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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2025, September 10 - 18:42

文/監督施政聯盟

風災吹出光電場區位問題及回收處理困境
費率過低、基金不足 須強化管理應對機制

七月初丹娜絲風災後,嘉義、台南多個光電場嚴重受損,造成13.5萬片約2800公噸光電板毀損,大量廢光電板造成清除回收量能不足,只能堆置在農地上等待處理的問題。監督施政聯盟結合北中南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社大環境小組,針對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費不足、費率未反映成本、回收基金遠低於處理成本等問題,造成後端去化處理的困難提出批判,並訴求調高光電板回收費率及建立嚴謹的處理機制。環團並指出環境部此次重罰光電廠商恐是一齣大戲,做法有前後矛盾的問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在欠缺環評審查機制下,多年來光電場蓋在生態敏感區包括農地、山坡地、濕地、海邊的問題早已遭到各界詬病,尤其此次在丹娜絲颱風16級強風下,許多損壞光電板的處理更是混亂。廢光電板屬於事業廢棄物,破損及破碎的光電板可能造成土壤或水污染,因此暫時堆置的光電廢棄物應盡速清除處理。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透過影片呈現在北門及七股拍攝到風災後受損的光電案場,強調此次凸顯出光電場還欠缺許多層面的環境評估,包括當初的設置考量不足,對應後端處理、災後應對處理機制、政府管理機制,以及面對極端氣候機制都要重新評估,這次風災甚至吹出某些地方根本不能設置光電場的問題。

這次在台南北門及七股很多地方可看到颱風捲起的海廢、木頭、石頭、農漁村的磚瓦等如散彈一般擊中光電場,大面積面板受損。晁瑞光指出,再生能源本來的特性就有區域性、防災對應⋯⋯但這次風災凸顯出台灣在這方面的機制幾乎是零!北門、七股週邊有一大堆光電板,明明有很多電,但社區就是沒電,這對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來說,是非常大的設計敗筆!

災後多次到南部擔任志工的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針對現場看到及了解的狀況提出幾項意見:

一、環境部需建立光電板受災時緊急處理流程。

台灣目前高值化處理量每月650噸,13.5萬片廢棄光電板全清除完需要155天,由於不可能短時間清除完成,衍生出的暫置與各種問題需要建立制度處理,這次就有環境部或經濟部協調放在台糖和國防部農地問題發生。

二、無法高值化的廢光電板是否有妥善處理?

彎曲變形過度的光電板,高值化處理廠商難以處理,若用破碎或熱熔處理時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末端如何控管是問題,但環境部擔心未高值化處理影響國人對光電信心,過度強調高值化處理是有問題的,請問這次有多少光電板是採用非高值化處理?

三、光電板回收基金必須以實際處理費為準。

每公斤處理費25元時,1kw需要1953元處理費;每公斤處理費30元時,1kw需要2343元處理費,2020年建立的光電板回收基金制度是1kw收1000元處理費,分十年期繳,明顯不足。回收基金是否已經提撥回收基金給廠商支應回收處理費;光電板回收基金不足部分制度會如何調整?

四、光電板回收業具公益性質,不應落入市場規則陷阱。

台灣廢棄物處理,往往是由少數集團把控,廠商少就可以壟斷市場任意抬高回收價格,尤其是災難來臨時!政府在災難來時如何避免業者漫天喊價,長期來看如何因應物價調升處理價格,是有必要存在的配套制度或措施!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目前光電板回收是打算比照現行的資源回收制度,由產品製造業者與輸入業者先繳費到環境部的資源回收基金,再由該基金補貼給回收處理業者。這是一個由政府代履行(歐盟則多由民間的生產者責任組織代履行)責任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是個不錯的制度,但依照目前廢清法,只適用3C、家電、車輛、容器…等民生用品,還未能適用到太陽光電等事業用品,須待廢清法完成修法。因此目前太陽光電板的回收計畫,是結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由能源署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徵收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由環境部申請支應光電回收計畫所需經費。

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率,當初在評估回收技術成本時即發現可能有所不足,並曾建議「在技術、市場尚未成熟而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下,起徵費率應保守為宜,如可定為評估費率的兩倍,並訂定退費機制:日後所付出成本若低於業者所繳費用,則按比例退回。」但未被採納,稱光電板使用壽命20年以上,所收經費經過20年孳息,可能足以支應光電板回收費用。如今看來,政府顯然過度樂觀,該制度2020年上路至今不過五年,即碰到丹娜絲颱風從西岸登陸的極端天氣事件,造成大量光電板毀損,13.5萬片受影響光電板中,12.1萬片須報廢回收;且這五年期間,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技術的進展,以及人力成本的上漲,都進一步推升了回收成本。

據報載,環境部去年曾向經濟部提議調整收費,因為「每千瓦1000元模組回收費約能支應每公噸1萬5000元的回收再利用成本,但這幾年市場行情變化,每公噸成本已來到2至3萬元,故推估模組回收費每千瓦1400元較為合適。」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以模組回收數量及清除處理廠商數量較少為由,決議維持每千瓦1000元的費率。這樣的偏低收費,等於是讓後到補貼先來,並不公平,且時日一久,基金可能發生虧損。建議能源署應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勇於調高該費率,反映回收成本;而更重要的是,應調高電價,合理反映各種不同能源的發電成本,如此終端用電者才更有動機節電;而非以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拿納稅人的錢來補貼用電人應負擔的台電虧損。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光電板每千瓦1000元的回收費用,實況是這樣的價格在市場上連付處理費都不夠,更別說還有拆除跟運輸的成本,而且若是光電板像此次遇到風災,扭曲到無法順利自動化拆解,就還要加上人工拆解的成本,若無法順利拆解走高值化回收再利用,傳統破碎的方式再利用的價值就會更低,處理成本相對更高,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當廢棄物處理的成本高到廠商不想負擔時,就會更加頻繁發生棄置的事件,因此用每片光電板上的序號來追蹤及勾稽就變成相當重要,希望政府能開放序號的查詢系統,公私協力,讓民眾也可一起監督光電的去化是否落實。

此次廠商就地破碎浮板沒做好隔離措施遭環境部開罰,卻也凸顯另一個問題,需要現場破碎以利運輸的廢棄物,環境部其實沒有相關的規範讓廠商及民眾可依循,石棉瓦也有同樣的問題,要求民眾要破碎裝袋,卻沒有提醒需要有防止吸入及觸碰的措施,針對有此需求並有逸散風險的廢棄物應建立明確規範,需要怎樣的設備?地面是否先用帆布進行隔絕?上層是否應有覆蓋?周圍是否需要隔離措施?不只是光電板、石綿瓦,未來風機葉片的去化也會遇到同樣問題,促請環境部制定「現場破碎作業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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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聯合聲明|從興達燃氣電廠爆炸,看協和轉型

2025, September 10 - 18:35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025年9月9日晚間,台電興達電廠燃氣新2號機試運轉測試時,因管線破裂,燃氣洩漏起火爆炸,好在火勢尚未波及儲氣槽,即順利撲滅。然而燃氣火力設施的安全性,應全面檢討,以防未來發生憾事。

【協和四接是國土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台灣目前共有12座燃氣發電廠,營運管理已經有成熟的經驗,但一個尚處於測試階段的「新」機組,何以輕易釀成火災?這暴露了從規劃、施工到試運轉,整個環節中可能存在的系統性與管理面的缺陷,這把火更燒出了台電安全評估的漏洞。王醒之要求,除了應盡速釐清事故原因,更應重新評估協和四接的更新改建案!

王醒之指出,這場事故必須被視為對協和四接案的嚴厲警告。協和四接選址於國防重地基隆港,其風險早已不是紙上談兵。此次興達電廠爆炸地點距離頂寮、中寮、下寮等民宅社區尚有3公里之直線距離,反觀協和四接距離最近民宅僅400公尺、距離海軍威海營區更僅1,400公尺!。而內政部消防署《搶救瓦斯災害安全指導原則》明訂「如果儲槽…已陷於火場時,其周圍 1,600公尺之區域應進行隔離及疏散

上述這些城市安全與國防安全問題,未曾在環評會中進行過實質的討論,王醒之批評這無異於為國土安全埋下不定時炸彈。未來一旦發生事故,其衝擊將不僅是電網崩潰,更將對基隆市民的生命安全與國防前線造成難以估計的毀滅性打擊。

【協和四接無法確保安全就不該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過去民間質疑協和四接的安全問題時,台電總以「LNG極低溫不會自燃或爆炸」回應。但從興達燃氣電廠爆炸事故,證明燃氣設施確有爆炸風險,並非台電宣傳的那麼安全

協和四接儲氣槽預定地,與民宅、威海營區的距離,遠小於內政部消防署《搶救瓦斯災害安全指導原則》就儲槽陷於火場時,應隔離及疏散的距離1,600公尺,若日後儲氣槽不幸陷於火場,台電是否有能力安全隔離並疏散居民、駐軍?應於開發「前」,確實評估,而非再以「不會自燃或爆炸」的謊言搪塞。若協和四接無法保障居民及營區安全,協和燃油電廠除役後,不應改建高風險的燃氣電廠及接收站原訂去(2025)年底就該除役的協和燃油機組及儲油槽,亦應早日拆除,還給基隆市民安全的生活空間!

此外,台電連全新的燃氣機組都可以管到爆炸,設備老朽且事故後果無法承受的核一二三廠,更難讓人信任台電有能力確保絕對不會發生事故。盼政府全面檢討燃氣設施的事故風險,並以節能、能源管理、再生能源等較核、火更為安全方式,作為替代方案。

(圖片來源:擷圖台電文宣,加上螢光標示)

協和電廠風險評估報告在哪裡?

基隆野鳥學會理事長鄭暐表示,協和四接在環評報告中,僅針對LNG 輸儲系統進行安全危害和簡易的風險評估,並無談論燃氣機組爆炸的可能風險,同時潛在危害之最惡劣情境分析之九種情境也無機組爆炸的關聯。我們從興達電廠爆炸的媒體報導中得知,共出動67人、24車,費時38分鐘撲滅火勢,試問協和四接的風險評估是否有確實執行,基隆的消防單位是否有足夠量能處理?身為基隆人的我們,實在很擔心協和燃氣機組若發生意外,應變措施有哪些?我們是否有足夠條件可以處理災變,且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都如理論般可接受嗎?

【蓋四接,會有滅港的危機】

基隆市台灣頭文化協會總幹事張雯玲表示 : 基隆港是臺灣北部最重要的軍商兩用港,單單今年前半年的關稅稅收就高達1266億,佔臺灣關稅總收入的百分之55,名列全國第一。四接在基隆港大船進出的港嘴填海造地,填海面積預計會有356個籃球場那麼大,工程期程至少長達7–8年,填海造地是製造一個大土石包,工程完工後,再在基隆港港旁放置兩個大型天然氣儲氣槽,萬一發生戰爭,敵人只要擊中填海造地區域,或擊中大瓦斯槽,必將造成大量土石流入基隆港港嘴,或引起大爆炸,屆時基隆港將有滅港的危機

翻開臺灣史,在臺灣所發生的戰爭都是先轟炸基隆港與基隆港徵週邊,要炸毀基隆港,只需要幾顆導彈便能完成。目前臺灣重要的進出口貨物,主要還是依賴基隆港,一旦基隆港滅港,北臺灣最重要的航運運輸必將中斷,這不但對臺灣的關稅有所影響,也嚴重影響國防安全。我們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一直強調四接選址錯誤,但一直沒有受到政府的重視,環評大會草率通過,完全沒有作充分討論,政府也從來沒有作過任何風險評估,政府視國家安全及人民的身家性命為草芥,那種不嚴謹及不負責的態度,必須加以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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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片面修惡桃園清潔隊員清潔獎金基準 呼籲環管處別讓張市長「善政」淪為「惡政」!

2025, September 10 - 18:25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112年12月1日,行政院修正通過「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將原本清潔隊員的清潔獎金支給上限調升至每月1萬元;桃園市長張善政隨即宣布自12月28日起調升並追溯自當月1日生效,展現體恤基層的善意;然而不到兩年,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環管處)卻在未與基層討論下,片面修改獎金基準,迫使隊員承擔勞動條件下修的惡果,將原本照顧基層的「善政」扭曲為打壓基層的「惡政」。

近期桃市產總及促進會接獲基層反應,指環管處於8月底無預警修正基準,將清潔獎金依工作內容劃分為五類,支給額度從1萬元至0元不等,此舉否定不同崗位隊員的貢獻;更離譜的是,新制以114年8月31日為分界,一刀切劃分新舊制隊員,而非依據「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中是否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辦理,這種作法既無助於改善長期存在的管理問題,反而製造同工不同酬,嚴重破壞內部和諧,針對此次「惡政」分三點說明。

一、依工作類別減發獎金,就是欺壓、羞辱基層隊員!

依112年清潔隊員招募簡章,僅分為隊員及駕駛;114年清潔隊員擴大招募職種,新增電腦文書行政(工作地環管處)、廠護及木工,合計僅20名;但過往桃園市政府招募清潔隊員並不包含二至五類別工作,但二至五類別的隊員,是維持桃園環境市容不可或缺的工作,不僅肩負為民服務的責任,也讓整個清潔隊內部運作更為順暢,然工作內容皆由主管指派,隊員無從選擇,僅能聽從安排,卻要承擔獎金減少的懲罰,形同欺壓。

更諷刺的是,中隊長、分隊長未必每日親自參與垃圾收運,甚至未必符合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相關工作的規定,卻能坐領最高額度獎金,球員兼裁判,這無疑是對基層隊員的羞辱!

二、以日期劃分新舊制,製造同工不同酬!

新制規定114年8月31日後到職、變更服務單位或工作項目者,依附表核發獎金;換言之,9月1日之後,被調派從事二至五類職務工作的隊員,卻只能領取較低獎金,這不僅違反「支給要點」第二條「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即可支領」的規定,也讓人懷疑是為環管處為保障特定人馬,未來若基層被調派至二至五類職務,將面臨同工不同酬,不僅形同懲罰,更會挑動內部矛盾、破壞團結。

三、管理權過度擴張,獎金分級淪為壓迫工具,首開全國惡例

清潔獎金約佔隊員薪資兩成,是基層重要生計來源,一旦清潔獎金採取分級,區隊主管將握有龐大權力,更可因主管個人好惡,隨時找理由將隊員調任不同工作,藉以減發或不發獎金懲處員工,以此迫使隊員噤聲,不敢表達異議,這就是對基層隊員的壓迫與控制。

更嚴重的是,桃園市竟成為全國第一個將清潔獎金「依工作類別差別對待」的縣市,首開清潔隊員勞動條件下修的惡例,不僅是對清潔隊員的歧視,也重挫桃市府聲譽。

環管處片面修改獎金基準,不僅未與基層協商,更引發同工不同酬與壓迫濫權的狀況及疑慮,促進會嚴正質疑:兩年前張市長提高清潔獎金的「善政」,如今卻被環管處硬生生扭曲為「惡政」,這難道不是在陷市長於不義嗎?

因此,桃市產總及促進會要求,環管處應立即廢止114年8月29日公告的獎金基準,停止以不合理制度犧牲基層隊員,還給桃園基層隊員應有的尊嚴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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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only YES means YES ─ 營造安心環境 終結性侵文化

2025, September 9 - 17:15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推動「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觀念,圖為倡議大使大牙)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近日,演員江祖平揭露遭前男友性侵的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作為長期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的倡議者,我們深知性暴力案件往往伴隨著沉重的污名與輿論壓力。當事人在選擇公開發聲時,不僅要再次面對過往創傷,更必須承受來自外界的過度關注,甚至面臨匿名網友的質疑與苛責,這些都可能加重身心負擔。我們呼籲大眾給予支持與理解,並鼓勵被害人及其支持系統向台北市家防中心或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專業團體尋求協助,以減緩身心壓力,並支持因應事件。

性同意權的核心:only YES means YES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年倡議「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核心觀念就是「性行為的主動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 #完全清醒 #意識清楚 的狀態下表達同意性行為的發生」,意即雙方都自願、主動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

在本案揭露的訊息中,我們很遺憾看到行為人不僅無視對方的拒絕而多次侵犯他人,甚至以「我不相信你不要」、「你沒有爽到嗎」等言詞合理化侵害行為,這不僅暴露出對性同意的嚴重無知,更突顯社會中仍普遍存在以強迫性行為或羞辱方式,否認女性自主與貶抑女性的意識形態。

面對整體社會文化的迷思,我們必須清楚強調:

#沉默不是同意 :沒有反抗、表達拒絕,並不等於同意。

#意識不清不是同意:無論因飲酒、用藥或身體不適,只要意識不清,都不可能構成有效的同意。

#中途停止須被尊重:即便一開始同意,在過程中任一方若不想繼續,就必須立即停止。

#伴侶關係不代表永久同意:無論是現任或前任伴侶,都必須在每一次性行為前確認同意。配偶間若違反意願強行性交,依法同樣構成犯罪。

#脅迫、威脅與權勢不等於同意:任何在恐嚇、威脅或權力不對等下發生的性行為,都不是真正的同意。

我們認為任何成人都有性同意權,且這樣的同意權,並不因性別或關係而消失。性行為必須建立在雙方明確同意之上,否則就是性侵犯罪,更是對人身自主與尊嚴的踐踏。本案更指出若行為人以藥物、酒精或其他方式使對方意識不清而進行性行為,甚至在過程中錄音、錄影等,更是加重強制性交的重大犯罪,必須面對7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次事件中,看見整體社會逐漸正視 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三立電視必須善盡性別平等工作法中之雇主責任,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營造讓被害者及吹哨者安心陳述的職場環境,全面清查可能的受害案件,並提醒雇主不得對遭受性騷擾的申訴人進行報復或給予不利處分。此外,我們也呼籲社會大眾、媒體停止檢討受害者、停止模糊同意的界線,才能終結以強迫或羞辱為基礎的性侵文化,讓受害者得以被理解,獲得面對追訴加害者的底氣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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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球淨零交作業 台灣三項不及格─台灣NDC3.0民間檢核記者會

2025, September 9 - 14:55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環境部於9月9日舉辦中華民國(臺灣)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 草案座談會,本次NDC3.0為台灣首次與國際同步加嚴氣候承諾。此份文件對外需發揮國際氣候外交功能,在國際地緣政治情勢變化下,向友邦們清楚說明氣候政策在台灣政策優先性,各類氣候解方仍是國際投資者可來台合作之處。對內則是要在關稅、核能公投等各類事件影響,建立清楚的政策訊號,一方面重建能源轉型的公眾信任度,另一方面則是要促使高排碳產業需把握關鍵製程汰換週期,確保資本投資符合淨零承諾。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參考國際氣候組織之標準,整理目前國際上已繳交的NDC內容,對台灣的NDC3.0提出五大面向的檢核意見,其中有三項結果為不及格,兩項為有進步空間。

NDC民間檢核意見三項不及格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此次NDC3.0研擬過程中,雖較過往兩次有所進步,跨部會參與程度較深,亦邀請人權、兒少領域專家參與諮詢,但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綜合聯合國發展總署、氣候追蹤器、國際氣候行動網絡等機構與智庫提出的NDC3.0檢核準則,從「與淨零路徑相符」、「關鍵部門減量目標與策略」、「整體氣候政策一致性」、「當責性的治理機制」、「公正轉型」等五要素檢視目前的NDC3.0草案,則有三項不符合,形同不及格,另有兩項雖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

1.2035減量52%才及格

最嚴重的不及格首推減量目標不符合淨零路徑。本次提出的2030 年相較2005年減量 26–30%、2035 年減量 36–40% 目標,並不符合2050年淨零路徑。依據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根據美國西北太平洋國家實驗室GCAM 整合性評估模型分析,2035年減量目標須提升至52%,方能符合淨零路徑。

2.關鍵部門需要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

其次為關鍵部門未訂定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根據NDC3.0需回應COP28的全球盤點結果,針對該國關鍵排放部門(如能源、運輸及工業)訂定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草案僅以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量為2019年的六倍回應全球盤點結果,未說明未來能源效率提升目標。針對化石燃料汰除上,也僅說明燃煤發電占比會降到10%以下,並未說明其他化石燃料汰除規劃。更重要的是,針對排碳量最高的製造部門,隻字未提,僅以「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敷衍以對。

3.缺乏當責的治理機制

在治理機制上僅提及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此諮詢性質為主的機制,並未如何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中跨部會協調機制,提出具體說明。

兩項雖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

部分符合但有進步空間的項目包括,「整體氣候政策可信度與一致性」雖提出「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涵蓋20項旗艦計畫已達減量目標,但並未確定提出2035年時的碳定價規劃,亦未提出化石燃料補貼汰除與減少海外油氣探勘投資的具體規劃,如赴阿拉斯加投資天然氣、與澳洲公司合作於查德投資油田均悖離加速減量的需求。「公正轉型」上,則未提出具體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且針對再生能源推動以及產業轉型過程的公正轉型議題,並未有制度回應。

缺乏再生能源公正發展機制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指出,再生能源是氣候政策的重要環節,但是主力能源太陽光電已經失去民心。政府設定2035太陽光電目標量35.02GW,規劃未來五年內新增10GW地面光電,近一萬公頃的新開發量,約為既有地面光電總和的兩倍。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制度面本應做到的亡羊補牢,例如資訊公開、中央地方合作、籌設階段加開一場在地說明會等內容,經濟部對「beyond 20GW」未提出任何具體規劃,應該利用NDC3.0的時程規劃扣合國土計畫發展規劃工具,預先思考開發利益如何達到公平分享、土地的永續與在地人文生態如何兼顧、地方政府又能如何從支持在地綠能發展受益。丹娜絲風災後,全民都在問綠能如何展現多元價值,經濟部與農業部為漁電共生建立了新模式,但目前只看到建議光電廠商與養殖協會合作,未見相關配套措施與溝通工具。期待政府展現跨域整合的決心,促進綠能成為支持養殖產業氣候軔性的工具,為土地複合利用建立典範,重建能源轉型迫切需要的社會基礎。

應納入工業去碳化策略路徑及產業製程脫煤

地球公民基金會葉品咸專員表示,目前NDC3.0草案應對鋼鐵、石化及水泥等難減排產業提出「整合性工業去碳化政策工具」,參考英國NDC於其轉型策略明確提及2026 年前發布新的「工業去碳化策略」。難減排產業亦不能忽略未來十年的增碳投資,例如中油四輕更新(擴產)計畫將可能帶來整體石化產業增碳,以及中鋼延長高爐生產體系壽命之投資,都可能是達成2035減碳目標的障礙。

葉品咸也建議對製造部門製程脫煤應強化具體策略。地方政府包括高雄、桃園、台中、新北等都加入脫煤者聯盟,尤其高雄早在2022年即有2025年汽電脫煤宣示。審計部亦對產發署工業部門汽電共生鍋爐機組低碳轉型提出審核意見,認為應該掌握業者後續規劃改善情形。建議NDC3.0草案應對製造部門製程使用之燃煤鍋爐具體承諾脫煤、導入低碳燃料的期程,提出對應的政策、經費等,強化產業脫煤轉型動能。

欠缺包含地方政府角色的多層級治理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表示,應將「中央—地方—社區」的多層級治理機制寫進 NDC 3.0 草案。草案忽略了地方政府在氣候政策中的關鍵角色,其能夠連結中央政策與在地需求,提出符合社區特性的調適策略、能源規劃與公民參與方案。國際上已有明確作法。如英國將多層級治理納入 NDC,把各地法定目標與碳預算列進 NDC 附帶資訊,說明共同編製、責任鏈與查核方式,也承認核心城市在淨零行動的角色。加拿大聯邦政府以碳定價基準確保全國最低強度,同時給予省級與地方自設制度彈性,並將市政府與原住民族納入規劃諮詢程序。尼泊爾更將地方調適行動計畫直接寫入 NDC,要求地方依風險評估與社區參與落實在年度計畫中。相比之下,台灣草案雖強調民眾與社區生活面向的參與,但忽略地方政府在決策與執行上的制度性定位,能源轉型戰略中缺乏地方及原住民族的角色設計,僅在決策後要求配合,難以形成可信可檢驗的轉型路徑。

應提出2035年碳定價調升承諾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認為,NDC3.0應對2035年的碳定價做出更具體的調升承諾,以對國內外展現減碳決心。台灣已於今年實施碳費制度,未來也在規劃實施總量管制碳交易,但目前碳費一般費率僅收一公噸300元,再加上優惠費率、免徵額度、高碳洩漏風險等制度七折八扣,加速淨零轉型的推力有限。根據綠色金融體系網絡(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所做評估,要達成2050淨零排放,2035年的碳價須達到每噸300美金(約9000元台幣),而國內學者王寶貫、蕭代基等於2023年所作預估,也建議2035年的台灣碳價應達到每噸4576元。而新加坡於NDC中具體承諾在2026年將碳稅從目前每噸25新幣調升到45元新幣,並預計在2030年調升至50到80元新幣,成為亞洲最高水準的碳稅,展現其減碳決心,故建議台灣的NDC也應該具體對2035年的碳定價提出調升承諾,加速推動產業減碳。

附件、台灣NDC3.0檢核表格

五大要素 要素說明 分析結果 分析說明 一、與淨零路徑一致的減量目標 為確保全球可抑制增溫在1.5°C以內,需以2050淨零排放為目標,強化原先提出的2030年減量目標,並訂定2035年目標。 不符合 台灣已將2050淨零排放入法,但本次提出的2030 年相較2005年減量 26–30%、2035 年減量 36–40% 目標,並不符合2050年淨零路徑。依據分析,2035年減量目標須提升至52%,方能符合淨零路徑。 二、關鍵部門的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 NDC3.0需回應全球盤點結果,針對該國關鍵排放部門(如能源、運輸及工業)訂定具體減量目標與策略。 不符合 草案僅以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量為2019年的六倍回應全球盤點結果,未說明未來能源效率提升目標。針對化石燃料汰除上,也僅說明燃煤發電占比會降到10%以下,並未說明其他化石燃料汰除規劃。更重要的是,針對排碳量最高的製造部門,隻字未提,僅以「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敷衍以對。 三、整體氣候政策可信度與一致性 可加速減量行動以達到目標的確切政策,且需檢討化石燃料補貼、擴大化石燃料生產投資等與減碳目標相悖的政策。 部分符合 雖提出「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涵蓋20項旗艦計畫已達減量目標,但並未確定提出2035年時的碳定價規劃,亦未提出化石燃料補貼汰除與減少海外油氣探勘投資的具體規劃。 四、具有當責性的治理機制規劃 各國應說明氣候變遷的專責機構發揮整合資源以及當責的任務,將NDC落實於國家的整體治理架構,包括地方政府的角色。 不符合 治理機制上僅提及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此諮詢性質為主的機制,並未如何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中跨部會協調機制,提出具體說明。而針對地方政府的角色,僅提及調適執行方案,並未就該如何整合各縣市的淨零自治條例與第三階段減量行動方案落實減量。 五、公正轉型 需評估減量措施的社會經濟影響,進而規劃共融、以人權為本、公平且有序的轉型措施(如包含綠色就業)。且研擬過程 部分符合 草案中雖提及「淨零排放公正轉型勞動議題框架性 指引」、「處境不利族群支持措施指引」等措施,但並未提出具體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且針對再生能源推動以及產業轉型過程的公正轉型議題,並未有制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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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放寬家庭幫傭?背離公共托育、恐助長剝削

2025, September 9 - 14:44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近日賴清德總統接受自由時報獨家專訪時表示,「政府將鼓勵勞動部規定企業必須幫本國勞工加薪到一定程度才能申請外籍勞工,同時鬆綁到『1個小孩』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釋出婦女勞動力。」勞陣對此感到不解並提出質疑。

目前聘用外籍家庭幫傭的規定,為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申請資格則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範,家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有三名以上年齡六歲以下子女。
  2. 有四名以上年齡十二歲以下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六歲以下。
  3. 累計點數達十六點。

然而,目前全台外籍家庭幫傭的人數長期維持在約2,000人,占移工總人數僅約0.2%。

家庭幫傭幫了誰?

家庭幫傭制度仍與家庭看護有所不同,主要工作為「料理家務」。但因不受勞動基準法規範,不僅薪資遠低於最低工資,也沒有一例一休保障,僅有「至少每週 1 日,且連續 24 小時的休假」,但仍可用加班費換取家庭幫傭的休息時間,加班費一天也僅有667元,因此即使整月不休息,薪資也不到3萬元。但聘僱外籍移工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以及提供住宿空間等條件,對於現階段勞工家庭無疑是一種挑戰,因此放寬家庭幫傭聘僱資格,實際受惠的仍是高收入階層。

公共服務才是解方

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長期低於50%,近幾年逐步上升,終於在2013年突破五成,但直到2023年也僅達51.82%,明顯低於男性的67.1%。雖然女性在25~29歲前的參與率達到89%,但是30歲之後逐年下滑,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進入婚姻養育子女。

勞陣支持台灣近年努力以社會投資的角度促進公共托育服務。在提升公幼與準公幼量能、增加公共托育服務、擴大托育補助,以及放寬彈性育嬰假等政策之下,已經開始逐步建立起公共支持體系,不僅讓女性從傳統家務角色中鬆綁,也創造了大量的本國就業機會。這才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正確方向,而非放寬聘僱外籍幫傭資格。

移工制度充滿剝削

台灣現在的移工政策,仍可以看見部分移工在母國需支付高額仲介費,來台後仍承受沉重債務,並可能遭遇行動受限、文件遭扣押等問題。尤其是「住在僱主家中」的移工,長期與家庭成員朝夕相處,無上下班界線,勞動條件全憑僱主決定,監察院亦曾針對家庭看護移工遭受雇主毆打凌虐及不當對待做出調查,都凸顯家事移工是面臨強迫勞動的高度風險族群。

勞陣指出,台灣長期將照顧責任女性化,是女性持續就業的主要障礙。若政府放寬聘僱幫傭資格,不僅與現階段的公共托育政策背道而馳,也將進一步惡化缺乏勞動保障的家庭僱傭模式。唯有持續投資並提升公共托育服務品質,才能同時減輕家庭負擔、增加本國就業機會,並真正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

勞陣最後強調,若貿然放寬聘僱家庭幫傭,不僅會使現行公共托育服務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的模式,未來也將衝擊國內照顧人員的工作權與就業機會,進而削弱「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目標,最終損害廣大家庭與勞工的整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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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賴總統,請不要將女性移工的血汗,當作台灣婦女職涯的解藥

2025, September 9 - 14:43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賴清德總統日前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指為釋出婦女勞動力,將放寬個別家庭聘僱外籍幫傭條件。

我們想特別提醒賴總統,台灣家庭聘僱的移工超過99%是女性,而台灣是有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國家,每四年邀請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審查我國保障婦女人權的進展,而每四年、一直到現在,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一定會針對台灣政府在「保障外籍家事勞工權利」一事上「尚未取得任何進展」特別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台灣自從1992年引入外籍看護工、家庭幫傭,迄今二十多萬人仍未適用勞動法規保障,移工團體、人權與婦女團體多年來不斷反應、抗爭,指出家庭聘僱的移工不受最低工資規定保障、工作時間與休假亦毫無規範與保障、居住於個別家庭中時時面臨隱私侵害、性騷擾、性侵風險、從母國到台灣遭仲介高利借貸、層層抽成等問題,政府始終提不出解方,形成法外奴工黑洞,政府勾結仲介剝削移工、壓榨人權的民間傳言不斷,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

日前王美玉、王幼玲、紀惠容三位監察委員才釋出調查報告,指出移工遭雇主家屬性侵未通報還被迫和解,甚至有強制性交罪通緝犯能合法聘僱移工的案例,對勞動部、嘉義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提出糾正。個別家庭聘僱移工的制度,早已是國家級的婦女人權之恥。

請問行政院、行政院性平處以及負責督導性平業務的政委、勞動部,是否曾盡責地提醒賴總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所有承諾遵守公約的國家,都要負起保障女性人權的義務,包括所有非本國籍女性以及移工?請問明年年中即將再次登場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我國政府要怎麼向國際婦女人權專家說明,為何政府不但在「保障外籍家事勞工權利」一事上依然「尚未取得任何進展」,總統還指示擴大使用國內外各方認證侵害女性人權的制度?

除了人權保障上的理由,把「放寬個別家庭聘僱外籍幫傭條件」當作「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也對國人十分不公平且缺乏永續考量。東亞國家同時面臨快速高齡化、產業缺工的問題,所有國家、各種產業都在搶國際移工,在可見的未來,競爭只會越來越激烈,賴總統此時卻將「聘到移工讓女性能出去工作」的壓力放在個別家庭身上,讓台灣家庭開出勞動條件,去跟東亞各國、各產業搶工,請問政府是否評估過,是哪些家庭能開出更好的的勞動條件、搶得到移工呢?請問總統,為什麼要將這麼龐大的壓力放在台灣民眾身上?這樣的政策能促進社會團結嗎?還是迫使整體社會在富/不富、本籍/外籍的區別上持續分裂?

幼兒學前亟需令人安心的托育,但兒虐事件頻傳,顯見政府的托育品質治理模式仍須改善,特別是0-2歲公共托育仍不足且有十分嚴重的城鄉落差;女性的平均薪資仍然低於男性,可以想見當家庭照顧壓力緊繃,往往優先犧牲女性的職涯機會,但政府缺乏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的政策,多年來靠女人自己努力,性別薪資差距從2011年的17.9%降至2024年的15.8%,降幅11.73%,相比之下,由國家推出政策縮減性別薪資差距的歐盟27國,同時期性別薪資差距從16.2%降至12%,降幅高達25.93%,我國政府卻每年還沾沾自喜地跟相對不重視職場性別平等的日本、南韓、美國比較,強調台灣多棒,但事實是我國政府沒有政策,所以棒的也不是政府。

台灣普遍高工時,也非常不利職場性別平等與合理的家務分工,在追求高工時的職場文化中,男性更容易符合「高度配合雇主加班」的「理想勞工」條件,女性則往往被視為備位的次級勞動力,加薪與升遷速度緩慢、维持全職工作門檻更高,甚或必須完全離開職場,使女性晚年陷入貧困風險增加。唯有降低整體工時,才能撐出更寬廣的可能性,支持男性參與照顧,讓職場與家務分工更平等,破除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

面臨產業缺工,政府要支持、鼓勵女性就業,有非常多不同的政策選項,賴總統卻選了一個最糟的做法。托育品質與公共照顧普及、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降低整體工時,這些才是「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應該投入的政策。

去年10月底,我們與移工團體、身心障礙團體、人權團體夥伴,抗議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提出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可直接申請看護移工的修法,當時我們在記者會上直言國民黨團的修法「大規模開放家庭看護移工市場,就是想擴大奴工市場,來解決台灣的長照,別忘了看護移工99.9%是女性,不改善移工人權卻只想要擴大這個剝削的市場,無視人權價值,也是不折不扣的性別歧視」。非常不幸,賴總統如今居然提出與國民黨邏輯相同的政策。

1991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創會董事長、時任董事李元貞在《婦女新知雜誌》發表了一篇文章〈開放外籍女傭不是辦法!——積極規畫婦女政策才是正途〉,即指出當時規劃中的外籍幫傭制度,要求外籍幫傭從事24小時低薪的不人道工作,可謂奴隸制的殘餘,在市場競爭下,國內女性幫傭的收入也會因台灣社會剝削外籍女傭而大受打擊,而廣大勞工家庭其實請不起外籍幫傭,因此這樣的人力市場只能嘉惠少數富貴人家,凸顯社會不平等的現象。我們萬萬沒想到,34年前婦運前輩的提醒,今日竟然還能用上;而去年才對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提出的批評,如今要再對賴總統說一次。強烈呼籲賴總統重新思考「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的政策方向,勿再走上破壞社會團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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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矯正學校教師不該被遺漏 全教總呼籲應納入教師節敬師禮金對象

2025, September 9 - 00:20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師節將至,全國各地陸續準備敬師活動,以表達對教師的感念與肯定。然而,長期以來服務於矯正學校的教師,卻因屬於法務部管轄,並未被納入教育主管機關所發放的教師節敬師禮金對象,形成遺漏情況,令人遺憾。

實際上,矯正學校教師與一般中小學教師一樣,皆經過國家考試取得資格,肩負教學與輔導責任。不同的是,他們在更具挑戰的環境下進行教育工作,致力於學生的行為改善與人格重建,對社會安全與教育多元化有不可或缺的貢獻。

然而,當社會普遍於教師節表達敬意之時,矯正學校教師卻因為隸屬於法務部而非教育部管轄,權益長期受到忽視。全教總呼籲法務部能正視矯正學校教師的貢獻,檢討並修正相關規定,讓矯正學校教師也能被納入敬師禮金對象。唯有如此,方能真正落實「尊師重道」的精神,並讓矯正學校教師感受到社會的支持與鼓勵。

建議國防部及科技部管轄下的中正預校及科學實中一併檢視是否有同步發放教師節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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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開發案辦理協議價購 自救會要求停止迫遷、原地改建

2025, September 8 - 23:14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4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社子島環評處份,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已提起上訴,目前仍持續進行社子島開發案。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從今(8)天開始將在社子島地區舉辦36場次的土地協議價購會議,向社子島2800多戶門牌號碼的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說明並進行協議。

會議前,社子島自救會召開記者會疾呼北市府應停止土地協議價購程序,反對強制參與區段徵收,居民有權無條件剔除徵收範圍,反對迫遷居民,訴求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保留九大聚落。支持開發民眾也前往現場,不時與自救會互相「嗆聲」。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科長黃致青表示,市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 條規定辦理土地協議價購,土地所有權人得自由參與協議價購會議,如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於協議價購會議現場決定是否同意協議價購,亦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交協議價購同意書。又土地所有權人若拒絕參與協議或未能達成協議,市府將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辦理區段徵收,屆時在區徵階段可選擇配回4成抵價地或領取徵收補償金。

土開總隊指出,協議價購市價與徵收補償市價,雖同為市價,然其價格日期及查估依據不同,致其估算結果不一定相同,難謂必然孰高敦低。又市府為保障同意協議價購之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倘未來徵收補償市價高於協議價購價格,市府將另行就差額部分補足。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表示,自救會成員自始至終都反對強制區段徵收,更向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勝訴,顯示整個開發程序有違法之處,要求市府立即停止任何社子島開發程序,與居民重啟溝通。他痛批今天召開第一場協議價購會議,警方與土開總隊只讓持有通知單的居民進入,不讓媒體入內旁聽,卻讓支持開發派的民眾用手機錄影或直播,根本是黑箱作業又雙重標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蔣萬安市府「全面徵收社子島」是延續前市長柯文哲的錯誤政策,導致社子島開發案總預算上升到2300億元的「大錢坑」,超過台北市全年歲出支出,也會讓台北市公共性自償債務暴增到1800億。其中迫遷社子島居民9大聚落而要新建的5000戶安置住宅就佔了1300億,等於是先迫遷居民,再花上億蓋安置住宅,最後再要求被迫遷的居民用超過2千萬的價格買房,根本是本末倒置。

余宜家說2018年時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社子島開發案時,已經要求台北市政府應該要用都市計畫整體開發方式處理原則來處理社子島密集聚落,建築密集區是可以剃除於區段徵收之外並保有其他開發方式,例如都市更新開發許可或是降低容積率、解除後整體開發限制等等,能夠讓居民自行開發。比起一律區段徵收、剷平現在整個社子島的居住空間及使用紋理,而且還要迫遷上萬居民,他認為最好的安置計畫就是不要迫遷,讓在地發展的權利留給在地居民。

會後李華萍向拒絕參與區徵的民眾發放「土地協議價購暨區段徵收陳述意見單」簽名及填資料,表示如果居民沉默或不予回應的話,可能會被市府視為同意參與區段徵收,呼籲反對者一定要在北市府每個開發程序積極的表達反對意見。

社子島開發案第一場協議價購會議,警方與土開總隊只讓持有通知單的居民進入,不讓媒體入內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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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有毒社子島計畫 停止協議價購程序 不要台北大錢坑 要求社子島九大聚落全數保留

2025, September 8 - 18:49

文/社子島自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北市政府 9 月 8 日 啟動「生態社子島計畫」的土地協議價購程序。社子島自救會與民間團體前往首場協議價購會議現場,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協議價購,抗議躺平市長蔣不聽,北市府執迷不悟,強行推動「大錢坑、大迫遷」的有毒社子島計畫。

自救會批評市府違法推動徵收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強烈譴責市長蔣萬安市府無視法院判決與居民意願,持續推動社子島區段徵收計畫。李華萍指出,市府不僅未履行蔣市長選舉期間「聚落保留、重啟溝通」的承諾,甚至在行政法院已裁定社子島環評違法撤銷的情況下,柯規蔣隨模式強行推進計畫,造成居民權益重大侵害。

李華萍表示,從蔣萬安市長2022年12月上任至今,除了市府對社子島的開發政策未見實質溝通與調整,持續漠視居民關於「反對區段徵收、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九大聚落完整保留」的長期訴求。居民多次陳情,卻未見市府將其意見納入規劃中。

李華萍特別提到,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案作出判決,明確指出行政機關若未進行實質審查、恣意將不同意戶土地納入徵收,屬違法行為。李華萍指出,台北市政府日前補辦之公聽會未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未與反對區段徵收的居民充分溝通的情況下,急於推動所謂「協議價購」。李華萍質疑,這項作法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已程序違法。

此外,李華萍也指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第1081次會議中,早已明確要求市府應「積極與反對區段徵收民眾溝通」,並強調若涉及計畫修正,應重新送會審議。市府卻選擇忽視這項決議,繼續推動開發,形同違法執行與踐踏居民參與權。

李華萍強調,社子島不僅是居民的住所,更是承載生活、親情與工作的土地,絕不接受以開發為名的強制徵收與虛假的協議價購選項。

居民重申四大訴求

李華萍重申四點訴求:

  1. 堅決反對區段徵收與協議價購,拒絕以開發之名行迫遷之實。
  2. 堅持解除禁建、原地改建、九大聚落全數保留,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生存權與發展權。
  3. 依據都委會第1081次會議決議,立即與居民啟動實質協商,提出保留九大聚落的替代方案。
  4. 立即將反對區段徵收者的土地與房舍,無條件剔除出徵收範圍。

李華萍呼籲市府懸崖勒馬,停止違法推動開發,回應居民長年訴求,讓社子島成為真正尊重民主與人權的土地。

居民質疑徵收合理性

社子島在地居民張先生則指出,根據資料,臺北市至113年度的累計歲計賸餘預算達 539 億元。他質疑市府不願以合理的規模用公務預算投入改善社子島基礎建設與生活環境,反而執意擴大用全區區段徵收,強迫居民遷離家園。

張先生直言:「台北市政府明明有預算賸餘,卻選擇用區段徵收之名,行搶地之實,這讓我們無法接受。」

他強調,若市府真心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應優先解決社子島長期被忽視的生活設施與交通問題,只取得公共設施確實有需求的土地,而非透過全面性拆遷迫遷居民,犧牲百姓基本居住權。

民團批評 社子島計畫荒謬本末倒置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呼應居民心聲,指出柯文哲、蔣萬安兩任市長無視社子島人及專業界疾呼保留社子島九大聚落的提案,執意採取擴大區段徵收,全面拆除社子島密集建物聚落,導致計畫預算高達 2,341.98 億元,超過目前北市全年歲出,將使台北市自償性公共債務暴增1800億,市府也自評財務不可行。

余宜家指出,社子島2300餘億大錢坑當中,迫遷社子島九大聚落居民而興建 5,000餘 戶安置住宅,總支出就超過 1,315 億元。等於先迫遷居民,再花巨資蓋安置住宅,再要求被迫遷戶以每戶超過兩千萬的高價購買,完全荒謬且本末倒置。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則呼籲蔣萬安市長,應順應民意比照航空城前例,由市府主動將社子島現有建物密集聚落完整剔除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再讓聚落內有意參與區段徵收之地主自行整合申請納入區段徵收,才能有效降低拆遷成本,減少社子島計畫爭議,加速社子島環境改善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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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守環行動舟山開講,學生重申應保留公車專用地下道

2025, September 8 - 18:43

文/公館圓環守環行動

「守環行動」今天中午於台大舟山路舉行小型宣講,台大、台師大學生、路權團體與在地里民齊聚聲援。行動發起人指出,公館公車專用地下道能有效分離車流、縮短尖峰時段旅行時間,「多數學生每天可以晚20分鐘出門仍準時到課,這是大眾運輸應被優先保障的具體成果。」

現場鄰近銘傳國小的親子接送動線,發起人向家長喊話:若廢除地下專用道,尖峰車流勢必更壅塞,學童上下學風險只會上升。

台大城鄉所郭怡君老師到場,以專業觀點與客觀數據提出理性論述,並重申本次行動為學生自發、歡迎民眾參與,非隸屬任何政治團體。台大學生會長亦指出方案將直接影響台大師生每日通勤權益;台師大同學跨校發聲,呼籲市府正視三校通勤需求與在地生活秩序。

守環行動訴求:
1.反對填平公車地下專用道,維持並精進公車專用體系,勿讓大眾運輸導向(TOD)政策倒退;
2.反對拆除公館圓環,應優先試辦圓環標線號誌改善方案;
3.反對忽視居民意見,應舉辦民間座談會,取得共識再動工;
4.反對政治凌駕專業,應提供詳細數據報告,讓大眾檢閱內容。

我們將在未來一週持續校園宣講,邀請受影響的通勤族與家長加入討論、分享你的通勤改變。

#公館圓環守環行動 #守環行動 #公車專用地下道 #公館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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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資深女藝人揭發自己遭下藥性侵 婦女救援基金會聲明

2025, September 6 - 17:18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據新聞報導近日女資深藝人,揭發自己遭到趁機下藥強行性侵害及拍攝裸照行為,引發社會及媒體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以下幾點聲明:

一、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

二、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三、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請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四、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五、據報導,電視台發出禁止性騷擾的聲明。然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第2項: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電視台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亦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

婦女救援基金會強力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

被害人遭受到前任或現任親密關係性暴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被害人求助或被通報後會有社工人員提供被害人所需服務,例如討論後續需要與因應方式、陪同報警、驗傷、司法訴訟扶助(盡快將被拍攝裸照扣押或禁止散布)、連結心理諮商、協助聲請保護令(包含性影像取回、禁止散布性影像)、經濟補助申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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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亞洲國會監督網絡再擴大公督盟攜手馬來西亞 十國共推亞洲國會透明度調查

2025, September 6 - 17:16

(圖/公督盟代表團拜訪馬來西亞智庫、NGO以及媒體)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Citizen Congress Watch, CCW,下稱公督盟)跨國合作再度升級。繼串連亞洲多國國會監督組織(Parliamentary Monitoring Organizations, PMOs)後,此次更在馬來西亞拓展新夥伴,共同推動「亞洲國會透明度調查」。目前已有 台灣、日本、韓國、蒙古、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斯里蘭卡及柬埔寨等十國 PMOs 參與其中。公督盟於 8 月 27 日至 29 日率領代表團赴馬來西亞,拜會國會議員、智庫與 NGO,不僅分享台灣國會監督的實踐經驗,也為九月即將在東京舉辦的「亞洲國會透明度指標」工作坊凝聚更堅實的跨國合作基礎。

公督盟的角色與台灣的民主成就分享

代表團在會議中首先向馬來西亞各界代表介紹公督盟的民主倡議成果。自西元2007 年成立以來,公督盟致力於建立一套系統性的國會監督機制,透過出席率、質詢、法案審查及廉政操守等客觀指標,定期公布國會評鑑結果。這些努力,不僅提升了立法委員的問政品質,也推動立法院在議事透明、資訊公開及制度改革上不斷進步。這些民主成果,也讓國際社會認可台灣在亞洲民主監督實踐上的努力。

民主外交大突破,馬來西亞議員的熱情反饋!

在國會拜會環節,公督盟代表團與多位國會議員座談,包括黃基全( Wong Chen)、黃書琪(Wong Shu Qi)、沈志勤(Sim Tze Tzin)等。令人驚喜的是,這些議員幾乎都曾聽聞公督盟的工作,有些甚至在台灣留學期間拜訪過公督盟辦公室。他們坦言,對於公督盟如何以公民力量提升立法院的透明與問責印象深刻,並期待未來馬來西亞也能建立類似的監督組織,讓國會更加貼近人民的需求。

代表團並在馬來西亞國會獲得特別安排,於眾議院會議中午休息空檔進入議場參觀。當議員們得知這是一個來自台灣的民間國會監督團體時,現場更引發熱烈關注,讓台灣民主經驗獲得曝光機會。

串聯十國民間團體,共同推動亞洲國會透明度指標藍圖!

此次出訪的另一核心目的,是分享公督盟正在推動的「亞洲國會透明度指標」(Asia Parliamentary Transparency Index, APTI)。公督盟指出,亞洲多數國會面臨透明度不足與監督機制薄弱的挑戰,因此需要一個跨國比較的工具來揭示問題與推動改革。

公督盟正與蒙古、日本、韓國、台灣、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斯里蘭卡及柬埔寨等十國的國會監督組織(Parliamentary Monitoring Organizations, PMOs)合作,籌備於九月在東京舉辦的工作坊,共同完成透明度調查指標的制定。該指標將涵蓋四大面向:透明度、公民參與、課責度以及制度化,並以公民調查為基礎,建立跨國可比較的資料庫,期望推動國會與公民社會的制度化對話。

台灣、馬來西亞人權倡議組織交換意見,建立兩國 NGO 的廣泛連結!

代表團此行也拜會多家智庫與 NGO,包括 IDEAS、BERSIH、Greenpeace、CIJ、MCCHR、ABIM、IKRAM、KOMAS等,就國會透明、民主鞏固、公民參與與數位權利等議題展開深入交流。雖然馬來西亞目前並沒有像公督盟這樣專責的國會監督組織,但多個智庫和NGO已經長期投入政治獻金、選舉捐款透明等研究,這些正是台灣近年也高度關注並推動改革的課題。

由於馬來西亞採內閣制,其國會運作與台灣總統制下的立法院存在顯著差異。在台灣,立法院的問責往往以委員會為核心,委員們在審查與辯論中展現專業;而在馬來西亞,決策更依賴院會與黨團協商,委員會表現相對不受重視。這種差異使得公督盟的評鑑指標不能完全套用,但卻在交流中引發許多正面討論,尤其是如何發展符合內閣制國會的新型監督模式。

馬來西亞與會者特別對台灣在 委員會會議轉播、會議記錄公開速度,以及資料以開放格式發布 等方面的進展表示高度興趣。他們認為這些制度值得借鏡,並可能成為推動國會改革的突破口。透過這些討論,馬來西亞智庫與 NGO 已經開始構思建立一個「國會監督聯盟」的可能性,期待複製台灣的模式,讓監督力量更集中、更有影響力。

公民評鑑設計融入參與式民主機制,引起馬來西亞各界關注!

無論是在與國會議員的會面,或是與智庫及 NGO 的對談中,馬來西亞各界都對公督盟的「IVOD 評鑑平台」表示高度興趣。該平台讓民眾能直接檢視立委的質詢表現,並透過線上機制給予分數與意見回饋。這樣的設計不僅強化了公民參與,也使立委的問政品質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受到持續檢驗。

馬來西亞的與會者認為,這種機制突破了傳統政治評論由少數專家壟斷的侷限,真正讓公民成為監督國會的主體。其特別表示,若能在馬來西亞引進類似制度,將對國會的透明與責任政治帶來深遠影響。

公督盟國際交流下一步,亞洲國會監督組織「大串聯」!

這趟交流不僅是制度與政策的對話,更有人情味的交流。多個馬來西亞 NGO 與智庫在會議結束時特別表達感謝,認為公督盟的來訪不僅讓他們更清楚台灣國會監督的經驗,也建立起與政府及公民社會之間的新網絡。他們強調,這樣的連結將有助於後續區域合作的展開,並對九月東京的工作坊充滿期待,期盼能在亞洲層次共同推動國會透明改革。

此外,國會議員坦言,他們不僅聽過公督盟,還有人在留學台灣時親自拜訪過辦公室。這樣的巧合不僅成為行程中的小插曲,也象徵公督盟多年努力已在亞洲累積口碑與影響力,並逐漸形成跨國公民社會的共同資產。

透過此次交流,公督盟不僅深化了與馬來西亞國會及公民團體的連結,也展示台灣公民社會在區域民主合作中的關鍵角色。代表團強調,台灣的經驗顯示公民組織能有效提升國會品質,而這樣的模式完全可以在馬來西亞乃至亞洲其他國家複製推廣。

特別感謝

此次馬來西亞訪問行程能順利圓滿,公督盟特別感謝 MyMP 的 Chak 與 PRISMA 的 Jeffrey,全程協助聯繫、安排拜會並熱情接待。兩位的專業與支持,讓代表團得以在短時間內與馬來西亞各界建立深度對話,為未來跨國合作奠下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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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血汗訓練是成就競技還是毀掉運動?從師大事件與運動員田野調查談起

2025, September 6 - 17:12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師大學生會

為深入了解台灣體育班制度下學生運動員的真實處境,人本教育基金會邀請16位曾為體育班學生,及一位現職體育班運動防護員進行焦點訪談。

受訪者跨足棒球、足球、田徑、籃球等多項運動,年齡層自18歲至39歲,以呈現了體育班制度長年存在的系統性問題。

訪談結果顯示,學生運動員普遍面臨過量訓練、缺乏科學化支持、運動傷害頻發,以及被迫犧牲學習時間的處境。更令人憂心的是,多數受訪者經歷過教練的身心暴力、言語羞辱與不合理體罰,甚至有性平事件也不少見。許多學生回憶,進入體育班並非「多一個選擇」,而是被迫走上「沒有選擇」的道路,長期封閉在競技環境裡,缺乏生涯規劃與多元發展的可能性。

體育暴力事件仍然層出不窮

近年來,學生在體育班或運動代表隊中遭受身心暴力的事件屢屢發生,監察院更在多份調查報告中指出問題結構性嚴重。早在2021年,監察院綜整高雄金牌教練長期性侵案,以及多所國高中體育班與住宿學校的性平事件,揭露學生年齡小卻長時間處於高強度訓練與頻繁肢體接觸的環境,容易產生對教練的特殊依賴,加上學長姐制度與成績升學壓力,使學生即便受害也難以通報。報告直指,監督密度不足、宿舍管理人力不符需求、缺乏性平教育及個別化選手管理,並要求各級主管機關落實訓練時數及出賽上限,以降低風險。

然而,事件仍一再重演。2022年台中柔道館發生7歲男童遭教練自行及指使學長重摔27次致死的憾事,監察院嚴詞糾正「將暴力合理化為體育教學」的錯誤價值觀。新北市同年也傳出游泳教練以浮板砸傷學生眼角膜,校方不僅使證據滅失,調查過程還有諸多違法的案例。

2023年,西螺國中羽球隊兩名教練長期辱罵學生「畜生」、「打三小」、「白癡」、「笨蛋」、「沒腦嗎」,並有拿球拍打學生,打學生巴掌,拿學生的頭去撞桌子等重大暴行,甚至強迫學生拱橋二十分鐘,跑操場一萬公尺、體育館二十圈,跑體育館樓下到樓上九十趟等以訓練作為藉口的體罰,但校方教評會多次拒絕解聘,最終縣府開專審會也僅以停聘輕放,突顯制度失靈。

2024年,青年國中籃球隊教練以曲棍球棒毆打傷學生,造成學生手臂瘀青、腫脹數周,校方卻僅以「輕微不當管教」帶過;同年萬芳高中合球隊發生總教練與外聘教練長期辱罵、霸凌學生,甚至指使學長姐集體欺壓學弟妹。

2025年,台南南英工商體育班教練劉秀媓更被揭發長期對學生辱罵及凌虐,會罰學生在宿舍跪整個晚上、平板支撐2小時、用穿過的襪子塞學生嘴巴、用洗馬桶的水管塞到學生嘴中灌水,以掃把、木棍打手臂、甩巴掌、用腳踹及踩、拿鞋子打臉、用碼表甩背跟頭導致流血等,情節駭人。台南市社會局已依《兒少權法》裁處3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同年,社會矚目的師大女足事件爆發,教練周台英濫用權力霸凌隊員,甚至未經同意強迫抽血試驗,還以必修學分要脅退隊或威脅學生會無法畢業。儘管調查小組認定霸凌屬實並建議解聘,但教評會卻大幅降低處分,直到事件經媒體揭露才引起輿論震驚。

體育班制度創造剝削環境,並進一步使身心暴力成為常態

體育班的制度設計核心始終是為國爭光,過早將兒童推入高強度專項訓練,使大多數學生運動員在國中、高中時便放棄學業。許多學生選擇體育班,並非出於對運動的熱情,而是因為沒有其他選擇。

如同受訪者所說:「通常在國中時就會放棄學業」、「高中連英文A到Z都背不出來」、「很多人是因為沒有選擇才來念體育班。問大家喜不喜歡自己的運動,沒有人喜歡。」

這樣的「無退路」設計,使學生完全依賴教練,形成權力高度不對等的結構。教練一旦違法,就能以升學、出賽、就業等要素箝制學生,導致侵害更易發生。

受訪者也談到:「家長去處理可能會影響到之後的盃賽。」、「懲罰性調度,發現打不了球就只能轉學」、「而且要承擔禁賽。」、「高中的總教練就會常常拿一個同學的例子說我會讓你沒球打。」、「可以讓學生連畢業後也被徹底封殺」。

在教練握有高度權力,學校把體育班特殊化,不僅合理化暴力,處理上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這種狀態下,默許多駭人聽聞的暴行,發生在受訪者的身上如:「用熱溶膠或藤條打人手、屁股,打到棍子斷掉」、「打巴掌、用踹的」、「半夜會叫學生起來撐一個小時、接著再找一個人揍和踹」、「拿鋁球棒尻學生頭到流血」、「辱罵在場上做不好,是不是想當妓女,後再帶到牆後踹和打耳光」。

即便如此嚴重,受訪者申訴時還是總看到校方的放任:「學校或校長常放給教練做」、「對教練的不合理管理不會干涉」、「不會干擾團隊」、「向學校申訴,也不知道為什麼學校沒有訪談我提出的證人,就直接不成立了」、「教練被同學寫申訴單,學務主任說開會讓學生跟教練講,學生去講完後之後比賽就被換下來」、「覺得身邊的人都覺得是教練的風格和苦口婆心」、「從小長大的環境就是知道你應該要聽教練的話,教練的話就是正確的」。

在上述的環境中,就不難想像為何離譜的案件會不斷發生。

台中某國小棒球隊41名學生遭性侵、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隊多屆學生遭性侵或性騷擾的案例,以及師大女足案中,多年對學生強迫抽血案等,都可以看出制度壓迫的惡果。

這次焦點訪談,再次提醒社會:體育班制度下的結構性壓迫,正使得許多學生在追逐獎牌與榮耀的同時,付出健康、學習與人格受辱的巨大代價。這些真實經驗顯示,台灣迫切需要檢討體育班制度,並推動以學生權益為核心的改革。

座談會合作籌備過程中,師大學生會會長黃莨騰也表達感嘆:女足案只是整體體育環境強調長幼有序、服從和權力控制的一個小點。處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體育教練的權力範圍可說是無遠弗屆,影響學生求學,一路到在運動產業求職的發展。但我們也同時發現,很多教練他並不是為了要造成學生傷害,他只是不知道怎麼好好跟學生互動。教練需要知道不打罵,但學生還是可以有動力、有毅力撐過訓練的撞牆期的方法。那現在,就是一個我們可以好好學習替代行為的時候了。

綜合師大女足案等過往嚴重個案,以及本次焦點座談報告,對於體育文化改革,我們提出以下呼籲:

一、要求體育班落實訓練專業化、科學化和防護參與程度:規定體育班必須使用運動科學與防護資源,培訓教練,改善「土法煉鋼」的訓練模式,才能落實訓練時間的減少。

二、保障學業與多元發展: 確保體育班學生有足夠的學習時間與品質,提供多元的學業輔導與技藝課程,並加強生涯規劃。

三、建立透明的申訴與監督機制、經費透明化: 杜絕體罰、霸凌與性騷擾,建立學生信任的申訴管道,並強化教練的倫理教育與監督機制,並公開體育班經費使用明細,對於有不當收費的情況設立明確罰則。

四、改革學長姐制度: 消除不合理的學長姐制度,學校對於學長姊制必須要有效處理和輔導,提倡健康的同儕關係。

五、取消以競賽成績對體育班的績效評比,改以「運動專業及專業倫理」作為主要評比: 取消過往體育班的設立和補助以「競技成績」為主的標準,以教練及體育班的在運動專業及專業倫理作為評比,包含「訓練專業化」、「提升對運動的喜好與內在動機」、「運動科學、運動防護參與時數」、「學生多元發展輔導及保障機制」、「經費透明化」、「不當對待或違法倫理情形的申訴及處理情形」為評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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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租屋市場改革向前一步,崔媽媽籲納入「租霸下車」與「優先承租權」

2025, September 5 - 20:41

文/崔媽媽基金會

行政院於9月4日通過「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並將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修法,包含:保障三年租期、續約租金漲幅限制與提前告知條款、原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規定之不得記載規定(限制承租人入戶籍、申請租補)及爭議處理原則直接納入《租賃條例》。

這些措施回應了崔媽媽基金會長期對租屋市場健全的倡議,本會對政府重視租屋市場並逐步朝健全與透明化發展,表示欣慰。

然而,修法內容仍有挑戰。首先,不得記載事項與爭議處理原則,雖從「適用《消保法》」直接納入《租賃條例》,但在屋源供不應求、高度房東賣方市場的情況下,是否真能有效約束房東保障、房客權益,仍有待檢驗。

其次,租金漲幅限制需審慎設計,因目前政府仍無法掌握市場租金資訊,現況與房租指數年增率間有嚴重誤差,以及如何避免「漲幅天花板」淪為「漲幅地板」。

再者,若僅強調固定租期保障與租金漲幅限制,恐造成房東的疑慮,排斥弱勢房客承租,甚至縮減出租意願,形成市場閉鎖效應。健全的租賃制度,必須在保障雙方權益間取得平衡,方能促進市場長期穩定。

因此,崔媽媽基金會提出應增加以下兩項修法建議:

▌第一,租霸下車條款:

租屋市場不僅有惡房東,也有少數惡房客,例如:惡意欠租、毀損房屋、嚴重擾鄰、違反公共安全規定或違法轉租…等

目前《租賃條例》第10條,雖有針對承租人欠租、毀損房屋、違法轉租的提前終止規範。但實務上,《公證法》僅規範承租人「欠租」及「屆期不返還」可逕受強制執行,其他租霸行為未被涵蓋;且受第13條要件限制,若為承租人欠租事由,已公證之租約,仍需等租期屆滿,或另提訴訟,方能聲請聲請強制執行收回房屋,徒增時間與司法成本。

本會建議增訂「租霸下車條款」,提供進行租約公證的房東,更積極地糾紛處理協助,並將公證逕受強制執行之「欠租終止」,及擴大包括其他嚴重租霸行為,皆可視同租期屆滿。以補足現行制度限制,提升房東辦理租約公證與納管意願,促使租屋市場更透明健全,有助於保障房客居住權益。

▌第二,納入優先承租權:

此次修法未納入優先承租權,承租人仍可能面臨期滿需搬遷的不安。本會建議應於固定租期保障與租金漲幅限制的制度下,同步明訂「優先承租權」之保障,方有助提升居住穩定,建立可預期與可信賴的租賃關係。

綜觀此次修法方向,雖朝市場健全與透明邁進一步,但更需在細節設計上完善,避免引發新的爭議或不平衡。

崔媽媽基金會呼籲政府在推動修法過程中廣納民間意見,兼顧租賃雙方權益,建立平衡且可持續的制度,以真正回應青年、新婚家庭與弱勢族群對「安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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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六輕產能降用水減+海淡廠九月啟用 集集攔河堰供水契約應下修 還水於農

2025, September 5 - 20:36

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與經濟部工業局(現由產業園區管理局主責)所簽訂的「集集攔河堰工業用水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即將於今年底到期,而拖延多年的六輕海水淡化廠終於將在今年九月正式運轉供水。由於兩單位即將簽訂新約,長期關注六輕搶水的環保團體呼籲應考量六輕海淡廠啟用後可日供水10萬噸,加上六輕產能下降,近三年日用水量在19~21.5萬噸之間,平均20.4萬噸,此次新約應於此基礎下再調降10萬噸,從目前契約日供33.6萬噸降為10.4萬噸,還水於農,讓雲彰農民減少抽取地下水灌溉,以減緩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問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六輕離島工業區的用水主要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簽訂「集集攔河堰工業用水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每三年簽訂一次,舊約即將於年底到期,今年年底前就要再簽定新約。過往,雲林彰化農田水利會或改制後的農田水利署,於每年2至5月枯水期,每天都仍然還提供二十幾萬噸的水給六輕,因此,要求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於近期再簽訂新約時,應降低枯水期給六輕的用水量。

陳椒華指出,氣候變遷下台灣的水情將更嚴峻,六輕於每年2至5月枯水期並無水權,六輕海淡廠更應早日完工運作,要求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於年底前研議簽訂「集集攔河堰工業用水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新約時,納入每年枯水期2~5月供水上限,即每日僅可分配集集攔河堰0~14萬噸原水;另外,經濟部水利署於審查六輕用水計畫,每年2至5月枯水期,每日亦僅可分配集集攔河堰0~14萬噸水量,而且應逐年減供一成,以維護農業用水權益,及減輕彰化雲林抽用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之狀況。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強調,彰雲農業水權移撥給六輕是阿扁總統時期的惡例,造成地層下陷, 雲林元長鄉三十年來累積下陷二公尺,非常驚人,高鐵安全堪慮,而中科虎尾園區去年也下陷七公分!六輕在2~5月枯水期是沒有水權的!長期靠農水署跟工業局(現為園管局)簽的契約由集集攔河堰調度農業用水供應,可說是搶劫農水供工業使用!六輕海水淡化廠即將於九月正式營運,台塑集團不該再全數依賴濁水溪原水,持續搶劫集集攔河堰的農業用水。農水署與園管局應在新契約中,大幅調降工業用水供水量,還水於農,以緩解雲彰地層下陷問題。而地層下陷是雲嘉南地區難以承受的環境災害,而六輕高耗水產業的長期大量取水,正是造成此惡性循環的元兇之一。

在地層下陷和地下水管制區的共同目標就是不要抽地下水,因此六輕必須還水給農民!林聖崇指出,濁水溪是雲林彰化的母親河,餵養雲彰人口,無論是攝影師許震唐花12年「追一條溪」的影像,還是蔡嘉陽空拍濁水溪的紀錄,都在解析紀錄濁水溪的生態環境變遷,以及扼殺濁水溪的罪魁禍首-集集攔河堰,並記錄枯水期濁水溪奄奄一息的慘狀。希望環境部的環評委員能檢討1993年六輕環評的用水量,讓六輕搶水造成雲彰地層下陷的歷史共業不要再擴大,問題也不能再拖,解決一個算一個!海淡廠啟用要日扣10萬噸供水量,加上六輕近年減產再扣14萬噸,因此新契約只能給六輕10萬噸!未來還應年減20%供水量!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依據水利署水源經營組107年指出,濁水溪流域平均年降雨量約2,500毫米,豐水期5~10月之逕流量占8成,枯水期11月至翌年4月僅占2成,豐枯比為4:1。在民國97-106年間給六輕的年均用水量在豐水期0.68億噸水,枯水期0.35億噸,豐枯期的供水量則為2:1,並非4:1,因此枯水期彰雲農田水利會長期下來以輪灌方式調撥農業用水,除此之外自然生態與環境維持的用水,更是榨到乾涸,也引發濁水溪揚塵空污與健康的危害問題。工業調撥農業用水不是只有枯水期,農地無濁水溪水源只好抽地下水引發地層下陷,因此在濁水溪北岸的水源頭的溪州鄉,也納入地下水管制區,最嚴重的一級管制區面積有12.92平方公里,二級管制區有40.95平方公里,濁水溪沿線竹塘鄉一級管制區10.13平方公里, 二級管制區32.50平方公里,最下游的大城鄉都是一級管制區有 49.91平方公里,管制面積達146.41公頃。多年來,六輕取用濁水溪的水,尤其是在枯水期,幾乎搶走農民應有的水權,迫使農民不得不大量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影響農業、影響基礎建設安全。

六輕海淡廠將本月啟用,可日供10萬噸水,代表不必再依賴濁水溪農業用水。呼籲新契約要:

  • 以海淡水為主供工業使用,減少對農水搶奪。
  • 撤銷過度核准的水權,還給農民應有的水量。
  • 保護濁水溪生態與農田地下水,避免枯水期河川奄奄一息。

此外,我們也呼籲政府檢討對六輕長期違法的處理方式,不要僅罰小額罰款,而忽視其累積利益與環境影響。六輕若不使用海水淡化水,繼續搶農水,就是對農民和環境的不公平。我們相信,合理分配水資源,還水於農,是解決地層下陷與保障農業永續的關鍵。希望政府和六輕企業都能正視這個問題,做出明智決策。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總幹事林家安表示,多年來雲林、彰化在全球氣候變遷等因素下,台灣西部時常出現無水可用的狀況,雲林沿海又是全台地層下陷最嚴重的區域。2023年雲林縣的顯著下陷面積為 247.7平方公里,下陷速度約7 公分,海平面卻不斷的上升,台灣西部沿正在面對許多生存的重大風險,而這可能都與水資源的利用與分配有關。

台灣在2021年面對了52年來最少的降雨量,自1947年以來最嚴重乾旱、又被稱作「百年大旱」,使西半部多座水庫蓄水率跌破半年同期最低值,部分水庫甚至只剩不到 10% 容量,部分地區曾出現「供5停2」的分區供水措施,影響數百萬戶日常用水。

而台塑六輕在雲林將近30年的時間卻一直享有豐富的水源與國家的用水補貼政策,從沒聽過台塑六輕在全台缺水的時刻,它無水可用或其它狀況,顯示時常在缺水時期政府不斷調撥用水給台塑,與其它用水需求搶水,使得其它產業面對生存的種種問題,這真的是合理公平的嗎?符合政府不斷呼籲的世代轉型正義嗎?

另從台塑六輕建廠的歷史來看,在建廠階段,政府以極低價格一度水只要3.3元提供給台塑六輕,遠低於工業用水9到11元,如今台塑六輕建廠30年後,已不再是剛發展興建的公司,需要國家政策的支持,享有許多的優惠方案,如今台塑已是跨國企業,每年獲利百億以上但卻又不斷享有國家水資源與水費的補貼,根據台塑2023年永續報告書顯示,政府核發取水量為34.5萬公噸,實際用水量約在20萬公噸左右,表示台塑一日的用水量與核發的有很大的落差,我們一再呼籲政府在水資源的合理性與台灣所面對的缺水問題上,政府應盡快調整台塑總用水量與水費,不要再與農民、漁民搶奪用水,全民納稅人補貼台塑水價,這個每年不斷獲利百億以上的企業,政府在不同時空背景,是否也應重新檢調與審視,還錢人民?讓水資源的分配也能走在轉型正義的路上,這個高耗能產業,不應再獨佔下一代濁水溪水脈,影響這百年濁水溪的涵養。 

台灣自2021年後面對極端氣候變化所帶來水資源的許多挑戰,建議:

一、政府應立即重新審視台塑六輕企業在建廠30年後用水的分配與合理性。

二、建議政府應充新審視台塑用水的水價合理性,建議政府應讓用水市場化,制定水權費,未來若有工業用水需求,應透過市場競價購買農業用水,並將費用補貼給因此休耕的農民或其它影響的產業。

三、另再次呼籲台塑企業,別一再延遲海水淡化廠的啟用,海水淡化廠環評於 2018 年通過,設計產能可達每日可產 10萬公噸的淡水,原訂 2022 年 10 月完工啟用,但多次申請延後,至今還無法順利運轉,呼籲台塑企業履行環評承諾,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同時海水淡化廠在專業的評估下,不在只是枯水期使用,減少濁水溪水源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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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東海岸開發陸域風機

2025, September 5 - 20:32

文/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東海岸向來是我國乃至全球最瑰麗而知名的景致,那片湛藍而遼闊的海岸線,  不僅吸引無數旅人慕名而來,更是我們最引以為傲、最深情珍視的家園。但今年(2025年)年初,我們卻耳聞台亞風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亞風能),以東風陸域風力發電計畫及東成陸域風力發電計畫(下合稱本項開發計畫),預計在東海岸線設立高達58座共406MW的陸域風機。身為在地居民,我們堅決反對本項開發計畫,理由如下:

一、海岸景觀為台東最珍貴的在地資源,58座聳立的陸域風機,將切割、破壞海岸的完整性,影響居民生活且不利觀光旅遊業的發展。

二、陸域風機的施工、營運將對在地的生態環境、保育類動物的棲息地,尤其是鳥類,造成難以回復的負面影響。

三、陸域風機所產生的低頻噪音及眩影將對當地居民,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的生活品質、健康安全造成顯著不利的影響。

在巨大的民意反彈下,台東縣政府、經濟部、環境部皆已對本案表達反對的立場,但台亞風能卻執意繼續推動顯屬不當的本項開發計畫,而於8月12日召開公開會議,因該會議未落實正當行政程序,民眾抗議引爆衝突,造成會議中斷。

我們主張:

一、台亞風能應尊重在地民意,撤回本項開發計畫,並立即停止開發行為。

二、台東縣政府應向經濟部表達反對本項開發計畫的立場,並拒絕核發電業登記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的同意函。

三、經濟部應向環境部表達反對本項開發計畫的立場,並拒絕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轉送環說書。如經濟部部長與本案有利害衝突,應予迴避。

四、如本案送至環境部審查,環境部應認定台亞風能舉辦之公開會議無效,並參考彰化芳苑鋐威風力發電計畫,駁回本項開發計畫。

聲明團體: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南迴自救會、長濱成功區自救會)委由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代擬

本聲明由台東居民共3523人連署提出,連署書已於114年9月4日寄送台東縣政府、經濟部、環境部及其他相關單位。

另提供自救會說明文件如下:

【東海岸自救會聯盟】懇請代發

呼籲官方以正式公文回函 回應東海岸自救會的懇切訴求
 陸域風機遍地烽火,引發東海岸民怨
居民親筆連署 盼守護東海岸的寧靜與美麗

環境部今年陸續公告「東風」、「東成」、「宜風」、「坊山」等多個陸域風機開發案,範圍幾乎涵蓋整個東台灣海岸線,甚至延伸至恆春半島。尤其在台東,從長濱、成功到太麻里、大武、達仁,規劃中的風機多達 58 座,密集分布在沿海地帶,讓居民憂心忡忡。

此一大規模開發,引發地方居民的強烈恐懼與反彈。四月間,長濱、成功地區民眾率先串聯對外發聲,獲得全台超過四萬份連署支持,也引起主管機關與各政黨民代的正面回應。然而,開發商卻依舊未停下腳步。今年八月,大武公開說明會上,更因此爆發激烈抗議與憤怒聲浪。

東海岸自救會聯盟,深切感謝來自社會各界的聲援,也感謝中央與地方公部門、跨黨派民意代表的支持與協助。不論是大力相挺、積極協調,抑或單純表達尊重,我們都誠心致謝。同時,透過環權會律師團的專業協助,我們清楚理解相關程序與原民部落的諮商同意權。然而,我們必須坦言:現行機制並不足以真正阻止開發商的推進;而我們更不願見到,原民諮商同意程序反被利用,成為撕裂部落、傷害族人情感的導火線。事實上,許多開發準備程序仍在地方悄悄進行,一旦廠商準備齊全,送件到台北,我們在地居民再想抗爭,恐怕為時已晚。更令人憂心的是,現行環評制度漏洞重重,歷來僅有極少數開發案未能通過審查。

此外,我們不得不質疑此次開發案的公告程序,既不符合程序正義,內容更是模糊不清。在攸關環境永續與居民生活的重大議題上,這樣的程序與內容,顯然不足以讓人民信服。

我們重申:自救會並非反對再生能源。但在追求綠能的同時,若犧牲了土地、文化與居民的健康,那將是世世代代無法承受的代價。

自 8 月 12 日大武抗議事件後,我們於 8 月 18 日發起紙本連署。僅僅半個月,在偏鄉交通不便、資訊不易傳遞的情況下,仍獲得數千名居民親筆簽署。每一張簽名,都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生命;每一筆字跡,不論稚嫩或顫抖,都承載著對土地、對文化的深情。更有無數旅外鄉親與專業知識分子的聲援,展現了東海岸不容漠視的力量。

我們無法預知,開發商是否會因這「又一波」來自中央與地方的明確表態而知難而退。但我們深知:若地方居民不發聲、不團結、不力爭、不堅持,那麼再多的官方口頭承諾,都可能隨時改變。

因此,我們懇切呼籲——
父母官們,請給我們白紙黑字的正式公文回覆!
讓東海岸恢復寧靜,保有永續的美麗。

聲明團體: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
(南迴自救會、長濱成功區自救會)

中華民國 11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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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立醫院要調薪,私立醫院要跟進,人力金援須到位,新任內閣請表態

2025, September 5 - 16:32

文/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因應我國政治情勢變化,在賴清德總統的承諾及指示之下,行政院於上週公布內閣16人改組名單,並於本週一(9/1)由原健保署長石崇良接任新任衛福部長,醫療工會對於石部長如何扭轉醫療人力流失困境寄予厚望。

石崇良部長曾任成大醫院實習醫師、臺大醫院急診醫師,具公衛專業學識與多年醫療行政機關歷練經驗,在落實健康台灣的政策方針上,醫療工會聯合提出五項訴求,期盼石部長及新任內閣有所明確表態及作為。

▌一、公立醫院要調薪,私立醫院要跟進

針對行政院於8/21宣布明年軍公教不調薪事宜,我們必須表達嚴正的不滿與遺憾,公立醫院長年背負國家所賦予的醫療重擔,第一線醫護及各職類人員,無不在人力極度短缺之下,勉力消化海量湧入的來診民眾、急重難罕的嚴峻病況,還有臨床學術研究及照護衛教等繁重業務,行政院如此逕自以「社會觀感」「經濟情勢」為由宣布不調薪,無異嚴重打擊基層醫療團隊士氣。

我們必須強調,倘若軍公教最終確定不調薪,不僅影響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也等同宣告院內全體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明年都將沒有調薪的空間及可行性,更將連帶消緩私立醫院加薪競爭留才的市場動態,加速醫院人力流向診所及醫美產業,惡化醫院照護量能及眼下臨床經驗難以銜接困境,我們呼籲行政院及各黨立委能在接下來的預算會期懸崖勒馬,確立公立醫院調薪方針。

▌二、落實三班護病比,不法黑數要革除

針對賴清德總統於2023年競選時承諾「兩年內將三班護病比入法」,然時至今日不僅入法時程遙遙無期,包含採平均數計算而嚴重失真、功能性人力美化實際人力數據、急診及專師等缺乏明確醫護病比標準之爭議,護理及社會各界在邱泰源部長任內時已多有所著墨,故不在此贅述,我們期盼賴總統、石部長及新任內閣採取明確嶄新對策,重拾護理人員與民眾的政治信任。

我們必須補充,三班護病比在制度及實務上的「不法黑數」,勢必是未來不可迴避的核心爭議,首先是設置在急性一般病房內的隔離病床不被計入現行護病比公式;次之是醫院藉由強迫護理人員禁休禁假、施行12小時班制、跨單位支援調動等手段,營造亮眼人力數據;最後是對於醫院所填報之護病比數據,衛福部仍然缺乏有效查核手段等,各類不法黑數都應有所稽查革除。

▌三、護理留任不缺漏,金援挹注要全面

針對中央政府應對護理人力留任所採取的金援挹注,目前雖有輪值夜班直接獎勵、三班護病比達標醫院獎勵、護理新手導師獎勵等措施,然而,在側重護病比數據的政策主軸之下,致使其他護理人員的辛勞付出變相遭受忽視及冷落,例如門診、專科護理師、特殊單位、功能性小組及常態性白班等護理人員,都曾因在相關獎勵政策上遭受差別待遇乃至分文未得而衍生爭議。

我們必須重申,縱然推動三班護病比入法、兼顧病人醫療品質與護理人員勞動權益確為社會共識,然而,護理人員付出與回報不成比例、低薪過勞所致大規模離職潮之困境,絕不僅限於病房端之護理人員,而係整體護理乃至醫療業界之長年沉痾,對此,我們呼籲衛福部未來在護理留任的政策制定上,獎勵發放必須更為周全,避免肇因相對剝奪感加劇人力缺口而得不償失。

▌四、醫事人力須齊備,陳舊標準要翻新

針對健全醫院醫療運作,社會關注及政府政策往往著眼於醫師及護理師的專業價值與人力狀況,而經常忽略了同樣在臨床實務上扮演關鍵角色的醫檢師、放射師、呼吸治療師等各類重要醫事人力,從病患檢體檢驗及分析、到放射性檢查掃描及治療、再到呼吸器操作調整及監測等,每個環節皆須仰賴各類醫事人員的術業專攻,才得以為病患提供最為全面完善的治療及照護。

我們必須指出,對照護理人員人力配置標準,2019年施行全日護病比,2024年公告三班護病比標準,進程雖顯牛步,但尚可見持續滾動檢討之動態,然而與此相比,載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內的其他醫事人力配置,卻仍固守十餘年乃至數十年前的陳舊標準,對照日益高漲的業務重擔,完全形同虛設,對此,我們呼籲衛福部在未來應扣合實務運作,全面與時俱進予以檢討翻新。

▌五、深耕計畫提待遇,健康台灣才有力

針對賴清德總統於2024年國家希望工程論壇建言,後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衛福部預計在2025-2029年區段內,施行五年五百億醫療健康投資計畫,涵蓋四大核心範疇及旗下十八項子目標,四大核心範疇包含「優化醫療工作條件、規劃多元人才培訓、導入智慧科技醫療、社會責任醫療永續」,其中又以前兩項與醫療從業人員待遇提升及留任最為密切。

依據衛福部現行擬定計畫內容,每間醫學中心每年最高可獲得1-1.5億元預算總額,並標榜「由下而上解決目前醫療環境困境」,然而,此計畫不僅不若現行護理獎勵政策明確定性用以提升基層待遇,在資訊揭露義務部分也缺乏強制力,甚至所謂的「由下至上」,卻仍是由醫院管理高層自行研議後逕自執行,可以想見未來在經費分配運用的實務作業上,恐將亂象叢生爭議不止。

我們必須強調,構築以人為本醫療願景的核心基礎,首要之務應是確保醫療從業人員對環境改善及待遇提升的信心,進而使病患對醫療專業及照護品質有所信任,而非徒有其表的計畫提綱或華麗詞藻,對此,我們呼籲衛福部應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當中,明確規範一定比例預算用以直接提升醫療從業人員薪資待遇、落實醫療產業民主程序,確保健康台灣願景得以有感有力。

▌共同聲明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分院企業工會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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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撤銷曠職!撤銷懲處!撤銷不當調動,台鐵停止打壓工會

2025, September 4 - 23:26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8月初,產工至台鐵公司前召開記者會,針對砍休息日出勤、職場霸凌報復行為、違法否准病假召開記者會,但員工尚未等到台鐵對於人力檢討回復,以及對於不法侵害報復行為的反省檢討,卻再次迎來又一波違法打壓!

產工理事王傑於6月26日王傑即向站方申請7月14日至就醫,就醫後當晚仍感不適,因此依照工作規則,隔日(7月15日)再次向副站長請假休養,2日均獲得台北站站長職務代理人的副站長同意,並於上班後補送7月15日假單,然而何彬豪站長事後卻全部否准,站長將2個分別不同時間依照請假程序申請的病假,扭曲為「連續請假」,指定要求王傑提供醫師診斷證明,並已記出2日曠職,導致王傑即將面臨一大過處分。

產工強調,當時站長正與王傑處於不法侵害調查期間,報復行為意圖明顯!因此產工近期也相對送出調解、裁決、勞檢。

站長涉嫌偽造文書,迴避勞檢,曠職事由前後矛盾,報復行為明顯,產工要求台鐵說明!

日前透過台北市勞動局勞檢回復,台北站已將7/14病假核准,因此並未開罰,但令人震驚的是,台鐵公司是在未告知當事人下,逕自以當事人名義重送假單批示,自導自演「協助」當事人補請病假,用以迴避勞檢,這豈非告訴所有員工,往後公司都可以不經員工同意自己調整差勤系統?此舉更有偽造文書的嫌疑,產工將會當事人、律師討論是否提告,也要譴責這種「大街打人,小巷道歉」的作法。

而站長執意記出曠職,就是報復行為的最好證明,在7月23日收到的曠職通知單,明確是以「連續2日病假未提供合格醫療機構證明或醫生診斷證明」,強調是連續2日,然而現在卻又自己私下核准1日病假,早已非當時記出曠職理由,理應撤回曠職,卻在自相矛盾下仍執意記出7月15日曠職,這就是硬幹打壓!

甚至王傑本人也在9月開始,站長以服務台業務調整為由,王傑從原本的服務台調至剪收票閘,在業務調整的所有服務台人員當中,唯獨只有王傑徹底調離服務台,產工認為這同樣是報復行為、打壓工會的手段。

台鐵公司配合打壓工會,未經考成會就送出懲處、調解期間對勞工不利待遇

在台鐵回復王傑核准7月14日病假當中同樣在公文當中,台鐵公司仍堅持7月15日曠職,直接於文中表示記小過處分,然而這樣的決定,是未經考成會審議處理的,正常應該經過考成會召開,並且讓當事人出席說明,全體委員再投票處理。

而產工已經在8月就送出勞資爭議調解,將會在9/11日召開,結果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資方竟然直接記過處分?更是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對勞工不利待遇,台鐵公司成為違法濫權幫兇。

從站長不法侵害期間濫權駁假、曲解法規硬性要求醫生診斷證明、不當調動、未經考成會送出懲處、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對勞工不利待遇,一連串的針對工會幹部的行徑,打壓行徑非常明顯,產工要求台鐵停止打壓工會,撤銷曠職處分、撤銷違反程序違法懲處、撤銷不當調動回復原職位。

●訴求:台鐵停止打壓工會,撤銷曠職處分、撤銷違反程序違法懲處、撤銷不當調動回復原職位。

臺鐵公司說明:

1. 有關台北站旅客服務工作人力調整,係因應車站整體人力進行通盤檢討,其中服務台人力配置時段重疊比例較高,經檢討後自2025年9月1日起調整為3人輪值AB班,其餘2人經溝通後調整至其他場域(如值班站長室及剪收等)服務。
整體工作調整均充分與同仁溝通,此為車站站務管理措施,並無涉及職務懲處或打壓情事。

2. 關於病假申請與出勤紀錄處理,依規定,請假二日以上之病假須提出醫囑證明及休養建議,相關規定並公告同仁周知,同仁均依規定辦理。經查,該員其中一日已提供就醫收據,並已核准該日病假。另一日未提供相關醫療證明,依人事相關規定登記為曠職一日。
本公司後續依法行文通知當事人,並說明曠職一日至二日間之標準懲處為「記過一次」,曠職核定後依程序召開考成會審議並核發獎懲令。相關作業程序,皆依現行人事及勞動規定辦理,並持續與同仁保持溝通。

有關台鐵公司說明,產工回應如下:

一、公司依然迴避7/14日為何會有站方未經當事人同意下自己請假,規避勞檢行徑,以及站長在不法侵害調查期間報復行為,請公司面對打壓事實,撤銷曠職、撤銷懲處停止打壓。

二、產工已經說明,王傑7/14就診,就診後因身體不適才請7/15日休養,是分別請假,並非連續2日請假,因2日請假一定要提出醫療證明,公司與站方才惡意曲解送出連續兩日曠職,台鐵說明坐實打壓。

三、有關人力調動問題,只有當事人王傑被「溝通」調動全日全月票房售票,最後被迫選擇前往剪收票閘,台鐵所提其他服務台人力,維持服務台業務或是僅移動至值班站長是從事相同性質業務,唯獨王傑被調移至業務性質完全不同業務,明顯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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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婦女新知基金會聲明|肯定彈性育嬰假改革,可惜遺憾仍多

2025, September 4 - 23:18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國外為應對少子女化趨勢,紛紛提出政策促進家務照顧分工的性別平等、推動婚育脫鉤,因為各國經驗與研究都發現,這些是最有效延緩人口變遷速度的做法。

婦女新知基金會參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與民間團體夥伴自2021年開始倡議彈性育嬰假改革,因為賦予勞工請假彈性,不但較符合照顧者勞工的需求,也能有效提升男性使用育嬰假的比例,同時促進企業有效留才。

 今天行政院推出彈性育嬰假、家庭照顧假改革,以及婚育宅租金補貼加碼方案,我們肯定政府賦予受僱者以「日」為單位請假照顧嬰幼兒的權利,但我們仍在幾個面向表示高度遺憾:

職代配套恐加劇職場歧視

這次改革的配套措施,包括臨時突發狀況下,雇主可要求請假勞工的職代提高加班時數上限,雖然行政院強調避免及預防過勞為前提,但實際上政府缺乏落實與執行手段,無法保證雇主不會濫用此一配套措施。

要求職代提高加班上限,可預期將惡化職場照顧者歧視以及職場性別不平等。完全可以想像,即便職代沒有過勞,其他同仁仍會質疑「為什麼有人請了彈性育嬰假但職代的加班工時上限卻增加了」,進而導致職場衝突;而在女性請假比例仍高的情況下,將進一步強化「請假者多數是女性,所以女性勞工是造成能配合加班者困擾的原因」的職場邏輯,加強「男性是能配合加班的好勞工、女性是次等勞動力」的刻板印象,使原本欲促進職場性別平等、友善照顧者的彈性育嬰假改革,再打折扣。

30天彈性假不足,弱勢家庭仍被犧牲

民間團體倡議的彈性育嬰假方案,訴求將「小孩三歲以前」申請育嬰留停的條件,放寬至「小孩八歲以前」,此項改革不僅在世界各國早已實施,同時面臨嚴峻少子女化的南韓在多年前已經修法實現,很可惜這次行政院依然沒有採納。

民間團體倡議長達六個月、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期間,都可以以「日」或「小時」為單位請假,但行政院這次只放寬其中30天能夠以「日」為單位請假,對深受「時間貧窮」所苦的一般雙親家庭有所幫助,但對於「時間極度貧窮」的家長——例如單親弱勢家長——仍不夠友善,特別是單親家長無後援,卻須經常帶孩子早療的情況,30天的彈性假絕對不足,這些時間極度貧窮」的家長只能利用其他會扣薪的假,更容易遭至薪資損失,讓行政院承諾的「弱勢優先」成泡影。

家庭照顧假改革不全面,婚育宅加碼不友善未婚養育

除彈性育嬰假有些微進展,但仍有以上重大遺憾之外,家庭照顧假改革則顯得影響更有限。公務人員請家庭照顧假有薪、受僱勞工要扣薪的職業不平等仍未解決,育有三歲以下受僱勞工本來就可以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申請每日減少工作一小時,新增受惠者僅有須照顧三歲以下小孩以外之家人的受僱勞工,可以請以小時為單位扣薪的家庭照顧假或事假。

最後,婚育宅的設計,新婚補助1.5倍高於生育加碼0.5倍,鼓勵結婚的意義大於支持生育,同樣地不友善單親,也違背國際上推動婚育脫鉤、支持單親/伴侶育兒的政策方向。

呼籲勿放寬職代加班上限、全面檢視照顧時間貧窮與性別不平等問題

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收回放寬職代加班工時上限之配套,避免職場的照顧者與性別歧視惡化。同時,應繼續滾動式檢視、改善彈性育嬰假執行情況,確保執行面讓受僱者覺得好用、請得到之外,也應針對高齡社會照顧時間貧窮與性別平等的問題進行研究、盤整,規劃啟動下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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