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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 紀念310圖伯特(西藏)抗暴67週年
(圖片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提供,張馥如拍攝)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བོད་རང་དབང་གི་ཆེད་དུ་རྐང་འཁོར་བསྐོར་བསྐྱོད།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 2026
紀念310圖伯特(西藏)抗暴67週年 Commemorating 67 Years Of Resistance
今年是310西藏抗暴日67週年,也是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藏台連線)成立10週年。自2011年起,由札西慈仁發起的「為西藏自由而騎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行動,至今已邁入第16個年頭。今天藏台連線偕同多個人權團體從228公園出發,騎乘至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2026年的系列行動展開。未來每個星期三「為西藏自由而騎」將持續轉動,直至310抗暴紀念日前,呼籲台灣社會持續關注西藏日益嚴峻的人權危機。
中國解放軍於1949年開始入侵西藏東部,並於1951年迫使西藏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隨後於1959年3月10日,爆發了大規模的藏人抗暴運動,在首都拉薩超過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反抗。中共武力鎮壓後,導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及八萬藏人流亡印度。因此,3月10日被定為西藏抗暴日,成為凝聚全球藏人意志的重要印記。
這些年來,中共對西藏的迫害已經從武力鎮壓轉化為系統性的文化滅絕。目前,西藏有超過百萬名的西藏孩童被迫進入「寄宿學校」,被迫與原生家庭分離,無法學習母語與自身文化,這種大規模的強迫同化政策,試圖從根本撕裂西藏的認同。
不僅在西藏境內,中共的「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威脅正伸向流亡藏人社群。透過監控、恐嚇以及對西藏境內家屬的威脅,中共試圖讓海外的異議聲音噤聲。台灣同樣深受中共假訊息與武力威脅,對於這種威權擴張,我們感同身受。
去年是達賴喇嘛尊者90歲生日,尊者也正式宣佈,未來會有第十五世達賴喇嘛繼任,但只有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所創立的甘丹頗章信託基金會,才有權利認定轉世靈童。中共政權作為一個無神論政府,試圖透過法律手段干預靈童轉世,其目的是為了徹底控制西藏的靈魂。我們呼籲國際社會與台灣政府應該尊重尊者及藏人的自主決定,反對中共的政治干預。
為西藏自由而騎的發起人、藏台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表示:「Cycling 除了騎腳踏車,更有循環、持續不斷的意義。藏人流亡超過一甲子,但我們從未放棄。做一個台灣人是很不容易的,作為一個西藏人更是非常非常不容易。西藏是西藏人的西藏,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這兩句話看起來理所當然,但背後是無數血淚。台灣人應該最能體會藏人感受,希望的台灣朋友們,與我們站在一起,為受壓迫的人發聲。」
2月4日台北首騎後,直至310抗暴紀念日前,每個星期三都將在台北進行騎乘行動。此外,3月1日將移師高雄,展現全台串聯的支持力量。我們邀請民眾一同加入為西藏自由而騎、也是為台灣而騎,傳遞對自由不滅的渴求。
主辦單位: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聲援團體: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圖博自由學聯(SFT Taiwan)、辜寬敏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持續邀請中)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
2/4、2/11、2/25、3/4 (星期三)@台北|3/1(星期日)@高雄
更多訊息請持續追蹤「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粉專
310西藏抗暴67週年大遊行 3/7(六)下午@台北忠孝復興站集合
310西藏抗暴67週年晚會 3/10(二)晚上@自由廣場
更多訊息請持續追蹤「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台灣藏人福利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粉專
310西藏抗暴日
西藏/圖博自古以來是獨立國家,擁有獨特的宗教、文化與政治傳統。自1949年開始,西藏遭受中國武力入侵,《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1951年在中共武力下逼迫簽訂的,簽訂過程及後續爭議不斷。隨之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憲法》,片面取消原有《十七條協議》裡的西藏特殊自治狀態,毀棄了自己用誘騙手段逼破西藏簽訂的協議。
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起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抗暴行動,卻慘遭中國血腥鎮壓,導致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流亡印度。
65年來,全世界大約有六百多萬藏人,其中有十五萬人流亡海外。在中國的殖民統治與強力的同化政策之下,西藏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傳統,甚至脆弱的自然環境,皆遭受到嚴重破壞。2008年3月,在中國舉辦北京奧運前,更在整個高原上發生大規模的抗暴運動,同樣遭到大規模的鎮壓。2009年以來,由於中國政府在2008年抗暴後,鎮壓藏人的行動不斷升高,目前已經有超過150位境內外的藏人自焚抗議,以點燃自己的身軀,化作佛前的供燈來維護自己的信仰和尊嚴、表達藏人的信念。
時間:2025年2月4日(白色星期三)早上10:00|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主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主持: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常務理事)
出席: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陳培瑜(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成員)、張之豪(基隆市議員,台灣議會聲援西藏連線成員)、格桑堅參(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馮詔天Sky Fung(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陳靖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李明哲(人權工作者)、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楊書瑋(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流程:09:00 「二二八公園」(公園路門口)集合
09:30 2026為西藏自由而騎車隊從228和平公園出發,途經自由廣場,再騎到立法院開記者會
10:00 記者會開始(立法院群賢樓),主持人開場
10:03 唱圖伯特(西藏)國歌、默哀一分鐘、獻哈達祝福、大合照
10:10 出席貴賓發言、QA
10:30 為西藏自由而騎出發,沿途短講(228和平公園 =>自由廣場 => 立法院群賢樓 => 復興Sogo => 中國銀行 => 台北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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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國家忠誠不容例外,台灣主權不可退讓!李貞秀自證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立委資格應依法解職!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已於昨(3)日至立院宣誓就職,其國籍狀態與公職資格引發社會高度關切。但他在就職接受媒體訪問時,親口對外承認還沒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申請程序,那就明確表示李貞秀目前具有雙重國籍。根據《國籍法》第20條清楚規範,「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別刻意迴避,立委雙重國籍涉國家忠誠義務衝突,應依法協助資格審查,凡屆期無法依《國籍法》完成放棄原籍者,立法院應即刻依法解除其公職職務!
根據去年立法院公聽會報告指出,放眼國際,許多國家對於雙重國籍或歸化者擔任公職之國籍資格與忠誠義務設有明確規範,美國亦於國安職位設有嚴格身分審查。我國立法委員擁有預算審查、機密參與及接觸高度機敏國安資訊之權限,更應該以高度安全審查機制來進行審查。
中國威權制度不能逼迫台灣民主法規妥協,後門一開禍患無窮!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去年提案意圖修正《國籍法》,企圖為中國人民任職我國公職者免除放棄原籍之義務。若僅因行政困難或政治考量,便於中共國籍另設例外條款,將構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嚴重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公督盟強調,此舉不僅是為特定人士解套,更是替國安大開後門,如果立法者能自設例外、規避就職資格門檻,將使《國籍法》第20條形同具文,這將導致國家安全防線出現系統性漏洞,使具備雙重忠誠衝突者得以進入機敏公職。公督盟呼籲行政部門應守住法治防線,針對不符法定資格者,應展現捍衛我國主權的態度,依法落實解職程序,絕不容許法律出現灰色地帶!
比身分模糊更可惡的,是坐領公帑卻自毀國安防線的立委!
效忠國家不能只是宣誓時的口號,過去立法院中有少數立法委員,雖然沒有國籍爭議,卻被長期質疑與中國唱和,惡意阻擋守護台灣的國安法案與國防預算,弱化國家防衛能。這種「違背國家忠誠義務」的行徑,早已引發全民憤怒。因此,公督盟強烈呼籲,跨黨派立委都應該盡速審議國家預算、審查加強防衛台灣安全的國防預算,並支持「立委赴中納管」等加強國安監控之法案,立委的權力來自於2300萬人民,不忠於國家主權的政黨與政客,必將被台灣民主制度所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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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權會聲明:人權公約審查12年 台灣政府對表意自由保障仍左耳進右耳出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5年9月20日各地聲援巴勒斯坦議題之民眾至「台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覽會」所在之南港展覽館外,抗議部分台灣參展廠商涉入以色列軍火供應鏈,成為加薩種族滅絕幫兇,當天行動分場外集會與場內抗議行動,集會結束後卻有外國籍人士僅因為在場內同行、攝影,就被盤查並強行帶到派出所,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2025年11月士林地院簡易庭已經裁定裁罰社維法68條與67條罰鍰共兩千元,案件則持續抗告至士林地院,預定2026年3月開庭。
▐ 法院無視言論自由應受最嚴格審查密度 淪為警察恣意執法的橡皮圖章
本案法庭在裁定中對於為何僅是在旁攝影紀錄行動之行為就足以該當「藉端滋擾公司行號」一概沒有論述,顯得地方法院彷彿只是警察移送後的橡皮圖章,不只對南港分局此次逮捕移送違反社維法、警職法之程序疑義毫不檢視,甚至忽視法院自己過去的實務見解就68條的適用都還會考慮表意範圍與法益衝突之衡量,或確實函攝行為本身之違法性是否符合68條要件,根據過去案例,也未曾出現過在抗爭現場者被以本條移送或審理。
本案甚至對不諳中文及法律程序之外國人以不配合查驗身分為由,再額外以67條「拒絕陳述姓名、住所或居所」為由移送,法庭也完全不理會警察在抗議現場查察身分是否為合法行使職權同樣裁定罰鍰,更是聞所未聞。此次警察為辦而辦就限制人身自由、濫用社維法,法院眼睛一閉對移送照單全收,攜手共同打臉台灣政府應負保障基本人權的國家責任,也替抗爭者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又一次突破下限。
▐ICCPR和平集會權利腦死? 中華民國移民法無視公政公約 到底誰才是有效國內法?
不論外國人或本國人,對公政公約及其一般性意見來說,皆應保障其集會自由,第15號、37號一般性意見皆明確說明過,應無疑義,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實務上《集會遊行法》許可制因大法官解釋定義緊急性、偶發性集會導致集會是否需要許可經常發生爭議,本就已經是有爭執空間的法律爭點,再加之在外國人的場合,上述法條無視公政公約見解,仍動輒以廢止簽證為恫嚇,不利條件相加下,使不熟悉中華民國法制的外國人經常只能自我審查,顯然已經足對外國人造成寒蟬效應,以本案來說當天行動多有自發前往的個體參與者,具體做出的行為也各有不同程度,何以是當事人最後被裁罰,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可循,結果是對參加抗議行動者不分國籍都是難以預測的風險,也是中華民國政府對所有抗爭者毫不節制的系統性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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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團體:台灣勞工陣線、社團法人亞洲公民未來協會、破土 New Bloom、監所關注小組、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永社、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這篇文章 【聲明】台權會聲明:人權公約審查12年 台灣政府對表意自由保障仍左耳進右耳出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