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新聞稿】名間年降雨日數漸少、風速小 茶葉生長產量受影響 設置焚化爐恐毀掉名間百億茶產業
(鄉民丟擲紙飛機,抗議縣府搞飛機,高喊「名間不要焚化爐」)
文/監督施政聯盟、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民間團體與名間鄉茶農今日召開記者會,抗議南投縣環保局執意於一個月內密集召開六天範疇界定會議,昨天會議中甚至發生警方拉扯民眾致傷情形,當事人出示驗傷單痛批荒腔走板。另根據農糧署及相關統計資料,南投縣名間鄉是台灣茶產業的核心重鎮,其茶種植面積約為2,200公頃,是台灣範圍面積最大的單一茶區,茶葉產量約佔全台的4成以上,年產值估計達到100億元以上,供應全台約60~70%的手搖飲基底茶原料。全台手搖飲店年銷售額約560億元(飲料店業2024年營業額1300億元),名間鄉即為其最重要的供應鏈上游。民團引用氣象署資料強調,名間及鄰近地區風速小且降雨天數漸少,若設置焚化爐將重創名間茶產業。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認為,名間風小且雨天日數漸少,焚化爐設置對名間茶產業影響鉅大。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每年降雨天數有下降趨勢,2020年及2021年降雨日數僅87天與96天,鄰近的二水測站2020年、2021年、2023年的降雨日數分別為79天、84天及81天;林內測站2020年的降雨日數為83天(表一)。名間及鄰近區域降雨日數減少,每年十月到次年三月為枯水期(表二)。再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名間2016至2025年之年平均風速為1.3 m/s(表三),於風速微弱的氣候條件下,大氣擴散不易。雖尚無法證明年降雨日數與發電廠或焚化爐排放熱氣污染有關,不過,設置焚化爐前後的年平均降雨日數確實降低了(表四),年平均降雨日數減少超過10日的測站包括基隆(減少11日)、淡水(減少21日)、台北(減少24日)、台中(減少14日)及台南(減少22日)測站等。
陳椒華指出,茶樹生長極度依賴高濕環境,在降雨日數漸少下,環境的「水分補給」主要仰賴名間台地特有的地形霧(晨霧)。名間鄉受地形影響風速較小,這在氣象學上代表大氣擴散條件差。名間鄉若設置焚化爐,將產生熱能滯留(熱島效應)及「乾化」效應風險,而焚化爐運作會持續排放高溫廢氣,在風小的環境下,這些熱能難以被氣流帶走,會在局部區域堆積,導致周邊微氣候氣溫上升,而溫度的微幅上升會降低相對濕度,直接干預水氣凝結成霧的過程。所以,對於依賴「晨霧潤澤」的名間茶區來說,原本就因降雨日數少而珍貴的霧氣,可能因熱能排不出去而提早消散或無法成霧,水氣將減少並影響茶葉的品質。另外,風小意味著焚化爐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微量重金屬)易在茶區上空盤旋,隨後因「重力沉降」或偶發降雨落入土壤,影響名間茶引以為傲的純淨品質。
茶農代表陳沛暖表示,茶葉是精品農業,其品質取決於嫩芽的纖維化程度,這與「溫濕度偏差」息息相關,如果降雨少加上焚化爐帶來的乾燥熱能,會加速茶芽老化、纖維化,導致茶葉口感苦澀、香氣喪失,影響產值。夜間溫度若因熱能滯留而升高,茶樹會增加呼吸作用,消耗白天光合作用累積的養分,導致茶葉「回甘」程度下降。名間供應全台約60%~70% 的手搖飲基底茶。一旦微氣候改變造成品質不穩,將衝擊當地超過 100 億元 的年產值及數萬人的生計。
名間鄉炭寮村茶農詹秀美表示,名間鄉是全台灣產茶量最大的地方,炭寮村裡有超過七成的人都在種茶,這片土地養活了我們好幾代人。茶農的生活很單純,每天巡田、除草,每五天要精準地澆一次水,每一次都要澆足40分鐘,才能確保這些茶芽長得翠綠、長得健康。我們對這片土地的呵護,就像在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但是現在,我們的心在滴血!去年縣長竟然決定要在新民村水源頭的農業特定區,蓋一座一天要燒 500 公噸廢棄物的焚化爐!大家知道嗎?這支焚化爐的煙囪,正對著的就是我們炭寮村的茶葉產區。焚化爐一旦運作,那些肉眼看不見的粉塵、重金屬,會直接飄落在茶葉嫩芽上。茶葉是要喝進肚子裡的,如果沾滿了落塵,我們的茶誰敢買?我們辛辛苦苦澆的水、流的汗,難道都要付之一炬嗎?
更可怕的是,焚化爐排放的二氧化碳會改變微氣候,溫度會升高,雨水與霧會變少。我們種茶是看天吃飯,氣候一變,茶樹長不出來,茶農的生計就斷了。這是要逼我們走投無路嗎?我代表炭寮村的所有茶農,向縣長發出最沉重的訴求:立即撤銷環評!重新選址,遠離水源與農產區!好山好水才能種出好茶,請縣長不要為了處理垃圾,毀掉台灣最寶貴的茶鄉。請救救我們的土地,救救我們的孩子!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會長釋致中指出,雖然台灣產茶的地方不少,但多以高山茶為主。而支撐國內龐大手搖飲市場的基底茶,約有七成產自名間鄉。手搖飲主要的消費族群為廣大的年輕世代,眾多知名連鎖手搖飲品牌,如TEA TOP第一味、山培、烏弄、木衛二、茶之魔手等,均有使用名間茶葉。釋致中質疑,若焚化爐蓋成,名間茶葉恐被貼上「焚化爐產區」的負面標籤,將來不管那一家手搖飲店,只要被提到他們的茶是從有焚化爐的地方種出來的,誰還會願意買?銷量和售價不會受影響嗎?這類損失要如何評估?又該如何賠償?環保局賠得起嗎?這絕非環保局長李易書一句「焚化爐絕對不會影響茶葉」能輕描淡寫帶過的,也不是李局長甚至於許縣長能解決或承擔的。
製茶師常行深手拿茶裏王和御茶園表示,過去廣告中的「雲霧繚繞」畫面,正是台灣茶的重要賣點之一。許淑華縣長一直說要用數據和科學解決垃圾問題,而焚化爐就有煙囪,就有熱氣,就會破壞名間鄉的霧氣。常行深嘲諷喊話許淑華,垃圾問題現在一定要解決,不用等到六年後焚化爐蓋好才解決,數據跟事實真的太重要,今天名間鄉,明天南投都遭殃。作為一個台灣茶師只有一個心願,就是「茶出得去 錢進的來 南投發大財」,回頭是岸縣長,快點開始解決垃圾問題,不要一直拖!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名間焚化爐如果蓋下去,這不只是南投人或名間人的事,更是我們彰化人的事,名間地勢比彰化高,焚化爐蓋在那裡,就像有人站在樓梯上往樓下拍菸灰,風一吹,那些我們看不見、聞不到的戴奧辛和重金屬,會像溜滑梯一樣順著山風,直接灌進二水、溪州、田中的菜園和稻田裡。彰化人辛苦種出來的農產品,最怕的就是污染,跟茶葉一樣,只要驗出一點點,這整季的血汗就全報廢了,更會摧毀農民苦心經營數十年的品牌信任度,造成長遠的經濟損失。還有大家必須意識到,濁水溪不是一條普通的河流,她是我們彰化的救命水。名間位於上游,任何上游的變動都會在下游放大,這不只是影響上游農田,連下游王功、芳苑那些對水質極度敏感的文蛤養殖區,都將被迫承擔不屬於他們的風險,所以我們彰化人一起站出來,反對名間焚化爐的興建。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熱排放將影響微氣候,降雨量、濕度若改變將造成茶葉減產、品質下降,況且現在還沒蓋焚化爐茶價就嚴重下跌。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回應表示,他個人不知道如何解決熱排放、微氣候變化等問題,認為「在名間蓋焚化爐不合理」,所以需要找到科學證據。
中興大學農藝系副教授陳建德書面意見(下圖):
名間鄉茶區近年來因都市化之熱排放影響,加上氣候變遷造成霧氣減少、陽光直射率增加,不耐熱之品種清心烏龍已逐漸消失。焚化爐的興建將加速該區之熱化效應,影響茶葉生產與品質。
建議①評估懸浮微粒與當地霧氣與降雨頻率。②名間灌溉用之水池底泥,為恐為重金屬累積之處。③環境熱化是否加劇病蟲害須進行評估。
表一、2020~2025年各氣象測站平均年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 2020~2025年平均年下雨日數 (天) 備註 (特定年降雨日數) 名間測站 2020~2025 107 2020年,87天;
2021年,96天 竹山測站 2020~2025 114 2020年,95天;
2023年,95天 林內測站 2020~2025 103 2020年,83天 二水測站 2020~2025 92.3 2020年,79天;
2021年,84天;
2023年,81天 南投測站 2020~2025 90.8 2020年,87天;
2021年,78天;
2023年,81天 新竹測站 2020~2025 92 嘉義測站 2020~2025 92.8 台中測站 2020~2025 87 台南測站 2020~2025 74 永康測站 2020~2025 80.6 日月潭測站 2020~2025 124.8 台北測站 2020~2025 141.3 淡水測站 2020~2025 128.1 基隆測站 2020~2025 183.8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二、名間氣象測站2016~2025年降雨日數(枯水期:10月至次年3月)
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總和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 2015 — — — — — — — — — — — — — 2016 15 9 14 10 12 24 15 20 17 5 6 2 149 2017 3 3 10 11 12 18 24 7 11 4 6 5 114 2018 14 9 5 5 6 18 18 22 8 3 4 0 112 2019 3 2 13 8 20 19 18 20 8 2 0 7 120 2020 2 2 6 10 13 7 12 19 6 0 3 7 87 2021 4 2 2 1 6 21 17 20 12 3 4 4 96 2022 12 13 11 6 15 15 14 18 9 3 2 2 120 2023 3 1 3 8 5 22 14 17 16 4 1 6 100 2024 3 3 7 10 12 18 23 15 17 6 2 4 120 2025 8 5 10 8 13 21 19 14 12 3 3 1 117 106.6 2026 1 6 4 10 — — — — — — — — 21 總和 68 55 85 87 114 183 174 ## 116 33 31 38 月平均 5.333 4.33 6.5 7.17 10.7 17 17 17 12 3.17 2.5 4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三、名間及鄰近氣象測站的年平均風速
氣象測站 調查期間 年平均風速 (m/s) 名間 2016~2025 1.3 竹山 1993~2025 0.52 林內 2016~2025 1.22 二水 2012~2025 1.22 南投 2012~2025 1.2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表四、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前後之年平均降雨日數
氣象測站 區域焚化爐或發電廠 區域焚化爐設置年(基準年) 基準年之前,年平均下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年平均降雨日數 減少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準年之後至2025年) 2020~2025年平均降雨日數 基隆測站 協和發電廠、天外天焚化爐 1977 208 197 11 183.8 新竹測站 新竹市焚化廠 2000 116 113 3 92 嘉義測站 嘉義市焚化廠、鹿草焚化廠 1998 106.75 102.82 4 92.8 淡水測站 內湖焚化廠、北投焚化廠 1991 160 139 21 128.1 台北測站 新店焚化廠、文山焚化廠、木柵焚化廠 1994 179 155 24 141.3 日月潭測站 — 1999 152 138 14 135 台中測站 文山焚化廠、后里焚化廠、烏日焚化廠、台中發電廠 1995 122 108 14 87 台南測站 城西焚化廠 1999 103 80 22 74 永康測站 永康焚化廠 2007 88 82 6 80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 CODiS 氣候觀測資料查詢服務系統
這篇文章 【新聞稿】名間年降雨日數漸少、風速小 茶葉生長產量受影響 設置焚化爐恐毀掉名間百億茶產業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核三重啟程序草率 三原則玩真玩假?核安核廢無解 反對老舊核三重啟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今(4/28)於核三廠所在地恆春鎮舉行「核三廠再運轉審查地方說明會」。針對核三廠運轉執照已屆期、設備老化,且核安、核廢與地方參與問題仍未解決,恆春在地居民、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及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核安會正視核三重啟的風險與爭議,在三原則尚未落實前,不應推動再運轉審查。
核廢無解、核安風險高,恆春不該被迫承擔
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江國樑表示,核三重啟存在三大疑慮。首先是核廢問題「禍害留子孫」。至今政府未能說明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與方式,在核廢無解、且重啟公投未過的情況下,不應再製造更多核廢。
第二,地方是否隨著核三重啟程序不斷往前走而被迫「出賣家園」。地方近來聽見不少聲音將核三重啟與回饋金連結,甚至主張只要核三早日重啟,地方就能取得更多回饋。地方居民承擔的核安風險及家園的共同未來,不應化約為回饋金的金額,讓居民被迫在回饋金與出賣家園之間做選擇。
第三,他擔心老舊核三是否讓居民成為「實驗的白老鼠」。核三廠已運轉40年,機組老舊,又位於地震風險區域;恆春地形狹長、撤離路線僅有一條主要幹道,人口與觀光活動又集中,一旦事故發生,居民與旅客究竟要往哪裡撤離?至今仍缺乏令人安心的答案。
資訊不透明,居民長期被排除在決策之外
來自恆春大光里的在地文化工作者龍昶維表示,兒時的印象總是脫離不了老家旁的核三廠,進出大光的路旁就能看見核三廠區,但對於這座核電廠的實際運作、風險與決策過程,地方居民卻長期一無所知。他形容核三廠像一座「巨大又安靜的怪獸」,存在於恆春土地上40多年,卻形同被抽真空一樣,讓在地人除了接受它的存在,無從參與、理解或回應,更無從選擇。
龍昶維指出,核三廠最大的問題在於「兩個不透明」:一是建置過程不透明。核三廠是戒嚴時期的產物,地方從未真正參與決定,一開始就處在被動接受的位置;二是核安資訊不透明。當地孩子去台電南展館戶外教學,但接收到的僅是「核電安全無虞」的單向宣傳,對核廢料與運轉風險卻幾乎沒有說明。在核廢未解的情況下,恆春是否將隨著核三廠重啟,理所當然地成為核廢料的萬年故鄉?他提出質疑。
最後,龍昶維表示,恆春居民長期承擔第一線風險,卻被貼上「為了補助」或「恆春人挺核」的標籤。恆春人的沈默並不代表接受,實際上這種沈默是核三廠長期讓事實遠離民眾的結果。於發言最後,他重申:「我是恆春人,我反核。」
缺乏公開與參與,再運轉審查難稱正當
屏東縣監督核能安全委員會委員、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指出,目前核三再運轉審查仍高度集中於技術面,僅透過形式性的地方說明會回應社會疑慮,缺乏完整資訊公開、資訊轉譯與公眾討論機制。從資訊公告、時間安排到參與設計,都不利於民眾理解與實質參與,等同將核三是否重啟的重大公共決策皆限縮在專家與技術體系之內。尤其本場說明會地方組織約說明會前12日才收到公文,在地居民多數更不知道有這場說明會。舉辦於上班時間,亦將許多民眾排除在參與之外。
邱花妹進一步指出,台電雖盤點機組設備、人力配置、燃料乾貯、同型機組延役狀況、地質耐震、安檢整備與供電效益等面向,但整體仍流於技術判斷,未能提出技術、經濟與社會接受度三重面向的完整評估。若政府一再宣稱核電重啟必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那麼再運轉計畫就不能只由台電以技術報告帶過,更不能忽視去年核三重啟公投未通過的事實。
她強調,再運轉高度涉及社會許可與地方信任,若沒有第三方專業審查、透明公開的安全檢查結果,以及屏東與恆春居民的實質參與,程序上難稱正當,更不尊重地方。
核安無法假設,三原則不能流於口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能從不存在「絕對安全」,全球近50年的核電歷史,三次重大核災已證明,核安不能僅以機率或標準推估。即使核三廠在恆春運轉40多年未發生重大事故,也不代表未來具備百分之百安全。真正的核能安全,必須建立在資訊透明、民主參與及在地居民充分知情之上。福島核災後,國際社會普遍提高核安標準,但台灣至今仍未建立足以面對廣域核災的應變制度。
她指出,政府如果要推動核二、核三再運轉,就不能將其視為單純行政程序,必須正面回答核廢料最終處置、老舊機組風險、斷層與耐震疑慮,以及疏散演練、防護物資、跨縣市應變等問題。在核廢無解、應變不足、地方未參與的情況下,「核安無虞」只是空洞的口號。
再運轉審查應公開透明,不能以技術高牆排除公民參與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表示,台灣核電歸零已近一年,依官方統計,至今備用容量率仍維持約一成,且至 2032 年前並無缺電問題。當前真正棘手的挑戰,是半導體與 AI 產業帶來超乎預期的用電成長,以及國際戰爭衝突下的能源風險;然而,核能並非解方。核電不僅成本高昂、建置與重啟期程漫長,至今包括台灣在內,多數國家仍未解決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
他強調,核安會即將審查台電提出的再運轉報告,審查過程必須做到資訊充分公開,並以公眾能理解的方式說明,讓公民得以實質參與討論。核能安全不應成為少數專家壟斷的技術高牆阻礙公民參與,因為核電風險攸關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的生存發展。賴政府也必須清楚說明,所謂「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具體標準與落實方式為何。在沒有地方同意、核廢料沒有最終處置場、核安也不能被保障的前提下,核三完全不具備重啟條件。
反對核三重啟,應落實核電三原則
針對本日的記者會,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提出以下訴求:
訴求一、反對核三重啟:目前核三的地震與複合式風險難解,設備老舊老化。福島核災15年,核災殷鑑不遠,一旦發生核災,恆春半島將難以復原;台灣至今無最終處置場選址條例,也無相應程序,令人擔憂恆春將成為萬年核廢的故鄉;2025核三公投未過關,至今重啟核電的討論依舊缺乏社會共識。上述問題未解,核三不應重啟。
訴求二、重啟審查不應草率:目前的重啟審查流於技術決策,缺乏明確資訊公開與社會信任,使在地居民處在無法參與決策的位置。核安會應確保重啟審查程序的資訊透明與轉譯,並應有完整的公共參與規劃,尊重地方居民的自決權。
訴求三、落實核電三原則:核三廠面臨核安未明、核廢無解、社會溝通不足的問題,令人憂心民進黨的三原則玩真玩假?執政黨有責任向社會說明,核電三原則如何被具體落實,提出清楚的程序及門檻,供社會大眾檢驗。
民間團體再次強調,核三重啟是攸關公共安全與世代正義的重要能源決策,不應被視為單純行政程序。
共同聲援團體: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暖暖蛇國小共學團、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綠黨、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島島ta̍uh-ta̍uh-á高雄育兒支持共學團、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和平、社團法人屏東縣愛鄉協會、社團法人好屏青年協會、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持續邀請中)
這篇文章 【新聞稿】核三重啟程序草率 三原則玩真玩假?核安核廢無解 反對老舊核三重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鼓勵所有受僱者一起成為「性別歧視糾察隊」!
桃園市政府113年頒給長榮航空「母性健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獎項,但事實上,長榮航空不僅對懷孕空服員違法扣薪,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生理假和家庭照顧假也都會被不利待遇,更是違反勞動基準法全台灣第二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更是全台灣第一多!
本會曾經期盼桃園市政府能收回頒給長榮航空的獎項,才不會傷害母親跟勞工的心,更變成全台灣事業單位的壞示範,但桃園市政府仍不願意收回,故本會理事會決議推派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為115年模範勞工,因為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本身即是懷孕期間和育嬰留停復職後被長榮航空不利處分的受害人之一,並在109-114年期間帶頭申請勞檢和申訴性平,動員上百人次的會員一起行動、調解、申訴、提告,長榮航空才終於開始改變,願意歸還違法苛扣的薪資,造福超過八百位長榮集團現職員工,以及日後每一位懷孕和育嬰留停的受僱者。
我們希望桃園市政府能擦亮眼睛,連續違法的長榮航空,不應該成為「模範事業單位」,兼具勞動意識和性別意識,敢於糾正性別歧視、面對違法行為敢直言不諱的人,才是「模範勞工」,更鼓勵每一位受僱者都能成為「性別歧視糾正隊」,一起糾正僱主的違法行為!
這篇文章 【聲明】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人均GDP翻倍,公教調薪僅1/6! 回應人總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要求「116年調薪10%、專業加給調升2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證實,已啟動116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研議,並規劃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公務員專業加給表」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今日嚴正指出:政府雖已覺察公教人才流失嚴峻,但調整方案卻仍維持不透明的黑箱審議與政治施捨,完全難以挽回已崩盤的教職吸引力。全教總嚴正要求,政府應立即終結「恩給式」的分配思維,依據科學指標補足過去十年的分配不正義,落實具備專業對價的法制化調薪。
一、國家繁榮下的分配正義蕩然無存:公教調幅竟不到國家成長率的1/6
分析105年至115年國家核心指標,公教待遇成長與國家經濟實力已嚴重脫節。十年間,台灣人均GDP成長高達93.2%,國家整體經濟實力幾近翻倍;然而,同期的公教待遇累積調幅卻僅有微不足道的14.7%。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此一數據揭露了極其不公的分配現狀:公教人員分享經濟成長果實的速度,甚至不到國家成長率的六分之一。即便依據最新經濟預測,115年人均GDP將持續攀升至44,181美元之歷史新高,公教人員卻淪為繁榮下的「實質新貧」,長期被排除在分配正義之外。
二、專業價值崩盤引發國安危機:消失的4成專業人才正是對薪資制度的抗議。
針對人總擬先行提報之「加給表大幅調整」,全教總指出,專業加給的長期萎縮已直接導致教育人才庫的枯竭。對比同期「最低工資」調幅高達47.4%,與公教薪資間存在32.7%的巨大鴻溝。當民間薪資隨經濟擴張快速攀升,教職的專業對價卻在預算緊縮下被無情稀釋,公教職缺當然乏人問津。
此外,十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增幅(16.19%)早已超越調薪幅度;若加計行政院監控之「17項重要民生物價」高達21.92% 的驚人漲幅,公教人員正面對所得購買力的雙重剝蝕。目前持證教師竟有高達4成選擇放棄教職,正是對政府無視專業對價、拒絕實質補償的集體離去。
三、拒絕政治施捨:要求以科學公式補足法制化缺口
全教總主張,116年度的調整不應是視政治風向而定的「隨興微調」,而必須是回應數據事實的「結構性修復」。針對政府「先調加給、再談薪資」的預算時序,全教總提出以下兩大精算訴求:
其一,專業加給與學術研究加給應先行調整20%:配合人總即將於6月公告之加給表修訂,應依據與最低工資調幅間的差距,優先將「專業加給」與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對等同步調升20%,以修復教職的市場競爭力,止住專業人才外流的失血點。
其二,116年度整體調薪比率應落實10%:考量114年(8.68%)及115年(預估 7.71%)兩年累積高達16.39% 的強勁經濟成長,加上今年度零調薪,116年度整體調薪幅度應至少設定為10%,方能對沖十年來CPI與民生物價漲幅所造成的實質購買力赤字,落實政府「共享成長果實」的承諾。
全教總重申,改善待遇是守護教育品質的底線。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人總處,應以「待遇審議機制法制化」取代不透明的黑箱決策。116年度的調整必須讓數據說話,建立公正且具競爭力的機制。唯有讓薪資隨國家繁榮連動,才能找回消失的專業人才,守護國家下一代的未來。
這篇文章 【新聞稿】人均GDP翻倍,公教調薪僅1/6! 回應人總大幅調整方案,全教總要求「116年調薪10%、專業加給調升20%」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11:50am更新 記者會後新聞稿)
今日出面接見陳情代表,行政院原派交通環境資源處楊參議,但交通環境資源處並非主責單位,現場團體批評是行政院是故意裝傻派牛頭不對馬嘴的對口敷衍,並在現場短暫僵持之下,由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顏專門委員回應。
面對團體訴求,顏專委表示行政院調薪涉及龐大人事支出,均會依照流程進行提案,目前全部都在研議中,並會納入團體意見,然而就現場團體掌握人總目前已經將方案送至行政院待審核,如何納入團體意見?
顏專委回應可以由各機關推薦,現場所有團體都認為這是非常荒謬且威權的回應,各團體、工會與機關、事業單位互不隸屬,而且長期在爭取權益過程中與機關、事業單位有勞資爭議,除非抗爭爭取發言機會,否則多半由機關內部「推薦」的團體、基層都淪為橡皮圖章,對於自身待遇毫無發言機會,工會與團體意見還要經過雇主同意,才能表達意見的蒐集方式完全是流於形式,更從此看出特別權力關係根本從未消失,行政院仍然以威權方式運作。
※原新聞稿:
- 訴求:
- 各級俸額至少調高6000元。
- 應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費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
- 公務人員調薪,泛公務體系要比照。
- 檢討技工工友待遇:調整薪餉表最高至230點、檢討職工退休金計算基準。
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總)人事長蘇俊榮對外宣布將會在下半年爭取「專業加給」提升,以此宣稱為調薪,然而公務體系長年以來面對「實質業務不斷攀升、承擔超額責任」需要檢討的待遇絕對不只如此。
人總作為全國軍公教、國公營及公務機關勞工待遇的主管單位,不僅對於遏止各機關叢生的業務束手無策,對於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勞工薪資遲滯,或因待遇造成的各項困境也未有任何檢討,導致就算各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在薪資待遇上有意調整,也遭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掣肘。
因此今日由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串聯,從公教人員、公立醫院、泛國公營事業、公務機關勞工、集結於行政院前喊出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並提出4項訴求,請行政院回應。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認為:
作為公共服務體系核心的的各級機關行政人員、司法、警消、公立醫護,逐步感受到業務增加或有長期陷入業務、案件超量過載,均感受到「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剝奪感,加上勞動環境面臨缺人、過勞、血汗工時與黑數、職場不法侵害等多項不利因素,使得公務人員縱然在薪資相比勞工較優,卻仍因多重因素導致人員離退、流動。
而歷年來政府透過調薪方式,撫慰基層「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心情,然而在毫無法制化的階段,軍公教調薪的基本需求淪為政府恩惠性給予的手段之一,成為「憑感覺、看心情」調薪。去年(2025)政府即在各方考量下選擇不調薪,但對基層而言不調薪就是變相減薪,在各項給付、退休保障上都有所影響,因此基層公務員普遍期待人總不只是提高專業加給,連同本俸也應一併調整,作為本次行動的第一訴求,已獲各團體共識認為政院應同步考量以2026年、2027年應有調幅總計6.76%(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最低調整幅度,以調升至少6000元之金額。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林昶志表示:
對於勞工來說,勞基法對「工資」有明確定義,只要是經常性給付、有勞務對價性的錢,通通要算進加班費的基數內,但是現行公務人員在計算加班費時卻無法如實呈現,以消防人員為例,經常性領到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就未全薪納入於加班費基數中,但這些明明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薪水,這導致我們算出來的加班時薪,根本遠低於我們實際的價值。更離譜的是,勞工加班費有1.34、1.67的倍率,公務人員呢?不僅沒有倍率,加班費甚至被設了上限,導致基層加班加越多,政府付出的成本反而相對越低,這是在變相剝削我們這群守護國家安全、維持政府運作的人,因此我們要薪資待遇正常化,加班費必須要全薪計算、要設置倍率!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林碩杰主張:
【全教產支持人總提高公教人員待遇,但不應僅止於專業加給,本俸亦應同時調高!】
有關專業加給部分,值得注意的是,112年行政院將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高15%,但中小學教師只有4%,雖已明確承認教育人員待遇改善的必要性,但不應僅停留於高等教育體系,而忽略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在目前教學、輔導、行政及校園支持等多重負擔及家長零成本的投訴當下,中小學教師面臨的可說是最嚴寒的冬天,今年行政院應將15%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不再以階段別作為調薪依據、或獨厚特定階段別,應一視同仁,不該有差別待遇。
高中以下教師長期肩負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家長溝通、教學準備、校務配合及各類專案推動等任務,其工作壓力與責任不亞於其他教育階段,行政院不應有差別待遇,應一視同仁,把積欠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教師不應淪為廉價勞工,不應被歧視!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吳明玉強調:
只調「專業加給」,不調「本俸」、沒有健全加班制度遏止業務增生,終究只是無感調薪。整體薪資結構失衡才是問題的核心!本俸長期未合理調整,不僅影響現職待遇,更直接衝擊退休給付。如果只在加給上做調整,無法真正改善公教人員的整體待遇。
當前公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超載狀態,待遇卻無法隨物價合理調整,制度長期失靈讓人才流失,而在教育現場,導師與特教教師負擔沉重,加給卻未定期檢討;專任輔導教師責任重大,卻連基本的專業加給都沒有。同時,多數教師在非出勤時間持續投入學生輔導、家長溝通與行政工作,為了家長與學生的無償加班狀況普遍,卻長期缺乏合理的加班補償機制。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應比照勞工制度完善嘉班制度,讓延長工時的付出被制度正視,而不是長期依賴責任制與道德要求來撐起整個教育體系。如果公教體系留不住人,影響的不只是單一職場,將直接衝擊全民權益,並削弱國家的長遠發展與競爭力。
台大癌醫工會常務理事潘泓甫認為:
如果只調整專業加給,對公立醫院而言,這不會是加薪,而是問題的開始,對於大量的約聘僱醫療人員來說,專業加給只佔整體薪資大約一成左右,所以專業加給調升,帶來的薪資增加非常有限,幾乎無法反映通膨,也無法回應這幾年急遽增加的工作負擔。
但我們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公共衛生政策仰賴第一線醫療人員執行,在第一線承接急重症與罕見疾病、配合政府執行各項公共衛生政策,甚至肩負教學與研究的責任,然而我們的薪資制度,卻沒有跟上現實。
更現實的是人正在流失,目前許多私立醫院,薪資已經逐漸追上,甚至超過公立醫院,而且在工時制度、彈性安排、員工福利上,往往比公立體系更有吸引力,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使得公立醫院留才倍感壓力,最後受影響的是整個台灣的醫療韌性與公共安全。
除此之外,目前公職醫護人員的加班費,是用「1比1」計算,不像一般勞工有1.34、1.67的加班倍率,甚至還有每月20小時的上限,這代表我們的加班,被制度性低估;我們的付出,沒有被完整計算;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被迫「做了也不算」。
因此,我們今天代表台灣公共醫療體系基層人員站在這裡,要請行政院具體回應訴求,如何提升待遇停止公共醫療體系崩壞。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曹嘉君主張:
政院除了調升專業加給,同步也要宣布進行軍公教調薪,因為低薪問題在台鐵已經成為安全問題!台鐵公司化前後,低薪問題仍舊是台鐵無法穩定推動安全改革最大的障礙,因為低薪導致招考人才不利,罕見發生延後報考以及「備取即錄取」、「放榜就開始備取」的荒謬狀況,而對於台鐵局時代選擇留任的員工來說,作為公司內的營運骨幹,薪資卻遠低於其他國營事業、爭取待遇也均在行政院卡關,種種狀況也導致資深人才流失,造成鐵路運輸受到衝擊,不僅事故頻傳造成員工疲於奔命,對於國人對公共運輸業信任也在持續下探,政院目前只願意調升專業加給狀況下,應特別宣布國公營事業同樣要考量調薪。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認為:
工作強度與日俱增,不調薪就等於降薪,調薪不能只調軍公教,國營事業也要比照!郵工的工作強度這幾年來也逐漸增加,平信郵件雖然減少,但並沒有讓郵工的工作量降低。掛號投遞與電商包裹依舊仍然讓外勤有沉重的工作負擔,投遞範圍與路程更不可能縮小,外勤人員的投遞時間一如往常。而郵政公司的決策卻頻頻與現實脫節,像工作衡量、裁併區段、投遞群組化,這些措施都讓外勤疲於奔命。
而極端氣候成為常態,一年中夏季可能長達7個月,高溫超過36°C的天數將增加75天,這使得外勤工作成為高風險的工作,內勤窗口的處境也不遑多讓。紙上談兵的工作點制度,成為郵政公司縮減窗口人力的理由。然而日益要求的業務流程與法令遵循,以及眾多工作如與來客溝通、銷售商品、回應來電、填寫各式報表、阻詐等等耗費心力的工作皆無法量化,失真的工作數據與人力不足於是變成惡性循環。內勤窗口一人多用,除了勞心勞力,工作強度亦與日俱增。
本會認為政院在軍公教調薪的同時,國營事業也應要求要比照,也呼籲中華郵政公司應針對公司內部人員薪資差距提出改善,並提高職階人員(包括主管與非主管)的職務待遇、外勤駕駛加給並增設外勤人員的危險津貼、高溫津貼。
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理事長黃翊家強調:
北捷作為首都地鐵,其載客量與安全壓力不亞於其他鐵路事業,且同樣需要面對各類突發狀況,作為地方公營事業單位的代表,同樣要呼籲調薪不可以忽略國公營事業單位,雖然調薪與否是由公司決定,然而依照慣例幾乎軍公教調薪的結果,如北捷的公營事業將同樣帶動的,因此作為泛公務體系提供公共服務的基層員工,我們要呼籲政院,當整個公務體系待遇需求被置於政策執行之後被忽略的結果,基層士氣因為單純的待遇遭到瓦解,是我國人事行政最大的悲哀!
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理事長游錫龍表示:
職工(技工、工友)為公務機關最基層員工,協助公務機關運作,但直接與技工工友薪水相關的薪餉表,自民國79年後均未調整,建請行政院能跟全國公務機關職工相關工會召開會議,檢討攸關待遇的薪餉表,政府作為公務機關職工之當然雇主,應考量近幾年來勞動市場基本工資持續上漲,且物價亦居高不下,急需檢討基層職工之工餉標準上限,政府對職工仍有人力需求、持續進用狀況下,應檢討,建議修改工友管理要點第十五條提升到210-230(薪點),藉以保障職工的生活基本需求,提升職工的勞動條件及勞動權益。
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副理事長曾嘉行認為:
人總的其中一項任務,便是主責全台公務機關職工待遇,然而除了數十年沒有檢討,對於過去因身分適用造成的權益損失,人總也從未檢討,在民國 87 年前後,工友納入《勞基法》之前,當時的制度設計相對簡單,退休金多半只看本俸。當時的思維是「保障基本生活」,卻造成在職工薪資成分中佔比將近一半的「專業加給」和「加班費」並未應納入工資的一部分,導致職工在退休金計算上有所損失,更造成相同薪資的職工因為法規適用時間不同,產生退休金金額不同的怪異結果,人總應著手檢討,別讓一輩子為公務機關賣命的職工退休生活受損。
中華快遞工會理事許義德表示:
中華快遞公司是中華郵政轉投資公司,在現在這個低薪、物價通膨的時代,政府沒有全面調薪,讓人感到失望,因為軍公教的調薪也是我們這些泛國營、轉投資公司的員工可以調薪的機會,甚至我們工會與公司的團體協約條文內,就明確寫要政府宣布軍公教調薪,我們才有機會調薪,但今年行政院僅表示會調整「專業加給」,我們主張行政院只要宣布軍公教調薪,不論調薪項目,均應要求泛公務體系跟進調薪。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主張:
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我們認為,警察工時,乃至消防、泛公職體系的長工時,以及薪資與勞務不對等的情況,源於目前的法規不正當的降低人力成本、讓公務人員成為「法定的廉價勞工」,這也造成政府部門缺乏促進業務精簡、推行有效率政策的動力,在基層端更造成工作疊床架屋、惡化的勞動狀況。
在警察的部分,最常見就是在大型活動勤務、或是重大公共事件之後的各種低效能的勤務。警察目前的勤務樣態,是源於長年來的為國奉獻、為社會安全妥協形成的結果,但我們仍要指出,這就是將社會安全,寄託在對基層權益的耗損上,政府應該將「加班費加成」這樣基本的權利還給基層、停止這種惡性循環,這樣才能開始真正的政府改造。
-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桃園市清潔隊權益促進會
- 聲援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外稿】非正規住居 正是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明確指出應該被保障的居住形式
文/余宜家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編按:國家人權委員會4月25日舉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訪查執行公聽會,本文作者除發表公聽會發言稿以外,寫下一些做土地議題十幾年的心得。2010年的盛夏8月,第一次走入林森南路99巷。
後來,我們才說這裡是紹興社區。
自救會討論著台大寄來的存證信,信裡寫到如果期限內(應該是3個月內)不搬遷,就要以無權佔有、拆屋還地、賠償不當得利提告。
夏天的空氣又熱又濕,主委家點線香;一開始總是對於纏繞在衣服頭髮包包揮之不去的味道困擾,現在偶爾再聞到線香,彷彿回到坐在紅塑膠板凳上的週末下午。
今天早上,一直想起那些在紹興的日子。
十幾年過去,國家人權委員會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聽會,聽著當事人或是憤怒、或是質疑、或是平靜地陳述傷痛的經驗,真的是百感交集。
列席的機關,只有法務部回應。
這一開口,我還以為今年是2013。
努力很多,看來還有很多要努力。
以下是今天的發言稿,想了一陣到底要講什麼,因為真的很多都講超過一百次了(誇飾)。
被拆掉的是房子,但迫遷造成的傷害,只有房子、土地的喪失是看得到的,更多的是看不到的,但也同等或更重要的事情。
(照片是七號公園,今天的安森,這裡以前也有住人喔)
公聽會發言稿:非正規住居正是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明確指出應該被保障的居住形式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談到適足住房權時,特別強調「使用權的法律保障」。應該受保障的居住形式很多元,包括公共或私人租屋、合作住宅、租賃、自有住宅、緊急住宅,以及非正規住區,包含占有的土地。換句話說,居住權的保障不以所有權為唯一前提。不論一個人是以什麼形式居住,都應該享有一定程度的使用保障,避免遭受強迫驅逐、騷擾或其他威脅,也因為這樣,民間團體過去也建議應該翻譯成保有權。
而且,國家也有義務與受影響的個人和群體進行真誠協商,為目前缺乏保障的家庭建立法律上的保護,建立法律上的保護是重要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討論的許多案例,廣義上都可以放在非正規住居的範疇理解。台灣非正規住居的成因很多,如果真要用一個框架來談,或許可以說是社會歷史導致的居住型態,無法被當代法律保護保有權的狀態,甚至經常被簡化地看成非法占用。
台灣長期住宅政策的缺乏,是造成這個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它並不是全貌。
例如,眷村政策晚於 1949 年大批難民與移民來台多年;公共住宅政策長期缺席;即使到晚近社會住宅政策逐漸發展,這些非正規住居中的居民也未能被優先考慮。
我自身的經驗中,曾遇到有居民因為房屋稅籍登記,反而被認定為名下有房產,進而在住宅政策中被排除。但在當時,他正面臨拆屋還地、賠償不當得利,必然敗訴的訴訟。
因此,我們不能只把問題理解為「住宅政策不足」,更要回到居住權的核心:保有權的保障。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所提醒我們的是,國家必須給予這些個人與家庭使用權的法律保護,這樣的居住事實是否能夠被制度承認,是否能夠轉化為某種穩定、不被任意剝奪的權利。
正因為如此,人權問題不能被化約成拆遷安置。
拆遷安置是後端的事情,是已經走到迫遷或搬遷程序之後才出現的處理方式。但在那之前,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我們有沒有先評估不搬遷的可能?搬遷是例外狀態,但在台灣卻成了常態。即便是基於公共發展或都市更新所產生的搬遷需求,也必須在與當地居民充分諮詢的基礎上,詳實評估避免搬遷的替代方案。
說到底,居住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
人之於空間的情感當然是其中一部分,但在過去的在地研究中,我們看到,居住地可能連結著一個人長期勞動的成果,可能承載家族的傳承,也可能是一個人、一個家庭在此發跡、建立生活的地方。這些都與個人的尊嚴、自我認同和生命歷程密不可分。
因此,居住權在某種程度上,是生存、尊嚴以及其他基本人權得以實現的物質基礎。必須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迫遷會帶來這麼大的傷害。
拆遷造成的損失,只有房子、土地的喪失是看得到的。但更多是看不到的,對當事人來說,生活節奏與生命安排都很可能被迫改變,工作、健康與照顧關係都可能受到直接影響。對社群、社區來說,原本透過鄰里網絡所支持的非商品化服務,例如照顧、互助、文化傳承與日常支持,都可能因此斷裂。而這些斷裂,很可能不是現有公共服務補得上的。簡單來說,有形與無形的損失,絕非一套拆遷安置計畫就能接得住。
談到基於發展的拆遷,當然有許多進入拆遷程序後應該遵守的原則,例如資訊公開、協商、補償、替代安置等。但我們常常忽略的是,更前端的問題應該是如何避免進入拆遷。聯合國人權文件也強調,強迫遷離構成對人權的嚴重侵犯,預防與制止強迫遷離,應該被視為立即且優先的義務。只有在最特殊的情況下,且已經探索所有替代辦法之後,才可能進行遷離。
進一步來說,國際人權標準也要求各國採取積極措施,逐步為目前缺乏保障的個人與社群,建立法律上的保有權保障。這也包括在制定住房、土地與金融政策時,必須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檢視政策是否會惡化既有的保有權不穩定,或導致特定群體被迫遷、流離失所。如果評估結果顯示有這樣的風險,國家就應優先考慮替代方案,或至少採取緩解措施。
還有一件事情很重要,保有權並不等於所有權。國際人權標準強調,應該保障的是各種形式的保有權。它可能是長期占有,在一定條件下,實際使用與生活事實可以成為權利的基礎;它也可能是使用權,即使沒有所有權,人們基於居住需要使用土地或房屋,也應受到法律承認與保護。它也可能是租賃,透過租金管制、租屋補貼、標準化契約與驅逐限制,讓租屋成為穩定且有保障的居住形式。即使是個人所有權,也仍然需要制度保障,避免因金融機制或法拍導致失去住所。
除此之外,也還有集體保有權的可能,例如住宅合作社、社區土地信託或混合型制度。這些制度讓土地或住宅不完全落入個別所有與市場交易的邏輯,而是透過社群共同管理,降低市場炒作風險,同時提高可負擔性與居住穩定性。
回到台灣,公有土地承租確實可以是解方之一,但不應該被視為唯一解方。實務上我們也看到,承租土地本身仍然有制度限制,例如需要先繳清五年土地使用補償金等等。我是想表達,如果把承租作為唯一工具,可能仍然無法處理非正規住居背後複雜的歷史與權利關係。
這篇文章 【外稿】非正規住居 正是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明確指出應該被保障的居住形式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統測跨域素養邁向新標竿,全教總提技職建言:防範政策盲點導致技職凋零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下稱統測)於今日落幕。然而,根據最新數據顯示,本屆報名人數僅65,802人,較去年再減509人,寫下歷史新低紀錄。面對技職生源持續萎縮的結構性危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本會)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應正視技職困境,並從優化統測、檢視考招機制及考場環境等面向全面檢討,避免技職體系被邊緣化。
本屆統測試題共同科目全面落實108課綱精神,「去死背、重轉譯」的特色,展現出高度的「學科與實務接軌」。
本屆統測語文科目全面落實素養轉型,「以圖領文」的非連續性文本轉譯已成為標配。國文科首度以動漫《鬼滅之刃》商標爭議入題,透過雷達圖與數據圖表,整合法律邏輯、歷史背景與銷售判讀,成功將語文素養延伸至智財教育;英文科則涵蓋半導體產業史、AI假訊息辨識,並藉由能源趨勢折線圖強化資訊歸納的邏輯層次。值得注意的是,兩科均導入「社會情緒學習(SEL)」與《焦慮世代》等議題,引導學生在數位時代建立內在韌性與人文關懷,擺脫傳統背誦框架,展現對生命教育的深度關照。數學科A、B、C三卷均強化「生活情境結合素養導向」,達成「職場所需即考題」的高度整合。整體計算量精簡,強調閱讀轉譯能力,將日常穿搭、票價效益與資產折舊入題,將堰塞湖蓄水量與監控路徑轉化為實務情境,引導教學回歸基礎觀念理解,成功將數學工具與生活情境深度整合,樹立了技職素養導向的新標竿。
儘管試題跨域與生活化的趨勢有效打破死背公式的沉痾,但「以閱領科」的現象日趨顯著。長篇題幹對於閱讀力較弱的技高生構成極大壓力,本會呼籲命題單位應在「情境門檻」與「專業核心評量」間取得平衡,莫讓文字轉譯成為學生的應試障礙。
面對技職生源流失,本會針對當前考招議題提出以下建言:
一、完善「群招生」配套,避免行政與教學脫節
國教署積極推動技高「群進科出」模式以因應生源減少,新學年度更擬推行「群進群出」。然而,目前行政編制上並無對應的「群主任」職位,導致教學運作缺乏統籌領導。此外,電機電子、家政、外語等群別存在「一群兩類」考科迥異的問題。本會呼籲,政策轉型必須與基層對接,在行政職責與考科規劃未明朗前應審慎推動。
二、優化繁星推薦機制,落實適才適所
目前的四技二專繁星推薦陷入「高分生卻步、低分生遞補」的畸形循環。由於繁星錄取後即喪失甄選入學資格,且受限於每校錄取同一科大僅一名的規定,優秀學生多不敢冒險。此舉導致部分科大面臨學生程度落差、無法畢業的窘境。本會呼籲應重新檢視錄取限制,找回繁星計畫「平衡資源、留住專業人才」的初衷。
三、關切小眾專業發展,重啟「免統測」多元管道
今年統測海事群與水產群的報名人數均已跌破210人,人才培育岌岌可危。以海事群為例,僅約20%學生能銜接科大專業。本會建議教育部重啟因「新五專政策」而暫緩的「免統測」海事群聯合甄試計畫,改以書審、面試及術科實作選才,讓具備實作天賦的孩子不因紙筆測驗而受挫。
四、守護安靜考場環境,強化地方政府橫向聯繫
針對今年統測日程與路跑、廟會等活動重疊之憾事,本會特別提醒:教育部每年3月均會召開隔年「大學各類招生考試重要日程安排協調會議」,會中除大學考試外,四技二專統測日程亦會同步呈現。若對日程有不清楚之處,各相關單位應主動詢問高教司或技職司。同時,本會亦呼籲各縣市主管機關,應高度重視統測考試日程,並在核准大型活動前審慎評估考場周邊噪音與交通影響,確保考生的應試權益不受干擾。
技高學生是未來國家產業發展的核心力量,本會誠摯希望教育部與各級政府能廣納基層教師意見,以積極作為優化制度,莫讓技職教育在政策盲點中凋零,重新贏回親師生對技職體系的信任。
這篇文章 【新聞稿】統測跨域素養邁向新標竿,全教總提技職建言:防範政策盲點導致技職凋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原標題:全教總與全教會聯合辦理「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蕭副總統晚間蒞臨餐會親表歡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師會與國際教育組織亞太分會(EIAP)合作,邀請北亞的日本、南韓、蒙古的全國級教師工會,於 4月 23-24日在台北舉行「北亞女性平台」會議,進行青年女性與多元性別領袖培訓,深度交流組織策略,並共同擬訂北亞女性行動計畫。
全國教師會為 EI亞太區正式會員,長期參與亞太教師組織倡議行動與政策研究之決策。2023年全教會與JTU(日本教職員組合)合作推動,成功建立亞太區下的北亞平台(North AsiaNetwork,NAN),共同推動女性、青年、多元性別的工會參與,並促成 2024年首度召開亞太女性大會。
北亞平台自成立以來,每年透過線上會議,交流性平教育與多元融合議題,共同擬出教師的五大共同關切,包括職場安全、性別教材、家庭工作平衡、提高青年參與、推動政策改變。今年(2026)在 EIAP的全力支持下,終於順利舉辦實體會議。臺灣藉此機會與來自日、韓、蒙的青年與女性領袖聚焦討論、對話學習。
4月 23日晚間,由全教總舉辦交流餐會,蕭副總統美琴特別蒞臨致詞,在林宜瑾、范雲兩位立法委員的陪同下,一起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國際教育夥伴。蕭副總統首先感謝現場的所有教育工作者在教育領域的貢獻,她非常認同 EI與全教總所提出的重要目標,就是確保教師是受到尊重,並具有吸引力的職業,而這必須讓教師能夠在支持性的環境中展現他們的專業。
蕭副總統進一步指出,近年來,台灣在性別平等方面表現突出,但立法和政策上的改變,沒有教育的進步做為基礎是無法達成的。因此,每位教育工作者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蕭副總統感謝全教總為促成國際對話所做的努力,透過這樣的實體交流、腦力激盪,從不同國家的經驗中學習。
這場為期兩天的北亞女性平台會議,第一天透過各國國情分享,回顧在性別平權、會員動員與政策倡議上的進展與挑戰,並進一步交流實務經驗。第二天則著重組織培力與未來行動計畫,希望藉此深化跨國工會的信任與連結,為共同擬定具體的合作藍圖立下基礎。
會議將近尾聲之際,全教總邀請國際教育夥伴共同響應「MayDayForAll」網路串連行動,做為北亞平台的首次合作方案。「MayDayForAll」意思是「屬於全民的五一勞動節」,是全教總為慶祝臺灣終於迎來首次全民放假的五一勞動節,所發起的網路串連行動。透過「為什麼堅持當老師」、「為什麼挺老師」的一句話貼文,讓教育勞動被尊重、教師聲音被聽見。
會議在全場高喊「UNION!POWER!」的有力口號聲中結束,一個推動性別平權與教育勞動權益的區域聯盟正逐漸成形,為跨國教師的團結奠定基礎。
這篇文章 【新聞稿】「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影像性暴力成傷害連續體 被害者求助無門
圖片:(左起)暨大王珮玲教授、無法到場的被害者、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秘,共同呼籲打破被害者孤立處境,才能停止影像性暴力危害。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打破孤立 停止影像性暴力」─ 2026性暴力防治倡議行動記者會
近年創意私房、台北咖啡廳雇主長期偷拍案、桃園狼醫持有大量病患私密影像等重大案件接連曝光,顯示偷拍行為日益氾濫,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人身安全。每年4月為性暴力防治宣導月,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以「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為主題發起倡議行動,呼籲政府及民眾關注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危害。
偷拍並非偶發,而是連續的性暴力傷害
衛生福利部性影像中心114年共受理1,521名受害者申訴,較前年大幅暴增46%,其中成人案件幾乎呈倍數增加。現代婦女基金會進一步以「偷拍」為關鍵字,搜尋114年4月至115年3月間新聞報導,發現共有88件涉及私密影像偷拍,較去年同期58件報導增加5成,顯示影像性暴力案件激增的趨勢。
前述新聞報導中,單次偷拍的案件有46件,多發生在公共空間;重複犯案的共42件,多數案件加害者利用職務之便、信任關係,進入場域裝設器材偷拍,使犯罪行為得以隱蔽且長期持續進行,被害人不易察覺。其中被發現最長犯案時間達13年,受害人數與影像數量亦顯著增加,部分案件甚至涉及破百名被害人。然而,這些只是新聞披露的案件,其他在網路平台中流通與組織販賣的黑數,更是難以估計。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以五名被害人的經驗為核心,拍攝「在場證明」訪談實錄(參見https://www.beingthere.38.org.tw/),呈現影像性暴力的「連續性傷害」。影像性暴力從來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持續發生的暴力。當私密影像被拍攝、流傳,或被用作威脅與控制工具,被害人所承受的,是一段延續至日常生活的長期、反覆性傷害。
影像是槓桿,性暴力傷害持續變形擴大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指出,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傷害不只私密影像本身,而在其延伸效應。在訪談實錄中,受害者經歷從偷拍開始,轉為個資外流與肉搜、持續騷擾與假帳號攻擊,進而透過掌握日常行蹤而延伸至實體空間的安全威脅,例如:信箱被投放物品、接收死亡影像恐嚇等。加害者非特定人員、也不只一人,並且持續增加。
然而在求助過程中,現行機制多僅能單點回應部分,將持續發生的暴力經驗切割為不同案件,讓被害人被迫在不同系統間反覆陳述。例如,案發廁所未發現設備即結案、跟蹤查無對象無法處理、假帳號難以追查、影像下架即視為案件結束。每一個窗口都只能處理單一行為,卻缺乏能完整處理持續傷害的機制,使得被害者越求助越無助。
制度看不見連續傷害 跨部會整合刻不容緩
現行服務體系多以案件類型進行分流處理,導致被害人持續性的受害經驗被迫拆解為不同事件分別應對。跟蹤騷擾、私密影像外流、恐嚇威脅等行為,往往被切割由不同單位或人員分別處理,使被害人需在不同機構、受理人員間反覆陳述創傷經歷,最終卻只得到零碎且片段的處理結果,也顯現我國體制逐漸難以應對朝向平台化、企業化、跨國化的影像性暴力犯罪。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指出,影像性暴力的影響層面橫跨數發部、衛福部、法務部與警政署等多個體系,但卻缺乏能全面回應被害人需求的整合性機制。相較之下,韓國設立的「數位性犯罪被害者支援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Digital Sexual Crime Response, NCDSCR),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涵蓋影像下架與預防上傳、持續監測、同步處理跟蹤騷擾與威脅,並支持被害人長期復原。唯有從「被害者完整需求」出發,才能真正接住被害人,並有效回應數位性暴力的複合型傷害。
辦案困境:被拆解的犯罪網絡
在司法偵辦面向,臺中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陳祥薇指出,數位影像性暴力案件常涉及跨縣市、多名行為人,甚至具備組織化特性。然而現行以發生地為基準的管轄制度,導致同一犯罪脈絡被拆解為多起獨立案件,不僅增加跨區偵辦的困難,也提高滅證風險,使犯罪得以持續,且難以掌握整體規模與結構。
陳祥薇進一步建議,應突破以「個別行為人」為中心的傳統偵查模式,改採「以影像為主體」的調查策略,並建立情資整合的專責偵查編組,強化第一線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同時優化警政體系辦理性影像案件的績效指標,才能有效打擊數位性暴力犯罪的複雜樣態。
打破孤立,讓經驗得以說出
影像性暴力的傷害具有高度連續性與擴散性,現行制度若持續以斷裂方式處理,將無法回應被害者真實經驗,反而加劇其孤立處境。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及各界都應強化對影像性暴力的認識,打破被害者孤立無援的處境,以防止傷害持續擴大。其次,政府應推動跨部會整合機制,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此外,應建構跨域影像資料庫,透過數位科技快速辨識影像、整合情資,也需設立專責檢警偵查編組,透過專業訓練強化專責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最後,應持續完善相關法制,要求數位平台落實主動監測與下架責任,以因應跨國平台犯罪的執法需求。
為幫助民眾認識影像性暴力危害,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推出「Stand by You.不讓你一個人」系列活動,活動形式包含實體展覽、「惡意的總和」線上展覽及丹寧日串聯行動,歡迎民眾參與及響應,詳情請參閱現代婦女基金會官網:https://reurl.cc/GaNVpZ 。
這篇文章 【新聞稿】影像性暴力成傷害連續體 被害者求助無門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0集|《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 老派記者林照真的感嘆與期待
文 / 曾霈榆
今年一月甫退休的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在退休前出了一本書《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一個老記者的心靈戰場》,除了講述她的新聞經歷,也見證台灣新聞轉變的歷程。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林照真聊聊他的新聞人生,也進一步分享她所看見的當代新聞媒體議題,從政府置入性行銷、AI 浪潮的挑戰到《新聞議價法》,這對臺灣新聞界產生了何種影響?
林照真的新聞路,看新聞江山的轉變
林照真將新書取名為《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關於什麼是「新聞江山」,她認為除了常被討論的新聞自由外,新聞江山更必須建立在「專業、公平、信任、獨立」上,新聞江山才能穩固。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宿舍制度如同被監視的日常
「現在的新聞環境真的力不從心。」林照真感嘆,她剛入行時正值戒嚴末期,是一個毫無「江山」可言的年代;然而,透過許多黨外運動、自由派知識份子及新聞前輩的努力,才慢慢澆灌出新聞自由的種子。解嚴後隨著新聞媒體增加,迎來了新聞的黃金時代,在品質與發行上有很好的成績。
「當你把訊息報導出去,得到民眾迴響及媒體影響力,那樣的榮譽感會讓你覺得是在為台灣做對的事情。」林照真憶起解嚴後擔任記者那段具挑戰性的日子,儘管工作艱辛,但新聞同業間會互相學習,重視報導現場的「真實」狀況,讓她得到許多成就感。
然而好景不常,如今的新聞江山已產生劇變,使她常處於焦慮之中。後來,林照真從記者轉至學界,與其他學者不同的養成背景,讓她關心許多時下的傳播科技發展,具有記者精神的她吐露「連做研究都有時間壓力」,更沉重地說:「傳播科技已經完全操控了新聞發展。」當新聞發展已被強大科技公司控制,看見Google 和 Meta不斷侵犯新聞媒體著作權,過去始終保持沉默、客觀的她,發起了此生唯一一場社會運動,控訴新聞業正遭受到科技平台的控制。
窮媒體窮民主,政府媒體採購量大增
廣告是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長期關注「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林照真提到,就讀新聞所時,曾有位記者帶著筆電找她,出示該媒體從 2000 年起的政府媒體採購情形資料,但最終因為媒體高層不願得罪同業而禁止報導,因此她接手這項研究,持續分析至2022年。她發現,政府的媒體採購案在 20 年間竟從兩億元暴增至 40 億元,其中以電視媒體影響最深,形式也從早期的新聞置入,拓展至廣編、技術採購、著作權等,讓政府與媒體的關係愈發密切。
「當媒體貧窮到什麼錢都要賺時,很難發揮監督廣告主(政府)的角色。」林照真沈痛地說,媒體平台眾多,廣告資源卻有限,使得廣告主的姿態變得越來越高,媒體為了生存,常做出違背新聞專業的事情,最終陷入大眾不信任的境地。
她進一步提到,雖然像《報導者》、《上下游》等獨立媒體試圖透過捐款找出路,但這條路依然艱辛,因為大多數民眾仍缺乏「為新聞付費」的觀念。獨立媒體更需要思考與科技平台間的關係,演算法雖造成同溫層,但也有能力讓陌生閱聽眾看見,使得獨立媒體陷入了既被科技平台剝削,卻又因需要接觸大眾而離不開平台的困局。
不只生成文字,《紐約時報》用AI訓練模型
談及近年席捲全球新聞業的 AI 浪潮,林照真直言,台灣媒體的應用多侷限於「生成式 AI」的文字產出。接著她以《紐約時報》為例說明,其成立的AI 中心認為AI 的長處並非文字生成,而是數據的模型訓練。《紐約時報》2024 年獲得普立茲獎的加薩走廊報導便是例子之一,他們與科技公司合作,以機器學習來訓練模型,辨識衛星照片中幾百個飛彈坑痕跡,進而發現以色列投下了208顆炸彈,讓記者不必前往戰區也能完成報導。
林照真強調,AI 應該用來做人類無法做的事,若媒體只是用 AI 下標題或寫導言,除了增加更多檢查工作外,也降低讀者的付費意願。她也看見,國內媒體會使用生成式 AI完成視覺化工作、整理逐字稿及與討論議題,對此她樂觀其成,不過她始終堅信,AI 仍無法取代記者的實地採訪工作。
新聞議價法難題,媒體不團結與消極的政府
至於如何改變新聞業現狀,林照真接著談起《新聞議價法》的倡議。她感慨,澳洲新聞業團結且強大,加上澳洲政府也支持新聞業,才得以成功。。反觀臺灣,媒體間多互相猜忌、擔心分潤不均,政府態度也不支持,媒體業界甚至無人敢帶頭發聲,最終只能由學者站在第一線推動,可惜該法案目前石沈大海。
下一代的新聞江山 給年輕人的建議
訪談最後,話題轉向了新聞人才培育。主持人管中祥提問,對於現在還想當記者的學生,有什麼建議?林照真坦言,比起懷疑年輕人想不想進媒體圈,更擔憂「年輕人能待多久?」,許多記者待了五年後,看見同學在公關公司待遇遠高於媒體,容易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長此以往將導致資深人才斷層。
儘管媒體環境艱困,她仍不勸退學生當記者,反而說:「新聞實在太好玩了,應該去玩一玩!」她認為,新聞工作能給予許多附加價值,例如開拓視野、接觸世間百態,是其他工作無法比擬的經驗。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0集|《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 老派記者林照真的感嘆與期待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反對將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要求內政部提出庇護政策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6年4月23日發布
對於台灣政府沒有庇護政策,內政部不顧緬甸軍政府的濫捕濫殺,正在催逼救濟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卻對外宣稱已盡國際法上義務,連署團體嚴正抗議,共同聲明以下三個反對與三個訴求:
三個反對:
- 抗議內政部沒有庇護政策,卻聲稱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護義務
- 抗議內政部以驅逐處分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籍人士推回戰火與牢籠
- 抗議內政部辯稱緬甸城市經濟與治安穩定,無視軍政府的濫捕濫殺
三個訴求:
- 要求內政部停止催逼救濟中的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
- 要求內政部針對國際法上的禁止遣返對象提出居留政策
- 要求內政部對尋求庇護人作成暫時性資格認定以保障其生存
2023年本來可以是內政部處理尋求庇護案件的分水嶺。此前,台灣沒有居留證件可供在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申請。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通過決議要求內政部,遇有尋求庇護案,除應遵守不遣返原則,亦應積極會同勞動與衛福機關等相關主管機關提供尋求庇護者基本生活照護。內政部因此函覆為使尋求庇護人取得在臺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將核發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的外僑登記證給尋求庇護人。
然而內政部後續變調,不僅拒絕確立外僑登記證的核發對象應包含受國際法上不遣返原則保護的群體,又拒絕對外說明實際採行的准駁依據。至今已受理了超過五十件申請案的內政部,未曾核發外僑登記證給任何尋求庇護人。
二、內政部拒絕通過任何送審的庇護案,正在遣返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
內政部延宕快兩年才首度書面審查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送審的約十件緬甸籍尋求庇護案,且沒有讓任何一案通過。在今年突然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的當事人,已被移民署作成限期離境或驅逐處分。雖然大部分將被移民署驅逐出境的當事人已在3月提起訴願,移民署卻再三催逼這些訴願人盡速辦理返回緬甸所需文件,並致電警告這些訴願人若不配合就會將其拘禁在外國人收容所直到被戒護離境為止,對於原處分是否合法與妥當毫不在意。 三、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正被內政部推回戰火與牢籠這些訴願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有來自遭軍政府空襲最嚴重的省邦、有屬於與軍政府交戰最猛烈的少數民族、有的是緬甸最大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的成員與親屬,有的因政治理念而經歷過牢獄或收到法院傳票,也有人參與反政府示威活動經緬甸媒體報導。這些訴願人目前仍在台灣,但一旦被遣返緬甸將面臨人身危險。
緬甸軍政府至今仍持續在各大省邦發動空襲、佈設地雷、濫捕濫殺人民、凌虐受拘禁者。緬甸軍政府自2021年政變至今年3月底空襲全國各省邦餘三千次,其中實皆省、若開邦、撣邦、克倫邦、曼德勒與克欽邦皆被轟炸超過兩百次,至今未有趨緩的跡象。多間國際媒體報導緬甸軍政府不時縱火燒毀數百戶村民的住宅。因武裝衝突嚴峻,緬甸蟬聯全球各國中因地雷死亡人數最高的國家。此外,因被軍政府視為政治異己而被逮捕者自2021年政變以來至少有三萬人,仍被拘禁的至少有兩萬人。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緬甸獨立調查機制的報告,緬甸軍政府任意逮捕拘禁或殺害示威者,系統性地對被其拘禁的人民實施電擊、燒灼、性暴力、勒殺等酷刑。
四、許可尋求庇護的緬甸人居留,不單保障人權,更提升社會利益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後提起訴願的各個當事人不僅不敢返回緬甸,也因護照效期和簽證問題難以移居其他國家;自從以庇護事由請求台灣政府核發外僑登記證至今,皆未曾出境。這些人已在台灣建立深厚的社會與經濟連結,不僅多在台灣的缺工產業發揮技能,甚至在台灣社會有難時參與賑災行動。然而,他們長期被迫進入非正規勞動市場,遭剝削卻無從向政府尋求協助或提起救濟。
消除這些人融入台灣社會的屏障,將是同時保障人權又提升社會利益的一大德政。反之,內政部若再緊縮這些人的生存空間,是逼得人民不得不循入地下。台灣政府何以執意固守「阻擋尋求庇護人求生,卻為不受規管的業主聚集利益」的制度?
發起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緬公民協會
連署團體:(持續追加中)
監所關注小組
台灣勞工陣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香港邊城青年
南洋台灣姊妹會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協會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1095移民工文化協會
迴鄉辣東南亞文化基地
這篇文章 【聲明】反對將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要求內政部提出庇護政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社工具保證人地位」首次判例 上千社工行政院前抗議「國家要扛責」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2023年發生的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其中針對陳姓社工的判決一審出爐,法院認為陳姓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還可以上訴,引發社工界震撼與反彈。4月22日多個社工工會號召基層社工前往行政院抗議,遞交萬人連署書「「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及保證人地位「國家」證書,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出面接受陳情。
現場有近千名社工到場,坐滿行政院前空地,人潮多到湧向旁邊的人行道。社工工會及團體訴求國家才是保證人,應正式道歉,公開承擔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重大事件的檢視會議與程序應納入第一線工作者參與與調查。
行政院派出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出面接陳情,一度引發現場社工的不滿。臺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代表要求行政院應在一個月內回應訴求,賈裕昌則回應行政院已要求衛福部盡快傾聽社工的意見進行討論並做出具體回應。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左)、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中)、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右)
國家社福制度缺失由前線社工扛?首次判例社工具「保證人地位」恐引發出走潮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表示,每當社會上發生悲劇時,政府就會宣稱做了許多精進社會安全網的策略,通常是增加社工人力或是優化通報機制、修正辦法、調整評估單位,修改更多的SOP流程讓社工去做等等,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回應大眾的不安,但是悲劇並未消失。
陳欣涵說當國家喊完誇張的政策口號,誤導民眾以為精進後的社會安全網策略可以阻止一切悲劇,然而若再度發生悲劇,民眾朝向社工發洩悲痛憤怒,國家卻就躲在後面不吭聲也不願意呼籲民眾冷靜,任由群眾輿論攻擊、獵巫基層社工,擴大社會對立與撕裂,也造成基層社工更多的恐懼與不安,甚至造成社工出走潮。
陳欣涵提到,目前社工人力不足,有許多訪視、調查記錄及查核要做,疲於奔命,難以好好投入每個家庭的扶助與陪伴。然而國家藉由專家學者而非一線社工人員所擬定出來的社福政策與制度,一旦發生社會重大事件後,又是專家學者檢討基層社工,苦果都是前線社工在承擔並不合理,因此工會認為政策的改變應納入一線社工的聲音,真正重視社工實務上所遇到的困難並進行制度改革。
「我的個案還需要我!」已經當社工20年的高雄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代表阿雀表示,每天騎車去個案家裡、學校、醫院訪案,還要趕紀錄、參與會議及參加在職訓練就是社工日常,他清楚了解面對每個弱勢家庭、兒少,必須要為他們處在資源弱勢伸張正義,雖然他們可能改變得很慢,但他相信人有改變的潛能。「我不是要成為閃亮社工、不是要做創新方案、不是要當績優社工,我就是要能幫助我的個案。」
阿雀說社工是國家社會政策的執行者,經過剴剴案後,阿雀難過的表示,他怕現在制度可能會犧牲基層社工,社工可能會被告、被上手銬的風險,如果出事了,大老闆國家在哪?是否會被國家推出去當擋箭牌?「政府不可以只是苛責,應該要當基層最堅強的後盾。」
在社群平台經營「暈船事務所」網路倡議的一位社工師Lin表示,為了讓許多因服務個案而無法到行政院集會現場的社工現身聲援,他發起拍照串聯行動,一天之內收集300張照片,粗估有800人響應。他疾呼社工們上街或現身聲援是希望改善體制,並不是為了包庇或袒護個人。
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代表向行政院遞交陳情及萬人連署書。張菁芬說明,在剴剴案針對陳姓社工一審判決過失致死有罪後,實務界跟學術界共同發起連署「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不到5天共超過一萬人進行連署,並表達兩項訴求,第一個是司法審判應該回歸法理基礎,司法審理社工相關案件時是否深入了解公私部門社工真實處境及社區工作實務現況?第二是政府應扛起系統失職的責任,系統失靈不該只是一個社工的問題,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執行者,不應成為制度漏接的唯一承擔者。
各界挺社工、糾察國家責任
「社工是勞工,但是社工有尊嚴嗎?社工經常還被當成志工、義工。」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過往也曾擔任過社工,他表示社工是一個評估跟資源連結的角色,並把評估的其他對象稱為專業夥伴,雙方處於專業的合作模式。但是目前許多制度,都認為社工要做到像警察一樣。
馬明毅提到臺北市社工工會在上個月公布問卷調查報告,在724人填答的調查中,關於「制度支持力」平均分數僅28.62分,為所有指標中最低,顯示社工普遍認為現行制度、政策與社會期待無法有效支持第一線工作。
他也提到,當他在做《社會救助法》相關倡議時,曾聽過某社會局長官說有社工為了調查個案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的「539 條款」,他像個偵探一樣去探查該個案收入到底有多少。然而「539 條款」所謂賦予社工彈性裁量權,可由社工認定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個案的家庭成員間是否有扶養事實、是否可排除其列計家庭收入,對於社工來說要承受巨大行政負擔與責任,恐怕沒人敢輕易使用,反而無人得利。「在這次刑事判決社工成為保證人的狀況下,難道每個社工在服務的時候都要錄音嗎?」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蔡曉玲聲援表示,幼托人員挺社工,因為兩者都有相同的處境。他提到國家政策說「0到6歲國家養」,但是卻沒有建立良好的體制與環境,讓家長與幼托人員經常無所適從,最後卻在國家系統失靈的狀況中怪罪在幼托人員身上。「希望民眾成為社工的啦啦隊,而不是糾察隊,如果要成為糾察隊,應該要糾察這個國家的責任。」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出面聲援,他認為國家以及許多單位都需要承擔剴剴案的責任,例如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為何在轉介資源後不聞不問?文山托育中心為何沒有及早訪視?連續三年把兒盟評鑒為優等的衛福部的責任在哪?代表國家照顧每個孩子的行政院長跟總統的責任在哪?
他認為從安置、托育、訪視、通報、督導及評鑒,這個國家沒有把弱勢兒少放在第一位,從來沒有給予足夠的資源給需要協助的人民,國家絕對有責任要道歉,要做好制度的補強。
針對剴剴案判決恐導致社工出走潮,衛福部在4/23-4/24召開「公私部門協力穩定社工人力座談會」,邀請多個地方社工職業工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工相關學校系所教授等一線與學界團體參加。
這篇文章 「社工具保證人地位」首次判例 上千社工行政院前抗議「國家要扛責」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南亞技術學院弊案不斷,教師作證竟遭霸凌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南亞技術學院弊案不斷,教師作證竟遭霸凌!
私校亂象頻傳,應修正大學法強化監督
高教工會曾於2024年4月1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南亞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吳國輝老師因拒絕配合違規授課弊案,遭校方強迫轉調系所、刻意不排課,甚至以資遣方式逼退。所幸校方對吳老師的違法資遣案,兩度遭教育部駁回,證實校方的逼退行為,實為報復揭弊者而知法犯法。然而,雖然吳老師的資遣案被教育部兩度駁回,但南亞技術學院仍不知悔改,持續霸凌教師,手段層出不窮。時隔兩年,今日(4/23)高教工會再次召開記者會,揭露一位大學教師若是勇於揭弊,會遭到校方如何的報復。
專技資格淪為酬庸,剝削教職員換豪車
除了已經曝光的營區專班弊案,吳老師也陸續接獲校內教職員提供的資料,得知南亞技術學院許多違法違規的弊案,吳老師也在114年8月以證人身份至調查局作證,吳老師揭露,南亞技術學院將「專技教師」名額作為酬庸工具,聘任不合資格的特定人士擔任高薪主管。例如副校長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未授課卻月領高薪,甚至要求學校購買超過400萬元的豪華轎車供其私人使用。然而與此同時,南亞技術學院的教職員卻已經長達10年拿不到年終獎金,教師的學術研究加給則是有20年沒有調升,等同是藉由剝削教職員來滿足校方少數人的私慾。
勇敢揭弊卻遭校方惡整
吳老師秉持教師的良知,拒絕配合校方舞弊,卻引來校方報復。再次強迫吳老師轉調單位,由通識中心轉調至休閒與餐旅管理系,無視吳老師明確拒絕,且也違背休餐系主張的師資需求。在111年時,校方就曾將通識中心的吳老師派往休餐系「支援」,但休餐系在次年即已「無課可排」、「體育專業不符合休餐系需求」為由,違法進行資遣,無視吳老師僅是「支援」教師,休餐系並無資格對其進行資遣,而該資遣案也兩度遭教育部駁回。
但是,校方至今仍拒絕讓吳老師「歸建」至通識中心,並宣稱「本校已無通識中心」,但查詢南亞技術學院網站,仍可見教務處下設通識中心。教育部的大專院校校務資訊公開平台也顯示,114年仍有20位兼任教師於教務處任教,完全可以將課程安排給編制內專任的吳老師,校方的謊言不攻自破。然而校方仍強迫吳老師轉調至休餐系。
違法懲處、強迫勞動
在校方得知吳老師以證人身分至調查局作證後,竟以惡意排課手段,強迫吳老師每週到校6天,不僅安排假日授課,平日更有從上午8點一路排到晚間10點的工作時段。而其餘沒有課的天數,也強制吳老師到校,1週僅有1天可以休息。也就是說,吳老師一邊被校方聲稱授課時數不足,卻又同時被強迫每週在校工作超過40小時,且未發給加班費及補休。
不僅如此,校方還變本加厲,在115年1月15日以授課時數不足且「未依規定申請抵免」為由懲處吳老師,稱其「違反學校政令」,記小過一支。但事實是,根據當時南亞技術學院「專任教師授課時數不足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未達授課基本鐘點時數,教師“得”以下方式申請抵免其所缺授課鐘點」並未強制規定教師必須申請抵免;校方直到同月21日,也就是懲處案的6天後的臨時校務會議才將“得”改為“應”,修訂為「⋯⋯“應”以下方式申請折抵其所缺授課鐘點」。也就是說,南亞技術學院的張仁家校長為了對付揭弊者,上演了一齣時空穿越,用未來修訂的法規懲罰過去的吳老師,荒謬至極。在1月15日的教評會中,張仁家校長還違法禁止當事人吳老師發言,剝奪其陳述意見的權利,僅因為吳老師要求在自己發言的時候進行錄音,事後還發文「警告」吳老師,恐嚇意味明顯。
面對一位曾擔任國手,學經歷完備的優秀教師,南亞技術學院卻是採取最惡劣的態度及手段,企圖逼迫教師噤聲。南亞技術學院應立刻停止對教職員的霸凌,且教育部也應立即介入調查,撤換不適任的校長、主管以及董事會。
私校亂象頻傳,應修正大學法強化監督
從南亞技術學院校長、副校長帶頭舞弊,到世新大學消滅系級教評會,以及高教工會收到許多私校教職員的陳情,可以發現在以“大學自治”作為保護傘,卻缺乏校園民主機制的私校中,董事會、校長及行政主管所組成的共犯結構,讓私校成了一個極權統治的王國。這些私校每年接受國家巨額補助,連學生的學雜費也有相當比例是由國家補助,作為具有高度公共性的教育機構,理應受到對等程度的監督。然而主管機關及私校卻不斷濫用“大學自治”作為藉口,拒絕承擔監督的責任以及被監督的義務。事實上,“大學自治”本是為了保障大學有學術、研究、教學等自由,不應受到國家干預,但並不代表大學所有事情都可以拒絕政府監督,更不該被當作大學違法濫權的保護傘。
高教工會呼籲,應盡速修正大學法,讓私校校長遴選準用公校規範,強化教職員生參與;校務會議應保障教師代表不得由兼任主管職的教師擔任,學生代表比例也應大幅度提高,避免校方行政獨攬大權,確立校園民主得以落實。
—————
陳情人吳國輝老師記者會聲明(115年4月)各位媒體大家好,我是陳情人南亞技術學院教師吳國輝,很感謝高教工會及媒體朋友們的協助。對於弊案連連的南亞技術學院,不但國家法律完全失靈,甚至檢舉人還遭受霸凌對待,以下是我的陳述:
- 陳情人學經歷完整,為南亞技術學院唯一國家隊國際競技國手出身教師:我過去曾代表國家多次參加國際世錦賽,及1996年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也是2002年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更在雅典、北京、倫敦、東京奧運時,擔任全國電視實況轉播評論。個人體育專業成就、及學經歷方面相當完備,是目前南亞技術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
- 媒體報導陳情人資遣案及南亞技術學院弊案:先前只因我不願意參與南亞學院「營區在職專班弊案」,學校就從112年至今,資遣陳情人共三次並函報教育部。幸好高教工會在得知陳情人的案件後,於113年4月1日召開記者會,更有多家媒體來聲援我,包含: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苦勞網、中央社、及NOWNEWS新聞等,報導「不配合違法專班課程,高教工會控南亞學院資深教師遭惡意資遣」,我很感謝媒體的幫忙。然而,南亞學院竟然以「不實指控」及「子虛烏有」,來回覆媒體,否認弊案,企圖不讓全國民眾知道南亞技術學院集體舞弊之事。幸賴TVBS與我聯繫並取得證據,在113年5月9日TVBS新聞網報導「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南亞學院副校長藍中賢才在媒體上親口承認。中央社報導也提到:「關於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教育部說明,於108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均至該校查核,經查該校營區在職專班有短期密集授課,教育部已督請學校改善;另因該校對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的成績評量方式、授予學位品質實有疑慮,教育部於109年函知該校自110學年起不得開辦營區在職專班」。而在113年8月8日民視新聞報導「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內容圖文更是公開指出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前董事長現任副校長)弊案連連,顯見連媒體都十分關注南亞學院弊案之嚴重性,更加證實南亞學院集體舞弊、販賣文憑的事蹟。我的資遣案,幸賴教育部明察秋毫,兩年來多次駁回學校對我不當的資遣決議。(附件1、附件2)
- 南亞學院不思改邪歸正,卻仍然在行違法之事:這一年多來,有校內教職員有感於陳情人勇於揭發真相,遂陸陸續續將多起弊案證據交給我,而我也在114年8月29日以證人身分至調查局作證 (證據一)。然而,學校為了不讓我順利拿到弊案資料,遂開始滅證,刪除資料。甚至在去年的114年6月19日,校長張仁家還召開教師安置委員會議,將我強制從通識中心調到弊案發生的休閒與餐旅管理系 (證據二)。本是希望南亞學院能痛改前非,嚴懲犯罪之人,並將犯罪資料移送檢調。然而,在我召開記者會後,這些弊案參與者不但仍操控著學校,甚至還繼續涉及其他多起弊案,敗壞教育甚鉅。
- 不只是教評委員及安置委員,連申評委員都成為學校的橡皮圖章、投票機器:我向學校提起教師申訴,學校在114年8月19日召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議。在申評會議中,陳情人表明願意在所屬的通識中心教授體育課程,也願意「支援」休餐系課程,但是,「不願意轉調到弊案連連的休餐系」。教務長黃富昌在會議中提到有將課程「併班授課」,更提到「本校已無通識中心」。然而,當校外委員要求出示教育部公文時,人事主任溫小芬卻以未準備為由敷衍委員,不拿出教育部臺教技(二)字第1110117068號函文。從教育部資訊公開平台證實,南亞教務處通識中心在114學年有20位兼任教師,證明即使有課程也不安排給我。更誇張的是,學校秘書室竟然早在申評會議未開會前的8月5日即私下通知,未來申評會議將做成「不受理」之決定,並要求我與校長張仁家談談等語 (證據三)。而8月19日的申評會議最後還真的是以「不受理」來處理,完全依照先前8月5日擬好的劇本 (證據四)。
- 「專技」資格竟然淪為酬庸領錢的方式:教師申評會的王姓會議主席跟前任林姓會議主席有著共通點,都是以碩士學歷「專案講師」的資格聘任進學校,而林姓前主席還參與過營區專班弊案。兩人皆因為配合學校行事,在短短3到4年的時間,學校便改以「專技副教授」破格升等聘任,完全不遵循「專案」與「專技」的法規。幸賴教育部明察秋毫,王姓會議主席被教育部在113學年度查出學校學術主管不符合聘任資格,並公告於網站上,王姓會議主席還因此又降為「專案講師」。探究原因,原來主事者副校長羅時逢曾經在106年時,以不詳實的資料要學校聘其為企管系專技教授(證據五),深知教育部不會查核「專技」資格,便如法炮製。而後,還讓曾經大力協助南亞學院開設營區在職專班及ROTC的國防部人才培育處處長唐明華少將,在退伍後立即以不合資格的身分,聘為「企管系專技教授兼創新轉型主任」,領取高額薪資 (證據六)。南亞學院將「專技」做為酬庸的方式,猶如賣官的概念,已經行之多年。
- 學校知道我到調查局當證人後,強迫我每星期到校超時工作6天:學校在上學期已經要我每星期到校工作6天,星期日要授課,星期二更是從早上8點,工作到晚上10點,每星期工作總時數超過40小時,這學期也是一樣工作6天。超時工作學校沒有加班費,也沒有給予補休或年假,連寒暑假也要上班,遠比行政職員的上班天數還多。
- 超時工作還不夠,竟然在115年1月15日開會懲處我:南亞學院於114 學年度第 1次校務會議(114年11月13日)修訂「專任教師授課時數不足處理辦法」,告知我因授課鐘點數不足,須依規定辦理抵免鐘點數申請。會議修訂時間,已經是學期的第9週了,按學校的規定,抵免申請要在第2週內完成 (證據七)。學校居然以我未完成申請為由,將我記「過」處分。我整理出懲處於法不合之處:(1)辦法修訂時間是在114學年第1學期第9週,已經超過申請執行時間的第2週,我根本無法申請。(2)按規定教師「得」以下方式申請,表示教師能自由選擇,且是出於自願。(3)抵免授課鐘點時數以三分之一為上限,所以我就算申請抵免,學校也還是會說我未達基本鐘點。(4)鐘點數不足是學校不安排課程,也非「獎懲辦法」來處理。(5)我有意願按規定擔任社團輔導老師,但是法規修訂通過前,社團博覽會早已結束,且學校刻意只安排夜間與假日4學分的課程給我,使我難以接觸到日間部學生。我仍然尋找有意願的學生來參加柔道社團,所以有多位學生聯名力挺我 (證據八)。學校不按照自訂的法規來執行,執意要懲處我,完全是為了報復。
- 讓民主、法制、及教育蒙羞的南亞技術學院:在115年1月15日的教評會時,因為懲處案件關乎陳情人本人,且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故以手機錄音我的聲明。然而,會議主持人校長張仁家不僅不讓當事人的我錄音,還威脅要沒收我手機,並強迫我刪除錄音,不得公開錄音內容,最後還不准我發言,要我離開。副校長藍中賢也多次阻止我陳述表達意見,且副校長藍中賢、及人事主任溫小芬還以法條威脅恐嚇我,集體霸凌我 (證據九、錄音檔案)。這讓我聯想到電影橋段,「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這就是南亞學院被弊案參與人控制的證明。
- 南亞學院弊案參與者們,怎麼都身兼多職坐領高薪,沒人被懲處:學校教評會執意要記「過」懲處我,我想問的是,媒體報導「月領11萬沒教課,並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疏失的羅時逢」,怎麼沒被懲處?媒體報導「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且副校長藍中賢在媒體上親口承認被教育部指證,影響教學」;甚至媒體報導「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弊案連連」。那些指使教職員不依法規授課及核銷的主管,及自願參與弊案的教職員們,怎麼沒人被懲處?弊案這麼多,羅時逢每月竟然還領取教授級薪資及主管加給超過15萬元,再加上人頭董事長杜盛德超過15萬元的薪資,等於每月從學校提領超過30萬元。先前媒體曾報導羅時逢要學校租賓士讓他開還不夠,現在竟然要學校假借購買公務車的名義,花費市價超過400萬元買Lexus LM,也用董事長座車的名義,花費市價200萬元買Lexus ES300h供其享樂 (證據十)。這些錢都是全校教職員10年來沒有年終獎金、學術研究費20年沒有調整、教學及行政單位設備老舊又缺乏人力、及近年販賣超過7500萬價值的校地所換來的。校長都換了3任,副校長羅時逢、副校長藍中賢、教務長黃富昌、及綜合行政長溫小芬等人卻仍在主管位子上,且身兼多職,再加上人頭董事長杜盛德,罔顧國家法律,可見一斑。我只因為不願意參與南亞學院的違法事端就要被懲處,這樣以後誰還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的法令。
最後,以上陳述皆有證據及錄音檔,我們也有證據證明南亞技術學院有多起弊案,連ROTC都涉入其中。羅時逢及杜盛德等人的行徑,就是在撈錢,將教育部、國防部、及勞動部的補助款,都視為是油水,且這些部會至今仍被蒙在鼓裡而不自知。南亞技術學院已經弊案連連了,卻還能開放招收境外生,未免將來損及國家形象,請教育部要嚴格把關。南亞技術學院的弊案,遠比過往的南榮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及和春技術學院的弊案還嚴重,請家長學子及社會大眾,睜大眼睛,也請教育部及法務部詳加嚴查。
附件1:營區在職專班弊案主要涉案人員
弊案主要涉案人員 姓名 114學年度職位 弊案時任職務 弊案涉案事蹟 羅時逢 副校長對外稱董事長及創辦人 副校長
對外稱董事長 主導營區專班弊案
以董事長身分參與對外活動 杜盛德 人頭董事長 人頭董事長 為羅時逢領薪的人頭,校內外給羅時逢冒名,僅出席董事會會議,完全未以董事長身分執行工作 藍中賢 副校長
兼國際長
兼招生處長
兼資工系主任 副校長
兼招生處長 統籌營區專班及ROTC事務 黃富昌 主任秘書
兼教務長
兼進修部主任 教務長
營區班教師 執行教務工作,親自參與專班授課 溫小芬 綜合行政長
兼人事主任 會計主任
營區班教師 負責財務會計核銷,親自參與專班授課
附件2:媒體報導南亞技術學院近年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南亞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根據媒體報導與教育部查核) 108年7月,蘋果新聞網、壹新聞標題「月領11萬沒教課」:報導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缺失,教育部108年2月13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080008526號函:「羅師確有未授課之事實」,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109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款。 109年3月,鏡週刊標題「前董座爽領224萬遭逮請辭,南亞稍悄回聘還租賓士讓他開」:報導遭教育部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獎補助款的南亞,將羅時逢回聘擔任「約聘副校長」,不但繼續爽領高薪,還開學校租賃的「賓士」車上班。 109年8月,教育部109年8月13日臺教技(四)字第1090107346號函所示,南亞學院供稱:本校在營區專班之經營上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 110年11月,聯合新聞網、鏡週刊標題「高教工會爆8所私校涉不當採購」:報導群豐、寶里兩家廠商都100%投標南亞技術學院,甚至4家長期投標南亞的廠商(群豐、寶里、威驊、驊程),是家族,甚至是夫妻關係,涉嫌「不法圍標」,恐有圍標掏空校產之嫌疑。 110年11月,鏡週刊標題「南亞逼老師竄改成績」:報導校方未經同意私自變更不合格學生成績。教育部表示,已針對南亞技術學院的教學品質不佳、要求老師竄改成績等情事,祭出扣減私校獎補助經費及招生名額的懲處。 110年12月,鏡週刊標題「南亞竄改成績教育部調查結果出爐」:報導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學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列計重大行政缺失,同時作為調整招生名額及學校私校獎補助款之參據。 111年6月,「教育部110 學年度技專校院評鑑南亞技術學院評鑑報告」指出:「學校前任董事長在現任董事長缺席之情況下,仍在學校重要場合(例如新任校長交接典禮)以董事長之身分主持活動,影響學校內部控制之管控環境,亦易誤導社會大眾」,違反「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 113年4月,中央社113年4月1日標題「通識教師質疑遭逼退資遣」:報導「關於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教育部說明,於108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均至該校查核,經查該校營區在職專班有短期密集授課,教育部已督請學校改善;另因該校對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的成績評量方式、授予學位品質實有疑慮,教育部於109年函知該校自110學年起不得開辦營區在職專班」。 113年5月,TVBS新聞網113年5月9日標題「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報導「學校營區在職專班課程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有販賣文憑之嫌,質疑詐領國防部經費。兩天密集授課就直接進行期中期末考,不僅學生出席率低、多數沒來考試,學校竟補考有成績就可以。此外,學校提供的課表也與教育部的不一致,而每個禮拜應該要派8到9位老師,但卻用一位老師密集上課。甚至,師資也是問題,教師非專長卻去授課」。副校長藍中賢在媒體上親口承認被教育部指證,影響教學。 113年8月,多家媒體包含民視新聞、聯合新聞網、中央社等,113年8月8日標題「控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報導「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問題,揭弊教師與高教工會一起揭發弊案」。內容圖文公開指出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弊案連連,教師拒絕配合弊案。
這篇文章 【新聞稿】南亞技術學院弊案不斷,教師作證竟遭霸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Grab 併購 Foodpanda 恐成國安破口!臺中市外送工會嚴正呼籲政府:若無法排除圖資與個資外流疑慮,應禁止合併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針對公平會今日證實 Grab 與 Foodpanda 結合案已正式送件補件中,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表示高度關切與深切擔憂。工會強調,此併購案不僅關乎外送員生計與市場壟斷,更涉及台灣重大國家安全,政府若無法徹底解決資安與地圖圖資外流之疑慮,應斷然否決此合併案。
工會發言人蘇柏豪指出,昨(22)日數位發展部才剛對「高德地圖」引發的國安疑慮表達可能禁止的意向,但 Grab 併購案背後所潛藏的國安威脅恐怕遠大於高德地圖。蘇柏豪警告,Grab 目前與中國華為(Huawei)旗下的「花瓣地圖」有深度合作,雙方約定共享圖資。一旦 Grab 進駐台灣並掌握全台巷弄、行政機關、關鍵基礎設施的精確配送數據,這等同於將台灣的地理資訊直接送給華為,進而由中國情報體系掌握,這絕對是國安層級的防線撕裂。
此外,蘇柏豪進一步強調,Grab 所使用的雲端服務供應商為隸屬中國阿里巴巴集團的「阿里雲」。若此案通過,全台灣數百萬名 Foodpanda 用戶的住址、聯絡電話、消費習慣,甚至軍警政要員的日常作息,都將存放在中國企業的雲端伺服器中,這是不寒而慄的隱私赤裸,台灣人的個資將面臨大數據監控的風險。且根據最新網路徵才訊息顯示,Grab 的 AI 技術中心設立於北京,目前正大舉招募技術人才。這意味著 Grab 未來在台灣運行的演算法、數據處理與後台控制權,其核心皆位於中國境內,等於所有狀況都能夠被中國掌控。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嚴正表示,工會不僅代表外送員的權益,更身為台灣公民的一分子,無法坐視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李建明強調,外送產業掌握的是台灣社會運行的動脈資訊,從道路情資到全民個資,無一不是國安範疇。如果政府無法保證圖資不會流向華為、個資不會流向阿里雲,且無法掌握位於北京的 AI 中心對台灣市場的操控力,那麼公平會與數發部就應展現魄力,比照處理高德地圖的標準,直接禁止 Grab 與 Foodpanda 的合併。
工會最後呼籲,公平會在審查結合案時,不應僅從市場公平競爭的角度出發,更應與國安、資安部門進行跨部會審查。若不能杜絕上述疑慮,導致台灣國安防線被撕開一個大口,工會將表達嚴正反對並採取進一步行動。
這篇文章 【新聞稿】Grab 併購 Foodpanda 恐成國安破口!臺中市外送工會嚴正呼籲政府:若無法排除圖資與個資外流疑慮,應禁止合併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強化能源韌性與公共安全,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應並行推進
圖說:台北信義新城社區共10棟,總裝置容量147KW每年約可帶來近100萬電費收入,屋頂防漏、遮陽、降溫、省電還能分紅喔!(攝/梁家瑋,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以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10多個團體
針對近期立法委員張智倫質疑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倉促上路,並要求限縮建物適用範圍,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以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10多個團體共同聲明。
預計於今年8月1日施行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自2023年即啟動研議,歷經8場研商會議及跨部會、利害關係人溝通後形成,並非所謂倉促上路。我們支持屋頂光電政策如期推動,並強調,在加速推動建物光電的同時,政府亦應同步完善消防制度、強化第一線人員裝備與訓練,確保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能夠並行提升。
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亦逐步形成臺灣社會共識。不僅有助於降低燃煤發電占比、支持減碳目標的實現,更能分散能源風險、提升用電端能源韌性,是臺灣邁向2050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政策之一。因此,屋頂光電的推動不應倒退,而應在完善配套下加速前進。
推動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非臺灣特例
新建物設置光電並非臺灣獨有作法,國際上包括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都、德國柏林等,均已透過法規要求或政策機制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這些國家將屋頂光電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相形之下,臺灣部分民意代表以保守角度限縮屋頂光電適用範圍,忽視建築物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能源自主重要角色。此舉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也將延誤臺灣能源轉型進程。
《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明確規範,未來新建物所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具備在電網中斷、無法供電時,仍可提供該建物用電之規劃。自此建物光電成為極端氣候與防災預備的情境下,民眾重要的能源自主備援工具。若因缺乏對光電設備之正確認知,退縮《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之適用性,恐將直接弱化民間災時能源自主性,削弱社會總體防災韌性。
屋頂光電設置並非毫無管制
部分質疑將屋頂光電誤導為缺乏規範、存在結構安全疑慮的設施。事實上依據現行制度,屋頂光電的設置需要參考或符合多項法規要求以及安全規範,包括:
- 現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pa以上風壓測試(約17級風)。
-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於結構技師參考。
-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供屋頂型太陽光電工程施工前的初步規劃和注意事項參考。
- 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在特定條件下,須檢附結構計算書。
屋頂光電是受制度規範之成熟技術,尤其透過設置階段的結構設計、設備規範與專業簽證,在技術端降低因電氣系統或施工品質等致災風險。光電設施亦常配有遠端監控系統,可隨時監控異常狀況,並透過系統商的定期檢測與負責維運,確保發電效益與設備安全。
圖說:光電設施亦常配有遠端監控系統,可隨時監控異常狀況,並透過系統商的定期檢測與負責維運,確保發電效益與設備安全。(地球公民基金會志工提供)
相較之下,違建在天災時的致災疑慮,更應受到重視。全台違章建築比例長期偏高,張智倫委員選區新北市更居全台之冠。常見的鐵皮違建多未經結構審查與安全驗證,於極端氣候下更可能成為委員所稱之「血滴子」風險來源。該委員不僅對所屬縣市違建風險避而不談,反將矛頭指向太陽光電,甚至有刻意對民眾產生誤導之嫌,讓我們深感不解。
都市用電責任不應轉嫁,屋頂光電是關鍵工具
長期以來,臺灣存在南北電力供需失衡的問題。北部用電需求高,屋頂光電的推動不夠積極,設置比例相對偏低。根據能源署數據統計,臺北市與新北市的屋頂光電設置量為全台倒數第8與第11,臺北市設置量甚至還比宜蘭縣低,若不透過制度強化、仍持續以特定立場限縮都會區新建物設置光電,實質上等同於將把用電責任轉嫁至其他地區。屋頂光電正是回應「都市用電都市發」的重要工具,高用電地區部分自給,以降低對遠端電力供應的依賴。我們認為,民意代表應監督產業進駐縣市的用電責任,而非為了特定產業開脫設置光電的責任義務,如此不利於能源公平、區域正義,也加劇區域相對剝奪感。
強化消防安全與第一線人員保障,應與光電政策同步推進
屋頂光電的推動,確實涉及新的消防風險情境,例如建築火災延燒至光電設備,或系統在日照下仍可能持續帶電等狀況。面對這些風險,政策回應不應僅停留於技術指引,而應同步強化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人員的權益保障。
目前內政部已訂有《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但多屬原則性規範,且依現行「屋內線路裝置規則」,仍須仰賴台電或業者協助確認斷電,無法確保現場完全無直流電壓,第一線消防人員仍承擔高度不確定風險。
因此,我們主張,在推動建築物光電政策的同時,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以下制度配套,以確保消防人員與民眾安全:
- 建立跨機關即時通報與聯繫機制,使消防單位可迅速取得設備狀態與斷電資訊
- 建置並維護數位化圖資系統,完整掌握設有光電設備之建築分布、設備配置及電力系統關鍵節點,並於出勤時即時提供第一線人員
- 推動強制快速關斷(RSD)或等效設備之制度化,確保消防單位得以在現場獨立且即時完成斷電
- 強化消防人員相關教育訓練與專用裝備配置,使其具備應對新型能源設施風險之能力
此外,隨著家戶儲能設備逐步普及,主管機關亦應同步強化設備品質管理與設置規範,避免不當配置增加火災與救災風險。
我們強調,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必須共同提升的公共安全議題,唯有透過制度完善與資源投入,才能在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真正保障第一線人員的安全與全民福祉。
面對能源轉型與國際情勢變化,屋頂光電不應再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選項,應是提升能源安全與系統韌性的核心策略。我們呼籲民意代表,應從民眾災時用電需求、國家能源安全、區域用電責任,以及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保障出發,全面檢視政策,勿以片面資訊或過度簡化的論述限縮制度。
我們支持政府推動屋頂光電政策,新建物加裝光電應如期落實,並持續檢討機制,強化消防制度、設備標準與人員訓練等配套措施。唯有讓能源政策與消防安全同步升級,才能在推動淨零轉型同時,真正提升社會整體韌性與公共安全。
屋頂光電不僅是減碳工具,更是分散風險、強化韌性的重要基礎設施;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保障,則是支撐這項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我們呼籲各界共同推動,勿以保守思維否定,否則恐錯失臺灣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雙軸升級的關鍵時機。
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持續增加中)
圖說:桃園工業廠房屋頂架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地球公民基金會志工提供)
這篇文章 【新聞稿】強化能源韌性與公共安全,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應並行推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9集|我愛的人竟傷我最深 亂倫創傷從未離開《家的蜃樓》|專訪 彭仁郁
文 / 張家語
在台灣看似日漸完善的家暴與性侵救助體系背後,受害者的真實處境與生命經驗,是否正被生冷的行政程序所抹滅?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彭仁郁在著作《家的蜃樓》中,記錄了長達十年的深度對話,揭示了救助體系在落實各項保護措施時,往往與受害者的經驗劇烈脫節。
這些受害者除了面對難以抹滅的受創記憶,內心還承載著哪些隱晦的掙扎?為什麼當社會投入龐大資源建構救助體制,卻依然難以接住這些碎裂的靈魂?面對創傷所衍生的精神困境,除了傳統的住院隔離與藥物治療,我們還能如何走入受創者的內心世界?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宿舍制度如同被監視的日常
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彭仁郁老師,透過大榮與小汐的生命故事,探討受害者如何在家暴中掙扎生存。當我們不再急著「解決問題」,而願意回頭正視傷口時,社會該如何透過對話,找回被切斷的連結,開啟真正的復原之路?
花了十年聆聽 修補體制留下的裂縫
彭仁郁在法國攻讀心理病理暨精神分析博士長達八年,研究內容包含亂倫性侵創傷、慰安婦及白色恐怖等政治暴力創傷。他分享,撰寫本書的初衷,緣於回台後觀察到的制度落差:台灣看似日漸完善的家暴與性侵救助體系,在實際運作中,往往與受害者的生命經驗脫節。當受害者進入法律通報、社工介入的流程,體制追求的是程序的完備與物理上的隔離,卻難以銜接受害者心中隱晦、碎片化且模糊的創傷經驗。他發現,許多受害者在進入體制後,非但沒有獲得療癒與接納,反而可能在訴說傷痛的過程中,反覆遭受二度傷害。
為了填補這層落差,彭仁郁花了十年時間進行深度訪談。他深入探究家內性侵(亂倫)的困境,揭示了當傷害發生在最親近的長輩或手足之間,受害者往往更難以脫困。而這群受訪者之所以願意站出來,是抱著最後一絲希望,期盼透過訴說,能脫離困境。
從醫療體系之外 尋找「人」的完整性
在長達十年的對話中,彭仁郁與個案者每週見面2至6小時,累積了上千小時的對話。她選擇了一條與傳統醫療截然不同的路徑,擺脫對藥物與精神病院的仰賴。在現行體制下,當受害者出現自殺意念或解離症狀,常被送入精神病院,以藥物強行壓制。然而,彭仁郁認為,雖然受害者內心有著受創、無力的一面,但他們同時也具備高度社會功能的人格。這十年間,他看見訪談者們努力工作、維持社交,與常人無異。若僅將他們視為病人,強制住院或大量用藥,反而會扼殺他們健康的人格,讓他們陷入失能的惡性循環。
裂解的自我 專業者的枷鎖與解離
書中指出,受害者常出現「解離人格」,當面對巨大的創傷(包含天災、疾病、公共事件等)與恥辱時,大腦為了求生,會啟動極端的保護機制:將無法承載的感官經驗碎裂化,拒絕讓它們進入意識中心。這些碎片因為缺乏主體將記憶整合,形成了在腦中並存的多個自我,一個自我永遠困在受創當下的時空,另一個則在現實世界中,維持著高度的社會功能,過著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這在臨床外表症狀叫「解離身分認同」及「解離身分失調」,這些人格會對自我認同造成巨大的影響。
大榮的故事便是這樣的例証。大榮是位優秀的社工,但在他意識深處,卻有一塊區域完全裂解,使他難以面對過往受到家暴與性侵的回憶。身邊的師長與朋友常勸他:「已經過這麼久了,要放下、要往前看。」這種「專業者的枷鎖」成了大榮的另一重壓力。而當大榮想向身邊信賴的同業朋友或師長訴說痛苦時,心理師專業訓練中強調的中立與界線,也成為旁人拒絕傾聽的藉口。彭仁郁強調,聆聽創傷需要極大的抗壓性,如何在聆聽時不讓自己崩潰,這是心理師訓練的必要過程。而當大榮在夢境中反覆見到受創景象,他對自己的潛意識感到憤怒,這正反映了受害者最艱難的課題:物理上的存活,並不等同於心理上的存活。
愛恨交織的困境 當加害者是家人
另一位個案小汐,則展現了更為複雜的「對加害者的認同」。小汐在充滿暴力的家庭長大,對幼年的孩子而言,父母就是全世界,當小孩缺乏判斷力,就無法區分什麼是管教、什麼是暴力。為了維持對父母的愛、為了在心理上存活,孩子會將暴力行為自動解釋為「我做得不夠好」。彭仁郁指出,孩子會期待來自大人的愛,即使在受創當下,對情感連結的渴望也不會消失。因此,小汐會選擇將施暴者的暴力行為從記憶中抹去,轉而責怪自己。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受害者在長大後,會回頭為加害者說話。
然而,現行的救助體制非常扁平。體制傾向將人簡化為非黑即白的「加害者」與「被害者」,認為隔離就是解決之道,但實務上,受害者內心對加害者往往是愛恨交織的。當社工強行切斷兩者的聯繫,卻無法細緻地解釋之所以會被「安置」在它處的意義時,孩子只會感到自責,甚至得繼續承擔加害者的威脅與恐懼;再加上社工人力不足,案量龐大導致社工無法照顧到受害者如此細碎的情感變化,最後只能完成制式化的工作,卻沒能真正處理受害者複雜的創傷。
社會的集體復原 從「解決人」到「正視問題」
彭仁郁將這種對個人的觀察,進一步推升到社會集體層次。他指出,台灣的家暴與性侵防治體系以及社會輿論,本質上都在追求「解決製造問題的人」,而非「解決問題」。我們習慣將加害者視為惡人,急於切割、喊打喊殺,卻拒絕檢視加害者之所以是加害者的成因。這與我們面對白色恐怖等政治暴力時的態度一樣,社會傾向於叫受害者「往前看」,卻不願深究體制如何製造出暴力者。彭仁郁認為,當我們不願意去理解「加害者為什麼成為加害者」、「加害者會不會曾經也是受害者?」、「加害者複雜的心理路徑是什麼?」我們就只是在製造新的斷裂。這種「看不見就當作不存在」的復原方法,只會讓暴力陷入惡性循環。
彭仁郁最後總結,真正的復原與療癒,是一場「對話」。我們必須在關係、思想、情感上,不斷尋求連結的可能性,當體制正視問題,去認真檢視受害者與加害者,問他們經歷了什麼,凍結在受創當下的時間才能重新開始流動,讓每個被切開的人格有機會重組。只有試著連結,甚至冒險把創傷揭開,才能讓我們自己、個人或社會經歷的創傷被理解,之後才有復原的可能。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9集|我愛的人竟傷我最深 亂倫創傷從未離開《家的蜃樓》|專訪 彭仁郁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統測考生淪為二等公民?路跑活動竟又衝擊考場!全教總強烈譴責台北市政府與主辦單位漠視技高生權益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攸關技高生升學的重大考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即將於本周末(4/25-4/26)舉行。對於全台技高學生而言,這是決定升學前途的關鍵時刻。然而,令人憤怒的是,國家地理路跑活動竟再度選在統測期間辦理,且路線緊鄰考場周邊,導致交通必須管制,加上可能引起的相關干擾,完全無視技高生的權益。針對主辦單位與台北市政府「知錯不改」,嚴重侵害考生應試權益,本會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本會早於去年(114年)的統測新聞稿中即嚴正呼籲,政府與民間單位在辦理大型體育活動時,應主動避開此類重大升學考試時程,確保周邊交通順暢與環境安寧。遺憾的是,台北市政府顯然未將去年教訓掛在心上,竟再度核准大型路跑在統測考場周圍舉行。這種忽視基層意見、缺乏行政協調的表現,簡直視技高生的前途如草芥。
路跑活動的管制時間,涵蓋學生前往考場及考試時間。因為路跑動員之人潮與交通管制會導致許多考生家長車輛受阻,甚至耽誤入場考試時間,嚴重影響考生心理。而路跑沿線的喧鬧聲、擴音器音量,即便考場關閉門窗仍有可能聽到。台北市政府就是這樣對待技高學生?
本會嚴正質疑,若今日是大學學測或國中會考,台北市政府是否還會輕率核准此類大型活動?政府長期口口聲聲說「重視技職教育」,但在實際作為上,卻一再讓統測考生處於次等的應試環境中。這種對技高生的隱形歧視,本會絕不接受並表達強烈抗議!
本會嚴正訴求:建立大型活動與考試時程的「硬性避讓機制」:
第一、主辦單位及台北市政府應針對本次規劃不周,造成考生的干擾正式致歉。
第二、台北市政府應立即要求體育局、交通局、教育局或其他相關單位建立跨局處審核機制,往後所有核發路跑或大型集會許可證時,必須強制比對當年度重大考試時程,凡涉及考場周邊區域,一律不准辦理。
第三、本會呼籲民間單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策劃活動時應展現對教育的基本尊重。
技職學生的權益不容被路跑的腳步踩在腳下。本會嚴厲譴責政府對此類「環境干擾」持續採放任態度。政府應正視此一問題,還給技高考生一個安靜、公平、有序的考場環境!
這篇文章 【新聞稿】統測考生淪為二等公民?路跑活動竟又衝擊考場!全教總強烈譴責台北市政府與主辦單位漠視技高生權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以「保障兒少」為名 惡化校園困境!全教總強烈譴責衛福部《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籲立即撤回不當條文、跨部會協商教師權益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衛福部昨日(4月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文修正草案,其中第72條將「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明確納入禁止條款,第146條更大幅放寬罰則,即使「情節尚非重大」仍處以6千至6萬元罰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日嚴正表達強烈抗議與憂慮,此舉無異於在已風聲鶴唳的校園困境中,再添一把火,以「保障兒少權益」之名,實則進一步打壓教師勞動條件與教學空間。
台灣中小學校園早已深陷「濫訴、小案大辦」的惡性循環,教師為求自保,普遍採取「防禦性教學」模式:不敢積極管教、不敢嚴格要求、只求無過即可。校園外職業世界經濟誘因強烈,加以學權過度高舉導致動輒得咎,教職早已失去競爭力。各縣市頻傳教師荒,代理教師缺額持續攀升,連朝野民意代表都多次公開重視並呼籲解決。教師荒不僅是人力短缺,更是教育品質崩壞的前兆,最終受害的仍是廣大學童。
在此關鍵時刻,衛福部卻推出這份修法草案,將教師日常必要的管教行為,輕易納入「精神暴力」或「不當對待」的模糊範疇,並以高額罰鍰相脅。教師在課堂上維持秩序、糾正錯誤、引導行為,本是教育專業的核心職責,如今卻可能因學生或家長主觀解讀,即面臨調查、罰款甚至停聘風險。這不僅嚴重侵蝕教師專業自主,更會加速優質人才外流,讓本已嚴重的教師荒雪上加霜。
全教總強調,真正保障兒少權益,絕非單方面擴大罰則、加重第一線教育人員責任即可達成。兒少保護需要家庭、學校、社政、司法跨部門協力,必須兼顧兒童權利與教師勞動權益的平衡。若只一味高舉「兒少權」,卻忽略教師在教育現場的實際處境,等同以「保護」為名,摧毀教育根基。這樣的修法,不僅無法真正減少不當對待,更可能讓老師全面退守、教學品質下滑,最終傷害的仍是孩子的身心發展。
全教總提出以下嚴正訴求:
- 衛福部應立即撤回或大幅修正草案中第72條及第146條等不當條文,明確界定「身體暴力、精神暴力、不當對待」的具體樣態,避免模糊空間被濫用於校園管教情境。
- 兒少權益保障不應逸脫家庭教育的責任,應將配合學校輔導管教措施,納入強制事項與相對應罰則,明確入法課責於家長承擔保障兒少人格發展責任。
- 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進行跨部會實質協商,納入教師組織意見,平衡兒少權益與教師專業自主及勞動條件。
- 同步檢討校園濫訴機制,建立合理過濾與救濟程序,杜絕小案大辦、風聲鶴唳的現象,讓老師能安心教學。
- 正視教師荒結構性問題,提升教師待遇、減輕行政負擔、改善勞動條件,才能吸引優秀人才投入教育。
教育是百年大計,教師是教育現場最關鍵的守護者。沒有安心教學的教師,就沒有健全成長的兒少。全教總呼籲衛福部及行政院懸崖勒馬,勿讓「兒少權益保障」變成「教師權益侵害」;同時呼籲朝野立委、教育界與社會各界共同監督,共同守護台灣教育。
這篇文章 【新聞稿】以「保障兒少」為名 惡化校園困境!全教總強烈譴責衛福部《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籲立即撤回不當條文、跨部會協商教師權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偏遠學校久任獎金爭議持續 全教總籲檢討「同一學校」限制 教育部QA滾動修正回應基層需求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近8年,今年底將首次發放久任獎金,卻因「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附表十硬性規定須在「同一學校」連續擔任教學工作滿8年(或11年)才能領取,引發基層教師與相關人員強烈不滿。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指出,此規定忽略條例鼓勵教師長期留任偏遠地區的立法意旨,適用或準用之對象,如校長、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也並非以教學工作為主要工作,全教總呼籲教育部立即重新檢視並修正獎金辦法。
根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可依教師待遇條例給與鼓勵久任的獎金及其他激勵措施,專聘教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則準用相關規定。立法目的在於穩定師資、提升教學品質並促進校務發展。然而,獎金發給辦法卻嚴格要求「同一學校連續實際服務」,導致許多在不同偏遠學校間流動、或因非自願因素(如學校缺額、校長任期屆滿、代理教師續聘限制)轉校的優秀人才無法累計年資,嚴重打擊留任意願。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偏鄉師資本就流動率高,招聘困難重重,若久任獎金無法肯定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的整體貢獻,等同削弱政策誘因。教師不僅需面對教學壓力,還可能因政策限制而中斷服務年資,實為「不食人間煙火」的規定。他呼籲教育部正視偏遠教育需求與教師權益,將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改為合併所有偏遠學校服務年資計算,以真正鼓勵優秀師資投身偏鄉。
教育部發布「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QA)後,因應立委質詢與相關人員爭取,已逐步放寬解釋空間。國教署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甚至承諾,每15天公布一版QA,進行滾動修正,針對代理教師因非自願離校、校長任期因素、商借或留職停薪等情形,從寬認定年資併計。近期修正版本已納入部分彈性,例如非可歸責因素轉校者得併計年資,並依學校分級按比例計算獎金額度。
儘管QA持續調整,但全教總認為根本解決之道仍在於修正獎金辦法附表十,徹底回歸條例鼓勵「留任偏遠學校」的核心精神,而非僅靠行政解釋「打補丁」。全教總指出,仍有許多基層人員因同一校限制而領不到,盼教育部盡速啟動修法程序,讓制度更符合教育現場實務。
偏遠地區教育是國家教育公平的重要一環,穩定師資投入偏遠地區才能真正提升偏鄉學生學習機會。教育部應與教師組織持續對話,盡快完善久任獎金機制,讓願意深耕偏遠地區的教師獲得應有肯定與激勵。
這篇文章 【新聞稿】偏遠學校久任獎金爭議持續 全教總籲檢討「同一學校」限制 教育部QA滾動修正回應基層需求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國家才是兒少生存權益保證人地位
文/臺北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臺北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與50個團體共同發起【0422國家才是兒少生存權益保證人地位】行政院抗議行動。遞交由10187人/單位連署【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之連署信以及國家才保證人地位的物件給行政院。
花蓮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黃浚嘉表示,本次選在行政院進行抗議,是這兩年已多次前往衛福部,但訴求幾乎受到無視或冷處理,逼不得已這次來到行政院。
「剴剴事件」更是跨部會需面對的問題,希望國家應就此事件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勇於承擔起制度崩壞的責任。並認為國家的制度,像是在貧窮(社會救助)、居住(社會住宅)、就業服務、公托、早療等政策,至今仍缺乏系統性的盤整與改革。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表示,國家給民眾太多錯誤認知,用社會安全網推卸責任。每當發生社會事件,國家以增聘社工、優化通報機制和修訂收出養辦法,調整評估單位,改訂「SOP」流程和增加確認手續來回應對社會大眾,營造社會安全網仍然完美無瑕的幻象,規避政策制定者與現場需求斷裂的失誤責任。
並且國家還將社工的任務角色錯置,社工最主要的工作目標是陪伴家庭走過生命歷程的挑戰以及依靠專業知識進行處遇,並在社區建構更完整的家庭教育與支持資源,倡議國家缺漏的制度與推進改革。如今體制設計讓社工疲於奔命進行通報案件的調查與評估,反而沒有能量投入扶助與陪伴的任務。
高雄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代表阿雀(匿名),是一個工作20多年的實務社工。他真情告白的說:「我每天騎車訪案,去案家、去學校、去醫院,秉持著真誠跟許多助人信念一直走下去。直到這兩年,受到了很多震撼教育,驚覺社工可能會被上手銬;社工會被告;社工要花錢請律師;社工會被當成獵巫的對象。我想繼續當社工,但以上的風險也讓我思考著,是不是要更戒慎恐懼?變成一個真誠又真心害怕的社工。回過頭來發現,社工這個身分是國家給的。但出事了,只能求媽祖,只能求天上的爸爸,只能自己救自己。擔心會不會被國家這個大老闆推出去當擋箭牌?國家這個大老闆究竟在那裡?」
經營社群平台暈船事務所的所長也表示,他發現許多社工夥伴反應,想到場聲援,然因工作中,大會議與個案服務等事件走不開,於是在4月20日在社群軟體上,發起社工自主辦公室網路串聯活動,希望能讓各位媒體看見。這也是社工對社福體系最大的為難之處,既想針對系統問題站出來聲援,然卻在自己與個案之間,先選擇了個案。
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常務理事張菁芬表示,本次由實務界和學界共同發起的【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的連署活動,在不到五天的時間內共有近萬人連署。
▍連署書訴求:
一、 司法審判應回歸法理基礎:司法審理社工人員相關案件時,應深入瞭解台灣公私部門社工的處境與實務現況,並多方聽取各界對於「職權界限」的專家意見,不應違背「保證人地位」之法理基礎。
二、 政府應扛起系統失靈責任:單靠社工,並無法接住每位弱勢者,也無法及時阻止所有悲劇發生。每一條無辜生命的殞落,都需要進行系統性的檢討,才能痛定思痛,從源頭防漏補強。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執行者,不應成為制度漏接的唯一承擔者。
最後,由在場的共同團體,一起將連署5天就已達10187人連署【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之連署信以及國家才保證人地位的物件給行政院,並且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記者會訴求:
一、國家應正式道歉。正視制度未能接住孩子的事實,公開承擔責任,並向社會大眾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而非僅止於個案檢討。
二、停止以「政策亮點」與「精進」流程,加碼回應兒少悲劇。全面盤點在托育、社會救助、住宅政策、家庭支持與兒少保護間的制度性斷裂,進行系統性改革。
三、國家應主動對外說明制度限制,避免誇大不實及咎責文化蔓延,制止將第一線社工與單位作為社會情緒的出口,並且阻止破壞國家社會團結的認知作戰行為,提升社會事件因應的風險韌性。
四、重大事件的檢視會議與程序,應納入第一線工作者,共同參與解析與調查。
呼籲國家重視社工,國家才是兒少生存權益保證人地位。
▍發起團體/社群 (依照筆畫順序):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花蓮縣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15社工師、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不是社工的社工、手天使、日日和煦:社工日常筆記、北斗星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台大勞工社、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興隆會所、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光寰協會、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綠黨、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抵抗者聯合、社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乘風少年、社團法人台灣NOE行動組織、社團法人台灣白露社會福利服務協會、社團法人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社團法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社團法人雲林縣社會福利工作人員協會、社團法人臺灣障礙青年協會、昀喬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時代力量、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財團法人台北市崔媽媽基金會、財團法人旭立文教基金會社工部、婦女新知基金會、暈船事務所、無所事試工作室、臺大醫院企業工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臺北市娛樂公關經紀職業工會、臺灣桃湛公民培力協會、臺灣護理產業工會、臺灣男性協會。
這篇文章 【新聞稿】國家才是兒少生存權益保證人地位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