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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荒謬與憤怒 —傅崐萁集團如何透過預算審查癱瘓國家、踐踏民主

2025, March 6 - 19:49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

行政院已於 2 月 27 日就總預算案向立法院提出覆議,立法院依法應於 3 月 14 日前重新為決議。為了抗議影響人民至深,且荒謬至極的總預算審查決議,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於 3 月 6 日(四)、3 月 7 日(五)連續二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荒謬再現」行動,朗讀立法院關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的院會公報紀錄。

▍接力朗讀二十三小時,再現預算審查荒謬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表示:在傅崐萁集團的主導下,立法院藍白黨人用極度荒謬的方式,大幅刪減與凍結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1月17、20、21日院會進行總預算二、三讀審議程序。其中17日,939億元的通案刪減前,每個政黨只能發言五分鐘;其後,20日與21日,1068億元的各項刪減與1607億元的各項凍結,完全禁止正反意見發言討論,直接進行近千項的提案表決。整個程序不僅「未議而決」,將國會合議制民主秩序摧毀殆盡,更有臨表決前抽換提案,表決通過後再撤回提案,立委根本不知道當下在表決哪一個提案等等荒謬情形。至今,立法院也無法確認全部加總的總刪減數額為何。

為表達對傅崐萁集團之抗議,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將比照過去於群賢樓前朗讀服貿與貨貿協議開放清單之方式,由公民代表接力朗讀今年 1 月 17、20、21 日立法院院會審議 2025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各項提案與決議。活動全程直播,連續兩天,每天從上午九點半到晚上九點,每三十分鐘為一單元,共有四十六位朗讀者,預計讀完二十四冊,上萬頁的立法院院會紀錄公報。

此次行動希望透過預計二十三小時朗讀行動證明,這麼多荒謬的預算案提案,46 位公民代表用了 23 小時不間斷的時間才全部朗讀完畢,而擁有權力的立法院藍白黨人卻在傅崐萁集團的主導下,以將審議討論限縮至零的荒謬方式,大幅刪減與凍結數千億預算。

羅宜指出:為了籌備此一行動,經民連智庫研究員,已瀏覽二十四冊,上萬頁的立法院院會紀錄公報,篩選出對經費動支有具體影響之預算審查決議(包括:預算有刪減、凍結情形,或對於預算之使用有其他限制之情形),並標記其中具有荒謬性、嚴重性及重大性者,作為朗讀行動的底稿。

▍荒謬與憤怒,三階段行動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今明兩天的「荒謬再現」行動,是整個系列行動的第一階段。接下來,還會有3月11日舉行的「衝擊分析」公民論壇,以及3月14日舉行的「讓憤怒成為力量」發表會。

第一階段的「荒謬再現」朗讀行動,是要辨識 2025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過程,經院會表決(或無異議)通過的刪減或凍結提案,提案人、提案理由、決議內容、贊成及反對委員,做為第二階段「衝擊分析」公民論壇的討論依據。

第二階段的「衝擊分析」公民論壇,將於3月11日(二)白天及晚上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論壇將由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各界人士,以區分主題或部會預算的方式舉行座談會,分析此次立法院總預算審查各項刪除與凍結決議,說明各項決議對政府運作、人民權益、各行各業及民主人權價值之衝擊。活動全程直播,暫訂以每五十分鐘為一單元,並於每單元最後十分鐘開放現場或線上提問。

第三階段「讓憤怒成為力量」公民發表會,將於3月14日(五)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必要時將延伸至濟南路立法院旁。這將是公民自由創作的發表時段。聽完行動一的報告與行動二的分析後,由民眾將自己的感想轉化為文字、影音、詩歌、漫畫或其他形式之創作,或傳單、標語、口號等罷免文宣,於現場發表並對外傳遞,讓憤怒成為力量。民眾亦可在家完成創作,再將創作內容帶至活動地點發表。

賴中強指出:我們對於立法院重新覆議的結果,已不抱期待。但是,青鳥公民運動以捍衛台灣民主為職志,「國會失能,社會更要對話;中共亂台,台灣更要團結。」我們希望透過民間自救的方式,釐清「傅崐萁們」到底基於什麼樣的理由,刪減或凍結了哪些預算?盡可能分析其影響,並透過對話,形成人民對此次總預算審查的多數共識。進而,讓人民的憤怒成為力量,究責失格的政治人物,讓他們付出政治代價。

▍附件:03/06(四)「荒謬再現」公民接力朗讀行動名單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公民陣線將於3月6日(四)、3月7日(五)連續二日,從上午 09:30 至晚上 21:00,到立法院群賢樓外朗讀荒謬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

接力朗讀行動之首日,邀請到各界公民一同抗議總預算案之荒謬。朗讀來賓由學界、藝文界、公民組織成員、罷免團體志工、台灣公民陣線志工、學生、青年等組成,這些來自不同背景及職業的公民代表,將朗讀具有具體影響又兼具荒謬性、嚴重性及重大性者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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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在2025年310西藏抗暴66週年前寫給台灣朋友的一封信

2025, March 6 - 19:35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陪藏人走一條回家的路
在2025年310西藏抗暴66週年前寫給台灣朋友的一封信

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紀念310西藏抗暴66週年,陪藏人走一條回家的路

親愛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格桑堅參,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Tibet Religious Foundation of HH the Dalai Lama董事長。

進入了三月,百花齊開、萬物騷動。

台灣的野百合、太陽花發生在三月;我們的西藏抗暴日也在三月。
西藏抗暴日,也稱為西藏人民起義日。每年的3月10日,是西藏歷史上一次極其重大深刻且遭受苦難的事件紀念日。今年,我們紀念的是第66週年,這不僅是一個回顧歷史的時刻,更是一個繼續前行、支持西藏自由運動的時刻。在台灣,這是我們舉辦的第22次310西藏抗暴紀念活動,今天我們依然站出來,為西藏人民爭取自由與人權發聲,並且紀念那段充滿抗爭與犧牲的歷史。

本次遊行的主題是:「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這不僅是對過去歷史的真相揭露,也是對當前西藏現狀的強烈呼喊。在這裡,我們需要了解1951年西藏被迫簽訂的《十七條協議》,這份協議在當時是中國以武力逼迫下強行簽訂的,號稱是「和平協議」,但它的背後卻是對西藏主權的強行佔領。

《十七條協議》所謂的「和平解放」,實際上是一個包藏禍心的協議,目的在於將西藏納入中國的統治範圍。在這個協議簽署後,隨即進駐的是中國的解放軍,並且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漢人移民、西藏的基礎建設——如川藏公路和青藏公路——的建設。這一切的結果,是西藏從獨立被迫統一,而協議中的特殊自治地位被逐步撕毀!西藏人民的自主權利遭到剝奪,西藏的社會結構和文化特徵也在這場強行侵略和統治中逐漸崩解。

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生了重大示威,數以萬計的藏人走上街頭,表達他們對中國入侵統治的不滿。 這場抗議不僅是對中國統治的反抗,更是對西藏文化、宗教與自由的捍衛。然而,這場抗議活動卻遭到了中國政府的血腥鎮壓,解放軍直接向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達賴喇嘛尊者的夏宮羅布林卡發射炮火,導致達賴喇嘛與約八萬藏人被迫流亡印度,開始了漫長的流亡生涯。

西藏抗暴66年過去了,但西藏的苦難與掙扎並未結束。至今,中共政府依然對西藏實行著種族滅絕、文化滅絕和宗教滅絕的政策。2024年11月,九名聯合國人權專家就西藏的人權問題向中國政府發出嚴正關切信,這封信中指出,中國在西藏強行拘留和強迫失蹤多名藏人,並且壓制當地的文化和宗教表達。這些行為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對西藏人民的控制並非出於善意,而是持續的壓迫與剝削。

此外,中國的跨國鎮壓行為也不斷升級。近期,中國政府加強了對海外藏人、維吾爾人和蒙古人社群的監視與恐嚇。無論是透過直接的威脅還是透過他們在中國的親屬進行壓力,這些行為都彰顯出中國對異見的零容忍態度。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行為不僅限於中國境內,還透過外交壓力滲透到其他國家,對人權行動者和批評中國的人進行各種形式的打壓。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指出,中國警方在海外進行跨國監控,特別是對藏人社群的政治活躍人士進行監視和迫害。

然而,西藏的故事並不止於此。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具有獨立文化、語言、宗教、社會結構的國家,並且一直以來都保持著與中國政治體系的分離。這一點,不僅在正式的官方歷史文獻中有所記載,更在現代的國際法律中得到了承認。2024年,美國通過的《推動西藏—中國解決爭端法》正式認可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說法是錯誤的,並且呼籲中國政府與達賴喇嘛及藏人行政中央展開不設前提的和談,解決西藏問題。

此外,2020年通過的《西藏政策及支持法》更是承認了藏人行政中央是代表全球藏人聲音的合法機構,並且明文規定了達賴喇嘛轉世問題應由現任達賴喇嘛及藏人共同決定,任何中國政府的干預都將面臨國際制裁。這些法律和政策,無疑為西藏的未來和藏人權益的維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今年,我們還將迎來尊者達賴喇嘛的90華誕,這是一次重要的紀念。 我們感恩尊者對西藏和全球藏人的深遠影響,他的慈悲和智慧不僅引領著藏人走過困難時期,也讓全世界感受到了西藏文化的光輝。我們也送別了尊者的二哥嘉樂頓珠,他一生為藏人盡心盡力,堅定不移的信念與行動,永遠激勵著我們前行。

我們的訴求不僅是對過去的紀念,更是對未來的期盼。我們期盼西藏能夠重獲自由,期盼西藏人民能夠回到我們應有的家園,無論這條回家的路多麼漫長,我們都會繼續走下去。

誠摯邀請您一起來參加310西藏抗暴66週年在台北的大遊行系列活動,請加入支持並聲援我們!

莫忘前路,攜手共行。謝謝大家。

310西藏抗暴日66週年大遊行(2025)西藏自古以來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假和平協議 真入侵佔領

時間:2025年3月9日(日)13:00捷運忠孝復興站集合
路線:捷運忠孝復興站-國父紀念館-中國銀行-台北101

2025年3月10日(一)晚上7:00自由廣場|310西藏抗暴日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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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郵政公司搞言論審查,產工力挺言論自由

2025, March 6 - 19:31

文/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如果你相信言論自由,你也必相信你不喜歡的意見的言論自由。」眾所皆知,「言論自由並不代表言論免責」,言論自由為我國憲法第十一條所賦予國人基本的人權保障,另根據刑法第311條第3款,評論者基於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予以免責。

高雄郵局一紙公文,直接超越一切法學素養,公然限制言論自由,當台灣的元首都有雅量去傾聽國人的心聲,對於無理的謾罵予以包容,除非危及社會安全或特定人身安全而依法有所作為,對於合理且有所依據的抨擊,皆以善意待之。

如今,中華郵政害怕什麼?高雄郵局又害怕什麼?身為層峰主管的面子比郵政永續經營更重要嗎?試問中華郵政的全體官爺們,有哪位曾經為了錯誤的決策而下台負責?

在台灣,行政院長下台過,部長下台過,反觀中華郵政的主管不僅免責,反而還能高升,難怪中華郵政一直虧損!

當基層員工需要匿名且具實於網路世界公開提出問題,主管真的要去金山南路二段55號的大門罰站了,又當主管不僅沒有虛心檢討,反而動用行政權力去限制具實之言論,那董事長和總經理應該要到中正三路177/179號的門口罰站。

當各位郵政同仁提出善意且具實有證之言論,若遭受中華郵政轄下任何單位,包含其所屬之企業工會,所為之一切不當處份或關切,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一定在,你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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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三廠火災示警:老舊核電廠風險更高

2025, March 6 - 19:29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3月6日上午,臉書上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討論社團上傳了一段〔核三廠著火了〕影片,核三廠的兩座反應爐旁,不知何故濃濃黑煙竄起,籠罩半個天空,駭人的景象引起網路廣傳。

據媒體報導,屏東消防局立刻派出大批人馬趕往救援,抵達現場後,初步了解可能是核三廠在進行空壓機廠房外的冷卻水塔管路切割作業時,不慎引發火災,11時35分撲滅火勢,現場狀況雖然已受到控制,但僅有媒體上有限的資訊,並無法讓外界安心,甚至地方社區亦未能在第一時間得到資訊,只能看著核三廠的黑煙焦慮不已,引發居民的憤怒與抗議。

核三廠過去安全紀錄不佳,嚴重的火災事件發生更不只一起,為何在地方通報以及防災措施上無法落實?如果真有更大的意外或輻射外洩發生,第一線的救災人員與周邊居民能有甚麼保障?能做甚麼防災準備?如今距離核三除役只剩下72天,在除役前再度發生冷卻水塔火災事件,除了為核三的負面紀錄增加一筆外,社會應該藉此機會重新審慎思考老舊核電延役的問題,老舊的核電廠安全嗎?設備是否還能再運轉20年?不談核安,只談核電,是罔顧人命安危的主張。

此次火災是人禍,是電廠內的人為疏失因素,國際上老舊核電廠的火災事故頻仍,據報導日本東海第二核電廠(茨城縣東海村)自1978年投入運轉以來,曾於2011至2014年發生3起火災,並在2022年9月以來的兩年多時間內,發生了11起火災,且火災事故發生的地點甚至涉及關鍵的中央控制室。這些事故除了電廠設備老化的原因外,也暴露了明顯的人為失誤,防火意識薄弱,都是核電廠運營的隱憂。

核電廠的設備與管線老化問題極為棘手且複雜,還有消防系統管線多位於地下,這些管道在設計時未考慮到更換或維修的需求,及電纜系統也會因高溫和環境因素而劣化,這些問題無法僅透過定期大修來解決。綠盟強調,核電廠的老化與核安文化是必須正視的關鍵問題。

目前在野黨推動核電延役修法,意圖讓老舊核電廠到期後再繼續運轉,但這些核電廠當初設計運轉40年,超過設計年限其防災能力早已不足。美國問責局(GAO)去年曾出版報告警告,大部分運轉中的核電廠建於1960至1970年代,然而自建設以來,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日益增大,但監管機構並未對老舊核電廠進行充分的防災評估,這已成為潛在的核安風險。

台灣應該謹慎面對老舊核電廠所帶來的風險與危害,讓老舊核電廠如期退役,才能真正保障台灣的安全與韌性。

核三工安大事摘要:

1985年7月7日 七七火災停機

1987年8月29日 核三廠模擬中心模板失火

1990年4月7日三支控制棒掉落爐心急停

1996年4月5日排氣管爆裂造成反應爐失水的「2A」級緊急事故

2001年3月18日因鹽害引發的全黑事件(「3A」級緊急事故)

2009年6月15日 啟動核能機組的變壓器,疑因大雨造成短路,引燃變壓器內的絕緣油

2013年12月4日水泵數位控制系統故障跳機、2017年1月24日因線路接觸不良冒白煙跳機

2018年4月19日熱交換管裂紋、以及同年5月1日緊急柴油發電機停機等多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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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

2025, March 6 - 19:26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

性平三法修正案上路將屆滿一週年,其中修法幅度最大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在施行一年後,是否有達到預期成效?在實務操作上有哪些不足及盲點需要再修正?長期致力性騷擾防治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於3/6共同舉辦記者會,透過實務觀察提出包含被害人需求、企業困境及主管機關政策、法規上的不足和缺漏,並具體提出四大法規及政策建議。

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因法源差異大相逕庭

勵馨基金會在性騷擾被害人的服務中看見,性騷擾不一定會有明顯的外在傷痕,但內心卻往往遭受極大的壓力與創傷,需要專業人員協助相關申訴程序。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表示,勵馨非常關注性平三法修正後施行一周年的狀況,因為這是前年#MeToo運動後許多被害人發聲的成果,尤其是《性工法》)職場性騷擾防治的部分調整最多。但目前官方統計只有提供去年3/8施行到去年六月底的數據,共有543件,其中有24%,134件來自公務機關,當然除了公務機關落實申訴、通報制度外,也擔心公務機關的職場性騷擾狀況。但因為目前完整年度的統計分析資料還未看見,很值得後續觀察。

113年性平三法全面施行時,《性騷擾防治法》已明定各地主管機關應協助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因此各縣市「社會局/處」均成立主責窗口,整合相關資源,由專人提供被害人諮詢,提供或轉介後續司法、社工服務、諮商等資源。但若遭遇「職場性騷擾」則適用《性工法》,法規僅提到地方主管機關應規畫整合相關資源,勵馨113年接獲1,063通諮詢電話中,被害人只能自己逐一向各個窗口洽詢各項服務,不僅沒有達到整合的目的,重述的過程中,更加重心理創傷;甚至部分窗口提到今年因計畫尚未確認,相關補助與資源要等到4月才能知道。面對資訊細節不清楚、補助資源不到位,許多被害人、甚至雇主都不清楚有哪些權益,更遑論提出申請。

建議《性別平等工作法》明文規定「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職場性騷擾被害人已飽受身心壓力,《性工法》的現行制度卻讓他們如無頭蒼蠅般,在各個窗口流轉。建議主管機關應比照《性騷擾防治法》,明文規定各縣市政府「應」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讓被害人權益不因法源不同而有差別待遇,才能更有效地接住被害人。

職場常見權勢性騷 被害人難以信任調查機制

另一方面,《性工法》規定除非行為人是「最高負責人或雇主」,否則被害人必須先向雇主提出申訴,由公司組成小組進行調查。然內部調查人員參差不齊,是否具備「性平意識」、「相關法規知識」,甚至是否中立、客觀、具有同理心,一切都無從驗證。當被害人對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及內部委員專業度不信任時,會影響其提出申訴的意願;而在申訴調查中,若行為人職務比內部調查委員高,也會使得內部調查委員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若受僱者百人以上的公司,《性工法》規定調查小組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勞動部也特別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作為雇主尋求外部調查委員之遴選參考。但目前勞動部人才資料庫中的名單多達1,608筆,事業單位難以篩選合適的調查委員;同時調查委員培訓僅安排二至三天課程及一份調查報告撰寫練習,與《性別平等教育法》「需完成專業人員之調查知能培訓初階、進階、高階課程始能進入才庫名單」的規定大相逕庭,並缺乏嚴謹汰換規定。

調查委員應有汰除與增能機制 防止二度傷害

王玥好強調,調查委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與性平知能至關重要,建議主管機關應參考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九點,明定汰除標準;而針對企業內部調查委員更應有具體把關及改善措施,以確保被害人權益獲得保障。

企業防治性騷擾的挑戰:態度消極與知能不足

去年新修訂的《性工法》更加強調事業單位的性騷擾防治責任,長年深入企業推動近400場職場性別友善講座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卻觀察到許多企業並未落實防治責任的現象。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表示,勞動部113年1到6月性別平等工作申訴成立的案件中,因知悉性騷擾而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的案件就佔六成,顯示企業不知如何妥善處理相關案件。部分雇主將性騷事件簡化為「雙方誤會」,因此採取勸退被害人不要申訴或要求自行封鎖行為人等方式消極應對,試圖私了。然而這種處理方式不僅讓被害人面臨更大壓力,無法獲得應有保護,雇主更已違反法律規範,將可能被裁罰。

另一方面,企業防治知能不足,缺乏有效應對的機制也是一大挑戰。部分企業曾反映案件若未進入申訴程序,對於如何在顧及保密的前提下適當隔離被害人與行為人,感到相當困擾;縱使將雙方隔離,但實務現場空間有限、排班不易,究竟要將雙方隔離多久,或是調動行為人職務後反而讓其成為冗員,徒增企業成本。而實務中亦經常可見企業雖已依法完成申訴調查程序,卻未採取更積極的因應作為以避免侵害持續發生,「速食企業案」就是其中一例;或是人事單位無法有效規範權勢性騷擾的行為人,導致被害人權益難以受到保障等。

強化企業責任,政府應入場輔導並強化監督機制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進一步表示,行政院近期發布的2025年性別圖像中,我國性別不平等指數(GII)落後於新加坡,台灣已不再是亞洲第一,其中職場環境友善與否也影響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的意願,值得警醒。若再依前述勞動部113年四個月期間543件通報數據推估,一年的通報件數大約有1600件;然根據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卻指出,最近一年有3.7%女性受僱者曾在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男性受僱者則有0.5%,若以當年全台受僱人數估算,可能有將近17萬人曾在最近一年遭受性騷擾,通報數字恐遠低於實際案例一百倍以上,職場性騷擾仍讓眾多被害者難以發聲,也反應出現行制度有改善必要。

王如玄建議勞動部應採取更精進作為,提供企業更具體的協助資源,如在《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中,增加更具體的實例與操作建議,讓事業單位能夠清楚理解並落實「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確保防治機制的可執行性。此外,勞動部亦應於接獲企業通報案件時主動介入輔導,並在裁罰後加強監督企業後續改善的情形,確保企業不僅止於符合法規,更能建立有效的預防與應對機制。王如玄更進一步建議政府機關在標案招標、獎項審查及評鑑機制中,應增列排除條款,明確禁止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事業單位參與投標、申請獎項或獲評優良企業;並建議將推動性別平等措施納入評鑑指標,確保公共資源與榮譽獎勵不被錯置利用,避免助長違法企業之不當行為。

建議修正「不特定人」、「公共場所」等不符現況之法條用語

現行《性工法》第12條第7項雖規定「性騷擾係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就性騷擾事件之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後續勞動部函示便擴大解釋,將居家照顧服務員執行職務時,於服務個案家中遭受服務對象或其家屬性騷擾等情形納入法條規範中。實務上雖可了解此舉是為落實被害人保護法益,然法條適用卻與法條原意全然不符,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呼籲勞動部應盡速修正法條文字,修正有關「不特定人」、「公共場所」等不符現況之法條用語,以確保法律規範符合實務需求,避免適用上的困惑與爭議。

綜上,針對前述主管機關政策及相關法令未盡完備之處,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勵馨基金會共同提出以下建議:

整合兩法防治責任與被害人服務資源:《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雇主防治責任與《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場所主人防治責任規範互相呼應,建議整合於兩法的防治準則中,讓事業單位能夠明確理解如何兼顧兩法責任,此外,應整合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確保受害者權益受保障。

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人才資料庫」汰除機制及內部委員改善措施:目前勞動部人才資料庫中的名單眾多,事業單位難以篩選合適的調查委員,且亦缺乏不適任名單汰除機制。建議明定汰除標準,並在內部委員品質把關上,要有更具體的改善措施,以避免不適任人員影響案件的處理品質,甚至造成二度傷害。
提供明確指引、啟動入場輔導、增加監督機制,引導企業落實防治責任:《性工法》課以雇主嚴謹的防治責任,但在相關資源及操作細節卻尚未完備,建議勞動部應針對雇主提供更詳細明確之補救措施建議,並適時啟動入場輔導,建立監督鼓勵機制;此外,若要委託民間團體發展相關機制,也應編列充足預算及配套措施,不應便宜行事。

修正法規而非擴大解釋,避免徒增適用困擾:建議修正現行《性工法》第12條第7項法條文字,明確化性騷擾事件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情形,而非仰賴勞動部逐一函示,以確保法律規範符合實務需求,避免主管機關與事業單位適用上的困惑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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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洪委員提案增加國假,洪部長要不要支持?!

2025, March 6 - 19:14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活動訴求:
一、請勞動部提出具體「降低工時」政策,以落實部長主張。
二、請勞動部針對林月琴委員提出的「建構完善照顧假」,提出修法方案。

聲援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豐裕工會

勞動部長洪申翰於113年11月25日上任後,就多次被詢問對於增加國定假日一事的看法,在12月8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桃市產總)發動100小時絕食抗爭,立法委員質詢時,洪申翰部長就表示他支持勞工降低工時,但國定假日屬於內政部的議題。在114年1月2日,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於立法院發動數百人抗爭,要求增加國定假日後,再次有立法委員詢問洪申翰部長是否支持,洪部長的答案依然相同,再次表示這是內政部的權責,而他本人支持勞工時降低。

不僅如此,關於立法委員林月琴代表民進黨來到1月2日的立法院現場,也對著全國各地的工會幹部留下「建構完善照顧假」的簽名與承諾。目前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薪資計算也等同事假規辦理。無薪的家庭照顧假根本難以讓勞工在職場的工作與經濟壓力下,真正放心的請假照顧家庭!桃市產總也要問,勞動部對此的具體政策是什麼,何時可以讓勞工享有「有薪家庭照顧假」、重視勞工對家庭的重要性與需求?

記者會上首先發言的桃市產總朱梅雪理事長要求洪申翰部長回答自己所提出的「降低工時」,拿出具體方案出來;以及要求民進黨自己所承諾的「建構完善照顧假」也應該有具體作為,提出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但是,朱梅雪理事長再次強調,無論是「建構完善照顧假」,或是這兩天新聞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推動的「修法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都不是洪申翰部長口中的「降低工時」,面對台灣日益嚴重的長照需求和少子化問題,完善相關的請假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整體性的降低工時如果沒辦法進行,終究是讓勞工持續面對惡劣的勞動環境。

台鐵產工的黃祥銘理事也提出,對於輪班人員來說,台灣工時太長的問題影響更大,工作時間晝伏夜出已經對健康造成損害,延長工時將造成更嚴重的傷害,而產工要特別提出,增加國定假日是讓員工省去需要額外再請假的程序,更是目前勞基法中相對其他假別,更有法律保障同意權的休假。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陳昱志也表示,許多人命死亡代表政策失敗、制度問題,消防員就是這一切的見證者,台灣勞工高工時的背後,是下班後精神不濟的車禍意外、是家庭失和的人倫悲劇,消防員都看在眼裡,這些看起來都與勞動部無關,卻又與勞動部關係密切!去年底勞動部剛發生重大霸凌事件,社會具有極高關注度,每每有需要時勞動部就只會推卸責任,我們看到對於自己單位公務員受到霸凌死亡,要改革就說是保訓會的事,勞工要求國定假日就推給內政部,推卸的一乾二淨,都沒有勞動部的事。請洪部長別再做一個只會轉達的總機,而是真正的對於所有議題,包含公務員納入職安法、包含降低工時的具體方案,給予真正的回應與方案。

自主工聯理事長詹素貞也表示,自己身為勞動部獨任調解人,最近也正在協助一位在科技業工作的勞工過勞死的案件,說明台灣真的是非常高工時的過勞之島,強烈要求呼籲部長提出方案來降低工時。

接著,桃市產總提起過去勞工對於勞基法修惡、砍七天假的記憶,帶著所有的工會幹部一起對著勞動部大聲的朗讀詩人鴻鴻在2017年反《勞基法》修惡運動期間寫下的詩作〈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向勞動部表達低薪高工時的台灣勞工的心聲。

以下節錄〈我現在沒有時間了〉—為抗議勞基法修惡的絕食勞工而作◎鴻鴻:

//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

我會在駕駛的時候睡覺

看護的時候夢遊

蹲馬桶的時候吃便當

抽菸的時候抱小孩

//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

鬧鐘在你們手裡

但我不打算交出我手裡的電池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脊椎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孩子和我自己的

那一點點抬頭看天空的時間

我不打算交出我的天空

//

在行動劇中,桃市產總又再召喚出過去擔任立法委員的洪申翰委員。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指出,在第十屆時民進黨立委針對國定假日增加的提案共有4案,而當年的洪申翰委員,每一案都有連署,甚至還是林靜儀委員提案的共同提案人。過去支持修法增加國定假日的洪委員,如今變成勞動部的洪部長,卻只會迴避勞工增加國定假日的訴求,推託說國定假日是內政部的職權、或是嘴巴上說說降低工時卻完全沒有動作,實在是讓廣大的基層勞工非常失望。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重申,勞工都還是希望洪部長能想起自己過去還是洪委員時候的初衷,無論是增加國定假日,或者是其他降低勞工工時的方式,勞動部和洪申翰部長都能在這會期提出具體政策或修法,不然後續勞工的行動強度和人數只會更加升級。

同時,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也指出在第十屆民進黨立委增加國定假日的提案中,許多當時提案或連署的立委,現在也像勞動部洪申翰部長一樣,已經入閣擔任行政部會、地方政府首長了,包括現任衛福部長邱泰源、次長林靜儀、現任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現任屏東縣長周春米、以及現任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委員。桃市產總呼籲這些當年曾經提案支持增加國定假日的民進黨行政立法高層,現在也能持續支持並推動國定假日的增加,特別是在行政院內部會議時,希望能貫徹他們當年在立法院時提案和連署的初衷。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接著也點名多位立委,表示在第十屆提案或連署的委員中,也有許多人被傳出正在準備在2026年的地方首長選舉中,希望爭取代表民進黨參與地方首長競選,包括:

有意競逐高雄市長的許智傑、林岱樺、邱議瑩

有意挑戰新北市長的蘇巧慧

有意挑戰台中市長的何欣純

有意爭取台南市長的林俊憲

還有希望爭取彰化縣長的黃秀芳

爭取嘉義縣長的蔡易餘

有意競爭台東縣長的陳瑩等委員

桃市產總秘書孫語謙表示,現在廣大的基層勞工都非常關注國定假日的議題。這些委員都應該向地方選民、特別是自身選區的勞工選民講清楚,現在在這個增加國定假日的緊要關頭,自己是否真心願意幫助勞工爭回幾天國定假日?當年提案或連署增加國定假日的委員們,如今是否願意站在支持勞工的立場?相信全國各地的勞工選民都會看在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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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針對台大醫院護理師薪資及照護司公告之澄清回應

2025, March 5 - 22:45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近日衛福部照護司公告各間醫院護理人員薪資待遇,其中部分媒體引用台大醫院自行填報數據,進以撰寫「入行起薪6.5萬元」、「院聘護理師起薪5.9萬元」、「公職護理師起薪6.5萬元」等報導內容,然此數據與現實情形存在顯著落差,本會予以澄清回應如下:

一、院聘護理師起薪絕無可能達5.9萬元

查台大院聘護理師首年薪資待遇*,工資部分:本薪39752元、職務津貼4985元;獎金部分:紅利績效獎金約3000-5000元,依各種因素而有差異及變動,其中受訓期間該月甚至可能全無績效。綜合以上,不論單看工資數額,或額外將獎金計入,院聘護理師起薪都絕無可能達5.9萬元,故此說法與事實全然不符。

二、公職護理師起薪須計入獎金才可能達6.5萬元

查台大公職護理師首年薪資待遇*,工資部分:本俸28390元、專業加給23650元;獎金部分:服務獎勵金約6630-7650元、紅利績效獎金約3000-6000元,依各種因素而有差異及變動。綜合以上,單看工資數額僅有5.2萬元,須額外將各項獎金計入才可能達6.5萬元,故此說法存在明顯誤導疑慮。

三、公職護理師不存在「入行價」之說

依據台大醫院現行人事制度,新進護理師一律由院聘身份進用,院聘護理師工作至第4年時,在滿足特定門檻條件下,方能參加甄試嘗試轉任公職護理師,因此,不論是台大醫院將公職護理師之薪資待遇,列在照護司網站中「年資1年以下」之欄位處,或部份媒體以「入行價」作為新聞標題,均存在明顯誤導疑慮。

四、混淆工資與獎金無異鼓勵醫院巧立名目

衛福部照護司於其「護助e起來」網站之「醫院護理職場資訊」處,公告各間醫院薪資待遇,同時容許醫院雇主將工資及獎金混淆做合併計算,然而,同樣1元的工資與1元的獎金之間,兩者價值差異極大,後者不僅恐遭醫院雇主恣意調整變動,同時亦不被計入加班費及勞工退休金提撥的計算基數當中,照護司如此公告方式,無異變相鼓勵醫院雇主巧立獎金名目,進以壓低護理人員實際薪資待遇。

五、遺憾照護司未盡查核義務引發爭論

衛福部照護司雖於日前記者會上,大動作展現其此「傲人」之薪資結構透明化成果,然而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見,該網頁之薪資數據不僅全由醫院雇主自行填報,照護司本身亦無投入任何行政資源予以查核驗證,甚至容許醫院雇主將工資與獎金混淆做合併計算,最終圍繞該數據真實性引發各樣爭論。對此,本會表達深切遺憾,呼籲衛福部做事勿做半套、畫虎不成反類犬。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備註:以上工資及獎金數額均係以一般病房作為概略性說明回應,實際數額以各科別個別護理師領得數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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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 緊急事後避孕藥 成為指示用藥 保障女性身體自主與生育權

2025, March 5 - 18:52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有立委 3 月 4 日在施政報告質詢中關注緊急事後避孕藥可否轉指示藥,讓有需要的人在藥局就能取得、購買。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食藥署會持續評估溝 通,3 月 6 日將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依藥品分級規定處方藥必須由醫師診斷及處方才可由藥師調劑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就是屬於處方藥。指示藥就是不需要醫師處方,但須有醫師或藥師等依症狀評估及指示後才可購買。例如民眾可到藥局買頭痛藥、感冒藥、過敏藥 等。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該轉為指示藥,讓被強迫接受性行為,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可以進行緊急避孕,以維護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亦是減少懷孕後可能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緊急事後避孕藥是一種口服的賀爾蒙用藥,透過阻止或延遲排卵來防止懷孕, 越早使用效果越好。提供給擔心避孕失敗、避孕措施使用不當,以及無避孕保護情形下受到性侵犯後使用。藥物副作用並不常見,而且較輕微,可能包括噁心和嘔吐、輕微不規則陰道出血和疲勞,通常無需進一步用藥即可緩解。緊急事後避孕藥是「避孕藥」不是墮胎藥,未涉及胎兒生命,也不會損害未來的生育能力。

消除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第 12 條第 1 項: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取得各種包括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第 2 項:政府應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必要時予以免費,並保證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得到充分營 養。」第 16 條(e)項也提到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務上對婦女的歧視,並特別應保證婦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 有相同的權利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並有機會使婦女獲得行使這種權利的知識、教育和方法。

依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緊急避孕國際協作組(ICEC)所撰寫的緊急避孕藥給

藥和服務指南中提到:儘管目前已有高效的避孕方法,但仍有許多非計畫或非意願懷孕發生。這些非計畫或非意願妊娠可增加妊娠患病率和死亡率,尤其是在缺乏安全流產或高品質產科醫療服務的地方。緊急避孕藥有時也稱之為“晨後藥”或“房事後口服避孕藥”,緊急避孕藥適用於 1.未採取避孕措施 2.未正確使用避孕措施 3.正確使用了避孕措施,但當時就發現避孕失敗。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應該為女性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以確保在需要時能夠取得,並儘快服用。然而緊急事後避孕藥不應當做常規的避孕方法,如果有計畫避孕,應該採取其他避孕方式。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將緊急事後避孕藥列為非處方用藥,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韓國等,日本也於 2023 年開始在社區藥局試行銷售非處方緊急避孕藥。

婦援會服務實務經驗發現,不管是違反意願進行性行為,或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因為怕社會責難、羞於啟口、擔心、害怕等因素,並非每個人都能前往醫院看診取得緊急事後避孕藥。若因為無法取得事後緊急避孕藥被迫懷孕,進而影響身體健康,只能選擇進行中止懷孕手術者,可能造成身心嚴重創傷。

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轉為「指示藥」,提供需要民眾能在社區藥局購買,讓專業藥事人員進行用藥指導及提供衛教資訊,也爭取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的黃金時間。緊急事後避孕藥並不是高風險用藥,開放藥局讓有需要民眾在藥師指示下購買,一方面能保護女性免於被迫或非預期懷孕的風險,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權,另一方面減少懷孕後可能產生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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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永續高雄,台積電開發應落實綠能、減碳、污染控制承諾

2025, March 5 - 18:43

(圖說:台積電5座廠區(P1~P5)開發面積達90.05公頃,年用電將達92億度,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將高達390.2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高雄產業轉型關鍵時刻,台積電擴廠應落實綠能、減碳、污染控制及生態公園承諾。)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今(2025年3月5日),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召開「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82次會議(即環評大會)。審查內容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積電)P3廠東側新擴建P4、P5廠的第一階段環評,擴建面積達42.89公頃,與P3廠房加總開發面積為60.22公頃,P3廠計畫已於去年(2024年7月)通過環評。

本次環評大會審查,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出再生能源、淨零路徑、生態公園承諾及降低空污與強化監測等四大訴求。

一、訂定逐年上升的綠電比例規劃,承諾優先採購在地再生能源

P3~P5 廠開發面積為60.22公頃,營運期間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達 507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經減緩後降至 233 萬噸。其中,87.5%(約 204 萬噸 CO2e)來自能源間接排放,顯示台積電的碳排放大多來自於外購電力。

我們肯定台積電訂下 2030 年 60% 再生能源的目標,但根據說明書,目前僅承諾「自量產後(取得空污操作許可證後1年內),每年取得實際用電量25%再生能源(以營運後之用電度數(kWh)為基底),中長期目標為2030年取得60%、2040年取得實際用電量100%之再生能源」。在缺乏逐步上升綠電比例的規劃下,2029 至 2030 年間,需在一年內急速增加35%(約19.3億度電)的再生能源,以達成於2030年取得60%目標。

開發計畫缺乏具體期程規劃的承諾流於空泛,也不利於穩定的能源轉型。因此我們建議台積電制定逐年提升的用電規劃,以及立下優先採購設廠地區綠電的承諾,促進在地供應鏈發展,減少外購電力與輸電損耗,使減碳真正落實。

二、兌現歷屆市長承諾,確保生態公園納入正式規劃

本基地為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過去40多年因中油煉製作業導致嚴重污染。如今土地轉型開發,除產業發展外,更應該回應社會長期以來的環境願景。

早在 2014 年,陳菊前市長便承諾,中油五輕遷移後,將於該地設立生態公園;陳其邁市長亦向市民許諾,將從都會公園串聯至半屏山、蓮池潭、洲仔濕地,最終連接柴山自然公園與愛河口,打造一條連續的都市生態綠廊,台積電亦於2023年發布生態多樣性宣言,而本案基地正是高雄市生態綠廊的關鍵環節。

然而,現行開發計畫僅提及綠帶與景觀植栽,卻未將生態公園正式納入都市計畫或土地使用分區。我們要求市府與台積電兌現承諾,確保生態公園的範圍、功能及管理機制,提供後勁居民一座真正能親近、承載環境教育與生態復育的公共綠地,而非僅流於廠區內部的景觀綠化。

三、強化污染防制設備與管理,提出空污減量規劃

開發單位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為應對措施,然而半導體製程排放的部分污染物,可能轉化為PM2.5,建議於建廠時預留空間並加裝最先進的空污防制設備,以確保污染物不被低估。半導體產業空污排放濃度雖低,但排放風量大,因此防制設備的管理至關重要。我們主張應提高防制設備的維護與監測頻率,建議記錄頻率由「每日一次」改為「每小時一次」,以利持續精進與監督。

目前開發單位未提出酸鹼氣體及氨氣的短、中、長期減量策略,對比中科台中園區擴建二期,營運3年減量5%、5年減量10%,本案卻無明確減排承諾,台積電應提出具體的減量計畫。

四、增設監測站,掌握石化與科技產業複合污染風險

本案為台積電全台唯一與石化廠鄰近的廠區,北側更鄰近橋頭科學園區與白埔產業園區,區域污染源複雜且有頻繁的大型車輛出入。雖增量致癌風險評估為10⁻⁷,但居民實際暴露於仁大工業區石化廠及橋科、白埔園區的多重污染源,有害空污無法透過抵減機制解決。因此,我們呼籲增設特殊工業區監測站,更全面掌握區域污染變化,確保周邊居民健康。

本案P3~P5廠房擴建,加上楠梓產業園區的29.83公頃,整體開發面積已達90.05公頃,遠超過園區之開發30公頃的門檻,理應提送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然而,目前審查方式卻以切割成三個個別開發案的方式進行,使整體環境與社會影響無法被全面評估。由於台積電P1~P5廠房已報編為「高雄科學園區第三園區」,我們要求主管機關—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審查,確保完整評估區域污染、資源調配及累積性環境影響。

產業發展應與環境保護並行,而非犧牲健康換取經濟成長。我們呼籲高雄市政府與台積電拿出更精進的污染減量承諾,確保區域環境安全,落實企業與政府的環境責任,共同打造高雄永續發展的未來。

【結論】

今日台積電高雄 P3 廠擴建至 P4、P5 廠的環評大會中,開發單位對地球公民等環保團體提出的訴求多半回應將納入評估,但並未納入正式承諾事項,唯其發言與回應均記錄於會議紀錄中。最終,環評委員決議通過本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地球公民將持續關注後續開發進展及環評承諾之落實,確保開發計畫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圖片來源:「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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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世豐電力應誠實面對環境變遷,重新檢討環境保護對策

2025, March 4 - 16:56

(圖一、世豐電力與鄰近部落位置圖 。地球公民基金會製圖)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河溪網協會

世豐電力於1999年通過「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開發計畫」二階環評,在2005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被勒令停工後,另於2009年通過「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後,再次準備復工,但因公司經營問題,2013年再次停工。直到2019年被正崴集團收購,沿用20多年前的規劃與承諾準備重啟計畫,卻始終不願誠實面對豐坪溪流量變異、生態保育、流域安全等許多爭議。

世豐電力於今年(2025年)第二次提出「環境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差),計畫在兩座水壩下游分別新增興建副壩與靜水池以及於太平部落興建跨河橋樑,雖然開發單位於「環差」報告中另外提出近期環境調查資料,卻沒有針對流域的環境條件與生態現況調整環境保護對策,更沒有誠實的面對豐坪溪豐枯流量的變異,且偌大的變更規模,更應該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 6條暨同法施⾏細則第38 條規定重做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梁聖岳發現,開發單位此次的生態調查資料,幾乎所有類群的物種數量都比20多年前的環評報告多出兩倍以上,證明了當時開發單位取得環評許可的資料無法反映環境現況,讓當時的環評委員在錯誤的資料上進行決策。

水利署的流量資料也顯示豐坪溪流量有豐愈豐、枯愈枯,水文不確定性增加的現象,但世豐電力在「環差」報告只有呈現「平均值」或是「最大值」,而忽略了因為氣候變遷、降水模式改變導致流量變異的「變異量」,讓環評委員難以檢視豐坪溪當前的流量變異是否足以滿足發電、灌溉與維繫生態等需求。

根據當前開發計畫的取水規劃,一年至少有超過三分之一時間,無法滿足發電的水量需求,除了無法達成預估的年度發電量,更會因為攔阻河川而造成難以彌補的環境成本,世豐電力必須根據當前豐坪溪的豐枯變化,重新擬定開發計畫的取水量、發電量與生態流量,才是負責任的再生能源開發計畫。

圖二、世豐電力計畫在兩座水壩下游分別新增興建副壩與靜水池,並於太平部落興建跨河橋樑。(資料來源:環評報告書截圖)

圖三、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25年前通過環評,遲未動工,現擬重啟卻沿用15年前環評,監督機制恐有破口,引發環境影響疑慮。(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重新檢討生態基流量,檢討魚道規劃設計,確保豐坪溪生態功能完整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指出,本案的開發計畫申請新增建項目中,增加了更多橫向構造阻礙水域連續性,新設跨河橋也增添水位壅高風險,完全違反水利署於2020年「秀姑巒溪水系治理計畫」中關於寬河治理、還地於河、避免增設橫向構造物等原則,也因為目前施工便道亂挖亂填造成棲地破壞。

此外,世豐電力目前承諾的生態基流量,始終沒有透過水工模擬,確認承諾的基流量是否符合當地生態環境的需求,目前二處堰壩所承諾的基流量僅有0.48cms(立方公尺秒)及0.06cms(立方公尺秒),相當於在枯水期只留下3%~5%剩餘流量給河川。沒有水工模擬剩餘流量對於下游的水深與流速等棲地條件的影響,就無法佐證當前基流量的設定不至於對減流河段的水域棲地造成嚴重危害。

在攔河堰施工區中,有新發現瀕危物種「小垂枝馬尾杉」族群分佈,但世豐電力沒有仔細調查周邊是否有足夠的個體,可以承受施工與電廠營運衝擊,就在報告中僅以「受工程影響有限」來混淆視聽。世豐電力口口聲聲要維繫溪流生態的「採捕搬運式魚道」,卻可能是讓豐坪溪的魚、蝦、蟹等死亡的陷阱,報告中完全沒有詳盡的調查資料,說明補採時間如何配合物種的洄游時間,以及魚道的維護管理模式、操作計畫,讓開發單位的魚道規劃得以落實與監督。

太平部落反對新增建跨河橋,正視地質災害風險,落實豐坪溪流域完整調查

太平部落族人施杉錦(Haisul Sunavan提到豐坪溪的溪床近年來快速增高,已經危及部落的居住安全,但世豐電力卻為了自己電廠營運的方便還要興建橋樑,增加部落淹水的風險。而部落對岸的第一電廠從兩年前的颱風就持續崩塌,「環差」報告也顯示當地地質不穩定,有厚達35公尺之崩積層直接受到豐坪溪沖刷坡腳,世豐電力卻沒有提出任何規劃來對應地質問題,讓未來第一電廠的工作人員直接身於陷危險之中。

太平部落族人余正吉(Diang Istasipal指出,開發單位歷次的環評書件都沒有完整調查豐坪溪流域,特別是中上游的崩塌地所產生的大量土砂會如何影響電廠營運,以及攔河堰是否會因此變成攔沙壩,在目前的報告中並沒有得到解答,世豐電力必須提出不同情境下土砂運移的模擬數據供社會大眾檢視,才能取得信任。另外,本次環差新增的靜水池、消能工與副壩,早在開發單位於2006年9月委託台大水工所的研究報告即有呈現,但卻在過了將近20年才提送環境部審查,對於開發單位是否有意落實開發計畫感到疑慮。

圖四、第一電廠預定地持續受到豐坪溪沖蝕,坡腳持續崩塌(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境保護對策原則模糊難以問責,部落文化空間無以續存

太平部落族人施建民(Lucas Sunavan的土地未經同意,就被世豐電力規劃為引水隧道通過的區域,但此次的「環差」報告,未見世豐電力有所調整。此外,豐坪溪是荒溪型河川,不可能一年四季到頭都有穩定的水量可以發電,世豐電力應該在「環差」報告寫清楚每一個月、每一旬真正能夠利用的水量與發出的電力。而且世豐電力的環境保護對策通通只有原則性的模糊承諾,請世豐電力拿出科學的態度,以量化的數據在水文、地質、生態等面向提出承諾,唯有可以被檢視的承諾,才是有意義的承諾。

山里部落的青年Lawsi Umin指出,豐坪溪的溪床是部落的獵場,但世豐電力的第一攔河堰卻要阻斷豐坪溪的河床,透過禁忌所發展出的土地與生態倫理也將蕩然無存,因為沒有獵人可以輕易攀上將近20公尺高的大壩,或是游過200公尺長的淹沒區,未來部落的狩獵文化將難以傳承。Lawsi呼籲綠能的發展不是建立在制度的漏洞上,為什麼一個20幾年蓋不好的工程,都不用依據環境變化重新規劃設計、重新擬定環境保護對策,卻可以一直取得施工許可,讓原住民的土地與溪流成為財團斂財的工具。

環差審查把關環境變遷,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實質對策

「環境差異分析」除了檢視新增建的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也必須針對計畫範圍的環境現況要求開發單位擬定合宜的環境保護對策。目前世豐電力無論在魚道規劃、生態基流量承諾、預測發電量、地質安全措施、陸域生態保護對策,皆不符合當前的環境條件需求。我們期待透過公民的參與及環評委員的專業,一起把關開發計畫相關環境保護對策,讓承諾的標準可以符合環境現況,相關的條件不再是模糊的原則性文字,而可以被監督的數據。

10大訴求

  1. 變更規模過大,世豐電力必須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 6條暨同法施⾏細則第38 條規定重做環評。
  2.  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所有環境保護對策應以具體可執行之內容、明確有數據可監督之承諾擬定,而非模糊之原則性文字。
  3. 正視豐坪溪流量變異,重新檢討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於豐坪溪豐枯水期之取水量、發電量與生態流量。
  4. 世豐電力應針對承諾之生態基流量進行水工模擬,確認承諾之基流量符合減流段之生態需求(取水後之水深、水溫、流速符合水域生物需求)。
  5. 世豐電力應檢討採捕搬運式之魚道規劃,釐清開發計畫之魚道規劃可恢復哪些物種之棲地連結性,以及寫明詳細操作規劃、補充調查資料,確認洄游時間進行採捕。
  6.  反對於太平部落新增跨河橋樑,增加部落水患風險,下游500公尺已有橋樑供居民日常通行使用。
  7.  豐坪溪有大量土砂運移,世豐電力應確實監測太平與山里部落河床高程之變遷。
  8. 世豐電力應針對豐坪溪流域進行整體調查,確認中上游崩塌之大量土砂對於部落河防安全之影響,亦確保攔河堰與發電設備之安全。
  9. 施工範圍、工程道路周邊多為保育類動植物棲地,世豐電力應重新擬定環境保護對策,以量化數據承諾噪音、震動等限值與發生頻率,限制車次、時間通行中平林道。
  10. 世豐電力應確認第二攔河堰周邊之保育類動植物有足夠個體,補充受到工程干擾之族群,才可開發第二攔河堰周邊之工程。
  11. 世豐電力應補足灘地施工便道、新設之消能橫向構造物之環境保護對策,以具體可執行與監督之文字與數字,確保相關棲地之保護。

聯合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河溪網協會

圖五、世豐電力第二攔河堰位於豐坪溪支流,為保育類台東間爬岩鰍棲地,世豐預計僅保留原先平均流量的3%(0.06CMS)作為基流量。(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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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過勞、錢少、南北支援晚接早!台大醫院請正視住院醫師惡劣勞動處境!

2025, March 4 - 16:47

文/台大醫院工會與住院醫師聯合聲明

近一個月以來,由急診壅塞首先化為利刃,劃開台灣醫療脆弱而赤裸的真實面貌,護理師低薪出走潮未見改善,護病比推動進度裹足不前,除此之外,傳統大型公立醫院因長年高壓低薪惡劣勞動環境,致使近年招募住院醫師困難重重,後續隨著台大醫院婁副院長一席「公定價」發言而再度引發爭論。

對此,台大醫院工會偕同住院醫師發表聯合聲明,揭露第一線台大年輕醫師日常所身處的水深火熱,工會必須強調,如今醫護人才的大舉流失絕非源自一日之寒,醫院雇主責無旁貸,工會呼籲台大醫院正視住院醫師惡劣勞動處境,改善環境待遇不該淪為紙上談兵,切實解決過勞低薪現況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同時呼籲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才可能獲得真正的重視與尊重。

▌人少業務不曾少,台北雲林晚接早

台大住院醫師過勞狀況異常嚴峻,細查急診、內科、兒科等主要傳統科別,近年來的住院醫師人數均呈現下滑萎縮趨勢,然而,在人力缺口持續擴大之下,一線工作強度及業務內容卻是只增不減,除了有既有科部的病人需要治療照看之外,來自其他院區及新設單位的繁重業務,往往也必須由住院醫師賣命奔波,進而滿足醫院業務的擴張需求,致使住院醫師終日疲憊而不堪負荷。

台大住院醫師的分院支援業務中,台北雲林晚接早的誇張違法情事尤值一提,當日在總院結束經常性加班至晚上7、8點後,必須趕忙收拾行李,跳上每小時僅有一班車的高鐵直奔雲林,倘若隔日工作地在斗六,出站後還得再耗費40分鐘以上時間自行想辦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最後抵達時早已是深夜凌晨,隔日清早7點半又必須準時到班,毫無完整睡眠休整,如此加班、熬夜、搬家、趕車、加班的過勞輪迴,將台大住院醫師壓榨地體無完膚、不成人形。

▌低廉時薪沒幾角,加班值班處處凹

台大住院醫師低薪狀況同樣嚴峻,每月固定薪僅有寥寥5萬餘元,外加各種名目獎金才能勉強湊到6-8萬元,月薪待遇不僅遠落後於私立醫院不只一個檔次,依據固定薪為基數所換算得的時薪甚至只有200餘元,將2025年法定最低工資時薪的190元作為對比參照,實在令人難以直視,這並不是魔幻故事,而正是發生在台大醫院的現在進行式。

然而,比200餘元時薪更離譜的是值班費及醫療業務處理費,以台大醫院內科住院醫師為例,值15小時班只領1000元、值24小時班只領1500元、假日值加護病房14小時班更是只領700元,換算下來的時薪僅有50-67元,形成住院醫師「值越多班時薪越低」的荒唐景象,縱使時薪已是如此低廉慘不忍睹,近幾個月在台大醫院部份科部內,都還傳出主管有拒絕發給值班費及加班費的狀況,剝削壓榨至此幾已毫無限度。

▌高薪低報鑽得刁,休假無果繼續燒

台大住院醫師不僅在薪資帶遇上受盡院方百般剝削,甚至連最基本的勞工退休金也難逃魔爪,眾所週知,依據工作預期目標而具勞務對價性的薪給皆應計入工資作為提繳基數,然而,台大醫院為住院醫師所提繳的勞退級距,甚至低於其固定薪數額,倘若再將各類包裹為獎金名目的薪給也計入其中,落差甚至可達2-3萬元,藉此高薪低報等同每年再凹掉住院醫師1-2萬元的退休金款項。

台大住院醫師在補休上所遇到的爭議之一,則突顯台大醫院消極不作為的敷衍卸責,過往住院醫師若在休假日出勤,則補休須在當月休畢,後經台大醫院工會與醫師工會共同爭取後,促成差勤系統開放跨月擇定補休期日,然而,後續當住院醫師前往支援其他院區時,分院竟以「差勤系統與總院不同步」為由拒絕受理,而這卻只是住院醫在面對總院及分院互踢皮球過程中,自身權益平白遭受踐踏侵害的冰山一角。

▌住院醫師為何跑,白袍血汗向誰道

台大醫院婁副院長針對其一席「公定價」發言,在輿論升溫之下,隨即澄清月薪6-8萬元只是做舉例,並表示現已在規劃調升台大住院醫師的薪資待遇,對此,我們寧願相信婁副院長只是一時口誤,我們寧願相信婁副院長只是感受到院內住院醫師招募困難的壓力、看見年輕醫師往私立醫院及診所流動的趨勢,憂慮之下為求好心切所行的發言。

然而,我們以上所有的「寧願相信」,勢必都建立在首要且唯一的先決條件,台大醫院能否正視自身現行千瘡百孔的惡劣勞動處境,而不是埋怨私立醫院爭搶人才,台大醫院能否廣納住院醫師的訴求與建言,而不是將其當作微不足道的後輩敷衍對待,台大醫院能否切實提高薪資並削減繁重過勞業務,而不是一時高調宣示後又回到原點。

▌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

台大醫院工會偕同住院醫師發表這份聯合聲明,只為提出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真切實際的問題,我們必須重申,醫護人才的大舉流失絕非源自一日之寒,台大醫院責無旁貸,我們同時呼籲全台醫療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起身行動,衛福部慘白空洞的記者會、循環播放的發言稿、避重就輕的加工數據圖表均難以挽救台灣醫療,醫療從業人員首先要能看得起自己,才可能獲得真正的重視與尊重,加入工會便是最好的開始。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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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測選考科目數量逐年攀升,適性揚才淪為空談—教育部應正視招生亂象

2025, March 4 - 16:32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8 課綱推動時,強調「適性揚才」,並限制大學申請入學參採科目上限為 4 科,原意在於減輕學生考試負擔,讓學生能依照自身興趣與能力進行學習。然而,近年來的學測報考趨勢卻與此理想背道而馳,許多大學在「招生自主」的名義下,擴大採計考科範圍,使學生不得不選考更多科目,以提升志願選填的彈性。

根據 114 學年度學測統計數據,今年選考 6 科的考生比例高達 42.89%,較 113 學年度的 40.74%、112 學年度的 39.79%,以及 111 學年度的 33.2% 為高,呈現逐年上升之情況。從近年來學生報考的平均考科數目來看,111 學年度為 4.91 科、112 學年度 5.01 科、113 學年度增加至 5.02 科,今年更進一步增加至 5.05 科。(參見表一)這一趨勢顯示,學生因大學招生科目參採標準混亂,不得不應考更多科目,適性學習的理念形同虛設。

例如,部分原屬第一類組的校系,如商學院,竟將參採科目數學 B 改為數學 A,而部分自然組校系,如台大醫學系,則要求採計社會科成績,使得原有的考科分類安排失去意義。108 課綱設計數學 A、B 及社會、自然科的分類,原意是讓學生選擇最適合自身能力與興趣的科目,但大學以「鑑別度」為由,任意混採不同類群的考科做為參採標準,迫使學生在這些考科之間無法選擇,而不得已只好均報考,以免喪失錄取機會。

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應立即檢討大學招生標準,確保各校系參採考科符合 108 課綱精神,避免學生因招生亂象而承受過度壓力。大學校系如有跨組參採(社會組、自然組科目都包含)應該在學測參採科目上限數下降,由原來的5選4下降為5選3。否則,大學考量擴大招生來源數量,卻因而混亂高中三年學習,學生適性探索、多元選修、自主學習等空間將受到嚴重的壓縮。高中學生三年期間也將增加考試修課負擔,為了兼顧社會組、自然組考試準備,除了增加課業壓力,也不敢發展、試探多元選修和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本會呼籲大學端要讓高中學生能有適性探索、多元發展的選課空間,否則將重蹈過去在考試沉重壓力下,學生無法自主、多元適性學習的覆轍。

教育部與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應召開專案會議,檢視各大學招生科目參採規範,以避免考試範圍無限制擴張,如此方能讓適性揚才的精神真正落實於教育體制中。適性學習不應只是口號,政府與大學應共同負起責任,確保學生能根據自身興趣與能力選擇發展方向,而非被迫迎合不合理的招生標準。全教總將持續關注此議題,並敦促相關單位立即採取行動,以確保教育公平與學生權益不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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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基層團體爭取公務員納入職安法:保訓會樂見其成願意討論、勞動部拒絕開會研議,勞長開放態度全是假!?

2025, March 4 - 05:25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2月27日,由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秀涓主持召開「防治公務人員職場霸凌法制研修會議」,針對公務人員在職場中遭遇霸凌的現象及其法律保障進行討論。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會中表示有關法制度對於現行職場霸凌問題之不足,以及重申公務人員回歸《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必要性,並於會後聯合發表聲明。

一、肯定保訓會主委對公務人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推進

在會議中,蔡秀涓主委對於公務員適用《職安法》持開放態度,並表示樂意與勞動部與會討論職安法適用事宜。我們認為這是重要的進展。在去年底勞動部霸凌自殺事件中,可以明顯的看到,職安法的保障力度優於公務員法規、在不少案例中,公務員在職場中面臨各類職安風險,卻因法律適用範圍的不明確,導致實際保障落後於其他勞工。保訓會作為公務人員權益的保障機關,願意面對問題、促成跨機關對話,我們正面肯定。

二、對勞動部職安署堅持反對態度感到遺憾

然而,會中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仍堅持反對公務員適用《職安法》,並拒絕就此議題召開正式討論會議,表達深切遺憾。尤其是,勞動部長洪申翰曾公開表態「樂意與保訓會討論」,但至今毫無具體行動,顯然是虛假回應,僅是敷衍外界壓力,缺乏實質作為。

三、基層團體主張勞動部依法有權、有責擴大與完備化《職安法》適用,範圍包含公務員

基層團體重申,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僅須由勞動部依現行法律框架發函擴大適用範圍,無須額外修法,不會增加行政、立法負擔。勞動部過去已在許多職安政策上發揮專業能力、在過往也已經有對行政機關進行職安調查的案例,若法規能正式適用於公務人員,將能更有效提升職場安全,避免因身份區隔導致保障落差。憲法保障人民平等,公務人員不應被排除在職安法適用範圍之外,這樣的區別待遇毫無法理依據。

四、基層團體將赴勞動部要求部長召開會議

鑑於勞動部遲遲未有行動,基層團體將近期親赴勞動部,正式要求部長洪申翰立即召開專責會議,落實對話機制,切實討論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的具體方案。公務人員的職場安全不容拖延,職安保障不能成為不同工種的特權,而應是普遍適用的基本人權。

五、針對《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法意見,我們主張應納入更具體且完善的職場保護機制:

1、防護委員及霸凌調查小組的外部委員比例應為2/3或至少1/2,確保調查的公平性與獨立性。
2、應設立申訴人的輔佐人機制,提供受害公務人員適當的法律或心理支持,降低報復風險。
3、應建立外部機關監管機制,防止單位內部調查流於形式。
4、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應與勞動部一致,避免公務人員與勞工之間的差別待遇。

基層團體亦主張,應由職安署與保訓會共同研修「公務員/勞工同等保障的公務員不法侵害防治程序」,以確保公務人員與一般勞工享有一致的職場安全保障。對此,蔡秀涓主委表示將彙整相關意見,並視情況召開後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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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確認藻礁的生態影響 才有妥善的保育對策

2025, March 3 - 20:14

文/藻礁公投推動聯盟

時間:3/3上午8:30
地點:中油液工處會議室(桃園市觀音區白玉三路275-1號)
主辦:立法委員涂權吉辦公室
協辦:藻礁公投推動聯盟
標題:確認藻礁的生態影響 才有妥善的保育對策
報告人:潘忠政/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召集人  

簡報摘要

三接工程對藻礁有何影響?

中油公司宣稱:
❶三接興建中,生態更豐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jbwTkmutCw
❷對民團指控的回應是:
A:屍塊過去也曾出現,工程期間出現不足為怪。
B:淤沙、淤泥是藻礁海岸沙來沙往的慣性,藻礁生態應長期觀察,勿以一時現象以偏概全。
C:碼頭後線地區大致呈現為沙泥地形,僅看到少部分礁石,惟礁石表面均覆蓋粉土或細沙。

❸柴山多杯珊瑚持續發現,數量由70幾株到100多株。
❹造礁藻類的發現由個位數到20餘種。
❺小燕鷗的復育率從30%成長到70%。

結論:否認工程對藻礁有重大影響。

民團的觀察與回應

❶三接棧橋橋墩及臨時棧橋挖掘藻礁、沉箱置放需夷平海下地表,再加上為穩固沉箱,其周邊的防護措施對藻礁直接造成傷害,被破壞的藻礁屍塊隨潮水打到岸邊,怵目驚心。

❷棧橋沉箱附近海底的沙、泥因三接上述工程受到擾動,隨海潮打上潮間帶,淤泥、淤沙導致殼狀珊瑚藻覆蓋率持續降低,多孔隙環境被阻塞,生態受到嚴重影響。

❸從中油的調查資料統計顯示柴山多杯珊瑚消失率、面積皆呈降低趨勢,尤其是靠近海岸工程工區的G1區更明顯。

❹造礁藻類數量,民團學者2020年就發現超過25種。

❺吹噓小燕鷗的復育率從30%成長到70%並不明智,原棲地完全消失,拿人工復育區說嘴,實在不高明。人類只要不去破壞環境,不去干擾,他們自然就會回來(目前的G3區)

民團的訴求:

確認藻礁的生態影響,才有妥善的保育對策!
目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問真相在哪裡?

中油應積極面對三接工程造成藻礁環境及生態的影響,與環團協調促成【第三方公正單位調查小組】,派潛水員做沉箱區附近藻礁分布的調查,以釐清藻礁遭破壞(屍塊)與淤沙淤泥造成生態衰退的真相,並謀對策。

三接有沒有蓋在藻礁上?

橋墩與臨時棧橋都在挖藻礁,但是誰提供錯誤的資訊給總統?https://youtu.be/4sBW804bNaw 

關於藻礁屍塊:昨天現場錄影https://youtu.be/apkRKm1M_pA

看看施工期間殼狀珊瑚藻覆蓋率的變化

中油公開資料顯示:
三接海岸工程施工後,殼狀珊瑚藻覆蓋率包含南北的觀新、白玉藻礁
全區嚴重衰退
G1、G2尤其嚴重
生態退化 自不待言
再從中油資料看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珊瑚的危機
因淤泥影響,消失、死亡、白化情況日趨嚴重,未來堪慮

大潭藻礁環境生態觀察 結論

1.殼狀珊瑚藻覆蓋率高,生態佳,反之則低;是重要生態指標。

2.三接沉箱工程置放引發沙泥淤積,導致殼狀珊瑚藻覆蓋率急速降低。

3.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珊瑚遭逢上述變因,存活狀態日趨險惡,中油數據亦可證明數量消失的趨勢。

4.三接防波堤及棧橋讓大潭藻礁形成半封閉狀態,潮間帶淤沙淤泥沉澱成為常態,將導致【藻礁區生態崩毀】,同時【扼殺漁民生機】。

5.中油一向駁斥民間指控有關三接工程隊對藻礁生態的影響,但卻只提供單方面缺乏公信力的圖片資料表示工程不影響,指稱所見皆為自然變異。

與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認為民主社會要真相、政府相關單位要負責,應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參與調查】,派潛水員釐清【大潭海域藻礁分布與沉箱施作點位影響】的真相,以做為未來政府在重大開發案時的警惕與改善。

關於 淤積

在碼頭、防波堤、棧橋連成半封閉的環境下,淤積日積月累
大潭藻礁面臨窒息的緊急情況
不久的將來G1區藻礁可能消失
G2區也將隨著不保
北白玉、南觀新都將嚴重受害
碼頭後線、棧橋暨外海防坡堤下方有沒有藻礁?
環評書資料顯示有,且不少;現場災害長期觀測亦可實證

綜合結論

1.三接本有替代方案(台北港、二接第二海管…),但執政單位黑箱作業強行通過,藻礁陷入冤獄。

2.冤獄未平反,環評卻通過,工程開始進行。中油善於答非所問或是直接說謊,各方監督無力,遂有公投之役。

3.公投雖引燃全國關注環境議題,終因執政黨操作藍綠對決,惜未能竟功;事實上,錯誤的能源政策仍持續進行中。(含四接)

本次結論

1.三接工程造成藻礁環境生態嚴重影響(藻礁被挖成碎塊,再遭淤泥覆蓋生態減損,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珊瑚岌岌可危),大型沉箱施放是首惡;而半封閉狀態下的大潭藻礁面臨淤積而消失的危機,但中油自始否認。

2.建議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潛水至棧橋、碼頭後線區、沉箱臨時放置區勘查實況,以辨真偽。如民團觀察為真,中油應立即向全國道歉以昭公信,並啟動妥善的保育方案,也盼政府嗣後的開發案能引以為戒。

附註:

以下是向生態調查團隊的請教與建議
關於柴山多杯孔珊瑚的登錄判准與面積計算

就柴山多杯珊瑚給調查團隊的建議

1.曾經出現的株體,應有個總編號,未來即使消失,也應持續在公開資訊站註記並說明,才能有完整的紀錄與追蹤;並有利於閱覽對照的方便性。

2.未發現、沙埋、死亡、疑似死亡、白化、輕微白化、嚴重白化的定義以及面積的估算應該要更清楚明確。

3.儘可能選擇各季節潮水最低的時刻調查,才有更豐富精準的紀錄呈現。

4.應有根據既有資料研判的短、中、長期預測,及因應預測對開發單位提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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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經民連告發傅崐萁違反《刑法》外患罪及《反滲透法》

2025, March 3 - 20:09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今(03/03)日上午,前往臺灣高等檢察署告發傅崐萁涉嫌違反《刑法》外患罪章及《反滲透法》。經民連指出:立法委員傅崐萁涉嫌未獲行政院授權,竟於今年 2 月 19 日前往香港,與多名香港區議員、香港旅遊業監管局官員及旅遊業代表會商,並公然宣稱其代表「台灣的中央政府」,承諾我國政府願意提供補助進行在台跨縣市觀光合作。並涉嫌於 2024 年 4 月 27 日會見中國政府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王滬寧、28 日會見中國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饒權後,即向我國行政院官員及立法委員許宇甄等人遊說,開放福建平潭往返臺灣的海運客運。

▍罪狀一:未經授權假借「台灣中央政府」名義與香港官員洽談觀光合作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據媒體報導,傅崐萁於 2025 年 2 月 19 日前往香港,與香港旅遊、工商界人士在百樂金金宴宴會廳共進晚宴,並在會中公開宣稱:「我更代表台灣的中央政府」「願意跟大家來合作,跟台灣政府我們一起合起來,不只是花蓮縣政府,我們台灣政府也願意跟香港的觀光界一起來合作」,承諾台灣政府願意提供補助進行在台跨縣市觀光合作。傅崐萁的行為已涉及外交與政府財政政策,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 113 條「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以及第 115-1 之規定。

據媒體報導所附宴會名單中,屬香港各區議員者共有陳廣輝、陳志豪、張美雄、黃曉山、龐朝輝、林俊嘉、陳繼偉等 7 人,屬香港立法會議員者為鄧飛、謝偉俊、梁議員等 3 人。根據香港法例第 547 章《區議會條例》4A(f),區議會議員其性質並非單純民意代表,而係兼具類似我國里長與里幹事之基層行政職能。且與會名單中,香港旅遊專業聯盟主席羅啟邦實為現任香港旅遊業監管局官員。

由此可見,傅崐萁不僅稱其代表我國中央政府,表示其有獲我國政府授權,更向台下包含香港區議員、香港旅遊業監管局官員及旅遊業代表等人士,承諾我國政府願意提供補助進行在台跨縣市觀光合作。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6 條與第 7 ,台灣政府對港澳事務之決策應由行政院負責,非經授權,任何人皆不得私自代表政府與香港官員進行協議。傅崐萁無視法律規範,擅自代表台灣中央政府洽談觀光合作,已涉嫌違法。

▍罪狀二:426中國團受指示遊說,違反《反滲透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涂景亮表示:傅崐萁不僅在香港違法「代表」台灣政府,2024 年 4 月 26 日,他率領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17 名立委訪問中國,在北京會見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及中國政府部門,隨後返台便透過中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遊說行政院開放福建平潭直航

經查,傅崐萁於 2024 年 4 月 26 日率領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 17 名立法委員前往中國,在北京會見中國政府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下稱「政協」)主席王滬寧,並拜會中國政府文化和旅遊部(下稱「文旅部」)、海關總署。訪問團於 2024 年 4 月 28 日拜會中國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饒權,會後文化和旅遊部發布聲明表示:「將率先恢復福建居民到馬祖旅游,並在平潭到台灣的海上客運直航復航後,恢復福建居民赴台團隊旅游…。」雙方就此,顯有洽商。

2024 年 4 月 29 日傅崐萁回國後旋即表示:「中國大陸宣布福建省對馬祖全面開放旅遊,在平潭到台灣的海上客運復航後,恢復福建居民赴台對旅遊,希望台灣方面能夠立刻回覆」、「行政院應該加把勁,回復到過去兩岸和平昌盛的榮景,一天開放 1 萬 5000 名到 2 萬名陸客來台」云云。

傅崐萁前開對行政院的呼籲與遊說,內容與中國政府文旅部聲明完全相同。 2024 年 7 月 24 日,中國政府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更發布聲明稱:「盡快恢復平潭至台灣海上客運直航航線,將極大方便福建居民到台灣旅遊…」云云,可見「恢復平潭至台灣海上客運直航航線」,確為中國政府所希冀達成之目的,而傅崐萁於前往中國期間,應有受中國政府指示或委託遊說我國政府上開事項,方會在回國後旋即對外陳述與中國政府完全相同之說詞

再查,我國立法委員許宇甄、張智倫、丁學忠、徐欣瑩、黃建賓、牛煦庭於傅崐萁返國後不久,旋於 2024 年 5 月 1 日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5 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交通部、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等相關部會立即開放福建平潭往返台灣的客運運輸,推動福建民眾赴台團客旅遊,該提案內容更提及 2024 年 4 月 28 日之 17 名立法委員訪大陸之事,顯見,許宇甄等人係於傅崐萁中國團返台後,受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之指示及遊說,提出前開附和該中國團及中國官員之提案。立法委員許宇甄甚於質詢時,就「臺灣恢復平潭直航臺灣的海上客運」事項,多次要求行政院交通部觀光署、陸委會儘速處理

根據前述證據判斷,傅崐萁此行應有受中國政府指示或委託遊說我國政府,才會在回國後旋即對外陳述與中國政府完全相同之說詞。傅崐萁此行不僅代表中國國民黨立委向中國政府「請示」,更透過立法院正式提案執行中國政府的政策,此舉涉嫌觸犯《反滲透法》第 5 條「受滲透來源指示進行遊說」之構成要件,已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與我國政府之主權行使。

▍公開呼籲:立法院應管制立委赴中,徹查傅崐萁賣台行徑

涂景亮表示:傅崐萁為掩蓋其赴中目的,甚至偽造「在台證明」以規避外界監督。然而事實證明,傅在香港以「台灣中央政府代表」自居,擅自與香港官員討論政府補助與政策協議。這正是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超過 30 次阻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委赴中申報」修正草案的原因。他們不願接受台灣社會的檢驗,因為該法案將對立委赴中的行為予以透明化,嚇阻賣台行徑。

經濟民主連合今日正式向檢方告發傅崐萁,要求司法機關徹查其違法行為,並呼籲政府與立法院加強管制立委赴中事宜,避免台灣民主體制遭中國滲透與操控。

▍劉家杭律師:香港是我國《刑法》外患罪章所規範之「外國」

律師團劉家杭律師表示:過去,我國曾有實務見解認為「中國大陸」或「香港澳門」並非《刑法》外患罪章所稱之「外國」,刑法第 113 條私與外國締約罪:「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可否適用於「中國大陸」或「香港澳門」曾有爭議。這個爭議在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條文已解決。修正刑法第 115-1 條明文規定:「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

▍陳孝賢律師:臺灣非傅崐萁一人可決定,身為立委應重視自身權利義務

律師團陳孝賢律師表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在臺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及義務,各行各業是如此,立法委員也不例外。

陳孝賢律師批評:傅崐萁在香港晚宴宣稱代表臺灣中央政府、給予未獲授權的承諾,這些都不是傅崐萁有權利去做的事情。陳孝賢律師聲明,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高檢署會有答案,但希望表達兩件事情:

一、傅崐萁身為立法委員,理當是最為了解法律的人,但這些行為就是在藐視、踐踏臺灣的法律。

二、這裡是臺灣,不是中國,這裡不是可以由傅崐萁一個人決定的地方,請尊重自己的權利、正視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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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衛福部已讀亂回,醫療崩壞失速列車要駛向哪裡?

2025, February 28 - 19:24

文/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

近來急診量能問題,一躍成為媒體主流話題。在醫療崩壞的失速列車繼續向前奔馳的同時,衛福部的大腦袋們,持續「已讀亂回」。衛福部!邱泰源部長!裝死、辯解、做假戲玩夠了沒?何時才要解決我們的問題?

▍當衛福部指責他人時,別忘了其他四隻指頭還指著自己

衛福部從司長、健保署長、一路到次長與部長,在媒體與網路上都動得很厲害。從喊話調整人力及病床、要求強化轉診分流,到喊出提高急診費用與調整加護病房給付的「共識」,接著部長親自揮軍「突襲式」實地訪查,最終上至總統透過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再次承諾改善云云。醫療實務現場困境,一再被主管機關套路。衛福部在議題裡到底實質回應了什麼?有沒有針對問題的根本?提出的方案真的能解決實務問題嗎?

衛福部的新寶貝「分級醫療就醫指引」,看起來是解決急診壅塞的答案。真的是這樣嗎?早在2016年,健保署就已經向健保會提出「推動分級醫療策略及配套」專案報告,洋洋灑灑擬定(1)壯大基層醫療服務量能、(2)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檢討部分負擔、(3)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並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4)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5)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6)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等六大策略及配套。

十年後回頭看,六大策略…究竟政府已經按了幾次鈕?還是講講而已,按都沒按?

▍從臨床到立法再到行政,主事者到底還有什麼不清楚

疫情前,臨床缺工的問題就越來越嚴重,工會與基層人員一次又一次提出建言、大聲疾呼。然而,堂堂我國衛生主管機關面對問題時,始終鴕鳥心態、推諉卸責,對於第一線的實務困境視若無睹、充耳不聞,毫無改革決心。等到實務現場紙包不住火,小病積勞成疾、終至防線潰堤,衛福部才拖行政院跟總統出來救援。衛福部長的位置是否太舒適了?待過臨床、當過立委、榮升部長、再受銜為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執行秘書的邱部長,您怎麼看?

早在2018年,立法院就在「落實分級醫療及雙向轉診制度之研析」報告中明確指出:「一個公共衛生良好、國民知識水準足夠之國家,不可能有大量急症、重症、難症病患。而我國民眾平均就醫次數、住院天數、醫學中心家數比及加護病床數都遠超過其他先進國家」。「我國超乎常態之醫學中心醫療需求、門診及住院需求,問題勢必出在制度」。

邱部長,請問到底還要拖多久?

▍錯誤決策一上路,送更多一線臨床人員上路

日子一天天過去,醫療人員一個個倒下、離開。衛福部與下轄司署的發言與方案,非但沒有實質解決問題,反倒是送了更多的醫療人員上路!明眼人都能看出,衛福部「抗辯」的動機,大過解決困境的決心。轉診推行難道不需要充足的人力?被指定為綠色通道的醫院難道之前都很閒?放任醫院低薪,政府補助與獎勵到底都去了哪裡?更不用說,政府自己都繳不出帳單來,還要期待可以點值提升到0.95?

工會長期訴求「人力補足」、「安全職場」、「尊重專業提升待遇」、「政府投資健保」。工會提出許多具體、可實施、立即可行的建言,「三班護病比入法」、「訂定跨科支援指引」、「職災法定通報義務」、「人力設置標準與合理服務量」。無奈衛福部就像一個深不見底的大洞,不管投入什麼,都只得到「再研議」的空洞回音。

拖過一年又一年,彷彿永遠沒有改善的一天!

▍選前承諾?健保永續?醫療人員難道還是奴隸

選舉前,面對工會的訴求,各政黨爽快簽下承諾。選舉過後,無作為的程度,像是執意要送醫療體系與基層人員共赴黃泉。邱部長,埋頭裝死裝夠了嗎?誠心檢討、面對問題,納入基層與工會參與,改革我們共病又殘敗的制度,我國的醫療品質才能維持、病患才能夠繼續接受專業的照護!

本會堅定之四項要求:
一、全面檢討健保給付制度!別再拿醫療人員的血去包裝政策!
二、提高第一線醫療人員的待遇!醫院總騙說不賺錢,政府出面協調解決!
三、解決護理師等基層人員的困境!三班護病比立即入法,違法醫院要裁罰!訂指引杜絕跨科亂象!健保費專款專用!
四、提高醫護職安與患者病安,才有人力提升醫療分級。落實管控,確保各級醫療量能非必要的錯置!

邱部長,出來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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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5|228狼煙行動|原青陣狼煙預告

2025, February 28 - 19:19

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2007年底,位於台東知本的卡大地布部落於大獵祭時,發生獵人遭警驅逐的事件後,隔年狼煙行動聯盟陸續串聯全國228施放狼煙、及308為尊嚴而走的行動。隔年,狼煙行動聯盟陸續串連全國於228施放狼煙,並且聯合東部各部落組成東部部落行動聯盟,在2008年3月8日舉行「308獵人行動-為尊嚴而走」的抗議遊行至總統府前表達意見。後來,在每年228這個台灣討論轉型正義的重要日子,狼煙行動聯盟也持續號召各地的原住民族升起狼煙,述說故事。

2015年,原住民族青年陣線響應狼煙行動聯盟的號召,第一次在共生音樂節升起狼煙,希望大家正視,原住民族被掠奪、被壓迫的經驗仍然不斷發生,而台灣的轉型正義討論,除了提及白色恐怖的原住民受難者外,亦不能排除面對原住民族在「國家」來到以後,的集體權利侵害仍未停歇。

2025年的今天,我們將再次響應原住民族228狼煙行動的號召,於共生音樂節升起狼煙,並發表我們的聲明。下午四點,凱達格蘭大道,邀請每一個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們,不論你來自哪裡、是什麼族群背景,請和我們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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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捐款徵信

2025, February 28 - 18:16

圖片來源:Clément Falize on Unsplash

【一月工作報告】

2025.01.22 彰化芳苑永興村千人反陸域風機 環評第2次初審建議不應開發

2025.01.10 恐開挖祖靈地、台東下賓朗部落要求撤案 「綠野仙蹤旅館」環評初審通過

2025.01.06 大學處理職霸案9成無明確規範 工會呼籲教育部、勞動部介入保障

2025.01.02 藍白黨各承諾增加一日國假、綠不表態 勞團爆衝突、要求盡速修法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506集|「混蛋」是如何煉成的? 該如何《別教出混蛋》!

第505集|公務員之死 國家如何壓垮公僕?陷入制度失靈的惡性循環?

第504集|新版《精神衛生法》上路 社會安全網補好了嗎?

第503集|沒有女權的世界不好嗎? 你打算怎麼教小孩?

更多報導請上公庫網站 我們的經費來自公眾捐款,透過您的定時定額捐助,可以讓我們穩定前進,作好更多報導,期待您能捐款挺公庫捐款請按這裡)。公庫也出版《光影游擊最前線:華人獨立媒體觀察》、《公民不冷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經典增修版) 》,並且製作公庫毛巾,若您願意,也可用贊助公庫出品的方式支持另類/獨立媒體。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月份財務收支】 分類 項目 說明 支出 收入 收入 單筆捐款 49,700 定時定額 58,955 人事費 薪資 含年終 129,063 稿費 燦爛時光節目撰稿費 3,200 剪輯費 燦爛時光節目及Podcast剪輯費 17,000 勞保費 4,510 健保費 2,995 雇主提撥勞退 3,027 會計顧問費 2,000 補充保費 6,465 水電費 電費 575 租賦費 5,500 行政手續費 跨行轉帳手續費 75 郵政劃撥手續費 15 信用卡中心手續費 292 藍新科技手續費 1,728 伺服器維護費 1,667 網路使用費 447 小計 178,559 108,655 結餘 -69,904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5年1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280,967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46,776元(郵撥帳戶 40,204元、郵局 6,572 元)

藍新:0元

零用現金:73元

2025年1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黃O宜 100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600、管O祥 20000、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工會 10000、蘇O志 500、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1000、公庫之友 5000、陳O珮 6000、潘O君 2000、鍾O雯 2000、張O南 500、王O勝 2000

定期定額捐款:小渝 1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 500、孔O廉 200 、方O萱 1000、王O芸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江O凡 1000、江O凡 300、何O幸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澄 500、吳O輝 100、呂O廷 300、呂O瑩 150、李O忠 1000、李O柱 1200、李O庭 100、李O婷 300、杜O瑜 1000、阮O慧 500、林O伊 300、林O伊 500、林O豪 500、林O儀 200、林O儀 600、邱O仕 400、邱O瑤 3000、阿猴 300、施O君 300、柯O庸 500、唐O哲 1000、徐O榮 500、翁O思 300、翁O德 300、高O誠 1000、張O 555、張O芬 300、張O玲 200、張O健 500、張O智 1000、張O綸 300、許O芳 200、許O愷 300、許O綾 100、郭O竹 200、郭O佳 300、郭O齊 500、郭O燁 500、陳O合 500、陳O行 1000、陳O亮 300、陳O庭 500、陳O萍 500、陳O綸 300、陳O儀 300、陳O龍 500、曾O傑 300、曾O婷 300、曾O琳 500、曾O瑋 6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展 300、黃O斌 300、黃O新 500、黃O達 200、黃O儒 500、楊O宇 50、楊O崑 500、楊O範 200、葉O君 500、葉O華 1000、管O祥 2000、趙O雯 500、劉O怡 10000、劉O倫 5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鄧O聖 1000、鄭O柔 500、鄭O從 300、鄭O雯 600、盧O文 100、謝O龍 1000、簡O志 300、藍O雅 10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翔 3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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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RCA汙染整治 民團呼籲桃市府徵收、建立工殤教育公園

2025, February 28 - 15:36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在台營運20年間,讓員工用有機溶劑處理電視、電子零件及電腦晶體產品等,並非法排放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多種化學原料毒害,使員工罹癌、在原場址留下毒害,環境污染問題到今天都還沒有解決。RCA員工的提告求償及場址整治都仍在進行中。

2月26日下午桃園市環保局召開「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原桃園場污染整治計畫第四次變更計畫」 審查會議,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帶著RCA員工及當地居民在會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桃園市政府應向民眾資訊公開,呼籲徵收RCA場址土地建立勞工公園或博物館,打造桃園「RCA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希望為全世界留下一個具有教育意義、不被世人遺忘的文化資產。

RCA桃園廠舊址

追究RCA在台期間毒害員工及環境 呼籲建立RCA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說:「勞工生病了大家知道要去看醫生,可是土地跟地下水受汙染了,跟誰去呼喊呢?」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從2012年到環保署抗議後,發現當時RCA公司的整治僅限於場內,不管場外汙染,在民團強力介入監督下要求公司要一併整治場內外,並作為民間唯二團體列席參與桃園市政府每3個月召開一次的審查會。

RCA桃園廠舊廠址在桃園市桃園區、八德區交界處,整治場址歷程為1998年先完成整治場址內汙染土壤。環保署(現改制為環境部)2004年正式公告RCA場址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面積7.2公頃、2005年公告劃定地下水管制區,面積達50公頃,直到2009年才通過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此後RCA公司歷經三次整治變更計畫仍無法完成,第4次整治計畫將在今年7/20到期。

第4次整治變更計畫期間為2020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去年(2024)停止注藥後進入RCA公司為期一年、分兩階段的自行驗證階段。去年11月已完成第1次自行驗證地下水採樣檢測,本次會議RCA公司報告結果符合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後續尚有第2次自行驗證採樣尚未執行;須兩次驗證結果均符合整治目標後,RCA公司尚須在今年7月2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報請市府審查。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若RCA公司整治改善完成報告審查通過後,還有待環保局進場執行為期1年嚴格的整治成果採樣檢測驗證,市府驗證時除抽測現有監測井外,亦將新設標準監測井,並於豐枯水期各進行一次驗證,確保場址地下水符合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驗證通過後,才可提報環境部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辦理該整治場址解除列管,若順利的話2026年底才會決定是否由桃園市政府辦理控制場址解除列管。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左)、前理事長劉荷雲(右)

圖片來源:桃園市環保局

RCA場址附近居民無知情權?種菜養魚能吃嗎?

龍鳳里前里長、社區規畫師黃進仕表示,自己從小土生土長在RCA工廠周邊,然而居民對於其發生的環境汙染毫無知情權。他提到以前家中煮水洗澡都使用地下水,所幸自家是在汙染場址的上游,可能受影響較小,但是周邊區域包括龍祥里龍安里等,都是影響區域,許多居民都不清楚汙染源影響。

黃進仕說直到擔任里長,接受環境教育訓練,逐漸了解到氯化物排入地下水後會沉到水裡,使得整治非常困難,需要漫長的時間才能整治得當。整治過程中也常接收到居民反應種植樹木容易死亡等狀況,然而始終沒有相關數據可以讓居民了解,他認為政府只處理地下水整治可能忽略周邊環境的影響。

黃進仕認為身為在地的居民也希望政府能實踐土地正義的精神,徵收這塊場址,做為對當地居民有幫助的文化教育園區,給下一代好的環境教育,才是造福社會。

一位住在RCA場址下游埤塘旁的社區主委則表示,政府整治至今,很少主動告知住戶居民進度為何,居民經常擔憂下雨過後的埤塘、農田的水有沒有毒?種植物與埤塘養的魚能吃嗎?也沒有當地回饋金或補償金,感覺政府都沒關注地方居民,卻放縱不良外商把錢賺好賺滿,留下爛攤子就拍拍屁股走人。他呼籲桃園市環保局應向當地居民主動公開說明汙染整治相關資訊。

龍鳳里前里長、社區規畫師黃進仕(右)

RCA員工纏訟20年 鼓勵受汙染居民挺身控訴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RCA員工纏訟20年,從判決歷程中可看出,法院肯認工人身體自主權與健康權因暴露於有毒物質環境而受到侵害,不分任職時間長短或發病與否,RCA公司都應當負起責任。

RCA員工關懷協會依時序提告分為一軍、二軍,司法已經證明RCA公司讓員工使用的有機溶劑含有32種氯化物及重金屬,導致工人罹癌及罹患多種免疫性疾病,一軍部分員工已獲判賠7億餘元確定,目前仍有1400個員工持續訴訟中。

前理事長劉荷雲說:「我們這個年齡應該是在家含飴弄孫,但是長年來我們卻得跑法院,跑得比家裡的廚房還勤快。」最新的一軍更二審判決,高院判賠222人1.7億餘元,全體成員中包含未有顯著疾病者及在職不到一個月的工人。賀光卍認為RCA場址附近居民,其接觸RCA所排放的汙染時間恐怕不比員工短,但是附近居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得到任何正義。

由下而上的徵收運動 民間期盼建立工殤環境文化教育公園

桃園市政府如何看待民間訴求?賀光卍說到,前桃園市環保局局長陳世偉任職時,曾在2023年2月審查會議時承諾未來RCA場址開發方式會要求地主、受害者及居民共同討論對大家都有利的開發模式,不會只有住宅或混合商辦的開發方式而已,同時他也提到RCA整治成功的經驗可用建立紀念館的方式供全世界參考。

工傷協會提到,RCA場址內也有相關的文化資產,例如升旗台及碼頭。美國公司在場址內有規劃公園及升旗台,當時員工劉荷雲就代表RCA勞工上台參與活動等。賀光卍重申,民間期望的是RCA場址全區徵收7.2公頃,比起桃園航空城徵收案,徵收RCA場址作紀念館或公園才是真正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他認為本案可成為由下而上的徵收運動,呼籲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對抗財團圈地及不當開發,要求政府徵收做為更有意義的紀念館或公園。

逃脫方藝文聯盟理事長林岳德表示,過去自己在工傷協會的時候曾參與RCA員工口述史,也策劃過RCA文物展,他認為這個集體運動非常重要的是沒有「英雄」主導,而是靠著眾人之力與社會力量才走到現在,因此他認為RCA場址應回歸公共而不是再回到財團的手中,除了工人權益之外,這塊土地有其重要的文化價值,應讓這塊土地繼續訴說它原本的故事,才是對桃園甚至對台灣更有意義的事情。「我們一定要知道過去怎麼走到這裡的,我們才知道我們未來怎麼走下去。」

對於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訴求希望於RCA污染場址內規劃工殤紀念公園或教育場館,環保局表示會主動協調地主長億集團與民團,也樂見各界提出各項建議,並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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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健保給付須以改善勞動條件為基礎-醫師職業工會回應健保署三大支付標準調整方向

2025, February 27 - 21:24

文/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歷時數週以來的急診壅塞爭論,終於迫使各政府機關做出回應。其中健保署提出「急診診察費、護理費調高」、「ICU給付調整」與「病房護理費」調整等方案,希望在近期的共擬會中通過並實行。

作為受僱醫師的代表,工會大抵上認同上述諸方向,堪謂近期較為務實的方案討論。但我們認為還有以下數點需要健保署同時考慮:

一、急診/病房護理費調整須以護理師本薪調整為條件,醫院必須提出具體證明已調高護理人員薪資而非獎勵性質之報酬,方得向健保署請領加給費用,以避免額外給付進入醫院大水庫但卻無法造福臨床人員。

二、目前部分區域醫院雖然領取較低的健保給付,卻需承擔重度急救責任,如24小時心導管、急產接生、重大外傷處置等。健保署擬提高這些醫院ICU的給付,但若人力配置不提升,將可能導致相同人力承擔更複雜的照護工作,加重負擔。例如評鑑規定,醫學中心ICU每床須配置2.5名護理人力,區域醫院僅需2名,若給付相同,人力標準也應比照調整,以確保醫療品質與勞動條件不惡化。

三、需監測相關政策所帶來的非預期附帶效應,例如門診單位有無因此轉移更多病人至急診等候常規住院治療,或是醫院是否因為急診留觀給付提高而失去舒緩急診候床的動力。

四、相關給付加給應獨立於總額協商範圍之外,不再佔用既有總額的大餅之中,以避免不同專業類別之間互相傾軋,反倒造成急診與其他科別的緊張關係。

急診壅塞的紓解並非透過給付調整便能達成,但我們也認同確實是有感且具體的一環,期望相關政策能於近期會議早日落實。也希望無論是政府或是付費者代表,皆能支持工會所提出的受雇者導向政策,讓健保改革真正反映醫療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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