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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山蝦的綠活圖實境解謎遊戲
文、圖/林伯頤〈綠色生活地圖講師、實境解謎總召,自然名:過山蝦〉
2025.01.10
「綠色生活地圖」志工群組,長期以創新出各式各樣的推廣活動聞名,在桌遊;電腦遊戲、漫畫等等各種媒材都嘗試過後,由於孩子們的反應相當熱烈,讓綠活圖的志工起心動念,設計了「實境解謎遊戲」,在永春陂、州美等地區都有實境解謎遊戲場次,場場報名爆滿。這次,實境解謎的舞台來到了大安森林公園,就讓活動總召過山蝦來介紹吧!
大安森林公園的「光之精靈」被綁架了!今天早上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辦公室的桌上放著一張白紙,白紙上寫著:「我們把你們的『光之精靈』帶走了,想知道他在哪裡,就去收集「綠色生活地圖」戰鬥卡牌(ICON)吧!收集完後我們自然會把他還給你們的!」警方雖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但還是一籌莫展,只好聯絡「大安小鷹偵探」來幫忙。大安小鷹偵探得知消息後,連忙組成「光之精靈專案小組」,誓言要把綠色生活地圖戰鬥卡牌(icon)全部收集完,好救出光之精靈,但情況似乎沒這麼容易……。
大安森林公園位於台灣台北市大安區,是一座草木濃密的森林公園,都會森林的型態被譽為台北市的「都市之肺」。其在興建之前被稱為「7號公園」,於1994年3月29日正式對外開放,曾經是台北市最大的公園。這次在大安森林公園中,被綁架的是「光之精靈」界的重要角色,趕快跟著「大安小鷹偵探」一起破案吧!
今年由於現任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長,同時也曾任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秘書長的燕子(賴素燕)牽線,綠色生活地圖小組與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得以合作,推出了《大安小鷹偵探》光之精靈綁架案的實境解謎遊戲,才剛推出報名人數就幾乎額滿,為什麼會有這麼好玩的實境解謎遊戲產生?這就要從5年前開始說起了。
荒野保護協會綠色生活地圖第八期志工培訓課快要結束的時候,特別邀請了當時的台北分會長——海洋(游晨薇),來勉勵我們剛剛要結訓的志工們。海洋說:「想要當志工,首先要先覺得好玩!」我覺得這句話相當有道理,於是問我們綠色生活地圖小組的老大——月光(莊麗華),問她我可不可以把綠色生活地圖變成「桌遊」、「密室脫逃」、「MINECRAFT電腦遊戲」甚至是「實境解謎遊戲」?月光老大回答:「為何不行?」於是我們把綠色生活地圖變成了一系列人見人愛好玩的遊戲,我們深信當民眾覺得救地球是一件開心好玩的事情時,一切推廣都將變得容易許多。
其中想做實境解謎遊戲的原因,是因為實境解謎遊戲就好像一張地圖,其實只要再加上一點綠色生活的元素,它就是一張可以拯救地球的綠色生活地圖!因此前幾年我們設計出了《荒野兔兔偵探》永春陂四劍客失蹤案、《荒野兔兔偵探》台北植物園神秘綁架案、《荒野兔兔偵探》洲美「濕地小精靈」消失案等遊戲,都深受民眾的好評,尤其是小朋友的最愛!
從來沒有想過這輩子可以設計出實境解謎遊戲,在荒野保護協會當志工真的好好玩!我們深信當我們志工覺得好玩時,民眾也會被我們的熱情所感染,會覺得救地球就是這麼的簡單有趣!我想我會在荒野保護協會繼續當志工,一起跟荒野的夥伴們一直玩下去!接下來,該玩什麼好呢?
附加檔案大小 過山蝦的綠活圖實境解謎遊戲2.79 MB
629 天,一場連結土地與心靈的共創旅程
文、圖/沈秀娟(台北分會綠色生活地圖推廣講師,宇宙)
2026.01.10
當「宇宙」遇見「綠色生活地圖」
兩年前,從報名台北第十期講師培訓開始,我踏上了「綠色生活地圖(Green Map,簡稱綠活圖)」的旅程。回首這 629 天是一段關於環境感知、社區共融與自我成長的深刻歷程。
▲綠活圖台北第10期推廣講師培訓課
符號的魔力:從圖示到環境行動
綠活圖這套全球通用的Green Map Icons圖示,不只是視覺工具,更是一種跨越語言與文化的環境溝通方式。透過圖示,可以學會「重新看見」生活的場景:家門口的老樹、社區的友善店家、被忽略的公共空間。這正呼應了地方本位教育(Place-based Education)的精神:讓學習回到真實生活,讓土地成為最重要的教材。
我也從單純的學習者,轉變為環境訊息的轉譯者。運用既有的經驗與創意,將環境議題轉化為大眾可以理解、參與的形式,不只是知識傳遞,是一種環境賦權的實踐。
▲綠活圖台北第10期推廣講師頒發結業證書
社區共創: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綠活圖的線上轉身
最具挑戰性也最有成就感的項目之一,便是和社區一起深度共創「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的線上綠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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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式行動研究(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PAR)
邀請永昌里在地團體合作,一起走讀、討論,將社區的記憶與特色轉化為點位。這符合了參與式行動研究的精神:研究者(我們)與被研究者(居民)不再是二元對立,而是夥伴關係。透過共創在此生活的重新認識了這個社區,而這張地圖也因為有了人的溫度而顯得生機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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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資產盤點(Community Asset Mapping)
在綠活圖的視角下,我們實行的是社區資產盤點。我們尋找里內的綠地、古樹、友善店家,將焦點放在「我們擁有的美」,不只是「我們缺乏的苦」。這種正向的連結,讓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的線上綠活圖成為了一個充滿生命力的永續資料庫。
▲永昌里中秋節擺攤推廣活動
多元推廣:讓環境教育走進生活
綠活圖團隊的自由與彈性,讓我在這 629 天裡,嘗試了各種不同的推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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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全國分會 30 週年海報
將綠活圖意象融入設計,讓三十年來的環境行動有了具體可見的視覺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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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翁與線上遊戲
透過遊戲化學習,讓原本抽象的環境概念,轉化為有趣的互動體驗,拉近人與土地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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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擺攤與增能課程
在各地擺攤推廣與分享數位地圖與資料統整的實務經驗,讓知識在交流中流動,而非單向傳遞。這些設計讓環境教育不再停留在理念,而是真正走進日常生活。
▲荒野30周年-全國分會海報
跨越國界:台灣行動走向世界
其中讓人感動的還有與美國 Green Map 團隊的交流,並成功將台灣的綠活圖成果刊登於美國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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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民意識(Global Citizenship)
綠活圖是一個源自紐約、推向全球的運動。透過與美國團隊的互動,我深刻感受到環境問題是沒有邊界的。當我們創作的綠活圖出現在美國全球地圖集(Green Map )中,這代表台灣的行動正在與世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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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公共財(Digital Commons)
我們將數據整理為開放資料與線上地圖透過平台推廣,建構一種數位公共財,讓更多人能無償地、便利地獲得環境資訊,進而激發保護土地的集體行動。
▲綠活圖創辦人Wendy E. Brawer的感謝卡
629 天後的自我覺察:宇宙中的綠色微塵
在參與決策與資料統整的過程中,我常在想:「宇宙」這個名字對我的意義是什麼?在浩瀚的宇宙中,每個人都像是一顆微塵,但當我們透過綠活圖這套工具相互連結時,微塵也能聚集成璀璨的銀河。這 629 天的經驗告訴我,環境的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並非高不可攀的口號,而是:具象化、行動化、數位化。
下一個 629 天的起點
回首這段旅程,每一張地圖、每一場活動、每一篇分享,都是拼圖的一角,逐步拼湊出我心中對「綠色生活」的想像。綠活圖不只是一張圖,而是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我是宇宙,我在綠活圖的這 629 天,只是開始。期待這些經驗,繼續與更多人、在更多地方,共創與環境的深刻連結。
讓我如果您對綠活圖感興趣,讓我們一起,在地圖上標記出希望。
- 可以參加全國的「綠色生活地圖講師培訓」課程。
- 邀請我們到各地進行遊戲推廣與體驗。
- 我們可以為您分享「荒野和永昌里社區共創」案例。
- 我們可以為您設計一份關於「綠活圖推廣課程」的企劃。
附加檔案大小 629 天,一場連結土地與心靈的共創旅程1.77 MB
【聲明】婦援會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的立場: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衛福部提出《人工生殖法》草案中將舉辦多場公聽會共識後,已將代理孕母相關法條脫鉤,然而上週修法中,仍有委員仍堅持提出要通過代理孕母法案。婦女救援基金會(以下簡稱婦援會)認為《人工生殖法》跟代理孕母屬不同範疇的議題,應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女性擁有生育自己子女的生育權。因代理孕母將女性的子宮當作他人的生產工具,將造成對女性,尤其弱勢女性的剝削。同時在懷孕中有照顧、生產的風險,以及對孩子的情感部分,這些都對女性的身心健康也相當大,甚至會影響到胎兒。這涉及不僅是婦女和兒童人權,還有健康、法律及更多議題,不應該放在《人工生殖法》一起來修法。
代理孕母(surrogacy)指無法生理受孕或不願受孕的委託方,委託第三方婦女 (代孕母)子宮內懷孕生子,由該婦女代為孕育胎兒,待分娩後將嬰孩交與委託方。代理孕母目前最常見的人工生殖技術選擇,為「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兩大技術。人工授精是挑選男性精液品質與活動力良好的精蟲,送入代孕母子宮腔中,使代孕母懷孕。在基因遺傳的角度精子提供者與代孕母有血緣關係。而試管嬰兒是以「體外受精」方式進行,卵子與精子先在體外結合受精、培養成胚胎,再將胚胎植回代孕母體內。通常代孕母非卵子提供者,因此和胎兒沒有血緣關係。代孕委託方也不一定和胎兒有血緣關係,可能另由精卵銀行提供精卵捐贈。
無論是「人工授精」或是「試管嬰兒」,皆涉及向另一位女性租用/借用子宮,將女性的子宮是視為他人的生產工具而出現「商品化」的問題。實務上委託者和代孕母,具有經濟社會地位上的不對等,因為一套代孕流程下來並不便宜,通常都是有錢人才有能力找代理孕母。以美國模式的商業代孕來說,費用位在10萬美金到30萬美金,包含體外人工授精、胚胎培育,還有付給代孕母保險、醫療等費用。
代理孕母讓女性生育能力變成商業化或利他行為,女性主義倫理學家Susan Sherwin 批評商業代理孕母將女性化為生殖工具,代孕母是替委託者達成非本人的目的一個工具,而非傳統生育一樣滿足自己或自身家庭內在價值。代孕母生育的目的不是在為自己或自己家庭,而是為了委託者,身體成為他人利用的一種工具。儘管再怎麼的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或當女性處於經濟或社會困境時,有可能會選擇從事代理孕母來增加經濟來源。以上兩種雖看似出於自由選擇,實際上很容易因為代孕雙方地位不對等,使得代孕母的自主權被隱視。而有些代理孕母的技術會選擇多胚胎移植的方法,來提高著床機會而形成多胎妊娠,在風險上比自然懷孕風險還大。
婦援會可以理解傳統中女性渴望有子女的壓力社會文化,但也可以透過收養子女成為一種代理孕母替代方案。因此,婦援會認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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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邱和順案救援大隊聲明:被冤37年,聲援邱和順,還他司法正義!
文/邱和順救援大隊
近期,中華民國生命權平等協會呼籲政府應立即依法執行「陸正案」主謀邱和順之死刑。同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日前在推動鞭刑公投記者會中,亦邀請被害者家屬現身,共同要求政府儘速執行邱和順死刑,「邱和順案」再度引發社會各界對司法正義的高度關注。
邱和順案即是台灣司法史上極具代表性的冤錯案件之一。我們同樣認為,任何傷害生命的暴行都應受到法律的合理評價。然而,在追求司法正義的同時,我們亦應正視冤案的存在。救援大隊謹就此發表聲明如下:
一、邱和順案存在諸多爭議,是毫無疑問的不公平審判!邱和順案發生於1987年威權統治尾聲,當時年僅28歲的苗栗竹南青年邱和順,僅因秘密證人指述,便捲入女性保險員「柯洪玉蘭命案」及小男童「陸正綁票案」。刑求逼供曾是威權時代司法系統的特徵,這份時代的苦痛也深刻發生在邱和順案中。當時,邱和順與共同被告遭台北市刑大以毆打、灌水、電擊等酷刑殘忍逼供;在當年的司法環境下,被告竟須自行舉證以推翻自白的任意性,而非由國家守護正當法律程序。
即便案件於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邱和順等人想方設法舉證自白乃屈打成招並堅稱無罪,且時任監察委員王清峰亦調查證實本案存在刑求事實並彈劾相關刑求人員,後續法院也判決實施刑求的刑警有罪。然而,歷審法院仍採納該酷刑取得的自白,於2011年7月28日判處邱和順死刑定讞。在邱和順案裡,我們看見其中存在刑求自白、證物遺失、證據矛盾、法官未迴避及被告遭受酷刑等重大瑕疵,是毫無疑問的不公平審判。
二、邀請各界持續聲援阿順!邱和順案不僅陸續經監察院提出彈劾及調查報告、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2013年與2022年兩公約國家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亦提出要求對邱和順減刑與要求特赦,更由跨國人權學者組成之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指出邱和順案嚴重違反困型與供評審判等問題,並長期受到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聯盟(FIDH)等國際組織之高度關注與聲援。聯合國兩公約國際審查報告也數次提及本案判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公平審判和禁止酷刑的義務。
然而,截至今日邱和順仍持續被關押中。37年過去,邱和順的健康狀況每況愈下,長期受心臟病、低血壓、皮膚病及牙齒脫落等諸多病症所苦。在救援團隊的邀請下,來自台灣及全球39個國家與地區,橫跨法律、政治、學術、藝文、宗教、公民社會等各界總計超過10萬多人,共同請願建請時任總統蔡英文重視邱和順案存在的不公平及不正義、特赦邱和順。
目前義務律師團仍持續為邱和順的清白及案件平反而努力。我們呼籲各界能共同正視本案存在的諸多瑕疵,在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請一起聲援本案。
邱和順救援大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冤獄平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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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嚴厲譴責:解聘辦法修法「小案大辦」未解, 新制更讓校長淪為巨嬰、行政淪為空轉!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寧可錯殺、不願導正!教育體制淪為「法律割喉戰」
全教總嚴厲譴責:解聘辦法修法「小案大辦」未解,新制更讓校長淪為巨嬰、行政淪為空轉!
針對教育部最新發布修正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考核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今日表達最強烈的譴責。教育部今日新聞稿亦承認教學現場存在濫訴、小案大辦的情事,全教總痛批,教育部不僅未能透過修法導正校園內「小案大辦」與「濫訴」之歪風,反而帶頭摧毀親師生信任基石,讓基層教師陷入無止盡的法律鬥爭與行政內耗。
小案大辦勞民傷財,校事會議淪為「獵巫現場」
自《教師法》修法後,教育部創建的校事會議制度已讓校園遍地烽火,啟動門檻幾乎降至零。校方為求自保,動輒對輕微的溝通誤解啟動「預防性調查」。 全教總指出,此次修法除保留《解聘辦法》全外聘調查員之規定外,在《考核辦法》增訂之規定,仍保留直接派員外聘調查程序,等同暗示學校繼續以外聘核心進行一般懲處案之調查。這種將「管教行為」法律化、法庭化的做法,讓原本應投入教學的資源被大量揮霍於調查程序,徹底扭曲了教育「導正」的初衷。
受理機制疊床架屋,校長被當成「巨嬰」供養
針對新設置的「案件受理審查機制」,全教總怒批其設計荒謬絕倫。新制要求校長邀請教師、家長代表及外部專家決定受理與否,形式上與校事會議功能嚴重疊床架屋。 更令人噴飯的是,教育部為杜絕「校長濫權」之質疑,竟在程序中剝奪校長的表決權。這種「校長主持會議卻無權表決」的設計,形同讓校長逸脫行政責任,被制度當成「巨嬰」般供養,卻讓學校行政陷入權責不明的泥淖。這不僅是行政負擔的加劇,更是對校園治理專業的極大侮辱。
濫訴成為脅迫工具,教師陷入集體創傷
「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已成校園新常態。從糾正常規被檢舉「霸凌」或「不當管教」,到成績評量被投訴「教學不力」,甚至出現有心人士從南到北針對網路影像進行大量濫訴。 全教總必須指出,教育部對此類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修法後反而更鼓勵「以投訴取代溝通」。教師在長達半年以上的調查中面對心理折磨,即使最終清白,也已名譽受損、精疲力竭。這種無視比例原則的制度,正集體殺害教師的專業尊嚴與教育熱忱。
「寧可錯殺」的傲慢:教育部應停止仇視教師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正是教育部修法思維的寫照。全教總質疑,對比教育部官員的不當行為處理與大專教師的評議輕放,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顯露了強烈的不信任與仇視。 全教總強調,保護學權與工作權並非對立,我們支持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堅決反對:
一、將「管教行為」仇視為「惡意霸凌」的暴力。
二、過度擴張行政調查權,無視教師名譽救濟。
三、刻意置入觀課措施,侵犯教師專業自主。
回歸教育本質,停止制度霸凌。「沒有溫度的制度,教不出有溫度的孩子。」。當前的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已淪為行政空轉與撕裂親師關係的元兇,教育部應正視核心問題,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方為正辦。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解聘辦法》缺失,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保障教師防禦權,停止對基層教師的集體霸凌。請還給校園一個專注教學、彼此信任的友善空間,別讓法律手段成為摧毀台灣教育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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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權會報告脫節實務法理 全教會:去脈絡化審查恐重創校園互信
文/全國教師會
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今天(1/12)召開「在學校遭暴力或不當對待的孩子,制度漏接了多少?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會」,並對「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進行專案報告。
全國教師會(全教會)對此表達高度關注。全教會強調,防制校園暴力是社會共識,教育界亦責無旁貸;然而,檢視人權會該份報告,發現其內容嚴重脫節教育現場實務,且在法理引用上出現重大疏漏。全教會深感遺憾,並擔憂此種「去脈絡化」的指控,將導致教育現場陷入動輒得咎的恐慌,反而不利於兒童最佳利益的維護。
全教會指出,該報告存在四大核心謬誤,呼籲人權會應盡速修正,避免以偏概全的觀點裂解親師互信:
一、混淆通報機制,誤將「教學不當」等同「違法虐待」
報告中顯示人權會對於現行通報體系存在根本性的誤解。實務上,「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具備不同功能與啟動門檻。
目前教育現場面臨的最大困境,在於將教師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當」(如未盡完善的管教措施)直接上綱為兒少權法第49條的「不正當行為」(涉及違法與身心虐待)。所謂校安通報係為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之簡稱,旨在進行行政督導及提供必要之行政協助。社政通報則在透過法定責任通報人員,在知悉家庭暴力、性侵害、兒童少年虐待等犯罪行為,通報主管機關啟動社會安全網機制。人權會將兩者混為一談,暗示教師任何管教疏失皆應視為違法並進行社政通報,無視法律構成要件的嚴謹性及通報系統的差異,當案案皆須進行社政通報,未來更可能發生的悲劇是拖垮社政量能。
二、數據解讀失真,無視「微罪皆查」的行政僵化現狀
人權會引用「31.87%案件不成立」及「部分案件僅口頭告誡」之數據,推論學校有輕縱之嫌,此解讀顯得倒果為因,完全無視校園「行政僵化」的現況。
在現行制度下,學校面臨「微罪皆查」的壓力,無論案情是否具體、是否達到解聘停聘程度,甚至僅是親師溝通誤會,學校往往被迫啟動繁瑣的校事會議調查程序。數據中高比例的「不成立」或「輕懲」,恰恰反映了大量輕微或誤會案件被強制進入調查程序的行政耗損,而非人權會所稱的包庇。將行政程序的結構性問題,簡化為對調查人員專業度的質疑,實有失公允。
三、斷章取義扭曲公約精神,工具化法理引用
全教會必須嚴肅指出,該報告在援引法理時,犯了嚴重的邏輯謬誤與去脈絡化錯誤。報告雖高舉《兒童權利公約》(CRC)大旗,指責現行調查機制未落實兒童最佳利益,但其論證過程卻恰恰是對法治國原則與公約精神的雙重背離。
1.將「動態權衡」僵化為「帝王條款」,破壞法律明確性
聯合國《CRC第14號一般性意見書》明確界定,「兒童最佳利益」並非凌駕一切的絕對真理,而是一個必須在具體情境中展現「動態性(dynamic)」與「彈性(flexible)」的權衡過程。更關鍵的是,最佳利益的追求不能脫離法律的「明確性原則」。
然而,人權會卻試圖將此一需要高度專業裁量的概念,簡化為機械式的檢核標準,甚至暗示應以此模糊概念取代嚴謹的法律構成要件。這種做法若付諸實行,將使校園治理陷入「罪刑不法定」(標準不明,恣意處罰)的危機,讓公權力介入失去客觀邊界,導致校園秩序無所適從。
2.無視「管教」與「暴力」之分界,誘發防禦性教學
報告對於「暴力」定義的無限擴張,實質上是否定了教育專業中「管教」的正當性。依據《CRC第8號一般性意見》第13段,公約在嚴禁暴力懲罰的同時,亦明確肯認「正面紀律」的價值,強調成人對兒童負有引導與指導之責。這條「禁止暴力、肯認管教」的界線,是教育現場運作的基石。
人權會對此關鍵區別視而不見,將必要的教育引導與惡意的身心虐待混為一談。此種違反比例原則的論述,已經引發嚴重的寒蟬效應,迫使教師為了自保而採取「防禦性教學」,對學生偏差行為選擇袖手旁觀。這種因恐懼而導致的教育棄守,才是對兒童發展權益最致命的傷害。
四、規避國家責任的結構性壓迫,錯把「處理教師」當作「解決問題」的萬靈丹
此份報告最致命的盲點,在於其責任歸屬的嚴重錯置:將國家在教育資源配置上的制度性缺憾,全數轉嫁由個別教育人員承擔,並將其歸咎於個人的道德瑕疵。
當前教育現場的衝突,多數源於結構性的缺失——包括師生比過高、特教後援匱乏、行政業務過載、家庭功能不彰以及親師信任瓦解。這些系統性的壓力,才是造成教師情緒耗竭、學生適應困難的真正根源。然而,位居國家高度的人權會,卻對政府應負的資源挹注責任視若無睹,反將多重且複雜的成因,窄化為「教師兒權意識薄弱」之個人歸因。
報告更進一步主張引入非教育背景的外部專家主導調查,此舉不僅踐踏了教育專業的主體性,更形同將國家治理責任「外包」。當政府吝於投入資源改善勞動環境,卻熱衷於建構更嚴密的監控與懲罰網絡,這本質上是將治理失能的代價轉嫁給基層,形成一種對教育工作者的「結構性暴力」。這種企圖將學校從『教育場域』質變為『司法刑事偵查場域』的操作手段,非但無法對症下藥,反而會將校園推向猜忌與對立的深淵,徹底瓦解親師生間的互信基礎。
若依循該報告的邏輯,似乎只要消滅了教師與學校,校園人權侵害就不復存在。這種荒謬的推論,恰恰暴露了報告視角的偏狹:它預設「教育者」為潛在的加害者,而非兒童支持系統的重要一環。
拒絕披著人權外衣的威權主義
人權是普世價值,但其落實必須植基於對職業場域脈絡與國情文化的理解。全教會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展現高度,退回並修正此份報告,停止以「保護」之名進行「人權整肅」。若無視教育現場的具體困境,強行推動去脈絡化的監管,恐將迫使教師在輔導管教上全面退縮,最終犧牲的,將是廣大學生受教權與真正的兒童最佳利益。
這篇文章 【新聞稿】人權會報告脫節實務法理 全教會:去脈絡化審查恐重創校園互信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活化新典範!翻轉六甲國小湖東校區 打造臺南永續教育基地
發稿日期:2026/01/05
以下內容轉載自/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六甲國小湖東校區自113年6月送別最後一屆畢業生後,並未因停辦而走向荒廢,反而開啟燦爛的「再生篇章」。校區自114年7月起由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成為生態環境教育基地。日前六甲國小與荒野保護協會共同策劃,在湖東校區辦理一場生態環境教育成果展暨親子活動,展現校區活化成果,見證湖東校區的蛻變及新生。
市長黃偉哲表示,湖東校區的再生不僅是空間的修復,更代表城市發展的新思維。自轉型計畫啟動以來,這座校園不再沉寂,六甲國小師生與荒野保護協會志工已累計投入超過2,000人次的人力。這群守護者用實際行動賦予閒置空間新的靈魂,親手整理竹林、規劃路徑,將荒蕪轉化為生機。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教育局秉持「停辦不廢校」的核心原則,湖東校區透過結合竹林生態與導入iNaturalist等數位科技,將教學場域從教室延伸至整片大地。湖東校區的成功證明公私協力能將停辦校區轉化為市民與自然共生的寶地,並在教育局的資源挹注與民間志工的投入下,成為臺南市停辦學校活化與永續發展的新典範。
六甲國小校長蘇淑娟提到,由衷感謝荒野保護協會的無私陪伴,使教學團隊得以深度整合自然資源,發展出更具體且具永續性的生態課程,未來「湖東明珠」將轉型為臺南市關鍵的環境保育基地,不再侷限於傳統校園框架。
教育局強調,湖東校區未來將持續深化社區參與,促進在地人文與生態認同。透過「生態環境教育基地」的長期營運,目標發展成為臺南市推動永續教育的指標性示範場域。
邀請大家觀賞荒野南二泥鰍所拍攝的影片,了解轉型後的生機與成果!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5集|幫魔鬼代言? 理解罪犯,悲劇就不再發生?
文 / 蕭瑞燕
2025年底,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犯下隨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引發社會恐慌。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曾為鄭捷、王景玉等台灣重大社會案件加害者辯護,被稱為「魔鬼代言人」的律師黃致豪,從法律與犯罪心理的角度,帶大家了解此類重大刑案的成因,以及此類事件揭示的隱憂。
無差別攻擊的成因:疏離、憤怒與困惑
回憶聽到張文犯下隨機攻擊事件的當下,黃致豪表示:「當時聽到的時候雖然有點驚訝,但是我認為這是在預期之中的事情。」他指出,大規模或隨機性質的殺人案件是社會背景、個人的心理狀況加上客觀的環境交織出的結果,但它實際牽引出的結構性問題是現代社會產生的『疏離』,疏離的背後隱含著憤怒與困惑。當人被憤怒與困惑支配,卻找不到抒發的出口,便可能將情緒發洩在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受害者身上。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不過,不是所有社會疏離者都會走向暴力。黃致豪強調,這些都只是危險因子,許多人會透過抽菸、喝酒、不睡覺等方式慢性自我傷害,只有極少數的人心理已無法承受時,會選擇跨越臨界點,做出極端行為。
回應恐慌之外:防止隨機攻擊再現的思考
案發後,各地政府努力提升見警率,期望民眾不要恐慌。然而,黃致豪認為,偵辦這類案件時,不能只有「平民怨」,應該思考如何降低事件感染力,以及如何在個案層面阻止其他人模仿,因為此類事件可能會鼓勵同樣懷有憤怒與困惑的人,造成模仿。
黃致豪提出了「行為證據分析理論」作為理解犯罪原因的工具。此理論是以犯罪剖繪為底,並結合科學化、系統性的分析方法。透過犯罪者的行為跟犯案現場的證據,檢警能還原其犯罪的心理狀態,也能進而推敲嫌犯可能的後續作為,在了解犯罪動機的同時,也能作為經驗去阻止未來類似的犯罪行為。
制度壓抑與性別期待 如何變成暴力
不過,張文在犯案過程中已喪命,為什麼社會仍需探究他犯案的動機呢?而且沒有了加害者,單看他留下的資料,又能真正了解他的心理狀態嗎?對此,黃致豪舉例,從資料中張嫌過往涉及妨害兵役等紀錄來看,制度對他造成的不滿,可能使他選擇無差別傷人,甚至影響他使用類似軍人行動作為犯罪方式。
黃致豪更進一步提到,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是學生,此次隨機攻擊事件的張文則是軍人。從身分來看,學生、軍人都是特別權力關係底下受壓抑的人,他們就像一顆皮球一樣,被壓抑著的同時卻無法發洩,最終將爆炸或造成更大的傷害。若能在這些場域強化心理協助機制,並提升特殊場域中制度的透明度,或許有助於降低隨機類型的暴力事件。
根據司法統計數據,2023年全台被起訴或判刑人數中,男性約佔84%,而大型隨機攻擊事件犯案人通常也都是男性。黃致豪表示,一般人以為父權主義只剝削女性,但事實上,男性也是受害者。當社會、家族、社群對男性抱有期待,但自己無法達成時,挫折感會不斷出現,憤怒也隨之產生,同時,男性大多被教導不能表露情緒、不能哭泣,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這些負面情緒隨著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而累積,最終可能產生偏激的想法與人格。
當民意求快 為何程序正義需要慢
對於犯下隨機殺人事件的加害者,社會輿論傾向儘快執行刑責處罰,甚至死刑。黃致豪提出不一樣的觀點,他認為這樣的氛圍就只是為了追求「爽」,但現實中的程序正義卻需要謹慎與緩慢,唯有慢才能讓人們有餘裕思考,有檢視錯誤的機會。
最後,他也表達對臺灣現況的擔憂,面臨內憂外患的狀況下,若是社會仍然以「爽、快、立刻」作為回應重大社會事件的方式,人民會失去感受餘裕的能力,未來恐將壓縮公共討論與反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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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駕訓改革進度讀取中。全台民團列5大訴求,呼籲儘速補上關鍵缺口
文/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
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於今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駕訓改革記者會,跨四黨代表與逾 10 個民間團體出席記者會,肯定交通部啟動駕訓改革的第一步,並納入一部分民團連署建議,但多數關鍵訴求仍未納入新制,亦未見明確時程。台灣駕訓制度長期失能,使缺乏安全意識的駕駛大量上路,成為「行人地獄」的主因之一,也讓所有用路人暴露在高度風險之中。台灣每十萬人交通死亡數為先進國家的好幾倍,交通事故更是長年居兒少死因之首。
為此,我們共同提出「5 大關鍵訴求」,呼籲新制儘速補上制度缺口,並逐步落實先前民團的共識訴求。駕訓改革攸關每一位國人的生命安全,唯有從源頭重塑駕駛文化,才能真正讓駕駛、騎士與行人等所有用路人都安心上路。
五大關鍵訴求
一、考訓路線納入商圈或市區道路,落實真實人車互動情境
考照與訓練路線應納入人車互動頻繁的商圈或市區道路,避免場外考照路線過於簡化,讓駕駛可以在真實環境中學習停讓行人與如何與所有用路人共享道路。同時,應加強駕訓班管理,確實落實法定道路駕駛訓練時數。
二、比照國際做法,建立一套全國性的統一駕訓教材
我國的筆試著重在道路法規與交通標誌規則題型,然而,懂得法規條文,並不等同於知道在真實道路上該如何駕駛。應接軌國際做法,編訂一套全國統一的駕訓教材,將法規轉化為具體可操作的駕駛行為指引,納入共享道路、路權判斷及用路人責任階層等核心觀念。駕訓手冊可視為駕訓教育的根基,一旦有了此準則,駕訓班與公訓所的考訓制度與學術科內容皆須隨之連動調整,否則會落入教學、考試與準則不一致的問題,而上述所提及的問題繼續擱置。
三、透過車速分流與教育,為未成年打造合法安全的移動環境
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問題,民團認為不能僅依賴執法,應透過道路工程改善與車速分流,讓機車回歸一般車道,這不僅符合其與汽車相近的行駛速度,也讓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提供給自行車、二輪電動車等的慢車使用,也讓未成年可以有個安全合法的騎乘環境。我們並呼籲需搭配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從源頭降低未成年無照駕駛風險。
四、建立不分年齡的全民回訓與高風險駕駛評估輔導
駕駛風險不應僅以年齡作為判準,應建立以身心功能為核心的高風險駕駛評估與輔導制度,並結合醫療與職能治療專業,協助有風險的駕駛透過回訓與支持系統安全上路。
五、逐步納入先前民團聯名的共識文件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將去年 4 月提出的聯名共識文件訴求,逐步納入後續政策規劃,並提出具體改善時程,以確保駕訓改革不流於口號。
民團發言
時代力量林靖豪政策研究員表示:「台灣應該要落實駕照換照,有74%的民眾支持「全年齡換照」,可見已是全名共識。通過定期回訓、換照,去汰除不適任的駕駛。」
民眾黨劉書彬委員表示:「交通安全的教材需要進步。在考照層面,現況民眾多利用題庫,藉由大量的刷題來讓考試成績變好,但卻沒辦法讓駕駛人知道『實際上要如何應對道路的突發狀況』。如果駕駛不具備『安全駕駛的能力』,就應該要予以汰除。但要如何判斷駕駛是否需要被『汰除』,就要仰賴駕照的回訓制度。」
時代力量林靖豪政策研究員表示:「各位媒體朋友、各民團夥伴、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是時代力量政策研究員林靖豪。
台灣駕訓考照制度落後,是長期的沈痾,經過去年的悲劇後,交通部終於邁出改革第一步,但坦白說,目前的改革力道完全不足,即便民團已經多次完整的建議,和交通部溝通,我們仍看不到交通部落實改革的決心與具體時程。
我要強調,改革駕考制度,不僅是民間團體的訴求,更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時代力量在 2023 年針對超過一萬名受訪者進行交通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 74% 的民眾支持實施「全齡駕駛人定期回訓換照」,尤其在事故風險較高的 20 至 29 歲年輕族群,以及60 歲以上的高齡族群中,認同度最高。
同時,也有高達 82% 的受訪者,支持透過加強違規記點來汰換不適任駕駛,這些數據清楚顯示,台灣社會早已準備好接受更嚴謹的駕照管理。
時代力量與在座的民團,長期以來都主張台灣應效法日本「金色駕照」這樣的制度,除了對惡劣駕駛採取嚴格的再教育與淘汰機制,更應對優良駕駛提供保險費或稅金折扣等誘因,重塑駕駛文化,而這樣的訴求,是有高度民意支持的。
事實上,交通部自己,也早在 1993 年就提出了第一份駕照回訓必要性報告,但經過超過 30 年,歷經 5 任總統,無數的專業研究,都被交通部塵封在檔案室裡。
這 30 多年來,我們看到的是,台灣每年平均超過 3000 人在道路上犧牲,造成無數家庭的破碎,「拖延改革」,就是對台灣人生命的漠視。
過去台灣每一次重要的交通進步,幾乎都是用人命犧牲換來的,但改革不應該永遠建立在犧牲之上。我們要求交通部拿出積極作為,針對今天團體提出的 5 大訴求,立即啟動制度改革,還給全台灣人民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這也是台灣民意真正的期待,謝謝大家。」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蔡宜蓉表示:「過去許多高齡駕駛的意外,似乎有更加進階的『高齡評估』和『高齡回訓』,但仍舊有許多問題。現況的篩檢通過後,看起來就真的安全嗎?現況我們是針對中度失智的篩檢,但並非完全是針對『駕駛能力』來做篩檢。身心障礙者有一個篩檢的機制,但還需要一個全面的檢核。駕駛發生車禍之後,或是駕駛本身有一些潛在的疾病(如帕金森氏症等),在國外都會有相對應的篩檢,但在台灣的駕照考照之中,是不會有篩檢的。如果現在有一些簡易的篩檢指標,對於整體交通安全與零死傷也能夠有所提升。而針對『駕駛賦能』之部分,能夠有進一步的篩檢、輔導、培訓,讓原先暫時被『暫停』駕駛權利的人,能夠重新擁有駕駛車輛的權利。」
還路於民劉全恭理事表示:「我國駕訓面臨『無法將法令規範與安全駕駛行為能力合而為一』的問題,大多數駕訓班教練都會背誦法規,但無法實踐『如何安全駕駛』。我們要建立統一之『安全道路使用方法』,並同時接軌國際標準。」
社團法人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蔡翔宇理事:「透過車速分流與教育守護未成年。青少年無照駕駛的原因多為通學與打工需求,許多在大眾運輸不發達的地區,未成年學童可能只能無照使用機車。此外要落實車速分流,將慢車道還讓給真正的慢車,如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
社團法人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羅宜理事表示:「從2023的大遊行,到各地人本交通協會的成立,都期望政府能夠正視交通安全的問題。交通3E裡面,教育與工程是最重要的。我們認為駕照全體的回訓,是應該要落實的部分。現在各地出現不少新型的標線或促進交通安全的設施,但民眾多半無法了解其中的目的與功用,也沒辦法藉由駕照回訓去了解。先前民團聯合提出之聲明,也希望交通部能夠落實。」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黃飛發監事表示:「交通3E之『教育』是最重要的,若只著重在『執法』而冷落教育,只是在把人民當做提款機。日本一年吊銷三萬四千份駕照,吊扣十五萬份,遠遠高於台灣的比例。駕訓制度應該要由上而下,由中央訂定駕訓教學的內容與學習重點,而不是讓地方自行規劃。」
大臺北人本交通協會籌備處蔡旻霖表示:「改變駕照發放的思維。駕照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證件,而是應該要具備『安全駕駛能力』的駕駛人才能夠擁有。而擁有駕照的人也應該要負起『安全駕駛』的義務。我們期望交通部出來說明『為何我們需要交通改革』。」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表示:「酒駕多為累犯或無照駕駛者。我們聯合提出了5項訴求,並且再次強調『駕照本身是特權”,不應該浮濫發放。當不適任駕駛擁有駕駛車輛的權利,車輛將變成『武器』,除了查看良民證之外,查看駕駛的事故紀錄,也能夠看清駕駛的為人。」
新竹人本交通協會楊佳晉理事長表示:「目前交通部將機車筆試全面改成選擇題,但這個改革僅限機車,汽車考題依舊有是非題。現在機車筆試有50題,但汽車只有40題,少了危險感知的10題。但汽車駕駛也應該要知道如何安全行駛,才不會讓機車暴露於危險之中。駕照改革應該要汽機車同步,不能只做半套。」
社團法人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王晉謙理事長:「兒少的交通困境來自於『車種分流』。『機慢車道』的存在,讓機車與自行車的速差過大,徒增危險。根據高中物理所學之『動量』,當車輛速差過大時發生碰撞,事故也會更為嚴重。」
雲嘉人本交通展望協會黃慶中籌備成員:「
大家好,我是「雲嘉人本交通展望協會」籌備成員。 近年來從民間到公部門,越來越多以人本交通為名的交通改革,但就如同公部門希望大家看到的那樣「有改革,但不多」,這些改革大多只側重在表面上看得見的「交通工程」。 交通3E強調「工程、教育、執法」缺一不可,標線重畫了、車道配置改了,但「教育」卻沒有跟上,民眾不會使用、考照時沒看過,長期積非成是的用路習慣與觀念,不可能像Windows自動更新一樣馬上轉變,民眾腦中沒有概念,那就只好戲稱它為「畢卡索標線」。 就像是幫一個人換了一套新衣服精心打扮,但沒有教他後續要怎麼自己搭配、怎麼打理,最後還是會回頭擁抱自己熟悉的那一套。落實駕訓改革、建立完整的回訓制度,才能解決用路人的不適應、降低事故傷亡的風險、減輕公部門改革的壓力。 讓大家都能游刃有餘的走在正確的路上、安全的路上,這才是負責任的改革。」
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本會支持駕訓與考照內容回到真實道路情境,並將弱勢用路人保護納入駕駛訓練的核心能力。此外「建立全國統一駕訓教材」作為最低安全基準,並期待後續同步強化道路訓練時數與品質監督及回訓機制,使制度改革更能回應實際交通風險。」
社團法人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根據「國內駕訓、駕照、駕駛人管理制度通盤檢討報告」中,國內車禍90%死傷事故涉及機車、18-24歲的駕駛人佔事故1/3,而獲得駕照一年內,發生行車事故的比例,居然高達9%!
這代表,考到台灣駕照,不等於安全駕駛,在少子化已成國安議題的今天,如果讓取得駕照還有這麼高的駕駛風險,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如果要改善這些情況,除了今天與會先進提出的各種建議,高雄市行促會必須再強調一次,取得駕照前的「危險情境感知」非常重要!
我們知道交通部正開發「駕駛模擬器」,是否能將變換車道、路口轉彎等的風險趨避等情境,放入這套系統,至少在取得駕照之前,讓所有駕駛人,都能至少一次的危險情境體驗認知。能有實地道路考驗,是最好,但在全面實施實地道路考驗之前,是否先推動「模擬情境」的交通安全教育,讓每一位參與考照的駕駛人,都能先理解何謂「危險情境感知」。
特別是在轉彎號誌辨識、轉彎路徑明確化的教育上,必須更加要求。不能因為駕駛行為的問題,而導致必須強制車種分流,導致路口汽機車動線交織,這才是釀禍的根源!駕駛教育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如果駕照不把關,後面都在收爛尾!」
社團法人臺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經由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理事王晨恩發言:「所謂「駕駛執照」,應是經過嚴格訓練、具備風險管理意識之駕駛人,經國家認證後所獲得的「專業資格」。駕照代表的是「專業駕駛能力」,它絕非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更不該淪為「付費即得」、人手一張的廉價憑證。然而,檢視我國現行的駕訓教育過於僵化且脫離現實,考照制度難以篩選出合格的駕駛人,完全無法彰顯駕照應有的專業價值與社會責任。
作為台南在地的公民團體,我們對此感受尤深。近年來,台南市的交通死傷人數在全國統計中始終居高不下,這些數據背後是無數破碎的家庭。連年攀升的傷亡率不僅是對我國國民生命安全的威脅,對於致力於改善交通環境的我們而言,更是一種無比沈痛的諷刺。
駕訓教育是交通安全網中不可或缺的基石。我們肯定公路局願意敞開大門邀請民間團體共同研商駕訓改革。然而,公路局緩如牛步的行政效率,實難以回應社會大眾對於「行」的安全之迫切期待,我們對此深表遺憾。
今日,本協會與全台各交通安全倡議團體共同提出駕訓改革之訴求。我們強烈要求公路局切勿將「零死亡願景」視為空泛的口號。請公路局正視駕訓教育的缺陷,加速推動實質改革,讓每一張發出去的駕照,都真正代表著對生命的尊重與對專業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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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台北分會 棲地專員
壹、工作內容
1. 主責五股溼地生態園區及其周邊分會所關注的淡水河流域濕地之環境教育推動、棲地維護等相關業務,並協助台北分會一般行政事務(含會員服務、財務及庶務工作)。
2. 負責五股溼地生態園區 Facebook 粉絲專頁之管理、活動發布與社群經營,包含活動宣傳之視覺與文字內容設計。
3. 執行專案相關之報告撰寫、計畫書擬定及結案報告製作。
4. 執行棲地維護管理、環境教育推廣、物種調查等相關任務。
5. 其他配合協會業務及活動所需之相關工作事項。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五股溼地生態園區 及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 204 號 1 樓)
工作時間:雙週變形工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早班:09:00–18:00;晚班:12:00–21:00。
可上班日:不限。正式錄用入職時間為 2026/2/23(一)春節年後入職
需求人數:1人
貳、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保護協會之理念與工作方向。
2. 熟悉 Word、Excel、PowerPoint 及 Google 雲端工具,具良好資料整理能力。
3. 具備時間管理與獨立作業能力,並能因應高度變動之工作型態保持彈性。
4. 個性積極主動,喜歡與人互動,具良好溝通協調與表達能力。
5. 能依工作需求配合夜間調查及週末活動排班。
6.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科系不限(生態、環境、森林、生物等相關科系尤佳)。
7. 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參、待遇與福利 薪資:月薪$32,000-$35,000元 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提供年終獎金、佳節獎金及健康檢查補助。 經主管同意,可免費參與本會各項研習與培訓課程。 肆、加分條件 1. 有志以非營利組織作為長期職涯規劃者。 2. 具社會運動或非營利組織相關經驗。 3. 持有汽車駕照且具實際上路駕駛能力。 4. 具備完整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台北分會棲地專員
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合適者將於7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必備文件:
1.履歷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
2.自傳
電話:02-23071317#21 信箱:sowtpe01@wilderness.tw
【新聞稿】國有土地淪為大學牟利工具 百年名校竟成「都更地王」?
文/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國有土地淪為大學牟利工具 百年名校竟成「都更地王」?
──臺大校長陳文章應負最大責任!
──公民團體訴請監察院查明究責!
*主辦: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記者會要旨:
國立臺灣大學於去年歲末,無視監察院促其改進、臺北市府文資審議專案小組高度認定文化價值,以及在地社區溫羅汀書店群、學界與社會強烈呼聲,竟火速拆除屹立百年的臺灣文化政策奠基者、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院士故居。繼前年拆除「曹永和故居」後,臺大再度以怪手進行社會對話,踐踏公共價值,引發文史各界憤慨。
本案絕非單一老屋存廢的偶發事件,而是教育部與國有財產署長期縱容制度被濫用的惡果。國立臺灣大學僅為國有財產之管理單位,並非所有權人,卻多年來以有錢也「消極不修、快速拆除」的手法,系統性清空校外日式宿舍;並屢屢以大量公有土地配合少量私地辦理都市更新,使原可作為公共文化、教育與社區空間的國有土地,永久轉化為私人住宅,公共性徹底消失、不可回復。
尤有甚者,監察院已於民 113 年明確要求臺大檢討改進,臺大不但未踩煞車,反而變本加厲。十年之間溫州街一帶拆除 12 棟老屋,接連犧牲兩位「臺灣學」先驅人物故居,將百年校譽敗壞為「都更地王」。臺大校長陳文章,難辭其咎!
本聯合團體訴請監察院:
一,糾正臺大在文化資產處置上違法失職與瀆職行徑。
二,請財政部查核國有土地遭不當消磨與配合都更之事實,收回管理權,回歸公共價值。
三,請教育部督導臺大正視在地社區需求,落實大學社會責任(USR)。
四,清查進行中之國有土地都市更新案件,防止下一起老屋慘案發生。
五,督促臺大建立具外部監督之機制,防止全民文化資產被系統性消耗,並避免公益與社會善款遭到寡頭壟斷。
當制度全面失靈、監督形同虛設,被犧牲的不只是過去的歷史,而是文化記憶形塑臺灣認同的根基,更是下一世代原本應享有的公共空間與未來!
*出席: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黃智慧老師
(保存曹永和故居、陳奇祿故居連署行動發起人)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孫啓榕理事長
臺灣青年世代交流協會 陳俐甫理事長
溫羅汀書店街經營者 「臺灣e店」吳成三先生
文山社區大學 李明哲先生
時代力量 鄭宇焱發言人
台灣基進 王興煥黨主席
台灣綠黨社運部 李春祥主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何語蓉秘書長
這篇文章 【新聞稿】國有土地淪為大學牟利工具 百年名校竟成「都更地王」?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司法節前夕反思改革停滯 賴政府應重啟社會對話、凝聚改革共識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賴清德總統在2025年5月20日就職滿1周年時,多家媒體曾針對施政滿意度進行民意調查,民調結果不約而同指出「司法」是人民最不滿意的施政項目。面對即將到來的1月11日司法節,我們必須指出:司法改革不能只有打詐,政府應嚴肅面對司法困境及改革的停滯。
賴清德總統上台至今,迄今並未見到行政院積極提出司法改革的政策及規劃,就司法院方面,也因為新院長被提名人難產,而難有積極作為。本會認為,執政黨手握行政資源,對於司法改革的推動仍有責無旁貸的最大責任。舉凡司法過勞之改善、犯罪被害人保障、人權法案研議等課題,無論執政黨是否為立法院多數,仍然有很大的發揮空間。然而執政一年多以來,我們看不到賴清德總統領導下,無論行政院或司法院對於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上,有通盤全面的構思與願景。
另一方面,在野黨立委主張推動司法改革,接連拋出「法庭公開播送」、「羈押制度改革」、「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議題。無論這些主張是否得到社會的支持,至少在野黨表達了改革的期待,我們希望執政黨要利用這個機會,把司法改革共識作為朝野對抗僵局的破口,也唯有如此,才有機會回應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就此,本會提出以下4點呼籲:
一、賴總統應儘速提出司法院長及大法官人選;立法院則應秉持理性、專業審議其適任性。
二、賴政府應盡速提出有效緩解司法過勞的政策,避免司法癱瘓。
三、司法改革不是只有打詐,賴政府應履行選前承諾,重啟司法改革的社會對話。
四、賴政府應儘可能謀求朝野共識,推動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
針對前2次的司法院院長提名人選,立法院皆予以否決,以致主導法院體系改革的首長懸缺至今,只得暫由謝銘洋大法官代理。不可否認地,司法院院長缺位確實是司法改革停滯的重要因素。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對於前2次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過程,已指出「胡亂投票否決,不等於嚴格審查」。距立法院前次否決院長人選已達167天,本會再次呼籲賴總統儘速提出司法院長人選;立法院則應秉持理性、專業的態度審議其適任性,希望能早日讓司法正常運作。
二、賴政府應盡速提出有效緩解司法過勞的政策,避免司法癱瘓修法固然是改革重要的一環,但改善司法過勞的許多對策其實無待修法。
司法過勞問題已嚴重影響檢察官及法官處理案件的效能與品質,甚至使司法機關陷於癱瘓的困境。當刑事司法的案件量已超出人力所能負荷時,即使透過修法打詐、加重刑度、訂定指標等方式以圖遏止犯罪,恐怕也難收其效。從2020年至2024年,臺灣各地檢署檢察官人數僅增加5%(1,200人→1,259人),但新收偵查案件卻暴增了34%(499,607件→670,574件)。如此之懸殊差距,已經不是擴增其他司法人員人數 或去年開始增聘「檢察官助理」就可以解決的。
面對案件洪流,主管機關應該更積極地補足人力並研議對策。舉例而言,從檢察官之權限調整著手:在涉及微罪且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認為適當時,或可授予檢察官得不經偵查逕為不起訴處分之權限;人民若不服,自得依再議-准許提起自訴之方式救濟之。其次,針對既有的緩起訴制度,鑒於2015年的偵結案件中,緩起訴率為9%;但於2024年僅剩下4%,顯示緩起訴制度的設計及低度運用的現實,實有詳加檢討之必要。如此方得確保檢察官充分活用「緩起訴處分」,從源頭達到刑案分流的效果。
不論在民事、刑事或強制執行案件,案件擁堵已經明顯拉長了法院審理期間;而民眾難以及時獲得司法救濟結果,也將加劇對司法的不信任。
我們要強調,看不到改善跡象的過勞職場,已經使基層司法人員不得不求去。司法院、法務部必須各自提出具體可行、期程明確之方案,讓司法人員能夠看到變好的可能性與希望。
本會除多次向司法院、法務部說明本會研議已久的「減輕司法負擔」提案外,也曾經數度向立法委員表達此一議題的嚴峻性。去年12月2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赴司法院考察司法過勞的情形,本會呼籲各行政部門及國會皆應嚴肅面對此一迫切的問題。
1 同期間,臺灣各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人數增加25%(535人→667人);書記官人數增加8%(1,398人→1,514人)。
三、司法改革不是只有打詐,賴政府應履行選前承諾,重啟司法改革的社會對話過去2年來,因應詐欺案件的猖獗,賴政府以「打詐」為司法相關政策的主軸。但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呼籲賴清德總統重視更加廣泛的司法改革議題。
於大選前,本會曾與民間團體一同拜會賴清德總統,賴總統曾承諾建立公開對話的機制,以凝聚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的社會共識。本會認為,司法院院長的長期懸缺固然使相關政策方向與規劃停滯,而影響了賴總統履行上述承諾的期程。然而不論朝野對抗的僵局是否打開,何時打開,我們呼籲賴政府即刻開始啟動司法改革的相關討論,以免辜負了全民的期待,在司法改革交出了白卷。
四、賴政府應儘可能謀求朝野共識,推動司法改革及人權保障除了減輕司法負擔的議題外,不必透過修法的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也不在少數。例如: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三讀通過至今已近3年,行政院的「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卻仍未完成檢討,法務部去年雖曾召開1次外部諮詢會議,之後即無進展。
- 近年民眾數度向本會陳情「監所延誤送醫致死」,凸顯監所醫療體系崩壞的情況。我們呼籲法務部應立即正視此一現象,讓「保外送死」的悲劇不再發生。
- 針對媒體於偵查過程中,能夠獨家取得「被告及證人陳述」、「偵辦進度」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應徹底檢討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落實與違反之究責。
- 即使司法已多次判決強制手術違憲,實務上內政部仍然指示戶政機關「於行政院法制化作業完成前,有關性別變更登記,仍依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即內政部97函釋)辦理」,以致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仍須提交已摘除性腺器官的醫療診斷證明,此消極怠惰不作為所造成人權侵害,亟需行政主管機關主動基於人權保障改變作法。
再者,也有很多議題的修法尚處於機關研議的階段,亟待提出完整而充實的制度改革,例如:
- 應正視「防範酷刑機制」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的立法研議,並開始建立使行政機關能夠落實公約之機制。
- 於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販賣第一級毒品案】後,法務部並未認真研議如何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應有必要全面重新檢討。
- 為落實平等不歧視原則,保障每個人都能在與其他人平等之基礎上享有、行使權利,行政院應盡速妥善研議《反歧視法》與制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展開與公眾的對話。
- 「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因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完成立法,就法律專業人員之培訓、考用,民間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有待相關機關廣納意見後,重新研議、提出。
上述攸關人權保障或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有無庸修法,也有是在修法前仍待主關機關仔細研議、集思廣益的事項。其中當然也不乏不具爭議性的題目,若能由主管機關妥為研議,送立法院審議時也未必會遭到阻礙。法務部近期對《民法》請求權時效全面修正的研議,便是一例。就此,我們呼籲主管上述議題的法務部、內政部等機關應盡速採取作為,並進一步提出完整的改革或施政藍圖。
再者,縱使是正待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法案,仍不乏朝野具備高度共識,或政治爭議較低的改革法案,例如:對兒少性犯罪被告追訴權時效之延長、離婚制度、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時效之合理化。我們呼籲,在國會高度對抗的情勢下,朝野應暫緩政治議題、高度爭議法案的攻防,多關注攸關人民權益的相關法案。
記者會發言 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代理院長工作上固然依舊辛苦,但對於司法改革沒有長程規劃的空間,總統應儘速提出適合人選,國會也應理性論辯行使同意權,共同化解院長懸缺僵局。
司法負荷的問題,要思考如何改革,讓努力的人可以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奮鬥。
改革不是只有打詐,司法改革進程上應該啟動社會對話,產生更多共識,才能使改革發生。
司改會30年前成立沒有多久,便提出我們第一版的司改藍圖,有些已經落實,但有些還需要再努力,而目前也有新興的改革議題需要努力,所以在司改會30週年之際,我們也會提出新版的司改藍圖,希望拋磚引玉,讓大家共同關注,也希望朝野在全民最有共識的議題上,拋棄成見取得修法共識;賴總統對此也應開啟社會對話,促進司法改革,在新的一年,希望我們的司法可以越來越好。
錢建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如今司法已經沒有貪贓枉法的壞法官,在那麼多兢兢業業的法官努力下,為何司法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仍舊無法提升?我想是我們的司法過於重視表面管考的數字。如果司法院的管考永遠停留在數字論英雄,不在乎個案品質與正當法律程序,管考引導審判下,司法院如何對待他的法官,他的法官就如何對待他的個案當事人。管考制度下,法官只能成為管考下的好法官,而不是人民期許的好法官。如此,不管是上訴駁回或者詐欺定罪的案例,只會不斷製造冤案,當中不僅有市井小民,也有企業家,不管怎樣的人民在面對司法都是弱勢。在司改會眼裡,司法改革與人權保障上進展的太慢,遠遠無法達到我們理想的標準。
陳彥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國際人權公約」不只是把公約寫進法律條文,而是讓它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真正發揮保護人的功能。特別是反酷刑與反歧視的面向。
以蘇建和案為例,刑事案件平反後,民事案件歷經三十五年仍未獲平反,關鍵便是民事案件竟要求當事人負擔「排除刑求自白」的舉證責任。《禁止酷刑公約》所確立的標準,正是不分民刑事案件上禁止以刑求取得的供述作為證據。這樣的落差,正凸顯了制定施行法、建立制度性防範酷刑機制的不可或缺。
《社維法》近日修法草案中試圖處理仇恨性言論,很起了高度爭論,而當中仇恨性言論的界定關於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委員會早已對仇恨性言論提出明確的標準。而2024年國際專家來台時,亦建議我國應制定施行法。
台灣的反歧視法制高度破碎,針對不同群體各自立法,已無法回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現實,如:當前AI與演算法所造成的數位歧視等新型態的歧視問題。應制定《反歧視法》提供一個思考反歧視的法治基礎。
我要強調,這三部法律並非激進改革,而是台灣已經向國際社會承諾、也對自己人民承諾要完成的最低標準。且是政府2年前曾承諾制定的法了
羅芳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早已修法3年,但行政院對於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還未完成檢討。日前也傳出監所延誤送醫致死的受刑人醫療權益議題,另外,近來亦傳出媒體疑似取得檢警偵辦內容等偵查不公開落實問題。以上突顯了行政權在無待立法的領域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檢討的地方。
在司法重重負擔下,我們法院再三做出保障人權相關判決,而行政機關卻消極不作為,例如:性別變更登記需要性器官摘除的函釋,已經法院認定違憲不予適用與監察院有調查報告下,行政機關仍舊不為所動。不合法的行政作為應該要一併改進,使得司法改革跟人權保障充分落實。
本會成立至今已30年,成立之初所提出的「司法改革藍圖」中,至今已有相當部分的目標已經落實,當然也有待重新檢討、修正之必要的部分。更有因應時代的需要有新的策略與目標。為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提升人民權益的保障,本會預計將於今年中公布「第二代司法改革藍圖」,提出我們對於未來司法改革的看法,也希望藉此做為討論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朝改革大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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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勿當血汗平台幫兇!外送聯盟痛批消基會:「吃人血饅頭的慣老闆」
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
針對昨(7)日消基會大動作抨擊外送專法可能導致運費上漲、損害消費者權益一事,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今日表達最強烈的譴責與遺憾。消基會作為保護消費者的團體,卻對平台長年巧立名目剝削視而不見,反而將矛頭對準處於弱勢、僅求基本生存保障的外送員。聯盟痛批,消基會此舉無異於與資方聯手壓榨勞工,是標準的「慣老闆」心態。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直言,消基會的雙重標準令人作嘔。過去幾年間,外送平台片面修改合約、無預警調降外送員薪資,甚至針對消費者巧立名目加收「平台費」、「訂單服務費」時,請問消基會在哪裡?當時為何沒有如此大張旗鼓地召開記者會為消費者看緊荷包?
蘇柏豪批評:「當平台業者恣意妄為時,消基會毫無反應;如今政府與民間終於要推動『外送專法』來保障外送員最基本的生存底線與計費透明化,消基會卻跳出來大喊反對。這種只敢欺負基層勞工,卻不敢檢討跨國財團壟斷行為的嘴臉,與那些剝削勞工的『慣老闆』有何兩樣?消基會已然失格,淪為血汗平台的傳聲筒。」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 陳昱安 則沉痛指出,外送員的權益長期遭到嚴重剝削。在平台演算法的冷血控制以及無底線的砍薪政策下,外送夥伴為了維持基本收入,被迫在有限時間內多接訂單、衍生交通與職災風險。
陳昱安憤怒表示:「我們看到的是無數夥伴為了多賺幾十塊錢,發生交通事故、過勞路倒,甚至猝死的案例不計其數!這些都是用命換來的血汗錢。消基會無視外送產業背後的斑斑血淚,竟然以『運費可能上漲』這種理由來阻擋立法,這簡直是踩著外送員的屍體在說話,是極其無良的『吃人血饅頭』行徑!我們要問消基會:你們到底是真的在保護消費者,還是選擇與平台站在一起,成為壓榨外送員的共犯?」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強調,消費者與外送員不應是對立面,真正的亂源在於平台不受控的收費機制。
李建明表示:「外送專法的核心,在於建立公平、透明的計價與保障機制。真正該被檢討與法制化的,是平台業者那些不合理、不透明且巧立名目的收費標準,而不是針對我們這些已經處於艱困處境、尋求法律保障的外送員進行追殺。」他呼籲消基會應搞清楚狀況,支持將平台收費納入法規監管,這才是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正途,而非持續配合平台壓榨勞動力。
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表示外送專法所爭取的報酬水準,實際上遠低於平台業者對外宣稱的時薪數字,扣除必要成本後,外送員所得仍相當有限。若僅因專法可能對消費端價格產生影響,便反過來檢討「外送員的最低保障」,卻未同等檢視「平台業者在高獲利結構下,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是否合理」,消基會恐有失職之虞。
鄧惟中董事長是資訊工程系的教授!難道還會不懂大數據AI是如何霸凌外送員嗎?如何從中向消費者與店家增加費用嗎?真的是資(訊)方的人嗎?我認為不為消費者去審視為了高獲利漲價是否合理!還幫業者恐嚇消費者已經嚴重失職,應該要下台負責!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最後嚴正呼籲,消基會應立即停止錯置立場的發言,重新回到公益團體應有的位置。外送專法不是為任何人「加薪」,而是為一個長期失衡、以人命與風險換取便利的產業補上最基本的安全底線。任何試圖阻撓這條底線成立的言論,不論包裝得多麼冠冕堂皇,本質上都是在替剝削者續命。聯盟也將持續監督並揭露所有試圖扭曲事實、阻擋外送員基本保障的行為,絕不退讓。
聯盟最後也聲明,外送專法勢在必行,勞動尊嚴不容踐踏。請消基會停止散播恐慌言論,勿成為阻礙台灣勞權進步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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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營養午餐問題,全教總憂軍備競賽排擠教育施政 呼籲正視區域不公,應從結構全面提升品質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繼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北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全面免費後,原本持保留態度的台中市與高雄市於今日跟進,基隆市亦隨之宣布。截至目前,全台22縣市中,實施全面免費者已達16個(含宜蘭縣、花蓮縣、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市、連江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台東縣、基隆市、桃園市、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
全教總樂見縣市首長關心學童午餐,但也憂心在缺乏完整配套下,全面免費極可能淪為地方首長的「福利軍備競賽」,恐難真正提升用餐品質。目前的局勢已形成「16縣市免費、6縣市自費」的強烈對比,凸顯了國民教育福利因地而異的不公。同樣接受國民教育,卻因戶籍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嚴肅面對此亂象,共同研議解決之道。
此外,全教總特別提出兩點關鍵呼籲:
一、免費政策不應排擠教育本務:
教育預算資源有限,營養午餐全面免費所費不貲。此政策是否會排擠校舍修繕、教學設備等其他教育預算,進而影響整體教育品質?此事必須持續關注,並接受公眾嚴格監督。
二、比免費更重要的是「人力」與「品質」:
免費不等於優質。要確保學童吃得健康,更關鍵的是補足校園營養師人力、改善廚工低薪待遇,並嚴格落實食材溯源、營養標準與食品安全管理。
營養午餐不應只是「自費與免費」的爭議。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針對上述結構性問題,提出更為明確的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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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拆「文資法起源地」陳奇祿故居 文史團體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臺大拆掉了文化資產的起源地!」針對國立臺灣大學去年底拆除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故居,民團組成的「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今(8)天帶著拆除故居後的碎磚頭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臺大霸凌文化資產,批評臺灣大學在文資保存與國有土地管理上,長期存在違法失職、瀆職的重大疑慮,已經嚴重流失社會信賴,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督導大學社會責任。
民團也建議臺大應在拆除陳奇祿故居的不義遺址上成立文資教育中心,真正回應溫羅汀書店群與在地社區的公共需求,堅持公共價值。
民團組成的「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今(8)天帶著拆除陳奇祿故居後的碎磚頭前往監察院陳情
官方不認臺大學者故居登錄文資 4個月後火速遭臺大拆除
位於溫州街52巷5、7號的陳奇祿故居,過往與曹永和故居(溫州街52巷2、4、6、8 號)等宿舍群被臺北市文化局列冊追蹤近20年,曹永和故居在2024年5月底遭決議不具文資價值,陳奇祿故居則在去年(2025)年8月底遭決議不具文資價值,兩棟故居都在決議不具文資價值後約4個月火速拆除,引發文史團體不滿。文史團體過去為爭取曹永和、陳奇祿故居登入文資身分而發起連署,有3000人響應,包含國內四大歷史博物館館長、中研院所長,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也撰文闡述陳奇祿功績及故居意義。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黃智慧,同時也是保存曹永和故居、陳奇祿故居連署行動發起人,他表示,臺灣大學獲取全國最多國家預算、校務基金最充沛的大學,卻選擇系統性地消耗全民的文化資產與國有土地,長期放任建物劣化,再用不符安全標準的理由拆除老屋,有管理失職及瀆職的嚴重問題。而所在的國有土地正在以7成公地配合3成私地準備大規模興建民宅,進行都市更新。
黃智慧說,臺大從2016年開始,陸續在溫州街巷弄間拆除了12棟日式宿舍,都是用一半以上的公地,配合小塊私地都更,建設出一棟棟每坪180萬元起跳的豪宅。
監察院從2023年起因臺灣大學一號館修繕爭議,疑未善盡維護校內文化資產申請自動調查,2024年調查報告出爐,要求臺大檢討改進文化資產維護保存相關計畫與方案。黃智慧說,監察院在要求臺大檢討改進後,社會看到的不是臺大踩剎車,而是加速度拆除包含曹永和、陳奇祿故居,目前溫州街只剩一棟百年老屋。(監察院調查報告)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孫啓榕表示,本案是典型「以私辦公」的都市案例,陳奇祿故居臨地戶私有地220.5坪已經可以自地自建,臺大配合納入了公有地1、3號已增加200多坪,再納入陳奇祿故居5、7號範圍,公有地擴張到537.2坪,臺大根本是以大量公有土地配合少量私地辦理都市更新,沒有盡到捍衛公共資產的責任跟權利,任憑開發商予取予求,造成文化資產的重要損失。
文史團體認為,根據《都更條例》第46條,若「另有合理之利用計畫」,公有土地並不須配合鄰地都更,顯然臺大未能考慮其他合理之利用計畫。孫啟榕強調,文史團體並不反對都更,期待臺大能與民間溝通,考量都更、文資乃至於當地居民的居住權並存的多贏方案,更無損臺大校譽及利益。
尚未拆除前的陳奇祿故居、溫州街52巷5、7號。來源:2025年2月google地圖
2025年12月24日陳奇祿故居遭臺大拆除。圖片來源:搶救臺灣文史故居聯合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深色區塊為陳奇祿故居臨戶私有地。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豪宅大廈何其多?民間悲嘆重要歷史人文建築、轉瞬銷毀
臺灣青年世代交流協會理事長陳俐甫表示,臺大老師在50年前的威權時期,就在溫州街52巷區域集結討論如何搶救臺灣文化資產及日治時期舊典籍,傳承臺灣史跟人類學研究,沒想到50年後,搶救臺灣歷史學者們的故居被拆掉,何其悲哀。
陳俐甫批評,臺大擁有臺灣百分之一的土地,卻在臺大周邊精華地區拆掉重要文資老房,是道德淪喪與放棄公共價值。他說到為何建商、公司利益最大化,但是臺大不能這樣做?因為臺大身為國立大學,擁有的土地跟房子是過往強制徵收農地、建地變公有地,臺大卻當成私有地來思考營利。
「最能發展社會責任的學校,都要計較都更後房地產的增值,這是知識份子的墮落,恐導致所有學校都傾向公司化,不再具有公法人精神。」陳俐甫痛批臺大放棄自己的歷史傳承,只在意國際論文或專利產值等,不在意保存文化價值。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表示,社區教育工作者經常會帶學員探訪臺北市重要的歷史遺跡和文化資產,也會講到《文化資產保護法》。然而諷刺的是《文化資產保護法》的推手、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卻無法用該法保護自己的故居,不被臺北市文資審查委員會認定為文化資產。
無獨有偶,中研院第一位研究臺灣史的院士曹永和先生,首創以「海洋史」角度探究、脫離中國漢人政權附屬品地位的歷史研究觀點,其故居也在陳奇祿故居對面,居然都不是重要史蹟,他認為非常可笑。李明哲說,有歷史實體建築存在生活中才有價值,而臺大及臺灣社會不缺豪華建築,如此重要的歷史記憶被消滅,是推動文史教育工作的悲哀,呼籲臺大應恢復歷史遺跡。
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表示,陳奇祿故居有許多老樹正在進行搶救,其中有一顆橄欖樹,正是陳奇祿學生、當年校園民歌歌手齊豫所演唱的「橄欖樹」對象,已緊急申請樹木保護程序。潘翰疆說,樹木保護條例及森林法相關人文歷史精神,都是從《文資法》所衍伸出來的,護樹團體將持續關注溫州街52巷區域的老樹保護。
許多小黨代表出席聲援,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說,臺北市文化局認定臺大學者故居不具文資身分、臺大配合土地開發危害文化資產是嚴重問題,臺大與北市府不只是要考慮現在利益發展的需求,更要考慮在地文化歷史能不能存續在這片土地上,否則未來子孫只能在課本上讀歷史、沒有具體有形文化資產供後代追蹤,加速流失歷史記憶。
臺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臺大強拆陳奇祿故居是嚴重失職,未善盡公共責任,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應收回產權,由國家進行文資保護。同時要求教育部應督導臺大,將臺大百歲紀念基金優先用於恢復曹永和及陳奇祿先生故居。臺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則提到百年聚落日式宿舍群是用歷史和時光醞釀而成,屬於全民共有的文化資產,既然臺大沒有能力管理國有財產,民間要求建立外部機制來保存文資。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則反對百年名校臺大成為都更的帝王,他認為傳承歷史不只是情懷,更是國家與臺大要選擇何種價值的制度展現。他提到國外許多文資原址保存並非用情感決定,而是經過公開討論、跨部門的協調,建立必要制度,才能對下一代負責。
關於文史團體的反彈,臺大回應,拆陳奇祿故居是考量安全,定期巡檢時發現溫州街52巷5、7號房舍梁柱傾斜及結構受損,考量公共安全,委請專業結構技師評估結構安全性能顯示,基本耐震能力未達最低等級標準,且位處地震活動頻繁區域,依法去年11月取得拆除執照並啟動相關工程。
臺大強調,拆房不是否定陳奇祿人類學研究及文化資產保存重要貢獻,且拆除前已完成建物3D數位測繪與完整影像紀錄,詳實保存建築構造、空間配置及細部特徵,作為後續研究、典藏與文化詮釋基礎,期盼透過數位方式延續建築承載的歷史記憶。
延伸閱讀:台北市文化局新聞稿
左方空地原為曹永和故居所在地,已被拆除清空。圖片來源:2025年2月google地圖
圖片來源:2025年12月31日記者會直播截圖
這篇文章 臺大拆「文資法起源地」陳奇祿故居 文史團體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