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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夜點費調40元仍業界最低!調升至480元才合理,請鄭董以高鐵待遇檢視
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
今(25)日,鄭光遠董座在接受立委質詢時,針對台鐵待遇低落問題,目前將優先針對夜間津貼和主管津貼調整,現在夜間津貼每晚120元調整至每晚約160元,此外,主管加給則希望可以增加5成,並表示目前跟企業工會已有初步溝通過了。
然而產工早已多次提出,台鐵夜點費在各軌道業中已是業界最低,比起鄭董事長前東家高鐵,更是低了將近4倍!甚至在去年底發起爭待遇連署,獲3千名鐵路員工響應,當時訴求就是將夜點費提升至480/天,才是合理待遇!
因此鄭董拋出調升40元,對員工而言絕對是打擊士氣,不是幸福!產工請鄭董全面、深刻檢視台鐵待遇,至少以高鐵待遇對比台鐵,合理化薪資待遇留下員工減少離退誘因,才有改革的本錢。
最後產工也呼籲企業工會,待遇調升已露曙光,把握時機就是現在!團結才有出路,請同樣向公司抗議調幅不足,產工將會規畫下一步行動,也期待企工共同合作,分進合擊持續向公司爭取夜點費調升,絕對不能只有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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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教師甄選頻傳不公 全教總要求主管機關整頓亂象,重建公信力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近期教育現場教師甄選的辦理程序,頻傳不公不法亂象,引起社會關注。教師甄選作為教育人員工作權取得與學校教育品質的關鍵門檻,理應專業導向,秉持依法行政及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卻屢遭不當操作或疑似人為因素介入,損害教師權益及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全教總特以近期具體案例公開評論,並強烈要求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立即採取行動,整頓亂象,重建甄選公信力。
公開甄選兼任行政職務,違反專業分科原則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學校行政職務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任或職員專任,近一兩年又有學校將「兼任行政職務」列為教師甄選類科別,納入教甄簡章。如桃園某國立學校、新竹市某高中等都曾出現在簡章中公告;而此時此刻,臺北市某高中,正以相同手法辦理總務主任與圖書館主任之甄選。主次顛倒的以兼任行政職務為甄選主體,已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延聘規定相悖,且未依學科別進行專業評量辦理教師甄選,淪為「通才競爭」。100年監察院調查桃園學校以自辦甄選教師作業「主任甄選」對教育法令認知有誤,簡章顯有瑕疵已在案,仍持續有學校不願遵守《高級中等教育法》、《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辦理教師甄選,更凸顯甄選制度的監管失靈。此類做法未能依法行政,形同將教育專業淪為行政酬庸工具,嚴重危害學校教育品質。
試教評分極端低分,嚴重損害公平性
近日媒體關注高雄市立高中職學校聯合教師甄選,某校複試階段試教項目,以商業管理群部定必修之專業科目經濟學為試教範圍,出現部分考生於試教項目獲得極端低分之情形。依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範》規定,「試教之評分設最高、最低標準分數,高於最高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或評分有變更時,評分委員應敘明理由,並簽名負責。」,試教評分應依據明確標準,以專業評量,評量結果有特殊情事時應理由敘明,接受申訴與檢視。依據相關資訊檢視此次爭議,三位評委所給的最終平均成績,約落在83-13分之間的不合常理情形。全教總認為,即使評量過程均有理由紀錄,極端低分不僅打擊考生信心,更引人揣測其間是否有「人為操控、不當介入」之嫌,戕害甄選之公正性與公平性。
教育主管機關失職,亂象叢生亟需整頓
教師甄選的公平性與專業性,是教育品質的命脈。當前甄選亂象不僅侵害教師權益,更動搖社會對教育的信任。上述不法及不公之亂象,反映教育主管機關長期疏於監督與規範。根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主管機關有責任確保甄選過程公平透明,並對違失行為進行調查與改正。全教總強烈要求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立即採取行動,全面檢討教師甄選制度,強化監管作業,訂定合理評分規範,並杜絕以教師甄選程序偷渡行政職務進用佔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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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社子島第二次展延案 社子島自救會表達強烈抗議
文/社子島自救會
【會後聲明】
針對今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社子島主要計畫第二次展延案,社子島自救會表達強烈抗議,痛批內政部成為北市府離譜違法的幫兇。
社子島自救會嚴厲譴責國土署署長吳欣修,竟無視陳情人提出社子島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不一致,抵價地比例低於法規下限等明確違法事項,以及環評已於一審遭法院判決撤銷等問題,強硬限縮都委會僅討論主要計畫展延的程序問題,不討論計畫實質內容,替違法都市計畫案護航之心昭然若揭。
自救會指出,主要計畫會有開發期限的規定,是為了確保都市計畫在實質開發階段不至於過時。自救會質疑都委會不討論計畫實際違法且不具可行性之處,要如何確認原主要計畫歷經後續程序推動及時空變遷後仍屬可行?
自救會呼籲內政部作為都市計畫法、土地徵收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撤回違法的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同意,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修正社子島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草案。
【會前新聞稿】
京華城第二!柯文哲任內又一例都計醜聞!
社子島都市計畫離譜違法,內政部勿同意展延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24)日舉行的「社子島主要計畫第二次展延審查會議」中,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出席會議並嚴正表態,強烈反對市府試圖展延已被法院判定違法的開發主計畫。李華萍指出,無法執行且違法的生態社子島案已討論10年,且環評已遭法院撤銷,依法不得繼續,更無展延空間,呼籲委員會駁回展延案,終止違法程序。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指出,比對107年內政部都委會通過的社子島主要計畫審定版,以及109年北市府都委會通過的社子島細部計畫審定版發現,細部計畫所規劃的公共設施用地竟然比內政部通過的主要計畫多出近25公頃,面積佔比增加8.2%。已經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條、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六點,細部計畫需依循主要計畫之規定,明顯違法。並且由於細部計畫的公共設施用地過高,亦導致日前內政部通過的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案,抵價地比例不足40%,明確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九條區段徵收抵價地比例不得低於40%之規定。(詳附件)
許博任痛批,這是前所未聞的離譜瑕疵,是繼京華城案之後,柯文哲市府都市計畫體系藐視法制、違法濫權的另一實例。許博任呼籲社子島主要計畫通過已超過七年,北市府至今都還無法擬定出一個合法、可行的細部計畫,內政部應不得同意主要計畫展延,撤回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同意,命北市府重新修正社子島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律師郭鴻儀表示,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都市計畫,除了大規模土地用地變更,不符合現況外,臺北市政府自行評估將投入的開發成本高達2341.98億元,開發規模從現有1萬多人口,提高到3萬人口數。問題是,現設籍在社子島地區的居民,有多少人在開發後,仍然有能力留在社子島內居住?有多少人被迫離開現居地另覓住處?政府目前的成本有沒有灌水的問題?對大臺北市民而言,這麼大筆的經費只為了拉高社子島地區土地的開發強度,導致臺北市民必須另外負擔債務,而土地開發強度的利益又被哪些特定人士所壟斷?請台北市政府好好交代清楚,而不是紙面上寫這是為了既有社子島居民的居住環境改善,實際上又是一件迫遷既有居民、圖利特定土地所有權人的問題開發案。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內政部都委會在2018年審議社子島主要計畫案時,就已經要求台北市政府要依《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考量剔除建物密集地區。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 在這個處理方案中,建物密集區可以還是有後續能開發、而不是一律區段徵收的做法,例如都市更新、開發許可、使用許可,或降低容積率後解除整體開發限制等等。這麼多年過去,北市府不但沒有主動、整體剔除建物密集聚落,還訂了一個對居民來說非常不友善、且嚴苛的「剔除區段徵收申請作業計畫」,要民眾自己來申請,而且申請了也不一定通過,而能通過市府審查保留的建物非常的少,根本違反當初都委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剔除建物密集地區的原意。
余宜家呼籲蔣萬安市府,馬上依照《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案研擬規劃階段之民眾參與機制作業程序》,由下而上重啟「保留社子島建物密集聚落替代方案」的都市計畫規劃程序,才是負責任的作法。不要跟著柯文哲的錯誤政策,一路錯下去。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特聘教授徐世榮表示,本案乃是屬先行區段徵收案,是該區段徵收範圍內人民的特別犧牲,更由於其未來開發後的土地是要標售予其他私人,因此,政府本應非常的慎重,其謹慎程度甚且應該要遠高於一般徵收。然觀本案,很遺憾地,左三年、右三年、如今又要再三年…,請問到底要幾個三年?尤其是本案在環評處分遭致法院撤銷後,本開發案幾乎是回歸至零,未來的時程是完全不可測,試問, 北市府未來還要三年再三年的讓本案持續下去嗎?而這難道沒有侵害及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應獲得保障的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及遷徙自由等基本權利嗎?
徐世榮表示本案主要計畫已經超過七年,自始都不符合都市計畫法迅行變更的意旨。盼都委會能夠體察民膜,深切感受人民的痛苦,立即停止這種三年再三年的折磨,並要求北市府必須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重新辦理本案的檢討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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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投前必須知道的真相! 活動斷層、耐震不足!重啟核三恐釀災? 地質學者談核三廠地震風險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針對八月即將舉辦的核三重啟公投,以及全球地震頻頻,社會各界對於核三地質安全與耐震補強的疑慮日益升高。為釐清地震風險議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舉辦記者會,特別邀請兩位地質領域的重要學者——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名譽教授陳文山,以及國立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退休教授李錫堤,從地質專業角度切入,深入剖析核三廠場址的地質結構、斷層通過現況、耐震設計依據與潛在補強工程需求,針對核三廠重啟所涉及的核心安全問題,向社會大眾提出專業說明與科學見解。
記者會主持人由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海洋大學地科博士的王守誠說明,數十年前核電廠興建之初,地質研究發展與現在已有極大落差,台電興建核三廠時缺少地質專業人員,讓管理學背景的人員出國學半年地質學就負責地質安全,也未配置現場地質人員記錄岩層特徵,這些都是不嚴謹的作為,也是如今必須重新檢視核三廠地質安全的關鍵,尤其核三廠正位於馬尼拉隱沒帶上方,是全台地震風險最高的地方。
核三廠所在的地質條件:活動斷層穿越廠區不可忽視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名譽教授陳文山多年來的地質調查與研究,核三廠場址存在明顯的活動斷層,且斷層線直接穿越核三廠廠區範圍,距離核電廠大門僅不到1公里。這條斷層屬於恆春斷層系統,根據台電委託調查的古地震資料顯示其錯動年代約落在距今三千多年以前,符合經濟部地礦中心對「活動斷層」的定義(活動斷層是指在過去一萬年以來有過活動)。陳文山指出,這樣的地質條件是核三廠存在重大地震風險的根本原因之一。
事實上,核三廠的建廠時的地質調查階段就曾發現核島區域存在有斷層,相關資料包括地下地質剖面、斷層走向鑽探以及開挖工程資料。之後,台電在報告及公開簡報中亦有提及,並未否認斷層穿越核三廠場址的事實。然而,這些資料在政策推動過程中經常被忽視其潛在風險。
陳文山表示,他過去曾透過多種方式收集、比對這些地質資料,包含核三廠地下開挖工程取得的地層剖面圖、地質鑽探記錄,以及日本311大地震後進行的斷層活動調查報告。這些資訊一致指出,核三廠周邊不僅有多條斷層,而且斷層穿越廠區的路徑清晰且不可避免,突顯該核電廠位於高度地震活動區域的事實。
耐震設計與地震加速度評估被低估 存在極大安全隱憂
核三廠的耐震設計是確保廠房結構與關鍵設備能抵禦地震損害的核心依據。根據核三廠官方資料,耐震設計基準地震強度是以地表最大加速度(Peak Ground Acceleration, PGA)為主要參數。但陳文山指出,台電在PGA推估過程中,運用了所謂的「機率式地震危害度分析」法(Probabilistic Seismic Hazard Analysis,PSHA),透過對斷層長度、錯動歷史、活動頻率等參數的反覆調整與「最適化」,在設計文件中有刻意低估最大地震加速度的嫌疑。
陳文山舉例表示,台電在2018年前後所呈報的耐震報告,將恆春斷層的長度調整到約41公里,而實際調查的斷層全長應為50公里。如此以機率推演,容易導致耐震設計低估地震強度,存在極大安全隱憂。
核三廠的地質條件是否穩定?
陳文山總結指出,根據現有地質調查,核三廠所在地的地質穩定性備受質疑。首先,恆春斷層通過核三廠大門內部,距離關鍵的核島區僅約900公尺。該斷層在約3,290年前曾有活動紀錄,依照分類,屬於具有活動紀錄的第一類活動斷層,代表其仍然會再次發生位移。
此外,在鄰近核島區的岩盤中,存在斷層剪裂帶與褶皺構造。值得注意的是,2號機組的設置位置,正好位於一個背斜構造的軸部之上,這是應力集中的高風險區域。核島區的基盤岩層屬於中期更新世的馬鞍山層,岩層形成年代僅約170萬年前以來,在地質學上被認為相當年輕,地質構造顯示地層尚未穩定。
綜合上述,核三廠所在地可被視為一個構造活躍、地質條件不穩定的區域。廠區內的斷層與褶皺結構發育明顯,具有明確的活動潛勢。放眼全球,幾乎沒有核能電廠會選址於曾經發生褶皺與傾動變形的更新世岩盤之上,這也突顯核三廠選址的高度地質風險。
核三面臨超越原設計標準的地震強度:加速度恐達1.3g
國立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退休教授李錫堤指出,核三廠地震危害重新評估結果顯示其面臨的地震強度已超出原設計標準,若欲延長運轉年限,須依照美國核管會(NRC)規定完成所有必要的耐震安全評估,並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否則將有公共安全疑慮。
根據2022年《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馬鞍山核能發電廠》,台電依照SSHAC Level 3程序完成了機率式地震危害度分析(Probabilistic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PSHA),並進行地盤反應分析。結果顯示,在檢核週期為0.1秒以下及0.1至1秒的範圍內,核三廠的地震反應譜(FIRS)均高於其原設計基準的安全關機地震(SSE),甚至可能遭遇加速度超過1.3g的地震強度,顯示原設計耐震標準0.4g已不足應對。
李錫堤表示,這項結果顯示核三廠面對的地震威脅遠超過原始設計,需全面檢視其結構安全性。他強調,風險評估不僅評估地震強度,還包括在該強度下設施失效與災害的機率,必須以此為基礎,才能決定是否進行補強或其他因應措施。
NRC規範評估未完成:重啟條件尚未達成
根據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的規定,福島核災發生滿一週年後,NRC依據聯邦法第50.54(f)條,要求現有核電廠的持照者,須運用新版的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Probabilistic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PHSA)方法(指引為RG 1.208),重新評估地震風險。評估結果若顯示有必要,則須進一步執行加速地震評估程序(Expedited Seismic Evaluation Process, ESEP)、地震餘裕分析(Seismic Margin Analysis, SMA),以及地震安全度評估(Seismic Probabilistic Risk Analysis, SPRA)。這一系列評估通常需時5至7年,主要作為後續補強與安全決策的依據。
根據 SSHAC Level 3 的分析結果,核三廠的安全關機地震(SSE)地動加速度(Peak Ground Acceleration, PGA)高達 1.384g,是原始設計值 0.4g 的三倍以上。更嚴重的是,這樣的加速度值在所有週期範圍內,其反應譜加速度也全面超過原設計反應譜,顯示現行結構可能無法承受潛在地震力。因此,核三廠後續必須執行包括:機率式地震風險評估(SPRA)、高頻設備的耐震能力分析,以及用過燃料池的耐震安全評估等關鍵程序。
未來經費與時程未明 核三重啟缺乏可行性基礎
李錫堤總結指出,目前尚未完成的高頻設備耐震評估至關重要。這類高頻設備,像是冷卻與控制系統的管線,不僅是核電廠中最脆弱的環節,同時也是確保運轉安全的關鍵。一旦這些設備在地震中受損,可能導致反應爐失控,釀成重大事故,因此其耐震能力不容忽視。他也強調,用過燃料池的耐震安全同樣不可輕忽。燃料池內儲存的是高放射性的燃料棒,一旦在強震中受損,不僅可能釋出大量放射性物質,還會對周遭環境與居民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台電目前雖已啟動初步的「加速地震評估處理(ESEP)」作業,並針對用過燃料池部分強化其耐震能力,但最關鍵的反應爐本體與其附屬結構(例如冷卻系統),仍需在更新後的反應譜條件下進行全面的地震安全評估(SPRA),並依據評估結果進行結構補強。所有補強計畫還須經過核安會審查通過,才能確保核電廠整體系統在地震發生時不僅能安全運作,也能於緊急情況下順利關機。
然而,這些耐震評估與補強工程究竟需要多少時間與經費?目前仍有待台電對外說明。唯有在資訊公開、透明的前提下,社會大眾與專家才有依據判斷,是否應同意核三廠重啟。
核三是否重啟 要有嚴謹的地質調查與安全評估準則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指出,台灣三座老舊核能電廠皆鄰近活動斷層,其地質安全性長期存在疑慮。核一、核二廠距離北台灣最大活動斷層——山腳斷層分別僅約7公里與5公里,核三廠則更為嚴峻,恆春斷層直接穿過廠區,距離核島僅約1公里。這些活動斷層的存在,在1970年代三座電廠興建時尚未被發現,直至2000年以後才逐步揭露並公告,顯示原始場址選定與設計階段未能納入完整地質考量。尤其核三廠部分,其1979年至2011年間的地質調查資料已揭示恆春斷層活動性,但相關風險評估未受到主管機關與政策制定單位充分重視,在推動延役或重啟過程中甚至出現刻意忽視的情形。
謝志誠建議核安會應依循 IAEA 國際原子能總署與美日標準,針對核三重啟訂定嚴格的地質調查與安全評估準則: 一)場址不得位於活動斷層上方。 二)針對半徑 5 公里、10 公里、30 公里範圍內的活動斷層進行評估。 三)若有活動斷層通過,需提出極具說服力的抗震安全設計分析報告,否則不可以同意重啟。
這些評估與報告應公開透明,接受社會與專家審查,避免因資料隱匿或輕忽風險,導致重大災難。若核三廠或其他老舊核電廠欲重啟,勢必需在地質調查結果基礎上執行結構補強與抗震工程。然而,由於核電廠部分區域仍存在高輻射環境,施工將面臨特殊安全與技術挑戰,其所需經費與時程預估將遠高於新建設施,其危險度及所耗費的時間與費用,恐怕會是龐大的時間與財務負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自2011年福島核災之後,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制定了新的管制標準,只要反應爐廠房等重要設施下方存在活動斷層,就不得運轉,否則無法避免嚴重事故的發生。2012年起對全國27個核電機組進行全面性檢查,位於福井縣的敦賀核電廠(Tsuruga Nuclear Power Plant)2號機,廠區內過去確認有能引發7級地震的浦底斷層經過,該斷層在1991年日本學界也明確指出就是活斷層,自2015年起在敦賀核電廠以北約300公尺處又發現一條斷層,因此重啟調查,根據地質調查和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的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無法否認」廠區正下方有活動斷層經過,有地震風險,因此2024年8月2日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判定不允許重啟,是第一個判定不符合運轉標準的核電機組。
這意味著敦賀核電廠自1987年開始運作以來一直冒著地震的風險運作,這跟台灣的核三廠相似,地震帶來的風險比原本以爲的更高,2015年台灣為因應福島事故,台電公司針對核電廠進行「地震危害再評估」總體檢,歷時超過4年,花費新台幣4.98億元,2020年,台電公司執行加速耐震評估程序(ESEP),完成運轉中核二、三廠安全停機系統的耐震補強作業,聲稱核三廠安全停機系統的耐震能力已達1.384g,可應付上述評估報告的地動加速度值,但這其實只是安全停機系統補強,加強了反應爐周邊跟停機相關的設備而已,這些工程無法提升反應爐本身以及整個廠區的防震係數,也不代表整廠的耐震能力提升。
複合型災害風險不可忽視:核電是否重啟須社會共識與科學驗證
在面對高度複合型災害風險之際,重啟核電的提案應以地質事實、災害模擬與風險評估為基礎,並公開資訊、接受社會監督,才能避免重蹈覆轍。記者會主持人王守誠博士指出,兩位長期關注地質安全的學者,再次為民眾揭露核三廠地質的潘朵拉盒子,為何在核三廠除役階段仍要討論地震風險議題?關鍵在於台灣在戒嚴期間的黨國體制扭曲了科學的本質,當地球科學家從1980年代就知道核三廠址外就是馬尼拉海溝,更不可能相信核三廠的耐震不足有任何補強的可能,因為再厲害的科技也無法阻止板塊移動的巨大力量。
這些重要科學資訊是在核三公投前大眾必須知道的真相,社會各界應充分了解核三廠位於馬尼拉隱沒帶之上,以及耐震係數不足、鄰近活動斷層這些相關證據的補充,希望能讓將面臨公民投票的全國民眾更理解與貼近現實,核三公投在未討論與揭露資訊下嚴重缺乏正當性。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每年舉辦反核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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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霸凌罰百萬紙老虎 職安法補全真保障
文/公部門基層團體
有關今日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修法通過行政機關對霸凌事件、職業安全案件事件處置等增加罰則,基層公務員團體聯合聲明:
一、保障法罰則明確化公部門職安重要性,更需要職安法鞏固保障
經過各公務員基層組織聯合倡議,公務員職安問題終於開始納入罰則,這是對公部門職安議題的重要基礎與起點。
而公務員職安不能只依靠罰則、更不能只侷限於霸凌,目前法規仍然回歸在「是否有具體有效措施安衛防護措施」,我們認為必須再進一步將公務員納入職安法。
二、以職安法讓法制與政策完整化,不讓服務法罰則變成紙老虎
雖然目前修法仍然礙於身份區別,而以「專法」的型態修法,與我們期望的「不論公勞身份別的平等一致保障」有段距離,我們仍感謝在修法歷程中持續推動的公務員與委員。
但我們要指出,特別法必須有普通法支撐,服務法的職安專章也需要職安法支撐,目前的安衛辦法除了層級過低,也欠缺足夠資源如研究不足、調查人力有限、缺乏資料系統,最具體的部分是服務法並未要求行政機關依風險程度設立職安管理人員。
如果沒有完整的法律,去支撐常態而完整的職安前、中、後政策,那服務法就算有專章,也只是在等待下一個悲劇發生,跟另一場踢皮球大賽。
三、職安法已開始融入公部門運作與人員保障需求,職安法修法,勢在必行
在目前實務上其實已經有不少行政機關受職安裁罰的案例;在公職護理師職安部分,保訓會亦曾函釋適用職安法;在近期內政部警消空勤等人員勤務安全會議,也已經開始有更深度的職安資料需求。
而我們要再指出,在國際上對於職安系統的ISO45001有強調須有基層勞工(如工會)參與職安體系,確認職安政策與框架是否真的符合工作實況、避免不足或偏頗。雖然目前法規引入外部委員,但缺乏第一線意見的調查審議方法,仍然是制度上對行政機關的偏袒。
雖有罰則,尚不足自行,在職安問題更是如此,職安管理人力、職安系統、事件的調查與回顧,我們呼籲政府,應再更進一步做體系化健全,將公務員一併納入職安法,為健康的公部門環境建立基礎。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
台灣書記官工會理事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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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瑠公圳老宅將強制拆屋還地 憲法、行政訴訟仍未果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迫遷案纏訟13年,目前仍有憲法訴訟及文資相關行政訴訟尚未終結,然而日前法院發出6/26強拆執行令,屋主賴碧珍將面臨強制拆屋還地。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賴碧珍在6月21日自宅前召開記者會,並與聲援者一同走讀老宅及瑠公圳道的歷史,述說保留蔡金木老宅及瑠公圳道環境,關乎保留著新店人文歷史脈絡的重要性,並向建商提出雙贏方案,呼籲能夠持續協商。
雖然本案律師已向法院遞交執行命令聲明異議狀,請求執行處再慎重考慮取消6/26的強制拆除令,然而執行處卻反將執行時間提早3小時,從當天9點半提早到6點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當事人在尋求程序正義的時候,法院卻用更苛刻的方式回應,很難想像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司法作為,台權會與賴碧珍共同向法院呼籲,不要為了結案而濫用執行權限來導致雙輸的局面,法院執行時也應遵循《憲法》跟《強制執行法》的相關規範,才是對人民保有最底限的尊重。
強拆前夜6/25晚間,賴碧珍將舉辦晚會,號召聲援者在北新路建商店門口集結「守護民主,守護老宅」,期許「圳頭老宅的光不滅」。
聲援者集聚在蔡金木老宅門口
無法跟老宅告別 面臨拆屋還地 賴碧珍將堅守到最後一刻
收到法院執行處強拆公文,賴碧珍沒有打包行李,老宅屋內外的狀態如常。他說:「我的家要被拆了,隨著強拆時間越來越逼近,我環視家裡的空間,客廳、廚房、浴室、臥室還有所有物品,屋外的一花一草一木,老宅旁還有這棵百年老樟樹,我從出生到現在,歷經一甲子,人生中的生活記憶與情感連結與老宅非常緊密,我真的沒有辦法跟這個房子告別。
我真的很難想像,當6月26號早上6點半,指揮官一聲令下,怪手強行擊破我家,要把弱小的我拖出我家的時候,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而且當下我可能也無法回頭看我家,我怕看到家埋在一片塵土之中,就此消失。」
老宅旁邊支持賴碧珍的鄰居,願意讓他在大樓外掛上巨大布條,寫著「建商非法掠奪土地,強拆合法房屋違憲」,賴碧珍質疑政府與資本相互勾結,讓他成為強拆迫遷的犧牲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目前本案尚有憲法訴訟跟文資相關行政訴訟都還沒終結,法院若強制執行拆屋還地,將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賴碧珍坦言,多年來在訴訟內外皆面對執法人員傲慢的對待,讓他身心受創。本次強制執行,法院無視當事人提出的異議,甚至將強拆時間提早3小時,從早上9點半提早到6點半,賴碧珍說他去詢問書記官理由時,書記官回應他「沒有什麼原因」,甚至回應當事人「不要緊張,6點半的時候房子就拆了,你就放輕鬆。」他批評法院發出的執行命令以及代表國家公權力的執法人員,竟是如此輕忽的對待人民。
老宅旁邊支持賴碧珍的鄰居,願意讓他在大樓外掛上巨大抗議布條
6/17向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遞交執行命令聲明異議狀
世居超過70年、屋主無法優先承購土地 水利會寧讓建商開發
賴碧珍是蔡金木老宅的第四代,賴家從日治末期世居於此74年。他表示自2013年被承購土地的建商地主提告拆屋還地,歷經13年訴訟,至今仍在進行司法救濟及行政救濟,包含憲法訴訟與文資審查相關行政訴訟。
賴碧珍認為造成蔡宅迫遷案的罪魁禍首,除了農田水利會在買賣土地過程中有嚴重疏失以外,新北市政府更難辭其咎。
他提到蔡宅依法繳稅並申請老屋修建,也依法向瑠公農田水利會申購土地,可是卻屢次被水利會以業務用地或機關用地為由拒絕。然而就在2010年,當時台北縣長周錫瑋參與瑠公圳文史活動,訴說蔡宅在此的歷史,隔年2011年,水利會就快速的將老屋座落的土地標售給李姓建商,「土地開發商從來沒有在此居住過一天,政府聯手犧牲蔡金木老宅一家人的『優先購買權』。」
賴碧珍說,台北市政府近日將民眾提報溫州街的「霧裡薛圳第二支線遺址」文化景觀,晉升為古蹟作為保護,反觀新北市政府對於新店台灣三大古圳之一的瑠公大圳視而不見,質疑是配合建商的開發計畫,不惜犧牲在新店發展中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文化資產,放任建商拆除見證新店區水利發展、交通演變的蔡金木老宅。
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認為本案「本件已無停止執行之法定事由」,6/26將展開強拆,並計畫提早封鎖街廓,配合高強度警力佈署、強制斷水斷電。賴碧珍不解蔡宅將被粗暴強拆,在標榜民主自由的台灣社會裡,新北市政府、農田水利會等政府機關無視保障人民居住權,製造社會衝突與對立。
協助蔡宅案的律師葉恕宏表示,聲明異議的主要理由是,今年2月有文史工作者提報「碧潭文化景觀保存」案,詳列包含蔡金木老宅等15處景觀,已經新北市政府列冊追蹤審查作業,陸續展開現場會勘作業。葉恕宏認為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蔡家老宅目前屬於暫定古蹟,依法不可強制拆除、毀損或破壞,否則即會構成《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的毀損古蹟罪。
「本案絕非只有拆老宅一條路而已。」葉恕宏也呼籲地主建商能夠配合法院的調解程序、理性務實的與蔡宅屋主討論雙贏方案。他說明蔡家老宅位置在新店碧潭旁、緊臨瑠公圳道,先天上有地理環境的開發限制,要在低強度土地使用上蓋出高樓豪宅的話,很難將建案蓋到瑠公圳道旁邊,而目前這塊地的使用分區還是屬於機關用地,若要變更為商業區或住宅區的話,必須要通過都市計畫審議,而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就必須要完成必要的捐贈,以換取容積移轉或容積獎勵。
賴碧珍在調解程序中再三向建商地主表達願意捐出老宅做為文史工作站等公益使用,藉此達到保存瑠公圳道文化資產,與建商地主達到雙贏方案,卻屢次遭建商地主拒絕,堅持拆屋還地。
律師黃昱中則提出一份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台抗字945號拆屋還地案例,該案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經指定為歷史古蹟,當時執行的司法事務官便認定符合《強制執行法》第10條第3項的暫緩事由「如有特別情事繼續執行顯非適當者」而暫停強制執行。最高法院裁定指出,該系爭房屋被指定為歷史古蹟,代表還有需要調查的必要,法院執行處就應該改期或延期執行。
黃昱中提到,蔡宅案在2022年時針對「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法律爭議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尚待審理。而去年11月蔡家老宅曾被提報文化資產保存一案,但是新北市政府最後以召開內部會議方式將其否決,屋主賴碧珍與律師團皆認為文資審議案未公開審議、黑箱審查,具有行政程序瑕疵的疑慮,目前已提起行政訴訟,正繫屬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待審理。
黃昱中強調,蔡宅反迫遷有理有據,數十年來指出許多台灣法律及行政上的疏失,法院執行處應等本案相關訴訟及審議案調查完後,再決定是否強制執行。今天再向法院提出蔡金木老宅今年2月被地方文化人士提報為「碧潭文化景觀保存」案相關資料,呼籲法院執行處勿違反最高法院先前民事裁定的意旨,取消強制執行。
屋主賴碧珍及民間團體共同呼籲,蔡宅目前所處的土地仍屬機關用地,在未通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用地之前,建商無法取得開發行為,且本案在憲法法庭及行政訴訟上仍有案件審理中,為保障人民司法救濟程序不受侵損,民事執行處應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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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木老宅屋頂木樑
賴碧珍在家中向聲援者們介紹老宅歷史
這篇文章 新店瑠公圳老宅將強制拆屋還地 憲法、行政訴訟仍未果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六輕拖延啟用海淡廠 每日劫水濁水溪年省六億元暴利 環境部輕罰30萬 縱容變相展延完工日
文/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督施政聯盟
六輕拖延啟用海淡廠 每日劫水濁水溪 台塑年省六億元暴利
環境部輕罰30萬 縱容變相展延完工日
環團籲下修用水核配量 還水於民 停止雲彰地層下陷
台塑六輕數度拖延啟用海淡廠,每年不當利得至少六億多元,環境部卻僅裁處30萬元最低罰鍰,無法有效遏止台塑的違法行為,更未合理反映台塑鉅額不當得利,以及外部化的環境與社會成本,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等關心六輕用水議題的環保團體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環境部輕罰縱容台塑變相展延海淡廠完工日期11個月,繼續劫水濁水溪,衍生雲林彰化地層下陷等永久性環境災害。要求經濟部和環境部應以六輕實際用水需求為依據,調降環評用水核配量,水利署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的事實,農水署應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以促使台塑儘速啟用麥寮海淡廠,早日將水還給農民與環境。
六輕整體用水需求下降 應下修每日用水核配量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前環保署於2018年通過六輕麥寮海水淡化廠環評,可日產淡水10萬噸,但遺憾迄今已超過六年卻遲遲未完工。陳椒華認為,六輕海淡廠工程延宕主因在於前環保署2008年通過的六輕四期第三次環差,將經濟部工業局核配給六輕(不含台塑勝高公司)每日用水量調高為34.5萬噸,僅在供水不足時,六輕才需啟用自籌的備用水源,包含海淡廠。然據2023年報導,六輕2022年的實際每日用水量僅20.8萬噸,遠低於環差核配量,顯示整體用水需求已下降,更代表啟用備用水源的機率大幅降低。因此,六輕必然拖延建置製水成本較高的海水淡化廠,只想用便宜的集集攔河堰的水。陳椒華主張,六輕海淡廠若完工,每日可提供10萬噸用水,建議經濟部及環境部應將六輕的每日用水核配量,由34.5萬噸調降10萬噸至24.5萬噸,如此一來,可將水還給農民並減緩地層下陷,亦可加速六輕海淡廠完工。
台塑惡意拖延海淡廠工程 獲取十萬噸水的不當得利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指出,台塑石化公司是「環評承諾跳票」的慣犯。早在2004年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說書中即承諾三年後將每日用水量降至25.7萬噸,但2007年實際用水量仍高達約33萬噸,遭環保署依環評法對六輕廠區內十四家業者分別裁罰50萬元。此次應於去年10月底前完成興建的麥寮海水淡化廠,至今仍未啟用,林聖崇認為這是惡意拖延,因對六輕而言,能拖就拖、越拖越賺。海水淡化的成本約為取用濁水溪原水的4倍,台塑藉由拖延啟用海淡廠,繼續以低價取水,每日從中獲取10萬噸水、相當於每天淨賺數百萬元的不當得利。
環境部輕罰縱容!海淡廠延宕衍生龐大環境與社會成本
林聖崇批評,台塑延宕海淡廠不但是刻意節省製水成本、牟取私利,更是持續與農業搶水,迫使農民轉而抽取地下水灌溉耕作,導致彰化、雲林等地區的地層下陷問題加劇,造成無法回復的環境災害,亦衍生難以計算的外部成本,包括農民抽取地下水的額外支出,以及地層下陷所增加的治水費用等,最終都轉嫁給全民共同買單。林聖崇諷刺環境部以最低罰鍰開罰30萬元根本是「抓癢費」,未將龐大環境與社會成本納入處分考量,形同縱容台塑「省錢劫水」的惡質行為,甚至有圖利台塑集團之嫌。
籲向石化業清算水帳 台塑應「還水於民」
林聖崇強調,高耗水產業長期以低廉價格購買原水,霸佔屬於公共財的水資源,擠壓農業與民生用水,在氣候變遷下旱災頻傳的現在,正是向石化業「算水帳」的時候。台塑用濁水溪原水自行處理的成本每噸約12元,海水淡化一噸成本約49元,價差高達37元,台塑環評承諾全年產水1700萬噸以上,1700萬噸×37元/噸=629,000,000元,台塑遲不啟用海淡廠,持續劫取濁水溪原水,每年至少不當得利超過6億元!若用每日10萬噸計算,一天省370萬元,一個月1.1億元!台塑六輕海淡廠本應於2022年完工,拖延三年累積的不當獲利恐高達20億元!但因六輕劫水造成地層下陷的損失,則是難以計算!
六輕搶奪農水 地層下陷從沿海延伸至內陸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台塑六輕長期違規排放與超標紀錄,根據透明足跡網站資料顯示,達25,211筆超標排放、累積 262 個違法事件,有跡可循。且台塑六輕的用水源取自集集攔河堰水源,根據集集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及水利法,用水順序是家用及公用給水、農業、水力,後面才是工業用水;以彰化地區濁水溪系統灌區包括同源圳、莿仔埤圳、八堡圳等實施大區輪灌,最誇張地是在枯水期的二月到五月,六輕工業用水的水權量是0,沒有水量,但是從彰化農水署網站以今年第一期輪灌水表,最慘的是供水2天16小時,停水7天8小時,這是長期的輪灌現象,是自從六輕來了之後,就不曾停止搶奪農水現象;這迫使農民不得不抽取地下水來因應缺水的困境,加上集集攔河堰位於在濁水溪地下水補注敏感區的上游,攔截大量補注地下水的水源量,而使地層下陷從沿海延伸到內陸地區,更直接影響高鐵行車安全!
海淡廠早就蓋好 六輕刻意不商轉為續用濁水溪便宜水
施月英指出,這次環境部對台塑六輕海水淡化廠開罰30萬罰緩,是直接忽略六輕長期違法的違法事實,單以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累積裁罰次數1,076次;若依據環境部的裁處書函內文指「經查貴公司未於113年10月31日完成興建(僅完成設備安裝,未完成試車)」,這明確指出海水淡化廠早就蓋好了,只是不願意試車商轉,理由不就是濁水溪的水比海水淡化廠的水費便宜太多了。
籲環境部追討六輕不法利得 經濟部撤銷未實際使用之水權狀
施月英表示,若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如果行為人因違規行為所獲得的利益,超過了法定罰鍰的最高額,行政機關有權追繳其超出部分的利益,並且可以額外再裁處罰鍰;六輕取濁水溪的水成本約12元/公噸,若以十萬噸海淡廠每公噸成本約30元,日取海水淡化廠10萬公噸*30天=300萬噸/月,水費以濁水溪3,600萬元/月,海淡廠9,000萬元/月;六輕不用海淡廠每個月就省下5,400萬元,一年就省下6.48億元,環境部卻只罰30萬元,不具公平性與合理性!請環境部盡速向台塑六輕追討不法利得!
除此之外,依據《水利法》第24條「水權取得後,繼續停用逾二年者,經主管機關查明公告後,即喪失其水權,並撤銷其水權狀」。若以六輕第99次環評監督會議資料,顯示從99年~113年用水量變化趨勢圖用水量(如下圖表)每天用水量為276,721~190,322公噸/日(平均239,991公噸/日),且111年始逐年遞減,近三年平均用水量約204,204公噸/日,而過去核定的345,495公噸/日,早在十五年前就該撤銷逐年遞減的水權狀;依法未實際使用的水量應進行認定處理,已逾兩年停用的水權狀要撤銷失效,請經濟部立即撤銷至少每天14萬公噸的水權狀,籲請立法院、監察院查處是否有不法之情事。
圖1.裁罰次數圖摘取自透明足跡網站(6/20)
圖2.99-113年用水變化趨勢圖摘取自99次環評監督會議資料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表示,對於台塑以各種理由拖延麥寮海淡廠啟用,規避自籌用水的環評承諾;環境部應採取強烈手段要求台塑公司依環評承諾切實執行,以降低枯水期調度農業用水的壓力,並以海水淡化成本與原水費用的價差計算展延期間的罰款,不讓台塑以拖延海淡廠啟用時間降低用水成本。(完整意見詳見附件)
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劉志堅表示,台灣的大企業中,僅重視企業本身利益,而漠視公益的企業就是台塑集團。吃台灣、用台灣、佔據台灣的資源及各種好處。這企業除了自身利益外,毫無自省心態(甚至沒有自身價值,除了「賺錢」以外)。台塑企業是一個甚重私利(賺錢最重要)的企業,是一家墮落、腐朽的、甚至是邪惡的企業,佔用台灣大量環境資源,包括每天取用濁水溪二、三十萬噸的原水,遲不依照環評承諾完成海淡廠!台灣應改變產業結構,汰除不良的產業、廠商。
台塑是拖延執行環評結論的慣犯
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子見書面意見表示,台塑拖延執行環評結論,到最後兩手一攤讓環境部配合修改環評結論的惡例是罄竹難書,除了海淡廠,還有先前的農業回歸水再利用計畫、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及拋砂養灘計畫等。張子見指出,台塑企業只要是有利可圖的計畫,效率是超乎水準地高。回顧麥寮汽電公司的歷史,早在公司成立前的 1995年 9 月 16 日即已超前佈署,基樁工程即先行動工,四年內完成1,800MW 發電機組的商業運轉。然而,容量 2400 MW的燃氣複循環機組 2022 年 12 月通過環評,2023年 4 月 6 日核備,台塑卻以取得購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後再進行開發為由一再拖延,如此怎令人相信台塑會執行其他成本更高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案?
環境部幫台塑刪除環評結論 圖利節省成本
張子見又說,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近年積極推動「濁水溪口束水攻砂計畫」,計畫中一再提到濁水溪河口因六輕開發形成凸堤效應,導致河川輸砂補給機制受阻。他批評說,水利署在執行計畫為台塑擦屁股的同時,環境部竟配合六輕規避責任,將原先拋砂養灘計畫應以麥寮港北堤的淤砂為優先的環評結論刪除,使台塑目前只需利用少量麥寮港的疏濬工程的砂源來敷衍了事,節省大量成本。
水利署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 農水署應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
擔任多屆六輕環評監督委員的張子見說,海淡廠的議題在監督委員會已經講了十幾年,台塑總是可以找到推拖執行的理由,他認為歸根究底是錢的問題,而不是技術問題或國際情勢,他建議水利署必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的事實,並且由已轉為公務機關的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配合,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目前無水權費制度)至與海淡廠的造水成本接近(如每度49元),相信台塑必定拿出其令人稱羡的高效率來推動節用及加速自籌方案,也許連海淡廠都可以不必運作,達成環境經濟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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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加薩「拉紅線」全球串連 要求以色列終止種族滅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22)天下午4點在自由廣場牌樓下舉辦「為人權拉紅線,聲援加薩人民,終止種族滅絕」活動,與荷蘭海牙、英國倫敦及加拿大蒙特婁等城市進行全球串連聲援。
現場有上百人參與,許多聲援者身穿紅衣、也有許多包著紅色頭巾的穆斯林到場聲援,所有人共同拉起紅布條,標語上寫著「STARVING CHILDREN IS A RED LINE,阻斷援助=種族滅絕」(RED LINE紅線,意指事物不能安全越過的界限),象徵台灣人民應堅定劃清紅線,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為。
活動最後所有聲援者躺在地上進行「假死」行動,抗議以色列屠殺巴勒斯坦人民。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發起向以色列政府寫信抗議的活動,台灣方面也發起寫信給總統賴清德表達「抗議人權侵犯,拒絕對種族滅絕保持沉默」的行動。
「假死」行動,抗議以色列屠殺巴勒斯坦人民。
法案政策主任陳靖捷(Temelalj Kazangiljan)表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譴責以色列在加薩進行的種族滅絕行為,公然忽視國際法制定保護平民免受傷害的最基本「紅線」,包含攻擊平民、炸毀住宅、醫院、學校、禮拜場所等,殺害領取物資的無辜百姓、蓄意禁止援助卡車進入受難人民區域,以飢餓作為攻擊的手段,至少5萬名加薩兒童被殺或受重傷,都是不可跨越的紅線。
加薩遭以色列攻擊下生活600多天,在國際聲浪的譴責下仍背道而馳,將種族滅絕行為升級,目前與伊朗展開新的戰爭,美國卻公然支持,增加以色列軍事補給。而台灣是以民主與人權捍衛者自居的國家,願意為烏克蘭說話,卻對發生在加薩的暴行及人權問題視若無睹。
台灣巴勒斯坦行動連線成員楊剛表示,去年2月29日以色列入侵加薩期間發生軍方掃射等待領取救助食物的巴勒斯坦難民,稱「麵粉大屠殺」;上週以色列殺害59人、前天以色列佔領軍殺害34位正在領取物資的人民,「我們已經常態化、習慣這種事情了嗎?台灣政府看到這種事情沒反應是不正常的!種族滅絕理應是人性的底線,不只是紅線而已。」
猶太裔美國教授Kerim Friedman在現場短講,他反對聲援加薩行動被抹黑成反猶主義,將以色列的行為稱為種族滅絕並非反猶太主義,高喊劃清紅線,要求停止殺戮也不是反猶主義。
他說自己作為一位台灣新住民,對於同胞的冷漠感到絕望,甚至有些人對實施種族滅絕者的同情超過對受害者的同情。他疑惑為何台灣如此支持烏克蘭,卻對加薩問題保持沉默?他好奇是因為台灣對其在世界上的地位感到不安嗎?是因為害怕失去盟友而不敢公開反對不公不義嗎?
他提到有些人認為「敵國」中國支持巴勒斯坦而被影響,Kerim Friedman說中國公開支持巴勒斯坦掩蓋了中國跟以色列之間密切的國際關係,例如以色列科技公司參與了對東突厥斯坦維吾爾族人的監視與壓迫, 而中國公司積極投資在約旦河西岸屯墾區的公司,派遣中國工人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造以色列人的房子,中國並非巴勒斯坦真正的盟友。
Kerim Friedman引用,已有數千名美國猶太人簽署「不要以我們之名」(Not in our name)聲明,指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加薩實行種族滅絕,勿以猶太人名義而行戰爭罪。而台灣在新冠疫情期間宣傳「TAIWAN CAN HELP」(台灣能幫忙),他期望台灣是真的能夠將口號實行在需要幫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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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發起向以色列政府寫信抗議的活動。
國際特赦組織也發起寫信給總統賴清德表達「抗議人權侵犯,拒絕對種族滅絕保持沉默」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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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26集|是改建還是驅離?艋舺公園改建案恐成「最大社會排除」!|
文 / 吳桂芳
艋舺公園是台北市無家者重要的聚集地之一 ,台北市政府公園處推動的「艋舺公園改建案」預計在6月19日動工,將耗資1.9億餘元以「日本表參道」為概念重新打造環境 。然而,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無家者聯盟」於6月9日召開記者會,擔憂長達一年多的施工期間 ,北市府若沒有有效的配套措施,恐將造成台北市最大的「社會排除事件。」
「無家者聯盟」的訴求是什麼?改建真的能做到共好嗎?「改善環境」是否也隱含著「驅離異己」的想法?為何政府提供了安置空間,許多無家者仍不願前往?為何萬華會成為無家者的聚集地?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人生百味創辦人巫彥德,一起來聊聊這個議題。
歷史脈絡下的聚集:公園作為無家者的夜宿據點
巫彥德指出,艋舺公園的改造具有特殊性,必然會對長期夜宿於此的無家者造成衝擊。若改建計畫未納入對無家者權益的考量,將可能演變為大規模的社會排除。過去市府曾在寒冬中以水柱驅趕無家者,引發爭議,也凸顯政府與無家者社群之間長期潛伏的緊張關係。
歡迎訂閱燦爛時光會客室 podcast頻道、 Youtube頻道他回顧艋舺地區的歷史,指出無家者與龍山寺、夜市及在地居民之間有著長期共處的經驗。早在公園尚未整建、仍為夜市時,無家者便已融入當地生活。有些店家甚至會雇用無家者幫忙看守攤位,彼此形成日常互助的社會網絡,展現出某種程度的共生模式。
對無家者來說,艋舺公園不只是夜晚棲身的場所,更是日常生活的核心。巫彥德提到,一位無家者「秀秀姐」曾因遭遇詐騙而選擇回到公園尋求庇護,顯示出這個場域對她而言相對安全。其他無家者也會提醒新來者不要睡在騎樓,而應回到公園,因為在這裡更能獲得保護與協助。
艋舺公園不僅是一個容身之所,更像是一個具有自我組織能力的社群。當無家者被迫離開這個空間,不只是失去過夜的地方,更是失去了熟悉的生活節奏、人際網絡與集體支持。
改建願景與潛在排除:從設計語言看政策心態
巫彥德強調,夜宿公園的無家者多在深夜現身,清晨便會收拾物品離去,長期以來並未對在地居民構成實質困擾。真正引發居民抱怨的,多與部分無家者的「異常」行為、深夜噪音等現象有關,與無家者是否在公園露宿本身沒有必然關聯。
目前北市府對艋舺公園的改建構想,是藉由設計中軸線,串聯龍山寺與周邊景點,打造觀光亮點,吸引年輕族群與觀光客。然而,在城市美學想像背後,卻隱藏著對弱勢者的無聲驅離。巫彥德指出,改建計畫中,北市府擬移除公園內的涼亭與其他遮蔽設施,正是出於讓無家者無法停留的目的。
當市府以空間改建為名,設計出讓無家者無法停留的環境,卻未提供足夠的安置或支持服務時,就是一種社會排除。不是明文禁止無家者進入,而是透過移除涼亭、設計開放空間等看似無害的手段,實質上剝奪了無家者們在公共空間中的生存可能。
巫彥德認為,北市府似乎覺得無家者只要無法夜宿艋舺公園,無家者問題就會消失,但本質上就是一種逃避責任的懶惰治理。反之,公園裡的遮蔽物被移除,無家者可能會轉移至騎樓、住家一樓空間,將會引發更多衝突。
安置的現實困境:不是不配合,而是制度無法容納
艋舺公園改建初期,北市府曾考慮以分段施工進行,盡可能保障夜宿公園無家者的權益。然而,考量分段施作恐拉長工期、影響周邊商家,市府最終決定採取一次性圍籬施工,預計工期為一年。改建正式啟動前,市府曾詢問無家者是否願意移往中和、大同等地的安置中心,或入住公園周邊設置的臨時收容站,但這些選項,對無家者而言並不理想。
巫彥德指出,無家者安置問題關鍵不在於「要不要搬遷」,而在於「去哪裡」、「怎麼去」以及「去了之後怎麼辦」。他強調,安置的成功仰賴兩大條件:其一是無家者的主動意願,其二則是安置服務本身的條件是否足以接住人。
許多無家者為中高齡長者,長年在地生活,早已建立起日常所需的人脈與生活節奏。搬往偏遠、陌生的地點,不僅等同於切斷這些生活支撐,也意味著失去原有的臨時工機會、經濟來源與社交網絡。此外,多數無家者對政府體系抱持高度戒心,甚至不認識社工,自然難以配合或主動接受服務。巫彥德指出,與其強調無家者是否配合,而是安置條件無法回應無家者的現實需求。
他強調,安置關鍵在於信任建立,而不是管制與搬遷。他認為,一開始能透過洗澡、用餐等基本服務建立連結,自然比較有可能讓人願意接受下一步的安置計畫。但這些初步服務卻常因社區反對無法實行,導致信任無從建立。
安置還是隔離?自立才是關鍵
大台北地區的無家者安置中心多設於新北市中和、金山、萬里等地,位置偏遠,缺乏就業機會,也難以重建社會支持網絡。表面看來是完成安置,實際上卻是一種隔離,無家者遷入後便不再規劃其生活出路。
巫彥德指出,無家者要離開街頭,無非仰賴工作自立或社福自立支援。但安置中心往往地處偏遠、工作機會有限,讓原本就處境困難的無家者更難突破困境。許多無家者也擔心,一旦進入安置機構,就會被限制行動自由,失去生活的彈性與希望。
巫彥德以日本的自立支援制度為例,主張政策應以「支持生活」為核心,而非僅將人從城市空間中移除。目前大台北的安置措施雖提供了臨時居所,但多數為半年到一年的短期方案,缺乏後續就業與生活支援。安置期限一到,許多人仍不得不重返街頭,形成惡性循環。
巫彥德強調,政策不能只問「搬去哪裡」,更應思考「搬去之後怎麼生活」。若缺乏長期而穩定的支援系統,艋舺公園的改建爭議將不會是個案,而是揭示整體社會在處理弱勢群體議題時的共同盲點。
「共存」的想像不是妥協,而是責任分擔
面對無家者與在地居民共處的課題,巫彥德強調,「共存」不應等同於要求居民單方面包容,而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應主動介入,協助吸收無家者可能產生的外部成本。他提到,以艋舺公園為例,目前所配置的清潔與保全人力是一般公園的兩至三倍,這正是促進不同使用者和平共處的務實做法。
他進一步建議,在公園周邊設置洗澡間、行李寄放站與食堂等基本設施,當無家者的日常需求獲得滿足,他們便不再需要在公園堆放大批行李,或因資源競爭而產生衝突。這樣一來,他們將回到最單純的「夜宿者」角色,不再帶來氣味、髒亂或秩序問題,也更容易融入公共空間的日常。
巫彥德也認為,能夠借鏡國外政策,進一步引導無家者參與社區經濟,例如消費在地便當店、使用置物空間等,便有可能打造出一種彼此互惠的共生關係,讓無家者的生活樣態更接近一般市民。
值得注意的是,艋舺公園原本的設計案中,曾規劃設立社工服務中心空間,讓社會資源能長期駐點,與使用者建立連結。然而,這項設想最終遭到市府刪除。巫彥德批評,這可能反映出公園處與社會局之間缺乏整合,政府也缺少以空間作為社會介入工具的整體政策想像,錯失了透過設計回應脆弱社群需求的契機。
中央角色的缺位:無家者政策長期漂浮
除了地方治理的侷限,巫彥德直言,無家者政策最大的問題,在於中央政府的長期缺席。至今,台灣仍無《無家者專法》,無家者甚至不具法定社福身分,導致政府在預算編列、人力配置上皆缺乏依據,只能被動處理突發狀況,無法提供長期支持。
更諷刺的是,超過七成的台北市無家者來自外縣市。有些甚至是被其他縣市的社福機構「送來」的。巫彥德提到,他曾遇過一位無家者來自澎湖,社工為他買機票送往台北,這些現象顯示,地方之間缺乏協調與責任分擔機制,使台北市在無家者服務上承擔過大壓力,也間接鼓勵其他縣市以排除取代照顧。
他呼籲,中央政府應制定長期政策,設立明確的補助制度,扮演全國服務網絡的督導角色。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特定縣市為了維持形象、減少財政負擔而將驅趕作為治理策略,導致問題不斷循環、無人真正解決。
無家者本就是一種流動狀態,若中央不正視這種流動性所需的跨區協作機制,地方永遠只能在原地打轉,疲於應付眼前的安置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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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6+1仍低於基本工資 如何刺激生育率? 全教總:育嬰津貼Double 創造友善育兒環境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台灣生育率持續探底,今年除2月外,每月出生人數均低於萬人,不斷寫下歷史新低,為挽救低迷的生育率,勞動部正規畫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規定,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雙親,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1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分擔育嬰責任。
全教總肯定勞動部主動修法,但僅僅增加1個月的津貼,顯然難以有效提升台灣生育率,為營造真正的友善職場育兒環境,讓年輕上班族免於後顧之憂,全教總主張公、私一體適用,全體公、私部門受僱者育嬰津貼,均應同步大幅提高,特提出以下意見,望政府相關部會積極行政,立院朝黨團主動修法。
一、基準從6成提高至8成:現行育嬰津貼為投保薪資的6成,自110 年7月1日起, 政府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薪資補助,申請者總共可領投保薪資的8成。但有育嬰需求的年輕父母,多數工作年資及薪資所得偏低。以113年保險「給付總金額」與「給付件數」概略計算,公教人員保險平均請領金額約17,180元。亦即,無論公私部門受僱者,每月育嬰留職津貼可能不及114年最低工資28,590元,根本難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遑論育兒。全教總建議在政府2成薪資補助外,並應同步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就業保險法》等法,將育嬰津貼基準從6成提高至8成。
二、給付從6個月延長為12個月: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危機,應透過健全育兒環境鼓勵勞動家庭撫育子女,而要達到鼓勵生育的政策目的,延長發給時間始能更具政策吸引力,建議修法將給付從現行6個月延長為12個月,以增加受雇者申請育嬰津貼的誘因。
三、期間從3歲放寬至6歲:研究指出,嬰幼兒(0-5歲)是大腦發展的關鍵期,3到6歲幼兒仍有高度照顧需求,親子間的積極互動有助孩子感受到安全,有助於建立穩定的依附關係;國際勞工組織亦指出,育嬰假申請率的高低與該段期間能獲得的給付具有正相關,應放寬可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之養育子女年紀至6歲,以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少子女化趨勢異常嚴峻,且看不到回升跡象,確實已成重大國安危機,但現行法規與政府相關措施均顯得消極且缺乏誘因,落後他國提出的刺激方案,全教總在今年兒童節前夕曾召開記者會倡議提升育嬰津貼,並已完成全教總版之修法,全教總樂見朝野委員採用成為提案版本,呼籲國會朝野黨團盡速提出《就業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法》、《軍人保險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修法,育嬰津貼Double,創造友善育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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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延會不主持,院長先請假?公督盟要求韓院長出國行程應公開透明!
文/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近期,民眾黨團在立法院提案,建請「再延會」至8月底,藍、白立委皆聲稱尚有大量民生法案待審.支持再延會。然而,從六月初延會以來,各常設委員會已經安排超過27場考察行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黃仁更安排出國考察一週,赴關島交流,讓再延會的正當性備受質疑!
昨日媒體又報導,連負責主持院會的韓國瑜院長都神隱多日,並傳已出國度假,更佐證延會議案只是流於表面形式,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身為國會議長,在立院延會、朝野對立持續升溫的當下,卻選擇「神隱」,無疑加深人民對立法院負面印象,呼籲韓國瑜院長有責任公開向全國人民說明此趟出國是否公務?是否動用公費?並應建立立法院出國行程揭露制度,向社會負責!
無限延會應有正當性,而非亂延、空延、假延!
公督盟多次強調,延會本身沒有太大問題,但應該清楚說明延會理由,從六月初延會至今,各委員會依舊安排大量和議案無關的考察行程,114年度超過五兆的附屬單位預算依舊沒有協商,甚至連韓國俞院長都不在崗位上。令人不禁質疑,延會究竟是要認真審法案,還是拿「認真開會」當幌子,實際上是要撐起國會保護傘!公督盟呼籲接續各黨團協商「再延會」提案,應有具體明確的審查目標,而非為延而延,將延會當成護身符;接續公督盟也將持續緊盯延會期間立委的問政表現!
國會外交預算創新高,呼籲建立立委公費出國揭露制度!
根據今年度預算書,立法院「國會外交」相關預算暴增至6,759萬元,創下歷年新高!其中高達4,760萬元為「國外旅費」,涵蓋立委辦公室可申請的交流事務費與國會聯誼會出訪補助。而今天在立法院召開的經費稽核委員會,立法院主計處宣稱各項業務執行率都超過90%;然而這些公帑用途,核銷標準與行程內容至今皆未公開透明,立委甚至無需提出具體報告或成果。
尤其在延會期間,理應是急於處理重要的民生議案,但如今卻傳出韓國瑜院長帶頭出國「神隱」,更引發社會質疑,公督盟嚴正呼籲立法院應建立明確的立委公費出國揭露制度,包括:事前公告行程;事後公布成果報告,並有明確、透明的公費核銷準則!唯有公開、透明才能重新贏回人民的信任!
國、眾兩黨要求延會,一起來抓誰先翹班出國!
接下來延會階段,已經傳出有許多立委已經安排好出國行程,公督盟呼籲全民緊盯各委員行程,糾舉出哪些立委是大聲主張延會,卻在延會因私人行程跑出國旅遊,提醒立委諸公延會也是正式會期,理應專心問政工作,別逃避責任,濫用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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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界難民日:庇護審查卡關兩年,個案生存深陷危機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庇護審查卡關兩年,個案生存深陷危機
620世界難民日記者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偕同沈伯洋立法委員、紀惠容監察委員及在台流亡社群代表,於6月20日世界難民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目前由政府推動的「臨時外僑登記證」庇護專案自實施以來已超過兩年,審查程序至今無實質進展,導致尋求庇護者長期處於無身分、無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的狀態。記者會中亦強調,以「人權立國」為號召的台灣,長期未建立完整的難民庇護法制,使我國無法對難民提供實質保護與基本權利保障,與會者共同呼籲政府應立即履行國際人權承諾,儘速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在台難民庇護制度。
國際戰火與壓迫蔓延:在台庇護者面臨的迫害現實
緬甸、比亞法拉與巴勒斯坦在台流亡社群代表於記者會親述其原生國面臨戰爭、鎮壓、大規模人權侵害等危機。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 杜可可表示緬甸自2021年政變以來,陷入長期動亂,軍方血腥鎮壓和平示威、空襲村落並埋設地雷,導致大量平民死亡,逾350萬人流離失所。2023年的全面徵兵,讓未接受完整訓練年輕人被迫送上前線、殺害同胞。今年3月緬甸遭強震重創後,軍方竟持續空襲、阻撓救援,甚至劫走救災物資。許多民眾為逃避戰火與迫害,被迫離開家園。
比亞法拉社群代表 Charles Opanwa 引述國際公民自由與法治協會(Intersociety)發表的報告中揭露東奈及利亞(比亞法拉地區)軍事鎮壓下的大規模人權侵害,包括任意逮捕、酷刑、強迫失蹤與公開處決,致使大量比亞法拉人被迫逃離家園。
巴勒斯坦學者 Hazem Massry 則指出,世界各地已有超過一億人因戰爭、迫害或災難被迫逃離家園。他的家鄉——加薩的難民幾個世代的人長期生活在封鎖、轟炸和佔領之下,沒有安全保障,也沒有明確自由道路,人民被迫在對未來充滿著不確定性的環境中成長。
制度缺位與失能的後果,卻是由最弱勢的群體承擔
然而在缺乏庇護法律與有效行政制度的情況下,這些經歷種種苦難逃離家園,來到台灣的尋求庇護者往往面臨身分未定、無法工作、無社會支持的困境。
監察院監察委員 紀惠容表示台灣推動《難民法》已歷經數十年,至今仍無任何立法進展。唯一具體作為,即為政府於2023年宣布啟動的「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但距今已兩年,卻遲遲未真正上路。紀委員以自身過去協助尋求庇護人的經驗,回顧這套庇護專案研擬之初所要補足的制度缺失。當時有一名尋求庇護人因嚮往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認為台灣是一個自由國家,期望能在此尋得庇護。當時由前立委協助與政府協商,最終僅取得「不遣返」的處置,但個案因無合法身份,無法工作,在台生活有數年僅能仰賴社福團體資助。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 廖欣宜指出近兩年有數十位來自戰亂與政治迫害地區的外籍人士向台權會求助,他們多與台灣有家庭連結或因我國政策來台,與台灣有深厚淵源。這些庇護者卻多因「臨時外僑登記證」庇護專案程序的持續延宕與停擺,長期處於無法工作、無法社會支援的困境,甚至有已進入專案程序的申請人仍遭威脅強制驅離與收容。更有民主運動參與者為求生存在台工作,卻遭重罰與拘禁,拘禁期間不得飲水,手機被沒收並強迫交出密碼查閱通訊。當收到數萬元罰單時,家鄉正歷經緬甸強震,家戶倒塌,家人需住在避難帳篷的狀態。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亦指出,儘管政府宣布可協助生命受威脅者留台,但多數申請人至今仍陷於無身分、無收入、難以就醫的困境。比亞法拉社群代表Charles Opanwa補充,比亞法拉人即使逃至台灣,仍面臨語言文化隔閡、資源匱乏與社會歧視。巴勒斯坦學者Hazem Massry也表示,台灣雖相對安全,卻因缺乏法律制度,讓庇護者長期處於不穩定、不被保障的狀態中。
與會者共同呼籲:改善現行庇護專案缺失,建立完善難民庇護法制
立法院立法委員 沈伯洋指出社會普遍對《難民法》的認知存在迷思,誤以為立法將導致難民人數增加,但事實上,即便未立法,難民仍會因戰爭、迫害等原因存在於台灣。委員強調《難民法》的本質是一種「管理機制」,若政府對國家安全有所顧慮,更應設立明確法制進行審查與控管,而非任由庇護制度長期處於空白與失能狀態。委員強調:「既然難民事實上已經存在,我們就應以法治方式面對與處理。」並補充,相關立法討論中,委員已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皆已多次研議,也充分納入國家安全考量,認為台灣應建立更健全的法制。
紀惠容監察委員強調,在進步國家中,應有完善制度協助難民生存與生活,包含等待庇護審查期間的生活補助與職能訓練。反觀台灣,即便監察院已提出調查報告,行政部門所提出的「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至今形同虛設。雖政府稱「無人申請」,但根據她掌握的資訊,目前實際申請人數已逾二十人。並呼籲政府應正視此一制度性缺口,強調:「難民法在任何先進國家都是基本人道標準,台灣不能再拖,今年一定要上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難民法》草案自2005年提出迄今仍未立法,造成庇護者長期陷入法律真空。她指出,至少已有40件申請案件尚未進入正式審查,政府應參考國際經驗,儘速完成制度建構,落實「不遣返原則」,保障庇護者基本人權。
也建議台灣政府可以參考國際上既有的成功模式(如:社區支持計畫),與民間合作,共同提供難民及尋求庇護個案實質協助,並且儘速通過相關法制,讓第一線執法人員及個案本身,在所有作業流程上有所依循,也才符合台灣作為法治國家的原則。
台灣人權促進會研究員廖欣宜則呼籲內政部與勞動部應立即檢討制度缺陷,完善審查流程,停止驅離與不當查緝,真正實現作為民主國家的責任與價值。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比亞法拉社群代表Charles Opanwa與巴勒斯坦學者Hazem Massry皆強調,政府應儘速啟動審查程序,讓申請者能在審查期間獲得基本身分保障、工作權利、獲取社會救助或加入社會保險的機會,讓這些為自由民主奮鬥的人,在台灣能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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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見證種族清洗跡象,無國界醫生籲「援助不是武器,停止封鎖加薩」
文/無國界醫生
加薩人道危機持續惡化,2023年10月開戰至今,已造成巴勒斯坦人逾5萬死亡、逾12萬受傷,加薩全境約200萬人口正面臨饑荒風險。無國界醫生(台灣)今(20)集會呼籲「援助不是武器,停止封鎖加薩」,籲請以色列當局停止將食物、藥物、援助當作武器,解除加薩史上最長的圍困,立即並持續停火,保護巴勒斯坦人及其援助者的生命。
過去20個月以來,以色列當局正系統性地摧毀巴勒斯坦人的生存必須條件,加薩的房屋、街道、電網、供水網路、醫療設施等無一倖免。這並非出於疏忽,而是蓄意為之的結果。無國界醫生每天目睹以色列當局進行大規模殺戮、摧毀重要民用基礎設施,以及封鎖藥物、食物、水、其他基本人道物資的供應,見證種族清洗的跡象。此外,醫療設施持續遭受攻擊,包括醫院遭空襲與地面襲擊、庇護所遭坦克炮彈襲擊、車隊遭到炮擊。
戰爭至今,無國界醫生團隊及患者經歷50起暴力事件、被迫撤離至少18間醫療機構,共計11名無國界醫生同仁不幸喪命。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廳指出,截至2025年5月25日,加薩地區已有1,580名醫護、至少463名人道工作者死亡。
「藥物不是武器,醫院更不該是戰場。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攻擊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台灣整形外科醫師鄔逸群曾於2024年7至8月、2025年1至2月前往加薩南部納瑟醫院(Nasser Hospital)協助爆炸傷、槍傷、燒燙燒治療。「當地醫療設施、設備、人員都非常少,但患者非常多,是即便換做在台灣醫院密集地區,也無法回應的數量。每週會有二至三次大量傷患事件,創傷傷患逾半為幼童與未成年,患者數太多但病床不夠用,只能讓三位小孩橫躺共用一張病床,醫院佔床率不曾低於100%。」
近期以軍加強對加薩南部汗尤尼斯(Khan Younis)的轟炸,撤離令涵蓋無國界醫生於納瑟醫院營運的住院部旁樓房。6月9日,以軍在未經預告的情況下,轟炸指定提供無國界醫生使用的道路,迫使組織調整在納瑟醫院的行動,將部分燒燙傷和骨科治療工作轉移至位於加薩中部戴爾巴拉赫(Deir Al Balah)的前線醫院。納瑟醫院原為加薩南部唯一能應對大型傷亡的醫院,擁有南部最後幾個仍在運作的新生兒與兒童重症加護病房,如今幾乎無法繼續運作。
「以巴戰爭是當今世代最殘酷的戰爭之一,本該救命的人道援助,正成為致命的武器。」財團法人無國界醫生基金會執行長鄔荻芳(Ludivine Houdet)指出,上月底以色列與美國主導的加薩人道基金會(Gaza Humanitarian Foundation, GHF)啟動糧食分發,只允許極有限的援助進入加薩,數百名在分發中心等候領取物資的巴勒斯坦人遭槍擊送醫,數十人死亡。
最新數據顯示,僅在過去一週,無國界醫生位於戴爾巴拉赫的前線醫院槍傷患者激增190%,多個診所創下單週收治患者新高紀錄。「僅於災難迫在眉睫的關頭才允許極少量醫療和燃料物資進入,無異於在血流如注的傷口上貼OK繃。我們在加薩目睹人道援助被工具化及當作政治籌碼,用以迫使民眾流離失所、全面封鎖、實現軍事目標。以色列當局此舉不僅漠視聯合國安理會第2286號決議——遏止戰場上對醫院的攻擊,更有違國際人道法。」
「在加薩為生存而奮鬥的巴勒斯坦人,其實無異於你我,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台灣急診科醫師洪上凱曾於2023年7至11月前往加薩北部印尼醫院(Indonesian Hospital)協助優化當地急診流程。「今天我們有機會進入衝突區域提供人道援助,並非因為我們是最厲害的醫生,很大程度是因為社會賦予醫療人道救援組織這樣的特權,並保護組織人員行動安全。賴此特權見證真實情況的我們,必須挺身而出讓更多人知道正在發生的事。」
以巴戰爭將滿兩年,無國界醫生至今仍在加薩工作,親眼見證殺戮對一整個世代的巴勒斯坦人造成的傷害,期盼透過醫療行動和發聲挽救性命。無國界醫生呼籲交戰方立即無條件停火,確保醫療體系獲得保護,人道援助得以暢行。與此同時,誠邀各界關注無國界醫生官網前線新聞發布,以及社群平台資訊分享,響應社群串聯活動,成為人道醫療與改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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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難民審查卡關、生存問題不保 民團呼籲台灣政府建立難民庇護法制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聯合國難民署(UNHCR)通過每年的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今天台灣人權促進會以及國際特赦組織分會等人權團體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通過《難民法》,並積極啟動「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的審查程序,審查現今在台約40個尋求庇護者個案,讓申請人清楚了解專案進度與標準,保障難民權利。
來台難民身分不合法又不人道 台灣嚴重人權問題未解
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台灣至今尚未制定《難民法》,監察院曾在2022年調查一起烏干籍性別難民案件,促請行政院檢討改進。
紀惠容說這位烏干籍性別難民為逃離自己的國家因性傾向所引來的生命威脅,看到台灣是個通過同婚法律、包容多元性傾向的國家,因此期望來台尋求庇護,卻不知台灣法規並無法給他合法居留身分,只能藉由立委幫助協商,最後僅獲得「不遣返」條件,至今已滯留10年。
監察委員紀惠容
紀惠容提到該性別難民因為沒合法居留身分,無法在台工作,看病也無法使用健保制度,只能由民間團體協助,每年約花費30-40萬,但他認為在號稱民主進步的台灣,《難民法》是必要的,或者應對於難民庇護要有相關保障措施。
台權會庇護移民政策研究員廖欣宜則表示,台權會在過去兩年協助數十位返回母國恐將遭到人身安全危險的在台外籍人士,他們多已在台落地生根並與在地社群有緊密連結。
台灣政府雖然在2023年啟動了安置尋求庇護人的「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審查通過的人可持有一年效期的證件,並可辦理就學、就業與社會保險等事項,但是此專案啟動至今超過兩年,卻沒有任何案件被申請核可通過,內政部甚至拒絕向申請人說明具體的審查要件及程序。
廖欣宜說明,申請臨時外僑登記證者的等待過程期間不被許可工作,也無法請領任何社會救助,也有即將面談的申請人仍被移民署要求在期限內辦理旅行文件離境。
「台灣政府機關認為來台尋求庇護的難民不一定要工作才能生存,尋求民間團體的接濟就好?」廖舉例,有一位曾經參與民主抗爭運動、來台申請庇護的緬甸人,他為了生存而工作,被勞動機關科處上萬元罰鍰、被移民署要求強制驅逐出境,移民署人員將其上銬拘禁數小時,期間無法吃喝且沒收手機,還被官員要求查閱通訊紀錄。
民間要求內政部和勞動主管機關應意識到主管法律和執法方式已明顯違反國際人權規範,甚至是我國自身的憲法承諾。廖欣宜說我國憲法15條、國內法化的兩公約皆要求我國政府保障人民過著適足的生活水準和工作模式權利,免受不人道待遇。
台權會要求內政部和勞動部應訂定不亞於國際人權規範的庇護審查要件與程序,積極辦理庇護專案的申請,同時呼籲台灣社會關注這群已在台灣落地生根、卻被我國制度罔顧的尋求庇護者,他們要的不是施捨,他們要的是願意實踐基本人權保障與國際義務的台灣社會。
台權會庇護移民政策研究員廖欣宜
世界動亂存在、難民就在 民間多年呼籲台灣通過《難民法》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正是1988年因參與民主運動遭軍方迫害而輾轉逃到臺灣的尋求庇護者。杜可可說2021年2月緬甸發生軍事政變,緬甸人面臨正常外出就會被軍方暴力打壓,同時內戰情勢,使得緬甸近1/3人口、2000多萬人需要得到救援,數百萬人流離失所,有身分紀錄的死者近 6700人。
杜可可說,去年4月緬甸軍方開始強迫募兵,用各種方式強迫年輕人當兵,卻非保護國家,而是送往進行內戰「自己打自己的親友」,造成許多人想盡辦法逃離緬甸。今年3月發生緬甸大地震造成死傷慘重及房屋倒塌,軍方仍未停止內戰,甚至沒收國際民間交給緬甸震災的物資藥品,民不聊生的狀況使得緬甸難民越來越多,在泰國及印度邊界有超過350萬的緬甸難民。
他希望台灣政府可以為了緬甸民主努力的人,在緬甸情況好轉前的過渡期,讓尋求庇護者有在台灣好好生活的機會。
自2023年10月7日以色列發動軍事行動以來,加薩地區超過6.3萬人死亡,近13萬人受傷。來自巴勒斯坦的學者Hazem Massry說,他本身作為來自加薩的難民,幾個世代的加薩人民都生活在封鎖、轟炸和佔領的恐懼之下。許多人就像他一樣,不僅僅是在尋求庇護,他們是在尋求尊嚴以及法律的保障,並渴望可以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
他說到,台灣在缺乏明確難民保護法治的情況下,難民們無法確保是否能長期居留,缺乏透明的庇護程序,讓逃離戰爭和迫害的人容易被外界遺忘,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人道問題。(相關報導)
比亞法拉社群代表Charles Opanwa表示,1967年發生奈及利亞對比亞法拉族群進行種族滅絕戰爭,比亞法拉人(Biafrans)遭受的人權侵害,包括任意逮捕、羅織罪名入獄、公開處決、秘密槍決、嚴重酷刑以及強迫式失蹤等惡劣狀況,導致大量的比亞法拉族群需要被迫逃離家園。
部分比亞法拉人來到台灣之後,卻又面臨沒有合法身分,無法獲得醫療和教育資源,並遭受文化隔閡與各種歧視的困境。Charles Opanwa強調,成為難民並非自願,是命運所迫,國際社會應尊重尋求庇護者的尊嚴以及他們自身價值。因此他呼籲台灣政府應依照國際法保障難民權利,核發在台難民的合法許可,盡速改善曠日費時的庇護審查程序,減輕庇護者在台灣的不安與壓力。
來自巴勒斯坦的學者Hazem Massry
比亞法拉社群代表Charles Opanwa
立委沈柏洋則澄清,許多人對於制定《難民法》有部分迷思,例如會增加來台的難民、國安門戶洞開等疑慮,他說明不管台灣有無通過《難民法》,只要世界上的動亂存在,難民就會存在的,如同現在在台的數十個個案。且如果社會擔心有國安疑慮,更應該有法制上的管理機制,並納入國安審查,才能真正確保國安。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台灣政府一直以來不通過《難民法》,並無法杜絕任何的難民個案,事實上也已經有40個以上的難民個案在台灣。
近幾年烏俄戰爭、以哈衝突等戰場不斷,邱說到世界各國應負起難民保護的責任,台灣政府也刻不容緩。民間也提醒台灣政府,即便沒有《難民法》,也必須要遵守國際法的不遣返原則,確認遣返尋求庇護的個案是否會回到有危險的地方。「在台難民持續無法獲得審查或合法居留,持續處在非人狀態下生活,對他們將是二次傷害。」
邱伊翎提到,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難民署及許多公民社會團體從2017年開始進行社區支持計畫,讓上百萬個難民個案透過社區支持計畫的協助獲得暫時安置、情感支持甚至是本土就學權利等等。在阿根廷、澳洲、愛爾蘭、英國及加拿大等地,都有類似政府跟民間團體一起合作協助在當地的尋求庇護個案。台灣政府可參考國際上成功模式,與民間團體合作,提供難民和尋求批護者實質協助,但最重要的是要盡速通過《難民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
立委沈柏洋
這篇文章 來台難民審查卡關、生存問題不保 民團呼籲台灣政府建立難民庇護法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