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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原標題:全教總與全教會聯合辦理「北亞女性平台會議」,討論青年參與和性別平權議題蕭副總統晚間蒞臨餐會親表歡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師會與國際教育組織亞太分會(EIAP)合作,邀請北亞的日本、南韓、蒙古的全國級教師工會,於 4月 23-24日在台北舉行「北亞女性平台」會議,進行青年女性與多元性別領袖培訓,深度交流組織策略,並共同擬訂北亞女性行動計畫。
全國教師會為 EI亞太區正式會員,長期參與亞太教師組織倡議行動與政策研究之決策。2023年全教會與JTU(日本教職員組合)合作推動,成功建立亞太區下的北亞平台(North AsiaNetwork,NAN),共同推動女性、青年、多元性別的工會參與,並促成 2024年首度召開亞太女性大會。
北亞平台自成立以來,每年透過線上會議,交流性平教育與多元融合議題,共同擬出教師的五大共同關切,包括職場安全、性別教材、家庭工作平衡、提高青年參與、推動政策改變。今年(2026)在 EIAP的全力支持下,終於順利舉辦實體會議。臺灣藉此機會與來自日、韓、蒙的青年與女性領袖聚焦討論、對話學習。
4月 23日晚間,由全教總舉辦交流餐會,蕭副總統美琴特別蒞臨致詞,在林宜瑾、范雲兩位立法委員的陪同下,一起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國際教育夥伴。蕭副總統首先感謝現場的所有教育工作者在教育領域的貢獻,她非常認同 EI與全教總所提出的重要目標,就是確保教師是受到尊重,並具有吸引力的職業,而這必須讓教師能夠在支持性的環境中展現他們的專業。
蕭副總統進一步指出,近年來,台灣在性別平等方面表現突出,但立法和政策上的改變,沒有教育的進步做為基礎是無法達成的。因此,每位教育工作者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蕭副總統感謝全教總為促成國際對話所做的努力,透過這樣的實體交流、腦力激盪,從不同國家的經驗中學習。
這場為期兩天的北亞女性平台會議,第一天透過各國國情分享,回顧在性別平權、會員動員與政策倡議上的進展與挑戰,並進一步交流實務經驗。第二天則著重組織培力與未來行動計畫,希望藉此深化跨國工會的信任與連結,為共同擬定具體的合作藍圖立下基礎。
會議將近尾聲之際,全教總邀請國際教育夥伴共同響應「MayDayForAll」網路串連行動,做為北亞平台的首次合作方案。「MayDayForAll」意思是「屬於全民的五一勞動節」,是全教總為慶祝臺灣終於迎來首次全民放假的五一勞動節,所發起的網路串連行動。透過「為什麼堅持當老師」、「為什麼挺老師」的一句話貼文,讓教育勞動被尊重、教師聲音被聽見。
會議在全場高喊「UNION!POWER!」的有力口號聲中結束,一個推動性別平權與教育勞動權益的區域聯盟正逐漸成形,為跨國教師的團結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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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影像性暴力成傷害連續體 被害者求助無門
圖片:(左起)暨大王珮玲教授、無法到場的被害者、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秘,共同呼籲打破被害者孤立處境,才能停止影像性暴力危害。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打破孤立 停止影像性暴力」─ 2026性暴力防治倡議行動記者會
近年創意私房、台北咖啡廳雇主長期偷拍案、桃園狼醫持有大量病患私密影像等重大案件接連曝光,顯示偷拍行為日益氾濫,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人身安全。每年4月為性暴力防治宣導月,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以「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為主題發起倡議行動,呼籲政府及民眾關注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危害。
偷拍並非偶發,而是連續的性暴力傷害
衛生福利部性影像中心114年共受理1,521名受害者申訴,較前年大幅暴增46%,其中成人案件幾乎呈倍數增加。現代婦女基金會進一步以「偷拍」為關鍵字,搜尋114年4月至115年3月間新聞報導,發現共有88件涉及私密影像偷拍,較去年同期58件報導增加5成,顯示影像性暴力案件激增的趨勢。
前述新聞報導中,單次偷拍的案件有46件,多發生在公共空間;重複犯案的共42件,多數案件加害者利用職務之便、信任關係,進入場域裝設器材偷拍,使犯罪行為得以隱蔽且長期持續進行,被害人不易察覺。其中被發現最長犯案時間達13年,受害人數與影像數量亦顯著增加,部分案件甚至涉及破百名被害人。然而,這些只是新聞披露的案件,其他在網路平台中流通與組織販賣的黑數,更是難以估計。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以五名被害人的經驗為核心,拍攝「在場證明」訪談實錄(參見https://www.beingthere.38.org.tw/),呈現影像性暴力的「連續性傷害」。影像性暴力從來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持續發生的暴力。當私密影像被拍攝、流傳,或被用作威脅與控制工具,被害人所承受的,是一段延續至日常生活的長期、反覆性傷害。
影像是槓桿,性暴力傷害持續變形擴大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指出,影像性暴力造成的傷害不只私密影像本身,而在其延伸效應。在訪談實錄中,受害者經歷從偷拍開始,轉為個資外流與肉搜、持續騷擾與假帳號攻擊,進而透過掌握日常行蹤而延伸至實體空間的安全威脅,例如:信箱被投放物品、接收死亡影像恐嚇等。加害者非特定人員、也不只一人,並且持續增加。
然而在求助過程中,現行機制多僅能單點回應部分,將持續發生的暴力經驗切割為不同案件,讓被害人被迫在不同系統間反覆陳述。例如,案發廁所未發現設備即結案、跟蹤查無對象無法處理、假帳號難以追查、影像下架即視為案件結束。每一個窗口都只能處理單一行為,卻缺乏能完整處理持續傷害的機制,使得被害者越求助越無助。
制度看不見連續傷害 跨部會整合刻不容緩
現行服務體系多以案件類型進行分流處理,導致被害人持續性的受害經驗被迫拆解為不同事件分別應對。跟蹤騷擾、私密影像外流、恐嚇威脅等行為,往往被切割由不同單位或人員分別處理,使被害人需在不同機構、受理人員間反覆陳述創傷經歷,最終卻只得到零碎且片段的處理結果,也顯現我國體制逐漸難以應對朝向平台化、企業化、跨國化的影像性暴力犯罪。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指出,影像性暴力的影響層面橫跨數發部、衛福部、法務部與警政署等多個體系,但卻缺乏能全面回應被害人需求的整合性機制。相較之下,韓國設立的「數位性犯罪被害者支援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Digital Sexual Crime Response, NCDSCR),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涵蓋影像下架與預防上傳、持續監測、同步處理跟蹤騷擾與威脅,並支持被害人長期復原。唯有從「被害者完整需求」出發,才能真正接住被害人,並有效回應數位性暴力的複合型傷害。
辦案困境:被拆解的犯罪網絡
在司法偵辦面向,臺中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陳祥薇指出,數位影像性暴力案件常涉及跨縣市、多名行為人,甚至具備組織化特性。然而現行以發生地為基準的管轄制度,導致同一犯罪脈絡被拆解為多起獨立案件,不僅增加跨區偵辦的困難,也提高滅證風險,使犯罪得以持續,且難以掌握整體規模與結構。
陳祥薇進一步建議,應突破以「個別行為人」為中心的傳統偵查模式,改採「以影像為主體」的調查策略,並建立情資整合的專責偵查編組,強化第一線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同時優化警政體系辦理性影像案件的績效指標,才能有效打擊數位性暴力犯罪的複雜樣態。
打破孤立,讓經驗得以說出
影像性暴力的傷害具有高度連續性與擴散性,現行制度若持續以斷裂方式處理,將無法回應被害者真實經驗,反而加劇其孤立處境。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及各界都應強化對影像性暴力的認識,打破被害者孤立無援的處境,以防止傷害持續擴大。其次,政府應推動跨部會整合機制,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此外,應建構跨域影像資料庫,透過數位科技快速辨識影像、整合情資,也需設立專責檢警偵查編組,透過專業訓練強化專責人員的科技偵查能力。最後,應持續完善相關法制,要求數位平台落實主動監測與下架責任,以因應跨國平台犯罪的執法需求。
為幫助民眾認識影像性暴力危害,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推出「Stand by You.不讓你一個人」系列活動,活動形式包含實體展覽、「惡意的總和」線上展覽及丹寧日串聯行動,歡迎民眾參與及響應,詳情請參閱現代婦女基金會官網:https://reurl.cc/GaNVp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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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0集|《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 老派記者林照真的感嘆與期待
文 / 曾霈榆
今年一月甫退休的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在退休前出了一本書《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一個老記者的心靈戰場》,除了講述她的新聞經歷,也見證台灣新聞轉變的歷程。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林照真聊聊他的新聞人生,也進一步分享她所看見的當代新聞媒體議題,從政府置入性行銷、AI 浪潮的挑戰到《新聞議價法》,這對臺灣新聞界產生了何種影響?
林照真的新聞路,看新聞江山的轉變
林照真將新書取名為《我們怎麼失去的新聞江山?》,關於什麼是「新聞江山」,她認為除了常被討論的新聞自由外,新聞江山更必須建立在「專業、公平、信任、獨立」上,新聞江山才能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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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環境真的力不從心。」林照真感嘆,她剛入行時正值戒嚴末期,是一個毫無「江山」可言的年代;然而,透過許多黨外運動、自由派知識份子及新聞前輩的努力,才慢慢澆灌出新聞自由的種子。解嚴後隨著新聞媒體增加,迎來了新聞的黃金時代,在品質與發行上有很好的成績。
「當你把訊息報導出去,得到民眾迴響及媒體影響力,那樣的榮譽感會讓你覺得是在為台灣做對的事情。」林照真憶起解嚴後擔任記者那段具挑戰性的日子,儘管工作艱辛,但新聞同業間會互相學習,重視報導現場的「真實」狀況,讓她得到許多成就感。
然而好景不常,如今的新聞江山已產生劇變,使她常處於焦慮之中。後來,林照真從記者轉至學界,與其他學者不同的養成背景,讓她關心許多時下的傳播科技發展,具有記者精神的她吐露「連做研究都有時間壓力」,更沉重地說:「傳播科技已經完全操控了新聞發展。」當新聞發展已被強大科技公司控制,看見Google 和 Meta不斷侵犯新聞媒體著作權,過去始終保持沉默、客觀的她,發起了此生唯一一場社會運動,控訴新聞業正遭受到科技平台的控制。
窮媒體窮民主,政府媒體採購量大增
廣告是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長期關注「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林照真提到,就讀新聞所時,曾有位記者帶著筆電找她,出示該媒體從 2000 年起的政府媒體採購情形資料,但最終因為媒體高層不願得罪同業而禁止報導,因此她接手這項研究,持續分析至2022年。她發現,政府的媒體採購案在 20 年間竟從兩億元暴增至 40 億元,其中以電視媒體影響最深,形式也從早期的新聞置入,拓展至廣編、技術採購、著作權等,讓政府與媒體的關係愈發密切。
「當媒體貧窮到什麼錢都要賺時,很難發揮監督廣告主(政府)的角色。」林照真沈痛地說,媒體平台眾多,廣告資源卻有限,使得廣告主的姿態變得越來越高,媒體為了生存,常做出違背新聞專業的事情,最終陷入大眾不信任的境地。
她進一步提到,雖然像《報導者》、《上下游》等獨立媒體試圖透過捐款找出路,但這條路依然艱辛,因為大多數民眾仍缺乏「為新聞付費」的觀念。獨立媒體更需要思考與科技平台間的關係,演算法雖造成同溫層,但也有能力讓陌生閱聽眾看見,使得獨立媒體陷入了既被科技平台剝削,卻又因需要接觸大眾而離不開平台的困局。
不只生成文字,《紐約時報》用AI訓練模型
談及近年席捲全球新聞業的 AI 浪潮,林照真直言,台灣媒體的應用多侷限於「生成式 AI」的文字產出。接著她以《紐約時報》為例說明,其成立的AI 中心認為AI 的長處並非文字生成,而是數據的模型訓練。《紐約時報》2024 年獲得普立茲獎的加薩走廊報導便是例子之一,他們與科技公司合作,以機器學習來訓練模型,辨識衛星照片中幾百個飛彈坑痕跡,進而發現以色列投下了208顆炸彈,讓記者不必前往戰區也能完成報導。
林照真強調,AI 應該用來做人類無法做的事,若媒體只是用 AI 下標題或寫導言,除了增加更多檢查工作外,也降低讀者的付費意願。她也看見,國內媒體會使用生成式 AI完成視覺化工作、整理逐字稿及與討論議題,對此她樂觀其成,不過她始終堅信,AI 仍無法取代記者的實地採訪工作。
新聞議價法難題,媒體不團結與消極的政府
至於如何改變新聞業現狀,林照真接著談起《新聞議價法》的倡議。她感慨,澳洲新聞業團結且強大,加上澳洲政府也支持新聞業,才得以成功。。反觀臺灣,媒體間多互相猜忌、擔心分潤不均,政府態度也不支持,媒體業界甚至無人敢帶頭發聲,最終只能由學者站在第一線推動,可惜該法案目前石沈大海。
下一代的新聞江山 給年輕人的建議
訪談最後,話題轉向了新聞人才培育。主持人管中祥提問,對於現在還想當記者的學生,有什麼建議?林照真坦言,比起懷疑年輕人想不想進媒體圈,更擔憂「年輕人能待多久?」,許多記者待了五年後,看見同學在公關公司待遇遠高於媒體,容易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長此以往將導致資深人才斷層。
儘管媒體環境艱困,她仍不勸退學生當記者,反而說:「新聞實在太好玩了,應該去玩一玩!」她認為,新聞工作能給予許多附加價值,例如開拓視野、接觸世間百態,是其他工作無法比擬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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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將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推回戰火與牢籠,要求內政部提出庇護政策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6年4月23日發布
對於台灣政府沒有庇護政策,內政部不顧緬甸軍政府的濫捕濫殺,正在催逼救濟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卻對外宣稱已盡國際法上義務,連署團體嚴正抗議,共同聲明以下三個反對與三個訴求:
三個反對:
- 抗議內政部沒有庇護政策,卻聲稱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護義務
- 抗議內政部以驅逐處分將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籍人士推回戰火與牢籠
- 抗議內政部辯稱緬甸城市經濟與治安穩定,無視軍政府的濫捕濫殺
三個訴求:
- 要求內政部停止催逼救濟中的尋求庇護人離開台灣
- 要求內政部針對國際法上的禁止遣返對象提出居留政策
- 要求內政部對尋求庇護人作成暫時性資格認定以保障其生存
2023年本來可以是內政部處理尋求庇護案件的分水嶺。此前,台灣沒有居留證件可供在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申請。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通過決議要求內政部,遇有尋求庇護案,除應遵守不遣返原則,亦應積極會同勞動與衛福機關等相關主管機關提供尋求庇護者基本生活照護。內政部因此函覆為使尋求庇護人取得在臺合法身分證明文件,將核發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的外僑登記證給尋求庇護人。
然而內政部後續變調,不僅拒絕確立外僑登記證的核發對象應包含受國際法上不遣返原則保護的群體,又拒絕對外說明實際採行的准駁依據。至今已受理了超過五十件申請案的內政部,未曾核發外僑登記證給任何尋求庇護人。
二、內政部拒絕通過任何送審的庇護案,正在遣返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
內政部延宕快兩年才首度書面審查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送審的約十件緬甸籍尋求庇護案,且沒有讓任何一案通過。在今年突然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的當事人,已被移民署作成限期離境或驅逐處分。雖然大部分將被移民署驅逐出境的當事人已在3月提起訴願,移民署卻再三催逼這些訴願人盡速辦理返回緬甸所需文件,並致電警告這些訴願人若不配合就會將其拘禁在外國人收容所直到被戒護離境為止,對於原處分是否合法與妥當毫不在意。 三、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正被內政部推回戰火與牢籠這些訴願中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有來自遭軍政府空襲最嚴重的省邦、有屬於與軍政府交戰最猛烈的少數民族、有的是緬甸最大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的成員與親屬,有的因政治理念而經歷過牢獄或收到法院傳票,也有人參與反政府示威活動經緬甸媒體報導。這些訴願人目前仍在台灣,但一旦被遣返緬甸將面臨人身危險。
緬甸軍政府至今仍持續在各大省邦發動空襲、佈設地雷、濫捕濫殺人民、凌虐受拘禁者。緬甸軍政府自2021年政變至今年3月底空襲全國各省邦餘三千次,其中實皆省、若開邦、撣邦、克倫邦、曼德勒與克欽邦皆被轟炸超過兩百次,至今未有趨緩的跡象。多間國際媒體報導緬甸軍政府不時縱火燒毀數百戶村民的住宅。因武裝衝突嚴峻,緬甸蟬聯全球各國中因地雷死亡人數最高的國家。此外,因被軍政府視為政治異己而被逮捕者自2021年政變以來至少有三萬人,仍被拘禁的至少有兩萬人。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緬甸獨立調查機制的報告,緬甸軍政府任意逮捕拘禁或殺害示威者,系統性地對被其拘禁的人民實施電擊、燒灼、性暴力、勒殺等酷刑。
四、許可尋求庇護的緬甸人居留,不單保障人權,更提升社會利益收到內政部不予庇護決定後提起訴願的各個當事人不僅不敢返回緬甸,也因護照效期和簽證問題難以移居其他國家;自從以庇護事由請求台灣政府核發外僑登記證至今,皆未曾出境。這些人已在台灣建立深厚的社會與經濟連結,不僅多在台灣的缺工產業發揮技能,甚至在台灣社會有難時參與賑災行動。然而,他們長期被迫進入非正規勞動市場,遭剝削卻無從向政府尋求協助或提起救濟。
消除這些人融入台灣社會的屏障,將是同時保障人權又提升社會利益的一大德政。反之,內政部若再緊縮這些人的生存空間,是逼得人民不得不循入地下。台灣政府何以執意固守「阻擋尋求庇護人求生,卻為不受規管的業主聚集利益」的制度?
發起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緬公民協會
連署團體:(持續追加中)
監所關注小組
台灣勞工陣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香港邊城青年
南洋台灣姊妹會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
台灣移民青年倡議協會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1095移民工文化協會
迴鄉辣東南亞文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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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具保證人地位」首次判例 上千社工行政院前抗議「國家要扛責」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2023年發生的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其中針對陳姓社工的判決一審出爐,法院認為陳姓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還可以上訴,引發社工界震撼與反彈。4月22日多個社工工會號召基層社工前往行政院抗議,遞交萬人連署書「「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及保證人地位「國家」證書,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出面接受陳情。
現場有近千名社工到場,坐滿行政院前空地,人潮多到湧向旁邊的人行道。社工工會及團體訴求國家才是保證人,應正式道歉,公開承擔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重大事件的檢視會議與程序應納入第一線工作者參與與調查。
行政院派出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出面接陳情,一度引發現場社工的不滿。臺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代表要求行政院應在一個月內回應訴求,賈裕昌則回應行政院已要求衛福部盡快傾聽社工的意見進行討論並做出具體回應。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左)、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中)、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副處長賈裕昌(右)
國家社福制度缺失由前線社工扛?首次判例社工具「保證人地位」恐引發出走潮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欣涵表示,每當社會上發生悲劇時,政府就會宣稱做了許多精進社會安全網的策略,通常是增加社工人力或是優化通報機制、修正辦法、調整評估單位,修改更多的SOP流程讓社工去做等等,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回應大眾的不安,但是悲劇並未消失。
陳欣涵說當國家喊完誇張的政策口號,誤導民眾以為精進後的社會安全網策略可以阻止一切悲劇,然而若再度發生悲劇,民眾朝向社工發洩悲痛憤怒,國家卻就躲在後面不吭聲也不願意呼籲民眾冷靜,任由群眾輿論攻擊、獵巫基層社工,擴大社會對立與撕裂,也造成基層社工更多的恐懼與不安,甚至造成社工出走潮。
陳欣涵提到,目前社工人力不足,有許多訪視、調查記錄及查核要做,疲於奔命,難以好好投入每個家庭的扶助與陪伴。然而國家藉由專家學者而非一線社工人員所擬定出來的社福政策與制度,一旦發生社會重大事件後,又是專家學者檢討基層社工,苦果都是前線社工在承擔並不合理,因此工會認為政策的改變應納入一線社工的聲音,真正重視社工實務上所遇到的困難並進行制度改革。
「我的個案還需要我!」已經當社工20年的高雄社工人員職業工會代表阿雀表示,每天騎車去個案家裡、學校、醫院訪案,還要趕紀錄、參與會議及參加在職訓練就是社工日常,他清楚了解面對每個弱勢家庭、兒少,必須要為他們處在資源弱勢伸張正義,雖然他們可能改變得很慢,但他相信人有改變的潛能。「我不是要成為閃亮社工、不是要做創新方案、不是要當績優社工,我就是要能幫助我的個案。」
阿雀說社工是國家社會政策的執行者,經過剴剴案後,阿雀難過的表示,他怕現在制度可能會犧牲基層社工,社工可能會被告、被上手銬的風險,如果出事了,大老闆國家在哪?是否會被國家推出去當擋箭牌?「政府不可以只是苛責,應該要當基層最堅強的後盾。」
在社群平台經營「暈船事務所」網路倡議的一位社工師Lin表示,為了讓許多因服務個案而無法到行政院集會現場的社工現身聲援,他發起拍照串聯行動,一天之內收集300張照片,粗估有800人響應。他疾呼社工們上街或現身聲援是希望改善體制,並不是為了包庇或袒護個人。
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菁芬代表向行政院遞交陳情及萬人連署書。張菁芬說明,在剴剴案針對陳姓社工一審判決過失致死有罪後,實務界跟學術界共同發起連署「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不到5天共超過一萬人進行連署,並表達兩項訴求,第一個是司法審判應該回歸法理基礎,司法審理社工相關案件時是否深入了解公私部門社工真實處境及社區工作實務現況?第二是政府應扛起系統失職的責任,系統失靈不該只是一個社工的問題,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執行者,不應成為制度漏接的唯一承擔者。
各界挺社工、糾察國家責任
「社工是勞工,但是社工有尊嚴嗎?社工經常還被當成志工、義工。」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過往也曾擔任過社工,他表示社工是一個評估跟資源連結的角色,並把評估的其他對象稱為專業夥伴,雙方處於專業的合作模式。但是目前許多制度,都認為社工要做到像警察一樣。
馬明毅提到臺北市社工工會在上個月公布問卷調查報告,在724人填答的調查中,關於「制度支持力」平均分數僅28.62分,為所有指標中最低,顯示社工普遍認為現行制度、政策與社會期待無法有效支持第一線工作。
他也提到,當他在做《社會救助法》相關倡議時,曾聽過某社會局長官說有社工為了調查個案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的「539 條款」,他像個偵探一樣去探查該個案收入到底有多少。然而「539 條款」所謂賦予社工彈性裁量權,可由社工認定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個案的家庭成員間是否有扶養事實、是否可排除其列計家庭收入,對於社工來說要承受巨大行政負擔與責任,恐怕沒人敢輕易使用,反而無人得利。「在這次刑事判決社工成為保證人的狀況下,難道每個社工在服務的時候都要錄音嗎?」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蔡曉玲聲援表示,幼托人員挺社工,因為兩者都有相同的處境。他提到國家政策說「0到6歲國家養」,但是卻沒有建立良好的體制與環境,讓家長與幼托人員經常無所適從,最後卻在國家系統失靈的狀況中怪罪在幼托人員身上。「希望民眾成為社工的啦啦隊,而不是糾察隊,如果要成為糾察隊,應該要糾察這個國家的責任。」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出面聲援,他認為國家以及許多單位都需要承擔剴剴案的責任,例如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為何在轉介資源後不聞不問?文山托育中心為何沒有及早訪視?連續三年把兒盟評鑒為優等的衛福部的責任在哪?代表國家照顧每個孩子的行政院長跟總統的責任在哪?
他認為從安置、托育、訪視、通報、督導及評鑒,這個國家沒有把弱勢兒少放在第一位,從來沒有給予足夠的資源給需要協助的人民,國家絕對有責任要道歉,要做好制度的補強。
針對剴剴案判決恐導致社工出走潮,衛福部在4/23-4/24召開「公私部門協力穩定社工人力座談會」,邀請多個地方社工職業工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工相關學校系所教授等一線與學界團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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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南亞技術學院弊案不斷,教師作證竟遭霸凌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南亞技術學院弊案不斷,教師作證竟遭霸凌!
私校亂象頻傳,應修正大學法強化監督
高教工會曾於2024年4月1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南亞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吳國輝老師因拒絕配合違規授課弊案,遭校方強迫轉調系所、刻意不排課,甚至以資遣方式逼退。所幸校方對吳老師的違法資遣案,兩度遭教育部駁回,證實校方的逼退行為,實為報復揭弊者而知法犯法。然而,雖然吳老師的資遣案被教育部兩度駁回,但南亞技術學院仍不知悔改,持續霸凌教師,手段層出不窮。時隔兩年,今日(4/23)高教工會再次召開記者會,揭露一位大學教師若是勇於揭弊,會遭到校方如何的報復。
專技資格淪為酬庸,剝削教職員換豪車
除了已經曝光的營區專班弊案,吳老師也陸續接獲校內教職員提供的資料,得知南亞技術學院許多違法違規的弊案,吳老師也在114年8月以證人身份至調查局作證,吳老師揭露,南亞技術學院將「專技教師」名額作為酬庸工具,聘任不合資格的特定人士擔任高薪主管。例如副校長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未授課卻月領高薪,甚至要求學校購買超過400萬元的豪華轎車供其私人使用。然而與此同時,南亞技術學院的教職員卻已經長達10年拿不到年終獎金,教師的學術研究加給則是有20年沒有調升,等同是藉由剝削教職員來滿足校方少數人的私慾。
勇敢揭弊卻遭校方惡整
吳老師秉持教師的良知,拒絕配合校方舞弊,卻引來校方報復。再次強迫吳老師轉調單位,由通識中心轉調至休閒與餐旅管理系,無視吳老師明確拒絕,且也違背休餐系主張的師資需求。在111年時,校方就曾將通識中心的吳老師派往休餐系「支援」,但休餐系在次年即已「無課可排」、「體育專業不符合休餐系需求」為由,違法進行資遣,無視吳老師僅是「支援」教師,休餐系並無資格對其進行資遣,而該資遣案也兩度遭教育部駁回。
但是,校方至今仍拒絕讓吳老師「歸建」至通識中心,並宣稱「本校已無通識中心」,但查詢南亞技術學院網站,仍可見教務處下設通識中心。教育部的大專院校校務資訊公開平台也顯示,114年仍有20位兼任教師於教務處任教,完全可以將課程安排給編制內專任的吳老師,校方的謊言不攻自破。然而校方仍強迫吳老師轉調至休餐系。
違法懲處、強迫勞動
在校方得知吳老師以證人身分至調查局作證後,竟以惡意排課手段,強迫吳老師每週到校6天,不僅安排假日授課,平日更有從上午8點一路排到晚間10點的工作時段。而其餘沒有課的天數,也強制吳老師到校,1週僅有1天可以休息。也就是說,吳老師一邊被校方聲稱授課時數不足,卻又同時被強迫每週在校工作超過40小時,且未發給加班費及補休。
不僅如此,校方還變本加厲,在115年1月15日以授課時數不足且「未依規定申請抵免」為由懲處吳老師,稱其「違反學校政令」,記小過一支。但事實是,根據當時南亞技術學院「專任教師授課時數不足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未達授課基本鐘點時數,教師“得”以下方式申請抵免其所缺授課鐘點」並未強制規定教師必須申請抵免;校方直到同月21日,也就是懲處案的6天後的臨時校務會議才將“得”改為“應”,修訂為「⋯⋯“應”以下方式申請折抵其所缺授課鐘點」。也就是說,南亞技術學院的張仁家校長為了對付揭弊者,上演了一齣時空穿越,用未來修訂的法規懲罰過去的吳老師,荒謬至極。在1月15日的教評會中,張仁家校長還違法禁止當事人吳老師發言,剝奪其陳述意見的權利,僅因為吳老師要求在自己發言的時候進行錄音,事後還發文「警告」吳老師,恐嚇意味明顯。
面對一位曾擔任國手,學經歷完備的優秀教師,南亞技術學院卻是採取最惡劣的態度及手段,企圖逼迫教師噤聲。南亞技術學院應立刻停止對教職員的霸凌,且教育部也應立即介入調查,撤換不適任的校長、主管以及董事會。
私校亂象頻傳,應修正大學法強化監督
從南亞技術學院校長、副校長帶頭舞弊,到世新大學消滅系級教評會,以及高教工會收到許多私校教職員的陳情,可以發現在以“大學自治”作為保護傘,卻缺乏校園民主機制的私校中,董事會、校長及行政主管所組成的共犯結構,讓私校成了一個極權統治的王國。這些私校每年接受國家巨額補助,連學生的學雜費也有相當比例是由國家補助,作為具有高度公共性的教育機構,理應受到對等程度的監督。然而主管機關及私校卻不斷濫用“大學自治”作為藉口,拒絕承擔監督的責任以及被監督的義務。事實上,“大學自治”本是為了保障大學有學術、研究、教學等自由,不應受到國家干預,但並不代表大學所有事情都可以拒絕政府監督,更不該被當作大學違法濫權的保護傘。
高教工會呼籲,應盡速修正大學法,讓私校校長遴選準用公校規範,強化教職員生參與;校務會議應保障教師代表不得由兼任主管職的教師擔任,學生代表比例也應大幅度提高,避免校方行政獨攬大權,確立校園民主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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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人吳國輝老師記者會聲明(115年4月)各位媒體大家好,我是陳情人南亞技術學院教師吳國輝,很感謝高教工會及媒體朋友們的協助。對於弊案連連的南亞技術學院,不但國家法律完全失靈,甚至檢舉人還遭受霸凌對待,以下是我的陳述:
- 陳情人學經歷完整,為南亞技術學院唯一國家隊國際競技國手出身教師:我過去曾代表國家多次參加國際世錦賽,及1996年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也是2002年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更在雅典、北京、倫敦、東京奧運時,擔任全國電視實況轉播評論。個人體育專業成就、及學經歷方面相當完備,是目前南亞技術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
- 媒體報導陳情人資遣案及南亞技術學院弊案:先前只因我不願意參與南亞學院「營區在職專班弊案」,學校就從112年至今,資遣陳情人共三次並函報教育部。幸好高教工會在得知陳情人的案件後,於113年4月1日召開記者會,更有多家媒體來聲援我,包含: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苦勞網、中央社、及NOWNEWS新聞等,報導「不配合違法專班課程,高教工會控南亞學院資深教師遭惡意資遣」,我很感謝媒體的幫忙。然而,南亞學院竟然以「不實指控」及「子虛烏有」,來回覆媒體,否認弊案,企圖不讓全國民眾知道南亞技術學院集體舞弊之事。幸賴TVBS與我聯繫並取得證據,在113年5月9日TVBS新聞網報導「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南亞學院副校長藍中賢才在媒體上親口承認。中央社報導也提到:「關於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教育部說明,於108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均至該校查核,經查該校營區在職專班有短期密集授課,教育部已督請學校改善;另因該校對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的成績評量方式、授予學位品質實有疑慮,教育部於109年函知該校自110學年起不得開辦營區在職專班」。而在113年8月8日民視新聞報導「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內容圖文更是公開指出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前董事長現任副校長)弊案連連,顯見連媒體都十分關注南亞學院弊案之嚴重性,更加證實南亞學院集體舞弊、販賣文憑的事蹟。我的資遣案,幸賴教育部明察秋毫,兩年來多次駁回學校對我不當的資遣決議。(附件1、附件2)
- 南亞學院不思改邪歸正,卻仍然在行違法之事:這一年多來,有校內教職員有感於陳情人勇於揭發真相,遂陸陸續續將多起弊案證據交給我,而我也在114年8月29日以證人身分至調查局作證 (證據一)。然而,學校為了不讓我順利拿到弊案資料,遂開始滅證,刪除資料。甚至在去年的114年6月19日,校長張仁家還召開教師安置委員會議,將我強制從通識中心調到弊案發生的休閒與餐旅管理系 (證據二)。本是希望南亞學院能痛改前非,嚴懲犯罪之人,並將犯罪資料移送檢調。然而,在我召開記者會後,這些弊案參與者不但仍操控著學校,甚至還繼續涉及其他多起弊案,敗壞教育甚鉅。
- 不只是教評委員及安置委員,連申評委員都成為學校的橡皮圖章、投票機器:我向學校提起教師申訴,學校在114年8月19日召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議。在申評會議中,陳情人表明願意在所屬的通識中心教授體育課程,也願意「支援」休餐系課程,但是,「不願意轉調到弊案連連的休餐系」。教務長黃富昌在會議中提到有將課程「併班授課」,更提到「本校已無通識中心」。然而,當校外委員要求出示教育部公文時,人事主任溫小芬卻以未準備為由敷衍委員,不拿出教育部臺教技(二)字第1110117068號函文。從教育部資訊公開平台證實,南亞教務處通識中心在114學年有20位兼任教師,證明即使有課程也不安排給我。更誇張的是,學校秘書室竟然早在申評會議未開會前的8月5日即私下通知,未來申評會議將做成「不受理」之決定,並要求我與校長張仁家談談等語 (證據三)。而8月19日的申評會議最後還真的是以「不受理」來處理,完全依照先前8月5日擬好的劇本 (證據四)。
- 「專技」資格竟然淪為酬庸領錢的方式:教師申評會的王姓會議主席跟前任林姓會議主席有著共通點,都是以碩士學歷「專案講師」的資格聘任進學校,而林姓前主席還參與過營區專班弊案。兩人皆因為配合學校行事,在短短3到4年的時間,學校便改以「專技副教授」破格升等聘任,完全不遵循「專案」與「專技」的法規。幸賴教育部明察秋毫,王姓會議主席被教育部在113學年度查出學校學術主管不符合聘任資格,並公告於網站上,王姓會議主席還因此又降為「專案講師」。探究原因,原來主事者副校長羅時逢曾經在106年時,以不詳實的資料要學校聘其為企管系專技教授(證據五),深知教育部不會查核「專技」資格,便如法炮製。而後,還讓曾經大力協助南亞學院開設營區在職專班及ROTC的國防部人才培育處處長唐明華少將,在退伍後立即以不合資格的身分,聘為「企管系專技教授兼創新轉型主任」,領取高額薪資 (證據六)。南亞學院將「專技」做為酬庸的方式,猶如賣官的概念,已經行之多年。
- 學校知道我到調查局當證人後,強迫我每星期到校超時工作6天:學校在上學期已經要我每星期到校工作6天,星期日要授課,星期二更是從早上8點,工作到晚上10點,每星期工作總時數超過40小時,這學期也是一樣工作6天。超時工作學校沒有加班費,也沒有給予補休或年假,連寒暑假也要上班,遠比行政職員的上班天數還多。
- 超時工作還不夠,竟然在115年1月15日開會懲處我:南亞學院於114 學年度第 1次校務會議(114年11月13日)修訂「專任教師授課時數不足處理辦法」,告知我因授課鐘點數不足,須依規定辦理抵免鐘點數申請。會議修訂時間,已經是學期的第9週了,按學校的規定,抵免申請要在第2週內完成 (證據七)。學校居然以我未完成申請為由,將我記「過」處分。我整理出懲處於法不合之處:(1)辦法修訂時間是在114學年第1學期第9週,已經超過申請執行時間的第2週,我根本無法申請。(2)按規定教師「得」以下方式申請,表示教師能自由選擇,且是出於自願。(3)抵免授課鐘點時數以三分之一為上限,所以我就算申請抵免,學校也還是會說我未達基本鐘點。(4)鐘點數不足是學校不安排課程,也非「獎懲辦法」來處理。(5)我有意願按規定擔任社團輔導老師,但是法規修訂通過前,社團博覽會早已結束,且學校刻意只安排夜間與假日4學分的課程給我,使我難以接觸到日間部學生。我仍然尋找有意願的學生來參加柔道社團,所以有多位學生聯名力挺我 (證據八)。學校不按照自訂的法規來執行,執意要懲處我,完全是為了報復。
- 讓民主、法制、及教育蒙羞的南亞技術學院:在115年1月15日的教評會時,因為懲處案件關乎陳情人本人,且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故以手機錄音我的聲明。然而,會議主持人校長張仁家不僅不讓當事人的我錄音,還威脅要沒收我手機,並強迫我刪除錄音,不得公開錄音內容,最後還不准我發言,要我離開。副校長藍中賢也多次阻止我陳述表達意見,且副校長藍中賢、及人事主任溫小芬還以法條威脅恐嚇我,集體霸凌我 (證據九、錄音檔案)。這讓我聯想到電影橋段,「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這就是南亞學院被弊案參與人控制的證明。
- 南亞學院弊案參與者們,怎麼都身兼多職坐領高薪,沒人被懲處:學校教評會執意要記「過」懲處我,我想問的是,媒體報導「月領11萬沒教課,並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疏失的羅時逢」,怎麼沒被懲處?媒體報導「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且副校長藍中賢在媒體上親口承認被教育部指證,影響教學」;甚至媒體報導「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弊案連連」。那些指使教職員不依法規授課及核銷的主管,及自願參與弊案的教職員們,怎麼沒人被懲處?弊案這麼多,羅時逢每月竟然還領取教授級薪資及主管加給超過15萬元,再加上人頭董事長杜盛德超過15萬元的薪資,等於每月從學校提領超過30萬元。先前媒體曾報導羅時逢要學校租賓士讓他開還不夠,現在竟然要學校假借購買公務車的名義,花費市價超過400萬元買Lexus LM,也用董事長座車的名義,花費市價200萬元買Lexus ES300h供其享樂 (證據十)。這些錢都是全校教職員10年來沒有年終獎金、學術研究費20年沒有調整、教學及行政單位設備老舊又缺乏人力、及近年販賣超過7500萬價值的校地所換來的。校長都換了3任,副校長羅時逢、副校長藍中賢、教務長黃富昌、及綜合行政長溫小芬等人卻仍在主管位子上,且身兼多職,再加上人頭董事長杜盛德,罔顧國家法律,可見一斑。我只因為不願意參與南亞學院的違法事端就要被懲處,這樣以後誰還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的法令。
最後,以上陳述皆有證據及錄音檔,我們也有證據證明南亞技術學院有多起弊案,連ROTC都涉入其中。羅時逢及杜盛德等人的行徑,就是在撈錢,將教育部、國防部、及勞動部的補助款,都視為是油水,且這些部會至今仍被蒙在鼓裡而不自知。南亞技術學院已經弊案連連了,卻還能開放招收境外生,未免將來損及國家形象,請教育部要嚴格把關。南亞技術學院的弊案,遠比過往的南榮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及和春技術學院的弊案還嚴重,請家長學子及社會大眾,睜大眼睛,也請教育部及法務部詳加嚴查。
附件1:營區在職專班弊案主要涉案人員
弊案主要涉案人員 姓名 114學年度職位 弊案時任職務 弊案涉案事蹟 羅時逢 副校長對外稱董事長及創辦人 副校長
對外稱董事長 主導營區專班弊案
以董事長身分參與對外活動 杜盛德 人頭董事長 人頭董事長 為羅時逢領薪的人頭,校內外給羅時逢冒名,僅出席董事會會議,完全未以董事長身分執行工作 藍中賢 副校長
兼國際長
兼招生處長
兼資工系主任 副校長
兼招生處長 統籌營區專班及ROTC事務 黃富昌 主任秘書
兼教務長
兼進修部主任 教務長
營區班教師 執行教務工作,親自參與專班授課 溫小芬 綜合行政長
兼人事主任 會計主任
營區班教師 負責財務會計核銷,親自參與專班授課
附件2:媒體報導南亞技術學院近年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南亞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根據媒體報導與教育部查核) 108年7月,蘋果新聞網、壹新聞標題「月領11萬沒教課」:報導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缺失,教育部108年2月13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080008526號函:「羅師確有未授課之事實」,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109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款。 109年3月,鏡週刊標題「前董座爽領224萬遭逮請辭,南亞稍悄回聘還租賓士讓他開」:報導遭教育部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獎補助款的南亞,將羅時逢回聘擔任「約聘副校長」,不但繼續爽領高薪,還開學校租賃的「賓士」車上班。 109年8月,教育部109年8月13日臺教技(四)字第1090107346號函所示,南亞學院供稱:本校在營區專班之經營上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 110年11月,聯合新聞網、鏡週刊標題「高教工會爆8所私校涉不當採購」:報導群豐、寶里兩家廠商都100%投標南亞技術學院,甚至4家長期投標南亞的廠商(群豐、寶里、威驊、驊程),是家族,甚至是夫妻關係,涉嫌「不法圍標」,恐有圍標掏空校產之嫌疑。 110年11月,鏡週刊標題「南亞逼老師竄改成績」:報導校方未經同意私自變更不合格學生成績。教育部表示,已針對南亞技術學院的教學品質不佳、要求老師竄改成績等情事,祭出扣減私校獎補助經費及招生名額的懲處。 110年12月,鏡週刊標題「南亞竄改成績教育部調查結果出爐」:報導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學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列計重大行政缺失,同時作為調整招生名額及學校私校獎補助款之參據。 111年6月,「教育部110 學年度技專校院評鑑南亞技術學院評鑑報告」指出:「學校前任董事長在現任董事長缺席之情況下,仍在學校重要場合(例如新任校長交接典禮)以董事長之身分主持活動,影響學校內部控制之管控環境,亦易誤導社會大眾」,違反「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 113年4月,中央社113年4月1日標題「通識教師質疑遭逼退資遣」:報導「關於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教育部說明,於108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均至該校查核,經查該校營區在職專班有短期密集授課,教育部已督請學校改善;另因該校對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的成績評量方式、授予學位品質實有疑慮,教育部於109年函知該校自110學年起不得開辦營區在職專班」。 113年5月,TVBS新聞網113年5月9日標題「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報導「學校營區在職專班課程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有販賣文憑之嫌,質疑詐領國防部經費。兩天密集授課就直接進行期中期末考,不僅學生出席率低、多數沒來考試,學校竟補考有成績就可以。此外,學校提供的課表也與教育部的不一致,而每個禮拜應該要派8到9位老師,但卻用一位老師密集上課。甚至,師資也是問題,教師非專長卻去授課」。副校長藍中賢在媒體上親口承認被教育部指證,影響教學。 113年8月,多家媒體包含民視新聞、聯合新聞網、中央社等,113年8月8日標題「控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報導「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問題,揭弊教師與高教工會一起揭發弊案」。內容圖文公開指出南亞技術學院羅時逢弊案連連,教師拒絕配合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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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Grab 併購 Foodpanda 恐成國安破口!臺中市外送工會嚴正呼籲政府:若無法排除圖資與個資外流疑慮,應禁止合併
文/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
針對公平會今日證實 Grab 與 Foodpanda 結合案已正式送件補件中,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表示高度關切與深切擔憂。工會強調,此併購案不僅關乎外送員生計與市場壟斷,更涉及台灣重大國家安全,政府若無法徹底解決資安與地圖圖資外流之疑慮,應斷然否決此合併案。
工會發言人蘇柏豪指出,昨(22)日數位發展部才剛對「高德地圖」引發的國安疑慮表達可能禁止的意向,但 Grab 併購案背後所潛藏的國安威脅恐怕遠大於高德地圖。蘇柏豪警告,Grab 目前與中國華為(Huawei)旗下的「花瓣地圖」有深度合作,雙方約定共享圖資。一旦 Grab 進駐台灣並掌握全台巷弄、行政機關、關鍵基礎設施的精確配送數據,這等同於將台灣的地理資訊直接送給華為,進而由中國情報體系掌握,這絕對是國安層級的防線撕裂。
此外,蘇柏豪進一步強調,Grab 所使用的雲端服務供應商為隸屬中國阿里巴巴集團的「阿里雲」。若此案通過,全台灣數百萬名 Foodpanda 用戶的住址、聯絡電話、消費習慣,甚至軍警政要員的日常作息,都將存放在中國企業的雲端伺服器中,這是不寒而慄的隱私赤裸,台灣人的個資將面臨大數據監控的風險。且根據最新網路徵才訊息顯示,Grab 的 AI 技術中心設立於北京,目前正大舉招募技術人才。這意味著 Grab 未來在台灣運行的演算法、數據處理與後台控制權,其核心皆位於中國境內,等於所有狀況都能夠被中國掌控。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嚴正表示,工會不僅代表外送員的權益,更身為台灣公民的一分子,無法坐視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李建明強調,外送產業掌握的是台灣社會運行的動脈資訊,從道路情資到全民個資,無一不是國安範疇。如果政府無法保證圖資不會流向華為、個資不會流向阿里雲,且無法掌握位於北京的 AI 中心對台灣市場的操控力,那麼公平會與數發部就應展現魄力,比照處理高德地圖的標準,直接禁止 Grab 與 Foodpanda 的合併。
工會最後呼籲,公平會在審查結合案時,不應僅從市場公平競爭的角度出發,更應與國安、資安部門進行跨部會審查。若不能杜絕上述疑慮,導致台灣國安防線被撕開一個大口,工會將表達嚴正反對並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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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強化能源韌性與公共安全,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應並行推進
圖說:台北信義新城社區共10棟,總裝置容量147KW每年約可帶來近100萬電費收入,屋頂防漏、遮陽、降溫、省電還能分紅喔!(攝/梁家瑋,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以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10多個團體
針對近期立法委員張智倫質疑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倉促上路,並要求限縮建物適用範圍,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以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10多個團體共同聲明。
預計於今年8月1日施行的《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自2023年即啟動研議,歷經8場研商會議及跨部會、利害關係人溝通後形成,並非所謂倉促上路。我們支持屋頂光電政策如期推動,並強調,在加速推動建物光電的同時,政府亦應同步完善消防制度、強化第一線人員裝備與訓練,確保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能夠並行提升。
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亦逐步形成臺灣社會共識。不僅有助於降低燃煤發電占比、支持減碳目標的實現,更能分散能源風險、提升用電端能源韌性,是臺灣邁向2050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政策之一。因此,屋頂光電的推動不應倒退,而應在完善配套下加速前進。
推動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非臺灣特例
新建物設置光電並非臺灣獨有作法,國際上包括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都、德國柏林等,均已透過法規要求或政策機制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這些國家將屋頂光電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相形之下,臺灣部分民意代表以保守角度限縮屋頂光電適用範圍,忽視建築物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能源自主重要角色。此舉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也將延誤臺灣能源轉型進程。
《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明確規範,未來新建物所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具備在電網中斷、無法供電時,仍可提供該建物用電之規劃。自此建物光電成為極端氣候與防災預備的情境下,民眾重要的能源自主備援工具。若因缺乏對光電設備之正確認知,退縮《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之適用性,恐將直接弱化民間災時能源自主性,削弱社會總體防災韌性。
屋頂光電設置並非毫無管制
部分質疑將屋頂光電誤導為缺乏規範、存在結構安全疑慮的設施。事實上依據現行制度,屋頂光電的設置需要參考或符合多項法規要求以及安全規範,包括:
- 現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pa以上風壓測試(約17級風)。
-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於結構技師參考。
-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供屋頂型太陽光電工程施工前的初步規劃和注意事項參考。
- 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在特定條件下,須檢附結構計算書。
屋頂光電是受制度規範之成熟技術,尤其透過設置階段的結構設計、設備規範與專業簽證,在技術端降低因電氣系統或施工品質等致災風險。光電設施亦常配有遠端監控系統,可隨時監控異常狀況,並透過系統商的定期檢測與負責維運,確保發電效益與設備安全。
圖說:光電設施亦常配有遠端監控系統,可隨時監控異常狀況,並透過系統商的定期檢測與負責維運,確保發電效益與設備安全。(地球公民基金會志工提供)
相較之下,違建在天災時的致災疑慮,更應受到重視。全台違章建築比例長期偏高,張智倫委員選區新北市更居全台之冠。常見的鐵皮違建多未經結構審查與安全驗證,於極端氣候下更可能成為委員所稱之「血滴子」風險來源。該委員不僅對所屬縣市違建風險避而不談,反將矛頭指向太陽光電,甚至有刻意對民眾產生誤導之嫌,讓我們深感不解。
都市用電責任不應轉嫁,屋頂光電是關鍵工具
長期以來,臺灣存在南北電力供需失衡的問題。北部用電需求高,屋頂光電的推動不夠積極,設置比例相對偏低。根據能源署數據統計,臺北市與新北市的屋頂光電設置量為全台倒數第8與第11,臺北市設置量甚至還比宜蘭縣低,若不透過制度強化、仍持續以特定立場限縮都會區新建物設置光電,實質上等同於將把用電責任轉嫁至其他地區。屋頂光電正是回應「都市用電都市發」的重要工具,高用電地區部分自給,以降低對遠端電力供應的依賴。我們認為,民意代表應監督產業進駐縣市的用電責任,而非為了特定產業開脫設置光電的責任義務,如此不利於能源公平、區域正義,也加劇區域相對剝奪感。
強化消防安全與第一線人員保障,應與光電政策同步推進
屋頂光電的推動,確實涉及新的消防風險情境,例如建築火災延燒至光電設備,或系統在日照下仍可能持續帶電等狀況。面對這些風險,政策回應不應僅停留於技術指引,而應同步強化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人員的權益保障。
目前內政部已訂有《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但多屬原則性規範,且依現行「屋內線路裝置規則」,仍須仰賴台電或業者協助確認斷電,無法確保現場完全無直流電壓,第一線消防人員仍承擔高度不確定風險。
因此,我們主張,在推動建築物光電政策的同時,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以下制度配套,以確保消防人員與民眾安全:
- 建立跨機關即時通報與聯繫機制,使消防單位可迅速取得設備狀態與斷電資訊
- 建置並維護數位化圖資系統,完整掌握設有光電設備之建築分布、設備配置及電力系統關鍵節點,並於出勤時即時提供第一線人員
- 推動強制快速關斷(RSD)或等效設備之制度化,確保消防單位得以在現場獨立且即時完成斷電
- 強化消防人員相關教育訓練與專用裝備配置,使其具備應對新型能源設施風險之能力
此外,隨著家戶儲能設備逐步普及,主管機關亦應同步強化設備品質管理與設置規範,避免不當配置增加火災與救災風險。
我們強調,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必須共同提升的公共安全議題,唯有透過制度完善與資源投入,才能在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真正保障第一線人員的安全與全民福祉。
面對能源轉型與國際情勢變化,屋頂光電不應再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選項,應是提升能源安全與系統韌性的核心策略。我們呼籲民意代表,應從民眾災時用電需求、國家能源安全、區域用電責任,以及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保障出發,全面檢視政策,勿以片面資訊或過度簡化的論述限縮制度。
我們支持政府推動屋頂光電政策,新建物加裝光電應如期落實,並持續檢討機制,強化消防制度、設備標準與人員訓練等配套措施。唯有讓能源政策與消防安全同步升級,才能在推動淨零轉型同時,真正提升社會整體韌性與公共安全。
屋頂光電不僅是減碳工具,更是分散風險、強化韌性的重要基礎設施;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保障,則是支撐這項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我們呼籲各界共同推動,勿以保守思維否定,否則恐錯失臺灣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雙軸升級的關鍵時機。
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持續增加中)
圖說:桃園工業廠房屋頂架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地球公民基金會志工提供)
這篇文章 【新聞稿】強化能源韌性與公共安全,屋頂光電與消防安全應並行推進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9集|我愛的人竟傷我最深 亂倫創傷從未離開《家的蜃樓》|專訪 彭仁郁
文 / 張家語
在台灣看似日漸完善的家暴與性侵救助體系背後,受害者的真實處境與生命經驗,是否正被生冷的行政程序所抹滅?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彭仁郁在著作《家的蜃樓》中,記錄了長達十年的深度對話,揭示了救助體系在落實各項保護措施時,往往與受害者的經驗劇烈脫節。
這些受害者除了面對難以抹滅的受創記憶,內心還承載著哪些隱晦的掙扎?為什麼當社會投入龐大資源建構救助體制,卻依然難以接住這些碎裂的靈魂?面對創傷所衍生的精神困境,除了傳統的住院隔離與藥物治療,我們還能如何走入受創者的內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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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彭仁郁老師,透過大榮與小汐的生命故事,探討受害者如何在家暴中掙扎生存。當我們不再急著「解決問題」,而願意回頭正視傷口時,社會該如何透過對話,找回被切斷的連結,開啟真正的復原之路?
花了十年聆聽 修補體制留下的裂縫
彭仁郁在法國攻讀心理病理暨精神分析博士長達八年,研究內容包含亂倫性侵創傷、慰安婦及白色恐怖等政治暴力創傷。他分享,撰寫本書的初衷,緣於回台後觀察到的制度落差:台灣看似日漸完善的家暴與性侵救助體系,在實際運作中,往往與受害者的生命經驗脫節。當受害者進入法律通報、社工介入的流程,體制追求的是程序的完備與物理上的隔離,卻難以銜接受害者心中隱晦、碎片化且模糊的創傷經驗。他發現,許多受害者在進入體制後,非但沒有獲得療癒與接納,反而可能在訴說傷痛的過程中,反覆遭受二度傷害。
為了填補這層落差,彭仁郁花了十年時間進行深度訪談。他深入探究家內性侵(亂倫)的困境,揭示了當傷害發生在最親近的長輩或手足之間,受害者往往更難以脫困。而這群受訪者之所以願意站出來,是抱著最後一絲希望,期盼透過訴說,能脫離困境。
從醫療體系之外 尋找「人」的完整性
在長達十年的對話中,彭仁郁與個案者每週見面2至6小時,累積了上千小時的對話。她選擇了一條與傳統醫療截然不同的路徑,擺脫對藥物與精神病院的仰賴。在現行體制下,當受害者出現自殺意念或解離症狀,常被送入精神病院,以藥物強行壓制。然而,彭仁郁認為,雖然受害者內心有著受創、無力的一面,但他們同時也具備高度社會功能的人格。這十年間,他看見訪談者們努力工作、維持社交,與常人無異。若僅將他們視為病人,強制住院或大量用藥,反而會扼殺他們健康的人格,讓他們陷入失能的惡性循環。
裂解的自我 專業者的枷鎖與解離
書中指出,受害者常出現「解離人格」,當面對巨大的創傷(包含天災、疾病、公共事件等)與恥辱時,大腦為了求生,會啟動極端的保護機制:將無法承載的感官經驗碎裂化,拒絕讓它們進入意識中心。這些碎片因為缺乏主體將記憶整合,形成了在腦中並存的多個自我,一個自我永遠困在受創當下的時空,另一個則在現實世界中,維持著高度的社會功能,過著與一般人無異的生活。這在臨床外表症狀叫「解離身分認同」及「解離身分失調」,這些人格會對自我認同造成巨大的影響。
大榮的故事便是這樣的例証。大榮是位優秀的社工,但在他意識深處,卻有一塊區域完全裂解,使他難以面對過往受到家暴與性侵的回憶。身邊的師長與朋友常勸他:「已經過這麼久了,要放下、要往前看。」這種「專業者的枷鎖」成了大榮的另一重壓力。而當大榮想向身邊信賴的同業朋友或師長訴說痛苦時,心理師專業訓練中強調的中立與界線,也成為旁人拒絕傾聽的藉口。彭仁郁強調,聆聽創傷需要極大的抗壓性,如何在聆聽時不讓自己崩潰,這是心理師訓練的必要過程。而當大榮在夢境中反覆見到受創景象,他對自己的潛意識感到憤怒,這正反映了受害者最艱難的課題:物理上的存活,並不等同於心理上的存活。
愛恨交織的困境 當加害者是家人
另一位個案小汐,則展現了更為複雜的「對加害者的認同」。小汐在充滿暴力的家庭長大,對幼年的孩子而言,父母就是全世界,當小孩缺乏判斷力,就無法區分什麼是管教、什麼是暴力。為了維持對父母的愛、為了在心理上存活,孩子會將暴力行為自動解釋為「我做得不夠好」。彭仁郁指出,孩子會期待來自大人的愛,即使在受創當下,對情感連結的渴望也不會消失。因此,小汐會選擇將施暴者的暴力行為從記憶中抹去,轉而責怪自己。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受害者在長大後,會回頭為加害者說話。
然而,現行的救助體制非常扁平。體制傾向將人簡化為非黑即白的「加害者」與「被害者」,認為隔離就是解決之道,但實務上,受害者內心對加害者往往是愛恨交織的。當社工強行切斷兩者的聯繫,卻無法細緻地解釋之所以會被「安置」在它處的意義時,孩子只會感到自責,甚至得繼續承擔加害者的威脅與恐懼;再加上社工人力不足,案量龐大導致社工無法照顧到受害者如此細碎的情感變化,最後只能完成制式化的工作,卻沒能真正處理受害者複雜的創傷。
社會的集體復原 從「解決人」到「正視問題」
彭仁郁將這種對個人的觀察,進一步推升到社會集體層次。他指出,台灣的家暴與性侵防治體系以及社會輿論,本質上都在追求「解決製造問題的人」,而非「解決問題」。我們習慣將加害者視為惡人,急於切割、喊打喊殺,卻拒絕檢視加害者之所以是加害者的成因。這與我們面對白色恐怖等政治暴力時的態度一樣,社會傾向於叫受害者「往前看」,卻不願深究體制如何製造出暴力者。彭仁郁認為,當我們不願意去理解「加害者為什麼成為加害者」、「加害者會不會曾經也是受害者?」、「加害者複雜的心理路徑是什麼?」我們就只是在製造新的斷裂。這種「看不見就當作不存在」的復原方法,只會讓暴力陷入惡性循環。
彭仁郁最後總結,真正的復原與療癒,是一場「對話」。我們必須在關係、思想、情感上,不斷尋求連結的可能性,當體制正視問題,去認真檢視受害者與加害者,問他們經歷了什麼,凍結在受創當下的時間才能重新開始流動,讓每個被切開的人格有機會重組。只有試著連結,甚至冒險把創傷揭開,才能讓我們自己、個人或社會經歷的創傷被理解,之後才有復原的可能。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9集|我愛的人竟傷我最深 亂倫創傷從未離開《家的蜃樓》|專訪 彭仁郁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