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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甲旗山爐碴未清 馬頭山遭倒廢棄物 修法能解決非法棄置濫倒?
文/監督施政聯盟
學甲旗山爐碴未清 馬頭山遭倒廢棄物
修法能解決非法棄置濫倒?真藥方還是安慰劑?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上午召開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再利用管理法修正草案研商會,長期關注廢棄物議題的看守台灣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偕同監督施政聯盟在會前召開記者會,質疑環境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地補破網式修法,真能解決全台各地事廢及廢土濫倒問題?能有效清除高雄旗山爐碴、台南學甲爐碴、中部五縣市事廢污泥、彰化芳苑菇寮焚化爐底渣等濫倒及假再利用場址?能遏止新的違法犯罪事件?請環境部說明哪幾條修正條文可解決以上廢棄物非法棄置濫倒問題,不要用缺乏實效可解決問題的安慰劑草案來搪塞。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環境部長彭啟明曾說廢棄物管理已經瀕臨崩壞,要修法重罰,此次廢清法第46條修正,不法掩埋廢棄物的刑責只從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修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質問這樣足以遏止不法掩埋嗎?不法行為人會怕嗎?本月20日,鄰近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遭不法傾倒廢棄物,經高雄檢警前往現場開挖,挖開長約50米,寬約10米面積,深約5米,證實含有害廢棄物,且廢棄物種類包羅萬象,有大量營建廢棄物、報廢滅火器、電路板,以及疑似爐碴、飛灰等物質,現場充滿刺鼻氣味。但高雄法官竟讓每個犯罪行為人以5~7萬元交保,交保了,檢察官也無法追指使者,法官這樣縱放不法難道是鼓勵不法,而環境部修法,可以解決廢棄物不法掩埋傾倒的亂象嗎?
陳椒華又指出,環境部如何認定「足以」汙染環境?馬頭山南邊麗湖丟棄有害廢棄物、重金屬、戴奧辛,於大雨後透過地下水流入高屏溪,是高雄人的飲用水源,這樣足以汙染環境?如何認定? 另外,學甲爐碴案主犯郭再欽等人不法掩埋爐碴58萬噸以上,台南市環保局至今不叫郭再欽提出清除計畫書,涉嫌縱容犯罪行為人,環境部修廢清法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
另外,再利用機制如何強化,被抓到不法掩埋還騙檢察官是再利用脫罪,修法怎麼管?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廢棄物非法棄置猖獗,動機在於業者追求不當利得,而目前流向申報機制顯然沒有發揮應有功效。此次修法雖有針對再利用有疑慮之廢棄物,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要求業者應繳費接受稽核認證,但沒有再利用價值之廢棄物,仍仰賴流向申報機制,卻沒有修正強化。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或再利用產品流向,依第五十二條規定應罰六千到三百萬,但地方環保局常常只罰六千,即使是慣犯,也常如此,這樣業者會怕嗎?清除業者收了不同產源的廢棄物,不要求於收受時當場磅秤,即時申報,讓清除業者有空間可以「分配」不同產源廢棄物,把該申報流向卻不實申報的事業廢棄物,灌到不用申報的生活垃圾中,偷渡進入焚化廠;更差的是直接載到荒郊野地棄置,近日馬頭山案件,看來就是如此。即使清除業者被抓了,也很難查到產源,而產源被發現錯誤申報(許多應是故意不實申報),也只罰六千,這樣如何抑制猖狂的非法棄置案件?如何精準掌握事業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的數據?
即時磅秤連網申報會很困難嗎?難道不能將流向申報分成兩種,一類是針對指定產源及所有清除業者與處理端的營運記錄申報,依目前規定按月申報即可;另一類是於廢棄物轉手時的即時流向申報,要求不論是哪種產源,包括公寓大廈,都得配備連網的電子磅秤或地磅,於廢棄物轉手時即時磅秤申報,由清除端交給處理端或再利用機構時也一樣,這在網路發達、普及的現代,會很困難嗎?雖屢次向環境部建議,卻稱遭到清除業者抗議而不推動。試問,清除業者為何要抗議?若能即時申報流向,反而可減輕申報作業負擔,他們卻抗議,是何居心?環境部不是可依理不予採納?
若能修法規定即時申報流向,還可順便要求產源要把清除處理費先交給處理端,待處理端收到廢棄物後,再交給清除業者,讓清除業者乖乖地把廢棄物送交處理端才能拿到錢;至於處理端,則透過派員駐場或24小時專人監控的攝錄影機,防止與清除業者勾結。
至於46條有關非法棄置或處理的罰則,若依慣例只規定一定範圍,給予法官太多量刑空間,有時會判太輕,有時反過重;建議修法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學術機構評估、建立不同種類廢棄物之危害性資料庫,將廢棄物之危害性與量體之乘積定義為危害當量,並以每一單位廢棄物危害當量應罰多少錢、關多久,做為裁罰基礎,如此才可有效抑制不肖業者追求不當利得的動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認為,廢棄物棄置從犯罪模式上可簡單分成兩類,一種是未取得許可的非法棄置,像近期的馬頭山、東山服務區旁的非法棄置都屬此類,發生案件數很多,量體相對較小,馬頭山約兩千多噸,東山服務區約一千多噸,不過廢棄物處理費高昂,東山案要清除就需要一億元以上,然而犯罪者卻早已脫產,關一、兩年就出來,而濫倒公有地的清除費用卻是由公部門來處理,也就是全民買單。
另一種就是領有許可,以合法身分掩護非法,常常以再利用或產品的名義來棄置廢棄物,學甲爐碴、枋寮鍇霖的玻璃纖維樹脂粉、芳苑在農田裡的焚化爐底渣都屬此類,量體龐大到數萬至數十萬噸,甚至數百萬噸,其獲利也非常可觀,像學甲爐碴案不法獲利就高達21.6億多元,這些含有重金屬的汙染,就在我們生產糧食的農田之上或旁邊,嚴重影響食安,檢方卻因為環境部對再利用的管理放水面臨許多偵辦上的困難,也導致法官常常輕判。
綜上所說廢清法修法有兩大重點,一是廢棄物與再利用產品需要被更明確的區分,環境部雖然把散落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再利用權責收回來自己管理,但環境部自己是否有足夠的人力及量能來管理嗎?二是罰則是否有遏止犯罪效果,環境部只提高最重本刑,然而大部分的罪犯只會被輕判一、兩年,卻可能獲利上億,比毒品還好賺,這等於是變相的鼓勵棄置廢棄物,應將最輕本刑提高至五年,否則台灣依然會是廢土及廢棄物天堂。
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書面意見表示,環境部體認法律不足所以修法,問題是草案中哪一條可有效解決問題?可有效避免再發生廢棄物棄置案?哪一條可有效重罰?新草案新法可以解決學甲、後壁爐碴農田、土地的問題?台塑石灰假再利用填魚塭的事?近日馬頭山旁非法傾倒廢棄物填土的的問題?太陽能光電廠地填土亂填的問題?
晁瑞光指出,很多資收場、SRF場每年都大火,無回收價值或不好用的就堆一堆然後失火,火災都還可以免很多罰責…例如柳科 SRF 廠隆順,每年燒,燒堆置區、燒倉庫,燒後剩下看到都是亂七八糟的東西,非對外宣傳的那幾樣……究竟可依修正草案的哪一條避免再發生?如果不行,修法有何用?要政府在做啥?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出示媒體先前報導的全國廢土濫倒地圖,以及近年的十大濫倒案地圖,顯示台灣土地已因不法傾倒廢棄物廢土而千瘡百孔、病入膏肓,早就需要趕緊拿出辦法加強管理、遏止犯罪,但環境部修法卻是一拖再拖,光是前環保署長張子敬任內就講了好幾次要在XX期限內送立法院審查,結果多年來連草案預告都沒有!根本是放任廢棄物病情更嚴重!
這次終於等到環境部預告廢清法和資再法修正草案預告,像是開了兩帖藥要處理廢棄物沈痾,但這兩項草案真有對症下藥?能夠藥到病除、徹底改善當前廢棄物和再利用管理困境?光是加重裁罰這項就令人無法滿意,更何況執法不力向來是環保部門令人詬病之處,修法再嚴也沒用,地方環保局經常不認定為廢棄物,幫違法者護航脫罪,學甲爐碴案的郭再欽就是經典案例。此次修法真能遏止這些濫倒案件不再發生?廢棄物、廢土都能妥善處理及循環使用?實在很難讓人相信能有效解決濫倒問題,恐怕只是自欺欺人的安慰劑而已。
十大廢棄物濫倒案說明
案例 說明及現況 旗山爐碴案 1.第一時間民間檢舉,公部門模糊解釋不清及卸責,任由業者填到滿。2.監察院糾正時填埋100萬噸,後續實質調查則稱有400萬噸。
3.中鋼補貼推廣使用費讓業者大賺,法律上卻無法明確定義用錯地方、填埋錯地方是廢棄物。
4.民間打行政訴訟政府輸。
5.填埋很快,依法要挖除卻非常緩慢。 台南學甲爐碴案 工業區遭填埋區僅清除部分地號,國有地和全程興業廠房地下尚有28萬噸爐碴未清,地面積水pH值超過12,為強鹼狀態 高雄馬頭山旁廢棄物案 1.惡意填埋傾倒多種廢棄物,包括可再利用的鋁渣、回收處理後無價值之灰渣、電子廢棄物絞碎之微粒、營建廢棄物 等。
2.目前只抓到行為司機,公部門無法強力執法查後端指使者。
3.清除處理費用驚人。 新竹棒球場案 公共工程竟填埋大量營建廢棄物和廢塑膠,僅開挖部分,全部廢棄物量體不明。 彰化芳苑菇寮案 焚化爐底渣違法再利用,違法填完,迄今仍不清除,環保單位模糊解釋,有毒粉塵與土壤混合。 台南東山服務區旁廢棄物 1.雖有清除,但現場仍留許多廢棄物,尤其有害電子廢棄物絞碎之微粒汙泥,也與土混拌。
2.行為人輕罰,公部門卻付出高昂處理費用。 屏東枋寮鍇霖土資場案 1.土資場收受大量事業廢棄物、各種爐碴、汙泥、玻璃纖維樹酯粉混拌,之後當土方回填土地、魚塭。
2.電子線路板回收處理後之玻璃纖維樹酯粉,溶出實驗超標屬有害,政府竟然還可以將有毒廢棄物包裝成產品流出。
3.有毒物質填埋土地上與土混,執法上卻困難重重,包括地方勢力、環保單位曲解,嚴重汙染環境。
4.至今未清除仍堆置在那繼續汙染環境。
5.無加重刑罰及來源處理廠連帶責任。
6.業者沒再怕的。 台南後壁不鏽鋼爐石粉污染農田案 1.從鉻米事件到後來的鉻玉米事件,實為同一塊業者當時施作場地,但環保單位在第一次事件時並未完整清查一次解決。
2.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解釋、認定模糊,未達人民普世常識認知,以至於農地長期遭到汙染,農作物也長不好。
3.填埋土地的一樣是再利用爐碴粒料篩分完,不好用無價值的粉料,填埋到在農地土地上。不是環保單位說的爐碴顆粒料。
4.判決確定,清除卻停滯。
5.現在雖由來源廠商挖除中,但速度緩慢久久才挖一點。 中部五縣市高科技污泥濫倒案 1.盜採國土11萬噸,回填14噸高科技業污泥在大安溪等處,污染河川農地,環保局高層為共犯
2.行為人遭重判11年,罰8630萬元,但污染區尚未清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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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勞動部不要再餵安慰劑!具體政策才能改變性別薪資差距!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今年勞動部公告同酬日為2月27日,代表女性要比男性多工作58天才能有相同的薪資,比去年勞動部「修正」後的同酬日多兩天,性別薪資差距再次擴大,但從政府的新聞稿中,我們看不到反省,只有一堆安慰劑!
安慰劑1:「修正後」就沒有退步太多
去年,勞動部才表示,擺脫疫情的影響,薪資差距正在縮小,從58天減少到54天,貌似疫情期間性別薪資差距的擴大只是「暫時性」。但今年,在公告同酬日數據時,勞動部同時也將去年的同酬日從54天「修正」為56天,讓去年的同酬日看起來「沒有這麼進步」,而今年同酬日看起來「沒有這麼退步」。但勞動部不願面對的是,我們到現在還回不到2021年的51天。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54天
52天
51天
58天
58天
54/56天
58天
安慰劑2:不計算特定產業其實沒差太大?
疫情時候政府說女性從業人數較多的服務業加薪比較少,男性從業人數較多的運輸製造業加薪幅度大,所以薪資差距擴大。今年再次退步,還是說受到製造業性別薪資差距的影響、不同職類的薪資差距等等。但政府就是沒有說「該怎麼改善」。
造成性別薪資差距的原因,包含職業性別隔離、同工不同酬、同值不同酬等情況,政府應該思考有哪些政策工具可以因應上述狀況以降低對性別薪資差距的影響,而不是一副「都是產業特性造成,如果不計算這些產業,其實差距沒這麼大」的態度。
安慰劑3:跟美日韓比台灣number1?
雖然勞動部愛拿OECD國家中,性別薪資差距排行倒數的美日韓來比較已經是日常,但勞動部一再強調「近年來我國性別薪資差距均為最低」就是在自欺欺人。今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是15.8%,與2022年一樣。拿OECD比較完整的2022年的數據來看,OECD的平均性別薪資差距是11.4%,台灣的15.8%在38個國家中是倒數第10名,第一名的盧森堡薪資差距只有0.4%。
歐洲積極推動「薪資透明」,台灣主要政黨卻集體失憶
2023年5月,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共同通過「薪資透明指令」,該指令通過後歐盟各會員國需在2026年6月7日前完成國內法化以改善各國的性別薪資差距。反觀台灣,2023年總統大選時,本會提出的性別政見問卷,各政黨皆回應縮減性別薪資差距是其所認同的使命,然而截至目前為止,無論是握有行政權的執政黨,或是在立院有人數優勢的政黨,乃至於關鍵少數的政黨,像是忘記了選前的承諾,不見任何政黨針對改善性別薪資差距提出相應的提案。
國外的研究指出,性別職業隔離、玻璃天花板、同工不同酬、女性負擔較多的無酬家務勞動、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等都是造成性別薪資差距的原因。政府應更積極說明推行哪些具體政策來縮減性別薪資差距,而非僅是自我安慰台灣的薪資差距「還不夠嚴重」,也盼各政黨兌現承諾,共同推行薪資透明化,創造更為平等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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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四接環評嚴重違法 將提告撤銷違法環評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協和四接環評案歷經近七年,在不斷叩關環評初審的過程中不斷發生如環評委員密室消失、以警力阻擋公民不得進入旁聽發言等黑箱操作,讓人質疑環保署升格環境部、環評制度卻越趨向壓制民意與黑箱操作。而於2月26日倉促舉辦環評大會,即遭小組接露環說書資料缺失,並踢爆環評調查項目中土壤汙染項目超標、涉及登載不實。然而,面對種種程序爭議、資料缺失與違法事項,環境部不顧各界疑慮,仍然強行推動會議,最終以17位環評委員全數支持無條件通過。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於27日(今)召開「四接環評嚴重違法 立即撤銷無效結論」記者會,嚴正指出此次大會違法之處,並依法告發。
基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
昨日(26日)環評大會除沒有實質專案小組審查結論、無法釐清四接各項重大爭議下倉促舉行,更遭小組揭露嚴重資料缺失,而環評調查項目中土壤汙染資料涉及隱匿與登載不實,不應該為台電開發利益排審,因此小組昨日進入會場要求違法大會立即停止召開、退回專案小組待資料釐清完整審查。
陳薇仲指出,環境部與葉俊宏主席對嚴重程序問題與民意充耳不聞,不斷強力推進程序,甚至放任正方里長進入毆打反方意見者、毫無制止,最後更帶著環評委員躲入密室審查、做出結論,17位委員全數無異議一致支持爭議重大四接無條件通過,除顯示環委對台電涉及隱匿土污資料甘願背書、環境部為護航開發全力以赴,更顯示環評制度已死,只有服務開發、毫無為環境把關之功能。
陳薇仲怒批,從倉促排審、無視程序正義與甘願違法,此次四接大會直接狠狠打了不斷說著「專業審查、公開透明」的彭啟明部長一巴掌,更顯示環評制度已淪落為國家暴力的工具,以程序暴力為民進黨政府失控的能源轉型政策暴力開路。環評大會違法在先、結論無效,小組將直接提告,更不會對如此明目張膽的民進黨政府的政策極權停下抗爭行動。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強調:
基隆市長年北電南送,從北部燃煤發電廠、深澳燃煤電廠到協和燃油發電廠,基隆人忍受空污接近百年,每位新生兒從出生就開始承受,四接案送出環評大會除了將帶來因發電量暴增一同增加的空污量外,現行協和燃油三、四號機組也不會立即除役,前任市府時期已經核發固定污染排放許可期限至114年6月底,數次環評會上沒有委員提出任何要求!前陣子也收到吹哨者提醒台電有意將老舊機組再度延長,直到117年3月中旬才除役,同時參照中火燃氣二期作法將燃油機組轉為緊急供應電源,未來隨時調度使用。里長、議員及市民認為燃油機組會因為環評過而被汰舊?答案是並沒有,依台電規劃燃油機組就是繼續使用!
陳冠羽沉痛表示,協和電廠四接案環評歷經零替代方案、東移方案範疇界定程序問題、112年7月7日「黑箱審查」的專五審環評七七事變、抽籤限制公民參與權、未於會議七天前公告環評報告書內容、台電隱匿土壤汙染及操船模擬第三方驗證會議記錄…..等等環境部罄竹難書的程序正義問題,環境部終於如願以償,開疆闢土功績卓著成為「經濟部大哥」!在2/26強行通過環評大會,正式向所有北北基生活全市民宣布火力發電不能停,世世代代繼續吸空污,迎來每年排放1,221公噸空污的天然氣大電廠!
台電不斷強調的北東電網缺電危機,作為一個長年北電南送的悲情城市,電廠改建電力開發本應朝向再生能源,不僅能帶動地方經濟也能以綠能招商引資,協和電廠外的新瀨海底活火山沒有任何單位評估,環評委員更聲稱要求替代方案非他們權責,這7年來電廠改建方案維持「零替代」只有大火力電廠選項,試問興建四接究竟為基隆帶來什麼?如此看來,只有基隆市、港危機以及世世代代承受空污、酸雨之苦。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吹哨者爆料協和電廠內土壤的「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及「多氯聯苯」污染超標,基隆市政府出席環評會議時,已表示下週會依法入廠查證,但環境部官員及環評委員不願等待污染調查結果出爐,釐清環境現況,再進行審查,急著在昨天做出「通過」的環評結論。環境部官員不僅完全無意追究台電隱匿污染的犯罪行為,甚至以「協和電廠目前尚非整治場址」為台電開脫(台電隱匿污染多年,當然還不是整治場址);台電於環評會上,更大言不慚稱:大林電廠、大潭電廠也都有污染,完全不把協和電廠的污染當回事,對國民健康與環境的漠視態度,令人不可思議。
蔡雅瀅表示,協和電廠「小油轉大氣」,碳排總量將增為過去的3倍;每年排放1,221公噸的空污,也比轉型地熱、屋頂型光電等再生能源更污染;評估書用超過空污管制標準3倍多及4倍多的舊的污染許可值,灌水空污減量額度,並稱要保留空污減量額度,作為日後電力設施空污增量抵換之用,更令人難以接受。
蔡雅瀅指出,政府若真的有心減碳、減空污,現在就該「立即」除役原訂去年底除役的協和3、4號燃油機組,並以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及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取代高污染、高碳排、犧牲基隆港市安全、威脅國安的「協和四接」。而民間也將就草率通過的協和四接,提出撤銷環評處分的行政爭訟。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
有關民眾提供的土壤檢測報告可以知道,台電公司委託泰興公司辦理的「土壤品質調查評估工作」,姑不論是否為自主檢查,其初次採樣是於108年9月23日至9月27日間進行,調查區位則包括廠廢水處理廠區(A區)、油槽區(B、C區)與發電機組區(D區),59個點位,不僅空間上涵蓋二階環評調查範圍(即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是要求台電就油槽區及發電機組間的土壤及其污染情形進行調查),時間上也早於二階環評調查的土壤採樣工作(即108年12月6日採樣),亦即該報告所稱發現土壤污染之事實,是發生在系爭開發案二階環評土壤採樣調查之時空範圍即已存在之事實。且至110年時,尚有汙染存在。
陳憲政表示,台電公司亦曾就該「土壤污染細部調查報告內容」提出審查意見,是台電公司與泰興公司兩家顯均明知「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及多氯聯苯超過管制值」。但114年2月版的評估書竟記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及宣稱「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調查結果分析,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值」,顯有違反環評法第11條規定,提出之文書,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載之情形,依同法第20條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我們今天依法告發。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
昨日協和四接環評大會一如預期以輾壓通過,這個決議不僅僅是對基隆港市的未來與安全帶來難以彌補的傷害,同時也正式對國人宣告,接下來台灣面對大燃氣時代的到來、隨之而來天然氣接收站的搶建潮,送到環評會都會無條件保送通過,因為「環評已死」!而能源轉型也將從天然氣「橋接」扭曲為天然氣「依賴」、甚至天然氣「上癮」。
王醒之批評,昨日會議現場羅列出環評書件與程序的十點嚴重缺失,特別是踢爆台電為求環評通過,不惜隱匿「土壤汙染調查報告」與「操船模擬第三方驗證會議記錄」等涉及人民健康風險與航安風險之重大問題,但全場環評委員竟然未對此提出質疑,最後更以17:0無條件通過此案,顯見這場環評是「照著劇本演完」,十足展現經濟部與環境部聯手以「能源極權」宰制「氣候民主」的政策暴力。對於這樣的結果,人民絕對會反抗到底。
王醒之強調,環評大會並非最後戰場,接下來協和四接爭議將繼續轉進至環境訴訟與地方政府兩個戰場,特別是協和四接嚴重影響基隆港營運、城市安全、海洋生態、海岸景觀,加上爆出協和電廠多氯聯苯、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等劇毒疑似長期汙染土壤與地下水問題,基隆市民會支持市府在行政上嚴格把關,守護基隆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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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把關RCA場址整治 打造桃園RCA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工殤紀念公園!
文/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
昨天下午是 「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原桃園廠污染整治計畫第四次變更計畫2024/10~12月場內場外執行進度報告審查會」 ,在審查會議前,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一起先在桃園市環保局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局「 把關RCA場址整治,打造桃園RCA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十幾位RCA老員工與工傷協會幹部特別趕赴現場,一同為環境發聲,追究RCA公司毒害工人、汙染土染與地下水的惡行,希望為全世界留下一個具有教育意義、不被世人遺忘的文化資產。
本期整治計畫的改善期限預計至今年7月20日,我們要求桃園市政府要介入整治完成後的場址開發用途,並且已經將RCA工廠遺址提報文化資產,目的是將保留現存的RCA工廠升旗台、碼頭,並徵收全區轉作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記者會最後,化學物質管理科周孫有科長接下陳情書,環保局代理局長葉孟芬也在審查會議召開前,向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承諾,將會主動邀集相關局處及地主來與受害者團體召開會議,協調後續場址用途。環保局這個承諾,我們記住了!什麼時候會兌現承諾呢?請不要讓我們等太久!
而今天下午的審查會,RCA公司所委託的環境顧問官司說明,在2024年7月結束所有灌藥後,目前已經完成第一次自主驗證,僅有場內四口井驗出微量汙染物,但均符合法定標準,接下來在今年7月20日前還要做第二次自主驗證。主席葉孟芬說明,未來整治單位如果通過自主驗證階段,必須再提出報告,然後由桃園市環保局進行一年的為期1年的整治成果採樣檢測驗證,若順利的話,可能在2026年底完成,才會決定是否解除列管。RCA公司真能提出可靠的數據,並且取信於民嗎?這個把關的責任,我們不希望只交付給專家,而是要民間一同來監督!我們會持續參與審查會議!
今天感謝龍鳳里前里長黃進仕、桃市產總、綠幕聯盟、前工作者也是桃園在地藝文工作者林岳德、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許多朋友前來聲援!也感謝立委萬美玲、涂權吉辦公室到場關切。期待大家一同為桃園保留這「拒絕被遺忘的聲音」!
感謝綠幕聯盟與志工珮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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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記憶與反思工業傷痛 《「看見」高雄石化氣爆十週年展》巡迴至中山大學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2025年2月26日,「看見—高雄石化氣爆十週年展」於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舉辦專場導覽,邀請策展團隊、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導覽,現場吸引超過數十位師生,齊聚回顧這場工業災難,共思工業高雄的轉型挑戰。
將展覽帶進中山校園的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開場指出,2014年高雄石化管線氣爆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受傷,城市開腸破肚、民眾失去家園,城市陷入巨大傷痛。當前的高雄,正面對氣候危機與淨零轉型的減碳壓力、長期存在的工業污染與環境正義課題,以及如何完善管線與風險治理的多重挑戰,氣爆展讓人記憶與反思城市經歷的傷痛,師生可以透過教學、研究及社會實踐,轉換知識為行動,連結城市的公私部門,齊力探尋城市永續與公正轉型的可能路徑。
中山大學副校長郭志文表示:「中山作為高雄在地的大學,對於城市發展負有責任。」高雄氣爆發生後,學校在第一時間組織起來,協助市府相關的災後重建工作,也在氣爆隔年與高雄醫學大學合作舉辦「高雄氣爆災後處理與重建學術研討會」。城市永續與發展議題是市政焦點,也是中山師生多年來一直致力的方向,中山USR計劃聚焦轉型,就是希望有助於城市的轉型與創生。
記憶這場災難至關重要,展覽呈現的不僅僅是歷史回顧,更是觸發各界思考城市未來與產業轉型的媒介,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指出:「這場氣爆與高雄石化產業發展密切相關,至今高雄地底仍有九百多公里的工業管線,若只將焦點放在管線管理,而忽略產業結構問題,將無法真正理解災難發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展覽不僅重現氣爆現場,更透過系統化脈絡整理,幫助觀者理解石化工業、管線安全與日常生活的關聯。
展覽觸發觀展者正視問題、思考產業轉型的可能性。一位當年還是小學生的同學在聽完導覽後表示,這場展覽促此他思考高雄為何會成為布滿管線的工業城市,以及城市規劃與石化產業的關係,「我更清楚這場災難至今仍與高雄息息相關,管線仍存在,未來仍可能發生類似事件,這正是我們需要持續關注的議題。」
這套展品在去年由地球公民基金與譜普市藝術工作室、高師大跨領域藝術研究所組成策展團隊,展覽內容呈現工業圍城、氣爆始末、管線安全,思考產業轉型、減塑等主題。展覽自去年7月31日推出後,先後於三餘書店、等閑書房、日閱書局巡迴展出,並搭配論壇、講座、暗黑工業小旅行等系列活動等多元的活動形式,讓更多市民關注高雄石化產業、現況與轉型挑戰。
展覽採用不規則與多角度展板設計,搭配高雄在地環境攝影師傅志男與何俊彥的攝影作品,呈現當年氣爆的震撼,透過邀請觀展者身體挪動,從不同視角觀看與感受當前氣爆現場柔腸寸斷的衝擊,一起記憶與反思這場工業災難留下的創傷,同時,也透過此一展覽看見城市的發展韌性和公民力量,一起思考工業高雄邁向永續與公正轉型的可能性。
為觸及不同世代,這批展品已先後進入鄰近氣爆或石化工業區的校園,巡迴展出於仁武國小、中正高中與仁武高中等離管線距離不及一公里的學校,之後在高雄第一社區大學河濱校區展出後,於今年的2月17日來到最後一站中山大學。
中山大學展場由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邱花妹擔任主持人的國科會計畫〈探尋石化高雄的永續與公正轉型路徑—從知識到行動的整合型研究〉承接。計畫團隊在高雄石化氣爆十周年的系列活動中,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合作設計推出〈地表下的風險管理——高雄石化氣爆十週年論壇」〉,此一由中山、高醫、台大與政大組成的研究團隊,以永續轉型中介者的身分,在研究過程中,持續協作在地組織,通過論壇、審議及對話活動,促進利害關係人就城市的永續與公正轉型進行對話。此外,本次活動也得到長期深耕「高雄學」的中山大學USR計畫〈邁向永續轉型與創生:城市共事館的全球在地實踐〉的行政協力。
中山大學的展場將展至3月9日,結束後將移至新上國小作為學校常設展。歡迎中山師生與市民把握時間參觀,並留下觀展心得。
詳細活動資訊
展覽期間:2025年2月17日(三)- 3月9日(日) 9:00-22:00
展覽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一樓中庭
策展單位:地球公民基金會、高師大跨領域藝術研究所、譜普市藝術工作室
展覽策展人:李根政、蔡佩桂
參展藝術家:傅志男、何俊彥、黃法誠
中山大學展場主辦團隊:
國科會〈探尋石化高雄的永續與公正轉型路徑—從知識到行動(Knowledge to Action)的整合型研究〔總計畫〕與〔子計畫一〕永續與公正的轉型如何可能?—對石化工業城高雄的研究〉計畫
國立中山大學USR〈邁向永續轉型與創生:城市共事館的全球在地實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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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第28次環評大會會後新聞稿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環境部今日(26)舉行第28次環評大會,審議協和四接填海造地案。環評會在無視環評書件資料違反環評法規未於會議七天前完整揭露,以及台電隱匿協和電場內土地多氯聯苯污染報告、撰寫環評書件造假等嚴重情事,仍在排除民眾參與的狀況下強行通過此案。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痛批,這場違法、無效的環評大會展現了「能源政策」跟「環評制度」的雙重政策暴力,無視為環境把關的職責,強勢上演通過的劇本。
在會議開始前,環境部即在後棟外架起拒馬,並佈置數十位警力,彷彿將參與發言之民眾視為危險份子。並以荒謬的「會議室空間不足」為由,欲進行前所未有的「抽籤」限制民眾參與權利。環境部自身也帶頭違反環評法規,未於會議七日前公布評估書第六章內容(該內容牽涉土壤檢測報告數據等重要資訊),直到守護外木山小組公開指出後才偷偷上網公告。再者,先前專六審小組未依規範提出實質結論,顯示專案小組失職,更顯示此次環評大會毫無正當性。
針對基隆市環境及市民健康影響甚巨的協和場內土壤多氯聯苯污染問題,民眾及到場立法委員皆要求應待基隆市政府調查檢測後才能進行環評會議,但環評會議仍執意持續進行。從民眾提供台電委託的土壤檢測報告中可以看出,台電於108年委託泰興公司進行該調查,多氯聯苯污染部分,其中一個調查結果顯示有污染超標54倍的情形,甚至報告書上顯示該點位可能非第一現場,因此實際污染量可能高於估算值。
然而,台電在此次環評書件中所揭示的相關數據卻是110年的報告,並挑選了污染數值較低的點位進行揭露,對環評委員及民眾隱匿多年嚴重土壤污染的資訊,將在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及土壤地下水安全視為無物。但環境部仍默許這樣造假和隱匿的情事,強行讓會議在民眾的抗議聲中進行。對此,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將於近日內對台電及泰興公司撰寫報告人員提出刑事告發。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雖然進入場內持續抗議會議程序違法,但主席葉俊宏政務次長仍無視違法問題,自12:00起強行進行會議,無視反對聲音在混亂中推進會議。台電仍然沒有回應相關正義,而在抗議同時進行會議討論,更是毫無正當性可言。只為盡快進入最後的閉門審議,做出通過開發的結論。
而最後的閉門審議階段,更模仿專五審「消失的密室」,如同夾著尾巴逃跑一樣,再次上演「消失的討論」,最後由今日14位民間委員中有13位出席,包含闕蓓德、劉雅瑄、劉小蘭、黃志彬、馮正民、陳裕文、陳義雄、陳美蓮、張瓊芬、侯嘉洪、官文惠、吳義林、江康鈺,在資料缺失、重大爭議與實質討論完全缺乏下,會議決議以17票全數贊成通過。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表示,整場環評大會違法召開,強行進行違法程序,更顯示環評制度已死,政策雙重暴力保送台電與護航失控的能源轉型政策,直接犧牲基隆的環境、空氣、產業及市民的健康,小組嚴正聲明此次違法會議結論無效除要求撤銷,更將持續以司法行動拒絕政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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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環境法律人協會公開聲明|有關臉書帳號「逆風烏鴉」稱本會接受「開放社會基金會」捐款5萬元美金乙事
文/環境法律人協會
有關臉書帳號「逆風烏鴉」於其個人頁面張貼本會接受索羅斯「開放社會基金會」之捐款5萬元美金乙事。本會確實於2019年至2020年受有該基金會之捐款補助,辦理企業人權專案計畫,且該捐款費用部分作為本會協助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海洋污染事件(以下簡稱台塑越鋼案)7000多名受害者居民司法救濟使用。台塑越鋼案除涉及海洋污染事件外,同時涉及越南政府對於當地言論自由以及人身自由打壓之人權迫害情形。
本會會員多為我國從事實務工作之環境法學者專家,長期推動臺灣環境法制,包括空氣污染防制法、核廢料選址及處理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海洋保育法等修法研商,並多次擔任政府重要環境議題之專家邀請單位,個案上協助受環境污染或不當開發之居民提起行政救濟,並開辦律師公會環境法專業課程教授,以及年度重要環境議題之專家學者研討會,經費來源多為年度募款所得,於修法遊說倡議過程中,與各黨派關注相關議題委員共同合作,並不預設特定政黨,而輿論媒體常因個案不同立場將本會標藍、漂綠、或抹紅,早已司空見慣。
於此,本會仍會專注於成立宗旨,在環境修法、教育以及個案救濟持續戮力不懈。今年本會首次承辦政府採購補助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總體檢專案計畫」,協助環境部檢討長達30年未修正之環評制度,提出具體改善內容及短、中、長期的改善目標。望公眾輿論能專注於各團體在人權、文化、環境等議題之努力,我們的工作是為臺灣環境永續而努力,盼有心人士勿捕風捉影詆毀各團體在財務拮据的艱難經營下刻意抹黑。本會業務繁重,亦無餘力再針對此無端指摘影射多做回應。於此為最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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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城中城之後,租屋市場安全了嗎
文/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租客聯盟
近兩周內,新北中和、嘉義民雄分別發生三起租屋火災,造成兩名房客喪命與一名房客命危搶救中[1],並造成三名房客嗆傷。本次失火的租屋處均為分租套雅房或頂樓鐵皮加蓋,乃是公共消防安全的潛在破口。近年台灣的租屋市場屢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讓人不禁質疑:城中城大火後,政府對於租屋安全是否有確實的改善方針?
租金不斷飆漲,但租屋公共消防安全問題依舊堪憂
三起火災,兩起是違法隔間的套房,一起是違法加蓋的頂樓。據主計處最新統計,租金指數已連續上漲40個月,再創歷史新高,2024年增幅更高達2.45%。這類大量非法隔間,環境安全品質差的物件,在近年租金持續飆漲下,往往成為租屋弱勢族群以及社會新鮮人的居住選擇。
房東在租金收益暴增的同時,並未對公共消防安全進行改善提升;而政府面對暴漲的租金無力控管,亦未能要求房東提升出租物件的公共消防安全,甚至一再「暗示」房東可將非法隔間出租:
- 現有的租賃法規中,無論《民法》、《租賃條例》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均無禁止違建、違法隔間房屋出租,甚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亦針對此類物件提供租金補貼,以及房東稅賦優惠。
- 建築相關法規雖有室內隔間的材質與防火規範,部分縣市亦針對隔間套雅房出租訂定管理規則,但仍流於紙上談兵,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均未能主動查緝,僅被動仰賴鄰里檢舉或災難發生。
無限循環的分租套雅房火災,政府應負起監管責任
事實上,台灣租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租屋物件發生重大火災公安事件。2021年城中城大火之後,崔媽媽基金會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亦召開記者會,痛陳老舊集合住宅在管理與公共安全上的諸多缺失,但政府始終置若罔聞,讓悲劇屢屢循環發生。
據崔媽媽最新整理資料,近十年來,明確知曉傷亡的事件已增加至20起,其中有11起甚至發生在城中城大火之後。當房東藉由違規隔間賺取高額租金,卻未提供應有的消防與建築安全配備,租客便成了租屋市場的受害者。
日期 地點 隔間狀況 死傷 2014.08.08 新北市淡水區分租大樓 原為3房2廳,隔間成8房3廳 1死 2014.12.28 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 3樓~5樓(頂加),隔間成25間房 1死 2015.01.27 苗栗南苗市場 屋齡40年鐵皮屋,始終沒有更換電線 2死 2017.08.10 台北市士林區 頂加,隔間成4房 2死 2017.10.22 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 2樓~5樓(頂加),隔間成51間房 9死2傷 2020.03.14 台北市萬華區華西街 3樓~5樓(頂加),約隔間成16~20間 6死 2020.06.10 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3樓+4樓,隔間成6間 1死 2021.10.01 南投縣草屯鎮 待查 1死 2021.10.14 高雄城中城 7~11樓,隔間約120間房 46死41傷 2022.03.06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 7樓~8樓(頂加),隔間43間房 6死6傷 2022.09.09 桃園市中壢區 透天加蓋至5樓,隔間成9間出租 2死1傷 2024.07.30 彰化縣北斗鎮 雙拼透天建築物,隔間成32間房 3死2傷 2024.08.07 新北市蘆洲區 頂加,隔間成3間房 1死2傷 2024.08.20 台中市北區 待查 1死 2024.10.08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 隔間成10間房 1死6傷 2024.10.19 台中市中區 隔間成3間房 1死 2024.11.08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 待查 4死1傷 2025.02.11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5間出租套房 1死3傷 2025.02.22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隔間成7間房2間衛浴 1命危 2025.02.24 嘉義縣民雄鄉 頂樓加蓋 1死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強化租屋安全管理
上述表列的租屋安全悲劇,僅有幾件傷亡最為慘重的事件,能獲得政府部門短暫的政策宣示,但更多時候只是呼籲房客看屋時要避開此類物件不要承租、用火用電要小心;而對於出租物件的安全與品質,主管機關皆未徹底落實把關。
因此,我們仍要不厭其煩再次呼籲,懇請政府應積極重視租屋居住安全品質,並提出以下訴求建議:
- 透過租補資料,清查危險隔間租屋:內政部透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資料於2024年公布「全國行政區租金統計」,至2024年12月底為止,安全風險較大的「分租套(雅)房」租屋契約共有128,021件。內政部應據此資訊加強清查此類物件,要求房東落實建築相關法規對於室內隔間的安全規範,積極查緝不符安全規範的出租物件。
- 檢討「基本居住水準」規範,依法納入公共安全指標:現行規定的「基本居住水準」,已近17年未進行檢討,且僅規定「最小居住面積」與「有無衛浴設備」,與現有《住宅法》第40條第一項明文規定應納入「公共安全」指標完全不符,政府已然長期違法。應即刻修正「基本居住水準」,納入居住安全相關指標,並據此做為租屋規範管理依據。
- 租屋透明納管,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條件:租屋黑市沉痾已久,即便透過租金補貼掌握部分物件,但仍有許多逃稅地下化的租屋仍未曝光,已造成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漏洞。財政部應積極透過修正《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土地稅法》等相關法律條文,降低房東轉向合法之成本,將租屋黑市進一步納入管理,才能掌握租屋市場的品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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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烏克蘭戰爭三年:即使戰爭明天結束,造成的身心影響仍將持續數年
(圖/無國界醫生轉送一位遭到地雷炸傷的患者,患者肋骨骨折且手腳都被炸傷。照片拍攝於2024年8月7日。©Olexandr Glyadyelov)
文/無國界醫生
2022年俄羅斯軍隊入侵烏克蘭,將這場始於2014年的國際武裝衝突急劇升級,人們失去了生命、肢體和家園,持續遭受戰火的破壞。戰火導致的醫療人道需求從未如此清晰,由於醫院、救護車和醫療機構頻繁遭到襲擊,烏克蘭醫療服務的壓力有增無減。
從2022年開始,無國界醫生便看到許多需要早期復建的戰爭創傷患者,如截肢後的物理治療,需要治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患者人數也在增加。在靠近前線的地區,每天的轟炸意味著包括年長者,以及慢性病患者等最脆弱的人群獲得醫療服務的機會極其有限。
心理健康與復健需求上升
無國界醫生在車卡夕(Cherkasy)和敖得薩(Odesa)的中心運作著早期復建專案,為遭受暴力創傷的人提供術後早期物理治療、心理健康支援和護理服務。我們在2023年和2024年共治療了755名患者,兩年間,需要腿部截肢術後照護的患者人數增加了10%。
2024年,專案中有半數患者被診斷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者憂鬱。烏克蘭對於心理健康服務的需求十分顯著。除了在車卡夕和敖得薩的中心,無國界醫生還在文尼察(Vinnytsia)運作一個關注創傷後壓力失調的專案。
「戰事的激烈程度絲毫未減,醫療人道需求變得更加複雜。即使這場戰事在明天結束,成千上萬人還需要長達數年的長期物理治療,或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諮詢。想要確保這種服務就需要持續的人道承諾。」
——無國界醫生烏克蘭專案主管湯瑪斯.馬卻斯(Thomas Marchese)
慢性病患者轉診量大增
如今,烏克蘭的醫療衛生系統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要在提供緊急回應和滿足受戰事影響病人的持續需求之間做出平衡。過去三年,無人機和飛彈襲擊每天都在發生,有時,被襲擊的城市距離前線超過1,000公里。醫療機構和系統被迫在掩體或地下室治療患者,此外能源基礎設施遭襲,經常會有斷電的情況出現。
基於此,無國界醫生駕駛著救護車,把患者從前線附近負荷過重的醫院轉移至烏克蘭中部和西部那些更有能力應對的醫院。過去三年,無國界醫生的救護車已經轉送了超過2萬5千名患者,其中超過一半的患者因遭受暴力而受傷。
2024年,無國界醫生在靠近前線地區工作的行動診所和救護車團隊發現,心血管問題、糖尿病和癌症等慢性病患者的轉診量大幅增加。2023年,這類病例占全部轉診病例的24%,到2024年增加到33%。然而,經常性的炮擊和襲擊意味著無國界醫生團隊的行動得不到保障。很多慢性病患者年紀大,行動不便,在一些地區,人們開始住在地下室或者掩體中以躲避猛烈炮火。
戰事進入第四年,上萬人需要醫療照護
「對於那些最脆弱的人群而言,他們並沒有異地安置的選擇。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離開家園,重新開始生活。但是持續的衝突意味著這些人的醫療服務經常中斷,在不間斷的轟炸下,即使是無國界醫生的醫療團隊有時也不能前往某些地區。」
——無國界醫生烏克蘭專案主管湯瑪斯.馬卻斯(Thomas Marchese)
這場戰事已經進入第四年,無國界醫生團隊親眼看到醫療人道危機與日俱增。面對極端暴力,烏克蘭衛生系統的韌性顯而易見,但這個系統比以往更需要持續的醫療和心理健康支持。即使戰事明天結束,戰事對人們造成的身體和心理的長期影響仍將會持續數年。烏克蘭的基礎設施遭受到了驚人的破壞,醫院受到直接攻擊。即使在最後一枚炸彈落下後,仍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持續的照護、康復和創傷治療。無國界醫生繼續在烏克蘭前線附近和更遠的地方工作,但當地仍需要更多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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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環評大會會前聲明稿|拒絕不法環評!協和四接應退回專案小組實質審查的十大理由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1、專六審專家會議綁專案審、無實質審查結論為四接保送大會,毫無正當性。此外,評估書第6章公布不到7日卻強行召開會議
環境部在專六審中綁專家會議審查,草率召開,海洋生態專家無法到場缺席,港口安全、航運安全爭議未解,唯一於軍港設置接收站之重大國防安全議題則毫無討論,對比起國民黨時期國光石化案分五個主題、舉辦共17場專家會議更顯過水。同時,專六審小組未依專案小組審查作業規範、提出小組針對四接之實質結論,卻以「通過與不通過兩案併陳」、沒有實質審查的結論和下次會議資料,直接顯示了專案小組的失職,更顯示本次四接環評大會沒有任何接續討論的正當條件。
此外,環境部直到2025年2月25日我們的記者會踢爆後,才補上傳評估書第6章電子檔,公布不到7日,卻強行開會,違反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2項:「評估書初稿內容及開會資訊,應於會議舉行七日前公布」。
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惡意隱瞞且未釐清:
台電委託泰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興公司)製作的評估書第6章第6-65頁記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但我們接獲吹哨者爆料,泰興公司受台電委託製作的【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電廠工程技術服務工作 土壤污染細部調查報告】第3-1、3-2頁記載:
「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部分各深度汙染濃度推估圖如圖1~7所示,其中採樣點位D07、D08、D34、G33、G59測值明顯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又以D07測值最高,濃度達54600mg/kg,且污染深度達鋪面下140cm…各點位濃度超出管制標準1000mg/kg之面積如表3-3所示,總體積約為98.784立方公尺…本場址多氯聯苯(PCBs)各深度污染濃度推估圖如圖3-8所示,於採樣點位A05測值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超出管制標準0.09mg/kg之面積如表3-4所示,約為10.0975立方公尺,惟本廠污染物多氯連本(PCBs)之污染範圍可能非第一現場,故實際污染量可能高於估計值…」。
環境部應命台電就土壤污染實際情形提出說明,並依土污法第7條派員進入協和電廠查證土壤及地下水實際污染情形,而非在真相未明,甚至有違反環評法第條評估書記載不實的高度疑慮下,強行送審!
3、操船模擬試驗與水工模型試驗第三方驗證會議紀錄遭刻意隱匿:
台電委託海大做操船模擬試驗與水工模型試驗,結果顯示LNG船高風險航次比例過高、港池內平均波高增加一倍等不利結果;2023年2月3日第三方驗證會議記錄中出列席單位包括基隆港務公司、航港界專業人士提出諸多疑慮與問題;然2023年5月25日的環評專五審會議資料中,不但沒有這份會議紀錄,台電還移花接木刻意誤用了2019年7月18日的「舊」第三方驗證會議資料!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2023年6月20日於立法院公聽會現場踢爆此重大瑕疵並要求更正,但直至2025年1月17日環評初審、2月26日環評大會仍使用上述錯誤資料,顯見台電隱瞞不利資訊、誤導環評委員之犯意明確!
4、珊瑚鑑定與分類錯誤百出,應調查釐清:
2025年1月17日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昭倫研究員預錄的影片指出:整本環評書件中珊瑚屬的系統分類與鑑定錯誤百出;環評書件中列出許多珊瑚物種,過去相關生態調查或是個人的調查紀錄中皆未出現在北部海域亞熱帶非礁型珊瑚生態系;珊瑚物種鑑定與分類很大的機率是有問題的,建議環評書件應就所有121種珊瑚至少提供水下生態照,以利查對。不然整本底棲生態調查與後續統計分析的可信度很低。該部分應先調查釐清。
5、協和四接對基隆港的深遠影響應釐清,並到基隆舉辦聽證會面對社會疑慮:
國立台灣大學海洋中心研究員、2024年台灣海洋工程學會傑出貢獻獎得主梁乃匡博士,出席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提出:(1) 港口水域限制與安全風險:基隆港水深大、防波堤無法建得足夠長,擴建後的港區迴船空間不足。因強烈潮流與側風影響,船隻進港速度無法減慢,煞車距離不足。拆除西碎波堤後,港內穩靜度下降導致安全問題。(2)天然氣船進港的優先順序:天然氣船進港將壓縮其他船隻進出時間,嚴重影響港口運營。(3)儲槽安全隱患:港區內設置液化天然氣儲槽,如同不定時炸彈,對商港、軍港及周邊居民構成重大威脅。(4)防波堤建設成本與工期問題:45米深的防波堤造價高昂、工期長,且颱風侵襲時仍存在風險。建議比照國光石化到彰化縣舉辦聽證會,協和四接亦應到基隆市舉辦聽證會。
6、LNG儲槽設置地點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並帶來國安風險:
《要塞堡壘地帶法》第3條,內木山營區基地自基地第一區界線外3000至4000公尺為第二區範圍;並依同法第5、6條限制堡壘基地之第二區禁止以可燃質物新設或改設高過六公尺以上之建築物與高於一公尺的鋼筋水泥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可通過或停泊外國商船,且任何建設須經國防部審核。四接巨大儲槽與提防坐落在內木山營區1900公尺範圍,不僅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亦帶來國安風險,但數年來國防部並未提出任何具體評估方案,歷次環評初審亦未進行國防專業討論!
7、3.0版東移方案填海地點與過去完全不同,應重新辦理範疇界定程序。
8、環評作業準則第8條要求先查明環境敏感地區並檢附有關單位證明,且不得違反敏感區法令之限制規定。四接填海地點位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且3.0版填海方案未取得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違反漁業法第44、45條;改變資源條件之使用,違反海岸管理法第12條;減少自然海岸,違反海岸管理法第1條。
9、碳排及空污減量數據不實:
(1)協和電廠向環境部申報的2020 至 2023 年溫室氣體平均年排放 211 萬噸,改建後碳排預估增為 623 萬公噸,爆增為近 3 倍;卻宣稱減碳52%。 (2)空污排放量不得超過管制值,協和現況已無法按106年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排超過管制值的空污;且協和1、2號機早已除役。台電卻以硫氧化物管制值3.7倍、氮氧化物管制值4.3倍做為空污減量的比較基礎,有欺騙之嫌。
10.應評估以節能、儲能、能源管理及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取代高污染、高碳排、重創基隆港、威脅國防安全的協和四接。
這篇文章 【聲明】環評大會會前聲明稿|拒絕不法環評!協和四接應退回專案小組實質審查的十大理由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全台大專職場霸凌問卷結果及分析發佈 連教授都難求助!大學各自為政
文/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全台大專職場霸凌問卷結果及分析發佈」記者會
連教授都難求助!大學各自為政
校園職場霸凌機制空轉
近期職場霸凌案件頻傳、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高教工會在教職員會員求助與反應下,高度關注大專校園內的職場霸凌與不法侵害現象,曾於一月初,對全台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大學防治計畫進行完整檢視,發現因法規及主管機關缺乏明確要求,導致各校規定混亂:9成學校缺乏明確且完整的規範、7成學校甚至無訂定處理期限。
立法委員范雲則長期關注教育場域,針對校園職場霸凌也已多次召開記者會及質詢,上月亦曾陪同受霸凌教師召開記者會,點出目前機制從申訴、調查、處理到救濟,整個流程充滿漏洞、存在六大問題,並均要求教育部即刻就校園職場霸凌特殊性,進行制度改革。然而,教育部卻仍在起步階段、未有具體進展。
為了更進一步掌握目前大專教職員實際遭遇職場霸凌與不法侵害的真實處境與準確問題,工會從1月底開始,向全台大專校院教職員發起問卷調查,至2月19日截止,共計577名大專受僱教職員工填答,這也是目前為止針對大專職場霸凌/不法侵害最詳盡的一份調查報告。工會並與立委范雲於26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完整調查結果及分析(見附件),並疾呼應立即進行制度性改革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記者會上,立委范雲首先指出,職場霸凌在校園時常發生,其自擔任立委以來就陸續接獲陳情案,也要求教育部改善處理機制。去年十月,進一步促成教育部發函轄下的高中以下學校檢核相關規定,發現從申訴、調查到處理都充滿問題,一月時也陪同代理教師召開記者會,點出其收到調查報告後竟然無法救濟的問題。范雲強調,一月至今,他召集教育部各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要求進行各教育階段的案件分析,以就校園特殊性建立職場霸凌機制範本,要求各校改善。
范雲也指出,這次高教工會向全台大專校院教職員發起調查,正顯示在高教層級職場霸凌也非常嚴重:577名填答者中,竟有383人親身遭遇職場霸凌,是非常可怕的數字,其中卻有近8成未提出申訴、僅約2成提出申訴;顯示連高社會地位的大學教授,都因害怕隱私及權益保障不足反被報復、認為申訴機制無效、曾反映過卻未獲處理等,被霸凌卻無法求助。現行機制在大學各自為政、訂定不夠好的規定下,已造成職場霸凌機制空轉。
高教工會接著進一步從問卷結果中,指出其所反應出的五大驚人、更令人高度憂心的現象,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明分析道:
- 2/3大專教職員工,曾有遭遇到疑似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的經驗。
在577名填答問卷的大專教職員當中,高達66.4%表示自身曾遭遇過疑似霸凌或不法侵害經驗。以身分別來看,「職工」曾遭遇疑似霸凌/不法侵害比例(73.5%),較「專任教師」約高出了5.6%。從性別來看,「女性」大專教職員曾遇疑似霸凌/不法侵害的比例(68.5%)較「男性」高了近5%。至於遭遇到罷凌/不法侵害類型,則主要集中在「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與「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此兩種樣態比例都高達7成以上。至於被問到是否有同校或同單位同仁遭到疑似霸凌或不法侵害時,更有超過76%填答者表示曾聽聞過。這都驚人反應出職場霸凌/不法侵害現象在大專院校內竟是如此普遍而頻繁地存在。
- 逾6成大專受僱教職員工對校內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不熟悉。
此外,問卷結果也顯示,即便目前各校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下,「型式」上都制定並公布了預防計畫與處理流程,然而,多數教職員甚至連對校內的預防計畫;以及當遭遇職場霸凌時可以求助或申訴的管道都不熟悉。
- 85%大專職場霸凌/不法侵害加害者為主管。
至於大專職場中的霸凌或不法侵害的加害者身分,「主管」(包含行政主管與學術主管)的比例最高,達到了85%。其次則為「同系所或同單位同仁」,占了近5成。值得留意的是,13.6%的教職員反應曾遭感受遇到來自「學生」的霸凌或不法侵害。
- 僅23%受害教職員提出通報/申訴。
更讓人憂心的是,曾遭遇到疑似霸凌或不法侵害的大專教職員們,竟然只有約23%採取行動循校內管道提出通報或申訴。其中,「專任教師」遭遇到疑似職場霸凌/不法侵害時,選擇通報或申訴的比例,更是低至不到17%。當被問到為何選擇不通報或申訴時,高達74%教職員「擔心通報或申訴後隱私與權益未受保障而反遭報復」,67.5%教職員則認為「不認為通報或申訴後情況可以獲得改善」,再再反應出大專各校現行對職場霸凌/不法侵害機制,幾乎完全無法被受害教職員所信賴。
- 逾9成大專教職員認為現行防治計畫根本不足以保障其權益。
正因為如此,填答問卷中92%大專教職員不認為現行各校的職場霸凌/不法侵害防治計畫,足以保障教職員權益。而工會在之前所提出回應當前制度混亂、缺陷與不足的三點具體改革訴求:(1) 職場霸淩/不法侵害調查處理程序應明確化規範、(2) 經通報申訴後即須採取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3) 建立校外再申訴救濟管道。則是皆獲得填答大專教職員近乎全數的壓倒性支持。工會日後將團結更多大專受僱者,持續給予教育部更明確的壓力,讓這些改革得以真正在制度面上落實、保障每一位教職員。
出席記者會的工會副理事長、同時也是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的翟敬宜老師,則特別以過去實際觀察到、以及近期直接協助工會會員的經驗,沈痛地表示:
『勞動部事件發生後,工會收到大量投訴霸凌案件。每件個案都充滿血淚,除了教授們擺脫不了霸凌,為數眾多的大學職員,被主管以管理或訓練之名行霸凌之實所在多有。在過去工會協助案例裡,看到了各校現行指引或處理要點有大量疏漏,在大學對受理不法侵害的流程和機制極端陌生的情況下,受理窗口做的通報紀錄不到十行字,因為承辦人員完全沒有相關背景。或本該保護當事人隱私,卻把開會通知寄去了被害人所屬的單位信箱,導致全部門周知,唯獨當事人沒收到。此外,更可怕的是不做任何隔離,通報人跟被通報的人,依然在同個辦公室朝夕相處。我們看過雙方屬於同事關係的案件中,主管置之不理,承辦單位不提醒、不關心,受害者通報後還要每天承受共處一室的壓力,苦苦等待可以長達兩個月的調查時間,痛苦不言可喻。
我曾問過幾位遭受霸凌同事,為何不願通報,他說「我需要這份薪水」。有的同仁最後之所以願意通報或向工會求助,原因無他,已做好離職的心理準備。當他主管在公開會議上對他說「你走啊,你趕快走,轉調到其他單位,老闆說要把你降薪,我要用多出來的錢貼補給其他辛苦的同仁」,他才決定孤注一擲,不計後果也要向工會求助。』
記者會最後,范雲總結問卷呈現的高教特殊性,要求教育部瞭解並找出因應方式,包含私校比例高、佔整體近8成,整體規模更大治理機制更複雜,各大學各自為政導致規定保障不一等。
范雲也根據問卷結果,再次強調從申訴、調查、處理到救濟,整體校園職場霸凌機制存在六大問題,包含「一、自設規定只能申訴一年內案件;二、未規定隔離等立即必要措施;三、未規定調查處理期限;四、未規定調查處理程序;五、調查處理組成不完善,調查委員未外聘;六、代理教師缺乏救濟機制」。
范雲表示,他將要求教育部在一個月內發函調查檢核各大學規定、彙整近幾年職場霸凌案件,以研究解析高教特殊性;才能在勞動部及考試院修正職場霸凌母法後,盡速改革及完善大學校園職場霸凌相關規範與處理機制,還給學校教職員安心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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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進步本土在野黨聯合|人民不是籌碼,別再癱瘓國家:同意覆議是補救總預算唯一的路
文/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黨及台灣綠黨
五個進步本土在野黨發起聯合記者會 呼籲覆議修正總預算,解決國會亂象與財政僵局
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黨及台灣綠黨五個進步本土在野政黨,於今日(2月25日)共同舉行「人民不是籌碼,別再癱瘓國家:同意覆議是補救總預算唯一的路」記者會。此次記者會聚焦2024年國會亂象與總預算審查結果,全面檢視目前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補救方案,呼籲國會應在2025年停止政治鬥爭,將焦點轉回為民服務的實質工作。
三讀法案品質創新低,錯用程序、缺乏透明全民有感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2024年的國會亂象,可說是讓全民「有感」!從「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到「委員會中心主義被踐踏」,國會議事程序被不斷惡意錯用,導致朝野缺乏互信基礎,三讀法律案的效率和品質也創新2008年國會席次減半以來的新低!除此之外,本次立法院在第二輪預算審查的過程充滿草率和濫權的問題,這樣的亂象對民眾福祉與國家治理造成重大影響。公督盟強調過去一年,立法院在議事透明的表現乏善可陳,唯有進一步擴大公民參與,才能有效遏止國會亂象,重拾人民對立法院的信任!
總預算首見無總列減,自相矛盾又違法違憲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立法院作為監督政府行政的機構,應對刪減預算的數額負責。然而,這次的總預算審查結果卻無法提供具體的減列數字,這直接違反了《預算法》。立法院之所以不敢寫明、算不出來「共計減列」2076億元,原因在於藍白兩黨聯手通過的「院會減列」與「通案減列」預算案充斥自相矛盾,且減列數額不確定。經計算,939億通刪案後,各機關需再次縮減近639億元預算,這已經違反了釋字第391號解釋中提出的「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及「建立責任政治」的原則。王婉諭強調,「這是史上首次出現違法、違憲的預算審查結果,這不僅是我國國會的恥辱,更是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假借監督之名,實際上卻在毀憲亂政、癱瘓國家的鐵證。」
國家預算就像家用開銷,砍得好是節流,砍得爛是鬧家庭革命!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林詩涵表示,作為女性政黨,我們深知「錢該花在該花的地方」。但若家中財務管理者以「孩子成績不好」為理由刪減補習費,或以「飯菜不合口味」為由凍結買菜預算,這邏輯顯然荒謬,甚至引發對動機的懷疑。國家預算執行與監督如同家庭收入與支出,兩者密不可分。真正的監督應是促使行政體系有效運作,並改善人民生活,而非刻意讓行政機關無法執行任務,影響國家發展。因此預算監督不應僅著眼於刪減數字,更要強調立法院與行政部門的有效對話與具體改進措施。若刪減預算卻無後續計畫,效果勢必受限。從數據來看,無論國民黨或民眾黨提出的刪減案,多數未提出具體改進方案,令人遺憾。人民有權期待一個負責任、有效率的在野監督力量。
刀口上的預算,不該被思想審查與政治報復挾持
社會民主黨黨召集人徐雍認為,隨著立法院今日開議,總預算案的問題依然未解。立法院預算審查過程充斥著政治鬥爭,犧牲國防、外交、經濟與內政,藍白兩黨不僅踐踏委員會審查結果,還在黨團協商時推翻原本的共識。更甚者,藍白兩黨對自家委員的提案毫無品管、放任濫提,為了壓制人民的聲音,僅因「黑熊」、「青鳥」等字眼,就凍結部會預算,甚至刪除消防員頭盔的預算,這樣的做法形同思想審查、對人民戒嚴!
自殺式預算恐害國防,挖東牆補西牆並非正軌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強調,國防預算遭刪減84億元、凍結900億元,這不僅可能引發國際盟友對台灣自我防衛決心的質疑,還可能被視為對中國示好的訊號。國、眾兩黨對於自身釀成的預算漏洞提出「流用」與「第二預備金」作為補救手段,是對立法權的自我作賤、對行政權的侵犯、對預算倫理的徹底無知。流用等同挪用專款,如同企業拿建廠資金炒股,已涉及背信;而第二預備金則須符合特殊事件,並非為國、眾兩黨補破洞而設。這樣的做法不僅違法,且對預算管理及國家財政紀律造成嚴重損害。王興煥強調:「唯一合憲的修正方式是行政院提起覆議,立法院通過後重新審議,這才是憲法國家對體制的尊重。」
藍白將納稅錢當兒戲,行政院水準別被拉低
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感嘆,國民、民眾和部分無黨籍立法委員領著全體國民納稅錢轉換來的薪水,卻亂刪亂凍結稅賦轉換成的國家預算,根本令他們的支持者也要「認知失調」!去年行政院提起覆議之頻率前所未見,今年總預算案更帶來大幅衝擊。新聞傳播處預算遭立法院全數刪除後,政院記者會立即停止手語老師的翻譯,此舉有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精神不應鼓勵,然恰為各族群權利受長遠負面影響的具體案例!而讓政治獻金公開透明的「陽光法令」便長期由監察院負責,仍由其執行此業務的現況下大砍監院預算,難道想開「獻金黑箱」大門?既然政院已拋出「12項窒礙難行」且「覆議」勢在必行,呼籲政院針對未獲多方討論但同樣動搖法治憲政原則的預算,清楚說明讓全民公鑑。
立法院必須承擔起責任,同意覆議重審預算,避免繼續政治鬥爭
總預算案的審查過程暴露出立法院在政治鬥爭中的失職與草率行事,對國家的財政與未來發展構成重大風險。從預算刪減的混亂與不透明,到對行政立法權力分立的破壞,這些亂象不僅損害了民眾的福祉,也令國際社會對台灣的穩定與防衛決心產生疑慮。五個進步本土在野黨聯合強烈呼籲,行政院應提起覆議,立法院應同意覆議並重新審議總預算。唯有依照合法、合憲的方式進行修正與合作,才能真正維護國家長遠利益,避免政治鬥爭繼續拖累國家發展,保障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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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一起投出 2025年三大迫切環境議題
文/全國NGOs環境會議籌備團體
出席環評會要抽籤、國土計畫法何時上路、環保經費被刪、草鴞白魚的家不保……這眾多的環保議題,那一個最讓人感到急迫且嚴重?全國NGOs環境會議邀請關切台灣環境的朋友一同選出今年最迫切的三大環境議題。本次票選活動自即日起至2/28日中午截止。快動動手指,告訴我們您認為最迫切的環境議題是那一個。我們預計3月上旬召開記者會公告本次票選結果,讓更多人看見環境的困境。
票選方式說明:
1. 每人限進行一次投票,可複選三個(三票)。
2. 即日起至2/28(五)中午12:00截止。
全國NGOs環境會議自2004年開始辦理第一屆,於每年4/22地球日之前,召開全國會議,並將會議結論遞交總統及行政單位,敦促政府採參。第22屆2025全國NGOs環境會議將於今年3月20及21日二天舉行。 想了解更多有關全國NGOs環境會議訊息,請見FB:台灣環境情報網
2025第22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 共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生態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惜根台灣協會、關懷生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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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協和轉再生也可供電,不應犧牲基隆保育區生態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共同聲明稿
四接環評大會前夕,一群潛水教練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四接創造東北角下一個熱門潛點,同時解決供電問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海域開發對生態的衝擊,不會只發生在填海區,填海區周邊的生態也會受到工程及LNG船進出的影響。
協和電廠目前僅剩共100萬瓩的3、4號機運轉,且因空污管制、燃料成本及機組老舊常需停機維修,使用率極低;沒必要改建為裝置容量增為2.6倍,發電量增為6至8倍的大型火力燃氣火力機組。而應將龐大的開發費用,轉用在於北東地區推動節能及再生能源等,無須在保育區填海造地的替代方案。
支持開發的潛水選手稱:四接可減少永安一接的使用頻率。惟台電過去宣稱:協和電廠無法透過海管或陸管自其他接收站輸氣,堅持在保育區填海造地就近興建接收站,則無法透過管線與其他需氣設施銜接的孤島型接收站協和四接接如何分攤一接的使用頻率?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在專家審查會議中,中央研究院陳昭倫研究員指出,外木山海域擁有台灣少有完整的「非礁型珊瑚生態系」非礁型珊瑚生態系僅分布在台灣北部 (含東北角)與澎湖北部,是台灣海洋生物面對氣候變遷衝擊很重要的過渡帶。
然 而,過去數百年的人為開發已使得台灣北部海域的珊瑚生態系呈現嚴重衰退,而外木山海域的珊瑚生態系是北部海域目前僅存最完整的的區域,其中保留非礁型珊瑚 生態系的特有軸孔珊瑚(Acropora)種類(也就是說只在非礁型珊瑚生態系才有的物種)最多,而在外木山海域有目前最大最完整的群聚,其中包含至少 3 種未被描述的新物種與隱蔽種。填築區的沙地亦是支持外木山健康珊瑚生態系的中藥棲地,完整保留外木山原有的珊瑚生態系、岩礁生態系以及沙地生態系的功能性與連通性才是確保外木山海域整體海洋生態系健康唯一的方法。
基隆鳥會常務理事鄭暐指出,全球開發中的國家 正力挽狂瀾拯救生物中樣性,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達成歷史性協議,要在2030年前保護30%的陸地及海洋,而我們台灣卻是要在水產動植物保護區填海造地,填海造地損失的不僅僅是填區的海洋生態,海洋生態系是整體,已經有研究指出填海造地對周圍海域的魚卵仔稚魚都會有損傷,我們面對的代價不僅是填區的海洋生物,是加速漁業資源枯竭,更是海洋生態系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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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這款環評?協和四接評估資料重大缺失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協和四接環評專案小組前於114年1月17日決議以「建議通過」及「不同意開發」,兩案併陳送環評大會審查,並要求台電公司在4月30日前補正資料。扣除9天農曆年假,台電公司僅用不到16個工作天,便在2月17日火速完成補正;環境部也火速於同年月19日下午,公告將於2月26日上午9:30進行環評大會審查,並為防堵民眾熱烈參與,首創「抽籤決定環評參與權」,引發民間連署反彈。
長期關心協和四接議題的團體,發現台電公司「食緊挵破碗」,提出的評估書資料竟缺少關鍵的第6章「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且惡意隱匿廠區內「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及「多氯聯苯(PCBs)」等污染物「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值」及隱匿操船模擬、水工模型試驗第三方驗證會議資料等違法情形。呼籲:
1、環境部應「取消明日環評大會」,要求台電「補正缺漏資料」並「退回專案小組審查」。
2、台電公司應「更換」評估書記載不實的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另覓守法廠商重新製作評估書。
3、基隆市府應依土污法第7條進行查證,並依法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劃定、公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並對台電公司知情不報究責。
4、本案既有土壤污染超標情形,環評階段應進行勞工及居民健康風險評估,以釐清環境現況並保障勞工及居民之健康。
註:*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會影響到中樞神經系統、血液、免疫系統、肺、肝及腎、皮膚、眼睛、生殖及胎兒的發育等。
*多氯聯苯屬於致癌物質,容易累積在脂肪組織,造成腦部、皮膚及內臟的疾病,並影響神經、生殖及免疫系統。)
主持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 洪碩辰
【重大爭議未釐清 立即退回專案小組審查】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基隆四接開發案不僅充斥生態海岸景觀、港口安全、航運安全、軍事國防等重大爭議,歷經七年多次在程序上仍然有著三大嚴重問題:其一,「無視法規程序、放水台電更換開發範圍」,其二,「專家會議綁專案審查、重大爭議未釐清」,「兩案併陳推諉卸責,毫無審查結論逕送大會」,在爭議未釐清下,由專六審中首次審議此案的環評委員以匿名投票方式、毫無結論情形下為台電保送大會,除直接讓彭啟明部長宣稱的「環評專業審查」狠狠地自打嘴巴,讓環評大會鋪陳之「通過」之政策暴力劇本昭然若揭。
陳薇仲怒批,隔日不具正當性與倉促之環評大會,環境部以「抽籤」限縮公民發言、參與大會權利,甚至放任台電評估書資料缺漏涉及登載不實,其不擇手段、嚴重傷害民主的行徑,證成環境部不只是經濟部與台電的小弟,更是全力以赴的護航專員。若彭啟明部長「專業審查、公開透明」以及「程序正義、合法合規」各自代表甚麼意義,就立刻取消此刻荒謬至極、毫無程序正當的環評大會,立即退回專案小組審查。
【評估書法定應載事項欠缺應退件 廠商犯罪應撤換! 基市府應執行土污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2023年7月協和四接第5次環評審查,曾上演「消失的密室」,環評委員會議開到一半,丟下其他與會者,消失到其他會議室,繼續線上開會。此次環評大會前,則上映「消失的評估書第6章」。台電送環境部審查的「114年2月版第6次修正本協和電廠評估書」內容,漏掉整個第6章內容,從目錄看來,至少漏附3百多頁資料,相當於一本書的厚度。不僅台電送件時未注意;環境部收件後,竟亦未察覺,反火速配合排審環評大會。若非環境部過於草率,便是強力護航台電,兩者都令人無法接受。
評估書第6章是「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不僅是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1條第2項第6款評估書初稿應記載事項,且可謂是環評審查的核心資料,不清楚環境現況,如何評估開發後的環境影響?評估書法定應記載事項未依法提出,應取消明日環評大會,重新補齊資料,送專案小組審查;尤其評估書隱匿廠區內土壤污染超標、操船模擬資料未更新等,應重新調查釐清,再送專案小組討論;並應撤換評估書記載不實的犯罪廠商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另覓守法的廠商重新製作評估書;基隆市政府立即依土污法進行查證,依法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劃定、公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
【隱藏不利港安航安資料,誤導環評委員!】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召集人王醒之表示:整份環評資料除了最關鍵的第六章消失外,另外還有攸關基隆港航行安全、港埠安全的資料台電也涉嫌刻意隱匿!為了確認基隆港港型改變後的影響,台電委託海大分別做了操船模擬試驗與水工模型試驗,部分結果顯示LNG船高風險航次比例過高、港池內平均波高增加一倍等不利結果,試驗結果更於2023年2月3日進行了第三方驗證,會議記錄中出、列席單位包括基隆港務公司、航港界專業人士提出諸多疑慮與問題;然而2023年5月25日的環評專五審會議資料中,不但沒有這份會議紀錄,台電還移花接木刻意誤用了2019年7月18日的「舊」第三方驗證會議資料,且僅有操船模擬試驗,完全沒有水工模型試驗!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2023年6月20日於立法院公聽會現場踢爆此重大瑕疵並要求更正,台電與環境部皆派代表出席,而台電竟然到2025年1月17日的環評專六審會議、2025年2月26日環評大會仍使用上述舊資料(書件資料p.3084-3094:AP15.15),顯見台電隱瞞不利資訊、誤導環評委員之犯意明確!
王醒之怒批,協和四接為社會矚目之重大開發爭議案件,國營事業台電身為開發單位為求通過不惜登載不實、提供錯誤資料、隱瞞重大資訊、誤導環評委員,已經令人無法接受,連環境部對於環評書件重大錯漏問題於立法院公聽會揭露後非但未提出糾正,反加速排審,不但失職,更是失格!這樣的環評品質無法令社會信服,這次的環評大會更完全沒有召開的正當性。王醒之呼籲環境部應即刻取消明天的環評大會,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實質審查。
【明知土壤污染超標,卻於評估書記載不實】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1條第1項:「開發單位應參酌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團體及當地居民所提意見,編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同法第2項第6、7款:「前項評估書初稿應記載下列事項:…六、環境現況、開發行為可能影響之主要及次要範圍及各種相關計畫。七、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及評定。」、同法第 20 條:「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提出之文書,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電廠工程技術服務工作-土壤污染細部調查報告指出:「…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部分各深度污染濃度推估圖如圖 1~7 所示,採樣點位其中採樣點位D07、D28、D34、G33、G59測值明顯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又以D07測值最高,濃度達54600mg/kg,且污染深度達鋪面下140cm,而更深層土壤篩測值則明顯降低,各點位濃度超出管制標準1000mg/kg 之面積如表3-3 所示,總體積約為98.784 立方公尺….本場址多氯聯苯(PCBs)各深度污染濃度推估圖如圖3-8所示,於採樣點位A05測值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超出管制標準0.09mg/kg之面積如表3-4所示,約為10.0975立方公尺,惟本廠污染物多氯聯苯(PCBs)之污染範圍可能非第一現場,故實際污染量可能高於估計值。」
台電公司及泰興公司明知協和電廠廠區土壤,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及多氯聯苯(PCBs)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值之情形,卻刻意隱匿,並於評估書中為不實記載,例如:114年2月版「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第7章第7-16頁記載:「7.1.2.1 既有協和廠區土壤依照 6.2.2 節表 6.2.2-1 土壤八大重金屬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調查結果分析,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值,可初步排除受到外來污染情形…」114年1月版「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第6-65頁記載:「6.2.2 土壤 本公司依照範疇界定指引表於民國108年12月於協和電廠廠區內油槽區至發電機組間選取一處進行土壤調查,採樣地點詳圖6.2.2-1,調查項目包含八項重金屬(鉻、銅、鋅、砷、鉛、鎳、汞、鎘)、總石油碳氫化合物(C6~C9)、總石油碳氫化合物(C10~C40)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C6~C40),分析結果顯示協和電廠內土壤中重金屬含量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如表6.2.2-1所示。」
台電公司及泰興公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實際撰寫公司)已經違反環評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20條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就此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將依法告發,並呼籲撤換評估書記載不實的顧問公司。
【多氯聯苯有多毒?劇毒污染應調查 基市府站出來! 】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目前協和電廠是以重油為燃料,因此污染該廠址土壤的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應該是源於重油的洩漏,也不排除是來自動力機械設備的潤滑油。但無論是何種油品,都是複雜的混合物,有直鏈的碳氫化合物,也有含有苯環者,而含有苯環的芳香烴,除了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導致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同時許多是致癌物,比如苯是血癌致癌物;其黏稠度高,若進入環境中,對弱小生物會帶來立即性的危害。
至於多氯聯苯,應是源於老舊的變壓器。多氯聯苯和戴奧辛、呋喃並稱為戴奧辛類化合物,毒理和世紀之毒戴奧辛差不多,除了會導致癌症,也是種強力的環境荷爾蒙,會透過對內分泌的干擾,影響各種生理系統,包括免疫、生殖、心血管、神經、血糖代謝等。多氯聯苯是戴奧辛類化合物中唯一曾被刻意製造並使用於工業用途,可當作熱媒油、變壓器與電容器的絕緣油與冷卻劑等,是1979年造成中彰地區兩千多人受害的米糠油中毒事件主角,也是我國公告列管編號第一號的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已經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與使用,惟容許「1980年6月至1982年12月間產製之電容器因使用中無法檢驗者准繼續使用至報廢」。
因此協和廠區的多氯聯苯污染,可能和這些含多氯聯苯的變壓器、電容器故障維修或廢棄處理不當有關。該調查報告指出,受多氯聯苯的區位可能非第一現場,那第一現場在哪裡?基隆市府應即刻依土污法第七條進行查證,全面掌握協和廠區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狀況,並依法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劃定、公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並對台電公司知情不報究責,並了解其故意隱匿土壤污染情形的原因,是不是為了日後節省污染土壤整治成本,打算把污染土方挖起後送給不知情的土資場?
從這事件也可看到,我國的環評由開發單位自行調查、評估的荒謬,導致決策單位、參與公民、環評委員等各方,在開發方故意隱匿或造假的垃圾資料中,在只限公民發言三分鐘又毫無聚焦討論的垃圾審查中,耗費社會龐大資源進行的垃圾決策。協和電廠這份環評報告書,內容還有多少可信度,建議環境部退件,要求撤換顧問公司,重新進行環境影響的調查評估。
【隱匿污染應究責 地下水污染也應調查 應進行勞工及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大家好!我是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同時也是從1999年以來主要協助RCA員工關懷協會的組織者。此外,我們在2012年底也介入監督『桃園RCA污染場址整治審查會』,並取得唯二的民間單位列席,這在以前是沒有發生過的。正因為有這12年的監督整治經驗,主辦單位提供一位爆料人資料『2022/2/25中油和協電廠更新改建計劃中土壤汙染調查報告』,要我們看看有沒有問題?根據報告內容,提出以下問題與建議:
1. RCA公司隱匿污染資訊、繼續賺錢:這個報告已承認協和電廠位於油槽區有污染,有兩項「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及多氯聯苯(國際癌症研究中心認定為致癌物質,會造成腦部、皮膚及內臟的疾病,並影響神經、生殖及免疫系統等)。已有多個土壤採樣點顯示土壤超標。
o 問題一:主管的基隆市政府水土及土壤防治科是否知道協和電廠有土壤污染問題?
o 問題二:如中油協和電廠隱匿污染資訊且污染繼續發生,除了罰款外,是否應依法追繳中油協和電廠的“不當得利”(參考台塑仁武廠污染地下水案例,開罰8000萬)?
2. 沒有地下水污染調查,有鬼嗎? 經濟部工業局早在2007年11月依土污法制定『石油碳氫化合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及整治技術手冊』。但協和電廠的報告顯示,他們沒有依照經濟部的方法進行地下水污染調查。協和電廠究竟在逃避什麼呢?參考RCA污染案,RCA公司在一年多內花了兩億整治土壤,地下水整治自1997年起至今,28年仍未完成,花費約20億,導致RCA廠址7.2公頃依土污法不得開發。這可能是協和電廠不敢進行地下水污染調查的原因?
3. 要做勞工與居民健康風險評估:RCA污染事件爆發後,專家指出毒物質會通過溶劑、空氣、地下水等三個路徑暴露給勞工及居民,導致罹患疾病和癌症等。因此當時為了釐清工人與居民是否有風險,提出由公衛學者進行『工人健康風險評估』,但不知何故未進行『居民健康風險評估』。正因為做了『工人健康風險評估』,工人才能知道自身健康問題與RCA有關,後來經法院三審定讞,要求RCA公司負責。因此,我們建議主管機關要進行工人與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釐清是否有擴散性傷害!
結論,基隆市政府要主動調查此案,協和電廠是否隱匿污染資訊?污染是否持續發生?土壤是否整治完成?要求地下水污染報告?做居民與勞工健康風險評估等,最後,基隆市政府要成立調查、監督、審查等單位,並勞工、居民及民間團體加入,以保護勞工與居民健康權,提供知情權於公眾,並確保公共監督權發揮作用!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環評審查特快車,儼然變成失速列車!自從彭部長上任以來,已經發生第N件,環評委員敞開大門光速通關的審查案件。
彭部長一再強調環評不要讓聲量凌駕於專業,卻任由團隊恣意玩「法」,一再挑釁法定程序的疆界。這次,先是壓線在一周以前才送出四階環評開會通知,又限制會議的發言人數,根本無視環評應有的審慎審查程序與公眾參與精神。
第二,強制性的規範通常會直接影響人民的權利義務,並附帶違反時的法律處罰或強制執行措施。相對地,根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訂定原意是為了維持會議秩序以及確保討論品質,進而做程序上的管理而已,並非硬性規定就是只能20人次,超過20人就會有什麼行政處罰、罰鍰或其他制裁措施的狀況發生。但環境部卻誤把總人數的「原則」當作讓自己快速通關、省去麻煩的免死金牌,粗暴地從程序上,去限制公民發言的人數。
我要再強調一次,實際上「旁聽要點」中的「總人數」限制不是「強制性規範」,因為該要點提到:「旁聽之總人數以二十人為『原則』,必要時本部『得』協調不同意見代表入場旁聽」的文字「原則」和「得」,都是表示該要點具有彈性,並非以嚴格必須執行的方式進行管理,而是行政機關在實際會議中可依情況酌情處理,但都不能超過限制人民言論自由、對開發案表達意見的自由。
更何況,用抽籤方式決定誰可以進場旁聽發言,是很莫名其妙的,請問環境部,哪一個法律授權您們可以用抽籤的方式去決定誰能發言、誰不能發言,荒唐至極。
又環境部一再企圖將公民團體的努力抹黑成民粹式民主,並且以「資訊充足可供環評委員判斷」作為決定於環評會議中限制公民言論的理由,儼然心證已成。環境部不應將「旁聽要點」扭曲成,法規直接賦予行政機關剝奪「公民參與環境政策」的權利。環評會議上,第一次見到行政機關採用限制發言,剝奪公民參與的機會,實在是史無前例的民主笑話。
賴政府從上到下,骨子裡的專制思想,架空環評審查程序,讓環評會議形同民主政治的過場秀,玩弄程序正義過分至極。這次,被掐住脖子的公民團體在正式審查會議上竟然還要被「於法無據」的程序限制發言人數,非常令人不齒。
請環境部懸崖勒馬,就此收手,讓所有關心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環評審查的公民及團體,都能暢所欲言,將「參與環境政策決定的權利」還給公民!我相信公民朋友會提出許多不應該通過此開發案的具體事證,來打臉一再護航開發案的環境部及經濟部。
最後,協和四接網站上公告的評估書漏列法定應記載的第6章,且有隱匿土壤污染超標及操船模擬資料等重大瑕疵,明日的環評大會不應召開,呼籲環境部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釐清爭議。
這篇文章 【新聞稿】這款環評?協和四接評估資料重大缺失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新建物屋頂光電,普及民間不能等 義務法案應增設二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文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歷經一年半的會議討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終於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並進入60天的法規建議期。
我們認為,依目前公告辦法,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的新建物,僅能涵蓋全國使用執照總發照量的6%,完全無助於屋頂光電普及,更是忽略於目前新建案多數小於1,000平方公尺(300坪)的基本事實。而經濟部更於近期指出「全國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下建物,僅10%設置光電」(註),令人相當不解。
本項法案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普及屋頂光電、加速較無爭議的綠能推動,然而內政部卻不透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的義務設置法案,降低義務門檻,強化國內小型建物光電發展,前後的政策口徑不一,恐怕難以取信社會大眾。
換句話說,經濟部早已掌握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下建物推動困難的資訊,卻因與內政部跨部會溝通失敗,導致政策難產,可說是「氣候變遷課題上,跨部會薄弱的溝通機制」,讓國家淨零政策提前破功。因此我們建議增設二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文,推動法案與時俱進。
我們認為,每個人都有使用再生能源的權利。而一般民眾生活的建物空間並不會大於1,000平方公尺(300坪),考慮到越來越頻繁的極端氣候災難,甚至地緣政治的隱患,再生能源具有獨立供應建物電力的特性,更應被視為調適及防災的工具,讓光電逐步生活化,增加台灣民眾在建物住屋面對戰爭風險、極端氣候的應變與韌性。
因此,未來應讓新建物在興建時,就把光電視為必備的設備,才能讓所有民眾在面臨停電時,有更即時的救援。如蓋在牆面的太陽能(Building-integrated photovoltaic,BIPV);以及如韓國、德國的陽台上加掛可移動,且直接供應家電使用(如冰箱等)的微型光電,這類更多元的設計,能讓光電融入建物的陽台、牆體,讓台灣的建物面對災害時,能達到能源自主。
綜合上述,為了讓台灣未來建物光電能因應2050淨零轉型的再生能源需求、淨零建築目標和日常生活的氣候調適需求,我們提出四大建議,建請政府單位審慎思考屋頂光電的政策目標與意義:
- 內政部針對〈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應設置二年一期定期檢討條款,逐步將設置門檻自1,000平方公尺(300坪)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與時俱進。
- 未來內政部應依建物類別(A-H類)、建築面積,公開屋頂光電設置資訊(包括場址、案場所有者、裝置容量與發電量等),以利定期檢討法規內容與追蹤後續管理維護情形。
- 內政部、經濟部對建物與光電的結合,除了現階段的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下的獎勵,促進小面積屋頂加蓋光電外,中長期更應檢視建築法規,讓光電可以和建物間有更多元的結合。
- 跨部會應完善政策協調,並具體規劃「新增建物裝設屋頂光電」的政策宣導,增加社會溝通,讓公民成為能源的生產者,提升能源自主。
我們嚴正呼籲:內政部國土署應跳脫本位主義,正視光電提升建物能源自給率的正面意義,讓未來更小面積的新建物,在興建時也能配置光電,使光電融入民眾的日常生活,提升大眾對光電的接受度。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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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球數位人權大會RightsCon首次移師台灣 公督盟串聯亞太監督國會組織深化開放國會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世界最大的全球數位人權大會(RightsCon) 在2月24日到2月27日,一連四天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盛大舉辦,有超過一百多個國家的產、官、學界專家實體來到台灣參訪交流,總計共超過500場以上的議程,橫跨18個專業主題,討論人工智慧、數位治理、開源應用於公民倡議、反數位壓迫等議題;
本次,公民監督國會聯盟(Citizen Congress Watch)和RightsCon主辦單位-國際非營利組織「即刻連線」(Access Now),以及開放文化基金會(Open Culture Foundation)合作,舉辦國會公開透明與公民課責行動工作坊,和數位時代的政策圓桌論壇,並且邀請泰國監督國會組織WeVis技術長一同分享,泰國開放國會的數位經驗,期待透過跨國對話交流,讓民主持續向下紮根!
跨國數位技術交流,開啟「開放國會」全新想像!
泰國公民社會組織WeVis擅長透過公民科技的力量,將複雜的國會開放數據視覺化,促使選舉、政策能更加民主、透明開放,鼓勵泰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本次,公督盟特別邀請WeVis的技術長Withee Poositasai,來到RightsCon 25 Taipel分享泰國開放國會的數位經驗。
WeVis的技術長Withee Poositasai表示,在泰國,WeVis藉由國會的開放數據,追蹤國會議員表現,監督地方選舉工作,以及敲開複雜的省級預算,讓忙碌的公民朋友,參與公共事務的門檻大幅降低,但是在數據視覺化的過程中也並非一帆風順,包含:政府開放資料不足,或非結構性資料,阻礙公民社會了解國家預算和資源的分配模式,WeVis除了在國會串聯進步價值的國會議員,持續支持開放資料倡議以外,也進一步擴大和志同道合的團體和個人合作,期待能促成更多建設性的討論。
公督盟副執行長甘順基,分享過去四年,公督盟和開放文化基金會、沃草…等民間團體、立法院幕僚單位,和各黨團相互合作,在「立法院開放國會委員會」當中,不間斷地相互溝通,讓公部門和私部門的想法趨於一致,最終成功推動開放數據(open data)倡議,讓公民團體可以去善加利用這些開放原始碼(open source)進行政策倡議,來落實公民課責,泰國的開放資料倡議經驗,正好能促使台灣對於「開放國會」下一步的想像!
這場跨國工作坊,吸引來自捷克、印尼、日本、韓國等地的數位公民工作者共同參與,一同腦力激盪,如何藉由開源技術,讓民眾更加信任國會,強化社會韌性,將會是世界民主國家的共同課題!
公督盟在RightsCon將持續和世界各國的政府官員、和公民社會專家,共同探討數位政策,如何在保障人權的前提下,促進公民參與,強化民主韌性;並且在全球數位人權大會設立攤位,分享台灣國會監督的民主經驗,期待透過這場全球最大的數位人權盛會,讓世界看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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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需要徹底的轉型正義,才能阻擋戲曲學院的悲劇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戲曲學院多起身心暴力,性暴力的案件,尤其是李菄峻(改名前為李文勳)歷年多次性侵學生案,今日(2/24)經監察院調查屬實,並提出糾正。本會認為,本案的處理,需要校園轉型正義。
教育部及校方需要徹底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文化,使整個學校少數人操縱,對學生受到的嚴重傷害漠視到這種程度。且這份報告應該公開透明受檢視。
此外,戲曲學院以身心暴力對待學生的情形長期存在,已形成惡質文化,有以長期計畫監督輔導的必要。而且也唯有徹底去除身心暴力的訓練文化,戲曲才有永續發展可能性。
在戲曲學院的轉型正義上,本會建議:
一、本案潛在受害者仍眾多,應持續提供被害者能安心尋求協助的平台。然而也因為戲曲學院本身的制度結構問題,使得受害者難以安心求助。我們除了認為教育部應擔負起平台責任,同時我們認為如果沒有對戲曲學院過去的錯,徹底檢視,由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向所有戲曲學院學生致歉,並具體說明安心措施內容,即使空有平台機制,恐怕也難以使人安心求助。
二、應無限期接受被害者求償。案件的發生,以及被害者長年不敢求救,與制度失靈、體制漠視及縱容暴力有明確關係。在被害者提出求償時,請從寬協議,不應以時效問題阻擋。事實上,政府應以專案進行特別補償,要對體制暴力確實負起責任。
三、教育部及校方持續併同進行短中長程輔導改善,相關改善計畫必須正視過去的錯誤,以及不義之所在。現在不應使用暴力,過去也不應該,不可用時空因素,合理化暴力行為。就算是戲曲有其專業需求,也都應拿出真正的專業,而不是將訓練奠基在剝奪學生尊嚴及受教權。尤其師徒制以師為天之文化,也應被檢討。改善計畫中,也要同時思考,學生前途被綁架的問題,不能讓過去老師掌握資源而操弄控制學生之事,再度發生。徹底的轉型正義,驅除不義,實現是非正義,才能阻止悲劇。
(一)短期應建立有效的學生申訴制度,在個案處理上,使教師身體界線、行為界線、情緒界線更明確;並逐案追究目睹或知情卻未通報處理的教育人員責任,以重建教育專業倫理界線。
(二)中期,不能只空泛的進行輔導管教及性平知能培訓,培訓內容應貼近該校實際狀況,並納入個案式的討論。要確實使教師具體掌握正像管教的思想、方法及實際運用方式。
(三)長期應重塑戲曲訓練文化,以科學訓練取代超時訓練;以發展學生主體性及內在動機取代暴力及控制。
四、政府應該研議,該如何讓監察院報告中所提梁月孆團長,以及那些在性平事件已爆發,卻還讓王學彥跟團出國的劇團,要為其行為及危害,付出該有之代價。無論是致歉,或是賠償,他們為教育,為學生帶來的傷害,不能因為事情在過去,就不被追究。
由監察院調查可以看出,李菄峻的乾媽梁月孆團長,是性侵案被校方包庇且持續發生的情形中,非常關鍵的人物。但梁月孆團長和本案中他介紹給校擔任法律顧問及性平委員的陳律師,目前仍常出現在國內各大型表演中,而且都是擔任演出的製作人、編劇、導演、法律顧問等重要角色,其中不乏政府補助的相關大型藝文活動。梁月孆團長還經常擔任政府相關補助的審查委員。
監察院目前所調查出來,梁月孆團長在本案中的行徑,實在令人髮指。但他在業界卻仍然握有如此大的影響力,還接受政府相關職務、補助支持。
教育部在調查中,徹底追究梁月孆團長在本案中的所有不當行為及影響力,公佈調查結果,並偕同其他機關,停止、追回其相關補助及職務,方能昭公允。
說明:
其中涉案最嚴重的李菄峻,光是有紀錄的案例,最早在92年7月起,就開始性侵學生。目前光是性平調查成立性侵的案件,就有5件。就目前出面的被害人所了解的情形,實際被害的人數遠多於目前已調查確定的人數。
李菄峻之所以能在戲曲學院多年性侵多人,而無人處理,有三大重要原因:
一、戲曲學院長期縱容師對生嚴重身心暴力,使李菄峻能用暴力威脅學生受性侵,或者對於阻擋性侵的學生秋後算帳。亦使得學生習於遭到權利侵害且求助無門,導致不敢求救。
(一)據監察院的調查,該校發生的師對生暴力事件至少有「教師命學生於40度水泥地蛙人操行走繞操場」、「辱罵學生『垃圾』、『笨蛋』」、「小五導師講桌前掌摑同學」、「教師強逼全班學生自己打巴掌」、「教師以腳猛踹學生腹部」、「體操教師懲罰10位學生致就醫」、「教師以藤條或木棍打學生」。
(二)這些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而且這些案件當年的處理,都只有輕懲或口頭告誡,可以看出戲曲學院長年縱容師對生施暴的情形。
(三)李菄峻的性侵,是在這個背景下進行,這讓李菄峻能夠動輒利用嚴重的打罵,來威脅學生背其性侵,而且讓學生事後也不敢求救。監院調查報告中,就有被害人證稱:「如果沒有配合,隔天排練練習,就會明顯受到照顧(言語、肢體霸凌),這樣的經歷非常久的時間……。」
(四)校方為求宿舍管理上的便利,要求讓高年級學生管理低年級學生,並發生「學長用鐵棍、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學弟」、「學弟被脫掉內褲打屁股」等狀況」。可見師對生以管理、教學為藉口的暴力,也複製為生對生的暴力事件。而且,校方在處理上只看到個別事件,沒有看出這是學校將宿舍管理責任推卸給學生,以即放任師對生暴力所造成的結構性問題。
二、李菄峻的乾媽梁月孆團長,以及王學彥在校濫用權力,造成李菄峻惡行二十幾年來不只未受追究,也未受阻止。使李菄峻可以持續在校園中侵害學生。
(一)梁月孆團長是戲曲界大老,在京劇、客家戲曲界都有巨大的影響力。曾擔任該校京劇團、綜藝團團長。對學生來說,不論是在校的學習或是未來的就業上,當是不能得罪的對象。監察院調查中的相關證詞中,就有:「梁團長在任期間,某團員從來沒有升過級,李校長上任後始將若干年沒有升級的團員升級、升等;梁月孆團長另表示,如果某團員能離開,就請某人開其他缺給你;梁團長將所有問題怪在某生身上,三番兩次被點名訓斥,使團員心生恐懼」。
(二)梁月孆團長、王學彥的權力,不只讓學生恐懼,也實質影響了相關案件的處理,而且王學彥目前也有兩件性騷擾案經性平調查屬實。調查報告中收錄的相關證詞有,就可以看出梁團長、王前學務主任的影響力:「梁月孆團長及王學彥關係很好」、「李菄峻乾媽是梁月孆團長,並介紹陳律師到該校」、「王學彥在國光藝校時期,就有涉及性別事件;王學彥拿著調查報告去找當事人;該校曾發生檔案不見的事情,幕僚人員跟我說王學彥很可怕;王學彥在國光藝校不當行為的檔案都不見」。
(三)前述的陳律師,是由梁月孆團長推薦入校擔任法律顧問,雖無性平專業,但仍擔任該校性平委員,在李菄峻當年的性平案件中,在性平會得違法決議中,意見有主導性。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也指出,在李菄峻的性平案中:「『陳律師 』處理該校之性別及霸凌事件,曾提出採刑事嚴格不當之處理要件」、「戲曲學院於98年8月19日、99年7月7日召開性平會,採用陳律師5個論點……否決李菄峻性騷擾屬實之調查報告。」。也有當時處理人員證稱:「本校法律顧問為陳律師,對法律較為熟稔,其他性平會委員均非法律背景,亦未接受過性平相關研習,對陳律師之意見,大家無異議就照案通過,嗣後才知悉陳律師亦未接受過性平相關訓練或研習。」
三、學校在前述濫用權力的操控下,程序違法,且對加害者洩密,使得被害者在過程中還被迫對加害者道歉。而當時教育部並沒有對這些嚴重違法情形進行監督。
(一)最早於93年,就有學生求救,但據監察院調查顯示,梁月孆團長當時就利用職務,來擋下這些案件。「相關事實顯示戲曲學院92年間發生性侵害事件,且該校第1、2、4、5屆都有學生受害,惟事後行為人李菄峻及與其關係密切之「乾媽」梁月孆團長又以電話及訪談,對被害學生不當引導陳述及施壓,相關人員欠缺性平意識,未能及時阻斷加害人行為,損及被害學生權益及身心健康,防治性侵害相關機制失靈。」
(二)教育部於97年即接獲該校性平事件陳情,而且過程中明確掌握學校違法,最後卻沒有持續監督,以至於學校最後用違法的方式「簽結」。
本案監院的調查,揭示了,戲曲學院發生如此嚴重的長期性暴力事件,並不是單一個案上的問題,而是涉及暴力訓練惡質文化、將學生物化為延續戲曲文化的工具而不是學習主體、以及學校掌握權力的人長期的濫權違法等結構性問題。
梁月孆團長、王學彥、李菄峻等人,事實上都是在戲曲學院中長期掌握威權的人。他們得權力來源,不僅僅是他們自己對人的操控,更來自於體制,也來自於陋習。要改善這種系統性造成的身心暴力及性暴力,當然需要釐清事實及對加害者的追究,但不能止步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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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案環評抽籤限人數發言 環團痛批環境部為闖關輾壓民意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24)天以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為首的多個環團前往環境部門口抗議環境部限縮公民發言權,針對環境部將在本週三環評大會審查協和電廠更新改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環評一案,將用抽籤方式決定20位登記民眾旁聽發言表達強烈反對,痛批環境部大開民主倒車,部長彭啟明宣稱環評程序公開透明是自打嘴巴,根本是為了快速通過四接案。
環團集體呼籲環境部懸崖勒馬,立刻取消抽籤制,應開放公民完整參與環評的程序,四接案的重大程序爭議應退回專案小組審查,釐清各項爭議。
環境部限縮公民發言權多次出招 環團痛批大開民主倒車
今年1月協和電廠改建四接專案小組第6次初審會議,決議作成「兩案並陳送大會」。當天會議有50多人登記旁聽發言,歷經9小時。環境部預計在本週三環評大會審查本案時,以人民發言冗長的理由,限縮登記旁聽民眾發言人數,將用抽籤選擇20人發言,環團批評是倒果為因,誤導視聽。
蠻野心足心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環團在網路發起「反對以抽籤決定環評發言權」連署,從2/20深夜開始發布,短短3天就有400多人、65個團體參與連署,名單包含多位律師、專家、學者,還有長期關心社會議題的導演柯一正及關心氣候變遷議題的教授汪中和等人。
「環境部搞抽籤制,代表南部人千里迢迢來到環境部還不一定能夠講到話!要看籤運才有機會發言3分鐘,這是環境部所謂的公民參與、公開透明嗎?」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說,他今天特地從台中帶了4個團體的旗幟來到現場聲援。他說環境部審查諸多重大環評案都分布在中南部,然而屏東、高雄或台南人特地前來台北參與環評,每人只能發言3分鐘,比別人耗費金錢與時間。他更擔心,倘若環境部此惡例一開,往後許多中南部重大開發案也採用抽籤制的話,根本是在剝奪公民參與的機會。
蔡雅瀅表示,如果一件重大開發案有非常多的民眾想為其發言,代表許多人願意付出代價、請假、從中南部前來環境部現場為此案表達意見,因為環評的後果是所有國民要承擔的。政府應該重視公民參與的權限,環評會議明明可以容納不只20個人,為什麼要強制限縮只能20個人發言?且抽籤決定發言民眾還有做票問題,更擔心的是民眾的多元意見無法被完整呈現。
環境部對於限制公民發言的方式曾出過許多奇招,例如四接案第5次專案小組初審延續會議時,突然另外召開密室會議,隔絕旁聽民眾及媒體靠近環評委員,並改以視訊方式開會,登記旁聽民眾只能被迫用打電話call in 的方式發言,開會效果差導致最後宣布擇期再審。經監察院指正,認為環境部違反聯合國奧爾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爾後環境部在四接案專案小組第6次審查時,便讓近60位民眾進入會議室旁聽並發言。
奧爾胡斯公約於1998年在丹麥奧爾胡斯簽署,強調民眾在環境決策的「三支柱精神」:知情權、參與權及訴訟權,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其引為檢視環境政策的標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羅芳晨解釋,奧爾福斯公約非常強調公民參與的程序,而本次環境部基於縮減環評會議時間,用抽籤選擇誰可以參與會議發言,已經違反了奧爾胡斯公約精神。
環團質疑四接案爭議未釐清 環評大會將變成「過水環評」?
環境部最近宣布啟動「環評總體檢」,檢討實施30年環評制度的不足之處,預計年底提出精進方案。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說到,樂見環境部檢討環評制度,但是卻又看到環境部另一邊首開惡例,用抽籤方式壓縮公民參與的空間,痛批此舉變成「過水環評」,質疑是要成就開發單位台電公司快速審查通過。
王醒之認為環境部就重大開發案審查的嚴謹程度大幅倒退,以國光石化案為例,環境部前身環保署,當時分別就國光石化案的5個議題:溫室氣體、海岸地形變遷、健康風險評估、白海豚及用水規劃召開17場專家會議,而整個社會爭議度不亞於國光石化案的四接案從來沒有進行過任何一場獨立召開的專家小組會議。
王提到四接案中對於「港務營運、操船安全、海洋生態」等議題應各自分開討論並單獨召開專家會議,環境部卻將其完全壓縮在同一天跟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混和召開,且環評委員在環評初審的現場只是被動的聽取列席人員的發言,過程中完全沒有實質討論,最後結果就是兩案併陳送大會審議,環境部應檢討自己的程序問題而非拿公民參與發言冗長開刀。
蔡雅瀅認為人民提供意見會讓公部門決策品質有更好的資訊參考,能夠提升決策品質及強化決策正當性,更能提升人民對政府機關的信任。如果一件環評案有很多人想表達意見,代表他還有很多面向需要被審慎的考慮,環境部應增加會議次數進行充分的討論,而不是為了趕快做成決定而限縮公民表達意見的空間。
環境部則以新聞稿回應,本案歷時6年8次會議,共計有937次針對近40個議題 (含環委、機關、民代)發言,會議中提出有關填海造地對海洋生態、漁業資源的衝擊,設置天然氣接收站對基隆港區靜穩度與港埠營運的影響,以及儲槽安全等議題,專案小組委員均已了解,並請台電公司針對民眾關心的議題進行回覆。
由於本案於第6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環評委員均表示民眾提供資訊已足供判斷,而依「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規定,旁聽之總人數以20人為原則,第28次環評大會採公平、公開、透明的抽籤方式,為不得不為的作法。環境部已將於本次環評大會推動試行網路意見收集平台蒐集意見,不會因未到現場發言就忽略民眾意見。
環境部表示環評大會審查性質係就案件於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所提的結論,交由全體環評委員本於專業及獨立性做專業判斷,並非全民公審,也不是環評大會民眾發言支持或反對比例高就決定案件通過與否,本次大會調整旁聽發言民眾方式,即使民眾沒有親自到環評會議現場陳述,也開放提出書面意見,也另增加網路意見收集平台,不管是書面或網路收集意見都會當場提供給環評委員參考,並請台電公司當場回覆,不論本案最終作成通過環評審查或認定不應開發,環境部均尊重環評委員的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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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以「抽籤」決定環評發言權記者會
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上月,基隆四接案環評專六審在欠缺程序正義、專家審議與缺乏實質討論等重大瑕疵問題下,做出了「建議通過及建議不開發兩案併陳送大會」毫無實質內容的荒謬結論。緊接著,環境部更預告於2月26日倉促召開的環評大會,倘超過20人報名旁聽及登記發言將現場發放抽籤券,首開以「抽籤」方式,決定環評發言權之惡例。
環境決策應落實民眾參與的意義,除了保障人民權益以外,更有收集更多資訊改善決策品質、強化決策的正當性,從而增加民眾對於機關的信任等功能。協和四接在第5次初審時已因程序問題遭到監察院調查指正,這次又企圖技術性限制民眾參與環評程序,不僅嚴重背離環評機制中應落實民眾參與的精神,更會造成環評處分的違法瑕疵。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共同發起「反對以『抽籤』決定環評發言權」,並獲得眾多團體及個人連署響應。關心環境公民參與權的團體集結到環境部大門口,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
【民眾參與具保障人民權益、蒐集資訊提升決策品質、強化決策正當性與提升信任等功能】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本次【反對以「抽籤」決定環評發言權連署】係於2月20日深夜發起,短短幾天已有70個團體及432位個人,包含許多律師、醫師、學者等專業人士參與連署(統計至2/24中午),可知對於民眾參與權的不當限制,是許多團體與公民都能感同身受,並願意挺身爭取民眾參與權!
環境部的會議空間,可容納遠遠不止20位民眾參與,協和四接前次環評專案小組會議,曾有近60位民眾入場發言;進到關鍵的大會審查時刻,環評參與權卻大幅縮水,限制僅能讓20人發言,並以「抽籤」決定誰才有發言權。除導致民眾為爭取發言機會,恐需疲於動員提高中籤率,若中籤者大多偏向同一立場,除將產生公平性疑慮外,更將造成意見無法多元呈現。
環評的民眾參與,除保障人民權益,並有收集資訊提升決策品質、強化決策正當性及提升民眾對機關的信任等功能。眾多民眾願意耗費自身時間、精力參與環評會議達意見,是環境民主的體現,政府應珍惜而非打壓。當一個開發案願意參與環評程序的民眾人數眾多,代表該案仍有諸多面向需審慎考量,而應讓各種意見均有完整表達及被聆聽的機會,寧以較長時間或較多會議次數,充分討論,也不該為倉促做成決策,而限縮民眾參與。
【欲避免疲勞審查,應就不同議題,分批開會、深入討論;而非粗暴限縮民眾參與權】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針對已經實施三十年的環評制度,環境部一手啟動「環評總體檢」,狀似要回應社會批評、優化審查程序、調整環評制度,但另一手卻又悄悄搭建了「環評防火牆」,完全無視監察院以《奧爾胡斯國際公約》對先前「黑箱環評」的檢討、無視於協和四接環評初審時「未實質審查的批評」,竟在該案環評大會前限縮公民參與人數,更首開惡例用「抽籤」壓縮公民參與空間,讓環評大會變成「縮水環評」、「過水環評」!此舉基本上已經預告了環評總體檢乃至未來環評法修法的方向將更服務於經濟部的意志,往開發主義靠攏。
而針對環境部以1月17日初審會議讓50多人發言,歷時9小時作為此次限縮、抽籤20人發言的理由,王醒之批評是倒果為因、誤導視聽!他強調,該次會議係環境部為了配合台電加速程序,刻意將「港務營運」、「操船安全」、「海洋生態」等三個本應分開進行的「專家會議」擠在同一天與「專案小組」混合討論,才導致會議現場徵詢不像徵詢、討論不像討論,環評委員僅被動聽取列席人員的意見,甚至過程中完全沒有進行實質審查就直接送交大會。這樣的結果最先應該檢討的是環境部!
對照以往國光石化案,環境部的前身環保署,係就「溫室氣體」、「海岸地形變遷之模式模擬」、「健康風險評估」、「白海豚」、「水源供給暨用水規劃」等5個主題,分批召開17場專家會議,詳細討論,最終撤案。時隔十多年,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就重大開發案審查的慎重程度,反大幅退步。
要避免疲勞審查,不該是粗暴地限縮環評的民眾參與權,而該就不同爭議主題,分批召開會議深入探討釐清。本案應退回專案小組,並就:1.替代方案;2.安全議題(國防安全、港市安全與操船安全);3.港埠營運;4.海洋生態;5.景觀衝擊等五大議題,分批開會釐清。
【抽籤制背離奧爾胡斯公約關於資訊近用、公眾參與之規範】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羅芳晨律師表示,奧爾胡斯公約乃是關於環境民主最重要的國際公約,包含有三支柱:環境事務上的資訊近用,公眾參與決策,司法救濟途徑,共同構成環境事務的人權核心內涵。這三支柱不僅有助於做成最適切的環境事務決定,亦是維繫健全且富韌性的公民社會所必要。
就公眾參與決策的部分,國家的義務內涵包括:將公眾及早納入參與程序;向公眾充分、有效且及時地公告或通知;為參與程序規劃合理時程;提供所有相關資訊;給予公眾陳述意見機會;於決定做成時充分考量公眾參與之結果;將決定及理由盡快通知公眾。
更具體而言,對於公眾陳述意見之安排,應有明確規範、基於正當理由;尤其要避免僅基於行政成本管控之考量,使公眾得否陳述意見,流於恣意裁量。
環境部擬於2月26日之環評大會,以抽籤方式決定發言者,顯然已悖於奧爾胡斯公約關於資訊近用、公眾參與決策之規範。
【讓不同立場公平發言且確實回應民眾】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表示,現在正值環境影響總體檢階段,如何促進環評程序中公民能夠充分參與程序、表達意見,是民眾重視的環境,特別在有明顯不同立場的爭議案件,如何讓多元意見納入環評審查程序更是這些爭議案件的重中之重,希望環境部能思考該如何讓不同的立場有公平發言的意見,並且確實回應民眾提出問題的說理義務,讓正在總體檢的環評程序,能夠在專案過程中,同樣感受到環境部積極改善民眾參與程序的用心。
【抽籤制降低公民登記發言意願】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環境部此次針對四接環評大會公民發言首創要抽籤的惡例,不僅依法無據、限縮公民參與空間,甚至沒收公民發言權,是開公民參與之倒車!非常不可取,環境部應懸崖勒馬,收回抽籤制的荒謬做法。而且抽籤制會降低公民登記發言意願,畢竟從基隆到台北環境部發言,車程至少要50分鐘,若到場參與抽籤,萬一未中籤,連入場三分鐘發言的機會都沒有,不就只能在旁邊會議室看直播,是否不如在家看網路直播就好,形同讓人白跑一趟的機會很高,直接降低基隆市民到場參與的可能性,這是在箝制公民參與,大開倒車!是台灣環評公民參與以來,最大的倒退!請問迴避本案審查的環境部長彭啓明,環保司的抽籤制符合公民參與及透明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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