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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滿地富遊樂區「請尊重」部落的意願、時間與資訊對等

2025, January 17 - 14:52

文/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

「滿地富遊樂區」(以下簡稱滿地富)是一個位於東海岸比西里岸部落傳統領域的大型開發案,其面積10.5公頃,房間數約200間,為杉原「美麗灣渡假村」飯店建築的10倍之大,是20多年前陳舊觀光發展思維下之遺毒,其開發基地經台東縣府於2018年劃設為「重要海岸景觀區」,因此滿地富需要進行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下稱:海審會)相關審查,自2021年起,滿地富為了取得海岸管理許可,不斷的在海審會闖關,希望藉由海審會的背書取得開發許可。

上班上課時間 部落族人無法參與說明會

滿地富為了達成審查委員要求,預計於1月17日下午1點,在三仙里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但部落青年會卻在3天前(1月14日)才接獲會議通知,說明會安排於大家都要上班上課的平日下午,也完全沒有事前主動提供任何會議資料,踐踏部落知情權益,讓部落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接收開發計畫的相關資訊,而無法讓族人事前充分思考相關開發規劃之利弊。

此次是20年來滿地富第三次前來部落召開說明會,回顧前兩次說明會的狀況,僅有提供開發範圍,但具體的開發量體、預期遊客人數、如何與在地共生共榮、未來施工及營運時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及相關因應措施等,均未提及,對於部落居民關心的課題始終避重就輕,毫無誠意且浪費時間與行政資源。

滿地富規劃破壞景觀、生態、文化,部落無法接受

滿地富的建築模擬圖讓族人難以理解,而且缺乏相關數據說明對於景觀的衝擊,如果貿然開發,東海岸的海景將變成財團的私有財產。其開發案緊鄰台灣特有種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Pseudosiderastrea formosa)棲地基翬海灣,僅有一百多公尺,且20年來只有進行過一次為期三天的海域調查,如果沒有調整相關開發計畫,更會直接摧毀吸引衝浪、浮潛遊客前來部落的觀光資源。滿地富將南島原住民族的文化規劃在「文化擬態體驗區」進行展演,滿地富認為透過「文化擬態體驗區」的展演可以促進部落的就業機會,與傳承阿美族的海洋文化,陳腐的殖民者思維在此說明書中表露無遺。

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呼籲滿地富公司遵守《海岸管理法》第7條的管理原則,優先保護自然海岸、尊重傳統聚落紋理、保育珊瑚礁敏感地區。海岸的永續發展是人類活動和自然環境長年互動而成,若有開發業者主張開發範圍和周邊不是傳統領域,這就是在踐踏部落的自然主權,抹殺我們的生活足跡與文化傳承!

與部落溝通務必遵循事前、知情、對等原則

比西里岸部落永遠歡迎討論任何有關部落發展的議題,但是請讓部落族人在事前、知情、對等、有精準族語翻譯的情況下進行說明,部落不會只能單方面接受財團的開發計畫安排,比西里岸有自己的主體性,我們對於自己的土地、海洋該怎麼發展有自己的想法。辦理說明會的前提是尊重部落的意願、時間與資訊對等,請滿地富展現溝通的誠意來辦理說明會,而不是為了應付海審會審查委員的要求前來部落加深對立。

延伸閱讀:20240406 滿地富地方說明會如同走形式 關鍵問題毫無回應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基地位置,緊鄰三仙台海岸保護區。基翬海域具有豐富生態與台灣特有種珊瑚,恐直接摧毀吸引衝浪、浮潛遊客前來部落的觀光資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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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針對法務部對黃麟凱違法執行死刑

2025, January 17 - 02:29

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力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

檢察總長邢泰釗應按憲法判決為死囚提起非常上訴

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中,憲法法庭就各該聲請人包含黃麟凱在內之案件已諭知「聲請人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一特殊請求權之賦予,使各該原因案件聲請人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也就是原因案件聲請人得透過刑事訴訟現有的非常上訴途徑「借道」行使其個案救濟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而就個案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罪行」之部分,檢察總長於個案中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憲法法庭之所以諭知非常上訴作為個案救濟途徑,至少隱含認定原因案件之終局確定判決,因例外溯及而「當然違背法令」,此際,檢察總長即應依113憲判8意旨且無裁量餘地,而應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使最高法院對聲請人案件進行實質審查個案是否符「情節最嚴重罪行」,以保障聲請人之合法權益。

法務部長鄭銘謙應落實憲法法庭的意旨

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兩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呼籲在檢察總長沒有全盤檢視全部案件之前,法務部長不能執行死刑。

司法體系應實質審理死刑定讞個案特別救濟事由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於2025年1月16日晚間七點三十分,發出「違法執行 無異恣意殺人 民間團體針對法務部再次執行死刑譴責聲明」新聞稿,譴責法務部於113憲判8甫宣判完不到半年,即草率做出執行死刑之決議。黃麟凱案件有判決評議是否為「一致決」之疑義,及判死程序均未經「量刑前社會調查」之程序調查,而存有個案是否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疑慮。

接著於同日晚間八點三十分,律師團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籲請法務部應依法槍下留人,並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敬請協助轉告執行檢察官。

律師團隨後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

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根據法務部記者會,法務部仍於晚間十點零二分槍決黃麟凱,可謂違法執行。

廢死聯盟與民間團體再次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明年是兩公約第四次的國際審查,過去三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聲明團體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Issued by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and Covenants Watch)

The execu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which violates procedural justice and Constitutional Court’s Judgment 113 Hsien-Pan-8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8”),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aking a safer society, increasing people’s trust in the government, and resolving deadlocks among political parties. It will only make our society more bloodthirsty and the general public more disgusted with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status quo.We strongly condemn the government’s attempt to use the death penalty as a way to divert political attention.

The Attorney General should,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file extraordinary appeals for death row prisoners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8,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has informed the applicants (death row prisoners), including Huang Linkai, that “the applicants may request the Attorney General to file an extraordinary appeal.” The granting of this special right of request allows the applicants to obtain an “indirect” extraordinary appeal right as an exception, that is, the applicants may exercise their individual rights to relief through the existing extraordinary appeal channel of criminal proceedings. If the claims of the applicants in the case have procedurally suffice the special extraordinary relief requirements, the Attorney General should file an extraordinary appeal for their interests. As for whether a case meets the criteria of “the most serious crime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e Attorney General does not have the discretion to decide whether “the most serious crime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standard has been met. The reason why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recognizes extraordinary appeal as a remedy for individual cases is at least implicit in the determination that the final judgment of the applicant cases are “automatically in contraven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當然違背法令) due to retroactive exception. At this moment, the Attorney General should follow the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8 and have no room for discretion, and should file an extraordinary appeal to the Supreme Court, so that the Supreme Court may conduct a substantive review of the applicant’s case to determine whether it meets the criteria for the “most serious crime”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applican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Justice Minister Chung Ming-chiam should abide by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s Judgement

The prosecutorial system should allow defense lawyers sufficient time to request extraordinary appeals for the remaining 36 death row inmates – especially considering that at least two of them, Chiu Ho-shun and Wang Hsin-fu were wrongly convicted and are being rescued by CSOs domestically and internationally. We solemnly urge the Minister of Justice not to execute any more death penalty cases before the Prosecutor General has comprehensively reviewed all cases.

The judicial system should substantively review special relief grounds in death penalty conviction cases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and Covenants Watch has jointly issued a press release – 【Unlawful Execution is Inherently Wanton Murder|Civil Society Groups’ solemn condemnation to the death penalty execution by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at January 16th 2025, 19:30. In the press release we  condemned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for recklessly executing the death penalty within less than half of an year of the issue date of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8. Huang Linkai’s case remains unexamined about whether his death penalty sentence was made “unanimously”, which is one of the requirements set by the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8. Moreover, his death penalty sentencing has undergone any “presentencing investigation report,” therefore leave critical doubt the case meets the strictest due process requirements of the Constitution.

Quickly following the CSOs’ joint press release, at 8:30 p.m. Huang Linkai’s defence team submitted a formal request for extraordinary appeal to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the 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 urging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to stop the execution. At the same time, his defence team faxed the Ministry of Justice’s reply slip to the Taipei Detention Center andmade a phone call to the Taipei Detention Center to inform them that the letter had been submitted and that they should inform the executive prosecutor immediately.

Subsequently, Huang Linkai’s defence team then submitted a petition for retrial to the Taiwan High Court and a petition for temporary measure to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asking the Justices to deliver an injunction to Huang Linkai’s execution process.

Regardless,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still insisted on performing an unlawful execution and put Huang Linkai to death at 10:02 pm, according to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press conference.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and CSOs hereby, once again, express our exasperation and disappointment. Next year marks the fourth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CCPR. In the past three rounds of reviews, despite international experts’ repeated warning,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not only insisted on ignoring those professional recommendations but has also repeatedly provocatively violat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standards by carrying out death penalty executions. This cast a shadow over Taiwan’s image as a democratic society committed to human rights. History will not forget the decision made today by the DPP government under Lai Ching-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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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法院史上最亂預算會期 呼籲立委審查預算應理性、務實、科學!

2025, January 16 - 20:48

文/

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關係著國家未來整體發展與社會運作。今年度8.7兆餘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包括3.1兆的公務預算及5.6兆的附屬預算,皆創歷史新高;然而,本會期卻是立法院史上最亂預算會期,不僅總預算案拖到十一月中旬才交付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審查過程當中,更花費大量時間處理政治爭議法案,而將預算大量提案保留全推黨團協商「通案刪除」處理,毫無評估依據。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認為:「立委代表人民掌握預算審議權,理應看緊政府錢包,改進施政效率,而不是無憑無據,惡意地癱瘓政府運作,公督盟在立委評鑑當中,認為有品質的預算審查應敘明施政『項目』及其『具體計畫內容』缺失,並提出合理解凍標準或具體改善措施,而不是淪為菜市場喊價,為刪而刪,為凍而凍,讓預算提案被當作政治報復的工具,公督盟強調立法委員在預算審查過程中,涉及專業問題時,應多與相關公民團體交換意見,才有助於國家進步發展!」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人民期待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應是提案中具體點出政策缺失,對症下藥!不過在總預算第二輪協商中,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近3000筆提案,卻有許多提案連審查標準和評估依據都說不清楚,若按照提案立委的邏輯,那立法院缺失一堆,那立法院預算豈不是要被刪到只剩1元,公督盟歸列本會期五大荒謬提案類型,呼籲各政黨應擋下毫無監督品質的預算提案!」

拒絕惡意政治鬥爭的預算提案!公督盟明列本會期五大荒謬提案類型!

公督盟理事潘威佑表示:「這一次立法院的預算審查,已經超越人民的容忍底線,變成一場令人憤怒的國會鬧劇,部分在野黨立委將審查預算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完全忽視了預算審查的專業性與公共責任。倘若這些荒謬提案在協商過程未能及時踩煞車,那麼將會全面影響民眾生活和政府運作,不管是轉型正義、性平教育、打詐防治、公共媒體、農民權益,以及通訊安全等,都將受到影響,也因此公督盟呼籲國、眾兩黨應立即停止這種荒謬的政治操作,回歸專業與理性的審查標準,若持續不分青紅皁白,將報復性和意識形態放在首位,將必受到『大罷免』民意的反噬。」

公督盟預算案評鑑小組召集人莊豐嘉表示:「立委預算提案的目的是為提升施政效能,而非癱瘓政府運作,我身為媒體人出身,嚴厲譴責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林思銘刪除《公視法》第二條第三項明文規定政府應該編列預算捐贈給公視基金會的23億元預算,這已經是違反《公視法》的違法行為。立法者違反自己立的法,要如何適格擔任立委?十六年前,公民團體曾經為了搶救公視而走上街頭,沒想到如今還會發生更惡劣的作為。最後,我要強調,公視是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而存在,摧毀公視,就是與人民為敵,我們呼籲立法委員理性審查,不要成為影視產業的劊子手。」

(一)政治報復型提案:立委預算提案應有憑有據,然而,本會期卻看到國民黨立委廖先翔,只因為內政部社群貼文使用藍、白配色,就超譯為醜化在野黨,進而提出要全數刪除內政部媒體宣傳費;再者,民眾黨團通案大砍法務部、監察院「業務宣傳費」卻未具名理由,遭質疑未利益迴避!

(二)癱瘓政府型提案:立委預算提案的目的是提升施政效能,而非癱瘓政府運作,本會期,國民黨團主張要將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農業部,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費減列為1元,又凍結大部分行政機關70%的業務費,為難公務人員做事,讓行政機關日常難以運作。

(三)民主倒退型提案:近年,不當黨產收歸國有,作為「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來源,讓其還諸全民,用於人權教育、長期照顧,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強化台灣民主韌性,不過,遺憾國民黨團提案,只因政治意識形態不同,就大幅刪減促轉基金預算,和轉型正義工作相關業務費,讓台灣民主倒退!。

(四)烏龍作弊型提案:過去立法院,預算提案更改一個字的案海戰術十分常見,但對應機關和案由至少沒太大毛病,但本會期,國民黨團只因中國未履行承諾向宏都拉斯購買白蝦,就刪四億外交預算,另外,國民黨立委游顥、馬文君提案刪除金管會預算,卻要求金管會向非對應監督的經濟委員會報告!

(五)邏輯矛盾型提案:針對浮編預算,可藉由合理刪減,守護人民荷包,然而,若希望行政部門能政策改進,設定具體解凍條件顯然更加合理,但本會期民眾黨團卻提出為有效打詐,刪除刑事警察局業務費2億;而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要求改進校園性侵案件,卻將行政院性平處的業務費刪減剩3000元,又例如公共電視的23億預算只因陳玉珍委員口中的「扭曲行為」就遭全數刪除,顯然並不合理!

最後,公督盟作為長期監督國會的公民團體,認為行政資源分配不公,以及部分政府單位的施政效率待加強的問題,全民都期待立法委員能用「理性、科學、務實」的態度去審查預算,而非這五大荒謬預算提案類型,讓預算審查被政黨惡意操作、鬥爭!

委員會預算審查不彰,反對全推黨團協商「通刪」處理!

依照《預算法》51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也就是去年十一月底),以便各機關能有充裕事前準備,於隔年執行各項施政計畫。然而,立法院各委員會卻在十一月中旬才能開始審查預算,並在十二月花費大量時間處理爭議法案,將總預算案審查晾在一旁,這也導致八個委員會共有453件預算提案保留,又以內政委員會、司法法制委員會為大宗。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強調:立法院委員會中心主義不彰的原因,正是這些偷懶立委不討論,將預算提案全數保留送黨團協商,讓黨團幹部利用「通案刪除」的方式,無具體理由的大刀一砍,製造幫人民省錢的假象,逃避立委在預算審查的責任,本會期,國、眾黨團更加利用這個陋習,大規模地砍掉行政機關業務費、文宣費和水電費,讓外界更難以掌握特定科目的刪減金額,以及刪減目的,實非國會預算審查的初衷。因此,公督盟呼籲應大幅改革立法院預算審查的機制,回歸專業審查!」

呼籲立法院即時公布立委預算提案單,強化公民課責!

最後,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在民主國會當中,公民課責都是相當重要的一環,然而,我國立委預算提案單卻未能在立院官網上即時公開,讓民眾難以查找,弱化公民課責的民主機制,因此公督盟要求立法院應將委員預算提案單同步公開,讓人民檢視,別讓國會議事透明的腳步停滯不前!」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1. 反對惡意報復性預算提案,癱瘓政府運作!
  2. 列出本會期立法院五大荒謬預算提案類型!
  3. 強調預算提案請充分辯證,反對全推黨團協商「通刪」處理!
  4. 呼籲立法院同步公開立委預算提案單等相關文件,強化公民課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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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刪除近乎全額的性平預算!性別團體聯合聲明

2025, January 16 - 20:34

文/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

針對昨(01/15)日傳出立委徐欣瑩、許宇甄、牛煦庭提出刪除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性別平等業務近全數預算,從1627萬3千元,刪至僅剩3千元。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等四團體提出聯合聲明,除了要表達對於這個預算提案的強烈反對,也呼籲接下來幾天會有接續的預算朝野協商中,各黨團可以針對性平業務提出更建設性的預算監督提案,而非毀滅性的將公務預算刪除,讓台灣在亞洲各國亮眼的性別平等發展無以為繼。

本屆立院改選前,多元性別議題相關的各團體於2023年6月提出史上第一份《同志政策白皮書》,就「校園及教育」、「職場」、「親密關係與家庭」、「醫療與社會福利」、「社會及政治」五大層面向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喊話,期待性別平等相關政策可以在未來有更完善的推展;除了選前我們共同以這份政策白皮書拜會各政黨,也在選後帶著政策白皮書拜會本屆立院的各個黨團,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都給予正面回應。性別平等相關的修法跟政策推進,需要的不僅是立法委員及黨團的監督,更是需要足夠公務預算的資源支持。若將公務預算全數刪除,無法進行相關的統計數據整理、政策研究、相關討論等等,將會導致未來一整年性別平等政策的停擺,因此我們強烈反對近全數刪除性別平等業務預算的提案。

據了解,114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在朝野協商過程中,除了表達反對意見,我們也要強烈向立院朝野黨團呼籲:切勿三讀通過刪除近乎全額的性平業務預算提案,而是以具備合理與專業性的監督政策態度,來具建設性的審議預算提案,來推動性平業務有更好的研究、討論、發展。同時間,我們也想邀請所有關心性別平等議題的公民,透過電話或是社群媒體跟自己選區的立委聯繫,跟我們一起表達對於此類提案的反對聲音,不要讓今年一整年的性別業務被迫全數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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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反對全數刪除公廣基金會預算聲明

2025, January 16 - 20:31

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針對立委提案全數刪除公廣基金會預算,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以下簡稱記協)發表如下聲明,嚴厲譴責這項提案:

一、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捐贈公廣基金會,以此營運公共電視台。這是依據《公共電視法》的規定,以公共資金支應公共電視台正常運作,立法意旨非常清楚。立法委員的提案,名為刪減,實際上已經違背《公視法》的立法精神。

二、最初之所以訂定《公共電視法》,以政府「捐贈」資金設立、營運公共電視台,目的就是希望建立一個不受商業限制和政治干預的媒體機構。如今立法委員以營運當中的幾項疏失為藉口,提案刪除全數預算,恐造成政治力介入公視營運的觀感;公視是全國人民的電視台,不應受任何政黨操控或干預。

三、金門、馬祖等離外島人口少,能見度低,公共議題難以獲得主流媒體關注。公共媒體的存在,適足以彌補其不足,能夠突破商業媒體的限制,呈現離外島重要的公共議題。國人只要在網路上隨手撿索,就可以查到公共電視對金門議題的關注,包括:2022年金門大橋通車專題;2020年金、馬外海砂石遭盜採問題;2019年,關注金門大橋工程議題、非洲豬瘟在金門防治情況;2018年關注金門飲水問題等。

未來一旦公共電視預算遭刪除,等於提案立委自己主導扼殺金、馬等離外島議題受到關注的機會,對於離外島居民的權益,毫無疑問是種嚴重剝奪。

記協強調,法律要求公視獨立於商業及政治力量運作,但公視並非不受專業監管,它和其它商業電視台一樣,定期要接受NCC審查、換照。因此,任何人對公視運作和內容有所質疑,都有權向NCC舉發,依體制糾正偏誤,若以刪減為名行消滅電視台之實,都無法見容於公眾。

公共電視的網站宣示:「公視屬於全體民眾,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也不受商業或利益團體左右,公共電視,顧名思義,是接受全民付託,以服務公共利益為宗旨的電視媒體。」

記協站在媒體專業NGO組織立場,完全同意公視成立意旨,呼籲立院合理監督,退回刪減公視全數預算提案,並希望全體國民關注此事,發揮公民媒體素養,用民意支持服務公共利益的公廣媒體。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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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回應台電專家記者會

2025, January 16 - 20:23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針對台電召開其專家記者會,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認為會中輕忽海洋生態價值,對基隆港安的嚴謹數據完全避重就輕、甚至調降相關數據偏離基隆港日常數據以得安全結論,更對LNG設施設置軍港國防安全隻字未提,小組成員與推派反方專家提出質疑如下:

中央研究院陳昭倫研究員指出,外木山海域擁有台灣少有完整的「非礁型珊瑚生態系」非礁型珊瑚生態系僅分布在台灣北部 (含東北角)與澎湖北部,是台灣海洋生物面對氣候變遷衝擊很重要的過渡帶。然 而,過去數百年的人為開發已使得台灣北部海域的珊瑚生態系呈現嚴重衰退,而外木山海域的珊瑚生態系是北部海域目前僅存最完整的的區域,其中保留非礁型珊瑚 生態系的特有軸孔珊瑚(Acropora)種類(也就是說只在非礁型珊瑚生態系才有的物種)最多,而在外木山海域有目前最大最完整的群聚,其中包含至少 3 種未被描述的新物種與隱蔽種。填築區的沙地亦是支持外木山健康珊瑚生態系的重要棲地。

此外,開發單位所不斷提到的防波堤成為珊瑚復育的場域,在環說書中根本提供沒有相關的科學參數佐證,只提出模擬兩可的陳諾。陳昭倫認為,開發單位缺乏珊瑚復育實驗佐證,很可能成為空口承諾,完整保留外木山原有的珊瑚生態系、岩礁生態系以及沙地生態系的功能性與連通性才是確保外木山海域整體海洋生態系健康唯一的方法。

南昌船務代理有限公司曹育民負責人指出,協和的LNG碼頭規劃位置竟然在基隆港一進港的防波堤邊,因此每次LNG船每次進港都必須加速後緊急煞停,每次進港都必須冒著極大的風險!因此在協和書件中也可以看到對此風險的強烈建言「拖船船長必須熟練協助 LNG船進港操作,與領港配合度高,操船技術高。建議 LNG 船進出港應設立專屬拖船船隊與培養拖船船長與操作人員,提高協調操作效率,避免人為失誤提高安全性。」此外,還要將西防波堤完全拆除 (約 223公尺),打開大門讓外海的大浪湧進基隆港,屆時港池靜穩度受到影響,恐造成基隆港港內船舶無法進行裝卸作業。

2024年台灣海洋工程學會傑出貢獻獎得獎人梁乃匡教授指出,LNG船面積大,受風力量很大,所以進港嘴時速度一定要快,但當外海海流流速高,還沒進港的船身容易偏移,因此港嘴一定要做大才不容易撞到。港嘴做大,就影響靜穩度。西碎波堤,不拆才能維持靜穩度。但因為船入港速度快來不及停,必須拆西碎波堤避免船撞到。水深45米是關鍵,真正安全的話堤防應該要再往外延長,但往外水更深,沒辦法再往外蓋堤,因此協和外海不適合設置LNG港。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指出,兩年前台電委託海大做LNG船進出基隆港的操船模擬試驗,得出的結果讓所有航港界咋舌,因為不但「高風險航次比例過高」外,甚至還發生了LNG船碰撞的結果(西防波堤全拆的測試:進港25次當中即有一次碰撞、兩次高風險,佔12%的比例;西防波堤半拆的測試:共計69航次,有29次為失效與高風險航次,佔42%的比例)。

台電為了回應航港界排山倒海的質疑,台電委託海大「重新」做了一次操船模擬試驗,結果,原先的問題竟然一夕之間全部消失!王醒之指出,原來是因為台電調整了幾個參數,把示性風速從每秒12米調降為10米,同時也調降了相應的流速、波高,最後得到所謂「安全」的結果!王醒之批評,這種「自降測驗標準」的作法比到駕訓場考「倒車入庫」還不如!更可議的是把這個責任推給第三方驗證會議的匿名委員。

光是從這個「硬做」出來的結果,就已經讓人無法信服整份操船模擬試驗的設計,因為參數的設定就已經偏離了基隆港風速、流速、浪高、能見度等日常現實;更遑論航港界普遍擔憂港型改變後造成基隆港「港池震盪」加劇的問題,台電的水工模型試驗更「選擇性」的呈現實驗結果掩蓋港型改變後可能發生的後遺症。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以近日法國智庫針對台海情勢與能源安全發表的研究,特別提到,在今中國以「鎖定港口經濟封鎖」與「切斷能源供應」的軍事企圖下,位於基隆港嘴的四接完全是台海緊張形勢下首要目標,國際研究不斷指出高致災性的LNG設施放置軍港的威脅性,絕不是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所說「極端案例」,台電未經國防部專業審查、擅自設置,而整份環評書更對基隆軍港、國防安全隻字未提,沒有專業調查只靠媒體宣染的「安全」毫無基礎,這樣的環評審查還能繼續嗎?試問環境部彭部長所謂的「專業審查」可以將國防安全排除在外嗎?

陳薇仲表示,最嚴重的是,四接兩座儲氣槽距離民宅400公尺與基隆港主要軍區威海營區、內木山營區於2公里之內,設置距離違反國防部的《要塞堡壘地帶法》對軍事營區的安全規範,就逕行以台電的片面宣稱進入環評審查準備開發。基隆是全台軍港旁唯一設置天然氣接收站的港口,接收設施的潛在災害加上鄰近軍事設施、人口密集區與運輸港口,易成為台海緊張下的軍事焦點,阻礙海軍防衛能力,無疑造成國安漏洞,請環評會退回毫無國防專業的四接環評,不要讓四接造成國家安全疑慮、也讓民進黨政府的「抗中保台」成為笑話!

這篇文章 【新聞稿】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回應台電專家記者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四接環評 請別把基隆「嚕過去」記者會

2025, January 16 - 20:21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四接環評在反方推薦的「海洋生態」專家委員陳昭倫博士,已在會議時間調查階段,表示:1月17人在外地開會,無法與會的情況下。環境部仍堅持選擇該日,排審一整天,不願協調所有專家委員都可以的時間,或按「海洋生態」、「操船安全」及「港埠營運」等不同討論主題,分批召開專家會議,讓正、反雙方的意見可充分交流。

對照日前媒體報導,經濟部長郭智輝曾在工研院內部會議上,公開指責環境部長「搞不定環保團體」,甚至直接表示:「那些藻礁有什麼用,就是嚕掉就好了….」;及在媒體採訪四接議題時,脫口而出:「這個環評的部分,我想基本上他已經環評過了」。

不禁讓人擔心:環境部與經濟部是否已有內部協議,準備將基隆「嚕過去」?多個關心海洋環境、文化景觀、港市安全、國防安全與能源轉型議題的團體,於環評會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六項訴求:

一、先辦「能源政策環評」

二、比照國光石化前例,先至「基隆」舉行「聽證會」討論四接相關:(一)替代方案;(二)安全議題(國防安全、港市安全與操船安全);(三)港埠營運;(四)海洋生態;(五)景觀衝擊等五大議題

三、就填海地點變更,重新進行「範疇界定」程序

四、就「替代方案」、「國防安全」、「港市安全」及「景觀衝擊」召開專家會議

五、就「海洋生態」議題,另訂正反雙方推薦的專家,均可出席之會議時間

六、取得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3.0版填海方案「前」,暫停環評審查,避免浪費時間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表示,以近日法國智庫針對台海情勢與能源安全發表的研究,特別提到,在今中國以「鎖定港口經濟封鎖」與「切斷能源供應」的軍事企圖下,位於基隆港嘴的四接完全是台海緊張形勢下首要目標,台電未經國防部專業審查、擅自設置,而整份環評書更對基隆軍港、國防安全隻字未提,沒有專業調查只靠媒體宣染的「安全」毫無基礎,這樣的環評審查還能繼續嗎?試問環境部彭部長所謂的「專業審查」可以將國防安全排除在外嗎?

陳薇仲表示,最嚴重的是,四接兩座儲氣槽距離民宅400公尺與基隆港主要軍區威海營區、內木山營區於2公里之內,設置距離違反國防部的《要塞堡壘地帶法》對軍事營區的安全規範,就逕行以台電的片面宣稱進入環評審查準備開發。基隆是全台軍港旁唯一設置天然氣接收站的港口,接收設施的潛在災害加上鄰近軍事設施、人口密集區與運輸港口,易成為台海緊張下的軍事焦點,無疑造成國安漏洞,請環評會退回毫無國防專業的四接環評,不要讓四接造成國家安全疑慮、也讓民進黨政府的「抗中保台」成為笑話!

先辦「能源政策環評」並至「基隆」舉行「聽證會」討論「五大議題」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協和四接的爭議案牽涉太多問題,如果要使用環評會強行審查「嚕」過關,會造成更多社會撕裂,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之前用力推動「基隆護海公投」,就是希望透過地方性公投希望能創造更多社會對話的空間,但第二階段連署卻遭行政院沒收;王醒之呼籲環評委員,這個案子應該要暫緩或退回,並以兩方案進行社會溝通、形成社會共識:

一、先辦「能源政策環評」!

高碳排的天然氣並非永續能源,高度依賴就是飲鴆止渴,但從桃園三接之後的天然氣接收站開發,基隆四接、台中五接、麥寮六接、高雄七接輪流闖關,但合起來看就是一個「化整為零」的策略,大鑽環評法的漏洞,僅個別審查開發案,刻意忽略重大開發案之間對環境、社會的連動影響,迴避了天然氣用量暴增、碳排總量不減、甲烷逸散更多的總體性評估。環境部應該主動要求經濟部提出能源開發政策之政策環評!

二、辦理「聽證會」化解社會疑慮!

經濟部應比照國光石化前例,在環評階段依行政程序法先至「基隆」舉行「聽證會」,針對協和四接案的五大問題進行說明,化解社會疑慮:(一)替代方案;(二)安全議題(國防安全、港市安全與操船安全);(三)港埠營運;(四)海洋生態;(五)景觀衝擊等。這些議題在過去六年中始終沒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評估,特別是安全議題更是牽動大部分基隆人的敏感神經。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舉例,兩年前台電委託海大做LNG船進出基隆港的操船模擬試驗,得出的結果讓所有航港界咋舌,因為不但「高風險航次比例過高」外,甚至還發生了LNG船碰撞的結果(西防波堤全拆的測試:進港25次當中即有一次碰撞、兩次高風險,佔12%的比例;西防波堤半拆的測試:共計69航次,有29次為失效與高風險航次,佔42%的比例)。

台電為了回應航港界排山倒海的質疑,台電委託海大「重新」做了一次操船模擬試驗,結果,原先的問題竟然一夕之間全部消失!王醒之指出,原來是因為台電調整了幾個參數,把示性風速從每秒12米調降為10米,同時也調降了相應的流速、波高,最後得到所謂「安全」的結果!王醒之批評,這種「自降測驗標準」的作法比到駕訓場考「倒車入庫」還不如!更可議的是把這個責任推給第三方驗證會議的匿名委員。

光是從這個「硬做」出來的結果,就已經讓人無法信服整份操船模擬試驗的設計,因為參數的設定就已經偏離了基隆港風速、流速、浪高、能見度等日常現實;更遑論航港界普遍擔憂港型改變後造成基隆港「港池震盪」加劇的問題,台電的水工模型試驗更「選擇性」的呈現實驗結果掩蓋港型改變後可能發生的後遺症。

就填海地點變更,應重新進行「範疇界定」程序

基隆市野鳥學會常務理事鄭暐表示:目前協和的東移方案並沒有在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108年4月16日至108年6月19日)中提出,而是在第四次初審會(111年7月7日)由開發單位自行提出,東移方案既不屬於範疇界定中的替代方案,所以現有調查點位也不是當時為其考量設定的,開發單位不應該先射箭,再逼環評會要畫靶通過,我們呼籲環境部和環評委員應照環評法之規定重新進行「範疇界定」程序,擬定東移方案的範疇界定,開發單位才能進行認定樣站的調查和程序執行。

增加專家會議議題,並就「海洋生態」另訂正反雙方推薦的專家均可出席之會議時間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作業要點第3點:「專案小組召集人得視個案需要,經主任委員同意,就特定環境議題召開專家會議」,協和四接所涉環境議題,除明日將討論的「海洋生態」、「操船安全」及「港埠營運」等三項議題外,還有「替代方案」、「國防安全」、「港市安全」及「景觀衝擊」等議題,亦應透過專家會議,深入探討。

民間就四接的替代方案提出「節能、能源管理、儲能、再生能源等『永續四能』」,經濟部在去年底,大幅提升「節能」及「地熱」目標,四接的「替代方案」應透過專家會議,再深入檢視,反方曾推薦台灣地熱資源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昭興博士擔任專家,但環境部以未設定地熱專長,只能作為旁聽發言的民眾,難以深入討論。四接鄰近海軍威海營區、內木山營區,燃氣儲槽極易成為軍事攻擊標的,且填海造地地質鬆軟,若遭敵軍蓄意攻擊,有可能崩塌堵塞基隆港,阻礙軍艦出港,四接所涉「國防安全」及「港市安全」應透過專家會議深入探討;填海處位於基隆市定古蹟白米甕砲台下方海域「景觀衝擊」,亦應透過專家會議釐清。

此外,專家會議時間調查階段,反方推薦的「海洋生態」專家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博士,告知1月17日當天已預排前往台東的行程,但環境部不願協調正反雙方推薦的「海洋生態」專家均可出席的時間,堅持在1月17日,將三個議題,集中在一天開完,使反方推薦的專家,只能以錄影的方式表達意見。不同主題的專家會議,並沒有一定要擠在同一天召開的必要性。建議就「海洋生態」另訂正反雙方推薦的專家均可出席之會議時間,較爲公平。

取得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3.0版填海方案「前」,暫停環評審查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理事李春祥表示:協和四接防波堤設置及填海造地處位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8條,要求開發單位應「先」查明開發行為基地環境敏感地區,並應檢附有關單位證明。台電過去檢附基隆市政府就2.0版開發案之原則同意函,作為有關單位證明文件,該函經歷基隆市政府廢止、農業部訴願裁定仍具效力,但原函同意範圍不包括3.0方案之範圍,台電既未就3.0版開發案提出申請,環評資料欠缺環評作業準則第8條要求的「有關單位證明」,自不應排審。

縱堅持審查,依環評作業準則第8條「位於相關法令所限制開發利用之地區,應不得違反該法令之限制規定」。基隆市政府依漁業法第44條公告之保育區限制事項要求:1.不得進行破壞水產動植物棲地環境之行為;2.如需投放或除去水產生物繁殖上所需之保護物,需申請經基隆市政府「書面同意」;海岸管理法第12條要求「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之使用」,環評審查時亦不得違反前揭法令之限制規定。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表示,昨晚彭啟明部長於個人粉專貼文強調「環境部不是哪個部會的小弟」以及協和四接專六審「專業審查」、「擴大參與」的立場,可以理解,然而於上周宣布召開此次環評的環境部做法根本與這些立場背道而馳。

陳冠羽強調在陳昭倫委員明確說明17日無法與會僅能透過錄影單方面說明時,現場根本不可能與台電、環評委員交互討論,試問如何落實「專業審查」?直接由環境部拒絕綠能專業學者擔任審查委員,討論轉型替代方案如何「擴大參與」?。在開發單位台電公司未提送並取得基市府於「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開發許可同意函以及進行開發範圍生態環境調查,充斥違反環評法及環評作業準則疑義時仍執意召開環評審查,試問彭部長這合乎「程序正義」嗎?彭部長若想挽回運作多年但晚節不保的環評審查程序公信力,應該立即暫停17日協和四接專六審並於基隆舉行聽證會,釐清五大爭議,才是真正落實「專業審查」及「擴大參與」。

立法委員黃珊珊表示:黃珊珊表示協和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涉及航港安全、軍事安全、漁民生計、生態環境等多面向爭議,不僅攸關當地環境生態,也深刻影響基隆的產業結構、城市規劃與居民生活等,對基隆影響甚鉅。對此黃珊珊強調,行政院面對此爭議必須尤其慎重,廣泛評估。

黃珊珊提到今年10月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曾問及若協和電廠四接環評未通過,行政院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當時,卓榮泰院長竟表示還沒有想到任何的替代方案。

黃珊珊直言,此一言論根本證實行政院只想要情緒勒索環評委員,對於外界所針對開發的諸多質疑完全沒有認真處理,只想要虛應故事、霸王硬上弓。

黃珊珊進一步指出,四接方案因受地理限制,僅能單獨供氣給協和電廠,不能像其他天然氣接收站,可以擴大供氣給其他民生、商業使用時,這樣的開發必要性就有待商榷。更何況,面對「軍事威脅」之步步進逼,ALL IN燃氣作為北東能源選項,未來面對軍事封鎖時,恐束手無策,應該思考開發在地「再生能源」作為能源替代選項。

黃珊珊指出環境部長彭啟明曾說過,環境部不是「經濟部的環保署」。那麼對於協和四接環評案,就希望環境部應堅守專業立場,說到做到,廣蒐各方意見。不應該只有舉辦公聽會走過場,放任開發單位對民眾意見充耳不聞、剛愎自用。

黃珊珊再次呼籲「環境部應堅守專業,勿當經濟部的橡皮圖章」。並表示雖然環評法規未規定聽證程序,但既然經濟部及台電對環評開發內容很有信心,行政機關就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舉辦「聽證會」完善嚴謹程序,讓正反雙方都能充分表達訴求及辯證,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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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又見國人被販運到詐騙園區,政府應盡速跨國交涉放台灣人

2025, January 16 - 20:15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

近日有多起民眾遭受誘騙前往泰國曼谷而被帶往緬甸從事詐騙工作,光是台灣被販運等待救援就有多達100多位被害人。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舉辦記者會,並邀請3-4位家屬現身說法,於113年1月16日(星期四)早上10:00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希望台灣政府、國際社會可以重視此跨國人口販運的問題,共同給予買賣的詐騙園區壓力,無贖金釋放被販運的被害人。

婦女救援基金會和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最近一直接獲民眾求助,其家屬被友人、網友、網路資訊,以到泰國曼谷代帶物品(黃金等)、工作、免費招待旅遊等為由,快速幫其辦好護照,購買機票後,便帶民眾坐飛機前往泰國曼谷。到泰國後,誘騙者以各種理由,帶民眾長途坐車、渡船方式偷渡到緬甸園區,被販賣給各園區從事詐騙工作,同時沒收手機、護照、限制行動。緬甸詐騙園區公司眾多,不容易找到被害人,再加上緬甸詐騙園區有各地方民族武裝軍閥駐守,不容易援救,有些詐騙公司會要求高額贖金才能放人。

其中一位被害者姐姐表示,弟弟自去年(113年)年初,因在網路上結識一位自稱專門代購佛牌的人,對方聲稱代購佛牌是個非常賺錢的行業,並詢問他是否有興趣以短期打工的方式,前往泰國進行2至3天的代購任務。對方承諾提供免費機票和食宿,我弟弟毫無防備地答應了這個提議。然而,這一趟出國的旅程卻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將他推向了地獄般的深淵。

一抵達泰國就被持槍人士控制,隨後被強迫偷渡至緬甸,進入一個被軍隊掌控的園區。每天,他都被迫從事10到14小時的詐騙工作,稍有不從或業績不佳,就會遭到體罰,甚至被關進小黑屋或毒打。

他從未涉及任何詐騙行為,卻因一時輕信,落入了這個充滿暴力和絕望的陷阱。他說,園區內槍支遍布,戒備森嚴,根本無法逃脫。每天都有新的受害者被騙進來,或是被轉賣至其他地區。他每天忍受著身體和心理的折磨,唯一的希望就是早日回家與家人團聚。

他已經被迫工作超過8個月,身心俱疲。我們只希望社會各界能伸出援手,讓這些無辜受害者重獲自由,回到平靜的生活。我們相信,善良與正義終將戰勝黑暗。

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常務理事Sammy指出,目前已接獲超過百位人口販運受害者求助,其中部分人因毆打受傷,急需醫療協助。他呼籲台灣與泰國政府積極介入,效仿香港派遣人員協調救援行動,同時促請泰國政府對接克倫邦執法單位,與邊防部隊合作釋放台灣受害者。

Sammy表示,國際媒體的努力已成功促使數十名台灣人獲釋,但問題仍未解決。他建議克倫佛教軍與各國執法單位合作,並強調克倫邦近期已啟動打擊人口販運的行動。

為幫助受害者,他呼籲台灣政府調查相關黑道勢力,並希望受害者透過合法途徑申請離職及求助安全機構,以避免落入更深的人口販運陷阱。交通費與救援費用標準已明確,他呼籲各方遵守規範,保障受害者權益。

Sammy強調,解決人口販運問題需要各國攜手合作,期盼以共同努力維護人權及地區穩定。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接獲家屬求助電話,發現被害人被販賣到緬甸手法有跟著朋友去泰國旅遊、遊說到國外工作、到泰國拿東西、代購等,當他們下了飛機後就被帶到詐騙園區被迫工作,護照、手機都被收走控制人身自由。被害人難以連聯繫家人,有聯繫也會被全程監控,被害人只要求助或想逃跑被發現就會被打,而沒有詐騙到錢、績效不好也會被處罰。有被害人想要提離職離開也不能,除非家人付出高額贖金,但往往家人經濟狀況不佳無力付贖金。

家屬看到被害人被控制、被毆打狀況,非常焦急和害怕到無法入睡影響生活。因為許多被害人不知道自己在哪個園區、哪家詐騙公司、地址等都不知道,即使報警後請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Sammy協助,也因為不知地址而難以救援,只能無盡期等待。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指出這些被害人遭到人口販子以誘騙、強行且偷渡犯法方式帶到詐騙園區強迫工作,不應該被要求付贖金才能離開園區。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條第2項第3款明訂規定中央主管單位負責人口販運案件之查緝與犯罪案件之移送、人口販運被害人之救援、鑑別、人口販運被害人人身安全之保護等之規劃、推動、督導及執行。第五條中明訂外交主管機關要負責人口販運案件與人口販運防制涉外事件之協調、聯繫、國際情報交流共享、雙邊國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希望政府要積極落實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積極救援人口販運被害人,並與其他國家建立共同打擊人口販運國際合作網絡,並加強查緝起訴人口販運。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表示針對近期返台的疑似人口販運受害人,如前往警察局銷案或製作筆錄,請務必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程序。若需要進一步協助,可向警察提出具體需求,例如心理支持或法律援助。警方可根據被害人需求轉介相關資源,包括社工、心理諮商及法律服務等,以協助返台後的受害人能獲得妥善照顧與支援。

因此,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提出以下四點訴求呼籲政府、國際社會以及民眾:

訴求一:政府應該積極派員前往中南半島協調,釋放被販運台灣人離開園區,與該國家建立共同打擊人口販運國際合作網絡,並加強查緝起訴人口販運。

訴求二:泰國政府的特別調查局DSI應該介入克倫邦的人口買賣,禁止人口販運風氣。

訴求三:政府加強宣導,對於前往泰國、緬甸、柬埔寨的民眾,透過簡訊、單張、宣導標語提醒民眾。

訴求四:民眾如果有發現家屬被誘騙前往,請到派出所報警,並通報外交部。同時,請盡量取得被害人所在正確位置,以方便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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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華航董座謝世謙猝逝 機師工會深感惋惜不捨 表達最深悼念之意

2025, January 16 - 20:12

文/機師工會

今(16)日上午得知中華航空公司董事長謝世謙不幸猝逝消息,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在震驚與意外之餘,對此深感惋惜與不捨,並於第一時間對外公開表達來自工會與華航機師會員最深的哀悼之意。

機師工會表示:謝董事長在2019年華航公司與華航機師此前不斷惡化的勞資關係與勞資爭議過程中,以總經理身分,接手參與主導協商,最終與機師工會達成歷史性協議,順利結束爭議行為並簽下團體協約。不但一改華航公司過往高度敵視工會與工會會員的強硬作風,更在日後接任董事長的五年多期間,逐步修復過往勞資間的緊張關係,並試圖建立勞資之間難得的互信基礎,亦持續與工會及基層保持良好的溝通管道。

也因此,機師工會對於謝董事長的辭世感到無限惋惜與不捨!工會也更期待謝董事長這五年多來在華航所建立的管理風格與典範,日後得以在中華航空公司持續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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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節能減碳不該成為政治鬥爭犧牲品!抗議國民黨提案刪除家電節能補助與屋頂光電補助、損害全民利益

2025, January 16 - 20:09

文/環團聯合聲明

立法院於15日起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行協商,預計下週院會進行三讀。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馬文君等人提案刪除經濟部能源署的工作計畫如「住宅家電效率升級計畫」、「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計畫」等獎補助費100億元,原先可再多補助全台民眾汰購一級能效冷氣及冰箱200萬台,以及補助1000平方公尺以下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每瓩3,000元的補助經費,恐均遭到刪除或凍結,使得無論一般租屋族、中低收入戶甚至更需要補助支持的其他脆弱族群,無法再享有汰舊換新購買一級能效家電的三千元補助,將不利於改善能源貧窮問題、也重創累積不易的節電成效;亦無法達成朝野各黨均希望普及屋頂光電的共識。

經濟部能源署推動的「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已行之有年,過去廣受民眾歡迎,成功促進住宅部門減少碳排放,並有效減輕家庭用電負擔;經濟部原先目標於2026年完成汰換730萬台住家老舊冷氣、冰箱,每年可預計省下34.8億度電,可見此政策是讓全民參與節能減碳、發揮巨大節電潛力的重要誘因,尤其在當前全球能源成本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加強需求端管理、從日常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早已是全民共識。

另方面,此次刪減預算項目,亦包含10億元的「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計畫」,即針對我國1000平方公尺以下建物,每瓩3,000元的屋頂光電設置補助。近年光電推動,尤以屋頂光電建置速度最快,最無社會爭議,根據2023年台大風險中心民調,近5成民眾支持屋頂光電的鋪設。

而目前光電14GW的裝置容量當中,超過8GW為屋頂型光電,若將此補助項目刪除,將嚴重拖慢城市屋頂光電發展,更忽視讓太陽光電普及、促進建築減碳的意義。而且,過去國民黨亦有提出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更曾於2023年參與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條修法,可見屋頂光電早已是朝野協商後的共識,不應為政治鬥爭踐踏過往認同的政見,阻礙屋頂光電的政策推動。

氣候危機與減碳壓力當前,台灣無法承受推動節電、屋頂光電等政策的倒退,國民黨此舉明顯違背國際環保潮流,損及全民利益,且不利於台灣實現減碳目標。因此我們嚴正抗議國民黨提案刪除相關能源減碳預算,並呼籲全民共同發聲監督,共同捍衛台灣得來不易的減碳進展與社會共識。

共同聲明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媽媽氣候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綠主張綠電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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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依執行死刑規則第三條,請執行檢察官暫停執行死刑

2025, January 16 - 20:05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三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但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依上開規定,縱使法務部長、總統皆已核准死刑執行令,但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仍依法應審核案件的死刑執行,是否有非常上訴之理由,方為合法。如有理由,則應暫緩執行,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依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死刑犯得依該判決意旨,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從其判決意旨及精神,亦可知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如於開啟救濟程序前逕為執行死刑,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違法之執行。

對此,我們請求執行檢察官本於權責,以及忠於憲判8意旨、法律之確信,依上開規則第3條第1項暫停今晚之執行死刑,並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本案之死刑執行。

聲明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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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哀悼華航董事長謝世謙 呼籲繼任者勿政治酬庸

2025, January 16 - 19:59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1140116聲明稿

華航董事長謝世謙是歷屆董事長中最照顧基層員工、最照顧空服員的一位,今日上午不幸傳出驟逝消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華航空服員們對此表達深切的哀悼。

自基層出身的謝世謙董事長,歷仕華航諸多部門,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後接任總經理、2019年接任董事長,謝世謙董事長不僅讓華航營運漸入正常軌道,更成功渡過疫情、逆勢成長,於疫情後開創營運歷史新高。謝世謙董事長也積極經營勞資關係、照顧空服員,2022年和本會簽訂罷工增補協議,落實禁搭便車之精神,2024年履行空服員雙向考評制度,樹立航空業產業民主的新典範。

謝世謙董事長的營運專業和勞資關係,均得到工會和員工的支持與肯定,是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華航空服員們對謝世謙董事長的離開,更感哀惜和懷念。

在這個悲痛的時刻,本會亦呼籲,日後繼任華航董事長者,應以兼顧營運專業和勞資溝通為考量,具備基層歷練、並照顧基層員工,延續謝世謙董事長的領導風格,而非重蹈昔日政治酬庸之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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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行政院性平處被迫停擺?立委應合理監督性平預算運用配置,而非無理刪光預算!

2025, January 15 - 19:59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1月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將關於行政院歲出共128案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其中第63案,由徐欣瑩委員提案,牛煦庭、許宇甄兩位委員連署成案,全文如下:

「114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於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預算1,627萬3千元。狼師、狼教練性騷、性侵案件頻傳,長年下來受害學生數不計其數。其中,部分學校無視狼教練前科累累,仍然聘用任職,冷眼旁觀學生受害直到被媒體揭露惡行。行政院總是在傷害已經發生後一次次鞠躬道歉、總是一而再地承認失察,然後人民一生的痛楚,因整個行政系統體系失靈,才會讓弊案接連反覆發生。行政院只會道歉、毫無作為,相同的悲劇一再的發生卻無從防範。爰減列該項預算1,627萬元。」

行政體系未盡其推動性別平等之義務,立法委員提案監督,是台灣民主運作常態,亦是民意代表之責任所在。例如本次內政委員會中共有9項關於「性別平等業務」之預算提案,其餘8案明確指出行政機關未盡之處、改進方向與後續改進回報期限。

但徐欣瑩委員所提、牛煦庭、許宇甄兩位委員連署的第63案,是明顯缺乏監督品質的預算提案。本項提案顯示委員們對台灣性平體制之治理、分工與權責關係毫無概念,亦沒有指出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應該朝哪些方向改進、改進的進度回報期限為何,便直接刪了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627萬元,僅留下零頭3,000元,本案顯然只是個為刪而刪的提案,既非為了督促行政機關改進性別平等業務不足之處,亦非為了落實性別平等價值。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與政府性別平等體制並非毫無問題,事實上諸多問題都是婦女與性別團體、公民團體持續關注、監督的議題,我們十分欣見所有立法委員共同關注與監督,持續推進性別平等,同時我們也批判空洞、毫無品質的提案。

過去「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審查委員曾提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即指出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人力、預算與各項資源配置都應增加、充實,以利推動性別平等業務。立法院2011年自行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即規範政府各機關皆有落實CEDAW公約之義務,包括立法院亦有義務遵循、落實CEDAW公約。呼籲徐欣瑩、牛煦庭、許宇甄三位委員花點心力鑽研台灣性別平等體制之現狀與不足之處,以有意義的監督行動,為推進台灣性別平等價值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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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強烈抗議!立委提案刪減公視全年度預算

2025, January 15 - 19:53

文/社團法人媒體改造學社、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公視是台灣與台灣公民社會艱辛建立的珍貴公共領域,對於近日傳出,有國會議員提案將明年度公廣集團預算全數刪除。若為屬實,我們不僅感到不解,也強烈表達抗議!我們呼籲每一位立法委員能夠秉持憲法所賦予的職責,作為一個代議士,以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為職志、理性問政,應監督公廣集團持續扮演「不受商業或利益團體左右」的全民電視台,而不應該以全刪預算來全然否定。

自1998年公視成立以來,公視早已是服務國民傳播權與文化權的重要基地。回顧公視的催生和成立,是由許許多多有志之士、學者辛苦推動。而最後能夠成立的關鍵推手,就是時任行政院長的孫運璿先生。作為備受載譽的經濟推手,孫運璿先生事實上也以公視守護者聞名。過去的媒體受訪中,孫運璿就曾明確表達:公視的建立,目標就是回應國人的期待,希望成立一個不受到廣告影響,且可以獨立自主、製作優質節目內容的電視台。而這樣的精神和目標,始終是公視的核心價值,爾後更發展成為公視作為全民電視台,以服務公共利益為宗旨的核心動力。

事實上,為了能夠實現公視成為全民的電視台,我們也可以看到,透過歷年的公視法修法,如今的公視有國內目前最嚴格的董事選任機制,力求兼顧多元和獨立的經營管理。同時在組織內部的運作上,具備各項自主公約,支持各類節目的專業獨立性。其次是經費自主,避免因經費受限而遭到干預,因此公視法要求國家必須每年固定捐款,這不僅使公視獨立於政府,更能使公視擁有如NHK、BBC等國外公視制度一般,經費自主而能專業運作,以滿足國民知的權利、文化權和傳播權。因此,從經費自主、管理自主和各組織內部專業自主,都是為了避免公視受到利益團體影響而有所偏狹、內容品質下滑。這樣的制度成果如何?從公視歷年成為金鐘獎等各項獎項的大贏家,近年更有所突破,製播許多叫好又做的節目內容,就可不言而喻。

然而,公廣集團的獨立自主和公共服務,如何持續滿足全民期待?做得夠不夠、好不好?誠然是各界監督公廣集團的一個重要題目,不只立法委員該監督,公民各界也該監督,只是,問責的重點應該在於,如何監督公視、讓公視能夠持續在公共服務的道路,更加善盡公視法所賦予公廣集團的使命。

因此我們贊成要用各種方式問責公廣集團,但絕對不贊成以一刀砍,全預算刪除的方式為之。因為,這不僅是漠視前人催生公視、經營公視的努力,各是辜負多少年來倚賴公視的公共服務,許許多多的國人期盼。在此我們最嚴肅的態度,呼籲立法委員善盡職責,切莫使公視嘎然而止!

【聲明團體】
社團法人媒體改造學社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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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消防政策預算,基層團體參與|回應總統及行政院長充實消防人力、裝備政策

2025, January 15 - 19:32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針對前日(13)總統賴清德宣佈5年3000人力增補及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14)以增購救災機器人能保護消防員安全來喊話國會通過預算審議,本會實感錯愕!

本會於2019年司法院公告釋字第785號,即不斷向行政院要求以符合健康工時、專責分立為基礎,盤點、精算全國消防人力缺口,並以此確立人力增補方案。本會成立的這12年間,更不斷爭取應建立包括消防裝備車輛器材採購、後勤檢修,以及執勤廳舍環境等職業安全衛生的外部監督機制,並以此與基層團體討論訂立法規基準。

中央政府現今卻在少子化、工作環境持續惡劣,導致消防特考已連續兩年不足額錄取的現狀下,僅複製貼上10年前空喊消防人力增補計畫,更優先以國際上最爭議、第一線消防員也最嗤之以鼻的「救災機器人」,將如此昂貴以致於嚴重排擠其它更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改革事項,做為優先預算編列,卻毫無邀請基層消防團體公開對等協商。

本會呼籲國會在野兩黨於審議預算時,應納入基層消防團體討論,更呼籲各地方縣市政府,使地方財源大增的財政劃分法修法已三讀通過,應立即與基層消防團體共同針對消防員工時人力及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及預算討論。

本會再次強調基層參與是公共安全韌性的關鍵,救災安全需要什麼,基層消防員最清楚,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替我們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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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抗議藍白摧毀台灣民主根基 聯手阻斷不當黨產歸還全民 刪減轉型正義相關預算 ​ ​ 國民黨復辟再起

2025, January 15 - 01:05

文/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邀請大家一起分享、加入連署

▌近日台灣正面臨「 以民主摧毀民主」的困境,國民黨與民眾黨正在國會聯手,透過修法癱瘓憲法法庭傷害人民權益、沒收人民罷免權,失控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更將導致城鄉差距惡化,加速掏空全民的未來;同時,國民黨在民眾黨護航下,透過立法院預算審查,去年刪除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2預算、在立法院委員會已一讀刪凍今年度不當黨產委員會27%業務預算、提案刪除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的 #全部業務預算、提案刪減內政部補助權利回復基金會賠償金10億元(原列約34億元)。

本週三(1/15)開始,立法院將密集協商預算,下週院會進行三讀,若這些預算案照國民黨提案刪除,將嚴重阻斷不當黨產歸還全民、大幅削弱各部會正開展的轉型正義工作,國民黨將能成功搶救不當黨產、復辟再起,衝擊台灣的民主鞏固。

▌國民黨得以擁有龐大黨產,主要來自戒嚴及動員戡亂體制下,國民黨一黨獨大長期執政,而能無償或低價取得國有資產、獲得政府經費補助,甚至特許經營壟斷事業、 #強占人民財產及政府獎補助等累積龐大資產。為健全民主政治發展,不當黨產委員會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歸還給全民,以匡正戒嚴時期國民黨利用公權力不當獲取利益、威權統治下人民權利受國家不當侵害的情況。黨產追討有其公益性與必要性。近年,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後,做為「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來源,重新且正確分配過往國民黨以不當方式取得的公共資源,讓不當黨產還諸全民,用於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強韌台灣民主體質。

不當黨產委員會 追討不當黨產歸還全民、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督導各部會推動轉型正義,是當前台灣推動轉型正義、落實民主鞏固的三大重要支柱。不當黨產委員會自2016年成立以來,已為全民追討回國民黨不當黨產近1千億元,幾個重要的追討不當黨產訴訟(婦聯會、救國團)正處於關鍵時刻,而且以小規模預算承擔大量業務(調查不當黨產案件、訴訟支出、查核已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法人團體的日常收支與資產進出、進行社會溝通),若按國民黨立委提案刪凍不當黨產委員會今年度業務費預算逾1/4,將嚴重衝擊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基本維運,更嚴重影響「不當黨產調查」,追討黨產訴訟將陷入停擺危機,無法為全民追討國民黨在戒嚴時期無償或低價取得國家資產、黨營企業、強占人民財產及政府獎補助等龐大資產。

▌其次,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去年預算1億6000萬、已執行九成,卻遭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在立法院提案砍半、剩下8000萬,大幅影響各部會正在執行的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更將 #削弱各部會推動轉型正義的動力。甚而,國民黨假借「移工逃逸問題惡化」,提案刪除督導轉型正義業務的「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全數業務預算1315萬, #實則阻擋轉型正義在台灣各領域推動。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在國會刪除促轉基金、轉型正義相關機關預算,阻斷不當黨產歸還全民、消解轉型正義推展,證明國民黨並無反省過往對台灣人民實行長達半世紀的戒嚴統治,而民眾黨護航國民黨「搶救不當黨產」、其所謂的新政治 並無「轉型正義」理念,顯現轉型正義尚未在台灣落實,追討不當黨產尚未翻頁。

▌我們不願台灣民主倒退,向國民黨與民眾黨表達嚴正抗議,呼籲全民發聲行動,一同抵擋國民黨與民眾黨正透過國會搶救不當黨產、刪除轉型正義相關預算!台灣民主鞏固, 需要你我一起行動!

邀請大家一起行動

1.你可將這份聲明訴求,轉貼分享到國民黨立委或民眾黨立委的臉書社群。

2.你可打電話到你所在縣市的國民黨立委、民眾黨立委辦公室,表達這份聲明訴求,抗議藍白立委聯手阻擋不當黨產歸還全民、刪除轉型正義相關預算。

3.你可加入連署(團體或個人都可)!

​共同聲明團體
1.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2. 鄭南榕基金會
3. 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
4. 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
5. 台北市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
6.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
7. 台灣政治暴力創傷跨專業療遇協會
8. 台灣人權促進會
9.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10. 台灣永社
11.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12. 台灣勞工陣線
13. 台灣教授協會
14.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15 .臺灣青年法律人協會
16.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17.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8. 四二四教育基金會
19. 史明教育基金會
20.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21. 陳澄波文化基金會
22. 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23. 楊逵文教協會
24. 賴和文教基金會
25.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26. 謝聰敏教育基金會
27.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28. 台灣大學濁水溪社
29. 山暗光學生陣線
30. 政治大學野火陣線
31. 東華大學土地公社
32. 南投探霧者-白恐工作隊
33. 行動山棧花

歡迎加入連署,連結:

民間團體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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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 聲請停執 搶救山羌螢火蟲

2025, January 14 - 18:43

文/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

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起訴記者會
聲請停執 搶救山羌螢火蟲 撤銷處分 穩定生態氣候

訴求:1. 停止執行。2. 撤銷處分。3. 保護生態。4. 重新選址。

淡海新市鎮公七自然公園鄰近超過二十個社區,新北市政府於2024年12月27日上午在公園草坪舉行動工典禮,興建「淡海新市鎮新設立警消共構大樓」,各社區居民在動工前即已串聯向市府抗議,更有逾千人連署組成「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自救會於動工典禮對出席的侯友宜市長陳情,卻遭侯市長冷漠以對,故自救會今日委任律師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處分及聲請停止執行。

公園多目標使用之利益衡量合法性先驅案件 淡海新市鎮首例

針對此案,本案訴訟代理人張譽尹律師表示,本案件是都市計畫法制下,有關於公園用地的多目標使用利益衡量合法性的先驅案件,也是淡海新市鎮當地居民對於自身生活週遭爭取環境權與環境財的首例環境案件,我們很希望這個案件能夠得到法院的關心。

淡江大橋通車衝擊   交通評估顯有瑕疵

以本件而言,淡江大橋完工後,預計假日單日將帶來高達2.5萬人次客流量進入淡水區。然而警消大樓計畫的交通動線規畫,卻沒有對淡江大橋通車後即將帶來的高車流量暨車流動線造成當地交通衝擊之加成效應為影響評估,顯然違反多目標使用辦法第2條、第4條第2款第7目之規定。尤其在未評估淡江大橋通車之情境下沙崙路一段及濱海路二段、三段於尖峰時段服務水準,無疑會造成系爭開發行為竣工後,當地居民的行車動線與順暢,且無法避免警車及消防車恐因交通堵塞而無法緊急救援之重大風險。這是一個很明顯的一個裁量瑕疵。

公七自然公園的土地產權雖然不是原告所有,但原告對於既定的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仍有基於確定計畫內容帶來的財產利益與生活環境利益。政府應該正視人民的利益,透過一個好的公民參與暨利益衡量的程序來進行規畫,而不是自己想幹嘛就幹嘛。

簡凱倫律師則指出,公七自然公園的用地被規劃為派出所、捷運警察分隊及消防局等多目標用途,不僅忽略已有其他更適合的閒置空地作為替代方案,此一改變更未充分考量公園在減緩氣候變遷衝擊方面對當地社區的重要功能,明顯違背上位計畫的指導原則。

未行氣候變遷相關影響評估和利益衡量 

根據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公園綠地不僅是居民的公共休憩空間,更是城市應對極端氣候的重要屏障,承擔吸收逕流水以減輕洪患、緩解熱島效應,以及提供緊急避難空間等多重功能。該計畫明確提出以「生態城市」為理念,強化防災、尊重生態並因應全球暖化,而公園綠地的劃設正是實現這些目標的核心手段。然而,此次改作多目標用途的決策,卻未進行氣候變遷相關的影響評估和利益衡量,例如極端降雨和熱島效應的未來模擬,亦未充分分析公七自然公園作為綠色基盤在減災功能上的不可替代性。反而以短期需求為導向,完全忽視長期氣候衝擊的風險,顯示出決策過程的重大疏漏。

忽視長期風險  違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核心精神

行政院所發布的《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亦指出,公園綠地在應對城市熱島效應和極端氣候衝擊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並強調其生態功能的完整性。作為「生態城市」示範的淡海新市鎮,此次規劃變更,不僅無視更適合的閒置空地替代方案,更可能削弱該地區應對未來氣候挑戰的長期韌性,違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核心精神及要求。

自救會代表林彥廷最後表示,自救會極力贊成淡海設警消共構,但新北市政府寧讓閒置用地荒廢,硬要開挖淡海唯一僅存的公七森林公園。犧牲百來棵原生樹種,迫害小山羌、螢火蟲、貓頭鷹..等小生靈棲息地的做法,真是讓人無法苟同。尤其是在全球氣候暖化,先進國家均極力倡導綠化環保,保護森林猶恐不及的現在,竟有如此開挖森林公園建警消的粗暴政策,怎能讓小老百姓心服口服呢?

延誤救援 威脅性命

先前官員曾說警消共構原選址沙崙路,因恐交通壅塞,才改址到濱海沙崙路口現址,顯然是失策再一樁。在一個已有雙輕軌交會,未來又有淡江大橋龐大車流湧入的兩線道壅塞路段建警消共構大樓,勢必造成車軌打結,更會延誤救援時效,讓百姓的身家性命受威脅。

損鄰頻傳 居民憂心

再加上01/06才剛發生三重因建案開挖地基,導致兩側民宅倒塌的慘案。我們淡海公七森林公園也即將開挖,鄰近公七公園僅38公尺的社區住民能不憂心嗎?一個野蠻無腦的政策硬要小老百姓吞下顯可預見的苦果是對的嗎?以上種種,都是我們淡海公七森林公園自救會反對挖公七森林公園建警消共構大樓的理由。而在屢次陳情未果,投訴無門的情形下,自救會成員只能委任律師向新北市政府提出行政訴訟,希望能還給我們一個不會擔心受怕,安寧平靜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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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護國神山讓高雄壓力山大?台積電5廠耗電高達住家用電的1.6倍

2025, January 14 - 18:25

(圖說:台積電進駐中油高雄煉油廠舊址,廠區如火如荼施工建造中。傅志男攝,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護國神山讓高雄壓力山大 ?台積電5廠耗電高達住家用電的1.6
台積電應提碳排自主減量,高市府盤點產業、綠電,2030達標減碳30%

昨天(1月13日)高雄市政府召開「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議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因環評委員主張廢(污)水量與用水回收率82%等數據有矛盾,並提問是否204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源等,致初審未過,需補件再審。

開發廠區是以去年6月環評通過的P3廠為基底,加上P4、P5廠的擴建規劃,3個廠面積約60.22公頃,預計每小時瞬間最大用電量為630,000KW,年用電量約55.2億度,每日平均用水量則達64,500CMD ,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33.5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

P3~P5場廠與先前楠梓產業園區的P1、P2廠面積約29.83公頃合併累進計算,5座廠區開發面積達90.05公頃,年用電量加總達92億度(630,000 KWX24小時X365天),約佔2023年高雄市總用電量30%、約住宅用電的1.6倍(155%),每日平均用水量則達10.75萬噸,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僅次於中鋼1,9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躍居高雄碳排放量第2名的廠家,超越台塑仁武廠32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中油石化事業部2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表一:台積電5座(P1~P5)廠區能資源消耗量、溫室氣體排放量/地球公民基金會製

年用電量 92億度 日平均用水量 10.75萬噸 溫室氣體排放量 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

台積電承諾,實際用電部分每年取得再生能源25%、2030年將取得再生能源60%、2040年取得再生能源100%(RE100),台積電應要能夠「自帶綠電」,與社區協作屋頂光電,共同對綠電發展付出貢獻,也降低台積電在未來遭遇綠電不足的風險。再生水部分,雖承諾使用100%再生水,然則預計需遲至2030年,橋頭、楠梓再生水廠方能日供給合計約10.5萬噸,彌足現有5廠區需求。

因應《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2030年減碳30%的法定目標,我們疾聲提出五項建議,希望高雄市政府及台積電,在高值化和高耗能的產業轉型過程中,應同時邁向低碳排、低外部成本、企業善盡SDGs、ESG責任的永續未來:

一、停止分割環評,應盡速將整體廠區開發環評書件送中央審理

國發會早已陳報「南部科學園區擴建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籌設計畫」案,顯見整體開發已成既定事實,南科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確認整體開發之環境及社會影響,而非不斷就小範圍切割送地方環評。

圖說:111年4月擬定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配合楠梓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案(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台積電現規劃5座廠區水、電、空、廢、毒等排放數據,應進行「累進計算」、「整體評估」

我們高度支持、同意高雄市環評委員之意見,P3、4、5廠之環境影響,應與先前P1、P2廠所累積之總體空、水、廢、毒、溫室氣體排放及用水、用電進行整體園區疊加效應影響分析與評估。

三、台積電應自帶綠電,承諾與社區協作,打造淨零示範區

台積電因廠區限制,無法於廠房屋頂自建綠電,我們建請台積公司及高雄市政府,參考德國魯爾工業區褐地重建的轉型過程,透過此一產業機會,與周邊鄰里社區協作,如周遭社區住宅屋頂光電、公民電廠等建置,援引《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打造淨零示範區,將新增用電的需求,轉由在地再生能源供應,落實中央與高雄市的減碳目標、淨零轉型政策,更提升周邊鄰里的生活品質。

四、台積公司應提碳排「自主減量計畫」

針對台積電新建廠區在2040年前新增之碳排放,是否已納入高雄市碳預算之盤查與目標?若否,如何因應?

考量《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中二年一期「碳預算」的規劃,我們建請高市府及環評委員,環評應要求台積電,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 ,參照〈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中附表一削減率相對基準年42%;或附表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等執行減碳措施,而非繳交碳費了事,並應要求台積電 RE100及100%再生水之承諾,以5年為一期,提出具體達成2030年60%、2040年100%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路徑(如表二)。

表二:台積電2040年RE100承諾,地球公民基金會推估路徑表(地球公民基金會製)

 年度  綠電承諾使用佔比推估 綠電需求量(億度) 2025年 10% 9.2(5座廠區用電量92億度) 2026年 20% 18.4 2027年 30% 27.6 2028年 40% 36.8 2029年 50% 46 2030年 60%(台積電承諾) 55.2 2031年 64% 58.88 2032年 68% 62.56 2033年 72% 66.24 2034年 76% 69.92 2035年 80% 73.6 2036年 84% 77.28 2037年 88% 80.96 2038年 92% 84.64 2039年 96% 88.32 2040年 100%(台積電承諾) 92

五、高市府應盤點產業和綠電規劃 ,達成高雄市2030減碳30%目標

 高市府未來應整體盤點高雄市產業發展方向,並應要求半導體S廊帶及其他產業開發(如石化、鋼鐵產業擴建或更新等案),擬具嚴格的淨零招商條款和環評項目,避免2030年30%減量目標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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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停止差別待遇,導正公教年改缺失

2025, January 14 - 18:21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修正案,提高警消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引發各界爭議。警消人員工作有其特殊性,但退休給予仍應考量基本公平性,此一修法強化對警消人員退休保障,但也打破退撫給予之基本公平原則,廣大公教人員因此產生強烈相對剝奪感。

退休制度之給予及調整首重公平,軍公教警消權利義務相同,在提升警消所得替代率後,全教總要求朝野停止差別待遇,正視並導正公教年改缺失,茲提出以下意見:「標準一致,儘速撥補公教退撫」、「公平正義,返還年資補償金」、「完整配套,停降替代率並同步撥補」、「導正錯誤,取消年改天花板」、「優化機制,調薪與調整退休所得應參考重要民生物價指數」。

一、標準一致,儘速撥補公教退撫

提升警消替代率之後,更加凸顯政府必須落實對公教退撫撥補之雇主責任,針對退撫基金原精算財務缺口、112新制上路後的新缺口,以及此次提升警消替代率後出現的最新財務缺口,都應比照勞保「撥補就是改革」模式,儘速完成對公教退撫基金之撥補,以確保全體公教人員權益。

全教總強烈主張在總預算審議時加入以下主決議文字:

1. 政府超徵稅額應優先補足114年總預算編列數額與依「撥補計劃」分10年應撥補數額之差距。

2. 115年政府總預算應依113年銓敘部「撥補計劃」分10年撥補退撫基金新缺口,每年撥補公務人員194億元與教育人員123億元之數額。

二、公平正義,返還年資補償金

「年資補償金」不是18%優惠存款,而是橫跨新舊制且舊制年資未滿15年之軍公教的法定權利,性質係因制度改革受損而填補損失的補償制度,且由政府編列預算支出,完全與退撫基金無涉。惟前次年改竟直接剝奪公教人員之法定權利,唯獨軍職保留,形成明顯不公,全教總要求國會朝野黨團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落實公平正義。

公教補償金自救會施文平理事長指出,政府直接取消「公教年資補償金」是加倍的不公不義,是懲罰相信政府承諾,是對盡忠職守選擇相對延後退休的公教員工深刻的打擊,逼得員工必須組自救會表達不滿來自力救濟,請行政院思考,公部門的勞僱關係要演變到如此惡劣嗎?而且在上屆立院朝野立委都認同自救會的訴求,不反對修法返還了,請行政院不要再扮演惡雇主角色。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針對返還公教補償金,全教總業已分別委託委員提案,期待立法院面對年改缺失,儘快完成修法。

三、完整配套,停降替代率並同步撥補

有關停止下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案,或將在立法院下會期審議,全教總認為此舉有助穩定公務人員退休金,但預計節省挹注經費將出現新的「財務缺口」,兩全其美的作法除了停降替代率,亦應同步要求政府編列財源挹注基金,方能完整保障公教退休權益。

四、導正錯誤,取消年改天花板

112新制人員未來退休可以領到「公保年金」,但在此前錯誤年改方案下,以所得替代率限制領取上限,剝奪退休公教人員領取公保年金的基本權利,全教總認為,公保與退撫係兩個互相獨立的共同基金,財務收支、管理運營與給付均互不隸屬,退休人員本應同時領取「基礎年金」與「職業年金」兩筆年金,應研議修法讓公保與退撫所得脫鉤分計,未來不分世代與新舊制之公教人員,都能領取本來就屬於他們的雙層年金。

五、優化機制,調薪與調整退休所得應參考「重要民生物價指數」

國家制度運作的良窳取決於軍公教的素質,現行在職軍公教調薪、退休軍公教年金的調整,僅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調整的依據,惟通貨膨脹日趨嚴峻,「消費者物價指數」已與實際生活嚴重脫節,甚至僅為「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漲幅的一半,全教總要求通盤檢討、優化機制,調薪與調整退休所得均應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為準。

公教年改以來爭議不斷,值此國會通過提升警消人員替代率,公教人員在年改所受之不公對待,尤應加以正視並積極導正,全教總強烈要求政府落實雇主責任,停止差別待遇,導正公教年改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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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警消年金爭議思辯-團結走出世代對立及弱弱相殘迴圈

2025, January 14 - 18:20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警消年金議案,所得替代率應該要多少從來不是一個經過詳細計算得出來合理、正當之數值,如今因政黨嚴重對立,導致如此倉促的改革進一步激化了社會勞工與公務員的對立、公務員職種的對立、在職與退休世代的對立。一位消防員的職涯一路到退休的規劃,不是單單修改所得替代率就能達到完善。以本會10年來不斷抗爭、爭取正常化消防員的勤休、薪資、加班費、勤務合理化、救災安全等等消防員權利來說,至今仍就有許多部份尚未成功。加班費至今仍無法合理計算及補償、地方勤休制度依舊有違法部分、職業安全規範依舊沒有符合基層期待,在10年來的抗爭中依舊無法正常化現職的待遇,更何況曾經沒有協會抗爭的狀況下,當年被各種壓榨的消防員,當時唯一被承諾的就是較為優渥的退休生活。

銓敘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是用平均餘命計算退休人員的壽命,進而計算會領多少退休金,但平均餘命是用統計學計算一個人未來可期待的生存年數,並非實地真正的平均壽命。依據警政署資料(註1),2011年至2015年警察平均壽命為69歲,比一般國民平均壽命少了將近10年,這數據與IFAA(註2)(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re Fighters)統計消防員的平均壽命比一般人少10年不謀而合。而在銓敘部的計算中,卻明文寫說警消預期壽命是可超過一般國民的82歲,行政機關對於基層的數據及計算方式嚴重失真,如此漏洞百出的計算方式是無法真正做出符合基層期待的退休規劃。不論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都無法期待能夠給予基層消防員真正的職涯正義,唯有依靠自身去了解、計算,然後團結為自己的權利抗爭才是唯一出路。

對於如今修法導致社會上的職種對立、世代對立的激化,本會認為社會上的年金政策應朝向基礎年金去討論與研究,基礎年金針對所有人民未來老年的生活設立保障,建構一層全民不分職種及眾多無給職的家庭照顧者皆有一份最低生存、健康、尊嚴為目標的最基本年金制度,對勞退、勞保、公保、退撫、國民年金等等的退休金制度及社會保險之下在鋪設一層基礎。而建構基礎年金應該增加徵收企業的稅收,令企業對社會負起一定的責任,尤其許多企業工廠的防火設備違規及隱匿申報危險物品,導致意外頻傳甚至導致人民、救災人員死傷,應當對於社會付出更多的責任。

[註1]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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