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d aggregator
【新聞稿】違章工廠華利鋼鐵遭勒令停工三年半仍未拆 陳請監察院調查盧秀燕市府瀆職及圖利
文/監督施政聯盟
台中霧峰烏溪旁一處農地未登記違章工廠華利鋼鐵已違法存在超過二十年,三年半前終於遭台中市政府勒令停工,但迄今卻仍持續違法營運,製造噪音振動擾鄰,排拆遙遙無期!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偕同監督施政聯盟協助受害者王小姐北上到監察院陳情,控訴台中市市府盧秀燕市長、經發局、都發局、農業局、地政局及環保局等長期消極怠惰不作為,縱容違章工廠持續違法營運及不當獲利,涉嫌圖利業者,並強烈懷疑這不只是個案,其餘541家遭市府勒令停工的違章工廠恐仍在違法營運未拆,質疑勒令停工打假球,陳請監察委員針對盧市府執法不力,長期失職圖利進行調查及糾舉,早日對華利鋼鐵這些早已勒令停工的違章工廠,儘速強制斷水斷電及拆除,落實法律與行政正義,莫再縱容及圖利違法業者!
家住霧峰,深受惡鄰所擾的受害人王小姐表示,住家對面的華利鋼鐵違法在農地蓋違章工廠,已違法存在超過二十年,長年製造噪音振動擾鄰,全家不勝其擾已久!多年來打1999向台中市政府檢舉農地未農用、違章建築、噪音、稅務、消防等,均無法讓這家未登記工廠消失,只有177萬元的罰款,相較於華利鋼鐵在農地違法經營每年高達22億元的不當獲利,罰款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成比例,質疑相關主管機關有圖利之嫌!上個月到台中市政府前開記者會,要求立即斷水斷電及拆除違建,但市府迄今毫無動作,因此北上到監察院陳情,請監察委員主持公道,調查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消極不作為,縱容華利鋼鐵持續違法營運的失職。
王小姐對台中市政府長期處理農地違法工廠噪音污染案件之怠惰與失職,提出嚴厲控訴。強調多年遭受惡鄰華利鋼鐵工廠高分貝噪音侵害,身心飽受折磨。一再檢舉與陳情,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卻始終以開立罰單、收取罰款作為主要唯一手段,對華利鋼鐵的違規行為未曾採取有效遏止措施。此執法不力已非單純消極,而是實質上的放任與縱容。對違法業者而言,罰款只是營運成本之的一小部分,形成「只要繳得起,就可以持續違法」的荒謬現象。
華利鋼鐵在三年半前遭勒令停工,但違規情況迄今持續存在。此事實明確顯示,市府相關單位執法消極,甚至可能涉及怠忽職守,未依法落實行政處分,而且公權力不彰。市府對違法者手軟,對受害者冷漠,公權力無法伸張正義,反而成為違法者的保護傘,不僅是行政失能,更是對法治精神的踐踏。市府長期放任華利鋼鐵違法、未積極執法、未落實停工命令等情形,相關公務人員應負起相應責任。今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控訴,要求全面調查並追究責任。在問題獲得實質改善之前,絕不沉默,亦不退讓。對違法的縱容,就是對受害者的加害。
訴求:
一、請監察院立案調查台中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行政怠惰及瀆職。
二、請釐清相關承辦人員及主管之責任。
三、請督促台中市政府採取具體且有效之執法行動。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執行長鄒明諺表示,今天我們來到監察院陳情,是為了霧峰受苦二十年的鄉親,向台中市政府發出最沉重的控訴,霧峰鄉親面對華利鋼鐵廠巨大的噪音襲擊,奔走於都發局、經發局、農業局、環保局之間,換來的卻只有滿紙公文卻毫無作為,這是集體怠職。
鄒明諺接著表示,該廠早在2022年就被勒令停工,但經發局卻只是每三個月罰款20萬,累積至今超過150萬元,但這對違法營運的工廠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規費。鄒明諺強調,為什麼只罰款、不執行斷水斷電?為什麼繳了錢就能繼續違法營運?全台中像這樣被勒令停工的違章工廠高達 541 家,像華利鋼鐵這樣,現在依舊運作的還有幾家?市府這種消極態度,是坐視違法業者繼續賺黑錢,縱容違法工廠製造污染,犧牲環境及周遭居民的生活品質。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市經發局勒令停工的公文形同廢紙!華利鋼鐵遭勒令停工已逾 1200 天,至今仍照常違法營運,公權力何在?市府對華利鋼鐵開出累積177萬元罰款,已淪為業者可繼續違法營運的續命費! 該廠年營收高達 22 億元,中市府僅採取每三個月開罰20萬元的裁罰,對業者僅是違法營運的微小成本,毫無痛感。市府勒令華利鋼鐵停工,業者拒不配合,市府卻未曾強制進行斷水斷電,使之可繼續違法營運,形同縱容!涉嫌圖利與怠忽職守。
許心欣指出,台中市經發局在今年二月稱六年來稽查近六千家次疑似未登記工廠,查獲541家已勒令停業。但從霧峰華利鋼鐵案例來看,已勒令停工超過三年半,排拆遙遙無期,顯見台中市政府的停工令毫無作用,違法業者根本不甩,公權力遭違法廠商踐踏!令人質疑聲稱已有541家遭勒令停業是否跟華利鋼鐵一樣,依然違法營業及獲取不當利得,只要繳交不成比例的罰緩,就能換取繼續違法存在,罰款反而變成不用拆除的保命成本嗎?盧市府的經發局、都發局、地政局、環保局也都涉嫌選擇性執法,甚至是執法不力,迄今無法對一家位於特定農業區的違章工廠進行雷厲風行地掃蕩,簡直廢物到極點!這不是瀆職,什麼才叫瀆職?因此請監察院好好調查,究竟這些局處是否包庇圖利華利鋼鐵及數百家拆不掉的未登記違章工廠!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彰投黨部發言人蔡佩珊表示,華利鋼鐵蓋在「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上,而且距離居民住家不到10公尺,長年製造噪音與污染,居民多年來持續陳情、檢舉,但這些污染問題依然沒有解決。一個月前已到市府前召開記者會,但盧市長依然置之不理,華利鋼鐵仍持續違法營運。請監察院針對台中市政府進行調查與糾舉其行政缺失,釐清是否刻意用罰款來迴避自己身為執法單位的行政責任,以此真正落實農地農用原則與法治精神。
這篇文章 【新聞稿】違章工廠華利鋼鐵遭勒令停工三年半仍未拆 陳請監察院調查盧秀燕市府瀆職及圖利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正義不遲到!《教師法》三讀通過:復職應補發完整薪資 全教總表達肯定,並要求同步檢討校事會議制度,徹底終結濫訴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明定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全數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全教總對此表示高度肯定與欣慰,感謝行政、立法部門正視現行制度不公,共同完成這塊維護教師權益的重要拼圖。
全教總2024年7月間與教育部長鄭英耀當面對談,即已提出本案訴求,當時即獲教育部正面回應與指示研商。本會更全面遊說立法院各黨派委員,獲得眾多朝野立委協助提案、連署。本案今年4月1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完成審查,4月17日迅速完成三讀立法,顯示全教總長期發聲、積極奔走之訴求已獲社會共識。全教總對所有參與協助提案、連署的朝野立委,以及表態支持的教育部表達最誠摯的感謝。
儘管終結校園濫訴下的經濟懲罰已獲初步解決,但全教總認為,教師在證明清白後的權益恢復仍有缺口,本會將持續針對下列項目要求行政部門完善配套:
1.停聘期間自費代課費之核銷:實務中,部分教師受停聘處分時,須自費負擔代課支出。本會要求復職後,相關因非自願停聘衍生之費用,應由主管機關全額負擔。
2.差勤紀錄應徹底抹除:教師既已復職,其停聘期間之差勤紀錄不應留存任何負面註記,以避免成為日後介聘、考核或甄選時之隱形阻礙,應予徹底註銷,確保人事檔案之清白。
3.建立名譽受損積極補償機制:教師在調查期間可能遭受巨大輿論壓力與標籤化對待,對其專業聲譽造成不可逆之傷害。本會主張,對於查無實據之個案,應建立更積極正式的名譽恢復與補償機制,而非僅止於補發薪給。
最後,全教總提醒教育部,教師停聘復職應補發完整薪資僅是落實正義的起點,但正義不僅止於撥補金錢,而應是真正還給校園應有的專業與清靜。本會再次要求教育部應檢討校事會議制度,從源頭根除校園濫訴亂象。現行制度下,部分未經查證的指控動輒啟動停聘調查,已成為打擊教師士氣的行政枷鎖,請教育部正視並予以徹底解決,還給台灣教育專業、尊嚴且穩定的環境。
這篇文章 【新聞稿】正義不遲到!《教師法》三讀通過:復職應補發完整薪資 全教總表達肯定,並要求同步檢討校事會議制度,徹底終結濫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支持租賃條例修法:房東、租客、產業界共同呼籲政府儘快提交法案
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
行政院於114年9月公開宣示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提出「租期穩定」、「租霸下車」、「租金規範」與「權益保障」等改革目標。然而,時至今日已逾半年,內政部仍未提出修法草案,遑論送交立法院審議,政策承諾與實際進度存在明顯落差。
鑑於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崔媽媽基金會等橫跨租賃市場供需兩端的民間團體,特與國民黨牛煦庭委員、民進黨李柏毅委員、民眾黨邱慧洳委員共同召開跨黨派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修法版本,以回應社會期待。
現行制度失能,房東、租客與業者均受其害
現行租賃制度的問題,已不僅是某一方的困境,而是房東、租客、產業各方均深感其害的系統性失能。
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從房東立場指出:現行制度在處理惡意欠租與違約行為時,缺乏即時有效的制度工具。房東往往須經歷冗長訴訟程序方能收回房屋,風險與成本過高,導致許多屋主不願將房屋出租。總會主張,應明確建立「租霸下車條款」,針對欠租達二個月、或有嚴重違規及違法行為之承租人,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以強化救濟效率。此外,對於「保障三年租期」及「限制租金漲幅」等政策,總會認為應謹慎評估對市場運作的衝擊,避免會影響出租彈性與意願,建議後續修法須謹慎處理。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從租客權益角度強調:承租人的居住穩定性,乃租賃制度改革之核心。針對現行租期過短與續租不確定等問題,支持行政院「穩定租期」的方向,主張建立「最低租期二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形成「2+2」之穩定居住保障;同時建議提高提前終止契約之門檻,強化雙方對等之預告義務與賠償機制,以提升契約的約束力與公平性。在租金規範方面,建議設定續約租金漲幅條件,防範不合理哄抬,以提升承租人對未來負擔的可預測性。在權益平衡方面,基金會亦支持建立「租霸下車條款」,允許出租人於承租人欠租達一定條件且經催告無效後,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保障房東合法權益。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貞君則從產業觀點表示:租賃制度設計應以「房東與房客權益衡平」為核心原則。若政策過度傾向某一方,將導致市場供給萎縮,進而推升租金,反而不利租客。公會強調,制度改革亦應補強基礎制度工程,包括推動「強制點交」機制,以釐清責任歸屬,減少對立與糾紛;同時,為擴大租賃市場供給、鼓勵屋主願意長期穩定出租,應正視屋主「寧空不租」的原因,搭配稅制改革,例如提供配合長租政策、特別是社宅包租代管的房東適度之房地合一稅優惠,藉此提升市場參與意願。
租屋市場透明,改革目標才能落實
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則從制度層面提醒:租賃市場長期缺乏透明資訊,是當前諸多亂象的根源。一方面,部份房東為隱匿租屋事實,拒絕配合租客申請租金補貼、辦理戶籍登記及報稅,嚴重損害租客應有的居住權益;另一方面,政府因缺乏完整市場資料,難以掌握租金水準、租賃型態與供需結構,致使政策制訂與配置資源效能低落,亦不利本次修法各項改革政策之有效落實。
為此,OURs主張以本次修法為契機,導入「租屋登錄制度」讓租賃市場透明,作為有效治理與產業發展之基礎。在推動策略上,建議採取以下配套措施:一、推行「登錄租稅大赦」,對房東過往未申報租賃所得之行為既往不咎,消除登錄阻力;二、提供長租交易稅減免誘因,鼓勵房東投入穩定出租市場。
改革共識已成,行政院應即刻兌現承諾
綜合本次記者會各團體發言,對政策細節各有關切與側重,正反映租賃議題牽涉廣泛、各方利益需要審慎衡量的本質。然而,房東、租客與產業界能夠同聚一堂要求改革,本身即是一個強烈信號:現行制度的困境,已不分立場地困住了租賃市場的每一方,唯有透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才能為各方建立一個可預期、可信賴的市場環境。
然而,率先宣示推動修法方向的行政院進度卻停滯不前,形成「口惠而實不至」的嚴峻落差。最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代表與會團體,提出以下共同訴求:
- 要求行政院信守改革承諾,應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 租屋是攸關數百萬家庭居住安全與生活穩定的民生議題,呼籲立法院各黨派委員,正視租賃改革的急迫性,同步向行政院施壓,要求限期提出修法草案並積極排入審議議程,展現國會應有的問責決心。
- 若行政院持續延宕、遲未送案,各民間團體將啟動「民間版修法草案」行動,結合跨黨派立委循委員提案途徑推動修法,以民間力量推進行政院應為而未為之制度改革。
這篇文章 【新聞稿】支持租賃條例修法:房東、租客、產業界共同呼籲政府儘快提交法案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拜託李洋部長,別讓狼教練遁形在運動場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勘誤聲明:本會先前記者會與貼文中,誤將影武者棒球隊借用之場地誤植為「雙園國小球場」,實際場地應為臺北市政府主管之「雙園河濱公園棒球場」。特此更正,並對雙園國小致上誠摯歉意。 造成誤解與雙園國小困擾,深表歉意。未來將加強查核機制,以確保資訊正確性。
呂智和、呂智惠兄弟曾經因性侵兒少被判刑,卻還能在社區組建兒童棒球隊「影武者」帶訓練、帶比賽;而在運動部介入以後,便改名為「鮮牧火鍋」,並且換個地點,繼續辦營隊、帶學生參加比賽,運動部完全無法處理。其實這樣的問題並非只是單一個案,而是運動主管機關一直以來不願意處理的系統性問題。
民間運動教練零監管 成兒童保護措施破洞
最早從2020年開始,運動部還是體育署的時候,基金會就透過多次公聽會、與立法委員提案,一再告訴主管機關,從學校、幼稚園,到補習班、安親班、保母都有針對任用人員的背景查核機制,只有運動教練什麼都不必查。這樣對不適任人員制度性零監管的結果,導致就算是因為兒虐、性侵學生而被解聘了,都還可以繼續在外借用場地,改以社區俱樂部的方式繼續開課、繼續接觸兒童,甚至再次侵害兒童:
l 2019年台北市內湖國小桌球隊教練劉又誠、林坤翰經常以棍棒、發球打學生,經學校調查後解聘,卻在民間桌球教室繼續開班授課;
l 2019年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隊教練陳宗世,因為嚴重體罰、縱容代理教練長期性侵學生,而被終身解聘,卻在高雄大仁國中以「家長志工」繼續進行棒球指導;
l 2018-2019年,屏東某國中外聘棒球助理教練張富銘,之前有猥褻前科並被判刑,校方卻毫無察覺而聘用,張利用隊員夜宿等機會,猥褻四名學生得逞;
2022年 台北市清江國小五人制足球教練張清溪因長期體罰學生,經社會局認定違反《兒少權法》開罰後被學校解聘,卻繼續借用學校場地進行訓練;
l 2023年 雲林縣西螺國中羽球教練廖文彥、蔡嘉祐長期辱罵、體罰,拿球隊拍打學生,打學生巴掌,拿學生的頭去撞桌子,最終認定應解聘;但其中廖教練仍擔任羽協選訓委員,蔡教練更原校重新報考羽球教練並選上;
l 2019-2024年 曾經有兩次性侵兒童前科的松志彬,在台中市某國小擔任少棒隊教練並再次加害,最近檢方傳出受害者已高達53名學童,刑期加總超過 464 年。
l 2021-2024年 曾經有加重猥褻兒童前科的李慶彥,在新北市私設圍棋教室並再度對學生下手,共有12名學童再度受害,年紀最小受害者僅5歲;
l 2024年 曾犯兩次對未成年性侵的吳寬原,在「勇士運動教學聯盟 」擔任直排輪教練,在幼兒園教學時,趁小孩到廁所內小便時對其性猥褻;
l 2024年 台北市某國小擊劍隊教練蕭承佑,因長期性猥褻學生遭起訴被學校停聘,期間卻繼續借用場地自行開課。
l 2020年至今 花蓮縣李建緯教練,曾因擔任學校羽球教練時性侵學生被解聘,卻在其妻子成立的「羽之鷹羽球培訓中心(羽動羽球館)」持續擔任總教練,帶隊參加縣政府主、協辦賽事。
兒少安全不能等 運動部要盡快補破網
現況這麼多不適任教練四處流竄,甚至一再利用民間「零管制」的漏洞傷害孩子的現況,到底要怎麼保障兒童安全?這件事並不是完全無解,只要運動部能夠盡速為以下作為,就能大大改善:
一、 立即實施「暫行保護措施」,從公立場館把關
制度建立需要時間,但孩子的安全不能等!運動部應立即要求全國公立場館在借用時審核「指導人員清冊」,凡發現狼教練實質指導,應立即撤銷借用。同時,運動部應與教育局橫向連結,在發現有不適任教練執教時,要主動對轄內學校發出「預警通知」,讓學校得以提早察覺與防範,阻斷不適任人員接觸兒少的任何機會。
二、 建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與查詢機制,必須有「定期查詢」、「即時登載」;並建立「察覺通報」、「事後調查」的不適任教練調查機制。
運動部應盡快比照衛服部、教育部,對其管理的場館(運動教室、道館、中心…)建立運動從業人員的不適任人員資料庫羽查詢登記,要求場館定期對館內人員進行背景查核,和對有不適任事實者的登載機制;並訂立對於場館的人員如果發現有涉及不適任行為的調查與通報機制。
三、建立運動人員「兒少加簽」機制,重罰無照教學。
運動部應進一步建立「兒少運動訓練合格人員」加簽制度,確保接觸兒少的教練們,不只是背景沒問題,也有能力提供適合兒童的訓練和運動指導。未來對未獲加簽而私自從事兒少訓練者,必須予以重罰,避免「無照教學」成為性侵犯的避風港。
四、從法律位階保障「禁止一切形式身心暴力」和相關措施。
運動部更需要透過《國民體育法》修法,明文規範運動與訓練中「禁止一切形式身心暴力」,並且透過法律層級的授權,才能制定相關的防範與處理措施。
「每一份延遲的決策,都可能換來一個受傷的孩子。」 本會自2020年起不斷呼籲,然體育署的消極應對,導致從台中國小少棒案到新北圍棋教室案,悲劇仍接連發生,至今運動部的回應,也還想要等待衛福部建立「兒少工作證」制度;然就算有背景檢核機制,運動部如果再不建立自己的不適任人員處理機制,就會成為整個保護網的漏洞。
孩子們已經不能再繼續等待了,我們要求運動部立即補強兒少安全網,拜託李洋部長,別讓狼教練繼續輕易的遁形在運動場!
這篇文章 【新聞稿】拜託李洋部長,別讓狼教練遁形在運動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