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d aggregator
【徵才資訊】棲地守護部 議題專員
壹、工作內容
1.以荒野組織發展之環境議題為主,氣候變遷、節能及電費為輔,進行法規研究,產出相關對外論述及適合組織推動之行動方案
2. 負責全國NGOs環境會議的聯繫與籌備
3. 協助協會關注議題的各項行政工作
4. 參與政府與團體間相關會議及提出建議
5. 其他秘書處交辦事項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荒野保護協會總會(台北市中正區詔安街 204 號)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視業務需求需排早、晚班。雙週變形工時。
可上班日:不限
需求人數:1人
貳、需求及條件
1. 對環境議題、自然生態有興趣,願意長期投入
2. 願意投入議題研究及相關法規、政策分析
3. 具統合協調能力,能把複雜內容轉化為清楚易懂的訊息
4. 喜歡跟不同人接觸,善於跨團隊溝通合作
5. 可獨立思考、文筆佳產出或檢視相關論述
6.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軟體應用。
7.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學歷,科系不限
8. 工作經驗要求:不拘
參、待遇與福利
薪資:月薪$32,000元 - $35,000元
保險: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員工團體保險。
提供年終獎金、生日禮金及健康檢查補助。
經主管同意,可免費參與本會各項研習與培訓課程。
肆、加分條件
1.以非營利組織為長期工作規劃
2.有社會運動或非營利組織經驗
3.熟悉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議題
4.熟悉節能、電費制度相關議題
▍ 應徵方式
請備齊個人履歷與自傳,寄至以下信箱:hr@wilderness.tw
主旨請註明:xxx_【應徵】棲地守護部 議題專員
我們將於書面文件篩選後,通知面試。
必備文件:
1.履歷。
請載明「可開始上班時間」、「最高學歷」、「工作技能」、「相關工作經歷」(含工作期間、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內容),提供「執行專案成果或相關作品」等
2.自傳
職務聯絡人:謝祥彥
電話:03-9699358
信箱:max@wilderness.tw
max@wilderness.tw
【投書】看廖彥鈞檢察官與檢察長張斗輝如何偵辦案件,卻使人對司法失去信任?兼淺評彩券業借牌經營亂象與衍生之問題
(圖片來源:Photo by dylan nolte on Unsplash)
文/周月飛(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專案研究員)
當權利被人侵害,訴諸法律捍衛權益,司法卻不能為其伸張公平正義,正是最被詬病之處,因而信任度連年下探。以下這則案例,似乎在某種程度上點出了台灣司法不受信任的普遍現象及問題所在。
有個彩券業租牌集團,不法從事彩券事業二十多年,為首者人稱「賴姐」,旗下彩券行於台北、新北、桃園皆有分店,現已漸由其兒子「玉米」接管。這個「賴姐」彩券業租牌集團,因往年在公益彩券、運動彩券經營有道,手上資金充盈,亟需拓展店面,遂於2023年公益彩券遴選第五屆經銷商時,除了培養人頭參與報名台彩及運彩的經銷商遴選,也從相關職業工會取得其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所需之經銷商牌照。
類似於賴姐、玉米這樣的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並非罕見,據相關報導及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彩券業超過六成以上被不法租牌集團壟斷,形成強者越來越強,弱者越來越弱,行業資源最後全都集中在少數資深從業者手裡。而如此不公不義的現象,脫不開權責機關的失能與失職,以及台灣彩券公司、運動彩券公司內部人員的掛勾與護航。此等摻雜制度面與社會結構等問題,政府實不應再等閒視之。
如上所述,由於權責機關失能失職,彩券公司內部人員又與業者掛勾護航,致使彩券事業遭不法集團滲入、壟斷至今,雖偶有新聞從側面報導,卻少有清晰輪廓可一窺全貌,許多不明所以的民眾,以為掏腰包購買彩券是幫助公益、支持弱勢族群就業,或支持國家培養優秀運動人才的善舉,全然不覺是將資金獻給了如賴姐、玉米這樣身心健全,卻未具彩券經銷商資格的幕後老闆們。
前些年,立法院有請彭文暉研究員撰寫「公益彩券借牌經營問題之法制研析」,文中就已點出許多我國彩券事業的諸多不法問題。事實上,在立法院查詢系統裡也可以觀察到,朝野立委們並非完全對彩券制度有問題之部分毫無所覺。例如王世堅、蘇巧慧、賴士葆、李貴敏等人,都有相關質詢或提案。而蘇巧慧數年前,更提出類似於賴姐、玉米這樣的集團幕後老闆,應該列入處罰對象的修法主張,可惜至今不了了之。
難道,由賴姐、玉米這樣的集團來經營,使彩券行像超商一樣,成了連鎖分店,不行嗎?廖彥鈞檢察官在偵辦賴姐涉嫌業務侵占案過程中,曾向告訴人提出過類似問題。以現今的規範而言,自然不行,畢竟有關法令就擺在那裏。不過,假設廖彥鈞認為彩券業交由租牌集團營運與打理並無不妥,那除非這個國家社會,只把弱勢族群的就業權益放在嘴上而不放心上,容任他們自食其力、力爭上游的機會成了集團們的禁臠。或許,如此發展脈絡,在未來也不失為一個方向,至於弱勢族群在彩券業的工作權雖然不保,但最起碼能解決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普遍常見的──逃漏稅,以及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兩個大問題。
由於現行規定,每間彩券行都必須獨資經營,以賴姐、玉米不法租牌集團為例,為了掩人耳目,旗下的彩券行連鎖分店,操作模式即先與彩券行店面的房東訂立租約(多為五年、十年起租之長約,其所約定金額是真正按期給付的租金)後,再由經銷商負責人與房東訂立租屋契約(此為假租約,為了有關單位設立店面所需,如營業登記等,上面所載金額多為每月數千元,與實際租金差距非常大),每間彩券行表面上看似合法合規的獨資經營,其實相關營收皆流向如賴姐、玉米般的幕後老闆。
由於不法租牌集團幫助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的房東們逃漏稅,還補貼他們出租期間各項稅額,導致這些房東們對於不法租牌集團的合作,往往趨之若鶩,除了極少數,位處精華地段中的精華地段,如台北市西門町,以及雖非市中心,但位置地點與空間格局很理想,於是被大型連鎖企業如康是美挖牆腳外,鮮少有房東主動與其拆夥,就比如賴姐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的兩處地址合併為一間的彩券行,開業屹立十餘年,是其引以為傲的彩券行旗艦店。
如果彩券行連鎖分店的房東們獲得的「逃漏稅」利益,應被究責,那麼租牌集團幕後老闆更應嚴查究辦,因為這些房東們獲得的「逃漏稅」利益最多就是出租房產的相關稅金問題,而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無法設立公司行號,因此其所獲得的利益應以個人所得計算,無法享有開設公司帶來的節稅優惠,然而集團旗下每一間彩券行分店,都是分開獨立計算所得,並利用人頭戶減掉相關扣除額(如身心障礙者特別扣除額等)後,所得淨利全數歸入集團幕後老闆口袋,這其中所涉及的逃漏稅問題,遠遠大過於房東們出租房屋所獲得的逃漏稅利益。
以賴姐、玉米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為例,其旗下彩券行連鎖分店在2024年年底前,就從原本的13家,擴增至28家,據悉,規模仍在持續擴大,可見其獲利之豐。集團旗下彩券行規模以及展店速度驚人,而真正意義上的彩券經銷商,社經地位本就不佳,何來能力與之競爭?然而,這樣賺錢、開店不手軟的不法租牌集團,不但打著公益招牌大賺黑心錢,竟也是未替員工們投保的「大戶」!而其拒絕替員工投保勞健保的理由,普遍以旗下每一間彩券行,所配置的員工不滿5人,所以不必為員工們投保勞健保,不僅荒唐,更無視於旗下所有彩券行員工多達6、70人的工作權益。礙於篇幅,有關部分爾後將續作文章說明解析。
賴姐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於2023年公益彩券遴選第五屆經銷商期間,因亟需拓展店面,得知有個公益彩券電腦型經銷商(小尹),是位剛入行的新手,正趕在台灣彩券公司規定的時限內,尋找要頂讓的公益彩券舊店面,否則將失去經銷商資格。
賴姐便向小尹說,自己有運彩經銷商資格,可以一起共開店面,邀請小尹合作,當時原本議定好,合作店面是在台北市萬華區興寧街,已完成相關營業登記,但不久後,賴姐旗下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的彩券行分店,電腦型經銷商因故辭世,於是在未取得小尹同意及授權的情況下,賴姐的兒子玉米就偽造同意書,擅自將小尹原本設立於興寧街的彩券行,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移至西藏路店面,以維持彩券行營運,原本小尹對此極為不滿,但當時剩不到一週的期限可以另尋店面,如果彼時提出異議,無異於葬送了好不容易抽中的電腦型經銷商資格,於是隱忍不發,持續蒐集違法違規之事證。
直至賴姐越發展露本性,明面上說要小尹拿出幾百萬元,一起共開店面,卻對於出資後有關財務報表的問題避而不談,賴姐期間固定每月拿一萬元[1]給小尹,充作「合作分潤」,後續乾脆要求小尹將牌租給她,或是小尹拿出一百萬元投資,並配合早上至下午彩券公司業務代表要查核的時間段內上班,以及提供中國信託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作為「繼續合作」的三樣條件,小尹才如夢初醒,決定與之斷絕所謂的「合作」,時間是2025年1月20日。
自2025年1月20日起,小尹幾乎每天都會傳Line訊息給賴姐、玉米,表明既已不再合作,理應歸還因合作而由其保管的中國信託存摺、提款卡、印鑑章,而賴姐、玉米面對小尹催促,卻已讀不回、置之不理。直至2025年5月19日,小尹不僅發出最後通牒,還託友人到賴姐、玉米位處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的彩券行旗艦店,告知當時正在顧店,也熟知賴姐、玉米、小尹間情況的李姓雇員,表明再不歸還將要報案,李姓雇員聽聞後也立即將情況,向賴姐、玉米以及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總店報告,但二人仍拒不歸還,於是小尹於隔日5月20日向警方報案,此時距離小尹與賴姐、玉米終止合作後,物品遭侵占已四個月。
此案由台北地檢署廖彥鈞檢察官負責偵辦。廖彥鈞一開始就請書記官卓紹群三番四次打電話給小尹,希望此案可以調解處理,小尹原本沒有意願,但看書記官如此殷切,不忍拒絕,只好參加調解,但小尹當時內心就隱約感到,這樣積極希望受害者調解處理的檢察官,未來偵辦恐怕會草率隨便。
調解當日,賴姐表明若不能息事寧人,則自己也將提告。當天調解未成後,她果然委任律師向廖彥鈞檢察官提出對小尹的恐嚇告訴,理由是小尹要將其經營彩券事業的相關不法行徑公諸於世,對其造成名譽、安全之危害。
然而,廖彥鈞如何處理本案呢?他將兩造當事人分開訊問,然後再將一方說法,轉述給另一方聽,再問其有何意見?這樣的偵辦程序是否合理、公道,留待各位讀者品評,本文要譴責廖彥鈞的,是其身為檢察官,得知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的存在,其中涉犯的逃漏稅問題情節非輕,卻未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函知行政主管機關本於權責依法處理,罔顧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的職責。而小尹物品遭侵占,提出告訴後,賴姐、玉米向廖彥鈞提出之抗辯內容(例如他們誤以為小尹還在與他們合作、小尹帳戶內還有其投入款項未結清等),明顯與小尹所供述情形以及時間點有所出入,而在小尹說明後,表示要調查證據,廖彥鈞於2025年12月3日當庭表示,會等候小尹有關證據資料至2025年12月20日,否則將作結案。
小尹沒有錢請律師,必須向專業人士諮詢請益,才得以撰寫相關書狀,加上燒錄於光碟之證據,也須附上有關說明,故趕在2025年12月19日公家機關下班前,除了將小尹與賴姐、玉米之間關於2025年1月20日當天雙方提及確實已不再合作之錄音內容,和該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有關資料,如旗下分店所在、運作模式、如何規避彩券業有關單位查核,以及如何配合台彩公司與運彩公司的業務代表簽名、逃漏稅事證等內容,一併提交至台北地檢署,然而,廖彥鈞卻能在12月19日同一天作出不起訴處分書,但證據資料尚待一一調查驗證,不禁令人強烈懷疑,豈可能在同一天就調查完竣?果不其然,不起訴書對於小尹所交的證據資料內容隻字未提,由此推斷,廖彥鈞並沒有審閱有關證據資料就作出論斷,不僅失信於人,又以如此草率態度處理案件,明顯失職。小尹無法接受,提出聲請再議,賴姐、玉米則未提再議。
我國刑事再議制度究竟有何實質作用?抑或形同虛設?或許有使用過的人就知道,但從現今司法信任度不斷下探之頹勢來看,實在難以令人有所期待。本案提起再議後,高檢署的表現果然不負眾望般地再次讓小尹大失所望。
歷經二個月的沉寂,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對這起再議案的處理,竟然將賴姐提告恐嚇案的時間敘述,張冠李戴的搬到小尹提告的侵占案之中,對於小尹所提出的相關證據內容也未作任何交代,以至於離譜的做出以下結論「…. 嗣於113年6月間因故聲請人已將上開物品取回。….被告係基於合夥關係、投注站營運使用而占有上開物品,聲請人欲向被告請求返還上開所有物者,實應先依民法使用借貸之相關規定,向借用人請求返還所有物,而非隨即認屬刑事侵占犯行,且被告是否係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拒絕返還上開物品予聲請人,亦非無疑,自難遽對被告以侵占罪嫌相繩。是聲請人因與被告討論繼續合作關係事宜,將上開物品交予被告使用,是其使用期限應以該合作事宜合法終止後,始能循民事訴訟途徑請求返還。」
從檢察長張斗輝的論述可以得知,其比廖彥鈞檢察官更未掌握案情。廖彥鈞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明明沒有提及小尹於113年6月間因故已將被侵占的物品取回之敘述,反倒在恐嚇部分提及賴姐控訴小尹自113年6月至114年6月間,向賴姐恫稱……致使其心生畏怖,足生危害於安全。估計張斗輝是將賴姐提告恐嚇部分的時間序搞混,導致穿鑿附會。
此外,小尹所提供的證據資料裡,就有2025年1月20日,小尹與賴姐、玉米的電話錄音,該通電話內容的結論便是雙方終止合作,賴姐於是向兒子玉米表示「你明天打電話給業代說,我們沒有跟小尹合作了」,玉米也表示「那就整組還給他」,賴姐又補充「請他簽切結書說已經把存摺印章拿走了」,顯見雙方都已認識到合作關係結束,賴姐、玉米卻持續佔據小尹中國信託存摺、提款卡、印鑑章故意不歸還,且長達四個月以上,此等事實攸關案件偵辦方向,而地檢署、高檢署卻對有關證據佯裝不知,這種情況竟然還要求受害者先循民事途徑請求返還?試問我們還需要刑法的規範制度嗎?離譜的是,與廖彥鈞一樣,張斗輝也未將此涉及逃漏稅等弊案情形,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函知行政主管機關本於權責依法處理,罔顧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的職責,同樣失職。
當我們走進法院或檢察署,常常可以看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內人人自由」這一類的司法標語,將之與最近的司法信任度調查對比,強烈的違和感油然而生。國家體制賦予法官、檢察官處斷案件的無上權力,卻無相對約束其權力的機制,以至於司法官在消極辦案或心生偏頗時,案件真實便無以展現,於是誕生了司法官有權無責,犯法者自在逍遙,唯有弱勢受害者在哀慟的荒謬怪象。這就是如今的司法常態。
權益受害程度遠比小尹嚴重的,我們在社會上也時有所聞,是否如同小尹,權益得不到正義伸張,實際情況恐難估量。政府機關首長或要員,常宣稱台灣是民主法治多麼進步的國家,但當任何人相信法律而進入司法,反被搞得一身傷,從中觀察出台灣司法捉襟見肘的一面,那時心中的酸楚與痛苦,方能體悟出自己恐非司法不公問題下的最後一人。
所謂「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的道理淺顯易懂,在此呼籲、提醒朝野立委,為我國長治久安計,司法正義問題不能再拖,因為每件社會問題都牽動著某一端不正義的脈絡,司法如果無法替國家解決這些社會問題並賦予正義,帶來革新,那麼這個社會問題便會持續往更糟的方向發展,前所提及的彩券業不法租牌弊端亂象,正屬於當前社會問題之一。
我國彩券業成了不法租牌集團的撈金天堂,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益事業,然而,有關單位至今卻無人究責查辦,這中間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以及法律漏洞,絕非以台彩公司、運彩公司每年給政府的回饋金可以抵銷,因此朝野立委們,不僅應對司法不公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機制,更該建置能有實際作用的申訴管道,畢竟當今司法體制內的救濟途徑,如上訴、再議等程序,遇到沒有道德良知的司法官,根本毫無有效處理之可能,一旦我國司法能夠體現正義的本質,社會問題將無所遁形,就好比彩券業不法租牌集團的存在,倘使我國政府確實澄清吏治,司法也不可能容任其得在台灣社會吸金二十餘年。
[1] 各集團每月給予旗下人頭戶可能不盡相同,賴姐集團是每月給予一萬元人頭費,名義上多稱之為「合作分潤」或「配合款」,如替其顧店或者排隊購買刮刮樂等,酬勞另計。
這篇文章 【投書】看廖彥鈞檢察官與檢察長張斗輝如何偵辦案件,卻使人對司法失去信任?兼淺評彩券業借牌經營亂象與衍生之問題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戳破許淑華「依法、科學、理性」謊話
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聯手民代戳破縣府「三假」謊言,嚴正抗議行政暴力並要求實質評估替代方案。針對南投縣政府執意於名間鄉興建焚化爐,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上週五赴縣議會陳情,要求縣府懸崖勒馬撤回全案,然許淑華縣長不僅未正視基層民意,竟再度以「依法行政、科學數據、尊重民意」為由堅持興建。
今(5月12日)召開本案第五次範疇界定會議,這也是此案第九度召開會議,大批名間鄉親一早便集結搭車來到南投市,頂著烈日拉起布條進行抗議,要求政府停止護航。對此,自救會偕同名間鄉長及跨縣市民代,在會議前召開記者會,直指縣府所謂的「依法」實則是動用環保基金買地的濫權、「科學」是選錯模式的空污模擬數據、「民意」更是無視地方反對聲音的假象。自救會抨擊縣府、環保局及會議主席長期以行政暴力與霸凌手段強推此案,顢頇堅持焚化爐為唯一解方,甚至不惜灌水垃圾數據稱需25年才能去化。
更令人不齒的是,縣府為轉移焦點,竟抹黑抗議居民「非在地人」,否定真正住在名間、飲用當地水、種植名間茶的鄉親心聲。自救會嚴正質疑,若會議不斷跳過替代方案討論,環評程序恐已淪為預設結論的護航大會,要求環評委員應秉持專業中立,針對多元處理方案進行對等評估,而非配合演出一場焚化爐定案的政治表演。
自救會會長釋致中當場拿出議會公開資料質疑,環保局資料明載名間鄉為農業特定區,明明還有其他選址地點,縣府卻硬要在農業區蓋焚化爐;且範疇界定會議明定可討論替代方案,自救會已提出30多個方案,環保局卻一方面自稱科學依法,一方面又獨裁封殺民眾討論空間,令鄉親極度憤慨,直指縣府所謂的「依法」實則是動用環保基金買地的濫權、「科學」是選錯模式的空污模擬數據、「民意」更是無視地方反對聲音的假象。
名間鄉長陳翰立表示,近期議會中部分議員配合縣府,對放下工作守護家園的鄉親進行抹黑,散播抗議者非名間人的言論,行為極其糟糕;縣府更以名間無合適場地為由封殺民意,事實上公所已多次表示可協助尋找場地,縣府若有誠意應直接到名間開會,而非躲在後方。
陳鄉長更質疑,本案相關關鍵官員與教授多與埔里有地緣關係,為何埔里掩埋場能輕鬆撤案,而名間卻必須承受焚化爐,其中是否涉及地方利益糾葛,縣府應交代清楚。
雲林縣議員張維崢強調,多次到南投抗議是為了守護家園,南投縣府完全未考量周邊縣市感受,名間位於雲林林內鄉上游,焚化爐產生的環境衝擊是不可逆的,將與名間鄉親抗爭到底,誓死守護雲林農業優良水質。
二水鄉民代表會副主席則指出,名間與彰化二水相鄰,同樣以大農業為在地核心產業,南投縣府蠻橫的決策將同時重創南投、彰化、雲林三縣的農產業,對經濟與環境的巨大衝擊,縣府根本無法負責。
二水鄉前鄉長許敏適補充,新民淨水場與二水淨水廠皆鄰近選址地點僅約一公里,焚化爐排放的重金屬與戴奧辛勢必透過水源影響下游80多萬人的生計與健康,南投縣政府必須立即停止在名間鄉興建焚化爐。
最後自救會強調,許多會議資料與環說書內容皆有隱蔽事實的漏洞被民眾拆穿,環保局長李易書卻態度傲慢、獨裁主張「不容質疑專家」,無視程序正義與民眾監督權。自救會抨擊縣府、環保局及會議主席長期以行政暴力與霸凌手段強推此案,顢頇堅持焚化爐為唯一解方。
這篇文章 【新聞稿】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戳破許淑華「依法、科學、理性」謊話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聲明】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回應台鐵企工臨時代表大會聲明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停職輕放涉貪勞董、不查帳又拒勞董直選、阻改革員工入會,只見派系鬥爭不見改革
今(12)日台鐵企業工會(下稱台鐵企工)舉辦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針對多項議案進行討論,尤以近期勞工董事、秘書吳長智涉貪案件員工高度關注,然而今日代表大會決議,僅將吳長智勞工董事「停職」處分,仍舊保留其勞工董事身分,並未依照章程將這位違反宿舍使用規定、涉嫌詐領津貼、濫用會務公假的工會幹部,依照章程作「停權」或「除名」處分,猶如台鐵公司給吳長智2條路一樣,台鐵企工選擇輕放的態度,產工強烈譴責。
其次,對於吳長智涉貪過後,產工公開要求台鐵企工應考量其在工會擔任幹部許久,涉貪情形是否延伸到工會內部,染指將近1億元的會費存款,台鐵企工盡速展開查帳及內部調查,更提出勞工董事應全面開放直選,讓民主制衡獨裁,均為在大會上被提出,嚴重損害會員權益,為工會財務公信力蒙上陰影、讓工會更顯專斷獨裁,難道任何涉貪工會幹部,工會都不需要有所調查嗎?勞工董事選任都不需要檢討嗎?
最後,今日亦有企工會員代表提案,表示吳長智於去年擔任本會秘書時,違反章程阻止台鐵員工、產工常務理事王傑依程序申請重新入會案,應接納長期推動台鐵改革的王傑回到企工推動改革,然而台鐵企工最終並未通過本案,這阻擋改革員工加入的行徑,加上「只停權、不查帳、拒直選」的結果,顯現了台鐵企工對吳長智的種種作為,都只是派系內鬥的結果,與「改革」兩字毫無關係,企工並未從吳長智案痛定思痛,「吳長智們」仍在企工專斷橫行,連一個員工入會都要擋。
產工呼籲所有路員,加入產工!積極參與今年7月台鐵企工各分會選舉,以及產工下半年的爭待遇連署,台鐵亟待改革是生存問題,關乎每一位員工的工作與生活,需要各位以實際行動來爭取。
這篇文章 【聲明】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回應台鐵企工臨時代表大會聲明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王婉諭偕台灣前進參選人痛批衛福部放水
文/台灣前進連線
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王婉諭偕台灣前進參選人痛批衛福部放水
要求明年護理師節前落實,特殊單位護病比同步入法
今天(12)日是國際護理師節。立法院上週才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衛福部隨即宣布施行期程延後兩年,並以「全月平均值」計算護病比達標率,引發護理界強烈反彈。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日上午偕同台灣前進多位市議員參選人,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衛福部標準別放水!」記者會,要求衛福部停止以拖待變,最遲應於明年護理師節前正式施行,並同步研議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的護病比規範。
王婉諭指出,今年國際護理協會主題是「賦能護理師,拯救生命」,但台灣離這個目標還很遠。護理師執業率一路下滑,近四成選擇離開醫療現場,一個護理師每班照顧的病人最高多達 18 人,遠超歐美 5 至 6 人的標準。血汗的勞動條件、不合理的工作負擔、長期被忽視的專業價值,把護理師一個一個逼走。
王婉諭批評,護理界爭取多年的「三班護病比」入法,上週好不容易三讀通過,衛福部卻立刻宣布延緩兩年,事前沒有跟護理師團體溝通,衛福部長石崇良甚至語出驚人表示「如果怕跳票,再投給賴清德總統,就一定會落實」,這種傲慢言語,完全不是行政團隊該有的態度。她要求賴清德總統信守競選承諾,明年護理師節前就應讓三班護病比落實到位。
王婉諭也強調,護理師的合理薪資、充足人力、安全的職場環境都不是免費的,台灣長期以低成本支撐高品質醫療的模式已經走到極限,呼籲朝野放下政治算計,支持健保改革、加大醫療投資,這不只是支持護理師,更是支持每一個台灣人的健康。
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以心臟外科醫師身分指出,護病比的本質是醫療安全問題,不只是勞資議題。當一位護理師同時要照顧太多病人,病況變化可能被延遲發現、給藥與處置風險增加、跌倒與管路意外風險也會上升,真正受到影響的是所有躺在病床上的病人與家屬。美國賓州針對 168 間醫院、超過 23 萬名外科病人的研究顯示,護理師每多照顧一名病人,病人 30 天內死亡風險就增加 7%。
吳欣岱批評,現行衛福部護病比統計存在多重漏洞,包括全院全日平均按月回溯掩蓋特定區域時段過勞、教學行政職員灌水分母、缺乏第三方稽查機制等,且政策討論長期由醫院經營端主導,呼籲衛福部應納入更多第一線護理工會代表。
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西區議員參選人李雅芬以麻醉護理師身分發言,要求衛福部同步訂定特殊單位護病比。她指出,急診、加護病房、開刀房這些收治最危急患者的單位,連一個護病比的數字都沒有,成了制度下無人聞問的孤兒。在加護病房,病人隨時可能急救,儀器與醫囑接踵而來,護理師根本無暇兼顧其他病人,相較於美國、加拿大要求 ICU 必須 1 對 1 照護,台灣現行法規讓醫院只要聘到最低人數就「合法」;急診更是毫無人力規範,第一線經常以遠低於國際標準的人力,同時負擔檢傷、診間、重症與留觀。李雅芬強調,工會早在 2023 年底就要求研議,衛福部兩年半以來進度為零,不能再拿「複雜」當擋箭牌。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市前鎮小港區市議員參選人于仙玲也曾任護理師,她以第一線經驗指出,臨床護理工作包山包海,從給藥、治療處置、護理紀錄、回應家屬,到接新病人、出院準備、衛教、送檢送開刀,遇到病況危急還要急救與後送加護病房,三餐不規律、下班筋疲力盡是常態。
于仙玲指出,衛福部對外宣稱七成醫院達標,問題出在計算方式以全院、全日、全月平均呈現,把不同單位、班別、日期的人力統合後,自然能得出一個看似合格的數字,卻無法反映每一班、每一個單位的實際壓力。她要求護病比計算方式應改以單位、班別、每日狀況為基礎,並公開填報與計算原則,建立透明稽查機制。
台灣綠黨台北市中正萬華市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中正萬華區是台北市重要的醫療核心區域,涵蓋台大醫院、和平醫院與聯合醫院多個院區,長期承擔大量急重症需求,更突顯特殊單位人力規範的迫切性。加護病房病情變化快、需要長時間密切觀察與即時處置;急診更必須同時處理等待住院、持續觀察與緊急救治,一旦人力不足,病人的照護品質就會直接受影響。他要求衛福部加速研議急診與加護病房的人力標準,讓制度成為支撐護理師的力量,而非紙上達標的數字遊戲。
這篇文章 【新聞稿】三班護病比不能再拖!王婉諭偕台灣前進參選人痛批衛福部放水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監察院調查北宜高鐵案爭議 民團:符合公民期待 呼籲暫停推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反對「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的公民團體去(2026)年5月提出本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調查一年後監察院報告出爐。今(12)天公民幫推、守護宜蘭工作坊及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調查報告5大重點意見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包含交通部及鐵道局行政程序上有諸多疑慮、民眾參與與社會對話溝通不足、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等情形。民團同時呼籲政府應就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如實加強民意溝通,並重新客觀評估北宜高鐵案,在未釐清爭議前應先暫停推動北宜高鐵計畫
直鐵急轉彎成高鐵案 民間批評重大公共建設程序急就章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表示,4個民團去(2026)年5月就「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後簡稱北宜高鐵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7大缺失包含:國家重大建設可行性研究評估僅17頁說明、僅用4個月時間研究高鐵案即推翻研究10年的直鐵方案、缺乏客觀系統技術評估、高鐵僅快台鐵5分鐘,經費卻暴增2300億元、整體效益近8成來自私人利益、程序粗糙,忽視在地民意、沿線區域聚落經濟發展效益未納入評估方案等爭議問題,要求監察院調查交通部及鐵道局。
黃建興說,過往很多人質疑公民團體針對北宜高鐵案所提出的指控資料是否正確,但是歷經監察院一年時間做出的調查報告,其5大重點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調查意見符合公民團體的期待。
監察院針對本案5大調查意見重點如下,並將調查意見函請行政院督同相關部會參處:
一、未先提出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不符公共建設規劃常態;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
二、委外辦理綜合規劃勞務採購過程,隱含現行法令不周延及規劃評估者角色衝突疑慮。
三、民眾參與、民意溝通及社會對話明顯不足。
四、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缺乏立論基礎,又不符宜蘭縣發展需求與國土計畫,且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
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未一併辦理個案環評,且前者漏未先實施政策環評。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
黃建興解釋,原先交通部鐵道局2019年提出計劃是「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又簡稱北宜直鐵計畫),當時預期效益為使鐵路運能倍增、北宜37分鐘到達,興建費用668.34億元,然而當年政策指示改為高鐵方案,2021年便改成北宜高鐵案,直接提出「綜合規劃報告」並附帶提出僅17頁的可行性研究。監察院調查報告第一項指出,北宜高鐵案未先完成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規劃程序不符公共建設常態」。黃說當初民團質疑該程序時,許多人還不相信國家推動重大建設規劃會如此草率。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高鐵與直鐵案之性質、路線、規模、系統與參數設定、營運單位與模式迥異,彼此不宜被視為替代方案,應為獨立之可行性研究。
黃建興也說明,交通部鐵道局自2013年決標予台灣世曦公司規劃「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直鐵案,到2019年改為規劃北宜高鐵案計畫至今,同一廠商跨案操刀逾10年,缺乏第三方獨立比較、辦理9次契約變更,累計追加金額超過1億3280萬,是原契約金額60.3%,且合約至今未完成驗收,使監察院指出「難謂合理,亦不符政府採購常態」。
民眾參與部分,黃建興指出北宜高鐵案經費預計3521億元、範圍穿越9個行政轄區,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420公頃、涵蓋8成特定農業區土地,恐將拆除上百棟民宅,如此影響巨大的重大公共建設,官方在4年間僅召開6場正式公開說明會,導致仍有許多在地居民對本案毫不知情。
另外,本案在行車時間之估算、直鐵案與高鐵案興建費用估算、高鐵興建預算從1764億元暴增至3521億元、對於紓解國道5號效果有限、衝擊臺鐵票收151億元、拆遷涉及上百民宅等爭議,監察院也要求交通部應逐一釐清,客觀對外溝通,因此認定「民眾參與及民意上達之機會明顯受到限縮」要求交通部與鐵道局做好民意溝通程序並釐清外界質疑再續行推動本案。
「到底高鐵是在解決宜蘭到花東的交通問題、還是高鐵只處理土地開發的問題?」黃建興最後指出,北宜高鐵案搭配了「車站特定區」420公頃開發案,環評過程裡,環境部刻意的將高鐵路線段與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環評切割辦理,民間認為420公頃車站特定區與路線密不可分,應併案審議。監察院也認為北宜高鐵案屬「重大鐵公路發展」政策,依《環評法》第26條應先實施「政策環評」,然交通部與鐵道局卻未先辦理政策環評,逕行申辦個案環評,且將路線與車站特定區予以切割,分別辦理環評作業,此行政程序不備,有違《環評法》之精神。
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發言人劉仲書表示,宜蘭人需要好的交通是無庸置疑的,但在地居民不希望接受一個評估及溝通不足的北宜高鐵案。
他提到當初直鐵案突然大轉彎變成高鐵案,沒有進行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民眾參與的管道幾乎都是在環評程序裡,可是環評程序裡討論的是環境議題,而宜蘭人在意的不只是環境議題而已,大家真正在意的是軌道建設是否能達到預期所要解決的交通問題,比如說塞車或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因為整個程序讓民眾參與程度低,甚至高鐵計畫影響範圍沿線的居民或是特定區範圍裡的居民,還有人不知道這件開發案,尤其是420公頃車站特定區開發案可能造成消滅農地的代價,其必要性應充分經過討論。
劉仲書表示,宜蘭需要一個負責任的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及宜蘭縣政府應該要公開透明、重新評估本案相關資訊,與公民深度對談,暫停目前特定區開發進度,上千億公共建設不應如此草率倉促決定。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表示,北宜高鐵案在相關程序中雖然調查詳實,但是問責寬容。例如本案迴避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過程當中,許多程序是邊審邊補做程序等情形,應是有相關首長容許,卻未被問責。
而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所使用的官方語言,例如「允宜請行政院督同交通部及所屬鐵道局參處」,都是非常寬鬆的字眼;另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提到交通部鐵道局相關作為「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表示雖然不是法律所不許,但仍有不夠合理之處,甚至會讓外界質疑相關行政程序之合理性,期望監察院所掌握的調查機制,除了協助釐清爭議案件以外,更能在問責方面繼續努力。
前國發會參事林旺根則表示,過去在宜蘭縣政府服務過20年,對於宜蘭整體國土規劃及相關交通建設,與直鐵案有深度關係。他提到直鐵案被擱置許久,2019年卻突然跑出一個高鐵案,兩相比較即可得知高鐵案的爭議性。他說明直鐵可規畫南港接到頭城,再連接從頭城到蘇澳的現有鐵路,一直到花蓮,途經許多車站,可以直接連接台北西部,但是高鐵方案除了斥資鉅額經費高達3000多億,卻只在宜蘭縣政中心設一站,等於所有居民及遊客都要集中在一個站點去轉運,極度不合理,也嚴重扭曲宜蘭整個空間發展的整體規劃跟土地利用。
林旺根認為,高鐵案到縣政中心有18公里的高鐵廊帶,穿越4個鄉鎮、14個村里,恐怕得徵收將近500多公頃優良農田,造成沿線環境衝擊,但是在整個高鐵規劃說明會並沒有清楚告知在地居民。他說誠如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到北宜高鐵案是個史詩級的的政策錯誤,期望經過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政府暫停北宜高鐵案,好好的跟社會各界來做整體規劃。
延伸閱讀: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
這篇文章 監察院調查北宜高鐵案爭議 民團:符合公民期待 呼籲暫停推動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小禎籲正視兒少心理創傷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小禎籲正視兒少心理創傷
全聯率先捐百萬 首度攜手婦援會為受創孩子撐起保護傘
在現代社會中,兒少面臨的暴力威脅已不侷限於身體傷害,「目睹家暴」與「數位性暴力」如同兩道隱形枷鎖,正悄悄剝奪孩子平安長大的權利 。為了喚起社會對隱性暴力的重視,今年全聯福利中心、全聯佩樺圓夢社會福利基金會首度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合作零錢捐,邀請藝人小禎擔任公益大使,並舉辦「愛‧從1開始-一塊守護,一塊長大:兒少暴力防治計畫」公益記者會,呼籲大眾關注兒少隱性暴力危機。現場小禎分享身為母親的真實感受,並與社工示範使用情緒牌卡,盼能傳遞守護力量,陪伴受創孩子迎向安全的明天。
目睹家暴通報6年暴增3倍!婦援會籲關注兒少隱性暴力與數位威脅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睹家暴通報人數自2019年的2.6萬人增至2025年的7.8萬人,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與此同時,數位暴力威脅亦持續升高,2024年拍攝或製造兒少性影像案件已達3,555件。性影像處理中心自2023年8月至2025年底,累計受理近5,556件申訴,受害者高達3,351人。婦女救援基金會投入目睹家暴兒少服務已23年 ,調查指出,童年目睹家暴者成年後,逾8成容易陷入憤怒與沮喪等負面情緒,77.4%更曾有過自殺念頭,大眾常誤以為孩子年紀小「不懂事」,卻忽略隱性暴力帶來的心理創傷,其實並不亞於直接被害人。
自2015年至2025年底,婦女救援基金會共服務1,482位數位性暴力被害人,其中近1成為未滿18歲之兒少。面對日益嚴峻的隱性暴力風險,除了直接提供受害者專業服務,也積極從國中小至青少年落實預防教育與數位身體隱私權宣導。本次零錢捐善款將全數投入「兒少暴力防治計畫」,支持目睹兒少身心守護團隊及相關宣導工作,陪伴孩子走過傷痛,重新找回平安長大的權利。
從習得無助到重新擁抱未來 婦援會用愛接住受創兒少
「我報警也沒用,警察來了看一眼就走,門一關,爸爸還是繼續打。」這是在國小五年級的阿令口中,那份令人心碎的無助。長期目睹家暴的他,曾試著用弱小的身軀保護媽媽,卻也讓自己捲入暴力的漩渦。面對母親的沉默與家庭的動盪,阿令逐漸陷入「怎麼做都沒用」的習得無助,對未來徹底失望。直到婦女救援基金會介入,社工從孩子的處境出發,協助媽媽看見家暴對孩子造成的深遠傷害,並陪伴其聲請保護令獲得安全保障,爸爸也在輔導後逐漸改變對待家人的方式。在後續的創傷輔導中,阿令坦言曾因絕望而徘徊在幫派邊緣;所幸在社工持續陪伴下,他慢慢走出陰影,重新相信自己值得被守護,學會張開雙手擁抱未來。
小禎溫情發聲守護受暴兒:你們值得被好好疼愛
藝人小禎長期關注公益,今年受邀擔任婦女救援基金會公益大使,號召大眾關注兒少隱性暴力。她感性表示,過去曾認為暴力僅限於肉體傷害,深入了解後才發現隱性暴力留下的心理陰影同樣極其嚴重 。記者會現場,小禎誠摯呼籲大眾發揮影響力,讓這項隱形的議題被看見「希望大家不要忽略這群默默承受恐懼的孩子」,她也特別對深受影響的孩子們溫柔喊話「你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希望你們知道,你們值得被好好地疼愛。」更期盼能透過自身影響力,集結社會資源成為孩子修復創傷的推手。
全聯零錢捐首季突破650萬元 拋磚引玉捐百萬守護受創兒少
全聯深耕公益串聯數位行善,讓善意能在日常消費中持續累積,為延續4月30日「國際不打小孩日」所倡議的兒少保護精神,全聯「愛從1開始」零錢捐本季首度攜手婦女救援基金會合作,即日起在全台全聯福利中心與大全聯門市展示海報與宣傳小手冊,並於PXTV播放公益宣傳影片,同時設置「愛心零錢箱」提供民眾便捷的捐款管道。全聯行銷部協理劉鴻徵表示,今年首季零錢捐募款累計突破655萬元,其中PX Pay點數捐累計約162.5萬點(相當於16.2萬元)、全支付捐款約33.5萬元,顯示無論是門市零錢捐或數位捐款,皆已逐步成為民眾參與公益的重要方式。期盼藉由公益大使小禎的號召,鼓勵民眾響應公益順手行善,或透過手機PX Pay愛心捐贈功能,一起支持「兒少暴力防治計畫」,為受創孩子築起更安全的成長保護網。全聯福利中心率先捐出1,000萬點福利點數(等值新台幣100萬元),以實際行動拋磚引玉,為孩子撐起更穩固的保護網。
全聯佩樺基金會董事張宜君表示,佩樺長期關注弱勢兒少的身心健康發展,透過助學、助養及圓夢等多元方案,協助孩子在生活、學習與心理層面獲得支持,穩定就學並發展自我潛能。她指出,孩子在面對暴力創傷時,除了需要即時脫離危險,更需要被理解與支持,才能逐步重建安全感。無論面對何種類型的暴力,對成長中的孩子而言,都可能留下長遠影響。因此,除了專業介入與創傷修復,也需要社會建立友善且具理解與支持的環境,讓孩子不再獨自承受恐懼,重新找回信任,並對未來保有期待。
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即日起至6月30日,民眾可於全台全聯福利中心及大全聯投下手邊零錢,也可透過手機PX Pay愛心捐贈,使用全支付捐款或福利點數捐贈,一同支持「兒少暴力防治計畫」,守護孩子平安長大,遠離無形暴力。
這篇文章 【新聞稿】暴力不該成為童年的底色!小禎籲正視兒少心理創傷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新聞稿】樹團回應因議員揭露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老榕樹沒人要淪孤兒樹事件
文/台灣樹人會
樹團要求特四特五區倖存樹保文資一點也不能少,應就樹保與文資熱點留設法定10%公園綠地
針對媒體大幅報導,王欣儀議員所關切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受保護榕樹淪為媒合後「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護樹團體嚴正回應市府,要求文化局與都發局善盡受保樹木之原地保留,並提出三項呼籲:
一、華光社區2013年原受保約86棵,13年來折損剩1/3,特四特五倖存老樹原地保留一棵不能少
二、綠地僅2282平方公尺(0.2公頃)僅佔全區12.5公頃的1.8%,明顯違反都計法45條應法定留設的公園綠地10%,此違法都市計畫應重新檢討畫設,結合文資與老樹熱點保留為綠地
三、2026年2月發生特五區文資慘劇,原「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已遭提取作業挖出。回顧華光社區曾為2013年激烈反迫遷之不義場址、也是台北刑務所日治時期關押抗日志士的重要歷史場域,為呈現少數如原刑務所南北圍牆、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倖存官舍、老樹與街道紋理;文資、老樹原地保留、綠地依法留設,應是本案高強度開發下的嚴肅轉型正義、世代正義課題
近日王欣儀議員關切揭發金華特四區的受保護老樹可能流向,有兩棵受保護樹木榕樹於媒合過程中,遭十多個局處嫌棄,淪為「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廣受媒體大幅關切。根據5月4 日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直播畫面,文化局蔡詩萍局長回覆王議員質詢時說,要加快,將提報府內跨局處會報,與都發局協調於金華社區內「園內移植」,而倘要移植仍需都發局提出移植計畫,經樹委會審查通過。
所謂「臺北市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即「變更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近日特三區(俗稱南基地)除「演武場基地遺構」保留,區內受保樹木已於2026年2至4月移植完畢,近日已圍起圍籬準備動土施工。
樹保團體表示,依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下稱樹保條例)第6條第2項「前項基地屬公有土地者,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但實務上在都市裡寸土寸金的開發建設壓力下,原地保留條款已成例外、反而以移植為原則,原地保留條文竟成具文,僅能在樹委會移植計畫審查裡,仰賴樹保專家,就移植工法、時程等嚴加把關,勉強爭取移植求活的機會。
樹保團體呼籲,特四區特五區的土地權管與開發單位都發局,應依樹保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受保護樹木地區之都市計畫相關配合事項」依法定樹木保護權管事項,於都計審議過程所忽略樹保原地保留的疏失,予以補正。且原來於106年所通過之都市計畫裡,違反都計法45條百分之十綠地留設規定,應重新檢討違法都市計畫,予以補正。尤其台北市多年來的綠地留設,僅有4.5%(2023年國土署統計資料),理應綠地加倍!於新審議都市計畫時加強留設綠地!就綠地與綠蔭的難得,讓老樹原地保留,為華光社區未來高強度水泥開發量體所增加的車輛空氣污染,有老樹提供空氣濾清的生態服務功能。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對於華光社區樹木存有深厚感情,於2013年間,於華光社區樹蔭下所召開多場護樹護文資記者會,樹下涼風習習的舒適體感仍有深刻回憶。於2013年華光護樹志工隊的護樹護文資記者會,廣獲媒體關切,而於樹委會審查時,獲郝龍斌市長任內文化局長劉維公親自會勘及諸多樹委重視,將華光社區裡值得保護的老樹,分為三批,總數通過86棵受保樹,於範圍廣達12.5公頃的華光社區基地內原二三百株樹木構成的蓊鬱樹海及金華街綠蔭人行道上,至少保留這些受保護樹木,許多如台灣海桐、社區精神地標老梅樹等未達樹徑物理標準,也以「珍稀人文歷史」款受保。
然而在13年來,於華光社區南北基地(特一特二特三)在國產署長期疏於照料養護下,許多老樹在老建物遭拆遷後,失去倚托,或強颱時風倒而遭移除,及歷年來化整為零的移植計畫通過移植,竟已折損過半約剩1/3。目前僅剩華光社區北基地約5-10棵,特四特五2基地內,特四區裡倖存7棵受保樹,與金華街靠金山南路的榕錦時光附近10多株受保樹,總數約剩20-30棵,僅剩1/3有迫切原地保留需求。2013年民團費盡辛苦申請受保成功的老樹,其「賞味保存期限」,竟僅是多苟活13年到2026年嗎?如此的樹木保護根本是「老樹不保」!
就算不能原地保留,老樹移植不能求快,應力求謹慎留下斷根養根6-9個月時程以利老樹存活
此外,對於文化局長於回應時表達「要快」,樹團表達有關程植行程的憂慮,老樹移植馬虎不得,若要移植存活,務必要有適當的養根程序與適合的移植季節。就一般符合樹保條例超過50年齡、樹胸徑超過80公分的老樹,若要讓老樹存活,依標準法定的公共工程會移植規範,大多要經過二次斷根養根程序,以讓樹根養出足夠的細根毛,且其間隔約需三個月,總計至少要6-9個月的養根程序,才能移植存活。但實務上斷根養根,幾乎縮短至2-4個月,甚至所謂一次斷根,即未經養根程序,馬上斷根馬上移植。再加上為了移植載運板車寬度高度限制,斷頭斷腳修剪僅剩樹幹及一二枝幹,又為了工程加速需求,由未具園藝專業的土木工程包商草率粗暴移植,讓許多樹木移到樹木墳場後苟延半年至一年即多數陣亡。護樹團體強烈建議老樹儘量原地保留。
回顧北市「市樹」榕樹是在46年前 1987 年 6 月 23 日,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由台北市議會正式通過票選脫穎而出,可見原生種榕樹,原具卓越的綠蔭遮蔽、空氣淨化能力、高環境適應力(抗風、耐旱、耐污染)曾極受歡迎,經市議會主流民意所通過,而今卻因未留設寬廣樹穴讓榕樹得以開展樹根,因竄根隆起等因素,淪為嫌惡樹種。
另就目前「適樹適種」主流說法,護樹團體提出補充,認為應該要考慮「適樹適種」加「適地」,像榕樹這種樹冠開展盛大、氣生根旺盛的大喬木,常見100cmx100cm的樹木植穴,顯然難以讓榕樹類樹根開展,根本是「削足適履」,應設法於人行道改善工程時,儘量在不影響人行通道150cm寬度需求時,將樹木植穴改為150cm寬的長型植栽帶,或獨立植穴能有寬度至少150cm,往200 cm的目標去擴展棲地根部伸展空間。讓榕樹這類龐大的原生樹種,能發揮其優點,繼續為我們城市提供廣大樹冠遮蔭、葉片可附著細小揚塵、氣根與葉片過濾懸浮微粒的生態服務。
一、「金華特五區」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於2023年公告,未滿三年,已經文資會審議通過「提取作業」,於2026年2月間完成「提取作業」(挖取)
二、「金華特四區」範圍,即位於愛國東路210巷與金華街街角
7棵受保樹編號(四棵原地保留、三棵預定移植)
1911 榕樹
1912 小葉南洋杉(預定移植、已有去處)
金華特四 小葉南洋杉 1912 (移植 有人要) jpg
1913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1914白玉蘭
1915 亞力山大椰子
1916 榕樹
4777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附件)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修正對照表(105年9月提大會審議)—摘要(文資與樹保段落)
四、文化資產保存與歷史場域精神呈現
(一)本計畫經指定為市定古蹟、歷史建築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市定古蹟「臺北監獄圍牆遺址」圍牆周邊應留設適當寬度之緩衝空間。
(三)演武場原址附近地區以留設開放空間,並配合附近開放空間系統整體規劃,以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口字型宿舍則以留設開放空間或地面層挑空搭配景觀等都市設計手法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
(四)臺北城牆石下水道之保存,除依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7次會議決議,特定專用區(一)、(二)、(三)未來開發單位於執行實質開發之前,應先進行該區之完整基地試掘及文史調查 工作,並將調查報告提送文化局,以確認是否涉及文化資產事宜,並以都市設計手法留設南北向及東西向人行動線,以呈現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當地街道紋理。
(五)中華電信北側之公園用地,除應配合杭州南路二段25巷及金山南路二段30巷道路整體規劃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並與市定古蹟 (臺北監獄圍牆)及原臺北刑務所北側官舍意象等整體規劃。
五、樹木保護
(一)本計畫區內樹木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02年華光社區拆除工程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之受保護樹木位置示意圖如附件四)
(二)樹木以現地保留為原則,如遇計畫道路開闢或與建築規劃衝突之情事,應以移植至同一街廓內鄰近之退縮空間植生帶為原則,並於基地開發時,與公共開放空間整體規劃。
這篇文章 【新聞稿】樹團回應因議員揭露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老榕樹沒人要淪孤兒樹事件 最早出現於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