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RSS feed
紀錄、捍衛、行動
已更新: 1 小時 2 分鐘 前

【新聞稿】行政院駁回北宜高鐵訴願 公民幫推協會將提行政訴訟

2026, September 22 - 19:00

文/公民幫推協會

行政院駁回北宜高鐵訴願 公民幫推協會將提行政訴訟
批回覆函避重就輕 台鐵150億損失竟以2.1億呈現

針對行政院駁回北宜高鐵延伸宜蘭計畫訴願,「公民幫推協會」表示,訴願歷經約七個月,行政院的回覆函卻未能正面回答民眾及訴願人所提出的核心質疑,反而以法條文字回應程序問題,對於環評內容、土地徵收拆遷、土方處理,以及北宜高鐵對台鐵財務衝擊等重大爭議,仍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說明。

公民幫推協會表示,面對開發單位相關程序及環評爭議未解、主管機關又未能充分回應社會疑慮,訴願人將正式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循司法途徑尋求公義,也讓北宜高鐵案接受更完整的司法檢驗。

協會指出,本案爭議從來不只是「要不要蓋高鐵」,而是政府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是否依法完成完整環評、是否充分比較替代方案,以及是否將所有可能產生的公共成本如實告訴社會。

一、北宜直鐵應納入替代方案 為何評估仍不完整?
公民幫推協會指出,在高鐵延伸宜蘭範疇界定會議中,北宜直鐵應納入替代方案進行比較,但實際方案評估是否已經完整涵蓋兩者對交通、土地、環境及既有運輸系統的長期影響,仍存在重大疑問。

協會認為,既然北宜直鐵被視為替代方案,就應該在一致、透明且可相互比較的基礎上,完整呈現兩種方案的成本與效益,而不是只把產業效益放在檯面上,其他公共成本卻被分散在不同章節甚至淡化處理。
北宜直鐵與北宜高鐵的路線影響評估一直只呈現直鐵方案在南港車站的18棟建物拆遷影響,高鐵在南港出土段的噪音影響可以用都市更新解決,高鐵在宜蘭段所帶來的徵收、拆遷140棟及420公頃特定區的影響全部都被擺在一邊。尤其高鐵延伸計畫涉及新訂高鐵特定區,以及高鐵路廊沿線可能產生的土地徵收、拆遷等問題,這些影響都不應該被排除在完整環境及社會成本評估之外。

二、土方、徵收、拆遷爭議 不能只用「產業效益」帶過

協會表示,在環評審查過程中,已有多位環評委員針對土方推置、工程衍生影響等問題提出疑問;而高鐵路廊沿線徵收、拆遷所涉及的居民權益及地方發展影響,也應有具體、量化的評估。

「如果土地要徵收、房屋要拆遷,居民要付出的代價是多少?大量工程土方最後要去哪裡?這些問題究竟有沒有完整算進去?」

公民幫推協會認為,重大建設不能只計算「建設完成後能帶來多少效益」,卻沒有同樣嚴謹地計算「建設過程及完成後由誰承擔多少成本」。
更關鍵是高鐵建設效益是建立在未來產業效益,依據環評報告書表9.1.3-15北宜高鐵經濟效益評估,高鐵營運30年的效益,62%都來自產業效益,但從最鄰近新竹科技園區的苗栗縣,當年因大撒錢承擔高鐵特定站開發徵收,成為全國最窮縣,迄今還未脫離困境,現今面對AI、少子化浪潮,未來工廠不太需要人,所有都是軟體控制的時代,宜蘭高鐵計畫仍是建構在產業效將讓宜蘭縣/高鐵營運面臨更大財政陷阱。

三、最關鍵的財務爭議:150億元,為何變成2.1億元?

公民幫推協會指出,行政院此次回覆函仍然無法針對台鐵財務影響提出清楚且完整的說明,反而讓外界更加質疑政府是否以不同計算方式呈現數字,造成社會大眾對台鐵實際損失的錯誤認知。

協會指出,依據環評報告表9.1.3-25所載資料,北宜高鐵可能使台鐵在127年至156年期間損失約150億元,以當年幣值計算,平均每年約損失5億元。

然而,行政院回覆函卻以折現值2.1億元的數字呈現台鐵受到的影響。

協會質疑:

150億元與2.1億元之間的巨大落差,政府為什麼不把完整計算方式攤開來說清楚?

折現值固然是一種財務分析方式,但如果社會大眾真正想知道的是「北宜高鐵興建後,台鐵到底少了多少收入」,政府就應該同時揭露原始金額、折現後金額、計算期間及計算公式,而不是只提出一個看似很小的數字。

公民幫推協會強調,數字本身沒有錯,但選擇哪一個數字呈現,會直接影響社會對政策成本的理解。

四、如果拿北宜直鐵來比較 台鐵收入差異恐達364億元

協會進一步指出,更值得社會關注的是,如果不是單純計算「北宜高鐵對台鐵的影響」,而是進一步比較「興建北宜高鐵」與「維持原有北宜直鐵計畫」兩種政策選擇,兩者對台鐵收入造成的差異將更加巨大。

依據環評報告表9.1.3-25所載資料,北宜高鐵與原有北宜直鐵方案相比,兩者對台鐵收入差異將高達364億元。

換算下來,台鐵可能面臨的收入差異約為:
每年12億元。

這個數字甚至高於部分台鐵陳情人所提出的每年7億元損失估算。

也就是說,目前社會上至少出現「每年5億元」、「每年7億元」及「每年12億元」等不同數字,而行政院又以2.1億元折現值作為回覆的一部分。

公民幫推協會認為,這恰恰凸顯政府更應該把完整計算基礎公開,而不是讓不同數字各自存在,卻沒有向社會清楚說明差異究竟來自哪裡。

「到底台鐵會損失多少?5億元?7億元?12億元?還是折現後的2.1億元?政府不能只告訴人民一個最漂亮的數字,卻不把完整帳本拿出來。」

五、七個月等來的回覆 卻沒有回答人民真正的問題

公民幫推協會表示,本次訴願歷經約七個月,期間社會上對北宜高鐵案的質疑並未停止,包括監察院調查報告,以及更完整的宜蘭地區民意調查等,都提供了政府重新檢視本案的重要材料。

然而,行政院此次回覆函仍未充分回應這些新的公共議題,反而主要停留在法條文字及程序層次。

協會認為,重大公共建設不是「程序走完就沒問題」,環評也不是「文件寫完就算完成」。

如果環評委員已經提出土方、交通及台鐵財務影響等疑問,政府就應該逐項回答;如果社會出現不同的財務數字,政府就應該公開計算基礎;如果民眾質疑替代方案比較不完整,就應該提出具體資料,而不是只用法條文字回覆。

六、「溝通不足」與「不審車站特定區」 不能成為重大建設的兩大漏洞

公民幫推協會表示,本案兩個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溝通不足」與「不審車站特定區」。

協會認為,政府不能一方面強調重大建設攸關國家發展,另一方面卻沒有充分與地方居民溝通;也不能將高鐵站區及其衍生開發影響切割處理,讓整體開發對環境、土地及地方發展的影響無法被完整檢驗。

「政府機關尤其不應該帶頭只玩弄法條。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保障人民權益,不是讓政府找到程序上的縫隙就可以避開實質問題。」

七、公民幫推協會將提行政訴訟 要求司法釐清五大爭議

公民幫推協會表示,既然行政院駁回訴願,訴願人將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司法針對本案爭議進行實質檢驗。

協會將在行政訴訟中要求釐清:

一、新訂高鐵特定區及相關開發內容,是否應完整納入環境影響評估?

二、高鐵路廊沿線土地徵收、拆遷及相關社會環境成本,是否已充分評估?

三、北宜直鐵等替代方案,是否已依公平、一致且完整的標準進行比較?

四、環評報告所載台鐵財務影響,從150億元、每年5億元,到折現值2.1億元的不同數字,其計算基礎是否充分、透明?

五、若與原有北宜直鐵方案比較,台鐵收入差異可能達364億元、平均每年約12億元,政府是否應向社會完整揭露其計算依據?

公民幫推協會強調,提起行政訴訟不是為了阻擋交通建設,而是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要求政府把該說清楚的說清楚、該計算的算清楚、該評估的評估清楚。

「我們不是反對高鐵,而是要求政府不要只算高鐵的效益,卻把台鐵、土地、居民與環境要付出的成本藏在數字背後。」

協會呼籲,北宜高鐵涉及數千億元等級的重大公共建設,更牽涉宜蘭長期交通發展及台鐵既有運輸體系,政府更應以最高標準面對環境影響、財務成本及地方民意。

公民幫推協會將循司法程序追到底,要求還原完整數字、公開完整計算,讓人民知道北宜高鐵真正的成本與代價。

這篇文章 【新聞稿】行政院駁回北宜高鐵訴願 公民幫推協會將提行政訴訟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台中港填海規避野保審查&生態檢核 海委會交通部公然違法

2026, September 22 - 18:56

文/監督施政聯盟

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爭議再添兩樁!監督施政聯盟上午偕同大地心、台灣生態學會和立法委員陳昭姿召開記者會,指控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除了規避環評外,還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重要棲息環境審查,更未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進行生態檢核,涉嫌偽造文書!質疑海委會被騙或放水,抨擊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未依法執行生態檢核,放任這麼大的工程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砲轟台中港務公司是全面性規避白海豚的相關審查及檢核,可惡至極!要求主管機關海委會、交通部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台中港務分公司規避法規的膽大妄為行徑該如何處理要說清楚講明白,並要求立即停工,廢止原免重棲審查的錯誤公文,重啟行政程序,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偽造公文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則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

立法委員陳昭姿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台中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造陸的爭議,不只睜眼說瞎話用「既有防波堤內」規避環評,同時用舊計畫謊稱既有開發利用行為來規避野保重棲審查。更在生態檢核自評表中,針對是否有保護區、保育類動物,台中港務公司竟厚顏無恥全部勾「否」,公然抹除台中港有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存在的事實,已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陳昭姿抨擊,海委會淪為交通部附庸,無視行政院109年9月才核定第三次修正計畫(晚於白海豚重要棲地公告),竟配合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的造假期程放水免重棲審查;而工程會面對百億公共工程,任憑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的生態檢核資料造假,監督機制徹底癱瘓。陳昭姿要求(1) 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應立即勒令停工,交通部與工程會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命台中港務分公司停工。(2) 重啟野保審查,海委會須撤銷違法免審處分,硬起來實質審查。(3) 司法嚴辦究責,支持環團將造假官員告進地檢署,追究偽造文書及圖利等刑責,絕不容許黑箱特許謀殺瀕危白海豚!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的填海(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爭議不只規避環評,更以「既有開發利用行為」的舊計畫(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早於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前而規避野保法的審查!近日根據海委會的回文追查相關資料,發現所謂的106商港計畫內容(台中港離岸風電專區28億元)根本不含南填方區的104億填海工程!海委會未確實查證,讓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聯手欺騙而使此案豁免了白海豚重棲審查!陷白海豚於加速滅絕危機之中。

日前已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公文登載不實及圖利罪,台中港務公司卻又回應媒體聲稱南填方區是在臺中港海岸保全工程計畫內。事實上,南填方區填海造陸明明是在離岸風電專區的長期目標,台中港務公司為了圓謊不惜再扯另一個謊!後再檢視台中港務公司111年向環境部申請免環評的自評表,赫然發現明確寫「本案南填方區III及IV於『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110.10.12核定)』」,明顯在白海豚重棲公告之後,但給海委會的公文卻謊稱是106~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給兩單位的計畫依據不同,有時程上的前後差別,涉嫌蓄意欺騙海委會!上週已正式函請海委會依法撤銷111年8月的免重棲審查處分,速命開發單位立即停工並依法辦理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審查。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嚴重偽造文書、登載不實,也使海委會、前環保署做出免審查的錯誤處分,造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已向地檢署對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進行刑事告發,將連同生態檢核自評表等證據再補件請檢察官偵辦。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港務公司在立委開始關切「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是否有執行生態檢核之後,匆忙將資料上網,但不看還好,打開一看, 其「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顯示,從工程核定階段就勾選「一般區」、「無保育類動物」,假裝沒有「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存在,一路到規劃設計階段,皆勾選「無生態保育措施」、「無民眾參與」,豎立中央部會工程從頭到尾踐踏《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的最糟案例!

徐宛鈴強調,行政院大刀一揮的大填海工程,卻是公然違法的公共工程,帶頭破壞體制,是中央政府之恥,不該被縱容的惡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要求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十三點「未依照生態檢核程序進行」及「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立即停止工程,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並提出改進作法,別讓多年來好不容易豎立公共工程應貫徹生態檢核的良善風氣被摧毀!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提出嚴正訴求:請政府重視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命福祉,停止以無效的行政程序護航台中港填海工程!重申台灣特有亞種「台灣白海豚」全台僅存不到 50 隻。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位於白海豚頻繁出沒與覓食的關鍵棲地廊道,這項預算上百億元的開發案將永久剝奪白海豚超過台中港熱區兩成的關鍵棲地。

梁羽楓表示,檢視台中港務分公司近日公開的生態檢核自評表,發現對野生動物保護與生態保育的評估完全放空:

  1. 無生態專業參與:從計畫核定、規劃到設計階段,全程無生態背景人員或跨領域團隊參與,表格一律勾選「否」。
  2. 無視野生動物存在:對於工址與周邊是否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物種或重要棲地,自評表直接勾選「否」。
  3. 零保育策略與監測:對於評估生態衝擊、採取迴避或減輕策略,以及編列生態監測經費,答案同樣全都是「否」。

這份文件證明開發單位雖然填寫了表格,卻完全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野生動物保護評估,只告知目前尚未做生態檢核。野生動物福祉不應成為填海造陸與廢土去化政策下的犧牲品。台灣生態學會提出三點訴求: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立刻停工,不得在未做實質生態評估前繼續推進。 二、全面禁止將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填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三、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實質審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國家重大建設的決策核心。梁羽楓強調,維護野生動物生存權是生態永續的底線,再次呼籲主管機關依法行政、落實野生動物保護。

這篇文章 【新聞稿】台中港填海規避野保審查&生態檢核 海委會交通部公然違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91集|消防員水域救溺連兩年殉職悲劇 人命犧牲也無法改革?

2026, September 22 - 07:42

文 / 蕭瑞燕

2025年,新北市兩名消防員於水域搜救勤務中殉職,時隔僅一年,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南投縣消防員武程嶸執行水域搜救任務時不幸殉職,讓消防員的勤務內容與職業安全再次受到關注。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林昶志,以及南投縣消防員張俊雄,除了了解消防員的日常工作內容,也進一步探討消促會的訴求與基層消防員的想法。

消防勤務不只救災 分隊勤務化盼增加訓練時間

根據《消防法》規定,消防員的工作內容主要為預防火警、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張俊雄表示,以南投縣為例,消防員平時除了緊急救護、災害搶救與隊內訓練,也需要處理行政事務或前往公司、學校進行消防宣導等工作。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

事件發生後,消促會前往行政院並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分隊勤務化、提高在隊人力以及完善水域訓練制度。林昶志表示,目前消防員人力有限,協助宣導、協助活動警戒等過多的業務工作可能壓縮消防員進行專業訓練的時間。因此,消促會希望透過分隊勤務化,減少外勤分隊的業務,讓消防員擁有更多時間投入專業訓練。

災調報告尚未出爐 水域救援訓練再受關注

去年發生消防員溺水事故後,新北市政府雖然成立災害事故委員會,但相關報告至今尚未出爐。隨著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讓調查進度與消防員的水域救援訓練再次受到關注。林昶志表示,根據以往經驗,災害事故調查可能出現「球員兼裁判」的狀況,例如調查與被調查單位都屬於新北市政府,此外,市政府若不積極提供相關資料,也可能影響調查進度。

張俊雄則表示,喜歡玩水不等於會游泳,會游泳不等於會救人。雖然消防員會接受水域救援訓練並取得相關證照,但若缺乏實務經驗,仍可能影響實際救援能力。因此,消促會期望透過更完整的訓練與減少外勤分隊的業務工作,讓消防員有足夠的時間投入相關專業訓練。

基層盼改革加速 第一線聲音不容忽視

消促會10日在南投縣舉辦座談會,除了進行追思,也針對分隊勤務化、加班費等議題進行討論。消促會期望透過座談會讓南投縣的消防員了解,仍有一群人持續關注消防員的工作與相關處遇。

作為基層消防員的張俊雄認為,雖然台灣的消防環境逐步改善,但相比其他國家,改革速度仍極為緩慢,且治標不治本,無法回應消防員真正的需求。當消防員的傷亡事件頻傳,除了對消防員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也可能消磨現職消防員對工作的熱情。最後,他期許政府能傾聽基層消防員的聲音。當第一線人員的身心無法受到保障,大眾都會受到影響。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91集|消防員水域救溺連兩年殉職悲劇 人命犧牲也無法改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馬太鞍溪流域行動|光復重建五大訴求

2026, September 21 - 21:11

文/馬太鞍溪流域Fata’an、 Tafalong、Atomo、Kalotongan、Cirakayan、Cihafayan等部落居民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即將屆滿一年,災變重創馬太鞍溪流域部落的家園、農地,使部落生計文化面臨嚴重威脅。近一年來,中央及地方全面推進各項災後重建與河川整治工程。各機關不斷以緊急災防為名,用各種複雜的行政程序及法律名詞,要求部落居民交出他們維生的土地,遷出他們賴以安居的房屋。卻沒有任何單位清楚向部落說明,這些每天催促人搬遷的工程的必要性究竟如何;也沒有單位邀請部落討論往後大家要住在哪裡、如何維生,以及部落生活能否延續?

因此馬太鞍溪流域Fata’an、 Tafalong、Atomo、Kalotongan、Cirakayan、Cihafayan等部落居民,今天(9/21)北上行政院陳情,訴求重建計畫應讓受影響的部落充分知情、參與決策,並有實際可選的方案。

記者會首先由Atomo部落耆老Adaw及Fata’an部落青年Kulas進行Mifetik點酒祭告儀式。族人以酒向祖靈祭告,今日從花蓮來到行政院,為馬太鞍溪流域的土地、家園與重建發聲,祈求祖靈陪伴族人,讓今日的陳情行動平安順利。

隨後,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行動總召Iwan、O’ping說明,災後將近一年,部落面對的仍不只是災害留下的泥水土砂,更是重建資訊破碎、工程與土地取得快速推進、不同政府機關各自為政,以及居民無法真正參與重建決策的處境。今日族人特別攜帶馬太鞍溪災變遺留在部落的泥水土砂來到行政院,希望讓政府官員理解部落近一年來惶惶不安的處境。

聯盟呼籲,行政院應由政務委員以上層級官員與部落陳情代表會面,平等協商災後重建,並提出五大訴求:

一、重建方案,由部落共同決定。 緊急工程應以保全生命為優先;涉及土地、居住與生計的重建方案,則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公開資訊,以族語及淺白方式說明,讓部落有充分時間理解、比較,從規劃階段即實質參與決策。

二、不要只治河,要規劃整個流域。 中央應協助並督促花蓮縣政府進行流域整體規劃,整合防洪、居住、農業、生計與文化,釐清地權、盤點公有及台糖土地,並評估土地交換等替代方案。徵收與搬遷應是最後手段,並保障居民安居與持續耕作。

三、風險沒有說清楚,不得先徵收、先搬遷。 政府應公開內外水風險、水理與輸砂分析、工程必要性及替代方案,並向高風險家戶說明應變方式。非屬緊急工程範圍者,在資訊未充分公開、方案未完成比較前,不應逕行徵收或要求搬遷。

四、中央與地方,不能各做各的。 中央應整合各部會與花蓮縣政府,就土地、安置、農業、產業、社福及地方建設提出明確方案、分工與期程,並讓部落進入決策機制。政府也應定期公開圖資與進度,以安置戶數、復耕面積及農戶數等具體成果檢驗重建。

五、先保障安居,再決定去留。 政府應依原地居住、遷居或中繼安置等不同需求,提出居民可以實際選擇的方案,讓居民有充分時間理解,也能隨資訊與條件調整意願。永久住宅或長期安置完成以前,不得以行政期限逼迫搬遷,也不得中止租金補貼與安置支持。 

以下是記者會發言簡述。

Atomo部落 Halo:工程進入部落,不能等施工後才告知居民

Atomo部落族人Halo表示,災後一年來,部落周邊工程與土砂堆置持續進行,揚塵、噪音及大型工程車輛頻繁進出,已嚴重影響族人的日常生活。甚至有私人土地在地主尚未被完整告知、也沒有完成協議及相關程序前,就遭機具進場施工、傾倒土砂。

Halo指出,災後工程不能只追求施工速度,卻讓族人承擔資訊不足與工程帶來的風險。政府應公開工程範圍、期程及土地資訊,停止未經充分告知就進入私人土地施工,並建立固定的部落溝通與參與機制。尤其Atomo下部落仍面臨馬太鞍溪溢流及區域排水問題,更應與族人共同評估居住安全,建立清楚的汛期防災與撤離制度。

Kalotongan部落 Dongi :多年前已提出遷居需求,族人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Kalotongan部落族人Dongi 李玉蘭指出,部落鄰近花蓮溪的低窪地區,長期面對淹水風險。早在二十多年前,族人就曾提出遷居需求,近年也再次透過連署向政府表達,希望尋找較安全的居住地點,卻始終石沉大海。923災害後,極端降雨、河川水位升高及回淹的威脅更加迫切,族人至今仍不知道:「如果這裡真的不安全,我們可以去哪裡?」

Miku表示,政府不能明知居民長期處在風險之中,卻始終沒有提出真正可以選擇的遷居方案。中央與地方應儘速完成淹水風險及遷居可行性評估,盤點鄰近公有及公營事業土地,包括東富國小北側台糖土地,提出具體選項,讓族人能充分理解、討論並決定是否遷居,而不是讓二十多年來的訴求再次石沉大海。

Sifo:重建不能只有一座堤防,更要保障部落的未來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助理教授Sifo Lakaw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是原住民族與政府溝通、參與決策最基本的保障,重建相關規範也已明定,在原住民族地區進行重建,仍應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而,從923災害至今,部落得到的多半只是政府單方面的說明,始終缺乏真正溝通、協商與共同決策的管道;即使部落已經準備好參與,意見仍一再被忽視。「家園的土地沒有了,部落的未來就瓦解了,這不是我們期待的未來。」Sifo強調,部落需要的是能安身命、長居久安,讓文化可以發展下去,這些都不是一座堤防可以做得到的。 

香草場居民:923沒有淹水,卻因災後工程面臨拆屋

香草場居民李蘭香、蒙櫻花在張育維陪同下指出,923災害發生時,香草場這幾戶並沒有淹水,房屋也未因災害受損;如今卻因馬太鞍溪南側第二道防線工程,面臨土地被取得、房屋全部或部分拆除的處境。居民長期在此生活,多年來也不斷申請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希望取得土地權利。如今,原本沒有被洪水沖毀的家,反而可能在土地權利尚未取得錢,因災後工程不保。

張育維指出,直到現在,政府仍沒有清楚回答最基本的問題:為什麼第二道防線一定要蓋在這個位置?為什麼非得拆除這些長期居住的房屋?有沒有調整堤防位置或其他侵害較小的替代方案?如果政府最後認為確實必須拆遷,居民又要住到哪裡?政府應先說明工程必要性、比較替代方案,也應正視居民多年來申請原住民保留地的歷史,釐清土地權利,並提出能維持部落社會關係的集體安置方案。「先把以後住在哪裡說清楚,再來談房子怎麼處理。」在土地權利與安居問題尚未解決以前,不應以工程期程逼迫居民接受土地取得及拆遷。

蘇建昌:災後一年農地仍無法復耕,土地未來不能由政府單方面決定

Fata’an部落佛祖街重災區居民蘇建昌指出,923災害重創佛祖街一帶,大片農地遭土砂、淤泥覆蓋,有些地方覆土甚至超過一公尺。災後將近一年,許多土地至今仍沒有完成清理,農民無法復耕,原本依靠土地維持的生計也無法恢復。居民曾提出以地易地、承租公有土地或台糖土地等方式,希望至少能先恢復耕作,但至今仍沒有得到具體回應。

蘇建昌表示,在農地怎麼復原、農民怎麼恢復生計都還沒有答案的情況下,居民卻又面對平地森林園區的規劃。對族人而言,這將長期改變土地用途、決定部落未來如何生活與生產。涉及平地森林公園等長期土地利用改變,不能在缺乏部落參與及諮商同意的情況下先行決定。

李明芝:土地徵收徵用必要性未明,重建不應犧牲族人土地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李明芝表示,目前馬太鞍溪災後重建涉及大量土地徵收、徵用,但國家至今沒有充分說明,為什麼需要取得這些土地、徵收徵用的必要性何在,又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方案。在必要性都還沒有說清楚以前,就不應以重建之名快速推進土地取得。

李明芝強調,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不只是土地所有權,也包括族人如何利用、規劃土地,以及共同決定部落未來。面對目前程序不明、資訊不透明的情況,在政府尚未充分說明並與族人共同討論以前,應停止強制使用、徵收及徵用程序。「如果土地就這樣一塊一塊被切割出去,未來還要怎麼談家園與生活的重建?重建不應以犧牲人民的土地作為前提。」

Tafalong部落 Osay:復耕無期、風險不明,受災農民還要承受多少?
Tafalong部落青年Osay指出,許多族人以農業為生,923災害造成大量農地受損,但將近一年,農民仍等不到清楚的復耕期程。她以現場一位長輩為例,農地部分被劃入治理範圍,政府稱剩餘土地仍可耕作,但工程堆置的土砂遇雨後不斷滑入,實際根本無法復耕;長輩又被要求簽署同意文件,卻沒有人清楚說明簽了什麼、之後會發生什麼,甚至被告知「如果不簽,以後發生災害要自己負責」。Osay質疑,居民已經受災,為什麼還要承受這樣的壓力?

Osay也指出,923後河床、河道條件已經改變,馬太鞍溪又陸續興建高規格堤防,這些工程如何改變整體流域風險、對下游部落造成什麼影響,至今沒有完整說明與共同風險評估,「不能把工程做完,再讓部落承擔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的風險。」

官大偉:工程不能凌駕整體規劃,更不能排除部落參與
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官大偉表示,今天正值國家防災日。去年災後,大量「鏟子超人」湧入光復協助救災;一年後,外界可能會疑惑:政府有編經費、有蓋堤防,為什麼部落居民還要凌晨三點從花蓮出發到行政院陳情?官大偉指出,問題不是政府沒有做事,而是這一年來的重建被工程思維凌駕於整體規劃之上。以馬太鞍溪北岸為例,第一道堤防已處理立即性的防洪需求,後續長期工程就應說明,為何第二道防線要向北推進740公尺?有沒有其他防洪、排洪或自然解方?工程又會如何影響下游部落?這些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完整回答。

官大偉強調,不能以「緊急」或「防洪」之名,排除長期工程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更不能把防洪變成徵收土地的空白授權。水利單位負責工程,但土地交換、空間規劃、農業與居民安置,需要國土及其他部門共同進場;個別詢問地主是否願意出售土地,也不能取代部落整體參與。「土地不只是個人的財產,更是整個部落產業、文化與社會關係的總結。」馬太鞍溪的土砂逐漸被清除,但災民面前仍有一道由缺乏整體規劃、諮商同意及跨部門重建機制形成的無形高牆,希望曾經關心馬太鞍溪的「鏟子超人」持續關注災後重建。

鳳林部落 O’ping:鳳林也受災,更面臨上游工程將風險轉嫁至下游的疑慮
來自鳳林部落的O’ping表示,923災害時,箭瑛大橋下沿193線一帶嚴重淹水,部分房屋淹水達兩公尺、土砂淤積約一公尺。災後193線也是最早搶通的道路之一,讓救災機具得以前往光復,「我們是所有政府單位、工程單位第一個經過的部落,可是一年後,還有多少人記得鳳林也需要重建?」

O’ping指出,這一年來大量工程說明會集中在光復,鳳林受災部落卻一再被忽略。當馬太鞍溪興建更高規格的堤防,風險是否因此往下游轉移,至今沒有完整說明;部分族人每次撤離,甚至必須自行開車約20分鐘才能抵達安置場所。「災後一年,我們連一個好的撤離安置計畫都還沒有。」他呼籲中央、花蓮縣政府及鳳林鎮公所,不要讓上游工程降低一地風險,卻把風險轉嫁給下游部落。

林俊儒:不能以重建之名,排除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東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俊儒指出,從法律角度檢視目前的土地取得與工程程序,可以看到許多重大疑義,包括徵收程序中的水文、地理分析是否充分,先行使用是否依法經過必要審議,以及政府要求族人簽署無償使用同意書等問題。這些程序都涉及人民財產權與原住民族土地權利,政府不能因為災後重建急迫,就跳過依法行政的要求。

林俊儒進一步指出,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也不能因行政機關一紙公文就被排除。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相關司法實務,行政機關訂定的辦法及附件不能逾越母法授權;對於會長期改變土地利用、影響部落生活的開發及重建工程,更應審慎判斷是否應進行諮商同意程序。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不能因行政機關一紙公文就被排除。

Fata’an部落 Kulas:各部門各做各的,族人像皮球被踢來踢去

Fata’an部落青年Kulas表示,去年族人赴花蓮縣政府陳情後,縣府承諾成立重建委員會並邀請部落推派代表。今年2月,他經Fata’an部落推派成為委員,但七個月過去,「沒有收到任何一次開會通知,也沒有接到任何一通開會電話」。Kulas質疑,若部落代表根本無法參與,重建委員會究竟如何發揮功能?

Kulas並舉北岸農地為例,災後農業單位曾設置10口地下水井協助復耕,今年水利單位公布後續工程範圍後,其中7口卻落入預計取得土地的範圍。「一邊花錢告訴農民可以復耕,一邊又準備取得同一塊土地」,凸顯不同部門缺乏整合。族人面對水利、農業、國土、原民等不同機關,詢問土地取得必要性、替代方案、生計及居住保障時,得到的回答卻經常是「這不歸我管」。

「我們的族人像皮球一樣,被不同機關踢來踢去。」Kulas呼籲行政院建立真正具有跨部會協調功能的重建機制,讓居民有明確窗口取得資訊、陳情並解決問題,「中央、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責任,誰都不應該再推諉。」

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 

記者會最後,部落代表再次強調,此次行動不是反對防災或重建,而是要求重建必須與部落共同討論、共同決定。隨後,部落、學者及NGO代表攜帶陳情書進入行政院協商,現場族人高喊口喊:「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

工程未承諾暫緩 諮商同意爭議將送原民會判斷

記者會後,行政院邀請部落、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進入院內協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李怡德表示,目前馬太鞍溪流域整體工程的綜合規劃案已委託中興工程辦理,後續將要求中興工程在規劃過程中邀請部落及相關單位參與。部落代表則要求,參與不能只是由規劃單位選擇少數對象徵詢意見,而應建立能讓流域各部落及受影響族人實質參與的機制,讓部落意見真正進入整體規劃與決策。

針對整個馬太鞍溪流域重建工程涉及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爭議,原民會副主委谷縱表示,目前原民會收到各機關送來判斷是否應辦理諮商同意的案件僅有兩件;後續原民會將發函各部會,提醒各機關辦理馬太鞍溪相關工程及計畫時,應先送原民會確認是否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程序。 

然而,對於在原民會作成判斷以前,相關工程、土地取得及徵收程序是否暫緩,政府並未作出承諾。Iwan表示,第一道防線作為災後緊急防洪工程,部落理解其急迫性;但第二道防線屬於長期工程,涉及土地取得及部落未來土地利用,不應在諮商同意是否適用都還沒有釐清以前,就持續推進工程及土地程序。部落要求,不只是把案件「送原民會判斷」,更應在程序釐清以前真正暫緩,避免工程先行造成無法回復的結果。

五大訴求未獲具體回應 族人將災區土砂擲向官員肖像

對於協商結果,現場族人高喊「不滿意」。部落代表指出,災後將近一年,族人多次向中央及地方政府反映重建、土地、生計與居住問題,今日從花蓮北上提出五項具體訴求,但協商中許多問題仍只得到「帶回研議」的回應。尤其部落要求跨部會整合、實質參與重建決策,以及在諮商同意程序釐清前暫緩相關程序,都沒有得到明確承諾。

協商結束後,族人拿出從Fata’an、Tafalong、Atomo等地帶到行政院的土砂,擲向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原民會主委曾智勇、花蓮縣長徐榛蔚及立法委員傅崐萁的肖像,表達對中央及地方政府災後重建處理的不滿。族人表示,一年來,部落每天面對的是災害留下的土砂、無法復耕的農地,以及遲遲沒有答案的重建問題;今天將這些土砂帶到行政院,就是要讓政府看見部落這一年來承受的處境。

行動最後,現場再次高喊「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部落代表強調,此次行動不是反對防災或重建,而是要求政府停止由上而下決定部落的未來,真正與族人共同討論、共同決定馬太鞍溪流域的重建。 

五大訴求仍未獲具體回應-族人將災區土砂擲向官員肖像

這篇文章 【新聞稿】馬太鞍溪流域行動|光復重建五大訴求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台灣艾杰旭工會揭穿資方「偽持續協商」真相

2026, September 21 - 20:56

文/台灣艾杰旭(AGC)企業工會

【台灣艾杰旭(AGC)企業工會 嚴正聲明】

揭穿資方「偽持續協商」真相:因應誠信協商破滅,工會堅守每年全面調薪與雙軌訴求!

針對資方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向全體同仁發布之公告,工會對資方避重就輕、破壞誠信協商之做法表達深感遺憾與嚴正抗議!

一、 拿「局部之放寬」充數,根本毫無誠意

工會提出的核心訴求一直都是【每年全面調薪 5% + 考核調薪雙軌制】,旨在改善全體同仁長期底薪偏低問題。資方公告聲稱改善薪資結構,實質上僅針對「A 階員工薪資上限放寬」,而所謂「考核調薪 0 元人數從 10% 降為 5%」更是員工根本看不到、無法驗證的內部考核比率調整。這與「每年全體一致性加薪」完全是不同議題,資方拿極少數人的調整來敷衍全體員工,完全是避重就輕!

二、資方說要「持續協商」是騙局

工會提出每年全面調薪,是基於長期以來薪資停滯,底薪被基本工資反覆追上,努力未獲回報,員工失去尊嚴。資方既已承諾給出方案,就應以雙方的調薪數字期待進行溝通。因此公告裡說「無法接受工會要求的全體員工每年全面調薪5%方案」完全是避重就輕,公司是「拒絕任何全面調薪方案」。合理懷疑,不是公司沒能力調薪,而是資方在惡意壓低談判的價碼。

試問:每年全面調薪方案在七月底本就有雛形,何以9月15日惡意撤回?9月18日,工會理事長詢問是否有任何數字的全面調薪方案,鄭副總的回答居然是「零」。

因此公司9月18日的公告說要繼續協商,完全是欺騙。公司已經背叛員工!

三、 給予兩個月緩衝,換來的卻是資方背信與突襲

工會始終以最大誠意進行協商:
2026.06.16 勞資協調會上,資方承諾 7 月底前提出每年全面調薪方案。
2026.07.28 資方表示經營者會議退件需補件,工會表達善意,同意延期兩個月至 9/15 回覆。
2026.09.15 資方不僅未於開會前告知即擅自更換談判代表與方式,會議結果更是直接回絕全面調薪。

工會展現的包容,換來的卻是資方的全面毀諾與缺乏尊重!

四、無正式方案絕不進行無謂協商,惡意的拖延將讓罷工發生

工會向全體會員與同仁正式聲明:

暫停無意義協商:在資方提出真正包含「全面調薪」且獲日本總社授權的正式方案以前,已無繼續協商之必要。

堅守雙軌訴求:工會將持續堅守「每年全面調薪 5% + 考核調薪雙軌制」,並持續籌備罷工工作,誓為全體同仁爭取應有的尊嚴與合理薪資!

這篇文章 【聲明】台灣艾杰旭工會揭穿資方「偽持續協商」真相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加班上課不該比正課更便宜 全教總籲修正課後照顧收費基準

2026, September 21 - 20:54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於114年12月31日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國小鐘點費由336元調高至405元、國中由378元調高至455元、高中由420元調高至505元,整體調幅約20%。然而,與教師下班後額外教學高度相關的多項課後照顧及學習扶助計畫,鐘點費標準卻未同步調整,形成「正課鐘點費已經調高,課後加班鐘點費反而更低」的不合理現象。

據此,全教總具體提出兩項建議:

一、建立課後照顧「基本鐘點費連動機制」,避免加班性質鐘點費低於正常工時,應立即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0條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之收費基準,上班時間辦理以及下班時間及寒暑假辦理的學生收費,每節設算基準為260元、400元乘以設算公式,已逾15年未修,無法反映近年物價上漲的現況,教師勞務所得深受影響!

此外,課後照顧鐘點費歷來均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全教總建議應以「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所定鐘點費之133%」作為修訂方向。如此不僅反映114年底基本鐘點費調高的政策方向,也能建立制度性的連動機制,避免未來基本鐘點費再次調整,課後照顧相關規定卻仍停留在多年以前的標準。

偏鄉孩子放學後,校園往往仍是他們的避風港。嘉義縣教師會理事長楊智強懇切呼籲,當偏鄉教師犧牲下班時間扛起課後照顧重擔,絕不該領取比正課更低的鐘點費。建立『基本鐘點133%』連動機制,不僅是尊重專業勞動,解決教師荒,更是為了留住願為偏鄉孩子點燈的熱血師資。善待基層老師,偏鄉的夜晚才能持續有光。

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蔡淑遠表示,課後照顧具有重要公共價值,教師也在其中提供專業支持。既然社會需要教師在下班後持續付出,就應給予合理報酬,不能讓教師承擔更多時間與責任,卻領取低於正課的鐘點費。尊重教師專業,就應合理回應每一分額外付出。

二、全面盤點「夜光天使」、「學習扶助」及其他課後、夜間、週末、寒暑假教學計畫,研議比照「基本鐘點費133%」建立一致性的加成原則。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強調,這次應藉此全面盤點國教署所主管的各項課後、夜間及假日教學計畫鐘點費。包括:「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的講師鐘點費,目前每小時仍為405元;「學習扶助」在第七節下課以後、週末、寒暑假及夜間辦理時,國小每節405元、國中每節455元。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有1.33倍至1.67倍的標準,其意義在於勞工犧牲休息、家庭生活的時間,付出額外的勞動力,應給予合理補償,也有讓雇主付出更高成本,避免濫用加班,使勞工過勞的用意。教師在正常教學時段之外辦理的上述工作,應比照勞工的加班費概念。這樣的制度改革,才能讓教育現場的勞動意識以及制度,更貼近普世的勞動價值。

教師於正常課務之外投入相關工作,本質上就是額外工時,其專業勞動不應因為發生在放學後而被低估。全教總呼籲,國教署應正視現行課後教學鐘點費與基本鐘點費脫節的問題,儘速完成相關法規及計畫的通盤檢討;而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也應與中央攜手正視此問題,以真正反映教師額外付出的勞動價值。

這篇文章 【新聞稿】加班上課不該比正課更便宜 全教總籲修正課後照顧收費基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駁斥平台「成本暴增」謬論 外送工會與聯盟籲勞動部強力執法護權益

2026, September 18 - 22:48

文/台灣外送產業協進聯盟、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針對外送平台Uber Eats近日發布數據,宣稱《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下稱外送專法)上路後導致平台成本增加四成,並將消費者等餐時間拉長等問題歸咎於專法,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今日發表聯合聲明,嚴正駁斥平台業者罔顧事實且推卸責任的言論。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直言,平台宣稱專法實施前外送員每小時報酬高達330元根本是胡扯。回顧2025年的公聽會,當時平台自己對外宣稱的數字僅落在270至290元之間,如今卻為了營造專法推升成本的假象,硬生生捏造出330元,顯見其宣稱專法上路後外送員平均時薪達到420元的說法,完全是胡拚亂湊的結果,數據毫無公信力可言。

蘇柏豪進一步指出,平台業者聲稱外送成本暴增四成,這在邏輯上完全站不住腳。這並非平台成本增加,而僅僅是把過去長期剋扣且本來就該給外送員的勞務報酬吐出來而已。若真如平台業者所言提升了高達四成的成本,這反而不打自招,證實了過去他們少算給外送員的錢有多麼龐大,對基層外送員的剝削有多麼嚴重。

蘇柏豪也點出專法帶來的社會正面效益,專法實施後外送夥伴不再需要為了不合理的計酬方式拼命,平均行車時速顯著降低了10至15公里,交通違規率更大幅下降。這不僅帶給外送員更安全的從業環境,更降低了其他用路人的風險。這些交通事故與安全風險等成本,原本就是平台過去外溢給社會全體負擔的結果,現在只是回到平台應該負責的部分,平台無權將其包裝成受害者的姿態。

對於平台將服務效率下降怪罪於疊單計酬規定,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強調,外送專法的核心在於保障外送員的基本報酬,明訂每筆訂單必須單獨計算,目的就是要避免平台利用疊單或夾單的名義變相剋扣工資。李建明質疑,平台在面對疊單或夾單的情況時,從來沒有對消費者少收任何一分外送費,也沒有對餐廳少抽一分佣金,既然平台收了完整的錢,自然必須給予外送員完整的保障報酬。

李建明重申,外送專法從頭到尾都沒有限制平台疊單,平台依然可以利用疊單系統來提升整體的運送效率,唯一的差別只是現在不能再如過去一樣用疊單來剋扣外送員薪水。平台不該因為無法再隨意壓榨勞動力,就把責任推卸給專法,甚至試圖綁架消費者的權益來向主管機關施壓。

最後,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共同表達對勞動部的感謝,肯定勞動部推動外送專法與捍衛勞工權益的決心。兩會呼籲主管機關,面對平台業者的推託之詞應保持堅定立場,後續務必針對平台違法的行徑進行強力執法與開罰,確保外送專法能夠真正落實,杜絕平台鑽漏洞的空間,還給全國外送夥伴一個公平且合理的勞動環境。

這篇文章 【新聞稿】駁斥平台「成本暴增」謬論 外送工會與聯盟籲勞動部強力執法護權益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南科沙崙園區案選址不當 滅農地毀生態

2026, September 18 - 22:46

文/搶救沙崙草鴞團隊

南科沙崙園區案選址不當 滅農地毀生態
二階環評範疇界定 水電草鴞難以搞定
未迴避生態熱區 台積電淪滅草鴞共犯

環境部18日全天召開南科四期沙崙園區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搶救沙崙草鴞團隊結合台南在地團體痛批開發單位南科管理局選址失當、破壞生態!由於沙科係為台積電量身打造,團體也再次提醒護國神山台積電,既已承諾遵循國際 AR3T(迴避 Avoidance 優先) 標準,為何能接受南科管理局將南沙崙東側生態熱區蓋園區公設,甚至用99%為密閉人工林的土地做假生態補償?團體強調,這不僅是政府陷台積電於不義,更讓草鴞陷入四面楚歌的滅絕危機!要求南科另覓替代場址,不能毀草鴞生態換科學園區,應提出比沙崙農場環境影響小的替代方案。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台積電建廠是為了幫台灣增加幸福感,絕對不該製造地方災難!環評的法定責任是減輕環境衝擊,而不是替錯誤的選址背書。水資源競奪是這個開發案真正的限制因子,而不只是供電問題!為了應付單一園區每日 32 萬噸的巨量耗水,必須耗資千億全面啟動海水淡化廠與都市再生水廠工程。這不是進步,而是生態剝削!海淡廠排出的鹵水,將嚴重衝擊將軍、東石沿海的養殖蚵農與稚魚食物鏈;為了搶水,台南、高雄、屏東在濁水溪以南互相廝殺爭奪曾文溪與高屏溪。強烈要求,南科沙崙案不能只有生態協作平台,更必須成立「水資源供應協作平台」,全面公開資訊,讓利害關係人實質參與監督!

林聖崇強調,政府規劃的南臺灣科技S廊帶,完全忽視了極端氣候下,南部豐枯水期加劇的脆弱性。沒有政策環評的盲目擴張,將帶來交通塞爆、水電排擠、生活品質下降的複合型加成衝擊。勿忘中科二林園區的慘痛教訓!當年 631 公頃的錯誤開發,環評承諾跳票,最後搞得一屍四命,當年的環保署官員不用究責,難道沙崙案要重蹈覆轍?南科擴建不該消滅優良農地,應推動騰籠換鳥——啟動高雄林園、大社、仁武等高污染舊石化園區的退場與轉型。把舊工業區的褐地釋放出來,把原本石化業耗費的水資源與人力資源轉移給高科技產業。這才是符合 ESG、符合 SDGs 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的真正解方!若沒有 30 年前擋下七股濱南工業區的抗爭,就沒有今天健康的南台灣。面對沙崙農場也應有同樣的歷史遠見,這片農地不該被無情的挖填土方夷為平地,呼籲台糖應將土地捐出,507公頃皆加入保育共生地,全區保留設立為沙崙自然生態保育園區,成為永久自然保留區,給台灣子孫一個生態諾亞方舟。呼籲環評委員須將大區域的極端氣候風險、水庫壽命、交通與人口衝擊全部納入範疇界定的評估權重。

監督施政聯盟國土保育組組長陳祺忠表示,此案在進入環評前,經由行政院高層指示,成立沙崙生態協作平台來溝通,超級離譜,這是一個由國家主導的開發案,如果覺得環評程序無法妥善處理"草鴞、其他珍稀鳥類和生態環境"議題,那不是應該要修正環評法,使環評程序能夠有效處理環境破壞議題,怎會是耗用資源去開後門?美其名溝通討論,其實就是嘗試摸頭和交換!

陳祺忠指出,從沙崙當地的衛星影像圖就可知道開發案北側還有超多同質性的農田和草生地,如果將開發案移往北側,就可以留下高鐵特定區以南大片土地,做鳥類與其他野生動物的重要和完整棲地,從參與生態平台的朋友得知不是沒人提此建議,只是民進黨政府堅持一定要從沙崙南區開始做,這不就是刻意切割破壞棲地,不是為了產業發展,而是為了炒地皮大開發在做規劃!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政府不能每次要開發新園區,就向台糖或國產署索求大片優良農地,而且還是保育類動物棲地;無視過去有許多已末日黃花的老舊工業區、被違章工廠侵犯的農地、或被非法填埋廢棄物的污染土地。舉例而言,高雄市大坪頂特定區中可能被非法棄置填埋廢棄物的高污染潛勢區面積就高達 442 公頃。如果能趁機整治這些褐地,並重新進行國土使用規劃,讓台積電等重要產業有完整土地可進駐、讓已無競爭力且長期對環境生態帶來污染的老舊產業退場或轉型、讓產業用水用電不會因為新園區開發而大幅增加,讓原本被污染的環境生態可復育,讓在地社區可趁此與新規劃園區保持足夠緩衝,健康與生活品質不再受到工廠運作嚴重影響,從而達到五贏,才是更智慧的選擇!應優先去整治開發這些褐地,而非一再犧牲對生態保育、水資源涵養與糧食生產極具價值的綠地。

本案開發單位雖然一再對外強調生態先行,但其實是先把場址選好,再邀請公民團體入甕就既定範圍進行調整有限的討論,不算是進步民主作為;真正的民主決策應從選址一開始就讓公民團體參與。而二階環評前的範疇界定會議,提供了這樣的機會,希望環評中央主管機關的環境部與常常成為環境部太上皇的國科會、台積電與政治人物,能夠充分尊重環評法賦予公民團體及社區民眾參與討論替代方案與環評範疇界定的權力,並從選址開始,共同找出一個不需要迴避保育類動物棲地的褐地,做為本開發案的替代場址。

蘋果鳥里山保育基金會籌備處代表人曾瀧永表示,「今日草鴞・明日人類」,面對南科四期開發所涉及的草鴞棲地衝擊,呼籲草鴞保育應回歸「開發衝擊優先在開發範圍內減輕與迴避」的原則。主張於開發區內落實150–170公頃具明確法令地位的草鴞保育用地,優先避開生態熱點,並建立完整的族群監測、棲地復育及長期保育機制,避免以滯洪池、公共綠地或域外補償取代實質棲地保存。強調保育承諾應具體落實,開發責任更不能被移轉。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根據環評法,開發單位應該要在此次會議中,「確認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項目;決定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之方法。」,但在範疇界定資料中可發現,開發單位已經偷跑,從去年六月就開始調查,包括此案最關鍵的生態調查資料。範疇界定都還沒開,為何開發單位就可以確定調查方法,甚至在環評前一年就自行開始調查?根本是完全藐視範疇界定及環評法,另也未依法提出「可行之替代方案」。強烈要求環境部應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實質討論環評項目和調查方法等,要求開發單位在範疇會議後,依據會議結論重新開始調查,不能放任開發單位藐視環評程序。如果放任開發單位這樣創下糟糕的示範,往後的環評恐怕真的就只是淪為過水程序。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南科管理局用零碎人工林假裝給草鴞生態補償,根本是玩數字遊戲,實際上草鴞需要大片草生地,區外補償地99%是人工林,可利用的牧草地只有1%,面積根本不足,而且是破碎不連貫的!沙科是國科會為台積電量身打造的,但在 2023 年高調發布《生物多樣性宣言》的台積電,每年極力向外資與國際評級機構宣傳ESG及證明自己是綠色企業。但南科便宜行事選在沙崙農場的草鴞生態熱區開發,給台積電擴廠使用,這是在陷護國神山於不義! 南科管理局的粗暴規劃,正在破壞台積電在國際上的 ESG 聲譽!國際標準的鐵律是「沒有做到盡力迴避,就不能直接跳到補償」。這件事若遭國際 ESG 評級機構注意到,台積電的永續評分是會實質扣分的。許心欣強調,既然台積電發布《生物多樣性宣言》,就要確實遵守 AR3T 的優先迴避原則,沙科案的規劃是毀農地滅生態,要求南科管理局另提替代地點,呼籲台積電自重,維護自己的ESG和國際形象,莫成滅草鴞的共犯!

這篇文章 【新聞稿】南科沙崙園區案選址不當 滅農地毀生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外籍漁工發起「漁工自由運動」 呼籲美國海鮮品牌商StarKist 就勞工權利進行具約束力談判

2026, September 18 - 22:34

文/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FOSPI-PMFU)與全球勞工正義(Global Labor Justice)

【華盛頓特區/台北】  –  代表台灣遠洋漁船上外籍漁工的工會  FOSPI-PMFU  (Forum  Silaturahmi  Pelaut Indonesia – Pingtung County Migrant Fishers Union) 與美國勞工組織的全球勞工正義(Global Labor Justice, GLJ) ,於台北時間9月17日晚間九點,共同發起「漁工自由運動 Freedom for  Fishers  Campaign  —  Kampanye ABK Merdeka」,並呼籲美國大型海鮮品牌商 StarKist 與漁工進行對等協商談判,簽署具約束力的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勞動條件協議。

此次倡議運動標誌著台灣最大外籍遠洋漁工工會首次向美國主要海鮮品牌商提出前所未有的要求。多年來,FOSPI-PMFU  在台灣推動核心勞工權利,包括:在漁船上提供 Wi-Fi讓漁工在海上能夠對外溝通;公平薪資與聘僱契約;健康安全的工作場所;結社自由與免於脅迫和報復的工會組織權利。「漁工自由」運動將這些集體訴求直接提交 StarKist,並要求該公司與工會,就海鮮供應鏈保護措施進行談判。

這場倡議運動發起的活動,包含兩大核心內容:發布重磅報告「On the Hook: Forced Labor in StarKist’s Supply Chain」(暫譯:「受困魚鉤上:StarKist  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英文報告全文可至以下連結下載:https://globallaborjustice.org/campaigns/freedom-for-fishers/);針對  StarKist 的母公司,也就是位於南韓的東遠產業(Dogwon Industries),提出一項國際勞工權利的申訴,。

「On the Hook: Forced Labor in StarKist’s Supply Chain」這份調查報告由GLJ編製,彙整過去三年來 StarKist 供應鏈中強迫勞動的調查資料。

與報告發布同時間,FOSPI-PMFU與GLJ已向「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韓國國家聯絡點辦公室,提交了針對東遠產業(StarKist 的母公司)的申訴。

報告的調查結果,為漁工的訴求提供了大量證據,並記錄了StarKist太平洋長鰭鮪供應鏈中反覆出現的強迫勞動狀況和結構性驅動因素。報告的核心內容,是漁工親身講述的關於這些嚴重且系統性侵犯行為的生動故事。

25歲印尼漁工 Masruhki(化名),他在為 StarKist 供應漁獲的漁船上工作,他在報告中描述其強迫勞動、報復與薪資盜竊的經歷:

「這艘漁船一靠港那一刻,我們就開始進入超時工作,甚至在出發前就沒日沒夜工作。我們不被准許坐下休息,想申訴也不敢,船長態度兇惡——他雖然沒有動手打人,但總是擺出要揍人的樣子。五月底我們在台灣靠岸時,船長以為我們向工會反應情況,就把我們無預警解僱了。我想留在台灣並轉換其他漁船工作,但仲介卻說不行。他們把我們帶到機場,只給了他們聲稱的剩餘薪資,但其實被莫名扣了63美元,沒有任何收據也沒多做解釋。」

Masruhki 的案例只是這本報告中眾多案例之一。調查發現:

  • 92名受訪漁工(100%)與他們工作的37艘漁船(100%)均顯示強迫勞動跡象

  • 62名漁工(67%)在27艘漁船(72%)上的證據,足以符合強迫勞動定義,並達到美國海關邊境管理局(CBP)等監管機構的證據門檻

  • 所有漁工都說其護照被沒收,且全都在特定僱主綁定的簽證下工作

  • 幾乎所有漁工都背負仲介費或其他債務,迫使他們即使面對惡劣工作條件也無法離職

  • 幾乎所有人都超時工作,超過台灣法律規定上限

GLJ海鮮賺案主任 Zacari Edwards 表示: 「儘管海鮮公司知悉這些問題,卻仍依賴自願性政策、稽核、認證與零碎的補救措施,讓保護措施主要由企業與雇主自行裁量。「On  the  Hook」報告的調查結果證明,舊有做法已失敗:強迫勞動不僅是個別漁船上的零星事件,更與供應鏈聘僱週期中的結構性問題相關。結構性問題無法單靠零碎方案加以解決。」

FOSPI-PMFU工會堅持漁工需要可強制執行的權利、結社自由,以及他們的工會能直接參與談判與執行工作保護措施。三年來,FOSPI-PMFU 持續組織,要求工人參與並能談判自身工作條件。工會向 StarKist 提出五大訴求:

  • 保障所有漁船上 Wi-Fi 通訊權

  • 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權利

  • 公平薪資與聘僱合約權

  • 免於脅迫與報復的自由結社權

  • 透明公平的申訴機制權

「漁工自由」倡議運動不僅聚焦  StarKist,更凸顯鮪魚供應鏈中強迫勞動的普遍性。它將工會與工人置於解決問題的核心,並為爭取漁業移工正義提供前進方向。 FOSPI-PMFU 秘書長  Achmed  Mudzakir  表示:

「超過1,500名漁工已其公開照片進行連署、在港口舉行行動,並點名 StarKist 爭取漁工權利。他們在海上期間往往處於與世隔絕的孤立狀態,幾乎無法對船長的決定提出申訴。因此,我們呼籲  StarKist  與我們的工會直接談判,簽署具約束力的品牌協議,確保供應鏈各方(StarKist、船東、船長與漁工)都能執行。我們希望 StarKist 能真誠談判,聆聽我們的訴求,並達成公平協議。」

倡議運動發起當天,FOSPI-PMFU 獲得美國與亞洲勞工運動及民間社會盟友聲援,包括: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資深研究員;汪英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PA)政策部主任;Jessica Tang,美國教師聯合會麻薩諸塞州分(AFT MA)會長;Wiranta Ginting,亞洲服裝業最低工資聯盟(AFWA)國際協調員。

GLJ法律總監 Allison Gill 強調 OECD 申訴是邀請 FOSPI-PMFU 與 StarKist 對話,並解釋:  「儘管強迫勞動問題根植於  StarKist  太平洋供應鏈,但可透過對話與工會達成共識解決。OECD  程序是促成具約束力品牌協議(EBA)與有意義盡職調查的第一步。EBA  亦被視為盡職調查框架下利害關係人參與的黃金標準。」

GLJ執行董事 Jennifer (JJ) Rosenbaum 表示: 「一個更公平的全球經濟,要求跨國企業從工會與勞工權利得到保障的供應鏈採購。今日  FOSPI-PMFU  為海鮮產業樹立典範,終結強迫勞動,推進漁工結社自由與更有尊嚴的工作。研究證據顯示,具約束力的品牌協議(如  FOSPI  提議的方案)已證明有效,因品牌採購力能連結工會與勞工權利得到保障的供應鏈。例如印尼「中爪哇性別正義協議」服裝業即證明,透過包含工會的具約束力協議,系統性改變是可能的。」

Global  Labor  Justice(GLJ)是一個非政府組織,跨國推動政策與法律,保護尊嚴勞動;強化結社自由與工人爭取權利的能力;並讓企業對供應鏈中的勞工權利侵害負責。

FOSPI-PMFU為Forum Silaturahmi Pelaut Indonesia (FOSPI) 與 Pingtung County Migrant Fishers Union (PMFU)  的聯合組織架構,代表台灣遠洋漁業產業中的印尼漁工。  FOSPI-PMFU  於2006年在東港作為草根社區組織與支援網絡起步,而 PMFU 則於2022年正式註冊為代表移工漁民的工會。

附件:

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FOSPI-PMFU)與全球勞工正義(Global Labor Justice)針對東遠產業股份有限公司(Dongwon Industries Co., Ltd.)旗下 StarKist 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涉及強迫勞動向 OECD 提出申訴

向依據《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與責任企業行為》設立之韓國國家聯絡點提出申訴

事實摘要:

移工工會「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下稱FOSPI-PMFU)與「全球勞工正義組織」(下稱Global Labor Justice)向基於《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與責任企業行為》(下稱《綱領》)設於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MOTIE)之韓國國家聯絡點(NCP)提出申訴,指控韓國大型綜合企業東遠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遠產業)因其全資子公司 StarKist 的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中存在強迫勞動,未遵守該《綱領》規範。

申訴日期:2026 年 9 月 17 日

工會團體:

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FOSPI-PMFU)是台灣最大的外籍漁工工會。FOSPI-PMFU 是由 2006 年在台灣東港成立的草根社群組織暨互助網絡「印尼海員聯誼論壇」,以及 2022 年在台灣正式立案登記、代表超過 1,600 名在台外籍漁工的「屏東縣漁工職業工會」共同整合而成的組織架構。其會員包含大量在東遠旗下 StarKist 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

FOSPI-PMFU 本次是與獨立非政府非營利組織「全球勞工正義」(Global Labor Justice)共同提出申訴。Global Labor Justice 致力於支持全球勞工與工會行使結社自由、集體協商及其他國際公認的勞動權利。該組織在與工會及區域勞工利害關係人合作,促成企業及其全球供應鏈簽署具約束力的協議方面擁有豐富紀錄,以在多個全球經濟部門出現重大人權與勞動權利侵害時,提供有效補救措施並預防未來危害。

跨國企業:

東遠產業股份有限公司(Dongwon Industries Co., Ltd.)總部位於韓國首爾,創立於 1969 年,為韓國知名大型財閥,長期在全球水產產業營運,並持續擴大在供應鏈物流、冷凍倉儲及新設立之「全球食品部門」的投資。2008 年,東遠收購了總部位於美國的鮪魚罐頭大廠 StarKist Co. 作為其直接全資子公司,對其擁有實質策略控制權,包括其供應鏈中的勞工與人權侵害問題。

相關事實:

東遠旗下 StarKist 的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由 162 艘台灣籍或台灣人擁有的遠洋鮪延繩釣漁船所構成。2024 年至 2026 年間,Global Labor Justice與FOSPI-PMFU合作,針對 StarKist 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的工作條件展開調查。該調查發現顯著的強迫勞動證據與結構性強迫勞動風險。2026 年 9 月,相關調查結果發表於具開創性意義的報告《受困漁鉤上:StarKist 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On the Hook: Forced Labor in StarKist’s Supply Chain)。調查過程包括對該供應鏈內的漁船進行盤點繪製;深度訪談在 37 艘為 StarKist 供應鮪魚的台灣籍或台灣人擁有漁船上工作的 90 多名印尼籍漁工;並透過書面文件、漁船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數據及專家資訊進行交叉比對查證。

調查發現,在東遠旗下 StarKist 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工作的印尼籍外籍漁工正面臨強迫勞動及強迫勞動的處境。調查所訪談的每一位漁工與涉及的每一艘漁船,均發現符合強迫勞動的指標。包括:濫用漁工脆弱處境的欺瞞性招募手法;構成債務拘束(debt bondage)的招募債務;扣留其護照、船員證等身份證件;在海上無有效的對外通訊管道,並使其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超時工作而無加班費;惡劣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包含缺乏適當安全防護、拒絕提供醫療救護及衛生環境惡劣);受到雇主的恐懼與威脅。受聘在這些漁船上工作的漁工,其簽證與雇主緊密綁定,使其隨時面臨遣返出境與其他形式報復的威脅,形成嚴重的寒蟬效應,阻礙其發聲或改善工作條件。在海上航行期間缺乏穩定有效的 Wi-Fi 或其他有意義的通訊管道,使得漁工難以行使其結社自由的基本權利、提出申訴、尋求救濟、監督薪資發放、獲取醫療照護,或與家人聯繫。

申訴指控:

東遠產業對其子公司 StarKist 擁有策略控制權,卻促成了為 StarKist 供貨之漁船上印尼移工的強迫勞動現象。《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與責任企業行為》要求企業應尊重勞動與人權,而強迫勞動屬於嚴重的勞動與人權侵害。《綱領》規範,凡促成嚴重人權與勞工權益侵害(如強迫勞動)的企業,必須立即停止其促成行為、對過去造成的傷害進行補救、防止未來再度促成損害,並在各階段與其造成損害的對象(如 FOSPI-PMFU 所代表的印尼移工)展開實質性對話溝通。然而,即便工會已多次向東遠指出其 StarKist 供應鏈存在強迫勞動問題,東遠至今仍拒絕與工會展開接觸與對話。

訴求救濟:

FOSPI-PMFU 與 Global Labor Justice 要求東遠產業遵循《綱領》規範,並積極參與補救 StarKist 太平洋長鰭鮪魚供應鏈中嚴重的侵害人權行為,包括定期與 FOSPI-PMFU 進行實質對話,並承諾解決其供應鏈中助長強迫勞動的根本成因(首要為落實漁工的結社自由)。

後續程序:

若韓國國家聯絡點(NCP)受理本案,將正式邀請東遠與 FOSPI-PMFU 及全球勞工正義組織展開調解,探討東遠可採取哪些具體行動以符合《綱領》。若東遠同意接受,調解程序將在收件日起 12 個月內展開,且韓國國家聯絡點事後將於其官方網站公布最終聲明。

這篇文章 【新聞稿】外籍漁工發起「漁工自由運動」 呼籲美國海鮮品牌商StarKist 就勞工權利進行具約束力談判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華航、長榮、星宇均同意工作名牌取消全名 呼籲全臺灣服務業、運輸業均應跟進工作名牌取消全名

2026, September 17 - 23:36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華航、長榮、星宇均同意工作名牌取消全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原定記者會取消,呼籲全臺灣服務業、運輸業均應跟進工作名牌取消全名】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本會)和各大航空業工會115年8月17日聯合發起「航空業一線人員工作名牌與個人隱私安全」聯署暨問卷調查,將近四成的空地勤人員反映曾因工作名牌揭露全名而被騷擾,超過98%的空地勤人員都支持工作名牌取消全名,是以本會原定115年9月18日上午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而在連署發起後,華航、長榮、星宇均陸續同意工作名牌取消全名,故原定記者會取消。如媒體朋友仍有採訪需求,本會將於115年9月18日上午10時在本會辦公室(臺北市吉林路200巷16號1樓)接受採訪。

中華航空8月26日宣布調整一線人員工作名牌呈現方式,將以中英文姓氏,以及英文名縮寫或外文別名擇一並列預定116年3月起分階段換發,華信航空比照辦理;星宇航空9月2日通知企業工會,同意調整工作名牌呈現方式,細節未定;長榮航空9月17日傍晚發佈公告,116年上半年將換發工作名牌,改以中文或英文姓氏搭配人事代號呈現。

因工作名牌揭露全名,導致員工個資曝光,私人社群網站被騷擾、被偷拍上傳公審、甚至恐嚇或跟蹤的情況,不限於航空業,郵局、銀行、餐飲、鐵路等服務業或運輸業都曾發生類似狀況,例如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指出,民眾偷拍櫃員姓名,上傳threads宣傳「櫃員好正」,這種第一線人員被偷拍上傳網路的情況,已經使基層備感侵擾,甚至心生恐懼,更誇張的是,還有詐騙集團冒用郵局專櫃人員的姓名和身分來誘騙民眾。

目前「商用名字」逐漸成為日本職場趨勢,企業允許員工以假名接待顧客,透過匿名化的方式保護員工,讓工作和私生活間有更明確的界線。各大國籍航空均陸續同意調整工作名牌呈現方式,但像中華郵政等許多運輸業和服務業,仍維持保守作法,一線人員繼續曝險,為隱私受害而恐懼。

工作需要被識別,不等於私生活應該被暴露,工作名牌揭露全名的作法,已淪為員工被騷擾甚至恐嚇的破口。本會嚴正呼籲各大運輸業和服務業的雇主,應儘速跟進國際趨勢和社會變動,強化保護員工隱私,給予第一線人員更多保障,立即讓工作名牌取消全名,勞動部更應該硬起來,明確宣示,雇主如未採取其他替代方案減少員工所受侵害,堅持曝露員工全名,是未落實避免職場不法侵害發生的預防義務。

這篇文章 【新聞稿】華航、長榮、星宇均同意工作名牌取消全名 呼籲全臺灣服務業、運輸業均應跟進工作名牌取消全名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全國古蹟日前、怪手拆南山公墓 七大文資重災區要求中央介入調和

2026, September 17 - 20:47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的「全國古蹟日」即將在本週末9/19-9/20登場,9/20也將依照《文資法》召開每四年舉辦一次的「全國文化會議」,討論凝聚相關台灣文化政策。然而在「全國古蹟日」前夕(9/17),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集結七個文化資產守護團體前往行政院陳情,包含高雄橋頭糖廠、台南南山公墓、桃園福海宮、新北瑠公圳蔡金木宅等案,抗議文化部將「全國文化會議」主題設定為「未來式」,卻忽略目前全台有形文化資產爭議,無視各地都有被怪手威脅的有形文資消失危機。

各民團訴求中央應督導文化部,針對爭議文資案件建立調和爭議機制,落實「文化影響評估」報告,要求中央一個月內安排與守護文資的公民代表開會。

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消滅危機 「全國文化會議」空有口號

臺灣的全國古蹟日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週末舉辦,今年2026全國古蹟日,以「我們都活在未來的古蹟裡」為年度主題,邀請民眾走進文化資產園區。

「七大文資重災區,政府不管變廢墟!別讓文化立國口號,變文資拆國的現狀。」南山公墓群在記者會前一天發生台南市府讓怪手入場拆除空墳墓體、填平墓穴,文史團體認為尚未評估篩檢有歷史、文化意義墓葬群,一旦破壞即無法回復。

台灣故鄉文史協會理事長黃智慧表示,從南到北有七個「文資重災區」已經被拆除或正在面臨拆除威脅,分別是高雄市橋頭糖廠開發案、台南市南山公墓群、台中市外埔黃來旺故居、桃園市竹圍福海宮、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厝聚落、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及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黃智慧說,每一案並非只是地方個案,背後都是文化治理失靈、地方文資審議被壟斷、黑箱的鐵證,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結構性文化浩劫。

開發毀掉完整文化景觀 民團盼進行「文化影響評估」

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秘書長莊傑任表示,橋頭糖廠具有百年歷史,周邊百頃森林是整個糖廠文化景觀 完整性很重要的一部分,然而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預計犧牲1.8公頃糖廠區域、毀掉全台第一條台灣糖業鐵路專用的窄軌鐵道「五分車軌道」來開發60米道路,外圍森林預計被變更成住宅與商業用地。莊傑任批評,在少子化跟極端氣候之下,這樣的開發、炒地皮非常不合理,呼籲地方政府到中央可以認真思考橋頭糖廠整體文化景觀價值,啟動文化資產全國式通盤檢討會議,像環評一樣,就本案進行「文化影響評估」。

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常務理事陳鋕銘表示,文化首都的管理者台南市政府竟然將怪手開進南山公墓進行破壞,感到痛心。他說明南山公墓是漢人來台後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墓葬區,年代從荷蘭據台到現在國民政府,南山公墓不分階級在此安葬,文資團體近年來持續調查此處珍貴文化資產,向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園區文化景觀的保存提案,卻被文資審議委員會黑箱作業,民間提報上百個古墓,卻只有4個通過具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

「沒文化、沒歷史的國家是沒有靈魂的。」陳鋕銘說,文化資產變得這麼不值得,都是開發利益在後面推動,民間會繼續抵抗,提出行政訴訟,也會針對保留南山公墓提起台南市第一次的地方公投。

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秘書長莊傑任

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常務理事陳鋕銘

控訴地方文資審議黑箱 要求中央介入、啟動調和爭議機制

新北市貢寮區最東邊漁村「馬崗漁村」擁有海女文化與百年石頭屋聚落,2018年時遇到財團收購土地並提告居民拆屋還地,居民為保護家園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登錄「聚落建築群」文資審議,卻遭新北市政府判定「不予登錄」。歷經7年行政訴訟後,今年6月更二審勝訴,全案確定撤銷原處分,將重新啟動文化資產審議程序。

從小在馬崗漁村長大的現役海女江芠萍表示,馬崗漁村現存有二十幾棟的石頭屋,都是百年來當地漁民因應東北角氣候及地形,傳承先人智慧而蓋的。而漁村的男女都有各自海上的工作,馬崗漁村的女性在海邊採石花、海膽,冬天採海菜,在他觀摩韓國濟州島「海女」文化才得知,明明是類似的生活方式,為何韓國有所保存而台灣卻不重視?

江芠萍想要呼籲政府,除了應保存馬崗漁港這樣有歷史文化及生活的地方,也呼籲地方政府的文資審議應該要開放透明。「通常都是讓民眾發言完後,就要求民眾離席,根本就不知道文資委員在討論什麼。希望行政院長跟文化部長應該要管理,不能隨便審議文化資產,應該要公開透明。」

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第三代屋主賴碧珍,遇迫遷案纏訟數十年。賴家從日治末期世居於此超過74年,自2013年被承購土地的建商地主提告拆屋還地,至今仍在進行司法救濟及行政救濟。然而今年6月經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不指定為古蹟,亦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賴碧珍呼籲行政院,面對重大文資審議案程序不透明,甚至是土地開發凌駕文化資產,恐導致珍貴文化資產永久消失,中央政府應該要更積極的介入以及啟動調和爭議機制。

賴碧珍說到,這幾年從瑠公圳文化景觀到蔡金木宅歷史建築的審議,整個審議過程流於形式,民間提供的珍貴史料被忽略,歷史脈絡也沒有充分調查,且地方政府也不回應為何提報人的史料、研究資料跟證據不被採信,以致於審議結果理由缺乏嚴謹說明。

「文化資產不是是行政機關關起門來的行政案件,而是全民共同的歷史記憶跟文化認同,不能因為土地開發具有高度的經濟利益,而讓珍貴的文化資產歷史價值退居其後。」賴碧珍認為,蔡金木宅的保存不僅是地方政府單一的行政決定,更攸關國家如何面對殖民歷史、土地發展跟常民文化記憶的保存責任,為了不讓台灣近代史被完全斷裂,希望文資審議能夠回到整個歷史脈絡的檢視,回到《文化資產保存法》基本的立法精神,回到公平、公開、專業與人民參與的基本權利。

從小在馬崗漁村長大的現役海女江芠萍

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第三代屋主賴碧珍

明明是古蹟卻要被拆遷 為何有前後不一的文資審議?

桃園竹圍福海宮歷史建築文資保存自救會代表蔡宗烈表示,福海宮有百年歷史,其著名的「飛輦轎、過金火」被桃園市政府列為無形文化資產,其次福海宮的廟體在2017年被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因為航空城都市計畫開發案遭延宕4年半時間才登錄,且廟址位在航空城計畫中第三跑道範圍,因此最後仍遭遷廟的命運。

蔡宗烈認為,因為地方政府的延宕導致福海宮這樣具有雙重文資身分的重要文化資產,面臨拆遷毁滅的命運。他強調,不是要反對國家推行重大建設,而是希望可以找到一條既推行重大建設、發展經濟又可兼顧保存文化資產,共生共榮、共創雙贏的發展模式,讓人民以後不再遺憾。

代替黃來旺故居後代發聲的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副召集人留支柱說:「如果今年全國古蹟日,文化部以『我們都活在未來的古蹟裡』作為主題,可是在審議桌上這些未來的古蹟卻死在了審判桌上,而且民眾無從得知該怎麼判斷,那我們要用什麼立場來相信政府重視文化呢?」

台中市政府2021年時將黃來旺故居指定登錄為市定古蹟,後續因其他所有權人提告,法院判決撤銷指定古蹟的決議,並指出文資審議行政程序有瑕疵。留支柱認為,法院並非指稱黃來旺故居沒有文資價值,台中市政府應重新檢視補正程序,然而去年(2025)台中市政府文資審議竟然認定黃宅不具文資價值,而且報告只有結果,看不到委員的決策過程。

留支柱強調,明明是行政程序的瑕疵代價,卻由古蹟歷史建築來承擔並不合理,希望中央能夠正視現行文資制度的問題,要求行政院責成文化部督導相關主管機關,重新檢視黃來旺故居的史料,並公開說明兩次審議的判斷之落差理由為何?

桃園竹圍福海宮歷史建築文資保存自救會代表蔡宗烈

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副召集人留支柱

如果文化資產被強拆 民間期盼蓋回來

台灣故鄉文史協會理事長黃智慧則為台北市溫州街52巷已被臺大強拆的陳奇祿、曹永和故居請命,痛批台北市政府文資審議亂象叢生,使得第一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先生開創《文資法》的起家厝,成為地方審議失靈、台大強拆的文化重災區。

黃智慧批評,台北市文化局審議混亂又黑箱,為了開發把老屋切開審議,明明在專案小組時肯定陳奇祿故居的價值,到了大會又毫無理由的推翻,加入政治投票再推翻文資價值。另外,台北市文化局被長期把持,超過一半的審議委員連任七屆,長期把持跟壟斷的文資審議,當然造就文字審議過程中亂象叢生。

他也批評第一學府台大帶頭做出最壞的示範,台大用70%的國有地配合30%的私有地都更,訴願期間突襲強拆老屋,監察院曾糾正臺大仍沒有效果。黃智慧強調,民間文資團體希望把故居蓋回來,期望相關單位從善如流。

黃智慧在今年的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中提問,目前台灣各地文化資產保存與開發對立時,文化部以地方自治為由不介入,讓地方認為文化部不管。地方文化館是否可作為平台協助協調?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則回應,文化部無法直接推翻地方審議結果,但可以介入溝通、規則討論與政策研議。文化部希望在每個地方都能長出自己對文化的認定標準,而非由中央指定。

最後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參議出面接受民團陳情書。民團集體表示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也是前文化部部長,曾喊出「部部是文化部」的文化理念,希望中央重視。

相關報導:

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案

台南市南山公墓群案

新北市馬崗聚落建築群案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案

桃園市竹圍福海宮

 

這篇文章 全國古蹟日前、怪手拆南山公墓 七大文資重災區要求中央介入調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2026, September 17 - 19:19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15個團體(羅列於文末)

【全國古蹟日前夕】「文化立國」變「文資拆國」?
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請行政院給文資一條生路,為台灣文化留根!

【事由:文化未來式?莫讓「文化立國」淪為「文資拆國」!】

法定每四年召開的「全國文化會議」,本應是公民參與、擘畫國家文化願景的重要平台。然而,檢視今年以「未來式」為主題會議,全國僅召開4場分區論壇,攸關「有形文資」議題不僅遭忽視,且全為防災、技術、紀錄等無爭議事項,完全漠視當下全國北、中、南各地哀鴻遍野、烽火連天,刻正在推土機前生死掙扎的文資危機。

全國文化會上,文化部面對質疑竟然以:「希望每個地方長出自己的文化標準」為由,將責任全數推給「地方自治」;事後在書面回覆中,還將原先承諾「調和文資審議重大爭議案件」的修法目標,默默剔除。

文資災民們不禁痛批,文化部高舉未來式願景「大拜拜」,卻對珍貴文化資產滅失慘狀視而不見,甚至「沒收」了中央調和爭議的管道!

【七大災區的沉痛鐵證:地方治理失靈,中央豈能旁觀?】

回顧近年,全國各地文資頻頻陷入審議困境。本次,齊聚行政院門口,從南到北,「七大文資重災區」每一個背後都是文化公民為了保護這片土地生命根脈挺身而出的深情故事,卻遭到嚴峻的行政失靈所打擊:

  • 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包含「文資法起家厝」陳奇祿故居與曹永和故居):曾發起連署獲得3千位學界與公民響應,北市文化局切半審議,推翻專案小組決議判無價值,訴願中放任臺大強拆,2026年7月監察院對國立台灣大學提出糾正,指其未盡應有責任,核有重大缺失;
  • 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厝聚落:台灣島內固有砌石居住文化,年代久遠,居民在不知情底下失去地權,曾阻擋內政部營建署開發卯澳灣遊艇港計畫,獲得萬人連署聲援,馬崗漁村歷經多年艱苦抗爭,於2026年5月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勝訴判決確定,新北文化局正重啟審議;
  •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見證雙北地區共同水源瑠公圳歷史與萬新鐵路新店驛及常民勞動者地景,是新店圳頭段唯一留存、能具體見證日治時期以降水圳常民生活與歷史尺度的實體建築,承載珍貴的水利文化、勞動歷史的多重記憶,曾帶動數萬人走讀教育,卻被不公開的專案調查否認價值,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中; 
  • 桃園市竹圍福海宮:作為桃園沿海拓墾歷史悠久、深具地方凝聚力的信仰中心(主祀輔信王公),近年因交通部民航局「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開發案面臨強迫遷徙。官方未依法執行「文化影響評估」,決策更長期陷入「拆或不拆」的二元狹隘選項,恐造成百年信仰與聚落記憶的斷裂。自救會訴求中央應積極發揮調和功能,打破開發與保存的對立,保留歷史建築與信仰場域,開創開發與文化資產共存共榮的可能;
  • 台中市外埔黃來旺故居:20世紀前期中部地區望族名宅,深具耐震技術史與地方開拓史價值,經指定為台中市定古蹟,後遭行政理由撤銷,再次審議時,卻得出不具文資身分的決議,讓守護鄉土文化價值錯亂;
  • 台南市南山公墓群:作為全台最大、時間跨越400年的漢式文化墓葬群,在歷史洪流中孕育出近百公頃面積、5萬門墓塚的生命博物館。該地是從荷蘭時期至今包容族群共好風水寶地,也是世代體現「探墓厝」、「培墓」孝思文化展現之地。面臨都市計畫迫遷危機,被市府污名化為都市「嫌惡設施」,用矽利康將拆遷通知貼於每一門古墓上。文化景觀審議不公開遭否決,得不到文資身份保護。發起公投連署,提起訴訟中,然而市政府卻在9月16日無預警開入,刻正挖掘破壞墓體,亟需緊急搶救;
  • 高雄市橋頭糖廠:橋頭糖廠有125年歷史,是全台第一座現代化製糖工廠,與上百頃都市森林農地形成共生的文化景觀,從2002年起民間努力多年,經營成為文化自然互相調和的工業遺址,具古蹟及「文化景觀」身分。然「高雄新市鎮第三期計畫」及台糖公司無視少子化危機與極端氣候威脅現狀,還欲剷平百頃國有森林綠地開發高樓豪宅,六十米寬道路將糖廠一分為二,犧牲1.8公頃糖廠宿舍區與全台第一條的百年五分車軌道,逼得83歲的橋頭阿嬤蔣黃女,需要透過參選議員來守護糖廠與森林。本案無視五分車、糖廠、森林農地對文化景觀完整的重要性,也無任何「文化影響評估」,將導致文化與生態的浩劫。

我們七個重災區,來自於六都,顯見不是地方自治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的問題。每一場運動,都有極高的愛鄉情懷與在地主體性意識,對抗大規模土地開發利益,他們只得向法院、監察院、國家人權會等機構求助,他們也都各自曾發起市民連署,獲得數千人規模或者上萬規模的回響,獲得廣大民意及學界支持。每一案都在向文化部敲響警鐘:地方文資審議已失靈!若中央持續以「地方自治」為由甩鍋,台灣文化資產將遭遇系統性的浩劫!

行政院代表接受陳情書

【請不要忘記「文化立國、部部都是文化部」的承諾!】

陳情文資團體要向行政院呼籲,2017年,鄭麗君文化部長任內開創由下而上的全國文化會議,召開過20場分區座談廣納民意,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並在第22條設下「行政院應召開文化會報,實施文化影響評估」的堅定承諾。

如今,文化部公開向媒體承認,至今該法頒佈以來「文化影響評估」報告全數掛零!各地的文化起家厝與歷史記憶祖先源頭地,正被連根拔起,請「鄭副院長」莫忘「鄭部長」當年文化立國的初心,由行政院主導、督導文化部,為六大重災區放一條生路,為台灣文化留下根基!

【四大訴求】

  1. 開啟對話,重啟文化治理生機: 行政院應督導文化部,針對六大重災區及全國類似爭議案件進行實質調查與輔導,並於「全國文化會議」中納入政策及修法討論,不再以「地方自治」推諉卸責。
  2. 落實文化會報,執行文化影響評估: 行政院應踐行《文化基本法》第22條召開「文化會報」;凡涉及重大國土開發、大片校產處分或都市計畫引發重大文資滅失者,提出「文化影響評估」報告,並以行政院長高度協調教育部、內政部、環境部、文化部等部級單位研商解決各地重大文資案。
  3. 檢視修法漏洞,建立調和爭議機制: 文化部應該回應民間所指出的治理失靈的癥結,長久下來災民都有解方,但是文化部缺乏溝通管道。首要在於文化部於修法中,要聆聽民意,力補缺漏,建立爭議救濟與協調平台的機制。
  4. 打破壟斷結構,落實地方文化治理: 文化部應督導地方政府,並從自身做起,改革文資審議委員會長期被壟斷與閉門作業亂象;踐行《文化基本法》第22條,每四年召開「地方文化發展會議」,建立常設性、透明化的公民參與機制。

台南南山公墓群-陳誌銘律師-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代表

聯合記者會出席發言:七大案代表

  • 高雄橋頭糖廠開發案

莊傑任秘書長(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代表)

  • 台南市南山公墓群案

陳鋕銘律師(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代表)

  • 新北市馬崗聚落建築群案

江芠萍(馬崗歷史建築居民代表)

  •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案

賴碧珍(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後代)

  • 桃園市竹圍福海宮保存案
    蔡宗烈建築師 (福海宮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自救會代表)
  • 台中市外埔區黃宅等案  黃文浩(台中市黃宅後代)
    ●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案  黃智慧(搶救台灣文史故居聯合代表)

主辦單位: 搶救台灣文史故居聯合、卯澳馬崗保護漁村自救會、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宅、台中外埔黃宅、台中大雅謙興堂、臺南市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高雄市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志工團、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樹人會、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南山公墓自救會、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福海宮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自救會。

新北馬崗聚落建築居民代表-江芠萍

這篇文章 【新聞稿】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2026, September 17 - 19:16

文/搶救台灣文史故居聯合等15個團體(羅列文末)

【全國古蹟日前夕】「文化立國」變「文資拆國」?
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請行政院給文資一條生路,為台灣文化留根!

【事由:文化未來式?莫讓「文化立國」淪為「文資拆國」!】

法定每四年召開的「全國文化會議」,本應是公民參與、擘畫國家文化願景的重要平台。然而,檢視今年以「未來式」為主題會議,全國僅召開4場分區論壇,攸關「有形文資」議題不僅遭忽視,且全為防災、技術、紀錄等無爭議事項,完全漠視當下全國北、中、南各地哀鴻遍野、烽火連天,刻正在推土機前生死掙扎的文資危機。

全國文化會上,文化部面對質疑竟然以:「希望每個地方長出自己的文化標準」為由,將責任全數推給「地方自治」;事後在書面回覆中,還將原先承諾「調和文資審議重大爭議案件」的修法目標,默默剔除。

文資災民們不禁痛批,文化部高舉未來式願景「大拜拜」,卻對珍貴文化資產滅失慘狀視而不見,甚至「沒收」了中央調和爭議的管道!

【七大災區的沉痛鐵證:地方治理失靈,中央豈能旁觀?】

回顧近年,全國各地文資頻頻陷入審議困境。本次,齊聚行政院門口,從南到北,「七大文資重災區」每一個背後都是文化公民為了保護這片土地生命根脈挺身而出的深情故事,卻遭到嚴峻的行政失靈所打擊:

  • 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包含「文資法起家厝」陳奇祿故居與曹永和故居):曾發起連署獲得3千位學界與公民響應,北市文化局切半審議,推翻專案小組決議判無價值,訴願中放任臺大強拆,2026年7月監察院對國立台灣大學提出糾正,指其未盡應有責任,核有重大缺失;
  • 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厝聚落:台灣島內固有砌石居住文化,年代久遠,居民在不知情底下失去地權,曾阻擋內政部營建署開發卯澳灣遊艇港計畫,獲得萬人連署聲援,馬崗漁村歷經多年艱苦抗爭,於2026年5月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勝訴判決確定,新北文化局正重啟審議;
  •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見證雙北地區共同水源瑠公圳歷史與萬新鐵路新店驛及常民勞動者地景,是新店圳頭段唯一留存、能具體見證日治時期以降水圳常民生活與歷史尺度的實體建築,承載珍貴的水利文化、勞動歷史的多重記憶,曾帶動數萬人走讀教育,卻被不公開的專案調查否認價值,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中; 
  • 桃園市竹圍福海宮:作為桃園沿海拓墾歷史悠久、深具地方凝聚力的信仰中心(主祀輔信王公),近年因交通部民航局「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開發案面臨強迫遷徙。官方未依法執行「文化影響評估」,決策更長期陷入「拆或不拆」的二元狹隘選項,恐造成百年信仰與聚落記憶的斷裂。自救會訴求中央應積極發揮調和功能,打破開發與保存的對立,保留歷史建築與信仰場域,開創開發與文化資產共存共榮的可能;
  • 台中市外埔黃來旺故居:20世紀前期中部地區望族名宅,深具耐震技術史與地方開拓史價值,經指定為台中市定古蹟,後遭行政理由撤銷,再次審議時,卻得出不具文資身分的決議,讓守護鄉土文化價值錯亂;
  • 台南市南山公墓群:作為全台最大、時間跨越400年的漢式文化墓葬群,在歷史洪流中孕育出近百公頃面積、5萬門墓塚的生命博物館。該地是從荷蘭時期至今包容族群共好風水寶地,也是世代體現「探墓厝」、「培墓」孝思文化展現之地。面臨都市計畫迫遷危機,被市府污名化為都市「嫌惡設施」,用矽利康將拆遷通知貼於每一門古墓上。文化景觀審議不公開遭否決,得不到文資身份保護。發起公投連署,提起訴訟中,然而市政府卻在9月16日無預警開入,刻正挖掘破壞墓體,亟需緊急搶救;
  • 高雄市橋頭糖廠:橋頭糖廠有125年歷史,是全台第一座現代化製糖工廠,與上百頃都市森林農地形成共生的文化景觀,從2002年起民間努力多年,經營成為文化自然互相調和的工業遺址,具古蹟及「文化景觀」身分。然「高雄新市鎮第三期計畫」及台糖公司無視少子化危機與極端氣候威脅現狀,還欲剷平百頃國有森林綠地開發高樓豪宅,六十米寬道路將糖廠一分為二,犧牲1.8公頃糖廠宿舍區與全台第一條的百年五分車軌道,逼得83歲的橋頭阿嬤蔣黃女,需要透過參選議員來守護糖廠與森林。本案無視五分車、糖廠、森林農地對文化景觀完整的重要性,也無任何「文化影響評估」,將導致文化與生態的浩劫。

我們七個重災區,來自於六都,顯見不是地方自治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的問題。每一場運動,都有極高的愛鄉情懷與在地主體性意識,對抗大規模土地開發利益,他們只得向法院、監察院、國家人權會等機構求助,他們也都各自曾發起市民連署,獲得數千人規模或者上萬規模的回響,獲得廣大民意及學界支持。每一案都在向文化部敲響警鐘:地方文資審議已失靈!若中央持續以「地方自治」為由甩鍋,台灣文化資產將遭遇系統性的浩劫!

台南南山公墓群-陳誌銘律師-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代表

【請不要忘記「文化立國、部部都是文化部」的承諾!】

陳情文資團體要向行政院呼籲,2017年,鄭麗君文化部長任內開創由下而上的全國文化會議,召開過20場分區座談廣納民意,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並在第22條設下「行政院應召開文化會報,實施文化影響評估」的堅定承諾。

如今,文化部公開向媒體承認,至今該法頒佈以來「文化影響評估」報告全數掛零!各地的文化起家厝與歷史記憶祖先源頭地,正被連根拔起,請「鄭副院長」莫忘「鄭部長」當年文化立國的初心,由行政院主導、督導文化部,為六大重災區放一條生路,為台灣文化留下根基!

【四大訴求】

  1. 開啟對話,重啟文化治理生機: 行政院應督導文化部,針對六大重災區及全國類似爭議案件進行實質調查與輔導,並於「全國文化會議」中納入政策及修法討論,不再以「地方自治」推諉卸責。
  2. 落實文化會報,執行文化影響評估: 行政院應踐行《文化基本法》第22條召開「文化會報」;凡涉及重大國土開發、大片校產處分或都市計畫引發重大文資滅失者,提出「文化影響評估」報告,並以行政院長高度協調教育部、內政部、環境部、文化部等部級單位研商解決各地重大文資案。
  3. 檢視修法漏洞,建立調和爭議機制: 文化部應該回應民間所指出的治理失靈的癥結,長久下來災民都有解方,但是文化部缺乏溝通管道。首要在於文化部於修法中,要聆聽民意,力補缺漏,建立爭議救濟與協調平台的機制。
  4. 打破壟斷結構,落實地方文化治理: 文化部應督導地方政府,並從自身做起,改革文資審議委員會長期被壟斷與閉門作業亂象;踐行《文化基本法》第22條,每四年召開「地方文化發展會議」,建立常設性、透明化的公民參與機制。

 

新北馬崗聚落建築居民代表-江芠萍

聯合記者會出席發言:七大案代表

  • 高雄橋頭糖廠開發案

莊傑任秘書長(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代表)

  • 台南市南山公墓群案

陳鋕銘律師(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代表)

  • 新北市馬崗聚落建築群案

江芠萍(馬崗歷史建築居民代表)

  •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案

賴碧珍(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後代)

  • 桃園市竹圍福海宮保存案
    蔡宗烈建築師 (福海宮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自救會代表)
  • 台中市外埔區黃宅等案  黃文浩(台中市黃宅後代)
    ●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案  黃智慧(搶救台灣文史故居聯合代表)

主辦單位:搶救台灣文史故居聯合、卯澳馬崗保護漁村自救會、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宅、台中外埔黃宅、台中大雅謙興堂、臺南市南山國家墓葬歷史生態園區促進會、高雄市搶救橋頭糖廠百頃森林志工團、高雄市森林城市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樹人會、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南山公墓自救會、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福海宮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保存自救會。

行政院代表接受陳情書

這篇文章 【新聞稿】北中南七大文資重災區控訴:「全國文化會議」邊緣化有形文資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沙崙科園用電直逼整個新北 年吃台灣237億度電

2026, September 17 - 19:03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氣候對策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沙崙科園用電直逼整個新北 年吃台灣237億度電
台積電綠電要達標 不能坐等綠電送上門

環境部將於2026年9月18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南部科學園區沙崙園區開發計畫」(以下簡稱沙崙園區)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本案開發單位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開發面積506.90公頃,未來將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進駐。

最新資料顯示,園區長期用電總需求將提高至2,700MW(2.7GW),用電量最大情境下,一年耗電將高達約237億度,逼近全台2025年全年用電量8.3%,單一園區已超越新北市整年度223.9億度的用電量。如此巨大的新增用電負載,將牽動南部電網、發電設施、再生能源、天然氣需求及溫室氣體的排放,也意味著產業發展的成本將跨越園區邊界,由更多地方與社區共同承擔。

我們要求沙崙二階環評,必須將台積電自身的2040年RE100目標納入具體評估與承諾,不應只停留在政策環評所訂的2040年45%。

同時,台積電必須從「被動等待綠電供應的消費者」,進一步成為「創造新增再生能源供給的行動者」:透過長期採購、合理溢價、自建光電與儲能,以及與地方政府、社區合作,讓產業成長真正帶動更多對環境與社會友善的再生能源。針對大量增長的電力需求及代價,需要台積電負起責任。

台積喊2040 RE100,沙崙環評卻僅承諾 45%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指出,台積電已公開承諾2030年使用60%再生能源、2040年使用100%再生能源,然而沙崙園區最新文件仍只依科學園區政策環評的政策目標,承諾2040年45%、2050年100%的再生能源。新建的大型先進製程園區,卻仍只以政府政策的最低標準做環評承諾,落後於台積電自身提出的再生能源目標。

依台積電2025年永續報告書,台積電台灣廠區再生能源至今僅有11.4%,要走到2040年的100%,仍有相當大的距離。而沙崙園區新增用電需求達2.7GW,按照目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速度,台積電要達成目標的機會相當渺茫。如果要確保目標不跳票,台積電不應被動等待市場上「有多少綠電就買多少」,而應利用自身長期購電能力、資金及市場影響力,主動促成新的、更多的再生能源供給。

本次範疇界定已明確要求二階環評要評估「高科技產業對臺南地區及區域電網的影響」、分析尖峰用電需求,並提出園區綠能應用、淨零路徑與減碳目標。後續二階環評,開發單位應進一步說清楚:電從哪裡來?綠電從哪裡來?什麼時候需要新增哪些電源與電網基礎設施?可以透過哪些作為來提升電網韌性,以彌補用電需求大帶來的電網不穩定問題?不同能源情境會增加多少碳排?企業自己應承擔多少責任?

沙崙園區(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Google 願付電網成本,台積願不願意承擔?

氣候對策協會常務理事柯建佑表示,美國包括 Google 在內的主要科技公司今年已公開承諾,除了負擔資料中心的全部用電,也負擔「由自身成長直接造成的新增電力基礎設施成本」,避免把大型新增負載的代價轉嫁給一般用戶。沙崙園區帶來龐大新增用電,二階環評應說清楚:需要新增或提前興建哪些變電、輸電與電源設施?投資金額多少?現行線路補助費涵蓋了多少?其餘成本最後由誰負擔?

綠電也不能只等市場長出來。依公開綠電交易資料整理,台積電目前採購的太陽光電中,屋頂型僅約三分之一。台積電應運用長期購電能力與企業信用,主動促成新增、低土地衝擊的再生能源:與台南市政府合作,把屋頂光電結合老屋修繕、石綿瓦汰換,由台積電提供長期綠電採購誘因,讓原本因整修成本高、案場零碎而難以開發的屋頂成為新的綠電來源。

沙崙園區未來預期也將帶動住宅與商業開發,南科管理局、台南市政府與台積電應在「房子還沒蓋以前」就共同規劃,推動新建住宅、商場、停車場及公共建築在設計初期就整合光電、儲能及充電設施。沙崙園區不應只長出新的用電需求,也應同步長出新的分散式綠電。

台積沙崙園區用電、碳排續增,恐大幅提高台灣減碳壓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沙崙園區預計生產最先進晶片,但環評對用電與排碳卻採取最低限度處理。六月環說書在產業配置、製程與實際用電均未確定前,就估算出年排放2,139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₂e),約為台積電目前全公司排放量的1.6倍。綠電部分也僅依政策環評承諾量產後25%、2040年45%、2050年100%,然而沙崙園區年用電以90%負載率估算,將達213億度以上,相當於2030年全台用電6.5%,相當可觀。

若沙崙園區在2030年前後投產時僅使用25%綠電,而非台積電承諾的60%,將出現約75億度缺口,規模相當於一座800MW以上大型燃氣機組的年發電量,恐將增加台灣減碳與能源安全的壓力。反觀韓國已推動RE100產業園區,將半導體聚落與綠電、電網及再生能源購電協議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的整合規劃。沙崙園區的二階環評,也應要求開發單位在新增用電時,同步提出本土再生能源、儲能、PPA及電網方案,而非事後再找綠電。

天然氣因半導體而擴張,居民被迫繼續承擔健康成本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表示,南科沙崙園區每年將新增龐大電力需求,而目前南科管理局與進駐廠商於在地沒有任何具規模性的潔淨電力的規劃,近乎全數須仰賴興達電廠的供應。興達電廠近年來透過燃氣機組更新擴增供電能力,已經從4,326MW提升到6,126MW,甚至在興達二期完工運轉後還會再新增最多2,800MW的供電能力。

興達的機組更新,本來應該能夠讓老舊、空污排放量較高的機組,包括4部舊燃煤機組以及5部已經運轉28年的舊燃氣機組,能夠如期於今年和明年除役。但隨著台積電在高雄楠梓廠引入二奈米先進製程,該案每年112億度的新增用電需求,已經將近消耗掉興達一期更新機組一半的發電量,如今又再加上需要供應台南沙崙園區更大的用電需求,不但加重南部區域電網的負荷,更讓舊的5部燃氣機組無法如期除役,高屏地區民眾期待的減少空污,恐怕將無限延後。

同時,興達電廠在過去5年內共發生過3次重大停機事故,造成全國大範圍的停電,充分顯示大型裝置容量電廠發生意外事故時,對全國整體電網造成巨大衝擊。南科管理局及台積電應該說清楚如何減少依賴大型火力電廠的供電計畫,才能既減少高屏地區的空氣污染,又同時維護台灣的能源韌性。

巨大用電需求,絕非重啟核電就能解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林正原說明,今天台灣所有新增電源的開發,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回應半導體與高科技產業持續增加的用電需求。既然這些產業從電力供應中獲得巨大利益,就不能只要求政府和台電負責「把電變出來」,再由社會共同承擔發電設施的成本與環境風險。

無論是重啟老舊核電,還是興建新的核電廠,都無法成為眼前產業用電的解方。老舊核電廠經過數十年運轉,設備老化、材料劣化、耐震能力,長期停機後各項系統的狀況,在地震風險下是否仍有足夠的安全裕度,都需要重新檢視。更不用說台灣核廢料問題尚未解決,我們不能為了今天的產業用電,再把核廢料問題留給下一代。

新建核電廠同樣不是答案,因為新核電廠從規劃、環評、設計、施工到商轉,往往需要10年以上,國際核電工程也屢見成本超支與工程延宕。沙崙園區的用電需求隨著園區開發、先進製程與半導體產業進駐逐步增加,產業不可能等10年多後的新核電廠完工才開始用電。

與其把希望寄託在核電,不如要求用電大戶從現在開始承擔更多能源責任,透過長期再生能源採購、自建再生能源、儲能、需求管理與區域型微電網,讓產業新增的用電需求,與新增的電力供給同步成長。台積電如果認為穩定電力是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就應該同時證明自己願意為這項需求負起相應的能源責任。

【備註】

1.環評會議直播網址

2.參考資料:「南部科學園區沙崙園區開發計畫」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書件下載: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氣候對策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這篇文章 【新聞稿】沙崙科園用電直逼整個新北 年吃台灣237億度電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人力不足沒辦法 停休支援變魔法

2026, September 16 - 21:16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針對國際知名的全民運動盛事「萬人泳渡日月潭」,本會呼籲不要再使用早已人力不足的消防隊員進行「警戒」工作了。

南投縣日月潭國際萬人泳渡至今已經辦了第44屆,其主辦單位是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與埔里鎮四季早泳會,且活動均有收取報名費,相信主辦單位已有足夠的經驗與資源,能安排專業救生員、船艇或空拍機等設備來執行安全警戒。

但是此次活動,仍舊是由消防隊員進行「警戒」工作,消防隊人力不足,在各分隊早已維持最低基本人力的情況下,為了應付活動,只能採取「停休支援」的方式;光是日月潭分隊就要出動 8 人固定在現場,但該分隊總共才多少人?而最終現場會有將近 60 名南投縣的消防隊員需到場支援。

按照往例,這些隊員,早上大概天還沒亮,大家就得先到現場把船隻與裝備擺放定位,一路等到泳渡活動最後一人上岸、完成清場,差不多已是下午 3、4 點過後。人力不足容易造成分隊運作緊繃,消防員工時過長更是大幅提高出勤的職災風險。本已人力不足的南投縣消防,卻必須為該活動疲於奔命;若此時有民眾急需消防資源,後果不堪設想,這不僅是變相濫用消防資源,更是最壞的示範!

以「防溺駐點勤務」為例,這類工作其實是有專業人士可以負責的。過去多由消防局派遣消防員執行,但因其非屬法定主要任務且嚴重加重基層負擔,近年各地政府已逐步改由觀旅局遴聘專業合格救生員,或協調民間救難、救生團體接手駐點,好讓警消能專注於本業與救災技能訓練。

因此像是「萬人泳渡日月潭」此種具規模、舉辦多年的成熟活動,相信主辦單位絕對有其專業與人力來執行「警戒」工作,不應將消防員寶貴的人力浪費在18日的預演以及20日的活動上面。

南投縣政府回應本會專責化的訴求講人力不足,結果活動要派員就停休,實在非常弔詭,本末倒置!

這篇文章 【聲明】人力不足沒辦法 停休支援變魔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環團提告環境部 聲請台中港南填方區停工

2026, September 16 - 21:10

文/搶救白海豚團隊

環團提告環境部 聲請台中港南填方區停工
淪交通部橡皮圖章?環團狀告環境部 搶救白海豚聲請停工假處分

侵害瀕危白海豚棲地的台中港南填方區違法填海爭議,正式進入法律訴訟程序!搶救白海豚團隊上午至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控訴大填海造陸政策凌駕法治,環境部淪橡皮圖章及交通部小弟,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案未經環評即違法施工的公民訴訟告知60天期滿,環境部繼續聽命於交通部,認定免環評,公民團體依環評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環境部,並聲請停工行政假處分,期望由司法來矯正行政機關的錯誤,並停止危害白海豚棲地的工程行為。

交通部護航台中港務分公司謊稱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係位於「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藉此規避環評,2022年環保署竟判免環評。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於今年7月14日依環評法向環境部提出公民訴訟告知書,但環境部在60日期限內回文給兩團體稱無違環評法,不敢違逆行政院今年六月提出的大填海造陸政策大旗,持續裝瞎、怠於執行職務,未命停止開發。為防止重大生態損害與急迫危險,搶救白海豚團隊因此直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環境部,並聲請立即停工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請求判令停止實施「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 台灣白海豚數量僅剩不到50隻,台中港填海工程若持續推進,其帶來的污染、水下噪音與棲地縮減,將把白海豚逼入滅絕漩渦。公民團體呼籲行政院懸崖勒馬,停止在台中港填海造陸,勒令台中港務公司立即停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填海造地」對海洋生態的影響十分重大,「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填海面積高達50公頃,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附表二,屬表定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環境部身為環評主管機關,本應為環境把關,卻放任該工程免辦環評,使瀕危的台灣白海豚陷入加速滅絕的風險,令人非常失望。因此今日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公民訴訟及假處分聲請,希望由司法矯正行政機關錯誤的作為,守護台灣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台灣白海豚是生活在台灣西海岸的中華白海豚特有亞種,全球只剩下40幾隻,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IUCN) 將牠列為極危(CR)等級,台灣也納入一級保育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名錄內。但是台灣白海豚的棲地目前正面臨台中港新建填方區擴建的威脅。.但是台中港港務公司視而不見,直接要把瀕臨絕種的台灣白海豚棲息地填掉,卻不依法行政。台中港港務公司所欲填築的範圍,屬於開放水域,並未被防波堤包圍在內,至為明確,依法就應該實施環評,台灣港務公司沒有經過環評就填海造陸,已經違反環評法第22條規定。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常務理事郭佳雯表示,台中港務公司在自己出版的《2025年環境報告書》中,明確將南防波堤與石化工業專業區以南的填方區稱為「外海填方區」,如今面對環評爭議,卻又改口主張南填方區位於「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同一個開發單位對同一片海域前後說法矛盾,交通部不但沒有要求釐清,反而採納港務公司的解釋;環境部又盲目接受交通部說法,層層卸責之下,最終讓環境部自己成為公民訴訟的被告。 

環境部不是交通部公文的收發室,更不應只是開發單位的橡皮圖章。既然台中港務公司說法前後矛盾,環境部就應退回交通部的解釋,依環境主管機關的職責與專業,重新查明南填方區的實際位置、工程性質及其環境影響,而不是繼續用一紙公文決定台灣白海豚的命運。公共政策不能只有工程、土方去化與產業需求,生態影響也必須進入政府決策的核心,環境部現在仍有機會亡羊補牢,呼籲環境部應立即要求開發單位停工並依法釐清環評責任。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環境部依然採信交通部的片面之詞,形同昭告天下:環境部已經徹底淪為交通部與港務公司的橡皮圖章,更是凸顯環境部自我閹割、怠忽職守的官僚醜態。交通部面對正式的法律檢舉,依然選擇將錯就錯,繼續硬凹開放海域為防波堤內。這是最新的「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行使不實公文書」犯行。此結果更讓環境部淪交通部小弟!本案再度憑交通部一紙造假回函護航台中港百億填海工程。

許心欣強調,在行政院的大填海造陸政策壓力下,環境部連最基本守護環境的權責都放棄了,只敢照抄交通部和開發單位的謊言,證明了常規的行政救濟機制已經徹底失靈!公民團體只好依環評法提起訴訟,告上法院!上週更已赴台中地檢署刑事告發交通部等六機關17名歷任首長公文登載不實及圖利罪,希望檢方趕緊起訴知法犯法的官員,本週向行政法院聲請停工的行政假處分,希望守住白海豚的家,而不要發生大潭藻礁案勝訴但藻礁卻早已遭破壞的悲劇。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環境部身為環評主管機關,竟然放棄最基本的現場勘查與事實查核!台中港南填方區明明是「防波堤外的開放海域」,環境部卻照單全收交通部「位於既有防波堤內」的謊言,大開免辦環評的後門。既然環境部只會把交通部的公文當聖旨,不如乾脆降格為交通部轄下的『環評背書局』!這個惡例一開,無異於宣告未來交通部可以『指海為堤』,所有海上工程都能輕易繞過環評。

沒有環評,就等於拔掉了最關鍵的環境監督機制!外界根本無從得知、也無法把關回填土方的來源與品質,白海豚重要棲息地將淪為無處去化的工程廢土、甚至有毒事業廢棄物的『合法掩埋場』,讓污染源直接毒害我們的海洋!政府繞過監督,想填什麼就填什麼、想怎麼填就怎麼填,這還稱得上是法治國家嗎?最後我們只能訴諸司法來主持公道,絕不容許顢頇的官僚體系,用一紙造假的公文強暴台灣的法治底線,更不容許他們用不明的廢土,葬送西海岸的生態與白海豚的未來!

這篇文章 【新聞稿】環團提告環境部 聲請台中港南填方區停工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ESG基金投資燃煤大戶?永續金融漏洞怎麼補-《2026永續金融追蹤報告》發布記者會

2026, September 16 - 21:07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及環境法律人協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及環境法律人協會,今(16)日共同發布《2026永續金融追蹤報告》檢視國內52檔以ESG或永續為名的基金,發現2025年第4季至2026年第2季間,至少有7檔曾持有仍使用燃煤的排碳大戶,其中2檔曾持有台塑化。台塑化是臺灣碳排量與用煤量最高的製造業者,且主要燃煤設備仍無明確退場時程。

報告指出,高碳燃煤企業仍能進入永續指數與ESG基金,且發行該基金的投信與金控也獲得金管會永續金融評鑑的肯定,反映現行制度雖已建立ESG基金審查、責任投資、議合及永續金融評鑑等機制,卻仍缺乏讓企業實際排放、用煤與轉型表現影響永續投資資格及資金配置的有效機制。呼籲金管會補強ESG基金監理與永續金融評鑑,讓永續金融真正發揮引導企業減碳轉型的作用。

永續金融如何把關?防範制度設計的漂綠風險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永續金融是推動2050淨零轉型的重要工具。臺灣製造部門碳排放量約占全國一半,除了法規與供應鏈要求,金融機構也能透過投資、授信及議合,將減碳與轉型條件帶入企業取得資金的過程,這也是政府將綠色金融列為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的重要原因。問題在於,當市場上出現愈來愈多ESG、永續金融商品,資金是否真的流向符合永續條件或正在實質轉型的企業?

曾虹文指出,永續金融的制度設計之一是鼓勵金融機構發行永續金融商品,而金管會作為監管機關,一方面透過ESG基金審查監理機制把關ESG金融商品,另一方面透過永續金融評鑑檢視及鼓勵金融機構整體的永續金融作為。問題在於,這套看似完整的制度設計,竟出現ESG永續基金投資了高碳排、高用煤、高污染的企業。當「永續宣稱」與「實際投資」出現這樣的落差,就是永續金融需要防範的漂綠風險。

進一步比較兩檔持有燃煤排碳大戶的永續ESG基金,截至2026年第2季,00850持有5家燃煤排碳大戶,依持股比例分攤這些企業2025年的碳排放量約4,178公噸,分攤用煤量約947公噸;00888則持有2家,分攤企業碳排放量約64公噸,分攤用煤量約11公噸,相差甚遠。

曾虹文強調,永續金融不能只問金融機構「有沒有ESG制度」,更應進一步檢驗「資金流向哪裡、企業有沒有改變」,讓企業實際減碳、減煤與轉型成果真正影響金融決策。

高污染、高碳排、高用煤企業,為什麼可以進入 ESG 基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張趙表示,報告比對台灣 52 檔境內 ESG 基金的持股,觀察期間內至少 7 檔基金曾持有仍在燒煤的排碳大戶。以元大臺灣ESG永續ETF(00850)為例,今年第二季仍持有包括台塑化在內的 5 家燃煤排碳大戶。台塑化是全台排碳量最高、用煤量最大的製造業者,至今尚未提出主要燃煤設備的退場時程,為什麼可以進入 ESG 基金?

張趙指出,一檔股票進入 ESG 基金要經過指數編製篩選、投信的指數選擇、金管會審查,以及投資後議合四道關卡,但制度上缺乏將排放、燃煤與轉型表現納入判準。第一層破口來自指數編製邏輯。現今指數對永續資格的認定較偏重企業的管理與揭露制度,而非對實際排放、燃煤與高碳設備的退場規劃,因此無法有效篩選永續企業。例如 00850 追蹤的臺灣永續指數,主要關注的即是 ESG 管理面。

二、投信的指數選擇與商品設計。被動式基金雖受指數複製方法拘束,但國內也有將碳排條件納入篩選的低碳與淨零指數可選,顯示投信仍可選擇環境條件更嚴格的指數,或與指數編製者研議更符合商品永續宣稱的篩選方式,無法完全將責任推給指數編製者。

三、金管會的審查監理原則,著重揭露架構,卻沒有設共同的投資門檻。也就是說,金管會只會審查永續基金申報的特定投資策略是否如實且受執行,而非檢驗策略的實質永續意義。即使基金申報的排除政策與絕對排放、燃煤或退場時程等脫鉤,也能通過審查,進而持有台塑化等燃煤排碳大戶。

四、現行制度過度強調是否建立及執行盡職治理制度,卻不要求對重大高碳持股公開議合目標、期限與未達標處置等實質內容。高碳企業並非不能投資,但金控仍有義務說明高碳持股為何符合基金的永續目標,並促進其轉型。

我們要求,ESG 商品名稱、投資邏輯、實際持股和投資後管理應為一致;持有重大高碳企業時,也應公開理由、提出改善要求,和沒改善時的具體升級措施。

永續金融評鑑應從檢驗制度是否完備走向實質轉型成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乾庸表示,元大臺灣ESG永續ETF至今仍持有台塑化等燃煤排碳大戶,但發行該ETF的元大投信,卻仍獲第三屆永續金融評鑑前25%的肯定,為何評鑑無法確實反映金融機構在永續商品與實際投資標的之間的落差?從評鑑的題組中我們發現,現行評鑑制度偏重制度建置與資訊揭露,並未實質檢驗金融機構的永續政策,是否改變投融資決策,更未檢視這樣的改變是否發揮引導資金投入低碳轉型的效果。

這其中有兩個核心問題。第一,評鑑能確認金融機構「有沒有做」,卻不易判斷「做得是否有效」。以範疇三中的投融資部位碳排盤查為例,現行的評鑑制度僅要求金融機構掌握客戶端資訊與訂定整體減量目標,卻未要求具體區分高碳產業與重大碳排企業,使得金融機構缺乏動力去辨識需要投入資源管理的排放部位;而關鍵的「議合」手段,在評鑑中僅停留於揭露件數與執行程序,未能具體檢驗金融機構是否針對高碳企業提出減碳、汰煤或轉型相關的資本支出要求,亦難以佐證金融機構是否確實促使企業轉型。

第二,現行評鑑可以檢視金融機構是否建立議合制度及執行情形,但較難進一步看出金融機構是否針對重大高碳企業提出減碳、減煤、設備退場或轉型資本支出等具體要求,以及企業未改善時是否採取議合升級、限制投融資或調整持股等措施。

呼籲金管會補強永續金融評鑑,參考世界基準聯盟等國際評估架構,將重大高碳曝險、政策與投融資一致性、企業轉型進度、議合成果及資本配置變化等實質轉型措施納入核心指標;也要求金融機構公開說明其持有的高碳企業是否具可信轉型計畫、未達標時將採取何種限制、減碼或議合升級措施。唯有讓評鑑從檢查文件走向檢驗資金效果,才能真正辨識金融機構是否將資本運用於推動實體經濟轉型,而不是只停留在「做過」永續工作的層次。

永續金融概念發展與國際趨勢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專案研究員黃郁琳表示,早在《巴黎協定》第2.1(c)條便已將「使資金流符合低溫室氣體排放和氣候韌性發展路徑」列為全球氣候治理目標。近年國際轉型金融趨勢,也重視透過轉型計畫揭露,來檢視資金能否促使企業達成合乎1.5度路徑的實質轉型。明年台灣即將正式上路的 IFRS S2 即是其中一項重要工具。

對企業而言,這表示淨零不能只停留在目標宣示與短中期減量,也需要進一步說明高碳設備退場、轉型資本支出等規劃,才能有助於資金提供者判斷企業是否實質轉型。TCAN 在今年5月也針對台灣前三大排放製造業者發布氣候績效報告,參考國際間轉型計畫的重點,評估前三大排碳大戶的轉型規劃現況。

對金融業而言,這也表示金融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如何促使企業往符合氣候目標的方向轉型。SBTi 對金融機構的淨零標準,以及世界基準聯盟 WBA 對金融機構的評估,都把金融機構的投融資組合、化石燃料政策、企業議合納入檢視。當金融機構持續投資高碳企業時,也應說明企業具備什麼轉型條件、希望透過議合促成哪些改變,以及企業沒有改善時將採取哪些措施。

從金融監理角度而言,則是需要各項制度與政策工具有更好的銜接,使投資人能夠更清楚金融商品的永續宣稱、投資策略與實際投資內容是否一致。以歐盟為例,歐盟透過永續金融分類(EU Taxonomy)界定可以被認定為對環境目標具有實質貢獻的經濟活動,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則要求揭露金融商品的永續特徵與永續投資情形。近年歐盟更透過基金命名規範處理漂綠問題,要求使用 ESG、永續、轉型等名稱的基金符合相應條件。

台灣目前已有相應的政策工具,包括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ESG 基金審查監理原則、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及永續金融評鑑,後續需要將相關規範指引與評鑑制度有效串連,檢視金融機構的永續政策、燃煤曝險、金融商品宣稱、議合與資金配置是否一致。

串接永續金融制度規範鏈,讓企業轉型表現影響資金決策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簡凱倫律師表示,永續金融的目的並不是把所有高碳產業排除在金融市場之外,高碳產業要完成轉型,本身即需要大量資本,因此真正的問題不是「ESG基金能不能投資高碳企業」,而是資金進入之後,能否透過明確的轉型目標、期程與制度導引,促使企業發生實質改變。

對此,臺灣並非沒有相關制度雛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3條之1,已要求ESG主題基金揭露永續投資目標、衡量標準、最低ESG投資比重、排除政策及盡職治理;「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第二版也已發展出「符合、轉型中、不符合」等概念;「金融業減碳目標設定與策略規劃指引」更是進一步提出2030近程目標、2050淨零,以及去煤、綠色投融資與議合等方向;「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則要求金融機構的永續聲明應真實、有證據支持並與實際情形一致。儘管多數規範仍屬非強制性指引或行政指導,但「強制性」並非我們評斷規範是否有用的唯一指標,問題在於如何把這些散於各處的機制整合成具有明確後果的規範鏈,而避免制度斷鏈的情形。

因此既有相關制度雛形存在,要問的是臺灣永續金融能否從偏重資訊揭露與程序遵循的程序導向ESG,進一步走向檢驗是否促成企業實質轉型並改變資金配置的成果導向ESG。綠盟報告所揭示的重要問題正在於,目前從永續指數編製、投信商品設計、ESG基金監理到投資後議合,每一層其實都有制度,但企業的實際排放、燃煤使用、設備退場及轉型表現,未必一路影響其投資資格與基金權重。因此,資訊揭露不能只是終點,而應進一步轉化為投資決策與具體後果。

另一個規範鏈整合的思考,在於直接對「永續」、「環境」、「低碳」、「淨零」、「轉型」等商品名稱與宣稱進行更具體的界定,讓不同用語伴隨相應的投資比例、排除標準、轉型期程與未達標後果,而不是所有商品都籠統的以「ESG」或「永續」為名。典型的比較法參考,例如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的永續揭露與投資標籤制度(SDR),已將商品區分為Sustainability Focus、Sustainability Improvers、Sustainability Impact等類型,其中「Sustainability Improvers」更適用於尚未達到永續標準、但具有可信改善潛力的企業,要求基金提出預期改善期程、短中期目標及投資人議合機制;歐盟ESMA的基金命名指引則進一步依「sustainability」、「environmental」、「impact」、「transition」等名稱設定至少80%的投資門檻及不同程度的排除條件,亦值借鏡。

政策建議與訴求

綠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環境法律人協會共同呼籲金管會,應補上永續金融從企業轉型表現到資金配置之間的制度漏洞:
一、建立ESG與轉型商品分類標準,讓不同永續宣稱有相應的投資與轉型條件。
二、將企業實際排放、用煤、燃煤設備退場及轉型成果納入指數與基金門檻。
三、讓議合結果與投票、投融資及基金持股決策連動。
四、改革永續金融評鑑,將重大高碳曝險、議合成果與資金配置變化納入評估。
唯有讓企業的實際減碳、脫煤與轉型成果真正影響金融決策,才能降低漂綠風險,讓永續資金促進產業減碳與淨零轉型。

補充說明:綠盟也將本次調查資料納入「排碳大戶觀測站」,新增「依基金持股查詢」專區。使用者可查詢特定ESG基金的持股組合,並進一步檢視個別企業的排碳、用煤及氣候轉型表現。網站亦彙整全臺上市櫃排碳大戶的氣候績效,期盼透過資訊公開,讓投資人及社會大眾更容易掌握永續資金投資了誰、企業是否真正轉型,共同監督高碳企業加速減碳。

這篇文章 【新聞稿】ESG基金投資燃煤大戶?永續金融漏洞怎麼補-《2026永續金融追蹤報告》發布記者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最低工資持續調升,落實不能一國多制 呼籲全國應適用一致裁罰基準

2026, September 16 - 20:56

文/台灣勞工陣線、台北市產業總工會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自2016年起,台灣最低工資已連續十年調升,《最低工資法》也於2024年正式上路。根據勞動部統計,2025年仍有約208萬名勞工直接受惠於最低工資調升,顯示持續調整最低工資,對於改善低薪勞工的生活保障仍具有重要意義。

過去每逢最低工資調漲,經常會出現「企業出走」、「失業率上升」等質疑,但從近年的勞動市場與整體經濟表現來看,並未出現這樣的情況。2026年7月失業率為3.39%,創下26年來同月最低,勞動力參與率達59.66%,創35年來同月新高;主計總處目前預估2026年全年經濟成長率可達11.05%。這些數據至少顯示,最低工資持續調升與就業市場、整體經濟表現之間,並不存在簡單的負向關係。

然而,《最低工資法》自2024年1月1日正式上路後,最低工資已從過去勞動基準法下的「基本工資」,提升至專法保障的層級。專法實施至今已超過兩年半,違反最低工資給付的情形仍然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發現,各縣市對於違反最低工資的裁罰基準仍相當不一致,導致雇主即使違反相同法律,卻因所在地不同而面臨不同的處罰標準與罰鍰。其中,新北市及高雄市至今仍沿用勞動基準法時期「基本工資」的裁罰基準,台南市甚至尚未制定相關裁罰基準。

台灣勞工陣線、台北市產業總工會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最低工資所保障的是全國勞工及其家庭維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標準,既然最低工資已由專法明確規範,違反最低工資的裁罰也不應因縣市不同而有不同標準。若同樣的違法行為,在不同縣市卻面臨不同的處罰,形同讓最低工資出現「一國多制」,不僅有失公平,也將削弱最低工資制度的完整性與法律的落實。

這篇文章 【新聞稿】最低工資持續調升,落實不能一國多制 呼籲全國應適用一致裁罰基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敬邀市長候選人、支持新北公務/消防改革

2026, September 16 - 17:14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活動流程:
開場→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翁立思發言→各黨議員/議員候選人發言→議員/議員候選人簽署消防改革承諾書→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監事王鐘銘發言→新北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沈煒庭發言→消防員協會、公革力、新北公協共同邀請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書

●已簽署消防改革承諾書之新北市議員/市議員參選人: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 戴瑋姍、民眾黨新北市議員 陳世軒、民進黨新北市議員 陳乃瑜、綠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甘崇緯、小歐盟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陳宛毓 三重蘆洲、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林子宇、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邸 聖德、 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陳怡君 、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彥廷、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語倢、親民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劉成謙、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張志豪、民進黨新北市議員 石一佑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吳奕萱、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劉財鑫、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民進黨新北市議員 黃淑君板橋、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陳俊諺、國民黨新北市議員 黃桂蘭

感謝今日綠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子宇、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怡君、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語倢、親民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劉成謙、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俊諺親自出席記者會聲援
消防員協會理事翁立思針對新北市消防議題提出三項消防改革訴求並邀請市長參選人、議員、議員參選人簽署:

一. 支持補足消防人力:

即便消防署曾高喊2023年達到1:1300、2027年達到1:1100的目標,現行新北市編制員額3,500人,預算員額2,916人,實際員額2,553人,預算缺額仍有363名,消防人口服務比1:1,581,在全台各縣市中僅次於高雄排名第二,連2023年的目標都尚未達到,市府應編列預算補齊實際員額,以拉近與國際消防人口服務比的差距【日本東京(1:700)、美國紐約(1:600)、新加坡(1:900)】,避免讓第一線陷入「最低人力」的救災風險

二. 支持增輪休降工時:

自112至120年,各級消防機關應每二年增給服勤人員每月二十四小時以上之輪休時數,因此自116年起每個月要再增加二日輪休,目標是120年達到「勤一休二」,也就是所謂的做一天輪休二天,做24小時休48小時,故應以「實質增加輪休天數」的方式降低基層工時,並將嚴格監督排班機制,杜絕編排零碎且深夜的虛假休息時間,保障隊員完整的休息權。現行嘉義市、台南市每月輪休多3天,桃園市、新竹市是每月增加2日輪休,新北市應持續增加輪休日數以降低工時。

三. 消防隊員職業安全:

目前新北市消防局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的政策,在毫無基層團體參與制訂與陪檢的情況下,廳舍環境僅比照「文官辦公室」的規格,並要求多數措施由外勤分隊自行以辦公費購買、仿製,缺乏經費挹注和專業協助,淪為【貼標語與膠帶的職安】,完全偏離外勤基層最急需改善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因此本會發起問卷調查,依據問卷調查結果,基層隊員「最優先需要消防局處理項目」為車庫廢氣收集系統;而「最需要消防局協助項目」則為消防衣密閉收納設備,以及消防衣污染分區與相關除污、清洗、整備時間制度。
消防職安不能只談「救災安全」,更應該從職業暴露的控制重新思考。

依據美國NIOSH、CDC、OSHA及UL FSRI等消防科學權威機構的研究指出,火場會產生多環芳香烴類(PAHs)致癌性物質;消防隊員出入火場後,這些污染物會殘留在消防衣、呼吸器、器材並帶回消防隊內。如果缺乏實體污染分區、硬體設備與整備時間制度,將導致毒物二次殘留於消防車輛及廳舍空間,甚至由隊員帶回家庭,嚴重衝擊基層隊員的執勤安全與健康。

而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署已將「柴油引擎廢氣」列為第一級致癌物,車庫空間內的消防車輛怠速運轉時,極易導致致癌廢氣蓄積,且同時車庫內有進行整備工作的消防員、掛有消防衣等應勤裝備,更連接待命服勤區域;NFPA1500、1550皆明確規範必須透過【源頭捕集系統】於車庫收集排氣、引流室外,避免消防員日常勤務、車輛發動整備器材的過程,持續暴露在致癌物中,這兩條也是內政部「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計畫」中主要參造的指引,對比消防局的公文回應中,錯誤引用建築法規針對一般居室通風的「開口面積達樓地板面積5%」,難以有效阻絕第一級致癌物被消防員吸入、殘留個人裝備上、以及逸散至室內。

所以我們認為消防局應該建立以「降低暴露」為核心的職業安全防護措施:
1. 將消防裝備的散熱性能、污染控制能力及可清洗性納入採購評選指標,從源頭降低危害暴露。
2. 建立實體的除污設備與體系,包括購置符合職安標準的消防衣烘乾設備、現場的密閉收納設備;以及組成基層專家團隊協助分隊除污分區、並建立派遣中心端的除污整備時間制度。
3.提出【消防車輛引擎廢氣收集暨排放系統】的五年中程計畫與相應預算書,我們接受分年各期程辦理,但應於五年內全面裝設。

【打造健康尊嚴文官體系・提升城市卓越治理效能】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監事王鐘銘表示:市長不只是市政推手,更是數萬名市府同仁的法定雇主。然而,廉價加班、通訊軟體帶來的全天候隱形加班,以及部分民代非理性索資,正導致基層身心耗竭與優秀人才出走,直接侵蝕了公共服務的品質,尤以人口稠密的六都更為明顯。

沒有健康的文官團隊,就沒有卓越的市政願景。為此,我們向2026年六都市長候選人提出三大核心訴求:

• 拒絕廉價加班,推動全薪加成:加班費計算應納入各項加給回歸「全薪」底數,並共同向中央倡議比照勞工建立加成倍率。市府應寬列預算,徹底杜絕不合理報支上限與「看得到、休不到」的補休困境。

• 保障「離線權」,杜絕隱形加班:頒布直轄市層級規範,明文保障基層於非上班時間拒絕非緊急業務打擾的權利。若遇緊急交辦,通訊與待命時間即應嚴格核算工時與補償。

• 議員索資公開透明與制度化:推動「議員索資全面線上登錄與公開化系統」,明定合理作業時程且以既有資料為限。法規審查與政治壓力應由政務首長一肩承擔,保護基層免於不當施壓。

我們懇請各位候選人正面承諾,將公務職場改革列為核心政見。唯有守護勞動尊嚴,才能真正攜手打造廉能、高效、健康的現代化政府!

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沈煒庭針對新北市政府亦提出,一、協會組織及會務運作保障;二、優化差勤系統,落實加班補休分鐘計算及簡化專案加班流程;三、交通及偏遠地區工作保障;四、強化基層團體參與職場治理;五、建立市府與公務人員協會合作及資源共享機制等五項建議,希望新北市未來能持續改善新北市公務員的勞動環境。

記者會最後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邀請市長候選人李四川、蘇巧慧簽署公務/消防改革。

這篇文章 【新聞稿】敬邀市長候選人、支持新北公務/消防改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制度沒半撇 ETS試行只是玩大富翁

2026, September 15 - 19:36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針對環境部今日舉辦「臺灣碳定價的下一步:彭啓明部長與德國排放交易專家 Dr. Jürgen Landgrebe 對談」,談及台灣將循序推動排放交易制度(ETS),規劃於2028年與碳費制度雙軌並行,並將初期試行對象限縮於20大排放企業。

對此,我們認為環境部應該先講清楚規劃中的碳交易制度究竟為何,不應該在外界根本不了解台灣的碳交易制度草案內容下,貿然宣布碳交易試行與上路的時間表,這樣只會增加徵收對象對於台灣碳定價制度實施的不確定性,甚至因此採取觀望態度,延後既有減碳投資與行動。

政府在啟動ETS試行前,應至少先承諾確保到2030年之前現行碳費制度及徵收對象已獲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維持不變,並說明清楚ETS試行所欲達成的政策目標,以及2030年之後兩套制度的銜接,我們強烈主張ETS制度設計必須確保以下五項原則。

第一、ETS的試行不可影響現行碳費制度的實施,包括企業應於2030年落實其自主減量計畫,應避免藉由ETS削弱其自主減量計畫承諾。

目前碳費制度下,約九成的企業已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以取得優惠費率,並承諾於2030年達成相應減量目標。環境部必須確保,未來即使企業參與ETS試行,也不能因此減輕或取代其既有自主減量計畫的承諾。

第二、台灣ETS必須對齊台灣NDC與2050年淨零路徑,建立明確且逐步下降的排放總量上限。

從各國實施ETS經驗來看,ETS要能夠發揮實質減碳成效,包括排放總量上限逐步縮緊、持續限縮的免費配額、以及足以激勵企業減碳的有效碳價三項設計係重中之重。且以歐盟經驗來看,EU ETS涵蓋部門的排放量削減目標相較其他部門更為嚴格。因此,2030年後若要實施ETS,排放總量設定與免費配額核發,都應與台灣NDC以及2050年淨零目標路徑一致,並逐年下降,而非只是建立碳交易市場。

第三、若希望透過ETS反映減碳成本,需確保市場能形成有效的碳價訊號。

彭部長指出,透過ETS市場機制,可以更有效地反映企業的減碳成本,並有效提高碳價。然而從各國實施ETS的經驗來看,建立碳市場並不代表必然可以提升碳價。觀察韓國經驗,若排放總量過於寬鬆、免費配額過多或市場流動性不足,仍可能導致碳價長期偏低。

尤其環境部目前僅規劃前20大排放企業參與ETS試行,對於民間團體擔心的市場流動性及價格操縱問題應如何解決,環境部也應儘早說明。

此外,目前政府、產業及民間各方對於ETS制度設計的想像仍有所不同,部分產業亦期待透過免費配額降低碳成本。對此,環境部更應提出具體措施以說明將如何確保ETS的碳價可以反應減碳成本。

同時環境部既然再三強調目前碳費費率過低,並相信ETS更能夠創造激勵企業減碳的碳價訊號,我們強烈要求今年的碳費費率審議就應該提高碳費費率,環境部更應該出面承諾ETS的制度設計必須確保2030年後若正式實施,碳價至少應符合碳費費率審議會結論1200元到1800元之間。

第四、從試行階段起,就應建立完整的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機制,並落實利害關係人溝通

無論是試行階段或未來ETS正式落地,都應確保充分的資訊透明。在ETS制度建置前期,包括總量設定、配額分配、基準值設定等,都應納入各方參與。制度上路後,環境部也應公開各企業的配額分配量、經查證的排放量、配額分配時所採用的基準值,以及企業實際履約情況,不應以試行為由降低資訊揭露標準。

相關資訊應使監督機構、投資人、公民社會組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都能檢視企業的履約與實際減量情況。制度設計及試行成果也應納入充分的利害關係人參與及公共討論,作為未來是否正式推動ETS及如何調整制度的重要討論依據。

第五、ETS預計僅涵蓋台灣約四成排放量,環境部應同步規劃其餘六成排放量將如何納入碳定價管制

環境部於今日對談中提到,規劃中的ETS預計將涵蓋台灣約四成的排放量,然而,目前尚未同步說明在ETS涵蓋範圍之外的其餘六成排放,未來將適用哪些碳定價工具,以及2030年後,台灣將全面採用ETS,或持續採取ETS與碳費雙軌並行。

因此,我們認為,在規劃ETS試行的同時,政府不能只聚焦於此,更應同步提出2030年後完整的碳定價政策藍圖,說明其餘排放部門未來將透過何種碳定價工具落實污染者付費。

我們肯定環境部同樣認為現在碳價過低,並希望進一步提高有效碳價。然而,提高碳價不代表就要採行ETS。在台灣ETS試行或正式實施之前,政府應進行更完整的政策評估,並比較不同碳定價政策方案,同時提早納入利害關係人溝通,以避免產業代表認為台灣若改採碳交易,企業得因大幅免費核配,而規避排碳者付費原則。尤其台灣已開始落實碳費制度,且在搭配自主減量計畫的情形下,已展現類似總量管制的效果,民間團體及產業界對於是否要實施ETS皆有相當大的疑慮,故台灣碳定價的下一步,是否真要實施ETS,仍應該有更廣泛的利害關係人溝通。

這篇文章 【新聞稿】制度沒半撇 ETS試行只是玩大富翁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