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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跑步的另一種可能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January 14 - 14:49
我們正在做的事:  山林河川

守護筏子溪行動番外篇
文/ 錢妙秋〈荒野筏子溪平台志工,自然名:梧桐〉
圖/筏子溪舒跑杯路跑團

2026.01.10

  穿著掛有宣傳筏子溪淨溪標語的衣服參加舒跑杯路跑,是夥伴提出的創意。跟著大夥報名參加的我,如同參與守護筏子溪行動一樣,喜歡的是和夥伴們在一起,倒也沒期待這樣的宣傳可能產生的效果。沒想到某次常態淨溪活動中,有位民眾分享,他是參加了舒跑杯路跑,透過我們之前的宣傳,才知道有筏子溪淨溪這個活動。一邊聽著他說,我忍不住在心裡吆喝一聲:「Yes!這樣就對了!」於是想當然爾,今年的舒跑杯一定是要報名並繼續穿上宣傳標語再跑,這次多給自己一個目標:不但要報名9K的參賽項目,而且要跑完全程,沒有要用走的。


▲你看見我們背後的宣傳語了嗎

  路跑前2個月,在群組裡夥伴的引導下,我們開始自訂每週計畫練跑,並回報當週是否達成目標。或許你會想說「既然自己有設定目標,跟自己設定的目標相比,有沒有在群組PO出自己的計畫沒差吧?」錯!錯!錯!差多了!在這樣的過程裡,會發現自己連訂出的每週跑量,都會想先瞧瞧是否和別人差太多,連帶也開始在意自己的跑速跟其他夥伴慢太多。覺察到這一點後,不禁噗哧一笑,趁機提醒自己應專注在跑步這件事。經歷這一段心理歷程進化到下一階段的我,開始留意觀察跑步中身體的變化。起跑幾步後,覺得身體重重的,2K可能就有點勉強;覺得身體輕盈,3K就不是問題,也有可能這次就達成這週的跑量。隨著耳機裡Podcast精采故事的推進,雙腳也不停往前邁出下一步;隨著練跑app的每公里報時報速,推著身體再試試看,下一公里能否進步一點?


▲繪製宣傳標語布條也是重要的路跑前準備工作

  舒跑杯開跑,我們這一群人各自依自己的速度起跑。穿插在不同人群裡的我們,多希望有更多人看見背上宣傳筏子溪的標語。他們有看到「Facebook筏子溪淨溪平台」、「源頭減量重複使用」等的標語嗎?或是有看到夥伴們繪製的石虎可愛的模樣嗎?跑步結束,我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但心裡清楚知道,只要繼續參加守護筏子溪的行動,持續陪伴每次前來參與活動的民眾們,最後終會知道答案。


▲背後不只畫上淨溪平台的宣傳,也有其他標語

  順利跑完9K,時間及速度也比平日練習地好,感受到跑步現場眾多人一起跑的氛圍似乎有種魔力推了我一把。正試圖理解這個謎時,剛好聽到身旁夥伴聊到,路跑中幾次因為紅燈停下,而打亂節奏。這時,突然意識到,在整段跑步過程裡,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否喘著氣,也完全沒有刻意調整自己的呼吸。哇,這樣的感覺太奇妙了,或許當時跑步的我,真正地在當下,真正地由身體帶出雙腳的每一步,不是在大腦裡糾結下一公里怎麼調整了。


正面也來張大合照!

  村上春樹在《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書裡說,希望自己的墓誌銘可以寫上「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身為村上書迷,面對第一次挑戰9K,也為自己訂下這樣的目標。舒跑杯路跑結束,隔週和夥伴繼續在筏子溪旁帶領民眾淨溪,如常地以同樣姿態參與的我,很清楚知道自己內在已不同以往。

關於跑步,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
關於守護筏子溪,至少都在行動沒有停。
\ Facebook筏子溪淨溪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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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活圖講師入門記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January 14 - 12:15
我們正在做的事:  生態城市

文、圖/柯長佑〈綠活圖第11期學員,自然名:野狗〉

2026.01.10

  綠活圖第11期培訓的第一堂課,我缺課了。在前一天才聽偉文老師的演講,那場我是謹慎的、心情有點憋著的去聽的,因此在得知綠色生活開訓第一天可以再聽到一次偉文老師的演講後,我千方百計想請掉那天解說訓的課(當天剛好是解說團解實習),但最後還是去上了解說訓的課,也因此錯過了第一堂綠活圖的課。


▲出席於各解說訓鼓勵學員的偉文老師

  會報名這個課,是因為上了氣候變遷委員會的零廢棄循環課後覺得好讚,荒野居然能有這麼多種類的課,而且還都搔到我的癢處,以各異的各種資訊、形式、切入點,去烘托讓整個讓環境變得更好的大主軸。

        對於綠活圖,我的第一個念頭是:「綠色生活很廣泛,但製作成地圖,這麼這麼歐美或稱前衛的想法,是從哪裡迸出來的呢?」但是秉著頭先洗下去的精神再說,所以我就報名了。
  雖然上了很多課,爬了很多文章,我還是不知道綠色生活地圖以及ICON們,可以應用、拿來傳遞力念的方式有什麼。但我隱約覺得這應該是是個架構很大的東西,其一就是因為在綠活圖,可以做「歸納」跟「延續」。「歸納」的概念為:一般關於環境跟理念的傳遞方式,遇到不同的對象都要重新講一次,常會漸漸的沒有效率跟失去熱情,這種抽象、且極需渲染、感染力的傳輸,如果要能擴展到極多數的人,需要有力跟熱情的方式。我認為綠活圖把「綠色」、對環境有益的事情濃縮成ICON的作法,是很聚焦的。再來是「延續」,把住家附近做一個盤點,透過「圖像」的方式,放上ICON,人們可以直覺的、客觀的,立馬拿來做他想做的事情,並且這件事是持續運用的。

        關於上課的領悟,我想了許久,我的理解就是上面所描述的概念,接下來的問題落到我們頭上,各種作業及推廣要如何應用綠活圖?甚至要如何變成「地圖繪製者」,我卻遲遲沒有答案。

      

        在一次的解說訓後的擺攤任務,剛好要用到綠色生活這個主題,我便求助於綠活圖團隊,跟過山蝦在芒果香草園聊了一段時間,才對這個綠活圖的背景比較清楚。我可能太執著於定義,蝦哥的意思是要讓客人覺得這整件事沒那麼難,隨手關電燈、在家裡多裝一個省水馬桶,也都是在改變世界,這段話我記得,滿特別的。


▲隨手使用環保盒也是在改變世界

        同時,我也和同學樹蛙請益,如果想做ICON的牌出來,應該要繪製每一張畫嗎?還是有更輕鬆的玩法呢?因為是要在園遊會攤位上推廣,所以當然要簡單且有趣。樹蛙劈哩啪啦就分享了兩個方案,我的頭腦都還沒轉過來呢。

  綜合了大家想法,最後想的遊戲內容是將篩選後的ICON撲克牌攤在桌面上,然後從袋子裡抽出畫有ICON的球,看誰先搶到跟那個ICON一樣的牌就贏了,就這麼簡單。但是,贏的人要進行分享,這才是遊戲的關鍵,他們要分享自己住家附近社區有沒有這個ICON,或是為什麼要選這個,如果這個問題太困難,我們就轉問更簡單的問題,總之,重點就是要讓他們去開始思考這件事情。

  實際在推廣的時候,覺得這個遊戲真是特別,居然可以讓來攤位的民眾開口分享與自然有關的話題。當然,我們也有設計獎品鼓勵他們來玩,有些人,尤其小孩子特別認真,有一個小孩抽到「濕地」,就分享他們學校的濕地很髒,還有他的同學跑到濕地裡跌倒被罵的事情。還有一個小孩抽到「特別的樹」,就分享了一顆他們家每天都會經過的樹,當我問他樹叫什麼名字時,因為只知道就是一棵樹,爸媽就會趕快想要幫小孩回答問題。

  有時候覺得推廣好慢,一個一個人講,要什麼時候才能蔓延到夠多的人?但是,如果有夠多的人去做一樣的事情,連鎖反應就可以達到量能,可是這時,又無法找到足夠的量化資訊去支持這個想法。但當跟人對話的時候,好像可以稍微轉換一下這個擔憂,也許這個永遠無法被數據化的事情,是一種能量的流動。你給予他人能量,這個能量再去產生其他的能量,讓未來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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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錢坑有多大?經民連公布羅智強眷改2.0「老舊眷村」清單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3 - 21:29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立法院今天早上九點半由韓院長召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協商,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於協商開始前舉行記者會,痛批羅智強及許宇甄此項提案是「劫貧濟富」。經民連指出:羅智強等人草案,讓全體納稅人出錢,幫「大安森林公園第一排–大安國宅」等都市精華區屋主,免費翻新、重建房屋,圖利特定人從千萬富翁變成億萬富翁。經民連並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資料彙編(2004版)》,指出符合羅智強擴大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適用範圍的軍眷集合住宅,全台共計78個社區,38141戶,政府投入經費將超過兩千億元

賴中強:羅許提案,劫貧濟富,居住不正義!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羅智強及許宇甄提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今早協商後,週二(1/13)或週五(1/16)院會非常可能強制表決通過。本條例原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本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政府興建分配者。二、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三、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羅智強要把適用範圍改成「本條例(1996年2月5日)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也就是擴大適用於1981年到1996年2月5日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

其實,1981年到1995年這十五年間,已是國家大幅推動興建現代化國民住宅以及開始推動舊眷村改建的時期。這段時間國家所興建的軍眷住宅,幾乎都是結構堅強的現代大樓,甚至許多位於都市精華地帶,例如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都是電梯大樓。這早已不是竹籬笆年代的老舊眷村了!羅智強及許宇甄卻要將其納入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這是要讓全體納稅人出錢,幫「大安森林公園第一排–大安國宅」等都市精華區屋主,免費翻新重建房屋,圖利特定人從千萬富翁變成億萬富翁。這是劫貧濟富!這是居住不正義!

以大安國宅為例,原本就是大安新村、建南新村、建國新村、富台一村、電聲二村等眷村改建,1984年完工。大樓是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互助營造承建。以房仲網站搜尋的大安國宅待售物件,建物33坪,三房兩廳,售價高達約四千萬元。沒錯,屋齡42年是可考慮都更。但都更是住戶的事,政府早在《都市更新條例》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設下各種獎勵優惠,何必由國家出錢,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幫這些千萬富翁蓋豪宅?相對於各地危老建築,大安國宅其實排不上「老舊」!

更何況,這些軍眷集合住宅早已開放買賣多年,可能已多次轉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便直接規定:「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軍眷住宅,其使用人不具原眷戶身分而領有房屋所有權狀者,比照原眷戶規定辦理之。」羅智強眷改2.0的對象,經多年轉手買賣後,如今,恐怕也不能稱為「眷村」,如何可以適用原條例?

再者,以前舉房仲網待售物件為例,大安森林公園旁33坪大樓建物,國家出錢幫屋主「眷村改建」,就算不考慮都市更新獎勵容積新增建坪利益,四千萬的老屋,以原屋主一坪換一坪計,33坪大安森公園第一排新屋,售價應該七千萬跑不掉!當年愛國獎劵第一特獎,最高也不過一千萬元。羅智強拿納稅人的錢,透過眷村改建2.0,要發給大安區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屋主,每戶三張千萬特獎!請問:憑什麼,由國家出錢?憑什麼,由納稅人出錢!羅智強常高舉居住正義,請問有四千萬資產的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屋主,是當前國家推動居住正義應優先照顧的對象嗎?這對得起還在領租金補貼的年輕人嗎?對得起危老重建的屋主嗎?

黃亭偉:羅智強眷改2.0,全台38141戶,政府出資超過兩千億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資料彙編(2004年版)》資料分析,符合羅智強提案,即1981年至1996年2月興建完工,且載明為「眷村改建」之國民住宅共有79個社區,合計39264戶,扣除其中已核定都市更新計畫並已完工的正義新村(忠孝復興SOGO旁)1123戶,共38141戶,推估總建坪達105萬4821坪。如全數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由國家出資改建,依近年都市精華地段房屋造價每建坪20萬元計算,總興建經費估算高達2109.6億元。

經民連智庫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分析,這38141戶中,佔最大宗的為台北市,共有44個社區,計22671戶;新北市共10個社區,計共3225戶,高雄市共10個社區,計8077戶。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提案人羅智強的選區大安區,即有8個社區,包括正義東村一二期(忠孝東路三段)、泰順國宅一二期(泰順街)、成功國宅一二期(復興南路二段)、大安國宅一二期(建國南路)共4519戶,佔眷改條例草案影響戶數11.5%,是所有行政區劃中佔比最高的區域。

黃亭偉強調,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中央政府各級機關、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即便藍白黨人真認為《眷改條例》有繼續推動之必要,本案也應交付內政及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先舉行聽證會,評估改建戶數、所需經費,並由提案委員依憲法及《財政紀律法》與行政院協商,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以及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的屋主經費負擔及獎勵容積餘屋歸屬,方可能為合法之審議。

經民連基本上認為國家沒有義務為1981年以後之改建眷村再改建。若國家介入出資重建,則應符合新公益目的;亦即配套修法,明訂因都更獎勵容積所增加之建坪,不歸原屋主,應全數歸屬於國有,只租不售,充作社會住宅。如此,方符居住正義及公益目的。

林芯羽:現代化國宅共79處,其中北市佔過半數,王鴻薇、賴士葆皆連署不公不義的錢坑法案

林芯羽研究員表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人為羅智強、許宇甄,連署人為林倩綺、鄭天財 Sra Kacaw、廖偉翔、馬文君、王鴻薇、王育敏、葛如鈞、廖先翔、魯明哲、游顥、賴士葆、牛煦庭、黃健豪、傅崐萁、邱鎮軍、翁曉玲、洪孟楷、高金素梅 楊瓊瓔、謝龍介、林沛祥、蘇清泉;此案自委員會抽出動議逕付二讀,讚成名單為除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以及未参與表決之陳玉珍等三人外,藍白其餘59立委均投票讚成抽出逕付二讀。而此案於今日進行黨團協商,不排除本週五(1/16)三讀通過。經民連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透過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資料彙編,整理出全台灣改建過後的現代化國宅共有78處,其中,台北市共44處,且坐落於大安區、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等台北市精華地段。

林芯羽分析,羅智強所在選區大安區,有八個國宅,分別為正義東村一期、正義東村二期、泰順國宅、泰順二期、成功國宅、 成功國宅剩餘地、大安國宅、大安國宅二期,地址位於忠孝東路三段、泰順街、復興南路及建國南路;王鴻薇選區中山區有四處國宅,為長春國宅、興安新村、圓山二村及實踐新村,位處長春路、復興北路、龍江路及通北街;賴士葆選區文山區則有一處國宅, 軍功國宅位於和平東路四段,鄰近捷運木柵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上述國宅所在之地通常匯集交通、商業、教育等便利資源。

林芯羽痛批,中國國民黨將居住正義掛在嘴邊卻只想討好這些黃金蛋黃區的選民,利用國民的納稅錢幫這些坐擁黃金地段國宅的屋主免費修繕房屋,而無視全台危老建築,漠視租屋族權益,眼裡只有選票,卻要權益被中國國民黨忽略的全國人民為這項只有少數人能夠享受到的錢坑法案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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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回應

眷改擴大適用範圍,應在審查會公開說明並辯論

經民連2026.01.13回應羅智強委員

敬覆羅智強委員:

關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適用範圍爭議,立法委員羅智強今日接受中國評論通訊社訪問,回應經民連記者會之批評,並表示:「(經民連)這是故意造謠,他提出修法的目的是要幫國防部解決台北市慈仁八村遷村的困境問題,是一個三贏局面的修法。」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回應如下:

一、羅智強所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與馬文君提案、黃仁提案、王鴻薇提案、賴士葆提案、台灣民眾黨提案,共六個提案於本屆立法院第一會期交付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僅於2024年6月26日召開乙次審查會。該次審查會,羅智強並未發言說明其提案意旨僅適用於慈仁八村50眷戶,提案文字亦僅記載「本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本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並無限縮僅適用於慈仁八村之任何文字或口頭說明。

二、反觀,該日審查會賴士葆說明其同類條文之提案意旨為:「國軍這一部分還有8個村,那麼在國安會裡面有6個村還沒完成改建」,而一般所稱「國安六村」包括群治、光復、居安、忠孝、忠孝二、芝玉新村,顯見所謂「僅適用於慈仁八村50眷戶」與立法院審查會討論紀錄不符。本案係2025年12月2日由藍營提案,將六草案中的羅智強提案單獨抽出逕付院會二讀,為避免將來法律通過後適用範圍之不同解讀,如中國國民黨人主張僅適用於慈仁八村此一個案,則應有限縮適用之明文列載於法條。否則,尚難僅憑朝野協商過程中,羅智強之片面說詞,奢求杜絕將來可能之所有爭議。

三、至於如大安新村、成功新村等曾經眷村改建之集合住宅,是否會因羅智強草案之通過而可能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本會考量羅智強草案之文字:「本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指本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且有改建之必要,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政府興建分配者。二、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三、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並未將「曾經眷村改建」者,排除於定義之適用。且成功新村之興建,係由時任陸軍總司令郝柏村將軍與台北市李登輝市長簽約興建後,由軍方分配予包括軍眷在內之原住戶;而大安新村之興建,亦係由國防部鄭為元副部長與台北市李登輝市長簽約興建,由軍方分配予軍眷在內之原住戶,客觀上,符合「軍眷住宅」與「政府興建分配」之定義。本會本於國家資源有效利用及社會福利公平正義之原則,公開提出質疑,要求大安新村及成功新村等,曾經眷村改建之集合住宅,不應列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擴大適用範圍。

四、本會重申,立法院之法律議決程序,應遵守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須踐行正當立法程序,如立法程序的公開透明原則及討論原則,並經議決」之意旨。回顧本案:提案人羅智強,未曾於本案唯一一次的審查會中,就其提案意旨為說明,朝野立委未曾就該條文於審查會中進行討論。旋即於2025年12月2日抽出逕付院會二讀。經2025年12月31日只有黨團幹部之朝野協商,及2026年1月13日院長主持之同樣只有黨團幹部之朝野協商後(上述二協商過程至今皆尚未刊登公報),便決議「第三條保留院會處理。本案院會處理時廣泛討論,各黨團推派一位,逐條討論與三讀完成時均不再發言,逐條時依黨團版本先後進行表決。」羅智強聯合藍白黨人要以如此草率之程序,完成本項重大爭議立法,還有什麼立場,批評來自公民社會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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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從源頭守護兒少:拒絕用「殺」回應暴力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3 - 21:25

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26年1月13日聲明

針對1月11日「剴剴戰士」發起的集會遊行,廢死聯盟非常認同其中「護兒少」的訴求。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同樣有許多身為父母或是家中有兒少的家庭,我們對於兒虐事件同感痛心,可以理解參與遊行民眾擔心小孩受害的心情,我們也希望類似兒虐事件不要一再發生。因此,我們尊重這樣的行動,也感動於台灣人願意不分彼此站出來為兒童權利發聲。

📌 制度完善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不只是被告

台灣已經算是犯罪率非常低的國家,然而共同生活在這個社會中,難免還是可能遇到各種犯罪事件,成為受害者與加害者,唯有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制度,以及完善的被害人保護制度,才能保障每一個人。

在司法程序上,檢察官必須謹慎蒐證、調查,有足夠的證據才能起訴嫌疑人;被判有罪之前,被告必須有辯護律師的專業協助,才有能力面對司法審判;而法官必須根據證據,依法進行公平審判,必要時,可以指揮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傳喚專家前來作證。這些程序,都是為了確保客觀公正的判決。

除了司法程序運作之外,《刑事訴訟法》於2019年修法新增被害人訴訟參與的規定,提升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中的主體性。在被害人家屬、人權團體、法律團體及跨黨派立委的共同努力下,台灣於2023年大幅翻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強化了經濟補償與生活重建,更透過法律扶助與資訊告知的完善,實質協助被害人度過難熬的訴訟過程。

雖然制度仍有改善空間,但近十幾年來台灣在犯罪被害人保障制度上確實有所進展。廢死聯盟成立以來也相當關注犯罪被害人權益,陸續參與不少政策層面的溝通與推動,包含引介歐盟、美國、日本與韓國的相關制度與經驗,促成與台灣實務界的交流。我們願意在能力所及與社會各界共同推動相關保障。

📌 犯罪成因複雜,排除只會帶來問題

作為司法及人權議題相關的倡議團體,廢死聯盟相信,完善的制度才能減少犯罪的發生,才能減少無辜的人受害。完善的制度包括真正有教化和矯正功能的監所,出獄的人有機會更生,不至於再走回頭路;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才能接住即將掉入社會角落的兒少。這些「完善」都不是死刑可以達成的,必須要社會大眾的關心與監督、立法者制定合宜且有遠見的法律,以及政府必須落實相關的政策。

為了理解犯罪成因、理解這些犯下重大案件是什麼樣的人,以及希望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給政府,廢死聯盟近期發表《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報告。我們訪談了總共77名犯下殺人罪的受刑人,發現大部分人童年時期都有經歷過在學校、家庭遭受不當對待,甚至被迫年紀輕輕就離家出社會討生活。在他們成長過程或者誤入歧途之前,身邊如果有關心他們、願意拉他們一把的大人,或許就不至於犯下傷害他人也造成自己人生遺憾的重大案件。

有立委在週日集會時上台發言,認為把「不乖」的小孩轉學就可以解決問題。已經有夠多的例子讓我們知道,社會排除不會讓社會更安全,把書念不好的小孩貼標籤甚至趕出學校、把「有問題」的家庭趕出社區,排除在生活上遇到困難的人,只會讓他們落入更困難的處境,逼他們在社會角落討生活。等到他們成為罪犯的時候,大家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你看,他們就是天生犯罪者。」卻忘了我們的初衷是保護每一個人。

廢死聯盟從來沒有主張犯罪的人不用受罰。要處罰做錯事的人,要讓犯錯的人面對自己的錯誤,希望他們能反省、懺悔以及彌補,因此除了要制定一個罪刑相當且符合比例原則的刑罰制度,也需要落實前面所說的公平、公正且透明的司法制度。

死刑是剝奪性命的刑罰,等於是全民授權給國家處決人民的權力,一旦執行錯誤就無法挽回。我們倡議廢除死刑,只是拒絕讓國家擁有這麼大的權力,要求國家不要用「殺」來解決問題。如果國家以為用殺就能解決問題,那麼跟殺人犯的邏輯有什麼不同?

📌 面對問題,不尋找代罪羔羊

週日的遊行,有很多口號和手舉牌都把「廢死聯盟」當作主要攻擊目標。但是,廢死聯盟只是個民間團體,不像立委有權力修法,也沒有政府掌有行政資源和執行政策的權力,攻擊廢死聯盟無法達到大家期待保護兒童、減少兒虐的目標。但,台灣是個保障民主與自由的國家,每個人有言論及表意自由,因此我們尊重。

我們呼籲大家冷靜思考,真正有權責能夠保護兒少的,不就是這些利用死刑來博取聲量的政治人物嗎?如果我們的共同目標是保護兒少,就不要陷入政治人物設定「解決不了社會問題,就解決廢死聯盟」的假議題。

廢死聯盟與所有關心兒少權益的公民在「守護生命」的初衷上是完全一致的。我們同樣不忍見到任何孩子受苦,也不忍看到任何孩子淪為罪犯,因此我們堅持要從源頭解決犯罪,而非僅靠最末端的刑罰。解決問題之前首先要了解問題癥結,規劃出對症下藥的政策,而不是尋找一個代罪羔羊。

我們反對死刑,因為我們認為每一個生命都是平等的,國家沒有權力殺人,而且我們認為國家有責任努力建構完善的制度來保護人民、預防犯罪。廢除死刑,是為了讓國家承擔起這個艱難卻更根本的責任,而非模仿犯罪者的邏輯,用殺戮來回應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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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修正重創教育熱忱!全教總強烈譴責:濫訴小案大辦亂象未除, 校長權責真空、冤案無補償!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3 - 20:59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育部於昨日(1月12日)發布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日特於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嚴正指出教育部雖於修法意旨中坦承校園現存「濫訴」與「小案大辦」之行政沉痾,然實際修法條文卻未見有效過濾機制,反而強化了程序對立。全教總控訴,此種「高度法制化」的修法路徑,已將校園治理推向「法律割喉戰」的極端,嚴重耗損教育熱忱,並使教育行政陷入失能。

校事會議機制失衡  程序正義異化為行政資源的過度耗損

全教總指出,自《教師法》修法推動「校事會議」制度以來,因受理門檻缺乏實質要件審查,導致大量屬於「親師溝通」或「輔導管教」專業範疇之摩擦,被迫進入嚴苛的調查程序。本次修法仍維持「全外聘調查員」之剛性規定,甚至擴及至一般懲處案件。

全教總認為,教育的核心應在於「專業導正」而非「司法偵審」。當校園行政被導向辦案化的程序競爭時,教師將被迫採取防禦性教學,導致教育現場的輔導功能與師生信任關係崩解,形成制度性的亂象。

受理機制權責不對等  行政體系陷入領導權真空

針對新制中「受理案件需經表決,卻排除校長表決權」之條文,全教總表達強烈抨擊。校長作為學校治理的首長,本應承擔校園事件首當其衝的緩衝與裁量職責。然新制將校長置於「有主持權、無表決權」的尷尬地位,形同架空行政首長。

此種與校事會議疊床架屋的設計不僅導致「權責真空」,增加經費負擔,更使學校行政淪為單純的程序執行機器。當校長失去實質參與受理決定機會,等同幫校長逸脫承擔處理校園事件的責任。

投訴武器化現象  缺乏門檻的濫訴機制重創專業尊嚴

「投訴武器化」已成為基層教師面臨的系統性風險。全教總強調,教育部對於零門檻或明顯惡意的投訴缺乏有效的預審與排除機制。教師在漫長且缺乏正當法律程序保護的調查期間,專業聲譽與身心尊嚴遭受不可逆之損害。

更令教育界遺憾的是,現行制度對於經調查屬實為濫訴之冤案,完全缺乏行政救濟、名譽修復或實質補償機制。這種僅重視究責功能、卻無視「比例原則」的修法邏輯,正加速優質教師的流失。

全教總嚴正訴求  撥亂反正,回歸專業治理

全教總支持汰除極少數不適任教師,但絕不容忍將正常教育行為妖魔化。當前的修法方向正將校園異化為「法律修羅場」,嚴重撕裂教育根基。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已淪為行政空轉與撕裂親師關係的元兇,教育部應正視核心問題,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方為正辦。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解聘辦法》缺失,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保障教師防禦權,並盡速提出濫訴咎責及冤案之實質補償名譽修復具體措施。請還給校園一個專注教學、彼此信任的友善空間,別讓法律手段成為摧毀台灣教育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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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藍白惡搞!拿國家預算做政黨報復 公督盟揭總預算卡關的五大惡果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3 - 20:57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藍白惡搞!從亂刪亂凍到擺爛不審
拿國家預算做政黨報復,棄台灣人民不顧!
公督盟揭總預算卡關的五大惡果!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表示:「跨入新年度,社會原應期待國家治理、朝野合作邁向嶄新發展,然而攸關兩千三百萬人權益的 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卡』在立法院,一毛都未審!顯然以國民黨、民眾黨主導的國會已嚴重失職,影響上千億民生、國安新興計畫!」

林美娜補充:「更令人憂慮的是,國民黨發明所謂『點餐式預算』,企圖僅放行部分預算項目,卻將防災、國防新興預算等的支出拋在腦後。公督盟指出,這種作法如同抽樑補牆,只修理局部,卻不顧整體結構,反而更容易讓整棟房子失去支撐!此舉不僅畫蛇添足,更嚴重破壞預算審查制度!」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指出:「第十一屆立法院形成三黨不過半,本應帶來理性協商、制衡監督的新氣象,但實際結果卻令人失望。藍白主導的立法院,當了兩年立委卻仍不清楚職權義務,在預算審議上從亂刪亂凍,到乾脆擺爛不審,形同全面死當!」

張宏林強調:「今(13)公督盟召開記者會,揭露總預算卡關所造成的五大具體惡果,對民生經濟、國家安全、行政體系的危害!嚴正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別裝忙,儘速召集朝野黨團,主持總預算協商,讓預算審查回到正軌,即便挑燈夜戰,也不能再犧牲國家發展前景,讓全民為國會的怠惰承擔後果!」

預算審查淪為兒戲!總預算卡關代價,終將由全民被迫承擔!

台灣北社社長羅浚晅指出:「朝小野大的政治局面並非首次,但是國家憲政從未如此失序,問題不在制度,而是有人惡意濫權。藍、白先惡修《憲法訴訟法》,刻意癱瘓憲法法庭,如今又選擇不審中央政府總預算,等同一再強拆國家治理的關鍵器官!」

羅浚晅強調:「立法權若用於保護國家,人民自會支持!但是根據《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本應在去年十一月底前完成三讀,但如今已進入新年度,立法院委員會卻仍未針對總預算科目展開任何討論,猶如外科醫師濫用手術刀,已非監督,而是對國家造成實質傷害。國會不應成為傷害台灣的地方,呼籲立法院預算審查機制必須立刻回到憲政正軌!」

台灣青年世代交流協會理事長陳俐甫表示:「立委諸公自己訂出的《預算法》,清楚規定預算審查時程,結果自己訂的法律自己不遵守,卻天天指控行政部門違憲違法,早已喪失制度正當性,這樣的行為不只是政黨惡鬥,而是對民主與財政紀律的公然踐踏!其造成的五大惡果,將全面衝擊國家行政體系運作,並且影響人民生活、國家安全與整體經濟發展!」

陳俐甫指出:「立院佔多數的國民黨、民眾黨在野聯盟,以不到整體總預算百分之一的違憲爭議法案為由,要求將總預算案退回行政院重編,明顯有違比例原則!實際上,立法院早已無心審查總預算,先行通過延會到一月底,甚至在延會期間出國訪問,卻不願意加班審總預算,嚴重犧牲全民利益!」

惡果一、破壞監督機制!「點餐式」審查開立院惡例!憲政法盲當兒戲!
中央政府總預算按議事程序上「是一個議案」,如今總預算尚未付委,行政院長也還沒到立法院報告,國民黨、民眾黨受到民意壓力,「突發奇想」提出先抽出部分新興項目預算審議,明顯是治標不治本,並且若依照《預算法》第54條,舊有計畫本來就可以延續,更加凸顯出杯葛總預算完全沒有意義!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痛批:「政府預算是環環相扣,立法院審查國家預算本應通盤審查。國民黨、民眾黨團為了選戰考量,企圖任意切割總預算審查,猶如把整包總預算案當作「自助餐」挑選?假借民生預算優先之名,實際上卻是基於政治考量,決定哪些預算可以審、哪些被無限期擱置,讓立法院預算監督淪為高度政治化的選擇性操作,這不只是法盲,更是對憲政制度的踐踏!」

惡果二削弱國家安全!將政府預算當作政黨惡鬥工具!犧牲現役軍人權益!

日前,國防部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示警,指出共軍正加速建構對台動武能力,在防衛作戰規劃上,每一天的預算延宕,都在消耗寶貴的準備時間!在野黨高喊「先幫軍人加薪再審預算」,乍聽之下,關心官兵,實則邏輯荒謬,犧牲整體國安設備與國軍生命安全,以換取政治算計。

除了強化韌性國防特別預算以外,根據國防部盤點,若中央總預算持續卡關,約有21%的預算將無法按原訂期程執行,恐直接影響裝備籌獲、修護與油料彈藥補充,對建軍備戰與安全韌性造成實質衝擊。

惡果三、癱瘓新興計畫!近三千億民生政策恐全面停擺!體育部首當其衝!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評估報告指出,在總預算尚未審議完成前,依法「不得動支」的經費高達 2,992億元,其中包含新興計畫1,017億元、延續性計畫新增支出1,805億元,以及第一、第二預備金與災害準備金170億元。受影響範圍涵蓋國防、交通、醫療、社福、治水、托育、教育與科技發展等關鍵領域。其中運動部、新住民發展署作為新成立的行政機關,更是有近三成的預算無法動支!

惡果四、導致行政失能!分立政府寒蟬效應,亂審預算陰影,機關經費不敢動彈!

雖然《預算法》針對預算未準時審議訂有補救措施,但在實務操作上,多數機關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往往不敢超支尚未通過的預算。尤其在行政與立法分立下,行政部門更希望避免爭議!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進一步指出:「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下,加上去年藍白亂刪亂凍預算所留下的陰影,行政機關即便是依法可動支的經常性預算,也因擔心再遭政治報復而不敢使用,形成嚴重的寒蟬效應,讓整個國家行政體系陷入停滯!同時,預算審議延宕,不僅是自我閹割立法權,更是對重大民生計畫、政府施政效率造成重大傷害!」

惡果五、排擠地方補助!縣市財政壓力暴增,六縣市恐被迫舉債!

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更著重人口數及營利事業營業額等指標,導致農業市縣及離島獲配統籌稅款更為弱勢,水平分配嚴重不均,如今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在立院各委員會可說是一頁未翻,審查進度「掛蛋」!根據主計總處指出,直轄市及縣市財政均衡補助321億元將無法動支,在無中央挹注的狀況下,屏東縣、台南市、嘉義縣、連江縣、彰化縣與澎湖縣的預算都將低於去年,擴大各縣市財政不均的狀況,也影響地方財務調度能力,逼著地方政府走向舉債之路。

韓國瑜院長別再裝睡!公督盟呼籲延會期間盡速啟動朝野協商,認真加班審預算!

公督盟一再強調,總預算不得亂編、亂用,當然也不該被亂刪、亂凍;但是在野黨口口聲聲高喊監督預算,卻連委員會審查都拒絕啟動,無異於自廢武功,讓國會監督淪為空殼!

公督盟常務監事林美娜特別強調:「韓國瑜院長身為國會議長不可能,也不應置身事外,公督盟強調,院長有責任啟動協商、加強黨團溝通,排除程序障礙,而非任由總預算躺在院會『一動也不動』。如果院長選擇裝睡,國會就會繼續失能,國家也只能被迫空轉!」

台灣的公民,承受不起無止境的國會癱瘓政府運作的作為,也無法接受在關鍵時刻削弱自我防衛能力。公督盟嚴正提出,國家預算不是政治報復的籌碼,更不是選舉操作的肉票,而是2,300萬人民共同生活的制度基礎。立院應正視自身的憲政責任,認真審查國家預算,別讓人民為國會的怠惰買單!

本次記者會,公督盟強調:

  1. 立即啟動行政、立法兩院與黨團協商,讓總預算與國防特別預算依法付委審查!
  2. 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拒絕程序性癱瘓國家運作!
  3. 反對「點餐式」審查預算,破壞立法院預算審查制度!
  4. 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盡速召集朝野立委把握延會期間,認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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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社宅退縮拒絕政見跳票!抗議國土署發言 要求行政院說清楚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3 - 20:52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去年(2025)12月29日,內政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於媒體公開表示,基於「空餘屋過多市場難以消化」、「都會區精華土地缺乏」等理由,內政部將調整政策方向,將原定直接興辦13萬戶社宅的興建目標,下修至4萬戶

興建13萬戶社宅是賴總統的政見承諾,然至但其就任一年半以來,計畫卻遲未核定。此時吳署長的這樣的發言,不禁讓人懷疑,是典型的「拔草測風向」,先行釋放退場訊號,為日後政見跳票鋪設輿論緩衝。

因此,今(1/13)日OURs都市改革組織、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台灣勞工陣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11個團體,齊聚國土署前抗議,駁斥吳欣修的論點,並嚴正要求行政院澄清,否則將提升抗議行動強度。

因為「空屋太多」而下修社宅,是顛倒因果的政策卸責

吳欣修署長「不蓋社宅」的理由可歸納成兩點:一、台灣空屋很多,只要透過包租代管釋出,就不必再蓋社會住宅;二、市區精華地已近乎用盡,即便興建,也可能因區位或需求不足而沒人租。但這兩個說法,說穿了就是:用過去長期不作為所造成的亂象,替現在的政策退場尋找正當性。

首先必須指出,「空屋很多,所以不必再蓋社宅」徹底顛倒了因果關係。空屋大量存在,並非住宅需求已被滿足,而是政府長期縱容房產炒作、囤房居奇所累積的治理失當結果;如今卻反過來被當作政府退場、不再興辦社會住宅的理由,無論在邏輯或政治責任上都說不過去。

更重要的是,政府從未說清楚「空屋究竟要如何釋出」?多年來,面對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建立空屋稅等改革訴求,執政當局不是反對、就是擱置。如今為了不再興建社會住宅,侈言可以將空屋「動員」為政策資源,本身就是脫離制度現實的空談。

即便假設部分空屋真的被釋出,他也沒回答:為何這些住宅會進入包租代管?在缺乏有效政策工具下,把「空屋釋出」直接等同於「包租代管」,只是沒有依據的跳躍式假設。

更須釐清的是,包租代管本質上只是補貼下的私人租屋安排,房東可隨時退出、挑選房客、調整租金,甚至說不租就不租;在國際主要國家的住宅政策與統計實務中,這類制度從未被視為可納入社會住宅存量。過去,在政府以「興建社宅為主、包租代管為輔」的前提下,尚可暫不說破;但現在將包租代管包裝為「可移動社宅」來取代正品,只是把居住不穩定性美化為彈性,用概念偷換取代政府應負的公共責任

政策工具怠惰,拒設社宅需求平台,憑什麼說沒人要租

其次,所謂「市區精華地不足、蓋了也可能沒人租」,同樣站不住腳。市區沒地,是長期土地財政思維下的政策後果:大量公有土地被標售套現,透過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取得的可建築土地,也未被制度性保留作為社宅使用;同時,容積獎勵、TOD 與開發回饋等政策工具,長期未被有效設計為必須回饋社宅的制度安排。即便到今天,國土署仍舊拒絕改革上述都市土地開發機制,然後又說「沒地可蓋社宅」,完全是卸責與怠惰的託辭。

另根據內政部自己的資料,截至2025年1月,賴總統「13萬戶社宅」所需土地,已盤點規劃或協商中260處,約可興辦近9.4萬戶。結果一年後,吳署長卻改口稱這些地方「蓋了也沒人租」。同一批土地,昨日尚是香餑餑,今日竟成累贅,轉彎之快,令人咋舌。

最後,「可能沒人租」的說法,更暴露政府治理上的自相矛盾。國土署長期反對建立全國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刻意讓需求留在黑箱,卻又逕自宣告「需求不足」。一方面拒絕調查需求,另一方面卻用自己製造的資訊真空否定社宅必要性,這不是政策判斷,而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治理怠惰。

我們的訴求:反對社宅退縮,要求中央說清楚

臺灣社會住宅,是歷經眾多民間團體長期倡議、2014年巢運街頭運動後,所促成的住宅政策路線。如就此退縮,臺灣將寫下一筆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紀錄—在社會住宅道路上,成為最晚起步,卻最快選擇退場的國家基於此,我們在此提出以下二點明確訴求:

1.堅決反對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目標退縮。

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是目前唯一能由政府掌握存量、對象、租金與租期的政策工具,也是確保居住權不被市場邏輯吞噬的制度基礎。在臺灣社會住宅存量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若以空屋或包租代管作為由下修直接興建目標,形同政府逐步退出供給責任,將居住風險重新推回市場與個人承擔。這樣的政策轉向,不僅無助於解決居住問題,更將從根本動搖好不容易建立的社會住宅體系,我們堅決反對。

2.要求行政院立即公開說明並澄清政策立場。

「直接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是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公開提出、並當面向民間團體承諾的政見。如今,國土署長的說法究竟是個人意見,還是代表政府社宅政策轉向已經拍板?社會住宅興建目標是否已正式下修?直接興建的政策主軸是否已被放棄?我們要求行政院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執政黨的十年政綱路線、總統的選舉政見承諾,你們會堅定推動!

如針對上述二項訴持續不回應,我們不會選擇沉默。民間團體將再次集結號召關心居住正義的公民,重回街頭抗議,要求實踐政見承諾、持續興辦社宅。不回應,街頭見!

附件一:2023.09.20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拜會賴清德總統候選人紀錄(摘錄)

我當選總統後,將會在蔡總統的20萬戶的基礎上,以兩任8年進行規劃,增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新增13萬戶,包租代管新增17萬戶,總共50萬戶社會住宅。以及租金補貼也會達到50萬戶租金補貼。藉由兩位總統四任、16年的時間,建構完整的一百萬戶住宅資源,滿足台灣社會的租屋需求。

一個國家的偉大與否,主要在於國家社會文明的程度,是否尊重人民作主、個人的自由以及人權,這些做的越徹底,國家的文明會越高,就會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希望可以讓年輕人在這塊土地上追逐夢想,身心障礙者也可以自在的生活。

附件二:民進黨十年政綱住宅篇政策主張(節錄)

  1. 成立公共住宅建設基金,以擴大辦理住宅的公共補貼。
  2. 逐年增加辦理中低收入及青年住宅租金補貼。
  3. 大量興建或取得公共出租住宅,優先滿足經濟社會弱勢家庭、青年、大學生與高齡者之居住需求,長期以增加到全體住宅存量的10%為目標
  4. 公共住宅應納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項目,全面檢討各都市內未有效利用公共設施用地或空地,合於興建住宅者應變更為公共住宅用地。
  5. 公共住宅社區應達到一定居住水準,避免標籤化,並規劃公共服務空間,加強闢建附近的公共設施,以睦鄰服務與規劃為基本設計要求。
  6. 協助大學透過自建或簽訂長期租約,逐年提高學生宿舍供給率。

附件三:記者會團體代表發言內容

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辦公室主任 莊棋銘

關於社會住宅政策,我有親身經驗分享。我因為萬華老家是四樓公寓,沒有電梯方便出入,因此2008年搬出來自己居住,中間曾在租屋市場輾轉多年,其中原因不乏租金太高、交通不便、居住無障礙租屋市場房子少,即使上述可供條件有,房東意願也是問題,擔心租給障礙者會有危險,付不出房租等等,

2021年我到搬瑞光社宅,覺得社宅保障障礙者居住正義,無障礙房型有品質,但因為總量不夠,造成很多障礙者仍無法進入社宅,之前參加公部門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與民間會議),當時內政部國土署曾說因為目前社宅總量不足,無法取消十二年限制。如果社宅只有不到百分之五的總量,障礙者仍可能受到十二年限限制,無法安心生活。

因此有持續增加社宅總量,有更多空間戶數保障弱勢民眾的居住權。

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社工 段可薇

在目前政策架構下,社會住宅的抽籤已經非常困難。中籤率長期偏低、候補人數龐大,許多申請者等待多年仍未中籤。這並非沒有需求,而是供給短缺。對障礙者而言,居住困境不僅存在於一般租屋市場與抽不到社會住宅的結果之中,也同樣發生在被視為替代方案的包租代管制度裡。

以我自身經驗為例,我同時也是一名障礙當事者。由於我並非北部人,在北部就讀大學期間一直居住於學校宿舍,畢業後希望能留在台北工作,因此開始進入租屋市場,並嘗試透過包租代管尋找住處。然而,實際經驗遇到的狀況是,當同一間房屋同時有多組房客看房時,房東往往不會優先選擇障礙者,並常以擔心障礙者若獨居、無法自行處理日常生活或突發狀況為由而猶豫,甚至直接拒絕出租。或是,即便已進入簽約前階段,我仍被要求再次看房,且需有家人或朋友陪同作為出租條件之一;然而,當我依照要求找到陪同者並提出再次看房的需求時,業者卻回應「房東已經將房子租給其他房客了」。即便同樣被視為弱勢者,房東仍傾向優先選擇比較起來生活狀況較穩定、風險較低的租客。最終,我選擇與非障礙者朋友合租,才得以找到合適的租屋處;但若沒有這樣與朋友合租機會,勢必將面臨更多居住上的困難與挑戰。

對障礙者而言,社會住宅並非備案,而是在居住安全與生活穩定上極為重要的優先選擇。在私人租屋市場中,障礙者普遍面臨拒租、歧視,以及缺乏無障礙空間等結構性問題。政府提出「包租代管」作為替代方案,但必須正視的是,對障礙者而言,包租代管無法取代社會住宅,甚至在實務運作中仍持續複製一般租屋市場的不利條件。首先,房源高度依賴私人房東的個人意願,使障礙者仍可能遭遇拒租、歧視或各種額外限制,難以獲得長期且穩定的居住條件。這顯示,包租代管制度並未真正回應障礙者在租屋市場中所面臨的結構性困境。

因此,包租代管或許可以作為租屋市場的補充措施,但絕不能被視為社會住宅的替代方案。真正的政策目標,應是提供穩定、安全且不受歧視的居住環境,實質保障障礙者的居住權。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倡議專員 王今暐

1.包租代管對於無家者安居的幫助仍然有限,因為市場歧視無家者和社會排除、包租代管業者常常會篩選對象、以及可負擔的房屋往往缺乏無障礙設計等因素,都不利無家者取得合適屋源

2.長期而言,需要足夠的社會住宅、可負擔的租金、無障礙的設計,才能幫助中高齡無家者安居

無家者中的高齡者和障礙者的比例不低,社宅的居住支持會比租屋市場更加穩定和安全,可避免因為無家者排除效應而被迫選擇廉價的違建或危險的房子

3.從2017年的兩公約審查至今,已延宕8年尚未制訂的的無家者專法,亦是保障無家者居住權與基本生活,不能缺少的關鍵制度

在有無家者專法的國家例如日本,國土和住宅主管機關對於保障無家者居住權都是責無旁貸,不亞於社政部門,中央政府應儘速制定無家者專法,才能系統性預防無家可歸、展現保障弱勢者居住權的決心

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 馬明毅

對勞工而言,「安居樂業」是要先居住安定,才能穩定就業。如果居住都不穩定了,生活的安全該如何獲得保障?

台灣勞工陣線長期主張,台灣應該要有完善的居住政策,根據不同勞工的需求給予居住的支持及保障,其中「興建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就是兩個完全不同面向的居住政策,不應該偷換概念、混為一談。

其實,每次有社會住宅開放民眾申請入住的新聞出現時,許多民眾不厭其煩的一次次提出申請,為了就是可以入住社宅。這當中的關鍵就是『租金』。

根據2025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房租費用的年增率達2.3%,這代表一般租屋市場的民眾經濟壓力日益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金水準普遍比現行社會住宅的租金高昂,舉例來說:六張犁社會住宅17坪、一房型租金為14,960元,但同樣在信義區的30年屋齡、17坪包租代管物件,根據租金水準區間表,最高可以租到26,435元,兩者中間差了1萬1千多元,對許多勞工而言,這是巨大的負擔。

再者,國際普遍認可的「可合理負擔」標準─租屋負擔能力是指「每月租金支出不超過家庭總收入的30」,以今年度基本工資來看,29,500元的30%為 8,850元。在此條件,在台北市安心樂租網找尋,最低也只能找到每月10,000元,地下一樓的房間,這個價格加上租屋補助後,也僅是勉強能負擔。

更何況,包租代管的房子,房東可隨時退出、調整租金,甚至是不續租。相較於社會住宅而言,勞工需要更具生活的穩定性的居住,而且居住的安全與品質,更直接影響工作表現與生活穩定。

台灣的一般受薪階級,面對高漲的房價,購屋已經成為不切實際的想像;加上日漸高漲的房租壓力,難道要讓穩定居住也成為勞工的夢想?

我們堅決反對社宅退縮,要求行政院立即公開說明並澄清政策立場。台灣的勞工族群需要一個更安全且穩定的居住政策,針對不同群體的需求、可負擔能力給予相應的策略。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孫一信

十五年前我們一起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十五年來我們跌跌撞撞的前進,原本認為社會住宅的興建理應是台灣落實居住正義的最大公約數,且有賴總統的興辦13萬戶政見。想脫妥當了,但今年行政院遲遲未核定的社宅計畫,以及吳署長最近的回應,等於將我們逼回街頭。

政策突然轉彎,大幅刪減賴總統的競選政見,從13萬變4萬,數量直接打三折,調降9萬戶。沒有政策溝通,也沒有配套說明,當然也未依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十四條邀請興辦單位和需求單位進行政策的架構性協商。這是突襲式的政策轉向,向本聯盟波一大盆冷水。

目前已完工的4萬多戶社宅,為存量為0.44%,就算已規劃的12萬戶均如期完工,再增加賴總統的13萬戶,那台灣的社宅存量也才達到2.6%。但在國際比較上,台灣的社會住宅存量,和OECD國家的理想指標5%,還有很大的差距。

社宅可以照顧中所得以下民眾和社會經濟弱勢,低樓層可做為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機關參建使用。這幾年的經驗,社宅完全沒有影響房價,反而提供社區更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

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現在還可以擔負起鼓勵新婚,解決護理人力荒,照顧警消等政策目標。

雖然台灣經濟表現有目共睹,但M型社會的趨勢更加明顯。社會住宅的政策轉向,將完全和解決社會貧富差距問題背道而馳。

吳署長用碳排的大帽子來扣社宅興辦,更是極不恰當的理由,因為社會住宅的興辦,是具備落實居住正義、推動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政策。在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SDGs) 中,直接與間接呼應了多項指標,包括:消除貧窮(1)、良好健康育社會福祉(3)、永續城鎮與社區(11)等指標。該被檢討的應該是那些買來投資的空屋,或像陶竹隱園那種供觀賞用建築物。

其次,包租代管縱使依住宅法第19條被視為興辦社會住宅的一種方式,但我們都清楚,不管包租或代管,他總是民間業者去媒合或承租民間屋主的房子,再提供給承租者,包租代管的弱勢(特別是身障和老人)承租人一直以來,仍然持續遭遇不容易租到合宜房屋的事實。因為民間加民間還是不會變成政府,合約仍有期限(一年或三年),一樣可以選房客(不管是屋主還是業者)。署長口中的移動社宅,到時候會不會變成承租戶得一直在移動。

我們了解社會住宅的興辦非一蹴可及的道理,但我們更明白,沒有第二蹴第三蹴就根本無法到達。

OURs都市改革組織政策研究員 廖庭輝

政府現在說「市區精華地不足、蓋了也可能沒人租」,但這個說法的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因為土地不是沒有,而是制度刻意沒有把土地留下來做社宅。

第一,所謂「市區沒地」,是制度選擇的結果。台灣長期有容積獎勵、TOD、開發回饋這些政策工具,但政府從來沒有把它們設計成「必須回饋社會住宅」的制度安排。

不但如此,當民間團體要求修法、要求把社宅納入這些制度時,中央政府往往不是反對、就是消極以對。一邊拒絕改革土地制度,一邊又說「沒地可蓋社宅」,這不是客觀困難,是政策怠惰。

第二,政府一方面長期拒絕設置全國性的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刻意不去調查、不去公開實際需求;另一方面卻又直接宣稱「蓋了也可能沒人租」。不調查需求,卻先下結論,這不是政策判斷,是胡亂猜測。如果政府真的擔心沒人租,那第一步應該是把需求調查清楚,而不是直接把社宅目標砍掉。

根據內政部自己的資料,截至2025年1月,賴總統「13萬戶社宅」所需土地,已盤點規劃或協商中260處,約可興辦近9.4萬戶。結果一年後,吳署長卻改口稱這些地方「蓋了也沒人租」,請問當時的盤點是真實的嗎?

所以我們今天要講得很清楚:當政府不用土地制度工具、也拒絕建立需求平台,卻反過來說「市區沒地、蓋了也可能沒人租」,這種說法在政策上、在邏輯上,都完全站不住腳。

說穿了,這不是土地問題,也不是需求問題,而是政府選擇退場、卻不願承認的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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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山蝦的綠活圖實境解謎遊戲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January 13 - 18:41
我們正在做的事:  生態城市

文、圖/林伯頤〈綠色生活地圖講師、實境解謎總召,自然名:過山蝦〉

2025.01.10

  「綠色生活地圖」志工群組,長期以創新出各式各樣的推廣活動聞名,在桌遊;電腦遊戲、漫畫等等各種媒材都嘗試過後,由於孩子們的反應相當熱烈,讓綠活圖的志工起心動念,設計了「實境解謎遊戲」,在永春陂、州美等地區都有實境解謎遊戲場次,場場報名爆滿。這次,實境解謎的舞台來到了大安森林公園,就讓活動總召過山蝦來介紹吧!

 

  大安森林公園的「光之精靈」被綁架了!今天早上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辦公室的桌上放著一張白紙,白紙上寫著:「我們把你們的『光之精靈』帶走了,想知道他在哪裡,就去收集「綠色生活地圖」戰鬥卡牌(ICON)吧!收集完後我們自然會把他還給你們的!」警方雖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但還是一籌莫展,只好聯絡「大安小鷹偵探」來幫忙。大安小鷹偵探得知消息後,連忙組成「光之精靈專案小組」,誓言要把綠色生活地圖戰鬥卡牌(icon)全部收集完,好救出光之精靈,但情況似乎沒這麼容易……。

  大安森林公園位於台灣台北市大安區,是一座草木濃密的森林公園,都會森林的型態被譽為台北市的「都市之肺」。其在興建之前被稱為「7號公園」,於1994年3月29日正式對外開放,曾經是台北市最大的公園。這次在大安森林公園中,被綁架的是「光之精靈」界的重要角色,趕快跟著「大安小鷹偵探」一起破案吧!

  今年由於現任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長,同時也曾任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秘書長的燕子(賴素燕)牽線,綠色生活地圖小組與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得以合作,推出了《大安小鷹偵探》光之精靈綁架案的實境解謎遊戲,才剛推出報名人數就幾乎額滿,為什麼會有這麼好玩的實境解謎遊戲產生?這就要從5年前開始說起了。

  荒野保護協會綠色生活地圖第八期志工培訓課快要結束的時候,特別邀請了當時的台北分會長——海洋(游晨薇),來勉勵我們剛剛要結訓的志工們。海洋說:「想要當志工,首先要先覺得好玩!」我覺得這句話相當有道理,於是問我們綠色生活地圖小組的老大——月光(莊麗華),問她我可不可以把綠色生活地圖變成「桌遊」、「密室脫逃」、「MINECRAFT電腦遊戲」甚至是「實境解謎遊戲」?月光老大回答:「為何不行?」於是我們把綠色生活地圖變成了一系列人見人愛好玩的遊戲,我們深信當民眾覺得救地球是一件開心好玩的事情時,一切推廣都將變得容易許多。

  其中想做實境解謎遊戲的原因,是因為實境解謎遊戲就好像一張地圖,其實只要再加上一點綠色生活的元素,它就是一張可以拯救地球的綠色生活地圖!因此前幾年我們設計出了《荒野兔兔偵探》永春陂四劍客失蹤案、《荒野兔兔偵探》台北植物園神秘綁架案、《荒野兔兔偵探》洲美「濕地小精靈」消失案等遊戲,都深受民眾的好評,尤其是小朋友的最愛!

  從來沒有想過這輩子可以設計出實境解謎遊戲,在荒野保護協會當志工真的好好玩!我們深信當我們志工覺得好玩時,民眾也會被我們的熱情所感染,會覺得救地球就是這麼的簡單有趣!我想我會在荒野保護協會繼續當志工,一起跟荒野的夥伴們一直玩下去!接下來,該玩什麼好呢?

 

附加檔案大小 過山蝦的綠活圖實境解謎遊戲2.79 MB

629 天,一場連結土地與心靈的共創旅程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January 13 - 18:11
我們正在做的事:  生態城市

文、圖/沈秀娟(台北分會綠色生活地圖推廣講師,宇宙)

2026.01.10

當「宇宙」遇見「綠色生活地圖」
兩年前,從報名台北第十期講師培訓開始,我踏上了「綠色生活地圖(Green Map,簡稱綠活圖)」的旅程。回首這 629 天是一段關於環境感知、社區共融與自我成長的深刻歷程。


▲綠活圖台北第10期推廣講師培訓課

符號的魔力:從圖示到環境行動
  綠活圖這套全球通用的Green Map Icons圖示,不只是視覺工具,更是一種跨越語言與文化的環境溝通方式。透過圖示,可以學會「重新看見」生活的場景:家門口的老樹、社區的友善店家、被忽略的公共空間。這正呼應了地方本位教育(Place-based Education)的精神:讓學習回到真實生活,讓土地成為最重要的教材。

  我也從單純的學習者,轉變為環境訊息的轉譯者。運用既有的經驗與創意,將環境議題轉化為大眾可以理解、參與的形式,不只是知識傳遞,是一種環境賦權的實踐。


▲綠活圖台北第10期推廣講師頒發結業證書

社區共創: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綠活圖的線上轉身
  最具挑戰性也最有成就感的項目之一,便是和社區一起深度共創「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的線上綠活圖。

  • 參與式行動研究(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PAR
    邀請永昌里在地團體合作,一起走讀、討論,將社區的記憶與特色轉化為點位。這符合了參與式行動研究的精神:研究者(我們)與被研究者(居民)不再是二元對立,而是夥伴關係。透過共創在此生活的重新認識了這個社區,而這張地圖也因為有了人的溫度而顯得生機盎然。
  • 社區資產盤點(Community Asset Mapping
    在綠活圖的視角下,我們實行的是社區資產盤點。我們尋找里內的綠地、古樹、友善店家,將焦點放在「我們擁有的美」,不只是「我們缺乏的苦」。這種正向的連結,讓荒野台北與永昌里的線上綠活圖成為了一個充滿生命力的永續資料庫。


▲永昌里中秋節擺攤推廣活動

多元推廣:讓環境教育走進生活
綠活圖團隊的自由與彈性,讓我在這 629 天裡,嘗試了各種不同的推廣形式:

  • 荒野全國分會 30 週年海報
    將綠活圖意象融入設計,讓三十年來的環境行動有了具體可見的視覺呈現。
  • 大富翁與線上遊戲
    透過遊戲化學習,讓原本抽象的環境概念,轉化為有趣的互動體驗,拉近人與土地的距離。
  • 活動擺攤與增能課程
    在各地擺攤推廣與分享數位地圖與資料統整的實務經驗,讓知識在交流中流動,而非單向傳遞。這些設計讓環境教育不再停留在理念,而是真正走進日常生活。


▲荒野30周年-全國分會海報

 

 

跨越國界:台灣行動走向世界
  其中讓人感動的還有與美國 Green Map 團隊的交流,並成功將台灣的綠活圖成果刊登於美國官網。

  • 全球公民意識(Global Citizenship
    綠活圖是一個源自紐約、推向全球的運動。透過與美國團隊的互動,我深刻感受到環境問題是沒有邊界的。當我們創作的綠活圖出現在美國全球地圖集(Green Map )中,這代表台灣的行動正在與世界同步。
  • 數位公共財(Digital Commons
    我們將數據整理為開放資料與線上地圖透過平台推廣,建構一種數位公共財,讓更多人能無償地、便利地獲得環境資訊,進而激發保護土地的集體行動。


▲綠活圖創辦人Wendy E. Brawer的感謝卡

629 天後的自我覺察:宇宙中的綠色微塵
  在參與決策與資料統整的過程中,我常在想:「宇宙」這個名字對我的意義是什麼?在浩瀚的宇宙中,每個人都像是一顆微塵,但當我們透過綠活圖這套工具相互連結時,微塵也能聚集成璀璨的銀河。這 629 天的經驗告訴我,環境的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並非高不可攀的口號,而是:具象化、行動化、數位化。

下一個 629 天的起點
  回首這段旅程,每一張地圖、每一場活動、每一篇分享,都是拼圖的一角,逐步拼湊出我心中對「綠色生活」的想像。綠活圖不只是一張圖,而是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我是宇宙,我在綠活圖的這 629 天,只是開始。期待這些經驗,繼續與更多人、在更多地方,共創與環境的深刻連結。

讓我如果您對綠活圖感興趣,讓我們一起,在地圖上標記出希望。

  • 可以參加全國的「綠色生活地圖講師培訓」課程。
  • 邀請我們到各地進行遊戲推廣與體驗。
  • 我們可以為您分享「荒野和永昌里社區共創」案例。
  • 我們可以為您設計一份關於「綠活圖推廣課程」的企劃。

 

附加檔案大小 629 天,一場連結土地與心靈的共創旅程1.77 MB

【聲明】婦援會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的立場: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2 - 22:29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衛福部提出《人工生殖法》草案中將舉辦多場公聽會共識後,已將代理孕母相關法條脫鉤,然而上週修法中,仍有委員仍堅持提出要通過代理孕母法案。婦女救援基金會(以下簡稱婦援會)認為《人工生殖法》跟代理孕母屬不同範疇的議題,應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女性擁有生育自己子女的生育權。因代理孕母將女性的子宮當作他人的生產工具,將造成對女性,尤其弱勢女性的剝削。同時在懷孕中有照顧、生產的風險,以及對孩子的情感部分,這些都對女性的身心健康也相當大,甚至會影響到胎兒。這涉及不僅是婦女和兒童人權,還有健康、法律及更多議題,不應該放在《人工生殖法》一起來修法。

代理孕母(surrogacy)指無法生理受孕或不願受孕的委託方,委託第三方婦女 (代孕母)子宮內懷孕生子,由該婦女代為孕育胎兒,待分娩後將嬰孩交與委託方。代理孕母目前最常見的人工生殖技術選擇,為「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兩大技術。人工授精是挑選男性精液品質與活動力良好的精蟲,送入代孕母子宮腔中,使代孕母懷孕。在基因遺傳的角度精子提供者與代孕母有血緣關係。而試管嬰兒是以「體外受精」方式進行,卵子與精子先在體外結合受精、培養成胚胎,再將胚胎植回代孕母體內。通常代孕母非卵子提供者,因此和胎兒沒有血緣關係。代孕委託方也不一定和胎兒有血緣關係,可能另由精卵銀行提供精卵捐贈。

無論是「人工授精」或是「試管嬰兒」,皆涉及向另一位女性租用/借用子宮,將女性的子宮是視為他人的生產工具而出現「商品化」的問題。實務上委託者和代孕母,具有經濟社會地位上的不對等,因為一套代孕流程下來並不便宜,通常都是有錢人才有能力找代理孕母。以美國模式的商業代孕來說,費用位在10萬美金到30萬美金,包含體外人工授精、胚胎培育,還有付給代孕母保險、醫療等費用。

代理孕母讓女性生育能力變成商業化或利他行為,女性主義倫理學家Susan Sherwin 批評商業代理孕母將女性化為生殖工具,代孕母是替委託者達成非本人的目的一個工具,而非傳統生育一樣滿足自己或自身家庭內在價值。代孕母生育的目的不是在為自己或自己家庭,而是為了委託者,身體成為他人利用的一種工具。儘管再怎麼的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或當女性處於經濟或社會困境時,有可能會選擇從事代理孕母來增加經濟來源。以上兩種雖看似出於自由選擇,實際上很容易因為代孕雙方地位不對等,使得代孕母的自主權被隱視。而有些代理孕母的技術會選擇多胚胎移植的方法,來提高著床機會而形成多胎妊娠,在風險上比自然懷孕風險還大。

婦援會可以理解傳統中女性渴望有子女的壓力社會文化,但也可以透過收養子女成為一種代理孕母替代方案。因此,婦援會認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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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邱和順案救援大隊聲明:被冤37年,聲援邱和順,還他司法正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2 - 18:29

文/邱和順救援大隊

近期,中華民國生命權平等協會呼籲政府應立即依法執行「陸正案」主謀邱和順之死刑。同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日前在推動鞭刑公投記者會中,亦邀請被害者家屬現身,共同要求政府儘速執行邱和順死刑,「邱和順案」再度引發社會各界對司法正義的高度關注。

邱和順案即是台灣司法史上極具代表性的冤錯案件之一。我們同樣認為,任何傷害生命的暴行都應受到法律的合理評價。然而,在追求司法正義的同時,我們亦應正視冤案的存在。救援大隊謹就此發表聲明如下:

一、邱和順案存在諸多爭議,是毫無疑問的不公平審判!

邱和順案發生於1987年威權統治尾聲,當時年僅28歲的苗栗竹南青年邱和順,僅因秘密證人指述,便捲入女性保險員「柯洪玉蘭命案」及小男童「陸正綁票案」。刑求逼供曾是威權時代司法系統的特徵,這份時代的苦痛也深刻發生在邱和順案中。當時,邱和順與共同被告遭台北市刑大以毆打、灌水、電擊等酷刑殘忍逼供;在當年的司法環境下,被告竟須自行舉證以推翻自白的任意性,而非由國家守護正當法律程序。

即便案件於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邱和順等人想方設法舉證自白乃屈打成招並堅稱無罪,且時任監察委員王清峰亦調查證實本案存在刑求事實並彈劾相關刑求人員,後續法院也判決實施刑求的刑警有罪。然而,歷審法院仍採納該酷刑取得的自白,於2011年7月28日判處邱和順死刑定讞。在邱和順案裡,我們看見其中存在刑求自白、證物遺失、證據矛盾、法官未迴避及被告遭受酷刑等重大瑕疵,是毫無疑問的不公平審判。

二、邀請各界持續聲援阿順!

邱和順案不僅陸續經監察院提出彈劾及調查報告、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2013年與2022年兩公約國家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亦提出要求對邱和順減刑與要求特赦,更由跨國人權學者組成之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指出邱和順案嚴重違反困型與供評審判等問題,並長期受到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聯盟(FIDH)等國際組織之高度關注與聲援。聯合國兩公約國際審查報告也數次提及本案判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公平審判和禁止酷刑的義務。

然而,截至今日邱和順仍持續被關押中。37年過去,邱和順的健康狀況每況愈下,長期受心臟病、低血壓、皮膚病及牙齒脫落等諸多病症所苦。在救援團隊的邀請下,來自台灣及全球39個國家與地區,橫跨法律、政治、學術、藝文、宗教、公民社會等各界總計超過10萬多人,共同請願建請時任總統蔡英文重視邱和順案存在的不公平及不正義、特赦邱和順。

目前義務律師團仍持續為邱和順的清白及案件平反而努力。我們呼籲各界能共同正視本案存在的諸多瑕疵,在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請一起聲援本案。

邱和順救援大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冤獄平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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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嚴厲譴責:解聘辦法修法「小案大辦」未解, 新制更讓校長淪為巨嬰、行政淪為空轉!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2 - 18:25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寧可錯殺、不願導正!教育體制淪為「法律割喉戰」
全教總嚴厲譴責:解聘辦法修法「小案大辦」未解,新制更讓校長淪為巨嬰、行政淪為空轉!

針對教育部最新發布修正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考核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今日表達最強烈的譴責。教育部今日新聞稿亦承認教學現場存在濫訴、小案大辦的情事,全教總痛批,教育部不僅未能透過修法導正校園內「小案大辦」與「濫訴」之歪風,反而帶頭摧毀親師生信任基石,讓基層教師陷入無止盡的法律鬥爭與行政內耗。

小案大辦勞民傷財,校事會議淪為「獵巫現場」

自《教師法》修法後,教育部創建的校事會議制度已讓校園遍地烽火,啟動門檻幾乎降至零。校方為求自保,動輒對輕微的溝通誤解啟動「預防性調查」。 全教總指出,此次修法除保留《解聘辦法》全外聘調查員之規定外,在《考核辦法》增訂之規定,仍保留直接派員外聘調查程序,等同暗示學校繼續以外聘核心進行一般懲處案之調查。這種將「管教行為」法律化、法庭化的做法,讓原本應投入教學的資源被大量揮霍於調查程序,徹底扭曲了教育「導正」的初衷。

受理機制疊床架屋,校長被當成「巨嬰」供養

針對新設置的「案件受理審查機制」,全教總怒批其設計荒謬絕倫。新制要求校長邀請教師、家長代表及外部專家決定受理與否,形式上與校事會議功能嚴重疊床架屋。 更令人噴飯的是,教育部為杜絕「校長濫權」之質疑,竟在程序中剝奪校長的表決權。這種「校長主持會議卻無權表決」的設計,形同讓校長逸脫行政責任,被制度當成「巨嬰」般供養,卻讓學校行政陷入權責不明的泥淖。這不僅是行政負擔的加劇,更是對校園治理專業的極大侮辱。

濫訴成為脅迫工具,教師陷入集體創傷

「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已成校園新常態。從糾正常規被檢舉「霸凌」或「不當管教」,到成績評量被投訴「教學不力」,甚至出現有心人士從南到北針對網路影像進行大量濫訴。 全教總必須指出,教育部對此類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修法後反而更鼓勵「以投訴取代溝通」。教師在長達半年以上的調查中面對心理折磨,即使最終清白,也已名譽受損、精疲力竭。這種無視比例原則的制度,正集體殺害教師的專業尊嚴與教育熱忱。

「寧可錯殺」的傲慢:教育部應停止仇視教師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正是教育部修法思維的寫照。全教總質疑,對比教育部官員的不當行為處理與大專教師的評議輕放,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顯露了強烈的不信任與仇視。 全教總強調,保護學權與工作權並非對立,我們支持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堅決反對:

一、將「管教行為」仇視為「惡意霸凌」的暴力。

二、過度擴張行政調查權,無視教師名譽救濟。

三、刻意置入觀課措施,侵犯教師專業自主。

回歸教育本質,停止制度霸凌。「沒有溫度的制度,教不出有溫度的孩子。」。當前的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已淪為行政空轉與撕裂親師關係的元兇,教育部應正視核心問題,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方為正辦。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解聘辦法》缺失,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保障教師防禦權,停止對基層教師的集體霸凌。請還給校園一個專注教學、彼此信任的友善空間,別讓法律手段成為摧毀台灣教育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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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人權會報告脫節實務法理 全教會:去脈絡化審查恐重創校園互信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2 - 18:24

文/全國教師會

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今天(1/12)召開「在學校遭暴力或不當對待的孩子,制度漏接了多少?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會」,並對「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進行專案報告。

全國教師會(全教會)對此表達高度關注。全教會強調,防制校園暴力是社會共識,教育界亦責無旁貸;然而,檢視人權會該份報告,發現其內容嚴重脫節教育現場實務,且在法理引用上出現重大疏漏。全教會深感遺憾,並擔憂此種「去脈絡化」的指控,將導致教育現場陷入動輒得咎的恐慌,反而不利於兒童最佳利益的維護。

全教會指出,該報告存在四大核心謬誤,呼籲人權會應盡速修正,避免以偏概全的觀點裂解親師互信:

一、混淆通報機制,誤將「教學不當」等同「違法虐待」

報告中顯示人權會對於現行通報體系存在根本性的誤解。實務上,「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具備不同功能與啟動門檻。

目前教育現場面臨的最大困境,在於將教師教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當」(如未盡完善的管教措施)直接上綱為兒少權法第49條的「不正當行為」(涉及違法與身心虐待)。所謂校安通報係為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之簡稱,旨在進行行政督導及提供必要之行政協助。社政通報則在透過法定責任通報人員,在知悉家庭暴力、性侵害、兒童少年虐待等犯罪行為,通報主管機關啟動社會安全網機制。人權會將兩者混為一談,暗示教師任何管教疏失皆應視為違法並進行社政通報,無視法律構成要件的嚴謹性及通報系統的差異,當案案皆須進行社政通報,未來更可能發生的悲劇是拖垮社政量能。

二、數據解讀失真,無視「微罪皆查」的行政僵化現狀

人權會引用「31.87%案件不成立」及「部分案件僅口頭告誡」之數據,推論學校有輕縱之嫌,此解讀顯得倒果為因,完全無視校園「行政僵化」的現況。

在現行制度下,學校面臨「微罪皆查」的壓力,無論案情是否具體、是否達到解聘停聘程度,甚至僅是親師溝通誤會,學校往往被迫啟動繁瑣的校事會議調查程序。數據中高比例的「不成立」或「輕懲」,恰恰反映了大量輕微或誤會案件被強制進入調查程序的行政耗損,而非人權會所稱的包庇。將行政程序的結構性問題,簡化為對調查人員專業度的質疑,實有失公允。

三、斷章取義扭曲公約精神,工具化法理引用

全教會必須嚴肅指出,該報告在援引法理時,犯了嚴重的邏輯謬誤與去脈絡化錯誤。報告雖高舉《兒童權利公約》(CRC)大旗,指責現行調查機制未落實兒童最佳利益,但其論證過程卻恰恰是對法治國原則與公約精神的雙重背離。

1.將「動態權衡」僵化為「帝王條款」,破壞法律明確性

聯合國《CRC第14號一般性意見書》明確界定,「兒童最佳利益」並非凌駕一切的絕對真理,而是一個必須在具體情境中展現「動態性(dynamic)」與「彈性(flexible)」的權衡過程。更關鍵的是,最佳利益的追求不能脫離法律的「明確性原則」。

然而,人權會卻試圖將此一需要高度專業裁量的概念,簡化為機械式的檢核標準,甚至暗示應以此模糊概念取代嚴謹的法律構成要件。這種做法若付諸實行,將使校園治理陷入「罪刑不法定」(標準不明,恣意處罰)的危機,讓公權力介入失去客觀邊界,導致校園秩序無所適從。

2.無視「管教」與「暴力」之分界,誘發防禦性教學

報告對於「暴力」定義的無限擴張,實質上是否定了教育專業中「管教」的正當性。依據《CRC第8號一般性意見》第13段,公約在嚴禁暴力懲罰的同時,亦明確肯認「正面紀律」的價值,強調成人對兒童負有引導與指導之責。這條「禁止暴力、肯認管教」的界線,是教育現場運作的基石。

人權會對此關鍵區別視而不見,將必要的教育引導與惡意的身心虐待混為一談。此種違反比例原則的論述,已經引發嚴重的寒蟬效應,迫使教師為了自保而採取「防禦性教學」,對學生偏差行為選擇袖手旁觀。這種因恐懼而導致的教育棄守,才是對兒童發展權益最致命的傷害。

四、規避國家責任的結構性壓迫,錯把「處理教師」當作「解決問題」的萬靈丹

此份報告最致命的盲點,在於其責任歸屬的嚴重錯置:將國家在教育資源配置上的制度性缺憾,全數轉嫁由個別教育人員承擔,並將其歸咎於個人的道德瑕疵。

當前教育現場的衝突,多數源於結構性的缺失——包括師生比過高、特教後援匱乏、行政業務過載、家庭功能不彰以及親師信任瓦解。這些系統性的壓力,才是造成教師情緒耗竭、學生適應困難的真正根源。然而,位居國家高度的人權會,卻對政府應負的資源挹注責任視若無睹,反將多重且複雜的成因,窄化為「教師兒權意識薄弱」之個人歸因。

報告更進一步主張引入非教育背景的外部專家主導調查,此舉不僅踐踏了教育專業的主體性,更形同將國家治理責任「外包」。當政府吝於投入資源改善勞動環境,卻熱衷於建構更嚴密的監控與懲罰網絡,這本質上是將治理失能的代價轉嫁給基層,形成一種對教育工作者的「結構性暴力」。這種企圖將學校從『教育場域』質變為『司法刑事偵查場域』的操作手段,非但無法對症下藥,反而會將校園推向猜忌與對立的深淵,徹底瓦解親師生間的互信基礎。

若依循該報告的邏輯,似乎只要消滅了教師與學校,校園人權侵害就不復存在。這種荒謬的推論,恰恰暴露了報告視角的偏狹:它預設「教育者」為潛在的加害者,而非兒童支持系統的重要一環。

拒絕披著人權外衣的威權主義

人權是普世價值,但其落實必須植基於對職業場域脈絡與國情文化的理解。全教會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展現高度,退回並修正此份報告,停止以「保護」之名進行「人權整肅」。若無視教育現場的具體困境,強行推動去脈絡化的監管,恐將迫使教師在輔導管教上全面退縮,最終犧牲的,將是廣大學生受教權與真正的兒童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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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新典範!翻轉六甲國小湖東校區 打造臺南永續教育基地

荒野保護協會 - 2026, January 12 - 17:24
我們正在做的事:  環境教育基地

發稿日期:2026/01/05

以下內容轉載自/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六甲國小湖東校區自113年6月送別最後一屆畢業生後,並未因停辦而走向荒廢,反而開啟燦爛的「再生篇章」。校區自114年7月起由荒野保護協會認養,成為生態環境教育基地。日前六甲國小與荒野保護協會共同策劃,在湖東校區辦理一場生態環境教育成果展暨親子活動,展現校區活化成果,見證湖東校區的蛻變及新生。

 

市長黃偉哲表示,湖東校區的再生不僅是空間的修復,更代表城市發展的新思維。自轉型計畫啟動以來,這座校園不再沉寂,六甲國小師生與荒野保護協會志工已累計投入超過2,000人次的人力。這群守護者用實際行動賦予閒置空間新的靈魂,親手整理竹林、規劃路徑,將荒蕪轉化為生機。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教育局秉持「停辦不廢校」的核心原則,湖東校區透過結合竹林生態與導入iNaturalist等數位科技,將教學場域從教室延伸至整片大地。湖東校區的成功證明公私協力能將停辦校區轉化為市民與自然共生的寶地,並在教育局的資源挹注與民間志工的投入下,成為臺南市停辦學校活化與永續發展的新典範。

六甲國小校長蘇淑娟提到,由衷感謝荒野保護協會的無私陪伴,使教學團隊得以深度整合自然資源,發展出更具體且具永續性的生態課程,未來「湖東明珠」將轉型為臺南市關鍵的環境保育基地,不再侷限於傳統校園框架。

教育局強調,湖東校區未來將持續深化社區參與,促進在地人文與生態認同。透過「生態環境教育基地」的長期營運,目標發展成為臺南市推動永續教育的指標性示範場域。

 

邀請大家觀賞荒野南二泥鰍所拍攝的影片,了解轉型後的生機與成果!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5集|幫魔鬼代言? 理解罪犯,悲劇就不再發生?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庫 - 2026, January 11 - 19:25

文 / 蕭瑞燕

2025年底,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犯下隨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引發社會恐慌。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曾為鄭捷、王景玉等台灣重大社會案件加害者辯護,被稱為「魔鬼代言人」的律師黃致豪,從法律與犯罪心理的角度,帶大家了解此類重大刑案的成因,以及此類事件揭示的隱憂。

無差別攻擊的成因:疏離、憤怒與困惑

回憶聽到張文犯下隨機攻擊事件的當下,黃致豪表示:「當時聽到的時候雖然有點驚訝,但是我認為這是在預期之中的事情。」他指出,大規模或隨機性質的殺人案件是社會背景、個人的心理狀況加上客觀的環境交織出的結果,但它實際牽引出的結構性問題是現代社會產生的『疏離』,疏離的背後隱含著憤怒與困惑。當人被憤怒與困惑支配,卻找不到抒發的出口,便可能將情緒發洩在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受害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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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是所有社會疏離者都會走向暴力。黃致豪強調,這些都只是危險因子,許多人會透過抽菸、喝酒、不睡覺等方式慢性自我傷害,只有極少數的人心理已無法承受時,會選擇跨越臨界點,做出極端行為。

回應恐慌之外:防止隨機攻擊再現的思考

案發後,各地政府努力提升見警率,期望民眾不要恐慌。然而,黃致豪認為,偵辦這類案件時,不能只有「平民怨」,應該思考如何降低事件感染力,以及如何在個案層面阻止其他人模仿,因為此類事件可能會鼓勵同樣懷有憤怒與困惑的人,造成模仿。

黃致豪提出了「行為證據分析理論」作為理解犯罪原因的工具。此理論是以犯罪剖繪為底,並結合科學化、系統性的分析方法。透過犯罪者的行為跟犯案現場的證據,檢警能還原其犯罪的心理狀態,也能進而推敲嫌犯可能的後續作為,在了解犯罪動機的同時,也能作為經驗去阻止未來類似的犯罪行為。

制度壓抑與性別期待 如何變成暴力

不過,張文在犯案過程中已喪命,為什麼社會仍需探究他犯案的動機呢?而且沒有了加害者,單看他留下的資料,又能真正了解他的心理狀態嗎?對此,黃致豪舉例,從資料中張嫌過往涉及妨害兵役等紀錄來看,制度對他造成的不滿,可能使他選擇無差別傷人,甚至影響他使用類似軍人行動作為犯罪方式。

黃致豪更進一步提到,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是學生,此次隨機攻擊事件的張文則是軍人。從身分來看,學生、軍人都是特別權力關係底下受壓抑的人,他們就像一顆皮球一樣,被壓抑著的同時卻無法發洩,最終將爆炸或造成更大的傷害。若能在這些場域強化心理協助機制,並提升特殊場域中制度的透明度,或許有助於降低隨機類型的暴力事件。

根據司法統計數據,2023年全台被起訴或判刑人數中,男性約佔84%,而大型隨機攻擊事件犯案人通常也都是男性。黃致豪表示,一般人以為父權主義只剝削女性,但事實上,男性也是受害者。當社會、家族、社群對男性抱有期待,但自己無法達成時,挫折感會不斷出現,憤怒也隨之產生,同時,男性大多被教導不能表露情緒、不能哭泣,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這些負面情緒隨著找不到情緒上的發洩出口時而累積,最終可能產生偏激的想法與人格。

當民意求快 為何程序正義需要慢

對於犯下隨機殺人事件的加害者,社會輿論傾向儘快執行刑責處罰,甚至死刑。黃致豪提出不一樣的觀點,他認為這樣的氛圍就只是為了追求「爽」,但現實中的程序正義卻需要謹慎與緩慢,唯有慢才能讓人們有餘裕思考,有檢視錯誤的機會。

最後,他也表達對臺灣現況的擔憂,面臨內憂外患的狀況下,若是社會仍然以「爽、快、立刻」作為回應重大社會事件的方式,人民會失去感受餘裕的能力,未來恐將壓縮公共討論與反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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