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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別再用暴力與縱容摀住受害者的嘴巴,某國立學校亟需教育部專案介入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某戲曲專業之國立學校李師及王師性平案調查完畢,並認定李師5案中成立4件強制性交,1件強制猥褻;王師2案中成立1件嚴重性騷擾、1件性騷擾。
從李師及王師歷年行為可以推估,受害者絕對不止目前申請調查之人。光是李師案,在調查報告中就有另外7位疑似被害人未參與調查。本會希望藉由記者會,向尚未申請調查,或曾遭學校吃案的性侵、性騷擾受害者表達:目前已有多案成立,代表曾經發生的事有機會被證實、確認、還原真相、追究責任。如果您需要協助,請與我們聯絡。
校園壓迫、暴力環境助長性侵
李師2002年起不斷傳出性侵案,包含用手搓揉或用口吸吮學生的生殖器。李師在大通鋪有其他師生同住的情況下,也敢對學生性侵,甚至其他同學看不過去用腳阻擋,他也會把同學的腳扳開。此外,也有藉故將學生帶回住所同住並性侵的情形。該科學生口耳相傳,皆感恐懼。
但據受害者控訴,當時有許多原因讓學生不敢說出受害或目睹經歷:
1、李師以暴力作為控制學生手段:該校學生每天五、六點就要起床練功,除練功的強度高之外,李師時常動手毆打、羞辱學生。當時的受害者如果在李師的性侵過程阻擋或閃避,隔天就會被針對性地修理,會面臨訓練量加重及更多打罵。
2、學校公費制度:讓學生擔心控訴後,如果校方包庇老師,那反倒是自己會被趕回家,而且會讓家庭需賠償公費。同時,該校許多學生來自經濟狀況或功能較弱的家庭,對於可能的後果,學生更感恐懼。
3、學生求助後被迫對質,且沒有效果:早在2004年,當時劉老師收到學生投訴後,就召集學生了解情形。多位學生在自述書寫下被性侵或目睹性侵的經歷。李師的乾媽梁師,當時就是學校合作劇團的管理人員之一(之後成為團長,被尊稱為「梁團」)。劇團當時的處理方式極其錯誤,竟要受害者與李師對質。在白天打罵,晚上性侵他們的李師面前,被害者都嚇得矢口否認,劇團就以此認定事件不成立。而當時的處理結果,李師未離開,反倒是部分受害者後來離開了學校。
但詭異的是,明明劇團認定事件不成立,但又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為由,要求李師不再住宿於劇團。過一陣子後,又因為李師表示家住太遠不利於訓練學生,再讓李師回劇團大通鋪住宿,而李師則又開始性侵學生。後來的受害者們知道之前的處理結果,所以大多都不敢求救。
專業倫理界線不被重視,連校方高層都公然性騷擾學生
不只李師的案件,在該校長年擔任高層校務主管的王師,也多次對學生下手。王師多次在公共場合說學生是他的「女朋友」、「小女朋友」,或做出搭肩、扶背、擁抱、親臉頰、吻脖頸等行為。
王師膽敢公然騷擾學生,可以看出學校顯然沒有真正建立專業倫理及專業身體界線;更可以看出王師濫用地位的行為,不會被嚴肅的制止與追究。
不只公然騷擾學生,王師私下的行為更乖張,會趁各種參訪、移地教學或在其工作室,無人在場或無人看到的機會,壓制學生、將手伸進學生衣服裡強摸揉胸部,有時即使遭遇學生反抗,王師也不停止。
暴力頻繁發生,但就算體罰累犯也只會被記過處理
光是本會歷年來就接獲多起體罰、霸凌事件,媒體亦有報導過類似事件(見附件)。像是性侵學生的李師,在2017年就被爆出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且長期有體罰行為,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又如同教體操的王師,2017年2月本會要求學校處理體罰行為後,同年6月又開始有連坐罰情形,2020年又再爆出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學校不願解聘體罰累犯老師,但記過與輔導顯然又不足以制止體罰行為。
不只教師體罰問題,學生在長期被暴力對待之下,部分學生也複製了暴力,又加上學校容許學長學弟制,也因此有多起生對生霸凌案。在本會處理過的案件中,曾發生過學長用鐵棍、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學弟,甚至要求學弟脫掉內褲再被打屁股的情形。
學校性平會在教育部的監督下,仍敢公然吃案並涉洩密
1、學校性平會吃案
學校在教育部通知下,曾啟動性平程序,當時的該校的調查小組,在調查後只認定性騷擾。不僅如此,當時學校性平會竟反對調查報告,並聲稱有5疑點,不依法退回調查小組補正,就違法私自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在教育部糾正違法,並且明確要求尊重調查報告之下,學校性平會仍然將報告退回給調查小組三次,之後竟未作成最終決議,不了了之。
就是因為當年性平會不願依法處理,使得更多人受害。
2、性平調查遭洩密
當時其中一位接受訪談的受害人,在調查訪談後不到20分鐘,就接到李師謾罵電話。之後李師竟然還逼迫受害人下跪道歉,天理難容。李師能有如此囂張的行為,顯然是因為當時有人洩密通風報信。
3、教育部知情
教育部2008年接獲陳情,內容包含李師性侵學生的情形,教育部發函該校,要求啟動性平機制。
2009年9月10日教育部再次接獲陳情指責校方包庇。9月18日教育部發函索取所有案件相關資料,並糾正該校性平會違法不遵循有法定效力的調查報告。
2010年6月15日,教育部再次發函指責該校違法不遵循調查報告,同時指責該校未依指示將本案訪談資料報部。
但最後一次糾正後,該校性平會仍然對此案沒有做出決議,竟然就讓案件在懸而未決的狀況下被擱置!
4、教育部有責任查清楚:
(1)當時該校性平會堅決包庇李師,到底是受什麼影響?
(2)查明洩密之人並追究責任。
(3)作為當時戲曲界大老的李師乾媽「梁團」,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4)這個在教育部監督底下還公然吃案的性平會,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吃案情形?
劇團、藝術圈生態特殊,李師、王師仍對學生有危險
劇團用人和訓練,與該校密不可分,需多孩子學生時期會開始在劇團訓練、演出。雖然李師已被處以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師,但他依然沒有被限制到劇團演出或訓練學生,仍然有非常多機會對學生下手。
而王師則是與許多音樂團體關係良好,甚至在本次性平案調查過程中,仍然被團體邀請一起與學生出國參訪。不只如此,王師也擔任過相關獎補助案的審查委員,未來也有可能繼續擔任,如果讓他擁有審查委員的地位,一樣很危險。
主管機關文化部需要了解到劇團、藝術團體,多半會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培養人才,有必要以明確的規範,來防範李師、王師從事任何有可能接觸到未成年人的工作。
本會提出的「兒童權利三防線」政策中,其中一項是提倡仿效澳洲兒童工作證(WWCC)制度,建立我國的兒童工作證制度,使兒童在任何場域,都能獲得充分的安全維護與保障。使所有公私立機構都能夠透過政府的認證,避免任用造成兒童風險的人員,也不包藏侵害兒童之人,希望衛福部將此政策納入兒少權法修正,以避免像李師、王師這樣的人,未來還可能透過工作接觸到小孩。
針對性侵、性騷擾案及該校歷年來各種包庇暴力,性暴力的情形
本會嚴正要求:
1、教育部應對本案籌組專案小組,並執行三項重要功能:
(1)協助受害者後續追訴:本案行為人涉及刑事責任,教育部應提供相關法律協助資源給受害者,並請教育部主動配合將相關資料供檢調調查。此外,對於目前尚未出面的受害者,也應提供單一協助窗口。
(2)重新審查該校性平案:當時該校性平會顯然不具備處理案件的能力,且故意吃案,教育部應重新檢視該校過去性平案件是否有違法包庇情形。
(3)檢討制度,改善校園文化:該校長期對學生施暴、未建立專業界線、包庇性平、暴力的情況,難以由該校自行改善,需有專家小組駐校督導。專家小組除檢討公費制度外,也需改善暴力、過度訓練之習慣,並應督導建立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嚴守專業界線及崇尚科學訓練之校園文化。
2、本案於2008-2010年間教育部曾知情,但後續並未追蹤監督。學校性平會對性平案竟膽敢未做結論直接吃案,受害者竟還被迫向加害者下跪道歉。都顯示教育部或校方,應對本案受害者進行特別賠償或補償。
3、文化部應提出法規或政策,立即保障各劇團、演藝團體的學生或未成年人,不接觸到狼師。
附件3:該校近年暴力及性暴力個案概要
日期 案情或行動 備註 2011/06/03
媒體報導指出,5月31日下午彭姓老師捨棄有安全措施的練功房,要求學生在長期曝曬溫度高達攝氏40度的水泥地,班級集體在操場練蛙人操行走繞操場。
彭師將學生分2組,沒有受傷的跑操場,有受傷的往後下腰、在燙熱的柏油路練蛙人操,爬完1圈,學生的手就起水泡了,學生反應,彭師不予理會,叫學生繼續爬行、再倒立,導致二度灼傷。
彭師經常辱罵學生「垃圾」、「笨蛋」,學生受傷了還加重練習。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10291.aspx
2014/
11/18 洪姓小五導師。被申訴在全班面前拉A同學的臉頰,將他拖到講桌前,用左右手分別掌摑該同學左右臉各三回。
11.19 以A同學說謊為由,再次掌摑A同學臉頰數回。
老師被申訴後,改叫孩子打自己。 2016/
09/18 小六導師強逼全班學生,打自己巴掌,每次至少打5下,而且要打出聲音,如果巴掌聲不夠響,老師還會拿同學手打臉,甚至有學生被老師過肩摔 http://news.tvbs.com.tw/local/674740 2017/
02/16 五年級王姓體操老師,在每天早上5點練早功時,會因為有同學太慢到,就處罰全班重來。
2.15開學當天,王師罰到全班有10個同學身體不舒服去看醫生。 6/9又開始罰連坐 2017/
05/17 高職部李師(即犯性侵案之李師),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該體罰行為並非個案而是長期實施。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 記大過一次 2020/
09/07 本會就三件教師體罰案及學長學弟制霸凌案,代理學生提起申訴:
1.王姓體操老師,會因學生動作不標準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再犯)
2.頂功、大武術老師陳師,會因為學生動作未達標準用木條責打學生。
3.導師陳姓老師,會因學生不遵守規定或術科練習不佳用手揮打學生的後腦勺學生。
4.學校派高年級學生擔任宿舍長、寢室長。學長會因管理宿舍整潔秩序,用鐵棍責打,經反映後改為用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部分學長打之前會用手機錄影,問「你是不是自願被打的。」
5.曾發生學長要學弟被脫褲子(包含內褲)打屁股。 2023/
6/26 本會接獲該校李師多起性侵案,及學校高層主管王師多起性騷擾案申訴,開始展開調查並協助受害者申請校方性平會調查。 2023/
12/20 王師2案經調查小組提出報告,成立1件嚴重性騷擾及1件性騷擾。 2024/
1/31 該校教評會對王師決議處以解聘並4年不得擔任教師。 2024/
2/15 李師5案經調查小組提出報告,成立4件強制性交及1件強制猥褻。 2024/
2/27 校方依法報備教育部,李師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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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家暴力追真兇,十年時效竟已過? 不義遺址添不義,莫忘當年三二三!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2014年3月23日晚間7時30分許,太陽花反服貿運動民眾繼佔領立法院後,集結行政院抗議,於同年月24日凌晨1時至4時許,遭警察人員以不符比例原則之暴力、強制手段驅離,經司法機關判決認定執行驅離勤務逾越比例原則,應負國家賠償責任。立法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主決議也要求:「應督促警政署查明毆打國會議員及民眾之員警作出懲處」,監察院2023年03月23日112內調0015調查報告亦指摘:「調查發現二: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
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懲戒時效,休職處分為十年,減少退休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及申誡處分為五年,只有最嚴重的免職、撤職、剝奪退休金之處分不設時效。然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日前委請沈伯洋委員向內政部警政署函詢結果:
(一)台北市政府國家事件賠償委員會竟認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中正一分局等現場之指揮官或分區指揮官「並未要求進行逾越比例原則之驅、抬離,持盾牌敲擊等傷害行為」且「各審法院多方調查,仍無法查知該等少數員警之具體身分」,故未向實際行為人追償。
(二)內政部警政署則以「本案發生迄今,已事隔五年以上,尚無法另為行政懲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如此「官官相護」的敷衍態度,深感痛心。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的長年威權統治(1945年到1992年),長達四十七年,造成國家暴力的實際行為人難以被追究,難以被課責。因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只好以指定為「不義遺址」方式,填補轉型正義不足的缺憾,今年二二八方舉行行政院「不義遺址標示揭牌典禮」。然而,在台灣已民主化後的2014年,竟然還在最高行政機關發生大規模的國家暴力事件,經民主國家立法、司法、監察三權要求追究責任而不可得,政黨輪替後的蔡英文政府執政八年,仍未對當事人究責。這形同民主化後的國家不義,形同在行政院不義遺址上,再次發生國家不義!
賴中強要求賴清德政府就任後,務必於四年內追究本件國家暴力的實際行為人責任(依公務員懲戒法免職、撤職、剝奪退休金之處分不設時效);否則,民主與威權間不能曖昧模糊,行政院應撤出原辦公處所,原址改為國家不義紀念館。讓世人警惕,民主可能倒退,威權可能再臨。讓我們反省,在民主化超過三十年,且多次政黨輪替後,「官官相護」的官僚體系,是否仍為台灣民主化的禁地。
323行政院事件當事人魏揚表示,十年前立法院遭佔領後,行政機關仍未正面回應反服貿運動訴求,因此群眾才轉往行政院抗議政府濫權,無論323還是318都是公民不服從的實踐。魏揚指出,行政院事件不只重演國家暴力,對參與者的司法究責也反映威權遺緒,例如自身遭起訴的「煽惑他人犯罪」,只要某人呼籲社會共同抗議政府的失職,無論後續是否有他人響應行動,即有可能被控煽惑他人犯罪,明顯箝制人民集會結社自由、有違憲疑慮。魏揚強調,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逾越比例原則驅離的第一線警員固然應被處罰,但追究國家暴力並非要拿基層警察開刀,而是釐清到底是誰下令暴力驅離?馬英九、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等時任高層的責任在哪?希望真相能水落石出。
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委員會主委陳雨凡表示,從台灣威權歷史中可知道國家暴力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有系統的利用警政機關及資源侵害人民權利,很遺憾在近代民主化的台灣仍血淋淋上演。陳雨凡表示,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中被驅離者的傷口在頭部、顏面,這絕非和平抬離示威群眾會造成的傷害,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卻遭到政府縱容。陳雨凡呼籲即將就任的賴清德政府揭露行政院國家暴力事件的真相,包括是誰下令驅離、最後由誰下手,在真相未明朗前絕不罷休。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行政院在323、324凌晨監所發生的警察暴打人民事件,是台灣近年最具代表性的惡案,凸顯幾個面向:一、集會遊行法至今仍然規定行政院為禁制區之一,再加上當時政治權力鬥爭等因素綜合下,導致行政院、立法院兩個地點的抗爭者面臨不同程度的警力威脅,因此我們仍然呼籲台灣政府應該立刻修改集會遊行法,刪除禁制區規定。二、警察暴力乃至國家暴力的咎責完全失去作用,不論是行政機關內部控制、司法救濟路徑,看起來都對這隻明明真的暴打人民卻無人知曉是誰的房內大象視而不見,如果連釐清責任在哪都做不到,那社會要怎麼討論和解、預防下次暴力執法發生?
黃昱中(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義務律師團成員)發言稿
十年前的323 當晚,警方對參與民眾實施暴力傷害行為的景象至今歷歷在目,之後警方不但未檢討當晚執法過當的問題,卻更進一步大規模地對民眾提出告訴,使許多民眾除了當晚所受身體傷害及心理恐懼外,還要面對刑事追訴的壓力,這是十年前國家暴力對人民身體、心靈與國家認同造成的三重創傷。
這樣的手法其實就是戒嚴時期威權統治手法的重現。雖然之後政黨輪替,然而在蔡英文總統執政八年期間,警方執法過當的案例依舊層出不窮,受害者包括教師、社工、移工等,警察依舊輕易地對人民施用暴力、上銬、甚至使用槍械;在司法實務也常見警察以妨礙公務為由對人民濫訴、或違法蒐集、使用個人資料,以上種種均顯示國家機器的警察權力在過去這些年仍然毫無節制,仍然把人民當作可以粗暴對待的客體,這種觀念與所謂民主法治社會有非常大的差距。
從十年前323 那一晚開始,民間司改會與臺北律師公會不只組織義務律師團捍衛民眾權利,也花了非常大的心力整理文字、影像資料,嘗試從法院、監察院、立法院各種管道去探詢當天晚上的事實真相;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因為323 的國家暴力行為,特別編印了抗爭防暴手冊,讓參加街頭運動的民眾學習保護自己。而如今十年過去了,新一任總統即將就職上任,但國家機器對於這個問題卻依舊保持消極沈默,當年受傷的民眾、協力的運動者、支援的義務律師等公民社會成員,對於十年前那晚自總統、行政院、警政署的行政決定,至現場國家暴力的發生,整件事當中因果關係及責任歸屬,始終是一無所知。
今天我們想知道的是,長期自詡為對抗獨裁政體統治的民進黨,在接下來的執政期間,何時才會停止將人民與323 當晚的真相隔離? 何時才要追究、改革威權黑幕與暴力文化盤根錯節的警政體系?
太陽花運動不是特定人士的舞台,也不是民進黨重返執政的捷徑,它是台灣人民對國家不公不義的吶喊,是台灣人民貫徹民主意志的直覺反應,如果執政者真的有聽見人民的聲音,真的有確實地接收人民的意志,就請儘速給太陽花學運受害者一個公正透明的真相,公開十年前323 當晚國家暴力事件從決策者至實施者的詳細資訊,並做成適當的調查及懲處。在十週年的今天,我們要求執政者能從323 當晚事實真相做為起點,與人民展開公開透明的對話,共同建立公民社會的自主空間、深耕民主的沃土,這才是十年前台灣人民在太陽花運動所捍衛的民主價值所在。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聲明稿]
太陽花行動者遭警施暴十週年,台灣政府仍未充分保障和平集會權
2014 年 3 月 23 日晚間至翌日凌晨,有多名參與「太陽花運動」——台灣反服貿運動的行動者,在集結於行政院進行示威抗議期間,遭到警察人員的暴力攻擊。時隔 10 年,多名不當執法的警察人員,仍未遭到負起該有的法律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聲明,該項政府對於警察暴力的包庇行為,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對於和平集會權利的保障,無異於威權主義的實踐行為。
監察院 2013 年針對當起事件的調查報告指出,多名進行原地靜坐、組成人鏈等和平示威的行動者,遭到鎮暴警察用警棍、盾牌等警械攻擊。光是民眾受傷並送往急診的人數,就是為警方統計近 4 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臺北地院及臺灣高等法院判決亦認定確有暴力毆打民眾之事實,逾越比例原則。
調查階段,時任行政院與台北市警察局皆以檔案丟失、未進行蒐證影像記錄或遞交不相關影音檔案的方式,致司法機關難以調查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即使部分施暴員警遭到民間清楚蒐證,具有可辨認之臉部與施暴動作之畫面,然而內政部警政署不僅至今卻未議處失職人員,僅有一名中隊長遭申誡兩支。即便《公務員懲戒法 》仍有無追溯時效的處分管道,然內政部警政署日前以「事隔五年以上,尚無法另為行政懲處」為由拒絕配合進一步調查處分。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邱伊翎秘書長表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集會遊行法》至今尚未修改,對和平集會的行動者施加暴力的員警也至今未曾被究責,台灣的集會遊行權不管在法規上與實務上,仍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國際特赦組織長期關注各國政府對於低致命性武器的使用及警察暴力的究責,我們也期待台灣政府在相關政策措施,符合國際人權法的標準。」
國際特赦組織敦促台灣政府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與其他相關規範、針對不當執法的施暴員警進行懲處,並使當時部署、調派、培訓警力不當,致使員警使用暴力驅離的警政高層承擔責任,確保和平集會自由權得到保障。
這篇文章 【新聞稿】國家暴力追真兇,十年時效竟已過? 不義遺址添不義,莫忘當年三二三!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退回交通惡法—停止殘害交通
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
今天本聯盟針對近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爭議,舉行323「退回交通惡法—停止殘害交通」遊行,現場人數達1500人,以及上週的317全台快閃過馬路大富翁行動,也有七縣市共同串連共兩千多人,無不充分展現人民對於胡亂修法的反對意見。
修法草案胡亂來,人民不買單
近期立法院將審查的這份由行政院送交的修法草案,有許多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違規項目將無法檢舉,包含違停在「人行道、行人穿越線、路口、快車道、公車站、消防栓、學校」等地及 「併排臨停」,甚至連違停「身障專用格」也列入,總共十項。
這些項目若未來修法通過,除變相開放違規、對守法駕駛不公、 損害用路人性命,也踐踏身障者最基本的生存權。
這也令我們不得不質疑,這樣的政策改動,跟去年820遊行各個政黨給出2030死傷減半的承諾,可說是背道而馳。
檢舉制度的必要性
⺠眾檢舉制度是因應台灣在我國警力不足,警察檢舉只佔了總體舉發量的1/3,檢舉違規是弱勢用路人所能採取自我救濟的最後手段,也是是對抗違規人心理的制衡機制,目的是制衡違規行為。
缺乏討論漏洞百出的法案
3/1交通部於下班前的4:59發送開會通知,且要直接在下一個工作日的3/4禮拜一早上9:30開座談會,這種突襲式的開會通知令人詬病外,後來也沒採納會議中的意見,也導致這場座談會沒有任何民間跟官方的共識。
甚至此一修法草案,直至3/8送交行政院會,各界團體都不曾知曉,這十項的取消違規檢舉項目內容。爾後連學界、前交通部長都公開反對這種粗糙的修法內容。
其實自去年11月的記點項目調整之後,職業駕駛上下客、上下貨的困難已經得到很大的放寬,所以令民間團體無法理解的是,為何還要透過此次修法來大開違規後門?
要改善交通環境,有許多還可以再加強的地方,而並非是用這種全面放推的作法,對此,本聯盟在這次遊行提出五大訴求,遊行結束後仍要呼籲行政院、交通部及立法院需審慎考慮此次修法。
五大訴求:
1.改善道路工程
在路口、行人穿越線、人行道違規停車及併排臨時停車載客,都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規項目,道路應規劃合理的上下客區、臨時停車格、避車彎、卸貨區等,以從根源解決職業駕駛的需求,並且提出改善計畫及期限,不能長期拖延使違規常態化。
2.規劃配套措施
在道路環境改善前,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如貨車卸貨應放置三角錐或車擋警示等,確保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也不會影響交通安全,及宣導教育乘客在合法位置上、下計程車等。
3.建立回訓制度
許多國家都有駕照回訓制度,確保駕駛人仍有駕駛能力及宣導法規的更新。台灣的駕照容易取得,一張還能用終身,應建立有關不適任駕駛、高齡駕駛等的回訓制度,建立合理管控駕駛人的措施。
4.改革交通執法
既然政府拒絕警民合作,就要扛起責任,具體評估與規劃執法人力需求及增加基層參與,增設停管處的交通助理員,以改善執法量能不足的問題,拒絕短期專案作秀。
5.退回修法草案
立法院在取得民間共識前應退回法案,並與相關團體「召開公聽會」,廣納各團體意見,共同討論工程設計法規與政策改善交通問題,避免製造用路人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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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謝素分理事長 發言內容: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一直以來致力於身心障礙者的相關權益,而就行的權益層面上來談,障礙者在行人群體中可謂是弱勢中的弱勢。
多數障礙者因為生理或心理上的疾病而受到侷限,尤其是肢體障礙者,因為生理上的限制行動多有不便,需要輪椅或柺杖代步,然台灣的道路交通設計及相關法規都不夠完善,導致人行道設計不良且因法規不夠周延致使違停到處出現,停在紅線、路口、公車站旁、斜坡道上或是擋住斜坡道口甚至是人行道上,不勝枚舉。
而因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致使行人在外行走險象環生,一般行人在外行走都是如此,遑論障礙者在外通行尤其是靠輔具代步時更是困難重重,其安全性相當令人堪憂。
在民國112年8月20日由民間道路交通安全團體號召發起的「還路於民」大遊行活動中就有提出相關訴求,呼籲政府及主管機關交通部重視行人權益及其安全,而當時政府與交通部王部長都有正面回應此事並允諾會積極改善目前的交通問題保障行人權益,這些東西恍如昨日歷歷在目,可如今交通部竟然提出這樣荒謬的惡法,針對罰鍰上限在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給民眾舉發,這其中的十項違規部分含括違規停車及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也在其中,若此例一開,台灣的交通環境從「行人地獄」升級至「行人煉獄」。
可以想見的是,未來台灣的交通環境只會更加糟糕,對於行人與障礙者來說,更是無法接受且因為這樣的惡法而求助無門的,試想,今天有人因為貪圖自己方便將車子違停在斜坡道上或是人行道上,行人與身障者要通行卻因違停擋住而無法通過,且還不能檢舉報警請警察來處理,只能繞路或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叫大家情何以堪?要是因此出事甚至丟了性命了難道要大家自己承擔自認倒霉嗎?
在此,本會強烈要求交通部撤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針對此次遊行活動提出之訴求來思考及改善目前的交通環境,再用粗糙的思考模式來處理這攸關人命的議題,還給大家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別再讓無辜的生命因此而消逝,謝謝。
警工郭歷軒發言稿
一,從法規方面,制定交通法規目的在於避免發生傷亡,交通部應先評估各種危險用路行為的風險,然後再針對這些行為去防阻,處罰金額只是防阻方式之一,但交通部卻以金額判斷違規輕重,而不是行為風險決定,這樣的決策方向偏離法規目的。
二,從警力負擔來看,內政部應該依交通違規檢舉量、罰單件數、人口數、事故量等評估交通工作實際所需警力,並確認各地警力缺額,只有警力能負擔的合理工作量,才能進行有效的執法。
三,朝令夕改的交通法規,模糊了法律規範,更讓大眾容易誤解這些違規危險程度不高而鬆懈產生事故,去年數據就顯示傷亡沒有明顯改善,而模糊空間也使部分政治人物誤認有關說的機會,讓基層執法承擔被施壓調職的後果,同時也失去執法光榮感。
四,以上顯示各方面都往不好的情況發展,但亡羊補牢 猶未遲也,寄望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們召開公聽會,提供社會各界溝通平台,扼止交通部的匆促決定,提出法案改善版本,導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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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香港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台北街站
文/赴湯、香港邊城青年
3月23日(六),《基本法》23條正式在香港通過。流亡港人赴湯與香港邊城青年在台北市西門「六色彩虹」地標舉辦「反23立法台北街站」行動,多個組織及一百名民眾出席響應活動。
赴湯以主持人身份發言,譴責香港政府僅以11天時間就倉促通過刑罰極重的23條惡法,缺乏討論和諮詢,因此串連英、美、加、日、澳五國共20個城市,進行是次抗議。活動以行動劇作開首,講述「中國維尼」如何在剝奪「香港豬豬」的自由後,將魔爪轉向「台灣黑熊」;「台灣黑熊」繼而尋求國際支援,與藏人、港人聯手對抗「中國維尼」,堅守民主與自由。
信民兩岸協會理事長黃清龍指,一個政府對自己的人民如此地沒有信心,非要用兩個國安法來強加,把香港人綁得動彈不得,這對台灣是最大的一個提醒。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補充,今天台灣跟香港命運是相連的,假如台灣不警惕,將來會變成香港現在這樣。
NGO工作者李明哲認為,中國從來不遵守法律、不遵守自己的承諾,對外無視所有國際規則,所以中國會認為從來沒有統治過的台灣是它的領土。台灣人應該聲援香港,如果沒辦法遏制中國破壞香港法治,以及不遵守自己承諾的心態,未來下一個受害的絕對會是台灣。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強調,「一國兩制是假的」,中共強迫西藏簽訂《17條和平協議》不到十年,達賴喇嘛就流亡,藏人也遭到各種打壓。雖然台灣可以讓他表達意見,但在西藏的西藏人,在香港的香港人根本沒有機會,因此希望更多人跟香港、西藏、維吾爾人站在一起。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則表示,很多留下來的香港人仍然堅持信念,溫存希望,持久忍耐,活在平行社會中,從事各類日常生活的抵抗。同時盼望台灣社會認清中共野心與邪惡本質,依法查辦中共代理人與在地協力者,禁止涉及23條惡法的官員、議員、司法人員入境台灣,提供在台灣的香港人權捍衛者適當的人道關懷與制度保障,以及避免在特區護照失效後長期滯台的出境便利。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強調,23條立法後,香港人要在任何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表達意見,是不可能的任務。未來可能擴大解釋權,且所有的條文都有「域外」的效力,不只是香港,包含台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違反23條鋃鐺入獄。即便如此,面對中共的極權,在海外的我們不應該相信他們的謊言和主張,而且也不能夠妥協,必須抵抗到底。
前香港區議會議員李文浩亦說,23條通過毫無疑問是對香港民主自由一個重要的打擊,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政府及法官。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黃曼婷重申,基本法23條這無疑也是對香港的自由民主敲響的喪鐘,也是中國用最直接的方式表達,對於反對者的法制鎮壓手段與對於民主國家陣營的威脅與警告。台灣長期受到中國的文攻武嚇,我們更應該跟世界民主陣營一同反對。
香港藝術家黃國才最後以英語發言,引述多國政府已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反映香港局勢嚴峻,因此大家必須團結一致向統一說不、向中共說不。
活動結束前,在場民眾合唱《願榮光歸香港》,並設置連儂牆,留言對行動表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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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國光石化13年過去了 國際級芳苑大城潮間帶怎麼還不公告劃設國家濕地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原標題:珍珠蚵ㄚ、海牛都快沒了啦-風電光電麥擱來!!
反國光石化就是要保住國際級芳苑大城潮間帶
13年過去了怎麼還不公告劃設國家濕地?!
全國環保團體大會師齊聚彰化,為彰化環境話聲
(主持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自 2004 年以來,每年4月22日地球日前,全國環保團體都會召開「全國NGOs 環境會議」來表達台灣各縣市所面臨環境議題與訴求。會議後會將該年度會議結論交予總統及最高行政單位,納入政策溝通平台,並進行列管追蹤,以敦促政府確實施行與改善。第21屆的「全國NGOs 環境會議」於3/22-23在彰化鹿港舉辦,並藉由大會前一日特別安排的「議題走讀」,也是第一次舉辦議題走讀就在彰化。
國光石化運動是全國性環保運動,全國環保團體一起保護濕地,國光石化宣布撤案,至今已經超過13年了,到現在濕地還沒有公告劃設,當初內政部評鑑彰化濕地至少是國際級的濕地,在全國76處濕地裡面是第一名的濕地。這次全國NGOs環境會議,我們也將提出將彰化濕地劃設為國家濕地的訴求,透過NGO會議的代表將訴求交給總統府。廣大潮間帶一直受到光電風電業的覬覦,想要破壞開發潮間帶,這芳苑與大城潮間帶是濁水溪沖積而成的,泥黏質潮間帶是我國目前僅存最大最完整最原始的潮間帶,更有全國唯一的海牛車列為文化保存資產,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破壞彰化珍貴的國寶濕地!
反國光石化精神領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前理事長也是台灣生態學會理事蔡嘉陽表示,國光石化撤案後,濁水溪口濕地還是沒有進入國家濕地名單,其實是對溼地保育法的踐踏也是污辱,這麼大片的濕地,全台灣唯一僅存,居然還不列入,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隨時有可能面臨更多其他開發案的進駐。過去一直在講大城濕地還是芳苑濕地,這裡應該正名為濁水溪口濕地,芳苑跟大城是人為的行政區域,濁水溪是地理名詞,整片二林溪口到濁水溪口,海岸線從1920年訂下來就沒有再向外開發開墾,這片是台灣僅存最大一片最自然的濕地,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盡快將這片濁水溪口濕地列入國家濕地名單!!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副理事長洪新有表示,感謝環保團體十幾年前,一起保護住這塊濕地,政府10幾年前要劃設為國家濕地,但是到目前仍無所作為。我們繼續將十幾年前的精神,公民運動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這塊土地要盡快劃設為國家級,甚至是國際級濕地,這片溼地不是我們的,是全台人民的,守住濕地讓下一代有未來!!
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謝振東表示,當初十幾年前,荒野夥伴和親子團所有的小朋友期許這個土地可以保留下來,棲地保護下來,生物多樣性才是符合世界的趨勢,我們不希望有越來越多的濕地被破壞,棲地被破壞後,物種成為瀕危物種我們才開始重視,這是本末倒置的,當初我們的親子夥伴都長大成大學生,結果都還辦法公告劃設非常可惜,再次呼籲政府盡速將濁水溪口濕地劃設為國家濕地!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自然保育不是在救什麼而是在救自己,保護土地和生物多樣性是所有問題的解決方案的根源,如果當初通過國光石化,碳排放會是年度增加10%,後果難以想像。因為當時阻擋下來,我們才有機會站在這塊濕地上,而藍碳吸收二氧化碳,就是對我們地球人類的幫助,所以我要來保護這塊土地,就是在保護自己。10幾年前,本會跟很多團體合作,推動信託認股119搶救的訴求,當時總共有六萬多人參與認股行動要保護這塊溼地,我們再次邀請六萬多的朋友能夠繼續支持我們的行動,用法律的規範把濁水溪口濕地守護下來,留給我們自己跟後代子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任楊士慧表示,反國光石化運動時,當時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說「白海豚會轉彎」,彰化海岸是白海豚很重要的廊道,保護白海豚也是讓全國人民都共同參與反國光石化運動很重要的關鍵,守護住珍貴的濁水溪口。「海」這個字,就是水,上面有人,下面有母, 海就是人類的母親,濕地就是人類的母親,潮來潮往留下來的多元的生命,身為海洋子民的我們,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將這片濕地保留下來。
出席: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番挖農場負責人洪新有 副理事長、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吳麗慧理事、施月英總幹事、吳慧君主任)、看守台灣協會(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謝和霖秘書長)、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何宗勳理事長、陳曼麗/前立法委員)、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陳瑞賓秘書長)、荒野保護協會(謝振東秘書長)、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王唯治理事長、周明琴主任)、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楊士慧主任、洪碩辰研究助理)、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丁小雯執秘)、台灣樹人會(潘翰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葉國樑會長)、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蔡志宏理事長、粘麗玉主任)、高雄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黃惠敏理事長)、台灣生態保護學會(蔡嘉陽理事、梁羽楓秘書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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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聲明】因應氣候緊急,電價應合理調整,強化配套措施降低民生衝擊
發稿日期:113年03月22日
電價審議委員會於3月22日召開,相較於過往兩年以工業、民生大戶調漲為主,此次電價調整方向,將朝向全面調整,調整幅度工商大用戶在15%,住宅與小商家在10%以內。電價作為反映環境外部成本及提升能源效率的政策工具,我們認為合理調整有其必要,以發揮引導節約用電的效果,進而有助於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另一方面,針對電價調漲恐對民生造成的衝擊,我們也認為經濟部、公平會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以達到「電價增加,電費支出不增加」的目標。
移除化石燃料補貼,電價需合理反映成本
電價調整是為了反映用電的真實外部成本、移除對化石燃料的不當補貼,並負起台灣應盡的氣候與減碳責任。此次電價調整的背景因素,主要是近兩年因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事件,燃料成本大漲,導致台電累積虧損3800億元以上。這兩年台電售電成本增加,主因為火力發電的燃料成本飆升。若電價持續未能反映發電成本,便是變相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估算,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五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方面的補貼更達到80億美元以上。國際研究指出,化石燃料補貼不僅會延緩減碳作為,同時耗費國庫,更重要的是,大多數補貼是流至用電大戶與所得較高者,亦加深社會不公,因此移除化石燃料補貼被視為邁向淨零的必備政策,亦被列入去年底COP28的全球共識之中。
依據民調,人民接受電價調升的最主要原因是為了「改善空氣品質」與「降低台灣碳排放」,而非避免台電虧損。因此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為,讓能源的真實成本回復合理,更達到減碳的效果。
近日電價討論中,部分人士屢屢將此次電價調漲的根本理由,錯誤導向非核家園、綠電發展,不但混淆視聽,更阻礙公共政策的良性討論。事實上,十年前核電占比仍達16%時,平均電價甚至比此次電價調整後更高,顯見高核電占比不代表低電價,兩者並無因果關係;而2023年再生能源購電占台電總支出不到10%,因此發展再生能源也並非漲價的原因。
應拉大電價級距以減少貧富差距,並趁勢強化節電政策
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全球第5低,已經16年未調整,殊不合理,民生330度以下費率甚至比20年前還低。依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實際上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較2021年疫情期間增加,占家庭所得的比例,亦持續降至0.93%。以每月用電330度的家戶為例,若電價調升5%,每月增加的電費金額約為新台幣30元,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家庭、租屋族的經濟衝擊仍須有完整配套,更需要監控對於物價的影響。
我們支持電價合理化,但同時,我們也呼籲政府必須要搭配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因應預期心態哄抬物價的監控,加強推廣節電政策,並拉高電價級距,透過制度性作法減少對弱勢族群的影響。
針對能源弱勢的家庭、收容機構,各縣市政府應掌握名單,系統性檢視其用電需求與電費暴漲的原因,設計根本性的解方,而非僅是每年1000戶的輔導方案。針對租屋族,除搭配台電用電查詢專區及修正內政部定型化契約中的電價規範外,亦可結合家電汰換專案,提供房東改善設備的誘因,降低租屋族負擔。
最後,民生電價的調整,攸關住商部門邁向淨零。除擴大汰換老舊家電,也應加速智慧電表的裝置,設計用電資訊的視覺化圖表APP,協助民眾有意識地改變用電習慣。此外,居住環境也應有改善的配套措施,如改善建物的能效管理、補助隔熱措施等。如此一來,才能有效整體達成節電,且減少對民眾生活的衝擊。
電費僅占生產成本2%,工商大戶應積極檢視自身節電空間
每當討論電價調漲時,部分工商大戶就大力反彈指稱漲將對生產成本造成衝擊,導致企業出走。然而根據分析,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水泥業、電子業、紡織業、造紙業、化工業、基本金屬製造業)以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3.6%。因此這三年來的電價漲幅,約使製造業的生產成本上升0.9%左右。且台灣的工業電價長期以來低於主要工業大國,2022年時在全球各國紛紛調漲電價的趨勢下,台灣工業電價卻是全球第三低,低於中國與韓國。因此我們認為,電價調漲將迫使企業出走的說法,顯然為誇大其詞。
而針對工業用戶,經濟部僅表示將依照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分級調整,但若要達到電價調整帶來的後續節能效果,亦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調整因素。因為在2022年電價調整時,大用戶的節能投資金額卻較2021年減半,節電率反低於2018~2021年。我們呼籲企業大戶應認真回頭檢視並提升其節電率,切莫糾結電價,才有助台灣產業邁向淨零轉型。若能將節電率提升至全台平均的2%,應可大幅抵銷電價調漲對生產成本的衝擊。而能源署更應仿效歐洲各國的做法,強化能源查核效力,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回收期在三年以內的節電措施,藉此一方面提升能源效率,一方面亦可減緩用戶的電費負擔。
即將上任的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提出「深度節能」政見,當選後,也提出將針對台灣用電量前2萬多家,占用電量約60%的企業推動節能措施。但若此次電價合理調整過程,未能同步加強民間團體所提出的配套措施,將無助克服節能障礙。呼籲經濟部與台電,除向各界解釋電價調整必要性外,更應全面性檢討節能政策不足,完善台灣能源效率提升計畫。
▌ 聲明團體: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南新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新聞稿】林佳龍選前一月公開說不蓋晶鼎焚化爐,業者三月開說明會,還動員黑衣人霸佔會場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全國環保團體大會師齊聚彰化,為彰化環境話聲!!~
全國NGOs環保團體看不下去了,要求中央兌現承諾,別成為詐騙政府!!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選前一月曾公開說不蓋晶鼎焚化爐,
業者三月開說明會,還動員黑衣人霸佔會場?!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吳慧君(主持人) 第21屆的「2024全國NGOs 環境會議」將於3/22-23在彰化鹿港舉辦,這是由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等公民團體所聯合籌辦,表達台灣各縣市所面臨環境議題與訴求,會議後會將該年度建言交予總統及最高行政單位,納入政策溝通平台,並進行列管追蹤,敦促政府確實施行與改善。今天有來自全台各地十幾個環保團體到鹿港聲援反晶鼎焚化爐,彰化長期受到南北汙染夾擊,北有全球第四大燃煤電廠-台中火力電廠、中龍鋼鐵,南有六輕工業區,彰化縣內也已有九座焚化爐!! 日前瑞士IQAir公布2023年世界空氣品質報告中,彰化縣是全台空氣最差的城市,彰化縣肺癌發生率也是全台第一,彰化的汙染已經嚴重超出環境負荷,現況就有九座焚化爐,真的已經夠多,不能再承受增設晶鼎焚化爐!! 彰化是農漁業大縣,產出的蔬果、雞蛋、牛奶、漁產產量在全台都是名列前茅,銷售至全台各地,屆時不只當地居民受害,全台人民食安都會受影響! 全國的環保團體繞行著鹿港鎮公所,代表在鹿港鎮設立起安全結界來守護鹿港,讓晶鼎焚化爐永遠進不來,並共同呼喊口號「守護鹿港,晶鼎焚化爐滾出去!」、「守護健康,不要晶鼎焚化爐!」。反對晶鼎焚化爐也會是今年全國NGOs環境會議重要的訴求,4月22日地球日前,我們將週週有抗議,週週有陳情,晶鼎焚化爐不撤案,我們絕不善罷干休。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楊士慧主任表示,今年第21屆的「2024全國NGOs 環境會議」在鹿港舉辦,NGO一起集結關心鹿港晶鼎焚化爐開發案,台灣空氣汙染不好,肺癌有九千多人死亡,衛生福利部補助得肺癌的直系親屬,可以做免費低劑量電腦斷層,就是要前期發現,減少健保高額支出,但經濟部又同意設置焚化爐來加重肺癌的發生率,尤其彰化縣空氣汙染已經非常嚴重,肺癌發生率也是全台最高,非常諷刺。一月初,全國NGOs環境會議召開籌備會議時,得知晶鼎焚化爐不蓋,未料上周從電視看到晶鼎焚化爐的新聞,居然業者動員黑衣人霸佔會場,且強行自行宣布會議完成,這樣的結果讓人全國NGOs環境會議10多個合辦單位難以接受,引發全國環保團體非常不滿,所以緊急安插在鹿港鎮公所前舉辦記者會聲援彰化反晶鼎焚化爐設置。
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副會長許書添表示,這兩年來酪農業的牛,因為呼吸道跟氣喘問題,小牛的育成率,從三年前的95%到現在只剩下80%,表示彰化縣已經污染很嚴重,晶鼎焚化爐不能蓋下去!我們每天都要呼吸,動物也要呼吸,各種畜產類都需要呼吸,彰化又是全台牛奶生產最多,雞蛋生產最多的縣市,怎麼讓國人健康,讓健保支出減少,就是絕對不能讓晶鼎焚化爐繼續建設。而且業者剛開始就違建在先,經過抗議後拆掉,現在又要繼續程序,不按照規矩的公司,無法相信業者做的環保,呼籲全台灣國民應該一起來反對污染,保護全台人民的健康!
鹿港在地長期執業的胸腔科葉宣哲醫師,表示鹿港地區肺癌發生率由1990年每10萬人12人到2020年67人,增加5倍以上。2021年全國肺癌死亡率是每10萬人42.8人,而2020年鹿港肺癌死亡率是每10萬人67人,是全國平均的1.5倍。癌症發生率上升 ,癌症年輕化 ,尤其女性肺腺癌增加最快;空汚是最大原因。鹿港的空汚已經超標 ,大型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設置將更惡化鹿港的空氣,堅決反對晶鼎焚化爐。
有醫生詩人稱號的葉醫師也在現場朗誦出詩句,表達對執政黨選前騙票,不守承諾的憤怒,呼籲民眾站出來反對晶鼎焚化爐,此詩也刊登在2024年3月22日鹿港時報上:「連媽祖也敢騙/ 伊娘──這款人 /選後不守承諾/伊娘──這款執政黨/ 不顧百姓生計/不管百姓死活/官商焚化爐BOT /不公不義/伊娘──這款政府/鄉親啊!/為了子孫、為了健康/ 大家跟他拚」。
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得獎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彰化縣空氣汙染事實就是非常嚴重,看肺癌發生率就知道,而且現在彰化縣就有九座焚化爐,早已足夠處理縣內生產的廢棄物,彰化縣根本不缺焚化爐,不應再增設焚化爐。而選前2024年1月6日,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在鹿港公開表示「焚化爐不會蓋」,沒想到林佳龍的承諾,兩個月後居然跳票!! 3月14日業者仍然如期舉辦施工前說明會,更可惡的是,說明會10點才開始,業者8點前就動員大量黑衣人占滿說明會會場,技術性將反對的在地居民擋在會場外,強行舉辦說明會並自行宣布會議完成,經濟部要求業者跟地方居民團體取得共識,強行完成說明會並不是共識,中央主管機關應認定為無效的說明會!! 總統府秘書長應兌現承諾,盡快將晶鼎焚化爐撤案,否則我們彰化人將發動更激烈的抗爭!!
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得獎人,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晶鼎這個案子有許多不公不義,其一它不顧彰濱已經有多座廢棄物處理設施,南北還有中火與六輕等大型污染源的夾擊,空品不良,附近居民肺癌發生率居高不下,而且附近還有酪農區,實在不該再新增固定污染源,卻在這樣的情況下,快速通過環評,且多數居民在環評當時並不知情,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其二是它是BOT案,雖然政府可以依照促參法招商興建這座焚化廠,但促參法可讓廠商享有多項租稅減免,降低焚化廠興建營運成本,等於變相補貼需要這座焚化廠處理其廢棄物的業者,也就是補貼污染者,違反污染者付費原則;其三是以有機溶劑、廢塑膠等高熱值廢棄物混燒污泥,燒的都是來自石油等化石燃料等不可再生、高碳排的物質,卻要以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收購它發的電力,只要這座廠的發電效率超過25%,把補貼綠能的錢拿來補貼污染、補貼焚化、補貼碳排,等於同時違背循環經濟與淨零碳排的政策!現在,選前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公開承諾晶鼎焚化廠絕對不會再蓋,選後卻放任業者動員黑衣人霸佔會場強勢通過說明會,無視在地高漲反對民意,背棄民主與誠信原則。這座違背多項施政原則的焚化廠,若不撤案,將是對民主社會的嚴重汙辱。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監督施政聯盟副理事長蔡志宏醫師表示,彰化本是農業大縣,又是文化大縣,近三十年來成為農地違章工廠大縣,及超抽地下水大縣,也將成為焚化爐大縣。
彰化已經是肺癌冠軍大縣,空污最嚴重,却還是要繼續蓋焚化爐來增量,生雞蛋的没,放雞屎的有。彰化人犧牲環境,犧牲健康,換來的不是富貴,而是貧窮,彰化已是全國平均收入最低的縣市,是全國最悲情的縣市。彰化的立法委員及議員無力保護人民,彰化縣政府及鹿港鎮公所已用亷價的回饋金來交換民衆的健康,1公噸才200元回饋金,可以說用低價高獲利來吸引全國的事業廢棄物到鹿港設廠及焚燒,不必用心源頭減量,及回收再利用。如果卑微的彰化人無法抵抗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壓力,必須犧牲自己的健康來繼續興建事業焚化爐來解救全國,至少應該要求更多的健康捐來做肺癌的早期篩檢及治療補助,不能白白犧牲性命。更可以以價制量,誘導廢除物的減量及回收再利用,也協助節能減碳的推動,創造三赢。
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張正義表示,鹿港晶鼎焚化爐是要燒全台事業廢棄物焚化爐,不是要燒我們鹿港的垃圾而已,這麼寶貴的鹿港,現在因為官商勾結,上次晶鼎焚化爐說明會業者派大量黑衣人佔據說明會場,讓我們無法進入,自行宣布會議已經完成,這樣合理嗎?總統府秘書長連鹿港媽祖都敢騙,選前說焚化爐不會蓋,我們聽到很高興以為真的不會蓋,結果現在民進黨又執政,結果還沒有撤案,彰化縣民要一起團結把晶鼎趕出去!!
出席團體代表: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許書添副會長)、反晶鼎焚化爐後援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 吳麗慧、施月英總幹事、吳慧君主任)、看守台灣協會(2024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謝和霖秘書長)、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何宗勳理事長、陳曼麗/前立法委員)、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陳瑞賓秘書長)、荒野保護協會(謝振東秘書長)、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王唯治理事長、周明琴主任)、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楊士慧主任、洪碩辰研究助理)、台灣媽祖案魚保育聯盟(丁小雯執秘)、台灣樹人會(潘翰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葉國樑會長)、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蔡志宏理事長、粘麗玉主任)、高雄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黃惠敏理事長)、爭好氣聯盟(許心欣發起人)、監督施政臺灣小鎮文化協會、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張正義理事長)、反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自救會(林志賢會長)、彰化縣農漁業產業觀光推展協會、彰化縣健康城市發展協會、彰化縣區漁會代表洪清山、芳苑鄉漢寶村長鄭鵬豐、鹿港鎮民代表施信任、吳韋達議員、張雪如議員、施珮瑜議員、施性鍾議員、鹿港鎮山崙里里長吳順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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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釣魚台教育協會《重返無人島》紀實短片放映暨座談
(左起:釣魚台教育協會傅崐成理事長、林月英常理、陳美霞創會理事長、謝小芩常理(清大通識中心教授)、林聖芬監事(前清大副校長),圖/釣魚台教育協會)
文/釣魚台教育協會
紀實短片《重返無人島》說出漁民的拚生活、拚生命、拚尊嚴
《重返無人島》紀實短片今(21)日在新竹清華大學舉行校園首映暨映後座談,來自台灣各界的學者、學生以及關心保釣運動的社會人士齊聚清大圖書館清沙龍一同觀賞並參與映後座談。
本片策畫張釗維表示,1970年代開始投入保釣的漁民和知識分子如今都已年逾六、七十歲,他們在相同的年紀、不同的戰場投入保釣運動,分進合擊持續五十年,造就了許多傳奇人物,他們的故事都應該被講述、被傳頌。張釗維介紹,本片分三階段敘述漁民在釣魚台海域拚搏的歷程,第一階段是從海洋生態帶到漁民謀生計,這是拚生活,第二階段是海洋的無常所帶來的生命風險,這是拚生命,第三階段是近年來,爲了捍衛自己的漁權以及主權而揭竿而起的拚尊嚴,他特別期盼年輕的下一代可以因爲片中的鄉土語言而能夠認識魚產以及親近這片海洋,如此才能更貼近漁民內心的喜悅與痛苦。
漁民的艱苦誰人知?
曾擔任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長達二十年的林月英認為,從漁民的角度來看,《重返無人島》是很沉重的。她從小在漁村長大,父執輩皆是捕魚維生,因此從小就聽到長輩要去哪裡捕魚?天氣如何?可不可以出港?她告訴現場觀眾,南方澳漁民稱釣魚台為「無人島」,那裏的海洋資源非常豐富,尤以鯖魚是南方澳最大宗的漁獲,但林月英說捕魚的背後其實相當的辛苦。她說,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日本立刻就宣稱其擁有的200海浬經濟海域的範圍,即便在與台灣有重疊海域爭議的釣魚台海域也依舊對我漁民強硬執法,強迫驅離我台灣漁民,在她擔任漁會總幹事期間,就與政府溝通一定要讓漁民知道哪裡可以捕魚,每次有台灣漁民被日本政府關押,漁民家屬都要面臨巨額罰款,有艘船甚至罰款高達八百萬元台幣。台灣政府劃定「暫定執法線」,但日本並不承認。漁民捕撈作業配合「暫定執法線」規定,仍難免因潮差問題造成爭議,因此暫定執法線對漁民保護效果有限。忍無可忍的漁民被迫反抗,不但在2005年主動集結包圍日本巡邏艦艇「白嶺丸」號,更在2012年日本主張國有化釣魚台時,爆發更大規模的「為生存,護漁權」海上保釣抗議行動。漁民的怒吼,震驚了國際社會,迫使日本不得不做出讓步,才有了後來的台日漁業談判,劃定可以共同捕魚的海域。
知識分子與漁民的保釣力量匯流
「釣魚台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同時也是本片監製的陳美霞指出,知識分子的保釣運動文獻汗牛充棟,漁民的保釣運動文獻卻屈指可數,她認為日本船艦驅逐我台灣漁民,而台灣漁民群起反抗的事件,這就是漁民的保釣運動!陳美霞說2017年「釣魚台教育協會」成立後,才發現保釣運動不只是單靠知識分子的努力,而是知識分子和漁民各自登山、各自打拚,如今知識分子與漁民的保釣運動匯流起來,絕對可以展現更巨大的力量與豐沛的成果。
映後座談主持人謝小芩表示,新竹清華大學圖書館擁有全臺灣最完整的保釣運動史料,這些史料是由保釣健將林孝信捐贈其從美國帶回來大量保釣資料開始,有更多的老保釣也陸續跟進捐贈他們手邊的釣運歷史資料。謝小芩說,保釣教育的推動,就是不希望讓這些重要的歷史盡成灰,更要與漁民保釣的歷史連結起來。
清華大學前副校長林聖芬認為社會對保釣運動的認識從本來以知識份子為主,到現在能夠與漁民的保釣歷史結合起來,未來將會走出一條可長可久的保釣道路。
洞察日本狼子野心,齊心對抗不公不義
「釣魚台教育協會」現任理事長、國際法與海洋法專家的傅崐成對於紀實短片片尾提到「沒有主權就沒有漁權」的呼籲特別有感觸,他認為法律只是一種工具,如果可以深刻理解,就有信心,釣魚台就是我們的。他進一步指出,日本覬覦我釣魚台列嶼主要目的除延伸大陸架的經濟利益外,也包含戰略思考及石油礦產。傅崐成敘述了幾段史實,認為毫無疑問,日本是竊佔釣魚台。
農運詩人詹澈疾呼,日本排放核汙水至今已逾三萬噸,造成全球嚴重海洋汙染,已有諸多國家的科學家、漁民表示抗議,台灣政府與民間應嚴正抗議日本此與鄰為壑的惡行,強烈要求日本政府與東電公司停止核汙染水排放,並應針對受其影響的國家與人民進行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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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因應氣候緊急,電價應合理調整,強化配套措施降低民生衝擊
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南新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電價審議委員會於3月22日召開,相較於過往兩年以工業、民生大戶調漲為主,此次電價調整方向,將朝向全面調整,調整幅度工商大用戶在15%,住宅與小商家在10%以內。電價作為反映環境外部成本及提升能源效率的政策工具,我們認為合理調整有其必要,以發揮引導節約用電的效果,進而有助於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另一方面,針對電價調漲恐對民生造成的衝擊,我們也認為經濟部、公平會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以達到「電價增加,電費支出不增加」的目標。
移除化石燃料補貼 電價需合理反映成本
電價調整是為了反映用電的真實外部成本、移除對化石燃料的不當補貼,並負起台灣應盡的氣候與減碳責任。此次電價調整的背景因素,主要是近兩年因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事件,燃料成本大漲,導致台電累積虧損3800億元以上。這兩年台電售電成本增加,主因為火力發電的燃料成本飆升。若電價持續未能反映發電成本,便是變相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估算,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五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方面的補貼更達到80億美元以上。國際研究指出,化石燃料補貼不僅會延緩減碳作為,同時耗費國庫,更重要的是,大多數補貼是流至用電大戶與所得較高者,亦加深社會不公,因此移除化石燃料補貼被視為邁向淨零的必備政策,亦被列入去年底COP28的全球共識之中。
依據民調,人民接受電價調升的最主要原因是為了「改善空氣品質」與「降低台灣碳排放」,而非避免台電虧損。因此政府也應同步提出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具體作為,讓能源的真實成本回復合理,更達到減碳的效果。
近日電價討論中,部分人士屢屢將此次電價調漲的根本理由,錯誤導向非核家園、綠電發展,不但混淆視聽,更阻礙公共政策的良性討論。事實上,十年前核電占比仍達16%時,平均電價甚至比此次電價調整後更高,顯見高核電占比不代表低電價,兩者並無因果關係;而2023年再生能源購電占台電總支出不到10%,因此發展再生能源也並非漲價的原因。
應拉大電價級距以減少貧富差距,並趁勢強化節電政策
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全球第5低,已經16年未調整,殊不合理,民生330度以下費率甚至比20年前還低。依據統計,歷經這兩年電價波動後,實際上住宅電費的支出,並未較2021年疫情期間增加,占家庭所得的比例,亦持續降至0.93%。以每月用電330度的家戶為例,若電價調升5%,每月增加的電費金額約為新台幣30元,對一般家戶影響較少,但對於弱勢家庭、租屋族的經濟衝擊仍須有完整配套,更需要監控對於物價的影響。
我們支持電價合理化,但同時,我們也呼籲政府必須要搭配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因應預期心態哄抬物價的監控,加強推廣節電政策,並拉高電價級距,透過制度性作法減少對弱勢族群的影響。
針對能源弱勢的家庭、收容機構,各縣市政府應掌握名單,系統性檢視其用電需求與電費暴漲的原因,設計根本性的解方,而非僅是每年1000戶的輔導方案。針對租屋族,除搭配台電用電查詢專區及修正內政部定型化契約中的電價規範外,亦可結合家電汰換專案,提供房東改善設備的誘因,降低租屋族負擔。
最後,民生電價的調整,攸關住商部門邁向淨零。除擴大汰換老舊家電,也應加速智慧電表的裝置,設計用電資訊的視覺化圖表APP,協助民眾有意識地改變用電習慣。此外,居住環境也應有改善的配套措施,如改善建物的能效管理、補助隔熱措施等。如此一來,才能有效整體達成節電,且減少對民眾生活的衝擊。
電費僅占生產成本2%,工商大戶應積極檢視自身節電空間
每當討論電價調漲時,部分工商大戶就大力反彈指稱漲將對生產成本造成衝擊,導致企業出走。然而根據分析,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水泥業、電子業、紡織業、造紙業、化工業、基本金屬製造業)以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3.6%。因此這三年來的電價漲幅,約使製造業的生產成本上升0.9%左右。
且台灣的工業電價長期以來低於主要工業大國,2022年時在全球各國紛紛調漲電價的趨勢下,台灣工業電價卻是全球第三低,低於中國與韓國。因此我們認為,電價調漲將迫使企業出走的說法,顯然為誇大其詞。
而針對工業用戶,經濟部僅表示將依照用電量多寡與近年用電成長幅度分級調整,但若要達到電價調整帶來的後續節能效果,亦應將企業的節電率列入分級調整因素。因為在2022年電價調整時,大用戶的節能投資金額卻較2021年減半,節電率反低於2018~2021年。我們呼籲企業大戶應認真回頭檢視並提升其節電率,切莫糾結電價,才有助台灣產業邁向淨零轉型。若能將節電率提升至全台平均的2%,應可大幅抵銷電價調漲對生產成本的衝擊。而能源署更應仿效歐洲各國的做法,強化能源查核效力,要求大用戶強制導入回收期在三年以內的節電措施,藉此一方面提升能源效率,一方面亦可減緩用戶的電費負擔。
即將上任的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提出「深度節能」政見,當選後,也提出將針對台灣用電量前2萬多家,占用電量約60%的企業推動節能措施。但若此次電價合理調整過程,未能同步加強民間團體所提出的配套措施,將無助克服節能障礙。呼籲經濟部與台電,除向各界解釋電價調整必要性外,更應全面性檢討節能政策不足,完善台灣能源效率提升計畫。
聲明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南新芽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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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連埤環境教育暨棲地守護基地徵才】友善農業推廣專員
壹、需求及條件
1. 認同荒野對棲地守護及生態永續的理念。
2. 具備團隊合作、開創革新、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佳的人格特質。
3. 具備農業實作經驗及了解友善農耕操作方式。
4.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軟體應用。
貳、工作內容
1. 主責雙連埤地區友善土地農業推動,引進低汙染的技術與作物。
2. 進行相關契約簽訂與協助田間工作、採收聯繫與運送分配等作業。
3. 規劃農事體驗活動與製作食農教案並帶領相關活動。
4. 進行友善農業媒體宣導及相關活動發布與社群經營。
5. 深入在地文化,建立共好之合作模式。
6. 各式專案報告撰寫、計畫書擬定及結案報告製作。
7. 其他配合協會辦理之工作事項。
參、工作地點:宜蘭 員山、雙連埤
肆、待遇與福利
1. 週休二日(雙週變形工時),國定假日比照公務人員相關規定。
2. 薪資 : 30,000-34,000 元。依法律規定,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綜合所得稅。
3. 經主管同意,得免費參與本會研習與培訓課程。
履歷說明
備齊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雙連埤環境教育暨棲地守護基地 友善農業推廣專員
履歷建議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電腦技能」,提供「執行專案成果及相關作品」等…,我們將於書面文件審核後,再行通知面試。
專業建議未被採用——捉小放大的福島輻射污染水現狀(四)
(*圖說:「地質學團體研究會」專刊61期,主題為「福島第一核電廠地質與地下水問題—核災10年後的現狀與課題」。來源:柴崎直明研究室)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前言:日本政府自2023年8月開始,將福島輻射污染水排放入海,同時推出官方說明,企圖平息外界疑慮。然而即便忽略說明裡的問題,擱置海放的處理污染水。核災後持續外洩的、未經處理的污染水,所含有的放射性物質的量,比海放的嚴重得多,官方工程又效果有限。
(續前文)上述內容,出自日本「地質學團體研究會」之下,由該會成員組成的「福島第一核電廠地質・地下水問題團體研究小組」(簡稱為「核電團研」),在2021年提出的地下水問題解決方案。
由地質相關學者專家集思廣益,研究了六年之久的這份解決方案,刊載於2021年7月出版的「地質學團體研究會」專刊61期(上圖),迴響熱烈,包括再版在內,到同年年底前,總共發行3700份,之後仍持續長賣,是「地質學團體研究會」專刊歷年來最受矚目的一期。
此外,「核電團研」又製作了一份,面向高中以上讀者的說明小冊子:「福島第一核電廠的輻射污染水為何持續增加?—從地質與地下水看污染水的發生及其對策」(上圖)。於2022年7月底出版5000份,不到兩個禮拜就銷售一空,隨即再版1萬份,截自同年12下旬為止,已賣出超過一萬份。
儘管受到不小的迴響,「核電團研」提出的解決方案,卻遭到東京電力的擱置。
最初東京電力沒有立即採行的理由是,先在安全廠房週邊局部地止水,如果不行的話,再於廠房外壁全面止水,還是不行的話,再做「核電團研」提議的「廣域遮水壁」,打算分階段來處理。
2022年底,東京電力又表示,「核電團研」建議的「廣域遮水壁」、集水井等配套措施「沒有效果」。對此柴崎直明(上圖)表示,東京電力的分析很隨便,其中地質跟地下水的模型是過時的,也沒有考慮到集水井橫向水管的效果,「完全沒有科學可言」,令人懷疑是否沒有意願。
就現狀而言,由於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地質跟地下水狀況不明,到目前為止的因應措施效果有限。今後輻射污染水還會持續增加,之所以排到海裡的根本原因在這裡。日本政府跟東京電力應該盡早認真檢討,如何做好減少地下水流入安全廠房的對策。
小結
原子力資料情報室執行理事松久保肇,在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問題的演講上提到,福島核電廠港灣內的魚介類,其放射性核種的年平均值,自2011年災後大致下降後,在2020年又似乎徐徐上升(上圖)。
顯然,污染是否能隨著時間減少,東京電力的止水工程是否有效,或者核食問題是否還有隱憂,無法肯定地給出正面答案。為了台灣民眾的健康著想,還望東京電力能夠從善如流,和地質專業團體磋商對策,從根本解決福島輻射污染水問題。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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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專業團體的具體方案——捉小放大的福島輻射污染水現狀(三)
(圖說:柴崎直明簡報,廣域遮水壁設置概況。來源:これ以上海を汚すな!市民会議)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前言:日本政府自2023年8月開始,將福島輻射污染水排放入海,同時推出官方說明,企圖平息外界疑慮。然而即便忽略說明裡的問題,擱置海放的處理污染水。核災後持續外洩的、未經處理的污染水,所含有的放射性物質的量,比海放的嚴重得多,官方工程又效果有限。
(續前文)因此,隸屬於日本地質學團體研究會的,「福島第一核電廠地質・地下水問題團體研究小組」(簡稱為「核電團研」)」建議,有必要在更廣的範圍,在深度到達水不容易通過的地層為止,建設90公分厚、30-50公尺深的「廣域遮水壁」(首圖)。
為什麼有必要建設「廣域遮水壁」呢?因為安全廠房周圍還有很多建築,是至今地下水仍然無法完全遮蔽,流入安全廠房,衍生大量輻射污染水的可能原因。
更進一步地說,為了避免落在「廣域遮水壁」內側的雨水流入安全廠房,還要設置能夠有效集中地下水的「集水井」。這種集水井(直徑3.5公尺,深30-50公尺、下圖)有橫向水管可以輕易地抽取、集中地下水。總之,地下水位不降低的話,就無法減少流進安全廠房的水量。
再者,現在使用的凍土壁,從一定期間的工程角度來看,是可以用;但從福島核電廠不知道要幾年才能廢爐的角度來看,沒有持續可用的方法。
凍土壁的凍結管,要從挖空的管子灌入冷卻液體,然後耗很多電力才能加以冷卻,因此維持管理的費用很高。
而且,這幾年凍土壁開始出現劣化,現有的凍土壁效能一旦下降,污染水又會再次增加。這也是有必要建設「廣域遮水壁」的原因。
「廣域遮水壁」,由泥土與水泥系的混濁液體混合而成,如此就能擋水。這種工法到目前為止應用在許多地方。即便廢爐不知道要幾年才能結束,即便一百年後,都能持續地發揮效果。
在地下做出牆壁這樣的技術,在地下水的領域裡,有用來確保飲用水與農業用水,被稱為「地下水壩」的建體,沖繩等地都有建設過。
「地下水壩」也不需要像凍土壁一樣,還要耗費大量電力才能利用。最近還有專用機械能夠往地下挖掘深達60公尺並做出壁體(下圖)。
再者,關於集水井實際使用成績,連福島縣內的会津町,都有因應山崩而建設的實例。在山崩的因應對策裡,集水井是在降低地下水位時很有用的一種裝置。
不僅福島縣內,日本全國各地的走山因應對策裡,普遍使用集水井。目前使用的凍土壁,工程規模一定要大承包商才能做,工程費用很高,維持管理又得花錢,相反地,集水井只要福島縣內的業者就能做了,而且已有興建過的實際成績。
輻射污染水的產生,是可以進一步地減少的。儘管需要某種程度的調查,但集水井的話,大概一年時間就可以調查跟設計。假設廣域遮水壁總長度是3.7公里的話,大概三年時間可以調查跟設計。預計2030年左右就可以啟用。
像目前這樣的狀況,這些有效的措施都不做,不只是眼下儲水槽滿滿的輻射污染水要排到海裡,之後持續發生的輻射污染水也要,沒完沒了。正因為這樣,需要採取對策,把之後發生的輻射污染水盡可能地降到零(待續)。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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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捍衛威權、故步自封,黑箱調薪永遠不變 全教總:不適任人事長應撤換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多年來,全教總持續呼籲行政院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應納入基層代表,讓調薪機制透明化,也讓基層意見可以確實反應進入調薪審議制度中,近日,立法院要求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比照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納入基層員工,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二者功能任務及性質明顯不同,不宜相互援比,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運作機制。
針對人事總處的回應,全教總譴責人事總處捍衛威權、故步自封,並再次強調:民主化下的政府施政應公開透明,拒絕透明化的黑箱調薪機制應該被檢討,不適任人事長應下台負責。
全教總在今年一月召開記者會,針對人事總處悄然修正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的行為表達抗議,並且具體針對軍公教調薪機制做出建議:1.軍公教調薪應該法制化。2.調薪應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為基準。3.納入軍公教代表進入待遇審議委員會。
人事總處當時表示,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成員有軍公教人員主管機關、地方政府代表及外部學者專家,兼顧多元層面建議,此次針對立法院建議納入軍公教代表進入待遇審議委員會的要求,人事總處的回應如出一轍,宣稱軍公教薪資審議委員會與最低工資審議會,兩者功能和性質明顯不同,不宜相互比較云云,人總威權保守、故步自封的心態,與政府長期宣稱要落實尊嚴勞動的宣傳背道而馳。
全教總指出:軍公教待遇的調整與最低工資的訂定都是國家政策的一部分,都應該具有相同的公開、透明和民主性質,同樣都為受僱者,為何厚此薄彼?政府是帶頭示範如何當慣老闆嗎?全教總對人總傲慢、死不認錯又硬拗到底的態度表達強烈譴責,無法落實開放政府理念的人事長應下台。
全教總再次呼籲應將公教員工代表納入薪資審議委員會,唯有建立公開、透明的調薪機制,才能真正杜絕黑箱作業,也同時呼籲朝野委員針對此份報告予以譴責,共同推動符合法制、公平公開的調薪機制,以確保全體公教人員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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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左營新台17線規畫過寬,約495棵大樹、4棵掛牌老樹無辜遭殃
文/高雄愛樹人 團長莊傑任
高雄左營新台17線的道路規劃,穿越台灣國防重鎮左營海軍軍營,而當初規劃目的,是紓解台17線的交通流量,屬過境車流運用的外環道,而這個工程,把原本軍營內、外的16-20米的中正路,拓寬到30-40米,並貫通成聯外道路,導致軍營內中正路約400棵樹,與軍營外中正路的95棵大樹+4棵掛牌保護的特定紀念樹木(左營002、096、102、008)都將遭受移植與斷根的巨大傷害。其中左營002、008,胸圍超過500公分,甚至已經符合國家級受保護樹的標準。
但依據都發局112年3月的【配合本市濱海聯外 道路(新台 17 線)南段開闢工程)案】都市計畫變更報告書中所說,中正路道路拓寬後最小達到30公尺寬,計劃書中的,120年預估的道路服務水準在尖峰時段依然是A級,代表道路規劃過寬,遠超出車流之需求。如果我們將原本規畫的30米6線道縮小,維持中正路原本16公尺的淨車道寬(包含人行道或綠廊20公尺以上),至少可以有雙向4線道以上,道路服務水準預期依然可以有約B-C的正常水平,因無道路拓寬的需求,移樹、毀樹,也自然無正當性。
實際上新台17線未興建前,原本軍校路、台17線,都已經發揮良好的道路功能,台17線在台積電廠區周邊去年啟動拓寬工程,依據期工程報告,光台17(翠華路)拓寬工程,將30米道路拓寬成40米,道路服務水準從F變成C-D,早就已經解決台積電未來建廠完畢後的產生預期車流,完工後台17線兩個道路工程顯然疊床架屋,即使新台17線不興建,也不會有塞車、車道不足的問題,故維持新台17線工程,保持既有路寬16米,中正路不要拓寬,對交通來說已經是極度寬裕。
依據工程會【樹木保育移植作業參考原則】說,珍貴植物不建議移植,工程設計應迴避樹木,就是因為大樹移植容易造成樹木死傷,過去高雄市大樹移植死殘案例及多,若中央制定的樹木保育原則,高雄市不遵守,實在也說不過去。
20240321下午3:00,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將召開樹保會,審查本案掛牌老樹的移植與工程保護,故於會議前夕召開記者會,呼籲高雄市政府,新台17線工程,應至少維持既有路寬,不應道路擴寬,避免對上百棵大樹進行移植,避免對掛牌特定紀念樹木移植與切除根系,保護難得的樹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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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社會安全網不應該變成「社工安全網」
(圖/公庫資料照)
文/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近日出養童遭虐致死事件,對於社工業界產生了許多影響。3月20日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號召大家一起到衛福部前挺社工,抗議衛福部勿對社會大眾標榜不實期待,社會安全網不應該變成「社工安全網」,呼籲社會大眾可以看見社工的限制,成為社工最重要的夥伴。
記者會開始,社工工會以一場行動劇演示基層社工在服務的艱難,社工面對許多在社會中絕望的案主,想盡全力拉住案主,希望案主不要掉進社會的深淵當中,但仍被社會局或其他人指責,出事了之後衛福部僅表示「社工的敏感度不足」、「加強訪視頻率」。也面對社會大眾的指責,最終社工被上了銬,而被上銬的同時,其他社工同業、社工的家人、社工的老師、社工系學生好像都一起被上了銬。
隨後高雄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郭志南秘書長指出,社會安全網透過官員們不斷標榜不實療效變「社會問題」的萬靈丹,賣給社會大眾的「安心丸」。未來如果再發生類似的事件社工將可能因為業務過失再次被銬上手銬。這樣的社會安全網,將名副其實成為「社工安全網」。
同時花蓮縣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黃盈豪理事表示,衛福部所提的提高訪視頻率,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社工的訪視頻率需要跟個案量、服務品質的整體脈絡一起審視,只提高訪視頻率太單一線性思維,沒有系統性的觀點,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南投縣社工師公會沈意婷理事今日清晨也特別從埔里搭乘遊覽車北上聲援社工,並表示3月12日他看見社工被上銬,個資被肉搜,許多社工當晚都失眠了,是台灣社工的集體創傷日。此後一線社工前往案家家訪時被社區民眾怒罵、羞辱等情形,都使得社工身心俱疲受創。呼籲衛福部應該未來要研擬網路數位媒體時代,保障社工執業安全相關機制。
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蘇莉淳理事也表示,要培養一位社工有敏感度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但目前社工服務量能難以負荷,導致這個環境留不住社工,也可以從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所訪談的100個陣亡社工的故事看見許多社工為什麼會陣亡的原因,希望這次可以將這本繪本遞交給衛福部,希望衛福部不要只看到表面的數字,而是真實看到社工服務的量能。
最後各社工工會的代表,遞交由1800位個人及52個團體共同連署(截至3/19 20:30前的數量)的陳情書及100個社工陣亡故事繪本交由衛福部,希望衛福部可以聽見社工們的聲音。同時也感謝社會大眾對於社工的支持,並且呼籲讓社會大眾成為社工重要的夥伴,一起建立守護弱勢底層的社會安全網。
五點訴求:
一、社會安全網只是緩解社會問題的其中一個方法,全面檢視社會問題的成因,不要將社會安全網變成「社工安全網」。
二、重新召開檢討會議,收回要求社工提高「訪視頻率」的要求。召開檢討會議需要有基層實務代表、以及服務使用者等相關意見。
三、衛福部應該與相關部會研擬網路數位媒體時代,保障社工執業安全相關機制。預防社會重大案件後,社工被肉搜公開資料、訪視被怒罵…等情形,提供法律支持追究不實言責。
四、落實社工薪資制度,調查社工晉階問題,激勵資深員工久任;勿僅以進用率來看待社工人力問題,重視社工負荷與量能,協助減輕工作負擔。
五、希望社會大眾成為社工最重要的夥伴,建構一個社會安全網需要全體民眾的支持。「支持一個孩子需要全村的力量」。社工願意盡心成為其中一份力量,我們不是神,不會通靈,盼望社會大眾看見社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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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身權小組本日下午討論「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案」是否堅守身權公約?
文/人民民主黨
北市選委會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障礙者參政權益受損
賴宗育團隊向北市身權小組正式申訴
2024年大選期間,發生在台北市的重大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案件——「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案,日前已依「台北巿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向社會局提起申請,本日下午一點,我們將召開記者會,並將申請書紙本正式遞交台北市社會局。今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障科曾科長代表收下,賴宗育與團隊成員為社會局加油,希望社會局儘速指正北選會違反身權法、未落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
同日下午兩點,台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下稱北市身權小組)將舉行第五屆第五次會議,值得肯定的是,在賴宗育與人民民主黨團隊自選前一路抗議到現在,「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案」已由陳俊翰委員在過世前正式提案,交本次會議討論。社會局身障科長會後確認邀請賴宗育團隊進入會議現場,協助委員了解案情,賴宗育說,期待身權小組本日能作成決議,要求北市選委會盡速擬定符合障礙者參選的合理調整方案。
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賴宗育,於2020年、2024年兩度代表人民民主黨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由於兼有語言障礙與肢體障礙,經過實測,賴宗育的語速是一般人的一半不到,而且口齒不清,需要經過特殊訓練的口語翻譯。也就是說,一般候選人在政見發表會「15分鐘的發言量」,賴宗育搭配口譯,至少需要三倍時間才能完整表達。2020年台北市選委會在賴宗育爭取下,勉予延長政見發表時間5分鐘,但到了2024,台北市選委會居然「進化」了!這回北選會拿提供溝通輔具代讀為由,完全拒絕以行政裁量調整政見發表時間,堅持「既然有科技輔具,就不應與其他候選人有差別待遇」。
北選會的思維僵化、退步,舉例來說,障礙考生以電腦應試作答,同時延長考試時間,這已是台灣行之有年的身心障礙者保障措施,難道政見發表不該比照辦理嗎?賴宗育說,北選會只是做齊頭式平等,為了不延長時間才提供輔具,這已嚴重違反合理調整原則。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第一項第四款「各級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四、公平之政治參與。…」我們主張,現行《選罷法》46條及子法《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三條第2項》中,僅規定「每一候選人於每場公辦政見發表會發表政見之時間以不少於十五分鐘為原則。…」選委會本可依法裁量調整時間,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但面對重度腦性麻痺而兼有語障與肢障的賴宗育,卻未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進行合理調整,以協助賴宗育的公平政治參與,不僅行政怠惰,更是違反身權法而使障礙者權益受損!賴宗育的長年口譯夥伴、周志文說,這麼重大的身心障礙權益受損案件,發生在首善之都台北市,社會局應積極調查才對,卻遲遲到今天才召開會議,實在讓我們等太久了!
賴宗育、周志文與人民民主黨自三月初起陸續向行政院人權小組、身權小組,以及台北市身權小組委員、和本屆立法委員提出聲明,要求委員提案要求台北市選委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賴宗育政見發表受限案」,除了今日北市身權小組委員終於要開會討論外,3月11日立委徐欣瑩就在內政委員會中提出臨時案,要求中央選舉委員在兩個月內向國會報告。我們認為,北市身權小組今日的討論相當重要,如果積極指正北選會,進而促進其上級單位中選會積極作為,勢必能帶動各縣市選制的改變,落實「參選無障礙」!
發起團體:人民民主黨
賴宗育(人民民主黨召集人、第十屆與第十一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腦性麻痺障礙者)
周志文(人民民主黨成員、第八屆台北市立委參選人,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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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工業電價應漲足 大戶應該漲更多 補貼民生基本用電 落實社會公平正義
文/監督施政聯盟
本週電價審議在即,監督施政聯盟和向來支持電價合理化的多個環保團體,上午聯合要求政府不要再用全民納稅錢以低電價補貼工業,呼籲工業電價應一次漲足,反應成本,強調工業用電大戶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不要再靠政府和全民補貼當競爭力,並抨擊目前的調漲方案無法反映成本和落實社會公平正義,指控用電大戶的電價依然偏低,不公不義!同時公開提出三大訴求,請電價審議委員會參採。
訴求:
- 工業電價應反映發電成本,一次漲足,不該再用全民納稅錢補貼
- 工業用電大戶應負擔更高電價,補貼民生基本用電
- 民生用電500度以下不調漲,避免影響民生及物價
監督施政聯盟副召集人蔡志宏醫師表示,台灣工業用電佔全國用電量近六成,耗電產業應漲足應付的發電成本,才能讓台電轉虧為盈,請政府不要再用全民納稅錢補貼。尤其是高耗能高污染的鋼鐵業和石化業,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上漲後,靠台電更加大補貼卻又依然虧本,讓台電面臨破產,需要用全國納税人的錢來補救,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原本靠補貼賺錢的鋼鐵石化業外銷,近年大量補貼不但不易獲利,還時有虧本的報導,根本沒有競爭力可言,本早該透過電價調整引導產業騰籠換鳥!
蔡志宏呼籲經濟部應公布補貼工業電價的情況,揭露到底是哪些產業將電價補貼的利益賺走,也就是台電所虧的4600億元有多少是跑到用電大戶去了,強力主張用電高者應反映發電成本,抨擊政府不該再用上千億元公帑補貼工業用電,簡直是劫貧濟富。蔡志宏指出,民生為了物價穩定,及照顧平民百姓,民生用電300度以下都不該調漲,甚至500度以下都不該漲!強調政府應劫富濟貧,節電和減碳才會成功。
蔡志宏強調,台灣95%以上能源均靠進口,電價歷年來反而是全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其原因便是利用大量的外部成本來補貼,近年國際燃料價大幅上漲,比較其他國家,台電卻只微調電價,可說是更加大補貼用電大户,導致近兩年共虧損4600多億元,又要行政院拿全民納稅錢來補貼!這是非常不公不義的,而且無法解決台電嚴重虧損問題,更不利於再生能源的推展。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政府長期以超低電價對工業用電補貼,是讓高污染高耗能的石化業與鋼鐵業靠環境成本與污染外部化而有競爭力,造成本土污染及高碳排,影響台灣環境和國民健康,甚至與減碳永續背道而馳。政府政策長期以低電價供應工業用電,形同政策補貼,而工業用電大戶享受低廉電價的補貼是一種國恥,等於用全民納稅錢補貼用電大戶賺錢獲利!大戶用電愈多,享受的電力補貼就愈多,而台電則是愈賣電愈虧,甚至是賣一度電賠一度電!因此,用電大戶是我國低廉電價的受益者,也是享受政府補貼的既得利益者!因此,林聖崇主張「用電大戶漲三倍,不漲民生基本用電電價」,不僅可避免通膨,又可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希望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能納入考量,並審慎討論!
監督施政聯盟副召集人陳憲政律師表示,依據國際能源總署2023年發布的統計資料,台灣的工業電價在主要國家中排名第三低,顯然不合理。制定合理工業電價是作為推動能源轉型、節能減碳、促進產業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但是政府努力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卻不檢討超高壓用電大戶的電價補貼,以至於在淨零碳排的大路徑以及產業用電需求節節高升的情況下,只能急就章的發展綠電。
陳憲政強調,在沒有健全制度的情況下,光電的胡亂發展不僅遭成優良農地的消失,危及糧食安全,更是威脅到自然環境,導致野生動物的棲地被破壞。尤有甚者,為了快速發展綠電,政府不斷討好廠商,讓綠電資本家對於土地、環境予取予求,自然棲地守不住,門戶大開。綠電開發更是淪為龐大的利益,變成政客、財閥眼中的肥肉,有機會讓政商上下其手。綠電不應是環境殺手,淨零碳排也不是無止境的發展綠電,制定合理工業電價,就是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政府在調漲電價的同時,應投入足夠資源協助民間節能,諸如:培力節能、再生能源人才、宣導、輔導及補助家戶、商家、工廠節能或設置屋頂型光電。使「電力單價提高」的影響,被「用電量減少」或「屋頂型光電增加」抵銷,以降低電價調漲的民生衝擊及電力開發對生態環境與國民健康的傷害。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我國能源電價不合理,高耗能產業持續擴張,電力需求不斷增加,台灣地狹人稠,即使再生能源快速發展也難以取代化石燃料,形成兩敗俱傷,而綠能發展亂象也造成中南部大量民怨,近期已有近百支風力發電在彰化縣內陸農地上進行規劃開發,風機低頻噪音不僅對居民生活品質及健康有影響,南彰化更是畜牧業、養殖業重鎮,風機也會對畜漁產產量有負面影響,但台灣並沒有本土的相關研究,更應嚴格限制開發。甚至有近千公頃國有地農地已被光電業者圈地,將嚴重衝擊地方農村發展。
吳慧君強調,工業用電佔全台用電量56%,調漲工業用電有助企業節電,抑制電力需求成長,減緩綠電開發壓力,是能源轉型正義的必要手段。呼籲政府針對耗電產業(鋼鐵、水泥、石化、面板半導體、造紙)用電大幅調漲,一次漲足。此外,綠電開發壓力主要來自產業市場需求,現況離岸風電開發已造成彰化潮間帶牡蠣養殖歉收產量急劇下降,有漁民已經三年無法收成,發展綠電造成週邊環境生態的影響,綠電的價格也應考量補償受災害的環境。
立法委員洪申翰認為,因應國際燃料價格波動,這波調整電價是必然的趨勢,長期的低電價雖然成功吸引外資進駐台灣,但也因此使大戶失去選擇綠電的誘因。洪申翰指出,政府要做的是提出政策和配套措施,幫助用戶以最有效率、最聰明的方式用電,促進深度節能,也有助於形成一個健康的綠色經濟市場。更提醒,在電價調整的過程,若有經濟弱勢群體遭受衝擊,經濟部應落實氣候法第46條規定,提出完善的公正轉型行動方案,協助弱勢群體汰換耗電的家電設備,或執行用電診斷,盡力地不遺落任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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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79年殺警案死刑犯王信福,監院籲請法務部研議提非常上訴及再審
文/監察院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3月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2位委員指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及要有嚴格的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
王信福是死刑犯中年紀最大,他在79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警員被槍殺事件。檢察官起訴認定王信福先朝黃警射擊一槍後,將槍交予陳榮傑,並指躺於座椅上的吳警稱「結(幹)掉這一個」,陳榮傑即朝吳警射擊一槍,致2警死亡。惟歷審法院認定是王信福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扶著他的手肘指著2警稱「結掉這二個」,陳榮傑對2警各射一槍致死。本案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81年槍決,王信福逃亡,在95年返台被逮捕,100年判決死刑定讞,惟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共同被告陳榮傑的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不具有證據能力。
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提起非常上訴的三點理由:
(一)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對質、詰問之已死亡證人(共同被告)陳榮傑於警詢中所為陳述作為論斷王信福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歷審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是依陳榮傑於79年10月17日及18日兩次警詢時所供稱,而陳榮傑已於81年間執行槍決死亡,王信福於95年被緝獲送審,司法院93年釋字第582號解釋提及「對質詰問權是被告受憲法保障的刑事防禦權之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主文第一項後段提及「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王信福於審理時對陳榮傑無法行使對質詰問權,陳榮傑之證述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亦不能作為本案有罪論斷之依據。
(二)本案關鍵證據稀少且欠缺真實性擔保: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在場所有其他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這是孤證。這證詞出於警詢筆錄,因此,一般證詞所需的真實性擔保(具結、對質詰問、直接審理)全部都不具備。而陳榮傑自從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一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鑒於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
(三)重要吳姓證人於警詢時被刑求:歷審判決均引述吳姓證人警詢時的證詞,稱王信福於案發前交「一樣東西」給陳榮傑,惟他在法院時,就證稱被警察刑求且是警察教他這樣說的,本院調查中,該證人再次敘述79年間受到警察刑求的經過。原判決採為依據之證據資料,若因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取得致無證據能力,應循非常上訴程序謀求救濟。
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強調提起再審的三點理由:
(一)本院委由測謊專家就王信福原測謊圖譜重新判讀認為無不實反應:刑事警察局96年對王信福測謊鑑定結果為「因圖譜反應欠缺一致性,故無法鑑判」。測謊專家經重新檢視測試主題一「是否在案發現場將槍交給陳榮傑」及測試主題二「是否對死者開槍」,測試結果應為「無不實反應」,代表王信福通過測謊。
(二)79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96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無王信福之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陳榮傑既供稱槍是王信福交給他的,犯案槍枝上可能留存王信福的指紋,惟79年起出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查證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三)李男非僅供槍:確定判決認定李男僅提供本案的凶槍給王信福,惟本院發現李男與陳榮傑日常關係密切、是陳榮傑在開槍前的最後接觸者、接應陳榮傑行兇後脫逃、指示丟棄凶槍、安排陳榮傑逃亡、要求陳榮傑為他脫罪,李男投案後稱沒有與陳榮傑聯絡,但陳榮傑證稱見過兩次面,兩人供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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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死刑冤案王信福 喊冤有理:監察院調查報告後,接下來就是司法的事了
文/王信福救援大隊+義務律師團
發生於1990年的嘉義雙警槍殺命案,即便相關物證欠缺、過往的筆錄記載對於事實的描述亦有所差異、欠缺證據證明王信福涉案,但歷經三次更審,王信福仍遭判死刑,並於2011年死刑定讞。此案發生迄今已逾33年,至今王信福仍被關押在台南看守所,王信福也是全台年紀最大的死刑犯(現71歲)。王信福救援團隊曾為其提起再審、非常上訴,但皆遭駁回,王信福隨時有被執行的危險。
監察院於今日(3月20日)提出王信福死刑冤案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雖王信福前經嘉義地院、臺南高分院判處死刑,並經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905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而告確定,但王信福於歷審均否認殺人犯行,而歷審就取槍行兇過程、犯案槍枝之指紋亦均未予詳查及鑑定,甚至也未傳喚犯案槍枝提供者李慶臨到庭作證,就草率採取已執行死刑之陳榮傑前後不一致之供述作為判決基礎。
經監察院詳細調閱該案偵審全卷,重新訪談當時在命案現場之李清泉(更名李宗憼)、吳俊翰(更名吳濬維)及李慶臨(更名李光臨);詢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代表,請他們釐清2007年間受嘉義地院囑託對王信福進行測謊之相關資料,之後監察院再請專業測謊機構出具測謊鑑定審查意見書後,認為本件原審有諸多應調查證據而未予調查情事等判決違背法令情事(如本案關鍵證據稀少且欠缺真實性擔保、重要吳姓證人於警詢時被刑求等。
詳參監察委員2024年3月20日〈79年殺警案死刑犯王信福,監院籲請法務部研議提非常上訴及再審〉新聞稿),後續可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之事由明確。另一方面,本件案內機關亦有不當保存警詢錄音帶及相關事證之違失,據此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追究卷證保存之相關責任。
近年來,監察院為死刑冤案立案調查,成績斐然,有目共睹。對於本次王美玉、高涌誠監察委員就王案重啟調查,並發現王案有諸多原審未予調查及判決違背法令等情事乃至重要證據不當保存等違誤,王信福救援大隊表示感佩與敬意。在此,我們除再次感謝監察委員的努力外,亦期待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就本調查報告移付派查事項儘速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使本件早日重啟審判,沉冤得雪。
王信福救援大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永社、台南律師公會刑事人權委員會、台南新芽
王信福義務辯護團隊|高烊輝律師、林俊宏律師、伍安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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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拿垃圾怒砸清潔隊員,遭桃園法院判刑!
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在去年11月,桃園一名林姓民眾,因不滿久候清潔隊垃圾車,便憤而將手中2包垃圾怒砸清潔隊員,隊員不堪受辱,向該民眾提出刑事告訴,近期桃園法院判決出爐,林姓民眾遭判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桃園市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呼籲,第一線清潔隊員清運時已相當辛苦,請民眾應理性並體諒第一線基層清潔隊員之辛勞,同時,再次呼籲桃園市政府盡快規劃「定時定點」,已解決沿街清運時所衍生之糾紛,避免基層隊員再次因此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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