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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賴政府未來施政展望系列:青年居住困境與健康照護危機

2024, January 31 - 22:09

文/台灣教授協會、永社

2024年大選結果反映出執政黨的諸多施政困境,賴政府的首任內閣團隊不管人選如何組成,當下就應徹底檢討施政不足之處,精準且真實地瞭解民意所趨,俾利今年五月後謹慎對處。爰此,台灣教授協會與台灣永社今天(1/31)上午特別邀請專家等相關代表,首場針對民生議題【青年居住困境與健康照護危機】召開記者會向新執政團隊提出建言。

在青年居住困境方面,全台各地荒唐且離譜的居住成本,無疑是讓年輕選民對未來前景絕望、釀成對政府不滿的主因。近年來儘管政府端出的社宅興建抑或包租代管政策看似粲然,但過高的社宅租金設定已逸脫社會政策本旨精神。至於包租代管,也成了房屋租金飆漲的一因。迅速調整政策航向,提出真的有實效的作為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新執政團隊責無旁貸。

與會的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過去執政團隊戮力於抑制房價、降低居住負擔,可惜未竟其功。建議新政府考量以下幾種做法:一、全面檢討過去施行政策、去蕪存菁,研議廢除無效或揠苗助漲政策的可能性;二、檢閱各先進國家優秀房市措施,並評估在台實施有無效益;三、居住政策應結合催生政策,讓灑錢補貼更有意義,同時達到降低居住負擔、提高生育率之一石二鳥效果。

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生張瑀婕表示,政府對於青年政策的想像過於狹隘,青年對於政府施政的不滿主要來自於強烈的相對剝奪感,而且每個不同世代、職業、區域的青年都有各自不同的困境,除了以補助的方式來幫助年輕人外,未來必須深度了解區域不平衡發展所導致的問題並且多聆聽年輕人的心聲,去完善居住相關政策。

另一個課題是癌症照護。由於健保給付的治療跟不上國際指引,導致全台逾80萬個癌症家庭面臨沉重的自費治療負擔,也是民怨之所在。舉例而言,儘管在2024年總統選戰攻防議題裡,藍綠都將百億癌藥基金列為醫療重點政策,賴清德更拋出2030年國人癌症死亡數減少的1/3的崇高願景。但實際上健保總額有限,亟需額外資源挹注才能提高癌症照護的品質,而修改《癌症防治法》將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予以明文法制化,才能有效改善癌症病友與家庭陷入「因病而貧」、「因貧而憾」的困境。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目前衛福部以健保總額內編列的暫時性給付預算,來回應癌友對百億癌藥基金的期待,且這筆預算傾向用於給付需要蒐集更多真實世界數據、未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的新藥,此用途並未解決目前癌友的用藥困境,健保應盤點台灣與各國健保體系中,新藥給付與國際治療指引的差距,才能擴大健保的保護傘並減輕癌友的自費負擔,「癌症每10分鐘奪走一命,病人已不能再等!」

「病人爭取創新醫療的需求強勁,但健保的給付卻非常有限,折衝過後的結果,健保必須限縮癌友的使用條件,結果就是龐大的負擔拖垮家庭,人民因疾病而貧窮,成立癌藥基金來補足不足,對癌友來說刻不容緩。」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施妤青說表示。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表示,青壯年是穩固社會的重要力量,他們貢獻生產力,也支撐家庭一旦罹癌不僅工作收入受影響,還要負擔龐大的自費治療,我們力促成立百億癌藥基金的初衷就是加速健保的給付跟上國際標準治療,這筆錢應用來給付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的癌藥,而不是花在療效不明的藥品上,才能讓百億癌藥基金成為青壯年罹癌時的「靠山」。

主持人:台灣教授協會 陳俐甫會長
與談人:
張瑀婕|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班
何世昌|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
施妤青|高雄科大學法研所助理教授/藥師
劉桓睿|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
蔡麗娟|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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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終結台大醫院出國管控 工會正式提起訴訟

2024, January 31 - 20:43

文/台大醫院企業工會

長年以來,醫療人員所面臨的不僅有高壓高工時的血汗勞動處境,更時常被醫院雇主乃至國家以「執行醫療業務」為由,為其人身自由設下重重枷鎖,2020年「醫護出國禁令」所引發的重大爭議殷鑑不遠,如今疫情雖已遠去,然醫療人員卻仍深陷束縛、慘淪次等公民。

在台大醫院內部「員工申請出國應行注意事項」規章中,訂有包含員工須於出國前載明出國地提出申請,經院方審查通過後才可出國,且若未依規定完成程序,更將被提送考績委員會懲處等嚴格規範,視醫療人員之隱私與遷徙自由等受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於無物,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故依《勞動事件法》向台大醫院提起不作為之訴,並於今日(1/31)首度開庭。

本案重要性除旨在要求台大醫院廢止其不當出國審查管控條款之外,更具有在司法場域內突顯工會主體性、展現基層醫護意志集結、反抗醫院雇主不當管理措施、終結醫療業長年陋習的重要意義。

▌柴世媛|台大醫院企業工會顧問、台大醫院護理師

柴世媛表示,回顧近幾年的醫療職場,尤其在疫情與醫院評鑑的經歷之中,可以發現院方時常針對員工的國外休假安排上制定大大小小的限制,這些都顯現台大醫院的醫護人員與各職種員工已淪為次等公民,連憲法保障最基本的遷徙自由都被剝奪。

柴世媛解釋,在院內現行審查機制之下,員工如果想在已排定好的休假日安排出國行程,必須在事前填具確切出國地送出申請單,經由所屬單位主管們同意簽章,再經由人事室完成登記後,才會被認定為符合醫院的規範,否則將被提送考績委員會懲處,這是一項極不合理、對基層顯有不利對待的管理措施。

柴世媛表示,台大醫院過去在多次協商與調解會議上,堅稱其沒有管理過當,總是以為保護員工安全、感染控制、人力調度等說詞,執意侵犯基層員工應有的休假權利與遷徙自由,相當令人失望,她質問,院方若是基於關心的立場,又何故制定懲處機制?而若是為了人力調度,又能夠因此限制員工休假的地點安排嗎?

柴世媛強調,不論是法律保障之下的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特休,又或是加班所換取的補休,這些都是基層勞工盡心力付出勞務後所應得的權利,若將休假地點安排在國內,既不用報備也不用填申請單更無須獲得院方同意,但為何當地點更換為國外時卻一切都上了枷鎖?甚至以考績、績效等不利對待,威嚇不願意遵守這些不合理遊戲規則的員工呢?

柴世媛表示,院方作為雇主本就不應該剝奪勞工於非上班時間的遷徙自由,在已排定好的休假日,勞工有什麼樣的安排與規劃都是其自身應有的隱私與權利,沒有任何義務要告知雇主,更遑論獲取雇主同意,她呼籲台大醫院不要成為霸道與不守法的資方。

▌翁 瑋|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本案主責律師

翁瑋表示,我們很難想像到了2024年的此時此刻,勞工休假出國去哪也許連自己的家人都不知道,但反之卻要向醫院雇主做這樣的申請、報備及許可,無論是在台大醫院任職的哪一類人員,其實都是潛在的被害人,有媒體詢問到其他醫院也有相似規定,為什麼卻沒有去做主張?翁瑋表示,在醫療院所裡許多時候積非成是,所以希望透過《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提起不作為訴訟的權利,協助全體會員去向法院申請禁止台大醫院施行這樣子的規則。

翁瑋表示,以個別勞工而言,可能礙於身份及生計等因素而不敢出面,但這樣會使雇主認定旗下勞工都同意,倘若沒有進行爭議便形同默許這項規定的存在,我們很遺憾地看到台大醫院目前所提出的第一點回應,就是以勞工長期默許、對此沒有任何爭議為由,進而主張你們現在不能提告。

台大醫院所提出第二點回應則是當發生天災等緊急狀況時,醫護人員不夠該怎麼辦?翁瑋表示,在法律上有個很重要的原則是必須要採取侵害最小的手段,倘若真的發生這樣的緊急狀況,一來全台的醫護人員並不僅限於台大醫院可以做支援,二來台大醫院也可以透過其他緊急管道做即時聯繫,而不應在事前便禁止出國或加以審查,這次透過《勞動事件法》第40條由工會提起不作為訴訟,希望可以禁止這樣不僅是違反基本人權也違反勞動權益的違法規則。

▌陳亮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陳亮甫表示,出國審查這樣的陋習不只存在於台大醫院,在國內很多醫院當中都屢見不鮮,過去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其中一個原因是擔心公立醫院員工洩漏國家機密,另一個原因則是如果出了國還有健保申報紀錄會有其他衍生的法律問題,但如今這些條件早已不復存在,唯一還留著的理由就是因為人力不足,要讓員工為了醫院共體時艱。

陳亮甫表示,醫師工會近期便曾接獲檢舉,發現有醫院以籌備評鑑為由,要求院內醫師取消所有出國計畫,甚至以升遷機會來要脅醫師,為的就是評鑑時有充裕人力來刻意造假、替醫院交出「好看成績」。如今政府嘴上說要保障醫護人員權利、要促進勞動環境提升改善,但另一方面卻以納稅人的錢資助台大醫院資方來對抗工會,龍頭醫院帶頭示範如何打壓醫護權益,醫院人力荒根本是政府咎由自取。

▌王 曦|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王曦表示,疫情期間我們已經發現有諸多以疫情為理由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例,最顯著的就是在感染者隔離措施上,電子監控手法更進一步侵害當事人的隱私權,如今同樣的窘境居然也發生在照顧病患的醫護人員身上,這種人權侵害最令人擔憂的是在疫情高峰過後被順勢常態化,實際上就是造成不論勞動權益或人身自由個案侵害的處境更加惡化。

王曦表示,在疫情導致醫療場域缺工、勞動條件惡化之後,雇主應該考慮的是進一步投入資源增補人力改善環境,而非繼續箝制勞工應有的權益,這樣的壓榨只會導致更多人離開、甚至是在職位上直接被榨乾,不幸的是在本件勞資爭議的過程中,我們看到雇主方不願意放棄這種壓榨的做法,也只能期望法院能正視所有醫療從業人員的勞動困境,在判決回復勞工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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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輔大校長有罪,遲來的正義—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2024, January 31 - 13:42

文/輔大罷課學生自救會

今天是輔大校長江漢聲擔任校長任期十二年的最後一天,而此時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他涉及的二件背信罪名均為有罪,雖是遲來的正義,但俗話說「遲來的正義非正義」,所以今天只是最低限度的正義。

回顧整起事件,2018年7月底靳宗立教授發表公開信揭發此件弊案,2019年3月底輔大董事會於相關規定未公開且缺乏公眾參與之下即決議續任江漢聲,2019年5月檢調才開始搜索輔大。案件爆發經過三年半後於2022年1月起訴,又經二年審理始一審宣判。整體案件進度略顯延宕,可見司法機關有不少需要改進的空間。

而本會自2019年3月底發起無限期罷課行動並提出四大訴求以來,期間宣講、串聯相關團體、發放傳單、試圖旁聽輔大校內會議、遞狀追蹤案件進度、旁聽開庭、投書及向各政府部門反映多項違法與不當之處等。

而去年輔大董事會雖選出新任校長,然而觀察其過程仍嚴重缺乏師生與公眾參與,在在都凸顯出目前私立大學校長的遴選制度有亟需改善之處。

  如同美國東北大學學者康迪絲.戴瑪(Candice Delmas)所述,抵抗不義不單是種使命,更是一種義務!掏空校產卻狡辯至今的行為使輔大校譽蒙塵,更令人深感痛心,本會衷心期盼未來的輔大校園在決策時除了避免重蹈覆轍,還應當更為公平、透明、民主,並積極保障校園內所有成員的人權。

  對於今日宣判結果,本會有幾項訴求與呼籲:

一、教育部即刻應如先前回函所述,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逕予停聘江漢聲。

二、教育部應盡速依《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第5款裁罰涉案人士,以免觸法。

三、掏空校產茲事體大,除了刑事責任外,輔大董事會應為公益著想,依法追究涉案人士的法律責任。

四、為避免私立學校頻傳舞弊,責無旁貸的教育部應以修法或其他有效措施加強對私立學校之監管。

五、現行公私立大學校長之遴選制度有別,不當的差別待遇不應再延續下去,應使大學師生與公眾能高度民主參與,並一致適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六、為避免刑事案件進度延宕,並維護適時審判請求權,政府應修正《刑事妥速審判法》,合理規範偵查階段的相關制度。

七、盡速制定「吹哨者保護法」,以有效杜絕弊案情節擴大。

最後本會必須嚴正譴責並指出:輔大董事會與教育部均長期縱容或包庇江漢聲們的不法行徑,絲毫不顧輔大師生長期的質疑與訴求。回顧此次行動之初「輔仁大學,全面改革」的目標雖然仍力有未逮,但基於今天最低限度的達成階段性成果,故在此宣布本會即日起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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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聚沙成塔・拒殺之辯:國民法官死刑案件辯護手冊》新書發表

2024, January 30 - 20:19

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繼2015年12月出版《與死刑拔河:死刑案件的辯護經驗與建議》、2020年10月出版《死刑的重量:重大刑事案件的量刑辯論與挑戰》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等單位於2024年1月共同出版《聚沙成塔・拒殺之辯:國民法官死刑案件辯護手冊》新書。

在台灣,廢除死刑至今仍是未竟之業,自兩公約施行法公布施行以來,將國家更積極的人權保障義務帶進個案,對我國死刑案件之量刑有其影響力;然而,於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後,死刑案件辯護面臨全新的挑戰,於各界都還在觀察、摸著石頭過河的此刻,如何積累細小的努力,將散落的沙子一粒一粒地累積起來,在國民法官法庭上通過具體、細緻的辯護工作,最終形成堅實的辯護基礎,以達到保護被告免受極刑的目標,其重要性及困難程度,不言可喻。

《聚沙成塔》邀請19位實務工作者及刑事辯護律師團隊執筆,針對國民法官法死刑案件辯護工作及方法撰寫分享他們辦理或接觸國民法官死刑案件的實務經驗與提醒,是一本實務與理論兼具的書籍。本書從偵查辯護、事前協商及準備程序、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審理程序及交互詰問、最終辯論乃至於上訴程序,透過積累具體的法律知識、案例分析及辯護技巧等,彙整成了一本厚實而極具參考價值的辯護指南。此在檢辯資源不對等,各界都在從做中學的此刻,應有其相當的意義。

本書名為《聚沙成塔.拒殺之辯:國民法官死刑案件辯護手冊》,其中「聚沙」「拒殺」二詞音同,除了表示積累具體的法律知識、案例分析、辯護技巧等,最終形成強大的辯護基礎外,也盼能依此充足國民法官死刑案件的辯護,以拒卻被告遭受死刑之判處,彰顯人權之精神,既為「聚沙」,也是「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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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沙成塔・拒殺之辯:國民法官死刑案件辯護手冊》書籍資訊
●作者:王晨、任君逸、李宣毅、林俊宏、林慈偉、翁國彥、高烊輝、莊巧玲、郭皓仁、陳奕廷、陳威延、黃任顯、劉佩瑋、劉俊霙、蔡孟翰、鄭嘉欣、謝孟釗、謝祥揚、羅開(依筆畫排序)

●出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共同推薦:尤美女、王正嘉、何賴傑、吳燦、林志忠、金孟華、陳彥希、陳運財、彭幸鳴、顏榕、羅秉成、蘇素娥(依筆畫排序)

●出版日期:2024年1月

●ISBN:978-986-85305-8-4

●書籍資訊:https://www.taedp.org.tw/publication/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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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世代正義

2024, January 30 - 20:16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灣於2023年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但立法者卻未盡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於《氣候法》制定短、中期減碳目標 ,也未提出制定時應參考的重要標準,就把制定權授予環境部。加上環境部至今未公告2030年減碳目標,若2030年減碳目標為國發會於2022年底記者會宣示的「24±1%」,也不夠積極,將會把減碳責任不合比例地轉嫁給未來世代。

因此深受氣候變遷所影響的兒童、農漁民、關心氣候緊急的公民團體工作者與2009年莫拉克風災受害的原住民族族人共13人認為《氣候法》有違憲之虞,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2024年1月30日向憲法法庭聲請我國第一起氣候憲法訴訟,挑戰台灣的短、中期減碳目標,並於早上10點於司法院前召開「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世代正義」聯合記者會。

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世代正義

氣候憲法訴訟代理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表示,國家減碳目標代表著台灣的減碳期程與強度,依據《氣候法》第10條第4項規定,環境部應於2024年1月1日前,提出2030年減碳目標,但至今環境部卻未公布,另外,若2030年減碳目標為國發會宣示的24±1%,我國將於2030年前,即耗盡1.5°C及1.7°C情境下的所有剩餘碳預算,於耗費2°C的情境下,減少約71至83%的剩餘碳預算,這意味著我國將無法盡到《巴黎協定》所規範的減碳責任。

聲請人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起氣候憲法訴訟,主張《氣候法》第6條和第10條相關規定,違反《憲法》課予立法者應該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立法者應於《氣候法》自行訂定減碳目標,或提供訂定減碳目標時應考量的基本標準,如《巴黎協定》的升溫限制及其剩餘碳預算,而環境部延後公布2030年減碳目標,違反《氣候法》第10條第4項,將氣候變遷帶來的危害和減碳的氣候負擔,都交由下個世代來承擔,並增加人民基本權受侵害的風險,罔顧世代正義。

乾旱缺水導致停灌,將造成農民巨大的損失,特別是租土地的青農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台中后里農民陳欽全表示,2021年大旱導致后里夏季第一期稻作全面停灌,造成稻作無法生產,只好申請休耕補助,然而台灣稻作仰賴大量青年農民投資農機,參與代耕產業鏈,一旦休耕,僅有地主可獲得休耕補助,而貸款五百萬以上購置農機的青農則將一無所有。

身為花農,也擔心氣候變遷將進而造成花卉生產受到衝擊,假設以后里盛產的百合花為例,突然因為乾旱,導致全面停灌而無法繼續耕作,整片三甲地的損失光成本就高達新台幣一千八百萬以上,經濟損失難以承受,更別說從國外進口的花卉種球只能報廢,我們期待透過此次氣候憲法訴訟,呼籲大法官們能依據《憲法》保障農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等 。

氣候變遷改變海溫造成魚訊擾亂、迴游海域退縮和魚源萎縮,衝擊漁民生計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雲林漁民李平順表示,氣候變遷改變海洋溫度,而魚群對海溫非常敏感,連帶對於追逐魚群的我們,對於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也感受很深。

過往氣溫是從冬至開始趨向寒冷,但去年冬至,漁民們卻在海上熱到穿短袖,所謂的零度線到了今年1月才出現,而氣候變遷改變海洋溫度對台灣漁民的衝擊,分別可從三種魚的觀察狀況(1)氣候對黑鯧魚汛的擾亂:黑鯧的魚汛從11月提早到9月(2)烏魚洄游海域大幅退縮:從原先會到雲嘉海域以南,退縮到彰化以北(3)鰻魚苗漁源的大幅萎縮:近兩年暖冬,水溫升高,鰻魚苗大幅度減產。因此我們希望透過此氣候憲法訴訟,呼籲大法官重視氣候變遷對漁民工作權的侵害。

原住民族是八八風災受災的最前線,唯有積極減碳,才能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權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同時也是屏東魯凱族好茶部落族人與好茶八八風災自救會長李金龍表示,好茶部落已有九百年歷史,自1945年以來,歷經兩次遷村,一次是1980年被強制遷村的至南隘寮溪好茶溪交會口。當時的選址不當,過程也不正義,政府不顧部落的反對,強迫我們遷到我們認為的危險之地。第二次遷村是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應證了祖先所說過的話,河流會想念曾經走過的路,此次災害導致整個部落被土石流淹沒。

我們是受天災人禍影響最深的部落,也對氣候變遷更為關注。過去當我們對於滅村提出國賠訴訟時,卻被法院駁回,所以我現在站出來提出氣候訴訟,是要求政府更積極的透過減碳降低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災害,避免原住民族部落在強降雨或乾旱的影響下,受到最嚴重的生存權威脅。

提起氣候訴訟,是要大人負起積極的減碳責任,而非把責任丟給下個世代處理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小學生果果,透過問答,表達他為何要向大法官們聲請氣候憲法訴訟?

Q:為什麼關注氣候變遷?

因為氣候變遷會讓全球暖化,如果氣溫一直升高會讓很多植物無法生長、動物無法生存,食物鏈就會壞掉,生態系就壞掉了。不管是要吃的食物,還是要喝的水,都可能都會不夠了。人類也是動物,也沒有辦法在這種狀況下活著。

Q:你覺得對於氣候變遷,小孩跟大人一樣的責任嗎?

小孩跟大人都應該要減碳,但如果大人跟大大人從以前到現在排了很多很多碳,卻叫小孩跟甚至還沒出生的小小孩負責減碳,這很不公平!就好像他們幾十年都沒有寫暑假作業跟寒假作業,卻都叫我們來寫一樣!

Q:那你覺得政府應該要叫大人跟大大人做些什麼?為什麼決定要告政府?

政府應該要叫已經排了很多碳的大人跟大大人,現在就要趕快減碳,他們過去已經排了很多碳,現在也繼續在排,不能讓他們把功課都交給我們跟還沒出生的小小孩來弄。但現在政府的政策就是讓很多大人只要寫四分之一的功課就好,其他都要叫我們來負責!這不公平,而且可能來不及讓氣候變遷停下來!

Q:那你自己平常有做些什麼減碳的事情嗎?

我平常不吃肉,還叫爸爸把油車換成電動機車。

提起氣候訴訟是為了強化台灣民主制度

憲法訴訟聲請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聲請憲法訴訟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台灣民主制度,過往環權會在推動《氣候法》修法時,曾建議將氣候公益訴訟條款入法,就是擔心行政部門在減碳方便過於保守,遵循過往經濟發展思維,保護高碳排產業,所以主張人民可對氣候議題有更強的司法救濟,但可惜當時無法得到執政黨的支持,氣候公益訴訟條款未修入《氣候法》。

從目前行政部門所規劃的2030年減碳目標僅有「24±1%」來看,可見當時公民團體的擔心是其來有自。若行政權保守,沒有提出積極的減碳目標,只是將氣候問題延後,增加下世代的壓力與限制其自由,所以我們提出此氣候憲法訴訟,就是希望大法官們能增加人民對立法、行政政策計畫疏漏的救濟制度,強化民主制度增進對人權的保障。

氣候債不留子孫,人民提憲法訴訟

記者會最後,憲法訴訟聲請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強烈呼籲,大法官們受理台灣第一次氣候憲法訴訟,以落實氣候世代正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並和聲請人、委任律師與聲援團體,齊呼「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氣候世代正義」、「氣候債不留子孫,人民提憲法訴訟」。

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聲援團體: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桃園生態保育協會、台灣青年綠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荒野保護協會、UBI Taiwan、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零廢棄協會、島人共好聯盟、水青社、台灣樹人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看守台灣協會、蘭嶼 Kasiboan(咖希部灣)(持續增加中)、環境法律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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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捐款徵信-公庫擺攤觀察日誌,狂推吸睛的專訪節目

2024, January 29 - 22:39

文/公庫團隊

公庫連續第二年參加由中和與永和社區大學共同舉辦的「生態雙和嘉年華」擺攤活動,當天雖然氣溫急凍仍然吸引非常多家長帶著小朋友參加,這次公庫也響應闖關集點活動,準備的是與第一年一樣的「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拼字遊戲,訝異的是因為來攤位的民眾跟去年都不相同,所以更多人認識公庫又長又難記的全名了!可喜可賀!

以下由擺攤的記者分享當天趣聞:

1.這次攤位也多是家長帶小孩來闖關,儼然形成小朋友的「認字遊戲」,而記者們也玩起了「猜小朋友年級遊戲」,一整天下來準確率達到九成(成就感?)(原來國小三年級小朋友還沒認識那麼多字,玩拼字遊戲是透過圖形模樣啊!)

2.前一年擺攤時,曾目睹民眾對一同擺攤的NGO夥伴包括同志諮詢熱線、廢除死刑聯盟直接咒罵,但今年沒有發生這樣的狀況,雖然仍有直接拋出不認同言論的民眾,但仍願意待在攤位聽完解說,與攤位對話。

3.除了拼字遊戲,我們還準備十個選擇題介紹公庫,比如公庫幾歲了?公庫記者負責的業務有哪些?公庫對誰負責?出版的書籍?那些行政機關開放公庫記者進入採訪?透過問題讓民眾更了解我們,也藉機找到人民自己也能監督政府的方法。

4.我們講解時,最讓民眾眼睛一亮的是介紹由公庫獨立製作、由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管中祥老師主持的網路節目「燦爛時光會客室」,有人第一次聽到誤以為是偶像劇《燦爛時光》,也有人誤以為是資深媒體人張正(也是公庫協會理事之一)創辦的「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

5.在我們介紹完《燦爛時光會客室》之後,最多民眾對這個包羅萬象的深度專訪節目感興趣,紛紛透過掃QRcode或拿走宣傳單的方式希望更進一步認識公庫。

6.好不容易遇到聽過公庫大名的民眾,結果發現是曾在司改會工作的NGO夥伴,假日特地帶著孩子來NGO攤位一攤一攤聽介紹,從小接觸社會議題。此外也有很多家長是在社區媽媽群組聽聞社大的擺攤活動,特地帶小朋友來放電,但我們遊戲簡單、講解內容卻很複雜,通常是小朋友玩遊戲,大人聽我們的議題。

2022年我們除了參加人權市集的擺攤,與同樣關注社會議題的NGO夥伴互相寒暄,第一次參加「生態雙和嘉年華」,則是希望突破同溫層,讓更多人認識公庫。

2023年我們因為人力問題,只參加了「生態雙和嘉年華」,希望2024年能有更多機會與大家相見!如果大家有適合公庫擺攤的活動也歡迎推薦給我們唷!

2024年,讓我們一起更關注生活大小事,關注社會議題,讓更多元、更微小的聲音能被大家聽見。

這就是「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拼字遊戲,大家都小看了這個遊戲呢!能夠不看著招牌而完整拚出來的人可是少之又少!(不需要得意)

【十二月工作報告】

→選前監督力量←
2023.12.29 選委會不給政見延時、改用讀稿機 腦麻立委參選人賴宗育轟歧視
2023.12.23 工鬥遊行到凱道丟煙霧彈抗議 轟三黨總統候選人勞動政策不及格
2023.12.01 【圖輯】工鬥行腳起步走 徒步23天籲總統候選人回應勞工訴求
2023.12.23 中華快遞工會突襲賴競總靜坐抗議 呼籲執政黨督促資方簽團協
2023.12.21「消防員枉死」痛批政府擺爛、改革跳票 消促會衝賴清德競選總部抗議

→移工大遊行←
2023.12.10 移工大遊行「打醒沉睡政府」 訴求廢仲介
2023.12.04 移工盟批政府7機關直聘失能 放任仲介壟斷、移工受害

→長榮機師罷工←
2023.12.18 控長榮苛扣成本、飛安風險高 機票卻越賣越貴? 長榮機師22日展開罷工投票

更多議題:
2023.12.21 專案小組只一委員出席 澄清湖滯洪公園變建地案通過初審
2023.12.15 居民反對「芳苑陸域風電開發案」 批未評估畜牧、農地及人民影響
2023.12.12 質疑5年480億計畫不符CRPD精神 障礙者團體至衛福部抗議

《燦爛時光會客室》
第446集|非凡小人物 李棟樑與鹿港反杜邦運動
第447集|島嶼異鄉人 《斷裂的海》如何斷開台灣與金馬?
第448集|陰暗、潮溼、危機四伏 再見末代礦工歲月容顏
第449集|在污名的社會裡 說愛滋的故事

《公民行動電子報》
第211期|2023年10月

更多報導請上公庫網站 我們的經費來自公眾捐款,透過您的定時定額捐助,可以讓我們穩定前進,作好更多報導,期待您能捐款挺公庫捐款請按這裡)。公庫也出版《光影游擊最前線:華人獨立媒體觀察》、《公民不冷血:台灣公民行動事件簿(經典增修版) 》,並且製作公庫毛巾,若您願意,也可用贊助公庫出品的方式支持另類/獨立媒體。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3年12月份財務收支】 分類 項目 說明 支出 收入 收入 單筆捐款 46,500 定時定額 55,020 利息 3,198 人事費 薪資 67,632 稿費 燦爛時光節目撰稿費 2,400 剪輯費 燦爛時光節目及Podcast剪輯費 16,000 特約記者 3,700 勞保費 5,697 健保費 3,244 雇主提撥勞退 3,996 會計顧問費 2,000 水電費 水費 66 租賦費 5,500 行政手續費 跨行轉帳手續費 55 郵政劃撥手續費 20 信用卡中心手續費 167 藍新科技手續費 1,666 伺服器維護費 1,667 網路使用費 447 旅運費 2,929 小計 117,186 104,718 結餘 -12,468

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2023年12月份帳戶餘額

台灣銀行:788,802元(含提撥基金150,000元)

中華郵政:126,503元(郵撥帳戶 85,425元、郵局 41,078 元)
藍新(原智付通):45,371 元
零用現金:654元

2023年12月份捐款徵信

單筆捐款:陳O珮 6000、洪O玲 5000、王O聖 1000、賴O偉 500、郭O齊 500、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30000、公庫之友 3000、蔡O筑 500

定期定額捐款:Lin Yizhu 60、公庫之友 100、公庫之友 10000、公庫之友 200、公庫之友 500、公庫之友300、公庫之友300、公庫之友500、方O萱 1000、王O思 500、王O荃 500、古O薰 300、江O凡 300、何O 300、何O幸 500、何O輝 510、吳O如 500、吳O牧 300、吳O珈 500、吳O勝 500、吳O嶸 150、吳O輝 100、呂O廷 300、呂O沅 500、呂O瑩 150、李O庭 100、李O婷 300、杜O瑜 1000、杜O吟 200、阮O慧 500、阮O慧 500周O彥 100、林O伊 300、林O伊 500、林O葦 200、林O儀 600、林O穎 300、林O儀 200、阿猴 300、姜O如 300、施O君 300、柯O庸 500、洪O育,吳O蓓 200、洪O綱 1000、徐O榮 500、翁O德 300、高O想 200、高O誠 1000、張O芬 300、張O玲 300、張O晴 1000、許O芳 200、許O綾 100、郭O安 500、郭O竹 200、郭O燁 500、郭O薇 300、陳O山 300、陳O合 500、陳O彣 300、陳O杏 300、陳O村 300、陳O村 300、陳O筑 300、陳O萍 500、陳O綸 300、陳O蓉 300、彭O恩 300、曾O桓 300、曾O傑 300、曾O婷 100、曾O婷 200、曾O琳 500、曾O瑋 500、湯O鈞 200、黃O君 500、黃O揚 700、黃O斌 300、黃O菁 300、黃O新 500、黃O達 200、黃O綺 500、楊O君 500、楊O範 200、葉O華 1000、廖O瑜 500、管O祥 2000、趙O雯 1000、劉O中 200、劉O怡 1000、劉O書 300、劉O蕙 500、劉O龍 1000、鄭O從 300、鄭O翰 300、蕭O芳 300、蕭O寬 500、簡O志 300、藍O雅 1000、藍O寧 300、顏O家 500、魏O 1000、羅O如 450、羅O翔 300、譚O瑛 300、蘇O佳 300、蘇O禎 500

捐款說明:公庫的捐款平台設定每月20日扣款,定期定額首次授權捐款者,平台會先執行10元驗證金,確認信用卡有效後即退款。也提醒各位經由台銀、郵局及劃撥的捐款者們,捐款後請記得來信至:「civilmediatw@gmail.com」告訴我們帳號、金額、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送捐款收據。

若您的捐款需要上傳財政部國稅局(捐款收據電子化),需請您提供捐款者的身分證字號及本名,填寫《捐款申報資料方式表單 https://reurl.cc/7Vrd5  》,同意用作 「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申報資料。

我們會在隔年2月底前上傳您的單筆或多筆捐款金額申報資料,多筆捐款將合併為一筆款項申報。捐款人於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浮貼於申報書上,或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自動匯入,免附紙本收據,快速完成報稅。

以上捐款名單如有疏漏,還請來信告知,確認後立即補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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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依法休假行動暫緩,交通部兌現承諾別忘交通事業低薪員工!

2024, January 29 - 15:32

文/台鐵產業工會

2024-01-29「依法休假行動暫緩,交通部兌現承諾別忘交通事業低薪員工!」台鐵產工2024春節依法休假行動通知

昨(28)日晚間,在行政院、交通部斡旋下,機師工會罷工事件在薪資待遇調升下落幕,但反觀台鐵同樣屬於交通運輸業,長期處於低薪、缺人,作為最大股東交通部更有絕對能力處理,卻是不聞不問,只處理高薪勞工爭議,卻遺忘低薪勞工的處境。

在面對公司化過程中留才待遇的差別待遇,以及公司化後因人力離退衝擊受影響的休假權益,產工在去年(112)12月21日決議,號召鐵路員工發動春節依法休假連署,要求台鐵公司拿出務實留才方案,重視選擇留在台鐵一起與公司面對挑戰的員工,展現留住人才、落實安全的態度。

產工也於同(28)日上午召開理監事會議,統計迄今為止繳交連署書與假單人數,雖未超過2017年連署數量,但也已明確掌握多數地區之車長與站務人員過半連署,且足以影響春節疏運之實力。

惟本會考量近期機師工會罷工等勞資爭議,國人對交通運輸穩定不信任,再次行動恐損國人對我國交通運輸信任,以及車長自主備勤津貼調高一案,勞資雙方已有明確共識將提高,因此理監事在與車站、車班代表討論後,經多方考量,以及保障所有響應行動會員與員工下,暫緩本次春節依法休假行動。

產工雖暫緩行動,同時也要告訴交通部與台鐵公司,縱使面對公司化衝擊下人力流失、休假權益受損、待遇不公,這群交通部轄下國營事業最低薪的員工,最後仍將國人運輸作為行動考量之一,交通部與台鐵公司若只是著重在解決「駕駛員」的訴求,遺忘忽視這群在第一線盡心盡力維持鐵路運輸安全、服務旅客的站務及調車人員、車長以及機、工、電務員工,放任人才流失、待遇差距持續拉大,依法休假行動仍會再起。

因此產工要提醒交通部與台鐵公司,在這次連署行動下,推動車長自主備勤津貼從88元/時提高至基本時薪一案,今年1月已通過勞資協商會議,將送審至董事會、行政院,資方也多次表示將會提高,顯見勞資雙方已有共識,因此產工要求交通部與台鐵公司務必兌現承諾別再跳票,拿出實際行動證明不是只在意駕駛員的訴求,不要只是照顧高薪勞工!

有鑑於本次依法休假行動取消,已遞交之依法休假聲明書產工將予以保存,但請各位員工注意,若仍有春節連假請假需求,請務必於2/1日前將個人假單遞給單位主管,明確告知國定假日不同意出勤,若因此遭到拒絕請假,或記曠職、懲處等不法行為,請連繫產工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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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54集|原民青年參選山原立委 「當選需要奇蹟」為何還要選?

2024, January 29 - 07:24

文 / 曾霈榆

《燦爛時光會客室》在選後企劃「2024落選者系列專訪」,邀請四組小黨或獨立參選人分享參選的心路歷程、政治主張,既有選舉制度對小黨的限制以及他們的突圍之道。本集落選者邀請到布農族青年 Savungaz Valincinan,參選堪稱「全台總統級選區」的山地原住民立委,一同談談他的選舉歷程,為何特意在參選前改名為「李我要單列族名我的布農族名字是Savungaz Valincinan」?當她穿梭在全台各原民部落拜票時,有何觀察與感觸?

山地原住民選區大 參選充滿挑戰

全台共計有55個「原住民族地區」,為政府所訂的原住民族傳統居住、且具歷史淵源及文化特色區域,其中又可分為30個山地鄉及25個平地鄉,而山地鄉大致與雪山山脈、中央山脈範圍相符,並加上蘭嶼,選區範圍極大。「這次參選大家從一開始就知道勝算非常低。」參選山地原住民立委的Savungaz Valincinan 說,在面臨沒有黨籍、沒有擔任公職經驗,且沒有全國知名度的情況之下,最後竟有6840位選民投票給她,雖然感動,但仍可惜沒能拿回選舉保證金。

「山地」及「平地」原住民立委投票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以「台灣光復前原籍」落在山地或平地行政區作為判定基準,可追溯至日治時代的種族註記,並非根據目前「戶籍所在地」決定,而是世襲制身分。Savungaz Valincinan認為整套選舉制度非常吊詭,許多原住民在第一次選舉時才終於知道自己是山地抑或是平地原住民,且原住民立委選區遍布全台,幅員廣大,難以照顧到每位原住民族人,都市原住民甚至散居在都會區,更難觸及到他們。她質疑原住民立委服務範圍過大,難有效代表民意,並受政黨或少數地方頭人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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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ungaz Valincinan將此次選戰策略定位為「游擊戰」,仍使用最「傳統」的方式,開著車走遍全台灣的山路,深入各部落社群,尋求選民支持,某次選民見到她還非常驚訝,直說這輩子投過許多次票,卻很少看過候選人實際面對面聊天拜票。她也發現,受限於原鄉傳統社會關係緊密以及尊重長輩的觀念,年輕人在部落很難公開表態支持,因害怕造成家庭衝突,僅對親近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拉票。

她認為,此次選舉的得票分配結果,有助於分析選舉過程中哪些是有效行動,將成為她執行倡議工作及未來參選的基礎,也讓她接觸到更多族人。

主持人管中祥回應,雖然很多人批評國民黨地方派系的候選人為什麼可以選得好,但從某個角度來看,他們和草根與在地的連結非常密切。「接地氣」是參選的重要基礎,特別在不同選區及文化脈絡下,如何轉譯大家意見,十分重要。

選舉前改名 訴求「單列族名」

Savungaz Valincinan在登記參選前,至戶政事務所改名為「李我要單列族名我的布農族名字是Savungaz Valincinan」,透過改名行動,將原住民身分證能「單列族名」的訴求傳達給社會,她也透漏在身分證能單列族名前,會一直使用這個名字。目前,原住民身分證上僅有三種姓名形式可以選擇,包含:漢字音譯傳統名字、漢字音譯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及漢名並列傳統名字羅馬拼音。

「這是一個抗議口號。」Savungaz Valincinan說,在做出改名決定前思考很久,她不想被他人以「中文翻譯」來認識自己,寧可將姓名中文部分改成一串倡議口號,讓人覺得難記也沒關係,她要透過行動去達成身份證可以「單獨使用族語拼音」的目標。

管中祥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行動策略,命名事實上具有高度政治性及認同。過去因政治力量介入,用漢人的文字去命名原住民,破壞了原住民既有的文化秩序與文化習慣。

出身原漢家庭 高中時期認同產生變化

Savungaz Valincinan在台北出生,爸爸是漢人,媽媽則是來自南投縣仁愛鄉的布農族。從小生長在都市的她,小時候尚未有出原民認同,直到高中時因為家庭經濟狀況出現問題,想取得原住民福利身分,因此父母討論讓她改從母姓,沒料到當戶口名簿上多了原住民的註記,世界看她的眼光竟瞬間反轉。她舉例,體育老師曾質疑她為何跑不快,讓她產生「原住民為什麼要跑很快?」的疑惑;或者當成績不及格要留級時,老師曾跟她說「你是原住民學生,要再給你一次機會」,讓她納悶為什麼原住民需要再多給一次機會;在高三時,也曾因為考試加分而被同學用異樣眼光看待。

現在的Savungaz Valincinan,已經歷過一段認同浮沉的時期,她認知到成長過程中,自己太少機會成為一個布農族人,因而決定選擇使用布農族的名字在社會生活。「我要用我剩下的生命,去成為一個完整的布農族人。」她表示,在原住民社會裡,因為長期殖民與外來文化影響,許多族人常會不解為何她要去挑戰社會,她希望自己的行動能讓年輕原住民或者下一代在使用自己的族語姓名時,不需承受異樣眼光,讓大家都認為每個人擁有不同姓名及文化背景是理所應當的事。

投入參選 渴望成為制度內「裡應外合」的人

Savungaz Valincinan有參與社會運動的豐富經驗,也曾擔任立委助理,她發覺所有的社會倡議最終走向的結果是「改變體制」,許多社會問題皆涉及法律修正與政策,這些都是立法委員的權責,因此此次參選她想嘗試能否進到體制內,成為跟體制外裡應外合的人。此外,她也希望自己能夠代表青年力量,擾動原住民僵化的政治環境。

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長期以來原住民立委與區域立委始終分開選舉,導致都會區原住民始終得不到當地立法委員或各層級民意代表的照顧,原民相關的法案也很難通過。在參選過程中,她更意識到族人會因就學、工作等因素在原鄉與都會區流動,這個狀況在原住民青年身上格外明顯,常伴隨著原鄉文化認同、在都市與原鄉夾縫間生存的難題。

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許多候選人常以「青年返鄉」作為他們的青年政策,但實際上她非常反對,她認為「返鄉不是身體買一張車票回到原鄉」,而是青年在原鄉能被家族及部落所認同,並且找到存活的方式,並非易事,這些政策對原住民青年的想像太過單一,難以給他們穩定的發展資源。

傾聽族人心聲 滿足基本生存需求

跑選舉的過程中,讓Savungaz Valincinan有更多機會傾聽族人的心聲。她提及,原鄉的經濟、土地及交通道路問題是最多族人向她分享的議題,原保地借名登記、出租給漢人的狀況層出不窮,且原鄉道路維護資源不足,儘管居住人口不多,仍應滿足最基礎的通行需求。另外,「狩獵」也是族人十分有感的議題,她坦言山上狩獵活動非常蓬勃,卻因法規限制常出現「如果今天看你不爽,我就去檢舉」的狀況,但狩獵對許多族人來說是理所當然之事,更是生活的一部份,不該被國家法律所限制。

在參選前,Savungaz Valincinan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回到部落學習文化,以及協助族人解決與釐清法律問題,給予能力範圍內的幫助。這段時間以來,她驚覺「近用權」的概念非常重要,許多族人曾碰上法律問題,卻不懂該如何申請法律扶助,當中的資訊落差難以想像,她希望未來即便沒有任何公職的身分,仍能持續協助部落擁有更對等的資訊,這將是她接下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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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工會長榮分會與長榮航空公司間勞資爭議逐項達成協議

2024, January 28 - 21:23

文/機師職業工會

【機師職業工會2024.01.28】

工會長榮分會與長榮航空公司間勞資爭議逐項達成協議

行政院副院長等主管機關見證下於行政院正式簽約

針對機師工會長榮分會與長榮航空公司間之勞資爭議,近日在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與勞動部等主管機關積極協調、協助下,今(28)日晚間,勞資雙方終於就勞資爭議事項逐項達成協議,並在主管機關見證下,於行政院正式簽約,讓此次爭議畫下句點。

關於工會長榮分會各項訴求,勞資雙方達成以下幾點協議:

一、 於長榮航空公司去年年底所宣布的調薪外,公司同意於本薪及職務津貼項目,再行調漲飛行員正駕駛每月13,500元、資深副駕駛每月11,000元、副駕駛每月10,000元。此外,公司亦同意調整副駕駛與資深副駕駛之年度晉薪薪級上限。

二、 有關外站津貼部分,公司允諾將定期檢視,並儘速於上半年度進一步調漲。

三、 有關停止進用外籍正駕駛部分,公司同意不直接以正機師身分進用外國籍機師。除非營運上有特殊需求使能聘僱,然申請程序上需經勞動部與交通部民航局依法實質審查。

四、 工會同意自勞資雙方簽署協議生效日起,至民國115年(2026年)5月31日止,不再就上述三項勞資爭議標的發動爭議行為。

工會表示,對於勞資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首要歸因於工會(包括長榮分會與非長榮分會)每位會員所展現出的團結與集體意志。此外,工會特別感謝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與主管機關勞動部王安邦次長,於近日頻繁地積極努力協調勞資雙方進行實質協商,終得於今日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再者,工會也要感謝桃園市勞動局,自工會啟動勞資爭議行為程序後,即積極主動協助、協調,並在促成勞資雙方初期協商之努力。

機師工會最後說明:誠如工會過往一再強調,爭議權的行使,絕非工會的目的,而是勞工不得已下的最後手段,對於此次爭議最後得以達成協議、順利落幕,工會希望藉此機會誠摯呼籲並期許資方,日後在公司日常營運過程中,即建立與工會平等協商、互信互賴的機制與企業文化,方為促進勞資雙方和諧、共創勞資雙贏的真正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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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學者:福島污染水海放是日本核能存亡的關鍵(下)

2024, January 26 - 17:18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續前文)在前述日本官方單位提供的世界核設施氚排放量概況地圖裡,六所村再處理廠儘管尚未正式運轉,但曾有的氚排放,是他國個別核電廠20年以上的量。若是2024年順利竣工並正式運轉,氚排放量更加驚人,恐怕比中美兩國所有核電還高。這些資訊未能一併呈現,多少影響閱聽大眾的解讀。

氚的公害爭議

在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的日本官方說明裡,閱聽大眾除了無法得知日本有可能在2024年氚排放量就一舉超過其他核電大國之外,也很容易以為,作為對比的他國核電廠氚排放,沒有公害問題。

在東京電力官方網站寫道:「韓國的月城核電廠於2019年以液體的形式排放約91兆貝克的氚…..但是在其周邊,並無發現可能是氚造成的影響。」

然而,韓國月城、古里等核電廠在最近十年左右,接連遭到附近罹癌居民提告,還在2012年一審敗訴過,被法院命令賠償。

*圖說:韓國民族日報網頁截圖,在距離核電廠5公里處住了20多年的吳順子女士,展示她接受甲狀腺癌手術的傷痕。(來源:韓國民族日報

據韓民族日報報導,這些核電廠附近居住的村民,原本也認為核能是「沒有煙囪的發電廠」、「美麗乾淨的能源」。2011年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他們才意識到,核電廠即便沒發生核災,也會有輻射污染。

因為村裡從以前就有很多孩子或老人罹患白血病或癌症死去,村民因此在2014年成立移居委員會;2015年在專家的幫助下,進行氚的內部被曝檢查。

結果,受檢查的40人全員檢出,且有劑量不尋常的案例,「一位5歲的孩子,身體裡有每公升17.3貝克的氚,比大人還多。」相對地,據說人體內的氚(總量)約為數十貝克,一名研究者以自己為例,他體內的氚約為每公升0.5貝克。

標準以下不賠償

氚公害的訴訟或研究,不單只有韓國有,在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其他國家亦然。不過其中的訴訟或爭議,多半因為核安管制單位表示「排放在標準以下」而未能獲得賠償。

*圖說:加拿大安大略省官方諮詢機關(ODWAC)曾於2009年建議,氚的飲用水標準改為每公升20貝克。(來源:Canadian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

另一方面,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官方諮詢機關(ODWAC)曾於2009年建議,把氚的飲用水標準降低至每公升20貝克,據說安大略省實際上達成此標準。也有美國州政府禁止附近已關閉核電廠的氚廢水排放。

氚的公害爭議,儘管在專家之間沒有共識,但核電廠附近的地方政府,如果能夠站在監督的立場,對居民的健康保障有好無壞。

2019年2月,日本長崎縣福祉保健部發佈研究報告,發現縣內居民白血病的高罹患率與死亡率,集中在靠近玄海核電廠的縣北,距離越近,罹患率與死亡率越高,可能是核電廠的氚排放所致。玄海核電廠所屬的九州電力,一度以高齡化做為解釋,但撰寫報告的醫學博士森永徹則以數據分析駁斥。

儘管有前述這些氚公害的爭議或研究,但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的日本官方說明裡,寫著「大自然裡也有氚」等無害說法,教人莫衷一是。這些官方論點,有不少日本科學家合作整理出相應的異議,閱聽大眾不妨一併參考。

*圖說:環境中,自然生成、核試驗等各種氚來源的比較。(來源:トリチウム汚染水海洋放出問題資料集

例如,由前東芝核電廠設計技術者後藤政志等人組成的「原子力市民委員會」,引經據典地編撰了「氚汚染水海洋放出問題資料集」(トリチウム汚染水海洋放出問題資料集),有興趣深入瞭解其他看法的台灣民眾,可以搜尋查找瞭解。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本文由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獨家授權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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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學者:福島污染水海放是日本核能存亡的關鍵(上)

2024, January 26 - 17:12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去年8月日本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相關爭議塵囂甚上,其中福島輻射污染水裡的氚含量,中日兩國之間的交互指責尤其受到矚目。

另一方面,早在2023年初,日本核能學者受訪時便指出:「問題不只是污染水,其實是日本核能的生死存亡。」含氚污染水在日本的核心問題為何,可以從近日的中日爭論開始切入。

日本政府決定海放,引發各界疑慮與中韓抗議。日本不分官方或民間媒體,紛紛介紹世界核電氚廢水概況,台灣媒體跟進,衍生「中國核電廠含氚廢水排放量較日本多7倍」等新聞標題。

*圖說:日本鄰近各國和地區每年的氚處置量。(來源:日本駐華大使館官方推特))

以8月23日日本駐華大使館官方推特貼圖為例(上圖),即便只跟中韓單一核電廠相比,例如中國紅沿河核電廠2021年排放90兆貝克/年的氚,就比福島的22兆貝克/年高出許多。

然而,如果再對照,其他世界核設施氚排放量概況介紹,便會慢慢發現疑義。

*圖說:世界上各核設施氚廢水的年排放量比較,由左至右分別是,福島輻射污染水,韓、中、英、加拿大的個別核電廠,以及最右邊的法國的La Hague核廢再處理核設施。(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官方推特))

例如,日本經濟產業省官方推特在2023年3月貼出的,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氚含量,與他國核設施的比較示意圖(上圖)。

圖中福島海放的氚年排放量22兆,不但比中韓英法等國的單一核電廠低上許多(49~190兆貝克),跟法國的La Hague核廢再處理核設施的一萬兆貝克相比更是懸殊。

單就經濟產業省的這張圖,可以得到一個訊息:相較於個別核電廠,核廢再處理核設施的氚排放量,可以高出50倍到200倍左右。

簡單地說,一個國家如果有再處理核設施,氚排放量很容易超過其他國家所有核電廠的總和。

若是不熟悉日本核設施的人,只看前述日本官方提供的圖片與資訊,會很容易覺得,福島海放的氚排放量相對來說小很多。即便要計較氚排放量,福島或日本,也絕對不是頭號罪犯。

日本也有再處理廠

問題在於,日本也有再處理核設施(青森縣六所村再處理廠)。據資源能源廳2020年在眾議會的答覆,若正式運轉,日本六所村再處理廠一年的氚排放量,最多高達1京8千兆貝克(1萬8千兆),是前述法國La Hague再處理核設施1萬兆的1.8倍。

「如果福島輻射污染水裡的氚排放不被社會接受,六所村再處理場也就無法運轉了。」2023年1月,日本核能學者小出裕章在接受共同通信社採訪時,一語道破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與再處理廠同舟一命的關係,「即便反對聲浪大,日本政府一定會海放。」預告了去年8月的海放事實。

飽受核廢問題等困擾的核能,寄望核廢再處理延續產業生命。然而,六所村再處理廠數十年來狀況連連,完工一延再延。其鉅量的氚排放,也長年受到日本民間與國會的關切

例如,2015年4月國會議員川田龍平質詢,指出六所村再處理場(正式運轉後)的氚排放,是福島第一核電廠的11萬倍,及官方氚檢測數值無法反應真實狀況,缺乏公信力等問題。

日本青森縣六所村再處理廠,於1993年動工興建,原本預定在1997年完工,因種種狀況延期達26次,至今尚未完工。據2023年9月底日本媒體報導,官方希望儘早在2024年上半年完工。

儘管六所村再處理廠尚未完工與正式運轉,但在2006~2008年的實驗作業裡,氚排放達2150兆貝克,約為前述福島輻射污染水30年海放總量860兆貝克的2.5倍。

此外,對於2150兆貝克這個數據,普林斯頓大學科學與全球安全項目顧問(Science and Global Security,SGS)田窪雅文有異議,他在綜合政府資料試算後認為,應為5000兆貝克。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本文由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獨家授權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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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洩漏性平密件、協助包庇性平案、攔截體育署公文 台北市教育局嚴重失職失能,市長還不撤查、究責嗎?

2024, January 25 - 16:24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辦公室

台北市某高中球隊邰姓助理教練長期與學生發展不當關係、暴力對待學生,甚至教唆學長姐欺負學生;學校總教練兼體育組長的楊總教練更是縱容隊上助理教練、防護員體罰、暴力對待學生。

市府接到有明確事證之性平事件,竟洩密給非承辦窗口

2023年11月有兩名學生分別以信箱、電話向台北市政府檢舉。此事不但沒有立即立案調查,反而理應保密的性平事件,卻被透漏給學校的賴姓教官、楊總教練與黃姓防護員,讓三人集體施壓學生撤回檢舉。

經本會詢問,案發學校表示,市府向學校通知本陳情案時,接電話的窗口是該校的林主任教官,但我們掌握脅迫撤案過程的錄音中:

一、楊總教練竟可以直接說出學生的檢舉案號、檢舉內文(附件二),而「檢舉案號」只有市府和學校承辦人員知道,顯然有人違反保密義務。

二、楊總教練指導學生如何撰寫撤案理由時,還告訴學生:「教育局會再給我看(學生給教育局的撤案理由)」(附件三)。可見,台北市教育局是非常有可能將應保密的性平案件,直接或經由學校承辦人員洩漏給非處理人員的楊總教練,還持續保持聯繫!

除了洩密,教育局還嚴重怠職、幫助楊教練包庇性平事件

學生透過市府信箱陳情時,有提供邰姓助理教練與女學生互傳「我愛你」和自拍照之事證(附件一)。但台北市教育局卻以檢舉人撤案為藉口,不依法要求學校立即處理。

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是《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子法規。準則第7條明確規定「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所以發展違反專業倫理的關係,在性評法修正前,就一直都是以性平事件處理的,這是所有性平承辦人員都要了解的基本知能!

二、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23 條第一項第 10 點:「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為釐清相關法律責任,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得經所設之性平會決議,或經行為人請求,繼續調查處理。學校所屬主管機關認情節重大者,應命事件管轄學校繼續調查處理。」

台北市教育局有下列怠職或能力欠缺情形:

一、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作為學校的主管機關,在取得證據後,不論檢舉人是否撤案後,皆應要求學校繼續調查,教育局未立即學校展開調查,顯然違法。

二、不只如此,本會詢問台北市教育局校安室為何不依法要求學校調查時,承辦人員竟回應:「《性平法》修法還沒有實施,師生戀不是性平事件」(附件四)。主管機關的承辦人員,竟然連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要歸為性平案件的這個基本知能都不知道,顯然是市府怠於進行基本的職能訓練,或是承辦人員在訓練時心態隨便未積極學習。

三、且依照性平法,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是教師違背專業倫理,不能用「師生戀」這種名詞把學生變成也是苛責對象,也是基本知能!主管機關承辦人員處處缺乏知能,難怪使得本案違法情形眾多。連基本知能都沒有,如何指導學校?

就連體育署公文,教育局都有內應攔截給惡師

2024年1月18日,本會與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於於立法院招開本案記者會前一天,體育署詢問台北市教育局,欲了解教育局對本案的處理情形。楊總教練立即對學生聲稱透過台北市教育局中,具有合球背景的校長,幫他「攔截」了體育署訊問內容(附件五),楊總教練用這種方式向學生暗示他與教育局關係緊密良好,藉此威脅隊員們去幫他找出「有立委背景的學生」,準備對陳情學生、家長算帳,意圖讓吹哨者噤聲。

綜上,台北市教育局非但沒有處理與學生發展違反倫理關係、體罰、教唆霸凌的惡劣教練,也未確實保障吹哨者與學生安全,甚至明顯有涉及包庇、洩密,儼然成為欺壓學生的教職員的共犯。

台北市政府應立即:

一、調查2023年11月本案吹哨者向市長信箱和1999陳情後,教育局處理案件過程的洩密及不法等違失,以及校方洩密及施壓吹哨者撤回案件之違法責任。

二、調查2024年1月18日體育署公文的遭洩密的過程。

三、向市民公開說明上開事件調查結果,並懲處失職人員(函監督不周人員)之責任。

四、由於台北市教育局校安室於處理性平事件檢舉有重大瑕疵,應立即進行內部檢討與再教育,並自行迴避本案所有程序。教育局應另組成具備足夠專業知能及倫理的專案小組,處理並督導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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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危險老舊核電,風險全民買單?反對核電延役不當修法

2024, January 25 - 16:13

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台灣綠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國民黨新科立委於日前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案修法放寬老舊核電廠延役的規範,引發民間強烈質疑與反彈,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召開記者會,反對核電延役的不當修法,嚴正指出核電是否延役應以安全為第一,而不是讓政治凌駕專業,開法律後門放水危險老舊核電,讓全民承擔核電風險。

正視老舊核電風險:火山岩漿庫、活動斷層、事故紀錄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核二、核三已是屆齡除役的老舊核電廠,「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於民國九十二年制定公布,目的是為了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確保公眾安全,設定延役申請期限,是為了專業審查與評估,國民黨立委剛上任就要違反專業倫理、草率修法?核電是否延役的最大障礙不是法律規範,而是機組老舊是否堪用?耐震係數是否足夠?是否會對民眾造成安全威脅?而不是以政治操作與對抗掛帥,無視公共安全與環境影響。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提案修法只能改變延役申請期限,但無法挪走緊鄰核一、二廠的山腳活動斷層和穿越核三廠的恆春活動斷層;也移不走核二廠底下的岩漿庫。核二廠已進入除役階段,兩部反應爐均曾發生錨定螺栓斷裂、爐心側板出現持續成長的裂紋、燃料匣彎曲等設備老朽狀況,甚至發電箱避雷器還發生過爆炸事故,不應冒險延役。況核二半徑30公里居住550萬人口,萬一發生核子事故,政府根本沒有能力撤離安置。核三廠曾多次因設備老舊漏油失火,也不應冒險延役。

地球公民基金會黃靖庭副執行長痛批,核三延役沒有國民黨立委想的那麼簡單,首先,核三廠至今未完成恆春斷層的地質調查,對核三廠繼續運轉的風險難以評估。其次,2022年台電公司核能三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核三廠超過安全停機地震(SSE),須執行多項地震風險評估。最後,核三廠必須補做環評,因為核三建廠時未做環境影響評估,目前也僅提除役環評,沒有延役的環評計畫。綜合上述,核三廠延役前,必須先補交許多作業,並須進行機組更新與安全補強,整個過程曠日廢時、所費不貲,豈是說延役就能延役。國民黨應先要求核三停機,接受地質科學調查,審慎評估老舊核三延役的安全風險與社會成本,讓全民了解後,再談核三的去留。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指出,核電延役在市場上一直有人買單,最主要結構問題有兩個,第一是政府放任全國用電不斷的增長,第二是再生能源開發的過程當中造成的壓迫與民怨。這兩個結構性問題不解決,支持核電延役的聲音永遠會有人支持。但我國真的沒有核電延役的條件,除了安全及環境的條件不夠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國核廢料貯存的問題,一直無解,沒有高放射性核廢料選址條例,低放射性核廢料選址也一直沒有下落。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核電就沒有延役的資格。否則這樣的決策,就是把這一代的問題丟給下一代而已。

能源轉型不應走回頭路,再生能源才是未來趨勢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李孝濂發展推廣組長則駁斥國民黨新科立委們在記者會上強調核電最便宜、最乾淨的說法。根據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永,去年底最新發布的報告指出:太陽能目前的均化成本(LCOE),比最便宜的化石燃料替代品低29%;於此同時,再生能源對台灣電價的影響並不顯著,2023年再生能源購電的支出約900億元,占總支出不到10%;再來,所謂的乾淨,一樣用再生能源中的太陽能來對比,太陽能在製程上的碳排,換算到每度電上,比追一小時劇還要低。而且未來低碳的再生能源更多,工業製程用的電就會更低碳,相對的,太陽能的製程還會更低碳。相較之下,使用核能後產生的核廢,在目前的台灣幾乎等於無解的難題,這樣的能源使用,怎麼敢誇口乾淨?至於國民黨宣稱的全球趨勢,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統計,烏俄戰爭發生後,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增加了40%。IEA更預測2025年再生能源超越燃煤,風能及太陽能也將在2025、2026年超越核能。

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長陳雪梨強調,台灣島地底下都是熱源,北部的火山帶,大屯山、基隆海底火山、龜山島以及中央山脈兩側,到處有地熱徵兆。地礦中心的資料顯示,台灣的地熱潛能可以到40GW。只要務實從事探測,引進國際先進的鑽井、取熱、發電技術,地熱資源就可以在數年內為台灣帶來GW級的電力,與核電廠相比,投資相對小且及速度快。地熱開發時間短(3-5年),可以多點同時進行,用地少,也是對環境影響最小的發電方式,台灣豐富的地熱可以完全取代核電,將來也可以逐步取代化石燃料。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趙逸祥專員指出,在去年底召開的COP28大會的共識明確表示,全球應努力在「提升再生能源容量為目前的三倍,能源效率年平均改善率提升為目前的二倍」,增加核電只是少數國家的會外倡議而非大會共識。同時全球綠色供應鏈要求的RE100也並不包括核電。因此,台灣若要跟上國際能源發展的腳步,就應該專心在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的推動,不應再走回使用老舊核電廠的老路,徒耗台灣淨零轉型的時間。發展核電會阻礙再生能源的發展,且會影響台灣的能源安全。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再生能源的發展是非常牛步,如今難道又要死抱「擁核神主牌」,繼續拖延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嗎?甫當選新北市第12選區的廖先翔準立委,選區內涵括了核二廠、核四廠,你是否認同國民黨立委等的擁核主張?環保聯盟曾經於1994年提案罷免韓國瑜等擁核立委,如果未來仍有立委執意修法延役,恐將要面對民間的罷免行動。

核廢料的不正義與無處可去

台灣綠黨秘書長王彥涵表示,根據台灣綜合研究院的民調,有四成多的台灣民眾認為「找不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是核能最大的隱憂。過去政府用隱匿、欺騙的方式,將核廢料運往蘭嶼,這是對達悟族人的不尊重和權利侵害。在近年在高階核廢選址過程中,同樣忽視了原住民族的意見和權益。選定的候選場址雖已排除外島,本島的候選場址卻都處在東部,包含臺東縣卑南鄉、達仁鄉、花蓮縣壽豐鄉及宜蘭南澳鄉,政府將最少的資源給予邊緣,卻將最大的掠奪放在邊緣。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社會正義的問題。既然有立委提議要修法讓核電廠延役,那麼是否更應正視核廢料的處理?不可將核廢料的風險和負擔,轉嫁給原住民族或東部、離島居民來承擔。

最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新國會開議後,朝野各黨都應在討論核電是否延役之前,應優先提出核廢料處理的政策與法案,廢核平台也要呼籲民進黨政府,請堅守對人民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的承諾。執政黨在過去這段時間推行了諸如屋頂光電義務、增加小屋頂適用的光電躉購費率級距等更加符合社區、公民能源自主的能源轉型政策。唯有捲動更多公民投入能源轉型,透過諸如公民電廠、能源合作社等管道,讓能源從開發到收益都經過公民完善的討論,才更能對照過去那些在威權政府時期規劃、缺乏民主機制就逕行開發的核能政策,是多麼地不合時宜,應該走入歷史。

主持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崔愫欣秘書長

發言順序: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地球公民基金會 黃靖庭 副執行長、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 張譽尹 律師、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李孝濂 發展推廣組長、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趙逸祥專員、野薑花公民協會 陳雪梨理事長、台灣綠黨 王彥涵秘書長

記者會參與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台灣綠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按照筆畫排序)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簡介: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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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理監事決議:提前公告長榮分會兩罷工警戒區段

2024, January 25 - 16:09

文/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由於長榮航空資方於昨日地方/中央主管機關召開的協商會議中,很遺憾地仍未針對工會訴求提出任何對案以進行實質協商,機師工會於今(25)日理監事會中,有關工會長榮分會與長榮航空間之勞資爭議,決議於勞資雙方針對工會訴求尚未達成最終協議前,提前公告以下兩段之罷工警戒區段,若協商未果,工會將於以下兩段罷工警戒區段發動罷工:

(一)、2月7日(週三)至2月18日(週日)。

(二)、3月30日(週日)至4月7日(週日)。

工會補充說明,為考量讓預計搭乘長榮航空之消費者/旅客,得以提前準備備案因應,因此提前公告上述兩罷工警戒區段,於此兩區段內之罷工行動,工會將會於罷工行動開始24小時前,於機師工會官方網站(https://www.tup.org.tw/)上,針對罷工開始時日等相關資訊進行明確公告。

工會今日理監事也決議,日內將對工會內部長榮分會會員進行至少兩至三次「罷工演練」,以確保會員得以在工會發動罷工時,於最短時間內、精準配合工會指令。

機師工會再次強調:工會依舊不放棄於正式罷工前與長榮航空資方進行實質協商,並尋求達成協議與共識的任何可能性與空間。也因此,在地方/中央主管機關的努力下,原預計於下週三(1月31日)召開之協商會議,只要長榮航空資方於下週二(1月30日)前針對工會訴求提出明確對案,工會仍將出席參與實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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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53集|沒錢沒明星怎麼選舉?小歐盟如何異軍突起!

2024, January 22 - 09:02

文 / 黃馨慧

2024總統大選落幕,《燦爛時光會客室》將鏡頭從螢幕前的勝選者,轉移到被主流媒體忽略的落選人身上,規劃「2024落選人系列專訪」。

一個名字特別的小黨,在這次選舉當中異軍突起,從不利於小黨生存的選舉制度,以及藍綠白三黨的擠壓下,一躍成為台灣「台灣第五大黨」,他們是一群地方媽媽們於2017年創立的「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下稱小歐盟)」。小歐盟首度參與國會選舉,就獲得12萬8613票,0.93%的得票率,雖未能邁過5%門檻取得席次,但已交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績單。

本集節目邀請到小歐盟的代理黨召林詩涵,以及小歐盟嘉義市立委參選人陳玥妗,來與我們分享本次大選的心得,第一次參與立委選舉,小歐盟如何只用201萬就成為台灣第五大黨?未來?現行的選制讓小黨愈選愈窮,小歐盟將如何面對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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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孩出來參選!平凡媽媽們為何走進政治?

小歐盟在全台縣市當中,政黨得票率最高的就是嘉義市,代表小歐盟首次參選嘉義市立委的政治素人陳玥妗,是一位普通的職業婦女、單親媽媽,在接受《燦爛》專訪前,需要先安撫好帶在身邊的小孩,才能開始受訪。

正是因為自己是一位平凡的媽媽,更能看見市井小民的需求。當藍白綠三大黨都把廣發補助、育兒津貼當成少子化解方,小歐盟的黨員媽媽們看見的是,孩子在公園裡沒有遊具可玩而被剝奪的遊戲權,是台鐵一天僅十台親子車廂帶來的不便,是空汙使得孩子無法出門的不滿,是台灣社會始終不足的育兒支持。但這些聲音太輕,不足以請動議員處理,當一群本不熱衷政治的媽媽們發現,自己的權利被剝奪時卻無人在乎時,開始考慮站出來替自己發聲,小歐盟的成員們因而走到一起,希望用自己身為媽媽的力量,改善台灣的育兒環境。

陳玥妗說,身為媽媽帶著小孩在這個社會上走跳,能確實感受到小孩的聲音真的是很微弱的,「他們要怎麼發聲呢?當然就是由我們家長來做這件事 」。所以這名沒有任何政治經歷的平凡媽媽,跳出來參選嘉義市立委,雖然落選,但以6232票獲得第三高票。

陳玥妗從小到大在嘉義成長、求學、工作,和嘉義有著深厚的情感連結。因此,當被問及出來參選的原因,陳玥妗數次將「責任感」掛在嘴邊,這座她幾乎不曾離開過的城市,是她責無旁貸、一往無前的理由。

她回憶起嘉義市長久以來的選前之夜傳統,噴水池圓環的造勢大會,小歐盟是全台灣第一個有「親子專用」宣傳車的政黨,媽媽們帶著小朋友一起在宣傳車上吹泡泡、跳跳舞,親身參與民主和選舉制度。

小黨經營策略:不求快速成長,看重成員間的共同價值觀

從拜票過程的感受與選後得票率數據來看,小歐盟在區域立委和政黨票的得票率表現其實有所差異。小歐盟在各地區的區域立委參選人幾乎都有3%以上的得票率,在新北市板橋區的選區更拿到將近10%,反觀政黨票只有0.93%得票率,落差明顯。林詩涵指出,民眾可能會因為不想選藍,也不想選綠的心態,將區域立委票投給三大黨之外的候選人,相較之下,政黨票則是更扎實且肯定的民意,是民眾在16個政黨當中,基於對小歐盟的肯定所做出的理性選擇。

小歐盟的競選宣傳策略與其他政黨大相逕庭,這些帶著小孩的媽媽們就像一支精悍又堅定的游擊隊,在選前的三、四個月內,一邊肩負家庭責任,一邊穩健而快速地透過一次次街頭短講、發傳單、掃街拜票與選民互動。有趣的是,選舉之後竟有不少人向林詩涵表態想加入小歐盟,林詩涵也坦言,自己也曾糾結該不該快速擴充組織規模,最後仍選擇貫徹以往嚴格的入黨標準,比起人數,小歐盟更在意成員間的集體認同感,是否抱有相同的核心價值,以及建立起組織內的民主對話機制。

但是,這樣不會反而耗時費力,組織也很難擴張嗎?「會,但民主不是就這樣嗎?」林詩涵認為民主的價值就在於每一個人的意見都值得被聽見、被討論,唯有如此,民主制度方能緩慢卻踏實地前進。這也正是「小民參政」的核心精神——建立參政平權的社會,讓每個人都能有均等的參與政治的機會。

民眾政治冷感、穩中求安 選民分邊站,小黨定位陷危機

林詩涵是這次小歐盟的不分區立委參選人,這不是她第一次參加選戰,早在2014年,林詩涵就以無黨籍身份參選過嘉義市長。作為太陽花學運出身的青年世代,林詩涵觀察到,有許多年輕人和她一樣,因為太陽花學運而開始關心政治、參與政治。從2014年到2018年的大選,台灣社會瀰漫著一股年輕人積極參政的氛圍,從老一輩到青年世代,都想要聽到更多年輕的聲音、期待他們能為台灣民主帶來新的突破和改變。然而,林詩涵指出,近幾年以來,很明顯感受到整個台灣社會的民眾都在追求平穩與安定,不再有當初蓬勃的政治量能,更希望從藍、白、綠的三國鼎立當中,選擇自己棲身的定位,親中的民眾選擇國民黨,反中的民眾向民進黨靠攏,而以往的「中間選民」則全被民眾黨吸附,小黨沒有突圍的力量,亦無支撐持久戰的彈藥。

對於未來四年台灣整體社會的民主發展,林詩涵指出,接下來在四年當中所謂的進步的價值,大概都會處在某種消極狀態,不確定到底能不能發展下去的狀態 ,「因為台灣人民不太覺得我們需要發展和進步,只要有人能夠把高房價、低薪這些問題解決,好像就能夠安穩過生活」。

民眾對「進步價值」的態度改變,太陽花學運後爆發的政治熱情逐漸消散,轉而對內求安定、對外求保守,突破保守價值的小黨不再是中間選民的最佳選項,大黨可以靠著金援、地方組織,甚至政黨補助金繼續穩健成長,而沒錢、沒政治明星、沒地方勢力的小黨,在台灣的選舉制度雪上加霜之下,生存更加不易。

高門檻選制 使得大黨恆大、小黨凋零

現行的選舉制度下,小黨逐漸凋零,發展也被受侷限。林詩涵表示,這次選舉小歐盟一共募得461萬元,但光是10名區域立委和3名不分區立委的保證金就繳掉260萬,最後僅剩201萬元來打完整場選戰。

這次選舉,所有小黨得票率都未超過5%,即使小歐一躍成為台灣第五大黨,但根據相關規定,小歐盟並無法獲得每年每票50元的政黨補助款,也拿不回選舉保障金。林詩涵直言,台灣現行的選舉制度,都是讓大黨能維持更多資源,而小黨幾乎沒有生存空間。2024年開始,台灣每年要支付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這三大黨總共六億多元的政黨補助款,而達不到選舉補助款門檻的小黨,只會愈選舉愈窮。管中祥認為,一個社會能不能多元,在於國家內能夠參與政治的人,可以有多少多樣性,能否有更多的機會,讓不同的聲音被聽見。

小黨代表的正是不同族群、不同立場的價值觀,因此,想要社會真正實現多元民主,就要先改善小黨的生存環境。然而,目前要推動選制改革可謂十分困難,林詩涵不諱言,光是要把保證金門檻10%從選舉人數改成採計投票人數,就受到大黨不斷阻饒,因為修法對大黨而言有害無利,她也直言,台灣社會必須認真思考,「 如果我們國會只有幾個政黨 沒有更多元的聲音加入的話,真的是我們要的民主政治嗎?如果沒有一個制度,讓多元的意見可以現身,那這樣的民主不過是半吊子,永遠只會富者愈富、貧者愈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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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球隊包庇性平事件、身心暴力皆無人處理 請還給體育班的孩子正常訓練環境

2024, January 19 - 18:06

文/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立法委員陳培瑜辦公室、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北市某高中多名合球隊邰姓助理教練(兼體育班導師),利用職務機會,長期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倫理關係,在學校的IG匿名版上傳得沸沸揚揚,該隊楊姓總教練(兼體育組組長)卻不通報處理。不僅如此,經學生提出具體事證,向台北市政府檢舉後,學校洩漏檢舉資料給楊姓總教練,楊姓總教練竟威脅檢舉的學生撤案。而台北市政府明明已經有具體證據,卻違法未命學校調查,層層皆有重大違法疏失。

該隊教練亦頻繁暴力對待學生,球隊的邰姓助理教練、楊姓總教練、黃姓防護員長期對合球隊學生體罰、言語羞辱,甚至指使、縱容球隊學長姐霸凌學弟妹。

校方長期縱容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威脅檢舉者撤案

邰姓助理教練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對隊上一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不但多次互傳訊息「我愛你」,甚至曾被學生目睹進出邰師的房間、被家長目睹前去溫泉旅館。甚至連該高中匿名版都有多位學生貼文:「體育班師生戀是真的,XXX跟體育組很年輕的教練在一起。」。

2023年11月有兩名學生分別以信箱、電話向台北市政府檢舉,並且提供邰姓助理教練與女學生互傳「我愛你」和自拍照之事證。學校不但沒有立即立案調查,教官教訓學生說:「1999不是這樣用的」、「現在要你們自己打電話給他們說要撤案」。明明應該保密的性平事件,教官要學生撤案時,竟然讓楊姓總教練、黃姓防護員也在場知悉檢舉的學生是誰。

楊姓總教練在知道檢舉人後,竟然不譴責明顯違反法律的邰姓助理教練,反而施壓檢舉人說:「以後他們滿18歲了,就祝福他們就好了,別破壞人家姻緣」,還指揮、修改學生撤回通報的內容,力求案件可以順利撤回,不只包庇,還包庇得非常努力。

北市府已握有證據,但仍不未依法處理,形同包庇共犯

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3條第一項第10點:「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為釐清相關法律責任,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得經所設之性平會決議,或經行為人請求,繼續調查處理。學校所屬主管機關認情節重大者,應命事件管轄學校繼續調查處理。」

依法,如果已有具體證據,學校就能主動調查,不受當事人撤回的限制,自然業不會受到檢舉人撤回的影響。主管機關也有權命學校繼續調查。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今年11月接獲兩名學生檢舉邰姓助理教練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以及邰姓助理教練與女學生互傳「我愛你」和自拍照之事證影片。證據如此明確,卻因為檢舉人遭威脅撤案,就恣意結案,沒有繼續追蹤處理,更未依法命令學校召開性平會,顯然有怠職違法的情形,形同校方包庇性平案的共犯。

連坐罰、辱罵、霸凌學生「這就是體育班的生態!扛不住的就走」

學生表示,楊姓總教練會罵學生「爛」、用「如果打不贏就去做學弟妹的事」威脅學生;並且已經畢業的隊員也表示,楊總教練平時練習會用本子打頭、對學生罵:「社會敗類」、「白癡」、「笨蛋」……等語,並會威脅學生:「你想被我踹嗎?」。

邰姓助理教練曾謾罵學生:「你們怎麼不去給車撞死」、「下賤」、「廢物」、「畜生」、在專訓時間公開嫌棄一位學生:「當初收他就是一個錯誤,媽的死gay砲,娘娘腔。」,更在學生面前問其他學長姐:「你看到他的臉不會想打他嗎?」

邰姓助理教練還灌輸學生嚴重偏差的觀念,建議學生學測作弊:「我學測43級分,全部都是看來的。看隔壁的總比你自己想的答案好,這就是參考。」

連防護員也會威脅學生:「你要被我揍嗎?要吃我鞋子嗎?」或在隊員需要接受貼紮和防護事宜時,回應:「你又不會比賽,受傷沒關係。」或是「這個根本沒有怎麼樣,不需要浪費耗材。」

球隊也會利用學長姐制的名義,因學弟妹犯錯而連坐處分學長姐跑大圈操場、寫心得,以此讓高年級的學生有壓力要「控制好學弟妹」;邰姓助理教練多次教唆學長姊霸凌學弟妹:「管不動?管不動不會用霸凌的方式喔?這就是體育班的生態!扛不住的就走,少一個沒差,還有千千萬萬個人。」告訴學生「做不好就幹譙他!」、「要轉學的可以先霸凌」。這導致隊上確實發生有學長姐仗勢欺負學弟妹,甚至有學生遭學長吼罵、羞辱「啞巴」,邰教練不但不阻止,還告訴受害學生「要撐住」。

甚至隊上曾發生成年球員推打學生,另一助理教練主動向楊總教練反映,總教練不但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兒少保護通報,還要求受害者交出事發影片,並且要求不准再傳。

隊上除了上述不當對待兒少的行為橫行,合球隊的管理風氣也充斥作假、怠職、浮濫徵收費用、亂象;包含:

  1. 帶隊教練長期怠職未實質訓練,坐領中正盃「有功教練」獎金

    合球隊名義上雖然是楊總教練及另一名陳姓體育老師掛名帶隊教練,實際上兩位教練在球隊專訓時間」根本沒有到現場,更遑論參與訓練;即便後來學校開始要求教練要到場,兩位教練也都只坐在場邊划手機或休息。合球隊專訓,僅由助理教練負責。

    平時上課期間,楊總教練更總是要求球隊經理(學生)協助代為上班簽到,甚至楊總教練的教師系統帳號、密碼,都成為了球隊經理們交接時的事項之一。

    但凡舉涉及獎金,例如台北市中正盃比賽,楊總教練一定會將自己列為帶隊教練,以確保可以獲得每次「有功教練」的獎金,使得實質付出努力的助理教練反而不能獲得獎勵,這樣得情形包含了2019年全國中正盃國中部冠軍、2019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0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1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2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明明實質訓練和帶隊教練都是,因失望離職的前助理教練,但所有的功績及獎勵都被楊總教練不當包攬。一次冠軍即至少可領取台北市教育局的教練獎勵金9.8萬元,以上共五次冠軍獎金共計49萬元。

  2. 不明名目強制徵收「教練費」、「後援會」費用,若未繳交會被體罰、處罰

    楊總教練會徵收每人每月500元的教練費以及一年1000元的後援會費,會處罰遲交的人抄寫隊規、甚至用跑操場等體罰來強迫學生繳交。對這些強迫繳交的費用,楊總教練從來沒有主動提供過收據,或說明費用的流向,收款帳號也並非學校帳戶;即便是被迫出示收據時,由總教練也只提出不合格,未蓋店章或未由受款人簽名的手寫收據。
  3. 2007-2010年中正盃選手獎勵金不知去向

    臺北市政府對於成績優良的選手有予以獎勵金,有選手察覺2007-2010年間的中正盃獎勵金都未提供給學生;雖然2011年後中正盃的獎金改為直接匯入選手帳號,但之前至少兩次的選手獎勵金都沒有提供給學生。
  4. 防護員越權干涉球隊管教、隊上財物管理

    該校國、高中體育班有許多專項項目,黃姓防護員其實是所有項目防護員,卻將大部分的時間花在較有利可圖的合球隊上,平時也幾乎都待在體育室替楊總教練處理事務,包含收款和管理合球隊費用。由學校聘用的防護員,卻成為楊總教練私人秘書。

    黃姓防護員,以楊總教練為靠山,動輒違法處罰、體罰、羞辱學生,包含處罰沒有繳交教練費的學生寫心得或體罰跑操場、連坐罰學長姊。

以上乖張現象長期發生,多位教練、學校教職員涉體罰、不當管教、言語暴力、唆使學生霸凌、包庇性平事件、怠職,惡果竟全由無辜學生承受,校方包庇處理,北市府也嚴重怠於督導。雖本案集多項問題於一身,但究其原因,都與濫用暴力威權,扭曲的球隊文化相關,體育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也有責任提出具體政策及做法:

本會嚴正要求:

  1. 本案違法情形所涉層級甚高,市府亦有相關違法,應由中央組成調查因應小組入校調查,就前述行為詢問所有球隊學生,包含已畢業或離隊的學生,以及已離隊之教練。
  2. 調查期間,應暫時停聘楊姓總教練、邰姓助理教練、黃姓防護員、教官之職務,以避免再有學生遭威脅噤聲、串供,或遭受其他不當對待。
  3. 台北市教育局握有證據卻未繼續追蹤本案,也未命學校繼續調查,縱放明顯違反性平法之人,顯有怠職、違法,應逐層調查懲處承辦、決策人員。
  4. 楊姓總教練同時兼職體育組長,身為公務人員卻涉嫌佔據選手獎勵金、掛名帶隊教練卻未進行專訓、上班期間未到卻要職員代打卡、包庇法定通報事件,已涉及貪汙、瀆職,應立即交赴政風單位進行調查。
  5. 許多學校球隊文化仍然充斥暴力、威權控管等,除持續對學生造成傷害,也使得掌控不當權力之人有許多違反或侵害學生權利的空間。體育署盡速盤整、健全不適任教練制度,監督制度徹底執行,並透過相關訓練、指引,改善威權球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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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媽媽氣候行動聯盟:氣候變遷與永續生活民意調查發布

2024, January 19 - 18:01

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發布最新針對「氣候變遷對日常生活影響,民眾如何日常實踐永續生活」民意調查報告,及該議題網路輿情分析報告。 民調結果與輿情分析結論簡報如下:民意調查與輿情分析結果

近8成民調受訪者擔心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網民最擔心空氣品質其次是極端天氣

根據媽媽氣候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媽盟)最新完成的民調及網路輿情發現,超過七成民眾認為氣候變遷已經影響了日常生活,更有八成民眾擔心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影響。但是雖然政府宣布2050淨零路徑及政策已經兩年,仍然有超過五成的民眾不知道台灣有淨零政策;推動低碳生活(包含減少一次性浪費與促進資源回收))、提升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的發展和利用率,是民眾認為最有效減緩氣候變遷的政策。

媽盟委託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底、2024年初進行台灣地區「氣候變遷與永續生活調查暨網路輿情分析」,以分析台灣民眾氣候變遷的公民意識、對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認知、民眾永續實踐行為,另外因為農曆春節將至,也調查民眾對禮品包裝的看法。相關調查摘要如下:

  • 氣候變遷對生活的影響

1:超過七成認為氣候變遷已經影響日常生活

2:近八成擔心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影響

  • 誰最應該為氣候變遷負責

53% 認為企業、政府、個人都應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負責

  • 淨零排放/再生能源認知

1:逾半數不知道「淨零排放」政策

2:過半數認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速度慢

3:逾四成民眾高估台灣再生能源供電量

  • 有效因應氣候變遷之永續行動

1:43.8% 認個人交通面減緩氣候變遷最有效

2:民眾永續行動,多從飲食、旅居面著手

3:推動低碳生活(包含減少一次性浪費與促進資源回收))、提升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的發展和利用率,是民眾認為最有效減緩氣候變遷的政策。

調查4:願意參加環團倡議活動比例未過半(較2022 年增長13%)

  • 過度包裝/環保材質議題

1:67.5% 關心年節禮盒是否是環保材質包裝

71.3% 關心年節自用商品是否是環保材質包裝

2:73.5% 認為禮盒過度包裝會降低購買意願

76.6% 認為自用年貨過度包裝會降低購買意願

這份民意調查與網路輿情彼此呼應:

  • 氣候變遷對生活的影響

網友最擔心空氣品質,其次是極端氣候

  • 誰最應該為氣候變遷負責

政府藉政策推動永續行動企業藉永續商品呼應永續行動

  • 淨零排放/再生能源認知

2023年淨零聲量較2022年衰退9.1%

  • 永續行動

2023年永續旅居聲量較2022年成長34.7%34.7%;2023年永續飲食聲量較2022年成長3.4%3.4%;

  • 過度包裝/環保材質議題

政府節慶前宣導勿挑選過度包裝禮盒;政府制定減塑規範,企業帶頭力行;民眾認為過度包裝浪費,衍生高負評。

根據這份民調與網路輿情,媽盟認為政府除了應該在政策上更大力推展再生能源的發展,更應該加強宣導或提供誘因讓民眾從生活態度、方式的改變,以達淨零綠生活的目標。在農曆春節採購即將開始之際,媽盟與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金門縣共同發起從源頭減塑、減廢活動,呼籲大家過年辦年貨,帶自己的購物袋/環保袋,減少廢棄物。媽盟也將在五大縣市的公有市場、商圈發送「龍自己袋」春聯,祝福我們的地球新年快樂、永續平安!

2024春節採購龍自己袋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許多人開始準備採購年貨或送禮禮盒。根據環境部的資料,春節月份的垃圾日清運量比其他月份的日均清運量,平均多出1000多公噸,相當於200頭大象重量,或是63輛公車重量;其中塑膠垃圾占了極大比例。「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簡稱媽盟)去年8-9月推出「自備餐盒 全民減廢」活動,獲得600多家商家熱情響應及眾多民眾親身參與。在民眾即將準備採購年貨之際,媽盟再度號召全台商圈參與,鼓勵消費者帶自己的容器/環保袋購物,從源頭減塑減廢。

2022年6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發布的《全球塑膠前景:2060政策》(Global Plastics Outlook:Policy Scenarios to 2060)指出,2019年全球塑膠消費量為4.6億公噸,同時預測,2060年全球塑膠消費量將增長三倍(12.31億公噸)。根據估計,每年將近有 1,270 萬噸的塑膠垃圾流入海洋,除了污染、危害海洋生態及整個食物鏈,最終更回到人類身上聯合國的報告更顯示,我們每人每周可能吃進去了將近 5公克的塑膠微粒,相當於每7天吃一張信用卡。

台灣雖然從2002年開始限塑,目標2030年全面禁塑。但是塑膠袋10年用量增加13.7%,塑膠餐具增加55%;尤其在疫情期間為確保衛生環境,許多人使用外帶及一次性餐具,產生更多的塑膠垃圾,「2030全面禁塑」似乎遙不可及。

就從今年起,龍年辦年貨,龍自己袋。過年辦年貨,帶自己的購物袋/環保袋,減少廢棄物。

祝福我們的地球新年快樂、永續平安!

計畫內容:

  1. 活動期間:2024年1月20日至2月29日
  2. 合作城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金門
  3. 合作場域:年貨大街、商圈、老街、公有零售市場
  4. 活動內容:

*商圈商家響應活動/提供優惠,協助活動宣傳;呼籲消費者採購年貨時,

使用家中已有的容器、環保袋。

*媽盟製作「龍自己袋」商圈地圖,消費者上傳自備容器/環保袋在商店購物照片,參加抽獎活動。

發起單位:社團法人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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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國教師會樂見教育部改弦更張 呼籲下午應實質討論具體可行的輔導管教方案

2024, January 18 - 22:14

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本周一(15)教育部因應校園安全召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工作小組,僅鎖定討論28-30點釐清「校園安全檢查事項」,討論方向僅在於程序的加強,卻忽略對偏差行為學生的輔導管教核心問題,全國教師會於週三(17)召開記者會宣布退出工作小組,要求教育部應全盤檢討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與相關配套措施。

    今(18)日下午教育部召開的第2次工作小組,議程臨時改變為「討論第24、25、26點特殊管教措施、監護權人及獎懲委員會」等點次。本會樂見教育部改弦更張,願意處理深水區條文,但對於教育部提出的修改文字(如附件),卻感到深深的疑慮,內容仍未敘明「當家長不願配合時,學校後續能如何處理」、「如何避免少數學生影響多數學生的受教權益」等,最後的結果可能就如現在一樣,除了讓學校被迫執行難以執行的方案外,對校園安全沒有任何助益。全教會提醒,教育部應擺脫過去的邏輯,切莫再度流於文字堆砌與程序堆疊,才能避免條文流於具文。

    全國民眾無法再容忍校園成為安全的化外之地,無論師生都不該淪為暴力下的犧牲品。本會呼籲刻正開會的教育部人員,應體認過去將一切責任由學校承擔的想法早已無法解決日益猖獗的校園暴力問題,嚴肅面對各項配套不足所造成的弊病,因應學校管教嚴重行為偏差學生的問題,應給予學校相當的資源及校安人員配置,並且應納入家長的的管教義務與課責,當然也應該有相當的親職假配套,讓家長得以盡其責,才能回應全國親師生的高度期盼。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二十四、學務處(訓導處)及輔導處(室)之特殊管教措施

    依第二十二點所為之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管教,情況急迫,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時,教師得要求學務處或輔導處(室)派員協助,將學生帶離現場。必要時,得強制帶離,並得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

    就前項情形,教師應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其參考。

    各處室人員將學生帶離現場後,得安排學生前往其他班級、圖書館或輔導處(室)等處,參與適當之活動,或依規定予以輔導與管教。

    學務處或輔導處(室)於必要時,得基於協助學生轉換情境、宣洩壓力之輔導目的,衡量學生身心狀況,在學務處或輔導處(室)人員指導下,請學生進行合理之體能活動,但不應基於處罰之目的為之;若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應即調整或停止。

第二次工作小組議程所示方向:增加提供發展性或介入性之輔導性措施,在學務處或輔導處(室)採特殊管教措施後,得通知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家長、主要照顧者),並說明採取管教措施及原因。

二十五、監護權人及家長會之協助輔導管教措施

    學務處或輔導處(室)依前點實施管教,須監護權人到校協助處理者,應請監護權人配合到校協助學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

    學生違規情形,經學校學務處或輔導處(室)多次處理無效且影響班級其他學生之基本權益者,學校得視情況需要,委請班級(學校)家長代表召開班親會,邀請其監護權人出席,討論有效之輔導管教與改進措施。

第二次工作小組議程所示方向:說明係監護人及家長會之協助輔導及特殊管教措施,擴大除監護人外,增加法定代理人、家長、主要照顧者,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服務。

二十六、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

    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處置時,應依該校學生獎懲辦法,簽會導師及輔導處(室)提供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為之。但情況急迫,應立即移送警察機關處置者,不在此限。

    學生獎懲委員會應注意保障當事人學生與其監護權人發言之權利,並充分討論及記載先前已實施各項管教措施之教育效果。

    學校除採取第一項所定處置外,必要時,應聯繫社政單位協助處理。

    學生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每次以五日為限,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或與監護權人面談,以評估其效果。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期間,學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繼續予以適當之輔導;必要時,學校得終止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之處置;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結束後,得視需要予以補課。

第二次工作小組議程所示方向:除家長帶回管教外,應連結「學生輔導法」第6條處遇性輔導之內容,尋求社政資源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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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司法面對盧正:呼籲檢察機關為死刑冤案盧正發動非常救濟

2024, January 18 - 17:55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含現場新聞稿及會後新聞稿)

1997年12月18日,台南市發生一起綁架撕票案,案情膠著一個月後,1998年1月16日下午2點30分,盧正經警方通知到案「協助」調查,在遭留置長達三十一小時後,盧正作出虛偽自白,並於同年1月18日遭收押盧正——這一日,成為盧正失去自由、最終失去生命的起點。四個月後,檢方起訴盧正涉犯擄人勒贖而殺人罪,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處死刑,二審法院、三審法院連接駁回上訴,2000年6月死刑確定,法務部於同年9月7日執行死刑。盧正至死前仍在喊冤。

2024年1月18日,在盧正被收押二十六年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盧正案義務辯護律師團、聲援團體與志工,帶著多項足以凸顯本案疏漏、彰顯盧正清白的新證據,來到最高檢察署叩門,請求檢察機關依〈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下稱最高檢審查死刑要點),審查盧正案件,並予以救濟。

盧正雖已逝世二十四年,但盧正的家人與律師團從未放棄爭取他在人世間的清白。2024年1月18日上午10點,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與義務辯護律師團舉行遞狀記者會,帶盧正重返司法,請司法面對盧正冤案。以下說明本案案情爭點以及義務辯護律師團將提出之四大新證據:

含冤二十六年:奠基於虛偽自白之上的錯誤判決

盧正不幸捲入「詹春子遭擄人勒贖殺害案」。被害人於1997年12月18日傍晚失蹤,隔日發現遭人棄屍於台南龍崎山區;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雖進行多項調查,卻遲遲未能破案。案情膠著之際,1998年1月16日,警方通知盧正「協助調查」,後卻將其留置長達31小時,原先明確主張未涉案的盧正於1月17日晚上9點30分「自白」犯案,當日凌晨被警方帶至案發現場進行現場模擬。隔日(1998年1月18日),盧正經台南地方法院收押於台南看守所後,自此不曾再回到家人身旁。

1998年3月5日,在遭收押於看守所46天之後,盧正即向檢察官主張清白,表示自己當初是因受到不正訊問才作出虛偽自白;但二個月後(1998年5月14日),台南地檢署仍認定盧正涉犯擄人勒贖而殺人罪,予以起訴。1999年4月22日,一審法院判決盧正有罪,處死刑;2000年3月16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於2000年6月29日駁回上訴,案件因而確定。

死刑判決確定後,盧正、辯護人與家人隨即展開非常救濟,並向監察院陳情。然而,法務部仍於2000年9月7日,執行盧正死刑,盧正至死前仍在喊冤,而盧正的家人未曾放棄尋求盧正在人世間的清白。

案情疑點:假自白釀成真冤案,新科學挑戰舊認定

本起擄人勒贖案,在命案現場採集到的菸蒂,血型檢驗與盧正血型不符;警方於被害人安全帽與勒贖公共電話話筒採集到兩枚指紋也排除盧正,而法院認定為凶器的兩條鞋帶,審理時並未實際進行凶器與傷痕之比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更曾向法院表示電話線也可能為凶器,換言之,本案所有扣案物證都無法指向盧正涉案

本案於台南高分院審理時,法官一度發函給盧正的辯護人,表示擬邀集幾位國內重要鑑識人員楊日松、石台平、翁景惠等專家進行共同鑑定,請辯護人提供案情疑點,法院有這項調查方向代表本案在法醫方面尚有疑點,但後續卻未實際囑託鑑定,調查未盡,就驟下死刑判決。

法院認定盧正有罪的主要依據是盧正在檢察官面前以及聲押庭對法官的自白陳述,並以此來認定本案犯罪事實。然而,盧正的自白是盧正在1998年1月16日經通知到警局協助調查被留置31個小時之後所做的自白,依據盧正自行撰狀的陳述,當時盧正處在沒有任何休息、沒有進食、沒有飲水的情形下提出自白。

1. 司法心理學供述鑑定:盧正「自白為錯誤的可能性很高」

這份自白經過具司法心理學專業的台大心理系趙儀珊教授檢驗,經趙儀珊教授分析,盧正的自白過程符合許多與錯誤自白有關的風險因子──包括疲勞訊問、不佳的身體狀況(可能影響他提供真實陳述的能力)、誘導性的偵訊方式等情,趙儀珊教授提出「供述鑑定」指出盧正的自白錯誤的可能性高:

依鑑定人之見,即使盧正沒有被警方刑求,於警檢訊問時影響他陳述之因素不少,已增加錯誤自白之風險,加上盧正的自白受警方污染的可能性高,故鑑定人認為本案的陳述之真實性低,自白為錯誤的可能性很高。

趙儀珊教授的供述鑑定指出盧正自白欠缺任意性,而趙儀珊教授的鑑定方法為原判決所未經調查斟酌,已具有新證據的效果。除了任意性之外,經過盧正案義務律師團的調查研究,同時也發現盧正自白缺乏真實性的新證據。

 2. 法醫昆蟲學試驗:原審事實認定之死後間隔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

法院判決認定1997年12月18日17時至18時許詹春子遭殺害,屍體棄置龍崎山區,直至12月19日下午4時許經人發現,並於晚間7時許移動屍體,換言之,警方檢驗屍體的時候,被害人已經死亡超過24小時。然而,被害人遭發現時,無明顯屍斑、屍僵,警方更曾研判死亡時間為12月19日,法院審理時也認同死亡時間為本案一大疑點,發函詢問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然而並未能進一步釐清較可能的死亡時間。

經義務律師團諮詢台灣大學昆蟲系蕭旭峰教授,由蕭教授採用模擬豬隻試驗,分析本案可能之死後間隔時間。經蕭教授實際以本案相同死亡方式、處理手法、棄屍地點及相近之氣溫、日出日落時間重現案發現場,發現豬屍屍體上「昆蟲相」與本案死者發現時之「昆蟲相」有顯著不同,而依蕭教授實驗結論,本案死者死亡時間應係在發現屍體當天,亦即12月19日,而盧正於12月19日這天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換言之,法醫昆蟲學告知我們盧正並非本案行為人:

模擬試驗中於第二天上午10時多即已發現麗蠅出現(假設已開始進行產卵),且死後24小時的豬隻屍體上可發現明顯的麗蠅卵塊。因此本案詹姓死者若已經過24小時死後間隔時間,其遺體上未見任何蠅類及卵塊,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

 3. 刑案現場重建:盧正自白有57項與客觀事證不符之處

盧正自白的犯罪情節也有諸多不合理處,例如,盧正陳稱於駕駛座取出鞋帶勒住在副駕駛座的死者,然而,被害人脖子上勒痕應是從後方,而盧正稱將襪子套在雙手將膠帶纏繞於被害人雙手、雙腳與頭部,但膠帶上並未見到任何棉絮

義務律師團諮詢具有刑案現場重建的鑑識專家藍錦龍,請其研判判決書所認定的犯罪事實是否與現場跡證相符。 依據藍錦龍鑑識專家以現有的事證進行現場重建,其研判盧正自白有57項與客觀事證不符之處在其現場重建報告中,藍錦龍進行「重建模擬以鞋帶緊拉勒痕型態之實驗分析」,可排除鞋帶為本案兇器;「重建模擬雙手套白襪拉扯透明膠帶之型態之實驗分析」,則顯示盧正自白稱以雙手套上襪子方式纏繞透明膠帶物理上不可能,藍錦龍股長鑑定結論認為本案極可排除盧正涉案之可能:

本案被告盧正除了自白認罪外,唯一扣案涉案證據就是放在車上白色運動步鞋之鞋帶,業由歷審法院認定為勒死詹春子之凶器,然依現場影像處理結果顯示詹春子頸部勒痕具圓形特徵,極可排除扣案二條鞋帶為本案之凶器之可能性,則本案已無涉案之指紋及DNA直接證據或無查獲被害人隨身之物品之間接證據。

綜上,趙儀珊教授專業意見彈劾盧正自白之任意性,顯示其錯誤自白可能性高,而蕭旭峰教授、藍錦龍股長則以現場事證彈劾盧正自白之真實性。考量物證已無從證明盧正涉案,自白亦不足採信,本案已無任何證據指向盧正涉案

4. 承辦員警違法受申誡處分,已足以影響原判決

綜觀本案不難發現,在台南市警局五分局所「生產」出的虛偽自白,正是後續一系列錯誤的起點,換言之,如員警當時能依法承辦此案,盧正未受不正訊問,不要一味地以推定盧正有罪的方式來偵辦,不逼迫盧正自白,也就不會出現這份與客觀事證不符的虛偽自白。

本案警方辦案過程的重大違失,於2002年經監察院提案糾正,調查報告中列出11項糾正項目,包含員警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5條之告知義務,員警訊問以威嚇詐騙與利誘之不正訊問,且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並縱容無關之案外人潘敏捷在現場教導答詢等,攸關盧正自白之任意性。負責主辦的偵查員台南市五分局林正斌員警,更因涉及其中6項違失,經台南市警察局懲處記申誡貳次。

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5款於2015年修法新增列「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等調查人員,如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得聲請再審。換言之,該懲戒處分,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5款之再審事由。

三大新證據以及員警受申誡處分,在在指向已於24年前遭錯誤執行的盧正受有冤抑,在盧正的家人持續爭取盧正清白的此刻,司法必須面對盧正。

冤案救援不分檢辯:建請最高檢察署研議盧正非常救濟

監察院於2001年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承辦本案的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司改會、廢死聯盟持續為盧正發聲。2019年平冤協會接到盧正大姐的申冤信,展開調查,發現證據確實有疑,而盧正確實有冤,決定立案救援。2020年在針對本案證物保管提出調查報告。

平冤協會義務律師團留意到最高檢察署〈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下稱最高檢審查死刑要點),正是2016年法務部為了廣徵社會對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之「多元專業意見」,消除公眾對死刑確定案件之重大爭議,並提供檢察總長處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之參考。然而,要點成立之今,無任何死刑案件受到救濟。

盧正於2000年遭死刑執行,然而疑點始終未予釐清,盧正之家人也一再申冤,於社會上更是受到高度關切(蔡崇隆導演更拍攝《島國殺人紀事2:盧正案》至今瀏覽人數超過萬人)。於台灣社會談論死刑冤案,盧正的名字一再被提出,以此時此刻2024年司法實務對證據嚴謹度的要求,以及對死刑的審慎態度檢視盧正案,盧正案是個不及格的判決,此判決的高度爭議,正等待檢察總長依據最高檢審查死刑要點審查予以救濟。

平冤義務律師團已於2022年8月依據最高檢審查死刑要點向檢察總長邢泰釗喊冤,如今,義務律師團帶著四大再審事由與再審聲請狀,要請總長回應。

邢總長上任總長後,為諸慶恩提起非常上訴成功,儘管受冤之人已離世,不減總長對於冤案的重視,盧正救援團隊感佩總長為冤案的努力,受冤之人已離世,不應成為司法面對冤案的阻礙。

為此,盧正案的救援團隊肯認總長對冤案的重視,請總長看看盧正案,為盧正發動非常救濟。

會後新聞稿 文聞律師:31小時違法羈押是毒樹,而盧正的自白正是毒樹的果實,衍生出一場草菅人命的悲劇

當年就積極為盧正辯護的文聞律師,在今日也來到最高檢察署門口,痛陳本案的諸多疑點。文律師表示,本案問題重重,今日就是希望能夠帶領大家重返當年的偵審過程,看看本案在今日「是否還禁得起司法的檢驗」。

文律師率先指出,本案最關鍵的問題,就是盧正遭到違法羈押的那31小時,而「這31小時導致了違法自白」。他表示,學習法律的人必然都知道「毒樹果實理論」,以本案而言,盧正遭違法羈押的31小時是毒樹,而盧正自白正是毒樹的果實,不僅衍生出一連串荒誕、不合常理的發展。例如,盧正雖然自白,但他根本搞不清楚案件的重要關鍵細節,舉凡行兇方法、工具、犯案時間、犯罪地點,全都跟客觀物證不符。例如,偵審過程不僅已有血型、指紋的鑑定結果排除盧正,但這卻未受審酌。例如,其他未鑑驗出結果之扣案物證不僅未行檢驗,甚至還失蹤,「人命關天,重要證物卻不翼而飛。」

本案關鍵物證,也就是兇器,其搜索與認定過程也問題重重。例如,警方認定的犯案工具有美工刀、膠帶、襪子、鞋帶,而警方除了鞋帶之外,卻完全搜不到其他工具。如果盧正真的是兇手的話,怎麼可能湮滅了其他工具,卻未處理鞋帶,任憑警方在一個月後搜索?實際上,文律師提醒,當年就連檢察官自己都認為扣案的鞋帶「不是」凶器,但法院卻照樣買單;二審法院原本認為兇器還有疑問,要律師找法醫彙整,最後卻又出爾反爾,未做此項調查,就驟下死刑判決。文律師沉痛表示,違法羈押開啟了種種錯誤,但法院卻將錯就錯,判盧正有罪,完全就是「一場草菅人命的悲劇。」

文律師在發言時提到,本案案發迄今已經二十六個年頭,他每每想到本案,就覺得「非常無奈、相當失望,所幸今天似乎看到一點點希望」,他衷心期待,透過平冤協會、義務辯護律師團與聲援團體的努力之下,能夠早日看到「盧正案撥雲見日、重見光明」。

陳安安律師:當判決過於偏重自白,發生誤判的危險就很高,而盧正的自白充滿了多項風險因子,錯誤可能性很高

平冤協會在2019年接獲盧正家人來信,立案救援後,即召集、組成義務辯護律師團,希望能為本案找到更多新事證。律師團成員陳安安律師表示,目前律師團已經累積了四項足以聲請再審的新事由,並有兩項事由足以挑戰盧正當年的那份「有毒」自白。

陳律師表示,原確定判決大幅倚憑盧正的自白做為基礎,還花了很大篇幅解釋法院何以認同盧正自白具任意性、真實性。但她提醒,「當判決過於偏重自白,發生誤判的危險就很高」。為了判斷盧正的自白的任意性、真實性,律師團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心理系趙儀珊教授,針對盧正的自白進行供述鑑定,趙教授在鑑定結果中明確指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很低,自白為錯誤的可能性很高。」

陳律師指出,盧正在於1998年1月16日下午走入五分局後,在兩天內就密集地做了四次訊問、一次凌晨的現場模擬,這兩天內「至多」只有休息10小時。除此長時間羈押、疲勞訊問的問題外,本案無論是訊問還是現場模擬的過程之中,訊問者多採高度誘導的偵訊方式,不僅容忍與案件無關的第三人在場,提供紙條、指導、建議,細究盧正的筆錄更可以發現,大部分時候警察對案件的描述,反而都比盧正多,盧正只不過是循著問題回答、覆述,或者根據警方事先設定好的選項中「做選擇」;甚至,如果盧正「答錯了」,警方還會重複問題,反覆要盧正照著警方想要的方向回答。

除了趙教授的鑑定意見之外,警方在訊問過程的種種疏失,其實早在2002年,經監察院指摘。監察院不只提案糾正,更明確列出警方訊問過程中的11項疏失。負責主辦本案的員警,後來也因為涉及其中6項違失,而經台南市警察局懲處記申誡2次。陳律師提醒,根據2015年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如果「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等調查人員,如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得聲請再審。換言之,該懲戒處分,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5款之再審事由,構成本次律師團所準備的再審事由之一。

陳于晴律師:期待最高檢能接下本案救援的接力棒,跟我們一起跑向盧正清白的終點

同為本案義務辯護律師團成員的陳于晴律師呼應,正因為盧正並非真實經歷過這樁犯罪的人,所以他講述、拼湊的故事版本才會有所缺漏,難以與相關的物證、科學跡證相互勾稽。

雖然大家不斷追究「盧正究竟說了什麼?」,但已經遭到國家錯誤執行、喪失生命的盧正,再也沒辦法用自己的聲音告訴我們真相。因此,辯護律師團也嘗試用科學實驗的方式,回過頭來查核盧正自白的內容在科學上是否真的「可能發生」。律師團分別委託了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蕭旭峰教授,以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的鑑識專家藍錦龍,分別從法醫昆蟲學與模擬實驗,來尋找盧正自白犯罪過程中「反現實」的地方。

首先,蕭旭峰教授採用模擬豬隻試驗,重現法院判決所認定的案發現場。在確定棄屍現場地貌無重大改變後,蕭教授以本案相同死亡方式、處理手法、棄屍地點及相近之氣溫、日出日落時間,重現案發現場。結果發現,若依照法院認定的死後間隔時間,將不可能產出死者當時經尋獲的屍體狀態與「昆蟲相」。依據蕭教授的分析,死者較有可能於尋獲當日(即1997年12月19日)稍早方遭棄置於現場,如此一來屍體才可能符合實際蒐證畫面所呈現之狀態。

接著,藍錦龍股長也採取重建模擬實驗的方是,檢核原判決認定的犯罪方式,和現場跡證有哪些矛盾之處。藍股長總共施作兩個實驗,分別檢視要如何「以襪子套手」拉扯與纏繞膠帶。結果顯示,部分廠牌之膠帶,無法在雙手套上白色運動襪之情況下扯斷,拉扯後會呈現扭曲長條狀。又縱使部分能扯斷之膠帶品牌,其斷口亦呈現扭曲不平整,並沾有白色細小纖維。換言之,原確定判決所採之盧正自白所述之內容顯與死者身上之物證不符。

陳律師作結,根據以上幾個科學實驗結果可以知道,盧正自白的犯罪過程、犯罪經過,幾乎全都與科學事實與客觀物證不符,「最後的有罪判決卻完完全全地倚靠這樣一個荒謬、悖於真實的故事。但這樣的故事,我們不能接受。」最後,她表示:「盧正的救援歷程已經來到二十多年,希望最高檢接下這個接力棒,跟我們一起跑向盧正清白的終點。」

葉建廷律師:我們深信盧正絕對是無辜的,期待台灣經過二十四年的準備與改變後,能夠重新面對盧正

曾經參與多起台灣冤案救援行動的葉建廷律師指出,記者會之所以在今日(1/18)舉行,正是因為二十六年前的今天,是盧正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的日子,在此之後,盧正就再也沒有回到他家人身邊,歷經一、二、三審有罪確定,死刑執行。葉律師沉痛地表示,本案雖然不是他第一起為死刑冤案辯護的案件,「但卻是最沉重的一次,因為盧正已經不在人世。」

他指出,本案有指紋比對、有毛髮,有諸多事證,關注冤案的朋友都知道,這些事證都很可能是冤案平反的關鍵,在美國至今已經有超過三百件的救援案件,是透過再鑑定來平反,而證物再比對甚至可以告訴我們真兇何人。然而,當時的司法系統卻什麼都不做,驟下死刑判決,「這是2000年時司法怠惰造成的結果。」儘管文聞律師、司改會救援團隊與盧正的兩位姊姊當年就有這樣的視野,知道科學證據能夠證明盧正的清白,但遺憾的是,二十四年前的司法並沒能跟上文律師與盧姐姐的腳步。

如同過往多起死刑冤案一樣,盧正案是個具有虛偽自白的冤錯案。但葉律師提問道:「如果蓋上自白,只看客觀證據,以現在司法系統的角度,真的有辦法判盧正死刑嗎?」綜合既有的卷證、新科學的分析結果,從司法心理學、法醫昆蟲學、現場物證與重建,這些專家的意見全都告訴我們:盧正絕對是無辜的。

不過,葉律師表示,他相信台灣在歷經二十多年的改革、準備與進步之後,已經準備好重新面對盧正的案子;他也進一步指出,從鄭性澤案到謝志宏案,檢察官如果能夠加入冤案救援,無論是對於被冤者與救援團體來說,往往都是最大的助力。今天救援團體帶著這些新事證,來到最高檢門口,就是希望能夠邀請最高檢加入,成為讓盧正案平反的最主要助力。

民間團體齊力聲援,呼籲檢察機關加入,共同為盧正平冤

一場死刑冤案的平反,需要跨團體、跨單位的共同協力。除了平冤協會與義務救援律師團外,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都來到現場,聲援本案,並共同呼籲檢察機關一起加入。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首先回顧,2000年5月時,台灣著名死刑冤案蘇建和三人案因為新證據開啟再審,但同年的9月7日,盧正卻遭到執行。盧正、江國慶的死刑執行讓大家傷心,但其他尚待救援的死刑冤案卻令人憂心,這也是為什麼2003年時,台灣人權促進會及民間司改會共同催生了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成立。林執行長表示,盧正已經冤死超過二十四年,他的家人還沒有忘記他,民間團體也沒有;平冤協會在2019年承擔了重任,並在過去這四、五年來,累積了本日記者會上所呈現的種種新證據。她進一步呼籲,司法界及社會大眾不要對這些證據與努力視而不見,尤其是可能對死刑冤案平反扮演關鍵角色的檢察體系,她強調:「雖然盧正已逝,但還給他人世間的清白,將是司法界所能做的最後一件事。」最後,林執行長也提及其他尚在救援的死刑冤案,包括邱和順、王信福,也希望社會大眾能夠同時看見這些案件的冤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救援組副召集人林士勛律師表示,早在2000年時,司改會就曾經希望檢察總長能夠就盧正案的疑點,如疲勞訊問、甚至違反科學辦案及證據法則的狀況,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且希望法務部在沒有確認本案無疑之前,不應貿然執行死刑。然而,法務部卻仍執行槍決,而忽略立法委員、監察院及民間團體的對本案的質疑。林律師進一步強調,大家都知道,盧正案的判決是個不及格的判決,檢察總長過去有替諸慶恩提出救濟的前例,很期待總長也能夠如同正視諸慶恩案一樣,為盧正提出非常上訴,為含冤二十六年的盧正平反。

最後,早在2001年就曾拍攝本案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2》的導演蔡崇隆,也透過預錄的影片,要呼籲社會大眾關心本案。

他在影片中表示,二十幾年前,他在有限的時間和資源下,完成了《島國殺人紀事2》的紀錄片,但本片受到的關注並沒有如《島國殺人紀事1》一樣。盧正的逝世,對他來說是「當年最大的遺憾」。過去二十幾年來,他沒有想到的發展是,在盧家姊妹的堅持,以及平冤救援律師團、志工們的努力之下,今日能夠再次透過新的科學方法,為原判決有問題的自白和屍體證據提出新的檢視角度。他指出:「這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有公民團體為一位往生超過二十幾年的刑事有罪當事人進行平反的努力,不管能不能成功,對我來說已經是破紀錄的里程碑。」蔡導演表示,做為紀錄片工作者,在救援團體採取司法行動的同時,會盡量為事件留下完整紀錄,他也邀請社會大眾一起加入,為台灣司法人權的未來而努力。

執行長羅士翔:盧正還在等待,期待檢察機關能夠為盧正發動救濟

執行長羅士翔表示,「盧正案有太多疑點,也有太多遺憾,我們知道,盧正在等待,盧正還在等待。」根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應由檢察總長召開審查會,而審查會可以重新鑑定,釐清疑點,也能夠徵詢相關專家意見。律師團已經提出了三大專業意見,希望檢察總長能召開審查會,實質檢閱這些專家意見,進行調查,還盧正清白。

執行長羅士翔表示,根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應由檢察總長召開審查會,而審查會可以重新鑑定,釐清疑點,也能夠徵詢相關專家意見。律師團已經提出了三大專業意見,希望檢察總長能召開審查會,實質檢閱這些專家意見,進行調查,還盧正清白。

盧正冤案大事記 時間 事件 1997.12.18 詹春子失蹤,其配偶曾重憲於晚間21時26分接到勒贖電話,於晚間23時報案。 1997.12.19 下午4時許,詹春子屍體經人發現於龍崎山區,雙手雙腳與頭部經人以透明膠帶纏繞,頸部有二條單股索狀痕。 1998.01.16 下午2時30分,盧正經員警電話通知到警局協助調查,盧正至警局時,否認涉案。 1998.01.17 晚上9時30分,盧正於案外人潘敏捷在場時,在警察面前自白。 1998.01.18 凌晨,盧正經警方帶同進行現場模擬,警方將案件移送與台南地檢,台南地檢聲押,同日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盧正,盧正於當晚進入台南看守所。 1998.01.22 員警借提盧正,要求盧正再次模擬。 1998.02.06 盧正第二次偵訊筆錄,仍維持自白。 1998.03.05 盧正第三次偵訊筆錄,翻供,陳稱未涉案,在警局因受到警方不正訊問才自白。 1998.05.14 台南地檢署起訴盧正 1999.04.22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盧正有罪,處死刑,盧正上訴。 1999.07.26 台南高分院發函辯護人,提供本案疑點,擬要求國內三大知名法醫進行共同鑑定 2000.03.16 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駁回盧正上訴。 2000.06.29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2000.07.12 盧正第一次再審駁回。 2000.07.19 盧正第一次非常上訴不受理。 2000.08.10 盧正再審抗告駁回。 2000.08.18 盧正第二次非常上訴不受理。 2000.08.25 監察委員簽請調查,並去電最高檢聯絡調卷 2000.08.29 監察院發文最高檢調卷 2000.09.05 法務部簽署盧正死刑執行令 2000.09.07 盧正遭死刑執行 2001.09.05 監察院提出本案調查報告 2002.02.27 監察院提案糾正 2020.05.13 監察院第二份調查報告指出本案證物保管問題 2021.10.29 救援團隊第一次依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提出救濟 2022.04.19 最高檢函覆不受理 2022.08.24 救援團隊第二次依據最高檢爭議性死刑審查要點提出救濟

【主辦單位】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共同聲援】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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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別讓騷擾者心存僥倖 空職工力挺會員提告討公道

2024, January 18 - 17:34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本會)會員服勤時,於外站遭到同組機師性騷擾,雖獲公司調查委員會認定該名機師「性騷擾行為成立」,然而桃園市政府卻以該案件發生地點「非為中華民國領域內」而對加害者「不予開罰」,因此會員向本會尋求協助。

為保障會員權益,並展現拒絕職場性騷擾的決心,本會決議全力協助會員向該名加害機師提起訴訟,並啟動抗爭基金全額補助所需之律師費用,讓已經身心俱疲的受害會員,無需再因訴訟費用成本而卻步。今獲台北地院判決,認證該名加害機師為「性騷擾犯」,需賠償受害會員新台幣40萬元。

本會在此強調,若身邊有任何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請全體會員不要隱忍、不要害怕,儘速向本會聯繫!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作為空服員的後盾,將比照本案作法,出錢補助會員對加害者提告!讓我們一起用行動告訴那些心存僥倖的性騷慣犯:外站不是法外之地,欺負任何一個會員就是與空服員工會為敵,倘若再有人以身試法、對組員行性騷擾之舉,我們見一個、告一個,絕對力挺組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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