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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不要「座談大戲」要「結構轉型」!全教總要求劃分校務邊界、落實行政專職,終結行政減量大戲!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下週起將再次辦理分區座談,號稱要聆聽現場聲音以解決學校行政業務龐大負荷。然而,過去幾年無數次的行政減量座談,換來的依舊是行政負擔不減反增的窘境。全教總認為:解決方案早就在教育部辦公桌上,欠缺的是推動結構改革的勇氣,而非辦理更多的座談。
政策轉嫁 重複調查 官員省事 基層受難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張永青理事長表示,基層學校長期淪為各行政機關的政策提款機,內政、環境、衛福等部會常憑一紙公文,假借「政策宣導」或「教育意義」之名,強加臨時性且具強制性的競賽、海報徵件或宣導任務。這些外掛任務缺乏教育專業評估,不僅粗暴打亂既定課程計畫,更逼迫教師在備課之餘,還得先行消化政令以應對學生與家長的詢問,實質侵蝕教學品質。
此外,政府機關間橫向聯繫失能,導致「重複調查」成為學校行政人員的噩夢。無論是社政單位索取弱勢學生資料,或議員調閱補助數據,教育行政單位往往不願從既有資料庫進行整合,而是圖謀省事,不斷發文要求學校重新填報。這種「向上負責、向下交辦」的官僚慣性,正是造成學校現場對於行政減量始終無感的元兇。
結構失衡 酬賞失靈 行政逃亡 系統失調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陳時文理事長則表示,行政減量喊了多年卻日趨惡化,核心病灶在於教育部長期無視「先天失調」與「後天失靈」的結構問題。首先,基層學校行政人力編制嚴重不足,教育部始終視而不見,導致專業分工徹底破壞;其次,政府長期漠視行政壓力,未調整合理的職務加給,不僅無法留才,更引發災難性的「行政大逃亡」。學校頻繁陷入「找不到人接行政」或「年年更換新人」的惡性循環,導致校務經驗無法傳承,業務熟悉度始終在原地踏步。
在人力荒與高流動率的夾擊下,校園治理更是陷入癱瘓。因各處室員額枯竭、自顧不暇,原本應相輔相成的專業合作,淪為互相推卸、互找麻煩的內耗鬥爭。這種系統性的功能失調,讓行政人員在沉重的庶務與冷漠的同儕關係中耗損,也是基層現場對行政減量口號始終無感的關鍵主因。若不從人力與資源的底層結構著手,任何座談大戲都只是治絲益棼的政治秀。
借鏡英日 劃清職責邊界 落實行政專職
根據OECD出版的「TALIS 2024 教學與學習國際調查報告」,全球過半數教師認為行政工作是壓力來源之一,各國莫不重新檢討教師的行政任務職責,努力將教師最珍貴的時間資產,從瑣碎行政庶務中徹底解放。
首先,英國教育部2025年公佈之《中小學教師薪資及工作條件》(School Teachers’ Pay and Conditions Documents 2025)就如何減輕教師工作量提出建議。以「該任務是否需要教師運用其專業技能或判斷力」為基準,清楚劃分教學及非教學工作,並載明23項教師不應承擔的行政任務,而應由其他從事非教學之行政人員處理。
其次,日本中央教育審議會在2019年也發佈《關於為建立面向新時代教育的永續學校指導與運營體制而推動的學校工作方式改革綜合方案》文件,將過往學校教師承擔的工作內容分成:應由學校以外單位負責的工作(如:交通導護)、雖屬學校工作但不一定需由教師擔任的工作(如:社團活動指導)、屬於教師工作但可減輕負擔的工作(如:午餐應對)等三個向度,思考減輕教師工作負擔的對策。再者,日本政府近期也編列大量預算,在所有中小學設置「教師業務支援員」,以求改善教師工作環境,建構教師們可以全力備課、全心輔導學童之學校體制。
從英、日兩國的減量經驗來看,全教總深表肯認。兩國政府均展現出積極捍衛教學專業主體性的決心,以教師的專業判斷與教學能力為核心價值,明確分離「教學活動」與「行政庶務」,並配置專職行政人力承接非教學事務,絕不讓教師深陷於行政雜務。更重要的是,英、日兩國均深刻體認學校並非萬能的社會服務機構,政府願意主動釐清社會責任的分擔機制,避免學校無止盡地承擔過度的社會職能。這更與全教總長期主張完全契合。
公關座談可免 結構轉型必行
全教總多年來已針對行政減量提出無數具體論述,教育部卻始終採取「以座談代改革」的延宕戰術。下週即將辦理的分區座談,若依舊「只談技術小修補、不談結構大調整」,這場戲演得再久,也只是在精美的公關過場中耗損教育能量。這種不敢觸碰業務分工結構、不願調整人力編制的鴕鳥心態,正是行政減量喊了多年,現場教師卻依舊無感的主因。
我們呼籲教育部直球對決,請在座談會上說清楚:哪些事不該由學校扛?哪些事不該由教師做?唯有建立明確的學校業務邊界,並配置專職行政人力承接庶務,才能將教師從繁瑣的行政雜務中抽離,讓教師回歸專業,真正落實行政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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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回歸職評本質,拒絕換湯不換藥:針對考績法改革方向之六大主張
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針對銓敘部長報告方向之實務建言
針對今日銓敘部長施能傑於立法院提出之《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進度報告,指出將朝「廢除甲乙丙丁」、「改採三等第」及「不設比例」方向推動。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雖肯定銓敘部試圖打破現行考績僵局的誠意,但針對目前規劃之架構,本聯盟認為仍未觸及核心痛點。為守護公務體系穩定並落實績效管理,本聯盟特此發表聲明,提出回歸績效本質、法制精確分流之六大核心主張。
簡化考核等第並落實績效分流
本聯盟認為,銓敘部擬將等第改為「優秀」、「良好」、「未達良好」三級,本質上仍未脫離傳統階級排序之窠臼,恐將誘發機關內部另一波爭奪「優秀」名額的政治角力與人情壓力。本聯盟主張應徹底簡化考核層級,效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或《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將年度考績純化為「良好」與「尚待改善」二級制。凡職務表現稱職之人員,即應評定為良好並享有現行甲等之基本獎勵,藉此降低行政成本,並終結長期以來「菜鳥輪流打乙」或主管將考績作為霸凌工具之亂象,讓公務體系回歸專業職務適任性之評估。
激勵應走專案路徑以落實機關自主
對於如何實質激勵優秀人才,本聯盟強調應落實「績效與考績脫鉤」之原則。真正傑出之表現應透過專案路徑進行獎勵,而非侷限於年度等第。中央早已制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且實務上地方政府亦能靈活運用行政手段,如加發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獎金等前例,證明各機關本有法源授權進行彈性加碼。本聯盟主張應進一步擴大各機關自訂專案獎勵金之權限,由首長或內部委員會核發給具有突出貢獻之單位,再由單位內部依實質產出分配個人,以此建立具競爭力且具彈性的「專案激勵模式」,而非硬要在全國一致的考績法母法中,強設缺乏彈性的優秀等第比例。
預算精準流用以轉化為實質誘因
針對獎勵經費之財源,本聯盟認為應從現有資源中進行精準流用。長期以來,公務體系支應之文康費及各類儀式性、形式化之一般訓練經費,在基層眼中多屬成效不彰之冗餘支出,僅是為了消化預算而存在。本聯盟主張在不增加政府總預算的前提下,應將此類經費轉向支應實質的專案獎勵金,將錢花在刀口上,提供具感度之績效誘因。此舉不僅能落實預算中性,更能透過減少無效行政作業,實質減輕基層負擔並提升組織整體運作之士氣。
法制精確分流以純化考核功能
在法制結構上,本聯盟主張應建立更專業的分流機制。目前考績法承載了過多關於個人品德與官箴之規範,造成績效評價與品德考核之混淆。本聯盟建請將現行所有獎懲規定,包含記功嘉獎與記過申誡等行政處分,統一移撥至《公務員服務法》或其施行細則中管理。考績法應純化為績效考評之專業工具,而道德條款與儀式性獎勵則歸屬服務法規範。如此分流能確保「事情沒做好」與「人品出問題」能得到法律層面上的精確對應,避免考核結果淪為私德審判。
保障資深人員權益並消弭世代對立
本聯盟嚴正提醒,本次修法絕對不應重蹈 2024 年修法草案之覆轍。當年擬扣減年功俸頂人員考績獎金之作法,不僅嚴重打擊基層士氣,更在機關內部製造不必要的世代對立。資深公務員作為組織穩定運行的核心骨幹,其既有權益應獲得法律之尊重與保障。任何改革皆不應建立在剝奪現有權益或拆東牆補西牆的基礎上。本聯盟呼籲相關部會應在維護組織穩定的同時,真正建構出一套具備實質誘因之公務體系競爭框架。
呼籲廣納基層意見並儘速召開會議
最後,針對攸關全國公務人員權益之重大法制變革,本聯盟強烈要求銓敘部不應閉門造車。我們呼籲銓敘部應儘速召開基層團體座談會議,直接聽取包含本聯盟在內之各基層公務團體意見,而非僅徵詢各機關人事主管。唯有納入第一線執行者的真實聲音,才能確保修法方向不致脫離實務運行。本聯盟誠摯希望考試院能展現開放溝通的態度,與基層共同打造一套公平、透明且具備激勵效能的現代化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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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基層苦等生日假,勞工董事爽出國!企工應立即撤換性平犯吳長智,全面開放勞董直選!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台鐵公司化自113年至今,基層員工的勞動條件與各項權益卻遲遲未見明顯提升。近日,台鐵企業工會對外宣稱爭取員工「生日假」,最終卻毫無實質成果,令廣大在第一線流汗賣命的基層員工感到無比心寒。然而,就在基層員工權益原地踏步、連一天假都爭取不到的同時,產工卻震驚地發現,身兼台鐵公司勞工董事與台鐵企工秘書的吳長智,竟隨即以「因公出國」為由,跟著台鐵公司高層一同赴日本考察!
根據產工取得的台鐵公文顯示,台鐵公司於115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共計4日,以「考察日本參訪JR九州公司行控系統運作機制、駕駛員與車長管理及培訓養成體系」為由赴日。而這份與高層同行的出國名單中,赫然就出現了勞工董事吳長智的名字。
更令人咋舌的是,吳長智身為機務處的一名「司機員」,其因公出國的頻率與機會,竟遠遠高於台鐵高層主管!公文資料明確記載,陳宗宏副總經理最近三年(112年至114年)僅有1次因公出國紀錄;電務處鄭國璽處長有4次出國紀錄;而吳長智自台鐵公司化前至今,竟連續數年以「模範勞工參訪」、「工會交流」及「機車監造」等名義,頻繁獲准公假前往日本與西班牙,三年內名下竟高達6次出國紀錄!
不僅如此,過去這些動輒花費公帑的「考察報告」中,更曾出現吃美食的觀光行程。試問,這究竟是代表全體勞工出國監督公司業務,還是假借公務之名,行跟隨高層出國吃喝玩樂之實?
產工必須嚴正指出,吳長智在擔任勞工董事之前,就曾因對女員工強暴猥褻遭法院判刑前科。一個帶有如此嚴重性別平權瑕疵與犯罪紀錄的人,從一開始就完全不具備代表全體台鐵員工的道德正當性,早已不適任!然而,台鐵企業工會不僅對此視而不見,甚至執意護航他上位,讓他恣意行使勞工董事職權。
但就任勞工董事至今,我們完全看不見吳長智為基層爭取到任何實質的權益。只看到一個不斷與公司高層關係緊密、頻繁使用公假出國的「特權董事」。當基層員工在第一線日夜輪班、面臨人力短缺與低薪困境時,我們的勞工董事卻在爽吃國外美食、考察觀光列車。這樣的勞工董事,早已徹底喪失監督公司高層的功能,更無法代表全台鐵基層員工向公司爭取任何福利!
針對台鐵企工長期的包庇與勞工董事職能的徹底失靈,台鐵產工在此提出兩項嚴正訴求:
一、企業工會應立即撤銷吳長智勞工董事及工會一切職務以示負責。 我們呼籲企工懸崖勒馬,停止護航性平犯。吳長智的不適任已是全體員工的共識,企工必須展現工會應有的擔當,立即拔除其所有職務,給基層員工一個交代。
二、企業工會應修改勞工董事選舉辦法,開放員工直選勞工董事,直接民主直球對決。 勞工董事是全體台鐵員工在董事會中的最後防線,絕對不應淪為少數工會高層私相授受的政治籌碼與利益交換工具。唯有透過全體員工直接選舉,才能選出真正敢於對抗公司高層、真正為基層發聲的勞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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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全面開放外籍幫傭,是生育率救星?還是政策幻覺?
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回應行政院聲明稿2026.03.19
行政院今日將宣布,落實賴清德總統承諾,四月起將開放12歲以下一孩家庭,皆可申請外籍幫傭。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認為,平心而論,確實有一些育兒家庭將因此受惠。比方說可以減輕育兒照顧的直接壓力,又或者是減輕職場與育兒難以兼顧的壓力。根據托盟去年底委託皮爾森的抽樣民調,我們估計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富裕家庭,可能會申請外籍幫傭。行政院估計144萬家庭符合申請資格,若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申請,代表將有28.8萬外籍幫傭進入台灣。
不過,為什麼托盟成員團體,包括婦團、勞團、教保工會、家長團體,紛紛強烈批判這項政策?道理很簡單,因為行政院根本是用虛假的政策目的,來替這項政策擦脂抹粉。
如果行政院老老實實承認,國家不應該只是照顧弱勢,也應該照顧富裕階級。所以,回應企業雇主團體的要求,讓有錢的企業老闆家庭,以及科技業或金融業等高階主管家庭,可以自由申請外籍幫傭,減輕他們的育兒壓力,也是一件「德政」。那民間團體不會這麼強烈批判。
然而,行政院現在卻表示,無差別開放外籍幫傭,是為了「提振生育率」及「提振婦女勞參率」。這就是典型的不實廣告包裝了。
新加坡是世界上引進最多外籍家務工(migrant domestic worker)的國家,其引進政策從1980年代迄今,外籍家務工從0人已增加到30萬人之多。但是四十五年來,新加坡的生育率,從1980年的1.8,下跌到0.8。絲毫沒有「提振生育率」的作用。跨國人口學及社會政策學術文獻,也從來沒有發現過任何一個國家,因為大量引進外籍幫傭而提振生育率。
「提振婦女勞參率」同樣是謊言。由於台灣的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曾經發生過事故或虐童悲劇,台灣家長對專業托育服務的信任度,是相對不足的。但是沒有完整的托育服務,家長(尤其是母親)就不可能從事全職工作。而不敢輕易信任專業托育教保人員的台灣家長,會輕易信任一個絲毫沒有兒童照顧專業訓練的外籍幫傭嗎?台灣的母親,會把小孩單獨丟給家中的外籍幫傭,自己跑出去全職工作嗎?想也知道,機率很低。
這也是為什麼,托盟去年底的女性民調詢問:「如果可以聘外籍幫傭,妳會改變工作狀態嗎?」結果60%回答,已經在就業了,不會改變。30%的人回答,目前沒有在就業,但也不會因為聘外籍幫傭就回去上班。只有10%的人回答,會回去上班。也就是,只有這10%的女性會「增加婦女勞參率」。
這個民調結果不難理解。因為台灣人用外籍幫傭的方式,原則上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當成24小時的「家事服務人員」來用,只做清潔、煮餐、跑腿、接送小孩。這通常是高階層雙薪家庭的習慣用法,而他們還是會另外尋覓托育服務。第二類則是當成24小時的「到府保母」來用,也就是媽媽仍在家中全職照顧,但多一個育兒幫手,同樣負責清潔、煮餐等周邊事項,可是身體照顧、情緒安撫、教育教養,仍由媽媽主責。這通常是男主外、女主內家庭的習慣用法,例如先生收入極高的竹科媽媽或企業主富太太。
第一類家庭,女性本來就已經在上班了;第二類家庭,女性還是不會去上班。換句話說,就算讓高所得家庭全部可聘外籍幫傭,也不太可能改變他們各自原本的職場與家庭生活安排。「提升婦女勞參率」,是緣木求魚。
主管本次政策設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曾任衛生福利部長,您應該很熟悉衛福部食藥署主管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該法規定,食品的宣傳、廣告,若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廠商可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
那麼請問,行政院公共政策的不實宣傳、不實廣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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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放寬外籍幫傭資格 勞陣批:恐使托育政策倒退、衝擊本國就業
文/台灣勞工陣線
針對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表示,自4月13日起將大幅放寬聘僱外籍家庭幫傭資格,未來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勞陣指出,早在去年賴總統提出相關構想時,就已警示此舉無疑是倒行逆施,放寬政策恐使公共托育體系倒退回家庭化、過度市場化模式,不僅衝擊國內照顧人員的工作權與就業機會,也將削弱「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目標,最終損及廣大家庭與勞工的整體權益。
目前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及相關審查標準,聘僱外籍家庭幫傭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有三名以上六歲以下子女。
- 有四名以上十二歲以下子女,且其中兩名為六歲以下。
- 累計點數達十六點。
然而,全台外籍家庭幫傭人數長期約為2,000人,占整體移工人數僅約0.2%。而此次勞動部指出政策適用家庭約144萬戶,但實際可能使用的人數尚難估計。勞陣質疑,在政策對象與規模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政府如何進行所謂就業衝擊評估,其決策基礎是否周延?
公共托育受衝擊 女性就業面臨倒退
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長期低於50%,近幾年逐步上升,終於在2013年突破五成,但直到2024年也僅達52%,明顯低於男性的67.1%。女性在25至29歲勞參率可達89%,但30歲後逐年下降,關鍵原因就在於傳統的婚育觀念與照顧責任。
近年政府以社會投資角度推動公共托育政策,包括擴充公幼與準公共化量能、增加托育服務及補助,以及推動育嬰留職停薪以日計算,進一步研議延長至6歲以下等措施,已逐步建立支持體系,並有助於鬆動性別分工,同時創造大量本國就業機會,特別是促進女性二度就業。
勞陣認為,此一方向才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正確路徑。若放寬外籍幫傭聘僱資格,不僅可能影響既有托育品質與專業發展,也將衝擊目前約2.5萬名托育人員(含保母與教保人員)的就業穩定。若放寬外籍幫傭聘僱資格,不僅影響托育品質與專業發展,也與提升台灣家外送托率的政策目標背道而馳,將照顧責任仍鎖在家庭裡。
幫傭低薪且不受保障 僅高所得家庭受益
勞陣進一步指出,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不同,主要工作為家務處理,但一樣並未適用《勞動基準法》。其薪資遠低於最低工資,也缺乏完整的休息保障,僅有「每週至少1日、連續24小時」休假,但仍可由加班費替代,現行加班費每日僅約667元,即使整月不休,薪資亦難達3萬元,屬於低薪且高工時的勞動型態。
另一方面,聘僱家庭幫傭須負擔每月5,000元就業安定費及提供住宿空間等條件,對一般受薪家庭而言負擔不小。因此,即使放寬申請資格,實際受益者恐仍以高所得家庭為主。對於有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應透過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體系提供支持,而非依賴低薪勞動,將照顧責任再次回歸家庭承擔。
移工處境弱勢 勞動剝削風險高
勞陣指出,台灣移工制度仍存在結構性問題,包括部分移工需負擔高額仲介費來台,導致債務壓力沉重,並可能面臨行動限制或證件遭扣押等情形。
特別是住在僱主家中的家事移工,工作與生活界線模糊,勞動條件高度依賴僱主安排。監察院亦曾調查家庭看護移工遭受不當對待甚至暴力事件,顯示此類工作屬於強迫勞動風險較高的族群。此外,近期社會氛圍中在少數政黨及團體操弄之下,出現對移工敵意言論,更加凸顯其處境脆弱。
強化公共托育 拒走家庭化回頭路
勞陣強調,台灣長期將照顧責任女性化,已成為女性穩定就業的重要障礙。若政府放寬家庭幫傭聘僱資格,不僅與現行公共托育政策方向相互牴觸,也可能進一步擴大缺乏勞動保障的家庭僱傭模式,使照顧責任再度回歸家庭承擔。
少子女化的因應,需要整體制度性的支持與長期投入。唯有持續強化公共托育體系、提升服務品質與可近性,才能同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創造本國就業機會,並實質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朝向更具性別平等與社會支持的照顧體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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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危險/繁重加成中央應持續檢討,地方應編足發放
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針對行政院宣布自3月1日起全面調高警察人員繁重及消防人員危險加成(以下簡稱加成),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下簡稱警工推)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消促會)聯合聲明如下:
警察及消防人員人力不足,警工推及消促會長期呼籲調高警消人員待遇,本次調高加成制度雖是制度前進,但我們認為在目前的政策,仍然有可精進的部分。
首先,目前的加給原則依「繁重」與「危險」程度,並依過往慣例,就人口數區分六都(六個直轄市)與非六都。但我們認為,不論是那個縣市,不同類型的轄區特性,不應僅以雙北市/直轄市/非直轄市與否作為危險/繁重的判斷基準。
如在警察部分,人口基數大的縣市自然案件量多,但人口基數少的縣市,人力也相對缺乏,容易發生職災問題也常跟人力不足相關;又如在消防部分,不同縣市包含工業區、山區、水域等都具有其危險性,我們認為不應該只以人口數或案件數為考量。
我們認為,目前的加給幅度,仍然沒有與警消人員的服務提供量相當,如台北市市長原先提案爭取1.5倍,可見地方政府也能意識到薪資與勞務的不對稱性。我們認為,政府應持續檢討,六都部分應再調高,及應開放非六都得編列至100%加成。另外我們要再提醒的是,雖然可能目前礙於整體法制,無法直接調整本俸,但有關公務人員薪資,仍然應回歸於薪俸制度的修改與調整,過度依賴加給模式,會有制度安定性的疑議。
同時呼籲,各縣市政府因應本次加成調整應儘速編列相關預算,且回溯自3月1日起發放。避免因未編列相關預算造成人力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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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停止戰爭造成的非必要人道災難,重申反對威權政權壓迫人民的立場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近日美國對伊朗的軍事攻擊及其後續升高的區域戰事,再次使平民陷入戰火威脅,也使原本已經惡劣的人權處境雪上加霜。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於任何以武力升高衝突、導致非必要人員傷亡、醫療與民生體系受創的人道災難,表達嚴正關切與譴責。
戰爭從來不是抽象的地緣政治操作,而是真實落在人民身上的死亡、流離、恐懼與失去。當醫院遭受攻擊、平民被迫逃離家園、救援通道受阻、弱勢社群更加暴露於暴力與失序之中,最先被犧牲的,往往不是掌權者,而是原本就處於壓迫之下的人們。婦女、兒少、性少數、政治異議者、少數族群、移民與難民,經常在戰爭中承受加倍的風險與創傷。
我們必須同時指出,反對戰爭帶來的人道災難,並不意味著忽視伊朗境內長年存在的人權侵害。相反地,正因為伊朗社會中原本就存在對女性、性少數、異議者與公民社會的系統性壓迫,戰爭更可能成為威權統治進一步合理化監控、鎮壓與噤聲的藉口。人民不應在外部軍事打擊與內部威權壓迫之間,被迫承受雙重傷害。
台權會一向關注威權政權如何透過法律、軍事、監控與行政體制打壓人民自由。無論是香港在《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下對言論與政治參與的壓縮,圖博人民在中國統治下持續遭受的文化與言論壓制,或是緬甸軍政府對平民的暴力鎮壓、對選舉正當性的踐踏,乃至東南亞移工與遠洋漁工在邊境體制與供應鏈之中遭遇的制度性剝削,我們所一再看見的,都是掌權者將人民視為可被犧牲、可被噤聲、可被支配的對象。
因此,我們呼籲國際社會,應立即以保障平民生命、安全與尊嚴為優先,避免任何進一步升高衝突、擴大傷亡的軍事行動,並確保醫療、救援與人道物資不受阻礙。任何國家在面對戰爭時,都不應以國際政治利益凌駕於人道原則之上,更不應對平民傷亡與基礎設施破壞視若無睹。
我們也重申,對於所有因戰爭、迫害與威權統治而被迫流離失所者,台灣政府應以不遣返原則與人權保障作為最低標準,提供必要的保護與制度回應。這不只是對國際人權原則的回應,也是台灣作為曾受威權統治、也曾受國際社會聲援的社會,應有的道德與政治責任。
台權會相信,真正一致的人權立場,不是只在特定政治風向下挑選可以關心的受害者,而是拒絕讓任何國家、任何政權、任何軍事機器,以安全、反恐、主權或秩序之名,合理化對人民的壓迫與傷害。我們反對戰爭造成的非必要人道災難,也反對一切威權政權對人民自由、尊嚴與生命的侵害。
在戰火與高壓之下,我們始終站在人民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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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同樣未領身分證 「長照之門」只為白領打開 姊妹會赴衛福部抗議制度不公
文/南洋台灣姊妹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今(18)日上午在衛生福利部前召開「新住民長照平權行動記者會」,透過行動劇與多個團體發言,指出台灣長照制度對外國人呈現「分級開放」,白領外籍人士可使用長照,但長期在台生活的新住民卻被排除在外,呼籲政府檢討制度並提出改革時程。
記者會現場上演短劇「長照之門」,一名戴著衛福部長面具的角色站在象徵長照制度的大門前把關:身穿西裝的白領外國人順利通過、有身分證者也被放行,甚至被認定有特殊貢獻者亦可進入;然而,一名拿著助行器的婚姻移民被要求「先去申請身分證」,而坐在輪椅上的新住民姊妹,在子女陪同下上前詢問「我們怎麼辦?」時,卻只得到「可以自費使用」的回應,被擋在門外。輪椅停在門前、家屬無助對望的畫面,引發現場關注。
南洋台灣姊妹會指出,台灣長期照顧制度以「國民」為主要服務對象,使許多在台生活數十年的新住民,因未取得身分證,在老年或失能時仍無法使用長照服務。然而,114年修正通過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開放永久居留之外籍專業人士及政府認定具特殊貢獻者使用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形成制度上的差別待遇。
姊妹會過去兩年不僅提出政策建言書、拜會行政部門,也向監察院提出陳情,但監察院僅轉來衛福部的回應,長照資源應優先提供國民,並認為新住民可透過歸化或自費取得服務,但此一說法已難以成立。隨著「攬才專法」開放部分未具國民身分者使用長照服務,現行制度實際上已出現「選擇性開放」。姊妹會認為,問題不在於是否為國民,而在於制度選擇讓誰被納入、讓誰被排除。
尤其,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長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國籍、階級等因素有差別待遇之歧視行為,但現行制度卻以是否取得身分證作為門檻,將部分長期在台生活的婚姻移民排除在外,與法律精神產生明顯落差。
(新增回應)針對衛福部石崇良部長今日上午在立法院回應,會去了解「新住民在設籍上是否遇到困難」,以及目前開放馬偕計畫和「攬才專法」的白領專業技術人士,是因為他們對台有「貢獻」。
姊妹會指出,部長的回應,是錯置問題焦點,不僅刻意忽略制度已對部分未具本國籍者開放長照服務的事實,也未去深究白領人士為何不入籍就開放使用。當白領外籍人士可以在未入籍的情況下用長照,卻要求長期在台生活的婚姻移民必須先入籍,顯示問題不在於國籍。
至於對台灣的「貢獻」,夏曉鵑教授在記者會現場指出,移民媽媽生養子女,延緩台灣面臨的高齡化人口結構,在台灣照顧老的、小的、病的,撐起家庭的照顧責任,難道這些都不是「貢獻」?!她借用瑞典知名學者Max Frisch提到的名言,改寫成台灣看待移民姊妹的處境: 「我們要的是幫傭、是孕母、是看護,來的卻是家人。」指控台灣政府把移民媽媽當作勞務提供者,卻忽視她們已是台灣社會密不可分的一分子。
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進一步批評:「長照制度不該只為白領外國人打開,卻把在台生活多年的移民姊妹關在門外。」並指出,將未取得身分證的婚姻移民排除在長照制度之外,等同將照顧責任轉嫁給家庭與子女,讓許多新住民二代被迫承擔本應由公共制度支持的照顧負擔。「把這些移民姊妹阻擋在長照之門外,由家人承擔長照責任,刁難的難道不是作為台灣人的先生與子女嗎?」
衛福部長照司科長余姍瑾
多位與會者也從不同面向指出制度問題與影響:
洪滿枝表示,許多在台生活三、四十年的移民媽媽,年輕時照顧家庭,老了卻連長照都用不到,只能讓孩子接手照顧。她說,當看到政府開放白領外國人使用長照時,「我們一方面替他們高興,一方面也很心酸,因為政府忘了我們這群為台灣付出一輩子的移民媽媽。」
對此,劉千萍指出,長照制度優先開放白領移民,卻忽略長期在台的婚姻移民,已形成明顯不公平,「這樣的政策代價,最後會由移民家庭與台灣年輕世代一起承擔。」而且為了撐起長照服務,政府招攬新住民擔任照服員,居留身分也歡迎,但這群沒有身分證的照顧者,當她們老了倒了,卻被要求拿到身分證才能用長照,豈不諷刺?!
張筱嬋則表示,許多新住民姊妹一輩子在照顧別人,等到自己需要被照顧時卻沒有制度可以依靠,形成明顯落差。她呼籲政府跨部會檢討,將新住民納入長照體系,並改善語言與資訊落差問題。
夏曉鵑也指出,長照制度不只是資源分配問題,而是在決定「誰值得被照顧」。她表示,許多婚姻移民女性長年在家庭中承擔照顧與再生產的角色,卻在老年被制度排除,「她們不是外人,而是支撐這個社會運作的一部分」,長照制度不應以身分作為門檻。
現場包括學者及多個移民、人權與婦女團體到場聲援,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桃園市蒲公英新移民服務協會等團體到場聲援,呼籲政府正視長照制度排除問題,儘速提出改革方向。指出長照制度應回應高齡化社會的照顧需求,而非以身分作為排除條件。
記者會最後提出三項訴求,包括:一、長期居住在台的新住民應納入長照服務對象;二、停止以身分資格排除新住民使用長照服務;三、衛福部應提出具體制度改革時程。團體呼籲政府正視制度不公平問題,避免將婚姻移民排除於長照體系之外,並加劇家庭與下一代的照顧負擔。
備註:
長期照顧服務法(110年 6 月9日公布)
第1條 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特制定本法。
長期照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服務對象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年齡、身心障礙、疾病、階級、種族、宗教信仰、國籍與居住地域有差別待遇之歧視行為。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 (114年9 月27日公布)
第29條第一項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並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因身心失能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評估認符合給付長期照顧服務之失能情形,按其失能程度核定長期照顧需要等級及長期照顧服務給付額度後,準用依該法第八條之一第四項所定辦法提供服務:
一、六十五歲以上。
二、經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所定之專業團隊依該法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鑑定及評估之結果符合該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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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譴責南投縣政府指使警察掐⼈ 執法過當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救會
名間鄉反焚化爐⾃救會今(18)⽇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嚴正譴責南投縣政府於 16 ⽇續辦名間焚化爐案⼆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時,以⼤批警⼒介入爭議會議、壓縮⺠眾表意空間,讓原應作為公共溝通場域的環評程序,淪為以公權⼒壓制⺠意的現場。當天會場除出現盾牌、警棍、拒⾺等⾼規格維安設備外,並以桌椅、隔離動線與⼈牆阻隔⺠眾與委員、學者對話,連電梯使⽤也遭限制,老弱婦孺與運送物資者均難以通⾏;會議過程中更傳出⺠眾遭警⽅強⾏拉扯、掐脖、壓制、帶離,引發各界對執法明顯過當的⾼度質疑。
立法委員羅美玲表⽰,對於本週⼀(16 ⽇)名間焚化爐⼆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爆發警⺠衝突,並造成雙⽅皆有⼈受傷,深感遺憾,要求南投縣政府就本次執法過當爭議提出完整報告,向社會說明警⼒調度、現場處置依據,以及限制⾏動不便⻑者使⽤電梯的合理性。她指出,焚化爐設在名間鄉,會議卻刻意不在名間舉辦,現場⼜以網球網、⻑桌將⺠眾與官員、專家學者隔開,種種安排都顯⽰縣府對地⽅居⺠極不友善,也反映衝突根源正在於⺠眾參與空間被不斷壓縮、過往意⾒未被充分回應,才導致⺠怨累積。
羅美玲強調,垃圾問題固然必須處理,但去化⽅式不該只剩焚化爐⼀條路,正如賴總統提出的雞尾酒療法,疑難問題往往需要更多元、併⾏的處理⽅式;更何況縣府⾄今仍未就焚化爐對名間環境、健康及茶產業的影響提出具體證據加以釋疑,因此呼籲立即暫停環評程序,重新評估選址、補充完整環境影響說明,並重新回到社會對話與⺠眾參與,全⾯檢討整體垃圾處理政策。
名間果農林宗衡則表⽰,焚化爐問題本質上就是食安問題,農產品也從來不只是單⼀買賣獲利,⽽是整個地⽅循環經濟與農⺠⽣活的基礎,⼀旦產地信任受損,受害的將是整個名間的農業⽣計。他呼籲社會各界正視名間焚化爐案,不要再把農⺠的憂慮視為情緒反應。他也直⾔,縣府局⻑提出的模擬數據根本無法說服地⽅農⺠,⽽原本應在名間舉辦、讓地⽅居⺠充分參與的範疇界定會議,卻被移往中興新村與南投市,⺠眾來到現場後⾯對的不是誠懇對話,⽽是警察舉牌與層層阻隔,令⼈⼼寒。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副理事⻑、同時也是南投女兒的張淑芬表⽰,⾃⼰投入環境運動多年,這是第⼀次在抗爭現場遭警⽅掐脖、壓制,甚⾄被帶進警局,⼼情⼗分沉重。她說,當天只是想表達茶葉對名間的重要性,因現場以⾼⾼的網⼦、桌椅與警⼒重重阻隔,⺠眾與委員、學者幾乎無法直接對話,她才站上椅⼦灑茶葉,試圖讓會場看⾒地⽅居⺠對農業與產地信任受損的憂慮,未料隨即遭數名員警強⾏拉下,⼿部當場受傷。
她強調,地⽅居⺠到場只是為了表達對名間焚化爐案的疑慮,並非蓄意挑起衝突,南投縣政府卻在爭議會議中動⽤⼤批警⼒,形同將與會公⺠當成敵⼈與暴⺠,令⼈難以接受。她也直⾔,若南投縣⻑許淑華要告,她願意承擔。最後,她也呼籲各家新聞媒體,不要再以片段畫⾯醜化名間鄉⺠,更不要將地⽅居⺠污名化為暴⺠,不該讓名間鄉在承受焚化爐威脅之餘,還要承受來⾃輿論的⼆度傷害。
監督施政聯盟執⾏⻑許⼼欣指出,南投縣環保局在前天名間焚化爐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的⼩動作不斷,從動員⼤批警⼒維安、婦幼館⼀樓入⼝設拒⾺阻擋、封住無障礙斜坡進入館內的入⼝、不開放電梯給鄉親搭乘(限⾼官可搭),⻑輩和⾏動不便者得吃⼒爬樓梯到三樓,會場桌椅全⽤束帶綁住、準備球網阻隔,在專家學者和⺠眾之間⽤兩排⻑桌隔離,並動員⼤批警⼒待命,隨時阻擋⼲擾現場公⺠的合理抗爭⾏動。⽽且不當限制發⾔三分鐘(經抗議才取消)、給公⺠⽤的麥克風效果差,甚⾄還會消⾳!
更遑論⾝為開發單位的南投縣環保局毫不避諱⾃⼰球員兼裁判的⾝分,竟罔顧環評法第⼗條,開發單位僅是列席, 卻⾃⼰偷渡成討論⾝分,⽽且亂訂會議辦理原則,竟出現「尊重開發單位」這種圖利⾃⼰的文字!甚⾄亂寫上次1 ⽉ 31 ⽇的會議結論,謊稱替代⽅案已確認。更扯的是,南投環保局⻑李易書更在會議上罔顧⾃⼰是開發單位的⾝分,竟對下午的議程對主席下指導棋,硬要推進⾄範疇界定指引表,厚顏無恥到了極點!⼀場會議搞這麼多⼩動作,可說是史上最囂張的開發單位!強⼒譴責南投縣政府及南投環保局!
許⼼欣強調,站在桌上撒茶葉⾼喊會議無效是茶農與地⽅的象徵性抗議,不是物理攻擊,茶葉本⾝有傷害性嗎?警⽅現場指揮官要下令把⼈拉下來合理嗎?是警⽅先不當執法,張淑芬是被強制拉下桌,屬於「被動⾝體衝突」。「撒茶葉不是暴⼒,忽視⺠意才是鴨霸」,抗議南投縣政府把公⺠當暴⺠,把警察變成壓迫⺠意的⼯具。
時代⼒量發⾔⼈鄭宇焱表⽰,範疇界定會議開始前,⾃救會原於會場外舉⾏記者會,向社會說明地⽅訴求與程序爭議,卻遭警⽅舉牌警告並強制要求解散,令⼈質疑南投縣政府是否連⼈⺠受憲法保障的⾔論⾃由都要打壓。他指出,根據⼤法官釋字第 718 號解釋,緊急性、偶發性集會不適⽤《集會遊⾏法》許可制,名間鄉親在縣府強推焚化爐設置的情況下,當場站出來表達反對意⾒,本就是憲法保障的⾏動,不應被視為違法集會,更不應遭警⽅以舉牌⽅式壓制。
鄭宇焱批評,台灣解嚴已三⼗多年,南投縣政府卻仍藉由警⼒壓制⺠眾、排除異議者,令⼈震驚,也讓⼈質疑地⽅治理對⺠主與⼈權的理解是否倒退。他呼籲南投縣政府立即停⽌推動名間焚化爐設置計畫,停⽌以警⼒傷害鄉親,正視地⽅居⺠最基本的表意權與⽣存權益。
名間鄉焚化爐⾃救會強調,名間焚化爐案⾄今程序爭議未解,縣府也尚未就選址正當性、環境風險、健康疑慮及對地⽅農業與茶產業的衝擊提出⾜夠說明,卻先以⼤批警⼒與⾼規格維安部署⾯對地⽅居⺠,試圖強度關⼭,令⼈無法接受。
⾃救會呼籲南投縣政府停⽌以警⼒為會議開路,正⾯回應地⽅訴求,重新檢討名間焚化爐案的環評程序與政策⽅向。適逢 318 太陽花學運滿⼗⼆年,當年社會對警察執法界線、公權⼒節制與⼈⺠表意權的深刻反省,⾄今仍未過時;然⽽昨⽇發⽣在名間焚化爐範疇界定會議現場的情況,卻讓⼈不得不再次質問,⼗⼆年過去, 台灣是否仍在重演以公權⼒壓制⼈⺠聲⾳的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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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我們需要國際勞工,卻看不起國際勞工——這是傲慢與偏見
文/愛滋權促會
2026年3月17日聲明
針對周倪安近日對外籍移工相關發言,指外籍移工可能帶病來台使用健保、以及台灣人可能被感染愛滋等等言論,因其充滿階級傲慢與對國際移工之偏見,愛滋權促會認為有需要導正錯誤資訊,盼惡意退散。
1.看護工有愛滋,不會使照顧對象被感染。
2.外籍人士在兩年後,台灣健保方給予愛滋保障。
3.愛滋藥物相當有效。每日固定服藥,愛滋感染者的勞動力與一般人相同。
台灣社會長期以來,特定產業缺工嚴重,為了維持社會穩定與促進產業發展,我們需要國際勞工。
高度剝削勞動、高度集中管理、密集淘汰,顯然都不是「善待人類」的方式,而是視其為次等人或非人類才會如此。
但是,國際勞工是人,應該被當作人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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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游世一假農舍靠金錢綁定民代、媒體?躲暗處攻擊抹黑
文/臺北市士林區岩山里辦公處
游世一假農舍靠金錢綁定民代、媒體?躲暗處攻擊抹黑!
岩山里居民力抗游世一金權耕作術!護陽明山寸土不讓步!
今天3/17(二)下午3:30,陽明山仰德大道「假農舍、真豪宅」起造人游世一 [1],興訟告台北市政府的第三次準備程序庭,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岩山里居民與公民團體一行近50人召開庭前記者會,揭露游世一假農舍、真豪宅的「金權耕作術」,籲法官斬斷游世一仗著政、商、媒關係傷害保護區的卑劣行徑!
本案真相是游世一非以農為業的農民跑來蓋起農舍、多次違法超挖被罰與農舍開發面積超標,竟不知悔改,還對市府興訟,企圖把「違規開發」包裝成「行政爭議」,再透過特定媒體大聲喊冤,提供錯誤資訊試圖引導輿論,此舉根本是顛倒是非、惡人先告狀!
游世一「金權耕作術」第一招:媒體公器私用,淪為私人報復打手
今天記者會前,一名戴著安全帽的民眾和一名戴著口罩的同夥,帶著一疊文宣來現場發送。這份文宣竟是《三立新聞網》記者陳韋帆的「獨家」報導,指控揭發游世一違法農舍的岩山里前里長家「侵佔國有地」。通篇內容錯得離譜!現任里長林美雯指出錯誤並邀請參與記者會:「你們文宣寫的資訊都是錯的,記者會中會指出,請你們留下來聽。請問你們是誰?是寬頻房訊的嗎?還是游世一請你們來的嗎?」未料兩位「自發」民眾一語不發,頭也不回地快速離開。這樣的行為,已證明游世一只會躲在暗處抹黑攻擊,不敢站出來接受社會公評!
這樣的報導顯現游世一根本是將公器的媒體拿來私用,作為惡意報復的私人打手!媒體打手不只陳韋帆,還有《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徐銘穗,兩位分別在第一庭前與第二庭後,替游世一用報導對岩山里前里長報復,內容手法如出一轍。為什麼我們知道在背後操盤的是游世一?因為早在113年2月底,前里長家就收到數十次的違建檢舉,建管處疲於奔命,多次來現勘,在一次建管承辦確認檢舉人個資時,所謂「檢舉人」留的電話竟是岩山里辦公處電話,名字也是假名。再進一步核對時間點,當時正是游世一假農舍建照到期前夕(113年4月4日),其威脅恐嚇的目的已臻明確!
這樣的大量檢舉,完全是浪費行政資源為己所用;如今再透過特定媒體報導、到記者會現場發文宣抹黑等,針對公民監督進行「媒體獵巫」的行徑,不僅是赤裸裸的報復,更是試圖轉移焦點、擾亂視聽! 面對這種報復的陰險手段,現任里長林美雯嚴正向游世一喊話:「因為前里長揭發你,你就挾怨報復,那現在我是里長,你衝著我來,你來報導我!」如果讓游世一這種「卑鄙報復」與「混淆視聽」得逞,就是在縱容強權、種下社會不公的禍根。
第二招:操弄媒體,洗白「毀山牟利」投機嘴臉
除了指控抹黑揭發假農舍的監督者外,游世一還動用媒體帶輿論風向,助紂為虐的記者,毫不意外地又是《三立新聞網》陳韋帆與《NOWnews今日新聞》徐銘穗。第二次開庭後,游世一就動用特定媒體,控訴市府「技術性放倒農舍」,企圖用主流媒體帶輿論風向,洗白「毀山牟利」投機嘴臉!報導內容大幅刊載對游世一有利的說詞,讓不了解本案的閱聽大眾誤以為游世一的假農舍,是因為和市府對法規認知不同而延宕,以致損失3000萬。在兩位大記者筆下,游世一從毀山滅林、違法開挖保護區的「土豪惡霸」,搖身一變成為受市府行政卡關的「無辜受害者」。這兩篇報導根本顛倒是非黑白,甘心淪為土豪特權游世一的喉舌,媒體的道德良知蕩然無存!
為求公正客觀與平衡報導,兩位記者大可以直接採訪岩山里,但他們並沒有這樣做,因為他們深知,只要納進岩山里的聲音,他們要把游世一塑造成「受害者」的敘事就會完全破功。所以他們假裝多方求證來掩飾偏頗,根本是假客觀假中立:徐銘穗訪問律師、建築師、工地主任;陳韋帆甚至是專訪游世一,還向市府與曾協助開協調會的大安文山區議員王閔生求證。就是不敢直接來訪問揭發本案、利害最切身的岩山里辦公處!
再者,台北市政府依據農業部(前農委會)認定是農舍面積超標違法,但報導卻強力放送「農舍面積計算」應該以營建署的標準計算,因為這樣對游世一最有利。但最可笑的是,徐銘穗與陳韋帆兩位大記者,通篇報導都絕口不提農舍的主管機關是農業部,農舍案件當然應該以此為準。徐銘穗與陳韋帆拋棄媒體良知,淪為特權傳聲筒,已是昭然若揭的事實,而游世一這種驅使社會公器做出偏頗報導的行徑,正展現了土豪特權的蠻橫真面目!
第三招:投資民代為其護航!
游世一只是土地投機客?不!游世一在台開案時跟前駙馬趙建銘炒地皮,和綠營人士與綠媒關係匪淺。為了牟取土地暴利,游家多年來不僅透過房地產商廣告資源交好媒體,更長期透過捐獻政治獻金來拉攏民代,為其違規開發充當護航打手。本案首度開庭(114/9/23)時,法官魏式瑜曾當庭斥責:「正當程序不走,卻一天到晚想拿議員、立法委員來施壓公務單位」,就是最佳明證!
本案在111年底被認定農舍面積超標後,宜蘭立委陳歐珀、陳俊宇叔侄都分別召開協調會,試圖「協調」在中央層級將農舍面積計算法規上解套,讓游世一假農舍翻盤。更誇張的是,在113年4月4日建照過期後,台北市大安文山區議員王閔生竟跨區協助「協調」建管處,意圖讓游世一假農舍已經過期的建照可以展延,繼續施工。而這三位民代在選舉前,都曾陸續收受寬頻房訊與游世一家人等,數十萬元的政治獻金,總計近百萬。
斷!游世一 金權耕作術 護!陽明山 寸土不讓步
土豪游世一憑藉鉅額財力綁定政客、操控媒體,建構出牢不可破的金權結構。在此結構下,他能肆意蔑視正當程序,動輒動員民代以「協調」之名,行施壓行政體制之實,試圖為其違法開發強行解套。這就是政、商、媒的共利結構,也是游世一這麼無往不利的根本原因!
本案的核心爭議,從來不僅限於農舍面積超標或變更設計的行政程序問題,而是反映出像游世一這類權貴長期鑽營法規漏洞、藐視公權力並剝削自然環境的結構性問題。從109年開始,岩山里居民站出來,不只是為了守護家園安全,更是清楚認識到像游世一這種投機商人的政商利益結構,對於社會帶來的不公義!
面對游世一這種貪婪無度、豢養媒體與民代的專業土地投機客,在地居民與全體社會大眾都必須寸步不讓、奮起反對!此案一旦讓他得逞,正義的底線將徹底崩壞,後患無窮。身為直接承擔山林破壞風險的在地居民,岩山里居民強力呼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明察秋毫,認清本案特權牟利本質,依法駁回原告之訴,斬斷游世一不斷靠政商媒關係傷害保護區的卑劣行徑,還給陽明山與台灣社會應有的法治與環境正義!
[1] 「寬頻房訊」創辦人、台開案共犯游世一,眾所周知他非以務農為業,卻於民國109年間,在陽明山興建「假農舍、真豪宅」,破壞保護區水土。岩山里辦公處揭發此案,強力監督促使台北市政府重新審視相關違誤,認定其農舍開發面積超標,依法駁回變更設計,建照亦已逾期失效,游世一不服,提起訴訟。目前全案進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這篇文章 【新聞稿】游世一假農舍靠金錢綁定民代、媒體?躲暗處攻擊抹黑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泰博工會抗議菲辦成資方打手 選擇性聆聽移工意見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生技醫材大廠泰博科技公司持續否認被裁罰在案的勞資爭議、不認打壓工會,持續大動作發億元獎金邀請外界推翻工會合法性。3/10時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anila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簡稱MECO)協助發函並複本給勞動部,稱部分菲律賓勞工認為公司沒有違法。
對此泰博科技企業工會3月15日時前往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召開抗議記者會,國際金屬總工會、福特企業工會、桃園市總工會等台灣工會也到場聲援。泰博科技企業工會痛批菲辦未聽取菲國人民勞權遭打壓一事,無視台灣勞動法令,甚至淪為形同為台灣資方發布公關稿的行政單位。
泰博科技企業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表示,菲辦3/10發信至今皆未回應工會,而本次集會也不接受工會的請願書,痛批菲辦僭越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的權利,不當介入勞資爭議,這已經形成國際事件,如果菲辦不立即道歉,絕對將成為國際醜聞。工會訴求菲辦撤回3/10信函,要求菲辦公開道歉,對相關人員做出嚴正處置。
在台菲律賓辦事處MECO選擇性聆聽移工意見?
這份由菲律賓在台辦事處移工部(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中心-台北,MECO MWO Taipei)發布給泰博公司並複本給勞動部的信件,由泰博公司所扶持的工會的FACEBOOK平台所發布,內容表示收到來自泰博菲律賓勞工之陳情,這些非工會成員的菲律賓勞工認為工會對公司違反勞動法令的部分指控與實際情況不符,公司未因移工懷孕而解約遣返,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合情理且符合規定,但公司內非工會會員身分的移工反遭工會幹部霸凌。期望台灣政府可以聽取不同勞工的意見,以保障員工工作權益與就業穩定。
資方扶持的工會在臉書專頁發布菲辦來函。
泰博科技企業工會理事Joana Rosa Dela Rosa表示,泰博菲籍女工曾針對勞權受損、受泰博資方欺壓一事向菲辦求助,但是菲辦人員的回應卻是要求投訴人忍耐或乾脆辭職,女工們才團結起來成立工會。菲辦人員在3/9出現在泰博工廠視察,並針對泰博提供的移工名單進行訪談,3/10發布的信函及社群媒體言論卻偏袒資方、管理層,甚至貶低工會的抗爭。他痛批菲辦背叛了本應服務的菲律賓人民,應感到羞恥。
Joana Rosa Dela Rosa痛批菲辦,不要利用分而治之的手段挑撥同胞,利用少數同事來攻擊工會,並將工會描繪為惡霸,這是最卑劣的欺騙手段,要求菲辦停止干預,應服務菲籍人民而不是服務台灣公司。
關於泰博科技公司違法事項,去年12月底桃園市勞動局因其「移工人事管理規範」規定移工如懷孕將予遣返一事經查證屬實,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規定裁罰,並已發函要求公司立即修正違法規章。而去年11月因雙方勞資爭議申請調解,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泰博公司在調解期間要求工會理事長退出工會、交出會員名單及不允許理事長加班等事經查證屬實,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已於去年12月15日裁罰20萬元。
然而泰博科技公司發聲明澄清,公司聘僱外籍移工近20年,從未因結婚或懷孕而警告、解雇或遣返員工,有關桃園市府勞動局裁罰案,是因工會提供不實文件所致,公司已依法提出申訴。關於宿舍管理規定也反駁沒有強迫勞動情事。
泰博科技企業工會秘書長汪英達則表示,泰博資方的強迫勞動行為罄竹難書,已經被桃園跟新北勞動局開罰認證,其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也已經數次被勞動部直接點名,部長洪申翰說絕不容忍打壓工會行為,沒想到身為菲律賓政府的在台代表的菲辦居然完全沒有跟工會接洽,卻拜訪泰博資方,把泰博「移工人事管理規範」要求員工每天晚上11點門禁前打卡拍照,否則違規就要勞動服務或罰款、懷孕就要遣返回國等侵犯人權規定,藉由菲辦信件表示「合情合理」,實在無恥。
菲辦MECO成台灣資方代言人? 多個工會控訴菲辦漠視
菲辦漠視在台菲籍移工的侵害勞權控訴不是第一次,移工國際台灣分會主席Gilda Banugan指出,自己作為勞工運動組織者,曾遭菲辦試圖在網路言論發起將他和其他組織者驅逐出境,並惡意的抹黑、抹紅成中共同路人。痛批菲辦此舉應感到羞,居然把台灣公司的利益看得比自己同胞的尊嚴更重要,但是真相是無法被驅逐的,只要正義還沒有實現,所有工會就會繼續介入不當勾結。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說到,去年12月7號移工大遊行之後,菲辦就針對參與遊行的菲律賓移工在網路及社交媒體上發文嘲弄調侃,抹黑移工爭勞權的行動像恐怖攻擊,製造不實言論來破壞在台移工合法爭取自己勞動權的形象,批評菲辦根本是反對自己同胞行使合法的勞工結社權,甚至成為破壞工會團結權的幫兇。
翁倩文說到勞動部在本次台美貿易協定裡允諾在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而勞動部提供的企業強迫勞動指引第4項寫道,限制勞工參加工會,也是令勞工受到社會孤立,阻止獲取資源或建議即有強迫勞動的疑慮,而這正是菲辦正在做的事情。他呼籲菲辦不要無視勞動部,收回發信公告,好好了解台灣關於保障勞工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的相關法令。
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理事Francia Balderama說,他在台灣做為家庭看護工將近10年,很清楚沒有休息、被困在雇主家裡,遭受虐待時卻投訴無門的感受。他提到這些年來許多看護工無數次向菲辦控訴,得到的只有冷漠與消極,菲辦習慣了忽視看護工。「菲辦的標準作業程序就是等到事情在網路鬧大、瘋傳才肯行動,等到移工生病,甚至死亡,才可能假裝關心,你們應該感到羞恥!」
台灣第一個由移工組成亞旭企業工會,理事Marnelline Morales分享自己的經驗,他告訴在台移工同胞們不要害怕,團結組織工會成功使亞旭資方退還非法仲介費和規費,並改善移工生活條件,亞旭的勝利證明工人為了尊嚴,即使是大公司也必須低頭,他呼籲泰博的兄弟姐妹們不要停止戰鬥,工會組織是移工對抗惡雇主和將企業利益重於勞工權利的官員的武器。Marnelline Morales疾呼:「我們是有尊嚴的人類,是我們的智慧和體力讓台灣的工廠得以運轉,我們絕不該被當作沒有聲音的工具來對待。如果MECO菲辦不願保護我們,我們就透過工會互相保護,不被惡質資方恐嚇。」
國外貿易多重視「強迫勞動」人權調查 泰博公司不願遵守?
汪英達說,台灣政府近期與美國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台灣已經被列入美國「301條款」觀察名單,美國政府將藉由「301條款」調查外國被認為「不公平」的貿易行為,意即強迫勞動產生的商品,以判定相關政策或措施是否對美國商業造成不合理或歧視性限制,而台灣的強迫勞動99%都發生在移工身上,泰博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主任劉李俊達聲援表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去年年底發布南亞成衣廠人權侵害報告中,可以看到與泰博公司一樣的打壓工會的模式,在印度、斯蘭卡或孟加拉等國,資方會先行成立黃色工會(yellow union,或稱公司工會),透過資方掌控的經理階層所主導的勞資會議,或者由資方操弄的工會來取代,讓真正獨立的工會沒辦法運作,無法發揮效應,進而影響勞動組織的權利,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公司透過製造恐懼跟威脅打壓、解雇等方式讓工會組織者或參與者,甚至只是上街參與遊行的人不敢參與相關的運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及主張,這也等同於強迫勞動的樣態。第三步是透過定期契約,讓勞工怕得不到續約,無法再繼續工作,而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以上三步驟正是資方系統性打壓工會的模型。
劉李俊達指出,台美貿易協定中強調要降低工會組織的門檻,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也強調供應鏈裡對人權盡職調查的要求,台灣企業亦受影響。從之前巨大自行車被美方以涉及強迫勞動扣押產品的事件中,一旦泰博未改善打壓工會、違反勞動權益情事,導致未來營運及市場受影響,其實是咎由自取,台灣政府對此也有同樣的責任。
泰博董事長陳朝旺不認打壓工會 祭出一億元邀外界推翻工會合法性
泰博科技公司董事長陳朝旺不滿移工籌組工會並宣稱罷工,近日推出「暗黑世界柯南活動」,祭出獎金一億元邀請社會大眾針對工會「抓弊」,並推翻泰博工會的正當性。陪同出席聲援的台聯黨主席周倪安則表示,外勞來台灣是暫時性工作者,他們不是台灣公民,既非公民,沒有負過公民義務,當然無法享有公民擁有的組工會、上街遊行等公民權。
聲援的台大勞工社代表林蒲秦則提到,林蒲秦稱暗黑違法的正是泰博公司,先是制定侵害人權的管理宿舍規定,迫使女工組成工會抗爭,並開始不續聘及解僱工會幹部,直到近日才暫時復職,並未歸還先前的薪資。
除此之外泰博公司更想片面升高勞資對立,透過成立魁儡工會,架空已經受官方承認的合法工會,分化勞工利益。泰博公司此舉是想將公眾焦點從泰博勞權問題轉移到自主工會,稱泰博工會只有38人不具代表性,又自相矛盾宣稱有外部或其他暗黑勢力介入泰博公司,根本是做賊喊抓賊。
新北市勞工局則回應,泰博科技企業工會是依《工會法》規定審查後核准登記成立,當時也有函文通知泰博公司,公司既未於法定期間提起行政救濟,工會成立一事已告合法確定。至於部分勞工所述該工會設立程序有不合法等情,建議應循法律途逕解決,泰博公司不得以此為由否認企業工會地位,籲秉持理性與誠意,與企業工會協商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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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民主追求到建國!戰鬥、建國口號聲中,經民連宣布明年續辦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舉辦的第一屆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昨天(3月14日)在二二八公園舉行。晚上最後一個節目,由台灣公民陣線合唱團演出「從民主追求到建國」四首組曲。節目最後,現場觀眾大合唱王明哲作詞作曲的「台灣魂」,並高喊曲中「戰鬥」「建國」口號;經民連並宣布:明年將續辦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邀請所有反侵略、護民主、要建國、愛唱歌的台灣人加入。
台灣公民陣線合唱團,是一群從青鳥運動到罷免運動以來,台灣公民陣線的志工所組成。他們過去在立法院街頭抗議,在大街小巷收罷免連署書,現在組成合唱團。成軍不到一個月,今天首次演出,為大家獻唱「從民主追求到建國」,總共有四首歌,創作時間從1920年代的日治時期,到1989年的民主化前。領唱人音樂家吳文慧,同時也是吳三連先生的孫女,領唱人陳彥升先生,同時也是福和會理事長。
▌四首歌道盡台灣民主運動艱辛,音樂故事指引建國道路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會長賴中強表示,「從民主追求到建國」四首歌道盡台灣民主運動的艱辛,而四首音樂的創作故事,更提醒我們:台灣民主運動,不可能迴避獨立建國。
「從民主追求到建國」演唱時,每一曲目,都先由志工以台語說明歌曲的創作背景及寓意。
第一首歌,《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歌》,作詞人是謝星樓。1921年1月30日,178位台灣人署名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要求設立台灣議會。這首歌就是為運動而寫的歌。台灣議會請願運動目標在追求殖民地自治,設立台灣議會,牽制總督府的專制統治。
運動經歷了15次請願,沒有得到帝國議會的採納。1934年,時局緊張,請願無望,中川健藏總督勸告中止運動,總督府則將支持地方選舉;9月林獻堂、陳炘等29人開會,決定結束運動。1935年,總督府舉行了第一次臺灣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但只是基層的選舉,而且直接民選與官派席次各半,投票資格也有許多限制。
這段歷史,讓我們反思:民主的追求走到最後,不可能迴避獨立建國與主權的問題。否則,非主權國家的自治,還是要看統治者的臉色與各項限制;再怎麼高度自治,說什麼幾十年不變,都有如海灘上用沙堆起的城堡,隨時可能被當權者收回自治而覆滅。
第二首歌,《美台團團歌》,是蔡培火作詞、作曲。1920年代台灣文化協會的前輩們,不僅在政治上投入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農民運動、勞工運動。更投入各項文化運動,設立「讀報社」,舉辦「文化講演會」,發行《台灣民報》,成立中央書局,舉辦夏季學校。1926年4月4日,台灣文化協會「活動寫真隊」,在臺南大舞臺首映。台灣文化協會分裂後,蔡培火接續以「美台團」的名義,巡迴各地放映電影。而《美台團團歌》,則是電影放映前演唱的歌曲。
第三首歌,《勇敢的台灣人》,作詞作曲者是歐秀雄(官不為)。這首歌創作於1986年,是解嚴前後街頭民主運動,普遍傳唱的抗議歌曲。「臺灣島嶼,原本美麗,受外邦統治了數百年,雖然英雄代代輩出,可惜攏半途來犧牲。」短短兩句,道盡了台灣民主反抗運動的艱辛。除非徹底掙脫「外邦統治」,否則,台灣人的反抗運動,只會在外來統治者的一再更換中,重複被殖民的犧牲命運。
在《勇敢的台灣人》的街頭抗議聲中,1990年野百合運動,1991年底從中國選出的老立委、老國代、老法統全部退職,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直選。從1921年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以來,台灣人的百年民主追求,終於有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是,到今天,台灣民主化尚有三項未竟之業:說不出自己國家的名字,沒有自己的憲法,沒有一個健全的、朝野都認同台灣的政黨體系。
第四首歌,王明哲作詞作曲的《台灣魂》。「建國的腳步漸漸逼進,咱著愛有信心。犧牲嘛甘願無怨恨,願死做台灣魂」「戰鬥、戰鬥、戰鬥、戰鬥、戰鬥」「建國、建國、建國、建國、建國」
是鄭南榕的自焚,讓王明哲悲憤又清醒地創作了這首歌。鄭南榕因在《自由時代周刊》刊登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遭檢方以叛亂罪偵辦。1989年4月7日,鄭南榕抗拒拘提而自焚,5月19日鄭南榕出殯,詹益樺於總統府前鐵絲網自焚。為什麼1987年解除戒嚴了,1989年還要有人為主張台獨、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 台灣人百年的民主追求,效法歐風美雨,爭自由、爭人權、爭平等、爭民主。但是,還沒有民主化的解除戒嚴,會是真正的自由嗎?沒有《台灣共和國憲法》,我們的民主可以永續嗎?不建國,如何真正捍衛民主?不戰鬥,如何建國?這是民主先輩們、這是鄭南榕、這是詹益樺給我們的答案。
▌ 經民連宣布明年續辦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
節目最後,現場觀眾大合唱王明哲作詞作曲的「台灣魂」,並高喊曲中「戰鬥」「建國」口號。經民連並宣布:明年將續辦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邀請所有反侵略、護民主、要建國、愛唱歌的台灣人加入。
賴中強並重申舉辦台灣反侵略日歌唱節,就是要效法愛沙尼亞歌唱革命,以歌聲傳遞台灣人的歷史反抗精神,以歌聲團結台灣各族群,以歌聲鼓舞彼此,為台灣將來最好及最壞的狀況做準備,同舟互助,無懼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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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抗議菲辦與泰博資方勾結,工會要求立即嚴肅處理
文/泰博工會
今天,數十名包括泰博工會會員來自不同工會和公民社會團體的聯盟,集結於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菲辦)前舉行記者會,他們向菲辦抗議,要求菲辦官員停止停止充當泰博科技的公關公司、干預工會事務。
泰博工會強烈抗議菲辦與泰博資方勾結,在完全忽略工會訴求與說法的情況下, 片面採信資方以及資方欽點的勞工的說法,這已經讓菲辦服務其國民的宗旨完全受到踐踏。
工會與資方爭議至今,菲辦官員完全沒有接觸工會,卻數次拜訪泰博資方,寫出一封宛如泰博公關稿般的信件,不但完全認可泰博公司一切管理規則,還誣指工會「誇大其詞」、「在公司內製造分裂與敵意」、「嚴重損害公司的聲譽與公信力」。工會清楚指出:損害泰博聲譽與公信力的,正是泰博自己!
泰博工會的訴求包括:
- 立即撤回 3 月 10 日的發出的信函。
- 對前述信函以及並針對其工作人員曾對投訴工人說出「乾脆辭職」之事一事公開道歉。
- 承諾一定妥善處置這次事件,對相關人等做出嚴正處置,並承諾今後絕對不會再出現類似事件。
記者會中,幾位不同移工團體成員揭露了菲辦官員長期以來的失職、抹紅(Red- tagging)以及對移工的積極騷擾:
泰博工會理事 Joana Rosa Dela Rosa:「幾個月前,當我們的尊嚴被非人道的宿舍規定踐踏時,我們向菲辦尋求幫助,但你們當時唯一的回應是叫我們『乾脆辭 職』。現在我們成立了工會,你們卻突然出現在工廠裡——不是為了幫助我們, 而是為了充當老闆的代言人。我要菲辦官員記住:你們的經費來自我們的匯款 和規費,你們應該服務菲律賓人民,而不是泰博科技的企業利益。我們的抗爭 是真實的,公司被罰款也是真實的,我們絕不會讓你們『分而治之』的手段使 我們噤聲。」
泰博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泰博的強迫勞動,已經有兩個勞工局的開罰認證, 泰博的打壓工會,也遭到勞動部長直接以『絕不會容忍』回應,菲辦卻還勾結資方,實在可恥!台美對等關稅和剛出來的 301 名單,都強調禁止強迫勞動, 泰博正在拼命的告訴全世界:他們就是在強迫勞動,而且完全不會退讓!」
移工國際台灣分會主席Gilda Banugan:「菲辦今天的行為是長期以來打壓異議的黑暗手段。我親身經歷過 菲辦官員如何透過『抹紅』工會領袖來逃避解決訴求。他們甚至曾試圖遣返我,僅僅因為我站出來捍衛移工權利。這並非新鮮事; 我們還記得 Linn Silawan 的案件,這位看護工在 2020 年只是因行使言論自由、批評菲律賓政府,就遭到菲辦企圖遣返。菲辦已經變成了一個針對批判性思維的恐懼機器。但你菲辦無法遣返真相,也無法透過『抹紅』來消除我們對正義的渴望。」
在台菲律賓留學生 Julia Mariano:「我們必須正視根本原因:菲辦充當了菲律賓政府『勞動力輸出計畫』的代理人,將我們視為商品而非人類。他們站在雇主那一邊,因為他們想不惜一切代價維持剝削的循環,確保持續不斷的匯款。他們應該感到羞恥(Mahiya dapat sila)!他們不與工人站在一起,反而充當大企業的守門人。他們的忠誠是對準我們寄回家的『美金』,而非我們在海外的生命安全。我們要求一個能捍衛人民的使館,而不是一個粉飾惡質公司形象的辦事處。」
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 理事 Francia Balderama:「我在台灣工作了近 10 年,曾擔任看護工和廠工。在這段時間裡,我們工會 一直向菲辦轉達菲律賓移工的訴求和行動,但菲辦始終消極應對。無論是家事工還是廠工,菲辦的『標準作業程序』就是對我們不理不睬,直到事情演變成醜聞。他們只在我們已經受害後才裝作關心,卻從未採取行動防止虐待發生。」
亞旭工會理事Marnelline Morales:「各位移工同胞,不要害怕!在亞旭,他們曾告訴我們工會是無力的,但當我們建立工會後,我們迫使公司退還了非法的 仲介費與規費。我們迫使他們改善生活條件,因為我們不再唯唯諾諾。給泰博 科技以及全台灣的兄弟姐妹們:組織工會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唯一的武器! 如果菲辦不保護我們,我們就互相保護。建立你們的工會,加入抗爭,抬起頭 來!我們不只是『匯款機器』,我們是有力量的工人,在每個仲介和惡老闆被 繩之以法前,我們絕不停止!」
現場也有多個工會和民間團體參加,發言的有: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所有勞工,不管本國籍還是移工,都有組織工會的權利,這一直是我們努力爭取,也最卑微的一個要求;這不但是台灣法律的規定,也是全世界各國的集體共識」,「讓泰博公司營運受到損害的,絕對不是工會,是因為公司執意違法!」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泰博不但近期被兩個勞工局開罰,2021 年起就有六次違反勞動法令被開罰的紀錄」,「而菲辦不是第一次這麼做,在去年的移工大遊行後,該名職員就曾在社群媒體上嘲笑、醜化參加大遊行的移工和團體,甚至抹黑我們的行動是恐怖攻擊」,「故意破壞移工團結、這真的是菲辦該做的事嗎?菲辦不要做資方打壓工會的幫兇!」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主任劉李俊達:「我們看到三種泰博運用的打壓工會的 模式:第一是扶持黃色工會,這就跟很多南亞國家常會出現資方掌握的黃色工 會一樣,目的就是讓勞方的獨立工會無法運作。第二,用恐懼、威脅和解雇等 方式對待工會組織者與會員,讓其他人不敢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第三,透過 定期契約的不確定性,讓移工因為害怕得不到下一個契約而不敢參加工會和抗 爭」,「泰博如果真的因為勞資爭議而導致訂單減少,那他們真的事咎由自取, 而台灣政府也有責任」。
亞洲公民未來協會專員陳靜禾:「泰博的醫療產品,都建立在欺負菲律賓女性移工和打壓工會之上」,「泰博的工會幹部們,在公司的強力打壓之下,還勇敢組織工會發聲,實在非常厲害。如果菲辦沒辦法保護菲律賓移工的權益,就讓工會自己來!」
台大勞工社代表林蒲秦:「我們不需要泰博資方用一億元來利誘,我們早就已經是柯南;只不過,暗黑的是窮盡各種卑劣手段的泰博科技 」,「一方面,泰博資方宣稱有強大的暗黑勢力外部人士介入泰博;另一方面,資方又聲稱移工們組成的合法工會只有 8 人,因為絕大多數的移工早已在泰博的壓力與誤導下簽了所謂自願的聲明,到底是這樣弱弱呼喊著基本訴求的合法工會有能力強迫移工入會?還是掌握移工遣返大權的泰博資方更可能『做賊喊抓賊』」?
抵抗者聯合代表蔡承佑:「今天我們站在這裡,就是要告訴菲辦,如果你們表現出來的是這種爛泥扶不上牆的態度,那我們菲律賓的移工、泰博的移工,也不指望、更不需要你們的協助!就算經過資方與菲辦的一次次聯手打壓,我們依然愈發壯大,因此,我們絕對不會放棄。我們會靠工會團結的力量變得更強大,並絕對會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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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4集|保護令不是廢紙(二)保護令下如何重建身心?電子監控就能解決問題?
文 / 楊家瑜
1993年,新北板橋發生因長期受家庭暴力而殺害先生的「鄧如雯殺夫案」,促使1998年立法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根據司法院保護令事件統計,2025年聲請保護令的件數約34,000件,核發的數量近21,000件,核發率約76%,卻仍有多起因家暴而造成的憾事發生。
2025年7月就連續發生兩起悲劇,在新北市土城區丈夫尾隨妻子及小姨子並將其殺害、臺北市信義區女子在上班途中遭前男友割喉身亡。這些事件之所發生,多半是家暴加害者不滿被害者申請保護令,在申請核准後便將其殺害。
在社會安全網的接住與漏接之間,受害者不僅要面對深沉的生理與心理創傷,第一線的社工更承受著龐大的壓力,在身心受創之後,如何在社工及第一線專業人員的協助下逐步恢復健康、找回自信,並能面對家暴問題? 是否有其他方式能輔助「家暴保護令」,讓被家暴者真正受到保護呢?
👉🏽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家暴樣貌多元 正視受暴者的創傷
「你怎麼那麼沒用,女人還照顧不好孩子!」「你在家裡帶小孩,很爽了,一個月給你五千生活費還嫌少嗎?不要亂花錢!我每天工作很辛苦!」在傳統的觀念裡,衣服破爛、鼻青臉腫是大多數人對於家暴受害者的刻板印象,然而現實生活中並非所有受害者形貌都相同,許多的受暴者在家中其實遭遇的不只是身體上的暴力,有時會伴隨著精神、言語、金錢、性、對生活大大小小事情的控制等暴力,看似正常的夫妻相處,卻是不合理的。
而暴力的形式多樣,留在身體上的印記也各不相同,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杜瑛秋在輔導個案時發現,許多經常遭受頭部毆打的被害人,會出現明顯的健忘症狀,記憶力受到嚴重影響;或是不幸遭受強制侵入的性暴力,被害人更常面臨嚴重的婦科問題,例如只要發生性行為,就會引發非常嚴重的陰道與子宮發炎。
相較於生理創傷,心理的重建往往是一條更為崎嶇的路,在受暴之後許多情緒會接踵而至,包含憤怒、難過、失落、悲傷、憂鬱症等,嚴重者,會造成內心強大的恐懼感,讓受暴者習得無助感,逐漸對自己失去自信,面對施暴者更加不敢反抗。
杜瑛秋表示,她曾陪一位工作能力很強、有氣場的受暴婦女出庭,但在看見先生時卻忍不住發抖,「有些受暴者會把先生過於神化,先生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太太就會陷入恐懼裡,也會覺得不管躲到哪都會被先生找到,或是連累到其他人,像這樣的被害者,社工在服務上會比較辛苦,需要較長期的時間才有可能把她拉出深淵。」
社工是受暴者最溫柔的存在 也是需要被接住的一群人
一個人長期遭暴力對待,主體性容易被埋沒,要讓他重新找回自己建立自信並不容易,在重建的過程中,社工扮演了相對重要的角色,這份工作絕非單純的陪伴,而是充滿策略與挑戰的專業介入。杜瑛秋提到,許多受害者受到傳統觀念綑綁,認為身為太太就必須滿足先生的性需求,或是深信施暴者恐嚇的「孩子跟男方姓,絕對不能帶走」;部分受害者甚至會將家暴歸咎於宗教因素,認為是「上輩子的業障」。社工必須透過法律知識的宣導,讓他們了解孩子權益是由法官依據子女最佳利益來判斷,藉此破除迷思;同時,任何事情都會以受害者的需求作為優先,在輔導的過程中,會以討論的方式與受害者溝通,也協助受害者自行完成文件申請等事項,以建立受害者「我自己也能做得到」的自信。
保護令是公權力介入的最後一道防線,大眾常誤以為申請保護令就意味著雙方必須分開,杜瑛秋澄清,許多情況下,即使聲請了保護令,雙方仍可能同住,保護令的作用是明確警告對方不可再施暴,如果加害人願意改變,雙方仍可能繼續共同生活;反之,若暴力持續,受害者也能以不堪同居虐待作為訴請離婚的依據 。
然而,撐起這張安全網的社工,自身也面臨著巨大的耗損,面對長期的受害者,社工往往會成為他們強烈的心理依靠,必須對移情與反移情保持敏感,並透過輔導,讓個案走向獨立,不再仰賴社工。儘管社工有督導制度與紓壓課程來處理心理負荷,但案量過多與人力不足仍是最大致命傷。許多媒體在報導社工相關新聞時,並不是以正面的態度進行報導,造成社會上對社工職業普遍存在風險高、薪水低的負面評價,甚至有家長阻止孩子就讀社工系,導致整體防護量能受到嚴重影響。
電子監控雙面刃 是保護傘還是實務隱憂?
因應社工量能不足,及為防止家暴悲劇重演,近期多名立委提出不同版本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其中多個提案裡皆提到是否在保護令中增設電子監控。然而電子監控的設立就能補足保護令的缺口並解決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嗎?亦或是會有人權及隱私的疑慮呢?
立委所提的版本中採取雙邊監控,加害人及被害者皆須配戴發射器,一旦加害人靠近被害者一定的範圍內,監控設備便會發出警報,監控中心可以立即回報給警方外,即時的警告讓被害者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相對應的措施,然而看似有效的政策下卻存在其他危機。
電子監控對於人身自由與行動動自由等基本權的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不論是加害人會被害者皆會涉及害者的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正因如此,法官在核發時就需要更審慎的評估,導致審核時間拉長或是保護令期限縮短。
杜瑛秋觀察到,有些加害人在有保護令的狀態,會去按被害者的電鈴,並且在警方來之前就跑掉,造成被害者畏懼,這樣的概念若是套在電子監控設備上或許會有相同的影響。杜瑛秋說:「有一些加害人會故意藉此來測試監控設備在什麼距離下會發出警報,接觸被害者居住地,讓警報一直響,導致被害者更加緊張恐懼,無法入眠。」除此之外,若因被害者的電子監控設備沒電或不在身邊,導致被害者受到傷害,那被害者有可能就會成為被檢討的對象,社工及警察也會成為輿論的箭靶。
電子監控設備固然能立即反映現況,但是否符合實際需求,杜瑛秋建議,應收集被害人及社工意見,做好被害人影響評估,而不是紙上談兵,以官員、立委自身的想法來訂定政策。
從受暴者視角出發 制定更貼近真實樣貌的政策
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政策,唯有建立在尊重人權與同理受害者處境的基礎上,社會安全網才能真正接住每一位墜落的靈魂,而非將他們推入另一個充滿科技監控與焦慮的無形牢籠。
這篇文章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64集|保護令不是廢紙(二)保護令下如何重建身心?電子監控就能解決問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自訓護台灣,民防自訓團為守護家園現身倡議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2年,俄羅斯對烏克蘭發動全面入侵,各地有志公民有感台海可能的戰爭風險,開始自發籌劃民防準備;2025年大罷免運動落幕後,更有許多罷團志工組建自訓團,以去中心化的信任網絡,轉進深入地方,為戰時應變做訓練。過去自訓團的活動比較傾向在地且隱密,甚至有些神秘色彩。
在今天反侵略日歌唱節中,過去一向低調運作的各地民防自訓團,在此集結公開現身:壯闊台灣的《後盾計畫》緊急應變訓練;濟南自訓團現場教學救護三角巾包紮;文山自訓團則演示災時自救的避難包配置與止血帶使用;台灣北海民主韌性協會、林口防災自訓團分享深耕在地韌性網的建構經驗;板樹沙崙自訓團、民主星際站教導民眾手機個資保護;板橋海山自訓團將民防延伸至「寵物避難包」與寵物 CPR;大嵙崁溪流域居民則提供農夫走路等體能肌力體驗。
今日下午,與反侵略日歌唱節一起舉辦的生活節活動,除了自訓團外,還有倡議小型水電等社區互助活動,以及親子共學團的繪本共讀活動,再結合戰地廚房青鳥粥,共同展現台灣民間自主應對災難與戰爭的韌性。
隨著台灣的民防自訓、戰爭避難準備越發迫切,未來各地自訓團將有更多公開活動。據悉,除今日活動外,黑熊學院也將在月底舉辦台灣民防年會,福合會也將在四月展開第二屆民防聯訓。經民連副秘書長陳估熊表示,當每位公民都具備應變戰爭的知識與信心,侵略威脅就無法等同恐懼。
這篇文章 【新聞稿】自訓護台灣,民防自訓團為守護家園現身倡議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澳洲林業有問題,臺灣紙業停看聽」臺澳團體聯合揭露澳洲林業產品問題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澳洲林業有問題,臺灣紙業停看聽」
臺澳團體聯合揭露澳洲林業產品問題 我國主要買家應釐清供應鏈風險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近日與澳洲環境團體,雨林資訊中心 (Rainforest Information Centre) 、東南地區保育聯盟 (South East Region Conservation Alliance, SERCA)等,近日依可信資料指出澳洲主要木材供應商 Pentarch Forestry 及其上游原木供應商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新南威爾斯州林業公司) 正涉及嚴重的國際永續準則違規及生態保護爭議。
爭議內容如下:
1.FSC 認證失效與來源混雜: Pentarch Forestry 因沒做到有效區分「人工林」與「原生林」碎木,於 2022 年遭 FSC 認證除名(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永續林業標準)。意味其原木產品購買方存在將未經認證的原生林碎木,誤標為永續來源之高度風險。
2.上游供應商 NSW Forestry Corp 之刑事起訴: 負責澳洲 Eden 地區原生林伐木的公營機構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目前正因涉嫌違反澳洲《林業法》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法》面臨多達 29 項刑事指控。其作業被證實嚴重破壞瀕危物種「大袋鼯」(Greater Glider)之原始棲地,最高罰款可能超過數千萬澳幣。
3.最高法院裁決與法律風險:澳洲最高法院已裁決保育團體有權對NSW Forestry Corp公司違法伐木行為提起法律挑戰。相關案件目前已重回土地與環境法院審理,預計於 2026 年初做出判決,對相關採購鏈可能造成聲譽衝擊。
如此有高度破壞澳洲生態原始林、與動物棲地爭議風險的木材公司,卻可能是我國製紙材料的重要來源之一。根據全球航運追蹤資料,今日早上已有來自Pentarch Forestry負責營運的港口Eden的木片運輸船到達花蓮港,而購買方正是我國的中華紙漿公司。
環權會今日出海直擊木片運輸船到港作業,並舉牌呼籲臺灣紙業價值鏈應正視澳洲伐林業可能造成的環境生態風險,同時環權會及澳洲夥伴組織也與中華紙漿取得聯繫。中華紙漿已立即要求供應商溯源查證,目前確認NSW Forestry確實為該公司供應商,依最新盡職調查(DDS),初步認為今日到港之木片合乎相關規範,但表達仍願意與團體合作,持續釐清相關風險。
澳洲伐林公司疑涉及砍伐「原生林」之爭議,造成瀕臨絕種動物大袋鼯棲地遭破壞。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呼籲台灣造紙廠商留意木材原料來源對生態之影響。
東南地區保育聯盟(South East Region Conservation Alliance, SERCA)召集人 Harriett Swift 表示,「每一批從伊登(Eden)運往花蓮的木片,過去都曾是森林動物的棲息地。越來越多的物種正被列為受威脅物種,我們不能再承受失去更多棲地的風險。」
新南威爾自然協會(Nature NSW) 資深倡議專員Clancy Barnard表示:「中華紙漿本對於永續林業有強而有力的 ESG 承諾,然而其從新南威爾斯州(NSW)接收的木片,卻付出沉重的環境代價——原生森林被破壞,且這些森林正是瀕危物種(如大袋鼯 Greater Glider)的重要棲息地。沒有任何負責任的企業會希望自己與瀕危物種棲地的破壞有所連結,尤其是在人工林木材已經很普遍且已能供應絕大多數木材需求。」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認為,在全球企業積極追求ESG等環境永續指標成績當下,對於原料來源的環境與生態保護應為重要採購考量,因此提出邀請,望我國製紙公司與我們共同了解其木材來源背後之生態真相,共同討論可行之商業策略。除強化紙類材料的供應鏈管理,也透過完整的環境盡職調查,進行綠色採購,在生態永續上共盡一分心力。
附註: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員會,認證是國際公認、最嚴格的永續林業標準。其標章確保木材產品來自管理良好、環境友善、社會有益且經濟可行的森林,不僅保障原住民權益,還能對抗非法砍伐。FSC 認證包含林地經營 (FM) 與產銷監管鏈 (CoC),確保從森林到消費者的全程追蹤。
澳洲木片運輸船停泊於花蓮港
Taiwanese and Australian Groups Jointly Expose Concerns over Australian Forestry Products — Major Taiwanese Buyer Should Agree to Clarify Supply Chain Risks
Taiwanese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ERF), recently worked with Australian environmental groups, including the Rainforest Information Centre and the South East Region Conservation Alliance (SERCA), to raise concerns based on credible information indicating that major Australian timber supplier Pentarch Forestry and its upstream log supplier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 (Forestry Corporation of New South Wales) are currently involved in serious controversies related to violations of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The key concerns include the following:
- FSC Certification Loss and Source Mixing
Pentarch Forestry lost its FSC certification in 2022 due to its inability to effectively distinguish between wood chips sourced from “plantations” and those from “native forests.” When FSC refers to the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or sustainable forestry, the situation creates a significant risk that buyers of its wood products may inadvertently label uncertified native forest wood chips as sustainably sourced. - Criminal Charges Against Upstream Supplier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 the state-owned entity responsible for logging native forests in the Eden region, is currently facing up to 29 criminal charges in Australia for alleged violations of Australia’s Forestry Act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 Its operations have been found to cause severe destruction of the natural habitat of the endangered species like Greater Gliders, with potential fines reaching tens of millions of Australian dollars. - High Court Ruling and Ongoing Legal Risks
Australia’s High Court has ruled that conservation groups have the legal right to challenge unlawful logging by NSW Forestry Corporation. The related cases have now returned to the 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 and are expected to receive a ruling in early 2026. This may pose significant reputational risks for companies connected to the relevant supply chains.
Despite the high ecological risks associated with logging in Australia’s native forests and the destruction of wildlife habitats, timber from these companies may still b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raw material for Taiwan’s paper industry. According to global shipping tracking data, a shipment of wood chips exported from the port of Eden—operated by Pentarch Forestry—arrived this morning at Hualien Port in Taiwan. And the buyer is Chung Hwa Pulp Corporation (CHP 中華紙業), one of the important Taiwanese pulp and paper companies.
Today, ERF conducted a field observation of the wood chip carrier as it arrived at the port and held signs calling on Taiwan’s paper industry value chain to recognize the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risks associated with Australian forestry operations. ERF and its Australian partner organizations have also contacted CHP, which has expressed a strong willingness to engage in further dialogue. The company has also immediately requested its supplier to conduct traceability verification. It has confirmed that Forestry Corporation of New South Wales (NSW Forestry) is indeed one of its suppliers, and according to its latest due diligence system (DDS), the company’s preliminary assessment indicates that the woodchips arriving at the port today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Nevertheless, the company stated that it remains willing to work with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to further clarify and address any related risks.
The convener of The South East Region Conservation Alliance (SERCA), Harriet Swift , stated, ”Every shipment of woodchips from Eden arriving in Hualien was once habitat for forest dwelling animals. A growing number of these are being listed as threatened species and we can’t risk losing more.”
The senior forest campaigner of Nature NSW, Clancy Barnard, stated,
“The Taiwanese pulp and paper company, CHP, has strong commitments to sustainable forestry, but the woodchips it is receiving from NSW come at a profound environmental cost, destroying native forests that provide critical habitat for endangered species such as the Greater Glider. No responsible company wants to find itself linked to the destruction of endangered species habitat, especially when plantation timber is readily available and already supplies the vast majority of timber demand.”
ERF believes that at a time when companies around the world are actively pursuing ESG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objectives, the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of raw material sources should be a critical consideration in procurement decisions. ERF therefore invites Taiwanese paper companies to work together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ecological realities behind their timber sources and to discuss possible solutions. Through strengtheni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or paper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due diligence, companies can advance green procurement practices and contribute to 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
Note:
The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FSC) certification is one of the most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nd rigorous standards for sustainable forestry. The FSC label ensures that timber products originate from forests that are responsibly managed, environmentally appropriate, socially beneficial, and economically viable. The system not only protects Indigenous rights but also helps combat illegal logging. FSC certification includes Forest Management (FM) and Chain of Custody (CoC) certification, ensuring full traceability from forest to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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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無懼跨國鎮壓幽靈,捍衛台灣民主空間——針對 310 圖伯特(西藏)抗暴 67 週年紀念晚會遭騷擾事件之聲明
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民團聯合聲明(羅列於文末)
3月10日傍晚,當我們在台北自由廣場舉行「310 圖伯特(西藏)抗暴日 67 週年」燭光祈福晚會,現場有將近150位喇嘛、圖伯特人及台灣人參與,包括台灣國會西藏連線的吳沛憶委員、沈伯洋委員、陳昭姿委員,台灣議會聲援西藏連線的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基隆市議員張之豪,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紀惠容副主委、田秋堇委員、王幼玲委員都在現場。當台灣國會西藏連線三位立法委員正在對群眾短講時,現場一名穿著紅色外套、戴口罩的不明男子突然對群眾投擲一枚產生濃煙的不明物體,產生很大的味道及煙霧,意圖造成現場聲援群眾不安,騷擾這場合法申請的集會活動。由於類似的惡意行徑,在歷次聲援圖伯特(西藏)與香港的抗中行動中層出不窮,因此合辦單位成員與員警立刻反應阻止,晚會主持人也立即向在場群眾說明狀況,晚會不受影響的繼續下去。最後合辦單位表達要對該行為人提告與移送調查,並隨即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詭異的是,當員警押送該行為人上警車要送去仁愛派出所時,另一名自稱是行為人哥哥的男子忽然出現,試圖說服警方不要移送。但這位「哥哥」馬上被晚會工作人員指認出,三天前的「310 圖伯特(西藏)抗暴日67週年」台灣大遊行,他就已經出現,並沿路從忠孝復興SOGO集合點到101大樓期間,不斷對參與遊行群眾拍照錄影。這樣的詭異行徑,也可能對隊伍中的流亡藏人及其家人,造成潛在的人權風險。針對這兩位短時間內詭異地出現在圖伯特(西藏)的人權活動,並對遊行隊伍旁進行盤查式拍照與製造恐慌的丟擲不明物體,他們此類有組織性、具連續性的恐嚇行為,我們表達最強烈的譴責。3月10日當天在仁愛派出所,我們已完成警方的偵查筆錄,並對該行為人提告違反刑法305條、集遊法第5條和第31條,以及反滲透法第6條。
我們認為本次事件並非單純的治安干擾或一般的刑事案件,而是典型的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與灰色地帶威脅(Grey-zone threats)在台灣社會的具體實踐,其目的昭然若揭:
1. 以「恐懼」作為武器的灰色地帶恐嚇
投擲產生濃煙的不明物體或沿途未經同意對遊行群眾與隊伍中的流亡藏人拍照,本質上是為了在合法集會中製造心理威脅。這種行為試圖讓參與者、聲援者感到不安,進而不敢站出來發聲。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意圖削弱公民社會行動力的手段,正是中共長臂管轄下常用的灰色地帶戰術。
2. 跨國鎮壓的幽靈已深入台灣
從3月7日遊行的監控式拍照,到3月10日晚會的暴力騷擾,這顯示出一套背後有組織有系統的打壓模式。且這樣的跨國鎮壓行為並非首次,過往已發生過多次不同形式的騷擾,如干擾活動進行、潑漆恐嚇、故意製造事端、與拍攝惡意假影片。這不只是針對藏人,更是對台灣民主制度與集會自由的公然挑戰。正如瑞士研究報告所指出的,這類威脅往往被低估,其隱密性與報復性正試圖在全球民主社會中建立一座「無形的監獄」。
3. 堅定立場:自由不會被任何暴力與恐嚇震懾退卻
我們在此嚴正聲明:任何形式的暴力與恐嚇,都無法動搖我們守護圖伯特(西藏)文化主體性與轉世自主的決心,反而更堅定我們要站出來聲援所有遭到中共壓迫之群體的決心,並讓更多台灣人民關注抗中人權議題。這類騷擾行為,反而更加證實了我們今年訴求「反對跨國鎮壓」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我們要求檢警相關執法單位針對此類具備政治目的之連續騷擾行為進行深入調查,嚴防威權勢力在台灣公共空間製造寒蟬效應;我們也呼籲台灣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建立足以因應此類跨國鎮壓的預防機制與相關立法,以達到有效預防與究責的效果;我們更呼籲台灣社會保持警覺,看清這類跨國鎮壓的手段,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守護轉世自主,反對跨國鎮壓。 自由圖博,人權永續。
發布單位: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台灣議會聲援西藏連線、台灣圖博之友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香港邊城青年、台灣東突厥斯坦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辜寬敏基金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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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NGO CSW70登場 現代婦女基金會舉辦論壇分享台灣經驗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今年美東時間3月12日上午10時30分,一場由現代婦女基金會主辦、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協辦的第70屆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委員會(NGO CSW70)實體平行論壇,在紐約曼哈頓救世軍會場正式展開。
由近兩百個國家級和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共同組成的NGO CSW(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委員會),係在聯合國框架下,推動性別平等與女性權益的交流平台,也是台灣婦女參與國際性別政策對話的重要管道。
主辦單位現代婦女基金會為台灣第一個女性保護中心之倡議與推動者。每年提供超過 8,000 名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被害人整合性支持服務,並於法院端支持近 3,000 件高衝突家庭案件,長期累積完整的司法陪伴、制度協作與政策倡議經驗。此次論壇即以「從台灣在地實踐到國際承諾:台灣促進婦女司法可近性的多層次策略」為題,向國際社群分享台灣三十餘年來,在性別暴力防治與司法改革制度上的成果。
論壇主席、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博士開場時強調,台灣經驗顯示唯有結合法律改革、跨系統合作與第一線實務累積,才能讓形式權利轉化為可被實際行使的正義。國際蘭馨總會前總裁Sharon Fisher特別到場分享國際倡議經驗,並推崇現代婦女基金會在台灣婦女司法服務上做出的貢獻。
論壇由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王麗容主持,首位主講人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律師以多年立法與訴訟經驗,剖析婦女在家庭暴力與職場性騷擾案件中面臨的結構性障礙,並分享台灣如何透過修法與策略性訴訟推動性別平權。第二位則由基金會執行長邱淑華從實務面分享「以被害人為中心」的友善司法服務模式。透過整合司法機關、政府部門與民間組織資源,將第一線個案經驗轉化為制度改革動能,提升程序保障與實質安全。
第三位主講人國際蘭馨交流協會台灣專區總監施秉慧,以2023年台灣#MeToo運動與性騷擾法制改革,說明數位社群如何突破制度與地理限制,成為推動法律修正與公共討論的重要力量。壓軸登場的是嘉義市長黃敏惠,從地方治理層面分享城市如何整合教育、經濟、社福與防暴政策,建構多層次婦女增權體系。
問答環節氣氛熱烈,來自不同國家的與會者踴躍提問,普遍肯定台灣在跨系統合作與被害人中心模式上的成熟度與可借鏡性。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此次論壇不僅回應CSW70全球議程,更象徵台灣民間社會在國際性別正義對話中的積極角色。基金會未來將持續深化國際交流,讓台灣制度創新與實務累積,成為全球推動婦女司法可近性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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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教隨公後」二等公民!全教總痛批教育部人事修法牛步,呼籲落實公教同步並應尊重教育自主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教育部長期以來在人事法規修訂上的「影子立法」行政慣性,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稱全教總)嚴厲譴責教育部自廢武功。全教總指出,教育部不僅在各項權益修正上淪為銓敘部的「附隨組織」,更在近期「身心調適假」及「育孫留職停薪」等修法過程中,展現出資訊不透明、程序怠惰等官僚惡習,嚴重損害全台教師權益。
影武者修法:教育部不應淪為銓敘部「轉發站」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大法官早已確立「公教分途」原則,但在實務行政中,教育部卻始終抱持「蕭規曹隨」的守舊思維。每逢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修正,教育部必待銓敘部塵埃落定、甚至修法或函釋發布後,才緩步啟動教育法規修正。這種「等、看、跟」的行政慣性,導致教師在權益保障上始終存在「時間差」,彷彿教育人員是政府體系中的二等公民。以中小學組長主管職務加給為例,現行學校教師兼任組長按本身俸級分三級支給數額,教師待遇條例規定,職務加給之給與條件及支給數額,由教育部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職責程度擬訂,報行政院核定。全教總爭取組長加給取消分級,即使教育部也表示認同,卻因為公務人員系統之反對而受阻,無視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與大法官解釋公教分途之原則。
育孫留停修法不透明,教育現場被蒙在鼓裡
以近期配合政策修正的「育孫留職停薪」為例,公務人員體系早已大張旗鼓宣導「不得拒絕」之修正,反觀教育部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時,不僅預告程序草率,甚至未見積極之政策露出。全教總質疑,教育部是否刻意規避與基層教師溝通,試圖以「準用公務員」為由,忽視教師職務特殊性所涉及的課務代理與預算配套?
身心調適假「名存實亡」,公教掛鉤變枷鎖
全教總進一步批評,近期新增的教師「身心調適假」,竟受限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框架,強行併入事假計算。這種完全無視教師高強度情緒勞動、教學現場連續性需求的作法,讓美意淪為空談。教育部若只會照抄公務員法條,而不具備針對教育專業進行獨立法制評估的能力,實為行政失職。
全教總強調,教育部身為教育人員的主管機關,應挺起腰桿,而非淪為銓敘部的影子。教育部不應忽視行政慣性造成的權益侵害,全教總訴求:
1.同步修法機制: 行政院應建立公教人事法規同步啟動機制,杜絕「先公後教」的落後時差。
2.落實資訊公開: 教育部修正涉及教師權益之子法時,應落實預告程序,並主動與教師組織進行實質協商。
3.教育專業主體性: 人事法規應納入教育現場特殊需求,拒絕無差別抄襲公務員制度,確保教師基本權益、身心健康與教學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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