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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千人被拒於門外,倖存者站出來: 大法官,請聽見我們!
文/暖暖Sunshine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光寰協會
司法拒絕1097位性侵被害人,共有30位倖存者加入釋憲行列
立法院的大法官人事任命投票在即,包含暖暖Sunshine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光寰協會聯合舉辦記者會,並有多位倖存者與立法委員出席,呼籲大法官重視性暴力犯罪追訴期限制,導致兒少性侵倖存者失去司法救濟權利的問題。
一、30位性暴力倖存者加入釋憲行列,最久案件可追溯30餘年
113年3月20日,憲法法庭受理「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案件,審理「民國95年以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期規定」是否違憲。此案關鍵在:兒少性侵倖存者,是否擁有足夠時間尋求司法救濟?被害者多年來的創傷痛苦,大法官是否能為她/他們伸張正義?
根據法務部統計,近20年來,有1097位被害人因時效問題無法提告,使許多加害人至今仍逍遙法外。為此,暖暖Sunshine協會與公督盟於113年12月23日發起「尋找倖存者」行動,經過7個月努力,共60多位曾因時效問題無法提告的倖存者聲援聯繫,其中30位正式提起司法程序,最久可追溯至30餘年前。透過這場釋憲行動,盼用自身案例,讓未來不再有人因時效限制而失去司法救濟權利。
暖暖Sunshine協會湯淨執行長,提出本次記者會有兩大重點:「第一,這次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是台灣首次由性暴力倖存者集體向憲法法庭爭取權益救濟的行動;第二,司法院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案在即,我們期待立法院積極地行使同意權,讓大法官有足夠的人數召開憲法法庭,保障性暴力倖存者的基本人權。」
二、兒少性侵追訴權的司法困境:近九成受害者當時未成年
澳洲統計:性侵倖存者需20至30年才敢求助,法律卻成為阻礙。在30位願意共同參與釋憲的倖存者中,九成在受害時未滿18歲,在受害時為國中小學或幼稚園學童。然而,現行法律卻未考量「性暴力創傷延遲揭露」的特性,導致倖存者成年後仍受限於嚴苛的時效規範,包括:刑事案件超過追訴期,直接遭檢方不起訴,若聲請自訴,不僅時效僅10天,甚至強制律師代理。民事案件:受害者往往在創傷復元多年後才有能力提告,卻早已超過民法規定的短暫請求期間即「2」年之規定。包括德國、美國、日本、奧地利、丹麥、義大利等國,皆已延長或廢除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期。台灣應正視此問題,確保法律對性侵倖存者的保護符合普世人權標準,真正守護兒少權利。
光寰協會創辦人、本次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蔡尚謙律師,特別提到:「今日參與記者會的三位倖存者中,身邊的C先生是參與這次釋憲行動的唯一男性,呈現男性要站出來面對性暴力造成的創傷,有一定程度的困難,感謝台灣男性協會的幫助。誠如前述,目前有30位倖存者加入參與釋憲的行動,將近有九成受害者當時未成年。依據國外的研究,性侵倖存者通常需要至少24年的時間才敢求助,但在民國95年以前,現行法律關於性侵害最長的追訴期只有20年。顯然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定時並沒有考慮性暴力創傷延遲揭露的特性。這一路走來並不容易,要非常感謝首位勇敢聲請釋憲的當事人,因為她的堅持,才有本次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被受理的可能,也才有後續30位倖存者願意參與釋憲行動,一起打破追訴期限制的高牆,並聯合各團體一起發聲、不只是針對過去,也同時對於未來進行修法,讓性侵被害人不致於求助無門,而至少看見一道希望曙光。在此,我們呼籲大法官應判決性侵追訴期違憲,立法委員應透過修法替性侵受害者發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李明洳副執行長,「今年憲法訴訟法新法生效上路後,目前我們現任大法官人數遠遠不足,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在上一輪大法官人選被提名投票,各黨團是有發動黨紀,即使有立委想支持優秀人選,也無法按自己的專業判斷表決。藍白封殺大多數大法官人選,民進黨則封殺了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導致8位提名人選全部未通過審查。當我們距離補足判決人數只差一、兩個名額時,這樣的政治操作,讓整個憲法訴訟制度停滯。我們民間團體一直都有持續關注,也向所有被提名人發送問卷,他們也公開回覆了許多重要的憲政議題。我們在網站上都有公開,歡迎大家查閱。最後,我們要再次呼籲各政黨,未來大法官審查表決中,請不要再發動黨紀。讓立委能夠本於憲政精神與個人專業作出選擇,而不是讓黨意高於公益。實質的讓大法官人選有機會進到憲法法院來處理真正重要議題。」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姚惠耀理事長,提到司法正義面前面臨三大門檻:「第一道門檻,純潔受害者的形象,由於長期實施以禁慾與單一性伴侶為核心的性教育,缺乏對性主體和性溝通協商的教育,許多受害者在遭遇暴力時,往往自我懷疑和審查,錯誤認為自己未夠「堅定說不」,而忽略了加害者未合法取得同意的責任。第二道門檻,對同性戀、跨性別性工作者及網路交友的汙名化,形成隱藏身份的社群文化。在這種情況下,因雙方認知及權力不對等而產生非合意性行為與各種暴力,且加害者封鎖社群軟體後,受害者難以追查。第三道門檻,對性工作者的法律約束,使性工作者寧願尋求地下途徑或避免報警,甚至報警後可能遭受質疑與羞辱,警察在性別平等知能上的不足問題亟需關注。因此,我們希望行政跟立法部門,能夠更全面的檢討跟性別有關的教育政策和權益保障的機制。」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周育弘理事,特別強調兩個重要的性平觀念:「一是以積極同意取代消極抵抗,二是以主張權利取代保護自己。當身體自主權遭受侵犯時,受害者勇敢主張自己的權利,卻因追訴期的時效限制而受到阻礙,沒有足夠時間,尋求司法救濟,不僅無法落實性平教育的精神,更讓司法無法發揮社會正義的功能,再次將倖存者拒於門外,形成法律漏接倖存者的情況。」
三、政府承諾評估修法,民間要求全面改革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執行長指出,「憲法法庭超過95%以上的憲法訴訟案件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而非只是處理憲政糾紛。憲法猶如國家與人民的契約書,當人民面對權益受損,應能透過憲法法庭尋求救濟,如今卻被國、眾兩黨長期癱瘓憲法法庭。他痛批:「癱瘓憲法法庭,是要人民上街械鬥、私下報仇嗎?」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根基,將台灣推向反民主的危險邊緣。公督盟嚴厲譴責,癱瘓憲法法庭,等於就是癱瘓人民的權利!呼籲國、眾兩黨勿為政黨利益犧牲人民權利,應儘速恢復憲法法庭運作,保障人民權利。」
今年5月,立委范雲陪同3名性暴力被害人舉行記者會,3名被害人為堂姐妹關係,控訴兒時遭堂哥性侵。數日後,五位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王麗珍、張菊芳、紀惠容共同發表新聞稿表示:「兒少性侵被害人成年後勇敢揭發,卻因逾刑事追訴期,行為人仍得逍遙法外,違反公平正義,監察院促請主管機關正視並儘速研謀解決」
除了評估刑法,我們呼籲行政院應根據以下法律,提出具體方案:合理延長或根本廢除性侵害追訴期的刑事(刑法第80條)、民事(民法第197條)求償追訴期間、國賠(國家賠償法第8條),犯罪被害人補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3條)請求期間。對此,立法委員林月琴、郭昱晴、吳思瑤、陳培瑜、范雲等皆發聲表達高度重視並願推動修法。
郭昱晴委員並在近日人事審查中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陳慈陽被提名人明確表示:「在立法者尚未填補立法漏洞前,大法官可以先行填補,求償期限忽略了兒少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跟被害人自主求償能力的限制,對求償權利造成侵害。刑法及民法對兒少性侵受害者的期限設定,可能有違憲之虞。」
林月琴委員呼籲,「憲法法庭正視未成年性侵案件的特殊性,主張延長甚至取消追訴期限制。因為許多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意識或表達遭受性侵的事實,直到成年後才有勇氣揭露,但卻常因法律時效已過而無法尋求正義,對未成年受害者極不公平。目前刑法第80條對未成年案件的審理存在不合理之處,應予以違憲宣告,並仿照美國多州做法,取消此類案件的時效限制。」
郭昱晴委員提到:「憲法法庭其實95%以上都是人民自力救濟的案件,憲法法庭長期被癱瘓,實在是令人遺憾。現行法律未能充分反映兒少性侵害受害者的特殊需求,可能侵害其訴訟權及人格尊嚴,必須全面檢討並修法,特別是刑法、民法、國家賠償法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我們認為沉默多年的一些真相,擁有被聽見的機會,希望讓法律能夠站出來保護每一份遲來的正義。」
范雲委員強調,「現行法律時效制度根本不符兒少受害者心理與現實。我已於2022年提出刑法第80條修法草案,主張未成年性侵案追訴期應自成年起算,以保障受害者訴訟權,讓司法正義不再缺席。我們呼籲憲法法庭與所有大法官候選人正視兒少性暴力追訴權的問題,期望藍白多數不要再癱瘓憲法法庭,積極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重視人民釋憲的權利,還給所有兒少性侵受害人應有的公道。」
鍾佳濱委員再次呼籲,「不分黨派的所有立委,在立法院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投票時,切記憲法法庭不是只有調解政黨或是憲政機關之間的衝突而已,憲法法庭的釋憲案超過95%是來自於人民,憲法法庭是人民救濟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希望不只大法官聽見我們的訴求,也希望即將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各黨派委員也聽到,儘速將守護人民權利的憲法法庭恢復正常運作。」
四、為了可能的正義曙光,邀請倖存者持續加入釋憲
參與釋憲行動之倖存者W小姐,訴說著他的親身經歷:「自從站出來那刻起,我選擇匿名,原因是所有人的身分與安全都值得守護。匿名不是懦弱,而是為了面對創傷與傷痕,讓更多人能勇敢站出來。我們曾站在司法面前,渴望公義,卻被拒於高牆之外。今天召開記者會,是希望大法官們能聽見我們倖存者的聲音。對於仍在復原路上的你,我想說:你沒有做錯任何事,也不需要獨自承受。我們一起走,路就成了路。這不只是為了我們,更是為了未來的孩子。請和我們一起,讓真相不再被掩蓋,讓正義回到我們身上,迎向更溫暖、更公義的未來。」
參與釋憲行動之倖存者王瀞韓小姐提到:「我今天敢站出來,是因為我已擁有掌控命運的力量。許多女孩無法發聲,甚至終其一生只能沉默。感謝吹哨者為我鋪了這條路,讓我有機會為13歲的自己做一次英雄。我願用一輩子去完成這次釋憲案,改變制度並不容易,需要更多支持與同行者。希望大法官聆聽釋憲當事人心聲,你們的決定將改寫許多人的人生。」
前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律師亦協助一位超過追訴期的受害者,於本月初提出釋憲聲請併案審理,如今,大法官人事任命投票在即,我們持續而真摯地呼籲:曾在95年7月1日以前遭受性暴力侵害、已超過追訴期的倖存者,請您共同加入釋憲行列,讓我們一起努力推動司法正義的改革,如果釋憲結果獲得特殊救濟,將有可能幫助您有再一次真正能夠提告、打破追訴期高牆的機會,並使更多倖存者能在法律的保障下尋求公道。
我們現已組成公益義務律師團隊,協助您釐清案情、確保您的隱私,在您同意之下,陪同您完成前階段訴訟程序並聲請釋憲,透過更多的你/妳,讓社會及審理釋憲的大法官,聽見來自倖存者的聲音。我們理解當年的倖存者如今已有自己的新生活,但如果您希望無論是為了自己、或是為了推動釋憲、改變法律制度來使社會更好,我們誠摯地邀請您加入釋憲行列,一起再努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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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聲明|邀請各界檢視大法官的問卷回覆!呼籲黨團開放自由投票!
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今年3月21日,總統府公布以下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秋明、蘇素娥、詹鎮榮、林麗瑩、蕭文生、陳慈陽、鄭純惠,其中蔡秋明並為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並為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
本次被提名人於立法院分別於7月9日、10日、14日完成詢答程序。同時,全部被提名人亦於16日回覆本聯盟問卷,並由本聯盟公開。本聯盟謹慎審視本次詢答程序,以及被提名人回覆問卷情形後,針對院長被提名人部分,聲明如下
一、大法官被提名人均回覆本聯盟提問,應予肯定
於今年3月22日,本聯盟成民間司改會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提出「七問」;就全體大法官被提名人,本聯盟於3月28日提出「十五問」;6月2日,民間司改會再針對院長被提名蔡秋明提出應「應說清的三大問題」。
本聯盟於近日已收受所有被提名人回覆,為使公眾得以週知全體被提名人答覆情形,我們亦將一併公布所有問卷與答覆情形。希望各界公民團體及社會公眾就問卷答覆內容,就各提名人適任性進而討論、檢驗。同時,我們也呼籲國民黨、民進黨及民眾黨黨團,應盡速公開被名人回覆黨團的問卷,以利檢視。
本聯盟認為,願意與公眾積極對話的大法官,才有辦法理解社會上不同群體的立場,並面對當待多元、新穎的諸多法律議題。因此,本聯盟在此全部被提名人願就上開提問回覆的態度,予以肯定。
二、蔡秋明回覆內容展現對話誠意,然對司法院業務認識仍待加強
本聯盟審視蔡秋明被提名人(敬稱下略)就本聯盟提出問題的答覆,其中不乏對於特定議題的進步主張。
舉例而言:
就「刑事訴訟卷證不併送制度」,蔡秋明表現出對制度想像的開放態度;此一主張,迥異於過往法務部及檢察體系的態度。
就提出重大修法草案時,蔡秋明亦承諾未來在重要議題上,將同步進行「政策及人權影響評估」。
就「減輕司法負擔」,蔡秋明亦認為要在具有堅實的事實審基礎上,實現上訴審制度的改造。
在其他提問上,蔡秋明亦清晰、詳細地闡述自己的意見,殊值參考;從其篇幅及內容,可看見回覆的用心。可惜的是,於蔡秋明的自述中可以發現,就檢察改革的參與,被提名人的參與限於出席相關活動、會議,或是於主責業務的範圍內有涉略;似乎較缺乏主動、積極及體制外的行動或投入。
在7月9日的審查程序,我們透過詢答內容,看到了蔡秋明在委員詢問諸多關於司法現狀的問題時,答詢情況並不理想。例如《法官法》職務評定的問題、司法院「人審會」的功能,尚需提問之立委進行背景說明。
本聯盟認為,司法院長的人選未必要到對整個司法院的一草一木都知之甚詳。然而,本聯盟認為蔡秋明作為院長被提名人,對司法院相關業務的理解程度而言,尚須加強。
三、蔡秋明就個別專業議題答覆,瑕瑜互見
蔡秋明就個別議題所答覆內容,本聯盟認為就部分議題的人權保障觀點有所忽略,但就部分議題的論述,有其應予肯定之處。
針對區段徵收的憲法爭議,蔡秋明之回覆意見主要認為,區段徵收制度本身並未違憲,但在實際運作下,仍有可能在個案中造成違憲的結果。然蔡秋明所忽略的是,長期以來我國區段徵收制度,導致幾近是私益徵收的極不合理結果。容許非公用目的的區段徵收,使需地機關擴張徵收公共設施用地及公益事業所需外之土地,以作為籌集開發建設經費使用,此舉本身不具備「極重要公益目的」,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此外,我國採抵價地式區段徵收之方式,將不特定多數人為受益者的公共建設成本,強迫由特定範圍的被徵收戶所承擔,已違反公平負擔原則。
惟蔡秋明之回覆意見仍主張單純經濟發展不能做為區段徵收理由,以及擴大徵收範圍,會導致徵收行為超過實現公共利益所需的範圍,亦值肯定。
蔡秋明於第1題「所關切之人權議題」指出,人民之環境權,即人類與其他生物共同生存所賴之自然環境的保護,實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而臺灣今日生態的破壞與大地環境的污染,包含空氣、土地與地面、地下水體等,尤以工業地區及長久受忽視的偏鄉為然,應予重視。除此,蔡秋明亦正面肯認國家對氣候變遷下脆弱群體負有保護義務、脆弱群體具有訴請國家履行保護義務之訴訟權能,以及人民倘於現制下無從救濟,已構成訴訟權重大侵害。就此,蔡秋明對於環境權、氣候變遷之國家責任的立場闡述,堪稱完整,就此部分應予肯定。
至就原住民族及部落的土地諮商同意權,蔡秋明則認為:「憲法法院多次強調原住民族在土地、文化和社會發展中的自主權利並認為對其權益的侵害,應受到嚴格審查。」;「原住民族在涉及自身土地的政策中,應當擁有參與決策的權利,這一權利必須受到尊重,無論土地是公有還是私有。」進而指出:「排除原住民族或部落對私有土地行使諮商同意權的做法,可能構成對憲法原住民族權利保護的違憲解釋,並有可能侵犯原住民族的自治權、文化權以及生存權。」此部分亦應予肯定。
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部分,蔡秋明對於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議題的問卷答覆,不僅在於了解個別候選人法學素養,更反映出大法官候選人對於人權價值的立場選擇。合理調整作為CRPD核心理念之一,旨在不對他人造成過度負擔的前提下,提供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工作、教育等領域所需的具體支持與改變。長期以來,我國在司法實務與政策制定層面,對此概念的落實仍有不足,導致許多障礙者在面對公共資源、法律程序或職場環境時,仍舊處於不利處境與被排除的位置。大法官作為憲法守護者與人權保障者的角色,候選人若能將國際人權公約精神內化於憲法詮釋,不僅回應弱勢群體長久以來的期待,也將為我國的人權發展推進新的里程。本聯盟就此方向肯定蔡秋明的答覆,也提醒我們,大法官的價值不只體現在對於憲法的理解,更體現在對於人權的關懷。
四、蔡秋明能否堅持司法獨立,仍是眾所關注
在立法院詢答過程中,蔡秋明不諱言提到,他是經過法務部長鄭銘謙(與蔡秋明於司訓所同期受訓)的徵詢後,才向總統自我推薦。針對各界就其背景的關切,蔡秋明於問卷中明確地承諾會中立、客觀地履行職務,並指出:「實務上許多檢察官或律師轉任法官之後,依然能稱職地踐行獨立審判並遂行追求正義的職責,並不因角色轉換而動搖司法中立的精神。」
各界就蔡秋明能否不受檢察體系影響、謹守司法獨立的關切,終究只能於其擔任司法院長後,始能具體評價。就此,我們誠摯的呼籲蔡秋明若獲立法院同意為司法院長,應謹守對憲法的忠誠,以行動破除各界的擔心。
五、本聯盟呼籲,本次人事同意權案,各黨團應開放立委自由投票!
前一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案,立法院各黨團針對個別人選以「團進團出」的方式集體投票,各黨皆「只看顏色、立場投票」,「黨意高於公益」的現象令人瞠目結舌。
本聯盟已數度呼籲各政黨開放自主投票;蓋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適任與否,每位立法委員受國民付託,皆應該自有其獨立判斷適任與否的基準與價值。黨意先決,委員拋棄獨立判斷,當然有負選民付託。
就此,本聯盟懇切呼籲:大法官人事同事權的提名及審查,各黨團應開放立委自由投票,並充分檢視被提名人的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及學識與專業,萬勿重蹈覆徹,任由人民憲法上的權利繼續遭到黨意所綁架。
除蔡秋明之外,蘇素娥、詹鎮榮、林麗瑩、蕭文生、陳慈陽、鄭純惠等6位被提名人的問卷回覆,本聯盟亦同時公告,敬邀社會各界及公民團體共同檢視其回覆,審視其作為大法官被提名人的適任性。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灣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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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31集|沒有最累,只有更累!為什麼現代人會工作倦怠?
文 / 机瑋琪
在這個彈性工時、隨時On call、訊息爆量的時代,「累」成為了現代人最熟悉卻難以言說的感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長期關注病痛、精神分析與身心困境,近日出版新書《沒有最累,只有更累:倦怠的文化史與精神政治》,以學者視角,結合哲學、社會學與精神醫學等跨領域研究,帶領讀者重新認識「倦怠」背後的多重結構因素。
倦怠的多重決定 倦怠究竟從何而來?
「自己很累,身邊的人也很累」黃涵榆說,身為一名外文學者,他選擇關注倦怠、精神醫學等議題,來自於自己和身邊人普遍感到疲憊的深刻體會,疲憊、失衡的身心狀態幾乎存在於每個現代人身上,過度適應與自我合理化已成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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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提到倦怠,多半聯想到身體不適或四肢無力。然而黃涵榆認為,倦怠並非只是個人身體負荷過量的結果,而是一種由科技、經濟、時代、文化與社會結構等,多重因素交織而成的結果。回顧倦怠作為「時代病」的歷史,從19世紀的精神衰弱,到現代的慢性疲勞症候群、職業倦怠,不同時代都曾以各種名義,描述這種無法言說,卻真實存在的疲憊感。
更麻煩的是,倦怠難以被單一醫療部門完全診治:神經內科、內分泌科、消化內科等,反映越來越複雜的身心狀態。醫療體系對倦怠的認識與處理方式,難以清楚解釋,疲累感究竟從何而來?它神秘而難以捉摸,像是一層瀰漫全身的霧,不僅困擾個人,也挑戰醫療體系的理解框架。
從使命感到自我剝削 對於倦怠的自我辯解
許多高情緒勞動的職業,如社工、醫護或教育工作者等,長期暴露在工作、生活緊張中,投入大量共感情緒,容易成為高風險倦怠族群,導致身心資源枯竭。
除此之外,勞動者也常給自己一杯心靈雞湯,用「使命感」說服自己,因為這項工作很有趣、很有意義,所以值得投入,建構出一套支撐自己繼續勞動的價值觀,但同時也可能演變為自我麻痺與自我剝削。以為自己真心喜歡,實際上是被工作的意識形態驅動向前。
資本主義新精神 更自由也更隱形的疲憊
談到資本主義與倦怠的關係,黃涵榆提到,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透過節儉、自律與「時間就是金錢、信用就是財富」的觀念,形塑出勞動者的自我要求。
隨著資本主義的演變,當代的「新自由主義」,更強調多工與自我實現,每個人都是商務人生,隨時保持工作彈性。數位科技模糊了工作與休閒的邊界,疫情時代 work from home,勞動不再只是固定場域,而是隨時隨地進行,辦公桌、咖啡館、甚至是床邊,模糊、混雜的公、私領域,不但使人無法好好休息,更讓人無法察覺自己的情緒疲乏。
資本主義精神與新自由主義,滲透勞動者的深度意識形態,自我麻痺式的燃燒,甚至把「時間管理大師」視為崇高的追求目標。Nike廣為人知的「Just Do It」口號,就是這種永動人生的最佳象徵。
時間的霸權 被切割與計算的生活
不同時代的人會有不同時間計算方式,從日晷、鐘錶,到現代的行事曆與提醒軟體,資本主義下的時間被精準切割、量化,成為強制服從、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從奴隸制度、工廠工人、學童到白領上班族,都在時間的霸權下被規訓。
資本主義下,時間成為可計算與監控的資源,誰掌握時間的價值,誰就掌握霸權,時間成為了貿易生產的霸權科技。標準化的時間概念,雖帶來效率,卻也強化生活作息的規律、勞動時間的分配、社會角色的期待等,種種現代倦怠的根源皆隱藏其中。
倦怠是比好生意?資本主義情感精神
疲憊不只是個人的痛苦,也成為商機。倦怠與其說是該被治癒的症狀,更像是驅動龐大產業鏈的動力。資本主義情感精神,重視情感與感官體驗,人們透過購買情感商品,安頓自己的身心狀態,療癒文化成為對抗倦怠感的暫時解方。
當代社會越來越重視情感與精神層面的消費,不論是心靈雞湯式的勵志書籍、標榜紓壓療癒的課程、冥想APP、心靈諮商與正念課程,或是社群平台上隨處可見的「自我照護」課程,舒緩倦怠似乎成為一項蓬勃發展的產業。
黃涵榆不否認這種消費性療癒文化有其必要,但這樣的消費模式,潛藏著風險。當人們過度依賴商品化的療癒,重視有效率找到解方,可能忽略倦怠背後的結構性原因,缺乏對「為什麼而累」的深入追問,而僅是暫時舒緩,然後再次投入相同的高強度工作與生活模式。
我們該如何面對倦怠?
本書並未對倦怠提供快速或標準化的答案,相反地,黃涵榆希望能帶著讀者自我察覺、自我照料,傾聽自己的身體、精神與情緒傳遞的訊息,為什麼焦慮?從何時開始感到疲累?又為何在喘不過氣時,總是視為理所當然?
在這個「沒有最累,只有更累」的時代,我們或許無法真正擺脫疲憊,但或許可以嘗試理解:究竟為什麼而累,又如何不再只是默默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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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保障消防員要基層參與、要納職安法,中央地方別再漠視
文/新北市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林進添、陳嘉恩、鄭弼恩、柯廷儒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
自114年7月8日新店區廣興橋2位消防同仁殉職案件發生後,我們四位身為新北市消防局安全衛生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於當日立即依照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7條督導消防局後續處理情形,然而消防局表明已啟動事故調查程序,後續將召開災害事故調查委員會,藉此拒絕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的參與。
消防人員職安要納職安法,缺乏監督就是機關片面決定
我們認為這樣的情況已經凸顯缺乏監督的職業安全制度,造成機關片面決定「我們這些基層」無法參與也無法取得資料,我們已經按照政府號稱更能保障消防員的制度來要求最基本的資料以及召開會議,然而機關卻能單方面決定誰可以取得資料,誰不能取得資料,誰可以開會,誰不能開會。災害事故調查會機制與防護小組機制分明可以同時啟動、同時調查,卻因為缺乏監督制度造成機關自行決定,基層無法參與!
新北市災調會機制不全,請新北市依法啟動防護小組會議機制
而隔了一週,災調會於7月18日召開,期間的作為及進度完全沒有告知任何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甚至連災調會組成名單都未盡到告知義務,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所有資料竟是在會議的當下才給予災調委員,讓第一次災調會無法真正有效率的進行,流於形式。
甚至防護小組基層代表才知道7月10日已有委員以「心理諮商」的名義前往訪談事故當事人,雖號稱是心理支持,其訪談內容卻做成文檔供災調會使用,且訪談內容及對象皆未與災調委員們討論,若訪談內容有欠缺的部分,後續補充詢問勢必會不斷刺激事故當事人,請問新北市消防局的心理輔導工作是這樣執行的嗎?
每個災害事故的發生,並非只是單一縣市的問題,而是代表整個消防體制尚存在改進的空間,但若新北市消防局是以這種躲藏的態度來面對災害事故調查,不讓基層參與,那就是新北市政府的責任了。
中央地方都有改革責任,別再漠視基層消防員訴求
我們要告訴中央政府,職業安全納入消防法就是缺乏監督、就是保障不全,請正視基層納入職安法訴求,並呼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防護小組機制和災調會機制依法本來就互不衝突,請不要拿災害事故調查會作為拒絕基層參與的藉口,請讓我們依法行使我們的督導職安權利!絕不能讓真相被掩埋!
這篇文章 【聲明】保障消防員要基層參與、要納職安法,中央地方別再漠視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吸引Z世代關鍵:先從打造友善職場開始!— 第二屆台灣同志職場指標開始報名
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在企業邁向永續經營的路上,打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不僅是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更是吸引並留任多元人才的重要基礎。根據美國蓋洛普民調公司在2024的調查結果,有將近四分之一的Z 世代(1997–2006 年出生)認同自己是多元性別族群,顯示吸引Z世代人才,同志友善職場將成為企業贏得新世代認同與青睞的關鍵。
由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與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以下簡稱大平台)共同推動,並由吉立亞醫藥、波士頓科技、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杰德影音等企業支持的「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已邁入第二屆,今(7/21)起正式啟動徵件,邀請全台企業、組織踴躍參與。
首屆反響熱烈,企業參與見成效
2023年首屆「台灣同志職場友善指標」共吸引超過60家企業響應,涵蓋科技、製造、金融、教育、非營利等多元產業,透過自評問卷了解職場現況、強化內部共識,並為外界樹立推動多元性別平權的實踐典範。大平台執行長林均諺分享:「有許多企業回饋我們,參與指標後就能拿到量身定制的改善建議指南,就像獲得做完健檢之後的報告,對於了解企業內部的友善程度、如何讓職場更友善,都有很具體的幫助。」
雙版本問卷設計,鼓勵組織內外對話
為回應不同規模組織在制度成熟度、資源配置與運作模式上的差異,第二屆「同志職場友善指標」特別設計「大型及跨國組織版本」與「中小型組織版本」雙版本問卷。問卷核心皆聚焦於「承諾」、「制度與福利」、「內部社群與支持系統」、「內部訓練與宣導」及「對外影響與宣導」五大面向,但依據組織規模與運作現況進行題項調整與分流,確保回饋具備實務參考性與可行性。
大型與跨國組織版本,著重檢視制度設計的完整性;中小型組織版本則聚焦在文化推動的靈活性與組織內部日常實踐的可行作法。透過雙版本設計,指標不僅協助不同規模的企業量身自評,也鼓勵更多中小型組織加入推動職場平權的行列,共同擴大友善文化的實踐基礎。
邀請中小企業參與,共同打造職場友善文化
除了大型與跨國企業,今年特別希望邀請更多中小型企業加入。熱線秘書長杜思誠表示:「本屆為了鼓勵中小企業加入,前十名的報名單位將免費獲得一場客製化內部教育訓練講座。」根據經濟部發表的《2024年中小企業白皮書》,我國中小企業家數在2023年突破167.4萬家,創歷年新高,占全體企業達98%以上。中小企業是台灣就業市場的重要支柱,組織各有不同規模,且具備彈性與行動力,若能同步推進友善職場,將對整體社會文化產生關鍵影響力。
獲得認證,成為熱線與大平台推薦企業
完成問卷並經評選獲得認證的企業,將於年底獲頒「同志職場友善標章」,並由熱線與大平台於各式公開平台予以推薦與曝光。過往獲獎企業不僅提升品牌形象,更易吸引重視平權價值的求職者與合作對象。
從承諾到行動,吸引Z世代優秀人才
同志職場友善指標不僅是一份問卷,更是一種承諾與對話的開始。熱線與大平台呼籲企業持續參與,透過定期回顧與修正,讓政策制度更貼近實務,讓同仁感受企業對多元性別議題的重視與行動。特別是在Z世代逐漸成為職場主力的趨勢下,實質打造同志友善職場,將是贏得新世代優秀人才的重要關鍵。
了解更多與報名資訊,請前往官方網站
【關於同志諮詢熱線】
1998年成立,為台灣第一個立案的全國性同志組織,從電話諮詢開始,逐步發展多樣的社群服務,包括同志父母、老年同志、青少年同志、女同志、跨性別等聚會,並積極倡導性別相關政策,推動同志平權,消除社會對同志的歧視與不平等待遇。如欲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
【關於彩虹平權大平台】
前身為婚姻平權大平台,期待在這片民主自由的土地上,持續透過中央立法、地方串連、職場友善、國際合作等行動與工作項目,消除因性/別產生的各種不平等,讓下一個世代能夠更自在,讓台灣成為每個獨特都能多元共好的國家。如欲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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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納職安!要專責!組工會!民進黨請表態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114年7月8日新北市發生消防隊員救溺勤務殉職,至今已超過一周,然而目前對於基層團體所提的「納入職安法」、「消防任務專責化」,甚至本會長期推動的「開放組工會」訴求,僅有內政部卸責及拿出基層一再反對的消防職安專章當作回應,完全未見執政黨有所表態。
十年間,我國已超過40位消防人員殉職,突顯消防人員職安保障不足,公務體系內部缺乏民主監督,本會自102年成立之後即開始推動消防任務專責,自112年屏東明揚殉職後開始推動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開放組工會等訴求,執政黨卻僅回復基層團體錯誤的政策方向。
職安納入消防法是球員兼裁判,基層團體要全面納入職安法
透過消防法保障消防人員職業安全,不僅缺乏完整外部監督機制、職業醫學專業,更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消防員是高風險職業,但不應於犧牲性命的前提下進行救災工作,尤其本件殉職案相關新聞畫面中,本會認為此次的救災行動,就是「以命換命」。
消防職安專章缺乏外部監督機制、沒有職安醫學專業的研究、更是球員兼裁判,面臨危險之時,退避權也因職安法跟消防法,有著決定性的不同,職安法可以依人員自身的判斷、風險管控。如此一來,消防人員就可以採取較安全的方式進行救災工作。但消防法卻只要有人員疑似待救,不管是多危險的情境,消防人員依舊得以命相搏,最後天人永隔。
本會一向主張,職業安全保障是雇主應提供基層的最低保障,更是普世價值,消防隊員不是英雄,應在有適當風險管控及完整職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工作,因而政府所推動的消防人員職安納入消防法,根本無法完整保障消防人員的職業安全,要求消防員在缺乏完整職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進行救災形同殺人,全面納入職安法刻不容緩。
消防任務要專責,混用人力是卸責
消防員所面臨的,是被要求甚麼都要會,甚麼都要做,甚至犧牲訓練時間也在所不惜的各類非緊急的勤務業務。我們基層要求政府尊重消防員的專業,而專業所需要的是長時間的投入,專精、完善且現代化的訓練計畫,救災要落實專業,救護要落實專業,消防安檢更要落實專業。
消防勤業務專責化,即是讓部份單位免除絕大部份的勤業務,專注於執行專業勤務上,不應該將現況許多的雜務都丟給消防員處理,剝奪消防員訓練時間與機會,消耗我們的心力與體力,尤以山域搜救、水域救生及各項專職類別的救援,更需大量仰賴平時的訓練與演練。消防員無法樣樣都會,樣樣都精通,就像一間企業不可能只有一個部門一樣。只有透過專責的分工,才有能力提升專業的領域。
開放組工會,基層要自救
而本會自2013年成立即持續推動開放消防員組織工會,2023年9月22日發生明揚大火後,銓敘部僅以打折的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回應,根本是敷衍基層消防員訴求,更是突顯我國的公務機關做為基層公務員的雇主,對於基層所提出的訴求仍抱持著威權的心態,本會要強調,基層消防員要的是開放組織完整勞動三權的工會,而非打折版的公務人員協會!
賴清德總統今年年初才表示希望今年消防員零傷亡、零重大傷害,卻在殉職案發生後未回應本會提出保障消防員安全相關訴求,呼籲執政黨重視基層消防員的訴求,我們不要由機關片面決定的錯誤政策方向!而是要全面納入職安法!消防三大任務專責化!開放完整勞動三權工會!
主辦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聲援團體: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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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女足球員工會聲明|從師大女足抽血案正視女足大專學生球員(大專學生運動員)困境
文/臺灣女子足球員工會
在去年12月由陳培瑜委員、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本次師大女足抽血案吹哨者們共同舉辦的記者會中,女足球員工會也受邀與會,因為,這批勇敢的吹哨者有著本會會員。記者會後,女足工會也與前述單位共同保持對事件進程的掌握並共享資訊,而在7月17日教育部張廖萬堅次長與學生會晤達成七點共識,以及昨日師大校方正式以記者會進行道歉後,在本案預計將正式進入下一階段之際,除了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眾對於議題的關心,我們也衷心期盼,大家可以給無論是受害者或是其他在校或已畢業同學更多的空間,讓他們慢慢走出本不該是這些學生運動員應該承擔的壓力。
然而,除了對於事件真相的釐清與究責、對受害者的道歉,女足工會更希望能在這次事件的教訓上,政府能進一步理解女足學生運動員目前遭遇的困境,並做出制度性的改善,不要讓既有的結構繼續創造傷害複製的可能。
經過與本會會員的訪談蒐整,在本次事件較少被討論到的部分,女足球員工會在此提出以下建議:
1. 正視學生運動員木蘭聯賽自主參賽選擇可能:在目前國內女足發展中,因女足頂級賽事「木蘭足球聯賽」(體育署為主要補助單位)仍多有大專足球校隊學生參賽狀況,但如同本次事件中因教練手握「畢業生殺大權」,致使實務上即便並非以校隊名義組隊參賽,仍有被要求配合加入「校隊合作之企業聯賽球隊」狀況,讓學生運動員只能配合。這除了造成球員喪失選擇自由,如在非屬學校管轄的聯賽球隊發生任何權利義務爭議或不當對待狀況,更會造成學生運動員在申訴救濟上陷入制度保護空窗。
2. 以「匯款」確保金流可稽性:無論是在本次事件或是在學生運動員參與木蘭聯賽,對本會會員們而言,「回繳」以至於「作為報帳人頭」的生命經驗並非罕見。而本次事件在調查上得以有進一步突破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國科會對於經費匯款讓金流可稽的制度要求。然而在目前教育部與體育署在諸多校內工作與木蘭聯賽參賽津貼的款項處理上,卻未有相關「匯款存證」的制度性要求,進而產生校隊與聯賽球隊對於學生運動員的給付有了上下其手的空間。
3. 體育班制度檢討與權利意識培力:本次事件雖然是發生在師大,但劇情對於大多數體育升學的學生運動員實際上並不陌生,而核心的關鍵,正是台灣在體育班制度中,長期漠視權力關係帶來的無聲壓力,以及對於學生在體育系統中權利與申訴意識的壓抑。我們有注意到,未來運動部試圖用「國小廢除體育班」作為社會對於體育班制度改革的回應,但這始終沒有正視目前制度中對於學生人權的壓迫與監理機制的長期失能。我們期待,在本次事件中始終置身事外的體育署,能真正面對體育班制度除了爭金奪銀的功能外,更多沒有被言說的制度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我們需要的不是一紙公文或口號,而是真正提供給學生運動員在權利意識、勞動意識上的培力,讓孩子們在面對不當管教與指令時,真正能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以上雖然是女足大專運動員所遭遇的困境整理與制度改善建議,但同樣也可能是許多大專運動員所面對到的處境。從事件到制度,女足工會期盼行政部門能正視本次事件中隱藏的制度性問題,也呼籲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們把握延會的機會,真正以議程落實立法院監督行政部門要真正去面對問題的責任。
不誠實面對制度問題,更多的鬼故事只會換個項目與劇情以更隱蔽的壓迫繼續發生在大專體育升學制度中的其他角落。
台灣女子足球員工會
2025年7月20日
這篇文章 【聲明】女足球員工會聲明|從師大女足抽血案正視女足大專學生球員(大專學生運動員)困境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