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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董座加薪又記大功,面子裡子全都要,低薪員工啥都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4 - 18:21

文/台鐵產業工會

台鐵公司董座杜微上月為己加薪40%後,近期更向交通部邀功,以『督導所屬辦理「台鐵公司化轉型改革業務」』名義申請大功一支,面子裡子全部都要,反觀在第一線辛苦輪班、搶修工作的員工依然低薪,如此行徑儼然就是國營事業肥貓的典範!

產工認為,杜微董事長及相關高層,根本不該記功更該記過!公司化轉型過程當中有以下過失:

1. 維修預算僅有部分補助,行車安全受預算影響:沒有爭取到火車維修預算全面由國家補助,使得運輸設備安全受公司財政影響。
2. 原任人員留才失敗:因留才待遇方案失敗,並未通盤檢討整體津貼薪資低落問題,導致原任人員離退高達1000多人,服務品質與運輸安全受影響。
3. 新進人員招募進度嚴重落後:原訂於113年1月報到上工,卻延宕至113年6月,人力補充速度嚴重緩慢,影響服務品質與運輸安全。
4. 新進人員待遇法制化政策錯誤、進度嚴重落後:原定於113年1月1日公司化前應完成,時至今日仍未有下文,且起薪待遇低導致招募不順,新進人員離退率高。

產工要指出,以上4點僅是列出部分攸關行車安全、安全人力的項目,是台鐵高層「督導不周」的冰山一角,但每一項都與旅客安全息息相關,因此杜微董事長究竟有何顏面認為可以記大功?

更令人感到憤怒的是,在今年0621大清水溪橋土石流列車出軌事故,杜微董事長召開記者會宣布自請處分,並連帶處分所有相關人員,包含當班輪值基層員工也受處分,如今卻偷偷為自己申請大功,讓自己功過相抵毫無汙點,只想要好處、好紀錄,卻對員工低薪、人才流失、人力招募等交通運輸營運困境毫無辦法,根本不值得記功獎勵。

產工主張,真正應該獲得嘉獎與待遇改善的,是在長期面對低薪輪班、人力缺乏困境下仍能堅持在第一線的全體員工,產工要求交通部與台鐵公司走出美好的幻想,台鐵經營不是火車會動就好,別再逃避員工待遇問題所引發的安全問題。

產工要求:
1. 交通部與台鐵公司宣布中秋獎金改為現金發放,立即展現改善員工待遇的誠意。
2. 交通部應撤回台鐵公司高層所有敘獎、調薪案,直到安全改革落實才能申請。
3. 交通部長陳世凱應公開要求台鐵公司,提出改善員工低薪待遇方案,加薪、調高津貼,別再養肥貓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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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輪班勞工看得到放不到?工會要求勞動部盡速立法有薪天災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3 - 20:07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地方政府公告颱風假,輪班人員看得到、放不到?勞工自請天災假避難還會被公司刁難?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9月11日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批評勞動部數十年來遲遲不立法保障勞工,消極面對天災假相關規範,即使有制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卻僅具建議而無強制力,導致仍時常發生輪班人員被公司要求出勤,自請天災假還可能被判定無薪、扣績效等情事,無從約束資方侵害勞權。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說:「只要天災假一天不立法,雇主的刁難及欺壓都不會被評價成違法行為,最後被迫選擇及妥協的永遠都是勞工。」桃產總及長榮企工呼籲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勿拖延立法,訴求勞動部應盡速針對有薪天災假立法,發生天災時勞工出勤有雙倍薪資,若勞工請天災假不能有不利待遇。

颱風天建議雇主「宜」不扣薪、「宜」給加班費 不給也不違法?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孫語謙表示,勞動部對於颱風假時勞工出勤事宜制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要點中規範若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經主管機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不出勤的話雇主「宜」不扣薪,如果是雇主要求勞工出勤,也只有「宜」給加班費,然而此要點非具有強制力的法規,層級不足,因此實務上時常發生輪班人員必須冒著風雨通勤上班的狀況。

桃產總理事黃文正則表示,大部分縣市政府都在晚上8點宣布隔天是否停班課,然而停班課標準是當下開始計算還是跨凌晨12點?有些輪班人員上班時間橫跨停班課時間,就曾有超商輪班人員被要求停班課時間一結束、凌晨12點馬上上班,結果該輪班人員甚至得提早在停班課時間冒著風雨出門上班,難以達到颱風假的效果。「對於天災假,政府若不立法保障,雇主就會以對他們最有利的方式解釋出勤時間。」

長榮航空一線輪班人員、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表示,最近一次凱米颱風期間,工會發現正常上下班的內勤人員在公告停班停課期間直接放颱風假,不需要給付任何證明就可以在家避難並拿到完整的薪資,可是一線輪班人員不但必須要出勤才有辦法得到完整薪資,等於是一線地勤必須要在安全跟薪水之間做出選擇,長榮地勤非常不能接受如此差別待遇。

桃空職工常務理事李瀅說明,長榮地勤人員有分在南崁公司總部上班的內勤人員跟桃園機場上班的一線人員,遭遇颱風停班停課時,辦公室人員皆免附證明即可放颱風假,在機場工作的一線地勤人員則必須要出勤,根本無法放政府公告的颱風假,若想要自行請假避難,就得向公司請「天災假」。

李瀅說到,長榮員工請「天災假」跟其他請假理由無異,長榮甚至會要求一線地勤人員要在風雨中到工作地現場請假,並且事後須繳交請假證明,例如交通停駛或淹水照片等,最後請假結果還會被公司區分為有薪或無薪。「長榮航空的做法完全違反天災假要勞工退避、免除工作意外風險的本意,根本是放大風險。」

蔡勝旭提到,所謂「必要出勤人員」是公司說得算,理由是航班有營運所以一線地勤人員要上班、解決到機場乘客的需求,然而公司有在運作那內勤也有業務需求才對,怎麼會在颱風假就有差別待遇?「內勤直接放颱風假也不會扣薪,一線輪班人員被視為必要出勤,本該就有雙倍薪,但一遭遇颱風卻是『0與兩倍』的差別,不出勤就是無薪,對一線地勤更不利。」

蔡強調,不管是對於一線人員或者內勤人員,兩者面臨到的天災風險是一樣的,長榮航空卻利用要點中的灰色地帶做出有意識的差別待遇,只是要強化資方的管理權限而已。

長榮航空一線輪班人員、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左)、勞動部代表(右)

長榮空服員請天災假被刁難?有薪、無薪假的判定標準不明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的副理事長趙婕歡表示,自己身為長榮航空的空服員經常面臨請天災假被公司刁難的處境。他說到工會未成立前,長榮航空遭遇颱風從不停駛,颱風天時台灣的天空一片「綠油油」,許多空服員都經歷過飛機衝颱風的生死交關時刻。在工會成立後,經過空服員職業工會跟長榮企業工會的爭取下終於有了天災假,長榮航空也會在颱風天取消部分航班。

「台灣每年都會遇到颱風,長榮一間30幾年的公司,但是處理員工天災假的狀況都像是第一次遇到一樣,員工詢問都一問三不知!」桃空職工常務理事李瀅提到長榮目前遭遇颱風會取消近一半航班,其他航空公司則大概取消九成,員工較不需要待命。長榮空服員雖然面臨颱風天航班取消一半,但仍會被公司改成待命上班,支援剩下要飛的航班。然而颱風天較容易遭遇住家遭招牌砸落、交通停駛或是叫不到計程車出門,公司會要求空服員提出證明才能請天災假,甚至在最後請假判定上會面臨公司有薪假及無薪假的決定,曾發生過長榮認為空服員應可請家屬載送而未出勤,視為無薪假。

趙婕歡說,除了公司審核有薪、無薪假標準不一之外,空服員如果申請天災假直接面臨接下來3個月無法自主選班及休假,更可惡的是會扣績效。「為什麼只有長榮航空空服員會因為請天災假受到額外的不利處分?」長榮企工認為公司明顯的不利待遇及公然進行職種歧視,呼籲勞動部要立法規範保障勞工天災假,否則長榮航空這麼大的一間公司,都敢走在違法邊緣,苛扣員工績效及薪水,遑論其他企業或沒工會的公司。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李科長出面接受陳情時表示,勞動部有在颱風假勞工出勤及薪資等規範訂定相關要點,但由於各行業的差異甚大,所以關於颱風假時勞工出勤及工資給付的事宜,建議由勞資雙方事先約定。對於勞團追問為何有薪天災假不立法,科長表示考量到影響層面廣泛,各行業需求不一,尚須凝聚社會共識。工會高喊:已經有六成的雇主願意在颱風假時給薪,哪裡沒有共識?

對於工會詢問長榮空服員跟地勤因為請天災假被扣一天薪及扣考績,資方是否違法?科長僅表示要點都有規範雇主不可做出不利處分,當日工資宜照給,並提供勞工交通必要協助。如果個案上真的有不利處分的話,勞動部會請縣市政府處理。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顧問周聖凱表示,在現行要點強制力及對勞工保障完全不足的情況下,勞動部沒有做過任何的強化,而天災假倡議已久,國民兩黨及民眾黨都曾在立法院提案天災假要立法,但是最應該挺勞工的勞動部從來沒有提過立法版本。他痛批勞動部如此不負責,因要點保障不足而引發的勞資爭議還要推給地方政府。桃產總及長榮企工呼籲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勿拖延立法,訴求勞動部應盡速針對有薪天災假立法,防止職種歧視及其他不利待遇一再發生。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的副理事長趙婕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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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平均計算是騙局!還我真實護病比!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3 - 15:33

文/臺灣護理產業工會

今日上午,臺灣護理產業工會與來自台大醫院、北市聯醫、嘉基醫院、成大醫院等各醫院的護理師,齊聚在行政院前,高喊「病人安全不能平均!護理權益不能放水!」,抗議現行「三班護病比」政策設計粗陋,將各病房護病比「平均」計算,刻意放水,無法減輕護理師的工作負擔,反而將護理師的過勞現況就地合法化。工會質疑,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發放在即,正在立法院審查預算,護理師工作爆量血汗過勞、民眾的就醫安全與照護品質令人擔憂,政府卻要將人民的納稅錢拿去獎勵醫院,是否合理?工會提出改善「三班護病比」的明確訴求,呼籲衛福部重新設計制度,從嚴訂定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發放標準!工會警告,護理人力荒與各醫院關床情形持續惡化,若政府執意放水,形同將護理師與病人權益推入更深的地獄火坑。

衛福部使出「平均計算」障眼法?掩蓋護理師仍過勞的真相!

「三班護病比」規範了白班、小夜、大夜三班護理師所能照護病患數量的上限,以保障護理師的工作負擔不會超量,也確保照護品質。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羅運生理事長說明,醫院的運作是以「病房」為單位,每個病房都會設有護理主管、護理師團隊,共同照護多間「病室」中的病患。假設該病房有40位病患,若4位護理師上班,護病比為1:10,若有5位護理師上班,護病比則會降到1:8,對病患安全較有保障。「病房」是計算護病比的唯一合理單位。然而,衛福部現行的三班護病比政策,卻讓醫院將「整間醫院」所有病房的護病比去做「平均」計算,再將「全月份」的護病比也做平均。只要最後平均結果合乎規範,醫院就能領取「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羅運生痛訴,各病房單位狀況不同、每日病人數量變化,衛福部取得的「平均」數字嚴重失真,與護理師臨床實際照顧病患的情況有巨大的落差!

反對「放水」護病比,反對「浮濫」假獎勵!要求「每個病房」獨立計算護病比!

羅運生進一步解釋,這樣的政策規劃,有兩大疑點。首先,政府規範如車輛行駛速度、食品中添加物或危害物質,都是設定一個上限,隨時抽查,一但超標就違法。為何護病比的規範,卻是「平均」後合乎規範即可?倘若區域醫院小夜班護理師的實際護病比昨天1:7,今天1:15,平均後1:11合乎標準,難到今天護理師同時照護15位病人的過勞以及病安風險,就沒問題、不需要規範嗎?第二,在平均的過程中,醫院可能會將護理長、行政人力、沒有主責照護病患的護理師,都算進來當分母、魚目混珠。羅運生質疑,如果沒有這樣的情形,為何各醫院通報的護病比,都和各病房護理師臨床的護病比落差這麼大?此外,「平均」護病比明擺著與現實不合,為何衛福部堅持要以「放水」的數據給予醫院獎勵?

自豪人力富翁的台大醫院,大夜班護病比高達1:16-18

台大醫院工會顧問、台大醫院護理師柴世媛表示,台大醫院向衛福部通報的護病比,是白班1:4、小夜1:9、大夜1:13,但在工會的問卷調查結果中,仍有部分病房的大夜班護病比高達1:16-18!目前三班護病比的登錄政策是由醫院管理階層自行填報,以「平均」護理人員數及病床數去計算,因此和工會調查結果呈現有感的落差,其中,以每日八點擷取之佔床率,也無法反映出入院病人流動量大的真實情形。柴世媛顧問說明,臺大醫院目前在白班及小夜班的護病比確實較符合標準,值得鼓勵,但大夜班仍有部分病房超標;連自豪人力富翁、沒有人力缺口的臺大醫院,都無法在短時間之內有所改善,政府是否該檢討護病比入法的政策,治標不治本?不僅造成白班與夜班、一般急性病房與特殊單位之間的流動與對立,更像是流於形式表面,僅是哄哄台灣民眾與在職的護理師們?

北市聯醫三班都超標,大夜班護病比明明1:18,醫院卻稱「平均」1:12

來自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的護理師郭小姐指出,自己在病房上班時,護病比約為白班1:8-9 小夜1:12 大夜1:18,其他病房甚至小夜1:16,北市聯醫向衛福部填報的數據中,卻顯示護病比白班1:6.5、小夜1:10、大夜1:12,彷彿平行世界!郭小姐說明,不是護理師愛計較,而是對病房護理師來說,照顧的病人數量,每多一個病人工作量就增加很多,真的不堪負荷!醫院的「平均數據」和病房「真實情況」落差甚大,令人困惑,難道醫院員工都不知道的秘密閒置單位嗎,還是醫院把非臨床護理人力,也偷偷算進來?郭小姐說明,病房護理師會有「主護」的病人,有時因為人力不足,醫院會派「功能性支援」的護理師,來幫忙量血壓、補衛材等協助非核心業務。在衛福部目前的計算方式中,功能性支援的護理師也可以計入護病比的護理人力,但實際上,「主護」病患的多寡,仍然是護理師最大的壓力!功能性支援護理師「不應」計入護病比的分母,衛福部應明確規範,醫院更應遵守!

嘉基醫院護理人力也不足,小夜班要顧13病人,醫院卻稱「平均」1:9

嘉義基督教醫院護理師、嘉基工會蕭琇秀理事表示,自己上班時,護病比約為白班1:8-10 小夜:1:10-13 大夜:1:13-14,在衛福部的數據中,卻顯示嘉義基督教醫院護病比白班1:6、小夜1:9、大夜1:12,令人感嘆,如果實際上也這麼輕鬆就好了!蕭琇秀補充說明,除了護病比「平均後」數字失真之外,也有些醫院明明人力不足,卻要求護理師常態性排班連續工作12小時,或是禁止護理施放特休,來硬是湊成表面上的護病比達標、賺取護病比達標獎勵。衛福部也應主動了解這樣的狀況,以免護理師更加過勞,卻肥了醫院的口袋。

成大醫院護病比也如平行世界,更呼籲,急診、ICU、洗腎室也應訂定護病比!

成大醫院護理師、成大醫院工會蔡婷婷理事長則說,成大醫院工會發起護病比調查,病房護理師的護病比,明明是白班1:6-7 小夜:1:10-12 大夜:1:12-14,在衛福部的數據中,卻顯示成大醫院護病比白班1:5、小夜1:8.6、大夜1:11.4。蔡婷婷痛訴,衛福部的數據無法呈現護理師過勞的實際情況,反而是透過作假來粉飾太平,政府藉此來逃避改革護理職場的責任,令人憤怒!此外,目前的護病比規範,只針對「一般急性病房」來訂定,而洗腎室、開刀房、加護病房、急診、慢性呼吸病房等等,都還沒有護病比的保障。護理師的過勞與離職都仍在上演,「衛福部還要讓我們等多久」?

三班護病比要落實,更應立即入法、強制實施!

羅運生最後表示,目前的三班護比病仍在「獎勵實施」階段,尚未入法強制實施。三班護病比」是工會與各護理團體爭取五年才得到的結果,若只剩下「平均三班護病比」,又沒有強制力,形同「沒有三班護病比」,令人失望。澳洲、加拿大、美國加州等訂定「護病比」的國家,都是立法規範每一位護理師上班時,所照護病人的數量不能超標,一旦超標,可以立即通報、請政府來稽查,台灣自許醫療進步的國家,為何做不到?政府若要解決護理人力荒的問題,就必須正視護理師過勞的現況,以病房計算護病比,並立即入法強制實施,而非假借「平均」護病比數據來自欺欺人;傷口已經爛掉化膿,還不好好清創,直接蓋上紗布當作看不到,惡化只會更嚴重!

【訴求】
獨立計算「每一病房」三班護病比,各病房都合規,醫院才能領取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
建置「即時護病比通報系統」,由基層護理師反映臨床實況,由政府稽查!
洗腎室、刀房、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亦應盡速訂定護病比!
三班護病比入法,強制實施、納入罰則!

【發言順序】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 羅運生理事長(台大癌醫 護理師)
台大醫院工會 柴世媛顧問(台大醫院 護理師)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 郭護理師(北市聯醫 護理師)
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 蕭琇秀理事(嘉基醫院 護理師)
成大醫院企業工會 蔡婷婷理事長(成大醫院 護理師)
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 郭蕢瑩副理事長(北市聯醫 護理師)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林雅惠執行長

【共同主辦團體】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臺大醫院企業工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成大醫院企業工會、國軍左營總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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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院開議,青鳥再飛 抗議林沛祥,捍衛公民罷免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3 - 15:24

文/台灣公民陣線

根據媒體報導,本屆立法院第二會期很可能在 9 月 20 日開議。延續今年夏天的青鳥行動,台灣公民陣線將繼續阻擋藍白二黨推動各項民主倒退法案,尤其是中國國民黨所提出,企圖沒收人民罷免權的選罷法修正案。台灣公民陣線將於 9 月 21 日晚上六點在台灣頭的基隆舉辦「立院開議,青鳥再飛,捍衛公民罷免權」(集會地點為基隆光一路陸橋下),向提案修改選罷法的林沛祥委員表達抗議,並邀請罷樑團隊與各界代表重返街頭,象徵青鳥運動將在新會期繼續守護台灣民主。

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 9 月 13 日召開記者會,除了說明 21 日基隆集會的行動外,並說明立法院新會期防堵民主倒退的方法。

羅宜:抗議沒收公民罷免權,公民陣線9月21日基隆街頭辦活動

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隊副隊長羅宜表示,第十一屆立法院第二會期開議在即,國眾二黨在上個會期提出的民主倒退法案,將在新會期持續審議。台灣公民陣線在立法院開議之際,將於 9 月 21 日在基隆舉辦集會活動,向提案修改選罷法的林沛祥委員表達抗議,並邀請罷樑團隊與各界代表重返街頭,象徵青鳥運動將在新會期繼續守護台灣民主。

中國國民黨在上個會期提出三個沒收公民罷免權的提案:許宇甄、徐欣瑩、蘇清泉提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欲提高罷免投票過案門檻;傅崐萁、蘇清泉二人,以及許宇甄、鄭天財、高金素梅三人,分別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二案,要求罷免連署附身分證。這三個提案,因剝奪、限制公民罷免權,被台灣公民陣線列為民主倒退法案,青鳥公民運動將全力防堵這些法案通過。

羅宜指出,三個沒收公民罷免權的提案當中,林沛祥就連署兩個提案,顯見林沛祥支持提高罷免過案門檻、支持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亟欲剝奪、限制公民罷免權。近日,林沛祥現身街頭聲援謝國樑,更顯見中國國民黨為一己之私,剝奪、限制公民權行使,以保衛自身政治版圖。

羅宜宣布,台灣公民陣線將於 09 月 21 日晚上六點在基隆仁愛區光一路陸橋下舉辦集會活動,要向林沛祥表達最嚴重的抗議,並將邀請罷免謝國樑團隊及各界來賓至基隆街頭開講,宣示公民守護民主的決心,在新一會期繼續堅定捍衛公民罷免權。

賴中強:公民陣線四項行動,緊盯國會,防堵民主倒退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說明,新會期推出三項國會觀察企劃,分別為「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公民陣線國會頻道」,「抗議民主倒退攄(tò-thè-lu)擺爛立委憤怒加值系統」,加上關鍵必要時重返街頭,交叉運用這四項行動,串連全台民眾緊盯國會,防堵民主倒退。

賴中強進一步解釋,「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由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提供友好組織夥伴互相提醒參考之用,並期待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電子報內容包含依法案審議進度區分的「五個燈級」,並整理「本期觀察重點」,使讀者一目瞭然地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經民連並與台灣民主防衛聯盟的「台灣放送」網站合作,將每期「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公開上網,方便民眾閱讀。

上個會期最後兩天院會,為了讓公民社會有更強大的監督與嚇阻能量,公民陣線以「公民陣線國會頻道」的另類電視台模式發聲。公民陣線相信,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國會三黨與賴政府應該高度重視公民社會經由長期關注、審慎思辨,所發出的聲音,而非只有在成千上萬的自主公民不辭暴雨及烈日集結,才能喚醒政治人物的關注。「公民陣線國會頻道」以線上直播的方式,邀請來賓和主持人對談,說明法案內容、審議進度及草案若通過將對社會帶來的影響,同時回應線上觀眾提問,第二會期初步規劃每週播出一集。

另外,台灣公民陣線根據各黨立委在立法院推動「民主倒退法案」的提案、連署、表決以及其他言行紀錄,建立「抗議民主倒退攄(tò-thè-lu)擺爛立委憤怒加值系統」,向各界揭露到底是哪些立委在推動民主倒退法案,一方面讓擺爛立委知道人民的憤怒值有多高,知所警惕,一方面作為全體國人行使公民權(包括選舉、罷免權)的參考。台灣公民陣線近日將公開第一會期人民憤怒值統計結果,必要時將加入網路投票,並將不斷更新。

賴中強最後強調,台灣公民嚴陣以待,新會期將緊盯國會,必要時將重新站上街頭,集結公民的力量,防堵民主倒退。

Jerry:中國國民黨提案刁難罷免,呼籲基隆市政府勿踐踏行政中立

罷樑團隊代表Jerry 說明,中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所提出的選罷法第76、80條修正案要求檢附身分證影本,其理由係「有心人士貪圖便宜行事,藉以往蒐集到之大量資料假冒提議連署」,今天提出兩個數字說明。首先,本次基隆罷免四萬三千多份連署書不合格率僅三千多份,約占百分之七,絕非「大量資料冒用」;其二,基隆選委會針對所謂「有高度偽造風險」的連署所提出的1,441份查詢單中,僅有五個不合格,即百分之零點三。中國國民黨所說「過往罷免及連署有許多假冒」在本次罷免案中完全不成立,直接打臉中國國民黨。

Jerry 也提出,近期在街頭進行連署,許多前來連署的民眾對於要拿出身分證確認資訊表示擔憂,即便有帶在身上,也不太願意拿出來。同時,約有三分之一民眾未隨身攜帶身分證,由於鄰里為連署書必填資訊,罷免團隊便需以鄰里系統或戶政 APP 查詢其詳細鄰里。連署民眾也常提出安全擔憂,詢問「我這個簽了會不會怎樣?」。即便只是將部分身分證資料填在連署書上,對於民眾都是高度風險,何況中國國民黨堅持要提交身分證影本?再者,一般民眾自發組成的罷免團體常有經費問題,無法廣設連署點、租用大量影印機。Jerry感嘆,如此民主倒退的法案若通過,恐怕僅剩原連署人數二成的民眾願意連署。

Jerry 最後呼籲基隆市府要保持行政中立,基隆罷樑團隊從罷免第二階段開始,連署站被抄、看板被拆、志工被肉搜,連街頭演講都被警察關切。上週六市府舉辦的萬人健行活動,固樑團體就大喇喇在帳篷區提供物資進行宣傳,市府甚至出資部分固樑看板,還有行政中立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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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工智慧基本法是沒有階梯的空中樓閣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3 - 15:21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自科技部2019年制定「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後,國科會今年公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試圖趕上國際管控人工智慧風險與保障基本人權的立法趨勢。然而,現行的草案版本,不但缺乏研發及部署人工智慧可遵循的治理路徑,甚至在第五條要求其他法規之解釋與適用「以不妨礙新技術」為原則,若通過將把本法拉抬至個資法與金融監管、醫療器材等法規之上,將剝除既有可用來確保人工智慧資料來源、應用安全性的法律工具,形同自廢武功。台權會建議,政府應盤點國內相關法規,釐清不同法律的關係,以及需要調整的範圍,如此才能有效因應人工智慧帶來的挑戰。

本次條文大部分聚焦於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發展應扮演的角色,但對於政府單位發展與應用人工智慧應遵循的程序要件卻不清不楚。台灣政府機關從事人工智慧發展應用已累積不少問題。司法院發展生成式AI用於草擬刑事案件判決已出現爭議;法務部再犯風險評估AI透明度與使用情況有待進一步資訊揭露;健保署今年宣布與Google合作研發糖尿病風險評估AI(從公開文件中,我們無法得知訓練模型之資料來源,但須注意規範健保資料利用的「衛福資料管理條例」尚未通過)。

歐盟人工智慧法依不同風險程序,採取禁止、從事基本權評估等不同程度的監管,而我國本次草案的實質內容,僅存在第十條要求數發部制定的「風險框架」,甚至沒有載明本法主管機關與跨機關之關係。面對問責單位、救濟措施、基本權評估、法律授權與規範的空缺,試問如何能期待本法能發揮保障隱私與安全、避免歧視與不平等的功能?

原則必須落實,才能發揮功用。本法羅列七項原則,卻沒有相應的執行說明,在「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原則中,甚至偷渡開放及再利用非敏感資料(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以外的個資),有牴觸個資法之疑慮。強烈建議政府先行釐清我國其他法律與本草案的關係,修正架構以確保實際落實各項安全與保障人權之措施,讓研發與應用之公私部門得以遵循。短期內,機關應盤點人工智慧、自動化演算法在公部門之研發與使用情況;長程也應定期追蹤新興技術研發與應用符合相關法規與國際原則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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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警察刑求濫權頻傳,檢察官視而不見 呼籲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2 - 17:13

文/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今年2月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三名警員對黃姓少年動用私刑。近日,檢方對其中1名員警不起訴、2名員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就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謹聯合提出聲明,並提出3點呼籲如下:

一、公權力再次失控,警員刑求少年檢察官竟以「一時心急」建請法院輕判,漠視刑求傷害

據報載,今年2月武陵派出所的警員對17歲黃姓少年以使用電擊槍、印台、警棍毆打等手段對少年刑求。此行為不僅侵害了少年的身體和精神健康,更嚴重損害了社會對執法人員公正執法的信賴。

檢察官經半年偵查後,於上週將其中1名警員不起訴、另2名警員起訴傷害及強制罪,但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併予緩刑。對此偵查結果,媒體報導其原因在於:「全案起因是少年烏龍報案且誤導警方,員警全是因偵辦擄人勒贖,擔憂被害人安危才心急犯錯。」、「警員偵辦擄人勒贖重大刑案,擔心被害人安危,為及早救出被害人才一時心急犯錯,經過教訓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

針對檢察官經調查後所認定的事實,外界自當予以尊重。但關於基於上述事實所為的法律評價,我們認為有以下2點待商榷之處:

  1. 員警偵辦重大刑案,面對擄人勒贖嚴重犯行,員警為及時拯救被害人,有時間壓力,可以理解。但執法人員的基本法治素養,便是即使於此情境下仍然堅守規範依法偵查;毆打嫌犯、擅自動用私刑是嚴重的國家暴力、也是導致冤案的主因。如僅以偵辦重大刑案此一通常情形作為從輕量刑的原因,有誤導員警為「實現正義」而可以不擇手段地對待嫌犯之疑慮,也讓恪守法治依法偵查行使的員警陷入不法正義的選擇衝突。
  2. 本案並非一般人民之間的傷害或妨害自由案件,而是由3名員警藉其職權,將未成年之嫌犯於派出所長時間留置並集體施暴的國家暴力事件,具有嚴重的惡性,可能涉及刑法第126條所訂凌虐人犯罪行。又被害人因處於高度受宰制、支配的封閉暴力環境下,除指述其受毆打、辱罵、恐嚇的個人經驗外,自無法提出其他證據。此一情境下,以其中1名員警的「傷害行為力道不大而未致傷」、「恐嚇行為無錄音而無法證明」為由不起訴,無疑縱放員警刑求逼供之重大惡行,偵查不公正無異再次戕害脆弱的人權法治。

綜合來看,民間團體認為員警集體對犯罪嫌疑人長時間施暴的案件,僅以普通傷害罪及強制罪追究刑責,應有法律評價上的不足;更何況,本案檢察官還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無異向警察機關傳遞錯誤訊息。本案所動搖的,是人民對於執法體系的基本信任。民眾想問的是:「我受逮捕後會不會被刑求逼供?檢警是否可信任?」、「檢警辦案時違法應如何追究?會不會官官相護?」

民間團體認為,檢察官對本案的處理結果有輕忽其嚴重性的疑慮,不足以嚇阻偵察機關於辦案時的違法行為。我們對於對檢察官不起訴的部分深感遺憾,但也將持續關注起訴部分的案件審理與被害未成年少年是否有相關社福資源持續協助。

二、酷刑零容忍,《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應儘速內國法化

1987年生效的《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以下簡稱《禁止酷刑公約》)第1條、第2條明定:「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每一締約國應採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出現酷刑的行為。」而武陵派出所的警員為了取供對未成年少年施以暴行的行為,顯然違背了《禁止酷刑公約》的誡命。

在過去,江國慶、蘇建和、邱和順等人因受到刑求而被迫承認並未犯下的罪行,江國慶更甚至因此枉死,蘇建和最終確定無罪,國家也做出賠償。但直至今年2月,仍有屏東縣恆春分局的警員在執法過程中毆打嫌犯致死;2022年,三重警察也曾誤認民眾為通緝犯而施暴,最終被判決有罪(本案施暴警員上訴中)。執法機關顯然未從過去的教訓,學到酷刑刑求可能造成的冤錯及人權的侵害。

雖然《禁止酷刑公約》尚未內國法化,但近3年來民間團體曾多次召開聯合記者會,同聲呼籲有關機關應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以落實公約中相關規定及國家義務、讓酷刑歸零;行政院也分別於2017年、2021年兩度向立法院提出《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2024年1月總統、立委選舉期間民間司改會也曾對各政黨提出「司改七問」,就杜絕酷刑、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部分,各政黨均明確表態支持、承諾當選後1年內於立法院支持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政府、朝野民間就酷刑的「零容忍」態度已具有高度的社會共識。

民間團體謹再次提出以下三點沉痛呼籲:
  1. 內政部警政署及有關部門應就本次桃園刑求事件高度重視,確保警察機關作為公權力執行者應謹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行政,切勿知法犯法、以酷刑取供;並應關心員警的日常心裡健康及教育,參考《禁止酷刑公約》第10條、第11條,確保禁止酷刑的教育,落實在警察日常勤務的教育訓練及勤務規定中。
  2. 司法機關應重視執法人員擅動私刑是嚴重的國家暴力也是導致冤案的主因,參考《禁止酷刑公約》第15條,在任何訴訟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以酷刑取得的口供為證據。
  3. 立法機關及朝野政黨應正視「防範酷刑機制」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的立法工作,並確保各行政機關能夠確實落實公約規定,俾真正保護每一個國民的生命安全。
聲明團體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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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記協譴責前立委及政論節目詆毀記者名聲及職場尊嚴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1 - 23:50

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近期檢廉調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天新聞政論節目「盧秀芳辣晚報」邀請前立法委員蔡正元開講,談論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的報導,脫口暗示稱其「靠金流」、「陪睡」等取得獨家新聞,主持人盧秀芳也未阻止打斷;針對上述嚴重損及記者個人名譽及職業尊嚴一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記協)發出嚴厲斥責。

記協認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應在合憲合法的情況下,任何人評論記者工作,都應秉持客觀,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恣意將報導檢調新聞的記者用污辱字眼,一句話就想抹滅當事人多年經營路線的努力,蔡正元此不當言論,不僅僅損及性別平等觀念,更是對記者挖掘真相、服務第四權工作的蔑視,對於記者職業尊嚴遭受抹黑一事,記協不能容忍。

記協呼籲,若蔡正元有記者「陪睡」證據,請提出讓社會公評,若為子虛烏有,應在同節目時段公開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道歉,中天新聞節目部乃至盧秀芳也應對此事向大眾說明。

記協也指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之1,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柯文哲遭檢廉調查一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呼籲外界靜待司法裁決,切勿以任何形式企圖影響司法公正;我們身為記者,採訪檢廉新聞各有路線分配及資料取得,自當小心查證,也必定多方思考新聞發布後的後續影響力。

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有各種立場、意見及支持者,媒體本於記者工作,服務社會大眾,在面對重大爭議案件,必恪遵兢兢業業、仔細查證、勿枉勿縱等態度,而近期記者同業們辛苦熬夜、守候各處,只為傳播最新消息,盼民眾多多支持鼓勵。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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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天災假不立法,輪班人員被欺壓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1 - 18:47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訴求:

一、 有薪天災假應盡速立法、出勤應給雙倍薪資和提供交通協助,避免輪班人員被不利差別待遇

二、 輪班人員工作時間起迄落在天然災害停班停課期間者,均應比照適用前項規範,以免發生因通勤時間落在停班停課期間,必須冒著風雨去上班幾個小時,卻得不到加給工資和交通協助等情況。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孫語謙說明,依據目前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若經主管機關認定停班停課,只有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勞工工資,勞工出勤也只有建議雇主「宜」加給勞工工資和提供交通工具,而且「要點」的法律位階過低,也沒有足夠的強制力,對勞工權益保障明顯不足,更導致輪班人員天災期間出勤亂象頻傳、請假被刻意刁難欺壓。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黃文正補充,颱風來的時候,大部分的縣市都會在晚上八點宣布隔天是否停班停課。宣佈停班的當下,有時候風雨已經達到停班標準,但是停班到底是從當下開始算起,還是隔天凌晨才開始起算?政府不說清楚,雇主就會以對他最有利的方式解釋。像是超商的輪班人員,就曾經被要求在停班一結束,凌晨十二點馬上回來上班。在風雨最強的時間,我們正好在出門上班的路上、或是回家路上,這就沒有達到天災假的效果。所以我們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勞工天災時通勤安全,只要上下班時間橫跨在天然災害停班停課期間,就應該讓勞工放天災假;以及當勞工被要求上班,冒著風雨出門所負擔的風險和不便,不只應該要算加班費給勞工,也應該在交通上給予協助。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蔡勝旭表示,凱米颱風期間,全臺灣都宣布停班停課,辦公室的正常班人員未出勤,長榮航空仍然給予有薪天災假,但機場地勤等輪班人員,未出勤卻被刁難要另外提供證明,否則就會變無薪或要另外請假,對輪班人員是明顯的差別待遇。勞工在天災期間選擇不出勤,理應是基本權益,雇主因為營運需求要有人力出勤,應該提供更多鼓勵措施,而不是針對輪班人員作刁難。但只要有薪天災假不立法,刻意刁難欺壓輪班人員都會被當作合法。請勞動部不要繼續拖延立法保障有薪天災假,作欺壓輪班人員的幫兇。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趙婕歡表示,長榮航空對空服員天災請假的「懲罰」更為嚴苛,空服員只要請天災假,不管是有薪還是無薪,都會另外影響選班選假的資格,更影響考績貢獻度的分數,全長榮航空就只有空服員,會因為請天災假而受到額外的不利處分,不只是明顯的不利待遇、更公然進行「職種歧視」。難道只因為職業特殊、因為我們是輪班人員,活該淪為次等勞工,不能享有和正常班人員一樣的保障嗎?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顧問周聖凱總結,勞工爭取有薪天災假已經超過一二十年,包括現任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台北市長蔣萬安等跨黨派的立委,都曾經提過修法或立法版本,但歷任勞動部長都只會用審慎評估、還沒有共識,一再推拖拉,完全沒有版本,更連強化現有要點內保障的努力都沒有,結果就是每次颱風來,都會有新的爭議,請現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具體回應勞工團體的訴求,讓有薪天災假法制化,如雇主因為營運需求要有人力出勤,就應該加給勞工工資和提供交通工具等協助,拿出實際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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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保障罷工權,司法還公道?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1 - 18:45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美麗華工會

在2021年美麗華工會因美麗華公司惡意利用企業併購法解雇工會幹部、企圖瓦解工會,因此引發美麗華工會的第二場罷工。三年過去,當時被解僱的員工已經復職,但是公司卻控告工會罷工違法,至今尚未有判決。

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表示,在三年多前,美麗華工會受到公司用企業併購法鑽漏洞解僱勞工,坦白說,勞工求助無門只能用團結的力量對抗,罷工是工人最重要的武器,也是資方最害怕的,我們非常擔心,如果工人最重要的武器,也就是罷工權一再受到挑戰,而司法不能保障勞工,也不能保障罷工權時,那台灣勞工的權益會更加悽慘。

台灣勞工的工會組織率只有七趴,再加上大部分的工會難以團結有戰鬥力,能罷工的這十年來就是每年一件,那一件,還要被雇主控告違法罷工,還要連會員都被告要賠償損失,我們希望司法院,可以還我們公道,這裡不管是長榮還是美麗華的勞工都只是要爭取自己的權益,我們不該為了爭權益而被司法追殺,請司法院加油。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曲佳雲繼續分享,勞工合法行使罷工權,卻被資方提告威脅,很明顯就是惡意濫訴,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竟然以保障資方訴訟權為由,認為長榮航空對空服員罷工提告,並非不當勞動行為,這讓很多工會和勞工都很緊張,等於日後雇主只要用惡意提告每一個幹部和會員,就可以輕而易舉破壞罷工,讓集體勞動權斷了一隻腳。這樣子糟糕的判決,不應該再度發生,呼籲最高行政法院在美麗華工會的案件上,能夠作出保障勞動權的公正判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孫語謙總結,美麗華工會是透過集體團結的力量,通過層層的罷工程序,最後發動罷工,才保住了自己的工作權,甚至提高勞動權益。勞工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下不只是有擔心賠償的心理壓力,更有經濟上的壓力。今天召開這場記者會,桃市產總呼籲司法應該儘早還勞工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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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烏克蘭戰爭傷害持續不斷 救護車運送傷病者增三成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0 - 20:51

(擔架上的患者因爆炸受傷,他的肋骨骨折,導致呼吸困難,腿部和手部都燒傷,只記得被地雷炸到,但很難記得當天發生的事了。拍攝時間2024年8月7日©MSF)

文/無國界醫生

【2024年9月10日|無國界醫生新聞稿】

2024年1月到7月,無國界醫生在烏克蘭的救護車從前線附近的醫院運載了超過8,000名病人,當中超過一半遭受戰事造成的燒傷、炸傷或其他傷害,人數比之前六個月增加30%。無國界醫生警告,傷患的傷勢反映了戰事持續對人們構成令人震驚的影響。

無國界醫生應醫療機構的要求,派出17輛救護車,把病人從烏克蘭東部、南部和東北部靠近前線的地區,轉送到負荷較輕或設備較佳的醫院治療傷勢。從年初以來,超過15% 被轉送的病人病情嚴重,需要配有加護設備的救護車轉送,當中有 38 人是兒童,最小的年僅三歲。

無國界醫生副醫療統籌馬克西姆.扎里科夫(Maksym Zharikov)說:「我們需要加護型救護車來運送嚴重受傷和呼吸困難的病人,例如受頭部創傷、燒傷、多處骨折和內臟受損的病人。他們需要呼吸機和氧氣等設備。在我們運送的病人中,有六成與戰傷有關,例如頭部受傷、軀幹和四肢受傷、軟組織受傷和大量出血。」

8月6日,無國界醫生在東部的團隊運送了一名45歲的男子,他因遇上炮擊而導致身體九成燒傷,甚至傷及內臟。像他一樣的病人須接受專門的醫療照護,但這類照護通常只在遠離衝突地區的醫院提供。自2022年4月起,無國界醫生開設了救護車轉診系統,目前共有17輛救護車,當中五輛是加護型救護車,三輛能運送多名病人的車輛,後者每次最多可運送七名病人,因此可以一次載送多名傷勢和病情不同的患者。此外,在猛烈的炮火攻擊期間,一次把傷者載走而非多次運送,有助降低傷者和工作人員的風險。

當遇上猛烈的飛彈攻擊時,醫院往往接收大量傷者而不堪負荷,所以對救護車的醫療運送需求也特別多。我們難以預測一間醫院每天需要多少張加護和外科病床,炮擊也可能隨時發生,而我們團隊經常在緊急情況下工作。無國界醫生的輔助醫療人員迪米特羅.比洛斯(Dmytro Bilous)回報,當他詢問人們為何冒險繼續住在前線附近,最常得到的答案是根本沒有時間撤離。

無國界醫生在烏克蘭的緊急統籌克里斯多夫.斯托克斯(Christopher Stokes)說:「對於平民區等地方多次受襲,造成嚴重破壞和影響,我們深感震驚。我們每天都目睹襲擊的破壞。8月9日,頓內次克(Donetsk)地區的康斯坦丁尼夫卡(Kostiantynivka)遇襲,造成14人死亡,超過40人受傷。無國界醫生協助應對,兩名傷勢嚴重的病人已獲轉送到聶伯(Dnipro)。」

托克斯繼續說:「隨著需要轉介的創傷病人不斷湧入,無國界醫生的救護車隊會確保病人能轉送往醫院,以接受所需的專科照護。然而,越來越多的醫療設施遭摧毀、破壞和被迫關閉,加上持續發生類似的襲擊,僅存運作的醫院所承受的壓力只會越大,導致更多人無法得到所需的醫療照護。」

【無國界醫生在烏克蘭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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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家不該這麼難——嘉義鹿草分監吳姓受刑人死亡案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10 - 16:43

文/監所關注小組

監所關注小組與嘉義鹿草分監吳姓受刑人家屬今日(9/10)上午,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舉辦「回家不該這麼難——嘉義鹿草分監吳姓受刑人死亡案」記者會。

吳先生右眼失明及左眼視力0.1,曾動過頭部手術、髖骨手術,有服過治療癲癇藥物,定期服用安眠藥與痛風藥,並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第2類:視覺障礙;第7類:肢體障礙)。2022年06月21日入監(刑期10月,預計2023年04月09日出監)刑期10個月,此次入監為第二次入監,兩次入監均為酒駕騎乘機車遭警察攔下臨檢)。

監所關注小組 陳惠敏說明吳先生在監經歷的各種「被漏接」情形,以及 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要旨。從入監檢查開始,鹿草分監就知道吳先生的視力狀況,領有多重障礙手冊,卻仍配業從事折紙蓮花。且因吳先生入監時所配戴的是金屬框眼鏡,不符規定,吳先生請家屬再寄入另外一副仍被鹿草分監退回,理由是塑膠框裡的兩根螺絲。在此狀況下,吳先生拒絕作業,而被送懲戒進違規房14天。之後身體每況愈下,多次就醫並在12月16日遭同房舍友凌虐,頭部有撕裂傷外醫縫合。到緊急送醫的112年1月1日四時許前,長時間躺臥在地板上無法起身,亦有12月底的低溫下,全身赤裸超過8小時,無人聞問。凡此種種,家屬在收到病危通知前,均一無所悉不曾被通知,而是透過偵查起訴的過程裡,才慢慢發現吳先生在離世前幾個月在鹿草分監內到底遭遇了什麼事情。

陳惠敏指出,這就是監所系統性的缺失,漏接了受刑人。監察院報告指出四大點,包括:入監調查淪為形式,看似縝密卻未發揮實際效果、監所管理未臻完善,已超乎常人感受能力卻未給予適當協助、矯正機關對收容人醫療處遇量能不足,亟待強化策進,提升醫療照護品質、違反禁止酷刑公約,政府應儘速完善《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陳惠敏強調,家屬並非是要對單一個人或單位追究責任,而是希望能夠釐清真相,並希望促進整體制度的改善,防止下一次悲劇的發生。

吳太太 說明,112年的元旦接到監所方電話到達急診室第一眼看到先生時非常震驚,因為才進看守所六個月,先生骨瘦如柴兩邊臉頰凹陷、體溫非常低,叫他、抓著他的手搖他都已經完全沒有反應。醫師亦和家屬說送院時已經OHCA,並檢驗出鉀離子過低、肺部浸潤嚴重、腦出血現象,隔天即被宣告死亡。

吳太太並表示,在整理吳先生遺物時才發現2022年12月16號吳先生頭部撕裂傷5公分的診斷書,以及四張因不配合工作被懲罰的懲罰書。吳先生在20多年前因為工安事件造成右眼全盲,左眼視力只剩下0.1,難道看守所不知道他的視力情形嗎?為何沒有就相關事件通知家屬?直到檢察官提起公訴,家屬請律師代為去調資料及影片,才知道頭部撕裂傷並非獄方原本表示的打架受傷而是受凌虐傷害。從影片中看到,12月天吳先生全身一絲不掛超過8個小時,並看到獄友把吳先生的餐點吃完,也發現吳先生是摸著牆壁走路,是用摸索的方式在尋找吃的東西。

吳太太質問:「為什麼一個好好的人,在還沒有進去看守所前,都還有辦法騎著機車到遠在15公里外的地方工作。進看守所後短短6個月的時間,讓他健康變成這樣,而且在他的解剖說明中有這樣的一段說明:若能在12月26日以前送醫,他還不至於死亡 ,所以分明就是看守所延誤送醫,如果人力不足為什麼不通知家屬保外就醫呢?我希望藉由我先生的死亡能夠喚起有關單位去注意看守所是不是有需要在監禁他們的過程裡也要保護他們的生命安全。」

吳先生兒子吳先生 表示,父親為多重重度殘障者,監所本可以協助父親申請和緩處遇,或為他安排不太依賴視力的工作,監所卻選擇懲罰他,這種粗暴的對待讓他感到非常不安。當父親被另一名收容人欺負毆打時,施暴者不僅吃掉父親的食物,還持續傷害他長達三個小時才被制止,無法想像父親當時有多麼無助與絕望。而當受刑人在獄中遭受他人施虐攻擊,導致頭部撕裂傷並需要進行縫合手術時,監所卻未通知家屬。若監所有相關規定認為不需通知家屬,相關作業辦法應重新檢討。

吳先生表示,對於身心狀況不佳的受刑人,監所不僅沒有給予和緩處遇,反而施以懲罰,讓一些立意良善的措施流於形式,對此,監所應該採取具體的改進措施。吳先生並強調,矯正機關的主要目的是達到教化的效果,應該讓犯錯的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父親入監服刑期間在書信往來中表達了悔悟之情,並可以看出父親對自由的嚮往,以及對於自身行為深感後悔,但如今他已經與世長辭,父親所說的「時間會證明一切」,已沒有機會見證。因此,監所也應該針對各種疏失進行檢討和改進。

吳先生表示,當得知父親遭遇時,感到極度的震驚和心痛,並感到悲傷、無奈與失望。對於父親在監所中遭遇的事情感到不滿,也對於他最終無法獲得改過自新、證明自己的機會感到深深的遺憾與痛苦。畢竟,生命一旦失去,就再也沒有任何機會了。

吳先生強調,家屬的訴求是為避免此類悲劇再次發生,並強烈呼籲監所立即進行制度性的改進。希望監所能針對受刑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當達到和緩處遇的申請條件時,應提醒本人或家屬,或由監所主動進行申請。此外,針對受刑人遭到攻擊或虐待而未能及時制止的管理疏失,以及事後未通知家屬的部分,監所應進行檢討並修正相關執行辦法,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出現。對於監所內已存在的良好作業流程與辦法,應正確落實,並針對現有的疏失進行檢討和改善。真誠希望監所能從這些事件中汲取教訓,做出必要的改進,讓每一位受刑人都能在一個公正與尊重的環境中接受改過自新的機會。

本案國賠訴訟代理人江凱芫律師 表示,從監察院調查結果可以知道,鹿草分監在管理上的心態,仍對於受刑人有裝病、偷懶的刻板印象,但實際上並非每個受刑人均是如此,此種刻板印象造成真正有需求的受刑人無法受到幫助。

江律師認為吳先生的悲劇其實是一連串的冷漠輕率所造成的。從111年12月16日吳先生遭陳姓受刑人毆打時,就可以看出監所便宜行事的心態,111年12月16日,上午11時38分所方已經發現倒臥在地,雖沒有明顯外傷,研判是不慎跌倒,但從12點開始,陳姓受刑人持續攻擊吳先生10幾分鐘,管理人員在監視器畫面前卻沒有察覺異狀,更離譜的是,該名管理人員在12時20分後就去巡視其他舍房,無人查看監視器畫面,直到下午1點多所方人員才發現吳先生被攻擊,中間長達約兩個小時,都沒人察覺異狀,非常令人匪夷所思。我們不敢臆測監所是否對於吳先生有什麼「特殊待遇」,但顯然至少是嚴重失職,如果在第一次研判跌倒時能多注意後續狀況,或可避免吳先生遭攻擊的情況。

從以上一連串的情況可以得知,鹿草分監在獄政管理上顯然是流於形式,至於實際工作成效如何、受刑人權益是否受損,對於所方來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切如常,受刑人只要乖乖的,就算在寒流來襲下,赤裸倒地也沒有關係,只要不出人命即可。也正由於這種心態,導致吳先生必需在看不到、沒有眼鏡的情況下工場,在拒絕作業後,被認定是蓄意拒絕作業而遭懲罰,吳先生若因此產生「反映也沒用」、「一定是要刁難我」的想法,進而在後續遇到困難時不再向所方反應,並非不可想像。

江律師總結吳先生於服刑時遇到的種種狀況,其實都可及早發現、及早挽救,甚至可以完全避免,而這些不幸,並不是單一管理人員的問題,是整個監所管理制度與消極心態所導致,家屬之所以提起國賠,也是因為悲劇是整個機關的怠惰所造成,必需讓監所負起應負責任,以督促、改善、精進所方的管理,也釐清哪個環節出了差錯,讓憾事不再發生。江律師強調,受刑人固然是因為犯錯而入監服刑,但這並不表示,受刑人失去基本生存的權利,無論是基本的吃喝拉撒睡,或是生病時就醫、服藥,乃至於人身安危不受侵害,都應該予以保障,而這一切,都有賴監所的管理,這也是監獄行刑法中有維護受刑人健康的規範意旨所在。

期望透過本次訴訟,不僅能讓家屬為吳先生討回公道,也能讓監所體認到自身職責包含維護受刑人基本權利,從根本上改變管理心態與作為,在保障受刑人權利這方面,落實憲法與監獄行刑法之規範目的。

吳先生在監死亡案件歷程 ● 111年06月21日:入監(刑期10月,預計112年04月09日出監) ● 111年07月07日:家屬寄送眼鏡(因攜帶入監之眼鏡為金屬眼鏡,不符規定),惟因有兩顆金屬螺絲而遭退回 ● 111年09月12日:家人寫信給吳先生,詢問是否需要眼鏡 ● 111年10月14日:吳先生向工場主管表示拒絕作業遭懲戒(因視力問題,於10月25日開立懲戒書)(未通知家屬) ● 111年10月25日~111年11月07日:移入違規房14天,結束後轉入療養舍 ● 111年11月28日:因無法排尿,外醫裝尿管 ● 111年11月29日:吳先生寄給家人的最後一封信,稱外醫錢卡無錢,需要匯錢(「今天又在催錢了」,字跡明顯潦草) ● 111年12月08日:移除尿管,但因身體狀況欠佳有尿失禁問題 ● 111年12月11日:移入單人舍房(因同房受不了尿失禁問題) ● 111年12月13日:身心科就診(癲癇,生理狀況所致之譫妄及生理狀況所致之精神疾患,醫師表示需加強觀察) ● 111年12月15日:監方認為吳先生情況已趨於穩定,安排陳姓受刑人(個人調查表有標註為思覺失調列管個案)同住 ● 111年12月16日:吳先生於舍房內被同舍收容人陳姓受刑人毆打致後腦勺撕裂傷(集中於9時52分至13時20分) ● 111年12月16日:外醫縫針後,當日返回鹿草分監,醫囑:「病人因上述原因急診就診,經醫師診治併手術縫合後於同日離院,若有不適應立即回診追蹤」 ● 111年12月19日:家人寫信給當事人,並再次詢問是否需要眼鏡,未得到回信 ● 111年12月27日:疑似確診疥瘡送隔離房 ● 112年01月01日:下午4時40分同房收容人向舍房主管反映吳先生昏迷,呼叫無反應,緊急外醫嘉義長庚急診,於救護車上測量體溫僅攝氏32度(14時36分至16時42分吳先生全身赤裸逾80分鐘,且送醫前已躺在地上2日,刷牙、洗臉、鋪床等日常生活無法自理) ● 112年01月01日:下午約5時家人接到當事人住院電話,前往探病發現當事人臉頰凹陷、體溫低至32度、昏迷 ● 112年01月02日:上午09時20分死亡(多器官衰竭、敗血性休克、雙側大葉性肺炎),家人進行筆錄 ● 112年01月03日:家人提交聲明書,檢察官勘驗,需解剖 ● 112年01月06日:家人收到可火化通知

這篇文章 【新聞稿】回家不該這麼難——嘉義鹿草分監吳姓受刑人死亡案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出發吧!野虎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30
我們正在做的事:  山林河川

文/黃婕茹〈行銷推廣部專員,自然名:黃喉貂〉
圖/劉曜寬〈台中分會溪流專案,自然名:綠川〉

 

2024.09.10

  「小朋友大朋友們,請問這是不是石虎呢?」

  投影牆上出現混合家貓、石虎以及其他貓科動物的圖片,氣氛一下活絡了起來,有人比圈、有人比叉叉。可見大家對石虎及家貓,還傻傻分不清楚。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與荒野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公私協力出版《出發吧!野虎》繪本,在8月18號於科博館進行繪本分享會。現場氣氛輕鬆,在志工及專職的細膩安排及引導下,小朋友回應熱絡,大朋友也用心參與。  


▲ 家長與孩子一起認真diy體驗

  翻開繪本,繪者蔡昇倫細膩的筆觸躍然紙上,一貫的療癒手繪風格讓每頁出現的動物都生動活潑,而志工帶領導讀,又是非常不一樣的感受。在分享會上,志工除了用浮誇的語調引導孩子進入劇情外,在推進劇情時,也加入了許多問答環節,引導孩子們發想,石虎可能在旅途中遇到什麼事?這些威脅該如何避免?進而在孩子及家長心中種下環境守護的種子。


▲ 《出發吧!野虎》實體繪本

  在前往繪本分享會之前,我在帝國製糖廠臺中營業所觀看展期最後一天的【困獸▪困境】 石虎保育X適得其所雙聯展。在觀展過後,對於自身所能參與的保育行動有了新的認知。不管是展覽或是繪本的出版,都透過「石虎」這個形象鮮明、討喜的貓科動物的困境,引起一般民眾的關注,進而層層深入了解,石虎代表的不只是單一物種的困境。從繪本中可以看見,跟著野虎一路往前後,筏子溪現有的其他豐富物種,而野虎面臨的威脅,更不只是發生在石虎身上,而是整個生態圈都面臨的困境。是什麼樣的威脅呢?這些野生動物的「威脅」其實就在隨處可見之處,你我一個不小心,都有可能讓無心之舉進而成為它們的困境。為了不劇透繪本的內容,就不在這邊揭露了,可以親自閱讀翻閱解答。


▲ 志工以有趣的手作,引導深入了解繪本內容

  《出發吧!野虎》現在已經可以在誠品及五南書店購買的到,誠摯推薦大家如果有機會,一定要翻開這本筆觸非常毛絨絨,療癒又令人省思的繪本,找尋保護棲地物種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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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甲濕地藝術節與地方協力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27
我們正在做的事:  環境教育基地

你吃過「糕渣」嗎?
文/張桂馨〈宜蘭親子團育成會會長、生態回聲劇團團員,自然名:水鹿〉

2024.09.10

  你知道宜蘭有個傳統小吃叫「糕渣」嗎?

  糕渣是宜蘭傳統美食,在夜市經常能看見,製作方法是將雞肉、豬肉、蝦仁剁成泥後,加入高湯熬煮成漿,一般會下鍋油炸,剛起鍋,內酥內軟外冷內熱,因此這道小吃也被比喻成宜蘭人個性,外表看似冷淡,其實內心相當熱情。一開始你會覺得很難突破、很難進入宜蘭人(特別是五十二甲人)的心房,但只要一旦他們認同你,他們就會義無反顧的相挺到底。

  在六月中時,小花(吳成夫,濕地藝術節策展人)和來自台中的三十多名高中生志工,在成興大池將十座浮島排列成五十二的字樣,驚險的放入池中。騎著機車經過的阿公,好奇地看著這群孩子,帶著些許興師問罪的口氣問「你們知道這個土地是私人的嗎?」「是的,我們有知會地主了。」於是阿公慢慢卸下敵意,在岸邊分享著關於他小時候候的記憶、莊稼人的辛勞。當我們說出之後要在這裡辦活動時,看到他眼光中閃出一絲光芒。六月最後一天,在午後雷陣雨的轟炸下,大鴨船與小鴨船終於完成,天邊的彩虹也一起為濕地藝術季拉開序幕。整個七月,除了凱米颱風影響最劇的那兩天外,有個阿伯每天都會去巡田水,並拍下濕地日落與我們分享。

  第一場濕地送行者的活動開跑後,除了慕生態舞蹈系之名,遠從西半部來的參加者外,有阿嬤帶著兩個孫子一起參加,也有在地的阿姨加入。第二場次的展演,當地成興村理事長直接幫我們聯繫交管,封了半邊的馬路,確保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馬戲與偶戲活動則是和利澤國際偶戲村節合,以工作坊和表演的形式,讓活動更多元。

 

  七月的時間,彷彿被按下快轉鍵似的,一場活動接著一場,一切都在往前。濕地藝術季活動走到了壓軸的大水新娘。鴨母船迎娶與爆尪淨新娘是這齣劇一開始設定的亮點與主軸。

  鴨母船,是順應自然條件的交通工具,從出海口載運貨物、接駁送往鎮上販售、孩子們上下學、婚喪喜慶……等。乘載了五十二甲早期生活的記憶。爆尪淨新娘則是烏石林古老的傳說故事,有一隻會化身成女子的狐狸,和村裡新婚男子同房。某年元宵節,廣惠尊王按慣例出巡,突然停下衝進其中一家,才發現新娘早已被狐狸精吃掉並取代,廣惠尊王成功收妖。也因此發展出以在門前設香案,讓新婚女子坐於堂中,烏石林姓同族之人扶著神轎、神像到家中旋轉振擺,稱「弄新娘」的婚俗。此外,人們還會將大小紙炮擲向神轎,以「爆尪」之名確認新嫁娘非狐狸精之身。

  當小花與星星(楊欣惠,荒野專職)拿著文宣邀請利澤廣惠宮來參加活動時,現場一群黑衣人手插著腰,斜眼俾倪,表示這是宗廟的的文化資產,既生氣沒有知會他們,也擔心戲劇呈現破壞了傳統。當場緊繃的氣氛,讓小花頻頻讓步,甚至想直接刪除「爆尪淨新娘」的橋段,避免衝突更擴大。經過一些誠意的溝通後,廟方態度漸漸軟化,最後也就像大水新娘呈現的,廣惠宮出人出力出佈景,最原汁原味的呈現「弄新娘」,還包桌一起參加喜宴,一起同樂。

 

  有一句話說「你的生活是我遠道而來的風景」,對於宜蘭新移民的我而言,傳統文化值得被記憶,環境生態值得被保護,而人的故事,更是值得一書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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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甲送嫁記
文/李怡慧(生態回聲劇團北區團員、桃園親子團二團、台北兒教引導員,自然名:黑琵鷺)

2024.09.10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這是我在荒野參與活動時常常聽到的一句話,用來形容五十二甲濕地藝術節「大水新娘」喜宴實境秀當天的呈現,我想是再貼切不過的了。也許天公伯藉著一早的大風,推逼著總召集人小花(吳成夫)帶領我們走這個臨時方案,很緊迫、很辛苦,但很值得。

  在濕地時,天變得清亮,有點微風又不過度曝曬的天氣剛剛好。在地船夫很配合的先讓乘客上船還划出去ㄙㄟˊㄙㄟˊ(逛逛),一切都讓我們的時程進行得很順利。主船開出時,小喇叭的樂聲和鞭炮聲響起,站在碼頭上的我真的有種送嫁的感動,眼眶都濕了。

  能在活動中心內擺席,也是神來一筆,尤其當廣惠宮的廳堂布景架好,舞台燈打出來時,馬上就覺得這個決定真是太讚了。雖然沒有夕陽美景作伴,但是在室內的緣故,就不用在傍晚六點半時匆匆結束,讓我們宴席的節目、出菜和各種安排都可以更完整的呈現,還有時間跟同桌賓客聊一聊。以我先生單純來當賓客的角度,都誇獎安排得超讚,就像是參加朋友的迎娶和婚宴一樣,還問我說,真的不用包紅包嗎?

  這一切都是大家的努力推砌出來的成果,謝謝小花、謝謝肩負行政籌備工作的幾位女神,很榮幸能參與這次的團隊。慶功宴時我一定要再來一趟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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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就業婦女,在五十二甲華麗轉身!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25
我們正在做的事:  環境教育基地

五十二甲濕地藝術節專職籌備心得
文/林怡秀〈環境教育部五十二甲專職,自然名:蕨〉

2024.09.10

  按原本計劃好的,在濕地藝術節活動結束後的隔天讓自己轉換頻道好好的去看場電影。文.溫得斯的《城市時裝速記》,是我在這一天早上看的影片。

  導演由自我認同議題開端,山本耀司述說對東京與巴黎兩座城市的認同,交錯著導演探討數位時代電子影像的意義。

  思緒抽離了12小時之前的繁務,進入電影中。身體安靜了下來,先是覺知到左手腕隱微的酸楚,接續而來肩膀的緊縮感,將眼前的電影畫面拉回到7月片斷的現實中。

  無限輪迴的佈場、撤埸、搬運器材;濕地泥濘中移動地景裝置、洗了數以百計濕地活動後怎麼洗也洗不乾淨的襪子、大型地景裝置的防颱準備⋯⋯等。

  五十二甲濕地藝術節集中在7月舉辦的4場工作坊、2場大型展演,於5月起展開了前期工作:公部門拜訪、合作單位會晤、縣政府公文、預算編列、活動簡章、活動網頁上架設定、數以百次的修改調整測試、場地申請安排、講師連繫、勞務承攬簽約、陪同場勘⋯以及隨之而來的無數簽核流程。

  活動開跑後,馬不停蹄的活動宣傳文案撰寫、社群平台及官網上架、工作坊前的分工會議、人力協調溝通、同步學員名單匯整、行前通知擬定發送、信件回覆,活動前的場佈設定、現場機動協助、撤場,活動後的紀錄分享、新聞稿撰寫、發佈,一場結束後又迎接下一場工作坊的到來⋯⋯。此刻這些畫面一幕一幕映在眼前,手腕的酸、肩膀的緊是身體的記憶表述。

  「我喜歡欣賞人的缺陷、不完美」
  「完美是醜陋的。在人創造的事物中,我想要看見疤痕、失敗、失序以及扭曲。」
  這時,我又被山本這句話帶回了影片的敘事中,我在心中咀嚼這句話並反芻了生活及工作中的看見。
  凡事求盡善盡美的我,在工作上設定了要達標的事項及品質,就會卯足了盡全力以赴,也因此晨起眼睛張開時、或下了班回到家,腦裡想的仍然都是如何盡善、沒有遺漏的完成工作事項,這無關乎是否有對等合理的薪資報酬、他人的評價,一切就是對自身的自我認同。

  現實是,人每天只有24小時,人們努力的生活著工作著力求完美,卻有其侷限,被繁瑣事務及時間追著跑造就了精神生理上的壓力與緊繃。而在人與人的合作互動上,也彼此映照看到了些自己與他人的特質與息氣,人確實不可能完美,也從來無所謂臻至完美的事,看見、理解、接受、改變、轉化或對立,都只是選擇而已。

  延伸閱讀到山本語錄中的這一段文字:「我不喜歡金字塔,我也不相信所謂的大徹大悟。這個世界的存在,是一群人竭盡全力貢獻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去創造沒有瑕疵的東西。與此相對,有些人深知人類的局限,不可避免瑕疵的事實,確面對現實強加給他們的一切,勇者鬥爭,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理解困頓中的美感。」

  「大水新娘」實境秀展演,在凱米颱風來襲影響之下,艱鉅的大型地景裝置防颱工作、線上緊急應變措施決策、到活動當日清晨因現場風勢仍然很強,第一時間接到了辦桌總舖、搭棚單位的來電,接續而來臨時的場地協調異動及所有相應的工作應變、賓客緊急異動訊息發佈、壓縮的採排、埸地設定時間⋯⋯等,諸多一波三折、重重的突發狀況,讓原本已經壓縮的時間更壓縮了,在3點半賓客抵達前,所有的部位(以正常的流程及標準來說)幾乎都未準備就緒!

  策展人小花(吳成夫)維持他一貫玩樂中也臨危不懼、無比軔性的風格,引領著這個由志工組成的有機裝置,神奇的如骨牌般依序傳動作用,彼此流暢的補位接力,就這麼共同完成了這一場看似不可能的任務!整場活動因天候及時間壓迫的局限性,無法避免的瑕疵顯而易見,但我們在這些困頓中看到了情感與精神力在其中交織流動作用的美感!

  一部電影的時間,讓我回顧總結了濕地藝術節。山本之所以被尊崇,不在於他時尚事業的成功,而是他的思想與內涵的精神。

  濕地藝術節的成功不在於完美無懈、聲名遠播,而是在過程中搭起了時間與空間的橋,從現在穿越到過往,並微妙的牽繫了人與人、人與生態、人與地方的連結!

  濕地藝術節的圖像美好意義深遠,願透過藝術展演型式,讓更多人親近認識濕地、傳承在地傳統人文故事。勇於做夢的發想人,心臟強大,總是在玩樂中把活動完成的鬼才策展人兼導演、天天來關切監工的大哥、像追星般場場follow的大姊、熱情支援協助的在地仕紳,既傻又瘋癲的熱血志工,我自己⋯⋯ 等等,這一切因緣際會的相遇,都非常的動人!

  謝謝濕地藝術節給中年二度就業婦女華麗轉身的舞台,以及這段歷程中所有的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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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過「糕渣」嗎?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22

五十二甲濕地藝術節與地方協力
文/張桂馨〈宜蘭親子團團長、育成會會長、生態回聲劇團團員,自然名:水鹿〉

2024.09.10

  你知道宜蘭有個傳統小吃叫「糕渣」嗎?

  糕渣是宜蘭傳統美食,在夜市經常能看見,製作方法是將雞肉、豬肉、蝦仁剁成泥後,加入高湯熬煮成漿,一般會下鍋油炸,剛起鍋,內酥內軟外冷內熱,因此這道小吃也被比喻成宜蘭人個性,外表看似冷淡,其實內心相當熱情。一開始你會覺得很難突破、很難進入宜蘭人(特別是五十二甲人)的心房,但只要一旦他們認同你,他們就會義無反顧的相挺到底。

   在六月中時,小花(濕地藝術節策展人,本名:吳成夫)和來自台中的三十多名高中生志工,在成興大池將十座浮島排列成五十二的字樣,驚險的放入池中。騎著機車經過的阿公,好奇地看著這群孩子,帶著些許興師問罪的口氣問「你們知道這個土地是私人的嗎?」「是的,我們有知會地主了。」於是阿公慢慢卸下敵意,在岸邊分享著關於他小時候候的記憶、莊稼人的辛勞。當我們說出之後要在這裡辦活動時,看到他眼光中閃出一絲光芒。六月最後一天,在午後雷陣雨的轟炸下,大鴨船與小鴨船終於完成,天邊的彩虹也一起為濕地藝術季拉開序幕。整個七月,除了凱米颱風影響最劇的那兩天外,有個阿伯每天都會去巡田水,並拍下濕地日落與我們分享。

 

  第一場濕地送行者的活動開跑後,除了慕生態舞蹈系之名,遠從西半部來的參加者外,有阿嬤帶著兩個孫子一起參加,也有在地的阿姨加入。第二場次的展演,當地成興村理事長直接幫我們聯繫交管,封了半邊的馬路,確保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馬戲與偶戲活動則是和利澤國際偶戲村節合,以工作坊和表演的形式,讓活動更多元。

  七月的時間,彷彿被按下快轉鍵似的,一場活動接著一場,一切都在往前。濕地藝術季活動走到了壓軸的大水新娘。鴨母船迎娶與爆尪淨新娘是這齣劇一開始設定的亮點與主軸。

  鴨母船,是順應自然條件的交通工具,從出海口載運貨物、接駁送往鎮上販售、孩子們上下學、婚喪喜慶……等。乘載了五十二甲早期生活的記憶。爆尪淨新娘則是烏石林古老的傳說故事,有一隻會化身成女子的狐狸,和村裡新婚男子同房。某年元宵節,廣惠尊王按慣例出巡,突然停下衝進其中一家,才發現新娘早已被狐狸精吃掉並取代,廣惠尊王成功收妖。也因此發展出以在門前設香案,讓新婚女子坐於堂中,烏石林姓同族之人扶著神轎、神像到家中旋轉振擺,稱「弄新娘」的婚俗。此外,人們還會將大小紙炮擲向神轎,以「爆尪」之名確認新嫁娘非狐狸精之身。

  當小花與星星(環境教育部主任,本名楊欣惠)拿著文宣邀請利澤廣惠宮來參加活動時,現場一群黑衣人手插著腰,斜眼俾倪,表示這是宗廟的的文化資產,既生氣沒有知會他們,也擔心戲劇呈現破壞了傳統。當場緊繃的氣氛,讓小花頻頻讓步,甚至想直接刪除「爆尪淨新娘」的橋段,避免衝突更擴大。經過一些誠意的溝通後,廟方態度漸漸軟化,最後也就像大水新娘呈現的,廣惠宮出人出力出佈景,最原汁原味的呈現「弄新娘」,還包桌一起參加喜宴,一起同樂。

  有一句話說「你的生活是我遠道而來的風景」,對於宜蘭新移民的我而言,傳統文化值得被記憶,環境生態值得被保護,而人的故事,更是值得一書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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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創造的綠色生活地圖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16
我們正在做的事:  生態城市

文、圖/沈秀娟〈台北分會綠色生活地圖志工,自然名:宇宙〉

2024.09.10

  過去,我持續地尋找是否有方式能在組織、社區或自己的生活中,與永續對話,找著找著,就看到了荒野台北分會所舉辦的綠色生活地圖工作坊。


▲ 在台北城南走讀創作

  這是一場9天的工作坊,我們在很多不同的地區觀察及探索。在五分港溪,有豐富的生態鳥類:如蒼鷺、翠鳥、紅嘴黑鵯……等;植物則有血桐、穗花棋盤腳……等;其他還有螃蟹、蛙類、魚類……等,也有大壩、灌溉與汙水排放等問題;在樹梅坑溪,有平埔族的遷徙、漢民開墾、日治時期的灌溉系統建置到飲用水開發到工業化汙染與都市開發問題;在板橋城認識林家花園與在地關係、廟宇的歷史與居民信仰、觀察在地組織如何喚起板橋人對自己生活圈的關心;在台北城南認識當年繁榮的盛事,文人與出版業的興起、現今城市與建設的變化;在永春陂生態濕地公園看到各項資源對於生態復育與環境教育的努力;在清水湖環境教育基地體驗社會團體對於溼地與環境的倡議與教育推廣,也看到在地人高齡社會及口流失等等問題。


▲ 在樹梅坑溪的創作

  透過綠色生活地圖工具活動探索城市到鄉間的地理、歷史與人文發展,不只發現了這些場域的樣貌,綠活圖所設計的170個圖示icon,當中包含正面的與負面的圖示,讓你連結了場域與環境的文化、社會、自然和永續的關係。


▲ 運用170個圖示進行的「畫我icon」遊戲

  除了親自踏訪不同的場域繪製出他們的綠活圖外,工作坊的課程設計還有綠活圖遊台灣、永春陂桌遊、用科技闖關城南實境遊戲、植物拓印等,你可以學習各種方式來展現綠色生活地圖。而關於與參加者自己的生活的連結,就是畫出你社區和家中的綠色生活地圖。在學習成果上的展現是設計一套教學或攤位展的教案,各組找一個場域作出它的綠色生活地圖。從基本知識、體驗式學習到思考,到內化成為自己的技能,或成為下一個可以永續發展的專案去實踐。

  綠色地圖系統Green Map是1995年由美國溫迪·布勞爾(Wendy Brawer)創辦,是為了社區永續發展而設計。在這29年來已拓展到世界65個國家。荒野在他們創辦之初便與他們合作申請授權來台灣推廣,這20多年來辦了多場講師訓練工作坊,也到學校、組織或企業去推廣,讓學員創造屬於自己的綠色生活地圖。

  這是任何人或組織都可以著手進行的一套工具,從選定區域 → 認識170個綠色標示icon → 實地踏查場域 → 找出場域中的綠色標示icon → 繪製地圖 → 分享地圖。每一個過流程都在串起人們與永續發展的連結。

  你想要有一張自己的綠色生活地圖嗎?從這個工作坊開始認識或體驗,就能自由自在地創造一張可持續性發展的綠色生活地圖。

 


 

【綠色生活地圖-推廣講師培訓】桃園第一期
在荒野台北培育了10屆講師群後,我們來桃園了

9天的【綠色生活地圖推廣講師培訓】讓你可以學習有各種方式來展現綠色生活地圖。

期末將所學和團隊設計出一個自行選定的場域綠活圖,將培訓技能發揮在生活或工作上,讓我們一起用綠活圖連結這個世界的永續發展。

報名詳情點這邊!

 

附加檔案大小 自己創造的綠色生活地圖1.99 MB

〈回家〉——給雙連埤的孩子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1:05
我們正在做的事:  環境教育基地

文/陳怡慈〈宜蘭分會副分會長、雙連埤兒童營志工,自然名:母老虎〉
圖/雙連埤環境教育基地兒童營活動記錄

2024.09.10

  守護需要認同,沒有人的認同和投入,再多的努力都是曲高和寡的獨唱。兒童營隊的舉辦,是想藉由教育的途徑,在孩子心中種下種子,希望種子能夠發芽、長成同理的小苗,在茁壯後能夠理解土地所經歷的事物,把大地當成自家人。

  兒童營隊該是什麼樣貌?地點在雙連埤,對象是弱勢兒童的營隊又該有什麼內容呢?或是說,荒野雙連埤環境教育基地主辦的兒童營隊,該有什麼樣的核心價值呢?

  第一年舉辦時,以過往的營隊經驗和專職們討論出以戲劇做為開場,把參與活動的兒童當成想要開發雙連埤的各路人馬,安排了「濕地的美麗與哀愁」、「生態系的活動課程」、「溪流大冒險」……等課程,希望用豐富的內容,讓孩子玩得開心,最後能用同理的角度,討論出心目中未來的雙連埤。這樣的課程執行了三次,孩子在最後的反饋中,也能表達出對雙連埤珍惜之意,儘管心中覺得這是很不賴的課程,在檢討時,卻總覺得少了什麼靈魂。

  一來,帶隊的志工來來去去,年輕有活力,陪伴孩子綽綽有餘,但他們對這片土地的認同呢?二來,學員總是沒寫完的手冊,是執行團隊滿滿的期盼和心血,但沒有真正享受過,怎麼會喜歡,進而寫的完呢?三來,當時我們遇到了雙連埤生態教室搬遷的困境。

  搬到山下後,到了營期籌備時,沒有人因為沒了教室而喊停,好像四季更迭,時序就是該籌備了。

  山下的第一年我們以員山地區為舞台,課程中,把孩子的角色從開發商替換成水滴,從粗坑溪出發,在雙連埤環湖,到山下的埤塘探險,讓孩子從水的角度,認識低海拔湖泊生態系。在這一年我們也發現因為經濟、時間成本的弱勢,弱勢家庭傾向把孩子安排在安親班等安全的環境中,大自然的不可控,對他們都是一種風險。

  在幾年的努力之後,有了一批兒童營的志工粉絲,有的是長期合作的志工伙伴,親子團的志工,也有的是因為探訪這片豐富低海拔湖泊生態系而結緣的實習生、大學生。其實粉絲的形成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呢!儘管營隊的主人翁是兒童,但帶領營隊的工作人員才是核心。把參與的志工也當成主人翁,所有在營期帶領的活動及課程,在行前營如實的玩過一遍,在去年,連庶務組的大姐也玩得像個孩子,志工像家人一樣的相處,在營期結束時各奔東西,來年又相聚。

  習慣雙連埤,像呼吸一樣。家本該就是一種習以為常的存在吧!

  辦營隊,只是為了工作任務、消化預算嗎?來的志工、小孩只是因為填補漫長的假期嗎?呼應繪本「童年的那個埤塘」內容,埤塘一直是生命記憶中的重要一角,所以,近期兩屆營隊努力的目標都是讓孩子、志工來到雙連埤就像是回到老家。

  早上去溪裡玩水,下午跟阿公、鄰居長輩聊天,在湖邊把大自然當成遊樂園,吹著蘆笛,採下葉子來當食器,和朋友出發去探險,是一個多麼美好的畫面呀!用五官感受水生植物的奧妙,摸摸它,畫下它的樣子,晚上再由哥哥姐姐帶著去拜訪夜間好朋友。唯有真的感受過、相處過的經驗才是踏實的。

  在夏日回一趟阿公家,一定是早就寫在你的行事曆了吧!這二年營期都正撞颱風來訪,但風吹不走我們對想回家的渴望,決心把營隊營造成像家一樣的日常,那麼營隊就可以生出彈性而不失精彩。你也想要在暑假有美好的老家可以回嗎?那麼,有空一定要來雙連埤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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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荒野的雙連埤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September 9 - 20:56
我們正在做的事:  永續山林

文、圖/黃溪萍〈宜蘭分會解說組志工;雙連埤棲地志工,自然名:萍蓬草〉

2024.09.10

  身為雙連埤志工,上工當日的早上8點58分,我正在開車趕往集合地點的路上時,line的鈴聲響起。訊息寫著:「萍萍,你現在哪裡?」
  我回覆:「再2分鐘就到基地辦公室了!」
  專職:「不急不急, 慢慢開車安全至上!」
  是的,雙連埤群組的專職與志工們都是以暱稱相呼以拉近關係,我們被它們的熱忱吸引,進而無悔地為棲地的保育工作付出。

  志工的工作通常是除草或栽植水生植物,是什麼植物呢?在專職們諄諄教誨下,我們才能分辨一二:野菱、小果菱、圓葉節節菜、台灣石龍尾、卵葉水丁香、水社柳、田蔥、石龍尾、絲葉狸藻、蓴菜、華克拉莎,黃花狸藻……等。其中最特別的是絲葉狸藻及黃花狸藻,兩者皆為食蟲植物。深怕認不出來會被專職叨唸,所以我很努力學習,下一個目標是除了能自己辨識外,還要能流暢解說,讓大眾了解。


▲ 同心協力進行棲地工作

  每次回到庇護區,看到之前栽種的卵葉水丁香及台灣石龍尾枝葉茂盛、佈滿岸邊,都感到很開心。經過一年多的歷練,我也終於被認可為助教,可以帶領數位志工除草。北極熊(雙連埤專職,本名:施佩君)說她看到我們分辨得出田蔥(必須剪枝) 與其他莎科植物的不同,並能帶領其他志工完成工作,讓她很感動。因為經由她長期的諄諄教導,我們終於能獨立完成工作,而我為了更有領導能力,更是加緊了學習腳步。

  完成白天志工的工作後,我最愛的環節是夜間觀察。對我來說這是雙連埤的精華所在。此時無須再工作,只需要聽專家們教我們辨認夜間的動物,著實是件奢侈且愉快的經驗。夜間動物有蛇、青蛙、蜻蜓、鳥……等等。叫聲聽起來是細且綿長的「給ㄟ-」是拉都希氏赤蛙;「ㄅ一、ㄅ一」是面天樹蛙;叫聲如同狗叫般的「茍、茍、茍」則為貢德氏赤蛙;尾音拉得很長的「給——給——給——」是腹斑蛙。叫聲此起彼落,老師們更是不厭其煩地指出、講解各種蛙類的聲音及出處。


▲ 面天樹蛙與長腳赤蛙,分得出來誰是誰嗎?

  我在雙連埤的夜觀總是收穫滿滿,曾拍攝過黃嘴角鴞、山鷸、台灣竹雞,各類的青蛙及蛇,很心滿意足!擁有了這麼多關於雙連埤的記憶故事,雖然棲地工作很辛苦,但是得到的獎勵收獲更多。

  雙連埤志工工作日的福利還有:

  1.  參觀萬里濕地教育中心,認識陳德鴻老師與他對守護水生植物的執著。
  2.  一瞥福山植物園方舟計畫,欣賞到瀕危的食蟲植物。
  3.  拜訪並觀察馬岡潮間帶生態,順便玩水。

  每一次的出遊都有驚喜,而且每一次都是難忘的經驗。

  雙連埤的故事離不開從桃園地區翻山越嶺移居到此的住民,他們在雙連埤周邊耕作,是自然生態互動中重要的一環。流入雙連埤的水質是否清澈?耕作的方式是否友善大自然?人類的活動與大自然的脈動,其實是環環相扣息息相關的。

  雙連埤的美麗與哀愁,是每位志工都必上的課。一切起源於人為的急遽嚴重干預,導致雙連埤的環境破壞,現在連荒野保育庇護工作都無法完全復原。於是,讓更多人了解濕地水生植物的重要性成為當務之急。這段在荒野官網上看到的文字:「讓他人體會到生態中美好與奧秘。」應該是我們最重要的課題。

  秉持對大自然的好奇心,我對生態調查與記錄一直有濃厚的興趣,從辨識動植物,了解其習性與生態開始,我藉由學術研究來親近大自然。而經過荒野的洗禮,我的接觸方式有了不同的發展方向。從本來只想在荒野所提供的課程中學習知識,現在我則想運用解說或自然觀察紀錄等方式,影響他人進而使其對生態環境產生保護與愛惜之心。

  根據前述原因,所以我每個月都願意保留多日給雙連埤,與理念相同的朋友一起玩耍是一件樂事。正如荒野志工課程招生上所用的廣告詞 「……是一個提供您回饋自然、結識同好、拓展視野、發現自我的美妙學程,透過與伙伴們共同學習成長,開啟生命中的一扇新窗,發現生命的嶄新可能。」這段話真的印證在我的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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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沈冤多年由檢察官提起再審 盼王隆昌早日清白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9 - 18:51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今日,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高檢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發函,認為王隆昌所涉冤案應提起再審。就此,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發表聲明如下:

一、以合作取代對抗,盼能為王隆昌平反冤抑!

2017年,法務部參採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的精神,正式公布〈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讓檢察體系再次審查有罪的判決是否有冤。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的成立,標誌著檢察官面對冤案的零容忍態度,以及檢辯「以合作取代對抗」的冤案救援模式。

王隆昌於2003年任職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教授時,受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的17名評審委員之一,17名評委決議由力拓公司得標。2008年特偵組調查時認定,力拓公司於得標前即取得評委名單,並向王隆昌等8名評委行賄。2009年台北地院判決王隆昌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8個月,2012年最高法院駁回王隆昌上訴,有罪定讞。

然而,本案存在諸多疑點。除了沒有任何物證可以證明王隆昌收賄外,唯一的汙點證人,也就是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助黃維安,雖證稱是由他向王隆昌行賄,但他的證詞前後矛盾、說詞不一,ㄧ再經王隆昌所提出的具體事證推翻。2013年監察院調查意見點出本案疑點,2015年檢察總長也提起非常上訴。無奈,最高法院仍駁回非常上訴。

2019年,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向高檢署提出促請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並於今日接獲高檢署函文,表示其已就本案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王隆昌本人與律師團均甚感欣慰與感謝,也期盼此制度的精神能夠持續發揮,讓受冤的人們有平反的機會。

二、律師團亦將提出再審,為司法正義繼續努力!

王隆昌因本案的關係,離開了擔任39年教職的台北科大,過去對於國家公共建設的政策研究也全部中斷,不僅對於個人的名譽和清白嚴重受損,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建設發展也造成極大的損失。即使王隆昌如今已服刑完畢、回到北科大任教,甚至於2020年獲頒卓越貢獻獎,逐漸恢復社會生活,即便逝去的時光已無法回復。王隆昌最深的期盼,仍是錯判的司法,能夠認錯、還給他清白。

律師團也將提出再審聲請,並於再審法院審理程序中,為了司法正義及王隆昌的清白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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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民眾黨政策會舉辦外送平台合併工作坊 工會強調「相關市場」定義是成敗關鍵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September 8 - 19:56

民眾黨政策會舉辦外送平台合併案工作坊,工會代表強調「相關市場」界定是公平會審查外送平台合併案的重點。圖:台灣民眾黨政策會提供。

文/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

台灣民眾黨政策會(9/6)下午在立法院舉辦「公平交易法如何處理兩大外送平台合併」工作坊,針對Uber Eats收購foodpanda一事,探討可能產生的市場壟斷問題及其對消費者、店家和外送員權益的影響。

工作坊由台灣民眾黨前立法委員賴香伶主持,邀請學者專家和相關產業代表共同討論。與會者包括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前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顏廷棟、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以及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石家穎、南台灣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楊培群和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監事長王郁揚出席。

在今年5月14日,Uber宣布收購台灣foodpanda,此舉引發市場廣泛討論。雖然企業合併可能帶來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等正面效果,但也可能導致市場壟斷,削弱店家、外送員和消費者的議價能力。

工作坊重點討論了兩個核心問題:首先,探討在企業併購流程中,在野黨和民間團體如何有效監督政府的審核過程。其次,深入分析本次合併案是否會形成壟斷並影響公平競爭,以及除了否決合併案外,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配套措施,以降低對市場的衝擊,同時保障各方權益。

前公平會委員顏廷棟教授以「日本食物外送服務協會」為例,日本政府前官員與13家外送平台業者共同制定了產業準則,由於市占率過半的外送平台是日本本土企業,由日本前官員擔任理事長居中協調,促成了產業標準的產生,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經驗,研議能否扶持本土外送平台發展。

顏教授強調,自己尊重公平會的所有決定,而合併案的審查不外乎四種結果:一、無條件通過,二、附條件通過,三、禁止結合,四、撤回結合申請,公平會可留意外送平台是否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桃園、高雄以及全國外送工會代表皆提問公平會是如何界定外送產業市場規模?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指出,公平交易法第8條第一款第一項獨佔定義為「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公平會針對「相關市場」的定義是依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處理。

顏廷棟教授也表示相關市場定義越寬,合併案就越有機會通過,反之相關市場定義越窄,合併機會相對就變小,先前公平會在審查錢櫃與好樂迪合併案時,有委員支持「有麥克風的場所」皆為相關市場,如果相關市場界定按照此寬鬆的解釋,那麼錢櫃跟好樂迪合併案就有可能通過,此次外送平台合併案應該也會有支持定義較寬的委員與支持定義較窄的委員。

這次工作坊的舉辦凸顯了台灣民眾黨政策會對於市場公平競爭和各方權益的重視。隨著科技創新不斷改變商業模式,如何在鼓勵創新與維護市場秩序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政府和社會各界需要持續關注和討論的課題。

延伸閱讀:

民眾黨政策智庫研究通訊19期-外送人員勞權

https://www.tpp.org.tw/file/3e7c546c944e17554370b0537fac4d2e

一般社団法人日本フードデリバリーサービス協会(Japan Food Delivery Service Association)

https://www.jafda.or.jp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50002&flno=25

公平交易法第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50002&flno=8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45&docid=13926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界定之處理原則問答集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45&docid=13940&mid=6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教授 顏廷棟

https://lawschool.mcu.edu.tw/fulltime/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 江雅綺

https://gpop.ntou.edu.tw/p/404-1070-7611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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