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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家事移工立即納入勞工保險

2025, June 15 - 23:00

文/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6月15日是國際家事勞動者日前夕,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至勞動部前陳情,要求政府將家事移工強制納入勞工保險。數個移工工會及人權團體也到場聲援,要求勞動部正視20萬家事移工被制度性排除在勞工保險以外的處境。

國際家事勞動者日是為紀念國際勞工組織第189公約的通過,樹立了家事勞動者應享有勞動基準,應不亞於其他勞工的勞動保障。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王誠雲指出,相較其他產業工人,家事移工至今仍被以聘僱人數未達五人為由,沒有被強制納入勞保,王誠雲說:「雖然雇主可以自願加保,但事實上,家事移工就是遭到制度性排除。」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CU)代表Carol首先說明,家事移工被排除在勞工保險之外,意味著遭逢變故時缺乏保障;當發生意外、疾病或失能時,落入毫無支持的處境;當年邁無法工作時,也沒有退休金可以保障老年生活。Carol也表達,家事移工要求納入勞工保險,並不是特別待遇:「我們只是希望能像台灣其他勞工一樣,被以尊嚴、公平與平等的法律保障對待。」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代表Marni舉在台灣罹患癌症的移工為例,說明在沉重的醫療費用之外,最痛苦的是生病與恢復期間完全沒有收入。因為家庭看護工沒有病假薪資保障,也沒有勞工保險傷病給付。Marni沉痛的表示:「當我們無法工作時,我們就沒有任何生活費。」因此,SBIPT支持家事移工也應該被納入勞工保險,獲得平等的對待。

台灣移工聯盟(MENT)聶永莉表示,家事移工迄今為止不適用勞基法。儘管監察院早在2014年的調查報告中,就已要求政府家事移工改善勞動條件低落狀況。而移工盟長期倡議的家事服務法,也被政府以「適法困難」、「沒有共識」及「審慎評估」等話術來卸責。聶永莉認為,勞動部近年來推出的各項移工政策,也只是貪圖移工的「勞動力」,卻不肯把這些勞動者當「人」看。聶永莉強調,移工盟除了來支持所有移工都需強制納保勞保以外,也呼籲盡速立法保障家事移工。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李正新以漁工納保為例,說明將雇用未達五人的勞工納入勞保強制投保對象並不是沒有前例,家事移工卻遲遲未納入保險,形成不公平的雙重標準,他認為:「勞動部應該參考外籍漁工的納保經驗,建立配套措施,確保制度順利運作。」此外,李正新也提到境外聘僱的漁工同樣未納入勞工保險,也一樣存在雙標問題。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蕭以采提到,同樣是懷孕生產,家事移工因為沒有勞保強制納保而沒有生育給付,是制度性的歧視。「儘管111實施的職災保險已經將家事移工納保,但如果家事移工在台灣因為意外或是疾病去世,因為不是職業災害,也還是沒有死亡給付。」蕭以采強調,不論哪個類別的勞工,家人都同樣需要花錢辦理喪葬,不應該因為他們的工作類別而被區別對待。

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批評,台灣政府特別是勞動部,長期實質違反各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已嚴重侵害家事移工和遠洋漁工的社會保障權。基於家事移工遭受的歧視性對待,國際人權委員長年來責成勞動部必須將第189公約國內法化,而勞動部所委託的專家學者研究團隊,卻得出台灣所有涉及家事移工的相關制度法規命令「全部皆符合公約」的研究結論與見解。台權會呼籲勞動部,多與今天舉辦記者會的工會及聲援團體,研商如何加速第189號公約施行法的通過,並早日讓家事移工納入勞工保險。

記者會最後,工會會員以雨滴象徵生、老、病、死、傷,表達家事移工與所有的勞工一樣無法避免這些人生事件,因此也期盼與各業勞工一樣,能有勞工保險作為一把保護傘,在面臨傷病時獲得起碼的經濟支持和保障。共同行動團體提出兩點訴求:

一、落實第189號公約的精神,將家事移工納入勞保強制納保的對象。
二、提高政府的保費分攤比例,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

On the eve of 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Day, June 15, Domestic Caretakers Union Taoyuan (DCU) petitioned the Ministry of Labor, demanding that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be mandatorily included in the labor insurance. Several migrant worker unions and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also gathered to show solidarity, calling on the Ministry of Labor to address the systemic exclusion of over 200,000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from labor insurance coverage.

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Day commemorates the adoption of ILO Convention No. 189, which established that domestic workers should enjoy labor standards and protections equal to those of other workers. Wang Cheng-Yun, secretary of DCU, pointed out that unlike workers in other sectors, more than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in Taiwan are still not mandatorily covered by labor insurance, simply because their employers usually hire fewer than five employees. “While employers may voluntarily enroll them, in reality, domestic workers are systemically excluded,” Wang emphasized.

Carol, a representative from DCU, explained that being excluded from labor insurance means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are left unprotected in times of crisis. When they experience accidents, illness, or disability, they face these challenges alone; when they grow old and can no longer work, there is no pension to support their elderly life. Carol emphasized that the demand to be included in labor insurance is not a request for special treatment:
“We only ask to be treated like every other worker in Taiwan—with dignity, fairness, and equal protection under the law.”

Marni, representing SBIPT, shared the story of a migrant worker who was diagnosed with cancer in Taiwan. Beyond the crushing medical costs, the hardest part was having no income during treatment and recovery. Since domestic caretakers are excluded from sick leave pay and labor insurance injury/sickness benefits, Marni stated with deep concern:
“When we can’t work, we have no money to live on.”
This is why SBIPT supports equal inclusion of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in labor insurance.

Nieh Yung-Li from the Migrants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 (MENT) noted that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are still not protected by Taiwan’s Labor Standards Act. Despite a 2014 report from the Control Yuan calling on the government to improve working conditions for domestic workers, efforts to pass a Household Service Act have been continually delayed with excuses such as “legal difficulties,” “lack of consensus,” and “the need for careful evaluation.” Nieh criticized the Ministry of Labor’s recent migrant worker policies as focused solely on exploiting migrant “labor power” while ignoring their human rights. MENT continues to advocate for both mandatory labor insurance coverage and swift legislation to protect domestic workers.

Jason Lee of Rerum Novarum Center cited the example of foreign fishermen being included in labor insurance as precedent, showing that extending mandatory coverage to workers hired by employers with fewer than five employees is possible. The continued exclusion of domestic workers constitutes a double standard. Lee urged the Ministry of Labor to learn from the foreign fishermen’s insurance model and create similar support measures to ensure smooth implementation. He also pointed out that migrant fishers hired from overseas remain excluded from labor insurance, which is another instance of double standards.

Hsiao Yi-Tsai from the Migrant Worker Shelter of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 (SPA) raised the issue of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 noting that domestic workers receive no maternity benefits due to their exclusion from labor insurance—an institutionalized form of discrimination. “Although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was extended to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in 2022,” Hsiao said, “if a worker dies from illness or a non-work-related accident, there is still no death benefit.” She stressed that all families, regardless of the worker’s industry, face the same financial burden when dealing with a funeral and should not be treated unequally.

Shih Yi-Hsiang of the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TAHR) criticized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especially the Ministry of Labor—for violating multiple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 He noted that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bodies have long urged Taiwan to incorporate C189 into domestic law, especially due to the discriminatory treatment of domestic workers and offshore fishers. Yet, the research commissioned by the Ministry of Labor concluded that all current regulations affecting domestic workers already “fully comply with the convention.” Shih called on the Ministry to genuinely consult with labor unions and advocacy groups, like those organizing the press conference, to expedite the adoption of enabling legislation for C189 and to ensure that domestic workers are included in labor insurance.

At the end of the press conference, union members used raindrops to symbolize the universal vulnerability to life events like birth, aging, illness, injury, and death—emphasizing that domestic workers, like all other workers, need labor insurance as a safety net. When faced with hardship, they should receive at least a basic level of economic support and protection.

The joint demands made by the supporting organizations are:
1. Implement the spirit of ILO Convention No. 189 by making labor insurance mandatory for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2. Increase the government’s share of insurance premium contributions to reduce the financial burden on long-term care families.

發言者(按順序):
桃園家庭看護工工會(DCU) Carol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 (SBIPT) Marni
台灣移工聯盟(MENT) 聶永莉
新市社會服務中心李正新
群眾服務協會蕭以采
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

共同行動團體:
台灣移工聯盟MENT: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Hsinchu Diocese Migrants and Immigrants Service Center(HMISC)
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LABOUR CONCERN CENTER(Lcc)
海星國際服務中心 STELLA MARIS INTERNATIONAL SERVICE CENTER(Stella)
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 HOPE WORKER’ CENTER(HWC)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omestic Caretakers Union Taoyuan (DCU)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erikat Buruh Industri Perawatan Taiwan (SBIPT)

聲援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TAHR)
婦女新知基金會 Awakening foundation
新市社會服務中心Rerum Novarum Center
群眾服務協會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SPA)
一零九五文史工作室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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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香港自由六月|612行動 —— 長夜未歇 暮光不滅

2025, June 13 - 10:26

文/香港邊城青年

六年過去,香港人未沉睡,抗爭仍未完場。2025年6月12日,儘然天氣不佳,仍有逾200人於台北參與由香港邊城青年與在台港人共同發起、與多個台灣人權及公民團體合辦的「2025香港自由六月|612行動 —— 長夜未歇 暮光不滅」。活動由捷運西門站4號出口集合,行至自由廣場牌樓,沿途高喊口號、高舉標語,重申港人抗爭不息、記憶不死。主持人表示:「在這個複雜多變的時代,擁有不同立場和身份的香港人齊聚一堂,透過這個平台向社會大眾表達是怎樣的政治存在。特別是在台灣這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我們在台港人以獨特的身份,呈現著不同的面貌,但都是對民主自由的持續呼喊。」今年的活動以悼念與行動交織,沿街而行的不僅是遊行隊伍,而是一道道下不肯熄滅的身影。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 Sky 首先發言,表示「我們不只是為了一場紀念而走上街頭,更是希望大眾能持續關注香港情勢,以及回應眼前中國的壓迫與未來威脅的政治行動。」他強調,香港人未曾放棄,也不該只活在記憶裡,而要在不同地方化為抵抗的力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律師 接著發言,她指出,香港法治與司法獨立的崩壞,顯示民主不是自動生成的制度,而是需要不斷守護的價值。她強調:「台灣深化法治、支持香港,正是對抗威權擴張的第一道防線。」

流亡港人赴湯接著發言,語氣激昂,直言:「我哋唔係輸咗,而係仲未完場!(我們不是輸了,而是尚未完場)」他回顧2019年以來香港社會的血與火,批評中共對民主自由的系統性破壞,並呼籲在自由世界的港人與盟友團結起來,打造有信念、有力量的國際聯盟對抗極權。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表示,一國兩制的最終結果,就是「西藏與香港人的流亡」。他提醒大家:「我們能在這裡發聲,是因為我們在台灣。我們更有責任為說不出話的人說話。」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從今年六四港警荒謬反應到港府封禁台灣手遊《逆統戰》,顯示他們對港人任何微小行動的極度恐懼,深怕再引爆如水革命。他強調:「身在自由的台灣,我們更要站出來撐港,並準備好迎接中共與港府垮台後的追責時刻。」

香港當代藝術家黃國才以詩意重申抗爭者信念。他說:「2019年我們說會遍地開花,2025年今天,我們做到了。因為我們堅持,才有希望。」

在台港人小詩,同時亦是桃園第一選區罷免牛煦庭副領銜人,她以個人經歷感慨:「我已經失去一個家,不會再讓第二個家步上相同的滅亡之路。」她強調:「罷免是愛,是為了守護我們的下一代。」

晚上八時,隊伍在雨勢未歇的情況下抵達自由廣場,雨水濕透了布條與衣襬,卻無法澆熄參與者眼中的堅定與不捨。微光閃爍中,人群靜默站立,彷彿向這片曾為自由而站的廣場,訴說著一段尚未結束的記憶與承諾。

港裔學者徐承恩發言指出,中國對台的戰爭早已開打,「經濟、文化、媒體、學術、國會早已被滲透。」他呼籲發起全方位「大罷免」運動,反中脫華,建立本土價值的台灣共和國,並強調:「只有台灣獨立,香港犧牲才不至於白費。」

前香港民陣副召集人鄭司律指出,紀念日不能變成懷緬,這場仗不是歷史,而是進行式。香港人是因中共政權而受到衝擊社群,我們客居台灣同其他國家,流散全球,但正正是寶貴的資源。在民主國家發出的聲音,可以影響政策,推動世界更加重視台灣,阻止獨裁國家滲透與威脅。最後他寄語香港人、台灣人一齊面對共同的未來。

香港議會參選人阿金則提出極具戰略性的見解,他說:「香港人需要開始思考一個未來的香港國家的建構:有議會、有自衛力量、有制度網絡。」他呼籲香港人「準備好下一場衛國戰爭」。

透過庇護機制取得台灣身分的前線抗爭者蔡智豪坦言:「今日的我,雖是自由的我,但這份自由並不是我從香港帶出來的,是在血與淚中、在無數手足的犧牲與無法回頭的離散中換來的。」他呼籲在台港人不要沉浸於安穩,要記住:「我們的革命未完,我們的記憶未死。」

最後,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 Sky 在廣場作結: 「今天站出來,不是因為香港已經結束,而是因為在香港本土的不少朋友仍在承受、仍在努力;今天在此,不是因為我們有答案,而是因為我們還有選擇。」他補充,行動與信念不應只停留在今日的集會,而應在日常中延續。在記憶被清洗的時代繼續記得,在聲音被禁錮的時代繼續說出,在黑夜漫長的時代繼續同行。

縱然黑夜漫長,港人未曾因此卻步。在自由廣場上,眾人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在港府聲稱此曲「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的荒謬控訴下,顯得格外震撼與堅定。集會在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聲中落幕。在這長夜未歇的時代,我們仍會堅信,暮光不滅,因為人還在,火未熄,抗爭未完。

▋合辦團體
香港邊城青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香港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世代共好

▋講者發言名單(依預計發言順序)
✦ 馮詔天 Sky(香港邊城青年 秘書長)
✦ 李明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副執行長)
✦ 赴湯(流亡港人)
✦ 札西慈仁(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成員 秘書長)
✦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 資深研究員)
✦ 黃國才(香港當代視覺藝術家)
✦ 小詩(桃園第一選區罷免牛煦庭副領銜人、在台港人)
✦ 徐承恩(港裔民間學者)
✦ 鄭司律(前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在台港人)
✦ 阿金(香港議會參選人)
✦ 蔡智豪(透過庇護機制取得身份的首批來台抗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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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瑠公圳案,別再說無權占有,這是一場乞丐趕廟公的荒謬戲碼

2025, June 13 - 06:20

(圖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文/郭鴻儀(房角石法律事務所律師)

新店瑠公圳旁,一棟超過八十年歷史的老屋正面臨強拆命運。政府與地主口中的「無權占有」,其實是一段從日本時代延續至今的在地生活記憶,更是制度缺失與公權力失能下,居住正義被犧牲的縮影。早在民國34年(1945)以前,蔡金木先生就在瑠公圳邊興建「蔡宅」,民國39年(1950)與陳罔市女士遷入戶籍,兩人更早於民國27年就結婚,並持續繳納房屋稅直至政府停徵。日治時代結束,蔡宅所在土地交由當時瑠公農田水利會管理。自此,他們家曾多次合法申請房屋修繕,甚至在民國99年瑠公圳再造工程完工之際,當時近百歲的陳罔市女士,以地方耆老身分參與水利會開圳270週年紀錄片,見證地方發展歷史。蔡宅不僅是五代人的家,更乘載八十多年來新店的記憶的。

這八十年間,蔡金木與其後代,屢次嘗試購地,合法化土地使用。民國54年萬新鐵路拆除後,兩老的女兒再次申請承購土地,卻被回應「欠難照辦」; 鐵路拆除後的土地,民國57年公路局興建第一運輸處辦公室,其所興建的辦公樓僅占基地一小部分(含目前碧波白豪宅基地),其餘九成土地實際上為空地,緊鄰老屋後土地被劃為法定空地,蔡金木先生於58年再次申請,仍無下文。當時的新店鎮公所與瑠公農田水利會皆清楚知悉蔡宅存在,並在68年認定其為45年8月首次都市計畫發布前興建之舊有房屋,為合法房屋。然而,民國73年《建築法》規定法定空地不得分割、移轉與重複使用,使蔡宅進一步喪失取得房屋基地所有權的可能。制度的設計,沒有考量到因歷史的「先建後規」,缺乏補救機制保障長期居住者,承載地方記憶與生命軌跡的住屋,成為法律制度下的異物,進退無門。

戲劇的轉折,出現在民國100年。一名自稱欲開發的李姓人士,函詢新北市府蔡宅座落土地是否排除於瑠公圳再造工程範圍外,未來得由民間來協力開發。多年來不願賣地的瑠公農田水利會,竟綠燈放行,隔月迅速分割土地,同年底用空地的名義標售土地給該人士及該家族,成就其等搖身一變為地主,並成為現今聲請拆除蔡宅的開發商。蔡宅一家也曾向瑠公農田水利會申購土地,水利會對蔡宅存在情況始終知情,甚至陳罔市也從頭到尾擔任鄰長至往生;諷刺的是這些地主就位在蔡宅後方,而今聲請拆屋還地。交易過程中,蔡宅的居住者,完全被排除在決策之外,住了數十年的家園,就這樣轉手交給私人。歷史與人命的重量,不敵開發的利益盤算。

取得土地後,新地主不僅向原住戶提告「無權占有」、要求「拆屋還地」,也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將原為「機關用地」的地目變更為「商業區」。這類操作在北新路沿線並非孤例,只是目前細部計畫尚未通過,開發商短期內無法動工。在都市計畫法規之下,其實仍有開發與保存兼顧的雙贏可能,開發商卻完全不願意談。諷刺的是,蔡宅所在地的開發商,正是當年主動探詢開發可能的人士之一。如今該家族要求拆除的老屋,正是當年他收購這塊地時就已存在的住家。從頭到尾未曾離開的原住戶,卻被後來者控訴占據土地,這樣的荒謬情節,根本是顛倒是非的乞丐趕廟公。

國家有保護人權的基本義務。農田水利會在改制前,即受國家依《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等規範監督,自應承擔保障基本人權的責任。然而,瑠公水利會長期未妥善處理被占用土地,既未依《臺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下稱北市處理要點)第24點,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也未比照上級機關的做法,將土地出租給占用人或給予其優先購買權,以化解居民長年居住使用卻始終無法取得合法權利基礎的困境。相反地,卻以契約自由為名,將公有土地轉售給私人,再配合拆屋還地的訴訟程序,變相協助開發商清場圖利。財產權作為人民的基本人權,其核心在於防止國家恣意侵害;而根據《兩公約》,居住權更是維繫人之所以為人的最低尊嚴。若國家以低價出售土地,甚至默許其淪為少數人牟利的工具,不僅背離公共利益,更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與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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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罷免在台吳三桂,拒絕「內戰」死胡同 恐怖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

2025, June 12 - 22:03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由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陳永康提案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在提案說明中宣稱「兩岸之間尚未在法理上終結 1949 年以來的內戰狀態」,對於金、馬諸島水域執行法律秩序的設計,「在攸關『主權』的事務上宜予以淡化」,因此提案將原由「國防部」公告的限制或禁止水域,修正為「海洋委員會」公告;同時新增規定,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地區周邊水域之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之協議事項,竟然可規避第 5-3 條政治議題協議之適用,意味外島可以不經嚴謹民主程序,直接與對岸進行政治協議,甚至談判內容牽涉主權爭議或國家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重大改變時,也不會被視為違法,實令人不寒而慄。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罷免游顥-去游除垢」、「台東挫賓行動-罷免黃建賓立委」、丘衛邦將軍以及「台灣鷹爸)徐柏岳飛官,今(12)日召開記者會,譴責陳永康提案簡直就是迎合中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話術,將台海關係定位為內戰關係,形成「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法律框架,未來若中共武力威脅台灣,讓台灣更難向國際友盟尋求支持與援助

▍賴中強:國際援台聲浪興起,舔共立委卻強將台灣綁進中國內戰框架

國際援台聲浪興起,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 5 月 31 日在香格里拉對話表示,如果中國試圖「征服」台灣,將會帶來「毀滅性後果」。更早之前, 七大工業國集團(G7)外長於 4 月 7 日發表聯合聲明,對中國近期在台灣周邊展開的大規模軍事演習表示「深切關切」,並警告此類頻繁且具挑釁性的行動正在加劇兩岸緊張情勢,威脅全球安全與繁榮。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面對國際社會轉向堅定挺台,嚇阻中國入侵台灣,中國除了重複「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的老調官宣外,並已透過本屆「國會傅崐萁集團」的影響力,在立法院推動各項媚共法案,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企圖將禁限制水域去主權化,將台海關係定位為內戰關係,形成「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法律框架。

賴中強說明:去年初,中國利用海警船蓄意在金門附近海域製造緊張情勢,陳永康趁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修正草案,不僅在條文上將禁限制水域的劃設權責由國防部移至海洋委員會,以淡化主權色彩,降低國防部在相關事務的決策地位。更利用中國和台灣水域治理的重疊爭議,偷渡呼應中國統戰訴求,在立法理由中,將台海關係定位為一個中國架構下的國共內戰關係(立法理由稱:於兩岸之間尚未在法理上終結 1949 年以來的內戰狀態),這跟中國官方宣傳「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如出一轍,其目的,就是在中共武力威脅台灣時,要阻止國際友盟對台灣的支持與援助。

更令人憂心地,條文規定「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地區周邊水域之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之協議事項,依本法第四條至第五條之二辦理。」故意排除 第五條之三民主防衛條款之適用,意味外島可以不經嚴謹民主程序,直接與對岸進行政治協議,甚至談判內容牽涉主權爭議或國家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重大改變時,也不會被視為違法,實令人不寒而慄。

賴中強指出,這個法案的提出,背後疑有中共介入的因素。首先,去年二月以來,中國利用海警船蓄意在金門升高緊張情勢,為陳永康的提案舖陳出場背景。其次,就在傅崐萁去年 426 中國團出發的那一天,陳永康恰巧在立法院舉辦「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而其〔內戰關係〕說高度呼應中共對台統戰訴求。其三,陳永康本人雖未参與 426 中國團,但 426 中國團 17 位立委回國後,卻有 8 位連署陳永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更有 12 位連署陳永康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大幅限縮總統的國家安全決策權。這之間的關聯,很難令人相信為純巧合而無中共介入。

▍林敬桐:南投才是台灣的內地,台海雙邊不是內戰關係

「罷免游顥-去游除垢」領銜人林敬桐痛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條文修正草案如此明顯呼應中共「一個中國原則」,南投縣立委游顥竟然還連署。身為台灣人,南投人,中國不是台灣的內地,台海雙邊不是內戰關係,林敬桐呼籲罷免親中媚共立委游顥!

立委陳永康在提案說明中寫著,「我國在『禁止或限制水域』範圍內是否擁有絕對主權,其實可被討論」,甚至宣稱「兩岸之間尚未在法理上終結 1949 年以來的內戰狀態」,因此對於金、馬諸島水域執行法律秩序的設計,「在攸關『主權』的事務上宜予以淡化」,簡直就是迎合中國塑造「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法律架構,若是此案通過,中國拿來阻止各國援台,台灣政府還真是有理說不清

林敬桐揭露,游顥是被「中國評論通訊社」認證的「統派」洪秀柱子弟兵,於 2024 年 03 月接受採訪時,更直言中國國民黨不會因為黃復興黨部的轉型就變成了「國民黨」或是本土的「台灣國民黨」中國國民黨依舊是中國國民黨,要向更多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族群說明整體脈絡和一中《憲法》架構下的兩岸關係。

游顥不僅去年跟隨傅崐萁赴中拜見中共對台統戰負責人王滬寧,在地方上更跟隨黨意投票,積極推動統戰部工作重點:民族(中配六改四)、宗教、港澳台(澎湖)、僑務、非公經濟(茶、農)等領域。

林敬桐疾呼,拒絕媚共法案,全國罷團責無旁貸,傅崐萁集團在立法院大肆推動舔共法案,全國公民要齊心團結,下架濫權立委!

▍陳家彬:淡化主權只會招致屈辱,罷免舔共賣台立委

「台東挫賓行動-罷免黃建賓立委」發言人兼副領銜人陳家彬質疑,黃建賓,你到底站在哪一邊?最近立法院推了一條超危險的法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案。這不是單純技術性修法,而是要把台灣變成「中國內戰的一方」,讓中國可以在國際上大聲說:「台灣是中國內政,別人不能管。」而最讓人憤怒的是──我們台東選出來的立委黃建賓,竟然是這條法案的連署人!

陳家彬說明,這條法案不只在文字上模糊兩岸的主權界線,還把金門、馬祖等外島的水域處理權從國防部轉給海洋委員會,排除民主防衛條款,讓外島未來可以不經國會、不問人民,就跟中國談政治協議。陳家彬怒批,你說這不是在幫中國鋪路,那是什麼?

陳家彬強調,淡化主權,不會換來和平,只會換來屈辱。台灣要的不是模糊曖昧的「交流」,而是清楚堅定的立場。而黃建賓,顯然搞錯方向!

我們台東人最有資格講話。2023年,縣長饒慶鈴帶隊去中國,說是要幫鳳梨釋迦找市場。結果呢?中國自己大量種釋迦,種植面積比我們還多三倍,還直接搶我們的外銷市場!就連我們引以為傲的「紅烏龍」,也被中國企業跑去申請製作流程的專利,把我們的特色技術當成他們的,未來還可能拿來卡我們的貨,這不是統戰,是掠奪

陳家彬表示,面對中國的經濟統戰、法律戰、認知戰,我們台灣人不能再天真,更不能再讓幫中國開後門的立委繼續留在國會裡,模糊主權,就是幫中國準備出兵的理由;淡化主權,只會帶來屈辱,不會換來安全;出賣農民與國家安全的立委,絕不該留任。罷免這種立委,就是台東縣民的責任與義務。讓黃建賓知道:幫中國說話,就別想再代表我們

▍徐柏岳飛官:國民黨三要,愧對蔣經國三不

「台灣鷹爸」徐柏岳飛官呼籲,陳永康老將軍要看清當前國際局勢,不要被中共統戰話術誤導!徐柏岳飛官指出,蔣經國時期對中共的「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如今中國國民黨卻是「三要」:要接觸、要談判、要妥協

中國對台文攻武嚇,馬英九依然執意參加海峽論壇,這就是「要接觸」!陳永康在提案說明中明明白白地寫著,要「與陸方透過協商,劃定出陸方承認的我國司法行政有效實施水域,及其他司法行政相關事項」,這就是「要談判」!面對中國,要淡化我方主權色彩,這就是「要妥協」!

徐柏岳飛官表示,這個法案完全背叛蔣經國時期中華民國對中共的三不政策,將「一個中國原則」的桎梏強加在台灣人身上,兩岸問題被扭曲成內政問題,此法案形同吳三桂,將敵人引進台灣

▍台灣鷹爸 徐柏岳飛官:國民黨團通過志願役官兵加薪,違憲又踐踏軍人榮譽感

徐柏岳飛官回應日前中國國民黨團三讀通過志願役官兵每月加給 3 萬元一案,強調軍人職責在守護憲法,不效忠政黨。中國國民黨團三讀通過的法案明顯違憲,造成社會紛擾,不僅陷軍人於不義,更讓立法權僭越行政權,違反預算法,程序不正義。國民黨強行通過法案讓軍人成為政黨工具,其心可議。

徐柏岳飛官痛批,合理、合法、合憲的調薪是對軍人的尊重;反之,在有違背憲法、侵犯行政權的疑慮下,國民黨企圖用利益扭曲軍人正直性格,一定會造成反效果!

徐柏岳飛官呼籲,事到如今,所有軍人及軍眷,一起投下同意罷免票,汰除踐踏軍人榮譽感的舔共立委!讓新的國會給軍人合法、合理且合憲的薪資調整,軍人才會獲得人民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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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兒少節目的金鐘獎」邁入第25年——媒觀徵件開跑

2025, June 12 - 22:01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由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主辦,被譽為「兒童及少年節目的金鐘獎」——第25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評選暨推薦作業正式啟動徵件。媒觀長期致力於提升兒少媒體內容的公共性與文化品質,本屆特別以「族群共融」為年度主題,呼籲創作者從多元文化視角出發,打造具有深度、創新與社會價值的節目內容。

本次評選對象涵蓋影視平台(含串流OTT、電視台)與聲音媒體(廣播、Podcast)之台灣本地首播兒少節目,並依年齡層(6歲以下、7–12歲、13–17歲)進行分類,設有「劇情類」、「非劇情類」、「聲音節目類」等類別。

評選機制邀集專家學者、公民團體、資深節目工作者及兒少本身組成評審團,透過初審與決審程序,從製作品質、內容創新、角色多元、兒少觀點等面向全面評比。獲推薦作品除將獲頒獎狀/獎牌,更有機會獲選為年度最佳節目、族群共融特別獎、性別平等推廣獎等重點獎項,並獲得新台幣三萬元獎金及專頁曝光資源。

媒觀表示:「面對演算法主導與平台化的傳播環境,我們希望這場25年的徵選行動,能成為支持內容創作者與公共價值對話的基石。」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徵件類型:影視節目/廣播節目/Podcast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詳細簡章與報名方式
社群貼文參考連結

不是比賽,而是一份承諾:媒觀25年兒少節目推薦,徵件同步開放
媒觀25年守護孩子的收視選擇——好節目,不該被埋沒

當家長煩惱孩子能看什麼、學校需要選播適合的影片時,哪裡找得到有品質、值得信賴的兒少節目呢?答案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

這個名字或許不那麼常出現在娛樂頭條,但他們已經默默為台灣孩子的收視與收聽環境,守護整整25年。媒觀每年舉辦「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選,嚴選電視、Podcast、廣播與串流平台上,最適合6至17歲兒少觀賞的節目內容。這不是比賽,而是一場由老師、學者、家長、孩子共同參與的內容把關行動。

今年第25屆,主題聚焦在「族群共融」,鼓勵節目呈現不同文化、語言、生活背景孩子的故事與觀點,讓多元價值成為孩子成長的一部分。

這份推薦名單,為誰而做?
● 家長可以放心挑選陪伴孩子的內容
● 老師與學校可以作為教學資源參考
● 圖書館、公民團體也可納入閱讀與媒體教育推薦清單
● 創作者則能得到被看見與肯定的機會,加入公共價值的行列

小提醒:你是創作者嗎?
目前第25屆推薦評選也同步開放徵件中,對象包含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間首播的台灣兒少節目,包含電視、串流影音、Podcast與廣播等,不限大型平台或獨立創作,只要內容為兒少而做,誠摯歡迎報名。

最終入選節目將於11月公告、12月舉行推薦典禮,並於官網與社群平台全面推薦,讓社會看見內容創作者對孩子的用心。

媒觀誠摯邀請:
讓孩子看到更好的節目,
讓社會知道有這些節目值得推薦,
也讓創作者知道,他們的努力,有人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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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DFC 臺灣發佈 2025 孩童關鍵能力調查:最缺的不是知識,是韌性

2025, June 12 - 21:09

文/社團法人臺灣童心創意行動協會(DFC 臺灣)

DFC 臺灣發佈 2025 孩童關鍵能力調查:最缺的不是知識,是韌性
親師生三方揭未來教育的新 3C 關鍵能力:心理韌性、人際連結、行動實踐

期末考、畢業季來臨,面對快速變動的時代,親師生如何看待孩子的未來?DFC 臺灣今日發表 2025《孩童未來關鍵能力調查》,結果發現,三方皆指出「自信與心理韌性」是孩子面對未來最迫切的能力,而大人以為改善的學習環境,孩子卻仍普遍感受到壓力與心理支持不足。DFC 臺灣提出「師生行動・設計改變」,透過親師生三方視角的真實理解、並共同行動,教育現場才可能真正改變!

調查採用線上問卷方式進行,邀請全臺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三年級的孩童、家長與教師自願參與填答,共回收 1,084 份有效問卷(家長 376 人,兒童 544 人,教師 164 人)。調查內容聚焦三大面向:「跨世代學習經驗」、「當前學習挑戰」以及「未來關鍵能力」,邀請家長與教師回顧自身的求學經驗,並對照其對孩子(或教學對象)當前學習處境的觀察,同時納入孩童自身的感受與看法。從家長、孩童、教師三方視角描繪出臺灣當前教育現場的樣貌與挑戰。

重點發現一:跨世代觀察─升學導向未解,心理支持仍不足

*「壓力大但缺乏出口」為三族群最一致的痛點(家長41.8%、孩童42.1%、教師35.4%)。

*「重結果、輕歷程」問題更加嚴重:家長與教師皆認為升學導向壓力加劇(家長+12.5%、教師+4.3%),孩童也有高比例反映此困擾(23.3%)

正向改變也值得肯定,「缺乏人際互動的機會」是家長、教師觀察皆認為改善,也是孩童自評感受最少的問題之一(15.1%),顯見教育現場已促進許多人際互動交流。即便教師與家長認為多數教育方式已有改善(如「成績至上」-25.2%、「心理支持不足」-17.3%),孩子卻仍顯著表達壓力與無力(如「成績至上」25.6%、「心理支持不足」27.4%),顯示親師與孩童間的體感落差仍需重視。

擔任教師多年,霄裡國小李士豪主任認為:「在教學現場,發現即使孩子各方面表現不錯,但普遍不敢將壓力或困難說出口,這是急需解決的問題。我的經驗是當學生能有情緒表達空間與學習自主權,反而更能穩定地學習與發展。無論家長、教師,需要多花一點時間,陪孩子經歷情緒、理解彼此感受,才能讓孩子有適應未來的自信。」

重點發現二:缺乏自信與韌性成最大弱點 孩童、大人對考試壓力看法落差顯著

當詢問親師生,當代孩子在學習歷程中最大的挑戰是什麼?三方高度共識指出:「缺乏自信與心理韌性」是當前孩子最主要的學習挑戰,不僅影響學習表現,也與人際關係、自我管理密切相關。而值得注意的是家長與教師最憂心:孩子缺乏自我管理能力(家長69.9%、教師77.4%),但孩童僅42.6%自認如此,顯示認知明顯落差。而孩童最有感的困擾:考試與補習壓力沈重(54.4%),但近八成大人並不認為這是最主要挑戰(家長25.3%、教師26.8%)

當孩子的學習挑戰與大人觀察出現差距時,正是教育現場應深入對話與反思的契機。臺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黃志順校長補充,親師生均置身在於既有的文化脈絡、社會價值、競爭制度和趨勢發展下,孩子自然成為壓力的承受端。解鈴還須繫鈴人,如果希望孩子長出三種關鍵能力,需要先改變的是我們這群大人的心態,應該從孩子的角度跟速度出發,不要以大人的視角去解讀孩子,給予孩子更多鼓勵與支持!

重點發現三:未來關鍵能力─軟實力優先,心理韌性、人際連結、行動實踐最被看重

雖然家長、教師普遍擔心孩童在學習上的自主管理問題,但是針對未來的關鍵能力時,家長、孩童、教師則認為軟實力更加重要,其中「心理韌性」、「人際連結」、「行動實踐」是最核心三大能力。

  • 「自信與心理韌性」:家長 72.6%、教師 57.3%、孩童63.1% 皆認為是未來關鍵能力,也呼應上一題提及當代孩子最大的學習挑戰爲缺乏自信與心理韌性,因此,培養孩子的自信與心理韌性是最需投注心力的重要課題!
  • 「人際溝通與社會連結」、「行動實踐與解決問題能力」緊隨其後,成為孩子走入未來社會的重要基礎。
  • 家長特別強調「價值思辨與道德判斷」是未來面對各種紛雜訊息重要的能力,而「行動實踐與解決問題能力」則在家長選擇中排名第四,同樣重要。

歸納調查結果,當家長與教師從自身或孩子的經驗出發時,普遍認為升學導向與重結果氛圍日益加劇;但當跳脫個人視角觀察整體學習情境,對於孩子實際承受的升學壓力卻明顯低估,與孩童自身的感受出現落差。調查也發現,三方皆高度認同「自信與心理韌性、人際連結、行動實踐」等軟實力,遠比知識學習與自我管理更關鍵,反映出親師生當前在意學習挑戰與未來關鍵能力之間,存在明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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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平台剝削 新聞界大連署籲「議價+基金」搶救媒體

2025, June 12 - 20:08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面對Google、Meta等跨國平台免費使用新聞內容、壟斷數位廣告收益,台灣媒體正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台灣新聞學界、業界、專業團體與學生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聲明,呼籲政府正視平台不當取利的結構性問題,立即推動制度改革,為新聞與民主尋求出路。

根據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統計,2012至2023年,台灣數位廣告從116億元暴增到610億元,傳統媒體廣告則從425億元重挫到210億元,數位廣告總額已近傳統媒體廣告的三倍;媒體被平台挪用內容、傳統廣告收入驟降,被迫縮減新聞預算,導致記者薪資降低、工作負荷加重、報導品質惡化,新聞學子和新進工作者在不確定的未來中躊躇。這不只是新聞產業的警訊,更是一場損害公眾知情權、侵蝕民主根基的制度危機。

面對平台剝削、重傷媒體和民主,全球多國立法回應。澳洲於2021年實施「新聞媒體議價法」,強制平台支付新聞內容費用;加拿大、歐盟、印尼、南非、美國加州等地也陸續推動類似法案。

台灣新聞傳播學界、業界、專業組織與學生因此展開大串連,要求政府立即跟進各國行動,並且連署提出「議價+基金」的雙軌突圍主張:

第一軌「立法強制議價」:建立強制、公平、透明的議價制度,保障所有規模的媒體都能與平台協商內容使用費;若協商無共識,則由獨立仲裁機構介入裁決,保障新聞產製者獲得合理分潤,改善新聞工作者待遇,提升報導品質。

第二軌「設立新聞基金」:以跨國平台廣告稅、企業稅捐、政府與民間資源籌措財源,由獨立委員會專責管理。基金用途包括:支持深度調查報導、改善記者工作權益、協助小型及獨立媒體成長、促進地方與少數族群發聲,並幫助媒體進行數位轉型、技術升級與內容創新。

連署發起人希望雙軌並行,建立制度化的支持,促進新聞媒體健康、多元、永續的發展。

連署發起人涵蓋新聞傳播各領域代表,展現台灣新聞產學界罕見的團結陣容。目前已有116位發起人,新聞傳播學界 64 位、新聞傳播業界 22 位、媒體產業公會/組織團體 14 位(含團體)、新聞傳播系所學會與學生組織 16 位(含組織):

學界包括台灣傳播學會理事長蕭蘋,以及來自政大、台大、台師大、陽明交大、中正、中山、東華、成大、暨大、聯大、北藝大、輔大、世新、文大、慈濟、靜宜、義守、長榮、高應大等18家大學之64位新聞傳播教授與院系所主管。

業界與公會涵蓋雜誌公會,台視、民視、三立、鏡電視總經理,以及商業周刊、鏡週刊、上下游新聞市集、關鍵評論網、菱傳媒、太報、台灣教會公報、蘭恩傳媒網、法律白話文運動等媒體主管,另還有知名新聞人,康健雜誌董事長(天下雜誌前董事長)吳迎春、TVBS新聞部前副總經理詹怡宜等。

專業組織包括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吳柏軒、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以及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等組織負責人。

學生團體代表則有政大新聞系學會前後任會長林詩祐 、林沂葳,台大新聞研究所學會前後任會長黃郁淳、鍾孟儒,台師大大傳所、陽明交大傳科系、中正大學傳播系、輔大新聞系、靜宜大傳系、長榮大傳系等新聞傳播科系所學生會會長,以及大學獨立媒體如台大意識報、清大清檸之社長、總編輯等,展現年輕世代對新聞公共價值的認同與行動。

另外,亦有11名來自台大新聞所與政大傳播學院的同學,透過影片闡述跨國平台對新聞業的影響,要求解決相關問題,給予新聞生產合理資源,以保護台灣社會與民主健全。

這些學者、記者、學生共同呼籲社會大眾參與三項行動:

一、加入連署,支持立法強制議價和設立新聞基金。

二、分享聲明,讓更多人認識平台壟斷與媒體危機。

三、監督立法,促使政府與國會迅速行動、完成改革。

連署網站網址

影片網址

附件:新議法聲明

《拒絕平台剝削、健全新聞生態、邁向新聞經濟2.0》

新聞議價與基金立法行動小組 連署聲明

一、跨國平台強勢崛起,台灣新聞業危機重重

過去十多年來,跨國數位平台(如 Google 與 Meta等)崛起,憑藉科技與使用者規模優勢,快速成為全球資訊傳播主要管道,進而壟斷數位廣告市場。儘管它們本身不投入新聞採編與製作,卻長期透過大量轉載、提供使用者分享、以及演算法推送新聞,免費使用新聞媒體投入心力與資源產製之內容,並藉由掌握流通渠道與使用者數據,攫取台灣大部份數位廣告市場利潤,卻未對實質內容生產者給予合理回饋,形成剝削且極不對等之關係。

而台灣新聞媒體也因廣告資源大量外流,媒體營收逐年萎縮,成為平台襲奪內容收益之最大受害者。根據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對主要媒體廣告投放之統計,2012年,傳統媒體廣告總額仍有 425 億元,數位廣告為 116 億元; 2017 年呈現死亡交叉,傳統媒體廣告降至 296 億元,數位廣告則升至 330 億元; 2023 年差距持續擴大,數位廣告總額(610 億元)已近傳統媒體廣告(210 億元)之三倍。此外,全球新聞業與在地新聞支持者也開始挺身反抗跨國數位平台之襲奪,歐美多國已立法支持媒體業者與平台展開分潤協商,台灣則因缺乏政府制度性支持,導致媒體業者居於弱勢,公平分潤機制幾無進展。

在新聞業其傳統廣告經濟模式崩解下,媒體營收斷崖式下滑,大部分媒體為求生存,不得不仰賴業配及政府標案支撐營運,致使新聞獨立性與公共性大幅受損,嚴重侵害其第四權角色。即便部分網路媒體透過創新開源模式,堅守非營利與專業價值,但仍受網路訂閱浮動、募款不穩與平台演算法壓力之重重挑戰,難以穩定經營、永續發展。

產業環境惡化,也嚴重侵蝕新聞工作者之專業實踐與勞動尊嚴。新聞工作者在壓縮的時間與窘迫資源中應付龐大工作量,結果是犧牲查證與報導深度。長期過勞與低薪更威脅記者生計與職業認同,致使人才流失,經驗無法傳承。環境崩壞對新進工作者與新聞傳播學子之傷害尤甚。

面對這場結構性危機,媒體產業公會、新聞從業者、學界以及社會早已多次發出警訊,呼籲政府正視平台襲奪造成的新聞產業崩壞危機,並敦促政府透過制度改革介入市場失靈。當新聞專業實踐不保,媒體扮演民主政治監督者之第四權角色將難以為繼。公眾無法獲得正確、獨立以及多元之資訊來源,民主社會的知情權、參與權以及制衡都將遭到破壞。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必須有積極作為,透過多元途徑協助重建新聞經濟、支持打造永續多樣之新聞生態,以厚植台灣民主根基,保障公共利益。

二、重建「新聞經濟2.0」,化解當今新聞業危機

當傳統新聞經濟模式難以為繼,重建新聞價值與專業實踐有賴建立「新聞經濟2.0」。當務之急是透過立法,建立平台與新聞媒體資源之再分配機制,如新聞議價與基金。例如澳洲早在2021年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要求平台與媒體公平談判分潤。加拿大、歐盟、印尼、南非、以及美國加州也陸續推動類似法案,要求數位平台對使用新聞內容進行補償。這些法案展現一個共識:新聞內容並非免費取用之資源,平台應透過合理付費制度,保障新聞的經濟價值與民主功能。

然而,台灣行政部門卻明顯落後與怠惰,即便數發部於2022年展開「媒體與平台議價對話機制」,促使Google在壓力下推出三年三億元之「共榮計畫」,但這類由平台主導、缺乏制度約束與永續規劃的方案僅是杯水車薪,其金額與時效性遠遠無法解決不對等的市場結構與產業問題,並且即將期滿。而至今行政部門仍未提出具體法案,也未明確支持立法方向,使議價法與基金設置陷入遲滯,萎縮的台灣新聞業繼續陷落在衰亡亂象中。至此,我們已經無法再袖手旁觀,我們嚴厲要求政府勿再置身事外,應積極立法,督促平台負起合理義務,給予台灣新聞業公平之補償並落實公共利益。

目前朝野立委也提出多個版本之法案,內容涵蓋強制議價、仲裁機制與獨立公共基金之設置等,目標在於打破平台剝削、促進公平分潤,並透過穩定財源支持在地新聞業與台灣民主之永續發展。而本聲明所倡議之「新聞經濟2.0」政策,呼籲打造更多元之新聞生態,因當前草案版本多聚焦大型媒體與平台之授權談判,對於支持小型媒體、改善新聞工作者勞動條件,以及落實多元制度設計上較顯不足。因此,本聲明主張整合不同草案討論成果,推動結合平台責任、仲裁機制與獨立公共基金之制度方案,並呼籲行政及立法部門,搭配公共基金機制,以保障更多元之新聞生態。

三、新聞經濟2.0:複合途徑(議價+基金),健全多元新聞生態

(一) 強制議價與仲裁制度

首先,應導入強制議價與仲裁機制,透過制度性介入,建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之間合理的利益分配。參考澳洲《新聞媒體議價法》與加拿大《線上新聞法》,可要求平台對所使用的新聞內容進行補償,並在雙方協商破局時,由獨立機關進行仲裁;議價結果應提報主管機關,並規範一定比例之平台補償需用於改善新聞工作者的勞動待遇。

然而,過往經驗顯示,議價機制對大型媒體較有利,小型媒體與新聞工作者缺乏權力議價,難以納入分潤系體,加上協商內容若缺乏透明,導致資金可能未必用於改善報導品質或提升新聞勞動條件,且若缺乏制度配套,反可能使媒體更依賴平台流量與資金,加劇言論環境單一化,損害新聞公共性與多元性。

(二) 設立專款專用的新聞基金

因此,本聲明建議議價機制之外,應設立專款專用之「新聞基金」,基金來源可包括多元組成:

一、跨國平台繳納特別捐(如在台灣廣告收入課徵5%特別稅);

二、今年起台灣對大型跨國企業課徵12-15% 的最低企業稅負,政府可針對壟斷性數位平台進一步提高稅率至15% 以上,並將新舊稅制差額挹注於新聞基金;

三、可結合政府預算與民間資源,投注基金。

新聞基金具體作法可比照加拿大近期討論,由獨立的第三方委員會管理。此委員會需財務透明且具問責機制,成員可包含新聞工會、媒體代表、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等,基金運用重點在於保障多元與永續新聞生產,如改善新聞工作者勞動待遇與工作權益、支持深度報導、提升在地與少數族群發聲,支持媒體轉型研發,成立類似工研院之媒體產業研發機構以振興新聞產業等。

四、集體行動,從此刻開始!

我們呼籲朝野儘速完成立法,透過議價仲裁與獨立基金複合制,打破平台剝削、補償媒體損失、重建多元獨立之新聞生態,厚植台灣民主政治根基。

新聞教育不是技術訓練,而是民主工程!

w 要求新聞經濟 2.0政策
w 連署支持《新聞議價法》
w 呼籲設立獨立新聞基金
w 督促政府儘速立法,落實制度保障

在此,我們誠摯呼籲所有關心新聞自由、在地新聞發展與台灣民主的媒體人、新聞傳播科系所師生加入連署,要求政府協助建立台灣新聞經濟2.0,支持新聞議價與新聞基金之立法進程,重建永續多元的台灣新聞生態。

新聞教育不只是培育報導技能,更是守護民主價值之工程。希望學生、教師與新聞工作者的集體怒吼,能對政府與立法機關形成改革壓力,並幫助社會理解台灣新聞民主現正面臨的深刻危機。

唯有共同努力,才能推動制度改革!

唯有制度改革,才能守住新聞自由與台灣民主未來!

健全新聞產業生態、厚植台灣民主基石,請加入我們的行動!

一起改變台灣新聞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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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鐵路暴力又起,政府研議到何時?交通部只顧護航酬庸,沒空解決台鐵安全?

2025, June 11 - 20:50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昨(10)日產工及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至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訴求政府自5月22日同日發生三起鐵路暴力事件後,交通部與臺鐵公司僅以短期護車專案,以不切實際提高見警率做法,應對長期以來的鐵路暴力事件,產工提出強化鐵路運輸安全,應「聘保全、增警力、盡速提出合理密錄器使用規範並發放密錄器」。

產工在昨日記者會現場嚴肅告訴接見陳情的政院代表,22日至今只告訴產工「持續研議」,若仍只是轉達訴求,說不定下一秒又有旅客或員工遭到攻擊。

沒想到今(11)日,松山站站務員見一男酒醉倒臥即上前關心,過程中遭該男徒手揮拳致渠右眼瘀青,雖然警方到場立即依傷害罪現行犯逮捕犯嫌,但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的鐵路暴力事件,已經嚴重造成全台鐵路人員的恐慌,以及旅客對於行車安全疑慮!

產工要問公司、交通部、行政院:具體作為在哪裡?長期有效的方案在哪裡?今日交通部長陳世凱有空向媒體記者對外說明雙鐵人事案,卻未開放媒體提問相關提問,是不是只顧護航酬庸,沒空解決台鐵安全!?

請陳世凱部長拿出實際作為,不要讓交通運輸人員的工作活在暴力陰影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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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法庭直播不能侵害當事人隱私 伴盟反對倉促修法

2025, June 11 - 19:56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民眾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規定最高法院、大法庭辯論及宣判原則上應公開播送,而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涉及重大公益或社會矚目案件,亦得由法院職權或依被告聲請而公開播送,亦即縱使當事人不同意,該案仍可能因上開法律規定而公開直播,在司法人員未必皆具備充分的「多元性別知能與人權敏感度」的狀況下,此設計將有可能嚴重侵害多元性別當事人的隱私!

伴盟義務律師長期代理同志、跨性別者、雙性人/間性人(intersex)等多元性別(LGBTI+) 群體之人權維護案件過程,最常被當事人問到的問題就是「律師,請問我的身分是否會因為法院審判而被公開?」

性別、性傾向與性別認同都涉及個人隱私,個人有權決定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向什麼人公開。但當多元性別等性少數群體因為遭遇歧視、性騷擾,或因國家錯誤政策如變更性別登記須強制手術等,不得不走上法庭為自己與性少數者發聲,維護性少數群體權益時,卻可能因此面臨是否會遭強迫出櫃的重大疑慮。

以伴盟律師近年代理的多起跨性別職場歧視案件為例,如果上開修法草案通過,則只要法院主觀上認為該案涉及重大公益或屬於社會矚目案件,就可以於事實審審理期間公開直播,讓當事人之真實姓名、外貌、性別認同探索歷程或醫療紀錄都被迫公開,且高度可能因為網路直播被他人截圖留存而永久暴露於公眾目光之前,必須承擔可能隨之而來之歧視甚至影響身旁親友。在這種情況下,伴盟律師認為若欠缺完整配套,將嚴重不利於多元性別者近用司法程序之可能。

且上開直播如由法院職權決定,則在當今仍有部分法官嚴重欠缺多元性別知能之情況下,亦可能因不瞭解多元性別者之社會處境乃至偏見,而做出不適當之決定。例如曾有法官於審理跨性別者相關案件時,於公開法庭詢問跨性別當事人之親密伴侶關係與其他性別隱私問題,且拒絕依代理律師之當庭請求,調整其詢問方式,明顯欠缺性別隱私敏感度,在此情況下,承審法官顯有可能完全未意識到此部分開庭不應列入直播範圍,進而作成侵害當事人性別隱私之直播決定,後果堪慮。

一旦法庭直播實質上成為公審,站在法庭等於交出自己全部隱私,勢必導致更多性少數當事人為避免身分曝光,不敢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權益,此不但將影響個案救濟,長期來說,亦不利於司法介入審查相關多元性別政策及法律之可能。

在大方向上,伴盟並不反對法庭直播的政策,但反對目前沒有充分思考、不顧及當事人權益、倉促上路的法庭直播修法。如要進行法庭直播,至少應同時思考:

涉及多元性別議題之案件,應以保障多元性別當事人之性別隱私及個資為最優先,如當事人明示不願進行法庭直播,即應尊重上開當事人意願而不直播。

直播過程應以法律辯論議題為主,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應及於證據開示、證人或當事人訊問等事實層面部分,避免當事人隱私暴露。

應一併檢討現行審理不公開與裁判書不公開制度,於適當範圍內將過度暴露性別隱私或其他個人性隱私之案件(例如多元性別者職場歧視案件,或侵害配偶權案件),列入審理不公開範圍,或明定應於此類案件採取裁判書匿名、減少揭露過多細節,避免強迫出櫃或二度傷害等規定。

應一併檢討現行偵查不公開制度,避免性少數者涉入司法案件時,其無關案情之性別隱私遭媒體報導而被迫暴露,例如實務上不乏警方公布社會案件偵查過程時,會提及涉嫌人「男扮女裝」「曾是AV演員」,但該案件之事實與涉嫌人之穿著偏好或曾否拍攝AV並無關聯,此類揭露除滿足社會大眾獵奇心理外,並無實際助益,此部分亦應實質檢討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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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 高雄同志大遊行首次移師鳳山,串聯高雄在地性別行動

2025, June 11 - 19:50

文/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豪彩投 Voting with Pride」:2025 高雄同志大遊行首次移師鳳山,串聯高雄在地性別行動

2025 高雄同志大遊行正式宣布,今年遊行主題為「豪彩投 Voting with Pride」,首度選在鳳山區舉行,將於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登場。作為亞洲第一個實現婚姻平權的國家,臺灣的同志運動已從「爭取婚姻」邁向更深層的性別平權實踐,而今年遊行更結合即將到來的地方選舉,呼籲民眾「自豪投票、為平權發聲」。

「驕傲,不只是站出來,更是走進去。」今年高雄同志大遊行總召Cony表示,主題「豪彩投」融合「自豪」、「彩虹」與「投票」三層意涵,希望民眾能在生活與政治中展現性別自覺,進而以選票守護多元價值。

社區串聯:彩虹公民走入高雄各地

自六月起,高同遊與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攜手推出前導系列活動「彩虹公民去哪裡」。高同遊活動組組長Nivea分享,接下來預計深入旗津、鳥松、岡山、美濃、大寮與梓官等,與在地性別友善組織透過講座、走讀與展演串聯地方故事,讓性別議題不再只屬於城市中心,也能在社區土地中發芽。

此外,高同遊另與多元性別團體合作的「政好投你」系列行動,也將於各地辦理論壇與工作坊,涵蓋政策監督、身體政治、教育與國防民防議題參與。合辦單位包括同志諮詢熱線南部辦公室、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共學團、看嘸舞蹈劇場、彩虹平權大平台等團體。

高雄豪好玩:打造性別友善觀光城市

今年的另一亮點「高雄豪好玩」活動,由淑女俱樂部、半伴旅遊、灣島皇后與台灣性別友善觀光協會共同打造,規劃彩虹講座、觀光巴士、閱覽室與派對,期待以娛樂作為行動載體,將性別友善的價值落實於城市觀光與日常生活。

高同遊公關組組長Patty表示:「『豪彩投』不只是一次性的遊行口號,更是一場集體社會行動的起點。」無論是參與社區、搭乘彩虹巴士、加入知識講座或街頭派對,每一步都是社會運動與性別教育的展現。

首次移師鳳山,讓性別議題進入市政核心

2025 年遊行將首次移師鳳山舉辦。高雄同志大遊行總召Cony指出,鳳山身為高雄市政府與市議會所在之地,具指標性與象徵意義,此次選址正是希望「將平權的聲音帶入政治舞台,走進市政核心,讓政策聽見社會的多元需求」,把性別平權的聲音,帶到市政核心、帶到政治舞台、帶到真正做決定的地方。

各界力挺,友團發聲

同志諮詢熱線南部主任陳威竣表示,性別平權應走出都市、深入社區,今年的遊行正是向地方扎根的實踐。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主任朱家瑢則分享作為高雄在地的同志母親之心聲:「同志家庭能在生活中的種種是與政治息息相關,所以也會是我們持續關注性別友善政治的可能性。」不只是同性婚姻的立法,包含圖書館的性平資源、就醫和就學的友善環境等,這些性別友善的制度設計都是同志家庭生活的依靠。

看嘸舞蹈劇場藝術總監蘇品文更以藝術之名,號召大家「站起來、畫圓、擊掌」,以身體連結彼此與土地,在社會空間中感受自己的身體。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代表于仙玲則點出制度落差:「性別友善廁所仍不足,性別平權不能只是口號,必須進入政策治理。」

現場也有市府代表:民政局、觀光局、警察局鳳山分局;陳慧文議員、白喬茵議員、湯詠瑜議員團隊、黃捷立委團隊、林岱樺立委團隊等共同參與。

讓孩子也走上街頭:親子共學行動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高雄共學團已經連續九年帶領孩子參與遊行,兒少代表震東與小宇現身分享心聲。身為自學生的震東強調:「青少年雖無投票權,但不代表沒有公共參與的能力。」,而小宇則相信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無異,未來也會投票支持性別友善的候選人。

彩虹拼圖:共創行動、拼湊未來

現場以「拼圖」的方式呈現今年的主視覺,象徵高同遊由眾人共同合作完成。民眾也可至性別友善店家索取主題酷卡,完整蒐集後即可呈現整體視覺,每一份參與都是性別平權拼圖中的一塊。

本屆高雄同志大遊行以「彩虹公民 酷漫遊」及「選擇未來 豪彩投」作為雙口號,號召所有市民「一起走上街頭、走進生活、走入投票所」,共同用行動描繪出性別友善的城市藍圖。

【2025 高雄同志大遊行資訊】
遊行主題:豪彩投 Voting with Pride
遊行時間:2025 年 11 月 29 日(六)
遊行地點:高雄市鳳山區(詳細地點路線將另行公告)
系列活動:6/14 起陸續展開「彩虹公民去哪裡」走入旗津、鳥松、岡山、美濃、大寮、梓官、「政好投你」、「高雄豪好玩」等活動
更多資訊:高同遊Facebook、Instagram

高同遊誠摯邀請所有媒體朋友、立委與議員、性別友善候選人、NGO 團體與市民夥伴一同參與,用行動支持平等,用選票寫下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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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崔媽媽基金會終止推薦康誠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2025, June 11 - 19:47

文/崔媽媽基金會

有關昨日(6 / 10)上午,康誠搬家貨運有限公司(以下稱「康誠搬家」)所屬員工當街亮槍恐嚇其他駕駛人的嚴重事件,我國《刑法》雖以行為人個人責任為基礎,然康誠搬家對於其員工執行職務依法有指揮之權與確實監督之責,故對其員工所涉不法行為,康誠無可卸責,應概括承受。

康誠搬家自2019/11/1起,被列為崔媽媽基金會(以下稱本會)推薦之優良搬家公司,然此次不法事件,已嚴重威脅消費者人身安全與基本公共秩序,破壞本會評鑑制度之公信力與消費者信任。

為妥善保護消費者權益,本會立場與處置如下:

  1. 立即終止評鑑資格
    自今(2025/6/11)日起,依本會「搬家公司推薦協議書」規定,將康誠搬家從「崔媽媽優良搬家評鑑制度」推薦名單中移除,並停止一切本會相關平台之推薦與推廣。
  2. 消費者權益協助
    若康誠搬家原有客戶在搬家服務中,因該事件產生疑慮或消費者權益受損之情形,可致電本會,本會將提供必要協助,包括轉介媒合其他業者、搬遷諮詢、調解與投訴處理機制。
  3. 公開說明評估結果
    將本次違規事件通報所有平台與媒體,陳明本會已採取之處置措施,確保公眾明確知曉康誠搬家已不再為本會推薦業者。
  4. 加強制度監督與稽核

強化「消費者用後評估問卷」與「問卷抽查稽核制度」,增加稽核頻率與突擊審查機制,防止類似業者取得推薦資格。

崔媽媽基金會自1996年創立「優良搬家評鑑制度」已近30年,旨在使早期消費者保護觀念不普及、搬家流氓橫行的搬家市場,逐步導向良性發展。

對於此次風波造成的社會不安與信任受損,我們深表歉意,將以此事件為戒,持續提升評鑑制度的嚴謹度與透明度,並守護所有消費者的安全與權益。

敬請社會大眾與媒體監督,讓搬家服務市場回歸專業與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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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鐵路安全國家有責!聘保全、增警力,安全改革要長久!

2025, June 10 - 21:17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

台鐵運輸服務遍佈全台,幾乎每年都會發生運務(站務、車長)人員遭旅客言語羞辱、攻擊之職場暴力事件,而在5月22日接連三起列車暴力事件,再次凸顯基層運務員工在高風險衝突現場毫無保障,每年都有員工被攻擊,公司卻只會譴責,目前沒有密錄器、沒有保全之下,運務人員只能單獨面對。

而本次事件不單只是台鐵員工職安問題,更衍生鐵路警察單警執勤問題,成為鐵警執勤上的阻礙,政府完全遺忘了2019年鐵警李承翰遭旅客刺死殉職,在同一條鐵路上工作,值勤安全全都不受保障,是鐵路運輸重大職安議題。

因此台鐵產業工會及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今日至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跨部會協調交通部、內政部解決鐵路安全問題。

●訴求:

1. 請行政院要求內政部、交通部跨部會協調,明確台鐵公司解除運送契約後,鐵警局如何履行維護鐵路秩序責任。

2. 請行政院要求內政部補足基層鐵警,別讓單警值勤殉職再次上演。

3. 請行政院要求交通部及臺鐵公司承諾增聘保全、研擬合理密錄器使用規範。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會員代表江宥樺表示:
今天代表工會站出來,不只是為了那些在列車上被毆打、被辱罵、甚至被旅客持刀威脅的同仁,更是為了所有被制度放生的第一線基層員工發聲!

在5月22日那天,不到24小時內,台鐵列車長連續遭遇暴力攻擊!我們的同仁只是依規定維持車上秩序,卻換來拳頭與侮辱。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工作環境,是一位身上背負著列車上所有旅客生命安全的交通從業人員所該承受的嗎?

這些暴力,不是個案。2019年李承翰員警,在單警值勤時,遭到刺殺殉職。但六年過去了,單警執勤依然是常態,保全配置仍是空話,密錄器甚至淪為監控員工的手段。我們要問:我們的政府到底學到了什麼?又保護到了誰?

肯定台鐵公司協助車長報案與提告。但是光靠一句「譴責暴力」遠遠不夠!如果今天沒有影片被揭露,這些被攻擊的車長,是不是又要自己默默隱忍吞下去?更離譜的是,太魯閣號車長只是依規定請求帶離危險旅客,鐵警竟回應「只有一人無法處理」!我們要問的是:到底什麼制度,讓鐵路執法人員與列車長都成了孤軍和棄子?

我們要的不是空話,不是紙上談兵,我們要的是制度,我們要平安下班的權利!

我們的怒吼,不是為了對抗社會,而是為了希望能讓這個社會回歸常理與公義!

我們要的不是一時的關注,而是長久永續的保障!我們要制度、要正義、我們要平安下班!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曹嘉君說明:
台鐵運務人員,不論是站務、車長,都是每天站在第一線與旅客溝通的基層員工,每當天災事變造成誤點,或是TPASS趕鴨子上架等新政策上路,都是運務人員在承受一切與社會的溝通成本,面對不理性的旅客、突發的衝突,從鐵路局時代至今都是相當消極,如今在解除運送契約後,竟然還要因鐵警「只有一人無法協助」的制度問題勞勞相殘,我們想問:那政府對於公共安全、運輸安全的責任在哪裡?

我們要求行政院出面,明確指示內政部、交通部跨部會協調,釐清鐵警在列車秩序維護上的實際作為,我們沒有忘記嘉義站那位殉職的警察,更不希望再有下一個發生。我們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補足鐵警人力,讓每一位警察都能安全執勤。

最後,我們也請交通部與台鐵公司不要再用「經費不足」當藉口,該增聘的保全要增聘,密錄器的使用也請給出合理規範,不要讓它變成監控工具。我們要的是可以保護人身安全的制度,而不是事後才來道歉的新聞稿以及短期應付社會的措施。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施嘉承認為:
有關於日前接連發生台鐵列車上的暴力事件,除了應該檢討台鐵人員本身的執勤安全外,鐵路警察是否有充足之警力以及裝備仍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曾經我們有個鐵路警察李承翰因乘客的暴力事件不幸殉職,李承翰奮力拚搏的畫面也仍然深刻在台灣人的腦海中,李承翰當時以一人之力,用肉身去抵擋持刀的歹徒,我們不禁要想為什麼要採取如此危險的方式對抗,去設想李承翰為何不使用警械?為何只有單警執勤?這些問題。也因為這起殉職案,鐵路警察當時才終於重視執勤安全,開始全面配備辣椒水以及電擊槍強化硬體安全。

但現況已經夠了嗎?一般來說處理事情的員警應該是巡邏員警,依據勤務規定巡邏必須是兩人共同執勤,但以李承翰案為例,他當時並不是巡邏員警,而是月台守望勤務,所以就變成了事故發生當時只有一名員警值勤的狀況,這也間接造成了李承翰殉職的原因,然而全台不僅僅是鐵路警察有偷渡概念使用非巡邏警力造成單警處理事故的狀況,有更多的派出單位因人力問題使用單警服勤造成值勤風險,於是我們呼籲政府應重視台鐵、以及警察的執勤安全問題,接受訴求,共同解決不斷發生的暴力事件。

行政院出面接陳情者為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 黃志元,黃副處長表示已有邀集相關單位說明,產工表示將會與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共同發函要求行政院將列管進度告知工會,以及若解除列管也應敘明理由,若只是再將列管責任交給內政部或是台鐵公司,行政院只是消極應對敷衍社會。

對於新任董事長鄭光遠上任,產業工會喊出「新董座上任,安全要解決、新董座上任,待遇要提升」口號,並回應如下:

1.任何董事長都必須要有向上管理的能力,而鄭董的挑戰會是台鐵是國營公司由交通部完全持股,比起民營的高鐵少很多彈性,台鐵高層以及新任董事長都應給予彼此空間。

2.台鐵百年老店在歷經許多變革至今,員工待遇依然停滯許多,造成員工士氣低迷,是鄭董上任要改善的第一件事,因為工作型態上跟高鐵還是有所區別。

3.工會認為第一個應該調整的就是有別於高鐵,台鐵絕大多數的員工都會輪班跨夜工作,以及從事更廣泛的危險性工作,,要提高夜間津貼跟危險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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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針對醫院急重症人力流失 台北市醫師工會回應邱泰源部長說法

2025, June 10 - 20:59

文/台北市醫師工會

針對近期各醫院急重症人力流失問題與邱泰源部長6/9說法,台北市醫師工會回應:

一、目前還在醫院負擔急重症患者照顧工作、24小時on-call、承擔高度病情不確定性的醫師,不僅急診科別,都處於人力流失嚴重的青黃不接時期。

二、主治醫師工時沒有法規上限,但醫院為了體恤僅存人力辛勞,改變接收轉診的政策,是為了患者的治療品質著想而非卸責,希望民眾與長官體諒。

三、邱泰源部長所謂的40億是空中樓閣,不僅還沒有下落且無法確定醫院如何應用,健保署除了一味撒錢,也應該確實掌握經費使用狀況與成效。

四、政府官員極力表示已經很努力改善環境,但惡化趨勢並沒有緩解,工會反倒擔心民眾覺得「已經給你們錢了」而對醫療成效仍有錯誤期待,更加加劇醫病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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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司法改革向前行,法庭直播法制化

2025, June 10 - 20:55

文/台灣陪審團協會

司法改革向前行,法庭直播法制化!朝野應合作共同推動法庭直播制度!

針對近日《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引發社會關注,台灣陪審團協會認為法庭直播已經是全世界的趨勢,朝野應支持法庭直播。

本會認為司法應走向透明,法律審的直播應是具有社會高度共識,首應法制化。

關於有爭議的事實審直播,
也應循序推動,不應因噎廢食。針對具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應開放事實審直播。

2017年由總統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已決議法庭直播,如今在立法院提出修法方案,應視為延續改革承諾、回應社會期待的重要契機。
而非走回頭路反對。

法庭直播也可以循序漸進。而「事實審」的直播,可藉由修法研議配套措施,例如限定直播範圍,或隱私部分採模糊處理,或延時播放機制、尊重訴訟被害人及被告入鏡頭的選擇權等措施,降低風險,並兼顧隱私與公開審判。

由於審判本就應該公開,且應開放旁聽。不應剝奪無法到場人民知的權益。直播並非打破禁忌,而是資訊傳播媒介與時俱進。法庭直播,人民都可了解其法庭審判的進行,避免不公開直播,而讓電視名嘴用不實的資訊,刻意渲染,用不實資訊誤導社會大眾,形成不實的指控,及不實的輿論審判。
法庭直播才可以正本清源,

這不僅是人民知的權益,更是加深司法信任的關鍵一步。法庭直播制度是一場關於「人民如何理解司法、司法如何接近人民」的制度改革。讓社會看見證據,看見真正的事實,兩造如何辯論,法官如何審判,也讓人民更理解訴訟背後的正義價值。

司法改革不能只是專家的議題,更應讓公民社會共同參與。

此次立法院提出推動法庭直播的法案,應視為跨黨派改革的難得契機。即使各界對制度細節仍有歧見,但「法庭直播」的改革不容否定。此次修法不應成為意識形態的角力,而應成為民主深化的關鍵時機。

在此呼籲立法院朝野應應廣納民間意見,審慎完成立法。

台灣陪審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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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財務到 ESG 評等:解析台塑集團的永續危機

2025, June 10 - 20:52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新報告揭露台塑集團財務美化與失靈的 ESG 評等機制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與美國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U.S.)於今日(6/10)共同發表最新報告,分析全球最大石化集團之一──台塑集團──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表現。報告名為《亟待課責:台塑集團的永續危機》(Unchecked and Unaccountable: The Sustainability Crisis at Formosa Plastics Group,揭露了其系統性的環境違規行為與人權問題,並對 ESG 投資框架的可信度提出了質疑。

報告指出,儘管台塑集團被納入超過 40 支 ESG 標籤基金,並獲得近 20 億美元的永續連結貸款,但卻是個環境與人權侵害「慣犯」,其所造成的問題包括 2016 年越南史上最嚴重的海洋污染事件,以及位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遭聯合國專家譴責為環境種族歧視的「陽光計畫」(Sunshine Project)。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企業責任與國際事務主任孫興瑄表示,「本報告直接將台塑在全球的衝擊與國際肯認的人權及環境標準相連結,揭示了一家與永續原則極度不符的企業,卻持續從 ESG 資本中受益。」

美國地球之友石化業研究員 Zoe Reyes 表示,「台塑企業向金融機構宣稱其具備永續願景,但其實際紀錄卻展現出環境違規、健康風險與治理失敗的一貫模式。從德州到台灣,台塑一再證明它是惡鄰居。如果銀行和投資人希望展現責任感,就必須對台塑企業說不。」

本報告主要調查結果包括:

  • 台塑在越南、台灣與美國皆造成環境破壞、勞權侵害與人權侵害疑慮,違反《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與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 氣候政策嚴重不符合全球升溫1.5度以內目標,其主要公司排放量超過 165 個國家,且未提出可信的 2050 淨零路徑;
  • 公司治理風險高,結構不透明,透過集團內部股利支付掩蓋現金流赤字;
  • ESG 評等機制失靈,主要 ESG 評級機構低估甚至忽略台塑持續且嚴重的違規行為。報告指出,這些評等往往依賴公司提出之自我揭露,而非實際影響。

報告亦整理了受台塑營運影響的具體案例,突顯其企業行為對現實生活的衝擊。

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創辦人暨副發言人裴南茜(Nancy Bui)表示,「台塑越南環境災難發生至今已九年,數千名受害者仍在等待正義。儘管人們經歷痛苦、流離失所與長期環境破壞,台塑與越南政府仍拒絕承擔責任,並打壓勇於發聲的人。這不僅是問責的失敗,更是對人性尊嚴的背叛。」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六輕設有近四百根煙囪,不斷排放有毒污染物,形成厚重污染雲,隨季風飄向鄰近村莊。研究已證實,當地居民體內重金屬與有害物質含量偏高,罹癌率也明顯上升。二十多年來,六輕的營運持續嚴重危害彰化與雲林沿海社區居民的健康與環境權利。」

這份報告也揭示了 ESG 金融體系中的更深層結構性缺陷。報告強調,當 ESG 投資建構在薄弱的基準與不充分的盡職調查上時,往往無法真正保護人們與地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台塑看似財務穩健,但實際上,其多間子公司發放的股利金額高於自由現金流所能負擔。這些資金常在集團內部循環,透過複雜的持股架構虛增利潤,掩蓋潛藏的財務問題,這對公司治理與長期永續性構成嚴重疑慮。」

報告最後提出對金融機構與投資人、台塑企業,以及 ESG 與信評機構的具體建議,呼籲提升透明度、對齊國際準則,並排除持續造成危害的企業。

報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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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新北市三重發生顧客全裸取餐,司機表示極度不舒服

2025, June 10 - 20:47

文/全國外送員產業工會

本會立場【同步於本會粉專】

【外送員面臨性騷擾風險, 是一般民眾的5倍】
【新北市三重發生顧客全裸取餐,司機表示極度不舒服】

【平台的「 黑名單」?根本是笑話】
平台口口聲聲說有「黑名單制度」,但現實是:
*新竹、台南等地的性騷擾顧客照樣繼續下單
*顧客甚至可透過「代購」規避身分繼續騷擾他人
*完全沒封鎖、沒懲處、沒改善,只有一句「我們會處理、我們再調查」

實際結果是什麼?
*外送員冒著被停權風險報案
*外送員仍必須服務同一位裸身取餐的顧客
*外送員的尊嚴和基本的人身安全被平台拋在腦後

相關數據:
【外送員遭遇性騷擾,是社會平均的 5 倍!】
根據《 2024 台灣外送員性別暴力調查報告》
高達36.7% 的外送員曾遭遇顧客性騷擾(言語、裸露、肢體接觸等)
22.4% 的外送員曾遭遇裸露、不當言語、偷拍或肢體觸碰。
而根據勞動部《2021 性別工作平等統計年報》
全體勞工的性騷擾通報率僅 7.8%。
*外送員面對的風險,是一般勞工的 4.7 到 5 倍以上!

我們要問政府與平台:
你們是不是要等真的發生重大性暴力案件,才要積極有效的處理?!
還是要等到外送員被性侵、強暴、甚至出現社會憾事,你們才會開記者會說「我們會深切檢討」然後下台一鞠躬?!
是否到最後還是只會輕描淡寫地說「我們會調查處理」?!
這些我們都聽夠了,聽多了。

本會要求政府與平台立刻積極處理以下訴求:
1️⃣ 實名認證消費者制度—避免以假帳號、代購名義繼續作惡。
2️⃣ 設立「 #高危險顧客黑名單」—外送員有知情權,消費者屢犯者一樣永久停權,並禁止使用外送服務。
3️⃣ 設立「 #性騷擾通報系統」 —並公開違規處理紀錄,拒絕黑箱操作。
4️⃣ 高風險配送補貼與支援—夜間或高危區域應提供額外風險津貼與安全裝備。

資料來源:
《2024 台灣外送員性別暴力調查報告》勞工平權協會
《2021 性別工作平等統計年報》,中華民國勞動部

【礙於臉書規則問題,圖片已經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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艋舺公園將全面施工 無家盟憂配套不足、驅離街友成「最大社會排除」

2025, June 10 - 18:43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艋舺公園是台北市無家者最大聚集地之一,台北市政府公園處推動「艋舺公園改建案」即將在6/19動工,預估耗資1.9億餘元以「日本表參道」概念重新打造環境。

許多民團組成的「無家者聯盟」6/9召開記者會為無家者請命,改建公園期間約1年半至2年,若北市府沒有有效的配套措施,恐將造成台北市最大的社會排除事件。

無家者聯盟訴求,面對艋舺公園改建造成無家者困境的問題,北市府應有跨局處的無家者政策,而不是單一由社會局去面對。另外民間更期望中央政府應盡速訂定無家者專法,對於無家者做出更明確的定義及制訂有效的服務。

台北市政府公園處推動艋舺公園改建,預計耗資1.9億餘元以日本表參道概念重新打造環境。設計方案以龍山寺為中軸建立視覺軸線,串連南北兩側廣場,將象徵皇帝威權的迴廊黃屋頂拿掉,改為使用灰色清亮的屋頂輕巧化,同時利用鄰近捷運站出口的南側空間,做一個廊道,類似日本的表參道,讓龍山寺的軸線跟捷運的關係建立起來。圖片來源:萬華區公所。

斷開遊民與艋舺公園的鎖鏈?改建公園順勢去除遊民?

當地社福團體估算艋舺公園約有70位無家者。友洗社創公司負責人林立青表示,北市府去年承諾「分段施工」跳票,改「全面施工」,將使無家者趕出屋簷外,大受影響,長期在當地協助的社福單位可能面臨無家者狀況不穩定,進而造成更大的衝突。

「對無家者來講,改建公園要快一點,不然我們就沒工作了。如果艋舺公園沒了,我們不知道怎麼辦,不知道要去哪裡,我們就會變得很絕望。」在艋舺公園露宿的無家者秀秀說,自己過往遇到詐騙集團被騙光積蓄,走投無路才來到艋舺公園。由於來到艋舺公園有保全、社會局人員照顧,也有「叫工」的工作機會,讓他覺得這裡是很好的地方。

下一站未來村社工張羽儀表示,艋舺公園改建時,施工圍籬會封住原本無家者放家當的地方,派工者也無法進入公園「叫工」,無家者為了守護自己僅有的家當,同時失去獲得工作的機會,可能就無法外出工作。因此公園改建不只是移除空間而已,更是會大大削弱無家者求生的可能性。

「只要沒有公園,沒有便當,就不會有街友?」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副秘書長巫彥德表示,這兩年聽聞許多市民期待艋舺公園改建,可間接消除艋舺公園作為無家者聚集地的處境,試圖讓無家者問題消失,但是根據民團在當地長期服務經驗來看,公園改建並無法解決問題。

巫彥德提到,台灣沒有短期安置措施,目前中和區「圓通居」或大同區「廣安居」是中期安置措施,流程約為一週到一個月以內申請審核入住,可停留約半年到1年半。無家盟後續將發展艋舺公園的短期安置計畫,設計小型、短期住宿點等嘗試性方案,也能提供社會局參考作法。

巫彥德說,無家盟不反對公園改建,認為能夠有效改善環境,也不認為公園適合讓人睡覺,但是工程結束後無家者是否會回流,應取決於政府的政策與配套措施是否完善,例如是否有足夠的安置資源及服務措施。

巫彥德重申,如果施工期間中央或地方政府發展出有效的服務資源,那無家者可能不一定會回到公園睡,但如果這兩年政府什麼都沒有做,也拒絕公園讓無家者群聚,那就是侵害人權的行為。

在艋舺公園露宿的無家者秀秀說,自己過往遇到詐騙集團被騙光積蓄,走投無路才來到艋舺公園。

下一站未來村社工張羽儀表示,公園改建不只是移除空間而已,更是會大大削弱無家者求生的可能性。

關於民團擔憂「最大的社會排除事件」,台北市社會局表示,艋舺公園內列冊街友59人,已協助入住中途之家5人、社區租屋7人,及等候民間團體床位4人,會持續追蹤其餘43人意願。

同時,社會局也於去年底進行街友改建期間安置意願調查,經分析艋舺公園內列冊街友人數外縣市街友占比78%,同時盤點本市轄內安置資源,挹注經費鼓勵民間團體辦理夜宿方案,及召開會議加強跨縣市床位協調機制。

社會局強調,協助作為的主軸原則是與街友設籍的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合作,以返回戶籍地為首要方針。另針對有意返家者協調親屬商討,無自理生活者協助入住安置機構;有自理生活能力者,安排入住中途之家或協助租屋生活。至於無意願者,社會局比照避寒服務開設庇護所場館供街友臨時夜宿。

北市府無家者政策施行數十年 將以「驅趕」走回頭路?

巫彥德說明無家者之所以睡公園,是因為失去了生存的可能性,走投無路才會到街上生活。且在都市裡經常會有人面臨不得已的處境而落入底層,成為無家者。而艋舺公園不只是因為有食物,還有社會工作者的協助以及就業機會,才成為了無家者藉以生存的可能性。

曾因研究無家者社會而進入艋舺公園生活一年的台大社會系教授黃克先表示,艋舺公園不分日夜都有非常多人聚集,來自全台各地的人、在地居民、獨居老人或底層工作者,可說是全台利用率最高的公園,是成功的公共空間。

黃克先認為能夠讓匯聚到艋舺公園互相支持的重要原因,在於北市府推行的艋舺公園專案,透過跨局處的協調與努力施行數十年,取代「驅趕」所造成的四散造成周邊店家困擾或不易管理,民團也期盼北市府在改建公園期間可以繼續維持過往進步政策的方向,不要走回頭路,以排除方式趕走無家者。

慕哲人社浪人食堂社工傅聖雅表示,北市府社會局積極安置無家者到中和區「圓通居」或大同區「廣安居」等地的遊民收容所,然而在目前的制度下,安置機構的運作方式往往會帶來新的限制,因為管理而衍生的門禁或固定作息與無家者的生活節奏不一定相容,且對於無家者而言,被安置在他處形同於失去生活、人脈與工作交會的地點,可能成為一種斷裂。

傅聖雅以第一線社工提醒地方與中央政府,真正的安置不是將人移走,而是要接觸人正在生活的軌跡,安置不該是斷開工作,切斷社群失去連結,甚至是失去選擇,應該是讓人有尊嚴地保有連結及熟悉的生活,慢慢走向穩定與安全。

台灣沒有積極的無家者服務 也沒有專法

巫彥德提到日本的無家者專法《路上生活者自立支援特別措施法》,2002年日本面臨長期金融經濟衰退,當時有將近2萬多人的無家者,政府因此推出該專法,透過中央的法律與地方政府進行整合性的服務,在10年間成功減少了8成的無家者。

芒草心慈善協會倡議專員王今暐表示,2017年聯合國人權專家審查台灣兩公約國家報告時,已在結論性意見裡明文建議台灣應制定國家可歸責的福利及人權法。制定無家者專法方面,我國也已落後美日等國20年以上。

現在全國約7成無家者集中在六都並跨縣市流動,而各地方政府也會強調很多無家者戶籍在外縣市,在地方本位主義的情況下,經常將無家者當成燙手山芋,且各地方政府財力不一,一但地方政府遇到財政困難或緊縮,很可能就會優先砍掉無家者相關預算。民團呼籲中央政府應建立全國性的無家者專法,才能統一面對全國無家者的問題。

相關報導:無家盟去年11月召開記者會

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副秘書長巫彥德

芒草心慈善協會倡議專員王今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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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5集|原民工傷(二)生命被「外包」的底層勞工

2025, June 10 - 09:12

【原民工傷】系列專訪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0集|「職安」為何接不住因工墜落的年輕工人?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4集|原民工傷(一) 每一個職災都要成警愓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5集|原民工傷(二)生命被「外包」的底層勞工

文 / 曾霈榆

拉外.阿利克(Lawai Arik)去年在搭設台北市跨年舞台鷹架時,不幸墜落身亡。6月6日,他的家屬與工傷協會、原住民基層工作者拔耐,參與由北市府觀傳局舉辦的協調會,提出包含設立工殤紀念碑、重視職災預防訓練等訴求。不過市府的回應,讓拔耐認為誠意不足,態度也不見反省。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原住民基層工作者拔耐,一起了解協調會內家屬及相關團體的訴求,再進一步探討,為何職安制度日漸改善,類似的工傷事件仍不斷發生?若連生命安全都被「外包」,工安責任該由誰扛?

三訴求:立碑、職安訓練獎勵、賠償金盡快決議

拔耐表示,他們在協調會上提出了三點訴求。其一,是希望能為拉外.阿利克在市府前立碑紀念,期望市府能透過這次意外做出反省,重視職業安全,不過提議卻被市府否決,明確表達不會做任何立碑動作。「市府把工程、活動外包出去的同時,也把勞工朋友的勞動安全及生命給外包出去。」拔耐氣憤地指出,市府代表出面協商的官員們態度非常傲慢,並沒有反省,而是一概將責任推給承包廠商,完全不覺得自己是「事主」,惹怒到場的家屬與相關團體。另外,此次會議的主持人原定為局長主持,現場卻變成了副局長,會議地點也從台北市政府,改往位於萬華的勞動局舉行,讓人十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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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訴求則是針對進入工地或相關營造業的勞工,需經六小時的職業訓練取得「職業安全衛生卡」,他們呼籲能提供原民朋友補助,彌補犧牲工作時間參與的損失。拔耐表示,市府原民會在會議上允諾,凡參與六小時的培訓課程,會給予在台北市設籍四個月以上的原民朋友3000元獎勵金,每三年回訓一次,再提供1500元的出勤津貼。不過,許多從事台北市基礎建設的勞工並非設籍在台北市,拔耐再進一步提議,期望能爭取中央原民會制定政策,讓全國原民受惠,台北市原民會也承諾會將提議轉告中央。

此外,有關賠償的部分,因保險公司資料尚未完備,需待下一次會議才能定案,拔耐表示,希望賠償金額盡快有結果,不要讓拉外媽媽多次從台東舟車勞頓前來開會。另外,拔耐提到,在談及下次開會才能決定賠償金時,觀傳局官員竟然問:「還要再開會嗎?」讓現場眾人很受傷,認為市府不應該展現出事不關己的態度。

拉外媽媽痛心 兩兒子接連去世

拔耐表示,拉外的二哥是一位藝術家,在2023年部落的海祭意外死亡,拉外本來預計今年發行單曲,是一名正要發光發熱的創作歌手,卻在搭建跨年舞台鷹架時意外過世,讓拉外媽媽打擊很大。事後,拉外媽媽需多次從台東搭火車北上開協調會,途中一遍遍回想起這些傷痛記憶,還要面對官員不禮貌的態度,讓拉外媽媽用族語向拔耐吐露:「這是在糟塌、欺負我們。」

協調會後,拔耐也關心了拉外大哥的工作狀況。他提到,由於配合部落祭典活動,以及陪父母處理拉外的後續事宜,常需要請假,拉外大哥目前沒辦法從事穩定工作,從而轉職到鋼鐵焊接的工作,需要在高空進行,危險度高,能在短時間內賺取較高收入。拔耐解釋,這樣的工作狀況常出現在族人身上,特別是家中經濟出現問題時,從事這類危險性高的工作,能即時紓解家中困難。

職災保險自行加保無人知?外包工人成保障漏洞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2022年上路,強制勞工納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若不幸老闆違法沒有幫勞工納保,職災保險基金還是會支付賠償金給受到職災的勞工。不過拔耐提到,像拉外這類被外包出去的工人,屬於個體戶,若作為自然人雇主的工頭沒有幫拉外及自己納保,且拉外也沒有幫自己特別加保時,職災保險就不會提供給拉外保障。拔耐也表示,接觸過許多個案都屬於這類狀況,成為被制度遺漏的一群人。

自行加保職災保險其實並不複雜,只要拿出手機進入勞保局官網或至ibon機台,就能自行加保。拔耐坦言,因為該制度宣傳狀況不佳,許多底層勞工都不知道職災保險,他也呼籲政府應充分讓民眾了解他們的權益,需更廣泛宣傳。

是意外還是通例?心存僥倖的防護措施

近期,拔耐正在處理一位從工地五樓意外墜落的二十八歲工人個案,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這位工人在高中即輟學跟著爸爸在工地工作,據拔耐的觀察,多數從事重勞力、高危險工作的家庭,子女也會踏上跟父母相似的工作道路。拔耐在得知案件的當下,趕緊請通報狀況給他的友人拍照現場狀況,拔耐描述,看到照片時,發現工地整個電梯井都沒有做遮蔽防護,因此工人才會從五樓一路跌至地下一層。

「他如果沒發生意外,那才叫意外。」拔耐痛心地表示,工地作業超過兩米,就必須設置防墜設施,但當天既沒有防墜網,身上也沒有綁上安全索,很明顯是人為疏失,痛斥職安不應該帶著僥倖心理,而這樣的狀況又特別集中在這群底層、沒有機會充分讀書的族人身上。

職安疏漏釀意外 家庭的惡性循環

拔耐表示,在工程外包的大環境下,許多族人會跟著同部落的工頭一起工作,很多是親戚朋友關係,當沒有納保職災保險,且礙於情面難以爭取權利時,便形成惡性循環。「只要家中有一個人發生意外,家裡就幾十年翻不了身。」他舉例,曾遇到一位單親媽媽因意外墜落,導致腳不良於行,女兒只能休學回家照顧媽媽,當下一代無法得到好的教育時,人生的發展路徑也從此偏離正軌,難以得到更好的發展。

「我的服務工作三十幾年來,沒有一天能鬆一口氣。」拔耐坦言,在他的經驗裡,這些意外並非個案,而是普遍的現象,在沒有重視職安預防的情況下,一個個悲慘經驗不斷發生,讓他十分痛苦,也備感壓力。

外包責任歸屬?政府非局外人

至於外包制度下的意外責任歸屬,以拉外的事件為例,拔耐認為,政府官員需要清楚職業災害預防的法治觀念,確實督導承包商是否具有完備的預防措施。另外,拉外這位底層工人會來到現場工作,是因為市政府要辦跨年晚會,且工資也是源自於市政府的經費,理應市政府應該承擔責任。

拔耐也期待,原民會或地方原民事務單位除了事後慰問,及提供社會福利管道資訊外,也能跟勞動部、地方政府討論,在層層發包的制度下,如何修法有效保障底層勞工,讓未來地方政府進行外包工程時,承擔勞工的職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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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性騷擾行為人處遇,教育應與裁罰並行

2025, June 9 - 21:56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近日,衛生福利部提出「性騷擾行為人以性別平等教育抵銷裁罰」議題,引發各界討論。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防治性騷擾的核心在於保護被害人、提升社會性別意識,並有效遏止再犯,我們主張「性平教育」與「行政裁罰」應雙軌並行,以達到兼顧被害者正義與預防再犯的效果。

性騷擾樣態多元,「情節輕微」的標準恐成制度破口

性騷擾行為樣態多元、程度差異極大,從語言、影像、行為到權勢不對等,皆屬可能發生之情境。衛福部原提及針對言語性騷擾或傳送色情圖片等情節似輕微的性騷擾初犯者,研議以性平教育先行的方式抵免罰鍰。然而如何確認「情節是否輕微」及「初犯」,目前社會並無清晰共識;且若制度過早鬆動,將可能讓「輕微」成為加害者逃避責任的擋箭牌,進一步傷害已深受創傷的被害者。

性平教育是必要輔助措施,制度設計需審慎細緻

我們支持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性騷擾防治政策,但強調教育不是逃避裁罰的捷徑,而應是承擔責任後的修復途徑。目前校園中的性平教育有其實施的特定場域、資源,課程設計相對細緻,但若直接將校園經驗套用至一般場域的性騷擾案件,忽略外部環境資源的差距,恐讓教育流於形式,效果難以確保。

此外,性騷擾形態差異巨大,從語言到暴露行為、偷拍、不當追求,各自背後所反映的性別權力失衡與控制欲並不相同。因此行為人認知輔導教育是否能針對不同樣態設計?執行端是否有充足師資與監督機制?是否能有效改變行為認知與態度?都是亟待討論的關鍵問題。

防治制度一致性與公信力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指出,約有八成被裁罰的性騷擾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當中更有逾六成否認性騷行為或辯稱是雙方兩情相悅,這凸顯行為人對性別意識與性騷擾認知的明顯不足。若僅以性平教育替代裁罰,恐無法有效改變其行為模式,甚至恐將傳遞性騷擾不嚴重、輕微就沒關係,甚至是「上完課就沒事」的錯誤訊息,反而削弱制度的導正功能。

在性平三法中,僅《性騷擾防治法》對行為人有明確的罰鍰規定。行政罰鍰雖非刑責,卻代表公權力對性騷擾行為的制止,亦是對被害者傷痛的法律肯認。因此,法律制度應審慎考量被害者的主觀感受與創傷經驗,若貿然若以教育替代罰鍰,將嚴重削弱制度對被害人的支持與正義回應,也可能破壞社會對性騷擾防治體系的信任。

教育與裁罰並行,才是真正的責任與修復

我們充分理解,性平教育能促使行為人反思、轉化,也支持建構正向引導的教育機制。但我們更堅信,只有在責任明確的基礎上,教育才可能真正產生效用。因此我們呼籲行政裁罰與性平教育應雙軌並行,才能真正落實性騷擾落實行為人矯正,回應被害者的訴求,並提升整體社會對性別人權的尊重意識 

新聞參考:
衛福部研議性騷者「性平教育抵罰鍰」被害人質疑輕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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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揭露司法偏見或重製社會歧視?嚴正呼籲法庭直播不宜躁進修法

2025, June 9 - 21:48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民眾黨黨團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規範事實審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得公開播送,已逕付二讀。該版本草案希望以直播技術擴大公眾參與法庭審理過程的可能,然而,法庭審理程序的改革應審慎處理並充分討論相關之法制設計、可能衍生的權利風險與執行時的配套措施,並以保障基本人權與司法體制健全為前提。本會呼籲《法院組織法》修法不應草率行之,並針對民眾黨黨團版本修正草案內容提出以下擔憂:

一、法制設計應考量可能的權利風險,並「社會矚目」程度不應作為可公開播送的法定要件

民眾黨黨團版《法院組織法》草案第90條第3項特將「社會矚目之案件」作為可公開播送條件之一,其立法考量與認定標準有欠明確,並有促使社會輿論干擾司法審判獨立性的疑慮,亦可能弱化訴訟當事人的基本權利與隱私保障。

審判程序與法庭公開方式的法制設計,依案件類型與所涉及的權利不同應有不同立法考量與規範,如性侵害犯罪案件及家事案件即有審判不公開原則的規定,乃基於案件性質與犯罪被害人保護等考量限縮法庭審理程序的公開程度與方式。然而,不受審判不公開原則規範的案件,法制設計與實務應用上亦應細緻討論適合的審理程序與公開方式,並充分考量不同公開方式可能造成的權利風險。

例如與職場性騷擾相關的勞資案件、性騷擾案揭發者所面臨的妨害名譽案件、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案件及衍生的民事賠償案件、兒少虐待案件、與性騷擾裁罰相關之行政訴訟案件等,此類案件內容即可能無受審判不公開原則規範,但案件內容高度涉及性犯罪受害者的性隱私及兒少個資等不適合公開的機敏資訊。

法庭公開播送的法制設計,應審慎考量不同案件可能有的權利風險並應保障當事人性隱私、兒少個資等基本人權,公開播送的判斷標準亦應明確、一致、秉持性別中立原則,不應因案件當事人身分、媒體輿論關注之程度有所特殊考量與差別對待。

本會認為公開播送的標準應有更細緻的討論與規範,並不應將「社會矚目之案件」作為可公開播送的要件,以保障司法審判獨立性並兼顧基本人權。

二、應明文排除家事案件公開播送的可能,以保障人民個資與兒少基本權利

家事訴訟案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第1項規定「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惟該規定但書仍有「經當事人合意,並無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可公開審理的規定,若符合此要件並同時符合民眾黨黨團版《法院組織法》草案第90條第3項要件,亦即屬於「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並經被告聲請或法院依職權審酌與公共利益之關係等情事後,則有可能公開播送。

公開播送的家事案件雖須符合前述要件,但隨現行人際互動「線上喊話」、「網路公審」現象普及,且公共利益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其判斷標準與內涵可能隨社會發展或依案件差異而有不同應用,無法完全排除家事案件公開播送的可能。家事事件涉及當事人間私密事項,如當事人生活細節、兒少個資等,兒少個人資料與生活隱私的保障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即針對媒體報導兒少身分資訊有所規範,於法庭公開播送情形自應更審慎規範並關注兒少權益。

本會呼籲應以明文排除家事案件公開播送之可能,以保障家事案件中人民個資及兒少權利不受過度侵害。

三、草案內容對於公開播送的執行應用欠缺可行性考量與配套措施

法庭公開審理方式之改革,除法制設計外亦應考量傳播技術實際執行時可能衍生的問題。民眾黨黨團《法院組織法》草案第91條有針對法庭開庭中不得錄音、錄影之規定,亦明定若有錄音錄影等行為時,審判長可命違反者停止行為並消除其所錄音錄影之內容。

然而,此等規範是否充分考量如何管理法庭外觀看直播內容的資訊設備以及觀看行為,以判斷是否有違反前述規定?如遇以個人設備翻拍或截圖直播畫面等情形,要如何辨識應負責的行為人並確實刪除其所錄製的數位內容?另外,直播內容亦有極高可能遭剪輯、重製為順應或複製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及各種涉及歧視的影音內容,以獲取觀看流量,法院是否有義務避免此種應用?又應如何避免?

法庭直播的執行困境與可能衍生的權利風險皆應充分考量,並在了解司法體系運作情形、傳播技術執行可能性與配套措施是否完備的前提下擬定嚴謹規範,不宜躁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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