人士作成暫時性資格認定以保障其生存
並由內政部移民署林仕宜簡任秘書出席記者會,林簡任秘書表示內政部今日沒有要針對團體的提問以及訴求給予任何回應,僅接收團體聯合聲明。
主持:賴彥蓉|台灣人權促進會 難民議題專員
發言:
廖欣宜|台灣人權促進會 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
2 位緬甸籍尋求庇護人
劉子愷|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 助理教授
杜可可|台緬公民協會 理事長
陳靜禾|亞洲公民未來協會 專員
鮑峰懋|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難民與移工政策專員
汪英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主任
記者會出席聲援團體:香港邊城青年、台灣勞工陣線、台灣永社、婦女新知基金會、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共生青年協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擋人求生?抗議內政部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再延三年不是緩衝 而是背棄政見推諉塞責
文/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等六大醫療工會
據昨日(4/29)報載,賴清德總統親自致電衛福部石崇良部長,對三班護病比入法表達高度關切籲積極推動,石部長亦赴立法院接受衛環委員質詢有所回應。針對入法時程、修法環節、工作小組、執行力度、配套措施等,六大醫院工會茲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一、再延三年不是緩衝,而是背棄政見推諉塞責
據報載內容,衛福部近期將成立「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針對護理師及各職類人員之人力標準事宜,進行統籌規劃,並有意於今年公布三班護病比具體入法時程、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同時設定二至三年緩衝期,最快恐至2029年才會正式上路施行。
對此,我們對於如此寬裕的「緩衝期」規劃表達強烈譴責。三班護病比早為賴總統2023年所做政治承諾,宣示兩年內入法執行,如今不僅已逾期限,若延至2029年更已交由下任總統及行政團隊統籌,如此規劃倘若為真,無疑是背棄政見、擺明推諉卸責。
三班護病比總體達標率已近八至九成,中央政府亦已投入百億納稅錢支應醫院人事成本,各項條件均已成熟穩定,不應放任醫院雇主叫板喊價拖延時程、棄病人安全風險及護理過勞負荷於不顧。我們呼籲衛福部拿出執行魄力,儘速提交部版草案以行預告修正。
二、母法子法不相衝突,同步修訂確保執行到位
石部長於昨日下午赴立院接受質詢時,表示針對三班護病比之具體人力標準,將比照往例修訂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子法)內,因此無須經由立院修訂醫療法(母法),即可由衛福部逕自制定,如此既能確保修訂效率、也能保留執行彈性以便於未來調整應對。
對此,我們認為依循法律位階及過往前例,三班護病比的具體人力標準確實可以選擇修訂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子法)內,但這不意味著醫療法(母法)本身的修訂沒有任何討論及調整的空間,兩者本不相衝突,甚至應該考慮如何同步修訂以確保執行到位。
包含:如何納入基層工會及一線護理人員的意見、參與實質決策?如何確保未來執法過程中的督導、裁罰乃至停業執行到位?如何避免地方衛生機關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我們認為這些執行面的重要環節,均應在醫療法中有所修訂調整,同步整合以精進作業。
三、現行標準闕漏百出,黑數平均數均亟待改正
針對三班護病比入法事宜,縱然醫院雇主團體一再以窒礙難行為由,持續向各方施壓、渲染恐慌輿論、無限推遲時程,然而,我們要明確重申,現行三班護病比已是闕漏百出、一退再退、退無可退的政策產物,入法本身僅是冰山一角,諸多闕漏均須儘速改正。
包含:明有護理師照護的隔離病床,卻不被計入公式內的黑數問題;採用全月全院平均數計算,以致帳面數據與臨床實務嚴重脫鉤的失真問題;未考量護理人員實際休假天數、加班時數、是否遭跨單位調動,導致醫院雇主為達標數據,反加重基層負擔的問題。
對此,我們認為衛福部即將成立的「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除了針對各職類醫事人員的人力配置制定標準、擬定入法時程之外,也應同步針對現行人力標準下的嚴重闕漏有所檢討改正,倘若只是「先求有再求好」卻一味擱置問題,最終恐淪本末倒置。
四、醫療業界聲音多元,呼籲部分團體謹言慎行
有關三班護病比入法輿情,昨日中午報導剛出,衛福部尚未有正面回應前,便已有部分協會及基金會以「醫界」自居,明確主張應延長入法時程,亦有部分全國聯合會以「護理界」自居,明確主張延長至2029年入法施行是「可接受的方案」,對此我們難以苟同。
無論是醫師或護理師,乃至整體醫療業界,每個人員任職在各個醫療單位、身處各個年齡世代、有著各種工作資歷,自然可能會對同一個政策有不同的想法和表態,前述團體貿然以「醫界」「護理界」自居,忽略醫療業界多元聲音,顯非民主社會的成熟展現。
對此,我們除了希望前述團體能愛惜羽翼、謹言慎行,在針對重大議題表態前能三思而言之外,也呼籲記者媒體朋友可為其正名「醫院資方團體」「護理管理階層團體」,應較能貼合該團體核心利益及其決策人員身分屬性,避免相關報導造成民眾誤解及困惑。
▌共同聲明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分院企業工會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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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民連邀請游盈隆主委出席「501埋葬假憲法行動」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經民連邀請游盈隆主委出席「501埋葬假憲法行動」
1999年以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
新任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昨日出席交接典禮時說:「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除非我國《憲法》與相關法律做出妥適周延的因應和修正,而這需要政府跟國會共同努力,從根本上著手才能獲得妥適解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批評:游盈隆對於我國民主化與憲法變遷的歷史認識有待加強,為此,特於今日(4/29)前往中選會辦公大樓,鄭重邀請游盈隆主委出席5月1日下午一點半在二二八公園旁襄陽路舉行的「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否認1991年萬年國會制定憲法增修條文效力」,一起來歷史補課。
▍賴中強:老賊修憲不算憲法!1999年以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游盈隆主委應該是誤解憲法,誤以為大陸地區人民為我國國民。35年前,也就是1991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雖有「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以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也就是「一國兩區」之規定。但是制定第一次憲法增修條文的第一屆第二次臨時國民大會於1991年4月8日到22日集會,583位報到國大代表中,竟然有499位是幾十年不改選的萬年國代。萬年國代把自己的中國夢、一國兩區與統一神話寫進條文,這樣的增修條文既非經台灣人民公民投票制定,也非由台灣人民選舉之代表制定,完全不具民主正當性,當然無效!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代表性。幾十年不改選,已失其代表性的萬年國代,當然不可能制定有效的憲法條文!
經民連還要正告游盈隆:雖然1992年7月31日公布的《兩區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中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規定;但是,1999年以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1999年7月,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訪問,定位台灣與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同年5月21日,也就是李總統卸任前一年,公布制定《入出國及移民法》,其第三條規定「國民:指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僑居國外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明顯把「大陸地區人民」排除於我國國民定義之外。基於「後法優於前法原則」,這個新規定推翻了《兩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的「一國兩區」舊規定。該次修法之後,「大陸地區人民」已非我國國民。2000年2月9日,李登輝總統卸任前,公布《國籍法》修正,將中國,改成中華民國,刻意區別二者。也是在同一次修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從歷史與體系解釋,這個外國,當然包括中國!
▍羅宜:三十七個團體齊呼:拒絕一中憲法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說明,「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將在5月1日下午一點半在二二八公園旁的襄陽路集合,並舉行開場記者會。兩點舉行「埋葬假憲法」行動劇,兩點半開始遊行。遊行路線為: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博愛路→忠孝西路→公園路→貴陽街→中山南路→自由廣場,預計三點半抵達終點。三點半到四點半將於自由廣場舉行集會演講,並安排宗教儀式,祈願「中國民代魂歸故土,台灣民主浴火重生」。遊行的訴求為:民主化前無憲法,老賊修憲不算憲法,拒絕一中憲法,拒絕一國兩區,拒絕統一神話;並將發表《拒絕一中憲法,確立台灣民主共同體憲政秩—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宣言》。
此次遊行的合辦團體目前共有37個: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辜寬敏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福和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超派守護聯盟、板橋海山自訓團、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台大大陸問題研究社、李登輝基金會、史明教育基金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教師聯盟、板橋深丘自訓團、台灣民主行動聯盟、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参政歐巴桑聯盟、社會民主黨、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雙和防災自訓團、城市守望者聯盟、林口防災自訓團、板樹溪崑民防自訓團、文山自訓團、新北市自主防衛協會、板樹沙崙自訓團。我們誠摯地希望,游盈隆主委一起來了解當年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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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車諾比40週年:要求行政院重啟核電必須環評,守住環境程序正義!
文/台灣前進陣線
車諾比40週年:要求行政院重啟核電必須環評,守住環境程序正義!嚴守重啟核電三原則!積極發展地熱!
今年是車諾比核災發生40週年。針對近期政府強推核二、核三廠重啟計畫,「台灣前進陣線」(台灣綠黨、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偕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於今(29)日上午前往行政院大門口召開記者會,並向行政院代表遞交陳情書。嚴正抗議政府意圖規避環評程序、棄守賴清德總統承諾之「核能重啟三原則」,要求行政院立即落實能源決策的程序正義與安全底線,並請積極發展地熱,提供穩定的再生能源。
記者會中,出席代表依序發表訴求:
甘崇緯:核二廠應轉型深層地熱發電廠,資源勿投入老舊核電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市新莊區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指出,車諾比事故40年後的今日,保護停機核廠的巨大石棺仍受烏俄戰爭威脅,且修復代價巨大,證明核災代價毀滅且不可逆。並批評政府在推動重啟時,忽略賴總統親口承諾的「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有共識」三原則,甚至讓環境部規避應有的環評程序。甘崇緯強調,核二廠具有地熱開發潛力,應評估實質轉型為「深層地熱發電廠」,利用原廠址地熱優勢與既有電網,讓核電工程人員無縫接軌至安全的地熱能源開發。
王振庭:8公里防災應變區嚴重脫節,政府不應拿人民生命對賭
台灣綠黨政策部主任、台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國際上車諾比與福島核災的撤離與掩蔽範圍皆達30公里,但台灣目前的緊急應變計畫區(EPZ)僅設8公里,完全與國際標準脫節。王振庭直言,台北盆地人口稠密,一旦發生災變將影響600萬人安全,政府現有的交通與醫療量能根本無法應對。要求行政院停止這場將國民生命作為籌碼的賭局,拿出實質計畫而非紙上談兵。
劉品辰:三原則未達成即推重啟,是政府誠信的嚴重破產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痛批,核三廠面臨地震風險、核廢料遷出蘭嶼遙遙無期、重啟公投也未過門檻,在「三原則」皆未達成的情況下,經濟部卻指揮台電送出重啟計畫,核安會更在修法時刻意迴避三原則。劉品辰強調,核電決策必須建立在嚴謹程序與民主監督之上,再運轉計劃必須補做完整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更應公開透明。
鄧樂強:大型核電廠將淪為戰時目標,再生能源才是國安韌性關鍵
台灣基進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鄧樂強從國安角度分析,烏俄戰爭證明核電廠在戰時極易成為敵方籌碼或軍事基地,扎波羅熱核電廠數度失去電力的危機就是前車之鑑。鄧樂強指出,台灣核電廠皆位居海岸線最前線,極易受打擊而癱瘓供電。比起依賴脆弱的大型核電站,政府應加速將預算投入在分散式的再生能源與電纜地下化,這才是戰時真正能維持供電、保障台灣安全的韌性能源體系。
林筱薇:能源轉型應回應土地正義,建立部落收益共享機制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發言人、台北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參選人林筱薇表示,原住民族長期承擔核廢存放與土地資源掠奪的不正義。林筱葳支持發展不受氣候限制的穩定基載——地熱能,但強調政府應改變過去的掠奪式思維。如果能讓地熱潛力區的族人完整參與決策,並建立收益共享機制,原住民族將能從風險承擔者轉變為台灣能源轉型的重要參與者,政府也才能逐步負起世代責任並實現社會正義。
蔡雅瀅:法律規定換照準用建廠,環境部不應規避環評責任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從法理切入,強調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廠換照應準用建廠規定,必須檢附環評資料。並指出核二、核三過去建廠時從未進行過環評,目前核三廠底下不只靠近斷層,更有易燃沼氣,對居民健康風險極高,應透過環評釐清爭議。蔡雅瀅律師進一步批評,環境部以法規未訂明為由拒絕環評是「不合理狀況的延續」,應立即修改《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確保核電延役與重啟皆須經過法律程序的公開檢視。
【台灣前進陣線共同訴求】
重啟核電必須環評: 捍衛程序正義,老舊核電延役必須重做環評。
針對核二、核三廠重啟,環境部目前卻表示依法不用重啟環評,讓人錯愕。若連最基本的環境風險評估程序都能豁免,顯然缺乏對生態與環境的審慎責任。我們要求環境部儘速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的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提出修法,明文規範核電延役,必須通過完整環評,以落實環境保護與社會正義。
嚴守核能三原則: 制度化落實「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作為核能重啟審查門檻。
核安會去年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為重啟核電解套,卻忽略了賴清德總統提出的三大條件:「核安有保障、核廢有解、社會有共識」。在上述條件皆未達成的情況下,經濟部卻執意指揮台電送出再運轉計畫。此舉將行政機關的信任度置於險境,我們要求核安會必須將此三項條件納入審核的制度,而非為重啟計畫鋪路。
加速地熱開發: 將預算資源轉向地熱與韌性電網,守護台灣永續安全。
核二廠緊鄰山腳活動斷層,廠址具備地熱潛力已是公開資訊,然而經濟部在初步評估後,卻缺乏實質的後續鑽探與開發計畫。面對國家能源政策希望在 2030 年達成 30% 再生能源的目標,與其將資源投入在老化且高風險的核電設備上,經濟部更應將重心轉向具備自主性的地熱能開發。
出席單位: 台灣前進陣線(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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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學教師首次「勞動節」假日 走出校園加入遊行 高教工會提四大勞動改革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大學教師首次「勞動節」假日 走出校園加入遊行
高教工會提四大勞動改革 籲團結扭轉困境
後天即將是2026年的五一國際勞動節,而這也是台灣的大學教師們多年來,第一次得以與所有的受僱勞動者一起放假。高教工會日前除了號召了會員們,在五一勞動節當天,走出大學校園,共同加入遊行隊伍,與所有勞動者團結爭取勞動權益。工會也特別在遊行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對當前高教環境與勞動權益最重要的四大改革方向:
- 大學民主要落實
工會始終堅信:「民主」,絕對是決定未來高教勞動者能否度過當前危機最關鍵的基石!
高教工會在過去組織、協助高教領域教職員的過程中發現,這些年來大專院校不斷被侵蝕的民主機制與精神,特別是由校長、行政高層或董事會將權力不斷集中、甚至無限擴張的逆流,再加上教育部錯誤地以所謂「大學自治」名義漠視與縱容,已逐漸讓大學校園中這股「反民主」的發展,成為絕大多數高教基層勞動者在面對高教危機時最嚴重的阻礙。當一所大學內的教職員,連最起碼透過諸如校務會議等方式參與決策過程都遭到不斷壓縮與限制時,最終就是連最核心的工作權與專業堅持都難以獲得保障。工會指出現行制度所呈現的問題包括:
- 教職員生越來越被排除在「校長遴選」的過程中,私立大專院校董事會甚至得以完全無視教職員生的聲音;
- 「校務會議」組成結構,出現越來越多行政主管混充教師代表稀釋原來大學法保障的教師參與設計;
- 在新聘教師過程中,校長與行政高層越來越常見直接架空「三級三審」專業審查機制,變相給予校長等高層干預、介入新聘教師人事權的決定;
- 早已失控的「教師評鑑」制度,特別是在私校越來越淪為學校高層透過各種設計影響、控制、甚至逼退教師的工具。
面對到大專院校這些「反民主」的發展,工會同樣相對應地提出得以讓民主真正落實的訴求與主張,包括:公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程序納入「教職員生同意權」機制、限制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不得由兼任行政主管者混充與保障編制外教職員參與校務會議、捍衛新聘教師三級三審之專業審查、廢除教師評鑑制度改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等。
過去幾年,工會也已將上述這些確保大學民主落實的關鍵改革訴求,透過整合在工會所提出的《大學法》修法版中一一體現,並持續關注目前國會內大學法的修法進度,期望透過這些倡議扭轉、翻轉當前高教領域內「反民主」的逆流,讓民主機制成為保障高教勞動者權益與專業性的最終防線。
二、勞權弱勢要保障
工會在記者會上說明,在目前台灣高教領域內的勞動者當中,至今仍然有一大群勞權弱勢,在極度缺乏法令保護的情形下辛苦卻毫無保障地工作著。包括人數超過四萬人的大學兼任教師、人數超過兩三千名的編制外專案教師、私校內的編制內職員,以及隨著華語教學需求擴張人數不斷增加的華語教師。
工會補充,對於工會過往組織並倡議已久的「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由於至今仍然完全被排除在《教師法》與《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外,淪為名符其實的勞權孤兒、甚至高教免洗筷,導致無法同專任教師或勞工一樣享有法令最基本的聘僱保障與各項勞動權益。當大學校方得以單方面恣意決定他們的續聘與否時,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必然成為最弱勢的一群,只能默默忍受「同工不同酬」的待遇。
而「私校編制內職員」,同樣因為長期被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也導致了包括調動、資遣等重要的勞動權益處在妾身不明的狀態,在高教危機與退場的浪潮中反而權益成為嚴重缺乏保障的一群。
至於人數不斷成長、但薪資與勞動條件卻相對惡劣的「華語教師」,雖然過去一兩年來因為工會的爭取,已經正式確立適用《勞動基準法》,然而目前卻同樣遭遇到各個學校至今仍抗拒遵守《勞動基準法》各項規範的困境。
工會強調:倘若我們沒有辦法保障並提升這些高教產業中勞權弱勢的待遇與處境,必然也將會因為其成為高教勞動保障破口,而進一步導致高教整體勞動環境的惡化。
- 私校退撫要提升
當退休成了私校教職員不敢面對、也不敢想像的惡夢時…
大專私校任教二、三十年,退休保障竟如此淒涼!台灣現階段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保障長年不足、偏低的惡果就是,許多私校教師辛苦拿到博士學位,即便在學校任職長達二、三十年後,退休時卻發現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竟然連三成都不到,根本難以維持退休後最基本的生活開銷。
目前法令所規定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率為12%,不但低於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延續了「公私不平等」;而且,這12%提撥的分擔比率為「教職員自己負擔35%,學校負擔32.5%,政府負擔32.5%」,換言之,私立學校對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負擔僅3.9%(12%*32.5%),甚至遠低於一般民間雇主對勞工的退休金法定提撥率6%。直接導致了私校教職員退休金不足的根本問題。
也正因為如此,工會去年起即開始大力疾呼應立即修法提高提撥率、提升私校教職員的退撫保障,特別是當一般勞工近年來已持續要求政府將勞工退休金提撥率由6%提高到12%時,工會只要求私校教職員的提撥率最起碼「比照公校」提高至15%。透過實質提升私校教職員退休保障,讓退休不再成為私校教職員晚年惶惶不安惡夢的代名詞。
- 私校資遣要慰助
很難想像,當一般勞工在今年五一遊行走上街頭,已開始訴求提高資遣費上限至15個月薪資時,私校教職員遭資遣、非自願離職時,竟然連一毛資遣費都領不到!
台灣目前任職於私立學校的編制內教職員人數超過4萬人(教師3萬人、職員逾1萬人),其中,私立大專校院教師近1.9萬人、大專職員則超過了八千人,佔了全體大專校院教職員近六成。然而,面臨少子女化、招生困難衝擊,各私立大專校院近年來不斷將壓力轉嫁到教職員身上,除了刪減福利、獎金、薪給外,強制資遣與逼退教職員更是頻頻發生,保守推估近年來非自願離職的大專私校教職員人數恐怕已經超過千人,很可能是台灣各產業非自願離職情形最嚴重的一群。
但依照現行法令,與八、九百萬的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工不同,私校的教職員倘若遭遇到非自願離職,法令對於資遣費的給予竟然沒有任何保障。目前只有當私校若依《私校退場條例》被教育部列入「專輔學校」,才有規範校方需以「慰助金」之名義發放「資遣費」;然而實際上許多私校在被專輔退場前,就已開始逼退與資遣教職員,這些私校教職員就可能一毛資遣費都沒有。教育部即便有補助私校「鼓勵發放資遣費」,其性質卻是「鼓勵」而非「強制」;結果就是大量私校教職員被強制資遣依舊拿不到任何資遣費,失去工作時距離退休年齡仍有一段距離,再加上私校教職員加入公保甚至連一般勞工行之有年的「失業給付」都沒有,生活立刻陷入了困境。
為此,工會去年起即發起連署,主張《私校退撫條例》應修法明定私校教職員若遭資遣應保障其資遣費,至少比照一般勞工每1年資發給0.5個月的薪給。
加入工會,集體倡議 攜手扭轉高教危機
最後,高教工會在五一勞動節前的記者會上強調:在當前幾乎不可逆的少子女化趨勢以及可預見將越來越劇烈的大專退場浪潮下,上述的四項改革目標將是決定台灣的高教勞動者命運最關鍵的環節。
工會除了在記者會上說明改革方向與目標對整體高教環境與高教勞動者的重要性之外,更疾聲呼籲更多大專院校教職員們持續加入工會,團結起來以集體的力量改變高教產業的勞動環境,共同扭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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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鐵勿縱特權橫行,企工應自清門戶!台鐵產業工會告發勞工董事吳長智
文/台鐵產業工會
台鐵近期不僅是旅運事故頻傳,近期更出現弊案!過去曾因強制猥褻女同事遭判刑的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吳長智遭媒體爆料,藉工會職務之便詐領「乘務加給」據報詐領金額高達近80萬元的離譜行徑。
而日前也爆出其違反台鐵宿舍租借規定,單身卻申請多房型宿舍長達將近10年,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房舍使用管理要點>,如員工要申請多房間房舍,必須是已婚有配偶或子女同住,且戶籍地離服務單位通勤距離達100 公里以上且該距離內無自有住宅,然而日前在台鐵公司內部調查下,表示吳長智違法占用屬實,也違反規定私設車棚。
但台鐵公司內部調查屬實後卻宣稱「未有濫用職權申請、未有圖利」實在令人詫異!台鐵許多員工都離鄉背井工作卻無法申請到宿舍,勞工董事卻可以長期違法占用不被求償究責,對其他依規申請員工,或是申請不到宿舍而在外租屋、通勤的員工非常不公平,而且占用宿舍造成的相關損耗、私設車棚的架設與拆除費用,公司是否求償均不得而知。
產工認為,若占用事實存在,做為交通事業資位人員(公務員)身分的吳長智,占行徑已經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司就應該秉公處理,給予懲處並追償佔用期間費用,又吳長智同時作為台鐵公司化後第一任勞工董事、台鐵企工秘書,公司若輕放本案,產工認為是縱容特權行徑。
產工基於改革台鐵與台鐵企工立場,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吳長智,既然公司無法給予員工公平的結果,希望檢調單位能夠基於對有占用事實的情況展開調查。
而產工更要呼籲台鐵企工積極面對本案,由於工會內部有將近上億資產,吳長智除了是企工推派的勞工董事外,長年擔任工會秘書處會務人員,執行會務是否有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情形,請工會依法召開監事會盡快查帳,避免會員權益受損,又企工近期將召開臨時代表大會,產工呼籲企工勿枉勿縱、謹慎面對,應於大會中提案,將吳長智停權至調查結束,別再讓工會形象受損破壞團結基礎,更呼籲若查證屬實則應依企工章程以及勞工董事選舉辦法,給予除名及解任。
因此除了今日告發貪汙行徑外,產工分別對於台鐵公司、台鐵企工有以下訴求:
一、 台鐵公司應要求吳長智立即搬離宿舍,並以居住地周邊租屋市價金額,向吳長智追償違法占用至房租、相關使用損耗費用、違法車棚拆除費用。
二、 台鐵公司應連帶徹查全台宿舍違法租用狀況,落實宿舍租用公平性。
三、 台鐵企工應立即召開監事會查帳,檢查吳長智任職秘書期間是否有挪用工會會費公款私用之情形,以維護1萬5千名會員權益。
四、 台鐵企工應立即召開臨時代表大會,決議吳長智受調查期間應停權,若調查屬實則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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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測謊不科學,指認具瑕疵:蘇耀輝含冤三十年,今再審宣判無罪!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今日(04/29)上午9點30分,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捲入指認瑕疵冤案三十年的蘇耀輝先生,獲判無罪!
蘇耀輝捲入一起1997年的殺人未遂案,儘管他根本不認識被害人,卻仍因為具重大瑕疵的指認程序與測謊證據,於2005年遭判殺人未遂罪確定,處8年有期徒刑。平冤協會於2022年立案救援,為蘇耀輝發動再審救濟,歷經高院二度駁回、最高法院二度發回,終於在今年1月8日確定開啟再審,並於今日獲得再審無罪的結果。
在宣判結束後,蘇耀輝偕同其妻子謝伊齡,與到場的義務律師、志工、前來聲援的被冤者與家屬們一同至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以下摘要發言內容,以及平冤協會對本案無罪宣判之聲明:
簡銘昱律師:祝福蘇先生從今天開始,以一個真正的清白人身分好好生活
本案義務律師簡銘昱律師表示,很高興蘇耀輝先生與妻子的堅持,讓他們今天能迎來這個無罪的結果,他也提到在此之前,本案曾歷經兩次再審聲請被駁回,是救援團隊不放棄提出抗告,才讓本案最終得以重返法庭再審。除了再次感謝一路相挺的夥伴之外,他也祝福蘇耀輝與妻子能在今天之後,以清白之身安穩度日、照顧彼此。
洪維德律師:這個案子對司法而言具有意義,但對於蘇耀輝先生而言,卻是漫長的折磨
洪維德律師在發言時提到,法官願意在宣判時當庭肯認蘇耀輝因本案所遭受的多年司法折磨,這讓他感到非常欣慰。他進一步提到,法官不僅於本案開啟再審的裁定中,說明本案證據存有瑕疵,也在今日的宣判時詳細說明本案無罪的理由,接下來,對於所有的司法從業人員來說,就應該要仔細研讀、檢討為何司法會發生這樣的錯誤。
洪律師也在祝福蘇耀輝無罪之餘,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並特別提及今天一起來到現場聲援、與蘇耀輝同有司法不服從經歷的冤案平反者陳龍綺,洪律師強調,即使兩位並未入監服刑,但人在外面,受得苦卻並未比較少,希望國家能好好重視未受人身自由拘束的被冤者,在現行制度下將無法獲得任何補償的問題。
葉建廷律師:歷經將近三十年的辛苦,如今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抬頭挺胸地走出去
最後,本案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葉建廷律師,先代表平冤協會與義務律師團,向蘇耀輝與妻子謝伊齡分別獻花、致意,他表示,蘇先生與妻子歷經了將近三十年的辛苦日子,很感謝合議庭在今日做出了無罪的決定,也讓兩人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抬頭挺胸地走出法院。
接著,葉律師也強調,合議庭在今天所做的決定,對我國刑事司法體系來說極具指標性意義,未來,我們應該要盡可能建立針對指認程序、測謊證據的正當法律程序與防錯機制,也如此才可能減少造成冤案的風險,也避免下一個蘇耀輝案再度發生。
蘇耀輝:這起案件從民國86年到現在已經三十年了,人生能有多少個三十年能活?
義務律師團的發言告一段落後,我們將麥克風交給蘇耀輝。
蘇耀輝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到場支持的人,並娓娓道來這些年的他與妻子所被迫經歷的辛酸日子——民國9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有罪確定。他選擇司法不服從,卻也因此無法在外工作,只能由妻子維持家計;在此期間,他四處申冤、陳情,只希望有人能看見自己的冤屈,最後,所幸有監察委員陳師孟委員立案調查,以及高涌誠委員的轉介,案件才輾轉來到平冤,也因而能有機會在今天獲判再審無罪。
蘇耀輝表示,這三十年來的冤屈真的讓他受到許多折磨,真的很感謝妻子一路相扶相持、救援團隊一路相挺,他才有辦法堅持到今天,獲得清白無罪的結果。
蘇耀輝妻子謝伊齡:三十年很漫長,漫長到呼吸都會痛,希望政府能聽到我們的心聲
在蘇耀輝發言之後,蘇先生的妻子謝伊齡緩緩說道,這三十年對他們來說,真的是個極度漫長的折磨,這段時間幾乎是「漫長到連呼吸都會痛」。除了感謝所有律師、志工的相挺,她也希望這些年因冤案而受到的精神損傷,能夠被國家看見、聽見與補償。
她特別感謝到場聲援的平反者陳龍綺,在平反路上陪伴、鼓勵他們二人,讓他們不至於孤單無援。
平反者陳龍綺:在現在的法治社會中,我相信大家都能接受這樣的觀念——沒有人有義務要為一個錯誤判決入監服刑
同樣曾經歷過司法不服從,平反者陳龍綺感嘆道:「有沒有犯錯自己做清楚,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被關?」他很感謝法院今天宣判蘇耀輝無罪,然而他也提出疑問──「平反了,之後呢?」蘇耀輝與妻子花了三十年的時間證明他沒有錯,但失去的時間無法彌補,如今年事已高的他們要如何在健康、經濟都已受損的情況下好好生活?
陳龍綺說,目前的司法制度既不會向被錯判之人正式道歉,也不會給予司法不服從的人任何補償,因此他想呼籲司法院能正視這個問題,修補制度上的缺漏,不要再讓人生已經被冤案毀掉大半的人繼續受苦。
羅士翔執行長:蘇耀輝案除了照見測謊、指認瑕疵等問題,也照見了我們目前刑事補償法的漏洞
羅士翔執行長也向記者強調現行刑事補償機制的未竟之業。他表示,在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就有提出國家應「完善刑事補償法制」,針對未受人身自由拘束情形,也應補償,遺憾的是至今仍未成功修法。
羅執行長接著說道,蘇耀輝歷經了18年的司法不服從,其所承受的痛苦是一般人無從想像,他希望在今天透過蘇耀輝案的無罪宣判,能讓司法單位能再次正視這些冤案傷害,推動相關制度的改革。
最後,羅執行長帶領所有聲援夥伴一齊呼喊「蘇耀輝無罪」,陳龍綺也贈與大家自製的糕餅,為今日的無罪宣判獻上祝福。
蘇耀輝案大事記
- 1997年11月27日:本案案發,被害人詹氏夫婦於住處電梯前遭二名男子持刀砍殺成傷。
- 1997年11月28日:員警提供蘇耀輝一人之彩色相片供被害人進行指認。
- 1998年04月30日:新北地方檢察署就蘇耀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 1999年01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1228號刑事判決:蘇耀輝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1999年06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1192號刑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1年08月08日: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842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1年11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更(一)字第812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4年09月16日: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865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5年03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更(二)字第581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8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5年09月08日: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961號刑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全案確定。
- 2020年01月15日: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
- 2022年12月21日: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為蘇耀輝聲請再審。
- 2023年08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聲再字第633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3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557號刑事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4年11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再更一字第1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5年06月26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6號刑事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5年10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聲再更二字第5號刑事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
- 2026年01月08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457號刑事裁定,駁回檢察官抗告,本案確定開始再審。
- 2026年04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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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1集|究責基層社工具「保證人地位」 社安網從社工開始崩解?
文 / 黃苡甄
2023年,男童剴剴被保母虐待致死案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討論,4月16日一審針對陳姓社工的判決出爐。法院認定兒福聯盟陳姓社工犯下「過失致死罪」,且其社工身份具有「保證人地位」,因此判其兩年有期徒刑。此項判決引起社會各界爭論,這是台灣司法首次針對社工職位做出刑事判決。
身為第一線助人工作者,台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理事蘇莉淳認為,社會安全網並非全能,而社會安全也不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社工的確有責任,但不應無限擴大,政府必須說明「保證人地位」的判定範圍。此外,她也分享實際勞動經驗,希望讓大眾了解社工的工作內容,理解他們出來發聲的原因,也期待透過大眾的力量,減少類似的遺憾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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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地位」是一個法律專有名詞,指的是對特定對象負有防止危害發生義務的人,一旦未盡責任而導致結果發生,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蘇莉淳表示,過去社工界對這個概念其實相當陌生,無論是在學校教育或實務訓練中,都很少被提及。不過,在這次案件中,法院認為社工自願承接工作,等同承擔相應的保證人地位。社工的責任似乎被無限擴張,卻沒有明確的權責範圍界定。社工界擔心此次判例會帶來一波離職潮以及寒蟬效應。雖然法院強調判決僅針對陳姓社工個人的失職行為,但這樣的認定仍讓不少社工感到不安與錯愕,擔心未來在類似案件中,自己也可能因「保證人地位」的認定而被究責,落入與陳姓社工相同的處境。
助人者變監控者?
「我們接住了社會安全網接不住的人,但反而要承擔更多責任。」蘇莉淳語氣無奈地說。多數社工都會盡全力協助個案,努力接住那些被制度漏接的人,但此次判決出爐後,卻讓人感覺「多做多錯」。
社工的工作本質,是長時間陪伴個案、建立信任關係。但「保證人地位」的法律要求,卻讓他們必須在某些情況下轉為監控與通報的角色,與原本的專業價值產生衝突。蘇莉淳分享自己服務精神障礙個案的經驗,有時個案在情緒不穩時會主動來電求助,社工需判斷是否進行通報,一旦通報,往往會破壞原本建立的信任關係,但若選擇不通報,未來若不幸發生憾事,可能因「保證人地位」而被追究刑責,成為社工在專業判斷之外,額外需要承擔的壓力。
蘇莉淳說,社工當然有責任保護個案,沒有人希望悲劇發生,但在資源與制度未能到位的情況下,卻由第一線人員承擔高度的法律風險,讓許多工作者感到不公平,也加深不安的情緒。在這樣的氛圍下,即使再盡責、再有熱忱的社工,也可能為了自保,在與個案互動時變得更保守,影響原本建立信任關係的工作方式。
社工與保母是合作伙伴 政府與居托中心應負監督管理責任
訪談中也進一步釐清,社工的實際工作內容,和大眾想像其實有很大落差。蘇莉淳指出,在台灣現有制度下,安置資源長期不足,無論是機構或 24 小時保母都相當稀缺,社工往往必須一邊找資源、一邊協調,想辦法在有限的條件中替個案找到能暫時被接住的地方。這些資源很多時候並不是現成可用,而是仰賴社工長期經營的社區網絡,甚至包含個人人脈。
她也強調,社工與保母之間更接近合作夥伴。社工的角色,是在行政程序與資源連結上協助媒合,社工通常不會、也缺乏明確的法律權限去指揮或監督保母。實際上,保母的專業管理與督導,應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相關主管單位負責,而不是由負責收出養流程的社工來承擔。
社會安全網如何更緊密
主持人管中祥也說,社會往往對社工抱有高度期待,期待他們能即時發現問題、介入處理,甚至避免所有憾事發生。但在缺乏良好勞動條件的情況下,很難要求穩定而完整的專業服務表現。一個人光是照顧自己的家庭,都未必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何況是一名同時要負責二、三十個個案的社工。當工作量長期超載,卻又被要求承擔高度責任時,這些轉嫁到第一線工作者上的壓力,也成為必須被正視的問題。
回到第一線助人工作者的處境,他們的訴求很具體:希望政府能對事件負起責任,並說清楚制度哪裡出了問題,而不是把責任集中在單一個案或整個社工群體身上。同時,也期待社會能更理解社工的實際工作內容。社工不是全能,無法掌握所有資訊,更不可能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承擔所有風險。與其在事件發生後才追究責任,若社會平時能對周遭狀況多一分關注,或許能讓風險更早被看見與回應。當照顧責任不再只落在少數人身上,而是被更多人理解與分擔,社會安全網才有機會運作得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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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一女「委外人員」1天工作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沒加班費,因職場壓力罹患憂鬱症
文/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派遣工會」)於2026年4月28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北一女」)為壓低勞工待遇,以「假承攬,真僱用」的方式將校內職工業務「委外」,長期放任「廠商」高薪低報勞工勞保;且「委外人員/派駐勞工」經常性加班、連續出勤超過《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上限,還領不到加班費與假日出勤工資。
另外,北一女亦未落實勞務採購契約中的「特休年資併計」規定,使勞工的特休日數短少。最後,在北一女的不當管理下,有「委外人員」因職場壓力罹患憂鬱症。北一女得知後,竟利用與廠商標案到期的「機會」,要求廠商不續聘該名勞工執行新一期標案,恐構成就業歧視。廠商解僱勞工後,拒付資遣費。
北一女不當管理,勞工罹患憂鬱症遭職場霸凌、就業歧視
江女士於2019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北一女服務,年資6年3個月。一開始,北一女以「專案助理」職務僱用江女士,月薪34,000元,由教務處管理,負責全校學科講義、段考考卷以及各處室會議相關資料的油印工作。2020年4月起,北一女因江女士原職務所屬的計畫結束,把他轉為委外人員(全程完全由北一女指示,未經廠商召募、面試),改由「職工業務」的承攬廠商僱用;工作內容除了原本負責的油印,還增加校園環境清潔,月薪卻減少至26,000元。江女士因單親撫養身心障礙的孩子,若離開北一女的工作,怕很難承擔收入中斷,故只能接受惡化的待遇轉委外。
江女士轉為委外人員後,從原本純受教務處管理,變成教務、總務處共管;業務量增加之外,兩處派工還不時衝突,衍生江女士與北一女管理人員及其他委外職工紛爭。2024年3月,江女士因長期職場壓力導致失眠等問題,開始找心理師諮商;然後在心理師建議下,於2025年9月起赴醫院精神科就診,不久被診斷罹患憂鬱症。2025年11月,由於江女士的身心症狀明顯,北一女告知他的勞動契約,將隨標案(「113年度職工業務委外採購案」114年度後續擴充)於同年12月31日期滿終止。但,實際上,下一年標案(115年度職工業務委外)仍由當時僱用江女士的「淞美清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淞美」)得標。
除了前述的就業歧視嫌疑,北一女「管理」江女士的方式,恐也構成職場霸凌。例如,2025年12月9日,北一女曾因江女士的身心症狀,由學校高階主管帶隊至油印室堵人,表示要把江女士強制送醫;為了逃離北一女管理人員的威脅,江女士躲進廁所,該主管竟帶人跟隨至廁所門口包圍,指示不得讓江女士離開,直到強制送醫。最終,江女士當天被困在廁所裡兩個小時,電話通知友人前來北一女陪同後,才順利擺脫對他人身自由的限制返家。
勞工單日工時、連續出勤天數爆表沒加班費,勞保、特休又被偷,雇主解僱還不給資遣費
江女士服務北一女期間,因工作量龐大,經常須加班以及於假日出勤;最長,曾有單日工作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的紀錄,均超過《勞基法》上限,且不曾領到任何加班費與假日出勤工資,已經台北市勞動局檢查確認違法。另外,江女士在淞美的月薪30,000元,該公司替他加保勞保、提撥勞退,只加保、提撥28,800元級距;也被勞保局查明,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與《勞工退休金條例》。
北一女與淞美的勞務採購契約,約定派駐勞工的「特休年資併計」。江女士從2020年4月1日起,在北一女擔任委外職工。淞美承攬北一女職工業務委外,則始於2022年1月1日。依「特休年資併計」條款,淞美給予江女士的特休日數,該從他2020年4月1日開始的年資算起。但,淞美從未遵守勞務採購契約,每年都只從2022年1月1日起計算年資,短給江女士特休。江女士向北一女反映,北一女竟回覆該校與淞美的契約裡,沒有「特休年資併計」約定。
最後,淞美接到北一女指示要解僱江女士後,起先有依法做資遣通報,並於2025年12月31日(勞動契約終止當日)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江女士,亦在同日退保勞保。之後,江女士於2026年1月間赴就服站申請失業給付,被告知淞美於同年1月13日撤銷資遣通報,以致江女士無法領取失業給付。江女士的資遣費,淞美也拒絕給付。
去年北捷、今年北一女,北市府委外人員勞動權益受損非個案
綜觀江女士於北一女遭受的眾多違法、惡劣對待,其根源,在江女士負責的工作明明是直接受該校主管指揮監督的常態性業務,北一女卻被容許將勞務委外。在委外制度下,勞工受制標案通常一年或兩年一標,即便勞動權益受損也多半不敢爭取,怕會因而遭報復、清算,隨標案結束失去工作。透過委外,採購機關能利用勞工身陷就業不穩定的恐懼感,大力打壓勞動條件來降低人事成本。一旦發生問題、爭議,則可以假「委外」之名輕鬆規避責任,任憑免洗勞工與免洗廠商兩造糾紛。
2025年4月,派遣工會進行「台北捷運,特休小偷!」行動,針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捷」)近900名平均年資8.21年的「委外」清潔人員特休一再被歸零,使北潔於清潔勞務採購契約納入「特休年資併計」條款。後續,台北市政府應多位議員質詢,表示將全面清查市府各機關委外人員的勞動權益是否獲得保障。現在,一年過去,又有北一女的案例發生,不禁讓人質疑市府清查的成效:台北市政府總計約6,000名委外派駐人力裡,還有多少正遭受違法、惡劣待遇?
訴求:北一女內部調查職場霸凌、就業歧視並監督廠商依法,北市府提出方案將委外人員收回自僱
綜上,派遣工會對北一女及台北市政府,嚴正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 北一女應要求、監督淞美,立即依相關勞動法規及勞務採購契約,給付江女士加班費、假日出勤工資、勞退短提金額、特休應休未休工資、預告工資、資遣費。
- 北一女應就校內人員疑似對江女士職場霸凌、就業歧視,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公佈結果。
- 台北市政府提出方案、時程,將全市府負責常態性業務的委外派駐人員收回自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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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殤日為原住民族勞工請命 呼籲政府正視高風險職災處境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工地現場經常發生勞工「高空墜落」,職災受傷死亡案件層出不窮,尤其原住民族勞工長期蒙受其害。今天是428國際工殤日,工傷協會及基隆市原住民生活互助協會與兩位原住民族勞工職災家屬前往行政院陳情,除了追悼工殤者,更提出6大訴求希望行政院組成跨部會小組,正視原住民族勞工的職災處境,包含提高納保、補助參與職安訓練、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統計、完善工傷家庭求助轉介管道,並在預防職災方面做到專案勞檢高風險產業及主動將職災教育送進部落。
改善最底層的原民職災預防 就是保障所有勞工的職安
2024年台北市政府跨年舞台發生重大工安意外,36歲阿美族人拉外.阿利克(Lawai Arik)在舞台搭設工程鷹架時掉落死亡。去年(2025)的國際工殤日,拉外.阿利克的家屬與聲援者便前往台北市政府門口向著拉外.阿利克在廣場上的往生地點默哀。
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表示,拉外是家裡最小的弟弟,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他的離世造成家人沉痛的傷害,然而事件發生這麼久了,還是看到到處發生高空掉落的職災案件,顯示危險工作的防護及職安做得還不夠,需要政府及相關單位更加重視、謹慎看待。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去年多次陪同拉外.阿利克家屬與臺北市政府協調時,特別提到拉外.阿利克在工作之前並沒有進行勞工安全教育訓練,所以當時跟臺北市政府要求要加強管理,所有進工地的勞工一定要上職安課程。但是實務上發現,官方開設職安課程太少,經常一開課就「秒殺」,再者「點工」工人(營建或裝修工程勞工按實際工作天數或時數計薪方式)上課一天就損失一天工資,他們要求北市府補貼一日工資,職安教育不該由勞工吸收成本。台北市政府原民局因此參照勞工實務,答應編列預算,給予工資及交通成本的補貼,讓原民勞工接受職安課程。賀光卍呼籲,行政院也能辦到,訴求應補助高風險產業勞工進行職安課程。
另一位泰雅族64歲女性勞工武美珠,2023年5月時在花蓮慈濟相關企業「協力志業」新建工程擔任模板工時,不慎從二樓鷹架跌落,傷勢嚴重並造成後續腦中風成為植物人,龐大照護費用導致家庭陷入困境。
武美珠的女兒表示,媽媽長期臥床、必須全天候倚賴家人照護,讓他自己的家庭生活也變調,面對媽媽的病情得時常跑醫院,難以參與孩子的成長歷程。他提到如果高風險工作真的有被重視,做好事前安全準備,媽媽今天就不會變成植物人,而且事故發生後,家屬感受到的不是政府或雇主的支持,而是許多冷漠及無奈,得靠家屬自行撐下去。
他說到:「幫媽媽爭取權益時,才發現媽媽沒有被保職災保險,許多原住民家庭也面臨這樣的狀況。發生工傷不是只有新聞上的一天,而是家屬得承擔多年的痛苦與負擔。」他呼籲政府對於發生職災之後的家庭,其協助及支持管道應建立的更完善。
武美珠的女兒(左)、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右)
拉外.阿利克的哥哥高嘉澤指著眼前看到的高空作業,認為層出不窮的高空掉落職災案件,顯示危險工作的防護及職安做得還不夠,需要政府及相關單位更加重視、謹慎看待。
盼政府專案統計清查原民高風險職災 勞檢與職災預防做到位
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理事長拔耐•茹妮老王(Panay Roni Laowang)表示,今年才過了4個月,協會已經接到5個職災案件,希望政府看見台灣的原住民族長期做著高風險的工作,卻沒有得到相對應的保障。
拔耐•茹妮老王說到,在第一線接觸到的實務經驗裡,營建工地層層轉包的制度下,最底層的承包工頭和他的工班有非常多人沒有加入職業災害保險,一旦發生意外或傷害,就像武美珠一樣無法拿到基本保障,因此要求政府對高風險產業的臨時工、派遣、工承攬工以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進行專案清查,改善納保比例、全面提升納保率。
拔耐•茹妮老王也提到,原住民勞工長期集中在高風險工作,然而原民職災案件卻處在零星個案當中,甚至有許多沒有被納保也沒有提出申請跟被認定的個案,是實際存在的黑數,民團要求勞動部、原民會以及行政院應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統計、給付、勞檢與高風險產業的分析專章,才能了解實際狀況,真正檢討制度上的問題。
拔耐•茹妮老王重申,原住民不是比較不怕死,也不是比較勇敢,是因為台灣社會需要有人從事這樣的高危險工作,因此要納保、要統計、要補助不是恩惠,是基本責任跟完善制度的建立。
「我們不能再接受,每次都是勞工受傷或死了、家庭毀了,政府才要開始調查跟檢討。」工傷協會理事長李竣凱表示,既然政府明明知道原住民的勞工長期集中在營建、製造、技藝及基層的勞力等高風險的產業,就應該在風險發生之前主動介入,啟動專案勞檢,並開始專案的預防及教育,而不是等悲劇發生之後才來補救,呼籲政府應針對原住民所在的高風險產業啟動專案勞檢,才是負責任的國家應該要做的事情。
最後遞交陳情時,賀光卍表示為了可以得到行政院充分的回覆,特地提早兩週就向行政院相關單位遞交6大訴求內容,然而行政院派出內政衛福勞動處參議吳婉慧出面接收陳情時回應,會代為轉達長官,也會請勞動部跟原民會盡快給出具體答覆。
賀光卍說,原本期待行政院至少開會商討過哪一項訴求可以馬上進行,卻未有承諾。最後要求行政院應在一週內具體回應。
為減少營造業職災發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要求全台營建工程業勞工工作前必須進行6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認證的「臺灣職安卡」,將在今年7月上路。拔耐•茹妮老王認為此項政策確實有助於提升勞安意識,但他提醒,像拉外阿利克搭建跨年舞台的高空作業是屬於廣告業,非營造業,還有許多工作類別也有爬高或其他高風險狀況,政府應思考一併納入必須取得「臺灣職安卡」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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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台電利用勞務換約資遣21年員工 工會批國公營事業「承攬」惡劣規避責任
2026.03.15 泰博工會抗議菲辦成資方打手 選擇性聆聽移工意見
2026.03.09 抗議李四川卸任前報告社子島開發案 自救會突襲蔣萬安官舍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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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份捐款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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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428工殤日-追悼殤者、保護勞動者 正視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處境
(截圖自YOUTUBE直播)
文/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基隆市原住民族生活互助協會
每年4月28日為國際工殤日,是追悼職災殤者、要求制度改革、保護勞動者的重要日子。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將於今年428工殤日,與基隆市原住民生活互助協會共同前往行政院舉行記者會與倡議行動,要求政府正視原住民族勞工長期承擔高危險工作,卻在職災預防、保險納保、教育訓練、即時協助與統計制度上被長期忽視的問題。
本次行動選擇於行政院前舉行,正是因為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議題,不僅涉及勞動部職災預防與勞保制度,更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原住民族勞工之政策責任與支持系統,也需要行政院統籌跨部會回應與改革。
五大訴求:
1. 加強原住民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納保率。
2. 政府足額開辦原住民族勞工可近用之職災預防教育課程。
3. 補助原住民族勞工參與職安教育期間之工資損失。
4. 建立部落與都市原住民即時求助與轉介協助管道。
5. 建立原住民族職災相關統計、給付與勞檢分析等,比照勞動統計年報與勞動檢查年報。
拔耐‧茹妮老王(基隆市平地原住民議員擬參選人):
我們站出來,不只是追悼, 而是要讓政府看見—— 原住民族勞工,長期在高風險工作中,卻沒有相對應的保障。 我們提出6項訴求: ① 提高納保率 要工作,就要有保險。 ② 建立職災專章 沒有統計,就沒有責任。 ③ 補助職安訓練成本 參訓不能自己扛。 ④ 職災教育走進部落與現場 資訊訓練,要送到人所在的地方。 ⑤ 建立即時求助與支持系統 工殤家庭,不該孤單面對。 ⑥ 高風險產業專案勞檢與預防 危險的工作,就要更嚴格守護。 — 原住民族勞工不是比較不怕死, 是被放在更危險的位置。 追悼,不只是哀悼, 更是為了讓傷害不再發生。 不要再讓工殤,成為繁榮的代價。這篇文章 【新聞稿】428工殤日-追悼殤者、保護勞動者 正視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處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名間年降雨日數漸少、風速小 茶葉生長產量受影響 設置焚化爐恐毀掉名間百億茶產業
(鄉民丟擲紙飛機,抗議縣府搞飛機,高喊「名間不要焚化爐」)
文/監督施政聯盟、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民間團體與名間鄉茶農今日召開記者會,抗議南投縣環保局執意於一個月內密集召開六天範疇界定會議,昨天會議中甚至發生警方拉扯民眾致傷情形,當事人出示驗傷單痛批荒腔走板。另根據農糧署及相關統計資料,南投縣名間鄉是台灣茶產業的核心重鎮,其茶種植面積約為2,200公頃,是台灣範圍面積最大的單一茶區,茶葉產量約佔全台的4成以上,年產值估計達到100億元以上,供應全台約60~70%的手搖飲基底茶原料。全台手搖飲店年銷售額約560億元(飲料店業2024年營業額1300億元),名間鄉即為其最重要的供應鏈上游。民團引用氣象署資料強調,名間及鄰近地區風速小且降雨天數漸少,若設置焚化爐將重創名間茶產業。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認為,名間風小且雨天日數漸少,焚化爐設置對名間茶產業影響鉅大。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每年降雨天數有下降趨勢,2020年及2021年降雨日數僅87天與96天,鄰近的二水測站2020年、2021年、2023年的降雨日數分別為79天、84天及81天;林內測站2020年的降雨日數為83天(表一)。名間及鄰近區域降雨日數減少,每年十月到次年三月為枯水期(表二)。再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2016至2025年之年平均風速為1.3 m/s(表三),於風速微弱的氣候條件下,大氣擴散不易。雖尚無法證明年降雨日數與發電廠或焚化爐排放熱氣污染有關,不過,設置焚化爐前後的年平均降雨日數確實降低了(表四),年平均降雨日數減少超過10日的測站包括基隆(減少11日)、淡水(減少21日)、台北(減少24日)、台中(減少14日)及台南(減少22日)測站等。
陳椒華指出,茶樹生長極度依賴高濕環境,在降雨日數漸少下,環境的「水分補給」主要仰賴名間台地特有的地形霧(晨霧)。名間鄉受地形影響風速較小,這在氣象學上代表大氣擴散條件差。名間鄉若設置焚化爐,將產生熱能滯留(熱島效應)及「乾化」效應風險,而焚化爐運作會持續排放高溫廢氣,在風小的環境下,這些熱能難以被氣流帶走,會在局部區域堆積,導致周邊微氣候氣溫上升,而溫度的微幅上升會降低相對濕度,直接干預水氣凝結成霧的過程。所以,對於依賴「晨霧潤澤」的名間茶區來說,原本就因降雨日數少而珍貴的霧氣,可能因熱能排不出去而提早消散或無法成霧,水氣將減少並影響茶葉的品質。另外,風小意味著焚化爐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微量重金屬)易在茶區上空盤旋,隨後因「重力沉降」或偶發降雨落入土壤,影響名間茶引以為傲的純淨品質。
茶農代表陳沛暖表示,茶葉是精品農業,其品質取決於嫩芽的纖維化程度,這與「溫濕度偏差」息息相關,如果降雨少加上焚化爐帶來的乾燥熱能,會加速茶芽老化、纖維化,導致茶葉口感苦澀、香氣喪失,影響產值。夜間溫度若因熱能滯留而升高,茶樹會增加呼吸作用,消耗白天光合作用累積的養分,導致茶葉「回甘」程度下降。名間供應全台約60%~70% 的手搖飲基底茶。一旦微氣候改變造成品質不穩,將衝擊當地超過 100 億元 的年產值及數萬人的生計。
名間鄉炭寮村茶農詹秀美表示,名間鄉是全台灣產茶量最大的地方,炭寮村裡有超過七成的人都在種茶,這片土地養活了我們好幾代人。茶農的生活很單純,每天巡田、除草,每五天要精準地澆一次水,每一次都要澆足40分鐘,才能確保這些茶芽長得翠綠、長得健康。我們對這片土地的呵護,就像在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但是現在,我們的心在滴血!去年縣長竟然決定要在新民村水源頭的農業特定區,蓋一座一天要燒 500 公噸廢棄物的焚化爐!大家知道嗎?這支焚化爐的煙囪,正對著的就是我們炭寮村的茶葉產區。焚化爐一旦運作,那些肉眼看不見的粉塵、重金屬,會直接飄落在茶葉嫩芽上。茶葉是要喝進肚子裡的,如果沾滿了落塵,我們的茶誰敢買?我們辛辛苦苦澆的水、流的汗,難道都要付之一炬嗎?
更可怕的是,焚化爐排放的二氧化碳會改變微氣候,溫度會升高,雨水與霧會變少。我們種茶是看天吃飯,氣候一變,茶樹長不出來,茶農的生計就斷了。這是要逼我們走投無路嗎?我代表炭寮村的所有茶農,向縣長發出最沉重的訴求:立即撤銷環評!重新選址,遠離水源與農產區!好山好水才能種出好茶,請縣長不要為了處理垃圾,毀掉台灣最寶貴的茶鄉。請救救我們的土地,救救我們的孩子!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釋致中指出,雖然台灣產茶的地方不少,但多以高山茶為主。而支撐國內龐大手搖飲市場的基底茶,約有七成產自名間鄉。手搖飲主要的消費族群為廣大的年輕世代,眾多知名連鎖手搖飲品牌,如TEA TOP第一味、山培、烏弄、木衛二、茶之魔手等,均有使用名間茶葉。釋致中質疑,若焚化爐蓋成,名間茶葉恐被貼上「焚化爐產區」的負面標籤,將來不管那一家手搖飲店,只要被提到他們的茶是從有焚化爐的地方種出來的,誰還會願意買?銷量和售價不會受影響嗎?這類損失要如何評估?又該如何賠償?環保局賠得起嗎?這絕非環保局長李易書一句「焚化爐絕對不會影響茶葉」能輕描淡寫帶過的,也不是李局長甚至於許縣長能解決或承擔的。
製茶師常行深手拿茶裏王和御茶園表示,過去廣告中的「雲霧繚繞」畫面,正是台灣茶的重要賣點之一。許淑華縣長一直說要用數據和科學解決垃圾問題,而焚化爐就有煙囪,就有熱氣,就會破壞名間鄉的霧氣。常行深嘲諷喊話許淑華,垃圾問題現在一定要解決,不用等到六年後焚化爐蓋好才解決,數據跟事實真的太重要,今天名間鄉,明天南投都遭殃。作為一個台灣茶師只有一個心願,就是「茶出得去 錢進的來 南投發大財」,回頭是岸縣長,快點開始解決垃圾問題,不要一直拖!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名間焚化爐如果蓋下去,這不只是南投人或名間人的事,更是我們彰化人的事,名間地勢比彰化高,焚化爐蓋在那裡,就像有人站在樓梯上往樓下拍菸灰,風一吹,那些我們看不見、聞不到的戴奧辛和重金屬,會像溜滑梯一樣順著山風,直接灌進二水、溪州、田中的菜園和稻田裡。彰化人辛苦種出來的農產品,最怕的就是污染,跟茶葉一樣,只要驗出一點點,這整季的血汗就全報廢了,更會摧毀農民苦心經營數十年的品牌信任度,造成長遠的經濟損失。還有大家必須意識到,濁水溪不是一條普通的河流,她是我們彰化的救命水。名間位於上游,任何上游的變動都會在下游放大,這不只是影響上游農田,連下游王功、芳苑那些對水質極度敏感的文蛤養殖區,都將被迫承擔不屬於他們的風險,所以我們彰化人一起站出來,反對名間焚化爐的興建。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熱排放將影響微氣候,降雨量、濕度若改變將造成茶葉減產、品質下降,況且現在還沒蓋焚化爐茶價就嚴重下跌。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回應表示,他個人不知道如何解決熱排放、微氣候變化等問題,認為「在名間蓋焚化爐不合理」,所以需要找到科學證據。
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書面意見(下圖):
名間鄉茶區近年來因都市化之熱排放影響,加上氣候變遷造成霧氣減少、陽光直射率增加,不耐熱之品種清心烏龍已逐漸消失。焚化爐的興建將加速該區之熱化效應,影響茶葉生產與品質。
建議①評估懸浮微粒與當地霧氣與降雨頻率。②名間灌溉用之水池底泥,為恐為重金屬累積之處。③環境熱化是否加劇病蟲害須進行評估。
表一、2020~2025年各氣象測站平均年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 2020~2025年平均年下雨日數 (天) 備註 (特定年降雨日數) 名間測站 2020~2025 107 2020年,87天;
2021年,96天 竹山測站 2020~2025 114 2020年,95天;
2023年,95天 林內測站 2020~2025 103 2020年,83天 二水測站 2020~2025 92.3 2020年,79天;
2021年,84天;
2023年,81天 南投測站 2020~2025 90.8 2020年,87天;
2021年,78天;
2023年,81天 新竹測站 2020~2025 92 嘉義測站 2020~2025 92.8 台中測站 2020~2025 87 台南測站 2020~2025 74 永康測站 2020~2025 80.6 日月潭測站 2020~2025 124.8 台北測站 2020~2025 141.3 淡水測站 2020~2025 128.1 基隆測站 2020~2025 183.8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二、名間氣象測站2016~2025年降雨日數(枯水期:10月至次年3月)
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總和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 2015 — — — — — — — — — — — — — 2016 15 9 14 10 12 24 15 20 17 5 6 2 149 2017 3 3 10 11 12 18 24 7 11 4 6 5 114 2018 14 9 5 5 6 18 18 22 8 3 4 0 112 2019 3 2 13 8 20 19 18 20 8 2 0 7 120 2020 2 2 6 10 13 7 12 19 6 0 3 7 87 2021 4 2 2 1 6 21 17 20 12 3 4 4 96 2022 12 13 11 6 15 15 14 18 9 3 2 2 120 2023 3 1 3 8 5 22 14 17 16 4 1 6 100 2024 3 3 7 10 12 18 23 15 17 6 2 4 120 2025 8 5 10 8 13 21 19 14 12 3 3 1 117 106.6 2026 1 6 4 10 — — — — — — — — 21 總和 68 55 85 87 114 183 174 ## 116 33 31 38 月平均 5.333 4.33 6.5 7.17 10.7 17 17 17 12 3.17 2.5 4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三、名間及鄰近氣象測站的年平均風速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平均風速 (m/s) 名間 2016~2025 1.3 竹山 1993~2025 0.52 林內 2016~2025 1.22 二水 2012~2025 1.22 南投 2012~2025 1.2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四、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前後之年平均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區域焚化爐或發電廠 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基準年) 基準年之前,年平均下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年平均降雨日數 減少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隆測站 協和發電廠、天外天焚化爐 1977 208 197 11 183.8 新竹測站 新竹市焚化廠 2000 116 113 3 92 嘉義測站 嘉義市焚化廠、鹿草焚化廠 1998 106.75 102.82 4 92.8 淡水測站 內湖焚化廠、北投焚化廠 1991 160 139 21 128.1 台北測站 新店焚化廠、文山焚化廠、木柵焚化廠 1994 179 155 24 141.3 日月潭測站 — 1999 152 138 14 135 台中測站 文山焚化廠、后里焚化廠、烏日焚化廠、台中發電廠 1995 122 108 14 87 台南測站 城西焚化廠 1999 103 80 22 74 永康測站 永康焚化廠 2007 88 82 6 80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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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三重啟程序草率 三原則玩真玩假?核安核廢無解 反對老舊核三重啟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今(4/28)於核三廠所在地恆春鎮舉行「核三廠再運轉審查地方說明會」。針對核三廠運轉執照已屆期、設備老化,且核安、核廢與地方參與問題仍未解決,恆春在地居民、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及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核安會正視核三重啟的風險與爭議,在三原則尚未落實前,不應推動再運轉審查。
核廢無解、核安風險高,恆春不該被迫承擔
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江國樑表示,核三重啟存在三大疑慮。首先是核廢問題「禍害留子孫」。至今政府未能說明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與方式,在核廢無解、且重啟公投未過的情況下,不應再製造更多核廢。
第二,地方是否隨著核三重啟程序不斷往前走而被迫「出賣家園」。地方近來聽見不少聲音將核三重啟與回饋金連結,甚至主張只要核三早日重啟,地方就能取得更多回饋。地方居民承擔的核安風險及家園的共同未來,不應化約為回饋金的金額,讓居民被迫在回饋金與出賣家園之間做選擇。
第三,他擔心老舊核三是否讓居民成為「實驗的白老鼠」。核三廠已運轉40年,機組老舊,又位於地震風險區域;恆春地形狹長、撤離路線僅有一條主要幹道,人口與觀光活動又集中,一旦事故發生,居民與旅客究竟要往哪裡撤離?至今仍缺乏令人安心的答案。
資訊不透明,居民長期被排除在決策之外
來自恆春大光里的在地文化工作者龍昶維表示,兒時的印象總是脫離不了老家旁的核三廠,進出大光的路旁就能看見核三廠區,但對於這座核電廠的實際運作、風險與決策過程,地方居民卻長期一無所知。他形容核三廠像一座「巨大又安靜的怪獸」,存在於恆春土地上40多年,卻形同被抽真空一樣,讓在地人除了接受它的存在,無從參與、理解或回應,更無從選擇。
龍昶維指出,核三廠最大的問題在於「兩個不透明」:一是建置過程不透明。核三廠是戒嚴時期的產物,地方從未真正參與決定,一開始就處在被動接受的位置;二是核安資訊不透明。當地孩子去台電南展館戶外教學,但接收到的僅是「核電安全無虞」的單向宣傳,對核廢料與運轉風險卻幾乎沒有說明。在核廢未解的情況下,恆春是否將隨著核三廠重啟,理所當然地成為核廢料的萬年故鄉?他提出質疑。
最後,龍昶維表示,恆春居民長期承擔第一線風險,卻被貼上「為了補助」或「恆春人挺核」的標籤。恆春人的沈默並不代表接受,實際上這種沈默是核三廠長期讓事實遠離民眾的結果。於發言最後,他重申:「我是恆春人,我反核。」
缺乏公開與參與,再運轉審查難稱正當
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指出,目前核三再運轉審查仍高度集中於技術面,僅透過形式性的地方說明會回應社會疑慮,缺乏完整資訊公開、資訊轉譯與公眾討論機制。從資訊公告、時間安排到參與設計,都不利於民眾理解與實質參與,等同將核三是否重啟的重大公共決策皆限縮在專家與技術體系之內。尤其本場說明會地方組織約說明會前12日才收到公文,在地居民多數更不知道有這場說明會。舉辦於上班時間,亦將許多民眾排除在參與之外。
邱花妹進一步指出,台電雖盤點機組設備、人力配置、燃料乾貯、同型機組延役狀況、地質耐震、安檢整備與供電效益等面向,但整體仍流於技術判斷,未能提出技術、經濟與社會接受度三重面向的完整評估。若政府一再宣稱核電重啟必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那麼再運轉計畫就不能只由台電以技術報告帶過,更不能忽視去年核三重啟公投未通過的事實。
她強調,再運轉高度涉及社會許可與地方信任,若沒有第三方專業審查、透明公開的安全檢查結果,以及屏東與恆春居民的實質參與,程序上難稱正當,更不尊重地方。
核安無法假設,三原則不能流於口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能從不存在「絕對安全」,全球近50年的核電歷史,三次重大核災已證明,核安不能僅以機率或標準推估。即使核三廠在恆春運轉40多年未發生重大事故,也不代表未來具備百分之百安全。真正的核能安全,必須建立在資訊透明、民主參與及在地居民充分知情之上。福島核災後,國際社會普遍提高核安標準,但台灣至今仍未建立足以面對廣域核災的應變制度。
她指出,政府如果要推動核二、核三再運轉,就不能將其視為單純行政程序,必須正面回答核廢料最終處置、老舊機組風險、斷層與耐震疑慮,以及疏散演練、防護物資、跨縣市應變等問題。在核廢無解、應變不足、地方未參與的情況下,「核安無虞」只是空洞的口號。
再運轉審查應公開透明,不能以技術高牆排除公民參與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表示,台灣核電歸零已近一年,依官方統計,至今備用容量率仍維持約一成,且至 2032 年前並無缺電問題。當前真正棘手的挑戰,是半導體與 AI 產業帶來超乎預期的用電成長,以及國際戰爭衝突下的能源風險;然而,核能並非解方。核電不僅成本高昂、建置與重啟期程漫長,至今包括台灣在內,多數國家仍未解決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
他強調,核安會即將審查台電提出的再運轉報告,審查過程必須做到資訊充分公開,並以公眾能理解的方式說明,讓公民得以實質參與討論。核能安全不應成為少數專家壟斷的技術高牆阻礙公民參與,因為核電風險攸關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的生存發展。賴政府也必須清楚說明,所謂「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具體標準與落實方式為何。在沒有地方同意、核廢料沒有最終處置場、核安也不能被保障的前提下,核三完全不具備重啟條件。
反對核三重啟,應落實核電三原則
針對本日的記者會,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提出以下訴求:
訴求一、反對核三重啟:目前核三的地震與複合式風險難解,設備老舊老化。福島核災15年,核災殷鑑不遠,一旦發生核災,恆春半島將難以復原;台灣至今無最終處置場選址條例,也無相應程序,令人擔憂恆春將成為萬年核廢的故鄉;2025核三公投未過關,至今重啟核電的討論依舊缺乏社會共識。上述問題未解,核三不應重啟。
訴求二、重啟審查不應草率:目前的重啟審查流於技術決策,缺乏明確資訊公開與社會信任,使在地居民處在無法參與決策的位置。核安會應確保重啟審查程序的資訊透明與轉譯,並應有完整的公共參與規劃,尊重地方居民的自決權。
訴求三、落實核電三原則:核三廠面臨核安未明、核廢無解、社會溝通不足的問題,令人憂心民進黨的三原則玩真玩假?執政黨有責任向社會說明,核電三原則如何被具體落實,提出清楚的程序及門檻,供社會大眾檢驗。
民間團體再次強調,核三重啟是攸關公共安全與世代正義的重要能源決策,不應被視為單純行政程序。
共同聲援團體: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暖暖蛇國小共學團、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綠黨、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島島ta̍uh-ta̍uh-á高雄育兒支持共學團、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和平、社團法人屏東縣愛鄉協會、社團法人好屏青年協會、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持續邀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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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鼓勵所有受僱者一起成為「性別歧視糾察隊」!
桃園市政府113年頒給長榮航空「母性健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獎項,但事實上,長榮航空不僅對懷孕空服員違法扣薪,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生理假和家庭照顧假也都會被不利待遇,更是違反勞動基準法全台灣第二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更是全台灣第一多!
本會曾經期盼桃園市政府能收回頒給長榮航空的獎項,才不會傷害母親跟勞工的心,更變成全台灣事業單位的壞示範,但桃園市政府仍不願意收回,故本會理事會決議推派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為115年模範勞工,因為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本身即是懷孕期間和育嬰留停復職後被長榮航空不利處分的受害人之一,並在109-114年期間帶頭申請勞檢和申訴性平,動員上百人次的會員一起行動、調解、申訴、提告,長榮航空才終於開始改變,願意歸還違法苛扣的薪資,造福超過八百位長榮集團現職員工,以及日後每一位懷孕和育嬰留停的受僱者。
我們希望桃園市政府能擦亮眼睛,連續違法的長榮航空,不應該成為「模範事業單位」,兼具勞動意識和性別意識,敢於糾正性別歧視、面對違法行為敢直言不諱的人,才是「模範勞工」,更鼓勵每一位受僱者都能成為「性別歧視糾正隊」,一起糾正僱主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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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均GDP翻倍,公教調薪僅1/6! 回應人總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要求「116年調薪10%、專業加給調升2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證實,已啟動116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研議,並規劃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公務員專業加給表」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今日嚴正指出:政府雖已覺察公教人才流失嚴峻,但調整方案卻仍維持不透明的黑箱審議與政治施捨,完全難以挽回已崩盤的教職吸引力。全教總嚴正要求,政府應立即終結「恩給式」的分配思維,依據科學指標補足過去十年的分配不正義,落實具備專業對價的法制化調薪。
一、國家繁榮下的分配正義蕩然無存:公教調幅竟不到國家成長率的1/6
分析105年至115年國家核心指標,公教待遇成長與國家經濟實力已嚴重脫節。十年間,台灣人均GDP成長高達93.2%,國家整體經濟實力幾近翻倍;然而,同期的公教待遇累積調幅卻僅有微不足道的14.7%。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此一數據揭露了極其不公的分配現狀:公教人員分享經濟成長果實的速度,甚至不到國家成長率的六分之一。即便依據最新經濟預測,115年人均GDP將持續攀升至44,181美元之歷史新高,公教人員卻淪為繁榮下的「實質新貧」,長期被排除在分配正義之外。
二、專業價值崩盤引發國安危機:消失的4成專業人才正是對薪資制度的抗議。
針對人總擬先行提報之「加給表大幅調整」,全教總指出,專業加給的長期萎縮已直接導致教育人才庫的枯竭。對比同期「最低工資」調幅高達47.4%,與公教薪資間存在32.7%的巨大鴻溝。當民間薪資隨經濟擴張快速攀升,教職的專業對價卻在預算緊縮下被無情稀釋,公教職缺當然乏人問津。
此外,十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增幅(16.19%)早已超越調薪幅度;若加計行政院監控之「17項重要民生物價」高達21.92% 的驚人漲幅,公教人員正面對所得購買力的雙重剝蝕。目前持證教師竟有高達4成選擇放棄教職,正是對政府無視專業對價、拒絕實質補償的集體離去。
三、拒絕政治施捨:要求以科學公式補足法制化缺口
全教總主張,116年度的調整不應是視政治風向而定的「隨興微調」,而必須是回應數據事實的「結構性修復」。針對政府「先調加給、再談薪資」的預算時序,全教總提出以下兩大精算訴求:
其一,專業加給與學術研究加給應先行調整20%:配合人總即將於6月公告之加給表修訂,應依據與最低工資調幅間的差距,優先將「專業加給」與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對等同步調升20%,以修復教職的市場競爭力,止住專業人才外流的失血點。
其二,116年度整體調薪比率應落實10%:考量114年(8.68%)及115年(預估 7.71%)兩年累積高達16.39% 的強勁經濟成長,加上今年度零調薪,116年度整體調薪幅度應至少設定為10%,方能對沖十年來CPI與民生物價漲幅所造成的實質購買力赤字,落實政府「共享成長果實」的承諾。
全教總重申,改善待遇是守護教育品質的底線。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人總處,應以「待遇審議機制法制化」取代不透明的黑箱決策。116年度的調整必須讓數據說話,建立公正且具競爭力的機制。唯有讓薪資隨國家繁榮連動,才能找回消失的專業人才,守護國家下一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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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11:50am更新 記者會後新聞稿)
今日出面接見陳情代表,行政院原派交通環境資源處楊參議,但交通環境資源處並非主責單位,現場團體批評是行政院是故意裝傻派牛頭不對馬嘴的對口敷衍,並在現場短暫僵持之下,由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顏專門委員回應。
面對團體訴求,顏專委表示行政院調薪涉及龐大人事支出,均會依照流程進行提案,目前全部都在研議中,並會納入團體意見,然而就現場團體掌握人總目前已經將方案送至行政院待審核,如何納入團體意見?
顏專委回應可以由各機關推薦,現場所有團體都認為這是非常荒謬且威權的回應,各團體、工會與機關、事業單位互不隸屬,而且長期在爭取權益過程中與機關、事業單位有勞資爭議,除非抗爭爭取發言機會,否則多半由機關內部「推薦」的團體、基層都淪為橡皮圖章,對於自身待遇毫無發言機會,工會與團體意見還要經過雇主同意,才能表達意見的蒐集方式完全是流於形式,更從此看出特別權力關係根本從未消失,行政院仍然以威權方式運作。
※原新聞稿:
- 訴求:
- 各級俸額至少調高6000元。
- 應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費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
- 公務人員調薪,泛公務體系要比照。
- 檢討技工工友待遇:調整薪餉表最高至230點、檢討職工退休金計算基準。
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總)人事長蘇俊榮對外宣布將會在下半年爭取「專業加給」提升,以此宣稱為調薪,然而公務體系長年以來面對「實質業務不斷攀升、承擔超額責任」需要檢討的待遇絕對不只如此。
人總作為全國軍公教、國公營及公務機關勞工待遇的主管單位,不僅對於遏止各機關叢生的業務束手無策,對於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勞工薪資遲滯,或因待遇造成的各項困境也未有任何檢討,導致就算各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在薪資待遇上有意調整,也遭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掣肘。
因此今日由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串聯,從公教人員、公立醫院、泛國公營事業、公務機關勞工、集結於行政院前喊出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並提出4項訴求,請行政院回應。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認為:
作為公共服務體系核心的的各級機關行政人員、司法、警消、公立醫護,逐步感受到業務增加或有長期陷入業務、案件超量過載,均感受到「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剝奪感,加上勞動環境面臨缺人、過勞、血汗工時與黑數、職場不法侵害等多項不利因素,使得公務人員縱然在薪資相比勞工較優,卻仍因多重因素導致人員離退、流動。
而歷年來政府透過調薪方式,撫慰基層「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心情,然而在毫無法制化的階段,軍公教調薪的基本需求淪為政府恩惠性給予的手段之一,成為「憑感覺、看心情」調薪。去年(2025)政府即在各方考量下選擇不調薪,但對基層而言不調薪就是變相減薪,在各項給付、退休保障上都有所影響,因此基層公務員普遍期待人總不只是提高專業加給,連同本俸也應一併調整,作為本次行動的第一訴求,已獲各團體共識認為政院應同步考量以2026年、2027年應有調幅總計6.76%(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最低調整幅度,以調升至少6000元之金額。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林昶志表示:
對於勞工來說,勞基法對「工資」有明確定義,只要是經常性給付、有勞務對價性的錢,通通要算進加班費的基數內,但是現行公務人員在計算加班費時卻無法如實呈現,以消防人員為例,經常性領到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就未全薪納入於加班費基數中,但這些明明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薪水,這導致我們算出來的加班時薪,根本遠低於我們實際的價值。更離譜的是,勞工加班費有1.34、1.67的倍率,公務人員呢?不僅沒有倍率,加班費甚至被設了上限,導致基層加班加越多,政府付出的成本反而相對越低,這是在變相剝削我們這群守護國家安全、維持政府運作的人,因此我們要薪資待遇正常化,加班費必須要全薪計算、要設置倍率!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林碩杰主張:
【全教產支持人總提高公教人員待遇,但不應僅止於專業加給,本俸亦應同時調高!】
有關專業加給部分,值得注意的是,112年行政院將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高15%,但中小學教師只有4%,雖已明確承認教育人員待遇改善的必要性,但不應僅停留於高等教育體系,而忽略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在目前教學、輔導、行政及校園支持等多重負擔及家長零成本的投訴當下,中小學教師面臨的可說是最嚴寒的冬天,今年行政院應將15%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不再以階段別作為調薪依據、或獨厚特定階段別,應一視同仁,不該有差別待遇。
高中以下教師長期肩負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家長溝通、教學準備、校務配合及各類專案推動等任務,其工作壓力與責任不亞於其他教育階段,行政院不應有差別待遇,應一視同仁,把積欠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教師不應淪為廉價勞工,不應被歧視!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吳明玉強調:
只調「專業加給」,不調「本俸」、沒有健全加班制度遏止業務增生,終究只是無感調薪。整體薪資結構失衡才是問題的核心!本俸長期未合理調整,不僅影響現職待遇,更直接衝擊退休給付。如果只在加給上做調整,無法真正改善公教人員的整體待遇。
當前公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超載狀態,待遇卻無法隨物價合理調整,制度長期失靈讓人才流失,而在教育現場,導師與特教教師負擔沉重,加給卻未定期檢討;專任輔導教師責任重大,卻連基本的專業加給都沒有。同時,多數教師在非出勤時間持續投入學生輔導、家長溝通與行政工作,為了家長與學生的無償加班狀況普遍,卻長期缺乏合理的加班補償機制。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應比照勞工制度完善嘉班制度,讓延長工時的付出被制度正視,而不是長期依賴責任制與道德要求來撐起整個教育體系。如果公教體系留不住人,影響的不只是單一職場,將直接衝擊全民權益,並削弱國家的長遠發展與競爭力。
台大癌醫工會常務理事潘泓甫認為:
如果只調整專業加給,對公立醫院而言,這不會是加薪,而是問題的開始,對於大量的約聘僱醫療人員來說,專業加給只佔整體薪資大約一成左右,所以專業加給調升,帶來的薪資增加非常有限,幾乎無法反映通膨,也無法回應這幾年急遽增加的工作負擔。
但我們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公共衛生政策仰賴第一線醫療人員執行,在第一線承接急重症與罕見疾病、配合政府執行各項公共衛生政策,甚至肩負教學與研究的責任,然而我們的薪資制度,卻沒有跟上現實。
更現實的是人正在流失,目前許多私立醫院,薪資已經逐漸追上,甚至超過公立醫院,而且在工時制度、彈性安排、員工福利上,往往比公立體系更有吸引力,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使得公立醫院留才倍感壓力,最後受影響的是整個台灣的醫療韌性與公共安全。
除此之外,目前公職醫護人員的加班費,是用「1比1」計算,不像一般勞工有1.34、1.67的加班倍率,甚至還有每月20小時的上限,這代表我們的加班,被制度性低估;我們的付出,沒有被完整計算;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被迫「做了也不算」。
因此,我們今天代表台灣公共醫療體系基層人員站在這裡,要請行政院具體回應訴求,如何提升待遇停止公共醫療體系崩壞。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曹嘉君主張:
政院除了調升專業加給,同步也要宣布進行軍公教調薪,因為低薪問題在台鐵已經成為安全問題!台鐵公司化前後,低薪問題仍舊是台鐵無法穩定推動安全改革最大的障礙,因為低薪導致招考人才不利,罕見發生延後報考以及「備取即錄取」、「放榜就開始備取」的荒謬狀況,而對於台鐵局時代選擇留任的員工來說,作為公司內的營運骨幹,薪資卻遠低於其他國營事業、爭取待遇也均在行政院卡關,種種狀況也導致資深人才流失,造成鐵路運輸受到衝擊,不僅事故頻傳造成員工疲於奔命,對於國人對公共運輸業信任也在持續下探,政院目前只願意調升專業加給狀況下,應特別宣布國公營事業同樣要考量調薪。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認為:
工作強度與日俱增,不調薪就等於降薪,調薪不能只調軍公教,國營事業也要比照!郵工的工作強度這幾年來也逐漸增加,平信郵件雖然減少,但並沒有讓郵工的工作量降低。掛號投遞與電商包裹依舊仍然讓外勤有沉重的工作負擔,投遞範圍與路程更不可能縮小,外勤人員的投遞時間一如往常。而郵政公司的決策卻頻頻與現實脫節,像工作衡量、裁併區段、投遞群組化,這些措施都讓外勤疲於奔命。
而極端氣候成為常態,一年中夏季可能長達7個月,高溫超過36°C的天數將增加75天,這使得外勤工作成為高風險的工作,內勤窗口的處境也不遑多讓。紙上談兵的工作點制度,成為郵政公司縮減窗口人力的理由。然而日益要求的業務流程與法令遵循,以及眾多工作如與來客溝通、銷售商品、回應來電、填寫各式報表、阻詐等等耗費心力的工作皆無法量化,失真的工作數據與人力不足於是變成惡性循環。內勤窗口一人多用,除了勞心勞力,工作強度亦與日俱增。
本會認為政院在軍公教調薪的同時,國營事業也應要求要比照,也呼籲中華郵政公司應針對公司內部人員薪資差距提出改善,並提高職階人員(包括主管與非主管)的職務待遇、外勤駕駛加給並增設外勤人員的危險津貼、高溫津貼。
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理事長黃翊家強調:
北捷作為首都地鐵,其載客量與安全壓力不亞於其他鐵路事業,且同樣需要面對各類突發狀況,作為地方公營事業單位的代表,同樣要呼籲調薪不可以忽略國公營事業單位,雖然調薪與否是由公司決定,然而依照慣例幾乎軍公教調薪的結果,如北捷的公營事業將同樣帶動的,因此作為泛公務體系提供公共服務的基層員工,我們要呼籲政院,當整個公務體系待遇需求被置於政策執行之後被忽略的結果,基層士氣因為單純的待遇遭到瓦解,是我國人事行政最大的悲哀!
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理事長游錫龍表示:
職工(技工、工友)為公務機關最基層員工,協助公務機關運作,但直接與技工工友薪水相關的薪餉表,自民國79年後均未調整,建請行政院能跟全國公務機關職工相關工會召開會議,檢討攸關待遇的薪餉表,政府作為公務機關職工之當然雇主,應考量近幾年來勞動市場基本工資持續上漲,且物價亦居高不下,急需檢討基層職工之工餉標準上限,政府對職工仍有人力需求、持續進用狀況下,應檢討,建議修改工友管理要點第十五條提升到210-230(薪點),藉以保障職工的生活基本需求,提升職工的勞動條件及勞動權益。
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副理事長曾嘉行認為:
人總的其中一項任務,便是主責全台公務機關職工待遇,然而除了數十年沒有檢討,對於過去因身分適用造成的權益損失,人總也從未檢討,在民國 87 年前後,工友納入《勞基法》之前,當時的制度設計相對簡單,退休金多半只看本俸。當時的思維是「保障基本生活」,卻造成在職工薪資成分中佔比將近一半的「專業加給」和「加班費」並未應納入工資的一部分,導致職工在退休金計算上有所損失,更造成相同薪資的職工因為法規適用時間不同,產生退休金金額不同的怪異結果,人總應著手檢討,別讓一輩子為公務機關賣命的職工退休生活受損。
中華快遞工會理事許義德表示:
中華快遞公司是中華郵政轉投資公司,在現在這個低薪、物價通膨的時代,政府沒有全面調薪,讓人感到失望,因為軍公教的調薪也是我們這些泛國營、轉投資公司的員工可以調薪的機會,甚至我們工會與公司的團體協約條文內,就明確寫要政府宣布軍公教調薪,我們才有機會調薪,但今年行政院僅表示會調整「專業加給」,我們主張行政院只要宣布軍公教調薪,不論調薪項目,均應要求泛公務體系跟進調薪。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主張:
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我們認為,警察工時,乃至消防、泛公職體系的長工時,以及薪資與勞務不對等的情況,源於目前的法規不正當的降低人力成本、讓公務人員成為「法定的廉價勞工」,這也造成政府部門缺乏促進業務精簡、推行有效率政策的動力,在基層端更造成工作疊床架屋、惡化的勞動狀況。
在警察的部分,最常見就是在大型活動勤務、或是重大公共事件之後的各種低效能的勤務。警察目前的勤務樣態,是源於長年來的為國奉獻、為社會安全妥協形成的結果,但我們仍要指出,這就是將社會安全,寄託在對基層權益的耗損上,政府應該將「加班費加成」這樣基本的權利還給基層、停止這種惡性循環,這樣才能開始真正的政府改造。
-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桃園市清潔隊權益促進會
- 聲援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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