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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界級稀客—朗氏喙鯨首度現蹤臺灣海域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4 - 21:20

(【圖】朗氏喙鯨明顯突出吻部與隆起額頭,臉部常有白色斑塊,辨識特徵明確。徐榛詳攝影)

文/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

30 隻朗氏喙鯨現蹤花蓮海域,不僅創下歷來首次海上觀察紀錄、更成功收錄喙鯨聲音

【花蓮訊】2025 年 7 月 2 日(三)上午 7 點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在進行「海洋綠洲 Ocean Oasis:東海岸鯨類保育計畫」第二階段的深海物種調查時,在花蓮外海驚喜發現一群極為罕見的鯨類──朗氏喙鯨(Indopacetus pacificus),也曾被稱為「熱帶瓶鼻鯨」。這是首度在海上清楚觀察並記錄到朗氏喙鯨群體行為,為臺灣鯨豚紀錄寫下重要的一頁。

此次觀察地點位於花蓮港東南方約 16 公里處,海域水深超過 3,000 公尺,屬於典型的大洋型深海環境。朗氏喙鯨是臺灣海域體型最大的喙鯨,體長可超過 6 公尺,具明顯突出吻部與隆起額頭,臉部常有白色斑塊,辨識特徵明確。船隻在不干擾的前提下靠近觀察,群體並未立即潛離,讓調查人員得以近距離確認物種並展開長時間記錄。

這一群朗氏喙鯨數量超過 30 隻,其中包含多對幼鯨與成年母鯨共游,還有幾隻體型壯碩的成年雄鯨,甚至可以從照片中看見其嘴端微露的牙齒。鯨群表現出豐富的社交行為,如半身擊浪、身體磨蹭、追逐互動,還有觀察到兩隻鯨魚腹部貼著腹部疑似交配的動作,調查人員過去只能從圖鑑上看到,當日親見喙鯨在海面上靈動的豐富畫面都驚喜不已。

更難得的是,船上的黑潮鯨豚保育研究員也同步成功以水下麥克風錄得朗氏喙鯨的聲音資料,這是目前臺灣海域極為罕見的聲音紀錄,對未來研究此物種的聲音通訊、生態行為與族群辨識具重要價值。

【圖】這一群朗氏喙鯨數量包含幾隻體型壯碩的成年雄鯨,甚至可以從照片中看見其嘴端微露的牙齒。(陳高榜攝影)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表示,花東海域海底地形陡降、洋流強勁,是魷魚等頭足類的重要棲地,也是多種深潛性鯨豚的覓食熱點。此次發現的朗氏喙鯨即為深海潛水能手,其食性與行為模式過去鮮少被記錄。該基金會近年來致力推動深海鯨豚調查,特別透過企業募款與民間支持,將研究範圍從近岸擴展至外海,期望揭開深海鯨豚的神秘面紗。

這次珍貴的觀察持續近三個小時,朗氏喙鯨順著海流快速游動,僅有一次短暫約十分鐘的集體潛水,隨後再度浮出水面繼續向外海前進。當牠們游離到離岸超過 30 公里處,調查人員才依依不捨地結束觀察。

朗氏喙鯨為全球最神秘的鯨種之一,自 1926 年首次僅以頭骨的描述命名後,直到 1990 年代才透過實地觀察與基因分析正式釐清分類與外型。臺灣過去僅有極少數擱淺紀錄,從未有明確的海上群體觀察紀錄。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強調,此次觀察成果不僅填補臺灣海域鯨種紀錄的空白,也證實花東外海為深海鯨豚的重要棲地,呼籲各界正視深海生態系的保育與研究價值,攜手守護這片臺灣人未曾熟悉卻極其珍貴的藍色領土。

長期合作支持調查船隻的多羅滿賞鯨表示,將持續配合海洋保育與學術單位的研究行動,協助蒐集東部海域的長期觀測資料,特別針對深海鯨種的行為、分布與出沒時機,建立更完整的知識系統。

【圖】朗氏喙鯨為深海潛水能手,其食性與行為模式過去鮮少被記錄。(陳高榜攝影)

執行長觀點|「這是一場打開深海之窗的邂逅」

「這是我們第一次能在臺灣外海如此完整地觀察到朗氏喙鯨,不只是拍到影像,還同步錄得牠們的聲音,這對科學界與我們團隊而言都是無比珍貴的紀錄,」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東良表示。

他進一步說明:「朗氏喙鯨長期以來被稱為『神秘鯨』,連國際自然保育組織物種紅皮書的保育情形都是資訊不足難以評估,在全球都極少見。牠們生活在大洋深處,也極少靠近人類的活動範圍。臺灣過去僅有少數擱淺紀錄,但這次我們在外海親眼見到超過 30 隻的族群活動,顯示這片海域對牠們而言可能具有重要意義。」

談到此次調查的成果,林執行長指出:「這次朗氏喙鯨的群體中,包含成年雄鯨、母鯨與幼鯨,還有明顯的社交行為,這可能不只是偶然經過。推測是像抹香鯨一樣,也許是因為海洋環境變化而有活動範圍的改變,日後長期使用這片水域。我們也錄到了朗氏喙鯨的水下聲音,這是臺灣首度取得的寶貴聲音資料,未來將可用作建立聲景監測與物種辨識。」他也呼籲社會關注深海鯨豚保育的挑戰:「長期以來,我們對臺灣東部外海這片深海藍色國土瞭解有限。這次的成果不僅填補了科學知識的空白,也證明這片海域值得我們投入更多心力持續研究與守護。」

感謝所有合作企業夥伴與支持者、長年於海上進行調查的黑潮夥伴,以及各界提供專業諮詢的夥伴們,並感謝多羅滿賞鯨多年來的堅定支持。自 2021 年起,「海洋綠洲計畫」展開行動,每年搭載專業的調查與研究人員,固定出航 20 趟進行海上鯨豚調查。今年,我們更擴大了行動範圍——除了海上的調查任務,也將於 7 月 12 日(六)與 13 日(日)在花蓮七星潭遊客中心旁舉辦【黑潮鯨豚日】系列活動,期待能夠讓更多民眾瞭解這片海域不僅對於人、更對於鯨豚的珍貴。

誠摯邀請您走進海濱、打開五感,親身感受這片我們與朗氏喙鯨初次相遇、與眾多鯨豚及海洋物種共享的珍貴海域。(更多活動資訊請見黑潮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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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督盟揭延會三大亂象!反對假延會,真綁樁!破壞財政紀律,惡意淘空國庫!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4 - 21:14

(照片由左至右,分別為國科會人文中心博士級研究員林凱衡、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王彥涵、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公督盟理事長謝東儒、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台灣基進祕書長吳欣岱、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立法院本會期已確定延會到七月底,日前民眾黨更主張加碼延會到八月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多次強調延會不能亂延、空延、假延,必須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延會目的,回顧這一個月的延會,國會不僅安排大量考察行程,院會開會時間大幅縮水,更有許多當初主張延會的國民黨立委不去開會、不去質詢,讓多項重要民生、國安法案審議陷入停滯。

公督盟理事長 謝東儒表示:「在延長會期下,立法院卻放著總額超過五兆元的附屬單位預算超過兩百天,讓多項重大民生計畫陷入進退失據的不確定狀態!讓延會淪為表面功夫!與此同時,國民黨從去年就在喊普發現金,如今卻稱要因應關稅衝擊,挪用原本編列強化國安、加強打擊洗產地等能力的1500億元的特別預算,變相進行政策大撒幣綁樁。公督盟強調,國會正事不做,卻妄圖草率通過肉桶性法案,惡意掏空國庫,呼籲藍、白兩黨別將國庫當成政治提款機,讓全民買單!」

公督盟執行長 張宏林強調:「當初主張要延會是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但現在翹班的也是國民黨籍立委,由此可證,『延會』只是偷懶的遮羞布!此外,當國民黨立委幾乎都回去選區做反罷免,卻讓無意義的延會造成行政官員疲於奔命,公督盟強調若國民黨立委要以假延會、真翹班的行徑,來癱瘓我國政府體制運作,最終只會讓台灣公民社會站出來支持淘汰不適任立委,讓立法院重開機!」

小黨齊聲譴責:國會不審預算,專搞大撒幣!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 何語蓉表示:「超過五兆元國營事業預算卡在國會,這些預算攸關台灣科技、能源發展,和重大公共建設,但立法委員在延會期間卻只忙於不斷考察、綁樁,救罷免,甚至將原先強化國家安全的特別預算,當成選舉紅包,來掩蓋自身無能,這樣未充分討論的公共政策形同掏空國庫、選舉買票,公民應該拒絕這種荒腔走板的國會運作!」

台灣基進秘書長 吳欣岱強調:「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普發現金無助刺激經濟,民眾傾向儲蓄,根本是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行政成本,所製造選舉買票的假象。國會不審預算、浮濫安排考察,甚至透過延會規避罷免壓力、強推綁樁法案,已嚴重破壞國家財政紀律與民主制度,台灣基進要呼籲各界公民夥伴共同監督、制止國會亂象!」

時代力量秘書長 林邑軒認為:「國、眾兩黨主導的立法院淪為『耍流氓、當米蟲、變小偷』的國會,先前有關剴剴案的《兒童托育服務法》,如此重要的法案,國民黨在委員會七席立委只有兩位出席,這些立委不審法案、不開會,卻推普發現金買票保住權位,罔顧財政紀律,踐踏民主制度,公民應站出來用選票汰換不適任立委!」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 王彥涵表示:「目前藍、白立委可以說是邏輯錯亂,這些立法委員在年初強調政府要樽節開支,無理由刪除多項政策預算,讓今年在大阪舉辦的世博,台灣難以向外界宣傳,如今卻要搞得像施捨,普發現金給民眾,實質上是從民眾身上扒兩層皮,台灣綠黨呼籲這些即將被罷免的立法委員清醒一點,回到國會好好上班!」

亂象一:國會正事不做,卻優先強推肉桶法案顧綁樁!

預算是國家施政計畫的表現,也是具體的計劃施行必備。然而,今年度逾五兆的附屬單位(國營事業)預算卻已經延宕超過216天,許多攸關民眾權益的新興建設計劃,都恐受到嚴重延宕,對施政效率與公共利益恐造成重大傷害!諷刺的是,在面對大罷免的壓力,國民黨不是選擇認真開會,不是選擇認真監督預算,而是決定草率通過一系列肉桶法案,透過政治手段創造出「還稅於民」假象!

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博士級研究員 林凱衡強調:「普發現金本質上是一個惡質的政策,首先,當前我國失業率可說是在過去二十年以來的相對低點,並不是一個刺激消費政策的理想時間點,其次,若要刺激消費,為何要選擇最沒有效率的普發現金?刻意扭曲超徵稅收的概念,用於政策買票上,而不是將這些預算優先還債,挹注勞、健保…等!呼籲民眾應該共同揭露這些政客的謊言!」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提及:「更令人憂心的是,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賴士葆更進一步提出修改《預算法》,試圖將普發現金法制化,讓大撒幣政策延續,嚴重干涉行政權限,恐讓政府財政失去彈性及因應能力,絕非國家長遠發展之計。」

細看,當前《預算法》第9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明文規範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應事先徵詢行政部門意見,並指明財源;然而,當前立法院在討論重大爭議的公共政策時,卻經常不討論,最終導致,立法者欠缺對於國家政策的整體思考,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參考德國、日本制度嚴格審查肉桶法案,確保預算用在刀口上,兼顧民生,守住國家財政底線。

亂象二:2614件法案待審!考察次數卻創歷屆新高!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根據公督盟統計,八個常設委員會,截至六月底有將近2614件待審法律案,但同時各個常設委員會在本會期總共安排將近145場考察,創下第七屆立委席次減半後的新高!更進一步觀察延會前後,考察佔整體委員會議程更是大幅增加,從原先33%增加至45%,甚至連立法院長周萬來都要發文提醒各委員會「國內旅費」需要審慎控管,凸顯出延會根本無心處理重大民生法案!公民應睜大眼睛,監督立委問政表現,拒絕國會怠惰。」

而且細看,每一場考察行程大多和議事無關,且平均出席立委不到三人,改由辦公室助理代打,讓考察效益大打折扣!其中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召集委員黃仁更是在延會第一週就安排赴關島考察,在立法院官網僅能看見不到200字的考察紀要,公督盟強調考察的原意是幫助立委監督施政,若是成效不透明的話,只會讓其淪為選舉經營與地方綁樁工具,嚴重損害民眾對國會信任!

亂象三:認真開會?偷懶翹班?國民黨委員會口頭質詢率依舊敬陪末座!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強調:「延會應該具體告訴人民,立法院要處理哪些民生重要法案,但不管是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的提案都未具明延會理由,延會才第一個月,院會平均一天開會時間就從延會前五小時十三分,下滑至延會後兩小時三十一分,這樣叫作「認真開會」,民眾怎麼會信服?若延會只是形式拖長,立委卻無心實質開會,將嚴重侵蝕國會作為民主制度核心的正當性!」

公督盟監事林美娜表示,上個月公督盟才公布,在法定會期(五月底前),立法院委員會口頭質詢率倒數前十五名,幾乎都是國民黨立委,沒想到被民間團體點名後,在延會第一個月,仍然有七位立委的口頭質詢率不到60%,分別是盧縣一、林倩綺、丁學忠、高金素梅、謝龍介、陳雪生、涂權吉,其中更不乏一些即將面對罷免的立法委員,而這些立法委員都投票同意延會卻不去開會,公督盟強調這些立法委員在國會問政表現,自然會被人民看在眼裡,負起民主社會下應當的政治責任!

切勿拿國家、經濟安全當選舉籌碼,呼籲立院審慎評估!

在野黨從去年3月間,就不斷要求政府普發現金,今年面對大罷免選舉又再度提案,甚至將其塞入行政院所編列的特別預算當中,美其名是要還稅於民!實際上.卻是挪用「強化國土防衛韌性」1500億,刪除原先強化國軍雷達系統、加強海巡查緝洗產地的預算,趕在罷免投票前通過綁樁的肉桶法案;其次,若根據財政部「國債鐘」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20日為止,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合計為6兆2174億元,再加上「普發現金」所延伸的上億的行政作業成本,更凸顯出相關政策需要更多的討論、溝通。公督盟再次呼籲朝野各黨正視民意,不要讓國會成為政客自肥、選舉保位的工具,唯有嚴謹監督預算、認真問政、守住財政與國安底線,台灣才能真正走向安全、穩定與負責任的民主!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呼籲:

一、延會應優先處理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反對無意義的無限再延會。

二、全面檢討立院考察亂象,杜絕無意義的假考察行程,建立完善考察成效公開制度。

三、拒絕犧牲國家、經濟安全,挪用特別預算經費進行政治綁樁。

四、立委應依《預算法》、《財政紀律法》規定落實國家財政紀律,平衡收支,健全國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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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雄大樹光電案 不當開發惡例!經濟部應補做政策環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1:32

文/監督施政聯盟

高雄大樹光電案 不當開發惡例!經濟部應補做政策環評
強化地方政府源頭把關機制  嚴懲違法業者 建立退場機制

日前高雄大樹區剷平山坡地蓋光電場案,成為台灣當前光電開發亂象的最糟惡例,環保團體協同立法委員柯志恩針對當前光電政策及開發亂象,批判經濟部只顧衝量、罔顧國土生態環境,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而國家光電開發目標與規劃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盤點適當的區位與土地使用面積,更應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杜絕扛著綠能大旗,危害國土環境的不當開發。

立法委員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引發地方與社會強烈不滿。然此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的壓力,高雄市政府會撤銷二期水保許可?經濟部會對二期撤照嗎?此惡例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目前開發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的水保也違規遭裁罰7次,國人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因中央和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只要求限期改善,但「限期」多久,真能改善完成?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哪一官員可承諾負責?

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環保團體長期關注光電案場爭議問題,訴求應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但經濟部卻擺爛不作為!這次一定要請經濟部和能源署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同時支持應做光電政策環評的訴求,否則在光電目標逐年提高的情況下,台灣國土遭光電侵蝕破壞的案例將層出不窮!

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表示,在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讓台灣綠能發展極其不順利,顯然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沒有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陳祺忠進一步表示,三個月前,在場的NGO透過立法委員洪孟楷辦公室,再次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然而三個月後的回文,能源署一如既往的以再研議以拖待變,農業部承受壓力雙手一攤說沒問題或無能為力。

陳祺忠強調,為了避免光電一再發生問題,為了綠能發展在公平正義的環境下穩健成長,監督、查核、處罰、退場這四個機制「法制化」是刻不容緩的工作,難道能源署還要再拖?拖到2050年?還是中華民國滅亡?或台灣全部都沉到水裡面再說?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今年六月中旬參加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會議,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陳椒華強調,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迄今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該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令人更擔憂國土遭光電板吞噬的大災難。為讓問題不再惡化,經濟部的光電政策目標應先進行「能源政策環評」,檢討適宜的區位和土地使用面積,再訂下目標穩健執行。

陳椒華又表示,除了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的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儘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來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應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然而,目前光電開發案場多申請變更山坡地保育區及農業使用的土地,並不符合土地利用管1理與綠能開發的基本原則,忽視化整為零的坡地、農地開發對整體環境的衝擊。王豫煌進一步表示,在林地、農地開發光電場,對水土保持、微氣候、水文循環(土壤滲透、蒸發散、地下水補注等)、自然碳匯與環境生態會產生許多負面的效應,並且,對於位在場址下坡及下游周邊的社區居民會帶來更高的災害風險。

王豫煌強調,為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政府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鼓勵光電業者利用工業區、停車場、閒置公共空間或屋頂等已開發區域設置光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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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家安全戰略法 架空總統職權 立委染指國安決策 426中國團圖窮匕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1:24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去年七月,中國國民黨立委陳永康結合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洪孟楷、廖先翔、林德福、張智倫、林沛祥等人連署,提出《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企圖剝奪總統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權,架空國家安全會議,讓立法院染指國安決策。《憲法》明定總統有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決策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並明定其範圍為國防、外交、兩岸關係與國家重大變故。然而,《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卻對現行體制進行三大違憲顛覆:

  1. 剝奪總統的國安戰略「制定權」,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改由行政院院長主動提出草案,總統被動核定。
  2. 架空總統與國家安全會議的決策權,「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改由行政院下轄國家安全戰略業務會報編製,不再經國家安全會議討論,也無須總統核定。
  3. 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行政院應併同年度預算提出於立法院,並與預算審查高度結合。

以上三大違憲顛覆,企圖不修憲的方式剝奪總統國防、外交、兩岸關係職權,實質變換憲政體制為內閣制。若此法案通過,不僅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設計,更將讓立法院過度染指國安事務。立院有如馬文君曾傳出洩密阻撓潛艦國造,更試圖將潛艦後續建造預算20億元全數刪除。若該法通過,將使馬文君之流在國防事務上取得更高權限,經民連邀請罷團夥伴,舉行本次記者會,揭露立委推動《國家安全戰略法》的重大風險,呼籲民眾投下罷免票,拒絕媚共的亂台法案。

黃亭偉:《國家安全戰略法》對憲政體制三大顛覆,剝奪總統國安大權、架空國家安全會議、立委染指國安決策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首先說明,去年七月,中國國民黨立委陳永康結合立委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洪孟楷、廖先翔、林德福、張智倫、林沛祥、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鄭正鈐、林思銘,黃健豪、羅廷瑋、楊瓊瓔、游顥等人連署,提出《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企圖剝奪總統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權,架空國家安全會議,讓立法院染指國安決策。

黃亭偉接續說明,我國《憲法》明定總統有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決策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並明定其範圍為國防、外交、兩岸關係與國家重大變故。然而,《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卻對現行憲政體制進行三大顛覆,企圖以不修憲的方式剝奪總統國防、外交、兩岸關係職權,實質變換憲政體制為內閣制。

第一項違憲顛覆,是剝奪總統的國安戰略「制定權」,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改由行政院院長主動提出草案,總統被動核定。甚至,若總統未於期限內核定行政院提出之草案,將被視為已核定,形同四年一到兩次(若含期中修訂報告)的文字核稿編輯權。

第二項違憲顛覆,架空總統與國家安全會議的決策權,「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改由行政院下轄國家安全戰略業務會報編製,不再經國家安全會議討論,也無須總統核定。

第三項違憲顛覆,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行政院應併同年度預算提出於立法院,並與預算審查高度結合。草案第八條規定:行政院長應於立法院進行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經過報告後進行年度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報告並備詢。第七條規定:政府各單位之單位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中與年度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有關者,應予標示。未來,馬文君之流,透過各種預算刪減與凍結決議,可染指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之最終決定權。

黃亭偉指出,若此法案通過,不僅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設計,更將讓立法院過度染指國安事務。過去中國國民黨籍的立委馬文君,曾傳出洩密阻撓潛艦國造,使其成為首位被檢方依「外患罪」傳喚的立法委員;此外,其更試圖將潛艦後續建造預算20億元全數刪除,阻礙我國國防發展。未來若依《國家安全戰略法》,立委得併同預算審查鉅細靡遺地審查「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透過對於經標示為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預算的亂刪、亂凍,設定各種經費動支條件、期限與主決議,馬文君之流對我國國防事務將擁有更高權力,台灣國家安全將陷險境。

賴中強:426中國團圖窮匕見,劍指總統國安大權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觀察2024年以來台海雙邊政治互動,無疑地,傅崐萁去年426率17立委赴中國拜見中國政協主席王滬寧與立法院傅崐萁集團的成形後呼風喚雨,是中共近年來對台統戰最突出的成就。

如果426 中國團是傅崐萁集團的軀殼,那去年五月的國會濫權法案、十二月二十日的三大惡法與陳永康的「賣台二法」就是傅崐萁統戰集團的精神靈魂。就在傅崐萁去年 426 中國團出發的那一天,陳永康恰巧在立法院舉辦「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前者的台海雙邊是「內戰關係」說高度呼應中共對台統戰訴求,其目的是在為中共封鎖台灣或侵略台灣,排除國際援台這個路障;後者,剝奪總統國安大權、架空國家安全會議、立委染指國安決策,更符合中共當前「聯合次要敵人藍白二黨,打擊主要敵人賴清德政府」的統戰策略。

陳永康本人雖未参與 426 中國團,但 426 中國團 17 位立委回國後,卻有 8 位連署陳永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王鴻薇、廖先翔、鄭正鈐、游顥、陳玉珍、盧縣一、鄭天財、翁曉玲),其比例近半;更有 12 位連署陳永康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王鴻薇、廖先翔、鄭正鈐、游顥、陳玉珍、鄭天財、翁曉玲、陳雪生、黃仁、邱鎮軍、林沛祥、張智倫),其比例超過三分之二。答案已很輕清楚,五月的國會濫權法案、十二月二十日的三大惡法,傅崐萁集團均已完成立法,下一步呢?426中國團圖窮匕見,下一步就是為中共攻台鋪陳「國際不得干涉的內戰架構」與剝奪總統國安大權、架空國家安全會議、立委染指國安決策的「國家安全戰略法」,這樣中共就可以最低成本奪取台灣。

山除薇害:一系列法案是親中代理人佈局,拒絕親中立委染指國安決策

罷免王鴻薇團隊「山除薇害」核心志工伊碇罷表示,國民黨在去年七月提出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要把國安方向和外交決策,從總統手中奪走,交給現在這個親中立法院來操控。不是中共派兵攻台,而是國民黨立委提案就能開後門,讓中共代理人主導我們的國家安全。

伊碇罷細數連署法案的立委名單:王鴻薇、陳玉珍、萬美玲、林思銘、鄭正鈐、李彥秀、張智倫、廖先翔等人,竟與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離島建設條例」、「自經區」、「醫療特區」、「中配六改四」的立委名單高度重疊。伊碇罷直言,他們的目標只有一個:讓中共的勢力合法滲透台灣每一個關鍵制度;而《國安戰略法》,更進一步讓親中立委能夠左右國安,讓國會可以限制元首決策,讓中共得以掌握我們的每一步佈局。

伊碇罷質疑:是誰讓中共看穿我們的國安部署?是誰讓退將寫戰略、政客審兵法,搞得軍機外洩、國安破洞?是誰在削弱憲政根基、癱瘓總統職權,讓我們面對戰爭無法反應?就是這些國民黨立委!

「山除薇害」團隊提出三點嚴正聲明:

  • 這不是單一法案,這是一整套親中代理人佈局!從《兩岸條例》放寬、中配六改四、到離島自經區、醫療特區,現在更要奪走總統的國安指揮權,這是一條完整的統戰劇本!今天掏空總統職權,明天就是掏空台灣的主權!也難怪王鴻薇當台北市議員時,就曾用「領導人」稱呼台灣總統——這不就是中共的用語?
  • 我們拒絕「國會中國化」,更拒絕讓共諜染指國安決策!王鴻薇的辦公室主任林岳龍,才剛被爆出是共諜案被告,她竟然還連署這種法案?我們不會讓任何一個可能被中共滲透的立委,來指揮台灣國安!
  • 我們要捍衛民主,不讓國安變成政客表決的工具!總統是全民直選出來的,是憲法授權的三軍統帥,怎麼可以讓靠政黨名單上位、只會舔共表忠的立委來干預國安運作?

伊碇罷最後疾呼,這不是藍綠之爭,這是台灣和中共之間的生死之戰!如果我們不站出來,未來的台灣,就會像香港一樣,而「兩岸一家親」、「一國兩制」、「一中各表」,這些通通是謊言。

齊心斷翔:法案形同將總統趕下駕駛座,國民黨失速往中國開也將無能為力

罷免廖先翔團隊「齊心斷翔」發言人小笙說明,我們的總統原本是國安的最高指揮官,也是三軍的統帥,像是掌握國家方向盤的司機。但現在,這些包括廖先翔在內的國民黨立委,他們所推動的《國家安全戰略法》,正在偷偷換掉我們的司機。

小笙表示,這部法案就像是在開一台車,把總統從駕駛座趕下來,改坐副駕,方向盤給了行政院,煞車給了立法院。未來要去哪、要不要煞車,總統說了不算數,連方向都不能調整。整台國家機器跟著國民黨一起失速往中國開,也無能為力。

更嚴重的是,這部法案還讓立法院可以用「預算審查」來左右國防戰略,也就是說,像馬文君這種砍潛艦預算、甚至曾被控洩密的立委,可以決定我們的國防怎麼做、要不要做!這不是調整制度,是亂搞!是用法律之名,惡整我們國家、削弱總統實權。

小笙批評,國民黨選不上中央,就想靠國會奪權,門都沒有!我們人民會先罷免你!小笙呼籲,親中的立委「先」不要,7月26日,投下同意票,罷免廖先翔,守住台灣的方向盤!

雙和罷團:若惡法通過,立院將可透過刪預算威脅國安計畫,親共立委掌握國安應對方案

罷免林德福團隊「無獻清林」、罷免張智倫團隊「倫刪立舒」志工代表鄧霆表示,《國家安全戰略法是要剝奪總統的決策權,把我們對中國、對國防、對外交的所有戰略通通攤在立法院桌上,讓親中立委伸手進來分一杯羹。不只如此,他們還把國安的應辦事項跟年度預算綁在一起,以後立法院就可以用刪預算的方式威脅國安計畫,甚至一條一條挑挑選選,讓臺灣未來面對中國威脅的應對方案,都被他們掌控。這完全是把國安當提款機,滿足中國的利益,也滿足自己手上的權力!

鄧霆說明,林德福、張智倫,不只是簽署這次國家安全戰略法,他們長期和傅崐萁、王滬寧這些勢力站在一起。當立法院要砍潛艦預算的時候,他們支持;立法院延會第一天傅崐萁跑去花蓮救自己罷免,他們也一句話不敢講。甚至連副總統在捷克差點被中國情報系統衝撞,他們還裝睡,同黨的人甚至講出「沒撞到很遜」這種話,還要幫中國漂白。完全不把臺灣人的生命安全當一回事。

鄧霆批評,這些人如果得逞,未來我們每一條國防計畫都可能被扯後腿,兩岸關係也可能被拿去當政治談判的籌碼。甚至連總統領導國安的權力都會被架空,臺灣就等於開門放狼。這種變相偷渡內閣制的惡法,不用修憲,只靠立法院表決就想拆掉臺灣幾十年建立的安全體系,你能接受嗎?我們不允許也不能。

鄧霆喊話雙和的選民,能接受自己選出來的立委,跑去把臺灣的安全拿去做權力交易的籌碼嗎?還要我們在國會外面,看著他們跟中共握手,回來再決定我們的生死?這太荒謬,我們不能容忍。7 月 26 日,邀請每一個關心臺灣的好朋友,站出來投下罷免票。不能讓總統職權被架空,不能讓國防外交的命脈落到親中立委的手上。罷免,不只是清算他們的背叛,更是守住國家安全的基本行動。

港湖罷秀:上半年超過250架次共機擾台,國民黨卻在架空三軍統帥

罷免李彥秀團體「港湖罷秀」志工代表 Tim嚴正指出,國民黨提出的《國家安全戰略法》,不是在保護台灣,是在出賣台灣,是一部赤裸裸架空總統、瓦解我國憲政體制、大開國防後門的奪權法案!

Tim說明,去年七月,國民黨立委陳永康領銜提出法案,聯合王鴻薇、羅智強、萬美玲、洪孟楷、廖先翔等立委,當然還有港湖選出的立委李彥秀,一起連署。他們說這是「監督政府」讓國防外交由行政院主導、立法院把關。但事實上,立法院有最終修改及否決權。而我們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三軍統帥總統會變成什麼呢?文書處理員?發文小編?

更離譜的是,行政院提出的國安草案,如果總統沒在期限內核定,就直接當作已核定。Tim痛批,這不叫「監督」,這叫奪權!國民黨立委就是想把國家安全的主導權從總統手中搶過來,轉移到立法院!這就是顛覆憲政體制,這就是政治政變!

Tim繼續說明,更惡劣的還不只這一部法案。國民黨立委們還提案修法,要把金馬海域的限制區域管理權從國防部轉給海洋委員會,模糊台海邊界、掏空軍事防線!將前線國防交給一個海巡單位,到底是想守護國家?還是想放中國進來?我們要問國民黨的立委們,我們要請問李彥秀,妳是在幫誰服務?是在保護台灣還是在幫中國鋪路?

Tim痛陳,中共軍機天天繞台,天天威脅我們的主權,多虧國軍弟兄每天這麼辛苦的捍衛我們的疆域、守護我們家園,確保我們的安全。光是上半年,就有超過250架次共機與超過50艘次共艦擾台。7/1跟7/2,也偵獲共機 53 架次與共艦 8 艘。國防外交不是兒戲,國家安全也不是嘴巴說說支持就算了,電視機前及港湖區的好朋友們,國民黨立委及李彥秀在美國坐擁豪宅,親人也移民美國,但是他們卻不斷支持各種削弱國防、退讓主權的法案連署,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Tim呼籲港湖區的好朋友,如果您也愛我們的國家,愛我們的家園、支持我們的國防,疼惜我們的國軍弟兄,請在7月26號,一起投下同意罷免票。告訴那些想削弱國防、親中投降的立委:我們不接受!

港湖除銹:立院洩密問題人物多,李彥秀連署即是把台灣人命當玩笑

罷免李彥秀團體「港湖除銹」志工William表示,今天要向各位揭露李彥秀等人怎麼一步一步侵蝕台灣的國家安全,遵照中共的腳本,企圖從內部顛覆台灣。

去年七月,國民黨委員提出《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看似是要保護台灣,實則是讓總統變成一具空殼,並且讓立法院去控制總統。根據《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第三條規定,原本總統的國家安全戰略制定權,被剝奪、被移轉到行政院身上。

再根據同草案第八條規定,行政院長必須到立法院報告國家安全戰略事項。這兩項規定綜合起來,不只讓總統變成一具空殼,無法主動去回應國際間的安全挑戰,更讓這些本該是機密的戰略,全都讓立法院知道,甚至有權可以去刪減跟凍結

William提醒,現在立法院還有兩位問題人物:涉嫌洩密潛艦國造的馬文君,還有涉嫌洩密台灣援助烏克蘭的徐巧芯。讓這兩位擁有不良紀錄的委員暸解國安戰略,甚至有權力去刪改戰略,就是把台灣人的命當作玩笑。

William批評,李彥秀明知自己的同事是問題人物,卻還視而不見,連署這樣顛覆台灣的法案,她已經用行動證明向中共投誠、證明了自己賣台的企圖,那我們就有必要用罷免票讓她離開立法院,保護我們自己。

大安強強滾媒體發言人卡謬:國民黨推動賣台三大惡法 刀刀見骨削弱國家主權

罷免羅智強團隊「大安強強滾」媒體發言人卡謬指出,《國家安全戰略法》正是國民黨推動的賣台三大惡法之一。邱吉爾曾說:「綏靖主義者就是餵食鱷魚的人,但希望自己是最後被吃掉的人。」國民黨推動的這三部法案,就是在餵食中國這頭鱷魚,讓台灣一步步被吞噬。

第一刀:《離島建設條例》- 台版一帶一路

從被稱為台版一帶一路的《離島建設條例》開始,國民黨配合共產黨打造的特洛伊木馬的輪廓就愈來愈清楚。《離島建設條例》直接為中國開啟4道引中入台的大門:中資可投標、中國勞工可來台、貨船無視禁制區、台灣廠商得標也能引入中國廠商及人員。

根據統計,過去5年在離島工程標案,有142件涉及「國家安全」,將近9成都由國防部發包,包括憲兵隊宿舍、海軍司令部庫房、航空站門禁系統、金門大橋交控系統等敏感設施。一旦這個法案通過,幾乎可宣告金門馬祖淪陷。

第二刀:《兩岸條例》修法 – 淡化金馬主權

面對中國海警頻頻侵擾金門海域,國民黨推動的《兩岸條例》修法,要求金馬水域執法事項應與中國協議,提案更明確表示要在主權事務上「淡化」處理。

國際法專家宋承恩曾怒斥這有嚴重滑坡效應:今天是禁限制水域要協商,明天是防空識別區,後天連台灣主權都要與中國協商?這正是在中國「灰色地帶衝突」下,幫助中國侵門踏戶,架空台灣主權。

第三刀:《國家安全戰略法》- 架空總統職權

今天記者會的重點《國家安全戰略法》,羅智強也是連署人。憲法明定總統擁有國安大政方針的決策權,但這個法案卻要:

  1. 剝奪總統國安戰略制定權,改由行政院主動提出,總統只能被動核定。
  2. 架空國家安全會議,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設計
  3. 讓立法院染指國安決策,馬文君之流將有更大權力審查國安事項

誠如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所直言擔憂的,這部法案「等於把台灣怎麼做國際交際、怎麼發展戰略完全曝光給中國知道!」

羅智強參與的系統性賣台布局

這三部惡法不是各自獨立的法案,而是一套系統性的賣台攻略,從裏到外削弱台灣主權:

  • 「裏」– 經濟滲透打開門戶:《離島建設條例》讓中資、中國勞工、中國廠商長驅直入台灣最前線的離島,掌控我們的基礎建設,從內部瓦解台灣的經濟防線。正如列寧所說:「資本家會賣給我們吊死他們的繩子。」陳玉珍等人就是在幫中國編織這條繩子。
  • 「中」– 主權認知逐步弱化:《兩岸條例》修法要求與中國協商金馬執法權,在國人心中種下「台灣主權有疑義」的毒種,讓人民習慣「主權可以談判」的錯誤觀念。如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主權一旦有了缺口,就會如決堤之水,一發不可收拾。
  • 「外」– 決策體系全面癱瘓:《國家安全戰略法》架空總統國安職權,讓立法院掌控國安決策,確保中國可以透過滲透立委來影響台灣的國防外交策略。
  • 這就是「從裏到外的完整攻擊」:先用經濟利益打開缺口,再用主權模糊化解民眾抵抗,最後掌控決策中樞。

羅智強的轉移焦點策略失敗

前兩天羅智強還在臉書惺惺作態,企圖將攸關國家安全的罷免運動,降格為「公民團體不善良」的道德指控。

這場罷免,並非個人恩怨,而是攸關台灣前途、國家安全的重大選擇 。羅智強委員的行為,以及他所屬的中國國民黨,正一步步地架空我們的憲政體制,削弱台灣的防衛能力,將國家安全置於險境。

羅智強委員追隨傅崐萁的親中路線,參與推動多項違憲、賣台的法案,這些法案都在在顯示出中國國民黨試圖將台灣「克里米亞化」 、向中國「自廢武功」 的具體意圖。

從離島門戶大開到金馬主權淡化,從國安決策架空到戰略情報外洩,這每一部法案都在出賣台灣、危害國安。

卡謬最後呼籲,大安區的選民朋友們,7月26日就是投票日。面對這三大惡法的鐵證,我們還需要更多理由嗎?羅智強不是在為大安區服務,他是在為這套賣台布局服務!這不是個人恩怨,這是「民主與專制的對決」,「主權與賣台的決戰」。7月26日,請大家一定要出來投票,投下同意罷免票。不只是為了大安區,更是為了台灣的未來。

台灣出來罷:請陳永康回想國軍精神,勿毀一生名譽

「台灣出來罷」團隊宣講組組長 JoJo 表示,自第11屆立法院開始,我們看到中國國民黨不斷破壞民主國家的憲政架構。去年,國民黨立委因為立法權擴權失敗,便持續否決大法官的人事任命、還修改憲法訴訟法,讓違憲判決的門檻變門板,說好聽是調整門檻,實質是加裝門板,限縮司法權。今年初,國民黨立委更大筆刪除與凍結中央政府總預算,讓行政權失能。

JoJo 說明,一個民主國家的健全憲政架構,有總統,以及行政、立法、司法,各自分工制衡。但現在,我們的司法權被惡意架空、行政權被刻意拖累,要問,中國國民黨的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出手傷害國家元首的決策權?而現在果然來了。

陳永康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就是意圖剝奪總統國安大政決策權、弱化總統統帥權的惡法,而今天這部惡法很明顯不是單一事件,這是一盤大棋!這些立委一連串的荒謬舉動,都是要讓中華民國台灣的國家層級虛化、讓憲政機關徹底、空洞化、失能化,「只要還有一點國家的味道,都要剷除」。為的是配合「中共」把台灣貶低為地方政府的野心,以便於「中共」順利取代台灣的國家機能。包含陳永康、羅智強、陳玉珍、陳雪生、等26名立委,你們這是「毀憲毀國的陽謀」

JoJo 要特別向陳永康表示,今天我們無法連署罷免你,是因為你一張地方選票都沒有。作為戰略專家,一輩子從軍,你的子弟兵還戍守著海疆第一線,看見國民黨大刪國防預算,毀掉你推動國艦國造的苦心,你卻提出這樣的法案,就算不摸著良心,也請你摸一摸肩上的星星!而羅智強、林沛祥是什麼程度、什麼品德,陳永康一定也心理有數。「人何寥落鬼何多」,不要坐著他們抬的轎子,毀掉自己一生的名譽。

JoJo 最後點名,羅智強於今年4月譴責中共軍機繞台,卻又在背地刪除國安會、國防部這些保家衛國的重要預算,甚至配合國民黨連署這項剝奪總統國安決策權的法案。這就是逢場作戲,拙劣的雙面手法,想要誆騙大安區的選民。「台灣出來罷」呼籲全國民眾認清這群毀憲毀國的立委的嘴臉,並且讓親朋好友都知道,一定要在7/26出來投票、同意罷免、讓毀憲毀國的立委下架,滾出立法院。

基隆絕沛、山海公民:對林沛祥利共表現感到失望,威海營區資料有外洩風險

罷免林沛祥「基隆絕沛、山海公民」代表Nora表示,身為基隆市民,對於基隆立委林沛祥這一年多的表現感到非常失望。

林沛祥上任一年多來,跟隨傅崐萁去中國見王滬寧之後,在立法院參與連署三個有利於共產黨提案,影響台灣以及基隆的安全甚鉅。參與提案內容包含中國配偶6年改成4年取得台灣身份證,縮短中共人口可能滲透台灣的年限。不只如此,林沛祥親共事實甚為明顯。去年10月,他跟翁曉玲提出中配取消繼承遺產上限,讓台灣資金容易流入中共的憂慮。而最為嚴重的是,去年7月林沛祥參與連署的「國家安全戰略法」,其中立法規定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行政院應併同年度預算,提出於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此條文等於將國家安全的策略公開於全世界,並且若立法通過,會演變成立法院透過預算控制整體國家安全策略的方向。而身為基隆立法委員,參與連署「國家安全戰略法」,將基隆推於危險之中,讓基隆市民非常的失望。

Nora 說明,基隆是多次戰爭中,首當其衝的攻略要地。1895年乙未戰爭,死亡人數高達14000人、而民國36年中國國民黨軍隊上岸基隆後,隨即架設機關鎗四處掃射,當時的基隆不管是在船塢、港灣、河川,處處是屍體,「血染基隆」變成228軍隊鎮壓的代言詞。而身為基隆的唯一立委林沛祥,未記取歷史教訓,將基隆市民推於危險之中。

Nora 警告,若「國家安全戰略法」立法通過,目前位於基隆的海軍「威海營區」軍事作戰要點,有可能將公諸於世,甚至「威海營區」國防預算編列受立法院控制。Nora 想請問基隆立法委員林沛祥,是否知道627號解放軍的大型坦克登陸艦,在基隆外海現身,接近威海營區?

Nora 誠懇拜託基隆鄉親,7月26號同意罷免親共立委林沛祥,基隆鄉親一人拉三票,突破八萬票,我們要想辦法制止「國家安全戰略法」三讀通過,讓解放軍有機會從基隆入侵台灣,我們要站出來保護住在基隆的孩子跟父母,懇請拜託基隆鄉親。

罷洪!!刻不容楷:法案破壞國安指揮體系穩定,面對威脅時埋下不確定因素

罷免洪孟楷團隊「罷洪!!刻不容楷」志工Nick強調,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民主憲政國家,依憲法規定,總統統籌主導國防、外交與國家安全事務。國民黨立委陳永康所提出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由洪孟楷等人簽署連署,試圖透過立法手段將國安戰略主導權由總統移交至行政院,並賦予立法院預算審查與策略監督權限,甚至明定「總統逾期不核定即視同通過」,嚴重違反五權分立、架空總統職權,已構成重大憲政危機。

Nick指出,此一法案本質上並非提升國安體制,而是以制度為名、行奪權之實。此舉不僅嚴重違憲,更破壞我國國安指揮體系的穩定性與清晰性,為台灣面對外部威脅時埋下深層政治不確定性的危險種子。更令人震驚的是,2024年3月,準副總統蕭美琴女士代表國家出訪捷克時,捷克政府揭露中國情報與外交人員尾隨車隊,甚至規劃以車輛進行碰撞威脅,意圖對我國副元首進行實質騷擾與恐嚇。此一事件為國家主權與人身安全雙重挑釁,捷克政府、美國國會及多國國際組織皆公開表達嚴正譴責。

然而,洪孟楷委員卻對此重大國安事件中視而不見,未見任何聲援、譴責或基本立場表態。我們質疑:一位高喊國家安全、簽署奪權法案的國會議員,卻在副總統遭中國政權實際威脅時選擇沉默,是否已背離其作為國民代表、守憲守土的職責與立場?

Nick表示,洪孟楷委員簽署違憲法案、配合政黨政治操作,同時對國安事件漠視退縮,已不再適任民意代表,亦無資格代表新北市第一選區在國會中發聲。

因此,罷免團隊鄭重宣告:

  • 我們嚴正譴責洪孟楷委員簽署《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之違憲行為。
  • 我們譴責洪孟楷對副總統遭中共恐嚇事件選擇沈默,罔顧主權與尊嚴。

Nick最後喊話,事已至此,我們知道洪孟楷委員各種不適任的行為早已罄竹難書且騎虎難下,無論現在你做出各種解釋和補救已經無濟於事,既然洪孟楷一直以來黨意都大於民意,洪孟楷就是一個不適任的民意代表,我們會罷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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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氣候災難 青年備戰」 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 起訴記者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1:18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七名青年偕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團,今(3)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召開「氣候災難 青年備戰」記者會,闡述身為年輕世代,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環境部修正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之訴求。七名青年認為,環境部所修正的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應該以巴黎協定升溫情境下之碳預算為基礎資料,並落實世代正義;且環境部應依循此二指標修訂,才真正符合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的立法意旨。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指出,環境部這次訂定第三期減量目標,只訂定2030年的目標,而未訂定2026年至2030年的完整目標,不僅違反氣候法第10條規定,也和過去第一期(2016年至2020年)和第二期(2021年至2025年)所公布的內容不同。另外,如果政府以2030年減量26%到30%為目標,我國在2030年前就會用盡1.5度C和1.7度C的碳預算,也會在2035年左右就用盡2度C的碳預算,等於台灣將違反巴黎協定應盡的減量責任。雖然有人質疑,台灣碳排比起全球那麼少,有必要減量嗎?其實這個問題很多國家的法院都有處理過了,荷蘭最高法院就指出,「每個國家應該就自己排放的那部分負責」。如果每個國家都要主張自己排放比例不高所以不用努力減量,或許人類真的就會一起手牽手走向滅亡。

成功大學台文系學生吳冠陞指出,氣候變遷已非常真切地影響鄉村生活,無論是外婆家所在彰化芳苑漁村,每年颱風季面臨益加嚴峻的淹水災情;或是枯水期拉長,更頻繁承受限水、無水可用的煎熬。更讓他深感不公的是,鄉村其實過著簡單、環保的生活方式,卻因為地理位置較不利,資源較缺乏,反而承受更大的氣候風險。而年輕世代被迫去承擔前面幾代人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氣候危機,也有世代正義的問題。

來自彰化溪州的青年廖崇倫從事農業和補習班教職,與農民與青年學子往來最頻,對氣候變遷加諸脆弱群體的影響深有所感。他指出彰化溪州原本盛產南瓜、西瓜,但風土變異已導致昔日榮景不在;即使改種耐乾旱、喜歡高溫的作物,也難以抵禦新移入的病蟲害;而西部從農者無計可施之下,普遍以噴灑更強的農藥因應,卻是以犧牲自身、乃至於消費者的健康為代價。此外,高溫也壓縮了室外農作的勞動時間,並大幅提高了夏日工作中暑致死的危險。和年輕學生相處的經驗,讓他體會:祝福下一代美好的未來,是身為人非常自然的情感;而人應該正視「現在的選擇有機會阻止下一代承擔苦難」。為下一代和弱勢者設想,才是好國好民。

中興大學法律系應屆畢業生的陳徹,在正式起訴前已發布「我是法律系畢業生,暑假要做的事情,就是告國家」短片,在社群平台上引發廣泛討論。他認為人民能夠透過司法監督氣候政策,敦促政府更積極應對氣候變遷,正是民主國家相對於極權體制最可貴之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羅芳晨律師指出,本件由青年擔任原告提起訴訟,重要意義在於凸顯氣候法具有保護「年輕世代」的意旨。氣候法第1條、第5條明定「落實世代正義」、「跨世代衡平」為立法目的,可見訂定階段管制目標,目的就是要保障年輕世代的生存權、身體與健康權、居住權等權利。而鑒於巴黎協定升溫限制下的排碳額度是有限的,環境部所規劃的每期階段管制目標,就是在分配每段期間能使用多少排碳額度,以及要負擔多少減碳義務。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不足,就意味著排碳額度透支、減碳義務過低。延遲減碳的結果,將造成年輕世代的發展不成比例地受限,進而產生世代之間不平等的問題。

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聲援團體|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規劃協會、荒野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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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支持照顧國軍政策,反對國家將成本轉嫁企業和勞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1:02

文/中華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對近期引發關注的「軍人搭機升等商務艙」議題,本會表達立場如下:

在台灣,軍人除了肩負保家衛國的使命外,每當國內發生重大災害或疫情,他們也總是第一時間投入救援與重建工作,始終堅守在最前線。對於賴總統提出提升軍人待遇與福利的政策,本會表示高度支持與肯定。

強化國軍照顧措施,除了仰賴政府預算的挹注,也可透過政策引導,鼓勵企業依自身能力提出具體可行的協助方式。對於配合政策、積極參與的企業,國家亦可考慮提供補助或稅負減免,作為實質獎勵與支持。

至於近期引發關注的「軍人搭機升等商務艙」議題,其涉及的營運層面與權益關係極為複雜,並非一句「有空位就自動升等」即可簡化處理。若未經審慎評估,貿然推行,恐將損及一般旅客、企業股東與航空從業人員的權益;同時,若僅針對特定產業或企業要求配合政策,亦將不利於企業的永續經營與市場公平競爭,實不宜輕率推動。

對於提升國軍待遇,方向正確且具正當性。然而,我們也呼籲政府,在推動相關配套措施時,應充分考量產業實況與經營挑戰,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前提下,提供合理協助與誘因,而非以行政手段要求企業配合,工會期盼政府莫要一意孤行,以避免造成不必要之對立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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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老舊核三重啟公投,屏東人不同意!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0:58

(屏東在地居民、產業代表、民意代表及社運團體一同站出來,於屏東縣議會舉辦記者會,高喊核三重啟公投,屏東人不同意。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台灣最後一座核電廠——核三,在供電40年後正式除役,台灣迎來核電歸零的歷史時刻。長年與核三為鄰的恆春鎮、滿州鄉、車城鄉、牡丹鄉,以及整個屏東縣,終於得以想像一個擺脫核電風險、迎向永續發展的新時代。

然而,國會在野黨卻強行提出核三重啟公投,要求屏東人繼續忍受威權時期興建的老舊核電廠。要以全國公投決定是否重啟這座地質風險極高的核三廠。若公投通過,屏東人將再次被迫活在核安風險下,屏東追求永續的願景也將被迫延宕。

今天屏東各行各業攜手站出來,在屏東縣議會前發表共同聲明(附件一),表達在地堅決反對核三重啟,拒絕以全國性公投決定屏東的未來,犧牲地方永續發展。與會的屏東在地居民、產業代表、民意代表及社運團體共同強調,核三廠延役不僅是高風險、高成本、缺乏科學與社會共識的錯誤決策,更是對屏東地方民意與生存權的漠視。呼籲屏東人拒絕全民公投霸凌地方,邀請屏東人加入〈我是屏東人,我反對核三重啟〉連署,更呼籲全台灣人在8月23日投下不同意票。

斷層核三40年靠保庇,別再豪賭恆春20

深耕恆春教育現場40年的屏南區社區大學前校長江國樑表示,核三廠40年僥倖無事已要感謝諸神保庇,如今竟還要再賭20年。核三位於地震斷層帶上,重啟風險極高,卻遭立法院以全世界前所未見的粗暴修法方式,強行開啟重啟大門,根本是拿屏東人、台灣人的生命開玩笑。

江國樑直言,他指出,歐盟對核能列入綠電的四項條件,台灣一項都達不到,核廢料更無國際解方,身為教育工作者最擔心的是「聽一半、想一半、說一半、做一半」,提醒大家不要被擁核的話術矇騙。對於強加在恆春的核三重啟公投,他呼籲:「溫和、善良、有智慧的台灣人,你要不要生一點氣?」

技術未成熟,核能重啟無助台灣能源未來

曾發起萬年溪守護運動的屏東愛鄉協會創會理事長黃鼎倫強調,屏東長年在發展上被犧牲,能源政策不能再讓最弱勢的社區承擔最大的風險。他表示,在技術、制度與社會共識尚未具備之前,倉促推動高風險的核能重啟,無益於台灣公共能源討論的成熟。他呼籲社會大眾積極參與政策討論、監督政府與業者,從社區層級實踐起,務實推動更友善且公平的再生能源轉型,才能擺脫依賴壓迫與風險堆疊的能源體系。

核三安全紀錄惡劣,老牛拖車風險高

曾任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長的屏北區社區大學校長林雅文指出,核三服役40年本應依法除役,如今立法院在野黨忽視老舊核電廠的核安風險、核廢料存放問題,透過不符程序正當性的修法、提出公投,硬要「讓老牛拖車」重啟核三,是極其不負責任且危險的作法。

他細數,歷年全台三起最嚴重核安「二級事件」,核三就佔了2件,另有14次一級事件,遠多於核一、核二廠。今年3月更再度發生火警,整個海灣籠罩在濃濃黑煙之中。他痛批,在設備老化、耐震不足、核廢無解、戰爭風險升高的現實下,還要草率透過公投重啟核三,怎能不反對?

記取核災教訓,勿將風險留給下一代

永勝5號獨立書店創辦人翁禎霞指出,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14年,當地仍有數萬人無法返家,事故現場仍持續在清理,顯示核災一旦發生,影響將跨越數個世代,提醒大眾正視全球重大核能事故留下的教訓。

翁禎霞表示,台灣核三廠與福島核電廠同樣位於海邊與地震帶,皆為40多年前所興建,有必要評估目前是否仍符合環境與地質條件。如今在野黨卻以短短33字的公投主文,在未提出具體的安全評估與風險說明之前,就要求全民表態是否同意重啟,這樣的程序與態度,身為一位母親她認為這是對未來世代極不負責任的事。

核災毀農漁,風評害一世

屏東縣九如鄉農會總幹事龔泰文會務部專員林宗霖代理念稿)指出,屏東是典型農漁業大縣,從事農漁及相關產業人口占全縣近4成,核災一旦發生,首當其衝的就是農漁產業與居民生計。他以福島核災為例,311過後14年,即便當地農漁民努力復耕,仍難擺脫市場排斥的「風評被害」,長期承受經濟與社會的雙重壓力。屏東與福島同樣仰賴農漁業發展,農漁產品不僅內銷,更外銷國際,若核三發生核災,無論是否污染,多年辛苦建立的農、漁業聲譽將瞬間瓦解。他呼籲,能源政策不能只看發電成本,核三重啟只會讓屏東人承擔不該承擔的風險,地方沒有理由接受。

屏東青年:反對空間不正義,拒絕風險外包

由屏東在地青年組成的好屏青年協會,由理事長林亮吟理事丁映瑄一同發聲,表達屏東青年的立場。理事長林亮吟強調,核三廠從興建到運轉40年,把高風險設施設在被邊緣化的地區,再以就業、建設等補償機制換取地方的不得不接受,形同「福利殖民」。這次國會在野黨發起的核三重啟全國公投,不論在科學證據或經濟實務上都沒有必要,只會將恆春半島、屏東人的疑慮與願景,化約成不成比例的選票數字,這不是民主,也不是公民參與,只是一貫的重北輕南。

理事丁映瑄直言,「我們覺得核能最好、所以邊陲就該接受核電廠」的治理邏輯,與永續發展無關,只是粗暴的風險外包,讓屏東未來卡在虛假的二選一之中。即便能源轉型困難、綠能治理仍有瑕疵,也不會合理化核電延續的不正義能源體制,更不能以社會福利強迫弱勢社區買單。

屏東要綠色經濟,核三不應是選項

長年參與屏東社區營造、終身學習與屏東地方學的屏東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兼任副教授李錦旭指出,屏東歷任縣府團隊多年來致力發展「綠色經濟」,以低碳、永續、生態共融為施政願景。他回顧過去策展「屏東百年產業變遷展」的經驗,強調真正的綠色經濟,是以減少環境風險、物質循環使用、保障社會平等為目標,核電根本不該是選項。

李錦旭強調,核三廠高風險、核廢料無解,與屏東追求永續、宜居生活的目標背道而馳,延役只會危及地方生態與子孫未來,應由全民共同參與推動更安全、公平、在地共創的能源轉型。

核安不能公投,拒絕重啟霸凌屏東

屏東縣議員洪明江以兵役延役比喻核三廠重啟,形容核三廠服役40年,好不容易退場,如今卻被迫「再賭20年」。他認為,恆春人40年生存在核三的恐怖、恐懼之下,好不容易現在可以脫離,卻有人說「你不行」,讓全台灣決定屏東人、恆春人的命運,是非常荒謬的事。他表示,福島縣的農漁業在福島核災後,至今仍承受「風評被害」,以台灣的國土尺度,一旦發生核災,不僅是滅縣、更可能滅國。他呼籲屏東縣政府要有所行動,屏東人才有機會了解核三重啟的風險跟問題,更讓全台灣社會聽到屏東人的聲音。

核三重啟是科學問題,不應政治解決

屏東縣議員李世斌表示,公投要求核三重啟,完全違背屏東追求非核家園、多年推動能源轉型的努力方向。他提問,如果以科學理性的角度,為何公投不包含核一、核二廠的重啟?就是因為提案的民眾黨只想用政治解決問題,卻不以科學角度分析、理解核三是否有條件重啟。

他認為,回饋金不是支持核三重啟的藉口,而是屏東人應得的補償,而除役後,在地每年依然能領到與穩定運轉時期的三年平均回饋金,直到2050年;核廢料乾式貯存只要沒遷走,回饋金就會一直發,可能幾十年,不用擔心。呼籲屏東人站出來在核三重啟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老舊又危險核電在屏東重啟,全國性的民意霸凌壓迫屏東。

公投決核安,粗暴不負責

屏東縣議員梁育慈指出,能源轉型壓力確實存在,但以全國公投決定屏東的命運,是非常粗暴、不負責任的作法。她強調,核能議題高度專業、風險極大,社會需要充分對話,而非在資訊不足、共識未成之際,就被迫倉促投下公投票。

梁育慈表示,根據台電核二廠延役評估,單是安全改善、燃料汰換、機組維修就需投入至少400億元,核三若要重啟,成本同樣驚人,施工期更將長達數年,絕非「說重啟就重啟」。核三廠更位於恆春斷層帶,鄰近地區曾發生規模6.9強震,且沙岩地質恐放大震動效應,核三早已承擔超過40年的高風險,重啟只會將地方置於更大威脅之下,屏東人絕對不同意。

虛耗公投無助轉型,呼籲全民用票擋下政治操作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指出,核三廠在921地震之前興建,位處活斷層帶,過去40年能夠運轉無事,某種程度是靠「眾神保佑」。他回顧2001年差點釀成核災的「全黑事件」,提醒社會別忘記台灣曾經歷過的核安危機。李根政質疑,公投主文毫無合理性,因為沒人能確保核電廠安全無疑慮,在三哩島、車諾比與福島核災後,全球無任何核電廠能夠宣稱百分之百安全。他呼籲全國民眾,特別是屏東鄉親,務必在8月23日投下「不同意」票,擋下這場核三重啟公投,拒絕讓政客與政黨的政治盤算,綁架台灣能源轉型與世代未來。他強調,能源議題攸關全民安全與永續,必須經過嚴謹、透明、負責任的討論與審慎決策,絕不能倉促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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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鼓勵優秀師資投身服務 全教總籲檢討偏鄉久任獎金與介聘制度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0:5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自106年施行至今近8年,依據條例第21條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次發放。然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檢視現行制度發現,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均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為基準,忽略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整體貢獻,恐削弱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的意願,影響教育品質與師資穩定性。

制度限制與影響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教師需在同一偏遠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方可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亦要求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且表現優良者,方可領取久任獎金。離島地區教師依《離島建設條例》也有類似「同一學校6年」限制。這些規定未將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合併計算,全教總認為將導致:

1.教師因個人或職務需求在偏遠學校間調動,年資需重新計算,影響權益。

2.制度設計可能降低教師長期服務偏遠地區的動力,進而加劇偏遠學校師資短缺問題。

偏遠教育的重要性

教育是國家未來基石,憲法第159條保障受教育機會平等。偏遠地區教育資源匱乏,教師承擔重大使命,為每位孩子提供優質學習機會。穩定師資是提升偏遠地區教育品質的關鍵,現行制度卻可能阻礙這一目標。

全教總的呼籲

全教總敦促教育部正視偏遠地區教育需求與教師權益,立即檢討並推動修法:

  1. 合併年資計算: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學校的服務年資納入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充分肯定教師貢獻。
  2. 優化制度設計:建立更彈性的介聘與獎勵機制,鼓勵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提升師資穩定性與教學品質。
  3. 回應師資短缺:針對偏遠地區學校長期缺師問題,制定更具吸引力與支持性的政策,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

全教總強調,教師是偏遠地區教育的核心,制度應以支持與肯定為導向,讓每位辛勤耕耘的教師獲得應有尊重與保障,共同為偏遠地區孩子的未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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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新竹、花蓮縣府不要再漠視兒少安全 運動教練不適任制度也需立即建立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0:53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陳培瑜委員辦公室、張雅琳委員辦公室

兒少在運動訓練過程中,遭到身心暴力,性暴力的事件頻傳。

人本近期,又接到兩件申訴案。顯示不論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還是民間館場,目前教練不適任制度,仍有巨大法規漏洞,也有執行端的怠惰與混亂。

新竹縣黃毅鎮教練,連續在好幾間學校和民間運動館場都出問題,不被續聘。但沒有任何一間學校願意開會認定後通報不適任系統。一直到最後一間學校爆出教練性侵事件,才終身不得任用。即便性侵查證屬實,但對於先前的學校與館場,縣府卻遲不說明是否已進行普查,對於民間館場,更沒有積極通知被狼教練接觸過的兒少家長。

有被登錄不適任系統的就比較安全嗎?也不是!花蓮縣有民間館場,由被性平認定性侵,也被判刑的李建緯教練擔任總教練。花蓮縣政府不僅出借館場,讓他以教練身分參與縣長盃,還動輒用活動、新聞稿力挺狼教練。

今日的記者者會,是要指出新竹縣和花蓮縣政府對於兒少安全的怠惰與忽視。同時也指出制度缺失。我們要呼籲執行法規的地方政府,對於兒少受害的案件不要漠視,也要要求完善運動教練不適任,以及性平普查機制,確保孩子的安全和未來不再受到威脅。

一、新竹黃毅鎮教練性侵案,未進行確實普查及輔導

新竹縣黃毅鎮教練,在國小任職時,以手伸進學生內褲抓屁股,或用手指搓揉胸部、摸下體等行徑,至少對至少7位學生犯猥褻罪、權勢性騷擾罪,已由高等法院判決在案。

但是,黃教練先前在至少4-5校擔任過教練,曾接觸許多學生。黃教練不只在學校任職,也擔任過至少4所民間館場的教練,而且在新竹縣、新竹市都有任職。

面對這樣的案件中,任何人都會擔心,黃教練先前有沒有對其他孩子下手?

(一)新竹縣府拒絕告知被害者家長普查進度

依照性平法的規定,如果調查過程中,發現行為人在其他學校也有違反性平法的可能,就可以通知先前任職過的學校進行普查。本案的性平調查報告建議中,有明確建議啟動普查機制。

普查最常見的進行方式,就是由學校或縣市政府寄信給加害人曾接觸過的所有學生及家長,說明目前調查屬實的狀況,請家長協助詢問孩子,並簡要說明相關處理程序及協助。

本案的被害者家長,不只努力為自己的孩子討公道,也希望其他潛在受害的孩子,都可以獲得充分支持,所以非常積極與縣府承辦人員聯繫普查進行狀況。希望縣府讓他們知道普查情形。

普查進度,不涉及隱私或案情。只要縣府有完整督促各單位進行普查,就可以輕易說明。但家長從案發後一路追問到現在,善意的提醒與詢問,都被縣府拒絕、擱置或冷處理。這讓被害者家長很擔心,依法該進行的普查若沒有確實有效的完成,很有可能會讓受害的孩子持續自己承痛苦而無人幫助。

(二)就算進行了,校內普查都不夠確實

被害者所在學校以保密為由,普查信件只對女學生發放,不合理的排除男學生的受害可能性,以及也讓目睹的男學生無從檢舉。

此外,目前該校僅有10位女學生參與性平調查,比對黃教練任教後的比賽名單與出遊照片,接觸的女學生超過10位,許多潛在受害者恐怕還被排除在調查之外。

直到最近,才有疑似被害的學生家長,因為看到新聞,問了孩子,才發現自己的孩子也有被害經歷!這樣看到判決才驚覺有異的家長不只一位,可見普查的不確實!新竹縣府不僅沒有良好監督,也沒有掌握應該進行普查的範圍,還缺乏要用普查制度保護好孩子的責任感。

(三)對於目睹或相關的孩子,校方沒有啟動任何輔導機制,寒暑期也未銜接

在案發後,被害者家長就陸續建議校方,除社政體系對被害者提供的諮商資源外,對於目睹黃教練犯罪的其他孩子,學校也應提供輔導。

尤其黃教練性侵學生的行為,對目睹的孩子來說,都可能產生創傷,或帶來嚴重的不良示範。對目睹孩子進行輔導,不僅能夠確保孩子有機會表達創傷,讓後續協助可以進行。這也是一個重要的教育機會,來去除黃教練帶來的不良影響,也讓孩子瞭解,如何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界線,以及思考不怪罪被害者的重要性。

此外,雖然受害的孩子能接受到輔導資源,但學校的輔導,寒暑期就會暫停,目前沒有相關銜接機制。讓人不經想問,難道內在的創傷,也會放寒暑假嗎?

(四)對任職多館場的教練,仍缺乏普查機制

目前體育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普查的規定。像黃教練這樣任職多校、多館場的性侵案件,該怎麼處理,缺乏明文規定。

但是,這不代表新竹縣政府完全沒有依據可用。經詢問衛福部保護司,像這樣的校外案件,即便沒明確的普查機制,只要縣府有願意進行,依然可以依照兒少權法中,各單位應配合行政調查的規定,來要求運動館場配合調查。所以只要新竹縣府如果有意願進行,依然可以做到類似普查的效果。

(五)學校外聘教練不適任機制,仍然鬆散欠缺監督

就黃教練自己曾經表述,或被害人家長向球友打聽到,光是家長目前自力整理,就顯示黃教練在8-9年間,就至少任職過4-5所國中小、4個民間館場。被害人家長也打聽到,黃教練之所以會陸續換多所學校、館場,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先前的學校,黃教練有酗酒、曠職、體罰等情形。

但奇怪的是,對於這種明顯不適任的人員,先前沒有任何一所學校,將黃教練通報不適任資料庫,全部都以不續聘簡單處理。正是因為未通報不適任系統,才讓後面的學校繼續遭殃。一直到最後一所學校,性侵學生的事情經檢舉調查後,才列入不適任資料庫。

體育署一直以來,都說外聘教練,已經用聘約建立了不適任機制。但事實上,從本案就可以看出,這個做法完全行不通。本會先前已多次表明,目前除性平外,並沒有法定程序要求學校處理不適任外聘教練。讓學校「得」依聘約處理,而不是依法「應」處理的結果,就是大部分不適任教練只會被不續聘,不會登上不適任系統,本案就是明顯的證據。

二、花蓮性侵學生有前科的教練,用縣府場地開館場教學

(一)李建緯教練當初就是在花蓮的學校任職且犯罪

花蓮縣李建緯教練,在107年於學校任職時,趁接送學生之際,在車上撫摸學生胸部及下體,更有載到旅館指交性侵的情形。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以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猥褻判刑,學校端也將其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附件二)。

這些事情,花蓮縣政府都知情,但李建緯卻在民間俱樂部「羽之鷹羽球培訓中心(羽動洄瀾羽球館)」長期擔任總教練;該羽球俱樂部不只租用花蓮縣政府的場地,更是花蓮縣青年發展中心輔導補助的成功創業案例(附件四),並且傅崑萁委員的辦公室主任還和李建緯一同剪綵。縣府對於該團隊師資毫無任何查核,讓性侵犯持續在縣府的場地接觸兒少,甚至引以為傲!

(二)花蓮縣教育處、體健科剛被通知,就馬上讓狼教練在縣長盃帶隊

在113年4月,體育署清查後,李建緯被撤銷運動教練執照,並函文通知全國學校(附件三)。花蓮縣教育處,尤其是管理花蓮縣體育會的體健科,都有收到通知!

但才隔一個月,花蓮縣體育會主辦、花蓮縣縣府協辦指導的賽事:113年5月的花蓮縣長盃、114年花蓮縣『縣長盃』暨『全國運動會選拔』羽球錦標賽(附件五),李建緯仍然列為教練,由他當總教練的羽之鷹,還冠名在出賽選手的校名之前。今年五月,李教練又以俱樂部名義帶團參加日本香川青少年羽球賽得名,縣府還發新聞稿大力讚揚。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縣長盃這種由公部門出資的賽事,為什麼會讓一位已經喪失教練證的人帶隊?在花蓮縣的縣長盃帶隊比賽,連狼教練都不防,連教練資格都不需要嗎?

這名教練性侵學生遭解聘後,利用民間俱樂部繼續擔任教練、接觸兒少。在發發公文徹教練證後,還繼續歡迎狼教練參與縣府賽事,甚至,縣府還把他捧為「青年創業的典範」,荒謬至極!

我們嚴正要求:

一、新竹縣府要確切普查。並且:

◎對運動管場,也要以兒少保調查的方式進行。

◎跨新竹市的部分,主動通知並與新竹市府合作。

◎發出的通知內容應包含充分資訊,讓家長知道可以怎麼詢問孩子、若疑似被侵害時,要向誰求助、可以獲得哪些協助。

並且告知被害者家長:

◎黃教練任教過的學校、館場數量。

◎黃教練接觸過的兒少(包含暑期營隊、社團、課後班或民間館場)數量。

◎發出的通知內容。

二、新竹縣府應追究,學校未將黃教練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的責任。

三、花蓮縣府應終止向羽之鷹李建緯借出場地及相關合作,並公開提出調查報告,檢討為何利用公部門資源,與性侵學生的教練,在體育推廣上緊密合作?

四、花蓮縣府應追究教育處、體健科未能積極監督,導致民間館場可聘用狼教練,以及狼教練可參與縣長盃的責任。

五、體育署及未來的運動部,不論在校內及校外,不論是否為專任運動教練,不論運動項目是否為單項運動,皆應建立完善的不適任教練機制。

六、體育署及未來的運動部,應建立民間運動館場監督機制,為兒少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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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114年下期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3 - 20:30

文/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

展覽詳情:
日期:2025年7月4日-12月25日
時間:週二至週六上午10點至下午5點
地點: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114.07.03)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80週年之際,2025下半年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將於7月4日正式開展。本展以多元藝術形式為媒介,重返歷史現場,講述被殖民與戰爭夾擊之下,那些沉默而堅韌的女性生命故事。

台灣在日治時期被納入日本「南進政策」的戰略部署,數以百計的台籍少女與婦女在戰時遭受誘騙甚至強迫,被送往東南亞各地成為慰安婦。這段歷史不只充滿傷痛,更呼喚著社會持續關注與反思。

本展以「藝術再現」為策展主軸,嘗試突破歷史資料的框架,透過戲劇、文學與繪畫三種媒介,重建、重述並再感受那些被壓抑、被遺忘的記憶與聲音。

三大主題展區,感受歷史的重量與人性的光芒:

戲劇再現:

展出同黨劇團於2022年演出的舞台劇《燃燒的蝴蝶》精選片段。該劇從台籍日本兵故事延伸至慰安婦議題,結合真人與偶戲的演出方式,呈現一種詩意與殘酷並存的舞台美學,令人動容。

文學再現:

展出三篇具代表性的台灣文學作品:江文瑜〈木瓜〉、陳千武〈獵女犯〉節選、李永平〈望鄉〉節選,透過文字的深描,喚起讀者對歷史記憶與個人情感的共鳴,展場中同時呈現原書版本,邀請觀者沉浸閱讀。

繪畫再現:

展出慰安婦倖存者宛女阿嬤的親手畫作。她用畫筆述說難以言說的過去,將痛苦與記憶轉化為色彩與圖像,這些作品不只是歷史證言,也是一種療癒與自我敘事的實踐。

互動回應區-屬於你的再創作:

展覽尾聲設有互動區「屬於你的再創作」,觀眾可透過書寫、繪畫等方式留下回應,讓每個人都能參與記憶的延續,成為共同見證歷史的一員。

誠摯邀請社會大眾參與本展,從歷史與藝術中,傾聽她們的故事,看見被遺忘的真實,也重新思考我們今日的性別與人權課題。

特別感謝以下單位無償授權相關作品:

陳千武〈獵女犯〉:陳千武文學協會
江文瑜〈木瓜〉:江文瑜老師
李永平〈望鄉〉:李永平版權代理人及麥田出版
同黨劇團《燃燒的蝴蝶〉:同黨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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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三週年 修法刻不容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2 - 18:51

(左起_暨南大學王珮玲特聘教授、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現代婦女基金會王如玄董事以及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盧映潔教授共同提出跟騷法修法處方,歡迎政府及朝野各界研討採納)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三年來,超過七成被害人得以擺脫跟騷夢魘,初步發揮法制保障功效。然而,近期接連發生台中男網友埋伏砍殺案、台中男求復合刺死前女友案、花蓮男教友入侵宿舍殺人案等數起令人痛心的跟騷傷亡案件,顯示現行制度在即時保護與有效介入上仍有重大缺口。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指出,現行跟騷法存在「性或性別要件認定困難」、「相關罰則輕微難阻累犯」、「保護令核發耗時且保護不足」及「加害人處遇門檻過高」等執法困境,並共同公布《民間版跟蹤騷擾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四大修法處方,呼籲政府盡速補強相關法律制度。

四大困境亟待突破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一般跟騷案件在警方介入後,多數能有效遏止跟騷行為,僅有不到1成的加害者會違反書面告誡或保護令,顯示警方介入發揮相當遏阻效果。然而,跟騷法實際執行上仍存在以下四大困境。

  • 性或性別認定困難,民眾與執法單位無所適從:現行法規要求執法單位或被害人判斷、證明案發動機要與「性或性別」有關,實屬不合理,有些案件行為人不明,或是不知行為人騷擾意圖,根本難以釐清犯案動機。
  • 書面告誡及跟騷刑罰輕微,難以遏阻累犯:目前違反書面告誡的罰則不足,跟蹤騷擾罪起訴率僅有31.5%,可能與案件蒐證不易,難以證明主觀犯意而不符合構成要件有關。此外,一般跟騷罪和違反保護令罪的一審法院判決主要為罰金或拘役,就算判刑也是一年以下,多可易科罰金;而針對嚴重的跟騷案件,警方建請羈押獲准率不到五成。顯示違反書面告誡、跟騷罪和違反保護令罪之處罰與代價,不足以遏止持續跟騷的累犯。 
  • 保護令核發耗時且保護不足:截自 114年4月司法院統計, 473件終結案件中有119件遭駁回,等於每4件就有1件遭法院駁回,而每件保護令核發耗時平均長達35天。跟騷法規定檢警因被害人有急迫危險時,得免經書面告誡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但目前仍需開庭審理無法逕裁,在在呈現即時保護的不足。此外,現行保護令多為消極性禁止款項,未針對被害人因跟騷受害而有損害回復、賠償、交付等規範,針對逐年攀升的數位跟蹤騷擾案件,亦欠缺對應款項,也顯現無法全面保障被害人權益。
  • 加害人處遇門檻過高:現行規定治療性處遇計畫項目是以精神治療、戒癮治療等病理性治療為主,須進行審前鑑定,法院才能據此審酌核發該款保護令,但是鑑定費用高昂且需由聲請人付費,核發成本門檻過高且並不合理。實務觀察發現,許多持續跟騷行為人並非精神疾患或疾病引起,可能涉及情感和社會等不同因素,需透過認知教育、諮商輔導等改善其觀念與行為,然目前卻無相關款項,亦無助於預防行為人再犯。

性或性別有關要件認定困難    執法單位判斷不一

實務上有許多跟蹤騷擾案件,難以判斷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記者會中現聲說法的A先生表示,加害人曾對其性騷擾並被法院判決確定,不但持續恐嚇A先生與孩子安危,並多次出現在其工作場所,最後卻被地檢署認定與「性或性別」無關而不起訴處分。另一位遭百通無聲電話騷擾一個半月的B小姐,報案後警方確認來電者身份並去電勸誡,但之後仍持續接到不明來電騷擾時卻求助無門。

針對此要件所引發的爭議,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王珮玲教授從各國立法例、學術理論與實務、CEDAW公約與伊斯坦堡公約分析性別暴力的定義,說明「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是性別暴力範疇之一,僅為政府立法當時選擇性的權益保障。王珮玲強調跟蹤騷擾不成比例地對女性造成影響,無庸置疑就是一種性別暴力;但跟蹤騷擾定義應審酌跟騷行為態樣未必「與性或性別有關」,更不應侷限於行為人動機,而需考量跟蹤騷擾行為的過程和結果,避免行為人以「性或性別」之外的理由當作藉口,而無法及時遏止不當犯行。

中正大學法律系盧映潔教授進一步分析指出,「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除了在民事保護令裁定與刑事判決的闡述上產生差異的見解,在跟騷罪不同審級也有不同認定的判例。例如台南一名保險業務員尾隨盯睄女店員,一審判決以兩人素不相識且被害人原不知遭行為人跟騷,難認對其有性或性別有關之意圖,但二審卻逆轉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實務上亦曾發生被害人原獲發跟騷保護令,後因行為人持續騷擾欲聲請延長,卻遭法院以後續的跟騷行為不涉及性或性別而駁回聲請,顯示實務見解的認定不同。

處方一:增訂豁免條款,取代性或性別之構成要件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提出跟騷法民間版修正草案(見附件大綱),建議增訂「豁免條款」取代「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排除包括依法令執行職務、預防/偵查犯罪或維護社會國家安全等特定具公益性的情境,如媒體採訪、犯罪偵查等的適用。此舉除可更周全地保障遭到跟蹤騷擾的民眾,更能避免一線處理人員判斷與處理上的困難,減少警政、司法認定上的落差,亦使案件量不致暴增。此外,草案更建議應完整涵括濫用或冒用被害人資料、未經被害人同意所為的各項跟騷行為,且應新增概括條款以因應層出不窮的新興跟騷手法,並排除以詐取財物犯罪之情形。

處方二:提升書面告誡效力

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表示,為迅速提供被害人明確的保障,應明定警察機關於調查行為人跟騷犯罪嫌疑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並得因必要考量而延長一個月。另增修警察機關如認有必要,可同時令行為人接受4至8小時跟蹤騷擾防制課程,並訂定完成期限與罰則對於無故不參加講習者,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期望透過課程,達到法治教育與預防再犯效果,也能作為被害人取得保護令前空窗期的保護措施,更快制約行為人的跟蹤行徑,避免演變成傷亡案件。

處方三:增列保護令種類及款項,即時積極減害

為達到即時保護的效果,民間版草案增訂了緊急保護令制度,賦予檢警不受書面告誡先行即可依職權聲請、法院可於四小時內不經審理核發緊急保護令之權限。該項增訂除視同已聲請一般保護令,並訂定其效力及違反之罪刑,以及時提供法律保障,迅速遏止高風險危害,完善被害人保護機制。

此外,為即時因應逐年攀升的數位跟騷行為,並補償與回復被害人所受之損害,廖書雯表示民間版修法草案特別增訂保護令款項,包括限制蒐集及散布被害人個資;命交付、移除或銷毀用於騷擾之物件或電磁紀錄;命交付回復、賠償或返還因跟騷行為破壞的財產,以及命支付被害人為防止跟騷所生費用,避免被害人持續遭受實體與網路跟騷或霸凌的傷害,並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另一方面,草案也擴大相對人處遇計畫範圍,增訂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等處遇項目,並明定中央和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相關權責,以期讓加害人處遇令能發揮實效。

處方四: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

113年底台中地方法院發生一起因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法院寄送繕本過程中曝光被害人住處,導致加害人埋伏且持刀砍殺被害人,逃逸後自殺死亡的案件。有鑑於跟騷案件危險特性,民間版草案修正定明保護令相關文書不得記載聲請人之住所、居所及其他聯絡資訊,且應由法院主動保密被害人個資,以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為更周全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及之隱私,避免被跟騷之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草案參採性騷擾防治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被害人隱私保護條款,定明執行職務或業務之人、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對等公示文書之被害人隱私保護權責義務,必要時警方可採取保護被害人之安全措施,並增訂媒體責任,同步規定相關罰則。

此外,王珮玲表示各縣巿政府機關在處理跟蹤騷擾案件時較缺乏跨網絡、跨專業資訊交流與協力合作機制,故草案也特別增修地方設立跨網絡合作機制或工作小組之相關條文,除讓各縣巿警察單位可與在地網絡串聯,王珮玲更呼籲主管機關警政署應促進和發展跨網絡合作機制,並建議衛福部應整合提供各縣巿性騷及跟騷被害人服務窗口及協助資源,以利民眾求助。

王如玄董事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間版修法草案提出「增訂豁免條款取代性或性別要件」、「提升書面告誡效力」、「增列保護令種類及款項」與「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四大修法處方,歡迎政府及朝野各界研討採納,儘速共同推動修法工程,有效遏止跟蹤騷擾行為,讓被害人重拾安全自在有尊嚴的生活。

附件:《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間版修正草案重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修法重點 第三條
  • 促進防治網絡合作
第四條

第五條

  • 增訂豁免條款取代與性或性別之構成要件,並明定免除不法之規定
  • 跟騷態樣之修正並增修概括條款
第六條

第二十五條

  • 定明警方對有跟騷嫌疑行為人書面告誡核發期程,若認有必要,另可同時令行為人接受跟蹤騷擾防制課程,並訂定違反罰則。
第七條

第十四條

第十六條

  • 增列緊急保護令程式、款項、效力及違反之罪刑
  • 明定法院得不經審理逕行裁定緊急保護令,且視同已聲請第十五條第一項之保護令
  • 增修數位跟騷保護令等即時減害、補償或補救之款項。
  • 擴大加害人處遇計畫範圍,
第十四條第五項

第二十一條到第二十四條

  • 保護令需保密聲請人之住所、居所及其他聯絡資訊
  • 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並訂定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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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酷刑 刻不容緩 立即通過酷刑公約施行法 建立實質防範機制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2 - 18:39

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在今 (7/2) 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七個關注人權、司法改革與教育改革議題的民間團體,攜手台灣司法史上遭關押最長之死刑犯邱和順義務律師團,共同召開記者會響應626 「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呼籲政府正視台灣在防範酷刑方面的制度缺口。記者會上,與會者齊聲再次要求,政府與國會應立即推動並完成《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立法程序,並同步建立「國家防範酷刑機制」,作為制度性防治酷刑的核心基礎。

除了通過施行法,民間團體呼籲政府亦須全面落實公約所要求的各項義務,包括:禁止將個案遣返至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 (不遣返原則)、將酷刑行為入罪化、追究加害人責任,以及提供受害者必要的救濟與補償。同時,應在行政院層級設立「反酷刑小組」,統籌協調與督導相關部會與執行機關,以實踐全面終結酷刑的國際承諾,切莫在明年第四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再次貽笑大方。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作為主持人,回顧1987年6月26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正式生效,確立酷刑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允許的普世原則。鑑於酷刑是人類所能對另一個人類做出的最卑劣行為,今年626,聯合國特別強調系統性或大規模實施的酷刑構成了危害人類罪。與此同時,同時,聯合國專家聚焦「保護抗議活動中的人權」,對執法部門過度使用武力對付和平集會的抗議者,表示嚴重關切。然而,當我們將目光轉回臺灣,自2009年啟動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至今,儘管國際專家與在地社群一再疾呼,我們的行政與立法部門,卻始終未能做到確立台灣酷刑法治框架與防範措施。

酷刑取供造成台灣司法史上最長且尚未結束的羈押

邱和順義務律師團代表林俊宏律師開場說道,邱和順案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典型的刑求冤案。案件發生於威權尾聲,警方以刑求逼供、法院在明知缺乏直接證據下仍判處死刑,至今將近四十年未獲平反。即便監察院三度調查指出偵辦過程重大瑕疵,法院仍拒絕承認刑求事實,延續對邱和順的人身凌遲。此案凸顯國家暴力如何被制度掩蓋、司法如何縱容酷刑。只要冤獄未終結,台灣司法就難以與威權體制切割。我們義務律師團呼籲總統儘速行使特赦;特赦不只是為邱和順恢復自由,更是宣示國家不再容忍刑求,是真正踏出轉型正義的關鍵一步。

完善制度防範酷刑 速立酷刑罪與國家酷刑防範機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呼籲,政府應面對過去司法與行政錯誤,並保障酷刑受害者的補償與救濟。他提出三項訴求:第一,台灣應立即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落實不受酷刑此一極端重要的基本人權;第二,按公約定義修法訂定「酷刑罪」,補足現行刑法未涵蓋精神痛苦與教唆、默許行為的漏洞;第三,設置具實質效力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訪視所有由不同機關主管之自由受限場所,以預防和杜絕酷刑與不當對待持續發生。他強調唯有從制度改革著手,台灣才能迎來改革契機、真正實現對人性尊嚴的承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秘書長李明洳呼應黃主任,提到無論監所、警察改革、冤案救援領域,都遇到酷刑、不當對待議題,期待台灣法規政策跟上國際腳步。明年適逢台灣再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在過去國際審查委員會連續三次強烈建議台灣政府依國際人權法標準罪責化酷刑,且給予適當處罰,迄今仍未實現。酷刑罪如何與我國刑事司法體系接軌,有很多可能的設計,然而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獨立、具體的酷刑罪相應修法草案可開啟討論與審議,明年審查台灣政府是否又將交白卷?我們再次在這邊呼籲政府儘速落實結論性意見,通過施行法。

從死牢、冤錯案、校園再到移民收容機構 台灣需正視系統性酷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專員王昱翔表示,死刑本身在國際法上已越來越被認為是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處罰,死刑犯在死牢等待執行所形成的待死現象,也是如此。台灣目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有36位,從羈押至今已被關押長達平均22年半,邱和順更已邁入第37年。透過廢死聯盟自主發起的研究「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發現許多死刑犯長年飽受身心折磨、求死,也有人選擇自殺。這就是台灣收容所的待死現象與心理酷刑。他呼籲,朝野應合力拒絕酷刑,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並建立有效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指出,1986年金瑞珍銀樓搶案與邱和順案同樣發生於戒嚴時期,皆因警方酷刑逼供造成嚴重冤案。被害人蘇炳坤與郭中雄當年遭員警以灌水、鐵棍夾腿、鐵鎚敲打等手段刑求,郭中雄在極度痛苦下被迫「自白」,並供出同樣無辜的蘇炳坤,兩人隨即遭冤判入獄。雖最終獲改判無罪,卻已失去超過三十年人生,且刑求施暴者從未被追究。2025年1月,監察院發布第四份報告,再度重申本案係因刑求導致的冤錯,並呼籲政府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建立獨立且有效的防範與調查機制。平冤呼籲政府正視酷刑與冤案間的直接關聯,從制度改革下手,避免下一起悲劇再度發生。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從教育改革角度切入,提到儘管台灣早於2009年將《公政公約》國內法化,應禁止酷刑與不當對待,但學校中殘酷、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處罰仍層出不窮。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近兩成學生曾遭體罰,逾四成目睹體罰,並有大量言語與精神暴力案例。部分案例中,教師、教練對學生施以毆打、羞辱、性霸凌達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程度,卻因制度不全、多被輕忽處理。人本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制定《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賦予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與調查權限,建立責任追究與補償制度,終結校園酷刑。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賴彥蓉針砭台灣庇護制度長期缺位,且《移民法》許多過時不當規範,導致相關制度涉及違反《禁止酷刑公約》。根據《公約》第三條明定,不得將任何有遭酷刑風險者遣返,然實務上台權會曾接獲多次陳情,許多有風險異議人士曾在無審查程序下遭遣返。台灣過時收容制度亦是嚴重問題,不僅長期拘禁為預設程序,單獨戒護與無差別上銬也普遍存在,恐違反第十六條「禁止不人道待遇」。台權會呼籲政府立即立法、落實不遣返原則,改革收容機制,並強化移民官人權訓練,保障在台尋求庇護者免於再次受苦。

國際強行法不可迴避 台灣應補齊法律缺口、接軌國際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禁止酷刑在國際上屬強行法,各國皆有義務遵守;然,台灣至今尚未通過《禁止酷刑公約》並制定配套法律,導致制度缺口,讓受害者缺乏有效的救濟與懲罰機制,違背對人權的承諾。她呼籲政府應儘速通過施行法,將酷刑的定義、預防與救濟制度化,真正落實酷刑零容忍原則。同時,聯合國正推動《反人類罪公約》,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應主動參與並預作準備,包括預先立法、納入普遍管轄原則、建立補償機制,與國際接軌。她強調,這不僅是支持國際正義,也強化台灣人權法治保障。

通過禁止酷刑公約 並以人性尊嚴為核心建立防範機制

國家人權委員會高涌誠委員親自出席記者會,傾聽民間團體意見,並明確表達對民間提出各項訴求的全力支持。高委員指出,民間所提及死刑犯待死處境、冤案、校園體罰與各類收容機構中的酷刑與不當對待的情形,監察院過去皆曾展開調查,惟因我國法制尚缺乏有效追究酷刑責任的法源依據,致使難以追究行為人並提酷刑受害者應有的救濟與補償。

他強調,在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中,《禁止酷刑公約》是目前最迫切需賦予國內法效力者。2020年行政院研擬施行法草案期間,曾協商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擔任「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PM)之規劃與執行單位。委員會已就此啟動前期準備,並持續與各部會及民間團體合作,包括共赴甫結束之歐洲觀摩不同國家的實踐經驗。高委員強調,唯有以人性尊嚴為核心,建立具體、有效的制度性防範機制,台灣才能真正邁向零酷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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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喬友大火四週年 民間首創立碑紀念殉職消防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5, July 1 - 17:24

文/公庫特約記者洪育增

昨(6/30)日上午由喬友大火殉職消防員陳志帆家屬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在彰化火車站前舉辦「永保平安紀念碑」揭碑儀式,這也是首座由民間推動的殉職消防員紀念碑。現場透過默哀、獻花等方式,讓民眾瞭解喬友大火案立碑的重要性。

6月30日是彰化喬友大火事件屆滿四週年的日子,四年前的這一天,彰化火車站附近的喬友大樓發生火災,當時同棟大樓作為防疫旅館的「百香果旅社」更有多名住客受困。該起大火歷時9個多小時,總計造成4死22傷,死亡人員包括3名防疫旅館住客,以及彰化縣消防局東區分隊隊員陳志帆。

當年陳志帆的家屬以及消促會等基層團體,隨即針對喬友大火案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公開事故真相、立碑紀念,以及推動消防員組工會等相關修法,逐步落實並保障基層消防員的勞動環境與條件。

如今時隔四年,在陳志帆家屬以及消促會推動下發起募資活動,終於在彰化火車站前完成立碑儀式。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表示:「立碑這件事不應該每次都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主要希望透過立碑行動,提醒消防相關部門的長官,記得跟著基層弟兄一起前進!」。

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圖右)

立碑選址彰化火車站前,民間盼眾人記住喬友大火案

喬友大樓在當年火災事故結束後被鑑定為危樓,彰化縣府也在2022年9月展開為期約一年的拆除工程。為了讓更多人記住喬友大火案,陳志帆家屬與消促會也積極推動立碑。陳裔筑提到,立碑選址在彰化火車站前,也就是原先作為噴水池使用的彰化市公所用地。如今將噴水池場域再利用並打造為「永保平安紀念碑」,希望能更生生不息地傳遞訊息讓更多人記得喬友大火案。

設計師李明雄將碑體設計融入象徵消防員救人精神的火焰圖象,以及護法印圖象,並將兩者組成火鳳凰標誌。他表示「火」不僅可以在人類生活中增加溫度,也可以讓人看清真相,希望透過此次立碑行動,讓更多人瞭解如何從更務實的角度改善消防員處境。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表示,目前消促會持續呼籲政府應將消防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才能進一步透過職安專業與基層參與的方式,終結消防員一次又一次殉職換改革的噩夢。

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也提到,喬友立碑案是RCA公益信託基金的第一批專案,傳統的紀念碑都是由官方或是富豪留名設立,但這次的永保平安紀念碑是由民間發起並由民間組織參與,期盼未來不再有相關災害事故,也能透過立碑行動為勞動者推動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設計師李明雄

回首過往四年:家屬積極奔走尋找真相

2021年6月底喬友大火發生消防員殉職事件,隨後陳志帆的家屬也在舉辦完告別式一週後,也就是同年7月23日,出席由彰化縣消防局舉辦的說明會。無奈當時說明會資料不齊全,且事發一個月,原應由中央內政部消防署主導的「災害事故調查會」,不僅未召開還兩度延期。尤其喬友大火案也是2019年《消防法》修法後首宗適用「調查權」的災害事故案件。修法後明確將消防員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以及調查權納入法規,因此喬友大火的調查狀況也備受矚目。

當時針對召開調查會的延期與調動,內政部消防署的說法是,長官指示為了讓家屬參與會議且配合接見家屬,因此更改會議日期並改為實體會議,此說法也在當時引來陳志帆家屬不滿,並痛批從未收到開會通知,還被內政部拿來當會議改期的擋箭牌,無疑是消費殉職消防員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喬友大火案事發隔(2022)年5月,內政部召開「彰化喬友大樓火災消防人員殉職事故原因調查報告說明」記者會。報告內容提到,喬友大樓隔間建材狀況不佳,且各樓層狀況不一,包括一樓新鑫馬電子遊戲場因疫情停業,其餘2樓到5樓、10樓到15樓未有業主入駐營業,至於百香果旅社則座落在6樓到9樓。

由於彰化縣府針對該棟大樓採取「先備查再排查」,尚未實際進行檢查,導致未能即時發現喬友大樓的公共安全隱憂。同時火災當下的救援應變策略、無線電使用等也有疑慮,導致發生殉職事件。當時災調會報告羅列十項改善方向,包括:強化建築管理、加強消防防火管理、精進消防人員救災訓練、辦理大樓防疫旅館火災跨機關示範推演或演練、提升大樓火災現場無線電通訊品質、建置消防人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之諮詢與診治制度、增加消防人力等。

同(2022)年7月,陳志帆家屬與消促會也向監察院提出訴求,要求監委針對彰化縣府相關疏失等進行調查。同年7月下旬,監察院也針對喬友大火案發布調查報告,該起調查報告指出火警致死三項原因包括:大樓防火區劃失效、彰化縣府未妥善跨機關落實建築管理與公安申報等機制,以及彰化縣府消防局救災時未落實安全管理機制。對此,監察院也針對彰化縣府提出糾正,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同時也要求行政院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必須針對全台類似喬友大樓的複合式大樓落實公安申報與檢查機制。

民間首創殉職消防員紀念碑,耗時四年、過程一波三折

喬友大火案發生後,陳志帆家屬以及消促會除了積極奔走尋找真相,更同步著手爭取立碑紀念,盼能讓更多人瞭解該起事件並關注消防員勞動狀況。由於彰化縣府態度消極,陳志帆家屬更曾在2022年6月突襲彰化縣長王惠美的公開活動,並在縣府外展開28小時靜坐活動,要求縣府針對立碑一事表態。

即便靜坐活動終於換來縣府開會承諾,然而後續會議並無共識,且縣府並未回應家屬與消促會提出的「火車站前廣場方案」,僅表示「東區方案」較佳,也就是立碑於陳志帆生前服務的彰化東區分隊即可。

由於雙方未能進一步溝通並達成共識,同(2022)年11月家屬與協會宣布,未來將透過民間募資的方式進行立碑工程,並與彰化市公所討論選址事宜。隔(2023)年6月,也就是喬友大火兩週年當天,家屬與消促會正式宣佈發起200萬立碑募資活動,並選址於彰化火車站前廣場。如今終於完成立碑儀式,彰化市長林世賢也表示,希望日後不會再發生相關事件,也希望陳志帆永遠留在世人心中。RCA工殤環境公益信託基金委員、工傷協會常務監事游其文也提到,立碑代表有人傷亡,因此事件再沉重都不應該忘記。

面對喬友大火案事發至今,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指出,該案也是彰化歷史上首宗消防員殉職案,同時也透過災害調查報告等內容可發現,過程中包含建築管理等疏失,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發生殉職案的環節。如今即便喬友大樓已被拆除,仍希望社會大眾不忘喬友大火案帶來的警示與教訓,並透過永保平安紀念碑讓更多人認識陳志帆以及公共安全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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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喬友案一週年:公庫報導
2023.06.03 喬友案兩週年:公庫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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