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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推廣部】主任

荒野保護協會 - 2024, March 28 - 18:23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理念,關心生態環境。
2. 具有5年以上行銷工作經驗。
3.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4. 有非營利組織經驗尤佳。

貳、工作內容

1. 荒野品牌及議題行銷。
2. 媒體關係經營。
3. 專案統籌管理。
4. 團隊帶領與培力,直接管理人數3人。

參、上班地點:總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04號)

肆、待遇:

1. 面議,薪資45,000~50,000元起,投件時請提出期望待遇。
2.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培訓課程,另有進修課程補助。

伍、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陸、 履歷說明:

履歷與自傳等相關應徵資料,請寄本會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行銷推廣部主任
電話:(02)2307-1568分機20 李小姐

【新聞稿】全教總:幼照法應即刻修法,確定每班至少2位教保服務人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5:42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原標題:完整守護幼兒教育,拒絕切割教保服務。全教總:幼照法應即刻修法,確定每班至少2位教保服務人員。

本會近期接獲基層反映,地方縣市在新增幼兒園的時候,會採用「半個班」的人力編制思維,讓某些幼兒園的班級,僅僅只有1位教保服務人員,使得幼兒照顧出現潛在風險與人力不足的困境。

6歲以下幼兒的教育與照顧,其實需要隨時有教保服務人員在場,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因此一個班級的配置至少應該要有2位教保服務人員,才可能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

但台灣目前的幼照法法令規範,卻使得多數地方縣市的幼兒園出現「半個班級」這種荒謬的現象。「半班」就是僅編制1位教保服務人員,也只招收一半的幼兒人數。姑且不論教保服務人員的基本生理需求,一旦班級內有突發狀況的時候,只有1個教保服務人員該如何兼顧其他幼兒的安全?

經本會內部調查,目前全台所有縣市的幼兒園內,幾乎都有僅配置一位教保服務人員的狀況,完全未考量幼兒照護最佳品質。

在這種高風險的「半個班級」內,各種驚險況層出不窮,例如:有幼兒嘔吐時需要消毒清潔、或者有人拉肚子不舒服或幼兒之間的紛爭,老師根本沒有辦法1個人同時處理這些事情。這類的情況在2歲的幼幼班更為嚴重,部分縣市甚至規畫「半個班級」的幼幼班,只配置1位教保服務人員,不光只是用餐、潔牙與生活自理等,教保服務人員根本難以好好指導,連午休時間幼兒累了也無法一一安撫,導致幼兒情緒不穩定,甚至最基本的清潔消毒也幾乎是無能為力。完全是直接降低幼兒照顧的品質。

立法委員林宜瑾表示,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這項概念已是跨越黨派立場的明確共識。她接著指出,公立幼兒園應帶頭把照顧孩子這件事情做到最好,即便公幼有許多挑戰必須因應,如少子化衝擊、準公幼和私立幼兒園競爭等,但仍希望公幼能拿出最正向的態度因應這些挑戰,「我們要的是正向競爭,而不是想方設法要把經營成本壓低」。

林宜瑾提到,身處幼兒園階段孩子們的自理能力,並不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們高,所以教保服務人員們必須付出加倍的心力看著孩子們,無論學生數多寡,一個班級至少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才可能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

林宜瑾強調,調降幼兒園生師比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孩子們能獲得更好的教育和照顧,而不是只要有調降就好,請相關單位拿出最積極的態度面對台灣幼教發展,帶頭把照顧孩子這件事情做到最好。

全教總認為幼照法應該回歸最基本的教保本質,每班均應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法令規範的班級人數,僅是作為公共服務的上限,而非教保服務人員編制的標準。全教總提醒教育部,目前幼照法相關的法令文字,無法回應教保現場真實的需求,教育部應該即刻修法,回歸到教育本質的思維,「立法保障幼兒園每個班級都均應備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不應該再讓各縣市出現「半個班級」的切割式教保服務,才能完整守護幼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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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綠色和平籲朝野勿再拖延海保法審查 完成守護海洋關鍵一哩路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4:56

文/綠色和平

原標題:讓<海洋保育法>成為各界溝通的法理基礎 綠色和平籲朝野勿再拖延海保法審查 完成守護海洋關鍵一哩路

歷經綠色和平與在地團體不斷倡議,遲到四年的《海洋保育法》終於在這個會期進入立法審議階段,內政委員會原定於 3 月 28 日進行逐條審查,最後卻因程序問題決定擇期再審。關於今日審查過程,部分委員提出的「漁民用海權益」與「原住民權益」保障議題,綠色和平強調,目前待立院審查的海保法草案已逾十個,多數版本除保障利害關係人參與審議的權利,也提供其自主劃設海洋庇護區的權限。朝野立委如真欲保障漁民與原住民權益,實該加速審查海洋保育法,讓漁民與原住民能有實質法律權利參與海洋資源的分配與管理,並透過法律守護岌岌可危的海洋生態。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海洋保育法中分級管理的制度設計,正是希望在海洋生態永續的核心概念下,保障漁民、觀光業與原民傳統漁撈活動的需求,而各政黨委員提出的海保法草案,多已採納綠色和平主張的擴大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訴求,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自主劃設海洋庇護區的權限。換句話說,海洋保育法提供了一個契機,讓漁民、觀光業者、原住民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能在資訊公開的情況下,由下而上,參與海洋資源的守護管理,共創互利多贏。沒有海保法,各界根本沒法溝通。」

目前除政院版草案,朝野立委已提出逾十個海保法版本,顯示立法必要性早已成為跨黨派共識。綠色和平多次透過調查與報告,揭露臺灣海洋現正面臨漁業資源衰退、觀光資源枯竭、生物多樣性消失等三大威脅,呼籲朝野立委以海洋永續為念,加速審議海保法,為新國會豎立典範,莫讓這部攸關臺灣海洋未來的基礎法律,因政治對立被推遲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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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區鮪魚公會的評論,突顯為何台灣政府必須就保護漁工的協議迅速採取行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4:51

文/全球勞工正義 – 國際勞工權利論壇 (GLJ-ILRF)

外籍漁工工會和公民社會組織回應台灣區鮪魚公會關於漁工 Wi-Fi 的評論

台北——「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倡議團隊中的工會、工人組織與公民社會組織今天針對台灣區鮪魚公會反對漁工使用Wi-Fi的言論(公會的評論請見:https://pse.is/5r55ac),進行了回應。

「台灣的遠洋漁業商業模式不應依賴剝削、強迫勞動和完全隔離外籍漁工。如果台灣漁業真想改善漁工的工作情緒和勞動條件,就要在所有台灣遠洋漁船上制度性規範強制提供安全的 Wi-Fi 網路,以便漁工可以與家人和工會聯繫,以及即時回報任何虐待行為。」全球勞工正義-國際勞工權利論壇執行長Jennifer (JJ) Rosenbaum 表示。

台灣區鮪魚公會的一位代表在接受漁業刊物Seafood Source的採訪時表示,他們認為提供Wi-Fi給漁工,將「嚴重阻礙他們的工作情緒」並分散他們工作時的注意力。此番言論發表之際,台灣政府與印尼政府正在進行的一項重大移工協議談判正陷入僵局,這影響了數千名外籍漁工的勞動標準。印尼工會、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FOSPI) 和 Wi-Fi Now for Fishers’Rights 倡議團隊呼籲遠洋漁業應提高透明度,並一再要求兩國政府應將 Wi-Fi 和勞工權利納入協議中。

「漁業產業的這個反應,突顯了為何我們需要台灣政府必須採取行動。台灣海鮮產業不應只有自我監管。除非全球主要海鮮品牌商和台灣政府要求海鮮業者,否則這個產業永遠不會以外籍漁工的最大利益作為出發點。」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

台灣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大聲疾呼他們所面臨的處境,包括強迫勞動、身體虐待、苛扣工資、海上死亡和失踪,以及他們每次出海工作就好幾個月,在海上長期與家人和外界完全無法聯繫。

「我們一直在與漁業業者進行對話,試圖發展出一種彼此協議在海上使用 Wi-Fi 的管理方式。海鮮產業的永續發展,取決於勞工權利和漁工的對外通訊權。」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FOSPI) 主席 Achmad Mudzakir 表示。「如果台灣遠洋漁業商業模式的基礎,是建立在強迫勞動、及一次出海就將外籍漁工完全隔離數月,那麼這就是一個需要高度緊急關注的模式。我們FOSPI代表的許多漁工已經工作11 個月卻沒有收到任何工資,也無法查核。結社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如果沒有 Wi-Fi,就無法充分實現這項權利。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坐下來弄清楚如何運作並達成合理且安全的協議。」

《衛報》最近發表了一篇爆炸性的報導(報導連結:https://pse.is/5r5tc9),該文揭露了台灣遠洋漁工面臨的可怕工作條件,這些漁工向全球主要國家的市場,供應了價值18 億美金的台灣遠洋漁業海鮮製品,包括鮪魚和魷魚。這篇報導出來之後,台灣遠洋漁船上外籍漁工的困境,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儘管產業內某些人仍抱持懷疑態度,但台灣區遠洋魷魚暨秋刀魚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已在其大部分船隻上安裝了 Wi-Fi,並且某些船東已經為船員提供 Wi-Fi。


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倡議運動是由美國、台灣和印尼盟友共同組成,包括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 (FOSPI)、全球勞工正義 – 國際勞工權利論壇 (GLJ-ILRF)、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高雄天主教海星海員中心(Stella Maris)、憫研顧問(HRC)、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SPA)。更多倡議活動資訊請見:https://globallaborjustice.org/wifinowforfishers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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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斷層核廢不處理,核三延役沒道理–正視核安,停止惡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4:38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針對國民黨部分新科立委提案修《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簡稱核管法),放寬老舊核電廠延役的管制,南部十多個橫跨環保、教育、民主與人權等領域的民間團體,今日(3/28)齊集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前,表達強烈的憤怒,呼籲國民黨正視核安,停止惡鬥。

在場多位民間團體代表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認為,國民黨部分立委從台北看天下,無視老舊核三廠的安全與核廢料問題,竟主張核三延役,形同強迫南部繼續忍受老舊核三廠運轉的安全威脅與不正義!記者會現場民間團體對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代表遞交訴求與連署書,要求轉達南部民間組織的憤怒給國民黨中央及所有成員,也呼籲南部跨黨派立委與議員以及縣市首長,加入民間發起的「反對老舊核電廠延役」連署,堅定為南部核安把關。

核三廠緊鄰活動斷層,廠區地層變形不安全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說明,依據台電最新的「核能三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註1),核三廠東側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西側外海有逆衝斷層,廠內核島區底下的淺層地質也發現剪裂與背斜等地層變形(附件二)。台電評估,倘若發生地震,地表加速度可達1.384g(註2),不僅是三座老舊核電廠中最高,也已超過核三廠可以安全停機的耐震強度0.72g。

隨著不斷發現地質新事證,核三廠必須一邊運轉,一邊花錢修補,宛如邊開車邊修車,尤其核三廠已是40年的老車,安全風險與維修成本只會越來越高。運轉40年來未發生類似福島或石川地震規模的強震,可說是老天保佑,不代表未來可以倖免。蔡卉荀痛批,未來核三廠出什麼事,國民黨能負責嗎?呼籲政府盡速啟動國家級的地質風險調查,正視恆春地區地質安全風險

核廢料不處理,燙手山芋不能丟給下一代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楊秀彥質疑,台灣的核廢料至今仍找不到去處,連最終處置的法源都沒有,核三廠延役將會製造更多核廢料,要放哪裡?國民黨立委新上任,不思立法解決核廢料,反而急著修法讓老舊核電廠繼續發電、製造更多核子垃圾,將燙手山芋丟給下一代,這是負責任的行為嗎?

輔育工會的成員每天面對天真可愛的孩子,我們努力做孩子的榜樣,為孩子營造安心、健康的成長環境,但核三延役卻讓孩子的未來蒙上陰影。因為高放射性的核廢料都還存在核電廠內,每天要耗費人力資源照顧這些核廢料,以防輻射外洩,延役會讓核廢料的問題更加雪上加霜,我們如何再自稱是孩子的榜樣?核廢料不處理,核電就是不正義的能源。呼籲朝野政黨,當一個對孩子負責任的大人,拒絕老舊核電廠延役。

核安程序不容草率,延役曠日廢時不該寄望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主任楊紫婷表示,核三廠的運轉執照在明年5月到期,按照原定時程就應停止運轉,不得繼續發電。儘管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放寬現行延役的申請期限,但並未考量相關程序的推進時程,如多項地震風險調查、核安評估審查、老化機組強化改善,且必須取得地方政府許可。在確保核安前提下,整體歷程必須花費一定時間才能完備(附件三),因此,國民黨立委不應恣意解套延役規範的限制,再者,審查期間至少五年以上不能發電,所謂延役改善缺電現狀,完全不是正確解方。

除此之外,依據環評法規定,核電廠興建或除役皆須進行環評,即使核三廠因建廠於環評法實施之前,所以當時並未進行環評,但如要延役,考量核安與周遭環境條件大幅度異動,就應做環評,才可能符合環評法環境保護的立法意涵。

核能安全程序不容馬虎草率,核三廠延役的必要程序不僅極為繁複費時,也無法解決現實問題,因此,核三廠不應延役,周遭社區居民的生活、人身安全、財產權才可能受到最基本的保障。

回歸事實論辯,拒絕政治口水強推核三延役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副理事長周益村強調,核三的去留應該回歸事實基礎討論,不該用政治口水來決定。老舊核三廠的核安風險極高、沒有任何一個縣市願意接受核廢料,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國際淨零趨勢是綠能,但核三廠兩部核子反應器都不是3.5代以上機型,不是歐盟認定的綠能,延役只會佔去電網空間妨礙再生能源併網,不利於能源轉型,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在兩岸戰爭情勢升高下,核電廠不僅容易成為恐怖攻擊的目標,其所倚賴的大型輸電系統,也容易受戰火波及而斷電,反而造成戰時電力不穩,甚至會左右戰爭結果,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周益村再次呼籲,為了國家的永續與安全,朝野立委及行政機關,都應放下意識型態的爭辯,把國家資源投注於推動節能、強化電網、發展再生能源,而不是用來延役老舊不安全的核電廠。

聯合聲明團體: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綠色協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保產業工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雄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育合春教育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教育協會、台灣綠黨、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台南新芽協會、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共20個團體。

團體代表遞交陳情信給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呼籲國民黨正視核安、核廢料問題,停止政治惡鬥,別再把萬年核廢料債留子孫。(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核三延役曠日廢時,安全程序不容馬虎(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核三廠位置緊鄰恆春斷層(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核三發電機組下淺層地質發現變形,若地震恐超過核三廠耐震強度(圖片來源:台電公司「核能三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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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停工數十載,環境部應確實監督世豐電力–重新評估環境現況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4:31

圖一、花蓮豐坪溪流域。(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世豐電力位於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的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自1999年取得環評許可後,因公司資金不足、違法、抗爭等因素而長年停工。2019年正崴集團收購準備重啟計畫,地球公民基金會與部落族人發現本案前次「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簡稱環現差)通過於2009年,於是在2021年對環境部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環境部應要求停工數年的世豐電力,再次進行「環現差」,確認當前的環境與當初通過審查是否有所改變,以及因應對策是否需要重新擬定。經歷六次程序準備庭後,於今日(2024/03/28)進行言詞辯論。(請參閱附件一世豐水力電廠大事記)

《環評法》16-1條的實施要件為本案爭點,依據該條文之文意、立法目的與精神,開發案取得開發許可後,超過3年未動工,重新動工之時,有再次進行「環現差」之必要。然而,失職的環境部在世豐電力於2019年重新動工之時,並未盡其職責命世豐電力,再次進行「環現差」。而且根據環境部與世豐電力的說詞與書狀,2013~2019年世豐電力倒閉轉手,環境部與其失去聯繫,無法確實監督其是否切實履行2009年通過「環現差」之承諾事項,期間世豐電力也有沒有任何環境監測紀錄,間接證明了至少長達7年的停工時間。

因此「環現差」是正崴集團接手,長期停工的世豐電力必要進行的義務,再次進行「環現差」並非要求世豐電力永遠中止工程計畫,而是透過「環現差」程序,檢視面對環境變異的因應對策與補償措施,並透過公民參與、社會大眾監督以及環評委員審查,確保開發的合理性。

圖二、豐坪溪沿岸的崩塌地與溪水(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為了釐清豐坪溪流域的環境是否發生變異,法院也在準備程序中傳喚專家證人前來,其中證人王筱雯檢視水利署立山水文站的資料,發現豐坪溪在世豐電力2019年準備重啟前,流量變異日益加劇,表示豐坪溪流量有豐越豐、枯越枯的現象。此外根據世豐電力復工前後的環境監測資料,與電廠運作息息相關的河川生態、水質之相關細項(底棲無脊椎動物、水生昆蟲、藻類、溶氧、生化需氧量…等),在復工前(2008年~2013年)與復工後(2019年~2023年)的平均數在統計上有顯著差異,證明環境承載發生改變,如果繼續沿用15年前的審查結論、規劃設計與因應對策,更顯得不合時宜。

世豐電力使用10多年前的「環現差」報告以及20年前的開發方案,忽略了對於豐坪溪水文環境現況的理解,以及近年的極端氣候,我們期待《環評法》能夠發揮作用,讓豐坪溪流域近年環境變遷與災害能夠得到切實評估,更能夠從河川流量變異重新檢視電廠效益,莫讓環境被白白破壞、動植物失去棲地、部落居民失去使用溪流的主權,也無法得到發電效益,造成三輸的局面。透過本案能讓其他過往的老舊環評個案得到檢討、未來新的個案得到把關,讓本件訴訟能夠擴及整體環評法制公益的影響力。

附件一、世豐水力電廠開發大事記

1996:完成一階環評,仍有疑慮進入二階
1999:有條件通過二階環評
2000:取得經濟部核發施工許可
2002:能源局核發電業發電設備設置許可
2004:環評通過五年後始動工,違反環評法 16-1 條。
超過三年未實施開發行為,要求補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隔年遭環保署勒令停工。
2007:完成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
2009:補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終於通過。
2010:花蓮縣政府同意繼續進行開發施工
其後公司屢為資金問題所苦,沒有正式施工,但能源局卻依然發給許可,毫無把關,直到 2019年……
2019:正崴集團郭台強收購世豐電力,隨後欲開始施工,環評依據為 2007 年之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
2020:山里與太平部落爭取諮商同意權
2021:
●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部落族人對環保署提起重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之行政訴訟。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世豐電力於部落諮商同意程序之行政爭訟程序結束前,其施工許可停止效力。
2022:
● 豐坪溪上游祖居地列尼(Liqni)部落發生山崩與堰塞湖災害
● 九月起部落諮商同意說明會起跑,多數部落僅只舉辦一場。
● 十一月各部落進行投票,影響輕微的四個部落高票通過。
● 山里部落舉行記者會揭露世豐電力未有充分溝通,並不排除進一步行動。
● 十二月太平部落會議投票,不同意世豐水力電廠
2023:
● 3 月世豐電力開始施工,但仍有數名地主不同意將土地租予世豐電力
● 8 月高等法院再次裁定撤銷許可,但 10 月最高法院又同意繼續施工
2024:
● 3 月底環評案言詞辯論,辯論後等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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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撫遠公園砍樹77棵案進度說明 公燈處安排3/28早上9:30於撫遠公園會勘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8 - 14:26

文/台灣樹人會、撫遠公園護樹聯盟

撫遠公園砍樹77棵案進度說明 公燈處安排3/28早上9:30於撫遠公園會勘

根據中時媒體報導:公燈處預定於3/28(四)9:30召開的撫遠公園的會勘

根據公視採訪公燈處圓山處時的官員現場回應,得知召開樹保委員專家學者的會勘有:吳孟玲、許榮輝、顏春城…等四位。

茲在3/27晚間或3/27清早,於撫遠公園工地大門貼出的公文,顯現急就章的粗率,一非正式公文,而為公文的(稿),顯現急促來不及跑完公文流程。且草率急促到連會勘委員名字的地址個資都沒有遮掩。(本附件公文函稿由護樹團體自行遮掩個資發送)

3/26發文,3/28即辦會勘,請莊敬里里辦公室公告周知,在程序面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相關法令及一般會議的慣例一週前通知。試問只有一二天的時間如何公告週知?

而發函稿時間為3/26,也恰好是護樹團體召開3/27記者會採訪通知發出的時間。此顯示衛工處及公燈處在發現社會有陳抗的不同意聲音,所急促反應交差了事心態。

護樹團體台灣樹人會與撫遠公園護樹聯盟對於此次會勘的急迫保留質疑的態度,也發動護樹民眾到場關心和平理性表示訴求。

認為短短二天的發函通知時間,顯然專家學者也無法一一審閱77株樹木的粗糙草率的樹木風險評估報告砍除理由。

一個短短的會勘行程就要與會專家學者看完預定砍除的77株樹木,決定其危險程度與砍樹的決定,勢將影響專家委員的公信力,陷學者專家於不義。

希望後續應給專家學者充裕時間審閱,再行召開更細緻妥適的說明會

若無變卦,台灣樹人會粉專預定將直播,公諸大眾公評

護樹團體對會勘結果的簡短回應:

今日只會勘園外45株,建議保留(保留或移植) 不移除數量為 14株

園內32株,以設計單位沒來沒有工程疊圖為由,此次不會勘。護樹團體建議公燈處另辦園內部份的會勘與另召開說明會

護樹團體對於吳孟玲,許榮輝,顏春城,邱志明四位專家委員的專業表達尊重。肯定在45棵砍除的原計畫能保留14株,多搶救下來。但對於部份的移除理由,表示移除的理由過於嚴格。

一.如以樹木傾斜角度過大(護樹團體表示大多未超過30度,且可樹冠修剪改善)
二、樹木部份有過去過度大修剪的造成樹洞腐朽
三、在有移除樹穴位置 推論皆為褐根部熱區,在空樹穴左右兩側皆以會感染為由移除為主
護樹團體認為移除的建議仍失之過嚴

另部份委員過度考慮工程的擾動,據此而傾向大量移除而非移植的建議,也表達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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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揭發「廖堅志重劃犯罪集團與高雄市政府聯手掠奪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地主土地財產」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7 - 20:25

文/監督施政聯盟

自辦市地重劃諸多爭議案件中,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未確實依法行政的爭議事件尤多。上午監督施政聯盟與立法委員陳昭姿共同揭露高雄市第84期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相關不法,直指高雄市政府不依法廢止該重劃會,縱容廖堅志重劃犯罪集團繼續進行工程施作,甚至疑有民代勾結及護航的情形。而自辦市地重劃的主管機關內政部,亦不積極檢討相關法令,讓重劃禿鷹繼續掠奪人民的土地財產與居住安全。嚴正要求內政部及高雄市政府必須依法廢止該重劃會及檢討相關重劃制度、儘速廢除自辦市地重劃。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本席接受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轉來「反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自救會」陳情案後,經函請法務部提供橋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及深入瞭解本案相關資料發現本案有下列幾項嚴重問題,請內政部及高雄市政府應嚴肅面對檢討:

1. 自辦市地重劃制度產生這麼多爭議問題,內政部是否認真面對檢討,或縱容不管。
2. 自辦市地重劃業者廖堅志被檢察機關偵查認定有虛灌人頭地主掌控會員大會成立及透過員工等投票部隊選舉自己及配偶、胞姊及親信員工等擔任理監事而操控理監事會等一連串違法行為,高雄市政府在審查、核准及監督方面是否盡到行政責任。
3. 本席另函請法務部提供台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也發現,重劃業者廖堅志在台南市辦理自辦重劃業務更行賄當地議會前議長撐腰壓迫官員放水獲利,看來自辦市地重劃制度是利益之所在,內政部應嚴肅面對自辦市地重劃制度的存廢問題。
4. 內政部應會同各縣市政府,彙整重劃業者廖堅志在全國各地的重劃案件,瞭解有無同樣弊端,以檢討自辦市地重劃制度。
5. 高雄市政府應廢止「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或在司法機關審理終結重劃業者廖堅志偽造文書等案情前,應暫停本案重劃區進行施工。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廖堅志等重劃犯罪集團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以112年度偵字第9727號偵結起訴認定,該犯罪集團為增加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面積過半辦理重劃之同意,以符合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門檻,且為實質掌控重劃會及其理事會之運作,使會員大會得以同意通過相關提案及選出內定理監事組成理監事會,並謀議以假買賣方式虛灌不知情人士擔任人頭地主,合計有25人,每人登記取得剛好達最小建築基地面積,以投票同意成立「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會」。因此,陳椒華嚴肅要求高雄市政府應積極處理:

1. 廢止「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會」:依據修正實施的獎勵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第4項規定:會員大會對於大會各款提案事項之決議,應有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及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者之同意,始通過。而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於108年7月6日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時有地主135人,要合法成立會員大會及選任理監事、決議該重劃區之章程等重要事項,應至少有地主68人出席開會,始能合法開會。並需有68人及其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私有總面積半數,才算有效決議各項提案。但是該重劃區召開成立大會時名目上含委託出席的人數雖有85人,然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已認定有25人為假買賣的人頭地主,且該等人頭地主均被偽簽委託出席。故85人-25人=60人,明顯少於68人的開會人數及決議人數,高雄市政府本不該核准成立該重劃會。
2. 暫停「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會」進行重劃施工:陳情地主表示,她家拒絕領取拆遷補償費,但重劃會從未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規定完成調解、調處程序,且高雄市政府也不得代行重劃會拆遷地主在重劃地上的工作物,故高雄市政府應不得准許廖堅志重劃犯罪集團進行重劃施工。
3. 請高雄市政府將廖堅志重劃犯罪集團的犯罪證據送請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之佐證:廖堅志透過投票部隊,選出自己及其配偶黃◯齡、其胞姐廖◯及其親信員工等內定人選擔任理監事,決議該重劃區之章程等重要事項,並推選自己擔任理事長,全面掌握該重劃區重劃會及理事會之運作,本人相信可能有重重弊端。特別是檢調查出,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的重劃費用來自大樹區維新重劃區,而大樹區維新重劃區的重劃費用更來自台南市第127期佃西(一)自辦重劃區,這種跨縣市「以重劃養重劃」的方式,有無涉嫌虛灌重劃費用,應將相關資料送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之佐證。

監督施政聯盟副召集人/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成員徐世榮教授表示,我國自辦市地重劃已經變質成為是政府及重劃會合謀,一起來欺壓人民的土地掠奪事業。其運作方式為:

1. 政府圈地:政府透過都市計畫將該地區劃設為「整體開發區」,並指定應以市地重劃來開發。即政府透過強制性的法規,幫重劃會圈地,讓該整體開發區內的土地所有權人被迫一定要參加,無路可逃。
2. 重劃會掠地:重劃會只要能夠掌握1/2的多數,就可以透過多數決來掠奪另外未達1/2的相對少數。

而這樣強制逼迫人民參加的制度法規設計及實質的政商權貴合謀掠地,已經使得台灣的「自辦市地重劃」脫離了「市地重劃」的原本範疇,而是變成了「土地徵收」了!國際人權審查委員會屢屢告誡台灣政府,台灣的自辦市地重劃制度已嚴重違背了聯合國人權相關公約的規定,我們因此要求主政者應立即廢除這種違憲的自辦市地重劃!

監督施政聯盟土地正義組組長吳樹欉老師表示,地政主管機關有權核准自辦市地重劃,更應該有義務監督自辦市地重劃業務之進行是否符合正當程序,以保障重劃區地主權益,方屬權責相當。然而地政主管機關往往在核准自辦市地重劃後,就將地主反映的問題歸諸私法爭議,要求民眾去尋求司法解決。然而地政主管機關從未考慮,重劃相關資料皆掌控在財團或犯罪集團組成的重劃理事會手中,連司法機關不一定函調得到,更何況一般升斗小民。本案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的弊端所以能被揭露,是陳情地主打死不退的堅持及檢調不畏權勢阻擾的偵辦,才能讓外界瞭解自辦市地重劃黑暗的一面。本人懇求陳昭姿立法委員及陳椒華召集人繼續主持公道,讓廖堅志重劃犯罪集團在全國各地的重劃犯行,全部在國人面前揭露,才是重劃區地主之幸。

反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地主代表黃富華表示,高雄市政府成為詐騙集團的門神,為了包庇違法重劃,無視重劃商廖堅志的犯罪事實,讓違法業者仰仗市府撐腰,以重劃之名來威脅市民;高雄市政府不作為,還以「溝通協調」為由,任由重劃會藉以「阻撓重劃工程施作」、「拒不拆遷」等名目,長期威脅要強行施工拆除,使得我年邁的父親,心身恐懼,每天都需到重劃土地現場看顧;難道這就是我們驕傲的人權國家嗎?難道是陳其邁市長口中的幸福城市嗎?我們地主堅決要求高雄市政府立即廢止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記者會結論】
1. 請內政部與高雄市政府研議廢止高雄市大樹區湖底重劃會,先停止該重劃區重劃工程。並由內政部會同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查明廖堅志犯集團在高雄市大樹區維新、湖底及台南市佃西等三個重劃案相互的重劃資金流動實情,均於三個星期內回覆。
2. 內政部應檢討現行重劃法規,有爭議重劃案就應先停止重劃。
3. 確認重劃大會的開會人數未超過全體地主人數1/2,會員大會及後續議案之決議,均不成立。
4. 請內政部督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召開自辦市地重劃聽證會時,應符合聽證法定程序,保障重劃區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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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民間團體關於Risu誹謗訴訟案一審宣判聯合聲明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7 - 20:06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數位女力聯盟

原標題:「在性私密影像RISU社團檢舉潮之後……」民間團體關於Risu誹謗訴訟案一審宣判聯合聲明

2023年5月爆發Risu臉書社團性私密影像外流事件,台灣數位女力聯盟率先向公眾披露、示警,並發起抵制運動,呼籲各界戒慎看待性私密影像外流帶來的嚴重傷害。公民響應抵制運動,並積極檢舉Risu相關社團,但有若干民眾卻因積極參與抵制數位性暴力的運動,於社群平台發表譴責性私密影像外流言論,而遭受司法訴追。

本案當事人汪英達就是在檢舉Risu社團時,發現部分社團是以「爆系管理員」擔任管理人,於個人臉書帳號發文評論「爆料公社」與Risu社團性私密影像的關聯,孰料竟遭「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其中,遭提告誹謗罪的刑事部分甫於今(27)日宣判,汪英達被判加重誹謗罪有罪判決,並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灣數位女力聯盟針對Risu誹謗訴訟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1. 本案汪英達出於公益之動機,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言論,應使名譽權受到合理退讓

按《刑法》第310條所定誹謗罪,依同條第3項規定「可證明為真實者不罰」,而依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及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解釋的意旨,就此要件檢視行為人是否符合合理查證之要求時,應充分考量憲法保障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並依個案情節為適當的利益衡量。

汪英達於社群平台發表評論,懷疑爆料公社可能涉入性私密影像傳布網絡之中,毋寧是單一公民向具有高曝光度、號召力與話語權的知名網路社群問責,屬於典型對於公益論辯有高度貢獻的言論。甚者,本件涉及數位性暴力議題,此類傷害在網路快速傳播之科技特性下,汪英達具有促請公眾提高警覺的迫切性,要求爆料公社就「爆系管理員」一事回應。就此而言,汪英達在訴訟過程中,已竭力向法院主張自身言論之動機,並主張名譽權於本案即應有所退讓。對於法院仍判其敗訴,民間團體感到遺憾。

2. 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會導致寒蟬效應

本案刑事判決不成比例地聚焦於「行為人的查證活動」上,疏未衡酌行為人表意內容的公益性、兩造在言論場域中的權力不對等,以及本案罪成後可能導致的「反公眾參與」效果。

換句話說,有著4,200萬資本額的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對汪英達提告誹謗罪與民事求償,是一種「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作為政府、富人與企業恐嚇新聞記者、非政府組織和一般公民的慣用伎倆,其目的不在於司法的救濟結果,而是對批評者的司法騷擾;藉著興訟使公民有所顧忌與噤聲,怯步於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形成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於此,我們呼籲司法人員應審慎面對「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避免影響一般人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權利。

綜上,我們呼籲司法體系應更加公允地看待行為人表意的公益價值,使名譽權有一定程度的合理退讓,並審酌「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可能對公民的吹哨、示警行動產生寒蟬效應。我們將會與當事人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同時,我們也籲請各界繼續關注本案民事審判結果,一同守護公民社會的自發與韌性。

聲明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數位女力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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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漢技術學院校務會議未達開會人數,校長宣告流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7 - 19:47

文/高教工會大漢分部

113年3月27日大漢技術學院校務會議未達法定出席人數,依據內政部會議規範第四條開會額數所示:第二款處理議案之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通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第三款所示:開會時間已至,不足開會額數者,得宣佈延長之,延長兩次仍不足額時、主席應宣告延會,或改開談話會。

今日大漢董事會於流會的校務會議上,再次片面宣布停招。私自停招停辦違反私校法,該規定在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第2款,該項違法嚴重影響教職員權益,可以評入私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的專輔學校。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全校教職員工成功把會議阻擋下來,請董事會依照法規程序,先行撤回擅自宣布的停招停辦消息。大漢的教職員生皆反對惡性停辦,在完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枉顧大家的工作權,教職員工生應持續團結以維護權益。

依據國際公約、我國憲法及教師法,已明文保障工作者及教師之基本尊嚴及權利此次大漢董事會逕行向媒體表露停招停辦,坐實契約不對等、工作權益保障不足、校務資源分配不公平等權力懸殊問題,已嚴重損及大學自主、教師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情形。在私校停辦改制過程中,欺騙全體師生永續辦學的誠信。

大漢教職員工自103年起在永續辦學的前題下,付出年終獎金、增加上課時數等來共體時艱,每人計減少收入,溢注大漢經營經額200萬元,這目前為止約付出6,000萬元。這一切付出都是教職員工,為維持大漢在地永續辦學的努力,然而董事會片面宣告停辦停招嚴重失信背德,損及教職員工工作權甚鉅,事關人權保障且極其不利大學教育品質。

工會分部召集人陳建宏副教授重申,原住民學生及軍職學生佔全校學生數五成以上,為持續花東地區的技職教育受教權、中高齡者在地回流教育進修的機會,「根留花蓮、持續辦校、作育學子、翻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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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撤銷海岸利用許可案發回原審 環團籲中油立刻停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7 - 01:22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反對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的居民及環團於2018年提出撤銷「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2022年2月一審敗訴,但今年3月最高行政法院廢棄一審判決關於駁回居民之訴部分,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若終局裁判居民勝訴,三接則需立刻停工。

昨(3/26)日提起訴訟的居民及環團,包括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在立法院召開「勝訴」記者會,強調本案是自《海岸管理法》立法後第一件行政訴訟,也是居民反對開發勝訴的第一例,具有影響未來相關案件的指標性意義。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要求中油應針對工業區開發對藻礁生態環境衝擊部分,訂定藻礁復育及彌補措施等保育計畫,並指出中油並未訂定保育計畫,就提前認定開發案「已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有效避免或減輕措施」有適法性疑慮,必須釐清是否符合《海岸管理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環團呼籲,中油應立即停工,訂定保育計畫以符合規定。

利害關係人居住距離被認可、環境爭議也有繼承權

本案原告訴訟代理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原告之一的潘忠政、程美玲因居住地點距離開發案20公里而被一審判定「無權提起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律師團關於儲槽有爆炸可能的舉證範圍已超過20公里,而原審並未審酌此點因此發回;此外,最高行政法院也指出《海岸管理法》第25條第1項申請許可案件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不屬於可由行政機關自行判斷的授權範圍內,「將來類似開發案,就不能說行政機關專業決定就好,而是要由法院做審查。」

本案原告訴訟代理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提到,原告之一、長期投入藻礁保育的戴兆華在訴訟過程中過世,家人希望繼承其保護藻礁的遺志,聲明承受訴訟卻遭拒絕,此次最高行政法院則體認繼承人也具有「當事人事格」,對未來環境訴訟具有指標性意義。

中油已毀環評承諾傷害藻礁 環團籲速檢討錯誤能源政策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原告之一潘忠政表示,自己與太太在觀音居住33年,到海岸調查和導覽超過數百次,感謝法院還自己公道讓自己有權提起訴訟。他看到法院判決要求中油訂定保育措施特別感慨,尤其隨著工程進行看到藻礁不斷被挖掘、海岸邊漂來藻礁的屍塊相當痛心,而G1、G2簡易碼頭區的淤積量和2016年相比也超過40公分,而殼狀珊瑚藻的覆蓋率從2000年的70%至80%,到去年只剩8%,這些都是工程對藻礁的影響,但中油全盤否認。

「當公投過了之後他們就可以蠻幹,當環評過了他們就可以一路惡搞下去」,潘忠政批評,最近發現中油在水深不到15公尺處投放十幾個沉箱,在中油的資料中該範圍內理應全是藻礁,「我們認為這絕對是惡搞!完全目中無法!」目前環評審查小組也介入調查中。

潘忠政感嘆,搶救大潭藻礁的歷程中團體不斷質疑三接的必要性,提出各種替代方案都被中油推託是不可行或來不及,但近期再度證實中油位於台中的第二天然氣接收站要從苗栗通宵再接一條海管到大潭,「我們當年就提過這個替代方案,他們當初說不可行,現在卻在推這個環評。」潘認為,中油三接是一個背後充滿官商勾結的錯誤能源政策,即便三接、四接都不蓋,天然氣和電力都依然足夠不受影響,期盼這次勝訴能喚回真心為健全能源政策考量的官員民代。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常務理事、原告之一的葉斯桂提到,三接動工後在地人的漁獲量少得可憐,「幾乎是勒緊褲帶過日子,還不知道要忍受多少年」,由於棲地都被破壞,捕不到鰻苗導致重要收入消失、孩子的天然海岸生態教材消失,希望中油思考如何讓生態復原並提出對策。

潘忠政指出G1、G2簡易碼頭區的淤積量和2016年相比已超過40公分

2023年6月拍攝到的藻礁屍塊。

2023年6月拍攝到的藻礁屍塊。

近期環團發現中油在自己認可的藻礁範圍內投放十幾個沉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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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漢技術學院董事會不盡社會責任 在校師生成立高教工會大漢分部守護花蓮人就學權益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6 - 18:16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大漢分部

花蓮民眾切身感到身處就學危機中,大漢技術學院董事會未經教育部同意竟非法逕行對外宣佈停辦學校,驚動花蓮政商界及一般民眾,激發輿論撻伐,花蓮職校學子及民眾失去在地取得技專工商學位之唯一就學機會。

大漢董事會於113年2月21日未經教育部同意,以突襲方式於校務會議簡短三分鐘口頭報告,未經與師生溝通,旋即將預藏新聞稿件透過媒體報導停辦學校,駭人聽聞以相當粗暴蠻橫方式對待師生與花蓮人。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得知大漢技術學院處境,立即協助大漢師生並通過設立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大漢分部,於113年3月24日在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及全體工會成員見證下大漢分部正式成立,經推舉企業管理系陳建宏副教授擔任大漢分部之召集人,土環系何志軒副教授、休旅系黃宗萍副教授及企管系管文麒助理教授等三位擔任副召集人。透過視訊會議與高教工會連線,花蓮與台北兩地會員振臂疾呼,共為花蓮人爭取公平與正義,高教工會新任理事長周平表達強力支持,並表示將訴諸理律維護師生與民眾之權益。

陳建宏副教授表示,花蓮前人披荊斬棘篳路藍縷克服萬難集眾人之志設立大漢技術學院,花蓮人以成立大漢技術學院為傲,學子不必再遠赴他鄉讀書,在地民眾得到進入高等技專院校進修取得工商學位之教育機會,而今即將面臨無書可讀的困境,事發至今主管教育機關行政院教育部並未主動關切此攸關城鄉發展失衡,人才培育與經濟發展命脈即將斷送之嚴重情事。陳建宏副教授疾呼教育部及花蓮縣政府應對此有所表態,並有進一步有建設性之積極作為,創造地方生機。

高教工會大漢分部師生共同發表「追求誠信正義、善盡社會責任、教育在地人才」宣言,分會目標在尋求大漢永續辦學及維護民眾受教權益,使命達成永續東臺灣技職教育之傳奇。

目前大漢技術學院依規定合法招生中,簡章於大漢學校網頁供民眾點閱,碩士班、四技、二技、二專各學制報名表皆可由網頁下載,民眾切莫聽信大漢停招之謠傳,有志升學之士儘快報名,用行動維護自身之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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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二十年薪資凍漲 英國文化協會外籍英語教師加入工會 以行動爭取合理調薪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6 - 18:14

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原標題:八年學費漲35% 二十年薪資凍漲 物價上漲25% 英國文化協會外籍英語教師加入工會 以行動爭取合理調薪

2004年起,英國在台辦事處(British Office Taipei)所屬的英國文化協會(British Council Taiwan, BC),在台北信義區,設立了第一個英語教學中心,並開始逐步增加聘用來自英國、美國等國之外籍專業教師來台,從事英語教學工作。經過了20年時間的發展,英國文化協會(BC)在台灣所營運的英語教學中心,已擴張到學生人數規模約2,000人,聘僱了專業教師約五十人,並擁有包括信義、天母石牌與松山三個營業據點,且預計設立於林口的第四個教學中心,也正籌備中、即將成立。

但難以讓人置信的是,受僱於BC英語教學中心的教師們,因喜愛台灣的人文風情與環境,千里迢迢遠離家鄉來台,盡心盡力提供台灣學生最優質的教學品質,但過去20年來的薪資,竟完全沒有任何調漲!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超過25%。考量物價上漲,20年來BC英語教學中心老師已遭「實質減薪」25%!

三分之二BC教師加入工會 歷經四次勞資協商仍未果

也正因如此,去(2023)年9月起,BC英語教學中心老師,集體加入了高教工會,並立即成立了分部,由於加入工會的教師已超過BC英語教學中心全體老師的半數以上(目前加入工會BC教師已佔全體教師人數三分之二),工會正式依法要求與BC資方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並提出了至少在薪資上,補足物價上漲通膨率25%的調幅;以及其他各項合理訴求。然而,在歷經去年12月起至今的四次勞資協商會議後,BC資方依然拒絕工會所提出再合理不過的調薪要求,只願提供為期僅僅9個月的極其微幅、甚至低於最近一年物價漲幅的「暫時性」薪資調整。而根據英國文化協會資方的說法,之所以只能提供9個月極微幅調整原因,乃是因英國文化協會將於明年完成最新的全球各據點薪資結構評估(pay review),屆時教師的薪資才能確定是否調漲與調幅。

然而,對於資方在協商中不斷表示,由於英國文化協會為一全球性組織,需在明年完成薪資結構評估後,才能決定是否對教師停滯了20年的薪資進行正式調整說詞,工會完全無法信任、且認為只是資方慣性拖延的作法。事實上過去20年,每當英語教學中心教師向BC資方詢問何時調薪時,BC資方回應永遠是:他們將進行所謂薪資結構評估後再決定。然而,20年來,從來沒有任何一次在薪資結構檢視評估後真正有所調薪。

獲利驚人 單一教學中心年營收上億! 教師值得更合理對待

對比於英國文化協會在台灣的英語教師20年薪資凍漲,其在台灣英語教學中心的營運卻完全是另一番面貌。根據工會調查,BC在台灣的營運,以開班數、每班學生規模以及對每位學生收取學費概估,光是信義一個教學中心,單單一年學費營收,就遠超過一億元!不過就在上週,英國文化協會地區主管(Regional Director)才在內部公開表示:『英國文化協會在台灣的營運,是各國/地英國文化協會網絡中,擁有最不可思議商業成果(即獲利)的據點之一[1]』。直接證實了英國文化協會在台灣營運獲利驚人的事實。根據工會所掌握的資訊:BC在台灣的營運,在對台灣學生與家長收取越來越高的學費下,近年來,每年的獲利都是極為驚人!獲利能力甚至超過80%以上的台灣上市、上櫃公司。

與此同時,雖然歷次協商中BC資方始終拒絕提供歷年學費數據,但根據工會自行掌握的資料,BC英語教學中心學費持續不斷調漲,從2016到2024年,對學生/家長所收取學費(每小時)就從550元調漲至745元,漲幅高達35%。BC英語教學中心收取的學費,幾乎是台灣多數英語補習班近兩倍,而BC之所以能夠收取如此高學費,就在於其強調所聘僱的教師具高度專業及豐富教學經驗,而這也的確是事實,BC對其聘僱教師包括學經歷、國際教學證照等要求,幾乎是全台英語補習班中最嚴格的一個機構。然而,當教師被BC拿來作為不斷調高學費「招牌」時,面臨到的卻是20年來實質減薪25%的處境。

工會將發動一系列行動 加強力道爭取合理待遇

在歷經四次勞資協商會議後,由於BC資方仍堅持不肯針對工會的調薪訴求提出合理對案,甚至單方面宣稱沒有任何再行調整的空間。因此,工會雖然不放棄與資方繼續協商,然而,加入工會的BC教師也正式決定規劃一系列行動,加強力道爭取合理待遇。包括針對BC英語教學中心的學生與家長散發傳單,讓學生與家長瞭解BC的驚人獲利以及老師的真實處境,共同呼籲BC資方不能僅單方面調漲學費,卻讓教師經濟處境日益艱困。工會近日也將依法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調整事項勞資爭議調解,倘若調解不成立,不排除循法規進入爭議行為發動的各項程序。最後,工會嚴正提出以下幾點呼籲及訴求:

一、BC資方應針對工會包括調薪等訴求,提出更合理的回應對案。

二、有鑑於英國文化協會與台灣教育部等政府機構有密切合作關係,也是教育部推動「雙語國家政策」重要合作對象,工會要求教育部應主動向英國文化協會反應,呼籲其在大賺台灣學生、家長學費同時,也應合理對待教師。

表一、英國文化協會英語教學中心學費調漲表(2016-2024)

年份

Year 每小時課程學費

Tuition fee per hour 調漲比例

Percentage increase 2016 550元 (NT Dollars per hour) - 2024 745元 (NT Dollars per hour) 超過35%

製表:台灣高等教育工會

表二、英國文化協會下設各英語教學中心成立時間點:

年份

Year 英語教學中心據點

English language schools 2004 信義英語教學中心 XinYi English language school 2017 石牌英語教學中心 ShiPai English language school 2023 松山英語教學中心 SongShan English language school 規劃中即將成立 林口英語教學中心

製表:台灣高等教育工會

表三、近二十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本工資變化表

消費者物價指數

Consumer Price Index (CPI) 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

CPI Percentage increase 年份

Year 2005 2023 - 台灣

Taiwan 84.75 105.51 24.5 % 台北市

Taipei City 85.24 106.81 25.3 %

製表:台灣高等教育工會

來自世界各地工會的支持與聲援(持續聯繫串連中)
 日本全国一般労働組合全国協議会(National Union of General Workers, NUGW)東京分部所組織的英國文化協會工會分部

“該是時候終結英國文化協會BC數十年來的薪資停滯了!台灣BC教師們組織工會爭取,將成為其他世界各地BC受僱者的範例!”

Message of support for British Council staff in Taiwan Higher Education Union for their pay dispute with the British Council.

Fellow British Council staff – congratulations on forming your union branch! NUGW Tokyo Nambu British Council branch is right behind your pay claim and your fight for better working conditions with full legal compliance. The time has come to end decades of stagnant wages, and your campaign is an example to the rest of us. With you all the way!

 由世界產業工人工會(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 IWW)所組織的TEFL(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英語教學雇員工會

“在我們TEFL工會當中,也有受僱於英國文化協會其他中心的雇員,我們親身經歷了在英國文化協會工作所遭遇到薪資與其他勞動條件急遽惡化的經驗!”

Solidarity with BC Taiwan Staff!

Below is a statement from the TEFL Workers’ Union steering committee expressing our solidarity with and support for the recently unionised British Council teachers and staff in Taipai. They can count on our support as they hold the BC’s feet to the flame in collective bargaining. Solidarity!

The TEFL Workers’ Union stands in full solidarity with British Council workers in Taiwan. We wishthem victory in their struggle to achieve union recognition and collective bargaining. We offer all the assistance we can in their fight for a better deal for teachers and other workers employed by the British Council.

Some of us have worked for the British Council in other centres. We have experienced dramatic deteriorations in pay and other contract conditions firsthand. We are involved in fightbacks in the UK in other language schools also brought on by the cost-of-living crisis. We appreciate the lead being given by BC teachers in Taiwan and the Taiwan Higher Education Union.
Unionisation is the way to go!

The TEFL Workers’ Union Steering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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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新聞自由無罪,反對美國以間諜法入罪,呼籲英國釋放阿桑奇!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5 - 19:38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英國於2月20日舉行聽證會,將決定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能否就其引渡案繼續上訴,近日將宣判。距離阿桑奇被引渡至美國受審僅一步之遙。此案若成立,等同於向世界宣告新聞自由的黑夜降臨,未來為了公共利益而勇於揭露真相的人都將陷於被政治迫害的恐懼之中。

阿桑奇在2010年和2011年公佈了數十萬份政治敏感的機密文件,內容涉及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其中一個影片內容顯示,美軍單次行動就已在伊拉克濫殺無辜十多人,包括兩位路透社記者。隨後美國政府開始報復性追捕阿桑奇,迄今已13年。避難於厄瓜多駐倫敦大使館多年後,再遭英國拘捕關押迄今已五年的阿桑奇身體健康狀況堪憂。

若阿桑奇遭引渡,將被起訴間諜罪、電腦入侵罪和其他違反國家安全等18項罪行,如判決確定且未獲減刑,他或將面臨終生監禁的命運。此案對於民主社會普遍奉守的新聞自由來說,具有指標性意義,若美國帶頭以國家安全之名迫害新聞自由,全世界各地的新聞自由也將進一步向下沈淪。

國際知名媒體如《紐約時報》、《衛報》和《世界報》都曾發表社論呼籲美國政府停止政治迫害,立即撤銷對阿桑奇的起訴。媒觀跟進這些聲援行動,呼籲美國從善如流,停止以間諜罪起訴阿桑奇,也呼籲英國應立即釋放阿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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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際專家抨擊 核能峰會的虛假承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5 - 14:34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核能是昂貴、緩慢和投機性的選擇 採購更多核能將使氣候變遷惡化

背景說明:

上週3月21日,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與30個國家在布魯塞爾舉辦2024年核能峰會(Nuclear Energy Summit 2024),提出要為早已不具投資潛力的核電市場找資金,建設新的核電廠及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同時推動現有老舊核電延役。這些都是國際核能利益團體所創造的國際宣傳,力求讓已不具競爭力的核電產業復興。

針對本次的峰會,國際環保團體間以「核能童話」(Nuclear fairy tales)來諷刺想透過建造更多的核電廠來減緩氣候變遷的想法,由於這個想法如同童話故事般太過不切實際,因而得名。針對核能集團召開的峰會,國際組織「無核氣候聯盟(Don’t Nuke the Climate,DNtC)」發表國際聯合聲明,強調「我們正遭遇氣候緊急狀態。時間非常寶貴,但許多政府卻虛擲時間精力於核能童話。我們要求過渡到安全、再生、可負擔的能源系統,以確保就業機會並保護地球上的生命」。

對於美國和加拿大參與該宣言,美國的核能監督組織「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也邀請北美專家聯合發布新聞稿,抨擊核電遊說團體佯裝氣候友善,卻犧牲人類和地球,從真正的氣候方案上轉移走大量資金,並呼籲應該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可負擔,並且友善氣候的能源。

美國核能監督組織「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的重要聲明如下:

布魯塞爾的核能宣言是對世界的「虛假承諾」

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前主席格雷戈里·賈茲科(Gregory Jaczko)博士表示:

「這只是本世紀初全球核能宣傳的複刻版。美國在2000年代初為了提高核電產量做出了巨大努力。15年前當我還在管理NRC時,我們就做好準備並收到28座反應爐的許可申請。儘管有大量的補貼和支持,就像今天的核電宣言一樣,但15年後也只有一座反應爐在高昂的成本下啟動。這些問題的根本不在於政府的宣言,而是產業界的現況。不斷重複這些先前的就有宣言,並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以及面對氣候變遷。

美國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資源規劃分析主任大衛·施利塞爾(David Schlissel)(2022年曾對被取消的UAMPS/NuScale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計畫進行分析報告)表示:

「核能一直比擁核者聲稱的更昂貴。與宣稱核能因『太便宜而無法計費』的說法相反,核能建設成本很快就會遠超過當初核能倡議者承諾的兩倍以上,而且許多計畫的成本是當初預測的三倍以上。34國再次簽署另一份『擁核宣言』,再次聲稱核能將成為一種低成本的能源,但除了未經證實的核工業聲明外,他們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來支持這樣的說法。」

「至於新的反應爐將會成為有效對抗氣候變遷的工具的說法,也是虛假的承諾,因為新的反應爐將必續平衡兩個相互競爭的目標。一方面,為了要成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工具,新的反應爐就必須快速起停,作為補充而非取代現有低成本再生資源和儲能電池的容量。但為了盈利,新反應爐必須全功率運轉,盡可能產生更多能源,但會將真正成本下降的再生能源從電網中排擠出去。由於大多數反應爐的成本是固定的,越是重複起停,產生的能源就越少,發電成本就越上升。這將使它們運作的成本高於目前現有再生能源以及未來將大幅增加的再生能源容量。」

「現在是時候擺脫核工業說的比做的多以及產量不足的歷史,全面轉向便宜的無碳再生能源。」

史丹佛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兼任教授艾默里·洛文斯(Amory B. Lovins)表示:

「去年,全球新增了537 GW(十億瓦特)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其中443GW來自太陽能,並且由於除役量超過了新增容量(現在是一種常見模式),核電裝置容量損失了1GW。去年,中國新增了217GW的太陽能和1 GW的核能裝置容量。僅中國現在每年可以生產約600GW的太陽能模組,到今年12月將增加到每年約1000GW。幸運的是核能每年新增的電力產量相當於再生能源每隔幾天增加的電力產量。核電在市場上早已玩完,但樂隊仍在演奏。」

「無論是哪種類型或規模的核能,都沒有商業案例或運營需求,因此幾乎所有購買都是由狂熱的政府,而不是市場行為進行的。這也是為甚麼核工業已悄悄地從銷售產品轉向從中獲取補貼。國際原子能總署在歐盟的核能峰會就是一個幻想盛會,而不是一個討論所需和競爭力的嚴肅技術論壇。採購更多核能將使氣候變遷惡化,因為若花費相同的金錢成本與時間,核能比再生能源或提升能效所減少的化石燃料要少得多。我們要關心氣候,購買的技術就必須是便宜、快速、可靠的選擇,而不是昂貴、緩慢和投機性的選擇。」

加拿大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公共政策和全球事務學院之裁軍、全球和人類安全主任及教授M.V.拉瑪那(M.V. Ramana)表示:

「這些國家致力於透過出售核反應爐來賺錢,並且承諾補貼這種不經濟的能源並不令人驚訝。如果他們兌現這項承諾,只會讓氣候科學家建議的排放目標更難實現,因為核電價格更加昂貴。即使在樂觀的假設下,核電的擴張也只能非常緩慢。而在現實的假設下,核能的重要性將繼續下降,如同自1990年代中期以來的情況。因此這份承諾只是一種危險的干擾,使我們無法專注於將我們的能源系統轉為以再生能源為主的緊急任務,以便我們最好的緩解氣候危機。」

《超越核能國際》編輯及《超越核能》國際專家琳達·彭茨·葛恩特(Linda Pentz Gunter)表示:

「在成本飆升和合作夥伴退出之後,美國『旗艦』小型模組化反應爐 NuScale的崩潰驚人,應該足以警告對那些打算開展核能計劃的國家,這些計劃一再被證明是不可行的,太緩慢而且昂貴。但這些教訓在布魯塞爾並沒有被重視,上一次的『核能復興』的悲慘失敗也沒有被重視,在美國承諾興建的34座反應爐中只有一座正在投入使用,但其成本比最初預計的多了200 億美元。」

除了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組織的聲明外,國際組織「無核氣候聯盟(Don’t Nuke the Climate,DNtC)」在布魯塞爾峰會前也發表跨國聯合聲明,這份聯合聲明獲得來自56個國家和地區的600多個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包括氣候與環境組織、社區組織、和平運動者以及青年團體、宗教團體和其他民間團體。摘錄部分內容如下:

「正在開發的核電廠進度嚴重延宕,無法在接下來10年為減少碳排放做出有意義的貢獻。我們必須在2030年大幅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才能限制全球升温幅度於攝氏1.5度以內,但今天所宣布的任何新核電建廠計畫皆在是遠遠超過該期限才能併網。新建核電廠因而會分散注意力,延緩能源轉型。若要快速擺脫化石燃料,重點就應該著眼於佈建100%再生能源系統,在此同時提高能源效率,並採取措施,避免過度消耗能源使用。這些步驟總而言之會以公平、環保並且得以落實的方式滿足世界能源需求。」

(華盛頓特區、2024年3月22日,資料來源為美國核能監督組織「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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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別再用暴力與縱容摀住受害者的嘴巴,某國立學校亟需教育部專案介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5 - 14:24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某戲曲專業之國立學校李師及王師性平案調查完畢,並認定李師5案中成立4件強制性交,1件強制猥褻;王師2案中成立1件嚴重性騷擾、1件性騷擾。

從李師及王師歷年行為可以推估,受害者絕對不止目前申請調查之人。光是李師案,在調查報告中就有另外7位疑似被害人未參與調查。本會希望藉由記者會,向尚未申請調查,或曾遭學校吃案的性侵、性騷擾受害者表達:目前已有多案成立,代表曾經發生的事有機會被證實、確認、還原真相、追究責任。如果您需要協助,請與我們聯絡。

校園壓迫、暴力環境助長性侵

李師2002年起不斷傳出性侵案,包含用手搓揉或用口吸吮學生的生殖器。李師在大通鋪有其他師生同住的情況下,也敢對學生性侵,甚至其他同學看不過去用腳阻擋,他也會把同學的腳扳開。此外,也有藉故將學生帶回住所同住並性侵的情形。該科學生口耳相傳,皆感恐懼。

但據受害者控訴,當時有許多原因讓學生不敢說出受害或目睹經歷:

1、李師以暴力作為控制學生手段:該校學生每天五、六點就要起床練功,除練功的強度高之外,李師時常動手毆打、羞辱學生。當時的受害者如果在李師的性侵過程阻擋或閃避,隔天就會被針對性地修理,會面臨訓練量加重及更多打罵。

2、學校公費制度:讓學生擔心控訴後,如果校方包庇老師,那反倒是自己會被趕回家,而且會讓家庭需賠償公費。同時,該校許多學生來自經濟狀況或功能較弱的家庭,對於可能的後果,學生更感恐懼。

3、學生求助後被迫對質,且沒有效果:早在2004年,當時劉老師收到學生投訴後,就召集學生了解情形。多位學生在自述書寫下被性侵或目睹性侵的經歷。李師的乾媽梁師,當時就是學校合作劇團的管理人員之一(之後成為團長,被尊稱為「梁團」)。劇團當時的處理方式極其錯誤,竟要受害者與李師對質。在白天打罵,晚上性侵他們的李師面前,被害者都嚇得矢口否認,劇團就以此認定事件不成立。而當時的處理結果,李師未離開,反倒是部分受害者後來離開了學校。
但詭異的是,明明劇團認定事件不成立,但又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為由,要求李師不再住宿於劇團。過一陣子後,又因為李師表示家住太遠不利於訓練學生,再讓李師回劇團大通鋪住宿,而李師則又開始性侵學生。後來的受害者們知道之前的處理結果,所以大多都不敢求救。

專業倫理界線不被重視,連校方高層都公然性騷擾學生

不只李師的案件,在該校長年擔任高層校務主管的王師,也多次對學生下手。王師多次在公共場合說學生是他的「女朋友」、「小女朋友」,或做出搭肩、扶背、擁抱、親臉頰、吻脖頸等行為。

王師膽敢公然騷擾學生,可以看出學校顯然沒有真正建立專業倫理及專業身體界線;更可以看出王師濫用地位的行為,不會被嚴肅的制止與追究。

不只公然騷擾學生,王師私下的行為更乖張,會趁各種參訪、移地教學或在其工作室,無人在場或無人看到的機會,壓制學生、將手伸進學生衣服裡強摸揉胸部,有時即使遭遇學生反抗,王師也不停止。

暴力頻繁發生,但就算體罰累犯也只會被記過處理

光是本會歷年來就接獲多起體罰、霸凌事件,媒體亦有報導過類似事件(見附件)。像是性侵學生的李師,在2017年就被爆出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且長期有體罰行為,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又如同教體操的王師,2017年2月本會要求學校處理體罰行為後,同年6月又開始有連坐罰情形,2020年又再爆出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學校不願解聘體罰累犯老師,但記過與輔導顯然又不足以制止體罰行為。

不只教師體罰問題,學生在長期被暴力對待之下,部分學生也複製了暴力,又加上學校容許學長學弟制,也因此有多起生對生霸凌案。在本會處理過的案件中,曾發生過學長用鐵棍、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學弟,甚至要求學弟脫掉內褲再被打屁股的情形。

學校性平會在教育部的監督下,仍敢公然吃案並涉洩密

1、學校性平會吃案

學校在教育部通知下,曾啟動性平程序,當時的該校的調查小組,在調查後只認定性騷擾。不僅如此,當時學校性平會竟反對調查報告,並聲稱有5疑點,不依法退回調查小組補正,就違法私自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在教育部糾正違法,並且明確要求尊重調查報告之下,學校性平會仍然將報告退回給調查小組三次,之後竟未作成最終決議,不了了之。

就是因為當年性平會不願依法處理,使得更多人受害。

2、性平調查遭洩密

當時其中一位接受訪談的受害人,在調查訪談後不到20分鐘,就接到李師謾罵電話。之後李師竟然還逼迫受害人下跪道歉,天理難容。李師能有如此囂張的行為,顯然是因為當時有人洩密通風報信。

3、教育部知情

教育部2008年接獲陳情,內容包含李師性侵學生的情形,教育部發函該校,要求啟動性平機制。

2009年9月10日教育部再次接獲陳情指責校方包庇。9月18日教育部發函索取所有案件相關資料,並糾正該校性平會違法不遵循有法定效力的調查報告。

2010年6月15日,教育部再次發函指責該校違法不遵循調查報告,同時指責該校未依指示將本案訪談資料報部。

但最後一次糾正後,該校性平會仍然對此案沒有做出決議,竟然就讓案件在懸而未決的狀況下被擱置!

4、教育部有責任查清楚:

(1)當時該校性平會堅決包庇李師,到底是受什麼影響?

(2)查明洩密之人並追究責任。

(3)作為當時戲曲界大老的李師乾媽「梁團」,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4)這個在教育部監督底下還公然吃案的性平會,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吃案情形?

劇團、藝術圈生態特殊,李師、王師仍對學生有危險

劇團用人和訓練,與該校密不可分,需多孩子學生時期會開始在劇團訓練、演出。雖然李師已被處以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師,但他依然沒有被限制到劇團演出或訓練學生,仍然有非常多機會對學生下手。

而王師則是與許多音樂團體關係良好,甚至在本次性平案調查過程中,仍然被團體邀請一起與學生出國參訪。不只如此,王師也擔任過相關獎補助案的審查委員,未來也有可能繼續擔任,如果讓他擁有審查委員的地位,一樣很危險。

主管機關文化部需要了解到劇團、藝術團體,多半會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培養人才,有必要以明確的規範,來防範李師、王師從事任何有可能接觸到未成年人的工作。

本會提出的「兒童權利三防線」政策中,其中一項是提倡仿效澳洲兒童工作證(WWCC)制度,建立我國的兒童工作證制度,使兒童在任何場域,都能獲得充分的安全維護與保障。使所有公私立機構都能夠透過政府的認證,避免任用造成兒童風險的人員,也不包藏侵害兒童之人,希望衛福部將此政策納入兒少權法修正,以避免像李師、王師這樣的人,未來還可能透過工作接觸到小孩。

針對性侵、性騷擾案及該校歷年來各種包庇暴力,性暴力的情形

本會嚴正要求

1、教育部應對本案籌組專案小組,並執行三項重要功能:

(1)協助受害者後續追訴:本案行為人涉及刑事責任,教育部應提供相關法律協助資源給受害者,並請教育部主動配合將相關資料供檢調調查。此外,對於目前尚未出面的受害者,也應提供單一協助窗口。

(2)重新審查該校性平案:當時該校性平會顯然不具備處理案件的能力,且故意吃案,教育部應重新檢視該校過去性平案件是否有違法包庇情形。

(3)檢討制度,改善校園文化:該校長期對學生施暴、未建立專業界線、包庇性平、暴力的情況,難以由該校自行改善,需有專家小組駐校督導。專家小組除檢討公費制度外,也需改善暴力、過度訓練之習慣,並應督導建立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嚴守專業界線及崇尚科學訓練之校園文化。

2、本案於2008-2010年間教育部曾知情,但後續並未追蹤監督。學校性平會對性平案竟膽敢未做結論直接吃案,受害者竟還被迫向加害者下跪道歉。都顯示教育部或校方,應對本案受害者進行特別賠償或補償。

3、文化部應提出法規或政策,立即保障各劇團、演藝團體的學生或未成年人,不接觸到狼師。

附件3:該校近年暴力及性暴力個案概要

日期 案情或行動 備註 2011/

06/03 媒體報導指出,5月31日下午彭姓老師捨棄有安全措施的練功房,要求學生在長期曝曬溫度高達攝氏40度的水泥地,班級集體在操場練蛙人操行走繞操場。
彭師將學生分2組,沒有受傷的跑操場,有受傷的往後下腰、在燙熱的柏油路練蛙人操,爬完1圈,學生的手就起水泡了,學生反應,彭師不予理會,叫學生繼續爬行、再倒立,導致二度灼傷。
彭師經常辱罵學生「垃圾」、「笨蛋」,學生受傷了還加重練習。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10291.aspx 2014/

11/18 洪姓小五導師。被申訴在全班面前拉A同學的臉頰,將他拖到講桌前,用左右手分別掌摑該同學左右臉各三回。

11.19 以A同學說謊為由,再次掌摑A同學臉頰數回。

老師被申訴後,改叫孩子打自己。 2016/

09/18 小六導師強逼全班學生,打自己巴掌,每次至少打5下,而且要打出聲音,如果巴掌聲不夠響,老師還會拿同學手打臉,甚至有學生被老師過肩摔 http://news.tvbs.com.tw/local/674740 2017/

02/16 五年級王姓體操老師,在每天早上5點練早功時,會因為有同學太慢到,就處罰全班重來。

2.15開學當天,王師罰到全班有10個同學身體不舒服去看醫生。 6/9又開始罰連坐 2017/

05/17 高職部李師(即犯性侵案之李師),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該體罰行為並非個案而是長期實施。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 記大過一次 2020/

09/07 本會就三件教師體罰案及學長學弟制霸凌案,代理學生提起申訴:

1.王姓體操老師,會因學生動作不標準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再犯)

2.頂功、大武術老師陳師,會因為學生動作未達標準用木條責打學生。

3.導師陳姓老師,會因學生不遵守規定或術科練習不佳用手揮打學生的後腦勺學生。

4.學校派高年級學生擔任宿舍長、寢室長。學長會因管理宿舍整潔秩序,用鐵棍責打,經反映後改為用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部分學長打之前會用手機錄影,問「你是不是自願被打的。」

5.曾發生學長要學弟被脫褲子(包含內褲)打屁股。 2023/

6/26 本會接獲該校李師多起性侵案,及學校高層主管王師多起性騷擾案申訴,開始展開調查並協助受害者申請校方性平會調查。 2023/

12/20 王師2案經調查小組提出報告,成立1件嚴重性騷擾及1件性騷擾。 2024/

1/31 該校教評會對王師決議處以解聘並4年不得擔任教師。 2024/

2/15 李師5案經調查小組提出報告,成立4件強制性交及1件強制猥褻。 2024/

2/27 校方依法報備教育部,李師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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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家暴力追真兇,十年時效竟已過? 不義遺址添不義,莫忘當年三二三!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3 - 19:03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2014年3月23日晚間7時30分許,太陽花反服貿運動民眾繼佔領立法院後,集結行政院抗議,於同年月24日凌晨1時至4時許,遭警察人員以不符比例原則之暴力、強制手段驅離,經司法機關判決認定執行驅離勤務逾越比例原則,應負國家賠償責任。立法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主決議也要求:「應督促警政署查明毆打國會議員及民眾之員警作出懲處」,監察院2023年03月23日112內調0015調查報告亦指摘:「調查發現二: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

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懲戒時效,休職處分為十年,減少退休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及申誡處分為五年,只有最嚴重的免職、撤職、剝奪退休金之處分不設時效。然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日前委請沈伯洋委員向內政部警政署函詢結果:

(一)台北市政府國家事件賠償委員會竟認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中正一分局等現場之指揮官或分區指揮官「並未要求進行逾越比例原則之驅、抬離,持盾牌敲擊等傷害行為」且「各審法院多方調查,仍無法查知該等少數員警之具體身分」,故未向實際行為人追償。

(二)內政部警政署則以「本案發生迄今,已事隔五年以上,尚無法另為行政懲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如此「官官相護」的敷衍態度,深感痛心。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的長年威權統治(1945年到1992年),長達四十七年,造成國家暴力的實際行為人難以被追究,難以被課責。因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只好以指定為「不義遺址」方式,填補轉型正義不足的缺憾,今年二二八方舉行行政院「不義遺址標示揭牌典禮」。然而,在台灣已民主化後的2014年,竟然還在最高行政機關發生大規模的國家暴力事件,經民主國家立法、司法、監察三權要求追究責任而不可得,政黨輪替後的蔡英文政府執政八年,仍未對當事人究責。這形同民主化後的國家不義,形同在行政院不義遺址上,再次發生國家不義!

賴中強要求賴清德政府就任後,務必於四年內追究本件國家暴力的實際行為人責任(依公務員懲戒法免職、撤職、剝奪退休金之處分不設時效);否則,民主與威權間不能曖昧模糊,行政院應撤出原辦公處所,原址改為國家不義紀念館。讓世人警惕,民主可能倒退,威權可能再臨。讓我們反省,在民主化超過三十年,且多次政黨輪替後,「官官相護」的官僚體系,是否仍為台灣民主化的禁地。

323行政院事件當事人魏揚表示,十年前立法院遭佔領後,行政機關仍未正面回應反服貿運動訴求,因此群眾才轉往行政院抗議政府濫權,無論323還是318都是公民不服從的實踐。魏揚指出,行政院事件不只重演國家暴力,對參與者的司法究責也反映威權遺緒,例如自身遭起訴的「煽惑他人犯罪」,只要某人呼籲社會共同抗議政府的失職,無論後續是否有他人響應行動,即有可能被控煽惑他人犯罪,明顯箝制人民集會結社自由、有違憲疑慮。魏揚強調,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逾越比例原則驅離的第一線警員固然應被處罰,但追究國家暴力並非要拿基層警察開刀,而是釐清到底是誰下令暴力驅離?馬英九、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等時任高層的責任在哪?希望真相能水落石出。

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委員會主委陳雨凡表示,從台灣威權歷史中可知道國家暴力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有系統的利用警政機關及資源侵害人民權利,很遺憾在近代民主化的台灣仍血淋淋上演。陳雨凡表示,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中被驅離者的傷口在頭部、顏面,這絕非和平抬離示威群眾會造成的傷害,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卻遭到政府縱容。陳雨凡呼籲即將就任的賴清德政府揭露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的真相,包括是誰下令驅離、最後由誰下手,在真相未明朗前絕不罷休。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行政院在323、324凌晨監所發生的警察暴打人民事件,是台灣近年最具代表性的惡案,凸顯幾個面向:一、集會遊行法至今仍然規定行政院為禁制區之一,再加上當時政治權力鬥爭等因素綜合下,導致行政院、立法院兩個地點的抗爭者面臨不同程度的警力威脅,因此我們仍然呼籲台灣政府應該立刻修改集會遊行法,刪除禁制區規定。二、警察暴力乃至國家暴力的咎責完全失去作用,不論是行政機關內部控制、司法救濟路徑,看起來都對這隻明明真的暴打人民卻無人知曉是誰的房內大象視而不見,如果連釐清責任在哪都做不到,那社會要怎麼討論和解、預防下次暴力執法發生?

黃昱中(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義務律師團成員)發言稿

十年前的323 當晚,警方對參與民眾實施暴力傷害行為的景象至今歷歷在目,之後警方不但未檢討當晚執法過當的問題,卻更進一步大規模地對民眾提出告訴,使許多民眾除了當晚所受身體傷害及心理恐懼外,還要面對刑事追訴的壓力,這是十年前國家暴力對人民身體、心靈與國家認同造成的三重創傷。

這樣的手法其實就是戒嚴時期威權統治手法的重現。雖然之後政黨輪替,然而在蔡英文總統執政八年期間,警方執法過當的案例依舊層出不窮,受害者包括教師、社工、移工等,警察依舊輕易地對人民施用暴力、上銬、甚至使用槍械;在司法實務也常見警察以妨礙公務為由對人民濫訴、或違法蒐集、使用個人資料,以上種種均顯示國家機器的警察權力在過去這些年仍然毫無節制,仍然把人民當作可以粗暴對待的客體,這種觀念與所謂民主法治社會有非常大的差距。

從十年前323 那一晚開始,民間司改會與臺北律師公會不只組織義務律師團捍衛民眾權利,也花了非常大的心力整理文字、影像資料,嘗試從法院、監察院、立法院各種管道去探詢當天晚上的事實真相;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因為323 的國家暴力行為,特別編印了抗爭防暴手冊,讓參加街頭運動的民眾學習保護自己。而如今十年過去了,新一任總統即將就職上任,但國家機器對於這個問題卻依舊保持消極沈默,當年受傷的民眾、協力的運動者、支援的義務律師等公民社會成員,對於十年前那晚自總統、行政院、警政署的行政決定,至現場國家暴力的發生,整件事當中因果關係及責任歸屬,始終是一無所知。

今天我們想知道的是,長期自詡為對抗獨裁政體統治的民進黨,在接下來的執政期間,何時才會停止將人民與323 當晚的真相隔離? 何時才要追究、改革威權黑幕與暴力文化盤根錯節的警政體系?

太陽花運動不是特定人士的舞台,也不是民進黨重返執政的捷徑,它是台灣人民對國家不公不義的吶喊,是台灣人民貫徹民主意志的直覺反應,如果執政者真的有聽見人民的聲音,真的有確實地接收人民的意志,就請儘速給太陽花學運受害者一個公正透明的真相,公開十年前323 當晚國家暴力事件從決策者至實施者的詳細資訊,並做成適當的調查及懲處。在十週年的今天,我們要求執政者能從323 當晚事實真相做為起點,與人民展開公開透明的對話,共同建立公民社會的自主空間、深耕民主的沃土,這才是十年前台灣人民在太陽花運動所捍衛的民主價值所在。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聲明稿]

太陽花行動者遭警施暴十週年,台灣政府仍未充分保障和平集會權

2014 年 3 月 23 日晚間至翌日凌晨,有多名參與「太陽花運動」——台灣反服貿運動的行動者,在集結於行政院進行示威抗議期間,遭到警察人員的暴力攻擊。時隔 10 年,多名不當執法的警察人員,仍未遭到負起該有的法律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聲明,該項政府對於警察暴力的包庇行為,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對於和平集會權利的保障,無異於威權主義的實踐行為。

監察院 2013 年針對當起事件的調查報告指出,多名進行原地靜坐、組成人鏈等和平示威的行動者,遭到鎮暴警察用警棍、盾牌等警械攻擊。光是民眾受傷並送往急診的人數,就是為警方統計近 4 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臺北地院及臺灣高等法院判決亦認定確有暴力毆打民眾之事實,逾越比例原則。

調查階段,時任行政院與台北市警察局皆以檔案丟失、未進行蒐證影像記錄或遞交不相關影音檔案的方式,致司法機關難以調查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即使部分施暴員警遭到民間清楚蒐證,具有可辨認之臉部與施暴動作之畫面,然而內政部警政署不僅至今卻未議處失職人員,僅有一名中隊長遭申誡兩支。即便《公務員懲戒法 》仍有無追溯時效的處分管道,然內政部警政署日前以「事隔五年以上,尚無法另為行政懲處」為由拒絕配合進一步調查處分。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邱伊翎秘書長表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集會遊行法》至今尚未修改,對和平集會的行動者施加暴力的員警也至今未曾被究責,台灣的集會遊行權不管在法規上與實務上,仍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國際特赦組織長期關注各國政府對於低致命性武器的使用及警察暴力的究責,我們也期待台灣政府在相關政策措施,符合國際人權法的標準。」

國際特赦組織敦促台灣政府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與其他相關規範、針對不當執法的施暴員警進行懲處,並使當時部署、調派、培訓警力不當,致使員警使用暴力驅離的警政高層承擔責任,確保和平集會自由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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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退回交通惡法—停止殘害交通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3 - 18:56

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

今天本聯盟針對近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爭議,舉行323「退回交通惡法—停止殘害交通」遊行,現場人數達1500人,以及上週的317全台快閃過馬路大富翁行動,也有七縣市共同串連共兩千多人,無不充分展現人民對於胡亂修法的反對意見。

修法草案胡亂來,人民不買單

近期立法院將審查的這份由行政院送交的修法草案,有許多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違規項目將無法檢舉,包含違停在「人行道、行人穿越線、路口、快車道、公車站、消防栓、學校」等地及 「併排臨停」,甚至連違停「身障專用格」也列入,總共十項。

這些項目若未來修法通過,除變相開放違規、對守法駕駛不公、 損害用路人性命,也踐踏身障者最基本的生存權。

這也令我們不得不質疑,這樣的政策改動,跟去年820遊行各個政黨給出2030死傷減半的承諾,可說是背道而馳。

檢舉制度的必要性

⺠眾檢舉制度是因應台灣在我國警力不足,警察檢舉只佔了總體舉發量的1/3,檢舉違規是弱勢用路人所能採取自我救濟的最後手段,也是是對抗違規人心理的制衡機制,目的是制衡違規行為。

缺乏討論漏洞百出的法案

3/1交通部於下班前的4:59發送開會通知,且要直接在下一個工作日的3/4禮拜一早上9:30開座談會,這種突襲式的開會通知令人詬病外,後來也沒採納會議中的意見,也導致這場座談會沒有任何民間跟官方的共識。

甚至此一修法草案,直至3/8送交行政院會,各界團體都不曾知曉,這十項的取消違規檢舉項目內容。爾後連學界、前交通部長都公開反對這種粗糙的修法內容。

其實自去年11月的記點項目調整之後,職業駕駛上下客、上下貨的困難已經得到很大的放寬,所以令民間團體無法理解的是,為何還要透過此次修法來大開違規後門?

要改善交通環境,有許多還可以再加強的地方,而並非是用這種全面放推的作法,對此,本聯盟在這次遊行提出五大訴求,遊行結束後仍要呼籲行政院、交通部及立法院需審慎考慮此次修法。

五大訴求:
1.改善道路工程
在路口、行人穿越線、人行道違規停車及併排臨時停車載客,都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規項目,道路應規劃合理的上下客區、臨時停車格、避車彎、卸貨區等,以從根源解決職業駕駛的需求,並且提出改善計畫及期限,不能長期拖延使違規常態化。

2.規劃配套措施
在道路環境改善前,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如貨車卸貨應放置三角錐或車擋警示等,確保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也不會影響交通安全,及宣導教育乘客在合法位置上、下計程車等。

3.建立回訓制度
許多國家都有駕照回訓制度,確保駕駛人仍有駕駛能力及宣導法規的更新。台灣的駕照容易取得,一張還能用終身,應建立有關不適任駕駛、高齡駕駛等的回訓制度,建立合理管控駕駛人的措施。

4.改革交通執法
既然政府拒絕警民合作,就要扛起責任,具體評估與規劃執法人力需求及增加基層參與,增設停管處的交通助理員,以改善執法量能不足的問題,拒絕短期專案作秀。

5.退回修法草案
立法院在取得民間共識前應退回法案,並與相關團體「召開公聽會」,廣納各團體意見,共同討論工程設計法規與政策改善交通問題,避免製造用路人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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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謝素分理事長 發言內容: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一直以來致力於身心障礙者的相關權益,而就行的權益層面上來談,障礙者在行人群體中可謂是弱勢中的弱勢。

多數障礙者因為生理或心理上的疾病而受到侷限,尤其是肢體障礙者,因為生理上的限制行動多有不便,需要輪椅或柺杖代步,然台灣的道路交通設計及相關法規都不夠完善,導致人行道設計不良且因法規不夠周延致使違停到處出現,停在紅線、路口、公車站旁、斜坡道上或是擋住斜坡道口甚至是人行道上,不勝枚舉。

而因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致使行人在外行走險象環生,一般行人在外行走都是如此,遑論障礙者在外通行尤其是靠輔具代步時更是困難重重,其安全性相當令人堪憂。

在民國112年8月20日由民間道路交通安全團體號召發起的「還路於民」大遊行活動中就有提出相關訴求,呼籲政府及主管機關交通部重視行人權益及其安全,而當時政府與交通部王部長都有正面回應此事並允諾會積極改善目前的交通問題保障行人權益,這些東西恍如昨日歷歷在目,可如今交通部竟然提出這樣荒謬的惡法,針對罰鍰上限在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給民眾舉發,這其中的十項違規部分含括違規停車及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也在其中,若此例一開,台灣的交通環境從「行人地獄」升級至「行人煉獄」。

可以想見的是,未來台灣的交通環境只會更加糟糕,對於行人與障礙者來說,更是無法接受且因為這樣的惡法而求助無門的,試想,今天有人因為貪圖自己方便將車子違停在斜坡道上或是人行道上,行人與身障者要通行卻因違停擋住而無法通過,且還不能檢舉報警請警察來處理,只能繞路或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叫大家情何以堪?要是因此出事甚至丟了性命了難道要大家自己承擔自認倒霉嗎?

在此,本會強烈要求交通部撤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針對此次遊行活動提出之訴求來思考及改善目前的交通環境,再用粗糙的思考模式來處理這攸關人命的議題,還給大家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別再讓無辜的生命因此而消逝,謝謝。

警工郭歷軒發言稿

一,從法規方面,制定交通法規目的在於避免發生傷亡,交通部應先評估各種危險用路行為的風險,然後再針對這些行為去防阻,處罰金額只是防阻方式之一,但交通部卻以金額判斷違規輕重,而不是行為風險決定,這樣的決策方向偏離法規目的。

二,從警力負擔來看,內政部應該依交通違規檢舉量、罰單件數、人口數、事故量等評估交通工作實際所需警力,並確認各地警力缺額,只有警力能負擔的合理工作量,才能進行有效的執法。

三,朝令夕改的交通法規,模糊了法律規範,更讓大眾容易誤解這些違規危險程度不高而鬆懈產生事故,去年數據就顯示傷亡沒有明顯改善,而模糊空間也使部分政治人物誤認有關說的機會,讓基層執法承擔被施壓調職的後果,同時也失去執法光榮感。

四,以上顯示各方面都往不好的情況發展,但亡羊補牢 猶未遲也,寄望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們召開公聽會,提供社會各界溝通平台,扼止交通部的匆促決定,提出法案改善版本,導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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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香港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台北街站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3 - 18:53

文/赴湯、香港邊城青年

3月23日(六),《基本法》23條正式在香港通過。流亡港人赴湯與香港邊城青年在台北市西門「六色彩虹」地標舉辦「反23立法台北街站」行動,多個組織及一百名民眾出席響應活動。

赴湯以主持人身份發言,譴責香港政府僅以11天時間就倉促通過刑罰極重的23條惡法,缺乏討論和諮詢,因此串連英、美、加、日、澳五國共20個城市,進行是次抗議。活動以行動劇作開首,講述「中國維尼」如何在剝奪「香港豬豬」的自由後,將魔爪轉向「台灣黑熊」;「台灣黑熊」繼而尋求國際支援,與藏人、港人聯手對抗「中國維尼」,堅守民主與自由。

信民兩岸協會理事長黃清龍指,一個政府對自己的人民如此地沒有信心,非要用兩個國安法來強加,把香港人綁得動彈不得,這對台灣是最大的一個提醒。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補充,今天台灣跟香港命運是相連的,假如台灣不警惕,將來會變成香港現在這樣。

NGO工作者李明哲認為,中國從來不遵守法律、不遵守自己的承諾,對外無視所有國際規則,所以中國會認為從來沒有統治過的台灣是它的領土。台灣人應該聲援香港,如果沒辦法遏制中國破壞香港法治,以及不遵守自己承諾的心態,未來下一個受害的絕對會是台灣。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強調,「一國兩制是假的」,中共強迫西藏簽訂《17條和平協議》不到十年,達賴喇嘛就流亡,藏人也遭到各種打壓。雖然台灣可以讓他表達意見,但在西藏的西藏人,在香港的香港人根本沒有機會,因此希望更多人跟香港、西藏、維吾爾人站在一起。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則表示,很多留下來的香港人仍然堅持信念,溫存希望,持久忍耐,活在平行社會中,從事各類日常生活的抵抗。同時盼望台灣社會認清中共野心與邪惡本質,依法查辦中共代理人與在地協力者,禁止涉及23條惡法的官員、議員、司法人員入境台灣,提供在台灣的香港人權捍衛者適當的人道關懷與制度保障,以及避免在特區護照失效後長期滯台的出境便利。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強調,23條立法後,香港人要在任何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表達意見,是不可能的任務。未來可能擴大解釋權,且所有的條文都有「域外」的效力,不只是香港,包含台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違反23條鋃鐺入獄。即便如此,面對中共的極權,在海外的我們不應該相信他們的謊言和主張,而且也不能夠妥協,必須抵抗到底。

前香港區議會議員李文浩亦說,23條通過毫無疑問是對香港民主自由一個重要的打擊,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政府及法官。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黃曼婷重申,基本法23條這無疑也是對香港的自由民主敲響的喪鐘,也是中國用最直接的方式表達,對於反對者的法制鎮壓手段與對於民主國家陣營的威脅與警告。台灣長期受到中國的文攻武嚇,我們更應該跟世界民主陣營一同反對。

香港藝術家黃國才最後以英語發言,引述多國政府已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反映香港局勢嚴峻,因此大家必須團結一致向統一說不、向中共說不。

活動結束前,在場民眾合唱《願榮光歸香港》,並設置連儂牆,留言對行動表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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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國光石化13年過去了 國際級芳苑大城潮間帶怎麼還不公告劃設國家濕地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4, March 22 - 18:13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原標題:珍珠蚵ㄚ、海牛都快沒了啦-風電光電麥擱來!!
反國光石化就是要保住國際級芳苑大城潮間帶
13年過去了怎麼還不公告劃設國家濕地?!

全國環保團體大會師齊聚彰化,為彰化環境話聲

(主持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自 2004 年以來,每年4月22日地球日前,全國環保團體都會召開「全國NGOs 環境會議」來表達台灣各縣市所面臨環境議題與訴求。會議後會將該年度會議結論交予總統及最高行政單位,納入政策溝通平台,並進行列管追蹤,以敦促政府確實施行與改善。第21屆的「全國NGOs 環境會議」於3/22-23在彰化鹿港舉辦,並藉由大會前一日特別安排的「議題走讀」,也是第一次舉辦議題走讀就在彰化。

國光石化運動是全國性環保運動,全國環保團體一起保護濕地,國光石化宣布撤案,至今已經超過13年了,到現在濕地還沒有公告劃設,當初內政部評鑑彰化濕地至少是國際級的濕地,在全國76處濕地裡面是第一名的濕地。這次全國NGOs環境會議,我們也將提出將彰化濕地劃設為國家濕地的訴求,透過NGO會議的代表將訴求交給總統府。廣大潮間帶一直受到光電風電業的覬覦,想要破壞開發潮間帶,這芳苑與大城潮間帶是濁水溪沖積而成的,泥黏質潮間帶是我國目前僅存最大最完整最原始的潮間帶,更有全國唯一的海牛車列為文化保存資產,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破壞彰化珍貴的國寶濕地!

反國光石化精神領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前理事長也是台灣生態學會理事蔡嘉陽表示,國光石化撤案後,濁水溪口濕地還是沒有進入國家濕地名單,其實是對溼地保育法的踐踏也是污辱,這麼大片的濕地,全台灣唯一僅存,居然還不列入,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隨時有可能面臨更多其他開發案的進駐。過去一直在講大城濕地還是芳苑濕地,這裡應該正名為濁水溪口濕地,芳苑跟大城是人為的行政區域,濁水溪是地理名詞,整片二林溪口到濁水溪口,海岸線從1920年訂下來就沒有再向外開發開墾,這片是台灣僅存最大一片最自然的濕地,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盡快將這片濁水溪口濕地列入國家濕地名單!!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副理事長洪新有表示,感謝環保團體十幾年前,一起保護住這塊濕地,政府10幾年前要劃設為國家濕地,但是到目前仍無所作為。我們繼續將十幾年前的精神,公民運動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這塊土地要盡快劃設為國家級,甚至是國際級濕地,這片溼地不是我們的,是全台人民的,守住濕地讓下一代有未來!!

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謝振東表示,當初十幾年前,荒野夥伴和親子團所有的小朋友期許這個土地可以保留下來,棲地保護下來,生物多樣性才是符合世界的趨勢,我們不希望有越來越多的濕地被破壞,棲地被破壞後,物種成為瀕危物種我們才開始重視,這是本末倒置的,當初我們的親子夥伴都長大成大學生,結果都還辦法公告劃設非常可惜,再次呼籲政府盡速將濁水溪口濕地劃設為國家濕地!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自然保育不是在救什麼而是在救自己,保護土地和生物多樣性是所有問題的解決方案的根源,如果當初通過國光石化,碳排放會是年度增加10%,後果難以想像。因為當時阻擋下來,我們才有機會站在這塊濕地上,而藍碳吸收二氧化碳,就是對我們地球人類的幫助,所以我要來保護這塊土地,就是在保護自己。10幾年前,本會跟很多團體合作,推動信託認股119搶救的訴求,當時總共有六萬多人參與認股行動要保護這塊溼地,我們再次邀請六萬多的朋友能夠繼續支持我們的行動,用法律的規範把濁水溪口濕地守護下來,留給我們自己跟後代子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任楊士慧表示,反國光石化運動時,當時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說「白海豚會轉彎」,彰化海岸是白海豚很重要的廊道,保護白海豚也是讓全國人民都共同參與反國光石化運動很重要的關鍵,守護住珍貴的濁水溪口。「海」這個字,就是水,上面有人,下面有母, 海就是人類的母親,濕地就是人類的母親,潮來潮往留下來的多元的生命,身為海洋子民的我們,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將這片濕地保留下來。

出席: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番挖農場負責人洪新有 副理事長、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吳麗慧理事、施月英總幹事、吳慧君主任)、看守台灣協會(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謝和霖秘書長)、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何宗勳理事長、陳曼麗/前立法委員)、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陳瑞賓秘書長)、荒野保護協會(謝振東秘書長)、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王唯治理事長、周明琴主任)、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楊士慧主任、洪碩辰研究助理)、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丁小雯執秘)、台灣樹人會(潘翰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葉國樑會長)、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蔡志宏理事長、粘麗玉主任)、高雄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黃惠敏理事長)、台灣生態保護學會(蔡嘉陽理事、梁羽楓秘書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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