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大學處理職霸案9成無明確規範 工會呼籲教育部、勞動部介入保障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去年11月勞動部勞發署發生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的不幸事件,至今各界職場霸凌案如同Me too事件(指揭露性騷、性侵案)延燒,同樣包含公私立大專院校等高等教育場域。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月6日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高教職場過往已發生多起職霸案,工會接獲多項大學職場霸凌投訴,並盤點檢視國內大專院校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大學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發現其中9成大專院校內的職霸防制措施、處理程序及事後補救、隔離措施皆不足,7成申訴後無處理期限。
工會訴求教育部和勞動部應參考性平案件督促各校明確化相關規範,不需要透過修法或立專法才能實行,只要透過主管機關敦促各大專院校落實、補強既有制度就可以達成的。若教育部及勞動部輕忽大專院校裡的職場霸凌,也不願意保障大專院校教職員工的身心健康、工作安全時,工會將擴大發起連署及行動,要求主管機關具體改善。
盤點30所大學處理職霸流程 9成制度規範不足、全部無適當隔離措施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台灣目前現行法規對於「職場霸凌」並沒有實際上的明文定義或規範,只有勞動部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為據,訂定位階屬於「行政指導」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再依此指引要求各職場及工作場域應制定相關計畫,大專院校也多有制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高教工會盤點及檢視國內大專院校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大學、包含17所公立與13所私立大學,
所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統計約有7成學校在申訴後沒有處理期限,9成學校處理或調查過程缺乏明確制度性規範,全數學校都沒有明確制定隔離疑似職霸受害者與加害者的程序,使得申訴人仍得跟霸凌者共事或受其指揮監督。
根據工會盤點30所學校裡,只有東海大學及國立嘉義大學兩間有訂定相關要點或辦法。工會訴求第一項改革方向是目前各大專院校的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調查或處理程序,應要馬上進行明確化規範,例如調查委員會如何組成、調查流程與時間、雙方當事人陳述意見等明確規範。
而調查的全數學校皆沒有有效的糾正補救或隔離措施,工會認為事態嚴重。第二項訴求為當事人提出申訴後應該要比照《性騷擾防制法》等相關模式,要有立刻的糾正跟補救措施,讓當事人不再受到可能為加害人的指揮、監督甚至二度霸凌的可能性。
工會第三項訴求是職場霸凌案應建立校外申訴及救濟管道。目前關於教師受到不當處分等問題時,在中央教育部設有教師評議委員,使得教師們可循校外申訴管道進行救濟。然而職場霸凌案若依照目前的制度,如果當事人不服校內申訴後結果,只能自行透過法律訴訟等程序,但工會認為是完全不合理的,建議主管機關教育部或勞動部應有相關救濟及申訴管道。
職霸成立後仍得跟加害人共事! 大學對於處理職霸案很陌生?
霸凌案當事人、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鄭惠芳現身說法,他語帶哽咽表示,私立大學的職霸相當隱蔽且嚴重,私校教師經常在有毒的環境裡承受壓迫和恐懼。他以自己的經驗來說,首先與勞動部案一樣面臨過勞壓迫,校方將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增加約四、五成,還修訂極為嚴苛的教師評鑑制度,藉以威脅教師不合格就走人,薪水更被以各種名義扣減
第二是言論自由受限,鄭惠芳說教師共同連署抗議授課超時過勞,主管要求教師們必須要撤銷連署,還威脅要將抗議者「合法不續聘」。再者學校啟動執行調查霸凌案,結果為霸凌屬實,但還是讓加害者繼續擔任他的主管,還打自己的年度考績,校方完全沒有保護、也沒有考慮到申訴者承受的精神壓力。
陳柏謙說,鄭惠芳老師申訴的霸凌案是成立的,校方應在他提出申訴的當下進行雙方當事人的隔離,並進行糾正與補正,但校方仍讓明確是加害者的當事人維持同樣職務,並且可評量受害者鄭老師的下學年的考績,恐怕造成二度霸凌,凸顯制度上極大缺失。
鄭惠芳難過的表示,無法防制職霸的高教場域是在踐踏教師的工作權跟人性尊嚴,也違背了教育部應該負的責任。他認為很多大學可能都有同樣的情形,呼籲教育部和勞動部應立刻介入調查。
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表示,自己在協助同仁投訴職霸的經驗裡,看到校方執行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的申訴及處理是充滿高度不確定性且非常生澀。他說文化大學對於職霸申訴案是少數有設定處理期限,但仍沒有完整的流程、組織辦法及相關規定來規範事前預防與事後程序該如何進行。
翟敬宜批評,基層同仁怎麼可能因為各校依勞動部指引寫出的霸凌防制計畫就敢去申訴主管霸凌?反過來更擔憂被主管以員工懲處的相關法規扣上帽子,可能會被指稱是員工自己不服領導、態度傲慢。他認為申訴職霸在充滿不確定的狀態下,想要申訴的同仁可能會覺得自己很像實驗的白老鼠,面對一項很少人使用的規範,萬一實驗失敗了,可能會遭到更不堪或更充滿敵意的環境。
由於規範的不完整,翟敬宜看到有同仁向主管反應職場上言語或行動霸凌事件,主管只會說由他去跟當事人談談,更甚者也會發生主管反過來譴責被害人不夠強大,只要不要怕對方就好,又或者是主管漠視或冷處理,並讓雙方當事人持續共事,將使被害人的痛苦指數直線上升。
如何預防職場霸凌? 政府及雇主可參考國際公約
「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制度的重點,是事前預防,確保每個人的職場安全,而不是只注重在事後處置,並非只有救濟。」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邱羽凡表示,勞動部職場霸凌案爆發後,政府在第一次調查報告的處理方式竟然是說要追頒該員工的勞動獎章及爭取因公傷亡的撫恤金,卻不是檢討整個職場霸凌防制制度是否能落實。他認為政府對於職場霸凌防制制度的建構應該朝向職場安全事先預防,否則將影響到所有的勞動者。
邱羽凡說國際勞工組織(ILO)2019年通過190號公約,內容是預防職場暴力跟騷擾,確保職場上受僱者的身心安全。公約也有提到,若勞工遭受職場暴力或騷擾的情況之下,必須要有設置機制能讓人脫離職場中的危險,但絕非離職,例如隔離或工作分配調整等方式,確保勞工安全地工作。他說:「各位不覺得安全這個要求很卑微嗎?勞工上班,只是要求安全的上下班,能夠活著回家,就這樣子而已。而不是身心受創的無法回家。」
邱提到目前已有45個國家批准國際勞工組織190號公約,台灣雖不是公約國,但也能以此方向進行。他期待台灣在職霸法制方面能夠朝向較透明、完整的方向制定,才能讓高教場域的工作者、教職員或職員,在免於恐懼、安心的狀況下工作,對於推廣教育上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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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四能換四接還我好空氣 許願記者會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環境部設置「好空氣許願池」網站,邀請全民共同參與,活動開放至2025年1月8日,多個關心空污議題的環團,特於期限內,前往環境部許願。盼五願成就,健康台灣!
一願,永續四能換四接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環境部「好空氣許願池」的活動雖然是為了改善空氣品質徵集民眾意見的活動用語,但當連空氣品質、呼吸健康、碳排總量都要「許願」時,不免讓人感覺到無力而蒼涼。
王醒之指出,基隆地區過去近百年來承受了三座火力發電廠污染,承擔了北台灣的用電需求,而今,協和電廠面臨轉型,政府應該要優先考量長期犧牲弱勢區域的轉型正義;然而,基隆人不但沒有看到政府的善意,反而過去幾年來用各種大內宣誤導,諸如「阻止協和改為燃氣發電,就會一直燒重油繼續污染」、「燃氣發電不會排放硫氧化物」或是「改為燃氣發電後二氧化碳排放量更低」等假消息,簡直是「吃人夠夠」!事實上,新協和電廠未來仍年排放1,221公噸的空污!
此外,王醒之拿出一份台電內部文件,打臉「不改天然氣就繼續燒重油污染」的假消息!該文件明確指出,「……評估協三、四機防制設備已無再精進改善空間,未來難以符合三級防制區加嚴標準……」因此必須在「加嚴標準生效前除役」。王醒之據此強調,未來無論協和四接爭議如何發展,燒重油發電的高污染已經註定要走入歷史!
王醒之指出,這段時間不論經濟部或台電始終沒有回應公民團體「以永續四能取代協和四接」的訴求,但「許願」總比「抱怨」好,期盼環境部能將「節能」、「儲能」、「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這四能帶給經濟部,別讓協和四接以減碳之名行增碳之實、以能源轉型之名行滅港毀市之實。
王醒之更呼籲基隆市民化「許願」為「志願」,環評會時一起到場關注此案、表達民意!
二願,停止燃氣漂綠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燃氣火電仍會排放大量空污,並非真的潔淨能源。協和四接環說書記載:每年將排放包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粒狀物等共1,221.1公噸空污,顯非乾淨能源。
其中,環說書記載:硫氧化物年排放242.7公噸,台電卻拍攝漂綠廣告宣稱:天然氣「沒有硫氧化物」。環境部應查明究竟是:環說書登載不實,應負環評法第條20條記載不實的刑責?還是台電廣告不實,濫花公帑欺騙社會大眾?
公共政策應基於正確且充分的資訊討論,隨著空污管制標準加嚴,協和3、4號燃油機組,無論是否改建,依法都不能按106年4部燃油機組固定污燃源操作許可的污染量排放,台電卻用目前硫氧化物管制值3.7倍及氮氧化物管制值4.3倍的106年舊許可值,做為改建前後,空污比較基礎,顯有誤導之嫌。
況協和3、4號機因無法符合「三級防制區加嚴標準」,台電內部評估應於「加嚴標準生效前除役」,此重要資訊,應讓全民充分瞭解,而非刻意隱匿重要資訊,利用資訊落差,哄騙民眾支持四接開發。盼停止燃氣漂綠,早日以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取代高污染的「協和四接」。
三願,協和燃油除役
基隆野鳥學會常務理事鄭暐指出:依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協和電廠應於2024年底除役,基隆人承受北火、深澳、協和等三座火力發電廠的汙染已近百年,協和電廠已運轉近50年,高汙染的協和電廠無法符合未來的空氣污染排放標準,應盡早除役早該除役的協和電廠。能源轉型的公平正義和環境永續是直接轉型成再生能源電廠,基隆人過去共同承擔的一百年汙染,政府不該把天然氣(糖衣的毒藥)當成是能源轉型的解方,不僅無法解決能源轉型的問題,只是破壞環境製造更大的能源惡獸。
四願,汰火電轉再生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逐步以再生能源取代火力電廠,為全民帶來真正好空氣。感謝環境部設置「好空氣許願池」,為全民提供一個發聲的平台。在此,我要在此為台灣的未來許下一個願望:希望逐步選出適當的再生能源廠址取代全台火力電廠,為大家帶來真正的好空氣!
長期以來,火力發電不僅是溫室氣體的主要來源,更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威脅國民健康。我們已經看到,協和電廠四接計畫每年排放上千公噸的空氣污染物,對環境與人類的衝擊無法忽視。然而,我們也看到,再生能源技術成熟以及快速的發展,提供了更清潔、更永續的能源解決方案。
選址適當的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能、小水力、海洋能..並結合儲能與智慧電網技術,可以不僅滿足國家電力需求,更讓下一代免於遭受空氣的污染。我們不需要再依賴高污染的火力發電電廠,而是應該投入更多資源,推動「四能」(節能、管能、儲能、綠能)方案,加速台灣能源轉型。
在這個新的一年,我希望政府能以更大的決心推動再生能源,讓每一位國民都能呼吸到乾淨的空氣,迎接健康、永續的未來。這是我今天的願望,也希望成為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
五願,告別酸雨海洋永續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表示,協和電廠燃油轉燃氣堅持「填海造地唯一方案大幅影響基隆市、港安全並加劇空氣汙染的爭議自2019年至今即將邁向第7年,從北部火力發電廠、深澳燃煤發電廠到協和燃油發電廠,火力發電在基隆運作近百年,空污造成基隆雨水酸鹼值是「全台最酸」!酸雨影響甚巨,公車及一般汽車漆面、車體、底盤都容易受到影響。
不到兩周就即將迎來金蛇年,每年在跨年夜都會許願,期許「基隆港及外木山海岸繼續陪伴世世代代基隆人」!基隆人承受火力發電的空氣汙染已經近百年,在此更要向環境部及經濟部吶喊以永續四能換四接,讓基隆人儘速擺脫酸雨、落實能源轉型,就從協和電廠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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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行道改善工程 毀樹災情不斷 護樹團體呼籲 即刻檢討 建立樹保機制
文/護樹團體
人行道改善工程 毀樹災情不斷
都市高溫難降 更徒增樹倒風險
護樹團體呼籲 即刻檢討 建立樹保機制
近期,內政部補助於全台各地如火如荼進行人行道(含通學步道)改善工程,遭民眾抗議大量移除(植)行道樹,人行道沒有樹木遮蔭,或施工傷及樹體樹根而埋下未來倒伏風險,凸顯從中央到地方機關皆未認知行道樹對於城市降溫、淨化空氣之重要性,缺乏樹木保護思維,更有浪費公帑消耗預算之嫌。因此,護樹團體南北串聯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偕同立法委員羅廷瑋,要求訂定道路綠化標準、制定行道樹工程保護及種植規範,並於預算審查階段納入景觀樹木專業委員,以兼顧行道樹之維護,優化都市環境並避免樹倒造成人車風險。
立法委員羅廷瑋表示,樹木是重要的綠色基礎建設之一,也有環境品質提升的效益,但國內目前並沒有一套種植規範,而人行道有其適合的樹種跟不適合的樹種,因此中央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將行道樹工程保護及種植規範制定出來。羅廷瑋強調,內政部應正視行道樹對於道路遮蔭降溫、淨化空氣的重要性,訂立道路林蔭覆蓋標準,以及行道樹樹木工程保護和種植維護相關規範,以提供更綠化舒適的環境給行人行車使用,同時也確保行道樹的種植、維護和施工保護到位,避免樹木成為用路人的潛藏風險。
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洪郁凱表示,從新北土城區中央路二三段的行人道改建工程,我們看到地方政府僵化的工程思維,強行把老樹粗暴移植,就是砍老樹種小樹、浪費公帑的行為,這樣的工程設計並沒有考量到都市熱島效應之下行道樹能夠幫助降溫的重要性,只是一味便宜行事、消耗預算!洪郁凱強調,內政部補助各縣市的人行道改善工程,應要在預算審查時納入至少三位具有景觀樹木(樹藝、樹木生理學)專業的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才能兼顧到行道樹的規畫維護,以及公共工程應資訊公開、公民參與的原則。
前基隆市議員陳薇仲表示,近幾年為提升人行環境,中央以內政部為首大幅補助地方縣市政府道路品質提升計畫與通學步道改善等,然而,此工程補助缺乏城市樹木生態觀點,到了縣市政府更難以把關,以基隆市為例,過往的麥金路道路品質提升,發生道路工程單位隨意將行道樹斷頭,而今年建德國小通學步道在設計上卻往校園拓寬、傷害原生樹木,如此層出不窮的樹木傷害就是來自經費發包與後續檢核並未將樹木生態納入考量。
陳薇仲表示,在監督樹木保護相關議題上,基隆市法規混亂、無法達成保護樹木目標,同時樹木保護之科室人力與經費也過低,無法有效預防工程傷樹問題。在各縣市法規不一與缺乏樹保專業的狀況下,內政部應將工程樹木保護指引納入工程契約規範,並要求預算輔助的工程承包單位若遇樹木移植、修剪應協同樹保專業,並嚴格把關與檢核,從中央工程指引來預防各地政府與品質不一的承包單位傷害樹木與城市生態。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在崇德路、進化北路口執行的人行道改善工程,一口氣移除9棵行道樹,對於與樹木共生至少30年的附近居民而言非常心痛,還舉辦告別式為樹木送行,凸顯人行道工程對於樹木的粗暴對待和不重視,不僅失去樹木在城市中心能夠降溫、淨化空氣和美化環境的貢獻,更無助於行道樹系統性的種植與維護管理問題,可見的未來只會不斷重蹈覆轍,時間到了就移除汰換,濫用公帑來便宜行事,身為市民無法接受。徐宛鈴強調,行道樹是都市裡少數的綠化資源,改善環境也提供棲地,因此大量移除(植)行道樹已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內政部國土署提供補助達50%,依法應執行生態檢核,卻任憑地方政府自評非新建工程、無關生態環境保育議題而免做,已違反《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積極督導內政部以及人行道改善工程相關中央主管機關,落實生態檢核,及時補救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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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警察年金,不能這樣亂改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勞工陣線
立法院今日 1/7(週二)院會將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最新修正動議將警察人員之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定為80%,這個比率不僅比年改完成後之62.5%高(2029年),甚至,還比年金改革前的75%還要高。退休後,可以不必工作,一輩子領八成薪,這是什麼樣的概念?35年年資的退休基層警察(相當於三至六職等,占比八成),月退休金74,544元,這麼高的退休年金這麼好的福利,誰來負擔,誰來買單?
74,544元這個數字,恰好是2024年7月全體勞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37,372元的約兩倍。讓年輕世代、工作世代承擔高稅收、低福利,讓退休警察得享相當於勞工月薪資兩倍的月退休金,這樣擴大貧富差距,犧牲青年世代未來,是大家所樂見的嗎?
經民連及台灣勞工陣線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鄭重對藍白立委提出警告,切勿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警察年金,不能這樣亂改!
▍孫友聯:資源過度傾斜不利社會團結,望藍委懸崖勒馬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過去近30年來,為了解決各年金體系財務不足和世代不均的沉痾,台灣社會在歷次年改中已耗費許多社會成本,最終在幾年前完成各界雖不滿意,但勉強能夠接受的方案,讓各個體制稍微看到永續的希望。
然而,這次國民黨立法委員再次以不符合程序正義的方式,透過動議的方式要強渡關山《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並最高可達所得替代率80%的版本,這不僅陷特定族群於不義,更將讓過去好不容易的永續成果毀於不旦,不僅將讓該制度回到財務危機的旋渦,更將對台灣的世代正義埋下難以逆轉的禍根。
孫友聯表示,其實只要用簡單理性就可探知這次修法草案的荒謬性,而這種資源過度傾斜的逆分配,也將更不利於台灣的社會團結,因此希望國民黨立法委員懸崖勒馬,停止繼續傷害台灣脆弱的社會公平。
▍孫一信:胡搞瞎搞不可能好、可長可久才是王道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批評:今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要闖關,現在外界沒人知道現在國民黨和民眾黨立院黨團到底是要將警察人員的最高(年資滿三十五年)所得替代率提高到90%還是80%。
孫一信堅定道:我堅決反對加速退撫基金無以為繼,缺乏精算過程,胡亂加碼特定族群的立法過程。
今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闖關,就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反年改議程修法的前哨站,所以今天我們要站出來大聲反對修法。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監察院三位監委,黃煌雄、趙昌平和呂溪木,出版「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總體檢調查報告」對於如何將社會福利資源做有效整合、分配、運用和管理做出全盤性的檢討。
在軍公教退撫制度問題部分(207頁),報告點出,我國五十年社會福利的發展,長期以來獨厚軍公教人員的社會福利體系,形成福利資源不均與不正義的現象。八十八年度前退撫支出和社福支出比例為1:1,到九十年社福預算有增加但仍為1:2。
孫一信欣慰道:我們很高興看到114年總預算,退撫和社福預算金額比是1:4.58。一方面,這二十多年來,在政府和民間團體的努力下,我們加速了社會福利的進展;另一方面我們也花了很大的社會及政治成本來推動軍公教的年金改革。確保這個確定提撥制的退撫制度,不會提前破產,並減輕工作人口負擔。
25年前,我們就已經站在這邊爭取公共、普及的社會福利,我們也在這邊呼籲過軍公教年改和倡議社會保險制國民年金。今天我們都年過半百,然而令人痛心和焦慮的是,社會好不容易達成的年改議程,卻可能在今天終成回憶,幾年之後,年輕的一代,還得回到這裡控訴社會福利獨厚軍公教,政府財政難以負擔之類的訴求。台灣可以不要一直陷在這種輪迴嗎?
不管是社會保險的隨收隨付制或退休撫卹確定提撥制這些需要財務精算自償的制度,面對高齡、少子、缺工日益嚴重的將來,退休福利在台灣難有加碼的空間。政府反而應該將有限資源加強在一視同仁的普及式的各種公共福利服務,減輕年輕人照顧老人、小孩的負擔。老福法修法補助健保費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提高所得替代率,就是不管制度永續的胡亂加碼。
孫一信最後呼籲:警察辛苦我懂,社福許多領域需要和警察協作,例如家暴、性侵、社安網、失蹤協尋,但醫護、社工、教保不辛苦嗎?警察辛苦,增加各種勤務加給、危險津貼我都贊成,但最不需要的就是調高退休所得替代率。
▍賴中強:警察與軍人任職(服役)期間不同,年金不可類比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提案理由強調警察與軍人工作性質一樣危險、辛苦,所以年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然而,《陸海空軍軍官及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六條雖規定:「退休俸:服役滿二十年者,應核給俸率百分之五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增給百分之二,但軍官核給俸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九十為限,士官核給俸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五為限。」其適用背景,實因軍人工作具有特殊的「職級服役年限規定」,士官與尉官強制五十歲除役, 且少尉、中尉最長服役年限十二年、上尉十七年。所以,不同於警察的公務員終身制,絕大多數警察正常工作,25歲或30歲初任職,65歲退休,即可領到最長40到35年年資的月退休金。反觀,軍人除非升遷到金字塔頂端,否則,到一定年限就要強制退伍。在這樣的制度下,多數基層軍士官僅可領取一次性退休金,只有少數「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才可領取月退休俸,也因為如此,其年金所得替代率較高,但真正可以領到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九十五上限比例的實在是鳳毛麟角。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修法提案,是以絕大多數的警察退休年金去類比軍人金字塔頂端的退休年金。
附《陸海空軍軍官及士官服役條例》條文
§5條第一項:軍官、士官除役年齡如下:
一、下士、中士、上士五十歲。二、士官長五十八歲。三、尉官五十歲。四、校官五十八歲。五、少將六十歲。六、中將六十五歲。七、上將七十歲。
§6條第一項:軍官、士官服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如下:
一、士官與除役年齡同。二、少尉、中尉十二年。三、上尉十七年。四、少校二十二年。五、中校二十六年。六、上校三十年。七、少將五十七歲。八、中將六十歲。九、上將六十四歲。
§23條第一項:軍官、士官退伍除役時給與如下: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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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呼籲:改善偏遠地區教育, 從「限制性」思維轉向「鼓勵性」改革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在國家人口與經濟發展的脈絡下,偏遠地區的形成是一種結構性現象,並非單靠教育制度即可解決。然而,偏遠地區的教育需求卻是無法忽視的事實。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指出,現行的偏遠地區教育政策存在諸多問題,尤其是「防弊與限制性」的制度設計,不僅無法有效吸引教師,更成為偏遠地區教育發展的重大阻力。
過去許多論述都會認為要放鬆偏鄉教師證照的資格以招募更多人力,但全教總表示,教師專業證照是教育品質的重要制度,偏遠地區教師的問題是如何吸引專業教師留任,而不是透過放寬專業證照制度來濫竽充數,隨意放寬教師品質才是對偏遠地區學生的不尊重。因此,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轉變思維,採取「鼓勵與開放性」的策略,並提出以下四大改革建議。
1.積極開放專任教師職缺,減少代理比例
全教總表示,現行的專聘教師制度已被證實為無效政策,偏遠地區學校需回歸勞動工作的基本面,開放更多專任教師職缺,減少代理教師的比例,建立健康的員額編制。正式職缺的保障是吸引教師的重要因素,否則地處偏遠的負面因子,加上代理工作的不穩定性,只會讓教師卻步。
2.重構久任獎金制度,取代綁約6年的限制
現行政策要求偏遠地區教師綁約6年才能調動,雖然意圖保障學生學習的銜接,但卻與人口流動的城鄉移動慣性相違背。全教總指出,這種制度設計反而成為教師應聘的阻力,讓教師擔憂職涯發展受限。全教總建議,應以國小兩年、國中三年為一期,發放具有吸引力的久任獎金,並配合期程開放調動機制,使教師無需對偏遠地區任教產生「過度恐懼」。
3.提高進修福利,減輕教師負擔
偏遠地區交通不便,而現行政策卻要求教師參加不在當地的研習,造成額外的勞務負擔。全教總建議,應比照國內大學教授的進修制度,規劃偏遠地區教師每六年享有一年的國內外帶薪進修與休息機會。此舉不僅提升教師的福利,也能有效獎勵久任教師,兼顧職涯發展需求。
4.跨部門合作,提高家庭功能支持
全教總強調,偏遠地區的教育問題往往與家庭功能的弱化息息相關。許多家庭因經濟困難、社會資源匱乏,無法有效支持孩子的學習與成長。全教總建議,教育部應與社會福利、經濟、衛生等相關部門合作,從家庭支持、經濟改善、社區發展與健康服務等多方面著手,全面提升偏遠地區的教育環境。
從限制到鼓勵,改革偏遠地區教育政策
全教總呼籲,偏遠地區的教育問題不能僅靠「防弊與限制性」的制度解決,而應轉向「鼓勵與開放性」的政策設計,吸引更多教師投入偏遠地區的教育工作。透過專任職缺的開放、久任獎金的重構、進修福利的提升以及跨部門的合作,才能真正改善偏遠地區的教育現況,為下一代創造更公平的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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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能源轉型增氣開發未做政策環評! 燃氣機組& LNG接收站無上限增建?
文/監督施政聯盟
上午多個環保團體和立法委員陳昭姿抨擊能源轉型的「增氣」政策未做政策環評,近年燃氣機組和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一直擴增,已然失控並背離淨零目標。中火二期燃氣和七接環評火速過關,四接環評即將再審,經濟部未依法進行能源增氣政策環評,卻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推動大燃氣政策!環團聯合控訴行政院枉法、經濟部瀆職、環境部放水,相關官員全在打混仗,要求重新檢討及盤點天然氣政策,並補做增氣能源開發政策環評。
先做政策環評,暫停新燃氣開發案環評審查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經濟開發需要能源、需要用水,根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包括水資源開發政策、能源開發政策、工業政策等都應進行政策環評。很遺憾經濟部主掌經濟開發,近十年來都未提出相關開發之政策環評或更新,該提未提,監察院應主動調查及糾舉。
針對氣候變遷下政府或民間抽取地下用水日增,也造成地層下陷加劇,經濟部至今也未曾對地下用水抽取進行政策環評,而在能源使用方面,包括燃煤電廠除役,天然氣電廠增設,排碳持續增加,都應該有總量管制並進行政策環評。2017年7月,前環保署環評委員在審查民營星元天然氣發電廠配合政府政策欲提高天然氣用量,環評委員就認為,能源局應該辦理政策環評,否則每一個天然氣電廠的個案都是二氧化碳增量,即使整體所有電廠污染排放可能是減量,但仍會被其他工廠質疑,「電廠增加污染排放為何就沒事」?所以,環境部應要求經濟部提出能源開發政策之政策環評,未審查完竣前,先停止所有新能源開發案之環評審查。
增氣政策問題多 速補做政策環評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行政院在2012年馬英九時代未經政策環評下,逕自核定公布了能源發展綱領!行政院在2017年蔡英文時代修正了能源發展綱領,確定了當前的能源發展方向,這樣罔顧政策環評程序的做法,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陳昭姿強調,沒有政策環評的基礎,能源轉型就像蓋在沙上的城堡。現在面臨了許多問題,像是天然氣發電機組快速大量增加,但碳排放總量卻未能大幅下降,天然氣接收站一個接一個冒出來闖關環評,台灣西海岸需要高達七個接收站嗎?這些問題的背後,都是因為沒做整體政策環評,整個程序正義出問題了。如果程序都不依法審慎進行政策環評,談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和社會公平這些方向又有什麼意義?呼籲行政院、經濟部和環境部正視,趕快補做天然氣能源開發的政策環評,讓「增氣」的能源政策能全面性審慎檢視環境影響層面。
能源發展綱領已不符淨零減排目標 應速修
監督施政聯盟副召集人蔡志宏醫師指出,大量增氣能源開發及減煤是為了温室氣體減半,以便符合温管法、能源發展綱領、能源轉型1.0的法規及政策。當氣候變遷因應法公佈後,能源轉型的目標已是淨零碳排,而不再是温室氣體減半,現在政府仍在大力推展燃氣發電,宛如桃花源中的武陵人,仍活在過去的年代。蔡志宏強調,為了達到淨零碳排,有為的政府應把有限的資源配置於綠能節能上,並鼓勵產業升级和耗能產業轉型或能效提升,而不是持續增加碳排放。請政府回到現在,趕快對增氣能源開發做政策環評,不要再盲目往前衝。
天然氣發電不是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助手 而是環境殺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政府一邊喊2050淨零碳排,一邊卻不斷規劃、開發三接、四接、五接、六接、七接,雖然不斷宣稱天然氣發電只是過度能源,但天然氣也是屬於高碳排的化石能源,現在因為倉促的能源轉型而競相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到最後導致不斷犧牲海洋環境作為代價,更可怕的是淨零碳排目標卻可能無法達成。
陳憲政提醒,當時政府主張三接的必要性時,就是宣稱不用蓋四接,現在不僅違背承諾,還不斷連續開發天然氣接收站,政府把所有天然氣接收站的開發計畫,獨立審查,忽略整體環境的影響,更是背離淨零碳排的目標。
經濟部能源署應重新盤點並公布台灣未來10至30年之天然氣供需量變化路徑預估、天然氣接收站新建、擴建計畫,包含興建中及計畫中的天然氣接收站、海管、陸管,預計供氣量、輸氣量及預計啟用時程,以及完整公開天然氣供需價格資料。全面檢討天然氣政策,避免過渡能源開發破壞永續生態,而且讓能源政策可能致使政府陷入龐大的財政風險之中。
另外,政府既然肯認高碳排的天然氣並非永續能源,現階段就應該提出未來天然氣需求下降時,接收站退場的生態復育計畫。而且在新建、擴建計畫之前,就應該健全調查周遭相關的海洋環境資料,以落實環境保護之預防原則。
產業政策影響電力需求 亦應做政策環評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認為,不只燃氣發電的能源開發應該進行政策環評,檢視大幅增加燃氣機組和增設天然氣接收站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而我國的產業政策也應進行政策環評!畢竟天燃氣政策都是經濟部聲稱因應未來產業電力需求而增設,但卻造成燃氣發電無上限,接收站一個接一個蓋,造成生態環境與社會衝擊。台灣應該因應當前地緣政治及石化鋼鐵產能全球嚴重過剩的問題,重新檢討高耗能高排碳的石化鋼鐵業的產業政策究竟該何去何從,因應當前半導體及AI人工智慧等產業發展,更應朝騰籠換鳥的方向去思考。
經濟部應依法提出能源政策環評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這個月即將要召開的協和四接環評初審就是面照妖鏡,映照出經濟部身為開發單位,卻帶頭「鑽環評漏洞」,刻意忽略全面開發天然氣發電所帶來的整體性衝擊,刻意將三接、四接、五接、七接與中火二期等案「個別、獨立」開發送審,藉此迴避增氣之能源開發應進行整體政策環評,迴避民間監督與社會公評。
王醒之指出,預計到2032年,國內將有七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總儲氣槽數量會達到49個。若以人均儲存量來比較,台灣竟會是日本的2.2倍、韓國的1.7倍!而地狹人稠的台灣未來儲氣槽密度更會遠超日韓!但台灣到底需要多少天然氣?深度依賴天然氣發電後還會新增多少碳排總量?對國際碳關稅的課徵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這些從未由跨部會總體評估、讓人民公開檢視。只看到政府對天然氣的狂熱已經越陷越深,把「橋接性能源」扭曲為「依賴性能源」。
王醒之進一步指出,協和四接的開發案預計在基隆港嘴興建兩座LNG儲氣槽,距離最近民宅僅400公尺、距離海軍威海營區(131艦隊)僅1400公尺、距離國防部列管的要塞堡壘內木山營區僅1900公尺,協和四接將「重創基隆港營運」、將成為「北台灣門戶軍事焦點」、將「威脅基隆城市安全」,及「地方政府並未同意」等重要議題,已超出大部分環評委員的專業或職權,而這些問題的決定權竟是完全押在環評會中,顯然環評程序已變成經濟部洗白、卸責的工具!呼籲經濟部別再走化整為零的偏門,應要開大門走大路,即刻依法進行政策環評。
大增氣違反低依賴原則 能源開發應朝向永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依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3條第5款,「能源政策」有影響環境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經濟部能源局曾於2011年依法提出「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送環保署審查,其後以調整電力政策為由撤案。歷經十多年,未再提出能源政策環評,怠於依法行政至今。當年提出:「低依賴」、「低排放」、「高價值」等發展原則。就天然氣發展規劃,預估現有兩座天然氣接收站擴建後,尚可滿足使用量目標;並以為確保電力系統供應穩定,規劃燃氣機組佔總裝置容量比例以不超過1/3為原則。
如今,一、二接持續擴建;三接興建中;六、七接通過環評;僅四、五接仍在拉鋸中。能源發展現況,高度依賴進口天然氣,抵觸「低依賴」原則,不利國際局勢變動中的能源穩定供應;與節能、再生能源相較,燃氣火電高碳排、高空污,牴觸「低排放」原則;台電稱協和四接,無法以海管或陸管銜接,此種既無法支援又缺乏備援的「孤島型接收站」,牴觸「高價值」原則。蔡雅瀅希望政府可以儘速依法進行「能源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並以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取代「高依賴」、「高排放」、「低價值」的協和四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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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專職場遭霸凌或不法侵害 各校防制混亂 成效堪憂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大專職場遭霸凌或不法侵害 各校防制混亂 成效堪憂
▏申訴7成竟無處理期限 9成缺乏制度規範
▏工會提改革方向 要求教育部、勞動部介入保障
去年11月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傳出一位員工因長期遭主管霸淩而輕生的憾事,更因後續處理、調查過程諸多爭議飽受批評,引發社會對當前職場上層出不窮霸淩或遭受不法侵害現象,以及如何有效防制的高度關注與討論。過去這段期間,高教工會亦接獲許多來自各大專院校教職員反應,表達在職場上所遭遇到疑似霸凌與不法侵害的處境,更反應目前各校在防制、調查與處理職場霸淩(與遭不法侵害等)制度上種種缺失與不足。
由於台灣現行對「職場霸淩」防制,不但缺乏明確定義,也尚未建立一套如「性騷擾防治」一般、規範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完整法制化的防治及明確保障制度。以致目前僅援引《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勞動部則以此為據訂定位階僅屬「行政指導」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其中「職場霸淩」則被模糊而籠統列為職場不法侵害諸多類型之一。
在《職安法》與勞動部上述指引要求下,各職場包括大專院校雖「形式上」制定各校不同版本「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以此作為預防或確保教職員工作安全及身心健康、保障遭霸淩或職場不法侵害時的處置辦法。然工會從過往協助會員過程中,即已察覺大專院校在對教職員遭霸淩或職場不法侵害防制上問題重重。
為此,工會初步針對大專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學校(包括台灣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大、輔仁大學、淡江大學、逢甲大學等17所公立與13所私立大學),完整檢視、比較這些學校制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發現當前大專對遭受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事件時,在處理制度上,不但極為混亂且充滿模糊不清的缺漏,更嚴重缺乏完善、明確的制度性保障(完整表格詳見附件一),讓人對這些防制計畫能否有效保障教職員身心健康感到極為憂慮。綜合檢視這些「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工會歸納以下幾項問題,恐是導致防制計畫根本無法有效保障實際遭霸淩或不法侵害教職員工權益與工作身心健康的原因:
➤七成學校,當疑似遭不法侵害教職員正式通報或申訴後,竟然完全沒有明確訂出處理期限(僅陽明交大、清華大學、文化大學、東海大學、台北科技大學與嘉義大學有明確訂定處理期限)。換言之,絕大多數受害者等於完全無法預期學校何時會有調查與處理結果!
➤九成學校,在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計畫中,對處理或調查過程嚴重缺乏明確制度性規範,部分學校防制計畫甚至簡陋到幾乎照抄勞動部指引。許多學校連處理或調查小組如何組成、成員產生、實際調查如何運作等重要程序的規範都付之闕如(僅東海大學與嘉義大學相對明確制定了「設置要點」或「處理要點」)。
➤全數學校在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計畫中,皆無明確要求疑似遭到職場霸淩或不法侵害的受害教職員工通報或申訴後,比照性騷擾防治模式,進行適當糾正補救措施(如立即隔離)。簡言之,受害教職員極可能在通報或申訴後,仍須冒著風險與加害者處於同一職場空間、甚至繼續受其指揮監督。
➤30所聘僱教職員工人數最多的大專院校中,僅中原大學與義守大學兩校,針對校園「職場霸淩」的處理、調查等,訂定了校內專門的法規制度,其餘28所公私立大學,則僅將「職場霸淩」以模糊不明的方式隱含在「職場不法侵害」框架內。
工會於6 日上午記者會中,邀請到本身即曾遭遇職場霸淩經歷的大專教師,以及曾協助遭遇職場霸淩/不法侵害工會會員的幹部共同出席記者會,說明在過往經驗中對現行大專內職場霸淩與不法侵害防制實際制度上的不足,也邀請近期對職場霸淩/不法侵害有深入研究的勞動法學者-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老師,分析說明現行職場霸淩防制上核心問題,及若要真正有效保障職場中工作者身心健康應有的改革方向。最後,在記者會上,關於大專院校職場霸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現行制度改革,工會提出三項可立即落實的改革主張:
一、 職場霸淩或不法侵害之調查處理程序,應明確化規範
針對目前大專各校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或申訴程序混亂且缺乏明確的一致性規範,工會主張針對職場不法侵害(與霸淩)之調查、處理過程(包括程序、參與代表)應予以明確化規範,且應訂出明確調查、處理期限。此外,調查、處理過程中應納入獨立外部委員(成員)。上述規範明確化後,教育部/勞動部應敦促各校限期改善既有規範以符合之(參照性平案件處理相關程序)。
二、 經通報申訴後,即須採取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
經受害者通報或申訴,即校方知悉有疑似霸淩或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發生時,工會主張應參照「性騷處理模式」,一經通報或提出申訴,即應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如隔離等),以避免侵害繼續。調查後若成立,確定屬霸凌或涉及職場不法侵害者,則應有效保障受害教職員相關權益,且應對不法侵害或霸淩者進行相對應懲處並通知申訴人。例如不應允許仍讓遭霸凌或不法侵害的教職員,繼續處於霸凌者的指揮控制下(如考核評比或請假核可等),確保避免被報復或再次霸凌。
三、 建立校外再申訴救濟管道
工會主張,遭職場不法侵害或霸凌的教職員,若對校內調查、處理結果不服,應建立校外再申訴救濟管道,工會主張應由教育部或勞動部直接設置受理再申訴救濟的管道。
工會強調:針對職場霸淩或不法侵害,在進一步修法或立法仍或遙遙無期的此刻,上述工會所提針對大專院校內職場霸淩與不法侵害防制改革方向,都是教育部與勞動部無需修法即可直接敦促各校實際落實的方向,工會呼籲教育部與勞動部應拿出積極作為,否則工會將進一步擴大發起連署與相關行動,為捍衛大專院校十數萬名教職員工作身心健康權持續爭取、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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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菸捐自動調漲公式救健保破產?聯盟呼籲:調漲健保費才是正道
文/民間監督菸捐聯盟
近日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提案《菸害防制法》第四條修法草案,民間監督菸捐聯盟嚴正批評,這項草案不僅政策雙重標準,對菸捐調漲設置自動調整機制,還試圖以不當手段掩蓋健保財務問題,進一步剝削特定族群,實屬偏頗,健保財政問題的核心在於結構性調整,應檢討保費機制。
對民生議題雙重標準,勞工與菸民遭受不公平待遇
長期以來,基本工資調漲一直未設置自動調整公式,導致勞工薪資漲幅遠遠追不上物價上漲,而此次修法草案卻明文規定:「第一項金額,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依前項規定評估結果,認有調高必要時,或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積已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應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審議通過。」此條款設置了菸捐與物價指數(CPI)的自動連動調漲機制,但對其他攸關民生的政策卻遲遲不採用,顯示政策設計有失公允,明顯針對特定族群。
調漲公式片面僵化,忽視合理性與彈性
該修法草案僅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漲幅達 3% 作為調漲菸捐的依據,未考慮菸捐調漲的社會影響與經濟成本。此條文的自動化設計,忽略吸菸人口結構、低收入族群的負擔能力,以及配套措施的缺失,讓政策淪為「以價制量」的僵化工具,而非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案。
衛福部忽略結構性問題,將健保財政壓力全轉嫁菸民
健保財政年年喊破產,尤其是立院將排審《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通過後可讓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改由中央政府補助,衛福部雖重申反對立場:「若通過修法,健保最高恐少540億元、提前破產」;但國民黨與衛福部卻選擇簡單粗暴地向菸民開刀,試圖以調漲菸捐填補財政缺口,完全無視此舉對低收入吸菸者的沉重壓力。與此同時,基本健保費率的調整卻遲遲未能落實,凸顯政策的選擇性執行與不公正性。
提案立委名單公布,呼籲重視政策盲點
根據立法院紀錄,此次修法提案由吳宗憲、林沛祥等 17 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者包括張啓楷、黃健豪、黃建賓、翁曉玲、羅智強、徐欣瑩、馬文君、林倩綺、徐巧芯、李彥秀、陳菁徽、陳玉珍、廖先翔、張智倫、林思銘。這些委員推動修法時未能充分考量低收入族群的影響,更忽視菸捐連動調整對政策公平性的傷害,令人失望。
衛福部應務實討論調漲健保費可行性
民間監督菸捐聯盟強烈要求,菸捐調漲政策應回歸理性與公平,任何與財政相關的政策都應有整體性規劃,而非單一針對特定族群,健保財政問題的核心在於結構性調整,應檢討保費機制與全民參與,而非藉由不公平的菸捐調漲轉嫁財政壓力。我們呼籲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衛福部長邱泰源以及健保署長石崇良,還有國民黨、民進黨與民眾黨立委們在評估菸捐自動調漲案時,應深思政策影響,為全體國民健康與公平正義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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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呼籲台電董事長停止散播缺電恐懼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20250105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共同聲明稿
呼籲台電董事長停止散播缺電恐懼!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日前表示,近年北部除役機組較多,北東電網大部分電力靠外援,新電網建設不易,若無法及時新增電源,北東電網恐面臨供電不足風險,盼四接環評早日通過。
一、北部近期新增電源,遠大於除役電源!
為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北部近期雖有發電機組除役,但曾文生沒說的是,其實新增機組更多!蔡雅瀅指出,大潭電廠7、8、9號機共計新增316.02萬瓩,超過核二2號機及協和3、4號機除役總和198.5萬瓩;而國光、長生電廠均是更新擴建,除役後改建更大機組,裝置容量分別增加72萬瓩及30萬瓩。可知,不含再生能源,北部近期新增燃氣火電,減去除役核火,淨增219.52萬瓩,顯無缺電問題。
二、應以分散式能源,取代集中式火電
蔡雅瀅批評,過去經濟部以「北北基桃(即包含北東、北西)近一千萬人用電需求」及「協和除役」等理由,不惜犧牲藻礁開發大潭三接,但如今為強推協和四接,又將北部一分為二,明明北部已新增大量電源,卻以電網瓶頸為由,要求北東也必須蓋大型火力電廠及接收站?!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則質疑,先前經濟部長主張從菲律賓購綠電,可透過海纜送到台灣,認為相隔三百公里不是問題;但距離更近的北西北東,為何無法輸電?電網若真有融通上限等問題,導致北西新增電源送不到北東,應先改善電網韌性,或就近在北東設置再生能源、儲能等分散式能源,而非一昧地用老舊的電源開發觀念興建集中式大型火力電廠。
三、永續四能取代協和四接,更符合國家利益
王醒之指出,協和四接在緊鄰海軍威海營區(131艦隊)處設置大型儲氣槽,易成為敵軍攻擊標的,已經是北台灣國門的國安問題,不但影響我國能源安全、基隆城市安全,更衝擊基隆港未來營運。在這些重大問題未被公開釋疑前,不應以環評機制處理個別開發案的方式強行推動,應先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回應社會疑慮;而公民團體主張的節能、綠能、能源管理、儲能等永續四能才是更符合國家利益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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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114年上期特展「做伙行--阿嬤們的綺麗冒險」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展覽詳情:
日期:2025年1月4日至6月30日
時間:週二至周六上午10點至下午5點
地點: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114.1.3)慰安婦紀念博物館-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於114年1月4日至6月30日起展出「做伙行--阿嬤們的綺麗冒險」。提到「慰安婦」的過往,許多人腦海中浮現的或許是灰暗沉重的色調,或充滿控訴與呼喊的畫面。然而,透過本次特展,帶領民眾看見阿嬤們截然不同的一面—充滿生命力與色彩的面貌。藝術家以畫筆詮釋美感,而阿嬤們則運用創作釋放壓力、分享生活故事,並描繪生命的獨特色彩,透過這些作品,她們與自己、與他人展開深刻對話,逐步撫平過往的傷痕。
婦援會自1996年起開展「阿嬤身心照顧工作坊」,陪伴平均年齡75歲的阿嬤們進行藝術、戲劇、攝影、瑜伽等多元活動,幫助她們紓解曾經的身心創傷。這些活動既彰顯了她們在人權運動中的堅韌,也回應她們作為個體的情感需求。隨著年事漸高,最後一場工作坊於2011年底舉行,16年的旅程正式落幕,部分作品成為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的重要典藏品。
本次的「做伙行--阿嬤們的綺麗冒險」特展中有「感受與表達」、「想像與超越」,以及互動式體驗「現在與未來的我們」三個部分。阿嬤們在身心工作坊早期,因缺乏教育背景,對於繪畫和表達感到陌生與不確定。帶領者透過模仿的方式,讓她們使用點線面和色彩逐步進行創作,同時引導她們在繪畫過程中說出自己的感受,從而建立情感表達的信心與創作的自由度。
隨著身心工作坊的深入,阿嬤們逐漸擺脫對創作的拘束,展現更強的自信與自主性。中後期的作品中流露出豐富的想像力,她們透過抽象的畫面捕捉生活中的美好片刻。在工作坊帶領者的啟發下,這些畫作成為連結她們創作過程與生命經驗的橋樑,訴說出一段段真摯的故事,展現了她們超越創傷的勇氣與生命力。
展場設置互動空間,邀請觀眾探索自己現在與未來的形象,體驗跨越時空的對話,感受現在與未來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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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黨各承諾增加一日國假、綠不表態 勞團爆衝突、要求盡速修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為降低台灣勞工高工時的過勞處境,全國各地工會組成的「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力爭修法「增加七天國定假日」,1月2日時集結百人前往立法院門口抗議,並準備承諾書邀請三黨黨團代表簽名回應。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代表黨團承諾提案回復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放假一天,民眾黨立委麥玉珍代表黨團承諾提案回復9月28日教師節放假一天,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未承諾增加國定假日放假,僅簽署會朝向「建構完善照顧假」為目標研擬政策。
「只有承諾增加一天國定假日喔?少六天!國假要增加,執政別擺爛!」勞團不滿各黨回覆,更痛批執政黨不敢表態,高呼民眾轉往行政院,要求執政黨負起政策責任。部分聲援者突破警方封鎖前往行政院,仍有大批群眾在青島東路口被警方人牆阻擋去路,引發零星推擠衝突。最後並未成功將所有群眾帶往行政院,高呼口號後原地解散。
大批群眾在青島東路口被警方人牆阻擋前往行政院,引發零星推擠衝突。
三黨立委都有提案增加國假 勞團盼法案盡速排審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2016年時民進黨政府以全國休假日一致為由,修法實施單週40工時制度,順帶砍七天國定假日,國假從19天減少為12天。他認為依照進步的勞動思維,實施單週40工時制度,若全體人民共同擁有19天國假才能實質減輕勞工高工時狀態。
台灣受雇勞工去年平均年總工時2020個小時,在39個主要國家中排名第6,台灣勞工一年有薪假不到20天,難怪台灣被媒體戲稱是全球放假最吝嗇的國家之一。何政家說如今三黨的立委都有提案支持增加國假,希望政府不要頑靈不化。
勞團特別選在1月2日行動,1月2日也是過往被砍掉的國定假日之一:開國紀念日之次日。勞團除了訴求1/2 元旦隔天、9/28教師節、12/25行憲紀念日這三天被砍掉的國假應恢復以外,建議農曆初四、7/15解嚴紀念日、8/1原住民族日及11/24台灣冠軍日四天可作為國定假日供全民放假。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成員葉瑾瑜表示,目前春節連假只到初三,多一天能夠讓人民增加陪伴家人的時間。台灣曾歷經長達38年的戒嚴,解嚴離人民不遠,民主還在路上,而民主既然是重要價值,更要讓人民紀念解嚴紀念日7/15。另外民進黨立委陳瑩提案版本包含8/1原住民族日,讓國假不是只有紀念偉人,也要看見少數族群。去年中華隊贏得世界棒球12強賽冠軍,創下台灣棒球史佳績,團結民心,更是值得將棒球奪冠日11/24作為國假。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代表黨團出面表示,由於侯友宜選總統時的政見就承諾回復12/25行憲紀念日放假,目前國民黨召開中常會時,黨主席朱立倫也表示會全力兌現 12/25放假,因此《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修法勢在必行。
牛煦庭提到國民黨光是主提案委員就有13人,代表國民黨團在「把假還給勞工的議題」具有高度共識。他也說10/23已針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召開公聽會,象徵法案審查的啟動,國民黨黨團將全力爭取第三會期一定會在內政委員會排案審查。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代表黨團承諾將回復9/28教師節放假一天,對此民眾黨也有提出修法版本。而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說:「今天是要聽取大家的意見」,最後未承諾支持恢復國假,僅簽下「建構完善照顧假」等文字。
林月琴表示,自2016年少七天假修法後引發爭議,近年各界也一直在討論到底那些日子要放假或只紀念不放假。然而他提到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的社會狀況,親職照顧假或長照準備假的需求更需要被滿足,執政黨仍需要研議照顧需求為主的放假或紀念放假兩者的需求。
主持人姚光祖則回應,執政黨民進黨從2016年砍七天假到現在都2025年了,未改善勞工高工時的處境,還說要建構完善照顧假,代表行政院現在就有責任要處理,更要向行政院施壓。洪秀龍說執政黨立委也有相關提案修法,難道自家立委都不支持嗎?何政家則說到,只有民進黨不敢表態,不能讓執政黨含糊其辭繼續欺騙勞工,勞團將持續行動,逼迫執政黨負起責任。
現有國定假日:(一)元旦(1月1日)。
(二)農曆除夕(農曆12月之末日)。
(三)春節(農曆1月1日至1月1日)。
(四)和平紀念日(2月28日)。
(五)兒童節(4月4日)
(六)民族掃墓節(依農曆清明節氣)。
(七)勞動節(5月1日)。
(八)端午節(農曆5月5日)。
(九)中秋節(農曆8月15日)。
(十)國慶日(10月10日)。
(十一)原住民勞工於原住民族歲時祭擇1日放假(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十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2016年修法砍掉七天國假假期:
開國紀念日之次日(1月2日)
革命先烈紀念日(3月29日)
孔子誕辰(9月28日)
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
蔣公誕辰(10月31日)
國父誕辰(11月12日)
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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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代表黨團出面回應增加國假訴求。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代表黨團承諾將回復9/28教師節放假一天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今天是要聽取大家的意見」,最後未承諾支持恢復國假,僅簽下「建構完善照顧假」等文字。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行動劇
這篇文章 藍白黨各承諾增加一日國假、綠不表態 勞團爆衝突、要求盡速修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