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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生攻擊事件」層出不窮 全教總:教育部停止風涼話,請正視校園無助的現實

2023, December 27 - 16:03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新北某完全中學「學生持刀攻擊事件」,雖經積極搶救,受害學生仍不幸離世,全教總對此表達難過與不捨,在「學生攻擊事件」層出不窮的現在,更要沉痛呼籲教育部與地方教育局處徹底檢討現行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增置相關校安人力,才能真正減少不幸事件。

此次不幸事件後,潘文忠部長提醒依教育部輔導管教辦法,學生如果有攜帶刀械等危險違禁品,老師知悉後應立即通報學校,學校也應緊急通報警方作處置,緊急情況也訂出相關作業辦法,維護學生及學校安全,要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和學校依規定作更多的防範。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潘部長的「提醒」剛好證明教育部與學校嚴重脫節,也未能清楚掌握目前學校、教師在輔導管教學生時面臨的困境,部長的發言,讓學校教師感到心寒。侯俊良指出,近年來,各種態樣的「學生攻擊事件」明顯增加,然而教育部所稱教師輔導管教規範,不僅難以讓老師有合理的管教措施,甚至極可能反遭學生、家長的投訴,從而成為校園事件中的當事人,甚至因此變成所謂的「不適任教師」。

再者,目前學校教育已然承載過多責任,相較之下,同樣重要的家庭教育卻日趨式微,有不少師生衝突或校園事件,起因正是父母的疏於陪伴,忽略家長的管教責任與親子教育,而這也絕非透過單向強化學校責任、加重教育人員負擔就能解決的。在此次不幸事件後,全教總呼籲:

一、請教育部正視中小學人力、資源不足,編列處理學生攻擊事件的專任人員以及處理案件所需經費,以處理學生衝突、學生攻擊等事件。

二、請政府相關部們正視家庭教育與家長管教責任,針對學校難以管教之學生,修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由行政機關以行政罰方式強制家長需參與親職教育講習或課與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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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2024總統氣候政見放大鏡 針對第二場政見會檢視評論

2023, December 26 - 21:13

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aiwan Climate Action Network, TCAN)、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aiwan Climate Action Network, TCAN)蒐集整理三位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氣候與能源政見,架設「總統氣候政見放大鏡」網站,提出專業評論與訴求,「總統氣候政見放大鏡」網站期望更多選民能一同瞭解未來總統的氣候政見,共同監督其政見內涵,以七大政見指標來檢視未來總統的氣候政見,包括「2030減碳目標」、「碳定價」、「2030電力結構」、 「再生能源」、「產業轉型」、「公民參與」、「公正轉型」 ,提供給關心氣候的公民作為投票參考。

針對12月26日第二場政見發表會提出評論如下:

2030電力結構」

  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及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皆質疑民進黨的2025非核家園政策,並提到COP28期間,美日等22國提出的核能三倍宣言(2050的核能裝置容量增為2020年的三倍)。台灣氣候行動網絡已多次說明,核能三倍並未非大會決議,亦非共識。真正更重要的「大會共識」為2030年時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目前的三倍、能源效率進步幅度倍增,僅賴清德候選人有強調之。侯友宜候選人及柯文哲候選人以部分國家的核能三倍主張為理由來支持「既有核電廠(甚至是已除役的核一廠)延役、核四重啟或安全體檢後再決議」,但在最關鍵的核廢料處理議題上卻未深入著墨、也忽略2021年核四商轉公投時,多數民眾投「不同意票」的公投結果。

  在發表會後的媒體聯訪上,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指「賴清德說核電無法延役是在誤導民眾」、「使用核電會比較便宜」等說法,但這皆非事實,核電廠機組的運轉執照為40年,若要提出延役申請,需要在執照到期日的五年前提出,才合乎現行法律的規定。核二、 核三廠皆已超過申請時限,除非修改法律,否則既有核電廠確實無法延役。至於核電會比較便宜更是錯誤理解,事實上核電廠的建造成本與風險持續飆升,工期常常延宕,無法獲得資本市場的青睞,新核電的技術也尚未成熟,法國核電虧損與美國放棄小型反應爐計畫就是最好的案例。期望候選人們在提出政見及相關建議時,能先做好基本的事實查核,方能提出有建設性的政見。

關於三位候選人更多的政見評比與評論請參考政見指標「2030電力結構

「再生能源」

  本次政見會中,三位候選人皆提到再生能源的發展。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雖提到「以綠永續」,並且重申未來會透過國土規劃研究,來辨識合適的光電發展區位,且提到須有總量管制,避免國土破碎化影響農業用地;柯文哲則是強調再生能源應穩健發展,避免躁進導致爭議。然而兩位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與賴清德的差異不大,皆是致力在2030年時讓再生能源的發展佔電力結構的27%-30%,但三位候選人對於「光電發展如何提高社會接受度、與現存的農漁等產業共融、平衡對於環境與社會的衝擊」等最關鍵的議題上,仍未提出具體的因應對策或是相關的政策工具,實難期待各總統候選人如何能真正地解決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建議三位候選人,若要論述再生能源發展議題,不應再傳遞各類錯誤資訊以及僅覆誦既有政策,應要正視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所提出「再生能源用地白皮書」以及「農業綠能示範區」機制,才能突破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回應國際上及國內各大企業所參與的RE100倡議,以加速汰除化石燃料。

關於三位候選人更多的政見評比與評論請參考政見指標「再生能源」

  今日政見會上,三位候選人幾乎未深入論述氣候政見的其他關鍵項目,包含:「2030減碳目標」、「碳定價」、「產業轉型」、「公民參與」及「公正轉型」 。在「2030減碳目標」政見上,侯友宜候選人雖批評賴清德目前2030年的減碳目標25%消極,但並未提出自身的減量目標。 在「碳定價」議題上,雖賴清德候選人有提及,但僅是重複敘述現有碳費與碳交易的搭配,未有提出時程規劃,亦未回應民間團體主張的碳稅。在「產業轉型(低碳轉型)」議題上,賴清德候選人雖繼續強調以數位轉型(包含發展人工智慧產業)來協助中小企業因應氣候變遷、淨零轉型,但在最關鍵的「產業節能」、「驅動高碳排產業淨零轉型的政策工具」並未深入著墨,柯文哲候選人也僅以「推廣節電措施」簡單帶過、侯友宜候選人則是完全未觸及該議題,絲毫未見其於能源政策政見發表會所強調的「節能優先」。

建議接下來的政見發表會與辯論會上,候選人能完整說明其要如何達到2050淨零排放目標,台灣氣候行動網絡也將持續監督,確保政見的周延性與後續落實。

「總統氣候政見放大鏡」 網址https://tcan2050.org.tw  

發稿單位: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aiwan Climate Action Network, TCAN)

由關注全球氣候危機的台灣在地NGO共同組成,透過研究與倡議,加速台灣氣候行動,達成2050淨零目標。成員組成:(1)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2)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3)地球公民基金會 (4)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5)台灣環境規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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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師大工教系停招 全教總:教育部應正視警訊,盤點技職教育師資培育

2023, December 26 - 21:11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日前臺灣師範大學校務會議通過該校工業教育學系(下稱師大工教系)大學部自114學年度停招,造成社會輿論譁然;過去70年來,師大工教系承擔高職工業類專業群科教師師資培育責任,從全部公費生培育到部分公費生培育,雖然師大工教系已開枝散葉,分別將各組移出,設立圖文傳播學系、機電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等,留下的師大工教系聚焦於動力機械群及電機電子群師資培育,師大工教系停招一事仍讓技職教育圈不勝唏噓。全教總認為,教育部應審慎因應師大工教系停招的警訊,通盤檢視目前技職教育師資培育的現況。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無視師培師資應有的價值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下稱技職法)104年公布施行,關於技職教育師資,其第二十四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十八小時之業界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安排之。」;第二十五條與第二十六條並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職前應具有一定期間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在職期間則應有一定期間赴產業研習或研究。技職法所稱之技職校院,明文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

行政院函頒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亦揭櫫「強化課程體系與師資結構,養成學生實作能力,激發師生創新思維與創業精神,促進技術傳承與產業創新」為綱領目標其一。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特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專業群科教師身負職業準備教育責任,不僅具備教育專業素養,更須具備職業專業能力,並隨產業專業技術之進展學習新知能後,規劃於校訂課程供學生選習,讓教學與學習貼近產業。

全教總檢視相關的技職政策,如技職法並未將更上一層,負責技職教育師資培育的師培體系師資納入其第四章「技職教育之師資」範疇規範,難道這一層級的師資職能不涉及技職教育的成敗關鍵?難道這一層級的師資只需教育專業,不需具備相關職類的專業知能?

完備技職教育體系 教育部應通盤檢討

教育現場的改變,少子女化趨勢的變動,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專業群科儲備師資,現況受限於教甄開缺有限與產業吸引,取得教師資格者仍留在教育現場的量體已大受影響,致使學校不易聘任代理教師。未來師培儲備之量與質是否足供技高學校師資的需求?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正視師大之工教系停招決定,值得深刻檢討目前的技職師培:

一、高級中等教育專業群科師資培育體系的大學教師,不論學校類型,應納入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適用對象。技職相關之補助計畫不應排除技職師培體系學校。

二、盤點技職師資儲備,因應師資變動與群科差異,提高公費技職師培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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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機師工會依法所舉行之罷工投票未有調整與改變

2023, December 26 - 17:37

文/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1. 機師工會依法所舉行之罷工投票,既經12月20日正式公告:投票日期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4日,為期兩週。既定之投票日程,並不因昨(25)日長榮航空對媒體所發佈之訊息,而有任何調整與改變。

2. 年終獎金非此次機師工會與長榮航空公司勞資爭議標的。再者,因長榮航空僅依飛行員「底薪」發放年終獎金,而長榮飛行員底薪僅約全薪五分之一。因此,所謂「六個月年終獎金」實質上不到1個半月全薪。

3. 長榮航空所對媒體公告的調薪方案,經工會進一步計算,不同職級之飛行員薪資調幅約4-6%,不但與工會訴求仍有顯著差距,也未能完全追上近年物價上漲之幅度,更遑論長榮航空今年度前三季獲利即創新高達164億元,如此調幅,絕非長榮航空公司對外所言之「大幅調整薪資」。

4. 另外,關於此次勞資爭議標的之一的「外站津貼」,在主要歐美外站物價大幅上漲的同時,長榮航空明年起竟然只調高0.2美元,等同增加「新台幣6元」的「羞辱式施捨」,也正因如此,長榮航空在昨日對媒體所公布的方案中,因自感心虛而隻字未提。

5. 此外,自2021年起至今,疫情期間長榮航空飛行員遭被強迫減薪的部分亦尚未歸還。長榮航空每一位飛行員在疫情期間配合公司「共體時艱」,默默忍受著長期遭拘禁、無法與夫妻子女團聚、看著孩子在窗外哭著喊叫卻無能為力、連續長程超時派遣等處境。然而,當飛行員配合共體時艱讓公司順利渡過疫情影響後,如今,當公司獲利創新高、要求合理勞動條件調整時,卻在長榮航空公司刻意操作下,彷彿成為索求無度的一群。工會必須再一次引述老總裁張榮發之語「欠員工的錢要盡快還回去」。

6. 長榮航空公司單方面決定的年終與調薪方案,竟選擇先向媒體揭露,而非對內宣達。「員工竟須透過媒體報導始得知身處公司之自身權利」。工會對於長榮航空以此製造訊息不對等之操作手法,一方面誤導社會大眾,另一方面造成內部員工訊息混亂,試圖影響罷工投票行動予以譴責!

7. 對全體長榮航空公司空、地勤基層員工而言,長榮航空昨日選擇片面對媒體所公告的操作,讓全體員工被迫接受公司單方面決定之方案,只是再次凸顯工會要求實質協商的必要性!工會認為:長榮航空公司唯有與代表基層員工的各工會,針對薪資等核心勞動條件,在公司內部建立一套透過實質勞資協商共同討論、決定的機制,才能真正解決當前人力嚴重流失與人力不足問題,以及頻傳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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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2023人權故事車-自由路上 前進宜蘭羅東高中 受難家屬分享家族傷痛史

2023, December 26 - 17:20

圖:人權故事車邀請政治受難者家屬簡嘉彥分享白色恐怖遭遇對家族的影響

文/國家人權博物館

國家人權博物館「2023人權故事車-自由路上」前往宜蘭羅東高中,12月26日真人圖書講座邀請「羅東紙廠案」政治受難者簡文憲前輩之孫、現為「大硯劇團」藝術總監簡嘉彥,向師生分享追尋祖父簡文憲在白色恐怖時期受難的生命故事,以及轉化家族蒙難的歷史成為藝術創作的心路歷程。

「2023人權故事車」巡迴校園,皆邀請受難者前輩同行舉辦真人圖書講座。本次邀請的簡嘉彥是政治受難者第三代,亦是羅東高中校友,他從追尋家族史的角度出發,勾勒其祖父簡文憲前輩在1952年「羅東紙廠案」遭逢的脈絡,讓身處當代的學生理解宜蘭在地發生的白色恐怖歷史。

羅東紙廠案又稱「簡文憲叛亂案」,受難者以羅東紙廠員工及親屬為宗,約50多人涉案、6人被處死,其中包含日治時期在五結地區曾任壯丁團副團長的簡文憲,是地方重要領袖和知識份子。戰後簡文憲因生計於羅東紙廠擔任保警,後加入臺共組織,懷抱社會改革的理想。最終因羅東紙廠案被捕,判處死刑。家族因擔憂統治當局秋後算帳,幾乎全數燒毀簡文憲的遺物,並令家族成員不得參與政治。

簡嘉彥分享,從小看見父親研讀白色恐怖歷史的書籍,也曾聽聞祖父簡文憲事蹟,及長後選擇面對家族的沉痛,積極以口述歷史為家族長輩留下見證,並於2022年在原羅東紙廠(現為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策畫「〈敢心竹間〉羅東紙廠案—簡文憲人物誌口述影像紀錄展」,獲得當地民眾的共鳴。簡嘉彥更分享該展覽以「喜、怒、悲、悟」四篇章節陳述祖父的生平遭遇,娓娓道出簡文憲年少時期的新穎思想、勇於挑戰社會舊慣,進而在面對威權統治時,挺身無懼強權的勇氣。面對家族傷痛,逐一爬梳影響家族至深的歷史,為祖父留下故事的同時,也能為社會帶來力量,簡嘉彥期盼年輕學子從家族史出發,關注生活中的人事物,進而找尋歷史與身處當代的意義。

人權故事車本次前進羅東高中,主題選書為此挑選人權館半年刊《向光》第八期,該期講述羅東紙廠案件的歷史脈絡;另聚焦從受難家屬爬梳的家族史的《白色記憶: 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訪談紀錄》、《獄外之囚: 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等書,期許在瞭解受難者的生命經歷之外,也能進一步感受家屬走出陰霾的努力。

本次故事車選書中,性別及勞權議題尤受學生族群關注。

「2023人權故事車-自由路上」前進羅東高中大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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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民間團體提「2024大選性別政見問卷」各政黨回覆大公開記者會

2023, December 26 - 17:10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時間:2023年12月26日(週二)10:00
地點:NGO會館(100 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主持人:
姜貞吟(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教授)

發言代表:(按發言順序)
沈秀華(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陳淑綸(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王瓊枝(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
李韶芬(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
陳玫儀(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秘書長)
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年1月13日舉行,為促成性別方面的政見能獲得更多關注與討論,今年11月初,28個民間團體共同連署「2024大選性別政見問卷:請讓我們看到政黨的性別平等藍圖與願景」,邀請各政黨回覆九項性別政見提問。政黨在民主國家中承擔著關鍵責任與重要性,應向社會大眾說明其價值、政見及施政藍圖,並督促受其提名而當選的總統、立法委員等,落實政黨承諾,因此民間團體特別邀請各政黨回覆性別政策問卷。

「2024大選性別政見問卷:請讓我們看到政黨的性別平等藍圖與願景」內容涵蓋勞動就業、幼兒托育、長期照顧、工作與家庭平衡、晚年經濟安全與政治參與等領域,皆為當前女性權益及性別平等落實之重要議題。

至12月上旬,共收到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綠黨、台灣基進、親民黨等8個政黨針對各題項的回覆,對於願意詳細說明性別政見主張、積極提出的政黨,我們表達肯定。我們將以簡單的網頁公布8個政黨的回覆,並附上民間團體的評論與建議(https://sites.google.com/awakening.org.tw/2024)。希望透過記者會與網路平台,並呈各政黨回覆與民間團體回應,供民眾參考,以提高性別平等相關政策的討論的能見度,促進更豐富的社會對話,共同推進性別平等各項政策議程。

以下依照發言順序,分項簡述各政黨回覆與民間團體評論:

1.【晉用多元參政人才】是否承諾積極提拔女性與多元背景參政人才,若執政,未來內閣無論如何改組,內閣成員任一性別比例應皆不少於三分之一?

民眾黨承諾若執政,女性首長至少佔三分之一;國民黨承諾女性閣員至少30%,並朝40%努力。

時代力量、綠黨皆承諾會在黨內積極促成女性參政,並監督執政黨內閣多元佈局。

台灣基進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皆表示已積極培養與拔擢女性及多元性別參政人才,對於政黨內部的成員背景多元性有信心,具體承諾將繼續積極晉用女性及多元性別參政人才。

親民黨表示支持,但無進一步承諾。民進黨「希望追求內閣女性的比例能達到三分之一」,然過去八年執政任內,創下民主化以來內閣女性成員平均比例最低紀錄,我們呼籲民進黨承諾積極兌現內閣女性佔比三分之一的目標,而不只是「希望」。

2.【修法促進多元參政】是否承諾,積極推動修正《政黨法》與《地方制度法》,落實政黨資源分配與選舉制度改革,支持、培育更多女性及多元弱勢背景人才參政?

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皆明確承諾推動《政黨法》修法將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

綠黨表示將修正《政黨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案及選制改革,來支持、培育更多女性與多元弱勢背景人才。

民眾黨未承諾修正《政黨法》,僅承諾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促進婦女參政;民進黨與民眾黨類似,僅承諾推動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培育多元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不同背景的女性人才,但未提出明確比例,亦未提出修法承諾。

針對《地方制度法》修法,將現行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以深化地方選舉競爭,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皆承諾將推動修法,民眾黨表示「支持」;時代力量則承諾推動《地方制度法》現行婦女保障名額由四分之一提高為三分之一,但未提及改為性別比例原則。民進黨亦不願意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法承諾,修法承諾僅止於公司職場決策階層的女性比例,未及於政黨。

國民黨對於《政黨法》、《地方制度法》修正,僅承諾「就未來修法方向提出討論,以落實兩性共治之實質平等」,少了多元背景的考量,亦未提出任何具體的修法承諾。親民黨一樣無任何承諾,僅表示支持培養、拔擢女性與多元背景參政人才。

3.【縮減性別薪資差距】是否承諾並提出政見縮減性別薪資差距?

8個政黨皆承諾縮減性別薪資差距。

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等6個政黨,皆指出推動「薪資透明化」或「揭露薪資報酬政策、水準與調整資訊」是縮減性別薪資差距的關鍵,不過各黨提出的具體推動策略上落差不小。

時代力量明確指出將參考歐盟薪資透明度指令,從各面向強化立法政策;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是唯一結合多項作法的政黨,包括薪資透明化、親職友善職場、打破教育過程中性別刻板印象,以縮減性別薪資差距;台灣基進亦有具體承諾,四年內提出立法實施明確的「薪資透明制」。

民進黨承諾將修法明定薪資透明化,不過承諾僅限特定產業,至於限特定產業的原因及規範範圍並未說明,提升女性集中產業的薪資之主張,也予以肯定,然並未說明具體作法,難以評估成效。

國民黨僅承諾修法公佈男女平均薪資等有限資訊,恐無任何實質效果,民眾黨回應亦顯空泛。

其中,民進黨與國民黨皆以目前在執行中的政策或法規,當作未來承諾方向,把已經做完的事說成以後要做的事,令人困惑,期待有大步向前的策進作為 。

4.【減工時促進職場與家務平等】是否承諾改革低薪高工時的情況,促進勞動職場與照顧家務分工的性別平等?

多數政黨認為低薪高工時需要改變,但解方集中在新增或增加現有孕產照顧假別,或提高給付,僅台灣基進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提出降低整體工時的具體策略,其他政黨皆未提及。

所有政黨中,僅台灣基進具體承諾四年內修法,增加受僱勞工特休假,與公務員享有之年假拉齊,作為降低年總工時的第一步。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除提出如增加親職假、家庭照顧假、帶薪親職教育假、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亦主張鼓勵企業試辦縮短工時,依據企業規模,給予獎勵措施,並透過勞動教育強化勞動權利意識。

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時代力量與民眾黨亦提及增加家庭照顧假,不過,僅時代力量明確承諾家庭照顧假改為有薪假。

時代力量關於孕產照顧假(產假、陪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假、家庭照顧假等)的承諾最為具體,分別列出個假別天數並明定有薪,亦主張放寬減少工時規定、育嬰假彈性化,承諾監督落實友善育兒職場,但未提出降低整體工時的策略。

民進黨除承諾推動育嬰留停薪彈性化,並承諾鼓勵雙親育兒分工,如雙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皆領完,可額外多領一個月津貼,但未提出降低整體工時。

民眾黨承諾增加家庭照顧假與親職假,但沒有具體內容(天數、給付部分工資比例),同樣未提出降低整體工時。

國民黨承諾提高基本工資至三萬五,企業加薪即可抵稅,但並未評估效果及稅損之額度,增加之有薪假十分有限,其中家庭照顧假只願意承諾3.5天有薪。

5.【長期照顧決策民主化】是否承諾確保長照政策過程中納入多元觀點、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促使長照服務切合民眾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時代力量、綠黨與台灣基進皆具體承諾,使長照政策過程納入多元觀點,監督政府公開透明。

時代力量強調住院、返家、在宅安老到安寧的整合性服務,並承諾督促政府建立公民參與機制、善盡資訊公開之義務。

綠黨承諾推動多元民主審議機制、長照申訴評議委員會、性別影響評估與族群影響評估促進意見廣納,並支持照顧服務員及外籍看護組成工會爭取勞動權益。

台灣基進則主張地方政府應搜集多元變項資訊,公開並建立各方反應意見的管道,政府應參考提出精進政策。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提到同志需求觀點納入長照機構評鑑,特別提及障礙兒童之長期照護,但未提及其他族群之多元長照需求、資訊公開透明的部分如何建立機制因應。

民進黨提出長照3.0,強化重度失能者居家與社區之持服務,包括晚間到宅照顧與夜間緊急服務、24小時的重度失能者支持服務,並將興辦公共住宿式機構,同時擴大既有服務,強調長照與醫療銜接;民眾黨承諾推動長照保險、放寬聘僱外籍看護者可使用居家服務等長照服務、提供家庭照顧者現金補助;但民進黨與民眾黨均未說明各項長照政策具體目標值,亦未說明如何在決策過程中納入多元觀點,希望讓資訊更公開透明。

國民黨僅強調進行社會對話,親民黨僅表達支持公開透明,兩黨均未說明社會對話或公開透明如何如何轉化為實際可及、友善多元的公共服務。

6.【長照服務人力永續】是否承諾公布長照供需當下與未來的詳細推估資料,並承諾在外籍看護工薪資與勞動條件不與本國勞工脫鉤的前提下,規劃移工全數轉由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提供長照服務之長照服務機構聘僱,以多對多的協作方式,提供普及且符合需求的長照服務,同時持續改善所有長照人員勞動條件?

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皆承諾「在外籍看護工薪資與勞動條件不與本國勞工脫鉤」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體系;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並認為應杜絕假僱傭真承攬的問題、取消仲介制度、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並提供移工完整的職前訓練、資訊指引及法規教育及申訴窗口。

綠黨則承諾短期內推動家庭照顧者及外籍看護應至少享有「週休一日」的頻率,長期逐步將外籍看護轉由國家直接聘用。

國民黨承諾推動移工與長照體系整合,分年分期逐步改由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服務機構聘僱看護移工,以提高外籍看護之勞動條件。

台灣基進主張委由機構「統籌管理」外籍長照人力,避免仲介圖利,承諾監督政府提出長照發展藍圖,確保公共服務可以滿足多元需求,但未承諾移工轉由長照服務機構「聘雇」。

民進黨回應會朝向照顧不離職、照顧有喘息的目標前進,亦將擴大試辦全責照護制度;民眾黨僅承諾強化直聘,增加仲介透明度、逐步推動移工業內自由轉換雇主;兩黨均未正面回應長照人力短缺的問題,亦未承諾將外籍看護工納入正式長照服務體系,改善所有長照人員勞動條件。

親民黨認為應保障家庭外籍看護工的法定勞動權益、改善長照服人員勞動條件,但未說明實際作法。

7.【照顧不離職與責任共同承擔】是否承諾致力勞動職場法規制度改革,避免民眾(女性為多)因家庭照顧而面臨離開職場、失去穩定收入的風險,同時促成照顧責任在不同性別間平等協商、分配?

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皆承諾推動有薪孕產照顧假(包括長照安排假),其中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提出家長第一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可領全額收入,綠黨主張家庭照顧假有薪。

民進黨承諾推動育嬰假彈性化,規劃財源,增加有薪家庭照顧假、產假與長照安排假,以配合民眾(特別是女性)職涯與幼兒成長,但未承諾具體天數,此外,我們要特別提醒,制度設計應以改變女性職涯必須與幼兒成長綁在一起的現狀為目標,而非配合或延續此一造成家庭分工與職涯不平等的現況。

民眾黨承諾更有限,僅承諾增訂以小時為單位請假的親職假,增加勞工家庭照顧假天數,再「考量」社會保險給付「部分工資」,依照國外經驗,男性請照顧相關假別比例,與實質薪資替代率關聯度高,不過此處民眾黨並沒有對親職假是否給薪,以及家庭照顧假給付比例提出具體承諾,促進性別平等的效果不明。

國民黨則不願提出承諾,僅願意接受雇主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方式爭取勞工的孕產照顧假,然台灣各季成功簽訂之團體協約份數皆個位數,不到5份是常態,最後一千多萬勞工當中能享有有薪孕產照顧假的人將寥寥可數。親民黨未提出具體主張。

8.【完善公共托育】是否承諾積極改善教保人員勞動環境、普設0-2歲公共托育服務、統一主管機關建構0-6歲完整而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體系,避免生育照顧壓力影響女性發展職涯與升遷的機會?

關於教保人員勞動條件保障,各黨皆表態支持,不過僅民進黨、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提出具體作法與方向,如調降師生比、增加勞檢並讓工會陪檢、保障休息時間等。

關於普設0-2歲公共托育服務,時代力量承諾提出《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督促政府投入資源普設0-2歲公共托育服務,綠黨主張增設偏鄉/部落托育增設教保中心,台灣基進承諾推動四年內「公托與公幼免抽籤」達標,並提出公共托育應同步搭配公共交通與公共住宅規劃。

民進黨提出擴增準公共與社宅增設托育設施等作法,但難以達到減少城鄉差距的效果;國民黨與民眾黨接提到加碼津貼、大撒幣,不但難以減少城鄉差距,與普設0-2歲公共托育毫無關聯。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提出增設臨時托育、夜間托育,但對於0-2歲整體公共托育未提出相關承諾,親民黨則認為應發放津貼鼓勵家長親身養育。

關於0-6歲托育皆由教育部主管、2-3歲托育不再有斷層的部分,僅時代力量、台灣基進提出承諾,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綠黨、親民黨皆未提出相關承諾。

9.【稅收制基礎年金保障】是否承諾推動稅收制基礎年金,讓所有台灣人民不分性別、不分職業成就,晚年經濟安全都能獲得基本保障?

國民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綠黨、台灣基進、親民黨皆承諾推動稅收制基礎年金。

民進黨承諾推動年金期待權納入離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範圍、放寬贍養費請求資格等,以婚姻內重分配機制保障弱勢配偶,雖然都是重要修法,但未承諾以基礎年金保障所有公民之晚年經濟安全。例如未婚卻擔負家庭照顧責任而無法充分就業之女性將在此制度下被遺漏,且年輕世代進入婚姻的意願越來越低,擔負照顧責任之單身者恐快速增加,期待民進黨願推動稅收制基礎年金給予基本保障。

民眾黨未具體承諾推動基礎年金,僅承諾「檢討其永續」,強調勞動基金投資與個人帳戶制等倚賴市場波動與責任個人化之作法,僅管承諾「避免勞工陷入老年貧窮危機」,但看不見對平等議題的關注與堅持。

時代力量承諾研議提出「稅收制基礎年金」,或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制度精神引入各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但此處我們希望有個提醒與對話,「稅收制基礎年金」與各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樓地板」是兩種不同設計,前者打破原有社會保險架構,力圖確立新的、能適應人口變遷的重分配體系;後者則會自困於現有社會保險制度,由於目前台灣人口結構以世界級的速度變遷,已無法支撐過往社會保險制度,以勞保為例,一旦在現行勞工保險設計樓地板,將帶來三大疑問:多少樓地板才是合理?第二,本低於樓地板的勞工要補貼嗎?未來會不會產生高薪低報的道德風險?第三,勞保改革時,僅有高於樓地板的勞工之老年給付才會被刪減嗎?如此一來,勞工保險基金的財政危機不但沒有解除,反而加深惡化的速度。屆時政府還有能力以大筆資金撥補基金,為勞工保險續命?在現行社會保險制度下,訂出樓地板之作法是否能確保未來世代之晚年經濟安全,實有待商榷。然對於時代力量關注老年貧窮的大方向,承諾往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之稅改、稅收制基礎年金方向推動研議,給予肯定。

10.【總評】

目前回覆的8個政黨中,民進黨、國民黨一年平均拿了納稅人2億多的政黨補助金,民眾黨拿了將近8千萬的政黨補助金。民進黨、國民黨都有執政經驗,且長年在立法院有黨團,政策規劃、討論與推動上應有高度專業,更有社會責任;而民眾黨黨主席、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在台北市有執政經驗,且民眾黨這幾年在立法院亦有黨團,政策規劃、討論與推動上也應有一定專業與社會責任,但很可惜這三個政黨回覆給民間團體的性別政見,除少部分題項之外,大多數沒有正面回應,令人失望。特別是國民黨與民眾黨,作為第一大在野黨、第二大在野黨,且有國家補助龐大資源挹注,性別政見整體表現卻乏善可陳,缺乏在性別政策上挑戰執政黨的企圖心,無意推進性別平等價值。

民進黨現為執政黨,多採延伸現有政策方向,除承諾推動育嬰假彈性化、減少托育照顧比以改善教保人員勞動條件,其他題項少有直面問題的回應,甚至在地方選舉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修法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這題上,直接略過不回應;國民黨在內閣性別比例、基礎年金與家庭長照移工整併至長照體系這三項之外,大部分的回應不是毫無具體承諾,就是故意錯失重點;民眾黨則是在內閣性別比例與地方制度法婦女保障名額修法上有具體承諾,其他題項的回應也沒有具體承諾、或者完全錯失重點。

時代力量、親民黨和台灣基進則分別每年有5千多萬、2千多萬和2千多萬的政黨補助金。其中親民黨曾有在立法院運作黨團的經驗,可惜親民黨的整體回應可說是8個政黨中最令人失望的,每一個題項都僅有一句宣示性表示,完全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策略作法。相對而言,時代力量近8年在立法院有黨團經驗,詳細回應各項性別政見,直面問題,提出具體作法與承諾;台灣基進亦積極回應,提出各種可能的具體作法,並給予具有時效性的具體承諾。我們肯定時代力量及台灣基進在政見承諾上為性別平等願景帶出高度。

綠黨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兩個政黨沒有拿到公共資源,仍投入大選,提出性別政見。綠黨回應推動女性與多元參政時,除了說明黨內的努力,亦特別指出作為在野黨的監督責任;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回應時,提出多項創新政策做法,例如試辦縮減工時等,為整體性別政見的討論拉出多元性與廣度,我們對此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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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放官兵入家門?緊盯移民法規異動:台權會對內政部移民法子法修正草案的建議

2023, December 26 - 17:03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如何經營尊重且友善外國人的社會環境?新入出國及移民法(下稱新移民法)在今年六月修正公布,預計明年三月生效;內政部一如既往地重申台灣的移民制度要「增進移民人權保障」、「吸納優質人才來臺」又「落實國境安全管理」。配合新移民法,內政部在前兩個月陸續公告相關子法的修正草案,其中包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與「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身處在台灣的外國人,是被執政者視為一同經營在地居住環境的共同體?懷有相似社會價值的同道人?還是必須嚴加防範的調查對象?社會大眾可以從近期的修法動向,一窺端倪。

危機一、任由官署三番進出移民家門

舊移民法第七十條已授權移民署在決定是否許可人民基於婚姻或收養關係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台灣時,自行判斷是否有進入申請人在台私人住居所調查的必要。新移民法進一步將該蒐證方式擴張適用於所有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的申請案,並沿用舊法第二十四條將人民拒絕或妨礙住宅搜索的行為列入移民署不予、撤銷或廢止許可的事由當中。

這項權力非同小可。居住處所是人民私密生活的核心空間,比其他私有空間更不容政府恣意干擾。新移民法如何不妥呢?可以佐證申請人符合來台應聘、經商、展演、探訪、照料、就學、研習、觀光等各式條件的實據,未必存在於申請人的住處;配偶與親屬也非必定要同居。進入私人住宅可能無助於移民署作成更準確的決定,卻白白干擾受查察人與其同居人的隱私權與居住安寧。二來,進入處所蒐證應該是移民署種種調查方式的最後選擇;即便是關於婚姻或收養的申請案件,申請人也不是不能以其他方式證實關係的存在。再來,外國人單純在台居住的事實,遠遠不如高風險事業有受政府密集監測的必要,申請人拒絕或妨礙移民署進入住所蒐證的行為,不該被列為主管機關駁回、撤銷或廢止許可的單獨事由。

法律中有沒有具體機制制約著移民署如此廣大的調查權限呢?遺憾的是,移民法沒有為了防免移民署的濫權對人民的隱私權與居住安寧造成無法回復的侵害,而要求移民署在進入私人處所蒐證之前必須聲請法官的准許,也沒有基於住宅搜索對人民的干預程度遠高於其他調查方式而專設更嚴格的發動門檻和先行程序。移民法更沒有針對蒐證人員強行進入,甚而恣意翻動、挪移、扣留私人物品的情況,備有即時的救濟機制。反而全面交由移民主管機關設定相關查察程序、登記事項與處理方式。考量臺灣法制長久以來欠缺規範行政調查的專門法律或篇章,移民法又在未明確化授權範圍與內容的情況下,將限制人民個人重大自由權利的立法權讓渡給移民主管機關,法治國精神和正當程序原則在移民查察範疇的立法實務,好似無足輕重。

危機二:任由官署窺探移民同居關係與身心狀態

尤有甚者,現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竟逾越母法第七十一條的授權範圍,要求一線人員如果發現提出申請的移民有「家庭、身心狀況異常」,必須加以註記;內政部預告的辦法修正草案沿用此條文,沒有要刪除的意思。這款窺探個人身心狀況與家庭關係的應記載事項,反照出主管機關對於母法授權此查察措施的目的與範圍認知有誤。更不要說,主管機關如此小覷相關鑑定專業,會導致執行人員因欠缺評估能力,而以錯誤的刻板印象亂槍打鳥,促使人民受不利處分的預斷與名譽的損害。偏偏該條辦法又沒有交代註記的效果與用途,也未備有被註記人反駁、請求更正或塗銷的管道。

至於其他查察項目,考量舊移民法將進入私人住處的調查方式限定於因婚姻或收養關係申請居留的案類,舊有的查察事項與要證明的事實之間還稱得上具關聯性。但在新法擴大適用此蒐證方式於所有移民案類的脈絡下,內政部預告的辦法修正草案就地將「與他人共同生活、互動及居住情形」與「家庭、身心等狀況及子女人數」等查察事項全面套用於所有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的申請案,相當不適切。畢竟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的法定原因迥異,與前述查察事項無涉的案件所在多有。姑且不論此種調查方式對於人民過度干擾,修正辦法若不區分處理不同案類檢視的項目,亦悖於不等者不等之的平等原則。

轉機一:免除受迫害移民逾期停留的罰鍰

新移民法不是沒有仁政之舉。尤其值得廣傳的是第七十四條之一提供了具備特殊事由的逾期停留者請求減免逾期罰鍰的法律基礎。依目前內政部預告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草案,年齡、生理與家庭狀況將被納入減低罰鍰的考量範圍,而「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與「因天然災害、疫情、重大事故、遭受酷刑、殘忍、不人道待遇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逾期停留或居留」更是罰鍰免除的對象。

未免中道而廢的是,本次修法仍舊不見為防止人民生命受恣意剝奪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而免除移民出境義務的條款。台灣的移民法規距離保障受迫害者的人身安全與基本生存條件尚有相當空缺有待填補。

轉機二:禁止官署妨礙律師與通譯協助可能被驅逐的移民

關於律師能否在移民署作成強制驅逐處分的裁量過程中在場協助當事人這點,於新移民法受立法院審議期間引起業界關切。經過數位立委、律師公會與民間團體的一翻據理力爭,此項人民的防禦權利在新移民法第三十六條裡終於被明文化。內政部預告的「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修正草案要求移民署必須(一)主動向當事人解釋委任律師及通譯的相關權利;(二)在當事人等待律師到場的前四小時內,移民署必須停止相關程序的進行;(三)於作成驅逐處分時通知律師。

為德不卒的是,草案沒有進一步明文移民署在此期間詢問當事人所得的證據不可以被採為嗣後處分的基礎,也沒有提示相關程序瑕疵減損處分效力的程度。此外,當事人是否能充分理解處分機關的語言,以及是否能讓處分機關準確接收其意思,是處分無效與否的決定性因素。因此,不管當事人有沒有能力自行委任所信賴的通譯,處分機關都有義務確保雙方語意理解沒有偏誤,且當事人的意見陳述有被確實接收。新移民法第三十六條對此機關義務沒有多加著墨,只將當事人委任通譯的權利並列於其委任律師的權利;子法的修正草案不僅未加以補強,反而使通譯須出具的書件不亞於律師,實有可議。

尊重且友善移民的社會環境?

行政機關今年初以「加強延攬與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與「強化婚姻移民家庭團聚權與維護兒童最佳利益,建構友善及便利之移民環境」之立意,函請立法院審議當是尚未通過的移民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卻不脫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思維。台灣若要營造尊重且友善移民的社會環境,內政部應即重新研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的修正草案。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建議主管機關在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的相關法規中:

一、禁止查察人員進行標的不明的搜索,或與申請事由不密切相關的住所勘察採證。
二、強化查察人員進入私人處所蒐證前的正當程序,包含必須先窮盡的調查方法、滿足的心證門檻、健行的事前審查、權利告知、意見詢問、以及先期通知期間等等。
三、制定人民遭查察人員強行進入處所,翻動、挪移、扣留私人物品,違反正當程序,與其他違法調查行為的即時救濟程序。
四、禁止勤務人員自行判定移民與關係人為身心異常。
五、禁止勤務人員窺探與停居留申請事由不具密切關聯的居住關係與身心狀況。

六、制定人民請求塗銷或更正勤務人員不當註記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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